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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黄帝内经太素十五

卷第十七(卷首缺,只余卷尾,篇目亦缺)·证候之一

医藏 · 已译 · 第 151–151 段

《太素》同。”)故色见青如草兹者死,黄如枳实者死,黑如炱者死,赤如 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以上从《素问·五藏生成》篇补入。)此五色之死也。(兹,青之恶色也。炱音苔,谓草烟栖聚炱煤,黑之恶色也。 ,凝恶之血也。枯骨,白之恶色也。平按:《素问》之下有见字。)青如翠羽者生,黑如乌羽者生,赤如鸡冠者生,黄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此五色见而生者也。此五者,皆病候不死者色也。(平按:《素问》黑如乌羽者生在白如豕膏者生下,见而生者也作之见生也。

《甲乙》羽下、冠下、腹下、膏下,均无“者生”二字。)生于心,如以缟裹朱;生于肺,如以缟裹红;生于肝,如以缟裹绀;生于脾,如以缟裹栝蒌;生于肾,如以缟裹紫,此五脏所生之荣也。

(缟,工道反,白练。此五者,皆是无病平人之色也。平按:《甲乙》楼作蒌,蒌下有实字。

《素问》荣上有外字《甲乙》同。)味当五脏:白当肺辛,赤当心苦,青当肝酸,黄当脾甘,黑当肾咸;(此言五味藏色所当也。平按:《素问》味上有色字。)故白当皮,赤当脉,黄当肉,青当筋,黑当骨。(此言五事五色所当也。平按:《素问》青当筋在黄当肉上。)诸脉者皆属于目,诸髓者皆属于脑,诸筋者皆属于肝,诸血者皆属于心,诸气者皆属于肺,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诸脉、髓、筋、血、气等五属血气,皆于四肢八溪朝夕往来。八溪,八脉也。

平按:《素问》肝作节。)故人卧血归于肝,肝受血而能视,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捕。(人卧之时,肝、足、掌、手指四事,皆受作于四,能有所用也。平按:捕《素问》作摄。注指上手字,据经文肝足掌指四事,疑衍。)卧出而风吹之,血 而肤者为痹, 于脉者为泣, 于足者为厥,(出不覆身也。卧不覆身,为风所吹,寒风入腠,血寒凝聚,积肤为痹,积脉血涩,积足为厥。厥,逆也。平按:《素问》作凝。而肤,而字《素问》作于,应根据《素问》为允。)此五者,血行而不得反其故空,为厥痹。(此诸五者,为得寒邪,入血凝涩,不得流入空窍中,故聚为足厥之病。有三无五,五当字误也。平按:五《素问》作三,故空《素问》作空故,据本注,应根据《素问》为允。)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小十二关,此皆卫气之所留止,邪气之所容也,针之缘而去也。

(小曰溪,大曰谷,溪谷皆流水处也。故十二经脉名为大谷,三百六十五络名曰小溪,据前后体例,无五十四。手足十二大节,名十二关。此等溪谷关节,皆是气之行止之处,故为卫气所留,邪气所容,缘此针石行之,以去诸疾也。平按:小十二关《素问》作少十二俞,新校正云:“《太素》俞作关。”容《素问》作客。针之缘而去也《素问》作针石缘而去之。)

目色赤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黄在脾,黑在肾,黄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恶黄之色不可譬喻言之,言之故不可名之也。平按:《甲乙》白青黄黑下均有色者病三字。)

