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景泰初,给事中李实等奏:“近年各处镇守巡抚等官,动经三五七年,或一二十年,室家悬隔,患疾病而不能相恤,子女远违,遇婚姻而不能嫁娶。有子者尚遗此虑,无子者诚有可矜。乞敕各官议,许其妻子完住。量给本处官仓俸米,以赡其家。”从之。巡抚携家始此。
景泰时,兵部尚书于谦以雷震塔庙,奏言:“佛者以清净为本,慈悲为用。其教之行与否,不系于世道之轻重与其徒之多寡也。今四方多流徙之民,而三边缺战守之士。度僧太多,恐乖本末,一人为僧,则一夫不耕,衣食之费虽不仰给于官府,亦必出自于民间。其度僧之举,亦乞少缓。”
国子监进士题名碑原在大成门下,正统间移于太学门外。景泰中,司业赵琬言,风雨飘淋,易于损坏。始命工部造屋覆盖。
永乐初,内阁官遇常朝,立金台东,锦衣卫在西。后因不便,移下贴御道东西对立。后因雨,各衙门俱上奉天门奏事,五府立西檐柱外,六卿叙立东檐柱内,内阁遂无地可立。景泰二年秋,以户部尚书兼学士陈循奏,始令常朝内阁学士与锦衣卫官东西对立。经筵日,同知经筵官序于尚书都御史上。午朝翰林院先奏事。
旧制,岁遣御史二员于长芦、两淮巡盐;又遣御史分巡南北河道。有司供费不给,给事中李瓒以为言,都察院遂请罢巡河御史二员,令巡盐御史兼之。
景泰间,给事中李锡奏:“京师物价涌贵,四方人民疲弊,光禄寺钱粮日少,乞将四月八日并端阳等节宴赐百官酒饭暂为停止。”景皇诏曰:“此祖宗旧制,不可以小费轻改。其遵行之。”
景泰时,侍讲邢宽以服阕复除南京翰林院署掌院事,大学士陈循等以侍讲系属官,于掌印不便,遂升为侍讲学士。
景泰中,给事中白莹言事,内一款言:“洪武中,凡京官本户杂泛差役俱为优免,今闻各处将京官之家,编作水马驿站等役。请申明旧章,一概优免。”从之。
初,官吏故勘平人致死者,论死不宥。给事中于泰言:“其意本非故杀,宜在所宥。”由是坐故勘者,悉得贷罪。监察御史左鼎等言:“小民无知犯法,可以情而贷。若官吏以学术发身,以法律从事,操威福之柄,岂可怀私受贿,巧文深诋,杀无罪人?原其情与故杀何异?先朝屡有恩宥,皆不及此。岂列圣之仁明,有所不逮?诚以法者天下之公,不可以私意妄有所轻重也。”章下刑部,尚书俞士悦等言:“御史言是。自后故勘者宜论死不宥。”从之。
景泰三年秋,罢两淮、长芦巡盐御史。盐法、河道,命抚按官兼理。
景泰时,赦款内有诓诈财物免追者,于是京师揽纳户、车户得人财物,皆援以为例,不如约办纳装载。户部谓其骗民财,亏国用。请令法司追完,庶使奸计不行。从之。
景泰三年,以藩劳升致仕礼部左侍郎杨翥为本部尚书,赐诰命,封赠其祖父母、父母及妻,仍旧致仕给俸。
景泰三年,命尚书都御史等官分行诸郡国考察方面及有司官,谕之曰:“朕惟治理以任官为本,任官以得人为先。任得其人,则官使皆贤才,而政事无不理。政得其理,则民庶皆安养,而天下无不治。近闻各处方面有司等衙门官,固有持心公正、操行端洁之人,虽其作为长短不同,然不失为君子。此等之人长于作为者,当明陈其事绩,可旌可擢;短于作为者,当明陈其老壮,可存可放。所以待君子,使人有所劝。亦有贪淫无耻、酷暴不仁之徒,虽其能否老壮不同,然不免为小人。此等之徒不必问其能否老壮,当明陈其过犯,显然证佐,可罪可黜。所以待小人,使人有所惩。然知人之难,从古以为病,固有行实贪淫而善于结交要誉以自固者,心实酷暴而巧于容悦逢迎以自掩者,小人固如是矣。君子或不能然反见嗔于人者有之。欲得存舍之公,未之有也。今特命尔等分往浙江等布政司,考察方面文职有司等衙门官,务在躬亲遍历、广询博访。果有前项君子之人,宜加礼待,存留在任管事;其有可以旌擢及或老疾罢软不能办理例应致仕及革职者,明白开具实踪奏来,并送吏部,应放免者,就彼放免。果有前项小人▯茸不才所为太甚的然为民害者,明白开其过恶显然证佐实迹奏送,来京处治。当送问者,送按察司并巡按御史处问理,依律照例发落。夫进退人才非易事,尔须廉以立己之本,明以求人之实,公以正己之权度,恕以处人之用舍,毋惑于恩仇之嘱托,毋私于亲故之情好,毋徇于势要之使令,毋狃于利害之报复,庶副委任。”
译景泰初年,给事中李实等上奏说:“近年以来,各地镇守、巡抚等官员,动辄任职三年、五年、七年,有的甚至一二十年,夫妻家室相隔,患病时不能相互照料,子女远离,遇到婚姻之事也不能嫁娶。有子女的人尚且留下这些忧虑,没有子女的人实在值得怜悯。请敕令有关官员议定,允许他们带妻子儿女一同居住,并酌量发给本地官仓的俸米,以供养家属。”英宗同意了。巡抚携带家属居住由此开始。景泰年间,兵部尚书于谦因雷击塔庙上奏说:“佛教以清净为根本,以慈悲为作用。佛教是否流行,并不取决于世道的轻重,也不取决于僧徒的多少。如今四方有许多流离迁徙的百姓,而边境三镇缺少守战的士卒。度人为僧太多,恐怕违背了事情的本末;一个人做了和尚,就少一个人耕作。僧人的衣食费用虽然不直接由官府供给,也必然出自民间。对于度僧这件事,也请暂且减少办理。” 国子监进士题名碑原来在大成门下,正统年间移到太学门外。景泰年间,司业赵琬说那里经受风吹雨淋,容易损坏,才开始命令工部建屋遮盖。永乐初年,内阁官员遇到常朝时,站在金台东面,锦衣卫站在西面。后来因为不便利,迁到御道下方,分列东西相对而立。后来遇到下雨,各衙门都到奉天门上奏事务,五府站在西檐柱外,六卿依次站在东檐柱内,内阁于是没有地方站立。景泰二年秋天,根据户部尚书兼学士陈循的奏请,才命令常朝时内阁学士与锦衣卫官员分东西相对而立。举行经筵的日子,协同主持经筵的官员排在尚书、都御史之上。午朝时由翰林院先行奏事。旧制规定,每年派两名御史到长芦、两淮巡查盐务;又派御史分别巡查南、北河道。主管官署供应的费用不足,给事中李瓒把这件事上奏,都察院于是请求停止派遣两名巡河御史,改令巡盐御史兼任巡河事务。景泰年间,给事中李锡上奏说:“京城物价飞涨,四方百姓困苦,光禄寺的钱粮日益减少,请把四月八日以及端阳等节日宴请、赏赐百官酒饭的事情暂时停止。”景皇下诏说:“这是祖宗的旧制度,不能因为花费小就轻易更改。应当遵照执行。” 景泰年间,侍讲邢宽服丧期满后,重新授任南京翰林院署掌院事。大学士陈循等认为侍讲属于属官,担任掌印不合适,于是升任他为侍讲学士。景泰年间,给事中白莹上言政事,其中一项说:“洪武年间,凡是京官本户承担的杂役和泛役都予以优免。如今听说各地把京官的家属编入水马驿站等劳役。请重申旧章,一律予以优免。”英宗同意了。起初,官吏故意审讯拷打平民致死的,论罪处死,不予宽宥。给事中于泰说:“他们的本意并不是故意杀人,应当在宽宥之列。”因此,被判定为故意拷打致死的官吏,全都得以免罪。监察御史左鼎等说:“平民无知而犯法,可以根据情节予以宽宥。若官吏凭借学术出身,依法律办事,掌握着威福大权,怎么可以怀有私心、接受贿赂,巧立文辞、深加诬陷,杀害无罪之人?