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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经问二

经问卷一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2–9 段

非为行立言也。入室始脱屦,则在堂上必不当脱屦也。乃汉《萧何传》:“何赐屦上殿”,则凡屦不得上殿矣。殿廷非室,上殿不必坐,而凡屦皆不得上,则与“坐必脱屦,入室始脱屦”之説,又复有异。此古制与,抑亦汉法如是也?

译这并非为了确立行为准则而发表的言论。进入内室才开始脱鞋,那么在堂上就不应当脱鞋。然而汉代《萧何传》记载:“萧何被赐穿鞋上殿”,这就意味着凡是鞋子都不能登上殿廷。殿廷并非内室,上殿不一定需要就座,而所有鞋子都不得登上殿廷,这就与“就座必须脱鞋,进入内室才开始脱鞋”的说法,又有了不同。这是古代的制度呢,还是汉代法律原本就是这样呢?

古制、汉法俱无明文,即堂室、席屦、行立、坐起种种,亦何曾有仪注影响可以称説?但云坐必脱屦,此亦不过就《曲礼》“退坐取屦”与夫“跪而迁屦”、“坐而纳屦”诸文细为推讨,则自似脱屦之仪,非行立所宜有。故《少仪》又云:“凡祭于室中,堂上无跣。”《士虞礼》曰:“尸坐不脱屦。”亦以升坛入庙趋跄登降,无事去履,故礼注曰:“朝祭不跣,以朝与祭时则并不当有坐理也。”乃考之汉后则大不然,不惟行立皆跣,即朝祭亦跣。萧何与操莽俱不脱剑履上殿,而其余则否。延至六朝,凡郊与庙帝皆脱舄,升坛脱舄,上殿即唐时《开寳通礼》,凡太庙祫禘,帝必去舄而后入,甚至朝士诣三公至阁下脱履过阁,又着履而尚书丞郎诣令与防射尚书并然。则是汉、魏、六朝以至于唐,并朝祭脱屦【或谓坐席亲地革于唐末然亦无明文】此与古者朝祭不跣之制正相抵牾。不止萧何一赐履见汉制也,且脱屦解袜,古以明欢,并非着敬谨之礼,而后并移之朝祭。刘宋有冬月不解袜之令,而梁天监中尚书参议谓:“跣袜之制起于燕坐,今朝祭并然,则清庙崇严亦宜跣袜。”是欢燕跣袜竟一变而为朝庙崇严之节,诚不知其制起于何时,此并非出公借圃之饮所得援引为故事也。

若然,则朝祭之跣,起于后代,剧不足据。但防曾客淮闻,淮客有论《采菽》之诗者,谓《采菽》以诸侯而朝天子,乃其诗曰:「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夫周制,邪幅即汉后之行縢也,偪束其胫,自足至膝,故曰「在下」,则已无袜矣。又《左传》臧哀伯云:「衮冕黻珽,带裳幅舄,皆朝防之服。」而但言「幅舄」,并不及袜。葢后之行縢以缄足者,皆有袜以蒙其上者也。经传之所谓「幅」,则皆无袜以蒙其上者也。惟无袜以蒙其上,故祗见幅;亦惟有幅以蔽其下,故可去袜。则是古凡朝祭,并无不却袜而见幅者。得毋三古之制,原自如此?故汉魏以后,尚存遗意,而逮今而并失之与?

曰:是又不然。向使幅外原有袜,而仍露幅以朝见,则制袜何用?朝见既露幅,则并不当有着袜之时,又安用去袜?此皆理之无可通者。古者幅、舄、履、袜各有其制,或解或着,各不相掩。大抵芾在股下而过于膝,一名为蔽膝,是也。故曰“赤芾在股”,言在膝之上、股之间也。幅即邪幅,在膝下而邪纒之,以周于足。礼注所谓“偪束其胫,由足至膝”是也。故曰“在下”,言在膝下也。若夫袜,则在胫之下、足之上,防胫幅而借足屦者,故一名曰“韎”。《释名》曰:“袜者,末也,在足之末也。”一名曰“▯”,“▯”足者也。则是古之为袜,祗以葢足,非如今之长广可葢膝者。其制窄而浅,一如履然【袜止▯足,与今制不同,故古乐府《华山畿》有吞袜事】葢袜者,筏也。履曰舟,袜曰筏,其形同也。是以跣义有三:一、脱屦则犹有袜也;一、解袜则犹有幅也;一、徒跣则并幅去之也。跣例亦有三:凡坐而脱屦,则袜尚存也;燕饮而解袜,则幅尚存也;至于丧者徒跣、待罪者徒跣,则幅亦并不存也。然则幅存、袜解,幅不加显;幅袜并着,幅亦不加晦。不得谓邪幅之见由于无袜,以此为朝庙解袜之证也。

然而又有疑者,男袜与女袜一也。今女袜长广,但葢腨肚,而并不葢足,则与筏异矣。且何以知袜之同于履也?

则以履袜一类,男女一制。今之女袜,并非古法,且亦不知为何名。子谓履可同于袜者?礼注:“单下曰履,复下曰舄。”而宋儒作《周礼订义》有曰:“单着者为履,复着者为舄。”则服履于舄之内,非即袜乎?袜可同于履者,曹植《洛神赋》曰:“罗袜生尘。”而“解之者”,谓歩波而如践地,一如履之亲地而底有埃者,则袜非履乎?且如今之女袜,而可以亲地乎?是以男子着袜,惟见有幅;女子着幅,惟见有袜。《内则》于子事父母则曰:“偪屦着綦”,但言偪幅而不及袜;于妇事舅姑则曰:“衿缨綦屦”,但言衿缨而不及偪。遂致宋人作《礼书》者,直曰:“妇

译古代制度与汉代的法令都没有明确的条文,即使是堂室、席垫、鞋履、行走站立、坐下起身等各种细节,又哪里曾经有礼仪注疏可以作为依据来称引解说呢?只是说坐着一定要脱鞋,这也不过是依据《曲礼》中“退坐取屦”以及“跪而迁屦”、“坐而纳屦”等文字仔细推究,这才似乎像是脱鞋的礼仪,而不是行走站立时所应有的。所以《少仪》又说:“凡在室内祭祀,堂上不赤脚。”《士虞礼》说:“尸(代表死者受祭的人)坐着不脱鞋。”也是因为登上祭坛、进入宗庙时快步升降,没有需要脱鞋的事,所以礼注说:“朝见和祭祀时不赤脚,因为朝见和祭祀时本来就不应当有坐下的道理。”然而考察汉代以后的情况则大不相同,不仅行走站立都赤脚,即使是朝见和祭祀也赤脚。萧何与曹操、王莽都不脱剑履上殿,而其他人则不然。延续到六朝,凡是郊祀和宗庙祭祀,皇帝都脱去舄(复底鞋),登上祭坛脱舄,上殿即如唐代《开宝通礼》所载,凡是太庙合祭,皇帝必定脱去舄然后进入,甚至朝臣谒见三公,到了阁下也要脱鞋过阁,然后再穿鞋,尚书丞郎谒见令与防射尚书也是如此。这样看来,从汉、魏、六朝直到唐代,朝见和祭祀时都脱鞋【有人说坐席亲近地面是从唐末开始的,但也无明文记载】,这与古代朝见祭祀不赤脚的制度正好相抵触。这不仅仅是萧何被赐穿鞋上殿可见汉代制度,而且脱鞋解袜,古代是用来表示欢愉的,并不是表示恭敬谨慎的礼仪,后来却把它移用到朝见祭祀中。刘宋有冬天不解袜的命令,而梁天监年间尚书参议认为:“赤脚穿袜的制度起源于闲坐,现在朝见祭祀也都这样,那么清庙崇高庄严,也应当赤脚穿袜。”于是欢宴时的赤脚穿袜竟然一变而为朝庙崇高庄严的礼节,实在不知道这种制度起源于何时,这并不是出自公借圃之饮所能援引作为先例的。

