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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经问六

经问卷五

儒藏 · 五经总义 · 已译 · 第 36–45 段

何愚也。

且其云谷梁谓冬十月孔子生亦不读春秋者谷梁何尝云冬十月孔子生乎?经于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后,又云曹伯来朝,又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于商任,然后谷梁云庚子孔子生,并无冬十月三字,但附其文于防商任后,与公羊同。而宋儒不识春秋,妄以前经有月日,而后经不书月日,则多承上经为言。此经有冬十月,而谷梁不加十有一月四字,则必承上文为言者,殊不知春秋书例,凡承上文者,则传不另书时日。如隐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即承云无骇帅师入极,而传不另书夏字以间之,此承五月也。若冬十月伯姬归于纪,即承之云纪子伯莒子盟于密,则不承十月何也?以传云冬纪子帛与莒子盟密,另起冬字以间之,则不承十月也。今经云曹伯来朝,而传即间之云冬曹武公来朝,则是曹伯来朝时已非冬十月矣。谷梁苟能识公羊之误而改承十月,何难别记孔子生三字于冬十月日食之后,而必越来朝、防商任二事而然后记之,则其同于公羊之十一月而并非十月防可知也。宋氏言非也。

译真是愚昧啊。

况且有人说《谷梁传》认为“冬十月”是孔子出生的时间,也是不读《春秋》的人。《谷梁传》何曾说过“冬十月孔子生”呢?

经文在“冬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后,又记载“曹伯来朝”,又记载“公在商任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然后《谷梁传》才说“庚子孔子生”,并没有“冬十月”这三个字,只是将这段文字附在“防商任”之后,这与《公羊传》相同。

而宋代儒者不懂《春秋》,胡乱认为前面的经文有月日,后面的经文不书月日,就是承接上文而言。

这条经文有“冬十月”,而《谷梁传》没有加上“十有一月”这四个字,就断定一定是承接上文而言。他们哪里知道《春秋》的书写体例,凡是承接上文的,传文就不另外书写时日。

比如隐公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就是承接“无骇帅师入极”而言,而传文不另外书写“夏”字来隔开,这是承接“五月”。

如果“冬十月伯姬归于纪”,接着记载“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为什么不承接“十月”呢?因为传文说“冬纪子帛与莒子盟密”,另外起用“冬”字来隔开,所以不承接“十月”。

现在经文说“曹伯来朝”,而传文紧接着用“冬”字隔开说“冬曹武公来朝”,这说明曹伯来朝的时候已经不是冬十月了。

《谷梁传》如果能够识破《公羊传》的错误而改为承接“十月”,何必不将“孔子生”三个字单独记在冬十月日食之后,却一定要越过“来朝”、“防商任”这两件事然后才记载呢?由此可知它与《公羊传》所说的十一月相同,而不是十月,这是可以知道的。

宋儒的说法是错误的。

其辨又云:「史·孔子世家」云,孔子生于襄公二十二年,则与《公羊》《谷梁》又差一嵗。其日虽与《公羊》同,而月复与《谷梁》异。杜预主司马迁説,以证《左氏传》,谓二十二年生;司马贞主公谷説,以证《史记》,谓二十一年生。迁误为二十二年者,葢以周正十一月属之明年也。

史记》作二十二年,亦不知所据。或者“二字”即“一字”之讹,亦不可考。但《史记》云鲁襄公二十二年而孔子生,并无“庚子”二字,而云其日与《公羊》同,又并无“十一月”三字,而云其月复与《谷梁》异,真不可解。岂宋氏家藏《史记》文有别本耶?杜预据《史记》以证《左传》,此见之《左传·孔子卒》注。若司马贞説,则即《史记·索隠》注也。《索隠》未尝以《史记》为误,景濂引书皆不确。但《索隠》又大误者,其云周正十一月属之明年,则从来三正推法祗以后月属前月,并无以前月属后月者。周正十一月第能为夏正九月,未闻又能倒而为夏正之正月者,此在孩竖犹知之,而《索隐》不知,何怪宋氏之梦梦也!

辨又云:「宋洪兴祖谓周之十月即夏之八月,然乎?」曰:「非也。三代虽异建,而月则未尝改也。殷尝建丑矣,书则曰:「惟元祀十有二月。」秦尝建亥矣,史则曰:「元年冬十月。」举前后以例之,则周制可知。孔子作《春秋》,行夏之时,为万世法,何尝改月?否则春入于夏,夏入于秋,错乱而不成嵗矣。」

此则又不读《春秋》矣。《春秋》经传皆改时改月,予作《春秋传》已一一辨之。今复举一二:如隠九年书“三月震电”,以周正三月属夏正寅月,未启蛰也。桓八年冬十月雨雪,以周正十月属夏正八月,不宜有雪也。若行夏之时,则三月启蛰,十月小雪,俗所云“惊蛰见蛰,小雪见雪”,为祥不为灾矣。推之而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其所记无不然者。故僖五年传“春王正月,日南至”,以正月而遇冬至;庄三十二年夏公如齐观社,以夏月而观春社。不惟改月,兼且改时。故叔孙昭子曰:“周之六月,当夏之四月。”而梓慎曰:“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其在《春秋》时人,每自言夏、殷、周三正,皆改时改月,明白如此。而宋氏袭胡安国説,尚自尊信曰:“他日当为受《春秋》者言,虽罄徂徕之松以为煤,尽剡溪之藤以为楮,未能竭吾喙也。”今但举数行经传,而其喙已截去三尺余矣。况《尚书》以建丑为十有二月,秦史以建亥为冬十月,此真胡氏无学之言,不足据也。商正建丑,改夏十一月为十二月。其云“元祀十有二月”者,以周正逾年改元,商制逾月即改元。是时先君仲壬以商正十一月死,即夏之十月也。而太甲于十二月即为改元,即夏之十一月也。则此一年者,自十一月以前凡十一个月为仲壬四年,祗此十二月一个月为太甲元年。其在夏正十二月一个月又为太甲二年。故此“元祀十有二月”者,非夏十二月,亦非商正月,正商十二月,而为夏正之十一月,在冬至祀天之候。故汉《律歴志》引《商书》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祀于先王,作《伊尹代太甲》越茀祭天之文,祀方明以配上帝”,则其为冬至十一月而改称十二月,非建丑十二月,公然可知。何则,十二月不当有冬至也。若秦史本纪为汉史作《太初厯》后,依汉正所改,而旧本不然,故秦始二十九年始。皇东游,其勒石之罘文有云:“时在中春,阳和方起。”以秦二月中春为夏十一月冬至,一阳初升之候,谓之方起。而三十一年改十二月为嘉平,因是年九月闻神仙茅君之谣,有如欲效之,腊嘉平语,遂改是名,则分明改九月为十二月矣。读古不深考,遽欲起而议圣经,经不受也。

乃后儒调和者云:「史记襄二十二年,即周灵王之二十一年也。公羊以周灵之二十一年误作鲁襄之二十一年,遂注此于鲁襄二十一年之内,而不知为二十二也。」是以作《通鉴纲目前编》者,直云「周灵王庚戌二十有一年冬十一月,孔子生」

