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后汉书八家辑注十四

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史藏 · 正史 · 已译 · 第 85–97 段

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周天游辑注

  光武十王传

 三五五 二郡二十九县,租入倍诸王也〔一〕。(汪)──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注

〔一〕 此东海王强传之文。强以太子废为东海王。建武二十七年,始就国,光武以鲁益东海。汪辑将此引入北海靖王兴传,非。

 三五六 沛献王辅性务严矜,有威,好经书,善说京氏易。(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

 三五七 东平宪王苍,少有孝友之质,弘雅恭敬。(铃木)── 书钞卷七○

 三五八 明帝诏曰:「东平王苍宽博有谋,可以托六尺之孤〔一〕。其以苍为骠骑将军。」是时天下无虞,苍以宜修礼乐,乃议定南北郊衣冠车服制度,及世祖庙乐。苍以懿亲辅政,尽心王室,每有议事,上未尝不见从,名称日重。(汪。铃木)──

书钞卷六四

〔一〕 见论语泰伯篇,系曾子之语。正义曰:「谓可委托以幼少之君也,若周公、霍光也。」李贤曰:「六尺,谓年十五以下。」胡三省以为出孔子之语,非。

 三五九 苍为骠骑将军,置长史员三十人〔一〕,位在三公上,辟当世名士,虚己礼之。(汪。铃木)──书钞卷六四

〔一〕 范书本传作「四十人」,陈、俞本皆然。且「员」均作「掾史」。孔本恐误。

 三六○ 皁巾〔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帛巾」,系苍生母光烈皇后生前所用,明帝赐苍以作纪念 馎,黑缯也。说见广韵。

 三六一 东平王苍到国,病,诏遣太医丞将高手医视病。(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二○

 三六二 孝王京性孝恭〔一〕,好谦让,好经学,数上诗赋颂德(

姚。汪)──书钞卷七○

〔一〕 京,琅邪王也。

  朱穆传

 三六三 穆举高第,拜侍御史。桓帝临辟雍,行礼毕,公卿出,虎贲置弓阶上,公卿下阶皆避弓。穆过,呵虎贲曰:「执天子器,何故投于地!」虎贲怖,即摄弓。穆劾奏虎贲抵罪。公卿皆惭,曰:「朱御史可谓临事不惑者也。」(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

乐恢传

 三六四 乐恢字伯奇,京兆长陵人。父为县吏,得罪,令收将杀之。恢时年十一,常于府寺门昼夜号泣。令闻之,即解出父。(汪)──御览卷三八四

 三六五 乐恢除守阳令〔一〕,在职刚直,守清者也。(姚。汪)──书钞卷七八

〔一〕 天游按:范书无恢任县令事,且汉无守阳县,疑有讹。

  何敞传

 三六六 何敞字文高,太尉宋由辟为掾,待之以礼。司徒袁安〔亦〕敬重之〔一〕。敞在宰府謇谔,议论抗直,〔无所屈挠,京师惮之〕〔二〕。──书钞卷六八

〔一〕 据职官分纪卷五补。

〔二〕 同右。

  邓彪传

 三六七 其先楚人,邓况始居新野,子孙以农桑为业。(姚。汪) ──范书本传注

 三六八 邓彪字智伯,为太尉,乞骸骨,以二千石终身焉。── 职官分纪卷四九

  张禹传

 三六九 张禹拜扬州刺史,当济江行部,〔中〕土人皆以江有子胥之神〔一〕,难于济涉。禹厉声云:「子胥若其有灵,知吾志在理察枉讼,岂危我哉!」令鼓楫而过。历行部邑,吏民希见〔使〕者〔二〕,人怀喜悦。(姚。汪)──

类聚卷六 ○ 御览卷六○ 书钞卷三六 事类赋注卷六

〔一〕 据御览卷六○补。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七○ 张禹字伯达,迁太傅。朝夕进食,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一〕。(姚。汪) ──书钞卷五二 ○ 纬略卷五 晏公类要卷一四

〔一〕 晏公类要卷一四末作「后汉世,周、毕之任特赞,与三公九卿绝席」。所增之文,当出自晏公手笔。

  徐防传

 三七一 徐防为尚书郎〔一〕,性惟周密畏慎,在台阁典职十年,奏事三世〔二〕,未尝有过。(姚。汪)─初学记卷一一 ○ 御览卷二一五

〔一〕 「防」原误作「昉」,据御览卷二一五径正。

〔二〕 范书本传作「奉事二帝」,即明、章二帝 鸫和帝时,防迁司隶校尉,又出为魏郡太守,复历任少府、大司农、司空、司徒,不曾再在台阁为郎。据此则续书之「三」当系「二」之讹。

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周天游辑注。《光武十王传》。三五五 两个郡二十九个县,租税收入是其他诸王封国的两倍〔一〕。(汪)——《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注。〔一〕这是《东海王强传》的文字。刘强因被废太子之位而改封东海王。建武二十七年,才开始前往封国,光武帝把鲁郡增益给东海国。汪氏辑本把这条引文收入《北海靖王兴传》,不对。三五六 沛献王刘辅性情务求严肃自持,有威严,喜好经书,善于讲说京氏《易》。(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一。○ 三五七 东平宪王刘苍,年少时就有孝顺友爱的资质,宽弘高雅而恭敬。(铃木)——《书钞》卷七。○ 三五八 明帝下诏说:“东平王刘苍宽厚博学而有谋略,可以把六尺之孤〔一〕托付给他。因此任命刘苍为骠骑将军。”当时天下太平,没有忧患,刘苍认为应当修明礼乐,于是议定南北郊祭祀时的衣冠、车服制度,以及世祖庙的乐章。刘苍凭借与皇帝的亲密关系辅佐朝政,对王室竭尽忠心;每逢有政事商议,皇帝没有一次不采纳他的意见,他的声望日益提高。(汪。铃木)── 《书钞》卷六四。〔一〕见《论语·泰伯篇》,这是曾子的话。《正义》说:“是说可以把年幼的君主托付给他,就像周公、霍光那样。”李贤说:“六尺,是指十五岁以下。”胡三省认为这是孔子的话,不对。三五九 刘苍任骠骑将军时,设置长史三十人〔一〕,职位在三公之上,征召当时的名士,谦虚地以礼相待。(汪、铃木)——《书钞》卷六四。〔一〕《范书》本传作“四十人”,陈本、俞本都是这样。并且“员”字都作“掾史”。孔本恐怕有误。三六。○黑色头巾〔一〕。(汪)——《范书》本传注。〔一〕《范书》本传作“帛巾”,是苍的生母光烈皇后生前所使用的头巾,明帝赐给刘苍作为纪念。“馎”是黑色的丝织品。相关解释见《广韵》。三六一 东平王刘苍到达封国后生病,明帝下诏派太医丞带领医术高明的医生去为他诊治。(姚、汪、铃木)——《初学记》卷二。○ 三六二 孝王刘京性情孝顺恭敬〔一〕,喜好谦让,喜好经学,多次进献诗、赋、颂来称颂皇帝功德( 姚、汪)——《书钞》卷七。○ 〔一〕刘京是琅邪王。《朱穆传》。三六三 朱穆以成绩优异被举荐,授任侍御史。桓帝到辟雍举行礼仪,礼毕后,公卿出行,虎贲把弓放在台阶上,公卿下阶时都避开弓。朱穆经过,呵斥虎贲说:“你拿着天子的器物,为什么把它扔在地上!”虎贲害怕了,立即把弓收起。朱穆上奏弹劾虎贲,判其抵罪。公卿都感到惭愧,说:“朱御史可以说是遇到事情而不迷惑的人了。”(姚、汪、铃木)——《范书》本传注。《乐恢传》。三六四 乐恢字伯奇,是京兆长陵人。他的父亲任县吏,因获罪,县令将他收捕,准备杀掉。乐恢当时十一岁,常常在府寺门前昼夜号哭。县令听到后,立即释放了他的父亲。(汪)——《御览》卷三八四。三六五 乐恢被授任守阳令〔一〕,在任时刚强正直,是清廉自守的人。(姚、汪)——《书钞》卷七八。〔一〕天游考按:《范书》中没有乐恢担任县令的记载,而且汉代没有守阳县,怀疑这里有讹误。《何敞传》。三六六 何敞字文高,太尉宋由征召他担任属官,以礼相待。司徒袁安也敬重他〔一〕。何敞在宰府任职时直言敢谏,议论刚正,不肯屈服退让,京师官员都畏惧他〔二〕。——《书钞》卷六八。〔一〕据《职官分纪》卷五补入。〔二〕同上。《邓彪传》。三六七 邓氏的祖先是楚人,邓况开始居住在新野,子孙以耕田植桑为业。(姚、汪)——《范书》本传注。三六八 邓彪字智伯,任太尉时请求退休,朝廷让他以二千石的待遇终身享用。——《职官分纪》卷四九。《张禹传》。三六九 张禹被授任扬州刺史,应该渡江巡行所属各部时,中原人都认为江中有伍子胥的神灵〔一〕,很难渡过。张禹厉声说:“伍子胥如果真的有灵,知道我的志向在于审理、查察冤屈的诉讼,怎么会危害我呢!”于是命人击鼓划桨渡江而过。他巡行所属各县邑时,官吏和百姓很少见到使者〔二〕,人人心怀喜悦。(姚、汪)—— 《类聚》卷六。○《御览》卷六。○《书钞》卷三六,《事类赋》注卷六。〔一〕据《御览》卷六。○补入。〔二〕据《范书》本传补入。三七。○张禹字伯达,调任太傅。每天早晚进食时都进奉食物;早朝觐见时,特意受到赞礼,与三公隔席而坐〔一〕。(姚、汪)——《书钞》卷五二。○《纬略》卷五,《晏公类要》卷一四。〔一〕《晏公类要》卷一四末尾作:“后汉时期,周、毕二人的任职受到特别赞礼,与三公九卿隔席而坐。”增加的文字应当出自晏公本人之手。《徐防传》。三七一 徐防任尚书郎〔一〕,性情周密谨慎,在台阁掌管职务十年,侍奉了三代皇帝〔二〕,从未有过失。(姚、汪)——《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五。〔一〕“防”字原来误作“昉”,据《御览》卷二一五径直改正。〔二〕《范书》本传作“侍奉二帝”,即明帝、章帝。和帝时,徐防升任司隶校尉,后来又出任魏郡太守,之后历任少府、大司农、司空、司徒,没有再次在台阁担任郎官。这样看来,《续书》的“三”应当是“二”的讹误。