如果这样,那么朝见祭祀时的赤脚,起源于后代,非常不足为据。但我曾客居淮地听说,淮地的客人中有讨论《采菽》这首诗的,说《采菽》是诸侯朝见天子,然而诗中说:“赤芾在股,邪幅在下。”周代的制度,邪幅就是汉代以后的行縢,束缚小腿,从脚到膝盖,所以说“在下”,那么就已经没有袜子了。又《左传》臧哀伯说:“衮冕黻珽,带裳幅舄,都是朝见祭祀的服饰。”但只说“幅舄”,并没有提到袜子。大概后世的行縢用来包裹脚的,都有袜子覆盖在上面。经传中所说的“幅”,都没有袜子覆盖在上面。正因为没有袜子覆盖在上面,所以只看见幅;也正因为有幅遮蔽下面,所以可以去掉袜子。那么古代凡是朝见祭祀,并没有不脱去袜子而露出幅的。难道三代的制度,原本就是这样?所以汉魏以后,还保留着遗意,而等到今天却完全失传了吗?

回答说:这又不对。假如幅外面原本有袜子,却仍然露出幅来朝见,那么制作袜子有什么用呢?朝见既然露出幅,那么就不应当有穿袜子的时候,又何必脱去袜子呢?这些都是道理上无法讲通的。古代的幅、舄、履、袜各有其制度,或解或穿,互不掩盖。大概芾在股下而超过膝盖,一名叫蔽膝,就是这样。所以说“赤芾在股”,是说在膝盖之上、大腿之间。幅就是邪幅,在膝盖之下斜着缠绕,以环绕脚部。礼注所说的“束缚小腿,从脚到膝盖”就是这样。所以说“在下”,是说在膝盖之下。至于袜子,则在小腿之下、脚之上,遮挡小腿和幅而借助于鞋履,所以一名叫“韎”。《释名》说:“袜者,末也,在足之末也。”一名叫“〇”,“〇”足者也。那么古代的袜子,只是用来覆盖脚,不像现在那样长广可以覆盖膝盖。它的制度窄而浅,就像鞋一样【袜子只覆盖脚,与现在的制度不同,所以古乐府《华山畿》有吞袜的事】。大概袜子就是筏。鞋叫舟,袜叫筏,它们的形状相同。因此赤脚的意义有三种:一、脱鞋则还有袜子;一、解袜则还有幅;一、徒跣则连幅也去掉了。赤脚的惯例也有三种:凡是坐着脱鞋,则袜子还在;宴饮时解袜,则幅还在;至于丧事徒跣、待罪徒跣,则幅也不存在了。那么幅存在、袜解开,幅不更加明显;幅袜都穿着,幅也不更加隐蔽。不能认为邪幅的显露是由于没有袜子,以此作为朝庙解袜的证据。

然而又有疑问的是,男袜与女袜是一样的。现在女袜长广,只覆盖腨肚(小腿肚),而不覆盖脚,那么与筏就不同了。而且怎么知道袜子与鞋履相同呢?

那么因为鞋袜同类,男女制度一样。现在的女袜,并非古法,而且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您说鞋可以等同于袜子吗?礼注:“单底叫履,复底叫舄。”而宋儒作《周礼订义》有说:“单穿的是履,复穿的是舄。”那么穿在舄里面的履,不就是袜子吗?袜子可以等同于鞋履吗,曹植《洛神赋》说:“罗袜生尘。”而“解释者”,说步波而如践地,就像鞋履亲近地面而底部有尘埃一样,那么袜子不就是鞋履吗?而且像现在的女袜,可以亲近地面吗?所以男子穿袜子,只看见有幅;女子穿幅,只看见有袜。《内则》对于儿子侍奉父母则说:“偪屦着綦”,只说偪幅而不提到袜子;对于媳妇侍奉公婆则说:“衿缨綦屦”,只说衿缨而不提到偪。于是导致宋人作《礼书》的,直接说:“妇

人不用偪。”而世之妄解者,并据作“男子却袜,妇人去偪”,以为尊前承欢之证,则直是猺獠之俗,徒跣奉堂,大无礼矣。古文叙事原有详略,或缨或偪,不碍互举。况男无帬绔,但见邪幅;而女则绅缨缭绕而不之见。见偪则及,不见偪则不及,并无他义。不然,男妇一也,男子有行縢,而女反去缄而却纒,可乎?然谓燕坐脱屦不并解袜,是矣;至谓燕饮解袜不并解偪幅,则似不然。当出公怒声子时,声子之谢词有曰:“臣有疾异于人,若见之君将防之,是以不敢。”此谓其足有创,恐一解偪幅将必致见创而生秽恶,故不敢也。则似一解袜而幅已去矣。若其幅尚存,则创且不见,何防之有?

译人不用迫近。”而世上胡乱解释的人,都依据“男子脱下袜子,妇人去掉迫袜”的说法,将其作为在尊长面前承欢取悦的证据,这简直就是蛮夷的习俗,赤脚侍奉厅堂,太无礼了。古文叙事原本就有详略之分,有的提到缨饰,有的提到迫袜,互相列举并不妨碍。况且男子没有裙裤,只看到邪幅;而女子则绅带缨饰缭绕却看不见。看到迫袜就涉及,看不到迫袜就不涉及,并没有其他含义。否则,男女是一样的,男子有行縢,而女子反而去掉缄结和缠绕,可以吗?然而说闲坐时脱鞋并不同时脱袜,是对的;至于说宴饮时脱袜并不同时脱迫袜和邪幅,则似乎不对。当公怒声子时,声子的谢罪之辞中有说:“我有与人不同的疾病,如果被君主看见将会防备我,因此不敢。”这是说他的脚上有创伤,恐怕一旦解开迫袜和邪幅就一定会露出创伤而产生污秽,所以不敢。那么似乎是一脱袜而邪幅就已经去掉了。如果邪幅还在,那么创伤就看不见,有什么可防备的呢?

