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南京礼部尚书黎淳性耿介,患流俗奢侈。凡婚丧燕饮皆有则,取予不苟。有门生尹华亭以红云布寄淳,淳不受。即书其封识上曰:“古之为令,拔茶植桑;今之为令,织布添花。吾不用此妖服也。”
弘治三年,户部以水旱灾,请免直隶等处夏麦秋粮。孝宗曰:“国赋固有定法,然岁有凶丰。凶岁义当损上益下。若必欲一概取盈,仓廪则实矣,如病民何?奏中所拟悉从之。仍谕有司,贫民各沾实惠。”
弘治时,山西沁、潞等处屯田被水灾不及三分,例不免粮。孝宗以其民饥困,方发仓赈济,不可复征,特免之。
弘治三年十一月朔日,遇冬至节,改望日颁历。
提督会同馆主事,是弘治五年春所设。盖因其时馆夫有盗夷人财物者故也。
弘治五年,大学士丘濬言:“经籍图书,载万年百世之事。今世赖之以知古,后世赖之以知今者也。太祖于未登宝位之先,即求遗书于至正丙午之秋。一时储积,不减前代。永乐中,尝遣修撰陈循往南京取本阁所贮古今书籍,各取一部北上,余悉封识如故,是两京皆有储书也。今历年既久,不无鼠蠹,经该人众,不无散失。乞敕阁臣委学士以下官一一比校,要见实在的数,明白开具奏报。仍以木刻考校年月,委官名衔,为记识于每卷之末,永远存照。仍敕南京礼部、翰林院官查盘永乐中原留内府书籍有无多寡全欠,具数奏知,量为起取存留,分派凑补。又请于文渊阁近地别建重楼,不用木植,但用砖石,将累朝实录、御制玉牒及干系国家有大事文书,盛以铜柜,庋于楼之上层。如诏册、制诰、行礼仪注、前朝遗文旧事,与凡内衙门所藏文书可备异日纂修全史之用者,盛以铁柜,庋之下层。每岁曝书,先期奏请,量委翰林院堂上官一员晒晾查算,事毕封识。内外大小衙门因事欲有稽考者,必须请旨,不许擅自开取。”孝庙嘉纳之。
旧例,漕运船,松木者五年一造,给价六十一两九钱;楠木者七年一造,给价七十七两五钱。俱军三民七出办。乃后则渐求增加,非复当时之例矣。
弘治五年十二月,命礼部榜谕天下。今后敢有私自净身者,本身并下手人处斩,全家发边远充军。两邻及歇家不举首者,同罪。里老容隐者,亦治罪不宥。
弘治六年闰五月,太常少卿兼侍讲学士李东阳言:“讲官官不必高,所贵实任。苟非其人不宜滥置,既授之任,必重其官。近日讲官小有遗误,遽遭纠劾,荷蒙圣恩,时置不问。朝廷优之以讲道之礼,而有司律之以奉事之仪,自开设经筵以来,未尝有此。臣伏睹累朝所定仪注,止有侍仪官御史二员、给事中二员、序班二员,无所谓纠仪者。先帝临朝极严,御史等官奏对,不敢毫发纵贷,即如大学士陈文、侍讲周良臣等进讲,差错不闻纠劾,朝廷亦不以责纠劾之官。请自今凡进讲差错者,勿得纠劾,以仰成陛下优礼儒臣之盛意。”孝庙从之。
弘治间,命太监李兴等修浚张秋河道。各官初至,祭河神,天气阴晦,帛不能燃,似焚不焚之处,宛然人面,耳目口鼻皆具,众共骇叹。副使杨茂元奏闻于朝。亦甚异也。
弘治八年三月,山东抚按奏黜老疾不谨等官。孝庙谕吏部曰:“到任未及二年者,姑留办事。人才能否,须历任稍久方见。今后有如此奏黜者,本部酌量再奏。”
大学士徐溥,以禄赐所入,于原籍宜兴县仿范仲淹之意置义田若干亩,岁收租税,以助族人婚葬之费。定为家规,传之子孙。恐条约不关于部曹,数目不籍于郡邑,人心难合而易离,义事难成而易败,异时子孙,或视为度外,则不禁乡邻之侵,或认为分内,则或启族人之讼。乃言于朝,乞敕户部将所置义田文册,用印钤记,发本管府县存照。候造册之年,另以徐义庄为名立户,造入本里带管户内。如有侵占争讼者,以官法从事。庶几家法籍国法而永存,百世子孙皆蒙休赐。下户部议,宜从所请。
三品官妻旧无祭。弘治八年五月,兵部侍郎李介妻孺人林氏卒,其子昆陈请,特许之。四品妻无祭,大理卿王霁妻恭人曹氏卒,其子泰具疏以请,特予之。
孟子五十七代孙博士元请封赠其父母,吏部言八品官旧无封赠例。诏特予之。
弘治时,南京礼部尚书童轩言:“清军一事虽曰急务,但所清之军,自洪武、永乐以来,远者百余年,近者数十载,而正身之存者少矣。其子孙年深,亦多更名避地,不可卒识,间有清出,亦千百之一二耳。所得之军甚少,所扰之民实多。乞敕兵部转行天下所司,凡逃军有经三十年以上者,悉免清勾。凡有愿抽军籍者,覆视无碍,许于本处衙门注籍。则民扰可除,而军亦易补矣。”
译南京礼部尚书黎淳性情耿直正派,厌恶世俗的奢侈风气。凡是婚丧和宴饮,都有一定的规矩,接受和给予财物从不苟且。有个门生尹华亭把红云布寄给黎淳,黎淳不肯接受,便在封签上写道:“古代做官的,命令百姓拔茶树、种桑树;如今做官的,却命令织布并在布上加花。我不用这种妖艳的服装。” 弘治三年,户部因水灾、旱灾,上奏请求免除直隶等地的夏麦和秋粮。孝宗说:“国家的赋税固然有固定的法令,但年成有丰有歉。遇到歉收之年,按道理应当减少上缴、使百姓得到好处。如果一定要一概收足,仓库虽然充实了,却怎么能顾及百姓的疾苦呢?”奏章中提出的意见全部准许实行。又下令告谕有关官员,使贫苦百姓都确实得到恩惠。弘治年间,山西沁州、潞州等地的屯田遭受水灾,受灾不到三分之一,按惯例不能免除粮税。孝宗认为当地百姓饥饿困苦,正在开仓赈济,不能再征收粮税,特意予以免除。弘治三年十一月初一,适逢冬至节,于望日改为颁发历书。提督会同馆主事这一官职,是弘治五年春天设置的。大概是因为当时会同馆的馆夫有人盗取夷人的财物,所以才设置此官。弘治五年,大学士丘濬说:“经书典籍和图书,记载着万年百世的事情。今世依靠它们了解古代,后世也将依靠它们了解今天。太祖在尚未登上皇位以前,就在至正丙午年秋天搜求遗书。一时之间所积蓄的书籍,不少于前代。永乐年间,曾派修撰陈循到南京,把本阁收藏的古今书籍每种取一部运到北京,其余全部封记原样保存;这样,两京都有书籍储藏。如今经过多年,难免有鼠咬虫蛀;经手和经管的人多了,也难免散失。请下令让阁臣委派学士以下的官员,逐一比对校核,查明现存的确数,详细列出后奏报。还请用木刻记明校核年月和负责官员的名衔,作为标记刻在每卷末尾,以便永远保存查考。又请下令南京礼部、翰林院官员查核永乐年间原来留在内府的书籍,究竟有多少、缺少多少,列出数目奏报,酌量运取和保留,分派各处凑齐补足。还请在文渊阁附近另建重楼,不用木材,只用砖石,把历朝实录、御制玉牒以及关系国家大事的文书装入铜柜,收藏在楼的上层。