胡广传

 三七二 刚〔一〕,辟大司徒马宫掾。值莽居摄,刚即解其衣冠,悬府门而去。(姚。汪)──书钞卷六八

〔一〕 乃胡广六世祖

 三七三 胡〔广,字〕伯始〔一〕,举孝廉,试为天下第一。(姚。汪)──书钞卷六○ ○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一五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一补。

 三七四 故事:孝廉高第,三公尚书辄优之,特劳来其举将。于是公府下诏书劳来雄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雄,南郡太守法雄也。

 三七五 旬日拜尚书郎〔一〕,恪勤职事,所掌辨护〔二〕,兼莅两曹,转左丞(相)〔三〕。(姚。汪)──书钞卷六○ ○ 范书本传注 初学记卷一一 御览卷二一五

〔一〕 御览卷二一五亦作「旬日」,然袁纪及范书本传又均作「旬月」,又初学记卷一一、翰苑新书前集卷四、事文类聚新集卷十皆然,书钞作「旬日」恐误。

〔二〕 「护」原误作「让」,据范书本传注径改。

〔三〕 据初学记卷一一删。

  袁安传孙彭 彭弟汤 汤子成 逢 隗 玄孙 忠子秘

 三七六 安字邵公,质性清严,不交异类。为功曹〔一〕,奉檄记谒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距而不受。(姚。汪)

──书钞卷三七

〔一〕 时安任汝阳县功曹。

 三七七 袁安为河南尹,〔在职〕十余年〔一〕,政令公平,未尝以臧罪鞠人。吏民皆人人自励,大小从化。〔京师肃然,名重朝廷〕〔二〕。(汪)──书钞卷七六(四)○ 又卷三六

〔一〕 据书钞卷三六补。

〔二〕 同右。又书钞卷七六有一引末句作「朝廷敬重之也」。

 三七八 安奏司隶郑据、河南尹蔡嵩〔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以郑、蔡二氏阿附窦氏,无尽节之义而上奏弹劾。然书奏不报。

 三七九 袁彭字伯楚,祖父安。历广汉、南阳太守。顺帝初,为光禄勋。行至清,为吏麤袍粝食,终于议郎。(汪)──御览卷四二五 ○ 又卷六九三

 三八○ 袁(安)〔汤〕字(召公)〔仲河〕〔一〕。桓帝初,〔

为司空〕〔二〕,迁太尉。有子逢、成、隗。〔逢〕字周阳〔三〕,灵帝时为司空。隗字〔次〕阳〔四〕,亦至司徒、太傅,封都乡侯,四叶五公〔五〕。(姚。汪)──御览卷四七

○ ○ 初学记卷一八

〔一〕 据范书本传改。初学记卷一八作「安于桓帝初迁太尉」,御览因之。天游按:袁安于章帝时历任司空、司徒,和帝永元四年终于司徒任,岂能于桓帝时出任太尉!汪辑据御览所引条,因而不改,复妄增「彭弟阳字仲和,累迁司徒」;又引初学记卷一八,改「太尉」为「太师」,甚谬。

〔二〕 据范书本传补。

〔三〕 同右。

〔四〕 同右。

〔五〕 除袁安、袁汤、袁逢、袁隗外,安子敞字叔平,和帝时曾位至司空,故曰「四叶五公」。

 三八一 袁逢为三老,赐玉杖。(姚。汪)──类聚卷八三

 三八二 袁忠子秘〔一〕,为郡门下议生。黄巾起,秘从太守赵谦击之,军败,秘与功曹封观等七人以身扞刃,皆死于阵,谦以得〔免〕〔二〕。诏复秘等门闾,号曰「七贤」。(汪)──御览卷四二○

〔一〕 忠,袁安之玄孙。

〔二〕 据汪辑补。

  张酺传曾孙济

 三八三 永平九年,诏书为四姓小侯开学〔一〕,置五经师。张酺以经选,授于南宫。除广平王郎。每朝会,辄讲上前,音动左右,论难应对,常合上意。久之,赐车马衣被,擢为郎中。──书钞卷一三九

〔一〕 四姓小侯,指外戚樊、郭、阴、马四姓之子弟,故号小侯。

 三八四 张济为河南尹〔一〕。中常侍段珪奴乘犊车于道,济即收捕,枭首悬尸珪门也。(汪)──御览卷六四六

〔一〕 「尹」原误作「令」,径改。

  郭躬传

 三八五 郭躬字仲孙,颍川人。辟公府,以明法律,特预朝议。时有兄弟共以绳绞杀人,各持一端,辜不可分。中常侍孙章传诏命:兄不教导弟,报兄重,弟减死。章误言两报。重狱已断,尚书奏矫制当斩。上问躬,躬曰:「当罚金。」上曰:「矫〔诏〕杀人〔一〕,如何罚金?」躬曰:「法令有故有误〔二〕,章不故,指传命误即报重,是故为无所放也。『周道如砥,其直如矢』〔三〕。君子不逆诈,〔四〕王法大刑〔五〕,不可委曲生意。」上曰:「善。」(汪)──御览卷六四○