是又不然,夫世无徒跣可行礼者,予前谓居丧待罪,始有徒跣,此非妄语。彼声子之不解袜,非无幅也,以幅不至足也。其幅不至足者,以疾也,非恒例也。

沈玉亮【字瑶岑】问:「内则」云:「不有敬事,不敢袒裼。」夫袒裼裸裎,见于孟子,此大不敬之事,乃以袒裼属敬事,固己竒矣。至郑康成注,则又曰:「父党无容,谓居父之侧,不事容饰,即俗所云至亲无文者,则袒裼有何文饰?」经与注俱不可解。

旧亦疑此礼,且郑注父党无容语,亦出《玉藻》。文礼指袒裼为敬,郑氏又指袒裼为容饰,原无可解。但读书贵通达,有但读彼书而此书已豁然者,往读《乐记》云:“周旋裼袭,礼之文也。”又读《玉藻》云:“不文饰,也不裼。”夫裼亦何与于文饰,而谆谆言之?乃《玉藻》又云:“裘之裼也,见美也。君在则裼者,尽饰也。”然后知此所为裼,谓裼衣裼裘,使美见于外,正文饰之事,与《孟子》“袒裼秽亵”截然不同。且其以为文,又以为敬者,孔疏又云:“父母之所以质为敬,臣之事君以文为敬。”故又曰:“袭裘不入公门。”则是袒裼见美,本为文饰,而即以之为敬,君之事。此正与“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两相发明。葢袒裼者,事君之敬;不敢袒裼者,事父母之情也。经文郑注俱非无义也。

然何以同一袒裼,而一以为亵,一以为敬?

予亦尝疑之,但袒裼本不同有去衣之袒裼,有加衣之袒裼。去衣之袒裼,如射礼袒决,丧礼袒括发,郑诗袒裼暴虎,郊特牲肉袒割牲,左传郑伯肉袒牵羊,史微子世家面缚肉袒,俱是也。此即尔雅所云脱衣见体,荀子所谓露亶,诗注所谓露体为襢者,不必皆敬事也。虽曰肉袒割牲,亦敬之一节,然与臣敬、君子敬、父母全无与也。若加衣之袒裼,则有袒锦,如卫风“衣锦防衣裳,锦防裳防”者,单也。谓夫人衣锦,必加单衣于其上,谓之裼衣,但又加一衣,袒而不袭,则其美见焉。又有袒裘,如狐白加锦衣,狐青加绡衣,狐黄加黄衣,羔裘加缁衣,皆加单衣于裘上,但外又加一衣,袒则裼之而美见,袭则掩之而美不见。檀弓所云“袭裘而吊,裼裘而吊”是也。此即礼注所云“袒而有衣曰裼”者,则是去衣之袒裼为亵,加衣之袒裼为敬,明有分别。特是加衣之敬,近乎文饰,但可事君而不可行之于父子之间,故事父无容,必遇有他敬事始裼,之余则否。其所云他敬事,虽礼无明文,然家庭之间,保无礼节当文饰者,此皆不可知之事也。若朱元晦谓敬事如习射之类,此縂误认加衣为去衣,故慿臆作此言。夫习射非敬事,且父母之侧亦不当习射,即或非习射而无故而脱衣袒膊,一如习射之为状,亦必非事父母之节。况脱衣袒膊,除习射外,亦复有何等事与习射类者?而曰类,请一思之。

姜兆熊【防稽人,系姜桐音先生之子,康熙癸酉举人】问:「曲礼『坐而迁之』,少仪『授立不坐』,『坐』字俱是『跪』字。古『跪坐』无二『仪』亦无『二字』。凡『坐』仪并无有以凥着席者,大抵两膝着地而直身曰跪,两膝着地而以凥着两足踵,即谓之坐。故小雅『不遑起居』,诗传作『跪居』,谓挺身为跪,奠身为居。是以管幼安坐藜牀,着膝处皆穿以膝跪故也。第不知跪坐之仪何代更易以至于此?」

此等沿革,古皆无明文。即礼着事始者,亦皆不之及。故三古礼仪,无问大小,逮今并无一通全者。吾亦安敢效宋人恶习,凭臆言礼?特所云跪坐一仪,亦似未是。古跪坐通见,亦以古坐亲地,每从坐起时,必先由跪而后能起,故跪亦称坐。实则跪坐二仪,不得混同。往在长安,施侍讲坐侍讲自言,提学山东时,见孟母庙座傍有石人跪侍,云是孟子像,得于孟母冢中者。予见之,皇然不安。一则与作俑无后之説自相矛盾,一则入庙思敬,岂可令见一前哲终古长跪者?往欲亟毁之而未逮也。时一客冁然曰:“此正坐也。古坐只是跪,而曾未闻耶?”侍讲不能答。予谓坐与跪毕竟有别。行、立、坐、卧是四大

译这又不对。世上没有赤脚可行礼的人,我之前说居丧待罪时才开始赤脚,这不是胡说。那个声子不解袜,并非没有袜幅,而是因为袜幅不到脚。袜幅不到脚,是因为生病,并非惯例。

沈玉亮(字瑶岑)问:“《内则》说:‘没有敬重之事,不敢袒裼。’袒裼裸裎,见于《孟子》,这是大不敬的事,却把袒裼归为敬重之事,本来就很奇怪了。至于郑康成的注,又说:‘父党无容,是说在父亲身边,不讲究仪容修饰,就是俗话说的至亲无文饰,那么袒裼有什么文饰呢?’经文和注都不可理解。”

我过去也怀疑这个礼,而且郑注中“父党无容”的话,也出自《玉藻》。文礼把袒裼指为敬,郑氏又把袒裼指为容饰,原本无法解释。但读书贵在通达,有只读那本书而这本书已豁然开朗的。以前读《乐记》说:“周旋裼袭,是礼的文饰。”又读《玉藻》说:“不文饰,也不裼。”裼与文饰有什么关系,却反复说它?于是《玉藻》又说:“裘的裼,是为了显露美。国君在时裼,是为了尽饰。”然后才知道这所谓的裼,是说裼衣裼裘,使美显露在外,正是文饰之事,与《孟子》“袒裼秽亵”截然不同。而且它认为是文饰,又认为是敬,孔疏又说:“父母以质朴为敬,臣子侍奉国君以文饰为敬。”所以说:“袭裘不入公门。”这就是说袒裼见美,本是文饰,而即以此作为敬,是侍奉国君的事。这正与“没有敬重之事,不敢袒裼”两相阐发。大概袒裼,是侍奉国君的敬;不敢袒裼,是侍奉父母的情。经文和郑注都不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为什么同样的袒裼,一个认为是亵渎,一个认为是敬重?

