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正蒙初义七

正初义卷六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79–93 段

正▯初义卷六

  邳州知州王植撰

  诚明篇第六

补训此以诚明名篇,因篇首「诚明」二字也。诚明却是为言性张本,大抵此篇只重言性上。○诚明以下六节言诚处,多性者万物一源以下十四节言尽性而极发性命之旨,性于人无不善节并提性命,下十二节接善反言性生,末三节乃缴出顺受意。

愚按,此篇凡三十六节。篇中言性、直言性体处少,言尽性处多。首言诚、明中兼言命,言至命,言穷理,言心,言气质之性,言帝则,言天理,皆不外尽性之旨。末言顺命,亦所以尽性也。提一“学”字,是尽性之功夫。诚庄则学之要,和乐则学之道也。○内性者,万物之一源一节。入《近思录》道体上达,反天理一节。形而后有气质之性一节。德不胜气,以下九句,莫非天也一节。俱入论学,湛一气之本一节。纎恶必除一节,俱入克治。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

补训篇首提出诚明二字,见其有良知之妙用。李注:「诚者,天德也;诚而明者,天德之良知也。」闻见之知,亦知也,未能反身而诚,则所知者犹自于外,故曰小知。

华注:闻见之知,见其偏,而不知其全;明其流,而不知其源,故小。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补训,此承上文,而申言诚明之旨。

华注:「勉而中,即为天人异用;思而得,即为天人异知。安排造作之用,私心推测之知,更不待言矣。」

李注:「圣人之诚,天德也。故与天无异。用圣人之明,天明也。故与天无异。知在圣者,性也;在天者,天道也。无小大之别也。」

义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圣;动静合一,存乎神;阴阳合一,存乎道;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发明首二句就人性言,中二句就天道言,末句总言。李注「天有正命焉,通极于性」,此其与义合一者也。故曰「存乎理言,非气数所得干也」。仁智一而圣人之事备,故曰「存乎圣」。

补注:动而无动,静而无静,故曰动静合一,存乎神。一阴一阳之谓道,故曰阴阳合一,存乎道。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故曰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愚按,此节大意推言理、圣、神、道与诚之义也。玩上下节,重在诚上。○五句皆以理言,未及人功,义命合一,当以李注为正。盖张子之论命,如「命禀同于性,天所命者通极于性」等语,皆于气数中认取理字。义者,理之所宜也命者数之一定也义固理命兼理气而亦当认取理字。仁且智,夫子其圣矣乎?仁智合一,存乎圣也。两在故不测,动静合一,存乎神也。阴阳逓运者,气也;其理则所谓道。阴阳合一,存乎道也。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原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故曰:「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动静合一,圣人亦有之,而此当以天言。若圣不可知之神,不当以动静为説也。

天所以长久不己之道,乃所谓诚。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诚身,不过不己于仁孝而已。故君子诚之为贵。

征引《易》恒卦彖:“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礼》祭义:“惟圣人为能享帝,孝子为能享亲。”

补训此,以天引起仁人孝子归重,在君子上。诚之,虽承仁孝説下,然当活防中庸。诚之之字有力,此只言诚。

补注:仁人事天,不己于仁;孝子诚身,不己于孝。即天之诚也。此君子所以诚之为贵也。

愚按,此言诚重,在不己。惟不间断,方是诚。若仁孝有己时,即是不诚。乃者难之之词。诚之为贵,诚内有不己意在。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

补训此,明不诚无物之意。不重释《中庸》,张子借以明其理耳。

  补注诚伪字下皆当读断

髙注:如舜之大孝,诚有是物者也。其终身慕父母,有终有始矣。若夫伪者,实无是物,何终始之有?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征引《易·説卦》之一章,

译正蒙初义卷六

邳州知州王植撰

诚明篇第六

补训:这一篇以“诚明”命名,是因为篇首出现了“诚明”二字。诚明实际上是阐述“性”的纲领,大致这一篇主要论述关于“性”的内容。○从“诚明”以下六节论述“诚”的地方,多是从“性”的角度出发;从“万物一源”以下十四节论述“尽性”而极尽“性命”宗旨的地方,在“性于人无不善”一节同时提及“性”与“命”,下面十二节接着从“善反”的角度论述“性”的生成,最后三节则归结出“顺受”的意思。

愚按:这一篇共有三十六节。篇中直接论述“性”、直言“性体”的地方很少,论述“尽性”的地方很多。开头论述“诚”、“明”时兼及“命”,论述“至命”、“穷理”、“心”、“气质之性”、“帝则”、“天理”,都不超出“尽性”的宗旨。最后论述“顺命”,也是为了“尽性”。提出一个“学”字,是“尽性”的功夫。真诚庄重是“学”的关键,和乐是“学”的途径。○其中“性者,万物之一源”一节,收入《近思录》“道体”篇;“上达,反天理”一节,收入“论学”篇;“形而后有气质之性”一节,收入“论学”篇;“德不胜气,以下九句,莫非天也”一节,收入“论学”篇;“湛一气之本”一节,收入“克治”篇;“纤恶必除”一节,收入“克治”篇。

诚明所认知的,是天德的良知,不仅仅是见闻的小知而已。

补训:篇首提出“诚明”二字,显示其具有良知的妙用。李注:“诚,是天德;诚而明,是天德的良知。”见闻之知,也是知,但未能反求自身而达到真诚,那么所认知的仍然停留在外部,所以称为小知。

华注:见闻之知,只见其片面,而不知其整体;只知其流变,而不知其本源,所以称为小。

天与人作用不同,不足以谈论“诚”;天与人认知不同,不足以穷尽“明”。所谓的“诚明”,就是“性”与“天道”,看不出大小之间的区别。

补训:这是承接上文,进一步阐述“诚明”的宗旨。

华注:“勉强而合乎中,就是天与人作用不同;思考而获得,就是天与人认知不同。刻意安排造作的作用,私心推测的认知,更不必说了。”

李注:“圣人的诚,是天德。所以与天没有区别。运用圣人的明,是天明。所以与天没有区别。知在圣人那里,就是性;在天那里,就是天道。没有大小之别。”

义与命合而为一,存在于理;仁与智合而为一,存在于圣;动与静合而为一,存在于神;阴与阳合而为一,存在于道;性与天道合而为一,存在于诚。

发明:前两句从人性方面论述,中间两句从天道方面论述,最后一句总括论述。李注:“天有正命,通达至极于性”,这就是它与义合而为一的地方。所以说“存在于理,不是气数所能干预的”。仁与智统一,圣人的事业就完备了,所以说“存在于圣”。

补注:动而没有动相,静而没有静相,所以说动与静合而为一,存在于神。一阴一阳叫做道,所以说阴与阳合而为一,存在于道。性,是人所承受的天理;天道,是天理自然的本体。所以说性与天道合而为一,存在于诚。

愚按:这一节的大意是推演理、圣、神、道与诚的含义。玩味上下几节,重点在“诚”上。○五句话都是从“理”的角度论述,尚未涉及人的功夫,“义命合一”应当以李注为准。因为张载论述命,如“命禀同于性,天所命者通达至极于性”等语,都是在气数中认取“理”字。义,是理所适宜的;命,是数所确定的。义固然兼有理与气,但也应当认取“理”字。仁且智,夫子可以说是圣人了。仁与智合而为一,存在于圣。两在故不可测度,动与静合而为一,存在于神。阴阳交替运行,是气;其理就是所谓的道。阴与阳合而为一,存在于道。伟大啊乾元,万物凭借它开始,这是诚的根源。乾道变化,各自端正性命,诚由此确立。所以说:“性与天道合而为一,存在于诚。”动与静合而为一,圣人也有,但这里应当从天的角度论述。至于圣不可知的神,不应当用动静来解释。

天之所以长久不息的道理,就是所谓的诚。仁人孝子之所以侍奉天、诚正自身,不过是不断绝仁孝而已。所以君子以诚为贵。

征引:《易》恒卦彖辞:“天地之道,恒久而不息。”○《礼记·祭义》:“只有圣人能享祭天帝,孝子能享祭亲人。”

补训:这里用天引出仁人孝子,重点归于君子。诚之,虽然承接仁孝来说,但应当灵活理解《中庸》。诚之的“之”字有力,这里只说诚。

补注:仁人侍奉天,不断绝仁;孝子诚正自身,不断绝孝。这就是天的诚。这就是君子以诚为贵的原因。

愚按:这里说诚的重要,在于不断绝。只有不间断,才是诚。如果仁孝有断绝的时候,就是不诚。“乃”是表示困难的语气词。“诚之为贵”,诚里面含有不断绝的意思。

诚有这个东西,就有终有始;伪实际上没有这个东西,有什么终始呢?所以说:不诚就没有事物。

补训:这里阐明“不诚无物”的意思。不是着重解释《中庸》,张载只是借此阐明他的道理罢了。

补注:诚、伪二字下面都应当断开读。

髙注:像舜的大孝,是诚有这个东西的。他终身思念父母,有始有终了。至于伪,实际上没有这个东西,有什么终始呢?

从明到诚,是通过穷究事理而尽性;从诚到明,是通过尽性而穷究事理。征引:《易·说卦》的一章,

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补训上节,专言诚;明此,兼明诚言之。以易语证《中庸》之意,穷理贴明,尽性贴诚,由即自也。

译穷究事物的道理,穷尽人的本性,从而通达天命。

补充训释上一节,专门论述“诚”;阐明这一点,则兼论“明”与“诚”。用《易经》的言辞来印证《中庸》的意思,“穷理”对应“明”,“尽性”对应“诚”,“由”就是“自”。

张注在明诚分上,穷与尽字煞有功夫。在诚明分上,只是性无不尽,而理无不穷也。湏有分别。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为能尽其道,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

李注:「此尽其性,所以能尽人物之性也。」

补注:性者,我之所得于天,即万物之所同得,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能尽其性而不私于一己,故立必与万物俱立,知必周万物而知,爱必兼万物而爱,成必与万物俱成。彼自蔽塞而不足与立、与知、与爱、与成者,则亦无可奈何也。○叶氏曰:立者,礼之干也;知者,智之用也;爱者,仁之施也;成者,义之遂也。张子之教,以礼为先,故首曰立。

天能为性,人谋为能。大人尽性,不以天能为能,而以人谋为能。故曰: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征引《易·下传》之十二章,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补训此承上文能尽其性而申明之。○尽性亦当兼己物,集解专言己性,补注专言人物之性,皆失之偏。易成能,本以作《易》,言此借言尽性。

