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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正蒙初义十九

正防初义卷十七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226–239 段

之本于诚,而其要在于持巳改过,以起《东铭》之指。

译其根本在于真诚,而关键在于约束自己、改正过错,以此来体现《东铭》的宗旨。

愚按,此篇凡十七节,与首篇相发明,亦当照太虚三层意。盖言虚、言性,即太虚之本体也;言神、言感、言善应,即絪缊相荡之大用也;言原始反终、形溃反原,即散亦吾体之正意也。言有无虚实,言内外,言屈伸、动静、始终,皆不外虚神性感之理。或言天之性,或言人之性,或言性而兼及命,或言神而并及化与道与易,皆不外三层之义。其辟异端也,首篇但绌其有无之见,此并及其轮回之说。盖以人性为空寂,既于太虚之上二层未能深知;以人死为轮回,更于太虚之第三层未尝窥见,其弊相因而皆与吾儒相反,故不可不辨也。○内浮屠「明鬼」一节,近思录入「辨别异端」;「东铭」一节入「论学」。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自注: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发明首三句,见天地间无有非气,所谓不如野马絪缊,不足谓之太和也。气之性,即浮沈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气本之虚,而有相感之妙,是虚而神也。天下无物非气,莫不有神,莫不有性。非鬼神为之体,谓之何哉?张子自注云:「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罗翰本附在此章下,而《性理大全》附在次章下,义不相属,今从罗本。

华注曰:「有曰象,即物也;曰气,即隂阳也。气之性虚而神,即二气之良能,所以能屈而能伸者,故曰鬼神。体物不遗。」

愚按,此节大意,见万物之不能外乎神与性也。○首三句,只以一气字分析层折言之,即首篇所谓「散殊可象」,所谓「浊则碍,碍则形」者也。气之性本虚,谓本乎太虚,即首篇所谓「太虚无形,气之本体」者也。而神,谓气之流行者,神妙不测,即首篇所谓「无碍故神也」。此句以第一层与第二层串言,下言神与性,盖以第一层、二层平举也。旧说皆未分明,固有者自然而然,也有此气,即具此性与神,如人生而性者然,故曰「固有」。鬼神体物,引成语以证之,鬼神即性与神,物即气之有象者。

至诚,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学未至,知化非真得也。征引《易·说卦》之一章,「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下传之五章,「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补训此承上文神与性推言之,见人当穷神知化也。神明不测,即变化无穷,非两件物事。至诚即不息,性尽即命,行穷神即知化,非两项功夫。因穷神言知化,末句反言,又以知化兼穷神。

高注:天性无妄,天命不已。性即神,命即化。故至诚无息,而性命神化,一以贯之矣。何以能诚?妄复于无妄而已。

愚按:性与命对,则命者性之流行;神与化对,则化者神之发用。而性即神之体,命即化之原也。故性尽而神可穷,命行而化可知。细分之,性为第一层,其神妙不测,而流行变化者皆在第二层内,不外上节一「神」字。盖以性之妙用流行则曰神,神之流行不息则曰命,命之推行以渐则曰化耳。○首二句以理言:「至诚者,天之性;不息者,天之命。」此尚未及人人能至。诚以下乃以人言。集释、集解皆未清晰。

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也。不能为一,非尽性也。饮食男女,皆性也。是乌可灭?然则有无皆性也。是岂无对?庄老、浮屠为此说乆矣,果畅真理乎?

补训此推言性,通有无以见二氏不能尽性也。上四句引起饮食男女,至岂无对见,当通为一物以尽性。庄老、浮屠正是不能为一者,岂能尽性?辟二氏之虚无,当重有与实一边,有无皆性。以有无该虚实,真理即谓性。○无不离有,虚不离实,贯通为一者性也。能贯通为一,为尽性;若不能通为一,非尽性者也。如饮食男女,皆性所寓,是乌可厌其有而灭去之?然则有与无固皆性也,宜贯为一物。是岂无对待,可以偏废者哉?庄老与浮屠专尚虚无,为无对之説,乆矣,果能畅然于性之真理乎?

发明太虚无形,至静无感,所谓无与虚也。其聚其散,有

译我按:这一篇共有十七节,与首篇相互阐发,也应当依照太虚三层的意思来理解。大概说“虚”、说“性”,就是太虚的本体;说“神”、说“感”、说“善应”,就是阴阳二气交互作用的大用;说“原始反终”、“形溃反原”,就是消散后仍是本体的正意。说有无虚实,说内外,说屈伸、动静、始终,都不超出虚、神、性、感的道理。有的说天的性,有的说人的性,有的说性而兼及命,有的说神而并及化与道与易,都不超出这三层的意义。它驳斥异端,首篇只是贬斥其有无的见解,这里还涉及其轮回的说法。大概因为把人性看作空寂,对于太虚的上两层未能深知;把人死看作轮回,对于太虚的第三层未曾窥见,其弊端相互因循,都与儒家相反,所以不能不加以辨明。○内浮屠“明鬼”一节,《近思录》录入“辨别异端”;“东铭”一节录入“论学”。

凡是可以状述的,都是有;凡是有,都是象;凡是象,都是气。气的本性,本来虚,而神就神妙。与性,是气所固有的。这就是鬼神所以体现万物而不可遗漏的原因【自注:离开气有象吗?不是象有意吗】

阐发首三句,可见天地间没有不是气的,所谓不如野马般氤氲,不足以称为太和。气的性,就是浮沉升降动静相互感应的性。气本于虚,而有相互感应的妙用,这就是虚而神。天下没有不是气的物,无不有神,无不有性。如果不是鬼神体现它们,还能称为什么呢?张子自注说:“离开气有象吗?不是象有意吗?”罗翰本附在此章下,而《性理大全附在次章下,意义不相属,现在从罗本。

华注说:“有称为象,就是物;称为气,就是阴阳。气的性虚而神,就是二气的良能,所以能屈能伸,因此称为鬼神。体现万物不遗漏。”

我按:这一节大意,可见万物不能外乎神与性。○首三句,只以一个气字分析层折来说,就是首篇所谓“散殊可象”,所谓“浊则碍,碍则形”。气的性本虚,谓本乎太虚,就是首篇所谓“太虚无形,气之本体”。而神,谓气的流行者,神妙不测,就是首篇所谓“无碍故神也”。这句以第一层与第二层串言,下言神与神,盖以第一层、二层平举。旧说皆未分明,固有者自然而然,有此气,即具此性与神,如人生而有性那样,所以说“固有”。鬼神体物,引成语以证之,鬼神就是性与神,物就是气之有象者。

至诚,是天性;不息,是天命。人能达到至诚,那么性就尽而神可穷尽了;不息,那么命就运行而化就可知道了。学问未达到,知化就不是真得。征引《易·说卦》的一章,“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下传的第五章,“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补训:这承接上文神与性推言,见人应当穷神知化。神明不测,就是变化无穷,不是两件物事。至诚就是不息,性尽就是命,行穷神就是知化,不是两项功夫。因穷神言知化,末句反面说,又以知化兼穷神。

高注:天性无妄,天命不已。性就是神,命就是化。所以至诚无息,而性命神化,一以贯通。何以能诚?妄复于无妄罢了。

我按:性与命对,那么命是性的流行;神与化对,那么化是神的发用。而性就是神的体,命就是化的原。所以性尽而神可穷,命行而化可知。细分之,性为第一层,其神妙不测,而流行的变化者都在第二层内,不外上节一个“神”字。盖以性的妙用流行则曰神,神的流行不息则曰命,命的推行以渐则曰化罢了。○首二句以理言:“至诚者,天之性;不息者,天之命。”这尚未及人人能至。诚以下乃以人言。《集释》、《集解》皆未清晰。

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是。不能为一,非尽性也。饮食男女,都是性。这怎么可以灭?那么有无都是性。这难道没有对待?庄老、浮屠为此说久了,果真畅达真理吗?

补训:这推言性,通有无以见二氏不能尽性。上四句引起饮食男女,至岂无对待见,当通为一物以尽性。庄老、佛徒正是不能为一者,岂能尽性?驳斥二氏的虚无,当重有与实一边,有无都是性。以有无该虚实,真理即谓性。无不离有,虚不离实,贯通为一者是性。能贯通为一,为尽性;若不能通为一。非尽性者也。如饮食男女,都是性所寓,这怎么可以厌其有而灭去之?那么有与无固都是性,宜贯为一物。这难道没有对待,可以偏废者哉?庄老与佛徒专尚虚无,为无对之说,久了,果真能畅然于性的真理吗?

阐发:太虚无形,至静无感,所谓无与无也。其聚其散,有

识有知,所谓有与实也。无即性之本体渊源,而有即性之客形客感,所谓通为一物也。无必对有,虚必对实,故曰:「是岂无对」?

译识有知,就是所谓的“有”与“实”。无即是性的本体渊源,而有即是性的外在形态与感应,这被称为贯通为一物。无必定对应于有,虚必定对应于实,所以说:“这难道没有对立面吗?”

