三传辨疑卷十六
水
公羊曰:「其言自漷水何以?漷为竟也?何言乎?以漷为竟?漷移也。」
刘氏曰:非也。向者执邾子,乃为此尔。且如公羊言,鲁以漷自移而取田,春秋乃坐其君以盗地乎?何悖也!
译水
《公羊传》说:“经文说‘自漷水’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漷水作为边界吗?为什么说‘以漷水作为边界’呢?因为漷水的位置发生了移动。”
刘氏说:不对。先前拘捕邾子,正是为了这件事。况且如果按照《公羊传》的说法,鲁国因为漷水位置移动而夺取田地,《春秋》难道会因此判定其国君犯有盗窃土地的罪行吗?这多么荒谬啊!
谷梁曰轧辞也其不曰恶盟也
按经书,自漷水杜氏谓以漷水为界者得之,水有委曲,水势之常,无足论者。谷梁以委曲为义,非也。
夏卫孙林父帅师伐齐
左氏曰:「晋栾鲂帅师,从卫孙文子伐齐。」
晋栾鲂果从孙文子伐齐,经不应不书。杜氏、张氏以为兵并于林父,亦不可据。何则?左氏曰:“栾鲂帅师矣,则非师少也。”不应晋为盟主,而反并于卫。
晋士匄帅师侵齐,至谷,闻齐侯卒,乃还。
左氏曰:「晋士匄侵齐,及谷,闻丧而还,礼也。」
按大夫帅师以侵人国,不惟无王,亦无诸侯也。闻丧而还,礼之小者也。茍一以礼称之,所谓不能三年丧而缌麻,是察之谓也。
公羊曰:「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大其不伐丧也。此受命乎君而伐齐,则何大乎其不伐丧?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
按《春秋》不书常事,茍大其不伐丧,则《春秋》有不书者矣。惟诸侯无王,大夫无诸侯也,然后书之。不伐丧,小善也。圣人不没人之善,而书其实,故并举之,以鉴后世而已。
谷梁曰:「还者,事未毕之辞也。受命而诛,生死无所加其怒,不伐丧,善之也。善之则何为?未毕也。君不尸小事,臣不专大名。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让矣。」士匄外专君命,故非之也。然则为士匄者宜奈何?宜墠帷而归命乎介。
赵氏曰:「按不伐丧,常礼也。更待君命,是诈让,小善非人臣尽忠之道也。」康侯胡氏使士匄,未出境,如是焉可也。已至齐地,则进退在士匄矣,犹欲墠帷而归命乎介,则非古者命将不从中覆専制境外之意,而况丧必不可伐,非进退可疑而待请者。张氏曰:「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三军之进退,将实司之,总杀伐之柄以临有丧,君子所不忍,尚何墠帷请命以自累其作止乎?」愚谓还者,纪实事尔。谷梁有善之,则何为未毕之问?其亦不达文义矣。
齐杀其大夫髙厚
左氏曰:「光杀戎子,尸诸朝,非礼也。妇人无刑,虽有刑,不在朝市。」又曰:「书曰:『齐杀其大夫,从君于昏也。』」赵氏曰:「据左氏,齐髙厚、莒意恢、楚郤宛等死,并是两下相杀,而经以国讨为文者,葢杀者皆承君命而杀之,故经以累上之辞书之。传则杂使之记,意在专归于杀者,故不归其君命耳。且当据经文为正。愚谓光不以大命为尊,而争位,又杀父之爱姬,其辠大矣,而左氏但责尸诸朝为非礼,失其轻重之权矣。又髙厚固从君于昏,然经书『杀其大夫』,乃辠其不请于王而専杀尔,非责厚从君于昏,舍崔杼杀之而书国讨也。」
郑杀其大夫公子嘉
左氏曰书曰郑杀其大夫専也
此亦左氏所谓「齐杀其大夫,从君于昏」之意。
叔孙豹防晋士匄于柯
左氏曰:「齐及晋平,盟于大隧。故穆叔防范宣子于柯。」按:齐及晋平,经当书之,如暨齐平之法。今经无有,左氏妄也。
二十年仲孙速帅师伐邾
左氏曰:「邾人骤至,以诸侯之事弗能报也。」秋,孟庄子伐邾,以报之。
刘氏曰:「邾人骤至,谓十五年、十七年也。至十九年,盟于祝柯,晋人执邾子,又取邾田,则亦既报旧怨矣。何谓未报乎?然则仲孙速自以他故伐邾,不为报其骤至也。」
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
左氏曰:「书曰:『蔡杀其大夫公子燮』,言不与民同欲也。」按:为大夫而见杀于其君,其为大夫可知矣。然据左氏所言,则是燮能弃夷即华,春秋所与也,安得责其不与民同欲也哉?况《春秋》凡书「杀其大夫」者,乃讥诸侯之无王而専杀,未有责燮不与民同欲之意也。
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左氏曰:「陈庆虎、庆寅畏公子黄之偪,愬诸楚曰:『与蔡司马同谋。』楚人以为讨,公子黄出奔楚。书曰:『陈侯之弟黄出奔楚』,言非其罪也。公子黄将出奔,呼于国曰:『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
按:实,庆虎、庆寅愬楚,而楚讨黄,黄不应,复奔楚。然则左氏所叙
译谷梁传认为“轧”是推辞之辞,之所以不说是厌恶盟约,是因为……
按照经书记载,自漷水起,杜氏认为以漷水为边界是正确的,水流弯曲是地势常态,不值得议论。谷梁传将弯曲解释为义理,是不对的。
夏季,卫国孙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齐国。
左氏说:“晋国栾鲂率领军队,跟随卫国孙文子讨伐齐国。”
晋国栾鲂果然跟随孙文子讨伐齐国,经书不应当不记载。杜氏、张氏认为军队合并于孙林父麾下,也不可作为依据。为什么呢?左氏说:“栾鲂率领军队了,那就不是兵力少。”不应当晋国作为盟主,反而军队合并于卫国。
晋国士匄率领军队侵犯齐国,到达谷地,听说齐侯去世,于是返回。
左氏说:“晋国士匄侵犯齐国,到达谷地,听说丧事而返回,这是合乎礼的。”
按照常理,大夫率领军队侵犯他国,不仅无视天子,也无视诸侯。听说丧事而返回,只是小礼。如果一概用礼来称赞,那就是所谓不能守三年丧而只穿细麻丧服,这是苛察的说法。
公羊传问:“‘还’是什么意思?是褒善之辞。为什么褒善?是赞扬他不攻打有丧事之国。这是受君命而讨伐齐国,那么为什么赞扬他不攻打有丧事之国?大夫奉君命出使,进退由大夫决定。”
按照《春秋》不记载常事的体例,如果赞扬他不攻打有丧事之国,那么《春秋》就有不记载的事了。只有诸侯无视天子,大夫无视诸侯时,才记载此事。不攻打有丧事之国,是小善。圣人不埋没别人的善行,而记载事实,所以一并记载,以鉴戒后世罢了。
谷梁传说:“‘还’,是事情未完成的辞令。受命讨伐,生死都不应增添怒气,不攻打有丧事之国,是褒善。褒善却为什么说未完成?君主不包揽小事,臣子不独占大名。善行归功于君,过错归咎于己,那么百姓就会谦让了。”士匄在外专断君命,所以非议他。那么作为士匄应该怎么做?应该设坛挂帷而归命于副使。
赵氏说:“按照不攻打有丧事之国,是常礼。再等待君命,是诈让,小善不是人臣尽忠之道。”康侯胡氏认为士匄未出境,像这样是可以的。已到齐地,那么进退由士匄决定,还想要设坛挂帷而归命于副使,就不符合古代任命将领不从中干预、专断境外事务的意思,何况丧事必不可伐,不是进退可疑而等待请示的情况。张氏说:“将在军中,君命有所不受。三军的进退,将领实际掌管,总揽杀伐之权以面对有丧事之国,君子所不忍,还何须设坛挂帷请命以自累其作止呢?”我认为“还”是记录实事罢了。谷梁传有“褒善,为什么未完成”的疑问?这也是不通文义了。
齐国杀其大夫高厚。
左氏说:“光杀戎子,陈尸于朝,不合礼。妇人无刑,即使有刑,也不在朝市。”又说:“经书说:‘齐杀其大夫,是跟随国君参与昏乱。’”赵氏说:“根据左氏,齐高厚、莒意恢、楚郤宛等死,都是两下相杀,而经书以国讨为文,大概杀者都承君命而杀之,所以经书以累及上级的辞令记载。传文则杂记之,意在专归于杀者,所以不归咎于君命。且当据经文为正。我认为光不以大命为尊,而争位,又杀父之爱姬,其罪大矣,而左氏只责陈尸于朝为非礼,失其轻重之权矣。又高厚固从君于昏,然经书‘杀其大夫’,乃是罪其不请于王而专杀,非责厚从君于昏,舍崔杼杀之而书国讨也。”
郑国杀其大夫公子嘉。
左氏说:经书说郑杀其大夫,是专断。
这也是左氏所谓“齐杀其大夫,从君于昏”的意思。
叔孙豹在柯地会见晋国士匄。
左氏说:“齐国与晋国讲和,在大隧结盟。所以穆叔在柯地防范宣子。”按:齐国与晋国讲和,经书应当记载,如暨齐平之法。现在经书没有,左氏妄说。
二十年,仲孙速率领军队讨伐邾国。
左氏说:“邾人屡次来犯,因为诸侯之事不能报复。”秋季,孟庄子讨伐邾国,以报复之。
刘氏说:“邾人屡次来犯,是指十五年、十七年。到十九年,在祝柯结盟,晋人拘捕邾子,又夺取邾田,那么也已经报复旧怨了。为什么说未报复呢?那么仲孙速自以他故伐邾,不为报其骤至也。”
蔡国杀其大夫公子燮。蔡公子履出奔楚国。
左氏说:“经书说:‘蔡杀其大夫公子燮’,是说他不与民同欲。”按:作为大夫而被其君所杀,其为大夫可知矣。然据左氏所言,则是燮能弃夷即华,春秋所与也,安得责其不与民同欲也哉?况《春秋》凡书“杀其大夫”者,乃讥诸侯之无王而专杀,未有责燮不与民同欲之意也。
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国。
左氏说:“陈庆虎、庆寅畏惧公子黄的逼迫,向楚国告状说:‘与蔡司马同谋。’楚人以此讨伐,公子黄出奔楚国。经书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国’,是说他没有罪。公子黄将出奔,在国中呼喊说:‘庆氏无道,求专陈国,暴蔑其君,而去其亲,五年不灭,是无天也。’”
按:事实是,庆虎、庆寅向楚国告状,而楚讨黄,黄不应,复奔楚。那么左氏所叙
,皆妄也。且兄弟无可去之义,陈侯不道,力谏俟死而已。今弃之而逃之夷狄,岂无罪哉?况《春秋》凡书“弟”者,讥其兄不兄弟、不弟耳。左氏以黄得称“弟”之故,而许其非罪,非也。且左氏自言,虎、寅畏黄之偪,则黄亦専国者也,未可以无罪言也。
译(这些说法)都是荒谬的。况且兄弟之间没有可以离去的情理,陈侯无道,尽力劝谏并等待死亡罢了。如今抛弃他而逃往夷狄,难道没有罪过吗?况且《春秋》凡是记载“弟”字的,是讥讽其兄长不友爱兄弟、弟弟不敬顺兄长罢了。左氏根据黄得被称为“弟”的缘故,而认为他没有罪过,这是错误的。况且左氏自己说,虎、寅畏惧黄的逼迫,那么黄也是专权的人,不可以说他没有罪过。
谷梁曰:「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亲之也。亲而奔之,恶也。」
诸侯之尊,弟兄虽不得以属通,然以情言,则弟也,先儒所谓以重书者是也。非本疎之而今亲之,以见亲而奔之之恶也。
叔老如齐
左氏曰齐子初聘于齐礼也
左氏妄以礼许人,由不知非礼之礼故也。
季孙宿如宋
左氏曰:「季武子如宋,报向戍之聘也。」禇师段逆之,以受享。赋《棠棣》之七章,以卒。宋人重赂之,归复命。公享之,赋《鱼丽》之卒章。公赋《南山有台》。武子去所曰:「臣不堪也。」
按向戍聘在十五年,今五年矣。若报向戍之聘,何其迟之至今耶?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左氏曰:「公如晋,拜师及取邾田也。」
按围齐取邾田,在十八年,十九年至今三四年矣。季孙宿尝往拜师矣,不应今复往拜师及取邾田也。
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
左氏曰:「夏书曰:『念兹在兹,释兹在兹,名言兹在兹,允出兹在兹。』惟帝念功,将谓由已壹也?信由已壹,而后功可念也。庶其非卿也,以地来,虽贱必书,重地也。」赵氏曰:「按再命大夫接于鲁者,悉书名,郑宛、莒庆、秦术之类是也。」莘老孙氏曰:「邾,小国,其大夫未尝见经,而庶其得书也者,以其以邑来奔,不书其名,则不知为谁也。春秋小国大夫奔叛,类皆书名。左氏、公羊以为重地,按鲁受叛人,其辠大矣,何谓重地而名之乎?」叶氏曰:「左氏以邾庶其及莒牟夷、邾黒肱为三叛人,书名。邾、莒虽小国,再命之大夫,自得以名见。莒有庆、有拏,邾有畀我、有快,皆非以地叛者,何谓而亦名也?夫名不名,春秋固有常法。大夫而以其邑叛,此与孙林父、晋赵鞅、荀寅、士吉射何以异?」
公羊》曰:「邾娄庶其者,何?邾娄大夫也。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重地也。」
刘氏曰:「邾娄无大夫,非也。即令贱窃邑来奔,不可但云邾人,故须着见其名,示有以惩劝也。」辨又见《左氏》。
谷梁曰:「以者,不以者也。来奔者不言出,举其接我者也。漆闾丘不言及,大小敌也。」
不言出,不言及,皆文法不得言尔。非接我与小大敌也。
公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左氏曰:「锢栾氏也。」
辨见沙随之防
公羊曰十有一月庚子孔子生
何氏曰:「左氏经无此言,则公羊从后记之。」
谷梁曰庚子孔子生
辨见公羊
二十有二年冬,公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沙随。
左氏曰:秋,栾盈自楚适齐。晏平仲言于齐侯曰:「商任之防,受命于晋,今纳栾氏,将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图之。」弗听。退告陈文子曰:「君人执信,臣人执共。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君自弃也,弗能久矣。」冬,防于沙随,复锢栾氏也。栾盈犹在齐。晏子曰:「祸将作矣。齐将伐晋,不可以不惧。」
邦衡胡氏曰:栾盈之奔,未甚于赵鞅之叛,不锢赵鞅而再锢栾盈,此左氏之可疑晋为伯主,两合十二国之君而制一奔臣,此理之必不然者。然则防于商任、沙随,何为哉?齐平故也。自诸侯围齐之后,至澶渊之防,而齐始平,故商任、沙随,齐侯与焉,则诸侯之防,以齐故尔。愚谓:若据左氏,二十一年春,商任之防,尝锢栾盈矣。齐初服晋,不应背盟纳盈。借使纳之,不应但为防锢盈而无相责之事,何不取盈而杀之乎?今考之于经,二十三年夏,复入于晋,而不言自齐,亦不言自楚。岂左氏见经不言自楚,而疑其自齐,故为此言以实之欤?不可考矣。及栾盈入于晋,左氏又云:齐侯媵晋女以藩载盈,纳诸曲沃,复取之。附于本义者,以其叙此事颇详也。非自背其説也,在采者择焉。
楚杀其大夫公子追舒
左氏曰:楚观起有宠于令尹子南,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楚人患之。王将讨焉。子南之子弃疾为王御士,王每见之,必泣。弃
译谷梁传说:“诸侯地位尊贵,兄弟之间不能因为亲属关系而互通往来。这里称他为‘弟’,是表示亲近。因为亲近而投奔他,这是可憎恶的。”
诸侯地位尊贵,兄弟之间虽然不能因为亲属关系而互通往来,但从情理来说,他确实是弟弟,这是先前儒者所说的因重视而记载的意思。并不是本来疏远现在才亲近,以此来显示因为亲近而投奔他的可憎恶。
叔老出使齐国。
左氏说:“齐桓公初次聘问齐国,这是合乎礼的。”
左氏胡乱地认为这是合乎礼的,是因为他不知道不合礼的礼的缘故。
季孙宿出使宋国。
左氏说:“季武子出使宋国,是为了报答向戍的聘问。”褚师段迎接他,接受享礼。赋《棠棣》诗的第七章,直到结束。宋人重重地贿赂他,回国后复命。鲁公设享礼招待他,赋《鱼丽》诗的末章。鲁公赋《南山有台》诗。武子离开席位说:“臣承受不起。”
查考向戍聘问在十五年,到现在已经五年了。如果是报答向戍的聘问,为什么拖延到现在呢?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鲁公出使晋国。
左氏说:“鲁公出使晋国,是为了拜谢出兵以及夺取邾国田地的事。”
查考围攻齐国夺取邾国田地,在十八年,十九年到现在已经三四年了。季孙宿曾经前往拜谢出兵,不应该现在又去拜谢出兵以及夺取邾国田地的事。
邾国的庶其带着漆闾丘来投奔鲁国。
左氏说:“《夏书》说:‘想到这些,就在这些;放下这些,就在这些;说到这些,就在这些;确实出自这些,就在这些。’只有帝王想到功劳,难道是说由自己专一吗?确实由自己专一,然后功劳才值得想到。庶其不是卿,带着土地来,虽然地位低贱也必须记载,是重视土地。”赵氏说:“查考再命大夫在鲁国交接的,都记载名字,郑宛、莒庆、秦术之类就是这样。”莘老孙氏说:“邾是小国,它的大夫不曾见于经书,而庶其得以记载名字,是因为他带着邑邑来投奔,不记载他的名字,就不知道是谁。春秋时期小国大夫叛逃,大都记载名字。左氏、公羊认为是重视土地,查考鲁国接受叛逃的人,罪过很大,为什么说重视土地而记载他的名字呢?”叶氏说:“左氏把邾庶其和莒牟夷、邾黒肱作为三个叛逃的人,记载名字。邾、莒虽然是小的国家,再命的大夫,自然可以以名字出现。莒国有庆、有拏,邾国有畀我、有快,都不是带着土地叛逃的,为什么说也记载名字呢?名字记不记,春秋本来就有固定的法则。大夫带着自己的邑邑叛逃,这与孙林父、晋赵鞅、荀寅、士吉射有什么不同?”
