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一、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和之为义广矣。亦犹土兼四气。其于补泻温凉之用。无所不及。务在调平元气。
不失中和之为贵也。故凡阴虚于下而精血亏损者。忌利小水。如四苓、通草汤之属是也。阴虚于上而肺热干咳者。忌用辛燥。如半夏、苍术、细辛、香附、芎、归、白术之属是也。阳虚于上者忌消耗。如陈皮、砂仁、木香、槟榔之属是也。阳虚于下者忌沉寒。如黄柏、知母、栀子、木通之属是也。大便溏泄者忌滑利。如二冬、牛膝、苁蓉、当归、柴胡、童便之属是也。
表邪未解者忌收敛。如五味、枣仁、地榆、文蛤之属是也。气滞者忌闭塞。如黄 、白术、山药、甘草之属是也。经滞者忌寒凝。如门冬、生地、石斛、芩、连之属是也。凡邪火在上者不宜升。
火得升而愈炽矣。沉寒在下者不宜降。阴被降而愈亡矣。诸动者不宜再动。如火动者忌温暖。血动者忌辛香。汗动者忌疏散。神动者忌耗伤。凡性味之不静者。皆所当慎。其于刚暴更甚者。则又在不言可知也。诸静者不宜再静。如沉微细弱者。脉之静也。神昏气怯者。阳之静也。肌体清寒者。
表之静也。口腹畏寒者。里之静也。凡性味之阴柔者。皆所当慎。其于沉寒更甚者。又在不言可知也。
夫阳主动。以动济动。火上添油也。不焦烂乎。阴主静。以静益静。雪上加霜也。不寂灭乎。凡前所论。论其略耳。而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能因类而广之。则存乎其人矣。不如此义。又何和剂之足云。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攻略
一、攻方之制。攻其实也。凡攻气者攻其聚。聚可散也。攻血者攻其瘀。瘀可通也。攻积者攻其坚。
在脏者可破可培。在经者可针可灸也。攻痰者攻其急。壮实者暂宜解标。多虚者只宜求本也。但诸病之实有微甚。用攻之法分重轻。大实者攻之未及。可以再加。微实者攻之太过。每因致害。凡病在阳者不可攻阴。在胸者不可攻脏。若此者。邪必乘虚内陷。所谓引贼入寇也。病在阴者勿攻其阳。病在里者勿攻其表。若此者。病必因误而甚。所谓自撤藩蔽也。大都治宜用攻。必其邪之甚者也。其若实邪果甚。自与攻药相宜。不必杂之补剂。盖实不嫌攻。若但略加甘滞。便相牵制。虚不嫌补。若但略加消耗。偏觉相妨。所以寒实者最不喜清。热实者最不喜暖。
然实而误补。不过增病。病增者可解。虚而误攻。必先脱元。元脱者无治矣。是皆攻法之要也。
其或虚中有实。实中有虚。此又当酌其权宜。不在急宜攻。急宜补者之例。虽然。凡用攻之法。
所以除凶剪暴也。亦犹乱世之兵。必不可无然。惟必不得已乃可用之。若或有疑。慎勿轻试。
盖攻虽去邪。过则伤气。受益者四。受损者六。故攻之一法。先哲最为详审。正恐其成之难败之易耳。
倘任意不思。此其人可知矣。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散略
(盖麻黄为太阳之本药至必不可移易哉一节石顽润色)
一、散方之制。散表证也。观仲景太阳证用麻黄汤。阳明证用葛根汤。少阳证用小柴胡汤。此散表之准绳也。后世宗之。而复不能用之。在不得其意耳。盖麻黄为太阳之本药。阳明经证亦多用之。
观阳明经证治例。其义可见。按麻黄苦温。专泄肺气。仲景借以开发太阳经邪。为解表之重剂。
若非冬月正伤寒。原无藉此。即阳明之葛根汤。未尝不用麻黄。未尝不走太阳也。岂谓某经某药必不可移易哉。但用散之法。当知性力缓急及气味温寒之辨。用得其宜。诸经无不应也。如麻黄、桂枝峻散者也。防风、荆芥、紫苏平散者也。细辛、白芷、生姜温散者也。升麻、川芎能举陷上行而散者也。第邪浅者忌峻利之属。气弱者忌雄悍之属。热多者忌温散之属。寒多者忌清凉之属。