推究他们的实情,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先朝屡次施恩宽宥,也都没有涉及这种情况。难道列圣的仁慈明断有所不及吗?实在是因为法律是天下的公法,不能凭私人意愿妄自轻重。”奏章交给刑部后,尚书俞士悦等说:“御史说得对。从今以后,故意拷打致死的,应当论死,不予宽宥。”皇帝听从了。景泰三年秋,罢免两淮、长芦巡盐御史。盐法、河道事务,命抚按官兼管。景泰年间,赦令条款中有关于欺骗诈取财物可以免于追究的规定。于是京城的揽纳户、车户取得他人财物后,都援引这一先例,不按约定办理缴纳和装载。户部认为这是欺骗民财、损害国家财用,请求命法司追缴完毕,以使奸计不能得逞。皇帝听从了。景泰三年,因藩府劳绩,升已经致仕的礼部左侍郎杨翥为本部尚书,赐给诰命,追封赠其祖父母、父母和妻子,仍旧致仕并领取俸禄。景泰三年,命尚书、都御史等官员分赴各郡国,考察方面官以及各有司衙门的官员,并告谕他们说:“朕认为,治理国家以任用官员为根本,任用官员又以得到合适的人为先。任用得当,官府所用之人就都是贤才,政事没有不能治理的;政事治理得当,百姓就都能安居休养,天下没有不能治理的。近来听说各处方面官和有司等衙门的官员中,本来有些人心地公正、操守清白,虽然办事能力各有长短,却不失为君子。这些人中,办事能力强的,应当明确陈述其政绩,可以表彰、提升;办事能力弱的,应当明确陈述其年老或壮健的情况,可以留任或放归。这样是用来对待君子的,使人有所劝勉。也有贪婪淫乱、无耻无德之徒,虽然才能高低、年老年壮各不相同,却仍然不免是小人。这些人不必询问其才能和年龄,应当明确陈述他们的过犯,有明显的证据,可以治罪、罢黜。这样是用来对待小人的,使人有所惩戒。然而识别人很困难,自古以来都把它视为难题。本来就有行为实际贪婪淫乱,却善于结交权贵、博取声誉以巩固自己的人;内心实在残酷暴虐,却善于逢迎取悦、巧于掩饰自己的人,小人本来就是这样。君子有时不能这样,反而被别人憎恨,也有这种情况。想要做到存留或罢黜都公平,过去从来没有做到过。现在特意命令你们分别前往浙江等布政司,考察方面官及文职有司等衙门的官员,务必亲自遍历各处,广泛询问、全面访察。如果确实有前面所说的君子,应当以礼相待,留在原任办理事务;其中可以表彰、提升的,以及年老患病、罢软不能办事,按例应当致仕或革职的,都要把真实情况明白开列,奏报上来,并送交吏部;应当放免的,就在当地放免。如果确实有前面所说的小人,懦弱无能,所作所为太过分,明显成为百姓祸害的,也要把他们的过恶、明显证据和真实事迹明白开列,奏报并送来京城治罪。应当交付审问的,送到按察司和巡按御史处审理,依照法律和成例发落。进退人才不是容易的事,你们必须以廉洁树立立身之本,以明察求取真实情况,以公正端正自己行使权力的尺度,以宽恕处理他人的留任或罢免;不要被恩仇方面的请托所迷惑,不要因亲戚故旧的私情而偏私,不要听从权势显要者的指使,不要因利害关系而习惯于报复,这样才差不多不辜负委任。”
景泰时,南京锦衣卫余丁华敏言:“内官十害:广积家财,金银珠玉动以万计,此从何而来?非盗府库之钱粮,则削生民之膏血,其害一也;内官专权倚势,侵占公侯房屋,兴工造作,役军劳民,其害二也;内官家人义男外亲,尽是无籍之徒,肥马轻裘,纵横豪悍,任意为非,甚至纳粟补官,贵贱不分,其害三也;盖造佛寺,费用无算,以一己之私,破万家之产,其害四也;广置田庄,不纳粮刍,寄户府县,不当差徭,彼则田连阡陌,民则无立锥之地,其害五也;家人中盐,虚占盐数,转卖与人,先得勘合,倍支钜万,坏国家之榷法,夺客商之利息,其害六也;奏求塌房,邀接客旅,倚势赊卖,混赖不还,商人受害,莫敢谁何,其害七也;卖放匠人,名为伴当,办纳月钱,内府监局乏人造作,工役烦重,捶楚不堪,其害八也;家人包揽各色物件,官府畏惧,以一科十,亏官损民,其害九也;内官监工,非法酷刑,军匠涂炭,不胜嗟怨,其害十也。”
景泰间,户部尚书金濂言节用粮储十事,内一款言:“僧道潜住京师,动以万计。虽不费官粮而米价踊贵,实由其冗食所致。宜除在京寺观及奉旨存留外,余令回原寺观住居。仍令五城兵马司挨捕,违者俱如永乐间例,发遣充军。”
景泰间,尚书俞士悦言:“兵政,有国之大事。朝廷养军于无事之时,正欲用之于有事之日也。比者臣点视各营军伍,自总兵而下,私纵役占,动以万计。辇毂之下尚尔,其他在外可知。臣曩任御史之时,凡问私役军人者,俱照榜例重罪,以故人不敢犯。乞敕兵部申明旧榜,严加禁革。”又言:“昔萧何入关,首收图籍;曹彬下江南,回载图书。后世皆称其贤。为治之要,固不可无图籍以资稽考也。臣见各营官军,略无籍册文卷可查,止凭自具数目。若有欺弊,何由得知?乞令兵部自今将军马数目造册二本,一进内府藏收,一存本部备照。”是之。
景泰时,大学士商辂言:“各边操守官军,寡弱艰难。夫寡弱则不能战,艰难则不能守。切闻口外田地广饶,多被势要之家占耕,收利入己。其军士非但无力耕种,亦无近便田地可耕,衣食既不给,则壮气沮丧,安望其能守也。乞命户部选能干官,分往大同、宣府、怀来、永宁等处,会同都御史等官,将田地尽数拨与军士。令其分为两番,六日操守,六日耕种。收成之后,并力备御。如此,则转输之费可省,又岂有寡弱艰难之足虑哉!”部覆:“请敕督抚诸臣核实举行,敢有沮坏者,奏闻区处。”
景泰三年十二月,礼部奏:“本部职掌四夷外国,并各处进贡金银器皿方物及赏赐之类。旧有直房三间,系吏、户、礼三部堂上官每日候朝处所,于内收贮各处进贡赏赐等物。今瓦剌使臣数多,赏赐动经万计,收贮不尽,遂使各官每日候朝无地可处。看得吏科北廊房六间,是府军等卫带刀上直官军所处。犹有空者,乞将带刀官军并作三间,其余三间拨与本部,收贮各处进贡金银方物及赏赐钞币彩段之类。”从之。
景泰时,兵部尚书于谦奏:“整点各营官军。其官军不到者,动以万数,衣甲全无。盖由总兵官及坐营把总等官苟且因循,钤束不谨。乞量黜罚,以警将来。”诏:“总兵等官缺军一万以上者,罚俸半年;以下者罚三月。限半月内齐集总督等官。十日一点视,如仍前怠忽,必杀不赦。
景泰四年,从科臣张轼言,申禁官员子侄人等于宦所冒籍科举。
景泰间,御史左鼎奏:“国家承平日久,而公私恒患于不足,逮至军兴,尤为穷蹙,于是卖官鬻爵。凡衰世苟且之法,一切举而行之。科敛愈烦,国用愈匮。尝观汉文帝、唐太宗之初,水旱霜蝗,连岁俱有;或匈奴嫚侮,或突厥寇掠,亦可谓多事矣。然卒能使贯朽而不可校,粟腐而不可食,斗米三四钱,行者不赍粮,岂有他道哉!不过躬行俭约,轻徭薄赋。是以国富于上,民安于下。由是观之,欲致国用之饶裕,岂必掊克聚敛之为哉!诚能痛抑末技,严禁游惰,凡工商僧道之流,减汰抑遏,悉驱而归之农;官吏将士之无用者,罢斥拣择,毋使其冗食。开广屯田以渐实边廪,量减士卒以稍纾边饷。与凡不急之役无益之费,如寺观营造供佛饭僧之类,一绝之而不为。专以务农重谷为本,而尤躬行俭约以率之,慎择守令,严条约以督励之。持之以悠久,行之以至诚,则何患户口之不增,赋税之不广,民财之不裕,国用之不足哉!”
