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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叶氏春秋传七

叶氏春秋传卷六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0–59 段

之

子纠在我者也。齐人何以言取?乗干时之败,胁我而取之也。孰取之?齐侯也。齐侯则何以言齐人?贬也。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我以千乗之国不能纳子纠,又使人得以取焉。必有与之然后取之,病在我也。必有得之然后取之,病在齐也。既两见之矣,然实杀之者齐也。故归恶于齐而人齐侯焉。叶子曰:此子贡所谓桓公杀公子纠者欤?凡义所得杀者,杀在上:齐人杀无知,卫人杀州吁,是也。义所不得杀者,杀在下:蔡公孙姓以沈子嘉归杀之,楚子诱蔡侯般杀之,是也。

译子纠是我的人。齐国人为什么说“取”?是趁着乾时之战的失败,胁迫我而夺取他。是谁夺取的?是齐侯。既然是齐侯,为什么说是齐人?这是为了贬斥。十户人家的城邑可以逃避灾难,百户人家的城邑可以隐藏死讯,我拥有千乘的大国却不能收留子纠,又让人得以夺取他。必定是有给予然后才夺取,过错在于我。必定是有获得然后才夺取,过错在于齐国。既然两方面都看到了,但实际上杀害他的是齐国。所以把罪责归于齐国,而将齐侯称为“人”。叶子说:这大概就是子贡所说的桓公杀害公子纠的情况吧?凡是合乎道义可以杀的,责任在上位者:齐国人杀无知,卫国人杀州吁,就是这种情况。不合乎道义不可以杀的,责任在下位者:蔡国公孙姓把沈子嘉抓回来杀害,楚子诱骗蔡侯般并杀害他,就是这种情况。

冬浚洙

洙,鲁水也。浚,深也。内无以服齐,而求深于洙,以为守国之道,则非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二月,公侵宋。三月,宋人迁宿。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乗丘。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荆楚也,先曰荆,后曰楚,名从主人,以国举之外之也。凡四裔君皆称国,臣皆称人,畧之也。中国无王,四裔交侵,而楚始见焉。楚大夫以椒来聘,以屈完来盟,则得称名。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

诸侯擅征伐,罪矣。况灭国乎?凡灭之志,皆恶也。诸侯奔,皆名而书;出灭国,不名。内无君也。不言出,无所出也。叶子曰:「孟子言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五十,而天下大悦。盖内外乱,鸟兽行,则灭之,先王之政也。必武王而后可灭人,必周公而后能灭人。非武王、周公而灭人之国者,交相灭之道也。」小白始图霸,而先灭谭,又灭遂。遂卒不服,而齐人殱焉。其亦异于天下大悦者矣。而或者以为军谭、遂而不有,诸侯称寛焉者,妄也。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秋,宋大水。

记灾也。凡外灾异不书,成周以王书,宋以二王后书,齐以大灾书,宋、卫、陈、郑以众书,陈以哀灭国书,杞以二王后而不书。以告而吊,吊而合礼则书;不以告,或告而不吊,吊而不合礼则不书也。叶子曰:凶礼六,吊礼以哀祸烖,周公之政也,而诸侯与有焉,是谓周礼救患修睦之道也。

  冬王姬归于齐

我主之也,叶子曰:「同姓而主,昬鲁所宜为也。」何独两见于庄公?盖惟齐不可主昬,惟庄公不可主齐。昬非庄公而主齐,非齐而我主之,皆不书小事也。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叔姬,纪季之妻也。内女嫁为诸侯妻,则书。归纪季之妻,则何以得书?归,非始归也。叔姬之归纪季久矣。非所当见,则不书。纪灭,而纪季入于齐,以叔姬托于我,待其成国也,而后复焉。故以始嫁之辞书之。成纪季之得后纪也。叶子曰:吾何以知叔姬之为纪季妻欤?凡媵不书。以叔姬为伯姬之媵,待年而后归,则不得书。且纪侯去,伯姬卒,虽媵,何用归?将以纪侯而録之欤?则《春秋》所以成纪者,于纪季见之矣。无所待于叔姫也。舍是,而叔姫得归酅,非纪季之妻而何?然则叔姬托于我,何以不书?非归宁也,则不可以书来。非见出也,则不可以书来。归以为义,无所用见,则不书焉尔。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防,及其大夫仇牧。万,宋大夫之再命者也。仇牧,宋大夫之三命者也。及仇牧贤也,盖防弑仇牧,趣遇之门,手劔而叱之,万遂杀牧。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十有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齐人,左氏、公羊作“齐侯”,谷梁作“齐人”,当从谷梁。四国何以皆称人?大夫而始为防与?恶曹清丘之盟同罪者也。叶子曰:“吾何以知齐侯之为齐人欤?”三家既不着其事,考之于时,则小白方圗霸而未成也。当时诸侯虽未必全听齐,岂无一自至者?而皆以防者防之哉?以恶曹清丘之事推之,则大夫为相好与共推小白尔。夫图霸亦大矣,不能请之于王,而大夫自相为谋,小白亦靡然受之。大夫而不受之,其君皆春秋之所宜治也。是说也,谷梁防知之而不能尽,故特以为举众之辞。是盖不原其情而臆为之说者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秋,七月。冬,公防齐侯盟于柯。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三国皆防者欤?非防者也。非防者则何以书?人正王道也。小白之图霸自此始矣。是可以为王而不为王,故于其始抑而人,之所以示天下之无所用霸也。叶子曰:吾何以知伐宋之为正王道欤?小白五霸之盛者也。前乎此,尝以师次于郎,以窥我矣。已而复以师灭谭焉。春秋皆以常法书之,以为与凡诸侯者等也。至北杏之防,大夫将推之,于是始与灭遂皆书人,则以

译冬天疏浚洙水。

洙,是鲁国的河流。浚,意为加深。国内没有足以制服齐国的实力,却去加深洙水,把它作为守卫国家的策略,这是不对的。

鲁庄公十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庄公在长勺击败齐军。二月,鲁庄公入侵宋国。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夏天,六月,齐军和宋军驻扎在郎地。鲁庄公在乘丘击败宋军。秋天,九月,楚国在莘地击败蔡军,并将蔡侯献舞俘虏回去。

荆,就是楚国。先前称为荆,后来称为楚,名称跟随主人,用国名来称呼是为了表示疏远。凡是四方边远地区的君主都称国名,臣子都称“人”,这是简略的写法。中原地区没有天子,四方边远地区互相侵扰,而楚国开始被记载。楚国大夫以椒的身份来聘问,以屈完的身份来结盟,所以能够称名。

冬天十月,齐军灭掉谭国,谭子逃奔到莒国。

诸侯擅自征伐,是有罪的。何况是灭掉别的国家呢?凡是灭国的意图,都是邪恶的。诸侯出逃,都记载名字;如果是被灭国而出逃,不记载名字。因为国内没有君主了。不记载“出”,是因为没有地方可出。叶子说:“孟子说周公辅佐武王诛杀纣王,讨伐奄国,三年讨伐其君主,把飞廉驱逐到海边并杀了他,灭掉五十个国家,而天下非常高兴。这是因为内外混乱,行为像鸟兽一样,就灭掉他们,这是先王的政令。一定是武王才可以灭人,一定是周公才能灭人。不是武王、周公而灭人国家的,是互相残杀的道路。”小白开始图谋霸业,却先灭掉谭国,又灭掉遂国。遂国最终不服,齐国人把他们杀光了。这也与天下高兴的情况不同了。而有人以为齐军驻扎在谭、遂而不占有,诸侯称赞他宽厚,这是错误的。