译《胡广传》。三七二 胡刚〔一〕被大司徒马宫征召为属官。正值王莽居摄,胡刚立即脱下官服官帽,把它们挂在府门上离去。(姚、汪)——《书钞》卷六八。〔一〕这是胡广的六世祖。三七三 胡广字伯始〔一〕,被举为孝廉,考试成绩列为天下第一。(姚、汪)——《书钞》卷六。○ ○《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五。〔一〕据《初学记》卷一一补入。三七四 旧例是:孝廉考试成绩优异的,三公和尚书总要优厚礼遇,并特别慰劳举荐他的举主。于是公府下诏书慰劳法雄〔一〕。(姚、汪)——《范书》本传注。〔一〕法雄,是南郡太守。三七五 十天后被授任尚书郎〔一〕,谨慎勤勉地办理职务,所掌管的事务能够辨明并加以维护〔二〕,兼任两个曹的事务,转任左丞〔三〕。(姚、汪)——《书钞》卷六。○ ○《范书》本传注,《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五。〔一〕《御览》卷二一五也作“旬日”,但《袁纪》和《范书》本传都作“旬月”;《初学记》卷一一、《翰苑新书》前集卷四、《事文类聚新集》卷十也都如此,《书钞》作“旬日”恐怕有误。〔二〕“护”字原来误作“让”,据《范书》本传注径直改正。〔三〕据《初学记》卷一一删去。《袁安传》:孙彭;彭的弟弟汤;汤的儿子成、逢、隗;玄孙;忠的儿子秘。三七六 袁安字邵公,天性清廉严肃,不与异类之人交往。他任功曹时,奉檄文去拜访从事。从事托袁安把书信送给县令,袁安说:“公事自有邮驿传递,若是私人请求,就不是功曹所应当掌管的。”于是拒绝接受。(姚、汪) ——《书钞》卷三七。当时,安任汝阳县功曹。三七七 袁安任河南尹,在职十多年,政令公平,从未因贪赃之罪审讯他人。官吏和百姓人人都自我勉励,无论大事小事都受到教化。京城因此肃然,袁安的名望在朝廷中很高。(汪)——《书钞》卷七十六(四) 又见《书钞》卷三十六。〔一〕根据《书钞》卷三十六补入。〔二〕与上条相同。又,《书钞》卷七十六所引文字的末句作“朝廷敬重他”。三七八 袁安上奏弹劾司隶郑据和河南尹蔡嵩。(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因为郑据、蔡嵩二人依附窦氏,没有尽忠守节的道义,袁安便上奏弹劾他们。但奏章上报后没有得到答复。三七九 袁彭,字伯楚,祖父是袁安。他历任广汉、南阳太守。顺帝初年,任光禄勋。他出行时俭朴清廉,做官穿粗布衣服、吃粗劣食物,最终官至议郎。(汪)——《御览》卷四百二十五 又见《御览》卷六百九十三。三八。袁汤,字仲河。桓帝初年,任司空,升任太尉。他有儿子袁逢、袁成、袁隗。袁逢字周阳,灵帝时任司空。袁隗字次阳,也官至司徒、太傅,封都乡侯。袁氏四代出了五位三公。(姚、汪)——《御览》卷四十七 又见。又见《初学记》卷十八。〔一〕根据《范书》本传改正。《初学记》卷十八作“袁安在桓帝初年升任太尉”,《御览》也沿用了这一说法。天游考按:袁安在章帝时历任司空、司徒,和帝永元四年死于司徒任上,怎么可能到桓帝时才出任太尉!汪氏辑本依据《御览》所引文字,因此没有改正,又妄自增入“袁彭的弟弟阳字仲和,屡次升任司徒”;后来又引用《初学记》卷十八,把“太尉”改成“太师”,非常荒谬。〔二〕根据《范书》本传补入。〔三〕与上条相同。〔四〕与上条相同。〔五〕除袁安、袁汤、袁逢、袁隗外,袁安的儿子袁敞字叔平,和帝时曾官至司空,所以说“四代五公”。三八一 袁逢任三老,获赐玉杖。(姚、汪)——《类聚》卷八十三 三八二 袁忠的儿子袁秘,在郡中任门下议生。黄巾军起事后,袁秘跟随太守赵谦出击,军队失败,袁秘和功曹封观等七人用身体抵挡刀刃,全都战死阵中,赵谦因此得以免死。皇帝下诏恢复袁秘等人家门的荣誉,称他们为“七贤”。(汪)——《御览》卷四十二 又见。〔一〕袁忠是袁安的玄孙。〔二〕据汪氏辑本补入。《张酺传》,曾孙张济。三八三 永平九年,皇帝下诏为外戚四姓的小侯开设学校,设置五经师。张酺因通晓经学被选中,在南宫受学。后来授任广平王郎。每逢朝会,他总是在皇帝面前讲经,声音震动左右,议论诘问、应答对辩,常常符合皇帝的心意。过了很久,皇帝赐给他车马、衣服和被褥,提拔他为郎中。——《书钞》卷一百三十九 〔一〕四姓小侯,指外戚樊、郭、阴、马四姓的子弟,因此称为小侯。三八四 张济任河南尹。当时中常侍段珪的奴仆乘坐犊车在道路上行驶,张济立即将他逮捕,并斩首,把尸体悬挂在段珪门前。(汪)——《御览》卷六百四十六 〔一〕“尹”字原文误作“令”,直接改正。《郭躬传》。三八五 郭躬,字仲孙,是颍川人。被公府征召,因为精通法律而受到重用,特别参与朝廷议政。当时有兄弟二人共同用绳子绞杀一个人,各自握住绳子的一端,罪责无法区分。中常侍孙章传达诏令说:“哥哥没有教导弟弟,应判哥哥重罪,弟弟减免死刑。”孙章误传了两人的判决。重罪案件已经判定,尚书上奏说这是假传诏令,应当处斩。皇帝询问郭躬,郭躬说:“应当罚金。”皇帝说:“假传诏令杀人,怎么能只罚金?”郭躬说:“法令中有故意和过失之分,孙章并非故意,只是传达命令时说错了,所以就按重罪判处,这是没有可以宽免的理由。古诗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不会预先猜疑别人有欺诈之心;王法所规定的重刑,也不能曲意改变而另生解释。”皇帝说:“好。”(汪)——《御览》卷六十四 又见。

〔一〕 据汪辑补。

〔二〕 晋书刑法志曰:「其知而死之,谓之故。不意误犯,谓之过失。」按过失即误。

〔三〕 见诗小雅大东。郑笺曰:「如砥,贡赋平均也。如矢,赏罚不偏也。」

〔四〕 论语宪问:「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

〔五〕 范书本传「大」作「天」,是。

  班超传

 三八六 「久弄笔研乎?」〔一〕(汪)── 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曰:「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华峤书作「久事笔耕乎」,谢承书作「久事笔砚乎」。四载文意同而遣辞略异耳。

三八七 騩马〔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超至于阗,于阗王礼仪甚疏,巫诈言神怒,欲取超之马以祠之。范书本传作「騧马」。华峤书同续书。说文卷九曰:「騩,马浅黑色。」又曰:「騧,黄马黑喙。」

 三八八 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曰忠。(汪)──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损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疏勒王忠反,说康居王借兵,还据损中,欲袭超取疏勒。东观诸史唯东观记作「顿中」,未知孰是。

  应奉传子劭

 三九○ 应奉字世叔,聪明,自为童儿及长,凡所经历,莫不暗记,读书五行并下〔一〕。(汪)──御览卷三八四 ○ 纬略卷七

〔一〕 纬略卷七「五行」作「数行」。

 三九一 仲援〔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参见谢承书应劭传注。

 三九二 劭又着中汉辑叙、汉官仪及礼仪故事,凡十一种,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官至泰山太守。劭弟珣,字季瑜,司空掾,即玚之父〔一〕。(姚。汪)──魏志王粲传注

〔一〕 疑「即玚之父」四字系裴松之所加,非续书原文。

  孝明八王传

 三九三 王悝谋不道〔一〕,有诏削四县。悝,伉之曾孙〔二〕。 ──书钞卷七○

〔一〕 按孔本标目作「贬食一县」,与引文异。陈、俞本改注范书。

〔二〕 按千乘王伉之孙鸿,质帝立,改封勃海王。无子,梁太后复立桓帝弟蠡吾侯悝为勃海王,奉鸿祀,故曰伉之曾孙。

 三九四 坐轻慢不孝〔一〕。(汪)──范书安帝纪注

〔一〕 乃指乐城王苌坐此罪贬为临湖侯。

  李恂传

 三九五 李恂字叔英,安定临泾人。太守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还乡里。既葬,留起冢坟,治丧三年。(汪)──御览卷二六四

 三九六 李恂字少英〔一〕,迁御史,持节使幽州,所过皆图写山川、屯田、聚落百余卷,肃宗嘉之。(姚。汪)──书钞卷六二

〔一〕 范书本传作「叔英」,与上条御览引同,此作「少英」,恐误。

  庞参传

 三九七 庞参字仲达,河南缑氏人,官至太尉〔一〕。(姚。汪) ──姚辑

〔一〕 出处俟考。

  桥玄传

 三九八 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少治礼及严氏春秋。累迁尚书令。玄严明有才略,长于知人〔一〕。初魏武帝为诸生,未知名也,玄甚异之。(姚。汪)──世说识鉴注 ○ 魏志武帝纪注

〔一〕 魏志武帝纪注作「长于人物」。

 三九九 桥玄为部从事。时陈相羊昌受取狼藉,玄到陈,案考昌,得其奸臧案。玄少为县功曹,豫州剌史周景行部到梁国,玄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陈从事,穷案其奸。」景壮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宾客,具考臧罪。昌素为大将军梁冀所厚,冀为驰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还檄不发,案之益急,昌坐槛车征。〔一〕(汪)──汪辑

〔一〕 汪辑注出书钞卷七三,非。疑其误引范书。

 四○○ 桥玄为司空,转司徒。素与南阳太守陈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荐球为廷尉。(姚。汪)──类聚卷五三 ○ 御览卷六三 ○ 书钞卷三三

  崔瑗传

 四○一 崔瑗爱士,好宾客,盛修肴膳。── 书钞卷三四

  徐稚传李昙

 四○二 陈蕃、胡广等上疏荐徐稚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一〕、汝南袁闳〔二〕、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车玄纁征之。(汪)──御览卷六三○

 ○ 初学记卷二○ 书钞卷三三

〔一〕 「彭城」原误作「城阳」,据初学记卷二○径改。

〔二〕 「闳」原误作「阆」,据汪辑径改。

 四○三 李昙字子云〔一〕。(汪)──汪辑

〔一〕 汪辑注出书钞,未详卷数。今按此引不见于书钞,出处俟考。

  姜肱传

 四○四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威人也〕〔一〕。兄弟三人皆以孝行着。肱年〔最〕长〔二〕,与二弟仲海、季江同被卧,甚相亲友。及长,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相离,以继嗣当立,乃更往就室。学皆通五经,兼明星纬。(姚。汪)──御览卷五一五 ○ 类聚卷二一 初学记卷一七

