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宫史卷二十
仍将本处太监内择年久出力者顶补。
雍正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定总管首领等职衔。
上谕:敬事房正四品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衔,从四品总管为宫殿监正侍衔,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衔,七品首领为执守侍衔,八品首领为侍监衔。雍正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定太监品级,不必分正从。
上谕:「太监等官职,不分正从,如五品加一级,即为四品;降一级,即为六品。永为定例。」
乾隆七年十月初五日,定宫中现行则例。
上谕:「自今年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为始,宫内一切事务,宫殿监督、领侍等须恪遵定例而行,仍于每年年底将▯要事件彚奏。有不遵者,以违制论。」
钦定则例七条
一宫内等处太监官职,以四品为定,永不加至三品以上。其各项额定官职,额定。
恩加钱粮许出缺时奏补其
特恩赏给官职钱粮不在额数者,缺出不准奏补。一、宫内等处首领太监缺出,宫殿监拣选奏补。其宫殿监督领侍等缺出,只应将缺奏。
闻▯
防裁夺不得防选奏补
一各处太监
恩加钱粮俱按
钦定现行则例内,额数不许增添。其定额之内有阙少者,每年年底将当差勤慎者拣选奏补。
一太监等
恩加钱粮,原为奬励勤劳而设,如有病至两月,仍不当差者,将所加钱粮暂停,其本处亦不必出缺,俟病痊复役,仍行添给,永逺为例。其食二两钱粮之太监,仍照旧例行【旧例:宫内等处年老久病首领太监等,病一年者革退差使,给一半钱粮;病二年者革退为民,钱粮尽行停止。其中如有当差年久出过力者,据实奏明恩赏每月银一两,制钱五百,丈】
一、每年年底,于崇文门取银二千五百两,赏给各处总管、首领太监等。宫殿监屇期按例请
防
宫殿监二百两,四
译不许随带此项恩赏;仍从本处太监中挑选年久出力者顶补此额。
雍正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定总管、首领等的官职称衔。
上谕:敬事房正四品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衔,从四品总管为宫殿监正侍衔,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衔,七品首领为执守侍衔,八品首领为侍监衔。
雍正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定太监品级,不必区分正从。
上谕:"太监等官职,不分正从,如五品加一级,即为四品;降一级,即为六品。永远作为定例。"
乾隆七年十月初五日,定宫中现行则例。
上谕:"自今年钦定《宫中现行则例》为开始,宫内一切事务,宫殿监督、领侍等须恪守遵循定例而行,仍须于每年年底将重要事件汇总奏报。若有不遵者,以违制论处。"
钦定则例七条:
一、宫内等处太监官职,以四品为最高限定,永远不得加至三品以上。其各项定额官职,都以额定为准;恩加钱粮者,须等出缺时才可奏补。若是奉特旨恩赏的官职、钱粮而不在定额之内者,此缺出后不准奏补。
一、宫内等处首领太监出缺,由宫殿监拣选后奏请补授;宫殿监督、领侍等出缺,只应将出缺情况奏闻,等候旨意裁夺,不得擅自挑选奏补。
一、各处太监的恩加钱粮,一律按照钦定现行则例内的额数为准,不许增添。其定额之内若有空缺,每年年底应将当差勤慎的太监挑选出来奏请补授。
一、太监等的恩加钱粮,原本是为了奖励勤劳而设立的,如果有人生病两个月仍不能当差,则应将所加的钱粮暂时停发,本处也不必因此出缺,等病愈复职后,仍旧照常添给,永远作为定例。至于食二两钱粮的太监,仍照旧例执行(旧例:宫内等处年老久病的首领太监等,患病一年者革除差使、给予一半钱粮;患病两年者革职为民,钱粮全部停止。其中如果有当差年久、出过力的,应据实奏明,恩赏每月银一两、制钱五百文)。