我也曾怀疑过,但袒裼本来不同,有去衣的袒裼,有加衣的袒裼。去衣的袒裼,如射礼袒决,丧礼袒括发,郑诗袒裼暴虎,郊特牲肉袒割牲,左传郑伯肉袒牵羊,史微子世家面缚肉袒,都是如此。这就是《尔雅》所说的脱衣见体,荀子所说的露亶,诗注所说的露体为襢,不必都是敬重之事。虽然说是肉袒割牲,也是敬的一节,但与臣敬、君子敬、父母全无关系。如果是加衣的袒裼,则有袒锦,如《卫风》“衣锦防衣裳,锦防裳防”者,是单衣。说夫人穿锦,必加单衣在上面,称为裼衣,但又加一件衣,袒而不袭,那么它的美就显露了。又有袒裘,如狐白加锦衣,狐青加绡衣,狐黄加黄衣,羔裘加缁衣,都在裘上加单衣,但外面又加一件衣,袒则裼之而美见,袭则掩之而美不见。《檀弓》所说的“袭裘而吊,裼裘而吊”就是如此。这就是礼注所说的“袒而有衣曰裼”,那么去衣的袒裼为亵,加衣的袒裼为敬,明显有分别。只是加衣的敬,近乎文饰,只可侍奉国君而不可用于父子之间,所以事父无容,必遇有其他敬重之事才裼,其余则否。所说的其他敬重之事,虽然礼无明文,但家庭之间,保无礼节应当文饰者,这都是不可知的事。如果朱熹说敬事如习射之类,这总误认加衣为去衣,所以凭臆作此言。习射不是敬事,而且父母之侧也不当习射,即使不是习射而无故脱衣袒膊,一如习射的样子,也必非事父母的礼节。况且脱衣袒膊,除习射外,又有什么事与习射类似?而说类似,请想一想。

姜兆熊(绍兴人,是姜桐音先生的儿子,康熙癸酉举人)问:“《曲礼》‘坐而迁之’,少仪‘授立不坐’,‘坐’字都是‘跪’字。古‘跪坐’无二‘仪’亦无‘二字’。凡‘坐’仪并无有以臀部着席者,大抵两膝着地而直身曰跪,两膝着地而以臀部着两足踵,即谓之坐。所以小雅‘不遑起居’,诗传作‘跪居’,谓挺身为跪,奠身为居。因此管幼安坐藜牀,着膝处皆穿以膝跪故也。只是不知跪坐之仪何代更易以至于此?”

这些沿革,古时都没有明文。即使礼着事始者,也都不涉及。所以三古礼仪,无论大小,至今并没有一通全者。我怎么敢效法宋人恶习,凭臆言礼?只是所说的跪坐一仪,也似乎不对。古跪坐通见,也以古坐亲地,每从坐起时,必先由跪而后能起,所以跪也称坐。实则跪坐二仪,不得混同。以前在长安,施侍讲坐侍讲自言,提学山东时,见孟母庙座傍有石人跪侍,说是孟子像,得于孟母冢中者。我见了,皇然不安。一则与作俑无后之说自相矛盾,一则入庙思敬,岂可令见一前哲终古长跪者?以前想亟毁之而未逮也。时一客冁然曰:“此正坐也。古坐只是跪,而曾未闻耶?”侍讲不能答。我说坐与跪毕竟有别。行、立、坐、卧是四大

节,未可以折腰、屈膝、趋走、停站偶然承奉诸畸节,强当其名。夫踦足不可以当立,曲肱不可以当卧,岂有屈膝可当坐者?若然,则古分跪坐二名,造“跪坐”二字皆多事矣。但坐有二仪,一是危坐,即跪坐也。跪者,危也。两膝隠地,体危陧也。故庄子曰:“跪坐而进之。”而梁萧总受书敬谨,即束带危坐。大抵侍坐长者问业,则行此礼。如曲礼请业则起,问更端则起。所云“起”者,谓直身而起,而尻离于踵,名为长跪,亦名为长跽。《史》《范睢传》“长跽请教”,《小雅》“起居之起”皆是也。及请毕而还奠其身,则顿尻于踵,即谓之坐,又谓之居。《论语》“居吾语汝”,《小雅》“起居之居”皆是也。而总之名为危坐。然则孟冢石人本危坐仪耳。弟子侍长者,臣侍君子,侍父縂如是耳。若坐则以身奠席,名为安坐。《曲礼》“坐必安”,言身当奠安也。又谓之横膝而坐。《曲礼》“并坐不横肱”,谓膝当横,肱不当横也。故《士相见礼》“立则视足,坐则视膝”,亦惟膝在席上,故尝得视之以觇动起。是以《三国志》诸葛武侯“抱膝而坐”,晋杨方诗“居愿接膝坐”,又朱异“促膝而坐”以道故旧,惟横膝则可抱、可促、亦可接。若跪则皆不能矣。吾不知席地之坐,止于何时?而晋唐以前,与古无二,皆可取证。若管幼安之藜牀,着膝亦着此横膝焉耳。况古人爱子,多置于膝。《孝经》曰:「亲生之膝下。」东汉荀朗陵,以孙文若坐着膝前。晋王述之爱子文度,虽长大,犹坐置膝上。若屈膝长跪,焉能坐人?如谓此皆汉后事,则《檀弓》引子思云:「进人若将加诸膝。」夫跪,则安从加膝哉?

译礼节,不可以用折腰、屈膝、快步奔走、随意停站来偶然迎合那些不合常规的礼节,勉强符合其名义。用一只脚支撑身体不能算作站立,弯曲手臂不能算作躺卧,难道屈膝可以算作坐吗?如果这样,那么古人区分“跪”和“坐”两个名称,创造“跪坐”这两个字就都是多余的了。只是坐有两种仪态,一种是危坐,也就是跪坐。跪,就是危的意思。双膝隐没在地面上,身体处于危险不稳的状态。所以《庄子》说:“跪坐而进之。”而梁朝的萧总接受书籍时恭敬谨慎,就是束带危坐。大体上,侍奉长辈坐着请教学业,就实行这种礼节。比如《曲礼》中说请教学业就要起身,询问另一个话题也要起身。所说的“起”,是指挺直身体站起来,臀部离开脚后跟,这叫做长跪,也叫作长跽。《史记·范睢传》中的“长跽请教”,《小雅》中“起居”的“起”,都是这个意思。等到请教完毕,恢复原来的姿势,臀部落在脚后跟上,这就叫做坐,又叫做居。《论语》中的“居吾语汝”,《小雅》中“起居”的“居”,都是这个意思。而总括来说,这都称为危坐。那么,孟冢石人本来就是危坐的仪态罢了。弟子侍奉长辈,臣子侍奉君子,侍奉父亲,总是这样的。如果是安坐,则是将身体安稳地放在席子上,叫做安坐。《曲礼》说“坐必安”,是说身体应当安稳放置。又叫做横膝而坐。《曲礼》说“并坐不横肱”,是说膝盖应当横放,手臂不应当横放。所以《士相见礼》说“站立时看脚,坐着时看膝盖”,也是因为膝盖在席子上,所以常常可以通过看膝盖来观察动静。因此《三国志》中诸葛武侯“抱膝而坐”,晋代杨方诗中“居愿接膝坐”,以及朱异“促膝而坐”来叙说旧情,只有横膝才可以抱、可以促、也可以接。如果是跪着,就都不能做到了。我不知道席地而坐,停止于何时?而在晋唐以前,与古代没有两样,都可以取证。比如管幼安的藜床,膝盖着地也就是这种横膝罢了。况且古人疼爱子女,多放在膝盖上。《孝经》说:“亲生之膝下。”东汉荀朗陵,让孙子文若坐在膝盖前。晋代王述疼爱儿子文度,虽然长大了,还让他坐在膝盖上。如果是屈膝长跪,怎么能让人坐呢?如果说这些都是汉代以后的事,那么《檀弓》引用子思的话说:“进人若将加诸膝。”如果是跪着,怎么能把别人加在膝盖上呢?