景泰间,御史左鼎等陈言时政,内一款言:“停银课以杜民患。正统年间,闽、浙俱采办银课,豪猾贪利,互相杀夺。遂使邓茂七、叶宗留之徒乘势作乱,致劳大军征剿芟除,而银课之令遂止不行。近者皆仍前举行,臣等谓闽、浙疮痍之民,甫能安业,诚恐求利未得,而害已随之。乞暂免采办,庶无意外之忧。”
译景泰年间,南京锦衣卫余丁华敏说:“内官有十种祸害:广泛积聚家财,金银珠玉动辄以万计,这些财物从哪里来?不是盗取府库钱粮,就是剥削百姓的脂膏,这是第一害;内官专权倚势,侵占公侯的房屋,大兴土木,役使军队、劳苦百姓,这是第二害;内官的家人、义男和外亲,全都是没有名籍的徒众,却骑肥马、穿轻裘,横行豪强,任意作恶,甚至可以纳粮补官,使贵贱没有区别,这是第三害;修建佛寺,费用无法计算,凭一己私欲,耗尽万家的财产,这是第四害;广泛置办田庄,不缴纳粮草,把户籍寄托在府县,逃避差役,而他们的田地连绵不断,百姓却连插锥子的地方都没有,这是第五害;家人从事中盐,虚占盐额,转卖给别人,事先取得勘合,成倍支取数万巨额盐货,破坏国家的专卖法,夺取客商的利润,这是第六害;奏请房屋作塌房,招揽接待客商,倚仗势力赊卖货物,混赖不还,商人受到损害,却没有人敢追究,这是第七害;卖掉、放走工匠,名义上说是自己的伴当,实际上让他们缴纳每月的钱,内府各监局因缺少人员而无法制造器物,工役繁重,工匠被鞭打得不能忍受,这是第八害;家人包揽各种物件,官府畏惧他们,征收一分却要取十分,亏损官府、损害百姓,这是第九害;内官监督工役,使用非法酷刑,军士和工匠深受苦难,哀叹怨恨不止,这是第十害。” 景泰年间,户部尚书金濂提出节省粮储的十项措施,其中一条说:“僧人、道士私自居住在京师的,动辄以万计。虽然他们不消耗官府粮食,却使米价大幅上涨,实在是由于他们冗食所致。应当除在京城的寺观以及奉旨留存的以外,其余都命令回到原来的寺观居住。仍命五城兵马司逐一查捕,违犯者一律按照永乐年间的条例,发遣充军。” 景泰年间,尚书俞士悦说:“军政是国家的大事。朝廷在无事时供养军队,正是为了在有事之日使用他们。近来臣巡视各营军伍,从总兵以下,私自放纵、役使和占用军士,动辄以万计。京城之下尚且如此,其他在外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臣过去任御史时,凡是审问私自役使军人的,都按照榜例从重治罪,因此没有人敢犯。请求敕令兵部重申旧榜,严格加以禁止革除。”又说:“从前萧何进入关中,首先收取图籍;曹彬攻下江南,回来时装载图书。后世都称赞他们贤能。治理国家的要务,本来不能没有图籍来供查考。臣看见各营官军,几乎完全没有可以查阅的名册文卷,只凭自己填写的数目。如果有欺骗弊端,怎么能够知道?请求命兵部从今以后把军马数目编造两份册籍,一份送入内府收藏,一份存放在本部备查。”皇帝认为此言正确。景泰年间,大学士商辂说:“各边防守的官军,人数少而弱,处境艰难。人数少而弱就不能作战,处境艰难就不能防守。我确实听说关外田地广阔肥沃,大多被权势显要之家占据耕种,收取利益归自己所有。那些军士不仅没有力量耕种,也没有附近便利的田地可耕;衣食既然得不到供给,壮志和士气就会沮丧,怎么能指望他们守边呢?请求命户部选派能干官员,分别前往大同、宣府、怀来、永宁等处,会同都御史等官,将田地全部拨给军士。命他们分为两班,六日操练守备,六日耕种。收成以后,合力准备防御。这样,运输粮饷的费用可以节省,又哪里有值得忧虑的人员少弱、处境艰难呢!”户部回复说:“请敕令督抚诸臣核实施行,如有敢于阻挠破坏的,奏报后处置。” 景泰三年十二月,礼部奏报:“本部掌管四夷外国以及各处进贡的金银器皿、土产和赏赐等事。旧有直房三间,是吏部、户部、礼部堂上官每日候朝的地方,内部还收贮各处进贡和赏赐的物品。现在瓦剌使臣人数很多,赏赐动辄数以万计,房屋收贮不完,于是使各位官员每日候朝都没有地方可待。查得吏科北廊有房六间,是府军等卫带刀上直官军居住的地方。其中还有空房,请将带刀官军合并居住三间,其余三间拨给本部,用来收贮各处进贡的金银、土产以及赏赐的钞币、彩段等物。”皇帝听从了。景泰年间,兵部尚书于谦奏报:“整顿查点各营官军。官军不到的,动辄以万计,衣甲完全没有。这大概是由于总兵官及坐营把总等官员苟且因循,约束管理不严。请求酌量加以贬黜惩罚,以警戒将来。”诏令说:“总兵等官员所缺军士在一万以上的,罚俸半年;一万以下的,罚俸三个月。限令半个月内集合齐全,由总督等官负责。每十天查点一次,如果仍像以前那样怠慢疏忽,一定杀掉,绝不赦免。” 景泰四年,听从科臣张轼的建议,重申禁止官员的子侄等人在宦官任所冒用名籍参加科举。景泰年间,御史左鼎奏报:“国家承平日久,但公私方面常常苦于财用不足;到了兴兵之时,更加穷困窘迫,于是便卖官鬻爵。凡是衰世苟且的做法,全都拿出来施行。征敛越来越繁重,国用越来越匮乏。我曾考察汉文帝、唐太宗初年,水灾、旱灾、霜灾、蝗灾连年发生;有时匈奴轻慢侮辱,有时突厥侵犯掠夺,也可以说是多事之秋。然而最终却能使钱贯朽坏而无法核数,粮食腐烂而不能食用,米价每斗三四钱,出行的人不必携带粮食,这难道还有别的办法吗?不过是亲自实行节俭,减轻徭役和赋税。因此国家在上面富足,百姓在下面安宁。由此看来,要使国用富足,难道一定要靠刻剥百姓、聚敛钱财吗?如果真能痛下决心抑制末业,严格禁止游荡懒惰,把工商、僧道之流裁减淘汰、抑制阻遏,全都驱使他们回归农业;对官吏、将士中没有用处的,罢免斥退、加以甄别,不要让他们白白消耗粮食;扩大屯田,逐渐充实边地粮仓;酌量减少士卒,稍稍缓解边地军饷。至于一切不急需的劳役和没有益处的费用,如寺观营造、供奉佛像、供养僧人等,一概断绝,不去做。专心把务农重视粮食作为根本,尤其亲自实行节俭来作表率;慎重选用守令,制定严格条约加以督促勉励。长久坚持这样做,以至诚之心推行,那么还担心什么户口不能增加、赋税不能扩大、民间财富不能充裕、国家财用不能充足呢!” 景泰年间,御史左鼎等陈述时政,其中一项说:“停止银课以消除百姓的祸患。正统年间,闽、浙两地都采办银课,豪强奸猾之徒贪图利益,彼此杀夺。于是使邓茂七、叶宗留之流乘机作乱,导致朝廷劳师动众进行征讨剿灭,而银课的命令也就停止不再施行。近来又都依照从前重新举行,臣等认为闽、浙受创的百姓刚刚能够安居从业,实在担心求取利益尚未得到,祸害已经随之而来。请求暂时免除采办,以免发生意外忧患。”
景泰四年,礼部奏:“迩因济宁、徐州饥,敕巡抚官权宜拯济。而临清县儒学增广生员王铭等四人,各愿输米五百石,入国子监读书。虽云权宜,实坏士习。请弛其令,庶使生徒以学行相励。”从之。呜呼!纳粟赈荒,且犹不可,滥觞至今,恃为理财要策矣,是可叹也!
