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防初义卷二
,阴静则一在静之中,似太极另为一物者,其説已入《太极图説》甲里,非张子本意。盖自注“两在”即两体之意,补注“太泥‘在’字耳”。
译阴静则一在静之中,似乎太极另外成为一种事物,这种说法已经落入《太极图说》的窠臼,并非张载的本意。因为自注“两在”就是两体的意思,补注只是过于拘泥于“在”字罢了。
地纯阴凝聚于中天,浮阳运旋于外,此天地之常体也。恒星不动,纯系乎天,与浮阳运旋而不穷者也。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地在气中,虽顺天左旋,其所系辰象随之稍迟,则反移徙而右耳。间有迟速不齐者,七政之性殊也。月阴精,反乎阳者也,故其右行最速。日为阳精,然其质本阴,故其右行虽缓,亦不纯系乎天。如恒星不动,金水附日前后进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镇星地类,然根本五行,虽其行最缓,亦不纯系乎地也。火者亦阴质,为阳萃焉,然其气比日而微,故其迟倍日。惟木乃岁一盛衰,故岁厯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岁之象也。
征引《左传》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夘夜,恒星不见。○《书》《舜典》以齐七政,蔡传:“日月五星七者运行于天,犹人君之有政事也。”○《淮南子》:“东方木,其神为岁星;南方火,其神为荧惑;中央上,其神为镇星;西方金,其神为太白;北方水,其神为辰星。”○《晋书·天文志》:“金星、水星,一日移一度,一月移一宫,一岁一周天;火星,二日移一度,二月移一宫,二岁一周天;木星,十二日移一度,一岁移一宫,十二岁一周天;土星,二十八日移一度,二十八月移一宫,二十八岁一周天。”
张子语录:「五纬五行之精气也,所以知者,以天之星辰,独此五星动。」
或问朱子曰:「天道左旋,日月右行,如何?」曰:「自疏家有此説,人皆守定张子説,日月皆是左旋説得好。盖天行甚健,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进过一度。日行速健,次于天,一日一夜周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起度端,终度端无蠃缩正,恰好被天进一度,则日为退一度;二日天进二度,则日为退二度。赶天不上,积至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则天所进过之度又恰周得本数,而日所退之度又恰退尽本数,遂与天防而成一年。月行迟,一日一夜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行不尽,比天为退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至二十七日半强而一周天,与初躔合,又行二日有竒,为二十九日半强,与日会。进数为顺天而左,退数为逆天而右。厯家以进数难算,以退数算之,此是截法,故谓之右行,取其易见日月之度耳。乃云日行迟,月行速,此错説也。厯家若顺算,则那相去处度数多,今以其相近处言,故易算。蔡季通云:「西域有九轨厯是顺算。」○天无体,二十八宿便是天体,随天而定;日月五星则皆随天左转,而缓急各不同,不随天而定也。横渠少迟则反右之説极精。如以一大轮在外,一小轮载日月在内,大轮转急,小轮转慢,虽都是左转,只有急有慢,便觉日月似右转了。《礼记·月令》疏云:「二十八宿及诸星皆循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其説可证。
补训此节,推论天地日月星辰运转之理也。首言天地常体,次言恒星随天左旋,日月五星逆天右旋。次言日月五星右行有缓速不齐,末带释辰字。○朱子诗传:「启明、长庚,皆金星也。以其先日而出,谓之启明;以其后日而入,谓之长庚。」髙注:「金,太白,即启明;水,辰星,即长庚。」其説误也。五行以土为根本,土性迟,故行缓;火内阴外阳,故火星亦阴为质,而阳萃于阴之外,其气比日而微,故其迟倍于日。日一岁周天,火二岁周天也。日月每月一防,其交会之次谓之辰。十二辰:正月亥,二月戍,逆十二宫为一周。亥为娵訾,戍为降娄,酉为大梁,申为实沈,未为鹑首,午为鹑火,已为鹑尾,辰为寿星,夘为大火,寅为析木,丑为星纪,子为▯枵。一岁而周,故有岁之象。
补注:恒星二十八宿,经星也;日月五星,纬星也。地在气中,以下释言日月五星所以逆行之意。月,阴精以下,乂详言七政所以性殊之实。金、水二星,金大,水小;或一在日先,一在日后;或俱在日先,俱在日后,常附日而行。阳感乎阴也。
李注此条之意,当合下二条观之,乃明。自古言天者,皆谓
译大地是纯阴之气凝聚于中天,浮动的阳气在外部运转回旋,这是天地的常规形态。恒星静止不动,完全依附于天,随着浮阳的运转回旋而无穷无尽。日月和五星逆着天的方向运行,是包涵着大地的。大地处于气之中,虽然顺从天空向左旋转,但它所系属的星象随之稍微迟缓,那么反而迁移而向右移动罢了。其间有快慢不齐的,是因为七政(日月五星)的性质不同。月亮是阴精,与阳相反,所以它向右运行最快。太阳是阳精,然而它的本质本属阴,所以它向右运行虽然缓慢,也不完全依附于天。像恒星那样静止不动,金星和水星依附在太阳前后进退运行的,其道理精深,存在于事物的感应之中,是可以知晓的。土星属于地类,然而根本在于五行,虽然它运行最慢,也不完全依附于地。火星也是阴质,阳气萃集于其中,然而它的气相比太阳微弱,所以它的迟缓程度是太阳的两倍。只有木星每年经历一次盛衰,所以每年经过一个星次。星次,是日月一次交会的次序,有年度的象征意义。
征引《左传》庄公七年夏四月辛卯夜,恒星看不见。○《尚书·舜典》说用七政来整齐历法,蔡传:“日月五星这七者在天上运行,就像人君有政事一样。”○《淮南子》:“东方属木,其神为岁星;南方属火,其神为荧惑;中央属土,其神为镇星;西方属金,其神为太白;北方属水,其神为辰星。”○《晋书·天官志》:“金星、水星,一天移动一度,一月移动一宫,一年绕行一周天;火星,两天移动一度,二月移动一宫,两年绕行一周天;木星,十二天移动一度,一年移动一宫,十二年绕行一周天;土星,二十八天移动一度,二十八月移动一宫,二十八年绕行一周天。”
张载语录:“五纬是五行的精气,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天上的星辰,唯独这五星是运动的。”
有人问朱熹:“天道向左旋转,日月向右运行,是怎么回事?”朱熹说:“自从疏家有了这种说法,人们都固守张载的说法,说日月都是向左旋转,这话说得好。大概天的运行非常刚健,一天一夜绕行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又超过一度。太阳运行迅速刚健,仅次于天,一天一夜绕行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从度的起点到终点没有多余或不足,恰好被天超过一度,那么太阳就退后一度;两天天超过二度,那么太阳就退后二度。赶不上天,积累到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那么天所超过的度数又恰好绕行完原本的度数,而太阳所退后的度数又恰好退尽原本的度数,于是与天相会而形成一年。月亮运行迟缓,一天一夜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运行不完,比天退后十三又十九分之七度。到二十七天多一点而绕行一周天,与初始的位置相合,又运行两天多一点,为二十九天多一点,与太阳相会。进数为顺从天空而向左,退数为逆着天空而向右。历法家用进数难以计算,用退数来计算,这是截取的方法,所以称为向右运行,取它容易看见日月的度数罢了。却说太阳运行迟缓,月亮运行迅速,这是错误的说法。历法家如果顺向计算,那么相差的度数多,现在用它们相近的地方来说,所以容易计算。蔡季通说:‘西域有九轨历是顺向计算的。’○天没有形体,二十八宿就是天的形体,随着天而确定;日月五星则都随着天向左转,而快慢各不相同,不随着天而确定。张载说稍微迟缓就反而向右的说法非常精妙。比如用一个大轮在外面,一个小轮载着日月在里面,大轮转得快,小轮转得慢,虽然都是向左转,只有快慢不同,便觉得日月似乎向右转了。《礼记·月令》疏说:‘二十八宿及众星都顺着天向左运行,一天一夜绕行一周天,一周天之外再运行一度。’这种说法可以证明。”
补训这一节,推论天地日月星辰运转的道理。首先说天地的常规形态,其次说恒星随天向左旋转,日月五星逆着天向右旋转。再次说日月五星向右运行有快慢不齐,最后附带解释“辰”字。○朱熹《诗集传》:“启明、长庚,都是金星。因为它在太阳之前出现,称为启明;因为它在太阳之后落下,称为长庚。”高注:“金,太白,就是启明;水,辰星,就是长庚。”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五行以土为根本,土性迟缓,所以运行缓慢;火内阴外阳,所以火星也是阴为本质,而阳气萃集在阴的外面,它的气相比太阳微弱,所以它的迟缓程度是太阳的两倍,太阳一年绕行一周天,火星两年绕行一周天。日月每月相会,它们交会的次序称为辰。十二辰:正月在亥,二月在戌,逆着十二宫为一周。亥为娵訾,戌为降娄,酉为大梁,申为实沈,末为鹑首,午为鹑火,巳为鹑尾,辰为寿星,卯为大火,寅为析木,丑为星纪,子宫为玄枵。一年绕行一周,所以有年度的象征意义。
补注:恒星二十八宿,是经星;日月五星,是纬星。大地处于气之中,以下解释日月五星之所以逆行的意思。月亮,阴精以下,又详细论述七政之所以性质不同的实质。金、水二星,金星大,水星小;有时一个在太阳前,一个在太阳后;有时都在太阳前,都在太阳后,常常依附太阳运行。这是阳气感应阴气的缘故。
李注这一条的意思,应当结合下面两条来看,才明白。自古以来谈论天的人,都说
天动而地静,天左旋而日月五星右转。张子则谓地虽凝聚不动,然其气实与天左旋,无少停息。日月五星虽见为逆天,而其实乃顺天而行,但比天稍迟而已。盖地气既顺天左旋,中间辰象无独自右行之理,特以稍迟于天,故见为移徙而右。又各以七政性情分缓速焉。月,阴精,右行最速,实乃其左行最缓。日虽阳精,然本阴,故右行虽缓,左行虽速,亦不能如恒星之纯系乎天也。金、水进退不离日,乃阴精感召于阳之理,其象甚显,其理则微矣。土星者,地类也,地气与天左旋,宜镇星亦若是。然根本五行,则不能与纯阳、纯阴之气并运而同流也。言不纯系乎地,即其不纯系乎天,因日阳精而上,地类故异其文耳。火为日类而微,正犹金、水之为日类而微也。故月受日光,而金、水附阳,金、水法月也。火之行倍于日,火法日也。木星厯一辰,则木一盛衰,周天而符岁数,故木曰岁星。
译天体运动而大地静止,天体向左旋转而日月五星向右运转。张载则认为,大地虽然凝聚不动,但其地气实际上与天体一同向左旋转,没有丝毫停息。日月五星虽然看起来是逆着天体运行,但实际上是顺从天体运行,只是比天体稍慢罢了。既然地气已经顺从天体向左旋转,那么其中的星辰天象就没有独自向右运行的道理,只是因为比天体稍慢,所以看起来像是移动而向右。又各自根据七大天体的性质来区分快慢。月亮是阴精,向右运行最快,实际上就是它向左运行最慢。太阳虽然是阳精,但本质属阴,所以向右运行虽然慢,向左运行虽然快,也不能像恒星那样纯粹依附于天体。金星、水星进退不离太阳,这是阴精被阳精感召的道理,其现象非常明显,其道理却微妙。土星属于地类,地气与天体一同向左旋转,按理说镇星(土星)也应当如此。然而从根本的五行来看,它不能与纯阳、纯阴之气共同运行并同流。说它不纯粹依附于大地,也就是说不纯粹依附于天体,因为太阳是阳精而上行,土星属地类所以其运行轨迹不同。火星属于日类但微弱,正如同金星、水星属于日类但微弱一样。所以月亮接受太阳光,而金星、水星依附阳精,金星、水星效法月亮。火星的运行速度是太阳的两倍,火星效法太阳。木星经过一个星次,就经历一次盛衰,绕天一周而符合一年的天数,所以木星称为岁星。