公羊传》说:“邾娄庶其,是什么人?是邾娄的大夫。邾娄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是重视土地。”
刘氏说:“邾娄没有大夫,是不对的。即使让地位低贱的人窃取邑邑来投奔,不能只说邾人,所以必须写出他的名字,表示用来惩戒和劝勉。”辨析又见《左氏》。
谷梁传说:“‘以’,是不应该的意思。‘来奔’不说‘出’,是举出接待我们的人。‘漆闾丘’不说‘及’,是大小敌对。”
不说‘出’,不说‘及’,都是文法上不能这样说。不是因为接待我们和大小敌对。
鲁公在商任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左氏说:“是为了禁锢栾氏。”
辨析见沙随的会见。
公羊传说:“十有一月庚子,孔子出生。”
何氏说:“左氏经文中没有这句话,那么公羊是从后记中得来的。”
谷梁传说:“庚子,孔子出生。”
辨析见公羊。
二十有二年冬,鲁公在沙随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
左氏说:“秋天,栾盈从楚国到齐国。晏平仲对齐侯说:‘商任的会见,是接受晋国的命令,现在接纳栾氏,将有什么用?小国侍奉大国,靠的是信用。失去信用就不能立足,您考虑一下。’齐侯不听。晏子退下后告诉陈文子说:‘君主掌握信用,臣下掌握恭敬。忠诚信用笃实恭敬,上下共同遵循,这是天道。君主自己抛弃信用,不能长久很久了。’冬天,在沙随会见,再次禁锢栾氏。栾盈还在齐国。晏子说:‘祸患将要发生了。齐国将讨伐晋国,不可以不警惕。’
邦衡胡氏说:“栾盈的奔逃,不如赵鞅的叛乱严重,不禁锢赵鞅而再次禁锢栾盈,这是左氏可疑的地方。晋国作为霸主,两次集合十二国君主来制约一个奔逃的臣子,这在情理上必然不会这样。那么沙随、商任的会见,是为了什么呢?是为了齐国平定。自从诸侯围攻齐国之后,到澶渊的会见,齐国才平定,所以商任、沙随的会见,齐侯参与,那么诸侯的会见,是因为齐国的缘故。我认为:如果依据左氏,二十一年春,商任的会见,曾经禁锢栾盈了。齐国刚刚服从晋国,不应该背弃盟约接纳栾盈。即使接纳了他,不应该只为禁锢栾盈而没有互相责备的事,为什么不抓来栾盈杀了他呢?现在查考经书,二十三年夏,再次进入晋国,而不说从齐国,也不说从楚国。难道左氏看到经书不说从楚国,而怀疑他从齐国,所以这样说以证实吗?不可考证了。等到栾盈进入晋国,左氏又说:齐侯送晋国女子,用藩车载着栾盈,送入曲沃,又取回他。附在本义中的,是因为叙述这件事颇为详细。不是自己违背自己的说法,在于采择的人选择。”
楚国杀了他的大夫公子追舒。
左氏说:“楚国的观起受令尹子南宠爱,没有增加俸禄却有几十匹马,楚国人担忧他。国王将要讨伐他。子南的儿子弃疾是国王的御士,国王每次看到他,必定哭泣。弃疾
疾曰:「君三泣臣矣,敢问谁之罪也?」王曰:「令尹之不能,尔所知也。国将讨焉,尔其居乎?」对曰:「父戮子居,君焉用之?泄命重刑,臣亦不为。」王遂杀子南于朝,轘观起于四竟。子南之臣谓弃疾,请徙子尸于朝,曰:「君臣有礼,唯二三子。」三日,弃疾请尸,王许之。既葬,其徒曰:「行乎?」曰:「吾与杀吾父,行将焉入?」曰:「然则臣王乎?」曰:「弃父事雠,吾弗忍也。」遂缢而死。
译疾说:“您已经三次为臣下哭泣了,请问这是谁的罪过呢?”楚王说:“令尹的无能,你是知道的。国家将要讨伐他,你难道还要留在这里吗?”疾回答说:“父亲被杀,儿子还留任,君王哪里还会任用他?泄露君命、加重刑罚,臣下也不会去做。”于是楚王在朝廷上杀死了子南,在四境之地车裂观起并示众。子南的臣下对弃疾说,请求将子南的尸体移到朝廷,说:“君臣之间有礼仪,只有这二三人知晓。”过了三天,弃疾请求收殓尸体,楚王答应了。安葬之后,他的门客问:“我们逃走吧?”弃疾说:“我参与了杀父之事,逃往哪里能容身呢?”门客说:“那么臣服于君王吧?”弃疾说:“抛弃父亲而侍奉仇人,我实在不忍心。”于是上吊自杀。
使观起有宠于子南,有马数十乘,未有大辠,未至于讨也。借使可讨,何为遽及令尹子南乎?且杀其父而谋于其子,子亦坐视其父之见杀,此人情之不然者也。使子南无辠,弃疾当告于其父而逃之;如其有辠而君杀之,不可曰“弃父事雠”也。舜杀鲧而禹臣之,古有是事矣。左氏之事,揆之人情,既不合质之理义,又不安焉,可遽信也哉!
二十有三年夏邾畀我来奔
公羊曰:「邾娄畀我者,何?邾娄大夫也。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
刘氏曰:「此文过饰非之辞,非要言也。」
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
左氏曰:「陈侯如楚,公子黄愬二庆于楚。楚人召之,使庆乐往杀之。庆氏以陈叛。夏,屈建从陈侯围陈。陈人城板队而杀人,役人相命,各杀其长,遂杀庆虎、庆寅。楚人纳公子黄。君子谓庆氏不义,不可肆也。故书曰:『惟命不于常。』」
刘氏曰:「庆氏以陈叛,役人相命,各杀其长。然则何以不曰『陈人杀庆虎』邪?愚谓果庆氏以陈叛,又屈建从陈侯围陈,二者皆目之大者,经何以不书,而独书『陈杀庆虎、庆寅』之事乎?如二庆果叛,经当言『陈人杀庆虎、庆寅』,若晋人杀栾盈之类,不得言杀其大夫也。然则左氏未可据也。」
谷梁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及庆寅,庆寅累也。称及,犹言「城诸及防」之类也,非累也。其曰「称国以杀」,辨见僖十年。
晋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
公羊曰:「曲沃者,何?晋之邑也。其言入于晋,入于曲沃,何?栾盈将入晋,晋人不纳,由乎曲沃而入也。」
刘氏曰:非也。若盈能入晋,祸已亟矣,且何能勿纳乎?夫盈之不单身入晋,审也。茍终不能入晋,则虽由乎曲沃,亦何能入乎?然则曲沃之士众以入者也。春秋宜先明其复入曲沃,乃后言其入于晋。今何故反颠倒之乎?按:盈入于晋,晋人不纳,盈为未尝得入也。春秋不当书「入」矣。由乎曲沃而入,是得入也。春秋当书「入」矣。不当书而书,当书而不书,是何谓「春秋」乎?
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
左氏曰:「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礼也。」
救晋可谓礼也,次于雍榆而不进,亦可谓之礼乎?
公羊》曰:「曷为先言救,而后言次?先通君命也。」
刘氏曰:非也。大夫受命而出,岂有君命不通哉?何必为此文乎?叶氏曰:救而言次者,传以先通君命为之説。且大夫盟防征伐,无非将其君命者,尚不先通,况救以赴急为义,而待先通乎?葢传误以为恶其不果于救,而意之也。
谷梁曰言救后次非救也
意近似而辞未莹
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
左氏曰:「初,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穆姜之姨子也,生纥。长于公宫,而姜氏爱之,故立之。臧贾、臧为出在铸。臧武仲自邾使告臧贾,且致大蔡焉,曰:『纥不佞,失守宗祧,敢告不吊。纥之罪不及不祀子,以大蔡纳请,其可?』贾曰:「是家之祸也,非子之过也。」贾闻命矣,再拜受▯,使为以纳请,遂自为也。臧孙如防,使来告曰:「纥非能害也,知不足也,非敢私请,茍守先祀,无废二勲,敢不辟邑?」乃立臧为。臧纥致防而奔齐。其人曰:「其盟我乎?」臧孙曰:「无辞,将盟。」臧氏、季孙召外史掌恶臣而问盟首焉,对曰:「盟东门氏也,曰母或如东门,遂不听公命,杀嫡立庶。盟叔孙氏也,曰母或如叔孙侨如,欲废国常,荡覆公室。」季孙曰:「臧孙之罪皆不及此。」孟椒曰:「盍以其犯门斩关?」季孙用之,乃盟臧氏曰:「无或如臧孙纥,干国之纪,犯门斩关。」臧孙闻之曰:「国有人焉,谁居其孟椒乎?」
非本义不録
谷梁曰其日正臧孙纥之出也
晋人杀栾盈
左氏曰:「书曰:『晋人杀栾盈』,不言大夫,言自外也。凡书杀其大夫者,讥其无天子之命而専杀股肱之臣也。此则作乱之贼,人得而杀之,故曰『晋人杀栾盈』,与州吁、无知等尔。」左氏以自外而不言
译假如观起受到子南的宠信,拥有几十辆马车,并没有犯下大罪,还不至于被讨伐。假使可以讨伐,为什么立刻牵连到令尹子南呢?况且杀了父亲却向儿子谋划,儿子也坐视父亲被杀,这不符合人之常情。假如子南没有罪,弃疾应当向他的父亲禀告然后逃跑;如果子南有罪而被国君所杀,不能说“抛弃父亲去侍奉仇人”。舜杀了鲧而禹臣服于他,古代有这种事。左氏的记载,衡量人情,既不符合情理,又不安于义理,怎么能轻易相信呢!
鲁襄公二十三年夏天,邾国的畀我来投奔鲁国。
《公羊传》说:“邾娄的畀我,是什么人?是邾娄的大夫。邾娄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邾娄邻近鲁国所以记载。”
刘氏说:“这是过分修饰以掩饰错误的言辞,不是精要之言。”
陈国杀了大夫庆虎和庆寅。
《左传》说:“陈侯前往楚国,公子黄向楚国控告庆虎、庆寅二人。楚国人召他们来,派庆乐去杀他们。庆氏率领陈国叛乱。夏天,屈建跟随陈侯包围陈国。陈国人筑板墙时墙倒塌压死了人,服役的人互相命令,各自杀死了自己的长官,于是杀了庆虎、庆寅。楚国人接纳了公子黄。君子认为庆氏不义,不可以肆意妄为。所以记载说:‘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
刘氏说:“庆氏率领陈国叛乱,服役的人互相命令,各自杀死了自己的长官。那么为什么不记载‘陈人杀庆虎’呢?我认为如果庆氏率领陈国叛乱,又有屈建跟随陈侯包围陈国,这两者都是重大的事件,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却只记载‘陈国杀庆虎、庆寅’这件事呢?如果庆虎、庆寅果然叛乱,经文应当说‘陈人杀庆虎、庆寅’,像晋人杀栾盈那样,不能说杀其大夫。那么左氏的记载不可依据。”
《谷梁传》说:“称国名来杀,罪责连累到上级。”至于庆寅,庆寅是被连累的。称“及”,就像说“城诸及防”之类,不是连累。所谓“称国名来杀”,辨析见僖公十年。
晋国的栾盈再次进入晋国,进入曲沃。
《公羊传》说:“曲沃,是什么?是晋国的城邑。说进入晋国,进入曲沃,是什么意思?栾盈将要进入晋国,晋国人接纳,是从曲沃进入的。”
刘氏说:不对。如果栾盈能进入晋国,祸患已经很急迫了,况且怎么能不接纳呢?栾盈不是单身进入晋国,这是肯定的。如果最终不能进入晋国,那么即使从曲沃进入,又怎么能进入呢?那么是曲沃的士众让他进入的。《春秋》应当先明确他再次进入曲沃,然后才说他进入晋国。现在为什么反而颠倒了呢?查考:栾盈进入晋国,晋国人接纳,栾盈是未曾真正进入的。《春秋》不应当记载“入”。从曲沃进入,是真正进入了。《春秋》应当记载“入”。不应当记载却记载了,应当记载却不记载,这算什么“《春秋》”呢?
八月,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
《左传》说:“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是符合礼的。”
救援晋国可以说是符合礼,驻扎在雍榆而不前进,也可以说是符合礼吗?
《公羊传》说:“为什么先说救援,后说驻扎?是先传达君命。”
刘氏说:不对。大夫受命而出,哪有君命不通达的呢?何必作这样的解释呢?叶氏说:救援而说驻扎,传文用先传达君命来解释。况且大夫盟会、征伐,无不是带着君命的,尚且不先传达,何况救援以救急为义,而等待先传达呢?大概是传文错误地认为厌恶他不果断救援,而臆测出来的。
《谷梁传》说:说救援后驻扎,不是救援。
意思相近但言辞不够精当。
冬天十月乙亥日,臧孙纥出逃到邾国。
《左传》说:“起初,臧宣叔娶了铸地的女子,生了贾和为,就死了。继室娶了穆姜的姨母的女儿,生了纥。在公宫长大,姜氏喜爱他,所以立他为继承人。臧贾、臧为出逃到铸地。臧武仲从邾国派使者告诉臧贾,并且送去大龟甲,说:‘纥不才,失守宗庙,敢告知不幸。纥的罪过不至于断绝祭祀,用大龟甲纳请,可以吗?’贾说:‘这是家族的祸患,不是你的过错。’贾听命了,再拜接受,派为去纳请,于是自己做了。臧孙到防地,派使者来报告说:‘纥不是能害人,知道不足,不敢私自请求,只要守住祖先的祭祀,不废弃两位功臣,敢不避居邑地?’于是立臧为。臧纥献出防地而逃奔齐国。有人问:‘他会盟誓我们吗?’臧孙说:‘没有言辞,将要盟誓。’臧氏、季孙召来外史掌管恶臣而询问盟誓的首恶,回答说:‘盟誓东门氏,说不要像东门氏那样,于是听不进公命,杀嫡立庶。盟誓叔孙氏,说不要像叔孙侨如那样,想要废除国家常法,颠覆公室。’季孙说:‘臧孙的罪过都不及这些。’孟椒说:‘何不因为他犯门斩关?’季孙采纳了他的意见,于是盟誓臧氏说:‘不要像臧孙纥那样,扰乱国家纲纪,犯门斩关。’臧孙听说后说:‘国家有人啊,谁住在孟椒那里?’”
不是本义不收录。
《谷梁传》说:记载日期,是正臧孙纥出逃的事。
晋人杀栾盈。
《左传》说:“记载说:‘晋人杀栾盈’,不说大夫,是说从外面来的。凡是记载杀其大夫的,是讥讽他们没有天子的命令而专杀股肱之臣。这是作乱的贼人,人们可以杀他,所以说‘晋人杀栾盈’,和州吁、无知一样。”左氏认为从外面来而不说
大夫,末矣。先儒谓栾盈出奔楚当絶,又谓已非晋大夫者,又谓絶其君臣之称者,皆习于左氏、公羊之説,不之审者也。
译大夫,是末节罢了。先前的儒者说栾盈出逃到楚国时应当断绝关系,又说他已经不是晋国的大夫了,又说断绝了君臣的名分,这些都是习惯于《左传》《公羊传》的说法,而没有仔细审察的人。
公羊曰:「曷为不言杀其大夫?非其大夫也。」
辨见左氏
谷梁曰恶之弗有也
此论类公羊而尤浅近
二十有四年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伐郑。
左氏曰:「楚子伐郑,以救齐。门于东门,次于棘泽。诸侯还救郑,晋侯使张骼、辅跞致楚师,求御于郑。郑人卜宛射犬吉。子太叔戒之曰:『大国之人,不可与也。』对曰:『无有众寡,其上一也。』太叔曰:『不然,部娄无松柏。』二子在幄,坐射犬于外。既食,而后食之。使御广车而行,已皆乘乘车。将及楚,而后从之。乘皆踞转而鼓琴,近不告而驰之。皆取胄于櫜,而胄入垒。皆下搏人以投,收禽挟囚,弗待而出。皆超乘,抽弓而射。既免,复踞转而鼓琴。曰:『公孙同乘,兄弟也,胡再不谋?』对曰:『曩者志入而已,今则怯也。』皆笑曰:『公孙之亟也!』楚子自棘泽还,使防啓疆帅师送陈无宇。
刘氏曰:「左氏曰:『诸侯还救郑,然则何以不书于经邪?』诸侯相防而救患者,义也。春秋岂讳之哉?且必若云救许、救徐,何以得书也?」
陈鍼宜咎出奔楚
左氏曰:「陈人复讨庆氏之党,鍼宜咎出奔楚。」
以二十三年左氏书二庆事观之,此亦不可据也。
二十有五年,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
谷梁曰庄公失言淫于崔氏
按《春秋》书崔杼専权,庄公悖乱,其事详矣。而谷梁以失言为説,陋矣。
公防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伯、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左氏曰:晋侯济自泮,防于夷仪,伐齐,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庄公説,使隰鉏请成。庆封如师,男女以班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晋侯许之,使叔向告于诸侯。公使子服惠伯对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国,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
刘氏曰:「左氏有晋侯伐齐,庆封如师之文,而经无之,何邪?又言齐人赂晋侯及其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是乱也,亦不讥,何邪?」杜氏曰:「不讥受赂者,齐有丧师,自宜退,非也。若齐侯以寿没,师退可也。今弑其君,为恶大矣,何故退乎?假使晋遂讨齐,破其城,杀其贼,污其宫,未可谓之伐丧也。且夫弑君而谓之伐丧,诸侯其无讨贼者矣。」叶氏曰:「夷仪之防,经本不言伐齐。使果为报朝歌之役,而以杀其君为解,且以赂免,则诸侯得无讥乎?杜预以为齐有丧,自宜退,尤非是。夫弑君不讨,而谓之不伐丧,则凡弑者皆可以丧免之矣。」据十四年经书「卫侯衎出奔齐」,此献公为孙林父所逐而立剽也。二十三年书「齐侯伐卫,遂伐晋」,是时衎犹在齐,宜为伐剽,而晋有党焉,故明年为夷仪之防,卫侯亦与夷仪,卫地则晋必有谋卫者而未成,故至是又防。传言晋侯受齐赂,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则晋复变而与衎矣。后三月所以遂见卫侯衎入于夷仪,此虽甯喜之志,要之晋为再防,皆为谋卫,何朝歌之报哉?崔杼自负弑君之辠,闻防惧讨,因以许复卫侯而用赂,此经所以但书防,葢本无伐事也。崔杼之赂,虽志在惧讨,而诸侯本不以讨贼而防,所以经亦不得而书也。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
左氏曰:陈侯扶其太子偃师奔墓,遇司马桓子,曰:「载余。」曰:「将巡城。」遇贾获,载其母妻下之,而授公车。公曰:「舍而母。」辞曰:「不祥。」与其妻扶其母以奔墓,亦免。子展命师无入公宫,与子产亲御诸门。陈侯使司马桓子赂以宗器。陈侯免,拥社,使其众男女别而累,以待于朝。子展执絷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子美入,数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乃还。刘氏曰:左氏曰:陈侯免,拥社,使男女别而累,以待于朝。子展执絷而见,子美八数俘而出。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乃还。若是则陈已服辠矣,何为其冬公孙夏复帅师而伐陈
译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记载杀了他的大夫?因为那人不是他的大夫。”
辨析见左传。
谷梁传说:这是厌恶他不能保有(大夫)。
这一类论断与公羊传相似,但更加浅显。
鲁文公二十四年冬天,楚子、蔡侯、陈侯、许男攻打郑国。
左传说:“楚子攻打郑国,是为了救援齐国。攻打东门,驻扎在棘泽。诸侯回师救援郑国,晋侯派张骼、辅跞去挑战楚军,向郑国寻求驾车的人。郑国占卜宛射犬吉利。子太叔告诫他说:‘大国的人,不可与之较量。’宛射犬回答说:‘无论众寡,他们的君主都是一样的。’太叔说:‘不对,小土丘上长不出松柏。’张骼、辅跞两人在帐内,让宛射犬坐在外面。他们吃完饭,才让宛射犬吃。派宛射犬驾驶广车前行,随后他们都乘坐乘车。将要接近楚军时,才跟随上去。乘车的人都蹲着转身弹琴,靠近楚军时不告而驰入。他们都从箭袋中取出头盔,戴着头盔冲入敌阵。都下车搏斗,将敌人抛掷,收取战利品挟持俘虏,不等命令就撤出。都跳上车,拉弓射箭。脱险后,又蹲着转身弹琴。张骼、辅跞说:‘公孙同乘一辆车,是兄弟,为何不再商量?’宛射犬回答说:‘刚才一心只想冲入敌阵,现在却胆怯了。’两人都笑着说:‘公孙太急躁了!’楚子从棘泽撤军,派防啓疆率领军队送陈无宇回国。”
刘氏说:“左传说:‘诸侯回师救援郑国,那么为什么经文中不记载呢?’诸侯互相防备而救援患难,是合乎道义的。《春秋》难道会避讳这件事吗?况且如果说是救援许国、救援徐国,为什么能记载呢?”
