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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后汉书八家辑注二

谢承后汉书卷一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4–5 段

谢承后汉书卷一

 周天游辑注

  灵帝纪

 ○○一 灵帝善鼓琴,吹洞箫〔一〕。(孙。王。汪)──御览卷五八一 ○ 白帖卷六二

〔一〕 天游按:隋书经籍志曰谢承书「无帝纪」。孙志祖据此云:「谢书无本纪,此及伏后二条,当是志传中语。」然汪辑有灵帝纪、伏后纪。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曰:「隋志言无帝纪者,盖隋东都所得谢承书传写阙其帝纪耳。然不云梁有帝纪几卷亡,则七录所载已非完本,不始于隋矣。新唐书艺文志有谢承后汉书一百三十三卷,录一卷,较隋志多出四卷,疑即帝纪也。凡隋志所云亡佚残缺之书,至唐往往复出,其例正多,不足为异。若谓伟平本未作纪,则殊不然,安有无帝纪而可成一代之史者乎?刘知几史通评骘诸史,持论最严。蹈瑕抵隙,无微不至。陆机之纪三祖,竟不编年,陈寿之志孙刘,呼为列传,苟乖体例,辄肆讥弹,使伟平果不作帝纪,独破马班之例,安得曲从宽假,默无一言乎?以此推之,不然明矣。汪文台辑谢书,首列光武、灵帝、伏后诸条,而孙志祖辑本必谓谢书无帝纪,灵帝及伏后条当是志传中语,似犹考之未详也。」余说是,今从之。

○○二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言二凤凰、二鸾鸟集原县〔一〕。(孙。王。汪。黄) ──御览卷九一六

〔一〕 汪文台按:「范书此年无是事,光和四年有河南言凤凰见新城事。续五行志亦同范。」

 ○○三 碑立太学门外,瓦屋覆之,四面栏障,开门于南,河南郡设吏卒视之〔一〕。(姚。王。汪。黄)──范书儒林传序注

〔一〕 范书儒林传序曰:「熹平四年,灵帝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为古文、篆、隶三体书法以相参检,树之学门,使天下咸取则焉。」天游按: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镂碑,载五经,立于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扬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可见汉石经始刻于熹平四年,立于光和六年,非三体石经。赵明诚金石录亦曰:汉石经乃「蔡邕小字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叙云:『为古文、篆、隶三体』者,非也」。又据刘起釪尚书与历代石经一文所考,汉石经现可知有残字计九千余字,且闻台湾尚存一残石,有六百余字,则总数在万字左右。虽系残珪断璧,弥足珍贵。

○○四 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令后宫彩女为客,主身为商贾。(孙。汪。黄)──御览卷八二八

 ○○五 中平二年,造万金堂于西园。(王。汪。黄)──御览卷八二四

 ○○六 孝灵帝崩,皇太子即位,主上幼冲。(王。汪)──文选卷五八王仲宝褚渊碑文注

  献帝纪

 ○○七 曹操逼献帝废伏后,以尚书令华歆〔为〕郗虑副〔一〕,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藏壁中,歆就牵后出。时帝在外殿,后被发徒跣行泣过,诀曰:「不能复相活耶!」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二〕(孙。汪。黄)──御览卷三七三

〔一〕 据范书伏后纪补。时郗虑为御史大夫。

〔二〕 黄辑入曹操传,非。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曰:「伏后条当在献帝纪中。」其说是,今从之。

  礼仪志

 ○○八 建宁五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蔡邕为司徒掾〔一〕,从公行,到陵〔二〕,见其仪,忾然谓同坐者曰:「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为)〔谓〕可损〔三〕。今见(威)〔其〕仪〔四〕,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可易旧。」或曰:「本意云何?」「昔京师在长安时,其礼不可尽得闻也。光武即世,始葬于此。明帝嗣位踰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闻见此礼,乃帅公卿百僚,就园陵而创焉。尚书(陛)〔阶〕西(陛为)〔祭设〕神坐〔五〕,天子事亡如事存之意。苟先帝有瓜葛之属〔六〕,男女毕会,王、侯、大夫,郡国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神魂闻之。今者日月久远,后生非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以明帝圣孝之心,亲服三年,久在园陵,初兴此仪,仰察几筵,下顾群臣,悲切之心,必不可堪。」邕见太傅胡广曰:「国家礼有烦而不可省者,不知先帝用心周密之至于此也。」广曰:「然。子宜载之,以示学者。」邕退而记焉。(姚。王。汪。黄)