鲁庄公十一年,春天,周历正月。夏天,五月,戊寅日,鲁庄公在鄑地击败宋军。秋天,宋国发生大水灾。

这是记载灾祸。凡是外国的灾异不记载,成周因为天子而记载,宋国因为二王之后而记载,齐国因为大灾而记载,宋、卫、陈、郑因为众多而记载,陈国因为哀怜灭国而记载,杞国因为是二王之后而不记载。因为报告而吊唁,吊唁符合礼节就记载;不报告,或者报告而不吊唁,吊唁不符合礼节就不记载。叶子说:“凶礼有六种,吊唁礼是为了哀悼祸灾,这是周公的政令,而诸侯也参与其中,这叫做周礼救患修睦的道理。”

冬天,王姬嫁给齐国。

我国主持婚礼。叶子说:“同姓主持婚礼,是鲁国适宜做的。”为什么唯独在庄公时期两次出现?大概只有齐国不能由我国主持婚礼,只有庄公不能主持齐国的婚礼。如果不是庄公主持齐国的婚礼,如果不是齐国而由我国主持,都是不记载的小事。

鲁庄公十二年春天,周历三月,纪叔姬嫁到酅地。

叔姬,是纪季的妻子。国内的女子嫁给诸侯为妻,就记载。嫁到纪季那里,为什么能够记载?归,不是初次出嫁。叔姬嫁到纪季那里已经很久了。如果不是应当记载的,就不记载。纪国被灭,纪季进入齐国,把叔姬托付给我们,等待他恢复国家,然后才回去。所以用初次出嫁的措辞来记载。成全纪季能够继承纪国。叶子说:“我怎么知道叔姬是纪季的妻子呢?凡是陪嫁的不记载。如果把叔姬当作伯姬的陪嫁,等待成年后才出嫁,就不能记载。况且纪侯离开,伯姬去世,即使是陪嫁,为什么要回去?想要因为纪侯而记录她吗?那么《春秋》用来成全纪国的,在纪季身上体现了。不依赖于叔姬。除了这个,叔姬能够嫁到酅地,如果不是纪季的妻子又是什么?那么叔姬托付给我们,为什么不记载?不是回娘家省亲,就不能记载“来”。不是被休弃,就不能记载“来”。以归为义,没有地方记载,就不记载罢了。

夏天四月,秋天八月甲午日,宋万杀了他的君主防,以及他的大夫仇牧。万,是宋国大夫中受两次任命的人。仇牧,是宋国大夫中受三次任命的人。及仇牧,是因为仇牧贤德,大概防杀仇牧,匆忙遇到仇牧,手拿着剑呵斥他,万于是杀了仇牧。

冬天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

鲁庄公十三年春天,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在北杏结盟。齐人,左氏、公羊作“齐侯”,谷梁作“齐人”,应当从谷梁。四个国家为什么都称“人”?是大夫开始结盟吗?厌恶曹清丘之盟,罪行相同。叶子说:“我怎么知道齐侯是齐人呢?”三家都不记载这件事,考察当时的情况,小白正图谋霸业而还没有成功。当时的诸侯虽然不一定完全听从齐国,难道没有一个自己来的吗?而都因为结盟而结盟吗?以厌恶曹清丘之事推断,就是大夫互相友好并共同推举小白罢了。图谋霸业也是大事,不能向天子请示,而大夫自己互相谋划,小白也顺从地接受了。大夫如果不接受,他们的君主都是《春秋》应当惩治的。这种说法,谷梁知道但不能尽述,所以特别认为是举众的措辞。这大概是不推究实情而主观臆断的说法。

夏天六月,齐人灭掉遂国。秋天,七月。冬天,鲁庄公与齐侯在柯地结盟。

鲁庄公十四年春天,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

三个国家都是结盟的吗?不是结盟的。不是结盟的为什么记载?人,是正王道。小白图谋霸业从这里开始。可以称王而不称王,所以在开始时抑制而称“人”,这是用来向天下显示霸业无所用的。叶子说:“我怎么知道攻打宋国是正王道呢?小白是五霸中最盛大的。在此之前,曾经把军队驻扎在郎地,来窥探我们。后来又用军队灭掉谭国。《春秋》都用常法记载,认为与一般诸侯相同。到了北杏之盟,大夫将要推举他,于是开始与灭遂都记载为“人”,那么

小白为可责矣。故柯之防与公皆以爵见,则诸侯亦将推之。明年遂与两国为此伐覇,于是始焉。由是伐郳、伐郑、伐戎、伐徐、伐山戎、伐英氏,三十余年皆书人。终其世得以爵见者二十四,以师见者三,则称人,岂皆防者哉?盖春秋之作,悯天下之无王也。必有如汤、文王者,然后为吾之所贵。若小白而少假之,则天下皆趣于霸,王道何由而兴乎?惟小白可望以为王,则亦惟小白可责以为不王。此于其伐每抑而人,之所以着其法以责天下后世也。故言管仲之功于春秋之时,则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不以兵车,可以许其仁。言小白之事于三王之道,则管仲之功,曾西且不肯为。故曰:五覇三王之罪人也。孟子其知之矣。

译齐桓公小白是可以被责备的。所以,在柯地讲和时,齐桓公与曹沫都以爵位相见,那么诸侯也将推崇这种做法。第二年,齐桓公就与这两个国家一起讨伐楚国,霸业从此开始。从此以后,讨伐郳国、讨伐郑国、讨伐戎人、讨伐徐国、讨伐山戎、讨伐英氏,三十多年间史书都只称“人”。在他的一生中,能以爵位相见的有二十四次,以军队相见的有三次,就称“人”,难道都是因为像曹沫那样的原因吗?大概《春秋》的写作,是哀悯天下没有天子。一定要有像商汤、周文王那样的人,然后才值得我推崇。如果对小白稍微宽容一些,那么天下人都将趋向于霸业,王道又从哪里兴起呢?正因为小白有望成为王者,所以也只有小白可以被责备为不成其为王者。因此,在他每次征伐时都贬抑而称“人”,这是为了彰显其法则来责备天下后世。所以在谈论管仲在春秋时期的功绩时,九次会盟诸侯,一次匡正天下,不依靠武力,可以赞许他的仁德。但在谈论小白之事是否符合三王的道义时,管仲的功绩,曾西尚且不肯接受。所以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孟子是明白这一点的。

夏单伯防伐宋

单伯,吾之孤也。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言“帅师”,将尊师众也。叔孙得臣防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不言“帅师”,将尊师少也。单伯何以不言“帅师”?犹之得臣也。何以再见?后至也。