译辨析又说:“《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生于鲁襄公二十二年,这与《公羊传》《谷梁传》又相差一年。其日期虽然与《公羊传》相同,但月份却又与《谷梁传》不同。杜预主张司马迁的说法,用以证明《左传》,认为孔子生于二十二年;司马贞主张《公羊》《谷梁》的说法,用以证明《史记》,认为孔子生于二十一年。司马迁误记为二十二年,大概是将周历的十一月算作下一年了。”

《史记》记载为二十二年,也不知道依据什么。或许“二字”是“一字”的讹误,也不可考证。但《史记》只说鲁襄公二十二年孔子出生,并没有“庚子”二字,却说其日期与《公羊传》相同;又并没有“十一月”三字,却说其月份与《谷梁传》不同,这真令人不解。难道宋代私家收藏的《史记》文本有别本吗?杜预依据《史记》来证明《左传》,这见于《左传·孔子卒》的注疏。至于司马贞的说法,就是《史记·索隐》的注疏。《索隐》并没有认为《史记》有误,景濂引书都不准确。但《索隐》大错特错的地方,在于它说周历十一月算作下一年,那么历来推算三正的方法,只是将后月的月份归属前月,并没有将前月的月份归属后月的。周历十一月只能相当于夏历九月,没听说过又能倒过来成为夏历正月的,这连孩童都知道,而《索隐》却不知道,难怪宋儒如此糊涂!

辨析又说:“宋代洪兴祖说周历的十月就是夏历的八月,是这样吗?”回答说:“不对。夏、商、周三代虽然建正不同,但月份名称从未改变。商代曾建丑为正,《尚书》却说:‘惟元祀十有二月。’秦代曾建亥为正,《史记》却说:‘元年冬十月。’举前后为例,周代的制度就可以知道了。孔子作《春秋》,推行夏历,作为万世的法则,何曾改变过月份?否则春天进入夏天,夏天进入秋天,错乱得不成年份了。”

这又是不读《春秋》了。《春秋》经传都改变了季节和月份,我在《春秋传》中已经一一辨析过。现在再举一两个例子:如隐公九年记载“三月震电”,以周历三月归属夏历寅月,此时尚未惊蛰。桓公八年冬十月雨雪,以周历十月归属夏历八月,不应该有雪。如果推行夏历,那么三月惊蛰,十月小雪,俗话所说“惊蛰见蛰,小雪见雪”,是祥瑞而不是灾害。推而广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间,其所记载没有不是这样的。所以僖公五年传文说“春王正月,日南至”,以正月遇到冬至;庄公三十二年夏公如齐观社,以夏月观看春社。不仅改变月份,而且改变季节。所以叔孙昭子说:“周历的六月,相当于夏历的四月。”而梓慎说:“大火星在夏历为三月出现,在商历为四月出现,在周历为五月出现。”在《春秋》时代的人,每人都自说夏、殷、周三正,都改变季节和月份,明白如此。而宋儒沿袭胡安国的说法,还自以为是地说:“将来要为受《春秋》的人讲说,即使耗尽徂徕山的松树做墨,用尽剡溪的藤皮做纸,也不能说完我的话。”现在只举几行经传,他的嘴就已经被截去三尺多了。况且《尚书》以建丑为十二月,秦史以建亥为冬十月,这真是胡氏无学识的话,不足为据。商历建丑,将夏历十一月改为十二月。所谓“元祀十有二月”,是因为周历逾年改元,商制逾月即改元。当时先君仲壬以商历十一月死,即夏历十月。而太甲在十二月就改元,即夏历十一月。那么这一年,自十一月以前共十一个月为仲壬四年,只有这十二月一个月为太甲元年。在夏历十二月一个月又为太甲二年。所以这“元祀十有二月”,不是夏历十二月,也不是商历正月,正是商历十二月,而为夏历十一月,在冬至祀天的时候。所以汉《律历志》引《商书》只有“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祀于先王,作《伊尹代太甲》越茀祭天之文,祀方明以配上帝”,那么其为冬至十一月而改称十二月,而非建丑十二月,公然可知。为什么呢,十二月不应该有冬至。如果秦史本纪是为汉史作《太初历》后,依汉正所改,而旧本不是这样,所以秦始皇二十九年始皇东游,其刻石琅琊文有云:“时在中春,阳和方起。”以秦历二月中春为夏历十一月冬至,一阳初升的时候,称为方起。而三十一年改十二月为嘉平,因为这一年九月听到神仙茅君的谣谚,有想要效仿的,腊嘉平语,于是改了这个名字,那么分明是将九月改为十二月了。读古书不深入考证,就想起来议论圣经,圣经是不会接受的。

于是后来的儒者调和说:“《史记》襄公二十二年,就是周灵王的二十一年。《公羊传》将周灵王二十一年误作鲁襄公二十一年,于是注在鲁襄公二十一年之内,而不知道是二十二年。”因此作《通鉴纲目前编》的人,直接说“周灵王庚戌二十一年冬十一月,孔子生”。

,则《公谷与《史记》俱可通矣。何如?

译那么《公羊传》《谷梁传》与《史记》就可以互相贯通了。怎么样?

曰:又非也。《公羊传》《春秋》但以《春秋》年月为据,安知有所谓周灵年月可相参考者?故周王崩塟赴告时日,其有不同者,《防书》备记之,而《公谷》茫然,此固不足怪也。且今本《春秋》凡卷首载周与列国诸年,皆宋明儒者作,括略提要以渐搀入,原非《春秋》旧本。且《公羊》道聴并鲜证据,而必强为之説,以着其所误之由来,谬矣。况十一月生,则仍与经悖,而作《通鉴前编》者仍然不知,则总非信史也。曰:然则孔子何时生?曰:吾知孔子之卒已耳。《左传》哀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子卒,此《防书》也,即所云鲁史者也。《史记》卒不记生,不特《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但记崩薨塟卒,而略其所生,即黄帝以来尧舜禹汤文武,亦并无有记生年者。《公羊》陋识,直起宋元后庆生之节,非古礼意也。若此者,阙之可也。

盛唐【字元白,山隂人】问:明英宗北狩,是有明存亡一大关键。其能使日月幽而复明,社稷危而复安,全借于忠肃公一人之力。此固千秋万世所共晓者。但以忠肃大贤,亦有二事不大满时议处。一是避位,谓上皇归国时,景泰帝当避位让兄,必再三恳辞而后可,仍即帝位。尔时有千户龚遂荣曾倡其説,而都御史王文止之。学士陈循阿上意,下遂荣诏狱,寻释,而忠肃无一语以置可否。先生稔于礼,毕竟宜让与否,当有定礼,解此疑案,惟明示之【旧以此入史问中,今史问未刻,且遗命恐蹈宋人史论结习,戒勿多存。又此问多议典礼,所系重大,故仍录入经问中,观者谅之】

