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蜀桂堂编事》二十卷右伪蜀杨九龄撰。杂记孟氏广政中举试事,载诗、赋、策题及知举登科人姓氏,且云:“科举起于隋开皇前,陋者谓唐太宗时,非也。”
△《九国志》五十一卷右皇朝路振子发撰。杂记吴、越、唐、前蜀、后蜀、东汉、南汉、闽、楚,凡九国。
△《十国纪年》四十二卷右皇朝刘恕道原撰。温公序云:涣之子也。博学强记,同修《通鉴》,史事之纷错难治者,以诿恕。宋次道知亳州,家多书。恕往借观之,目为之瞀。性刚介。初与王安石善,及改新法,言其非,遂与之绝。卒年四十九。所谓“十国”者,一王蜀,二孟蜀,三吴,四唐,五吴越,六闽,七楚,八南汉,九荆南,十北汉。温公又题其后,云:世称路氏《九国志》在五代之史中最佳,此书又过之。以予考之,长于考异同,而拙于属文。其书国朝事,皆曰宋,而无所隐讳。意者各以其国为主耳。
△《外史▯杌》十卷右皇朝张唐英次公撰。序称:王建、孟知祥父子四世八十年,比之公孙述辈,最为久远。其间善恶,有可为世戒者,路振之书未备。治平中成此书,以补其遗。凡《五代史》及皇朝日历所书皆略之。温公修《通鉴》,搜罗小说殆遍,未尝取此书,盖多差舛,如光天至二年之类是也。
△《江南录》十卷右皇朝徐铉等撰。铉等自江南归朝,奉诏撰集李氏时事。王介甫尝谓:铉书至亡国之际,不言其君之过,但以历数存亡论之,其于《春秋》、箕子之义为得也。虽然,潘佑以直见杀,而铉书佑死以妖妄,殆与佑争名。且耻其善不及佑,故匿其忠,污之以罪耳。若然,岂惟厚诬忠臣,其欺吾君不亦甚乎?世多以介甫之言为然。独刘道原得佑子华所上其父事迹,略与《江南录》所书同,乃知铉等非欺诬也。
△《江南别录》四卷右皇朝陈彭年撰。伪吴、伪唐四主传也。
△《南唐近事》二卷右皇朝郑文宝编。记李氏三主四十年间杂事。
△《江南野史》二十卷右皇朝龙衮撰。凡八十四传。
△《戴斗奉使录》二卷右皇朝王曙撰。景德三年为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三年为吊慰使所录也。
△《生辰国信语录》一卷右皇朝寇▯撰。▯与康德舆天圣六年使契丹,贺其主生辰,往返语录,并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使副姓名及杂仪附于后。
△《乘轺录》一卷右皇朝路振子发撰。振,大中祥符初使契丹,撰此书以献。事见其传。
△《富公语录》一卷右皇朝富弼使虏时所撰。
△《张浮休使辽录》二卷右皇朝元▯甲戌春,张舜民被命为回谢大辽吊祭使,郑介为副,录其往返地里及话言也。舜民字芸叟,浮休居士,其自号云。
△《匈奴须知》一卷右契丹归朝人田纬编次。
△《北辽遗事》二卷右不题撰人,盖辽人也。记女真灭辽事。序云:“辽国自阿保机创业于其初,德光恢廓于其后,吞并诸蕃,割据汉界,南北开疆五千里,东西四千里,戎器之备,战马之多,前古未有。子孙继统二百三十馀年,迨至大祚失驭,女真称兵。十三年间,举国土崩。古人谓得之难失之易,非虚言耳。”
△《金人节要》一卷右陷金人所上也。记金人初内侮,止绍兴十年,共十六年事,颇详实。
△《西夏须知》一卷右皇朝刘温润守延州日,编录伪境杂事。
△《蕃尔雅》一卷右不载撰人姓名。以夏人语依《尔雅》体译以华言。
△《▯南行纪》二卷右唐韦齐休撰。齐休,长庆三年从韦审规使▯南,纪其往来道里及其见闻。序谓:▯南所以能为唐患者,以开道越▯耳。若自黎州之南、清溪关外,尽斥弃之,疆场可以无虞。不然,忧未艾也。及唐之亡,祸果由此。本朝弃▯州不守,而遂无边患。以此论之,则齐休之言可不谓善哉!
△《▯南志》十卷右唐樊绰撰。咸通中,南诏数寇边,绰为安南宣慰使,纂八诏始末、名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疆场联接,闻于朝。
△《至道▯南录》三卷右皇朝辛怡显撰。蜀贼李顺既平,馀党窜入▯南,雷有终募怡显招出之。至道初,归,因书其所历,成此书。
△《皇▯蛮记》一卷右皇朝冯炳撰。记侬智高叛,朝廷遣狄青讨平之事。
△《南蛮录》十卷右未详撰人。熙宁间,交趾叛,朝廷议讨之,或纂历代南蛮事迹及便宜,上之。
△《西域志》十二卷右唐僧玄奘撰。玄奘西游天竺求佛书,既归,记其所历诸国风俗。其序云:自黑岭以西皆土著,尚东左衽,务田畜,重财贿,嫁娶无礼,独天竺则异,别记于后云。
△《鸡林志》三十卷右皇朝崇宁中王▯编次。崇宁中,刘逵、吴拭使高丽,▯为书记官。既归,扌▯辑其会见之礼,聘问之辞,类分为八门。
△《夏国枢要》二卷右皇朝孙巽纂。记夏北兵屯会要、土地肥▯尧、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缺,风俗之所尚,编为两帙,上之于朝。
译△《蜀桂堂编事》二十卷 以上为伪蜀杨九龄所撰。杂记孟氏广政年间科举考试的事情,记载诗、赋、策论的题目以及主持考试后登科者的姓氏,并且说:“科举起源于隋朝开皇以前,浅陋的人说起于唐太宗时期,这是不对的。” △《九国志》五十一卷 以上为本朝路振子发所撰。杂记吴、越、唐、前蜀、后蜀、东汉、南汉、闽、楚,共九国的史事。△《十国纪年》四十二卷 以上为本朝刘恕道原所撰。司马光在序中说:刘恕是刘涣的儿子。他博学而记忆力强,参与修撰《资治通鉴》;史事纷繁错杂、难以处理的,都交给刘恕办理。宋次道任亳州知州时,家中藏书很多。刘恕前往借阅,眼睛因此昏花。他性情刚强正直。起初他与王安石友善,等到王安石改变法令,刘恕指出新法不对,于是便同他断绝了关系。刘恕死时四十九岁。