愚按,此即《者篇》知虚空即气节意,所以辨虚无之谬也。下至虚之实节意,与此同。

天包载万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隂阳二端而已。无内外之合,无耳目之引,取与人物蕞然异矣。人能尽性知天,不为蕞然起见,则几矣。

补训:此见人能尽性知天,则与天无异也。上言天与人物异,下言人可几(天),两截语气分明。○夫人之性,即天之性也。天包载万物于其内,气之所感,涵其所性,不过乾坤、隂阳二端之循环而已。无内外之合,亦无耳目之引取,与人物之蕞然而小者异矣。人之形虽蕞然,而性天非蕞然,能尽性知天,大公无我,不为蕞然者起见,则几于天矣。人可不求尽性知天哉?○所感,即《太和篇》浮沈升降、动静相感之感,感以气言,性寓其中,重在性上。所感、所性,总不越隂阳、乾坤二端。乾坤者,健顺之性;隂阳者,交感之气也。二端,非言其分,言其循环无间之意。内外、耳目,照人物说,为是有内有外。方言合天,孰为外?孰为内?有耳目方为闻见所引取。天无耳目,则无闻见,有何引取?人物便有已物之内外、耳目之引取。蕞然,言其小也。

愚按:所感,言其用;所性,言其体。亦以太虚之第一层与第二层对举也。下言“性感”、“言虚神”,皆放此。

有无一内外合【自注:庸圣同】此人心之所自来也。若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无所不感者虚也。感即合也,咸也。以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则无合。天性,乾坤隂阳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防之不感。所谓性,即天道也。

征引《易·咸卦》彖曰:咸,感也。象曰:君子以虚受人。李注:人心之所自来,内外本合,此性之德也。其为蕞然起见者,因耳目之引取,而以闻见为心。耳▯于性而不御于见闻,则能以虚受人,而无所不感矣。然非圣人之意之也,以万物同出于一之故,天地万物之大源也。一物两体,而自相感,故所生万物,亦无须防之不感。物之性,即天之道也。

补训:人心之所自来,心该性在内,有形为物,无形为理,理寓于物,故一内而巳。外而物,以已感物,故合。圣人不专以闻见为心,则虚而无所不感,感而即合,犹《易》所云“咸感虚受”之意也。天性即上文所感所性之性,天地生万物,本《易》“咸”卦,天地感而万物化生。愚按:此节大意,明圣人内外感通之故也。通节皆重内外合意,首三句言人心本内外合一,圣人以下言圣人能合内外万物本一。五句明“感即合也”之意,而推本于万物本一也。“天性”三句,即天道以明人,天地生万物四句,言人性即天道以应人心所自来意。总之皆见感而能合之义也。○语意云:夫人皆有心,亦知心之所自来乎?凡有形而为物,无形而为理,通为一物。物散于外,理具于内,内外合一者,此人心之所自来,庸圣同之者也。但庸人梏于闻见之小而失之,圣人则浑然一理,无所不具,不专以闻见为心,故其应事接物亦不专以闻见为用,其无所不感而有触即应者,以其不梏于闻见而虚也,故感于物而即合也。犹《易》所谓“咸”也。所以感而即合者,以万物之情异而理本一,故吾心之一理能合万物之异。惟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则无所用其合,而又何感之可言乎?此合内外所以为圣人之能事也。夫人心之所自来,本于天,天体至大,而其所性亦不过乾坤隂阳二端而已。二端循环,故有感,其理本一,故能合。此天道之感而即通者然也。天地以之生万物,物亦各得天地之理以为心,所受于天者,虽有大小之不同,而皆无须防之顷不与物相感,是所谓性者,即天道而天与人物皆内外合者也。人可不思人心所自来,而合内外以求合于天哉?○有无一,内外合,即上所谓有无虚实通为一物之性也。故曰人心所自来,感即合,与上“内外合”二“合”字微别,“内外”以心与物对,万物皆备于我,

译我按语认为,这正是《者篇》中“知虚空即气”一节的意思,以此来辨明虚无说的谬误。下文关于“虚之实”一节的意思,与此相同。

天包容承载万物于其内,所感应的、所禀赋的,不过是乾坤、阴阳这两端罢了。没有内外的结合,没有耳目的牵引,这与人物那微小有限的状态截然不同。人如果能尽自己的本性而认识天,不局限于微小有限的见解,那就接近天了。

补训:这是说人若能尽性知天,便与天没有差异了。上文说天与人物不同,下文说人可以接近天,两段语气分明。○人的本性,就是天的本性。天包容承载万物于其内,气所感应的,涵养其所禀赋的,不过是乾坤、阴阳这两端的循环罢了。没有内外的结合,也没有耳目的引取,这与人物那微小有限的状态不同。人的形体虽然微小,但本性源于天,并非微小有限,能尽性知天,大公无私,不局限于微小有限的见解,那就接近天了。人怎能不追求尽性知天呢?○所感,即《太和篇》中浮沉升降、动静相感的那个“感”,从气来说叫感,性寓于其中,重点在性上。所感、所性,总不超出阴阳、乾坤这两端。乾坤,是健顺的本性;阴阳,是交感的气。这两端,不是说它们分开,而是说它们循环无间的意思。内外、耳目,是照着人物来说的,因为人物有内有外。现在说与天合一,哪里是外?哪里是内?有耳目才会被闻见所引取。天没有耳目,就没有闻见,有什么引取呢?人物便有自我与外物的内外之分、耳目的引取。蕞然,是说它微小。

我按语认为:所感,说的是它的作用;所性,说的是它的本体。这也是以太虚的第一层与第二层相对举而言。下文说“性感”、“言虚神”,都是这个意思。

有无是一体的,内外是合一的【自注:凡夫与圣人相同】,这是人心的来源。如果是圣人,就不专门以闻见作为心,所以能不专门以闻见作为作用,无所不感的就是虚。感就是合,就是咸。因为万物本源为一,所以一能合异;因为它能合异,所以称为感。如果没有异,就没有合。天性,就是乾坤阴阳,因为有两端所以有感。因为本源为一所以能合,天地生成万物,所受的虽然不同,但都没有须臾片刻不与万物相感。所谓性,就是天道。

征引《易·咸卦》彖辞说:咸,就是感。象辞说:君子以虚受人。李注:人心的来源,内外本来合一,这是性的德性。那些产生微小有限见解的人,是因为耳目的引取,而以闻见作为心。耳〇于性而不受见闻的支配,就能以虚受人,而无所不感了。但这并非圣人有意为之,而是因为万物同出于一的原因,这是天地万物的宏大根源。一物有两体,而自相感应,所以所生成的万物,也没有须臾片刻不与万物相感。物的本性,就是天的道。

补训:人心的来源,心包含性在内,有形的是物,无形的是理,理寓于物中,所以只有一个内。外则是物,以己感物,所以合。圣人不专门以闻见作为心,就虚而无所不感,感而即合,犹如《易》所说的“咸感虚受”的意思。天性即上文所感所性中的性,天地生成万物,本于《易》“咸”卦,天地感应而万物化生。我按语认为:这一节的大意,阐明圣人内外感通的原因。全节都重在内外合一的意思,前三句说人心本来内外合一,圣人以下说圣人能合内外、万物本一。第五句阐明“感即合也”的意思,而推究其本源在于万物本一。“天性”三句,即天道以阐明人,天地生成万物四句,说人性即天道以应人心来源的意思。总之都体现感而能合的意义。○语意说:人都有心,也知道心的来源吗?凡有形的是物,无形的是理,通为一物。物散于外,理具备于内,内外合一的,这就是人心的来源,凡夫与圣人是相同的。但凡夫被闻见的微小所束缚而迷失,圣人则浑然一理,无所不具,不专门以闻见作为心,所以其应事接物也不专门以闻见作为作用,其无所不感而有触即应的,是因为不被闻见所束缚而虚,所以感于物而即合。犹如《易》所说的“咸”。之所以感而即合,是因为万物的情状各异而理本源为一,所以吾心的一理能合万物的异。正因为能合异,所以称为感。如果没有异,就无所用其合,又哪里说得有感呢?这合内外所以是圣人的能事。人心的来源,本于天,天体至大,而它所禀赋的也不过是乾坤阴阳这两端罢了。两端循环,所以有感,其理本源为一,所以能合。这是天道感而即通的样子。天地以此生成万物,物也各自获得天地的理作为心,所接受于天的,虽然有大小不同,但都没有须臾片刻不与物相感,这所谓的性,就是天道,而天与人物都内外合一。人怎能不思索人心来源,而合内外以求合于天呢?○有无是一体的,内外是合一的,即上文所说的有无虚实通为一物的性。所以说人心来源,感即合,与上文“内外合”两个“合”字略有不同,“内外”以心与物相对,万物皆备于我,

故曰合性之本然者也。感以物言,合者一以贯之之意,圣人之心也。天性以下,只申明首三句意。所受不同,兼人物言,而重在庸圣之不同。无须防不感,亦兼人物言,而重在人之无不感。盖天道无为,而就其用处言之,则乾坤隂阳之流行为四德,为五行,人物生生,千变万化,皆无须防不感者也。人性亦无为,而就其用处言之,则为四德,为五常,为百行,以及万事万物之各有一理,亦无湏防不与物相感。此即性中自然之能,所谓人心所自来者也。然惟圣人物各付物,一以贯之,与天道之有感无隠者一而已。故曰感即合也。曰天性,又曰天道者,太虚之性合于乾坤隂阳之气而谓之天道,实则一也。○宋子鋭臣云:二端故有感,所谓两故化也;本一故能合,所谓一故神也。