曰:「往在史馆,并未经议及此事。且古礼亦不曾载帝王让位之礼,无可考据。第因情度理,就事起义,则其不可者有三。一则神器重大,极严授受,非如仪物器币可轻相推让。郕王自监国以至立极,初则太后诏之,继则文武百官齐劝进之,然后上禀之天地祖宗,下告之外臣及天下百姓。以授受极严,不可忽也。今太后现在并无他诏,则新皇上皇名位一定,未有不请命太后,禀告天祖,而可以伛偻明谦谨也。其不可一也。一则上皇可让,新皇不可让。上皇之让,总一上皇耳。新皇一让,则将以何名?且将置其身于何所?使居南宫耶?则景皇帝不得称上皇也。使出居藩邸耶?则身曽为帝,龙潜旧府,不得又容一飞龙再潜之让皇帝也【让皇帝者,唐睿宗长子,▯宗兄也。武后废睿宗自立,其后睿宗第三子▯宗平韦氏之乱,入继大统,一似睿宗长子让于弟者,因名让皇帝,实则未为帝,亦未让也。然此皆父兄虚称,故可贰帝。从来天子无父,无嫡兄,有则以虚器称之,如前人貤封皆虚称,后人袭替皆实衔类。葢四时递代,前者必虚,故上皇让皇皆前此父兄虚称,使子弟称之,则二帝矣】称名既亡,居处又絶,自非如虞舜之蹈海濵,将必如鲁桓之于鲁隠卫成之于叔武,郑人之于公子繻,埽除灭迹,斯已耳。西没之日,岂容并见于天地之间?其不可二也。且有大不可者,失国之君原不得再主大器。疮痍未复,忽复以失国之君居之,则天下臣民危疑觊觎,从此而起。幸而邉塞一年幽闭七年,歴尽艰苦,然后蓬心渐亡,可以善后,然且天顺改元甫当复辟,而即下诏复王振之官,刻像招魂,造祠赐祀,题曰旌忠,以致中外愤激,边境骚然。虽以李文达之贤,犹不能禁摩哩博啰相▯入冦,延绥宣大,迄无宁日。万一景泰元年即让还帝位,其距土木裁一载则」圣质如初,势必内官曹吉祥、武臣张軏、石亨等把持中外。然且额森巴延尚未挫衅,托克托布哈桀奡如故,邀恩入扰,百倍前此。又或额森之妹、巴延之妻求婚要信,互相诃责,无七年之安攘,而扰乱继之。是金瓯乍完,重加弃掷,此不止博啰入雁门、阿噜据河套已也。其不可三也。是以龚遂荣小人之见,惑乱众聴。当时大臣如髙谷、胡濚皆以为是,惟王文止之,而又不能言其故。此在忠肃,必有以隂处之。观其时上皇将入,先有诏论逊居太上,免百官迎贺,而后景泰帝相见推让良乆。则在英宗无再

译说:这又不对了。《公羊传》和《春秋》只以《春秋》的年月为依据,哪里知道有所谓周灵王的年月可以相互参照呢?所以周王去世、下葬时赴告的日期,如果有不同的,《防书》都详细记载,而《公羊传》《谷梁传》却茫然不知,这本来不足为怪。况且现在通行的《春秋》版本,凡是卷首记载周朝与各国年号的,都是宋明儒者所作,概括提要逐渐掺入其中,原本就不是《春秋》的旧本。而且《公羊传》道听途说且缺乏证据,却一定要强行解释,以显示其错误的由来,这是荒谬的。况且如果孔子生于十一月,仍然与经义相悖,而撰写《通鉴前编》的人竟然仍然不知道,那么这总体上就不是可信的信史了。问:那么孔子是什么时候出生的?答:我只知道孔子去世的时间罢了。《左传》记载鲁哀公十六年夏四月己丑日,孔子去世,这是《防书》的记载,也就是所说的鲁国史官的记录。《史记》只记去世不记出生,不仅仅是《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只记崩、薨、葬、卒,而略去出生年份,即使是黄帝以来的尧、舜、禹、汤、文王、武王,也没有记载出生年份的。《公羊传》见识浅陋,直接沿袭宋元以后庆贺生日的习俗,不符合古代礼制的本意。像这样的情况,存疑不论是可以的。

盛唐(字元白,山阴人)问:明英宗被俘北去,是有明王朝存亡的一大关键。能够使日月由昏暗复归光明,社稷由危险复归安定,全靠忠肃公(于谦)一人的力量。这本来是千秋万代共同知晓的。但是以忠肃公这样的大贤,也有两件事在当时舆论中不太满意。一是关于避位,认为太上皇回国时,景泰帝应当避位让给兄长,必须再三恳切推辞之后才可以,然后才即位。当时有千户龚遂荣曾提倡这种说法,而都御史王文制止了他。学士陈循迎合上意,将龚遂荣下诏狱,不久释放,而忠肃公没有一句话表示赞同或反对。先生精通礼制,究竟应当让位还是不应当让位,应当有确定的礼制,解开这个疑案,希望您明确指示。(旧本将此条列入史问中,现在史问尚未刻印,且遗命恐怕蹈袭宋人史论的积习,告诫不要多存。又此问多议论典礼,关系重大,所以仍录入经问中,请读者谅解。)

答:“以前在史馆时,并没有议论过这件事。况且古代礼制也没有记载帝王让位的礼仪,没有可以考据的依据。只是根据情理推断,就事论理,那么不可行的有三点。第一,皇位重大,极其严肃的授受关系,不像仪仗器物那样可以轻易推让。郕王从监国到即位,起初是太后下诏,接着是文武百官一齐劝进,然后向上禀告天地祖宗,向下告知外臣及天下百姓。因为授受极其严肃,不可轻忽。现在太后尚在并没有其他诏令,那么新皇和太上皇的名位已经确定,没有不请示太后、禀告天祖,就可以弯腰表示谦恭谨慎的。这是不可行的一点。第二,太上皇可以退让,新皇不可以退让。太上皇的退让,终究只是一个太上皇而已。新皇一旦退让,那么将以什么名分?又将把自己置于何处?如果让他住在南宫,那么景泰帝就不能称为太上皇了。如果让他出居藩邸,那么他曾经做过皇帝,龙潜的旧府,不能又容纳一位让皇帝再次潜居(让皇帝,是唐睿宗的长子,玄宗的哥哥。武则天废睿宗自立,后来睿宗第三子玄宗平定韦氏之乱,入继大统,好像睿宗长子让位给弟弟,因此称为让皇帝,实际上并未做过皇帝,也未让位。然而这些都是父兄的虚称,所以可以有两个皇帝。从来天子没有父亲,没有嫡长兄,有的话就用虚称,如前人追封都是虚称,后人袭替都是实衔之类。因为四季更替,前者必定是虚的,所以上皇、让皇都是此前父兄的虚称,让子弟称呼,否则就是两个皇帝了)。名分既已丧失,居所又断绝,自己如果不是像虞舜那样避居海滨,就必然像鲁桓公之于鲁隐公、卫成公之于叔武、郑人对于公子繻那样,扫除痕迹,这才罢了。西去之日,哪里容许两人同时出现在天地之间?这是不可行的第二点。况且有大不可行的,失国的君主原本不能再主持大权。创伤尚未恢复,忽然又让失国的君主居位,那么天下臣民的危疑觊觎之心,从此产生。幸好边塞一年,幽禁七年,历尽艰苦,然后野心逐渐消亡,可以善后,然而天顺改元刚刚复辟,就下诏恢复王振的官职,刻像招魂,建祠赐祀,题曰旌忠,以致中外愤激,边境骚然。即使以李文达的贤能,还不能禁止摩哩博啰相入寇,延绥、宣大,始终没有安宁之日。万一景泰元年就让还帝位,距离土木之变才一年,那么圣上的品质如初,势必内官曹吉祥、武臣张軏、石亨等把持朝政内外。况且额森、巴延尚未受挫,托克托布哈桀骜如故,邀恩入扰,百倍于前。又或许额森的妹妹、巴延的妻子求婚要挟,互相诃责,没有七年的安定,而扰乱随之而来。这是金瓯乍完,重新被抛弃,这不止是博啰入雁门、阿噜据河套而已。这是不可行的第三点。因此龚遂荣是小人之见,惑乱众听。当时大臣如高谷、胡濙都认为是这样,只有王文制止他,却又不能说出原因。这在忠肃公,必定有暗中处理的理由。看当时太上皇将要入京,先有诏书论定逊居太上,免除百官迎贺,而后景泰帝相见推让良久。那么在英宗没有再