秋七月荆入蔡。冬单伯防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北杏之防,齐人先宋人,齐人主防。也是防,以单伯往防为辞,而复以齐侯先宋公。盖宋始服于齐,诸侯于是相与推齐覇。故明年再防鄄,齐侯遂居宋公上矣。叶子曰:吾何以知是为诸侯之推齐覇欤?此防鄄曰卫侯即朔也,后防鄄曰郑伯即突也。朔自庄六年违王命而入卫,不与诸侯通者九年。突自庄四年与陈侯遇于垂,不与诸侯通者十一年。至是而皆来防,非以小白浸强而得诸侯有不敢不至欤?盖于是为幽之同盟矣。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防于鄄。夏,夫人姜氏如齐。

夫人不得归宁者也。礼,女嫁,父母在,嵗一归;父母没,使人归宁。禄父没矣,夫人前与桓公如齐,已而防于禚,享于祝丘,又至于如齐师。是在襄公之世,其恶为甚矣。然辞无所贬,曰「夫人姜氏」焉。所谓不待贬絶而自见者也。今小白始覇,而夫人复如齐,小白安得受之欤?古之善治其国者,必先齐其家;齐其家者,必先正其身。小白之正身齐家,亦襄公而已。故其刑能施于哀姜,而其礼不能正于文姜。君子以是病小白,是以与襄公之辞一施之。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宋序齐上,主兵也。诸侯虽推先齐,然小白之覇犹未受命于王,故宋复以主兵居上。

  郑人侵宋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秋,荆伐郑。冬,十有二月,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前未有言同盟者,此何以曰同盟?以天子之同礼盟诸侯也。何以没公?同非诸侯之所得为也。诸侯之同盟者多矣,何以于是独没公?于其始焉一正之以小白为可责也。古者诸侯以朝觐宗遇,四时更朝于王,常事也。见于庙中而不盟,以事来见,非其节而防。十有二年,王不时巡,而同非常事也。见于国外,筑宫为坛,祀方明而盟。常事不盟,无所事盟;也非常事有盟,不协则和之也。齐侯将帅诸侯以奬王室,故假天子十有二年之礼而共受命焉。齐侯于是始霸,天子命之也。然则春秋与之欤?实与而文不与,所以没公也。以为齐侯欲以奬王室,则可以诸侯共行天子之礼而听于齐侯,则不可。公不可见,则诸侯亦不可见矣。叶子曰:周衰诸侯不朝王久矣。齐侯既图覇,将从之而不正欤?则天下无时而有王也。帅之以共朝王欤?则诸侯未必皆能朝也。伐之则不可胜伐。然则为齐侯者如之何?曰:天子固有不时巡而合诸侯者也。吾请之王而设于此,使诸侯如朝于方岳之下,而莫不听焉。吾王庶几其可尊矣,是齐侯之志也。吾何以知其然?此始防也。后十有二年而再防,则天子殷国之节也。岂齐侯之自为者哉?及诸侯之从已者信,然后以为吾非得已而不已者,遂终其世而不复为,则齐侯之志亦可见矣。故晋文公防诸侯而召天子,书曰「天王狩于河阳」,以全天子之行。齐侯假天子之礼而与诸侯防,曰「齐防诸侯」,诸侯同盟于某而无异文,特以没公防见之。春秋与齐之实,在是矣。是以桓公有同盟,文公无同盟。孔子所以与桓公之正而不谲也。自齐侯卒,宋襄公一为会而不能终。文公之后,晋主中夏,每袭其迹而窃用之,天下卒莫从,则僭而已矣。其弊遂有大夫而为者,岂春秋之意哉?先儒乃谓同尊周,同外楚。夫盟则同矣,何独于是言之?若曰姑以为言,而后不能,则与常盟何择?吾未知其说也。

  邾子克卒

克仪父之名也,得以爵见进而成国矣。北杏之防,郳之伐,邾人皆在焉。或曰:齐以是请于王而进之。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詹郑大夫之再命者也,称人以执,非伯讨也。詹未三命,则非郑之知政者也。郑伯与宋

译夏季,单伯在防地会合诸侯讨伐宋国。

单伯是周王的孤卿。华督率领军队,在防地会合宋公、陈侯、蔡人、卫人讨伐郑国。经文说“帅师”,是因为将领尊贵且军队众多。叔孙得臣在防地会合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讨伐沈国。经文不说“帅师”,是因为将领尊贵但军队较少。单伯为什么不说“帅师”?这与叔孙得臣的情况相同。为什么再次出现“防”字?因为单伯是后来才到的。

秋季七月,荆国人入侵蔡国。冬季,单伯在鄄地会合齐侯、宋公、卫侯、郑伯。北杏之会,齐人在宋人之前,齐国主持会盟。这次会盟,以单伯前往会盟为名义,却又让齐侯排在宋公之前。大概是因为宋国开始服从齐国,诸侯于是共同推举齐国称霸。所以第二年再次在鄄地会盟,齐侯就排在宋公之上。叶子说:我怎么知道这是诸侯推举齐国称霸呢?这次鄄地会盟说卫侯,就是卫朔;后来鄄地会盟说郑伯,就是郑突。卫朔自从庄公六年违抗王命进入卫国,不与诸侯交往已有九年。郑突自从庄公四年与陈侯在垂地相遇,不与诸侯交往已有十一年。到了这时他们都来会盟,难道不是因为小白逐渐强大,而诸侯有不敢不来的吗?大概这时就是幽地的同盟了。

十五年春季,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盟。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夫人是不应该回娘家省亲的。按照礼制,女子出嫁,父母健在,每年回娘家一次;父母去世,派人回娘家省亲。禄父已经去世,夫人之前曾与桓公一起去齐国,随后又在禚地会盟,在祝丘受享,又至于去齐国的军队那里。这在襄公的时代,她的恶行已经非常严重了。然而经文的措辞没有贬斥,只称“夫人姜氏”。这就是所谓不需要贬斥断绝就能自行显现的。现在小白刚刚称霸,夫人又去齐国,小白怎么能接受呢?古代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须先整顿好家庭;整顿家庭的人,必须先端正自身。小白端正自身、整顿家庭,也就和襄公一样罢了。所以他的刑罚能施加于哀姜,而他的礼制不能端正于文姜。君子因此指责小白,所以用与襄公相同的措辞来对待他。

秋季,宋人、齐人、邾人讨伐郳国。

宋国排在齐国之上,是主持军事。诸侯虽然推举齐国为先,然而小白的霸业还没有受到周王的任命,所以宋国再次以主持军事的身份排在上面。

郑人侵犯宋国。冬季十月。

十六年春王正月,夏季,宋人、齐人、卫人讨伐郑国。秋季,荆国人讨伐郑国。冬季,十二月,在防地,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在幽地结为同盟。