一、每年年底,从崇文门取银二千五百两,赏给各处总管、首领太监等,由宫殿监届期按例奏请。
宫殿监二百两,四……
执事四执事库一百五十两。
自鸣钟处四十两,▯勤殿六十两,尚乗轿一百两,乾清宫六十两,▯德殿四十两,飬心殿一百两,鸟鎗处十两,弓箭匠处十两。
按摩处十两 御药房十两
御膳房二百两 御茶房二百两
乾清门三十两 内左门三十两
内右门三十两 月华门三十两
遵义门二十两 做钟处三十两
造办处八十两 南花园三十两
圆明园一千两
一、每年年底,于广储司取制钱一千五百串。
恩赏众太监等,宫殿监临时酌定数目多寡,请防。
一、今年所定太监等各项额,已属从优,以后非有别故,不得擅行奏请增添。
宫殿监处分则例十一条
一接奉
上谕具
奏事件如不敬谨详明,以致舛错者,罚月银一年。一防选各处首领,如不秉公选择得人,并不将年久出力者保举,因而徇私者,罚月银一年。
一、宫殿监俱系各处首领内补放之人,如有懐挟平日私憾,假公济私者,罚月银一年。
一、宫殿监管辖各处首领太监等,如有不秉公按例办理、任性酷法者,罚月银一年。
一钦奉
上谕:禁约事件,须实力永逺奉行。如因日久废弛者,
查出罚月银六个月
一、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如不奋勉向前,凡事推诿者,罚月银六个月。
一、管辖各处首领太监,如不时加查察,或犯罪而尚不知者,罸月银六个月。
一、奉行宫内一切礼仪,如不敬谨将事,以致怠忽失仪者,罚月银三个月。
译执事四执事库一百五十两:
执事库拨给四执事库一百五十两。
自鸣钟处四十两,〇勤殿六十两,尚乗轿一百两,乾清宫六十两,〇德殿四十两,飬心殿一百两,鸟鎗处十两,弓箭匠处十两。
自鸣钟处四十两,〇勤殿六十两,尚乘轿处一百两,乾清宫六十两,〇德殿四十两,养心殿一百两,鸟枪处十两,弓箭匠处十两。
按摩处十两 御药房十两
按摩处十两,御药房十两。
御膳房二百两 御茶房二百两
御膳房二百两,御茶房二百两。
乾清门三十两 内左门三十两
乾清门三十两,内左门三十两。
内右门三十两 月华门三十两
内右门三十两,月华门三十两。
遵义门二十两 做钟处三十两
遵义门二十两,做钟处三十两。
造办处八十两 南花园三十两
造办处八十两,南花园三十两。
圆明园一千两
圆明园一千两。
一、每年年底,于广储司取制钱一千五百串。恩赏众太监等,宫殿监临时酌定数目多寡,请防。
一、每年年底,从广储司领取制钱一千五百串,用来赏赐众太监等,具体数额多少由宫殿监临时酌定,请照此办理。
一、今年所定太监等各项额,已属从优,以后非有别故,不得擅行奏请增添。
一、今年所定太监等各项份额,已经算是优厚,以后如无特殊缘故,不得擅自奏请增加。
宫殿监处分则例十一条
宫殿监处分则例共十一条:
一接奉上谕具奏事件如不敬谨详明,以致舛错者,罚月银一年。
一、凡是接奉皇上谕旨呈奏事件,如不恭敬谨慎、详细明白,以致出现差错的,罚扣月银一年。
一防选各处首领,如不秉公选择得人,并不将年久出力者保举,因而徇私者,罚月银一年。
一、防范挑选各处首领太监时,如不秉公挑选得力之人,并且不将年资久、出力多的人保举,反而徇私舞弊的,罚扣月银一年。
一、宫殿监俱系各处首领内补放之人,如有懐挟平日私憾,假公济私者,罚月银一年。
一、宫殿监都是从各处首领太监中挑选补放的人,如有心怀平日私怨、借公事报私仇的,罚扣月银一年。
一、宫殿监管辖各处首领太监等,如有不秉公按例办理、任性酷法者,罚月银一年。
一、宫殿监管辖各处首领太监等,如有不秉公依例办理、任性用严酷手段处置的,罚扣月银一年。
一钦奉上谕:禁约事件,须实力永逺奉行。如因日久废弛者,查出罚月银六个月。
一、钦奉皇上谕旨所定的禁约事项,必须切实永远遵行。如因日久而废弛不行的,一经查出罚扣月银六个月。
一、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如不奋勉向前,凡事推诿者,罚月银六个月。
