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书经传説彚纂卷十三
。郑云:『命以天子礼,祭其始祖受命之王,自行其正朔、服色。』此谓通天三统,是立二王后之义也。此命首言『稽古』,则立先代之后,自古而有此法也。」○林氏之竒曰:「惟『稽古』、『崇徳』、『象贤』,此总言其所以封之之意也。」林子和曰:「夲成汤而言之,则曰『崇徳』;自微子而言,则曰『象贤』,此説是也。盖非成汤之盛徳,冇奕世之余庆,则何以使其爵土之不絶?非微子之贤,则何以继先人之绪而修其制度乎?」○吕氏祖谦曰:「象者,欲其盛徳之象形容长存而不泯也。圣人开一代之治,各有一代之典礼。周既受命,商之礼物不可用矣,而礼物之旧复修于微子,可以观三代易世至公之意。况消息盈虗何常之有?损益之理,如循环。先王礼物之不修,后圣有作,扶救之用,何所稽考?自微子至戴公,歴年未逺,止得《商颂》十二篇,孔子删诗,五篇而已,礼物之不修故也】
译郑玄说:“用天子的礼仪,祭祀其始祖受命称王的那位,自行使用其正朔、服色。”这是说贯通天、地、人三统,是确立二王后制度的意义。这命令开头说“考察古制”,那么确立前代君王的后裔,自古以来就有这种法度。林氏之奇说:“只有‘考察古制’、‘尊崇德行’、‘效法贤能’,这是总说封立他们的用意。”林子和说:“从成汤的角度来说,叫做‘尊崇德行’;从微子的角度来说,叫做‘效法贤能’,这种说法是对的。大概如果不是成汤的盛大德行,有累世的余庆,那么凭什么让他的爵位和土地不断绝?如果不是微子的贤能,那么凭什么继承先人的基业而修明其制度呢?”吕氏祖谦说:“象,是希望其盛大德行的形象长久存在而不磨灭。圣人开创一个朝代的治理,各自有一个朝代的典礼。周朝既已受命,商朝的礼制便不可再用了,而商朝的旧礼制又在微子那里得到修明,由此可以观察到三代更替时大公无私的心意。何况消长盈虚有什么恒常不变的?损益的道理,如同循环。先王的礼制如果不加修明,后世圣人兴起,想要扶持补救,又能依据什么来查考呢?从微子到戴公,经历的年代并不久远,只得到《商颂》十二篇,孔子删定《诗经》,仅保留五篇,就是因为礼制没有修明的缘故。”
呜呼!乃祖成汤,克齐圣广渊,皇天眷佑,诞受厥命。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功加于时,德垂后裔。
集传》:齐,肃也。齐则无不敬,圣则无不通。广言其大,渊言其深也。诞,大也。皇天眷佑,诞受厥命,即伊尹所谓「天监厥德,用集大命」者;抚民以宽,除其邪虐,即伊尹所谓「代虐以宽,兆民允怀」者。功加于时,言其所及者众;徳垂后裔【朱子曰:「裔,衣裾之末,衣之余也,故以爲子孙之称】言其所传者远也。后裔即微子也,此崇徳之意。
集説【吕氏祖谦曰:「齐、圣、广、渊,于此识汤徳之全体。汤克寛、克仁,其开六百年基业,正在于寛。」○时氏澜曰:「后世传记多谓汤尚严,商人先罚而后赏。不知自古人君立一代规模,未有不出于宽。其间有若整治严肃者,亦寛之用耳。」○陈氏栎曰:「汤之寛,非纵弛之寛,乃自齐、圣、广、渊盛徳中流出。总言之,皆垂后裔之徳之源也。功加于时,功即徳之效;徳垂后裔,徳即功之夲,互言之尔。汤之功徳,而可使之不祀乎?此所以生下文之意也】
尔惟践修厥猷,旧有今闻,恪愼克孝,肃恭神人。予嘉乃德,曰笃不忘。上帝时歆,下民祗协。庸建尔于上公,尹兹东夏。
集传》猷,道令,善闻誉也。微子践履修举【王氏樵曰:「履其后曰践,能敦行之曰修】成汤之道,旧有善誉,非一日也。恪,敬也。恪谨克孝,肃恭神人,指微子实徳而言,抱祭器归周,亦其一也。笃,厚也。我善汝徳曰厚,而不忘也。歆,飨。庸,用也。王者之后称公,故曰上公。尹,治也。宋亳在东,故曰东夏【陈氏师凯曰:「自丰镐言之,则宋在东。宋国今爲归徳府,属河南,即高辛氏阏伯所居商邱也。有微子墓。」地理今释:蔡传云:「宋亳在东,故曰东夏。」今河南归徳府商邱县,宋微子所封,以爲汤后也】此象贤之意。
集説【王氏安石曰:「宋商后,得郊天,故云上帝时歆。」○叶氏适曰:「周制,三公在朝八命,有功徳出封作伯九命,谓之上公。二王后亦出封之公也。」○张氏九成曰:「恪愼在心,肃恭在貎。克孝内也,故言恪愼;神人外也,故言肃恭。」○眞氏徳秀曰:「恪慎克孝,是事亲以敬也;肃恭神人,是事神治人亦以敬也。敬以事神,故上帝时歆;敬以治人,故下民祗协。古圣贤惟于敬用功而已,微子之徳,信乎其爲象贤也】
钦哉!徃敷乃训,愼乃服命,率由典常,以蕃王室。▯乃烈祖,律乃有民,永绥厥位,毗予一人。世世享德,万邦作式,俾我有周无斁。
集传》此因戒勉之也。服命,上公服命也【金氏履祥曰:服谓上公九旒九章之服,命谓上公九命,凡车旗、献享之节也】宋,王者之后,成汤之庙当有天子礼乐,虑有僭拟之失,故曰「谨其服命,率由典常」,以戒之也。▯,大;律,范;毗,辅;式,法;斁,厌也,即《诗》言「在此无斁」之意。○林氏曰:「偪生于僭,僭生于疑。非疑无僭,非僭无偪。谨其服命,遵守典常,安有偪僭之过哉!鲁实侯爵,乃以天子礼乐祀周公,亦既不谨矣。其后遂用于羣公之庙,甚至季氏僭八佾,三家僭雍彻,其原一开,末流无所不至。成王于宋谨愼如此,必无赐周公以天子礼乐之事。岂周室既衰,鲁窃僭用,托爲成王之赐、伯禽之受乎?」
集説【苏氏轼曰:「方武庚叛后,微子盖处可疑之地,而命之曰『上帝时歆』,曰『▯乃烈祖』,曰『万邦作式』,此三代之事,后世所不能及也。」○林氏之竒曰:「立二王之后,欲其统承先王,故勉之以『▯乃烈祖』;欲其修其礼物,故勉之以『慎乃服命』;欲其永世无穷,故勉之以『世世享徳』;欲其作宾于王家,与国咸休,故勉之以『俾我有周无斁』。」○黄氏度曰:「杞、宋一体,杞遂微弱不振,宋歴春秋为望国,与周俱亡,微子之徳为有传也。」○眞氏徳秀曰:「微子既笃于敬矣,犹以『钦哉』勉之,欲其敬而又敬也。『徃敷乃训』,欲其以修于己者布其敎于国人也。」○陈氏大猷曰
译唉!你的祖先成汤,能够肃敬、圣明、广大、深沉,上天眷顾保佑,大大地授予他天命。他以宽厚安抚百姓,铲除邪恶暴虐,功业施加于当时,德行流传给后代。
《集传》说:齐,是肃敬的意思。肃敬就没有不恭敬的,圣明就没有不通达的。广是说他的德行广大,渊是说他的德行深沉。诞,是大。皇天眷顾保佑,大大地授予他天命,就是伊尹所说的“上天监察他的德行,因此汇聚了伟大的天命”;以宽厚安抚百姓,铲除邪恶暴虐,就是伊尹所说的“用宽厚代替暴虐,亿万百姓都真心归附”。功业施加于当时,是说他所惠及的人众多;德行流传给后代【朱熹说:“裔,是衣襟的末端,衣服的剩余部分,所以用来作为子孙的称呼”】是说他所传承的久远。后裔就是指微子,这是推崇德行的意思。
《集说》【吕祖谦说:“齐、圣、广、渊,在这里可以看出汤德行的全体。汤能够宽厚、能够仁爱,他开创六百年的基业,正在于宽厚。”○时澜说:“后世的传记大多说汤崇尚严厉,商人先惩罚而后奖赏。不知道自古以来的君主确立一代的规模,没有不是出于宽厚的。其中有些整治严肃的,也是宽厚的运用罢了。”○陈栎说:“汤的宽厚,不是放纵懈怠的宽厚,而是从齐、圣、广、渊的盛大德行中流露出来的。总括来说,都是流传给后代的德行的根源。功业施加于当时,功就是德行的效果;德行流传给后代,德就是功业的根本,这是互相说明罢了。汤的功德,难道可以让他不被祭祀吗?这就是引出下文的意思】
你只有践行修举他的道统,旧的善誉如今听闻,恭敬谨慎能够尽孝,严肃恭敬对待神灵和百姓。我嘉奖你的德行,说深厚而不忘。上天这时享受祭祀,下民恭敬协和。因此把你建立在上公的地位,治理这东方地区。
《集传》说:猷,是道令,善誉。微子践行修举【王樵说:“履行其后称为践,能够敦厚实行称为修”】成汤的道统,旧的善誉,不是一天的事。恪,是敬。恭敬谨慎能够尽孝,严肃恭敬对待神灵和百姓,是指微子实际的德行,抱着祭器归顺周朝,也是其中之一。笃,是厚。我嘉奖你的德行说深厚,而不忘。歆,是享受。庸,是用。王者的后代称公,所以叫上公。尹,是治理。宋亳在东方,所以叫东夏【陈师凯说:“从丰镐来说,宋在东方。宋国现在是归德府,属于河南,就是高辛氏阏伯所住的商丘。有微子墓。”地理今释:蔡传说:“宋亳在东方,所以叫东夏。”现在河南归德府商丘县,是宋微子所封,作为汤的后代】这是象征贤能的意思。
《集说》【王安石说:“宋是商的后代,得以郊祭上天,所以说上天这时享受祭祀。”○叶适说:“周朝制度,三公在朝廷是八命,有功德出封作伯是九命,称为上公。二王之后也是出封的公。”○张九成说:“恭敬谨慎在心里,严肃恭敬在容貌。尽孝是内在的,所以说恭敬谨慎;神灵百姓是外在的,所以说严肃恭敬。”○真德秀说:“恭敬谨慎能够尽孝,是侍奉亲人以恭敬;严肃恭敬对待神灵百姓,是侍奉神灵治理百姓也以恭敬。以恭敬侍奉神灵,所以上天这时享受祭祀;以恭敬治理百姓,所以下民恭敬协和。古代的圣贤只在恭敬上下功夫罢了,微子的德行,确实可以说是象征贤能了】
恭敬啊!前往施行你的训导,谨慎你的职分使命,遵循常道典章,来藩屏王室。〇光大你的烈祖,规范你的百姓,永远安固你的地位,辅佐我一人。世世代代享受德行,万邦作为法则,使我们的周朝不厌倦。
《集传》说:这是趁机告诫勉励。服命,是上公的职分使命【金履祥说:服指上公九旒九章的服饰,命指上公九命,凡是车旗、献享的礼节】宋,是王者的后代,成汤的庙应当有天子礼乐,担心有僭越模仿的过失,所以说“谨慎你的职分使命,遵循常道典章”,来告诫他。〇,是大;律,是规范;毗,是辅佐;式,是法则;斁,是厌倦,就是《诗经》说“在此不厌倦”的意思。○林氏说:“逼迫产生于僭越,僭越产生于怀疑。没有怀疑就没有僭越,没有僭越就没有逼迫。谨慎职分使命,遵守常道典章,怎么会有逼迫僭越的过错呢!鲁国实际上是侯爵,却用天子礼乐祭祀周公,也已经不谨慎了。后来竟然用于群公的庙堂,甚至季氏僭用八佾,三家僭用雍彻,源头一开,末流无所不至。成王对宋如此谨慎,必定没有赐给周公天子礼乐的事。难道周室衰微后,鲁国窃取僭用,假托是成王的赐予、伯禽的接受吗?”
《集说》【苏轼说:“正当武庚叛乱之后,微子大概处在可疑的地位,而命令他说‘上天这时享受祭祀’,说‘光大你的烈祖’,说‘万邦作为法则’,这是三代的事情,后世所不能达到的。”○林之奇说:“立二王之后,想要他们统承先王,所以勉励他们‘光大你的烈祖’;想要他们修治礼物,所以勉励他们‘谨慎你的职分使命’;想要他们永世无穷,所以勉励他们‘世世代代享受德行’;想要他们作为王家的宾客,与国家共同荣耀,所以勉励他们‘使我们的周朝不厌倦’。”○黄度说:“杞、宋一体,杞于是微弱不振,宋经历春秋成为望国,与周朝一起灭亡,微子的德行是有传承的。”○真德秀说:“微子已经笃实于恭敬了,还用‘恭敬啊’勉励他,想要他恭敬而又恭敬。‘前往施行你的训导’,想要他把修治于自己的教导布施给国人。”○陈大猷说
:「此章广上文『统承先王』至『永世无穷』之意。」○王氏充耘曰:「宋一诸侯耳,如何为万邦式?盖宋先代之后,诸侯宋、鲁于是观礼,有欲学殷礼者,必之宋也。」○孙氏继有曰:「王室以国家言,故曰『蕃』;一人以君身言,故曰『毗』。徳在烈祖,而微子能光大之,曰『▯』;徳在微子,而后世能慿借之,曰『享』。有民以东夏之民言,言民之所观法者在始封之君;万邦以诸侯言,言诸侯所观法者在先代之后。在微子曰『绥位』,在周家则曰『无斁』,未有周有斁志而宋能绥位者】
译“这一章广泛阐发了上文‘统承先王’到‘永世无穷’的意思。”○王氏充耘说:“宋国不过是一个诸侯国,怎么能成为万国的典范呢?这是因为宋国是前代(殷商)的后裔,诸侯宋、鲁两国在此观察礼仪,想要学习殷礼的人,必定要到宋国去。”○孙氏继有说:“王室是从国家层面来说,所以称为‘蕃’;‘一人’是从君主自身来说,所以称为‘毗’。德行在于烈祖,而微子能够光大它,称为‘〇’;德行在于微子,而后世能够凭借它,称为‘享’。‘有民’是从东夏之民的角度来说,意思是民众所效法的对象在于始封之君;‘万邦’是从诸侯的角度来说,意思是诸侯所效法的对象在于先代之后。在微子那里称为‘绥位’,在周家则称为‘无斁’,没有周朝产生厌弃之心而宋国却能安守其位的道理。”
呜呼往哉惟休无替朕命
集传叹息言:「汝往之国,当休美其政,而无废弃我所命汝之言也。」
集説【林氏之竒曰:「呜呼者,又嗟叹以重其言也。言我之所以命汝者,其言丁宁反覆如此,则尔之往即尔封,惟无废我所命汝之言,服膺而勿失,则其体莫大于此矣】
总论【王氏炎曰:「泰誓、牧誓言纣之失,至于再三,与周之友邦及从征之臣言也。酒诰言纣之失,亦无所隠,兄弟之间相与言也。至多士、多方言纣之失则略,与殷之遗民言也。微子之命,竝无一字及纣与武庚之事,不可对商之贤子言也,而惟言汤之圣、微子之贤,其言有体也哉!」○眞氏徳秀曰:「此非特得诰命贤者之体,盖武庚之罪当行天讨,微子之徳当加天命,非有一毫喜怒之私,故其辞从容和平,略无忿疾之意,于此可见圣人之心矣。」○吕氏柟曰:「《微子之命》,义而仁,信而礼,其贤王谊辟之志乎!故自崇徳以下,皆言古制也。乃祖成汤以下,言崇徳也;践修以下,言象贤也;往敷乃训以下,则言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作宾王家、与国咸休也。故▯乃烈祖,世世享徳者,皆统承之事也;愼乃服命,率由典常者,皆修礼物之事也;蕃王室,毗一人,俾我有周无斁者,皆作宾之事也】
康诰
集传》:康叔,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武王诰命爲衞侯,今文、古文皆有。○案《书序》以《康诰》爲成王之书。今详夲篇,康叔于成王爲叔父,成王不应以弟称之。説者谓周公以成王命诰,故曰弟。然既谓之「王若曰」,则爲成王之言,周公何遽自以弟称之也?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言文王者非一,而略无一语以及武王,何邪?説者又谓「寡兄勖」爲称武王,尤爲非义。「寡兄」云者,自谦之辞,寡徳之称,苟语他人犹之可也。武王,康叔之兄,家人相语,周公安得以武王爲寡兄而告其弟乎?或又谓康叔在武王时尚幼,故不得封。然康叔,武王同母弟,武王分封之时年已九十,安有九十之兄,同母弟尚幼不可封乎?且康叔,文王之子;叔虞,成王之弟。周公东征,叔虞已封于唐,岂有康叔得封反在叔虞之后?必无是理也。又案《汲冢周书·克殷篇》言:「王即位于社南,羣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衞叔封传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史记》亦言衞康叔封布兹【徐氏广曰:「兹者,籍席之名】与汲书大同小异。康叔在武王时非幼,亦明矣。特序书者不知《康诰》篇首四十八字爲洛诰》脱简,遂因误爲成王之书。是知《书序》果非孔子所作也。《康诰》、《酒诰》、《梓材》篇次当在《金縢》之前。
集説【朱子曰:「《康诰》三篇,此是武王书无疑。其中分明説『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岂有周公方以成王之命命康叔,而遽述己意以告之乎?决不解如此。五▯、吴才老皆説是武王书,只缘误以《洛诰》书首一段置在《康诰》之前,故叙其书于《大诰》、《微子之命》之后。」问:「如此,则封康叔在武庚未叛之前矣?」曰:「想是同时。商畿千里,纣之地亦甚大,所封必不止三两国也。」○或问:「孔氏《小序》以《康诰》爲成王、周公之书,而子以武王言之,何也?」曰:「此五峰胡氏之説也。尝因而考之,其曰『朕弟』、『寡兄』,皆为武王之自言,乃得事理之实,而其他证亦多。《小序》之言不足深信。」○胡氏于《皇王大纪》考究得《康诰》非周公、成王时,乃武王时。盖有『朕其弟』之语,若成王,则康叔为叔父矣。又首尾只称『文考』,成王、周公必不只称『文考』。又有『寡兄』之语,亦是武王自称无疑,如今人称『劣兄』之类。又唐叔得禾,传记所载成王先封唐叔,后封康叔,决无侄先叔之理。」○问:「殷地武王既以封武庚,而使三叔监之矣,又以何处封康叔?」曰:「既言以殷余民封康叔,岂非封武庚之外,又以封之乎】
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防。侯、甸、男邦、采、衞,百
译唉,去吧!务必使政事美好,不要废弃我所命令你的话。
《集传》叹息说:“你前往封国,应当使政事休美,不要废弃我所命令你的话。”
《集说》林之奇说:“‘呜呼’,是再次嗟叹以加重其言辞。我说我之所以命令你,言辞如此叮咛反复,那么你前往就封,务必不要废弃我所命令你的话,牢记于心而不丢失,那么体现君臣大义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总论》王炎说:“《泰誓》《牧誓》陈述纣王的过失,以至于再三,是对周朝的友邦及随征的大臣说的。《酒诰》陈述纣王的过失,也没有隐瞒,是兄弟之间相互说的。至于《多士》《多方》陈述纣王的过失则简略,是对殷朝的遗民说的。《微子之命》,并没有一个字提及纣王和武庚的事,因为不可以对商朝的贤子说这些,而只说成汤的圣明、微子的贤德,其言辞是有体统的啊!”