以前没有说过“同盟”的,这里为什么说“同盟”?是用天子的同礼来与诸侯结盟。为什么隐去鲁公?因为“同”不是诸侯所能做的。诸侯结为同盟的很多,为什么唯独在这里隐去鲁公?在开始的时候端正一下,以小白为可指责。古代诸侯通过朝见、觐见、宗庙祭祀、相遇,四季轮流朝见周王,这是常事。在庙中相见而不结盟,因为有事来见,不是常规的节度而会盟。十二年,周王没有按时巡行,而“同”是非常事。在国外相见,筑宫为坛,祭祀方明而结盟。常事不结盟,没有什么事需要结盟;非常事有结盟,不协调就调和它。齐侯将率领诸侯以奖助王室,所以假借天子十二年的礼制而共同接受命令。齐侯这时开始称霸,是天子命令他的。那么《春秋》赞同他吗?实际上赞同而文辞上不赞同,所以隐去鲁公。认为齐侯想要奖助王室,就可以让诸侯共同行天子的礼而听命于齐侯,这是不可以的。鲁公不可以出现,那么诸侯也不可以出现了。叶子说:周室衰微,诸侯不朝见周王已经很久了。齐侯既已图谋霸业,如果顺从他们而不加以纠正,那么天下就没有时刻有王了。率领他们共同朝见周王吗?那么诸侯未必都能朝见。讨伐他们则不可能全部讨伐。那么作为齐侯该怎么办呢?回答说:天子本来就有不按时巡行而会合诸侯的情况。我向周王请求并设置在这里,让诸侯像朝见方岳一样,而没有不听从的。我的周王大概就可以被尊崇了,这是齐侯的志向。我怎么知道是这样呢?这是开始会盟。后来十二年再次会盟,就是天子殷国之节。难道是齐侯自己做的吗?等到诸侯跟随他确信了,然后认为我不得已而不停止,于是终其一生不再这样做,那么齐侯的志向也可以看到了。所以晋文公会合诸侯而召见天子,史书说“天王狩于河阳”,以保全天子的行动。齐侯假借天子的礼制而与诸侯会盟,说“齐会诸侯”,诸侯在某地结为同盟而没有不同的文辞,特别以隐去鲁公来体现。《春秋》对齐桓公的实质上的赞同,就在这里。所以桓公有“同盟”,文公没有“同盟”。孔子因此赞同桓公的正道而不诡诈。自从齐侯去世,宋襄公一次会盟而不能坚持到底。文公之后,晋国主持中原,每次沿袭其踪迹而窃取使用,天下最终没有跟随,那就是僭越罢了。其弊端甚至有大夫来做的,这难道是《春秋》的意思吗?先儒说“同”是尊周,同是外楚。结盟就是“同”了,为什么唯独在这里说?如果说姑且这样说,而后不能做到,那么与平常的结盟有什么区别?我不知道这种说法。

邾子克去世。

克是仪父的名字,得以用爵位显示而成为国家。北杏之会,讨伐郳国,邾国都在其中。有人说:齐国因此向周王请求而进爵。

十七年春季,齐人抓获郑詹。

詹是郑国再命的大夫,称“人”而抓获,不是霸主征讨。詹没有三命,就不是郑国执政的人。郑伯与宋

公防于鄄,则同好矣。未几而郑侵宋,故宋复主兵,而齐、卫共伐之。至同盟于幽,而郑服,故以詹为说而执焉。郑非詹之所得任,则执之非其罪者也。

译鲁公在鄄地设防,原本是为了与诸侯结好。不久郑国侵犯宋国,所以宋国重新掌握兵权,齐国和卫国共同讨伐郑国。等到在幽地结盟,郑国臣服,所以宋国以詹为借口而逮捕了他。郑国的事并不是詹所能决定的,那么逮捕他就不是他的罪过。

夏齐人殱于遂

遂国也,齐人众辞也,殱尽杀之也。齐以强灭遂,遂不畏其力,能以亡国之余而尽杀其众,非遂能殱齐,齐自殱也。叶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齐小白之覇,能率诸侯而九合,不能服遂一国,岂得之者不以心欤?文王之造周,曰:「大邦畏其力,小邦怀其德。」夫文王之所谓力者,非强服之也。《灵台》之诗曰:「经始勿亟,庶民子来。」使有国而知此,则天下之民皆襁负而至矣,何待灭人之国而后为强乎?故以遂一见法焉。

  秋郑詹自齐逃来

苟以身免,曰逃。大夫以道为去就,以义为死生。詹虽无罪,而齐何畏焉?幸于全生,而不以义去,则亦苟免其身而已。奔以适我为志,故曰“来奔”;逃以舍彼为志,故曰“逃来”。

  冬多麋

记灾也。麋多则害稼。冬稼成之时也。螽螟害稼者也。凡见则为灾。麋非害稼者也。多而后为灾。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夏,公追戎于济西。济西,内地也。前未有言戎伐我者,何以至乎济西?盖过我而蹑之也。戎之于鲁,隐之所与防,桓之所与盟者也。过我而蹑之,盖出不意以幸其功,掩不虞以乗其利。以庄公为谖矣。然则及之乎?不及也。何以不言不及?蹑之则不责其及也。

  秋有▯

记异也。▯与蜚皆害人之物。▯蜚,中国所无也;鸜鹆,鲁所无也。以所无,则有为异矣。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公子结,吾大夫之三命者也。陈人,陈侯也。何以言人妇?非陈侯之所得名曰人云尔,别外之辞也。古者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媵之,必以大夫送焉,谓之媵臣。凡媵不书,此何以书?将以见其遂也。鲁以女媵陈人之妇而结之,齐与宋将有不可于鲁,而遇诸鄄,结因与之盟而和焉,故言遂,善之也。叶子曰:吾何以知结之遂为善欤?《春秋》言遂二:有君遂,有臣遂。君者,命之所从出,无所往而不可遂,故诸侯而言遂,继事之辞也。大夫受命于君,有不可得而遂,故大夫之言遂,生事之辞也。大夫言生事,则有可得而遂者,有不可得而遂者。在国中则不可遂,所谓大夫无遂事也;在国外则可遂,所谓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则专之者也。而《春秋》之辞一施之,以为各于其事观焉,则审矣。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台在国内,郓在国外,可以救台而遂入郓乎?盟者,所以谋不恊也,而非大夫之事。然大夫与国同体,君不在焉,而事有不可者,不为之所,则亦不忠而已矣。吾是以知君子之与结也。

  夫人姜氏如莒

  如齐且不可如莒益过矣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郊外曰都,都外曰鄙。凡伐,皆先鸣钟鼓以问罪。服而行成,则见伐,不见战;不服而战,则见战,不见伐。内伐,言鄙详内也。有伐而围邑,然后言围;有伐而至城下,然后言我。我,内辞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夏,齐大灾。

大灾灾而大也,有大荒,有大札,有大烖。大荒,饥也;大札,疾也;大烖,水火之变也。凡内灾,必目其所。宋陈灾,不目其所,畧之也。齐大灾然后书,齐灾不书,以大故书也。曰:“宫室廐库廛市皆尽焉尔。”古者国有大烖,类宗庙社稷,以是故重之也。

  秋七月冬齐人伐戎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庄公之母也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夫▯者,何大罪也?肆者,何纵也?大罪则何以谓之大眚过也?古者谓视不明为眚过,而虽大君子宥焉。何以书?以文姜也有眚,有大眚。诸侯不得专杀,则亦不得专生。肆眚,诸侯之事也。肆大眚,天子之事也。鲁得肆大眚,虽周公之赐,文姜之罪,天子不讨而得葬,故庄公因推以及其国人。非所肆而肆也。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臣有作福作威,害于而家,凶于