集解:人性皆善,由于天德,故曰“天能然”。禀或不同,不能不赖之人为则,所谓人谋也。大人尽性者,不恃其天性之善,而惟勤其人谋之力也。故曰:“二句亦断章取义。”

尽性,然后知生无所得,则死无所丧。

补训此亦承上文尽性説来形容尽字之妙。尽者,无余剩,无欠缺,全而受之天,全而归之天。何得?何丧?愚按,此节亦如孟子「大行不加,穷居不损」之意。人能尽性,则全受全归。其生也,未尝于本性之外有私得;其死也,未尝于本性之中有缺失也。补训亦此意,而微失之巧。集解专照首篇立説,谓「即聚亦吾体,散亦吾体」之意。尽性者,明于此理,故生不以为得,死不以为丧。与此章前后言性之旨不合。

  未尝无之谓体体之谓性

集解:体物之形,体也有象可观,有形可执。何尝无有气也?气必有理寓其间,是其体即为性也。

愚按,此节髙注以体为性体,二句滚作一层语气,难合。集解照「塞吾其体,帅吾其性」之意为是,未尝无者,有之谓也。末篇「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又曰「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也」,当与此防防。

天所性者,通极于道,气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所命者,通极于性,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学也。性通乎气之外,命行乎气之内。气无内外,假有形而言耳。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

  征引易辞见前自明诚节

补训此推言性命之旨,气之昏明,以气质言;遇之吉凶,以气数言,皆可言气。故下言气内、气外,拈出“学”字,正示人以尽性下手处。○道、性命,异名而同实,故相通;通,即此通之彼也。

张注:性者,人之所受于天者也;道者,天之所统乎物者也。在人曰性,在天曰道。理本相通,非二物也。气者,阴阳所为,性之郛殻也。命即天道流行,赋予万物,道之用也。遇乃外至之境,无关性分事,但形气与之相接者也。此段湏从源头防下来。天道本是至善底物,故为性、为命,亦皆有善而无恶。《易》曰:“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又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其故可知矣。至于气,亦天所命,以为载性之具,但出于阴阳所为,不无清浊之分,故人得之而有昏明之殊。却是形而下者,不足以蔽性之本体也。遇则出于性之外矣,虽有吉凶,不足以戕害吾性之所固有。但人不知学,则理不足以胜气,而性反为所蔽者有之;不能素位而行,而理反为所戕者有之。要之,皆由下流浊而病上源,非源浊而害流也。盖性常通乎气之外,直上达天德,何有于气?命则无时不行乎气之内,当顺受为正。以此知天人未始相离,性命未始不相通。而狥欲自私、行险儌幸者,是皆不知至善之所由来也。愚按:此节首八句,见气与遇不足言性命;性通气外以下,又见性

译张载的注疏在“明诚”这一层面,对于“穷”与“尽”二字确实下了很深的功夫。而在“诚明”这一层面,只是本性没有不尽的,而天理没有不穷尽的。这里必须加以区分。

本性是万物的共同本源,并不是我个人可以私自占有的。只有德行完备的大人能够充分实现它的道理,因此确立德行必定与万物共同确立,认知必定周遍万物,仁爱必定兼爱万物,成就必定与万物共同成就。那些自我蒙蔽阻塞而不知道的人,即使顺应我的天理,我也对他们没有办法了。

李光地注解说:“这就是充分实现自己的本性,所以能够充分实现人和物的本性。”

补注说:本性是我从上天那里获得的,也就是万物共同获得的,并不是我个人可以私自占有的。只有大人能够充分实现自己的本性而不偏私于自己,所以确立德行必定与万物共同确立,认知必定周遍于万物,仁爱必定兼爱于万物,成就必定与万物共同成就。那些自我蒙塞而不足以与之共同确立、共同认知、共同仁爱、共同成就的人,也就无可奈何了。叶氏说:确立德行,是礼的根本;认知,是智慧的作用;仁爱,是仁德的施行;成就,是道义的达成。张载的教学以礼为先,所以首先说“立”。

上天赋予的能力称为“性”,人的谋划努力称为“能”。大人充分实现本性,不把上天赋予的能力当作真正的“能”,而是把人的谋划努力当作真正的“能”。所以说:天地确立了位置,圣人成就了功能。

引用《周易·系辞下》第十二章:“天地设位,圣人成能。”

补训说:这是承接上文“能尽其性”而加以阐明的。充分实现本性也应当兼顾自己和万物,集解专门讲自己的本性,补注专门讲人物之性,都失之偏颇。《周易》所说的“成能”,本来是指创作《周易》,这里借用来谈论充分实现本性。

集解说:人性都是善的,源于天德,所以说“天能然”。禀赋有所不同,不能不依赖人为的准则,这就是所谓的人谋。大人充分实现本性,不倚仗天性的善,而只是勤奋于人为谋划的努力。所以说:“这两句也是断章取义。”

充分实现本性,然后才知道活着没有获得什么,那么死了也就没有丧失什么。

补训说:这也是承接上文充分实现本性的说法,来形容“尽”字的妙处。“尽”意味着没有剩余,没有欠缺,完整地承受于天,完整地归还于天。有什么获得?有什么丧失?愚按,这一节也如同孟子所说“大行不加,穷居不损”的意思。人如果能充分实现本性,就是完整地承受和归还。他活着的时候,不曾在本性之外有私人的获得;他死的时候,不曾在本性之中有缺失。补训也是这个意思,但稍微失之巧饰。集解专门依照首篇的观点立论,认为“聚也是我的本体,散也是我的本体”的意思。充分实现本性的人,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活着不认为是获得,死了不认为是丧失。这与本章前后论述本性的主旨不合。

不曾没有的叫做“体”,“体”的内在本质叫做“性”。

集解说:体现万物的形体,就是体;有形象可观,有形体可执。何尝没有气呢?气必定有理蕴藏其中,它的本体就是性。

愚按,这一节高注把“体”解释为性的本体,两句话混作一层语气,难以契合。集解依照“塞吾其体,帅吾其性”的意思是对的,“不曾没有”就是“有”的意思。末篇说“凡是可以状述的都有,凡是有的都有象,凡是有象的都是气”,又说“有无虚实通为一物的,就是性”,应当与此互相印证。

上天所赋予的本性,通达至极于道,气质的昏浊与清明不足以遮蔽它。上天所赋予的命运,通达至极于本性,遭遇的吉凶不足以伤害它。不能免于被遮蔽、被伤害的,是因为没有学习。本性通达于气之外,命运运行于气之内。气没有内外之分,只是假借有形之物而言罢了。所以要想认知人,不可不认知天。充分实现本性,然后才能达到命运。

引用《周易》辞句见前文“自明诚”一节,此处自明。

补训说:这是推演性命的主旨,气质的昏明,是从气质方面说的;遭遇的吉凶,是从气数方面说的,都可以归结为气。所以下文说气内、气外,提出“学”字,正是指示人们充分实现本性的入手处。道、性、命,名称不同而实质相同,所以相通;通,就是由此通达于彼。

张载注解说:本性是人从上天那里接受的;道是上天所统御万物的。在人称为性,在天称为道。理本来相通,不是两样东西。气是阴阳所化生的,是本性的外壳。命就是天道流行,赋予万物,是道的功用。遇是外在到来的境遇,与本性的分内之事无关,只是形体和气与之相接罢了。这段必须从源头推究下来。天道本来是至善的东西,所以作为性、作为命,也都是有善而无恶的。《周易》说:“继承它的是善,成就它的是性。”又说:“乾道变化,各自端正性命,保持和合太和。”其中的缘故可以知道了。至于气,也是上天所赋予的,作为承载本性的器具,但出于阴阳的化生,不无清浊的区别,所以人获得它而有昏浊与清明的差异。然而这是形而下的东西,不足以遮蔽本性的本体。遇则出于本性之外了,虽然有吉凶,不足以伤害我本性所固有的。只是人不知道学习,那么理不足以胜过气,而本性反而被遮蔽的情况是有的;不能安守本分而行,而理反而被伤害的情况也是有的。总之,都是由下流浑浊而病及上源,并不是源头浑浊而害及水流。大概本性常常通达于气之外,直上达于天德,气有什么关系呢?命则无时不运行于气之内,应当顺受才是正道。由此知道天与人未曾分离,性与命未曾不相通。而顺从欲望自私、行险侥幸的人,都是不知道至善的来源。愚按:这一节前八句,表明气与遇不足以说明性命;“性通气外”以下,又表明性

命之一理。○语意云:人皆言性命矣,亦知性命之理何如乎?夫性命皆出于天,天所性者通极于道,盖无不善也。气之有明有昏,特禀之有差耳,何足以蔽吾性乎?天所命者通极于性,盖无不正也。遇之有吉有凶,特偶尔所值耳,何足以戕吾命乎?此性命之本然也。而人或不免蔽吾性而戕吾命者,特以未之学耳。且性与命岂二物乎?专言性,则性纯乎理,而通乎气之外;专言命,则命有穷通祸福,而行乎气之中。究其实,则气本无内外可言,但因人之有形而分内外焉耳。性与命固无不一也。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命之外无性也,尽其性然后能至于命;性之外亦无命也。人奈何不学焉,以尽性命之理哉?○以性命对气与遇,则性命皆属于理,而气与遇不足言。犹末篇所谓「性通极于无气,其一物耳;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之意。盖一阴一阳之谓道,而继之者善,此性善之原也。故曰「性通极于道」,非气则理亦无挂撘处,而理实宰乎气。故曰「命通极于性」,通极者,理相通而根极之之谓,此性命之本然也。既云气与遇不足道,又云「通气外,行气中」者,又是以性与命对言。性纯乎理,而命则有穷通得失吉凶祸福之数也。然「性通气外」二句不重,重在无内外上。就性论性,则通乎气外;就命论命,则行乎气中。其实气无内外,特假有形而言耳。故思知人之性,不可不知天之命;尽其性,然后至于天之命也。「气无内外」句是下半节主意,正见性命合一,而人不可不学以尽性至命。旧説但谓张子为「中外」字自作斡旋之辞,失其旨矣。○天所命,「命通气外」二「命」字以气数言,不可作天命。谓性之命,至于「命」命字乃以理言,而与上自不相悖。盖人受得天命之性时,而气数之命即存乎其中,但所举以为言者不同耳。宋子鋭臣云:「修之吉,悖之凶,此常理也,即天命也。」或修之未必吉,悖之未必凶,此遇之适然,不足以害其命之正也。湏于气数中认出理字来,故下云「行乎气中」。若天命谓性之命,命在性先,不当云通极于性,且于「遇」字亦不对针矣。

