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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十二

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七中

史藏 · 经世文编 · 已译 · 第 537–590 段

此法兴,茶味遂厚,是以制造之力以压乎中国土产,指粗于臂,宾强于主。既以中国固有之利而为印、锡之利,反讥中国之不善种植,有是理乎?虽然,中国之与印、锡,一藉土宜,一藉制造。人心汹汹,既乐制造而薄土宜,则土宜似亦不可恃矣。曷若降格而求其制造之法乎?制造之法,非在于种茶之先,乃在采茶之际。印、锡采茶择叶惟谨,当茶芽初出时,即于茶树向阳处检其一样并大之叶,次第摘取,本无头春记号之殊,亦无一旗二枪命名之巧。既摘之后,收贮于待制仓房中,盈筐盈箧,堆且类聚,俟诸茶摘齐,方行用机制之,无霉烂虞,有精美味,茶色既浓,茶香益烈。按西人嗜茶,其实不知茶味,但以开水中对一次而已,犹嫌色淡,或如加非法就壶煮之。故凡中国所贵绿茶佳品,渠反视同嚼蜡。即如白毫、蛾眉等,又以苦口置之,反尚乎乌龙、工夫诸目次。焉者,花香红梅,皆为佳品,好尚不同,安得谓天下之口相似耶?为今计,欲争茶利,不妨投其所好耳。且能常使茶质与新摘之时无有更变,非此司机工匠能救茶味之失也。因茶味所仗者,温煖之气而已,讲求火候,薰煖茶箱,使其温性常存,其茶自无变味矣。往者中国亦曾试用手造之机,数年前唯老次等曾运一付于上海,继为温州中国茶商购去。此机但能卷叶而已,尚无薰焙诸机以弥其缺,然所出之茶较佳,已能融洽浓厚,比之土法泡制,足超上乘。第其机之制殊属陈旧,自欧人视之,恰如骨董,今已尽废其式焉。迩来福州试用之机较为新式,闻其所有者,卷叶之机三具,焙叶之机一具。上海商董等遥为欣羡而相告曰:“但愿此后中国茶味比工夫茶尤强,汤汁之中又复浓润可爱,自与印锡埒久之。”制法益精,焙法益妙,自能克臻于至善。盖其胸中具有成算,在欧人用是私相揣计,咸谓从前中国各色茶目原有差强人意者,此后若能试办得法,又可收印锡之利于中国,何快如之?按西人议兴中国茶者,其意原欲藉我之茶以谋利,非真为我计利也。然因彼之所利而利之,此中实有大利于我者,我何惮而不为?我不为而彼为之,如福州虽有制茶机器,其利仍归于彼,何也?因系彼之合股而成焉。夫彼能合股,我何不能合股?彼能购机,我何不能购机?以我固有之利,甘分于彼,听彼捣虚扼吭,是谁之过欤?有康卑老告夏登云:“此事若能真办,欣喜无似。此系乘时利器,急切良图,不容再缓,能使中国之茶又复起用,大有胜算可操。”非然者,中国茶质虽美,奚足以敌今日印锡所产耶?虽然,亦当于各家机器中推择其尤,并须有一人曾习此种制茶手机者方可。众遂共推打惟逊,因其本系种茶出身,又曾管理此项机器者,专门名家,足资熟。手不妨先为其好,自位置使之安心乐业,得以屏息静虑,而后出其智慧,挺其技能,庶可与印度角。暗中又复和盘以托付之。按西人用人之法,其意甚深,丰其养赡,优其职任务,求先使其心之安,而后方得其材之用。驭此良术以之谋国,何国不强?以之谋利,何利不遂?而吾国怀才之士,往往沦落,无有过而问之者。即用之,不足充其饥渴,安得展其才能?甚有去之以势,掣之以肘,伤之以事,败之以奸,抑或屈之挫之而奴隶之,卒使其才无所概见。是则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虽为才之不幸,亦国之不幸矣。

译这种方法兴起后,茶的滋味变得浓厚,因此制造的力量压制了中国本土的产品,粗大的茶枝像手臂一样,宾客(指印、锡茶)比主人(指中国茶)更强。既然把中国固有的利益变成了印度、锡兰的利益,反而讥讽中国不善于种植,有这样的道理吗?虽然如此,中国与印度、锡兰相比,一个是依靠土壤适宜,一个是依靠制造工艺。人心动荡,既然乐于制造而轻视土壤适宜,那么土壤适宜似乎也不可依赖了。何不降低标准去寻求制造的方法呢?制造的方法,不在于种茶之前,而在于采茶之时。印度、锡兰采茶时选择茶叶非常谨慎,当茶芽刚长出时,就在茶树向阳的地方挑选那些大小一致的叶子,依次采摘,本来没有头春茶的特别标记,也没有一旗二枪命名的巧思。采摘之后,将茶叶收存在等待加工的仓库中,装满筐子和箱子,堆积并分类聚集,等到各种茶叶都采摘完毕,才进行机械加工,没有霉烂的担忧,有精致美味的口感,茶色既浓,茶香更烈。按照西方人的习惯,他们喜欢喝茶,其实并不懂茶的滋味,只是用开水冲泡一次而已,还嫌颜色淡,或者像加非法那样在壶里煮茶。所以凡是中国人珍视的绿茶佳品,他们反而视同嚼蜡。比如白毫、蛾眉等,因为味道苦涩而被他们弃置,反而推崇乌龙、工夫等次一级的茶类。至于花香红梅,都是佳品,喜好不同,怎么能说天下的口味都一样呢?现在的计策,想要争夺茶利,不妨迎合他们的喜好。而且能够经常使茶质与刚采摘时没有变化,不是这些机器工匠能补救茶味的损失吗?因为茶味所依赖的,只是温暖的气息罢了,讲究火候,熏暖茶箱,使其温性常存,茶自然就不会变味了。过去中国也曾试用手工制造的机器,几年前只有老次等曾运了一套到上海,后来被温州的中国茶商买去。这台机器只能卷叶,还没有熏焙等机器来弥补它的缺陷,然而所出的茶较好,已经能够融洽浓厚,比起土法泡制,足以超过上乘。只是这台机器的制造非常陈旧,在欧人看来,恰如古董,现在已完全废弃这种样式了。近来福州试用的机器较为新式,听说它的所有者,有三台卷叶机,一台焙叶机。上海的商董等远远地欣羡并互相告诉说:“但愿此后中国茶的滋味比工夫茶更强,茶汤之中又复浓润可爱,自然能与印度、锡兰长期并列。”制法更加精细,焙法更加巧妙,自然能达到至善的境界。大概他们心中已有成算,欧人私下揣测,都说从前中国各种茶类原本还有令人满意的,此后如果能试办得当,又能将印度、锡兰的利益收归中国,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按照西方人议论振兴中国茶的意见,他们的本意是想借我们的茶来谋取利益,并不是真正为我们考虑利益。然而因为他们的利益而获利,这其中实际上对我们有大利益,我们为什么害怕而不做呢?我们不做而他们做,比如福州虽然有制茶机器,其利益仍然归于他们,为什么呢?因为是他们合资成立的。他们能合资,我们为什么不能合资?他们能买机器,我们为什么不能买机器?把我们固有的利益,甘心分给他们,听任他们乘虚而入、扼住咽喉,这是谁的过错呢?康卑老告诉夏登说:“这件事如果能真正办成,欣喜无比。这是乘时的利器,急切的良图,不容再缓,能使中国的茶再次被使用,大有胜算可操。”如果不是这样,中国茶质虽然美好,怎么足以抵挡今天印度、锡兰所产的茶呢?虽然如此,也应当在各家机器中推选出最好的,并且必须有一个曾经学习过这种制茶机器的人才行。大家于是共同推举打惟逊,因为他本是种茶出身,又曾管理过这种机器,是专门名家,足以胜任。不妨先为他做好事,安置他使他安心乐业,得以屏息静虑,然后发挥他的智慧,施展他的技能,或许可以与印度抗衡。暗中又全盘托付给他。按照西方人用人的方法,其用意很深,丰厚他的供养,优厚他的职任,先求使他心安,然后才能得到他的才能。驾驭这种良术来谋划国家,哪个国家不强?用来谋取利益,什么利益不能实现?而我们国家怀才之士,往往沦落,没有过错却无人过问。即使任用他们,也不足以满足他们的饥渴,怎么能施展他们的才能?更有甚者,以权势驱逐他们,以肘腋掣肘他们,以事务伤害他们,以奸邪败坏他们,或者委屈挫伤他们而奴役他们,最终使他们的才能无法显现。这就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虽然是人才的悲哀,也是国家的悲哀啊。

吾人近亦颇知此术,借楚材而为晋用。凡有西人愿为吾人之用者,不问其所学若何,莫不优容厚养之。将谓西人所具皆万有之才也?迨用非其材,徒自麋费,犹不知悟。此无他,不能具知中国之人之才,又何望其知西人之才耶?中国所以未能振起之故,断断乎在此。分为五职:一、收管采摘之茶;二、即卷叶机器;三、使叶发味;四、焙叶;五、分配兼装裹等事。此外,再雇工匠管理各器及彼此拖叶往来而已。其所收采摘之叶,存储仓房,不必论及天气。至分配入箱,须装贮精善,以待运载。最要者尤在能设于茶叶出产之地,省去生叶远运转多水去耳。果能若此,目前即可得息,不必俟至将来也。此系英商私商之语,其自计固善矣。窃意中国此时茶价虽贱,茶业虽败,茶树尚多,茶叶不少。如能如法采摘,俟其味发味而后卷之。必俟发味者,此系化学家所遗之法,谓经发味后而焙之,始能现出木酸油质焉。按酸者,强水之味也。凡木质之物,半生半腐,即能发出此味。吾人视之以将霉烂,而西人反嗜于此。此宜吾茶之不能得利也。欲图此利,不得不投其所好。裸衣入国,是在有力者图之。中国焙茶之法,系摊于栲栳上,就近炉中烤之,用手托之,向火良久。栲栳大而炉小,就身之处则易干,远处难免带湿。即使拌之,又拌干湿相参,冷煖混杂,装入箱中,未几走湿而味变矣。且须人用一炉,炉中若以干柴燃火,又不能各立烟通,则柴烟必贯入茶中,而味又变矣。凡兹等事,微特功缓费大,兄能使茶变失其味乎?今欲使茶无失真味,又能使其味益滋厚而贵重于地球之上者,则机器之用不容缓。此机之制,莫杜来儿。若杜来儿之机有二式:一系旧制者,曰狎皮杜拉符,译言抽气之管在上也。其制有大小多种,最小者仅重五十磅,移动甚便,每点钟能焙十六盘茶叶重可一百二十磅,一系新制者,曰党杜拉,符译言抽气之管在下也,较之旧制之抽气管在上者尤佳,其制亦有大小多种,皆具自行之机焉,工匠但须往来搬运栲栳而已,计其一来一往间可焙二百四十斤茶叶,诸机皆范铁为之,运动便捷,转移易易,既能省工,又能省火,并不须择地筑基设厂之苦,而茶味浓,茶香烈,茶价超,茶叶盛已去之茶利又复收回,是一机之中数善皆备者。昔者机器未兴之先,原无所用于汽学也,自有机器,则汽学相引牵动之力不得不讲,今若欲藉汽力牵动此种茶机,尤为完善。惟中国产茶多在内地崇山峻岭中,道路未修,转运费力,即在商埠设厂运内地生茶而制之,亦多费事,况此种茶机不必专仗汽力耶?或用风车,或用水碓,或用牛磨,皆无不可。有薄薄符等曾择此机第一号者试于汉口,据云所制果精妙,每日用工八点钟之久,可出茶叶三百担,惟计其值,每重一磅须较土制之价昂出二先令,此系初用机器,工匠未能娴熟,加以卷叶机一具试用多时,费用未免稍大,今二机已能合手,若再添置卷叶机一具,专用牛转者,三机互并,则价低而利大矣。机器用法有如是者。溯此机器兴于印锡,而印锡茶业日益盛,中国茶利日益削,官民交困,农工辍业,上愁茶税之不赀,下穷茶树之无利,然则今日中国即有制茶之机,而于种茶之法亦须重新振顿而后可。其振顿也,非在于天气土质也,中国之天气土质与茶固宜,无如近此数年茶利既薄,茶农衣食不给,多营营于他事,致使茶园丛树新叶旧叶错杂繁枝,而其下则蓬蒿芜秽,荒而不治,是有茶树之形已失,茶树之质若即摘此等之叶而制之,纵有巧机,安望其有回甘佳味乎?是宜于机器设立后即行晓告茶农,导以有利,令其自度厥园,分别孰为老树,孰为新树?刈去横斜乱枝,薅净滋生蔓草,洗其旧污,新其气象,则茶树自可上接天气,下专土质,培根本而畅芽。薛木新春以后,其叶或可经用而为出口之上等货色欤?至若多年老树,味薄力弱,则不如去之为善。使茶农能知以上种植之理,茶工能知以上制造,茶味回甘,茶香

译我们近来也颇知晓这种方法,借楚国之材而为晋国所用。凡是愿意为我们效力的西方人,不论他们所学为何,无不宽容优待、厚加供养。难道认为西方人所具备的都是万能之才吗?等到发现用人不当,白白浪费钱财,却仍不觉悟。这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不能全面了解中国人的人才,又怎能指望他们了解西方人的人才呢?中国之所以未能振兴的原因,绝对在于此。

将工作分为五项:一、负责管理和采摘茶叶;二、操作卷叶机器;三、使茶叶发酵出味;四、烘焙茶叶;五、分配及包装等事务。此外,再雇佣工匠管理各种器具以及搬运茶叶往来即可。所采摘的茶叶,存入仓库,不必考虑天气因素。等到分装入箱时,必须精心妥善地装贮,以待运输。最关键的是,最好能将工厂设在茶叶产地,省去鲜叶长途转运导致水分流失的问题。如果能做到这样,目前就能获得利润,不必等到将来。这是英国商人私下的言论,他们自己的盘算固然很好。

我认为,中国此时虽然茶价低廉,茶业衰败,但茶树尚多,茶叶不少。如果能按正确方法采摘,等茶叶发酵出味后再进行卷制。必须等待发酵出味,这是化学家遗留下来的方法,说经过发酵后再烘焙,才能显现出木酸油质。按说酸味,是强水(硝酸)的味道。凡是木质之物,半生半腐,就能发出这种味道。我们视之为即将霉烂,而西方人反而喜好这种味道。这正是我们的茶叶不能获利的缘由。要想谋求这种利益,不得不迎合他们的喜好。所谓“裸衣入国”(比喻彻底改变以适应对方),这需要有权力的人去谋划。

中国烘焙茶叶的方法,是将茶叶摊在栲栳(竹编器具)上,靠近炉火烘烤,用手托着,对着火烤很久。栲栳大而炉子小,靠近身体的地方容易干,远处难免带有湿气。即使搅拌,也难免干湿不均,冷热混杂,装入箱中后,不久就会走湿而味道改变。而且需要一人用一个炉子,炉中如果用干柴生火,又不能各自设立烟囱,那么柴烟必然渗入茶中,味道又改变了。所有这些情况,不仅功效缓慢、耗费巨大,难道还能使茶叶保持原味吗?

现在要想使茶叶不失真味,又能使其味道更加醇厚,从而在世界上变得贵重,那么使用机器刻不容缓。这种机器的制造者,是莫杜来儿。莫杜来儿的机器有两种样式:一种是旧制的,叫“狎皮杜拉符”,翻译过来意思是抽气管在上方。其规格有大小多种,最小的仅重五十磅,移动非常方便,每小时能烘焙十六盘茶叶,重量可达一百二十磅;另一种是新制的,叫“党杜拉符”,翻译过来意思是抽气管在下方,比旧制抽气管在上的更好,其规格也有大小多种,都具备自动运行的功能,工匠只需往来搬运栲栳即可,计算其一来一往之间可烘焙二百四十斤茶叶。各种机器都是铸铁制成,运动便捷,转移容易,既能节省人工,又能节省燃料,并不需要选择地点、打地基、建厂房的辛苦,而且茶味浓郁,茶香强烈,茶价高昂,茶叶兴盛,已经失去的茶利又能重新收回,这是一台机器中具备多种优点的。

过去机器尚未兴起之前,原本用不到蒸汽力学,自从有了机器,蒸汽力学相互牵引的力量就不得不讲究,现在如果想借助蒸汽力来牵引这种茶机,尤为完善。只是中国产茶多在内地崇山峻岭之中,道路未修,转运费力,即使在商埠设厂,从内地运来鲜茶进行制作,也多有麻烦,况且这种茶机不必专门依赖蒸汽力呢?或者用风车,或者用水碓,或者用牛磨,都可以。有薄薄符等人曾选择这种机器的第一号在汉口试验,据说所制茶叶果然精妙,每天工作八个小时,可出产茶叶三百担,只是计算其成本,每磅要比土法制茶的价格高出二先令。这是因为初次使用机器,工匠未能娴熟,加上卷叶机试用时间较长,费用未免稍大,现在两种机器已经能够配合默契,如果再添置一台卷叶机,专门用牛来转动,三种机器互相配合,那么价格就会降低而利润增大了。机器的用法就是这样。

追溯这种机器兴起于印度和锡兰,而印度和锡兰的茶业日益兴盛,中国的茶利日益削减,官府和百姓都陷入困境,农民和工人失业,上面愁于茶税不足,下面穷于茶树无利,那么今天中国即使有制茶的机器,对于种茶的方法也必须重新整顿之后才行。整顿的重点,不在于天气和土质,中国的天气和土质本来适宜种茶,无奈近这几年茶利微薄,茶农衣食无着,多忙于其他营生,致使茶园中老树新叶、旧叶错杂,繁枝丛生,而树下则蓬蒿杂乱,荒芜不治,这样茶树的外形已经丧失,茶树的本质也受损,如果采摘这些叶子来制作,纵然有巧妙的机器,怎能期望它有回甘佳味呢?因此应当在设立机器后,立即告知茶农,引导他们认识到有利可图,让他们自己审视自己的茶园,分辨哪些是老树,哪些是新树?砍去横斜杂乱的枝条,薅净滋生的蔓草,洗去旧的污垢,更新气象,那么茶树自然可以上接天气,下专土质,培固根本而畅发新芽。经过新春之后的茶叶,或许可以成为出口的上等货色呢?至于那些多年的老树,味薄力弱,不如砍掉为好。让茶农能知晓以上种植的道理,茶工能知晓以上制造的方法,茶味回甘,茶香

扑鼻,则茶商跋来报往,征贱征贵,中国之茶必超印锡而上。茶税裕,茶利复,一转移间,又见中国如何兴起之象也?岂不懿欤!

译香气扑鼻,茶商便往来奔波,无论茶价高低都争相征收,中国的茶叶必定超越印度和锡兰。茶税充裕,茶利恢复,在这一次转变之间,又可见中国如何兴盛的景象呢?难道不美好吗!

以上所言,重在制造。然茶本植物,若于种植之道,田各而不详,但付诸天气土质,听其自生自长,正坐中国积弱之病也。今举印锡种茶之法如下:印锡之种茶也,护持培养,实如慈母之字赤子焉。种子在土,即以杂料壅之,约二寸阔。勾萌未出,频频看视,妨有鸟发虫伤也。勾萌既出,须扶持之,妨有意外压折也。时以粪水溉之,耘耰其旁,无使滋蔓。约高至尺许,则轻轻拔起,分畦重栽,按成行列,每株相隔三尺许。畦畛之间,当分沟路,勿使宿雨停瀦损及树根。既成小丛树,时为修整翦删芜蔓,以疏天气。然亦须细心体会其向阳之枝,即其通引天气之路。若阻之,则生机失矣。又粪壅之,以助地力,故不宜恶草分其地质,上畅其机,下培其本,则树身自能昌茂,而生叶亦无参差不齐之患。三年成林,犹不宜于采摘,因恐枝干尚弱,茶味未厚也。约至五年之后,绿荫婆娑,青光相接,欣欣然已成稔熟景象,此即采摘之时矣。其采摘也,先于旧枝之末,摘去顶上双叶而裹之,则芽皆从枝间怒发。新芽既出,约八日而新叶乃齐,择其并大者,次第采取,先从树阳采至树阴,但采其叶,勿损其芽,则芽又复次第发叶。叶复大而复采之,则茶纯而味厚矣。此印度所以能夺中国之利也。中国则异于是焉:初种之时,似在有意无意间,不甚爱惜。勾萌初出,即为移栽,甚有因此而伤者,侥幸存活。时时采摘其叶以为利,以为固有之权,绝无以思所以粪剂之法,以培补其根本。且其栽树之时,无分畛田,或参差间错,疏密不匀,天气来路或为自阻。树下野草纵横,自生自长,分其地力,亦不知觉。树至老,大气力已衰,既不忍去,犹摘其叶,混杂于彼树之叶,转使彼树之叶香味亦变而不纯。采摘之时,无论叶之大小新旧,芽之强弱衰旺,甚至连芽带叶悉行采尽,几如牛山之木。元气大伤,生意殆尽。积此一时所采者,美其名曰头春;至二春采之,仅成小叶,则其力薄气弱可知矣。三春以后,愈趋愈下,是皆敷衍而成。虽名号众多,而其利转为印度所夺,又何益哉?采叶之时,贪多务得,而日期本属匆促,但将其所得若干之茶,悉行倾筐倒筴,堆积屋中,不计时日,不办发味。至有生毛霉烂,发味已过,反成变味,不为去之,犹为焙制,因小失大,转成霉味而夺茶味,致全股之茶之味乱矣。中国采叶制茶之时,常系西历四月迄八月。头春茶出,则赶新急制,急制之中,诸弊丛积。尤甚者,则在炉火未纯,焙至半干半湿,即以装箱发贩。若途中天气暴煖,引起潮湿,与箱中湿茶之气相感,则茶尚未到埠,茶味已消于无何有之乡,将安用乎?湿天阴雨,尤忌采摘,而中国偏喜采取,以为佳品,如雷芽、谷雨是也。不知湿天之叶,气味内歛,最为易坏,此又不可不慎者。按以上二则,报中不具姓名,不知为何人所着,所陈利病,无不悉中肯窍,故急录之。惟原篇甚多支蔓,且附机器价目,似系商贾求售之意,故删削以归简晰。

  张乖崖拔茶植桑论

民生与国计相资者也。重国计而不重民生,则困;重民生而不重国计,则私。先王之定赋式也,不忍苛求于力之外,亦无所逃避于力之中,凡以明有亲、示无外也。张咏之知鄂州崇阳也,民以茶为业。咏曰:“茶利厚,官将榷之,不若早自异也。”命拔茶而植桑,民以为苦。其后榷茶他县,皆失业,而崇阳之桑已成为绢,民以富称。噫!张君爱民之心则善矣,而惜乎于政体有未谙也。夫民之尽地力也,不患其有厚利,而患其有遗利。茶利厚矣,以畏官榷故,而命拔之而植桑,是教之逋赋也。赋则逋矣,而一利未兴,一利已失,岂计之得乎?咏果以爱民之心为心,但当因利而利,劝之广其树植,辟其荒芜,勤其灌溉,惩豪强之攘夺,禁胥吏之侵渔,严市易之驵诈,尚制作之精工,且

译以上所论述的,重点在于茶叶的制造。然而茶本是植物,如果在种植的方法上,田地划分而不详细讲究,只是听凭天气和土质,让茶苗自生自长,这正是导致中国积弱弊病的根源。现在列举印度和锡兰种植茶叶的方法如下:

印度和锡兰种植茶叶时,呵护培育,实在如同慈母抚养婴儿一样。种子埋入土中,就用杂肥覆盖,大约二寸宽。嫩芽尚未长出时,要频繁查看,防止有鸟啄虫咬的伤害。嫩芽长出后,需要扶持保护,防止有意外压折的情况。时常浇施粪水,在周围除草松土,不让杂草蔓延滋长。大约长到一尺高时,就轻轻拔起,分畦重新栽种,排列成行,每株相隔大约三尺。田垄之间,应当分开沟渠道路,不要让雨水积聚损害树根。长成小丛茶树后,时常修剪剪除芜杂藤蔓,以疏通空气流通。但也必须细心体会那些向阳的枝条,那是茶树吸收天气(养分)的途径。如果阻塞了这些途径,茶树的生机就丧失了。还要施加粪肥以助长地力,所以不宜让恶草分夺地力,上面通畅其生机,下面培固其根本,那么茶树自然能够茂盛生长,生长的茶叶也就没有参差不齐的弊病了。

三年长成树林,还不适宜采摘,因为担心枝干尚弱,茶味不够醇厚。大约到五年之后,绿荫婆娑,青光相连,欣欣向荣地呈现出成熟景象,这时才是采摘的时候。采摘时,先在旧枝的末端,摘去顶上的两片叶子包裹起来,那么新芽就会从枝间蓬勃发出。新芽长出后,大约八天新叶就长齐了,选择其中较大的,依次采摘,先从树向阳的一面采到背阴的一面,只采叶子,不要损伤芽头,那么芽头又会依次发出新叶。叶子再次长大后再采摘,这样茶叶就纯正而味道醇厚了。这就是印度能够夺取中国茶叶利益的原因。

中国的情况与此不同:刚种植的时候,似乎有意无意间,不太爱惜。嫩芽刚长出,就进行移栽,甚至有因此受伤的,侥幸存活下来。时时采摘它的叶子以谋取利益,认为这是固有的权利,完全没有考虑用施肥的方法来培补根本。而且种植茶树时,不划分田垄,有的参差错落,疏密不均,空气流通的路径有时被自己阻塞。树下野草纵横,自生自长,分夺地力,却不知察觉。茶树老了,大气力已经衰退,既不忍心砍去,还采摘它的叶子,混杂在其他树的茶叶中,反而使其他树的茶叶香味改变而不纯正。采摘的时候,不管叶子的大小新旧,芽头的强弱衰旺,甚至连芽带叶全部采尽,几乎像牛山上的树木一样。元气大伤,生机殆尽。积累这一时采摘的茶叶,美其名曰“头春”;到了二春采摘,只结成小叶,就可以知道其力量薄弱、气息微弱了。三春以后,越来越差,这都是敷衍而成的。虽然名号众多,但利益反而被印度夺走,又有什么好处呢?

采摘茶叶时,贪多求全,而日期本来就很匆促,只是把所得的茶叶,全部倾筐倒箧,堆积在屋里,不计算时日,不注意发酵变味。等到生出毛霉腐烂,发酵变味已过,反而成了变味,不去剔除,还进行焙制,因小失大,反而成了霉味而夺取了茶味,导致整批茶叶的味道混乱了。中国采叶制茶的时候,常在西历四月到八月。头春茶出来,就赶新鲜急制,急制之中,各种弊端丛集。尤其严重的是,炉火尚未纯熟,焙到半干半湿,就装箱发运贩卖。如果途中天气突然变暖,引起潮湿,与箱中湿茶的气息相互感应,那么茶还没到港口,茶味就已经消散于无形了,那还有什么用处呢?潮湿阴雨天气,尤其忌讳采摘,而中国偏偏喜欢采摘,认为这是佳品,比如雷芽、谷雨茶等。不知道潮湿天气的茶叶,气味内敛,最容易坏,这又不可不慎重。

以上两条,报纸上没有署名,不知道是谁写的,所陈述的利弊,无不切中要害,所以急忙记录下来。只是原文很多枝蔓,且附有机器价目,似乎是商贾求售的意思,所以删削以归于简练清晰。

张乖崖拔茶植桑论

民生与国家财政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重视国家财政而不重视民生,就会困顿;重视民生而不重视国家财政,就会自私。先王制定赋税制度时,不忍心在百姓能力之外苛求,也不让百姓在能力之内逃避,都是为了表明亲近百姓、没有外心的意思。张咏任鄂州崇阳县令时,百姓以种茶为业。张咏说:“茶利丰厚,官府将要专卖,不如早点自己改变行业。”命令拔掉茶树种植桑树,百姓认为很苦。后来其他县实行茶专卖,都失业了,而崇阳的桑树已经织成绢帛,百姓因此富裕。唉!张君爱民的心意是好的,可惜对于政体有不了解的地方。百姓尽力开发地力,不担心他们有厚利,而担心他们有遗利。茶利丰厚,因为害怕官府专卖,就命令拔掉茶树种植桑树,这是教百姓逃避赋税。赋税虽然逃避了,但一个利益没有兴起,一个利益已经失去,难道是好的计策吗?张咏如果真的以爱民之心为心,就应当顺应利益而获利,劝勉百姓扩大种植,开垦荒芜,勤于灌溉,惩治豪强的抢夺,禁止胥吏的侵吞,严厉市场交易的欺诈,崇尚制作的精工,而且

为之酌定税则,申诸大府议。后有加增垦种者,于所定税额有余,任其据户均减,而又令于墙下树之以桑,待其长成,相资为利,不犹愈于免榷之计乎?揆其所以令植桑者,特利其植之者少,而不至为榷耳。若数年之后,户户栽桑,家家煮茧,他邑仿效,大利朋兴,其能免于岁课乎?抑并桑而拔之乎?且他邑皆吾赤子,令他邑失业而崇阳独免,亦非所以示大公矣。或曰:“茶之用狭而桑之用广,茶之利短而桑之利长,拔植之令,殆亦有权宜欤?”而究之不然。太宗时方用兵,军食缺乏,以备边储,以易番马,以作常平籴本,昔人皆于茶是赖,何谓用狭乎?茶之植最易,三年可采者则斩而复新,滋生不已,何谓利短乎?然则植茶可也,植桑可也,茶桑并植亦可也,而拔茶植桑,窃以为未善焉。史称咏少任气,不拘小节,似亦伉爽而不经筹虑者,此[乖](乘)崖之所以为乖也夫。

译为他酌定税则,上报给上级官府商议。后来如果有增加开垦耕种的人,在已定的税额之外还有盈余,就任由他们按户均摊减免,同时又命令他们在墙下种植桑树,等到桑树长成,相互资助以获取利益,这不比免除专卖的政策更好吗?推究他命令种植桑树的用意,只是贪图种植桑树的人少,不至于形成专卖的局面罢了。如果几年之后,家家户户都栽桑养蚕,其他县邑效仿,巨大的利益纷纷兴起,难道还能免除每年的赋税吗?还是连桑树也一并拔除呢?况且其他县邑的百姓也都是我们的子民,让其他县邑的百姓失业而唯独崇阳县免除赋税,这也不是显示大公无私的做法。有人说:“茶的用途狭窄而桑的用途广泛,茶的利益短暂而桑的利益长久,拔除茶树种植桑树的命令,大概也有权宜之计的考量吧?”但究其根本并非如此。太宗时期正值用兵,军粮缺乏,用来储备边防物资,用来交换番马,用来作为常平仓的购粮本金,过去的人都依赖茶叶,怎么能说茶的用途狭窄呢?茶树种植最容易,三年可以采摘的茶树砍伐后又能重新生长,生生不息,怎么能说茶的利益短暂呢?那么种植茶可以,种植桑也可以,茶桑一起种植也可以,但拔除茶树种植桑树,我私下认为并不妥当。史书称咏年轻时任性,不拘小节,似乎也是刚直爽快而不加筹划考虑的人,这就是他行事乖谬的原因啊。

福州蚕桑公学章程并序

后汉邓禹八子,各操一艺。泰西诸国,虽华族贵胄,有入工艺土肄业者。东方日本,师其良法,并致富强。我中国之贫弱,由人无常业,工无端学,无以自立于世界上也。蚕桑为专门学,尽人能尽之职业,亦中国自有之利权。往者林杭州开蚕学于西湖,聘东洋名师为教习,萃浙中聪颖子弟,校课其中,成效大着。吾闽创办蚕桑公学,盖三年矣,不敢谓遂有成效,然其间天时地利,固无不宜。今拟推拓规模,广相传授,但患学之不精,不患业之无用。以吾福州之辐辏,省会而外,则有州县,州县而外,又有乡镇,风气既开,效验既远,争先恐后,固意中事。将来业蚕之人,既可以率妻子家人自食其力,又可以其术益人,非吾党之士所恃以为自立之基者乎?惟是蚕忙之时,事固甚苦,中如藏桑、剉桑、喂桑、扩座、除沙等事,至有不暇眠食者。而桑业学理,既多且精,尤非粗率卤莽所能从事,可谓劳心劳力兼而有之矣。凡吾同志,须立定志向,自度力量而来,方不中途辍止。吕氏云:「有畏更衣之寒,而忍一岁之冻;惧一针之痛,而甘必死之疡。」愿诸君先难后获,引以为鉴也。

蚕桑公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以提倡全闽风气,开辟闾阎利源为宗旨。第二条本学以教授蚕桑业学理及实务为主。第三条本学设于南台泛船浦新街地方。第二章教习规则第四条总教习应有进退学生及赏罚之权,并规定课程及养蚕事务。第五条本学无账房、司事诸名目,一切事务均总教习任之。第六条副教习、邦巾同总教习教授学生及学中一切事务,总教习如有事未到,一切事务副教习须为代理;副教习有事,总教习亦须代理。第七条教习非有疾病事故,不得擅自旷废课程。第三章生徒规则第八条凡生徒皆须遵守一切规条,并从教习之指示及其命令,如有犯规,轻者扣分,重者斥退。第九条凡生徒毕业本学,当给以执照,准其充为各处教习。第十条凡生徒毕业后第一年,须在本学饲春蚕一次,以期熟练养法,应纳膳金与否,临时酌俟,核经费再行定夺。第十一条生徒有品行不端或怠惰及屡屡请假者,均即斥退。第十二条凡生徒无论在何地,均严禁洋火因。第十三条凡生徒不得倡议罢歇功课。第十四条凡衣服、身体均当清洁,并须留心卫生,以免疾病。第十五条凡生徒在讲堂及蚕房内不得吃烟、发高声并粗暴之举动。第十六条凡讲义均定有时刻,该时击号,诸生须一律到堂听讲,如临时不到及迟到者扣分。第十七条住宿规条如左:一、不得任意喧哗,尤不准吹弹歌唱、赌博;二、火烛宜慎,舍内力求清洁,勿怠于打扫;三、学所非关蚕忙之时,十点钟闭门,十一点钟息灯;四、凡生徒无事故不得出宿于外。第十八条放假日如左:一、星期日;二、星期六下午;三、节假:清明一日,端午二日,中秋二日,冬至一日。第十九条诸生在蚕忙期内由教习派班实习,虽遇放假日亦须就业,倘有紧要事件须告明教习,并请同班代理方能暂行给假,至多不得逾三日。第二十条请假日如左:一、三年丧两月;二、期丧十日;三、功丧两日;四、婚姻十五日;五、疾病;六、有事。第二十一条因有事请假,必将情由申明教习。第二十二条凡疾病不能习功课,须先陈明教习,违者照临期不到班例。第四章赏罚。第二十三条一学期间实务考试成[绩](蹟)最优,品行方正者给褒赏。第二十四条平素品行不端或违犯章程者,察核情由,随时惩罚,其种别如左:一、扣分;二、斥退。第二十五条加褒赏惩罚时,揭示其事由于学内。第五章招考规条。第二十六条招考在前学期之先,每年一次施行,其时日随时报告。第二十七条应考者须有左列事项:一、年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二、体气壮健,与资性善良者;三、无家计之累者;四、本科要文字稍通顺者;五、别

译福州蚕桑公学章程并序

后汉邓禹的八个儿子,各自掌握一门技艺。西方各国,即使是贵族子弟,也有进入工艺学校学习的人。东方的日本,效法这种良法,从而变得富强。我们中国的贫弱,是因为人们没有固定的职业,工匠没有系统的学问,无法在世界上自立。蚕桑是专门的学问,是人人可以从事的职业,也是中国固有的利源。过去林杭州在西湖开设蚕学,聘请日本名师作为教习,聚集浙江聪慧的子弟,在校内考核课程,成效非常显著。我们福建创办蚕桑公学,已经三年了,不敢说已经取得了成效,但那里的天时地利,本来就没有不适宜的。现在打算扩大规模,广泛传授,只担心学问不精通,不担心行业无用。凭借我们福州四通八达的地理位置,省会之外,有州县,州县之外,又有乡镇,风气一旦打开,效验传播深远,争先恐后,本是意料中的事。将来从事蚕业的人,既可以带领妻子儿女自食其力,又可以凭借这门技术造福他人,这难道不是我们同党人士所依赖的自立根基吗?只是蚕忙的时候,事情确实非常辛苦,中间如储藏桑叶、切碎桑叶、喂桑、扩大蚕座、清理蚕沙等事,以至于有人顾不上睡觉吃饭。而桑业学的理论,既多又精,尤其不是粗率莽撞的人所能从事的,可以说是劳心劳力兼而有之了。凡是我们的同志,必须立定志向,估量自己的力量而来,才不会中途停止。吕氏说:“有畏惧更衣时的寒冷,而忍受一整年的冰冻;恐惧一针的疼痛,而甘愿承受必死的疮疡。”希望各位先生先经历艰难后获得收获,引以为鉴。

蚕桑公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学以提倡全福建的风气,开辟民间利源为宗旨。

第二条 本学以教授蚕桑业的理论及实务为主。

第三条 本学设立在南台泛船浦新街地方。

第二章 教习规则

第四条 总教习应有任免学生及赏罚的权力,并规定课程及养蚕事务。

第五条 本学没有账房、司事等名目,一切事务均由总教习负责。

第六条 副教习、帮教同总教习一起教授学生及处理学中一切事务,总教习如有事未到,一切事务由副教习代理;副教习有事,总教习也须代理。

第七条 教习非有疾病事故,不得擅自旷废课程。

第三章 生徒规则

第八条 凡是学生都必须遵守一切规条,并听从教习的指示及其命令,如有犯规,轻者扣分,重者开除。

第九条 凡是学生毕业本学,应当发给执照,准许其担任各处的教习。

第十条 凡是学生毕业后第一年,须在本学饲养春蚕一次,以期熟练养法,是否应纳膳金,临时斟酌,核算经费后再行定夺。

第十一条 学生有品行不端或怠惰及屡屡请假者,立即开除。

第十二条 凡是学生无论在何地,均严禁使用洋火(火柴)。

第十三条 凡是学生不得倡议停止功课。

第十四条 凡是衣服、身体都应当清洁,并须留心卫生,以免疾病。

第十五条 凡是学生在讲堂及蚕房内不得吸烟、大声喧哗并有粗暴的举动。

第十六条 凡是讲义都定有时刻,到时击号,各位学生必须一律到堂听讲,如临时不到及迟到者扣分。

第十七条 住宿规条如下:一、不得任意喧哗,尤其不准吹弹歌唱、赌博;二、火烛应当谨慎,舍内力求清洁,不要怠于打扫;三、学校非蚕忙之时,十点钟闭门,十一点钟熄灯;四、凡是学生无事故不得在外住宿。

第十八条 放假日如下:一、星期日;二、星期六下午;三、节假日:清明一日,端午二日,中秋二日,冬至一天。

第十九条 各位学生在蚕忙期内由教习派班实习,即使遇到放假日也必须工作,倘有紧要事件须告知教习,并请同班代理方能暂时给假,最多不得超过三天。

第二十条 请假日如下:一、三年丧两月;二、期丧(一年丧)十日;三、功丧(五个月丧)两日;四、婚姻十五日;五、疾病;六、有事务。

第二十一条 因有事务请假,必将情由申明给教习。

第二十二条 凡是疾病不能习功课,须先陈明教习,违反者照临期不到班的例子处理。

第四章 赏罚

第二十三条 一学期期间实务考试成绩最优,品行方正者给予褒奖。

第二十四条 平素品行不端或违犯章程者,查核情由,随时惩罚,其种类如下:一、扣分;二、开除。

第二十五条 加褒奖惩罚时,在学内揭示其事由。

第五章 招考规条

第二十六条 招考在前学期之前,每年一次施行,其时日随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 应考者须有左列事项:一、年龄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二、体质壮健,与资质善良者;三、无家计之累者;四本科要求文字稍通顺者;五、别