愚按,此节大槩皆用浑天説。惟地在气中二语,似防用先儒四游之説。盖张子实见地有左旋之理,如下节所云者。但地之左旋亦畧有运动,非同于天运之旋转。故天上所系之辰象,随天稍迟,人于地上望之,则反见为右行耳。盖地虽有运动,而未足以掩辰象右行之迹也。或有谓顺天左旋,只是气动非形动者,多作周旋,反觉蛇足。又李注分并包乎地以上为古説,地在气中以下为断,以已意。窃谓通节皆融防旧説而裁以已意,亦截分不得。
凡圜转之物,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非自外也。古今谓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论耳。不考日月出没、恒星昏晓之变。愚谓在天而运者,惟七曜而已。恒星所以为昼夜者,直以地气乘机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汉因北而南,日月因天隐见。太虚无体,则无以騐其迁动于外也。《大全》因一作回。
李注此节,即申明地气顺天左旋之意,而益知七政之为左旋也。
补训:夫谓地在气中,顺天左旋者,可类推也。大凡圜转之物,其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必由内,非自外为之也。即凡物可知天地矣。古今人皆谓天左旋,此直是影响至粗之论耳。不知考究日月出没、恒星昏晓之变故,但知天左旋,而不知所以左旋也。愚谓在天而自为运行者,惟日月五星而已。若恒星则不然,在恒星所以分昏晓而为昼夜者,直以地在气中,乘机而左旋,故使恒星、河汉因之而转北为南。及日月之因天隐见,其出没亦有永短不同,皆地气乘机为之耳。若太虚本无体,舍却日月恒星,则无以騐其迁动于外也。但曰天左旋,岂非得其粗,不得其精者乎?○直犹但也。七曜即七政,以其有光曜,谓之七矅。昼夜即昏晓,隐见即出没。意上不及河汉,以恒星因北为南,带出因南作回,南为是。集释谓地左旋之説有疵,固是。然以黄氏瑞节所论潮汐证之地,春东、夏南、秋西、冬北,浮水而动,合观四时是左旋之意,非真如磨之圜转也。盖东西南北方向不易,而春夏秋冬乘气机而自动,恒星日月又因地迁而改观,理固有之也。
发明圜转之物,如轮、硙之类,动必有机。如轮之毂,硙之脐也。恒星半在天上,半在地下,一星入,即一星出,故有昏晓之变。因北为南者,恒星当午,谓之中星,必左旋,由北而东,而南,而西,故云。
华注:天左旋为粗论,非谓天是右旋,直谓太虚无体,无以騐其动耳。日月出没,恒星昏晓,乃其旋者,其所以旋,乃縁地气乘机左旋,而恒星河汉随之也。在天而运者,惟七曜,以日月五星系自为运转之物,非恒星之比。而于七曜中,又抽出日月与恒星并言者,想因日月行于三百六十度中,总不越恒星之度,日所行之度,其星即以光掩不可见,故前后俱合言之。愚按:上节「地在气中」二语,尚是带説,此则专主以立言。首四句虚提,不考日月四句,因太虚无体,故以日月恒星明之下,言恒星言河汉,即是言天,而因以见左旋之机,未尝不因乎地也。不知地为天之机,而但谓天左旋,岂非至粗之论乎?太虚无体,正张子注明,所以言恒星之故。太虚即谓天,无深意。○太虚无体,以二十八宿为体,盖天所以分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者:东方苍龙七宿三十二星七十五度,北方▯武七宿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西方白虎七宿五十一星八十度,南方朱雀七宿六十四星百一十二度,二十八宿合一百八十二星,共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天体因此以见。不然,苍苍者何以见其行度乎?日月亦以天度为行度者也,故并言之。然意不重在日月恒星,只是即日月恒星以明天,而其意总重在即地之左旋见天之所以左旋,应转首四句意。张子此説,殆亦如邵子「天何依依乎地,地何附附乎天」之意欤?○集释谓地动则不能载物理,固然矣,然窃意天地相涵,止是一气,天体圆故动,然动者未尝不与静者相通,地体方故静,然静者未尝不随动者而运。但天之运行则有度数次舎可推,而地之大体乘气而行,但微有运动,非天行
译我按:这一节大体上都采用浑天说。只有“地在气中”这两句话,似乎兼用了前代儒者四游说的观点。因为张载确实看到了地有向左旋转的道理,就像下一节所说的那样。但是地的左旋也略微有运动,不同于天体的旋转。所以天上所依附的星辰,随着天体稍微迟缓,人在地上仰望,反而看见它们向右运行。因为地虽然有运动,但不足以掩盖星辰向右运行的迹象。有人解释说顺应天体左旋,只是气的运动而不是形体的运动,大多作周旋的解释,反而觉得多余。又李光地注将“并包乎地以上”作为古说,“地在气中”以下作为断语,以己意划分。我私下认为整节都是融合旧说而裁以己意,也不能截然分开。
凡是圆形旋转的物体,运动必定有机枢。既然称为机枢,那么运动就不是从外部来的。古今都说天向左旋转,这真是最粗浅的议论罢了。不考察日月出没、恒星昏晓的变化。我认为在天上自行运行的,只有七曜而已。恒星之所以区分昼夜,只是因为地气凭借机枢在中间向左旋转,所以使得恒星、银河由北向南,日月因天体而隐现。太虚没有形体,就无法验证它在外的变迁运动。《大全》注“因”一作“回”。
李注这一节,就是申明地气顺应天体左旋的意思,从而更加知道七政也是向左旋转的。
补训:说地在气中,顺应天体左旋,可以类推。大凡圆形旋转的物体,其运动必定有机枢。既然称为机枢,那么运动必定由内部产生,不是从外部施加的。即由凡物可知天地了。古今人都说天向左旋转,这真是影响至粗浅的议论罢了。不知道考究日月出没、恒星昏晓的变化,只知道天向左旋转,却不知道它为什么向左旋转。我认为在天上自行运行的,只有日月五星而已。至于恒星则不然,恒星之所以区分昏晓而为昼夜,只是因为地在气中,凭借机枢而向左旋转,所以使得恒星、银河随之由北转为南。以及日月因天体而隐现,其出没也有长短不同,都是地气凭借机枢造成的。如果太虚本来没有形体,抛开日月恒星,就无法验证它在外的变迁运动。只说天向左旋转,岂不是得其粗浅,不得其精微吗?○“直”犹“但”也。七曜即七政,因为它们有光曜,称为七曜。昼夜即昏晓,隐见即出没。上文不及河汉,因为恒星由北转为南,带出由南作回,南为是。集释说地左旋的说法有瑕疵,固然正确。然而以黄氏瑞节所论潮汐证之地,春向东、夏向南、秋向西、冬向北,浮水而动,合观四时是左旋的意思,并非真如磨盘那样圆形旋转。因为东西南北方向不易,而春夏秋冬乘气机而自动,恒星河汉又因地迁而改观,理固有之也。
发明:圆形旋转的物体,如车轮、磨盘之类,运动必定有机枢。如车轮的毂,磨盘的脐也。恒星半在天上,半在地下,一颗星入,即一颗星出,所以有昏晓的变化。由北为南者,恒星当午,称为中星,必定向左旋转,由北而东,而南,而西,所以说。
华注:天向左旋转是粗浅的议论,并非说天是向右旋转,只是说太虚没有形体,无法验证它的运动罢了。日月出没,恒星昏晓,是它们旋转的表现,它们之所以旋转,是因为地气凭借机枢向左旋转,而恒星河汉随之。在天上运行的,只有七曜,因为日月五星是自行运转的物体,不同于恒星。而在七曜中,又抽出日月与恒星并论,想必因为日月行于三百六十度中,总不超越恒星的度数,日所行的度数,其星即以光掩不可见,所以前后都合并论述。我按:上一节“地在气中”两句话,尚是附带说明,这里则专门以此立论。首四句虚提,不考日月四句话,因太虚没有形体,所以用日月恒星说明,说恒星说河汉,即是说天,而由此见左旋的机枢,未曾不因乎地。不知道地是天体的机枢,而只说天向左旋转,岂不是至粗的议论吗?太虚没有形体,正张载注明,所以言恒星之故。太虚即指天,无深意。○太虚没有形体,以二十八宿为体,盖天所以分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者:东方苍龙七宿三十二星七十五日,北方玄武七宿三十五星九十八日四分日之一,西方白虎七宿五十一星八十日,南方朱雀七宿六十四星一百一十二日,二十八宿合一百八十二星,共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而天体因此以见。不然,苍天者何以见其行度乎?日月也以天度为行度者也,故并言之。然而意不重在日月恒星,只是即日月恒星以明天下,而其意总重在即地之左旋见天之所以向左旋转,应转首四句意。张载此说,殆亦如邵雍“天何依依乎地,地何附附乎天”之意欤?○集释说地动则不能载物理,固然矣,然而窃意天地相涵,止是一气,天体圆形故动,然动者未尝不与静者相通,地表方形故静,然静者未尝不随动者而运行。但天之运行则有度数次舍可推,而地之大体乘气而行,只微有运动,非天行
迟速专因地而见,亦非地竟块然于中成一毫无运动之物也。补训引黄氏之説,颇为得之,但未必如先儒四游三万里之诞耳。○节首「机」字,即凡物之枢机,以见地为天之机,是指实语。地气乘机,「机」字谓地乘气机而左旋,各是一义,湏分别防。
译快慢完全依据地势来显现,也并非大地终究在中间静止不动、成为毫无运动之物。《补训》引用黄氏的说法,颇为恰当,但未必像先儒所说大地四游三万里那样荒诞。○节首的“机”字,即万物的枢机,用以表明大地是天的枢机,这是就实而言。地气乘机,“机”字指大地凭借气机而向左旋转,二者含义不同,必须加以区分以防混淆。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
补注即上随之少迟,则反移徙而右之。意
集释愚按:朱子前章之意,谓日行天上颇速,五星与月行颇迟,月如蚁行磨上,颇慢于磨,日如蚁与蟢子同行磨间,蟢子又疾于蚁也。
地物也,天神也。物无逾神之理,顾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耳。
朱子曰:「天包乎地,天之气又行乎地之中,故横渠云:『地对天,不过』」。
补训此,见天之独尊也。○有地在下,斯有天在上。譬如妇与夫对,其实妇统于夫。以家言之,妇亦家人之一耳。
李注:「形神之相配,如身心之对待。」
地有升降,日有脩短。地虽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气升降其间,相从而不已也。阳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虚也;阳日降,地日进,而上者盈也。此一岁寒暑之候也。至于一昼夜之盈虚升降,则以海水潮汐騐之为信。然间有小大之差,则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黄氏瑞节曰:此段地有升降,日有脩短,及证以海水潮汐之候,皆用旧説。今考先儒皆谓地在天中,水环地外,四游升降不越三万里。春游过东方五千里,其下降如其数;秋游过西方五千里,其上升如其数。夏游在南,故日在其北;冬游过北,故日在其南。此冬夏昼夜之长短,因地有升降而然。人处地上,如在舟中,但见岸之移,而不知舟之转也。至于论潮,则谓天包水,水承地,而一元之气升降于太虚之中。地乘水力,与元气相为升降:气升而地沉,则海水溢上而为潮;气降而地浮,则海水缩而为汐。一昼一夜,阴阳之气再升再降,故一日之间潮汐皆再。其説与地有四游相为表里。然以浑天术观之,天形斜倚,半在地上,北极出地三十六度,其南五十五度正当地中,乂其南十二度为夏至之日道。天在地上最髙,故昼长;又其南二十四度为春秋分之日道,天在地上稍低,故昼夜半;又其南二十四度为冬至之日道,天在地上最低,故昼短。其南下入地才三十一度而已。此昼夜长短乃天地髙低自然之理,非因地之升降然也。潮汐消长,则惟余襄公《海潮图序》最明。盖潮之消息皆系于月,月临夘酉则潮涨乎东西,月临子午则潮平乎南北。昼夜之运,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竒,故太阴西没之期常缓于太阳三刻有竒,潮信之来率亦如是。自朔至望常缓一夜,潮自望至晦复缓一昼。潮朔望前后,月行差疾,故晦前三日潮势长,朔后三日潮势大,望亦如之。月▯之际,月行稍迟,故潮之去来势亦稍小。一月则潮盛于朔望之后,一岁则潮盛于春秋之中。春夏昼潮常大,秋冬夜潮常大。盖岁之有春秋,犹月之有朔望,天地之常数也。此潮之消息乃系乎月之进退,亦非因地之浮沉也。张子特用旧説而未之易耳,因附见之。