凡渴而烦躁者喜干葛。而呕恶忌之。寒热往来者宜柴胡。而泄泻者忌之。寒邪在上者宜升麻、川芎。而内热火升者忌之。此性用之宜忌。
所当辨也。至于相配之法。则尤当知要。凡以平兼清。自宜凉散。以平兼暖。亦可温经。宜大温者以热济热。宜大凉者以寒济寒。此其运用之权。则毫厘进退自有伸缩之妙。又何必胶柱刻舟以限无穷之病变哉。此无他。在不知仲景之意耳。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寒略
一寒方之制。为清火也。为除热也。夫火有阴阳。热分上下。据古方书。咸谓黄连清心。黄芩清肺。石斛、芍药清脾。龙胆清肝。黄柏清肾。今之用者。多守此法。亦是胶柱法也。大凡寒凉之物。
皆能泻火。岂有凉此而不凉彼者。但当分其轻清重浊。性力微甚。用得其宜。则善矣。夫轻清者宜以清上。
译一、和法方剂的制法。和法就是调和不协调的状态。凡是疾病兼有虚证的,就用补法并加以调和。兼有阻滞的,就用疏行的方法并加以调和。兼有寒证的,就用温法并加以调和。兼有热证的,就用凉法并加以调和。“和”的意义是很广的。也就像土地兼受四时之气。对于补、泻、温、凉等治法。没有不能适用的。关键在于调和、平衡元气。不能失去中和这一可贵原则。所以,凡是下部阴虚而精血亏损的。忌用利小便的药物。四苓、通草汤一类方剂就是如此。上部阴虚而肺热干咳的。忌用辛燥药物。半夏、苍术、细辛、香附、芎、归、白术一类药物就是如此。上部阳虚的,忌用消耗性的药物。陈皮、砂仁、木香、槟榔一类药物就是如此。下部阳虚的,忌用沉降寒凉的药物。黄柏、知母、栀子、木通一类药物就是如此。大便稀溏泄泻的,忌用滑利药物。二冬、牛膝、苁蓉、当归、柴胡、童便一类就是如此。表邪尚未解除的,忌用收敛药物。五味、枣仁、地榆、文蛤一类就是如此。气机阻滞的,忌用闭塞气机的药物。黄〔原文缺字〕、白术、山药、甘草一类就是如此。经脉阻滞的,忌用寒凉凝滞的药物。门冬、生地、石斛、芩、连一类就是如此。凡是邪火在上部的,不宜使用升提之法。因为火被升提后会更加炽盛。下部有沉伏寒邪的,不宜使用下降之法。因为阴气被进一步降下,就会更加衰亡。各种正在动乱的病势,都不宜再加以鼓动。例如火势妄动的,忌用温暖药物。血行妄动的,忌用辛香药物。汗液妄出的,忌用疏散药物。心神妄动的,忌用耗伤之品。凡是药性、药味偏于躁动的。都应当谨慎使用。其中药性刚烈、猛烈而更加明显的。那就更不用说,也可以由此推知。各种病势静止的,也不宜再使其更加静止。例如脉象沉、微、细、弱的。脉象安静平和。神志昏沉、气力怯弱。这是阳气处于静止状态。肌体感觉清冷寒凉。这是体表处于静止状态。口中和腹内都怕冷。这是里部处于静止状态。凡是药性、药味属于阴柔的一类。都应当谨慎使用。至于那些沉降而寒凉之性更重的。更是不必明说也可以知道了。阳气的作用在于活动。用活动来助长活动。就像火上再添油一样。难道不会烧焦吗?阴的作用在于静止。用静止来助长静止。就像雪上再加霜一样。难道不会归于寂灭吗?前面所论述的。只是概略地讨论罢了。书面文字不能把话全部说尽。语言也不能把意思完全表达尽。如果能够根据同类情况加以推广发挥。那就要看个人的领会和运用了。如果不明白这个道理。又哪里谈得上怎样调和药剂呢?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攻法略论 一、攻法的制定。攻法是针对实邪的。凡是攻治气的,要攻除气的聚集。聚集是可以消散的。攻治血的,要攻除血的瘀滞。