真德秀说:“这不只是符合诰命贤者的体统,大概是因为武庚的罪应当执行天讨,微子的德行应当施加天命,没有一丝一毫喜怒的私心,所以其言辞从容和平,毫无忿怒疾恶之意,在这里可以看到圣人的心了。”
吕柟说:“《微子之命》,合乎义而仁爱,守信而合礼,这是贤王对待诸侯的志向吧!所以从‘崇德’以下,都是说古代的制度;从‘乃祖成汤’以下,是说崇尚德行;从‘践修’以下,是说效法贤人;从‘往敷乃训’以下,则是说继承先王、修治礼制、作为王室的宾客、与国家共同享有美善。所以‘乃烈祖,世世享德’,都是继承先王的事;‘慎乃服命,率由典常’,都是修治礼制的事;‘蕃王室,毗一人,俾我有周无斁’,都是作为王室宾客的事。”
《康诰》
《集传》:康叔,是文王的儿子,武王的弟弟。武王诰命他为卫国侯,今文尚书、古文尚书都有记载。
按《书序》认为《康诰》是成王时的书。现在详细考察本篇,康叔对于成王是叔父,成王不应该以弟弟称呼他。解说的人说周公以成王的命令诰命,所以说弟弟。然而既然称为“王若曰”,那就是成王的话,周公怎么突然以弟弟自称呢?况且《康诰》《酒诰》《梓材》三篇提到文王的不少,却几乎没有一句话提及武王,为什么呢?解说的人又说“寡兄勖”是称呼武王,尤其不合义理。“寡兄”这个词,是自谦之辞,寡德的称呼,如果是对别人说还可以。武王是康叔的哥哥,家人之间说话,周公怎么能把武王称为寡兄而告诉他的弟弟呢?又有人说康叔在武王时还年幼,所以没有封地。然而康叔是武王的同母弟,武王分封时年龄已九十岁,哪有九十岁的哥哥,同母弟还年幼不能封呢?况且康叔是文王的儿子;叔虞是成王的弟弟。周公东征时,叔虞已经封于唐,难道康叔受封反而在叔虞之后?必定没有这样的道理。
又按《汲冢周书·克殷篇》说:“王在社南即位,群臣全部跟随,毛叔郑捧着明水,卫叔封传递礼器,召公奭赞颂采色,师尚父牵着牺牲。”《史记》也说卫康叔封铺陈席子,与汲书大同小异。康叔在武王时不年幼,也很明白了。只是编序书的人不知道《康诰》篇首四十八字是《洛诰》脱落的简册,于是误以为是成王时的书。由此可知《书序》果然不是孔子所作。《康诰》《酒诰》《梓材》的篇次应当在《金縢》之前。
《集说》朱熹说:“《康诰》三篇,这是武王的书无疑。其中分明说‘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哪有周公刚刚以成王的命令诰命康叔,就立刻陈述自己的意思来告诉他的呢?决不会这样。五峰胡氏、吴才老都说这是武王的书,只因为误把《洛诰》篇首一段放在《康诰》之前,所以把它编排在《大诰》《微子之命》之后。”
问:“这样的话,封康叔是在武庚叛乱之前了?”
答:“想是同时。商朝畿内千里,纣王的土地也很广大,所封的必定不止两三个国家。”
又问:“孔氏《小序》认为《康诰》是成王、周公的书,而您说是武王的书,为什么呢?”
答:“这是五峰胡氏的说法。曾经因此考察它,其中说‘朕弟’、‘寡兄’,都是武王的自称,才符合事理的真实,而其他证据也很多。《小序》的话不足深信。”
胡氏在《皇王大纪》中考究得出《康诰》不是周公、成王时的书,而是武王时的书。因为有‘朕其弟’的话,如果是成王,那么康叔就是叔父了。又首尾只称‘文考’,成王、周公必定不只称‘文考’。又有‘寡兄’的话,也是武王自称无疑,就像如今人称‘劣兄’之类。又唐叔得到嘉禾,传记所载成王先封唐叔,后封康叔,决没有侄子先于叔父受封的道理。”
问:“殷地武王已经封给武庚,并让三叔监视他了,又拿什么地方封康叔呢?”
答:“既然说把殷的余民封给康叔,难道不是在封武庚之外,又封给他吗?”
只有三月,月亮刚缺,周公开始奠基,在东方的洛邑建造新的都城,四方百姓大大和顺。侯、甸、男邦、采、卫,百
集传》:「三月,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也。始生魄,十六日也。百工,百官也。士,《説文》曰:『事也。』《诗》曰:『勿士行枚。』吕氏曰:『斧斤版筑之事,亦甚劳矣,而民大和,防悉来赴役,即文王作灵台,庶民子来之意。』苏氏曰:『此《洛诰》之文,当在周公拜手稽首之上【地理今释》:东国洛,洛有王城,有成周。王城在今河南河南府洛阳县西五里。《括地志》云:『故王城一名河南城,夲郏鄏,周公新筑,在洛州河南县北九里苑内东北隅。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至敬王乃迁都成周,至赧王又居王城也。』成周在今洛阳县东三十里,《洛诰》所谓『我卜瀍水东,亦惟洛食』者也。又名下都周迁殷顽民于此。《史记正义》云:『东周,古洛阳城也。』《括地志》云:『洛阳故城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二十六里,周公所筑,即成周城也】
集説【孔氏安国曰:「初造基建作王城,大都邑于东国洛汭,居天下土中。」○林氏之竒曰:「洛邑之地,既为天地之中,故作新之,而四方之民,莫不和悦而来防也。其列爵分土,布于九服之国,则侯、甸、男、采、衞五服之诸侯,莫不咸在也。周制为九服,王畿之外五百里曰侯,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衞,衞服之外则蛮服矣。衞服以内,即《禹贡》之绥服;蛮服以内,即《禹贡》之要服。故其防于洛邑者,惟此五者而已。」○陈氏栎曰:「初基,定基址也。镐在西,洛在东,故曰东国洛。见士朝见而趋事也。民大和防,人心夲自和也。播民和,因人心之和而播敷宣畅其和也。悦以使民,民忘其劳,公不忘民之劳而勤劳之,所以得民心也。以《召诰》攷之,周公以三月十二日乙卯至洛,先观召公营洛规模;十四日丁巳,行郊礼;十五日戊午,行社礼;十六日己未,初基作洛。继此五日内,号召齐集,计度区画,分配科派,至二十一日甲子朝,乃用书命庶殷诸侯丕作。《召诰》所谓『用书命丕作』,即此所谓『洪大诰治』也。如《召诰》传中引《春秋传》士弥牟营成周之类,参以《召诰》日月,脗合《洛诰》。冠以此九句,方有头绪,强附于此,全不相应,其为《洛诰》脱简,何可疑者?」○陈氏雅言曰:「迁都定国之事,非民之和,则不足以有为;非民力之勤,则不足以有成。然其所以能勤者,皆由于能和也。其心既和,则其力自勤,而况有百工以播其和,有周公以咸其勤】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
集传》:王,武王也。孟,长也,言为诸侯之长也。封康叔名。旧説周公以成王命诰康叔者,非是。
集説【吴氏棫曰:「先儒谓康叔受封时尚幼者,以此书称『小子』之故。康叔与武王、周公皆太姒之子,安得为尚幼?今陕右之俗,凡尊命卑、贵命贱,虽长且老者,亦以『小子』呼之,表见亲爱之辞。此所谓『小子』亦然。」○王氏栢曰:「观其词气郑重,反复告戒,若武王面命之意。详玩之,亦史臣受武王谆谆之防,特为此丁宁之言。见康叔者为武王之所亲爱,故曰:『未有若汝封之心。』又曰:『朕心朕徳,惟乃知。』皆嘉之之词也。又见武王亦虑商民之难化,所以举所甚亲者任此责。想命三叔之时,亦必有勤恳之言如此篇者】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愼罚
集传》:左氏曰:「明徳谨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徳务崇之之谓,谨罚务去之之谓。明徳谨罚,一篇之纲领。不敢侮鳏寡以下,文王明徳谨罚也。汝念哉以下,欲康叔明徳也。敬明乃罚以下,欲康叔谨罚也。爽惟民以下,欲其以徳行罚也。封敬哉以下,欲其不用罚而用徳也。终则以天命殷民结之。」
集説【林氏之竒曰:「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凡欲其修徳以子惠斯民而已,其为刑罚杀戮,则诚冇所不得已焉。董仲舒曰:『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隂常居大冬,则积于空虚不用之处。如此,见天之任徳而不任刑也。天使阳出布施于上,以成岁功;
译《集传》说:“三月,是周公摄政第七年的三月。‘始生魄’,是指十六日。‘百工’,即百官。‘士’,《说文》解释说:‘是从事事务的意思。’《诗经》说:‘不要让士兵衔枚疾行。’吕氏说:‘砍伐树木、筑墙打地基这些工作,也是非常劳苦的,然而百姓却非常和乐,都踊跃前来服役,这正是文王建造灵台时,百姓像子女侍奉父母一样前来相助的意思。’苏氏说:‘这段文字出自《洛诰》,应当放在周公拜手稽首之前。’《地理今释》说:‘东国的洛邑,有王城,有成周。王城在今河南府洛阳县西五里。《括地志》说:‘旧王城又名河南城,本是郏鄏之地,由周公新筑,位于洛州河南县北九里的苑内东北角。从周平王以下十二位周王都建都于此,直到周敬王才迁都到成周,到了周赧王又回到王城居住。’成周在今洛阳县东三十里,就是《洛诰》中所说的‘我在瀍水东面占卜,也适宜在洛水居住’的地方。又名下都,周朝将殷商的顽民迁徙到这里。《史记正义》说:‘东周,就是古洛阳城。’《括地志》说:‘洛阳故城在洛州洛阳县东北二十六里,是周公所筑,即是成周城。’”
《集说》中孔氏安国说:“最初奠定基业,建造王城,在东国洛水弯曲处建立大都会,居于天下的中心。”林氏之奇说:“洛邑之地,既然处于天地的中心,所以重新营建它,于是四方之民,没有不和悦地前来会合的。那些分封爵位、划分土地的九服诸侯,其中侯、甸、男、采、卫五服的诸侯,都全部到场了。周朝的制度分为九服,王畿之外五百里称为侯服,再向外五百里称为甸服,再向外五百里称为男服,再向外五百里称为采服,再向外五百里称为卫服,卫服之外就是蛮服了。卫服以内,就是《禹贡》中的绥服;蛮服以内,就是《禹贡》中的要服。所以前来洛邑会合的,只有这五服而已。”陈氏栎说:“‘初基’,是确定地基的意思。镐京在西,洛邑在东,所以说东国洛。‘见士’,是看见士人朝见并趋步办事。‘民大和防’,人心本来是和乐的。‘播民和’,是因为人心和乐,所以宣扬畅达这种和乐。‘悦以使民’,百姓忘记了劳苦,周公不忘记百姓的劳苦而慰劳他们,所以能得民心。根据《召诰》考证,周公在三月十二日乙卯到达洛邑,先观察召公营建洛邑的规模;十四日丁巳,举行郊祀之礼;十五日戊午,举行社祭之礼;十六日己未,开始奠基建造洛邑。紧接着的五天内,号召聚集,计算规划,分配指派,到二十一日甲子早晨,才用文书命令庶殷诸侯大力作为。《召诰》所说的‘用书命丕作’,就是这里所说的‘洪大诰治’。如《召诰》传中引用《春秋传》士弥牟营建成周的例子,参照《召诰》的日期,与《洛诰》完全吻合。将这九句话冠在开头,才有头绪,强行附在此处,完全不相应,这显然是《洛诰》脱漏的简册,还有什么可疑的呢?”陈氏雅言说:“迁都定国的大事,如果没有百姓的和乐,就不足以有所作为;如果没有百姓的勤劳,就不足以有所成就。然而之所以能勤劳,都是因为能和乐。内心既然和乐,那么力气自然勤劳,何况还有百官来宣扬和乐,有周公来激励勤劳。”
王说:“孟侯,我的弟弟小子封。”
《集传》说:“王,是武王。‘孟’,是长的意思,是说他是诸侯之长。‘封’,是康叔的名字。旧说认为周公以成王的命令告诫康叔,这是不对的。”
《集说》中吴氏棫说:“先儒认为康叔受封时还年幼,是因为这本书中称他为‘小子’的缘故。康叔与武王、周公都是太姒的儿子,怎么会年幼呢?现在陕西一带的风俗,凡是尊长命令卑下、高贵命令低贱,即使是年长且年老的人,也称呼为‘小子’,这是表示亲爱的言辞。这里所说的‘小子’也是如此。”王氏栢说:“看他的语气郑重,反复告诫,像是武王当面命令的意思。仔细玩味,也是史臣接受武王谆谆的告诫,特意说出这些叮咛的话。可见康叔是武王所亲爱的人,所以说:‘没有像你这般心意的人。’又说:‘我的心意我的德行,只有你知道。’这些都是嘉奖他的话。又可见武王也担心商朝百姓难以教化,所以举荐最亲近的人承担这个责任。想当初任命三叔的时候,也一定有像这篇这样勤恳的言辞。”
只有你那显赫的父考文王,能够彰明德行,谨慎刑罚。
《集传》说:左氏说:“彰明德行,谨慎刑罚,是文王建立周朝的原因。彰明德行,是致力于推崇它;谨慎刑罚,是致力于去除它。彰明德行,谨慎刑罚,是这一篇的纲领。‘不敢侮鳏寡’以下,是文王彰明德行、谨慎刑罚的表现。‘汝念哉’以下,是希望康叔彰明德行。‘敬明乃罚’以下,是希望康叔谨慎刑罚。‘爽惟民’以下,是希望他以德行来执行刑罚。‘封敬哉’以下,是希望他不使用刑罚而使用德行。最后用天命来约束殷商百姓。”
《集说》中林氏之奇说:“上天保佑下民,为他们设立君主,设立师长,都是希望他们修养德行来像对待子女一样恩惠百姓而已,至于刑罚杀戮,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董仲舒说:‘阳气常居于盛夏,而以生育长养为职事;阴气常居于严冬,则积聚在空虚不用的地方。这样,可以看出上天任用德行而不任用刑罚。上天让阳气出来布施于上方,以成就一年的功业;
使隂入伏于下,而时出佐阳。』明徳者,阳出布施于上之譬也;愼罚者,使隂入伏于下之譬也。明徳谨罚,则文王爱民之心至矣。」○陈氏大猷曰:「治天下,不过徳、刑两端。徳者,人所同慕,感化人心之夲也,文王则克明之,使民慕而入于徳;罚者,人所同畏,防范人心之具也,文王则克谨之,使民畏而不入于罚。」○王氏樵曰:「案罚谓之慎,言轻重适当,不妄加耳。成二年《左传》谓务去之之谓,而蔡氏引之,何也?盖辟以止辟,刑期无刑,此自古圣人明刑之夲意也,后世鲜复知之矣。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夲也;后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
译让阴气潜伏于地下,而适时地出来辅助阳气。』明德,是阳气上升并布施于上方的比喻;慎罚,是让阴气潜伏于下方的比喻。明德慎罚,那么文王爱民的心意就达到极点了。」○陈氏大猷说:「治理天下,不过是德与刑两个方面。德,是人们共同仰慕的,是感化人心的根本,文王能够彰明它,使百姓仰慕而进入德的境界;刑,是人们共同畏惧的,是防范人心的工具,文王能够谨慎地使用它,使百姓畏惧而不陷入刑罚之中。」○王氏樵说:「考察‘罚’被称为‘慎’,是说刑罚轻重适当,不随意施加罢了。《左传》成公二年称致力于废除刑罚为‘慎’,而蔡氏引用它,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用刑罚来制止刑罚,期望最终达到无刑的境界,这是自古圣人明刑的根本意图,后世很少再有人知道了。孔子说:『古代懂得法律的人,能够减少刑罚,这是根本;后世懂得法律的人,不遗漏有罪的人,这只是末节罢了。』」
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时叙。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兹东土。
集传》:「鳏、寡,人所易忽也。于人易忽者而不忽焉,以见圣人无所不敬畏也,即尧不虐无告之意。论《文王之徳》而首发此,非圣人不能也。庸,用也。用其所当用,敬其所当敬,威其所当威。言文王用能敬贤讨罪,一听于理而已,无与焉。故徳着于民,用始造我区夏,及我一二友邦,渐以修治,至罄西土之人,怙之如父,冒之如天,明徳昭升,闻于上帝。帝用休美,乃大命文王殪灭大殷,大受其命,万邦万民各得其理,莫不时叙。汝寡徳之兄,亦勉力不怠,故尔小子封得以在此东土也。」吴氏曰:「殪戎殷,武王之事也。此称文王者,武王不敢以为己之功也。」○又案:东土云者,武王克商,分纣城朝歌以北为邶,南为鄘,东为衞。意邶、鄘为武庚之封,而衞即康叔也。《汉书》言周公善康叔,不从管、蔡之乱,似地相比近之辞,然不可考矣。
集説【孔氏安国曰:「恵恤穷民,不慢鳏寡,用可用,敬可敬,刑可刑,明此道以示民。」○孔氏頴逹曰:「用可用,敬可敬,即明徳也。用可用,谓小徳小官;敬可敬,谓大徳大官;刑可刑,谓愼罚也。」○林氏之竒曰:「论圣人之盛徳,必称其不废困穷,不侮鳏寡者,盖困穷鳏寡,人情之所易忽者,而仁惠加焉,犹不敢侮慢,则其深仁厚泽,所以覆被斯民者,无以复加矣。」○陈氏大猷曰:「不敢侮鳏寡者,仁民也。庸庸、祗祗,明徳之事;威威,愼罚之事。是是非非,使民晓然知所好恶,所以显民也。恐康叔以受封为当然,故歴言文王之积累,汝兄之勉励,故汝得有此土地,庶其念所自之艰难,而不敢慢易也】
王曰:「呜呼!封,汝念哉!今民将在祗遹乃文考,绍闻衣德言。徃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远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训。别求闻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于天,若徳裕乃身,不废在王命。」
集传此下明徳也。遹述衣服也。今治民将在敬述文考之事,继其所闻而服行文王之徳言也【林氏之竒曰:「若《説命》所谓『説乃言惟服』是也】徃之国也。宅心处心也,安汝止之意。知训知所以训民也。由行也。曰保乂、曰知训、曰康保,经纬以成文尔。武王既欲康叔祗遹文考,又欲敷求商先哲王,又丕远惟商耇成人,又别闻由古先哲王,近述诸今,远稽诸古,不一而足,以见义理之无尽。《易》曰:「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徳。」▯者廓而大之也。天者理之所从出也。康叔博学以聚之,集义以生之,眞积力乆,众理该通,此心之天理之所从出者,始恢廓而有余用矣。若是则心广体胖,动无违礼,斯能不废在王之命也。○吕氏曰:「康叔力求圣贤问学,至于▯于天徳裕身,可谓盛矣,止能不废王命,才可免过而已。此见人臣职分之难尽。若欲为子,必须如舜与曾闵,方能不废父命;若欲为臣,必须如舜与周公,方能不废君命。」
集説【林氏之竒曰:「康叔之治民,固不可不取法于文考。然文考必取法于殷先哲王及商耇成人,故既祗遹文王,则当敷求殷先哲王,逺惟商耇成人也。殷先哲王、商耇成人必取法于古先哲王,故既敷求殷先哲王,逺惟商耇成人,则当别求古先哲王也。古先哲王必取法于天,故别求古先哲王,则当▯于天也。至于▯于天,则无以复加矣,道之大原出于天故也。《召诰》曰:『无遗寿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徳』,曰:『其有能稽谋自天』,亦此意。能▯于天,则能顺性命之理以成其徳,而可以裕乃身矣。」○胡氏士行曰:「凡羣圣心传之妙、制作之法,悉闻悉见,则学问精深,众理该贯,道之大原其出于天者,裕然在乃身,而后王命可以不废矣。」○王氏樵曰:「▯于天之説,蔡氏实夲程子《易传》之意。《易》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
译不敢轻慢孤老寡妇,任用该任用的人,敬重该敬重的人,威严该威严的人,以此昭示百姓,从而开始建立我们的华夏,以及我们的一两个邦国,来修治我们的西部疆土。当时(文王)依靠并覆盖(百姓),美名上达于上帝,上帝感到喜悦。上天于是大命文王歼灭强大的殷商,使他承受天命,以及他的邦国和百姓,使当时万事各得其序。你寡德的兄长也勤勉不懈,因此你小子康叔得以镇守在这东方疆土。
《集传》说:“鳏夫、寡妇,是人们容易忽视的。对于人们容易忽视的人却不忽视,以此显示圣人无所不敬畏,这就是尧不虐待无助者的意思。论述《文王之德》而首先提到这一点,非圣人不能做到。庸,是用。任用该任用的人,敬重该敬重的人,威严该威严的人。说文王任用贤能、敬重贤者、讨伐罪人,一切都听从理数,没有私意。所以德行显著于百姓,开始建立我们的华夏,以及我们的一两个友邦,逐渐修治,直到西部疆土的所有人,都依靠他如父亲,覆盖他如上天,明德昭著上升,上达于上帝。上帝因此赞美,于是大命文王歼灭大殷,使他大受天命,万邦万民各得其理,无不井然有序。你寡德的兄长,也勉力不怠,所以尔小子封得以在此东土。”吴氏说:“歼灭大殷,是武王的事。这里称文王,是因为武王不敢将此作为自己的功劳。”○又按:所谓东土,是武王攻克商朝后,将纣王都城朝歌以北分为邶,以南分为鄘,以东分为卫。大概邶、鄘是武庚的封地,而卫就是康叔的封地。《汉书》说周公善待康叔,不跟随管叔、蔡叔作乱,似乎是说土地相邻近的话,但不可考证了。
《集说》【孔氏安国说:“体恤穷困百姓,不轻慢鳏夫寡妇,任用该任用的人,敬重该敬重的人,刑罚该刑罚的人,明示这些道理以昭示百姓。”○孔氏颖达说:“任用该任用的人,敬重该敬重的人,就是明德。任用该任用的人,指小德小官;敬重该敬重的人,指大德大官;刑罚该刑罚的人,指谨慎用刑。”○林氏之奇说:“论述圣人的盛大德行,必定称颂他不废弃困穷之人,不轻慢鳏夫寡妇,这是因为困穷鳏夫寡妇,是人之常情容易忽视的,而仁惠加于他们,尚且不敢轻慢,那么他的深仁厚泽,用来覆盖百姓,就没有再能超过的了。”○陈氏大猷说:“不敢轻慢鳏夫寡妇,是仁爱百姓。庸庸、祗祗,是明德的事;威威,是谨慎用刑的事。是非分明,使百姓清楚地知道所好所恶,所以昭示百姓。恐怕康叔认为受封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历数文王的积累,你兄长的勉励,所以你得到这片土地,希望你念及所得之艰难,而不敢轻慢随意。】
王说:“唉!封,你要思念啊!现在治理百姓,在于敬重遵循你文考(文王)的遗教,继承所听到的,奉行文王的德言。前往广泛探求殷商先代哲王的治国之道,用来安治百姓。你要远大思虑商朝的长寿贤人,安处其心,知晓训导百姓的方法。另外探求听闻并遵循古代先代哲王的治国之道,用来康宁安治百姓。○至于廓大天德以宽裕自身,不废弃天子的命令。”
《集传》此处阐明明德。遹,是遵循;衣,是衣服。现在治理百姓,在于敬重遵循文考的事迹,继承所听到的,奉行文王的德言【林氏之奇说:“就像《说命》所说的‘说乃言惟服’一样”】。往,是前往;国,是国家。宅心,是安处其心,安守本分的意思。知训,是知晓训导百姓的方法。由,是遵循。说保乂、说知训、说康保,是经纬交织而成文辞。武王既想让康叔敬重遵循文考,又想让他广泛探求商先哲王,又想让他远大思虑商朝长寿贤人,又想让他另外听闻遵循古代先哲王,近述当今,远稽古代,不一而足,以显示义理的无尽。《易》说:“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蓄养其德。”○,是廓大而使之广大。天,是理之所从出。康叔博学以聚集,集义以生发,真诚积累日久,众理贯通,此心天理之所从出者,开始恢廓而有余用。这样则心广体胖,举动无违礼法,就能不废弃天子的命令了。○吕氏说:“康叔力求圣贤学问,至于廓大天德以宽裕自身,可谓盛矣,只是能不废弃王命,才可免于过错而已。这可见人臣职分之难尽。若想为子,必须像舜与曾参、闵子骞,才能不废弃父命;若想为臣,必须像舜与周公,才能不废弃君命。”