像诏册、制诰、行礼仪注、前朝遗文旧事,以及各内衙门所收藏、可以供日后纂修全史使用的文书,则装入铁柜,收藏在下层。” 每年晒晒书,必须提前奏请,酌量委派翰林院堂上官一人负责晾晒和查点核算,事情办完后封记。内外大小衙门因事情需要查考这些书籍,必须请旨,不许擅自开柜取用。”孝宗赞许并采纳了他的建议。旧例规定,漕运船用松木的,每五年建造一次,支付木料和工费六十一两九钱;用楠木的,每七年建造一次,支付七十七两五钱。费用都由军户承担三成、民户承担七成。后来逐渐要求增加费用,已经不再是当时的规定了。弘治五年十二月,命令礼部张榜告谕天下:今后如果有人敢私自净身,本人和为他动手的人都处斩,全家发往边远地区充军。两邻以及留宿他的人家不检举首告的,同罪。里老包庇隐藏的,也治罪不予宽赦。弘治六年闰五月,太常少卿兼侍讲学士李东阳说:“讲官的官职不一定要高,贵在真正能够任职。如果不是合适的人,不应当滥行设置;既然授予了这一职务,就必须尊重这一官职。近来讲官稍有遗漏或错误,便立即遭到纠劾,幸蒙圣恩,时常置之不问。朝廷按照讲授经书的礼节优待他们,有关部门却按照奉行事务的仪制来约束他们,这种情况自从设置经筵以来从未有过。臣恭敬地看到历朝所制定的仪注,只有侍仪官御史二员、给事中二员、序班二员,并没有所谓纠仪官。先帝临朝时极其严肃,御史等官奏对时,不敢有丝毫宽纵;即使大学士陈文、侍讲周良臣等进讲有差错,也没有听说被纠劾,朝廷也不因此责罚负责纠劾的官员。请从今以后,凡是进讲有差错的,不得加以纠劾,以此来体现陛下优礼儒臣的深厚心意。”孝宗听从了他的建议。弘治年间,命太监李兴等疏浚张秋河道。各位官员刚到时,祭祀河神,天气阴暗昏沉,帛帛无法燃烧,处在像烧着又像没有烧着的地方,竟然清清楚楚地呈现出人脸的样子,耳、目、口、鼻全都具备,众人一起惊骇感叹。副使杨茂元把这件事上奏朝廷。这也实在是非常奇异。弘治八年三月,山东巡抚和巡按上奏,请求罢黜年老、有病以及不谨慎等官员。孝宗告谕吏部说:“到任还不到二年的,暂且留下办理事务。一个人的才干和能力如何,必须任职稍久以后才能看出来。今后如果有这样奏请罢黜的,本部酌情重新上奏。” 大学士徐溥把俸禄和赏赐所得的钱财,用来在原籍宜兴县仿照范仲淹的用意置办了若干亩义田,每年收取租税,用来帮助族人支付婚嫁和丧葬费用。他订立家规,传给子孙。只是担心这些条约不与有关部曹相联系,田亩数目不登记在郡县,人心难以团结而容易离散,义举难以成功而容易失败;将来子孙中有人或许把它看作与己无关的事情,就不能禁止乡邻侵占;或许把它看作自己分内之事,又可能引发族人的诉讼。于是他向朝廷进言,请求敕令户部把所置义田的文册加盖印记,发给所属府县保存查考。等到编造户册时,另以“徐义庄”为名立户,编入本里带管的户籍之内。如果有人侵占或发生争讼,便依官府法律处理。这样,大概可以使家法借助国法长久保存,使百世子孙都蒙受恩惠。此事交给户部议处,认为应当依从他的请求。三品官的妻子旧例没有祭祀礼遇。弘治八年五月,兵部侍郎李介的妻子、孺人林氏去世,她的儿子昆陈请求,特准给予祭祀礼遇。四品官的妻子没有祭祀礼遇,大理卿王霁的妻子、恭人曹氏去世,她的儿子泰上疏请求,也特意准许给予。孟子第五十七代孙、博士元请求为他的父母封赠,吏部说,按旧例八品官没有封赠的规定。皇帝下诏特许给予。弘治年间,南京礼部尚书童轩说:“清查军籍这件事虽然说是急务,但所要清查的军户,自洪武、永乐以来,远的已经有一百多年,近的也有几十年,而原来本人还在世的已经很少了。他们的子孙经历年代久远,也多有改名和逃往外地的,不可能很快辨认出来;即使偶尔清查出来,也不过是千百人中的一两个罢了。得到的军户很少,实际扰害的百姓却很多。请敕令兵部转行天下有关部门:凡逃军已经超过三十年的,全部免于清查勾取。凡是愿意抽补入军籍的,经过复核确认没有妨碍,允许在当地衙门登记入籍。这样,百姓受到的骚扰可以消除,军额也容易补足了。”
弘治八年十二月,司礼监以祭三清乐章,命内阁改补进呈。大学士徐溥言:“我朝合祭天地,皆太祖所亲定,乐器乐章,皆太祖所亲制。不闻有三清之祭,俗曲之音。臣等读儒书穷圣道,道家邪妄之说,未尝究心。至于鄙亵词曲,尤所不习。且祖宗置文渊阁学士,实欲其谋议政事,讲论经史,培养本源,弼正阙失。非欲其阿谀顺旨,惟其言而莫之违也。故凡奉中旨处分,其合理者自当仰承德音,间于民情有干、治体相碍,亦不敢苟且应命,以误陛下,不但乐章一事而已。”疏入,孝宗嘉纳之。
弘治九年春,朝觐官陛辞,孝庙赐之敕,内有云:“官之崇者任固重,官之小者责亦专。凡尔有司,莫非天职,勿以一事不修为无损,勿以一民不获为不足忧,勿以一郡一邑不安为无害于治。大哉王言,为人臣子者,不可不绎思也。”
世间草木花卉,各有种类。弘治间,四川长宁县民家楠树上生莲花,李树上生豆荚。亦大异矣。
孝庙励精政事,恐诸司题覆耽延,特谕六部、都察院:凡天下奏事有旨令即看详以闻者,覆奏无过二日;看详以闻者,无过三日;事干他司须行查者,无过十日;遇有军机重务及重大事情,宽五日。
彭城卫千户吴能以家贫出其女满仓儿,令张媪鬻之。媪鬻于乐妇张氏,而始言周官人家。后张转鬻于乐工焦义,义又鬻于乐工袁璘,璘使为娼。时能久没,其母聂氏闻之,觅诸歌肆。女怨母鬻己,不复认,聂与子政攘而归。璘赎以十金,不从。讼之刑部,郎中丁哲讯得其实。璘不服,哲重加笞,越数日死。女断归聂。璘妻讼于东厂太监杨鹏,鹏奏之,命三法司、锦衣卫会问,不决。复命府部大臣及科道廷讯之,始吐实。都察院谓哲罪当徒,女当杖。刑部吏徐珪疏言:“哲断女甚当,而杨鹏之侄淫于是女,且以他事恨哲,乃因此事欲陷哲。三法司畏惧东厂,莫敢辩明。及朝堂问明,乃此女止拟杖,而哲反拟徒。东厂之势为群臣所畏如此。臣在刑部三年,见鞫问盗贼,多东厂镇抚司所获。其间有校尉挟仇诬陷者,有校尉为人报仇者,有校尉受首恶之赃反以为从却令旁抵罪者,惟用刑罚逼之诬服。刑官即洞见真情,不敢擅更一字。以今哲事观之,益复可信,诸人冤枉,岂不有伤天地之和?愿革去东厂,戮杨鹏叔侄,谪镇抚司于边。进哲一官,以酬被诬受辱之苦。其镇抚司理刑,不必专用锦衣卫官。乞推选刑部主事一人,共莅其事。璘赎罪毕为民,哲亦给璘埋葬之费,革为民。”