瘀滞是可以疏通的。攻治积聚的,要攻除它的坚结。积聚在脏腑的,可以用攻破或培补的方法。积聚在经脉的,可以用针刺或艾灸治疗。攻治痰的,要针对痰邪急迫的情况。体质壮实的,暂时适合先解除表面的症状。虚弱较多的,只适合从根本上治疗。只是各种疾病的实邪,有轻有重。所以使用攻法要分清轻重。实邪很重的,攻治后仍未达到效果。可以再次加重攻治。实邪轻微的,攻治得太过。往往会因此造成损害。凡病在阳分的,不可攻伐阴分。病在胸部的,不可攻伐脏腑。如果这样做。邪气必然会乘虚向内陷入。这就叫作引狼入室。病在阴分的,不要攻伐阳分。病在里部的,不要攻伐表部。如果这样做。病情一定会因误治而加重。这就叫作自己撤去屏障。大体说来,适合用攻法治疗的。一定是邪气很盛的病证。如果实邪确实很严重。自然适合使用攻邪药物。不必把补益药混杂在其中。因为实证不怕攻伐。如果只是稍微加入甘甜而滋腻的药物。就会彼此牵制。虚证不怕补益。如果只是稍微加入消导耗散的药物。反而会明显相互妨碍。所以寒实证最忌讳使用清凉之法。热实证最忌讳使用温暖之法。然而,实证误用了补法。不过是使病情加重。病情加重后还可以设法解除。虚证却误用了攻法。必然会先损伤元气。元气脱失,就无法医治了。这些都是使用攻法的要点。有时虚证之中夹有实证。实证之中又夹有虚证。这时还应当权衡情况,灵活处理。不能一概按照急于攻治的。或急于补益的情况来处理。虽然如此。凡是使用攻法。都是为了除去凶邪、削平暴病。也如同乱世中使用军队。确实不能没有它。但只有在万不得已时才可以使用。如果对此还有疑虑。千万要谨慎,不要轻易尝试。因为攻法虽然可以祛除邪气。但使用过度就会损伤正气。得到好处的占四成。受到损害的占六成。所以攻法这一治疗方法。前代医家对此最为详细审慎。他们正是担心攻法奏效困难,而造成失败却很容易。如果任意使用而不加思考。那么这种人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散法略论 (“麻黄是太阳经的主药,因此绝对不能更换”这一节,是石顽润色的。) 一、散法的制定。散法是用来治疗表证的。考察张仲景治疗太阳证使用麻黄汤。治疗阳明证使用葛根汤。治疗少阳证使用小柴胡汤。这就是疏散表邪的准则。后世医家遵循这一原则。却又不能真正运用它。原因在于没有领会其中的意义。因为麻黄是治疗太阳证的主药。治疗阳明经证也常常使用麻黄。考察阳明经证的治疗案例。其中的道理就可以看出来。按药性来说,麻黄味苦、性温。专门宣泄肺气。张仲景借助它来开发、疏散太阳经的邪气。作为发散表邪的峻剂。如果不是冬季患的正伤寒。原本就没有必要借助这一点。例如阳明经的葛根汤。也未曾不用麻黄。也未曾不作用于太阳经。难道说某一经只能用某一种药,绝对不能灵活变通吗?至于运用发散法。应当了解药性的强弱缓急,以及气味温热或寒凉的区别。只要使用得当。各经都能适应。如麻黄、桂枝,是发散力峻猛的药。防风、荆芥、紫苏,是发散力平和的药。细辛、白芷、生姜,是温散之药。升麻、川芎,能够提升下陷之气,使其上行并发挥发散作用。只是邪气浅在表者,忌用药力峻猛、攻利之类。气虚体弱者,忌用药性雄猛强悍之类。热邪偏多者,忌用温热发散之类。寒邪偏多者,忌用清凉之类。凡是口渴而烦躁的,适宜用干葛。但有呕吐恶心的,则忌用干葛。寒热交替发作的,适宜用柴胡。但有泄泻的,则忌用柴胡。寒邪在上部的,适宜用升麻、川芎。但内有热邪、火气上升的,则忌用升麻、川芎。这些都是根据药性来判断适宜与禁忌的方面。应当加以辨别。至于药物相互配伍的方法。就更应当掌握其中的要点。凡是平和药兼有清凉性质的。自然适合用来凉散。平和药兼有温暖性质的。也可以用来温通经脉。需要大温的,就用热性药来助热。