译〔一〕据汪氏辑本补入。〔二〕《晋书·刑法志》说:“明知如此而导致死亡,叫作故意;没有料想到而误犯,叫作过失。”按,过失就是误。〔三〕见《诗经·小雅·大东》。《郑笺》说:“像砥石一样平,是说贡赋平均;像箭一样直,是说赏罚不偏。” 〔四〕《论语·宪问》:“孔子说:‘不预先猜疑别人欺诈,不凭空猜测别人不守信用,而且还能先有所觉察,这就是贤德吗?’” 〔五〕《范书》本传“ 大”字作“天”,是正确的。《班超传》。三八六 “难道要长久在笔砚之间做事吗?”〔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说:“大丈夫如果没有别的志向和谋略,也应当效法傅介子、张骞,在异域建立功勋,以取得封侯,怎么能长久埋首于笔砚之间呢?”《华峤书》作“长久从事笔耕吗”,《谢承书》作“长久从事笔砚吗”。四种书的文意相同,只是措辞略有不同罢了。三八七 騩马。〔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当时班超到了于阗,于阗王的礼仪十分怠慢,巫师诈称神灵发怒,想夺取班超的马来祭祀。《范书》本传作“騧马”,《华峤书》和《续书》相同。《说文》卷九说:“騩,是浅黑色的马。”又说:“騧,是黄马黑嘴。” 三八八 找到了已故于阗王哥哥的儿子榆勒,立他为王,并改名为忠。(汪)——《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损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疏勒王忠反叛后,劝说康居王借给他军队,回来占据损中,想袭击班超,夺取疏勒。《东观》诸史中只有《东观记》作“顿中”,不知道哪一个正确。《应奉传》,其子应劭。三九。应奉,字世叔,聪明机敏,从小到长大,凡是经历过的事情没有不能默记的;读书时能同时看五行文字。(汪)——《御览》卷三百八十四。又见《纬略》卷七。〔一〕《纬略》卷七的“五行”作“数行”。三九一 仲援。〔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参见《谢承书·应劭传》注。三九二 应劭又撰写了《中汉辑叙》《汉官仪》以及有关礼仪旧事的著作,共十一种、一百三十六卷。朝廷的制度、百官的仪式之所以没有失传,是因为应劭把它们记载了下来。他官至泰山太守。应劭的弟弟应珣,字季瑜,任司空掾,是应玚的父亲。〔一〕(姚、汪)——《魏志·王粲传》注 〔一〕疑“即玚之父”四字是裴松之加写的,不是《续书》原文。《孝明八王传》。三九三 王悝图谋不轨,皇帝下诏削减他的封地,收回四县。王悝是王伉的曾孙。——《书钞》卷七 又见。〔一〕考察《孔本》的标题作“贬食一县”,与引文不同。陈本、俞本改作注释《范书》。〔二〕考察千乘王王伉的孙子王鸿,在质帝即位时改封为勃海王。王鸿没有儿子,梁太后又立桓帝的弟弟、原为蠡吾侯的王悝为勃海王,让他奉祀王鸿,所以说他是王伉的曾孙。三九四 因轻慢和不孝获罪。〔一〕(汪)——《范书·安帝纪》注 〔一〕这是指乐城王王苌因犯此罪,被降封为临湖侯。《李恂传》。三九五 李恂,字叔英,是安定临泾人。太守李鸿请他出任功曹,还没有到任,州府便征召他为从事。恰逢李鸿去世,李恂没有接受州府的任命,而是护送李鸿的灵柩回到乡里。安葬以后,他留下来修整坟墓,服丧三年。(汪)——《御览》卷二百六十四 三九六 李恂,字少英,升任御史,持节出使幽州,所经过的地方都绘制山川、屯田和聚落,汇成一百多卷,肃宗赞赏他。(姚、汪)——《书钞》卷六十二 〔一〕《范书》本传作“叔英”,与上条《御览》所引相同;这里作“少英”,恐怕有误。《庞参传》。三九七 庞参,字仲达,是河南缑氏人,官至太尉。〔一〕(姚、汪)——姚氏辑本 〔一〕出处等待考证。《桥玄传》。三九八 桥玄,字公祖,是梁国睢阳人。年轻时研习《礼》和严氏《春秋》。多次升迁,任尚书令。桥玄严正明察而有才略,擅长识别人材。〔一〕当初魏武帝还是诸生时,还没有名声,桥玄却非常惊异于他的才能。(姚、汪)——《世说·识鉴》注 又见《魏志·武帝纪》注。〔一〕《魏志·武帝纪》注作“擅长品评人物”。三九九 桥玄任部从事。当时陈相羊昌收受财物,贪赃横行,桥玄到陈国后,审查考究羊昌,查出了他的贪赃罪行。桥玄年轻时曾任县功曹,豫州刺史周景巡视所属地区到达梁国,桥玄拜见周景,便伏在地上说:“陈相羊昌罪恶累累,请求担任部中的陈国从事,彻底查办他的奸邪罪行。”周景认为桥玄的志意壮烈,便任命他并派遣他前往。桥玄到任后,把羊昌的宾客全部逮捕,详细审查他的贪赃罪行。羊昌一向受到大将军梁冀的厚待,梁冀派人快马传檄文救援他。周景奉梁冀的意旨召回桥玄,桥玄收到檄文却不发出,反而更加紧迫地审理案件,羊昌因此被押上槛车征解。〔一〕(汪)——汪氏辑本 〔一〕汪氏辑本注明出处为《书钞》卷七十三,但并不是。怀疑是误引《范书》。四。又见。桥玄任司空,转任司徒。他一向与南阳太守陈球有嫌隙,但等到自己身居公卿之位时,却推荐陈球担任廷尉。(姚、汪)——《类聚》卷五十三 又见《御览》卷六十三。又见《书钞》卷三十三。《崔瑗传》。四。四一 崔瑗爱惜士人,喜欢宾客,精心置办丰盛的菜肴。——《书钞》卷三十四。《徐稚传》,李昙。四。四二 陈蕃、胡广等上疏推荐徐稚等人说:“臣听说,善人是天地间的纲纪,是国家得到治理的根由。臣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著、颍川李昙,德行纯正完备,民间都有声誉。如果能够提拔他们登上三事之位,协助赞理天工,他们一定能够辅佐弘扬盛大的美德,使日月增辉。”桓帝于是用安车和玄纁色束帛征召他们。(汪)——《御览》卷六十三 又见。又见《初学记》卷二。又见《书钞》卷三十三。〔一〕“彭城”原文误作“城阳”,据《初学记》卷二改正。直接改正。〔二〕“闳”原文误作“阆”,据汪氏辑本直接改正。四。四三 李昙,字子云。〔一〕 (汪)——汪氏辑本。〔一〕汪氏辑本注明出处为《书钞》,但没有说明卷数。现在考察,这条引文不见于《书钞》,出处等待考证。《姜肱传》。四。四四 姜肱,字伯淮,是彭城广威人。〔一〕 兄弟三人都因孝行著称。姜肱年纪最大,和两个弟弟仲海、季江同盖一条被子睡觉,彼此十分亲爱友善。等到长大以后,各自娶妻,兄弟之间仍然依恋,不能分离;因为必须建立后嗣,才改为分别前往各自的妻室。三人的学问都通晓五经,并且兼通天文星象。(姚、汪)——《御览》卷五百十五 又见《类聚》卷二十一、《初学记》卷十七。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二〕 同右。

  申屠蟠传

 四○五 申屠蟠字子龙,父母卒〔一〕,〔孝毁过礼。服除〕〔二〕,蟠思慕,不饮酒食肉十余年。〔每〕忌日哀戚〔三〕,辄三日不食。(姚。汪)──书钞卷九四 ○ 类聚卷二○ 御览卷五六二

〔一〕 类聚卷二○作「九岁丧父」,与范书同。

〔二〕 据类聚卷二○补。

〔三〕 同右。

 四○六 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一〕,杀夫之从母兄李士。姑执玉以告吏〔二〕。(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为父报雠」。

〔二〕 时令欲论杀玉。蟠年十五,极谏之,玉遂得减死。

 四○七 征爽为司空,融为尚书,纪为侍中〔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此引李贤曰出续汉志,误。时值中平六年,董卓行废立之事,公交车征荀爽、韩融、陈纪、申屠蟠,惟蟠不到。

  杨震传子秉 孙赐 曾孙彪 玄孙修

 四○八 教授二十余年,州请召,数称病不就。少孤贫,独与母居,假地种殖,以给供养。诸生尝有助种蓝者,震辄拔更〔种〕〔一〕,以距其后,乡里称孝也。(姚。汪)──范书本传注 ○ 类聚卷八一

〔一〕 据类聚卷八一补。

 四○九 〔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有冠雀衔三鱼飞集讲堂前。范书本传作「鳣」,谢承书同续书。李贤曰:「『鳣』、『』古字通也。鳣鱼长者不过三尺,黄地黑文,故都讲云『蛇,卿大夫之服象也』。」

四一○ 杨震为东莱太守,道经昌邑。初震为荆州,举茂才王密。密时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子知,我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姚。汪)──类聚卷八三 ○ 御览卷八○九 事类赋注卷九

四一一 杨震数切谏,为樊丰等所谮,遣归本郡。震行至城西凡阳亭〔一〕,谓诸子门人曰:「身死之日,以杂木为棺,〔布〕单被,〔二〕裁足盖形,勿归冢次,勿设祭祠。」因饮酖而卒。(姚。汪)──御览卷五五一 ○ 书钞卷九二