景泰间,御史程璥言:“国子监为天下学校之首,偏在京城东北隅。乞敕工部于今年秋成之后,迁于东长安街之南。改创基图,革胡元之旧址,增辉丹垩,立当代之新规。”时议者以水旱相仍,役非其时,遂不果行,深可惜也。
景泰间,给事中卢祥言:“近者会议宽恤事宜。其谋逆、反叛、人命、强盗,俱许出首免罪。定不当行之例,施不当加之恩。且谋逆强盗杀人者,得自首以免罪,而良善无辜受害者,又孰从而雪冤?好恶既戾乎人心,感召曷通乎天意?是则将以弭灾,而反以致灾。若不裁正于今,必致贻悔于后。恶逆估终之祸,将何以遏止之哉?”景皇帝报曰:“赏功罚罪,自有正典。宽则恐小人无所警惧。法司其计议停当以闻。”
初,会试同考官从礼部推选,翰林院官、京官、教官皆得为之。至景泰时,礼部尚书胡濙言:“翰林院及春坊以文艺为职业,宜专其事。京官由科第有学行者,宜兼取以充;教官不许充。请著为令。”从之。
景泰中,御史倪敬奏:“布按二司大小官员私用什物,俱令府行县办纳,未免以一科十。比其去任,将原办什物尽易赀入己。代者至,又行派办,民受其害。今后大小衙门官员私衙什物,俱令公同籍记。去任之时,照数交付。不许似前科办扰民。仍乞移文各处,通行禁约。”从之。
景泰四年,山西乡试录内,考官徐霖批《中庸》义云:“文与人同,理与人异。”都御史李秉云:“果若所言,则为蹈袭雷同之文,而有戾指背理之失。然此篇文不背理,乃霖之不明也。”诏治霖罪,夺彩币表里入官。
景泰中,大理寺卿薛瑄言:“今法司发拟罪囚,多加参语奏请,变乱律意,刑罚失中。请敕自今一依祖宗律令,不许妄加参语。”从之。
景泰中,给事中林聪等因灾异陈言,内一款:“汰僧道以去游食。先儒有曰:“国无游民,则生者众矣。”游食者,为国之蠹也。今京城内外,僧行道童,皆以请给度牒为名,或居寺观,或寓人家者,动以万计。或有已给度牒不回,假托游方而来此。皆不耕而食,不蚕而衣。虽朝廷未尝给以粮饷,散以衣布,然其所服食者,皆军民之衣粮也。蚕食京师,莫此为甚。况此辈既无家室,又无差役。服夷狄之服,心禽兽之心。是以昔者猖妖言之赵才兴固僧人也,近者造妖书之净庆亦僧人也。复有佯狂而直入禁庭,有谋财而杀伤人命,其他奸盗诈伪不可胜计。且景泰二年,已度僧三万有奇,若今岁复度,恐天下之民将半为僧道矣。乞令锦衣卫、五城兵马司查究各寺观及人家,但有游方挂搭寄住僧道,悉皆驱遣出京,各回乡里。有敢隐藏者,治以重罪。庶民有正业之趋,国无冗食之费。”
林聪疏中又一款:“禁私役以振军旅。祖宗定制,一军不许私役,一卒不许放闲,律有常宪。皇上中兴以来,虑各官私役数多,故自总兵以下,给以从兵几人,各有定数。然亦未尝使之放闲而不行操练也。今各营总兵等官,将给与从兵放使,办纳月钱。却令在营操练者朝夕随从。又有占用卖放至七八十人者,甚至二三百人者。比闻差官点闸,率皆顾倩顶替,不惟军士被其剥削,抑且朝廷虚费粮饷。夫朝廷养育军士所以防外患,将帅训练军士所以精武艺。今既私役不赴操练,则军士怠惰,武艺不精。卒有警急,率之使战,岂能得其用哉!乞敕总兵以下等官,如有私役军士者,悉皆退出。原给随从者,亦以时操练,则军士无剥削之害,而有勇敢之气矣。”
林聪等疏中又有慎刑狱一款,言:“迩来法司惟务深刻,或任好恶,或避嫌疑,或执原词,或拘成案,不审情犯虚实,但知希旨迎合。如圣旨批法司辩理者,则与之辩理,罪虽怙终而必宥。批法司知道者,多立案不行,情虽可矜而莫伸。又如当行勘者,不与之行勘。当提对者,不与之提对。狱囚经年淹禁,文案屡岁不清似此。抱负不平陈情恳诉,少者不下十有余次,多者不下二十余次,罪终莫逃。积愤含冤,甚伤和气。乞敕法司,今后在监罪囚,务在推情鞫问,详审重轻,不许任意徇情锻炼成狱。如是,则刑罚得中,人无冤抑。”
旧制,内府所用油桩、槐木、石磨等项,每年一换。计买纳完备,费银二三百两。景泰五年,以都给事中林聪言,始命五年一换。
译景泰四年,礼部奏报:“近来因为济宁、徐州发生饥荒,朝廷敕令巡抚官酌情临时救济。但临清县儒学增广生员王铭等四人,各自愿意缴纳五百石米,进入国子监读书。虽然说是权宜之计,实际上却败坏了士人的风气。请解除这项命令,使学生们以学业和品行相互勉励。”皇帝听从了。唉!缴纳粮食来赈济灾荒,尚且还不可以;这种做法的开端流传到今天,竟被依仗为理财的重要策略,实在可叹!景泰年间,御史程璥说:“国子监是天下学校的首位,却偏在京城东北角。请求敕令工部在今年秋收以后,将它迁到东长安街以南。重新规划营建基地,革除胡元留下的旧址,增加彩绘粉饰的光彩,建立当代的新规制。”当时议论此事的人认为水旱灾害接连不断,服役营建不合时宜,于是最终没有实行,实在十分可惜。景泰年间,给事中卢祥说:“近来商议宽免抚恤的事宜。谋逆、反叛、人命、强盗等罪,都允许自首免罪。这是确定了不应实行的条例,施行了不应给予的恩典。况且谋逆、强盗、杀人者可以通过自首免罪,那么受到伤害的善良无辜之人,又由谁来为他们洗雪冤屈呢?好恶既然违背人心,又怎么能感通上天的意旨?这样本来想用来消除灾害,反而会招致灾害。如果现在不加以裁正,将来必定留下悔恨。恶逆之人最终造成的祸害,又将用什么来遏止呢?”景皇帝答复说:“赏功罚罪,自有正当的法典。宽免恐怕会使小人无所警戒。让法司筹划议定妥当后奏报。” 起初,会试同考官由礼部推选,翰林院官、京官、教官都可以担任。到景泰年间,礼部尚书胡濙说:“翰林院和春坊以文章才艺为职业,应当专心办理本职事务。京官中通过科举、具有学问品行的人,应当兼取来充任;不许教官充任。请把这规定著为法令。”皇帝听从了。景泰年间,御史倪敬奏报:“布政、按察二司大小官员私衙所用的各种物件,都命府、县办理缴纳,免不了征收一分却要取十分。等到他们离任时,又把原先办理来的物件全部折换成钱财归入自己囊中。接任者到来后,又照样派办,百姓因此受害。今后大小衙门官员私衙所用的物件,都命令共同登记造册;离任时,按数交付。不许像以前那样征办扰民。仍请求发文到各处,一体通行禁止约束。”皇帝听从了。景泰四年,山西乡试录中,考官徐霖批评《中庸》义说:“文章同于人,义理异于人。”都御史李秉说:“果真像他说的那样,就是沿袭雷同的文章,并且有违背旨意、背离义理的过失。然而这篇文章的文辞并不违背义理,只是徐霖不明白罢了。”