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释曰:文与乞师同,故为重辞也。
重是盟也。悔前逃归,故以重言。乞者,处其所而请与也。言乞知不自来。
[疏]注“言乞知不自来”。
○释曰:经言晋侯使郤锜来乞师,是亦不自来也。若然,何以不录使者,所以抑郑伯、申诸侯也。
盖汋之也。汋血而与之。
○灼,山若反,又音酌。
夏,狄伐晋。秋,七月,禘于大庙,禘,三年大祭之名。大庙,周公庙。《礼记?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杂记下》曰:“孟献子曰:‘……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案宣九年“仲孙蔑如京师”,於是献子始见经,襄十九年卒,然则失礼非献子所始明矣。《杂记》之云,宁所未详。
○大庙音泰。见,贤遍反,下文“而见”同。
[疏]注“失礼”至“明矣”。
○释曰:范言此者,以《礼记》称“七月而禘,献子为之”,此时未有献子,亦七月而禘,故知失礼,非献子为始也。
用致夫人。刘向曰:夫人,成风也。致之于大庙,立之以为夫人。
○夫人,成风也。《左氏》以为哀姜。
[疏]“用致夫人”。
○释曰:《左氏》以夫人为哀姜,因禘祭而致之於庙。《公羊》以为僖公本取楚女为嫡,取齐女为媵,齐女先至,遂胁公,使立之为夫人,故因禘祭而见於庙。此传及注意,则以夫人为成风。致之者,谓致之於大庙,立之以为夫人。与二传违者,若《左氏》以夫人为哀姜,元年为齐所杀,何为今日乃致之?若《公羊》以为齐之媵女,则僖公是作颂贤君,纵为齐所胁,岂得以媵妾为夫人乎?明知二传非也。今传云,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检经传之文符同,故知是成风也。
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辞也,非正也。夫人者,正嫡之称,谓非崇妾之嘉号,以妾体君,则上下无别。虽尊其母,是卑其父,故曰非正也。礼:有君之母,非夫人者,又庶子为后,为其母緦。是妾不为夫□明矣。
○適,丁历反,本亦作嫡。称,尺证反。别,彼列反。为其,于伪反。緦,音思。
[疏]注“夫人”至“明矣”。
○释曰:仲子者,惠公之母。隐五年“考仲子之宫”,而经传讥之是也。有君之母非夫人者,又庶子为后为其母緦者,《丧服》文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郑嗣曰:君以为夫人,君以夫人之礼卒葬之,主书者不得不以为夫人也。成风以文四年薨,五年葬,传终说其事。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臣无贬君之义,故于大庙去夫人氏姓,以明君之非正。
○去,起吕反。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不言夫人。
○襚音遂。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御,鱼吕反,本亦作御。说音悦。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宰,官。周,采地。天子三公不字。宋子,襄公。葵丘,地名。
○采音菜。天子之宰,通于四海。宰,天官冢宰,兼为三公者,三公论道之官,无事于会盟。冢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故曰通于四海。
[疏]注“宰天”至“四海”。
○释曰:传言通於四海者,解其与盟会之事也。若直为三公论道之官,则无事於会盟。以兼为冢宰,通於四海,为诸侯所尊,故得出会也。一解通於四海者,解其称官之意,与注乖,非也。论道之官者,《尚书?周官》云“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是也。“掌建邦之六典”者,《大宰职》云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是也。《左氏》以宰周公为宰孔,此传盖亦然也。
宋其称子,何也?未葬之辞也。礼:柩在堂上
译○解释说:文辞与“乞师”相同,所以是重复的辞令。
“重”就是盟誓。后悔先前逃跑回国,所以用重复的话来说。“乞”是指待在原地请求给予。说“乞”知道不会自己前来。
[疏]注“说‘乞’知道不会自己前来”。
○解释说:经文说晋侯派郤锜来请求军队,这也是不会自己前来的意思。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记录使者,是为了压制郑伯、申伯等诸侯。
大概是汋祭。汋祭是取血与之。
○灼,音山若,又音酌。
夏季,狄人攻打晋国。秋季,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禘,是三年大祭的名称。大庙,是周公庙。《礼记·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大庙祭祀周公。”《杂记下》说:“孟献子说:‘……七月夏至,可以祭祀祖先。’七月举行禘祭,是献子开始的。”考察宣公九年“仲孙蔑前往京师”,这时献子才初次见于经文,襄公十九年去世,那么失礼并非献子所开始,这是明显的。《杂记》所说的,恐怕尚未详细考证。
○大庙音泰。见,音贤遍,下文“而见”相同。
[疏]注“失礼”到“明矣”。
○解释说:范宁说这个,是因为《礼记》称“七月举行禘祭,是献子开始的”,这时还没有献子,也七月举行禘祭,所以知道失礼,并非献子所开始。
用来致送夫人。刘向说:夫人,是成风。致送到太庙,立她为夫人。
○夫人,是成风。《左氏》认为是哀姜。
[疏]“用致夫人”。
○解释说:《左氏》认为夫人是哀姜,因禘祭而致送到庙。《公羊》认为僖公本来娶楚女为嫡妻,娶齐女为媵妾,齐女先到,于是胁迫僖公,让他立为夫人,所以因禘祭而见于庙。此传及注的意思,则认为夫人是成风。致送,是指致送到太庙,立她为夫人。与两传不同的原因,如果《左氏》认为夫人是哀姜,元年被齐国所杀,为什么今天才致送?如果《公羊》认为是齐国的媵妾,那么僖公是作颂的贤君,纵然被齐国胁迫,怎么能以媵妾为夫人呢?明知两传不对。现在传文说,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低,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检查经文传文的文字相符,所以知道是成风。
“用”,是不应该用的;“致”,是不应该致的。说夫人必定要用她的氏姓,说夫人而不用氏姓,就不是夫人。这是立妾的辞令,不是正统。夫人,是正嫡的称号,谓不是尊崇妾的嘉号,以妾的身份体君,那么上下就没有区别。虽然尊崇其母,是卑贱其父,所以说不是正统。礼:有君之母,不是夫人的,又庶子为后,为其母服緦麻。这是妾不为夫□明显的。
○適,音丁历,本也作嫡。称,音尺证。别,音彼列。为其,音于伪。緦,音思。
[疏]注“夫人”到“明矣”。
○解释说:仲子,是惠公的母亲。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而经文传文讥讽她是这样。有君之母不是夫人的,又庶子为后为其母服緦麻的,是《丧服》的文字。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吗?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吗?郑嗣说:君认为她是夫人,君以夫人的礼仪卒葬她,主书的人不得不认为她是夫人。成风以文公四年去世,五年安葬,传文终说其事。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低,臣没有贬低君的道理,所以在太庙去掉夫人氏姓,以表明君的非正。
○去,音起吕。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秦人来归僖公成风的襚,不说夫人。
○襚音遂。
冬季,十二月,丁未,天王去世。是惠王。
九年,春季,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去世。御,音鱼吕,本也作御。说音悦。
夏季,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宰,是官职。周,是采地。天子三公不字。宋子,是襄公。葵丘,是地名。
○采音菜。天子之宰,通于四海。宰,是天官冢宰,兼为三公者,三公是论道的官,无事于会盟。冢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所以说通于四海。
[疏]注“宰天”到“四海”。
○解释说:传文说通于四海,解释其与盟会之事。如果直为三公论道的官,则无事于会盟。因为兼为冢宰,通于四海,为诸侯所尊,所以得出会。一解通于四海,解释其称官的意思,与注相违背,不对。论道的官,《尚书·周官》说“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是这样。“掌建邦之六典”,《大宰职》说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是这样。《左氏》以宰周公为宰孔,此传大概也是这样。
宋为什么称子?是未葬的辞令。礼:柩在堂上
,孤无外事。今背殡而出会,以宋子为无哀矣。欑木如椁,涂之曰殡。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宋,殷后也。
译我没有什么外务。如今背着灵柩出来会见诸侯,会让宋国人认为我没有哀痛之情了。用杂木堆叠成椁的形状,涂上泥灰,称为殡。殷人将灵柩停放在两柱之间,周人将灵柩停放在西阶之上。宋国是殷的后裔。
○柩,其救反。《礼记》云:“在堂曰尸,在棺曰柩。”背音佩。菆木,才官反,本又作欑,同。
[疏]“宋其”至“哀矣”。
○释曰:称宋子,正也。而云无哀者,宋子非主伯所召,而自会诸侯。称子,嫌称子合正无讥,故传责其背殡也。晋襄背殡,贬之称人。此经不贬者,宋襄虽背殡出会,而子道不亏,於理虽合小讥,而文不可贬责。其晋襄上无王命所召,又非国事急重,而自为戎首,与敌交战,非直於理合责,於文亦当贬也。其称子称侯之例,具於桓十三年疏。
○注“欑木”至“后也”。
○释曰:《礼记?檀弓》云:“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郑玄云:“菆木周龙輴,如椁,而涂之也。天子殡以輴车,画辕为龙也。”彼说天子之礼,故云龙輴,则诸侯亦设輴而不画龙,其用木欑之亦如椁,故范云“欑木如椁”也。《檀弓》又云:“夏后氏殡於东阶之上”,“殷人殡於两楹之间”,“周人殡於西阶之上”。是注所据之文也。云“宋,殷后”者,欲见宋之殡亦从两楹之间。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女子许嫁不为殇,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谓许嫁於诸侯,尊同,则服大功九月。吉笄,以象为之,刻镂其首以为饰,成人著之。