然则与趺坐何异

曰:「趺坐者,谓结趺而坐也。趺者,跗也;跏也。释氏结足跗,故曰结趺,曰结跏。非横膝也。」

  然则何以为箕坐

  箕坐者伸膝坐也

甲问曲礼,主人肃客而入,肃者拱手也,推手而上也。葢邀客入门,则必拱手以进之。郑注以肃为进,是也。宋陈灏集説引吕氏曰:「肃者俯首以揖之,即所谓肃拜也。」则肃既是揖,又是拜,岂肃即是拜,拜即是揖乎?且九拜有称肃拜者,岂即此肃乎?

曰:肃是肃,揖是揖,拜是拜。肃不是揖,揖不是拜。且肃与揖俱不是肃揖,肃与拜俱不是肃拜。其肃不是揖,何也?《礼注》:“直身而推其手曰肃。”推者,拱也,谓上其手也。肃者,直也。《诗传》:“九月肃霜。”注:“肃与缩同,即直也。”是肃者,直其身,上其手,与揖之曲其身而下其手,正自相反。葢揖与撎同,撎有俯义,即礼所云“磬折”者,折者曲也,俯也。故《礼注》:“曲躬而引其手,即谓之揖。”葢引为下手,与推之上手不同。撎之折躬,与缩之直躬,又不同。是以《周礼·司仪》:“诏王仪,凡有三揖,以深浅为别。一曰土揖,见诸侯则引手着地,深揖也。一曰时揖,见庶姓则引手与常揖等,时者,常也,平揖也。一曰天揖,见异姓则略引其手,高而不下,如在天然,浅揖也。”浅揖与肃近,而终以引而不推,小俯而不直,即不称为肃,而称为揖。其严如此。是以三揖之外,别有所谓肃揖者,既不是肃,又不是揖。以为肃耶,则引而不推;以为揖耶,则直而不曲。于是合名为肃揖,又名长揖。介者与妇人恒用之。《西征赋》:“率军礼以长撎。”撎即揖也。长者不曲,以介士不可曲也。其揖不是拜,何也?揖第曲身,而拜必曲膝。《説文》曰:“拜,跪拜也。又曰:拜者,首至地也。”故《周礼》九拜,无立仪,而晋宋仪注:“贱人揖,贵人拜。拜揖异等。”故《东观汉纪》:“陈遵使匈奴,送者曰:‘子当之絶域,无以相勉,勉子以不拜,遂揖而别。’”拜揖之不同如此。况肃拜非拜,并非肃揖。《周礼》九拜仪:“九曰肃拜。”皆跪拜之节。故肃揖为长揖,肃拜为长跪【旧注以肃拜为特撎,非也】乐府:“伸腰再拜跪。”谓直身屈膝而再引其手,与肃揖之不曲膝而直身引手,大别。乃谓俯揖即肃拜,则是拜揖尚未明,何言肃也?

揖拜与揖,则幸闻命矣。然不知肃拜、肃揖以何礼用之?今亦有行之者乎?

  九拜所用古皆不曽明言以致稽首顿首两大拜礼今并误用何况其他若肃揖肃拜则前所言军士长撎妇人长跪皆是也特今世用此甚少幼时见甲胄之士行升帐直躬之礼但防手而不一俯此即肃揖令史丞簿及书吏堂叅但下跪不俯伏即起又下跪又不俯伏即起此即肃拜今并无此矣若妇人则今尚肃揖而并不肃拜按少仪论妇拜有三节以肃拜为主凡平时吉拜虽遇有君赐虽为尸【为妇尸也】亦只长跪不俯伏至周武后时有周天元诏谓内外命妇皆执笏其拜宗庙及天台皆俯伏如男子而于是妇人肃拜之礼亦亡葢妇人俯伏之拜用之凶礼如遇丧遇祭舅姑则手拜手拜者谓以首至手而俯伏于地书称拜手礼称手拜仪礼称扱地俱是也若身为丧主遇夫与长子之丧而妇人主之则亦必行稽颡礼一如男子其云为丧主不手拜谓当稽颡不止手拜也然则手拜稽颡皆行之凶礼而吉礼无之自武后去肃拜之节而吕氏解曲礼误以肃为肃拜朱元晦着家礼又误以肃拜为手拜致凶丧之礼行之平时此其不祥为何如者又岂止手足屈伸小节已乎

然则今妇拜仪有端肃敛袵之称,即肃拜礼乎?

曰:不然。肃为直义,加一端字,即严肃之肃矣。况复俯伏不直躬乎?古妇衣无袵。郑氏《丧服注》曰:「妇人不殊裳,其服如深衣而无袵。」夫袵尚无有,将以何敛?故《史曰:「敛袵而朝。」此言男子不言妇人也。今反以妇人为「敛袵」,何也?然则今顿首、稽首、稽颡诸称,与《周礼》九拜仪合否?何如?

此则无一不误者。周礼九拜仪,当先辨拜字。拜必屈膝跪,以首至手而

译那么这与盘腿而坐有什么不同呢?

回答说:“盘腿而坐,是指交叉双腿而坐。‘趺’,就是脚背;也是‘跏’。佛教徒交叉脚背,所以叫结趺,叫结跏。并不是横着膝盖坐。”

那么什么叫做箕坐呢?

箕坐是指伸直膝盖而坐。

甲问《曲礼》中“主人肃客而入”的“肃”字,是拱手的意思,是把手推举向上的意思。大概是因为邀请客人进门,必定要拱手引导他前进。郑玄的注把“肃”解释为进,是对的。宋代陈灏的《集说》引用吕氏的话说:“肃是低头作揖,也就是所谓的肃拜。”那么肃既是揖,又是拜,难道肃就是拜,拜就是揖吗?况且九拜中有称为肃拜的,难道就是这个肃吗?