〔一〕 书钞卷九二作「阳亭」,范书本传作「几阳亭」,而汲本、殿本范书作「夕阳亭」,袁纪作「沈亭」,东观记又作「都亭」,诸载各异, 未悉孰是。

〔二〕 据书钞卷九二补。

 四一二 杨震将葬,大鸟来止亭树,下地安行到柩前,正立低头泪出。众人更共摩抚抱持,终不惊骇。其鸟五色,高丈余,两翼长二丈三尺,人莫知其名也〔一〕。(姚。汪)

──御览卷九一四 ○ 范书本传注

〔一〕 本传注「其鸟」以下为谢承书之文,御览编者恐误将其抄入续书。

 四一三 杨秉字叔节,为刺史、二千石,计日受俸,余禄不入私门。故吏赍钱百万遗之,闭门不受,以廉清称。──书钞卷三八

 四一四 杨秉字叔节,以尚书侍讲;蔡邕字伯喈,以侍中并为左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四一五 杨赐以病罢,居无何,拜为太常,诏赐御〔府〕衣一袭。〔一〕(姚。汪) ──书钞卷一二九 ○ 又卷一九

〔一〕 据书钞卷一九补。

 四一六 杨彪字文先,博览众书〔一〕,有恭孝称。〔与诸郎著作东观〕〔二〕,〔位〕至司徒、太尉〔三〕。(汪)──书钞卷五○ ○ 御览卷二三四

〔一〕 御览卷二三四作「多识博闻」。汪辑注曰:「书钞五十七引作『博议多文』。」今按孔本卷五七引,乃班固事迹,且文作「多议博文」。陈、俞本妄改作杨彪事,并删「字孟坚」三字。又翰苑新书前集卷五同孔本。汪注误。

〔二〕 据御览卷二三四补。

〔三〕 据翰苑新书前集卷一补。

 四一七 彪代董卓为司空,又代黄琬为司徒。时袁术僭乱,操托彪与术婚姻,诬以欲图废置,奏收下狱,劾以大逆。(姚。汪)──范书袁绍传注

 四一八 彪见汉祚将终,自以累世为三公,耻为魏臣,遂称足挛,不复行。积十余年,〔魏文〕帝即(王)位〔一〕,欲以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辞曰:「尝以汉朝为三公,值世衰乱,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复为魏臣,于国之选,亦不为荣也。」帝不夺其意。黄初四年,〔魏文帝诏曰:「先王制几杖之赐,所以宾礼黄耇〔二〕,以彰旧德〔三〕。太尉杨彪,乃祖以来世著名绩,其赐公延年杖。延请之日便使杖之。」〕〔四〕〔又使着鹿皮冠〕〔五〕,诏拜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见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六〕。彪上章固让,帝不听,又为门施行马,致吏卒,以优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姚。汪)──魏志文帝纪注 ○ 书钞卷五○ 御览卷三七二 又卷七四三范书本传注 书钞卷一三三 (二) 御览卷七一○

译〔一〕据《初学记》卷十七补入。〔二〕与上条相同。《申屠蟠传》。四。四五 申屠蟠,字子龙。父母去世后,他悲痛守孝超过礼制规定。服丧期满后,申屠蟠仍然思念双亲,十多年不饮酒、不吃肉。每逢父母忌日,他总是悲伤哀痛,便连续三天不进食。(姚、汪)——《书钞》卷九十四 又见《类聚》卷二。又见《御览》卷五百六十二。〔一〕《类聚》卷二。又作“九岁丧父”,与《范书》相同。〔二〕据《类聚》卷二。补入。〔三〕与上条相同。四。四六 同县的大女子缑玉为堂伯父报仇,杀死了丈夫的堂舅李士。姑且拿着玉去告知官吏〔二〕。(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作“替父报仇”。〔二〕当时县令想判处玉死刑。陈蟠十五岁时,极力劝谏,玉于是得以减免死罪。四 ○七 征召荀爽为司空,韩融为尚书,陈纪为侍中〔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这里引用的李贤之说出自《续汉志》,有误。当时正值中平六年,董卓正在实行废立之事,朝廷以公车征召荀爽、韩融、陈纪、申屠蟠,只有申屠蟠没有到。杨震传:儿子杨秉,孙子杨赐,曾孙杨彪,玄孙杨修。四 ○八 教授学生二十多年,州里请他出仕,他多次称病不就任。他少年丧父而贫困,独自和母亲居住,租借土地种植作物,以供养母亲。学生中曾有人帮助他种植蓝草,杨震总是拔掉,另行种植〔一〕,用来拒绝他们后续的帮助,乡里因此称道他的孝行。(姚、汪)——《范书》本传注 ○《类聚》卷八一。〔一〕据《类聚》卷八一补。四 ○九 〔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当时有一只冠雀衔着三条鱼,飞来停集在讲堂前。《范书》本传作“鳣”,《谢承书》和《续书》也相同。李贤说:“‘鳣’和‘〔缺字〕’是古字通用。鳣鱼最长不过三尺,黄色底色、黑色花纹,所以都讲说:‘蛇,是卿大夫服饰的象征。’” 四一 ○ 杨震任东莱太守,取道经过昌邑。当初杨震任荆州刺史时,举荐茂才王密。王密当时任昌邑县令,前来拜见。到了夜里,他怀揣十斤黄金来送给杨震。杨震说:“我是你的故交,知道你的为人;你却不了解故交,为什么呢?”王密说:“夜里没有人知道。”杨震说:“天知道,神知道,你知道,我知道,怎么能说没有人知道呢?”王密惭愧地出去了。(姚、汪)——《类聚》卷八三 ○《御览》卷八。○《事类赋注》卷九。四一一 杨震多次恳切进谏,被樊丰等人诬陷,朝廷遣送他回本郡。杨震走到城西凡阳亭〔一〕,对儿子和门人说:“我死的时候,用杂木做棺材,用〔布〕做单被〔二〕,只要够盖住身体就行,不要把我送回祖坟安葬,也不要设置祭祠。”于是饮鸩酒而死。(姚、汪)——《御览》卷五五一 ○《书钞》卷九二。〔一〕《书钞》卷九二作“阳亭”,《范书》本传作“几阳亭”,汲本、殿本《范书》作“夕阳亭”,袁宏《后汉纪》作“沈亭”,《东观记》又作“都亭”,各书记载不同,不清楚哪一种正确。〔二〕据《书钞》卷九二补。四一二 杨震将要下葬时,一只大鸟飞来停在亭边的树上,随后落到地上,安稳地走到灵柩前,直立着低下头,眼泪流了出来。众人轮流共同抚摸、抱持它,它始终不受惊害怕。这只鸟有五种颜色,高一丈多,两翼长二丈三尺,没有人知道它的名字〔一〕。(姚、汪) ——《御览》卷九一四。○《范书》本传注。〔一〕本传注中“其鸟”以下的文字是《谢承书》的内容,《御览》编者恐怕误把它抄入了《续书》。四一三 杨秉字叔节,任刺史和二千石官职时,按任职天数领取俸禄,多余的俸禄不带进私门。原来的属吏带着一百万钱送给他,他闭门不接受,因此以廉洁清正著称。——《书钞》卷三八 四一四 杨秉字叔节,以尚书身份侍讲;蔡邕字伯喈,以侍中身份兼任左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四一五 杨赐因病被免职,过了不久,又被任命为太常,诏令赐给他御府所藏的一套衣服〔一〕。(姚、汪)——《书钞》卷一二九 ○又见《书钞》卷一九。〔一〕据《书钞》卷一九补。四一六 杨彪字文先,广泛阅读各种书籍〔一〕,以恭敬孝顺著称。他和诸位郎官在东观撰著〔二〕,官位升至司徒、太尉〔三〕。(汪)——《书钞》卷五 ○ ○《御览》卷二三四。〔一〕《御览》卷二三四作“见闻广博”。汪辑注说:“《书钞》五十七引作‘博议多文’。”现在考察孔本卷五七所引,原是班固的事迹,文字作“多议博文”。陈本、俞本擅自改成杨彪的事,并删去“字孟坚”三字。又《翰苑新书》前集卷五与孔本相同。汪注有误。〔二〕据《御览》卷二三四补。〔三〕据《翰苑新书》前集卷一补。四一七 杨彪代替董卓任司空,又代替黄琬任司徒。当时袁术僭越作乱,曹操假托杨彪与袁术有婚姻关系,诬陷杨彪想图谋废立,便上奏逮捕他下狱,以大逆罪弹劾他。(姚、汪)——《魏志》文帝纪注 四一八 杨彪看见汉朝国运将尽,认为自己世代担任三公,耻于做魏国的臣子,于是声称双脚痉挛,再也不行走。过了十多年,魏文帝即王位〔一〕,想任命他为太尉,便命近臣宣示旨意。杨彪辞谢说:“我曾在汉朝担任三公,正逢世道衰乱,不能建立哪怕一点功劳;如果再做魏国的臣子,对于国家所选择任用的人来说,也算不上荣耀。”魏文帝没有改变他的意愿。黄初四年,魏文帝下诏说:“先王制定赐予几杖的制度,是为了以宾礼优待年老的人〔二〕,从而彰显他们往日的德行〔三〕。太尉杨彪,自从祖先以来世世代代都著有声名功绩,应赐给他公卿所用的延年杖。请他来时,便让他扶杖入朝〔四〕。”〔又命他戴鹿皮冠〔五〕〕,下诏任命他为光禄大夫,秩禄为中二千石,入朝拜见时的位次在三公之后,依照孔光的旧例〔六〕。杨彪上奏章坚决推辞,魏文帝不听,又命人在他家门口设置行马,派遣吏卒守卫,以表示优厚尊崇。杨彪八十四岁时,于黄初六年去世。(姚、汪)——《魏志》文帝纪注 ○《书钞》卷五。○《御览》卷三七二;又见卷七四三《范书》本传注、《书钞》卷一三三、(二)《御览》卷七一。○