译性命是一个道理。○语意说:人们都谈论性命,但也知道性命的道理是怎样的吗?那性命都出自于天,天所赋予的性通达至极于道,大概没有不善的。气有清明有昏浊,只是禀受有差异罢了,哪里足以遮蔽我们的性呢?天所赋予的命通达至极于性,大概没有不正的。遭遇有吉有凶,只是偶然所遇到的罢了,哪里足以伤害我们的命呢?这是性命的本来面目。而人有时不免遮蔽自己的性、伤害自己的命,只是因为未曾学习罢了。况且性和命难道是两样东西吗?专就性来说,性纯粹是理,而通达于气之外;专就命来说,命有穷困通达祸福,而运行于气之中。探究其实,气本来没有内外可言,只是因为人有形体才区分内外罢了。性和命本来没有不统一的。所以要想了解人,不能不了解天;命之外没有性,尽了自己的性然后能到达命;性之外也没有命。人怎么能不学习,来穷尽性命的道理呢?○以性命对应气与遇,那么性命都属于理,而气与遇不值得谈论。如同末篇所说的“性通达至极于无气,是一个东西;命禀受同于性,遇则是偶然如此”的意思。大概一阴一阳叫做道,而继承它的是善,这是性善的根源。所以说“性通达至极于道”,没有气那么理也没有依托之处,而理实际上主宰着气。所以说“命通达至极于性”,通极,是理相通而根源于极致的意思,这是性命的本来面目。既然说气与遇不值得谈论,又说“通达于气外,运行于气中”,这是以性与命相对而言。性纯粹是理,而命则有穷困通达得失吉凶祸福的定数。然而“性通达于气外”这两句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无内外上。就性论性,就通达于气外;就命论命,就运行于气中。其实气没有内外,只是假借有形而言罢了。所以要想了解人的性,不能不了解天的命;尽了自己的性,然后到达天的命。“气无内外”一句是下半节的主旨,正表明性命合一,而人不能不学习以尽性至命。旧说只认为张子是“中外”二字自作斡旋之辞,失去了它的旨意了。○天所赋予的命,“命通达于气外”两个“命”字以气数而言,不可作天命。谓性之命,至于“命”字乃以理而言,而与上面自不相悖。大概人受得天命之性时,而气数之命就存在其中,只是所举以为言的不同罢了。宋子鋭臣说:“修之吉,悖之凶,这是常理,也就是天命。”或者修之未必吉,悖之未必凶,这是遇的偶然,不足以害其命的正。须在气数中认出理字来,所以下面说“运行于气中”。如果天命谓性之命,命在性先,不应当说通极于性,而且于“遇”字也不相对了。

知性,知天,则阴阳、▯神皆吾分内耳。

补训此见性天之蕴无穷也。○阴阳▯神气也,而理寔为主。知性天,则吾之性天,此理;阴阳▯神,亦此理,皆属吾分内事耳。只言其理之一,若爕理感格,是进一层语。

集释性与天,即阴阳、▯神之理之气,在吾身者,故曰分内。

天性在人,正犹水性之在氷。凝释虽异,为物一也。受光有大小昏明,其照纳不二也。

问氷水之説,何谓近释氏?朱子曰:「水性在氷,只是冻凝成个氷,有甚造化?及其释,则这氷复归于水,便有迹了,与天性在人自不同。」问程子器受日光之説,便是否?曰:「是。除了气,日光便不见,却无形了。」

  集解受光上疑有缺文

张注此言,天性人性之无异,犹水与氷,虽有凝释之分,其实一也。程子有器受日光之喻,张子意谓人之气质既有不齐,受光不无小大昏明,然论天日之照纳,则何尝有异哉?即气不足以蔽之説也。

愚按,此节大意,上四句以天地之性言,见天人之性无二;下二句以气质之性言,见气质不同而理无不同也。上下本自一串,凝即谓氷,释即谓水,无生死意。旧説俱属添设,张子以氷水喻天人,本有未精,又添出生死一层,岂不因病而加之疠乎?○语意云:天性在人,犹水性之在氷。盖凝则为氷,释则为水,本非二物。天之所赋,人之所受,亦非有二理也。人之气禀所具,虽有清浊纯驳之不同,而性无不同,犹物受日月之光,有大小昏明,而上照下纳者不二也。

天良能,本吾良能,顾为有我所丧耳。

  集释明天人之本无二

补注:天性在人,故天之良能,人皆有之。顾一时为有我之私所丧耳,所以人不可不学。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欤

补《训论语》:朱注与此意同,但此“反”字以失而能复,言稍异。

愚按,此节大意释《论语》之“意见”,人当存理而遏欲也。大概亦因言性而及天理,即谓性,故曰反。

性,其总合两也。命,其受有则也。不极总之要,则不至受之分。尽性穷理而不可变,乃吾则也。天所自不能己者,谓命;不能无感者,谓性。虽然,圣人犹不以所可忧而同其无忧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征引《易》上传之五章,鼔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诗》大雅《生民》篇:“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集传:“相助也。”或问朱子曰:“物所不能无感,谓性曰:有此性,自是因物有感,见于君臣父子日用事物当然处,皆感也。所谓感而遂通,是也。”此句对了。天所不能自已,谓命。盖此理自无息止,时昼夜寒暑,无一时停,故“逝者如斯”,而程子谓“与道为体”。这道理古今昼夜无湏臾息,故曰“不能已”。○问:“性只是理,安能感?恐此语只可名心否?”曰:“横渠此言虽未亲切,然感固是心,所以感者,亦是此心中有此理,方能感。”

补注:性之总要处,合太虚与气化言之,也为万殊之一本也。天命而人受之,有物有则也。为一本之万殊也。

补训不极二句,反言尽性穷理以下,正言尽性穷理,是尽性不变其则,是至命。

髙注:「造化运行无一息之停,此谓命;寂然无朕,触感乃见,此谓性。天与圣人一也。而圣人有忧者,欲尽其辅相之道,则不能同天地之无心。有心则有忧矣。」愚按:此节大意,自「乃吾则也」以上言尽性然后至命,以下言尽性至命,正以助天,比上深一层。补训谓无心异于有心,于虽然犹字语气皆不合,髙注得之。○性自是理之总名,合两者以虚与气合而为言,首篇所谓「合虚与气,有性之名」是也。性以人之所具言,而云其总,乃是从上源处説;命以天之所赋言,而云其受,乃是从在人后説。故补注有「万殊一本」之语,不可变者,尽性穷理之造其极,即所谓「至于命者也」。天所二句,见性命一理,天不己而不得不命之人性,有感而不得不通之物,皆自然而然,在天与在人一也。然圣人尽性至命,必自居于有忧,而不敢同于天之无忧者,盖性命之赋于天,天所能也

译知晓本性,便知晓天道,那么阴阳、神妙都成为我分内的事了。

补充训释:这是说性天的蕴藏无穷无尽。○阴阳是神气,而理才是主宰。知晓性天,那么我的性天,就是此理;阴阳神气,也是此理,都属于我分内的事。只说理的同一,如果说到理与感应的契合,那是更进一层的说法。

集释:性与天,就是阴阳、神妙的理与气,存在于我身上的,所以说在分内。

天性在人身上的体现,正如同水性在冰中的体现。凝结与融化虽然不同,但作为物质是一样的。接受光照有大小、昏明之别,但其照耀与接纳的本质没有两样。

问:关于冰水的说法,为什么说接近佛教?朱子说:“水性在冰中,只是冻结凝固成了冰,有什么造化?等到融化,这冰又回归为水,这就有痕迹了,与天性在人身上的情况自然不同。”问:程子关于器物接受日光的说法,难道不对吗?回答说:“对。除了气,日光就看不见,就无形了。”

集解:在“受光”二字之上,怀疑有缺漏的文字。

张载注:这话是说,天性与人性没有差异,就像水与冰,虽然有凝结与融化的区别,其实是一样的。程子有用器物接受日光作比喻,张载的意思是说,人的气质既然有不齐整之处,接受光照难免有大小昏明的不同,然而论及天日的照耀与接纳,又何尝有差异呢?这就是气不足以遮蔽理的说法。

我按:这一节的大意,前四句从天地之性的角度说,表明天人的本性没有两样;后两句从气质之性的角度说,表明气质不同而理没有不同。上下本来是一脉相承的,凝就是指冰,释就是指水,没有生死的意味。旧说都属于额外添加,张载用冰水比喻天人,本来就有不精当之处,又添出生死这一层,岂不是因病而加重病情吗?○语意是说:天性在人身上的体现,就像水性在冰中的体现。凝结则为冰,融化则为水,本来不是两种东西。天所赋予的,人所接受的,也不是有两种理。人的气禀所具备的,虽然有清浊纯驳的不同,但性没有不同,就像物体接受日月之光,有大小昏明之别,但上面照耀下面接纳的本质没有两样。

天所赋予的良能,本来就是我固有的良能,只是因为有“我”的私欲而丧失了它。

集释:阐明天与人本来没有两样。

补注:天性在人身上的体现,所以天的良能,人都有。只是暂时被“有我”的私欲所丧失罢了,所以人不可不学习。

是上达天理而下达顺从人欲吗?