科要识字者。第二十八条本科定额八人,别科定额十二人。第二十九条应考者须妥商为保人。第三十条应考者须具有愿字。第三十一条生徒须自备饭金,月二千四百文,不纳束修。第三十二条生徒须自带一切卧具用具,惟膳具免带,房租免纳。第三十三条生徒如有欠纳饭金,保人须为赔偿。第六章学科课程。第三十四条学科分为二门,曰本科,曰别科。第三十五条本科专讲蚕业学理兼事实马念,别科则专事实马念,兼授学理。第三十六条修业期限,本科为一周年,别科为六阅月。第三十七条本科别科课程。本科:第一项学理:一、养蚕法;一、蚕体生理;一、蚕体解剖;一、蚕体病理;一、使用显微镜讲义;一检查法,一缲丝法,一桑树栽培,一土壤学,一肥料论,第二项,实务,一使用显微镜,一解剖蚕体术,一制蚕种法附贮藏蚕种法,一养蚕术,一缫丝手法,一检查蚕卵蛹蛾法用肉眼监定,别科,第一项,学理,一养蚕法,一蚕体病理,一缫丝法,一桑树栽培,一土壤学,一肥料论,第二项,实务,一养蚕术,一缫丝手法,第三十八条,本科学期以正月为始至十一月,第三十九条,别科学期以正月为始至六月,第四十条,分学期另详,第四十一条,本科别科养蚕期如左,本科,饲育春蚕,自二月至三月,饲育夏蚕,自四月至五月,饲育秋蚕,自六月至七月,别科,饲育春蚕,自二月至三月,饲育夏蚕,自四月至五月,第四十二条,本科别科每星期内每日授业课目时数另详,第七章,考试,第四十三条,分考试,左四种,一随时考试就日常所学课程临时施行,二学期考试于各学期末施行,三卒业考试于修业期之终施行,四实务考试于各考试期施行,第四十四条,分考试期,一本科大考二次,前学期一次后学期一次,月考四次,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各一次,时常考试不定次,一别科大考二次,前学期一次后学期一次,时常考试不定次,第四十五条,养蚕各成[绩](蹟)点数以一百点为最高点,以六十点为合格,六十点以下均为不合格,第四十六条,考试各课目以一百点为最高点,以五十点为合格,五十点以下均为不合格,第四十七条,养蚕成[绩](蹟)点数及卒业考试点数合格者给予卒业文凭,不合格者退学,第四十八条,生徒考试不得临时规避,其因病或不得已事须预先申明方许另行补考。第八章杂则第四十九条凡学内人等欲携取蚕茧蚕子带回考马念试养,应告明教习,由教习酌给,并登簿。应俟去时领出,不得预先私携入室。至教习携取蚕茧蚕子,须相知照登簿备查。第五十条凡生徒不得在房内私自养蚕。第五十一条各教习及生徒亲友偶有留饭于本学,饭食一切均由自给。第五十二条凡教习及生徒借用饲蚕仪器,勿论在学之内外,俱当郑重留心。如有遗失或损坏,均当赔偿。第九章学外事务第五十三条凡蚕桑情形,勿论远地近地,均允其来问。第五十四条凡饲蚕仪器,允其托本学代为购买。第五十五条凡有病蚕,允其托本学代为考马念,但蚕身须浸以火酒,方不腐臭。第五十六条一乡中养蚕至四五十家,允其申请本学转请教习往该处教授,惟饲春蚕一次,每家须出四五百文,以为酬谢教习之费。但此事须在本学堂生徒毕业之后。第五十七条章程中未妥未备处,或增或改,须临时斟酌。

译科要识字者。第二十八条,本科定额八人,别科定额十二人。第二十九条,应考者须妥商为保人。第三十条,应考者须具有愿字。第三十一条,生徒须自备饭金,月二千四百文,不缴纳束修。第三十二条,生徒须自带一切卧具用具,惟膳具免带房租免纳。第三十三条,生徒如有欠纳饭金,保人须为赔偿第六章学科课程。第三十四条,学科分为二门,曰本科,曰别科。第三十五章,本科专讲蚕业学理兼事实马念别科则专事实马念,兼授学理第三十六条,修业期限,本科为一周年,别科为六个月。第三十七条,本科别科课程。本科:第一项学理:一养蚕法;一蚕体生理;一蚕体解剖;一蚕体病理;一使用显微镜讲义;一检查法,一缫丝法,一桑树栽培,土壤学,一肥料论,第二项实务,一使用显微镜,一解剖蚕体术,制蚕种法附贮藏蚕种法,养蚕术,一缫丝手法,检查蚕卵蛹蛾法用肉眼鉴定,别科,第一项,学理,养蚕法,蚕体病理,缫丝法,桑树栽培,土壤学,肥料论,第二项,实务,养蚕术,缫丝手法,第三十八条,本科学期以正月至十一月,第三十九条,别科学期以正月至六月,第四十条,分学期另详,第四十一条本科别科养蚕期如左,本科,饲春蚕,自二月至三月,饲夏蚕,自四月至五月,饲秋蚕,自六月至七月,别科,饲春蚕,自二月至三月,饲夏蚕自四月至五月,第四十二条,本科别科每周内每日授业课目时数另详第七章考试,第四十三条,分考试,左四种,随时考试就日常所学课程临时施行,学期考试于各学期末施行,卒业考试于修业期之终施行,实务考试于各考试期施行,第四十四条,分考期,一本科大考二次,前学期一次,后学期一次,月考四次,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各一次,时常考试不定次,别科大考二次,前学期一次,后学期一次,时常考试不定次,第四十五条养蚕各成绩点数以一百点为最高点,以六十点为合格六十点以下均为不合格,第四十六条,考试各科目以一百点为最高点,以五十点为合格五十点以下均为不合格,第四十七条养蚕成绩点数及卒业考试点数合格者给予卒业文凭不合格者退学,第四十八条,生徒考试不得临时规避其因病或不得已事须预先申明方许另行补第八章杂则第四十九条凡学内人等欲取蚕茧蚕子带回考马念试养应告明教习由教习酌给并登簿应俟去时领出不得预先私携入室至教习携取蚕茧蚕子须相知照登簿备查第五十条凡生徒不得在房内私自养蚕第五十一条各教习及生徒亲友偶有留饭本学饭食一切均由自给第五十二条凡教习及生徒借用饲蚕仪器勿论在学之内外俱当郑重留心如有遗失或损坏均当赔偿第九章学外事务第五十三条凡蚕桑情形勿论远地近地均允其来问第五十四条凡饲蚕仪器允其托本学代为购买第五十五条凡有病蚕允其托本学代为考马念但蚕身须浸以火酒方不腐臭第五十六条一乡中养蚕至四五十家允其申请本学转请教习往该处教授惟饲春蚕一次每家须出四五百文以为酬谢教习之费但此事须在本学堂生徒毕业之后第五十七条章程中未妥未备处或增或改须临时斟酌

蚕务条陈

窃自中外通商以来,彼此以有易无,互相为市,固势均而力敌。奈外洋之货入中国者,不但货色渐广,即各货数目亦年盛一年。中国运出之货不能与之争胜,以致洋货所值渐易以银,而利源遂流入外洋。中国本有可以挽回之策,惜无人陈说利害,因循未办。今试以丝务一项论之。夫丝为中国民生之大本,通商后尤为互市之大宗。其在数十年之前,较之各国最为兴旺,而自近十余年以至今日,则日见咸色。查泰西各国于各项工作之事,讲求其理,不遗余力,而以格致之学为最要。有一事必设一公院,内请专门名家稽查各务,集天下之深知此事本源功用者,不厌烦琐,一一考究详察,以尽其利。譬如种田,则必究其未种之先,何等种耔宜于何土燥湿何宜。既种之后,必究其何以长茂,何以蕃实,必使学此者毫无遗利而后止。故于蚕桑一事,亦设有公院。凡蚕产情形,必专心考究。此公院设有年所,其于蚕之如何生长,宜食何叶,何以肥壮,何以有病,如何医治,何以必到其时不食而眠,每次眠时是何形状,何以必到其时乃上山结茧,其茧是何色样,何以茧有大小,何以必到其时乃出蛾,其蛾是何色样,有无疾病,何以必到其时蚕乃生,又何以一年内再生至五六生,如何使其不再生而留其子,使次年始生,所吐之丝何以有粗细韧脆,何以光洁,何以暗滞,何者为得天气之宜,地土之宜,究应如何蓄养始无遗憾。所种之桑,何桑宜何地土,何以茂密,何以虫生,如何止虫,何叶宜何蚕,又有各种野蚕,各种半家半野之蚕,何以为野,何以为半家半野,何者产何处,何者生何树,食何叶,何者可取回蓄养,何者不宜取归其蚕及蚕茧蚕[蛾](峨)蚕子如何收取,如何功用。公院中历年讲究,早得窍奥,随时荟萃出书布散天下,使人增长学。问有所仿效,俾无遗利,故于国计民生关系甚大。凡此等公院中费用,皆由各国公欠所出,诚重其事也。中国蚕桑之法,讲求者原不乏人,特忽田各者众,祗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沿旧蓄养,衰旺委之运气,年产不能递增,或且咸少,要皆讲求不得其道耳。至各种野蚕,则更无人过问,任其自生自灭,实则亦正有用处。光绪六年奉总税务司通札内开:光绪四年法国巴里京城衒奇会蚕务总考察司里昂城商会首领倪恩投请将中国蚕务各节查访等因,当经各口税务司申覆。嗣于光绪八九年间,本税务司接倪恩投来函,请再细查,即经申请总税务司允准照办,并准将各项费用入本关经费报销。开办一二年,因告假回国,未及查明。光绪十二年复任浙海关,见以前所查各法仍未尽善,无实在裨益之处。缘在浙省虽查有野蚕两种,将茧送往法国察其丝质颇美,恐日后大有用处;而家养各蚕未曾逐细马念其功用,非在各省查明不能定其孰优孰劣,因刊布访求养蚕各节一书,分散浙省产蚕各区,使年终汇将蚕子茧丝同送来关,以凭查马念,并购买蚕子,雇用熟悉养蚕之人,就本关设立小院饲蓄,试照书中各节查记,而将最后之一眠蚕取十条浸入药水瓶内,并取各蚕干茧半斤,丝二钱,雌雄蛾五对,活子五分,包固送往法国倪恩投处,请其考察其中,以活子为最要。各种活子虽送往法国,其余剩未送者留在本关,至次年试养,以便两相比较,考其利弊。按光绪十二年本关试养家蚕共二十三种,均送法国。惟惜分散之书除送到蚕子外,均未如式寄关,想因未明此理,遂不经意,故又经总税务司准将所刊访求养蚕各节之书再送各关照式访查。至光绪十三年复将上年所留之子并他处送来之子试养,计有头蚕子十八种,二蚕子十种,三蚕子六种,三蚕子以上各蚕子八种。初养之时,天气颇宜,出蚕亦佳。至第四眠,蚕病尚未大见。迨上山时,其病乃显,或一种全死,或一种留有一半左右。计存三十三种蚕

译关于蚕业事务的条陈

私下认为,自从中外通商以来,彼此以有余换不足,互相进行贸易,本来势均力敌。无奈外国货物输入中国,不仅货品种类逐渐增多,而且各种货物的数量也是一年胜过一年。中国输出的货物无法与之竞争,导致洋货的价值逐渐用白银来衡量,而利润源泉便流入了外国。中国本有可以挽回的策略,可惜无人陈述利害关系,因循守旧而未加办理。现在试着以丝业这一项来论述。

丝业是中国民生的根本,通商后更是互市的大宗。在几十年前,比起各国最为兴旺,但从近十几年直到今天,却日渐衰败。查考西方各国对于各项工作,都极力探究其道理,不遗余力,而以格致之学(科学)为最重要。有一件事就设立一个公共机构,内请专门名家稽查各项事务,聚集天下深知此事本源和功用的人,不厌其烦,一一考究详察,以尽其利。

譬如种田,必定要探究在种植之前,什么样的种子适宜于什么样的土壤,干燥湿润各适宜什么。种植之后,必定要探究为什么能长得茂盛,为什么能果实繁多,必定要使学习的人毫无遗漏利益才停止。所以在蚕桑一事上,也设立了公共机构。凡是蚕产的情况,必定专心考究。

这个公共机构设有年度,对于蚕如何生长,适宜吃什么叶子,为什么能肥壮,为什么会有病,如何医治,为什么必定到那个时间不吃而眠,每次眠时是什么形状,为什么必定到那个时间才上山结茧,其茧是什么颜色样式,为什么茧有大小,为什么必定到那个时间才出蛾,其蛾是什么颜色样式,有无疾病,为什么必定到那个时间蚕才出生,又为什么一年内再生到五六次,如何使其不再生而留下其子,使次年才出生,所吐的丝为什么有粗细韧脆,为什么光洁,为什么暗滞,什么符合天气的适宜,什么符合地土的适宜,究竟应该如何蓄养才没有遗憾。

所种的桑树,什么桑适宜什么地土,为什么茂密,为什么生虫,如何止虫,什么叶子适宜什么蚕,又有各种野蚕,各种半家半野的蚕,什么算是野,什么算是半家半野,什么产在何处,什么生在何树,吃什么叶子,什么可以取回蓄养,什么不宜取回,其蚕及蚕茧、蚕蛾、蚕子如何收取,如何功用。公共机构中历年讲究,早已得到窍门奥秘,随时荟萃出书散布天下,使人增长学问,有所仿效,使没有遗漏的利益,所以对国计民生关系很大。

凡是这些公共机构中的费用,都由各国公款支出,确实是重视此事。中国蚕桑的方法,讲求的人原本不乏,只是忽视的人众多,只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沿袭旧法蓄养,衰旺委之于运气,年产不能递增,或者甚至减少,这都是讲求不得其道罢了。至于各种野蚕,则更无人过问,任其自生灭,实则也正有用处。

光绪六年奉总税务司通札内开:光绪四年,法国巴黎京城衒奇会蚕务总考察司里昂城商会首领头倪恩投请将中国蚕务各节查访等原因,当时各口税务司已经申覆。随后在光绪八九年间,本税务司接到倪恩投来函,请再细查,随即申请总税务司允准照办,并准许将各项费用入本关经费报销。开办了一二年,因为告假回国,未能查明。

光绪十二年复任浙海关,见以前所查的各法仍未尽善,没有实在裨益之处。因为在浙省虽然查有野蚕两种,将茧送往法国察看其丝质颇美,恐怕日后大有用处;而家养各蚕未曾逐一细究其功用,不在各省查明不能确定其孰优孰劣,因此刊布《访求养蚕各节》一书,分散到浙省产蚕各区,使年终将蚕子、茧、丝一同送到关,以便查究,并购买蚕子,雇用熟悉养蚕的人,就在本关设立小院饲蓄,试照书中各节查证记录,而将最后之一眠蚕取十条浸入药水瓶内。

并取各蚕干茧半斤,丝二钱,雄雌蛾五对,活子五分,包固送往法国尼恩投处,请其考察其中,以活子最为重要。各种活子虽送往法国,其余剩未送的留在本关,到次年试养,以便两相比较,考其利弊。

按光绪十二年本关试养家蚕共二十三种,都送法国。只是可惜分散的书除了送到蚕子外,都没有按照格式寄到关,想必是因为未明此理,遂不经意,所以又经总税务司准许将所刊《访求养蚕各节》之书再送各关照式访查。

到光绪十三年,又将上年所留的子并他处送来的子试养,计有头蚕子十八种,二种蚕子十种,三种蚕子六种,三种蚕子以上各蚕子八种。初养的时候,天气颇宜,出蚕也佳。到第四眠,蚕病尚未大见。等到上山时,其病乃显,或者一种全死,或者一种留有一半左右。计存三十三种蚕。

内,仅有十二种尚有力作茧,然收成不过十分之五,其余二十一种全归乌有。第二次所养之蚕,不十日间几已全坏。至第四眠时,所余之蚕仅足为浸入药水之用。第三次所养之蚕,仅存两种,嗣遂停养。此年养蚕虽不兴旺,然可由此马念知其病,以期设法防备。故如上年之式包固,并将同时自杭州一带及甯波鄞江桥如式送来蚕丝、干茧及蛾子共三十三种,汇送倪恩投处,请同十二年所送之子一一考察。各通商口如福州、厂夏门、温州、汉口、宜昌虽有送来各件,均未如式,惟牛庄一口尚称如式。其送来之野蚕及半家半野数种,亦均寄往法国,当经申明[总](务)税务司并函致倪恩投,来年本关暂停饲养访求,俟其考察明悉究应如何整顿,拟于光绪十五年间再行开办。及十四年五六月间,接倪恩投函称送来蚕丝、干茧、蛾子均已收到,俟考察明悉即行函复。今先请陈其大田各中国之蚕受病已久,特未深信此理者多,今则可实证之。如甯波之蚕所见病瘟情形,他处亦复如是,则中国各处蚕种必有断绝之时。查得送来各种蚕身内具微粒,西语曰克拍司格,从未见有如此之多。其微粒之病曰椒末瘟,西语曰伯撇灵,凡蚕及蛾茧与子均沾染此病,且于各种蛾各茧内并查有他种病状,譬如黄软病,西语曰法拉斯利特,其一耳。中国各蚕其病既如是之巨,何中国国家尚不及早料理?然应如何料理,容详于后。

译内部,仅有十二种尚有力气作茧,然而收成不过十分之五,其余二十一种全部化为乌有。第二次所养的蚕,不到十天几乎全部败坏。到了第四眠时,剩下的蚕仅够用作浸入药水的实验。第三次所养的蚕,仅存两种,随后便停止饲养。这一年养蚕虽然不兴旺,但由此可以知道蚕的病源,以便设法防备。因此按照去年的方式打包加固,并将同时从杭州一带及宁波鄞江桥按规格送来的蚕丝、干茧及蛾子共三十三种,汇总送往倪恩投处,请求与十二年所送的蚕种一一进行考察。各通商口岸如福州、厦门、温州、汉口、宜昌虽然也送来了各种物品,但都不符合规格,只有牛庄一口尚称符合规格。其送来的野蚕及半家半野的几种,也都寄往法国,当时已经向总税务司申明并致函倪恩投,来年本关暂停饲养和访求,等其考察清楚究竟应如何整顿,拟于光绪十五年间再行开办。到了十四年五六月间,接到倪恩投的来信,称送来的蚕丝、干茧、蛾子均已收到,等考察清楚后即行回信。现在先陈述其大意:中国的蚕受病已久,只是不深信此理的人很多,现在则可以实证这一点。如宁波的蚕所见到的病瘟情形,其他地方也是如此,那么中国各地的蚕种必有断绝的时候。查得送来的各种蚕体内含有微粒,西语称为“克拍司格”,从未见过如此之多。这种微粒引起的病叫“椒末瘟”,西语称为“伯撇灵”,凡是蚕、蛾、茧与蚕种均沾染此病,而且在各种蛾和茧内还查有其他病状,例如黄软病,西语称为“法拉斯利特”,就是其中之一。中国各处的蚕病既然如此严重,为何中国国家尚不及早处理?然而应如何处理,容后详述。

大抵宜以印度为法,中国蚕病虽深,所幸者既明此病,尚可为防备之计。如送来各种子内有微粒者甚多,倘系西国之蚕染此病状,断难生子,即生子亦未必能成蚕。而送来之子竟能养出,且能经屡次挑拣,得无病之蚕,成蛾成子。至次年养出,比先一年尤佳,可见中国之蚕其力较他国为大。其中又查得二理:一系中国之蚕患此粒瘟为时已久,恐有绝种之时,而与昔时西国蚕瘟之患相同;一系中国蚕种内有力大者,虽患此粒瘟,医治尚易。送来之奉天省蚕蛾等,已经英国伦敦最著名之格致家木尔查其内,有两样新种。俟在里昂考察丝院,考察其丝,即可知其丝质有何分别,并其优劣如何。然今已经查明者,如在中国温和之地,一蚕养至数次,未必能佳,因递次所收之丝一次不如一次。譬第一次收丝有百分,至第六次则不过五十分。总之中国所出之丝式可定,其一年不如一年;而日本所出之丝式则一年佳似一年。日本之丝不但年年加增,其蚕茧及丝质骤然称美,各西国及美国均乐以重价购之。其故甚易知也,盖日本国家曾经讲求此事,前有农部尚书将蚕蛾等件选择精华,送至西国考察,复派人往法国及义大利国学习养蚕各事。故今日本深知养蚕之法,虽用种不过十余,其茧其子均为极佳之品,并能明何种宜养于何地。是向来为日本考察茧丝之理,其人虽产自法国,至今日获收养蚕之利,则在日本而不在法人。予观今日中国蚕务情形,颇与印度相同。溯印度数年以来蚕亦多病,丝色日减,虽印度国家于民生各事向不过问,然因蚕务所关系于民生者甚巨,亦遂改弦更张,由其国家致函请予代为设法,俛救俾印人养蚕无害,并托予聘一熟悉养蚕各事之人往印,并深明巴斯陡选择无病蚕之法而愿与。以重聘以期易于延不见无如为予所深信而不疑者颇难其人故劝印度派养蚕公院之工头来法学习。适印度养蚕公院中有工头一名,在院管理已经两载,明悉养蚕各事,颇为用心,现已来法一月,由予请法国国家准其入蒙伯叶城养蚕公院塾房,在该院内巴姓及提雨克乐两人名下学习。该工头不能法语,传以通事学艺颇佳。历二三月后回印,遂深知西国养蚕各务,并防备粒瘟之患。嗣印度国家拟设立养蚕公院数所,专为挑选佳种无病蚕子售与人民,并在公院设立一查考院,令年幼之人来院学习,分往内地教习饲养,每年所出蚕丝茧子仍送往法国里昂城及义国考察丝院,或英国伦敦木尔处以备查考。但印度整顿蚕务较中国为难,其蚕茧甚小,丝力亦弱,其质亦次。而中国地土宜于养蚕,最为利便,纵蚕有病,予逆料其易于医治,更能壮蚕之力成丝,使多倍佳于现寄来之丝也。办理如是之易,倘有干练之人经理中国养蚕事务,日本国所能为者,中国亦无不能为,并无所难,此一定之理也。以上皆倪恩投与本税务司之函,当于光绪十四年六月十八日抄呈总税务司,并具汉文详论蚕务情形及所有整顿之法,申明商经本关监督亦甚关心,愿为筹捐襄办。复申请准假三月,前往日本亲查其养蚕各务究因如何有此成效。旋于八月十九日奉总务司札覆,以访求蚕务各节既深有关于国计民生,拟呈请总理衙门,俟总理衙门有何主见再行札知。又札覆请假一事碍难允准各在案。本税务司奉札后深冀总理衙门允准,当即拟定办理章程,备函申送,内载一拟立中国国家养蚕局,在浙江产蚕适中之地,大约就湖州及太湖一带,而将甯波试办各事移至其处,按照西国养蚕各事最新之法逐细讲求与法国、奥国、义国各西国及日本国之养蚕公院一律办理。二所设之养蚕局,固以细究养蚕各事为重,更须按照巴姓选择无病蚕之法,蓄留其子,贱价售与内地养蚕之人。如内地民人试用一次后,必知其子甚佳,利益较大。局中有此进欠,则嗣后每岁所需经费无虞不足。三、养蚕局须设立最新最灵缫丝之机器,或缫本局所收之茧,或缫购来之茧,或代缫民人之茧。凡缫丝时,宜设法准民人来局看视,使风气渐开

译大抵应当以印度为榜样,中国蚕病虽然严重,所幸的是既然已经明了此病,尚可为防备之计。如送来的各种蚕种内有微粒者甚多,倘若这是西方国家的蚕染上了此病状,断难生子,即使生子也未必能成蚕。而送来的蚕种竟能养出,且能经屡次挑拣,得到无病的蚕,成蛾成子。到次年养出,比前一年更好,可见中国的蚕其生命力较他国为强。其中又查得两条道理:一是中国的蚕患此粒瘟为时已久,恐有绝种的危险,这与昔日西方国家的蚕瘟之患相同;二是中国蚕种内有力大者,虽患此粒瘟医治尚易。送来的奉天省蚕蛾等,已经英国伦敦最著名的格致家木尔查其内,有两样新品种。等我在里昂考察丝院,考察其丝,即可知道其丝质有何分别,以及优劣如何。然而现在已经查明的,如在中国温和之地,一蚕养至数次未必能好,因为递次所收的丝一次不如一次。譬如第一次收丝有百分,到第六次则不过五十分。总之中国所出的丝式可以断定,其一年不如一年;而日本所出的丝式则一年好过一年。日本的丝不但年年增加,其蚕茧及丝质骤然称美,各国及美国均乐于以重价购买。其原因很容易知道,因为日本国家曾经讲求此事,前有农部尚书将蚕蛾等事项选择精华,送至西方国家考察,又派人往法国及意大利国学习养蚕各事。所以如今日本深知养蚕之法,虽用种不过十余种,其茧其子均为极佳之品,并能明白何种宜养于何地。这是向来为日本考察茧丝的道理,其人虽产自法国,但至今日获得收养蚕之利,则在日本而不在法国人。我看今日中国蚕务情形,颇与印度相同。追溯印度数年以来蚕也多病,丝色日渐减少,虽然印度国家于民生各事向不过问,但因蚕务所关系于民生者甚巨,也遂改弦更张,由其国家致函请我代为设法,俯救使印人养蚕无害,并托我聘一熟悉养蚕各事之人往印度,并深明巴斯陡选择无病蚕之法且愿意前往。以重金聘请以期易于延请,但不见无如为我所深信而不疑者颇难其人,故劝印度派养蚕公院之工头来法国学习。适印度养蚕公院中有工头一名,在该院管理已经两年,明悉养蚕各事,颇为用心,现已来到法国一个月,由我请法国国家准其入蒙伯叶城养蚕公院校房,在该院内巴姓及提雨克乐两人手下学习。该工头不懂法语,通过通事传译学艺颇佳。历二三个月后回印度,遂深知西方国家养蚕各务,并防备粒瘟之患。随后印度国家拟设立养蚕公院数所,专门挑选佳种无病蚕子售与人民,并在公院内设立一查考院,令年幼之人来院学习,分发往内地教习饲养,每年所出蚕丝茧子仍然送往法国里昂城及意大利考察丝院,或英国伦敦木尔处备查考。但印度整顿蚕务较中国为难,因其蚕茧甚小,丝力亦弱,其质地也次。而中国地土宜于养蚕,最为便利,纵然蚕有病,我预料其易于医治,更能壮蚕之力成丝,使其多倍佳于现寄来的丝。办理如此容易,倘有干练之人经理中国养蚕事务,日本所能为者,中国亦无不能为,并无困难,这是一定的道理。以上都是倪恩投与本税务司的函件,当于光绪十四年六月十八日抄呈总税务,并具汉文详论蚕务情形及所有整顿方法,申明商经本关监督亦甚关心,愿意筹捐襄办。又申请准假三个月,前往日本亲查其养蚕各务究竟因何有此成效。旋于八月十九日奉总务司批覆,以访求蚕务各节既深有关国计民生,拟呈请总理衙门,等总理衙门有何主见再行批知。又批覆请假一事碍难允准各在案。本税司奉批后深冀总理衙门允准,当即拟定办理章程备函申送,内载一拟立中国国家养蚕总局,在浙江产蚕适中之地,大约就在湖州及太湖一带,而将宁波试办各事移至其处,按照西方国家养蚕各事最新之法逐细讲求,与法国、奥地利、意大利各西方国家及日本国之养蚕公院一律办理。二、所设之养蚕局,固以细究养蚕之事为重,更须按照巴姓选择无病蚕之法蓄留其子,贱价售与内地养蚕的人。如内地民人试用一次后,必知其蚕子甚佳,利益较大。局中有此进项,则嗣后每年所需经费无虞不足。三、养蚕局须设最新最灵缫丝之机器,或缫收本局所收之茧,或缫购来的茧,或代缫民人的茧。凡缫丝时,宜设法准民人来到局里看视,使风气渐开

,可使各人自备机器缫丝,以期匀净。四、内地适中之区,虽设有养蚕局,每岁在局专为养蚕及缫丝各事,更宜设总局于上海,为查考各事之地,并由总局如前向各口访求,及将蚕茧各件仍旧送往法国查考。五、凡在总局随习养蚕之人,于蚕务逐细讲求其理,均已明晰,选其诚实者,分往各省产丝之区,设立养蚕局如法经理。以上章程,除申送总税务司外,并函寄法国倪恩投,请其核覆。旋于十二月间接其两函,一系送督办法国国家养蚕公院总教习麻里阿所报,在院饲养中国蚕种实在情形书数本,一系覆知所拟开办养蚕公院各章程。当将麻里阿所报之书送呈总税务司。嗣于十五年正月十七日复将倪恩投所致两函抄录申送,并呈明以前所论各事,既有真确凭据为蚕病之证,即就浙江一省之蚕而言,无不有微粒患椒末瘟之症,倘不亟行整顿,恐蚕务之坏与二十五年前法国之害相同。夫蚕渐长而病因之渐重,别无良法疗治,惟有选择无病蚕子之法,一面防有病之蚕不使生子。但浙江之蚕染患椒末瘟,恐他处蚕病大概相同。惟中国蚕病虽深,蚕力本大,蚕力究如何大,俟详于后。较之昔时西国蚕病设法尚易为力,故中国苟欲整顿蚕务,惟师各西国近二十年、日本近十年所设各养蚕公院之法而已。

译(三)可使各人自备机器缫丝,以求丝质均匀洁净。四、内地位置适中的地区,虽然已设有养蚕局,每年在局内专门从事养蚕及缫丝等各项事务,但更适宜在上海设立总局,作为查考各项事务的机构,并由总局像从前一样向各口岸访求信息,并将蚕茧等物品依旧送往法国进行查考。五、凡在总局跟随学习养蚕的人,对蚕务的道理逐一详细探究,都已明白透彻,从中挑选诚实可靠的人,分派到各省产丝的地区,设立养蚕局,依照法式进行管理。以上章程,除了呈送总税务司外,并写信寄给法国的倪恩投,请他审核回复。随后在十二月间收到他的两封信函,一封是送给督办法国国家养蚕公院总教习麻里所报告的,关于在院内饲养中国蚕种的实际情况的书数本,另一封是回复关于所拟开办养蚕公院的各项章程。当时将麻里所报告的书呈送总税务司。随后在十五年正月十七日,又将倪恩投所致的两封信函抄录呈送,并说明以前所论述的各事,既然已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蚕病的征兆,那么仅就浙江省的蚕而言,无不患有微粒导致的椒末瘟病症,如果不赶紧整顿,恐怕蚕务的败坏将与二十五年前法国的灾祸相同。蚕逐渐长大而病因逐渐加重,没有其他良法治疗,只有选择无病蚕种的方法,一方面防止有病的蚕产卵。但浙江的蚕感染椒末瘟,恐怕其他地方的蚕病大致相同。只是中国的蚕病虽然严重,但蚕的生命力本来很大,蚕的生命力究竟有多大,等后面详细说明。与过去西方国家蚕病设法相比,尚且更容易着力,所以中国如果想要整顿蚕务,只有效法各西方国家近二十年、日本近十年所设立的各养蚕公院的方法而已。

若蚕为何种,归于何类,在格物家论之甚详,似无关养蚕之事。然必格致家分蚕为何种种,有何茧,而后养蚕家始知何种蚕生何种丝,并知养何种蚕为有利益,及何种蚕宜养于何地。至巴姓医治蚕病之法,知之甚易,仿之无不见效。法国各处养蚕之人,无不知晓。查官册所载,法国每年所出蚕茧之数,计咸丰三年为二千六百万吉罗,每吉罗约重一斤十一两。四年为二千一百五十万吉罗,五年为一千九百八十万吉罗,六年为七百五十万吉罗,以后年减一年,至同治四年,仅岁出四百万吉罗,皆由蚕患椒末瘟所致也。前时百出其计,遍觅各国蚕子饲养,而日本之子尤多,迄无所效。其年巴姓得选择无病蚕子之法,其患始息。其法将蚕患椒末瘟者去除净尽,养蚕之人复加意饲养,其患黄软病者亦渐自止。方法国蚕瘟盛传之时,计子重二十五克兰,每一克兰约重六钱余,生茧二十五吉罗;后则子重二十五克兰,生茧四五六十吉罗不等。光绪四年,法京衒奇会所出官册载近五年各国约出茧数,当时法国每年出茧九百万吉罗,是法国自止蚕瘟之后,不十年而所产已加倍矣。且查此五年之前,即同治四年之后,法国每岁所出茧数有多至一千四百万吉罗者,或一千一百万吉罗者,而此五年中仅岁出茧九百万吉罗,非因蚕复有病,实由人工昂贵,外来之丝价较贱。故光绪十二年,法国所出丝数虽为八十万吉罗,而较之前数年所出之数实已加多。又查中国各口通商贸易总册,所有丝及乱丝头由上海运往外国之数,自光绪五年至十四年,此十年中计惟光绪五六两年自上海出口之丝牵,计每年为六百四十一万七千斤,其余之八年出口牵,计每年为四百四十三万一千七百斤,是后八年每岁出口丝数减少二百万。斤约百斤,中少三十斤也。其运往外国乱丝头之数,此十年中,前两年牵计每年为八十九万二千五百斤,后八年牵计每年则为二百五十万一千五百斤。是每岁加增一百六十一万斤,每百斤中加七十斤也。合上二数以观,则知中国蚕之病日深,粗丝斤减少,似乱丝头应随之俱减,何以反有加增?盖由养蚕日见其多,而成功者少,故乱丝头日加,而丝斤日减。今就上海、广东运往美国之丝数而论,中国则年见其少,日本则年见其多,甚至大相悬殊。故合上海、广东、日本各出口丝数计之,譬百分中,当光绪四五两年,上海出口丝数约居百分中之五十二分;至六七两年,则约居八十四分。嗣后年年见减,至前两年则仅居十五分。查前数十年作经之丝,由上海运往美国者,名七里丝,即细丝,俱由南浔、新市、菱湖、湖州、双林、乌镇而来。大蚕丝即粗丝,产自该数处之外一带。产细丝之处,在浙省之北,其地不大,所种桑树稠密。近二十年复年多,一年蚕屋稠且过为挤密,或即因此蚕病盛行。该地之丝遂收成日少,即本处所需丝斤以织丝货亦不足用,遂越太湖往无锡买粗丝之蚕茧以补其缺,每年至数百万斤之多。即上海所设两缫丝行,亦每岁往无锡、溧阳等处购买丝斤备用。产粗丝之处,其数本少,其地甚大。数年来维种桑之区日多,较之前时甚广,而蚕病亦与之俱广,丝则不能多收也。若日本出口之丝数,当光绪四年不过一千四百十包,及前两年已加至一万四百包。是皆由日本仿用巴姓选择无病蚕子之法,产丝骤盛,而人皆知其丝质尤佳。故中国蚕务亟宜整顿,万不可缓。如以上所拟之法最为妥善,其事不过便民兴利,并不强民遵从,但由国家俯准开办,劝导民之听信与否,悉随民意。其听信者,定获利益,利益渐广,信者必众按,麻里阿寄来饲养中国蚕种情形书内所载,照西国养蚕之道及巴姓选择之法,饲养中国送来之蚕子。其种即本关所养未成者,麻里阿竟能养成,且次年复养,较上年尤佳,请实证之。查所送蚕种共三十三种,内以十种而论,光绪十三年、十四年所成茧数斤两,以若干茧成一吉罗计:一种,第一年七百五十茧为一吉罗,次年七百十四茧即为一吉罗

译关于蚕属于何种生物、归于哪一类,在格物学家那里论述得很详细,似乎与养蚕之事无关。然而,必须等格物学家将蚕分为各种种类,明确有哪些茧,养蚕的人才能知道哪种蚕产哪种丝,并知道养哪种蚕有利可图,以及哪种蚕适宜在何地饲养。至于巴里氏医治蚕病的方法,很容易了解,仿效它没有不见效的。法国各地养蚕的人,没有不知道的。查阅官方册籍所载,法国每年产出的蚕茧数量,咸丰三年为二千六百万吉罗,每吉罗大约重一斤十一两。四年为二千一百五十万吉罗;五年为一千九百八十万吉罗;六年为七百五十万吉罗。此后一年比一年减少,到同治四年,每年仅产出四百万吉罗,这都是因为蚕患上了椒末瘟所致。此前想尽各种办法,遍访各国寻找蚕种饲养,其中日本的蚕种尤其多,但终究没有效果。那一年,巴里氏获得了选择无病蚕种的方法,这种病害才平息。这种方法是将患有椒末瘟的蚕彻底清除,养蚕的人又更加用心饲养,那些患黄软病的蚕也渐渐自行停止了。当初法国蚕瘟盛行之时,计算蚕种重二十五克兰,每一克兰大约重六钱多,能产茧二十五吉罗;后来同样是蚕种重二十五克兰,产茧却有四五十吉罗不等。光绪四年,法国巴黎衒奇会所出的官方册籍记载了近五年各国大约产茧的数量,当时法国每年产茧九百万吉罗,这是法国自从平息蚕瘟之后,不到十年产量已经加倍了。而且查阅这五年之前,即同治四年之后,法国每年产茧数量有多至一千四百万吉罗的,或者一千一百万吉罗的,而这五年中每年仅产茧九百万吉罗,不是因为蚕又生了病,实在是因为人工昂贵,外来的丝价格较便宜。所以光绪十二年,法国产出的丝数量虽然为八十万吉罗,但比起前几年的产量实际上已经增加了。又查阅中国各口岸通商贸易总册,所有丝及乱丝头从上海运往外国的数量,从光绪五年到十四年,这十年中,只有光绪五、六两年从上海出口的丝,每年为六百四十一万七千斤;其余八年出口的丝,每年为四百四十三万一千七百斤。这是后八年每年出口丝的数量减少了二百万斤,大约每百斤中减少了三十斤。运往外国的乱丝头数量,在这十年中,前两年每年为八十九万二千五百斤,后八年每年则为二百五十万一千五百斤。这是每年增加了一百六十一万斤,每百斤中增加了七十斤。综合上述两个数字来看,就知道中国蚕的病日益严重,细丝斤数减少,似乎乱丝头应该随之一起减少,为什么反而增加了呢?这是因为养蚕的人日益增多,而成功的人少,所以乱丝头日益增加,而细丝斤数日益减少。现在仅就上海、广东运往美国的丝数量而言,中国逐年减少,日本逐年增多,甚至相差悬殊。所以综合上海、广东、日本各出口丝的数量计算,打个比方,在百分中,当光绪四、五两年,上海出口丝数量约占百分之五十二;到六、七两年,则约占百分之八十四。此后逐年减少,到前两年则仅占百分之十五。查阅前几十年用作经线的丝,从上海运往美国的,名叫七里丝,即细丝,都是由南浔、新市、菱湖、湖州、双琳、乌镇而来。大蚕丝即粗丝,产自这几个地方之外一带。产细丝的地方,在浙江省的北部,那地方不大,所种的桑树稠密。近二十年来又逐年增多,一年比一年蚕屋稠密且过于拥挤,或许因此蚕病盛行。该地的丝于是收成日益减少,即使本地所需丝斤用来织造丝货也不够用,于是越过太湖去无锡购买粗丝的蚕茧以弥补不足,每年多达数百万斤。即使上海所设的两家缫丝行,也每年去无锡、溧阳等处购买丝斤备用。产粗丝的产地,其数量本来很少,其地域很广。数年来种植桑树的区域日益增多,比起以前广阔得多,而蚕病也随着它一起广泛传播,丝就不能多收了。至于日本出口的丝数量,在光绪四年不过一千四百一十包,到前两年已增加到一万四百包。这都是因为日本仿用巴里氏选择无病蚕种的方法,产丝骤然兴盛,而人们都知道它的丝质尤其优良。所以中国的蚕务亟需整顿,万万不可迟缓。如以上所拟定的方法最为妥善,这件事不过是便利百姓、兴办利事,并不强迫百姓遵从,只要由国家批准开办,劝导百姓听信与否,完全随百姓的意愿。那些听信的人,必定获得利益,利益逐渐扩大,相信的人必定众多。按照麻里阿寄来饲养中国蚕种情形的书信内所载,依照西方养蚕的道理及巴里氏选择的方法,饲养中国送来的蚕种。其种就是本关所养未成的,麻里阿竟然能养成,而且次年又养,比上年更好,请以此作为实证。查阅所送的蚕种共三十三种,其中以十种为例,光绪十三年、十四年所成的茧数斤两,以若干茧成一吉罗计算:一种,第一年七百五十茧为一吉罗,次年七百一十四茧即为一吉罗

;一种,第一年一千六百八十茧为一吉罗,次年一千二十五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一千九十五茧为一吉罗,次年八百六十九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一千六百十八茧为一吉罗,次年八百三十三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一千六百茧为一吉罗,次年一千二百五十二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一千一百茧为一吉罗,次年九百五十二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一千一百茧为一吉罗,次年八百六十九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一千九十茧为一吉罗,次年七百四十七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八百五十五茧为一吉罗,次年七百六十九茧即为一吉罗;一种,第一年八百四十茧为一吉罗,次年七百十四茧即为一吉罗。可见内有一千六百十八茧为一吉罗之蚕种,其子次年所出之蚕,仅须八百三十三茧即为一吉罗,是每茧较第一年加重一倍。该种蚕不过身体较壮,其病仍未去尽。

