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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后汉书八家辑注七

谢承后汉书卷五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34–44 段

〔一〕 据御览卷五○二补。

〔二〕 按范书本传作「太末」,系县名,属会稽郡,境有龙丘山,乃龙丘苌隐居处。此作「大山」,误。

〔三〕 「征」原误在「不应」下,据御览卷五○二改。

〔四〕 原宪字子思,孔子弟子。孔子卒,亡于草泽,不以无财贫贱为病,而以学道不能行之为耻,故子贡曾为此而自惭。事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亦载庄子让王篇。

〔五〕 此条御览卷五○二引作谢沈书,汪、黄两辑入谢承书,恐非。二谢书易相混,古已有之,至清因推崇承书而愈甚。天中记引作承书,疑其实出自御览,今据以录而俟考。

 四○一 许荆字子张。少丧父,养母孝顺。家贫为吏,无有船车,休假,常单步荷担上下,清节称于乡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三四 范书循吏传注

四○二 许荆兄子〔世〕常报雠杀人〔一〕,怨家会众操兵至荆家,欲杀之。会荆始从府休归,与相遇,因出门解剑长跪曰:「前无状相犯,咎皆在荆不能相教。兄既早殁,一子为嗣,如令死者〔二〕,伤其灭绝。今愿杀身,代之塞咎,虽死已往,犹谓更生。」怨家扶起荆曰:「许掾,郡中称为贤,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御览卷五一二 又卷四一六

〔一〕 据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及御览卷五一二补。

〔二〕 「令」原误作「全」,依御览卷五一二径改。

 四○三 郴人谢弘等不养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还供养者千有余人〔一〕。(姚。王。汪。黄)──范书循吏传注

〔一〕 时荆为桂阳太守。耒阳蒋均兄弟争财,讼于荆。荆以教化不行乞诣廷尉受罪,均兄弟感悔,故谢弘等闻而感化,俱还供养。

 四○四 孟尝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而海出珠宝,〔旧采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贪求,〔使民采珠,积以自入〕〔二〕,不知〔

纪〕极〔三〕,珠遂渐徙于交址。行旅不至,民皆饥死。尝革易前弊,不逾岁而〔去〕珠皆还〔四〕。上闻征之,尝归,民(交)〔吏〕攀〔车〕恋之也〔五〕。(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 类聚卷八四 事类赋注卷九 书钞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 据类聚卷八四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循吏传补。

〔四〕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八四补。

〔五〕 据书钞卷七六改补。

 四○五 「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一〕(姚。汪。黄)──书钞卷四九

〔一〕 乃尚书杨乔荐孟尝书之文。

 四○六 迁张掖太守〔一〕。岁饥,开仓赈民,一郡得全,顺帝嘉之。──书钞卷七四

〔一〕 太守者,第五访也。

 四○七 刘宠迁会稽太守,简烦除苛。──书钞卷七五

 四○八 刘宠为司徒,卧布被。(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二 ○ 类聚卷四七 御览卷二○七 书钞卷三八

 四○九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陈留考城人也。(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

 四一○ 览为县阳遂亭长〔一〕,好行教化。人羊元凶恶不孝〔二〕,其母诣览言元〔三〕。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骂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姚。王。汪。黄)──范书循吏传注 ○ 御览卷六一○

〔一〕 范书循吏传作「蒲亭长」。

〔二〕 孔平仲珩璜新论曰:「仇览传为蒲亭长,化不孝陈元。谢承以为阳遂亭长,化不孝子羊元。地名人名皆不同。」惠栋曰:「汝南先贤行状作『孙元』。」三者未知孰是。

〔三〕 御览卷六一○「言」作「告」。

 四一一 琅邪董种〔一〕,为不其令,赤雀乳厅〔事〕前桑上〔二〕,民为作歌颂。(孙。王。汪。黄)──类聚卷九九 ○ 御览卷九二二 事类赋注卷一九 范书循吏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循吏传作「童恢」,注曰谢书作「僮种」,均与类聚、御览、事类赋注引异。王楙野客丛书曰:「考碑乃姓黄耳。」惠栋曰:「案不其令董君阙。董字从廾从童。又南阳正街碑云:『

以府丞董察』。则蕫与董通。恢,盖姓董也。集韵及汉隶字源亦皆以蕫为董也。」则王楙说非。又传注「董」作「僮」,亦误。

〔二〕 据御览卷九二二及事类赋注卷一九补。

 四一二 吴郡沈丰为零陵太守〔一〕,到官一年,甘露降泉陵、洮阳五县〔二〕,流被山林,膏润草木。

(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一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汪辑此条多据东观记以补,重蹈陈禹谟妄补书钞之覆辙,颇失当。又孙志祖按:「御览卷一六○引东观记云『丰字圣达』。南史沈约传作『酆字圣通』。又按丰乃章帝时人,时未有吴郡,史家追书之也。」又丰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辑依惠栋补注入循吏传,今亦从之。

译据《御览》卷五二补入。○二。考察《范书》本传,作“太末”,是县名,隶属会稽郡,县境内有龙丘山,是龙丘苌隐居的地方。这里作“大山”,错误。“征”字原来误置在“不应”之下,据《御览》卷五二改正。○二。原宪,字子思,是孔子的弟子。孔子去世后,他隐居草野,不把没有财产、身处贫贱当作忧患,却以学习道义而不能实行它为耻,所以子贡曾因这件事而感到惭愧。事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庄子·让王篇》也有记载。这条材料在《御览》卷五二中被引作《谢沈书》。汪辑、黄辑把它收入《谢承书》,恐怕不对。两部谢氏史书很容易互相混淆,自古以来就有这种情况;到了清代,因为推崇谢承书,混淆更加严重。《天中记》引作谢承书,怀疑它实际上出自《御览》,现在据此录下,留待考证。四。○一 许荆,字子张。许荆年少时父亲去世,奉养母亲十分孝顺。家里贫穷,他做了小吏;没有船车,休假时常常独自步行,挑着担子往来,清白的节操在乡里闻名。○ ○《御览》卷六三四、《范书·循吏传》注。四。○二 许荆哥哥的儿子许世常为报仇杀了人。仇家聚集众人,拿着兵器来到许荆家,想杀死许荆。正好许荆刚从官府休假回来,和他们相遇,于是走出门来解下佩剑,长跪着说:“先前无故冒犯了您,过错全在我不能好好教导他。哥哥已经早逝,只有一个儿子作为后嗣;如果让他现在死去,就会使哥哥一支绝灭,令人悲伤。如今我愿意用自己的性命代替他来补偿罪过,即使我死去,也仍然如同让他获得重生。”仇家扶起许荆说:“许掾,郡中都称您贤德,我们哪里敢侵犯您。”于是便放弃行动离开了。○《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御览》卷五一二,又见卷四一六。据《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及《御览》卷五一二补入。“令”字原来误作“全”,依《御览》卷五一二直接改正。四 三 郴县人谢弘等人不奉养父母,兄弟分家,因此全都回来供养父母的有一千多人〔一〕。(姚、王、汪、黄)——《后汉书·循吏传》注 〔一〕当时荆任桂阳太守。耒阳县人蒋均兄弟争夺财产,到荆那里诉讼。荆认为教化没有实行,请求到廷尉那里接受罪罚。蒋均兄弟受到感动并悔悟,因此谢弘等人听说后也受到感化,一同回来奉养父母。四 四 孟尝调任合浦太守。郡中不出产粮食,但海中出产珍珠宝物〔旧时采珠来换取米粮〕〔一〕。郡守贪得无厌,〔让百姓采珠,积聚起来归入自己囊中〕〔二〕,不知道〔 纪〕限度〔三〕,珍珠于是逐渐迁移到交趾。商旅行人不再到来,百姓都饿死了。孟尝革除改变先前的弊病,不到一年,〔迁走的〕珍珠就全都回来了〔四〕。皇上听说后征召他,孟尝回京,百姓和官吏拉住车子依恋他〔五〕。(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十五 ○《艺文类聚》卷八十四;《事类赋》注卷九;《书钞》卷三十五、又卷七十六 〔一〕据《艺文类聚》卷八十四补。〔二〕同上。〔三〕据《后汉书·循吏传》补。〔四〕据《书钞》卷三十五、《艺文类聚》卷八十四补。〔五〕据《书钞》卷七十六改补。四 五 “不是腹背上的毛,也不是羽翼般的辅佐。” 〔一〕(姚、汪、黄)——《书钞》卷四十九 〔一〕这是尚书杨乔荐举孟尝的奏书中的话。四 六 调任张掖太守〔一〕。当年发生饥荒,他打开粮仓赈济百姓,使全郡得以保全,顺帝称赞了他。——《书钞》卷七十四 〔一〕这里的“太守”指第五访。四 七 刘宠调任会稽太守,简化繁琐事务,革除苛刻政令。——《书钞》卷七十五 四 八 刘宠任司徒时,睡在布被上。(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十二 ○《艺文类聚》卷四十七;《太平御览》卷二 ○《书钞》卷三十八 四 九 仇览,字季智,又名香,是陈留考城县人。(孙、王、汪、黄)——《太平御览》卷六十一 ○ 四一 ○ 仇览任县里的阳遂亭长〔一〕,喜欢施行教化。有个叫羊元的人凶恶而且不孝〔二〕,他的母亲到仇览那里诉说羊元〔三〕。仇览召来羊元,用为人子之道责备他,给他一卷《孝经》,让他诵读。羊元深深悔改,来到母亲床下谢罪说:“我年幼时父亲便去世了,母亲又骄纵我。俗话说:‘孤牛犊会顶撞乳牛,骄纵的儿子会辱骂母亲。’请允许我从今以后改过自新。”母子相对哭泣。于是羊元终于修行孝道,后来成为品行优良的人。(姚、王、汪、黄)——《后汉书·循吏传》注 ○《太平御览》卷六十一 ○ 〔一〕《后汉书·循吏传》作“蒲亭长”。〔二〕孔平仲《珩璜新论》说:“《仇览传》说他任蒲亭长,教化不孝的陈元;谢承则认为他任阳遂亭长,教化不孝子羊元。地名、人名都不相同。”惠栋说:“《汝南先贤行状》作‘孙元’。”这三种说法不知哪一种正确。〔三〕《太平御览》卷六十一 ○“言”字作“告”。四一一 琅邪人董种〔一〕任不其县令时,有红雀在官署厅堂前的桑树上哺育雏鸟〔二〕,百姓为此作歌颂扬他。(孙、王、汪、黄)——《艺文类聚》卷九十九 ○《太平御览》卷九百二十二;《事类赋》注卷十九;《后汉书·循吏传》注 〔一〕天游按:《后汉书·循吏传》作“童恢”,注中说谢承《后汉书》作“僮种”,都与《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事类赋》注所引不同。王楙《野客丛书》说:“考察碑文,原来姓黄。”惠栋说:“考察不其县令董君的残碑,‘董’字从廾、从童。又南阳正街碑说:‘ 以府丞董察’。可见‘蕫’与‘董’相通。童恢大概姓董。’《集韵》和《汉隶字源》也都把‘蕫’解释为‘董’。因此王楙的说法不对。传注中把‘董’写作‘僮’,也是错误的。〔二〕据《太平御览》卷九百二十二及《事类赋》注卷十九补。四一二 吴郡人沈丰任零陵太守〔一〕,到任一年,甘露降落在泉陵、洮阳等五县〔二〕,流布浸润山林,滋润草木。(姚、王、汪、黄)——《艺文类聚》卷九十八 ○《太平御览》卷十二;《事类赋》注卷三 〔一〕汪辑本条多据《东观记》补入,重犯陈禹谟妄自补入《书钞》的错误,很不恰当。孙志祖又按:“《太平御览》卷十六 ○引《东观记》说‘丰字圣达’。《南史·沈约传》作‘酆字圣通’。又考察,沈丰是章帝时人,当时还没有吴郡,这是史家追述时写成的。沈丰以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辑依照惠栋的意见补入《循吏传》注中,现在也依从这种编排。

〔二〕 「洮阳」本作「佻阳」,据续汉郡国志径改。

 四一三 沈丰为零陵太守,为政慎刑重杀,爱民养化〔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诸辑均入上条,而脱注出处。又「零」原误作「广」,据上条径改。

 四一四 为零陵太守,吏有阴过,长假还家。(王。汪。黄)─ ─书钞卷七四

 四一五 沈丰为零陵守,有三黄龙望府中〔一〕。(姚。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此条俞本未注书名。孔本亦然,又仅作「黄龙望虎」,「虎」当系「府」之讹。今依三辑例,暂列于此以俟考。

 四一六 甄丰恻隐之恩,发于自然〔一〕。(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二吴质答东阿王书注

〔一〕 汪辑疑「甄」系「沈」之讹,附于丰传。今从之。

 四一七 陈留百里嵩,字景山,为徐州刺史。境遭旱,嵩〔出巡〕行部〔一〕,传车所经,甘雨辄澍〔二〕。东海(金)〔合〕乡、祝其二县〔三〕,僻在山间,嵩传驷不往,二县不得雨。父老干请〔诉曰:「人等是公百姓,独不迂降。」乃回赴之〕〔四〕,嵩曲路到二县,入界即雨,〔随车而下〕〔五〕。(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五六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一○ 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一○、事类赋注卷三补。

〔二〕 「澍」本作「●」。集韵曰:「澍或作●。」类聚卷五○ 作「注」,亦可通。类聚卷二则作「至」,误。

〔三〕 据御览卷一○、事类赋注卷三及续汉郡国志改。

〔四〕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御览卷一○亦有此句,无末「之」字。

〔五〕 据事类赋注卷三、御览卷一○补。

 四一八 百里嵩为徐州刺史,甘露再降厅事前树。(姚。王。汪)──类聚卷九八

 四一九 山阳百里嵩为济南相〔一〕,甘露降于郡 鸩帝嘉之〔二〕,征祥拜大鸿胪。(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二三二