〔一〕 据书钞卷五○删补。

〔二〕 仪礼士冠礼曰:「黄耇无疆,受天之庆。」郑注:「黄,黄发也;耇,冻梨也。皆寿征也。」

〔三〕 此四字据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七一○补入。

〔四〕 据范书本传注补。

〔五〕 据书钞卷五○补。

〔六〕 汉书孔光传载王太后诏曰:「赐太师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用杖,赐餐十七物,然后归老于第,官属按职如故。」又元寿元年光征诣公交车,问日蚀事。书奏,帝悦,拜光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位次丞相。

四一九 人有白修与临淄侯曹植饮,醉共载,从司马门出,谤讪鄢陵侯章。太祖闻之,大怒,故遂收杀之。时年四十五矣。(汪)──范书本传注

  章帝八王传

 四二○ 清河王小心恭孝,特见亲爱。后诸王就国,邓太后特诏清河国置中尉、内史〔一〕,赐乘〔舆〕〔二〕、上御物焉。(汪)── 御览卷二四八

〔一〕 「特诏」二字原误倒,据汪辑径正。

〔二〕 据范书本传补。清河王,孝王刘庆也。

 四二一 河间孝王开,忠贞恭谨,聪敏畏慎。上以开小弟,特亲爱。(姚。汪)──书钞卷七○

 四二二 起河间第。──书钞卷二一

  张纲传

 四二三 纲字文纪,少以三公子经明行修举孝廉〔一〕,不就。司徒辟,以高第为侍御史。汉安元年,拜光禄大夫。〔帝遣八使巡行风俗〕〔二〕,与侍中杜乔等八人同日受诏,持节分出,案行天下贪廉,墨绶有罪便收,刺史二千石以驿表闻,威惠清忠,名振郡国,号曰「八隽」〔三〕〔皆宿儒要位,唯纲年少官微〕〔四〕。是时大将军梁冀侵扰百姓,乔等七人皆奉命四出,〔各之所部〕〔五〕,唯纲独埋车轮于洛阳都亭不去〔六〕。〔或问之〕〔七〕,曰:「豺狼当路,安问狐狸!」〔八〕遂上书曰:「大将军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国厚恩,以刍荛之姿,安居阿保,不能敷扬五教,翼赞日月,而专为封豕长蛇〔九〕,肆其贪饕,甘心好货,纵恣无厌,多树谄谀,以害忠良,诚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谨条其无君之心十五事于左,皆忠臣之所切齿也。」书奏御,京师震悚。时冀妹为皇后,内宠方盛,冀兄弟权重于人主,顺帝虽知纲言不诬,然无心治冀,冀深恨纲〔一○〕。(姚。汪)──蜀志张翼传注 ○ 书钞卷六二 又卷一四一 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 御览卷二二七 又卷七七五 类林杂说卷三

〔一〕 纲父张皓,顺帝时拜司空,忝任三公之位。

〔二〕 据书钞卷六二补。帝,顺帝也。

〔三〕 书钞卷六二作「八座」,书钞卷一四一作「八使」,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七作「八彦」,唯御览卷七七五作「八俊」,与蜀志注同。范书周举传亦作「八俊」。

〔四〕 据书钞卷六二补。

〔五〕 同右。

〔六〕 参见谢承书张纲传注。

〔七〕 据御览卷七七五补。

〔八〕 汉书孙宝传载:宝任京兆尹,其所署东部督邮侯文曰:「豺狼横道,不宜复问狐狸。」纲言当本于此。

〔九〕 淮南子本经训曰:「尧之时,封豨、修蛇为民害,乃使羿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按封豨即封豕,野猪也。修蛇即长蛇,刘安避其父讳而改。定公四年左传即作「封豕长蛇」。二者皆以喻贪暴者。

译〔一〕据《书钞》卷五。○删补。〔二〕《仪礼·士冠礼》说:“黄发老人长寿无疆,承受上天的福庆。”郑玄注说:“黄,指黄发;耇,指冻梨一样的老人脸色。都是长寿的征兆。” 〔三〕这四字据《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七一。○补入。〔四〕据《范书》本传注补。〔五〕据《书钞》卷五。○补。〔六〕《汉书·孔光传》记载王太后的诏令说:“赐给太师灵寿杖,令黄门在宫中为太师设置座位和几案;太师入宫时使用这根杖,赐给他十七种食物,然后让他回到府第养老,属官仍按原职办事。”又在元寿元年,孔光被征召到公车,询问日食之事。他上奏后,皇帝很高兴,任命孔光为光禄大夫,秩禄为中二千石,任给事中,位次在丞相之后。四一九 有人告发杨修与临淄侯曹植一起饮酒,醉后共同乘车,从司马门出去,诽谤鄢陵侯曹彰。太祖听说后大怒,因此把杨修逮捕杀死。当时杨修四十五岁。(汪)——《范书》本传注 《章帝八王传》四二 ○ 清河王谨慎恭敬而孝顺,特别受到皇帝的亲近和宠爱。后来各位王侯前往自己的封国,邓太后特别下诏,命清河国设置中尉、内史〔一〕,并赐给乘舆〔二〕以及皇帝御用的物品。(汪)——《御览》卷二四八 〔一〕“特诏”二字原来误倒,据汪辑改正。〔二〕据《范书》本传补。清河王就是孝王刘庆。四二一 河间孝王刘开忠贞、恭敬谨慎,聪明敏锐而又戒惧谨慎。皇帝因为刘开是自己的弟弟,特别亲近宠爱。(姚、汪)——《书钞》卷七 ○ 四二二 为他修建河间王府。——《书钞》卷二一 《张纲传》四二三 张纲字文纪,年少时因为是三公之子、通晓经学且品行高尚,被举荐为孝廉〔一〕,但没有就任。司徒征召他,以成绩优等任为侍御史。汉安元年,任命为光禄大夫。〔顺帝派遣八名使者巡行各地,考察风俗〕〔二〕,他与侍中杜乔等八人同日接受诏命,持节分别出行,巡察天下官吏的贪廉;有罪的墨绶官员立即逮捕,刺史和二千石官员则通过驿站上报。八人威严、恩惠、清廉、忠贞,名声震动各郡国,号称“八隽”〔三〕〔他们都是久负声望的儒者和身居要职的人,只有张纲年少而官职低微〕〔四〕。这时大将军梁冀侵扰百姓,杜乔等七人都奉命分头出行〔各自前往所属部地〕〔五〕,只有张纲独自把车轮埋在洛阳都亭中,不肯离去〔六〕。〔有人问他原因〕〔七〕,他说:“豺狼挡在道路上,哪里还用问狐狸!”〔八〕于是上书说:“大将军梁冀、河南尹梁不疑,依仗外戚的援助,承受国家的厚恩,以草野小人的资质,安处于阿保之位,不能宣扬五教,辅佐日月,却专门成为大野猪和长蛇〔九〕,放纵自己的贪婪,甘心嗜好财货,恣意妄为而不知满足,广泛培植谄媚之人,用来残害忠良,实在是上天的威严所不能赦免、死刑所应当加罪的人。谨慎地把他们无视君上的十五件事列在下面,这些都是忠臣所恨得咬牙切齿的。”奏书呈上皇帝后,京城震惊恐惧。当时梁冀的妹妹是皇后,宫中宠爱正盛;梁冀兄弟的权势超过了皇帝。顺帝虽然知道张纲的话并非诬陷,却没有打算惩治梁冀,梁冀因此深深怨恨张纲〔一〕。○〕。(姚、汪)——《蜀志·张翼传》注 ○《书钞》卷六二;又见卷一四一、《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御览》卷二二七;又见卷七七五、《类林杂说》卷三。〔一〕张纲的父亲张皓,顺帝时被任命为司空,身居三公之位。〔二〕据《书钞》卷六二补。这里的“帝”指顺帝。〔三〕《书钞》卷六二作“八座”,《书钞》卷一四一作“八使”,《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七作“八彦”,只有《御览》卷七七五作“八俊”,与《蜀志》注相同。《范书·周举传》也作“八俊”。〔四〕据《书钞》卷六二补。〔五〕同上。〔六〕参见《谢承书·张纲传》注。〔七〕据《御览》卷七七五补。〔八〕《汉书·孙宝传》记载:孙宝任京兆尹时,所任命的东部督邮侯文说:“豺狼横行道路,不应再去追问狐狸。”张纲的话应当源于此。〔九〕《淮南子·本经训》说:“尧帝时,封豨、修蛇成为百姓的祸害,于是派羿在洞庭斩断修蛇,在桑林擒获封豨。”考察起来,封豨就是封豕,即野猪;修蛇就是长蛇,刘安为避其父刘长的名讳而改字。《左传》定公四年即作“封豕长蛇”。二者都是用来比喻贪婪暴虐的人。

〔一○〕类林杂说卷二「汉安」误作「汉宣」,且下有「帝」字。「

安问狐狸」下作「帝曰:『是谁?』曰:『是梁冀。』是日诛冀」,谬甚!