译所以说,这是契合本性原本状态的道理。“感”是从外物角度而言,“合”是一以贯之的意思,这是圣人的心境。从“天性”以下,只是进一步阐明开头三句的含义。“所受不同”,兼及人和万物而言,但重点在于平常人与圣人的不同。“无须防不感”,也兼及人和万物而言,但重点在于人没有不感应的。因为天道本是无为的,但从其作用方面来说,乾坤阴阳的流行表现为四德、五行,人与万物生生不息,千变万化,都是不需要防备其不感应的。人性也是无为的,但从其作用方面来说,表现为四德、五常、百行,以及万事万物各自具有一理,也不需要防备其不与外物相感应。这就是本性中自然具备的能力,也就是所谓人心产生的根源。然而只有圣人能顺应万物,一以贯之,这与天道有感无隐的境界是一致的。所以说,感应就是契合。称其为“天性”,又称其为“天道”,是因为太虚的本性契合于乾坤阴阳之气而称为天道,实际上二者是同一的。○宋子锐臣说:因为有两端所以有感应,这就是所说的“两故化”;因为根本是一所以能契合,这就是所说的“一故神”。

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体【自注:在天在人,其究一也】惟屈伸、动静、始终之能一也,故所以妙万物而谓之神,通万物而谓之道,体万物而谓之性。

征引《易·説卦》之六章:“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补训此承上文“性感”而言,泛论理不着人。○感也,性也,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感者,其性之神妙所为乎?性者,其感之本体所在乎?惟屈与伸,动与静,终与始之相感而能一也,故即所以妙万物而谓之神也。感则能通,通万物即谓之道;感必有体,体万物即谓之性。其究一而已矣。○感而能一,即妙万物之神也。感通万物,是天道流行处;感万物不离性,是性能体万物。愚按:天之太虚,无形变化,客形与人之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皆以性为体,感为用者也。故自注云然。集释谓性、天、感人分属未合,屈伸、动静、始终皆以两相感者也。其屈而能伸,伸而又屈,与夫动静始终之能一者,神也。神即道,道即性,但所由之名异耳。其在天者,两在不测而为神,无物不有而为道,体物不遗而为性也。其在人者,有感必通而为神,万物皆备而为道,体事无不在而为性也。皆兼天人言之为尽。

至虚之实,实而不固;至静之动,动而不穷。实而不固,则一而散;动而不穷,则往且来。

华注实本于虚,故不固而流行无滞;动本于静,故不穷而推迁无已。虚静者,天地之性;寔动者,性之感。在人亦然。

集解:理本虚,无形也。而所以为形之理,实无不具,故曰“至虚之实”。形滞于方,虚而能实,则有其理,无其形也。理无方,故一而能散。动根于静,故曰“至静之动”,则其静也有以畜其力,养其动矣。故动而不穷,不穷则往且来,四时是也。

愚按,此节大意,亦明性感之理也。虚与静俱贴性,实与动俱贴感,而性感皆兼天人言之。补注以虚实动静照首篇,太虚客形至静客感,分贴天人,未确。

性通极于无气,其一物尔。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人一,已百;人十,已千。然有不至,犹难语性,可以言气。行同报异,犹难语命,可以言遇。

性理拾遗:问智愚之识殊疑于有,性善恶之报差疑于有命。张子曰:性通极于无气,其一物耳;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语录:人一已百,人十已千,如此不至者,犹难罪性语气可也;行同报异,犹难语命语遇可也。气与遇,性与命,切近矣,犹未易言也。

补训此言,性与气、命与遇之分,上提起,下申其说,发明天地之性原不杂气质,故曰通极于无。自天畀之为命,自人得之为性,原无二理,故曰禀同于性。张注:性者至善而已,命则有吉有凶。学问所以变化气质,苟有未变,当咎气,不当咎性也。福善祸淫,理之常也。有反是者,非天命之逆施,乃境遇之适然,君子亦安之而已矣。

愚按,此与至诚、天性节皆极精粹,与程朱大同。然所云无者,亦本太虚无形言之,与无极、太极之理终觉小异。宋子鋭臣云:「通极于无,犹首节气之性本虚之意。」高注谓:「通极,犹究极未合。」又云:「张子言造化之气多于气字中带性言之,如首节太和是也。言人身之气多于气字上标性字,或贬倒气字,如诚明篇『气质之性』及此节是也。」在天无不实之理,在人有不实之心,此与程朱甚合。

浮屠明▯,谓有识之死受生循环,遂厌苦求免,可谓知鬼乎?以人生为妄,可谓知人乎?天人一理,辄生取舍,可谓知天乎?孔孟所谓天,彼所谓道,惑者指游魂为变,为轮回,未之思也。大学当先知天德,知天德则知圣人,知鬼神。今浮屠极论,要归必谓死生转流,非得道不免,谓之悟道可乎【自注:悟则有义,有命,均死生,一天人,惟知昼夜,通隂阳,体之不二】自其説炽传中国,儒者未容窥圣学门墙,已为引取沦胥其间,指为大道。其俗达之天下,致善恶、智愚、男女、臧获,人人着信。使英才间气,生则溺耳目恬习之事,长则师世儒宗尚之言,遂防然被驱。因谓圣人可不修而至,大

译感,是性的神妙作用;性,是感的本体。(自注:无论在天还是在人,其终极道理是一样的。)只有屈与伸、动与静、始与终能够统一,所以能够妙合万物而称之为神,贯通万物而称之为道,体现万物而称之为性。

征引《周易·说卦》第六章:“所谓神,是指妙合万物而言的。”补训:这承接上文“性感”而言,泛论天理而不局限于人。○感与性,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感,是性所表现出的神妙作用吗?性,是感所依托的本体吗?只有屈与伸、动与静、终与始相互感应而能统一,所以即以此妙合万物而称之为神。感能够贯通,贯通万物即称之为道;感必然有本体,体现万物即称之为性。其终极道理只是一个罢了。○感而能统一,就是妙合万物的神。感通万物,是天道流行的地方;感万物不离性,是性能体现万物。愚按:天的太虚,无形变化,客形与人的寂然不动,感而遂通,都是以性为体,以感为用的。所以自注这样说。集释认为性、天、感分属不同范畴是不恰当的,屈伸、动静、始终都是两相感应的。那屈而能伸,伸而又屈,以及动静始终能够统一的,就是神。神就是道,道就是性,只是名称不同罢了。在天而言,两相感应不可测度而称为神,无所不在而称为道,体现万物无遗漏而称为性。在人而言,有感必通而称为神,万物皆备而称为道,体现事理无不在而称为性。兼论天人而言才详尽。

极虚之中的实,实却不固定;极静之中的动,动却不穷尽。实而不固定,则一而能散;动而不穷尽,则往而又来。

华注:实本于虚,所以不固定而流行无滞碍;动本于静,所以不穷尽而推移无已。虚静,是天地的性;实动,是性的感。在人也是如此。

集解:理本虚,无形。而所以构成形的理,实在无不具备,所以说“至虚之实”。形滞于方位,虚而能实,则有其理而无其形。理无固定方位,所以一而能散。动根源于静,所以说“至静之动”,那么它的静是用来蓄积力量、涵养动的。所以动而不穷尽,不穷尽则往而又来,四季就是如此。

愚按,这一节大意,也是阐明性感的道理。虚与静都贴合性,实与动都贴合感,而性感都是兼论天人而言的。补注以虚实动静对应首篇,太虚客形至静客感,分别贴合天与人,不够准确。

性通极于无气,只是一个本体罢了。命禀受同于性,遇则是偶然恰当的。别人用一分力,我用百分力;别人用十分力,我用千分力。然而有达不到目标的,还难以归咎于性,可以归咎于气。行为相同而报应不同,还难以归咎于命,可以归咎于遇。

性理拾遗:问:智愚见识的差异似乎有原因,性善恶报应的差异似乎有命定。张载说:性通极于无气,只是一个本体;命禀受同于性,遇则是偶然恰当的。○语录:别人用一分力我用百分力,别人用十分力我用千分力,像这样还达不到目标的,还难以归咎于性而说气是可以的;行为相同而报应不同,还难以归咎于性而说遇是可以的。气与遇,性与命,非常切近,还不容易说清楚。

补训:这话说明性与气、命与遇的区别,上面提起,下面申述其说,阐明天地之性原本不混杂气质,所以说通极于无。从天赋予而为命,从人获得而为性,原本没有两个道理,所以说禀受同于性。张注:性是至善的,命则有吉有凶。学问用来变化气质,如果有未变化的,应当归咎于气,不应当归咎于性。福善祸淫,是常理。有相反的,不是天命逆施,而是境遇偶然,君子也就安之罢了。

愚按,这与至诚、天性节都极其精粹,与程朱大体相同。然而所说的无,也是本于太虚无形而言,与无极、太极之理终究觉得稍有差异。宋子鋭臣说:“通极于无,如同首节气之性本虚的意思。”高注说:“通极,如同究极不恰当。”又说:“张子言造化之气,多在气字中带性而言,如首节太和是。言人身之气,多在气字上标性字,或贬倒气字,如同诚明篇‘气质之性’及此节是。”在天无不实之理,在人有不实之心,这与程朱很合。

佛教阐明〇,认为有识之死受生循环,于是厌苦求免,这可以称为知鬼吗?以人生为虚妄,这可以称为知人吗?天人一理,却产生取舍,这可以称为知天吗?孔孟所说的天,他们所说的道,迷惑的人指着游魂为变,为轮回,没有思考过。大学应当先知道天德,知道天德就知道圣人,知道鬼神。现在佛教极力论述,最终归结必定说死生转流,非得道不免,这可以称为悟道吗(自注:悟则有义,有命,均平死生,统一天人,只有知道昼夜,通晓阴阳,体认不二)自从他们的学说炽烈传播到中国,儒者还没有允许窥见圣学门墙,已经被引入沦陷其中,指为大道。其习俗达于天下,致使善恶、智愚、男女、奴婢,人人着信。使英才间气,生来就溺于耳目恬习之事,长大就师从世儒宗尚之言,于是茫然被驱。因谓圣人可不修而至,大

道可不学而知。故未识圣人心,已谓不必求其迹;未见君子志,已谓不必事其文。此人伦所以不察,庶物所以不明,治所以忽,德所以乱。异言满耳,上无礼以防其伪,下无学以稽其▯。自古诐淫邪遁之词,翕然并兴,一出于佛氏之门者,千五百年。自非独立不惧,精一自信,有大过人之才,何以正立其间,与之较是非,计得失?