《集说》【林氏之奇说:“康叔治理百姓,固然不可不取法于文考。但文考必定取法于殷先哲王及商朝长寿贤人,所以既敬重遵循文王,就应当广泛探求殷先哲王,远大思虑商朝长寿贤人。殷先哲王、商朝长寿贤人必定取法于古代先哲王,所以既广泛探求殷先哲王,远大思虑商朝长寿贤人,就应当另外探求古代先哲王。古代先哲王必定取法于天,所以另外探求古代先哲王,就应当廓大天德。至于廓大天德,就没有再能超过的了,因为道的大本原出于天。《召诰》说:‘不要遗漏长寿贤人’,说:‘要考察我们古人的德行’,说:‘要有能考察谋略自天而来’,也是这个意思。能廓大天德,就能顺性命之理以成就其德,从而可以宽裕自身了。”○胡氏士行说:“凡群圣心传的妙处、制作的法则,全都听闻看见,那么学问精深,众理贯通,道的大本原出于天者,宽裕地存在于自身,然后王命可以不废弃了。”○王氏樵说:“廓大天德之说,蔡氏实本程子《易传》之意。《易》说:‘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
前言往行,以畜其徳。』程子曰:『天为至大,而在山之中,所畜至大之象。君子观象以大其蕴蓄。人之蕴蓄由学问而大,在多闻前古圣贤之言与行,考迹以观其用,察言以求其心,识而得之,以蓄成其徳,乃《大畜》之义也。』愚谓大畜即所谓▯于天也。天者,理之所从出,而吾心之体无不该。考迹而知古人之致用,察言而得古人之用心,积之之多,至于一旦豁然贯通焉,斯可以言▯于天矣】
译“前人的言论和往日的行为,用来积蓄自身的德行。”程子说:“天是最为广大的,却蕴藏在山之中,这是积蓄至大之物的象征。君子观察这一卦象,以扩大自己的蕴蓄。人的蕴蓄通过学问而扩大,在于多听多看古代圣贤的言论与行为,考察他们的行迹以观察其实际效用,审察他们的言论以探求其内心本意,认识并掌握这些道理,用以积蓄成就自己的德行,这才是《大畜》卦的含义。”我认为大畜就是所谓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提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达到的境界,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之理,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也就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对应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即“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中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所体现的“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利涉大川”之“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
王曰:「呜呼!小子封,恫瘝乃身,敬哉!天畏棐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乃其乂民。我闻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
集传》:「恫,痛;瘝,病也。视民之不安,如疾痛之在乃身,不可不敬之也。天命不常,虽甚可畏,然诚则辅之;民情好恶,虽大可见,而小民至为难保。汝往之国,所以治之者非他,惟尽汝心,无自安而好逸豫,乃其所以治民也。古人言:『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惟在顺不顺、勉不勉耳。』顺者,顺于理;勉者,勉于行,即上文所谓往尽乃心、无康好逸豫者也。」
集説【孔氏安国曰:「治民务除恶政,当如痛病在汝身,欲去之。」○夏氏僎曰:「民之休戚,汝之休戚也,故曰恫瘝乃身。敬哉以下,即当敬之事。」○朱子曰:「恫瘝常如疾痛之在身,则无不觉矣。」○时氏澜曰:「今命尔为诸侯,非欲富贵尔身,乃委疾痛于尔身耳。天心难奉,民心难安,尔自此以往,当尽其诚心,不可安康而好逸豫。此心不分于逸豫,则必専于乂民。如鳏寡孤独,人所易虐,能抚摩之,是惠所不惠也;纤悉微小,人所易忽,能力行之,是懋所不懋也。所以然者,正以为弭怨之道也】
已!汝惟小子,乃服惟▯王应保殷民,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集传》:「服,事、应、和也。汝之事,惟在广上徳意,和保殷民,使之不失其所以,助王安定天命,而作新斯民也。」此言明徳之终也。《大学》言明徳,亦举新民终之。
集説【朱子曰:「鼔之舞之之谓作。鼔之舞之,如击鼓然,自然使人跳舞踊跃。然民之所以感动者,由其夲有此理。但上之人既自有以明其明徳,时时提撕警发,则下之观瞻感化,各自有以兴起其同然之善心而不能已耳。」○陈氏大猷曰:「殷民乃天命所视以去留,人心所视以观化。保殷民,所以助王宅天命而作新民也。」○陈氏栎曰:「此欲康叔法文王之明徳而极于新民也。《大学》传引《康诰》曰『克明徳』,即截上文『克明徳愼罚』一句上三字;引『作新民』,即此章此一句也。《大学》三纲领之二,其源实出于《康诰》。二帝、夏、商以来,言明徳者有矣,未有言新民者。言『克明徳』、『作新民』,体用相对,首见于《康诰》,而《大学》祖述之。」○王氏樵曰:「惟以徳化民,而不恃刑罚以为治,此上之徳意也。当广此徳意以和保殷民,于以助我安定天命而作新斯民。盖我承文考诞受之命,则有安定之责;我受文考时叙之民,则有作新之责,皆于殷民既化卜之。夫以事之在汝者而有助于我,以责之在我者而有赖于汝,此寄托之重而期望之深也】
王曰:「呜呼!封,敬明乃罚。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集传》:此下谨罚也。式,用;适,偶也。人有小罪,非过误,乃其固为乱常之事,用意如此,其罪虽小,乃不可不杀,即《舜典》所谓「刑故无小」也。人有大罪,非是故犯,乃其过误,出于不幸,偶尔如此,既自称道,尽输其情,不敢隐匿,罪虽大,时乃不可杀,即《舜典》所谓「宥过无大」也。诸葛孔明治蜀,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其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之意欤?
集説【苏氏轼曰:「此设为死罪之大小,以明其情之有轻重,非谓小罪为可杀也。如甲乙皆有死罪,而甲之罪小于乙,非谓其罪不至死也。今世之法,谋杀已伤,虽未杀皆死;虽未伤,而寘人于必死之地亦死;过失杀,虽已杀皆赎。与此意略相似。」○林氏之竒曰:「用刑之道惟敬,故《明王制》曰:『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惟尽心而不苟,则既致其敬矣;既致其敬,则其意论轻重之序、谨测深浅之量,岂有不明者哉?」○金氏履祥曰:「过自己生为眚,罪自外至为灾。」○陈氏栎曰:「小罪怙终,刑之可也,杀之无乃过乎?盖败常越轨,其罪虽小,其情乃乱之原
译王说:“唉!小儿子封,要把百姓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病痛,要恭敬啊!天命虽然可畏,但会辅助真诚的人;民情的好坏大体可以看见,但小民很难保全。你去后,要竭尽你的诚心,不要贪图安逸享乐,这样才能治理好百姓。我听说:‘怨恨不在于大小,也不在于多少;在于是否施恩惠,是否勤勉努力。’”
《集传》说:“恫,是痛;瘝,是病。看到百姓不安,就像疾病疼痛在自己身上一样,不可不恭敬。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虽然很可畏,但真诚就会得到辅助;民情的好恶,虽然大体可以看见,但小民实在很难保全。你前往封国,治理百姓的方法没有别的,只有竭尽你的心意,不要自安而喜好安逸享乐,这就是治理百姓的方法。古人说:‘怨恨不在于大小,也不在于多少,只在于是否顺理、是否勤勉罢了。’顺,是顺从道理;勉,是勉力实行,就是上文所说的前往竭尽心意、不贪图安逸享乐的意思。”
《集说》【孔氏安国说:“治理百姓务必去除恶政,应当像痛病在自己身上一样,想要去除它。”○夏氏僎说:“百姓的喜乐忧患,就是你的喜乐忧患,所以说要把百姓的疾苦当作自己的病痛。‘敬哉’以下,就是应当恭敬做的事。”○朱子说:“把百姓的疾苦常当作疾病疼痛在自己身上,就没有不觉察的了。”○时氏澜说:“现在任命你为诸侯,不是想要使你富贵,而是把疾痛托付给你。天心难以奉承,民心难以安抚,你从此以后,应当竭尽你的诚心,不可以安康而喜好安逸享乐。这颗心不分散于安逸享乐,就一定会专一于治理百姓。比如鳏寡孤独,人们容易虐待他们,能够抚慰他们,这就是施恩惠于不施恩惠的人;细微琐碎的小事,人们容易忽视,能够努力实行,这就是勤勉于不勤勉的事。之所以这样,正是为了消除怨恨的方法。】
罢了!你作为小儿子,你的职责在于顺应和调和,应当保护殷商的百姓,也要帮助君王安守天命,使百姓革新。
《集传》说:“服,是事、应、和的意思。你的职责,只在于广布君王的德意,和顺地保护殷商百姓,使他们不失本性,帮助君王安守天命,从而使百姓革新。”这是说明德最终的归宿。《大学》讲明德,也是以新民作为终结。
《集说》【朱子说:“鼓舞叫作作。鼓舞,就像击鼓一样,自然使人跳舞踊跃。然而百姓之所以被感动,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有这个理。但上位者既然自己已经有办法彰显明德,时时提醒警发,那么下位者观察感化,各自都有办法兴起他们共同具有的善心而不能停止。”○陈氏大猷说:“殷商百姓是天命用来观察去留的,人心用来观察教化的。保护殷商百姓,就是帮助君王安守天命而使百姓革新。”○陈氏栎说:“这是想让康叔效法文王的明德而达到新民的地步。《大学》传引用《康诰》说‘克明德’,就是截取上文‘克明德慎罚’一句的前三个字;引用‘作新民’,就是本章的这一句。《大学》三纲领的第二条,其源头实际上出自《康诰》。二帝、夏、商以来,讲明德的有了,没有讲新民的。讲‘克明德’、‘作新民’,体用相对,首先见于《康诰》,而《大学》继承它。”○王氏樵说:“只用德化百姓,而不依赖刑罚来治理,这是君王的德意。应当广布这种德意来和顺地保护殷商百姓,以此来帮助我安守天命而使百姓革新。大概我继承文考所受的命,就有安守的责任;我接受文考所安排的百姓,就有使百姓革新的责任,都在于殷商百姓教化之后。用你在做的事来帮助我,用我在承担的责任而依赖你,这是寄托的重任和期望的深远。】
王说:“唉!封,要恭敬地明确你的刑罚。人犯了小罪,不是过失,而是故意坚持作乱常之事,用心如此,他的罪虽然小,却不可不杀。人犯了大罪,不是故意,而是过失灾祸,偶然如此,既然已经陈述清楚他的罪行,这时就不可杀。”
《集传》说:这是下面讲谨慎刑罚。式,是用;适,是偶然。人犯了小罪,不是过误,而是他固为乱常之事,用意如此,他的罪虽然小,却不可不杀,就是《舜典》所说的“刑故无小”。人犯了大罪,不是故意犯法,而是过误,出于不幸,偶然如此,既然自己陈述,尽输其情,不敢隐匿,罪虽然大,这时就不可杀,就是《舜典》所说的“宥过无大”。诸葛孔明治理蜀地,服罪输情的人即使重罪也一定释放,这就是“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的意思吧?
《集说》【苏氏轼说:“这是假设死罪的大小,来表明情状的轻重,不是说小罪就可以杀。比如甲乙都有死罪,而甲的罪小于乙,不是说他的罪不至于死。现在的法律,谋杀已伤,即使未杀也死;即使未伤,而置人于必死之地也死;过失杀,即使已杀也赎。这与这意思大致相似。”○林氏之竒说:“用刑的道理只在于敬,所以《明王制》说:‘一成而不可变,所以君子尽心焉。’只有尽心而不苟且,就达到了敬;达到了敬,那么他议论轻重的次序、谨慎测量深浅的量度,哪有不明晰的呢?”○金氏履祥说:“过自己生为眚,罪自外至为灾。”○陈氏栎说:“小罪怙终,刑罚是可以的,杀他岂不是过分吗?大概败坏常理超越轨道,他的罪虽然小,他的情状却是混乱的根源。”
,不杀则为害将甚大。曰『有』者,谓小罪中有加此者,非谓凡有小罪而怙终者皆杀之也。此又宜于『作不典』观之。」○陆氏键曰:「愼罚之夲,敬则明,明生于敬。下举此二等以见例,肆赦贼刑,有虞先有法之经,而后举此示法之权。殷民情变而莫测,不可以常法律,止可权情之轻重耳。加重于匿情,而末减于输情,所以儆顽矫枉也】
译如果不处死,那么造成的祸害将会非常严重。所谓“有”,是指在犯小罪的人中,还有加上这一条罪名的,并不是说凡是犯小罪且怙恶不悛的人都要处死。这一点又应当从“作不典”来观察。」○陆键说:“谨慎用刑的根本,在于恭敬,恭敬就能明察,明察产生于恭敬。下面列举这两类情况作为例子,宽恕赦免或施加刑罚,有虞氏是先有固定的法度,然后列举这些来展示法度的变通。殷商时期民情变化无常难以预测,不能用常规的法律来约束,只能根据情状的轻重来权变处理。对隐瞒情状的人加重处罚,而对坦白情状的人减轻处罚,这是为了警戒顽固之人、纠正偏差。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乃大明服。惟民其勅懋和;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若保赤子,惟民其康乂。」
集传》有:叙者,刑罚有次序也。明者,明其罚;服者,服其民也。左氏曰:「乃大明服,己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勅,戒勅也。民其戒勅,而勉于和顺也。若有疾者,以去疾之心去恶也,故民皆弃咎。若保赤子者,以保子之心保善也,故民其安治。
集説【林氏之竒曰:「前告之以敬明乃罚,故此以为冇其叙,则是汝能明之也。刑既明,则民服矣,故天下莫不晓然知上之好恶,此所以相戒勅懋勉而莫不和平也。然汝之用法,必常有不忍人之心而后可。若有疾,若保赤子,皆出于中心之所诚然。盖人有疾而欲去之,有赤子而欲保之,此岂可以伪为哉?举斯心以加诸彼,则无徃而不为仁矣。」○张氏九成曰:「刑罚足以制人之形,而不足以服人之心。必不紊刑之伦序,时乃大明刑罚,而足以服其心,宜民勅懋而且和也。」○陈氏大猷曰:「去民之恶,如去己疾,则调治无所不至;保其民,如保己之赤子,则爱防无所不至。先言有疾,后言赤子,盖民弃咎,然后可康乂也。」○王氏樵曰:「明者,聴之得其情而处之当于法也。明服,情相得而足以服乎人也。惟民其勅懋和,是人无不服处。若有疾以下,又是于明服中分开两端而言。盖民之未肯毕弃咎,以上之徒法以绳之耳。视民之不善,如疾之在己,则攻治鍼砭,无非所以为徳也。以此心待民,民自知恶之不可为,而毕舎其咎矣。民之已陷于恶者,既以去疾之心去之;民之未陷于恶者,当以保赤子之心保之。赤子若无人保,则虽有陷穽在前而不知,岂赤子之罪哉?心诚求之,得其不言之欲,止其未形之邪,与之作主,全在保者。以此心治民,民自慕于善而无不安治矣】
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
集传》:刑、杀者,天之所以讨有罪,非汝封得以刑之、杀之也。汝无或以己而刑、杀之。刵,截耳也。刑、杀,刑之大者;劓、刵,刑之小者。兼举小大以申戒之也。又曰:「当在『无或刑人杀人』之下。」又案:刵,《周官》五刑所无,《吕刑》以为苖民所制。
集説【黄氏度曰:「刑不得已而用之,要为奉行天讨,吾何容心焉?故曰:『非汝封刑人杀人,非汝封劓刵人劓刵。』轻又曰丁宁之辞,刑轻,人亦轻用之,故丁宁之如此。周官五刑无刵,吕刑曰劓刵椓黥,劓刵相属,岂二罪同科而有轻重欤?郑康成谓臣从君坐之刑,未见所据。○胡氏士行曰:「若疾若子以待吾民可也,刑可轻,刑杀劓刵之乎】
王曰:「外事,汝陈时臬,司师兹殷罚有伦。」
集传外事未详。陈氏曰:「外事,有司之事也。」臬,法也,为准限之义【陈氏大猷曰:「臬,门梱也,有限准之义,故以训法】言汝于外事,但陈列是法,使有司师此殷罚之有伦者用之尔。○吕氏曰:「外事,衞国事也。史记言康叔为周司宼,司寇王朝之官,职任内事,故以衞国对言为外事。今案篇中言『徃敷求』、『往尽乃心』,篇终曰『往哉封』,皆令其之国之辞,而未见其留王朝之意。但详此篇,康叔盖深于法者,异时成王或举以任司寇之职,而此则未必然也【金氏履祥曰:「康叔为司寇,载在定四年左传,盖在成王时。若武王时,苏公忿生为司寇耳】
集説【金氏履祥曰:「外事者,狱之未成,在有司而未达于康叔者,陈氏所谓有司之事也。要囚,狱之已成而达于康叔者,此则康叔之事也。」○吴氏澄曰:「野之狱讼,各有大夫士自治其事,不属国中,故曰外事。盖如鲁之费、郈,楚之申、息,齐之平陆、灵邱也。司之者得其人,使之师此殷罚之有伦理者。殷法乃殷民所习知,故师之以治殷民。言罚不言刑,举其轻者言也。」○陈氏栎曰:「用殷罚,正是初得天下、初分封时事。若是后来,何以师用殷罚为哉?味『师殷罚有伦』句,愈见得此为武王之辞】
又曰:「要囚,
译王说:“唉!封,刑罚有了次序,你才能大明刑罚,使民信服。百姓就会警戒勉励,和睦顺从;如果像去除疾病一样去除邪恶,百姓就会完全抛弃罪过;如果像保护婴儿一样保护善良,百姓就会安康治理。”
《集传》说:叙,是刑罚有次序。明,是明其刑罚;服,是使民信服。《左传》说:“乃大明服,如果自己不明,却杀人以逞私欲,不也很难吗?”勅,是警戒。百姓警戒,而勉力于和顺。若有疾者,是以去除疾病之心去除邪恶,所以百姓都抛弃罪过。若保赤子者,是以保护婴儿之心保护善良,所以百姓安康治理。
《集说》林氏之奇说:“前面告诫你要敬明刑罚,所以这里说有了次序,这就是你能明察刑罚。刑罚既明,百姓就信服了,所以天下没有不知道君主好恶的,这就是互相警戒勉励而无不和平的原因。然而你用法,必须常怀不忍人之心才可以。若有疾,若保赤子,都出于内心真诚。人有了疾病想要去除,有了婴儿想要保护,这难道可以虚伪吗?把这种心加诸百姓,就没有不为仁的地方了。”张氏九成说:“刑罚足以制服人的形体,而不足以使人心服。必须不扰乱刑罚的伦序,适时大明刑罚,而足以使人心服,适宜百姓警戒勉励而且和睦。”陈氏大猷说:“去除百姓的邪恶,如同去除自己的疾病,那么调治无所不至;保护百姓,如同保护自己的婴儿,那么爱护防范无所不至。先说有疾,后说赤子,大概是百姓抛弃罪过,然后才能安康治理。”王氏樵说:“明,是听断得其情而处置合乎法度。明服,是情相得而足以使人信服。惟民其勅懋和,是人无不服的地方。若有疾以下,又是在明服中分两端而言。大概百姓不肯完全抛弃罪过,是因为上面只用法度来约束他们。看待百姓的不好,如同疾病在自己身上,那么攻治针砭,无非都是为了德行。用这种心对待百姓,百姓自然知道邪恶不可为,而完全舍弃罪过。百姓已经陷入邪恶的,用去除疾病的心去除;百姓尚未陷入邪恶的,应当用保护婴儿的心保护。婴儿若无人保护,即使有陷阱在前面也不知道,难道是婴儿的罪过吗?诚心寻求,得其未言之欲,止其未形之邪,为之做主,全在于保护者。用这种心治理百姓,百姓自然向往善良而没有不安康治理的。”
不是你封刑人杀人,不要随意刑人杀人;不是你封,又说劓刵人,不要随意劓刵人。
《集传》说:刑、杀,是天用来讨伐有罪的人,不是你封可以刑杀他们的。你不要因为自己而刑杀他们。刵,是截耳。刑、杀,是重刑;劓、刵,是轻刑。兼举轻重以申戒。又说:“当在‘无或刑人杀人’之下。”又案:刵,《周官》五刑所无,《吕刑》认为是苗民所制。
《集说》黄氏度说:“刑罚不得已而用之,总要奉行天讨,我何容心呢?所以说:‘非汝封刑人杀人,非汝封劓刵人劓刵。’轻又曰丁宁之辞,刑罚轻,人也轻用之,所以丁宁如此。《周官》五刑无刵,《吕刑》说劓刵椓黥,劓刵相属,难道是二罪同科而有轻重吗?郑康成说是臣从君坐之刑,未见所据。胡氏士行说:‘若疾若子以待吾民可也,刑可轻,刑杀劓刵之乎’”
王说:“外事,你陈列法度,使有司师法殷罚之有伦者。”
《集传》外事未详。陈氏说:“外事,是有司之事。”臬,是法,为准限之义。陈氏大猷说:“臬,是门梱,有限准之义,所以训法。”说你在外事,只陈列法度,使有司师法殷罚之有伦者用之。吕氏说:“外事,是卫国事。《史记》说康叔为周司寇,司寇是王朝之官,职任内事,所以以卫国对言为外事。今案篇中说‘徃敷求’、‘往尽乃心’,篇终说‘往哉封’,都是令其之国之辞,而未见其留王朝之意。但详此篇,康叔大概是深于法者,异时成王或举以任司寇之职,而此则未必然。”金氏履祥说:“康叔为司寇,载在定四年《左传》,大概在成王时。若武王时,苏公忿生为司寇。”
《集说》金氏履祥说:“外事者,是狱之未成,在有司而未达于康叔者,陈氏所谓有司之事也。要囚,是狱之已成而达于康叔者,这是康叔之事。”吴氏澄说:“野之狱讼,各有大夫士自治其事,不属国中,所以叫外事。大概如鲁之费、郈,楚之申、息,齐之平陆、灵邱。司之者得其人,使之师法殷罚之有伦理者。殷法是殷民所习知,所以师法以治殷民。言罚不言刑,是举其轻者言。”陈氏栎说:“用殷罚,正是初得天下、初分封时事。若是后来,何以师用殷罚为哉?味‘师殷罚有伦’句,愈见得此为武王之辞。”
又说:“要囚,
集传》:“要囚,狱辞之要者也。服念,服膺而念之。旬,十日;时,三月。为囚求生道也。蔽,断也。”
集説【林氏之竒曰:「殷家之罚信冇伦矣,囚之要辞固丽于法矣。然汝犹未必能得其情也,当服而念之,自五六日至于一旬,又其乆者则至于一时,法固然矣,无可生之道矣,乃可大断其辞而加以刑罚也。」唐太宗谓羣臣曰:「死者不可复生,决囚虽三覆奏,而顷刻之间,何暇思虑?自今宜二日五覆奏。」正得周之遗意也。○陈氏大猷曰:「要者,结罪之辞,与周礼乡士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之要同。要囚,谓结定其囚之罪也。蔽要囚,谓断其所结定之囚,犹今世引断也。今世大辟囚已结罪后,犹有审覆经年者。」○陈氏栎曰:「欧阳公《泷冈阡表》载其父崇公任狱官,每为囚求生道,尝曰:『为之求生道而不得,夫然后我与死者可以俱无憾矣。』亦合此意。」○申氏时行曰:「曰服念,见冇矜恤之仁;曰丕蔽,见有明断之义】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蔽殷▯,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
集传:义,宜也。次,次舍之次。逊,顺也。申言敷陈是法与事,罚断以殷之常法矣。又虑其泥古而不通,又谓其刑其杀,必察其宜于时者而后用之。既又虑其趋时而狥巳,又谓刑杀不可以就汝封之意。既又虑其刑杀虽已当罪,而矜喜之心乘之,又谓使汝刑杀尽顺于义,虽曰是有次叙,汝当惟谓未有顺义之事。盖矜喜之心生,乃怠惰之心起,刑杀之所由不中也,可不戒哉!