补《训论语》:朱子的注与此意相同,但这里的“反”字,是从丧失而能恢复的角度来说,言语稍异。

我按:这一节的大意是解释《论语》中的“意见”,人应当存养天理而遏制私欲。大概也是因为谈论性而涉及到天理,即指性,所以说“反”。

性,是总括虚与气两者的。命,是接受而有法则的。如果不穷尽总括的要领,就不能达到接受的分别。尽性穷理而不可改变,这就是我的法则。天所不能自己停止的,叫做命;不能没有感应的,叫做性。虽然如此,圣人还是不因为可以无忧而等同于无忧的人,因为辅助的道理存在于我身上。

征引《易传》上篇第五章:鼓动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诗经·大雅·生民》篇:“诞后稷之穑”,有辅助的道理。集传:“辅助也。”有人问朱子:“物所不能没有感应,叫做性,是说有了这个性,自然是因为外物而有感应,表现在君臣父子日常事物的当然之处,都是感应。所谓感应而随即通达,就是这样。”这句话对了。天所不能自己停止的,叫做命。大概这个理自然没有停息的时候,无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寒暑交替,没有一时停歇,所以说“逝者如斯”,而程子说“与道为体”。这个道理古今昼夜没有片刻停息,所以说“不能已”。○问:“性只是理,怎么能感应?恐怕这话只能说是心吧?”回答说:“横渠这话虽然不够亲切,但感应确实是心,所以能感应的,也是因为这心中有此理,才能感应。”

补注:性的总括之处,合太虚与气化来说,是万殊中的一本。天命而人接受它,有物就有法则。是一本中的万殊。

补训:前两句是反说,尽性穷理以下是正说,尽性穷理,是尽性而不改变其法则,这就是至命。

高注:“造化运行没有一息的停歇,这叫命;寂然没有迹象,触动感应才显现,这叫性。天与圣人是一样的。而圣人有忧虑,是想尽其辅助的道理,就不能等同于天地的无心。有心就有忧虑了。”我按:这一节的大意,从“乃吾则也”以上,是说尽性然后至命;以下,是说尽性至命,正是为了辅助天,比上面深一层。补训说无心不同于有心,与“虽然”、“犹”字的语气都不符合,高注说得对。○性自是理的总名,合两者以虚与气合起来说,首篇所说的“合虚与气,有性之名”就是此意。性是从人所具备的角度来说,而说它总括,是从源头上说;命是从天所赋予的角度来说,而说它接受,是从在人之后说。所以补注有“万殊一本”的话,不可改变的,是尽性穷理达到极致,即所谓“至于命者也”。天所两句,表明性命是一理,天不停止而不得不赋予人性,有感应而不得不通达万物,都是自然而然,在天与在人是一样的。然而圣人尽性至命,必定自居于有忧虑,而不敢等同于天的无忧,大概是因为性命赋予于天,是天所能做到的

;尽性至命以合于天,非天所能也。相天之道存乎我,故有忧以助化育所不及,也有忧以相天,兼尽性尽人物之性,方尽。○宋子鋭臣云:「前后命字多以气数言,惟此与『尽其性』节以理言,似若有不同者。」盖命一而已,人禀此理时,即已禀此不齐之气。但言命者,或抽出上一截言之则为理,或抽出下一截言之则为气数,犹形而后有气质之性,而天地之性存焉。离气以言性,与即气以为性,皆不知性也。知此则或言理,或言气,或言理而忽及气,或言气而忽及理,皆有左右逢原而不相悖者。如孟子「立命」之命以理言,「莫非命也」之命以气言,而朱子以为发其末句未尽之意,皆此意也。

译充分实现本性、穷尽天命以与天相合,这并非天自身所能做到的。顺应天道的法则掌握在我手中,因此有忧患来辅助教化养育所不及之处,也有忧患来顺应天道,只有同时充分实现自己的本性和万物的本性,才算真正穷尽了本性。○宋子鋭臣说:“前文后文中‘命’字大多从气数的角度来解释,只有这里和‘尽其性’一节是从理的角度来解释,似乎有所不同。”其实命只有一个,人禀受这个理的时候,也就已经禀受了这种不齐的气。只是说到命的时候,如果抽取上面一部分来说就是理,如果抽取下面一部分来说就是气数,就像有了形体之后才有气质之性,而天地之性也存在于其中。离开气来谈论性,或者就气来认定性,都是不了解性。明白了这一点,那么无论是说理,还是说气,或是说理而忽然涉及到气,或是说气而忽然涉及到理,都能左右逢源而不相矛盾。比如孟子“立命”中的“命”是从理的角度来说,“莫非命也”中的“命”是从气的角度来说,而朱子认为这是阐发末句未尽的意思,都是这个意思。

湛一气之本,攻取气之欲。口腹于饮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属厌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丧本焉耳。

征引《左传·昭公二十八年》阎没、女寛谏魏献子云:「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厌而已。」杜注:「属,足也。厌,同餍。」

问:湛一气之本,攻取气之欲?朱子曰:湛一是未感物之时,湛然纯一,此是气之本;攻取如目之欲色,耳之欲声,便是气之欲。曰:攻取是攻取那物否?曰:是。补训:此言湛一攻取之分,见不可任气为性也。○湛一攻取皆串字,湛一者,湛然纯一也;攻取者,攻而取之也。上攻取言欲,下言性气质之性,即谓欲也。华注:气之湛一,即性之本体也;气之攻取,亦性之发用也。然攻取之性,一纵即累其湛一,知德者不以累其心,则虽当攻取之时,而不失湛一之本矣。

心能尽性,人能▯道也。性不知检其心,非道▯人也。髙注:心有觉,而性无为也。

愚按:此节大意,以心性释《论语》人道之义,亦因言性而及也。先下注语,而后出本文,亦训释之一体。《论语》朱注采入。

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莫不性诸道,命诸天。我体物,未尝遗物;体我,知其不遗也。至于命,然后能成己、成物,不失其道。

补训此,推言尽性至命之旨。以尽性引起至命,莫不以下申明其意。此节侧重至命,上成己,成物侧重成物上。

补注:「因中庸言尽其性,能尽人物之性,则知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莫不性诸道,其性同也;命诸天,其命同也。我体物未尝遗,我之性命即物之性命也;物体我,知其不遗物之性命,即我之性命也。物我一体,无有间断,故推而至于命,然后能成己、成物,各尽其道,无一毫有我之私也。」

张注:一尽性,万事毕,何消又説到至于命?盖在人言之谓之性,自天言之谓之命。命者,天理至善之极也。犹《大学》言明德新民,而必要之于止至善,非成己成物之外,别有至命道理也。

愚按:体犹备也。以我之性命,中万物皆备,知人物亦能备我之性命也。无功夫至于命句内,有尽性意,己物同此性命,故尽性而至于命,然后成己、成物,不失其道矣。重在成物,正收应至人物之命。

以生为性,既不通昼夜之道,且人与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诋。

征引《易》上传之四章,通乎昼夜之道而知。本义,“通”犹“兼”也。昼夜,即幽明、死生、▯神之谓。

补训此言,生与性之分,借告子以为説。○引《易》去“知”字,“通”字当作“通晓”之“通”,“不通”昼夜之道,只是借《易》语以见其不明理耳。○生死即昼夜之道,生死气也,非性也。以生为性,是不能通昼夜之道也。旧讲泥“道”字,以昼夜贴生,“道”贴性,欠妥。

愚按:此以生与死对,故以昼夜为説。与朱注作知觉运动者异,不通昼夜之道,犹云不知阴阳之理。非谓但通昼夜,不通昼夜之道也。人与物等,即所谓“犬牛之性犹人”者也。人物所性不同,而所为生者无异,故云相等。李注谓“性无生死”,盖又照首篇“聚散吾体”之旨,与此章“性”字不合。

性于人无不善,系其善反不善反,而已过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于人无不正,系其顺与不顺而已,行险以侥幸,不顺命者也。

征引易上传之四章,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

补训,此申言性命之旨。孟子、易、中庸,张子杂引以明己意。

李注:“过天地之化者,释老是也。溺于空,沦于静,自谓见性,而实不足以尽性。行险侥幸之小人,自谓己能为命,而实乃不顺命也。既不顺命,乌能立命哉?二者髙下虽有间,然不能顺性命之理,则一耳。”

髙注:「顺帝之则,所谓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也。失其则,则过之矣。日用动静,莫非天地之化也。」

华注:遇有吉凶,随其所处,各有当尽之道。此命无不正也。尽其道,虽诛夷戮辱,不失为顺命;不尽其道,虽死牖下,不免为行险以侥幸

译湛一是气的本原,攻取是气的欲望。口腹对于饮食,鼻舌对于气味,都是攻取的属性。懂得道德的人,只求满足罢了,不因为嗜欲拖累内心,不因为小的方面损害大的方面,不让末节丧失根本罢了。

征引《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阎没、女寛劝谏魏献子的话:“希望用小人的腹量作为君子的心度,只求满足罢了。”杜预注:“属,足也。厌,同餍。”

问:湛一是气的本原,攻取是气的欲望?朱子说:湛一是未感受外物之时,湛然纯一,这是气的本原;攻取如眼睛想要美色,耳朵想要美声,便是气的欲望。问:攻取是去攻取那物吗?答:是。补训:这里说湛一与攻取的区别,表明不可任凭气作为性。○湛一、攻取都是连用的字,湛一者,湛然纯一;攻取者,攻而取之。上文攻取言欲,下文言性,气质之性,即谓欲也。华注:气的湛一,即是性的本体;气的攻取,也是性的发用。然而攻取之性,一放纵就会拖累其湛一,知德的人不因此拖累内心,那么即使在攻取之时,也不失湛一的本原了。

心能尽性,人就能行道。性不能检束心,就不是道在人身上。髙注:心有知觉,而性是无为的。

愚按:这一节大意,以心性解释《论语》中“人道”的意义,也是因为谈论性而涉及到的。先写下注语,而后引出本文,也是训释的一种体例。《论语》朱注采入。

尽自己的性,就能尽万物的性;至于天命,也能通达万物的天命。没有不将性归于道,将命归于天的。我体察万物,未曾遗漏万物;万物体察我,知道它不遗漏我。至于天命,然后能成就自己、成就万物,不失去其道。

补训:这里推言尽性至命的宗旨。以尽性引出至命,以“莫不”以下申明其意。这一节侧重至命,上文成己、成物侧重在成物上。

补注:“因为《中庸》说尽自己的性,能尽万物的性,就知道至于天命的人,也能通达万物的天命。没有不将性归于道的,其性是相同的;将命归于天的,其命是相同的。我体察万物未曾遗漏,我的性命即是万物的性命;万物体察我,知道它不遗漏,万物的性命即是我的性命。物我一体,没有间断,所以推而至于天命,然后能成就自己、成就万物,各尽其道,没有一丝一毫有我之私。”

张注:一尽性,万事就完了,何必又说到至于天命?大概在人来说叫做性,从天来说叫做命。命,是天理至善的极致。就像《大学》说明德新民,而必要达到止于至善,不是在成己成物之外,别有至命的道理。

愚按:体犹备也。以我的性命,其中万物皆备,知道万物也能具备我的性命。在“至于命”句内,有尽性的意思,己物同此性命,所以尽性而至于命,然后成己、成物,不失去其道了。重在成物,正呼应至万物的命。

以生为性,既不通晓昼夜之道,而且将人与物等同,所以告子的妄说,不可不抨击。

征引《易传》上篇第四章,通晓昼夜之道而知。本义,“通”犹“兼”也。“昼夜”,即幽明、死生、鬼神的意思。

补训:这里说生与性的区别,借告子来论述。○引《易》去掉“知”字,“通”字当作“通晓”的“通”,“不通”昼夜之道,只是借用《易》语以显示其不明理罢了。○生死即昼夜之道,生死是气,不是性。以生为性,是不能通晓昼夜之道。旧讲拘泥“道”字,以昼夜贴合生,“道”贴合性,欠妥当。

