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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穀梁传注疏十四

卷十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22–235 段

,三也。云新作三者,谓新作南门,一也;新延厩,二也;新作雉门及两观,三也。言作者不必有新,言新则兼作也。”三者皆所以为讥,故传曰:“作,为也。”是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是也。

译这是第三件事。所谓“新作”这三件事,是指新建南门,这是第一件;新建延厩,这是第二件;新建雉门和两边的观台,这是第三件。说“作”不一定意味着是新建,说“新”则兼有建造的意思。”这三件事都是用来讥讽的,所以传文说:“作,就是建造。”这是指超过了原有的规制,说“新”是因为有旧的基础。

丘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为非正,何也?古者立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学习道艺者。

  [疏]“有士民”。

  ○释曰:何休云:“德能居位曰士。”范云:“学习道艺者,是以为之四民若以居位则不得为之民故云:“学习道艺也。”

  有商民,通四方之货者。有农民,播殖耕稼者。有工民。巧心劳手以成器物者。夫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各有业也。

  ○夫音符。丘作甲,非正也。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赤棘,晋地。

  [疏]“夏臧”至“赤棘”。

  ○释曰:盟不日者,何休云:“谋诘?之战不相负。所以不日者,执在三年,非此所得保也。”案隐元年昧之盟为七年伐邾尚犹去日,何为二年即执,反云非此所以保乎?盖谋为?战,归我汶阳之田,至八年渝前约,故略之也。

  秋,王师败绩于贸戎。贸戎,地。

  ○贸,音茂,《左氏》作茅戎。

  [疏]“秋王”至“贸戎”。

  ○释曰:《左氏》以为戎败之;《公羊》与此亦同,为晋败之。今经不云晋败之者,欲见王者无敌故也。不书月者,何休云:“深正之,使若不战。”范虽不解,盖不言晋败及战,故亦略其日月。

  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讳敌,使莫二也。不讳败,容有过否。

  ○为,于伪反。为亲者讳败不讳敌,讳败,惜其毁折也。不讳敌,诸侯有列国。尊尊亲亲之义也。尊则无敌,亲则保全,尊谓王,亲谓鲁。然则孰败之?晋也。

  冬,十月。季孙行父秃,晋郤克眇,卫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於齐。齐使秃者御秃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偻者御偻者。御音迓,迓,迎也。

  ○秃,他不反。眇,亡小反。跛,波可反。偻,於矩反,一音刀圭反。

  [疏]“郤克眇”。

  ○释曰:《左氏》以为跛;今云眇者,《公羊》无说,未知二传孰是。范明年注云“郤克跛”者,意从《左氏》故也。或以为误,跛当作眇。

  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萧,国也。同,姓也。侄子,字也。其母更嫁齐惠公,生顷公。宣十二年,楚人灭萧,故随其母在齐。

  ○侄子,大节反,又丈乙反。顷公音倾。闻於客,客不说而去,相与立胥闾而语,移日不解。胥闾,门名。

  ○说音悦。胥闾,思徐反;下力居反。解,古买反,又音蟹。

  [疏]注“胥闾,门名”。

  ○释曰:即《周礼》二十五家也。

  齐人有知之者,曰:“齐之患,必自此始矣!”穀梁子作传,皆释经以言义,未有无其文而横发传者,甯疑经“冬十月”下云“季孙行父如齐”脱此六字。

  ○横,华孟反,又如字。脱此,徒活反,又他活反。

  [疏]注“脱此六字”。释曰:季孙行父秃,是传辞上脱“季孙行父如齐”六字。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新筑,卫地。

  ○筑音竹。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齐师败绩。?,齐地。

  ○侨,本又作乔,其侨反。公子手,《左氏》作首。?音安。

  [疏]“癸酉季孙”至“败绩”。

  ○释曰:徐邈云:“四大天不举重者,恶鲁猥遣四大夫用兵,亦以讥之也。”然则诸国用兵,亦应猥遣,何以不具书之,盖是用兵重事,故详内也。

  其日,或曰日其战也,或曰日其悉也。悉,谓鲁四大夫时悉在战也。明二者皆当日。

  [疏]“其日”至“悉也”。释曰:案传例:“疑战不日,不疑战则例书日。”此传云日其战日其悉也者,岂使诈战,则鲁虽四大夫战,亦不得书,但传以此战不许,书事宜详,故因经书日,并见此意也。

  曹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以吾之四大夫在焉,举其贵者也。不欲令内众大夫与外卑

译丘甲,是国家的事务。在丘的编制下制造铠甲,不符合礼制。在丘的编制下制造铠甲之所以不符合礼制,为什么呢?古代建立国家,百官齐备,农民和工匠都有各自的职责来侍奉君主。古代有四种百姓:有士民,是学习道艺的人。

[疏]“有士民”。

○解释说:何休说:“德行才能足以居官位的人称为士。”范宁说:“学习道艺的人,因此被列为四民之一;如果以居官位为标准,就不能称为民,所以说‘学习道艺’。”

有商民,是流通四方货物的人。有农民,是播种耕耘的人。有工民,是用心巧思、劳动手脚来制成器物的人。铠甲,不是每个人都能制造的。各自有各自的职业。

○夫字的读音同“符”。在丘的编制下制造铠甲,不符合礼制。夏季,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赤棘,是晋国的地方。

[疏]“夏臧”至“赤棘”。

○解释说:结盟不记载日期,何休说:“谋划诘问之战,双方互不亏负。所以不记载日期,是因为晋侯被拘禁在三年之后,这不是这次结盟所能保证的。”考察隐元年的昧之盟,到七年伐邾时还省略了日期,为什么二年就被拘禁,反而说不是这次结盟所能保证的呢?大概是因为谋划诘问之战,归还了汶阳的田地,到八年违背了之前的约定,所以略去了日期。

秋季,周王的军队在贸戎战败。贸戎,是地名。

○贸,音茂,《左传》写作茅戎。

[疏]“秋王”至“贸戎”。

○解释说:《左传》认为是戎人打败了王师;《公羊传》与此相同,认为是晋国打败了王师。现在经文不说晋国打败了王师,是为了显示王者无敌的缘故。不记载月份,何休说:“深切地纠正它,使得好像没有发生战争。”范宁虽然不理解,大概是因为不说晋国打败王师以及发生战争,所以也略去了日期和月份。

不记载战争,是因为没有人敢与王师为敌。为尊者讳敌不讳败,讳敌,是为了使王师显得独一无二。不讳败,是容许有过失。

○为,音于伪反。为亲者讳败不讳敌,讳败,是爱惜其毁折。不讳敌,是因为诸侯有列国。这是尊尊亲亲的道理。尊贵则无敌,亲近则保全,尊指的是周王,亲指的是鲁国。那么是谁打败了王师呢?是晋国。

冬季,十月。季孙行父秃头,晋国的郤克独眼,卫国的孙良夫跛脚,曹国的公子手驼背,同时出使齐国。齐国让秃头的人驾驭秃头的人,让独眼的人驾驭独眼的人,让跛脚的人驾驭跛脚的人,让驼背的人驾驭驼背的人。御音迓,迓,迎接的意思。

○秃,音他不反。眇,音亡小反。跛,音波可反。偻,音於矩反,另一音刀圭反。

[疏]“郤克眇”。

○解释说:《左传》认为是跛脚;现在说独眼,《公羊传》没有说明,不知道两种传文哪个正确。范宁明年的注说“郤克跛脚”,意思是遵从《左传》的缘故。有人认为这是错误,跛应当作眇。

萧同侄子站在台上嘲笑他们,萧,是国名。同,是姓。侄子,是字。她的母亲改嫁给了齐惠公,生了顷公。宣公十二年,楚国人灭了萧国,所以她跟随母亲在齐国。

○侄子,音大节反,又音丈乙反。顷公音倾。消息传到了客人耳中,客人不高兴而离开,一起站在胥闾门前谈话,整天没有散去。胥闾,是门名。

○说音悦。胥闾,音思徐反;下力居反。解,音古买反,又音蟹。

[疏]注“胥闾,门名”。

○解释说:就是《周礼》中的二十五家。

齐国有知道内情的人,说:“齐国的祸患,一定从这里开始了!”穀梁子作传,都解释经文以阐明义理,没有没有经文而凭空发挥传文的,宁肯怀疑经文在“冬十月”下遗漏了“季孙行父如齐”这六个字。

○横,音华孟反,又如字。脱此,音徒活反,又音他活反。

[疏]注“脱此六字”。解释说:季孙行父秃,是传文上面遗漏了“季孙行父如齐”六个字。

二年,春季,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

夏季,四月,丙戌日,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作战,卫国军队战败。新筑,是卫国的地方。

○筑音竹。

六月,癸酉日,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曹国公子手,与齐侯在鞍地作战,齐国军队战败。鞍,是齐国的地方。