诏令治徐霖之罪,没收彩币表里入官。景泰年间,大理寺卿薛瑄说:“现在法司拟定发落罪囚时,大多增添参语奏请,改变扰乱法律本意,使刑罚失当。请敕令从今以后一律依照祖宗的律令,不许擅自增加参语。”皇帝听从了。景泰年间,给事中林聪等因灾异陈述政事,其中一项说:“裁汰僧道以消除游食之人。先儒说过:‘国家没有游荡的百姓,生产的人就会增多。’游食之人,是国家的蠹虫。如今京城内外的僧人、道士、童行,都以请求颁给度牒为名,有的居住寺观,有的寄居人家,动辄以万计。有些人已经取得度牒却不回原处,假托云游来到这里。他们都不耕种却吃饭,不养蚕却穿衣。虽然朝廷不曾给他们粮饷、发给衣布,但他们所穿所吃的,都是军民的衣粮。蚕食京师,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何况这些人既没有家室,又没有差役;穿着夷狄的服装,怀着禽兽般的心。因此从前散布妖言的赵才兴本来就是僧人,近来制造妖书的净庆也是僧人。又有假装发狂而径直闯入禁庭的,有图谋钱财而杀伤人命的,其他奸盗诈伪之事更是数不胜数。况且景泰二年已经度僧三万有余,如果今年再度僧,恐怕天下百姓将有一半成为僧道。请求命锦衣卫、五城兵马司查究各寺观和人家,凡有云游挂搭、寄居的僧道,一律驱逐出京,各自返回乡里。” 有敢于藏匿他们的,按重罪治罪。这样差不多可以使百姓趋向正当职业,国家也没有供养冗食之人的费用。” 林聪的奏疏中又有一项说:“禁止私自役使军士以振兴军队。祖宗制定的制度是,一名军人也不许私自役使,一名士卒也不许放任闲置,法律有固定的规定。皇上中兴以来,考虑到各官私自役使军士的数量很多,所以从总兵以下,给他们配备若干随从士兵,各有定数。然而也不曾允许他们放闲而不参加操练。如今各营总兵等官员,把配给的随从放出去,让他们缴纳每月的钱,却让在营中操练的人早晚跟随自己。又有占用、卖放军士达到七八十人的,甚至达到二三百人的。近来听说派官员点验时,大多雇人冒名顶替;这不仅使军士受到剥削,而且朝廷还白白耗费粮饷。朝廷养育军士,是为了防备外患;将帅训练军士,是为了使他们精通武艺。如今既然因私役而不参加操练,军士就会懈怠,武艺也不精。突然有警报紧急情况,率领他们去作战,怎么能够发挥作用呢?请求敕令总兵以下等官,如有私自役使军士的,一律退出。原来配给的随从,也要按时操练,这样军士既没有受到剥削的祸害,又能具有勇敢奋发的气概。” 林聪等人的奏疏中又有慎重审理刑狱的一项,说:“近来法司只求严酷深刻,有的任凭个人好恶,有的躲避嫌疑,有的拘执原来的供词,有的拘泥于已经形成的判例,不审查案情和罪行的虚实,只知道迎合圣意。比如圣旨批示法司辩理的,法司就同它辩理,罪犯即使执迷不改,也一定宽宥;批示法司知道的,往往多立案而不办理,案情即使值得怜悯,也没有人替他伸冤。又如应当查勘的,不替他查勘;应当提审对质的,不替他提审对质。狱囚多年被关押,文案多年不能清理,像这样的情况,含冤不平、陈情恳诉的,少的也不下十多次,多的也不下二十多次,最终罪责仍不能逃脱。积累愤懑、含着冤屈,极大地伤害和气。请求敕令法司,今后对于在监的罪囚,务必推究案情、审讯查问,详细审察罪行轻重,不许任意徇私枉法、锻炼成狱。这样,刑罚就能适中,人民也不会受到冤屈压抑。” 旧制度规定,内府使用的油桩、槐木、石磨等物,每年更换一次。计算购买、缴纳完备,每年要耗费银二三百两。景泰五年,根据都给事中林聪的建议,才开始命令五年更换一次。
景泰中,刑部郎中陈金、户部郎中陈汝言为御史所劾。金等疏辩,诏该衙门查究。于是十三道御史纠金等妄辩,请置于法。景皇帝曰:“言者朝廷固所不禁,然人有枉,岂可偏徇,不为辩耶?”既而,吏部覆十三道所劾俱无验,遂敕:“今后言官劾奏,必究实无妄。”
景泰时,泰宁等卫都佥事革干帖木儿等上书,愿附塞居住,且乞大宁废城及甲盾。下大臣议,言宜待使人回日,令译者语以:“尔俗以围猎为生,近塞恐不便尔生业,且又天时炎热。恐尔等致生疾疫。但可去塞二百里外居住。甲盾俱有,如遇敌之时,奏来给与。”如此庶可以塞夷人之请,亦不失抚驭之道。
景泰间,命都察院出榜禁约各布政司,外夷经过处所,务要严加体察。不许官员军民铺店之家私与交易物货,夹带回还,及通同卫所,多索车杠人夫,违者全家发海南卫分充军,其该用人夫车辆,以十分为率,军卫三分,有司七分,永为定例。
景泰时,山东阳谷县主簿马彦斌坐罪当斩,其子震奏愿代死。法司为请,特宥彦斌,编震充边卫军。
应天旧无试院,每开科,借京卫武学为之。学地狭,每将仪门墙垣拆毁,苫盖席舍。试毕复修。至京泰五年冬,始以应天府尹马谅言,以永乐间锦衣指挥纪纲没官房改造试院。
景泰间,镇守尚书孙原贞条陈时政,内一款言屯种,曰:“太宗皇帝置立红牌,备开军士屯种定例。颁行天下都司卫所,种样田以验其收成,计子粒以较其多寡,行赏罚以励其勤怠,此诚良法,而万世攸赖者也。今屯军因缮工馈运等差占妨误屯种者多。乞敕户部,于各卫所官军内简精锐以操备,拨冗杂以屯种。如添万人下屯,岁省支仓粮十二万石,又积余粮六万石。若天下卫所各照旧屯种,则粮储不可胜计,兵食岂有不足者哉。”
景泰时,内阁书办官日久狎玩,往往窥伺事机,售恩纳贿,及冒署直文渊阁知制诰职衔以愚瞽外人。大学士王文等觉其弊,奏请调之。于是调太常寺少卿王谦、礼部仪制司郎中蒋宏等于南京。
景泰时,云南虚仁驿驿丞疏言时政,内一款言:“近年以来,释教盛行,满于京,络于道路,横于郡县,遍于乡村。聋瞽士民,诱煽男女,廉耻道丧,风俗扫地。呜呼,元气乌得不伤,沴气乌得不作?此盖前之掌邦礼者,屈于王振之势。今年曰度僧,明年曰度僧,百千万亿,日炽月盛。今虽云止度裁抑,不遇示虚文应故事而已。臣以为宜尽今长发,勒使归俗务农。庶邪术不兴,沴气自息。”
旧例,春秋祭文庙,其两庑合用豕二,粟枣各二十二斤,黍稷各三升三合,铏盐五斤十两,均分从祀一百九分。景泰时,太常卿许彬言其太薄,乃增豕四只,枣粟各五十斤,黍稷各一斗,铏盐五十斤。
景泰时,沈王佶淳奏:“臣见文武官员得褒封先代,臣生毋沈简王夫人章氏亦乞照例颁谥妃号。”景皇从其请曰:“母以子贵,其赠章氏为沈简王次妃。”以无发册例,令自具仪告知。