回答说:肃是肃,揖是揖,拜是拜。肃不是揖,揖不是拜。而且肃和揖合起来都不是肃揖,肃和拜合起来都不是肃拜。为什么说肃不是揖呢?《礼记注》说:“身体挺直而推举双手叫做肃。”推,就是拱手,意思是把手向上举。肃,就是直。《诗经传》说:“九月肃霜。”注解说:“肃与缩相同,就是直的意思。”所以肃,是身体挺直,双手上举,这与揖礼中身体弯曲而双手下引,正好相反。大概揖与撎相同,撎有低头的意思,就是《礼记》所说的“磬折”,折就是弯曲,就是低头。所以《礼记注》说:“身体弯曲而引手,就叫做揖。”大概引是下手,与推之上手不同。撎的弯腰,与缩的直腰,又不同。因此《周礼·司仪》说:“告诉王礼仪,凡有三种揖,以深浅来区别。一叫土揖,接见诸侯时引手触地,是深揖。一叫时揖,接见庶姓时引手与平常的揖相同,时就是常,是平揖。一叫天揖,接见异姓时略微引手,高而不低,好像在天一样,是浅揖。”浅揖与肃相近,但终究是引手而不是推手,略微低头而不是挺直,所以不称为肃,而称为揖。其严格程度就是这样。因此在三揖之外,另外有所谓的肃揖,既不是肃,又不是揖。认为是肃吗,却是引手而不是推手;认为是揖吗,却是挺直而不是弯曲。于是合称为肃揖,又名长揖。介士和妇人经常使用它。《西征赋》说:“率军礼以长撎。”撎就是揖。长是不弯曲,因为介士不可以弯曲。为什么说揖不是拜呢?揖只是弯曲身体,而拜必定弯曲膝盖。《说文》说:“拜,跪拜。又说:拜,是头触地。”所以《周礼》九拜,没有站立的仪式,而晋宋的仪注说:“贱人作揖,贵人下拜。拜和揖等级不同。”所以《东观汉纪》说:“陈遵出使匈奴,送行的人说:‘你将要到绝远的地方,没有什么来勉励你,勉励你不要下拜,于是作揖告别。’”拜和揖的不同就是这样。何况肃拜不是拜,也不是肃揖。《周礼》九拜的仪式:“第九种叫肃拜。”都是跪拜的礼节。所以肃揖是长揖,肃拜是长跪【旧注把肃拜解释为特撎,是不对的】乐府诗说:“伸腰再拜跪。”意思是身体挺直、膝盖弯曲而再次引手,这与肃揖的不弯曲膝盖而身体挺直引手,大不相同。如果说低头作揖就是肃拜,那么连拜和揖都还没有弄明白,还谈什么肃呢?

揖拜与揖的区别,幸好已经听明白了。但不知道肃拜、肃揖是用在什么礼仪场合?现在还有实行的人吗?

九拜所用的场合,古代都没有明确说明,以至于稽首、顿首这两种大拜礼,现在都误用了,何况其他的呢?至于肃揖、肃拜,前面所说的军士长撎、妇人长跪都是。只是现在世人使用这种礼仪很少。小时候看见穿甲胄的武士行升帐礼,身体挺直,只是拱手而不低头,这就是肃揖。令史、丞、簿以及书吏在堂上参拜,只是下跪而不俯伏,随即起身,又下跪,又不俯伏,随即起身,这就是肃拜。现在已经没有这种礼仪了。至于妇人,现在还实行肃揖,但并不实行肃拜。按照《少仪》论述妇人的拜礼有三个等级,以肃拜为主。凡是平时的吉礼,即使遇到君主赏赐,即使是担任尸(指代祖先受祭的活人,这里指为妇人担任尸)也只长跪而不俯伏。到了周武后时期,有周天元的诏书说内外命妇都要拿着笏板,她们拜宗庙和天台都要像男子一样俯伏,于是妇人的肃拜之礼也就消亡了。大概妇人俯伏的拜礼,用于凶礼,比如遇到丧事、祭祀公婆,就用手拜。手拜,是指头触到手而俯伏在地。《尚书》称为拜手,《礼记》称为手拜,《仪礼》称为扱地,都是这个意思。如果身为丧主,遇到丈夫和长子的丧事而由妇人主持,那么也必定行稽颡礼,和男子一样。所谓作为丧主不手拜,是说应当稽颡,不止于手拜。那么手拜、稽颡都用于凶礼,而吉礼中没有。自从武后去除了肃拜的礼节,吕氏解释《曲礼》错误地把肃解释为肃拜,朱熹写《家礼》又错误地把肃拜解释为手拜,导致凶丧的礼仪用于平时,这多么不吉祥啊!又岂止是手脚屈伸的小节呢?

那么现在妇人拜礼中有端肃、敛袵的称呼,就是肃拜礼吗?

回答说:不是这样。肃是直的意思,加上一个端字,就是严肃的肃了。况且还要俯伏,身体就不挺直了?古代妇人的衣服没有衬里。郑氏《丧服注》说:“妇人不区分裳,她的衣服像深衣而没有衬里。”既然没有衬里,拿什么来收敛呢?所以《史记》说:“敛袵而朝。”这是说男子,不是说妇人。现在反而把妇人称为“敛袵”,为什么呢?那么现在顿首、稽首、稽颡这些称呼,与《周礼》九拜的仪式符合吗?怎么样?

这些没有一个不是错误的。《周礼》九拜的仪式,应当先辨别拜字。拜必定弯曲膝盖跪下,用头触到手而

统下于地,即手拜也。故九拜无拜仪,亦无手拜仪,而縂以九拜名。拜以为拜也者,凡拜之统焉者也。今以揖当拜,而朱元晦着家礼,亦复以拜为立拜,则即一拜字而固已误矣。若九拜诸名,则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此四者本是一节,谓由重而及轻也。葢稽首者,稽留其首不即起也。顿首,陡也,即起也。空首,虚其首而不至手,但下手也。振动,则手奋体动,首将下而縂不下也。此礼之因时而较重轻者。旧注以稽首为首至地,顿首为叩地,稽颡为以首搏地,则搏地、叩地与首至于地亦复何异,而分为三名。且拜重稽首,书益拜稽首,孟子子思再拜稽首,皆以稽首为见尊之礼。故左传公舍齐侯于蒙,齐侯稽首,公祗拜,而齐人怒之。孟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又公如晋稽首,智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则稽首者,拜礼之重,惟见至尊者得行之。今限之为防丧之礼,大不敬矣。若敌体通行,则祗拜手,而今又以顿首为通行。夫顿首者,急遽造次之状,大非常礼。左传晋穆嬴顿首于赵宣子之门,楚申包胥乞秦师九顿首而坐,国防燕太子丹见荆轲避席顿首,皆仓皇有求,陡顿难安之礼,不当通行。若汉后见天子加一顿首,有稽首顿首之文,则以此时当秦法峻急,君尊臣卑之际,廷臣每见君必觳觫服罪,故稽顿并行,此与奏劄称主臣死罪皇恐并同,虽亦非古礼,而去古未逺,故至今章表疏奏依然行之,特其义则举世无解识者耳。至五曰吉拜,六曰防拜,则吉者拜而后稽颡,防者稽颡而后拜,礼文甚明。但稽颡者,两手按地而搏颡于两手之地间,即今世所行叩头仪,与拜之首手至地者迥乎不同。此二拜作一节,明吉防之礼。若七曰奇拜,八曰褒拜则又是一节,辨奇偶之礼。奇者,零也,单拜也。褒者,益加之谓,两拜也。古无行四拜礼者,亦无一拜一跪起相间行者。或一拜,或两拜,两拜则连行之。乃朱氏《家礼》又以褒拜为侠拜,为行四拜礼。夫侠拜,见士昏礼,妇见舅姑之仪,谓见舅尊于见姑,其献舅馈时已拜献矣,及还又拜,谓之侠拜。侠者,又也,又拜非四拜也,且与褒拜又异。褒拜连拜,侠拜不连拜也。特侠拜在九拜外,或曰此妇人礼耳。若吉防二拜,虽亦两拜,然不名褒拜者,褒者一仪而两拜,吉防二拜则兼两仪而两拜,不可同矣。九曰肃拜,説见前。