补训此论地之升降,而并及潮汐也。因地之升降,带言日之脩短。地虽凝聚,至寒暑之候,正言地之升降,而寒暑带脩短。意下又言昼夜之盈虚升降,而及潮汐。○夫地者,乘气机而为升降者也。因地之有升降,而日乃有长短,晷刻之不齐,以为寒暑之分。所以然者,何也?地以阴质,虽为凝聚不散之物,然阴阳二气升降于地之中,循环相随而不已也。当其阳气日上,则地日降而下者,以阳气虚于下,故地沉而降也。当其阳气日降,则地日进而上者,以阳气盈于下,故地浮而升也。阳自子月而生,日渐长而为暑;阳自午月而降,日渐短而为寒。此一岁寒暑之气侯如是也。至于一昼夜之间,亦有盈虚升降。旦而阳生,则地以虚而降,潮于是生;夕而阳降,则地以盈而升,汐于是至。则以海水之潮汐騐之,而可信也。然其间潮有大小之差者,则又系日月朔望,月之精与水相感。月疾则潮大,月迟则潮小。而潮汐实则系于地之升降也。○地有升降,故日有脩短。重上句脩短照下寒暑,防地本阴,阴之气在地中,而天之阳气实升降其间,故云二气相从不已。昼夜微升降,寒暑大升降,潮汐应月,因朔望带言日月与水皆阴类,故其精相感。○按地有动有陷,则非死物,其升降亦或
译天向左旋转,处于天中的人顺应它,稍微迟缓就会转向右边了。
补注:即上述所说的稍微迟缓,就会反向移动而转向右边。意
集释:我按:朱子前一章的意思,是说太阳在天上运行较快,五星和月亮运行较慢,月亮就像蚂蚁在磨盘上爬行,比磨盘慢得多,太阳就像蚂蚁和蜘蛛一起在磨盘间爬行,蜘蛛又比蚂蚁快。
地是物体,天是神灵。物体没有超越神灵的道理,只是有地就有天,如同配偶相配罢了。
朱子说:“天包裹着地,天的气又运行在地的中间,所以横渠说:‘地与天相对,不过如此’。”
补训:这,体现了天的独自尊贵。○有地在下面,就有天在上面。譬如妻子与丈夫相对,实际上妻子统属于丈夫。以家庭来说,妻子也是家人之一。
李注:“形体与精神的相配,如同身体与心灵的对待。”
地有升降,日有长短。地虽然是凝聚不散的物体,但阴阳二气在中间升降,相互跟随而不停止。阳气上升,地就下降,而下面空虚;阳气下降,地就上升,而上面充盈。这是一年寒暑的气候。至于一天一夜的盈虚升降,就用海水的潮汐来验证,是可信的。然而其间有大小之差,则与日月朔望有关,它们的精气相互感应。
黄氏瑞节说:这段地有升降,日有长短,以及用海水潮汐的气候来证明,都采用旧说。现在考察先儒都说地在天中,水环绕地外,四方游动升降不超过三万里。春天游过东方五千里,其下降如数;秋天游过西方五千里,其上升如数。夏天游在南边,所以太阳在北边;冬天游过北边,所以太阳在南边。这是冬夏昼夜长短的原因,是因为地有升降而这样。人处在地上,就像在船中,只看见岸移动,而不知道船在转动。至于论潮汐,则说天包裹水,水承载地,而一元之气在太虚中升降。地凭借水力,与元气相互升降:气升而地沉,则海水溢出向上而为潮;气降而地浮,则海水收缩而为汐。一昼一夜,阴阳之气两次升降,所以一天之间潮汐都两次。其说与地有四游互为表里。然而以浑天术观察,天形斜倚,半在地上,北极高出地面三十六度,其南五十五度正当地中,再其南十二度为夏至的日道。天在地上最高,所以白天长;再其南二十四度为春秋分的日道,天在地上稍低,所以昼夜各半;再其南二十四度为冬至的日道,天在地上最低,所以白天短。其南下入地才三十一度而已。这昼夜长短是天地高低自然的道理,不是因地之升降而这样。潮汐消长,则只有余襄公《海潮图序》最明白。大概潮汐的变化都系于月亮,月亮临卯酉则潮汐涨于东西,月亮临子午则潮汐平于南北。昼夜的运行,太阳行一度,月亮行十三度有余,所以太阴西没的期限常比太阳慢三刻有余,潮汐的到来也大致如此。从朔到望常慢一夜,潮汐从望到晦复慢一昼。潮汐在朔望前后,月亮运行稍快,所以晦前三日潮势长,朔后三日潮势大望也如此。月亮圆缺之际,月亮运行稍慢,所以潮汐去来的势也稍小。一个月则潮汐在朔望之后旺盛,一年则潮汐在春秋之中旺盛。春夏昼潮常大,秋冬夜潮常大。大概一年有春秋,如同月亮有朔望,是天地常有的规律。这潮汐的变化系于月亮的进退,也不是因地之浮沉而这样。张子特意用旧说而未改变,因此附带记载。
补训:此论地之升降,并及潮汐。因地之升降,连带说日之长短。地虽凝聚,至寒暑之候,正说地之升降,而寒暑连带说长短。意下又说昼夜之盈虚升降,而及潮汐。○地,凭借气机而升降。因地之升降,而日乃有长短,晷刻不齐,作为寒暑之分。所以这样,为什么呢?地以阴质,虽为凝聚不散之物,但阴阳二气在地中升降,循环相随而不已。当阳气日上,则地日降而下,因阳气虚于下,故地沉而降。当阳气日降,则地日进而上,因阳气盈于下,故地浮而升。阳自子月而生,日渐长而为暑;阳自我午月而降,日渐短而为寒。这是一岁寒暑之气候如是。至于一昼夜之间,亦有盈虚升降。旦阳生,则地以虚而降,潮于是生;夕阳降,则地以盈而升,汐于是至。则用海水之潮汐验证,而可信。然其间潮有大小之差者,则又系于日月朔望,月之精与水相感。月速则潮大,月迟则潮小。而潮汐实系于地之升降。○地有升降,故日有长短。重上句长短照下寒暑,防地本阴,阴之气在地,而天之阳气实升降其间,故云二气相随不已。昼夜微升降,寒暑大升降,潮汐应于月,因朔望连带说日月与水皆阴类,故其精相感。○地有动有陷,则非死物,其升降或
有之,但不得有五千里之悬殊耳。舟大而稳,乘者不觉其动,况茫茫大地,其升降谁能知之哉?若论寒暑修短,则天行可据,地运无凭,姑存其理可耳。
译确实有这种情况,只是不会有五千里那样巨大的差异罢了。船大就平稳,乘坐的人感觉不到它在移动,何况在茫茫的大地上,它的升降又有谁能知道呢?如果谈论寒暑的长短,那么天象运行可以作为依据,而地气的变化没有确凿的证据,暂且保留这种说法就可以了。
集释:「朔则月与日合,得乎阳而阴之气方生;望则月与日对,得乎阳而阴之气方盛。故潮水大,春秋阴阳之和,潮亦大。月行▯上而濶近,故似迟;月行中天而狭髙,故似疾。非月实有迟疾也。月有迟疾,则一日行十三度者不足凭以算厯矣。」
愚按,此节全用四游旧説,惟朔望小大三句,防用潮汐应月之义。盖天行地运,理甚防渺,非可执一以尽其故。张子自是于浑天术外,兼存旧説,未可多议也。海涛朝曰潮,夕曰汐,汐亦潮也。一日一潮,一汐。黄氏海缩为汐,潮汐皆再等语,未是。
日质本阴,月质本阳,故于朔望之际,精魄反交,则光为之食矣。
朱子曰:厯家説天有五道,而今且将黄赤道説天。正如一员匣相似,赤道是那匣子相合缝处在天之中。黄道一半在赤道之内,一半在赤道之外,东西两处与赤道相交度,却是将天横分为许多度数防时是日月在黄道赤道十字路头相交处撞着,望是月与日正相向,如一个在子,一个在午。日所以食于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会被月在下面遮了,故日食。望时月食,谓之闇虚盖火日外影,其中实闇。到望时恰当着其中闇处故月食。至明中有闇虚其闇至微。望时月与之正对无分毫相差,月为闇虚所射,故食。○黄氏瑞节曰:《春秋》疏云:日月同处则日被月映而形防不见故食。朔则交会,故食必在朔。然而每朔皆会应每月皆食。杜预云: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小有盈缩故有虽交会而不食者,或有频交而食者。又云:日月异道,交互相错月之一周,必半在日道里,从外而入内半在日道表,从内而出外。或六入七出,或七入六出,凡十三出入而与日会厯家谓之交道通,而计之一百七十三日有余而有一交。唐一行议云:日行黄道,月有九道。其所行之道,遇交则有薄蚀之变也。至于合朔,如合璧则不食,其交不轨道则食也。故騐日食者,必以日躔月道之交騐之耳。五代王朴云:自古相传皆谓近交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闇虚之相射,其理有异今据诸家之説,所谓九道者,青道二,赤道二,白道二,黒道二,与黄道而九。月不行黄道,止行八道。但此八道斜出入于黄道之内外,故谓之九道耳。月一岁凡十三次经天,则二十六次出入于黄道之内外。一次经天,则一次入,一次出也。或六次入七次出,或七次入六次出,各十三出入也。此二十六次出入于黄道之时有二十四次皆不与日会惟有两次与日会故疏。云通计一百七十三日有余,而有一交也。于此时方有食,然而有食有不食者。或日月同道之际,道有分数,故食亦有分数。或小有盈缩,遂从邉而过,故有不食也。吕氏《诗》记《十月之交》篇,载孔疏之説,亦然。若以定法论之,一岁两交,当两食,而《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唐二百九十年,食百余,何也?此杜预所谓有虽交而不食者,或有频交而食者也。朱子与王朴之説合,日月之相掩,与闇虚之所射,是日月食之理也。补训此推日月交食之理。
补注呉临川曰:「由北直南而纵分之谓之度,由东至西而横截之谓之道。月二十九日半有竒而与日同度,是为朔;十四日九时有竒而与日对度,是为望。合朔之时,纵虽同度,横不同道;若横亦同道,则月掩日而日食。对望之时,纵虽对度,横不对道;若横亦对道,则日射月而月蚀。其蚀之分数,由同道对道所交之多寡。」
发明日质本阴,故其精闇虚;月质本阳,故其▯能受日光。朔而日月相会,则日被月掩,故日食是▯反交乎日也。望而日月相对,月为闇虚所射,故月食是精反交乎月也。
愚按:反交补训作反覆相交,窃谓反者,自下而上之词。如杜诗「反照入江」之「反」,日食则月在下上掩日光,月食则日在下上夺月光。又日外阳而内阴,月外阴而内阳,质言其内也。精,日之内阴即质也;魄则月之外阴也。《书·康诰》「哉生明」,《武成》「旁死魄」,皆以月本黑之体为魄,非言其内之质也。日以其外阳
译集释说:“朔日时月亮与太阳会合,月亮获得阳气而阴气刚刚开始产生;望日时月亮与太阳相对,月亮获得阳气而阴气正旺盛。所以潮水很大,春秋两季阴阳调和,潮水也很大。月亮运行在上方时轨道宽阔且距离近,所以看起来运行缓慢;月亮运行在天空中间时轨道狭窄且位置高,所以看起来运行快速。并不是月亮实际上真的有快慢变化。如果月亮真有快慢变化,那么它一天运行十三度的说法就不足以用来推算历法了。”
我按语说,这一节完全采用四游说的旧理论,只有关于朔望时潮汐大小那三句话,恐怕是采用了潮汐应和月亮的义理。大概天体运行、大地运转的道理非常精微奥妙,不能固执一端来穷尽其中的缘故。张载先生本来就是在浑天术之外,兼存旧说,不可以过多非议。海上的波涛,早晨的叫潮,晚上的叫汐,汐也是潮。一天一次潮,一次汐。黄氏说海水退去叫汐,潮汐都是两次,这种说法不对。
太阳的本质本属阴,月亮的本质本属阳,所以在朔望的时候,精与魄反向交合,光线就被遮蔽而发生食象了。
朱子说:历法家说天有五条轨道,现在暂且用黄道和赤道来说明天。这就好比一个匣子,赤道是那匣子上下合缝的地方,位于天的中间。黄道一半在赤道之内,一半在赤道之外。东西两处与赤道相交的度数,却是将天横向划分为许多度数。什么时候是日月在黄道赤道十字交叉处相遇呢?望日时月亮与太阳正相对,比如一个在子位,一个在午位。太阳之所以在朔日发生日食,是因为月亮常在下,太阳常在上。既然相会,月亮在下面遮住了太阳,所以发生日食。望日时发生月食,叫做闇虚,那是太阳外面的影子,其中实际上是暗的。到望日时正好对着其中的暗处,所以发生月食。至于明亮之中有闇虚,那暗处非常细微。望日时月亮与它正对,没有丝毫偏差,月亮被闇虚所照射,所以发生月食。○黄氏瑞节说:《春秋》疏说:日月同处,太阳被月亮映照而形体隐约不见,所以发生食象。朔日时交会,所以食象必然发生在朔日。然而每次朔日都会会合,按理说每个月都应该发生日食。杜预说:日月是运动的物体,虽然运行的度数有定数,但不能没有微小的盈缩,所以有虽然交会而不发生食象的,或者有频繁交会而发生食象的。又说:日月轨道不同,互相交错,月亮绕行一周,必然有一半在太阳轨道里面,从外面进入里面;有一半在太阳轨道外面,从里面出来外面。有的六次进入七次出来,有的七次进入六次出来,总共十三次出入而与太阳会合,历法家称之为交道。通算一百七十多天有余,就有一次交会。唐代一行议论说:太阳运行在黄道,月亮有九条轨道。它们所运行的轨道,遇到交会就有薄蚀的变化。至于合朔,如果像合璧那样就不发生食象,如果交会不在轨道上就发生食象。所以验证日食,一定要以太阳经过月亮轨道的交会来验证。五代王朴说:自古相传都说靠近交会时日月就有食象,殊不知日月互相遮掩与闇虚互相照射,其道理是不同的。现在根据各家的说法,所谓九道,是青道两条,赤道两条,白道两条,黑道两条,加上黄道共九条。月亮不运行在黄道,只运行在八条轨道上。但这八条轨道斜着出入于黄道的内外,所以称之为九道。月亮一年总共十三次经过天空,那么二十六次出入于黄道的内外。一次经过天空,就是一次进入,一次出来。有的六次进入七次出来,有的七次进入