景泰时,御史叶峦言:“窃见天下僧徒冗滥败俗,伤化,其间有因户内丁多求避差役者;有因为盗事发更名换姓者;有系灶丁灶户负盐课而偷身苟免者;有系逃军逃匠惧捕而私自削发者。乞敕该部议,取各僧度牒审验,若年貌相同、名籍俱实者,仍与执照为僧;若买借他人度牒及无度牒者,究问,递发前项卫分充军。”
景泰中,有学官为生员诬陷赃罪械至京自经于逆旅。事闻,都察院请通行天下禁约,凡生员有以奉师束修贽见仪物为赃构词诬陷者,官司鞫实即与分豁,毋一概论赃。其生员诬陷师长,真情暴白,仍械京治罪。从之。
景泰时,岷王徽煣奏:“蒙封臣子音▯为长子,臣弟徽▯眉为江川王。凡遇节令及家庭行礼,班次不定。”命礼部议,以宗子法言之,则以嫡长为重;以家人礼言之,则以尊卑为先。凡遇公礼,则当依宗子法,重在世子;家庭私礼,则当依家人礼,尊归叔伯。
景泰时,御史钱清酗酒,乘马突入长安左门。守卫官以闻。景皇以其不谨礼法,调灵山知县。
景泰时,贵州左布政范理奏其原籍府县官贤否,欲黜陟之,为吏科所劾,下法司治罪。
景泰六年夏,命礼部移文天下,今后僧道务要本户丁多,本人持行修洁,不系军匠盐灶等籍,里老保结,呈县覆实,具申府司,类呈该部,方许收度。如有扶捏诈冒不实者,巡按御史、按察司将本人并保送佥书官吏一体治罪。仍勘各寺院原定额数,如有不及,给与度牒;如有数多,不与出给。
景泰中,御史苗穟言:“臣见府州县卫所问刑官不问罪之轻重一概监禁,有一年不决者,有半年不理者。乞通移文在外问刑衙门,今后真犯死罪监禁外,其余轻重罪囚,不许久禁。照旧例,大事五日小事三日不与决断者,听受禁之人赴巡抚、巡按等官伸告,则囚犯不致淹禁,而囹圄空虚矣。”诏从之。
译景泰年间,刑部郎中陈金、户部郎中陈汝言被御史弹劾。陈金等上疏申辩,景皇帝下诏让有关衙门查究。于是十三道御史纠劾陈金等妄加辩解,请求依法处置。景皇帝说:“进言的人,朝廷本来就不禁止;但如果有人确实蒙受冤屈,难道可以偏听偏信,不替他申辩吗?”后来,吏部复核,认定十三道所弹劾的事情都没有证据,于是下令说:“今后言官弹劾上奏,必须查明事实,不得妄言。” 景泰年间,泰宁等卫都佥事革干帖木儿等上书,愿意依附明朝在边塞居住,并请求赐给大宁废城以及铠甲盾牌。此事交给大臣议论,大臣们说,应当等使者回来后,让译者告诉他们:“你们以围猎为生,靠近边塞恐怕不利于你们的生业,而且现在天气炎热,恐怕你们会染上疾病。你们只能到距边塞二百里以外居住。铠甲盾牌都有,遇到敌人时,奏报上来再发给你们。”这样大概既能满足塞外夷人的请求,也不失安抚和驾驭他们的原则。景泰年间,命都察院张榜告诫各布政司:凡外夷经过的地方,务必严格加以察访。不许官员、军民、铺户和店家私自与他们交易货物,夹带货物返回,也不许与卫所串通,多索取车辆、杠夫和人夫。违犯者全家发往海南卫所充军。至于所需的人夫车辆,按十分计算,军卫承担三分,有司承担七分,永远作为定例。景泰年间,山东阳谷县主簿马彦斌因获罪应当斩首,他的儿子马震上奏,愿意代父去死。司法部门替他请求,朝廷特赦马彦斌,编发马震到边卫充军。应天府过去没有试院,每次开科考试,都借用京卫武学作为考场。武学地方狭窄,每次都要拆毁仪门、墙垣,搭盖席棚作为考舍,考试结束后再修复。到京泰五年冬天,才因应天府尹马谅上言,利用永乐年间锦衣卫指挥纪纲被没收的房屋改建为试院。景泰年间,镇守尚书孙原贞分条陈述时政,其中一项谈到屯田,说:“太宗皇帝设置红牌,制定了军士屯田的固定规章,颁行天下都司、卫所;种植样田来检验收成,计算粮食颗粒来比较多少,实行赏罚来激励勤劳、惩戒懒惰。这确实是良法,也是万世都要依赖的制度。如今屯军因修缮工程、运输供应等差役而被占用、妨碍,耽误屯田的很多。请下令户部,在各卫所官军中选拔精锐负责操练备战,调拨空闲杂役负责屯田。如果增加一万人到屯田,每年可以少支用仓粮十二万石,还能积存余粮六万石。如果天下卫所都按照旧制屯田,那么粮食储备将多得无法计算,军队的粮食哪里会有不足呢?” 景泰年间,内阁书办官任职日久,彼此熟狎玩忽,往往窥探政务机密,出卖恩情、收受贿赂,还冒充署理直文渊阁知制诰的职衔来欺骗外人。大学士王文等发现了这种弊端,上奏请求调任他们。于是把太常寺少卿王谦、礼部仪制司郎中蒋宏等调往南京。景泰年间,云南虚仁驿驿丞上疏谈论时政,其中一项说:“近年以来,佛教盛行,京城到处都是,沿道路相连,横行于郡县,遍布乡村。愚昧的士人百姓被蒙蔽,男女都受到诱导煽惑,廉耻之道丧失,风俗败坏殆尽。唉,国家元气怎么能不受伤害,灾异之气怎么能不发生呢?这大概是由于先前掌管国家礼制的人屈服于王振的权势。今年说要度僧,明年又说要度僧,人数达到百千万亿,日益炽盛。如今虽然说停止度僧、加以裁抑,但没有遇到真正实行的,不过是发布虚文、应付旧例罢了。臣认为,应当把现在所有披发的人都遣令还俗,责令他们归农。这样或许邪术不会兴起,灾异之气也会自行消退。” 旧例,春秋祭祀文庙,两庑共需用猪二头,粟、枣各二十二斤,黍、稷各三升三合,铏盐五斤十两,平均分给从祀的一百九位。景泰年间,太常卿许彬认为这些供品太少,于是增加为猪四头,枣、粟各五十斤,黍、稷各一斗,铏盐五十斤。景泰年间,沈王佶淳上奏说:“臣见文武官员都能追封先代,臣的生母沈简王夫人章氏,也请求按照旧例颁赐谥号和妃号。”景皇帝答应了他的请求,说:“母亲因儿子而尊贵,追赠章氏为沈简王次妃。”因为没有颁发册书的旧例,命令章氏自行备办仪式并告知此事。景泰年间,御史叶峦说:“臣私下看到天下僧人过多,败坏风俗,损伤教化。其中有的是因为家中男丁太多,想逃避差役;有的是因为盗窃之事败露,改名换姓;有的是灶丁、灶户拖欠盐课,剃发逃身以求苟免;有的是逃军、逃匠害怕被捕,私自剃发出家。请下令有关部门议处,取来各僧人的度牒加以审验。若年龄、相貌相同,名籍也都真实,仍发给执照,承认为僧;若买用、借用他人的度牒,或者没有度牒,就追究审问,递解发往前述卫所充军。” 景泰年间,有学官被生员诬陷贪赃,戴着刑具押送到京城,在旅店自缢。事情传到朝廷,都察院请求通行天下,禁止这种行为:凡有生员把奉养老师的束修、见面馈赠礼物等诬称为赃物而构词陷害的,官司审讯属实后就应当为学官分辨清楚,不得一概按贪赃论处。至于生员诬陷师长,若真相已经查明,仍然戴刑具押送到京城治罪。