〔一〕 御览卷二三二引作「白嵩字季山」,误。

〔二〕 御览卷二三二作「安帝嘉其致瑞」。下句无「祥」字。

 四二○ 祗为别驾〔一〕,●素清白〔二〕,以俭厉俗,在官不迎妻子,俸禄不使有余。(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祗为别驾,诸引唯此一见,「在官」以下与他引作扬州刺史时事迹同,疑其有讹。

〔二〕 ●,体之俗字。汪辑作「休」,误。

 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为扬州刺史,在任不迎妻子〔一〕,俸禄不使有余〔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 又卷三八(二)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三八作「在官」。

〔二〕 此条以下,诸辑合为一条,文字多异,且诸条出处和次第均难明晰,不如分引之,故作如下编。

 四二二 勃骸鹜祗字敬祖〔一〕,为扬州刺史,黑帻毁坏,不复改易,〔以水澡傅胶墨用之〕〔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七(二) ○ 书钞卷三八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六八七 书钞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一二七陈本作蔡祖事迹,孙、黄二辑皆据以作蔡祖传,误。今从孔本。

〔二〕 据书钞卷三八补。说文曰:「澡,洗也。」又类聚卷五○ 作「以水渗曝用之」。

 四二三 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一〕,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又卷七二 类聚卷八○ 初学记卷二五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八七○ 类聚卷五○

〔一〕 类聚卷八○、初学记卷二五、御览卷八七○诸引「士」作「

客」。

 四二四 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窃书负笈,乘跛马,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译〔二〕“洮阳”原作“佻阳”,据《续汉郡国志》径直改正。四一三 沈丰任零陵太守,施政时慎重用刑,重视避免杀戮,爱护百姓,培育教化〔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十五 〔一〕各家辑本都收入上一条,却遗漏了出处的注释。又“零”字原来误作“广”,据上一条径直改正。四一四 任零陵太守时,官吏有暗中犯过失的,就让他长期休假回家。(王、汪、黄)——《书钞》卷七十四 四一五 沈丰任零陵太守时,有三条黄龙望见府署中的景象〔一〕。(姚、汪、黄)——《书钞》卷七十五 〔一〕这一条俞本没有注明书名,孔本也是如此,而且只作“黄龙望虎”,“虎”应当是“府”字的讹误。现在依照三家辑本的惯例,暂且列在这里,等待考证。四一六 甄丰的恻隐之心,出于天性〔一〕。(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十二吴质《答东阿王书》注 〔一〕汪辑怀疑“甄”是“沈”字的讹误,附在沈丰传中。现在从其说。四一七 陈留人百里嵩,字景山,任徐州刺史。辖境遭遇旱灾,百里嵩〔出巡〕巡视所属各部〔一〕;他的传车经过的地方,甘雨总是及时降下〔二〕。东海郡的合乡、祝其两县〔三〕偏僻地处山间,百里嵩乘传车没有前往,两县便没有下雨。父老们苦苦请求〔诉说:“我们也是您的百姓,为什么唯独不肯屈驾降临?”于是百里嵩回头前往两县〕〔四〕。百里嵩绕道到达两县,一进入县界就下雨了,〔雨水随着车子落下〕〔五〕。(姚、王、汪、黄)——《太平御览》卷二百五十六 ○《艺文类聚》卷五 ○《太平御览》卷一 ○《书钞》卷三十五;《艺文类聚》卷二;《事类赋》注卷三 〔一〕据《书钞》卷三十五、《太平御览》卷一 ○、《事类赋》注卷三补。〔二〕“澍”字原作“●”。《集韵》说:“澍字有时写作●。”《艺文类聚》卷五 ○作“注”,也可以通用。《艺文类聚》卷二作“至”,是错误的。〔三〕据《太平御览》卷一 ○、《事类赋》注卷三及《续汉郡国志》改正。〔四〕据《事类赋》注卷三补。《太平御览》卷一 ○也有这句话,但末尾没有“之”字。〔五〕据《事类赋》注卷三、《太平御览》卷一 ○补。四一八 百里嵩任徐州刺史时,甘露两次降在官署厅堂前的树上。(姚、王、汪)——《艺文类聚》卷九十八 四一九 山阳人百里嵩任济南相〔一〕时,甘露降在郡中,鸩帝称赞此事〔二〕,以祥瑞征召他,任命为大鸿胪。(姚、王、汪、黄)——《艺文类聚》卷九十八 ○《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二 〔一〕《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二引作“白嵩,字季山”,错误。〔二〕《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十二作“安帝赞赏他招致祥瑞”。下一句没有“祥”字。四二 ○ 巴祗任别驾〔一〕,品行素来清白〔二〕,用俭朴来砥砺风俗;任官期间不接妻子来任所,俸禄也不让自己有余。(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十三 〔一〕“巴祗任别驾”这一说法,各书引文中只有这里见到;“任官”以下的事迹与其他引文中他任扬州刺史时的事迹相同,怀疑这里有讹误。〔二〕“●”是“体”字的俗体字。汪辑作“休”,错误。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任扬州刺史,任职期间不接妻子来任所〔一〕,俸禄也不让自己有余〔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十二 ○又见卷三十八(二);《太平御览》卷二百五十六 〔一〕《书钞》卷三十八作“在官”。〔二〕从这一条以下,各家辑本合并为一条,文字多有不同,而且各条的出处和次序都难以弄清,不如分别引用,所以编成如下各条。四二二 勃骸鹜,字敬祖〔一〕,任扬州刺史时,黑色头巾破损了,也不再更换,〔只用水洗涤后涂上胶墨继续使用〕〔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百二十七(二) ○《书钞》卷三十八;《艺文类聚》卷五 ○《太平御览》卷二百五十六;又卷六百八十七;《书钞》卷七十二 〔一〕《书钞》卷一百二十七陈本作蔡祖的事迹,孙、黄两家辑本都据此编成蔡祖传,错误。现在依从孔本。〔二〕据《书钞》卷三十八补。《说文》说:“澡,就是洗。”又《艺文类聚》卷五 ○作“用水浸湿后晒干再使用”。四二三 巴祗任扬州刺史时,夜里和士人相对而坐〔一〕,处在昏暗之中,不点燃官府的蜡烛。(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十八 ○又见卷七十二;《艺文类聚》卷八 ○《初学记》卷二十五;《太平御览》卷二百五十六;又卷八十七 ○《艺文类聚》卷五 ○ 〔一〕《艺文类聚》卷八 ○、《初学记》卷二十五、《太平御览》卷八十七 ○各书引文中的“士”字作“ 客”。四二四 王阜从小喜好经学,十一岁时,请求辞别父母外出求学,父母认为他年纪还小,不答应。他便偷偷带着书,背着书箱,骑一匹跛马,后来在安定学习《韩诗》。十七岁时,经学学业大有成就,声名传遍乡里〔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百三十九

〔一〕 孔本引书作东观记,文字多舛讹,语颇费解。而陈本作谢承书,故诸辑均据以引。然文句虽简略可读,恐非谢书之旧,录此以备考。

  酷吏传

 四二五 敕令诣太官赐食〔一〕。宣受诏出,饭尽,覆杯食机上。太官以状闻。上问宣,宣对曰:「臣食不敢遗余,如奉职不敢遗力。」(姚。王。汪。黄)──范书酷吏传注

〔一〕 时宣格杀湖阳公主苍头,帝敕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伏。帝以其强直不阿,循法无私,故赐食。

 四二六 有白马一匹,兰舆一乘〔一〕。(姚。王。汪。黄)─ ─范书酷吏传注

〔一〕 宣卒,所遗之物唯此。姚之骃按:「宣身殁之后,一寒至此,真无欲可知,故能作强项令也,无欲则刚。」

 四二七 黄昌字圣真,会稽人。得珍玩可食之物,归以进母。─ ─纬略卷六

 四二八 黄昌,夏多蚊,贫无帱,佣债为作帱。(孙。汪。黄)──御览卷六九九

 四二九 昌为宛陵令〔一〕,严毅好发奸伏。有盗车盖者,昌不言,密令人至贼家,掩取之,悉收一家,一时杀之,百姓战惧,咸称明也。(姚。汪。黄)─ ─姚辑

〔一〕 范书酷吏传作「宛令」。又此条汪辑曰出白帖,未注卷数,实非。黄辑出姚本,汪辑当亦出姚本,出处尚俟考。

 四三○ 黄昌为蜀郡太守,未至蜀郡,时有谣曰「两日出天兮」。〔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姚、汪等辑作「两日出,天兵戢」。然天中记卷一八作「两日出天」,与书钞引同。

 四三一 黄昌,会稽人,为蜀郡太守。初昌为州书佐,其妇遇贼,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诣昌〔自讼〕〔一〕。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之妻也。妾归家,为贼所掠,遂至此。」昌惊呼,前曰:「何以知?」曰:「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昌乃出足,因相持悲泣,还为夫妻,竟以礼重焉。(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据范书酷吏传补。

 四三二 阳球为司隶校尉,虎视帝宇。(孙。王。汪。黄)── 文选卷六左太冲魏都赋注

  宦者传

 四三三 曹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伯妻有美色〔一〕,破石从求之,五伯不敢逆,妻执意不肯〔行〕〔二〕,遂自杀。其纵暴无道,多此类也。(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二四二 又卷四三九

〔一〕 五伯,即伍伯。中华古今注曰:「五人为伍,长为伯,故称伍伯。」

〔二〕 据御览卷二四二、又卷四三九补。

 四三四 吕强上疏曰:「苟宠所爱,私擢所幸,不复为官择人,反为人择官也。」(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九干令升晋纪总论注

  儒林传

四三五 刘昆迁弘农太守。先是崤险,驿道多虎灾,行旅不通〔一〕。昆为政三年,化大行,虎皆负子渡河而去。(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行旅」原误倒,径正之。

 四三六 戴凭字次仲,〔汝南郡举明经,征博士,拜郎中〕〔一〕。〔诏公卿大会,群臣皆就席,凭独立。世祖问其意,对曰:「博士说经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帝令与诸儒难说,帝善之〕〔二〕 疠侍中,领虎贲中郎将。正旦朝贺,百僚(举)〔毕〕会〔三〕。帝令群臣诸王(皆)〔能〕说经〔史〕者〔四〕,更相难诘,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凭遂重坐五十余席,故京师为之语曰〔五〕:「解经不穷戴侍中。」(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 类聚卷六九 又卷五五 书钞卷九八 又卷一三三 初学记卷二五 御览卷七○九 又卷六一五 初学记卷二一

译〔一〕孔本所引此书称作《东观记》,文字多有错讹,语意颇难理解;陈本却作《谢承书》,所以各家辑本都据此引用。然而文句虽然简略而尚可读,恐怕并不是《谢承书》的原貌,现录下以备考察。《酷吏传》四二五 皇帝下令召宣到太官,赐给他食物〔一〕。宣接受诏令出来,把饭吃完后,将杯子扣在食案上。太官把情况报告给皇帝。皇帝问宣,宣回答说:“臣下吃饭不敢留下剩余,就像奉行职守不敢留下余力一样。”(姚、王、汪、黄)——《后汉书·酷吏传》注 〔一〕当时宣格杀了湖阳公主的苍头,皇帝命令他叩头向公主谢罪,宣不肯服从。强迫他跪下,宣两手撑地,始终不肯伏地。皇帝认为他刚强正直、不阿附权贵,奉行法律而无所偏私,所以赐给他食物。四二六 有一匹白马、一辆兰舆〔一〕。(姚、王、汪、黄)——《后汉书·酷吏传》注 〔一〕宣死后,遗留下来的物品只有这些。姚之骃按语说:“宣去世以后,贫寒到了这种地步,确实可以知道他没有欲望,所以能够做强项令;没有欲望就能刚正。” 四二七 黄昌,字圣真,会稽人。得到珍贵玩物和可供食用的东西,带回家献给母亲。——《纬略》卷六 四二八 黄昌所在的地方夏天蚊子很多,他贫穷没有蚊帐,便替人做工借钱制作蚊帐。(孙、汪、黄)——《太平御览》卷六百九十九 四二九 黄昌任宛陵县令〔一〕,严厉刚毅,喜欢揭发隐藏的奸恶。他辖境内有盗贼偷盗车盖,黄昌没有声张,暗中派人到贼人家中,突然将其捉拿,把全家人都抓起来,同时杀掉了他们。百姓既战栗又害怕,都称赞他明察。(姚、汪、黄)——姚辑本 〔一〕《后汉书·酷吏传》作“宛令”。又,汪辑说此条出自《白帖》,却没有注明卷数,实际上并不是如此。黄辑本出自姚辑本,汪辑本大概也出自姚辑本,具体出处还等待考证。四三 ○ 黄昌任蜀郡太守,还没有到达蜀郡,当时有歌谣说:“两轮太阳从天空升起啊。” 〔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十六 〔一〕姚、汪等人辑录为“两日出,天兵戢”。但《天中记》卷十八作“两日出天”,与《书钞》所引相同。四三一 黄昌是会稽人,任蜀郡太守。起初黄昌任州书佐时,他的妻子遭遇盗贼,被辗转掠到蜀地,成了别人的妻子。后来她的儿子犯法,便到黄昌那里〔自行申诉〕〔一〕。黄昌怀疑这个母亲不像蜀地人,于是询问她的来历。她回答说:“我本是会稽戴次公的女儿,是州书佐黄昌的妻子。我回娘家时,被盗贼掠走,于是到了这里。”黄昌惊叫起来,走上前问道:“你凭什么知道?”她说:“我的左脚心有一颗黑痣,我常对自己说,将来应当做到二千石的官职。”黄昌于是露出自己的脚,两人便相互抱持,悲伤哭泣,重新成为夫妻,最终还按礼法郑重地对待她。(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据《范书·酷吏传》补入。四三二 阳球任司隶校尉时,像老虎一样注视着帝王宫殿。(孙、王、汪、黄)——《文选》卷六左太冲《魏都赋》注 宦者传 四三三 曹节的弟弟破石任越骑校尉。越骑营五伯的妻子容貌美丽〔一〕,破石向五伯索要她,五伯不敢违抗,但他的妻子坚持不肯〔前去〕〔二〕,于是自杀了。破石这样放纵凶暴、肆无忌惮的事,多半都属于这一类。(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御览》卷二百四十二,又见卷四百三十九。〔一〕五伯就是伍伯。《中华古今注》说:“五个人编为一伍,伍的首领称伯,所以叫伍伯。” 〔二〕据《御览》卷二百四十二、又卷四百三十九补入。四三四 吕强上疏说:“只要是宦官苟宠所宠爱的人,便私自提拔受宠幸的人,不再替官职选择人才,反而替人选择官职。”(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十九干令升《晋纪总论》注 儒林传 四三五 刘昆升任弘农太守。在此以前,崤山一带道路险峻,驿道上常有老虎为害,行人和旅客无法通行〔一〕。刘昆治理三年,教化大为推行,老虎都背着幼虎渡过黄河离开了。(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行旅”原文误倒,径行校正。四三六 戴凭字次仲,〔由汝南郡举荐为明经,征召为博士,授任郎中〕〔一〕。〔光武帝下诏让公卿大会,群臣都已就座,只有戴凭站着。世祖问他原因,他回答说:“博士们讲说经书都不如我,却坐在我上面,所以我不能就座。”皇帝命他与各位儒生辩论经义,皇帝认为他说得好〕〔二〕。后来他任侍中,兼领虎贲中郎将。正月初一朝贺时,百官(全都)〔完毕〕会集〔三〕。皇帝命群臣和诸王中〔能够〕讲说经〔史〕的人〔四〕,轮流互相诘难;谁的义理有不通之处,就夺去他的座席,增给义理通达的人。戴凭于是反复坐上五十多人的席位,因此京师人编成谚语说〔五〕:“讲解经书没有难倒戴侍中的。”(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类聚》卷六十九,又见卷五十五;《书钞》卷九十八,又见卷一百三十三;《初学记》卷二十五;《御览》卷七。○九 又见卷六百一十五、《初学记》卷二十一。