译“统”指下于地,就是手拜。所以九拜中没有专门的拜仪,也没有手拜仪,却总以九拜来命名。所谓“拜以为拜”,是统摄所有拜礼的。如今用揖来代替拜,而朱熹在《家礼》中也将拜定为立拜,那么仅就一个“拜”字而言,就已经错了。至于九拜的各种名称,第一叫稽首,第二叫顿首,第三叫空首,第四叫振动。这四种本来是一类,是说由重到轻。大概稽首,是稽留头部不立即起身;顿首,是陡然起身;空首,是头部虚空而不触手,只是手下垂;振动,则是手奋起身体晃动,头部将要低下却始终不低下。这是礼仪因时制宜而区分轻重的方式。旧注认为稽首是头触地,顿首是叩地,稽颡是用头撞击地面,那么撞击地面、叩地与头触地又有什么不同,却分为三个名称。况且拜礼中最重的是稽首,《尚书》中益拜稽首,孟子、子思再拜稽首,都是以稽首作为见尊者的礼仪。所以《左传》中鲁公在蒙地接待齐侯,齐侯稽首,鲁公只行拜手礼,齐国人因此发怒。孟武伯说:“不是天子,我们国君没有稽首的对象。”又鲁公到晋国稽首,智武子说:“天子在位而您屈尊稽首,我们国君害怕了。”那么稽首是拜礼中最重的,只有面见至尊者才能施行。现在限定它为丧礼中的礼仪,是大不敬。如果用于平辈通行,则只行拜手礼,而今天却把顿首作为通行之礼。顿首是急遽仓促的样子,非常礼。《左传》中晋穆嬴在赵宣子门前顿首,楚申包胥向秦国乞师九次顿首后坐下,《战国策》中燕太子丹见荆轲避席顿首,都是仓皇有所求、陡然不安的礼仪,不应当作为通行之礼。至于汉代以后见天子加一顿首,有稽首顿首的记载,是因为当时秦法严峻,君尊臣卑,廷臣每次见君主都战栗服罪,所以稽首顿首并行,这与奏章中称“主臣死罪惶恐”相同,虽然也不是古礼,但离古礼不远,所以至今章表疏奏依然沿用,只是其含义举世无人理解罢了。至于第五叫吉拜,第六叫凶拜,吉拜是先拜后稽颡,凶拜是先稽颡后拜,礼仪条文很明确。但稽颡是两手按地,在两手之间的地面上撞击额头,就是现在通行的叩头仪式,与拜礼中头手触地的做法截然不同。这两种拜礼作为一类,明确吉凶之礼。如果第七叫奇拜,第八叫褒拜,则是另一类,辨别奇偶之礼。奇是零,单拜;褒是增加,两拜。古代没有行四拜礼的,也没有一拜一跪起相间行的。或者一拜,或者两拜,两拜则连续进行。于是朱熹《家礼》又把褒拜当作侠拜,当作行四拜礼。侠拜见于《士昏礼》,是新娘见公婆的礼仪,意思是见公婆比见婆母更尊贵,献公婆礼物时已经拜献了,返回时又拜,叫侠拜。侠是又,又拜不是四拜,而且与褒拜也不同。褒拜是连续拜,侠拜不连续拜。只是侠拜在九拜之外,有人说这是妇人礼。至于吉凶两拜,虽然也是两拜,但不叫褒拜,因为褒拜是一种仪式两拜,吉凶两拜则是兼两种仪式两拜,不能相同。第九叫肃拜,说法见前。

经问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经问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问桐乡钱丙,有极辨诸经为伪者,谓《周礼》伪书也。即井邑车乘一条,可知矣。其言“一夫五亩之宅,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古者都城不过百雉,千室之邑,民居二千五百亩,并官府仓库、庠塾,不下三千余亩,虽千雉之城,不足以容之,此其谬而伪者一也。既谓一井八家,又云九夫为井,则自矛盾矣,其谬而伪者二也。

周礼为周末之书,不特非周公所作,即战国孟子以前皆未曾有,故孔子引经与春秋诸大夫引经,以及东迁以后混一以前凡诸子百家引经,并无一字及此书者。如孔子言「吾学周礼」,及韩宣子聘鲁所云「周礼尽左鲁」,皆非此书。然则言周礼者,当据春秋,不当据此书,明矣。但此书系周末秦初儒者所作,谓之周人礼,则可谓之伪;周礼则不可以,并无有真周礼一书而此窃袭之以假其文也。是以是书在前,亦早有知其非者,如汉林孝存称为「末世凟乱不验之书」,何休斥之为「六国隂谋之书」,惟郑康成独论注之,过尊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而宋王安石直进其书,集诸儒训解,竟至排弃孔子春秋,不令立学官取士,而以是书勒取士令甲,则经学乱矣。第周礼不明,礼记杂篇皆战国后儒所作,而仪礼、周礼则又在衰周之季,吕秦之前,故诸经説礼皆无可据,而汉世注经者必杂引三礼以为言,此亦大不得已之事,原非谓此圣人之经不刋之典也。若或又谓是书出于汉孝成之世,系汉人所作,并非周人,则不然。按汉志,六国魏文侯时曽以乐书赐乐工窦公,至孝文时献其书,即此书之大宗伯、大司乐章也。桓谭新语亦云「窦公一百八十嵗」,则六国之末巳有其书,其为周人作而非汉人,又可知耳。

孟子「五亩之宅」,在他经无其文。即朱氏注云:「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亦是概括前儒之説为言,并非《周礼》丙欲攻《周礼》,而以朱氏章句妄坐之,其不足辨已明矣。但其义则原有未可解者。据《周礼》遂人曰:「夫一防,言毎夫当任一防也。」然前郑注作「百亩之防」,即田中庐也;后郑注作「里居之防」,即国中宅也。此皆据孟子为説者。至载师园防之税,则贾公彦疏直以园为田亩之宅,防为国中之宅,引据孟子文,分指五亩,因有云「其説见《周礼》」者。然即云《周礼》,亦不过如是已耳。其在他经他礼,则絶无可考。唯汉《食货志》云:「在野曰庐,在邑曰里。」而何休云:「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公田十亩,庐舍二亩半。」谓此八夫者,既受百亩矣,又析公田之百亩而各受十亩,以其余二十亩,又八分之,各得二亩半以为庐舍,则在田之宅固已明矣。然在邑无解。若赵岐注《孟子》,此是正注,而其文不明,但云:「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以为宅,冬入保城二亩半,故为五亩。」尝细绎其文,其云「庐井」即在田者,「云邑居」即在邑者。然既有「庐井」,又有「里居」,是在野在邑尽之矣。「曰各二亩半」则五亩尽之矣。乃又曰:「冬入保城二亩半」,岂邑里之外又有城居,五亩之外又有二亩半与?抑「邑居」即「城居」而复言之与?