所谓“十国”,第一是王蜀,第二是孟蜀,第三是吴,第四是唐,第五是吴越,第六是闽,第七是楚,第八是南汉,第九是荆南,第十是北汉。司马光又在书后题记说:世人称路振的《九国志》在五代史书中最好,这部书又超过了它。根据我的考察,此书长于考订异同,却不善于撰写文章。书中记载本朝的事情,都称作“宋”,没有任何隐讳。或许是因为作者各自以本国为主吧。△《外史▯杌》十卷 以上为本朝张唐英次公所撰。序中说:王建、孟知祥父子相传四代、共八十年,与公孙述等人相比,统治时间最长。其中的善恶,有些可以作为后世的戒鉴,路振的书记载得不完备。治平年间,他写成此书,用来补充路书的遗漏。凡是《五代史》和本朝日历已经记载的,都简略不写。司马光修撰《资治通鉴》时,搜罗小说杂说几乎遍及各处,却没有采用这部书,大概是因为其中错误很多,例如把光天记作至二年之类。△《江南录》十卷 以上为本朝徐铉等人所撰。徐铉等人从江南归附本朝后,奉诏编撰李氏时期的史事。王介甫曾说:徐铉的书写到亡国之际,不说李氏君主的过错,只以历数来论说兴亡,这一点合乎《春秋》和箕子的义理。可是,潘佑因直言被杀,徐铉在书中却说潘佑是因妖妄之事而死,几乎像是在同潘佑争夺名声。而且他以自己的善行不如潘佑为耻,所以隐瞒潘佑的忠诚,把罪名加在他身上。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既严重诬陷忠臣,又极大欺骗了君主吗?世人大多认为王介甫的话是对的。只有刘道原得到潘佑的儿子潘华所上报的父亲事迹,发现大致同《江南录》所记相同,这才知道徐铉等人并没有欺骗和诬陷。△《江南别录》四卷 以上为本朝陈彭年所撰,是伪吴、伪唐四位君主的传记。△《南唐近事》二卷 以上为本朝郑文宝编纂,记载李氏三位君主四十年间的杂事。△《江南野史》二十卷 以上为本朝龙衮所撰,共有八十四篇人物传记。△《戴斗奉使录》二卷 以上为本朝王曙所撰,记载他在景德三年担任契丹主生辰使、祥符三年担任吊慰使时所记录的事情。△《生辰国信语录》一卷 以上为本朝寇▯所撰。寇▯与康德舆在天圣六年出使契丹,祝贺契丹主生日;书中记录了往返途中的谈话,并把景德二年至天圣八年出使人员正使、副使的姓名以及各种礼仪附在后面。△《乘轺录》一卷 以上为本朝路振子发所撰。路振在大中祥符初年出使契丹,写成此书进献。事情见于他的传记。△《富公语录》一卷 以上为本朝富弼出使北方少数民族政权时所撰。△《张浮休使辽录》二卷 以上记载本朝元▯甲戌年春,张舜民奉命担任回谢大辽吊祭使,郑介担任副使,记录他们往返所经的地理和谈话。张舜民字芸叟,号浮休居士。△《匈奴须知》一卷 以上为契丹归附本朝的人田纬编次。△《北辽遗事》二卷 以上没有题写撰者姓名,大概是辽人所撰。记载女真灭辽的事情。序中说:“辽国起初由阿保机创建基业,后来由德光开拓扩张,吞并各部,割据汉地,南北拓展疆域五千里,东西四千里;兵器装备的齐备、战马的众多,是前代从未有过的。子孙相继承统二百三十多年,直到君主失去驾驭局势的能力,女真兴兵。十三年之间,全国土崩瓦解。古人说取得天下困难、失去天下容易,并不是虚言。” △《金人节要》一卷 以上为陷入金国的人所上呈的书。记载金人开始侵扰本朝直到绍兴十年的事情,共十六年,内容颇为详细真实。△《西夏须知》一卷 以上为本朝刘温润任延州知州时,编录西夏境内的杂事。△《蕃尔雅》一卷 以上没有记载撰者姓名。按照《尔雅》的体例,把西夏人的语言译成汉语。△《▯南行纪》二卷 以上为唐代韦齐休所撰。长庆三年,韦齐休跟随韦审规出使▯南,记载往返途中的道路里程以及所见所闻。序中说:▯南之所以能够成为唐朝的祸患,是因为开通了通往越▯的道路。如果把黎州以南、清溪关以外的地方全部放弃,那么边境就可以没有忧患;否则,忧患还没有止息。到唐朝灭亡时,祸患果然由此而来。本朝放弃▯州而不守,于是终于没有边患。这样说来,难道不能说韦齐休的话说得很好吗!” △《▯南志》十卷 以上为唐代樊绰所撰。咸通年间,南诏多次侵犯边境,樊绰担任安南宣慰使,编纂八诏的始末、名称、称号、种族、风俗、物产、山川险易以及边境相互连接的情况,报告朝廷。△《至道▯南录》三卷 以上为本朝辛怡显所撰。蜀地贼人李顺被平定后,余党逃入▯南,雷有终招募辛怡显去招抚并使他们出来。至道初年,辛怡显回来,于是写下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完成此书。△《皇▯蛮记》一卷 以上为本朝冯炳所撰。记载侬智高叛乱,以及朝廷派遣狄青讨伐并平定叛乱的事情。△《南蛮录》十卷 以上不详为何人所撰。熙宁年间,交趾叛乱,朝廷商议讨伐,有人编纂历代南蛮的事迹以及出兵处置的适宜办法,进呈朝廷。△《西域志》十二卷 以上为唐代僧人玄奘所撰。玄奘向西游历天竺,寻求佛经,回来后记载所经过各国的风俗。序中说:从黑岭以西的人都居住在本土,崇尚东方,衣襟向左,致力于农耕和畜牧,看重财物,婚嫁没有礼法;只有天竺不同,另在后面记载。△《鸡林志》三十卷 以上为本朝崇宁年间王▯编次。崇宁年间,刘逵、吴拭出使高丽,王▯担任书记官。回来以后,他辑录双方会见的礼仪和聘问时的言辞,分类编成八门。△《夏国枢要》二卷 以上为本朝孙巽编纂。记载西夏北部军队驻屯的要务、土地肥▯尧、井泉涌出和干涸、粮食的窖藏,酋长豪族的姓氏、名位和所掌官职,以及城池的完好或残缺、风俗所崇尚的内容,编成两册,进呈朝廷。
△《石晋陷蕃记》一卷右皇朝范质撰。质,石晋末在翰林,为出帝草降北表,知其事为详。记少主初迁于黄龙府,后居于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岁入汴,顺数至甲子岁为十八年,实国朝太祖干德二年也。