〔一〕 据初学记卷二五补。

〔二〕 据类聚卷六九补。

〔三〕 据汪辑改。

〔四〕 据书钞卷九八改补。初学记卷二五「经」下亦有「史」字。

〔五〕 类聚卷五五、御览卷七○九「语」作「议」;御览卷六一五作「谚」。

 四三七 孙期字仲式〔一〕,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泽中,卖之以奉供养。远人从其学者,皆执经追于泽畔。(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三三

〔一〕 范书本传作「仲彧」。

 四三八 震字仲威〔一〕。光武嘉其仁义,拜震郎中。后以公事左迁淮阳王厩长。(姚。王。汪。黄)──范书儒林传注

〔一〕 震,礼震,平原人。欧阳歙下狱当断,时震年十七,上书求代歙死。

 四三九 张驯字子隽,与蔡邕共定六经 疠侍中,典领秘书。驯儒雅敏达,有智慧。(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四四○ 尹敏字功季〔一〕,治尚书。初拜郎中。帝以敏博通经记,令校图谶。(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范书及东观记均作「幼季」。幼、功形近易误,作「幼」是。

 四四一 周防及守近甸,嘉瑞表应。(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吴郡曲阿人〔一〕。为诸生,受业长安。王莽末,尝负笈追师。(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一〕 范书本传「吴郡」作「会稽郡」。天游按:会稽郡治在吴。顺帝时分会稽郡十三城置吴郡,曲阿即其一。然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时郡未分,仍称会稽。此作吴郡,乃史家追叙所致。

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为赤眉所得,咸晨夕诵经,贼异而遣之〔一〕。──书钞卷九八

〔一〕 汪辑言此条出类聚,未详卷数。孔注曰出类聚卷五五,然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类聚排印本无此引。

 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明鲁诗、论语,驻东海,立精舍讲授。(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一

 四四五 包咸为吴郡主簿,有好马,太守黄谠借乘行春,及归放就,甚奇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永平五年,迁大鸿胪。每进见,锡以几杖,入屏不趍〔一〕,赞事不名,经传有疑,辄遣小黄门就舍即问〔二〕。显宗以咸有师傅恩,而素清苦,常时赏赐珍玩束帛,奉禄增于诸卿。(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四

译〔一〕据《初学记》卷二十五补入。〔二〕据《类聚》卷六十九补入。〔三〕据汪氏辑本改。〔四〕据《书钞》卷九十八改补。《初学记》卷二十五在“经”字下也有“史”字。〔五〕《类聚》卷五十五、《御览》卷七。○九把“语”作“议”;《御览》卷六百一十五作“谚”。四三七 孙期字仲式〔一〕,侍奉母亲极其孝顺。他在大泽中放猪,把猪卖掉来供养母亲。远方来跟随他学习的人,都拿着经书追到泽边。(孙、王、汪、黄)——《御览》卷八百三十三 〔一〕《范书》本传作“仲彧”。四三八 震字仲威〔一〕。光武帝赞许他的仁义,授任震为郎中。后来因公事获罪,降任淮阳王厩长。(姚、王、汪、黄)——《范书·儒林传》注 〔一〕震即礼震,是平原人。欧阳歙下狱应当论罪时,震年仅十七岁,上书请求代替欧阳歙去死。四三九 张驯字子隽,和蔡邕共同审定六经。后来任侍中,主管秘书。张驯儒雅而聪敏通达,富有智慧。(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四四 ○尹敏字功季〔一〕,研习《尚书》。起初授任郎中。皇帝因为尹敏博学通晓经书典籍,命他校订图谶。(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范书》和《东观记》都作“幼季”。“幼”和“功”字形相近,容易讹误,作“幼”是正确的。四四一 周防任职并镇守京城附近的地区,吉祥的征兆和上天的应验相继出现。(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十八任彦升《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是吴郡曲阿人〔一〕。他作为诸生,到长安求学。王莽末年,曾背着书箱追随老师学习。(姚、王、汪、黄)——《书钞》卷一百三十五 〔一〕《范书》本传的“吴郡”作“会稽郡”。天游按:会稽郡的郡治在吴县。顺帝时从会稽郡分出十三座城设置吴郡,曲阿就是其中之一。但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当时郡尚未分置,仍应称会稽郡。这里写作吴郡,是史家追叙时造成的。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被赤眉军俘获。包咸早晚诵读经书,盗贼感到惊异,便把他释放了〔一〕。——《书钞》卷九十八 〔一〕汪氏辑本说此条出自《类聚》,但不清楚是哪一卷。孔氏注说出自《类聚》卷五十五,然而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的《类聚》本没有这条引文。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通晓《鲁诗》和《论语》,住在东海,建立精舍讲学授业。(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十一 四四五 包咸任吴郡主簿时,有一匹好马。太守黄谠借去骑着巡行春日郊外,回来后把马放出让它自行走动,觉得这匹马非常奇异。(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永平五年,升任大鸿胪。每次进见皇帝,皇帝都赐给他几案和手杖;入宫时免去趋走之礼;赞礼或主持事务时直呼其名;经书传记中有疑难之处,皇帝便派小黄门到他的住所当面询问〔二〕。显宗认为包咸有师傅之恩,而且平素清贫,常常赏赐他珍玩、束帛,俸禄也比各位卿大夫优厚。(孙、王、汪、黄)——《御览》卷四百七十四

〔一〕 趍,趋之俗字。

〔二〕「问」原误作「门」,据范书本传径改。

 四四七 杜抚字叔和,犍为武阳人。少有高才,受业于薛汉,定韩诗章句〔一〕。(姚。汪。黄)──姚辑

〔一〕 出处不详,汪、黄二辑皆本姚辑,今录而俟考。

 四四八 赵晔字长君,会稽山阴人。少尝为县吏,奉檄送督邮。晔心耻斯役,遂弃车马去,到犍为诣杜抚受韩诗〔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 三

〔一〕 姚之骃按:「范书又载南阳冯良事,与长君事前后雷同,不知何以一时有此二士?」

 四四九 秦氏季代有鲁人高堂伯〔一〕。(孙。王。汪。黄)─ ─史记儒林传素隐

〔一〕 史记儒林传曰:「言礼自鲁高堂生。」索隐引谢书此文,且曰:「则『伯』是其字,云『生』者,自汉已来儒者皆号『生』,亦『先生』省

字呼之耳。」班、范二史亦均作「高堂生」。此当系儒林董钧传前之小序之文。

 四五○ 何休字劭公,雅有心思,研精六经。──书钞卷九七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以春秋驳汉事,妙得公羊本意,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书钞卷九六 ○ 又卷九五(三)

 四五二 许慎字叔重,性淳笃,少博学经籍,马融常推敬之。时人为之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孙。汪。黄)──御览卷四九五

  文苑传

四五三 香代为冠族,叶令况之子。(姚。王。汪。黄)──范书文苑传注

 四五四 黄香字文强。除郎〔一〕,以父老求归供养。征拜郎中,诏书召黄香在殿下,问:「父年几何?何故不入公府?」(姚。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职官分纪卷四九作「除郎中」,无「征拜」以下。

 四五五 黄香知古今,群书无不涉猎。帝以香先帝所异,每有疑,帝时特访问。又诏香诣东观,读所未尝见书。(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二

 四五六 黄香为魏郡太守,到官,不遣吏归乡,摘发奸邪,立决词讼。(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四五七 葛龚以善文记知名。──书钞卷一○三

 四五八 南郡王逸素与英善〔一〕,因与其书,多引古譬喻,劝使就聘。英顺逸议,谈者失望。(姚。王。汪。黄)──范书樊英传注

〔一〕 英者,樊英也。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筭、河洛七纬、推步灾异,见方术传。

 四五九 王延寿有俊才。父逸欲作鲁灵光殿赋,令延寿往录其状。延寿因韵之,以简其父。父曰:「吾无以加也。」时蔡邕亦有此作,十年不成,见延寿赋,遂隐而不出。(汪)

──王十朋苏诗注

 四六○ 侯瑾字子瑜,佣作为资,暮〔还,辄〕柴读书〔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九八 ○ 御览卷六一六

〔一〕 据御览卷六一六补。孔广陶曰:「考即然之古文耳。」又御览卷六一六「柴」作「火」。

 四六一 第五永为督军御史,督使幽州。蔡邕等天下名才士人皆会,祖饯于平乐馆〔一〕。高彪送永在坐,因援笔书牍〔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一

〔一〕 范书本传作「长乐馆」。孙志祖曰:「作平乐馆是。」

〔二〕 范书本传曰:「议郎蔡邕等皆赋诗,彪乃独作箴。」

 四六二 祢衡与黄祖子射尤善。衡与俱读蔡邕所作碑文,射爱其文,恨不写取。衡谓射曰:「吾虽一遇,犹识其言,其缺两字不明。」因书出之。射写还比校,皆无所误,惟两字缺。(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独行传

 四六三 彭修字子阳,会稽人。年十五,时父为郡吏,得休,与修归,道为盗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盗曰:「父辱子死。」盗相谓曰:「此童子,义勇士也,不宜逼之。」遂辞谢而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三四