受之理,而在景泰帝又可无俨然自据之嫌,庶为得体。所谓官家行事,草野难遽辨耳。

译接受这一道理,而景泰帝又可以没有公然自居正统的嫌疑,这才算是得体。所谓朝廷的行事,民间难以立刻分辨清楚罢了。

则是景皇不避位,既闻命矣。乃其一曰易储,方景皇即真时,英宗之子宪宗即已立为太子矣。及景泰三年,用广西思明府土司黄▯之言,议易太子,遂立已子见济为皇太子,而降宪宗为沂王。尔时众多以为非,但不敢言耳。而忠肃则并无一字及之。甚至见济已薨,或有劝立沂王者,而忠肃仍置不问,遂有召立外藩之谤,不得明白。故明儒薛应旂辈,皆以此为于公盛徳之累。此则何如?

曰:身已为帝,必欲舍其所生子,而仍立上皇之子,于情于势,实有未安。且旧礼散亡,当时亦并无一真读书人为之究竟。即于公长者不肻显言,然亦狃明代八比结习,读古未深。虽以大贤之资,天分过人,亦不能明据掌故以定可否。故虽明见得决当易储,而嘿不得发,以无可据也。实则帝王传重,惟有父传子、兄传弟二法,而他皆不与。《礼运》曰:「大人世及以为礼。」世谓传子,及谓传弟也。古以父子相继为一世,而兄弟相继则谓之兄终弟及。故《公羊》曰:「一生一及,而其法已备。」并无兄传弟而弟又可传兄子者,有则非絶续,即篡弑矣。此其法倡自五帝,而三代遵之。如帝喾传帝挚,传世也;帝挚传帝尧,传及也。而夏、周传世,殷、商传及,二法划然。然且传及之法终归传世,何也?夫传及者,非及之而可已也。父子无竆,而兄弟有限。纵或一及、或再及、三及,而其既结末一及,必须传世。则是兄之传弟,原归之父之传子。且此结末一及,岂不知前此之兄皆有父子?何难返而传之兄之子?而必不然者,以为传及之竆,必归传世,无二法也。葢位无逆传,季弟传子则顺,返而传之兄之子则逆矣。位无疑传,季传子则信,又传兄之子则可伯可仲,疑矣。疑则争,逆则乱。是以兄弟相继虽名曰及,而入庙之后则总归父子,而称之为世。即僖兄闵弟,仍以父子之法处之。故五庙、七庙,及亦多有。而《尚书》曰:「七世之庙。」《荀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是传重大礼,先王限之以二法,曰父子、兄弟。即又限之以一法,曰父子,而必不使叔侄、羣从得参预于其间。何则?社争乱也。是以殷商授受,凡二十八君,皆兄传之弟,弟传之子,并无弟复传兄子者。惟弟絶而传兄子,则有二君。一则太丁未立而死,传弟外丙,又传弟仲壬,而仲壬无子,始反而传之太丁之子太甲,此一君也。一则祖辛传弟,沃甲而沃甲之子南庚年幼,先立祖辛之子祖丁,而后还南庚。乃当未还南庚时,祖丁身死,已有子阳甲可传子矣。以为非法,必还之南庚。俟南庚无子,然后又传之祖丁之子阳甲,此又一君也。外此则太甲之子沃丁传弟太庚,而太庚子小甲立。小甲传弟雍已,又传弟太戊。而太戊子中丁立,中丁传弟外壬,又传弟河亶甲。而河亶甲子祖乙立,祖乙无弟,传子祖辛。祖辛传弟沃甲,而沃甲子南庚立。及南庚无子,而还阳甲,前所称二君是也。乃阳甲传弟盘庚,又传弟小辛,又传弟小乙。而小乙子武丁立,武丁无弟,传子祖庚。祖庚无弟,传子廪辛。廪辛传弟庚丁,而庚丁子武乙立。乃自武乙传太丁,太丁传帝乙,帝乙传受辛,皆无弟传子,而商祚终焉。则是传弟之后,终归传子,此一定之法,不可暂易。是以宋宣让位于其弟宋穆,而宋穆不传之子冯,而反而传之兄子与夷,则谓之乱。吴诸樊、余祭、余昧兄弟相禅,宜及余昧之子僚,而诸樊之子光簒之,则谓之争乱。与争则弑逆生焉。是景皇易储,考之古礼,按之今情,而皆无可遗议者。忠肃之缄黙而无一言,非无见也。况宪宗为太后所立,非英宗立也。太后初立太子监国,以郕王摄之,既而诏郕王即真,则监国废矣。是太子之废,出自太后,与景皇何与耶?不幸而其事发自土司,以蛮中小人而搆此大事。又不幸而英宗复辟,宪宗且相继为帝,在彼则日见其伸,而在此则日求其绌,遂至踪迹揜然,难暴白耳。若其后见济之薨,劝景皇仍立宪宗,则亦无礼者。主上方富于春秋焉,见四年之后必至不禄,而预为

译这就是景泰皇帝不禅位,已经听从了命令。然而其中一件事是改立太子,当景泰皇帝即位时,英宗的儿子宪宗已经被立为太子了。到了景泰三年,采纳广西思明府土司黄〇的建议,商议改立太子,于是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皇太子,而降宪宗为沂王。当时很多人认为这样做不对,只是不敢说罢了。而于谦对此却没有一个字提及。甚至朱见济已经去世,有人劝立沂王,于谦仍然置之不理,于是有了召立外藩的诽谤,无法澄清。所以明代儒者薛应旂等人,都认为这是于谦盛德中的瑕疵。这该如何评价呢?