弘治十年三月,经筵毕。上召大学士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至文华殿御榻前,上出各衙门题奏本曰:“与先生辈商量。”溥等每本议定批词,录于片纸以进。上览毕,亲批本面,或更定二三字,或删去一二句,皆应手疾书。有山西巡抚官本,上曰:“此欲提问一副总兵,何如?”溥等对曰:“此事轻恐不必提。止提都指挥以下三人可也。”上曰:“然边情事重,小官亦不可不提。”又礼部本拟一“是”字,上曰:“天下事亦大,还看本内事情。”因取本阅之,曰:“是只须一‘是’字足矣。”又一本,健奏曰:“此本事多,臣等将下细看拟奏。”上曰:“就此商量,岂不好?”既又指余本曰:“此皆常事,不过该衙门知道耳。”命左右赐茶而退。宣召顾问,蔼然有都俞一堂之风。
旧制,六科行移,通政司俱用呈文。弘治时,南通政徐说欲媚科臣,始用手本,继说者为通参夏崇文,欲复旧制,南科嚣然劾之,而北科亦为助驳。孝庙洞知其情,竟不究其事。
国朝法古,制兵最为周悉。十六卫亲军指挥使司,不隶五府,此即古之南军禁卫之兵也;其他卫俱属五府,此即古之北军征讨之兵也。永乐中,会设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选天下卫所官军年力精壮者,常数千人,属御马监更番上直,委心腹内外官统领,其盔甲器械,俱异他军。成化以来,勇士精壮者少,其数乃至九千之上。每郊祀驾出,勇士盔甲与各营无异,禁兵渐至废弛。此外,虽有将军围子手,不过早朝侍卫,退朝即散回家,皇城之内,防奸者无几。其守卫皇城各门官军,疲弊尤甚。弘治十年十月内,兵部尚书马文升以为言:“请敕御马监掌印官同提督勇士,并四卫营太监将勇士并四卫操军。拣选精壮者编次成伍,选老成头目领之,常分番上直。仍敕皇城守门内官,钤束官军,搜检出入,真得严禁卫之意。”
国初,立预备仓,即古常平仓遗意。盖支给官钞和籴,以备凶荒耳。正统以后,许将囚罪赎罪米收入,然无定数。成化以后,始有每里积三百石或五百石之例,然未有不及数之罚。弘治以后,复有不及数罚俸及降用之例。夫不问其所取之由,而但责其所积之数,岂能无弊哉!
译弘治八年十二月,司礼监把祭祀三清的乐章交给内阁,命令改写补充后进呈。大学士徐溥说:“我朝合祭天地的礼仪,都是太祖亲自制定的;乐器和乐章,也都是太祖亲自制作的。没有听说有祭祀三清的礼仪,也没有听说采用俗曲的声音。臣等研读儒家书籍,探究圣人之道,对于道家邪妄的学说,从来没有用心研究。至于鄙俗亵慢的词曲,更是从来不学习。况且祖宗设置文渊阁学士,实在是希望他们谋划议论政事,讲论经史,培养根本,辅佐和纠正政务中的缺失,并不是希望他们阿谀奉承、顺从圣意,皇帝说什么就没有人违背。因此,凡是奉行皇帝中旨所作的处置,其中合理的,自然应当敬奉圣上的旨意;偶尔遇到关系民情、妨碍治体的事情,也不敢苟且奉命,以免误了陛下。这不只是乐章一件事而已。”奏疏呈上后,孝宗赞许并采纳了他的意见。弘治九年春,朝觐官员辞别朝廷时,孝宗赐给他们敕书,其中说:“官职高的,所任之事固然重大;官职小的,所负的责任也很专一。凡是你们这些有司官员,没有一项不是上天交付的职责。不要认为一件事情没有办好就没有损害,不要认为一个百姓没有得到保障就不值得忧虑,不要认为一个郡、一个县不安定就不会损害治理。王者的话意义重大,做臣子的人不可不反复思考。” 世间的草木花卉各有自己的种类。弘治年间,四川长宁县有百姓家中的楠树上长出了莲花,李树上结出了豆荚。这也实在是非常奇异。孝宗勤勉于政事,担心各部门题奏和复核拖延,特意告谕六部、都察院:凡天下奏事中有旨意命令立即详细审看后上报的,复奏不得超过二日;命令审看后上报的,不得超过三日;事情涉及其他部门、需要行文查核的,不得超过十日;遇到军机要务和重大事情,放宽五日。彭城卫千户吴能因家贫把女儿满仓儿送出,命张媪把她卖掉。张媪把她卖给乐妇张氏,当初却说是周官人家的人。后来张氏又把她卖给乐工焦义,焦义又把她卖给乐工袁璘,袁璘让她做娼妓。当时吴能已经去世很久,他的母亲聂氏听说后,到歌舞伎馆寻找她。女儿怨恨母亲把自己卖掉,不再认她;聂氏和儿子吴政便抢回女儿。袁璘用十锭金子赎买,聂氏不答应。袁璘把事情告到刑部,郎中丁哲审讯后查明了实情。袁璘不服,丁哲加重笞打,过了几天袁璘死了。女儿判归聂氏。袁璘的妻子到东厂太监杨鹏那里申诉,杨鹏上奏后,皇帝命三法司和锦衣卫会同审问,但没有定案。又命府部大臣和科道官员在朝廷审讯,这才吐露实情。都察院认为丁哲应判徒刑,女子应判杖刑。刑部吏徐珪上疏说:“丁哲对女子的判决完全恰当,但杨鹏的侄子曾奸污这个女子,又因为别的事情怨恨丁哲,于是借此事想陷害丁哲。三法司害怕东厂,没有人敢为丁哲申辩澄清。等到在朝堂上审问清楚,竟然只判这个女子杖刑,反而判丁哲徒刑。东厂的势力竟然使群臣畏惧到这种程度。臣在刑部任职三年,看到审讯盗贼时,很多都是东厂镇抚司抓获的。其中有校尉因私人仇怨诬陷人的,有校尉替别人报仇的,有校尉收受首犯赃物,反而把首犯说成从犯、让旁人承担罪责的;他们只是一味用刑罚逼迫犯人作出虚假供词。” 刑官即使洞察了真实情况,也不敢擅自改动一个字。以如今丁哲的事情来看,这一点更加可以相信;许多人的冤屈,难道不会伤害天地间的和气吗?希望革除东厂,杀掉杨鹏叔侄,把镇抚司贬谪到边地。给丁哲升一级官,以补偿他遭受诬陷和侮辱的痛苦。镇抚司审理案件,不必专门使用锦衣卫官员,请推选刑部主事一人,共同负责此事。袁璘赎罪完毕后,应削除其官籍、作为平民;丁哲也应给袁璘支付安葬费用,并革职为民。” 弘治十年三月,经筵结束后,皇帝召大学士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到文华殿御榻前,拿出各衙门题奏的奏本说:“和先生们商量。”徐溥等人每看完一本,便议定批语,写在小纸片上进呈。皇帝看完后,亲自在奏本上批示,有时改定两三个字,有时删去一两句,都是随手迅速书写。有一本山西巡抚的奏本,皇帝说:“这是想提问一名副总兵,怎么样?”徐溥等回答:“这件事太轻,恐怕不必提问。只提问都指挥以下的三个人就可以了。”皇帝说:“不过边境情况重大,小官也不能不提问。”又有一本礼部奏本拟了一个“是”字,皇帝说:“天下的事情也很重大,还要看奏本中具体是什么事情。”于是拿起奏本查看,说:“这里就只需要一个‘是’字,已经足够了。”又有一本奏本,刘健上奏说:“这本奏章事情很多,臣等将拿下去仔细看后拟定奏议。”皇帝说:“就在这里商量,难道不好吗?”