○侨,本又作乔,音其侨反。公子手,《左传》作首。鞍音安。

[疏]“癸酉季孙”至“败绩”。

○解释说:徐邈说:“四大夫不能举重,厌恶鲁国轻率地派遣四大夫用兵,也以此来讥讽它。”然而各国用兵,也应该轻率派遣,为什么不详细记载,大概是因为用兵是重大事件,所以详细记载内事。

记载日期,有人说记载日期是因为战争,有人说记载日期是因为全部都在。悉,是说鲁国四大夫当时全部在战场上。明白两者都应当记载日期。

[疏]“其日”至“悉也”。解释说:考察传例:“怀疑战争不记载日期,不怀疑战争则例常记载日期。”此传文说记载日期是因为战争,记载日期是因为全部都在,难道是因为诈战,那么鲁国虽然四大夫作战,也不得记载,但传文认为此战不允许,记载事宜应当详细,所以因为经文记载了日期,并显示这个意思。

曹国没有大夫,为什么称公子呢?因为我国的四大夫在那里,举出其中尊贵的人。不想让国内众多大夫与国外卑贱的人

者共行战。

  ○令,力呈反。

  [疏]“曹无大夫”。

  ○释曰:复发传者,前为崇羁,今为战,故重发之。《公羊》以为“公子手何以书?忧内也”,杜解《左氏》以为“备於礼”,并非《穀梁》意

译这些人共同进行作战。

○“令”字,读作“力呈反”。

[疏]“曹国没有大夫”。

○解释说:再次发出传文的原因,是因为前面是崇羁,现在是作战,所以重新发出。《公羊传》认为“公子手为什么被记载?是因为忧虑内部”,杜预解释《左传》认为“是为了完备礼仪”,这都不是《穀梁传》的意思。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爰娄。去国五百里;爰娄,去国五十里。国,齐国也。

  [疏]“爰娄”至“十里”。

  ○释曰:爰娄去齐五十里,今在师之外,明晋师巳逼到其国。师,谓晋师也。齐为晋所败,兵临城下,然则败军之将,不可以语勇;惊弦之鸟,不可以应弓。所以更能五战者,齐是大国,邑竟,既宽,收拾馀烬,足当诸国之师,故请以五也。

  壹战绵地五百里,焚雍门之茨,雍门,齐城门。茨,盖也。

  ○雍,於用反。之茨,在私反。侵车东至海。侵车,侵伐之车,言时侵齐,过乃至海。君子闻之曰:“夫甚!”甚之辞焉。郑嗣曰:“君子闻战于?,乃盟于爰娄,焚雍门之茨,侵车至海,言因齐之败,逼之甚。”

  ○夫甚音符。齐有以取之也。齐之有以取之,何也?败卫师于新筑,侵我北鄙,敖郤献子,谓笑其跛。

  ○谓笑其跛,布可反。案杜预注《左传》云:“郤克跛。”此传言“郤克眇”,范注当依传而作“跛”,恐非。齐有以取之也。爰娄在师之外。言师巳逼其国。郤克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甗来,甗,玉甑,齐灭纪,故得其宝。

  ○甗,鱼辇反,又音言,又音彦,玉甑也。以萧同侄子之母为质,齐侯与侄子同母异父昆弟,不欲斥言齐侯之母,故言萧同侄子之母也。兼忿侄子笑。

  ○为质音致,下同。使耕者皆东其亩,欲以利其戎车於驱侵易。

  ○侵易,以豉反,下“伐易”同。然后与子盟。”国佐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甗来’,则诺。‘以萧同侄子之母为质’,则是齐侯之母也,齐侯之母犹晋君之母也,晋君之母犹齐侯之母也。言尊同也。‘使耕者尽东其亩’,则是终士齐也。凯曰:“利其戎车侵伐易,则是以齐为士。”不可,不可,谓若不许己言。请壹战。壹战不克,请再。再不克,请三。三不克,请四。四不克,请五。五不克,举国而授。”於是而与之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汶音问。

  冬,楚师、郑师侵卫。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蜀,某地。楚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婴齐亢也。泰曰:庄二十二年“丙申,及齐高傒盟”,文二年“乙巳,及晋处父盟”,传曰:“不言,高傒、处父亢也。”此传会婴齐,书公以明亢,何乎?盖言高傒、处父亢礼敌公,书公则内耻也。婴齐初虽骄慢,终自降替,故于会则书公,以显婴齐之骄亢;于盟则称人,以表婴齐之服罪。然则向之骄,正足以表其无礼,不足以病公,则书公可也。

  ○向之,本又作乡,亦作向,同许亮反;下文同.

  [疏]“楚无”至“亢也”。

  ○释曰:楚无大夫,重发之者,屈完当齐桓,名氏始见,非正例也。椒与宜申二者不见名氏,非大夫之例。今称公子,是贵於同大夫之文,故重发之。婴齐之亢,又重发者,高傒则没公存氏,处父无氏称名,婴齐则前骄后让,三者皆异,故各发之。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缯人盟于蜀。楚其称人,何也?怪楚向称公子今称人。齐在郑下,盖时王所黜。

  [疏]注“齐在”至“所黜”。释曰:知时王黜者,以秦、宋、陈、卫以下皆称人。称人则非卿,以其诸侯之大夫俱是微者,必不能自有升降,故知时王所黜。齐以傲敌之敌,师败於?,兵临城下,微弱之极,天子因其势,故退之郑下,此乃一时之宜,非是常例也。知诸侯之大夫是微人者,传直怪婴齐称人,不论诸侯大夫,明知并是微者,

  於是而后公得其所也。会与盟同月,则地会,不地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此其地会、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公得其所,谓楚称人;申其事,谓地会地盟。

  ○“会与盟同月”绝句,“不同月”绝句,“则地会地盟”绝句。

  [疏]“会与”至“事也”。

  ○释曰

译秋季,七月,齐侯派遣国佐前往晋军。己酉日,与国佐在爰娄结盟。爰娄距离晋军五百里;爰娄距离齐国都城五十里。国,指齐国都城。

[疏]“爰娄”到“五十里”。

○解释:爰娄距离齐国五十里,如今位于晋军之外,说明晋军已经逼近齐国都城。师,指晋军。齐国被晋国击败,敌军兵临城下,然而,战败的将领,不能与他谈论勇敢;受惊的飞鸟,不能再用弓箭射击。所以齐国还能提出五次会战,是因为齐国是大国,疆域广阔,收拾残余兵力,足以抵挡各国的军队,所以请求以五次会战为条件。

第一次会战,绵延五百里,焚烧雍门的茅草屋顶。雍门,是齐国的城门。茨,指屋顶的覆盖物。

○雍,音“用”。之茨,音“私”。侵伐的战车向东直达海边。侵车,指侵伐的战车,说当时侵犯齐国,一直到达海边。君子听说后说:“太过分了!”这是表示过分的话。郑嗣说:“君子听说在?地作战,却在爰娄结盟,焚烧雍门的茅草屋顶,侵伐的战车到达海边,是说趁着齐国战败,逼迫得太过分了。”

○夫,音“符”。齐国有招致灾祸的原因。齐国招致灾祸的原因,是什么呢?在新筑击败卫国军队,侵犯我国北部边境,嘲笑郤献子,指嘲笑他跛脚。

○谓笑其跛,音“布可”。根据杜预对《左传》的注释说:“郤克跛脚。”此传记载“郤克独眼”,范注应当依据传文改为“跛”,恐怕不对。齐国有招致灾祸的原因。爰娄在晋军之外。说晋军已经逼近齐国都城。郤克说:“归还鲁国、卫国被侵占的土地,把纪侯的玉甑送来,甗,是玉制的蒸器,齐国灭掉纪国,所以得到它的宝物。

○甗,音“鱼辇”,又音“言”,又音“彦”,是玉制的蒸器。把萧同侄子之母作为人质,齐侯与萧同侄子同母异父,不想直说齐侯的母亲,所以说萧同侄子之母。同时怨恨萧同侄子嘲笑。

○为质,音“致”,下文相同。让耕种的人都把田垄改成东西向,想要让战车在驱驰侵伐时容易通行。

○侵易,音“以豉”,下文“伐易”相同。然后才与你结盟。”国佐说:“‘归还鲁国、卫国被侵占的土地,把纪侯的玉甑送来’,这就答应。‘把萧同侄子之母作为人质’,那就是齐侯的母亲,齐侯的母亲如同晋君的母亲,晋君的母亲也如同齐侯的母亲。是说地位相同。‘让耕种的人都把田垄改成东西向’,那就是把齐国土地全部给晋国。凯说:‘让战车侵伐容易,那就是把齐国当作晋国的土地。’不行,不行,是说如果不答应我的要求。请求一次会战。一次会战不胜,请求再次。再次不胜,请求第三次。第三次不胜,请求第四次。第四次不胜,请求第五次。第五次不胜,举国投降。”于是与齐国结盟。