──续汉礼仪志注 ○ 通典卷五二 书叙指南卷三

〔一〕 司徒者,许栩也。

〔二〕 程大昌演繁露卷四曰:「案徐锴岁时广记,记东汉人主上陵礼曰:『乘舆自东厢下,太常导出,西向拜山陵,旋升阼阶。』引谢承书曰:『蔡邕为司徒掾,从公到陵,问上陵之礼。』汉郊祀志『东方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故凡事鬼必以西为导也。向西之拜,其殆所谓神墓在西也,不专为一代之陵而设也。」

译《谢承后汉书》卷一 周天游辑录并作注 灵帝本纪 ○ ○一 灵帝擅长弹琴、吹洞箫〔一〕。(孙志祖、王谟、汪文台)——《太平御览》卷五八一 ○ 《白帖》卷六二 〔一〕 周天游按:《隋书·经籍志》说,谢承的书“没有帝纪”。孙志祖据此说:“谢承的书没有本纪,这里以及伏后两条,应当是《志》或《传》中的文字。”但是,汪文台辑录本列有灵帝纪、伏后纪。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说:“《隋书·经籍志》说没有帝纪,大概是隋朝东都所得的谢承书在传抄时缺少帝纪罢了。然而,《隋书》没有说梁代藏书中有帝纪若干卷、后来亡佚,这说明《七录》所记载的已经不是完整本,并不是从隋代才开始残缺的。《新唐书·艺文志》有《谢承后汉书》一百三十三卷、目录一卷,比《隋书·经籍志》多出四卷,我怀疑这四卷就是帝纪。凡是《隋书·经籍志》所说已经亡佚、残缺的书,到唐代往往又重新出现,这种例子很多,不足为奇。如果说谢承本来就没有撰写帝纪,那就完全不对了:哪有没有帝纪却能够编成一代史书的呢?刘知几在《史通》中评论、评定各种史书,立论最为严谨。他寻找缺点、攻击漏洞,细微之处也不放过。陆机撰写三祖纪,竟然不按年编排;陈寿为孙权、刘备作志,却称作列传;只要违背体例,就放肆讥评。假如谢承果真没有撰写帝纪,独自破坏司马迁、班固的体例,刘知几怎么会曲意宽容、默不置一言呢?由此推断,情况显然不是这样。” 汪文台辑录谢承之书,开头列出光武、灵帝、伏后三人的条目;而孙志祖辑本却必定认为谢承之书没有帝纪,灵帝和伏后的条目应当是《志》或《传》中的文字,看来他对此仍然考证得不够详细。”余嘉锡的说法是对的,现在依从他的说法。○ ○二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郡上报说,有两只凤凰、两只鸾鸟聚集在原县〔一〕。(孙志祖、王谟、汪文台、黄奭)——《太平御览》卷九一六 〔一〕 汪文台按:《范书》这一年没有这件事;光和四年记载河南郡报告在新城县出现凤凰。《续汉书·五行志》也与《范书》相同。○ ○三 碑立在太学门外,用瓦屋覆盖,四面设置栏杆和屏障,门开在南面,河南郡设置吏卒看守它〔一〕。(姚之骃、王谟、汪文台、黄奭)——《范书·儒林传序》注文 〔一〕 《范书·儒林传序》说:“熹平四年,灵帝于是下诏命诸儒校正、审定五经,把文字刻在石碑上,采用古文、篆书、隶书三种字体相互参照校验,树立在学校门外,使天下人都以此为准则。”周天游按:《水经注》卷十六《谷水注》说:“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镂碑,记载五经,立在太学讲堂前,全都在东侧。蔡邕在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扬等上奏,请求校正、审定六经文字,灵帝答应了。蔡邕于是亲自用朱砂书写碑文,让工匠镌刻,从此后来的儒生和晚学之士都以此为标准。