随后又指着其余奏本说:“这些都是平常事务,不过让有关衙门知道罢了。”命左右赐茶后退下。皇帝宣召大臣咨询政事,和蔼可亲,颇有君臣同堂和谐议政的风气。旧制度规定,六科行文给通政司,都使用呈文。弘治年间,南通政徐说想讨好科臣,开始改用手本;继任的通政参议夏崇文想恢复旧制度,南科官员喧闹着弹劾他,北科官员也出面帮助驳斥。孝宗完全知道其中的实情,最终没有追究这件事。本朝效法古制,设置军队的制度最为周密。十六卫亲军指挥使司不隶属于五府,这就是古代南军禁卫之兵;其他卫都隶属于五府,这就是古代北军征讨之兵。永乐年间,会同设置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选取天下卫所中年龄和体力强壮精锐的官军,常有数千人,隶属于御马监,轮流上值,由皇帝信任的内外官员统领;他们的盔甲器械,也都不同于其他军队。成化以来,勇士中精壮的人越来越少,人数竟达到九千以上。每逢郊祀、皇帝出行,勇士所穿的盔甲与各营没有差别,禁兵逐渐废弛。此外,虽然有将军围子手,也不过是在早朝时担任侍卫,退朝后便散回家中,皇城之内能够防察奸人的没有几个。负责守卫皇城各门的官军,疲困衰弱尤其严重。弘治十年十月,兵部尚书马文升因此上奏说:“请敕令御马监掌印官与提督勇士,以及四卫营太监,把勇士和四卫操军合在一起,挑选精壮者编排成队,选老成稳重的头目统领,长期分班轮流上值。还请敕令守卫皇城各门的内官,严格约束官军,搜查检验出入人员,真正达到严密禁卫的目的。” 本朝初年,设置预备仓,就是取古代常平仓遗制的意思。大概是用官钞支出钱粮,实行和籴,以备荒年之用。正统以后,准许把囚犯赎罪交纳的米收入仓中,但没有规定数额。成化以后,才有每里积存三百石或五百石的规定,但还没有对达不到数额的人进行处罚。弘治以后,又有达不到数额便罚俸禄以及降职任用的规定。不追问粮米来源,只责成积存数量,怎么能没有弊端呢?”
国朝列圣,极重朝参,无故不免。弘治年十一年十月甲戌夜,清宁宫灾。孝庙于次日昧爽,遣内官召阁臣于左顺门宣旨说:“昨夜清宁宫失火,朕奉侍圣祖母,彻旦不寐,今尚不敢离左右。欲暂免朝参,可乎?”阁臣对曰:“宫闱大变,太皇太后圣心震惊,皇上问安视膳,诚孝方切,事在从宜,即免朝一日可也。”乃命免朝。
弘治间,孝庙曾有旨,命光禄寺置簿籍,凡进上供物于宫中,其戗金朱红等器皿,俱附写验入,尚膳监并各宫直日太监照数发出。如有损少,听提督太监参奏。该寺每季具损失之数以闻。至十七年,卿李鐩言:“本年春季进膳并修斋等项器皿,共二万三千三百四十五件未出。”命尚膳监将未出器皿查还本寺。
永乐以前,总兵无专官。有事命将,事平还朝。后缘边方多事,因留总兵官镇守其地,若地方有小警,即调本镇兵马剿杀,不报捷,不宣捷。后来有扑杀或掩袭以取胜者,或七八十级;或四五十级。或三四路而并为一路,或二三日而诈为一日。概以捷音奏报,宣布于廷。奏捷者亦得升赏,遂开冒功之门,至于今而滥觞极矣
端门之左有直房五间,系坊局官候朝公会及收贮卷箱之所。凡东宫官属侍班讲读,亦于此伺候。弘治十二年六月,守门官奉御王玺等以为空房,奏讨居住,工部据实以覆。得旨:“既系各衙门公会之所,今后不许奏讨。”
弘治十二年九月,有旨谕内阁:“今后凡有拟票文书,卿等自行书封密进,不许令人代写。”于是大学士刘健等言:“内阁之职,辅佐朝廷,裁决政务,中间事情诚为秘密。在祖宗朝,凡有谘访论议,或亲赐临幸,或召见便殿;或奉天门,或左顺门。屏开左右,造膝面谕。如宣宗屡幸内阁,御座所在,至今臣等不敢中座。英宗视朝将罢,不时面召李贤;宪宗尝召李贤、陈文、彭时。上有密旨,则用御前之宝封示;下有章疏,则用文渊阁印封进,直至御前开拆。今朝参讲读之外。不得复奉天颜。朝廷有命令必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方传至臣等;内阁有陈说必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至太监,太监乃进至御前。至于誊写,例委之制敕房,中书耳目太广,不无漏泄。缘臣等不习楷书,字画钝拙,不能一一自写。除事理重大者,自行书写封进,其余乞容中书代写。皇上若有谘议,乞照祖宗故事,或诏臣等面谕,或亲赐御批数字封下,使臣等有所遵奉。庶情得通达,事无漏泄。”孝庙嘉纳之。
弘治十三年四月,御史杨纶陈时政疏内言:“今民力日困,府库日空。乞敕各部备查近来比弘治初年如吏部增文职官几何,户部增各官并各王府俸禄几何,礼部增供应并祭祀赏赐等项几何,兵部增军职并柴薪皂隶几何,工部增工官并营造料价几何。各略具总数次第进呈,亲加裁抑。”按如此可以革冒滥之弊,又可以止人主妄费之心。
弘治时,群臣陈言边事。有云:“各处僧道少壮者,中间岂无忠勇如愿报效?许所在有司给以口粮,差人伴送赴部,给以什物,许其随伍立功。事定之日,仍给官钱,为娶妻室,有功一体升赏。”
弘治十三年四月,北虏入寇,京师戒严。兵部言:“京营,提督各官,任事年久,间有衰疾及未副众望者,分别去留,庶缓急得用。”孝宗即召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至平台,出各官疏,亲赐顾问,以次裁决。留英国公张懋等,而解遂安伯陈韶、成山伯王镛、宁晋伯刘福兵柄。至五月,复召三臣于平台,出兵部推官疏,逐名访问,面加裁决。亲书手敕令保国公朱晖、镇远侯顾溥提督三千营;惠安伯张伟提督团营;新宁伯谭祐罢团营,专督神机营。
初,天下都司卫所造完军器解至京师,皆贮之九门城楼,以便关领。后内官监太监陈良始请内库交收,由是留难需索,费用不赀,大为解人之苦矣。
弘治时,云南矿脉微细,各卫俱以矿夫包赔,谓之夫丁乾认。后以巡抚李士实言,始免之。
祖宗时,法度甚严。如弘治时郎中顾谧在校余张通家饮酒,令优人女妆为乐,事发,即令冠带闲住。今大纵矣。
弘治间,吏部侍郎王鏊上御虏事,内言:“古之帝王,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今虏一入寇,则中外忧惶,以为患在不测。一旦稍缓则泰然,以为无事,是与古异矣。臣谓火筛小王子不足畏,而今之嬖幸乱政,功赏不明,委任不专,法令不行,将不用命,边圉空虚,民心离散,深可畏也。”此语在今时尤甚。