陈鍼宜咎出逃到楚国。
左传说:“陈国人再次讨伐庆氏的党羽,鍼宜咎出逃到楚国。”
根据二十三年左传记载二庆之事来看,这一说法也是不可凭信的。
鲁文公二十五年,夏五月乙亥,齐崔杼杀了他的国君光。
谷梁传说:庄公因失言而在崔氏家中淫乱。
按《春秋》记载崔杼专权,庄公悖乱,其事已很详细。而谷梁传以失言为说,见识浅陋。
鲁公在夷仪会见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伯、薛伯、杞伯、小邾子。
左传说:“晋侯从泮水渡河,在夷仪会盟,攻打齐国,以报复朝歌之战。齐人因庄公的缘故求和,派隰鉏请求讲和。庆封来到晋军,男女按班次进献贿赂。晋侯将宗庙祭器、乐器从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的大夫、百官的正长、师旅以及留守者都有贿赂。晋侯答应了,派叔向告知诸侯。鲁公派子服惠伯回答说:‘您宽恕有罪之人,以安定小国,是您的恩惠。寡君已听到命令了。’”
刘氏说:“左传有晋侯攻打齐国,庆封来到晋军的记载,而经文中没有,为什么呢?又说齐人贿赂晋侯及其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的大夫、百官的正长、师旅以及留守者都有贿赂,这是混乱,也不加以讥讽,为什么呢?”杜氏说:“不讥讽接受贿赂,是因为齐国有丧事,自然应当退兵,这是不对的。如果齐侯因寿没之故,军队撤退是可以的。现在杀害国君,罪恶太大了,为什么退兵呢?假使晋国于是讨伐齐国,攻破其城池,杀死其贼人,污染其宫室,也不能说是攻打有丧事之国。况且杀害国君而称之为攻打有丧事之国,那么诸侯就没有讨伐贼人的人了。”叶氏说:“夷仪之会,经文本来没有说攻打齐国。假如真的是为了报复朝歌之战,而以杀害国君为借口,并且用贿赂免除,那么诸侯能不讥讽吗?杜预认为齐国有丧事,自然应当退兵,尤其不对。杀害国君不讨伐,而称之为不攻打有丧事之国,那么凡是杀害国君的人都可以因丧事而免罪了。”根据十四年经文记载“卫侯衎出逃到齐国”,这是献公被孙林父驱逐而立剽。二十三年记载“齐侯攻打卫国,于是攻打晋国”,当时衎还在齐国,应当是攻打剽,而晋国有党羽,所以明年举行夷仪之会,卫侯也参加夷仪之会,卫国之地则晋国必有谋划卫国之事而未成,所以至此又举行会盟。传文中说晋侯接受齐国贿赂,派魏舒、宛没迎接卫侯,那么晋国又改变立场而支持衎了。后三个月所以记载卫侯衎进入夷仪,这虽然是甯喜的意愿,总之晋国两次会盟,都是为了谋划卫国,哪里是为了报复朝歌之战呢?崔杼自负杀害国君的罪责,听说会盟害怕被讨伐,因此答应恢复卫侯之位而使用贿赂,所以经文只记载会盟,大概本来就没有攻打之事。崔杼的贿赂,虽然意在害怕讨伐,而诸侯本来不是为了讨伐贼人而会盟,所以经文也不能记载。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率领军队进入陈国。
左传说:“陈侯扶着太子偃师逃往墓地,遇见司马桓子,说:‘载我。’桓子说:‘将要巡视城墙。’遇见贾获,贾获载着他的母亲和妻子,下来,将公车交给陈侯。陈侯说:‘舍弃你的母亲。’贾获推辞说:‘不吉利。’带着他的妻子扶着母亲逃往墓地,也得以脱险。子展命令军队不进入公宫,与子产亲自抵御在门口。陈侯派司马桓子用宗庙祭器贿赂。陈侯脱险,抱着社坛,让他的民众男女分开而捆绑,在朝廷等待。子展拿着绳子去见他,两次拜谢叩头,承接酒饮而进献。子美进入,列举俘虏而出。祝官祓除社坛,司徒招致民众,司马招致符节,司空招致土地,于是返回。”刘氏说:“左传说:陈侯脱险,抱着社坛,让男女分开而捆绑,在朝廷等待。子展拿着绳子去见他,子美列举俘虏而出。祝官祓除社坛,司徒招致民众,司马招致符节,司空招致土地,于是返回。如果是这样,那么陈国已经认罪了,为什么冬天公孙夏又率领军队攻打陈国呢?”
乎?且数俘而出,是无获掳也,则子产何用献捷乎?献捷者,俘获也,何以知之哉?成二年传曰:「蛮夷戎狄则有献捷,兄弟甥舅告事而已,不献其功。」今传谓子产献捷,则非告事矣。如曰数而出,是安得捷而献欤?
译吗?况且清点俘虏然后释放,这就没有获得战利品了,那么子产又何必献捷呢?献捷,就是俘获敌人,凭什么知道这一点呢?《左传》成公二年记载说:“蛮夷戎狄才献捷,兄弟甥舅之邦只报告战事罢了,不献其战功。”如今传文说子产献捷,那就不是仅仅报告战事了。如果说只是清点俘虏然后释放,哪里还能得到战利品来献捷呢?
八月己巳诸侯同盟于重丘
左氏曰:「秋七月,同盟于重丘,齐成故也。」
按左氏言,齐成而同盟,固已过矣,然犹未明言齐之与盟也。及杜氏解传,则曰:“伐齐而称同盟,以明齐亦与盟也。”夫经于夷仪之防,列序诸侯之名,至此则书诸侯同盟于重丘,前目后凡,至明且约,岂有齐人与盟之事哉?伐齐之事,左氏附防之言也,而杜氏又増益之。然杜氏解经,则又曰:“夷仪之诸侯也。”何其自相悖哉!
卫侯入于夷仪
左氏曰:「晋侯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将使卫与之夷仪,崔子止其帑,以求五鹿。」
按甯喜弑剽纳衎,晋尝执之矣。使晋果迎卫侯,不应执喜也。
公羊》曰:「陈仪者,何?卫之邑也。曷为不言入于卫?谖君以弑也。」
刘氏曰:非也。衎虽失位,非剽臣也。剽虽得国,非衎君也。春秋岂谓衎为谖君乎哉?何休又谓衎不能自复,遂诈为剽臣。此非人之情,何有此事哉?入于陈仪者,犹突入于栎。公在郓尔,不须多疑,而更纷纷也。
十有二月,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
左氏曰:「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门于巢。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啓之将亲门,我获射之,必殪。』是君也死,疆其少安。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隠于短墙以射之,卒。」
莘老孙氏曰:「如吴子遏者,葢其行将以伐楚,而道行过巢,巢为楚之与国,于是以巢之门而卒,故曰『门于巢卒也』。若吴实为巢人伤之死,则经书之足以为戒,见其轻身以侵伐而取死。春秋惟鲁事有讳于诸侯,又何择焉?愚谓经言吴子门于巢而卒,其义本明,而传以为射之而卒,大凡左氏之妄,必撰其事以实之,人恶得不信?若莘老『道行过巢』之説,乃谓巢在淮西,恐不若贯道所谓楚城门者为近似也。」
公羊曰:「门于巢卒者,何入巢之门而卒也?吴子谒,何以名?伤而反,至乎舍而卒也。」
使伤而反至乎舍,而卒不在。书名而见义,余见《谷梁》。
谷梁曰:“以伐楚之事门于巢卒也。”于巢者,外乎楚也。门于巢,乃伐楚也。诸侯不生名,取卒之名加之伐楚之上者,见其以伐楚卒也。见其以伐楚卒,何也?古者大国过小邑,小邑必饰城而请罪,礼也。吴子谒伐楚,至巢,入其门,门人射吴子,有矢创,反舍而卒。古者虽有文事,必有武备。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非吴子之自轻也。
赵氏曰:「此与七年郑伯髠顽如防卒于操文义正同,皆以便文耳。《公谷之説非也。愚谓非巢之不饰城而请罪,亦不在书名以见之。且使大国过也,国之小邑,人名为其主守土,岂可无罪而请罪哉?」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
左氏曰:「书曰:『甯喜弑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按:甯喜实弑其君,非归罪于甯氏而加之弑也。弑君之义大矣,而左氏之言如此,亦可谓不知言矣。
谷梁曰:「此不正其曰,何也?殖也,立之喜也,君之正也。」陈岳氏曰:「夫臣弑君,人伦之至恶。凡称国人弑君,国人无道也;称臣、称子以弑,臣子无道也。」谷梁谓为正,不书日。噫!谓之弑君,焉有正不正邪?日不日邪?愚谓以日月为例,其弊至此,读者可以少悟矣。
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
左氏曰:「孙林父以戚如晋。书曰:『入于戚以叛』,罪孙氏也。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専禄以周旋,戮也。」
使林父以戚如晋,经当书曰“孙林父以戚入于晋”。今惟传书“晋戍三百人”,亦无足信。夫晋受叛人之邑,其辠若何,而经不书邪?左氏本谓林父以戚如晋,而《春秋》改其文曰“入于戚以叛”,为専辠林父而不责晋。夫盗人之物者,盗固辠也,其受盗之物者,独无辠欤?左氏又曰:“臣之禄,君实有之,义则进,否则奉身以退。”谓林父専禄以周旋。此义施之常人则可,林父逐卫侯衎而衎入,林父畏诛而叛,非特专禄而叛也。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
左氏曰:「甲午,卫侯入,书曰『复归国,纳之也』。」
译八月己巳日,诸侯在重丘结盟。
左氏说:“秋七月,在重丘结盟,是因为齐国讲和的缘故。”
按照左氏的说法,齐国讲和便结盟,本来就已经错了,然而他还没有明确说出齐国参与了结盟。等到杜预解释《左传》,则说:“讨伐齐国却称结盟,是为了表明齐国也参与了结盟。”经文在夷仪的防地,列举排列诸侯的名字,到这里则记载诸侯在重丘结盟,前面列举名字后面用总称,非常明白且简约,难道有齐国人参与结盟的事情吗?讨伐齐国的事,是左氏附会防地记载的话,而杜预又加以增补。然而杜预解释经文,却又说:“这是夷仪的诸侯。”他多么自相矛盾啊!
卫侯进入夷仪。
左氏说:“晋侯派魏舒、宛没迎接卫侯,打算让卫国把夷仪给他,崔子扣留了卫侯的家眷,来索取五鹿。”
按照史实,甯喜弑杀剽而拥立衎,晋国曾经逮捕了甯喜。如果晋国真的迎接卫侯,就不应该逮捕甯喜。
《公羊传》说:“陈仪是什么?是卫国的城邑。为什么不说是‘入于卫’?因为衎是弑君篡位的国君。”
刘氏说:不对。衎虽然失去了君位,但不是剽的臣子。剽虽然得到了国家,也不是衎的国君。《春秋》难道会认为衎是篡位的国君吗?何休又说衎不能自己恢复君位,于是假装做剽的臣子。这不符合人之常情,怎么会有这种事呢?进入陈仪,就像突进入栎一样。公在郓地罢了,不需要过多猜疑,却更加纷纷议论。
十二月,吴子遏讨伐楚国,攻打巢国城门,去世。
左氏说:“十二月,吴子诸樊讨伐楚国,以报复舟师之战。攻打巢国城门。巢国大夫牛臣说:‘吴王勇敢而轻敌,如果引诱他亲自攻打城门,我射中他,必定能杀死他。’这样国君死了,边境或许能稍微安宁。听从了他的计策。吴子攻打城门。牛臣躲在矮墙后射他,吴子去世。”
莘老孙氏说:“像吴子遏这样,大概是他出兵讨伐楚国,而途中经过巢国,巢国是楚国的盟国,于是在巢国城门去世,所以说‘门于巢卒’。如果吴子确实是被巢国人射伤而死,那么经文记载足以作为警戒,显示他轻身侵伐而招致死亡。《春秋》只有对鲁国的事对诸侯有所避讳,又何必有所选择呢?我认为经文说吴子攻打巢国城门而去世,其意义本来就很明白,而《左传》认为是被射杀而去世,大凡《左传》的荒谬,必定编造事情来证实它,人们怎么能不信呢?如果莘老‘途中经过巢国’的说法,是说巢国在淮西,恐怕不如贯道所说的楚国城门那样接近事实。”
《公羊传》说:“门于巢卒是什么意思?进入巢国城门而去世。吴子谒,为什么称名?受伤后返回,到了住所才去世。”
如果受伤后返回,到了住所才去世,那么去世时就不在战场上。称名以显示意义,其余见《谷梁传》。
《谷梁传》说:“因为讨伐楚国的事,攻打巢国城门而去世。”在巢国,是相对于楚国而言的外地。攻打巢国城门,就是讨伐楚国。诸侯活着时不称名,取去世时称名的方式加在讨伐楚国之上,是为了显示他因讨伐楚国而去世。显示他因讨伐楚国而去世,为什么呢?古代大国经过小邑,小邑必定修葺城墙并向大国请罪,这是礼制。吴子谒讨伐楚国,到达巢国,进入其城门,守门人射吴子,吴子中了箭伤,返回住所而去世。古代虽然有文治,也必须有武备。不是因为巢国没有修葺城墙而请罪,也不是吴子自己轻身犯险。
赵氏说:“这与七年郑伯髡顽到防地去世于操地的文义完全相同,都是为了行文方便罢了。《公羊》《谷梁》的说法不对。我认为不是因为巢国没有修葺城墙而请罪,也不在于称名以显示意义。况且如果大国经过小国,小国的人作为其君主守土,怎么能无罪而请罪呢?”
