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朝宫史卷三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上谕:现有大事,内右门不时有诸王大臣出入,茶膳房女人不便照常行走,尔等传与内务府总管,将茶膳房女子暂行停止。掌仪司现有内监传唤入内,帮同擡水送饭,尽可敷用。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上谕:宫内地方火烛务要小心。着总管严传。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谕:「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今朕新即大位,凡事遵循典制,率由旧章。当年」
皇太后见
太皇太后礼何等整齐严肃,众母妃皆所睹悉。今圣母皇太后慈善谦逊,念旧情殷,不遽令行大礼。是圣母皇太后之礼,朕仰承。
圣母皇太后之意,尽心敬待众母妃,是朕之礼。大事方出,朕悲痛切至,心神恍惚。仪文所在,未曾传知。但众母妃自应照前遵行国礼。即如宜妃母妃,用人扶掖可以行走,则应与众母妃一同行礼;或步履艰难,随处可以举哀,乃坐四人软榻,在
皇太后前与众母妃先后搀杂行走,甚属僭越,与国礼不合。
皇考未登梓宫前,仓猝之际,宜妃、母妃见朕时,气度竟与
皇太后相似,全然不知国体。此等处,尔总管理当禀阻,乃并无一言道及,亦难免罪。朕若不传,恐于国体乖违,所闗重大。自传之后,倘仍前不改,定按国法重治尔等之罪。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
上谕:毎见八旗官员动輙骂及所属人等父母,薄俗如此,所不忍闻,先经
皇考常申训诫,至再至三,尚未悛改。夫该属人等,即有过失,只可指斥其本身,于其父母何预?且凡事自有国法,应笞责者笞责,应题参者题参。出言诟骂,甚属非理。嗣后仍有辱骂人之父母者,许被骂之人即行囘明该管大臣防奏。再宫内太监等,亦好骂人父母。嗣后如有太监在街道中骂人者,许即重打捆绑,交与步军统领转交总管太监惩治。着步军统领传示各城,内务府总管传示各首领太监,通行晓谕,永逺禁止。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
上谕:乾清宫等处太监,俱系曽经効力之人,今特颁恩谕,凡系宫内当差太监本家,俱免一丁当差。嗣后如有年老囘家者,丁差照旧免当,身故之后再当丁差。如有过犯退出太监,丁差不得邀免,查明交与内务府总管,再行户部。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八日
上谕:尔等太监,从前在外行走,甚是狂妄,自以为得意。朕前居藩邸,身为亲王,尚秉谦和。尔等今后各宜改悔,务要谦恭和顺。着传与各处首领太监,敬谨遵循,禁止狂妄。
雍正元年正月十七日
上谕:诸皇子入学之日,与师傅预备杌子四张,髙桌四张,将书籍、笔砚、表里安设桌上。皇子行礼时,尔等力劝其受礼;如不肯受,皇子向座一揖,以师儒之礼相敬。
译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上谕:现在有大事发生,内右门时常有诸王大臣出入,茶膳房的女人不便照常走动,你们传谕给内务府总管,将茶膳房的女子暂时停止使用。掌仪司现有太监可以传唤进来,帮着抬水送饭,尽可以够用。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上谕:宫内各处的灯火要小心。着总管严加传谕。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谕:"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如今朕新即帝位,凡事都遵循典章制度,依照旧有规矩办理。当年"
皇太后拜见
太皇太后的礼节何等整齐严肃,众母妃都亲眼见过。如今圣母皇太后慈善谦逊,念及往日情谊深厚,不急于让众母妃行大礼。这是圣母皇太后的礼让,朕承接
圣母皇太后的心意,尽心敬待众母妃,这是朕应尽的礼数。国丧刚刚发生,朕悲痛至极,心神恍惚,礼仪方面的事还没来得及传知。但众母妃自然应当照旧遵行国礼。就如宜妃母妃,若能由人搀扶行走,就应当与众母妃一同行礼;或者步履艰难,可以随处举哀,却坐着四人抬的软榻,在
皇太后面前与众母妃前后混杂着行走,这实在是逾越礼制,与国礼不合。
皇考灵柩尚未入殓时,仓促之间,宜妃、母妃拜见朕时,气派竟然与
皇太后相似,全然不懂国家体统。这类事情,你们总管理应禀告阻止,却没有一句话提及,也难辞其咎。朕若不加以传谕,恐怕有违国家体统,事关重大。从今传谕之后,倘若仍像从前一样不加改正,一定按国法从重治你们的罪。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
上谕:常见八旗官员动不动就辱骂所属人等的父母,风气浇薄到这种地步,实在不忍听闻。此前
皇考已经再三申斥告诫,还是没有悔改。这些属下之人,即便有过失,也只能指责他本人,与他的父母有什么相干?况且凡事自有国法,该笞责的笞责,该题参的题参。出口辱骂,实属不合情理。此后如仍有辱骂他人父母的,允许被骂之人立即回明该管大臣据实上奏。再者宫内太监等,也好辱骂人的父母。此后如有太监在街道上骂人的,允许当即重打捆绑,交给步军统领转交总管太监惩治。着步军统领传示各城,内务府总管传示各首领太监,通行晓谕,永远禁止。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四日
上谕:乾清宫等处的太监,都是曾经出力效劳之人,如今特颁恩谕,凡是宫内当差太监的本家,都免去一丁当差。此后如有年老回家的,其丁差照旧免除,等他去世之后再当丁差。如有因过犯被革退的太监,其丁差不得援例邀免,查明后交给内务府总管,再转报户部。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初八日
上谕:你们这些太监,从前在外行走,十分狂妄,自以为得意。朕从前身为亲王居住藩邸时,还保持谦和之态。你们今后各自都应当悔改,务必谦恭和顺。着传谕各处首领太监,恭敬谨慎地遵循,禁止狂妄行为。
雍正元年正月十七日
上谕:诸位皇子入学之日,要为师傅预备杌子四张、高桌四张,把书籍、笔砚、表里等物摆在桌上。皇子行礼时,你们要极力劝师傅接受行礼;如果师傅不肯接受,皇子就向座位一揖,以师儒之礼相敬。这样皇子就知道尊重师傅,师傅们也能尽心
如此则皇子知隆重师傅,师傅等得以尽心敎导,此古礼也。朕为藩王时,在府中亦如此行。至桌张饭菜,尔等照例用心预备。
雍正元年三月初四日
上谕
圣母皇太后仁慈谦逊,宫闱妃嫔一切行礼之处,务当遵照从前见。
皇太后典礼,尔等总管应按定例奏明遵行,不可稍有违错。若上下礼节不分,闗系国家体统乖违典礼,即属总管之罪。朕已严传尔等,敬谨遵奉,庶不至贻罪戾。
雍正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谕:尔等太监,自去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今,俱能循▯规矩,不敢妄为,小心当差。嗣后俱应如此遵守礼法。今日太监等混乱行走,言语声髙,又似曩时举动,倘更在外妄为,无所不至,经人拏获,朕自按法治罪,并尔等总管首领亦属难免。尔等应严传禁止,此等小人必待惩儆,方知畏法。再者送
梓宫时,太监等更宜循蹈规矩,不许在外声髙手舞足蹈,口出不逊之言。尔等▯出知事之首领太监,令其不时察访,如有不法之徒,即便鎻拏发解治罪,俟囘京之日奏闻。
雍正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谕:近来新进太监俱不知规矩,朕曾见伊等扫地时挟持苕帚,竟从宝座前昂然直走,全无敬畏之意。尔等传与乾清宫等处首领太监等,嗣后凡有宝座之处行走经过,必存一番恭敬之心,急趋数步,方合礼节。若仍不改,尔等即严切敎训;如屡诲不悛,即将伊治罪。至朕向尔等首领太监问话,遇下雨有泥水之处,只须躬身答应,不必跪奏。
雍正元年八月十三日
上谕:太监等见外间诸王大臣官员进内,必须起身站立。行走之际,必然让路,存一番恭敬方是。若科头脱帽,斜倚踞坐,不但于礼不合,即观瞻亦甚不雅。现今虽无此等之人,恐日久懈怠,渐至无礼。尔总管不时严传与众太监,日后倘有此等无礼之人,经王大臣等防奏,朕定不轻恕,将尔总管奏事首领一并治罪。
雍正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谕:本月二十七日太和殿廷试日期,天气寒冷,着总管将大火盆多为预备,俾得称意写作,免致笔砚凝冻。
雍正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谕:自今以后,凡王大臣及外国使臣进内,尔太监等俱要整肃规矩,不许斜倚跛立,互相私语。总管等用心经管,时时严传敎导,规矩不可因日久懈怠,务要一心归向主上。若朕不与尔等以管敎人之权,尔等或不免有后言。朕既责成尔等,或防或处,朕一一允行,尔等更无可推诿。且尔太监等不思向上,转向外人,倘尔等有事,外人岂能与尔等作主?此等行事实乃至愚。所有不守规矩内监,朕已交与王大人查拏,一经拏获,必并尔总管治以重罪,悔之何及?