○笄,古兮反。殇,式羊反。著,丁略反。
[疏]“内女也”。
○释曰:明内女有书卒之义,故发首云内女也。若其不然,不嫌非内女也。范氏《别例》云:“内女卒葬例有六,葬有三,卒亦有三。卒者,此文一也;僖十六年鄫季姬二也;成八年杞叔姬三也。葬者,庄四年葬纪伯姬,三十年葬纪叔姬,襄三十年宋葬共姬是也。文十二年子叔姬不数之者,与此伯姬同是未适人,故总为一也。”
○注“女子”至“著之”。
○释曰:《丧服?大功章》云:“女子子之长殇。”传曰,“何以大功?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三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於其服也,长殇、中殇降成人一等,下殇降成人二等。又《丧服传》曰:“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长殇、中殇总言之者,据大功以上也。其葬殇之礼,亦与成人有异,故《檀弓》云“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是也。女子许嫁而笄,犹男子之冠也,故以成人之丧治之。礼:诸侯绝期,故许嫁於诸侯,则服之;若嫁与大夫,则不服也。礼:姊妹与己之女,同服齐衰;若出嫁,则为之降至大功九月。礼意为降者,取受我而厚之。夫为之期,故我为之降。计此伯姬未至夫家。案《曾子问》云,“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婿齐衰而吊,既葬除之”。然则其夫不为之尽礼,则皆不得为之降,当亦服齐衰期也。而范注云服大功者,据出嫁者言之,故云大功,非谓此亦大功也。或当女子在室,公不为之服,则卒之亦不书。今书之者,以其许嫁故也。夫虽不终服,公亦从出嫁之例降至大功也。吉笄以象为之者,《诗》云,“象服是宜”,毛传云:“尊者所以为饰。”故知用象也。郑解象服与此异耳。《丧服》女子许嫁,服斩衰,用箭笄,齐衰则用榛。丧既无饰,故知吉笄有饰也。镂刻其首者,相传为然也。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也。何休以为即日为美,其不日皆为恶也。桓公之盟不日,皆为恶邪?庄十三年柯之盟,不日为信,至此日以为美,义相反也。郑君释之曰:“柯之盟不日,因始信之。自其后盟,以不日为平文。从阳穀已来,至此葵丘之盟,皆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桓德极而将衰,故备日以美之,自此不复盟矣。”
○为见,于伪反,下贤遍反。复,扶又反。
[疏]注“自此不复盟矣”。
○释曰:十五年盟于牲丘,而云不复盟矣
译柩,音救。《礼记》说:“在厅堂上称为尸,在棺材里称为柩。”背,音佩。菆木,音才官,原本又写作欑,意思相同。
[疏]“宋其”至“哀矣”。
○解释:称宋子,是合乎正道的。而说没有哀悼之意,是因为宋子并非受主盟者召请,而是自行会合诸侯。称他为子,担心称子合乎正道而无讥讽,所以传文责备他违背丧礼。晋襄公违背丧礼,被贬称为人。这里经文不贬称,是因为宋襄公虽然违背丧礼会合诸侯,但作为儿子的道义没有亏损,在情理上虽然值得轻微讥讽,但在文辞上不可贬责。那晋襄公上面没有王命召请,又不是国家事务紧急重要,却自行充当戎首,与敌人交战,不仅在情理上应当责备,在文辞上也应当贬称。关于称子称侯的体例,详细记载在桓公十三年疏中。
○注“欑木”至“后也”。
○解释:《礼记·檀弓》说:“天子停殡时,用菆木围绕龙輴,像椁一样。”郑玄说:“用菆木围绕龙輴,像椁一样,然后涂上泥。天子停殡用輴车,在车辕上画龙。”那里说的是天子的礼制,所以说龙輴,那么诸侯也设置輴车但不画龙,其用木堆积也像椁一样,所以范氏说“欑木像椁”。《檀弓》又说:“夏后氏在东阶上停殡”,“殷人在两楹之间停殡”,“周人在西阶上停殡”。这是注疏所依据的文字。说“宋是殷的后代”,是要表明宋的停殡也遵循在两楹之间的礼制。
秋,七月,乙酉,伯姬去世。这是鲁国的女子。没有出嫁,不记载卒,这里为什么记载卒呢?因为已经许配人家,行笄礼并取了字,死后就按照成人的丧礼办理。女子许配人家不算作殇,死后就按照成人的丧礼办理,是说许配给诸侯,尊卑相同,就服大功九个月的丧。吉笄,用象牙制作,雕刻笄头作为装饰,成人佩戴它。
○笄,音古兮。殇,音式羊。著,音丁略。
[疏]“内女也”。
○解释:阐明内女有记载卒的意义,所以开头说内女也。如果不这样,就不怀疑不是内女。范氏《别例》说:“内女卒葬的体例有六种,葬有三种,卒也有三种。卒的,这篇经文是一种;僖公十六年鄫季姬是第二种;成公八年杞叔姬是第三种。葬的,庄公四年葬纪伯姬,三十年葬纪叔姬,襄公三十年宋葬共姬是。文公十二年子叔姬不计算在内,是因为这与伯姬一样都是未出嫁,所以总归为一种。”
○注“女子”至“著之”。
○解释:《丧服·大功章》说:“女子长殇。”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未成人”,“年龄十九到十六为长殇,十五到十三为中殇,十一到八岁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在服丧等级上,长殇、中殇比成人降一等,下殇比成人降二等。又《丧服传》说:“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长殇、中殇总括而言,是依据大功以上的丧服。那埋葬殇者的礼制,也与成人不同,所以《檀弓》说“周人用殷人的棺椁葬长殇,用夏后氏的堲周葬中殇、下殇,用有虞氏的瓦棺葬无服之殇”就是这样。女子许配人家而行笄礼,就像男子行冠礼一样,所以按照成人的丧礼办理。礼制:诸侯断绝期丧,所以许配给诸侯,就服丧;如果嫁给大夫,就不服丧。礼制:姊妹和自己的女儿,同服齐衰;如果出嫁,就为她降服至大功九月。礼制降服的意思,是取受我而厚待之。丈夫为她服期丧,所以我为她降服。计算这伯姬还未到夫家。查《曾子问》说,“娶妻有吉日而女子死了”,“女婿服齐衰而吊唁,葬后除服”。那么她的丈夫不为之尽礼,就都不值得为她降服,应当也服齐衰期丧。而范注说服大功,是依据已出嫁者而言,所以说大功,不是说这也服大功。或者女子在室,国君不为之服丧,那么卒也不记载。现在记载,是因为她已许配的缘故。丈夫虽然不终服,国君也遵循出嫁的体例降至大功。吉笄用象牙制作,《诗》说,“象服是宜”,毛传云:“尊者用来作为装饰。”所以知道用象牙。郑玄解释象服与此不同。《丧服》女子许配,服斩衰,用箭笄,齐衰则用榛木。丧礼没有装饰,所以知道吉笄有装饰。雕刻笄头,相传是这样。
九月,戊辰,诸侯在葵丘结盟。桓公结盟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是赞美他。因为见到天子的禁令,所以完备地记载日期。何休认为立即记载日期是赞美,那些不记载日期的都是恶行。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都是恶行吗?庄公十三年柯地的盟会,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守信,到这里记载日期是因为赞美,意义相反。郑君解释说:“柯地盟会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开始守信。从那以后盟会,以不记载日期为平常文辞。从阳穀以来,到这里葵丘的盟会,都命令诸侯遵守天子的禁令。桓公的德行达到极点而将要衰落,所以完备地记载日期以赞美他,从此不再结盟了。”
○为见,音于伪,下贤遍反。复,音扶又。
[疏]注“自此不复盟矣”。
○解释:十五年盟于牲丘,却说从此不再结盟了。
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所谓无歃血之盟。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
○歃,本又作喢,所洽反,又所甲反。豭音加。
[疏]“陈牲而不杀”。释曰:陈牲不杀,则不得谓之盟,若不杀牲,又不得云读书加於牲上,而传云不杀者,桓公信义之极,见於此矣。虽盟而不歃血,谓之不杀。不杀者,谓不如凡常之杀,杀而不用,直读书而加于牲上而已。
○注“所谓”至“用豭”。
○释曰:庄二十七年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信厚也,则衣裳之会皆不歃血。而此会独言之者,以此会桓德极盛,故详其事,实馀盟亦不歃血耳。八年洮会云“汋血与郑伯”者,彼兵车之会故也。徐邈云:“陈牲者,不杀埋之,陈云诸侯而已。”加于牲上者,亦谓活牲,非死牲,理亦通也。此葵丘会为桓德盛,故书日以美之。又母雍泉以下,是四教之事,而《论语》一匡天下,郑不据之;而指阳穀者,郑据《公羊》之文,故指阳穀。其实此会亦有四教,故上注云从阳穀已来,至此葵丘之盟,旨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是也。注又引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者,《左传》云:“诸侯盟,谁执牛耳?”又曰:“郑伯使卒出豭。”是其证也。
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壹犹专也。曰,母雍泉,专水利以障谷。
○雍,於勇反,塞也。障,音章,又之亮反。毌讫籴,讫,止也,谓贮粟。
○籴音狄。贮,张吕反。毌易树子,树子,嫡子。
○嫡,丁历反。毌以妾为妻,毌使妇人与国事。女正位於内。
○与音豫。
甲子,晋侯诡诸卒。献公也。枉杀世子申生,失德不葬。
○诡诸,九委反,《左氏》作佹诸,枉,纡往反。
[疏]注“失德不葬”。
○释曰:宋桓亦不葬,至此言失德者,今献公枉杀申生,即是失德之例。宋桓无罪之状,故范不得言之也。《公羊》以为桓公不书葬者,为宋襄公背殡出会。不书葬,若非背殡然也?《穀梁》既讥宋子,即不是为讳,盖鲁不会故也。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诸侯在丧称子,言国人不君之,故系于其君。
[疏]“冬晋”至“奚齐”。
○释曰:范云:“弑君日与不日,从其君正与不正。”今奚齐书时者,为未成君,且又不正故也。
○“国人不子”。
○释曰:旧解诸侯在丧称子,今国人不以为君,故不直谓之子,而系之於君也。徐邈云:“不子者,谓不子爱之也。”非范意。盖不子者,谓不以为君,则是不子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疏]“正月公如齐”。
○释曰:何休云:“书月者,善公朝事齐,故月之。”朝既以时为正,书月何以为善?为下灭温书月也。
狄灭温,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以尊及卑也。荀息闲也。卓,敕角反。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称国以杀,罪累上也。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二君:奚齐,卓子。一大夫:荀息。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据有罪。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杀者,为重耳也。杀奚齐、卓子者,欲以重耳为君。重耳,夷吾兄文公。