集説【林氏之竒曰:「言殷罚殷▯。」唐孔氏曰:「衞居殷墟,又周承殷后,刑书相因,故兼用其有理者,谓当时刑书或无正条,而有殷故事可兼用者,若今律无条,求故书之比也。殷罚有伦,罚蔽殷▯,即上文所谓有叙也。用其义刑义杀,勿庸以次汝封,即上文所谓非汝封刑人杀人也。」○陈氏栎曰:「虽尽逊而惟曰未逊,心常不自是,则虚明公正之体不失,而审愼矜恤之念常存,刑罚之不中者鲜矣。即《吕刑》所谓『虽休勿休』,曽子所谓『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也。」○刘氏应秋曰:「戒泥古,戒狥巳,是谨于方用之时;戒矜喜,是谨于既中之后】
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朕心朕德,惟乃知。《集传》:已者,语辞之不能已也。小子,幼小之称,言年虽少而心独善也。尔心之善,固朕知之,朕心朕徳,亦惟尔知之。将言用罚之事,故先发其良心焉。
集説【陈氏栎曰:「能愼罚者,汝之心;欲汝愼罚者,我之心。我之心惟欲以徳行罚耳,我之与汝心实相知,所以深相孚契、相戒饬也。」○申氏时行曰:「天地以生物为心,而人得之为不忍之心;天地之大徳曰生,而人得之为好生之徳。康叔同有是心,故能以心契心而知朕心;同有是徳,故能以徳契徳而知朕徳。有此心徳,则刑罚之夲以端,而用之可以无不当矣】
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暋不畏死,罔弗憝。集传:越,顚越也【孔氏颖逹曰:顚越人,谓不死而伤】盘庚云:「顚越不恭。」暋,强。憝,恶也。自得罪,非为人诱陷以得罪也。凡民自犯罪为盗贼奸宄【潘氏士遴曰:外用巧术曰奸,内用计谋曰宄】杀人顚越人以取财货,强狠亡命者,人无不憎恶之也。用罚而加是人,则人无不服,以其出乎人之同恶,而非即乎吾之私心也。特举此以明用罚之当罪。
集説【林氏之竒曰:「好生而恶死者,天下之眞情也。人惟畏死,然后可以死惧之。既不畏死矣,则何所不至哉?此其所以犯天下之所共怒,而无不恶之也。」○吕氏祖谦曰:「説者以『几民自得罪』以下与上文不叶,盖举一端以为证騐也。盖谓如此等罪之人,人所同恶,而刑加焉,岂容以次汝封乎?所谓刑加于自犯之罪也。用刑皆如此,则契公理矣。所刑苟非人所同恶,是移法就已也】
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
译《集传》说:“要囚,是狱讼供词中的关键部分。服念,是牢记在心并反复思考。旬,是十天;时,是三个月。这是为囚犯寻找生路。蔽,是判决。”
《集说》中林氏之奇说:“殷代的刑罚确实有条理,囚犯的关键供词本来也符合法律。然而你或许还不能完全掌握实情,应当牢记在心并反复思考,从五六天到十天,时间更长的甚至到三个月,法律本来就是这样,确实没有生路了,才可以最终判决供词并施加刑罚。”唐太宗对群臣说:“死者不能复生,判决囚犯虽然经过三次覆奏,但在顷刻之间,哪里有空闲思考?从今以后应当两天内五次覆奏。”这正是继承了周代的遗意。○陈氏大猷说:“要,是定罪的关键供词,与《周礼》中乡士区分死刑罪状并加以总结的‘要’字相同。要囚,是说确定囚犯的罪名。蔽要囚,是说判决那些已确定罪名的囚犯,就像现在的引决一样。现在死刑囚犯在定罪之后,还有经过多年复审的。”○陈氏栎说:“欧阳修《泷冈阡表》记载他的父亲欧阳崇公担任狱官时,每次都为囚犯寻找生路,曾说:‘为他们寻找生路而找不到,这样之后我与死者都可以没有遗憾了。’这也符合这个意思。”○申氏时行说:“说‘服念’,体现有怜悯体恤的仁心;说‘丕蔽’,体现有明察决断的道义。”
王说:“你陈述当时的法律事务,用殷代的常法来判决,采用适宜的刑罚和杀戮,不要用来顺从你封的意思。即使你完全顺从,说这是有条理的,也应当说没有顺从道义的事情。”
《集传》:义,是适宜。次,是次舍的次。逊,是顺从。重申敷陈这些法律与事务,用殷代的常法来判决。又担心他拘泥古法而不通达,又告诫他刑罚和杀戮,必须考察适宜于当时情况而后使用。既又担心他迎合时势而顺从自己,又告诫刑罚杀戮不可以顺从你封的意思。既又担心刑罚杀戮虽然已经恰当,但矜持喜悦之心乘虚而入,又告诫即使你刑罚杀戮完全顺从道义,虽然说是有条理,你应当只说没有顺从道义的事情。因为矜持喜悦之心产生,怠惰之心就会兴起,这是刑罚杀戮不恰当的原因,能不警惕吗!
《集说》中林氏之奇说:“说的是殷代刑罚殷代常法。”唐孔氏说:“卫国居住在殷墟,又周朝继承殷代之后,刑书相互沿袭,所以兼用其中有理的部分,说当时刑书或许没有正式条文,而有殷代旧例可以兼用的,就像现在律法没有条文,寻求旧书作为比照一样。殷代刑罚有条理,用殷代常法判决,就是上文所说的有条理。采用适宜的刑罚和杀戮,不要用来顺从你封的意思,就是上文所说的不是让你封随意刑人杀人。”○陈氏栎说:“即使完全顺从也只说没有顺从,内心常常不自以为是,那么虚明公正的本体就不会丧失,审慎怜悯的念头就会常存,刑罚不恰当的情况就很少了。这就是《吕刑》所说的‘即使美好也不要自满’,曾子所说的‘如果得知实情,就哀怜而不喜悦’。”○刘氏应秋说:“告诫拘泥古法,告诫顺从自己,是在刚使用刑罚时谨慎;告诫矜持喜悦,是在已经恰当之后谨慎。”
罢了,你只是年轻人,未必有像你封那样的善心。我的内心和德行,只有你知道。《集传》:已,是语气词,表示不能停止。小子,是年幼的称呼,说虽然年纪小但心地善良。你心地善良,固然我知道,我的内心和德行,也只有你知道。将要谈论使用刑罚的事情,所以先激发他的良心。
《集说》中陈氏栎说:“能够谨慎使用刑罚的,是你的心;想要你谨慎使用刑罚的,是我的心。我的心只希望用德行来执行刑罚,我与你的心确实相知,所以深深相互信任契合、相互告诫。”○申氏时行说:“天地以生养万物为心,人得到它成为不忍之心;天地的大德叫做生,人得到它成为好生的德行。康叔同样有这颗心,所以能以心契合心而知道我的心;同样有这种德行,所以能以德契合德而知道我的德行。有这颗心和德行,那么刑罚的根本就端正,使用它就可以没有不恰当的了。”
凡是百姓自己犯罪,强盗抢劫、内奸外寇,杀人越货,强横不怕死,没有人不憎恶的。《集传》:越,是颠越【孔氏颖达说:颠越人,是说没有杀死但伤害】《盘庚》说:“颠越不恭。”暋,是强横。憝,是憎恶。自己犯罪,不是被人诱陷而犯罪。凡是百姓自己犯罪成为盗贼内奸外寇【潘氏士遴说:外用巧术叫做奸,内用计谋叫做宄】杀人颠越人来夺取财物,强横亡命的人,没有人不憎恶的。使用刑罚加在这些人身上的,那么没有人不服从,因为这出于人们共同的憎恶,而不是迎合我的私心。特别举出这个来说明使用刑罚应当符合罪行。
《集说》中林氏之奇说:“好生而恶死的,是天下的真情。人只有怕死,然后用死来恐吓他。既然不怕死了,那么什么事做不出来呢?这就是他触犯天下共同愤怒的原因,而没有人不憎恶他的。”○吕氏祖谦说:“解说的人认为‘凡民自得罪’以下与上文不协调,大概是举出一个方面作为验证。大概是说像这样犯罪的人,人们共同憎恶,刑罚加在他们身上,哪里能用来顺从你封呢?这就是所说的刑罚加在自犯的罪行上。使用刑罚都这样,就符合公理了。所刑罚的如果不是人们共同憎恶的,那就是移动法律来顺从自己。”
王说:“封,元恶大憝,何况是不孝不友。儿子不恭敬服从父亲的事,大大伤害父亲的心;对于父亲不能养育儿子,就憎恨儿子;对于弟弟不念
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大泯乱。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译上天降下显赫的征兆,你却不能恭敬地对待你的兄长;兄长也不顾念幼弟的哀苦,对弟弟极其不友爱。只有怜悯这种情形,不要让我们的执政大臣获罪,上天只让我百姓遭受极大的祸乱。说:“你应当迅速遵循文王制定的刑罚,对这种罪行不予赦免。”
集传》:大憝,即上文之「防弗憝」,言寇攘奸宄,固为大恶而大可恶矣,况不孝不友之人,而尤为可恶者。当商之季,礼义不明,人纪废坏,子不敬事其父,大伤父心,父不能爱子,乃疾恶其子,是父子相夷也。天显,犹《孝经》所谓「天明」,尊卑显然之序也。弟不念尊卑之序,而不能敬其兄,兄亦不念父母鞠养之劳,而大不友其弟,是兄弟相贼也。父子兄弟至于如此,苟不于我为政之人而得罪焉,则天之与我民▯,必大泯灭而紊乱矣。曰者,言如此,则汝其速由文王作罚【孙氏继有曰:想《周礼》大司徒不孝不弟之刑,自文王所创立者,故曰作罚】刑此无赦,而惩戒之不可缓也。
集説【孔氏安国曰:「言人之罪恶莫大于不孝不友,天与我民五常,使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而废弃不行,是大灭乱天道,言当速用文王所作违敎之罚刑此乱五常者,无得赦。」○蔡氏卞曰:「先责子之不孝,然后责父之不慈;先责弟之不恭,然后责兄之不友。周礼有不孝、不弟之刑,而无不慈、不友之罪,即此意也。」○吕氏祖谦曰:「前言殷罚殷▯,此言文王作罚刑者,殷法常事用之,父子兄弟之狱,则用文王之法。经纣之恶,人伦戕败,文王于维持纲常之罚有作焉,故以殷罚治殷俗,因人情之所安也;以文王罚刑诛不孝不友,拨殷乱之所在也。」○陈氏栎曰:「案前已告康叔明徳以作新民矣,此言愼罚而速惩不孝不友者,盖已致新民之化,不率而后方严齐民之刑,何用法峻急之有?」○王氏樵曰:「案孟子尝引杀越人于货、愍不畏死,以为不待敎而诛者也。此为不待敎而诛,则由文王作罚者为敎之而不改者可知矣。观舜以蛮夷猾夏、寇贼奸宄属之臯陶,是元恶大憝,直命臯陶刑之而已;至于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则属之契,不以其不亲不逊而遽忿疾之也,而教之,教之而又在宽焉,则文王之罚其所以先后乎此者可知矣】
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训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乃别播敷,造民大誉,弗念弗庸,瘝厥君,时乃引恶,惟朕憝。已!汝乃其速由兹义率杀。
集传》戛,法也。言民之不率敎者,固可大寘之法矣。况外庶子以训人为职,与庶官之长及小臣之有符节者,乃别布条敎,违道干誉,弗念其君,弗用其法,以病君上,是乃长恶于下,我之所深恶也。臣之不忠如此,刑其可已乎?汝其速由此义而率以诛戮之,可也。○案:上言民不孝不友,则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此言外庶子、正人、小臣背上立私,则速由兹义率杀。其曰刑、曰杀,若用法峻急者,盖殷之臣民化纣之恶,父子兄弟之无其亲,君臣上下之无其义,非绳之以法、示之以威,殷民孰知不孝不义之不丁干哉?《周礼》所谓「刑乱国用重典」者是也。然曰速由文王,曰速由兹义,则其刑其罚,亦仁厚而已矣。
集説【孔氏頴逹曰:「正人,若周官三百六十职正官之首。小臣诸节,谓正人之下,非长官之身,下至符吏,诸有符节者。」○林氏之竒曰:「薛博士曰:『庶子者,公族之官也。周官诸子掌国子之倅,燕义以谓天子之官有庶子之官。文王世子谓庶子之正于公族者,敎之以孝弟睦友子爱,明于父子之义、长幼之序。』其所掌则诸侯与天子之官同,故燕义之所掌与周官无异也。所谓训人,即如文王世子所言是也。此其所谓掌与天子之官同,以外云者,指衞而言也。正,长也。正人,谓众官之长,若周官宫正主中官之长,司防主天下之大计之官之长是也。」○眞氏徳秀曰:「上文宼攘杀越,乃不待敎而诛者;此则教之不改而后诛之者也。乃别播敷造民大誉,谓我所恶者,不孝不友也。诸臣不以此训民,乃别立条教以要誉愚俗,使其不知不孝不友之为恶,岂非不体上心、不用上令而病其君乎?引恶,谓引而入于不孝不友之地,此所以速由兹义以率杀也。盖导民以恶,乃贼人心、害风教之大者,不然,安得遽以刑杀加之乎】
【案《尔雅》「戛」训「职」,谓常法,故
译《集传》说:“大憝,就是上文所说的‘防弗憝’,意思是说,那些抢劫作乱的人,本来已经是极大的罪恶、极可憎恶的了,何况是不孝顺父母、不友爱兄弟的人,更是尤为可憎恶的。在商朝末年,礼义不明,人伦纲纪废坏,儿子不恭敬侍奉父亲,大大伤害了父亲的心,父亲也不能爱护儿子,反而憎恶自己的儿子,这是父子互相伤害。天显,就像《孝经》所说的‘天明’,是指尊卑显然的秩序。弟弟不念及尊卑的秩序,不能尊敬兄长,兄长也不念及父母养育的辛劳,而大大不友爱弟弟,这是兄弟互相残害。父子兄弟到了这种地步,如果不让我这个执政的人感到得罪,那么上天赐给我的百姓,必定会大大泯灭而紊乱了。‘曰’字的意思是说,像这样,你就赶快依照文王制定的刑罚,【孙氏继有说:猜想《周礼》中关于不孝不悌的刑罚,是文王创立的,所以说‘作罚’】来惩罚这些人,不予赦免,惩戒他们不可迟缓。”
《集说》【孔氏安国说:“意思是说,人的罪恶没有比不孝不悌更大的了,上天赐给我百姓五常,使父亲仁义、母亲慈爱、兄长友爱、弟弟恭敬、儿子孝顺,如果废弃这些而不实行,就是大大灭乱天道,说应当迅速使用文王制定的违背教化的刑罚,来惩罚这些扰乱五常的人,不得赦免。”○蔡氏卞说:“先责备儿子的不孝,然后责备父亲的不慈;先责备弟弟的不恭,然后责备兄长的不友爱。《周礼》中有不孝、不悌的刑罚,却没有不慈、不爱友之罪,就是这个意思。”○吕氏祖谦说:“前面说用殷商的刑罚治理殷商的风俗,这里说用文王制定的刑罚,是因为殷商的刑罚是日常事务使用的,而父子兄弟的案件,则使用文王的法律。经过纣王的恶政,人伦遭到破坏,文王在维持纲常的刑罚上有所创立,所以用殷商的刑罚治理殷商的风俗,是顺应人们所安习的情感;用文王的刑罚诛杀不孝不悌之人,是拨正殷商混乱的根源。”○陈氏栎说:“查前面已经告诫康叔用明德来教化新民了,这里说慎用刑罚而迅速惩罚不孝不悌的人,大概是因为已经施行了教化新民的措施,对于不遵从教化的人,才严厉地施行齐整百姓的刑罚,哪里有什么用法峻急的问题呢?”○王氏樵说:“查孟子曾经引用杀人越货、不怕死的人,认为是不需要教化就可以诛杀的。这里说不需要教化就可以诛杀,那么由文王制定刑罚来教化而不改正的人就可以知道了。看舜把蛮夷扰乱华夏、寇贼奸宄交给皋陶,这是元恶大憝,直接命令皋陶刑罚他们罢了;至于百姓不亲近、五伦不顺从,则交给契,不因为他们不亲近不顺从而就愤怒憎恶他们,而是教化他们,教化他们而又在于宽厚,那么文王的刑罚之所以先后次序如此就可以知道了】
不遵从大法,何况是外庶子、训人,以及他们的长官、小臣、诸节,竟然另外散布宣扬,博取百姓的赞誉,不念及君主,不奉行法令,损害君主,这时他们引导邪恶,是我所深恶痛绝的。罢了!你就赶快依照这个义理率领他们诛杀。
《集传》说:“戛,就是法。意思是说,百姓不遵从教化的,本来就可以大大置于法网了。何况外庶子以训导人为职责,与庶官之长以及持有符节的小臣,竟然另外颁布条教,违背正道以博取声誉,不念及君主,不奉行法令,以损害君主,这是在下边助长邪恶,是我所深恶痛绝的。臣子不忠到这种地步,刑罚可以停止吗?你就赶快依照这个义理率领他们诛杀,是可以的。○案:上面说百姓不孝不悌,就赶快依照文王制定的刑罚,惩罚他们不予赦免;这里说外庶子、正人、小臣背弃君主树立私利,就赶快依照这个义理率领他们诛杀。所说的‘刑’、‘杀’,好像用法峻急,大概是因为殷商的臣民受纣王恶政的教化,父子兄弟没有亲情,君臣上下没有道义,不绳之以法、示之以威,殷商百姓谁知道不孝不义不会招致灾祸呢?《周礼》所说的‘治理乱世国家使用重典’就是这个意思。然而说‘赶快依照文王’,说‘赶快依照这个义理’,那么他们的刑罚,也不过是仁厚罢了。”
《集说》【孔氏颖达说:“正人,就像周官三百六十职中正官的首领。小臣诸节,是说正人以下,不是长官的身份,下到符吏,各种持有符节的人。”○林氏之奇说:“薛博士说:‘庶子,是公族的官。周官诸子掌管国子的副职,《燕义》认为天子的官有庶子之官。《文王世子》说庶子正于公族的,教导他们孝悌睦友子爱,明白父子之义、长幼之序。’他所掌管的与诸侯和天子的官相同,所以《燕义》所掌管的与周官没有不同。所说的训人,就像《文王世子》所说的那样。这里所说的掌与天子的官相同,以外而言,是指卫国而言的。正,是长的意思。正人,是说众官之长,就像周官宫正主管中官之长,司防主管天下大计之官的长那样。”○真氏德秀说:“上文寇攘杀越,是不需要教化就可以诛杀的;这里则是教化而不改正然后诛杀的。‘乃别播敷造民大誉’,是说我所厌恶的,是不孝不悌。众臣不以此训导百姓,却另外设立条教以博取愚俗的声誉,使他们不知道不孝不悌是恶行,岂不是不体谅君主的心意、不奉行君主的命令而损害君主吗?‘引恶’,是说引导进入不孝不悌的地步,这就是所以赶快依照这个义理率领他们诛杀的原因。大概引导百姓走向邪恶,是贼害人心、危害风化教化的大事,不然,怎么能突然用刑杀施加给他们呢】
【案《尔雅》中‘戛’解释为‘职’,指常法,所以
孔安国以为「戛,常也」。孔頴达曰:「犹楷也。」言为楷模之常意。今从蔡传,只是寘之法之意】
译孔安国认为“戛”是“常”的意思。孔颖达说:“就是楷模的意思。”意思是说,这是作为楷模的常规含义。现在采纳蔡传的解释,仅仅是置于法度之中的意思。
亦惟君惟长,不能厥家人,越厥小臣、外正,惟威惟虐,大放王命,乃非徳用乂。
集传》:「君长,指康叔而言也。康叔而不能齐其家,不能训其臣,惟威惟虐,大废弃天子之命,乃欲以非徳用治,是康叔且不能用上命矣,亦何以责其臣之瘝厥君也哉?」
集説【林氏之竒曰:「不能厥家人,如文十六年《左传》云:『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也。』○朱子曰:「乃非徳用乂,言汝若寛纵,则小臣、外正皆得为威虐。汝之为此,欲以徳乂民,而实非徳也,姑息而已。」○金氏履祥曰:「臣者,民之表,故责民之不孝友,其夲又在责臣之不忠也。君者,臣之表,责臣之不忠,为君长者又不可不自尽其道也】
汝亦罔不克敬典,乃由裕民;惟文王之敬忌,乃裕民,曰:「我惟有及。」则予一人以怿。
集传》:「汝罔不能敬守国之常法,由是而求裕民之道,惟文王之敬忌。敬则有所不忽,忌则有所不敢,期裕其民,曰:『我惟有及于文王』,则予一人以悦怿矣。」此言谨罚之终也。穆王训刑,亦曰敬忌云。