回答说:既然已经身为皇帝,一定要舍弃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仍然立太上皇的儿子,在情理和形势上,确实有不安之处。况且旧礼散失,当时也没有一个真正读书的人来彻底考究。即使于谦作为长者不肯明说,但也拘泥于明代八股文的习气,对古书研读不深。虽然凭借大贤的资质,天分过人,也不能明确依据掌故来判定可否。所以虽然明白知道应当改立太子,却沉默不发,因为没有什么可依据的。实际上帝王传承大位,只有父传子、兄传弟两种方法,其他都不参与。《礼运》说:“大人世及以为礼。”世指传子,及指传弟。古代以父子相继为一世,而兄弟相继则称为兄终弟及。所以《公羊传》说:“一生一及,而其法已备。”并没有兄传弟而弟又可以传兄子的情况,有的话不是断绝继承,就是篡弑了。这种制度始于五帝,而三代遵循它。如帝喾传帝挚,是传世;帝挚传帝尧,是传及。而夏、周传世,殷、商传及,两种方法截然分开。然而传及的方法最终归于传世,为什么呢?因为传及的,不是传及就可以停止的。父子没有穷尽,而兄弟有限。纵然有时一及、或再及、三及,而其最后的一及,必须传世。这就是兄传弟,原本归于父传子。而且这最后的一及,难道不知道之前的兄长都有父子吗?为什么难以返回而传给兄长的儿子?而必定不这样做的,认为传及的穷尽,必归传世,没有第二种方法。大概位置没有逆传,季弟传子则顺,返回而传给兄长的儿子则逆了。位置没有疑传,季传子则信,又传兄长的儿子则可伯可仲,疑了。疑则争,逆则乱。所以兄弟相继虽然名叫及,而入庙之后则总归父子,而称之为世。即使僖兄闵弟,仍以父子之法处理。所以五庙、七庙,及也多有。而《尚书》说:“七世之庙。”《荀子》说:“有天下者事七世。”这是传重大礼,先王限制以两种方法,曰父子、兄弟。即又限制以一种方法,曰父子,而必不使叔侄、群从得参与其间。为什么呢?社稷争乱也。所以殷商授受,凡二十八君,皆兄传之弟,弟传之子,并无弟复传兄子者。只有弟绝而传兄子,则有二君。一是太丁未立而死,传弟外丙,又传弟仲壬,而仲壬无子,始反而传之太丁之子太甲,此一君也。一是祖辛传弟,沃甲而沃甲之子南庚年幼,先立祖辛之子祖丁,而后还南庚。乃当未还南庚时,祖丁身死,已有子阳甲可传子矣。以为非法,必还之南庚。俟南庚无子,然后又传之祖丁之子阳甲,此又一君也。除此之外,太甲之子沃丁传弟太庚,而太庚子小甲立。小甲传弟雍已,又传弟太戊。而太戊子中丁立,中丁传弟外壬,又传弟河亶甲。而河亶甲子祖乙立,祖乙无弟,传子祖辛。祖辛传弟沃甲,而沃甲子南庚立。及南庚无子,而还阳甲,前所称二君是也。乃阳甲传弟盘庚,又传弟小辛,又传弟小乙。而小乙子武丁立,武丁无弟,传子祖庚。祖庚无弟,传子廪辛。廪辛传弟庚丁,而庚丁子武乙立。乃自武乙传太丁,太丁传帝乙,帝乙传受辛,皆无弟传子,而商祚终焉。这就是传弟之后,终归传子,这是一定的法则,不可暂时改变。所以宋宣让位于其弟宋穆,而宋穆不传之子冯,而反而传之兄子与夷,则谓之乱。吴诸樊、余祭、余昧兄弟相禅,宜及余昧之子僚,而诸樊之子光篡之,则谓之争乱。与争则弑逆生焉。所以景泰皇帝改立太子,考察古礼,按照今情,都没有可指责的。于谦的缄默而无一言,不是没有见解。况且宪宗为太后所立,非英宗立也。太后初立太子监国,以郕王摄之,既而诏郕王即真,则监国废矣。是太子之废,出自太后,与景泰皇帝何干呢?不幸而其事发自土司,以蛮中小人而构此大事。又不幸而英宗复辟,宪宗且相继为帝,在彼则日见其伸,而在此则日求其绌,遂至踪迹掩然,难暴白耳。若其后朱见济之薨,劝景泰皇帝仍立宪宗,则亦无礼者。主上方富于春秋焉,见四年之后必至不禄,而预为

此禅后之举。至于召襄王立外藩,则御史萧维桢所搆狱词,实徐有贞主使之,以陷忠肃者,岂可以此复置喙耶?

译这是禅位之后所做的事。至于召襄王入京并立其为外藩,则是御史萧维桢所罗织的罪名,实际上是徐有贞幕后指使,用来陷害于谦的,怎么能因此再对此事妄加议论呢?

然又有説于此论者,谓忠肃之不立宪宗,原有深意。当上皇初狩时,即宜立上皇之子,使郕王居摄,乃遽使郕王即真者?一则谓中国有君,使彼絶所觊望,抱空质无用,而后我可以徐图守御之防;一则虑宪宗父子情重,恐恋上皇,则彼仍得挟所质以要我。是必使主器之人絶父子之情,朝野臣民却君臣之恋。所谓以金注不如以瓦注,而后社稷得以安,上皇得以返。此真忠肃用心深处,而世鲜识者。往时高岱、陈建皆主此论,不审当否。