译有一种,第一年一千六百八十茧为一吉罗,第二年一千二十五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一千九十五茧为一吉罗,第二年八百六十九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一千六百十八茧为一吉罗,第二年八百三十三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一千六百茧为一吉罗,第二年一千二百五十二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一千一百茧为一吉罗,第二年九百五十二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一千一百茧在一吉罗,第二年八百六十九茧即为一吉罗;第一种,第一年一千九十茧为一吉罗,第二年七百四十七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八百五十五茧为一吉罗,第二年七百六十九茧即为一吉罗;有一种,第一年八百四十茧为一吉罗,第二年七百十四茧即为一吉罗。可见其中有一种蚕种,第一年一千六百十八茧为一吉罗,其子第二年所出的蚕,仅需八百三十三茧即为一吉罗,这意味着每茧的重量比第一年增加了一倍。这种蚕不过是身体较为健壮,其病害仍未完全消除。

如以上十种蚕合而计之,则十万蚕于第一年成茧重八千五百二十吉罗,至次年所成之茧可重一万一千四百八十吉罗,约每百斤中加重二十六七斤也。又倪恩投函覆所拟设立养蚕局章程云:「阅所拟各章程均甚妥当,惟似稍有不合。夫今日中国欲整顿蚕务,与旧年印度开办整顿蚕务相同,且印度整顿之法,想亦与中国相宜。如在甯波所查各事,虽有裨益,然不过浙省一地之蚕,他省各种家蚕、半家半野之蚕及野蚕,除牛庄一口外,尚无实在查出之事。照前访查各节,宜再从首开办,而以有人深知巴姓选择之法为第一要义。设一公院,以蓄无病蚕之子,务剔尽有病蚕之子,以免病蚕复生子,并比较各种蚕有何佳处。其人须熟悉养蚕各事,譬如养蚕房屋、饲养之法,以及料理器具各事,何者最宜,始有益利可获,均须一一明晰。但照巴姓之书及他书所载之法,犹不足恃。凡养蚕各工作亦甚关紧要,盖西国各样新巧之法尚未载于书中也。」如以显微镜窥视蚕之病状,人皆知用,然宜细明其理,否则不能查明伯撇灵之病因。镜面所显,除伯撇灵之克拍司格外,尚有他状甚多,如小五方形质、血轮形质、小腐质、小水虫等质,宜知其分别之处。旧年印度国家派来之工头,系在养蚕公院已经做工二年,其人二三月间来法,七八月回印。此数月内,先入法国蒙伯叶城国家养蚕公院内之塾房,后至里昂城考察丝院学习[考察](者祭)丝质,又往巴土呀城义国国家养蚕公院,并往养蚕最盛各处及选择蚕子处、缫丝处、造经处阅视。该工头开能用心,虽不通法语,藉人传达,学习亦甚易。故印度现已有人在养蚕公院深知各法,并知西国所用各器具何者与印度相宜。今中国亦宜设法聘此一人,是为设立养蚕公院最先之。事鄙意,莫如速派一二人来法,尚及见本年养蚕各事,否则又迟误一年。夫欲整顿蚕务,总以实有裨益为尚,故中国整顿,祗须就中国之蚕治之,应由中国自行设法,始得长享其利,此策为最善而亦最便。故余不劝中国购用外国蚕院之子,虽法、义等国售买蚕子之处甚多,其子亦佳而无病,若中国购用,仍不免迟误中国之事。余意中国今日莫妙于在湖州或太湖一带,先设试办养蚕公院,在内仍沿中国旧法饲养,不过房屋、器具、工人均须洁净小心,并设法购齐浙江、江苏、四川、山东、直隶、山西各省所产蚕子,愈多愈妙。在院饲养,查马、念各种优劣,不但养无病之蚕,兼须养佳种之蚕,盖佳蚕费用仍与他蚕等。余亦不劝中国先行购用法国养蚕各器具,俟派人来法学习蚕务,亲试何等器具合用,并为中国所难得者,方可购用。惟考察丝质之粗细、柔脆、轻重,以定各种蚕之优劣,宜设一考察丝院。该院内用应用各器具之价值,照现时送印度者计,仅五六千法蓝,即约银一千五百两也。考察丝质各器具运用虽颇易,仍宜先在西国学习,以便回国传习,并宜在该院内设一缫丝之处。此院设立数年之后,且中国人既皆知巴姓之良法,则公院便可裁撤,不过今日先须示以则效,开其风气耳。如中国不及早设法,除此蚕瘟,则中国何处蚕染此病,其处蚕必尽坏,与昔时法、义、日斯巴尼亚、葡萄牙各国相同,此定理也。昔时中国之丝与义国之丝相敌,并可使义丝价贱,今则情形相反,义丝转能使中国之丝价贱,义、法等国丝市日兴,无非善于讲求之道。由上各节以观,中国今日最急最要之事,一、丝选;一、中国或西国年幼之人,已熟悉中国养蚕各事,派往法国学习,与去岁印度派来之工头同;二、如前查访蚕务各事,须再推而广之,使无遗。漏三宜购齐各省各种蚕子,一半在贵处,一半寄来法国。倘于本年养蚕之先到法,尤妙。夫法国里昂城,为西国贸易丝市之巨镇。该地每年所需丝斤,以造丝货,其数颇巨。甚愿他国岁出之丝能旺,则亦与有利益。兄法国所出之丝少,不足用。其丝质颇佳,于中国何畏?中国之丝往销,余非商贾者流,丝之卖买,尤不与余

译如果将上述十种蚕合并计算,那么十万蚕在第一年结成的茧重八千五百二十吉罗,到第二年结成的茧可重一万一千四百八十吉罗,大约每百斤中增加了二十六七斤。另外,倪恩回信答复关于拟设立的养蚕局章程说:“阅览所拟的各项章程都非常妥当,只是似乎稍有不相合之处。如今中国想要整顿蚕业,与往年印度开办整顿蚕业的情况相同,而且印度整顿的方法,想来也适合中国。如果在宁波所调查的各项事务,虽然有益,但不过是浙江省一地的蚕,其他省份的各种家蚕、半家半野的蚕以及野蚕,除了牛庄一个口岸外,还没有实际调查清楚的事情。按照先前访查的各节,适宜从头开始开办,而以有人深知巴氏选择法为第一要义。设立一个公院,用来蓄养无病蚕的蚕种,务必剔除所有有病蚕的蚕种,以免病蚕再次繁殖,并比较各种蚕有什么优点。这个人必须熟悉养蚕的各项事务,比如养蚕的房屋、饲养的方法,以及料理器具等各项事务,哪些最适宜,才能获取利益,都必须一一清楚。但是按照巴氏的书及其他书籍所载的方法,还不足以依赖。凡是养蚕的各项工作也非常关键,因为西方国家各种新巧的方法尚未记载在书中。”如果用显微镜观察蚕的病状,人们都知道使用,但应该详细明白其中的道理,否则不能查明微粒子病的病因。镜面上显示的,除了微粒子病的孢子外,还有很多其他状况,如小五方形质、血轮形质、小腐败质、小水虫等质,应该知道它们的区别之处。往年印度国家派来的工头,是在养蚕公院已经做工两年的人,他在二三月间来到法国,七八月回到印度。在这几个月内,先进入法国蒙伯叶城国家养蚕公院内的学堂,后来去里昂城考察丝院学习检验丝质,又前往巴土呀城意大利国家养蚕公院,并去养蚕最兴盛的地方以及选择蚕种处、缫丝处、造经处观看。该工头肯用心,虽然不通法语,借人传达,学习也非常容易。所以印度现在有人在养蚕公院深知各种方法,并且知道西方国家所用的各种器具哪些与印度相宜。如今中国也应该设法聘请这样的人,这是设立养蚕公院最先要做的事。我的意见,不如尽快派一二人来法国,还来得及见到本年养蚕的各项事务,否则又要耽误一年。想要整顿蚕业,总以实际有益为上,所以中国整顿,只需要针对中国的蚕来治理,应该由中国自行设法,才能长久享受其利,这个策略是最善而且最方便的。所以我不劝中国购买使用外国蚕院的蚕种,虽然法、意等国出售蚕种的地方很多,它们的蚕种也很好而且无病,如果中国购买使用,仍然不免耽误中国的事。我的意见中国今天最好的办法是在湖州或太湖一带,先设立试办养蚕公院,在里面仍然沿用中国旧法饲养,不过房屋、器具、工人都必须洁净小心,并设法购齐浙江、江苏、四川、山东直隶、山西各省所产的蚕种,越多越好。在院内饲养,考察各种蚕的优劣,不但要养无病的蚕,还要养优良的蚕种,因为优良蚕的费用仍然与其他蚕相等。我也不劝中国先购买使用法国养蚕的各种器具,等派人来法国学习蚕务,亲自试验何种器具合用,并且是中国难得的东西,才可以购买使用。只是考察丝质的粗细、柔脆、轻重,以确定各种蚕的优劣,应该设立一个考察丝院。该院内应用的各种器具的价值,按照现在送给印度的计算,仅五六千法郎,即大约银一千五百两。考察丝质的各种器具运用虽然颇为容易,仍然应该先在西方国家学习,以便回国传授,并且应该在该院内设立一个缫丝的地方。这个院设立几年之后,而且中国人既然都知道巴氏的良法,那么公院就可以裁撤,不过今天先需要展示榜样,开启风气罢了。如果中国不及早设法,消除这种蚕瘟,那么中国哪里蚕染上这种病,那里的蚕必定全部毁坏,与昔日法、意、西班牙、葡萄牙各国相同,这是定理。昔日中国的丝与意大利的丝相当,并且可以使意大利丝价贱,现在情况相反,意大利丝反而能使中国的丝价贱,意、法等国的丝市日益兴盛,无非是善于讲求的方法。从以上各节来看,中国今天最紧急最重要的事,一是选丝;二是中国或西方国家年幼的人,已经熟悉中国养蚕各项事务,派往法国学习,与去年印度派来的工头相同;三是如前访查蚕务各项事务,必须再推广扩大,使没有遗漏。三宜购齐各省各种蚕种,一半在贵处,一半寄来法国。如果在本年养蚕之前先到法国,尤其好。法国里昂城,是西方国家贸易丝市的巨镇。该地每年所需的丝斤,用来制造丝货,数量很大。很希望他国每年出产的丝能旺盛,那么也与法国有关利益。法国出产的丝少,不够用。它的丝质很好,对中国有什么可畏惧的?中国的丝前往销售,我不是商人一类的人,丝的买卖,尤其与我无关

相涉,但乐考察丝质一事耳。按倪恩投来信之言,与本税务司所拟章程意见颇为相同。然本税务司已早计及,中国整顿蚕务,欲求实在裨利,必先细为查马念,并逐渐讲求工作功用之道。倪恩投为本税务司深所佩服,惟其中不能不与其意见稍异者,除派人前往法国学习一法则无疑议外,若中国设立蚕务局,应先就近查明日本如何办有成效各节,再行仿照开办。

译彼此交流,只是乐于探讨关于丝织品质量这一件事罢了。根据倪恩投来信中的观点,与本税务司所拟定的章程意见颇为一致。然而本税务司早已考虑到,中国若要整顿蚕桑事业,想要求得实实在在的益处,必须先仔细调查思考,并逐步讲求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倪恩投的观点是本税务司非常佩服的,只是其中不得不与他意见稍有不同之处,除了派遣人员前往法国学习这一条毫无疑问外,如果中国要设立蚕务局,应当先就近查明日本哪些做法取得了成效,然后再仿照办理。

盖日本与中国最近情形亦相同也,故仍冀亲往日本查视一切。今特请总税务司准照后开各条办理:一、拟设立督办各省讲求蚕务总局,应请总理衙门允准,并先在湖州或太湖开局试办;二、请准拨三年经费,每年三万余两,共计十万两,以为设局之费及三年内各项费用,其期则自本年西历四月初一日起;三、请总理衙门准总税务司派出本税务司督办讲求各省蚕务总局事宜,移知各省大宪,转饬各属地方官遵照,如须襄理之处,随时照办;四、准本税务司督办此局事,可必成。三年限满,如国家另派大员管理,本税务司可将总局各事并局内应用各项器具备齐移交后任;五、此局开办后,亟当设法妥筹进欠以补出欠,或较出欠有余,但所拟之法须大宪准行方能有效。查前载八年之内,除乱丝头縻费之值不计外,上海运往外国丝斤每年总数减少二百万斤,则商人之估价岁短五百八十万两,海关之出口正税岁短二十万两,藩库之厘金短五十万两,共计每年短少六百五十万两。若以现在拟请设局经费较之,为数亦甚微矣。盖如此不过费一次之十万两,如彼则岁短六百五十万两。兄所计之数,犹其大田各所拟设局费用,当不过十万,或且毋须十万。所言每岁亏短六百五十万,尚仅以由上海运往外国者计之,为江浙两省十分中之数分。如合两省总计,则亏短之数必不止此;如合各省总计,则亏短之数不知凡几。想各地方官应知其每岁丝之歉收实数为何如也。一彼一此,利害分明,只须静候核夺,无庸本税务司再三渎陈。惟今日最急之务,莫如预防再误一年,故已雇用前在本关两年养蚕之工人,并令购买各种蚕子,派其偕同在上海通法语之华人一名前往法国,尚及见本年法国养蚕之事约计秋季回关,所有费用仍拟在本关经费项下发给。按照挪借之欠,暂行入帐,俟奉上宪酌定如何办理,再行照办。本税务司所深冀者,如蒙允准往筹设局一切事宜,则明春诸事齐备,即可开局办理也。康发达谨呈。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查勘日本整顿蚕务大概情形开摺恭呈钧鉴计开一日本二三十年之前蚕丝所产俱在中岛地面其岛名本道横滨商人以所出丝样包捆分该岛为三区其北一区起自地图纬度北三十七至三十七度半起自经度东一百四十至一百四十一度凡运往外国生结及蚕子纸总数内生丝有百分中之二十分蚕子纸有百分中之二十五分皆由其区而来区内以福坞镇为丝市聚会之所其中一区与北一区相连在其西南起自纬度北三十七至三十五度半起自经度东一百三十七至一百三十九度半居东京之西北凡运往外国生丝及蚕子纸总数内生丝有百分中之六十五分蚕子纸有百分中之七十分皆由其区而来但其区内所出生丝及蚕子纸计百分中约有三十分生丝十五分蚕子纸系上野之郡马县所出二十七分生丝六十分蚕子纸系信浓之长野县所出十五分生丝系武州之琦玉县所出是可见上野为日本蚕务最盛之省该省以前桥为丝市聚会之所缘前桥一带所出生丝至为著名他丝之价必视之为准若信浓为最高地之省蚕务亦盛饲养得宜所出蚕子既多且佳而以上田镇为尤盛余曾亲往该处查阅也其南一区与中一区相连在其西南其区各县所产蚕丝不多综其全额不过于运往外国生丝蚕子纸总数内生丝居百分中之十五分蚕子纸居百分中之五分二日本之蚕分为两种一名春蚕一年只出一次春夏所养此种蚕丝多而且佳一名夏蚕一年能出数次夏秋所养此种蚕不甚贵重养者不多以上两种之蚕其中种类繁大约以茧色为区别故茧有白色淡青色黄色之分其白色及淡青色茧为日本人所最爱斯有地出白色茧者多,亦有地出淡青色茧者多。三在二三十年之前,欧洲义、法等国蚕病极盛之时,除中国外,蚕事之旺莫如日本。其出口之丝,固年多一年,价值见涨,而蚕子纸亦骤成为一大宗货色。西国有数处养蚕公事或商家,均每年派人至日本买子,其中以义商为至多。由日本国家特准往内地购买蚕子纸,俟秋季运回欧洲义国试养其白色、淡青色之种

译大概日本与中国最近的情形也相同,所以我仍希望亲自前往日本查访一切。现在特别请求总税务司批准按照下列各条办理:一、拟设立督办各省讲求蚕桑事务的总局,应请总理衙门允准,并先在湖州或者太湖地区开局试办;二、请批准拨给三年经费,每年三万余两,共计十万两,作为设立总局的费用及三年内的各项开支,期限自本年西历四月初一日起算;三、请总理衙门批准总税务司派出本税务司督办各省蚕桑事务总局事宜,并移文告知各省大员,转饬下属地方官遵照办理,如有需要协助办理之处,随时照办;四、批准本税务司督办此局事务,必定能够成功。三年期限届满,如果国家另派大员管理,本税务司可以将总局各项事务以及局内应用的各种器具准备齐全后移交给继任者;五、此局开办后,亟需设法妥善筹划进项以弥补亏空,或者使进项多于亏空,但所拟定的方法必须得到大员批准施行才能有效。查考此前记载,八年之内,除乱丝头浪费的价值不计外,上海运往外国的生丝每年总数减少二百万斤,那么商人的估价每年短缺五百八十万两,海关的出口正税每年短缺二十万两,藩库的厘金短缺五十万两,共计每年短缺六百五十万两。如果将现在拟请设立总局的经费与之相比,数额也非常微小了。因为这样不过花费一次十万两,而那样则每年短缺六百五十万两。兄台所计算的数额,还是其大致范围,各所拟设总局的费用,应当不超过十万两,或许甚至不需要十万两。所说的每年亏短六百五十万,尚且仅以从上海运往外国者计算,是江浙两省十分之几的数额。如果合并两省总计,那么亏短的数量必定不止这些;如果合并各省总计,那么亏短的数量不知有多少。想必各地方官应当知道每年蚕丝歉收的实际数额是怎样的。一方与另一方,利害关系分明,只需静候审核裁决,无需本税务司再三陈述。只是今日最紧急的事务,莫过于预防再耽误一年,所以已经雇用了此前在本海关两年养蚕的工人,并让他们购买各种蚕种,派他们同一名在上海通法语的华人一起前往法国,还来得及见到本年法国养蚕的情况,大约秋季返回海关,所有费用仍拟在本海关经费项下发给。按照挪借的亏空,暂时入账,等到奉上宪酌定如何办理,再行照办。本税司所深切期望的是,如果蒙允准前往筹划设立总局的一切事宜,那么明年春天诸事齐备,即可开局办理。康发达谨呈。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勘查日本整顿蚕桑事务的大致情形开列清单恭敬呈报钧鉴,计开:一、日本二三十年之前,蚕丝生产都在中岛地区,该岛名为本道,横滨商人以所出产的丝样包捆划分,将该岛分为三个区域。其中北一区,起自地图纬度北纬三十七度至三十七度半,起自经度东经一百四十度至一百四十一度,凡运往外国的生丝及蚕种纸总数中,生丝有百分之二十,蚕种纸有百分之二十五,都来自该区域。区域内以福坞镇为丝市聚会之所。其中一区与北一区相连,在其西南,起自纬度北纬三十七度至三十五度半,起自经度东经一百三十七度至一百三十九度半,位于东京的西北。凡运往外国的生丝及蚕种纸总数中 ,生丝有百分之六十五,蚕种纸有百分之七十,都来自该区域。但该区域内所出产的生丝及蚕种纸,约占百分之三十的生丝、百分之十五的蚕种纸系上野地区的群马县所出,百分之二十七的生丝、百分之六十的蚕种纸系信浓地区的长野县所出,百分之十五的生丝系武州地区的琦玉县所出。由此可见上野是日本蚕桑事务最兴盛的省份,该省以前桥为丝市聚会之所,因为前桥一带所出产的生丝最为著名,其他丝的价格必定以此为标准。如果信浓是地势最高的省份,蚕桑事务也兴盛,饲养得当,所出产的蚕种既多又好,而以上田镇为尤其兴盛,我曾亲自前往该处查阅。其南一区与中一区相连,在其西南,该区域各县所产蚕丝不多,综合其全额,不过占运往外国生丝、蚕种纸总数中,生丝居百分之十五,蚕种纸居百分之五。二、日本的蚕分为两种,一种叫春蚕,一年只出产一次,春夏所养的此种蚕丝多而且好;一种叫夏蚕,一年能出产数次,夏秋所养的此种蚕不甚贵重,饲养者不多。以上两种蚕,其中种类繁多,大约以茧色为区别,所以茧有白色、淡青色、黄色之分。其白色及淡青色茧为日本人所最爱,这地方出产白色茧的多,也有地方出产淡青色茧的多。三、在二三十年之前,欧洲意大利、法国等国蚕病极盛的时候,除中国外,蚕桑事务兴旺没有比得上日本的。其出口的丝,固然一年比一年多,价值上涨,而蚕种纸也骤然成为一大宗货物。西方有几处养蚕的公事或商家,都每年派人到日本购买蚕种,其中以意大利商人为最多。由日本国家特别批准前往内地购买蚕种纸,等到秋季运回欧洲意大利试养其白色、淡青色的品种。

。第一年所成之丝颇佳,惟至次年以后,则蚕子即渐变为不佳。查自咸丰十年至同治四年,日本国仍改准蚕子运往外国之律,而出口蚕子纸张数忽增。计同治四年,日本国仍未改准蚕子运往外国之律,而出口蚕子纸张数忽增。

译第一年所产的丝质量很好,只是到了第二年以后,蚕种就逐渐变得不好了。查自咸丰十年到同治四年,日本仍然修改准许蚕种运往国外的法令,而出口的蚕种纸张数量却突然增加。计算同治四年,日本仍未修改准许蚕种运往国外的法令,而出口的蚕种数量却突然增加。

计同治二年出口蚕子纸数为三万张,每蚕蚕子约重二十五克。兰三年出口蚕子纸数为三十万张,四年出口蚕子纸数为三十万张,四年出口蚕子纸数为二百五十万张。是蚕子纸买卖忽然增大如此,与日本商人颇有利益,而商人即因之作弊,或将不佳蚕子,或将头蚕子与二三次蚕子混乱发卖。兄一年中子出口如此之多,与日本蚕务亦将大有妨碍。其时西国商人公告日本国家,如不设法整顿蚕丝各务,恐日本丝业渐坏。日本国家因此事所关系于民生者甚巨,不能置之不问。内务省乃订立章程,一面改例准蚕子纸出口,一面晓谕蚕户须由国家经理其事。但仍照旧时所知,高地之蚕子比低地养蚕稠密,所出蚕子为佳,故只准高地养蚕家做蚕子纸出卖,并派人照料养蚕各事。每蚕子纸须经查马念盖戮为凭,否则不准出卖。此法行后深获其益,虽不能防止蚕种之病,而实能使蚕病之害不至如他国之深且巨也。同时日本国家复讲求制丝之法,于同治十二年在武州富冈镇仿照法国最新式样建造机器缫丝公局,由熟悉丝务法人毕能纳经理局务。所缫之丝条条匀净,每日局中所缫茧五千斤,每年约缫茧一百二十五万斤,计用工匠八百余名,内女工约六七百人。其局中事务繁盛,均系官办。三年后毕能纳即行离局,至今仍寓沪上。该局自毕能纳去后所使之人均为日人,余亲往局中查阅,井井有条,诸务妥善,现有农商务省管理也。富冈镇局中所出之丝价值较高,他处皆欲效之,遂于各丝市聚会之所渐设立机器缫丝公局,多由国家督率而保护之。四同治八年,奥国在格尔子地方设立养蚕公院,为欧洲中之创首,以期设法除止伯撇灵之病。缘其病将西国蚕务坏尽,适其时法国学士巴斯陡查得该病情状并思有防备之新法,查数年前已知蚕有伯撇灵之病,实系极小一点之巴拉西德,必用显微镜方能显出动物形。一粒谚谓克拍司格,此克拍司格在蚕全体之内生长颇速,迨布满蚕体而蚕坏。惟巴斯陡细为详查,能知克拍司格之原委及如何生长、如何增多之理。盖一蚕生有此病,不独传染于他蚕,而将来成蛾生子,其子体内亦具此克拍司格。冬季在蚕子体内不长,俟春季即长,子出为蚁为蚕,则与之俱长,此所以为传种之病,其害日见加增也。巴斯陡复查明,无病之蛾其生出之子亦无病,由此传下之种,倘饲养周到,与有病之蚕离开,则[此](北)病之根株即绝。由此以观,可见欲得无病之蛾,巴斯陡乃创做无病蚕子而为蚕子分方法。凡蛾相对时,用小木木鬲或小竹圈将每对分置于内,编号为记,则每雌蛾所生之子各在一处。俟蛾既殭,即将此蛾用乳金本磨碎,以显微镜查视,如某号蛾体内有克拍司格粒形,其号之子亦必有病,当[弃](每)而不用;如某号蛾体内无克拍司格粒形,其子亦必无病,即留为传种之用。此法曰做蚕子分方法。溯同治七年,奥国国家悬赏银约三千两之数,以博求整顿蚕务之良法,当时共有三十八人争献新法。奥国养蚕公院于同治八九年间将各人之法逐细考校,除巴斯陡之法外,均未妥善。嗣由农部令养蚕公院再行查视,故会同著名广有蚕事之户在数处分试此法,以期归于至当。试经两年,乃共知巴斯陡之法实有裨益。同治十年遂以悬赏银两酬送巴斯陡。夫用显微镜细为查视,剔去有病之蚕子,即能将伯撇灵之病防止,则以教习多人用显微镜之法为第一要务。且用此法以存无病之种,则蚕生有力,他病亦自可消除矣。奥国养蚕公院之设,虽以讲求蚕务。各事增长见识为重,然有应行传布之事,亦教导国人,使之学习。其教习所内,专以浅近口授之法相教。如安邦多米,谓全体各质也。费意昔讹乐际,谓体内各质功用,即子与蚕及蛹与蛾如何变化也。如蚕生各病,即伯撇灵黄软等名目,生长原由及防备之法也。如养蚕之理合宜,即由子生蚁,其时如何喂养及预备桑叶各事,每眠前后如何将蚕移至新床蚕屋内,如何生煖通风,蚕山如何编造,如何折山收茧,

译统计同治二年出口蚕子纸的数量为三万张,每张蚕子纸约重二十五克。光绪三年出口蚕子纸的数量为三十万张,四年出口蚕子纸的数量为三十万张,五年出口蚕子纸的数量为二百五十万张。蚕子纸的买卖忽然如此大增,与日本商人颇有利益,而商人便因此作弊,或将劣质的蚕子,或将头蚕子与二、三次蚕子混杂售卖。中国一年中蚕子出口如此之多,对日本的蚕业也将大有妨碍。当时西方商人公告日本政府,如果不设法整顿蚕丝各项事务,恐怕日本丝业会逐渐败坏。日本政府因此事关乎民生甚巨,不能置之不问。内务省于是订立章程,一方面修改条例允许蚕子纸出口,一方面晓谕蚕户须由国家管理此事。但仍依照旧时的认知,高地的蚕子比低地养蚕更为稠密,所出的蚕子更佳,故只允许高地养蚕家制作蚕子纸售卖,并派人照料养蚕各项事务。每张蚕子纸必须经过查马念盖戳作为凭证,否则不准售卖。此法实行后深获其益,虽不能防止蚕种的病害,但确实能使蚕病的危害不至于像其他国家那样深重巨大。

同时日本政府又讲求制丝的方法,于同治十二年在武州富冈镇,仿照法国最新式样建造机器缫丝局,由熟悉丝务的法国人毕能纳经理局务。所缫出的丝条条匀净,每日局中所缫蚕茧五千斤,每年约缫蚕茧一百二十五万斤,共计用工匠八百余名,其中女工约六七百人。局中事务繁盛,均为官办。三年后毕能纳便离开该局,至今仍寓居上海。该局自毕能纳离去后,所任用的人员均为日本人,我亲自前往局中查阅,井井有条,各项事务妥善,现在由农商务省管理。富冈镇局中所出的丝价值较高,其他地方都想效仿,于是逐渐在各丝市聚会之所设立机器缫丝局,多由国家督率并保护。

同治八年,奥地利在格尔子地方设立养蚕公院,是欧洲的首创,以期设法消除伯撇灵之病。因为这种病将要把西方国家的蚕务败坏殆尽,恰逢此时法国学者巴斯德查得该病的状况并思考出防备的新法。查数年前已知蚕有伯撇灵之病,实际上是极小一点的巴拉西德,必须用显微镜才能显出动物形态。一粒称之为克拍司格,这种克拍司格在蚕体内生长颇快,等到布满蚕体,蚕便死亡。只有巴斯德详细查考,能知晓克拍司格的来历以及它是如何生长、如何增多的道理。因为一条蚕生了此病,不仅传染给其他蚕,而且将来变成蛾产子,其子体内也具有这种克拍司格。冬季在蚕子体内不生长,等到春季便生长,子孵化为蚁蚕,则随之一起生长,这就是成为遗传病的原因,其危害日益增加。巴斯德又查明,无病的蛾所生的子也无病,由此传下的种,倘若饲养周到,与有病的蚕分开,则此病的根株即断绝。由此看来,可见要想得到无病的蛾,巴斯德于是创制无病蚕子并作为蚕子分类的方法。凡是蛾配对时,用小木隔或小竹圈将每对分置于内,编号作为标记,则每只雌蛾所生的子各在一处。等到蛾死后,即将此蛾用乳金本磨碎,用显微镜查视,如某号蛾体内有克拍司格的粒形,其号下的子也必有病,应当废弃不用;如某号蛾体内无克拍司格的粒形,其子也必无病,就留作传种之用。此法称为蚕子分类法。

追溯同治七年,奥地利国家悬赏银约三千两,以寻求整顿蚕务的良法,当时共有三十八人争献新法。奥地利养蚕公院于同治八、九年间将各人的方法逐细考校,除巴斯德的方法外,均未妥善。随后由农部命令养蚕公院再次查视,故会同著名且富有蚕事经验的农户在多处试验此法,以期归于最恰当。试验经过两年,才共同知晓巴斯德的方法实有裨益。同治十年于是用悬赏银两酬谢巴斯德。用显微镜详细查视,剔除有病的蚕子,就能防止伯撇灵之病,那么教习多人使用显微镜的方法就是第一要务。而且用此法保存无病的种,那么蚕生长有力,其他病害也自然可以消除了。奥地利养蚕公院的设立,虽然以讲求蚕务、增长见识为重,但有应当传布的事情,也教导国人,使之学习。其教习所内,专门以浅近口授的方法相教。如安邦多米,指全体各物质;费意昔讹乐际,指体内各物质的功用,即子与蚕及蛹与蛾如何变化;如蚕生的各种病,即伯撇灵、黄软等名目,生长的原由及防备的方法;如养蚕的道理合宜,即由子孵化为蚁蚕,那时如何喂养及预备桑叶各项事务,每次眠前后如何将蚕移至新床蚕屋内,如何保暖通风,蚕山如何编造,如何折山收蚕茧,

分别优劣,并将生茧包捆出售,或将茧制干存而出售,如何将蚕子分方,用显微镜检查种蛾,如何卖茧缫丝,如何种桑及治桑树之病等事也。其中最要者,惟用显微镜查考种蛾分方做子之法,现今各国蚕务之盛,皆由此而成。但巴斯陡之法不克详录,兹仅田各为陈述耳。其实巴斯陡之法不可仅师之于成书,应由人口授,并一面有式可者见。

译区分优劣,并将生茧打包出售,或将茧制成干茧后出售,如何对蚕种进行分方,用显微镜检查种蛾,如何销售蚕茧并缫丝,如何种植桑树以及治疗桑树病害等事宜。其中最重要的,只有用显微镜检查种蛾、分方制种的方法,现今各国蚕业的兴盛,都是由此成就的。但是巴斯德的方法无法详细记录,这里仅由田某分别陈述罢了。其实巴斯德的方法不能仅仅从成书中学习,应当由人口头传授,并且同时要有实物可供观察。

查奥国养蚕公院教习所定章程,只准务蚕之人入所学习。其人宜年过二十岁,明白识字,否则须由所内特准。绅富子弟自愿入学学习,或国家学院之人,国家并预存公欠以为津贴来所学习。贫人之膏火,所内学习之人按次学毕,应由公院考试是否熟习用显微镜分别蚕之各病及挑选种蛾诸事。凡试可者,给以文凭,或准其做蚕子出售,或派往国家所设检查蚕子局为司事。按国家特设检查蚕子局之意,既欲使人广知养蚕各理,如法制做佳种,亦预为养蚕不做子之人代为做子。且无论何人送子至局,检查各局司事皆不收其费用。凡奥国南境养蚕盛处均设有此局,其始局中养蚕及做子各器具经费均由国家支给。嗣后蚕务日兴,局欠日多,至今已无须国家开支经费矣。所设蚕局有数处,每年所查蚕蛾数计逾十万。其处子既足用,遂多贩往他处。自格尔子公院之设至光绪十三年,计在教习所学成之人共五百三十三名,内以奥国各省人为多余,皆奥属国之人。此外由他国来学者,计共四十六名,如义国、瑞士国、德国、俄国、日本国均有也。查教习所内各奥人学成而回,均甚熟悉做蚕子分方法,日久广行。凡务蚕之户争欲聘用。查养蚕一事须极谨慎小心,用显微镜之法又极辛劳,惟女工心静易于从事故,公院内初淮女工来所学习,不过于做蚕子时使用显微镜检查种蛾,该女工即颇为谙练。每日用显微镜能查视四五百蛾,易而且妥。于是人争聘熟悉此法之女工,而女工来院禀请学习者亦年多。一年公院遂另建一女教习所,计所内学成女工至去年有六十四名。今统计格尔子公院内教习所学成之人查视种蛾,每年数可得五百万。又浑境司格司特地方所设养蚕公院于光绪十三年,仅就其一处计年中所查种蛾为一百九十一万余,自七月开查至次年月,其院内所用女工逾四百名之多,故格尔子公院所管之境日渐推广,而其所着效马念,则因仿巴斯陡之●法做子出丝,较之二十年前所产实加十倍。格尔子公院开设后,即有义国在巴土呀城仿设,当请格尔子公院之副总管往助。至同治十三年,法国亦设养蚕公院于蒙伯叶城。以上所论各节,似属事外之论,然实与查勘日本仿用巴斯陡之法颇有关系,盖日本悉照奥国养蚕公院之法而行也。五,在同治十二年春,日本派内务省属整顿农务局局长佐木前往奥国公会督办本国预会事务,佐木乃顺至格尔子公院于养蚕之期学习两年。同治十三年冬,佐木回至东京,乃设讲求蚕务所,访求日本养蚕各事及蚕之各病,并将西国养蚕之人及学问家讲求各新法布告国人,使与旧法相较,择其相近者改易良法。日本养蚕之法遂渐佳,而所产之丝亦渐美。数载后,该所乃移之宫内。至光绪九年,由新设之农商务省在东京设立养蚕公院,名为蚕业试马念,土所有章程悉照奥国格尔子之公院。一、访求伯撇灵之病;二、整顿蚕务各事;三、整顿与蚕务有关之农务。该公院内教习所按照新法养蚕,并准学生遵以下之例入所学习:一、入学之人至少宜已经务蚕三年;二、年在二十以外,四十以内;三、宜田各识字义。至教习教导之事:一、用显微镜之法;二、蚕之安邦多米法;三、蚕变化之费意昔讹乐际法;四、蚕病原由及防止法;五、养蚕之理合宜法。凡教习教导每次有四月之久,自四月初至七月底止。此期内学生于蚕务各事均应工作,国家不给薪水,房饭衣履均自备。每次学习期满,由公院如法考试,试可者给以文凭,或准其自作蚕子买卖,或由国家派往检查蛾子局,即当遵依,每年往局办事数月,酌给薪水。六光绪九年,日本因连年内地业蚕及丝商生意不旺,查丝为出洋货物大宗,关系国计民生,故户部甚以蚕丝之业为念,当由农商务省召集著名蚕户至东京会议,如何设法整顿养蚕各务及使生丝之业再兴。自是年五月十八日至二十六日止,经东京及十五县之蚕户议定:一、设立蚕丝业联合总部,以通内外之消息,而增彼此之见识;二、各地制丝之人联

译考察奥地利养蚕公院教习所制定的章程,只允许从事养蚕的人进入该所学习。这些人应当年满二十岁,通晓文字,否则必须得到所内的特别批准。绅士富家子弟自愿入学学习,或者国家学院的人员,国家预先存入公款作为津贴,让他们来此学习。贫困者的学费,由所内承担。在所学成的人,应按次序完成学业,应由公院考试是否熟练掌握用显微镜区分蚕的各种疾病以及挑选种蛾等事务。凡是考试合格者,发给文凭,或者允许其制作蚕种出售,或者派往国家设立的检查蚕种局担任办事人员。按照国家特设检查蚕种局的意图,既希望人们广泛了解养蚕的各种道理,如依法制作优良蚕种,也预先为那些养蚕但不制作蚕种的人代为制作蚕种。而且无论何人将蚕种送到该局,检查局的办事人员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奥地利南部养蚕兴盛的地方都设有这样的局,起初局中养蚕及制作蚕种的各种器具经费均由国家支付。后来蚕业日益兴盛,局中债务日益增多,至今已无需国家开支经费了。所设的蚕局有多处,每年所检查的蚕蛾数量总计超过十万。那里的蚕种既然充足,于是大多贩卖到其他地方。自从格尔子公院设立至光绪十三年,统计在教习所学成的人共有五百三十三名,其中以奥地利各省人为多,都是奥地利所属国的人。此外从其他国家来学习的,共计四十六名,如意大利、瑞士、德国、俄国、日本等国都有。考察教习所内的奥地利人学成回国后,都非常熟悉制作蚕种和分发的方法,久而久之广泛推行。凡是从事养蚕的农户争相聘用他们。考察养蚕这件事必须极其谨慎小心,使用显微镜的方法又极为辛劳,只有女工心境平静容易从事,所以公院起初允许女工来所学习,不过是在制作蚕种时使用显微镜检查种蛾,这些女工就非常熟练。每天用显微镜能检查四五百只蚕蛾,既容易又稳妥。于是人们争相聘用熟悉此法的女工,而女工来院请求学习的也逐年增多。一年中,公院于是另外建立了一所女教习所,统计所内学成的女工到去年有六十四名。现在统计格尔子公院内教习所学成的人检查种蛾,每年数量可达五百万。另外浑境司格司特地方所设的养蚕公院在光绪十三年,仅就这一处计算,一年中所检查的种蛾为一百九十一万余,从七月开始检查到次年一月,其院内使用的女工超过四百名之多,所以格尔子公院所管辖的地区日渐扩大,而其所取得的成效,则是因为仿照巴斯德的方法制作蚕种出产蚕丝,与二十年前相比实际增加了十倍。格尔子公院开设后,意大利就在巴土呀城仿照设立,当时邀请格尔子公院的副总管前往协助。到同治十三年,法国也在蒙伯叶城设立了养蚕公院。以上所论述的各节,似乎属于题外之论,但实际上与考察日本仿用巴斯德的方法颇有关系,因为日本完全按照奥地利养蚕公院的方法实行。第五,在同治十二年春,日本派遣内务省属整顿农务局局长佐木前往奥地利公会督办本国预会事务,佐木于是顺道到格尔子公院在养蚕期间学习了两年。同治十三年冬,佐木回到东京,于是设立讲求蚕务所,访求日本养蚕的各种事务及蚕的各种疾病,并将西方养蚕的人及学者讲求的各种新法布告国人,使与旧法相比,选择相近的改换为良法。日本养蚕的方法于是逐渐变好,而所产的蚕丝也逐渐变得精美。几年后,该所迁移到宫内。到光绪九年,由新设的农商务省在东京设立养蚕公院,命名为蚕业试验场,所有章程完全照搬奥地利格尔子的公院。一、访求伯撇灵之病(注:此处疑为蚕病名称音译,如“脓病”等);二、整顿蚕务各项事务;三、整顿与蚕务有关的农务。该公院内的教习所按照新法养蚕,并允许学生遵循以下条例入所学习:一、入学的人至少应当已经从事养蚕三年;二、年龄在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三、应当通晓文字意义。至于教习教导的事项:一、使用显微镜的方法;二、蚕的安邦多米法(注:疑为某种养蚕技术音译);三、蚕变化的费意昔讹乐际法(注:疑为某种蚕病或生理现象音译);四、蚕病的病因及防止方法;五、养蚕的合理适宜方法。凡是教习教导每次为期四个月,从四月初到七月底。在此期间学生对于蚕务各项事务都应当工作,国家不给薪水,房饭衣履均须自备。每次学习期满,由公院依法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文凭,或者允许其自行制作蚕种买卖,或者由国家派往检查蚕蛾局,即应当遵从,每年往局办事数月,酌情给予薪水。第六,光绪九年,日本因为连年内地养蚕及丝商生意不景气,考察蚕丝为出口货物的大宗,关系国计民生,所以户部非常挂念蚕丝业,当时由农商务省召集著名的蚕户到东京会议,如何设法整顿养蚕各项事务及使生丝业再次振兴。从这年五月十八日到二十六日止,经过东京及十五县的蚕户议定:一、设立蚕丝业联合总部,以便沟通内外消息,而增进彼此的见识;二、各地制丝的人联合