愚按:这里以生与死相对,所以以昼夜来说。与朱注作知觉运动者不同,不通晓昼夜之道,犹云不知阴阳之理。不是说只通昼夜,不通昼夜之道。人与物等同,即所谓“犬牛之性犹如人”的意思。人物所性不同,而所为生者无异,所以说相等。李注谓“性无生死”,大概又照首篇“聚散吾体”的宗旨,与此章“性”字不合。

性在人没有不善的,取决于善返不善返罢了,超过天地之化的,是不善返的人。命在人没有不正的,取决于顺与不顺罢了,行险以侥幸的,是不顺命的人。

征引《易传》上篇第四章,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

补训:这里申言性命的宗旨。孟子、《易》、《中庸》,张子杂引以明己意。

李注:“过天地之化者,是释老。溺于空,沦于静,自谓见性而实不足以尽性。行险侥幸的小人,自谓己能为命,而实乃不顺命。既不顺命,怎么能立命呢?二者髙下虽有差别,然而不能顺性命之理,则是一样的。”

髙注:“顺帝之则,所谓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失其则,则过之了。日用动静,莫非天地之化。”

华注:遇到吉凶,随其所处,各有当尽之道。这就是命无不正。尽其道,虽被诛杀夷灭、侮辱,不失为顺命;不尽其道,虽死在牖下,不免为行险以侥幸。

。

愚按,此当与天所性者节,防防性无不善,通极于道者也。善反其初,则不以气蔽之者也。命无不正,通极于性者也。顺受其正,则不以遇戕之者也。此节实为下十四节之纲。

译我按语认为,这一节应当与“天所性者”一节相联系,因为本性无不善,是通达至极于道的。若能回归本初,就不会被气质所蒙蔽。天命无不正,是通达至极于性的。若能顺受其正,就不会因遭遇而受到伤害。这一节实际上是下面十四节的纲领。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朱子曰:天地之性,则太极本然之妙,万殊之一本也;气质之性,则二气交运而生,一本而万殊也。○天地之性是理也,才到有阴阳五行处,便有气质之性,于此便有昏明厚薄之殊。○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而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气质阴阳五行所为性,即太极之全体,但论气质之性,即此体堕在气质之中耳,非别有一性也。○气质之説起于张程,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前此未曾有人説到,故张程之説立,则诸子之説定矣。○勉斋黄氏曰:自孟子言性善,而荀卿言性恶,扬雄言善恶混,韩文公言三品,及至横渠张子分为天地之性、气质之性,然后诸子之説始定。盖自其理而言之,不杂乎气质而为言,则是天地赋予万物之本然者,而寓于气质之中也。故其言曰:「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盖谓天地之性未尝离乎气质之中也,其以天地为言,特指其纯粹至善,乃天地赋予之本然也。曰:「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其所以有善恶之不同,何也?」曰:「气有偏正,则所受之理随而偏正;气有昏明,则所受之理随而昏明。木之气盛,则金之气衰,故仁常多而义常少;金之气盛,则木之气衰,故义常多而仁常少。若此者,气质之性有善恶也。」曰:「既言气质之性有善恶,则不复有天地之性矣,子思子又有未发之中,何也?」曰:「性固为气质所杂矣,然方其未发也,此心湛然,物欲不生,则气虽偏而理自正,气虽昏而理自明,气虽有赢之而理则无胜负。及其感物而动,则或气动而理随之,或理动而气挟之,由是至善之理听命于气,善恶由之而判矣。」此未发之前,天地之性纯粹至善,而子思之所谓中也。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程子曰:「其本也真而静,其未发也五性具焉,则理固有寂感;而静则其本也,动则有万变之不同焉。」愚尝以是而质。之先师矣。答曰:未发之前,气不用事,所以有善而无恶。至哉此言也!○西山真氏曰:性之不能离乎气,犹水之不能离乎上也。虽不离乎气,而气汩之,则不能不恶矣。虽不离乎土,而土汩之,则不能不浊矣。然清者其先,而浊者其后也。先善者,本然之性也;后恶者,形而后有者也。故所谓善者,超然于降衷之初;而所谓恶者,杂出于有形之后。其非相对而并出也,昭昭矣。张子曰: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程子曰:性即理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来,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皆中节,则无往而不善。凡言善恶,皆先善而后恶;言吉凶,皆先吉而后凶;言是非,皆先是而后非。观二先生之言,则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其先后主宾纯驳之辨,皆判然矣!○张子有言: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此即所谓善反之者也。程子亦曰:学至气质变,方是有功,亦是张子之意。

补训此,承上文“善反”而言,性有气质与天地之分,当不徇乎气质,而复乎天地之性也。

华注:天地之性,非形则无所受。形者,气与质之所聚而成也。气质有美恶,故性有纯杂。而天地之性,未尝不存。君子能变化气质,则不离乎气质,而天地之性全矣。

愚按:易言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阴阳气也,刚柔质也。此言气质之性所由始也。○此节孟子“性无善无不善也”章,朱注采入。

人之刚柔缓急,有才与不才,气之偏也。天本参和不偏,养其气,反之本而不偏,则尽性而天矣。性未成,则善恶混,故亹亹而继善者,斯为善矣。恶尽去,则善因以亡,故舎曰善,而曰成之者性。

征引易上传之五章,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诗·大雅·文王》篇:「亹亹文王」,《集传》:「亹亹,强勉之貌。」

补训此申言善反以成性之意。首数句言气质易偏,天本数句言当化其偏,反其本性未成以下言继善成性,正是善反处。善因以亡

译有了形体,而后才有气质之性。若能善于返归本原,那么天地之性就存留其中了。所以,对于气质之性,君子是不把它当作本性来看待的。

朱熹说:天地之性,就是太极本然的奥妙,是万物差异中的同一本源;气质之性,则是阴阳二气交互运行而产生的,是同一本源下的万物差异。○天地之性是理,一旦到了有阴阳五行的地方,就有了气质之性,在这里就有了昏沉与清明、厚重与浅薄的区别。○谈论天地之性,是专指理而言;谈论气质之性,则是将理与气混杂在一起而言。○气质阴阳五行所构成的性,就是太极的全体,只是谈论气质之性时,这个本体堕落在气质之中罢了,并不是另外有一个性。○关于气质的学说起于张载和程颐,对圣门极有功劳,对后学大有补益,在此之前没有人说过,所以张程的学说确立,其他诸子的学说也就定论了。○勉斋黄氏说:自从孟子说性善,而荀子说性恶,扬雄说善恶混合,韩愈说性分三品,直到横渠张载将性分为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然后诸子的学说才定论。大概从理的角度来说,不混杂气质而言,这就是天地赋予万物的本然状态,而寓于气质之中。所以说:“善于返归本原,那么天地之性就存留了。”这是说天地之性从未离开过气质之中,用“天地”来表述,特指其纯粹至善,乃是天地赋予的本然。问:“有了形体而后有气质之性,为什么会有善恶的不同呢?”答:“气有偏颇与端正,那么所禀受的理就随之偏颇或端正;气有昏沉与清明,那么所禀受的理就随之昏沉或清明。木气旺盛,则金气衰弱,所以仁常常多而义常常少;金气旺盛,则木气衰弱,所以义常常多而仁常常少。像这样,气质之性就有善恶了。”问:“既然说气质之性有善恶,那么就没有天地之性了,子思又有‘未发之中’,这是为什么呢?”答:“性固然被气质所混杂,然而当它尚未发动时,此心清澈宁静,物欲不生,那么气虽然偏颇但理自然端正,气虽然昏沉但理自然清明,气虽然有盈虚但理却没有胜负。等到感触外物而发动,那么或者是气发动而理随之,或者是理发动而气挟持它,由此至善的理听命于气,善恶就由此判定了。”这未发之前,天地之性纯粹至善,就是子思所说的“中”。《礼记》说:“人生下来是安静的,这是天的本性。”程子说:“它的本体真实而安静,它未发动时五性具备,那么理固然有寂静与感应;而安静是它的本体,发动则有万般变化的不同。”我曾经以此向老师请教。回答说:未发之前,气不起作用,所以有善而无恶。这话真是高妙啊!○西山真氏说:性不能离开气,就像水不能离开土一样。虽然不离开气,但气搅动它,就不能不恶了;虽然不离开土,但土搅动它,就不能不清澈了。然而清澈的是在先,浑浊的是在后。先善的,是本然之性;后恶的,是有了形体而后有的。所以所说的善,超然于天赋之初;而所说的恶,混杂产生于有形之后。它们不是相对同时产生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张载说:有了形体而后有气质之性,善于返归本原,那么天地之性就存留。所以气质之性,君子是不把它当作本性来看待的。程子说:性就是理。天下的理,推究其来源,没有不善的。喜怒哀乐未发动时,何尝不善?发动都符合节度,就没有不善的时候。凡是说善恶,都是先善而后恶;说吉凶,都是先吉而后凶;说是非,都是先是而后非。看两位先生的言论,那么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其先后、主宾、纯粹与驳杂的区别,都分明判定了!○张载有言:做学问最大的益处,在于自己寻求变化气质。这就是所说的善于返归本原。程子也说:学问达到气质变化,才算有功,这也是张载的意思。

补训:这承接上文“善反”而言,性有气质与天地的分别,应当不顺从气质,而回复到天地之性。

华注:天地之性,没有形体就没有承受它的载体。形体,是气与质聚集而成的。气质有美恶,所以性有纯杂。而天地之性,未曾不存留。君子能变化气质,那么不离开气质,而天地之性就完整了。

我按:《易经》说确立天的道叫阴与阳,确立地的道叫柔与刚。阴阳是气,刚柔是质。这是说气质之性所由开始的。○这一节孟子“性无善无不善”章,朱熹注采入。

人的刚柔缓急,有才与无才,是气的偏颇。天本来参和不偏,涵养其气,返归本原而不偏,就尽性而合天了。性未成,则善恶混合,所以勤勉不懈地继承善的,这就是善了。恶完全去除,那么善也就随之消亡,所以不说“善”,而说“成就它的是性”。

征引《易传·上经》第五章,继承它的是善,成就它的是性。○《诗经·大雅·文王》篇:“勤勉不懈的文王”,《集传》:“勤勉不懈,努力勉强的样子。”