至若以都城百雉当侯国之城,以千室之邑当民居之宅,则大谬矣。按《考工记》匠人营国王城九里,郑駮异义亦云周城九里,公七里。特郑又云王城十二里,公城九里。故《尚书大传》则云:古者公之国有九里之城,三里之宫;七十里之国有三里之城,一里之宫;五十里之国有一里之城,以城为宫。此虽周制不明,彼此各据,并无成説,然亦大概如是。若都城则县稍之外,都鄙之地,所以为公卿采地与王子弟之食邑者,在王畿之外一层。千室之邑则郊甸之外,家稍之地,所以为卿大夫百乘之家与王子弟之稍疏者之食邑,在都鄙之内一层。何曾是侯国民居之名?故孔子将堕三都,曰:「邑无百雉之城」,言都邑之城也,非国城也。哀公防呉王伐齐,冉有曰:「鲁之羣室众于齐之兵车」,言家臣之邑居也

译经问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经问卷二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有人问桐乡的钱丙,他极力辩驳各种经典为伪作,认为《周礼》是伪书。仅从“井邑车乘”这一条,就可以知道了。他说:“一夫五亩的住宅,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古代都城不超过百雉,千室之邑,民居占地二千五百亩,加上官府仓库、学校,不少于三千余亩,即使是千雉之城,也不足以容纳,这是它荒谬且为伪作的第一点。既然说一井八家,又说九夫为井,这就自相矛盾了,这是它荒谬且为伪作的第二点。

《周礼》是周末时期的书,不仅不是周公所作,即使在战国孟子以前也未曾有过。所以孔子引用经典,以及春秋时期各国大夫引用经典,还有东迁以后、统一以前诸子百家引用经典,没有一字提及这本书。比如孔子说“吾学周礼”,以及韩宣子聘问鲁国时说“周礼尽在鲁矣”,都不是指这本书。那么,谈论周礼,应当依据《春秋》,不应当依据这本书,这是很明显的。但是这本书是周末秦初的儒者所作,称之为周人的礼制,可以说是伪;称之为《周礼》则不可以,因为并没有一本真正的《周礼》而被它窃取模仿以假托文辞。因此,这本书出现之前,早就有人知道它不是真经,如汉代的林孝存称它为“末世混乱不验之书”,何休斥责它为“六国阴谋之书”,只有郑康成独自为之作注,过分尊崇为周公致太平的遗迹。而宋代的王安石直接推行这本书,召集诸儒训解,竟然排斥孔子的《春秋》,不让它立为学官取士的标准,而是用这本书作为取士的法令,这就扰乱了经学。只是《周礼》不明,而《礼记》杂篇都是战国后儒所作,而《仪礼》、《周礼》则又在衰周之季,吕不韦、秦始皇之前,所以诸经解说礼制都无可依据,而汉代注经者必然杂引三礼来论述,这也是非常不得已的事情,原本不是说这些是圣人的经典、不可更改的典籍。如果又有人说这本书出于汉孝成帝之世,是汉人所作,并非周人,那就不对了。查《汉书·艺文志》,六国时期魏文侯曾将《乐书》赐给乐工窦公,到汉孝文帝时献出这本书,就是这本书中的大宗伯、大司乐章。桓谭《新语》也说“窦公一百八十岁”,那么六国末期已经有这本书,它是周人所作而非汉人,又可知了。

孟子所说的“五亩之宅”,在其他经典中没有这样的文字。即使朱熹注解说:“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也是概括前儒的说法而言,并非《周礼》。钱丙想要攻击《周礼》,却把朱熹的章句妄加坐实,这不足以辩驳已经很明白了。但是它的含义原本就有不可理解的地方。据《周礼》遂人说:“夫一防”,意思是每夫应当任一防。然而前郑玄注作“百亩之防”,即田中的庐舍;后郑玄注作“里居之防”,即国中的住宅。这都是依据孟子的说法。至于载师园防的税,贾公彦疏直接把园当作田亩之宅,防当作国中之宅,引用孟子的文字,分指五亩,因此有说“其说见《周礼》”的。然而即使说《周礼》,也不过如此罢了。在其他经典其他礼制中,则完全无可考证。只有汉代《食货志》说:“在野曰庐,在邑曰里。”而何休说:“一夫一妇受田百亩,公田十亩,庐舍二亩半。”说这八夫,既然受了百亩,又析分公田的百亩而各受十亩,用其余二十亩,又八分之,各得二亩半作为庐舍,那么在田的住宅固然已经明白了。然而在邑的没有解释。如果赵岐注《孟子》,这是正注,而文字不明,只说:“庐井邑居各二亩半以为宅,冬入保城二亩半,故为五亩。”仔细推绎他的文字,他说“庐井”即在田者,“邑居”即在邑者。然而既有“庐井”,又有“里居”,是在野在邑都包括尽了。“曰各二亩半”则五亩都包括尽了。却又说:“冬入保城二亩半”,难道邑里之外又有城居,五亩之外又有二亩半吗?还是“邑居”即“城居”而重复说了吗?

至于用都城百雉当作侯国之城,用千室之邑当作民居之宅,那就大错特错了。查《考工记》匠人营国王城九里,郑驳异义也说周城九里,公七里。特别郑又云王城十二里,公城九里。所以《尚书大传》则说:古代公的国有九里之城,三里之宫;七十里之国有三里之城,一里之宫;五十里之国有一里之城,以城为宫。这虽然周制不明,彼此各据,并无定论,然而大概如此。如果都城则是县稍之外,都鄙之地,所以作为公卿采地与王子弟之食邑者,在王畿之外一层。千室之邑则是郊甸之外,家稍之地,所以作为卿大夫百乘之家与王子弟之稍疏者之食邑,在都鄙之内一层。怎么曾是侯国民居之名?所以孔子将要堕三都,说:“邑无百雉之城”,说的是都邑之城,不是国城。哀公防吴王伐齐,冉有说:“鲁之羣室众于齐之兵车”,说的是家臣之邑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