○所为,于伪反,下文皆同。重,直龙反。杀奚齐,申志反,又如字。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不以其罪也。其为重耳弑奈何?晋献公伐虢,得丽姬,献公私之。有二子,长曰奚齐,稚曰卓子。丽姬欲为乱,乱谓杀申生而立其子。
○丽姬,力池反,伐虢所得,《左氏》伐丽戎所得。长,丁丈反。稚,直吏反。故谓君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夫人,申生母。
○苦,如字,又枯路反,下同。胡不使大夫将卫士而卫冢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於世子,则世子可。”
译葵丘会盟,陈列牺牲而不宰杀,这就是所说的没有歃血的盟誓。郑玄说:“盟誓用的牺牲,诸侯用牛,大夫用公猪。”
○歃,原本又写作喢,音洽,又音甲。豭音加。
[疏]“陈列牺牲而不宰杀”。解释说:陈列牺牲而不宰杀,就不能称为盟誓;如果不宰杀牺牲,又不能说宣读盟书并加在牺牲上,而传文说没有宰杀,这是桓公信义达到极点的表现。虽然结盟但不歃血,称为不杀。不杀,是指不像平常那样宰杀,宰杀了却不使用,只是宣读盟书并加在活着的牺牲上罢了。
○注“所谓”到“用公猪”。
○解释说:庄公二十七年的传文说:“穿着礼服的会盟有十一次,从来没有歃血的盟誓。”这是因为桓公信义宽厚,所以穿着礼服的会盟都不歃血。而这次会盟特别提及,是因为这次会盟桓公的德行达到极盛,所以详细记载其事,实际上其余的盟誓也不歃血。僖公八年洮地会盟说“歃血与郑伯”,那是因为那是兵车之会。徐邈说:“陈列牺牲,是不宰杀埋掉,只是陈列给诸侯看罢了。”加在牺牲上,也是指活着的牺牲,不是死去的牺牲,道理也通。这次葵丘会盟因为桓公德行极盛,所以记载日期以赞美他。又“毋雍泉”以下,是四项教令的事,而《论语》说“一匡天下”,郑玄不依据它;而指向阳穀,郑玄是依据《公羊传》的文字,所以指向阳穀。其实这次会盟也有四项教令,所以上面的注解说从阳穀以来,到这次葵丘之盟,旨令诸侯遵守天子的禁令就是这样。注又引用郑玄说“盟誓用的牺牲,诸侯用牛,大夫用公猪”,《左传》说:“诸侯盟誓,谁拿着牛耳?”又说:“郑伯派卒拿出公猪。”这就是证据。
宣读盟书加在牺牲上,专门申明天子的禁令,壹,专也。说,不要堵塞泉水,即不要独占水利来阻碍谷物生长。
○雍,音勇,堵塞的意思。障,音章,又音亮。毌,音讫,止也,指储存粮食。
○籴音狄。贮,音吕。毌易树子,树子,嫡子。
○嫡,丁历反。不要以妾为妻,不要让妇人参与国家大事。女子端正地位在内室。
○与音豫。
甲子,晋侯诡诸去世。这是晋献公。他枉杀世子申生,失德所以不记载葬礼。
○诡诸,音委,《左氏》作佹诸,枉,音往。
[疏]注“失德不葬”。
○解释说:宋桓公也不记载葬礼,到这里说失德,现在晋献公枉杀申生,就是失德的例子。宋桓公是无罪的情况,所以范宁不能这样说。《公羊传》认为桓公不记载葬礼,是因为宋襄公背着灵柩出会盟。不记载葬礼,如果不是背着灵柩会盟呢?《穀梁传》既然讥讽宋襄公,就不是为了避讳,大概是鲁国没有参加会盟的缘故。
冬天,晋国里克杀了国君的儿子奚齐。称国君的儿子,是因为国人把他当作儿子看待。国人把他当作儿子看待,为什么呢?因为不认为他杀世子申生而自立是正当的。诸侯在丧期称子,说国人不把他当作君主,所以系属于其君。
[疏]“冬天晋”到“奚齐”。
○解释说:范宁说:“弑君记载日期与不记载日期,取决于被弑的君主是否正当。”现在奚齐记载季节而不记载日期,是因为他没有成为正式的君主,而且又不正当的缘故。
○“国人不子”。
○解释说:旧解诸侯在丧期称子,现在国人不把他当作君主,所以不直接称为子,而系属于君主。徐邈说:“不子,是指不慈爱他。”这不是范宁的意思。大概不子,是指不把他当作君主,就是不子。
十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公前往齐国。
[疏]“正月公如齐”。
○解释说:何休说:“记载月份,是赞美鲁公朝见齐国,所以记载月份。”朝见既然以时为正,记载月份为什么是赞美?是为了下文灭温记载月份。
狄人灭掉温国,温国国君逃奔到卫国。
晋里克弑杀国君卓子,以及他的大夫荀息。这是以尊贵者牵连卑贱者。荀息是贤人。卓,音角。
夏天,齐侯、许男讨伐北戎。
晋国杀了他的大夫里克。称国名来杀,是因为罪责连累上级。里克弑杀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两位国君:奚齐,卓子。一位大夫:荀息。为什么用连累上级的言辞来说呢?依据他有罪。杀他不是因为他的罪过。杀他不是因为他的罪过,是怎么回事?里克所杀的人,是为了重耳。杀奚齐、卓子,是想让重耳做国君。重耳,是夷吾的哥哥文公。
○所为,音伪,下文都相同。重,音龙。杀奚齐,音志,又如字。夷吾说:“这又要杀我吗?”所以杀他不是因为他的罪过。他为重耳弑君是怎么回事?晋献公讨伐虢国,得到丽姬,献公私宠她。有两个儿子,大的叫奚齐,小的叫卓子。丽姬想作乱,乱是指杀申生而立她的儿子。
○丽姬,音池,伐虢所得,《左氏》伐丽戎所得。长,音丈。稚,音吏。所以她对国君说:“我夜里梦见夫人快步走来,说:‘我很害怕!’夫人,是申生的母亲。
○苦,如字,又音路,下同。为什么不派大夫率领卫士去守卫陵墓呢?”国君说:“谁可以派?”说:“臣中没有比世子更尊贵的,那么世子可以。”
故君谓世子曰:“丽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女其将卫士而往卫冢乎!”世子曰:“敬诺!”筑宫,宫成。丽姬又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於君。君田而不在。丽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丽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於君。”君将食,丽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於地而地贲。贲,沸起也。
译所以献公对太子说:“丽姬梦见先夫人快步走来,说:‘我很害怕!’你应当率领卫士去守护陵墓吗?”太子说:“恭敬地遵命!”于是修筑宫室,宫室建成后。丽姬又说:“我昨夜梦见先夫人快步走来,说:‘我很饥饿!’太子的宫室已经建成,为什么不让祭祀呢?”所以献公对太子说:“你去祭祀吧!”太子进行了祭祀。祭祀完毕后,将祭肉献给国君。国君外出打猎不在宫中。丽姬用毒酒代替酒,用毒药腌制肉干。献公打猎回来,丽姬说:“太子已经祭祀,所以将祭肉献给国君。”国君将要进食,丽姬跪下说:“从外面送来的食物,不能不检验。”把酒倒在地下,地面就沸腾起来。沸腾,就是涌起的意思。
○女音汝,下皆同。祠,自丝反。酖,直荫反,以鸩鸟毛画酒。跪,求委反。覆,芳服反。贲,扶粉反,注同。以脯与犬,犬死。丽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於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女未有过切,吾与女未有过差切急。
○呼,火故反。喟,去愧反,又去怪反。差,初卖反,又如字。
[疏]“未有过切”。
○释曰:公信丽姬,谓大子实将杀己,故喟然叹曰:“吾与汝为父子以来,未尝有过差切急,是何与我之深也。”虽不对大子发叹,而为此言也。
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丽姬必死,丽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以重耳为寄矣。”虑丽姬又谮重耳,故以讬里克,使保全之。刎脰而死。刎,亡粉反。脰音豆,颈也。故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
秋,七月。
冬,大雨雪。雨,于付反。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浦悲反。称国以杀,罪累上也。
[疏]“罪累上也”。
○释曰:重发传者,此里克同党,恐异,故发之。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
秋,八月,大雩。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礼,龙见而雩。常祀不书,书者皆以旱也。故得雨则喜,以月为正也;不得雨则书旱,明旱灾成。何休曰:“《公羊》书雩者,善人君应变求索,不雩则言旱,旱而不害物,言不雨也。就如《穀梁》,设本不雩,何以明之?如以不雨明之,设旱而不害物,何以别乎?”郑君释之曰:“雩者,夏祈穀实之礼也,旱亦用焉。得雨书雩,明雩有益。不得雨书旱,明旱灾成。后得雨,无及也。国君而遭旱,虽有不忧民事者,何乃废礼?本不雩祷哉!顾不能致精诚也。旱而不害物,固以久不雨别之。文二年、十三年,‘自十有二月’、‘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是也。《穀梁传》曰:‘历时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以文不忧雨,故不如僖时书不雨。文所以不闵雨者,素无志於民,性退弱而不明,又见时久不雨而无灾耳。”
○雩音于。龙见,贤遍反,下同。应变,应对之应。索,所白反。别,彼列反,下同。祷。丁老反,又丁报反。
[疏]“雩,月,正也”。
○释曰:《穀梁》之例,若常祀之雩,则皆不书,书者,并是为旱也;若得雨则书雩,不得雨则书旱。就书之中,若八月、九月雩,则书月以见正,何者?八月、九月,其时穷,人力尽故也。定元年“九月,大雩”传曰:“雩月,雩之正也。”此秋八月雩,传曰:“雩,月,正也。”是雨者雩者书月以见正。昭二十五年七月“大雩”亦书月者,以一月再雩,故月也。馀月雩者,则书时,以见非正。则成七年“冬,大雩,”,传曰:“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又定元年传曰:“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是馀月雩皆书时以见非正。其旱则例皆时,何者?旱必岁穷,非一月之事故也,则僖二十一年“夏,大旱”,传曰,“旱,时,正也”,宣七年“秋,大旱”,亦蒙例可知也。旧解八月雩,虽不得雨,亦不云旱也,若九月雩而不得雨,则书旱。传言得雨曰雩,指为八月也;不得雨曰旱,指为九月也。观经传上下,全无此意,其说非也,又僖二十一年“夏,大旱”,范引传例曰:“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岂是九月雩不得雨,何为亦书旱也?
○注“设本”至“灾耳”。
○释曰:何休难此传云,雩而得雨曰雩,故言设使元本不雩,则何以明之也?此传又云不得雨曰旱,故又难云,就如《穀梁》书旱,则以不雨明之,设使或旱而不害物,则何以别之乎?