魏正始年间,又树立了用古文、篆书、隶书三种字体书写的石经。”由此可见,汉石经开始刻于熹平四年,树立于光和六年,并不是三体石经。赵明诚《金石录》也说:汉石经是“蔡邕的小字八分书。《后汉书·儒林传叙》说‘采用古文、篆、隶三体’,是不对的”。又据刘起釪《尚书与历代石经》一文考证,现今可以知道的汉石经残字有九千多个,并且听说台湾还保存着一块残石,有六百多个字;这样算来,总数约在一万个字左右。虽然只是残缺的玉器和断裂的玉璧,却更加值得珍视。○ ○四 灵帝多次在西园游玩,让后宫的彩女扮作客人,自己扮作商人。(孙志祖、汪文台、黄奭)——《太平御览》卷八二八 ○ ○五 中平二年,在西园建造万金堂。(王谟、汪文台、黄奭)——《太平御览》卷八二四 ○ ○六 孝灵帝去世,皇太子即位,皇上年幼。(王谟、汪文台)——《文选》卷五十八王仲宝《褚渊碑文》注文 献帝本纪 ○ ○七 曹操逼迫献帝废黜伏皇后,让尚书令华歆作为郗虑的副手,率兵进入宫中拘捕皇后。伏皇后关上门,藏在夹墙中,华歆仍上前把她牵了出来。当时献帝正在外殿,皇后披头散发、赤脚哭泣着经过,临别时说:“难道不能再救活我吗!”献帝说:“我也不知道自己的性命还能维持到什么时候!” 〔一〕根据《后汉书·伏皇后纪》补入。当时郗虑任御史大夫。〔二〕黄奭把这条辑入《曹操传》,不对。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说:“伏皇后这一条应当放在《献帝纪》中。”这个说法是对的,现在依从这一说。《礼仪志》○ ○八 建宁五年正月,皇帝车驾前往原陵,蔡邕任司徒掾,跟随司徒出行。到了陵墓,他看见祭陵的仪式,感慨地对同席的人说:“听说古代不在墓地祭祀。朝廷有到陵上祭拜的礼仪,起初我还以为可以删减。如今看了这些仪式,考察它的本意,才知道孝明皇帝极其孝顺而且内心悲痛,旧礼是不能轻易改变的。”有人问:“它的本意是什么?”蔡邕说:“从前京师在长安时,这种礼仪的具体情况已经无法全部听闻了。光武帝去世后,才安葬在这里。明帝即位过了一年,群臣入朝行正月朝礼,感伤先帝已经不能再听见、看见这种礼仪,于是率领公卿百官到园陵,创立了这一礼仪。尚书台阶的西边设置神坐,表达天子侍奉亡者如同侍奉生者的意思。凡是先帝有亲戚关系的人,无论男女全都聚会;王、侯、大夫以及郡国的计吏,都各自面向神坐讲话,希望先帝的神魂能够听见。如今年代久远,后来的人又不是当时亲历者,人们只看见这种礼仪,却不知道其中的哀痛。想到明帝圣明孝顺的心意,他亲自服丧三年,长久住在园陵,最初创立这一仪式;他仰视几筵,低头顾念群臣,悲痛至极的心情,一定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蔡邕拜见太傅胡广,说:“国家的礼仪中,有些虽然繁琐却不能省略;我从前不知道先帝的用心竟周密到了这种程度。”胡广说:“是的。你应当把这件事记载下来,用来给后来的学者看。” 蔡邕退下后,便把这件事记了下来。——《续汉礼仪志》注文 ○ 《通典》卷五十二,《书叙指南》卷三 〔一〕司徒是许栩。〔二〕程大昌《演繁露》卷四说:“考察徐锴《岁时广记》,其中记载东汉君主到陵上祭拜的礼仪说:‘皇帝乘舆从东厢下来,太常引导皇帝出来,面向西拜谒山陵,然后转身登上阼阶。’又引用《谢承书》说:‘蔡邕任司徒掾,跟随司徒到了陵墓,询问上陵的礼仪。’《汉书·郊祀志》说‘东方是神明的住所,西方是神明的坟墓’,所以凡是侍奉鬼神,都必定以西方为引导。面向西方的拜礼,大概就是因为神明的坟墓在西方,并不只是为某一代皇帝的陵墓设置的。”