二十六年春,周历二月辛卯日,卫甯喜弑杀其君剽。
左氏说:“经文说:‘甯喜弑杀其君剽’,是说罪责在甯氏。”按照史实,甯喜确实弑杀了其君,并不是把罪责归于甯氏而加上弑杀之名。弑君的意义重大,而左氏的话如此,也可以说是不会说话了。
《谷梁传》说:“这里不批评其日期,为什么呢?因为殖立了剽,喜立了衎,都是国君的正统。”陈岳氏说:“臣子弑杀国君,是人伦中最恶劣的行为。凡是称国人弑君,是国人无道;称臣、称子弑君,是臣子无道。”《谷梁传》认为是正统,不记载日期。唉!称为弑君,哪有正与不正的区别呢?有日期与无日期的区别呢?我认为以日月为例,弊端到了这种地步,读者可以稍微醒悟了。
卫孙林父进入戚地以叛乱。
左氏说:“孙林父带着戚地投奔晋国。经文说:‘入于戚以叛’,是罪责孙氏。臣子的俸禄,国君实际拥有,合乎道义就进用,不合乎道义就带着自身退隐。独占俸禄以周旋,是杀戮之罪。”
如果林父带着戚地投奔晋国,经文应当记载为“孙林父以戚入于晋”。现在只有《左传》记载“晋国戍守三百人”,也不足为信。晋国接受叛乱者的城邑,其罪责如何,而经文不记载呢?左氏本来认为林父带着戚地投奔晋国,而《春秋》改其文为“入于戚以叛”,是为了专罪林父而不责备晋国。偷盗别人财物的人,偷盗者固然有罪,那接受偷盗财物的人,难道没有罪吗?左氏又说:“臣子的俸禄,国君实际拥有,合乎道义就进用,不合乎道义就带着自身退隐。”说林父独占俸禄以周旋。这个道理施之于常人可以,林父驱逐卫侯衎而衎进入,林父畏惧诛杀而叛乱,不仅仅是独占俸禄而叛乱。
甲午日,卫侯衎复归卫国。
左氏说:“甲午日,卫侯进入,经文说‘复归国,是接纳他’。”
假令非国纳,不书曰「复归乎此」,皆一字褒贬之弊,而不究一句大旨、一事大体者也。
译假如说不是国家接纳他,史书不记载为“又回到这里”,这都是拘泥于用一字进行褒贬的弊端,而没有探究整句话的主要意旨、整件事的整体情况啊。
公羊曰:「此谖君以弑也,其言复归,何?恶剽也。曷为恶剽?剽之立,于是未有説也。然则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
陈岳氏曰:「三传不考经意,曲立其辞,其理多失。愚谓谖君以弑,辨见卫侯入夷仪矣。所谓复归者,复归于卫纪实事也,何恶剽之有?簒立固可恶也,然『复归』二字,岂足以见恶剽哉?经不言剽之立,或鲁史所无,圣人不得而益也。夫卫侯不君,固可恶也,然不言剽之立,岂足以见恶卫侯之实哉?此皆推测之论。」
谷梁曰日归见知弑也
按经明书,卫侯入于夷仪,而甯喜弑其君剽,卫侯衎复归于卫矣。虽不日归,亦见知弑也。不特知弑也,实使之弑也。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
左氏曰:「卫人侵戚东鄙,孙氏愬于晋。晋戍茅氏,殖绰伐茅氏,杀晋戍三百人。孙蒯追之,弗敢击。文子曰:『厉之不如。』遂从卫师败之。圉雍鉏获殖绰。复愬于晋,晋人为孙氏故,召诸侯将以讨卫也。」夏,中行穆子来聘,召公也。
按左氏曰:晋侯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将使卫与之夷仪,则是晋主将衎也。何为复戍卫茅氏,而卫有杀晋戍三百人之事乎?是其自相戾也。
公防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
左氏曰:六月,公防晋赵武、宋向戍、郑良霄、曹人于澶渊,以讨卫疆戚田,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氏。赵武不书,尊公也。向戍不书,后也。郑先、宋不失所也。啖氏曰:蜀之防,书楚公子婴齐;澶渊之防,书郑良霄。左氏言澶渊之防,赵武不书,尊公也。如若此,良霄何以不尊公乎?葢时防者,非赵武,别是未命之卿耳,而左氏曲解之。刘氏曰:此皆不足信于经,无以见之。愚谓经书防尔,不书伐卫,也不书取卫西鄙也。夫取卫西鄙懿氏六十,以与孙林父,是党叛也。其辠若何,而经不书邪?郑加宋上,则郑为卿,宋为微者,其义本明,而左氏以为宋后至,郑不失所。茍凡先至者即书于上,则邾、莒小国可以冠齐、宋也。
晋人执卫甯喜
左氏曰:「于是卫侯防之,晋人执甯喜。北宫遗使女齐以先归。卫侯如晋,晋人执而囚之于士弱氏。」秋七月,齐侯、郑伯为卫侯故如晋,晋侯兼享之。晋侯赋《嘉乐》,国景子相齐侯赋《蓼萧》,子展相郑伯赋《缁衣》。叔向命晋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齐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郑君之不贰也。」国子使晏平仲私于叔向曰:「晋君宣其明徳于诸侯,恤其患而补其阙,正其违而治其烦,所以为盟主也。今为臣执君,若之何?」叔向告赵文子,文子以告晋侯。晋侯言卫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国子赋「辔之柔矣」,子展赋「将仲子兮」。晋侯乃许归卫侯。刘氏曰:「左氏云『使女齐以先归』,若实尔者,经何故不云以归乎?」愚谓经书晋执卫甯喜事在秋,而传为在夏。传谓北宫遗使女齐以先归,杜氏解女齐司马侯归晋而后告诸侯,故经书在秋,皆不通之论。葢告诸侯者必曰「某月某日执卫甯喜」,岂有书告日之理哉?且执君与执臣孰重孰轻?今执君不书于经,而执臣反书之,则是舍重书轻也。况甯喜为弑君之贼,执之当也;卫衎当复者也,执之不当也。今当执而书不当执者反不书,《春秋》不如是之缪也。又齐为大国,与晋有隙,必不为卫侯故适晋;郑与卫情亦不通,亦未必为卫侯故而齐、郑二公适晋。使二公适晋,经亦当书。此事举不可信者矣。
公羊曰:「此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不以其罪执之也。」何氏解曰:「甯喜弑君者,称人而执,非伯讨。」愚谓公羊谓不以其罪执之,则得之矣,乃不于是上见之,而于称人之一字见,亦一字褒贬之弊也。以称人不得为伯讨,则称爵者为伯讨乎?皆非的论也。
二十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左氏曰:「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社氏曰:「为明年庆
译公羊传说:“这是用弑君来欺骗国君,经文说‘复归’,是什么意思呢?是厌恶剽。为什么厌恶剽?因为剽的即位,当时并没有正当的理由。那么为什么不直接说剽的即位呢?不说剽的即位,是因为厌恶卫侯。”
陈岳氏说:“《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不考究经文的真意,曲解文辞以自圆其说,其道理大多失误。我认为‘谖君以弑’的辨析,在‘卫侯入夷仪’时已经显现。所谓‘复归’,是卫侯重新回到卫国这一事实的记录,哪里有什么厌恶剽的意思?篡位固然可恶,但‘复归’二字,难道足以体现对剽的厌恶吗?经文不说剽的即位,或许是因为鲁国史官没有记载,圣人无法凭空增添。卫侯不像国君,固然可恶,但不说剽的即位,难道足以体现厌恶卫侯的实质吗?这些都是推测之论。”
谷梁传说:“记载‘归’,是让人知道弑君之事。”
按:经文明确记载,卫侯进入夷仪,而宁喜弑杀了他的国君剽,卫侯衎重新回到卫国。即使不记载“归”的具体日期,也能让人知道弑君之事。不只是知道弑君,实际上是卫侯指使宁喜弑君。
夏天,晋侯派荀吴来鲁国聘问。
左氏说:“卫国人侵犯戚地的东部边境,孙氏向晋国申诉。晋国在茅氏驻军,殖绰攻打茅氏,杀死了三百名晋国驻军。孙蒯追击殖绰,不敢攻击。文子说:‘不如趁其疲惫时攻击。’于是跟随卫军击败了殖绰。圉雍鉏俘虏了殖绰。孙氏再次向晋国申诉,晋国人为了孙氏的缘故,召集诸侯准备讨伐卫国。”夏天,中行穆子来聘问,是召集诸侯的使者。
按:左氏说:晋侯派魏舒、宛没迎接卫侯,打算让卫国把夷仪给晋国,这说明晋国主要支持衎。为什么又要在卫国的茅氏驻军,而发生卫国人杀死三百名晋国驻军的事情呢?这是自相矛盾。
鲁公在澶渊与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设防。
左氏说:“六月,鲁公在澶渊与晋国的赵武、宋国的向戍、郑国的良霄、曹国人设防,以讨伐卫国侵占戚地田地,夺取卫国西部边境懿氏的六十个邑,赐给孙氏。赵武不记载,是尊重鲁公。向戍不记载,是因为他迟到。郑国排在宋国前面,是因为宋国没有失礼。”啖氏说:“蜀地的防务,记载了楚国的公子婴齐;澶渊的防务,记载了郑国的良霄。左氏说澶渊的防务,赵武不记载,是尊重鲁公。如果这样,良霄为什么不尊重鲁公呢?大概当时设防的,不是赵武,而是其他未受命的卿,而左氏曲解了。”刘氏说:“这些都不足以相信经文,没有证据。”我认为经文只记载了设防,没有记载讨伐卫国,也没有记载夺取卫国西部边境。夺取卫国西部边境懿氏的六十个邑,赐给孙林父,这是结党营私。他们的罪行如何,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呢?郑国排在宋国上面,那么郑国是卿,宋国是微贱者,其义本来明确,而左氏认为是宋国迟到,郑国没有失礼。如果凡是先到的就排在上面,那么邾、莒小国也可以排在齐、宋之上了。
晋人拘捕了卫国的宁喜。
左氏说:“当时卫侯设防,晋人拘捕了宁喜。北宫遗派女齐先回去。卫侯到晋国,晋人拘捕并囚禁他在士弱家中。”秋七月,齐侯、郑伯为了卫侯的缘故到晋国,晋侯同时宴请他们。晋侯吟诵《嘉乐》,国景子辅助齐侯吟诵《蓼萧》,子展辅助郑伯吟诵《缁衣》。叔向命令晋侯拜谢两位国君,说:“寡君敢拜谢齐君安定我先君宗庙的恩德,敢拜谢郑君没有二心。”国子派晏平仲私下对叔向说:“晋君向诸侯宣扬他的明德,体恤他们的忧患并弥补他们的缺失,纠正他们的违逆并治理他们的烦乱,所以成为盟主。现在为了臣子而拘捕国君,该怎么办?”叔向告诉赵文子,文子告诉晋侯。晋侯陈述卫侯的罪过,派叔向告诉两位国君。国子吟诵“辔之柔矣”,子展吟诵“将仲子兮”。晋侯于是答应归还卫侯。刘氏说:“左氏说‘派女齐先回去’,如果真是这样,经文为什么不说‘以归’呢?”我认为经文记载晋人拘捕卫国宁喜的事在秋天,而传文说在夏天。传文说北宫遗派女齐先回去,杜氏解释女齐是司马侯,回到晋国后才告知诸侯,所以经文记载在秋天,都是不通的言论。大概告知诸侯必定说“某月某日拘捕卫国宁喜”,哪有记载告知日期的道理呢?而且拘捕国君与拘捕臣子,哪个重哪个轻?现在拘捕国君不记载在经文中,而拘捕臣子反而记载,这是舍弃重要的而记载次要的。况且宁喜是弑君的贼人,拘捕他是应当的;卫衎是应当复位的人,拘捕他是不应当的。现在应当拘捕的记载了,不应当拘捕的反而不记载,《春秋》不会如此荒谬。又齐国是大国,与晋国有嫌隙,必定不会为了卫侯的缘故去晋国;郑国与卫国关系也不通,也未必为了卫侯的缘故而齐、郑两位国君去晋国。如果两位国君去晋国,经文也应当记载。这件事全不可信。
公羊传说:“这是拘捕有罪之人,为什么不能算是霸主的讨伐?因为不是以其罪行拘捕他。”何氏解释说:“宁喜是弑君者,称‘人’而拘捕,不是霸主的讨伐。”我认为公羊说不是以其罪行拘捕他,是对的,但他不在上文看出,而在“称人”这一字看出,也是一字褒贬的弊端。以称“人”不能算是霸主的讨伐,那么称爵位的就是霸主的讨伐吗?都不是确切的言论。
二十七年春天,齐侯派庆封来鲁国聘问。
左氏说:“齐国的庆封来聘问,他的车很华美。孟孙对叔孙说:‘庆季的车不也很华美吗?’叔孙说:‘我听说,服饰华美而不相称,必定以恶果告终。华美的车有什么用?’叔孙与庆封一起吃饭,庆封不恭敬,叔孙为他吟诵《相鼠》,他也不知道。”社氏说:“这是为明年庆
夏,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左氏曰:「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得己?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秦亦许之。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赵文子,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戊申,叔孙豹、齐庆封、陈须无、卫石恶至。甲寅,晋荀盈从赵武至。丙辰,邾悼公至。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谓向戍:「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庚午,向戍复于赵孟。赵孟曰:「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壬申,左师复言于子木。子木使驿谒诸王。王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也,赵孟及子晳盟,以齐言。庚辰,子木至自陈。
存耕赵氏曰:宋之盟,诸夏之大变也。南北两霸之势成矣。晋侯明使诸侯听命于楚,而使大夫帅之以往,春秋未有之事也。左氏浮夸,乃谓是防多文辞,使圣人早生,其不比赵武、向戍而尽诛之乎?愚按:左氏言齐、秦、许之,今经无齐、秦,又言邾悼公、滕成公皆至此,正楚王所谓他国请相见者也。而经亦无之。又经之防在夏,而传以为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赵孟及子晳盟,而后为防,则是日月又不合于经矣。且经但书夏,是鲁史元无日月也,而左氏岂得日月如此其详哉?他如司马置折俎而谓之礼,又谓仲尼美其多文辞,皆可笑之尤者。又左氏见此防无齐、秦,则以为楚释之;见无邾、滕,又以为齐、宋请之,亦可谓善为诞辞矣。故予释左氏之粗信者,附于本义云。
卫杀其大夫甯喜
谷梁曰:「称国以杀,罪累上也。甯喜弑君,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尝为大夫与之涉公事矣。甯喜由君弑君,而不以弑君之罪罪之者,恶献公也。」
称杀其大夫甯喜,非春秋恶献公不以弑君之罪罪甯喜也,乃献公不以弑君之罪杀甯喜耳。累上之辞,辨见僖十年。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
公羊曰:「卫杀其大夫甯喜,则卫侯之弟鱄曷为出奔?为杀甯喜出奔也。曷为为杀甯喜出奔?卫甯殖与孙林父逐卫侯而立公孙剽。甯殖病,将死,谓喜曰:『黜公者非吾意也,孙氏为之。我即死,汝能固纳公乎?』喜曰:『诺。』甯殖死,喜立为大夫,使人谓献公曰:『黜公者非甯氏也,孙氏为之。吾欲纳公,何如?』献公曰:『子茍纳我,吾请与子盟。』喜曰:『无所用盟,请使公子鱄约之。』献公谓公子鱄曰:『甯氏将纳我,吾欲与之盟。其言曰:『无所用盟,请使公子鱄约之。』子固为我与之约矣。』公子鱄辞曰:「夫负羁絷、执鈇锧,从君东西南北,则是臣仆庶孽之事也。若夫纳言为信,则非臣仆庶孽之所敢与也。」献公怒曰:「黜我者非甯氏与孙氏?凡在尔公子鱄,不得已而与之约。已约,归至,杀甯喜。公子鱄挈其妻子而去之。将济于河,携其妻子而与之盟曰:「茍有履卫地、食卫粟者,昧雉彼视。」
刘氏曰:「公羊曰:『已纳归至,杀甯喜。』然则喜非复有他罪矣。卫侯以弑君诛之耳。以弑君之罪诛之,何为不以讨贼之辞书之乎?谓卫侯不当诛喜乎?何以责定公不能讨季氏也?」
谷梁曰:「专喜之徒也。专之为喜之徒,何也?已虽急,纳其兄,与人之臣谋弑其君,是亦弑君者也。专其曰弟,何也?专有是信者,君赂不入乎?喜而杀喜,是君不直乎喜也。故出奔晋,织絇邯郸,终身不言卫。専之去,合乎春秋。」
兄弟无可去之义,谷梁乃谓合乎《春秋》。果合乎《春秋》,则《春秋》以为常事而不书矣。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左氏曰:「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书先晋,晋有信也
译夏季,叔孙豹在宋国主持诸侯会盟,参与会盟的有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屈建、蔡国的公孙归生、卫国的石恶、陈国的孔奂、郑国的良霄,以及许国和曹国的代表。
《左传》记载:“(叔孙豹)前往齐国,齐国人对此表示为难。”陈国的陈文子说:“晋国、楚国和许国都同意了,我们怎么能独自拒绝呢?况且人们都说要停止战争,如果我们不答应,那就必然会使我们的百姓离心离德,那样还要百姓做什么呢?”齐国人于是同意了,(陈文子)又向秦国报告,秦国也同意了。六月丁未初一,宋国人宴请赵文子,叔向担任副使,司马设置了折俎,这是符合礼制的。孔子让人列举这种礼仪,认为它文辞丰富。戊申日,叔孙豹、齐国的庆封、陈国的须无、卫国的石恶到达。甲寅日,晋国的荀盈跟随赵武到达。丙辰日,邾国的悼公到达。戊辰日,滕国的成公到达。子木对向戍说:“请让晋国和楚国的附庸国互相会见。”庚午日,向戍向赵孟复命。赵孟说:“晋国、楚国、齐国、秦国地位相当。晋国对齐国不能支配,就像楚国对秦国不能支配一样。如果楚国国君能让秦国国君屈尊来到我国,我国国君怎敢不坚决向齐国请求呢?”壬申日,左师向子木再次陈述意见。子木派驿使向楚王报告。楚王说:“放弃齐国和秦国,让其他国家请求互相会见。”秋季七月戊寅日,左师到达。这天夜里,赵孟和子晳结盟,按照齐国的说法行事。庚辰日,子木从陈国回来。
存耕赵氏说:“宋国的会盟,是中原诸侯的重大变故。南北两大霸主的格局就此形成。晋侯明确地让诸侯听从楚国的命令,而让大夫率领他们前往,这是春秋时期未曾有过的事。《左传》浮夸,竟然说这次会盟文辞丰富,如果圣人早出生,难道不会把赵武、向戍全都诛杀吗?我认为:《左传》说齐国、秦国、许国都同意了,但《春秋》经文没有记载齐国和秦国;又说邾悼公、滕成公都到达了,这正是楚王所说的‘其他国家请求互相会见’,但《春秋》经文也没有记载。而且《春秋》经文记载会盟在夏季,而《左传》认为是秋季七月戊寅日左师到达,这天夜里赵孟和子晳结盟,然后才举行会盟,这样日期月份又与经文不合了。况且经文只记载夏季,说明鲁国史官原本就没有记载具体的日期月份,而《左传》怎么能如此详细地记载日期月份呢?其他如司马设置折俎而称之为礼,又说孔子赞美其文辞丰富,这些都是特别可笑的地方。又《左传》看到这次会盟没有齐国、秦国,就认为是楚国放弃了它们;看到没有邾国、滕国,又认为是齐国、宋国请求的,这也算是善于编造谎言了。所以我解释《左传》中粗略可信的部分,附在朱熹《本义》之后。”
卫国杀了它的大夫甯喜。
《谷梁传》说:“用国名来记载杀大夫,是因为罪责连累了上级。甯喜弑杀国君,为什么用连累上级的措辞来记载呢?因为他曾经担任大夫,与上级涉及公事。甯喜借国君之手弑杀国君,而不以弑君之罪来定罪他,是因为厌恶卫献公。”
记载“杀其大夫甯喜”,并不是《春秋》厌恶卫献公不以弑君之罪来定罪甯喜,而是卫献公不以弑君之罪来杀甯喜。所谓连累上级的措辞,辨析见僖公十年。
卫国国君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
《公羊传》说:“卫国杀了它的大夫甯喜,那么卫国国君的弟弟鱄为什么出逃?是因为杀甯喜而出逃。为什么因为杀甯喜而出逃?卫国的甯殖和孙林父驱逐卫献公而立公孙剽为国君。甯殖生病,将要死去,对甯喜说:‘驱逐国君的不是我的本意,是孙氏做的。我死后,你能坚持迎回国君吗?’甯喜说:‘好。’甯殖死后,甯喜立为大夫,派人告诉卫献公说:‘驱逐国君的不是甯氏,是孙氏做的。我想迎回国君,怎么样?’卫献公说:‘你如果迎我回国,我请求与你结盟。’甯喜说:‘不需要结盟,请让公子鱄来约定。’卫献公对公子鱄说:‘甯氏将要迎我回国,我想与他们结盟。他们的话说:‘不需要结盟,请让公子鱄来约定。’你务必替我与他们约定。’公子鱄推辞说:‘背负枷锁、手持斧钺,跟随君主东西南北奔走,这是臣仆庶孽做的事。至于以言语作为信约,这不是臣仆庶孽敢参与的。’卫献公愤怒地说:‘驱逐我的不是甯氏和孙氏吗?凡是你在公子鱄,不得已而与他们约定。已经约定,回国后,杀了甯喜。公子鱄带着他的妻子儿女离开了卫国。将要渡过黄河时,带着他的妻子儿女与他们结盟说:‘如果有踏上卫国土地、食用卫国粮食的,愿他们被雉鸡所视(意指遭灾祸)。’”
刘氏说:“《公羊传》说:‘已经迎回国君,回国后,杀了甯喜。’那么甯喜就没有其他罪行了。卫献公是以弑君之罪诛杀他。以弑君之罪诛杀他,为什么不用讨伐贼臣的措辞来记载呢?说卫献公不应当诛杀甯喜吗?为什么责备鲁定公不能讨伐季氏呢?”