八月,壬午日,宋公鲍去世。

庚寅日,卫侯速去世。夺取汶阳的田地。汶,音“问”。

冬季,楚军、郑军侵犯卫国。

十一月,鲁公与楚公子婴齐在蜀地相会。蜀,是某地。楚国没有大夫,这里称公子,为什么呢?因为婴齐傲慢。泰说:庄公二十二年“丙申,与齐高傒结盟”,文公二年“乙巳,与晋处父结盟”,传文说:“不称名,高傒、处父傲慢。”此传会婴齐,记载鲁公以显示傲慢,为什么呢?大概说高傒、处父傲慢无礼,与鲁公平起平坐,记载鲁公则是内耻。婴齐起初虽然骄慢,最终自己降低身份,所以在相会时记载鲁公,以显示婴齐的骄横;在结盟时称人,以表明婴齐的服罪。然而之前的骄横,正足以表明他的无礼,不足以损害鲁公,那么记载鲁公是可以的。

○向之,本又作乡,亦作向,同音“许亮”;下文相同。

[疏]“楚无”到“亢也”。

○解释:楚国没有大夫,再次说明,屈完面对齐桓公,名字开始出现,不是正规体例。椒与宜申两人不出现名字,不是大夫的体例。现在称公子,是比同大夫更尊贵的写法,所以再次说明。婴齐的傲慢,再次说明,高傒则省略鲁公保留姓氏,处父无姓氏称名,婴齐则前骄后让,三者都不同,所以各自说明。

丙申日,鲁公与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缯人在蜀地结盟。楚国称人,为什么呢?奇怪楚国之前称公子现在称人。齐国在郑国之下,大概是当时周王所贬黜。

[疏]注“齐在”到“所黜”。解释:知道当时周王贬黜,是因为秦、宋、陈、卫以下都称人。称人就不是卿,因为诸侯的大夫都是微贱的人,必定不能自己升降,所以知道是当时周王所贬黜。齐国因为傲慢敌对,军队在?地战败,兵临城下,微弱到了极点,天子趁此形势,所以把他降到郑国之下,这是一时的权宜,不是常例。知道诸侯的大夫是微贱的人,传文只奇怪婴齐称人,不论诸侯大夫,明知都是微贱的人,

于是鲁公得到了应有的地位。相会与结盟同月,就记载相会的地点,不记载结盟的地点;不同月,就记载相会的地点、结盟的地点。这里记载相会的地点、结盟的地点,为什么呢?因为鲁公得到了应有的地位,申明这件事。鲁公得到应有的地位,指楚国称人;申明这件事,指记载相会和结盟的地点。

○“相会与结盟同月”断句,“不同月”断句,“就记载相会结盟”断句。

[疏]“相会与”到“事也”。

○解释

:同月,则地会,不地盟者,僖二十八年践士之盟,襄十六年溴梁之盟是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者,昭十三年平丘之盟,定四年鼬之盟是也。

译同月的,就称为地会,不称为地盟,僖公二十八年的践土之盟、襄公十六年的溴梁之盟就是如此。不同月的,就称为地会、地盟,昭公十三年的平丘之盟、定公四年的鼬之盟就是如此。

今之屈,向之骄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自同於正君,故书公侯以讥之。

  [疏]注“宋卫”至“讥之”。

  ○释曰:范意虽葬未逾年亦不得成君,虽逾年而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云宋卫未葬,书公侯以讥之。逾年未葬不得成君,此注是也。虽葬未逾年不得成君,即四年“郑伯伐许”注云“丧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讥之”是也。

  辛亥,葬卫穆公。

  二月,公至自伐郑。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新宫者,祢宫也。谓宣公庙也。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

  ○祢,乃礼反。

  [疏]“甲子,新宫灾”。

  ○释曰:何休云:“此象宣公篡位,当诛绝,不宜列之昭穆。成公结怨强齐,不得久承宗庙之象也。”范以天灾难知,非人所及,故不言之

  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宫庙,亲之神灵所凭居,而遇灾,故以哀哭为礼。

  ○冯居,皮冰反。迫近不敢称谥,恭也。迫近,言亲祢也。桓僖远祖则称谥。

  [疏]注“迫近”至“称谥”。

  ○释曰:范不据丹桓宫者,传云迫近不敢称谥,言近则宜对远,故据桓、僖言之。其用桓宫,以庄公娶父之雠女,故特言桓宫,以讥庄之不子也。

  其辞恭且哀,以成公为无讥矣。

  [疏]“其辞”至“讥矣”。

  ○释曰:不称谥,明其恭。三日哭,者其哀。是成公为无讥矣。

  乙亥,葬宋文公。

  夏,公如晋。

  郑公子去疾帅师伐许。去,起吕反。

  公至自晋。

  秋,叔孙侨如帅师围棘。

  [疏]“叔孙”至“围棘”。

  ○释曰:《公羊》、《左氏》皆以棘为汶阳之田邑,此传无说,事或然也。

  大雩。

  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咎音羔。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

  ○丁未,及孙良夫盟。其日,公也。来聘而求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也。不言其人,亦以国与之也。徐邈曰:“不言及,谓凡书来盟者也,若宣七年‘卫孙良夫来盟’是也。以国与之,谓举国为主,故直书外来尔。此先聘而后盟,故不言来盟,总言及而不复著其人,亦是举国之辞。”

  ○复,扶又反。

  [疏]“其日”至“与之也”。

  ○释曰:案传例:“前定之盟不日,后定之盟则日。”此云公也者,其实盟虽公在位,但为前定则不日,后定则日,此其日,公故也,则后定亦可知矣。但以上文聘既接公,下文及则公文未显,嫌不得再烦尊者,恐盟时无公,故传云公以释之。传又云不言及者,则宣七年“卫孙良夫来盟”是也。不言其人者,解此文不书内之名氏是也。又云不言求两欲之也者,言求当直言求盟,如孙良夫是也。不言求者,此云来聘,又云及盟是也。何者?来聘是他求;言及,我欲也。是两国同欲之文,非独求之称,故云不言求,两欲之也。若然,上文云来聘而求盟者,解二人本意来聘,只为求盟,为下不言求张本也。

  不言求,两欲之也。

  郑伐许。郑从楚而伐卫之丧,又叛诸侯之盟,故狄之。

  [疏]注“郑从”至“狄之”。

  ○释曰:知伐卫之丧,又叛诸侯之盟,故狄之者,昭十二年“晋伐鲜虞”,传曰“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定四年传云,吴不称子,“反其狄道也”。郑、卫同姓,不有吊临之恩而伐其丧,其为恶行,莫斯之甚,而亦直举国称之,明为夷狄之行也。叛诸侯之盟者,旧解以为上文背晋,为诸侯所伐是也。又其言伐丧者,前年卫侯速卒,楚师、郑师侵卫是也。不於伐丧贬者,其罪不积,不足以成恶。郑既伐丧背盟,一年之中,再加兵於许,故於此夷狄之。

  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杞伯来朝。朝,直遥反。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公如晋。

译如今的屈从,正是往昔骄横的结果。

鲁成公三年,春季,周历正月,鲁成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攻打郑国。宋公和卫侯的父君尚未安葬,却将自己等同于正式在位的国君,所以《春秋》记载为“公”和“侯”来讥讽他们。

[疏]注解“宋卫”到“讥之”。

○解释说:范宁的意思认为,虽然已经安葬但未满一年,也不能算作正式国君;虽然已满一年但尚未安葬,也不能算作正式国君,所以说宋卫未葬,记载为公侯来讥讽他们。满一年未安葬不能算作正式国君,这个注解是正确的。虽然安葬但未满一年不能算作正式国君,即鲁宣公四年“郑伯伐许”的注解所说“丧期未满一年,将自己等同于正式国君,也加以讥讽”就是证明。

辛亥日,安葬卫穆公。

二月,鲁成公从伐郑归来。

甲子日,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新宫,是指祢庙,也就是宣公的宗庙。三年丧期结束,宣公的神主牌位新迁入宗庙,所以称为新宫。

○祢,音乃礼。

[疏]“甲子,新宫灾”。

○解释说:何休说:“这象征宣公篡夺君位,应当诛灭断绝,不适宜列入昭穆序列。成公与强大的齐国结怨,不能长久继承宗庙的象征。”范宁认为天灾难以预知,不是人力所能企及,所以不采纳这种说法。

哭了三天,表示哀痛。这种哀痛,符合礼制。宫庙,是亲近祖先神灵所依附居住的地方,遭遇火灾,所以以哀哭为礼。

○冯居,音皮冰。迫近不敢称谥号,是恭敬的表现。迫近,是说亲近的祢庙。桓公、僖公是远祖则称谥号。

[疏]注解“迫近”到“称谥”。

○解释说:范宁不依据丹桓宫,因为传文说迫近不敢称谥号,说近就应当对应远,所以依据桓公、僖公来说。使用桓宫,是因为庄公娶了杀父仇人的女儿,所以特意提到桓宫,来讥讽庄公不孝。