〔三〕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蔡邕独断曰:「四姓小侯,诸侯家妇,凡与先后有瓜葛者,及诸侯王大夫、郡国计吏、匈奴朝者、西国侍子皆会。」据此可知,所谓瓜葛者,亲戚之谓也。书叙指南卷三亲戚瓜葛目,即引此四字。

○○九 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为门户饰,以止恶气也。(汪)──御览卷三一

  五行志

 ○一○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言二凤凰、二鸾鸟集原县〔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一六

〔一〕 已见灵帝纪。今依汪辑例,亦列入此志。

 ○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姚。王。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郡国志

 ○一二 涉屋山〔一〕。(姚。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一〕 在会稽郡余暨县境内。属扬州刺史部。

 ○一三 交址七郡贡献,皆从涨海出入。(姚。王。汪)──初学记卷六

 ○一四 交址七郡献龙眼〔一〕。(姚。汪。黄)──御览卷九七三

〔一〕 以上属交州刺史部。

  兵志

 ○一五 高帝在平城,为胡所围,一人俱角弩,一张为备,康悉罢之〔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五

〔一〕 末四字陈、俞本均脱。天游按:史记匈奴传曰:冒顿听阏氏之言,「乃解围之一角。于是高帝令士皆持满傅矢外乡,从解角直出,竟与大军合,而冒顿遂引兵而去。汉亦引兵而罢」。疑此四字有讹脱,当指与大军合而悉罢之之意。

刑志

 ○一六 范延寿,宣帝时为廷尉。时燕赵之间,有三男共娶一妻,生四子,长,各求离别,争财分子,至闻于县。县不能决断,谳之于廷尉。于是延寿决之,〔上言〕以为〔男子贵信,妇人贵贞,今三男一妻〕〔一〕,悖逆人伦,比之禽兽,生子属其母。〔于是〕以〔四〕子并付母〔二〕,尸三男于市,奏免郡太守、令、长等,〔切让三老〕无帅化之道〔三〕。天子遂可其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二)御览卷二三一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三一、职官分纪卷一九「帅」均作「师」。黄辑亦然。二者皆可通。

谢承后汉书卷二

  刘玄传邓晔

 ○一七 李淑谏更始曰:「夫三公上应垣宿,九卿下括河海。」〔

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五三 御览卷二二八

〔一〕 姚、王二辑作李淑传,非。

 ○一八 赤眉入长安时,式侯恭以弟盆子为赤眉所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从狱中出,参械出街中〔一〕,逢京兆尹解恽,呼曰:「解君载我,我更始之忠臣也。即帝败,我弟又为赤眉所立。」恽使后车载之,前行见定陶王刘(礼)〔祉〕〔二〕,解其械言:「帝在渭中船上。」遂相随见更始。(孙。汪。黄)──御览卷六四三

〔一〕 械,说文曰:「桎梏也。」又曰:「桎,足械也。梏,手械也。」则系二械。此言参械,当复有颈械也。

〔二〕 据汪辑及惠栋补注改。

 ○一九 晔,南阳南乡人,〔以〕劲悍廉直为名〔一〕。(姚。王。汪。黄)──范书隗嚣传注

〔一〕 范书点校本据汲古阁本补「以」字,今从之。又范书刘玄传载晔初为更始执金吾,隗嚣、张卬谋劫更始时,晔曾奉更始命围攻嚣府第。又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复汉将军邓晔降,即此邓晔也。