译夏天,齐国人在遂国被杀尽。

遂是一个国家,“齐人众”是齐国人多的意思,“殱”是杀尽的意思。齐国凭借强权灭掉了遂国,但遂国人并不畏惧齐国的武力,能够以亡国之余力杀尽齐国军队,这并非遂国能杀尽齐人,而是齐人自取灭亡。叶子说:“得到天下有正道,得到百姓就能得到天下。得到百姓也有正道,得到民心就能得到百姓。”齐桓公小白称霸,能够率领诸侯多次会盟,却不能征服遂国这一个国家,难道得到天下不是靠民心吗?周文王建立周朝时说:“大国畏惧他的武力,小国怀念他的德行。”文王所说的武力,并不是靠强力使人屈服。《诗经·灵台》中说:“开始营建不要急于求成,百姓像儿子一样赶来服役。”如果当国者懂得这个道理,那么天下的百姓都会背着婴儿前来归附,哪里需要等到灭掉别人的国家才算是强大呢?所以通过遂国这件事来确立法则。

秋天,郑国的大夫詹从齐国逃来。

如果只是为了保全自身性命而离开,称为“逃”。大夫应以道义作为去留的标准,以正义作为生死的准则。詹虽然无罪,但他有什么好怕齐国的呢?侥幸保全性命,却不以道义离开,那也只是苟且保全自身罢了。奔逃是为了投奔我国,所以称为“来奔”;逃跑是为了舍弃那边,所以称为“逃来”。

冬天,麋鹿很多。

这是记载灾异。麋鹿太多就会损害庄稼。冬天是庄稼成熟的时候。蝗虫和螟虫是损害庄稼的害虫,只要出现就是灾异。麋鹿本来不是损害庄稼的,但数量过多就成了灾异。

鲁庄公十八年春天,周历三月,发生了日食。夏天,鲁庄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济水以西是鲁国的内地。之前没有记载戎人攻打我国,为什么追击到了济水以西?大概是戎人经过我国境内,鲁军跟踪追击。戎人与鲁国的关系,在鲁隐公时曾共同设防,在鲁桓公时曾共同结盟。戎人经过我国境内,鲁军跟踪追击,大概是出其不意以侥幸立功,趁其不备以利用有利时机。庄公对此事考虑得不够周全。那么追上戎人了吗?没有追上。为什么不写“没有追上”?因为跟踪追击就不责备是否追上了。

秋天,出现了一种〇虫。

这是记载异常现象。〇虫和蜚虫都是危害人的生物。〇虫和蜚虫,中原地区没有;鸜鹆鸟,鲁国没有。因为出现了本国没有的东西,所以视为异常。

冬天,十月。

鲁庄公十九年春天,周历正月。夏天,四月。秋天,公子结送陈国的陪嫁女子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公子结,是我国受三命的大夫。陈人,指陈侯。为什么称“陈人之妇”?不是陈侯所能命名的,称为“人”罢了,这是区别外国的措辞。古代诸侯娶一国女子,另外两国陪嫁,必定由大夫护送,称为媵臣。凡是送陪嫁女子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显示“遂”字。鲁国送女子陪嫁陈国的夫人从而与陈国结好,齐国和宋国将对鲁国不利,而在鄄地相遇,公子结趁机与他们结盟从而和解,所以用“遂”字,这是赞扬他。叶子说:我凭什么知道公子结的“遂”是好的呢?《春秋》中的“遂”有两种:有君主的“遂”,有大夫的“遂”。君主是命令发出的源头,没有哪里不能“遂”的,所以诸侯而言“遂”,是承接前事的措辞。大夫受命于君主,有不能“遂”的情况,所以大夫而言“遂”,是擅自做主的措辞。大夫擅自做主,就有可以“遂”的,也有不可以“遂”的。在国内则不可以“遂”,这就是所谓大夫没有擅自做主的权力;在国外则可以“遂”,这就是所谓大夫出使边境,如果有安定社稷、利于国家的事情就可以专断。而《春秋》的措辞统一应用,根据各自的事情来观察,就清楚了。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地,于是攻入郓地。台在国内,郓在国外,可以救援台地而于是攻入郓地吗?结盟,是用来谋划不协调的事情,而不是大夫的职责。然而大夫与国家同为一体,君主不在场,而有事情不能处理,如果不为他做安排,那也是不忠罢了。我因此知道君子对公子结的赞许。

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去齐国尚且不可以,去莒国更是过分了。

冬天,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郊外称为都,都外称为鄙。凡是讨伐,都先敲钟击鼓以问罪。如果对方服从并讲和,就只记载“伐”,不记载“战”;如果不服从而战,就只记载“战”,不记载“伐”。国内被伐,说“鄙”是详述国内的情况。有讨伐并包围城邑,然后才说“围”;有讨伐而到达城下,然后才说“我”。“我”,是内部的措辞。

鲁庄公二十年春天,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夏天,齐国发生大灾。

大灾是指灾害很大,有大荒、大札、大烖。大荒,是饥荒;大札,是瘟疫;大烖,是水火之灾。凡是国内灾祸,必定指明地点。宋国、陈国灾祸,不指明地点,是略写。齐国大灾才记载,齐国一般灾祸不记载,因为是大事才记载。说:“宫室、马厩、仓库、住宅、市场都烧光了。”古代国家有大水火灾,要祭祀宗庙社稷,因此重视这件事。

秋天,七月。冬天,齐国人攻打戎人。

鲁庄公二十一年,春天,周历正月。夏天,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秋天,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庄公的母亲。

冬天,十二月,安葬郑厉公。

鲁庄公二十二年春天,周历正月,施行大赦。

〇是什么?是大罪。肆是什么?是放纵。大罪为什么称为大眚(过失)?古代称视力不明为眚过,即使是君子也宽恕。为什么记载?因为文姜有罪,有大罪。诸侯不能擅自杀人,也不能擅自赦免人。施行赦免,是诸侯的事。施行大赦,是天子的特权。鲁国得以施行大赦,虽然是周公的恩赐,文姜的罪过,天子不追究而得以安葬,所以庄公因此推恩到国人。不该赦免而赦免了。只有君主可以行赏,只有君主可以施罚,臣子行赏施罚,危害你的家,凶险于

而国。庄公盖作福者也,其亦无以保其国矣。叶子曰:吾何以知肆大眚为天子之事欤?周人告其臣曰:「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有大眚而肆之可也。」然驭福以生,驭过以诛,盖王之八柄,岂诸侯而得为乎?庄公之意若曰:「吾固得肆大眚矣。夫人之罪当讨而不得葬,今天子既宥而不讨,使得称小君而终为夫人。吾国人而有大罪,吾如之何而杀之?必有非大眚而肆者矣。非大眚而肆,虽天子且不可,而况于鲁乎?大眚而得其节,皆常事,不书,特一见,吾是以知其非所肆而肆者也。」