卷第十九·设方

知古今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素问》卷四第十四《汤液醪醴论》篇。

译《太素》也相同。) 所以,面色青得像枯草一样,是死证;黄得像枳实一样,是死证;黑得像烟煤一样,是死证;红得像凝结的败血一样,是死证;白得像枯骨一样,是死证。(以上内容从《素问·五藏生成》篇补入。) 这就是五种预示死亡的面色。(“兹”是青色中的恶劣颜色。) “炱”读作“苔”,指草木烟气聚积形成的烟煤,是黑色中的恶劣颜色。(指凝结而败坏的血,是红色中的恶劣颜色。) 枯骨,是白色中的恶劣颜色。平按:《素问》在“之”字下还有“见”字。) 青色像翠鸟羽毛一样,是生机之色;黑色像乌鸦羽毛一样,是生机之色;红色像鸡冠一样,是生机之色;黄色像蟹腹一样,是生机之色;白色像猪油一样,是生机之色。这五种面色出现,说明虽有病而仍有生机。这五种颜色,都是疾病中预示不会死亡的面色。(按:《素问》原文作:“颜色黑得像乌鸦羽毛的,生在上部;颜色白得像猪油的,生在下部。”其中“见而生者”一句,《素问》作“之见生也”。) 《甲乙经》在“羽”“冠”“腹”“膏”之后,都没有“者生”二字。) 心脏的生机表现在面色上,好像白绢包裹着朱砂。肺脏的生机表现在面色上,好像白绢包裹着红色。肝脏的生机表现在面色上,好像白绢包裹着深青色。脾所生的荣色,如同用白绢包裹着栝蒌。肾所生的荣色,如同用白绢包裹着紫色;这就是五脏所生的荣色。缟,反切音为“工道”,指白色的熟绢。这五种颜色,都是没有疾病的正常人的面色。按:《甲乙经》将“楼”作“蒌”,“蒌”字下有“实”字。《素问》“荣”字上有“外”字,《甲乙经》也相同。五味分别对应五脏:白色对应肺和辛味,赤色对应心和苦味,青色对应肝和酸味,黄色对应脾和甘味,黑色对应肾和咸味。这是说五味与五脏之色各有所对应。按:《素问》“味”字上有“色”字。所以,白色对应皮,赤色对应脉,黄色对应肉,青色对应筋,黑色对应骨。这是说五种事物与五色各有所对应。按:《素问》将“青当筋”列在“黄当肉”之前。各种脉都归属于目,各种髓都归属于脑,各种筋都归属于肝,各种血都归属于心,各种气都归属于肺;这些就是四肢八溪之气每日往来的地方。各种脉、髓、筋、血、气等五类,都属于血气,血气早晚都在四肢八溪之间往来。八溪,就是八脉。按:《素问》将“肝”作“节”。所以,人平卧时血归于肝,肝得到血就能看见,足得到血就能行走,手掌得到血就能握持,手指得到血就能抓取。人平卧时,肝、足、手掌、手指这四处都能得到血的作用,因而能够发挥各自的功能。按:“捕”字《素问》作“摄”。注:据经文所说的肝、足、掌、指四处,“指”字上面的“手”字疑为衍文。人平卧而身体外露,被风吹拂,血液凝滞在皮肤,就会成为痹证;凝滞在脉中,就会成为涩滞;凝滞在足部,就会成为厥证。人平卧时不遮盖身体,被风吹拂,寒风侵入腠理,血因寒而凝聚;积留在皮肤就成为痹证,积留在脉中就使血液涩滞,积留在足部就成为厥证。厥,就是逆乱。按:《素问》作“凝”。“而肤”中的“而”字,《素问》作“于”;应当依据《素问》改作“于”才妥当。这五种情况,都是血液运行后不能返回原来应在的空窍,因此形成厥痹。上述几种情况,是因为寒邪侵入血中,使血液凝滞涩阻,不能流入原来的空窍,所以聚积而成为足部厥逆的疾病。这里有“三”而没有“五”,“五”字应当是“字”的误写。按:“五”字《素问》作“三”,“故空”《素问》作“空故”;据本注,应当依《素问》为妥。人体有十二个大的谷隙,三百五十四个小的溪隙,称为十二个小关;这些都是卫气停留的地方,也是邪气藏留的地方,可以沿着这些部位用针刺将邪气除去。小的称为溪,大的称为谷,溪和谷都是水流经过的地方。所以,十二经脉称为大谷,三百六十五络称为小溪;根据前后的体例,不应有“五十四”。手足的十二个大关节,称为十二关。这些溪、谷和关节,都是气运行和停留的地方,所以是卫气停留、邪气容留之处;沿着这些部位施行针刺或砭石治疗,就能除去各种疾病。按:“小十二关”《素问》作“少十二俞”。新校正说:“《太素》的‘俞’字作‘关’。” “容”字《素问》作“客”。“针之缘而去也”《素问》作“针石缘而去之”。眼睛的颜色发赤,病在心;发白,病在肺;发青,病在肝;发黄,病在脾;发黑,病在肾;黄色混浊而无法准确命名的,病在胸中。这种恶浊的黄色无法用譬喻准确说明,所以说它“不可名”。按:《甲乙经》在“白、青、黄、黑”之后都各有“色者病”三字。第十九卷·设方 知古今 按:本篇从篇首到篇末,见于《素问》第四卷第十四篇《汤液醪醴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