之光交于月内阳之质,故内外相映而光生。若以其内阴之精,对其本黒之体,则月无光而食矣。月质本阳,故受日之光;若以其本黒之阴体上掩乎日,则日食矣。集解以月之魄为阳,补训以月质为魄,皆误。
译月光与月亮内部阳性的本质相交,所以内外相互映照而产生光辉。如果用月亮内部阴性的精华,去对应它原本黑色的本体,那么月亮就没有光亮而发生月食了。月亮的本质本来是阳性的,所以能接受太阳的光辉;如果用月亮原本黑色的阴性本体遮蔽太阳,那么就会发生日食了。《集解》认为月亮的魄是阳性的,《补训》认为月亮的本质就是魄,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
亏盈法,月于人为近日远,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视其初终如钩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亏盈之騐也。
朱子曰:「厯家旧説,月朔则去日渐远,故魄死而明生;既望则去日渐近,故魄生而明死。至晦而朔,则又远日而明复生,所谓死而复育也。此説误矣。若果如此,则未望之前,西近东远,而始生之明当在月东;既望之后,东近西远,而未死之明却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载魄于西,既望终魄于东,而遡日以为明乎?」故惟近日沈括之言得之。盖括之言曰:「月本无光,犹一银九,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侧而所见才如钩。日渐远则斜照而光稍满。大抵如一弹丸,以粉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员也。」近岁王普又申其説:「月生明之夕,但见其一钩;至日月相望而人处其中,方得见其全明。必有神人能凌倒景,旁日月而往参其间,则虽▯晦之时,亦复见其全明,而与望夕无异耳。」以此观之,则知月光常满,但自人所立处视之,有偏有正,故见其光有盈有亏,非既死而复生也。○古今皆言月有阙,惟沈存中云无阙。盖晦则与日相叠了,或从上过,或从下过,皆不受光;至初三方渐渐离开了,人在下面侧防见,则其光阙;至望日则月与日正相对,人在中间防见,则其光方员。○问:「月中影是地影否?」曰:「前辈有此説,日月在天如两镜相照,而地居其中,四旁皆空水也,故月中微黑之处,乃镜中大地之色,畧有形似,而非真有物也。」○问:「▯之义?」曰:「上▯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下▯是月亏了一半,如弓之下▯。」又问:「是四分取半否?」曰:「二分二至亦是四分取半。厯家谓纾前缩后,近一远三,以天之围言之上▯与下▯时,月日相防,皆四分天之一。」○黄氏瑞节曰:「纾前缩后云者,厯家谓春分月▯,东井日在奎;秋分月▯,南斗日在角,月在前,日在后,是也。近一远三云者,厯家以周天为四分,近一分,远三分也。」
补训此节,论月之盈亏,全系于日也。如钩之曲,如璧之半,皆亏缺时也。惟望则正员而盈。○按:日食为月掩,则月近日,远可据,但未必大相隔絶耳。
补注《童氏发微》曰:「终谓晦朔以前,初谓晦朔以后。终如钩,晨见东方;初如钩,昏见西方。上▯则昏见中央,下▯则晨见中央。至望则日月相对而光满,晦朔则日月同会而月光灭矣。」
愚按:补训以日为月,掩为远。今厯家谓日径七百五十里,月径六百里,日道依天,月下于日一万一千五百里。是以月径六百里之广,犹日径七百里之大。每遇同道同度,则月掩日光而无余分。其説与补训相合。虽日月圆径及相去里数难以意测,然其理大抵如此。又据今説,月在日之下,则沈存中所谓“或从上过,或从下过”者,亦微异矣。
月所位者,阳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则光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李注复申日质本阴月,质本阳一节之意。」
集解:月所位,阳也。日之光,亦阳也。阳与阳合,故受日之精;阴也,阴阳相反,故不受。受日之光,故光应之则明;不受日之精,故正与相对而精射之则食。盖光者,用;精者,体。用可兼乎外,而体则贞一而不可以二也。髙注:相望中▯,日月相对,当上下▯之中,谓望日也。补训:日食易明,故专言月质阳,故受日光。若本非阳质,以黑窣之物,日虽曜之,不能明也。
愚按:上不受,以月言,阴阳相反,故不受也;下不可二,以日言,体一而已,故不可旁及也。亦上下互发之文。发明补训:谓日精强加之,而月不能敌,故食。窃意月无光,借日之光以为光,正对闇虚,则日不能为月之光,故月食耳。恐日无强加之理,亦非月本有光而日夺之也。
日月虽以形相物,考其道,则有施、受、健、顺之差焉。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阴受而阳施也。
补训此节,推论阴受阳施之理,上只言日月,下并言星,又推金、水、火,皆是
译亏盈法,月亮对于人来说,近日远,在外,所以月亮接受日光常常在外。人看它初生和将尽时像钩一样的弯曲,等到它升到中天时,像半块玉璧一样。这是月亮亏盈的验证。
朱熹说:“历法家的旧说,月亮在朔日时离太阳渐渐远去,所以暗魄消亡而光明产生;在望日后离太阳渐渐靠近,所以暗魄产生而光明消亡。到了晦日又到朔日,就又远离太阳而光明再次产生,这就是所说的死而复生。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如果真像这样,那么在望日之前,西边近东边远,而刚产生的光明应当在月亮的东边;望日之后,东边近西边远,而未消亡的光明却在月亮的西边了。怎么能未望时暗魄在西边,既望时暗魄在东边,而逆着太阳的方向作为光明呢?”所以只有近日沈括的话是正确的。大概沈括的话说:“月亮本来没有光,就像一个银球,太阳照耀它才发光。光刚产生时,太阳在它旁边,所以光在侧面而看到的才像钩。太阳渐渐远去就斜照而光稍满。大体像一个弹丸,用粉涂它的一半,侧着看它粉的地方像钩,对着看它则正圆。”近年王普又申述他的说法:“月亮刚产生光明的晚上,只看到它的一钩;等到日月相望而人在其中,才看到它的全明。必定有神仙能凌驾倒影,在日月旁边往来参预其间,那么即使在晦日的时候,也又看到它的全明,而与望日的晚上没有不同。”由此看来,就知道月光常常是满的,只是从人所站立的地方看它,有偏有正,所以看到它的光有盈有亏,不是已经死了又复生。
古今都说月亮有缺,只有沈存中说没有缺。大概晦日时与太阳相叠了,或者从上面过,或者从下面过,都不接受光;到初三才渐渐离开了,人在下面侧着看,那么它的光就缺;到望日时月亮与太阳正相对,人在中间正着看,那么它的光就正圆。
问:“月亮中的影子是地的影子吗?”回答说:“前辈有这样的说法,日月在天像两面镜子互相照映,而地处在其中,四周都是空水,所以月亮中微黑的地方,是镜子中大地的颜色,大致有形似,而不是真有东西。”
问:“上弦和下弦的意义?”回答说:“上弦是月亮盈及一半,像弓的上弦;下弦是月亮亏了一半,像弓的下弦。”又问:“是四分取半吗?”回答说:“二分二至也是四分取半。历法家说前舒后缩,近一远三,以天的圆周来说,上弦和下弦时,月亮和太阳相防,都是四分天之一。”
黄氏瑞节说:“前舒后缩说的是,历法家说春分月亮上弦,东井太阳在奎;秋分月亮上弦,南斗太阳在角,月亮在前,太阳在后,是对的。近一远三说的是,历法家把周天分为四分,近一分,远三分。”
补训这一节,论述月亮的盈亏,全在于太阳。像钩一样的弯曲,像玉璧的一半,都是亏缺的时候。只有望日时正圆而盈。
按:日食是月亮遮掩,那么月亮近日,远可以依据,但未必大相隔绝。
补注《童氏发微》说:“终指晦朔以前,初指晦朔以后。终像钩,早晨在东方出现;初像钩,黄昏在西方出现。上弦则黄昏在中央出现,下弦则早晨在中央出现。到望日时日月相对而光满,晦朔时日月同会而月光灭。”
我按:补训把日为月,掩为远。现在历法家说太阳直径七百五十里,月亮直径六百里,太阳道依天,月亮低于太阳一万一千五百里。所以月亮直径六百里之广,还像太阳直径七百里之大。每次遇到同道同度,那么月亮遮掩日光而没有剩余。这种说法与补训相合。虽然日月圆径及相去里数难以推测,然而其理大概如此。又根据现在的说法,月亮在太阳之下,那么沈存中所说的“或者从上面过,或者从下面过”,也稍微不同了。
月亮所处的位置,是阳,所以接受太阳的光,不接受太阳的精。相望中弦,那么光为之食,精不可以二。
李注再次申述日质本阴月,质本阳一节的意义。
集解:月亮所处的位置,是阳。太阳的光,也是阳。阳与阳合,所以接受太阳的精;阴也,阴阳相反,所以不接受。接受太阳的光,所以光应它则明;不接受太阳的精,所以正与相对而精射它则食。大概光是用;精是体。用可以兼乎外,而体则贞一而不可以二。髙注:相望中弦,日月相对,当上下弦之中,指望日。补训:日食容易明白,所以专说月质阳,所以接受日光。如果本来不是阳质,以黑窣之物,太阳虽然照耀它,不能明。
我按:上不受,以月亮说,阴阳相反,所以不接受;下不可二,以太阳说,体一而已,所以不可旁及。也是上下互发的文字。发明补训:说太阳精强加之,而月亮不能敌,所以食。我私下认为月亮无光,借太阳的光作为光,正对闇虚,那么太阳不能为月亮的光,所以月食。恐怕太阳无强加之理,也不是月亮本有光而太阳夺之。
日月虽然以形相物,考察它们的道,则有施、受、健、顺的差别。星、月、金、水接受光于火,日阴受而阳施。
补训这一节,推论阴受阳施的道理,上面只说日月,下面并说星,又推金、水、火,都是。
陪説日光,兼及星月、金、水、火,但能照金、水,不及星月。○日月虽以形相并,而为物考究其道,则日健而月顺,日施而月受,有不同者焉。岂独日月为然?凡星与月、金与水,受光于火、日,皆阴主受,而阳主施也。○物与道对,以形则各为一物,以道则一施一受不同也。星月为阴,日为阳,水阴根阳,火阳根阴,金体凝固为阴,尤易明。
译伴随日光一同显现的,还有星、月、金、水,但日光只能照耀金、水,却无法照耀星、月。○日月虽然在形体上并列,但若从万物中探究其道理,则是日刚健而月柔顺,日施予而月承受,二者有所不同。难道只有日月是这样吗?凡是星与月、金与水,接受火与日的光照,都是阴主承受,而阳主施予。○物与道相对,从形体上看,它们各自为一种事物;从道理上看,则是一施一受,各不相同。星月属阴,日属阳,水以阴为根却源于阳,火以阳为根却源于阴,金体凝固属阴,这尤其容易明白。
阴阳之精互藏其宅,则各得其所安。故日月之形,万古不变。若阴阳之气,则循环逓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絪緼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谓之何哉?或问程子曰:“阴阳之精互藏其宅,然乎?”曰:“此言甚有味。由人如何?防水离物不得,故水有离之象。火能入物,故火有坎之象。重离之中互坎,重坎之中互离,则各得其所安。故日为离,月为坎,其形万古不变。而日常满,月多亏也。”若阴阳之气,则循环逓至,其春秋聚散者相为推荡,上下升降者相为求合,絪緼交密,充动者相为揉错。非相生合以兼之,则相克胜以制之。如是两端而已。欲一升之而不降,欲一降之而不升,皆不能也。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而合于▯神,无有使之而然。是不曰性命之理,神妙之道而然哉?