京官旧例,十年一考察。弘治时,以南京吏部尚书林瀚言法太阔略,始定六年一考察之例。
南京各官旧张伞,弘治时为御史郭▯所劾,命城中许张油伞,不得用凉伞。
内阁旧无赐蟒者,弘治十六年,特赐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大红蟒衣各一袭。赐蟒自此始。
译本朝历代皇帝都极其重视朝参,无故不得免除。弘治十一年十月甲戌夜,清宁宫发生火灾。孝宗在第二天黎明前,派内官到左顺门召见阁臣,传达旨意说:“昨夜清宁宫失火,朕侍奉圣祖母,一直到天亮都没有睡,现在还不敢离开她身边。想暂时免除朝参,可以吗?”阁臣回答说:“宫中发生重大变故,太皇太后的心情受到震惊,皇上问安、照料饮食,正是尽孝情深的时候,事情应当从宜处置,免除一天朝参就可以了。”于是下令免除朝参。弘治年间,孝宗曾下旨命令光禄寺设置簿册登记:凡是进献到宫中的供物,其中戗金、朱红等器皿,都要附带记载并查验登记;尚膳监和各宫当值的太监按照数目发出使用。如果有损坏或减少,听任提督太监参奏。光禄寺每季度把损失的数目列报上奏。到弘治十七年,卿李鐩说:“本年春季进膳以及修斋等项所用器皿,共有二万三千三百四十五件尚未发出。”于是命令尚膳监把尚未发出的器皿查明后归还光禄寺。永乐以前,总兵并不是固定设置的官职。遇到事情就任命将领,事情平定后回朝。后来因为边境多事,便留下总兵官镇守当地;如果地方发生小规模警报,就调动本镇兵马前去剿杀,不报告胜利,也不在朝廷宣布胜利。后来有人通过扑杀或突然袭击取胜,俘获或斩获有七八十级,也有四五十级;有时把三四路军队合并说成一路,有时把两三天的战事谎报成一天。全都以捷报上奏,并在朝廷宣布。奏报胜利的人也能升官受赏,于是打开了冒领军功的大门,发展到今天,滥报军功已经极其严重。端门左边有五间直房,是坊局官员等候上朝、公同会集以及收存卷宗箱子的地方。凡东宫官属侍班、讲读,也在这里等候。弘治十二年六月,守门官奉御王玺等认为这是空房,上奏请求居住,工部据实复奏。得到旨意说:“既然是各衙门公同会集的地方,今后不许再上奏请求。” 弘治十二年九月,有旨意告谕内阁:“今后凡是拟写票拟的文书,你们自行书写、封好后秘密进呈,不许让别人代写。”于是大学士刘健等说:“内阁的职责是辅佐朝廷、裁决政务,其中有些事情确实属于机密。在祖宗朝,凡有咨询访问和议论商量,有时皇帝亲自到内阁,有时召见到便殿;有时在奉天门,有时在左顺门。皇帝屏退左右,召臣下到近前亲自传谕。宣宗多次亲临内阁,御座所在的地方,直到今天臣等都不敢坐在中间。英宗临朝将结束时,常常当面召见李贤;宪宗也曾召见李贤、陈文、彭时。皇帝有密旨,就用御前之宝封好后下发;臣下有章疏,就用文渊阁印封好进呈,直到御前才拆开。如今除了朝参和讲读以外,不能再见到皇帝的容颜。朝廷有命令,必须传给太监;太监传给主管文书的官员;主管文书的官员再传到臣等这里。内阁有陈述,也必须先交给主管文书的官员;主管文书的官员转达给太监;太监才进呈御前。至于誊写,按例交给制敕房、中书等处办理,那里耳目太多,难免泄露。由于臣等不擅长楷书,字迹笨拙,不能一一亲自书写。除了事情重大、必须亲自书写封好进呈的,其余的请允许中书代为书写。皇上如果有事情需要咨询商议,请依照祖宗旧例,或者召臣等当面传谕,或者亲自写下几个字批示封好发下,使臣等有所遵循。这样大概可以使上下情意畅通,又不会泄露事情。”孝宗赞许并采纳了他们的意见。弘治十三年四月,御史杨纶在陈述时政的奏疏中说:“如今民力日益困乏,府库日益空虚。请下令各部查考近来与弘治初年相比的增额:如吏部增加了多少文职官员,户部增加了多少各类官员以及各王府俸禄,礼部增加了多少供应、祭祀、赏赐等项目,兵部增加了多少军职以及柴薪、皂隶,工部增加了多少工官以及营造材料价格。各部大略列出总数,按次序进呈,皇上亲自加以裁减抑制。”按照这种办法,既可以革除冒滥的弊病,又可以遏止君主任意浪费的念头。弘治年间,群臣陈述边防事务。有人说:“各地僧道中年少而壮健的人,难道没有忠诚勇敢、愿意报效国家的吗?应允许所在地有司给他们口粮,派人陪送到兵部,发给他们器物,允许他们随军立功。事情平定之日,仍给他们官钱,为他们娶妻;有功者一律升迁赏赐。” 弘治十三年四月,北方敌虏入侵,京师戒严。兵部说:“京营提督各官任职已久,其中有的衰老多病,有的未能符合众望,应分别决定去留,这样在紧急时才可以任用。”孝宗于是召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到平台,拿出各官的奏疏,亲自询问裁决。留下英国公张懋等人,却解除遂安伯陈韶、成山伯王镛、宁晋伯刘福的兵权。到五月,又召三位大臣到平台,拿出兵部推举官员的奏疏,逐一询问姓名,面对面加以裁决。亲自书写手敕,命保国公朱晖、镇远侯顾溥提督三千营;命惠安伯张伟提督团营;罢免新宁伯谭祐的团营职务,专门督理神机营。起初,天下各都司、卫所制造完成的军器运到京师后,都储藏在九门城楼中,以便领取。后来内官监太监陈良首先请求改由内库接收,从此便百般留难、索取财物,费用极其巨大,给押送军器的人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弘治年间,云南的矿脉细小,各卫都让矿夫包赔,称作“夫丁乾认”。后来因巡抚李士实进言,才免除了这项负担。祖宗时期,法度非常严明。例如弘治年间,郎中顾谧在校余张通家饮酒,命优人装扮成女子作乐。事情败露后,立即命令他戴上冠带闲居。如今却放纵得太过分了。弘治年间,吏部侍郎王鏊上奏论述抵御敌虏的事务,其中说:“古代帝王,没有事情时就深深忧虑,有事情时却并不畏惧。如今敌虏一入侵,朝廷内外便忧惧惶恐,认为祸患不可预料;一旦稍有缓和便安然自得,认为天下无事,这与古代不同了。臣认为,火筛、小王子不足以畏惧;而如今受宠幸的奸邪之人扰乱政事,功劳赏赐不明,委任不能专一,法令不能施行,将领不肯听命,边境空虚,民心离散,这些才是深可畏惧的。”这番话放在当今时代尤其严重。京官按照旧例每十年考察一次。弘治年间,因南京吏部尚书林瀚说考察制度过于宽泛简略,才开始制定每六年考察一次的规定。南京各官按照旧例张着伞。弘治年间被御史郭▯弹劾后,命令城中只许张油伞,不得使用凉伞。内阁过去没有获赐蟒衣的人。弘治十六年,特意赐给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每人一袭大红蟒衣。赐蟒衣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弘治时,苏州府崇明县民顾孟文家鸡伏卵,所出者猴头而人形,长四寸,有毛能动而无声,亦毛孽也。