李宪传

 ○二○ 陈众辟州从事〔一〕,有剧贼淳于临等数千人,攻县杀吏。光武遣司空李通率师击之,州牧惶怖,恐获罪戾。众于是自请以恩信晓喻降之,乘单车,驾白马,往到贼所,以义告谕。临素服名德,即降服。民生立祠,曰「白马从事」。(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五

〔一〕 陈众时任扬州从事。职官分纪卷四○此引首作「李宪于卢江自称天子,扬州讨之不能得」。天游按:据范书李宪传,时宪已伏诛,扬州牧欧阳歙所讨乃宪余党淳于临。职官分纪引书,割裂传文,多有舛讹,用之不可不慎,此其一例也。

邓晨传

 ○二一 邓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主为王莽兵所害。及薨,诏备主官属法驾招迎主魂,与晨合葬于北邙。(孙。王。汪。黄。铃木)──御览卷五五四

  邓禹传

 ○二二 赤眉盆子去长安,西入右扶风。邓禹至长安中昆明池,率诸将斋戒,择吉日入城,谒高帝庙,修礼祠祭,劳赐吏士。因收十二帝神主〔一〕,以故高庙郎来辅守高庙令,行京兆尹,承事按行,扫除诸园陵,为置卒吏奉守焉。遣辅奉主诣京师。(孙。王。汪)──御览卷五三一