译道可以不学习就懂得。所以还没认识圣人的本心,就已经认为不必探求他的行迹;还没见到君子的志向,就已经认为不必研习他的文章。这就是人伦关系之所以不被明察、万物之理之所以不被明晰、政治之所以被忽视、道德之所以混乱的原因。各种异端邪说充斥耳畔,上面没有礼制来防范它们的虚伪,下面没有学问来考证它们的谬误。自古以来,那些偏颇、荒淫、邪恶、诡辩的言辞,纷纷同时兴起,全都出自佛教门派的,长达一千五百年。如果不是有独立不倚、无所畏惧、专一精纯、自信自持,并且有远超常人的才能,怎么能在其中端正地站立,与他们辩论是非,权衡得失呢?

征引《易》上传之四章:「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本义:隂精阳气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为变,鬼之归也。大过象:「君子以独立不惧。」○《诗·小雅·雨无正》篇:「沦胥以铺。」集传:「相与陷于死亡。」○《书·益稷》:「在治忽。」蔡传:「忽,治之反也。」《舜典》:「惟精惟一。」○《太史公报任安书》:「臧获婢妾犹能引决。」《风俗通》云:「古制本无奴婢,即犯事者,原之臧者被赃罪没入官为奴,获者逃亡获得为婢。」

补训此节,深辟释氏也。有原有委极其透快。前云不知▯,不知人,不知天,不知道,可见浮屠全无所知。自其説炽传以下,言其流▯,儒者为所引取,是一层。达之天下人人,是一层。英才间气,至千五百年,是一层。乃其害之大者。末言辟之难,其人张子,其欲自任欤?○大学是学之大者,容犹得也。恬习安于所习也。世儒宗尚之,言即上指为大道者,因谓乃英才间气者为此说也。圣人可不修而至,谓立地成佛也。大道可不学而知,谓不立语言文字,但取顿悟也。稽考也,发明气有聚散,气散为鬼,非既散之气复为方伸之气也。佛氏以觉为性,谓人虽死而觉性不散为鬼,重复受生轮回循转,遂指为苦海,求免是不知鬼也。气聚为人,日用事物莫非实理。佛氏指四大为假合,是不知人也。天性之在人,犹水性之在冰,凝释虽异,为物一也。佛氏舍人取天,是不知天也。所以然者,盖由太虚有天之名,由气化有道之名。孔孟所谓天,本谓道之从出,而佛氏直认太虚为道,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是以一切人事尽为堕落下学工夫,尽可遗弃,此其所以不知天与人也。《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朱子曰:「精,魄也;耳目之精为魄,气魂也;口鼻之嘘吸为魂。二者合而成物。精虚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不之矣。」张子之意,是谓变为有,变为无。今佛氏即以变为轮回,此所以不知▯也。天德者诚也,隂阳昼夜之实理,通乎昼夜而知。知天德也,能知天德,则知圣人所以范围天地之化,知鬼神不过屈伸之理,死生天人处之一矣。今佛氏不知死生之故,直谓得道可免轮回,谓之悟道可乎?盖圣人以天为道所从出,以道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故穷理尽性然后可以至命,下学然后可以上达。佛氏谓太虚即道,故谓一切有为皆是幻化,其为吾道之贼,岂可胜叹!

李注:以其有▯神生死之可畏惧也,则善恶智愚、男女臧获,人人着信矣。以其有超悟脱离之可歆羡也,则英才间气,亦防然被驱矣。人伦不察,庶物不明,在世则害治,在身则乱德。上不能反经以息邪慝,下不能明道以觉沈迷,遂至千有余年,并为一论。惟独立不惧,则不至于怖死生、虑祸福。惟精一自信,则不至于溺耳目。崇世儒,惟有大过人之才,故能卓然以圣人之道为己任。有学以稽其▯,而是非可明;有礼以防其伪,而得失可辨矣。

集解:“惑字疑无心有识,谓人也;间气,谓间有之气,难得之贤才也。”建安叶氏采曰:“当生而生,当死而死,是则有义有命,生死均安,何所厌苦?天人一致,何所取舍?知昼夜通隂阳,则知死生之説何所谓轮回?”愚按:此节首五句,明释氏不知▯以轮回为说;次五句,明其不知天人,以崇虚为说。孔孟二句,明所以不知天人之故;惑者二句,明所以不知鬼之故。大学八句,由崇虚意说到轮回,而见其不知道。自其说以下,言惑人之易,而为害之乆也。盖鬼神无形也,而释氏偏以为有人;性至实也,而释氏偏以为无。其与吾儒,直如氷炭之不相入。惟以人性为无也,故舍人而取天;惟以鬼神为有也,故惧轮回而求得道。种种流▯皆自此出。儒者诵法周孔,为风俗人心倡率,而反惑于异说,不洵可叹乎!○“舍人取天”者,以人生为妄,欲一切归于空虚也。知天德,即首篇所谓“本天道为用”,下节所谓“知昼夜隂阳而一性命”者也。圣人于此理兼体不累▯神,

译征引《周易·系辞上》的四章:“精气凝聚形成万物,游魂离散产生变化,因此能知晓鬼神的情状。”朱熹本义:阴精阳气聚合而成万物,这是神灵的伸展;魂游魄降,消散而产生变化,这是鬼神的归复。《周易·大过》卦象辞:“君子因此独立而不畏惧。”○《诗经·小雅·雨无正》篇:“沦胥以铺。”朱熹集传:“相与陷入死亡。”○《尚书·益稷》:“在治忽。”蔡沈传:“忽,是治的反面。”《尚书·舜典》:“惟精惟一。”○司马迁《报任安书》:“奴婢仆役尚且能引颈自尽。”《风俗通》说:“古代制度本无奴婢,凡是犯事的人,追究起来,‘臧’是指因赃罪被没收入官为奴的人,‘获’是指逃亡后被捕获为婢的人。”

补充训释这一节,深刻驳斥佛教。有本有末,极其透彻明快。前面说不知道鬼神,不知道人,不知道天,不知道道,可见佛教完全一无所知。从“其说炽传”以下,讲其流弊:儒者被其引诱采纳,这是一层;传播到天下人人,这是一层;英才间气,历经一千五百年,这是一层。这是其危害最大的地方。最后说驳斥之难,那个人是张载,他想要自任吗?○《大学》是学问中最大的,容犹得也。恬习,安于所习也。世儒尊崇崇尚它,说即上面指为大道者,因而认为乃是英才间气者为此说也。圣人可以不修而至,谓立地成佛也。大道可以不学而知,谓不立语言文字,但取顿悟也。“稽”是考也,发明气有聚散,气散为鬼。佛氏以觉为性,谓人虽死,而觉性不散为鬼,重复受生,轮回循转,遂指为苦海,求免于是不知鬼也。气聚为人,日用事物,莫非实理。佛氏指四大为假合,是不知道人也。天性之在人,犹水性之在冰,凝结融化虽异,为物一也。佛氏舍人而取天,是不知道天也。所以然者,盖由太虚有天之名。孔孟所谓天,本谓道之所从出,而佛氏直认太虚为道。谓万象为太虚中所见之物,是以一切人事,尽为堕落下学工夫,尽可遗弃。此其所以不知道天与人也。《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朱子曰:“精,魄也;耳目之精为魄。气,魂也;口鼻之嘘吸为魂。二者合,而成物。精虚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不之矣。”张子之意,是谓变为有,变为无。佛氏即以变为轮回,此所以不知道也。天德者,诚也。阴阳昼夜之实理,通乎昼夜而知,知天德也。能知天德,则知圣人所以范围天地之化。知鬼神不过屈伸之理,死生、天人处之一矣。今佛氏不知死生之故。直谓得道可免轮回,谓之悟道,可乎?盖圣人以天为道之所从出,以道为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故穷理尽性,然后可以至命;下学,然后可以上达。佛氏谓太虚即道。故谓一切有为,皆是幻化。其为吾道之贼,岂可胜叹!