孝庙一日坐暖阁,召大学士刘健等至,出大同镇巡官本,谓之曰:“我边墩台,贼乃敢挖掘,墩军皆我赤子,乃敢杀伤,彼被杀者,苦何可言?朕当与做主。京军已选听征二万,须再选一万,整理齐备,定委领军名目,即日启行。”健等对曰:“皇上重念赤子一言,社稷之福。然京军亦未宜轻动。”谢迁曰:“边事固急,京师尤重。居重驭轻。亦须内顾家当。”孝庙犹未释然。李东阳曰:“北虏与朵颜交通,潮河川、古北口甚为可虑。若彼声西击东,而我军大同,未免顾彼失此。须可待其定,徐议所向耳。”孝庙曰:“此说固是,今亦未便出军。但须预备停当,待报乃发,免致临期失误。”皆对曰:“圣虑甚当。”乃选京军三万,令兵部推委领军官。孝宗之留心边事如此。
孝庙曾命工部待郎李鐩等经略边关,召至暖阁,面谕之曰:“边关事重,尔等须用心整理,官军少处,即为增补;官员不职者,奏来处治。务图经久,不可虚应故事。”圣意惓惓如此,群臣安敢有不尽心者?
孝庙召大学士刘健等至暖阁,谕之曰:“昨令李荣来说日讲,时讲官说‘陈善闭邪’,陈字解作陈说,未明,止作敷陈乃可耳。”健等奏曰:“昨李荣又言以善道启沃他,他字不是,诚如圣谕。”曰:“他字也不妨,昨偶言及此,意以为不若启沃之更好,然不必深计。大抵讲书须要明白透彻,直言无讳。道理皆书中原有,非是纂出,若不说尽,也无进益。且论思辅导之职,皆所当言。可传与讲官,不必顾忌。”
孝庙御暖阁,召大学士刘健等,谕之曰:“户部覆处置流民事,起用侍郎何鉴,何以不会吏部?”健等对:“凡系本部承行事,从前亦间有径推者。”曰:“此前人不是,吏部铨衡之职,推举人才,乃其职掌。若使会推,他日不称,亦无后词。”孝庙之明习国事如此。
武宗初即位,兵部言:“各门门官太多,科占军士,请遵诏旨,一切裁革。”命皇城四门仍旧,其余各门,自今以四员为则,不许增。著为令。
弘治十八年十一月,兵部奉敕清查腾骧四卫军士诡冒食粮者一万三千九百有奇,皆发原卫及京营操练。自后内臣所进勇士,必兵部验送而后廪之。五年复籍其人而核其数。著为例。
正德元年十月,部议:文职升俸终身带支者,但照原官品级上支。如由正七品升俸,则终身止加从六品俸,后复升官,不得随品加支。
正德初,禁官员人等勿得用玄、黄、紫三色,民庶之家不许用纱罗纻丝。
正德初,令京官三品以上用大扇,四品以下止许用撒扇遮日。
正德初,凡忤刘瑾意者,辄下锦衣卫窘辱之。有指挥牟斌者,独留心善视,瑾怒,杖之阙下,勒令闲住。
刘瑾欲专权,乃构杂艺于武庙前,候其玩弄,则多取各司章疏奏请省决。武庙曰:“吾用尔何为?而一一烦朕耶?宜亟去。”如是者数次。后事无大小,惟意裁决,不复奏,即诏旨,亦不令之知矣。
正德三年三月,户部请发年例银于各边。得旨:“各边即设屯田,又有各司府岁输粮草,天顺以前,初无送银之例。其例始于成化二年,盖因警报,或以旱潦,事变相仍,行权宜接济之术耳,其后遂为岁额。且屡告缺乏,得无盗取浪费之弊耶?户部其会官查究事端,议处经久长策。”
译弘治年间,苏州府崇明县百姓顾孟文家中的母鸡孵出了一只猴头人形的东西,长四寸,有毛,能够活动却没有声音,也属于毛孽。孝宗一天坐在暖阁中,召大学士刘健等人来,拿出大同镇巡官的奏本,对他们说:“我的边境墩台,敌人竟敢挖掘;墩军都是我的赤子,他们竟敢杀伤。那些被杀的人,痛苦怎么说得尽?朕应当替他们作主。京军已经选出听候征调的二万人,还必须再选一万人,整顿齐备,确定委任领军的名目,今天就出发。”刘健等回答说:“皇上重视赤子这一点,关系到社稷的福祉。但京军也不适宜轻易调动。”谢迁说:“边防事务固然紧急,京师尤其重要。应当居守重地而驾驭轻地,也必须顾及内部的家当。”孝宗仍然没有释怀。李东阳说:“北方敌虏与朵颜相互交通,潮河川、古北口非常值得忧虑。如果他们声称向西进攻而实际向东进攻,那么我军驻在大同,难免顾此失彼。必须等他们的动向确定后,再慢慢商议进军方向。”孝宗说:“这话确实有道理,如今也不便立即出兵。但必须预先准备妥当,等得到消息后再出发,以免临到期限发生差错。”众人都回答说:“圣上的考虑非常妥当。”于是选京军三万人,命兵部推举并委任领军官员。孝宗留心边防事务就是这样。孝宗曾命工部侍郎李鐩等人筹划经营边关,召他们到暖阁,面对面告诫说:“边关事务重大,你们必须用心整顿;官军不足的地方,立即增补;官员不称职的,奏报上来加以处治。务必要谋求长久,不可虚应故事。”圣意如此恳切,群臣哪里敢有不尽心尽力的?孝宗召大学士刘健等人到暖阁,告诉他们说:“昨天命李荣来讲解日讲,当时讲官说‘陈善闭邪’,把‘陈’字解释为陈说,这还不明白,只作敷陈解释才可以。”刘健等奏答:“昨天李荣又说‘以善道启沃他’,其中‘他’字不对,确实如圣上所说。”孝宗说:“用‘他’字也没有妨碍。昨天只是偶然谈到这件事,意思是认为不如用‘启沃’更好,但不必过分计较。大体说来,讲解经书必须明白透彻,直言不讳。道理都原本存在于书中,并不是另行编造出来的;如果不把它说尽,也就没有什么益处。而且论思、辅导的职责,都是应当进言的事情。可以把这些话传给讲官,不必顾忌。” 孝宗在暖阁召见大学士刘健等人,告诉他们说:“户部复议处置流民的事情,起用侍郎何鉴,为什么不与吏部会商?”刘健等回答:“凡是属于户部承办的事情,从前也偶尔有直接推举的。”孝宗说:“以前这样做的人不对。吏部负责铨选衡量官员,推举人才本来就是它的职责。如果实行会同推举,将来任用的人不称职,也没有留下推诿的借口。”孝宗对国家事务如此熟悉明察。武宗刚即位时,兵部说:“各门的门官太多,占用了科选的军士,请遵照诏旨,一律裁减革除。”于是命令皇城四门仍照旧办理,其余各门从今以后以四名为定额,不许增加。将此载入法令。弘治十八年十一月,兵部奉敕清查腾骧四卫中冒名领取粮饷的军士,共一万三千九百多人,全部发回原卫以及京营操练。从此以后,内臣所进用的勇士,必须由兵部查验后送交,才能供应粮饷。五年后再登记这些人并核实人数。将此定为成例。