《谷梁传》说:“鱄是甯喜的同党。鱄作为甯喜的同党,为什么呢?他虽然急切,却接纳他的兄长,与别人的臣子谋划弑杀国君,这也是弑君者。鱄被称为弟弟,为什么呢?鱄有这种信义,国君的贿赂没有进入他手中吗?因为甯喜而杀甯喜,这是国君对甯喜不直。所以出逃到晋国,在邯郸编织鞋鼻,终身不再谈论卫国。鱄的离去,符合《春秋》。”
兄弟之间没有可以离去的道理,《谷梁传》却说符合《春秋》。如果真符合《春秋》,那么《春秋》就会把它当作常事而不记载了。
秋季七月辛巳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在宋国结盟。
《左传》说:“季武子派人对叔孙豹说,以国君的命令说:‘看待邾国、滕国,随后齐国人请求邾国,宋国人请求滕国,都不参与结盟。’叔孙豹说:‘邾国、滕国是别人的私事,我们是列国,为什么要看他们?’宋国、卫国,是我们的对等之国,于是结盟,所以不记载他们的族名,表示违背命令。记载先晋国,是因为晋国有信用。”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晋荀寅遂如楚,涖盟。」
译壬午日,宋平公同时宴请晋国和楚国的大夫。赵孟作为宾客,子木与他交谈,赵孟无法应对,便让叔向陪侍并代为应答,子木也无法应对。乙酉日,宋平公与各国大夫在蒙门外结盟。晋国的荀寅于是前往楚国,主持盟誓。
刘氏曰:「左氏曰:『不书其族,言违命也』,非也。蔡沈失位,左氏贬之。今鲁欲自同人之私,失位甚矣。贡赋虽重,所不得已也。大夫出境,有可以重社稷,犹曰专之。今命出季氏,而以谓不可违,何哉?诚使豹徇季氏之命,轻贡赋之数,虽偷得一时之益,而其贬鲁国之秩已多矣,反不当疾之邪?又是防也。楚先晋歃,而经先书晋,左氏以谓仲尼追正之也。今此视邾滕之事,仲尼亦必知其非公命审矣。苟旧史不知而贬豹焉,仲尼犹宜正之,况知之乎?夫知其非公命,且辱国,而犹责豹以不从命者,是开强臣挟君以令于国而莫之亢也,不亦悖乎?」愚按:此盟之后二十九年,邾人、滕人城▯;三十年,邾人、滕人防于澶渊。后凡防盟邾滕,无不书于《春秋》,则是齐未尝请邾,宋未尝请滕也。且叔孙豹不书族,前见也。若侨如以夫人至自齐,婼至自晋之类,而左氏乃曰「违君命不书族」,足以见其曲解经文而撰事以实之,故读者不觉其妄尔。又曰:「书先晋,晋有信也」,亦妄也。晋主夏盟久矣,鲁史必不以楚先晋也。非楚本、书晋上,而以有信先晋也。杜氏以为孔子追正之,尤见其妄。葢孔子修《春秋》,其文则史,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安得追正之哉?又经书诸侯之大夫盟矣,不书宋公也。若宋公与盟,《春秋》必曰「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矣」。又楚屈建既与诸侯之大夫盟矣,必无晋荀寅如楚再涖盟之事。若有之,经亦当书之以见义。故予择其近信者附于本义,而犹未敢必其然也。
公羊曰:曷为再言豹?殆诸侯也。曷为殆诸侯?为卫石恶在是也。曰:恶人之徒在是矣。
刘氏曰:非也。此乃一事再见者,前目而后凡尔。何谓殆诸侯乎?假令卫石恶实恶人者,何至能变乱诸侯之盟乎?卫比诸侯亦小国尔,何至诸侯遂危惧之乎?皆事之不然者。愚谓设使诸侯殆石恶,义亦不在再言豹也。再言豹,岂足以见诸侯之殆石恶乎?且卫衎当复者也,不过不能正名其义以杀甯喜耳,何得遂为恶人与簒弑者同科乎?况石恶乃其臣耳,设使君恶臣亦未必俱恶也。而诸侯殆之若是,此缪之甚者。且楚屈建夷狄也,而同主夏盟,乃不殆之,而反殆一石恶乎?卫孙林父,亲逐君者,襄十四年防诸侯之大夫于戚,岂不真可殆乎?然未闻诸大夫之殆林父也,而反殆恶人之徒欤?公羊岂疑其名之恶,而遂殆其恶乎?
谷梁曰:「溴梁之防,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晋赵武耻之。「豹云者,恭也。诸侯不在而曰诸侯之大夫,大夫臣也。其臣恭也,晋赵武为之防也。」刘氏曰:「非也,豹不氏,亦前目后凡一事而再见卒名之尔,不以是为恭也。」愚谓:「溴梁之盟,不曰诸侯之大夫者,以上既列诸侯之爵,则不曰诸侯之大夫也。且春秋者,鲁史也,鲁史既书鲁侯之爵矣,则不必再曰某大夫及诸侯之大夫盟,故直曰大夫盟耳。此宋之盟,既无鲁侯之爵,则必须曰豹及诸侯之大夫盟。若曰豹及大夫盟,则文义又不明,故必曰诸侯之大夫,皆制言之体,当然,何必相比为例也?且溴梁之盟,诸侯在而大夫盟,为不臣乎?今大夫自为防,又自为盟,反以为臣乎?又晋赵武为大夫而主夏盟,又引夷狄乱中国,反归美于赵武。「豹云者,蒙上文云尔,而以豹为恭,大夫自为防盟,而又以臣为恭,皆揣摩亿度,而不以理折之,徒乱春秋而已。凡此类者,必屏絶之,然后经之本义见矣。」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左氏曰:「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厯过也,再失闰矣。」
刘氏曰:「左氏曰:『于是辰在申,司厯过也,再失闰矣。』明年春无氷。杜氏曰:『顿置两闰以应天正,故正月建子,得以无氷为灾。』皆不然也。厯家之术,求闰余易,求交朔难。今司厯能正交朔,反不能置闰乎?此非人情也。闰有常准,率三十二月必一逢之。如传所言再失闰者,则司厯废闰殆七十月,弥五年矣,亦非人情矣。顿置两闰,诡听骇俗,亦非人情也。且必若
译刘氏说:“左氏说:‘不记载他的族氏,是说他违背命令’,这是不对的。蔡沈失掉职位,左氏因此贬斥他。如今鲁国想要自己认同私人的意愿,失掉职位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贡赋虽然沉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大夫出使境外,如果有可以加重社稷利益的事,尚且说可以专断。如今命令出自季氏,却认为不可违背,为什么呢?假如让叔孙豹顺从季氏的命令,减轻贡赋的数量,虽然能苟且得到一时的利益,但他贬损鲁国地位的过错已经很多了,反而不应当痛恨他吗?这又是防止(这种错误)的做法。楚国在晋国之前歃血,但《春秋》先记载晋国,左氏认为这是孔子追正的结果。如今对照邾国、滕国的事来看,孔子一定知道这不是公命,非常清楚。如果旧史官不知道而贬斥叔孙豹,孔子尚且应当纠正,何况他知道呢?知道这不是公命,而且羞辱国家,却还责备叔孙豹不听从命令,这是开启强臣挟持君主以号令国家而无人能抵抗的局面,不也很悖理吗?”我按:这次盟会之后二十九年,邾人、滕人筑城〇;三十年,邾人、滕人在澶渊设防。后来凡是防备、盟会邾国、滕国,没有不记载在《春秋》里的,那么就是齐国未曾请求邾国,宋国未曾请求滕国。况且叔孙豹不记载族氏,前面已经见过。如果像侨如带着夫人从齐国回来,婼从晋国回来这类情况,而左氏却说“违背君命不记载族氏”,足以看出他曲解经文而编造事实来充实它,所以读者不觉察他的荒谬罢了。又说:“先记载晋国,是因为晋国有信用”,这也是荒谬的。晋国主持中原盟会很久了,鲁国史官必定不会让楚国在晋国之前。不是因为楚国本来在晋国之上,而是因为晋国有信用才先记载晋国。杜氏认为这是孔子追正的结果,更见其荒谬。大概孔子修《春秋》,其文辞依据史官,直书其事,而善恶自然显现,怎么能追正呢?又经文中记载诸侯的大夫盟会了,不记载宋公。如果宋公参与盟会,《春秋》必定说“宋公及诸侯的大夫盟会”。又楚国屈建既然参与诸侯的大夫盟会,必定没有晋国荀寅到楚国再次主持盟会的事。如果有,经文也应当记载以显示义理。所以我选择较可信的附在本文义理中,但还不敢断定就是这样。
《公羊传》说:为什么再次提到叔孙豹?大概是诸侯感到危险。为什么诸侯感到危险?因为卫国的石恶在这里。说:恶人的党徒在这里。
刘氏说:不对。这乃是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前面列举而后总括罢了。什么叫诸侯感到危险呢?假使卫国的石恶确实是恶人,何至于能扰乱诸侯的盟会呢?卫国比起诸侯也是小国罢了,何至于诸侯就害怕他呢?都是不符合事实的。我认为即使诸侯害怕石恶,义理也不在于再次提到叔孙豹。再次提到叔孙豹,难道足以显示诸侯害怕石恶吗?况且卫衎应当被恢复职位,只不过不能正名其义以杀死甯喜罢了,怎么能就与恶人和篡弑者同列呢?何况石恶只是他的臣子,假使君主恶,臣子也未必都恶。而诸侯如此害怕他,这是谬误得很严重的。况且楚国屈建是夷狄,却共同主持中原盟会,反而不害怕他,却害怕一个石恶吗?卫国孙林父,亲自驱逐君主,襄公十四年在戚地防备诸侯的大夫,难道不是真正可以害怕的吗?然而没听说各位大夫害怕孙林父,却反而害怕恶人的党徒吗?《公羊传》难道怀疑他名字不好,就认为他恶吗?
《谷梁传》说:“溴梁的防备,诸侯在场却不说是诸侯的大夫,大夫不臣服。晋国赵武以此为耻。‘豹’这个称呼,是恭敬。诸侯不在场而说是诸侯的大夫,大夫臣服。他的臣子恭敬,晋国赵武为他防备。”刘氏说:“不对,叔孙豹不称氏,也是前面列举而后总括同一件事再次出现最终称名的做法,不以此作为恭敬。”我说:“溴梁的盟会,不说诸侯的大夫,是因为上面已经列举了诸侯的爵位,所以不说诸侯的大夫。况且《春秋》是鲁国史书,鲁国史书既然记载了鲁侯的爵位,那么不必再说某大夫及诸侯的大夫盟会,所以直接说大夫盟会。这次宋国的盟会,既然没有鲁侯的爵位,那么必须说叔孙豹及诸侯的大夫盟会。如果说叔孙豹及大夫盟会,那么文义又不明确,所以必须说诸侯的大夫,都是制文的体例,当然如此,何必相比为例呢?况且溴梁的盟会,诸侯在场而大夫盟会,是不臣服吗?如今大夫自己防备,又自己盟会,反而认为是臣服吗?又晋国赵武作为大夫而主持中原盟会,又引进夷狄扰乱中国,反而归美于赵武。‘豹’这个称呼,是承上文而言,而认为叔孙豹恭敬,大夫自己防备盟会,而又以臣子为恭敬,都是揣摩猜测,而不以理折服,徒然扰乱《春秋》罢了。凡此类者,必须摒弃,然后经文的本义才能显现。”
冬季十二月乙亥朔,日食。
左氏说:“十一月乙亥朔,日食,辰在申位。掌管历法的官员有过失,再次失掉闰月了。”
刘氏说:“左氏说:‘这时辰在申位,掌管历法的官员有过失,再次失掉闰月了。’明年春天没有冰。杜氏说:‘同时设置两个闰月以顺应天正,所以正月建子,得以无冰为灾。’都不对。历法家的技术,求闰余容易,求交朔难。如今掌管历法的官员能校正交朔,反而不能设置闰月吗?这不符合人情。闰月有固定的标准,大概三十二个月必定遇到一次。如传所说再次失掉闰月,那么掌管历法的官员废弃闰月大概七十月,超过五年了,也不符合人情。同时设置两个闰月,诡异听闻骇人听闻,也不符合人情。况且必定如果”
所云,其乱天时多矣,《春秋》何能不讥乎?故曰未然。叶氏曰:「朔或有误,以十一月为十二月者。若辰果在申而再失闰,当自二十五年失一闰,则二十六年与是嵗皆当以建亥为正月,不惟递失一月而四时易序,且二年矣。是月辰果在申为再失闰,则明年当以建戍为正月,经安得复以无氷为灾乎?杜预为顿置两闰之説,则是嵗当为十二月者乃合天正。若然则前二年正月皆不正乎?经不书闰,此常法也。茍有见焉则书,故文公不告月,葬齐景公独着之。颁朔,王政之大。前四时易序而失天正者二年,既无见,今顿置两闰又无异文,经果如是乎?杜预之言既非传所载,则传之为妄,不待攻而破也。」
译所谓扰乱天时的事已经很多了,《春秋》怎么能不加以讥讽呢?所以说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叶氏说:“朔日或许有误,把十一月当作十二月。如果日辰确实在申位而又再次漏置闰月,那么应当从鲁襄公二十五年就漏置一个闰月,那么二十六年和这一年都应当以建亥之月为正月,这不仅导致月份依次错乱、四季顺序颠倒,而且已经持续两年了。如果这个月日辰确实在申位,属于再次漏置闰月,那么明年应当以建戌之月为正月,经文怎么还会把‘无冰’当作灾异来记载呢?杜预提出突然设置两个闰月的说法,那么这一年应当作为十二月的才符合天正历法。如果这样,那么前两年的正月难道都不正确吗?经文中不记载闰月,这是常例。如果有值得记载的情况就记载,所以文公不告朔,而齐景公的葬礼却特别记载了。颁布朔日,是王政中大事。前两年四季顺序错乱而失去天正历法,既然没有特别记载,现在突然设置两个闰月却又没有特殊的文字说明,经文真的会这样吗?杜预的说法既然不是《左传》所载,那么《左传》的说法就是荒谬的,不用攻击就已经破败了。”
二十八年春无氷
左氏曰:「春无氷。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嵗在星纪,而淫于▯枵,以有时菑。隂不堪阳,蛇乘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
叶氏曰:周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方周之盛时,诸侯分布于天下,不可徧数也。所谓九州之地所封者,非以九州为别言,诸侯之域在九州之内者,各有其土所主之星,以观其祅祥尔。是时岂有十二诸侯之辨乎?自春秋末,列国大小相并,姑举其大者十有二,谓之十二诸侯。后世星家因以四方之宿配之,以当天之十有二次。星纪为吴越,▯枵为齐,娵訾为卫,降娄为鲁,大梁为赵,实沈为晋,鹑首为秦,鹑火为周,鹑尾为楚,寿星为郑,大火为宋,析木为燕。虽周亦与诸侯共列,分晋赵于大梁、实沈为二,合吴越于星纪为一。且三家分晋之后,赵始别于晋,昭之五年,越始见,而越亦安能当十二次之列乎?左氏所记梓慎、禆灶之徒以星次言吉凶,若合符契,皆后世星家假托之辞,习其见而杂纪之。愚谓鲁国春无氷可蔵,则隂阳反常,冬行春令,月令所谓「国其乃旱虫蝗为败,胎夭多伤,水潦败国,时雪不降,氷冻消释者也」。其年之秋果大雩,则旱可知矣。左氏乃释本国而移之他邦,岂使其君恤天灾之道乎?
夏卫石恶出奔晋
左氏曰:「卫人立其从子圃,以守石氏之祀,礼也。出奔,非去国之谓也。石恶之辠,不可知,然其出奔,则其人可知矣。出奔而立其子,安得为之礼哉!」
邾子来朝
左氏曰邾悼公来朝时事也
叶氏曰:前事载晋韩起聘周之言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杜预以时事为四时贡职。邾与鲁列国,非有属于鲁者,何至其君自修其贡乎?杜预谓非宋盟,此葢传前误载齐事故,以邾为嫌,而妄为之辞也。
仲孙羯如晋
左氏曰:「孟孝伯如晋,将告为宋之盟,故如楚也。」叶氏曰:「宋盟,晋楚既同防,不争诸侯,则固不嫌两并朝也。若犹争而各欲为主,又何告焉?」
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
左氏曰:「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徴过也。」
甚哉,左氏之缪也!天王果以癸巳崩,周去鲁其地逺,即可以癸巳日赴鲁哉?其未来赴,固未可书;其既来赴,独不可书癸巳之日,而遂书甲寅之日哉?又鲁为人臣,岂可责其君来赴之晩而徴过哉?设使徴过,亦不在改癸巳之日为期之日以见义也。夫王人来告丧,必曰「天王以某日崩」,岂有问崩日以甲寅告之理哉?若此类者,徒乱《春秋》而已。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
左氏曰:「释不朝正于庙也。」楚人使公亲禭,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禭,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楚人弗禁。既而悔之。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于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祗见防也。」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欲毋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
刘氏曰:非也。他日公在外,不朝正多矣,何为不悉书邪?去年公如楚,未有至之文也。公之不朝正,亦审矣。虽不释于此,犹足知也。曽何《春秋》之不惮烦?愚谓不朝正于庙,亦一义也。然但言不朝正于庙,则又有未尽耳。自楚人使公亲禭以下,事之信否不可知,以非本义,不録。
公羊》曰:「何言乎公在楚?正月,以存君也。」
存君者,圣人之心也。然不在书,公在楚以见义;书公在楚,正以见朝正之时,而公在夷狄之廷耳。刘氏、胡氏、张氏诸儒之説,皆出于此。葢公羊有以啓之,以其弥近理,而后世莫之辨也。
谷梁曰闵公也
按孔子,鲁之臣子,固有闵公之意
译二十八年春天,没有结冰。
《左传》说:“春天没有结冰。梓慎说:‘今年宋国和郑国恐怕要发生饥荒吧?岁星在星纪,却过度侵入虚宿,因此有时灾。阴气不能承受阳气,蛇乘龙,龙是宋国和郑国的星宿。宋国和郑国必定会发生饥荒。虚宿,是虚星的中部。虚,是耗损的名称。土地虚空而百姓耗损,不饥荒还能做什么呢?’”