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景泰年间,岷王徽煣上奏说:“承蒙皇上册封臣的儿子音▯为长子,臣的弟弟徽▯眉为江川王。每逢节令以及家中行礼时,排列次序无法确定。”于是命令礼部议论:按照宗子法来说,应当以嫡长子为重;按照家人礼来说,应当以尊卑为先。凡遇公礼,应当依照宗子法,以世子为重;家中的私礼,则应当依照家人礼,尊重叔伯。景泰年间,御史钱清酗酒,骑马冲入长安左门。守卫官把这件事报告上去。景皇帝认为他不谨守礼法,将他调任灵山县知县。景泰年间,贵州左布政使范理上奏评议自己原籍府县官员的贤能与否,想据此进行黜免和升迁,因此被吏科弹劾,交给司法部门治罪。景泰六年夏天,命令礼部发文通告天下:今后僧人、道士必须本户男丁多,本人持身修行洁净,不属于军籍、匠籍、盐籍、灶籍等户籍;由里老作保结,呈报县里复核属实,再具文申报府司,汇总呈送礼部,才允许收录度牒。如果有捏造、欺诈、冒充而不实的,巡按御史、按察司要把本人以及作保、送审、会签的官吏一并治罪。仍然要查核各寺院原定的名额;如果人数不足,就发给度牒;如果人数超过名额,就不予发给。景泰年间,御史苗穟说:“臣见府、州、县、卫所的问刑官,不论罪行轻重,一概把人关押。有的关了一年还不裁决,有的半年还不审理。请通行文书给在外审理刑狱的衙门:今后除真正犯死罪的囚犯应当监禁外,其余无论罪轻罪重,都不许长期关押。按照旧例,大事五日、小事三日还不裁决的,准许被关押的人到巡抚、巡按等官员那里申诉。这样囚犯就不会被长期滞留,监狱也会空一些了。”诏令同意实行。
景泰中,户部奏京城居民,徇利逐末,屠宰耕牛。景皇命御史兵马捕问,追牛给贫民耕种。
景泰六年,永嘉大长公主奏:“愿以置买无锡县田一千二百余亩,岁入租粮七百余石,尽归有司。以助供给军马之用。
景泰间,掌詹事府事礼部尚书章文言:“《诸司职掌》内,东宫官从本衙门,以事迹备送吏部考核。景泰三年九月间,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讲周旋等又奉圣谕:“东宫官皆不必考。”近本府主簿赵政等考满。吏部又移文本府,及送河南道考核。且《诸司职掌》实国家彝典,万世不可改易。况纶音在耳,未及再期,而吏部辄反覆不常,难于遵守。”景皇命如《诸司职掌》行。
景泰六年冬,吏科都给事中李瓒言:“南、北直隶学校,俱无按察司官提督。宜分遣有学行御史二员,专理庶学政,不致废弛人材,有所造就。”始命御史叶峦、张谏提督南、北直隶学校。
景泰间,南京守备平江伯陈豫等奏:“永乐年间例,一家被盗劫,四邻十家助擒之。即获人,赏银五十两,文绮四表里,钞二千贯,各给以盗者赀产。如坐视,四邻各十家均偿所劫,且枷示之,必得盗乃释。”都察院谓其太重,奏遂寝。
陕西旧无贡院,每试士于三皇庙中。至景泰七年春,始以布政许资奏,创今试院。
景泰七年,景皇诏礼部尚书胡濙等,谕之曰:“近闻民间自宫者甚多。洪熙、宣德年间已有禁例,尔礼部其榜谕多人。自今敢有自宫求进及投入王府并官员势要之家者,俱如旧例,处以不孝死罪。该管旗甲里老邻人,知而不首及隐藏者,俱罪之。
景泰中,光禄寺丞王钟奏:“东安门外夹道中,日有颠连无告穷民扶老携幼跪拜呼唤乞钱。一城之内,四关之中,无处无之。今将寒沍,必有冻饿而死者。乞敕户部等衙门勘审,人给布衣一身,粟米一斛,审其原籍,有亲戚者,待明年春暖,沿途给与口粮,递送还家;其无亲戚者,在京以没官房给之。仍行天下有司,遇有穷民,一体矜恤。”命户部议行之。
●卷十三
天顺初,武清侯石亨奏:“伏睹洪武礼制榜文,凡朝参并护卫官员军校进退,先后有序,禁门出入有常。近年以来,不分贵贱,相参挨挤,皇城各门,诸人往来径行,全无忌惮,有带物货入内买卖者。今后常朝,第三通鼓起,先开二门,官军旗校将军先进摆列。待钟响,朝官依次而进。严敕守卫官军,不许纵放无牌面人员穿朝出入及将物货买卖。如此则朝纲整肃,贵贱有别,门禁严密,奸宄无由而作矣。”从之。
天顺初,留守左卫小旗陈福奏:“洪惟太祖高皇帝创业之初,建创寺观,设立僧道,已有定额。其后往往私创庵院,滥将无藉之徒收充,亦有逃军囚匠改名易姓,削发顶冠,人莫之识,偷享安闲,不耕而食,不蚕而衣,不货殖而财用有余,故人皆乐为之。近年,旱潦相仍,百姓艰食。其游惰之人,或托为僧道,游食四方而愈盛矣。以在京观之,寺观动至千百,僧道不可数计。求财索食,沿街塞路,张挂天神佛像,擅言祸福,以盖造寺观为名,务图肥己,饮食酒肉,宿歇娟妓,无所不为。又有燃指焚香,刺肤割股,惊骇人目,扇惑人心,不惟饕餮于民,抑且有伤风化。乞在内令巡城御史、五城兵马司,在外令巡按御史及有司等官拿问发落。仍敕礼部将各府州县盖定寺观、额设僧道名数,除已给度牒者,暂令各寺观附籍,其余查无度牒,悉发宁家随住当差。遇有额内缺数,方许簪剃。设有仍前私自簪剃及指称行者道童名色,躲避差徭,将本犯并寺观住持悉发充军。其余滥设寺观尽行拆毁。”从之。
天顺初,礼科给事中何琮言:“岁贡之设,始者有司考其学行端庄、文理优长者贡之至京,翰林院复考,其中式者送国子监肄业;不中者有司教官皆受决罚。其严如此。近年以来,府州县官视为虚文,不察学行之端庄,不顾文理之通否,但取食粮年深者贡之。苟资次该贡,虽残疾衰老昏昧鄙猥者,一概起送。及其到部,执政者惟出易题以顺其情,应贡者惟记旧文以幸其中,不能记者则又私相传递其文,考试官一概滥取。及送入国子监,须十余年方得取用。或授以郡县之职,其动静举止已无所措其手足,又焉能立政事革吏弊而子庶民哉?惟贪婪剥削,以为还家养老之计而已。臣切惟岁贡者,国家求贤之路;学廪者,国家育才之具;郡县者,国家牧民之所。以求贤之路而为有司市恩之私;以育才之具而养朽腐无用之物;以牧民之所而授衰朽贪婪之流。思念至此,宁不为之痛心哉!乞敕礼部、都察院严加考选,仍行巡按御史及布按二司官,将府州县学生员不通文理人物鄙猥残疾年五十以上者,不许充贡。五十以下曾经乡试未中者,考试中式方许起送。则非惟上有所畏尽其教养之心,抑且士知所重,奋其向学之志矣。”