合而设公所;三、正经银行或日本银行在各产蚕丝地方设立分行,以为贩运汇兑便利之计;四、在横滨设一查马念丝质公局,遇有至佳之丝,政府酌与赏给,以资鼓励;五、各商应用牌记之章程,请速定颁发;六、在横滨设立一局,遇有制造最佳之丝货而本商无力输运,即由该局助之出口,以扩消路。按上所载第一条,当由民间自行设立蚕丝业联合总部,因无十分裨益,复据长野、琦玉、宫城三县禀请农商务省颁发联合章程,其余各府县亦多欲如此办理。光绪十年,农商务省开设讲求蚕丝会,各府县派赴会所人员均禀请颁发联合章程,然农商务省尚欲查知业蚕丝者意见究竟如何,因于光绪十一年复设茧丝公会,并另三宗公会之时,六月间再设会集议蚕丝之事,除检查蛾子局各员外,于丝商及熟悉养蚕制丝人中特选四十二名,以议其时所议之事。

译合并设立公所;三、由正金银行或日本银行在各产蚕丝的地方设立分行,以便贩运和汇兑;四、在横滨设立一个查验蚕丝质量的公局,遇到品质极佳的丝,政府酌情给予赏赐,以资鼓励;五、各商号使用商标的章程,请迅速制定并颁布;六、在横滨设立一个机构,遇到制造出最佳丝货但本国商人无力运输出口的情况,即由该机构协助出口,以扩大销路。

关于上述第一条,应当由民间自行设立蚕丝业联合总部,但因没有显著的益处,又根据长野、琦玉、宫城三县的禀请,请求农商务省颁布联合章程,其余各府县也多想这样办理。光绪十年,农商务省开设讲求蚕丝会,各省派往会所的人员均禀请颁布联合章程,然而农商务省尚且想要查知从事蚕丝业者的意见究竟如何,因此在光绪十一年再次设立茧丝公会,并在另外三个公会成立之时,于六月间再次集会商议蚕丝事宜,除了检查蛾子局的官员外,从丝商及熟悉养蚕制丝的人中特别挑选了四十二名,以商议当时所议之事。

一、如何设法择养至佳之蚕种以成至佳之丝?二、制造生丝包捆须轻重大小一律。三、设立蚕丝联合公所有无妨碍之处?其养蚕制丝之事,以分为两公所,合为一公所,二者孰便?众人集议,既定,皆请农商务省颁定章程以速为妙。盖无此章程,与众大为不便也。农商务省见舆论佥同,乃就以上各事细为增定,于是年十一月颁发《蚕业联合章程》,并订明村镇等处凡业丝之户、制丝之人,皆应联合而设公所。每省设一联合总公所,其府县等处设一联合公所,或一分公所。复在东京设一总部,以辖通国之公所。开办后,农商务省复增订各项专行条例,其间至要者皆为译查。今计其各项条例中与查勘之意颇相关系,亟宜陈明者有二:一系农商务省光绪十二年九月所发《检查蚕子防止伯撇灵病条例》;一系光绪十二年九月所发《检查蚕子专条》也。七查得《检查蚕子预防伯撇灵之病条例》所载:一、凡做造蚕子及贩卖蚕子,均须请领准帖。二、凡做造蚕子之人,均须照此条例以听检查。三、凡蚕子无检查印据,不准贩卖饲养。四、检查蚕子于各府州县适中合宜之地设立检查所,但视地方情形,或派人前往检查亦可。五、凡检查蚕子之员,由国家派充,其检查之法则另有专条遵奉以行。六、凡检查春蚕子,于每年十月初一日为始;检查夏秋蚕子,则由该管官酌量相宜之时为始。七、凡做造蚕子之人,春蚕子则将现收子数及做种额数,于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呈报;夏秋蚕子则将现收子数及做种额数,于择定检查之日期三十日前呈报。八、凡做造蚕子之人送蚕子至局检查,宜将住地、姓名及何行店属何联合公所,一一开载,并将为种蚕用之子分别呈明。九、凡检查蚕子,如病在百分之五以内,准其为种□子用如病在百分中之十五以内准为制丝子用均分别盖以准用印据如过此分数则盖以不准用印据。十、凡蚕子盖有不准印据不得贩卖饲养。十一、凡做造蚕子及贩卖蚕子之人或歇业不做或往他府州县寄籍或移居均须呈明将准帖缴还若在移居及入籍之处再为此业仍照第一条请领准帖。十二、凡本条例之第一条及二条、十条如有违犯者罚洋二元至二十五元不等。八、查得检查蚕子专条所载:一、凡按照检查蚕子防止伯撇灵病条例第一条内所载发给准帖应分别其为做造蚕子与贩卖蚕子之准帖。二、凡贩卖蚕子之准帖宜用轻便之物而成以便其贩卖时易于隹乃带。三、凡蚕子检查所宜就各府州县分治署内设立以省经费。四、凡产蚕子数目不多之处其做子人又复散处则按检查蚕子条例之第四条派人前往各处合宜之所暂行设局周检查。五、凡检查蚕子之员必须为蚕业熟悉可靠之人其姓名履历须呈明农商务省。六、凡检查蚕子在蚕子纸全面直条取下蚕子一百粒分为两分再取一分分为十分每分为五粒每五粒盛之小乳金本加药水一滴细为研碎用显微镜查看其汁于四围中间详细察阅此为一回检查也如检查一回中见汁内有克拍司格粒形即为该蚕子百分中有二分病之据故查十回每回见有克拍司格粒形即为该蚕子百分中有二十分病之据也。七、凡为制丝用之子各子中见其有病则照上第六条检查如其病在百分中之十五分以内尚可准用。八、凡检查蚕子之显微镜须能显大五百倍以上者方可用。九、凡检查蚕子准用印据圆式径一寸五分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准为种蚕子用其准为制丝子用之印据长圆式纵一寸八分,横一寸,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准为制丝子用」,其不准用之印据,长方式,直一寸,横五分,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不准贩卖饲养」。十、凡检查所每年将检查之事开册,于次年二月呈报农务省。九、查得检查蚕子条例,于光绪十三年开办。查光绪十三、四两年,各府州县四十五处检查所呈报每年所查数目清册内所载,该两年各处检查仅为种蚕之子。计光绪十三年所查,用旧法所做蚕子纸,每百分得佳者七十七分,不佳者二十三分;用巴斯陡新法所做蚕子纸内,每百分得佳者五十八

译一、如何设法选择并培育最优良的蚕种,以产出最优良的丝?二、制造生丝时,包捆的重量和大小必须统一。三、设立蚕丝联合公所是否有妨碍之处?养蚕制丝之事,是分为两个公所,还是合为一个公所,哪一种更便利?众人集议决定后,都请求农商务省颁布章程以迅速实施为好。因为没有这个章程,对大众极为不便。农商务省看到舆论一致,于是对上述各事详细增定,于当年十一月颁发《蚕业联合章程》,并明确规定村镇等处凡是从事丝业的户、制丝的人,都应当联合设立公所。每省设立一个联合总公所,府县等处设立一个联合公所,或一个分公所。又在东京设立一个总部,以管辖全国各地的公所。开办后,农商务省又增订各项专门条例,其中最重要的都已翻译查考。现在统计各项条例中与查勘之意颇相关系、亟需陈述清楚的有两项:一是农商务省光绪十二年九月所发的《检查蚕子防止伯撇灵病条例》;二是光绪十二年九月所发的《检查蚕子专条》。

七、查得《检查蚕子预防伯撇灵之病条例所载:一、凡是制造蚕种及贩卖蚕种,都必须申请领取准帖。二、凡是制造蚕种的人,都必须按照此条例接受检查。三、凡是蚕种没有检查印据,不准贩卖饲养。四、检查蚕种在各府州县适中合宜的地方设立检查所,但视地方情形,派人前往检查也可以。五、凡是检查蚕种的人员,由国家派遣充任,其检查法则另有专条遵奉执行。六、凡是检查春蚕种,从每年十月初一开始;检查夏秋蚕种,则由主管官员酌情适宜的时间开始。七、凡是制造蚕种的人,春蚕种则将现收子数及做种额数,在每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呈报;夏秋蚕种则将现收子数及做种额数,在选择检查日期前三十天前呈报。八、凡是制造蚕种的人送蚕种到局检查,应当将住地、姓名及所属行店、联合公所,一一开列记载,并将作为种蚕用的蚕种分别呈明。九、凡是检查蚕种,如果病率在百分之五以内,准许作为种蚕子使用;如果病率在百分之十五以内,准许作为制丝子使用,均分别盖以准用印据;如果超过这个比例,则盖以不准用印据。十、凡是蚕种盖有不准用印据,不得贩卖饲养。十一、凡是制造蚕种及贩卖蚕种的人,如果歇业不做,或往他府州县寄籍,或移居,都必须呈明并将准帖缴还;如果在移居及入籍之处再从事此业,仍照第一条申请领取准帖。十二、凡是本条例的第一条及第二条、第十条如有违犯者,罚洋二元至二十五元不等。

八、查得检查蚕子专条所载:一、凡是按照检查蚕子防止伯撇灵病条例第一条所载发给准帖,应分别其为制造蚕种与贩卖蚕种的准帖。二、凡是贩卖蚕种的准帖宜用轻便之物制成,以便其贩卖时易于携带。三、凡是蚕种检查所宜在各府州县分治署内设立,以节省经费。四、凡是产蚕种数目不多之处,其制造蚕种的人又分散各处,则按检查蚕子条例之第四条,派人前往各处合宜之所暂行设局,逐一检查。五、凡是检查蚕种的人员必须为熟悉蚕业可靠之人,其姓名履历须呈明农商务省。六、凡是检查蚕种,在蚕种纸全面直条取下蚕种一百粒,分为两份,再取一份分为十份,每份为五粒,每五粒盛之小乳金本,加药水一滴,细为研碎,用显微镜查看其汁,于四围中间详细察阅,此为一回检查。如果检查一回中见汁内有克拍司格粒形,即为该蚕种百分中有二分病之据;故查十回,每回见有克拍司格粒形,即为该蚕种百分中有二十分病之据。七、凡是作为制丝用的蚕种,各蚕种中见其有病,则照上第六条检查,如果病率在百分之十五以内,尚可准许使用。八、凡是检查蚕种的显微镜须能放大五百倍以上者方可使用。九、凡是检查蚕种准用印据,圆形直径一寸五分,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准为种蚕子用”;其准为制丝子用的印据,长圆形纵一寸八分,横一寸,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准为制丝子用”;其不准用的印据,长方形,直一寸,横五分,其文曰“某府州县检查所不准贩卖饲养”。十、凡是检查所每年将检查之事开册,于次年二月呈报国农务省。

九、查得检查蚕子条例,于光绪十三年开始实施。查光绪十三、十四两年,各府州县四十五处检查所呈报的每年所查数目清册内所载,这两处各地检查仅为种蚕之子。计光绪十三年所查,使用旧法所做的蚕种纸,每百分得佳者七十七分,不佳者二十三

分,不佳者四十二分。十四年所查,用旧法所做蚕子纸内,每百分得佳者八十五分,不佳者十五分;用巴斯陡新法所做蚕子纸内,每百分得佳者九十分,不佳者十分。是可见一年之中,蚕子之佳者已多,而用巴斯陡之法,其子为尤佳也。十、查日本蚕务近二十年来,所产之蚕茧与蚕子纸、生丝、乱丝头数目先后悬殊,可知其蚕务日见兴旺。

译其中,品质不佳的占四十二分。光绪十四年调查数据显示,采用旧法制作的蚕种纸中,每百分里品质优良的有八十五分,品质不佳的有十五分;而采用巴斯陡新法制作的蚕种纸中,每百分里品质优良的达九十分,品质不佳的仅十分。由此可见,一年内优良蚕种的数量已经很多,而采用巴斯陡法所产的蚕种则更为优良。十、考察日本蚕业近二十年来,所产的蚕茧、蚕种纸、生丝及乱丝头的数量前后差异巨大,可知其蚕业日益兴旺。

今特具图呈说,如茧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元年,其数无考。二年出一百四十八万四千旦,九年出二百七十六万五千旦,十四年出二百九十六万二千坦。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七分也。如蚕子纸自同治八年至光绪三年,其数无考。四年出一百三十八万七千张,九年出一百二十三万二千张,十四年出二百三十一万五千张。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九十分也。其运出外洋之数,同治八年为一百三十七万七千张,光绪九年为七十五万张,十四年则仅为七百五十五张。如生丝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元年,其数无考。二年出二百四万九千斤,九年出二百八十五万三千斤,十四年出四百六十五万六千斤。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六十三分也。其运出外洋之数,同治八年为七十三万斤,光绪九年为三百十二万二千斤,至十四年则为四百六十八万斤,是此五年内每百分中几多至五十八分也。如乱丝头自同治八年至光绪六年,其数无考。七年出一百二万六千斤,九年出一百七万三千斤,十四年出一百二十四万七千斤。是十四年较之九年,每百分中多十六分也。以上所产之数,虽或年分不齐,而多寡已可比较。其取数年为断者,因同治十三年佐木自奥国回至东京,设立讲求蚕务所,光绪九年农商务省复有整顿蚕丝业之举也。按数年来日本所产蚕子纸、生丝日见其多,而茧及乱丝头不与之俱多,其数且相去悬远,则为蚕多成佳茧之证。此皆由日本早用西国查得天然利益之法,整顿蚕病,以致蚕生有力之明效。余曾前往内地查勘蚕事,屡见日本国家护助蚕业之意,所需种桑之地年渐推广,向来蚕业只在本道数处,今则推广自通国皆有所设,西式之缫丝局亦年见其多。兹将产子与茧之分。地绘为两图,据光绪十二年分所产数目以定,因仅有此年各处数目可稽也。每一乡村悬有示谕,劝民尽心蚕事及用意缫丝。盖国家不独于数年来尽心整顿蚕病,亦急欲制丝使佳。今通国缫丝之局日盛,而熟悉缫丝美法之工匠亦众,制出之丝运售如流,利益颇厚,实为日本一大宗商货。图内所载生丝运出外洋数目骤增,亦一证也。兄缫丝局仿用西法缫出之丝极佳,现接倪恩投函称,本年法京公会蚕考察院考日本所制之丝,奖富冈镇之缫丝局以超等奖牌,并给他处仿用西法缫丝局金牌者六,是日本蚕务情形如此。不数年必为一盛产蚕丝之国也。盖天气既佳,土地又便,人复智慧,其所出之丝谅无能与之比,且工贱而易于争售。若中国天气、地土、人之智慧、工之便益,固无人不知,其较日本尤佳,而中国蚕务何不逮日本远甚?盖中国人多以丝之一物惟中国独擅之利,殊不知于各出丝之国不过十分中居其数分耳。仅即日本一国情形以观,已可概见矣。日本整顿蚕务不过数年而兴旺如此之速者,因仿用西国查得天然利益之法耳。地之所产各物,不能仅恃天时之相宜,天时固为要事,而格致家所查新理尤为至要。各国产出之货物,其盛与否,亦视其国之人知用格致家查得之新理与否也。凡为一事,必应设法使其减时省工,而余时余工仍可为事中之他用,则所出货物不独易见其多,且工本较轻,货物尤完美也。查中国之病,在各业之人不能联为一气,互相辅助,各人只计本身所业一端之事,而不计所业以外之事。譬养蚕者但重养蚕,缫丝者但知缫丝,而他事不计焉,殊不知联为一气,彼此均沾利益。今日苟欲整顿其事,殊觉非易,旧法固不能骤变,而各人意见亦多不同,且非逐细讲求,持之久远不为功。但中国情形与日本相近,凡事民间不能自新其谋,必官为之倡率。西国有何良法?倘国家不示民以准则,恐民终不能自为。此虽一定之理,然前陈中国蚕务亟宜设局讲求整顿,以保利源。事宜节田各中曾经申明,仍不可强民遵从。故开办整顿之时,民间业蚕之事不必过问,亦不必订立章程使人遵守。民间蚕务悉听其便,但立养蚕公局,如前所拟各法办理。不久民知有益,自能相从。俟民间

译现在特意绘制图表呈报说明,关于蚕茧,从同治八年至光绪元年,其产量没有记录。光绪二年产出一百四十八万四千旦,九年产出二百七十六万五千旦,十四年产出二百九十六万二千旦。这样,十四年比九年,每百分中多七分。关于蚕种纸,从同治八年至光绪三年,其产量没有记录。四年产出一百三十八万七千张,九年产出一百二十三万二千张,十四年产出二百三十一万五千张。这样,十四年比九年,每百分中多九十分。其中运往国外的数量,同治八年为一百三十七万七千张,九年为七十五万张,十四年则仅七百五十五张。关于生丝,从同治八年至光绪元年,其产量没有记录二年产出二百四万九千斤,九年产出二百八十五万三千斤,十四年产出四百六十五万六千斤。这样,十四年比九年,每百分中多六十三分。其中运往国外的数量,同治八年为七十三万斤,九年为三百十二万二千斤,到十四年则为四百六十八万斤,这是在这五年内每百分中几乎增加了五十八分。关于乱丝头,从同治八年至光绪六年,其产量没有记录。七年产出一百二万六千斤,九年产出一百七万三千斤,十四年产出一百二十四万七千斤。这样,十四年比九年,每百分中多十六分。以上所产的数额,虽然年份不完全对应,但多少已可比较。选取几年作为断限,是因为同治十三年佐木从奥地利回到东京,设立讲求蚕务所,光绪九年农商务复有整顿蚕丝业的举措。查近年来日本所产的蚕种纸、生丝日渐增多,而茧及乱丝头却不随之增多,其数量且相差悬殊,这是蚕多结成优质茧的证明。这都是因为日本早用西方查得的利用自然规律之法,整顿蚕病,以致蚕生长有力的明显效果。我曾前往内地查勘蚕事,屡次见到日本国家护助蚕业的意图,所需种桑之地逐年推广,向来蚕业只在本地几处,现在则推广至全国皆有所设,西式缫丝局也逐年增多。现将产子与茧的分布绘为两图,依据光绪十二年的产量数目确定,因为仅有这一年的各处数目可查考。每个乡村悬挂告示,劝勉百姓尽心蚕事及用心缫丝。因为国家不仅在近年来尽心整顿蚕病,也急于使丝制作精良。现在全国缫丝局日益兴盛,而熟悉缫丝良法的工匠也很多,制出的丝运售如流水,利益颇厚,实为日本一大宗商货图内所载生丝运往国外的数目骤增,也是一个证明。兄缫丝局仿用西法缫出的丝极佳,现接到倪恩来信称,今年法国巴黎公会蚕考察院考日本所制的丝,奖富冈镇缫丝局以超等奖牌,并给其他地方仿用西法缫丝局金牌六个,是日本蚕务情形如此。不数年必成为盛产蚕丝的国家。因为天气既好,土地又便利,人又智慧,其所出的丝大概没有能与之相比的,且工价低廉而易于争售。如果中国天气、地土、人的智慧、工价的便利,固然无人不知,其比日本更佳,而中国蚕务为何远不及日本呢?因为中国人多认为丝这一物品只有中国独享其利,殊不知在各产丝国家中不过占十分中的几分而已。仅看日本一国的情况,已可概见全貌。日本整顿蚕务不过数年而兴旺如此迅速,是因为仿用西方查得的利用自然规律之法。土地所产的各种物品,不能仅依赖天时适宜,天时固然重要,而格致学家查得的新理尤为关键。各国所产的货物,其兴盛与否,也看该国的人是否知道运用格致学家查得的新理。凡做一件事,必须设法使其节省时间、减少人工,而剩余的时间和人工仍可用于此事中的其他用途,那么所出的货物不仅容易见多,而且成本较轻,货物尤其完美。查中国的弊病,在于各业之人不能联合一致,互相辅助,各人只计较本身所业一端之事,而不计较所业以外之事。譬如养蚕者只重视养蚕,缫丝者只知缫丝,而其他事不计较,殊不知联合一致,彼此均沾利益。今日若想整顿此事,殊觉不易,旧法固然不能骤变,而各人意见也多不同,且非逐细讲求,持之久远不能成功。但中国情况与日本相近,凡事民间不能自己革新谋划,必须由官府倡导率领。西方有何良法?倘若国家不向百姓展示准则,恐怕百姓终究不能自行作为。这虽是一定的道理,然而前文陈述中国蚕务亟宜设局讲求整顿,以保护利源。事宜节田各中曾经申明,仍不能强迫百姓遵从。所以开办整顿之时,民间业蚕之事不必过问,也不必订立章程使人遵守。民间蚕务悉听其便,只设立养蚕公局,如前所拟各法办理不久百姓知道有益,自能跟随。等到民间

禀请订立章程以防弊端,其时再行酌议。中国丝业不欲争胜于诸国则已,苟欲与诸国争胜,非按以上各节办理不可也。自古以来,未有如今日之势,国中农事及各艺业必由国家经理之、保护之,其国始能臻于富强焉。光绪十五年九月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识。

译禀请订立章程以防止弊端,届时再行斟酌商议。中国的丝业如果不愿与各国竞争也就罢了,如果愿意与各国竞争,就必须按照上述各条规定办理。自古以来,从未有像今天这样的形势,国内的农业和各种工商业必须由官府经营管理、加以保护,国家才能达到富强的境地。光绪十五年九月,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此记录。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司康发达谨将派江生金、金炳生两人往法国国家在蒙伯叶城所设养蚕公院学习巴斯陡防备蚕病之法及一切情形,开摺恭呈「钧鉴」。

计开一、江金生,一名即系光绪十三四两年禀报在甯波设一养蚕小院内之工头。查江金生虽为工人,其意智则非工人之类。本税务司实见其心地纯正,既属可靠,所派之事亦复经心,性情颇巧,且自欲急行增长见识为上等之人。而其人实可受栽培,故遵倪恩投所劝需人往法学习之事,本税务司即行派伊前往,绝无丝毫疑惑。该工头往蒙伯叶养蚕公院内学习,虽无他人未往院学习以前所有之学习,然知其于分内应学之事不致遗误。因该工头不通法语,须派一传达法语之人同往襄助,且传语之人莫要于年幼,其中又多益也。当派上海人金炳生同往,系由工部局首事转请该局学堂总教习,在堂中最优之学生内选出。二、该两人派往法国学习之时,均立有切结存案。今将结中紧要之事开列于下:一、在法国时遵照倪恩投所定各节学习;二、宜专心学习养蚕各事;三、该两人往来盘费及在法国居住火食衣服,均由本税务司暂给每月,并给津贴银若干,不给薪水;四、该两人学习回国后,仍归本税务司管束派用,察其才能,再行酌给薪水。惟五年限内不准借词告退,如不遵照在三年内告退者,则所有暂给等欠均须加倍罚缴;在最后二年内告退,则照暂给等欠之数罚缴;若五年期满后告退,即将前暂给之欠作为赏给。五、倘或不准设立养蚕局,该两人学习回国后如何差使,可派另由本税务司赏给银两以示体恤;六、须备日记备一本,记载在法学习养蚕各事,每一礼拜抄寄察阅;七、该二人应照以上所定各项费用,备一帐簿随时登记。此簿由江金生一人所管,如学习养蚕应用器具,悉遵倪恩投定购。三、该二人往法国之时,曾具报一面购有各种蚕,随时同往内有家蚕,一年养一次蚕子。十九种,一年养二次蚕,子六种,以便在蒙伯叶公院仿照巴斯陡新法饲养,收茧做子,并使该二人面者见其式,愈为经意。四,该二人于光绪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自上海起程前往,于三月十八日抵法,其时已由倪恩投申请法国国家准该二人入蒙伯叶养蚕公院内学习,并经农部大臣核准,该公院代养各种蚕子,所有房屋器具人工各费均不须缴,但蚕食之叶价须照值偿还,遂于三月二十二日,江生金、金炳生二人为入院学习之始,由教习麻里阿教习之。五,该二人入院学习未久,接倪恩投来函云,该二人应深知其颇难教习,盖从前印度派来之工匠,先在英国农事学堂习学各事已久,易明巴斯陡及西国蚕务各事,所有格致之理,该二人则全不知悉,惟麻君尽力将蚕务各事化入二人之心思,使稍知此中精理,麻君学问素优,办事精明,性又安详,具诲诱之善,技尚可冀将该二人教成也。按江生金之为人,如本税务司以前所论,则今日倪恩投之来函所言无足为异,且亦本税务司早料有如此情形,也是以覆倪恩投函云,鄙意中所踌躇者,诚如来函所云,现派来之二人不能及印度派来之一人,但如印度派来之一人,中国一时实无其选,鄙意之所重者,在江生金一人,或终不负麻君之所教也。惟本税务司所深愧者,以麻君学问最优之人,而遇此意想不及难以教习之人耳。然派江生金之始意,不过令其能知巴斯陡所用之法及西国养蚕各法,其能否知格致之理,无关紧要,缘将来江生金止冀其能为养蚕工头各务,并不冀其能为工头以上之事也。但派二人前至西国,似宜努力以便谙练各务,可以回助本税务司所拟办理之事,易于成功也,拟再请按以上之意,用便易之法教习之,即令该二人迟至十一月回。华亦可也。六该二人学习之后,复接倪恩投函云:二人学业颇有进益,本税务司今日所深喜慰,可以呈报者:江生金学习已毕,教习麻里阿函致倪恩投云:巴斯陡新法所有之功用,江生金已全在握中矣。该二人不独未负本税务司之所赏识,且本税务司始所期

译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派遣江生金、金炳生两人前往法国国家在蒙伯叶城所设的养蚕公院,学习巴斯德预防蚕病的方法及一切相关情况,开列清单恭敬呈报,请予审阅。

详情如下:

一、江生金,一名,即是光绪十三、十四两年禀报在宁波设立养蚕小院内之工头。经查,江生金虽为工人,但其心智并非普通工人可比。本税务司实见其心地纯正,既可靠,对所派之事亦用心,性情灵巧,且自身渴望迅速增长见识,成为上等之人。而此人确实值得栽培,故遵照倪恩投劝请派人赴法学习之事,本税务司立即派遣他前往,绝无丝毫疑虑。该工头前往蒙伯叶养蚕公院学习,虽无他人未入院学习前所具备的基础,但知其对于分内应学之事不会遗漏失误。因该工头不通法语,须派一名翻译同往协助,且翻译之人不宜年幼,其中多有裨益。于是派遣上海人金炳生同往,系由工部局负责人转请该局学堂总教习,从堂中最优秀的学生中选出。

二、该两人派往法国学习之时,均立下切结存档。今将切结中紧要事项开列如下:一、在法国时遵照倪恩投所定的各条规定学习;二、宜专心学习养蚕各项事务;三、该两人往来旅费及在法国居住的火食衣服,均由本税务司按月暂给,并给津贴银若干,不给薪水;四、该兩人学习回国后,仍归本税务司管束派遣,察其才能,再酌情给予薪水。惟五年限内不准借词告退,如不服从在三年内告退者,则所有暂给款项均须加倍罚缴;在最后二年内告退,则按暂给款项之数罚缴;若五年期满后告退,即把前暂给之款作为赏赐。五、倘若不准设立养蚕局,该两人学习回国后如何任用,可另由本税务司赏给银两以示体恤;

六、须备日记一本,记载在法学习养蚕各项事务,每礼拜抄寄审阅;七、该二人应照以上所定各项费用,准备一帐簿随时登记。此簿由江生金一人掌管,如学习养蚕应用器具,悉遵照倪恩投定购。

三、该二人前往法国之时,曾具报一面购有各种蚕种,随时同往,内有家蚕,一年养一次蚕的蚕种十九种,一年养两次蚕的蚕种六种,以便在蒙伯叶公院仿照巴斯德新法饲养,收茧制种,并使该二人亲眼见到其样式,更加用心。

四、该二人于光绪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自上海起程,于三月十八日抵达法国,此时已由倪恩投申请法国国家准许该二人进入蒙伯叶养蚕公院学习,并经农部大臣核准,该公院代为饲养各种蚕种,所有房屋器具人工各费均无须缴纳,但蚕食桑叶之价须照值偿还,遂于三月二十二日,江金生、金炳生二人开始入院学习,由教习麻里阿教导。

五、该二人入院学习不久,接倪恩投来函说,该二人应深知其颇难教习,因为从前印度派来的工匠,先在英国农事学堂习学各事已久,容易明白巴斯德及西方蚕务各项事务,所有格致之理,该二人则全然不知,惟麻君尽力将蚕务各事融入二人心中,使其稍知此中精理,麻君学问向来优秀,办事精明,性情又安详,具备教诲诱导之善,技艺尚可期望将该二人教成。按江生金之为人,如本税务司先前所论,则今日倪恩投来函所言无足为奇,且亦本税务司早料有如此情形,因此回复倪恩投函说,鄙意中所犹豫者,诚如来函所云,现派来之二人不能及印度派来之一人,但如印度派来之人,中国一时实无其选,鄙意所看重者,在江生金一人,或许终不负麻君之所教也。惟本税务司深感惭愧者,以麻君学问最优之人,却遇到此意想不及难以教习之人耳。然而派遣江生金之初意,不过令其能知巴斯德所用之法及西方养蚕各法,其能否知格致之理无关紧要,因为将来江生金只期望其能为养蚕工头各务,并不期望其能为工头以上之事。但派遣二人前至西国,似宜努力以便熟习各务,可以回助本税务司所拟办理之事务,易于成功,拟再请按以上之意,用简便之法教习之,即使该二人迟至十一月回华亦可。

六、该二人学习之后,复接倪恩投来函说:二人学业颇有进益,本税务司今日深感欣慰,可以呈报者:江生金学习已毕,

望不过如此,盖能如此即可将所拟中国整顿蚕务各事办成也。七该二人在蒙伯叶公院学习时,固在麻里阿属下,至往他处学看蚕务各事,复由倪恩投请派其第一帮办郎培而克同往照料。七月初该二人在蒙伯叶学习已毕,前往巴黎,在巴黎公会游视与蚕务有关各物,如缫机器、各种生丝、各种丝货是,并由倪恩投照料一切及与该二人讲明蚕茧生丝之好坏,倪恩投可谓屈己以相教该二人也。又造缫丝机器厂,造有至新缫丝之机器,在公会内试用,由倪恩投商令江生金前往学习缫丝之用数日。七月二十六日该二人自巴黎往里昂城考察丝质,院内学用考查蚕茧生丝之器具,并在里昂附近上所言造至新机器厂内学习装卸动用机器之法,后回蒙伯叶时,路途所经几处缫丝厂亦复进内看视。江生金回蒙伯叶之后,复将麻里阿从前所教各事,由郎培而克遵麻里阿所嘱,一一复为考明太皿。其时麻里阿已经染病,惜未几已故矣。江生金考马念已毕,即培而克具报倪恩投云:「按现在余所可报江生金学习之事:一、粗能知巴斯陡新法用显微镜选子之事,现在该工人带回中国之子,当余面前选择均臻妥当;二、该工人深知分方法之理及其原故,并如何仿照也;三、该工人能分别蚕常所有之病;四、可使稍明将蚕子妥当收藏有何利益;五、可使稍知养蚕不可太密,并房屋宜多透生气;六、该工人现带去详细说略,系麻里阿所与讲。」明蚕之各病原由,八江生金、金炳生于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回至上海。该二人所派往之事均已办完,往来多日,该二人并无难处,殊可欣慰。然皆倪恩投首先之照料,次则麻里阿之维持。本税务司钦佩无涯,似必有以酬其劳绩,方可也。九带往蒙伯叶公院所养蚕子如何情形,另行开单呈明。

译期望不过如此,大概能这样也就足以将所拟定的中国整顿蚕业各项事务办成了。第七,这两人在蒙伯叶公院学习时,固然在麻里阿的管辖之下,至于前往其他地方学习考察蚕业各项事务,又由倪恩投申请派遣其第一帮办郎培而克一同前往照料。七月初,这两人在蒙伯叶的学习已经结束,前往巴黎,在巴黎公会参观与蚕业有关的各类物品,如缫丝机器、各种生丝、各种丝织品等,并由倪恩投照料一切,且向这两人讲解蚕茧和生丝的好坏,倪恩投可以说是委屈自己来教导这两人。又建造缫丝机器厂,制造了最新的缫丝机器,在公会内试用,由倪恩投商议让江生金前往学习缫丝的使用,历时数日。七月二十六日,这两人从巴黎前往里昂城考察丝质,在院内学习使用考查蚕茧和生丝的器具,并在里昂附近前述建造最新机器的工厂内学习装卸和操纵机器的方法,后来返回蒙伯叶时,沿途经过的几处缫丝厂也进入内部查看。江生金回到蒙伯叶之后,又将麻里阿从前所教的各项事务,由郎培而克遵照麻里阿的嘱咐,一一重新为江生金考核明白。此时麻里阿已经染病,可惜不久便去世了。江生金考核完毕,郎培而克便向倪恩投报告说:“按照现在我所可以报告的江生金学习之事:一、大致能了解巴斯德新法用显微镜挑选蚕种之事,现在该工人带回中国的蚕种,在我面前挑选都极为妥当;二、该工人深知分离方法的原理及其原因,以及如何仿照操作;三、该工人能辨别蚕常见的各种疾病;四、可以使其稍懂将蚕种妥善收藏有何益处;五、可以使其稍知养蚕不可过于密集,并且房屋宜多通风透气;六、该工人现在带去的详细说明书,是麻里阿所讲解的。”关于蚕病的各种病因,第八,江生金、金炳生在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回到上海。这两人受派前往办理的事务都已经完成,往返多日,这两人并无困难之处,实在令人欣慰。然而这都是倪恩投首先的照料,其次是麻里阿的维持。本税务司钦佩之情无穷无尽,似乎必须有所酬谢他们的功劳,才合适。第九,带往蒙伯叶公院所养的蚕种情况如何,另行开具清单呈报说明。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光绪十五年带往法国养蚕公院所养各处蚕子收成数目及蚕病情形开摺恭呈钧鉴计开:一年养一次蚕子。按法国重一吉罗克兰合中重二十八两,每一吉罗克兰分为一千克兰,每一克兰分为十代西克兰,每一代西克兰分为十桑的克兰,每一桑的克兰分为十密理克兰。若养蚕子重二十五克兰,约为三万五[千](十)粒,故重一克兰子约为一千四百粒,每重一桑的克兰子为十四粒矣。又重二十五克兰子养成茧至少重五十吉罗克兰,故重一克兰子约成茧二罗克兰,重一桑的克兰子约为十四粒成茧二十克兰也。第一号白皮蚕子出湖州,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西语曰克拍司格,及黄软,西语曰福尔拉沙尔利病,养成茧四十八个,重五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四分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七条。第二号白皮蚕子出甯波,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八十五个,重一百四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十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三号白皮蚕子出嘉兴,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茧因蚕有粒瘟黄软无眠,西语曰格尔拉沙尔利病,养成茧三十六个,重五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四分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十四条。第四号小种白皮蚕子出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十二个,重一百十八克兰又八代西克兰,是为约百分之八分余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八条,第五号中种白皮蚕子出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三十八个,重五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四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九只,约重三克兰,又二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四条。第六号大种白皮蚕子出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无眠病,养成茧九个,重十二克兰,又九十六桑的克兰,是约为千分之九分也,该茧内无佳蛾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八条。第七号白皮蚕子出奉化,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五十四个,重二百十六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二十号内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五条。第八号白皮蚕子出奉化,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十四个,重三十六克兰,按本号子收入二十一号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五条。第九号白皮蚕子出湖州,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个,重五十七克兰,又六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五分余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第十号白皮蚕子出奉化,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百六十六个,重三百三十一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二十二三号内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八条。第十一号白皮三眠蚕子出南浔,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无眠病。养成茧十四个,重十二克兰,又六代西克兰,是约为千分之九分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八条。第十二号黑花皮三眠蚕子出吴凄,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九十个,重九十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二十四号内合算。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八只,约重二克兰又九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四条。第十三号白皮蚕子出诸暨,因到法国公院即出子,

译拥有三品官衔的前浙江海关税务司康发达,恭敬地将光绪十五年带往法国养蚕公所饲养的各地产蚕种收成数量及蚕病情况,分条列出呈报给您审阅,具体内容如下:

每年养一次蚕种。按照法国的重量单位,一吉罗克兰折合中国重量二十八两,每一吉罗克兰分为一千克兰,每一克兰又分为十代西克兰,每一代西克兰再分为十桑的克兰,每一桑的克兰又分为十密理克兰。如果蚕种重量为二十五克兰,大约有三万五千粒,因此一克兰蚕种约有一千四百粒,一桑的克兰蚕种约有十四粒。另外,二十五克兰的蚕种养成的茧至少重五十吉罗克兰,所以一克兰蚕种约能结成二罗克兰的茧,一桑的克兰蚕种约十四粒能结成二十克兰的茧。

第一号白皮蚕种产自湖州,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西语称克拍司格)以及黄软病(西语称福尔拉沙尔利),养成的茧只有四十八个,重五十四克兰,这大约只占百分之四。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没有留下药水浸泡,有蚕七条。

第二号白皮蚕种产自宁波,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的茧有八十五个,重一百四克兰又四代西克兰这大约只占百分之十。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没有留下药水浸,有蚕四条。

第三号白皮蚕种产自嘉兴,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黄软及无眠病(西语称格尔拉沙尔利),养成的茧有三十六个,重五十四克兰,这大约只占百分之四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没有留下药水浸润,有蚕十四条。

第四号小种白皮蚕种产自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的茧有一百一十二个,重一百十八克兰又八代西克兰这大约占百分之八多一点。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没有留药水浸,有蚕八条。

第五号中种白皮蚕种产自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的茧有三十八个,重五十四克兰,这大约占百分之四。这些茧中收得无病蛾子九只,约重三克兰又二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四条。

第六号大种白皮蚕种产自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无眠病,养成的茧只有九个,重十二克兰又九十六桑的克兰,这大约只占千分之九。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留下,药水浸有蚕八条。

第七号白皮蚕种产自奉化,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蚕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染病,养成的茧有一百五十四个,重二百十六克兰,本号蚕种的收成并入第二十号内合并计算,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留下,药水浸有蚕五条。

第八号白皮蚕种产自奉化,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六十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的蚕有二十四个,重三十六克兰,本号蚕种的收成并入第二十一号合并计算,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留下药水浸有蚕五条。

第九号白皮蚕种产自湖州,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条,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黄软病,养成的茧有四十个,重五十七克兰又六代西克兰,这大约占百分之五多一点,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留下。

第十号白皮蚕种产自奉化,重五十四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百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百六十六条,重三百三十一克兰,本号蚕种的收成并入第二十二、二十三号内合并计算,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留下,药水浸有蚕八条。

第十一号白皮三眠蚕种产自南浔,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黄软无眠病,养成的茧有十四个,重十二克兰又六代西克兰,这大约只占千分之九,这些茧中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药水浸有蚕八条。

第十二号黑花皮三眠蚕种产自吴凄,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病,养成的茧有九十个,重九十克兰,本号蚕种的收成并入第二十四号内合并计算,这些茧中收得无病蛾子八只,约重二克兰九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四条。

第十三号白皮蚕种产自诸暨,因为到达法国公所时就已产卵,

重若干先未查明,该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五十六个,重七十二克兰,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五只,约重一克兰又八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三条。第十四号白皮蚕子出嵊县,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八十六个,重一百二十三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二十五六号内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四条。第十五号白皮蚕子出诸暨,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五十九个,重二百五十克兰又二代西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二十七号内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四条。第十六号白皮蚕子出诸暨,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百二十四个,重二百九十八克兰又八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二十一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十二只,约重三克兰又八代西克兰。第十七号白皮蚕子出诸暨,因到法国公院即出子,重若干先未查明,该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五十六个,重六十八克兰又四代西克兰,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三条第十八号,黑花皮柘蚕子出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十个,重十克兰,又八桑的克兰。按本号收成入第二十八号内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二条。