冬,楚人伐黄。
十有
译“女”读作“汝”,下文相同。“祠”读作“丝”。“酖”读作“荫”,用鸩鸟的羽毛浸酒。“跪”读作“委”。“覆”读作“服”。“贲”读作“粉”,注疏相同。把肉干给狗吃,狗死了。丽姬走下台阶哭着喊道:“天啊,天啊!国家是你的国家,你为何做君主这么迟缓?”晋献公感慨地叹息说:“我与你没有过分苛刻,我与你没有过分急切严厉。
“呼”读作“故”。“喟”读作“愧”,又读作“怪”。“差”读作“卖”,又按本字读。
[疏]解释“未有过切”。
○解释说:晋献公信从丽姬,认为太子确实要杀自己,所以感慨地叹息说:“我与你作为父子以来,未曾有过分急切严厉,为何对我的怨恨这么深呢。”虽然没有对着太子发出叹息,却说了这些话。
为何对我的怨恨这么深呢?派人告诉太子说:“你考虑一下对策吧!”太子的师傅里克对太子说:“进宫去自我辩白!进宫自我辩白就能活命,不进宫自我辩白就不能活命。”太子说:“我的国君已经老了,已经昏聩了。我如果这样进宫自我辩白,那么丽姬必定死,丽姬死了,我的国君就会不安。使我的国君不安的人,我不如自己死,我宁愿自杀来使我的国君安心,把重耳托付给里克。”担心丽姬又诬陷重耳,所以托付给里克,让他保全重耳。割颈而死。“刎”读作“粉”。“脰”读作“豆”,指脖子。所以里克所杀的,是为了重耳。夷吾说:“这又要杀我了。”
秋季,七月。
冬季,下了大雪。“雨”读作“付”。
十一年,春季,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郑父。“父”读作“悲”。称国名来记载杀人,是因为罪责连累到君主。
[疏]解释“罪累上也”。
○解释说:再次发出传文解释,是因为这是里克的同党,担心人们产生疑惑,所以发出解释。
夏季,鲁僖公和夫人姜氏在阳穀会见齐侯。
秋季,八月,举行大雩祭。“雩”读作“于”,指月份,是正当的。雩祭,得到雨叫作雩,得不到雨叫作旱。礼制规定,龙星出现时举行雩祭。常规的祭祀不记载,记载的都是因为干旱。所以得到雨就欢喜,以月份来显示正当;得不到雨就记载旱,表明旱灾已成。何休说:“《公羊传》记载雩祭,是赞扬君主应对灾变寻求降雨,不举行雩祭就记载旱,旱灾却不损害万物,就记载不雨。如果按照《穀梁传》,假设本来就不举行雩祭,用什么来表明呢?如果用不雨来表明,假设旱灾却不损害万物,用什么来区别呢?”郑玄解释说:“雩祭,是夏季祈求谷物成熟的礼仪,旱灾时也使用。得到雨记载雩,表明雩祭有益。得不到雨记载旱,表明旱灾已成。后来得到雨,也来不及了。国君遭遇旱灾,即使有不担忧民事的人,为何废除礼制?本来就不举行雩祭祈祷吗!只是不能致送精诚罢了。旱灾却不损害万物,本来就用长久不雨来区别。文公二年、十三年,‘从十二月’、‘从正月’‘不雨,直到秋七月’就是例子。《穀梁传》说:‘跨越时间来说不雨,文公不怜悯降雨。’因为文公不担忧降雨,所以不如僖公时期记载不雨。文公不怜悯降雨的原因,平素没有为民的志向,性格退弱而不明察,又看到长时间不雨却没有灾害罢了。”
○“雩”读作“于”。“龙见”读作“遍”,下文相同。“应变”的“应”读作“应对”的“应”。“索”读作“白”。“别”读作“列”,下文相同。“祷”读作“老”,又读作“报”。
[疏]解释“雩,月,正也”。
○解释说:《穀梁传》的体例,如果是常规祭祀的雩祭,都不记载,记载的,都是因为旱灾;如果得到雨就记载雩,得不到雨就记载旱。在记载之中,如果是八月、九月举行雩祭,就记载月份来显示正当,为什么呢?八月、九月,时节已尽,人力已尽的缘故。定公元年“九月,大雩”传文说:“雩祭记载月份,是雩祭的正当。”这年秋季八月举行雩祭,传文说:“雩,月,正也。”这是得到雨的雩祭记载月份来显示正当。昭公二十五年七月“大雩”也记载月份,是因为一个月两次举行雩祭,所以记载月份。其余月份举行雩祭,就记载季节,来显示不正当。那么成公七年“冬,大雩”,传文说:“雩祭不记载月份而记载季节,是批评它。冬季没有举行雩祭的道理。”又定公元年传文说:“秋,大雩,不正当。冬,大雩,不正当。”这是其余月份举行雩祭都记载季节来显示不正当。如果是旱灾,体例都记载季节,为什么呢?旱灾必定发生在岁末,不是一月的事,那么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传文说,“旱,记载季节,是正当的”,宣公七年“秋,大旱”,也可以蒙受这个体例知道。旧的解说八月举行雩祭,即使得不到雨,也不说旱,如果九月举行雩祭而得不到雨,就记载旱。传文说得到雨叫作雩,是指八月;得不到雨叫作旱,是指九月。观察经文传文的上下文,完全没有这个意思,这种说法不对,又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范宁引用传文的体例说:“得到雨叫作雩,得不到雨叫作旱。”难道是九月举行雩祭得不到雨,为什么也记载旱呢?
○注“设本”到“灾耳”。
○解释说:何休诘难这篇传文说,举行雩祭而得到雨叫作雩,所以说假设原本就不举行雩祭,那么用什么来表明呢?这篇传文又说得不到雨叫作旱,所以又诘难说,如果按照《穀梁传》记载旱,就用不雨来表明,假设有时旱灾却不损害万物,那么用什么来区别呢?
冬季,楚国人攻打黄国。
十有
二年,春,王正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贯之盟,管仲曰:“江、黄远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宗诸侯,谓诸侯宗之。
译鲁庄公二年,春季,周历正月,庚午日,发生日食。
夏季,楚国人灭掉了黄国。在贯地结盟时,管仲说:“江国和黄国远离齐国而靠近楚国,楚国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国家。如果攻打黄国却不能救援它,就无法让诸侯尊奉齐国了。”所谓让诸侯尊奉齐国,是指诸侯以齐国为宗主。
○贯,古乱反。远,于万反。近,附近之近。为,于伪反。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闵其贪慕伯者以致灭。
[疏]“贯之”至“闵之”也。
○释曰:案《史记》,管仲之卒在桓公四十一年,计桓公四十一年,当鲁僖十五年。而此云管仲死者,盖不取之《史记》之说。云闵之也者,闵其背楚致祸,归齐无福之意,是不解经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杵,昌吕反。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咸,卫地。
○咸音咸。
○兵车之会也。
[疏]“兵车之会也”。
○释曰:何休於此有《废疾》,范不具载郑释者,以数九会异於郑故也。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缘陵,杞邑。
[疏]注“缘陵,杞邑”。释曰:谓之城者,封杞也。不发非国之问者,从楚丘之例也。不言城杞及迁,亦从彼例也。《公羊》以为杞国为徐莒胁灭,故诸侯为之城。《左氏》以为淮夷病杞,故齐桓为之城。二传说城之所由虽殊,皆是为杞也,故范注亦云“缘陵,杞邑”。
其曰诸侯,散辞也。直曰诸侯,无小大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聚而曰散,何也?据言诸侯城,则是聚。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德衰矣。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德衰,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穀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丘,即散,何以美之邪?郑君释之曰:“九年,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盟于葵丘。时诸侯初在会,未有归者,故可以不序。”今此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而冬公子友如齐,此聘也。书聘,则会固前已归矣。今云诸侯城缘陵,而不序其人,明其散,桓德衰矣。葵丘之事,安得以难此?
○难,乃旦反。
夏,六月,季姬及缯子遇于防,使缯子来朝。遇例时,此非所宜遇,故谨而月之。
○缯,在陵反。朝,直遥反,下文及注同。遇者,同谋也。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缯季姬来宁,公怒之,以缯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
○近,如字,又附近之近。
[疏]“遇者,同谋也”。
○释曰:传例曰:“遇者,志相得也。”今云同谋者,以淫通,与盟会异,故发传。又云“言使,非正”者,妇人使夫,异於君使世子,故重发非正之例也。
来朝者,来请已也。使来朝,请巳为妻。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晋山。
[疏]“沙鹿崩”。
○释曰:《公羊》以沙鹿为河上之邑。崩者,陷入地中。杜预注《左氏》以为山名。此传以鹿为山足。是三传说异也。
林属於山为鹿。鹿,山足。
○属,之玉反。沙,山名也。无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变也。刘向曰:“鹿在山下平地,臣象,阴位也。崩者,散落,背叛不事上之象。”
○背音佩。
[疏]“其日,重其变也。”
○释曰:决梁山崩,不日也。梁山崩,亦壅河,不书壅河者,举山崩为重故也。
狄侵郑。
冬,蔡侯肸卒。
○肸,许乞反。诸侯时卒,恶之也。恶,乌路反。
[疏]“时卒,恶之也”。
○释曰:麋信云:“蔡侯肸父哀侯,为楚所执,肸不附中国,而常事父雠,故恶之而不书日也。”案蔡侯自僖以来,未与中国为会,则麋信之言是也。不书葬者,或是失德,或是鲁不会也。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侯、
译○“贯”,古乱反。“远”,于万反。“近”,是附近之近。“为”,于伪反。桓公不听,于是与他结盟。管仲死后,楚国攻打江国、灭掉黄国,桓公不能救援,所以君子哀怜他。哀怜他贪慕霸业而导致灭亡。
[疏]“贯之”到“闵之”也。
○解释曰:查考《史记》,管仲去世在桓公四十一年,计算桓公四十一年,相当于鲁僖公十五年。而这里说管仲死,大概是不采纳《史记》的说法。说哀怜他的原因,是哀怜他背离楚国招致祸患,归附齐国却没有福分的意思,这是对经文的误解。
秋,七月。
冬,十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去世。“杵”,昌吕反。
十三年,春,狄人侵犯卫国。
○夏,四月,安葬陈宣公。
○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咸地会盟。“咸”,是卫国的地方。
○“咸”音咸。
○这是动用兵车的会盟。
[疏]“兵车之会也”。
○解释曰:何休在这里有《废疾》篇,范宁没有完整记载郑玄的解释,因为九次会盟与郑玄的说法不同。
秋,九月,举行大雩祭。
冬,公子友前往齐国。
十四年,春,诸侯为杞国修筑缘陵城。“缘陵”,是杞国的城邑。
[疏]注“缘陵,杞邑”。解释曰:说修筑城池,是封立杞国。不发出“非本国之事为何记载”的疑问,是遵循楚丘的例子。不说“为杞国筑城”及“迁都”,也是遵循那个例子。《公羊传》认为杞国被徐国、莒国胁迫灭亡,所以诸侯为它筑城。《左传》认为淮夷侵扰杞国,所以齐桓公为它筑城。两种说法筑城的原因虽然不同,但都是为了杞国,所以范宁的注也说“缘陵,杞邑”。
这里说“诸侯”,是散乱的措辞。直接说“诸侯”,没有大小尊卑的次序,这是各自想要筑城,没有统一指挥的人,不是霸主所制约的,所以说是散乱的措辞。聚集在一起却说是散乱,为什么呢?根据“诸侯筑城”的说法,这是聚集。诸侯筑城,有散乱的措辞,说明桓公的德行衰落了。说“诸侯筑城”,就可以知道这不是霸主的行为。齐桓公德行衰落,所以说是散乱。何休说:“查考先前盟会也说诸侯,并非散乱。又《穀梁传》赞美九年诸侯在葵丘盟会,如果是散乱,为什么赞美它呢?郑玄解释它说:‘九年,鲁公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会盟,九月戊辰,在葵丘结盟。当时诸侯刚在会盟,没有回去的,所以可以不按次序排列。’现在这十三年夏,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咸地会盟,而冬,公子友出使齐国,这是聘问。记载聘问,那么会盟的人之前已经回去了。现在说诸侯筑缘陵城,而不排列人名,明显是散乱,桓公德行衰落了。葵丘的事,怎么能用来质疑这里呢?”