△《虏廷杂记》十卷右契丹降人赵志忠撰。记北廷杂事,始于阿保谨,迄邪律宗真。李清臣云:“志忠仕虏,为中书舍人,得罪宗真,来归。上此书及契丹地图,言北中事甚详。”◎史评类
△《刘氏史通》二十卷右唐刘知几撰。知几,长安神龙间三为史官,颇不得志,乃以前代书史,叙其体法,因习废置,掇其得失,述作曲直,分《内》、《外篇》,着为评议,备载史册之要。当时徐坚深重之,云:“居史职者,宜置座右。”玄宗朝,诏其家录进,上读而善之。宋子京称,唐旧史之文猥亵不纲,谓知几工诃古人而拙于用己。观此书,知子京之论不诬。前世史部中有史钞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钞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教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钞云。
△《史通析微》十卷右唐柳灿▯之撰。灿以刘子玄《史通》妄诬圣哲,评汤之德为伪迹,论桀之恶为厚诬,谤周公云不臣,褒武庚以徇节,其甚至于弹劾仲尼,因讨论其舛谬,共成五十篇。萧统云:“论则析理精微。”故以为名。干宁四年书成。《唐史》云:灿公绰族孙。少孤贫,好学,着《史通析微》,时或称之。起布衣,至为相,不四岁。按《唐纪》,相灿在天▯改元,则书成时,犹未仕也。
△《史记索隐》三十卷右唐司马贞撰。据徐、斐注纠正▯牾,援据密纟致。如东坡办宰我未尝从田常为乱,盖本诸贞也。
△《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右未详撰人。纂《史记》迄《五代史》臣赞论。
△《唐书直笔》四卷右皇朝吕夏卿撰。夏卿强记绝人,预修《新史》。此其在书局时所建明,欧、宋间有取焉,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类是也。
△《唐书新例须知》一卷右记《新书》比《旧》增减志传及其总类。
△《唐书音训》四卷右皇朝窦苹撰。《新书》多奇字,观者必资训释。苹问学精博,发挥良多,而其书时有攻苹者,不知何人附益也。苹,元丰中为详断官。相州狱起,坐议法不一,下吏。蔡确笞掠之,诬服,遂废死。
△《唐书音义》三十卷右未详撰人。比窦氏书大略同而稍异,乃析为三十卷。
△《唐史要论》十卷右皇朝孙甫之翰撰。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称其其书议论精▯,以为《旧史》所不及。终于天章阁待制。
△《唐鉴》二十卷右皇朝范祖禹醇夫撰。醇夫为温公《通鉴》局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着成此书。取武后临朝二十一年系之中宗,其言曰:“此《春秋》‘公在干侯’之义也,虽得罪于君子,亦所不辞。”观此,则知醇夫之从公,决非苟同者。凡二百六篇。
△《古史》六十卷右皇朝苏辙子由撰。其序曰:“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纪传世家,记五帝以来,然不得圣人之意。余因迁之旧,始伏义,讫秦始皇帝,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示后世。”《国史》议苏氏之学皆机权变诈。今观此书,盖不然,则知子由晚节,为学益精深云。
△《两汉博闻》十二卷右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中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矣,此亦其类也。
△《三刘汉书》一卷右皇朝刘敞原父、弟▯贡父、子奉世仲冯撰。刘▯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贡父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父录以相示也。”
△《东汉刊误》一卷右皇朝刘▯贡父撰。▯序称,英宗读《后汉书》,见“恳田”字皆作“恳”字,命国子监刊正之。▯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数,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己意定之。汉平三年奏御。▯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右皇朝吕大忠晋伯撰。予得其本于铜梁令吕肇修,撰汲公诸孙也。
△《晋书指掌》十二卷右皇朝刘[B18F]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六十五门。
△《唐书辨证》二十卷右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张九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发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谬》,其后改云《辨证》,实一书也。