四六四 彭修,会稽人,仕郡为功曹。时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以微过收吴县狱吏〔一〕,将杀之。主簿锺离意争谏甚切,晁怒,使收缚意。修排合直入,拜于庭曰:「明府发雷霆于主簿,请闻其过。」晁曰:「受教三日〔二〕,初不奉行。废命不忠,岂非过邪?」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三〕,朱云攀毁栏槛〔四〕,自非贤君,焉得忠臣!」遂原意,罚贷狱吏。(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译〔一〕“趍”是“趋”的俗字。〔二〕“问”字原文误作“门”,据《范书》本传径行改正。四四七 杜抚字叔和,是犍为武阳人。年轻时就有杰出的才华,曾向薛汉学习,审定《韩诗》的章句〔一〕。(姚、汪、黄)——姚氏辑本 〔一〕出处不详。汪、黄二氏辑本都依据姚氏辑本,今且录下以待考证。四四八 赵晔字长君,是会稽山阴人。年轻时曾任县吏,奉檄文护送督邮。赵晔心中以这种差事为耻,于是丢下车马离去,到了犍为,拜杜抚为师学习《韩诗》〔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 ○三 〔一〕姚之骃按语:“《范书》又记载南阳冯良的事,和长君的事前后相同,不知道为什么同一时期会有这两位士人?” 四四九 秦朝末年,有一位鲁国人高堂伯〔一〕。(孙、王、汪、黄)——《史记·儒林传》索隐 〔一〕《史记·儒林传》说:“讲说礼,是从鲁国的高堂生开始的。”《索隐》引用《谢书》的这段文字,并且说:“那么‘伯’就是他的字。称作‘生’的人,是因为自汉代以来儒者都称‘生’,也就是把‘先生’省略后用来称呼他罢了。” 班固、范晔的两部史书也都作“高堂生”。这应当是《儒林传》中董钧传之前的小序文字。四五 ○何休字劭公,素来很有思考能力,精心钻研六经。——《书钞》卷九十七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依据《春秋》驳正汉代史事,精妙地领会了《公羊传》的本意,著有《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书钞》卷九十六 ○又见卷九十五(三)。四五二 许慎字叔重,性情淳厚笃实,年轻时就广泛学习经书典籍,马融常常推重敬佩他。当时人因此说:“五经方面无双的许叔重。”(孙、汪、黄)——《御览》卷四百九十五 文苑传 四五三 香家世代都是显贵的家族,是叶县令况的儿子。(姚、王、汪、黄)——《范书·文苑传》注 四五四 黄香字文强。授任郎官〔一〕后,因为父亲年老,请求回家奉养。朝廷征召他并授任郎中,下诏召黄香到殿下,问道:“你父亲年纪多大?为什么不进入公府任职?”(姚、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职官分纪》卷四十九作“除郎中”,没有“征拜”以下的文字。四五五 黄香通晓古今,各类书籍没有不浏览的。皇帝因为黄香是先帝所特别器重的人,每逢遇到疑问,便特意向他询问。又下诏让黄香到东观,阅读那些自己从未见过的书。(王、汪、黄)——《御览》卷六百一十二 四五六 黄香任魏郡太守,到任后,不派属吏回乡办事;他揭发奸邪,立即判决诉讼。(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四五七 葛龚以擅长撰写文章和记事而知名。——《书钞》卷一 ○三 四五八 南郡王逸一向同樊英友好〔一〕,于是写信给他,多引用古代的譬喻,劝他接受征聘。樊英听从了王逸的意见,谈论这件事的人都感到失望。(姚、王、汪、黄)——《范书·樊英传》注 〔一〕这里的“英”是樊英。樊英学习京氏《易》,并且通晓五经;又擅长风角、星算、河洛七纬以及推步灾异之术,见《方术传》。四五九 王延寿有杰出的才华。他的父亲王逸想作《鲁灵光殿赋》,便让王延寿前去记录宫殿的形制。王延寿于是用韵文写成此赋,以此超过他的父亲。王逸说:“我没有办法超过它了。”当时蔡邕也在创作这篇赋,十年都没有完成;看到王延寿的赋后,便隐居起来不再出仕。(汪) ——王十朋《苏诗》注 四六 ○侯瑾字子瑜,靠替人做雇工取得生活资料,傍晚〔回来,便〕烧柴照明读书〔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九十八 ○《御览》卷六百一十六。〔一〕据《御览》卷六百一十六补入。孔广陶说:“考察起来,这就是‘然’字的古文。”又《御览》卷六百一十六把“柴”作“火”。四六一 第五永任督军御史,奉命督察幽州。蔡邕等天下著名的才士都来会集,在平乐馆为他设宴饯行〔一〕。高彪为第五永送行,也在座,于是提笔写下文辞〔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十一 〔一〕《范书》本传作“长乐馆”。孙志祖说:“作‘平乐馆’是正确的。” 〔二〕《范书》本传说:“议郎蔡邕等都作诗,高彪却独自作了一篇箴。” 四六二 祢衡和黄祖的儿子黄射尤其友好。祢衡与黄射一起读蔡邕所作的碑文,黄射喜爱其中的文辞,遗憾不能抄写下来。祢衡对黄射说:“我虽然只看过一遍,却还记得它的文字,只是不清楚其中缺少的两个字。”于是把文章写了出来。黄射抄写后拿来对照校验,全部没有错误,只有两个字缺失。(姚、王、汪、黄)——《初学记》卷十七 独行传 四六三 彭修字子阳,是会稽人。十五岁时,他的父亲任郡吏,得到休假,和彭修一起回乡,途中被盗贼劫持。彭修陷入困境,便拔出佩刀上前对盗贼说:“父亲受辱,儿子就应当去死。”盗贼相互说道:“这是个童子,是有义气和勇气的人,不应当逼迫他。”于是向他们道歉告辞离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四百三十四 四六四 彭修是会稽人,在郡中任功曹。当时西部都尉宰晁代行太守职权,因为一点小过失逮捕吴县狱吏,准备杀掉他。主簿锺离意极力直谏,言辞十分恳切。宰晁发怒,派人逮捕捆绑锺离意。彭修推开门直入,在庭中拜见说:“明府对主簿大发雷霆,请让我听听他的过错。”宰晁说:“我接受命令已有三天了,他起初却不执行。废弃命令而不忠,这难道不是过错吗?”彭修于是拜谢说:“从前任座当面折辱魏文侯,朱云攀折宫殿栏槛;如果不是贤明的君主,哪里能得到忠臣呢!”于是宰晁赦免锺离意,只处罚并宽贷狱吏。(孙、王、汪、黄)——《御览》卷二百六十四

〔一〕 「微」原误作「征」,据汪辑径改。

〔二〕 「教」原误作「杀」,径改。

〔三〕 李贤引吕氏春秋曰:「魏文侯饮,问诸大夫曰:『寡人何如主也?』任座曰:『君不肖君也。克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不肖君也。」

〔四〕 李贤曰:「前书成帝时,朱云上书,请以尚方斩马剑斩张禹。上欲杀之,云攀折殿槛。西京杂记云:『攀折玉槛』。」

 四六五 彭修字子阳。海贼丁义欲向郡,郡内惊惶,莫敢扞御。太守〔秘君〕闻修义勇〔多谋〕〔一〕,请守吴令。身与义相见,宣国威德,贼帅将解。民歌之曰:「时岁仓卒,盗贼从横,大戟强弩不可当,赖遇贤令彭子阳。」(姚。王。汪。黄)─

─书钞卷三九 ○ 御览卷三五二 书钞卷三五

〔一〕 据御览三五二补。

 四六六 彭修州辟从事。时贼张子林等数百人作乱,修与太守俱出讨贼。贼望见车马,竞交射之,飞矢雨集。修以身障扞太守,而为流矢所中死,太守得全。贼素闻其恩信,即杀弩中修者,余悉皆降散,言曰:「自为彭君故降,不为太守服也。」(王。汪。黄)──御览卷四二○

四六七 燕字少卿〔一〕,其先出自周平王之后。汉兴,绍嗣封为正公,食采于汝坟也。(姚。王。汪。黄)──范书独行传注

〔一〕 燕,周嘉之高祖父。

 四六八 为太守(张)〔何〕敞主薄〔一〕,汝阳剧贼欲斩太守,嘉抱之号泣,得以生易死也。(孙。黄)──书钞卷七三

〔一〕 此言周嘉事也。「张」改「何」,据范书独行传。

 四六九 周畅字伯时,性仁慈,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祷无应。畅自收葬洛阳城旁客死骸骨,凡万余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五二 ○ 事类赋注三 御览卷一一

四七○ 范式字巨卿,山阳金乡人。少游太学,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符伯,二人并告归乡里。〔春别京师〕〔一〕,式谓元伯曰:「

后二年当还,将过拜尊亲,见孺子焉。」乃共克〔以秋为〕期〔二〕。至〔九月十五〕日〔三〕,〔杀鸡作黍,二亲笑曰:「山阳去此几千里,何必至?」元伯曰:「巨卿信士,不失期者。」言未绝而〕巨卿果到〔四〕。升堂拜母,饮尽欢而别。(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 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 御览卷八五○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

〔二〕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

〔三〕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文选注及御览卷八五○亦同。

〔四〕 据文选卷二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

 四七一 〔仕郡为功曹〕〔一〕,后元伯寝疾笃,同郡郅君章、商子微晨夜省视〔二〕,元伯临(尽)〔终叹〕曰〔三〕:「恨不见死友。」寻卒。式梦见元伯玄冕垂缨,〔屣履〕而呼曰〔四〕:「吾死,当以某日葬,〔永归黄泉。子不我忘〕〔五〕,岂能相及?」式觉而悲,〔驰往〕赴之〔六〕,便服朋友之服,投其葬日。未届而丧已发,引至圹将窆,而柩不肯进。其母抚之曰:「元伯岂有望也?」〔

妻曰:「亡者有遗恨,必待范先生耳。」〕〔七〕停柩移时,见有素车白马哭而来,母曰:「必巨卿也。」既至,叩丧言曰:「行矣元伯,死生异路,永从此辞。」会葬者千人,皆挥涕。式执绋引柩,乃前进。式留止冢次,修坟树而退。(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 又卷三九七 类聚卷七九 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七九、御览卷三九七补。

〔二〕 范书独行传及御览卷三九七均作「殷子微」。

〔三〕 据御览卷三九七改补。

〔四〕 据御览卷三九七补。

〔五〕 据类聚卷七九补。

〔六〕 同右。

〔七〕 据书钞卷一三九补。

 四七二 范式尝至京师,受业太学。时诸生长沙陈平子同在学,与式未相见,而平子被病曰:「山阳范式,列士也,可托死。吾殁,但以尸埋巨卿户前。」〔一〕乃裂素为书遗巨卿。既终,妻从其言。式行适还,〔省〕(有)书见瘗〔二〕,怆然感之,向坟揖哭,为死友。乃营护〔平子〕妻儿〔三〕,身自送丧于临湘,未至四五里,乃委素书于柩上,哭别而去。(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译〔一〕“微”原文误作“征”,据汪氏辑本径行改正。〔二〕“教”原文误作“杀”,径行改正。〔三〕李贤引用《吕氏春秋》说:“魏文侯饮酒,问各位大夫:‘我是什么样的君主?’任座说:‘您不是贤君。您攻克中山,却不把它封给您的弟弟,而封给您的儿子;由此可知您不是贤君。’” 〔四〕李贤说:“《前书》记载,成帝时朱云上书,请求用尚方宝剑斩杀张禹。皇帝想杀朱云,朱云攀折了殿槛。《西京杂记》说:‘攀折玉槛。’” 四六五 彭修字子阳。海盗丁义想进攻郡城,郡中人惊慌失措,没有人敢抵挡防御。太守〔秘君〕听说彭修勇敢有义气〔而且多谋〕〔一〕,便请他担任吴县令。彭修亲自同丁义相见,宣示国家的威严和恩德,盗贼首领将要解散。百姓为此歌唱道:“时世仓促,盗贼纵横,大戟强弩也无法抵挡,全靠遇到了贤明的县令彭子阳。” ——《书钞》卷三十九 ○《御览》卷三百五十二,《书钞》卷三十五。〔一〕据《御览》三百五十二补入。四六六 彭修被州府征召任从事。当时盗贼张子林等数百人作乱,彭修和太守一同出兵讨伐。盗贼望见车马,争相射击,飞箭像雨一样密集。彭修用身体遮挡保护太守,却被流箭射中而死,太守因此得以保全。盗贼平素听闻彭修的恩德和威信,便杀死那个用弩射中彭修的人,其余人全都投降或逃散,并说:“我们是因为彭君才投降,并不是因为服从太守。”(王、汪、黄)——《御览》卷四十二 ○ 四六七 燕字少卿〔一〕,他的祖先出自周平王的后代。汉朝兴起后,绍嗣被继承封为正公,在汝坟一带享有采邑。(姚、王、汪、黄)——《范书·独行传》注 〔一〕燕是周嘉的高祖父。四六八 周嘉任太守(张)〔何〕敞的主簿〔一〕时,汝阳的凶猛盗贼想杀太守,周嘉抱住太守号哭,使太守得以由死获生。(孙、黄)——《书钞》卷七三 〔一〕这里说的是周嘉的事。“张”改作“何”,依据《范书·独行传》。四六九 周畅字伯时,性情仁慈,任河南尹。永初二年,夏天干旱,长久祈祷也没有回应。周畅亲自收集并埋葬洛阳城旁客死者的遗骨,共一万多人,随即下了及时雨,当年于是获得丰收。(姚、王、汪、黄)——《御览》卷二百五十二 ○《事类赋注》卷三,《御览》卷十一。四七 ○范式字巨卿,是山阳金乡人。年轻时在太学游学,和汝南张劭交朋友。张劭字元伯,两人一同请假回乡。〔春天在京城分别时〕〔一〕,范式对张元伯说:“ 两年后我应当回来,将经过这里拜见您的父母,看看孩子们。”于是两人共同约定〔以秋天为〕日期〔二〕。到了〔九月十五〕这一天〔三〕,〔张家杀鸡煮黍,张劭的父母笑着说:“山阳离这里有几千里,何必真的来呢?”张劭说:“巨卿是守信的人,不会失约。”话还没有说完,〕巨卿果然到了〔四〕。他登堂拜见张劭的母亲,尽情饮酒后欢乐地告别。(姚、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 ○《文选》卷二十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御览》卷八十五。○《书钞》卷一百四十四。〔一〕据《文选》卷二十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入。〔二〕据《文选》卷二十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入。〔三〕据《书钞》卷一百四十四补入。《文选》注及《御览》卷八十五 ○也相同。〔四〕据《文选》卷二十六范彦龙《赠张徐州稷诗》注补入。四七一 〔范式在郡中任功曹〕〔一〕。后来张元伯卧病,病势沉重,同郡的郅君章、殷子微早晚前去探视〔二〕。张元伯临〔近死亡〕〔三〕时叹息说:“遗憾不能见到死友。”不久便去世了。范式梦见张元伯戴着黑色冠帽、垂着冠缨,〔穿着木屐〕呼唤他说〔四〕:“我死后,应当在某日下葬,〔永远归入黄泉。您不要忘记我〕〔五〕,难道不能赶来相见吗?”范式醒来后悲伤不已,〔赶快前往〕参加葬礼〔六〕,穿上朋友的丧服,赶在葬日出发。还没有到达,丧葬队伍已经出发了;灵柩被引到墓穴准备下葬时,却怎么也不肯进入。张元伯的母亲抚摸灵柩说:“元伯难道还有什么期待吗?”〔 他的妻子说:“死者一定有未了的遗憾,必定是在等待范先生。”〕灵柩停了很久,只见一辆白车和一匹白马哭着赶来。张元伯的母亲说:“一定是巨卿来了。”范式到达后,叩着灵柩说:“走吧,元伯,生死已经是两条不同的道路,永远就此告别。”参加会葬的一千人都流下了眼泪。范式握住牵引灵柩的绳索拉柩,灵柩才向前移动。范式留在墓旁,修整坟墓、栽种树木后才离开。(姚、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 ○又见卷三百九十七、《类聚》卷七十九、《书钞》卷一百三十九、《类聚》卷二十一。〔一〕据《类聚》卷七十九、《御览》卷三百九十七补入。〔二〕《范书·独行传》和《御览》卷三百九十七都作“殷子微”。〔三〕据《御览》卷三百九十七改补。〔四〕据《御览》卷三百九十七补入。〔五〕据《类聚》卷七十九补入。〔六〕同上。〔七〕据《书钞》卷一百三十九补入。四七二 范式曾到京师,在太学求学。当时诸生中有长沙人陈平子,也在太学学习。他和范式还没有见过面,陈平子却得了重病,说:“山阳的范式,是位重义守信的人,可以把后事托付给他。我死后,只要把尸体埋在巨卿的门前就行。”〔一〕于是撕下一块白绢写信送给巨卿。陈平子死后,他的妻子按照他的遗言办理。范式外出正好回来,〔探视〕时发现了这封书信和埋葬的尸体〔二〕,悲痛而感动,面向坟墓作揖哭泣,为这位死去的朋友尽礼。于是筹办并护送〔陈平子〕的妻子儿女〔三〕,亲自把灵柩送到临湘;还没有到达临湘四五里,便把白绢写的信放在灵柩上,哭着告别后离去。(姚、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