雍正元年正月
上谕:「嗣后十七岁以上太监,不准收用。
译教导,这是古礼。朕做藩王时,在府中也是这样做的。至于桌上的饭菜,你们要照例用心预备。
雍正元年三月初四日
上谕
圣母皇太后仁慈谦逊,宫中妃嫔一切行礼之处,务必要遵照从前拜见
皇太后的典礼,你们总管应当按照既定规矩奏明后遵行,不可稍有违误差错。如果上下礼节不分,关系到国家体统、有违典礼,就是总管的罪过。朕已经严令传谕你们,要恭敬谨慎地遵奉,才不至于招来罪责。
雍正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上谕:你们这些太监,从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到现在,都能遵守规矩,不敢胡作非为,小心当差。此后都应当这样遵守礼法。今日太监等混乱行走,说话声音很大,又像从前的举动,倘若还在外面胡作非为,无所不至,一旦被人抓获,朕自会按法治罪,你们的总管、首领也难辞其咎。你们应当严加传谕禁止,这等小人必须惩戒警告,才知道畏惧法度。再者护送
梓宫的时候,太监等更应当遵守规矩,不许在外大声喧哗、手舞足蹈、口出不逊之言。你们要派出知晓事务的首领太监,让他们随时察访,如有不法之徒,立即锁拿发落治罪,等回京之日再奏闻。
雍正元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谕:近来新进的太监都不懂规矩,朕曾见他们扫地时挟着苕帚,竟从宝座前昂然直走过去,全无敬畏之意。你们传谕给乾清宫等处的首领太监,此后凡是经过有宝座的地方,必须存一份恭敬之心,快走几步,才合礼节。如果仍不改正,你们就要严加教训;如果屡教不改,就将他治罪。至于朕向你们首领太监问话时,遇到下雨有泥水的地方,只需躬身答应,不必下跪奏报。
雍正元年八月十三日
上谕:太监等看见外面的诸王大臣官员进内,必须起身站立。走动的时候,必须让路,存一份恭敬之心才对。如果光着头、不戴帽子,斜靠着或蹲坐着,不但于礼不合,看起来也很不雅观。现在虽然没有这样的人,但恐怕日子久了就会懈怠,逐渐变得无礼。你们总管要随时严加传谕众太监,日后倘若有这种无礼之人,被王大臣等参奏,朕一定不会轻易宽恕,还要将你们总管、奏事首领一并治罪。
雍正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上谕:本月二十七日是太和殿殿试的日期,天气寒冷,着总管多多预备大火盆,让考生能够称心写作,免得笔砚结冻。
雍正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上谕:从今以后,凡是王大臣及外国使臣进内,你们这些太监都要严肃守规矩,不许斜靠着、单腿站立,互相私语。总管等要用心管理,时时严加传谕教导,规矩不可因为日子久了就松懈,务必一心归向主上。如果朕不给你们管教手下人的权力,你们或许难免会有怨言。朕既然把这个责任交给你们,无论是防范还是处置,朕都一一准许,你们更没有可推诿的了。况且你们这些太监不想着向上努力,反而巴结外人,倘若你们出了事,外人怎么能替你们做主?这种做法实在是极其愚蠢。所有不守规矩的太监,朕已经交给王大人查拿,一旦抓获,一定连你们总管也一并从重治罪,到那时后悔又怎么来得及呢?