译〔三〕根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四〕同上。〔五〕同上。〔六〕蔡邕《独断》说:“四姓小侯、诸侯家的妇女,凡是与先皇后有亲戚关系的人,以及诸侯王、大夫、郡国计吏、前来朝见的匈奴人和西域各国的侍子,都要参加聚会。”据此可知,所谓“瓜葛”,就是亲戚的意思。《书叙指南》卷三《亲戚瓜葛》一目,便引用了这两个字。○ ○九 五月五日,把五色丝绳和桃印作为门户装饰,用来阻止邪恶之气。(汪辑)——《太平御览》卷三十一 《五行志》○一 ○ 灵帝建宁四年,河南上奏说,有两只凤凰、两只鸾鸟聚集在原县。(孙辑、王辑、汪辑、黄辑)——《太平御览》卷九百十六 〔一〕《灵帝纪》中已经出现过。现在依照汪辑的体例,也列入《五行志》。○一一 永平十五年,蝗虫在泰山一带出现,遍及兖州、豫州。(姚辑、王辑、汪辑、黄辑)——《续汉五行志》注文 《郡国志》○一二 涉屋山。(姚辑、王辑、汪辑、黄辑)——《续汉郡国志》注文 〔一〕在会稽郡余暨县境内,属于扬州刺史部。○一三 交趾七郡的贡物,都经由涨海进出。(姚辑、王辑、汪辑)——《初学记》卷六 ○一四 交趾七郡进献龙眼。(姚辑、汪辑、黄辑)——《太平御览》卷九百七十三 〔一〕以上各郡属于交州刺史部。《兵志》○一五 高帝在平城时,被胡人包围;有一人同时携带两支角弩,每张弩都作为防备,康把这些全都撤掉了。(姚辑、王辑、汪辑、黄辑)——《书钞》卷一百二十五 〔一〕末四字陈本、俞本都脱漏。天游考察《史记·匈奴传》说,冒顿听从阏氏的话,“于是解开包围的一角。高帝便命令士卒都张满弓、把箭搭上,向外朝着敌人,从解围的缺口径直冲出,终于和大军会合,冒顿于是率兵离去,汉军也带兵撤退”。怀疑这四字有讹误脱漏,应当是指与大军会合后全部撤军的意思。《刑志》○一六 范延寿,宣帝时任廷尉。当时燕、赵之间,有三个男子共同娶了一个妻子,生了四个孩子。孩子长大后,三人各自要求分离,争夺财产、分配孩子,事情最终闹到县里。县里无法裁决,便把案件上报廷尉。于是范延寿作出判决,并上奏认为:“男子以守信为贵,妇人以守贞为贵。如今三个男子共娶一个妻子,是违背人伦的行为,与禽兽无异;所生的孩子应归母亲所有。”于是把四个孩子一并交给母亲,在市集处死三个男子,并上奏请求免去郡太守、县令、县长等人的职务,严厉责备三老没有教化民众的办法。天子于是批准了他的意见。○ 《书钞》卷五十三(二),《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一 〔一〕根据《书钞》卷五十三补入。〔二〕同上。〔三〕同上。另外,《书钞》卷五十三、《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一、《职官分纪》卷十九中的“帅”字都作“师”。黄辑也如此。二字都可以通用。《谢承后汉书》卷二 《刘玄传·邓晔》○一七 李淑劝谏更始帝说:“三公在上,对应天上的垣宿;九卿在下,统摄河海。” 〔 一〕(姚辑、王辑、汪辑、黄辑)——《初学记》卷十二 ○ 《书钞》卷五十三,《太平御览》卷二百二十八 〔一〕姚辑、王辑把它列作《李淑传》,不对。○一八 赤眉军进入长安时,式侯刘恭因为弟弟刘盆子受到赤眉军尊奉,所以自行把自己捆绑起来。赤眉军到来后,更始帝逃奔,式侯从狱中被放出,手脚和颈部都戴着刑具走在街上,遇到京兆尹解恽,便呼喊说:“解君,请把我带上车!我是更始帝的忠臣。即使皇帝失败了,我弟弟又被赤眉军拥立为帝。”解恽让后车载着他,车前行进时遇见定陶王刘祉,便解开他的刑具,说:“皇帝在渭水中的船上。”于是他们一同去见更始帝。〔一〕“械”字,《说文解字》说是“桎梏”。又说:“桎,是脚上的刑具;梏,是手上的刑具。”这样就是系着两种刑具。这里说“三械”,应当还另有颈部刑具。〔二〕根据汪辑及惠栋补注改。○一九 邓晔是南阳郡南乡人,以强悍、刚正廉洁而闻名。(姚辑、王辑、汪辑、黄辑)——《后汉书·隗嚣传》注文 〔一〕《后汉书》点校本根据汲古阁本补入“以”字,现在依从这一校改。又《后汉书·刘玄传》记载,邓晔起初任更始帝的执金吾;隗嚣、张卬谋划劫持更始帝时,邓晔曾奉更始帝之命围攻隗嚣的府第。《光武帝纪》又记载,建武二年春正月,更始帝的复汉将军邓晔投降,这就是邓晔。《李宪传》○二 ○ 陈众被州府征辟为从事。当时有剧盗淳于临等数千人,攻打县城并杀害官吏。光武帝派司空李通率军讨伐他们,州牧惊恐不安,害怕获罪。陈众于是主动请求凭借恩德和信义晓谕他们投降。他乘一辆单车,驾着白马,前往贼军所在之处,用道义开导劝说。淳于临一向佩服他的声名和德行,便投降服罪。百姓为他建立祠堂,称为“白马从事”。〔一〕陈众当时任扬州从事。《职官分纪》卷四。○此处引文开头作:“李宪在庐江自称天子,扬州讨伐他却不能擒获。” 天游考察:《后汉书·李宪传》记载,当时李宪已经被诛杀,扬州牧欧阳歙所讨伐的是李宪的余党淳于临。《职官分纪》引用此书时割裂传文,错乱之处很多,使用时不能不谨慎;这就是其中一例。《邓晨传》○二一 邓晨娶了世祖的姐姐新野公主。公主被王莽的军队杀害。公主去世后,皇帝下诏,按照公主官属应有的法驾仪仗,招迎公主的魂魄,与邓晨合葬在北邙。《邓禹传》○二二 赤眉军离开长安,向西进入右扶风。邓禹到达长安城中的昆明池,率领诸将斋戒,选择吉日进入城中,拜谒高帝庙,整修礼仪、举行祭祀,并慰劳赏赐官吏士卒。于是收取十二位皇帝的神主牌位,让原来担任高庙郎的人来辅佐高庙令,代理京兆尹,承办事务并巡行察看,清扫各处园陵,设置士卒和官吏负责守护。派遣辅捧着神主牌位前往京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