译△《石晋陷蕃记》一卷 以上是本朝范质撰写的书。范质在石晋末年任翰林,曾替出帝起草投降北方的表章,因此对这件事知道得很详细。书中记载少主最初被迁往黄龙府,后来居住在建州,共十八年后去世。考察契丹在丙午年攻入汴京,按顺序推算到甲子年正好是十八年,实际上就是本朝太祖干德二年。△《虏廷杂记》十卷 以上是契丹降人赵志忠撰写的书。记载北方朝廷的杂事,起于阿保谨,止于邪律宗真。李清臣说:“志忠在虏廷做官,任中书舍人,得罪了宗真,归顺本朝。他进献了这部书和契丹地图,叙述北方内部的事情非常详细。” ◎史评类 △《刘氏史通》二十卷 以上是唐代刘知几撰写的书。刘知几在长安神龙年间三次担任史官,很不得志,于是依据前代的书籍史册,叙述史书的体例和方法,考察因循、沿袭、废除和设置,汇集其中的得失,论述著述的是非曲直,分为《内篇》《外篇》,撰成评论,用来完备地记载史册的要旨。当时徐坚非常看重这部书,说:“担任史职的人,应当把它放在座位右边。”玄宗朝廷下诏,让他家抄录进呈,皇上读后认为很好。宋子京说,唐代旧史的文字猥杂鄙陋、没有条理,认为刘知几善于指责古人,却不善于运用自己的方法。看这部书,就知道子京的评论并非诬妄。前代史部中有史钞类,集部中有文史类;如今抄节之学不流行,而论说史事的著作很多。现在从文史类中摘出论史的著作,作为史评,附在史部之后,并废除史钞类。△《史通析微》十卷 以上是唐代柳灿撰写的书。柳灿认为刘子玄的《史通》任意诬蔑圣贤,评论商汤的德行是伪造的事迹,论述夏桀的罪恶是过分诬陷,诽谤周公说他不守臣节,赞扬武庚说他殉守节义,甚至弹劾孔子,于是讨论其中的错误,共写成五十篇。萧统说:“论述能够剖析事理,精微深刻。”所以用此作为书名。干宁四年成书。《唐史》说:柳灿是柳公绰的族孙。年少时父母双亡而贫困,喜好学习,著有《史通析微》,当时有时有人称赞他。他从平民起家,后来做到宰相,不到四年。考察《唐纪》,柳灿任宰相是在天祐改元之时,那么此书成书时,他还没有做官。△《史记索隐》三十卷 以上是唐代司马贞撰写的书。根据徐、斐二家的注释加以纠正,征引材料细密周详。例如东坡辨析宰我未曾跟随田常作乱,大概就是依据司马贞的说法。△《历代史赞论》五十四卷 以上不详撰写人的姓名。编纂《史记》直到《五代史》的臣下赞论。△《唐书直笔》四卷 以上是本朝吕夏卿撰写的书。吕夏卿记忆力超过常人,参与编修《新史》。这部书是他在史馆任职时提出的意见,欧阳修、宋祁之间有采用的地方,例如增入高祖字叔德之类就是这样。△《唐书新例须知》一卷 以上记载《新书》同《旧书》相比,在志、传及其总类方面的增减。△《唐书音训》四卷 以上是本朝窦苹撰写的书。《新书》中有许多生僻字,读者一定要借助训释。窦苹学问精深广博,阐发说明很多;但这部书中有时又出现攻击窦苹的内容,不知道是什么人增附进去的。窦苹在元丰年间任详断官。相州案件发生后,他因议定法律意见不一致而获罪,被交给执法官吏。蔡确鞭打拷掠他,逼他诬认罪状,于是被废弃不用,最终死去。△《唐书音义》三十卷 以上不详撰写人的姓名。与窦氏的书大致相同而略有不同,于是分成三十卷。△《唐史要论》十卷 以上是本朝孙甫之翰撰写的书。欧阳永叔、司马温公、苏子瞻都称赞这部书的议论精深,认为超过《旧史》。孙甫最终官至天章阁待制。△《唐鉴》二十卷 以上是本朝范祖禹醇夫撰写的书。醇夫担任司马温公《通鉴》书局的编修官十五年,分掌唐史,把自己所得的见解写成这部书。他把武后临朝称制的二十一年归入中宗名下,说:“这是《春秋》中‘公在干侯’的义例;即使因此得罪君子,我也不推辞。”看这里,就知道醇夫追随司马温公,绝不是苟且附和。全书共二百零六篇。〔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二百六篇〕 △《古史》六十卷 以上是本朝苏辙子由撰写的书。他的序说:“太史公开始改变编年体的办法,改作本纪、世家、列传,记载五帝以来的历史,但没有得到圣人的本意。我因袭司马迁的旧例,从伏羲开始,到秦始皇帝为止,编成七篇本纪、十六篇世家、三十七篇列传,称作《古史》,追记圣贤遗留下来的本意,以示给后世。”《国史》评论苏氏的学说,认为全是机巧权变和欺诈。如今看这部书,大概并不是这样;由此可知,子由晚年学问更加精深了。△《两汉博闻》十二卷 以上是本朝杨侃编纂的书。景德年间,杨侃阅读两部《汉书》,摘取其中关于名物、数目以及前代儒者解释的内容,编成这部书,供博览者参考。杨侃曾经编过《职林》,这部书也属于同一类。△《三刘汉书》一卷 以上是本朝刘敞原父、弟刘贡父、子刘奉世仲冯撰写的书。刘▯曾在书尾作跋,说:“我任亳州学官时,原中书舍人刘贡父正好任亳州知州,他从容地拿出自己阅读《汉书》所作的札记给我看,说:‘想要作补注,却还没有完成。’然而书卷中的题识已经很多了,刘公的儿子方山亚父抄录出来给我看。” △《东汉刊误》一卷 以上是本朝刘贡父撰写的书。刘贡父在序中说,英宗阅读《后汉书》,看到“恳田”二字都写成“恳”字,便命令国子监刊正。刘贡父任直讲时,校正其中的错误多得数不清;然而这部书在世上没有善本,大多凭自己的意思加以订定。汉平三年进呈皇帝。刘贡父号称有史学,司马温公编修《通鉴》时,把两汉的事情交给他负责。△《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以上是本朝吕大忠晋伯撰写的书。我从铜梁令吕肇修那里得到这部书的抄本;吕肇修是汲公的后代。△《晋书指掌》十二卷 以上是本朝刘[B18F]编纂的书。把《晋书》中的史实按类别分为六十五门。△《唐书辨证》二十卷 以上是本朝吴缜撰写的书。吴缜,字廷珍,成都人,官做到郡守。他列举《新书》最初编修时的错误,分为八类;其中舛误分为二十门,共四百多件。吴缜不善于作文,许多地方误解了原文并加以诋毁。例如《新书·张九龄传》说:武惠妃陷害太子瑛,派宦官告诉张九龄说:“废黜之后还会有兴复的时候,您若出面援助,将来可以一直做宰相。”张九龄把这件事奏报皇帝,因此张九龄最终仍任宰相,太子没有遭祸。吴缜认为,当时张九龄已经任宰相,而太子最终却被废黜并处死;于是认为《新书》似乎写得真实,实际却是虚假的。考察史书原文,是说张九龄在相位的最后一天,太子才得以不被废黜,难道是说因为张九龄最终做了宰相,太子始终没有遭祸吗?此书原名《纠谬》,后来改名为《辨证》,其实是同一部书。