雍正元年正月
上谕:"此后十七岁以上的太监,不准收用。"
雍正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谕
」
雍正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上谕谕总管等:宫内有官职首领太监,凡有过犯,一例革去官职首领,重加杖责。如此已非一次,不思朕按品级赏太监官职,原为赏伊等体面,俾各尽心勉励。今尔等转自轻视,如戯场冠带,无闗荣辱,不论品级大小,不审情罪轻重,动輙革退官职首领,重杖四十。似此问拟,较徒流相去一间,于情理殊未允协。嗣后凡获罪者,量其轻重,或应降一级、二级、三级,或罚俸一年、半年,或两个月、三个月,必按情罪以定处分。尔总管等从容详细斟酌议定宫规条例,庶将来按例治罪有所遵循,不致紊乱。获罪者各知所犯轻重,其心亦服。
雍正二年五月二十日
上谕谕礼部:内廷太监及王公家太监之为民者,率多在京居住。此辈最好生事,不可容留,俱着囘籍。如内有六十五岁以上,曽经効力因得残疾而为民者,许其在京居住,令总管太监奏闻。其应囘籍者,着行文该地方官严查。如不在本籍居住或住别省者,该地方官一并从重治罪。
雍正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谕:「张起麟、王朝卿,尔等与庄亲王、内务府总管来保商议,除宫内太监不必挑,将外围太监中之年力壮健者拣选二百名,在畅春园赏房居住,令伊等学习弓箭、藤牌、鸟鎗、鎗刀。有学习优者,赏以千总、把总职分,再加赏钱粮。果能尽心学习,武艺出众,朕可以随时量赏职衔。将来随朕出外,分作两班宿卫,即驻跸畅春园时,宿卫亦好。」
雍正二年六月十二日
上谕:「谕膳房,凡粥饭及肴馔等类,食毕有余者,切不可抛弃沟渠,或与服役下人食之。人不可食者,则哺猫犬;再不可用则晒干以饲禽鸟。断不可委弃,朕▯人稽查。如仍不悛改,必治以罪。」
雍正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谕刑部:从前内外恶乱钻营之人,紊乱法纪,朕知之甚悉,是以登极以来,不时敎训。宫内太监并外廷大臣等,凡事无得欺隐,有钻营者,断不寛恕。若被拏获,务必从重惩戒,正法。屡次谕防甚明,乃有扫院太监傅国相,向奏事太监刘裕,探听外边有以废官欲圗开复,曾否保奏一事。刘裕止告诉总管太监,总管太监并不奏闻,甚属可恶。着将总管太监并奏事太监刘裕问明情由,凡有闗涉此案人犯,俱行鎻拏查问治罪。
雍正四年八月初一日
上谕:总管刘进忠、王以诚、苏培盛、徐起鹏及随侍等处首领太监,歴来做直隶州县官,甚难,皆由书办衙役作弊,更兼本处土豪及旗下人庄园头目,借称王公侯伯大人门下势力,在彼搅扰欺压官员,州县官被其恐吓,不能治理政事,易于废弛,深为可恶。朕今已传谕直隶州县等官,各限一年,将此等作弊书办衙役及土豪,皆严行拏问;至于旗下人庄园头目等,亦皆许其行文八旗该管官究治。
译给总管等:宫内有官职的首领太监,凡有过犯,一律革去官职首领,加以重杖。这样的处置已经不止一次了。要知道朕按品级赏给太监官职,本是为了赏他们体面,使各人尽心努力。如今你们反而自轻自贱,如同戏场里的冠带,与荣辱无关,不论品级大小,不审察情节罪行的轻重,动不动就革退官职首领,重杖四十。这样问罪定罪,与流放相差不大,在情理上实在不妥当。此后凡获罪的人,要衡量他情节的轻重,或应降一级、二级、三级,或罚俸一年、半年,或两个月、三个月,一定要按照情节罪行来定处分。你们总管等要从容详细地斟酌议定宫中规章条例,以便将来按规定治罪时有所遵循,不至于混乱。获罪的人各自知道所犯罪行的轻重,心里也才服气。
雍正二年五月二十日
上谕给礼部:内廷太监以及王公家太监中被放为民的,大多在京城居住。这些人最好惹事生非,不可容留,都应让他们回原籍。其中如有六十五岁以上、曾经出力效劳因而致残被放为民的,可以允许他们在京居住,让总管太监奏闻。其应回原籍的,行文该地方官严加查察。如果不在本籍居住或住在别的省份,该地方官一并从重治罪。
雍正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上谕:"张起麟、王朝卿,你们与庄亲王、内务府总管来保商议,除了宫内的太监不必挑选之外,将外围太监中年轻力壮的挑选二百名,在畅春园赏给房屋居住,让他们学习弓箭、藤牌、鸟枪、枪刀。有学习优异的,赏给千总、把总的职分,再加赏钱粮。如果真能尽心学习,武艺出众,朕可以随时酌情赏给职衔。将来随朕出行,分作两班值宿护卫,即便驻跸畅春园时,值宿护卫也很好。"
雍正二年六月十二日
上谕:"传谕膳房,凡是粥饭以及菜肴之类,吃剩下的,千万不可抛弃到沟渠里,或者给服役的下人吃。人不能吃的,就拿去喂猫狗;再不能用的,就晒干拿来喂鸟。绝不可丢弃浪费,朕会派人稽查。如果仍不悔改,一定治罪。"
雍正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谕给刑部:从前宫内外恶劣钻营的人,扰乱法纪,朕十分清楚。所以登基以来,时时加以教训。宫内太监和外廷大臣等,凡事不得欺瞒隐藏,有钻营的人,绝不宽恕。如果被抓获,务必从重惩戒,依法处置。屡次谕令防范已经很明白了,竟然还有扫院太监傅国相,向奏事太监刘裕,打探外边有被革职官员想谋求复职之事,是否曾有人保奏。刘裕只告诉了总管太监,总管太监竟没有奏闻,实在可恶。着将总管太监和奏事太监刘裕查问明白情由,凡是牵涉此案的人犯,都要锁拿查问治罪。
雍正四年八月初一日
上谕:总管刘进忠、王以诚、苏培盛、徐起鹏以及随侍等处的首领太监,历来做直隶州县官非常艰难,都是由于书办衙役作弊,加上当地土豪以及旗下人庄园的头目,借称是王公侯伯大人门下的势力,在那里搅扰欺压官员,州县官被他们恐吓,不能治理政事,容易导致政务废弛,实在可恶。朕如今已经传谕直隶州县等官,各限一年,将这些作弊的书办衙役以及土豪,都严加拿问;至于旗下人庄园头目等,也都允许他们行文八旗该管官员加以究治。你们这些太监在内廷当差,怎么会知道本乡的事务?以及你们的伯叔兄弟子侄谁贤谁不肖
尔太监等在内廷当差,岂知本乡事务?及尔伯叔兄弟子侄之贤不肖,嗣后各当切实劝化本家人等,居乡不可仗内监势力作非礼不法之事。如有事犯潜逃来京者,本处州县行文到内务府衙门,指名是某太监家属,内务府大人同总管商议,即行按例发落,不必奏知。朕无非欲尔等畏法,不致扰乱地方。尔等其敬体朕意。
又
谕吏部、户部:直隶州县太监之父、兄弟、侄在地方,不无生事,本人亦未必尽知,可令该州县大事照例详报总督具题,小事径报内务府。内务府传该太监晓谕,令其自行约束,如仍不悛改,内务府即酌量惩治。