一、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如不奋勉尽力向前,凡事推诿的,罚扣月银六个月。
一、管辖各处首领太监,如不时加查察,或犯罪而尚不知者,罸月银六个月。
一、管辖各处首领太监,如不时常加以查察,以致其犯罪而自己尚且不知的,罚扣月银六个月。
一、奉行宫内一切礼仪,如不敬谨将事,以致怠忽失仪者,罚月银三个月。
一、奉行宫内一切礼仪,如不恭敬谨慎办理,以致怠慢疏忽、失礼失仪的,罚扣月银三个月。
一、各处首领太监等,有应议罚、议责之案,如不按例处分,或比拟舛错者,罚月银三个月。
一、稽查宫中一切用度,如柴炭、氷蜡之类,有不按例节慎,以致糜费钱粮者,罚月银三个月。
一、宫殿监非因公事使令各处首领太监者,罚月银三个月。
以上头等处分四条,次等处分三条,三等处分四条。宫殿监督领侍等秉公互相稽查,有犯者即引例参奏处分,仍各记档。若犯头等处分三次,次等处分五次,三等处分十次,仍不知守法改悔者,宫殿监具牌请。
防交内务府治罪,其有一人犯罪,而众宫殿监等隠。
讳不行参奏倘经
上查出或被告发审实者,将众领侍等俱交内务府,从重治罪。其告发之人,如系首领,加一级;系太监,赏银十两。
各处首领太监处分则例十六条。
一禁地不许角口鬬殴,犯者系首领罚月银六个月,系太监重责六十板。
一、禁地不许白日饮酒酗醉,犯者系首领,罚月银六个月;系太监,重责六十板。
一、禁地不许相聚赌博,犯者系首领,罚月银六个月;系太监,重责六十板。
以上三条,如系太监犯罪,该管首领失于觉察者,应照本罪减等,罚月银两个月。
一、各处太监等有不谨慎火烛、失悮看守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一、各处太监等有不谨慎坐更、贪睡失悮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一、各处太监等有不恪守法度、谨哗无礼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一、收贮本处一切陈设官物,有不谨慎典守,以致失悮伤损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一、收贮本处一切钱粮官物,有不谨慎典守,以致遗失缺少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以上五条,如系太监犯罪,该管首领失于觉察者,应照本罪减等,罚月银一个月。
一、各处太监等,有将内外事情妄行传宣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一、各处首领有不服总管管辖者,罚月银四个月。各处太监有不服本管首领管辖者,重责四十板。
一钦奉
谕防传宣事件,如不应干预之人探聼传播者,系首领罚月银四个月,系太监重责四十板。
一失悮闗防者,系首领,罚月银三个月;系太监,重责三十板。
一首领、太监等各看守本管地方,如有擅至不应至之处者,系首领罚月银两个月,系太监重责二十板。
一、告假逾限迟悮复班者,系首领罚月银两个月,系太监重责二十板。
一承值一应祭祀供献器物如不敬谨将事者,系首领罚月银两个月,系太监重责二十板。
一、各处太监等俱属宫殿监管辖。若宫殿监因公事传集各处首领太监等,有无故不至以至失悮公事者,系首领罚月银两个月,系太监重责二十板。
译一、各处首领太监等,遇到应当议罚、议责的案件,如果不按照条例处分,或者比照拟定有差错的,罚月银三个月。
一、稽查宫中一切用度,如柴炭、冰蜡之类物品,如有不按照条例节俭谨慎,以致糜费钱粮的,罚月银三个月。
一、宫殿监如果不是因为公事而差使各处首领太监的,罚月银三个月。
以上头等处分四条,次等处分三条,三等处分四条。宫殿监督领侍等秉公互相稽查,有违犯的立即援引条例参奏处分,同时各自记档。若犯头等处分三次、次等处分五次、三等处分十次,仍不知守法悔改的,宫殿监具牌请示。
防交内务府治罪,如果有一人犯罪而众宫殿监等隐瞒。
隐讳不参奏,倘若被皇上查出或被人告发查实的,将众领侍等一并交内务府从重治罪。其中告发之人,如果是首领,加一级;如果是太监,赏银十两。
各处首领太监处分则例十六条。