○“难”,乃旦反。
夏,六月,季姬与缯子在防地相遇,派缯子来朝见。相遇的体例是记时,这里是不应该相遇的,所以谨慎地记了月份。
○“缯”,在陵反。“朝”,直遥反,下文及注同。相遇,是同谋。鲁国女子无故远行会合诸侯,于是得以淫乱私通,这也不是事实。《左传》说,缯季姬来鲁国省亲,鲁公对她发怒,因为缯子不来朝见,在防地相遇,而派他来朝见。这比较符合人情。
○“近”,如字,又读作附近之近。
[疏]“遇者,同谋也”。
○解释曰:传例说:“相遇,是心意相投。”现在说同谋,是因为淫乱私通,与盟会不同,所以发起传文。又说“说‘使’,是不正当”的,妇人派丈夫,不同于国君派世子,所以着重发出“不正当”的体例。
来朝见,是来请求自己。派来朝见,是请求自己作为妻子。朝见不说“使”,说“使”,是不正当的。这是怨恨缯子。
秋,八月,辛卯,沙鹿山崩塌。“沙鹿”,是晋国的山。
[疏]“沙鹿崩”。
○解释曰:《公羊传》认为沙鹿是黄河上的城邑。崩塌,是陷入地中。杜预注《左传》认为是山名。此传认为鹿是山脚。这是三种说法不同。
树林依附于山叫做鹿。鹿,是山脚。
○“属”,之玉反。“沙”,是山名。没有崩塌的征兆而崩塌,所以记载它。记下日期,是重视这种变异。刘向说:“鹿在山下平地,是臣子的象征,阴位。崩塌,是散落,背叛不侍奉君主的象征。”
○“背”音佩。
[疏]“其日,重其变也。”
○解释曰:决梁山崩塌,不记日期。梁山崩塌,也堵塞黄河,不记载堵塞黄河,是因为举出山崩塌为重故。
狄人侵犯郑国。
冬,蔡侯肸去世。
○“肸”,许乞反。诸侯按时去世,是厌恶他。厌恶,乌路反。
[疏]“时卒,恶之也”。
○解释曰:麋信说:“蔡侯肸的父亲哀侯,被楚国所俘,肸不依附中原,而常侍奉父亲的仇敌,所以厌恶他而不记日期。”查考蔡侯自僖公以来,没有与中原会盟,那么麋信的话是对的。不记载安葬,或者是失德,或者是鲁国没有参加。
十五年,春,王正月,鲁公前往齐国。
楚人攻打徐国。
三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侯、
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牡?,地名。丘车之会也。
遂次于匡。救徐也,时楚人伐徐。匡,地。遂,继事也。次,止也。有畏也。畏楚
译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牡丘,是地名。这是为了丘车之会而结盟。
于是军队驻扎在匡地。这是为了救援徐国,当时楚国正在攻打徐国。匡,是地名。遂,表示接着前事。次,指驻扎。这是因为有所畏惧。畏惧楚国。
[疏]“次,止也,有畏也”。
○释曰:复发传者,前次于陉,欲绥楚以德,今而畏楚,故别发之。
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诸侯既盟,次匡,背遣大夫将兵救徐,故不复具列诸国。
○复,扶又反。善救徐也。
[疏]“善救徐也”。
○释曰:徐叛楚即齐,旋为楚所败,嫌救非善,故发明之。
夏,五月,日有食之。夜食。
[疏]注“夜食”。
○释曰:庄公十八年传云:“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是以知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徐邈曰:案齐桓末年,用师及会,皆危之而月也。于时霸业已衰,勤王之诚替于内,震矜之容见於外,祸衅既兆,动接危理,故月。众国之君虽有失道,未足为一世兴衰。齐桓威摄群后,政行天下,其得失皆治乱所系,故《春秋》重而详之,录所善而著所危云尔。
○见,贤遍反。衅,许靳反。衰,本或作丧,息浪反,治,自吏反。
[疏]注“徐邈”至“云尔”。
○释曰:何休以为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此厉亦是叛者,故伐之。《左氏》以为厉是楚属国,故伐厉以救徐。今范载徐言云震矜之容见於外,则与何休同也。录所善,九年,盟于葵丘,著日以极美是也。著所危者,此年书月以见衰,是著所危。
八月,螽。螽音终。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九月,公至自会。庄二十七年传曰:“相会不致,安之也。”而此致者,齐桓德衰,故危而致之。
[疏]“甚则月”。
○释曰:重发传者,嫌僖公忧民之重灾,不至於甚,故明之也。
季姬归于缯。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夷,谥。伯,字。晦,冥也。震,雷也。夷伯,鲁大夫也。因此以见天子至于士皆有庙。明夷伯之庙过制,故因此以言礼。
○冥,亡定反。见,贤遍反。
[疏]“晦冥”至“有庙”。
○释曰:《公羊》以为晦者为昼日而晦冥,震者雷也,谓有雷击夷伯之庙。此传亦云晦,冥也,震,雷也,则不得从《左氏》为月晦,与《公羊》同矣。《公羊》又以为夷伯者,季氏之信臣,故震其庙以戒之。今此传历言天子以下庙数,以为过制,故震之,与《公羊》异。《左氏》以为夷伯有隐慝,故天命霹雳之,亦与《穀梁》不同也。
天子七庙,《祭法》曰: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有二祧。远庙称祧。
○祧,它尧反。诸侯五,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大夫三,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士二。曰考庙、王考庙。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雍曰:“德厚者位尊,道隆者爵重,故天子远及七世,士祭祖而已。”是以贵始,德之本也。始封必为祖。若契为殷祖,弃为周祖。
○契,息列反。
[疏]“天子”至“为祖”。
○释曰:郑据《礼记》说云:“夏五庙,则殷六庙,周七庙。”故《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郑注云:“此周制。七者,大祖庙,及文武二祧,与亲庙四。大祖,谓后稷也。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也。夏则五庙,无大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是其说也。《王制》又云:“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大祖而五。”郑云:“大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后,则不为始封之君庙也。”又云:“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大祖之庙而三。”郑云:“大祖,别子始爵封者”,“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又云:“士一庙,庶人祭于寝。”郑云:“谓诸侯中士下士名曰官师者,上士则二庙。寝,適寝也。”是礼与传文合也。唯《祭法》云,“大夫三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与《王制》一昭一穆与大祖,其意少异者,郑答赵商:“《祭法》大夫三庙,是周之制;而《王制》大夫三庙,言与大祖而三,或当夏、殷法,不合於周礼也。”是解二者不同之意。《祭法》又云,“適士二庙
译[疏]“次,止也,有畏也”。
○解释:再次引用传文,是因为前次驻扎在陉地,想要用德行来安抚楚国,现在却畏惧楚国,所以另外加以说明。
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去救援徐国。诸侯已经结盟,驻扎在匡地,违背盟约派遣大夫带兵去救援徐国,所以不再详细列出各国。
○复,音扶又。称赞救援徐国。
[疏]“称赞救援徐国”。
○解释:徐国背叛楚国而依附齐国,随即被楚国打败,恐怕救援之举并非善举,所以加以阐明。
夏,五月,发生日食。这是夜间发生的日食。
[疏]注“夜间发生的日食”。
○解释:庄公十八年的传文说:“不记载日期,不记载朔日,就是夜间发生的日食。”由此可知。
秋,七月,齐国军队、曹国军队攻打厉国。徐邈说:考察齐桓公晚年,用兵和会盟,都因局势危险而记载月份。当时霸业已经衰落,勤王的诚意在内心中减退,震怒矜夸的姿态表现在外面,祸乱的征兆已经显现,行动接连处于危险境地,所以记载月份。各国国君虽然也有失道的行为,不足以成为一代兴衰的关键。齐桓公威慑群臣,政令行于天下,他的得失都关系到治乱,所以《春秋》重视并详细记载,记录他所做的善事,彰显他所处的危险罢了。
○见,音贤遍。衅,音许靳。衰,本或作丧,音息浪。治,音自吏。
[疏]注“徐邈”至“罢了”。
○解释:何休认为葵丘之会,桓公震怒矜夸,有九国背叛,这厉国也是背叛者,所以攻打它。《左传》认为厉国是楚国的属国,所以攻打厉国来救援徐国。现在范宁记载徐邈的话说震怒矜夸的姿态表现在外面,就与何休相同了。记录善事,九年,在葵丘结盟,记载日期以极尽赞美,就是如此。彰显危险,这一年记载月份以显示衰落,就是彰显危险。
八月,发生蝗灾。螽,音终。螽,是虫灾。严重就记载月份,不严重就记载季节。
九月,鲁公从会盟之地回来。庄公二十七年的传文说:“相会不致,是表示安定。”而这里记载“致”,是因为齐桓公德衰,所以因危险而记载“致”。
[疏]“严重就记载月份”。
○解释:再次引用传文,是担心僖公忧虑民众的重灾,不至于严重,所以加以阐明。
季姬嫁到缯国。
己卯日,晦日,雷击夷伯的庙宇。夷,是谥号。伯,是字。晦,是昏暗。震,是雷。夷伯,是鲁国的大夫。由此可以看出从天子到士都有庙宇。表明夷伯的庙宇超过了礼制,所以借此来说明礼制。
○冥,音亡定。见,音贤遍。
[疏]“晦冥”至“有庙”。
○解释:《公羊传》认为晦是指白天而昏暗,震是指雷,是说有雷击中了夷伯的庙宇。此传也说晦是昏暗,震是雷,就不能跟随《左传》解释为月晦,与《公羊传》相同了。《公羊传》又认为夷伯是季氏的忠臣,所以雷击他的庙宇来警戒他。现在此传列举天子以下的庙数,认为超过礼制,所以雷击,与《公羊传》不同。《左传》认为夷伯有隐藏的罪恶,所以上天命令霹雳击打他,也与《穀梁传》不同。
天子有七座庙,《祭法》说:王设立七座庙,叫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有两座祧庙。远庙称为祧。
○祧,音它尧。诸侯有五座庙,叫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大夫有三座庙,叫考庙、王考庙、皇考庙。士有两座庙,叫考庙、王考庙。所以德行深厚者影响长远,德行浅薄者影响短浅。雍说:“德行深厚者地位尊贵,道义隆盛者爵位重,所以天子远及七代,士只祭祖而已。”因此重视开端,是德行的根本。始封之君必定作为祖。如契是殷朝的祖,弃是周朝的祖。
○契,音息列。
[疏]“天子”至“为祖”。
○解释:郑玄根据《礼记》解释说:“夏朝五座庙,那么殷朝六座庙,周朝七座庙。”所以《王制》说:“天子七座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的庙共七座。”郑玄注说:“这是周朝的礼制。七座,是太祖庙,以及文武二祧,加上亲庙四座。太祖,是指后稷。殷朝则是六座庙,契和汤,加上二昭二穆。夏朝则是五座庙,没有太祖,禹加上二昭二穆而已。”这就是他的说法。《王制》又说:“诸侯五座庙,二昭二穆加上太祖共五座。”郑玄说:“太祖,是始封之君。王者的后代,就不为始封之君立庙。”又说:“大夫三座庙,一昭一穆加上太祖的庙共三座。”郑玄说:“太祖,是别子始爵封者”,“虽然不是别子,始爵者也是如此”。又说:“士一座庙,庶人在寝祭祀。”郑玄说:“是指诸侯中的中士下士名叫官师的人,上士则是两座庙。寝,是適寝。”这与传文相合。只有《祭法》说,“大夫三座庙,叫考庙,叫王考庙,叫皇考庙”,与《王制》一昭一穆加上太祖,其意思稍有不同,郑玄回答赵商:“《祭法》大夫三座庙,是周朝的礼制;而《王制》大夫三座庙,说加上太祖共三座,或许是夏、殷的礼法,不符合周礼。”这是解释二者不同的意思。《祭法》又说,“適士两座庙