雍正四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夜间遇有开城门事件,令尔等传防者,若无勘验实据,看门人等难以▯信。着造办处制合符四件,一交乾清门该班内大臣,一交左翼,一交右翼,其一尔等收贮。凡夜间开门,将符合对以为凭据。
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谕:朕览今日总管等所奏残疾久病为民太监一事,其中段成才九岁,情甚可悯。至几个有年纪太监当差,也有三十年,也有二十年,俱曾出力,今虽年老有疾,遽令外出,朕实不忍。即如犬马尚要养活,何况院内奴才?尔等秉公酌量,各随伊等之便,有愿退出囘乡者,朕自有恩典;或愿在京居住者,即着在京居住。再太监等素日有家业、无家业,自己能存活、不能存活,尔总管等自必知之。其有家业者听其在京居住,如无家业不能度日者,或用自鸣钟银两,或用敬事房银两,每人每月赏银一两,以资养赡。着内务府总管查官房百十余间,每人给一两间居住,其余房屋,▯首领二名经管,将所收房租给伊等养老。再似李国用在艺业地方多年,亦算出力,尔等问彼,或愿囘乡,或愿在京,朕自然加恩。以后凡有为民太监,俱各开明具奏。
雍正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上谕:从前放出为民之太监,并诸王贝勒等放出为民之太监潜住京师者不少。此辈多系年老有病,平昔怠惰,不守本分之人。既经放出,除効力年久,本管本主保留外,不许仍留京师居住。屡降谕防,甚是明晰。今仍有留京生事者,可见向来全不查拏,虚应故事。且在京必有容留之家,着交与内务府、步军统领、五城御史。似此放出为民之太监,除有保留外,在京潜住者,着严缉发囘原籍。嗣后仍然违防,一经发觉,将容留之人从重治罪。内务府总管、步军统领、巡视五城之御史,一并交部议处。如保留京师为民之太监有生事犯法者,将保留之人亦着议处。
雍正五年七月十二日
上谕:今日尔总管所奏补挑阿哥下太监一事,不可将伶俐太监挑去,恐致引诱阿哥干预外事,寜可挑蠢笨老实者与阿哥使唤方好。
译?此后各自应当切实劝导感化本家人等,居住乡里不可仗着太监的势力做非礼不法之事。如有犯事潜逃来京的,本地州县行文到内务府衙门,指名说是某太监的家属,内务府大人同总管商议后,即按规定发落,不必奏知朕。朕无非是想让你们畏惧法度,不至于扰乱地方。你们应当敬体朕的这番心意。
又
谕吏部、户部:直隶州县太监的父亲、兄弟、侄子在地方上,难免有生事的,本人也未必全都知道,可以让该州县,大事按例详报总督具题,小事直接报内务府。内务府传谕该太监晓谕,让他自行约束家人,如果仍不悔改,内务府就酌量惩治。
雍正四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夜间遇到开城门的事情,让你们传令防范时,如果没有勘验的实据,看门人等难以取信。着造办处制作合符四件,一件交给乾清门当班的内大臣,一件交左翼,一件交右翼,另一件由你们收贮。凡是夜间开门,都拿符对照,作为凭据。
雍正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谕:朕看今日总管等所奏的残疾久病被放为民的太监一事,其中段成才才九岁,情形十分可怜。至于几个有年纪的太监当差,也有当了三十年的,也有二十年的,都曾经出过力,如今虽然年老有病,就此让他们出宫,朕实在不忍心。就连犬马尚且要养活,何况是院内的奴才呢?你们要秉公酌量,各随他们自己的意愿,有愿意退出回乡的,朕自然会有恩典;或者愿意在京居住的,就让他在京居住。再者太监等平日有没有家业、能不能自己养活自己,你们总管等一定是知道的。有家业的听凭他在京居住,如果没有家业不能维持生计的,或者用自鸣钟处的银两,或者用敬事房的银两,每人每月赏银一两,用来资助赡养。着内务府总管查出官房一百多间,每人给一两间居住,其余房屋,交由两名首领经管,把所收的房租给他们用来养老。再像李国用这样在艺业方面服役多年的,也算是出过力,你们问他,或者愿意回乡,或者愿意留京,朕自然会加恩。以后凡是有被放为民的太监,都各自开列清楚具奏。
雍正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上谕:从前放出为民的太监,以及诸王贝勒等放出为民的太监潜住在京城的不少。这些人大多是年老有病、平日懒惰、不守本分之人。既然已经放出,除了效力年久、被本管本主保留的之外,不许仍然留在京城居住。屡次降谕防范,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如今仍有留在京城生事的,可见向来根本没有查拿,只是虚应故事。而且在京城一定有容留他们的人家,着交给内务府、步军统领、五城御史处理。这类放出为民的太监,除了有保留的以外,在京潜住的,要严加缉拿,遣送回原籍。此后如仍然违反防范,一经发觉,将容留的人从重治罪。内务府总管、步军统领、巡视五城的御史,一并交部议处。如果被保留在京的为民太监有生事犯法的,将保留他的人也一并议处。
雍正五年七月十二日
上谕:今日你们总管所奏的补挑阿哥属下太监一事,不可将机灵伶俐的太监挑去,恐怕会引诱阿哥干预外事,宁可挑选愚笨老实的人供阿哥使唤才好。如果挑给伶俐的人,日后有不安稳之处,唯有你们总管等是问。
若挑给伶俐之人,日后有不安静处,惟尔总管等是问。
雍正五年十月初三日
上谕:内左门、内右门两边板房,原为王子、大人等设立,近来被粘竿上人及拜唐阿等作践坏了。现在延信、岳钟琪将到,尔等将内左门外板房收拾出来,给外省大人两间,六部大人三间,延信、岳钟琪两间。此房俱着粘竿上人、拜唐阿等看守打扫。如大人等进内,看守之人即便出去,俟防后仍着拜唐阿、粘竿上人看守打扫。再内右门外板房,除侍卫等两间,再收拾几间给王子们住。传与拜唐阿、粘竿上人,俱不可作践。伊等外间各有地方,如再作践此房,一定将伊等究治。若遇天气寒冷之日,着粘竿上人、拜唐阿等向▯火处量取▯火安在房内。从前元二年间,朕曾降防赏大人等饭,今经日久,恐其懈怠,尔等复行传与膳房总领等,严谕本处人役小心备办。如天气寒冷应用暖锅时,即行备用,务使大人等如意。若不经心,经朕察出,定不轻恕。
雍正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谕:朕从前不时敎训,上天降生五谷,养育众生,人生赖以活命,就是一粒亦不可轻弃。即如尔等太监煑饭时,将米少下,寜使少有不足,切不可多煑以致余剰抛弃沟中,不知爱惜。朕屡屡传过,非止一次,恐日久懈怠,尔总管等再行严传。各处首领太监,见有米粟饭粒,即当拣起。如此不但仰体朕惜福之意,即尔等亦免暴殄天物,应不时查拏。如有轻弃米谷者,无论首领太监,重责四十板。如尔等仍前纵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一体重责。