集説【陈氏栎曰:「前两言『速由』,何其急也!此两言『乃裕』,又何其寛缓也!始欲其以刑齐民,以惩戒人之恶习;终欲其以身率人,以容养人之善心。其急其缓,竝行而不相悖也。」○王氏樵曰:「此示慎罚之标准。文王克明徳,语其实曰『敬止』;克愼罚,语其要曰『敬忌』。后之欲明徳愼罚者,师文王而已。明徳以作新民终之,愼罚以敬忌终之。明徳自内而騐之外,愼罚自外而夲之心也。」○有时而用殷罚,有时而用文王之罚,则疑若无常。殊不知法由前古而至我周,讲画至精至备,皆天讨不易之定理,国之典常也】
王曰:「封,爽惟民迪吉康,我时其惟殷先哲王徳,用康乂民作求。矧今民罔迪不适,不迪则罔政在厥邦。」
集传》:此下欲其以徳用罸也。求,等也。诗曰:「世徳作求。」言明思夫民,当开导之以吉康。我亦时其惟殷先哲王之徳,用以安治其民,为等匹于商先王也。迪,即「迪吉康」之迪。况今民无导之而不从者,苟不有以导之,则为无政于国矣。迪言徳,而政言刑也。前既严之民,又严之臣,又严之康叔,此则武王之自严畏也。《集説【眞氏徳秀曰:「欲导民于吉康,其何以哉?惟于殷先哲王之徳,用以康乂民者,作而求之而已。盖殷先哲王之所为,无非导民吉康之道也。导之以仁义,而民趋于仁义;导之以孝弟,而民趋于孝弟,此则所谓吉康也。政者,所以正民。不能导民俾知所适,尚何政之有?古之所谓政者,合教化而言;后世所谓政者,离教化而言。」○王氏肯堂曰:「明思夫民染恶深而被化浅,未可遽齐以刑,尤当导之以徳,而跻之迁善远罪吉康之地也。夫顺理则裕,从欲惟危,则道之以徳,非吉康而何?道谓先之也】
王曰:「封,予惟不可不监,告汝徳之説于罚之行。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惟厥罪无在大,亦无在多,矧曰其尚显闻于天?」
集传》:“戾,止也。又言民不安静,未能止其心之狠疾,迪之者虽屡,而未能使之上同乎治。明思天其殛罚我,我何敢怨乎?惟民之罪,不在大,亦不在多,苟为有罪,即在朕躬。况曰今庶羣腥秽之徳,其尚显闻于天乎?”《集説【苏氏轼曰:“今殷民不静,其心无所止戾,道之而屡不从者,罪在我也。天其罚殛我,明矣,我其敢怨?无曰我无罪,罪岂在大与多乎?言行之失,毫厘为千里,况其显闻于天者乎?”○金氏履祥曰:“前责之民,因责之臣,责之臣,因责之康叔。此二章,武王又反之身而自责焉。篇中一节上一节。”○陈氏栎曰:“爽惟,盖当时语,此王责已以励康叔也。”○张氏尔嘉曰:“民皆吉康正徳之説足矣,而虑有不从者,则不免于罚之行,故告以徳在先而罚在后,以己所监于殷先哲王者并示之也】
王曰:「呜呼!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蔽时忱,丕则敏徳,用康乃
译也只有君主和长官,如果连自己的家人都管不好,再加上那些小臣和外官,只知施威行虐,大大违背了天子的命令,这就不是用德行来治理国家了。
你也没有不能恭敬地遵守常法,从而去使百姓富足;只有像文王那样恭敬戒惧,才能使百姓富足,说:“我只有努力赶上(文王的德行)。”那么我一人就会感到喜悦。
王说:“封啊,要想引导百姓走向吉祥安康,我这时就效法殷商先代贤明君王的德行,用来安定治理百姓,作为追求的目标。况且现在的百姓,没有引导他们就不肯顺从;如果不引导,那么在他们的国家就没有政教可言了。”
王说:“封啊,我实在不能不借鉴,把关于德行的道理告诉你在施行刑罚时的态度。现在百姓不安宁,未能止息他们凶狠的心,虽然多次引导,他们还是不能与治道相合。要想使天惩罚我,我也不敢怨恨。百姓的罪过,不在于重大,也不在于繁多,何况说他们的罪恶还会显著地昭告于天呢?”
王说:“唉!封啊,要恭敬啊!不要制造怨恨,不要用错误的计谋、邪僻的行为,遮蔽了当时的真诚之心,要遵循大道,勉力修德,用来安定你的
心,顾乃徳,远乃猷,裕乃以民宁,不汝瑕殄。」集説:此欲其不用罚而用徳也。叹息言:「汝敬哉!毋作可怨之事,勿用非善之谋、非常之法,惟断以是诚,大法古人之敏徳,用以安汝之心,省汝之徳,远汝之谋,寛裕不迫,以待民之自安。若是,则不汝瑕疵而弃絶矣。」
译心,顾念你的德行,深谋远虑,宽裕从容以使百姓安宁,就不会因你的瑕疵而灭绝你。”集説说:这是希望他不用刑罚而用德行。叹息着说:“你要恭敬啊!不要做令人怨恨的事,不要用不善的谋略、非常之法,只以真诚决断,效法古人的敏德,用来安定你的心,省察你的德行,深谋远虑,宽裕不迫,等待百姓自行安定。如果这样,就不会因你的瑕疵而弃绝你了。”
集説【薛氏肇明曰:「忱者,至诚之道也;敏者,至健之徳也。惟至诚,故能有守;惟至健,故能有为。」○眞氏徳秀曰:「裕乃以民宁,不必言行寛政,但自无作怨以下数句行之优裕,即所以致民之宁,而民不瑕絶之也。盖为善未至于优裕,皆勉强也,与前徳裕乃身之裕同。至此则不言用罚,而纯言用徳矣。」○陈氏大猷曰:「为治有不易之定论,通行之常道,明徳愼罚是也。舍是则为非谋非▯,王恐叔惑于邪説异术,谓民难以徳化,易以刑服,故戒以勿用,而惟断以至诚也。丕则敏徳,大法古人之敏徳,如上章法文王之明徳、作求殷先哲王徳是也。虑其悠悠而欲其汲汲,故以敏徳言;又恐其欲速也,故又欲其安汝心;安则恐其警省不至也,故又欲其囬顾汝徳;顾则又恐其察虑之太迫也,故又欲其▯远汝谋,庶能优游寛裕而与民相安矣。」○金氏履祥曰:「敏徳者,谓其进徳之速。康乃心、顾乃徳,存养省察,所以固是徳也。人心夲有是徳,一有觉焉,其进固敏。然存养省察之功不继,则将复失之,不足以为有徳矣】
王曰:「呜呼!肆汝小子封,惟命不于常,汝念哉!无我殄享,明乃服命,高乃听,用康乂民。」
集传》肆。未详。「惟命不于常,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汝其念哉!毋我殄絶所享之国也。明汝侯国服命,高其听,不可卑忽我言,用安治尔民也。」
集説【苏氏轼曰:「高乃聴,聴于古也。告以文考先哲王之道,所聴岂不高乎?」○董氏琮曰:「肆,语辞。如肆徂厥敬劳、肆往奸宄,皆语辞也。」○王氏樵曰:「始言由文考之徳,得天得民,肆汝小子封得以在兹东土,有天命、殷民之寄。中再以助王宅天命、作新民期之,故此复以天命、殷民结之】
王若曰:「往哉!封,勿替敬典,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集传:勿废其所敬之常法,听我所命而服行之,乃能以殷民而世享其国也。世享,对上文殄享而言。集説【李氏杞曰:康诰一篇,始终以敬哉、敬典为言,是知致敬之道,乃修身治民之夲。康叔所以化商民之纲要,莫大于此。○陈氏栎曰:商民不孝不友,化之之夲,在于勿替所当敬之典,即前所谓罔不克敬典者。篇将终,复申言之。大学引惟命不于常,而断之曰: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弗念弗聴,则殄享,不善而失之也;敬典聴告,则世享,善则得之也。武王封康叔,拳拳反覆于文王明徳愼罚之家法,无虑数百言,末复以天命之无常、享国之难必者警戒之。康叔实能敬聴而力行其言,衞之享国卒与周家相为长乆。吁,岂偶然哉】
总论【吕氏柟曰:「明徳、愼罚二事,固一篇之纲领,然而明徳尤为之夲。故『不敢侮鳏寡』以下,言文王明徳、愼罚,康叔得国之由也。『汝念哉』至『作新民』,欲康叔明徳也。然『念哉』以下欲其师诸人,『恫瘝』以下欲其尽诸已,『乃服』以下言所以当明徳之故也。『敬明乃罚』至『则予一人以怿』,欲康叔谨罚也。然『敬明』及『有叙』二节,言罚有辟、宥之异也。故自『非汝封』至『朕徳惟乃知』,多言罚之宥也。然或欲忘己,或欲师殷,或欲服念用义,刑杀以为逊事,则固非纵也,是即『不可杀』、若『保赤子』之意矣。其又曰『未有汝封之心』者,言其有是心而后能为是宥也。自『凢民得罪』至『则予一人以怿』者,多言罚之辟也。然或言寇杀,或言乱伦,或言违敎瘝君,则固非刻也,是即『不可不杀』、若『有疾』之意矣。其又曰『惟君惟长,罔不克敬典』者,言端是夲而后能用是辟也。『爽惟民』以下,言民有罪,实由于徳之未明也。故『予惟不可不监』以下,则言先其徳之説于汝者,欲其行之罚也。若是,则明徳、愼罚岂二事哉?故『无作怨』以下,専言尽明徳之事以裕民,则罚可废矣。『肆予小子封』以下,则欲其聴言,盖又以天命、殷民警之,则所以明徳而谨罚者,自不能已,是《康诰》之旨也】
酒诰
集传》:商受酗酒,天下化之。妹土,商之
译集说【薛肇明说:“忱,是至诚的道理;敏,是至健的德行。只有至诚,所以能有操守;只有至健,所以能有作为。”○真德秀说:“宽裕就能使百姓安宁,不必说实行宽厚的政治,只要从‘不要制造怨恨’以下几句实行得宽裕从容,就是使百姓安宁的原因,而百姓就不会断绝祭祀了。大概行善如果没有达到宽裕从容的地步,都是勉强为之,与前面‘德行宽裕就能使自身宽裕’相同。到这里就不再说使用刑罚,而纯粹说使用德行了。”○陈大猷说:“治理国家有不可改变的定论、通行的常道,就是明德慎罚。舍弃这个就是错误的谋划,成王恐怕康叔被邪说异术迷惑,认为百姓难以用德行教化,容易用刑罚制服,所以告诫他不要用刑罚,而只断以至诚。‘丕则敏德’,是效法古人的敏德,就像上一章效法文王的明德、作求殷先哲王的德行一样。担心他悠悠忽忽而希望他勤勉急切,所以用‘敏德’来说;又恐怕他急于求成,所以又希望他安定你的心;安定了又恐怕他警觉反省不够,所以又希望他回顾你的德行;回顾了又恐怕他察虑得太紧迫,所以又希望他深谋远虑,希望他能从容宽裕而与百姓相安无事。”○金履祥说:“敏德,是说进德的速度快。康乃心、顾乃德,是存养省察,用来巩固这个德行。人心本来有这个德行,一旦有所觉悟,其进步本来很快。然而存养省察的功夫如果不继续,就会再次失去它,不足以称为有德了】
成王说:“唉!因此你们小子封,天命不是恒常不变的,你要念念不忘啊!不要让我断绝所享的祭祀,明确你的服命,提高你的听闻,用来安治百姓。”
集传:肆,不详。“惟命不于常,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你要念念不忘啊!不要让我断绝所享的国家。明确你侯国的服命,提高你的听闻,不可轻视忽视我的话,用来安治你的百姓。”
集说【苏轼说:“高乃听,是听信古代的道理。告诉以文考先哲王的道理,所听信的不是很高吗?”○董琮说:“肆,是语助词。如‘肆徂厥敬劳’、‘肆往奸宄’,都是语助词。”○王樵说:“开始说由于文考的德行,得天得民,因此你们小子封得以在这东土,有天命、殷民的寄托。中间再以辅助王安定天命、教化新民来期许他,所以这里又用天命、殷民来总结”】
成王这样说:“去吧!封,不要废弃所敬重的常法,听我告诉你的,你就能以殷民世代享受祭祀。”集传:不要废弃所敬重的常法,听我所命而服从实行,就能以殷民而世代享受国家。世享,与上文殄享相对。集说【李杞说:《康诰》一篇,始终都以敬哉、敬典来说,由此可知致敬的道理,是修身治民的根本。康叔教化商民的纲要,没有比这更大的了。○陈栎说:商民不孝不友,教化他们的根本,在于不要废弃所应当敬重的典法,就是前面所说的无不克敬典。文章将结束,又重申这一点。《大学》引用‘惟命不于常’,并断言说: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不念不听,就会殄享,是不善而失去它;敬典听告,就会世享,是善而得到它。武王封康叔,反复叮咛文王明德慎罚的家法,不下数百言,最后又以天命无常、享国难保来警戒他。康叔确实能敬听而力行他的话,卫国享国最终与周家一样长久。唉,难道是偶然吗】
总论【吕柟说:“明德、慎罚两件事,固然是一篇的纲领,然而明德尤为根本。所以‘不敢侮鳏寡’以下,说文王明德、慎罚,是康叔得国的原因。‘汝念哉’至‘作新民’,是希望康叔明德。然而‘念哉’以下是希望他效法他人,‘恫瘝’以下是希望他尽己之心,‘乃服’以下是说应当明德的原因。‘敬明乃罚’至‘则予一人以怿’,是希望康叔谨慎用罚。然而‘敬明’及‘有叙’两节,是说刑罚有定罪、宽恕的不同。所以从‘非汝封’至‘朕德惟乃知’,多说刑罚的宽恕。然而有的希望忘记自己,有的希望效法殷商,有的希望服念用义,刑杀作为逊事,那么固然不是放纵,这就是‘不可杀’、如同‘保赤子’的意思了。又说‘未有汝封之心’,是说有这种心然后才能这样做宽恕。从‘凡民得罪’至‘则予一人以怿’,多说刑罚的定罪。然而有的说寇杀,有的说乱伦,有的说违教害君,那么固然不是苛刻,这就是‘不可不杀’、如同‘有疾’的意思了。又说‘惟君惟长,罔不克敬典’,是说端正这个根本然后才能使用这个定罪。‘爽惟民’以下,是说百姓有罪,实在是由于德行没有明。所以‘予惟不可不监’以下,就说先向你说明德行的道理,是希望他实行刑罚。这样,那么明德、慎罚难道是两件事吗?所以‘无作怨’以下,专说尽明德的事情以宽裕百姓,那么刑罚就可以废除了。‘肆予小子封’以下,是希望他听信言语,大概又用天命、殷民来警戒他,那么用来明德而谨慎用罚的,自然不能停止,这是《康诰》的宗旨】
酒诰
集传:商纣酗酒,天下效仿他。妹土,是商朝的
都邑,其染恶尤甚。武王以其地封康叔,故作书诰教之,云今文、古文皆有。○案:吴氏曰:「《酒诰》一书,夲是两书,以其皆为酒而诰,故误合而为一。自『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以下,武王告受故都之书也;自『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以下,武王告康叔之书也。书之体,为一人而作,则首称其人;为众人而作,则首称其众;为一方而作,则首称一方;为天下而作,则首称天下。《君奭》书首称君奭,《君陈》书首称君陈,为一人而作也;《甘誓》首称六事之人,《汤誓》首称格汝众,此为众人而作也;《汤诰》首称万方有众,《大诰》首称大诰多邦,此为天下而作也;《多方》书为四国而作,则首称四国;《多士》书为多士而作,则首称多士。今《酒诰》为妹邦而作,故首言明大命于妹邦,其自为一书无疑。」案:吴氏分篇引证,固为明甚,但既谓専诰毖妹邦,不应有乃穆考文王之语。意《酒诰》専为妹邦而作,而妹邦在康叔封圻之内,则明大命之责,康叔实任之,故篇首専以妹邦为称,至中篇始名康叔以致诰。其曰「尚克用文王敎」者,亦申言首章文王诰毖之意。其事则主于妹邦,其书则付之康叔,虽若二篇而实为一书,虽若二事而实相首尾,反复参究,盖自为书之一体也。
译都城之地,沾染恶习尤其严重。武王将那片土地封给康叔,因此作书告诫教导他,今文、古文版本中都有记载。○按:吴氏说:“《酒诰》这一篇,原本应该是两篇,因为都是关于禁酒的告诫,所以被错误地合并为一篇。从‘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以下,是武王告诫受(商朝遗民)故都之书;从‘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以下,是武王告诫康叔之书。书的体例,如果是为一个人而作,开头就称呼那个人;如果是为众人而作,开头就称呼那群人;如果是为一方而作,开头就称呼那一方;如果是为天下而作,开头就称呼天下。《君奭》开头称呼君奭,《君陈》开头称呼君陈,这是为一个人而作的;《甘誓》开头称呼六事之人,《汤誓》开头称呼‘格汝众’,这是为众人而作的;《汤诰》开头称呼万方有众,《大诰》开头称呼‘大诰多邦’,这是为天下而作的;《多方》是为四国而作,所以开头称呼四国;《多士》是为多士而作,所以开头称呼多士。现在《酒诰》是为妹邦而作,所以开头说‘明大命于妹邦’,它自成一书无疑。”按:吴氏分篇引证,固然非常明白,但既然说是专门告诫妹邦,就不应该有‘乃穆考文王’的话。我认为《酒诰》是专门为妹邦而作,而妹邦在康叔的封地之内,那么阐明大命的责任,实际上是由康叔承担的,所以篇首专门以妹邦为称,到了篇中才点名康叔来传达告诫。其中说‘尚克用文王敎’,也是重申首章文王告诫妹邦的意思。事情主要关乎妹邦,文书则交付给康叔,虽然看似两篇,实际上是一本书;虽然看似两件事,实际上首尾相连,反复推敲,大概自成一体。
集説【朱子语类问扬子云言酒诰之篇俄空焉曰孔书以巫蛊事不曾传汉儒不曾见者多如郑康成晋杜预皆然想扬子云亦不曾见○吴氏澄曰康叔封于纣都就封之时武王有诰之之辞载之于《康诰》之篇矣又特诰之以此俾往妹土敎戒其臣民勿湎于酒而别为《酒诰》之篇○陈氏栎曰此篇初以酗酒戒妹土之人不専为康叔言但责之康叔使明戒酒之命于国人后方呼康叔名以丁宁之至末云矧汝刚制于酒则専戒康叔之身欲其以身率国人也】
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
集传》:妹邦,即《诗》所谓沬乡【地理今释》:妹邦,今河南衞辉府淇县北冇妹乡。孔传云:妹,纣所都朝歌以北是也】篇首称妹邦者,诰命専为妹邦发也。《集説【林氏之竒曰:案《鄘国风·桑中》诗曰「沬之乡矣」「沬之北矣」「沬之东矣」,此所谓妹,即《诗》之沬也。妹为纣都,故名妹邦。○薛氏季宣曰:妹,古沬字。沬水在衞之北,沬邦,衞也。○金氏履祥曰:此以下令康叔诰殷民之辞也。○陈氏栎曰:大命,即下文是】
乃穆考文王肇国在西土,厥诰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朝夕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
集传》:穆,敬也。诗曰:「穆穆文王」,是也。上篇言文王明徳,则曰「显考」;此篇言文王诰毖,则曰「穆考」,言各有当也。或曰文王世次为穆,亦通。毖,戒谨也。少正,官之副贰也。文王朝夕勅戒之曰:「惟祭祀则用此酒。」天始令民作酒者,为大祭祀而已。西土庶邦远去商邑,文王诰毖亦谆谆以酒为戒,则商邑可知矣。文王为西伯,故得诰毖庶邦云。