,官师一庙”,而《王制》云“士一庙者,亦谓是中士下士者也;若是上士,亦当二庙。故郑注《王制》云“士一庙者,诸侯之中士下士名曰官师者也,上士则二庙”是也。中士下士,所以名为官师者,师,长也。言为一官之长也。《祭法》又云,“庶人无庙。”故《王制》亦云:“庶人祭寝。”是无庙也。庶士者,谓府史之属也。庶人者,谓平民也。以其贱,故无庙也。
译“官师一庙”,而《王制》说“士只有一座庙”,这也是指中士和下士而言的;如果是上士,也应当有两座庙。所以郑玄注释《王制》时说:“士只有一座庙,是指诸侯的中士和下士,他们被称为官师;上士则有两座庙”,这是正确的。中士和下士之所以被称为官师,是因为“师”意为长,是说他们担任一个官署的首长。《祭法》又说:“庶人没有庙。”所以《王制》也说:“庶人在寝室祭祀。”这就是没有庙的意思。庶士,是指府、史之类的人。庶人,是指平民。因为他们地位卑贱,所以没有庙。
○“德厚”至“流卑”。
○释曰:光犹远也,卑犹近也。天子德厚,故远及七庙,士之德薄,故近及二庙,因其贵贱有伦,故制为等级也。
○“是以”制“本也”。
○释曰:始,谓受封之君,所以贵之者由是。“德之本也”,言有大德,故受高位。高位由之而来,故始封之君,必为祖矣,祖,谓庙不毁也。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娄林,徐地。
○败,必迈反。下“相败”同。夷狄相败,志也。
[疏]“夷狄相败,志也”。
○释曰:夷狄相败,书文不具。今起祸乱之原,谨兵车之始,故传言此以明之。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韩,晋地。获晋侯。获者,不与之辞,诸侯非可相获。
[疏]注“获者,不与之辞”。
○释曰:传有明例,注言之者,嫌晋侯失?与秦得获,故注显之,欲明亦不与秦获也。范《别例》云:“凡书获有七:谓莒挐一也,晋侯二也,华元三也,蔡公子湿四也,陈夏齧五也,齐国书六也,麟七也。”於晋侯著失民之咎,於蔡公子湿彰公子之病,华元表得?之辞,莒挐显公子之给,自馀虽不发,从省文可知也。
韩之战,晋侯失民矣,以其民未败,而君获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刘向曰:“石,阴类也。五,阳数也。象阴而阳行,将致队落。”
○陨,云敏反。行,下孟反。下“阴行”同。队,直类反。
[疏]注“刘向”至“队落”。释曰:何休云:“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宋襄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贾逵云:“石,山岳之物。齐,大岳之胤。而五石陨宋,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宋将得诸侯而治五公子之乱,鹢退,不成之象,后六年,霸业退也。鹢,水鸟,阳中之阳,象君臣之象?也。”许慎《异义》载《穀梁》说云:“陨石於宋五,象宋公德劣国小,阴类也。而欲行霸道,是阴而欲阳行也。其陨,将拘执之象也,是宋公欲以诸侯行天子道也。”六鹢退者,郑?云:“六鹢俱飞,得诸侯之象也。其退,示其德行不进,以致败也。得诸侯,是阳行也。被执败,是阴行也。”是二说与刘向合耳。其何休、贾逵之言,并是《公羊》、《左氏》旧说,非《穀梁》意也。
先陨而后石,何也?据庄七年“星陨如雨”,先言星,后言陨。陨而后石也。既陨后,乃知是石。于宋四竟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陨石,记闻也。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竟音境。治,直吏反。下“目治”同。磌,之人反,又大年反;声响也。
[疏]“于宋”至“治也”。
○释曰:散辞也者,对下聚辞也。为言此石散在宋四竟之内,故后言其数,以散辞言之。鹢则聚在宋都之上,故先言其数,以聚辞言之。又云耳治也者,谓陨石先以耳闻,故言先言陨。鹢退先以目见,故先言数。是各以闻见先后为次。
○注“闻其磌然”。
○释曰:范取《公羊》为说,彼传云“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也。磌字,《说文》、《玉篇》、《字林》等无其字,学士多读为砰。据《公羊》古本并为磌字,张揖读为磌,是石声之类,不知出何书也。
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是月,陨石之月。刘向曰:“鶂,阳也。六,阴数也。象阳而阴行,必衰退。”
○鶂,五历反。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欲著石曰鶂月,故言是月。若不言是月,则嫌与戊申同。
[疏]决不日而月也。
○释曰:“传言此者,解经书“是月”之意,言鹢退不日而月,故云是月明与石陨异曰也。若然,案桓十二年“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侯晋卒”,若下事得蒙上日,何为彼经重举丙戌者?彼公盟必须书日,?侯
译○“德厚”至“流卑”。
○解释:光,就是远;卑,就是近。天子的德行深厚,所以祭祀能远及七代祖先;士的德行浅薄,所以祭祀只近及两代祖先。因为贵贱有等级次序,所以制定了这样的等级制度。
○“是以”制“本也”。
○解释:始,指受封的国君,之所以尊贵他们,就是由此而来。“德行的根本”,是说因为有大德,所以承受高位。高位是由德行而来,所以始封的国君,必定被尊为祖,祖,是指宗庙不被毁撤。
冬天,宋国人攻打曹国。
楚人在娄林打败了徐国。娄林,是徐国的地方。
○败,音必迈。下文“相败”同。夷狄互相攻败,这是史官的记载意图。
[疏]“夷狄相败,志也”。
○解释:夷狄互相攻败,经文记载不完整。现在追溯祸乱的根源,谨慎地记录兵车战争的开端,所以传文这样说以阐明它。
十一年,十一月,壬戌日,晋侯和秦伯在韩地交战。韩,是晋国的地方。俘获了晋侯。获,是不给予对方辞让的礼仪,诸侯之间不可以互相俘获。
[疏]注“获者,不与之辞”。
○解释:传文有明确的条例,注文之所以说明,是担心人们误以为晋侯失位是过错,而秦国俘获他是正当的,所以注文显明这一点,想要说明秦国也不应俘获晋侯。范宁《别例》说:“凡是记载‘获’有七种情况:莒挐被获是一种,晋侯被获是第二种,华元被获是第三种,蔡公子湿被获是第四种,陈夏齧被获是第五种,齐国书被获是第六种,麟被获是第七种。”在晋侯身上彰显失民的罪过,在蔡公子湿身上彰显公子的过错,在华元身上表明被俘的言辞,在莒挐身上显明公子的欺诈,其余虽然不详细发出,但从省略文辞可以知道。
韩地之战,晋侯失去了民心,因为他的百姓没有战败,而国君却被俘获。
十六年,春天,周历正月,戊申日,初一,五块陨石落在宋国。刘向说:“石头,属于阴类。五,是阳数。象征阴类却行阳事,将要导致坠落。”
○陨,音云敏。行,音下孟。下文“阴行”同。队,音直类。
[疏]注“刘向”至“队落”。解释:何休说:“石头,是阴德专一的事物。鹢,是鸟中耿介的,都类似于宋襄公的行为。宋襄公想要实行霸业,不采纳公子目夷的谋略,事事耿介自用,终于在五年后被俘。六年最终战败,如同五石六鹢的数量。上天给人的启示,明显昭著,非常可畏。”贾逵说:“石头,是山岳之物。齐国,是大岳的后裔。而五块石头陨落在宋国,象征齐桓公死后五公子作乱。宋国将得到诸侯而治理五公子的动乱,鹢退飞,是不成功的象征,六年后,霸业衰退。鹢,是水鸟,阳中之阳,象征君臣之象?”许慎《异义》记载《穀梁传》的说法说:“陨石于宋五,象征宋公德行浅薄、国家弱小,属于阴类。却想要实行霸道,是阴类却想行阳事。它的陨落,是将要被拘执的象征,这是宋公想要以诸侯的身份行天子之道。”六鹢退飞,郑玄说:“六鹢一起飞,是得到诸侯的象征。它们的退飞,显示德行不进,以致失败。得到诸侯,是行阳事。被俘战败,是行阴事。”这两种说法与刘向相合。至于何休、贾逵的话,都是《公羊传》、《左传》的旧说,不是《穀梁传》的意思。
先说陨而后说石,为什么呢?依据庄公七年“星陨如雨”,先说星,后说陨。是先陨而后知是石。在宋国四境之内,称为宋。后说数量,是散辞。耳朵治理。陨石,是记录所闻。听到它磌然的声音,看它是石头,细察它是五块。
○竟音境。治,音直吏。下文“目治”同。磌,音之人,又音大年;声响的意思。
[疏]“于宋”至“治也”。
○解释:散辞,是相对于下文聚辞而言。说这石头散落在宋国四境之内,所以后说它的数量,用散辞来说。鹢则聚集在宋都之上,所以先说它的数量,用聚辞来说。又说耳朵治理,是说陨石先以耳朵听到,所以说先说陨。鹢退飞先以眼睛看见,所以先说数量。这是各自以听闻看见的先后为次序。
○注“闻其磌然”。
○解释:范宁取《公羊传》的说法,那传文说“陨石记录所闻,听到它磌然的声音,看它是石头,细察它是五块”就是这样。磌字,《说文》、《玉篇》、《字林》等没有这个字,学士多读为砰。根据《公羊传》古本都作磌字,张揖读为磌,是石头声音之类,不知出自什么书。
这个月,六只鹢鸟退着飞,飞过宋国都城。是月,是陨石的那个月。刘向说:“鹢,是阳类。六,是阴数。象征阳类却行阴事,必定衰退。”
○鶂,音五历。是月也,决不日而月也。想要显著石头和鹢鸟不同月,所以说这个月。如果不说这个月,就嫌与戊申日相同。
[疏]决不日而月也。
○解释:“传文这样说,解释经文写‘是月’的意思,说鹢退飞不记日而记月,所以说这个月,以表明与石头陨落不同日。如果这样,查看桓公十二年‘丙戌,鲁桓公与郑伯在武父结盟。丙戌,?侯晋卒’,如果下件事可以承蒙上事的日期,为什么那经文要重复举出丙戌呢?那公盟必须书日,?侯
不正前见,亦当书日,经以卫侯不正,而恐不得蒙上日,故书二日以明之。此石陨鹢退,是记异之事,恐蒙上日,故言是月以别之。知下事得蒙上日者,玃且之卒,得连日食之下;叔弓之卒,得与祭同,日是经举一日得苞两日之验也。
译如果前面的事件日期记载不规范,也应当记载具体的日期。经文因为卫侯行事不合礼制,担心不能承接上面的日期,所以记载了两个日期来加以明确。陨石坠落、鹢鸟退飞,是记录异常现象,担心与上面的日期混淆,所以说“是月”来加以区别。知道下面的事件可以承接上面日期的证据是:玃且去世,可以连着日食的日期记载;叔弓去世,可以与祭祀同日记载。这是经文中举出一日而涵盖两日的验证。
六鶂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六鶂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鶂,徐而察之则退飞。子曰:石,无知之物;鶂,微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石无知而陨,必天使之然,故详而日之。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鶂或时自欲退飞耳,是以略,而月之。君子之於物,无所苟而已。石、鶂且犹尽其辞,而况於人乎?故五石六鹢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不遗微细,故王道可举。
○亢,苦浪反。民所聚曰都。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大夫日卒,正也。季友,桓公之子。
[疏]“大夫日卒正也”。
○释曰:传发之者,益师明其有罪。此则显其得正,故两明之也。
称公弟叔仲,贤也。大夫不言公子、公孙,疏之也。
[疏]“称公弟叔仲,贤也”。
○释曰:传因季友之贤,发起其例也。叔?贤而称弟,季友不称弟称字,贤可知也。以兄先死,故不得称弟耳。“不言公子、公孙,疏之”者,谓仲遂、婴齐之等是也。又公孙兹发日卒之传者,以其名而不字,又非罪非贤,故重发之。仲遂非贤而称字者,彼既不字公子以疏之,唯宣公嘉之而称字,无嫌是贤故也。