需要大凉的,就用寒性药来增强寒凉之性。这就是灵活运用药物的权宜之法。这样在用量和药力上稍作进退,自然就有伸缩调节的妙处。又何必拘泥成法、刻舟求剑,以此限制无穷无尽的病情变化呢?这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不明白仲景的用意罢了。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寒略 一、寒方的制定。是为了清除火邪。是为了消除热邪。火邪有阴火和阳火之分。热邪又有在上部和在下部的区别。根据古代方书。都说黄连能够清心火。黄芩能够清肺热。石斛、芍药能够清脾热。龙胆能够清肝火。黄柏能够清肾火。现在使用这些药的人。大多拘守这种方法。这也是拘泥成法的做法。总的来说,凡是寒凉的药物。都能清泻火邪。哪有只清凉这个部位而不清凉另一个部位的呢?只是应当分辨药物质地的轻清与重浊。以及药性的强弱程度。使用得当。那就好了。质地轻清的药,适合用来清解上部的热。
如黄芩、石斛、连翘、天花粉之属也。重浊者宜于清下。如栀子、黄柏、龙胆、滑石之属也。性力之浓者能清大热。如石膏、黄连、芦荟、苦参、山豆根之属也。性力之缓者能清微热。如地骨皮、玄参、贝母、石斛、童便之属也。以攻而用者去实郁之热。如大黄、芒硝之属也。以利而用者去癃闭之热。
如木通、茵陈、猪苓、泽泻之属也。以补而用者去阴虚枯燥之热。如生地、二冬、芍药、梨浆、细甘草之属也。方书之分经用药者。意正在此。但不能明言其意耳。然火之甚者在上。亦宜重浊。火之微者在下。亦可轻清。夫宜凉之热。皆实热也。实热在下。自宜清利。实热在上。不可升提。盖火本属阳。
宜从阴治。从阴治者宜降。升则反从其阳矣。经曰。高者抑之。义可知也。外如东垣有升阳散火之法。
此以表邪生热者设。不得与伏火内炎者并论。(表邪生热。当作郁热外发为妥。)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热略
一、热方之制。为除寒也。夫寒之为病。有寒邪犯于肌表者。有生冷伤于脾胃者。有阴寒中于脏腑者。
此皆外来之寒。去所从来。则其治也。是皆人所易知者。至于本来之寒。生于无形无响之间。初无所感。
莫测其因。人之病此者最多。知此者最少。果何谓哉。观丹溪曰。气有余。便是火。余续之曰。
气不足。便是寒。夫今人之气有余者。能十中之几。其有或因禀受。或因丧败。以致阳气不足者。
多见寒从中生。而阳衰之病。无所不致。第其由来者渐。形见者微。当其未觉也。孰为之意。及其既甚也。
始知难治。矧庸医多有不识。每以假热为真火。因复毙于无形无响者。又不知其几许也。故惟高明见道之士。常以阳衰根本为忧。此热方之不可不豫也。凡用热之法。如干姜能温中。亦能散表。呕恶无汗者宜之。肉桂能行血。善达四肢。血滞多痛者宜之。吴茱萸善暖下焦。腹痛泄泻者极妙。肉豆蔻可温脾胃。飧泄滑利者最奇。胡椒温胃和中。其类近于荜茇。丁香止呕行气。其暖过于豆仁。补骨脂性降而善闭。故能纳气定喘。止带浊泄泻。制附子性行如酒。故无处不到。能救急回阳。至若半夏、南星、细辛、乌药、良姜、香附、木香、茴香、仙茅、巴戟之属。皆性温之当辨者。然用热之法。
尚有其要。以散兼温者。散寒邪也。以行兼温者。行寒滞也。以补兼温者。补虚寒也。第多汗者忌姜。
姜能散也。失血者忌桂。桂动血也。气短气怯者忌骨脂。骨脂降气也。大凡气香者。皆不利于气虚证。
味辛者。多不利于见血证。是用热之概也。至于附子之辨。凡今之用者。必待势不可为。不得已然后用之。不知回阳之功。当于阳气将去之际。盒饭渐用以望挽回。若用于既去之后。死灰不可复燃。
尚何益于事哉。但附子性悍。独任为难。