译至于鲁国。庄公大概是滥用恩赦的人,他也就无法保全他的国家了。叶子说:我凭什么知道“肆大眚”是天子的职权呢?周人告诉他的臣下说:“你犯了大罪,并非执迷不悟,只是过失灾祸,才落到这种地步。既然已经彻底究明了你的罪责,这时就不可以杀你。犯了大过而赦免他是可以的。”然而,驾驭福赏以使人存活,驾驭过错以使人受诛,本是天子的八种权柄,难道是诸侯所能行使的吗?庄公的意思好像是说:“我本来就能赦免大过。那人的罪应当讨伐而不能安葬,现在天子既然宽恕而不加讨伐,让她得以称‘小君’而最终成为夫人。我国的人犯了大罪,我怎么能杀他呢?必定有并非大过而被赦免的人了。并非大过而赦免,即使是天子尚且不可以,何况是鲁国呢?大过而合乎法度,都是常事,不记载,特别记载这一次,我因此知道他是并非应当赦免而被赦免的。”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文諡也。谓诸侯之妻,君称之曰夫人,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葬公曰「我君」,葬夫人曰「我小君」,厌也。故以称诸异邦之辞言之。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御冦陈诸公子也?何以不称大夫?非大夫也。非大夫则何以书?杀公子之重,视大夫亲亲之道也。凡以国杀而名者,有罪而累其君也;其不名则无罪也。以人杀而名者,有罪而干其众也;其不名则无罪也。御冦曷为以人杀?陈人杀御冦,而其党公子完、颛孙奔齐。御冦冝有得罪于陈人者也,其事则史失之矣。叶子曰:古者刑不上大夫,公族有罪不以干有司,以为大夫者,吾任之所与共政者也;公族者,吾亲之所与共恩者也。不幸而有罪,则大司冦议其辟,不得已而丽于法,则甸师致其刑。然而公族狱成而谳于公,犹曰“宥之”,三三宥不对,走出,又使人追之曰“必赦之”。有司以为无及,则哭于异姓之庙,素服不举而私丧之。如是犹有慢贤而贼亲者,故葵丘之防,齐小白犹曰“毋专杀大夫”。天下无道,政在大夫,君子终不以一时之弊害万世之法,是以大夫强而君杀之,由三桓始。虽谓之义,终不通乎《春秋》。盖以为大夫之有罪无罪,吾固有以为之辞矣。则其不可杀,槩书之曰“杀其世子,杀其弟,杀其公子,杀其大夫”,所以正君臣之义,而厚骨肉之恩也。

  夏五月

四时无事,书首月以见时;有事则于其月见之。五月首时而下无事,盖阙文也。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

高傒,齐大夫之三命者也。及者,公也。何以不言公?礼,卿不防公侯也。叶子曰:「名分不可不正也。古者,诸侯之命,诸臣之爵,莫不皆有别焉。大国之君,九命,公也;次国之君,七命,侯伯也;其卿则不过三命。小国之君,五命,子男也;其卿则不过再命。先王之意,以为诸侯之邦交,有不得不用其臣者,既使之敌,则臣无敌君之义;不使之敌,则无以致其睦邻之道。故为之节,以大国三命之卿而当小国五命之君,此礼之所不得已也。至公侯伯则尊矣,必君而后可敌焉。晋荀庚、卫孙良夫寻盟,鲁臧宣叔以为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虚,大国上卿而不言,盖不以当诸侯之臣。而晋执叔孙婼与邾大夫卒,婼辞,以为列国之卿当小国之君,即命其介尚行,先王之制也。而齐以高傒、晋以阳处父盟,公可乎?是以皆没公而不见,此《春秋》所以正名分也。」

  冬公如齐纳币

纳币,不书。此何以书?不正,以其丧娶也。文姜之丧,始练而公图防,非礼也。纳币,大夫之事,而公亲之,又过也。何以不于始?焉讥之。纳币,纳徴也。防礼,纳采以问其族,问名以询其氏。氏姓得,而告于祢庙,曰“吉”,而后纳币以为之徴,则成礼矣。纳采、问名犹未定,成则不可易也。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祭叔来聘。

祭叔,王之下大夫也。祭叔则何以来聘?以其臣来也。何以不言使?内大夫不外交聘,非祭叔之所得为也。祭伯来朝,自朝也。不与其朝,故不言朝。祭叔来聘,使臣也。不与其聘,故不言使。叶子曰:“吾何以知祭叔之得有臣欤?古者王之卿士六命,而后赐官,始得自置其臣,以治其家邑,谓之具官。大夫则不得具官,而得臣其邑官事,使摄焉,是亦臣也。是故大夫以具官为非礼,而管仲以官事不摄为非俭。孔子尝为鲁司冦大夫,而三命者也。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子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夫子路岂以必不可行之礼而加之孔子哉?以为孔子尝为大夫,盖得摄官以为臣,而不知不在其位,则门人不可臣也。然则大夫之在位,固有摄官而为臣者矣。”

  夏公如齐观社

社者,何?春搜田之祭也。古者天子祀上帝,诸侯防之,受命焉;诸侯祀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未闻诸侯而防祭也。盖曰观焉,则非以为祭者也。故曰:齐弃太公之法,而观民于社。君为是举而往观之

译癸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文姜。

“文”是谥号。对于诸侯的妻子,国君称她为夫人,本国的人称她为君夫人,在其他诸侯国面前称她为寡小君,其他诸侯国的人也称她为君夫人。安葬国君时称“我君”,安葬夫人时称“我小君”,这是表示谦抑。所以这里使用在其他诸侯国面前称呼的辞语。

陈国人杀死了他们的公子御寇。

御寇是陈国的公子吗?为什么不称他为大夫?因为他不是大夫。不是大夫为什么还要记载?因为杀害公子的严重性,等同于对待大夫的亲亲之道。凡是因国家处死而记载名字的,是有罪且连累了国君;不记载名字的,则是无罪。因他人杀害而记载名字的,是有罪且冒犯了众人;不记载名字的,则是无罪。御寇为什么因他人杀害而记载名字?陈国人杀害御寇,而他的党羽公子完、颛孙逃奔到齐国。御寇应该是有得罪于陈国人的地方,但具体事情史官已经遗失了。叶子说:古代刑罚不施加于大夫,公族有罪不交由司法官处理,因为担任大夫的人,是我任用共同执政的人;公族的人,是我亲属共同施恩的人。不幸有了罪过,就由大司寇商议刑罚,不得已而触犯法律,则由甸师执行刑罚。然而公族的案件判决后要向国君报告,国君还说“宽恕他”,三次宽恕都没有回应,国君走出,又派人追赶说“一定要赦免他”。司法官认为来不及了,就在异姓的宗庙哭泣,穿着素服不举乐而私下为他服丧。像这样如果还有轻慢贤者而残害亲人的,所以葵丘会盟时,齐桓公小白还说“不要擅自杀害大夫”。天下无道,政令在大夫手中,君子终究不会因为一时的弊端而损害万世的法度,因此大夫势力强大而国君杀害他们,是从三桓开始的。即使称之为义,终究不符合《春秋》的原则。大概认为大夫有罪无罪,我本来就有相应的说法。那么那些不可杀的,一概记载为“杀其世子,杀其弟,杀其公子,杀其大夫”,以此来端正君臣的道义,而厚待骨肉亲情。