译前几批蚕种重量尚未查明,这些蚕患有粒瘟和黄软病,共养成蚕茧五十六个,重七十二克兰。从这批茧中收获无病蛾子五只,约重一克兰零八代西克兰,药水中浸泡的蚕有三条。

第十四号白皮蚕种产自嵊县,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蚕茧重量为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患有粒瘟和黄软病,共养成蚕茧八十六个,重一百二十三克兰又四代西克蘭。本批蚕种的收成并入第二十五、二十六号内合并计算。这批茧中没有优质的蛾子产卵,未留存药水中浸泡的蚕四条。

第十五号白皮蚕种产自诸暨,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患有粒瘟和黄软病,养成蚕茧一百五十九个,重二百五十克兰又二代西克蘭。本批蚕种的收成并入第二十七号内合并计算。这批茧中没有优质的蛾子产卵未留存药水中浸泡的蚕四条。

第十六号白皮蚕种产自诸暨,重七十二桑的克蘭,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蘭。因蚕患有粒瘟和黄软病,养成茧二百二十四个,重二百九十八条克兰又八代西克蘭,这大约占百分之二十一。从这批茧中收获无病蛾子十二只,约重三克蘭又八代西克蘭。

第十七号白皮蚕种产自诸暨,因到达法国公院后立即孵化,重量尚未查明。这些蚕患有粒瘟和黄软病,养成茧五十六个,重六十八条克兰又四代西克蘭。这批茧中没有优质的蛾子产卵,未留药水中浸泡的蚕三条。

第十八号黑花皮柘蚕种产自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蘭,约一千零八粒,应产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蘭。因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十个,重十条克兰又八桑的克蘭。本批收成并入第二十八号内合并计算。这批茧中没有优质的蛾子产子,未留药水中浸泡的蚕二条。

第十九号白皮蚕子出南浔,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无眠病,养成茧六十五个,重三十克兰。又六桑的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二分余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七条。第二十号肉皮蚕由第七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十七个,重五十七克兰。又六代西克兰合之第七号所收茧数是约为百分之十九分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第二十一号白皮蚕由第八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十个,重一百六十九克兰。又二代西克兰合之第八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十九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二只,约重七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十二号白皮四点蚕由第十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三十六个,重五十七克兰。又六代西克兰,按本号收成亦入第二十三号内合算。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第二十三号斑点白皮蚕由第十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十五个,重十八克兰。合之第十号及第二十二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三十七分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第二十四号白皮三眠蚕由第十二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十六个,重九十七克兰。又二代西克兰,合之第十二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十三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五只,约重一克兰又八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三条。第二十五号白皮四点蚕由第十四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六十四个,重七十九克兰。又二代西克兰,按本号收成亦入第二十六号内合算。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十只,约重三克兰又六代西克兰。第二十六号黑皮蚕由第十四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七个。重六十四克兰又八代西克兰合之第十四号第二十五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十八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四只约重一克兰又四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十七号白皮四点蚕由第十五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五个重一百四十七克兰又六代西克兰合之第十五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二十八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十二只约重三克兰又九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十八号白皮蚕由第十八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六十五个重三十九克兰又七代西克兰合之第十八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三分余也该茧内无佳蛾生子未留药水浸有蚕二条「按一年养一次蚕子本带去十九种因一种子内常有二三种者共分为二十八种该二十八种内按所养之子应收茧数以计至多者为百分之三十七分余至少者为千分之九分余合计茧之收数不过为百分之七分余也以上二十八种所收之茧内有十八种之茧因病太甚均不能做子其余十种之茧尚未全病仍可做子然所做之子不过为百分之十分也「计开一年养二次蚕子「第一号白皮蚕子出奉化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百四个重百五十八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七号第一次内合算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子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七百八十个重七百五十六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五十二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三只约重一克兰又一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第二号白皮蚕子出南浔重三十六桑的克兰约五百四粒应收茧重七百二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个,重三十二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四分余也。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次养子重三十六桑的克兰,约五百四粒,应收茧重七百二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一百四十七个,重一百二十二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十七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七只,重二克兰,又五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第三号白皮蚕子出湖州,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三百四个,重三百二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八号第

译第十九号白皮蚕种出自南浔,重七十二桑的克兰,大约一千八百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为蚕患有粒瘟及黄软无眠病,养成的茧有六十五个,重三十克兰。另外六桑的克兰,约为百分之二有余,该茧内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因此未留存。药水中浸泡的蚕有七条。

第二十号肉皮蚕由第七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的茧有二十七个,重五十七克兰。另外六代西克兰,合计第七号所收茧数,约为百分之十九,该茧内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未留存。

第二十一号白皮蚕由第八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的茧有一百一十个,重一百六十九克兰。另外二代西克兰,合计第八号收数,约为百分之十九,该茧内收到无病的蛾子二只,约重七代西克兰,其余药水中浸泡的蚕有四条。

第二十二号白皮四点蚕由第十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三十六个,重三十七克兰。另外六代西克兰,按本号收成也计入第二十三号内合并计算。该茧内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未留存。

第二十三号斑点白皮蚕由第十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硬病,养成茧十五个,重十八克兰。合计第十号及第二十二号收数,约为百分之三十七,该茧内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未留存

第二十四号白皮三眠蚕由第十二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活茧一百十六个,重九十七克兰。另外二代西克兰,合计第十二号收数,约为百分之十三,该茧内收到无病蛾子五只,约重一克兰另八代西克兰,药水中浸泡的蚕有三条。

第二十五号白皮四点蚕由第十四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六十四个,重七十九克兰。另外二代西克兰,按本号收成也计入第二十六号内合并计算。该茧内收到无病蛾子十只,约重三克兰另六代西克兰。

第二十六号黑皮蚕由第十四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硬病。养成茧四十七个,重六十四克兰另八代西克兰,合计第十四号及第二十五号收数,约为百分之十八有余,该茧内收到无病蛾子四只,约重一克兰另四代西克兰,药水中浸泡的蚕有四条。

第二十七号白皮四点蚕由第十五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活茧一百五个,重一百四十七克兰另六代西克兰,合计第十五号收数,约为百分之二十八,该茧内收到无病蛾子十二只,约重三克兰另九代西克兰,药水中浸泡的蚕有四条

第二十八号白皮蚕由第十八号中分出,也患有粒瘟及黄软病活茧六十五个,重三十九克兰另七代西克兰,合计第十八号收数,约为百分之三有余,该茧内没有优良的蛾子产卵未留存,药水中浸泡的蚕有二条

按一年养一次蚕种,原本带去十九种,因一种子内常含有二三种,共分为二十八种。这二十八种中,按所养的蚕种应收茧数计算,最多者为百分之三十七有余,最少者为千分之九有余,合计茧的收成不过百分之七有余。以上二十八种所收的茧中,有十八种因病害太严重,均不能做种;其余十种茧尚未全病,仍可做种,然而所做出的种不过百分之十。

详细列出一年养二次蚕种的情况:

第一号白皮蚕种出自奉化,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百四个,重一百五十八克兰另四代西克兰,按本号蚕种收成计入第七号第一次内合并计算,药水中浸泡的蚕有二条。第二次养蚕种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百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七百八十个,重七百五十六克兰,约为百分之五十二有余,该茧内收到无病蛾子三只,约重一克兰另二代西克兰,药水中浸泡的蚕有十条。

第二号白皮蚕种出自南浔,重三十六桑的克兰,约五百零四粒,应收茧重七百二十克兰。因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个,重三十克兰另四代西克兰,约为百分之四有余。药水中浸泡的蚕有四条。第二次养蚕种重三十六桑的克兰,约五百零四粒,应茧重七百二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活茧一百四十七个,重一百二十二克兰另四代西克兰,约为百分之十七。该茧内收到无病蛾子七只,重二克兰另五代西克兰。药水中浸泡的蚕有十条。

第三号白皮蚕种出自湖州,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六十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成活茧三百四个,重三百二克兰另四代西克兰,按本号蚕种

一次内合算。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次养子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五百四十个,重五百五十四克兰,又四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五十一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一只,约重三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十条第四号肉皮蚕子出湖州,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九个,重七十五克兰,又六代西克兰,是约百分之五分余也。第二次养子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五百五十四个,重四百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三十八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六只,约重二克兰,又一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第五号白皮蚕子出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二百十七个,重一百六十九克兰,又二代西克兰,按本号子收成入第九号第一次内合算。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子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刀有病,成茧五百四十四,个重四百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二十八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六只,约重二克兰,又一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一条。

译第一次内合算。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次饲养的蚕种为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获茧重一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五百四十个,重四百五十四克兰又四代西克兰,约为百分之五十一分余。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一只,重约三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十条,第四号肉皮蚕子出自湖州,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获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一百十九个,重七十五克兰又六代西克兰,约为百分之五分余。第二次饲养的蚕种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回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五百五十四个,重四百十四克兰,约为百分之三十八分余。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六只,重约二克兰又一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十条,第五号白皮蚕子出自余杭,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白软病,养成茧二百十七个,重一百六十八克兰又二代西克兰,按本号子收成计入第九号第一次内合算。药水浸有蚕两条,第二次饲养的蚕种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零八粒,应回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刀有病,成茧五百四十四、个重四百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二十八分余也。该茧内收回无病蛾子六只,约重二克兰又一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一条

第六号白皮蚕子出余杭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七个重三十六克兰按本号收成入第十号第一次合算药水浸有蚕三条第二次养子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四百七十四个重四百三十二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四十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十只约重二克兰又七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第七号白皮四点蚕由第一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五个重四十三克兰又二代西克兰合之第一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十八分余也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子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六百七十八个重七百二十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五十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六只约重三克兰又一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十条「第八号肉皮蚕由第三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三十三个重三十二克兰又四代西克兰合之第三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三十一分也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次养子重五十五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病更甚成茧八十九个重九十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八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二只约重七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第九号白皮四点蚕由第五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七十个重五十克兰又四代西克兰合之第五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十五分余也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子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五百八十二个重五百十四克兰是约为百分之三十六分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二十一只,约重七克兰,又五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第十号白皮斑点蚕,由第六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八个,重七克兰,又二代西克兰。合之第六号收数是约为百分之四分也。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子重五十四桑的克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二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五百九十六个,重五百四十克兰,又八代西克兰,是约为百分之四十七分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七只,约重二克兰,又五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按一年养二次蚕子,本带去六种,因一种子内常有两样者,共分为十种。该一种内,按所养之子应收茧数以计,第一次至多者为百分之三十一分,至少者为百分之四分,合计茧之收数不过为十百分之一分。第二次至多者为百分之五十二分,至少者为百分之八分,合计茧之收数为百分之二十六分余可见第一[次](欠)蚕病甚重,养至第二次病已减去十分之二矣。但第二次所收之茧虽较第一次为多,其茧能做子仍不过为百分之二分余也。统计一年养一次蚕子及一年养二次蚕子共三十八种,固无一种无病者,中国蚕病之甚,岂非明征耶?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各处寄来蚕茧蛾请查各病分别查明开摺恭呈钧鉴计开第一号不知何处徐顺芳寄来灰杀蚕种十二条内查得无病二条瘟病西语曰克拍司格四条黄软病西语曰福尔拉沙尔利六条第二号罗带桥张政芳寄来青皮盐杀种蚕十一条内查得无病二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八条第三号新市俞石林寄来三眠蚕八条四眠蚕八条花皮蚕八条白茧二十七个查得三眠蚕内无病三条粒瘟病二条黄软病三条四眠蚕内无病三条黄软病五条花皮蚕内无病三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四条白茧仅查三个内均有粒瘟病第四号菱湖杨万丰代寄三眠蚕二十条四眠蚕十条白茧一百二十六个蛾九只查得三眠蚕内无病十一条粒瘟病七条黄软病二条四眠蚕内无病六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三条白茧仅查四个内无病二个粒瘟病二个蛾九只内无病六只粒瘟病三只第五号不知何处长安寄来无字号蚕十条白茧二十一个查得无字号蚕内无病五条黄软病一条无眠病西语曰格尔拉沙尔利四条白茧仅查十二个无病七个粒瘟病四个无眠病一个第六号枫泾寄来大眠二蚕十四条白茧一百十四个查得大眠二蚕内无病二条粒瘟病十条黄软病二条白茧仅查六个内

译第六号白皮蚕子,出自余杭,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患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茧四十七个,重三十六克兰。按本号收成,计入第十号第一次合算,药水浸有蚕三条。第二次养子,重五十四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重一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四百七十四,重四百三十二克兰,约为百分之四十。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十只,约重二克兰,又七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

第七号白皮四点蚕,由第一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成四十五个,重四十三克兰,又二代西克兰。合之第一号收数,约为百分之十八。余也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子,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收茧重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成茧六百七十八个,重七百二十克兰,约为百分之五十。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六只,约重三克兰,又一代西克兰。余药水浸有蚕十条。

第八号肉皮蚕,由第三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成茧三十三个,重三十二克兰,又四代西克兰。合之第三号收数,约为百分之三十一。也药水浸有蚕四条。第二次养子,重五十五桑的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应收茧一千八十克兰。因蚕有病更甚,成茧八十九个,重九十克兰,约为百分之八。余也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二只,约重七代西克兰。药水浸有蚕十条。

第九号白皮四点蚕,由第五号内分出,亦有粒瘟及黄软病,养茧七十,重五十克兰,又四代西克兰。合之第五号收数,约为百分之十五。余也药水浸有蚕二条。第二次养茧,重七十二桑的克兰,约一千八粒,应茧一千四百四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茧五百八十二个,重五百十四克兰,约为百分之三十六。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二十一只,重七克兰,又五代西克兰。药水浸蚕十条。

第十号白皮斑点蚕,由第六号内分,亦有粒瘟及黄软病,茧八个,重七克兰,又二代西克兰。第六号收数,约为百分之四。也药水浸蚕二条,第二次养子重五十四桑克克兰,约七百五十六粒,茧二千八十克兰。虽因蚕仍有病,茧五百九十六个,重五百四十克兰,又西克兰,约为百分之四十七。余该茧内收得无病蛾子七只,重二克兰,又五代西克兰。药水浸蚕十条。

按一年养二次蚕子,本带去六种,一种子内常有两样者,共分为十种,该一种内,按所养之子应收茧数计,第一次至多者百分之三十一,至少者百分之四,合计茧之收数不过十百分之一。第二次至多者百分之五十二,至少者百分之八,合计茧之收数百分之二十六。余可见第一次蚕病甚重,养至第二次病已减十分之二矣。但第二次所收之茧虽较第一次多,其茧能做子仍不过百分之二。余也统计一年养一次蚕子及一年养二次蚕子,共三十八种,固无一种无病者。中国蚕病之甚,岂非明征耶?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各处寄来蚕茧蛾,请查各病分别查明,开摺恭呈钧鉴,计开:

第一号,不知何处徐顺芳寄来灰杀蚕种十一条,内查得无病二条,瘟病西语曰克拍司格四条,黄软病西语曰福尔拉沙尔利。

第二号,罗带桥张政芳寄来青皮盐杀蚕十一条,内查得无病二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八条。

第三号,新市俞石林寄来三眠蚕八条,四眠蚕八条,花皮蚕八条,白茧二十七个。查得三眠蚕内无病三条,粒瘟病二条,黄软病三条;四眠蚕内无病三条,黄软病五条;花皮蚕内无病三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四条;白茧仅查三个,内均有粒瘟病。

第四号,菱湖杨万丰代寄三眠蚕二十条,四眠蚕十条,白茧一百二十六个,蛾九只。查得三眠蚕内无病十一条,粒瘟病七条,黄软病二条;四眠蚕内无病六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三条;白茧仅查四个,内无病二个,粒瘟病二个;蛾九只内无病六只,粒瘟病三只。

第五号,不知何处长安寄来无字号蚕十条,白茧二十一个。查得无字号蚕内无病五条,黄软病一条,无眠病西语曰格尔拉沙尔利;白茧仅查十二个,无病七个,粒瘟病四个,无眠病一个。

第六号,枫泾寄来大眠二蚕十四条,白茧一百十四个。查得大眠二蚕内无病二条,粒瘟病十条,黄软病二条;白茧仅查六个,内

粒瘟病一个黄软病五个第七号枫泾寄来四眠蚕五条白茧一百五十四个又四眠蚕五条双蚕茧九十六个又四眠蚕五个无字号蚕蛾十二只查得四眠蚕内无病一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三条白茧仅得六个内无病三个粒瘟病二个无眠病一个又四眠蚕内粒瘟病三条黄软病二条双蚕茧仅查六个内无病四个粒瘟病二个又四眠蚕内粒瘟病四条黄软病一条无字号蛾内无病七只,粒瘟病五只。第八号未载住处,沈杏山寄来二蚕十条,无字号蚕四十条,无字号蛾十四只。查得二蚕内无病八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一条。无字号蚕内无病二十五条,粒瘟病八条,黄软病七条。无字号蛾内无病十只,粒瘟病四只。第九号不知何处何人寄来,白茧二十五个,蚕蛾十四只。仅查得白茧五个内,粒瘟病四个,黄软病一个。蛾内无病九只,粒瘟病五只。第十号菱湖杨万丰代寄,朱凤山三眠蚕九条,蛾三只。蒋三寿四眠蚕五条,蛾二只。包白肚四眠蚕五条,蛾一只。姜位先三眠蚕五条,蛾二只。曾发财三眠蚕五条,蛾五只。无字号蚕十三条,茧二十个,蛾八只。查得朱凤山三眠蚕内无病五条,粒瘟病二条,黄软病二条,蛾三只均系粒瘟病。蒋三寿四眠蚕内无病三条,粒瘟病一条,蛾二只无病。包白肚四眠蚕内无病四条,粒瘟病一条,蛾一只系粒瘟病。姜位先三眠蚕内无病四条,黄软病一条,蛾二只系粒瘟病。曾发财三眠蚕内粒瘟病一条,黄软病四条,蛾无病二只,粒瘟病三只。无字号蚕内无病三条,粒瘟病二条,黄软病六条,无眠二条。又白茧仅查四个内,无病一个,粒瘟病二个,黄软病一个。又蛾无病三只,粒瘟病五只。按查得蚕二百零八条内,无病九十条,粒瘟病五十条,黄软病六十二条,无眠病六条。是无病之蚕居十分之四,有病之蚕居十分之六也。蚕茧四十五个,无病十七个,粒瘟病十九个,黄软病七个,无眠病二个。是无病之茧亦居十分之四,有病之茧居十分之六也。蚕蛾七十只,无病三十九只,粒瘟病三十一只。是无病之蛾不止十分之五,有病之蛾不足十分之五也。

译第七号枫泾寄来的:粒瘟病蚕一条,黄软病蚕五条,四眠蚕五条,白茧一百五十四个;又四眠蚕五条,双蚕茧九十六个;又四眠蚕五条,无字号蚕蛾十二只。查得四眠蚕中,无病一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三条;白茧仅查出六个,其中无病三个,粒瘟病两个,无眠病一个;又四眠蚕中,粒瘟病三条,黄软病二条;双蚕茧仅查出六个,其中无病四个,粒瘟病两个;又四眠蚕中,粒瘟病四条,黄软病一条;无字号蚕蛾中,无病七只,粒瘟病五只。

第八号未记载住处,沈杏山寄来二蚕十条,无字号蚕丝四十条,无字号蚕蛾十四只。查得二蚕中,无病八条,粒瘟病一条,黄软病蚕一条;无字号蚕中,无病二十五条,粒瘟病八条,黄软蚕七条;无字号蚕蛾中,无病十只,粒瘟病四只。

第九号不知何处何人寄来,白茧二十个,蚕蛾十四只。仅查出白茧五个,其中粒瘟病四个,黄软病一个;蚕蛾中无病九只,粒瘟病五只。

第十号菱湖杨万丰代寄:朱凤山三眠蚕九条,蚕蛾三只;蒋三寿四眠蚕五条,蚕蛾二只;包白肚四眠蚕五条,蚕蛾一只;姜位先三眠蚕五条,蚕蛾二只;曾发财三眠蚕五条,蚕蛾五只;无字号蚕十三条,茧二十个,蚕蛾八只。查得朱凤山三眠蚕中,无病五条,粒瘟病二条,黄软蚕二条,蚕蛾三只均为粒瘟病;蒋三寿四眠蚕中,无病三条,粒瘟病一条,蚕蛾二只无病;包白肚四眠蚕中,无病四条,粒瘟病一条,蚕蛾一只为粒瘟病;姜位先三眠蚕中,无病四条,黄软蚕一条,蚕蛾二只为粒瘟病;曾发财三眠蚕中,粒瘟病一条,黄软蚕四条,蚕蛾无病二只,粒瘟病三只;无字号蚕中,无病三条,粒瘟病二条,黄软蚕六条,无眠蚕二条;又白茧仅查出四个,其中无病一个,粒瘟病两个,黄软蚕一个;又蚕蛾无病三只,粒瘟病五只。

按查得蚕二百零八条中,无病九十条,粒瘟病五十条,黄蚕六十二条,无眠蚕六条。这是无病的蚕占十分之四,有病的蚕占十分之六。蚕茧四十五个,无病十七个,粒蚕十九个,黄蚕七个,无眠蚕二个。这是无病的茧也占十分之四,有病的茧占十分之六。蚕蛾七十只,无病三十九只,有病的蚕蛾三十一只。这是无病的蚕蛾不止十分之五,有病的蚕蛾不足十分之五。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拟设整顿蚕务总局试办章程及试办专章开摺恭呈钧鉴计开一现查得日本整顿蚕务章程系本之奥国成法今拟在上海设立整顿蚕务总局亦仿照在日本所查整顿蚕务情形摺中第四条内奥国之法先行试办一设局以仿照法人巴斯陡选择无病蛾子之法为首务局内养蚕蓄留留最佳之子如有向业售卖蚕子之人先二三年内未能如法养子准其来局购子转卖俾无失业且售以极贱之价藉以稍补经费不愿购者决不勉强若养子之家送子至局请代检查则不收分文经费一检查蛾子既为首务则检查蛾子之人不可缺少前派往法国养蚕公院学习之人现已返申局中拟酌量招集生徒使其在局教习一蛾子固须至佳缫丝尤宜匀净洋商方乐购买则缫丝非有机器不为功局中应购买缫丝机器数副但缫丝机器有用人力者有用牛马者有用火力者均随时酌量何等机器相宜即用何等机器除缫本局自养之茧外凡有向业缫丝之人先准其来局学习俾无失业如有民人愿送茧至局代缫者定一极轻之费俾收回本局工本不愿者夬不勉强缫丝之时准民人来局观看以期其自行购备机器缫丝一内地产丝之处应随时择要设立分局即托该处公正绅士经理售子及有人送蛾子请查送茧请缫等事总局但酌派学生数人往分局专司查子缫丝之事一现在设立总局为试办整顿蚕务起见所有各事虽与民人大有利益绝不强民遵从愿与不愿悉听民便俟成效昭着风气渐开再行推广办理计开计办专章按此专章系为日后整顿蚕务总局妥善之法地步应当开局试办之时即讲求齐备也一应查明中国南中北各省各种蚕内以何种蚕内力量为最大?不易受天气及菲西巴拉西德等害,成茧既多且佳。即用此种蚕,按照分方法多行做子。二、按照上条,中国何处有好用之蚕?即系无甚重病之蚕,即可为做子之用。三、如某省内或几处或全境无好用之蚕种,可查明用何种蚕子带往其地,以整顿其地之蚕,使其成茧多出佳丝,并传为种子之用。四、凡查明中国蚕茧生丝丝货运往西国及美国者有何弊病?即用何法整顿之,便加增价值而挽回逾格挤落之行情。五、应查明按照西国、美国收买商人之意,有何法将中国丝货随时更变情形,以便扩充销路。六、应查明如中国日后蚕子运往外国,宜用何法防备经手弊端,有害做蚕子及收买蚕子之人,抑或另有妨碍之处。七、凡中国野蚕及半家半野之蚕内,有何种适用?有何种之茧及丝生何弊病?宜用何法整顿,使之适用,以便生产日旺,出口日多。各节均应查明。八、宜设一小式缫丝用机器,可品较茧之身分高低,以便公估,而免费主买主受亏。九、宜查明各处缫丝之水,应用何法制水使佳。按现在最要之事宜,将上开九条试办专章。当此试办之时,讲求明妥,着有成效,以为日后局中设立整顿定章地步。盖设一新局,应先设法筹备,使开局之后诸事顺手,不使再有试办讲求之虑,以动人无甚利益之疑。此为最要。缘此等创开之局,颇难使民人相信,然该局不独欲取信于民,兼欲取信于国家。非有明白之实益显出,何能致此?故本税务司于数年之前即开办试行讲求之道,虽未深远,亦未预筹大办之法,然所着之益则不小。因已确行查明中国江浙二省丝业日坏之故,且查明易于设法杜绝此故,无所疑惑之据。其法则近二十年来各外国有蚕务之处行之已着实效,且初不料其益如此之大也。所以按此法行,不惟将中国从前丝业盛处挽回,并可定较盛于从前。但向来试行讲求,虽大有益处,并未深究,不过肤浅讲求,尚未议及通行整顿之事。苟欲通行整顿,仍先宜细为讲求,如试办专章内之第一二节内所开各事先为选择各省蚕种做子,且须使各处养蚕之人与本局联为一气,能多养成无甚重病之蚕,可以为做子之用。否则多至二三年后,恐仍无足用之佳子。故局内除讲求各事外,一面应照试办章程第二三条分方做子之法,即在从前讲求江浙各省蚕子内查出几种最佳之子,在局内饲养作为种子之用。再试办之时,以准人来局学

译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拟设整顿蚕务总局试办章程及试办的专章,开列清单恭敬呈上,请钧鉴,计开:

一、现查得日本整顿蚕务的章程,是依据奥国的成法。今拟在上海设立整顿蚕务总局,也仿照在《日本整顿蚕务情形摺》第四条内奥国的方法,先行试办。

一、设立局所以仿照法国巴斯陡选择无病蛾子的方法为首要任务。局内养蚕蓄留,留下最好的蚕种。如果有向来从事售卖蚕种的人,先二三年内未能按法养蚕种,准许他们来局购买蚕种转卖,使他们不失业,并且以极低廉的价格出售,借此稍微补贴经费。不愿意购买的,决不勉强。如果养蚕的人送蚕种到局请代检查,则不收分文经费。

一、检查蛾子既为首要任务,那么检查蛾子的人不可缺少。前派往法国养蚕公院学习的人现已返回上海,局中拟酌情招集学生,让他们在局内教习。

一、蛾子固然需要极佳,缫丝尤其应当均匀洁净,洋商才乐于购买,那么缫丝没有机器就不能成功。局中应购买缫丝机器几副。但缫丝机器有用人力的、有用牛马的、有用火力的,均随时酌情看何种机器适宜,就用何种机器。除缫本局自养的茧外,凡有向来从事缫丝的人,先准许他们来局学习,使他们不失业。如果有百姓愿意送茧到局代缫的,定一个极轻的费用,以便收回本局的工本。不愿意的,决不勉强。缫丝的时候,准许百姓来局观看,以期他们自行购买机器缫丝。

一、内地产丝的地方,应随时择要设立分局,即委托该处公正的绅士经理,售子以及有人送蛾子请检查、送茧请缫等事。总局只酌情派学生数人往分局,专司检查蚕种、缫丝的事。

一、现在设立总局,是为了试办整顿蚕务起见,所有各事虽然与百姓大有利益,绝不强迫百姓遵从,愿意与不愿意,全听百姓方便。等到成效显著,风气渐开,再行推广办理。

计开试办专章:

按此专章,是为日后整顿蚕务总局妥善的方法,应当在开局试办之时,就讲求齐备。

一、应查明中国南中北各省各种蚕中,以何种蚕的力量为最大?不易受天气及菲西、巴拉西德等病害,成茧既多且佳。即用此种蚕,按照规定方法多行繁育蚕种。

二、按照上条,中国何处有好用的蚕?即系没有严重病害的蚕,即可作为繁育蚕种之用。

三、如果某省内或几处或全境没有好用的蚕种,可查明用何种蚕种带往其地,以整顿其地的蚕业,使其成茧多出佳丝,并作为种子之用。

四、凡查明中国蚕茧生丝货运往西国及美国者有何弊病?即用何种方法整顿,以便增加价值而挽回过度下跌的行情。

五、应查明按照西国、美国收买商人的意思,有何方法将中国丝货随时变更情形,以便扩充销路。

六、应查明如果中国日后蚕种运往外国,宜用何种方法防备经手弊端,有害于繁育蚕种及收买蚕种的人,抑或另有妨碍之处。

七、凡中国野蚕及半家半野的蚕中,有何种适用?有何种之茧及丝产生何种弊病?宜用何种方法整顿,使之适用,以便生产日益兴旺,出口日益增多。各节均应查明。

八、宜设一小式缫丝用的机器,可品评比较茧的等级高低,以便公估,而免使卖主买主受亏。

九、宜查明各处缫丝的水,应用何种方法制水使佳。

按现在最要的事宜,将上开九条试办专章,当此试办之时,讲求明妥,取得成效,以为日后局中设立整顿定章的基础。盖设一新局,应先设法筹备,使开局之后诸多事务顺手,不使再有试办讲求的顾虑,以消除人们认为没有多大利益的疑虑。此为最要。缘此等开创之局,颇难使百姓相信,然该局不独欲取信于民,还欲取信于国家。非有明白的实际利益显现,何能致此?故本税务司在数年之前即开办试行讲求之道,虽未深远,也未预筹大办之法,然而所取得的益处则不小。因已确行查明中国江浙二省丝業日益败坏的原因,且查明易于设法杜绝此原因,有无所疑惑的依据。其法则近二十年来各外国有蚕务的地方行之已着实效,且起初不料其益处如此之大也。所以按此法行,不惟能将中国从前丝业兴盛的局面挽回,并可定为比从前更兴盛。但向来试行讲求,虽大有益处,并未深究不过肤浅讲求,尚未议及通行整顿之事。如果要通行整顿,仍应先仔细讲求,如试办专章内第一二节所开各事,先为选择各省蚕种繁育蚕种,且须使各处养蚕的人与本局联为一气,能多养成没有严重病害的蚕,可以作为繁育蚕种之用。否则多至二三年后,恐怕仍无足以使用的佳种。故局内除讲求各事外,一面应按试办章程第二三条分方繁育蚕种之法,即在从前讲求江浙各省蚕种内查出几种最佳的蚕种,在局内饲养作为种子之用。再试办的时候,以准许人来局学

习,按照新法合宜之理养蚕为要。局中所养之蚕,即将去年带往法国留下几种蚕之子做子,按章便益售与民人,令其试养,使其信服本局之有益也。一面设一小式机器,按试办专章之第八条试用,以开民人之眼,随时并刊出明白说田,各陈明本局一切讲求之事,是为至要。夫欲开民间风气,仅用此法为要,断不可张贴示谕。是国家准行开办,但由总署移知各省大宪转饬所属地方官遵照,如需襄理之处,随时照办即可,俾民人深知举行之意,实为裨益民人起见。而地方官吏又毫不过问,苟如此改易新法,民亦何不乐从,且恐风气之开较速于预定之期也。俟试办之时,按照以上专章讲求妥备,再按定章推广办理。

译习,按照新法合宜之理养蚕最为紧要。局中所养的蚕,即将去年带往法国留下的几种蚕种作为种源,按照章程以优惠价格售与百姓,让他们尝试饲养,使他们信服本局的举措是有益的。同时设置一台小型机器,按照试办专章的第八条进行试用,以开阔百姓的眼界,随时并刊印明白的说明,详细陈述本局一切讲求之事,这是最为重要的。要想开启民间风气,仅用此法最为紧要,断不可张贴告示。这是国家准许开办,但由总理衙门通知各省大员转饬所属地方官遵照,如果需要协助办理之处,随时照办即可,使百姓深知推行的用意,实在是为了造福百姓。而地方官吏又毫不过问,如果这样改易新法,百姓怎么会不乐意遵从,而且恐怕风气的开启会比预定的日期更快。等到试办之时,按照以上专章讲求妥当完备,再按照定章推广办理。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拟设整顿蚕务总局定章,按此定章系言局中一切应办之定事也。开摺恭呈钧鉴计开:一、应讲求家桑树及野桑树生有何病,并其病之生长原由与防治之法;二、应查明何种之桑最佳,即宜劝民多种;三、应查明各处养蚕之法如何,宜整顿其法使佳;四、应查明各处蚕有何病,宜如何设防备之法;五、应按照合宜之理养蚕做分方法之子;六、应仿照奥国格尔子养蚕公院章程教道百姓,使其学习与蚕务关涉各事,并教以显微镜之用,然由本局讲求出之利益,仍并入教习之再,随时刊布浅近说略;七、宜储养学生,使其谙练各事,以便日后派往养蚕最要之区所设分局,充当坐办各事;八、总局固应督办各分局之事,该分局所应办之事,系护助本处蚕业做子之事宜,用口授浅近及有式可睹之法,使人学习养蚕合宜之理;九、凡前此所有讲求蚕种之事尚未完毕,至此宜通行讲明,并定明何种蚕宜养于何处,做出种子;十、应查明中国有何地方向无蚕事,而其地则宜养蚕,应设法种桑劝民养蚕,皿有此等地方距现在养蚕稠密地方较远,其处最宜于做子也;十一、蚕子性宜冷,且冷性宜一律,故凡蚕子经过冬令,或想巧法设立栈房存留,或置往高地藏放,以便蚕子有力,日后在热地饲养即不易受天气及菲西巴拉西德等之害;十二、制造蚕种之法,或将本国不同种蚕配合而生子,或将他处佳蚕运回传种;十三、应设法教习凡在内地或通商口岸丝业之人及丝业经手之人,均能分别蚕茧生丝绸缎以及乱丝头等货身分之高低,以便运出口时能得至高之价;十四、凡一切之事与丝务有关涉者,均应讲查,使蚕茧日多,丝业出口日旺,譬或助立公栈。做至佳之蚕种,或助立公栈,收买零数生茧,制造成包,趸卖,或助用至灵之机器缫丝及制造乱丝头,能于适用。十五应设一蚕务博物院,凡与蚕务有关之物,均备于院内,以便蚕户、缫工、机匠进内看其式样,详究其理,如有质问之处,或在院中面问,或行函致,均随时回复之。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谨将拟设整顿蚕务总局大约经费开摺恭呈钧鉴窃查去年二月特请总税务司准拟筹办蚕务各事时曾约计拟请总署准拨三年经费每年三万余两共计银十万两以为设局之费及三年内各项费用并呈明八年之内除乱丝头弃置之值不计外上海运往外国丝斤每年总数减少二百万斤以丝业估价而论岁短五百八十万两海关之出口正税岁短二十万两藩库之厘金岁短五十万两共计每年短少六百五十万两若以设局所请经费较之为数亦甚微矣盖如此费一次之十万两如彼则岁短六百五十万两兄所计之数犹其大田各所拟设局之费当不过十万或且无须十万所言每岁亏短六百五十万尚仅以由上海运往外国者计之为江浙两省十分中之数分如合两省总计则亏短之数必不止此如合各省总计则亏短之数不知凡几想各藩库应知其每岁丝之歉收实数为何如也且申明一彼一此利害分明静候核夺无庸本税务司再三卖陈惟自陈请以至今日曾蒙奥国格尔子养蚕公院督办厚爱远赐一函将蚕务公院各节细为论说本税务司前所详拟各章程参用该督办所告之意甚多至经费一节今特择其所论者译录于下按设立养蚕公院所有起造房地备用器具院中平日办公常费修造各费储养能为日后总办之事以及出丝要区设立分局房屋器具并储养能为分局坐办之人费用并各筹备应用之费如要约计其数应先知中国国家愿出经费若干以为整顿蚕务之举始可计议开办今约将奥国国家议准整顿养蚕经费数目除浑境不计外奉明以便采择计本公院开设之时在二十年前由国家每年准拨银约为一万五千两以为本公院之费,所有一切讲求筹办经费,以及总局分局费、房屋器具各项费用在内。嗣后因收有代民人查考之费,以为津贴。国家拨给之经费日省,今不过年费银九千两。而现在奥国每年所出蚕茧估值价银三百万两等语。查在日本所拟整顿蚕务情形第四条内云:奥国自格尔子开设公院以来,因

译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恭敬地将拟设整顿蚕务总局的章程呈上,此章程旨在说明局中一切应当办理的事务。现将各项条款开列如下:

一、应当研究家桑树和野桑树生长中有哪些病害,以及这些病害产生的原因和防治方法;

二、应当查明哪种桑树最为优良,从而鼓励百姓多种植;

三、应当查明各地养蚕的方法如何,应当整顿这些方法使其更加完善;

四、应当查明各地蚕有哪些病害,应当如何设立防备之法;

五、应当按照适宜的道理,制定养蚕和制种的方法;

六、应当仿照奥地利格尔兹养蚕公院的章程来教导百姓,使其学习与蚕务相关的事务,并教授显微镜的使用方法。然而,由本局研究得出的利益,仍应并入教学内容中,随时刊印浅显的简要说明;

七、应当培养储备学生,使其熟悉各项事务,以便日后派往养蚕最重要的地区所设的分局,担任坐办各项事务;

八、总局固然应当督办各分局的事务,而各分局应当办理的事务,是辅助本地蚕业制种事宜,通过口头传授浅显且有实例可看的方法,使人学习养蚕适宜的道理;

九、凡是此前所有研究蚕种的事务尚未完成的,至此应当普遍讲明,并明确规定何种蚕适宜在何处饲养以制作蚕种;

十、应当查明中国有哪些地方向来没有蚕业,但当地适宜养蚕,应当设法种植桑树并鼓励百姓养蚕。况且这些地方距离现在养蚕密集的地方较远,在那里最适宜制作蚕种;

十一、蚕种适宜寒冷,且寒冷程度应当均匀,因此凡是蚕种经过冬季,或者想巧妙设立栈房存留,或者放置在高处藏放,以便蚕种有力,日后在热地饲养就不易受到天气及菲西巴拉西德等病害的危害;

十二、制造蚕种的方法,或将本国不同品种的蚕配合而生子,或将他处优良的蚕运回传种;

十三、应当设法教导凡在内地或通商口岸从事丝业的人以及丝业经办人,均能分辨蚕茧、生丝、绸缎以及乱丝头等货物的等级高低,以便出口时能获得最高的价格;

十四、凡是与丝业有关的一切事务,都应当研究调查,使蚕茧日益增多,丝业出口日益兴旺。例如协助建立公栈,制作最好的蚕种,或者协助建立公栈,收购零散的生茧,制造成包,批量出售,或者协助使用最灵巧的机器缫丝及制造乱丝头,使其适用;

十五、应当设立一个蚕务博物院,凡与蚕务有关的物品,都备置于院内,以便蚕户、缫丝工、织机匠进入院内观看式样,详细研究其原理。如有质问之处,或在院中当面询问,或写信致问,都随时予以回复。

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发达恭敬地将拟设立整顿蚕务总局的大致经费开列呈上。窃查去年二月特请总税务司批准筹办蚕务各项事务时,曾约计拟请总署批准拨给三年经费,每年三万余两,共计银十万两,作为设局的费用及三年内的各项费用。并呈明八年之内,除乱丝头废弃的价值不计外,上海运往外国的生丝每年总数减少二百万斤。以丝业估价而论,每年短缺五百八十万两,海关的出口正税每年短缺二十万两,藩库的厘金每年短缺五十万两,共计每年短缺六百五十万两。如果将设局所请的经费与之相比,数目也非常微小了。因为这样一次花费十万两,而那边每年短缺六百五十万两。况且所计算的数目还是其大部分,各所拟设局的费用应当不超过十万两,或者甚至不需要十万两。所说每年亏短六百五十万两,尚仅以由上海运往外国者计算,为江浙两省十分之数的部分。如果合并两省总计,则亏短之数必然不止于此;如果合并各省总计,则亏短之数不知有多少。想必各藩库应当知道每年丝业歉收的实际数目是多少。况且申明这一彼一此,利害分明,静候核定裁决,无需本税务司再三陈述。只是自陈请以来至今,曾蒙奥地利格尔兹养蚕公院督办厚爱,远赐一函,将蚕务公院各节详细论述。本税务司前所详细拟定的各章程,参用该督办所告知的意思很多。至于经费一节,今特择其所论者翻译记录于下。按设立养蚕公院,所有建造房地、备用器具、院中平日办公常费、修造各费、储备培养能为日后总办事务的人,以及在出丝重要地区设立分局的房屋器具,并储备培养能为分局坐办的人的费用,以及各筹备应用之费,如果要约计其数目,应当先知道中国国家愿意拿出多少经费作为整顿蚕务之举,始可计议开办。今约将奥地利国家议准整顿养蚕经费的数目,除浑境不计外,奉明以便采择。计本公院开设之时在二十年前,由国家每年准拨银约为一万五千两,作为本公院的费用,所有一切讲求筹办经费,以及总局、分局费、房屋器具各项费用在内。嗣后因收取代民人查考的费用,作为津贴。国家拨给的经费日渐减少,现在不过年费银九千两。而现在奥地利每年所出蚕茧估值价银三百万两。查在日本所拟整顿蚕务情形第四条内说:奥地利自格尔兹开设公院以来,因