必得大甘之品。如人参、熟地、炙甘草之类。皆足以制其刚而济其勇。以补培之。无往不利矣。
此壶天中大将军也。可置之无用之地乎。但知之真而用之善。斯足称将将之手矣。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固略
一、固方之制。固其泄也。如久嗽为喘而气泄于上者。宜固其肺。久遗成淋而精脱于下者。宜固其肾。小水不禁者。宜固其膀胱。大便不禁者。宜固其肠脏。汗泄不止者。宜固其皮毛。血泄不止者。
宜固其营冲。凡因寒而泄者。当固之以热。因热而泄者。当固之以寒。总之在上者在表者。皆宜固气。
气主在肺也。在下者在里者。皆宜固精。精主在肾也。然虚者可固。实者不可固。久者可固。
暴者不可固。当固不固。则沧海亦将竭。不当固而固。则闭门延寇也。二者俱当详酌之。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因略
一、因方之制。因其可因者也。凡病有相同者。皆可按证而用之。是谓因方。如痈毒之起。
肿可敷也。蛇虫之患。毒可解也。汤火伤其肌肤。热可散也。跌扑伤其筋骨。断可续也。凡此之类。
皆因证而可药者也。然因中有不可因者。又在乎证同而因不同耳。盖人之虚实寒热。各有不齐。
表里阴阳。治当分类。故有宜乎此而不宜乎彼者。有同于表而不同于里者。所以病虽相类而但涉内伤者。
盒饭于血气中酌其可否之因。不可谓因方之类尽可因之而用也。因之为用。有因标者。有因本者。勿因此因字。而误认因方之义。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兼略
(石顽参补)
一、兼方之制。用间法也。与师旅之间谍无异。举世但知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曷知病势之危殆。
译如黄芩、石斛、连翘、天花粉之类。质地重浊的药,适合用来清解下部的热。如栀子、黄柏、龙胆、滑石之类。药性强烈的,能够清除大热。如石膏、黄连、芦荟、苦参、山豆根之类。药性缓和的,能够清除轻微的热。如地骨皮、玄参、贝母、石斛、童便之类。用攻下法治疗的,是为了祛除实邪郁结所产生的热。如大黄、芒硝之类。用利水法治疗的,是为了祛除小便不通所产生的热。如木通、茵陈、猪苓、泽泻之类。用补益法治疗的,是为了祛除阴虚、津液枯燥所产生的热。如生地、二冬、芍药、梨浆、细甘草之类。方书按照经脉分别使用药物。其中的用意正是在这里。只是没有明确说出其中的道理罢了。然而,火邪炽盛而在上部的。也适合用质地重浊的药。火邪轻微而在下部的。也可以用质地轻清的药。凡是适宜用寒凉药治疗的热证。都属于实热。实热在下部。自然适合用清热利下的方法。实热在上部。就不能用升提的方法。这是因为火本来属于阳邪。治疗应当从阴分着手。从阴分治疗,就应当采用下降的方法。如果升提,反而是在助长阳邪。医经说。病邪位置高的,应当加以抑降。其中的道理由此可以明白。此外,李东垣有升阳散火的方法。这是为表邪导致发热而设的。不能同伏藏于内、向内炽盛的火邪混为一谈。(表邪导致发热。应改作“郁热向外发散”更为妥当。)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热略 一、热方的制定。是为了祛除寒邪。寒邪导致的疾病。有寒邪侵袭肌表的。有因饮食生冷损伤脾胃的。有阴寒侵入脏腑的。这些都属于外来的寒邪。祛除寒邪的来源。就是治疗这类病的方法。这些都是人们容易明白的。至于人体本身产生的寒。它产生于无形无声之间。起初没有明显感受。也无法推测它的原因。患有这种病的人最多。