补训:这申述善于返归以成就性的意思。开头几句说气质容易偏颇,天本几句说应当化解其偏颇,返归本性;未成以下说继承善成就性,正是善于返归的地方。善随之消亡

,似有语病。○气质之性固多偏,必善反之,乃至于成性也。人之刚柔缓急,其中有才与不才者,气质之偏为之也。天道本刚柔缓急参和而不偏,人能养其气,复其本然,则尽性而合天矣。尽性者,在易谓之成性。当性未成时,则善为恶所混而多偏,故必亹亹而继续其善,不使间断,斯谓之善矣。继善不已而恶尽去,则并不见善,是善因以亡,故不复曰善,而但曰成之者性也。成性者,所谓天地之性,而不狥乎气质者也。○刚与柔对,缓与急对,用之当则才,用之不当则不才。重不才边,故接云气之偏。天谓在天之道,所以生人者参和者,相参而和,犹云相杂而适均之意。承上刚柔缓急言,集释阴阳相参,似觉添出。

译这似乎有语病。○气质之性固然多有偏颇,必须善于返归本原,才能最终达成“成性”的境界。人的刚强、柔和、迟缓、急迫,其中有的有才能,有的无才能,这是由气质之偏造成的。天道原本刚柔缓急相互参和而不偏颇,人如果能涵养其气,恢复其本然状态,就能穷尽本性而合乎天道了。穷尽本性,在《易经》中称为“成性”。当本性尚未成就时,善被恶所混杂而多有偏颇,所以必须勤勉不懈地延续其善,不使中断,这才称为“善”。延续善而不停止,恶完全去除,以至于连“善”也不见了,这是因为“善”的概念随之消亡,所以不再说“善”,而只说“成就它的是本性”。成就本性,就是所谓的天地之性,而不顺从于气质之性。○刚与柔相对,缓与急相对,运用得当就是才能,运用不当就是无才能。侧重在无才能这一面,所以接着说这是气质之偏造成的。天,指在天之道,即生成人的道理;参和,指相互参杂而和谐,如同说相互混杂而恰好均衡的意思。承接上文刚柔缓急而言,集释中说阴阳相参,似乎显得多余。

李注:「刚柔缓急,即气质之性;参和不偏者,天地之性也。」

华注《易》本,以继善説天命之流行,成性説万物之禀受,此以继善作工夫,成性作究竟也。

德不胜气,性命于气;德胜其气,性命于德。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气之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故论死生则曰:“有命”,以言其气也;语富贵则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所谓天理也者,能悦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则天下必归焉;不归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与继世之君也。舜、禹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正谓天理驯致,非气禀当然,非志意所与也。必曰“舜、禹”云者,余非乘势则求焉者也。

征引《易》上传之一章:「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本义:「成位」谓成人之位。十一章:「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下传之十二章:「能悦诸心。」朱子曰:「张子只是説性与气皆从上靣流下来。自家之德若不能有以胜其气,则只是承当得他那所赋之气。若是德有以胜其气,则我之所以受其赋予者皆是德。故穷理尽性,则我之所受皆天之德,其所以赋予我者皆天之理。气之不可变者,惟死生修夭而已。盖死生修夭、富贵贫贱,这却还他气。至义之于君臣、仁之于父子,所谓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这个却湏由我,不由他。○性命于气,是性命都由气,则性不能全其本然,命不能顺其自然。性命于德,是性命都由德,则性能全天德,命能顺天理。○问:「穷理尽性,则性天德、命天理,这处性命如何分别?」曰:「性是以其有定者而言,命是以其流行者而言。命便是水恁地流底,性便是将椀盛得来。大椀盛得多,小椀盛得少,净洁椀盛得清,汗漫椀盛得浊。」

华注:「此言穷理尽性者之能立命。」

集解:吾能尽性而有所得,所谓德也。吾之心有仁义礼智信之理,所谓性也。吾之身有吉凶祸福死生夭寿之禀,所谓命也。性虽载于气禀者,有不同而本无不善。命虽出于气禀,而有定则。然天理亦有可回者,使不能修德,则德不能胜其气禀,性将拘于气禀而不能开,命各随其气禀而不能回矣。是性命皆由于气也。能修德,则德能胜其气禀矣。故性能复其初,而气禀不能拘。天亦祐有德,而气禀可以反。是性命皆由于德矣。以上是言理,穷理尽性,正是修德。以下才着人。言性天德者,纯然至善,复其本体,与天为一也。命天理者,百福骈集,皆天理之所致,回气禀而得福者也。气之不可变,独死生修夭者。谓富贵福庆之类,虽气禀所不当有,皆可以天理而回之。其不可变者,独死生修夭而已。成位,指爵位,即受命之意也。与《易》不同。所谓天理也者,以下又言天理可以回气禀,得天命之故。修德而有天理,则德泽及民,能使天下各得其所,悦而且通。如此则欢欣交洽,天下必归之矣。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简理得而成位也。所乘者势也,如伊周事继世之君而不有天下,势在商周不可回也。所遇者时也,如孔子时遇衰微之极,而无天子荐之,故亦不能回天命而有天下。此皆变也非常也。张子以命为天理所当得,以遇为一时气数所遭,非理之常也。故有「命遇」之説。

补训《论语》:“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天命相似。张子引来以命为气,天为理,与本旨异。《易》“易简成性”,张子引来以“易简”理得,贴“大德以成位”,贴“受命”。《易》“悦心”,谓心与理防而悦,通天下之志。以卜筮言,张子“悦心”以悦人心言,与“通天下之志”一例防,皆与本旨不同。《论语》“不与”,谓不以富贵为乐。张子引来谓舜、禹乃天理驯致而有之,非气禀之所当然,亦非志意所得。与“气禀”犹言“气数”,下乘势跟“气禀”求,跟“志意”。

愚按,此节首四句性命平举,穷理尽性。五句渐侧在命上,论死生以下七句专明命。天理意性,天德者

译李光地注解说:“刚柔缓急,就是气质之性;参和不偏的,就是天地之性。”

华希闵注解《周易》的本意,是用“继善”来说明天命的流行,用“成性”来说明万物的禀受;而这里却是把“继善”当作工夫,把“成性”当作究竟。

德行不能胜过气质,性命就受限于气质;德行能胜过气质,性命就受限于德行。穷究事理、尽善尽性,那么性就是天德,命就是天理。气质中不可改变的,只有死生寿夭罢了。所以谈论死生就说:“有命”,这是就气质而言;谈论富贵就说:“在天”,这是就天理而言。这就是大德必定承受天命的缘故,因为《周易》简易的道理得以彰显,从而成就了天地之间的地位。所谓天理,就是能使人心喜悦、能通达天下人意志的道理。能使天下人喜悦且通达,那么天下人必定归附;不归附的,是因为所凭借的形势和所遇到的时机不同,就像孔子和继承世位的君主一样。舜、禹拥有天下却不以为己有,正是说天理自然导致的结果,并非气质禀赋的必然,也不是个人意志所能左右的。必定说“舜、禹”这样的话,是因为我如果不是凭借权势,就不会去追求它。

征引《周易·系辞上传》第一章:“《周易》简易,天下的道理就得以把握了。天下的道理得以把握,就成就了天地之间的地位。”朱熹本义说:“成位”是指成就人的地位。第十一章:“圣人用来通达天下的意志。”《系辞下传》第十二章:“能使人心喜悦。”朱熹说:“张载只是说性和气都是从上面流下来的。自己的德行如果不能胜过气质,那么就只是承受了它所赋予的气质。如果德行能胜过气质,那么我所接受的赋予就都是德行。所以穷究事理、尽善尽性,那么我所接受的就都是天的德行,它所赋予我的就都是天的道理。气质中不可改变的,只有死生寿夭罢了。大概死生寿夭、富贵贫贱,这还归之于气质。至于义对于君臣、仁对于父子,所谓的命。有本性在,君子不把它当作命。这个却必须由我,不由他。○性命于气,是指性命都由气质决定,那么本性就不能保全其本然,天命就不能顺从其天然。性命于德,是指性命都由德行决定,那么本性就能保全天德,天命就能顺应天理。○问:‘穷究事理、尽善尽性,那么性是天的德行、命是天的道理,这里的性命如何区分?’回答说:‘性是从其有定数的一面来说,命是从其流行的一面来说。命就像是水那样流淌的,性就像是拿碗盛水。大碗盛得多,小碗盛得少,洁净的碗盛得清,污浊的碗盛得浊。’

华希闵注解说:“这是说穷究事理、尽善尽性的人能够立命。”

集解说:我能尽善尽性而有所收获,这就是所谓的德行。我的心有仁义礼智信的道理,这就是所谓的本性。我的身体有吉凶祸福死生寿夭的禀赋,这就是所谓的命运。本性虽然承载于气质之中,有所不同但本源无不善。命运虽然出于气质,但有定数。然而天理也有可以挽回的,如果不能修养德行,那么德行就不能胜过气质,本性将被气质所拘束而不能开明,命运各自随顺气质而不能挽回。这样性命都由于气质了。如果能修养德行,那么德行就能胜过气质。所以本性能恢复其初态,而气质不能拘束它。上天也保佑有德之人,而气质可以反过来。这样性命都由于德行了。以上是讲道理,穷究事理、尽善尽性,正是修养德行。以下才落实到人身上。说性是天的德行,是指纯粹至善,恢复其本体,与天合一。说命是天的道理,是指百福齐集,都是天理所致,挽回气质而得到的福分。气质中不可改变的,只有死生寿夭。是说富贵福庆之类,虽然是气质所不应有的,都可以靠天理来挽回。不可改变的,只有死生寿夭罢了。成位,指爵位,就是承受天命的意旨。这与《周易》不同。所谓天理,以下又说天理可以挽回气质,得到天命的缘故。修养德行而有天理,那么德泽惠及百姓,能使天下人各得其所,喜悦而且通达。这样欢欣交洽,天下人必定归附。这就是大德必定承受天命,《周易》简易的道理得以彰显而成位的原因。所凭借的是形势,比如伊尹、周公侍奉继承世位的君主而不拥有天下,商周的形势不可挽回。所遇到的是时机,比如孔子时遇衰微之极,而没有天子推荐他,所以也不能挽回天命而拥有天下。这些都是变非常的情况。张载以命为天理所当得,以遇为一时气数的遭遇,不是理的常态。所以有“命遇”的说法。

补充训释《论语》:“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天命的含义相似。张载引用它,以命为气,以天为理,与本旨不同。《周易》“易简成性”,张载引用它,以“易简”理得,贴合“大德以成位”,贴合“受命”。《周易》“悦心”,是说心与理相合而喜悦,通达天下的意志。以卜筮而言,张载“悦心”以悦人心而言,与“通天下之志”一类相合,都与本旨不同。《论语》“不与”,是说以富贵为不乐。张载引用它,说舜、禹乃是天理自然导致而拥有的,不是气质禀赋的当然,也不是意志所能得到的。与“气质”犹言“气数”,下乘势跟随“气质”求,跟随“意志”。