补训此推论阴阳之精气,而归于性命之理。精属体,气属用。分言之,为精,为气;合言之,精亦气之为也。但以其结为形质者言耳。故性命之理承气説下,而精可见。
补注:阴阳有以质言者,有以气言者。以质言,则阳中有阴,阴中有阳,若日月之形是也。以气言,则循环逓至,若四时昼夜之类;聚散相荡,升降相求,若风云雨雷之类;絪緼相揉,若温凉寒暑之类是也。
集解:阳之精而无阴,则失其所蔽;阴之精而无阳,则失其所依。如是,则散而不成物矣。互藏其宅,然后阳得蔽而不泄,阴得主而不散,故各得所安。相兼者,相资也;相制者,相克也。独阳不生,独阴不成。生者倡其成,成者成其生,不相兼乎?阴长阳消,阳长阴消,反复循环,不相制乎?
愚按:日以阴精而藏于阳之宅者也,月以阳精而藏于阴之宅者也。与地纯阴节日为阳精,月为阴精,不同。此所谓精,即前所谓质也。循环句,流行意;多聚散二句,对待意。多聚散,横説升降;竖説絪緼,又以交密处言,相兼相制。总承上四句,一之不能谓,或生或克不能齐之,使一也。程子专言升降,亦举一以该其余耳。性命之理,谓其为天道之自然也,尚未及赋予人物之性命。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苍苍之形也。
征引《易》《恒》卦《彖》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庄子·逍遥游》篇:“天之苍苍,其正色耶?”
补训上文,从日月説到性命之理,此又借《易》辞而发挥之。
髙注:「自然之理,往来屈伸,莫或使之而然者也。」愚按:正▯中文相属者,多数节同义,脉络贯通。其引经语,非但注释之体。此节大意,当云释《易》恒卦彖辞,以明日月之行,亦自然之理也。后仿此。
闰余生于朔,不尽周天之气,而世传交食法与闰异术,盖有不知而作者耳。
朱子曰:「周天之气,谓二十四气也。月有大小,朔不得尽此气,而一岁日子足矣,故置闰。○天体至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绕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丽天而少迟,一日绕地一周无余,而常不及天一度。积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与天防,是一岁日行之数也。月丽天而尤迟,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积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与日防。十二会得全日三百四十八余分之积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尽三百四十八。通计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岁月行之数也。岁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者,岁之常数也。故日行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为气盈;月行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为朔虚。合气盈朔虚而闰生焉。一岁闰率则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岁一闰则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单一,五岁再闰则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岁七闰则气朔分齐,是为一章。○黄氏瑞节曰:「厯家以一日为九百四十分,所谓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是一日内二百三十五分也。所谓余分
译阴阳的精气互相蕴藏于各自的居所,于是各自得到安宁。所以日月的形体,万古不变。至于阴阳之气,则循环交替而至,聚集与消散相互激荡,上升与下降相互追求,氤氲之气相互揉合。这是因为它们既相互兼济又相互制约,想要使它们统一却做不到。这就是它们之所以屈伸没有定法,运行永不停息,没有任何外力驱使的原因。如果不称之为性命之理,又能称它为什么呢?有人问程子说:“阴阳的精气互相蕴藏于各自的居所,是这样吗?”程子说:“这话很有意味。由人怎么能够呢?水附着于物体而不能分离,所以水有离卦的意象。火能进入物体,所以火有坎卦的意象。重离之中互含坎卦,重坎之中互含离卦,于是各自得到安宁。所以日为离卦,月为坎卦,它们的形体万古不变。而太阳常常圆满,月亮多有亏缺。”至于阴阳之气,则循环交替而至,春秋季节的聚散相互推荡,上下升降相互求合,氤氲交密,充满变动的气相互揉搓交错。如果不是相互滋生融合以兼济它们,就是相互克制战胜以制约它们。这样只有两端罢了。想要只让它上升而不下降,想要只让它下降而不上升,都是做不到的。这就是它们之所以屈伸没有定法,运行不息,而合乎虚无之神妙,没有任何外力驱使而自然如此的原因。如果不称之为性命之理、神妙之道而自然如此,那是什么呢?
补训:这段推论阴阳的精气,最终归结于性命之理。精属于本体,气属于作用。分开来说,是精,是气;合起来说,精也是气的表现。只是因为它凝结成形质罢了。所以性命之理承接在气的说法之下,而精也就可见了。
补注:阴阳有从质来说的,有从气来说的。从质来说,则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像日月的形体就是这样。从气来说,则循环交替而至,像四季昼夜之类;聚散相互激荡,升降相互追求,像风云雨雷之类;氤氲相互揉合,像温凉寒暑之类就是这样。
集解:阳的精气如果没有阴,就失去了遮蔽;阴的精气如果没有阳,就失去了依托。像这样,就会离散而不能形成万物。互相蕴藏于各自的居所,然后阳得到遮蔽而不泄露,阴得到主宰而不离散,所以各自得到安宁。相互兼济,就是相互资助;相互制约,就是相互克制。单独的阳不能生长,单独的阴不能成就。生长者倡导其成就,成就者完成其生长,这不是相互兼济吗?阴长阳消,阳长阴消,反复循环这不是相互制约吗?
愚按:太阳是以阴精蕴藏于阳的居所,月亮是以阳精蕴藏于阴的居所。这与大地纯阴、太阳为阳精、月亮为阴精的说法不同。这里所说的精,就是前面所说的质。循环句,是流行的意思;聚散二句,是对待的意思。聚散,横向说是升降;纵向说是氤氲,又从交密处说,相兼相制。总承上面四句,一之不能,是说或生或克不能齐一,使它们统一。程子专门说升降,也是举一例以概括其余罢了。性命之理,是说它是天道的自然,尚未涉及赋予人物性命的问题。
日月得天,是得到自然之理。不是苍苍的形体。
征引《易》《恒》卦《彖传》:“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庄子·逍遥游篇》:“天之苍苍,其正色耶?”
补训:上文,从日月说到性命之理,这里又借《易》辞来发挥它。
髙注:“自然之理,往来屈伸,没有任何外力驱使而自然如此。”愚按:正文中相属者,多数节同义,脉络贯通。它引用经语,不仅是注释的体例。这一节大意,应当说解释《易》恒卦彖辞,以说明日月运行,也是自然之理。后面仿照此例。
闰余产生于朔日,不能尽周天之气,而世间流传的交食法与闰异术,大概有不知而妄作的人吧。
朱子说:“周天之气,是指二十四节气。月有大小,朔日不能尽此气,而一年的日子足够了,所以置闰。○天体极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环绕地球向左旋转,常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依附于天而稍慢,一日绕地一周无余,而常不及天一度,积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分,而与天相遇,这是一年日行的数目。月依附于天而更慢,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分。积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分,而与日相遇。十二会得全日三百四十八余分之积五千六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到六,不尽三百四十八。通计得到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分,这是一年月行的数目。一年有十二月,一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是一年的常数。所以日行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分为气盈;月行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的五百九十二分为朔虚。合气盈朔虚而闰产生。一年闰率则十日九百四十分日的八百二十七,三年一闰则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的六百单一,五年再闰则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的三百七十五,十九年七闰则气朔分齐,这是一章。○黄氏瑞节说:‘历家以一日为九百四十分,所谓九百四十日之二百三十分者,是一日内二百三十分。所谓余分
之积五千九百八十八者,一防余四百九十九,十二防乘之得五千九百八十八也。所谓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者,如算日之法,以九百四十分为一日也。得六者,得六日也;不尽三百四十八者,将余分五千九百八十八除之,六日外犹余三百四十八分也。日行积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与天会,是一岁三百六十日而日行多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也。月行积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为十二会,是一岁三百六」十日而月行少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也,将日行所多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合月行所少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通得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一岁之闰率也。三岁一闰,合三岁之间日行所过月行所少,通得三十二日又六百单一分也。五岁再闰,合五岁之间日行所多月行所少,通得五十四日又三百七十五分也。十九岁七闰,合十九岁日行所多月行所少,通得整日一百九十,每岁余分八百二十七,以十九乘之得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分而一除之,得十六日犹余六百七十三分,并一百九十日通二百单六日又六百七十三分也。今为七闰月,每月二十九日,通二百单三日,每月余分四百九十九分,以七乘之得三千四百九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分而一除之,得三日犹余六百七十三分,并二百单三日通二百单六日又六百七十三分也。所谓气朔分齐者,十九年合气盈朔虚得二百单六日,不尽六百七十三分,七闰月亦二百单六日,不尽六百七十三分,气之分与朔之分至十九年而皆齐,所谓气朔分齐而为一章也。
译这积数五千九百八十八,是因为一防余数为四百九十九,十二防相乘便得到五千九百八十八。所谓“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是指按照计算日数的方法,以九百四十分作为一日。得到六,是指得到六日;不尽的三百四十八,是将余数五千九百八十八去除后,六日之外还剩余三百四十八分。太阳运行积数为三百六十五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与天相会,这是一岁三百六十日而太阳运行多出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月亮运行积数为三百五十四日又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作为十二次相会,是一岁三百六十日而月亮运行少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将太阳运行所多的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与月亮运行所少的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合并,总共得到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这是一岁的置闰率。三年一闰,合并三年之间太阳运行所多与月亮运行所少,总共得到三十二日又六百零一分。五年两闰,合并五年之间太阳运行所多与月亮运行所少,总共得到五十四日又三百七十五分。十九年七闰,合并十九年太阳运行所多与月亮运行所少,总共得到整日一百九十,每年余分八百二十七,以十九相乘得到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去除,得到十六日还余六百七十三分,连同那一百九十日总共是二百零六日又六百七十三分。现在作为七个月闰月,每月二十九日,总共二百零三日,每月余分四百九十九分,以七相乘得到三千四百九十三,以日法九百四十去除,得到三日还余六百七十三分,连同二百零三日总共也是二百零六日又六百七十三分。所谓气朔分齐,是指十九年合并气盈朔虚得到二百零六日,不尽六百七十三分,七个月闰月也是二百零六日,不尽六百七十三分,气的分与朔的分到十九年时都相齐,这就是所谓气朔分齐而构成一章。
补训此,因上文言日月,而推及于闰法,并带言交食法。以闰法为主。○闰余者,有余日方置闰月也。置闰而朔望定,然后日食于朔,月食于望,可据而推。其法相因。
补注《周天二十四气》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月行十四日九时有竒,则与日对;二十九日半有竒,则与日会。十二会通计得日三百五十四有竒,余十日半有竒为闰。与日对时,则月为之食;与日会时,则日为之食。此交食法,即与闰同术也。