正德元年十月,相关部门议定:文职官员升俸而终身带支的,只按照原任官职的品级领取较高俸禄。例如由正七品升俸的,终身只增加到从六品俸禄;以后再次升官,也不得随品级增加俸禄。正德初年,禁止官员及其他人使用玄、黄、紫三种颜色;平民百姓之家不许使用纱、罗、纻、丝。正德初年,命令三品以上的京官使用大扇,四品以下只许使用撒扇遮日。正德初年,凡是违逆刘瑾心意的人,他就动辄交给锦衣卫,使其受到窘辱。有一名指挥叫牟斌,独自留心善待这些人,刘瑾大怒,在宫阙前杖打他,勒令他闲居。刘瑾想要专擅权力,于是在武庙前安排杂技,等武宗观看玩弄时,便大量拿取各司的章奏,请求皇帝省察裁决。武宗说:“我任用你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一件件都来烦扰朕?应当赶快离开。”像这样发生了几次。后来事情无论大小,都只按自己的意愿裁决,不再奏报;即使是诏旨,也不让武宗知道。正德三年三月,户部请求把按年发放的银两拨给各边。得到圣旨:“各边既设置了屯田,又有各司、各府每年输送粮草,天顺以前本来没有运送银两的先例。这项先例开始于成化二年,大概是因为警报,或者由于旱灾水灾,事情接连发生,才采取权宜办法予以接济;后来竟成为每年的定额。况且屡次报告缺乏,难道没有盗取浪费的弊病吗?户部应会同官员查究事情的根由,议定长久可行的办法。”
正德初,御史周熊查核辽东屯粮,言:“辽左二十五卫,原额屯田二万一千一百七十一顷五十亩,该粮六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五石。今田止一万二千七十三顷,该粮二十四万一千四百六十石。外给操练舍余田二千三百一十四顷,该粮三万七千二十四石。又地亩田园之类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三顷,该粮五万九千五百四十石。皆先年创法征之以补屯粮者。今查新增田共一万三千七百二十顷,该粮一十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六石。通共四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一石。较之永乐间,田多一万八干三百五十顷,而粮反少二十八万三千七百五十三石。其永乐年征之屯军者,比今多三之一。又今粗细相折,该去粮一十三万六千七百七十石。实少粮四万六千九百八十三石,皆常操军承种逃故屯田从轻征收之故耳。又永乐年间,常操军土一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二千有余给之,而受供者又得自耕,边外军无月粮,以是边饷足用。今军止八万有余,皆仰给于仓。边外之田,无复敢耕,军饷告匮,实由于此。”读此疏,则举一镇而各镇可知。延至于今,岁增月益,夫赋有定额,而边饷无定额,国储安得不竭?竭则何以措手?司国计者,不可不一严核之也。王府禄米多预支,及病故,辄乞免还宫。正德时有旨:“今后禄米,俱按季关支。未及期而支者,巡按御史究问以闻。”正德四年九月,兵部侍郎胡汝砺丈量过公侯伯指挥等官张懋等庄田地,共一千八百余顷。得旨:“公侯伯等官既有常禄,在外庄田,徒使利归佃户家人。即今边储缺乏,各官岂无忧国足边之心?查出土地宜照例起科。革去管庄人役,各家愿自种者听,不愿者拨与附近空闲舍,余种纳还。量地利厚薄以定则例。令各边查出地土,视此令行之。”
正德时,湖广巡抚都御史王纶以岁累纻,预备仓已竭。欲礼劝富民,纳粟赈济,有不从者疏闻究治。
武庙曰:“劝分固救荒权宜之法,但近年逼迫太甚,民情不堪。其令镇巡官再行斟酌,须富室乐从,不可强之”。
正德时,四川贼作乱。时官兵脆弱,调永顺、保靖兵征之,所至剽掠,甚于流贼。贼尝谓居民曰:“我来梳汝,兵耒篦汝矣。”
正德七年,黑眚见,形兼赤黑,大者如犬,小者如猫。若风行有声,夜出伤人,有至死者。初自河间、顺德,渐及京师。人夜持刁斗相警,达旦不敢寝,逾月始息。
正德十年,神武右卫副千户王玉以报献银矿不实坐斩,死狱中。其子生员铭请袭职,兵部言:“玉未决而死,若铭得袭,何以惩恶?”遂谪充本卫军。
内阁藏书甚多,然岁久不无残阙。正德十年冬,大学士题请,令中书舍人胡熙、典籍刘伟与原管主事李继先查对校理,由是其书为继先等所盗,亡失愈多矣。
正德十年,科道官奉命选营卫官军,是时食粮官军三十八万四千七百四十五人。各监局门厂等处役占奏准免选者十八万一千人,从征者二万九千十五人,逃故者万五千四百五十二人,团营所存者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三人。而中选者仅二万三千三百二十三人。
●卷十七
嘉靖初,给事中顾济言:“陛下首辟言路,群臣莫不因事纳忠,以赞成新政。然高远者似涉于迂阔,切直者或过于犯颜。若怒其犯颜,则言必不入;视为迂阔,则计必不行。如此而欲忠言日闻,不可得也。”
嘉靖初,诏都察院申明累朝禁例。凡都城内外诈冒皇亲太监名目,拦截桥道,私开店舍,指称内府包揽钱粮者,今巡城御史及厂卫缉捕究治,枷号发遣。
嘉靖初,给事中顾济言:“陛下临御以来,首翦群凶,天下称明。然奸党尚存,阴谋变幻,或乘机会以伤善类,或借鹰犬以快私仇,或执邪说以拒正论,或假言事以动朝廷。未败者思固宠,既败者幸复全。此治乱安危之机,不可不畏。”按此疏所云,凡为权奸者皆然,不独嘉靖初矣。
嘉靖初,光禄少卿孙镗言:“上供器皿,多留中不发。”世庙曰:“光禄寺供应器皿,俱系小民脂膏造办,甚为可惜。既在宫者,令尽数发出。以后每日照原进数发与该寺官厨收领。仍令本寺官用心查考出入,有损失欠少,指实参奏。”
弘治时,内府供用库,岁派青白盐十七万五千斤。正德以后,加至三十五万一千八百四十四斤。嘉靖初,以御史郑光琬言,始复弘治旧额。
嘉靖初,海西弗提卫进一小豹子,却不受。仍治辽东都指挥违例滥收之罪。
嘉靖初,巡仓御史刘寓生言:“运粮加耗之弊,有曰太监茶果者,每石三厘九毫,岁银一万五千六百两;曰经历司、曰该年仓官、曰门官门吏、曰各年仓官、曰新旧军斗,俱每石一厘,共银一万六千两;曰会钱者、曰小荡光银者,各每石一分,共银八万两;曰救斛面银者,每石五厘,计银二万。皆民膏血也。乞痛革其弊。”世庙命内外总督粮运等官,严行禁革。违者重治以罪。