 四二四 会广陵贼张婴等众数万人,杀刺史二千石,冀欲陷纲,乃讽尚书以纲为广陵太守,若不为婴所杀,则欲以法中之。前太守往,辄多请兵,及纲受拜,诏问当得兵马几何,纲对曰「无用兵马」,遂单车之官,径诣婴垒门,示以祸福。婴大惊惧,走欲闭门。纲又于门外罢遣吏兵,留所亲者十余人,以书语其长老素为婴所信者,请与相见,问以本变,因示以诏恩,使还请婴。婴见纲意诚,即出见纲。纲延置上坐,问其疾苦,礼毕,乃谓之曰:「前后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国恩,肆其私求。乡郡远〔一〕,天子不能朝夕闻也,故民人相聚以避害。二千石信有罪矣,为之者乃非义也。忠臣不欺君以自荣,孝子不损父以求福。天子圣仁,欲文德以来之〔二〕,故使太守来,思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也。今诚转祸为福之时也,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发怒,大兵云合,岂不危乎?宜深计其利害。」婴闻,泣曰:「

荒裔愚人,数为二千石所侵枉,不堪其困,故遂相聚偷生。明府仁及草木,乃婴等更生之泽,但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耳。」纲曰:「岂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当相显以爵位,何祸之有乎?」婴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领,以就农亩,则抱戴没齿,爵禄非所望也。」婴虽为大贼,起于狂暴,自以为必死,及得纲言,旷然开明,乃辞还营。明日,遂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诣纲降。纲悉释缚慰纳,谓婴曰:「卿诸人一旦解散,方垂荡然,当条名上之,必受封赏。」婴曰:「乞归故业,不愿以秽名污明时也。」纲以其至诚,乃各从其意,亲为安处居宅,子弟欲为吏者,随才任职,欲为民者,劝以农桑,田业并丰,南州晏然。论功,纲当封,为冀所遏绝,故不得侯。天子美其功,征欲用之。婴等上书,乞留在郡二岁。建康元年,病卒官,时年三十六〔三〕。婴等三百余人〔四〕,皆衰杖送纲丧至洛阳。葬讫,为起冢立祠,四时奉祭,思慕如丧考妣。天子追念不已,下诏褒扬,除一子为郎〔五〕。(姚。汪)──蜀志张翼传注 ○ 类林杂说卷三 书叙指南卷一八

〔一〕 汪辑改「乡」作「卿」。袁纪同续书。

〔二〕 书大禹谟曰:「帝乃诞敷文德。」孔传曰:「远人不服,大布文德以来之。」亦见论语季氏。

〔三〕 范书本传作「年四十六」,袁纪亦然,续书恐误。

〔四〕 范书本传作「五百余人」,袁纪同续书。

〔五〕 纲子名续,除为郎。又以上二引,姚辑未注出处,汪辑不详所出,依姚本而补之以初学记、御览诸引,今并补正之。

  王龚传

 四二五 龚以中常侍张昉等弄国权,欲奏诛之。时龚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止之〔一〕。(汪)──汪辑

〔一〕 此引汪文台未注所由出,仅曰:「范书谓上书极言其状,与此异。」

 四二六 王龚为太尉,在位恭慎自持,非公事不通州郡书记。其所辟命,皆海内之长者。(汪)──书钞卷五一 ○ 御览卷二○七

  种暠传

 四二七 种暠字景伯。顺帝时为侍御史,监护太子承光宫。中常侍高梵受敕迎太子,不诏书,以衣车载太子欲出。太子太傅(高襄)〔杜乔〕不知所以〔一〕,力不能止。开门临去,暠至,横剑当车,曰:「御史受诏,监护太子。太子,国之储副,天命所系〔二〕。常侍来,无一尺诏书〔三〕,安知非挟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争。〔帝嘉其持重,称善良久〕〔四〕。(姚。汪)──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六二 御览卷二二七

〔一〕 据书钞卷六二以正。御览卷二二七误作「高褒」。袁纪、范书均作「杜乔」。

〔二〕 御览卷二二七作「人命所系」,职官分纪卷一四、天中记卷三二均同 鸫范书亦作「人命」,而袁纪作「巨命」。疑「人」本作「民」,后人避唐太宗讳而改。御览引袁纪误「民」作「巨」,乃形近致讹。而初学记作「天」,则又系撰者误抄「人」为「天」也。

〔三〕 「一尺」书钞卷六二作「尺寸」,疑皆为「尺一」之讹。李贤曰:「尺一,谓板长尺一,以写诏书也。」陈蕃传「尺一选举」,阳球传「不得稽留尺一」,李云传「尺一拜用」,皆可为证。

译〔一 ○〕《类林杂说》卷二把“汉安”误作“汉宣”,而且下面还有“帝”字。“ “安问狐狸”下面写作“皇帝说:‘是谁?’回答说:‘是梁冀。’当天就诛杀梁冀”,错误得太厉害了!四二四 正逢广陵贼张婴等聚集了数万人,杀死刺史和二千石官员,梁冀想陷害张纲,于是暗中示意尚书任命张纲为广陵太守;如果张纲不被张婴杀死,就想用法律陷害他。前任太守前往时,总是多次请求调兵;等到张纲接受任命,诏令询问应当得到多少兵马,张纲回答说“不需要兵马”,于是只乘一辆车赴任,直接来到张婴营垒门前,向他说明祸福。张婴大为惊恐,逃走想要关门。张纲又在门外遣散吏卒,只留下十多个亲信,把书信交给张婴一向信任的长老,请求相见,询问这次变乱的根由,并向他们说明皇帝的恩典,让他们回去请张婴出来。张婴见张纲态度诚恳,便出来见他。张纲请他坐在上座,询问他的疾苦。行礼完毕,才对他说:“前后任用的二千石官员多不是合适的人,堵塞国家的恩德,放纵私欲私求。乡里郡县偏远〔一〕,天子不能早晚听闻,所以百姓聚集起来躲避祸害。二千石确实有罪,但你们这样做也不是合乎义理的。忠臣不会欺骗君主来求取自己的荣华,孝子不会损害父亲来求取福分。天子圣明仁慈,想用文德使你们归顺〔二〕,所以派太守前来,是想用爵禄使你们荣耀,并不愿意使用刑罚。现在正是把祸患转为福气的时候。如果听到道义仍不服从,天子勃然震怒,大军如云聚集,难道不危险吗?应当深入考虑其中的利害。”张婴听后哭着说:“ 我们是边远地区的愚昧人,多次被二千石官员侵害冤枉,不能忍受这种困苦,所以聚集起来苟且求生。明府的仁德甚至惠及草木,正是使我们获得新生的恩泽;只是担心交出兵器时,仍免不了被诛杀全家。”张纲说:“怎么会这样呢!我以天地为证,以日月起誓。正要使你们各人凭爵位显达,哪里会有什么祸患呢?”张婴说:“如果能赦免我们的罪过,使我们保全性命,回到田地务农,那么我们终身拥戴感恩,爵禄并不是所希望的。”张婴虽然是大盗,起初出于狂暴,自认为必死;等听到张纲的话,心胸豁然开朗,于是辞别张纲回营。第二天,他便率领部下万余人,和妻子儿女反绑双手到张纲那里投降。张纲把他们全部解开绳索,安慰并接纳他们,对张婴说:“你们这些人一旦解散,正应当完全荡除旧恶;我将把你们的姓名逐条上报,一定会得到封赏。”张婴说:“只求回去从事原来的职业,不愿意用污秽的名声玷污清明的时代。”张纲因为他们十分诚恳,便各自顺从他们的意愿,亲自为他们安排住宅;子弟想做吏员的,便按照才能任职,想做百姓的,就劝导他们从事农桑。田地产业都得到发展,南州安定太平。评定功劳时,张纲本应受封,却被梁冀阻挠断绝,因此不能封侯。天子赞美他的功劳,征召他准备任用。张婴等人上书,请求把他留在郡中两年。建康元年,张纲在任所因病去世,时年三十六岁〔三〕。张婴等三百多人〔四〕,都穿着丧服、扶着丧杖,把张纲的灵柩送到洛阳。安葬完毕后,他们为他修筑坟墓、建立祠堂,四时奉祀,思念仰慕他如同父母去世一般。天子一直追念不忘,下诏褒奖宣扬,任命张纲的一个儿子为郎〔五〕。(姚、汪)——《蜀志·张翼传》注 ○《类林杂说》卷三、《书叙指南》卷一八。〔一〕汪辑把“乡”改作“卿”,袁宏《后汉纪》与《续书》相同。〔二〕《尚书·大禹谟》说:“帝于是广泛施行文德。”孔安国传说:“远方的人不服,就大力施行文德使他们归顺。”《论语·季氏》也见此意。〔三〕《范书》本传作“年四十六岁”,袁宏《后汉纪》也如此,《续书》恐怕有误。〔四〕《范书》本传作“五百多人”,袁宏《后汉纪》与《续书》相同。〔五〕张纲的儿子名叫张续,被任命为郎。以上两条引文,姚辑没有注明出处,汪辑也没有说明所出,现依姚本,并据《初学记》《御览》等引文补充,今一并补正。《王龚传》四二五 王龚因为中常侍张昉等人玩弄国权,想上奏请求诛杀他们。当时王龚的宗族亲属中有人拿杨震的事迹来劝阻他〔一〕。(汪)——汪辑 〔一〕这条引文汪文台没有注明出处,只说:“《范书》说他上书极力陈述张昉等人的罪状,与这里不同。” 四二六 王龚任太尉时,在职恭敬谨慎,自我约束;除公事外,不与州郡通书。他所征辟任用的,都是天下德高望重的人。(汪)——《书钞》卷五一 ○《御览》卷二。○七 《种暠传》四二七 种暠字景伯。顺帝时任侍御史,监护太子居住的承光宫。中常侍高梵奉诏迎接太子,却没有携带诏书,想用衣车载着太子出宫。太子太傅杜乔不知道其中原因〔一〕,竭力也无法阻止。宫门打开、将要离去时,种暠赶到,横剑挡在车前,说:“御史奉诏监护太子。太子是国家的储君,是天命所系〔二〕。中常侍前来,却没有一尺诏书〔三〕,怎么知道不是挟持太子图谋奸邪?今天这件事,只有死而已。”高梵不敢争辩。〔皇帝赞赏他持重,称善很久〕〔四〕。(姚、汪)——《初学记》卷一二 ○ 《书钞》卷六二、《御览》卷二二七。〔一〕据《书钞》卷六二校正。《御览》卷二二七误作“高褒”。袁宏《后汉纪》和《范书》都作“杜乔”。〔二〕《御览》卷二二七作“人命所系”,《职官分纪》卷一四、《天中记》卷三二也都相同;《范书》也作“人命”,而袁宏《后汉纪》作“巨命”。怀疑“人”原本作“民”,后人为了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而改。御览引用《后汉纪》时误把“民”写成“巨”,是因字形相近而讹误。《初学记》作“天”,又是编撰者误把“人”抄成“天”。〔三〕“一尺”《书钞》卷六二作“尺寸”,怀疑都属于“尺一”的讹误。李贤说:“尺一,是指长一尺一寸的木板,用来书写诏书。”《陈蕃传》的“尺一选举”、《阳球传》的“不得稽留尺一”、《李云传》的“尺一拜用”,都可以作为证据。