叶氏说:《周礼》中保章氏通过星土来辨别九州之地所封的疆域,都有对应的分星。在周朝兴盛的时候,诸侯分布天下,不可胜数。所谓九州之地所封的,并不是以九州为别称,而是诸侯的疆域在九州之内,各自有其土地所主之星,用来观察吉凶罢了。那时难道有十二诸侯的区分吗?自从春秋末期,列国大小相互兼并,姑且举出其中大的十二个,称为十二诸侯。后世的星家因此用四方的星宿来配属它们,以对应天上的十二次。星纪对应吴越,虚宿对应齐国,娵訾对应卫国,降娄对应鲁国,大梁对应赵国,实沈对应晋国,鹑首对应秦国,鹑火对应周王室,鹑尾对应楚国,寿星对应郑国,大火对应宋国,析木对应燕国。即使是周王室也与诸侯并列,将晋国和赵国分别归于大梁、实沈两次,将吴越合归于星纪一次。况且三家分晋之后,赵国才从晋国分离出来,昭公五年,越国才出现,而越国又怎么能位列十二次之中呢?《左传》所记载的梓慎、禆灶等人以星次来谈论吉凶,如同符契相合,都是后世星家假托的言辞,习以为常而杂乱记载的。我认为鲁国春天没有冰可以储藏,那么就是阴阳反常,冬天行春令,《月令》所说的‘国家将会旱灾、虫蝗为害,胎夭多伤,水涝败国,时雪不降,冰冻消释’。那年秋天果然有大旱祈雨,那么旱灾就可以知道了。《左传》却解释本国而转移到他国,这难道是让君主体恤天灾的道理吗?
夏天,卫国的石恶出逃到晋国。
《左传》说:“卫国人立石恶的堂弟石圃,来守护石氏的祭祀,这是合乎礼的。出逃,不是离开国家的说法。石恶的罪过,不可知,然而他出逃,那么这个人就可以知道了。出逃而立他的儿子,怎么能说是合乎礼呢!”
邾子来朝见。
《左传》说:这是邾悼公来朝见时的时事。
叶氏说:前事记载晋国韩起聘问周王室的话说:“晋国士起将把时事归还给宰旅。”杜预认为时事是四季的贡职。邾国与鲁国是并列的国家,没有隶属于鲁国的,何至于其君主亲自修办贡职呢?杜预说不是宋国的盟会,这大概是传文之前误载了齐国的事故,因为邾国嫌疑,而妄加言辞罢了。
仲孙羯前往晋国。
《左传》说:“孟孝伯前往晋国,将要报告为宋国盟会的事,所以前往楚国。”叶氏说:“宋国盟会,晋国和楚国既然共同防备,不争夺诸侯,那么本来就不嫌两方同时朝见。如果仍然争夺而各自想要做主,又何必报告呢?”
十二月甲寅日,周天子驾崩。
《左传》说:“癸巳日,周天子驾崩,没有来报丧,也没有记载,这是合乎礼的。周王室的人来报告丧事,询问驾崩的日子,以甲寅日报告,所以记载它来征验过错。”
《左传》的错误太严重了!周天子果然在癸巳日驾崩,周王室距离鲁国路途遥远,难道可以在癸巳日就向鲁国报丧吗?没有来报丧,本来不可以记载;既然来报丧,难道不可以记载癸巳日,而竟然记载甲寅日吗?况且鲁国作为臣子,难道可以责怪其君主来报丧晚而征验过错吗?假使要征验过错,也不在于改变癸巳日为甲寅日以显示义理。周王室的人来报告丧事,必定说‘周天子在某日驾崩’,哪有询问驾崩日子而以甲寅日报告的道理呢?像这类事情,只是扰乱《春秋》罢了。
二十九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在楚国。
《左传》说:“解释不朝正于宗庙。”楚国人让鲁公亲自送殓,鲁公对此感到忧虑。穆叔说:“祓除殡宫而送殓,就是布币。”于是派巫师拿着桃枝和苕帚先祓除殡宫,楚国人没有禁止。后来后悔了。夏天四月,安葬楚康王,鲁公以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到达西门之外。诸侯的大夫都到达墓地。鲁公回国,到达方城,季武子夺取卞地,派公冶拿着玺书追赶并给他,说:“听说守卫卞地的人将要叛乱,臣率领士兵去讨伐他们。”已经得到卞地,敢报告。公冶致使退下。到达住处,然后听说夺取卞地。鲁公说:“想要它而说叛乱,只是显示防备罢了。”鲁公对公冶说:“我可以进入吗?”回答说:“君主确实拥有国家,谁敢违背君主?”鲁公想要不进入,荣成伯赋《式微》诗,于是返回。
刘氏说:不对。其他时候鲁公在外,不朝正于宗庙很多次了,为什么不全记载呢?去年鲁公前往楚国,没有到达的文字。鲁公不朝正于宗庙,也是清楚的。虽然不在此处解释,也足以知道。曾何《春秋》的不怕麻烦?我认为不朝正于宗庙,也是一个义理。然而只说不朝正于宗庙,那么又有未尽之处。自从楚国人让鲁公亲自送殓以下,事情的真实性不可知,因为不是本义,不收录。
《公羊传》说:“为什么说鲁公在楚国?正月,是为了保存君主。”
保存君主,是圣人的心意。然而不在书中,鲁公在楚国以显示义理;记载鲁公在楚国,正是为了显示朝正的时候,而鲁公在夷狄的朝廷罢了。刘氏、胡氏、张氏等儒者的说法,都出于此。大概《公羊传》有启发,因为它更接近道理,而后世没有人辨别。
《谷梁传》说:这是闵公。
按孔子,是鲁国的臣子,本来就有闵公的意思。
夏五月公至自楚
谷梁曰:「喜之也。致君者,殆其往而喜其反。此致君之意义也。」
刘氏曰:「非也。公如齐、如晋而致者多矣,又何喜乎?且春秋公出,不必尽致也。愚谓殆其往而喜其反,此臣子忠君之心。凡鲁史书至者,君归告庙之常法。孔子取之,以见非常,为后世戒。岂谷梁之谓哉?」
阍弑吴子余祭
左氏曰:「吴人伐楚,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余祭观舟,阍以刀弑之。」
按经曰:阍则门者也。左氏亦自曰:以为阍,而又以为使守舟,此其可疑者也。其曰:以刀弑之,亦近乎赘。若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一语,未知其必不然,姑附于本义云。
仲孙羯防晋荀盈、齐髙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
谷梁曰:「古者天子封诸侯,其地足以容其民,其民足以满城以自守也。」▯危而不能自守,故诸侯之大夫相帅以城之,此变之正也。
按诸侯有土地有人民其力足以城其城今伯主城之已非所宜况诸侯之大夫当夏城之乎谷梁以为变之正误矣
晋侯使士鞅来聘
左氏曰:「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顔、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
非本义不録
▯子来盟
左氏曰:「▯文公来盟,书曰:『子贱之也。』」
义见桓二年滕子来朝
吴子使札来聘
左氏曰: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説之。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择人。吾闻君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徳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太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徳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逺也?非令徳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徳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徳乎?」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逺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徳之所同也。」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也,而犹有慙徳,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徳,非禹,其谁能修之?」见舞《韶箾》者,曰:「徳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徳,其蔑以加于此者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故遂聘于齐。説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髙之难。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之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适卫,
译夏五月,鲁公从楚国回来。
谷梁说:“这是表示喜悦。记载国君归来,是担忧他出行而喜悦他返回。这就是记载国君归来的意义。”
刘氏说:“不对。鲁公去齐国、去晋国而记载归来的很多,又有什么可喜悦的呢?况且《春秋》记载鲁公外出,并不都记载归来。我认为,担忧他出行而喜悦他返回,这是臣子忠于国君的心意。凡是鲁国史官记载‘至’的,是国君归来告祭宗庙的常规做法。孔子采用它,是为了显示异常情况,作为后世的警戒。哪里是谷梁所说的那样呢?”
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
左氏说:“吴国攻打楚国,俘获了俘虏,让他做守门人,派他看守船只。吴子余祭观看船只,守门人用刀弑杀了他。”
考察经文说:阍就是守门人。左氏自己也说:让他做守门人,又让他看守船只,这值得怀疑。他说:用刀弑杀他,也近乎多余。如果说:吴人攻打越国,俘获了俘虏,让他做守门人这一句话,不知道一定不是这样,暂且附在《本义》中。
仲孙羯在防地会同晋国的荀盈、齐国的高止、宋国的华定、卫国的世叔仪、郑国的公孙段、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修筑城池。
谷梁说:“古时候天子分封诸侯,他们的土地足以容纳他们的百姓,他们的百姓足以填满城池来自我防守。”
因为危险而不能自我防守,所以诸侯的大夫们相率带领他们修筑城池,这是变通中的正道。
考察诸侯有土地有人民,他们的力量足以修筑他们的城池,现在伯主修筑它已经不合适,何况是诸侯的大夫在夏天修筑它呢?谷梁认为是变通中的正道,错了。
晋侯派士鞅来聘问。
左氏说:“鲁公设宴招待他。展庄叔拿着礼物。射箭的有三组。鲁公的臣子不够,从家臣中选取。展瑕、展玉父为一组。鲁公的臣子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组。鄫鼓父、党叔为一组。”
不符合《本义》的不记录。
莒子来结盟。
左氏说:“莒文公来结盟,记载说:‘这是轻视他。’”
意义见桓公二年滕子来朝。
吴子派札来聘问。
左氏说:吴公子札来聘问,见到叔孙穆子,很赏识他。对穆子说:“您恐怕不能善终吧?喜好善行却不能选择人。我听说君子致力于选择人,您是鲁国的宗卿而承担重大政事,不慎重举荐,怎么能胜任呢?祸患一定会波及您。请让我观赏周代的音乐。”让乐工为他唱《周南》《召南》,说:“美好啊!开始奠定基业了,还未完备。然而勤勉而不怨恨。”为他唱《邶》《鄘》《卫》,说:“美好啊!深沉啊,忧愁而不困顿。我听说卫康叔、武公的德行就是这样,这是《卫风》吧?”为他唱《王》,说:“美好啊!思念而不恐惧,大概是周朝东迁的时候吧?”为他唱《郑》,说:“美好啊!它的细节太过分了,百姓不能忍受,这是最先灭亡的吧?”为他唱《齐》,说:“美好啊!浩浩荡荡啊,是大国的风范啊!作为东海的表率,大概是太公吧?国家不可限量。”为他唱《豳》,说:“美好啊!浩荡啊,快乐而不放纵,大概是周公东征的时候吧?”为他唱《秦》,说:“这就是所谓的夏声。能够夏声就伟大,伟大的极致,大概是周朝的旧地吧?”为他唱《魏》,说:“美好啊!风雅啊,宏大而温和,险峻而容易施行,用德行辅助,这就是明主。”为他唱《唐》,说:“思虑深远啊!大概有陶唐氏的遗民吧?不然,为什么忧愁得那么深远?不是有美德的后代,谁能这样?”为他唱《陈》,说:“国家没有君主,它能长久吗?从郐以下,不值得讥讽。”为他唱《小雅》,说:“美好啊!思念而不二心,怨恨而不直言,大概是周德衰微吧?还有先王的遗民。”为他唱《大雅》,说:“广阔啊!和乐啊,曲折而有正直的体态,大概是文王的德行吧?”为他唱《颂》,说:“达到极致了啊!正直而不傲慢,曲折而不屈服,亲近而不逼迫,疏远而不背离,变迁而不放纵,反复而不厌倦,悲哀而不忧愁,快乐而不荒淫,使用而不匮乏,广阔而不宣扬,施予而不耗费,获取而不贪婪,居处而不停滞,行动而不随波逐流。五声和谐,八风平和,节奏有法度,操守有秩序,这是盛德所共同具备的。”看到跳《象箾》《南籥》舞的,说:“美好啊!还有遗憾。”看到跳《大武》舞的,说:“美好啊!周朝的兴盛,大概就是这样吧?”看到跳《韶》《濩》舞的,说:“这是圣人的舞啊,却还有惭愧的德行,圣人很难啊。”看到跳《大夏》舞的,说:“美好啊!勤勉而不居功,不是禹,谁能修成它?”看到跳《韶箾》舞的,说:“德行达到极致了啊!伟大啊,像天无所不覆盖,像地无所不承载。即使有很盛的德行,也没有能超过这个的了。”看到这里就足够了!如果有其他音乐,我不敢再请求了。他出聘的时候,为了与嗣君相通,所以接着去齐国聘问。赏识晏平仲,对他说:“您赶快献出封邑和政权,没有封邑没有政权,才能免于灾难。”齐国的政权将有所归属,还没有找到归属,灾难还没有停止。所以晏子通过陈桓子献出政权和封邑,因此免于栾高之难。去郑国聘问,见到子产,像老朋友一样,送给他白绢带子,子产献给他苎麻衣服。对子产说:“郑国的执政者奢侈,灾难将要来了,政权一定会落到您身上。您执政,要谨慎地用礼,不然郑国将要败亡。”到卫国,
説蘧瑗、史狗、史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自卫如晋,将宿于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辨而不徳,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幙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适晋,説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族乎?」説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吾子好直,必思自免于难。」
译子产称赞蘧瑗、史狗、史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说:“卫国有很多君子,没有祸患了。”子产从卫国前往晋国,准备在戚地住宿,听到钟声,说:“奇怪啊!我听说过,明辨是非却不修德行,必定会招致杀戮。夫子得罪了国君,因此留在这里,恐惧还来不及,又怎么能快乐呢?夫子留在这里,就像燕子在帐幕上筑巢一样危险。国君还在殡宫,怎么能快乐呢?”于是离开戚地。文子听说这件事,终身不再听琴瑟。子产到了晋国,称赞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说:“晋国的政权大概要集中在这三家了吧?”子产称赞叔向,将要出发时,对叔向说:“您努力吧,国君奢侈而身边有很多贤良,大夫们都富有,政令将出自大夫之家。您喜好正直,一定要考虑如何避免灾难。”
存耕赵氏曰:周王之丧未逾年,岂得以请观周乐为荣哉?论乐则剽窃诸论,妄加品藻。如《大雅》有幽厉之诗,而为文王之徳;《小雅》有成王之诗,而以为周徳之衰。当时列国之卿,如叔孙穆子、晏平仲、子产之徒,骇于创见,交称其贤。三传从而夸大之。
公羊曰: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其让国奈何?谒也、余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谒曰:「今若是迮而与季子国,季子犹不受也,请无与子而与弟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皆曰:「诺。」故诸为君者皆轻死为勇,饮食必祝曰:「天茍有吴国,尚速有悔于予身。」故谒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季子使而亡焉。僚者长庶也,即之。季子使而反,至而君之。尔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于是使专诸刺僚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杀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簒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故君子以其不受为义,以其不杀为仁。贤季子,则吴何以有君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札者,何?吴季子之名也。《春秋》贤者不名,此何以名?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季子者,所贤也,曷为不足乎季子?许人臣者必使臣,许人子者必使子也。
按经书阍弑吴子余祭与札来聘同在今年之夏,则是夷昧与僚未为君也。经书吴弑其君僚,乃在昭二十七年后,此三十年之事也。春秋不应未见让国之事,而预于三十年前褒之也。又谒与余祭、夷昧虽甚爱季札,亦不致轻死为勇,自祝速悔以戕其身。设使速死,何不逃之他国?又夷昧既死,吴人当召季札于所使之国而立之,不应立僚之后,俟季札之偶自反国,又弑之以与季札也。又春秋明书吴弑其君僚,则是弑逆之贼,人人所当杀之者也。果阖闾弑君,而季子不杀之,则是纵贼也,恶得以不杀为仁?且使兄弟相传而及乎季札,是不必让也,恶得以不受为义?自古有贤臣无贤君多矣,以伊尹为臣而有桀,以箕子、比干、微子为臣而有纣,而公羊以季子为臣而宜有君,意谓春秋书札而称吴子,则是褒其臣而分美于其君也。春秋命卿书字,再命大夫书名,微者书人,皆史法之常,而公羊又为贤者不名。既名札矣,既因臣以及君矣,又以为许夷狄者不一而足。又按左氏曰:阖闾弑僚而自立,未尝让季札也。又左氏曰:季札反国曰:“茍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乃吾君也,吾谁敢怨?哀死事生,以待天命,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复位而待,未尝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也是其叙事皆失实,论理皆失当矣。原其受病之处,以公羊见吴突然称子,又称使,又称大夫之名,与春秋前书“荆人来聘”凡例不类,求其説而不得,故强为之辞。殊不知吴自建国已有大夫,特春秋之初夷夏之辨尚明,故其来聘史氏书之略。春秋之中夷狄渐同中国,故史氏书之详。吴札来聘之前,已有“秦伯使术来聘”、“楚子使椒来聘”之文,吴前未尝通聘中国,至此而始至,史氏亦书之详。圣人因而不革,以见夷夏莫辨之一端,非専恃此以为春秋大义。春秋大义乃在吴之聘鲁。尔今公羊意,似指鲁史,但书吴人来聘,而孔子追改曰「吴子使札来聘」者,嗟乎!此凡例褒贬之弊,一至于此,读《春秋》者亦可少悟矣。
谷梁曰:「吴其称子,何也?善使延陵季子,故进之也。身贤,贤也;使贤,亦贤也。延陵季子之贤,尊君也。其名成,尊于上也。」