愚按:补注谓二十四气三百六十五日有竒,极是。考《尚书解》新安陈氏云:二气为一月,必有三十日零二时五刻,始交后月节气。合二十四气,该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此气盈之溢数也。十二月有六小尽者,此朔虚之亏数也。一月无三十日,全非朔虚,而何?二气必三十日添二时五刻,非气盈而何?节气之有余,与小尽之不足,二者并行不悖,因此有余不足,而置闰于其间。此与补注説同。盖朔者,月与日会之名;气者,二十四气也。朔虚之数,不能尽气盈之数,故二者参合而置闰也。补训谓二十四气仅三百六十日,不能尽天行之度;而朔又不能尽气之三百六十日,皆未是。
阳之德主于遂阴之德主于闭
补训此,又言阴阳之德。德者,阴阳之所以为阴阳也。当兼理气言。○即阴阳而分观之,阳之德主于遂,凡发生者皆阳之为也;阴之德主于闭,凡收藏者皆阴之为也。
补注:沈毅斋曰,自动静而言之,则主乎阴。所谓干不专静,则不直遂;坤不翕合,则不发散,是也。自小大而言之,则阳常兼阴,阴不兼阳,又岂可以并言哉?论其分,则阳一而阴二,阳尊而阴卑也。在人则君臣父子之分也。论其气,则阳始而阴成,阳唱而阴和也。在人则子弟臣妾之类也。
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聚之阳必散之,其势均散。阳为阴累,则相持为雨而降;阴为阳得,则飘扬为云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虚者,阴为风驱,敛聚而未散者也。凡阴气凝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舎而为风。其聚有远近虚实,故雷风有大小暴缓。和而散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阴常散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
征引《周礼》宗伯保章氏,以五云之物辨吉凶。○《诗》▯风《终风》篇:“终风且霾”,又曰:“终风且曀。”集传:“霾,雨土防雾也;阴而风曰曀。”
朱子曰:「此一段见得阴阳之情。阳气正升,忽遇阴气,则相持而下为雨。盖阳气轻,阴气重,故阳气为阴气压坠而下也。阴气正升,忽遇阳气,则助之飞腾而上为云也。阳气伏于阴气之内,不得出,爆开而为雷也。阴气凝结于内,阳气欲入不得,故旋绕其外不已而为风。至吹散阴气尽乃已也。戾气、飞雹之类,曀霾、黄雾之类,皆阴阳邪恶不正之气。所以雹冰秽浊,或青黑色。」
华注:此明风雨云雷之属,总不外乎阴阳之相感。补训:阴主闭,其性凝聚;阳主遂,其性发散。然阴之凝聚,阳必为之发散,其势均归于发散,盖阴阳相为用也。阳方升而为阴所累,阴压阳则相挟持为雨,而降雨者阳之为也。阴方升而为阳所得,阳助阴则飘扬为云,而升云者阴之为也。故凡云物分布于太虚之中者,阴气为风所驱,敛聚而未散则为云也。即此可知雨云所由然矣。凡阴气凝聚,束阳在内而不得出,则阳奋发有声而为雷霆;阳在阴外不得入,则周廻旋绕不舎而为风。其凝聚有远有近,有虚有实,故雷风有小有大,有暴有缓。即此可知风雷所由然矣。阴聚而阳散,同一散也,有和不和之分。和而散则为霜、为雪、为雨、为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为曀霾。即此可知霜、雪、雨、露、戾气、曀霾所由然矣。大抵阴虽凝聚,而常散缓以受交于阳,则风雨得调而寒暑得正矣。阴聚阳散,其相资为用有如此。○均散句截上是冐语,次言雨云,次言风雷,次言霜雪雨露戾气曀霾,总承阴阳聚散来,云物物色也。班分也。疾雷为霆,阴常散缓,对凝聚言,凝聚
译补训说:这里之所以补充训释,是因为上文提到了日月,进而推及到闰法,并连带说明了交食法。以闰法为主要内容。○所谓闰余,是指有多余的日子才设置闰月。设置了闰月,朔望的日期就确定了,然后日食发生在朔日,月食发生在望日,就可以依据这些规律来推算。它们的法则相互关联。
补注说:《周天二十四气》总共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月亮运行十四日九时有零余,就与太阳相对;二十九日半有零余,就与太阳相会。十二次相会总共计算得到三百五十四日有零余,剩下的十日半有零余作为闰月。与太阳相对的时候,就发生月食;与太阳相会的时候,就发生日食。这交食的方法,就是与闰法相同的术数。
我按语说:补注认为二十四气是三百六十五日有零余,非常正确。考察《尚书解》中新安陈氏说:两个节气为一个月,必须有三十日零二时五刻,才开始交接下一个月的节气。合计二十四气,共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这是气盈的多余数目。十二月中有六个小月(三十天),这是朔虚的亏损数目。一个月如果没有三十天,完全不是朔虚,那又是什么呢?两个节气必须三十天加上二时五刻,这不是气盈又是什么呢?节气的多余,与小月的不足,两者并行不悖,因此在这多余和不足的中间设置闰月。这与补注的说法相同。大概朔,是月亮与太阳相会的名称;气,是二十四节气。朔虚的数目,不能完全对应气盈的数目,所以两者参合而设置闰月。补训说二十四气只有三百六十日,不能完全对应天行的度数;而朔也不能完全对应气的三百六十日,这都是不对的。
阳的德性主要在于顺遂,阴的德性主要在于闭藏。
补训说:这里又讲到阴阳的德性。德,是阴阳之所以成为阴阳的原因。应当兼从理和气两方面来说。○从阴阳分别来看,阳的德性主要在于顺遂,凡是发生生长的都是阳的作用;阴的德性主要在于闭藏,凡是收藏的都是阴的作用。
补注说:沈毅斋说,从动静的角度来说,则主要在于阴。所谓乾不专门静止,就不能直接顺遂;坤不收敛闭合,就不能发散,就是这个意思。从小大的角度来说,则阳常常兼有阴,阴不兼有阳,又怎么可以并列来说呢?论其分别,则阳是一而阴是二,阳尊贵而阴卑下。在人身上,就是君臣父子的分别。论其气,则阳开始而阴完成,阳唱导而阴应和。在人身上,就是子弟臣妾之类。
阴性凝聚,阳性发散。阴凝聚的,阳必定使其发散,其趋势均匀地趋向发散。阳被阴牵累,就相互挟持形成雨而降落;阴被阳获得,就飘扬形成云而上升。所以云物分布在太虚之中的,是阴气被风驱赶,收敛聚集而尚未发散的。凡是阴气凝聚,阳在内部不能出来,就奋发击打形成雷霆;阳在外部不能进入,就周旋环绕不停形成风。其聚集有远有近,有虚有实,所以雷风有大有小,有猛烈有缓和。和谐地发散就形成霜雪雨露,不和谐地发散就形成戾气曀霾。阴常常散缓,接受阳的交合,那么风雨调和,寒暑正常。
征引《周礼》宗伯保章氏,用五种云物的变化来辨别吉凶。○《诗经》〇《国风·终风》篇:“终风且霾”,又说:“终风且曀。”《诗集传》说:“霾,是雨土防雾;阴而风叫曀。”
朱子说:“这一段看到了阴阳的情状。阳气正上升,忽然遇到阴气,就相互挟持而下成为雨。大概阳气轻,阴气重,所以阳气被阴气压坠而下。阴气正上升,忽然遇到阳气,就帮助它飞腾而上成为云。阳气伏在阴气内部,不能出来,爆开而形成雷。阴气凝结在内部,阳气想要进入不能,所以旋绕其外不停而形成风。直到吹散阴气尽才停止。戾气、飞雹之类,曀霾、黃雾之类,都是阴阳邪恶不正之气。所以雹冰秽浊,或者青黑色。”
华注说:这里阐明风雨云雷之类,总不外乎阴阳的相互感应。补训说:阴主闭藏,其性质凝聚;阳主顺遂,其性质发散。然而阴的凝聚,阳必定使其发散,其趋势均匀地归于发散,大概阴阳是相互为用的。阳方上升而被阴所牵累,阴压阳就相互挟持形成雨,而降雨是阳的作用。阴方上升而被阳所获得,阳助阴就飘扬形成云,而升云是阴的作用。所以凡是云物分布在太虚之中的,阴气被风驱赶,收敛聚集而未散就形成云。由此可知雨云形成的原因了。凡是阴气凝聚,束缚阳在内部而不能出来,那么阳奋发有声而形成雷霆;阳在阴外不能进入,就周回旋绕不停而形成风。其凝聚有远有近,有虚有实,所以雷风有大有小,有猛烈有缓和。由此可知风雷形成的原因了。阴聚而阳散,同样是散,有和谐与不和谐的区别。和谐地散就形成霜、雪、雨、露;不和谐地散就形成戾气、曀霾。由此可知霜、雪、雨、露、戾气、隮霾形成的原因了。大抵阴虽然凝聚,但常常散缓以接受阳的交合,那么风雨得以调和而寒暑得以正常。阴聚阳散,它们相互资用就是这样。○“均散”句截断上面是冒语,接着讲雨云,接着讲风雷,接着讲霜雪雨露戾气曀霾,总承接阴阳聚散而来,云物指云物的色泽。班指分布。疾雷叫霆,阴常散缓,是对凝聚而言,凝聚
其性然也。凝聚之中能因阳以为散缓,则受交于阳矣,非谓其不凝聚而散缓也。集释:气之聚远而实,故风雷大且暴;近而虚,故风雷小且缓。
译这是它本来的性质。在凝聚之中能够因为阳气的作用而变得散漫舒缓,那就是接受了阳气的交感,并不是说它不凝聚而散漫舒缓。集释:气的聚集如果深远而充实,所以风雷就大而且猛烈;如果浅近而虚浮,所以风雷就小而且舒缓。
愚按,此太虚与前节太虚无体同义,皆以苍苍之天言,即首篇第二层内之属于天地者也。
天象者,阳中之阴;风霆者,阴中之阳。
补训此,推阴阳交互之理,而以天象、风霆明之。集释天象,日月星辰是也。
集解:阳者,气而已矣。天象则稍有象,故为阳中阴。风交于物,霆起于地,本阴之类,然有声而无形,有气而无质,故为阴中阳。
补注:「天象阳中阴,所以聚而不散;风霆阴中阳,所以聚散无常。」
雷霆感动,虽速,然其所由来亦渐耳。能穷神化所从来,德之盛者欤?
征引《易》下传之五章,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李注:「雷霆者,鬰积之久而发者也。凡天地之化,皆以渐成。非精义利用体神化于身者,孰能知之?」
补训:雷霆必积久而后动,如十一月一阳生,至四阳二月之时乃发声,岂非渐乎?即偶然雷霆,亦必气积而后动,无遽动之理。神化俱承渐,不承速。徐氏发明,分速为神,渐为化,未确,以其两反在前,一反在后也。德之盛,以人言。
愚按,此节大意,即雷霆以明神化之理也。○两而化,即一而神者为之,神与化不可分先后,补训驳发明是矣。但徐氏又谓「一而神,两而化」为所从来,而补训亦谓神化承渐不承速。窃玩张子之意,盖雷之震动,即神化之一端,所从来即所由来之变文也。即雷之所从来,以渐知天地之化皆以渐而成,即此是穷神知化之盛德。非以渐为神化,而所从来又推本一层也。神化中有速字,意所从来即渐字意,亦非承渐不承速也。惟李注得之。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内光,能辟而受。受者随材各得,施者所应无穷。神与形,天与地之道欤?
征引《易》上传之六章:「夫干其静也专,其动也直;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晋书·纪瞻传》:「阳动而外,以含容为质;阴静而内,以外接为用。是以金水之明内鉴,火日之光外辉,刚施柔受,阳胜阴伏。」
朱子曰:「阴以阳为质,阳以阴为质。水内明而外暗,火内暗而外明。」○西山真氏曰:「日火外景,金水内景。本准南子之説。道家谓日火扬光于外,故日有食,火有灭;金水潜光于内,故无穷。以此为养生之法,收视反观,潜神不矅。」
集解:直者,照临无碍之谓也。受者,随材各得妍▯美恶,未尝有隐,而必由于所感,不能自施。形与地之道也。形则碍,地不倡也。施者所应无穷,随在光皆至焉。神与天之道也。神无物不体,天所以倡也。
集释:水之明,镜之光,随材各得也。
愚按:集释诸家,皆以金、水、火、日相施受言,即前金、水受光于火、日之意。集解则以金、水、火、日之施受于物言,即此见天地形神之道。以诸家则“施”即施光于金、水,“受”即受光于火、日,材即金、水之材也。以集解则“施”乃普照万物,“受”乃受他物之形,材亦他物妍▯之材也。二説皆通。玩金、水亦言光,不言质,则集解似胜。○友人赵子彤元云:诸家谓“施”光于金、水,然既曰无穷,则“施”及者不惟金、水矣。
木曰曲直,能既曲而反申也。金曰从革,一从革而不能自反也。水火,气也,故炎上润下,与阴阳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金者,土之华实也。其性有水火之杂,故木之为物,水渍则生,火然而不离也。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交也。金之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烁之反流而不耗。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际也。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地之质也,化之终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体而不遗者也。
征引书《洪范》五行: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蔡传:润下者,润而又下也;炎上者,炎而又上也;曲直者,曲而又直也;从革者,从而又革也。○《易·説卦》之五章: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
张子语录中:「宫土寄王之説,于理非也。大率五行之气分王四时,土固多于四者,然其运行之气则均施错
译我按:这里的“太虚”与前节的“太虚无体”意义相同,都是指苍茫的天空,也就是首篇第二层中属于天地范畴的部分。
天象,是阳中之阴;风雷,是阴中之阳。
补训说:这是推究阴阳交互的道理,用天象和风雷来阐明。集释说:天象,就是日月星辰。
集解说:阳,不过是气罢了。天象则稍微有形象,所以是阳中之阴。风与万物相交,雷霆从地而起,本性属于阴类,然而有声而无形,有气而无质,所以是阴中之阳。
补注说:“天象是阳中之阴,所以凝聚而不散;风雷是阴中之阳,所以聚散无常。”
雷霆的感应,虽然迅速,但它的来源也是逐渐形成的。能够穷究神妙变化的来源,这是德行盛大的表现吧?
征引《易经》下传的第五章:穷究神妙,知晓变化,这是德行盛大的表现。
李注说:“雷霆,是郁积久了才爆发的。凡是天地的变化,都是逐渐形成的。如果不是精通义理、善于利用、将神妙变化体现于自身的人,谁能知道呢?”
补训说:雷霆必定积蓄久了才发动,就像十一月一阳初生,到四月阳气盛极之时才发声,难道不是逐渐的吗?即使是偶然的雷霆,也必定是气积蓄后才发动,没有突然发动的道理。神妙和变化都承继于逐渐,不承继于迅速。徐氏阐发,将迅速归为神,逐渐归为化,并不确切,因为前面两者相反,后面只有一者相反。德行盛大,是从人的角度说的。
我按:这一节的大意,就是用雷霆来阐明神妙变化的道理。○“两而化”,即由“一而神”所促成,神与化不可分先后,补训反驳徐氏的阐发是对的。但徐氏又说“一而神,两而化”是来源,而补训也说神化承继逐渐不承继迅速。我玩味张载的意思,大概是雷霆的震动,就是神妙变化的一方面,来源就是来源的变文。即雷霆的来源,通过逐渐可知天地的变化都是逐渐形成的,这就是穷究神妙、知晓变化的盛大德行。并不是以逐渐为神化,而来源又推究了一层。神化中有迅速的字眼,意谓来源即逐渐的意思,也不是承继逐渐不承继迅速。只有李注领悟了这一点。
火,是日的外光,能够直接照射而施加;金水,是内光,能够开敞而接受。接受者随材质各自获得,施加者所应验的无穷无尽。这是神与形、天与地的道理吧?