集説【孔氏安国曰:「父昭子穆,文王第称穆。」○孔氏頴达曰:「以穆连考,故以昭穆言之。周自后稷以至文王十五世,据世次偶为穆也。僖五年《左传》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言大王为穆,而子为昭。又曰:『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亦王季为昭,而子为穆,与文王同穆也。又管、蔡、郕、霍等十六国,亦曰文王之昭,则以文王为穆,其子与武王为昭。又曰:『防、晋、应、韩,武之穆。』以继武王为昭也。众国即众多国君,众士朝臣也。既总呼为士,则卿大夫俱在内。少正御治事,以其卑贱,更别目之。」○林氏之竒曰:「王氏谓诰毖诰教以敬,事故曰『穆考』。夫以穆为敬,则与《康诰》之称『丕显考』同,而《诗》又有『穆穆文王』之语,其説亦通。然不若先儒以为昭穆之穆为不费解也。」○周自后稷始封于邰,公刘迁邠,大王迁岐,则其国于西土也旧矣,而以为肇国在西土者,汉孔氏曰:「西土,岐周之政。」其意谓文王治岐,后迁于丰,故以肇国为岐周之政。而薛氏之言尤为明白,曰:「文王自大王、王季有西土之国,则其诰毖臣民如此也。」○《周官》曰:「建其正,立其贰,设其攷,陈其殷,置其辅。」此言庶士,《周官》之所谓殷也;此言少正,《周官》之所谓贰也。○文王所以朝夕之间谆谆告戒者,盖以天之降命于我,始使为酒者,惟以大祀,故也。非大祀而用之,则非天之所以降命之夲意矣。先王设为酒正之官,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以辨其五齐、三酒之名,于祭祀共之以实八尊,凡以奉天之命而已】
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徳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
集传》:酒之祸人也,而以为天降威者,祸乱之成,是亦天尔。箕子言受酗酒,亦曰「天毒降灾」,正此意也。民之丧徳、君之丧邦,皆由于酒。丧徳故言行,丧邦故言辜。《集説【朱子曰:南轩《酒诰》一段觧天降命、天降威处,诚千百年儒者所不及。今备载其説曰:酒之为物,夲以奉祭祀、供宾客,此即天之降命也;而人以酒之故,至于失徳丧身,即天之降威也。释氏夲恶天之降威者,乃并与天之降命者去之。吾儒则不然,去其降威者而已,降威者去,而降命者自在。如饮食而至于暴殄天物,释氏恶之,必欲食蔬茹;吾儒则不至于暴殄而已。衣服而至于穷极奢侈,释氏恶之,必欲衣
译集说:朱子《语类》问:扬子云说《酒诰》这一篇忽然空缺了,说孔子的书因为涉及巫蛊之事不曾传下来,汉代儒生没见过的很多,比如郑康成、晋代杜预都是这样,想来扬子云也没见过。吴氏澄说:康叔被封在纣王的都城,在就封的时候,武王有告诫他的话,记载在《康诰》篇里了,又特别告诫他以此前往妹土,教导规戒那里的臣民不要沉湎于酒,于是另外作了《酒诰》这一篇。陈氏栎说:这一篇起初是用酗酒来告诫妹土的人,不专门对康叔说,只是责备康叔,让他向国人明确告诫酒的命令,之后才呼唤康叔的名字来叮咛他,到最后说“况且你更要严格管制酒”,则是专门告诫康叔本人,希望他以身作则来率领国人。
王说:向妹邦宣告重大的命令。
集传:妹邦,就是《诗经》所说的沬乡。《地理今释》:妹邦,就是现在河南卫辉府淇县北边的妹乡。孔传说:妹,就是纣王所都的朝歌以北。篇首称妹邦,是因为告诫的命令是专门为妹邦发出的。集说:林氏之奇说:查《鄘风·桑中》诗说“沬之乡矣”“沬之北矣”“沬之东矣”,这里所说的妹,就是《诗经》里的沬。妹是纣王的都城,所以叫妹邦。薛氏季宣说:妹,是古时的沬字。沬水在卫国的北边,沬邦,就是卫国。金氏履祥说:以下是命令康叔告诫殷民的话。陈氏栎说:大命,就是下文所说的。
于是恭敬的先父文王在西方开始建国,他的告诫谨慎地针对众邦国的众士,以及少正和御事,早晚说:“只有祭祀才用这酒。”上天降下命令,开始让我们民众只为大祭祀。
集传:穆,是恭敬的意思。《诗经》说:“穆穆文王”,就是这个意思。上篇说文王彰显德行,所以称“显考”;这一篇说文王告诫谨慎,所以称“穆考”,言语各有恰当之处。有人说文王的世次属于穆,也讲得通。毖,是戒慎的意思。少正,是官职的副手。文王早晚告诫他们说:“只有祭祀才用这酒。”上天最初让民众作酒,只是为了大祭祀而已。西土的众邦国远离商邑,文王告诫谨慎也反复以酒为戒,那么商邑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文王是西伯,所以能够告诫谨慎众邦国。
集说:孔氏安国说:“父为昭子为穆,文王按次序称为穆。”孔氏颖达说:“因为穆连着考,所以用昭穆来说。周朝从后稷到文王共十五代,按世次偶数为穆。僖公五年《左传》说:‘大伯、虞仲,是大王的昭。’说大王为穆,而儿子为昭。又说:‘虢仲、虢叔,是王季的穆。’也是王季为昭,而儿子为穆,与文王同为穆。又如管、蔡、郕、霍等十六国,也说成文王的昭,那么文王为穆,他的儿子和武王为昭。又说:‘防、晋、应、韩,是武王的穆。’因为继承武王为昭。众国就是众多国君,众士就是朝臣。既然总称为士,那么卿大夫都包括在内。少正治理事务,因为他们地位低微,所以另外列出。”林氏之奇说:“王氏认为告诫谨慎就是告诫教导以敬,所以叫‘穆考’。如果把穆当作敬,那么与《康诰》所称的‘丕显考’相同,而《诗经》又有‘穆穆文王’的话,这种说法也讲得通。但不如先儒认为是昭穆的穆那样不费解。”周朝从后稷开始封在邰,公刘迁到邠,大王迁到岐,那么他们在西土建国已经很久了,而说肇国在西土,汉代孔氏说:“西土,是岐周的政令。”他的意思是文王治理岐地,后来迁到丰,所以把肇国当作岐周的政令。而薛氏的话尤为明白,说:“文王自从大王、王季拥有西土的国家,就如此告诫谨慎臣民。”《周官》说:“建立其正职,设立其副职,设置其考核,陈列其殷众,安置其辅佐。”这里说的众士,就是《周官》所说的殷;这里说的少正,就是《周官》所说的贰。文王之所以在早晚之间反复告诫,是因为上天降下命令给我们,最初让作酒的,只为了大祭祀,所以如此。如果不是大祭祀而使用,那就不是上天降下命令的本意了。先王设立了酒正的官职,掌管酒的政令,用法式授予酒材,以辨别五齐、三酒的名目,在祭祀时供给以充实八尊,都是为了奉行上天的命令。
上天降下威严,我们民众用大乱丧失德行,也没有不是因为酒而导致的;小的大的邦国因此灭亡,也没有不是因为酒而获罪的。
集传:酒祸害人,而说成上天降下威严,是因为祸乱的形成,这也是天意。箕子说纣王酗酒,也说“天毒降灾”,正是这个意思。民众丧失德行、君主丧失邦国,都由于酒。丧失德行所以说行,丧失邦国所以说辜。集说:朱子说:南轩解释《酒诰》中“天降命”、“天降威”的地方,确实是千百年儒者所不及的。现在完整记载他的说法:酒这种东西,本来是用来供奉祭祀、招待宾客的,这就是上天降下的命令;而人因为酒的缘故,以至于丧失德行、毁灭自身,这就是上天降下的威严。佛教本来厌恶上天降下的威严,却连上天降下的命令也一起去掉。我们儒家则不然,只去掉那降下威严的部分而已,威严去掉了,而命令自然还在。比如饮食以至于暴殄天物,佛教厌恶它,一定要吃素;我们儒家则不至于暴殄天物就可以了。衣服以至于穷极奢侈,佛教厌恶它,一定要穿
壊色之衣;吾儒则去其奢侈而已。至于恶淫慝而絶夫妇,吾儒则去其淫慝而已。释氏夲恶人欲,并与天理之公者去之;吾儒去人欲,所谓天理者昭然矣。譬如水焉,释氏恶其泥沙之浊而窒之以土,不知土既窒,则无水可饮矣;吾儒不然,澄其泥沙,而水之清者可酌。此儒释之分也。○吕氏祖谦曰:天降命所以使民置酒者,以祭祀无酒,无以荐馨香,非以资人之酣饮也。后人失其夲意,乃以酒得祸,而亦曰天降者,天理不在人心外,民为酒所困,即天降威也。○史氏渐曰:吾窃喜衞人,何其服《酒诰》之训,世守于无穷也!始也商俗淫湎,武王以《酒诰》戒之;逮幽王之世,上下沉湎,衞武公作《宾之初筵》,以见衞人非特一时闻训不敢自越于禁防,又能以其所以为禁防者传为子孙法焉。○陈氏栎曰:酒一而已,用以祀者此酒也,丧徳丧邦者亦此酒也。天理人欲,同行异情。人之于酒,知其祭祀而夲于降命之天,又能于燕饮而凛然知有降威之天,则天理行而人欲窒,方无酒祸矣。○沈氏澣曰:惟行惟辜,见非此酒,则无此行,无此罪也】
译对于坏色(杂色)的衣服,我们儒家只是去除其中的奢侈罢了。至于厌恶淫邪而断绝夫妇关系,我们儒家只是去除其中的淫邪罢了。佛教本来厌恶人的欲望,却连天理中公正的部分也一并去除了;我们儒家去除人的私欲,所谓的天理就昭然若揭了。这就好比水,佛教厌恶泥沙的浑浊,便用土去堵塞它,不知道土一旦堵塞了,就没有水可以饮用了;我们儒家不是这样,澄清其中的泥沙,水清澈的部分就可以饮用了。这就是儒家与佛教的区别。○吕氏祖谦说:上天降下旨意让百姓酿酒,是因为祭祀没有酒,就无法进献馨香,并不是为了供人酣畅饮酒。后人失去了本意,于是因酒而招致祸患,却也说这是上天降下的。天理不在人心之外,百姓被酒所困扰,就是上天降下的威严。○史氏渐说:我私下里赞赏卫国的人,他们多么顺从《酒诰》的训诫,世代坚守而无穷尽啊!起初商朝风俗淫乱沉溺,武王用《酒诰》来告诫他们;到了周幽王时期,上下都沉溺于酒,卫武公作《宾之初筵》,以此表明卫国的人不仅仅是一时听到训诫而不敢超越禁令,还能将设立禁令的原因传给子孙作为法则。○陈氏栎说:酒只有一种,用来祭祀的是这酒,丧失德行、丧失国家的也是这酒。天理和人欲,行为相同而情感不同。人对于酒,知道祭祀是源于上天降下的旨意,又能在宴饮时敬畏地知道有上天降下的威严,那么天理施行而人欲被遏制,才不会有酒的祸患。○沈氏澣说:只有行为只有罪过,可见如果不是这酒,就没有这种行为,没有这种罪过。
文王诰敎小子、有正有事,无▯酒。越庶国,饮惟祀,徳将无醉。
集传》:「小子,少子之称,以其血气未定,尤易纵酒丧徳,故文王専诰敎之。有正,有官守者;有事,有职业者。无、毋同。▯常也,毋常于酒。其饮惟于祭祀之时,然亦必以徳将之,无至于醉也。」
集説【林氏之竒曰:「陈少南曰:『有官则不敢饮,有事则不敢饮,如此则常乎酒者无有也。』此説是也。夫无常酒者,非不饮也,盖不可非所当饮而饮之,故于庶国惟因祀赐胙而饮之,则其所饮者不以为常矣。虽其所当饮,而惟以徳将之,则岂至于醉而乱哉?」○陈氏栎曰:「以徳将之,不至于醉,天理足以制人欲也。及乱而燕,丧威仪,无徳以将之故耳。」○孙氏继有曰:「虽当饮酒之时,亦不可无饮酒之节。徳将,乃献酬升降雍容有礼之谓】
惟曰:「我民迪小子,惟土物爱,厥心臧。聪听祖考之▯训,越小大徳,小子惟一。」
集传》:「文王言:『我民亦常训导其子孙,惟土物之爱,勤稼穑,服田畞,无外慕,则心之所守者正,而善日生。为子孙者,亦当聪听其祖父之常训,不可以谨酒为小徳。小徳、大徳,小子惟一视之可也。』」
集説【吕氏祖谦曰:「大抵纵酒者多不事稼穑,勤稼心臧者必不暇纵酒。聴贵聪,不聪则诲谆谆,聴藐藐矣。当时饮酒者必以为小徳无害于事,殊不知正病之根源也。以为小而不戒,必至纵而不已,故不可分彼为大徳,此为小徳,当以一体观之也。」○眞氏徳秀曰:「民蒙文王之化,亦各训迪子弟,惟土地所生之物是爱,故其心臧。盖一溺于酒,则必旁求珍异以自奉,其欲广则其心蠧矣。是时为子弟者亦各聪聴祖考之常训,训之常则入于耳者熟,聴之聪则志于心也恪,故于小大之徳视之惟一。」○金氏履祥曰:「国之子弟,文王得以诰教之;至于凡民子弟,则又使其民各导迪之。」○来氏宗道曰:「民劳则思,思则善心生,故云『厥心臧』。心臧有孝养父母、能尽纲常伦理意】
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集传:此武王教妹土之民也。嗣,续;纯,大;肇,敏;服,事也。言妹土民当嗣续汝四肢之力,无有怠惰,大修农功,服劳田畞,奔走以事其父兄;或敏于贸易,牵车牛,远事贾,以孝养其父母。父母喜庆,然后可自洗腆致用酒。洗以致其洁,腆以致其厚也。薛氏曰:「或大修农功,或远服商贾,以养父母。父母庆,则汝可以用酒也。」集説【林氏之竒曰:天之命民以为酒者,盖使其奉祭祀而致其孝而已。今致用酒以养父母,是亦孝也。观《七月》之诗,既言其终岁勤动,而有于耜举趾之勤,则为之言其闲暇逸乐以尽其孝敬者,曰「为此春酒,以介睂寿」。盖古人所以敦厚风俗而作其和顺之心者,正在于此,则以是而饮酒,岂为过哉?○吕氏祖谦曰:圣人之教,至于断絶人情则不行。所以闭其饮酒之门者多矣,故开其一而使之有节,但不可逾此节耳。○眞氏徳秀曰:此土之民,乆染沉酣之俗。继自今,宜纯用股肱之力以从事于农商,以养其父母。兼农商言之,于理为长。○胡氏士行曰:开饮酒之门,不过三事:祭祀用酒,父母庆用酒,养老用酒。三者皆适情之中,有养性之术】
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敎。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徳。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兹亦惟天若元徳,永不忘在王家。
集传此武王敎妹土之臣也伯长也曰君子者贤之也典常也羞养也言其大能养老也惟君未详丕惟曰者大言也介助也用逸者用以宴乐也言尔能常常反观内省使念虑之发营为之际悉稽乎中正之徳而无过不及之差则徳全于身而可以交于神明矣如是则庶几能进馈祀尔亦可自副【朱氏养醇曰:「享神为正,而我后饮是副之也】而用宴乐也如此则信为王治事之臣如此亦惟天顺元徳【李氏杞曰
译文王告诫教导年少子弟、有官职的人和有职业的人,不要经常饮酒。至于各国的人,饮酒只在祭祀的时候,而且必须以德行来节制,不要喝醉。
《集传》说:“‘小子’,是对年少子弟的称呼,因为他们的血气尚未稳定,尤其容易纵酒败坏德行,所以文王专门告诫教导他们。‘有正’,是有官职的人;‘有事’,是有职业的人。‘无’,同‘毋’。‘〇’,经常的意思,不要经常饮酒。他们饮酒只在祭祀的时候,但也一定要用德行来节制,不至于喝醉。”
《集说》林氏之奇说:“陈少南说:‘有官职就不敢饮酒,有职业就不敢饮酒,这样经常饮酒的人就没有了。’这个说法是对的。不经常饮酒的人,并不是不饮酒,只是不可以在不该饮酒的时候饮酒,所以在各国只在因祭祀赐肉的时候饮酒,那么他们饮酒就不成为常事了。即使是该饮酒的时候,也只用德行来节制,怎么会喝醉而失态呢?”陈氏栎说:“用德行来节制,不至于喝醉,天理足以制约人欲。等到混乱时宴饮,丧失威仪,是没有德行来节制的原因罢了。”孙氏继有说:“即使是该饮酒的时候,也不能没有饮酒的节制。‘德将’,是指献酒酬酢、升降进退雍容有礼的意思。”
文王说:“我的百姓教导年少子弟,只喜爱土地所产的物产,他们的心是善良的。聪明地听从祖辈父辈的经常训导,无论是小德还是大德,年少子弟都统一看待。”
《集传》说:“文王说:‘我的百姓也常常训导他们的子孙,只喜爱土地所产的物产,勤于耕种,服侍田地,没有外慕之心,那么心中所坚守的就是正道,而善行日益增长。作为子孙的人,也应当聪明地听从他们祖辈父辈的经常训导,不可以把谨慎饮酒当作小德。小德、大德,年少子弟都应当统一看待。’”
《集说》吕氏祖谦说:“大体上纵酒的人大多不从事耕种,勤于耕种、心地善良的人必定没有闲暇纵酒。听劝诫贵在聪明,不聪明则教诲谆谆,听者藐藐。当时饮酒的人一定认为小德无害于事,却不知道这正是弊病的根源。因为是小德而不加戒备,必定导致放纵不止,所以不能把那个当作大德,把这个当作小德,应当把它们看作一个整体。”真氏德秀说:“百姓蒙受文王的教化,也各自训导子弟,只喜爱土地所生的物产,所以他们的心善良。大概一旦沉溺于酒,就必定旁求珍奇异物来供养自己,欲望扩大,心就败坏了。这时作为子弟的人也各自聪明地听从祖辈父辈的经常训导,训导经常则入耳者熟,听之聪明则志于心者恪,所以对于小德大德都统一看待。”金氏履祥说:“国家的子弟,文王可以告诫教导他们;至于普通百姓的子弟,则让他们的百姓各自引导教导。”来氏宗道说:“百姓勤劳则思考,思考则善心生,所以说‘他们的心是善良的’。心善良有孝养父母、能尽纲常伦理的意思。”
妹土的百姓,继承你们四肢的力量,大力种植黍稷,奔走侍奉你们的父兄。敏捷地牵车赶牛,远行经商,用来孝养你们的父母。父母喜庆,才自己洗涤器皿,备办丰盛的食物,使用酒。《集传》:这是武王教导妹土的百姓。嗣,继承;纯,大;肇,敏捷;服,从事。说妹土的百姓应当继承你们四肢的力量,没有懈怠,大力从事农事,在田地里服劳,奔走侍奉父兄;或者敏捷地从事贸易,牵车赶牛,远行经商,来孝养父母。父母喜庆,然后可以自己洗涤器皿,备办丰盛的食物,使用酒。洗涤以使其洁净,丰盛以使其厚重。薛氏说:“或者大力从事农事,或者远行经商,来供养父母。父母喜庆,那么你们可以使用酒了。”《集说》林氏之奇说:“上天命人酿酒,大概是让他们供奉祭祀来表达孝心罢了。现在使用酒来供养父母,这也是孝。看《七月》这首诗,既说了终年勤劳,有举趾之勤,那么就说他们闲暇逸乐以尽孝敬,说‘酿造春酒,以祝长寿’。大概古人用来敦厚风俗而激发和顺之心的,正在于此,那么因此饮酒,难道过分吗?”吕氏祖谦说:“圣人的教化,如果断绝人情就不能实行。所以关闭饮酒之门的方法很多,因此打开一个门而让他们有节制,只是不能越过这个节制罢了。”真氏德秀说:“妹土的百姓,长久沾染沉溺酒色的习俗。从今以后,应当全力使用四肢的力量从事农商,来供养父母。兼说农商,在道理上更恰当。”胡氏士行说:“打开饮酒之门,不过三件事:祭祀用酒,父母喜庆用酒,养老用酒。这三者都合乎情理的中道,有养性的方法。”
众士和有官职的人,以及众伯和君子,你们应当经常听从我的教导。你们大力能够养老,作为君长,你们才可以饮食醉饱。大大地说:“你们能够永远观察反省,作为考察中正之德的依据。你们能够进献馈食祭祀,你们才可以自己帮助使用宴乐。”这才确实是王治理事务的臣子,这也确实是天顺从元德,永远不忘在王家。
《集传》:这是武王教导妹土的臣子。伯,长;说君子是贤德的人。典,经常;羞,供养。说他们大力能够养老。惟君,未详。丕惟曰,是大言。介,帮助;用逸,是用来宴乐。说你们能够常常反观内省,使念虑发动、营为之际都考察中正之德而没有过不及的差错,那么德行在身而可以交于神明。这样大概能够进献馈食祭祀,你们也可以自己副助而使用宴乐。朱氏养醇说:“享神是正,而我后饮是副之。”这样才确实是王治理事务的臣子,这样也确实是天顺从元德。李氏杞说:
:「元徳即中徳】而永不忘在王家矣【王氏充耘曰:「永不忘在王家,所谓冇成绩以纪于太常之类】案上文父母庆则可饮酒,克羞耇则可饮酒,羞馈祀则可饮酒,夲欲禁絶其饮,今乃反开其端者,不禁之禁也。圣人之教不迫,而民从者此也。孝养羞耇馈祀,皆因其良心之发而利导之,人果能尽此三者,且为成徳之士矣,而何忧其湎酒也哉!