仿巴斯陡之良法,做子出茧较之二十年前实多十倍。由此以观,奥国初开格尔子公院之时,每年出茧价值不过三十万,是以每年整顿蚕务之经费与出茧之价值两相比较,在初开公院之时,每年所费之银为茧值百两中之五两。至今日茧值多至三百万两,而整顿之费用不过九千两,是为茧值百两中之三钱。岂非茧值多年至十倍,而整顿之费年反减少不止十倍乎?是整顿之初经费充裕,整顿能速效。马念易着经费自能年减。如整顿之初经费不充,整顿自不能速,延至多年不能减少,较之整顿速成之经费反觉其多。按光绪十四年份,由上海运往外国及通商生丝约为四百八十万斤,估价银一千四百余万两。若以前开每年整顿经费三万两计之,是出口丝价每百两中不周用银二钱余也。然今日中国整顿蚕务情形,较昔日奥国稍便,再约计之,开试办时经费能筹一万五千两,亦可足用。一者奥国从前整顿之时,西国蚕务尽坏,整治之法初出须先尝试,故须多费。而且西国之物价人工较贵于中国,譬在中国费一分,在西国须费四分。中国蚕务今日尚未一律坏尽,整顿之事又不过师各西国近二十年所设养蚕公院之成法,不须诸事创始,致有多费之资。兄所用蚕种可用本国之蚕,所用工人即用本国之人,尤为省便。但因中国所产之丝比奥国甚多,今所定之经费虽以奥国初办时为准,较奥国现年每百两费银三钱之数尚觉其省,倘整顿之后产丝日旺,岂不较奥国现年经费更省?但该经费最便筹办之法,倘能在江海关所征丝斤出口正税每百斤税银内拨银一钱,子口税补还厘金项下每百金税银内拨银二钱,共计三钱,每年即可得银一万五千两之谱。俟三年之后出口丝旺,每年拨入之数亦必见多,其时再酌情形议减议增,亦无不可。照录丝商蒋伯恩、艾静孙禀稿:「禀为请派工人照料养蚕各务,伏乞恩准事。商等籍隶上海,向业丝务,并自养蚕尚获利益,乃近年蚕丝两项概形亏折,原其故皆以蚕多有病,成茧不佳所致。闻外洋各国讲求蚕务颇多,新法制丝匀净较胜中国,销路广而且速,业丝者无不利获倍本。此中利弊,华商固多不解,即能解者亦苦无法。似此利权被夺,挽救无从,将来中国丝业必有不堪设想之虞。商等业丝生理,车取为棘手寒心。今读大人所着《日本蚕务田各说》一书,仰见大人深明蚕事,讲求有年,并悉端派工人远赴法国学习养蚕新法,拟将设局整顿办理,俾中国丝务有兴无败,诚裕国便商之硕画,而我华民之大幸也。乃迟至今不见局设何处,未知是否开办,商等心钦日久,盼念时深。爰见本年养蚕之期已届,不辞固陋,特就上海徐家汇地方自赁清净洋房一所,购齐各种蚕子及桑叶器具,经费一切均经妥办,以备试行。第恐养不得法,而仍如往年亏折被累,为亟沥情禀请税务司大人恩赐暂派熟悉新法养蚕工人来乡邦巾同照料一切事宜,俾商等习悉养蚕新法,而免致再有亏折坏事,则心感无既矣。至该工人应贴规费,商等自愿照缴。伏祈恩准施行,诚为公便。」上禀右呈钦赐二等宝星三品衔前浙海关税务司康

译仿效巴斯陡的优良方法,产出的蚕茧比二十年前实际增加了十倍。由此看来,奥地利最初设立养蚕公院时,每年产茧的价值不过三十万两,因此将每年整顿蚕务的经费与产茧的价值两者相比,在初设公院时,每年所花费的银子占茧值的百分之五(百两中之五两)。到如今茧值高达三百万两,而整顿的费用不过九千两,这是占茧值的千分之三(百两中之三钱)。难道不是茧值多年增至十倍,而整顿的费用反而减少不止十倍吗?这是因为整顿之初经费充裕,整顿才能迅速见效。一旦整顿见效,经费自然能够逐年减少。如果整顿之初经费不足,整顿自然不能迅速完成,拖延多年无法减少开支,比起整顿迅速完成的经费反而显得更多。按照光绪十四年的统计,从上海运往外国及通商口岸的生丝约为四百八十万斤,估价白银一千四百余万两。如果按此前每年整顿经费三万两计算,相当于出口丝价每百两中不足花费二钱银子。然而今日中国整顿蚕务的情形,比起昔日的奥地利更为便利,再估算一下,开始试办时若能筹集一万五千两经费,也足够使用了。其一,奥地利从前整顿时,西方各国的蚕业都已败坏,整治的方法刚出现需要先尝试,所以必须多花费。而且西方国家的物价和人工比中国昂贵,比如在中国花费一分,在西方国家须花费四分。中国的蚕业今日尚未完全败坏,整顿之事也不过是效仿各国近二十年所设养蚕公院的成法,不必事事从头创始,导致多花费资金。所用蚕种可用本国的蚕种,所用工人即用本国的人,尤其节省便利。但因为中国所产的丝比奥地利多得多,现在所定的经费虽以奥地利初办时为标准,比起奥地利现在每年每百两花费三钱银子的数目尚觉节省,倘若整顿之后产丝日益兴旺,难道不比奥地利现在的经费更节省吗?但这笔经费最方便的筹措办法,如果能在江海关征收的丝斤出口正税每百斤税银中拨出一钱,在子口税补还厘金项下每百两税银中拨出二钱,共计三钱,每年即可得到一万五千两的数额。等到三年之后出口丝业兴旺,每年拨入的数额也必然增多,那时再酌情商议增减,也未尝不可。照录丝商蒋伯恩、艾静孙的禀稿:“禀请派遣工人照料养蚕各项事务,恳请恩准。商等籍贯属于上海,一向从事丝业,并且自己养蚕尚能获得利益,然而近年蚕丝两项全面亏损,究其原因都是因为蚕多生病,成茧不佳所致。听说外国各国讲求蚕务很多,新法制丝均匀洁净胜过中国,销路广而且快,从事丝业的人无不获利加倍。其中的利弊,华商固然大多不理解,即使能理解的也苦于没有办法。像这样利权被夺,挽救无从,将来中国丝业必定有不堪设想的忧患。商等从事丝业的生计,实感棘手寒心。如今读到大人所著《日本蚕务田各说》一书,仰见大人大人深明蚕事,讲求多年,并且知道派遣工人远赴法国学习养蚕新法,打算设立机构整顿办理,使中国丝业有兴无败,确实是富国便民的宏大谋划,也是我华民的大幸。然而迟迟至今不见机构设在何处,不知是否已经开办,商等心中钦佩已久,期盼思念深切。于是见今年养蚕的期限已到,不辞固陋,特意在上海徐家汇地方自租清净洋房一所,购齐各种蚕种及桑叶器具,经费一切均经妥善办理,以备试行。只是担心养蚕不得法,而仍如往年亏损受累,为此急切陈述情况禀请税务司大人恩赐暂派熟悉新法养蚕丝的工人来乡邦一同照料一切事宜,使商等熟悉养蚕新法,而避免再造成亏损坏事,则感激不尽。至于该工人应得的规费,商等自愿照缴。恳请恩准施行,实为公便。”上述禀文右呈钦赐二等宝星三品衔前浙江海关税务司康。

蚕桑答问卷上篇

桑种第一。问曰:今之湖桑、土桑,其即鲁桑、荆桑之类欤?以何法辨之?答曰:荆桑多葚,叶薄而尖;鲁桑少葚,叶厚而多津。今之土桑枝干条叶坚劲者,即荆桑之类也;今之湖桑枝干条叶丰腴者,即鲁桑之类也。凡荆之类,根固而心实,能久远;凡鲁之类,根不固而心不实,不能久远。故今之种桑者,皆以土桑为本,接以湖桑之条,则根固而叶茂也。问曰:如无湖桑之处,或路远无从购买,奈何?答曰:同是一树,桑葚种出荆桑者十之八,种出鲁桑者十之二,须留意辨别之。如何湖桑之处,即以荆桑为本,接以鲁桑之条,使根固叶茂,其法亦善。虽叶比湖桑稍小,然养蚕相宜,实与湖桑等。问曰:桑种自以湖产为良,而湖桑之中,又有青皮、黄皮、紫皮三种,当以何种为最佳?答曰:青皮叶束而薄,黄皮较胜,惟紫皮最佳,叶密而厚。紫皮一名红皮,浙人谓之红皮大种。其种法:第一年下种,第二年移栽,第三年接,第四年即成桑秧出售,为之接过单枪。宜于立春以后、春分以前,至浙江石门之天花荡一带拣买红皮大种,根须淡黄而润者,载归栽种。栽桑土宜第二。问曰:桑地之宜,吾江与浙果有异否?答曰:浙西地卑而水多,土质湿,桑宜于最高之地;吾江地高而水少,土质燥,桑无不宜之地,而尤宜于沙土。盖体质松酥,则根株易达,即枝叶易蕃也。惟卑下易淹之处,以及地脉所经,土坚如石者,皆不可种。问曰:栽桑有深浅,吾江与浙亦有异否?答曰:浙地栽桑不必太深,吾江栽桑断不可浅。盖栽种既深,即遇亢旱,地中尚润,不致受伤也。问曰:语云「桑喜燥而恶湿」,然否?答曰:考之往籍,证之今人,莫不云然。然惟吾江栽桑,非不喜燥,而不喜太燥。良□地土不同,是以种法亦异。江浙而外,可以类推矣。分栽剪头法第三。问曰:分栽桑秧须逐年剪头养成拳桑其法何如?答曰:第一年立春以后,春分以前,买湖桑之红皮大种,接过单枪者,剪去直根及横根之腐而无用者,不去直根则树少歧枝,难于畅茂。每株相离五尺五寸,如品字式,不可对我,长大方能宽展。预将栽桑之地锄翻作土仑门舌,亦五尺五寸,先用丈竿量定,不可参差束密,致碍将来挑担栽培之路。然后将地锄深一尺二三寸,四周宽广,沃之以粪,或河泥,植桑坎中,理直地面,横根不可稍有拳曲,敲土极细,塞实根株,不可空虚。平地须过接头一二寸高,四必须栽过三寸,方易回生。随用快剪,视桑之大小,桑大离地尺余,桑小离地七八寸,剪去上段。剪下之条可接土桑,接法详后。栽时不可浇水,三四日后,以二粪入水浇之。以后天气晴燥,须五六日一浇,俟芽叶尽放,摘去下芽,上留三四芽,发成三四枝。第二年立夏后,将第一年所留之条,离长则一尺四五寸,短则尺许,再将上段剪去。此近来新法,旧说谓长则尺许,短则六七寸,多有不合者。摘去下芽,上留三四芽,发三四枝,养蚕时即可采叶一二斤。第三年立夏后,将第二年所留之条,离留四五寸,再行剪去,将叶通身摘尽,每株可得四五筋。随即培壅,不及旬日,又长新芽,每枝再摘去下芽,上留四五芽,发成四五枝。第四年立夏采叶,再将第三年所留之枝,离五六寸剪去,每枝再留四五芽,余皆摘去。通计所留之枝已有四层。第五年立夏采,将枝顶新条目剪去,不必留。以后逐年剪取枝顶如拳,谓之拳桑。每株可成数十拳,每拳可发五六条。数年以后,根柢盘深,枝干粗壮,每株净叶始则十数斤,渐至二三十斤,四五十斤,年愈久,叶愈蕃。但能留意捉虫,不致钻空树本,可以久寿。栽桑束密法第四。问曰:各处栽桑有束有密,密则仅离四尺许,束则相离六七尺,以何法为长?答曰:栽桑不可太密,亦不必太束。太密则枝条互错,长大不能舒展;太束则占地多,而树

译蚕桑问答卷上篇

桑种第一。问:现在的湖桑、土桑,就是鲁桑、荆桑之类吗?用什么方法辨别它们?答:荆桑多结桑葚,叶子薄而尖;鲁桑少结桑葚,叶子厚而多汁。现在土桑中枝干、枝条、叶子坚硬有力的,就是荆桑之类;现在湖桑中枝干、枝条、叶子丰满肥厚的,就是鲁桑之类。凡是荆桑一类的,根系稳固而树干实心,能够长久生长;凡是鲁桑一类的,根系不稳固而树干不实心,不能长久生长。所以现在种桑的人,都以土桑作为砧木,嫁接湖桑的枝条,这样根系稳固而叶子茂盛。问:如果没有湖桑的地方,或者路途遥远无法购买,怎么办?答:同一棵树,用桑葚播种长出的荆桑占十分之八,长出的鲁桑占十分之二,必须留意辨别。在湖桑产地,就以荆桑作为砧木,嫁接鲁桑的枝条,使根系稳固、叶子茂盛,这种方法也很好。虽然叶子比湖桑稍小,但适合养蚕,实际上与湖桑相当。问:桑种自然以湖地产的为优良,而湖桑之中,又有青皮、黄皮、红皮三种,应当以哪种为最佳?答:青皮叶子卷曲而薄,黄皮稍好,只有红皮最佳,叶子密集而厚。红皮又名紫皮,浙江人称之为红皮大种。它的种植方法:第一年播种,第二年移栽,第三年嫁接,第四年就成为桑秧出售,这叫作“接过单枪”。适宜在立春以后、春分以前,到浙江石门天花荡一带挑选购买红皮大种,根须淡黄而润泽的,运回栽种。

栽桑土宜第二。问:适合种桑的土地,我们江西和浙江果然有差异吗?答:浙江西部地势低洼而水多,土质潮湿,桑树适宜种在最高的地方;我们江西地势高而水少,土质干燥,桑树没有不适宜的地方,而尤其适宜沙土。因为土质疏松,那么根株容易伸展,枝叶也就容易繁茂。只有低洼易淹的地方,以及地脉经过、土硬如石的地方,都不能种植。问:栽种桑树有深浅之分,我们江西和浙江也有差异吗?答:浙江种桑不必太深,我们江西种桑绝对不能浅。因为栽种既深,即使遇到大旱,地下还有湿气,不至于受到伤害。问:俗话说“桑树喜欢干燥而讨厌潮湿”,是这样吗?答:考证过去的书籍,验证现在的人,没有不这样说的。然而只有我们江西种桑,不是不喜欢干燥,而是不喜欢太干燥。因为各地土质不同,所以种植方法也不同。江浙以外,可以类推了。

分栽剪头法第三。问:分栽桑秧必须逐年剪头养成拳桑,方法如何?答:第一年立春以后、春分以前,购买湖桑的红皮大种,经过“接过单枪”处理的,剪去直根及横根中腐烂而无用的部分,不剪去直根则树少分枝,难以茂盛。每株相距五尺五寸,呈品字形排列,不可相对,长大后才能宽敞舒展。预先将种桑的土地锄翻做成土垄,也是五尺五寸,先用丈竿量定,不能参差不齐、过于密集,以致妨碍将来挑担栽培的道路。然后将地锄深一尺二三寸,四周宽敞,浇入粪肥,或河泥,将桑树植于坑中,理顺直根露出地面,横根不可稍有弯曲,敲碎土块极细,塞实根株,不可有空隙。平地须高出接头一二寸,四周必须高出三寸,才容易成活。随即用快剪,看桑树的大小,桑树大则离地尺余,桑树小则离地七八寸,剪去上段。剪下的枝条可嫁接土桑,嫁接方法详见后文。栽种时不可浇水,三四日后,将粪肥入水浇之。以后天气晴燥,须五六天浇一次,等到芽叶全部长出,摘去下部的芽,上部留三四芽,长成三四枝。第二年立夏后,将第一年所留的枝条,长的剪留一尺四五寸,短的剪留一尺左右,再将上段剪去。这是近来新法,旧说认为长的剪留一尺左右,短的剪留六七寸,多有不合之处。摘去下部的芽,上部留三四芽,长出三四枝,养蚕时即可采叶一二斤。第三年幼夏后,将第二年所留的枝条,剪留四五寸,再行剪去,将叶子全部摘尽,每株可得四五根枝条。随即培土施肥,不到十天,又长出新芽,每枝再摘去下部的芽,上部留四五芽,长成四五枝。第四年立夏采叶,再将第三年所留下的枝条,剪留五六寸,每枝再留四五芽,其余都摘去。总计所留的枝条已有四层。第五年立夏采叶,将枝顶新芽剪去,不必保留。以后逐年剪取枝顶如拳头大小,称为拳桑。每株可成数十个拳,每个拳可发五六条枝。数年以后,根基盘深,枝干粗壮,每株净叶起初十数斤,逐渐增至二三十斤,四五十斤,年份越久,叶子越繁茂。只要能留意捉虫,不至于蛀空树干,就可以长久存活。

栽桑束密法第四。问:各处栽桑有稀疏有密集,密集则仅相距四尺左右,稀疏则相距六七尺,以什么方法为好?答:栽桑不可太密,也不必太稀疏。太密则枝条交错,长大后不能舒展;太稀疏则占地多,而树

仍不能骤大,且枝叶遮蔽,不到多生茅草,徒令分肥。一亩之地,共计二百四十弓,留下采叶培桑之路,约去二十弓,其余可种一百八十株,每株相离五尺五寸,是为束密适中。拳桑高不过六尺。第五,问曰:高卑若何?答曰:桑树不可太高,则叶小而薄,培壅亦难见功,且易招风,枝柯易折,根本易摇,故拳桑至高不可过六尺。修扎法第六,问曰:修扎之法何如?答曰:枝若横斜,以绳束之,使上;枝若拳曲,以竹缚之,使直。其可去者有四:一、沥水条向下垂者;一、刺身条向内生者;一、骈枝条相并生者;一、烦冗条多而杂乱者,皆可去也。腊月为上,正月次之,腊月津液未上,为时最好。春时科条者,只图容易剥皮,不知损去津液。欲用桑皮,可将腊正月科下之条,埋于向阳土内,至二月间取出,条上青皮微动,亦易剥也。惟在时之和融,手之审密,封系之固,拥包之厚,使不致束浅而寒凝也。若虫伤太甚,枝条不多,可去之条亦可修扎,皆不必去枯枝,最能引蛀,当速去之。

译仍然不能骤然长得高大,况且枝叶遮蔽,不会长出太多茅草,白白地分散了肥料。一亩土地,总共二百四十弓,留下采叶培桑的道路,大约去掉二十弓,其余可以种植一百八十株,每株相距五尺五寸,这是疏密适中。拳桑的高度不超过六尺。第五,问:高低应当如何?答:桑树不能太高,否则叶子小而薄,培土施肥也难以见效,而且容易招风,枝条容易折断,树根容易动摇,所以拳桑最高不能超过六尺。第六,问:修剪绑扎的方法是怎样的?答:枝条如果横斜,用绳子捆扎它,使它向上;枝条如果弯曲,用竹子捆绑它,使它挺直。可以去除的枝条有四种:一是向下垂的沥水条;二是向内生长的刺身条;三是并生的骈枝条;四是多而杂乱的烦冗条,这些都可以去除。腊月是最佳时间,正月次之,腊月时津液尚未上升,时机最好。春天修剪枝条,只是为了容易剥皮,却不知道会损伤津液。想要使用桑皮,可以将腊月、正月修剪下来的枝条,埋在向阳的土里,到了二月取出,枝条上的青皮微微松动,也容易剥取。关键在于气候温和,手法审慎细致,捆扎牢固,包裹厚实,使得不会因捆扎过浅而受寒凝结。如果虫蛀伤害太严重,枝条不多,可以去除的枝条也可以修剪绑扎,都不必去除枯枝,枯枝最能招引蛀虫,应当迅速去除。

培壅法第七。问曰:培壅宜于何时?亦有忌否?答曰:立夏剪条后,近根锄开,厚壅一次,仍即盖好。不及数日,其芽复萌,枝必肥大,此所以培条也。腊正两月修斫后,复如前法壅之,叶必蕃茂,此所以培叶也。惟采叶之前半月,切不可壅,壅则谓之壮叶,壮有叶毒,蚕食之必病且死,故将近清明即宜戒忌。问曰:培壅肥料以何者为相宜?答曰:培桑自以人粪为最良,其次莫如羊粪、猪粪。二粪培桑,既不生虫,且能松土。蚕砂、残叶水中浸烂,亦可肥桑,并不生虫。若用河泥,多多益善。陈土亦肥,堆积桑根,一遇雨淋,大能滋养。至于菜饼、豆饼,亦甚相宜,惟易生虫耳。桑间种谷宜忌第八。问曰:桑间可种田禾,有宜有不宜,何谓也?答曰:桑田最宜者,常属掘种菉豆、小豆,盖以二豆良美润泽,益桑也。又如脂麻、瓜、芋,亦甚相宜,此见于古书者。近来杭、嘉、苏三属及锡、金等邑栽桑甚束,麦、蔬皆种,每种一次,锄翻一次,既取土松,且沾余利。惟黄豆、芥菜最能夺肥,□人谚云:「种豆种芥,三年必败。」二物尤能损桑,故以为戒。询之浙人,亦皆云然。又桑下不可种大麦,蚕食之必病瘟,故大麦田中之桑不可饲蚕。又云:蚕豆不利于桑,而浙西一带桑下亦多见之,或者以蚕能食桑,故有此附会之说与?采叶法第九。问曰:采桑有先后,其法何如?答曰:蚕初生时,食叶甚少,只可采芽旁先放之两叶,谓之底板,其色较老,虽留之亦不甚长。二眠以后,食叶渐多,若底板已尽,则采瞎眼。瞎眼者,放叶数张中无嫩芽,留之长亦无多。三眠以后,食叶愈多,须先采老叶,留其嫩者。大眠既起,则立夏将半,叶已长足,可以剪条矣。又法: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杭,数人一树,还条复枝,务令净尽,要欲旦暮而避曰中,盖以梯不长则高枝折也,人不多则上下劳也,条不还则枝仍曲也,采不净则鸠去多也,旦暮采所以令润泽也,不避日则条叶枯也。剪初条二叶法第十问曰:桑有初条二叶,皆必剪去,何为也?答曰:桑之生于二三月间者,谓之初桑,即初条也。立夏剪条后,旋复抽条放叶,谓之二桑,即二叶也。初条不剪,来春叶薄,虽蚕食不尽,亦必去之。二桑之条,即明春放叶之条。若养二蚕,只可剪叶,不可剪条。盛夏时阴翳不宜太密,即不养二蚕,二叶亦宜剪去,勿伤其条,一只免引桑牛,二则留其生气,来年必倍茂也。治虫法第十一问曰:湖桑柔嫩而香,最易引虫,何法治之?答曰:五月间有蜘蛛、青虫、野蚕等等,形类甚多,皆能损芽伤叶,须随时察看去之,或以烟叶之筋及百部草煎汤,用洗帚密密洒之,虫食甚叶即死。惟饲蚕时切不可用,用则伤蚕。又夏月皮生白屑,渐成细粒,吸引皮浆,谓之桑蝨,用巴豆研细和桐油抹之,其蝨自尽。又桑秧至三四年后内,每生虫,谓之桑蠹,小时如蛆,渐大如蚕,钻空树心,树即枯萎。有虫之树皮必有孔,孔外有水,更有木屑,须用铁丝屈钩从孔中探入,将虫钩出,倘藏匿太深,亦须[戳](瞿戈)死,否则须将树皮剜破,迹其藏匿之处,捉之。此虫上半月头向上,下半月头向下,倘不能寻蒐,每月于十五以前将百部草煎汁或桐油从眼中灌之,倘不能灌入,以铁丝裹棉蘸桐油探入,其虫沾油即死。又五六七月中,天晴日有其壳如铁,其嘴如剪,彳扁体灰黄,头发如角,大者寸半,小亦寸余,更有黑白两种,较为短小,皆谓之桑牛,俗名桑辖,抱住枝条囓尽桑皮,其枝即断,不断亦枯。更有囓枝如锯者,即小有损桑内,必生子卵如米粒,速宜剥去,迟则成虫如蠹入木内蛀皮,亦有孔出水,亦以桐油灌之,否则明年夏季又变桑牛,故五六七月中不遇阴雨,每日自旦至晚。必须察数周,见有桑牛,当即磔死。又五月以后至七八月中,遇西南风,每有黑壳圆虫,形似蜣螂而小,及半千百成君,羊薨薨有声,据云土蚕所变,匿于土中,日晡始出,天明复入,食芽食叶,大能损桑,矢如黑线

译培壅法第七。问:培壅适宜在什么时候?也有忌讳吗?答:立夏剪枝后,在近根处锄开,厚厚地培土一次,随即盖好。没过几天,新芽又萌发,枝条必定肥大,这就是培枝的方法。腊月、正月修剪后,再按前面的方法培土,叶子必定繁茂,这就是培叶的方法。只是在采叶前半个月,切不可培土,培土则称为壮叶,壮叶有毒,蚕吃了必定生病甚至死亡,所以临近清明时就应禁忌。问:培壅的肥料以什么为适宜?答:培桑以人粪最为优良,其次莫过于羊粪、猪粪。这两种粪培桑,既不生虫,又能疏松土壤。蚕砂、残叶在水中浸烂,也可肥桑,并且不生虫。如果使用河泥,多多益善。陈土也肥,堆积在桑根旁,一旦遇到雨水淋洗,大大能滋养桑树。至于菜饼、豆饼,也很适宜,只是容易生虫罢了。

桑间种谷宜忌第八。问:桑田里可以种庄稼,有适宜和不适宜的,这是什么意思?答:桑田最适宜种植的,通常是掘种绿豆、小豆,因为这两种豆子良美润泽,对桑树有益。又如芝麻、瓜、芋,也很适宜,这在古书中有记载。近来杭州、嘉兴、苏州三府以及无锡、金坛等县栽桑很密集,麦子和蔬菜都种植,每种植一次,锄翻一次,既使土壤疏松,又沾得额外利益。只有黄豆、芥菜最能争夺肥料,民间谚语说:“种豆种芥,三年必败。”这两种作物尤其能损害桑树,所以作为禁忌。询问浙江人,也都这么说。又桑树下不可种大麦,蚕吃了必定生瘟病,所以大麦田中的桑树不可用来喂蚕。又说蚕豆不利于桑树,而浙西一带桑树下也常见到,或许是因为蚕能食桑,所以有这种附会之说吧?

采叶法第九。问:采桑有先后顺序,方法如何?答:蚕刚出生时,吃叶很少,只能采芽旁先放出的两片叶子,称为底板,它的颜色较老,即使留着也不会长多少。二眠以后,吃叶逐渐增多,如果底板已经吃完,就采瞎眼。瞎眼是指放出的几片叶子中没有嫩芽,留着长也不会有多少。三眠以后,吃叶更多,必须先采老叶,留下嫩叶。大眠既起,就到了立夏将半,叶子已经长足,可以剪枝了。又有一种方法:春采必须用长梯高杆,几个人在一棵树上,还条复枝,务必让叶子采净,要在早晚而避开中午,因为梯子不长则高枝会折断,人不多则上下劳累,条不还则枝仍弯曲,采不净则鸠鸟吃得多,早晚采所以能让叶子润泽,不避日则枝条叶子会枯干。

剪初条二叶法第十。问:桑树有初条二叶,都必须剪去,为什么呢?答:桑树在二三月间生长的,称为初桑,就是初条。立夏剪枝后,随即又抽条放叶,称为二桑,就是二叶。初条不剪,来年春天叶子薄,虽然蚕吃不完,也一定要去掉。二桑的枝条,就是明年春天放叶的枝条。如果养二蚕,只可剪叶,不可剪枝。盛夏时阴凉不宜太密,即使不养二蚕,二叶也宜剪去,不要伤其枝条,一则避免引来桑牛,二则保留其生气,来年必定加倍繁茂。

治虫法第十一。问:湖桑柔嫩而香,最容易引来虫子,用什么方法治理?答:五月间有蜘蛛、青虫、野蚕等,形状种类很多,都能损害芽叶,必须随时观察去除,或者用烟叶的筋及百部草煎汤,用洗帚密密地喷洒,虫子吃了叶子就死。只是在喂蚕时切不可用,用了会伤害蚕。又夏天树皮生白屑,逐渐变成细粒,吸取树皮浆液,称为桑蝨,用巴豆研细和桐油涂抹,桑蝨自然尽死。又桑秧在三四年内,常生虫子,称为桑蠹,小时候像蛆,逐渐大得像蚕,钻空树心,树就枯萎。有虫的树皮必有孔,孔外有水,更有木屑,必须用铁丝弯钩从孔中探入,将虫子钩出,倘若藏匿太深,也必须戳死,否则必须将树皮剜破,追踪其藏匿之处,捕捉它。这种虫子上半月头向上,下半月头向下,倘若不能寻找出来,每月在十五以前将百部草煎汁或桐油从孔眼中灌入,倘若不能灌入,用铁丝裹棉蘸桐油探入,虫子沾油即死。又五六七月间,天晴日有其壳如铁,其嘴如剪刀,身体灰黄,头发像角,大的寸半,小的也寸余,更有黑白两种,较为短小,都称为桑牛,俗名桑辖,抱住枝条啃尽桑皮,其枝就断,不断也枯。更有啃枝如锯的,即使小有损害桑内,必定生子卵如米粒,迅速剥去,迟了则成虫如蠹进入木内蛀皮,也有孔出水,也用桐油灌入,否则明年夏季又变桑牛,所以五六七月间不遇阴雨,每日从早到晚,必须观察数周,见到桑牛,当即杀死。又五月以后至七八月中,遇到西南风,常有黑壳圆虫,形状像蜣螂而小,及半千百成群,嗡嗡有声,据说是土蚕所变,匿于土中,傍晚才出,天明复入,吃芽吃叶,大大能损害桑树,粪便如黑线

,留在叶间,近屋尚少,野外甚多,捉不胜捉,驱不胜驱。如有虫于晚间食叶时,用柴草离桑一二丈烧之,虫喜火光,飞投焚死。又有蜣螂虫,性如蠦蜘,昼潜于上,夜出食叶,必须上用大棒振落,下用布幅承聚于上风烧之,桑间虫闻其气,即自去。又有野蚕为害者,其虫与家蚕同眠起,小时尚不为害,欲大眠时,务将应有五六日内饲蚕桑叶,并力收斫,连枝积储,不令日气晒炙,其野蚕当斫时自然振落,纵有留者,亦因积压蒸死。但一二日桑叶萎车耎,当旋旋剸下,细切以温盐水拌饲之,不惟其叶生新,抑盐性凉,与蚕有益。不然迟于收斫三日内,野蚕大眠起,桑叶必尽为所食,家蚕又何望乎?要之,凡都害桑虫蠹,皆因桑隔荒芜而生,以致累及熟桑,使尽修筑下为熟地,必无此害桑虫蠹也。

译(虫)留在桑叶之间,靠近房屋的地方还少,野外非常多,捉也捉不完,赶也赶不尽。如果有虫子在晚上吃桑叶,用柴草在离桑树一二丈远的地方焚烧,虫子喜欢火光,会飞扑过来被烧死。又有蜣螂虫,习性像蠦蜘,白天潜伏在桑树上,晚上出来吃桑叶,必须在上面用大棒敲打震落,下面用布幅承接聚集,在上风口焚烧,桑树间的虫子闻到气味,就会自行离去。又有野蚕造成危害的,这种虫子与家蚕一样有眠起习性,小时候还不造成危害,快要进入大眠时,务必将五六天内喂蚕所需的桑叶,尽力砍收,连同枝条堆积储存,不让日晒烘烤,野蚕在砍收时自然会震落,即使有留下的,也会因为堆积闷热而死。只是过了一两天桑叶萎软,应当随时切下,细细切碎,用温盐水拌和喂养,不仅桑叶能恢复新鲜,而且盐性凉,对蚕有益。如果不这样,延迟三天才砍收,野蚕大眠醒来,桑叶必定被它们吃光,家蚕还有什么指望呢?总之,凡是危害桑树的虫蠹,都是因为桑园荒芜而生,从而连累成熟的桑树,如果全部修筑整理为熟地,就一定没有这种危害桑树的虫蠹了。

种桑接桑诸法第十二问曰:栽桑之法,已闻。其田各种桑接诸法,亦可仿行以广生息否?答曰:种桑之法,预于三四月间,将地锄松,作土仑,两边开沟,以备泄水。节交芒种,荆桑葚熟,摘取味甜而色黑者,置水中搓散,去其浮者,取沈者,阴干种之。以粪水浇透,覆之以灰。天若干燥,间日浇水。俟芽出后,时以粪水浇之。次年移栽。又法,取子与前同治,肥田若干亩,以黍葚子各三升合种之。黍葚当俱生,葚藉黍力,亦为生发。锄令稀疏均匀。黍熟获之,桑生正与黍高平,因以利镰摩地刈之,曝令燥,放火烧之,宜顺风,火不可大大则损根。覆以粪草,至来春杷去粪草,每一科自出芽三五枝,留其旺者三二枝,则一亩之桑可饲三箔蚕。问曰:移栽之法何如?答曰:第二年雨水节后,乘天气晴和,另于他处锄地极松,壅地极肥,掘起桑秧,将直根剪留四寸,用细竹与根相仿者扞土作孔,相离七八寸,将桑秧插入,踏令坚实,亦以清水粪浇之,以备第三年接换。问曰:接桑之法何如?答曰:第三年惊蛰以后,清明以前,天色老晴,将桑秧离地剪留寸许,随剪接过湖桑嫩条,如笔管粗者,勿见风日。其条上半空,下半实,空者无用。将实者剪作三四,每三寸斜削寸许,其二寸留芽两三个。将剪留之桑根四旁发开,用快刀划破其皮寸半,取竹片削尖探入令松,随将斜削之条反插皮内,须以刀削一面对皮盖桑之膏液在皮,必以斜削之皮与桑根之皮膏液粘并,力能浃洽。若将接条正插,以皮贴皮,以骨贴骨,必不能活。如法接好,扎以桑皮,涂以河泥,复捻泥丸盖在条顶,切勿摇动。若常遇天晴,旬日即活。清明后桑芽尽放,摘去下芽,上存一芽,发成一枝。俟高至尺余,须用芦苇数尺植其旁,一年可长五六尺。第四年即成接过单枪,可以出售,以广利益。问曰:古之接法可传者有四:一曰插接,二曰劈接,三曰靥接,四曰搭接。今独取搭接一法而弃其三,何也?答曰:答接一法,即前法用新出小桑,最易生活也。即插接、劈接之法,亦可以搭接法代之。如本地土桑,其大如杯、大如臂者,于春分前后离地数尺,锯去上,以湖桑条如前法接之,每株可接数枝,便成湖桑。切勿以其土桑而弃之。若树高丈外围已尺许者,则不可接。问曰:压接之法亦可行否?答曰:古所传靥接法,可就横枝上截了,留一尺许,尺寸不必拘定,惟取树势圆也。于接头上眼外方半寸,刀尖割断皮肉至骨,款揭下带眼皮肉一方片。其眼底骨上一小心子如米粒,此是一芽生气之根。揭时用指甲尖戋起,令其小心子带于皮肉子上,口噙少时,取出印湿痕于横枝上,复噙养之。用刀尖依湿痕四围刻断皮肉,揭去露骨,将接头上靥皮嵌帖上,其眼向上,勿令颠倒。上下两头用新细薄桑皮系了,斟酌其宽紧,太紧则生气不通,太宽则不相附,目皆难活。用牛粪和泥,眼四面泥了,其所贴之靥多少,可量其树之大小。此法行于湖桑未盛以前,亦可补其不足也。压条法第十三。问曰:接桑之外,又有压条,其法何如?答曰:桑树近地处有旁出之条,在接头下者便是野桑,宜芟去;在接头上者即是湖桑,每株可留一条地上,先兜一渠,可深五指余,卧条于内,用金勾橛子攀住,条短二个,长则三个,使空不着土,谓之压条。复加土壅之时浇粪水,一年之后已为生根。正二月间可将土发开,就于大桑相联处剪断,移栽以广生息。火桑栽法第十四。问曰:湖桑中另有一种火桑,其栽法何如?答曰:火桑视他桑较早,可饲早蚕,其叶雨过即干,须购富阳、望海等种栽之,不必修剪,任其高大,十年后每株可采叶数百筋,愈老愈茂,但能不令虫蛀。不使水淹,可以久远不败。荆桑饲蚕第十五。问曰:饲朁自以湖桑为良,荆桑亦可间饲否?答曰:湖桑饲蚕,其丝光泽而少坚韧,亦可斟酌栽荆桑树于大眠后,取叶间饲之,其丝则韧而有光矣。或谓饲以湖桑,即不能饲以荆桑者,非。柘叶饲蚕第十六。问曰

译种桑与嫁接桑树的各种方法 第十二

问:栽种桑树的方法,已经听说了。那么,在田地里各种桑树和嫁接桑树的方法,也可以仿效施行以扩大收益吗?

答:种桑的方法,预先在三四月间,将土地锄松,做成土垄,两边开沟,以便排水。到了芒种节气,荆桑的桑葚成熟,摘取味道甜且颜色黑的桑葚,放在水中搓散,去掉浮在水面的,选取沉在水底的,阴干后播种。用粪水浇透,覆盖上一层草木灰。如果天气干燥,每隔一天浇一次水。等到芽长出后,时常用粪水浇灌。第二年移栽。

另一种方法,取种子与前述方法同样处理,在若干亩肥沃的田地里,将黍子和桑葚子各三升混合播种。黍子和桑葚应当都能生长,桑葚借助黍子的力量,也能生长发芽。锄草使它们稀疏均匀。黍子成熟收获时,桑树生长的高度正好与黍子齐平,因此用锋利的镰刀贴近地面割掉黍子,晒干后放火烧掉,应当顺着风向,火势不可太大,否则会损伤桑根。覆盖上粪草,等到来年春天耙去粪草,每一丛桑树自然长出三五根芽,留下其中两到三根旺盛的,那么一亩地的桑树就可以饲养三箔蚕。

问:移栽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第二年雨水节之后,趁着天气晴朗温和,在别处将地锄得极松,施肥极足,挖起桑苗,将直根剪留四寸长,用与根粗细相似的细竹棍在土中捣出孔洞,相距七八寸,将桑苗插入,踩实,也用清水和粪水浇灌,以备第三年嫁接更换。

问:嫁接桑树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第三年惊蛰以后,清明以前,天气持续晴朗,将桑苗离地面剪留一寸左右,随即嫁接过湖桑的嫩枝,如笔管粗细的,不要见风日晒。那枝条上半部分中空,下半部分实心,中空的部分没有用。将实心的部分剪成三四段,每段三寸长,斜着削去一寸左右,剩下的两寸保留两三个芽。将剪留的桑根四周扒开,用快刀划破树皮一寸半深,取竹片削尖探入使树皮松动,随即把斜削的枝条反着插入皮内,必须用刀削的一面贴着树皮,因为桑树的膏液在皮内,一定要让斜削的皮与桑根的皮膏液粘合,力量才能融洽。如果把接条正着插入,皮贴皮,骨贴骨,一定不能成活。按照方法接好后,用桑皮绑扎,涂上河泥,再捏一个泥丸盖在枝条顶端,千万不要摇动。如果经常遇到晴天,十天就能成活。清明后桑芽全部放出,摘去下面的芽,上面保留一个芽,发育成一枝。等到长到一尺多高,需要用几尺长的芦苇插在旁边支撑,一年可以长到五六尺。第四年就成了嫁接好的单枪桑,可以出售,以扩大利益。

问:古代嫁接方法可以传承的有四种:一是插接,二是劈接,三是靥接,四是搭接。现在只选取搭接这一种方法而舍弃其他三种,为什么呢?

答:搭接这一种方法,就是前面所说的用新长出的小桑树,最容易成活。即使插接、劈接的方法,也可以用搭接法代替。比如本地的土桑,那些大如杯子、大如手臂的,在春分前后离地面几尺处,锯去上部,用湖桑枝条按前面的方法嫁接,每株可以接几枝,便成了湖桑。千万不要因为是土桑就舍弃它们。如果树高达一丈,外围直径已经有一尺左右的,那就不能嫁接了。

问:压接的方法也可以施行吗?