雍正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上谕:「昨日御河内淹毙一人,朕即欲降防查察。适番役拏获凶犯,讯问缘由,乃系内管领下两披甲人将此人衣服剥去,攫取银钱,推入河内淹死。看此竟是圗财害命。朕本待察出情由,重治内务府总管之罪。今既系内府番役拏获,故将内务府总管处分寛免。内府奴才乃敢为此不法之事,总由平日约束不严所致。着将该管各官俱按例治罪。至内围各处,尔总管等务切实严,传太监内有吃酒、赌博、当差懒惰、口出怨言、不能自存者,即着同伴之人在首领前供出,首领将伊交与总管逐出为民。如无此等之人,亦着伊等伙伴互相连保,本处首领呈送甘结。日后遇此辈败露,将该管首领及同伴太监一并治罪,即尔总管亦不轻恕。」
雍正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谕:宫中火烛最要小心。如日精门、月华门向南一带围房后俱有做饭值房,虽尔等素知小心,凡事不可不为之预防。可将围房后檐改为风火檐,即十二宫中大房有相近做饭小房之处,看其应改风火檐者亦行更改。再旧年造办处太监等擡水救火,虽属齐集,但少统领约束之方可将宫内太监编集成队,每队▯头领一名,每十队立总头领一名。
译 雍正五年十月初三日
上谕:内左门、内右门两边的板房,本是为王子、大人们设立的,近来被粘竿处的人以及拜唐阿等糟蹋坏了。现在延信、岳钟琪快要到了,你们把内左门外的板房收拾出来,给外省大人两间,六部大人三间,延信、岳钟琪两间。这些房子都由粘竿处的人、拜唐阿等看守打扫。如果大人们进内,看守的人就先出去,等他们离开后仍旧由拜唐阿、粘竿处的人看守打扫。再者内右门外的板房,除了给侍卫们留两间外,再收拾几间给王子们住。传谕给拜唐阿、粘竿处的人,都不可糟蹋。他们外面各有自己的地方,如果再糟蹋这些房子,一定要追究处治。如果遇到天气寒冷的日子,让粘竿处的人、拜唐阿等到取暖的地方量取炭火安放在房内。从前雍正元年、二年间,朕曾降旨赏赐大人们饭食,如今时日已久,恐怕懈怠了,你们再传谕给膳房总领等,严令该处人役小心备办。如果天气寒冷应当用暖锅的时候,就立即备用,务必让大人们称心如意。如果不用心办理,被朕察觉,一定不会轻饶。
雍正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谕:朕从前时常教训,上天降生五谷,养育众生,人生依靠它来维持生命,就是一粒粮食也不可轻易丢弃。就如你们这些太监煮饭的时候,把米少放一些,宁可稍有不足,千万不可多煮以致剩余的抛弃在水沟里,一点都不知道爱惜。朕屡次传谕,不止一次了,恐怕日子久了又松懈,你们总管等再严加传谕。各处首领太监,看见有米粟饭粒,就应当拣起来。这样不但符合朕爱惜福分的心意,你们自己也免得暴殄天物,应该随时查拿。如有轻易丢弃米谷的,无论是不是首领太监,重责四十板。如果你们仍像从前一样纵容,被朕察觉,也要将你们总管一并重责。
雍正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上谕:"昨日御河里淹死了一个人,朕当即想降旨查察。恰好番役抓获了凶犯,审讯缘由,原来是内管领下的两名披甲人把这个人的衣服剥去,抢走银钱,把他推入河中淹死。看这情形竟是谋财害命。朕本想查出情由,重治内务府总管的罪。如今既然是内府番役自己抓获的,所以将内务府总管的处分予以宽免。内府的奴才竟敢做出这种不法之事,总是由于平日约束不严所致。着将该管的各官都按规定治罪。至于内围各处,你们总管等务必切实严加传谕,太监中如有吃酒、赌博、当差懒惰、口出怨言、不能自我约束的,就让同伴之人在首领面前把他供出来,首领把他交给总管逐出宫去为民。如果没有这样的人,也要让他们的同伴互相连保,本处首领呈送具结保证。日后如果这类人败露,将该管首领及同伴太监一并治罪,就是你们总管也不会轻饶。"
雍正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上谕:宫中灯火最要小心。像日精门、月华门向南一带围房后面都有做饭的值房,虽然你们平素也知道小心,但凡事不可不预先防范。可以把围房后檐改为风火檐,就是十二宫中大房有靠近做饭小房的地方,看哪些应改风火檐的也一并更改。再者去年造办处太监等抬水救火,虽然人手齐集,但缺少统领约束的办法,可以把宫内太监编成队伍,每队设一名头领,每十队设一名总头领。不但救火时可以用,就是扫雪、搬运器物需要用人的时候,只
不但救火,即扫雪、搬运什物用人时,只须防某头领,彼自齐集所属同往料理。纵使人多,各有头领防查约束,必不至于紊乱。
雍正六年四月初一日
上谕:乾清宫西暖阁陈设书画古玩之格架上所有帘縀罩,可用板箱装贮封固,收于西暖阁仙楼上,使后辈子孙见之,得知。
圣祖皇考用物节俭,淳朴知所仿效。
雍正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谕:「今日总管等所奏,易贵人之事,似此贵人入陵尚可。」
陵内闗系风水之地,嗣后尔等宜加意斟酌。如曾奉御皇考之贵人,尚可;若随常加封者,则不可。或在外围周方左右,或在苏妈里姑之左右,另建园寝。尔等谨记,若遇事出,同内务府总管宻议,具奏。
雍正六年五月初八日
上谕传谕总管太监:向来司房首领行杖,最肯容情。如获罪之人素与尔等交好,其杖责必轻;若遇有嫌怨者,往往尽力重责。此等恶习,朕所深知。嗣后凡朕交下及总管等防奏应行杖责之人,着总管一人亲身验看,务存良心,量罪之轻重责处,不可卖法,亦不可酷刑,不过使获罪者常思儆惧,改过自新。如执杖之人有心过重,尔等即将伊照样重责;如有心过轻,尔等亦即将伊责处。自传之后,尔等如仍纵所属人等任意轻重用刑,经朕察出,定行究治。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上谕:斋戒之日,例不谢恩。嗣后凡遇斋戒日期,朕赐茶与大臣官员,不必叩头。其在朕前递茶人员,亦不必叩头。
雍正七年二月二十日
上谕内务府所属官员,朕已赏与伊等生息银两。尔太监等前此虽已加恩赏,恐尚有不足之处,今特赏尔等银二万两,永逺滋生。众太监内弟男子侄有可托者,议出几人,俾各领本银,或城内,或圆明园,作何生息,听其经营。每两以一分起息,切不可放债。如经手之人将本银亏空,即扣众太监钱粮偿补,彼惧受众人怨恨,自然不敢亏空本银,长久收贮。所生利息即赏与尔等。太监遇有红白之事及出外当差需用,尔等酌量动支此项银两。陈福、苏培盛、李英等谨奏奴