〔一〕 此平子对妻之遗言。

〔二〕 据范书改。

〔三〕 据范书补。

 四七三 范式为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贫有亲老,乃变名姓,佣于新野县。县吏遣嵩为式导驺,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谓曰:「

子非孔仲山耶!」对之叹息。式敕县代嵩,嵩以佣未竟,不肯去。(

孙。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一〕,与范式俱在太学。嵩家贫,佣为新野阿里街〔卒〕〔二〕。(姚。王。汪)──书钞卷六七

〔一〕 范书独行传作「字仲山」,上条亦然。此「巨」恐系涉范式字巨卿而误。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四七五 王婴字仲豪,与同郡范巨卿为友。其与友交,推诚据信,不负言誓。(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四七六 南阳李善,本济阳李元家奴。元遭病死,唯有孤孙续,有赀千万。奴婢欲谋杀续,分其财产。善夜抱续,逃瑕丘界,亲自哺养,乳为生湩,遂至成长。(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七一

 四七七 吴郡张业字仲叔,为郡门下掾。〔送〕(逐)太守归乡里〔一〕,至河内遇贼,业拔剑与贼交战而死。子武时幼,不识父,伤父丧不还,每至节日,持业遗剑至河内,到业死处醊祭,悲哀感动路人。(姚。王。汪。黄)──御览卷三四二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 据事类赋注卷一三改。

 四七八 吴郡陆闳为颍川太守,致凤凰甘露之瑞。(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四七九 陆续字智幼〔一〕,世为族姓。祖父闳建武中为尚书令,美姿貌,喜着越布单衣,上见而好之。自是帝敕会稽郡令岁献越布焉〔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八 ○ 御览卷六九一 又卷八二○

〔一〕 范书独行传作「字智初」,是。

〔二〕 御览卷八二○作「吴郡本不献越布,陆闳美容仪,常衣越布单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献越布,由此始也。」按范书独行传,「明帝」系「光武」之误。此引多有改窜,已非谢书之旧。又天中记卷二一引曰:「陆闳字子春,吴县人,畅之子也。世为族姓,笃行好学,聪明有令德。欲尚宁平公主,辞疾不应。建武中,为尚书令。闳姿容如玉,喜着越布单衣,光武升台,见而伟之,叹曰:『南方固多佳人。』自是常敕会稽郡献越布焉。」与诸辑所引异,录此备考。

四八○ (南阳)〔吴郡〕陆续〔初〕仕郡户曹史〔一〕。时饥荒,太守尹兴使续于都亭赋民饘粥。续悉令简阅其人,讯以名氏。事毕,兴问所食几何,续因口说六百余人,皆分别姓字,无有差谬,兴异之。(姚。王。汪。黄)──御览卷八五九 ○

 书钞卷一四四 御览卷四三二

〔一〕 据御览卷四三二改补。

 四八一 陆续诣诏狱,其母至京师饷食。续对饷泣〔不自胜〕〔一〕,曰:「续母来。」使者问其故,答曰:「续母作羹,截肉未尝不方断,葱寸寸无不同,是以知母来。」(孙。王。汪。黄)──御览卷八六一 ○ 书钞卷一四四

〔一〕 据书钞卷一四四补。

 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年十五,诣太学,师事东海申君。申君卒,送丧到东海。道经其家,父母以封当还,豫为娶妻。封蹔过拜亲,不宿而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迁西华令。其年大旱,祷请不获,乃积薪坐其上以自焚。火起而大雨,远迩叹服。迁中山(令)〔相〕〔一〕。(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 ○ 白帖卷二 御览卷一一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白帖卷二、御览卷一一、事类赋注卷三改。

 四八四 李元字大逊〔一〕,陈留人也。事母至孝,家贫,兄弟六人,同衣而出入〔二〕。(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一〕 范书独行传作「李充」,汪辑据以改,是。今仍其旧。

〔二〕 本条中华书局排印本作后汉书之文,恐当入无名氏类中。今暂依汪、黄二辑,录此以俟考。

 四八五 陈重同舍郎有归宁者,误持邻舍郎绛去〔一〕,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绛还之。去郎还,得绛,甚愧于重。(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四

〔一〕 范书独行传「绛」作「」。

 四八六 陈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举孝廉,在郎署。有郎负息钱数十万,债主日至,煎求无已。重乃密以钱代还。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重曰:「非我之为,将有同姓名者。」终不言惠。(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三

四八七 豫章雷义字仲公,尝济人死罪。人后以金二斤谢之,〔义〕不受〔一〕,〔金主〕候义不在〔二〕,〔默〕投金囊于承尘之上〔三〕。〔后葺治屋,得金,主已死,义乃以付县曹〕〔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二 ○ 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

译〔一〕这是平子临终留给妻子的遗言。〔二〕据《范书》改。〔三〕据《范书》补。四七三 范式任荆州刺史。他的友人南阳人孔嵩,家贫而有年老的亲人,于是改换姓名,受雇于新野县。县吏派孔嵩为范式引导车马,范式见到他便认出了他,呼唤孔嵩并握住他的手臂,说:“ 你不是孔仲山吗!”说着叹息起来。范式命县里代替孔嵩,但孔嵩认为雇工期限尚未结束,不肯离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四 ○七 四七四 孔嵩字巨山〔一〕,和范式一同在太学求学。孔嵩家贫,受雇担任新野县阿里街的街卒〔二〕。(姚、王、汪)——《书钞》卷六七 〔一〕《范书·独行传》作“字仲山”,上条也是这样。这里的“巨”恐怕是因涉及范式字巨卿而误。〔二〕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四七五 王婴字仲豪,和同郡人范巨卿是朋友。他同朋友交往,推心置腹、以诚相待,从不背弃言语和誓约。(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四七六 南阳人李善,原是济阳人李元家的奴仆。李元因病去世,只留下一个孤孙李续,拥有千万钱财。奴婢想谋杀李续,瓜分他的财产。李善夜里抱着李续逃到瑕丘境内,亲自哺养他,以乳汁作为食物,终于把他养大成人。(孙、王、汪、黄) ——《御览》卷三七一 四七七 吴郡人张业字仲叔,担任郡府门下掾。他送太守回乡〔一〕,到了河内遇到盗贼,张业拔剑与盗贼交战而死。他的儿子张武当时年幼,不认识父亲,因父亲去世而悲伤,未能前往送葬;每到节日,便拿着张业遗留下的剑到河内,在张业战死的地方举行醊祭,悲痛之情感动了路人。(姚、王、汪、黄)——《御览》卷三四二 ○ 《事类赋注》卷一三 〔一〕据《事类赋注》卷一三改。四七八 吴郡人陆闳任颍川太守时,出现凤凰、甘露等祥瑞。(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四七九 陆续字智幼〔一〕,世代都是著名的族姓。祖父陆闳在建武年间任尚书令,容貌俊美,喜欢穿越布制的单衣,皇帝见了很喜欢。从此明帝便下令会稽郡每年进献越布〔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八 ○《御览》卷六九一,又卷八二 ○ 〔一〕《范书·独行传》作“字智初”,正确。〔二〕《御览》卷八二 ○作:“吴郡本来不进献越布,陆闳容貌仪态美好,常穿越布单衣,明帝喜欢,因而下令郡中进献越布,这件事由此开始。” 按《范书·独行传》,“明帝”是“光武”之误。这段引文多有改动窜改,已经不是谢承原书的旧文。又《天中记》卷二一引文说:“陆闳字子春,吴县人,是陆畅的儿子。世代为著名族姓,品行忠厚,喜好学习,聪明而有美德。朝廷想让他娶宁平公主,他以疾病为由推辞不应。建武年间,任尚书令。陆闳姿容如玉,喜欢穿越布单衣。光武登台时见到他,认为他奇伟,叹道:‘南方本来就有很多美人。’从此常下令会稽郡进献越布。”这与各辑本所引不同,现录下以备考证。四八 ○ (南阳)〔吴郡〕陆续〔初〕任郡户曹史〔一〕。当时发生饥荒,太守尹兴派陆续在都亭给百姓分发稀粥。陆续让人逐一查验,询问他们的姓名。事情办完后,尹兴问一共供给了多少人,陆续于是当面说出六百多人,并且分别记住他们的姓和名,没有一点差错,尹兴对此十分惊异。(姚、王、汪、黄)——《御览》卷八五九 ○ 《书钞》卷一四四,《御览》卷四三二 〔一〕据《御览》卷四三二改补。四八一 陆续被押送到诏狱,他的母亲来到京师给他送饭。陆续面对母亲送来的饭食哭泣,情不能自已〔一〕,说:“这是我母亲送来的。”使者问他缘故,他回答说:“我母亲做羹时,切肉从来没有不切成方块的,葱也总是一寸一寸地切得完全相同,因此知道是母亲来了。”(孙、王、汪、黄)——《御览》卷八六一 ○《书钞》卷一四四 〔一〕据《书钞》卷一四四补。四八二 戴封字平仲,十五岁时到太学,拜东海申君为师。申君去世后,他护送丧柩到东海。路过申君家时,父母因为戴封应当返回,预先为他娶了妻子。戴封暂时经过那里,拜见亲人,不留宿便离开了。(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四八三 戴封字平仲,调任西华令。这一年发生大旱,祈祷求雨没有得到应验,于是堆积柴薪坐在上面,准备自焚。火刚燃起便下起大雨,远近之人都赞叹佩服。后来调任中山相〔一〕。(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 ○《白帖》卷二,《御览》卷一一,《事类赋注》卷三 〔一〕据《白帖》卷二、《御览》卷一一、《事类赋注》卷三改。四八四 李元字大逊〔一〕,是陈留人。侍奉母亲极为孝顺,家里贫穷,六个兄弟一起穿一件衣服出入〔二〕。(汪、黄)——《初学记》卷一八 〔一〕《范书·独行传》作“李充”,汪氏辑本据此改,正确。现在仍依照旧文。〔二〕中华书局排印本把本条作为《后汉书》的正文,恐怕应归入无名氏一类。现在暂依汪、黄二辑本录下,以等待考证。四八五 陈重同舍中的一名郎官有回家省亲的,他误把邻舍郎官的绛色衣服带走了,邻舍郎官怀疑是陈重拿的;陈重不申辩是非,放下绛衣归还。那名郎官回来后找到了绛衣,对陈重感到非常惭愧。(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四 〔一〕《范书·独行传》中的“绛”字作“〔缺字〕”。四八六 陈重字景公,是豫章宜春人。被举为孝廉,任职于郎署。有一名郎官欠下数十万利息钱,债主每天都来催逼,纠缠不止。陈重于是暗中替他还清了钱。那名郎官后来知道了,便郑重地向他道谢。陈重说:“不是我做的,是有一个与我同姓名的人做的。”始终不肯说出自己施恩的事实。(孙、王、汪、黄)——《御览》卷四 ○三 四八七 豫章人雷义字仲公,曾经救一个人免于死罪。那人后来拿二斤黄金来答谢他,雷义不接受〔一〕;送金的人等到雷义不在家〔二〕,便默默地把金囊投入屋顶的承尘上〔三〕。后来修缮房屋时得到这些金子,但送金的人已经死了,雷义便把金子交给县府〔四〕。(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二 ○《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御览卷八一○、事类赋注卷九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四〕 同右。

 四八八 雷义举茂才,让于〔友人〕陈重〔一〕,刺史不听,义遂佯狂〔披发走〕〔二〕,不应命。乡里为之语曰:「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姚。王。汪。黄)──类聚卷二一 ○ 御览卷四○七 书钞卷七九 御览卷四二四又卷七三九 又卷七六六

〔一〕 据御览卷四○七补。

〔二〕 据书钞卷七九、御览卷四○七补。

 四八九 范丹字史云〔一〕,陈留人也。为郡功曹,每休假上下,常单步策杖。同类以车牛与之,不取。(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三四

〔一〕 按范书作「范冉」,注曰「或作丹」。惠栋曰:「众汉书及贞节先生碑皆作『丹』,独范史作『冉』,疑误。」

 四九○ 范丹博通群艺。(孙。王。汪)──文选卷三六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

 四九一 范丹姊病〔一〕,往看之。姊设食,丹以姊婿不德,出门留二百钱〔二〕。姊使人追索还之,丹不得已受之。闻里中刍僮仆更相怒曰:「言汝清高,岂范史云辈,而云不盗我菜乎?」丹闻之曰:「吾之微志,乃在僮竖之口,不可不勉。」遂投钱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五 ○ 又卷五一七