答:古代所传的靥接法,可以在横枝上截断,留一尺左右,尺寸不必拘泥,只要树势圆润即可。在接头上眼睛外面的地方半寸处,用刀尖割断皮肉直到骨头,轻轻揭下一块带眼睛的皮肉方片。那眼睛底下骨头上有一个小心子像米粒大小,这是一芽生气的根源。揭的时候用指甲尖挑起来,让那小心子带在皮肉上,含在嘴里一会儿,取出印在横枝上的湿痕,再含在嘴里养护。用刀尖沿着湿痕四周刻断皮肉,揭去露出骨头,将接头上带眼睛的皮嵌贴上去,眼睛向上,不要颠倒。上下两头用新的细薄桑皮系住,斟酌宽紧,太紧则生气不通,太宽则不贴合,都难以成活。用牛粪和泥,把眼睛四周糊住,所贴带眼睛的皮多少,可以根据树的大小来衡量。这种方法在湖桑尚未盛行以前施行,也可以弥补不足。

压条法 第十三

问:除了嫁接桑树,还有压条法,它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桑树靠近地面的地方有旁生的枝条,在接头下面的就是野桑,应当砍掉;在接头上面的就是湖桑,每株可以留一条在地上,先挖一条沟,深约五指多,把枝条卧在里面,用金钩橛子攀住,枝条短的用两个,长的用三个,使枝条悬空不接触泥土,这叫做压条。再培土壅起,适时浇粪水,一年之后已经生根。正月二月间可以将土扒开,就在与大桑相连的地方剪断,移栽以扩大收益。

火桑栽种法 第十四

问:湖桑中另有一种火桑,它的栽种方法是怎样的?

答:火桑比其他桑树发芽较早,可以饲养早蚕,它的叶子雨后很快就干,需要购买富阳、望海等品种的种子来栽种,不需要修剪,任由它高大,十年后每株可以采叶数百筋,越老越茂盛,只要不让虫子蛀食,不让水淹没,就可以长久不衰败。

荆桑饲蚕 第十五

问:饲养蚕自然以湖桑为好,荆桑也可以间或饲养吗?

答:湖桑饲养蚕,其丝光泽但缺乏坚韧,也可以斟酌在大眠后栽种荆桑树,取叶子间杂饲养,其丝就坚韧而有光泽了。有人说饲养了湖桑就不能饲养荆桑,这是不对的。

柘叶饲蚕 第十六

问:

:古云柘叶饲蚕,丝好作琴瑟等弦,然否?答曰:桑柘皆供蚕事,但柘叶甚老,不及桑叶柔嫩。三眠开口时可饲两三次,四眠开口时可饲五六次,其丝方韧而有光。若饲桑之后再饲以柘,蚕不欲食。若尽饲以柘,则茧薄丝少,故只可于开口时暂饲数次,非可恃以为常也。种桑器具第十七。问曰:种桑必须置器,以何者为最要?答曰:翻土须用铁杷,削草须用铁锄,皮蛀须用铁刮,捉虫须用铁丝,截枯条须用手锯,斜凿铁锤,采桑叶须用桑梯、桑金勾、桑剪。种桑利息第十八。问曰:种桑一株叶值钱若干?答曰:种桑一株叶值钱三百文,若自己养蚕,茧值钱六百文,若自己缫丝,丝值钱一千文,每株得钱一千文,亩地约栽百数十株,每年约得钱百数十千文,蚕桑利厚,岂不信然。

译古人说用柘叶喂蚕,吐出的丝适合制作琴瑟等乐器的弦,是这样吗?回答说:桑树和柘树都可用于养蚕,但柘叶过于粗老,不如桑叶柔嫩。在蚕第三次休眠后刚开口进食时,可以喂两三次;在第四次休眠后刚开口进食时,可以喂五六次,这样吐出的丝才坚韧且有光泽。如果先喂桑叶再喂柘叶,蚕就不愿意吃。如果全部喂柘叶,那么茧薄丝少,所以只能在蚕刚开口时暂时喂几次,不能依赖它作为常规饲料。

种桑器具第十七。问:种植桑树必须准备器具,以什么最为重要?回答说:翻土必须用铁耙,除草必须用铁锄,刮除树皮蛀虫必须用铁刮,捕捉虫子必须用铁丝,截断枯枝必须用手锯,斜凿必须用铁锤,采摘桑叶必须用桑梯、桑金钩、桑剪。

种桑利润第十八。问:种植一株桑树,其叶子值多少钱?回答说:种植一株桑树,其叶子值三百文钱;如果自己养蚕,茧值六百文钱;如果自己缫丝,丝值一千文钱。每株桑树可得一千文钱,一亩地大约栽种一百多株,每年大约可得一百多千文钱。养蚕种桑利润丰厚,难道不是确实如此吗?

蚕桑答问卷下篇

蚕种第一问曰:蚕种有三眠者,有四眠者,何种为优?答曰:三眠者茧薄,丝少;四眠者茧厚,丝多。育蚕者必须四眠。而四眠之中,又有金种、花种、乌种、莲子种、金橘种、束腰、平头种等名。此外尚不胜枚举。金种蚕身甚小,花种彳扁体斓斑,乌种满身灰黑,莲子种茧之小者,金橘种茧之大者,束腰种则腰有束痕,平头种则两头平满。要之,种类虽多,总以茧之坚结而厚、平圆、紧小者为良。其浮松、薄大之茧,丝少而难抽。又一茧两蚕,谓之同宫,茧丝头多乱,皆不堪作种。蚕性第二问曰:蚕于五行何属?其性若何?答曰:蚕阳物,属火,恶水,故食而不饮。其性则喜温而恶寒,喜燥而恶湿,喜洁而恶秽,喜静而恶喧,喜吉而恶凶,喜和而恶戾。蚕宜第三问曰:蚕之所宜者甚多,其要有几?答曰:其要有五。自生至老,皆宜避风,一也;眠时宜暗,二也;起时宜明,三也;上山宜煖,四也;成茧宜京,五也。二眠起后,天气晴暄,可移置窗前,时挹和融之气,以畅生机,特不可见风耳。蚕忌第四问曰:蚕之所忌者亦多,其要有几?答曰:自生至老,大忌烟薰,一也;忌酒醋油气,忌匆心韭蒜薤气,忌一切香气,犯之轻则病,重则死,二也。蚕善惊,忌暴响,忌高声,忌锣鼓爆竹声,忌敲击舂捣声,犯之停食,三也;忌哭泣诟詈,忌喝逐鸡犬,更忌见产妇与凶服,犯之不祥,四也;尤忌有鼠,鼠能食蚕,故养猫为至要,五也。至养蚕之家,皆忌生人,但自小不避,更无厌忌,惟燥妄乖戾、醉酒之人皆不宜近。火烘法第五问曰:蚕最恶寒,火烘一法相宜与否?答曰:青蚕最惧天寒,寒则眠起皆迟,甚至噤口不食,又甚则变成白殭。故天寒时,室中须置火盆,解去寒气,宜四角着火。若在一处,则寒煖不均,后必眠起不齐。又不可骤煖,寒而骤煖则生黄车耎等病。更不可太煖,太煖则焦燥。不和亦易致病。盖天气之煖,愈煖愈宜火气之煖,当时相宜,后必多病。故火烘一法,亦不得已而用之。若非太寒,即可不必。蚕室第六问曰:古之蚕室修治劳费,颇不便于农民,另有简法否?答曰:养蚕之室,南向为宜,其次莫如东向,不妨矮小紧密,以聚和煖之气,惟须洁净耳。若西向北向,又复高大宽敞,一遇阴寒,即用火烘,气亦散而不聚。故此等房屋,自小蚕初出,以至二三眠中,总宜设法遮拦,上盖下垫,使无寒气侵逼,育蚕方宜。问曰:养蚕之家,如室少蚕多,奈何?答曰:屋少蚕多,养育可分两次。先一次清明后七八日出,立夏后十日上山时,天气尚寒,须三十二三日告竣。后一次将种紧盖坛中,蚕种一交谷雨,不哺亦出,故必紧盖坛中,方能抽后置之冷地,不使进风,迟至谷雨后七八日取出,一见热风,蚕即尽出,时天气已煖,二十七八日可以上山,先后半月初次之,茧亦可以缫完。如此则屋不嫌少,人力亦舒。又法:屋少蚕多者,必须用三去架,一架可作十层,将筐层层架起,可以不占地方。山架亦可搭两层,连地下三层,一间可作三间之用。屋少之家,亦可多养,惟大眠起后无地可下,起底甚忙耳。哺蚕早晚第七问曰:哺蚕有早有晚,以何时为最宜?答曰:蚕出在谷雨为宜时,天气已煖,可无病变,桑叶渐大,可资饲养,食叶无剩,可以省叶。节近小满即可上山。大约自出至老,速则二十七八日,迟则一月为期。斯时蚊蝇未多,可无侵囓之患。若过早则桑叶未生,天寒易病;过晚则必多蚊蝇,蚊叮则当有黄斑,上山作茧未半即黑烂,茧中蝇叮则成茧后即有尖蛆钻出,茧有小孔,下水即沉,不能缫丝。称蚕量叶第八问曰:育蚕必先量叶,量叶必先称蚕,方有把握,每小蚕一两须食叶多少?答曰:小蚕初出,连蚕称纸记明分两收下后再称空纸,便知小蚕分两。明日再收再称,每小蚕一两,食净叶约二十担,可得丝一百五

译蚕桑答问卷下篇

蚕种第一问:蚕有三眠的,有四眠的,哪种更好?答:三眠的茧薄,丝少;四眠的茧厚,丝多。养蚕必须选择四眠的。而在四眠之中,又有金种、花种、乌种莲子种、金橘种、束腰种、平头种等名称。此外还多得不胜枚举。金种蚕身体很小,花种蚕身体扁平且花纹斑斓,乌种蚕全身灰黑,莲子种茧较小,金橘种茧较大,束腰种腰部有束痕,平头种两头平满。总之,种类虽然很多,总以茧坚结而厚、平圆、紧小的好。那些浮松、薄大的茧,丝少且难以抽取。又有一种茧里有两个蚕的,称为同宫,这种茧丝头多且乱,都不适合做种。

蚕性第二问:蚕在五行中属什么?它的习性如何?答:蚕是阳物,属火,厌恶水,所以只吃桑叶而不喝水。它的习性是喜欢温暖而厌恶寒冷,喜欢干燥而厌恶潮湿,喜欢洁净而厌恶污秽,喜欢安静而厌恶喧闹,喜欢吉利而厌恶凶险,喜欢平和而厌恶乖戾。

蚕宜第三问:蚕所适宜的条件很多,要点有几条?答:要点有五条。从出生到老熟,都适宜避风,这是第一;眠时适宜昏暗,这是第二;起时适宜明亮,这是第三;上山适宜温暖,这是第四;成茧适宜干燥,这是第五。二眠起后,天气晴朗温暖,可以移到窗前,时时汲取和暖的气息,以畅通生机,只是不可见风罢了。

蚕忌第四问:蚕所忌讳的也很多,要点有几条?答:从出生到老熟,最忌讳烟熏,这是第一;忌讳酒、醋、油的气味,忌讳葱、心、韭、蒜、薤的气味,忌讳一切香气,触犯这些,轻则生病,重则死亡,这是第二。蚕善于受惊,忌讳突然的响声,忌讳高声喧哗,忌讳锣鼓爆竹声,忌讳敲击舂捣声,触犯这些会停止进食,这是第三;忌讳哭泣骂詈,忌讳喝斥驱赶鸡犬,更忌讳见到产妇和穿丧服的人,触犯这些不吉利,这是第四;尤其忌讳有老鼠,老鼠能吃蚕,所以养猫是最要紧的,这是第五。至于养蚕的人家,都忌讳陌生人,但从小不避讳的,就再没有厌恶忌讳的了,只是那些急躁狂妄乖戾、醉酒的人都不适宜靠近。

火烘法第五问:蚕最厌恶寒冷,用火烘烤这一方法适宜不适宜?答:青蚕最惧怕天寒,寒冷则眠起都迟缓,甚至噤口不食,更严重则会变成白僵。所以天寒时,室内必须放置火盆,驱散寒气,适宜在四角生火。如果只在一处生火,则冷暖不均,后来必然眠起不齐。又不可以突然变暖,寒冷时突然变暖会产生黄车、耎等病。更不可以太暖,太暖则焦燥。不和也容易导致生病。大概天气的温暖,越暖越适宜火气的温暖,当时相宜,后来必然多病。所以火烘这一方法,也是不得已才使用的。如果不是太冷,就可以不必使用。

蚕室第六问:古代的蚕室修治劳费,颇不方便于农民,另有简便的方法吗?答:养蚕的房间,朝南为宜,其次不如朝东,不妨矮小紧密,以聚积和暖的气息,只需洁净罢了。如果朝西或朝北,又高大宽敞,一遇到阴寒,就用火烘烤,气息也散而不聚。所以这类房屋,从小蚕初出,直到二三眠中,总适宜设法遮拦,上面覆盖下面垫起,使没有寒气侵逼,养蚕才适宜。问:养蚕的人家,如果房间少蚕多,怎么办?答:房间少蚕多,养育可以分两次。先一次在清明后七八日出,立夏后十日上山时,天气还冷,须三十二三天完成。后一次将蚕种紧紧盖在坛中,蚕种一交谷雨,不喂也会出来,所以必须紧紧盖在坛中,才能抽出后放在冷地,不让进风,迟至谷雨后七八天取出,一见热风,蚕就全部出来,这时天气已暖,二十七八天可以上山,比先一次晚半个月,茧也可以缫完。这样则房间不嫌少,人力也舒缓。又有一种方法:房间少蚕多的,必须用三去架,一架可以做十层,将筐层层架起,可以不占地方山架也可以搭两层,连地下三层,一间可以做三间用。房间少的人家,也可以多养,只是大眠起后没有地方放下,起底很忙碌罢了。

哺蚕早晚第七问:喂蚕有早有晚,以什么时候最适宜?答:蚕在谷雨时出来是适宜的时候,天气已暖,可以没有病变,桑叶渐渐长大,可以供给饲养,吃叶没有剩余,可以节省桑叶。节气接近小满就可以上山。大约从出到老,快的二十七八天,慢的一个月为期。这时蚊蝇不多,可以没有侵咬的祸患。如果过早则桑叶未生,天寒容易生病;过晚则必然多蚊蝇,蚊叮则会有黄斑,上山作茧未半就黑烂,茧中蝇叮则成茧后就有尖蛆钻出,茧有小孔,下水就沉,不能缫丝。

称蚕量叶第八问:养蚕必须先量叶,量叶必须先称蚕,才有把握,每小蚕一两须吃多少叶?答:小蚕初出,连蚕称纸记下分量收下后再称空纸,便知小蚕的分量。明天再收再称,每小蚕一两,吃净叶约二十担,可得丝一百五

十六两。三眠时并在一筐称,蚕一斤可得丝一斤。四眠谓之大眠,每蚕一斤,除以前食叶不算外,以后再食二十余斤,约可收茧二斤。每茧一斤,多则缫丝二两,少则一两二三钱,多寡不齐。大约总以十分缫一为常,而食叶之多寡亦可预定矣。《采叶饲蚕法》第九问曰:采叶宜于何时?答曰:采叶宜于清晨薄暮,不宜在烈日中,恐易枯萎。若有阴云覆护,昼间采之亦无不可。初二眠中食叶甚少,可随饲随采。三眠起后食叶日多,必须储备昼间所食之叶,于清晨采之;夜间及明晨所食之叶,于今日傍晚采之。大眠既起,连枝剪下者,须将枝立直,使可透气,堆积不可过厚,并时时翻掉,否则发热叶黑,蚕不欲食矣。问曰:饲蚕之叶所宜维何?答曰:小蚕初饲桑叶宜鲜,切丝宜细。二眠以后不妨稍粗。三眠起身即饲整叶,可以省工。问曰:饲蚕之叶所忌维何?答曰:一忌湿叶,食之则生泻病白殭,故雨中采叶必须晾干。一忌热叶,食之则头大腹结尾尖,食叶多而不老亦不作茧,故日中之叶与发热之叶必须冷透。一忌沾沙沾泥之叶,食之病胀,故遇大风吹沙沾叶或沾泥土,必须洗净晾干。一忌沾秽、沾烟、沾油之叶,食之必死。一忌大麦田中之叶,食之必瘟,均宜戒忌。

译十六两。三眠时把蚕放在一个筐里称,蚕一斤可得丝一斤。四眠称为大眠,每蚕一斤,除去以前吃的桑叶不算,以后还要吃二十多斤桑叶,大约可以收茧二斤。每茧一斤,多的能缫丝二两,少的能缫丝一两二三钱,多少不一。大概总体以十分缫一为常,而吃桑叶的多少也可以预先确定了。《采叶饲蚕法》第九问说:采摘桑叶适宜在什么时候?回答说:采摘桑叶适宜在清晨和傍晚,不适宜在烈日下,恐怕容易枯萎。如果有阴云遮蔽,白天采摘也没有关系。初眠和二眠期间吃桑叶很少,可以随喂随采。三眠醒来后吃桑叶日渐增多,必须储备白天所吃的桑叶,在清晨采摘;夜间和第二天早晨所吃的桑叶,在今天傍晚采摘。大眠醒来后,连枝剪下的桑叶,必须把枝条立直,使其能够透气,堆积不能过厚,并且要时时翻动,否则发热叶子变黑,蚕就不想吃了。问说:喂养蚕的桑叶适宜的是什么?回答说:小蚕刚开始喂养桑叶适宜新鲜,切丝适宜细。二眠以后不妨稍微粗一些。三眠醒来就喂养整叶,可以节省人工。问说:喂养蚕的桑叶忌讳的是什么?回答说:一忌湿叶,吃了就会生泻病白僵,所以雨中采摘的桑叶必须晾干。一忌热叶,吃了就会头大腹结尾尖,吃桑叶多也不老也不结茧,所以中午的桑叶和发热的桑叶必须凉透。一忌沾沙沾泥的桑叶,吃了会病胀,所以遇到大风吹沙沾叶或沾泥土,必须洗净晾干。四忌沾污秽、沾烟、沾油的桑叶,吃了必死。五忌大麦田中的桑叶,吃了必瘟,都应该戒忌。

起底法第十。问曰:饲蚕何以必须起底?其法何如?答曰:小蚕出后,逐日饲养,蚕下必有蚕矢残叶,须间日去净一次,否则湿热上蒸,蚕必致病。其法于饲叶时,蚕尽上附,将竹助削小头细而圆,轻轻箝过,他筐内有遗蚕亦须箝过。二眠后天气渐热,残桑蚕矢益多,蚕身亦大,须逐日起底法,将整叶连铺两次,蚕尽上叶,用手揭起,移过他筐,无须用助。三眠后,将戋结网眼大如钱,摊在蚕筐桑铺网上,俟蚕从眼上附,两人将网台过他筐即可起底,较为省易。内有压在蚕矢残桑之下者,此蚕必小而无力,不能与众蚕同起同眠,须将蚕筋拣出,另置一筐,以免不齐。拣去废蚕第十一。问曰:废蚕病蚕均宜拣去,其形状若何?答曰:每眠时有众蚕次第皆眠,独有一二青头未眠而仍食叶者,苏人谓之枭娘,必须将筋箝出,另置一筐,以免不齐。初二眠中之枭照常饲叶,尚能作茧,不过眠起较迟。三四眠中之枭,食叶多而不老,可即弃去。又复结头大尾尖之蚕,其食叶倍于他蚕,而不能上山作茧,宜去之。又二三眠时有蚕色青亮,内若有油,虽不食叶而在叶上掉头不住,若有所甚苦者,此终不能眠,眠亦无用也,亦宜去之。又每眠一次必褪衣一次,最忌风来东北,衣不能褪,蚕嘴偏歪,满筐游走,擦损他蚕,亦皆致病,若见此蚕,急宜拣去。又大眠起后二三日,有蚕身独短,其节高耸,不食叶而在叶上往来游行,去下有白水渍出者,宜急去之,毋使沾染他蚕。育蚕者必熟知以上诸法,方可育蚕。哺春蚕法。浴种生蚁第一。问曰:浴种生蚁其法何如?答曰:节交清明,先用净水将蚕连浸一刻,取起蚕种,曰连,即上年旧蚕所生子也,名曰浴蚕,摊于风处候干,然后将蚕纸摺叠夹以匆心韭蒜叶,养蚕时便少避忌,用纸包之外更裹以新棉须血气壮旺者,无分男女,昼则怀在胸中,夜则覆在被上,清晨人起,盖在被中以沾煖气,宜表里互易,使暖气均匀,三日可出。须逐日开看,见子色转绿,渐渐青黑,蚕将出矣。如有三五先出者,用鸡翎扫去,不用此名行马蚁留之,致蚕不齐。蚕出在巳午时居多,见有一二成出者,即以灯草心四五寸长者数十茎,匀铺纸上,架空依旧摺叠,松包煖好,盖先出者饿一日无妨,明日再看见出至五六成,然后收下。下蚁法第二。问曰:下蚁之法何如?答曰:预将有眼之筐摊棉锦纸,纸宜光滑,以待收蚕。见子出至五六成者,用鲜叶切丝匀糁,或霜桑叶微焙搓末薄糁亦可。俟小蚕附叶,以纸覆之,两人执角将蚕纸合转,小蚕随叶尽下,既可省力,更无损伤。既收之后,尚有未出之子,仍将蚕纸煖哺,明日巳午时摊在筐中,架在空锅以受煖气,蚕即尽出,如法再收。切不可与初次所收同置一处,致有不齐之病。收过两次,尚有未出者,皆劣子也,可即弃之。饲蚕自开叶至大眠各法第三。问曰:饲蚕自开叶至大眠各法何如?答曰:小蚕既收,随即洗手翦叶如丝匀糁蚕筐,不可或密或束,谓之开叶。蚕筐宜置帐内,谨避风寒,复以洁净衣被架空覆之,不可逼遏受湿致生病患。昼夜须饲叶六七次,不可间断,每次饲叶必先洗手,切勿沾污叶。小蚕渐长,须逐日拨开,间日起底法见前,大约天暖五六日,天寒七八日,蚕头渐白,微有黄光,嘴上隐有尖角,仰首不食,谓之头眠。眠有迟速,见有一二成不食者,即减叶一二成,以后眠者渐多,饲叶渐减,剪叶愈细,顿数愈勤,一日之久方能眠齐。内尚有未眠而仍食叶者,如法箝出法见前,另置一筐,然后断叶,不可摇动,其箝出之蚕更饲数次则亦眠矣。每眠一次,必褪衣一次,至一昼夜,其色微黄,其嘴微门舌。蚕将起矣,须用砻糠烧灰存性糁之,最为爽滑。先眠先起,亦必一日之久,方能起齐。是时老皮既褪,新皮尚嫩,不可乱动,更忌见风,须再迟片刻,然后饲叶,一则口老杀叶,二则蚕身易大。若起至八九分,即便饲叶,则食有先后,到老不齐矣。是时将交夏令,天气渐热,蚕亦渐大,

译起底法第十。问:饲养蚕宝宝为什么必须起底?方法是什么?答:小蚕孵化后,每天饲养,蚕下面一定有蚕粪和残叶,必须每隔一天清理干净一次,否则湿热向上蒸腾,蚕一定会生病。方法是在喂桑叶时,蚕都爬上去附着在叶子上,将竹助削成小头细而圆,轻轻夹过,其他筐里有遗留的蚕也必须夹过。二眠后天气逐渐变热,残桑和蚕粪更多,蚕身体也变大,必须每天起底,将整张桑叶连铺两次,蚕都爬到叶子上,用手揭起,移到其他筐里,不需要用竹助。三眠后,将戋结的网眼大如铜钱,摊在蚕筐的桑铺网上,等蚕从网眼上爬上去,两人将网抬到其他筐里就可以起底,比较省力容易。里面有压在蚕粪残桑下面的,这种蚕一定小而无力,不能和其他蚕一起起底一起眠,必须将蚕筋拣出,另外放在一个筐里,以免不齐。

拣去废蚕第十一。问:废蚕和病蚕都应该拣去,它们的形状是怎样的?答:每次眠的时候,众蚕依次都眠,唯独有一两只青头没有眠而仍然吃桑叶的,苏州人称之为枭娘,必须将蚕筋夹出,另外放在一个筐里,以免不齐。初眠和二眠中的枭照常喂桑叶,还能作茧,不过眠起比较迟。三眠和四眠中的枭,吃桑叶多而不老,可以立即丢弃。还有头大尾尖的蚕,它吃桑叶比其他蚕多一倍,但不能上山作茧,应该去掉。还有二眠和三眠时有蚕颜色青亮,里面好像有油,虽然不吃桑叶但在桑叶上不停掉头,好像非常痛苦的样子,这最终不能眠,眠了也没有用,也应该去掉。还有每次眠一次必定褪皮一次,最忌讳风从东北来,皮不能褪,蚕嘴偏歪,满筐游走,摩擦损伤其他蚕,也都致病,如果看到这种蚕,应该急忙拣去。还有大眠起后两三天,有蚕身体独自短,它的节高耸,不吃桑叶而在桑叶上往来游行,下面有白水渍出的,应该急忙去掉,不要让它沾染其他蚕。养蚕的人必须熟悉以上各种方法,才能养蚕。

哺春蚕法。浴种生蚁第一。问:浴种生蚁的方法是什么?答:节气到了清明,先用净水将蚕连浸泡一刻,取出蚕种,蚕连就是上年旧蚕所生的子,名叫浴蚕,摊在通风处等干,然后将蚕纸折叠夹以匆心韭蒜叶,养蚕时就可以少避忌,用纸包之外再裹以新棉,需要血气壮旺的人,不分男女,白天怀在胸中,晚上盖在被上,清晨人起来,盖在被中以沾暖气温,应该表里互换,使暖气均匀,三天可以出来。必须每天打开看,见子色转绿,渐渐青黑,蚕就要出来了。如果有三五只先出来的,用鸡翎扫去,不用这个名叫行马蚁的留下,导致蚕不齐。蚕出在巳午时居多,见到有一二成出来的,就用灯草心四五寸长的数十茎,均匀铺在纸上,架空依旧折叠,松包暖好,盖先出来的饿一天无妨,明天再看见出至五六成,然后收下。

下蚁法第二。问:下蚁的方法是什么?答:预先将有眼的筐摊棉锦纸,纸应该光滑,以等待收蚕。见子出至五六成的,用鲜叶切丝均匀撒布,或者霜桑叶微焙搓末薄撒也可以。等小蚕附着在叶子上,用纸覆盖,两人执角将蚕纸合转,小蚕随着叶子全部下来,既可以省力,更没有损伤。既收之后,还有没有出来的子,仍然将蚕纸暖哺,明天巳午时摊在筐中,架在空锅上以受暖气,蚕就全部出来,如法再收。切不可与初次所收的同放一处,导致有不齐的病。收过两次,还有没有出来的,都是劣子,可以立即丢弃。

饲蚕自开叶至大眠各法第三。问:饲蚕自开叶至大眠各种方法是什么?答:小蚕既收,随即洗手剪叶如丝均匀撒布蚕筐,不可或密或束,叫做开叶。蚕筐应该放在帐内,谨慎避开风寒,覆盖以洁净衣被架空覆盖,不可逼遏受湿导致生病患。昼夜必须喂桑叶六七次,不可间断,每次喂桑叶必须先洗手,切勿沾污桑叶。小蚕渐长,必须每天拨开,间日起底法见前,大约天气暖和五六天,天气寒冷七八天,蚕头渐白,微有黄光,嘴上隐约有点尖角,仰头不吃,叫做头眠。眠有迟速,见到有一二成不吃的,就减少桑叶一二成,以后眠的渐多,喂桑叶渐减,剪叶愈细,顿数愈频,一天之久才能眠齐。内还有没有眠而仍然吃桑叶的,如法夹出法见前,另外放在一个筐里,然后断叶,不可摇动,那夹出的蚕再喂几次也就眠了。每次眠一次,必定褪皮一次,到一昼夜,它的颜色微黄,它的嘴微门舌。蚕将起了,必须用砻糠烧灰存性撒布,最为爽滑。先眠先起,也必定一天之久,才能起齐。这时老皮既褪,新皮尚嫩,不可乱动更忌见风,必须再迟片刻,然后喂桑叶,一则口老杀叶,二则蚕身容易大。如果起至八九分,就喂桑叶,则吃有先后,到老不齐了。这时将交夏令,天气渐热,蚕也渐大,

食渐多,每日起底一次。二眠起底法见前,须匀开一次筐,宜有眼,使湿气下透,昼夜必饲七八次。大约天暖三四日,天寒五六日。又起黄光,嘴上显有尖角,仰首不食,谓之二眠。渐渐减叶,眠齐断叶如初,法内有不眠者,仍宜如法箝出,法亦见前。再用砻糠灰如前糁之,避风不动,起齐饲叶,悉如前法。大约暖则二三日,寒则四五日。又起黄光,不食,谓之三眠。依旧减叶断叶,糁灰避风如前保护。内有未眠者,用整叶铺上,俟蚕尽上叶,用手卷去,无须用助起齐饲叶。是时蚕大,口硬,叶可不切。天若大暖,两日即眠,是谓四眠。四眠谓之大眠,即可称斤见数,称过将蚕捧置筐中,大筐可盛五六斤,分作数堆,以俟其起。大眠既起,必俟蚕堆散尽,无一眠者,乃可饲叶。是时蚕身强壮,食叶益多,难于起底,少则仍置筐中,逐日匀开,多则于开口时一二日,将蚕山把闸下草梢就地铺平,天暖薄摊,天寒宜厚,以不露地面为度,将蚕匀布地,谓之地蚕。不可太束,太束食叶不尽,则费叶;亦不可太密,太密则食叶有多少蚕不能齐。初下一日,食叶甚少,以后日多一日。若天气大暖,食叶更速,食至八分即宜添饲。若待叶尽方添,先尽之处必有饿蚕。是时少叶一分,即少丝一分,食叶愈多,作茧愈厚。旺食两日,渐渐食少,蚕身亦歛,其色微黄,其软如棉,通身明亮,仍以整叶铺之。其未老者食叶如常,其老者必起至叶上,仰首游行,可即于叶上捉之,随置蚕山,谓之上山。叶尽再铺,随铺随捉至老者。多而捉不胜捉,则以多叶之柳枝数十条,匀排叶上。其老者,即上柳枝,取置盘中,匀捧上山。大约每把可上蚕六七十条。再以柳枝移铺他处,以提老蚕。自初见老蚕后,铺叶三四次,约一时许,见蚕尽昂首游行,可以尽数上山矣。

译蚕食量逐渐增多,每天需起底一次。二眠起底的方法如前所述,必须将蚕筐均匀摊开一次,筐底应有孔眼,使湿气向下透散,昼夜必须喂食七八次。大约天气暖和时三四天,天气寒冷时五六天。蚕又出现黄光,嘴上显现尖角,抬头不进食,称为二眠。逐渐减少喂叶,待蚕全部眠下后断叶,方法如初。若其中有未眠的蚕,仍应照法剔除,方法亦如前所述。再用砻糠灰如前撒布,避风静置,待蚕全部起后喂叶,全都如前法。大约暖和时二三天,寒冷时四五天。蚕又出现黄光,不进食,称为三眠。依旧减少喂叶、断叶,撒灰避风如前保护。其中有未眠的蚕,用整叶铺在上面,等蚕全部爬上叶面,用手卷去,无须用辅助手段,待蚕全部起后喂叶。此时蚕体长大,口器坚硬,桑叶可不切碎。若天气非常暖和,两天即眠,称为四眠。四眠称为大眠,此时即可称量蚕的重量,称过后将蚕捧放入筐中,大筐可盛五六斤,分成几堆,等待其起。大眠起后,必须等蚕堆散尽,没有一只眠蚕,才可喂叶。此时蚕身强壮,食叶更多,难以起底,量少时仍置于筐中,每天均匀摊开,量多时则在开口后的一两天,将蚕山把闸下的草梢就地铺平,天暖时薄摊,天寒时宜厚,以不露地面为度,将蚕均匀铺在地上,称为地蚕。不可太紧,太紧则桑叶吃不完,浪费桑叶;也不可太密,太密则食叶多少不一,蚕不能整齐。刚铺下第一天,食叶很少,以后每天增多。若天气非常暖和,食叶更快,吃到八分时就应添加桑叶。若等桑叶吃完才添加,先吃完的地方必有饿蚕。此时少一分桑叶,就少一分丝,食叶越多,作茧越厚。旺盛进食两天后,逐渐食量减少,蚕身也收缩,颜色微黄,柔软如棉,通身明亮,仍用整叶铺在上面。未老的蚕食叶如常,老的蚕必爬到叶上,抬头游走,可立即在叶上捕捉,随即放入蚕山,称为上山。桑叶吃完再铺,随铺随捉至老蚕。若老蚕多而捉不完,则取数十条多叶的柳枝,均匀排在叶上。老蚕即爬上柳枝,取下放入盘中,均匀捧上山。大约每把可上山蚕六七十条。再用柳枝移到别处铺放,以提起老蚕。自初见老蚕后,铺叶三四次,约一个时辰,见蚕全部昂首游走,可以全部上山了。

编造蚕山法第四问曰:编造蚕山,当在何时?造法何如?答曰:称见蚕斤时,即须预造蚕山法。用高田晚稻草,清白而干者,蚕性恶湿,故造山必须干煖,使内无寒湿也。以铁梳梳尽草壳,截去草梢,长约二尺,每蚕十斤,需梳尽干草百斤,每用一把,围约五寸,中腰束住,展开两头密排架上。山架必须高燥,屋内可搭两层,不拘木板竹帘,以芦蓆上列蚕山,彼此交错谓之蚕山把。上山第五问曰:蚕之上山,有早有迟,以何法为宜?答曰:上山宜在恰好时,不可太早。太早则食叶未足,不能上山作茧,即熟而未透,亦必一二日后方能上山,谓之停山。作茧必薄,亦不宜太迟。太迟则丝先吐去,不但作茧多薄,且彼此纠结,布散不开。又上山不可太密,密则蚕多拥挤,无地可容,即有两蚕同茧,并三蚕同茧,丝头多乱,不能缫绎者,故必多寡适宜,方无此病。问曰:蚕至上山时,有法能取速否?答曰:上山之处,最宜清洁,尤喜天光晴燥,风来东南,则上山必速,丝亦易缫。最忌天气阴寒,风来东北,上山必迟,茧亦薄而难缫。湖州之法,不拘寒煖,箔下用火烘逼,当即上山,不但茧厚丝多,亦且易缫。吾江育蚕上山时,但须紧闭门窗,四周遮护,一二日后,有在山顶昂头向上未得作丝之处者,可用柳枝匀铺山上,谓之青山,即可成茧。盖蚕性向上,已至山顶,必不肯复下,不得不于山上加山,然必俟作茧者已十分之九,方可用此,早则共上青山矣。三四日后结茧巳成,又必开敝透凉,谓之晾山。作茧早则第六日可采,迟则至第七日吐丝始完,方可采。采茧法第六问曰:采茧之法何如?答曰:采茧须巡视山上,如有黑腐之蚕,先行弃去,免污他茧,然后就蚕山适中之处,拣出种茧法,另编余皆采下,剥去浮绵,称见斤数,宜轻轻安放,恐蛹伤出水茧烂难缫摊。置筐中,亦不可堆厚厚,则暖而易出,须架阴凉高爽之处,阴凉则出蛾迟,高爽则抽丝易。以采下之日为始,大约天寒十二日,天暖七八日,必须抽完,迟则出蛾穿茧,不能抽矣。拣剔败茧第七。问曰:蚕有败茧名目甚多,以何者为当剔?答曰:采下之茧内有两三蚕共成者,为同宫茧;一头穿破者,为穿头茧;蚕溺染成黄瘢者,为溲绪茧;蝇集生蛆钻茧而出者,为蛆钻茧;老不变蛹,毙烂茧中,秽水映出者,为映头茧;蚕受民叮,作茧未半,中间黑烂者,为民叮茧;薄绪缠身,赤蛹外露者,为赤身茧;蚕嘴受伤,吐丝宽缓,其茧车耎松者,为绵茧。以上诸茧,采茧时皆宜剔去,其坚厚洁白之茧,剥尽浮绵,称见斤两,赶紧缫丝,不可延缓。问曰:如此其急,倘茧多车少,缫丝不及,奈何?答曰:有四法焉:一曰烘,二曰晒,三曰蒸,四曰闷,庶免出蛾咬穿茧头。问曰:烘法何如?答曰:将茧置筐中,大小就地,回砖起高尺许,内盛炽炭,架筐烘之,上盖棉衣,勿使透气,剖看蛹死即可换烘,或架在空锅烧火烘之,亦可。问曰:晒法何如?答曰:如遇烈日,将茧摊开晒之一二时,即死。问曰:蒸法何如?答曰:盖茧蒸桶,盛水满锅,猛火蒸之片刻即死,倒去换蒸,其蒸过之茧丝多潮烂,必薄摊烈日晒干,方可者火缫。问曰:闷法何如?答曰:藏茧坛中,竹箬扎口,以泥封之,勿令泄气,一昼夜即死,茧必潮湿,亦须晒干。以上四法,当以烘火丽两法为宜,蒸闷两法必须晒干,若遇天阴,便易霉黦,然必至将出时,不得已而为之,盖已死之茧,天凉四五日,天热二三日,亦必抽完,否则蛹烂出水,即不能抽矣。缫丝诸法蓄水第一。问曰:缫丝必先蓄水,何水为宜?答曰:山泉、天泉为上,湖水次之,潮水、池水又次之。先于半月前,用旧缸蓄水,待清,如不及蓄,临时欲取清者,投螺升许,吸况泥,即清切忌用矾。如水不清,则丝色绿滞。近江之处,多系潮水,伏过半月抽丝,亦颇白亮,无须远求。三眠时,每蚕一斤,蓄水一石。惟井水味咸,抽丝易霉,切不可用。储柴第二。问曰:者火茧必

译编造蚕山的方法 第四

问:编造蚕山,应当在什么时候?制作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称量蚕的重量时,就应当预先制作蚕山。使用高田里晚稻的稻草,要洁白而干燥的,因为蚕的习性厌恶潮湿,所以制作蚕山必须干燥温暖,使内部没有寒湿。用铁梳把草壳梳尽,截去草梢,长度大约二尺,每十斤蚕,需要梳尽的干草一百斤,每用一把,围度大约五寸,在中腰处束住,展开两头紧密地排列在架上。蚕山架必须高而干燥,屋内可以搭两层,不拘是用木板还是竹帘,用芦席在上面排列蚕山,彼此交错,这叫做蚕山把。

上山 第五

问:蚕上山,有早有迟,用什么方法比较适宜?

答:上山应当在恰好合适的时候,不可太早。太早的话,蚕吃桑叶不足,不能上山作茧,即使熟了但未透,也必定要过一两天才能上山,这叫做停山。作茧必定单薄,也不宜太迟。太迟的话,丝先吐出去了,不但作茧多单薄,而且彼此纠结,散开不开。又上山不可太密,太密的话,蚕多拥挤,没有地方容纳,就有两蚕同在一个茧里,甚至三蚕同在一个茧里,丝头多乱,不能缫丝,所以必须多少适宜,才没有这种毛病。

问:蚕到上山的时候,有方法能使它快一些吗?

答:上山的地方,最适宜清洁,尤其喜欢天气晴朗干燥,风从东南来,那么上山必定快,丝也容易缫。最忌讳天气阴冷,风从东北来,上山必定迟,茧也单薄而难缫。湖州的方法,不拘寒暖,在蚕箔下用火烘烤逼迫,当即上山,不但茧厚丝多,而且容易缫。我们这里养蚕上山时,只要紧闭门窗,四周遮护,一两天后,有在山顶昂头向上未能作丝的地方,可以用柳枝均匀地铺在山上,这叫做青山,就可以成茧。因为蚕的习性向上,已经到了山顶,必定不肯再下来,不得不在山上加山,但必须等作茧的已经有十分之九,才可以用这个方法,早了就会一起上青山了。三四天后结茧已成,又必须打开遮蔽通风凉爽,这叫做晾山。作茧早的话,第六天就可以采,迟的话,到第七天吐丝完毕,才可以采。

采茧的方法 第六

问:采茧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采茧必须巡视蚕山,如果有黑腐的蚕,先行丢弃,以免污染其他茧,然后在蚕山中间合适的位置,拣出种茧的方法,另外编好,其余的都采下,剥去浮绵,称量重量,适宜轻轻安放,恐怕蛹受伤出水,茧烂难缫。放在筐中,也不可堆得太厚,太厚则温暖而容易出蛾,必须架在阴凉高爽的地方,阴凉则出蛾迟,高爽则抽丝容易。从采下的那天开始计算,大约天冷十二天,天暖七八天,必须抽完,迟了就会出蛾穿破茧,不能抽了。

拣剔败茧 第七

问:蚕的败茧名目很多,以什么为应当剔除的?