一、禁地内不许争吵斗殴,违犯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六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六十板。
一、禁地内不许白天饮酒酗醉,违犯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六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六十板。
一、禁地内不许聚众赌博,违犯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六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六十板。
以上三条,如果是太监犯罪,该管首领因失于觉察的,应照本罪减等,罚月银两个月。
一、各处太监等有不谨慎小心火烛、失误看守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一、各处太监等有不谨慎坐更、贪睡耽误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一、各处太监等有不恪守法度、喧哗无礼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一、收贮本处一切陈设官物,如有不谨慎看守,以致失误损坏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一、收贮本处一切钱粮官物,如有不谨慎看守,以致遗失短少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以上五条,如果是太监犯罪,该管首领因失于觉察的,应照本罪减等,罚月银一个月。
一、各处太监等有将内外事情随意传播宣扬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一、各处首领有不服从总管管辖的,罚月银四个月。各处太监有不服从本管首领管辖的,重责四十板。
一、钦奉谕旨吩咐传宣的事项,如果不该干预的人打探传播的,是首领的罚月银四个月,是太监的重责四十板。
一、失误耽误关防的,是首领的罚月银三个月,是太监的重责三十板。
一、首领、太监等各自看守本管地方,如有擅自前往不该去之处的,是首领的罚月银两个月,是太监的重责二十板。
一、请假逾期迟延误期不按时复班的,是首领的罚月银两个月,是太监的重责二十板。
一、承办值守一应祭祀供献器物,如不恭敬谨慎办事的,是首领的罚月银两个月,是太监的重责二十板。
一、各处太监等都
以上头等处分三条,次等处分八条,三等处分五条。宫殿监督领侍等不时秉公查察,有首领犯者,即引例叅奏处分;太监犯者,即按例责处,仍各记档。有犯头等处分三次,二等处分五次,三等处分十次,仍不知守法改悔者,宫殿监具牌请。
防交内务府治罪
又宫殿监凡例四条
一太监等有在外犯法,由部院奏明提人者,宫殿监查明人犯,奏明即行送出,以凭该部院按律治罪。
一,太监等有在内犯法情罪较重,宫殿监不敢擅专者,奏明交内务府治罪。
一太监等有在内犯法情罪较重,宫殿监不能剖断者,奏明交内务府审理。
一宫殿监有奉
上谕:「议罚、议责事件,及宫殿监查出叅奏请。」
防议行责处事件,皆各按处分则例引用,其有则例。
内所不能该者许引例比拟奏
闻请
防
国朝宫史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国朝宫史卷二十一
官制二
额数职掌
敬事房
总管三员
内宫殿监督领侍一员,宫殿监正侍二员,俱四品,每月银八两,米八斛,公费银一两三钱。
副总管六员
俱六品,宫殿监每月银五两,米五斛,公费银一两一钱。
委署总管
无定额,以七品执守侍委署,仍食本职银米公费。
首领二名
俱七品,执守侍,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一两。
笔帖式四名