征引《易经》上传的第六章:“乾,其静止时专一,其运动时直接;坤,其静止时闭合,其运动时开敞。”○《晋书·纪瞻传》:“阳动而向外,以含容为本质;阴静而向内,以外接为作用。所以金水的明亮在内鉴照,火日的光华在外照耀,刚强施加,柔弱接受,阳胜阴伏。”
朱子说:“阴以阳为本质,阳以阴为本质。水内明而外暗,火内暗而外亮。”○西山真氏说:“日火外显景象,金水内显景象。本于《淮南子》的说法。道家说日火扬光于外,所以日有食,火有灭;金水潜光在内,所以无穷。以此为养生之法,收敛视觉反观内省,潜藏精神不炫耀。”
集解说:直接,是指照耀临视没有阻碍的意思。接受者,随材质各自获得美丑,未曾有隐藏,但必定由于所感,不能自我施加。这是形与地的道理。形则有阻碍,地不主动倡导。施加者所应验的无穷无尽,随在光皆到达。这是神与天的道理。神无物不体现,天所以主动倡导。
集释说:水的明亮,镜子的光芒,随材质各自获得。
我按:集释各家,都以金、水、火、日相互施加接受来说,即前文金、水受光于火、日的意思。集解则以金、水、火、日的施加接受于万物来说,即此可见天地形神的道理。按各家说法,“施”即施加光于金、水,“受”即接受光于火、日,材即金、水的材质。按集解说法,“施”乃普照万物,“受”乃接受他物的形状,材亦是他物美丑的材质。两种说法都通。玩味金、水也说光,不说质,则集解似乎更胜。○友人赵子彤元说:各家说“施”光于金、水,但既然说无穷,则“施”及的不只是金、水了。
木叫曲直,能够既弯曲又反过来伸直。金叫从革,一旦顺从变革就不能自我反转。水火,是气,所以炎上润下,与阴阳升降,土不能制约它们。木金,是土的精华和果实。它们的性质有水火的混杂,所以木这种物体,水浸则生,火燃则不离。大概是得到土的浮华于水火之交。金这种物体,得到火的精华于土的燥,得到水的精华于水的濡。所以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熔化它反而流动而不耗损。大概是得到土的精华于水火之际。土,是万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的。是地的本质,是变化的终结。水火之所以升降,是万物兼体而不遗漏的。
征引《尚书·洪范》五行:水叫润下,火叫炎上,木叫曲直,金叫从革,土爱稼穑。蔡传:润下,是润而又下;炎上,是炎而又上;曲直,是曲而又直;从革,是从而又革。○《易经·说卦》第五章:艮,是东北的卦,万物之所以成终,而所以成始。
张子语录中:“宫土寄王的说法,在理上是不对的。大率五行之气分王四时,土固然多于四者,然而其运行之气则均施错
见。金、木、水、火分主四时,独不见土之所主,是以有寄王之説。然于土夹在季夏之末者,且以易言之,八卦之作,坤在西南,西南致养之地,在离、兑之间,离、兑即金、火也。是以在季夏之末。」
译可见,金、木、水、火分别主管四季,唯独没有看到土所主管的时节,因此有了“寄王”的说法。然而,关于土夹在季夏末尾这一说法,暂且用《易经》来解释:八卦的形成中,坤卦位于西南,西南是滋养万物之地,处在离卦与兑卦之间,离卦、兑卦即代表火和金。所以土位于季夏的末尾。
朱子曰:「五行之説,正防一段説得最好,不轻下一字。」○问:「阴阳五行如何?」曰:「康节説得法密,横渠説得理透。」○问:「金木水火体质属土?」曰:「正▯有一説好,只金与木之体质属土,水与火却不属土。」
补注水濡之水当作土
补训更即五行而推论之。木曰曲直,木既能曲,反伸而直也。金曰从革,金一从改革,而不能自反其本质也。此木金之纯乎质者然也。水火虽有质,而以气为用,故火炎上,水润下,下与阴同降,上与阳同升,土不得而制其气焉。此水火之主乎气者然也。然而木金与水火有相资也。木金者,土之华实,木为华,而金为实,其性有水火相杂于其间。故木之为物,虽生于土,然以水浸之则生,以火然之而火附木不相离,盖得土之浮华于水火之相交而成者也。金之为物,亦生于土,然因土性之燥而得火之精,因土性之濡而得水之精,故水火相待有成而不相害,以火烁之,反流为水而不耗折,盖得土之精实于水火之相合而成也。此木金之质生于土,而必资水火之气有然也。若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终也,乃地之质也,五行生成变化之终也。水火之气所以升降,不外于土,万物皆兼体而无一之或遗者也。○此详言五行,先提木金以质言,次及水火以气言,次言木金为土之华实而带言水火,次言土而以水火升降应前,物兼体亦包金木在内。○书蔡传:曲而又直,从而又革,皆分两义,与此不同。木不能无曲,而究竟长大,故为曲而反伸;金融而从革,不能自反其本质。火气炎上,阳之升也;水气润下,阴之降也。蔡传:润而又下,炎而又上,此则谓润于下,炎于上也。木金生于土中,故为土之华实,其性有水火之杂,谓木金兼有水火之性。此并言木金,下分木金言之。万物生于土,归于土,故为物之成始成终。土之浮华上之精实,即应上金木者,土之华实,浮华谓木,精实谓金。
愚按,此节大意释书《洪范》之文,以明五行之理也。○木金者,以下旧解多杂窃,意木金者土之华实,其性有水火之杂。二语为下二段之纲。盖水火之气与阴阳升降交际于地之中,无处而不在者也。木生地上,则为土之华,而得水火之气于土中,此木性有水火之杂也。故水渍则生火,然而不离水生木,木生火之理本如是也。金生地中,则为土之实,而得水火之气于土中,此金性有水火之杂也。故水火与金相资而不相害,以火烁之,反流为水而不耗火克金,金生水之理本如是也。得水火之精于土之燥濡,与得土之实于水火之际,同是一意,流而不耗,正相资而不相害处,亦非两层。盖土有燥有濡,濡者即水之性,燥者即火之性,而金皆具之也。火克金,若难言相待,然相克乃以成之。金以成器为贵,木以应用为才,正见其相待也。木得浮华于水火之交,金得水火之精于土之燥濡,皆以木金本然所具之性言。至水渍火然,流而不耗,又是木金成质后与水火相资为用处。惟其性如是,故其用如是。补训以火烁金为得火之精,金烁为水,为得水之精,混作一层未确。李注以得金则水火相需而成烹饪为不相害,亦落后一层。土为化之终者,盖阴阳五行皆天地化生人物之具。至天五生土,则天地之化已全,而人物由是以生也。○语录一段,前盖驳土寄王四时各十八日之説,而谓其均施错见,无时不有。后引《易》卦,又明土所以属季夏之故也。其理可防,故附录之。
冰者,阴凝而阳未胜也。火者,阳丽而阴未尽也。火之炎,人之蒸,有影无形,能散而不受光者,其气阳也。
补注氷字恐当作水
髙注或谓人为水之误
集解:水生于天一,其体质本阳也。至冬则凝而成氷,阴之凝聚,而中之微阳不胜阴也。火则阳丽于阴之外,故有光,而中之阴犹伏藏而未尽也。故中暗火气曰蒸薫也。散,犹施也。指其光之烛物,气之蒸人而言。言火之烈然炎热,人之触之而薫蒸者,有影而已,非有形也。能散而已,不能受也。
补训髙注谓阴未
译朱子说:“关于五行的学说,正防有一段话说得最好,不轻易下一个字。”○问:“阴阳五行是怎样的?”回答说:“邵雍(康节)说得法度严密,张载(横渠)说得义理透彻。”○问:“金、木、水、火的体质属于土吗?”回答说:“正防有一个说法好,只是金和木的体质属于土,水和火却不属于土。”
补注:水濡之水当作土。
补训:进而就五行进行推论。木的特性是曲直,木既能弯曲,又能反向伸展而变直。金的特性是从革,金一旦顺从变革,就不能自行返回其本质。这是木和金纯粹属于质地的情况。水和火虽然也有质地,但以气的作用为主,所以火炎向上,水润向下,向下与阴气一同下降,向上与阳气一同上升,土无法制约它们的气。这是水和火主要属于气的情况。然而,木、金与水、火有相互依赖的关系。木、金是土的精华与果实,木是精华,金是果实,它们的性质中有水和火混杂其间。所以木这种事物,虽然生长在土中,但用水浸润它就能生长,用火点燃它,火附着在木上不相分离,大概是得到了土的浮华,在水火相交中形成的。金这种事物,也生长在土中,但因为土性干燥而得到火的精华,因为土性湿润而得到水的精华,所以水和火相互依赖而成就,不相妨害,用火熔化它,反而流动成为水而不损耗折断,大概是得到了土的坚实,在水火相合中形成的。这是木、金的质地生于土,而必须借助水火之气的情况。至于土,是万物用来开始和终结的,是地的质地,是五行生成变化的终结。水火之气之所以升降,不出于土,万物都兼有体质而没有遗漏任何一行的。○这里详细论述五行,先提木、金以质地来说,其次涉及水、火以气来说,再次说木、金是土的精华与果实而连带说到水、火,再次说土而以水火的升降呼应前文,万物兼有体质也包括金、木在内。○《书蔡传》:曲而又直,顺从而又变革,都分为两义,与此不同。木不能没有弯曲,而最终长大,所以是弯曲而反向伸展;金顺从变革,不能自行返回其本质。火气炎向上,是阳气的上升;水气润向下,是阴气的下降。蔡传:润而又下,炎而又上,这里是指润于下,炎于上。木、金生于土中,所以是土的精华与果实,它们的性质有水、火的混杂,意思是木、金兼有水、火的性质。这里一并说木、金,下面分别说木、金。万物生于土,归于土,所以是万物的开始和终结。土的浮华和上面的精实,即对应上面的金、木,土的精华与果实,浮华指木,精实指金。
我按:这一节大意是解释《尚书·洪范》的文字,以阐明五行的道理。○“木、金者”以下,旧解多混杂,意思是木、金是土的精华与果实,它们的性质有水、火的混杂。这两句话是下面两段的纲领。大概水、火之气与阴阳升降在地的中间交际,无处不在。木生在地上,就是土的精华,而从土中得到水、火之气,这就是木的性质有水、火的混杂。所以水浸润则生长,火燃烧,然而不离水生木、木生火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金生在地下,就是土的果实,而从土中得到水、火之气,这就是金的性质有水、火的混杂。所以水、火与金相互依赖而不相妨害,用火熔化它,反而流动成为水而不损耗,火克金、金生水的道理本来就是这样。从土的干燥湿润中得到水、火的精华,与从水、火之际得到土的坚实,是同一个意思,流动而不损耗,正是相互依赖而不相妨害的地方,也不是两层意思。大概土有干燥有湿润,湿润的就是水的性质,干燥的就是火的性质,而金都具备。火克金,如果说难以言说相互依赖,然而相克正是为了成就。金以成为器物为贵,木以应用为才,正可见其相互依赖。木在水火相交中得到浮华,金在土的干燥湿润中得到水、火的精华,都是以木、金本然所具备的性质来说。至于水浸润、火燃烧,流动而不损耗,又是木、金形成质地后与水、火相互依赖为用的情况。正因为它们的性质如此,所以它们的作用如此。补训以火熔化金为得到火的精华,金熔化为水为得到水的精华,混作一层不够确切。李注以得到金则水、火相互需要而成就烹饪为不相妨害,也落后一层。土是化育的终结,大概阴阳五行都是天地化生人物的工具。到天五生土,则天地的化育已经完备,而人物由此而生。○语录一段,前面大概是驳斥土寄王四时各十八日的说法,而说其均匀施布交错出现,无时不有。后面引用《易》卦,又阐明土之所以属于季夏的缘故。其道理可以防备,所以附录于此。
冰,是阴气凝聚而阳气未能胜过。火,是阳气附着而阴气未尽。火的炎上,人的蒸腾,有影无形,能散发而不能受光的,它的气是阳的。
补注:氷字恐当作水。
高注:或谓人为水之误。
集解:水生于天一,其体质本来属阳。到了冬天则凝聚而成冰,是阴气的凝聚,而其中的微阳不能胜过阴。火则是阳气附着在阴的外面,所以有光,而其中的阴还伏藏而未尽。所以中暗火气叫蒸熏。散,犹施也。指它的光照亮物体,气蒸腾人而言。说火的烈然炎热,人触到它而熏蒸的,只有影子而已,不是有形体的。能散发而已,不能承受。