莘老孙氏曰:春秋之于夷狄,书之有渐焉,非进之也。夷狄益进,则中国益衰矣。楚子使椒来聘,书爵书名,非进楚也,所以见楚之盛也。吴子使札来聘,书爵书名,非进吴也,所以见吴之盛也。楚始聘
译存耕赵氏说:周王的丧期未满一年,难道可以把请求观看周朝乐舞当作荣耀吗?谈论音乐就剽窃各种议论,胡乱加以品评。比如《大雅》中有周幽王、周厉王的诗篇,却说是周文王的德行;《小雅》中有周成王的诗篇,却认为是周朝德行的衰败。当时各诸侯国的大夫,像叔孙穆子、晏平仲、子产这些人,对这种新奇的说法感到惊骇,交口称赞他的贤能。《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随之加以夸大。
《公羊传》说:吴国没有国君,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说有国君,有大夫呢?是为了褒扬季子。为什么褒扬季子呢?因为他让国。他让国是怎样的情形呢?谒、余祭、夷昧和季子是同母所生的四个兄弟,季子年幼而有才华,兄弟们都喜爱他,都想立他做国君。谒说:“现在如果立刻把国家给季子,季子还是不会接受,请不传给儿子而传给弟弟,哥哥们轮流做国君,最后把国家交给季子。”大家都说:“好。”所以那些做国君的都轻视死亡而崇尚勇武,吃饭时一定祷告说:“上天如果保佑吴国,就赶快让我身上出现灾祸。”所以谒死了,余祭即位;余祭死了,夷昧即位;夷昧死了,那么国家就应当属于季子了。季子出使在外而不在国内。僚是长子中的庶出者,就即位了。季子出使回来,到了国内就尊奉他为国君。这时阖庐说:“先君之所以不把国家给儿子而给弟弟,都是因为季子的缘故。如果遵从先君的命令,那么国家就应当属于季子;如果不遵从先君的命令,那么我就应当即位。僚怎么能做国君呢?”于是派专诸刺杀僚,把国家交给季子。季子不接受,说:“你杀了我的国君,我接受你的国家,这是我和你一起篡位;你杀了我的哥哥,我又杀你,这是父子兄弟互相残杀,终身没有止境。”于是离开吴国到延陵,终身不进入吴国。所以君子认为他不接受国家是义,不杀人杀是仁。褒扬季子,那么吴国为什么有国君有大夫呢?因为季子是臣,就应当有国君。札是什么?是吴国季子的名字。《春秋》对贤者不称名,这里为什么称名呢?因为赞许夷狄的人不能一次就满足。季子是所褒扬的,为什么对季子还不够呢?赞许人臣的必须让他尽臣道,赞许人子的必须让他尽子道。
查考经书记载,阍人弑杀吴子余祭和季札来聘同在今年夏天,那么夷昧和僚还没有做国君。经书记载吴国弑杀其君僚,是在昭公二十七年后,这是三十年的事。《春秋》不应该没见到让国的事,而在三十年前就褒扬它。又谒和余祭、夷昧虽然非常喜爱季札,也不至于轻视死亡而崇尚勇武,自己祷告希望赶快遭祸以伤害自己的身体。假使赶快死,为什么不逃到其他国家?又夷昧死后,吴国人应当召季札从出使的国家回来而立他,不应该立僚之后,等季札偶然回国,又杀了他把国家给季札。又《春秋》明确记载吴国弑杀其君僚,那么弑君逆贼,是人人应当杀死的。如果阖闾弑君,而季子不杀他,这是纵容贼人,怎么能以不杀为仁呢?况且如果兄弟相传而轮到季札,是不必让的,怎么能以不接受为义呢?自古有贤臣而无贤君的情况很多,以伊尹为臣而有夏桀,以箕子、比干、微子为臣而有商纣,而《公羊传》以季子为臣就应当有国君,意思是《春秋》记载札而称吴子,这是褒扬他的臣而把美名分给他的君。《春秋》任命卿书字,再任命大夫书名,地位低的书人,都是史法的常规,而《公羊传》又说贤者不称名。既然称名札了,既然因臣而涉及君了,又说赞许夷狄的人不能一次就满足。又查考《左传》说:阖闾弑杀僚而自立,不曾让给季札。又《左传》说:季札回国说:“如果先君没有废除祭祀,百姓没有失去君主,那就是我的国君,我敢怨恨谁?哀悼死者侍奉生者,等待天命,不是我制造动乱,立了谁就顺从谁。”复位而等待,不曾离开,到延陵终身不进入吴国。这也是叙事都不符合事实,论理都不恰当。推究其错误的根源,是因为《公羊传》看到吴国突然称子,又称使,又称大夫的名字,与《春秋》前文记载“荆人来聘”的体例不同,寻求解释而不得,所以强词夺理。殊不知吴国自建国已有大夫,只是《春秋》初期夷夏的界限还明确,所以史官记载简略。《春秋》中期夷狄逐渐同于中国,所以史官记载详细。吴札来聘之前,已有“秦伯使术来聘”、“楚子使椒来聘”的记载,吴国以前不曾通聘中国,到这里才第一次来,史官也记载详细。圣人沿袭而不改变,以显示夷夏界限不明的一方面,不是专门依靠这个作为《春秋》的大义。《春秋》的大义在于吴国聘问鲁国。现在《公羊传》的意思,似乎指鲁史只记载吴人来聘,而孔子追改说“吴子使札来聘”,唉!这种凡例褒贬的弊端,竟到了这种地步,读《春秋》的人也可以稍微醒悟了。
《谷梁传》说:“吴国称子,为什么呢?因为赞许派延陵季子出使,所以提升他。自身贤能,是贤;派贤能的人出使,也是贤。延陵季子的贤能,是尊奉国君。他的名字写成,是尊奉上级。”
莘老孙氏说:《春秋》对于夷狄,记载是逐渐变化的,不是提升他们。夷狄越进步,那么中国就越衰败。楚子派椒来聘,记载爵位和名字,不是提升楚国,是用来显示楚国的强盛。吴子派札来聘,记载爵位和名字,不是提升吴国,是用来显示吴国的强盛。楚国开始聘问
鲁,书曰「荆人」;吴始聘鲁,遂书「吴子」。春秋非厚吴而薄楚也。荆初来聘,中国犹可为者;至于通好之久,盟防侵伐,同于诸侯,则中国与之等矣。故书曰「楚子使椒来聘」,「吴初来聘而遂称子」,见其一来而遂同中国也。公谷皆以季子贤而来聘,故吴得以称子。季子虽贤,而吴实夷狄,安得以一季子而乱中华之法哉?此皆不得其义而过为之説尔。师氏曰:吴子使札,葢与楚子使椒来聘同尔。吴自成七年始见于经而称「吴」,襄五年防而称「人」,至此而称「子」者,以见其愈盛而通中国,得与五等诸侯同列。公谷皆以因使季札而进之,故称「吴子」。然则楚子之使椒,又孰因乎?岂椒亦有季札之贤邪?是其不然可知。愚谓吴札来聘之先,吴已称「子」矣,如曰「吴子胜卒」「吴子遏伐楚」「阍弑吴子余祭」之类是也。何待使贤而进之曰「子」乎?且使贤者,未必其君之皆贤也。卫灵公用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孔子犹曰「无道」。吴使季子,而其君遂即贤焉,断无是理也。
译鲁国,《春秋》记载称“荆人”;吴国开始出使鲁国,于是记载称“吴子”。《春秋》并非厚待吴国而轻视楚国。楚国当初来聘问时,中原各国还认为它有所作为;等到两国交好长久,参与盟会、防备侵伐,与诸侯相同,那么中原各国就把它视为同等了。所以记载说“楚子派椒来聘问”,“吴国初次来聘问于是称子”,这是表明它一来聘问就与中原各国同等了。《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因为季子贤德而来聘问,所以吴国得以称“子”。季子虽然贤德,但吴国实质上是夷狄,怎么能因为一个季子就扰乱中原的法度呢?这都是没有领会其中的深意而错误地加以解说罢了。师氏说:吴子派札,大概与楚子派椒来聘问是一样的。吴国从成公七年开始见于经书而称“吴”,襄公五年参与盟会而称“人”,到这里称“子”,是为了表明它日益强盛并通好中原,得以与五等诸侯同列。《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认为因为派遣季札而提升它,所以称“吴子”。那么楚子派遣椒,又是依据谁呢?难道椒也有季札那样的贤德吗?由此可知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我认为在吴札来聘问之前,吴国已经称“子”了,比如“吴子胜去世”“吴子遏攻打楚国”“守门人弑杀吴子余祭”之类就是证据。哪里需要等到派遣贤人而提升它称“子”呢?况且派遣贤人,未必其国君也都贤德。卫灵公任用仲叔圉治理宾客,祝鮀治理宗庙,王孙贾治理军队,孔子还说他是“无道”的君主。吴国派遣季子,而其国君就立刻贤德起来,这绝对没有这样的道理。
齐髙止出奔北燕
左氏曰: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髙止于北燕。乙未,出书曰:「出奔,罪髙止也。」髙止好以事自为功,且専,故难及之。
叶氏曰:放与奔异。奔者避辠,或避难,自出;放者宥而逺之。或有辠,或无辠,然未有不出于君者。今经书奔,而传谓之放,又以虿灶为言。二氏虽専齐者,岂有擅放其大臣而经以出奔书之乎?愚谓使髙止有辠而见放于虿灶,经当书曰:「齐公孙虿、公孙灶放髙止于北燕。」其髙止之辠,岂不明?而虿灶以大夫而放大夫,其辠亦岂不着哉?一事而二义见者,经有之矣。今髙止有辠而改放为奔,后世恶能知其故邪?且孔子幸左氏之有传也,使左氏不作,则奔与放终无以明于后世,《春秋》无乃其迂哉?
三十年春楚子使防罢来聘
左氏曰:「穆叔问王子之为政何如?对曰:『吾侪小人,食而听事,犹惧不给命,而不免于戾焉。与知政,固问焉,不告。』穆叔告大夫曰:『楚令尹将有大事,子荡将与焉,助之匿其情矣。』」
非本义不録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
谷梁曰:「其不日子,夺父政,是谓夷之。」
夷狄弑君父,春秋必书者,所以明虽夷狄必有君父也。今般弑其君父,而书于春秋,反以不日而夷之乎?
五月甲午宋灾
宋伯姬卒
左氏曰:「或叫于宋太庙,曰:『譆譆!出!出!』鸟鸣于亳社,如曰:『譆譆!』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
按经但书伯姬卒,不言死于火也。左氏见伯姬卒书于宋灾之下,故妄为之説耳。夫火其身,而曰待姆,天下岂有如此愚妇哉?不特妇也,虽女子亦当避之。且伯姬于斯时,若以火惊而死,则或有之矣。古者烈女有寜死而守义者,谓汚辱之累身者,父母之遗体,遇火不避,以待其姆,卒丧其身,不孝孰甚焉?左氏讥其非女而待人,固未尽其义。谷梁又以为贤,尤其可笑者也。
谷梁曰:“取卒之日,加之灾上者,见以灾卒也。其见以灾卒奈何?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
按卒之日加于灾上者,伯姬之卒适同其日,火在前而卒在后,故火有日而伯姬蒙上之日。经之所书,本是两事,谷梁误合为一,故疑其逮火而死,非实有所见也。以火至不避为妇道之尽,岂义也哉?夫礼有经有权,礼曰:“男妇不相授受”,又曰:“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夫不相授受,经也;丧祭相授,权也。女子居内,昼不游庭,礼之经也。若火至而避,独不可用权乎?伯姬之事,葢无有尔,若有之而谓之尽妇之道,吾不之信也。子之事父也,如若小杖则受,大杖则走。夫杖之而走,岂其恭哉?诚以子之身,父母之遗体也。一旦受大杖而死,则壊父母之遗体,不得以事其父母,反伤父母之心,故走之也。以不避火为妇道,犹以受大杖为子道也,故曰非义也。
天王杀其弟佞夫
左氏曰:「初,王儋季卒,其子括将见王而叹。单公子愆期为灵王御士,过诸庭,闻其叹,而言曰:『乌乎!必有此夫。』入以告王,且曰:『必杀之。不慼而愿大,视躁而足髙,心在他矣。不杀,必害王曰:「童子何知?」及灵王崩,儋括欲立王子侫夫。佞夫弗知。戊子,儋括围蒍,逐成愆。成愆奔平畤。五月癸巳,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佞夫。括、瑕廖奔晋。书曰:「天王杀其弟侫夫。」罪在王也。按:景王已立三年矣,儋括始欲立佞夫。且《春秋》书「天王杀其弟侫夫」,盖天王使之杀尔。左氏谓五大夫杀侫夫而归辠于天王,则不合于经矣。五大夫杀侫夫,则是两下相杀耳。圣人岂肯归过于天王哉?
谷梁曰:「诸侯且不首恶,况于天子乎?君无忍亲之义,天子诸侯所
译齐国的高止出逃到北燕。
《左传》说:秋季九月,齐国的公孙虿、公孙灶将大夫高止放逐到北燕。乙未日,经文记载说:“出奔,这是高止的罪过。”高止喜欢把办事当作自己的功劳,而且专权,所以灾祸降临到他身上。
叶氏说:放逐与出奔不同。出奔是为了躲避罪责,或是躲避祸难,是自己主动离开;放逐是宽恕他而将他疏远。无论是有罪还是无罪,然而没有不是出于君主的。如今经文记载为出奔,而传文却说是放逐,并且以公孙虿、公孙灶作为主语。这两家虽然专权齐国,难道有擅自放逐大臣而经文却以出奔来记载的吗?我认为如果高止有罪而被公孙虿、公孙灶放逐,经文应当记载说:“齐公孙虿、公孙灶放逐高止到北燕。”那么高止的罪过,难道还不明显吗?而公孙虿、公孙灶作为大夫却放逐大夫,他们的罪过难道还不显著吗?一件事而两种含义显现,经文中是有的。如今高止有罪却将放逐改为出奔,后世怎么能知道其中的缘故呢?况且孔子幸好有《左传》作为解释,假如《左传》不写,那么出奔与放逐终究无法在后世明确,《春秋》岂不是太迂腐了吗?
三十年春季,楚子派遣防罢来聘问。
《左传》说:“穆叔问王子围执政的情况如何?回答说:‘我们这些小人物,吃饭并听命办事,还担心不能胜任使命,而不免于获罪。参与政事,本来询问,却不告知。’穆叔告诉大夫们说:‘楚国令尹将有大行动,子荡将参与其中,帮助他隐瞒实情了。’”
不符合本义的不收录。
夏季四月,蔡国世子般杀死了他的国君固。
《谷梁传》说:“不记载日期,是剥夺父亲的政令,这就是把他当作夷狄看待。”
夷狄杀害君父,《春秋》必定记载,这是为了说明即使是夷狄也一定有君父。如今般杀死了他的君父,而记载在《春秋》中,反而因为不记载日期而把他当作夷狄看待吗?
五月甲午日,宋国发生火灾。
宋伯姬去世。
《左传》说:“有人在宋国太庙叫喊,说:‘快!快!出去!出去!’鸟在亳社鸣叫,好像在说:‘快!快!’甲午日,宋国发生大火。宋伯姬去世,是因为等待保姆。君子评论说:‘宋共姬,是女子而不是妇人,女子等待人,是义事。’”
查考经文只记载伯姬去世,没有说死于火灾。《左传》看到伯姬去世记载在宋国火灾之下,所以胡乱编造这种说法。烧死她的身体,却说等待保姆,天下哪有如此愚蠢的妇人呢?不仅是妇人,即使是女子也应当躲避。况且伯姬在这个时候,如果是被火惊吓而死,那或许有这种可能。古代的烈女有宁愿死而坚守道义的,说的是污辱连累身体,父母的遗体,遇到火灾不躲避,等待她的保姆,最终丧失生命,没有比这更不孝的了。《左传》讥讽她不是女子而等待人,本来就没有完全阐明其中的道义。《谷梁传》又认为她贤德,尤其可笑。
《谷梁传》说:“取去世的日子,加在火灾之上,是为了显示因为火灾而去世。怎么显示因为火灾而去世呢?伯姬的住所失火,左右的人说:‘夫人稍微躲避一下火吗?’伯姬说:‘妇人的道义,傅母不在,夜晚不下堂。’左右的人又说:‘夫人稍微躲避一下火吗?’伯姬说:‘妇人的道义,保母不在,夜晚不下堂。’于是被火烧死。妇人以贞洁作为行为准则,伯姬的妇道已经尽到了。详细叙述这件事,是认为伯姬贤德。”
查考去世的日子加在火灾之上,是因为伯姬的去世恰好同一天,火灾在前而去世在后,所以火灾有日期而伯姬承袭上面的日期。经文所记载的,本来就是两件事,《谷梁传》错误地合并为一件事,所以怀疑她死于火灾,并不是实际有所见。以火灾到来不躲避作为妇道的尽处,难道是道义吗?礼有常道和变通,礼说:“男女不亲手传递物品”,又说:“不是祭祀不是丧事不互相传递器物。”不亲手传递,是常道;丧祭时互相传递,是变通。女子居住在内室,白天不游逛庭院,是礼的常道。如果火灾到来而躲避,难道不能使用变通吗?伯姬的事情,大概是没有的,如果有而称之为尽妇道,我不相信。儿子侍奉父亲,如果是小杖就承受,大杖就逃跑。拿着杖而逃跑,难道是恭敬吗?实在是因为儿子的身体,是父母的遗体。一旦承受大杖而死,就毁坏了父母的遗体,不能侍奉父母,反而伤害父母的心,所以逃跑。以不躲避火灾作为妇道,就像以承受大杖作为子道一样,所以说不是道义。
天王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
《左传》说:“起初,王儋季去世,他的儿子括将要拜见天王而叹息。单公子愆期作为灵王的御士,经过庭院,听到他的叹息,就说:‘唉!一定有这个人。’进去告诉天王,并且说:‘一定要杀了他。不忧愁而愿望宏大,视线下视而脚步高抬,心在他处了。不杀,一定危害天王。’天王说:‘小孩子知道什么?’等到灵王去世,儋括想要立王子佞夫。佞夫不知道。戊子日,儋括包围蒍地,驱逐成愆。成愆逃到平畤。五月癸巳日,尹言多、刘毅、单蔑、甘过、巩成杀死了佞夫。括、瑕廖逃到晋国。经文记载说:‘天王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罪过在于天王。”查考:景王已经即位三年了,儋括才开始想要立佞夫。况且《春秋》记载“天王杀死了他的弟弟佞夫”,大概是天王命令杀他的。《左传》认为五大夫杀死了佞夫而归罪于天王,就不符合经文了。五大夫杀死了佞夫,那就是两方互相杀害罢了。圣人怎么会把过错归于天王呢?
《谷梁传》说:“诸侯尚且不首恶,何况天子呢?君主没有残忍亲近之义,天子诸侯所
此説近似然义亦未尽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
左氏曰叔弓如宋葬共姬也
经旨已明不用复出
公羊曰:「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隠之也。何隠尔?宋灾,伯姬卒焉。其称諡,何?贤也。何贤尔?宋灾,伯姬存焉。有司复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
义见本义辨见谷梁伯姬卒
谷梁曰:「外夫人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吾女也,卒灾,故隠而葬之也。」
隠而葬之,何补于教,而书于《春秋》乎?
郑良霄出奔许,自许入于郑,郑人杀良霄。
左氏曰:「书曰:『郑人杀良霄』,不称大夫,言自外入也。」按:良霄既奔,又入郑作乱,不称大夫,乃讨贼之辞,非自外至也。
谷梁曰不言大夫恶之也
良霄虽可恶,然非以恶之而去其大夫之号。彼既作乱,则史法自当如此书尔。
冬十月葬蔡景公
公羊》曰:「贼未讨,何以书葬?君子辞也。」
按:臣弑君,子弑父,其辠一也。春秋弑君者多矣,不书葬者亦多,独无君子辞,为中国讳乎?辨,又见桓十八年。
谷梁曰:「不日卒而月,葬不葬者也。卒而葬之,不忍使父失民于子也。」
刘氏曰:「凡不书葬者,其失民之谓乎?茍为此言以应问可也已,非所以明《春秋》者也。」
晋人、齐人、宋人、卫人、曹人、郑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防于澶渊,宋灾故。
左氏曰:为宋灾故,诸侯之大夫防,以谋归宋财。冬十月,叔孙豹防晋赵武、齐公孙虿、宋向戍、卫北宫佗、郑罕虎及小邾之大夫防于澶渊。既而无归于宋,故不书其人。君子曰:信其不可不慎乎?澶渊之防,卿不书,不信也。夫诸侯之上卿防而不信,宠名皆弃。不信之不可也,如是。诗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信之谓也。又曰:「淑慎尔止,无载尔伪」,不信之谓也。书曰:「某人某人防于澶渊」,宋灾故,尤之也。不书鲁大夫,讳之也。左氏曰:谋归宋财,既而无归,故不书其人,非也。左氏见十二国皆称人,不书大夫之名,又言其故,又不书鲁大夫,求其説而不得,故譔「谋归宋财,既而无归」之言以解之,又譔叔孙豹、晋赵武、齐公孙虿、宋向戍、卫北宫佗、郑罕虎之名以实之,又譔讳鲁大夫之説以完之。呜呼!巧则巧矣,而不知其失经旨也。前书「蔡世子弑其君」,次书「葬蔡景公」,次书「十二国之大夫防」,而谋宋灾,则是舍弑君父之大,而谋宋灾之小,而左氏以为仅失信而已。孙林父叛其君,栾盈作乱,《春秋》且书其人,一不归宋财而遂不书其人,又鲁桓成、宋乱、取宋大鼎,《春秋》且不讳,今乃为鲁卿讳一失信而不书,岂知言哉?