答:采下的茧里面有两三蚕共同结成的,叫做同宫茧;一头穿破的,叫做穿头茧;蚕尿染成黄斑的,叫做溲绪茧;苍蝇聚集生蛆钻茧而出的,叫做蛆钻茧;老了不变蛹,死烂在茧中,秽水映出的,叫做映头茧;蚕被蚊虫叮咬,作茧未半,中间黑烂的,叫做蚊叮茧;薄丝缠身,赤蛹外露的,叫做赤身茧;蚕嘴受伤,吐丝宽缓,它的茧松软如棉的,叫做绵茧。以上各种茧,采茧时都应当剔除,那些坚厚洁白的茧,剥尽浮绵,称量斤两,赶紧缫丝,不可延缓。

问:如此紧急,倘若茧多车少,缫丝来不及,怎么办?

答:有四种方法:一是烘,二是晒,三是蒸,四是闷,以免出蛾咬穿茧头。

问:烘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将茧放在筐中,大小就地,用回砖砌高约一尺,里面放炽热的炭,架起筐烘烤,上面盖棉衣,不要透气,剖开看蛹死了就可以换烘,或者架在空锅上烧火烘烤,也可以。

问:晒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如果遇到烈日,将茧摊开晒上一两个小时,就死了。

问:蒸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盖上茧蒸桶,盛满水在锅里,猛火蒸片刻就死了,倒去换蒸,蒸过的茧丝多潮湿腐烂,必须薄摊在烈日下晒干,才可以上锅缫丝。

问:闷的方法是怎样的?

答:把茧藏在坛中,用竹箬扎口,用泥封住,不让泄气,一昼夜就死了,茧必定潮湿,也必须晒干。以上四种方法,应当以烘和晒两种方法为宜,蒸和闷两种方法必须晒干,如果遇到阴天,就容易发霉,但必须等到快要出蛾时,不得已才这样做,因为已经死了的茧,天凉四五天,天热两三天,也必定抽完,否则蛹烂出水,就不能抽了。

缫丝的各种方法 蓄水 第一

问:缫丝必须先蓄水,什么水适宜?

答:山泉、天泉为上,湖水次之,海水、池水又次之。先在半个月前,用旧缸蓄水,等待澄清,如果来不及蓄,临时想要取清水,投入螺蛳壳一升左右,吸附淤泥,就清了,切忌用矾。如果水不清,那么丝色绿而滞涩。靠近江的地方,多是海水,伏过半个月抽丝,也很白亮,无须远求。三眠时,每斤蚕,蓄水一石。只有井水味道咸,抽丝容易发霉,切不可用。

储柴 第二

问:上锅缫茧必

须储柴,何树为宜?答曰:栗树火烈而无火因,最为相宜。其余坚结之树,但须干透,亦皆可用。三眠时后,蚕一斤,储柴五十斤。惟松柴火因重,最易污丝,切不可用。泥穴土黾第三。问曰:丝穴土黾之制不一,以何式为最宜?答曰:砖穴土黾为上,冈瓦穴土黾次之。冈瓦穴土黾以小黄砂冈瓦为之,正中开火门,用石灰和泥内外涂托。砖穴土黾以砖坯砌成,高二尺五六寸,宽广以容大釜为度,内外亦用灰泥涂托。惟火因易污丝,必置火因囱以出火因,用簿篾片环绕编成,下口圆径六七寸,上口田各收小,高约丈余,使上出屋檐。火门两旁将砖砌起,火因囱即置其上,内外并用灰泥涂托。制缫丝车第四。问曰:缫车之制不一,以何式为最便?答曰:浙中有脚踏车,灵活而省工。苏属锡金等处,亦皆用之。有三缕同缫、两缕同缫者,坚厚而干燥之茧可缫三缕,每缕用茧五六个,谓之细丝;十二三个即谓之粗丝,其价极贵。然茧必连子,种丝多而韧,抽之不断者方可。但此蚕甚难齐集,惟湖人能育之,丝少甚难联属,亦惟湖人能缫之。他处皆缫两缕,少则十五六茧,多则十七八茧,谓之肥丝。总以粗细均匀、光洁白亮、圆而不扁者为佳。

译需要储备柴火,什么树最合适?回答说:栗树火力猛烈且烟灰少,最为适宜。其他质地坚硬的树木,只要完全干燥,也都可以使用。蚕进入第三眠之后,每煮一斤蚕茧,需要储备五十斤柴火。只有松柴烟灰多,最容易污染蚕丝,绝对不可使用。

关于煮茧灶和土灶的制作,排在第三位。问:煮茧灶和土灶的形制各不相同,以哪种式样最为适宜?回答说:砖砌的煮茧灶和土灶为上等,用黄砂瓦片砌成的次之。黄砂瓦片砌成的煮茧灶和土灶,用小黄砂瓦片制作,在正中间开设火门,用石灰和泥在内外涂抹加固。砖砌的煮茧灶和土灶,用砖坯砌成,高度为二尺五六寸,宽窄以能容纳大锅为标准,内外也用灰泥涂抹加固。

因为烟灰容易污染蚕丝,必须设置烟囱来排出烟灰,用薄竹篾片环绕编成,下口直径六七寸,上口四周逐渐收窄,高度约一丈多,使烟囱伸出屋檐。在火门两旁将砖砌起,烟囱就安置在上面,内外都用灰泥涂抹加固。

制作缫丝车,排在第四位。问:缫丝车的形制各不相同,以哪种式样最为便利?回答说:浙江一带有脚踏式缫丝车,灵活且节省人力。苏州所属的无锡、金坛等地,也都使用这种车。有三根丝同时缫、两根丝同时缫的,质地坚硬厚实且干燥的茧可以缫三根丝,每根丝用五六个茧,称为细丝;用十二三个茧就称为粗丝,其价格极其昂贵。然而茧必须连着蚕子,种丝多且坚韧,抽拉时不断裂的才可以。但这种蚕很难统一培育,只有湖州人能够养出这样的蚕,丝很少很难连续不断,也只有湖州人能够缫出这样的丝。其他地方都缫两根丝,少的用十五六个茧,多的用十七八个茧,称为肥丝。总的来说,以粗细均匀、光洁白亮、圆润而不扁平的为最佳。

量茧配车第五。问曰:缫丝有迟速,每一车能缫若干茧?答曰:缫丝之迟速,观乎茧坚而燥者,每日可缫十五斤车,耎而潮者,每日只能十斤,必须预计茧数,配以车数,大约茧好天凉,一车可缫一百五十斤,茧劣天热,一车只能八十斤,总之天气凉热难于逆料,有茧百斤,需车一部,百斤以外便须添车,否则缫丝不及,遂有出蛾之患。安置车爿木第六。问曰:安置车爿木何法为便?答曰:傍穴土黾基安置车爿木,爿木与盆齐,宜置穴土黾右最便,一切转轴必利,缚挡压石,期于不动,须与贯脚无碍,贯脚朾木须重系使紧。者火茧起绪第七。问曰:缫丝必须者火茧,者火茧必先起绪,二法何如?答曰:者火茧用铁锅,旧锅更好,注水八分,烧火宜匀,不可太凉,亦不可太热,试汤视蛹之浮沉,浮则嫌热,沉则嫌凉,凉热适宜方不断续,且汤宜频换,见水色微黄即须拗去三分之一,以田各温清水搀入,此须一人专司之,丝方白亮。每当水温下茧,用做丝手少拨,令茧滚荡,惹起头绪,急以左手捻住粗绪头,于水面上轻轻提辍数度,旋提起粗丝头,其下即是清丝,用手稍稍摘去此粗绪头,一手捻取清丝,一手用漏杓阑住各茧在水,然后将丝绕上橛子。分绺上轴第八。问曰:分绺上轴其法何如?答曰:绪头既多,分绺上轴须穿过牌坊板上之丝眼,引上响绪,将丝头于响绪下交互缴一转,便随丝运动牵上丝轴,然后举足踏板搭丝,须理直然后入送丝钩,至于丝尽蛹沉,其丝窝减少者即取清丝,酌添务使粗细匀称,其薄茧漏见蚕窝者,抽至纸薄即便捞去,勿使脱去蛹随丝绺触断丝绺且污清丝。牡娘绳第九。问曰:牡娘绳用法何如?答曰:牡娘绳须时时着水使紧,丝绺乃能错综不至结成一块至不可分,且牡娘绳不紧,丝称。便尔移动,所谓走板也。接续断丝,第十。问曰:丝或中断,其接法何如?答曰:丝或中断,其茧扬开,宜酌增茧外,急须将扬开之茧掠聚一处,打起绪头,将清丝抽出,分搭入窝,联接而上。炙丝火盆,第十一。问曰:缫丝必爇火盆以炙湿丝,何谓也?答曰:缫车轴后,必须置炭两盆,约离丝二寸许,远则火力不及,近则恐有火伤,随缫随炙,务使极干。干则白亮,潮则暗滞。不炙而听其自干,或晒干,不特丝暗而黄,且胶粘难掉,丝更绉而不直。此事亦须一人专司之。脱车,第十二。问曰:脱车之法何如?答曰:用麻皮松缚丝板,以送打木,紧紧抵住朾木之小头,用搥击自脱。乃取车轴离爿木,将丝连车衣布揭之。歇车,第十三。问曰:歇车时,锅中尚有余茧,可再缫否?答曰:锅中所余之茧,谓之汤头茧,以碗储之,明日动车时搀入生茧缫之。包藏成丝,第十四。问曰:茧已成丝,如何包藏?答曰:预用纸包好,空悬高爽透风之处,既防鼠啮,且免受潮。潮则易霉,色变灰白,谓之起粉。起粉则朽而易断,便无用矣。各茧做法,第十五。问曰:茧类不同,做法亦异,请详言之。答曰:茧有扬绪者,上轴数转即断,宜笼火焙燥,以沸汤做。有生参者,上轴即参,宜避潮以温汤故。有熟参者,缫至中突出,宜摘去。有扬且参者,汤热即参,汤凉即扬,宜凉热适中。又有野蚕茧,须先晒燥,以滚水泡透,打捞起绪,分一簇入釜缫之,至中又取一簇续之。釜中之水不必加火,止须田各温。败茧缫丝,第十六。问曰:剔出败茧,有可缫丝者否?答曰:蛆钻茧上,山第七日采下,天气若凉,原可出在三日之外。如茧少车多,可于三日内赶紧缫完,使蛆钻不及,以免穿破。若已穿破,丝头多断,只可缫一半,缫至一半,茧即灌水沉下,不能缫矣。同宫茧丝头多乱,只可缫粗丝。溲绪、映头等茧,亦可拣出另缫。丝汤易浊,宜频频换水。惟均不可与好茧同缫,致累好丝。其余之茧,或为绵,或为絮,可也。剥绵第十七。问曰:剥绵之法何如?答曰:用桑枝灰,或豆禾皆灰,淋水澄清,煎滚下茧。候将熟,以大碗盛香油一杯,入灰水冲满,分一半匀

译量茧配车第五。问:缫丝有快有慢,每部车能缫多少茧?答:缫丝的快慢,取决于茧的坚燥程度。茧坚硬干燥的,每天可缫十五斤;茧柔软潮湿的,每天只能缫十斤。必须预先估算茧的数量,来配备车的数量。大概茧好且天气凉爽时,一部车可缫一百五十斤;茧劣且天气炎热时,一部车只能缫八十斤。总之,天气的冷热难以预料,有一百斤茧,就需要一部车,超过一百斤就必须增加车,否则缫丝来不及,就会有出蛾的祸患。

安置车爿木第六。问:安置车爿木什么方法最方便?答:靠着土黾基安置车爿木,爿木板与盆沿齐平,宜安置在土黾基的右侧最为方便,这样一切转轴必然顺利。捆绑挡板压石,力求稳固不动,必须与贯脚没有妨碍,贯脚的朾木须重重地系紧。

者火茧起绪第七。问:缫丝必须煮茧,煮茧必须先起头绪,这两种方法如何?答:煮茧用铁锅,旧锅更好,注入八分满的水,烧火要均匀,不可太凉,也不可太热。试水温看蚕蛹的浮沉,浮起则嫌热,沉下则嫌凉,冷热适宜丝才不断续。而且汤水宜频繁更换,见水色微黄就须倒去三分之一,掺入田各温的清水,这需要一人专门负责,丝才会白亮。每当水温合适下茧时,用做丝的手稍加拨动,让茧翻滚荡漾,惹起头绪,急忙用左手捻住粗头绪,在水面上轻轻提顿数次,随即提起粗丝头,其下即是清丝,用手稍加摘去这粗头绪,一手捻取清丝,一手用漏勺拦住各茧在水中,然后将丝绕上橛子。

分绺上轴第八。问:分绺上轴的方法如何?答:头绪既多,分绺上轴须穿过牌坊板上的丝眼,引上响绪,将丝头在响绪下交互绞转一圈,便随着丝的运动牵上丝轴,然后举足踏板搭丝,必须理直然后进入送丝钩,至于丝尽蛹沉,丝窝减少时就取清丝,酌情添加务必使粗细匀称,那些薄茧漏见蚕窝的,抽至纸薄便捞去,勿使脱去蛹随丝绺触动断丝绺且污染清丝。

牡娘绳第九。问:牡娘绳的使用方法如何?答:牡娘绳须时时沾水使其绷紧,丝绺才能错综交织不至结成一团无法分开,而且牡娘绳不紧,丝称便会移动,这就是所谓的走板。

接续断丝第十。问:丝如果中断,接续的方法如何?答:丝如果中断,茧扬开,除了酌情增加茧外,急须将扬开的茧掠聚一处,打起头绪,将清丝抽出,分搭入窝,连接而上。

炙丝火盆第十一。问:缫丝必须烧火盆来炙烤湿丝,这是为什么?答:缫车轴后,必须放置两盆炭,大约离丝二寸左右,远了则火力达不到,近了则恐怕有火伤,随缫随炙,务必使丝极干。干了则白亮,潮湿则暗淡滞涩。不炙而听其自然干燥,或者晒干,不仅丝暗淡发黄,而且胶粘难解,丝更皱而不直。这件事也需要一人专门负责。

脱车第十二。问:脱车的方法如何?答:用麻皮松缚住丝板,用送打木紧紧抵住朾木的小头,用槌敲击自行脱落。然后取下车轴离开爿木,将丝连同车衣布揭下。

歇车第十三。问:歇车时,锅中尚有余茧,可以再缫吗?答:锅中剩余的茧,称为汤头茧,用碗储存,明天动车时掺入生茧一起缫。

包藏成丝第十四。问:茧已成丝,如何包藏?答:预先用纸包好,空悬在高爽通风之处,既防鼠咬,又免受潮。受潮则易发霉,颜色变灰白,称为起粉。起粉则腐朽易断,便无用了。

各茧做法第十五。问:茧的种类不同,做法也不同,请详细说说。答:茧有扬绪的,上轴几转就断,宜笼火焙燥,用沸汤做。有生参的,上轴就参,宜避潮用温汤做。有熟参的,缫至中途突出,宜摘去。有扬且参的,汤热就参,汤凉就扬,宜凉热适中。又有野蚕茧,必须先晒燥,用滚水泡透,打捞起头绪,分一簇入釜缫之,中途又取一簇续之。釜中的水不必加火,只需田各温。

败茧缫丝第十六。问:剔出的败茧,有可缫丝的吗?答:蛆钻茧上,第七日采下,天气如果凉,原本可以在三日之外出蛾。如果茧少车多,可在三日内赶紧缫完,使蛆钻不及,以免钻破。如果已经钻破,丝头多断,只能缫一半,缫至一半,茧就灌水沉下,不能缫了。同宫茧丝头多乱,只能缫粗丝。溲绪、映头等茧,也可拣出另缫。丝汤易浊,宜频繁换水。只是均不可与好茧同缫,以致连累好丝。其余的茧,或做绵,或做絮,也可以。

剥绵第十七。问:剥绵的方法如何?答:用桑枝灰,或豆禾灰,淋水澄清,煎滚下茧。等将熟时,以大碗盛香油一杯,入灰水冲满

浇锅中。数滚后,将茧翻转,以所剩油灰水尽入。再者火,期于极熟,乘热取,浸清水河中漂洗洁净。将绵扯开,套在手掌,探下朋在竹环,晒干。苏人谓之剥棉,浙人谓之剥手。绣用以捻线,谓之打绵线,可织绵绸。扑絮第十八。问曰:扑絮之法何如?答曰:缫过之茧,每日歇车后,将衣之稍厚者拣出剥绵,其余倾入锅中。以原汤者火透,用助拨之蛹皆落出,丝亦牵连成片。明晨取起,摆去蚕蛹,沥干晒之。俗谓之丝搭头,亦用炭汤再煮,扯开取铺河中水面,下衬芦蓆,用光竹条且且扑去蚕嘴,愈扑愈大。取起晒干,可铺衣被。

译倒入锅中。煮沸数次后,将蚕茧翻转,使剩下的油灰水全部渗入。再次加热,直到完全煮透,趁热取出,浸入清水河中漂洗洁净。将丝绵扯开,套在手掌上,探入竹环中,晒干。苏州人称之为剥棉,浙江人称之为剥手。刺绣时用来捻线,称为打绵线,可以织造绵绸。

扑絮第十八。问:扑絮的方法是怎样的?答:缫丝后的蚕茧,每天停歇缫车后,将茧衣稍厚的拣出剥取丝绵,其余的倒入锅中。用原来的煮茧汤加热煮透,用竹耙拨动,蚕蛹都脱落出来,丝也牵连成片。第二天早晨取出,摆去蚕蛹,沥干水分晒干。俗称为丝搭头,也可以用炭火煮汤再次煮,扯开后铺在河面上,下面衬着芦苇席,用光滑的竹条反复扑打去除蚕嘴,越扑越大。取出晒干,可以用来铺盖衣被。

哺夏蚕法哺法第一问曰:春蚕之后,另有夏蚕,其哺法如何?答曰:欲养夏蚕,必须连哺两次。第一次在清明以前,取旧年所留夏蚕子少许,加意煖哺数日,即出,是谓头二蚕。迨春蚕初生,头二蚕已过半。春蚕上山,头二蚕已生子,即以此子再哺,谓之夏蚕,亦谓之二蚕。故春蚕哺在清明以后,此则转在清明以前也。问曰:再哺之法如何?答曰:第二次哺子,必须视春蚕食过之桑叶有无存余。有余,即将头二蚕所生之子,于春茧缫丝时搭在近锅架上,以受热气数日即出。叶若无余,必待芒种后二桑再发时,方可哺子。此时天气已暖,一哺即出。养育第二问曰:养育之法与春蚕有异乎?答曰:无异也。惟饲叶起底格外要勤,更忌天热。屋宇器具俱须清洁凉爽,不可逼近厂豆寸穴土黾。蚕宜宽松,不可拥挤。所谓春蚕宜煖,夏蚕宜凉也。问曰:此时蚊蝇已多,侵囓之患,何以避之?答曰:可用三去架,将蚕筐层层架起,夏布作帐四回遮护,以避蚊蝇。料理得宜,速则十七八日,迟则二十一二日,即可上山矣。采茧缫丝第三问曰:采茧丝当从速否?答曰:天凉三日采茧,天热两可采,随即缫丝。是时出蛾极速,天凉七日,天热五日,必须缫完。大约有茧百筋,须车两部。少则不及。其烘蒸晒闷之法,亦必至将出时不得已而用之。缘时近小暑,蛹死易烂,烂即有黑水映出,不能缫丝。故烘晒之后三日,必须缫完,不可稍缓也。至煮茧及剥绵诸法,与春蚕同。留种第四问曰:留种之法亦与春蚕同否?答曰:是不同。只须拣坚厚平头之茧四五十个,听其出蛾生子,空悬高爽之处,待来年春蚕之前,先行哺养,约在小满生子,芒种再哺。问曰:何不今年多留种子,迳至来年芒种哺养,省费一番周折乎?答曰:春蚕种子一交谷雨,不自哺出。夏种亦然,不如此,必与春蚕并生,便夺春蚕之叶,而芒种后所发二桑,徒然无用矣。问曰:「若将春蚕所生之子随即再哺,能再出否?」答曰:「春蚕之子,一岁不再出,惟夏种则春夏皆宜,故初养取其生子,再养方可缫丝,既不夺春蚕之叶,更可食无用之叶,诚为两得。」故二蚕取其本轻,养育得法,亦未必远逊春蚕。惟二桑只可剪叶,不可剪条,二桑之条,即明春放叶之条也。蚕桑为农之一端,古称《淮南王蚕经》《秦湛蚕书》,世罕传本。元明以来,《司农司农桑辑要》《徐文定农政全书》所论育蚕栽桑诸法,允称赅备,然罗列众说,徒令阅者目炫。士大夫之讲此者,百不得一,而耕夫织妇又不足以语此。求其理精法简,从事易而成效可者,见者则有澄江吴氏《烜蚕桑捷法》一书,爰取为蓝本,田各为删节以归简明,间参他说以补罅漏,演为答问二卷。更念今日之蚕多患瘟病,皆由于察种之不得其法,别为《亚欧选马念蚕种法》一卷附焉。盖中国之蚕宜仍沿旧法饲养,惟选马念蚕种当参新法也。言期可用,不尚奇华,钞胥之诮,割裂之咎,所不辞焉。如自朱祖荣识。

  蚕桑答问续编 收蚕种法

原病第一。问曰:今之育蚕者,多患瘟病,何也?答曰:种不善也。其故有三:一,由于收茧不得其法;二,由于藏子不得其地;三,由于浴连不得其时。蚕子在纸,曰连。此皆致病之源也。收茧第二。问曰:何谓收茧不得其法?答曰:收种之茧,必择蚕山适中处。近上则丝薄,近下则子不生。选取立而不横,两头平圆,坚厚细结者。剥去浮绵,雌雄各半,分置一筐。腰细为雄,腰胖为雌。不可抛掷,恐蛹受伤,则不能变蛾生子。今之采茧者不然,往往缫丝不及,蛾自出茧,便取为种。或以茧堆置箔上,罨压熏蒸,因热而出。其母先病,子安得不病乎?问曰:若欲收方尺之子,须留茧若干?明年出蚕几何?答曰:须留茧二十两,明年出小蚕一两。然甯多几留两,以备蛾剔选时去病蛾。选蛾第三。问曰:选蛾之法奈何?答曰:作种之茧,摊置筐中,日数

译哺育夏蚕的方法

哺育方法第一

问:春蚕之后,另有夏蚕,它的哺育方法如何?

答:想要饲养夏蚕,必须连续哺育两次。第一次在清明以前,取去年留下的夏蚕卵少许,特意加温哺育几天,就孵化出来,这叫头二蚕。等到春蚕刚出生时,头二蚕已经过半。春蚕上山结茧时,头二蚕已经产卵,就用这些卵再行哺育,称为夏蚕,也叫二蚕。所以春蚕的哺育在清明以后,而夏蚕的哺育却转在清明以前。

问:再次哺育的方法如何?

答:第二次哺育蚕卵,必须看春蚕吃过的桑叶有没有剩余。如果有剩余,就把头二蚕所产的卵,在春茧缫丝时搭在近锅架的地方,接受热气几天就孵化出来。如果桑叶没有剩余,一定要等到芒种后二桑再次发芽时,才能哺育蚕卵。此时天气已经暖和,一哺育就孵化出来。

养育第二

问:养育的方法与春蚕有区别吗?

答:没有区别。只是喂叶时从底部开始格外要勤快,更忌讳天气炎热。房屋器具都必须清洁凉爽,不可靠近厂豆、寸穴、土黾。蚕宜宽松,不可拥挤。这就是所说的春蚕宜暖,夏蚕宜凉。

问:此时蚊蝇已经很多,侵咬的危害,如何避免?

答:可以用三层架子,将蚕筐层层架起,用夏布做帐子四周遮护,以避开蚊蝇。料理得当,快的话十七八天,慢的话二十一二天,就可以上山结茧了。

采茧缫丝第三

问:采茧缫丝应当从速吗?

答:天凉时三天采茧,天热时两天采茧,随即缫丝。这时出蛾极快,天凉时七天,天热时五天,必须缫完。大概有一百斤茧,需要两部缫丝车。少了就来不及。那烘、蒸、晒、闷的方法,也一定要在即将出蛾时不得已才使用。因为时节接近小暑,蛹容易死烂,烂了就有黑水渗出,不能缫丝。所以烘晒之后三天,必须缫完,不可稍有迟缓。至于煮茧及剥绵的各种方法,与春蚕相同。

留种第四

问:留种的方法也与春蚕相同吗?

答:不相同。只需挑选坚硬厚实、平头的茧四五十个,听任其出蛾产卵,悬挂在高爽之处,等到来年春蚕之前,先行哺育,大约在小满产卵,芒种再次哺育。

问:为什么不今年多留种子,直接到明年芒种哺育,省去一番周折呢?

答:春蚕的种子一交谷雨,不自行哺育就不会孵化。夏种也是这样,如果不这样做,必然与春蚕同时出生,就会争夺春蚕的桑叶,而芒种后发出的二桑,就白白无用了。

问:“如果把春蚕所产的卵随即再哺育,能再孵化吗?”

答:“春蚕的卵,一年不再孵化,只有夏种则春夏都适宜,所以初次饲养取其产卵,再次饲养才能缫丝,既不争夺春蚕的桑叶,更能吃无用的桑叶,确实是两全其美。”所以二蚕取其本轻,养育得法,也未必远逊于春蚕。只是二桑只能剪叶,不可剪枝,二桑的枝条,就是明春放叶的枝条。

蚕桑是农业的一个方面,古称《淮南王蚕经》《秦湛蚕書》,世间罕见传本。元明以来,《司农司农桑輯要》《徐文定农政全书》所论述的育蚕栽桑各种方法,确实称得上完备,但罗列众说,只让读者眼花缭乱。士大夫中讲求此道的,百不得一,而耕夫织妇又不足以谈论这些。寻求道理精当、方法简便,从事容易而成效可见的,见到的则有澄江吴氏《烜蚕桑捷法》一本书,于是取它为蓝本,田各为之删节以归于简明,偶尔参用其他说法以补漏洞,演变为答问二卷。又想到如今的蚕多患瘟病,都由于察种不得其法,另外编写《亚欧选马念蚕种法》一卷附录其中。大概中国的蚕仍应沿旧法饲养,只有选马念蚕种应当参用新法。言语期望可用,不崇尚奇异华丽,抄写者的讥讽,割裂的罪责,在所不辞。朱祖荣识。

蚕桑答问续编 收蚕种法

原病第一

问:如今育蚕的人,多患瘟病,为什么呢?

答:种子不好。原因有三:一,由于收茧不得其法;二,由於藏子不得其地;三,由於浴连不得其时。蚕卵在纸上,叫连。这些都是致病之源。

收茧第二

问:什么叫收茧不得其法?

答:收种用的茧,必须选择蚕山中间适中处。靠近上面则丝薄,靠近下面则卵不孵化。选取直立而不横卧,两头平圆,坚硬厚实细结的。剥去浮绵,雌雄各半,分别放在一个筐里。腰细的是雄,腰胖的是雌。不可抛掷,恐怕蛹受伤,就不能变蛾产卵。如今的采茧者不是这样,往往缫丝不及,蛾自己出茧,就取为种。或者把茧堆放在箔上,覆盖压迫熏蒸,因热而出。母亲先病,孩子怎能不病呢?

问:如果想要收方尺的卵,须留茧多少?明年出蚕多少?

答:须留茧二十两,明年出小蚕一两。然而宁可多留几两,以备蛾剔选时去掉病蛾。

选蛾第三

问:选蛾的方法如何?

答:作种的茧,摊放在筐中,日数

既足,其蛾自出。蛾出总在寅卯二时。第一日出者,名苗蛾;末后出者,名末蛾。皆不可用。惟中间一两日出者可用。若有拳翅、秃眉、焦尾、焦去、黑身、黑头、光背、赤肚、无毛者,皆宜剔去。交蛾第四。问曰:交蛾之法奈何?答曰:蛾初出时,雌雄分置二处。俟其出齐,方使相交。俗谓之对相交。必须四时辰方可分开,谓之拆对。如卯初对者,至未初拆之;辰初对者,至申初拆之。拆时不可太早,早则明年多不眠之蚕;不可太迟,迟则明年大眠后多高节而拖白水之蚕。若蛾初出时,雌雄溷在一器,自相配合,则相交之时不准矣。问曰:交蛾时,或偶见风,未及四时而自拆,可使复对否?答曰:可将两蛾提置一处,以小杯覆之。须田各透气,则复对矣。故对蛾时,必须关闭门窗,不可使见风也。问曰:雄蛾[拆](折)对后置于何处?答曰:将稻草心铺筐中,置雄蛾其上,使有立去处,便不鼓翅耗力,以待补用。做连第五。问曰:做连之法,奈何?答曰:将皮纸两层,预先裱糊,铺于筐中,排列雌蛾于上,束密宜匀。束则子有空缺处,密则子有堆积处,须时时检点,移密补束。不过半日子,已散满矣。明晨将蛾取下,与雄蛾俱散于草上。至十八日后,在西南净土掘坑埋之,上盖稻草,掩之以土,庶免禽虫践食。藏子第六。问曰:何谓藏子不得其地?答曰:蚕子散毕后,必择高爽清凉、无烟通风之处,悬其连于桑皮索上,切忌麻索。凡蚕子近苎麻则不出,慎之勿令鼠囓,且不可摺叠包裹致闷坏不出。今之农家房舍湫隘,烟气熏蒸,蚕子先蕴热毒,故乘春而病发也。浴连第七。问曰:何为浴连不得其时?答曰:散子十八日后,择天气晴明,日未出时,以长流水浴连,约一顿饭时,浸去便溺毒气,仍悬原处。至三伏日及腊八日,再如前法浴之。或腊月取连笼挂桑中,俾经风雪,至立春乃收,谓之天浴。今之农家绝不浴连,即或于腊月三八日随俗一浴者,蚕子为便溺气薰蒸已八九月,蕴毒甚深,虽浴无益矣。链种第八。问曰:链种之法,奈何?答曰:链种必以三四九严寒时,择吉日,或腊月十二日,俗谓蚕生日,将春蚕种铺筐中,用石灰泡水澄清,浸半日,取起晒干,再浸盐卤中三昼夜,取起至河中濯净,置屋上任其暴露,遇雪更佳,八日收下,则无力之子尽死,留者皆强健之种矣。此指春种而言,若夏种则无须浸链。问曰:链种亦有不用盐卤者否?答曰:有之,名曰淡种,其蚕易病,且蚕身大而食叶多,作茧反松薄,不若咸种之坚厚也。马念种新法第九。问曰:闻西国有检查蚕子新法,创于何人?答曰:同治七年,西国蚕瘟盛行,奥国国家悬赏三千金,求治瘟之法,一时献策者三十有八人,惟法国学士巴斯陡之法最善,行之三年,蚕瘟殆绝,遂以赏金酬巴氏。问:曰:巴氏之法若何?答曰:巴氏精格致学,查知蚕有椒末瘟之病,西名伯撇灵,实系一极小之微粒,西名巴拉西德,一名克拍司格。初生时必用五百倍以上之显微镜始能见之。其微粒乃一微生动物。西人考微生物有动物、植物两种,在蚕体之内生长颇速,殆布满体中而蚕即坏矣。问曰:巴氏曾考此病之原委及如何生长、如何增多之理否?答曰:巴氏考知蚕有此病,不独能传染他蚕,即将来成蛾生子,其子体内亦含此微质。虽冬季不长,而交春即长,迨子既出,其长愈速,故一蚕散数百子,一一子中皆含此病,从此滋蔓日多。巴氏乃创做蚕子分方法,专做无病蚕子出售。问曰:何谓蚕子分方法?答曰:交蛾之时,用小木木鬲或小竹圈,将两蛾置其内,编号为记,令其即在圈内生子。俟蛾既殭,即用乳金本将蛾研碎,用五百倍以上之显微镜查视,如某号蛾体内有微粒形,此号之子亦必有病,即弃而不用。必择蛾体内无微粒形之子,乃留为种。问曰:蛾体内无微粒者,其子将来可保永无病否?答曰:倘饲养得法,不使与有病之蚕相近,则无从传染,病根永绝矣。问曰:闻日本亦有检查蚕子之

译蚕茧孵化充足后,蚕蛾自然破茧而出。蚕蛾出茧的时间总在寅时和卯时这两个时辰。第一天出来的,叫作苗蛾;最后出来的,叫作末蛾。这两种蚕蛾都不能使用。只有中间一两天出来的蚕蛾可以使用。如果有翅膀卷曲、眉毛稀疏、尾巴焦枯、尾部焦枯、身体发黑、头部发黑、背部光亮、腹部发红、没有绒毛的蚕蛾,都应该剔除。

第四项:交配蚕蛾。问:交配蚕蛾的方法是怎样的?答:蚕蛾刚出茧时,雌蛾和雄蛾要分别放置在两个地方。等到它们全部出齐,才让它们交配。民间称之为“对相交”。必须经过四个时辰才能分开,这叫做“拆对”。比如在卯初交配的,到未初时分拆;在辰初交配的,到申初时分拆。分拆时不能太早,太早的话,明年会有许多蚕不眠;也不能太迟,太迟的话,明年大眠后会有许多蚕节间过长且拖着白水的。如果蚕蛾刚出茧时,雌雄混杂在一个容器中,自行交配,那么交配的时间就不准确了。问:交配蚕蛾时,偶尔遇到风,没到四个时辰就自行分开了,可以让它们重新交配吗?答:可以将两只蚕蛾提起放在一处,用小杯子扣住。只要四面各自透气,它们就会重新交配。所以交配蚕蛾时,必须关闭门窗,不能让它们见风。问:雄蛾拆对后放在哪里?答:将稻草心铺在筐中,把雄蛾放在上面,让它们有站立的地方,这样就不会鼓动翅膀耗费体力,以备补充使用。

第五项:做连(制作蚕种纸)。问:做连的方法是怎样的?答:将两层皮纸预先裱糊好,铺在筐中,将雌蛾排列在上面,排列要紧密且均匀。排列稀疏则蚕子会有空缺,排列过密则蚕子会堆积,必须时时检查,将密集的移开补充稀疏的地方。不过半天,蚕子就散满了。第二天早晨将雌蛾取下,与雄蛾一起散在草上。等到十八天后,在西南方的净土上挖坑埋下,上面盖上稻草,再用土掩埋,以免被禽鸟虫蚁践踏吞食。

第六项:藏种。问:什么叫藏种不得其地?答:蚕子散完后,一定要选择高爽清凉、无烟且通风的地方,将蚕种纸悬挂在桑皮绳上,切忌使用麻绳。凡是蚕子靠近苎麻就不会孵化,要谨慎防止老鼠啃咬,而且不能折叠包裹导致闷热坏种而不孵化。现在农家房舍低矮狭窄,烟气熏蒸,蚕子先蕴积了热毒,所以一到春天就发病。

第七项:浴连(清洗蚕种纸)。问:什么叫浴连不得其时?答:散种十八天后,选择天气晴朗的日子,在太阳未出时,用长流水清洗蚕种纸,大约一顿饭的时间,洗去粪便尿液的毒气,然后仍悬挂在原处。到了三伏天和腊八节,再按前面的方法清洗。或者在腊月将蚕种纸笼挂在桑树中,让它经历风雪,到立春时才收回,这叫做“天浴”。现在农家绝对不清洗蚕种纸,即使有人在腊月十八日随俗清洗一次,蚕子已经被粪便尿液的气味熏蒸了八九个月,蕴积的毒气很深,即使清洗也没有益处了。

第八项:链种(处理蚕种)。问:链种的方法是怎样的?答:链种必须在三、四、九月的严寒时节,选择吉日,或者腊月十二日,民间称为蚕生日,将春蚕种铺在筐中,用石灰泡水澄清,浸泡半天,取出晒干,再浸泡在盐卤中三天三夜,取出后到河中冲洗干净,放在屋顶上任凭风吹日晒,遇到下雪更好,八天后收下,那么无力的蚕子就都死去了,留下的都是强健的蚕种。这是针对春蚕种而言的,如果是夏蚕种则不需要浸泡处理。问:链种也有不使用盐卤的吗?答:有的,叫做“淡种”,这种蚕容易生病,而且蚕身体大而吃桑叶多,结的茧反而松散薄,不如咸种结的茧坚实厚重。

第九项:马念种新法(巴斯德检查蚕种新法)。问:听说西方国家有检查蚕种的新法,是谁创立的?答:同治七年,西方国家蚕瘟盛行,奥地利国家悬赏三千金,寻求治疗蚕瘟的方法,一时献策的有三十八人,只有法国学士巴斯德的方法最好,实行三年后,蚕瘟几乎绝迹,于是用赏金酬谢巴斯德。问:巴斯德的方法是怎样的?答:巴斯德精通格致学(科学),查知蚕有一种叫“椒末瘟”的病,西方名叫“伯撇灵”,实际上是一种极小的微粒,西方名叫“巴拉西德”,又名“克拍司格”。刚产生时,必须用五百倍以上的显微镜才能看到。这种微粒是一种微小的生物。西方人考察微生物有动物和植物两种,在蚕体内生长很快,几乎布满全身,蚕就坏死了。问:巴斯德曾考察过这种病的起因以及它是如何生长、如何增多的道理吗?答:巴斯德考察得知,蚕有了这种病,不仅能传染给其他蚕,即使将来变成蚕蛾产卵,其卵体内也含有这种微小物质。虽然冬天不生长,但一到春天就生长,等到卵孵化后,生长更快,所以一只蚕散出数百个卵,每一个卵中都含有这种病,从此蔓延日益增多。巴斯德于是创立了蚕种分选法,专门制作无病的蚕种出售。问:什么叫蚕种分选法?答:交配蚕蛾时,用小木隔板或小竹圈,将两只蚕蛾放在里面,编号作为标记,让它们就在圈内产卵。等到蚕蛾死后,就用乳金本将蚕蛾研碎,用五百倍以上的显微镜查看,如果某号蚕蛾体内有微粒形状,这号的蚕种也一定有病,就丢弃不用。一定要选择蚕蛾体内无微粒形状的蚕种,才留下来作为种。问:蚕蛾体内无微粒的,其蚕种将来能保证永远不生病吗?答:如果饲养方法得当,不让它们与有病的蚕靠近,那么就没有传染的途径,病根就永远断绝了。问:听说日本也有检查蚕种的

法,与巴氏之法有异同否?答曰:法异而意同,巴氏检查蛾体,日本检查子粒也。问曰:检查子粒之法可得闻乎?答曰:将蚕子纸全面直条取下,蚕子百粒分为两分,再取一分分为十分,每分为五粒,即以五粒盛之小乳金本,加药水一滴,细为研碎,用五百倍以上之显微镜于四围中间详细察阅。如见汁内有微粒形,即为该蚕子百分中有二分病之据,是为第一回检查。如检查十回,每回皆有微粒,即为该蚕子百分中有二十分病之据。凡病在百分之五以内,准其为种蚕子之用;如病在百分之十五以内,准其为制丝子之用,均分别。盖以准用印据,过此分数,即盖以不准用印据。

译问:这种方法,与巴氏的方法有异同吗?回答说:方法不同但意图相同,巴氏检查的是蚕体,日本检查的是蚕卵。问:检查蚕卵的方法可以告诉我吗?回答说:将蚕卵纸全面直条取下,蚕卵一百粒分为两份,再取其中一份分为十份,每份为五粒,即将五粒放入小乳钵中,加一滴药水,仔细研磨碎,用五百倍以上的显微镜在四周和中间详细观察。如果看到汁液中有微粒形状,这就是该蚕卵百分中有二分患病的依据,这是第一次检查。如果检查十次,每次都有微粒,这就是该蚕卵百分中有二十分患病的依据。凡是患病率在百分之五以内的,准许作为种蚕卵使用;如果患病率在百分之十五以内的,准许作为制丝蚕卵使用,都要分别对待。盖上准许使用的印章作为依据,超过这个比例,就盖上不准使用的印章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