俱八品侍监,每月银三两,米三斛,公费银七钱三分三厘。
太监二十六名
内三名每月银三两,米三斛;五名每月银二两五钱,米二斛半;十八名每月银二两,米一斛半。公费银俱六钱六分六厘。
专司遵奉
上谕: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及应行礼仪,承行内务府各衙门文移,收取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宫内太监,查视各门啓闭、廵察火烛、闗防等事。首领、笔帖式以下专司掌案办事,承行内务府来文、廵防火烛、坐更等事。
乾清宫
首领四名
内七品执守侍二名,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一两。八品侍监二名,每月银米同,公费银七钱三分三厘。
太监二十四名
内三名每月银三两,米三斛;五名每月银二两五钱,米二斛半;十六名每月银二两,米一斛半。公费银俱六钱六分六厘。
专司尊藏
列祖实録
圣训:「江山社稷,金殿香烛,收贮赏用器物,本处陈设洒」。
扫及
御前坐更等事
乾清门
首领二名
俱八品侍监,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七钱三分三厘。
太监十二名
每月银二两,米一斛半,公费银六钱六分六厘。
专司陈设
御门聼政
寳座黼扆,晨昏啓闭,稽察大小臣工出入,呈报值宿。
译归宫殿监管辖。如果宫殿监因公事传集各处首领太监等,有无故不到而致耽误公事的,是首领的罚月银两个月,是太监的重责二十板。
以上头等处分三条,次等处分八条,三等处分五条。宫殿监督领侍等随时秉公查察,有首领违犯的,立即援引条例参奏处分;太监违犯的,立即按例责处,同时各自记档。有犯头等处分三次、二等处分五次、三等处分十次,仍不知守法悔改的,宫殿监具牌请示。
防交内务府治罪。
又,宫殿监凡例四条。
一、太监等有在宫外犯法,由部院奏明提人的,宫殿监查明人犯,奏明后立即送出,以便该部院按律治罪。
一、太监等有在宫内犯法情罪较重,宫殿监不敢擅自专断的,奏明交内务府治罪。
一、太监等有在宫内犯法情罪较重,宫殿监不能裁断的,奏明交内务府审理。
一、宫殿监如有奉上谕:议罚、议责的事件,以及宫殿监查出参奏请。
防议行责处的事件,都各按处分条例援引适用,若条例内不能包括的,允许援引比照条例拟定后奏。
闻请
防
国朝宫史卷二十
钦定四库全书
国朝宫史卷二十一
官制二
额数职掌
敬事房
总管三员
其中宫殿监督领侍一员,宫殿监正侍二员,都是四品,每月银八两,米八斛,公费银一两三钱。
副总管六员
都是六品,宫殿监每月银五两,米五斛,公费银一两一钱。
委署总管
没有固定名额,以七品执守侍代理委署,仍支领本职的银米公费。
首领二名
都是七品执守侍,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一两。
笔帖式四名
都是八品侍监,每月银三两,米三斛,公费银七钱三分三厘。
太监二十六名
其中三名每月银三两、米三斛;五名每月银二两五钱、米二斛半;十八名每月银二两、米一斛半。公费银都是六钱六分六厘。
专门负责遵奉上谕:办理宫内一切事务及应行礼仪,承办内务府各衙门的文书往来,收取外库钱粮,甄别调补宫内太监,查看各门的开关、巡察火烛、把守关防等事。首领、笔帖式以下专门负责掌管文案办事,承办内务府来文、巡防火烛、坐更等事。
乾清宫
首领四名
其中七品执守侍二名,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一两;八品侍监二名,每月银米相同,公费银七钱三分三厘。
太监二十四名
其中三名每月银三两、米三斛;五名每月银二两五钱、米二斛半;十六名每月银二两、米一斛半。公费银都是六钱六分六厘。
专门负责尊藏列祖实录、圣训,江山社稷、金殿香烛,收贮赏用器物,本处陈设洒扫及御前坐更等事。
乾清门
首领二名
都是八品侍监,每月银四两,米四斛,公费银七钱三分三厘。
太监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