〔一〕 御览卷五一七「丹」作「冉」,诸引作「冉」者,惟此一见。

〔二〕 御览卷五一七作「一百钱」。

 四九二 范丹与王奂亲善〔一〕,奂后为汉阳太守,丹于道候别之。奂曰:「行路仓卒,非陈阔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叙分隔。」丹曰:「今子远适千里,会面无期,如其相追,将有慕贵之讥矣。」便起告违,拂衣而去。奂瞻望弗及,丹长逝不顾。(姚。王。汪。黄)

──类聚卷二九

〔一〕 范书独行传注引谢承书作「奂字子昌,曾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孙志祖按:「范冉遗命敕其子曰:『知我心者李子坚、王子炳也。』子炳即奂字,与谢书异。又范书仇览传云:『时考城令河内王涣,政尚严猛。』疑即此人。『涣』与『奂』小异耳,非广汉之王涣。」

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为莱芜长,遭党锢〕〔一〕,所居单陋,有时绝粮。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二〕」(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御览卷七五七 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

〔二〕 同右。

 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朝议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间,徒行弊服,卖卜于市。(孙。黄)──御览卷七二五

 四九五 会稽戴就〔字景成〕〔一〕,为郡仓曹掾。太守为州所奏,〔就〕见收持〔伏考,烧斧以着腋下,就骂狱卒:「此无火气,何不熟烧!」〕〔二〕吏以铁针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堕地,终无挠辞。(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

○ ○ 又卷三七○ 又卷七六三

〔一〕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

〔二〕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

 四九六 刘翊,颍川人。河南尹种拂尝来临郡,翊为主簿,迎之到官,深敬待之。(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八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注

 四九七 颍阳刘翊〔字子相〕〔一〕,好振贫乏。陈国张季札吊师丧〔二〕,值冰寒车毁,牛病不能进,〔罢曳道路。翊行于汝南界中〕〔三〕,逢之,〔素与疏阔,下马与语〕〔四〕,〔便〕推所乘〔

牢〕车强牛与之〔五〕,〔供其资粮,不告姓名〕〔六〕。季札后知是翊,还其车,闭门不受〔七〕。(姚。王。汪。黄)──御览卷七七五 ○ 事类赋注卷一六 御览卷四二○

〔一〕 据御览卷四二○补。又其引下有「陈国人也」四字 鸫翊颍川颍阴人,见范书,此作颍川之颍阳人。二者虽异,非陈国人甚明。所谓陈国人者,张季札也,阅下文可知,故删而不补。

〔二〕 诸引唯御览卷四二○作「张季礼」,与范书同。又事类赋注卷一六作「吊国丧」,亦与他引异。

〔三〕 据御览卷四二○补。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同右。

〔七〕 孔本书钞无此引,而陈本卷一○○有之,作「张季」,无「

礼」亦无「札」字,余与御览卷七七五多同。汪辑注出书钞卷一四○,误。今从孔本,仅于注中说明之。

 四九八 刘诩曰〔一〕:「程夫人富贵参云。」(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六江文通别赋注

〔一〕 刘诩疑是「刘翊」之误。王谟按:「范书本传亦载程夫人事,无此文。」

  方术传

 四九九 汝南许阳晓以术承地脉〔一〕,太守邓晨署为平水掾,使治鸿陂。陂成,人谮阳,言取钱。晨系阳于狱,户自开,械自解,晨释之出。时日暮,陂上有火光引前,清德之感也。(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二

译〔一〕据《御览》卷八一 ○、《事类赋注》卷九补。〔二〕同上。〔三〕同上。〔四〕同上。四八八 雷义被举为茂才,把名额让给友人陈重〔一〕。刺史不答应,雷义于是装疯,披散头发奔走〔二〕,不接受任命。乡里人因此说:“胶和漆自称牢固,也比不上雷义和陈重。”(姚、王、汪、黄)——《类聚》卷二一 ○《御览》卷四 ○七,《书钞》卷七九,《御览》卷四二四、卷七三九、卷七六六 〔一〕据《御览》卷四 ○七补。〔二〕据《书钞》卷七九、《御览》卷四 ○七补。四八九 范丹字史云,是陈留人。任郡功曹,每逢休假往来,常常独自步行,拄着手杖。同僚送给他车和牛,他不肯接受。(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三四 〔一〕按《范书》作“范冉”,注文说“有的版本作丹”。惠栋说:“各种《汉书》和《贞节先生碑》都作‘丹’,唯独《范史》作‘冉’,怀疑是错误。” 四九 ○ 范丹广泛通晓各种技艺。(孙、王、汪)——《文选》卷三六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 四九一 范丹的姐姐病了,他前去探望。姐姐设宴招待他,范丹认为姐夫品德不好,出门时留下二百钱〔二〕。姐姐派人追上他,把钱退还,范丹不得已只好收下。他听到乡里割草的童仆互相争吵说:“都说你清高,难道是范史云这类人,竟然还说没有偷我的菜吗?”范丹听见后说:“我的微小志向,竟然在童仆们口中,不可不更加努力。”于是把钱扔下离开。(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五 ○又卷五一七 〔一〕《御览》卷五一七中“丹”作“冉”,各处引文作“冉”的,只有这里一处。〔二〕《御览》卷五一七作“一百钱”。四九二 范丹和王奂关系亲密友好〔一〕。后来王奂任汉阳太守,范丹在路上等候为他送别。王奂说:“旅途仓促,不是畅叙旧情的地方,我们可以一同到前面的亭舍住下休息,叙谈分别之情。”范丹说:“如今您远行千里,今后相见没有期限;如果我再追随您,就会有趋附权贵的讥讽了。”于是起身告辞,拂袖离去。王奂远望着他,最终再也看不见;范丹径直远去,头也不回。(姚、王、汪、黄) ——《类聚》卷二九 〔一〕《范书·独行传》注文引用《谢承书》说:“王奂字子昌,曾任考城令,调任汉阳太守。”孙志祖按语说:“范冉临终遗命告诫儿子说:‘了解我内心的人,是李子坚、王子炳。’子炳就是王奂的字,这与《谢承书》不同。又《范书·仇览传》说:‘当时考城令是河内人王涣,施政崇尚严厉勇猛。’怀疑就是这个人。‘涣’与‘奂’字形略有不同,并不是广汉的王涣。” 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任莱芜长时,遭遇党锢〕〔一〕,居住的地方简陋,有时甚至断粮。乡里人歌唱他说:“范史云的甑中生了尘,〔范莱芜的锅中生了鱼〕〔二〕。”(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御览》卷七五七,又卷三七 〔一〕据《御览》卷七五七补。〔二〕同上。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朝廷商议想任命他为侍御史,他便隐姓逃避任命,逃到梁、沛之间,徒步行走,穿着破旧衣服,在市集上替人占卜。(孙、黄)——《御览》卷七二五 四九五 会稽人戴就〔字景成〕〔一〕,任郡仓曹掾。太守被州府上奏弹劾,戴就也被捕收押〔接受拷打,狱吏烧热斧头放在他的腋下;戴就骂狱卒说:“这斧头没有火气,为什么不把它烧热些!”〕〔二〕。狱吏用铁针刺入他的手指甲中,让他用手抓土,戴就十个指甲全都脱落在地,始终没有屈服改口。(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 ○ ○又卷三七 ○又卷七六三 〔一〕据《御览》卷七六三补。〔二〕据《御览》卷七六三补。四九六 刘翊,是颍川人。河南尹种拂曾经到郡中巡视,刘翊任主簿,迎接他到官署,对他十分恭敬地接待。(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八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注 四九七 颍阳人刘翊〔字子相〕〔一〕,喜好救济贫困者。陈国人张季札前去吊唁老师的丧事〔二〕,遇上冰天雪地,车辆损坏,牛又生病不能前进,〔只好停在路上〕〔三〕。刘翊在汝南境内行走时遇见了他,〔平素与他关系疏远,便下马同他交谈〕〔四〕,〔随即〕把自己乘坐的〔 牢〕车和健壮的牛强行送给他〔五〕,〔还供给他旅途所需的粮食,却不告诉姓名〕〔六〕。张季札后来知道是刘翊所为,回来归还车辆,刘翊闭门不接受〔七〕。(姚、王、汪、黄)——《御览》卷七七五 ○《事类赋注》卷一六,《御览》卷四二 ○ 〔一〕据《御览》卷四二 ○补。又该书引文下有“陈国人也”四字。刘翊是颍川郡颍阴县人,见《范书》,这里却作颍川郡颍阳人。二者虽然不同,但他不是陈国人,这是很明显的。所谓“陈国人”,指的是张季札,阅读下文便可知道,所以删去而不补。〔二〕各处引文只有《御览》卷四二 ○作“张季礼”,与《范书》相同。又《事类赋注》卷一六作“吊国丧”,也与其他引文不同。〔三〕据《御览》卷四二 ○补。〔四〕同上。〔五〕同上。〔六〕同上。〔七〕孔本《书钞》没有这条引文,但陈本卷一 ○ ○中有,作“张季”,没有“ 礼”字,也没有“札”字,其余内容与《御览》卷七七五大多相同。汪氏辑本注明出自《书钞》卷一四 ○,是错误的。现在采用孔本,只在注文中说明这一点。四九八 刘诩说〔一〕:“程夫人的富贵高耸入云。”(孙本、王本、汪本、黄本)——《文选》卷十六江文通《别赋》注 〔一〕刘诩恐怕是“刘翊”之误。王谟按语说:“《范书》本传也记载程夫人的事情,但没有这段文字。” 《方术传》四九九 汝南人许阳通晓方术,能够承接地脉〔一〕。太守邓晨任命他为平水掾,让他治理鸿陂。鸿陂修成后,有人诬陷许阳,说他收取钱财。邓晨把许阳关进狱中,牢门自行打开,刑具自行解脱,邓晨便释放他出狱。当时天色已晚,鸿陂上有火光在前面引路,这是清廉德行所感应的结果。(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二

〔一〕 范书方术传作「许杨」。

 五○○ 汝南周获〔一〕,善占天文,为郡门下掾。鲍昱为汝南太守,时郡境大旱,昱自往问:「何以致雨?」获曰:「急罢三部督邮,明府当自北出,到四十里亭,雨可致也。」昱从之,果得大雨。每行县,辄轼其闾。(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一

〔一〕 范书方术传作「高获」,孙、王二辑从之。又天中记卷三亦作「高获」,未知孰是。

 五○一 会稽谢夷吾,字尧卿,为西部督邮。乌程长有罪,太守第五伦使夷吾往收之。到县,入合便大哭,以三百钱为礼,便归。伦问其故,对曰:「三十日中当死,故不收之。」至时,果如其言。(汪。黄)──御览卷二五三

五○二 伦甚崇其道德,转署主簿,使子从受春秋,夷吾待之如师弟子之礼。时或游戏,不肯读书,便白伦行罚,遂成其业。(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三 〔谢夷吾为寿张令〕〔一〕。县人女子张雨,早丧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养孤弟二人,教其学问,各得通经。雨皆为聘娶,皆成善士。夷吾荐于州府,使各选举,表复雨门户。永平十五年,蝗发泰山,流徙郡国,荐食五谷,〔野无生草〕〔二〕,过寿张界,飞逝不集。(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类聚卷一○○

 书钞卷三五

〔一〕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一○○补。

〔二〕 据类聚卷一○○补。

 五○四 夷吾雅性明远,能决断罪疑。〔迁荆州刺史〕〔一〕,行部始到南阳县,遇孝章皇帝巡狩,驾幸鲁阳。有诏敕荆州刺史入传录见囚徒,诫长史「勿废旧仪,朕将览焉」。上临西厢南面,夷吾处东厢,分帷隔中央。夷吾所决正一县三百余事,事与上合。而朝廷叹息曰:「诸州刺史尽如此者,朕不忧天下。」尝以励群臣。〔恩化大行,百姓乐政〕〔二〕。(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书钞卷七二

〔一〕 据书钞卷七二补。

〔二〕 同上。

 五○五 迁巨鹿太守,临发陛见,赐车马剑革带,敕曰:「巨鹿剧郡,旧难治,以君有拨烦之才,故特授任,当如刺史,勿毁前政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六 谢夷吾迁巨鹿太守,郡吏称善,省奢从约,事从清俭。(

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五○七 李南明风角。太守马稷坐事征诣廷尉〔一〕,南通贺曰:「旦有善风。」(王)──书钞卷一五一

〔一〕 王谟按:「范书南字孝山,丹阳句容人。少笃学,明于风角。和帝永元中,太守马棱坐盗贼事被征,当诣廷尉,吏民不宁,南特通贺。」天游按:御览卷七三三引后汉书李南传,「稷」亦作「棱」,恐当以作「棱」为是。

五○八 李南,少明风角。女亦晓家术,为卷县民妻。晨诣爨室,卒有暴风,妇便上堂,从姑求归,辞其二亲。姑不许,乃跪而泣曰:「蒙传术,疾风卒起,先吹灶突及井,此祸为女妇主爨者,妾将亡之应。」因着其亡日。(孙。黄)──类聚卷八

○

 五○九 汝南廖扶,毕志衡门,死葬北郭,号曰北郭先生。(孙。王。汪。黄)──御览卷一九三

 五一○ 樊英字季齐,顺帝备礼征拜五官中郎将。〔数月,英以病避位而归〕〔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六补。又御览卷二四一作谢沈书,汪辑据以引,误。

 五一一 乔字子松〔一〕,宛人也。学古文尚书、春秋左氏传。常幽居修志,锐意典籍,至乃历年身不出门,乡里莫得瞻见。公交车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乔,孔乔也。