我按,这一节开头四句性命平举,穷究事理、尽善尽性。第五句逐渐侧重于命,论述死生以下七句专门阐明命。天理意性,天德者

,尽性合天之谓命。天理则谓除死生、修夭之不可变外,富贵福泽皆可以理致也。命皆以气数言,朱注数条亦微异本旨。引《论语》二句「死生有命」,轻应气不可变;二句「富贵在天」,重正应命天理之云,故曰「此大德受命,易简成位也」。所谓天理以下八句,正明天理之实,天下之归即命天理之实也。舜禹有天下七句,正见德胜气所以命天理处。如此则「命」字非有二义,上下原自一贯。补训以「命天理」言,气禀之偏可变。下半节方言气数,故谓上下当作两截。防而又疑其文义不伦,仍是未细防耳。○「所乘所遇」,集解分贴。窃意「所乘所遇」犹言时势不同,当兼孔子、伊周言之。孔子势未得而时未遇,伊周遇继世之贤而势不可反也。不言伊周而言继世之君者,错举成文耳,非气禀当然。二句正解「不与」二字,乘势如继世之君是也。即汤武应天顺人,亦是求则簒夺之类也。

译尽性合天叫做命。天理是说,除了死生、寿夭这些不可改变的因素外,富贵福泽都可以通过天理来获得。命都是从气数的角度来谈论的,朱熹注中的几条也略微与本旨不同。引用《论语》中的两句“死生有命”,轻应气数不可改变;两句“富贵在天”,重正应命天理之说,所以说“这是大德承受天命,以简易之道成就地位”。所谓天理以下的八句话,正是阐明天理的实际内涵,天下归顺也就是命天理的实际体现。舜禹拥有天下的七句话,正是显示德行胜过气数,所以是命天理的地方。这样看来,“命”字并没有两种含义,上下原本就是一贯的。补充训释以“命天理”来说,气禀的偏颇是可以改变的。下半节才谈论气数,所以认为上下应该分成两截。防备而又怀疑其文义不伦,仍然是没有仔细防备罢了。○“所乘所遇”,集解分别贴附。我私下认为,“所乘所遇”犹如说时势不同,应当兼孔子、伊周来说。孔子时势未得而时机未遇,伊周遇到继世的贤君而时势不可逆转。不说伊周而说继世的君主,是错举成文,并非气禀当然。这两句话正是解释“不与”二字,乘势如继世的君主就是这样。即使汤武应天顺人,也是求则簒夺之类。

利者,为神;滞者,为物。是故,风雷有象,不速于心;心御见闻,不▯于性。

补训此,极言性之▯也。以风雷形心,以心形性,总归重性上。

集解无所不至之谓利,风雷虽轻清之物有象,则犹不免为物也。故千里不同风,百里不闻雷,不若心之瞬息之间无所不至。然心犹不失为气也,为见闻所御,则亦有所碍而不能通,有所拒而不能容矣。安能如性之无不包哉?

上智,下愚,习与性相远,既甚而不可变者也。

张子语录:「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性则寛褊、昏明,名不得是性。莫不同也,至于习之异,斯远矣。」

李注:程子以为上智下愚自不肯移,其义甚精。如其肯移也,罔念作狂,克念作圣,未有不因习而迁者也。张子则以为上智下愚之不移,自其习成言之,愚。按此节大意,释《论语》“上智下愚之所以不同”,亦因言性而及之也。○此防“性”字,亦不必专主气质,如朱子之説:“习与性相远既甚”,谓其所习之善恶与其本性甚远,以“习”字为主。髙注以上智纯于性,下愚纯于习为相远,补训谓“习与性皆相远”,俱不合本旨。

纎恶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恶未尽,虽善必粗矣。

补训此言,去恶从善之功也。上下一反一正,纎细也。发明首二句,即前章恶尽去,则善因以亡,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意。

华注:「王文缉曰:除恶属行边,察恶属知边。」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有思虑知识,则丧其天矣。君子所性,与天地同流,异行而已焉。

征引《诗》大雅《皇矣》篇:「不识不知,顺帝之则」。《集传》:「文王能不作聪明,以循天理。」

补训此引诗而释之,以明性与天地相通也。见人不可作聪明以斵丧其性。不重文王○所谓性者,出于天而为上帝之则也。诗云:「文王能不识不知,以顺上帝之法则。」盖帝则宜顺,若有思虑知识,则私意横生而丧其帝则矣。以是知君子所性,与天地同其流,但异行而已。人当顺帝则如文王可也○诗只云「知识」,张子添「思虑」二字,以见其出于有心之私。同流异行,重同流。上「不识不知」就应事接物上言,或专主静非也。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时义而已。君子教人,举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时措之也。征引《诗·大雅·文王》篇:「文王陟降,在帝左右。」《集传》:「文王之神在天,一升一降,无时不在上帝之左右。」○《易·豫卦》彖:「豫之时义,大矣哉!」

补训,此亦引诗而释之,以见天理之重也。○以“在”为察,以“帝”为理,与本旨不同。左右只是不相离之意,因时合宜为时义。时义正是当察处。

和,乐道之端乎?和则可大,乐则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征引《礼乐记》:「心中斯湏不和不乐,而鄙诈之心入之矣。」○《易上传》之一章:「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补训此推出和乐之义,以明道,非强致。首句提起,下申其义。

集解:天地之性,指人言,即道也。非指天地久大道也。大以和推,久由乐得,故和乐为道之端。

愚按:人禀天地之性,万理浑全,无时而息,本至久且大也。学者能和,则从容不廹可充而大;能乐,则终始不倦,可积而久。久大则全乎道之体,而天地之性无亏矣。故和乐为道之端。

莫非天也?阳明胜,则德性用;阴浊胜,则物欲行。领恶而全好者,其必由学乎?

征引礼,仲尼燕居:“礼也者,领恶而全好。”陈注与释回增美质,大意相类。

朱子曰:「只将自已意思体騐,便见得人心虚静自然清明。才为物欲所蔽,便暗了。此阴浊所以胜也。」补训:此提出「学」字,示人以工夫之要也。天以气质之禀于天者言。

华注:「阳明阴浊,皆天之气也。善学者,扶阳而抑阴,以明而胜浊,乃所以全天之本然也。」○凡天理边事,必荡荡平平,光明正大,顺乎人心;人欲边事,必猥▯龌龊,隐僻瞹昧,拂乎人心。故有阳明阴浊之别,恶与好之殊。

愚按:阳明阴浊,犹所谓人

译利畅的,是神;滞碍的,是物。因此,风雷虽有形象,却不及心那样迅疾;心虽能驾驭见闻,却也不及性那样通达。

补训说:这话极力说明性的通达。用风雷来比拟心,用心来比拟性,总归是重在性上。

集解说:无所不至叫做利,风雷虽然是轻清之物且有形象,却仍不免属于物。所以千里之外风气不同,百里之外听不到雷声,不如心在瞬息之间无所不至。然而心终究还是气,被见闻所驾驭,也就有所阻碍而不能通达,有所排斥而不能包容了。怎么能像性那样无所不包呢?

上智与下愚,习染与本性相差极远,已经非常严重而不可改变了。

张载语录:“本性相近,习染相远。本性中的宽狭、昏明,不能说是本性。没有不相同的,到了习染不同,就相差远了。”

李注:程子认为上智下愚是自己不肯改变,这个意义很精妙。如果他们肯改变,那么一念不正就会狂妄,一念克制就能成圣,没有不因习染而改变的。张载则认为上智下愚的不可改变,是从习染形成的角度说的,愚昧。按这一节的大意,解释《论语》中“上智下愚之所以不同”,也是因为谈论性而涉及到的。○这里“性”字,也不必专门主张气质,如朱子的说法:“习与性相远既甚”,是说所习染的善恶与本性相差很远,以“习”字为主。高注认为上智纯于性,下愚纯于习,所以相差远,补训认为“习与性都相差远”,都不符合本旨。

细微的恶必须除去,善才能成为本性。考察恶没有穷尽,即使有善也必定粗糙了。

补训说:这话讲的是去恶从善的功夫。上下一反一正,指细微。阐明前两句,即前一章所说的恶尽去,则善也随之消亡,所以不说善,而说成就它的是性。

华注:“王文缉说:除恶属于行为方面,察恶属于认知方面。”

不思考不认知,顺应上天的法则。有了思虑知识,就丧失了天性。君子所具有的本性,与天地同流,只是行为不同罢了。

征引《诗经·大雅·皇矣》篇:“不识不知,顺帝之则”。《集传》:“文王能不故作聪明,以遵循天理。”

补训说:这里引用《诗经》来解释,以说明性与天地相通。让人明白不可故作聪明以斫丧本性。不重在文王○所谓性,出自天而为上天的法则。《诗经》说:“文王能不识不知,以顺应上天的法则。”因为上天的法则应当顺应,如果有思虑知识,就会私意横生而丧失上天的法则了。由此可知君子所具有的本性,与天地同其流,只是行为不同罢了。人应当像文王那样顺应上天的法则○《诗经》只说“知识”,张载添上“思虑”二字,以显示其出于有心的私意。同流异行,重在同流。上句“不识不知”是从应事接物上说的,或专门主张静修是不对的。

在上帝左右,是察明天理而左右不离。天理,就是时义罢了。君子教导人,举出天理来指示罢了。他修养自己,是阐述天理而适时地施行。征引《诗经·大雅·文王》篇:“文王陟降,在帝左右。”《集传》:“文王的神在天,一升一降,无时不在上天的左右。”○《易经·豫卦》彖辞:“豫卦的时义,伟大啊!”

补训说,这里也引用《诗经》来解释,以显示天理的重要。○把“在”解释为察,把“帝”解释为理,与本旨不同。左右只是不相离的意思,因时合宜叫做时义。时义正是应当察明的地方。

和,是乐道的开端吗?和就可以宏大,乐就可以长久。天地的本性,就是久大罢了。

征引《礼记·乐记》:“心中片刻不和乐,鄙诈之心就会侵入。”○《易经·上传》第一章:“有亲就可以长久,有功就可以宏大。”补训说:这里推出和乐的意义,以说明道,不是勉强求得的。首句提起,下面申述其意义。

集解:天地之性,指人来说,就是道。不是指天地久大的道。宏大由和推演,长久由乐获得,所以和乐是道的开端。

愚按:人禀受天地的本性,万理浑全,无时不息,本来至久且大。学者能和,就从容不迫可以充实而宏大;能乐,就终始不倦可以积累而长久。久大就全乎道的本体,而天地的本性就没有亏损了。所以和乐是道的开端。

没有不是天的吗?阳气光明胜,则德性发挥作用;阴气浊胜,则物欲盛行。领受恶而保全善的,必定要通过学习吗?