译正德初年,御史周熊查核辽东屯粮,说:“辽东二十五卫,原定屯田二万一千一百七十一顷五十亩,应征粮六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五石。现在田地只剩一万二千七十三顷,应征粮二十四万一千四百六十石。另外拨给操练舍余的田地二千三百一十四顷,应征粮三万七千二十四石。又有地亩、田园之类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三顷,应征粮五万九千五百四十石。这些都是先年创立办法征收、用来补充屯粮的。如今查得新增田地共一万三千七百二十顷,应征粮一十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六石。合计四十五万一千三百九十一石。与永乐年间相比,田地多一万八干三百五十顷,而粮食反而少二十八万三千七百五十三石。永乐年间征收屯军的粮,比现在多三分之一。又如今粗粮细粮折算后,应当减去粮一十三万六千七百七十石。实际少粮四万六千九百八十三石,这都是因为由常操军承种逃亡、死亡军人的屯田,按较轻标准征收的缘故。又在永乐年间,常操军有一十九万人,给屯军四万二千多人供给粮食,而接受供给的人还可以自行耕种;边外军队没有月粮,因此边饷足够使用。如今军队只有八万多人,全都依靠仓粮供给。边外的田地,再也没有人敢于耕种,军饷告急匮乏,实在就是由此造成的。”读了这份奏疏,一个镇的情况如此,其他各镇也就可以知道了。延续到今天,逐年增加、逐月增多,民间赋税有固定数额,而边饷没有固定数额,国库储蓄怎么能不枯竭?枯竭以后又凭什么应付?掌管国家财政的人,不可不严加核查。王府禄米大多预先支取,等到病故后,往往请求免于归还宫中。正德年间有旨:“今后的禄米一律按季度领取。不到期限而支取的,巡按御史要查问后上报。”正德四年九月,兵部侍郎胡汝砺丈量公侯伯、指挥等官张懋等人的庄田,共一千八百多顷。得到圣旨:“公侯伯等官既然有固定俸禄,在外的庄田只会使利益归于佃户和家人。如今边储缺乏,各位官员难道没有忧虑国事、充实边防的心吗?查出的土地应照例征收田赋。革除管理庄田的人役;各家愿意自行耕种的听其自便,不愿意的拨给附近空闲舍余耕种,余下的种粮缴还。根据土地肥瘠和收益厚薄制定征收标准。命令各边查出的土地,都按照这道命令施行。” 正德年间,湖广巡抚都御史王纶因为连年缴纳纻,预备仓已经空竭,想要礼貌劝说富民缴纳粮食赈济灾民;有不服从的人,就上疏报告并追究治罪。武宗说:“劝导富户分出财粮,固然是救荒的权宜办法,但近几年逼迫得太过分,民情难以承受。命令镇守、巡抚等官员重新斟酌,必须让富户乐意服从,不可强迫他们。” 正德年间,四川盗贼作乱。当时官兵脆弱无力,调遣永顺、保靖的军队去征讨他们;这些军队所到之处大肆抢掠,比流贼还严重。盗贼曾对居民说:“我来给你们梳头,官兵却要给你们篦头了。” 正德七年,出现黑眚,形状兼有红色和黑色,大的像狗,小的像猫。它们行动像风一样并发出声音,夜间出来伤人,有人因此死亡。起初从河间、顺德开始,逐渐波及京师。人们夜里拿着刁斗互相报警,直到天亮都不敢睡觉,过了一个多月才停止。正德十年,神武右卫副千户王玉因为上报进献银矿的事情不实,被判斩刑,死在狱中。他的儿子、生员铭请求承袭父亲的职务,兵部说:“王玉尚未判决就死了,如果铭能够承袭职务,怎么惩罚恶行?”于是把铭降谪充任本卫军士。内阁藏书很多,但年代久了不免残缺。正德十年冬,大学士上题本请求,命中书舍人胡熙、典籍刘伟与原来管理此事的主事李继先查对校理;由于这个缘故,其中的书籍被李继先等人盗窃,遗失得更多了。正德十年,科道官奉命选取营卫官军。当时领取粮饷的官军共有三十八万四千七百四十五人。各监、局、门、厂等处占用而奏准免选的有十八万一千人,出征的有二万九千十五人,逃亡或死亡的有万五千四百五十二人,团营中剩下的有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三人,而入选的仅有二万三千三百二十三人。●卷十七 嘉靖初年,给事中顾济说:“陛下即位之初便开通进言之路,群臣无不借事进献忠言,以帮助成就新政。然而见识高远的人似乎流于迂腐空疏,言辞恳切直率的人有时又过于触犯圣颜。如果因他们触犯圣颜而发怒,那么进言一定无法传入;如果把他们看作迂腐空疏,那么他们的谋划一定无法施行。这样却想要天天听到忠言,是不可能的。” 嘉靖初年,诏令都察院重申历朝禁例。凡是在都城内外假冒皇亲、太监的名义,拦截桥梁道路,私自开设店铺,假称内府名义包揽钱粮的,如今由巡城御史以及厂卫缉捕查究治罪,戴枷示众后发遣。嘉靖初年,给事中顾济说:“陛下即位以来,首先铲除了群凶,天下称道圣明。然而奸党仍然存在,暗中谋划、变幻不定,有的乘机伤害善良之人,有的借助鹰犬来发泄私仇,有的执持邪说来拒绝正论,有的假借进言来撼动朝廷。尚未败露的想着巩固宠信,已经败露的侥幸希望重新保全。这是国家治乱安危的关键,不可不畏惧。”考察这份奏疏所说的情况,凡是成为权奸的人都如此,并不只是嘉靖初年才这样。嘉靖初年,光禄少卿孙镗说:“进献给宫中的器皿,很多被留在宫中而不发出使用。”世宗说:“光禄寺供应的器皿,都是用小民的脂膏制作的,实在很可惜。既然已经在宫中,就命令全部发出来。以后每天按照原先进献的数量发给该寺官厨收领。仍命本寺官员用心查考出入;有损失、短少的,要查明事实奏报。” 弘治年间,内府供用库每年征派青盐、白盐十七万五千斤。正德以后增加到三十五万一千八百四十四斤。嘉靖初年,因御史郑光琬进言,才恢复弘治时期的旧额。嘉靖初年,海西弗提卫进献一只小豹子,朝廷却不接受。同时仍追究辽东都指挥违反规定、滥行收受的罪责。嘉靖初年,巡仓御史刘寓生说:“运粮加耗的弊端,有所谓太监茶果,每石加三厘九毫,每年银一万五千六百两;有经历司、当年仓官、门官门吏、各年仓官、新旧军斗,每石都加一厘,共银一万六千两;有会钱、小荡光银,各每石加一分,共银八万两;有救斛面银,每石加五厘,计算为银二万两。这些全都是百姓的血汗。请严厉革除这些弊端。”世宗命令内外总督粮运等官员严格实行禁革,违犯者从重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