文辞恭敬且哀痛,表明成公没有可讥讽之处。

[疏]“其辞”到“讥矣”。

○解释说:不称谥号,表明其恭敬。哭了三天,表明其哀痛。因此成公没有可讥讽之处。

乙亥日,安葬宋文公。

夏季,鲁成公前往晋国。

郑国公子去疾率领军队攻打许国。去,音起吕。

鲁成公从晋国归来。

秋季,叔孙侨如率领军队包围棘地。

[疏]“叔孙”到“围棘”。

○解释说:《公羊传》、《左传》都认为棘是汶阳的田邑,此传没有说明,事情或许如此。

举行大雩祭求雨。

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攻打墙咎如。咎,音羔。

冬季,十一月,晋侯派遣荀庚来聘问。

○卫侯派遣孙良夫来聘问。

丙午日,与荀庚结盟。

○丁未日,与孙良夫结盟。记载日期,是因为鲁成公在场。来聘问而请求结盟,不写“及”字,是因为以国家名义与之结盟。不写具体人名,也是因为以国家名义与之结盟。徐邈说:“不写‘及’字,是指凡是记载来结盟的情况,如鲁宣公七年‘卫孙良夫来盟’就是。以国家名义与之,是指举国为主,所以直接书写外来者罢了。这是先聘问而后结盟,所以不写来盟,总写‘及’而不再列出人名,这也是举国的说法。”

○复,音扶又。

[疏]“其日”到“与之也”。

○解释说:按照传例:“事先约定的盟约不记载日期,事后约定的盟约则记载日期。”这里说因为鲁成公在场,其实盟约虽然成公在位,但如果是事先约定就不记载日期,事后约定则记载日期,这里记载日期是因为成公在场,那么可知是事后约定。但以上文聘问已经接见成公,下文‘及’字则成公是否在场不明显,担心不能再次烦劳尊者,恐怕结盟时成公不在,所以传文说成公在场来解释。传文又说‘及’字,如鲁宣公七年“卫孙良夫来盟”就是。不写具体人名,是解释本文不书写国内人名氏。又说‘不言求两欲之也’,是说请求应当直接写求盟,如孙良夫那样。不写求,这里写来聘,又写及盟。为什么?来聘是他方请求;写及,是我方意愿。这是两国共同意愿的文辞,不是单方面请求的称呼,所以说不写求,是两方都愿意。如果这样,上文说来聘而求盟,是解释二人本来意图来聘,只是为了求盟,为下文不写求做铺垫。

不写求,是两方都愿意。

郑国攻打许国。郑国跟随楚国而攻打卫国的丧事,又背叛诸侯的盟约,所以用夷狄之礼对待它。

[疏]注解“郑从”到“狄之”。

○解释说:知道攻打卫国丧事,又背叛诸侯盟约,所以用夷狄之礼对待它,是因为鲁昭公十二年“晋伐鲜虞”,传文说“不认为它与夷狄交伐中国正当,所以用夷狄称呼它”。鲁定公四年传文说,吴不称子,“是返回其夷狄之道”。郑、卫同姓,没有吊唁慰问之恩却攻打其丧事,这种恶行,没有比这更严重的,而也直接举国称呼它,表明是夷狄的行为。背叛诸侯盟约,旧解认为上文背弃晋国,被诸侯攻打就是。又说攻打丧事,前年卫侯速去世,楚军、郑军侵犯卫国就是。不在攻打丧事时贬斥,是因为罪行没有积累,不足以构成大恶。郑国既攻打丧事背弃盟约,一年之中,又再次对许国用兵,所以在这里用夷狄之礼对待它。

鲁成公四年,春季,宋公派遣华元来聘问。

三月,壬申日,郑伯坚去世。

杞伯来朝见。朝,音直遥。

夏季,四月,甲寅日,臧孙许去世。

鲁成公前往晋国。

葬郑襄公。秋,公至自晋。

  冬,城郓。郓音运。

  郑伯伐许。丧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讥之。

译安葬郑襄公。秋季,鲁公从晋国回国。

冬季,修筑郓城的城墙。“郓”字读音同“运”。

郑伯攻打许国。丧期未满一年,就自同于正式在位的国君,这也是被讥讽的。

[疏]注“丧未”至“讥之”。

  ○释曰:传於宋襄起丧称之例,则诸侯亦同之可知,故上下经文,宋、卫、陈皆有子称,郑是伯爵,与侯同於七命,明在丧之称,或亦与侯同也。《左氏》之例,唯云公侯曰子,伯则不入於例,与此异也。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妇人之义,嫁曰归,反曰来归。

  ○仲孙蔑如宋。

  ○夏叔孙侨如会晋荀首于穀穀齐地

  [疏]“妇人”至“来归”。

  ○释曰:范氏云:“出女例凡三,齐人来归子叔姬,一也。郯伯姬来归,二也。此杞叔姬来归,三也。”又别引文十八年“夫人姜氏归於齐”为例者,出既是同,但内外为异,故并引之也。子叔姬淫而得罪,为齐所逐,故言齐人来归。今杞叔姬文既与之异,故并发传举其上下,郯伯姬亦足以相包,故不更发之。

  梁山崩。梁山,晋之望也。不言晋者,名山大泽不以封也。许慎曰:“山者阳位,君之象也。”象君权坏。

  [疏]注“梁山”至“望也”。

  ○释曰:《诗》云:“奕奕梁山。”是韩国之镇。霍阳,韩、魏、晋之地,故云晋之望也。

  不日,何也?据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书日。高者有崩道也。有崩道,则何以书也?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晋君召伯尊而问焉。伯尊来,遇辇者,辇者不辟,使车右下而鞭之。凡车,将在左,御在中,有力之人在右,所以备非常。

  ○壅,於勇反。遏,於葛反。伯尊,《左氏》作伯宗。辟音避。将,子匠反。辇者曰:“所以鞭我者,其取道远矣。”所用鞭我之间,行道则可远。伯尊下车而问焉,以其言有理,知非凡人。曰:“子有闻乎?”对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伯尊曰:“君为此召我也,为之奈何?”辇者曰:“天有山,天崩之。天有河,天壅之。虽召伯尊,如之何?”伯尊由忠问焉。用忠诚之心问之。

  ○为此,于伪反。

  ○辇者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素衣缟冠,凶服也。所以凶服者,山川,国之镇也,山崩川塞,示哀穷。

  ○缟,古老反。

  [疏]注“素衣”至“哀穷”。释曰:礼云素缟者,郑玄云:“黑经白纬谓之缟,缟冠素纯,以纯丧冠,故谓之素缟。是祥祭之冠也。”今注云素衣缟冠,与郑异也。

  伯尊至,君问之曰:“梁山崩,壅遏河三日不流,为之奈何?”伯尊曰:“君亲素缟,帅群臣而哭之,既而祠焉,斯流矣。”孔子闻之曰:“伯尊其无绩乎!攘善也。”绩,功也。攘,盗也。取辇者之言而行之,非巳之功也。绩或作续,谓无继嗣。

  ○攘,如羊反。

  [疏]注“谓无继嗣”。

  ○释曰:旧说云,伯尊,晋之贤大夫。辇人,晋之隐士。今一遇吐诚,理难再得。伯尊不能荐之於晋侯,以救朝廷之急,反窃其语而晦其人,蔽贤罪深,故被戮绝嗣。子夏虽匿圣人之论,能播教於西河,令黑水之人钦其风,蒲阪之间爱其道,其罪先轻,故直丧明而巳。然此之立说,恐非其理,何者?天道冥昧,非人所知,大圣立言,意在轨世,则伯尊之戮,未必由蔽贤人之言;卜商丧明,岂关匿圣人之论?徒争罪之轻重,妄说受罪浅深,据理言之,恐非圣贤之旨。何休以为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象诸侯失势,王道绝,故自是之后六十年之中,弑君十四,亡国三十二。案此传说辇者之言,竟不论天子诸侯丧亡之事,则何休之言,未必通於此也。

  秋,大水。

  冬,十一月,已酉,天王崩。定王。

  十有二月,已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同盟于蟲牢。蟲牢,郑地。

  ○蟲,直忠反。牢,力刀反。

  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疏]“春王”至“自会”。

  ○释曰:何休云:“月者,鲁使大夫获齐侯,今亲相见,危之,故书月也。”传例致月则危,此书月必是危,但不知同何说以否,或

译[疏]注“丧未”至“讥之”。

○解释曰:传文从宋襄公起,在丧期称“子”的例子,那么诸侯也与之相同就可以知道了,所以上下经文,宋、卫、陈都有称“子”的,郑国是伯爵,与侯爵同属七命,显然在丧期的称呼,或许也与侯爵相同。《左传》的体例,只说公、侯称“子”,伯爵则不列入这个体例,这与《公羊传》不同。