曰:此皆不读书人所言。自明迄今,并无有知其非者。徃在史馆同官,颂于公立君之忠,为国忘身。自中国已有君矣,一语出而敌人丧气,徒挟英庙无所用,以致上皇复辟,社稷再安,而不知杀身之基已兆于此。合座皆叹息。归而憇饮,施侍读邸舍,予微言曰:于公立君,是有明中兴一大良防。第不审晋之永嘉,宋之靖康,在当时何以不立一君,使懐愍徽钦皆得返国?建康临安全有中夏,而乃见不及此,坐令中国无君,神州板荡,此皆可笑之甚者。侍读始愕然有省,拍案呌快。夫天下未有失君之国而不立君者,毋论“国已有君”之语,系春秋郑公孙申拒晋之辞。列国争君,与中原争帝,大别。然即以列国论,晋执卫成公,则衞人必立叔武;楚执蔡哀侯,则蔡人必立子肹。岂有四海之大,人民之众,而可一日无共主?此微忠肃在朝,亦谁有不议立一帝者?是以晋立琅琊,宋立康王,成败虽殊,有君则一。况郕王即真,诏出太后,其时举朝大臣皆有公论,不必尽出于公也。第“国已有君”一语,在邉臣拒冦,当有此言。如冦入大同,拥上皇以呼启门,而郭登不答,则上皇诃詈袁彬小人,且至以头触关门而鸣其忠勇,则不得不出“中国有君”一语以抵塞之【袁彬、哈铭二人伏侍上皇塞外甚谨,然此特妇寺之忠,如秦之子车氏,齐之徒人费孟阳、贾举、邴师之类,虽以死代君,而夫子不与。观其以头触关门,则正属此辈,葢小人中之忠谨者也。近小説家有极诟王文、郭登辈,以及忠肃,而反以袁、哈为中兴良臣,故并及之】其实社稷之得安,与上皇之得返,全不在是。向使忠肃无大防大力,急为抵御,则虽徽后有钦、懐后又有愍,任国立十君,而彼将长驱以入之。而谓有明之中兴在此一举,此真孩竖不读书之言,而举世称之,良可叹也。故于公史传,究不知如何操。笔而世鲜读书人,从前是非未免失实。予尝揽其大概,知于公经济学问,迥出古大臣上,而又加以忠果之心,清坚之操,则自能有济。观其定乱在期月之间,应变猝办在数日之内,而宏识大略,无逺不到。当上皇初狩时,即召官舍剩丁,收沿河漕运,更替官军,起集附近州县民夫,然后立格募义勇,同以尺籍▯神机营,操练聴用。一面敕工部办物料,内外局厰昼夜迸工,造攻战具。于是徙郭外居民入城,且遣在城官员关支通州坝上仓粮,准作月俸,勿使资冦。乃出武清伯石亨于狱,使与都督孙镗、衞頴辈统京营兵马出九门守御,而选给事中御史为之分廵。然后严择兵部官如罗通、孙祥辈,皆敕为副都御史,使分守居庸、紫荆等关。又然后选翰林官行监察御史,分镇河南、山东西等处地方,而飞檄各省招募民壮,命本地方官督帅操练,以便调用。其调度中外,精详次第,且顷刻立决如此。是以冦再薄都城,挟上皇议和,而忠肃拒之。有倡南迁説者,而忠肃严斥之。冦不利去。及其又冦,仍大举长驱,焚烧陵寝,直薄都城。忠肃命石亨拒城北,孙镗拒城西,屹然不动,而别遣交趾将王通为都督,与都御史杨善出城败之。额森遁。既而宣府、辽东调兵至,又败之,又遁。然后拥上皇北去,使来议和,忠肃复不即已。旋遣都督杨洪、孙镗、范广等帅兵二万击余冦之未去者,大破于固安,直逐至关而尽殱之,夺回人口万余夫。然后调兵守九边,而嗣此冦辽东不利遁去,冦甘州不利又遁去。及冦朔州,则郭登又大败之。然且立京营团操法,以五卫兵马分▯神机三十六营者,

译然而又有人对此论提出另一种说法,认为于谦(忠肃)不拥立宪宗,原本有深意。当太上皇刚被俘时,就应当拥立太上皇的儿子,让郕王代理朝政,为什么却立刻让郕王正式即位呢?一是认为中原已有君主,使敌人断绝觊觎的念头,抱着空无实权的太上皇毫无用处,这样我们才可以从容谋划防守;二是担心宪宗父子情深,恐怕会眷恋太上皇,那么敌人仍然可以挟持太上皇来要挟我们。这必定是要让继承大统的人断绝父子之情,朝野臣民忘却君臣之恋。所谓用金子赌注不如用瓦片赌注,而后国家得以安定,太上皇得以返回。这真是于谦用心极深之处,而世人很少懂得。过去高岱、陈建都主张这种观点,不知是否正确。

回答说:这都是不读书的人所说的话。从明朝到现在,并没有人知道它的错误。以前在史馆做同僚时,有人颂扬于谦拥立君主的忠诚,为国家忘记自身。自从“中原已有君主”这句话一出,敌人就丧了气,仅仅挟持英宗皇帝也没有用处,以至于太上皇复辟,国家再次安定,却不知道杀身的祸根已经在此时埋下。满座的人都叹息。回去休息饮酒时,施侍读住在我的府邸,我稍微说了一句:于谦拥立君主,是明朝中兴的一大良策。只是不考察晋朝永嘉年间、宋朝靖康年间,当时为什么不拥立一位君主,使得怀帝、愍帝、徽宗、钦宗都能返回国家?建康、临安都拥有中原土地,却看不到这一点,坐视中原没有君主,神州动荡,这都是极其可笑的事情。侍读开始惊讶而有醒悟,拍案叫好。天下没有失去君主却不拥立新君的国家,不用说“国家已有君主”这句话,是春秋时期郑国公孙申拒绝晋国的言辞。列国争夺君主,与中原争夺帝位,大不相同。然而即使以列国论,晋国拘禁卫成公,那么卫国人必定拥立叔武;楚国拘禁蔡哀侯,那么蔡国人必定拥立子肹。哪有四海之大,人民之众,却可以一天没有共主?这细微之处,如果于谦在朝,谁有不议论拥立一位皇帝的?因此晋国拥立琅琊王,宋朝拥立康王,成败虽然不同,但有君主则是一样的。况且郕王正式即位,诏书出自太后,当时满朝大臣都有公论,不一定全出于于谦。只是“国家已有君主”这句话,在边防大臣抵御敌人时,应当有这种说法。如果敌人攻入大同,拥着太上皇呼喊开门,而郭登不回答,那么太上皇斥骂袁彬是小人,甚至用头撞城门来表明忠勇,那么不得不出“中原有君主”这句话来抵挡【袁彬、哈铭二人侍奉太上皇在塞外非常谨慎,但这只是妇寺之忠,像秦国的子车氏,齐国的徒人费、孟阳、贾举、邴师之类,虽然以死代君,但孔子不赞许。看他用头撞城门,就正属于这类人,大概是小人中的忠谨者。近世小说家极力诋毁王文、郭登等人,以及于谦,反而把袁彬、哈铭当作中兴良臣,所以一并提及】其实国家的安定,与太上皇的返回,全不在此。假使于谦没有大的谋略和力量,急忙抵御,那么即使徽宗后有钦宗、怀帝后又有愍帝,任凭国家立十个君主,而敌人将长驱直入。而说明朝的中兴在此一举,这真是孩童不读书的话,而举世称颂,实在可叹。所以于谦的史传,终究不知如何下笔,而世上很少读书人,从前的是非未免失实。我曾经浏览其大概,知道于谦的经世济民学问,远远超出古代大臣之上,又加上忠果之心,清坚之操,那么自然能有成效。看他平定动乱在一个月之间,应对突发事变在几天之内,而宏大的见识和谋略,没有远达不到的。当太上皇刚被俘时,就召集官员和剩余士兵,收取沿河漕运,更替官军,聚集附近州县的民夫,然后立格招募义勇,同以尺籍编入神机营,操练听用。一面命令工部办理物料,内外局厂昼夜赶工,制造攻战器具。于是迁移城外居民入城,并且派遣在城官员关支通州坝上仓粮,准作月俸,不让资敌。于是放出武清伯石亨出狱,让他与都督孙镗、卫颖等人统领京营兵马出九门守御,而选拔给事中御史作为分巡。然后严格选拔兵部官员如罗通、孙祥等人,都敕封为副都御史,让他们分守居庸、紫荆等关。又然后选拔翰林官行监察御史,分镇河南、山东西等处地方,而飞檄各省招募民壮,命令本地方官督帅操练,以便调用。他调度中外,精详次第,而且顷刻立决如此。所以敌人再次逼近都城,挟持太上皇议和,而于谦拒绝。有人倡导南迁之说,而于谦严厉斥责。敌人不利而离去。等到他们再次侵犯,仍然大举长驱,焚烧陵寝,直逼都城。于谦命令石亨拒守城北,孙镗拒守城西,屹立不动,而另派交趾将领王通为都督,与都御史杨善出城击败他们。也先(额森)逃遁。不久宣府、辽东调兵至,又击败他们,又逃遁。然后拥着太上皇北去,派人来议和,于谦又不立即答应。随即派遣都督杨洪、孙镗、范广等人率领兵马二万攻击未去的余敌,在固安大破他们,一直追逐到关隘而全部歼灭,夺回人口万余人。然后调兵守九边,从此敌人侵犯辽东不利而逃去,侵犯甘州不利又逃去。等到侵犯朔州,则郭登又大败他们。然而且立京营团操法,以五卫兵马分编入神机三十六营者,