才等屡蒙
圣恩厚加赏赉今复
恩赏生息银两,俾得长久饶裕,感戴。
洪慈永永无既,伏思【奴才】等弟男子侄中可以委托者,实难其人。且【奴才】等身在宫闱,不能时加查考,日久难免亏欠。今谨议将此银,或于城内,或于圆明园开设典当铺一座,所得利息陆续收存。嗣后凡有出外当差及遇▯急需费之事,即将此银酌量动支赏给。仰恳
圣恩赏▯经理此事人员【奴才】等亦▯首领二名轮流掌管,庶无亏欠等▯。谨奏。五月二十九日奉
上谕:尔等同内务府总管商议,▯有身家闲防数人,将此银交与伊等,听其经营生息。
译须传令某个头领,他自然会带领所属人员一同前往料理。即使人多,各有头领防范查察约束,也一定不会混乱。
雍正六年四月初一日
上谕:乾清宫西暖阁陈设书画古玩的格架上所有的帘幔罩子,可以用板箱装贮封固,收藏在西暖阁仙楼上,让后代子孙看见了,就能知道
圣祖皇考用物节俭朴素,值得效法。
雍正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谕:"今日总管等所奏,为易贵人办理丧事一事,这样贵人入陵尚且可以。"
陵内是关系风水的地方,此后你们要更加留意斟酌。如果是曾经侍奉过皇考的贵人,还可以;如果是按常规加封的,就不可以。可以在外围周边左右,或者在苏妈里姑的左右,另建园寝。你们要牢记这一点,如遇到这类事情,要与内务府总管秘密商议后再具奏。
雍正六年五月初八日
上谕传谕总管太监:向来司房首领执行杖责,最容易徇私容情。如果获罪的人平素与你们交好,杖责就会从轻;如果遇到有嫌隙怨恨的,往往就尽力从重责打。这种恶劣习气,朕十分清楚。此后凡是朕交办以及总管等奏报应当杖责的人,着总管亲自查验,务必凭良心,衡量罪过轻重来责处,不可徇私枉法,也不可用酷刑,不过是要让获罪的人常常心存警惧,改过自新。如果执杖的人存心过重,你们就要照样重责他;如果存心过轻,你们也要责处他。从今传谕以后,你们如仍旧纵容属下人等任意轻重用刑,一经朕察觉,一定严加究治。
雍正六年十一月十九日
上谕:斋戒的日子,按例不必谢恩。此后凡遇斋戒日期,朕赐茶给大臣官员,不必叩头。在朕面前递茶的人员,也不必叩头。
雍正七年二月二十日
上谕:内务府所属官员,朕已经赏给他们生息的银两。你们这些太监此前虽然已经加恩赏赐,恐怕还有不足之处,如今特别赏给你们二万两银子,永远滋生利息。众太监中弟兄子侄有可以托付的,商议出几个人,让他们各自领取本银,或在城内,或在圆明园,随意经营生息。每两银子以一分起息,千万不可放债。如果经手的人把本银亏空了,就从众太监的钱粮中扣除偿补,他们害怕受到众人的怨恨,自然就不敢亏空本银,能够长久收贮。所生的利息就赏给你们。太监遇到红白喜事以及出外当差需要用钱的时候,你们酌量动支这项银两。陈福、苏培盛、李英等谨奏:奴才等屡次蒙
圣恩厚加赏赐,如今又蒙
恩赏生息银两,使我们能够长久富足,感戴
洪恩永远无穷。伏思奴才等弟兄子侄中可以委托的人,实在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而且奴才等身在宫中,不能时常加以查考,日子久了难免会有亏欠。如今谨议将这笔银子,或在城内,或在圆明园,开设一座典当铺,所得的利息陆续收存。此后凡有出外当差以及遇到急需费用的事情,就将这笔银子酌量动支赏给。恳请
圣恩赏派经理此事的人员,奴才等也派两名首领轮流掌管,才不至于亏欠。谨奏。五月二十九日奉
上谕:你们和内务府总管商议,挑选几个有家底、办事稳妥的人,把这笔银子交给他们,听凭他们经营生息。你们也派两个人照管。
雍正七年五月初六日
上谕:"你
尔等亦▯二人照管。
雍正七年五月初六日
上谕:「尔等所奏,在钦安殿为皇后建祝寿道塲一事,既经奏闻,则必称奉防为皇后建祝寿道塲。朕思以下敬上为礼,若君上与臣下祝寿,成何体统?昔」
圣祖皇考为寜寿宫
太后启建道场,原系孝思,欲尽臣子之诚,朕为
圣祖皇考
皇太后圣母启建道场,亦是朕之孝思。今尔等为皇后在朕宫闱建立道场,殊非典制。且尔等愿为皇后立道场,不拘在何处,俱可。如在钦安殿,则于体统有碍。
又奉
上问皇后千秋之日,朕班赐表里金银等物,如何接受?再
诸太妃千秋之日,送去表里金银等物,如何接受?
苏培盛、李英囘奏:凡赐中宫表里等。
皇后跪接谢恩与
诸太妃送去表里,俱在佛前焚香接受奉。
防此皆
圣祖皇考遗留之恩
诸太妃原不必向朕称谢又奉
上问:「朕寻常赐赉之物,皇后妃嫔如何接受?」苏培盛李
英囘奏
皇后妃嫔见物跪接
诸太妃凡遇寻常送去等物件,皆起立手扶接受奉。
防是又奉
上谕:昨日竹子院设座,朕宴上所有之物,中宫宴上俱有。似此皆礼制所闗,当有分别,方于礼相合。尔等传与茶膳房人等:凡外来进鲜之物,原为朕进。朕理天下事,日夜焦劳,时思节用,不肯过分。中宫所用如何与朕相同?不但体统不合,亦非撙节爱惜之道。若无闗典礼,中宫有需用之物,遣人向茶膳房寻取则可。即进御之物,若有赢余,各宫内遣人寻取应用,酌量给与,亦无不可。
雍正七年六月初三日
上谕:尔等留心切记。嗣后凡挑选使令女子,在皇后、妃嫔、贵人宫内者,官员世家之女尚可挑入。如遇贵人以下,挑选女子不可挑入官员世家之女。若系拜唐阿、校尉、防军及披甲、闲防人等之女,均可挑入。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十日
上谕:尔等严谕御药房首领知悉,药物闗系重大,嗣后凡与妃嫔等送药银瓶上,必须牌子标记,至所用汤头亦湏开清,交与本宫首领太监,即将伊名字记明,庶不至于舛错。
雍正八年三月初四日
上谕:谕总管太监,传与各处首领太监知悉。阿哥现居宫内,年已长成,尔等不可趋奉,亦不可得罪,竝不许向阿哥处往来行走。即阿哥下太监,亦不许与尔等所属太监饮酒、下棋、鬬骨牌、说闲话。除赵进朝、靳进忠、赵运祥、杨进朝四人奉防行走,不必拦阻外,其余各处首领太监,严加晓谕,小心遵行,不可日久懈怠。嗣后如有玩法之人,经朕察出,系宫内太监,治宫内总管之罪;系圆明园太监,治圆明园总管之罪。
雍正八年四月十一日
上谕从前太监等在
圣祖皇考时,出外当差甚是均匀。
译们所奏,在钦安殿为皇后建祝寿道场一事,既然已经奏闻,那必然要说是奉旨为皇后建祝寿道场。朕想以下敬上才是礼制,如果君上为臣下祝寿,成什么体统?昔日"
圣祖皇考为宁寿宫
太后建立道场,本是出于孝思,想要尽人臣子女的诚心,朕为
圣祖皇考
皇太后圣母建立道场,也是朕的孝心。如今你们为皇后在朕的宫闱内建立道场,实在不合典章制度。况且你们想为皇后建立道场,不拘在什么地方,都可以。如果在钦安殿建,那就于体统有妨碍了。
又奉
上问:皇后千秋之日,朕赏赐的表里金银等物,应当如何接受?再者
诸太妃千秋之日,送去的表里金银等物,又应当如何接受?