△《五代史纂误》五卷右皇朝吴缜撰。凡二百馀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讹也。按《通鉴考异》证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证其事之脱错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注唐纪》十卷右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注《新书纪》也。
△《历代史辨志》五卷右未详撰人。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
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书。”
△《西汉发挥》十卷右皇朝刘泾巨济撰。泾,蜀人。
△《三国人物论》三卷右皇朝蜀人杨▯甫撰。◎职官类
△《唐六典》三十卷右唐玄宗撰,李林甫、张说等注。以三公、三师、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列其职司官佐,叙其秩品,以拟《周礼》。虽不能悉行于世,而诸司遵用,殆将过半。观《唐会要》,请事者往往援据以为实。韦述以为书虽成而意不行,过矣。然识者谓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无寺监,自秦迄陈有寺监而无六官,独此书兼之,故官皆复重也。
△《中台志》十卷右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辅相邪正之迹,分皇、王、霸、乱、亡五类,以为鉴戒。唐相以李林甫、陈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宝初,迫以缀名云。
△《翰林杂志》一卷右不题撰人。辑唐韦执谊《故事》、元稹《承旨壁记》、韦来微《新楼记》、杜元颖《监院使记》、郑▯《视草亭记》并诗、李宗谔《题名记》为一编。或云苏易简子耆采其父《翰林续志》所遗,附益之。
△《翰林志》一卷右唐李肇撰。纂唐世翰林院中供奉、仪则、制诰、书诏之式。其后云:“睿圣文武皇帝裂海、岱十二州为三道之岁。”盖宪宗元和十四年也。
△《翰林盛事》一卷右唐张着撰。记唐朝儒臣美事,凡三十八。
△《翰林续志》二卷右皇朝苏易简撰。易简在北门,最承太宗眷遇,录元和以后至国朝翰林故事,以续肇《志》。
△《金坡遗事》三卷右皇朝钱惟演撰。载国朝禁林杂仪式事迹并学士名氏。文元公述真宗礼待儒臣三事,附于卷末。
△《御史台记》十二卷右唐韩琬撰。载唐初至开元御史台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侍御史、殿中监察、录事,分门载次名氏行事。着论一篇,叙御史正邪得失、进擢诛灭之状附卷末,以为世戒。
△《嘉▯御史台记》五十卷右皇朝冯洁已撰。御史台有记,始于武后时姚庭筠,其后韩琬、韦述嗣有纪着。嘉▯中,王畴命洁已续之,乃上自太祖建隆之元,迄于嘉▯之末,凡一百四年,分门载其名氏行事,凡三百馀人。洁己,拯之子也,为《序传》两篇,述其父事,且自叙立朝始末云。与吕献可、傅钦之、赵阅道相善,而鄙韩玉汝、周孟阳,亦可概见其为人也。
△《新御史》台记右皇朝宋圣宠编。崇宁中,圣宠为察官,续韩琬书,咸用其规式,所异者,不为诸人立传,于仪制、敕、令、格、式为详。后人续至绍兴九年。
△《御史台弹奏格》一卷右政和中,御史中丞蒋猷奏,乞委属官李弥大,将本台制、敕、令、格、式、弹奏事件,编成格目。六月,书成上之。
△《史馆故事》三卷右不题撰人姓氏。记史馆杂事,分六门,迄于五代。李献臣以为后周史官所著。按其书以广顺年事为于朝,献臣之说尤信。
△《集贤注记》二卷右唐韦述撰。述在集贤四十年。天宝丙申,摭院中故事、修撰书史之次及孝明时学士名氏。颇善叙事。
△《南宫故事》一卷右不题撰人。韦述云,开元中刘郑兰撰。刘,儒者,无著述才。
△《陈氏枢府拜罢录》一卷右皇朝陈绎编。起魏仁浦,止宋绶。
△《执政拜罢录》十卷右不题撰人。自建隆元年,迄于绍兴九年。按皇朝以枢密院及参知政事为执政,改官制后,以左右丞、两省侍郎并密院为执政,建炎三年后,复用旧制云。
△《百官公卿表》一百四十二卷右皇朝司马光君实等撰。熙宁中,光以翰林学士兼史官修撰,建议欲据国史,旁采异闻,叙宋兴以来百官除拜,效《汉书》作表,以便御览,诏许之。光请宋敏求同修,及敏求卒,又请赵彦若继之,历十二年,书成奏御。
△《中书备对》十卷右皇朝元丰三年毕仲衍承诏编次。序曰:“《周官》所谓要会者,正今日中书所宜有,自汉至唐,莫知议此。今编成十卷,凡一百二十五门,附五十八事。”李清臣尝与许将书云:“《备对》乃吴正宪公居宰路,以圣问多出意表,故令中书椽毕君为之。其时预有画旨,诸司遇取会不许濡滞。如此尚历数年▯就,后虽有改革,然事亦可概见也。”
△《麟台故事》五卷右皇朝程俱撰。绍兴初复馆职,俱首入馆,纂集旧闻成十二篇。予所藏书,断自南渡之前,独此书以载官制后事为详,故录之。