并为十营,操练官军一十五万,使各营分领之。又且城固原修独石、马营等八城守堡,筑沙湾堤,甫一年而规模大定,边境偃然。于是南平海盗黄萧养,山贼邓茂七,西平湖广、广东、泷水、贵。州平越诸苖使南北无事,冦不近关者七年。至天顺改元,忠肃被难后,而博啰摩哩诸冦纷然以起,然后知忠肃之为功大也。若祗立君,则举朝之人皆能为之,此与忠肃何与焉?乃复谓不立宪宗所以絶父子之情,则尤不通。彼但知宋钦、宋髙皆徽宗之子,而不知晋愍、晋元皆非怀帝子也。且亦知郑公孙申倡立君之谋,正父子乎?当时郑成公为晋景所执,郑人初立公子繻,晋不归君。及立髠顽,而后栾武子曰:「彼已立君,吾执君何益?不如伐郑而归之,以求成焉。」所为髠顽,正郑成公子也。是君之得归,全在求成,不在立君。即在立君,亦并不在立弟、立子。而以此为説,此不通之尤甚者。世无儒术,吾安得起王文成于忠肃两公而亲质之?

译将官军编为十个营,操练官军十五万人,让各营分别统领。又加固固原城,修筑独石、马营等八座城寨堡垒,修筑沙湾堤坝,仅仅一年时间规模就大体确定,边境安宁无事。于是向南平定了海盗黄萧养,山贼邓茂七,向西平定了湖广、广东、泷水、贵州、平越等地的苗族叛乱,使得南北没有战事,盗贼不靠近关隘长达七年。到了天顺改元,忠肃公遭遇不幸之后,博啰摩哩等盗贼纷纷兴起,这才知道忠肃公的功劳是多么巨大。如果只是拥立君主,那么满朝文武都能做到,这与忠肃公有什么关系呢?竟然又说因为不拥立宪宗皇帝,所以断绝了父子之情,这就更加不通情理了。他们只知道宋钦宗、宋高宗都是宋徽宗的儿子,却不知道晋愍帝、晋元帝都不是晋怀帝的儿子。况且也知道郑国公孙申倡导拥立君主的计谋,正是为了保全父子之情吗?当时郑成公被晋景公俘虏,郑国人起初拥立公子繻,晋国不肯放回郑君。等到拥立髠顽之后,栾武子说:“他们已经拥立了君主,我们扣留君主有什么好处?不如攻打郑国然后放回郑君,以求达成和解。”所说的髠顽,正是郑成公的儿子。因此君主能够回国,完全在于求和,不在于拥立君主。即使在于拥立君主,也不在于拥立弟弟还是拥立儿子。却以此作为论据,这是最为不通情理的。世上没有精通儒学的人,我怎么能起用王文成公和忠肃公两位先生来亲自质问他们呢?

经问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经问卷六

  翰林院检讨毛竒龄撰

王锡问任戊谓:“宣十七年,蔡侯申卒;哀四年,盗杀蔡侯申。岂有祖孙前后可同名者?此有说乎?”

曰:前蔡侯申者,蔡文侯也;后蔡侯申者,蔡昭侯也。孔氏正义谓昭侯是文侯▯孙,不宜与髙祖同名。周人以讳事神,两必有误。是既经前人举过,而无从正明,此固不足辨者。但《史记·世家》文侯申子为景侯,固孙为灵侯般,而蔡为楚所灭。至楚平王复立蔡侯庐于蔡,则灵侯弟也。乃灵侯之孙东国攻平侯之子而代立,是为悼侯。悼侯卒,弟昭侯申立,则以世次计之为髙▯;而以庙次计之,则已六传矣。六传在周制诸侯五庙之外,正义以为事神当讳,此固不识庙制者。然且髙▯庙讳亦有偶犯,如晋惠公名夷吾,一传怀公圉,再传文公重耳,三传襄公驩,四传灵公夷臯,则正在髙▯五庙之内,而夷吾、夷臯前后相犯,其于事神何解焉?又鲁祖伯禽为始封之君,而武公名敖,亦鲁世不祧宗也。《明堂位》所云伯禽之庙为文世室,武公之庙为武世室,此固世世飨祀,厯传不毁者。然而栁下惠名展禽,庆父之子名公孙敖,若全不知有庙讳而一一犯之。若武王发为周人共祖,一代开国,而衞有公叔发,郑有公子发,假欲据此而谓周制不讳,则又武断之言。然但据「事神以讳」一语而遽以此绳诸经,则不必也。所谓「小人之腹,必不可以度圣经」,此其一也。

  又问然沈已又谓昭十一年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申为地名则此所为盗杀蔡侯申者亦是杀之于申而经文偶脱于字遂致两误此则既非杜撰而反于圣经前后得通其说何如

曰:此总不识圣经,而必求其误,反欲改圣经以实已说,则更误矣。夫《史记·世家》并不袭《左传》者,即袭《左传》亦并不袭《春秋》经者,世家原有两蔡侯申,则非经误可知也。乃又欲増一“于”字于“申”字之上,以为申本地名而非人名,似乎近理,而实大谬者。《春秋》凡弑君与君卒,无不书名者,即杀与盗杀亦然,如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盗杀衞侯之兄絷,类此在大夫犹书名,若君则虽左右贼杀皆以例书,如阍杀吴子余祭类,岂有公然以盗杀来告而无君名者?况申是楚地,即申公巫臣之邑也。蔡灵侯为楚灵王所杀,故在楚地。今蔡昭侯畏楚,而已迁蔡于州来,则在哀三年已迁,在吴地矣。至是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惧其又迁也,而盗杀之,则其所杀地在吴之州来,明见经文,而妄疑杀于申,此又不读书人所言,何足道乎?