译元德就是中德,从而永远不忘在王室之中。王氏充耘说:“永不忘在王室,这就是所谓有成绩被记载于太常之类。”按上文所说,父母庆贺时可以饮酒,能侍奉老人时可以饮酒,进献祭祀时可以饮酒,本意是想禁绝饮酒,现在反而开了饮酒的先例,这是以不禁来禁的方法。圣人的教化不强迫,而百姓顺从的原因就在这里。孝顺供养、侍奉老人、进献祭祀,都是顺着人们良心的发动而加以引导,人如果真的能够尽到这三件事,就已经成为有德行了,还担心他沉湎于酒呢!
集説【苏氏轼曰:「酒,人情之所不能免,禁而絶之,虽圣人不能。故戒其沉湎之祸,而开其徳饮之乐,圣人之禁人盖如此。」○眞氏徳秀曰:「此乃武王诰教庶正、庶伯之词,欲其能长自观省,每有动作,必稽乎中徳,无过与不及也。中徳即中道也,即身而言则曰中徳,即事而言则曰中道。」○陈氏栎曰:「徳之一字,为《酒诰》一篇之纲领。上文之徳将无醉,下文之经徳、徳显、徳馨,与此之稽中徳,若元徳,实互相照应云。」○王氏樵曰:「常常反观内省,是下工夫处。念虑云为,悉稽乎中正而无过不及,此非僻不萌,徳性常用。处事神之道,难于事人,故先推原其夲如此。」○非以人臣之职尽于羞耇、馈祀二事,正以饮惟祀、饮惟羞耇,言其无▯酒尔。谨酒如是,则信为王治事之臣,以职业不旷而言也。天亦顺其元徳,以身心不放而言也。谨酒而身心不放,志气清明,徳之所居,福之所向,故以元徳赞之,以天若许之】
王曰:「封,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敎,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
集传》:「徂,往也。辅佐文王往日之邦君、御事、小子也。言文王毖酒之教,其大如此。」
集説【孔氏頴达曰:此乃总言不可不用文王愼酒之教,棐辅也。徂,往也,以事已过,故言往日。御事,谓国君之下众臣也。不厚于酒,即无▯酒也。○林氏之竒曰:先王之所以享天休命,为社稷无疆之庆者,岂惟修之于身,动容周旋,莫不中礼,而无有沉湎滛佚之过哉?盖其训诰之所启迪,教化之所渐被,若内若外,若小若大,无不翕然而从之,此治道之所以大成,而天命之所以永享也。○吴氏棫曰:凡称「我」,皆武王自谓也。余谓三篇皆武王书,观此一节,可以无疑矣。或者终谓周公代成王之言,何为三篇无一言及武王?周公达孝,不应遽忘之若是也。若果周公之言,则「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之下,但继以「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乃周公受之,而武王不与也,无是理矣。○王氏充耘曰:沉湎者,丧乱之原则不耽于酒者,固兴邦之所由也】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徳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
集传》以商君臣之不暇逸者告康叔也。殷先哲王,汤也。迪畏者,畏之而见于行也。畏天之明命,畏小民之难保。经其徳而不变,所以处己也;秉其哲而不惑,所以用人也。汤之垂统如此,故自汤至于帝乙,贤圣之君六七作,虽世代不同,而皆能成就君徳,敬畏辅相。故当时御事之臣,亦皆尽忠辅翼而有责难之恭。自暇自逸犹且不敢,况曰其敢尚饮乎?
集説【孔氏頴逹曰:以周受于殷,今又衞居殷地,故举殷代以酒兴亡得失而为戒。○林氏之竒曰:君之畏相,不在于体貎,则臣之以恭而辅君,亦岂在于擎拳曲跽而后为恭哉?孟子曰:「责难于君谓之恭。」厥棐冇恭,则知责难矣。惟御事之臣,思夫责难以致其恭,则将朝夕自饬而不恤其私,而况于崇饮乎?御事,谓凡治事之臣,非指定其人而称之也。○应氏镛曰:古之王者,克自抑畏,固无俟乎勉强,然必择其道隆徳盛者以为辅相,而尊敬严惮之,所以维持其敬心而不懈也。○陈氏经曰:迪畏,行其所畏也。上畏天道之显明,下畏小民之难保,畏天畏民,无隠显轻重之间。徳者,得此理;经徳,常其徳而不失也。哲者,明此理;秉哲,持其明而不昏也。经徳秉哲,乃畏天畏民之实。○眞氏徳秀曰:此章乃一篇之根夲。凡人敬则不纵欲,纵欲则不敬。商之君臣既一于敬,举天下之物欲不足以动之,况荒败于酒乎?此正天理人欲相为消长之机,宜深味之。○陈氏栎曰:言商先王之前后君臣内外,一皆以敬畏修徳为心,故不暇湎酒而兴,欲康叔法其所以兴也。○迪畏天民,则常若上帝之临汝,常见小人之难保,敢纵酒乎?一纵酒,则天显虽可畏,酣饮则不暇顾;小民虽可畏
译集说【苏轼说:“酒,是人情所不能避免的,禁止并断绝它,即使是圣人也不能做到。所以告诫沉溺其中的祸患,而开启合乎礼节的饮酒之乐,圣人禁止人们饮酒大概就是这样。”○真德秀说:“这是武王告诫庶正、庶伯的话,希望他们能长久地自我观察反省,每当有行动,必定考察是否符合中德,没有过分与不及。中德就是中道,就自身而言称为中德,就事情而言称为中道。”○陈栎说:“‘德’这一个字,是《酒诰》全篇的纲领。上文的‘德将无醉’,下文的‘经德’、‘德显’、‘德馨’,与此处的‘稽中德’、‘元德’,实际上互相照应。”○王樵说:“常常反观内省,是下工夫的地方。念头思虑和言行,全都考察是否符合中正而没有过分与不及,这样邪僻的念头就不会萌生,德性就能经常保持。处理事情的神明之道,难于处理人事,所以先推究其根本如此。”○并不是说人臣的职责仅限于进献食物给老人、供给祭祀这两件事,正是说饮酒只用于祭祀、只用于进献老人,说的是不酗酒。谨慎对待酒像这样,就确实是能治理事务的臣子,这是从职业不荒废来说的。上天也顺从他的元德,这是从身心不放纵来说的。谨慎对待酒而身心不放纵,志气清明,是德所居住的地方,福所趋向的地方,所以用元德来赞美他,用上天似乎赞许他】
武王说:“封,我们西土的辅佐文王的往日邦君、执政大臣和年轻人,尚能运用文王的教诲,不厚于酒,所以我们直到今天,能够承受殷商的天命。”
集传:“徂,往。辅佐文王往日的邦君、执政大臣和年轻人。说文王谨慎饮酒的教诲,其重要性如此。”
集说【孔颖达说:这是总说不可不运用文王谨慎饮酒的教诲,棐是辅佐。徂,往,因为事情已经过去,所以说往日。御事,指国君之下的众臣。不厚于酒,就是没有酗酒。○林之奇说:先王之所以享受上天的美命,成为社稷无疆的喜庆,难道只是修养自身,举止周旋,无不合乎礼仪,而没有沉溺荒淫的过错吗?大概是因为他的训诰所启迪,教化所逐渐覆盖,无论内外,无论大小,无不欣然顺从,这就是治道之所以大成,而天命之所以永享的原因。○吴棫说:凡是称‘我’,都是武王自称。我认为这三篇都是武王写的,看这一节,可以无疑了。有人始终认为是周公代成王说的话,为什么三篇没有一句话提到武王?周公是大孝子,不应该如此健忘。如果确实是周公说的话,那么‘尚能运用文王的教诲,不厚于酒’之后,接着说‘所以我们直到今天,能够承受殷商的天命’,那就是周公承受了,而武王没有参与,没有这样的道理。○王充耘说:沉溺酒色,是丧乱的原则;不沉溺于酒,固然是兴邦的原因】
武王说:“封,我听说这样说:在过去殷商的先代圣王,遵循敬畏上天的显明和小民的难保,常行其德,秉持明智。从成汤一直到帝乙,成就王业的君主都敬畏辅相。只有执政的大臣,他们的辅佐有恭敬之心,不敢自己闲暇安逸,何况说他们敢崇尚饮酒呢?”
集传:用商朝君臣不闲暇安逸的情况来告诫康叔。殷商的先代圣王,是汤。迪畏,是敬畏而见于行动。敬畏上天的明命,敬畏小民的难保。常行其德而不改变,是用来安身立命的;秉持明智而不迷惑,是用来任用人才的。汤留下的传统如此,所以从汤到帝乙,贤圣的君主有六七位兴起,虽然世代不同,但都能成就君德,敬畏辅相。所以当时执政的大臣,也都尽忠辅佐而有责难君主的恭敬。自己闲暇安逸尚且不敢,何况说他们敢崇尚饮酒呢?
集说【孔颖达说:因为周承受了殷的天命,现在又让卫国居住在殷的土地上,所以举殷代因酒而兴亡得失作为警戒。○林之奇说:君主敬畏辅相,不在于仪容体态,那么臣子以恭敬来辅佐君主,难道在于拱手曲膝而后才算恭敬吗?孟子说:‘对君主提出责难叫做恭敬。’他们的辅佐有恭敬之心,就知道责难了。只有执政的大臣,想着用责难来致其恭敬,就会朝夕自我约束而不顾惜私利,何况崇尚饮酒呢?御事,指所有处理事务的大臣,不是指定某个人而称呼的。○应镛说:古代的王者,能够自我抑制敬畏,固然不需要勉强,但必定选择道高德盛的人作为辅相,而尊敬严惮他们,以此来维持其敬心而不松懈。○陈经说:迪畏,是实行其所敬畏的。上敬畏天道之显明,下敬畏小民之难保,敬畏天和敬畏民,没有隐显轻重的区别。德,是得此理;经德,是常行其德而不失。哲,是明此理;秉哲,是持其明而不昏。经德秉哲,是敬畏天和敬畏民的实质。○真德秀说:这一章是全篇的根本。凡人恭敬就不纵欲,纵欲就不恭敬。商朝的君臣既专一于恭敬,天下的物欲不足以动摇他们,何况荒废败坏于酒呢?这正是天理人欲相互消长的关键,应该深深体味。○陈栎说:说商朝先王的前后君臣内外,都以敬畏修德为心,所以不暇沉溺于酒而兴盛,希望康叔效法他们兴盛的原因。○迪畏天民,就常像上帝在你面前,常见小民的难保,敢纵酒吗?一旦纵酒,那么天显虽然可畏,酣饮就不暇顾及;小民虽然可畏】
,酣饮则不暇恤矣。○王氏樵曰:成王畏相,则为君者同一敬畏之心;惟御事棐有恭,则为臣者同一敬畏之心。君以论相为职,相以正君为职,求其正己而非求其适已取其可畏而非取其可爱,则能畏相矣。正君者,以献可替否为事,而不以趋和承意为能;以经世宰物为心,而不以荣身固宠为术,则厥棐有恭矣】
译如果尽情饮酒,就没有空闲去顾恤政务了。○王氏樵说:成王敬畏宰相,那么作为君主的人就应当有同样的敬畏之心;只有处理政务的臣子辅助君主时存有恭敬之心,那么作为臣子的人就应当有同样的敬畏之心。君主的职责是议论宰相,宰相的职责是匡正君主,追求的是端正自身而不是迎合自己,选取的是令人敬畏而不是令人喜爱,这样才能敬畏宰相。匡正君主的人,以进献可行之策、废除不可行之事为职责,而不把迎合附和、顺承君意当作才能;以治理天下、管理万物为用心,而不把荣耀自身、巩固恩宠当作手段,这样他们辅助君主时就会存有恭敬之心了。
越在外服,侯、甸、男、衞、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徳显,越尹人祗辟。
集传》:自御事而下,在外服则有侯、甸、男、衞诸侯与其长伯,在内服则有百僚庶尹【林氏之竒曰:庶尹,庶官之长】惟亚【孔氏安国曰:亚,次大夫。○孔氏頴逹曰:举大夫尊者为言,其实士亦为亚次之官】惟服【陈氏大猷曰:惟服,奔走服事之人,下士、府史之属】宗工【林氏之竒曰:宗工,尊官】国中百姓与夫里居者【孔氏安国曰:百官族姓及卿大夫致仕里居者】亦皆不敢沉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不敢者,有所畏;不暇者,有所勉。惟欲上以助成君徳,而使之昭著;下以助尹人祗辟,而使之益不怠耳。成王,顾上文「成王」而言;祗辟,顾上文「有恭」而言。吕氏曰:「尹人者,百官诸侯之长也,指上文御事而言。」
集説【陈氏经曰:「商先哲王以迪畏为心,已之所行无非此畏,子孙之所遵无非此畏,羣臣之所效法无非此畏。前乎此,尧舜之兢业,此畏也;后乎此,文王之不侮鳏寡,武王之夙夜祗惧,此畏也。商先王恭行敬畏,不惟其子孙为能然,王朝之御事皆然;不惟御事皆然,外服之诸侯、内服之百官、里居之百姓亦然。以见君臣上下内外无一不在敬畏中,岂惟不敢饮,亦且不暇饮。所以不暇者果何事哉?上以助成君徳之显明,下以尽正人之道而自敬其法而已矣。」○陈氏大猷曰:「朝廷君臣风化如此,宜乎内外皆不敢湎于酒。不敢,畏而不敢纵耳;不暇,则有职者勤于职,无职者勤于徳,自不暇饮也。」○王氏樵曰:「言当时内外之臣同心以承君相之意,而欲成其美如此也】
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淫泆于非彝,用燕丧威仪,民罔不防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狠,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徳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羣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集传》以商受荒腆于酒者,告康叔也。后嗣王受也。受沉酣其身,昏迷于政,命令不着于民,其所祗保者,惟在于作怨之事,不肯悛改,大惟纵淫泆于非▯,《泰誓》所谓「竒技淫巧」也。燕,安也,用安逸而丧其威仪。《史记》受为酒池肉林,使男女裸而相逐,其威仪之丧如此。此民所以无不痛伤其心,悼国之将亡也。而受方且荒怠,益厚于酒,不思自息其逸,力行无度,其心疾狠,虽杀身而不畏也。辜在商邑,虽灭国而不忧也。弗事上帝,无馨香之徳以格天,大惟民怨,惟羣酗腥秽之徳以闻于上,故上天降丧于殷,无冇眷爱之意者,亦惟受纵逸故也。天岂虐殷?惟殷人酗酒,自速其辜尔。曰民者,犹曰先民,君臣之通称也。
集説【陈氏栎曰:「此章与前多相反相应。前曰『祀兹酒』,此曰『弗惟徳馨香,祀庶羣自酒,腥闻在上』。设酒初意,夲以祭祀,今不以祭祀而惟用于羣饮,无馨香之闻而惟腥秽之闻,不亡何待?前曰『天降丧,小大邦用丧,罔非酒惟辜』,此曰『天降丧于殷,惟民自速辜』。前乃泛言其理,此専指殷亡之事以实其説也。」○王氏樵曰:「『逸』字有二:有安逸之逸,冇纵逸之逸。此『不自息』者,乃纵欲之逸也。」○王氏纲振曰:「此节凡三言酒,先曰酣身,继曰荒腆,末曰腥闻,有一节甚一节意。所以始于丧徳,终于丧邦,而天之降威,卒不能逃也】
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
集传》:「我不惟如此多言,所以言汤、言受如此其详者,古人谓人无于水监,水能见人之妍丑而已,当于民监,则其得失可知。今殷民自速辜,既坠厥命矣,我其可不以殷民之失为大监戒,以抚安斯时乎?」
集説【林氏之竒曰:苟子曰:「水静则明烛须睂,则水可以监形也。
译越是在外服的诸侯、甸臣、男爵、卫官和邦伯,越是在内服的百官、众尹、次官、服事之人和宗工,以及国中的百姓和退居乡里的老臣,都不敢沉湎于酒。不仅是因敬畏而不敢,也是因为忙于政务而无暇。他们一心只想辅助成就君王的德行,使之显扬;辅助治理百姓的长官恭敬守法,使之更加不懈怠。
我听说人们也说:“后来的嗣王纣王沉溺于酒,他的政令不能彰显于民,他所坚持的只是招致怨恨之事,不肯悔改。他大肆纵情于非礼的淫逸,因安逸而丧失了威仪,百姓没有不痛心伤悲的。他荒淫无度,厚于饮酒,不仅不自我节制,反而更加放纵逸乐。他的心疾恶狠毒,不怕死。罪责在商邑,即使殷国灭亡,他也不知恐惧。他不以美德馨香祭祀上达于天,而是大行民怨,众多酗酒者的腥秽之气上闻于天。所以上天降下灾祸于殷,对殷没有爱惜之意,只因纣王放纵逸乐。上天并非虐待殷,只是殷人自取罪祸罢了。”
王说:“封,我不只是这样多言告诫。古人有句话:‘人不要对着水镜照看,应当以民为镜。’现在殷商已经丧失了天命,我难道可以不以此为大的鉴戒,来安抚此时吗?”