译△《五代史纂误》五卷 以上是本朝吴缜撰写的书。共列举二百多件,都是欧阳永叔《新五代史》中的错误和舛误。考察《通鉴考异》考证欧阳氏《史书》的差错,例如庄宗归还三支箭的事情之类很多;如今这部书都没有涉及,只是考证那些史实的脱漏和错误而已,而且善本中未必都有这些问题。△《注唐纪》十卷 以上题作樊先生,但不详其名,是近代人给《新书·纪》所作的注。△《历代史辨志》五卷 以上不详撰写人的姓名。其中也有值得观览的内容,共一百多篇。序中说:“人的志向有非常隐微难明的地方,不能不加以辨析,所以用这个意思作为书名。” △《西汉发挥》十卷 以上是本朝刘泾巨济撰写的书。刘泾是蜀地人。△《三国人物论》三卷 以上是本朝蜀人杨▯甫撰写的书。◎职官类 △《唐六典》三十卷 以上是唐玄宗撰写、李林甫、张说等人作注的书。书中列举三公、三师、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机构,记载它们的职掌、属官和佐官,叙述官员的品秩,用来比拟《周礼》。虽然不能全部实行于世,但各部门遵照采用的,几乎超过一半。看《唐会要》,各部门奏请事情时,往往引用它作为依据。韦述认为,这部书虽然完成了,但其中的意图没有实行,是说过头了。然而有见识的人说,从唐虞到周代有六官而没有寺、监;从秦到陈代有寺、监而没有六官,只有这部书兼有二者,所以官制都重复设置了。△《中台志》十卷 以上是唐代李筌撰写的书。起于殷、周,止于隋、唐,汇编宰辅行为有助于正道或助长邪道的事迹,分为皇、王、霸、乱、亡五类,作为鉴戒。唐代宰相中,把李林甫、陈希烈列入皇道。李筌在上元年间自行上表,天宝初年被迫列入署名。△《翰林杂志》一卷 以上没有题写撰写人的姓名。辑录唐代韦执谊的《故事》、元稹的《承旨壁记》、韦来微的《新楼记》、杜元颖的《监院使记》、郑▯的《视草亭记》以及有关诗作、李宗谔的《题名记》,合编为一册。有人说,苏易简的儿子苏耆采集他父亲《翰林续志》中遗留下来的内容,又加以增补而成。△《翰林志》一卷 以上是唐代李肇撰写的书。编纂唐代翰林院中供奉的官员、仪式规制、制诰以及诏书文书的格式。书后说:“睿圣文武皇帝分裂海州、岱州十二州为三道的那一年。”大概就是宪宗元和十四年。△《翰林盛事》一卷 以上是唐代张著撰写的书。记载唐朝儒臣的美好事迹,共三十八件。《翰林续志》二卷。以上是本朝苏易简撰写的书。苏易简任职北门时,最受太宗的宠信和礼遇,于是记录元和以后直到本朝的翰林故事,用来续写李肇的《翰林志》。《金坡遗事》三卷。以上是本朝钱惟演撰写的书。记载本朝禁林中的各种礼仪制度和事迹,以及翰林学士的姓名。文元公叙述真宗礼遇儒臣的三件事,附在卷末。《御史台记》十二卷。以上是唐代韩琬撰写的书。记载唐初至开元年间御史台内部的制度和故事,按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监察、录事分门编排,记载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事迹。卷末附有一篇论述,叙说御史正直或邪曲的得失,以及受到升迁、擢用或诛杀、灭族的情形,用来作为后世的戒鉴。《嘉▯御史台记》五十卷。以上是本朝冯洁己撰写的书。御史台有记载,始于武后时期的姚庭筠;此后韩琬、韦述相继撰写了纪事。嘉▯年间,王畴命冯洁己续写,于是上起太祖建隆元年,下至嘉▯末年,共一百零四年,分门记载人物姓名和事迹,共三百多人。冯洁己是冯拯的儿子,撰写《序传》两篇,叙述父亲的事迹,同时又自述自己入朝任官的始末。书中说他与吕献可、傅钦之、赵阅道友善,却鄙视韩玉汝、周孟阳,也可以大略看出他的为人。〔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百四年〕 《新御史台记》。以上是本朝宋圣宠编纂的书。崇宁年间,宋圣宠任察官,续写韩琬的书,全部采用原书的体例;不同之处在于,不为各人立传,而对仪制、敕、令、格、式记载得更详细。后来有人续写到绍兴九年。《御史台弹奏格》一卷。以上是政和年间御史中丞蒋猷上奏,请求委派属官李弥大,把本台的制、敕、令、格、式以及弹劾奏事的事项编成格目。六月,书编成后上呈。《史馆故事》三卷。以上没有题写撰作者的姓氏。记载史馆的杂事,分为六门,下限到五代。李献臣认为是后周史官所撰。考察此书,把广顺年间的事情作为朝廷之事记载,李献臣的说法尤其可信。《集贤注记》二卷。以上是唐代韦述撰写的书。韦述在集贤院任职四十年。天宝丙申年,他搜集院中的故事、编修书史的次序以及孝明时期学士的姓名。此书很善于叙事。《南宫故事》一卷。以上没有题写撰作者。韦述说,开元年间由刘郑兰撰写。刘郑兰是儒者,却没有著述的才干。《陈氏枢府拜罢录》一卷。以上是本朝陈绎编纂的书。起于魏仁浦,止于宋绶。《执政拜罢录》十卷。以上没有题写撰作者。上起建隆元年,下至绍兴九年。考察本朝制度,枢密院和参知政事称为执政;改革官制以后,以左右丞、两省侍郎和枢密院官员一并称为执政;建炎三年以后,又恢复采用旧制。《百官公卿表》一百四十二卷。以上是本朝司马光,字君实,以及其他人撰写的书。熙宁年间,司马光以翰林学士兼史官修撰的身份,建议依据国史,同时广泛采集异闻,叙述宋朝兴起以来百官的任命和罢免,仿照《汉书》编作表,以便皇帝阅览,诏令准许。司马光请求让宋敏求共同修撰;宋敏求去世后,又请求赵彦若接续。历经十二年,书成后上奏进呈。《中书备对》十卷。以上是本朝元丰三年毕仲衍奉诏编次的书。序文说:“《周官》所说的‘要会’,正是今天中书省应当具备的东西;从汉到唐,没有人知道讨论这件事。现在编成十卷,共一百二十五门,附有五十八件事。”李清臣曾写信给许将说:“《备对》是吴正宪公任宰相时,因为皇帝的询问常常出人意料,所以命中书椽毕君编写的。当时预先有画旨规定,各司遇到取用、查考资料时,不许拖延。这样尚且历经数年才完成;后来虽有改革,但事情也可以由此大略看出。” 《麟台故事》五卷。以上是本朝程俱撰写的书。绍兴初年恢复馆职,程俱首先进入馆中,汇集旧闻,编成十二篇。我所收藏的书,内容都截断在南渡以前,只有这部书对官制改革以后的事情记载得很详细,所以把它著录下来。