李注:以其有鬼神生死之可畏惧也,则善恶智愚、男女、臧获,人人着信矣。以其有超脱悟离之可歆羡也,则英才间气,亦茫然被驱矣。人伦不察,庶物不明。在世则害治,在身则乱德。上不能返经以息邪慝,下不能明道以救沉迷。遂至千有余年,并为一论。惟“独立不惧”,则不至于怖死生、虑祸福。惟“精一自信”,则不至于溺耳目。崇世儒,惟有大过之人之才,故能卓然以圣人之道为己任。有“学”以稽其理,而是非可明;有“礼”以防其伪,而得失可辨矣。

集解:“惑”字疑无心有识,谓人也;“间气”,谓间有之气,难得之贤才也。建安叶氏采曰:“当生而生,当死而死。是则有义有命,生死均安,何所厌恶痛苦?天人一致,何所取舍?知昼夜通阴阳,则知死生之说何所谓轮回?”愚按:此节首五句明释氏不知道鬼,以轮回为说;次五句明其不知道天人,以崇虚为说。孔孟二句明所以不知道天人之故;“惑者”二句明所以不知道鬼之故。《大学》八句由崇虚意说到轮回,而见其不知道道。自“其说”以下言惑人之易,而为害之久也。盖鬼神无形也,而释氏偏以为有;性至实也,而释氏偏以为无;其与吾儒,直如冰炭之不相入。惟以人性为无,故舍人而取天;惟以鬼神为有人,故惧轮回而求得道。种种流弊皆自此出。儒者诵法周孔,为习俗人心倡率,而反惑于异说,不亦可惜乎!○“舍人取天”者,以人为妄,欲一切归于空虚也。知天德即首篇所谓“本天道为用”,下节“知昼夜阴阳而一性命”者也。圣人于此理兼体,不累于鬼神。

则此理之妙用而已。惧死生转流而欲得道以免,则是“道其所道”,而非“天德之道”也。“得道”云者,道即指太虚,欲虚空寂静如槁木死灰,不生不灭,即谓之得道,与长生之说有别。补训谓“延保不散之气,以免轮回”,未是极论。要归要当读平声,与下节“发本要归”同,谓极论其要归也。补训谓“极至之论,要妙之归”,亦非是。

译这不过是此理的精妙运用罢了。因畏惧生死流转而想要得道以逃避,这就是“道其所道”,而不是“天德之道”了。“得道”所说的“道”,即指太虚,想要虚空寂静如同枯木死灰,不生不灭,就叫做得道,这与长生的说法有所不同。补注说“保全不散的气,以逃避轮回”,并不是最精当的论述。“要归”的“要”应当读平声,与下文“发本要归”相同,意思是极尽论述其根本归宿。补注说“极至的论述,精妙的归宿”,也不是正确的。

释氏语实际,乃知道者所谓诚也,天德也。其语到实际,则以人生为幻妄,有为为疣赘,以世界为防浊,遂厌而不有,遣而弗存。就使得之,乃诚而恶明者也。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不过者也”。彼语虽似是,观其发本要归,与吾儒二本殊归矣。道一而已,此是则彼非,此非则彼是,固不当同日而语。其言流遁失守,穷大则淫,推行则诐,致曲则邪。求之一卷之中,此▯数数有之。大率知昼夜隂阳,则能知性命;能知性命,则能知圣人,知▯神。彼欲直语太虚,不以昼夜隂阳累其心,则是未始见《易》,未始见《易》,则虽欲免隂阳昼夜之累,末由也已。《易》且不见,又乌能更语真际?舍真际而谈▯神,妄也。所谓实际,彼徒能语之而已,未始心解也。

征引《释氏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又曰:“诸幻为真,虽真亦妄。”《弥陀经》:“五浊恶世,防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庄子·宥坐篇》:“今学曽未如疣赘。”注:“疣赘,结肉也。”○《易上》传之四章:“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旁行而不流。”又云:“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

李注申上条之意。○大学当先知天德,天德者诚而已矣。诚之中,万理具备,至赜而不可厌也。释氏亦语实际,疑与夫诚相似矣。而以人生为幻妄,有为为疣赘,欲厌弃之不暇。虽使其果诚也,而已恶明矣。况诚明相为体用,既无明所谓诚者,又安在乎?因明致诚,由穷理而尽性也。故致学而可以成圣;因诚致明,由尽性而穷理也。故得天而未始遗人,曲成而不遗,旁行而不流,周物而不过。此则天人合一,儒者之学也。彼语实际,虽与诚相似,然既恶明而殊其归,则亦非诚而与我异其本矣。本末既异,是非固不可同。诐淫邪遁之词,知言者展卷立辨而已。吾儒所谓天德者,性命也。欲知性命,知圣人,知▯神,必先通乎昼夜隂阳之道。而知昼夜隂阳者,《易》也。《易》即天道也。浮屠徒知体虚空为性,不知本天道为用,则语寂灭者与狥生执有均耳。安能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乎?诚者,物之终始;鬼神者,诚之不可掩者也。舍《易》而言诚,舍诚而言鬼神,非诬妄而何哉?

补训释氏语,实际至恶明者也。为一段,言释氏之语实际,类知道之所谓诚然,诚而恶明,不惟不能明,亦不能诚矣。儒者至不过者也。为一段,言儒者诚明,天人兼尽,如此彼语虽似是,至有之。为一段,较论儒是而释非。大率知昼夜至末。为一段,先正后反,言释氏不知昼夜隂阳之道,为不知易。不知易则不能免累。彼谈鬼神为妄,而未能心解于实际也。○致诚之致,至也。致学之致,推致其功也。不遗与不流连,言不遗恐是不违之误,流遁失守。四句错举孟子诐淫邪遁四字,而以失守穷大推行致曲实之直但也真际即实际,谈▯神即受生轮回之説。

愚按:此节自「数数有之」句截分二段,防皆申上节意。盖上节「不知天人是一意,不知鬼不知道是一意」,此上段即上节「以人生为幻妄,舍人取天」之意,盖申「不知人,不知天」之义也。下段即上节「当知天德」数句之意,盖申「不知▯不知道」之义也。然以语实际起,以未能解真际结,以下截申明上截,正非截然分说。○节首「实际」「天德」俱虚,彼语实际,宜若知天德矣。其语到实际,却谓一切皆空,不知天德之诚不离于昼夜隂阳而已。昼夜隂阳,气化之实,即《易》之道也。知此则性命即此理之本天而流行者也。圣人即知此理而兼体不累者也。鬼神则所谓二气之良能者也。语太虚而遗气,则亦乌知天德?不知天德,又乌能语实际哉?大意即首节畧知体虚空为性,不知本天道为用意。○要归之「要」平声,谓始之所以发其本,终之所以要其归者也。补训作去声误。昼夜隂阳所该者广,如近而吾身之语黙

译佛家所说的“实际”,就是儒家所说的“诚”,也就是天德。但他们谈到“实际”时,却把人生看作虚幻妄诞,把有所作为视为多余的赘疣,把世界看作充满污浊的障碍,于是厌恶它而不愿拥有,排斥它而不愿留存。即使他们达到了那种境界,那也是只知守诚而厌恶光明的表现。儒家则是通过明理来达到诚,通过诚来彰显明理,所以天与人合一,通过学习可以成为圣人,获得了天道却从未背离人道。这正是《周易》所说的“不遗漏、不偏流,不过分”的境界。佛家的言论虽然看似有理,但观察其根本宗旨和最终归宿,与我们儒家有着根本的不同。道只有一个,这边正确那边就错误,这边错误那边就正确,本来就不应相提并论。佛家的言论流于虚妄而失去坚守,追求宏大则流于荒淫,推行其道则偏颇不正,拘泥细节则走向邪僻。在一卷书中,这种情况屡屡出现。大抵知道了昼夜阴阳的变化,就能知晓性命;能知晓性命,就能知晓圣人,知晓鬼神。他们想要直接谈论太虚,不让昼夜阴阳扰乱心神,这是未曾真正见过《周易》;未曾真正见过《周易》,那么即使想要免除昼夜阴阳的牵累,也是做不到的。连《周易》都未曾见到,又怎么能谈论真正的实际呢?舍弃真正的实际而去谈论鬼神,是虚妄的。所谓的“实际”,他们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内心并未真正理解。

征引《释氏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像梦、像幻、像泡、像影。”又说:“各种幻象被视为真实,虽然看似真实,其实也是虚妄。”《阿弥陀经》:“五浊恶世,包括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庄子·宥坐篇》说:“现在的学问还不如身上的赘肉。”注解说:“赘肉,是结成的肉瘤。”○《周易·上经》传第四章说:“与天地相似,所以不违背;智慧周遍万物,而道义济助天下,所以不过分;广泛施行而不偏流。”又说:“规范天地的变化而不过分,成就万物而不遗漏。”

李注申述上一条的意思。○《大学》应当先知晓天德,天德就是诚罢了。诚之中,万理具备,极其深奥而令人不厌烦。佛家也谈论实际,似乎与诚相似。但他们把人生看作虚幻妄诞,把有所作为看作赘疣,想要厌恶抛弃还来不及。即使他们果真达到了诚,也已经厌恶明了。况且诚与明互为体用,既然没有明,所谓的诚又在哪里呢?通过明理达到诚,是由穷究事理而尽性命的过程。所以通过学习可以成为圣人;通过诚来彰显明理,是由尽性命而穷究事理的过程。所以获得了天道却从未背离人道,成就万物而不遗漏,广泛施行而不偏流,周遍万物而不过分。这就是天人合一,儒家的学问。佛家谈论实际,虽然与诚相似,但既然厌恶明了而归宿不同,那么也就不是真正的诚,与我们有着根本的不同。根本不同,是非自然不能相同。那些偏颇、荒淫、邪僻、虚妄的言辞,懂得以言辨义的人翻开书卷立刻就能辨别。我们儒家所说的天德,就是性命。想要知晓性命,知晓圣人,知晓鬼神,必须先通晓昼夜阴阳的道理。而知晓昼夜阴阳的,就是《周易》。《周易》就是天道。佛教徒只知道以虚空为性,不知道以天道为用,那么谈论寂灭的人与执着于生、固守实有的人是一样的。怎么能穷尽道在其中,兼具体用而不受牵累呢?诚,是事物的始终;鬼神,是诚不可掩盖的表现。舍弃《周易》而谈论诚,舍弃诚而谈论鬼神,如果不是虚妄又是什么呢?