五年,春,周历正月,杞国的叔姬回娘家。妇女的道义,出嫁叫“归”,返回娘家叫“来归”。

○仲孙蔑出使宋国。

○夏,叔孙侨如在穀地与晋国的荀首相会。穀,是齐国的地名。

[疏]“妇人”至“来归”。

○解释曰:范氏说:“女子被休弃的例子共有三个,齐国人送回子叔姬,是第一个。郯国的伯姬回来,是第二个。这杞国的叔姬回来,是第三个。”又另外引用文公十八年“夫人姜氏回到齐国”作为例子,因为被休弃的性质相同,只是内外有别,所以一并引用。子叔姬因淫乱获罪,被齐国驱逐,所以说齐国人送回她。现在杞国叔姬的经文既然与它不同,所以一并发传列举其上下,郯国伯姬也足以包含在内,所以不再单独发传。

梁山崩塌。梁山,是晋国的名山大川。不说是晋国,是因为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许慎说:“山是阳位,是君主的象征。”象征君权崩坏。

[疏]注“梁山”至“望也”。

○解释曰:《诗经》说:“奕奕梁山。”这是韩国的镇山。霍阳,是韩、魏、晋的土地,所以说它是晋国的名山大川。

不记载日期,为什么呢?根据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山崩塌”,记载了日期。高大的山有崩塌的道理。有崩塌的道理,那么为什么要记载呢?回答说:梁山崩塌,堵塞黄河三天不流。晋君召见伯尊来询问。伯尊来时,遇到推车的人,推车的人不避让,伯尊让车右下车鞭打他。凡是车,将帅在左边,御者在中间,有力气的人在右边,用来防备非常之事。

○壅,音勇。遏,音葛。伯尊,《左氏》作伯宗。辟,音避。将,音匠。

推车的人说:“用来鞭打我的原因,大概是取道太远了。”所用鞭打我的间隙,走正道则可以远。伯尊下车询问他,因为他的话有道理,知道他不是凡人。说:“您有所闻吗?”回答说:“梁山崩塌,堵塞黄河三天不流。”伯尊说:“君主为此召见我,该怎么办?”推车的人说:“天有山,天让它崩塌。天有河,天让它堵塞。即使召见伯尊,又能怎么样?”伯尊于是忠诚地询问。用忠诚之心询问他。

○为此,音伪。

○推车的人说:“君主亲自穿素缟,率领群臣哭祭它,然后祭祀它,黄河就会流了。”素衣缟冠,是凶服。之所以穿凶服,是因为山川是国家的镇守,山崩川塞,表示哀痛穷尽。

○缟,音老。

[疏]注“素衣”至“哀穷”。解释曰:礼书上说素缟,郑玄说:“黑经白纬叫做缟,缟冠素纯,用纯做丧冠,所以叫做素缟。这是祥祭的冠。”现在注解说素衣缟冠,与郑玄不同。

伯尊到达,君主问他:“梁山崩塌,堵塞黄河三天不流,该怎么办?”伯尊说:“君主亲自穿素缟,率领群臣哭祭它,然后祭祀它,黄河就会流了。”孔子听说后说:“伯尊大概没有后嗣吧!这是攘夺善言。”绩,功也。攘,盗也。取推车人的话而实行,不是自己的功劳。绩或作续,谓无继嗣。

○攘,音羊。

[疏]注“谓无继嗣”。

○解释曰:旧说认为,伯尊,是晋国的贤大夫。推车人,是晋国的隐士。现在一旦相遇吐露诚意,道理难以再得。伯尊不能将他推荐给晋侯,以救朝廷之急,反而窃取他的话而隐藏其人,蔽贤罪深,所以被杀绝嗣。子夏虽然隐藏圣人的言论,能在西河传播教化,让黑水的人钦慕他的风范,蒲阪之间喜爱他的道义,他的罪先轻,所以只是丧明而已。然而这种立说,恐怕不合情理,为什么呢?天道幽暗,不是人所知,大圣立言,意在规范世人,那么伯尊的被杀,未必是因为遮蔽贤人的言论;卜商丧明,岂是因为隐藏圣人的言论?只是争论罪的轻重,妄说受罪的深浅,据理而言,恐怕不是圣贤的本意。何休认为梁山崩塌,堵塞黄河三天不流,象征诸侯失势,王道断绝,所以从此之后六十年中,弑君十四次,亡国三十二个。考察此传解说推车人的话,终究不论天子诸侯丧亡之事,那么何休的话,未必通于此。

秋,大水。

冬,十一月,己酉,天王崩。定王。

十二月,己丑,鲁公会见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子、杞伯,在蟲牢结盟。蟲牢,是郑国的地方。

○蟲,音忠。牢,音刀。

六年,春,周历正月,鲁公从盟会回来。

[疏]“春王”至“自会”。

○解释曰:何休说:“书月,是因为鲁国派大夫获齐侯,现在亲自相见,感到危险,所以书月。”传例说致月则危,此书月必定是危,但不知同何说以否,或

当时有危,传不言之,故范亦不解。或亦为此年公远会,始至,立武宫,取鄟,皆是危事,故致会书月也。

译当时有危险,史传没有记载,所以范氏也不理解。或许是因为这一年鲁公远行会盟,刚到达,建立武宫,攻取鄟地,这些都是危险的事情,所以导致会盟的日期被记载在月份里。

二月,辛巳,立武宫。旧说曰:武公之宫庙毁巳久矣。故传曰“不宜立也”。《礼记?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言世室则不毁也,则义与此违。

  [疏]“立武宫”。

  ○释曰:《礼记》称“世室”,此传云不宜立者,《礼记》,周未之书,以其庙不毁,故谓之世室;此以武公之庙毁来巳久,今复立之,故云不宜立。范义与此违也。何休解《公羊》以为臧孙许伐齐有功,故立武宫,《左氏》以为季文子以?之功立武宫,据人虽别,同是伐齐。《穀梁》之意,亦以胜齐立武宫也。

  立者,不宜立也。

  取鄟。鄟,国也。鄟音专,又市转反,国名。

  [疏]“取鄟”。

  ○释曰:隐十年,“郑伯伐取之”,直注云:“凡书取国,皆灭也,变灭言取,明其易。”今不言灭鄟,是明鲁取之易也。又恶鄟不备也。凡书取之例,以内外皆有。外书取者,即徐人取舒是也。内书取者,即取鄟是也。其内被取邑亦为取,齐侯取郓是也。《公羊》以为鄟是邾之邑,与《穀梁》异。

  孙良夫帅师侵宋。

  夏,六月,邾子来朝。朝,直遥反。

  公孙婴齐如晋。

  壬申,郑伯费卒。费音秘。

  [疏]“郑伯费卒”。

  ○释曰:案《世本》及《左氏》,郑伯费是郑悼公。不书葬者,何休云:“楚伐郑丧,诸侯不能救,晋栾书又侵之,故去葬,使若非伐丧者,为中国讳也,在隐三年注。鲁不往会,则经亦不书,则悼公不书葬者,鲁不会也。”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冬,季孙行父如晋。

  晋栾书帅师救郑。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不能免牛者,以方改卜郊,吉否未可知。

  ○鼷音奚。吉否,方九反。

  [疏]注“不言”至“可知”。

  ○释曰:。下传称免牲,不曰不郊,免牛亦然。此言免牛,则嫌似不郊,故云不言免牛者,以方改卜郊,未可知也。

  不言日,急辞也,辞中促急,不容日。

  [疏]“不言”至“辞也”。

  ○释曰:宣三年“郊牛之口伤”,彼言之是缓辞,亦不云日,此传云“不言日,急辞也”者,案宣三年传言之,是牛自伤之缓,此言其是鼠食牛之缓。二者立文虽异,俱是缓辞,则辞间容日,亦是缓辞。传云“不言日,急辞也”,此巳发例,则定十五年、哀元年之类,不言日者,并是急辞也。缓辞不言日者,言之既是缓辞可知。故不须更书日以见缓也。

  过有司也。郊牛日展斛角而知伤,展道尽矣,其所以备灾之道不尽也。有司展察牛而即知伤,是展察之道尽,不能防灾御患,致使牛伤,故不书日,以显有司之过。斛,球球然角貌。

  ○斛角,其樛反,一音求。角貌或本作筋,非。御,鱼吕反。球音求。

  [疏]“郊牛”至“尽也”。

  ○释曰:展,省察也。言日日皆省察牛之▯角,而则知伤,是省察之道尽矣。展道虽尽,不能防灾御患,致使牛伤,是其所以备灾之道不尽,是故不言日以责有司也。牛角云▯者,《诗》称“兕<角厷>其▯”,又曰“有▯其角”是也。