△《掖垣丛志》二卷右皇朝宋庠撰。景▯中,李宗谔始取国初掌诰名氏,刻之于石,自为纪序,庠因之成此书。王禹王颇讥其疏略。裴廷裕载舍人上事,知印宰相压角,至今传之为故事,而庠书阙焉。
△《掖垣续志》一卷右不详撰人。续宋庠书,迄元▯六年十一月陈轩试中书舍人。△《辅弼名对》四十卷,《目录》一卷右皇朝刘颜撰。纂西汉迄五代群臣应对之名者。汲黯有“天子置公卿辅弼之臣,宁令从谀承意,陷主不谊”之言,颜取以名其书。天圣初,冯元为侍讲,上之。颜尝为令,坐事免,由是诏复其官。
△《将作营造法式》三十四卷右皇朝李诫撰。熙宁中,敕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诫以为未备,乃考究经史,询访匠工,以成此书,颁于列郡。世谓喻皓《木经》极为精详,此书盖过之。●卷八◎仪注类
△《服饰图》三卷右唐李德裕编。共五十五事。
△《咸镐故事》一卷右唐韦慎微撰。纂长安自元日至除夜朝廷庆贺事。
△《景德会计录》六卷右皇朝丁谓谓之撰。谓景德中纂三司户口税赋之入,及兵食吏禄之费,会计天下每岁出纳赢亏之数,李吉甫《元▯国计图》之类是也。书成奏御。
△《皇▯会计录》六卷右皇朝田况元钧撰。况两为三司使,谓夏戎阻命之后,增兵比之景德几一倍,加之吏员益繁,经费日侈,民力甚疲。乃约丁谓《会计录》,以皇▯财赋所入多于景德,而其出又多于所入,着成此书上之,庶几朝廷稽祖宗之旧,省浮费以裕斯民云。
△《封禅记》五十卷右皇朝丁谓等撰。大中祥符元年,诏谓与李宗谔、陈彭年,以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于左承天门鸱吻之上,迄十月泰山修封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上之。御制序冠之于首。
△《祀汾阴记》五十卷右皇朝丁谓撰。大中祥符三年八月,降祀汾阴御札,至明年春礼成。四年,诏与陈彭年编次事迹仪注,逾二年,成书上之。
△《吉凶书仪》二卷右皇朝胡瑗翼之撰。略依古礼,而以今体书疏仪式附之。
△《本朝事实》三十卷右皇朝李攸编次。杂纂国朝事仪注为多。◎刑法类
△《刑统》三十卷右皇朝窦仪以尚书判大理寺,与法官苏晓、奚屿、张希让等修定。古者议事以制,使民不知所争也;后世铸刑书,使民知所避也。虽若不同,所以为民之意则一。然议事以制者,委重于人;铸刑书者,委重于法。委重于人,则上之人将轻重由心,以虐其下;委重于法,则下之人将征于书,以慢其上。其为失也亦均。要之以人行法,不使偏重,然后为得耳。
△《金科易览》三卷右《崇文总目》有唐赵绰《金科易览》一卷,《田氏书目》有萧绪《金科易览》三卷。当是绰初撰一卷,绪删改析之为三尔。
△《疑狱》三卷右晋和凝撰。纂史传决疑狱事。其上卷,凝书也。下、中卷,凝子▯蒙所续。
△《天圣编敕》三十卷右天圣中宋庠、庞籍受诏改修《唐令》,参以今制而成。凡二十一门:官品一,户二,祠三,选举四,考课五,军防六,衣服七,仪制八,卤簿九,公式十,田十一,赋十二,仓库十三,厩牧十四,关市十五,补亡十六,疾医十七,狱官十八,营缮十九,丧葬二十,杂二十一。
△《元丰断例》六卷右元丰中法寺所断罪,此节文也。
△《元丰广案》二百卷右皇朝元丰初,置新科明法,或类其所试成此书。
△《诸路将官通用敕》二十卷右皇朝崇宁中修。△《绍兴敕》十二卷,《令》五十卷,《格》三十卷,《式》三十卷,《政和三年以后赦》十五卷右皇朝张守等绍兴中被旨编修。
△《刑统赋》二卷右皇朝传霖撰。或人为之注。
△《决狱龟鉴》二十卷右皇朝郑克编次。五代和凝有《疑狱集》,近时赵仝有《疑狱事类》,皆未详尽。克因增广之,依刘向《晏子春秋》,举其纲要,为之目录。分二十门,计三百九十五事。
△《律心》四卷右未详撰人。纂《刑统》纲要也。
△《断例》四卷右皇朝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垂意律令。此熙、丰、绍圣中法寺决狱比也。◎地理类
△《山海经》十八卷右大禹制,晋郭璞传。汉侍中、奉车都尉刘秀校定。表言:“禹别九州岛,而益等类物善恶,着此书。皆圣贤之遗事,古文明著者也。”大父尝考之,于其书有曰:“长沙零陵雁门,皆郡县名,又自载禹鲧,似后人因其名参益之,。”
△《山海经图》十卷右皇朝舒雅等撰。雅,仕江南,韩熙载门人也,后入朝数预修书之选。闽中刊行本或题曰“张僧繇画”,妄也。
△《水经》四十卷右汉桑钦撰。钦,成帝时人。《水经》三卷,后魏郦道元注。道元,节之子,为政严酷,萧宝夤叛,死之。史称道元好学,历览奇书,撰注《不经》行于世。
△《十道志》十三卷右唐梁载言撰。唐分天下为十道。所载颇详博,其书多称咸通中沿革,载言,盖唐末人也。