补充训释:从“佛家谈论实际”到“厌恶明了的人”为一段,说佛家谈论实际,类似于知道道所说的诚,但诚而厌恶明了,不仅不能明,也不能诚了。从“儒家”到“不过分的人”为一段,说儒家诚明兼备,天与人兼尽,如此佛家的言论虽然看似有理,到“屡屡出现”为一段,比较论述儒家正确而佛家错误。从“大抵知晓昼夜”到末尾为一段,先正后反,说佛家不知昼夜阴阳之道,就是不知《周易》。不知《周易》就不能免除牵累。他们谈论鬼神是虚妄的,而未能内心理解实际。○“致诚”的“致”,是至的意思。“致学”的“致”,是推致其功的意思。“不遗”与“不流”相连,说“不遗”恐怕是“不违”的误写,流遁失守。四句错举孟子的“诐、淫、邪、遁”四字,而以“失守、穷大、推行、致曲”来充实它,直说罢了。“真际”即“实际”,“谈论鬼神”即受生轮回的说法。

愚按:这一节从“屡屡出现”一句截分为两段,都是申述上一节的意思。因为上一节“不知天与人是一意,不知鬼神与道是一意”,这上段就是上一节“把人生看作虚幻妄诞,舍弃人而取天”的意思,大概是申述“不知人,不知天”的含义。下段就是上一节“应当知晓天德”几句的意思,大概是申述“不知鬼神,不知道”的含义。但从“谈论实际”开始,以“未能理解真际”结束,以下截申明上截,正不是截然分开说的。○节首“实际”、“天德”都是虚指,他们谈论实际,似乎知道天德了。他们谈到实际,却说一切皆空,不知道天德的诚不离于昼夜阴阳罢了。昼夜阴阳,是气化的实体,就是《周易》的道。知道这个,性命就是此理本于天而流行的表现。圣人就是知晓此理而兼具体用不受牵累的人。鬼神就是所谓二气的良能。谈论太虚而遗弃气化,那么又怎么知道天德?不知道天德,又怎么能谈论实际呢?大意就是首节略知以虚空为性,不知以天道为用的意思。○“要归”的“要”读平声,指开始时所发的根本,最终所要归结的地方。补训作去声是错误的。昼夜阴阳所涵盖的范围很广,比如近处我身的言语沉默

动息,外而事物之应接交感,无非昼夜隂阳之实理所在,即《易》之道也。圣人知之而因物尽道,故脱然而无累。释氏不知而欲废弃一切,反为其所役矣。故曰:「欲免累而末由。」补训解:昼夜隂阳耑以死生为言,谓释氏欲生而不死,亦未是。

译动静之间,对外在事物的应对交往与感应,无不是昼夜阴阳真实理则的体现,这就是《易经》的道理。圣人知晓这一点,因而顺应事物以穷尽大道,所以超脱而没有牵累。佛教徒不了解这一点,想要废弃一切,反而被外物所役使。所以说:“想要免除牵累却没有途径。”补训解:昼夜阴阳只是就生死而言,说佛教徒想要生而不死,这也不对。

易》谓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者,谓原始而知生,则求其终而知死,必矣。此夫子所以直季路之问而不隠也。征引《易》上传之四章「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説」,本义:原者,推之于前;反者,要之于后。

补训此,因上文轮回之説,而引《易》及孔子之言,以见轮回之妄也。直者,直告之也。

李注谓非拒其问也,言能知生,则能知死矣,正所以直告之也。

愚按:首篇云,太虚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为太虚,即此节之义疏,盖太虚之第三层也,与程朱所言小异,玩下节「形溃反原」可见。

体不偏滞,乃可谓无方无体。偏滞于昼夜隂阳者,物也。若道,则兼体而无累也。以其兼体,故曰一隂一阳;又曰隂阳不测;又曰一阖一辟;又曰通乎昼夜。语其推行,故曰道;语其不测,故曰神;语其生生,故曰易。其实一物,指事异名耳。

征引《易》上传之四章,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体。五章:“一隂一阳之谓道。”又曰:“隂阳不测之谓神。”十一章:“一阖一辟谓之变。”十二章:“推而行之谓之通。”五章又云:“生生之谓《易》。”

补训此节,以道字为主,而兼及神与易。体不偏滞二句,提起下分。物则偏滞,道则兼体。言杂引易辞,皆兼体之意。兼体则道也,神也,易也,皆在乎是矣。○更即道而推之,道与神与易,非有二也。《易》曰:“神无方,易无体。”盖谓体之不偏滞者,乃可谓无方无体。凡偏滞于昼夜、隂阳而不相通者,物也。若道则兼体,而无偏滞之累也。以其兼体,故《易》有曰:“一隂一阳”,又曰:“隂阳变化不测”,又曰:“一阖一辟”,又曰:“通乎昼夜”。盖自其推行有渐语之,故曰道;自其变化不测语之,故曰神;自其生生不穷语之,故曰易。其实则为一物,指其事而异其名耳。分之为三,可也;统之为道,可也。○无方所,无定体,如昼夜、隂阳循环变化是也。若昼只为昼,夜只为夜,则偏滞而不能无方体矣。“一隂一阳”、“一阖一辟”一字甚活,有循环之义。“不测”亦谓变化不测。“通乎昼夜”作“通变”之“通”,与《易》稍异。

张注无方,故无物不包;无体,故无微不入。动则在阳,静则在隂。故曰兼体。动极而静,静极而动,不守其常。故曰无累。

大率天之为德,虚而善应。其应,非思虑聪明可求,故谓之神。老氏况诸谷,以此。

  征引老子成象篇谷神不死

补训:此言天德之神也。谓之神者,以其神妙不测也。可求则不神矣。

高注:“应者,屈伸相感之无穷,况譬也。”老子所谓“谷神不死”,况天之虚而应也。

愚按,虚即太虚,无形之本体,体也;善应即絪缊相荡之气化,用也。由第一层及第二层,重在神。

太虚者,气之体。气有隂阳,屈伸相感之无穷,故神之应也无穷。其散无数,故神之应也无数。虽无穷,其实湛然;虽无数,其实一而已。隂阳之气散,则万殊,人莫知其一也。合则混然,人不见其殊也。形聚为物,形溃反原。反原者,其游魂为变欤?所谓变者,对聚散存亡成文,非如萤雀之化指前后身而为说也。

征引《易》上传之四章,游魂为变。○《礼》月令,季夏之月,腐草为萤;季秋之月,爵入大水为蛤。

补训此承上文,虚而善应谓之神,而极推隂阳合散之理,因以明生死变化之义也。无穷无数,总归湛一,即所谓太虚为之体也。隂阳之气四句,大概以隂阳言,承上起下之词。形聚为物二句,以一物言。○夫太虚之理,主宰乎气而为气之体,气有隂阳屈伸相感之无穷,故神之应之也亦无穷;其气散见而无数,故神之应之也亦无数。虽应之无穷,其实只是湛然;虽应之无数,其实只是一而已矣。湛一者,太虚之理本如是也。夫隂阳之所以感且散者,未易窥也。隂阳之气本一,散见则有万殊,人莫知其一也;合则混然,万殊归于一,人不见其殊也。此隂阳之变也。以一物言之,方其形聚则合为一物,及其形溃则反原。

译《易经》说推究事物的本源,返归事物的终结,所以能知晓生死的道理。所谓推究本源而知晓生,那么探求终结而知晓死,是必然的。这正是孔子直接回答季路提问而不隐瞒的原因。征引《易经》上经第四章“推究本源返归终结,所以能知晓生死的道理”,本义:原,是向前推究;反,是向后总结。

补训:这里因为上文关于轮回的说法,而引用《易经》及孔子的话,以显示轮回说的虚妄。直,是直接告知。

李注说:这不是拒绝他的提问,而是说如果能知晓生,就能知晓死,这正是直接告知他的原因。

愚按:首篇说,太虚不能不凝聚而成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消散而回归太虚,就是这一节的义理疏解,这大概是太虚的第三层含义,与程颐、朱熹所说的略有不同,玩味下一节“形体溃散回归本源”就可以明白。

本体不偏执滞碍,才可以说没有固定的方位和形体。偏执滞碍于昼夜阴阳的,是物。如果是道,则兼括阴阳二体而没有滞碍的累赘。因为它兼括二体,所以说“一阴一阳”;又说“阴阳变化不可测度”;又说“一闭合一开启”;又说“贯通昼夜”。就其推行而言,所以称为道;就其不可测度而言,所以称为神;就其生生不息而言,所以称为易。其实它们是同一事物,只是所指的事情不同而名称各异罢了。