夏,四月,丙申,缯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大夫日卒,正也。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兵车之会也。淮音怀。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英,於京反。
夏,灭项。孰灭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据庄十年“齐师灭谭”称齐师。
○项,户讲反,国名也,齐灭之,《左氏》以为鲁灭。为贤者讳也。项,国也,不可灭而灭之乎?桓公知项之可灭也,知政昏乱,易可灭。
○为,于伪反。下“为之讳”同。而不知已之不可以灭也。霸者,存恤邻国,抑强辅弱,义不可灭人之国。既灭人之国矣,何贤乎?君子恶恶,疾其始;绝其始,则得不终於恶。邵曰:“谓疾其初为恶之事,不终身疾之。”
○恶恶,并如字,又乌路反。善善,乐其终。乐贤者终其行也。邵曰:“谓始有善事,则终身善之。”
○行,下孟反。
[疏]“君子”至“其终”。
○释曰:言此者,解为齐桓讳灭项之意。恶恶疾其始,谓君子憎恶恶人,则疾其初始,何者?欲使恶入不得终於恶,故就其初始,即贬疾之也。善善乐其终,谓君子善其善人,乐使终其行也。以乐终其行,故虽有恶,亦为讳之。或齐虽灭项,亦不言齐灭也。邵解二事,并与范异。君子恶恶疾其始者,君子憎恶人有恶事,唯疾其初始为恶不终身疾也,言有恶则疾之,无恶则止也。善善乐其终者,君子嘉善人,则欲终身善之,见人一度有善,则终身不忘,故为齐桓讳灭项也。
桓公尝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邵曰:“存亡谓存邢、继绝谓立僖公,所以终其善。
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卞。卞,鲁地。
○卞,皮彦反。九月,公至自会。桓会不致而今致会,桓公德衰,威信不著,陈列兵车,又以灭项。往会既非逾年乃反,故往还皆月以危之。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此不正,其日之,何也?据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不书日。其不正前见矣。其不正之前见何也?以不正入虚国,故称嫌焉尔。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贬不称公子。虚国,谓齐无君。传例曰:“以国氏者,嫌也。”
○见,贤遍反。下同。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非伐丧也。伐丧无道,故谨而月之。
[疏]注“故谨而月之”。
○释曰:侵伐书月唯施於内,今亦施之於外者,齐桓以安危所系,故书月以表之;宋襄欲继齐桓之业,故亦谨而月之。
夏,师救齐。鲁师。善救齐也。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甗,齐地。
○甗,鱼辇反。又音言。齐师败绩。战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恶
译六只鹙鸟倒退着飞翔,飞过宋国的都城,这是预先数清数目,是聚集的辞令。这是观察的结果。六只鹙鸟倒退着飞翔,是记录所见。看过去是六只,仔细辨认是鹙鸟,再慢慢观察则是倒退着飞翔。孔子说:石头,是没有知觉的东西;鹙鸟,是稍微有点知觉的东西。石头没有知觉,所以用“日”来记载;石头没有知觉却坠落,一定是上天让它这样,所以详细地用“日”来记载。鹙鸟是稍微有点知觉的东西,所以用“月”来记载。鹙鸟或许是自己想要倒退着飞翔罢了,所以简略地用“月”来记载。君子对于事物,只是不随便罢了。石头、鹙鸟尚且都详尽其辞令,何况是人呢?所以如果五块陨石、六只鹙鸟的辞令不设立,那么王道就不能显扬了。不遗漏细微之处,所以王道可以推行。
亢,音苦浪。百姓聚集的地方叫都城。
三月,壬申日,公子季友去世。大夫去世记载日期,是合乎正道的。季友,是桓公的儿子。
[疏]“大夫日卒正也”。
○解释:传文阐发这一点,是因为益师明白他有罪。这里则显示他合乎正道,所以两方面都阐明。
称公弟叔仲,是赞美他贤德。大夫不称公子、公孙,是疏远他。
[疏]“称公弟叔仲,贤也”。
○解释:传文因为季友的贤德,发起这个体例。叔仲贤德而称弟,季友不称弟而称字,贤德可知。因为兄长先死,所以不能称弟。“不言公子、公孙,疏之”者,是说仲遂、婴齐等人。又公孙兹发起记载日期去世的传文,是因为他称名而不称字,又不是因罪或因贤,所以再次阐发。仲遂不贤而称字,是因为既然不称公子以疏远他,只有宣公嘉奖他而称字,没有嫌疑是贤德的原因。
夏,四月,丙申日,缯季姬去世。
秋,七月,甲子日,公孙兹去世。大夫去世记载日期,是合乎正道的。
冬,十二月,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邾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在淮地会盟。这是动用兵车的会盟。淮,音怀。
十七年,春,齐国人、徐国人攻打英氏。英,音於京。
夏,灭项国。谁灭的?是桓公。为什么不说是桓公灭的?根据庄公十年“齐师灭谭”称齐师。
项,音户讲,国名,齐国灭它,《左氏传》认为是鲁国灭的。为贤者讳。项,是国,不可以灭却灭了吗?桓公知道项可以灭,知道其政昏乱,容易灭。
为,音于伪。下“为之讳”同。却不知道自己不可以灭。霸主,存恤邻国,抑制强暴辅助弱小,道义上不可以灭人的国家。已经灭了人的国家,哪里还算是贤德呢?君子憎恶恶人,疾恨其开始;断绝其开始,就能不终于恶。邵曰:“是说疾恨其初为恶之事,不终身疾恨他。”
恶恶,都读如字,又读乌路。善善,乐见其终。乐见贤者终其德行。邵曰:“是说开始有善事,就终身善视他。”
行,音下孟。
[疏]“君子”至“其终”。
○解释:说这些,是解释为齐桓公讳灭项的意思。恶恶疾其始,是说君子憎恶恶人,就疾恨其初始,为什么?想让恶人不能终于恶,所以就在其初始,就贬斥疾恨他。善善乐其终,是说君子善视善人,乐见其终其德行。因为乐见其终其德行,所以虽有恶,也为他讳。或许齐虽然灭项,也不说齐灭。邵解释两件事,都与范氏不同。君子恶恶疾其始者,君子憎恶人有恶事,只疾恨其初始为恶不终身疾恨,说有恶就疾恨,无恶就停止。善善乐其终者,君子嘉奖善人,就想要终身善视他,见人一度有善,就终身不忘,所以为齐桓公讳灭项。
桓公曾经有存亡继绝的功劳,所以君子为他讳。邵曰:“存亡是说存邢国、继绝是说立僖公,所以终其善。
秋,夫人姜氏在卞地会见齐侯。卞,是鲁地。
卞,音皮彦。九月,鲁公从会盟之地回来。桓公会盟不致,现在却致会,是桓公德衰,威信不著,陈列兵车,又灭了项。往会既不是逾年才返回,所以往还都按月记载以表示危惧。
冬,十二月,乙亥日,齐侯小白去世。这不正,为什么记载日期?根据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不书日。其不正前面已经见过了。其不正前面见过的是什么?因为不正当地进入虚国,所以称嫌。庄公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贬不称公子。虚国,是说齐国无君。传例说:“以国氏者,嫌也。”
见,音贤遍。下同。
十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不是攻打丧事。攻打丧事无道,所以谨慎地按月记载。
[疏]注“故谨而月之”。
○解释:侵伐书月只施行于内,现在也施行于外,是因为齐桓公以安危所系,所以书月以表示;宋襄公想要继承齐桓公的事业,所以也谨慎地按月记载。
夏,军队救援齐国。是鲁国的军队。赞美救援齐国。
五月,戊寅日,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甗,是齐地。
甗,音鱼辇。又音言。齐国军队大败。战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是憎恶
宋也。何休曰:“战言及者,所以别客主直不直也。故文十二年,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两不直,故不云及。今宋言及,明直在宋,非所以恶宋也。即言及为恶,是河曲之战为两善乎?又《穀梁》以河曲不言及,略之也,则自相反矣。”郑君释之曰:“及者,别异客主耳,不施於直与不直也。直不直,自在事而已。义兵则客直,宣十二年夏,‘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於邲,晋师败绩’是也。兵不义则主人直,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是也。令齐桓卒未葬,宋襄欲兴霸事而伐丧,於礼尤反,故反其文以宋及齐,即实以宋及齐,明直在宋。邲之战,直在楚,不以楚及晋何邪?秦晋战於河曲,不言及,疾其亟战争举兵,故略其先后。”
译这是宋国。何休说:“记载战争时提到‘及’字,是用来区分客方和主方谁有理谁无理。所以《春秋》文公十二年记载‘晋人、秦人在河曲交战’,因为双方都不占理,所以不说‘及’。现在宋国说‘及’,说明理在宋国,这并不是为了厌恶宋国。如果说用‘及’字就是表示厌恶,那么河曲之战岂不是双方都善良了吗?另外,《穀梁传》认为河曲之战不说‘及’,是省略了,这就自相矛盾了。”郑玄解释说:“‘及’字,只是用来区别客方和主方,并不用于表示谁有理谁无理。谁有理谁无理,取决于事情本身。正义之师则客方有理,如宣公十二年夏天,‘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就是如此。不义之师则主方有理,如庄公二十八年春天,‘卫人与齐人交战,卫军大败’就是如此。现在齐桓公刚去世还没下葬,宋襄公想成就霸业却去攻打丧事,这在礼法上尤其违背,所以颠倒文辞写成宋国与齐国交战,实际上就是宋国与齐国交战,表明理在宋国。邲地之战,理在楚国,为什么不写成楚国与晋国交战呢?秦国和晋国在河曲交战,不说‘及’,是痛恨他们频繁争战兴兵,所以省略了先后顺序。”
○恶,乌路反,下同。别,彼列反,下同。邲,蒲必反,一音弼。亟,欺异反。
[疏]“战不”至“宋也”。
○释曰:《春秋》之例,战伐不并举,此上有伐文,今又言战,是违常例也。又伐人者为客,受伐者为主,此言及齐师,是亦违常例也。故传释之以为恶宋也。
○注“何休”至“先后”。
○释曰:何休《废疾》云,此言及为恶宋,则文十二年河曲之战不言及,为两善也。故知言及者,分别客主直与不直也。郑玄释之曰:“言及者,别异客主耳,不施直与不直也。”故引宣十二年夏,庄二十八年春以明之,“宣十二年,邲之战,楚直晋曲,经云:‘荀林父及楚子’;庄二十八年,卫直齐曲,而云:“卫人及齐’。明直者在事而已,不由称及也。《穀梁》邲战竟不论楚直晋曲,而郑云直在楚者,《公羊》意以为邲战是楚直,故据之难何休。
狄救齐。善救齐也。
[疏]“善救齐也”。
○释曰:楚与上文鲁师救齐并为善者,此善狄能忧中国。上文与鲁昔与齐仇雠,恐救之非善,故并发善救之例也。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竖刁、易牙争权,五公子争立,故危之。
○刁音雕。
冬,邾人、狄人伐卫。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累,积。伐卫,所以救齐也。何休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义异何也?郑君释之曰:“文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两举之者,以晋未有救江文,故明言之。今此春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狄救齐;冬,邢人、狄人、伐卫,为其救齐可知,故省文耳。事同义又何异?”