但了解这种病因的人最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考察朱丹溪曾说。气有余。就是火。我接着说:气不足,就是寒。如今人的气有余,十个人中能有几个呢?其中有的是由于先天禀赋,有的是由于丧亡败损,以致阳气不足,多见寒邪从体内产生,而阳气衰弱所致的病,没有什么病变不会发生。只是它的发生发展是逐渐的,表现出来的症状很轻微。在还没有察觉的时候,谁会想到这是病因呢?等到病情已经严重,才知道难以治疗。何况庸医大多不能辨识,常常把假热当成真正的火热,因此又有不少人死于无形无声的病变。这样的情况又不知有多少。所以,只有见识高明、通晓医理的人,才常常把阳气衰弱这一根本问题作为忧虑。这就是温热类方剂不可不预先使用的原因。凡是运用温热药的方法,例如干姜能够温暖中焦,也能够疏散表邪。呕吐恶心而没有汗出的,适合使用它。肉桂能够运行血液,善于到达四肢,血液瘀滞、疼痛较多的,适合使用它。吴茱萸善于温暖下焦,腹痛泄泻的,用它尤其有效。肉豆蔻可以温暖脾胃,完谷不化、泄泻滑利的,用它最为奇效。胡椒能温暖胃部、调和中焦,其功效与荜茇相近。丁香能够止呕、调畅气机,其温暖作用超过肉豆蔻。补骨脂药性下行,而且善于收涩,所以能够纳气平喘,并能止带下和泄泻。制附子的药性运行迅速,如同酒一样,所以能够到达全身各处。能够挽救危急、回复阳气。至于半夏、南星、细辛、乌药、良姜、香附、木香、茴香、仙茅、巴戟这一类药,都是药性温热、需要加以辨别的药物。然而,运用温热药的方法,还有一些要点。在疏散中兼用温法,是为了疏散寒邪。在运行中兼用温法,是为了运行寒邪造成的阻滞。在补益中兼用温法,是为了补益虚寒。只是出汗多的人忌用姜,因为姜能够疏散。失血的人忌用桂。因为桂能够使血液妄动。气短、气怯的人忌用补骨脂。因为补骨脂能使气下行。大体说来,气味芳香的药物,都不利于气虚证。味道辛辣的药物,大多不利于正在出血的证候。这就是运用温热药的大致原则。至于附子的辨析,凡是如今使用附子的人,一定要等到病势已经无法挽救,万不得已之后才使用它。他们不知道附子具有回阳的功效,应当在阳气将要离失之时,逐渐使用它,以期挽回阳气。如果等到阳气已经离失之后才使用,就如同死灰不能重新燃烧,对事情还有什么益处呢?只是附子的药性猛烈,单独使用它很困难。必须配伍甘味很重的药物,如人参、熟地、炙甘草之类,都足以制约它的刚烈,调济它的勇猛,再用补益药来培补,这样使用就没有什么不利。附子是壶天中的大将军,难道可以把它放在无用之处吗?只要真正认识它并善于运用它,才足以称得上是善于统率将领的医家了。卷十六 附录张介宾《八略总论》固略 一、固摄方剂的制法。是为了固摄失于约束的泄漏。例如久咳发展成喘,气从上部外泄的,适合固摄肺气。长期遗精发展成淋证,精从下部脱失的,适合固摄肾精。小便失禁的,适合固摄膀胱。大便失禁的,适合固摄肠腑。汗液不断外泄的,适合固摄皮毛。出血不止的,适合固摄营气和冲脉。凡是因寒而泄漏的,应当用温热药来固摄。因热而泄漏的,应当用寒凉药来固摄。总的说来,病在上部、在表部的,都适合固摄气。因为气主要属于肺。病在下部、在里部的,都适合固摄精。因为精主要属于肾。然而,虚证可以固摄,实证则不可固摄。病程久的可以固摄,病势突然发生的则不可固摄。应当固摄却不固摄。那么大海里的水也将要枯竭了。不该固涩却固涩。就等于关起门来把盗贼引进来。这两种情况都应当仔细斟酌。卷十六 附录张介宾《八略》总论 因法略 一、因方的制法。就是根据那些可以依据的情况来施治。凡是病情有相同之处的,都可以按照证候来使用相应的方法。这就叫作因方。例如痈毒初起,肿胀可以用外敷的方法治疗。受到蛇虫侵害,毒可以得到解除。