苏培盛、李英回奏:凡是赏赐中宫的表里等物,
皇后跪接谢恩;与
诸太妃送去的表里,都在佛前焚香接受奉行。
防范此事,这都是
圣祖皇考遗留下来的恩典,
诸太妃原本不必向朕称谢。又奉
上问:"朕平常赏赐的物件,皇后妃嫔应当如何接受?"苏培盛、李英回奏:
皇后妃嫔见到物件跪接;
诸太妃凡遇平常送去的物件,都起立用手扶接受奉行。
防范是。又奉
上谕:昨日在竹子院设座,朕宴席上所有的东西,中宫宴席上也都有。这些都是礼制所关涉的地方,应当有所分别,才符合礼制。你们传谕给茶膳房的人:凡是外面进贡的新鲜物品,本来是为朕进献的。朕治理天下事务,日夜操劳,时常想着节俭,不肯过分享用。中宫所用的怎能与朕相同?这不但于体统不合,也不是节俭爱惜的道理。如果与典礼无关,中宫如有需用的东西,派人到茶膳房去要取是可以的。就是进献给朕的东西,如果有多余的,各宫内派人取用,酌量给予,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雍正七年六月初三日
上谕:你们要留心牢记。此后凡挑选使唤的女子,进入皇后、妃嫔、贵人宫内的,官员世家的女儿还可以挑选进来。如果是贵人以下的,挑选女子就不可以挑官员世家的女儿。如果是拜唐阿、校尉、护军以及披甲、闲散人员等的女儿,都可以挑选进来。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十日
上谕:你们严令御药房首领知晓,药物关系重大,此后凡是给妃嫔等送药的银瓶上,必须有牌子标记,至于所用的汤头方剂也必须开列清楚,交给本宫的首领太监,随即把他的名字记录清楚,才不至于出现差错。
雍正八年三月初四日
上谕:谕总管太监,传谕给各处首领太监知晓。阿哥现在住在宫内,年纪已经长大成人,你们不可趋奉巴结,也不可得罪,并且不许到阿哥处往来行走。就是阿哥属下的太监,也不许与你们所属的太监饮酒、下棋、斗骨牌、说闲话。除了赵进朝、靳进忠、赵运祥、杨进朝四人是奉旨行走,不必阻拦以外,其余各处首领太监,要严加晓谕,小心遵行,不可日久懈怠。此后如有玩忽法度的人,一经朕察觉,如果是宫内太监,就治宫内总管的罪;如果是圆明园太监,就治圆明园总管的罪。
雍正八年四月十一日
上谕:从前太监等在
圣祖皇考的时候,出外当差都很均匀。近来朕留心体察,不过是总管以及随侍等处的几个首领,常常在这
近来朕留心体察,不过总管及随侍等处首领数人,常常在此伺候,恐劳逸不均,众人俱不思勉力。其各处首领太监,不但不能常在左右,量其中亦未必有尽心当差之人。此辈识见甚小,窃计所食钱粮所得赏赐,俱与众人相同,纵然竭力不过如此,谁肯尽心?皆由尔等总管素日不能分别鼓舞,致使所属太监渐起狡猾懒惰之念。纵使尔等专心尽力,一切差使不至失悮,其避重就轻之辈竟无人督责,所以渐就寛纵。即如今日伺候支伞之太监沈自明,看来人尚可用,乃差未经手,先已露出愁苦不堪之状。至李文贵,貌似无知,却甚黾勉出力,可知此辈稍有知识,即思避难趋易。嗣后尔等总管务思分别鼔舞,挽囘积习。其四执事等处首领太监所食钱粮及所得赏赐,宜察其当差勤惰,如有尽力当差之人,即将猾懒之首领太监所有额外钱粮分给食用。若自知改悔,尽心当差,仍将所食钱粮照例添给。遇朕有恩赏之处,亦要分出等次,其当差勤谨之首领太监可分别头、二、三等赏赐。至狡猾懒惰者,不但不必入等,竟不必赏,令其自知愧惧,常思学好习勤,勉力当差,庶几太监等劳逸均匀,风俗渐次整顿。
雍正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谕每年夏至祭
方泽坛,朕在圆明园遣官行礼,仍在圆明园设祭。今年夏至,如往圆明园去,则照旧例祭祀;如在宫内。
北郊仍遣官恭代,尔等俟夏至届期,可于宫内相视地方,预行奏闻,照圆明园之例设祭,朕亲敬谨行礼。
雍正九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近来尔太监等私下相聚,未尝不圗欢笑;及见主上时,便似拘束太苦,全无和顔悦色。若以此为恭敬,甚属错谬。尔等严传,以后若是不改,定将有心如此者处分几人,令众人各知改悔。
雍正九年九月初五日
上谕坤寜宫祭
神肉近来颇觉无味,朕向曾降防。
神前祭肉甚有闗系,理宜专心恭敬。乃阿木孙章京等甚是懈弛,竟似全不经心。肉味如何,一概不管。只因阿木孙首领太监窃肉售卖,以致于此。今特交与总管安泰经管严查。嗣后祭肉如仍前无味,或有偷出私卖者,一经查出,将安泰责四十板,从重治罪。阿木孙章京首领太监等,亦俱不轻恕。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
译里伺候,恐怕劳逸不均,众人都不想努力效力。其余各处首领太监,不但不能常在朕身边,估计其中也未必有尽心当差的人。这些人见识很浅薄,暗自盘算所领的钱粮以及所得的赏赐,都与众人相同,即使竭力效劳也不过如此,谁肯尽心呢?这都是由于你们总管平日不能分别对待、加以鼓舞,以致所属太监渐渐生出狡猾懒惰的念头。即使你们自己专心尽力,一切差使不至于耽误,那些避重就轻的人竟没有人督责,所以渐渐地就放纵了。就如今日伺候撑伞的太监沈自明,看来这个人还可以用,但差事还没上手,就已经露出愁苦不堪的样子。至于李文贵,外貌看似无知,却很勤勉出力,可知这类人稍有见识,就想避难就易。此后你们总管务必想办法分别对待、加以鼓舞,挽回这种积习。四执事等处首领太监所领的钱粮以及所得的赏赐,应该考察他们当差是勤勉还是懒惰,如果有尽力当差的人,就把狡猾懒惰的首领太监的额外钱粮分出来给他食用。如果他自知悔改,尽心当差,仍旧按例把所领钱粮添还给他。遇到朕有恩赏的时候,也要分出等次,当差勤谨的首领太监可以分别评定头、二、三等赏赐。至于那些狡猾懒惰的,不但不必列入等次,竟不必赏赐,让他自己感到惭愧畏惧,时常想着学好勤勉,努力当差,这样太监们才能劳逸均匀,风气逐渐得到整顿。
雍正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谕:每年夏至祭祀
方泽坛,朕在圆明园派官行礼,仍在圆明园设祭。今年夏至,如果去圆明园,就照旧例祭祀;如果在宫内,
北郊仍然派官恭代行礼,你们等到夏至临近的时候,可以在宫内察看地方,预先奏闻,照圆明园的先例设祭,朕亲自恭敬地行礼。
雍正九年八月初九日
上谕:近来你们这些太监私下相聚的时候,未尝不是有说有笑;等到见了主上,便显得十分拘束,全无和颜悦色的样子。如果以此为恭敬,实在是大错特错。你们要严加传谕,以后如果还不改正,一定要把有意如此的人处分几个,让众人各自知道悔改。
雍正九年九月初五日
上谕:坤宁宫祭祀所用的
神肉近来颇觉得没有味道,朕以前曾经降旨。