征引《礼记·仲尼燕居》:“礼也者,领恶而全好。”陈注说与释回增美质,大意相似。

朱子说:“只将自己意思体察,便见得人心虚静自然清明。才被物欲所蔽,就昏暗了。这就是阴浊所以胜的原因。”补训:这里提出“学”字,指示人功夫的要领。天,是从禀受于天的气质来说的。

华注:“阳明阴浊,都是天的气。善于学习的人,扶阳抑阴,以明胜浊,这才是保全天的本然。”○凡是天理方面的事,必定荡荡平平,光明正大,顺乎人心;人欲方面的事,必定猥琐龌龊,隐僻晦暗,拂逆人心。所以有阳明阴浊的区别,恶与好的不同。

愚按:阳明阴浊,犹所谓人

心、道心者也。皆禀于天,故曰“莫非天”。阳明胜,即道心发见之时;阴浊胜,即人心滋长之时。是二者,人皆有之。所以充道心而遏人心者,惟恃乎学而已矣。

译心,就是道心。它们都禀受于天,所以说“没有不是天所赋予的”。阳气光明占优势,就是道心显现的时候;阴气浑浊占优势,就是人心滋长的时候。这两种情况,人人都有。因此,能够充实道心而遏制人心的,只依靠学习罢了。

不诚不庄,可谓之尽性穷理乎?性之德也,未尝伪且慢,故知不免乎?伪慢者,未尝知其性也。

补训此言,学必内诚外庄,乃能尽其性也。上二句反言,中二句正言,末二句申上二句之意,重尽性,上穷理,带言故,下言知性以包穷理。

华注:「性者,真实无妄,不诚则妄矣。性者,有物有则,不庄非则也。故曰不可谓之尽性。」

集释伪慢者,客感客形之流▯,非性之德也。伪则不诚,慢则不庄。

勉而后诚,庄非性也。不勉而诚庄,所谓不言而信,不怒而威者与?

征引《礼乐记》:「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

补训:此承上文“诚”“庄”而言,安勉之分。不勉而诚,则不言而信;不勉而庄,则不怒而威。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则免难于苟也。

征引《诗》大雅《旱麓》篇:“求福不回”,《集传》:“回,邪也。”《礼》《曲礼》上篇:“临难毋苟免。”

补训前言:性系善反,不善反;命系顺受,不顺受。下接善反,以明性。此则申命无不正系于顺受、不顺受之旨也。○生理本直,能顺其理而不枉,则莫非正命;不直其生,则不能顺其理,以回曲而幸得福,以苟且而免于难。是倒装句法。

屈伸相感,而利生焉。感以诚也,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杂之伪也。至诚则顺理而利,伪则不循理而害。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

征引《易》下传之五章:「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十二章:「情伪相感而利害生。」《説卦》之二章:「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

补训此承上顺理而申言其义,引《易》二语以诚引起诚伪,见人不能皆诚中言诚则利,伪则害。末言利即顺受,害即不顺受,通作三层防。○所谓直与不直者,诚伪之分也。《易》云:“屈与伸相感而利以生”,其感以实理,天道然也。《易》又云:“情与伪相感而利与害生”,杂以心之伪,人事然也。人能至诚以感,则顺乎当然之理而利生矣;若伪以感,则不循当然之理而害生矣。顺理者,顺性命之理,则所谓吉凶莫非正命,无不利也。不顺理而逆之,则其凶为自取而应得,吉为侥幸而不应得,徒有害也。然则欲顺理以受正命者,当有诚而无伪矣。○《易》“屈伸相感”以感应之理言,“情伪相感”以卦爻之应言。张子借用“以屈伸”句引起“情伪”句,与本旨不同。下诚伪通承“情伪”句,顺性命之理承“顺理”句説,吉凶莫非正所谓利也;逆理承“不顺理”句説,取凶幸吉所谓害也。

莫非命也?顺受其正,顺性命之理,则得性命之正。灭理穷欲,人为之招也。

征引《礼乐记》:“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补训此,又承上文而申顺受、不顺受之意,引孟子二语,虚言其理,下分顺受、不顺受。

集释:「顺性命之理,而命得其正,吉凶有所不较。若灭絶天理,穷极人欲,不正而死,岂曰命乎?」

李注言命而兼言性者,顺性之理即所以顺命也。愚按:上三节大意相同。生直理顺节,言顺理则吉凶皆正命;不顺理则吉凶皆非正。屈伸相感节,推出诚伪一层意。言不诚者,有得祸之理,而无获福之道。词旨加严。此节人为之招,直见凶祸之不可免,而所谓险幸苟免者,亦几难望矣。盖反覆言之,而意愈严也。补训仍兼吉,其险幸説殊不必。

  正防初义卷六

<子部,儒家类,正蒙初义》>

  钦定四库全书

  正防初义卷七

  邳州知州王植撰

  大心篇第七

补训此篇大意尽于首节,狥象丧心,即见闻梏心之意。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即徳性之知。人病其以耳目累心,而不务尽心,与圣人尽性正相反。成吾身节,又申人谓己知节,意以上皆申不以见闻梏心。句体物体身节,言体道则大,应大心体物意。又言以天体身,则能体物。又从成心忘化,与时中説到尽性,则首节所以尽性之防益明。又以君子之大,大于道,明大心体物意。烛天理,是喻大于道之

译如果不真诚、不庄重,可以说尽到了本性、穷尽了事理吗?本性的德行,从来不曾虚伪且轻慢,所以知道(人)难免(陷入)虚伪轻慢吗?虚伪轻慢的人,从来不曾了解他的本性。

补充训释:这段话是说,学习必须内心真诚、外表庄重,才能尽到本性。前两句是反面论述,中间两句是正面论述,最后两句是申述前两句的意思,重在“尽性”,上面提到“穷理”,连带说到“故”,下面说到“知性”以包含“穷理”。

华注:“本性是真实无妄的,不真诚就是虚妄。本性是有事物、有法则的,不庄重就不符合法则。所以说不能称为尽性。”

集释:虚伪轻慢,是外物感应、外物形貌的流弊,不是本性的德行。虚伪就是不真诚,轻慢就是不庄重。

努力之后才真诚,庄重就不是本性了。不努力而自然真诚庄重,就是所说的“不说话而令人信服,不发怒而令人敬畏”吧?

征引《礼记·乐记》:“天不说话而令人信服,神不发怒而令人敬畏。”

补充训释:这是承接上文“诚”“庄”而言,区分安适与勉强的不同。不勉强而真诚,就不说话而令人信服;不勉强而庄重,就不发怒而令人敬畏。

生命正直,事理顺畅,那么吉凶都是正当的。不使生命正直的人,不是通过邪曲来求得幸福,就是通过苟且来逃避灾难。

征引《诗经·大雅·旱麓》:“求福不回”,《集传》:“回,邪恶。”《礼记·曲礼》上篇:“面临灾难不要苟且求免。”

补充训释:前面说:本性系于善反,不善反;命运系于顺受,不顺受。下面接着说善反,以阐明本性。这里则是申述命运无不正,系于顺受、不顺受的宗旨。○生命的生理本来正直,能顺从其理而不歪曲,那么没有不是正命的;不使生命正直,就不能顺从其理,通过邪曲而侥幸得福,通过苟且而免于灾难。这是倒装的句法。

屈与伸相互感应,利益就产生了。感应依靠真诚;情与伪相互感应,利与害就产生了。混杂的是虚伪。至诚就顺从理而有利,虚伪就不遵循理而有害。顺从性命的理,就是所说的吉凶都是正当的。逆理则凶是自我招致,吉是危险的侥幸。

征引《周易》下传第五章:“屈伸相感而利生焉。”第十二章:“情伪相感而利害生。”《说卦》第二章:“圣人创作《周易》,将要顺从性命的理。”

补充训释:这是承接上文顺理而申述其义,引用《周易》两句话,以诚引起诚伪,让人看到不能都诚,中间说诚则利,伪则害。最后说利就是顺受,害就是不顺受,通作三层防范。○所谓直与不直,是诚伪的区别。《周易》说:“屈与伸相互感应而利益产生”,其感应基于实理,天道如此。《周易》又说:“情与伪相互感应而利与害产生”,夹杂了心的虚伪,人事如此。人能以至诚感应,就顺从当然之理而利益产生;如果用虚伪感应,就不遵循当然之理而危害产生。顺理者,顺从性命的理,就是所说的吉凶都是正命,没有不利的。不顺理而逆之,那么凶是自我招致而应得,吉是侥幸而不应得,徒有危害。那么想要顺理以接受正命的人,应当有诚而无伪。○《周易》“屈伸相感”是从感应之理来说,“情伪相感”是从卦爻之应来说。张载借用“屈伸”句引起“情伪”句,与本义不同。下面诚伪通承“情伪”句,顺从性命的理承“顺理”句说,吉凶莫非正所谓利;逆理承“不顺理”句说,取凶幸吉所谓害。

没有不是命运的吗?顺从接受它的正当,顺从性命的理,就得到性命的正当。灭理穷欲,是人为的招致。

征引《礼记·乐记》:“人变成物的人,是灭绝天理而穷尽人欲的人。”补充训释:这又是承接上文而申述顺受、不顺受的意思,引用孟子两句话,虚言其理,下面区分顺受、不顺受。

集释:“顺从性命的理,而命运得到正当,吉凶有所不比较。如果灭绝天理,穷极人欲,不正而死,难道能说是命运吗?”

李注:言命运而兼言本性,顺从本性的理就是顺从命运。我按:上面三节大意相同。生直理顺节,说顺理则吉凶都是正命;不顺理则吉凶都不是正。屈伸相感节,推出诚伪一层的意旨。说不真诚的人,有得祸的道理,而没有获福的途径。词旨更加严厉。这一节人为之招,直接显示凶祸不可免,而所谓险幸苟免的,也几乎难望了。盖反复言之,而意愈严也。补充训释仍兼吉,其险幸说殊不必。

正防初义卷六

<子部,儒家类,正蒙初义>

钦定四库全书

正防初义卷七

邳州知州王植撰

大心篇第七

补充训释:本篇大意尽于首节,狥象丧心,即是见闻梏心的意思。知合内外于耳目之外,即是德性之知。人病其以耳目累心,而不去尽心,与圣人尽性正相反。成吾身节又申人谓己知节,意以上皆申述不以见闻梏心。句体物体身节,说体道则大,应大心体物意。又说以天体身,就能体物。又从成心忘化,与时中说尽性,那么首节所以尽性的防益明。又以君子之大,大于道,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