  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又,有继之辞也。前巳食,故曰继。其,缓辞也。曰亡乎人矣,非人之所能也,所以免有司之过也。至此复食,乃知国无贤君,天灾之尔,非有司之过也,故言其以赦之。

  ○能,如字,亦作耐。复食,扶又反,下同。

  [疏]“其缓”至“过也”。

  ○释曰:解经上文云鼷鼠食郊牛角,不言其,此文云又食其角,乃变言其,故释之云“其,缓辞也”。曰亡乎人矣,亡,无也。至此郊牛复食,乃知国无贤君,非人所不能也。谓国无贤君之故,为上天之所灾,非人力所能禁,所以免有司之过也。谓经言“其”者,所以放有司也。

  乃免牛。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免牲者,为之缁衣纁裳,有司玄端,奉送至于南郊。免牛亦然。免牲不曰

译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公的宫庙。旧有的说法认为:武公的宫庙被毁弃已经很久了。所以《左传》说“不应该建立”。《礼记·明堂位》说:“鲁公的宗庙,是文世室。武公的宗庙,是武世室。”既然称为世室,就不会被毁弃,那么这与前面的说法相违背。

[疏]“建立武公的宫庙”。

○解释说:《礼记》称“世室”,而此传说不宜建立,是因为《礼记》是周朝末年的书,因为武公的宗庙没有被毁弃,所以称之为世室;这里因为武公的宗庙被毁弃已经很久了,现在又重新建立,所以说“不应该建立”。范宁的解释与此相违背。何休解释《公羊传》认为臧孙许征伐齐国有功劳,所以建立武公的宫庙,《左传》认为季文子凭借征伐齐国的功劳建立武公的宫庙,依据的人虽然不同,但都是征伐齐国。《穀梁传》的意思,也是认为战胜齐国而建立武公的宫庙。

建立,是不应该建立的意思。

攻取鄟国。鄟,是一个国家。鄟音专,又音市转反,国名。

[疏]“攻取鄟国”。

○解释说:隐公十年,“郑伯攻取鄢”,直接注释说:“凡是记载攻取国家,都是灭亡的意思,变‘灭’为‘取’,表明其容易。”现在不记载灭亡鄟国,是表明鲁国攻取它很容易。又厌恶鄟国没有防备。凡是记载攻取的体例,内外都有。对外记载攻取的,就是徐人攻取舒国;对内记载攻取的,就是攻取鄟国。国内被攻取的邑也记为取,齐侯攻取郓邑就是如此。《公羊传》认为鄟是邾国的邑,与《穀梁传》不同。

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夏季,六月,邾子来朝见。朝,音直遥。

公孙婴齐出使晋国。

壬申日,郑伯费去世。费音秘。

[疏]“郑伯费去世”。

○解释说:查考《世本》及《左传》,郑伯费是郑悼公。不记载安葬,何休说:“楚国在郑国丧期时攻打郑国,诸侯不能救援,晋国栾书又侵犯郑国,所以去掉安葬的记载,使得看起来不像是在丧期被攻打,为中原诸侯讳言,这在隐公三年的注释中。鲁国没有前往会盟,那么经文也不记载,那么悼公不记载安葬,是因为鲁国没有会盟。”

秋季,仲孙蔑、叔孙侨如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冬季,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晋国栾书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七年,春季,周历正月,小老鼠吃掉了郊祭牛的角。不能免除牛的原因,是因为正在改卜郊祭,吉凶尚不可知。

○鼷音奚。吉否,音方九。

[疏]注“不言”至“可知”。

○解释说:下文传称免除牺牲,不说“不郊”,免除牛也是如此。这里说免除牛,则似乎像是不郊祭,所以说“不言免除牛”的原因,是因为正在改卜郊祭,吉凶未可知。

不记载日期,是急促的措辞,措辞中间急促,不容许记载日期。

[疏]“不言”至“辞也”。

○解释说:宣公三年“郊祭牛的嘴受伤”,那里记载了日期是舒缓的措辞,也不说日期,这里传文说“不言日期,是急促的措辞”,查考宣公三年传文记载,是牛自己受伤的舒缓情况,这里说是老鼠吃牛角的舒缓情况。两者立文虽然不同,都是舒缓的措辞,那么措辞间容许记载日期,也是舒缓的措辞。传文说“不言日期,是急促的措辞”,这里已经发出体例,那么定公十五年、哀公元年之类,不记载日期的,都是急促的措辞。舒缓的措辞不记载日期,既然说是舒缓的措辞就可以知道。所以不需要再书写日期来显示舒缓。

是有司的过错。郊祭牛每日检查角并知道受伤,检查的方法已经用尽,其所以防备灾害的方法没有用尽。有司检查牛而立即知道受伤,是检查的方法用尽,不能防灾御患,致使牛受伤,所以不记载日期,以显示有司的过错。斛,角弯曲的样子。

○斛角,音其樛,一音求。角貌或本作筋,非。御,音鱼吕。球音求。

[疏]“郊牛”至“尽也”。

○解释说:展,省察的意思。说每日都省察牛的角,而知道受伤,是省察的方法用尽了。检查的方法虽然用尽,不能防灾御患,致使牛受伤,是其所以防备灾害的方法没有用尽,所以不记载日期来责备有司。牛角说〇者,《诗经》称“兕<角厷>其〇”,又说“有〇其角”就是如此。

改卜牛,小老鼠又吃了它的角。又,是有继之辞的意思。前面已经吃过,所以说继。其,是舒缓的措辞。说“不在人身上啊”,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所以免除有司的过错。到这里又吃,才知道国家没有贤君,是天灾罢了,不是有司的过错,所以说“其”来赦免他们。

○能,如字,亦作耐。复食,音扶又,下同。

[疏]“其缓”至“过也”。

○解释说:解释经文上文说小老鼠吃郊祭牛的角,不说“其”,这里说又吃它的角,才变说“其”,所以解释说“其,是舒缓的措辞”。说“不在人身上啊”,亡,无的意思。到这里郊祭牛又吃,才知道国家没有贤君,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说是国家没有贤君的缘故,被上天所灾祸,不是人力所能禁止的,所以免除有司的过错。说经文说“其”者,所以放免有司。

于是免除牛。乃者,是不在人身的措辞。免除牺牲,给它穿上黑色上衣、浅红色下裳,有司穿着玄端礼服,捧着送到南郊。免除牛也是如此。免除牺牲不说

不郊,免牛亦然。郊者用牲,今言免牲,则不郊显矣。若言免牛,亦不郊。而经复书不郊者,盖为三望起尔,言时既不郊而犹三望,明失礼。

译不举行郊祀,免除祭牛也是如此。郊祀本来要用牺牲,现在说免除牺牲,那么不举行郊祀就显而易见了。如果说免除祭牛,也是不举行郊祀。而经文又记载“不郊”,大概是为了三望之祭而说的,意思是当时既不举行郊祀却还举行三望之祭,明显是违背礼制的。

○缁,侧其反。纁,许云反。为,于伪反。

  [疏]“乃者”至“亦然”。

  ○释曰:重发传者,此再食乃免牛,嫌与他例别,故重发之。

  ○注“盖为”至“起尔”。

  ○释曰:僖三十二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彼不云不郊,此既云免牛,又云不郊者,彼免牲与三望同时,故略去不郊之文;此春免牛,夏乃三望,故备言之。

  吴伐郯。郯音谈。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马陵,卫地。

  公至自会。

  吴入州来。州来,楚地。

  冬,大雩。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

  [疏]“雩不”至“雩也”。

  ○释曰:“传例云:“月雩,正也。时雩,非正也。”非正者,其时未穷,人力未尽,毛泽已竭,不雩则不及事,故月以明之,则经书秋八月雩、九月雩是也。既过此节,秋不书旱,则冬无为雩也,故郑《释废疾》去冬及春夏。案《春秋说考异邮》,三时唯有祷礼,无雩祭之事,唯四月龙星见,始有常雩耳,故因载其祷请山川辞云:“方今天旱,野无生稼,寡人当死,百姓何依。不敢烦民请命,原抚万民,以身塞无状。”是郑意亦以不须雩,唯有祷请而巳。

  卫孙林父出奔晋。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晋为盟主,齐还事晋,故使鲁还二年齐所反之田。

  ○穿音川。

  [疏]注“晋为”至“之田”。

  ○释曰:《公羊》以为齐侯败案之后,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高其德,遂反其所取侵地。此虽无传,齐顷是中平之主,安能以一败之后,七年不饮酒食肉乎?故以为晋为盟主,齐还事晋,故使鲁还二年齐所反之田。杜预解《左氏》,其意亦然。