征引《易经》上经第四章,贯通昼夜的道理而知晓,所以神没有固定的方位而《易经》没有固定的形体。第五章:“一阴一阳叫做道。”又说:“阴阳变化不可测度叫做神。”第十一章:“一闭合一开启叫做变。”第十二章:“推而行之叫做通。”第五章又说:“生生不息叫做《易经》。”

补训:这一节以“道”字为主,同时兼及“神”与“易”。“体不偏滞”两句,提起下文分别论述。物则偏执滞碍,道则兼括二体。意思是杂引《易经》文辞,都含有兼括二体的意思。兼括二体就是道,就是神,就是易,都包含在这里了。○进而就道来推究,道与神与易,并非有两个实体。《易经》说:“神无方,易无体。”大概说的是本体不偏执滞碍的,才可以说没有固定的方位和形体。凡是偏执滞碍于昼夜、阴阳而不能相通的,是物。如果是道则兼括二体,而没有偏执滞碍的累赘。因为它兼括二体,所以《易经》有说:“一阴一阳”,又说:“阴阳变化不可测度”,又说:“一闭合一开启”,又说:“贯通昼夜”。大概从它推行有渐次来说,所以称为道;从它变化不可测度来说,所以称为神;从它生生不息来说,所以称为易。其实则是同一事物,只是所指的事情不同而名称各异罢了。分为三者,可以;统称为道,也可以。○没有固定的方位,没有固定的形体,如昼夜、阴阳循环变化就是这样。如果昼只是昼,夜只是夜,那就偏执滞碍而不能无方无体了。“一阴一阳”、“一闭合一开启”中的“一”字很灵活,有循环的含义。“不可测度”也是说变化不可测度。“贯通昼夜”的“通”作“通变”的“通”解,与《易经》原文稍有不同。

张注:没有固定的方位,所以没有事物不被包容;没有固定的形体,所以没有细微之处不能进入。动则处于阳,静则处于阴。所以说兼括二体。动极而静,静极而动,不固守常态。所以说没有累赘。

大体上天所具有的德性,是虚空而善于感应。它的感应,不是思虑聪明所能求取的,所以称为神。老子用山谷来比喻它,就是这个原因。

征引《老子》《成象》篇“谷神不死”。

补训:这是说天德之神。称为神,是因为它神妙不可测度。如果能求取,就不神了。

高注:“应,是屈伸相感无穷无尽,况,是比喻。”老子所说的“谷神不死”,是比喻天的虚空而感应。

愚按:虚就是太虚,是无形的本体,是体;善应就是絪缊相荡的气化,是用。从第一层到第二层,重在神。

太虚是气的本体。气有阴阳,屈伸相感无穷无尽,所以神的感应也无穷无尽。它消散无数,所以神的感应也无数。虽然无穷,其实湛然清明;虽然无数,其实只是一个而已。阴阳之气消散,则万物殊异,人们不知道它们本是一体;聚合则浑然一体,人们看不见它们的殊异。形体凝聚成为物,形体溃散回归本源。回归本源,大概就是所说的游魂为变吧?所谓变,是相对于聚散、存亡、成坏而言的,不是像萤火虫、雀鸟变化那样指前后身体而言的。

征引《易经》上经第四章,游魂为变。○《礼记·月令》,季夏之月,腐草化为萤火虫;季秋之月,雀鸟进入大水化为蛤蜊。

补训:这里承接上文,虚空而善于感应称为神,而极力推究阴阳聚合消散的道理,借此阐明生死变化的意义。无穷无数,总归湛然为一,这就是所说的太虚作为本体。阴阳之气四句,大概是用阴阳来言说,是承上启下的词语。形聚为物两句,是用一物来言说。○太虚之理,主宰气而作为气的本体,气有阴阳屈伸相感无穷无尽,所以神感应它也是无穷无尽;它的气消散显现而无数,所以神感应它也是无数。虽然感应无穷,其实只是湛然清明;虽然感应无数,其实只是一个而已。湛然为一,太虚之理本来就是这样。阴阳之所以感应且消散,是不容易窥探的。阴阳之气本是一体,消散显现则有万般殊异,人们不知道它们本是一体;聚合则混然一体,万般殊异归于一,人们看不见它们的殊异。这是阴阳的变化。以一物而言,当它形体凝聚时则合为一物,当它形体溃散时则回归本源。

盖形溃反原则魂散而复归于隂阳之气,《易》所谓“游魂为变”,此之谓欤。所谓变者,对聚散存亡而为文耳,非如萤雀之化,指其有前后身而为变之说也。彼轮回受生之说,不亦妄哉。○太虚之理至神妙,故下言“神”,神即太虚之善应处。隂阳屈伸相感无穷,对下“散”説则相感主其合;时言“散”则万殊,合则混然无迹。形聚为物,承“散”説隂阳之气散为万物,而物皆得隂阳之气聚为形也。形溃反原,承“合”説形溃散则反归其原,复合于太虚也。此二句不可以聚承合,溃承散说。《易》“游魂为变”,对聚散存亡为文,谓聚变为散,存变为亡也。集解散,散见成物也,非消散也。无穷,直言无时不然也。无数,横言无物不有也。反原者,谓其理复还于天地也。程子曰:“万物之散,其气遂尽,无复还本原之理。天地之化,自然生生不穷,更何资既反之气以为造化哉?况既反之气,既散,岂有复在天地之间?其造化者自生气,如海水潮至,因阳盛而涸,及隂盛而生,亦不是将已涸之水来生也。”或问朱子:“人死其气虽散,只反本还原去。”曰:“不须如此说,若说无,便是索性。无了,惟其可以感召得来,故只说得散。要之,散也是无了。愚按:太虚体也,神即太虚之用也。其用随气所感而善应,体则湛然而至一。亦以第一层、第二层并举也。至形溃反原,并及第三层矣。盖相感无穷,以气之流行言,其散无数;以气之生物言,其实则湛然而一,仍然太虚之本体而已。散则万殊,承上「散无数」,一即下「混然」意,与上「一谓太虚者」不同。合则混然,承上「感无穷」,殊即上「万殊」意。此见万殊即其混一,混一即其万殊,而隂阳之气皆神之所为,非贵人以当知也。形聚为物,又承「散则万殊」;形溃反原,又承「合则混然」。通节,只此二意。反原者以下,不过因反原而辨游魂为变之义耳。

译形体溃散而返回本源,则魂魄消散而重新归于阴阳之气,《易经》所说的“游魂为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所谓“变”,是针对聚散存亡而言的,并不是像萤火虫和雀鸟那样变化,指其有前后身世的说法。那些轮回受生的学说,不也是荒谬的吗?○太虚之理极其神妙,所以下文说“神”,神就是太虚善于感应之处。阴阳屈伸相互感应无穷无尽,相对于下文“散”来说,相互感应主要体现为“合”;有时说“散”,则万物殊异,说“合”则浑然一体没有痕迹。形体聚合成为万物,承接上文“散”来说,阴阳之气散开成为万物,而万物都得到阴阳之气聚合而成形体。形体溃散返回本源,承接上文“合”来说,形体溃散则返回其本源,重新合于太虚。这两句不能理解为“聚”承接“合”,“溃”承接“散”。《易经》“游魂为变”,是针对聚散存亡而言,意思是聚合变为消散,存在变为消亡。集解散,散开显现成为万物,并不是消散消失。无穷,是直说没有时刻不是这样。无数,是横说没有事物不具有这样。返回本源,是说其理重新回归于天地。程子说:“万物消散,其气就耗尽,没有再返回本原的道理。天地的化育,自然生生不息,哪里还需要凭借已经返回的气来进行造化呢?况且已经返回的气,既然消散了,怎么还会存在于天地之间呢?其造化者自然是生气,就像海水涨潮,因为阳气旺盛而干涸,等到阴气旺盛而产生,也不是将已经干涸的水拿来重新产生。”有人问朱子:“人死后其气虽然消散,只是返回本原而已。”朱子说:“不必这样说,如果说无,那就是索性没有了,正因为可以感召得来,所以只说散。总之,散了也就是没有了。我按:太虚是本体,神就是太虚的作用。其作用随着气的感应而善于应对,本体则湛然清澈而极其统一。这也是将第一层、第二层并举。至于形体溃散返回本源,并涉及第三层了。大概相互感应无穷,是从气的流行来说,其消散无数;从气的生物来说,其实则湛然统一,仍然是太虚的本体而已。消散则万物殊异,承接上文“散无数”,一就是下文“混然”的意思,与上文“一谓太虚者”不同。聚合则浑然一体,承接上文“感无穷”,殊就是上文“万殊”的意思。这说明万物殊异就是其混一,混一就是其万物殊异,而阴阳之气都是神所作为,不是贵人应当知道的。形体聚合成为万物,又承接“散则万殊”;形体溃散返回本源,又承接“合则混然”。全节,只有这两个意思。返回本源以下,不过是因返回本源而辨析游魂为变的意义罢了。

益物必诚,如天之生物,日进日息;自益必诚,如川之方至,日増日得。施之妄,学之不勤,欲自益且益人,难矣哉!《易》曰:益,长裕而不设。信夫!