夏季五月。

四季没有大事,记载首月以显示时节;有事则在当月记载。五月是首月而下面没有大事,大概是文字缺失。

秋季七月丙申日,与齐国的高傒在防地结盟。

高傒,是齐国受三命的大夫。“及”指的是鲁公。为什么不提鲁公?按照礼制,卿不配与公侯并列。叶子说:“名分不可不正。古代诸侯的命数,臣下的爵位,没有不各有区别的。大国的国君,九命,是公;次一等的国君,七命,是侯伯;他们的卿不超过三命。小国的国君,五命,是子男;他们的卿不超过再命。先王的意思是,认为诸侯之间的邦交,有不得不用其臣下的情况,既然让他们对等,那么臣下就没有对等君主的道理;不让他们对等,就无法实现和睦邻邦之道。所以制定节度,用大国三命的卿来对应小国五命的君,这是礼制所不得已的。至于公侯伯则尊贵,必须国君才可以对等。晋国的荀庚、卫国的孙良夫寻盟,鲁国的臧宣叔认为次国的大夫,对应大国的中虚,大国的大夫而不提,大概是不让他对应诸侯的臣下。而晋国拘禁叔孙婼和邾国的大夫去世,叔孙婼辞谢,认为列国的大夫对应小国的国君,即使命令他的副使先行,也是先王的制度。而齐国用高傒、晋国用阳处父结盟,鲁公可以吗?因此都隐去鲁公而不显现,这是《春秋》用来端正名分的原因。”

冬季,鲁公到齐国纳币。

纳币,通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不正当,因为他在丧期娶妻。文姜去世,刚过练祭鲁公就图谋防地,不合礼制。纳币,是大夫的事,而鲁公亲自去做,又过分了。为什么不在开始时就讥讽?在纳币时讥讽。纳币,就是纳征。防地的礼仪,纳采以询问其家族,问名以询问其姓氏。姓氏得到,而告于祢庙,说“吉”,然后纳币作为征聘,这才算完成礼仪。纳采、问名还未确定,确定后就不可更改。

二十三年春季,鲁公从齐国回来。祭叔来聘问。

祭叔,是周王的下大夫。祭叔为什么来聘问?因为他是作为臣下来。为什么不提派遣?内大夫不对外交往聘问,不是祭叔所能做的。祭伯来朝见,是自行朝见。不承认他的朝见,所以不提朝。祭叔来聘问,是派遣的臣子。不承认他的聘问,所以不提派遣。叶子说:“我凭什么知道祭叔有臣下呢?古代王的卿士六命,然后赐官,才开始得以自行设置臣下,以治理其家邑,称为具官。大夫不得具官,而得以臣属其邑官事,使摄任,这也是臣下。所以大夫以具官为非礼,而管仲以官事不摄为非俭。孔子曾经担任鲁国的司寇大夫,是三命者。生病时,子路让门人作为臣下。孔子说:‘很久了啊,由的行为欺诈!没有臣下而装作有臣下,我欺骗谁?欺骗天吗?’夫子路难道以必不可行的礼加于孔子吗?认为孔子曾经担任大夫,大概得以摄官作为臣下,而不知道不在其位,则门人不可作为臣下。那么大夫在位,本来就有摄官而作为臣下的。”

夏季,鲁公到齐国观社。

社是什么?是春季狩猎的祭祀。古代天子祭祀上帝,诸侯配享,接受天命;诸侯祭祀先公,卿大夫佐助,接受事务。没听说过诸侯配享祭祀的。大概说观,就不是作为祭祀者。所以说:齐国抛弃太公的法度,而在社祭中观民。国君为此举动而前往观看。

,非礼也。曹刿固知之矣。

  公至自齐荆人来聘

译不符合礼制。曹刿本来就知道这一点。

鲁庄公从齐国回来,荆国派人来聘问。

公及齐侯遇于谷萧叔朝公

萧叔,宋附庸之君也。诸侯相朝,非礼也。即遇而朝,又非矣。古者朝必以庙,朝于王所,可。天子有方岳之朝也。朝于公,不可。诸侯无外朝也。朝公而已矣。不言来,谷,齐地也。

  秋丹桓宫楹

桓宫,桓公之庙也。丹楹,非矣。丹桓宫楹,又非也。天子之楹,黝;诸侯之楹,垩;大夫,仓;士,黈。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十有二月,甲寅,公防齐侯盟于扈。

离盟也。小白已覇矣。公复为离盟,则非诸侯之政也。以图防于我,而固其好焉尔。故前高傒为防之盟,而后公如齐纳币;今齐侯为扈盟,而后公如齐逆女。见公之迫于齐,而不敢不从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

丹楹过矣,刻桷又甚也。桷,椽也。礼,天子之室,斲其椽而砻之,加密石焉。诸侯砻而不加石,大夫斲而不砻,士斲其本叶。子曰:「庄公之修桓宫,非其节也。以为崇之以致孝欤?则公之即位二十有四年矣,而今始修也。以为坏之而修欤?则修非特楹与桷也。然则何以修?以夫人将归也。」古者,天子七庙,亲庙四,祧庙二,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亲庙二,祧庙一,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及其皇考,士及其王考。其为礼虽有别,而宗庙之制则未之有间也。商人戒肜日而曰:「典祀无丰于昵。」昵,近也。夫祀且不可丰,而况宗庙之饰乎?庄公因夫人而为之,盖有甚于徒致其丰者,故言丹、言刻,则非所以事其祢;言桓宫,则非所以事其祖。庄公之厚桓,适以侈之而已。武曰「武宫」,炀曰「炀宫」,远也,故以諡举之;宣曰「新宫」,近也,諡之则疏也。桓以祢而得祖称,岂其厚之乃所以疏之欤?故曰:「斥言桓宫,以恶庄也。」谷梁其知之矣。

  叶氏春秋传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叶氏春秋传卷七

  宋 叶梦得 撰

  庄公三

  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

  逆女大夫之事公亲之非礼也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入逆辞也。庄公义不得娶于齐,则夫人义不可见宗庙。夫人之至为逆矣,故不书至。叶子曰:诸侯十五而冠,冠而生子。庄公于是生三十有六年矣,而夫人始见。以防与扈之盟,考之庄公过时而不娶,岂得已哉?内迫于夫人,而齐侯为之制,有不得自专也。而春秋无异文,以为不待贬絶而罪自见也。昔者舜不告而娶,孟子曰: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使庄公而知此义,不娶于齐,虽不得于文姜以承宗庙之重,而尽人子之道,与之为舜,岂不可乎?卒之身死无嫡,而庆父得以乗其隙,则庄公之为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宗妇,同宗之妇也。觌,大夫聘而私见天子之礼也。币,诸侯朝王而享王与后之礼也。朝有贽,享有币。夫人以丁丑入,则大夫宗妇既见矣。越三日而觌,非礼也。觌而用币,男女之同,又非也。以为尊夫人者,在物而不在礼矣。不言及,不以大夫及宗妇也。叶子曰:吾何以知宗妇之为同宗之妇欤?古者诸侯同宗之妻曰宗妇,以同言也。大夫嫡子之妻曰宗妇,以承宗言也。大夫非嫡子,其妻不得称宗妇,曰介妇,曰众妇焉。子同生,传《説文》:“姜与宗妇命之。”齐穆姜卒,传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此诸侯之言宗妇之礼也。觌夫人,何择于大夫之承宗者欤?凡大夫之妻皆得进矣,则宗妇非大夫之妻。礼诸侯以时朝于天子,各执其玊,谓之贽。朝毕而享王与后,各献其庭实,谓之币。于是享王以璧,享后以琮,则《周官》璧以帛,琮以锦者也。是谓享而非觌。大夫来聘,无享脩其君之礼成,然后奉束锦而请觌者,大夫之私礼也。大夫而后有觌,故曰“公事曰见,私事曰觌”。诸侯之大夫宗妇夫人之礼,吾不得而闻矣。意者其有见而无觌欤?见而用贽,则大夫以禽鸟,妇人以榛栗枣脩,先王之制也。今见而言觌,是再见也。觌而言币,是尚物也。则宗妇之献与夫人等,大夫觌而用币,犹以