 五一二 昺字子然〔一〕,酇人也〔二〕。笃行好学,不羡荣禄。习鲁诗、京氏易。室家相待如宾。州郡前后礼请,不应。举茂才,除召陵令,不到官。公交车征,不行,卒。(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译〔一〕《范书·方术传》作“许杨”。五 ○ ○ 汝南人周获〔一〕,善于占候天文,任郡门下掾。鲍昱任汝南太守时,郡境正逢大旱。鲍昱亲自前去询问:“怎样才能招来雨水?”周获说:“赶快罢免三部督邮,明府应当亲自向北出行,到达四十里外的亭舍,雨就可以降下来了。”鲍昱听从了他,果然下起了大雨。鲍昱每次巡视县境,总是下车到各里门前致意。(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一 〔一〕《范书·方术传》作“高获”,孙、王两辑据此采用。又《天中记》卷三也作“高获”,不知道哪个正确。五 ○一 会稽郡的谢夷吾,字尧卿,任西部督邮。乌程县令犯罪,太守第五伦派谢夷吾前往逮捕他。谢夷吾到县后,进门便大哭,只拿三百钱作为礼物,随即回去。第五伦问他原因,他回答说:“三十天内他就会死,所以不必逮捕他。”到了那时,果然如他所说。(汪。黄)——《御览》卷二五三 五 ○二 第五伦非常推崇他的道德,调任他代理主簿,并让自己的儿子跟随他学习《春秋》;谢夷吾以师生之礼对待第五伦的儿子。第五伦的儿子有时只顾嬉游,不肯读书,谢夷吾便把这件事告诉第五伦,请他施行惩罚,于是他的学业终于有所成就。(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 ○三 〔谢夷吾任寿张县令〕〔一〕。县中有个女子张雨,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五十岁仍不肯出嫁,留下来抚养两个孤弟,并教他们学习,二人都能通晓经书。张雨又都替他们聘娶妻子,二人终于成为品行良善的士人。谢夷吾向州府推荐他们,使二人都得以参加选举,并上表请求免除张雨一家的徭役。永平十五年,泰山一带发生蝗灾,蝗虫流徙各郡国,遍食五谷,〔田野上没有一株活草〕〔二〕;经过寿张县境时,飞驰而过,竟不在那里停留。(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类聚》卷一 ○ ○ 《书钞》卷三五 〔一〕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一补。○ ○补。〔二〕据《类聚》卷一补。○ ○补。五 ○四 谢夷吾天性高雅明达,能够决断疑难案件。〔调任荆州刺史〕〔一〕,巡视所属郡县,刚到南阳县,正遇到孝章皇帝巡行,有车驾来到鲁阳。皇帝下诏命令荆州刺史进入驿馆记录并查验囚徒,并告诫长史说:“不要废弃旧有仪式,朕将亲自阅览。”皇帝面向南坐在西厢,谢夷吾处在东厢,中间用帷幕隔开。谢夷吾判决纠正一个县的三百多件案件,件件都与皇帝的意见相合。朝廷于是感叹说:“如果各州刺史都能如此,朕就不忧虑天下了。”皇帝曾以此勉励群臣。〔恩德教化广泛推行,百姓乐于接受政令〕〔二〕。(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书钞》卷七二 〔一〕据《书钞》卷七二补。〔二〕同上。五 ○五 谢夷吾调任巨鹿太守,临行前入朝觐见,皇帝赐给他车马、宝剑和皮带,并告诫说:“巨鹿是事务繁剧的郡,过去很难治理。因为你有排解烦难的才干,所以特意授予你这个职务。你应当像任刺史时一样,不要败坏前任的政绩。”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 ○六 谢夷吾调任巨鹿太守后,郡中官吏都称赞他。他减少奢侈,崇尚简约,办事遵循清廉节俭。( 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 ○七 李南精通风角之术。太守马稷因事获罪,被征召到廷尉那里;李南前去祝贺说:“今天早晨有吉祥之风。”(王)——《书钞》卷一五一 〔一〕王谟考证说:“《范书》中李南字孝山,是丹阳句容人。年轻时勤奋好学,精通风角。和帝永元年间,太守马棱因盗贼之事获罪,被征召将到廷尉那里,官吏百姓都不得安宁,李南特意前去祝贺。”天游考证说:《御览》卷七三三引《后汉书·李南传》,“稷”也写作“棱”,恐怕应当以“棱”为正确。五 ○八 李南年轻时就通晓风角之术。他的女儿也懂得家传的术数,嫁给卷县百姓为妻。一天早晨,她到灶房去,突然刮起猛烈的风,便登堂向婆婆请求回家,辞别双亲。婆婆不答应,她于是跪下哭着说:“我承受了家传的术法,刚才突然刮起大风,先吹灶台的烟囱和水井;这是掌管做饭的妇女将要死亡的征兆,我恐怕就是要死了。”于是记下了她死亡的日期。(孙。黄)——《类聚》卷八 ○ 五 ○九 汝南人廖扶,终身立志隐居在简陋的门庭之中,死后葬在城北郊外,人们称他为“北郭先生”。(孙。王。汪。黄)——《御览》卷一九三 五一 ○ 樊英字季齐,顺帝以完备的礼节征召他,授任五官中郎将。〔几个月后,樊英因病辞去官位回乡〕〔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据《职官分纪》卷三六补。又《御览》卷二四一作《谢沈书》,汪辑据此引用,错误。五一一 乔字子松,是宛县人。学习古文《尚书》和《春秋左氏传》。他常年幽居,修养志行,专心研究典籍,甚至多年不出家门,乡里人都无法见到他。公车征召他,他不肯赴任,最终死在家中。(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乔即孔乔。五一二 昺字子然,是酇县人。品行笃厚,喜爱学习,不羡慕荣华俸禄。学习《鲁诗》和京氏《易》。夫妻相待如宾客。州郡前后以礼相请,他都不答应。被举为茂才,授任召陵县令,却没有到任。公车征召他,他不肯前往,最终去世。(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昺,姓李。黄辑作「李炳」。

〔二〕 姚辑「酇」作「郑」,误。

 五一三 宗字仲绥〔一〕,〔北海〕安丘人也〔二〕。善京氏易、风角、星等,推步吉凶。常负笈荷担,卖卜给食,瘠服间行,人莫得知 鸩帝诏公交车征,策文曰:「郎宗、李昺、孔乔等,前比征命,未肯降意。恐主者玩弄,礼意不备,使难进易退之人龙潜不屈其身。各致嘉礼,遣诣公交车,将以补察国政,辅朕之不逮。」青州被诏书,遣宗诣公交车,对策陈灾异,而为诸儒之表 疠议郎,除吴令。到官一月,时卒暴风,宗占以为京师有大火,定火发时,果如宗言。诸公闻之,表上,博士征。宗耻以占事就征,文书未到,夜悬印绶置厅上,〔

乃负笈〕遁去〔三〕,终于家。子顗,自有传。(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书钞卷一三五(二) 御览卷七一一

〔一〕 书钞卷一三五作「仲缓」。

〔二〕 据书钞卷一三五补。

〔三〕 同右。天中记卷四九亦有「负笈」二字。

 五一四 辅字公助〔一〕,平陆人也。学公羊传、援神契。常隐居野庐,以道自娱。辟公府,举有道,对策拜郎中。陈灾异,甄吉凶,有验,拜议郎,以病逊 鸩帝公交车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辅,王辅也。

 五一五 穆尝养猪,猪有病,使人卖之于市,语之云:「如售,当告买者言病,贱取其直,不可言无病,欺人取贵价也。」卖猪者到市即售,亦不言病,其直过价。穆怪之,问其故。赍半直追以还买猪人,告语云:「猪实病,欲贱卖,不图卖者人相欺,乃取贵直。」买者言卖买私约,亦复辞钱不取。穆终不受钱而去。(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六 陈蕃、胡广(伯)、范滂、公沙穆并以俊才举孝廉〔一〕,除郎中,光禄勋主事。──大唐六典卷一

〔一〕 据职官分纪卷八改。

 五一七 穆子孚,字允慈,亦为善士。举孝廉,尚书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姚。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八 孟节能含枣核,不食可至五年〔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九六五

〔一〕 按范书方术传作「郝孟节」,其文与此引略同。孙、黄二辑作孟节传,非。

  逸民传

 五一九 严遵雅性高厉〔一〕。(王。汪。黄)──文选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一〕 王谟按:「范书严光字子陵,一名遵。」

 五二○ 高凤字文通,南阳(蔡)〔叶〕人〔一〕。家以农亩为业,而勤学专精读诵。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之,惧鸡以竿授之。时天暴雨,而凤持竿读书,不觉潦水大至,流其麦矣。(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范书本传改。书钞卷九七引文略异,孔本未详何书,而陈本作谢汉书。

 五二一 戴良有失父零丁〔一〕。(姚。汪。黄)──姚辑

〔一〕 孙志祖按:「戴良失父零丁,见御览五百九十八卷。良字文让,亦不云出谢书,恐与字叔鸾者非一人。」黄奭曰:「见姚本。姚氏又注云:『案良字叔鸾,汝南慎阳人。范独载其事母一节,则必幼而失父者也。此未检所出。近高宫詹士奇天禄识余载之,与齐谐记有失儿女零丁句并列。注云:零丁,今之寻人招子也。』案姚氏此条既云未检所出,则不当采入,未可以高氏天禄识余为据也。姚又谓范独载其母一节,则必幼而失父者也,独不思良之曾祖父戴遵乎?据范书遵字子高,家富好给,食客常三四百人。夫曾祖父家富如此,则其祖其父可知。范以无事绩可纪,且失其名与字,故不载焉,可据以为失父之证。及检御览五百九十八云:戴良字文让,失父零丁曰…… 鸶御览此事前引齐谐记国步山一条,云前后有失儿女者零丁有数十。后即载戴良失父零丁事,并即齐谐记中语也 鸶此二戴良名同而字不同,则是天禄识余所载之戴良与齐谐记并列,盖是字文让之戴良,而非字叔鸾之戴良明矣。今以字文让者误作鸾叔,张冠李戴,而漫书于后汉书补逸之内,不亦见笑大方哉?且齐谐所云语杂诙谐,事之有无不可知,何得据以为实?今姑附录于末,而考正之,以明姚氏之书不可信也。」天游按:钱锺书管锥篇云,所谓戴良失父零丁,实「俳谐之作,侪辈弄笔相戏」之文,则戴文让乃杜撰之人,本不足据。而历来多有受惑而疑其为东汉之戴良者,名家亦不例外,清严可均即言良一字文让,且抄戴良零丁入全后汉文,失考甚矣。今依黄辑例,录于此而明其伪。