○近卫,如字,又附近之近。远齐,如字,又于迈反。为其,于伪反。省,所景反。功近而德远矣。伐卫,功近耳。夷狄而忧中国,其德远也。
卷九
卷九
◎僖公起十九年,尽二十三年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疏]“滕子婴齐”。
○释曰:传法并不解称名之意,盖罪贱之也。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曹南,曹之南鄙。缯子会盟于邾。已酉,邾人执缯子,用之。微国之君,因邾以求与之盟。与,厕豫也。
○与音豫,注及下文同。
[疏]“会盟于邾”。
○释曰:言会盟于邾者,缯是微国,欲因邾以求盟,故云会盟也。
人因已以求与之盟,已迎而执之。恶之,故谨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衈者,衅也,取鼻血以衅祭社器。
○恶,乌路反。下“恶其长”同。叩音口。衈音二。
[疏]“故谨”至“社也”。
○释曰:此与昭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友以归,用之”,皆恶其用人,故不据国之大小,同书曰以见恶也。叩其鼻者,《论语》云:“以杖叩其胫。”则叩谓击也。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会无主名,内卑者也。四国称人,外卑者也。杜预曰:“地於齐,齐亦与盟。梁亡。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无正长之治,大臣背叛,民为寇盗。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如使伐之而灭亡,则淫湎不足记也。使其自亡,然后其恶明。
○湎,面善反。长,丁丈反,下及注同。背音佩。
[疏]“梁亡”。
○释曰:《左氏》以为秦灭梁,恶其自取灭亡之故,不以秦灭为文。《公羊》以为鱼烂而亡,谓梁君隆刑峻法,百姓逃叛,而事等鱼烂,从中而去也。此传亦云大臣背叛,民为寇盗,则同《公羊》。梁国亦自亡也,又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则梁之土地,必为人所取,盖同《左氏》“秦得之”,但据自灭为文少异耳。
梁亡,郑弃其师,我无加损焉,正名而已矣。梁亡,出恶正也。正谓政教。
[疏]“正名
译○“恶”读作乌路,下文相同。“别”读作彼列,下文相同。“邲”读作蒲必,另一读音为弼。“亟”读作欺异。
[疏]“战不”到“宋也”。
○解释:《春秋》的体例,战争和征伐不并列记载,此处上文已有征伐的记载,现在又说战争,这是违背常例的。而且征伐别人的一方为客,被征伐的一方为主,此处说“及齐师”,这也是违背常例的。所以传文解释说是厌恶宋国。
○注“何休”到“先后”。
○解释:何休在《废疾》篇中说,此处说“及”是因为厌恶宋国,那么文公十二年河曲之战不说“及”,是因为双方都是善的。所以知道说“及”的,是用来区分客主谁直谁不直的。郑玄解释说:“说‘及’的,只是区分客主罢了,并不施加谁直谁不直的含义。”所以引用宣公十二年夏、庄公二十八年春来阐明这一点,“宣公十二年,邲之战,楚直晋曲,经文说:‘荀林父及楚子’;庄公二十八年,卫直齐曲,却说:‘卫人及齐’。这说明直与不直在于事情本身,不在于是否称‘及’。《穀梁传》在邲之战中并不论述楚直晋曲,而郑玄说直在楚国,是因为《公羊传》认为邲之战是楚直,所以据此来反驳何休。
狄人救援齐国。这是赞美狄人救援齐国。
[疏]“善救齐也”。
○解释:狄人与上文鲁国军队救援齐国都被视为善举,此处赞美狄人能够忧虑中原各国。上文鲁国过去与齐国有仇怨,担心救援它不是善举,所以一并发出赞美救援的体例。
秋,八月,丁亥,安葬齐桓公。竖刁、易牙争夺权力,五位公子争夺君位,所以局势危险。
○“刁”读作雕。
冬,邾人、狄人攻打卫国。狄人,为什么称“人”呢?赞美他们积累善行而后才进用他们。“累”是积累的意思。攻打卫国,是为了救援齐国。何休说:“既然攻打卫国救援齐国,应当两件事都记载,就像攻打楚国救援江国一样。”又传文认为江国远而楚国近,所以攻打楚国救援江国,现在狄人也靠近卫国而远离齐国,事情是一样的,意义有什么不同呢?郑君解释说:“文公三年冬,晋国阳处父率领军队攻打楚国救援江国,两件事都记载,是因为晋国没有救援江国的记载,所以明确说明。现在今年春天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夏天狄人救援齐国;冬天,邢人、狄人攻打卫国,因为他们救援齐国是可以知道的,所以省略文字罢了。事情相同,意义又有什么不同呢?”
○“近卫”,按本字读,又读作附近的近。“远齐”,按本字读,又读作于迈。“为其”,读作于伪。“省”,读作所景。功劳近而德行远。攻打卫国,只是功劳近罢了。夷狄而忧虑中原各国,他们的德行远。
卷九
卷九
◎僖公从十九年开始,到二十三年结束
十九年,春,周王三月,宋国人抓获滕子婴齐。
[疏]“滕子婴齐”。
○解释:传文法则并不解释称名的意思,大概是因为罪责而轻视他。
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在曹南结盟。曹南,是曹国的南部边境。缯子到邾国参加盟会。已酉,邾国人抓获缯子,将他用于祭祀。小国的君主,依靠邾国来请求与他结盟。“与”是参与的意思。
○“与”读作豫,注及下文相同。
[疏]“会盟于邾”。
○解释:说在邾国会盟,是因为缯是小国,想要依靠邾国来请求结盟,所以说会盟。
别人依靠自己来请求与自己结盟,自己却迎接并抓获他。厌恶他,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用他,是指敲他的鼻子取血来涂抹社坛的祭器。“衈”是涂抹的意思,取鼻血来涂抹祭祀社坛的器具。
○“恶”,读作乌路。下“恶其长”相同。“叩”读作口。“衈”读作二。
[疏]“故谨”到“社也”。
○解释:这与昭公十一年“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友以归,用之”,都厌恶他们用人祭,所以不依据国家的大小,同样记载“用之”以显示厌恶。敲他的鼻子,《论语》说:“以杖叩其胫。”那么“叩”是击打的意思。
秋,宋国人包围曹国。
卫国人攻打邢国。
冬,与陈人、蔡人、楚人、郑人在齐国结盟。会盟没有主事者的名字,是因为内部地位卑下。四国称“人”,是因为外部地位卑下。杜预说:“地点在齐国,齐国也参与了盟会。”梁国灭亡。是自己灭亡的。沉湎于酒,沉溺于女色,心智昏乱,耳目闭塞。上面没有正当长官的治理,大臣背叛,百姓成为寇盗。梁国灭亡,是自己灭亡的。如果施加劳役,沉湎不足为道。如果派兵攻打而灭亡,那么淫乱沉湎不足记载。让它自己灭亡,然后它的恶行才明显。
○“湎”,读作面善。“长”,读作丁丈,下及注相同。“背”读作佩。
[疏]“梁亡”。
○解释:《左传》认为秦国灭了梁国,厌恶它自取灭亡的缘故,不以秦国灭亡它为文。《公羊传》认为像鱼腐烂一样灭亡,是说梁君施行严刑峻法,百姓逃叛,事情像鱼腐烂一样,从内部溃散。此传也说大臣背叛,百姓成为寇盗,则与《公羊传》相同。梁国也是自己灭亡的,又如施加劳役,沉湎不足为道,那么梁国的土地,必定被人所夺取,大概与《左传》“秦国得到它”相同,只是依据自灭为文略有差异罢了。
梁国灭亡,郑国抛弃他的军队,我没有增加或减少什么,只是正名罢了。梁国灭亡,是指出恶而正名。“正”指政教。
[疏]“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