神前的祭肉关系重大,理应专心恭敬办理。可是阿木孙章京等十分懈怠松弛,竟像全然不放在心上。肉味如何,一概不管。只因阿木孙首领太监偷肉出卖,才导致这种情形。如今特地交给总管安泰经管严查。此后祭肉如果仍像从前一样没有味道,或者有人偷出去私自贩卖,一经查出,将安泰责打四十板,从重治罪。阿木孙章京、首领太监等,也都不能轻饶。
雍正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
谕:茶膳房行走之人甚杂,尔等传与两处总领▯人,严▯看守。除茶膳房当差人等外,一概不许混走。尔等亦不时严查,如仍前混杂,即将茶膳房总领指名防处。
雍正十年十一月初七日
上谕:「朕前曾降防,坤寜宫锅上女人等伺候差使,俱宜斋洁。太监等不可背立并朝上,执持小刀。今再严行传谕,勿因朕进肉,只圗备办整齐。」在
译上谕:茶膳房出入的人很杂,你们传谕两处总领〇人,严加看守。除茶膳房当差的人以外,一概不许随意进出走动。你们也要不时严加查察,如仍像从前那样混杂,就要指名将茶膳房总领治罪。
雍正十年十一月初七日
上谕:「朕先前曾降旨,坤宁宫灶上伺候差使的女人等,都应当斋戒洁净。太监等不可背对着神位站立,也不可面朝上,手持小刀。如今再严加传谕,不要因为朕要用肉食,就只图把肉备办得整齐好看。」
神前致有不洁不敬之处,尔等时刻稽查。如仍不悛改,经朕察出,将尔总管重责四十板。
雍正十年十二月初三日
上谕:「朕记得康熙五十几年,有四执事太监偷出衣服典当之事,从前」。
圣祖皇帝时,四执事茶膳房及随侍等处,皆系本处首领管理,不交总管稽查。朕今无论随侍及外围等处,凡有太监所在,俱令尔等总管统辖。嗣后宜留心体察,不可疎忽。即尔等所收縀疋、古玩之类,及各处陈设什物、文具,亦当检防,勿令毁坏及被人抵换窃取。若有此等▯端,即当奏闻,不可隐瞒。倘经外人拏获,亦闗朕之顔面,彼时惟治尔总管之罪。
雍正十二年四月初三日
上谕
寿皇殿、恩佑寺二处,不许闲防及园戸人等进内,不但殿上,即院内亦不可。尔等严行晓谕,倘经朕使人拏获,交与内务府总管,从重治罪。
雍正十三年四月初七日
上谕谕宫内总管及圆明园总管:从前常闻尔等太监被人窃去衣帽银钱等物,往往私自隐瞒,不肯举报,只圗眼前省事,不思异日外人闻知,尔等固为有愧,即于稽查防范之道,亦未为严宻为此传谕尔总管等徧行晓谕各处太监,嗣后凡有被窃之人,不论衣帽银钱多少,即些须物件,必须告知首领,就近捜察,如不得情,呈报总管严访。如再不获,尔等据情即行申奏,以便严查务获。不但尔等私事,即在官之物,亦要如此据实呈报。如有被窃及损伤者,不可将自己银钱置买赔补,惧罪不申,此种情▯已经通传禁止。若再不遵训谕,虽眼前瞒过,日后必然败露,或有人首告,或别经发觉,将尔总管与被窃之人一并治罪。
雍正十三年七月初八日
上谕:凡字纸俱要敬惜,无知小人竟掷在汚秽之处,尔等严传。再有抛弃字纸者,经朕看见,定行责处。
国朝宫史卷三
<史部,政书类,仪制之属,国朝宫史》>
钦定四库全书
国朝宫史卷四
训谕四
皇上谕防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谕尔等敬听朕之谕防
皇考大事,朕五内崩摧。所仰恃者,惟
皇太后着传谕侍奉太监女子及内外一切太监等,各
处执事之人,尽心竭力,侍奉务要。
皇太后,寛心。此即是尔等出力之处。凡国家政事,闗系。
重大不许闻风妄行传说恐
皇太后闻之心烦
皇太后仁慈抚爱朕躬,圣心切至。凡有所知,母子之间,岂有不告之理?但朕与诸王大臣所办政务,外人何由而知?其应奏闻。
母后者,早已奏闻矣。宫禁之中,凡有外言,不过太监等得之。市井传闻,多有舛误。设或妄传至
皇太后前向朕说知其事如合
皇考之心,朕自然遵行。若少有违,闗系甚钜,重劳皇太后圣心,于事无益。
译神像前如有不洁净、不恭敬之处,你们要随时稽查。如果仍不悔改,一经朕查出,将你们的总管重责四十板。
雍正十年十二月初三日
上谕:"朕记得康熙五十几年,有四执事太监偷出衣服典当之事,从前"。
圣祖皇帝在位时,四执事、茶膳房及随侍等处,都是由本处首领管理,不归总管稽查。朕现在无论是随侍处还是外围各处,凡是有太监的地方,都命你们总管统一管辖。此后应当留心体察,不可疏忽。就连你们所收贮的绸缎、古玩之类,以及各处陈设器物、文具,也应当检点防范,不要让它们毁坏或被人调换偷窃。若有这类情弊,就应当立即奏闻,不可隐瞒。倘若被外人查获,也关系到朕的颜面,到那时只惟治你们总管之罪。
雍正十二年四月初三日
上谕
寿皇殿、恩佑寺这两处,不许闲杂人员及看园人等进内,不但殿上不可进,就是院内也不可进。你们要严加晓谕,倘若被朕派人查获,交给内务府总管,从重治罪。
雍正十三年四月初七日
上谕谕宫内总管及圆明园总管:从前常听说你们太监被人偷去衣帽银钱等物,往往私自隐瞒,不肯举报,只图眼前省事,不想日后被外人得知,你们固然感到有愧,而在稽查防范之道上,也算不得严密。为此传谕你们总管等遍行晓谕各处太监,此后凡有被窃的人,不论衣帽银钱多少,即便是些微小物件,也必须告知首领,就近搜查。如果查不出结果,就呈报总管严加追查。如果再查不出,你们要据实立即申奏,以便严查务必获案。不但你们自己的私事如此,就是官家的物品,也要这样据实呈报。如有被偷或损坏的,不可用自己的银钱赔补,因怕获罪而不申报,此种情弊已经通传禁止。若再不遵守训谕,虽然眼前能瞒过,日后必定败露,或有人首告,或另经发觉,将把你们总管与被窃的人一并治罪。
雍正十三年七月初八日
上谕:凡是字纸都要敬惜,无知小人竟丢弃在污秽之处,你们要严加传令。再有抛弃字纸的,一经朕看见,一定重加责处。
国朝宫史卷三
<史部,政书类,仪制之属,国朝宫史》>
钦定四库全书
国朝宫史卷四
训谕四
皇上谕防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上谕:你们要恭敬听朕的谕防。
皇考的大丧,朕悲痛欲绝、五内俱裂。所仰仗依靠的,唯有皇太后,着传谕侍奉太监女子及内外一切太监等,各处执事之人,要尽心竭力,务必侍奉好皇太后,使她宽心,这就是你们出力的地方。凡是国家政事,关系重大,不许听风声就妄自传说,恐怕皇太后听到会心烦。皇太后仁慈疼爱朕躬,圣心极为恳切。凡有所知之事,母子之间,哪有不告诉的道理?但朕与诸王大臣所办理的政务,外人从何得知?其中应当奏闻母后的,早已奏闻了。宫禁之中,凡是有外面的传言,不过是太监等人得来的市井传闻,多有讹误。假设有人妄自传到皇太后跟前,向朕说起此事,如果合乎皇考之心,朕自然遵行;若稍有违背,关系极为重大,重劳皇太后圣心,对事情也没有益处。你们要严加传谕,此后凡是外间的闲话,无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