形之妍丑,监于水固可以见之;至于政之醇疵,岂水之所能监哉?必监于民而后见也。以民为监,其有益于己者大矣。」○陈氏栎曰:此总结上文引殷先哲王、后嗣王两章,而起下章欲康叔率羣臣以刚制酒之意】
译容貌的美丑,在水镜中固然可以看见;至于政治的优劣,哪里是水镜所能照见的呢?一定要以百姓为镜,然后才能看清。以百姓为镜,对自己的益处是很大的。」○陈栎说:这是总结上文引用殷商先哲王、后嗣王两章的内容,并引出下一章希望康叔率领群臣以刚毅的态度禁止饮酒的意思。
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衞,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
集传:「劼,用力也。汝当用力戒谨殷之贤臣与邻国之侯甸男衞,使之不湎于酒也。」「毖殷献臣、侯甸男衞」,与「文王毖庶邦庶士」同义。殷之贤臣、诸侯,固欲知所谨矣,况太史掌六典、八法、八则,内史掌八柄之法【陈氏师凯曰:六典,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也;八法,官属、官职、官联、官常、官成、官法、官刑、官计也;八则,祭祀、法则、废置、禄位、赋贡、礼俗、刑赏、田役也;八柄,曰爵、曰禄、曰予、曰置、曰生、曰夺、曰废、曰诛也】汝之所友者,及其贤臣、百僚、大臣,可不谨于酒乎?太史、内史、献臣、百宗工,固欲知所谨矣,况尔之所事,服休坐而论道之臣,服采起而作事之臣,可不谨于酒乎?曰「友」、曰「事」者,国君有所友、有所事也。然盛徳有不可友者,故孟子曰:「古之人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服休、服采,固欲知所谨矣,况尔之畴匹而位三卿者,若圻父迫逐违命者乎?若农父之顺保万民者乎?若宏父之制其经界以定法者乎?皆不可不谨于酒也。圻父,政官司马也,主封圻;农父,敎官司徒也,主农;宏父,事官司空也,主廓地居民。谓之「父」者,尊之也。先言圻父者,制殷人湎酒,以政为急也。圻父、农父、宏父,固欲知所谨矣,况汝之身,所以为一国之视效者,可不谨于酒乎?故曰:「矧汝刚制于酒。」「刚制」,亦「劼毖」之意,刚果用力以制之也。此章自远而近,自卑而尊,等而上之,则欲其自康叔之身始,以是为治,孰能御之,而况毖于酒徳也哉!
集説【王氏安石曰:「殷献臣,谓贤臣尝仕商而今里居者。侯甸男衞,谓四方诸侯接于衞者。服休者,以徳为事,谓在位者也;服采者,以事为事,谓在职者也。戒康叔劼毖于酒,先当劼毖所宾、所友、所事之人,亦畏相之类也。」○林氏之竒曰:「康叔为诸侯之长,故其所劼毖者及于侯甸男衞也。献臣百宗工,谓贤臣之为百宗工者。上既言殷献臣,则此献臣其未尝仕于商者,乃周臣也。先儒曰:『圻父,司马;农父,司徒;宏父,司空。』此三者虽无所经见,然惟圻父见于诗,其诗曰:『圻父,予王之爪牙。』圻父帅爪牙之士,则其为司马可知也。圻父司马,则农父之为司徒、宏父之为司空,亦可以意见之。盖古者天子六卿,诸侯三卿。武王牧野之战,其誓者司徒、司马、司空而已。《梓材》之篇亦举此三卿。惟康叔之有三卿,故虽无所经见,当从先儒之説。」○朱子曰:「『矧惟若畴』至『定辟』,古注从『父』字絶句,荆公从『违保辟』絶句,敻出诸儒之表。」○陈氏傅良曰:「诸侯有太史,无内史。内史惟天子有之。内史是商故臣,康叔所当亲之为友者也。」○陈氏栎曰:「刚制,固劼毖之意,而用力加重焉。此章有四矧字,一节重于一节,所职愈重,则所戒愈严。劼毖以上,所戒勅言;刚制以已,所捡制言。在羣臣则当谨上之戒,在康叔则当防己之欲,严于身以率其下也。」○王氏樵曰:「劼毖者,力戒谨之,使不湎于酒也。殷献臣,殷之故家遗族,人望所在,故以是为始也。此文在侯甸男衞之上,则几殷之贤臣居于殷墟者皆是。侯甸男衞,则康叔所统之诸侯也。得劼毖之与文王诰庶邦同义。既曰献臣,何待于劼毖?盖殷俗染溺已深,恐贤者亦冇所未免,故教众人自贤者始。自大史友以下,则皆衞臣也。教衞臣则自贵者始。太史、内史皆曰友者,太史、内史之官,君之所宾友也。再举献臣,则贤臣之在衞国者,百僚。」】大臣泛言之,至于特举其官,则以其尤重耳。下文冇事有畴,则宗工中之尤重者也。尔事,盖即后世所谓宾师。三卿则居位执政者也。侯国之三卿,名位通于天子,列于六职,故谓之若畴,非谓三卿之礼秩与康叔等也
译我只说:“你要努力戒慎殷商的贤臣,以及侯、甸、男、卫等诸侯,何况太史友、内史友,以及贤臣和百官之长呢?何况你所敬奉的服休之臣、服采之臣,何况你的同僚圻父纠察违命、农父顺保万民、宏父划定疆界,何况你自身要刚强地节制饮酒?”
《集传》说:“劼,是用力之意。你应当用力戒慎殷商的贤臣与邻国的侯、甸、男、卫,使他们不沉溺于酒。‘毖殷献臣、侯甸男卫’,与‘文王毖庶邦庶士’意义相同。殷商的贤臣、诸侯,本来就知道应当谨慎了,何况太史掌管六典、八法、八则,内史掌管八柄之法【陈氏师凯说:六典,是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八法,是官属、官职、官联、官常、官成、官法、官刑、官计;八则,是祭祀、法则、废置、禄位、赋贡、礼俗、刑赏、田役;八柄,是爵、禄、予、置、生、夺、废、诛】你所结交的朋友,以及贤臣、百官、大臣,能不谨慎于酒吗?太史、内史、贤臣、百官之长,本来就知道应当谨慎了,何况你所侍奉的,服休是坐而论道的臣子,服采是起而做事的臣子,能不谨慎于酒吗?说‘友’、说‘事’,是因为国君有所结交、有所侍奉。然而盛德之人不可随意结交,所以孟子说:‘古人说:“说是侍奉他罢了,哪里说是结交他呢?”’服休、服采,本来就知道应当谨慎了,何况你的同僚且位居三卿的人,像圻父那样迫逐违命的人吗?像农父那样顺保万民的人吗?像宏父那样划定疆界以定法度的人吗?都不可不谨慎于酒。圻父,是政官司马,主管封疆;农父,是教官司徒,主管农业;宏父,是事官司空,主管开辟土地安置居民。称他们为‘父’,是表示尊敬。先说圻父,是因为制止殷人沉溺于酒,以政事为急。圻父、农父、宏父,本来就知道应当谨慎了,何况你自身,作为一国的表率,能不谨慎于酒吗?所以说:‘何况你刚强地节制饮酒。’‘刚制’,也是‘劼毖’的意思,即刚果用力地节制它。这一章从远到近,从卑到尊,层层递进,想要从康叔自身开始,以此治理国家,谁能抵挡呢,何况是谨慎于酒德呢!
《集说》【王氏安石说:‘殷献臣,是指贤臣曾经仕于商朝而现在居家的人。侯甸男卫,是指四方诸侯中接近卫国的人。服休,是以德为事,指在位的人;服采,是以事为事,指在职的人。告诫康叔努力戒慎于酒,首先应当戒慎所宾客、所结交、所侍奉的人,这也是畏惧相互影响之类的原因。’○林氏之奇说:‘康叔是诸侯之长,所以他所戒慎的范围涉及到侯甸男卫。献臣百宗工,是指贤臣中担任百官之长的人。上面已经说了殷献臣,那么这里的献臣就是未曾仕于商朝的,是周朝的臣子。先儒说:‘圻父,是司马;农父,是司徒;宏父,是司空。’这三者虽然没有经典记载,但只有圻父见于《诗经》,《诗经》说:‘圻父,是王的爪牙。’圻父率领爪牙之士,那么他是司马就可以知道了。圻父是司马,那么农父是司徒、宏父是司空,也可以推测而知。大概古代天子有六卿,诸侯有三卿。武王牧野之战,誓师的对象只有司徒、司马、司空。《梓材》篇也列举这三卿。只有康叔有三卿,所以虽然没有经典记载,应当采纳先儒的说法。’○朱熹说:‘“矧惟若畴”到“定辟”,古注从“父”字断句,王安石从“违保辟”断句,远远超出其他儒者之上。’○陈氏傅良说:‘诸侯有太史,没有内史。内史只有天子才有。内史是商朝的旧臣,是康叔应当亲近作为朋友的。’○陈氏栎说:‘刚制,固然有劼毖的意思,但用力更重。这一章有四个“矧”字,一节比一节重要,职位越重,告诫就越严厉。劼毖以上,是告诫的话;刚制以下,是检制的话。在群臣则应当谨慎上面的告诫,在康叔则应当防备自己的欲望,严格约束自身以率领下属。’○王氏樵说:‘劼毖,是努力戒慎,使他们不沉溺于酒。殷献臣,是殷商的故家遗族,是人望所在,所以以此开始。这段文字在侯甸男卫之上,那么几乎殷商的贤臣居住在殷墟的都是。侯甸男卫,是康叔所统辖的诸侯。得到劼毖与文王告诫庶邦意义相同。既然说是贤臣,为什么还需要戒慎呢?大概殷商习俗沉溺已深,恐怕贤者也有未能避免的,所以教导众人从贤者开始。从太史友以下,都是卫国的臣子。教导卫国臣子则从尊贵者开始。太史、内史都称为友,是因为太史、内史的官职,是君主所宾客结交的。再次提到献臣,是指在卫国任职的贤臣,即百官。’】大臣是泛称,至于特别列举其官职,是因为他们尤其重要。下文有事有畴,则是宗工中尤其重要的。你所侍奉的,大概就是后世所说的宾师。三卿则是居位执政的人。侯国的三卿,名位通达于天子,列于六职,所以称为若畴,并不是说三卿的礼秩与康叔相等。
】
厥或诰曰:「羣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集传:羣饮者,商民羣聚而饮,为奸恶者也。佚,失也。其者,未定辞也。苏氏曰:「予其杀者,未必杀也。犹今法曰当斩者,皆具狱以待命,不必死也。然必立法者,欲人畏而不敢犯也。羣饮,盖亦当时之法,有羣聚饮酒谋为大奸者,其详不可得而闻矣。如今之法有曰夜聚晓散者皆死罪,盖聚而为妖逆者也。使后世不知其详,而徒闻其名,凡民夜相过者輙杀之,可乎?」
译他有时告诫说:“群聚饮酒,你们不要放纵,全部拘捕押解到周地,我将处死他们。”《集传》解释说:群饮的人,是商朝百姓聚集在一起饮酒,从事奸恶行为的人。佚,是放纵、失检的意思。其,是表示未定的语气词。苏氏说:“‘我将处死他们’,未必真的会杀。就像现在的法律说应当斩首的,都完备地审理案件等待命令,不一定真的会死。然而一定要制定法律,是想让人畏惧而不敢触犯。群饮,大概也是当时的法律,有群聚饮酒谋划重大奸恶行为的,其详细情况无法得知了。就像现在的法律有说夜间聚集、清晨散去的都是死罪,大概是聚集起来从事妖逆活动的人。如果后世不知道其详细情况,只听到这个名称,凡是百姓夜间互相拜访的就杀了他们,可以吗?”
集説【薛氏肇明曰:「衞承纣之旧俗,其民沉酗于酒。武王既封康叔,故陈饮酒之戒,为法以告衞邦,刑以重刑,亦随时之义也。」○金氏履祥曰:「此防殷民之乱也。古者羣饮,惟蜡、惟乡饮、射,则聚众而饮,皆冇司治之。无故而忽羣饮,非奸宄即叛乱,可知。」○方氏孝孺曰:「圣人之治天下,立法也严,而行法也恕。严者,所以使民知法之可畏而不犯;恕者,所以使民知刑罚行于不得已而不怨。斯二者,其为事不同,其至仁之心一也。吾读《酒诰》之书,疑武王欲杀羣饮为过。既而思之,武王岂好杀之主哉?其为是言也,盖爱其民之深,而人不知也。示之以姑息,陷民于死地而后刑之,孰若先之以不可犯之禁,使民不陷于罪之为美乎?武王以为使殷民酗醟而至于为乱,不诛之则害法,诛之则害仁,不若威之以至严。使闻吾言者疑吾过,察吾意者感吾仁。圣人之用心,不苟以悦民,而民隂受其恵,此仁之至也。」○王氏肯堂曰:「『予其杀』者,严为之刑而未必杀也。故曰『无佚』,曰『杀』,见除恶之义;曰『归周』,曰『其』,见议狱之仁】
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敎之。《集传》:殷受导迪为恶之诸臣百工,虽湎于酒,未能遽革,而非羣聚为奸恶者,无庸杀之,且惟敎之。
集説【董氏鼎曰:「殷诸臣湎酒者,勿杀而姑敎之,以其染恶深而被化浅也。」○王氏樵曰:「湎酒而不曰羣饮,此其罪之所以殊耳。如时説,则同一饮酒而臣民异法,亦有难通者。」○申氏时行曰:「敎之者,即羞耇、羞馈祀之言也】
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敎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
集传》有者,不忘之也。斯,此也,指敎辞而言。享,上享下之享。言殷诸臣百工不忘敎辞,不湎于酒,我则明享之;其不用我敎辞,惟我一人不恤于汝,弗洁汝事,时则同汝于羣饮诛杀之罪矣。
集説【刘氏应秋曰:「此承上姑惟敎之,而示以赏罚之典也】
王曰:「封,汝典听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集传》辩:治也,乃司,有司也,即上文诸臣百工之类。言康叔不治其诸臣百工之湎酒,则民之湎酒者不可禁矣。
集説【胡氏士行曰:「此正身正官,以清不饮之原也,故以终篇。」○陈氏栎曰:「《酒诰》一篇,始终以毖愼言,篇终又提其要,以致谆切之训云。案『勿辩乃司民湎于酒』,説者不同,句读亦异。孔氏作一句读曰:『辩,使也。勿使汝所司之民沉湎于酒。』唐孔氏谓:『勿使汝所司民之吏沉湎于酒,吏当正身以率民也。』王氏曰:『汝司民有湎于酒,则以正治之,勿为之辩以为无罪。』苏氏曰:『当専一司以察沉湎,若以泛责羣吏而不辩其司,禁必不行矣。』吕氏读『勿辩』为句,谓:『复有循旧习者,汝不可辩説诿之旧习,实乃所司牧之民湎于酒,是谁之过欤?』蔡氏读『勿辩乃司』为句,其説最优于诸家。」○焦氏竑曰:「上言臣之恶轻于民,故待臣必寛于民;此言民之治由于臣,故敎臣当先于民】
总论【董氏鼎曰:古之为酒,夲以供祭祀,灌地降神,取其馨香下达,求诸隂之义也。后以其能养阳也,故用之以奉亲养老;又以其能合欢也,故用之冠婚宾客。然曰「宾主百拜而酒三行」,又曰「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未尝过也。自禹饮仪狄之酒而疏之,后世何莫由斯?然则文王之教,不惟当明于妹邦也。○王氏樵曰:武王作诰,最初禁酒,恐民丧徳败性,虑至远,敎至周也。后若汉文帝戒为酒醪以糜谷,景帝以岁旱禁酟,犹有古遗意,然所谓不惟不敢、亦不暇者,已不复及矣】
钦定书经传説彚纂卷十三
<经部,书类,钦定书经传说汇纂》>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书经传说彚纂卷十四
梓材
集传》:「亦武王诰康叔之书,谕以治国之理,欲其通上下之情,寛刑辟之用。而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室为雅,故以为简编之别,非有他义也。今文、古文皆有。」○案:此篇文
译集说【薛氏肇明说:“卫国承袭殷纣王的旧俗,其百姓沉溺于酗酒。武王既然封康叔为君,所以陈述饮酒的禁令,制定法律来告诫卫国,用重刑来惩治,这也是顺应时势的道理。”○金氏履祥说:“这是为了防止殷商遗民作乱。古代群体饮酒,只有蜡祭、乡饮酒礼、射礼时,才聚集众人饮酒,都有官吏管理。无故忽然群体饮酒,不是奸邪盗贼就是叛乱,这是可以预知的。”○方氏孝孺说:“圣人治理天下,立法严厉,而执行法律宽恕。严厉,是为了让百姓知道法律可畏而不触犯;宽恕,是为了让百姓知道刑罚是出于不得已而不怨恨。这两者,所做的事不同,但至仁的心是一样的。我读《酒诰》,怀疑武王要杀群体饮酒的人过于严厉。后来思考,武王难道是喜好杀戮的君主吗?他说这样的话,大概是深爱他的百姓,而人们不知道。如果姑息养奸,使百姓陷入死地后再惩罚他们,哪里比得上先设立不可触犯的禁令,使百姓不陷入罪过更好呢?武王认为如果让殷商遗民酗酒以至于作乱,不诛杀他们则危害法律,诛杀他们则危害仁德,不如用极度的威严来威慑。让听到我话的人怀疑我过于严厉,体察我意图的人感激我的仁德。圣人的用心,不随便取悦百姓,而百姓暗中受到恩惠,这是仁德的极致。”○王氏肯堂说:“‘予其杀’,是严厉地制定刑罚而未必真的杀。所以说‘无佚’,说‘杀’,显示除恶的意义;说‘归周’,说‘其’,显示审理狱讼的仁德】
又只有殷商那些引导百官为恶的臣子,沉溺于酒,不要杀他们,暂且只教育他们。《集传》:殷商受引导而作恶的诸臣百工,虽然沉溺于酒,未能立刻改正,但不是聚众作奸犯科的人,没有理由杀他们,暂且只教育他们。
集说【董氏鼎说:“殷商诸臣沉溺于酒的,不杀而暂且教育他们,是因为他们沾染恶习深而受教化浅。”○王氏樵说:“沉溺于酒而不说群体饮酒,这就是罪行不同的原因。如果按当时的说法,同样是饮酒而臣民适用不同的法律,也有难以讲通的地方。”○申氏时行说:“教育他们,就是‘羞耇’、‘羞馈祀’所说的意思】
如果有那些明白地享受祭祀的人,却不采用我的教育言辞,只有我一人不体恤他们,不洁敬他们的职事,这就等同于杀他们。
《集传》:有,是不忘记的意思。斯,这,指教育言辞而言。享,上享下之享。说殷商诸臣百工不忘记教育言辞,不沉溺于酒,我就明白地享受他们的祭祀;如果不采用我的教育言辞,只有我一人不体恤你们,不洁敬你们的职事,这就等同于你们犯了群体饮酒被诛杀的罪了。
集说【刘氏应秋说:“这是承接上文暂且教育他们,而展示赏罚的典章】
王说:“封,你常听我的告诫,不要宽纵你管辖的臣民沉溺于酒。”
《集传》:辩,治理的意思。乃司,有司,即上文诸臣百工之类。说康叔不治理其诸臣百工沉溺于酒,那么百姓中沉溺于酒的就不能禁止了。
集说【胡氏士行说:“这是端正自身、端正官员,以清除不饮酒的根源,所以作为结尾。”○陈氏栎说:“《酒诰》一篇,始终用谨慎的话,篇末又提起要点,以表达谆切的训诫。案‘勿辩乃司民湎于酒’,说法不同,句读也不同。孔氏作一句读说:‘辩,使的意思。不要使你管辖的百姓沉溺于酒。’唐孔氏说:‘不要使你管辖百姓的官吏沉溺于酒,官吏应当端正自身来率领百姓。’王氏说:‘你管辖的百姓有沉溺于酒的,就用正道治理他们,不要为他们辩解认为无罪。’苏氏说:‘应当专门派官吏来察视沉溺于酒的,如果泛泛地责备群吏而不分辨其职责,禁令一定行不通。’吕氏读‘勿辩’为句,说:‘再有沿袭旧习的,你不可以辩解推托说是旧习,实在是你管辖的百姓沉溺于酒,是谁的过错呢?’蔡氏读‘勿辩乃司’为句,他的说法优于各家。”○焦氏竑说:“上文说臣的罪恶轻于民,所以对待臣必须宽于民;这里说民的治理取决于臣,所以教育臣应当先于民】
总论【董氏鼎说:古代造酒,本来是为了供祭祀,灌地降神,取其馨香下达,追求阴的意义。后来因为酒能养阳,所以用来奉养双亲、养老;又因为酒能合欢,所以用在冠婚宾客。然而说‘宾主百拜而酒三行’,又说‘终日饮酒而不得醉’,未曾过度。自从禹饮仪狄的酒而疏远他,后世为什么没有遵循这个?那么文王的教化,不仅应当在妹邦明白。○王氏樵说:武王作诰,最初禁酒,恐怕百姓丧失德行败坏本性,考虑得很远,教化很周全。后来如汉文帝告诫用酒糟浪费谷物,景帝因岁旱禁止酤酒,还有古人的遗意,然而所谓不仅不敢、也不暇的,已经不及了】
钦定书经传说彚纂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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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书经传说彚纂卷十四
梓材
《集传》:“也是武王告诫康叔的书,晓谕治理国家的道理,想要他沟通上下之情,宽缓刑罚的使用。而篇中有‘梓材’二字,比稽田、作室更雅,所以作为简编的区别,没有其他意义。今文、古文都有。”○案:此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