汤火灼伤肌肤,热邪可以得到疏散。跌打扑伤损及筋骨,断裂可以接续。凡是这一类情况,都是根据证候而可以用药治疗的。然而,因法之中也有不能照搬的情况。还在于病证虽然相同,但所依据的具体情况并不相同。因为人的虚实寒热,各不完全相同。表里阴阳,治疗时应当分类辨别。所以有的适合用这种方法,却不适合用另一种方法。有的表证相同,里证却不同。因此,病情虽然相似,但只涉及内伤的,就应当根据血气情况斟酌这种依据是否可用。不能说凡属因方一类的,都可以据此照用。因法作为治疗方法,有依据病变表象的,也有依据疾病根本的。不要因为这里有一个“因”字,就误解了因方的含义。卷十六 附录张介宾《八略》总论 兼法略 (石顽补充说明) 一、兼方的制法。这是运用间接方法。与军队使用间谍没有什么不同。世人都只知道用寒凉药治疗热证,用温热药治疗寒证,哪里知道有些病势危急,
错杂难分。况多假脉假证。非洞达玉函金匮之奥。难以语此如表证用麻黄。此正治也。越婢大青龙则兼石膏以化热。麻附细辛汤、麻附甘草汤则兼附子以救寒。此变法也。阴寒用附子此正治也真武汤则兼生姜以散水气。白通、通脉则兼葱白以通阳猪胆汁以收阴。此变法也。腑实用大黄。此正治也。大黄附子汤、附子泻心汤则兼附子以破结。黄龙汤则兼人参以助力。足补南阳之未逮。此变法也。阳邪陷阴欲转阳分。用芍药、甘草护持营气。此正治也。四逆散则兼柴胡以通中道。当归四逆则兼桂枝以通接壤。使阴从阳化。
此变法中之定法也。妊娠胎息不安。用茯苓、芍药护持阴血。此正治也。附子汤则兼附子以治子脏开。
少腹如扇桂心茯苓丸则兼桂心以治宿有 病。胎动下血。始知桂、附反有固胎之用。是皆病证之变端。
不能守寻常绳墨也。然必察其生气未艾。方可特出奇兵以击之。若脉证俱殆。慎勿贪功以招烁金之谤也。
读景岳先生八略。至末条因略。略无深意。而独不及兼制之法。余不自揣。赘入此例。以续貂之不足。
其因略原文。
不敢擅裁。仍两存之。石顽老人漫述。
译病情错综复杂,难以分辨,何况还常有假脉、假证,如果不能通晓《玉函》《金匮》的深奥道理,就很难谈论这种情况。比如表证使用麻黄,这是正治法。越婢大青龙汤则兼用石膏来清化热邪。麻附细辛汤、麻附甘草汤则兼用附子来救治寒证。这是变通的治法。阴寒证使用附子,这是正治法;真武汤则兼用生姜来疏散水气。白通汤、通脉汤则兼用葱白来通达阳气,用猪胆汁来收敛阴气。这是变通的治法。腑实证使用大黄,这是正治法。大黄附子汤、附子泻心汤则兼用附子来破除结滞。黄龙汤则兼用人参来增强药力。这足以补充张仲景在这方面的不足。这是变通的治法。阳邪陷入阴分,想要使其转回阳分,使用芍药、甘草来保护和维持营气。这是正治法。四逆散则兼用柴胡来疏通中间的道路。当归四逆汤则兼用桂枝来疏通相邻部位之间的联系。使阴气随着阳气而转化。这是变通治法中的固定法则。妊娠时胎儿气息不安,使用茯苓、芍药来保护和维持阴血。这是正治法。附子汤则兼用附子来治疗子脏开张。小腹有如扇风般发冷,桂心茯苓丸则兼用桂心来治疗素来存在的〔原文缺字〕病。出现胎动、下血,这才知道桂枝、附子反而有固护胎儿的作用。这些都属于病证的变化。不能拘守平常的规矩。但必须观察患者的生气尚未衰竭,这样才可以特意出奇制胜,发动奇兵攻击病邪。如果脉象和证候都已经危重,千万不要贪图求功,以免招致众口铄金般的毁谤。我读到景岳先生《八略》,读到最后一条“因略”时,觉得其中并没有深奥的意义,但唯独没有讲到兼方的制法。我不自量力,把这一例补写进去,用来弥补续貂之作的不足。至于原文中的“因略”,我不敢擅自删改,所以仍然把两部分都保存下来。石顽老人随意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