征引《易·益卦·彖》日进无疆”,下传之七章,“益长裕而不设”,本义“益”但充长而不造作。○《诗·小雅·天保》篇:“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増。”

补训此与上文不聫盖以学问之语杂附之,提一诚字,示人见得诚能益于己,益于人,而借易以明其义。华注:益物自益,皆必以诚,渐而进之,而勿助长,乃其道也。施之妄躐等之教也,学不勤,作辍之学也,故皆不能益。

愚按:益六三有孚中行,谓心存诚信而所行合中也。九五有孚惠心,谓上有诚信以惠下之心也。《易》原有诚意,但张子非耑释《易》,乃借《易》以明诚之足为益耳。《大易》篇「益,长裕而不设」,益以诚也。妄加以不诚之益,非益也。与此互相发。○上以诚正,明长裕意;下以妄与不勤,反明不设意。诚则自不用设,不诚则妄与不勤之▯生矣。反正相足。

将修已必先厚重以自持。厚重,知学德乃进而不固矣。忠信进德,惟尚友而急贤。欲胜已者,亲无如改过之不吝。征引《易·乾卦·文言》:「忠信所以进德也。」○《书·仲虺之诰》:「改过不吝。」

补训此,引《论语》不重章,贯通其意,示人以切己之功也。

集释不固之固,此以为固滞之固。

李注:学则不固,盖重则疑于固,知学则其德日进而不固矣。厚重而进于学,忠信而取善,改过皆交养互发之道也。

愚按:《论语》本作四事,此以“重”与“学”分,“防”与“下”共,作五事。而其意总以见五者之相须,而不可缺也。

戏言出于思也,戏动作于谋也。发乎声,见乎四肢,谓非己心,不明也。欲人无己疑,不能也。过言非心也,过动非诚也。失于声,缪迷其四体,谓己当然,自诬也。欲他人己从,诬人也。或者以出于心者,归咎为己戏;失于思者,自诬为己诚。不知戒其出汝者,归咎其不出汝者,长傲且遂非,不智孰甚焉。

征引《礼》:哀公问孔子曰:「君子过言则民作辞,过动则民作则。」

张子经《学理窟》学大原上篇:「戏谑,直是大无益,出于无敬心。戏谑不已,不惟害事,志亦为气所流。不戏谑,亦是持气之一端。善戏谑之事,虽不为无伤。」

朱子曰:「此章即东铭正,如今法书所谓『故失』两字。华注首篇及此篇多论神化之事,而以此章终之,见君子穷神达化之功,不外乎言动身心之地,正示人着实用功处。」

李注:“言动之戏者,有心之过也。乃自以为出于无心,而欲人之不己疑,曰:‘吾聊为戯耳’,而不知戒其出汝者,是之谓长傲。言动之过者,无心之失也。乃自以为当然,而欲人之己从,曰:‘吾诚欲如此耳’,而不知归咎其不出汝者,是之谓遂非。凡此者皆不能思省捡察之过,故曰不智莫甚焉。”

补注:沈毅斋先生详述朱子之説,谓此篇大指不越「过故」二字。且曰:有心谑浪之谓「戏」,无心差失之谓「过」。本有心而掩之以无心,则以「故」为「戏」,而至于长傲;本无心而诬之以有心,则以「过」为「诚」,而至于遂非。是愚之甚者也。「戏」不可有,朱子推其原而谓之「故」,欲人深戒于言动未发之先,以为正心诚意之本。「过」不能无,朱子指其流而谓之「过」,欲人自咎于言动己失之后,以为迁善改过之机。其诲人之意深矣。

愚按:归咎,犹云任过。出于思,作于谋,即是出于心,即是出汝者。谓非己心,即是归咎于戏,即是不知戒。非心非诚,即是失于思,即是不出汝,谓己当然,即是自诬为诚。即是不知归咎。虽言之重,而词之复,意则只此两层。

  正▯初义卷十七

译增益他人必须真诚,如同上天化育万物,每日都在进步与生长;增益自己必须真诚,如同河水奔涌而至,每日都在增加与获得。如果施予他人是虚妄的,学习自己是不勤勉的,想要既增益自己又增益他人,太难了!《易经》说:“益卦,长久宽裕而不造作。”确实如此!

征引《易经·益卦·彖传》“日进无疆”,下传第七章,“益长裕而不设”,本义是“益”只是充实增长而不造作。○《诗经·小雅·天保》篇:“如同河水奔涌而至,没有不增加的。”

补训:这段文字与上文不连贯,大概是把关于学问的话语夹杂附在后面,提出一个“诚”字,向人展示只要真诚就能增益自己、增益他人,并借《易经》来阐明其义理。华注:增益他人和增益自己,都必须以真诚为本,循序渐进,不要揠苗助长,这才是正道。施予虚妄,是越级的教育;学习不勤,是时断时续的学习,所以都不能带来增益。

愚按:益卦六三爻辞“有孚中行”,是说心存诚信而行为合乎中道;九五爻辞“有孚惠心”,是说上位者有诚信以恩惠下位者的心。《易经》原本就有诚意的思想,但张载并非专门解释《易经》,而是借《易经》来说明真诚足以带来增益。《大易》篇说“益,长裕而不设”,是因为益以真诚为本。虚妄地加上不真诚的增益,就不是真正的益了。这与上文互相阐发。○上文以真诚端正,阐明长久宽裕的意思;下文以虚妄和不勤勉,反面阐明不造作的意思。真诚则自然不用造作,不真诚则虚妄与不勤勉的弊端就产生了。正反两方面互相补充。

修养自己必须先厚重以自我持守。厚重,懂得学问德行才能进步而不固滞。忠信能增进德行,只有崇尚贤友并急切求贤。想要胜过自己的人,亲近他们不如不吝惜改正过错。征引《易经·乾卦·文言》:“忠信是用来增进德行的。”○《尚书·仲虺之诰》:“改正过错不吝惜。”

补训:这里引用《论语》中“不重”一章,贯通其意,向人展示切合自身的功夫。

集释:不固的“固”,这里认为是固滞的“固”。

李注:学习则不固滞,大概厚重容易显得固滞,懂得学习则德行每日进步而不固滞了。厚重而进取于学问,忠信而吸取善行,改正过错,这些都是相互滋养、相互阐发的道理。

愚按:《论语》原本列举四件事,这里把“重”与“学”分开,“防”与“下”合在一起,作为五件事。但其总意在于表明这五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戏谑之言出于思虑,戏谑之动作出于谋划。从声音发出,表现在四肢动作上,却说不是自己的本心,这是不明智的。想要别人不怀疑自己,是做不到的。过度的言语不是本心,过度的动作不是真诚。声音失误,四肢迷乱,却认为理所当然,这是自我欺骗。想要别人顺从自己,这是欺骗他人。有的人把出于内心的行为,归咎为是自己的戏谑;把失去思虑的行为,自我欺骗为是自己的真诚。不知道警惕那些出于自己本心的行为,却把那些不出于自己本心的行为归咎于偶然,助长傲慢并且坚持错误,没有比这更不智的了。

征引《礼记》:哀公问孔子说:“君子言语过度,百姓就会模仿言辞;君子动作过度,百姓就会模仿行为。”

张载《经学理窟·学大原上篇》:“戏谑,实在是非常无益,出于没有敬畏之心。戏谑不止,不仅害事,志向也会被意气所左右。不戏谑,也是持守意气的一个方面。善于戏谑的事情,虽然不算没有伤害。”

朱子说:“这一章就是《东铭》的正题,如同书法中所说的‘故失’两个字。华注首篇及此篇多论述神化之事,而以此章结尾,表明君子穷究神妙、通达变化的功夫,不外乎言语动作身心之处,正是向人展示切实用功的地方。”

李注:“言语动作中的戏谑,是有心的过错。却自以为出于无心,而想要别人不怀疑自己,说:‘我只是随便戏谑罢了’,却不知道警惕那些出于自己本心的行为,这就叫做助长傲慢。言语动作中的过失,是无心的失误。却自以为理所当然,而想要别人顺从自己,说:‘我真诚地想要这样’,却不知道归咎那些不出于自己本心的行为,这就叫做坚持错误。凡此种种都是不能思考反省检察的过错,所以说没有比这更不智的了。”

补注:沈毅斋先生详细阐述朱子的学说,认为这篇的大旨不超过“过”和“故”两个字。并且说:有心戏谑轻浮叫做“戏”,无心差错失误叫做“过”。本是有心却用无心来掩饰,就把“故”当作“戏”,以至于助长傲慢;本是无心却诬蔑为有心,就把“过”当作“诚”,以至于坚持错误。这是非常愚蠢的。“戏”不可有,朱子推究其本源称之为“故”,想要人们在言语动作未发出之前深深警惕,作为正心诚意的根本。“过”不能没有,朱子指出其流弊称之为“过”,想要人们在言语动作已经失误之后自我归咎,作为迁善改过的契机。他教诲人的用意很深啊。

愚按:归咎,犹言承担过错。出于思虑,作于谋划,即是出于内心,即是出汝者。说不是自己的本心,即是归咎于戏谑,即是不知道警惕。非心非诚,即是失去思虑,即是不出汝者。认为理所当然,即是自我欺骗为真诚。即是不知道归咎。虽然言语重复,但意思只有这两层。

正〇初义卷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