  于齐,缓辞也,不使尽我也。若曰为之请归,不使晋制命于我。

  ○为,于伪反。

  [疏]“于齐,缓辞也”。

  ○释曰: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传以言“之”为“缓辞也”。今言“归之于齐”为缓辞者,之,缓辞,自是常例:“於齐”之理未明,故特释之,辞虽不同,亦是缓也。此以缓辞言之者,讳不使制命於我也。

  晋栾书帅师侵蔡。

  公孙婴齐如莒。

  宋公使华元来聘。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婚礼不称主人,宋公无主婚者,自命之,故称使。纳币不书,书者,贤伯姬,故尽其事。

  [疏]注“婚礼”至“其事”。

  ○释曰:《公羊》以为婚礼不称主人,宋公无主婚者,辞穷自命之,故公孙寿来纳币称使;纪侯有母,履緰受纪侯之母命,妇人之命不通,故不称使。案隐二年传云:“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据彼传文以“逆者微,无足道焉尔”,故不言使,则与《公羊》异。观此注意,云宋公无主婚者,自命之,故称使,明为母命之,则不称使,似与《公羊》同。而与传违者,范以纪侯之与宋公皆是无母,宜并称主人;但纳币是卿之事,故称宋公使也,逆女是君之事,使大夫非正,故履緰不称使。今此注云婚礼不称主人,亦据诸侯母在者言之。又且履緰不称使,大率言之,亦是不称主人之事,故注言之耳。纳币不书,其经之所书者三:庄公以非礼书,一也;公子遂以丧录,二也”此为贤伯姬,三也。范知为贤伯姬者,《公羊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是为贤而录也。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曰天子,何也?曰见一称也。天王、天子,王者之通称。自此以上,未有言天子者,今言天子,是更见一称。

  ○召,上昭反。曰见,贤遍反。注更见同。一称,尺证反。以上,时掌反。

  [疏]“曰见一称也”。

  ○释曰

译○缁,音侧。纁,音许云。为,音于伪。

[疏]“乃者”至“亦然”。

○释曰:再次解释传文,是因为这次再次进食才免除牛牲,担心与其他例子不同,所以再次解释。

○注“盖为”至“起尔”。

○释曰:僖公三十二年记载:“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免除牛牲,仍然进行了三次望祭。”那里没有说不进行郊祀,这里既然说了免除牛牲,又说进行郊祀,是因为那里免除牛牲与三次望祭是同时进行的,所以省略了不郊祀的文字;这里春天免除牛牲,夏天才进行三次望祭,所以详细记载。

吴国攻打郯国。郯,音谈。

夏,五月,曹伯来朝见。

不进行郊祀,仍然进行了三次望祭。

秋,楚国公子婴齐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会合,救援郑国。八月,戊辰日,在马陵结盟。马陵,是卫国的地。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吴国攻入州来。州来,是楚国的地。

冬,举行大雩祭。雩祭不记月份而只记季节,是表示非议。冬天不应该举行雩祭。

[疏]“雩不”至“雩也”。

○释曰:“传例说:‘记月份的雩祭,是正当的。记季节的雩祭,是不正当的。’不正当的,是因为时节还未穷尽,人力还未用尽,草木的润泽已经枯竭,不举行雩祭就来不及做事,所以记月份以表明它,那么经文记载秋八月雩、九月雩就是这样。既然过了这个时节,秋天不记载旱灾,那么冬天就没有理由举行雩祭了,所以郑玄《释废疾》去掉了冬天及春夏的记载。查《春秋说考异邮》,三时只有祈祷的礼仪,没有雩祭的事情,只有四月龙星出现,才开始有常规的雩祭,所以记载其祈祷山川的辞说:‘方今天旱,田野没有生长的庄稼,寡人应当死去,百姓依靠谁呢。不敢烦扰百姓请求天命,希望安抚万民,用我的身体来弥补无状。’这是郑玄的意思也是认为不需要雩祭,只有祈祷罢了。

卫国孙林父出逃到晋国。

八年,春,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还给齐国。晋国是盟主,齐国还顺从晋国,所以让鲁国归还二年齐国所反给的田地。

○穿,音川。

[疏]注“晋为”至“之田”。

○释曰:《公羊传》认为齐侯战败之后,七年不饮酒,不吃肉,晋侯敬重他的德行,于是归还了他所夺取侵占的土地。这里虽然没有传文,齐顷公是中平之君,怎么能因为一次战败之后,七年不饮酒吃肉呢?所以认为晋国是盟主,齐国还顺从晋国,所以让鲁国归还二年齐国所反给的田地。杜预解释《左氏传》,意思也是这样。

给齐国,是委婉的措辞,不让我完全受制于人。如果说替齐国请求归还,不让我受制于晋国。

○为,音于伪。

[疏]“于齐,缓辞也”。

○释曰:僖公二十八年,“晋人抓住卫侯,把他归还给京师”,传文把“之”解释为“委婉的措辞”。现在说“归还给齐国”是委婉的措辞,“之”是委婉的措辞,本是常例;“于齐”的道理不明,所以特别解释,措辞虽然不同,也是委婉。这里用委婉的措辞来说,是忌讳不让我受制于人。

晋国栾书率领军队侵犯蔡国。

公孙婴齐出使莒国。

宋公派华元来聘问。

夏,宋公派公孙寿来纳币。婚礼不称主人,宋公没有主婚的人,自己命令他,所以称使。纳币不记载,记载的,是褒扬伯姬,所以详尽其事。

[疏]注“婚礼”至“其事”。

○释曰:《公羊传》认为婚礼不称主人,宋公没有主婚的人,辞穷自己命令他,所以公孙寿来纳币称使;纪侯有母亲,履緰接受纪侯母亲的命令,妇人的命令不通,所以不称使。查隐二年传文说:“那为什么不称使呢?迎娶的道理微小,不值得说罢了。”根据那传文以“迎娶者微小,不值得说罢了”,所以不称使,那么与《公羊传》不同。看这注的意思,说宋公没有主婚的人,自己命令他,所以称使,明白是母亲命令的,那么不称使,似乎与《公羊传》相同。而与传文违背的,范宁认为纪侯与宋公都是没有母亲,应该都称主人;但纳币是卿的事,所以称宋公使;迎娶女子是君的事,派大夫不是正礼,所以履緰不称使。现在这注说婚礼不称主人,也是根据诸侯母亲在世的来说的。而且履緰不称使,大致来说,也是不称主人的事,所以注文中说了。纳币不记载,经文所记载的有三:庄公因为非礼而记载,一;公子遂因为丧事而记录,二;这是褒扬伯姬,三。范宁知道是褒扬伯姬的,《公羊传》说:“纳币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记录伯姬。”是因为贤德而记录。

晋国杀了他的大夫赵同、赵括。

秋,七月,天子派召伯来赐给鲁公命令。礼有受命,没有来赐命,赐命,不是正礼。说天子,为什么呢?说看见一个新的称呼。天王、天子,是王者的通称。从此以上,没有说天子的,现在说天子,是又看见一个新的称呼。

○召,音上昭。曰见,音贤遍。注更见同。一称,音尺证。以上,音时掌。

[疏]“曰见一称也”。

○释曰

:王既是四大之重,宜表异号,莫若系天,以众人卑故,称母子,贵者取贵称,故谓之天子。入《春秋》以来,唯取仁义之称,未表系天子之尊,故曰更见一称也。《公羊传》云:“其称天子何?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馀皆通矣。何休云:“德合於元者称皇,德合於天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又云:“王者,取天下归往也。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或言王,或言天子,皆相通也。”唯贾逵云:“畿内称王,诸夏称天王,夷狄称天子。”其理非也。

译君王既然身负四大之重任,应当彰显特殊的称号,没有比得上系属于天的了。因为众人地位卑微,所以称母子;尊贵者取用尊贵的称呼,所以称之为天子。自《春秋》以来,只取用仁义的称号,未曾彰显系属于天的尊贵,所以说又出现了一个称呼。《公羊传》说:“称天子是什么意思?元年春王正月,是为了正名。”其余的解释都通达无碍。何休说:“德行与‘元’相合的称皇,德行与天相合的称帝,仁义相合的称王。”又说:“王,是取天下归往的意思。天子,是爵位的称呼。圣人承受天命,都是天所生,所以称之为天子。有时称王,有时称天子,都是相通的。”只有贾逵说:“京畿之内称王,中原各国称天王,夷狄称天子。”他的道理是不对的。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杜预曰:“前五年来归者,女既適人,虽见出弃,犹以成人之礼书之,终为杞伯所葬,故称杞叔姬。”

  晋侯使士燮来聘。燮,素协反。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伐郯。

  卫人来媵。杜预曰:“古者诸侯娶嫡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所以广继嗣。”鲁将嫁伯姬于宋,故卫来媵。