译景泰年间,户部上奏说京城居民为追逐利润而从事末业,屠宰耕牛。景皇帝命御史和兵马司逮捕审问,并把追回的牛交给贫民耕种。景泰六年,永嘉大长公主上奏说:“愿意把购买的无锡县田地一千二百余亩,每年收入租粮七百余石,全部交归有司,用来帮助供应军马。” 景泰年间,掌管詹事府事务的礼部尚书章文说:“《诸司职掌》中规定,东宫官员由本衙门把事迹备文送交吏部考核。景泰三年九月间,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讲周旋等又奉圣谕说:‘东宫官员都不必考核。’近来本府主簿赵政等人任期届满,吏部又发文给本府,并将他们送交河南道考核。而且《诸司职掌》确实是国家不可变更的常典,万世都不应改变。何况圣上的诏令还在耳边,尚未到两年,吏部却突然反复无常,使人难以遵守。”景皇帝命令依照《诸司职掌》施行。景泰六年冬天,吏科都给事中李瓒说:“南、北直隶的学校,都没有按察司官员负责提督。应当分别派遣两名有学问和品行的御史,专门管理各地学校的政务,以免荒废而使人才无法培养成材。”于是开始命令御史叶峦、张谏提督南、北直隶学校。景泰年间,南京守备平江伯陈豫等上奏说:“永乐年间的规定是:一家遭到盗贼抢劫,四邻十家共同协助擒拿盗贼。立即捕获盗贼的,赏银五十两、文绮四表里,并把盗贼的财产分给各家;如果坐视不管,四邻十家各自平均赔偿被抢的财物,并且戴枷示众,必须捕得盗贼后才释放。”都察院认为处罚太重,上奏后此事便搁置了。陕西过去没有贡院,每次考试士人都在三皇庙中举行。到景泰七年春天,才因布政使许资上奏,创建了现在的试院。景泰七年,景皇帝诏令礼部尚书胡濙等人,告谕说:“近来听说民间自行阉割的人很多。洪熙、宣德年间已经有禁令,你们礼部应当多加张榜告谕。从今以后,凡敢自行阉割以求进身,或者投奔王府以及官员、权势之家的人,都依照旧例以不孝罪判处死刑。所属的旗、甲、里老和邻居,知道而不告发以及窝藏的,也都治罪。” 景泰年间,光禄寺丞王钟上奏说:“东安门外夹道中,每天都有颠沛流离、无依无靠的穷民,扶老携幼跪地呼喊,乞求钱财。一座城之内、四座关门以内,没有地方不存在这种人。如今寒冷将至,必定会有人冻饿而死。请下令户部等衙门查勘审理,每人发给布衣一身、粟米一斛;查明他们的原籍,有亲戚的,等来年春暖,沿途发给口粮,递送回家;没有亲戚的,就在京城用没收的官房安置。还应命令天下有司,遇到穷民时一体加以怜恤。”朝廷命户部议定施行。●卷十三 天顺初年,武清侯石亨上奏说:“我恭敬地看到洪武礼制榜文规定,凡是朝参以及护卫官员、军校进退,都有先后次序;宫禁各门的出入也有常规。近年以来,不分贵贱,彼此混杂拥挤;皇城各门之间,众人来往任意通行,完全没有顾忌,还有人带着货物入内买卖。今后举行常朝时,第三通鼓响起,先打开二门,官军、旗校、将军先进去列队。等钟声响起后,朝官依次进入。应当严令守卫官军,不许放任没有牌面的人穿行朝门出入,也不许带货物进内买卖。这样朝廷纲纪就会整肃,贵贱就有分别,宫门禁令就会严密,奸邪也无从滋生了。”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天顺初年,留守左卫小旗陈福上奏说:“恭惟太祖高皇帝创业之初,创建寺观,设置僧道,已经规定了名额。后来往往有人私自创建庵院,滥收无业之徒充当僧道;也有逃军、逃匠改名换姓,剃发戴冠,使人无法辨认,偷享安闲生活,不耕种却有饭吃,不养蚕却有衣穿,不经商置业却财用有余,所以人们都乐于这样做。近年旱灾、水灾接连不断,百姓难以获得食物。那些游手好闲的人,有的假托僧道身份,游荡各地、靠人供养,因而更加增多。以京城的情况看,寺观动辄达到千百所,僧道多得无法计算。他们沿街求财索食,堵塞道路,张挂天神佛像,擅自宣说祸福,以修建寺观为名,专门谋求肥己;饮酒吃肉,留宿娼妓,没有什么不做的。又有人燃烧手指、焚香,刺伤皮肤、割取大腿肉,惊骇人们的眼目,煽惑人们的心志;这不仅贪食百姓、侵扰百姓,而且还损伤风俗教化。请在京城内命巡城御史、五城兵马司,在京城以外命巡按御史以及有司等官,逮捕审问并分别处置。仍请敕令礼部查明各府、州、县已经建成的寺观以及额设僧道的名数;除已经发给度牒的,暂时命令各寺观登记入册,其余查明没有度牒的,全部发往宁家随住当差。” 遇到额定名额有空缺时,才允许簪发、剃发。假如仍像以前一样私自簪发、剃发,或者假称行者、道童的名目来躲避差役,就把本人和寺观住持一并发往各处充军。其余滥建的寺观全部拆毁。”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天顺初年,礼科给事中何琮说:“设置岁贡制度之初,由有司考察士人的学问品行是否端庄、文章义理是否优长,选取后贡送到京城;翰林院再加以考试,其中合格的送入国子监学习,不合格的,有司和教官都要受到决罚。制度严厉到这种程度。近年以来,府、州、县官员把它看成虚文,不察看品行是否端庄,也不顾文章义理是否通达,只选取那些领取廪粮年头较久的人贡送。只要按资历应该入贡,即使是残疾、衰老、昏聩、鄙陋猥琐的人,也一概起送。等他们到了礼部,执政者只是出容易的题目来顺遂他们的心意,应贡者只背诵旧文章来侥幸取得合格,不能背诵的,便私下互相传递文章,考试官也一概滥行录取。等送入国子监后,往往要十多年才有机会被任用。有的授予郡县官职,但他们的行动举止已经连手脚都不知如何安放,又怎么能够办理政务、革除吏治弊端、养育百姓呢?不过是贪婪剥削,把它作为回乡养老的打算罢了。臣痛切地想到,岁贡是国家求取贤才的途径;学廪是国家培养人才的工具;郡县是国家治理百姓的地方。如今却把求才之路变成有司私下卖人情的手段,把育才之具用来养活腐朽无用之人,把治理百姓的职位授给衰老贪婪之徒。” 想到这里,难道不令人痛心吗!请下令礼部、都察院严格考选,并且命巡按御史以及布政司、按察司两司官员,把府、州、县的学生员中不通晓文章义理、人物鄙陋猥琐、残疾以及年满五十岁以上的人,全部不许充当贡生。五十岁以下、曾经参加乡试但未中者,必须考试合格,才允许起送。这样不仅上面有所畏惧,能够尽到教养人才的责任,而且士人也知道应当重视什么,能够奋发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