译〔一〕昺姓李,黄辑作“李炳”。〔二〕姚辑把“酇”写作“郑”,错误。五一三 宗字仲绥,〔北海〕安丘人。精通京氏《易》、风角、星占等术,推算吉凶。他常背着书箱、挑着担子,靠卖卜来供给饮食,穿着破旧衣服在路间行走,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和帝下诏命公车征召他,诏书中说:“郎宗、李昺、孔乔等人,前后多次接受征召,却不肯屈意出仕。恐怕主管官员玩忽此事,礼意不够周备,使那些难以进仕、容易退隐的人像潜龙一样隐藏而不肯屈身。应分别送上优厚的礼物,派人把他们送到公车,将用他们来辅佐、考察国政,补助朕的不足。”〕青州接到诏书,派宗前往公车。他回答策问,陈述灾异,成为诸儒的表率。〔授任议郎,调任吴县令。〕到任一个月,当时突然刮起暴风,宗占卜认为京师将发生大火,并确定了起火的时间,后来果然如宗所说。各位公卿听说后,上表奏报,博士征召宗。宗以凭借占卜之事受到征召为耻,征召文书还未到,夜里便把印绶悬挂在厅堂上,〔 于是背起书箱〕逃走,最终死在家中。儿子顗,另有传记。(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书钞》卷一三五(二);《御览》卷七一一 〔一〕《书钞》卷一三五作“仲缓”。〔二〕据《书钞》卷一三五补。〔三〕同上。《天中记》卷四九也有“负笈”二字。五一四 辅字公助,是平陆人。学习《公羊传》和《援神契》。常隐居在野外的草庐中,以道术自得其乐。公府征召他,被举为有道之士,回答策问后授任郎中。他陈述灾异,辨明吉凶,屡有应验,于是授任议郎;因病辞让。〔和帝又以公车征召他,他不肯赴任,最终死在家中。〕(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辅即王辅。五一五 穆曾经养了一头猪,猪生了病,便让人把它卖到市场上,并嘱咐说:“如果卖掉,一定要告诉买主猪有病,低价收钱;不能说没有病,欺骗别人来索取高价。”卖猪的人到了市场立即把猪卖掉,却没有说猪有病,所得价钱超过了应有的价格。穆对此感到奇怪,询问原因。他拿着一半的钱追上去还给买猪的人,并告诉他说:“猪确实有病,我本想低价卖掉它,没想到卖猪的人欺骗了你,竟然收取了高价。”买猪的人说这是买卖双方私下约定的价格,也推辞不肯收钱。穆始终不肯接受这笔钱,离开了。(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六 陈蕃、胡广(字伯)、范滂、公沙穆都凭借俊秀才干被举为孝廉,授任郎中,由光禄勋掌管其事。——《大唐六典》卷一 〔一〕据《职官分纪》卷八改。五一七 穆的儿子孚,字允慈,也是一位品行善良的士人。他被举为孝廉,任尚书侍郎、召陵县令、上谷太守。(姚。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八 孟节能够含着枣核,不进食也可以达到五年〔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九六五 〔一〕考察《范书·方术传》,作“郝孟节”,其文字与这里所引大致相同。孙、黄两家辑本把它列入《孟节传》,不对。《逸民传》五一九 严遵天性高尚严正〔一〕。(王。汪。黄)——《文选》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一〕王谟考证说:“《范书》中严光字子陵,另一个名字叫遵。” 五二 ○ 高凤字文通,是南阳叶县人〔一〕。家里以耕种田地为业,但高凤勤奋学习,专心精熟地诵读经书。他的妻子曾到田里去,把麦子晒在庭院中,叫高凤看守,并担心鸡来啄食,给了他一根竹竿。当时突然下起暴雨,高凤手持竹竿读书,没有察觉积水大涨,麦子都被水冲走了。(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一〕据《范书》本传改。《书钞》卷九七所引文字略有不同,孔本未详所据为何书,但陈本作《谢汉书》。五二一 戴良有一篇《失父零丁》〔一〕。(姚。汪。黄)——姚辑 〔一〕孙志祖按语:“戴良失去父亲而陷于零丁之境,见《御览》五百九十八卷。戴良字文让,谢承《后汉书》中也没有说他出自哪里,恐怕他与字叔鸾的那个人不是同一人。”黄奭说:“见姚本。姚氏又注道:‘考察戴良字叔鸾,是汝南郡慎阳县人。范晔只记载了他侍奉母亲的一件事,那么他必定是幼年丧父的人。这条材料我还没有查到出处。近来高宫詹士奇所著《天禄识余》记载了此事,把它与《齐谐记》中“有失儿女者零丁”的语句并列。注说:‘零丁,就是今天寻找失散之人、招领孩子的说法。’’按:姚氏这条注文既然说尚未查到出处,就不应采录,不能把高士奇《天禄识余》的记载作为依据。姚氏又说,范晔只记载了戴良侍奉母亲的一件事,因此他必定幼年丧父,难道没有想到戴良的曾祖父戴遵吗?据《范书》记载,戴遵字子高,家中富裕而乐于周济他人,门客常有三四百人。既然曾祖父家中如此富裕,那么他的祖父和父亲的情况也可以推知。范晔因为戴良没有值得记载的事迹,而且连他的名和字也失传了,所以没有记载他;不能据此作为戴良失父的证据。后来查考《御览》五百九十八卷,其中说:‘戴良字文让,失父零丁,说道……’《御览》在这件事之前又引用《齐谐记》“国步山”一条,说前后有失去儿女而零丁的人,共有数十人。” 随后便记载戴良《失父零丁》的事情,而且就是《齐谐记》中的话。〔原文此处有乱码〕这两个戴良姓名相同而字不同,可见《天禄识余》所记载、与《齐谐记》并列的戴良,应该是字文让的戴良,而不是字叔鸾的戴良,已经很清楚了。如今却把字文让误作叔鸾,张冠李戴,随意抄录在《后汉书补逸》中,岂不是让博学之士见笑吗?况且《齐谐记》所说的话夹杂诙谐,事情是否真实也无法知道,怎么能够据此当作事实呢?现在姑且把它附录在末尾,并加以考辨订正,以说明姚氏的书不可信。”天游考证说:钱锺书《管锥篇》认为,所谓戴良《失父零丁》,其实是“俳谐之作,侪辈弄笔相戏”的文章,因此戴文让是杜撰出来的人,本来不足为据。但历来很多人受到迷惑,怀疑他是东汉戴良,名家也不例外。清代严可均还说戴良一字文让,并且把《戴良零丁》抄入《全后汉文》,实在是考证不周。现在依照黄辑的体例,录在这里并说明其伪造性质。

五二二 法真隐居大泽,讲论术艺,历年不问园圃。(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五

 五二三 「法真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矣!」〔一〕乃刊石颂之,号玄德先生。──书钞卷一○二

〔一〕 据范书逸民传,此言乃法真友人郭正之赞语。

  列女传

 五二四 曹寿妻〔一〕,班超之妹也。超字仲叔,扶风人,为都护在绝域,年老思入关。妹乃上书曰:「妾兄超延命沙漠三十余年,骨肉生离,不复相识。」书奏,帝乃征还。(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 曹寿字世叔,早卒。

 五二五 汝南袁隗妻,马融之女。少有才辨,融家世丰豪,装遣甚盛。及初成礼,隗谓之曰:「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对曰:「慈亲垂爱,不敢逆命。君欲效鲍宣、梁鸿之行者,妾亦请从少(绍)〔君〕、孟光之事〔一〕。」又问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今处姊未适人,而君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遇良匹,不如鄙薄,苟然而已。」又问:「南郡学穷道奥〔二〕,文为辞宗,而所在之职〔三〕,辄以资财为损,何耶?」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愬〔四〕。家君固其宜也。」(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 据汪辑改。范书列女传曰:少君,桓氏之女,为勃海鲍宣妻。宣时从少君父学,甚清苦。少君装送甚盛,宣不悦。少君遂悉归侍御服饰,更箸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乡邦称之。又逸民传曰:孟光壮肥而黑,梁鸿聘之。始盛妆入,鸿七日不答。孟光乃更为椎髻,箸布衣,操作而前,梁鸿始喜。后双双隐居霸陵山中。

〔二〕 马融曾任南郡太守,故以「南郡」尊称之。

〔三〕 「职」原误作「识」,据范书本传改。

〔四〕 论语子张篇曰:「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踰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踰焉。』」又宪问篇曰:「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于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风教传

 五二六 告字君达,为司徒虞延所辟。时陇西太守邓融以职被罪,君达解其桎梏〔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 告,封告。俞本、孔本此条均作「封告传」,而陈本作「风教传」。洪饴孙史目表据陈本,列风教于谢书传目中。疑封告、风教其音相仿,或系陈禹谟妄改亦未可知。今暂存此目以俟考。又孙志祖按:「范书王丹传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事无所据策免。又冯鲂传亦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邓融不知缘何事被罪。王丹、冯鲂皆以妄考策免,则邓融之桎梏本非其罪可知。虞延为司徒在永平八年,盖此狱连年不决,久乃辩明其诬,故封告得解之也。」

谢承后汉书卷六

  陈临传

 五二七 陈临字子然,为苍梧太守。人遗腹子报父怨,捕得系狱,伤其无子,令其妻入狱,遂产得男。人歌曰:「苍梧陈君恩广大,令死罪囚有后代,德参古贤天报施。」(孙。王。汪。黄。俊)──御览卷四六五

五二八 陈临为苍梧太守,推诚而理,导人以孝悌,临征去后,本郡以五月五日祠临东城门上〔一〕,令小童洁服舞之。(姚。王。汪。黄)──初学记卷四 ○ 御览卷三一 事类赋注卷四

〔一〕 姚之骃按:「范书阙。魏收五日诗云:『因想苍梧郡,兹日祀陈君。』」

  杨乔传

 五二九 杨乔字圣达〔一〕,〔乌伤人也〕〔二〕 疠尚书侍郎,转左丞。自在台阁,闲练汉家故事,前后上表,陈国政便宜。(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范书循吏传注

〔一〕 「乔」原误作「高」,据汪辑径改。下条同。

〔二〕据范书循吏传注补。

 五三○ 杨乔字圣达,拜尚书。乔渊懿博雅,治术又办,优纳王事,明习国家典故。干机密之职,夙夜周慎,退食自公。乔仪表伟丽,每朝贺,天威属意,百寮侧目。(孙。王。汪。黄)──书钞卷六○

五三一 杨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书言政事。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让,不听,遂闭口不食,七日而死〔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 ○ 御览卷一五二 又卷三七九

译五二二 法真隐居在大泽之中,讲论道术技艺,多年不问园圃之事。(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五 五二三 “法真的姓名可以听闻,却无法见到他的本人。他逃避声名,声名却跟随着我;他躲避声名,声名却追逐着我,真可以说是百世的老师了!”〔一〕于是刻石称颂他,号为玄德先生。——《书钞》卷一 ○二 〔一〕据《范书·逸民传》,这句话是法真的朋友郭正所作的赞语。《列女传》五二四 曹寿的妻子〔一〕,是班超的妹妹。班超字仲叔,扶风人,任都护,驻守在极远的边域,年老后想要回到关内。他的妹妹于是上书说:“我的哥哥班超在沙漠中延续生命三十多年,与骨肉亲人活活分离,彼此已经不能相认。”奏书上达后,皇帝便征召班超回朝。(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曹寿字世叔,早年去世。五二五 汝南袁隗的妻子,是马融的女儿。她年轻时就有才智和口才。马融家世富贵豪奢,陪送的嫁妆十分丰盛。刚举行完婚礼,袁隗对她说:“妇女不过是侍奉丈夫、操持家务罢了,为什么要带来过分珍贵华丽的嫁妆?”她回答说:“慈爱的父亲疼爱我,我不敢违背他的命令。您如果想要效法鲍宣、梁鸿的行为,我也愿意跟随少君、孟光的事迹。”袁隗又问:“弟弟先于哥哥被举荐,世人会认为可笑。如今姐姐还没有出嫁,而您却先行婚嫁,可以吗?”她回答说:“我的姐姐品行高尚而非同寻常,只是还没有遇到良配;不像我鄙陋浅薄,只能姑且如此罢了。”袁隗又问:“南郡太守学问穷究道术奥秘,文章又是文坛宗师,可是他所任职的地方,往往因为资财而受到损害,这是为什么?”她回答说:“孔子是大圣人,也不能免受叔孙武叔的诋毁;子路是极贤能的人,仍然遭到公伯寮的诬陷。家父本来就应该有这样的遭遇。”(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据汪辑改。《范书·列女传》说:少君是桓氏的女儿,嫁给渤海人鲍宣为妻。鲍宣当时跟随少君的父亲学习,生活十分清苦。少君的嫁妆非常丰盛,鲍宣不高兴。少君于是把侍从和服饰等嫁妆全部退回,改穿短布衣,和鲍宣一起推着鹿车回到乡里,乡里人都称赞他们。又据《逸民传》说:孟光身材肥壮而且皮肤黝黑,梁鸿聘娶了她。她最初穿着盛装进门,梁鸿七天不理睬她。孟光于是改梳椎形发髻,穿布衣,做着劳作上前,梁鸿才高兴。后来二人一同隐居在霸陵山中。〔二〕马融曾任南郡太守,所以用“南郡”来尊称他。〔三〕“职”字原来误作“识”,据《范书》本传改正。〔四〕《论语·子张篇》说:“叔孙武叔诋毁仲尼,子贡说:‘不要这样做。仲尼是不可诋毁的。其他贤人好比丘陵,还可以越过;仲尼好比日月,没有办法越过。’”又《宪问篇》说:“公伯寮向季孙诬陷子路,子服景伯把这件事告诉孔子,说:‘季孙本来已经被公伯寮迷惑了,我的力量还足以把他杀死并陈尸朝廷。’孔子说:‘道将要施行,是命运;道将要废弃,也是命运。公伯寮能把命运怎么样呢?’” 《风教传》五二六 告字君达,被司徒虞延征召。此时陇西太守邓融因职务上的事情获罪,君达替他解除枷锁〔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告即封告。俞本、孔本这一条都作“封告传”,陈本作“风教传”。洪饴孙《史目表》依据陈本,把《风教》列入《谢书》的传记目录中。怀疑“封告”和“风教”读音相近,也不能排除是陈禹谟擅自改动。现在暂且保留这一篇名,等待考证。孙志祖又考证说:《范书·王丹传》说,永平四年,王丹因审讯陇西太守邓融的案件没有证据而被免职;《冯鲂传》也说,永平四年,冯鲂因审讯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而被免职。邓融不知因为什么事获罪。王丹、冯鲂都因妄加审讯而被免职,可知邓融所受的桎梏本来并不是他的罪过。虞延任司徒是在永平八年,大概这起案件多年没有判决,后来才辨明是诬陷,所以封告得以替他解除桎梏。《谢承后汉书》卷六 《陈临传》五二七 陈临字子然,任苍梧太守。有个人为了替死去的父亲报仇而杀人,被捕后关进监狱。陈临怜悯他没有儿子,便让他的妻子进入监狱,于是她生下了一个男孩。人们歌唱说:“苍梧陈君恩德广大,使判处死罪的囚犯有了后代;德行可与古代贤人相比,上天必定会报答施恩。”(孙。王。汪。黄。俊)——《御览》卷四六五 五二八 陈临任苍梧太守时,推诚相待,依法治理,并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来教导百姓。陈临被征召离任后,本郡在五月五日于东城门上祭祀陈临〔一〕,让小童穿着整洁的衣服为他跳舞。(姚。王。汪。黄)——《初学记》卷四 ○《御览》卷三一;《事类赋》注卷四 〔一〕姚之骃考证说:“《范书》缺载此事。魏收《五日诗》说:‘因而想起苍梧郡,这一天祭祀陈君。’” 《杨乔传》五二九 杨乔字圣达,〔是乌伤人〕〔二〕,任尚书侍郎,转任尚书左丞。他在台阁任职期间,熟悉汉家的旧典故,前后多次上表,陈述治理国家的便利措施。(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范书·循吏传》注 〔一〕“乔”字原来误作“高”,据汪辑径直改正。下一条同。〔二〕据《范书·循吏传》注补。五三 ○ 杨乔被授任尚书。杨乔深沉美善、博学高雅,治理政务又有才干,能够优先接纳并处理王事,熟悉国家典章旧事。他主管机密事务,早晚都周密谨慎,退朝后仍因公办事。杨乔仪表伟岸俊美,每逢朝贺,皇帝的威仪都特别关注他,百官也侧目而视。(孙。王。汪。黄)——《书钞》卷六 ○ 五三一 杨乔任尚书时,仪容十分伟美,多次上书陈述政事。桓帝爱惜他的才华和容貌,下诏要把公主嫁给他。杨乔坚决推辞,桓帝不听,于是杨乔闭口不吃东西,七天后死去〔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 ○ ○《御览》卷一五二,又卷三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