公羊曰:「宋灾故者,何?诸侯防于澶渊。凡为宋灾故也。防未有言其所为者,此言其所为,何?録伯姬也。诸侯相聚而更宋之所丧,曰:『死者不可复生,尔财复矣。』此大事也。曷为使微者?卿也。卿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卿不得忧诸侯也。」
刘氏曰:「公羊曰:録伯姬也,非也。宋灾故者,岂善之乎?又曰:此大事也,曷为使微者?亦非也。诸侯相聚而更宋之所丧,何为大事之有?又曰:卿则其称人何?卿不得忧诸侯也。大夫受君命出以为防,是诸侯耳,何用必其非诸侯之命乎?愚谓经言其所为曰:『宋灾故也。』公羊亦自曰:『防于澶渊,宋灾故也。』公羊又自曰:『死者不可复生,则是无可奈何。』此防岂非谋宋之灾可必?谓録伯姬乎?公羊既为録伯姬,则是经之所书者善辞也,而又称人以贬,岂不自失哉?」
谷梁曰:「防不言所为,其曰宋灾,故何也?不言灾故,则无以见其善也。其曰人,何也?救灾以众,何救焉?更宋之所丧财也。澶渊之防,中国不侵伐夷狄,夷狄不入中国,无侵伐,八年善之也。晋赵武、楚屈建之力也。刘氏曰:「非也。一国失火,自焚其财,小事耳,诸侯何至羣聚而谋之乎?
译这种说法近似正确,但义理尚未完全阐明。
秋季七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宋共姬的葬礼。
《左传》说:“叔弓前往宋国,是为宋共姬举行葬礼。”
经文的旨意已经明白,不必再重复解释。
《公羊传》说:“外国夫人去世不记载葬礼,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隐讳。隐讳什么呢?宋国发生火灾,伯姬死在其中。这里称她的谥号,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她贤德。为什么说她贤德?宋国发生火灾,伯姬还活着。官吏回报说:‘火已经烧过来了,请出去吧。’伯姬说:‘不行。我听说,妇女夜间外出,如果没有傅母陪同,不能走下厅堂。傅母到了,母亲还没到。’最终被火烧死。
其义理可见于《本义》,辨析可见于《谷梁传》关于伯姬去世的记载。
《谷梁传》说:“外国夫人去世不记载葬礼,这里说‘葬’,是什么意思?她是我们的女子,死于火灾,所以隐讳而为她举行葬礼。”
隐讳而为她举行葬礼,对教化有什么补益,却记载在《春秋》里呢?
郑国的良霄出逃到许国,又从许国进入郑国,郑国人杀死了良霄。
《左传》说:“经文说:‘郑国人杀了良霄’,不称大夫,是说他是从外面进入的。”按:良霄既然出逃,又进入郑国作乱,不称大夫,是讨伐贼寇的措辞,并非因为他从外面来。
《谷梁传》说:“不称大夫,是厌恶他。”
良霄虽然可恶,但并不是因为厌恶他而剥夺他的大夫称号。他既然作乱,史官的法则自然应当这样记载。
冬季十月,安葬蔡景公。
《公羊传》说:“弑君之贼尚未讨伐,为什么记载葬礼?这是君子的措辞。”
按: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他们的罪过是一样的。《春秋》中弑君的事情很多,不记载葬礼的也很多,唯独没有所谓“君子措辞”,难道是为了替中国隐讳吗?辨析,又见桓公十八年。
《谷梁传》说:“不记载去世的具体日期而只记月份,是因为不应当为他举行葬礼。为他举行葬礼,是不忍心让父亲失去民心于儿子。”
刘氏说:“凡是不记载葬礼的,大概是指失去民心吧?如果只是为了应对提问而这样说,还可以,但这并不是阐明《春秋》大义的方法。”
晋国人、齐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郑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在澶渊会盟,是因为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
《左传》说:“因为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诸侯的大夫会盟,谋划归还宋国的财物。冬季十月,叔孙豹会同晋国的赵武、齐国的公孙虿、宋国的向戍、卫国的北宫佗、郑国的罕虎以及小邾国的大夫在澶渊会盟。后来没有归还财物给宋国,所以不记载他们的名字。君子说:诚信不可不谨慎啊!澶渊的会盟,卿大夫不记载名字,是不诚信的表现。诸侯的上卿会盟却不诚信,宠信和名声都抛弃了。不诚信的不可行,到了这种地步。《诗经》说:‘文王升降,在上帝左右’,说的是诚信。又说:‘谨慎你的举止,不要承载你的虚伪’,说的是不诚信。经文说:‘某人某人在澶渊会盟,因为宋国火灾的缘故’,是谴责他们。不记载鲁国大夫,是隐讳。”按:《左传》说谋划归还宋国财物,后来没有归还,所以不记载他们的名字,这是不对的。《左传》看到十二国都称“人”,不记载大夫的名字,又说明原因,又不记载鲁国大夫,寻求解释而不得,所以编造“谋划归还宋国财物,后来没有归还”的话来解释,又编造叔孙豹、晋赵武、齐公孙虿、宋向戍、卫北宫佗、郑罕虎的名字来充实它,又编造隐讳鲁国大夫的说法来完善它。唉!巧妙是巧妙,但不知道它背离了经文的旨意。前面记载“蔡世子弑杀其君”,接着记载“安葬蔡景公”,接着记载“十二国大夫会盟”,而谋划宋国火灾的事,这是舍弃弑杀君父的大罪,而去谋划宋国火灾的小事,而《左传》认为仅仅是失信而已。孙林父背叛其君,栾盈作乱,《春秋》尚且记载他们的名字,一次没有归还宋国财物就完全不记载他们的名字,又比如鲁桓公、成公时期,宋国动乱,夺取宋国大鼎,《春秋》尚且不隐讳,现在却为鲁国卿大夫隐讳一次失信而不记载,这难道是懂得言辞的人吗?
《公羊传》说:“宋国火灾的缘故,是什么意思?诸侯在澶渊会盟。凡是会盟都没有说明原因的,这里说明原因,是什么意思?是为了记录伯姬。诸侯聚集在一起,更替宋国所丧失的,说:‘死者不能复生,你们的财物恢复了。’这是大事。为什么派地位低微的人?是卿大夫。是卿大夫为什么称‘人’?是贬低。为什么贬低?卿大夫不得忧虑诸侯。”
刘氏说:“《公羊传》说:为了记录伯姬,这是不对的。宋国火灾的缘故,难道是赞美它吗?又说:这是大事,为什么派地位低微的人?也是不对的。诸侯聚集在一起,更替宋国所丧失的,哪里称得上是大事?又说:是卿大夫为什么称‘人’?卿大夫不得忧虑诸侯。大夫接受君命外出会盟,这就是代表诸侯,何必一定说这不是诸侯的命令呢?我认为经文说明原因说:‘宋国火灾的缘故。’《公羊传》自己也说:‘在澶渊会盟,宋国火灾的缘故。’《公羊传》又自己说:‘死者不能复生,这是无可奈何。’这次会盟难道不是谋划宋国的灾祸必然的吗?说是记录伯姬吗?《公羊传》既然说是记录伯姬,那么经文所记载的就是赞美的言辞,却又称‘人’来贬低,难道不自我矛盾吗?”
《谷梁传》说:“会盟不说明原因,这里说宋国火灾的缘故,是什么意思?不说明火灾的缘故,就无法显示它的好。称‘人’,是什么意思?救灾依靠众人,救什么呢?更替宋国所丧失的财物。澶渊的会盟,中原国家不侵犯夷狄,夷狄不进入中原,没有侵犯,八年是赞美它。这是晋赵武、楚屈建的功劳。”刘氏说:“不对。一个国家失火,自己烧毁了财物,是小事,诸侯何至于聚集在一起谋划呢?”
以此为善,是春秋赏小惠而不知道也。」又曰:「其人,何也?救灾以众,亦非也。宋以五月失火,诸侯以冬防澶渊,是可谓救灾乎?」愚谓澶渊之防,本谋宋灾,无有中国谋夷狄之意也。谷梁自为之言尔。
译把这种做法当作善举,这是《春秋》奖赏小恩小惠而不明白大道的表现。」又说:「那个人,是谁呢?动用众人来救灾,也是不对的。宋国在五月发生火灾,诸侯在冬天防御澶渊,这能说是救灾吗?」我认为,防御澶渊,本来就是谋划应对宋国的灾祸,并没有中原诸侯谋划对付夷狄的意思。这是《谷梁传》自己编造的说法罢了。
三十有一年,夏,六月,辛巳,公薨于楚宫。
谷梁曰楚宫非正也
此説近之但不分明
秋九月癸巳子野卒
谷梁曰子卒日正也
莘老孙氏曰:「春秋未逾年之君书卒者三,赤子般以弑不地,子野正卒又不地。谷梁以日月为例,以日为正,又不可通。赵子以子野卒为有地,而疑脱之,未可知尔。」
十有一月莒人弑其君密州
左氏曰:「莒犂比公生去疾及展舆。既立展舆,又废之。犂比公虐,国人患之。十一月,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去疾,奔齐。齐出也,展舆吴出也。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
刘氏曰:「展舆因国人以攻莒子,弑之,乃立。如是则子弑父也。子弑其父,春秋不书乎?」又曰:「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如是则父有罪,子得而弑之也。」且经曰:「密州。」传曰:「买朱鉏。」吾谁适从哉?乱天地之性,莫甚于斯言矣。此固左氏不受经之弊也。康侯胡氏曰:「传以经为断,传有乖缪,则信经而弃传可也。若密州之事,是矣。」赵匡谓其文当曰:「展舆因国人之攻莒子,弑之,乃立。」而后来传冩误为「以」字尔。愚谓左氏明言:「书曰:『莒人弑其君买朱鉏』,言罪之在也。」则实为其子弑之,非「之」字误为「以」也。使如赵氏之言,亦其子与闻乎?故也,皆不可通。
三传辨疑卷十六
<经部,春秋类,三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十七
元 程端学 撰
昭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梁曰继正即位正也
谷梁但知继正之为正,而不知不请于王之为非正,也是以以正许昭公焉。
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
左氏曰:防于虢,寻宋之盟也。祁午谓赵文子曰:「宋之盟,楚人得志于晋。今令尹之不信,诸侯之所闻也。子弗戒惧,又如宋子木之信,称于诸侯,犹诈晋而驾焉,况不信之尤者乎?楚重得志于晋,晋之耻也。子相晋国,以为盟主,于今七年矣,再合诸侯,三合大夫,服齐狄,宁东夏,平秦乱,城淳于,师徒不顿,国家不罢,民无谤讟,诸侯无怨,天无大灾,子之力也。有令名矣,而终之以耻,午也是惧。吾子其不可以不戒。」文子曰:「武受赐矣。然宋之盟,子木有祸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是楚所以驾于晋也。今武犹是心也,楚又行僭,非所害也。武将信以为本,循而行之,譬如农夫,是穮是蓘,虽有饥馑,必有丰年。且吾闻之:能信不为人下,吾未能也。《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信也能为人则者,不为人下矣。吾不能是难,楚不为患。」楚令尹围请用牲,读旧书,加于牲上而已。晋人许之。三月甲辰盟。
经但言防,而传言盟,当以经为正。
公羊曰:此陈侯之弟招也,何以不称弟?贬。曷为贬?为杀世子偃师。贬曰: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大夫相杀称人,此其称名氏以杀,何?言将,自是弑君也。今将尔,辞曷为与亲弑者同?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焉。然则曷为不于其弑焉?贬。以亲者弑,然后其罪恶甚。春秋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不贬絶以见罪恶也;贬絶然后罪恶见者,贬絶以见罪恶也。今招之罪已重矣,曷为复贬乎?此着招之有罪也。何着乎招之有罪?言楚之托乎讨招以灭陈也。
刘氏曰:「公羊」曰:「此陈侯之弟招也,何以不称弟?贬也。非也。公羊以母弟称弟,故云尔。不知母弟可以称弟,而不可以常称。称皆以重书也。且招之罪在杀世子偃师,不在防于漷也。圣人岂有迎其未然之事,探其且然之罪,以为贬哉?推此而言,传云『母弟称弟』,不可通也。又曰:『招之罪已重矣,何为复贬于此?』着招之有罪也。言楚之托乎讨招以灭陈也,亦非也。夫杀世子,此招之罪也;灭陈之国,此则非招之罪也。以楚讨招而灭陈,而遂移罪于招,岂《春秋》之理哉?」
三月取郓
译三十有一年,夏,六月,辛巳,鲁昭公在楚宫去世。
谷梁传认为,在楚宫去世是不合礼制的。
这种说法接近正确,但不够明确。
秋,九月,癸巳,公子野去世。
谷梁传认为,公子去世而记载日期,是合乎礼制的。
莘老孙氏说:“春秋时期,未逾年之君记载去世的有三例,赤、子般因被弑而不记载地点,子野正常去世也不记载地点。谷梁传以日月为例,认为记载日期就是合乎礼制,这又讲不通。赵子认为子野去世应当记载地点,怀疑是脱漏了,这还难以确定。”
十有一月,莒国人弑杀他们的君主密州。
左传记载:“莒犂比公生了去疾和展舆。立了展舆,又废黜了他。犂比公暴虐,国人很担忧。十一月,展舆依靠国人攻打莒君,弑杀了他。于是立去疾,展舆逃奔到齐国。去疾是齐国送回的,展舆是吴国送回的。经文说:‘莒人弑杀他们的君主买朱鉏’,是说罪责在于莒君。”
刘氏说:“展舆依靠国人攻打莒君,弑杀了他,然后即位。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儿子弑杀父亲。儿子弑杀父亲,春秋不记载吗?”又说:“经文说:‘莒人弑杀他们的君主买朱鉏’,是说罪责在于莒君。如果是这样,那就是父亲有罪,儿子可以弑杀他。”况且经文说:“密州。”传文说:“买朱鉏。”我该听从谁呢?扰乱天地伦常的言论,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这本来就是左传不遵从经文的弊端。康侯胡氏说:“传文以经文为判断标准,传文有违背谬误之处,那么相信经文而舍弃传文是可以的。像密州这件事,就是这样。”赵匡认为其文应当是:“展舆依靠国人攻打莒君,弑杀了他,然后即位。”而后来传抄误写成了“以”字罢了。我认为左传明确说:“经文说:‘莒人弑杀他们的君主买朱鉏’,是说罪责在于莒君。”那么实际上是儿子弑杀了他,并非“之”字误写为“以”。如果像赵氏所说,也是儿子参与了吗?所以,这些说法都讲不通。
三传辨疑卷十六
<经部,春秋类,三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十七
元 程端学 撰
昭公
元年春王正月,鲁昭公即位。
谷梁传认为,继承正统而即位,是合乎礼制的。
谷梁传只知道继承正统就是合乎礼制,却不知道不向周天子请示就是不合礼制,因此把合乎礼制的评价给了昭公。
叔孙豹在虢地会见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公子围、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向戌、卫国的齐恶、陈国的公子招、蔡国的公孙归生、郑国的罕虎、许国人、曹国人。
左传记载:在虢地会见,是为了重温宋国的盟约。祁午对赵文子说:“宋国的盟约,楚人在晋国得逞。现在令尹的不诚信,是诸侯所知道的。您如果不警惕畏惧,又像宋国子木那样讲信用,被诸侯称道,尚且欺诈晋国而凌驾于其上,何况是不诚信的尤甚者呢?楚国再次在晋国得逞,是晋国的耻辱。您辅佐晋国,作为盟主,到现在七年了,两次会合诸侯,三次会合大夫,使齐国和狄人臣服,安定东方华夏,平定秦国动乱,修筑淳于城,军队不疲敝,国家不困顿,百姓没有怨言,诸侯没有怨恨,上天没有大灾,这都是您的功劳。有了美好的名声,却以耻辱告终,我对此感到恐惧。您不可以不警惕。”文子说:“我受到赐教了。然而宋国的盟约,子木有祸害人的心,我有仁爱人的心,这是楚国凌驾于晋国的原因。现在我还是这种心态,楚国又行为僭越,不是我所担忧的。我将以诚信为根本,遵循并实行它,就像农夫,播种耕耘,即使有饥荒,也一定有丰收之年。况且我听说:能诚信就不会居于人下,我还做不到。《诗经》说:‘不僭越不伤害,很少不成为法则。’诚信能成为别人法则的人,就不会居于人下了。我做不到这一点很难,楚国不会成为祸患。”楚国令尹围请求用牺牲,诵读旧盟书,加在牺牲上罢了。晋国人答应了。三月甲辰日结盟。
经文只说会见,而传文说结盟,应当以经文为准。
公羊传认为:这是陈侯的弟弟招,为什么不称弟?是为了贬斥。为什么贬斥?因为他杀了世子偃师。贬斥说:陈侯的弟弟招杀了陈世子偃师。大夫互相杀害称人,这里称名氏来杀,为什么?是说他将自杀君。现在将要如此,措辞为什么与亲自弑君者相同?君亲无将,有弑君之心就必定诛杀。那么为什么不等到他弑君时再贬斥?是为了贬斥。因为亲近的人弑君,然后罪恶才显得严重。春秋不等待贬斥断绝而罪恶就显现的,不贬斥断绝以显现罪恶;贬斥断绝然后罪恶才显现的,贬斥断绝以显现罪恶。现在招的罪已经重了,为什么还要贬斥?这是彰显招有罪。为什么彰显招有罪?是说楚国借讨伐招来灭陈。
刘氏说:“公羊传”说:“这是陈侯的弟弟招,为什么不称弟?是为了贬斥。”不对。公羊传认为母弟称弟,所以这样说。不知道母弟可以称弟,但不可以常称。称弟都是因为重要才记载。况且招的罪在于杀世子偃师,不在于在漷地会见。圣人哪有预料未发生的事,探究将然的罪,以此来贬斥呢?由此推论,传文说“母弟称弟”,讲不通。又说:“招的罪已经重了,为什么还要在这里贬斥?”彰显招有罪。说楚国借讨伐招来灭陈,也不对。杀世子,这是招的罪;灭陈国,这不是招的罪。因为楚国讨伐招而灭陈,就把罪责移给招,这难道是《春秋》的道理吗?”
三月,鲁国夺取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