译《掖垣丛志》二卷。以上是本朝宋庠撰写的书。景▯年间,李宗谔开始把本朝初年掌诰官的姓名取出,刻在石碑上,并亲自撰写记序,宋庠因而编成此书。王禹王很讥刺它的疏略。裴廷裕记载舍人上事、知印宰相压角的事情,这件事至今还被传为故事,但宋庠的书中却缺失了。《掖垣续志》一卷。以上不详知撰作者。续写宋庠的书,下限到元▯六年十一月陈轩试任中书舍人。《辅弼名对》四十卷,《目录》一卷。以上是本朝刘颜撰写的书。编集西汉至五代群臣应答中的名言。汲黯有“天子设置公卿辅弼之臣,难道要让他们顺从谄谀、迎合旨意,使君主陷于不义吗”的话,刘颜取这句话为书名。天圣初年,冯元任侍讲,把此书进呈。刘颜曾任县令,因获罪被免官,因此诏令恢复他的官职。《将作营造法式》三十四卷。以上是本朝李诫撰写的书。熙宁年间,诏令将作监编修营造法式。李诫认为原有内容不完备,于是考察经史,访求工匠,编成此书,颁发到各郡。世人认为喻皓的《木经》极为精详,这部书大概超过了它。卷八。仪注类。《服饰图》三卷。以上是唐代李德裕编纂的书,共五十五件。《咸镐故事》一卷。以上是唐代韦慎微撰写的书。编集长安从元日至除夕宫廷举行庆贺的事情。《景德会计录》六卷。以上是本朝丁谓撰写的书。丁谓在景德年间编纂三司户口、税赋的收入,以及军队粮食和官吏俸禄的支出,核算天下每年收入和支出的盈亏数目,与李吉甫的《元▯国计图》属于同类。书成后上奏进呈。《皇▯会计录》六卷。以上是本朝田况,字元钧,撰写的书。田况两次任三司使,认为西夏阻挠命令以后,增设的军队比景德年间几乎增加了一倍,加上官吏日益繁多,经费每天更加奢侈,百姓的力量十分疲惫。于是依据丁谓的《会计录》,认为皇▯年间财赋收入多于景德年间,但支出又多于收入,撰成此书上奏,希望朝廷考察祖宗旧制,减少浮滥费用来使百姓富足。《封禅记》五十卷。以上是本朝丁谓等撰写的书。大中祥符元年,诏令丁谓与李宗谔、陈彭年,把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天书降临左承天门鸱吻之上,直到十月在泰山举行封禅的事迹、仪注、诏诰编次成书后进呈。御制序置于全书卷首。《祀汾阴记》五十卷。以上是本朝丁谓撰写的书。大中祥符三年八月,下达祭祀汾阴的御札,到第二年春天礼仪完成。大中祥符四年,诏令丁谓与陈彭年编次有关事迹和仪注,过了两年,书成后上奏进呈。《吉凶书仪》二卷。以上是本朝胡瑗,字翼之,撰写的书。大体依据古礼,同时附录当今格式的书信、奏疏和仪式。《本朝事实》三十卷。以上是本朝李攸编次的书。其中杂集本朝的事例和仪注较多。刑法类。《刑统》三十卷。以上是本朝窦仪以尚书身份判理大寺时,与法官苏晓、奚屿、张希让等共同修订的书。古代通过讨论事情来制定制度,使百姓不知道可以争执什么;后世铸造刑书,使百姓知道应当躲避什么。两者虽然看起来不同,但为百姓着想的意图是一致的。然而,通过讨论事情来制定制度,是把权重托付给人;铸造刑书,是把权重托付给法。把权重托付给人,那么上位者将会任意决定轻重,用来虐待下属;把权重托付给法,那么下位者将会依据法书行事,用来轻慢上位者。它们造成的过失也是相同的。总之,应当由人来执行法律,不使权力偏重于任何一方,这样才是正确的。《金科易览》三卷。《崇文总目》中有唐代赵绰《金科易览》一卷,《田氏书目》中有萧绪《金科易览》三卷。应当是赵绰最初撰成一卷,后来萧绪删改并析分为三卷。△《疑狱》三卷 以上是晋代和凝撰写的书。书中编纂史传里审决疑难案件的事例。上卷是和凝所著,中、下卷是和凝的儿子▯蒙续写的。△《天圣编敕》三十卷 以上书是在天圣年间,宋庠、庞籍奉诏改修《唐令》,并参照当今制度编成的。全书共分二十一门:一为官品,二为户,三为祠,四为选举,五为考课,六为军防,七为衣服,八为仪制,九为卤簿,十为公式,十一为田,十二为赋,十三为仓库,十四为厩牧,十五为关市,十六为补亡,十七为疾医,十八为狱官,十九为营缮,二十为丧葬,二十一为杂。△《元丰断例》六卷 以上书是元丰年间法寺判决案件的条文,是对这些条文的节录。△《元丰广案》二百卷 以上书是在本朝元丰初年设置新科明法后,有人将考试内容分类编纂而成的。△《诸路将官通用敕》二十卷 以上书是在本朝崇宁年间修订的。△《绍兴敕》十二卷,《令》五十卷,《格》三十卷,《式》三十卷,《政和三年以后赦》十五卷 以上书是本朝张守等人在绍兴年间奉诏编修的。△《刑统赋》二卷 以上书由本朝传霖撰写,有人替它作了注。△《决狱龟鉴》二十卷 以上书由本朝郑克编次。五代时和凝有《疑狱集》,近来赵仝有《疑狱事类》,但都不够详尽。郑克因此加以增补扩充,仿照刘向《晏子春秋》的体例,列举其中的纲要,编成目录。全书分为二十门,共计三百九十五件事。△《律心》四卷 以上书未详作者姓名,是编纂《刑统》纲要的书。△《断例》四卷 以上书是本朝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为留意律令的产物,所载是熙宁、元丰、绍圣年间法寺判决案件的惯例。◎地理类 △《山海经》十八卷 以上书相传为大禹编定,晋代郭璞作传;汉代侍中、奉车都尉刘秀校订。刘秀在表中说:“禹划分九州岛,益等人则将万物的善恶分类记录下来,写成这部书。这些都是圣贤遗留下来的事迹,也是古代文明显著的记载。”大父曾考察此书,其中说:“长沙、零陵、雁门,都是郡县名;书中又自行记载禹和鲧的事,看来似乎是后人因这些名称而掺入、补益的。” △《山海经图》十卷 以上书由本朝舒雅等人撰写。舒雅曾在江南任职,是韩熙载的门人,后来入朝,多次被选参与修书。闽中刊行的本子有的题作“张僧繇画”,这是妄说。△《水经》四十卷 以上书由汉代桑钦撰写。桑钦是汉成帝时人。《水经》原有三卷,后魏郦道元为它作注。郦道元是郦道元之父节的儿子,治理政事严酷;萧宝夤叛乱时,郦道元死于其中。史书称郦道元好学,遍览奇书,撰写注释《不经》,流传于世。△《十道志》十三卷 以上书由唐代梁载言撰写。唐朝把天下分为十道。书中记载相当详尽广博,其中多次说到咸通年间的沿革,因此梁载言大概是唐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