  ○媵,以证反。又绳证反。嫡,丁历反。侄,大结反。娣音弟。

  [疏]“卫人来媵”。

  ○释曰:《公羊》以为媵不合书,其书者,贤伯姬也。《左氏》虽无其说,盖以来至於鲁,然后与嫡行,故书之。此传之意,以伯姬为灾而死,闵之,故书其事。是言三传意小异也。

  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不得其所,谓灾死也。江熙曰:“共公之葬由伯姬,则共公是失德者也。伤伯姬贤而嫁不得其所。”

  ○共音恭,下同。

  [疏]注“江熙”至“其所”。

  ○释曰:江熙以不得其所,为共公失德,文无所据。范引之者,传异闻也。

卷十四

 卷十四

  ◎成公起九年,尽十八年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传曰:“夫无逆出妻之丧而为之也。”

  [疏]传“《传》曰”至“为之也”。

  ○释曰:《公羊》以为鲁胁杞,使逆其丧。《左氏》以为鲁人请之,故杞伯来逆。此传不说归之所由,要叔姬免犯七出之愆,反归父母之国,恩以绝矣。杞伯今复逆出妻之丧,而违礼伤教,言其不合为而为之,是以书而记之以见非。传曰夫无逆出妻之丧为之,言其不合为而为之也。徐邈云:“为,犹葬也。”言夫无逆出妻之丧,而葬理亦通矣。但范不训“为”为葬也。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蒲,卫地。

  公至自会。

  二月,伯姬归于宋。逆者非卿,故不书。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致敕戒之言於女。

  [疏]传“夏季”至“致女”。

  ○释曰:《公羊》以《春秋》“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贤伯姬也”。《左氏》无说,盖以使卿则书,馀不书者,或不致,或不使卿也。此传云详其事,贤伯姬也,则与《公羊》意同耳。徐邈云:“宋公不亲迎,故伯姬未顺为夫妇,故父母使卿致伯姬,使成夫妇之礼,以其责小礼违大节,故传曰:不与内称,谓不称夫人而称女。”案传称贤伯姬,而徐云责伯姬,是背传而解之,故范以为谓致敕戒之言於女也。

  致者,不致者也。妇人在家制於父,既嫁制於夫。如宋致女,是以我尽之也。剌巳嫁而犹以父制尽之。不正,故不与内称也。内称,谓称使。

  ○内称,尺证反。

  [疏]注“内称,谓称使”。释曰:案经内大夫出国,例言如,不言使,此季孙行父如宋,即是内称,而云不与者,凡内卿出外,直言如某者即是使,又即是内称。今行父称君之命,以在家之道制出嫁之女,虽言如以为内称,言致女是见其不与也。僖三年“公子友如齐莅盟”,彼亦言如:又云莅盟者,若直言如,则嫌是单聘,故更须言盟也。莅盟既更须言盟也,莅盟则致女亦须言之。云不与内称者,莅盟是礼,致女非礼,故不合言也。若然,传曰逆者微,故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据传文,似致女得正,而云不正,故不与内称者,礼:诸侯亲逆,则不须致女,今以宋逆者微,故致女,具传解其致女之意也;云不正,故不与内称也,其以在家之道制出嫁之女也。此传之意,因解宋公不亲逆,并见致女之不正。又云贤伯姬者,以上下文详,皆云贤伯姬,则此云致女亦兼贤伯姬也。若其不为贤伯姬,则致女虽正,亦不书也。

  逆者微,故致女详其事,贤伯姬也。

  晋人来媵。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晋人执郑伯。

译冬季,十月,癸卯日,杞国的叔姬去世。杜预说:“这是五年前被休弃后归回娘家的人,女子既然已经出嫁,即使被休弃,仍然按照成年人的礼仪记载,最终由杞伯安葬,所以称她为杞叔姬。”

晋侯派遣士燮前来聘问。燮,音素协。

叔孙侨如会同晋国的士燮、齐国人、邾国人攻打郯国。

卫国派人来送陪嫁女子。杜预说:“古代诸侯娶正妻夫人,以及左右陪嫁的女子,各自都有侄女和妹妹,都是同姓国家的女子。每个国家出三人,总共九名女子,用来广继子嗣。”鲁国将要送伯姬嫁给宋国,所以卫国来送陪嫁女子。

○媵,音以证。又音绳证。嫡,音丁历。侄,音大结。娣音弟。

[疏]“卫人来媵”。

○解释说:《公羊传》认为陪嫁女子不值得记载,这里记载了,是因为伯姬贤德。《左传》虽然没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陪嫁女子来到鲁国,然后才与正妻一同出发,所以记载了这件事。这篇传文的意思,认为伯姬因灾祸而死,怜悯她,所以记载这件事。这是说三传的意思略有不同。

陪嫁是浅近的事,不值得记载。这里记载它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伯姬嫁得不好,所以详尽记载这件事。嫁得不好,是指因灾祸而死。江熙说:“共公的安葬是因为伯姬,那么共公就是失德的人。哀伤伯姬贤德却嫁得不好。”

○共音恭,下文相同。

[疏]注“江熙”至“其所”。

○解释说:江熙认为嫁得不好,是因为共公失德,文中没有依据。范宁引用他,是因为传文有不同说法。

卷十四

卷十四

◎成公起九年,尽十八年

九年,春季,周历正月,杞伯来迎取叔姬的灵柩回国。传文说:“丈夫没有迎娶被休弃妻子灵柩的道理,却这样做了。”

[疏]传“《传》曰”至“为之也”。

○解释说:《公羊传》认为鲁国胁迫杞国,使其迎取灵柩。《左传》认为鲁国人请求,所以杞伯来迎取。这篇传文不说明归回的原因,总之叔姬没有犯七出的过错,反而归回父母之国,恩情已经断绝了。杞伯现在又迎取被休弃妻子的灵柩,违背礼制伤害教化,说不应该做却做了,所以记载这件事来显示其错误。传文说丈夫没有迎娶被休弃妻子灵柩的道理却这样做了,是说他不应该做却做了。徐邈说:“为,就是安葬的意思。”说丈夫没有迎娶被休弃妻子灵柩的道理,而安葬的道理也通。但范宁不解释“为”为安葬。

鲁公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在蒲地结盟。蒲,是卫国的地方。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来。

二月,伯姬嫁到宋国。迎亲的不是卿,所以不记载。

夏季,季孙行父到宋国送女。向女子传达告诫的话。

[疏]传“夏季”至“致女”。

○解释说:《公羊传》认为《春秋》“没有说过送女的,这里说送女是什么意思?是因为伯姬贤德”。《左传》没有说法,大概是因为派遣卿就记载,其余不记载,或者没有送女,或者没有派遣卿。这篇传文说详尽记载这件事,是因为伯姬贤德,那么与《公羊传》意思相同。徐邈说:“宋公不亲自迎亲,所以伯姬没有顺从成为夫妇,所以父母派遣卿送伯姬,使完成夫妇之礼,因为责备小礼违背大节,所以传文说:不与内称,意思是不称夫人而称女。”看传文称伯姬贤德,而徐邈说责备伯姬,是违背传文来解释,所以范宁认为意思是向女子传达告诫的话。

送女,是不应该送女的。妇人在家受父亲支配,出嫁后受丈夫支配。到宋国送女,是我尽到了责任。指责已经出嫁却还用父亲支配的方式尽责任。不正当,所以不与内称。内称,是指称使。

○内称,音尺证。

[疏]注“内称,谓称使”。解释说:看经文内大夫出国,惯例说如,不说使,这里季孙行父如宋,就是内称,却说与之不同,凡是内卿出外,直说如某者就是使,又就是内称。现在行父称君之命,用在家之道支配出嫁之女,虽然说如以为内称,说送女是显示其不同。僖公三年“公子友如齐莅盟”,那里也说如:又说莅盟者,如果直说如,则嫌是单独聘问,所以更需要说盟。莅盟既然更需要说盟,那么送女也需要说。说不与内称者,莅盟是礼,送女非礼,所以不应该说。如果这样,传文说迎亲者地位低,所以送女详尽记载这件事,是因为伯姬贤德。根据传文,似乎送女得正,却说不正当,所以不与内称者,礼:诸侯亲自迎亲,则不需要送女,现在因为宋迎亲者地位低,所以送女,传文详细解释其送女之意;说不正当,所以不与内称者,是用在家之道支配出嫁之女。这篇传文之意,因解释宋公不亲自迎亲,并显示送女的不正当。又说伯姬贤德者,以上下文详尽,都说伯姬贤德,那么这里说送女也兼指伯姬贤德。如果不为伯姬贤德,那么送女即使正当,也不记载。

迎亲者地位低,所以送女详尽记载这件事,是因为伯姬贤德。

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陪嫁是浅近的事,不值得记载,这里记载它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伯姬嫁得不好,所以详尽记载这件事。

秋季,七月,丙子日,齐侯无野去世。

晋国人拘捕郑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