译庄公与齐侯在谷地相遇,萧叔来朝见庄公。

萧叔,是宋国附庸国的国君。诸侯之间互相朝见,是不符合礼制的。既然是在相遇时朝见,更是错误了。古代朝见必须在宗庙进行,在周天子所在的地方朝见,是可以的。因为天子有在四方山岳举行的朝会。但朝见诸侯,是不可以的。诸侯没有在外朝见的礼仪。只是朝见庄公罢了。经文不说“来”,是因为谷地是齐国的领土。

秋天,把桓公宗庙的柱子漆成红色。

桓宫,是桓公的宗庙。把柱子漆成红色,是不对的。把桓公宗庙的柱子漆成红色,更是错误了。天子的柱子,漆成黑色;诸侯的柱子,涂成白色;大夫的柱子,漆成苍色;士的柱子,漆成黄色。

冬天,十一月,曹伯射姑去世。十二月,甲寅日,庄公与齐侯在扈地结盟。

这是违背盟约的行为。齐桓公小白已经称霸了。庄公又进行违背盟约的结盟,就不是诸侯应有的政事了。这是为了图谋在防地结盟,从而巩固两国间的友好关系罢了。所以以前高傒在防地结盟,后来庄公去齐国赠送财物;现在齐侯在扈地结盟,后来庄公去齐国迎娶女子。可以看出庄公被齐国胁迫,不敢不听从。

鲁庄公二十四年春天,周历三月,雕刻桓公宗庙的椽子。

把柱子漆成红色已经过分了,雕刻椽子更是严重。桷,就是椽子。按照礼制,天子的房屋,砍削椽子并打磨光滑,再加上磨石;诸侯打磨光滑但不加磨石;大夫砍削但不打磨;士只砍削椽子的两端。孔子说:“庄公修缮桓公宗庙,不符合节制。如果认为这是为了推崇桓公以表达孝心,那么庄公即位已经二十四年了,现在才开始修缮。如果认为宗庙损坏了才修缮,那么修缮的就不只是柱子和椽子。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修缮呢?是因为夫人将要回国了。”古代,天子有七座宗庙,亲庙四座,祧庙两座,加上太祖庙共七座;诸侯五座,亲庙两座,祧庙一座,加上太祖庙共五座;大夫祭祀到父亲,士祭祀到祖父。虽然礼制有别,但宗庙的制度却没有差异。商人在告诫肜祭时说:“祭祀不要过分亲近。”昵,就是亲近。祭祀尚且不可以过分丰盛,何况宗庙的装饰呢?庄公因为夫人而这样做,大概比单纯追求丰盛更过分,所以说“丹”、说“刻”,就不是用来侍奉父亲;说“桓宫”,就不是用来侍奉祖先。庄公厚待桓公,恰恰是放纵了他的奢侈。武公称为“武宫”,炀公称为“炀宫”,是因为年代久远,所以用谥号称呼;宣公称为“新宫”,是因为年代较近,用谥号称呼就显得疏远。桓公作为父亲却得到了祖先的称呼,难道厚待他反而是疏远他吗?所以说:“直言桓宫,是为了厌恶庄公。”谷梁传是明白这一点的。

叶氏春秋传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叶氏春秋传卷七

宋 叶梦得 撰

庄公三

安葬曹庄公。夏天,庄公去齐国迎娶女子。

迎娶女子是大夫的职责,庄公亲自前往,是不符合礼制的。

秋天,庄公从齐国回来。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

“入”是违背礼制的辞令。庄公按理不该娶齐国女子,那么夫人按理就不该进入宗庙。夫人的到来是违背礼制的,所以不记载“至”。叶子说:诸侯十五岁行冠礼,冠礼后生子。庄公这时已经三十六岁了,夫人这才进入。根据防地和扈地的盟约考察,庄公过了适婚年龄而不娶妻,难道是不得已吗?内部被夫人胁迫,外部被齐侯制约,不能自主。而《春秋》没有特别的贬斥文字,认为不需要贬斥断绝,罪过自然显现。从前舜不告父母就娶妻,孟子说:如果告知就会废弃人伦大道,从而怨恨父母,所以不告知。不孝有三种,没有后代是最大的。假使庄公懂得这个道理,不娶齐国女子,虽然不能得到文姜的欢心以承担宗庙重任,但尽到了人子的道义,与舜相比,难道不可以吗?最终庄公死时没有嫡子,庆父得以乘虚而入,这就是庄公造成的。

戊寅日,大夫和宗妇进见夫人,使用玉帛。

宗妇,是同宗的女子。觌,是大夫聘问后私下拜见天子的礼仪。币,是诸侯朝见周王时享献周王与王后的礼仪。朝见有贽礼,享献有币礼。夫人在丁丑日进入,那么大夫和宗妇已经拜见过了。过了三天才觌见,是不符合礼制的。觌见时使用币礼,男女相同,更是错误。认为尊重夫人,在于物品而不在于礼制。不说“及”,是因为不把大夫和宗妇并列。叶子说:我怎么知道宗妇是同宗的女子呢?古代诸侯同宗的妻子叫宗妇,是因为同宗;大夫嫡子的妻子叫宗妇,是因为继承宗庙。大夫非嫡子的妻子不能称为宗妇,叫介妇,叫众妇。《左传》记载:“姜与宗妇命之。”齐穆姜去世,传文称“齐侯派诸姜和宗妇来送葬”,这是诸侯关于宗妇的礼仪。觌见夫人,为什么要选择大夫中继承宗庙的呢?凡是大夫的妻子都可以进见,那么宗妇就不是大夫的妻子。礼制规定诸侯按时朝见天子,各自拿着玉器,称为贽。朝见结束后享献周王与王后,各自进献庭实,称为币。于是享献周王用璧,享献王后用琮,这就是《周官》所说的璧用帛,琮用锦。这叫做享而不是觌。大夫来聘问,没有享献,完成君主的礼仪后,然后捧着束锦请求觌见,这是大夫的私礼。大夫之后才有觌见,所以说“公事叫见,私事叫觌”。诸侯的大夫和宗妇对夫人的礼仪,我没有听说过。大概是有见而没有觌吧?拜见时使用贽礼,那么大夫用禽鸟,妇女用榛栗枣脩,这是先王的制度。现在拜见却说觌,是第二次拜见。觌见却说用币,是崇尚物品。那么宗妇的进献与夫人相同,大夫觌见使用币礼,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