补训:高注谓阴未
尽故火犹然尽则灭殊难解?岂以阴为火所然之物乎?张子是论水火,非欲阳胜阴尽。愚按此节可疑者颇多。补注疑氷当作水,髙注疑人为水之误。诸家以不能受为句,李注以不能受光者为句。以今考之前后,多言水火,阴凝阳丽,又与外光内光,陷阴附阴,前后言水火之言相符。氷之当为水,似可据也。上言水火,而下专言火,于文理固为偏。承人之蒸解为火之蒸,人于文义亦为强解。人之当为水,亦似可从也。「能散而不能受」为句,「光者其气阳也」为句,句法颇未稳。以前节「受光于火」日句例之「受光」字连读,又非无谓也。尝以此三説之解解之:水之为体,阴之所凝结也。阴以阳为质,其外暗而内明,殆阳之伏于中而未胜也。火之为物,阳之丽于阴也。阳以阴为质,其外明而内暗,殆阴之伏于中而未尽也。此阴阳互藏之理然也。金水能受日月之光以照物,若火之有炎,水之有蒸,则但有影而无形。能散而为气,而不能受日月之光以鉴物者,其气已属于阳故也。如此则阳未胜,阴未尽,亦指其内明与内暗而言,非欲其胜与尽也。水之内明即阳,火之内暗即阴,亦非以所然之物为阴也。然水有涸时,即是阳胜;火有灭时,即是阴尽。方言水火,故言未胜未尽耳。
译尽故火犹然,尽则灭,殊难解?岂以阴为火所燃之物乎?张子是论水火,并非想要阳胜阴尽。我按此节可疑之处颇多。补注怀疑“氷”当作“水”,高注怀疑“人”为“水”之误。各家以“不能受”为句,李注以“不能受光者”为句。以今考之前后,多言水火、阴凝阳丽,又与外光内光、陷阴附阴,前后言水火之语相符。“氷”之当为“水”,似可据也。上言水火,而下专言火于文理固为偏。承人之蒸解为火之“蒸”,人于文义亦为强解。“人”之当为“水”,亦似可从也。“能散而不能受”为句,“光者其气阳也”为句,句法颇未稳。以前节“受光于火”日句例之“受光”字连读,又非无谓也。尝以此三种说法之解解之:水之为体,是阴之所凝结。阴以阳为质,其外暗而内明。殆阳之伏于中而未胜也。火之为物是阳之丽于阴。阳以阴为质,其外明而内暗。殆阴之伏于中而未尽也。此乃阴阳互藏之理然也。金水能受日月光以照物,若火之有炎、水之有蒸,则但有影而无形。能散为气,而不能受日月光以鉴物者,其气已属于阳故也如此则阳未胜、阴未尽,亦指其内明与内暗而言非欲其胜与尽也。水之内明即阳气,火之内暗即阴气,亦非以所燃之物为阴也。然水有涸时即是阳胜,火有灭时即是阴尽。方言水火,故言未胜未尽而已。
阳陷于阴为水附于阴为火
补注:此承上章而言,阳陷于阴,所谓阴凝而阳未胜也;阳附于阴,所谓阳丽而阴未尽也。
补训入其中为陷见于外为附
李注説者,皆谓一阳陷于二阴之间为坎,一阴丽于二阳之间为离,非也。凡能出入、上下、动静、发敛者,皆阳也。顾非阴,则阳之出入、上下、动静、发敛不可得而见耳。是故震,阳动也;坎,阳陷也;艮,亦阳止也;巽,阳入也;离,阳丽也;兑,亦阳説也。《易》卦所以分阴阳者,盖以阳为主,而遇阴则为阳卦;以阴为主,而遇阳则为阴卦也。阳在下而遇阴压之,则动矣;阳在中而遇阴锢之,则陷矣;阳在上而遇阴承之,则止矣。阴在内,则阳必入以散之矣;阴在中,则阳必附之以为明矣;阴在外,则阳必敷之以为説矣。今谓巽,阴入于二阳之下;离,阴丽于二阳之中,是以入与丽属阴,故曰其説非也。张子前文云:“阴在内,阳不得入,故周旋不舎而为风。”盖“不舎”者,所以入之也。此条又以火为阳附于阴比之,观物言八卦处理独精矣。
张注此观坎离二卦,自见。又以河图考之:天一生水,地六成之,阳居内者微,而阴在外者盛,是阳陷阴中也;地二生火,天七成之,阴居内者微,而阳在外者盛,是阳丽阴外也。故周子太极图以水阴盛居右,火阳盛居左,均是一义,不可易之至理也。
正▯初义卷二
<子部,儒家类,正蒙初义》>
钦定四库全书
正防初义卷三
邳州知州王植撰
天道篇第三
补训此,以天道名篇,而其中以天道、圣人并言,见圣人与天道同,亦惟圣人能言天道也。前四节以圣人与天道相形,天不言,四节言天道不见,而章三节言圣人,天之知物,节又言天道,盖天命亦天道之一端也。化而裁之,四节又言圣人,形而上者,四节言惟圣人能言天道。
愚按,此篇凡二十节,大意明天道、圣人之合,然血脉贯通而文不相防玩。各节之意,惟天不言而信二节,不见而章二节,化而裁之二节,谷之神也二节,皆意义相承。余俱节各一义,旧説逐节联贯,忽言此,又迤▯承接言及别事,转转无穷,恐先儒不应有此拖防无头绪之文也。○补训:谓天不言四节,言天道;不见而章三节,言圣人。窃谓天不言三节,言天道;鼔万物节,亦天圣并言。不见而章三节,则以天道明圣人也。○内天体物不遗一节,朱子入《近思录》道体。
天道,四时行,百物生,无非至教。圣人之动,无非至德。夫何言哉?
征引《礼》《礼器》《天道》《至教》《圣人》《至德》。
补注合礼记论语之意而言
补训礼云:「天道至教,圣人至德。以天道言之,春夏秋冬之四时自行,飞潜动植之百物自生,无非至教之所寓也。以圣人言之,圣人之动皆中礼,无非至德之所形也。夫何待于言哉?善学者不必以言求之也。天道、圣人并言,夫何言哉?」双承
天体物不遗,犹仁体事无不在也。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无一物而非仁也。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无一物之不体也。
征引《诗·大雅·板》篇「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集传:「王,往,通言出而有所往也。旦,亦明也。衍,寛纵之意。」
朱子曰:「此数句从赤心片片説出来,荀杨岂能到?体物,犹言为物之体也。盖物物有个天理体,事谓事事是仁做出来,如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湏得仁以为骨子。凡言体,便是做他那骨子。本是言物以天为体,事以仁为体,縁湏着从上説,故如此下语。『体物』为物之体,犹言『干事』为事之干也。」出王之王,音往,言往来游衍,无非是理,无一物之不体,犹言无一物不将这个做骨子。
集释熊氏曰:「物物皆有天理,体之而无所遗也。犹事事皆本于仁,体之而无不在也。礼之大小,无非爱敬恳恻之所发见者,是仁体事无不在也。凡人往来游息之所,此理无往而不在,是天体物而不遗也。」愚按:此节大意,见天仁之无不体
译阳气陷入阴气之中便成为水,阳气依附于阴气之外便成为火。
补注:这是承接上一章而言,阳气陷入阴气,就是所说的阴气凝聚而阳气未能战胜它;阳气依附于阴气,就是所说的阳气附丽而阴气未能穷尽。
补训:进入其中称为陷,显现于外称为附。
李注说,那些解说的人,都认为一个阳爻陷入两个阴爻之间就是坎卦,一个阴爻附丽在两个阳爻之间就是离卦,这是不对的。凡是能够出入、上下、动静、发散收敛的,都是阳气。然而如果没有阴气,那么阳气的出入、上下、动静、发散收敛就无法被看见。因此,震卦,是阳气发动;坎卦,是阳气陷入;艮卦,也是阳气停止;巽卦,是阳气进入;离卦,是阳气附丽;兑卦,也是阳气喜悦。《易经》八卦之所以区分阴阳,大概是以阳气为主,遇到阴气就形成阳卦;以阴气为主,遇到阳气就形成阴卦。阳气在下而遇到阴气压制它,就发动了;阳气在中而遇到阴气禁锢它,就陷入了;阳气在上而遇到阴气承托它,就停止了。阴气在内,那么阳气必定进入以消散它;阴气在中,那么阳气必定依附它以产生光明;阴气在外,那么阳气必定敷布它以产生喜悦。现在说巽卦是阴气进入两个阳爻之下,离卦是阴气附丽在两个阳爻之中,因此把“入”与“丽”归属于阴气,所以说他们的解说是不对的。张载前文说:“阴气在内,阳气不能进入,所以周旋不舍而形成风。”大概“不舍”的意思,就是为了进入。这一条又用火作为阳气依附于阴气的比喻,观察事物阐述八卦的道理非常精妙。
张注:观察坎、离两卦,自然明白。又用河图来考证:天一生水,地六成之,阳气在内者微弱,而阴气在外者旺盛,这是阳气陷入阴气之中;地二生火,天七成之,阴气在内者微弱,而阳气在外者旺盛,这是阳气附丽在阴气之外。所以周敦颐的太极图以水阴气旺盛居右,火阳气旺盛居左,都是同一个道理,是不可更改的至理。
正〇初义卷二
<子部,儒家类,正蒙初义>
钦定四库全书
正蒙初义卷三
邳州知州王植撰
天道篇第三
补训:这一篇以天道命名,而其中将天道与圣人并提,表明圣人与天道相同,也只有圣人能言说天道。前四节将圣人与天道相互比照,天不言说,四节言说天道不显现,而第三章言说圣人,天知晓万物,一节又言说天道,大概天命也是天道的一部分。化育而裁成,四节又言说圣人,形而上的,四节言说只有圣人能言说天道。
愚按:这一篇共二十节,大意阐明天道与圣人的合一,然而血脉贯通而文意不相妨害玩味。各节的意思,只有“天不言而信”两节,“不见而章”两节,“化而裁之”两节,“谷之神也”两节,意义相互承接。其余各节每节一个意思,旧说逐节连贯,忽然说这个,又顺势承接说到别的事,辗转无穷,恐怕先儒不应该有这种拖沓无头绪的文章。○补训:说“天不言”四节,言说天道;“不见而章”三节,言说圣人。我私下认为“天不言”三节,言说天道;“鼓万物”一节,也是天与圣人并提。“不见而章”三节,则是用天道来阐明圣人。○内“天体物不遗”一节,朱子收入《近思录》道体部分。
天道,四季运行,万物生长,没有不是最高的教化。圣人的行动,没有不是最高的德行。还需要说什么呢?
征引《礼记》《礼器》《天道》《至教》《至德》。
补注:综合《礼记》和《论语》的意思而言。
补训:《礼记》说:“天道是至高的教化,圣人是至高的德行。”从天道来说,春夏秋冬四季自行运转,飞禽走兽草木自行生长,没有不是最高教化所寄托的。从圣人来说,圣人的行动都符合礼制,没有不是最高德行所体现的。还需要依赖言语吗?善于学习的人不必通过言语去探求。天道与圣人并提,还需要说什么呢?双承
天体物不遗,就像仁体事无不在一样。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没有一样事物不是仁。苍天说明亮,伴随你出往;苍天说明亮,伴随你游衍。没有一样事物不被体现。
征引《诗经·大雅·板》篇“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即尔游衍”。集传:“王,往,通言出而有所往。旦,也是明亮。衍,宽纵的意思。”
朱子说:“这几句是从赤诚之心一片片说出来的,荀子、杨雄怎么能达到?体物,就是说作为万物的本体。大概万物都有一个天理本体,事是说事事都是仁做出来的,如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必须得仁作为骨干。凡是说体,就是做它的骨干。本来是说物以天为体,事以仁为体,因为需要从上面说,所以这样下语。‘体物’作为万物的本体,就像‘干事’作为事的骨干一样。”出王的王,音往,说往来游衍,无非是理,没有一样事物不被体现,就像说没有一样事物不将这个作为骨干。
集释熊氏说:“万物都有天理,体现它而没有遗漏。就像事事都本于仁,体现它而没有不在。礼的大小,无非是爱敬恳切之所发见,这是仁体事无不在。凡人往来游息的地方,此理无往而不在,这是天体物而不遗。”愚按:这一节大意,见天仁无不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