邵廷采问:「昭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据防书,是许悼公疟,世子止不由医者自为药物以进,许君饮之而死。旧谓许世子不尝药,固已不读《春秋》矣。若欧阳修谓『操刀而杀』与『不躬进药』及『进药而不尝』三者殊科,此皆不读书人以小人之腹,信口说经之言。特经书『弑君』而防书又云『太子奔晋』,是必世子欲速得其位,而假药行弑,故许人恶之,而止乃出奔。此则于夫子书『弑』之意,觉有相合,不审是乎?」

曰:世子为药物以进,自是误害,特君父无误害者,误害则必以大恶加之,所以谨人心而防弑逆之渐也。若世子出奔,则是悔过,并非避责,何以知之?《谷梁传》云:「不弑而曰弑,责止也。止曰:『我与夫弑者不立乎其位』,以与其弟虺哭泣歠飦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死,则其进药物明属过误,并非有心,可知也。」后儒之深文,皆可省也。先生传《春秋》,以防文为据,公谷二家皆道听涂说,无足语者。此何以知非《谷梁》误也?且后此许君无名虺者,则其误且显然也。

曰:善哉,问也!夫不以《公谷解《春秋》,吾之言也,岂自言而自悖之?然凡解经者,当以经解经,此又吾之言也。吾仍以经解经耳。《防书》缺不全矣,《谷梁》虽道听,不见《防书》,然亦必有道路相传,十得一二者。如此,让虺虽是误,然此经自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及塟,许悼公后至定六年,郑游速帅

译经问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经问卷六

翰林院检讨毛奇龄撰

王锡问任戊说:“宣公十七年,蔡侯申去世;哀公四年,强盗杀了蔡侯申。难道祖孙前后可以同名吗?对此有什么解释吗?”

回答说:前面的蔡侯申,是蔡文侯;后面的蔡侯申,是蔡昭侯。孔颖达《正义》认为昭侯是文侯的曾孙,不应该与高祖同名。周人用避讳来侍奉神灵,两者之中必定有一个是错误的。这既然前人已经提出过,却无法证实,本来就不值得争辩。只是《史记·世家》记载文侯申的儿子是景侯,曾孙是灵侯般,而蔡国被楚国所灭。等到楚平王在蔡地重新立蔡侯庐,那是灵侯的弟弟。于是灵侯的孙子东国攻打平侯的儿子并取代他即位,这就是悼侯。悼侯死后,弟弟昭侯申即位,那么按世系计算他是高祖;而按宗庙次序计算,已经传了六代了。六代在周制诸侯五庙之外,《正义》认为侍奉神灵应当避讳,这本来是不懂宗庙制度的人说的。然而高祖庙讳也有偶尔冒犯的情况,比如晋惠公名叫夷吾,传一代是怀公圉,再传是文公重耳,三传是襄公欢,四传是灵公夷皋,那正好在高祖五庙之内,而夷吾、夷皋前后名字相犯,对于侍奉神灵怎么解释呢?又如鲁国的祖辈伯禽是始封之君,而武公名叫敖,也是鲁国世代不迁的宗庙。《明堂位》所说伯禽的庙是文世室,武公的庙是武世室,这本来是世代享祀,历传不毁的。然而柳下惠名叫展禽,庆父的儿子名叫公孙敖,如果完全不知道有庙讳而一一冒犯。如果武王发是周人共同的祖先,一代开国,而卫国有公叔发,郑国有公子发,假想据此说周制不避讳,那又是武断的话。然而只根据“侍奉神灵用避讳”这一句话就立刻以此衡量经典,那是不必要的。所谓“小人的心思,必定不可以揣度圣人经典”,这就是其中之一。

又问:然而沈已又说昭公十一年楚子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了他,申是地名,那么这里所说的盗杀蔡侯申也是杀在申地,而经文偶然脱漏了“于”字,于是导致两处错误,这既不是杜撰,反而使圣经前后通达,这种说法怎么样?

回答说:这总是否认圣经,而一定要寻求它的错误,反而想修改圣经来证实自己的说法,那就更错了。《史记·世家》并不沿袭《左传》,即使沿袭《左传》也不沿袭《春秋》经文,世家原本就有两个蔡侯申,那么不是经文错误就可知了。于是又想增加一个“于”字在“申”字之上,认为申是地名而不是人名,似乎近理,而实际上大错特错。《春秋》凡是弑君与君死,无不书名的,即使杀与盗杀也是如此,如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盗杀卫侯的哥哥絷,这类在大夫尚且书名,如果是国君,即使是左右近臣杀害都按例书写,如阍人杀吴子余祭之类,哪有公然以盗杀来告而没有国君名字的?况且申是楚地,就是申公巫臣的封邑。蔡灵侯被楚灵王所杀,所以在楚地。现在蔡昭侯畏惧楚国,已经迁蔡到州来,那么在哀公三年已经迁,在吴地了。至此昭侯将去吴国,众大夫害怕他又迁都,而盗杀他,那么所杀之地在吴国的州来,明明白白见于经文,而妄疑杀在申地,这又不是读书人所说的话,值得说吗?

邵廷采问:“昭公十九年,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根据《公羊传》,是许悼公患疟疾,世子止不通过医生自己配制药物进献,许君喝了而死。旧说认为许世子不尝药,本来就不读《春秋》了。如果欧阳修说‘操刀而杀’与‘不亲自进药’及‘进药而不尝’三者不同类,这都是不读书人以小人的心思,信口说经的话。只是经文写‘弑君’而《公羊传》又说‘太子奔晋’,这一定是世子想尽快得到君位,而借药行弑,所以许国人厌恶他,而止于是出奔。这对于孔子写‘弑’的意思,觉得有相合之处,不知道对不对?”

回答说:世子配制药物进献,自然是误害,只是君父没有误害的,误害就必定以大恶加之,所以谨慎人心而防止弑逆的苗头。如果世子出奔,那就是悔过,并非逃避责任,怎么知道呢?《谷梁传》说:‘不弑而说弑,是责备止。止说:‘我与那弑君者不立于其位’,于是与他的弟弟虺哭泣喝稀粥,喉咙容不下米粒,未满一年而死,那么他进药物明显属于过失错误,并非有心,可知了。’后儒的深文周纳,都可以省去了。先生传《春秋》,以《公羊传》文为依据,公、谷两家都是道听途说,不值得谈论。这怎么知道不是《谷梁》错误呢?况且后来许君没有名叫虺的,那么它的错误就显然了。

回答说:好啊,问得好!不用《公羊》《谷梁》解释《春秋》,是我的话,难道自己说而自己违背吗?然而凡是解经的,应当以经解经,这也是我的话。我仍然以经解经罢了。《公羊传》残缺不全了,《谷梁》虽然道听,不见《公羊》,但也必定有道路相传,十得一二。如此,让虺虽然是误,然而这经文自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及葬,许悼公后至定公六年,郑游速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