〔四〕 据书钞卷六二补。

 四二八 种暠为益州刺史,在职三年,宣恩远夷,开晓殊俗,岷山杂落,皆怀服汉德。其白狼、盘木诸国并贡,〔自〕前刺史卒后遂绝〔一〕。暠至,乃复向化。永昌太守铸黄金为文蛇,以献梁冀。暠纠发追捕,驰传上言。冀由是衔怒。(姚。汪)─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五六

〔一〕 据御览卷二五六补。

 四二九 种暠字景伯,为梁州刺史,甚得百姓欢心。欲迁,吏民诣阙请留。太后叹曰:「未闻刺史得人民心如此!」复留一年。(姚。汪)──书钞卷七二

 四三○ 种暠为益州刺史〔一〕,迁汉阳太守,吏民五夷,男女号泣。(姚。汪) ──书钞卷三五

〔一〕 「益」当系「梁」之误。

  陈球传

 四三一 陈球迁繁阳令,清高不动。(汪)─ ─书钞卷七八

  刘陶传

 四三二 刘(騊)〔陶〕为(涢)〔浈〕阳长〔一〕,政化大行,道不拾遗。以病去官,童谣歌曰:「悒然不乐,思我刘君。何时复来,安此下民。」(姚。汪)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袁纪、范书改「騊」作「陶」。御览卷二六七作「騊駼」,更谬。又据御览改「涢」作「浈」。然范书本传作「顺阳」,谢承书作「枞阳」,三载各异,未知孰是。

  虞诩传

 四三三 虞诩字升卿,陈留圉人〔一〕。祖〔经〕为狱吏〔二〕,尝效于公之治狱〔三〕。及诩生,经曰:「吾虽不及于公子孙至丞相,冀得为九卿。」故字诩曰升卿。至尚书令。(汪)──御览卷六四三

〔一〕 范书本传作「陈国武平人」。今按陈国即汉故淮阳郡,章和二年改作陈国。圉,旧属淮阳,后入陈留郡。二县虽曾同郡,而相距较远。李贤曰:「郦元水经注云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汉尚书令虞诩碑,题云『君讳诩,字定安,虞仲之后』。定安盖诩之别字也。」据此恐当以范书为是。又「升」误「叔」,径改,下同。

〔二〕 据范书本传及下文补。

〔三〕 于公,西汉名狱吏,史称「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生立祠」。后其子于定国于宣帝时代黄霸为丞相。

 四三四 虞诩从弟孙客长沙,诩迎与俱渡江水,孙堕船,诩投水中救之,一浮一没,遇沙得皆不死。(姚。汪)──书钞卷一五九

 四三五 朝歌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乃使虞诩为朝歌长。故旧皆吊诩曰:「得朝歌何衰!」诩笑曰:「难者不避,易者不从〔一〕,臣之职也。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始到,谒河内太守马棱。棱勉之曰:「儒者谋谟庙堂,反在朝歌耶?」诩曰:「初除之日,大夫皆吊。」及到官,设令三科以募求壮士,自掾史以下,各举所知,其攻劫者为上,而不事家业者为下〔二〕,收得百余人。诩为之飨会,悉贷其罪,使入贼中,诱令劫掠,乃伏兵以待之,遂杀贼百人。又潜遣贫民得缝者,佣作贼衣,以绛缕缝其裾为识〔三〕。有出市买者,吏辄禽之。由是骇散,咸称神明。(姚。汪)──御览卷四四九 ○ 书钞卷七八(2)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六六 范书本传注

〔一〕 原作「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乃御览编者妄据范书本传改易所致。今据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御览卷二六六径改。

〔二〕 范书本传此句上有「伤人偷盗者次,带丧服」十字,疑此引有脱文。

〔三〕 「绛缕」本作「采綖」「裾」本作「裙」,皆据范书本传注径改。又范书本传「识」作「帜」。

 四三六 迁武都太守。及还,羌率数千遮诩于陈仓。诩即停军不进,而上书请兵,须到当发。羌闻之,乃分钞傍县。诩因其兵散,日夜进行百余里。令吏士各作两灶,日增倍之,羌不敢逼。或问曰:「孙膑减灶,而君增之。兵法曰:『日行不可过三十里,〔以戒不虞〕。〔一〕』而今日行二百〔里〕〔二〕,何也?」诩曰:「虏众多,吾兵少,徐则易为所及,速则彼不测。虏见灶增,必谓郡兵来迎。〔众〕行速〔三〕,必惮追我。孙膑见弱,吾今示强,势有不同故也。」(姚。汪)──御览卷四四九 ○ 类聚卷八

○

〔一〕 据类聚卷八○补。李贤曰:「前书王吉上疏曰:『古者师行三十里,吉行五十里。』」

〔二〕 据类聚卷八○补。

〔三〕 同右。

 四三七 虞诩为武都太守。虏来攻城,诩出战,敕曰:「吾言强弩射之,小弩发。言小弩射之,强弩发。」于是小弩先发,虏以为弩力极,即解弛。〔诩〕使强弩二十张共唯一人而射之〔一〕,三发而三中,虏众溃。(汪)──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八

〔一〕 据汪辑补。

 四三八 下辩东三十余里有峡,中当泉水,生大石〔一〕,障塞水流,每至春夏,辄〔濆〕溢,没秋稼〔二〕,坏败营郭。诩乃使人烧石,以水灌之〔三〕,石皆坼裂〔四〕,因镌去石,遂无泛溺之患。〔五〕(姚。汪)──范书本传注 ○ 水经注卷二漾水注○ 类聚卷六 御览卷五三

译〔四〕据《书钞》卷六二补。四二八 种暠任益州刺史,在任三年,向远方夷人宣扬皇恩,开导他们了解不同的风俗;岷山地区的各个部落都感念并归服汉朝的恩德。白狼、盘木等国都来进贡,〔自〕从前任刺史去世以后便断绝了〔一〕;种暠到任后,才又归顺教化。永昌太守铸造黄金文蛇,想献给梁冀。种暠查究并揭发此事,派人追捕,又用驿马飞驰上报。梁冀因此怀恨愤怒。(姚、汪)——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一〕据《御览》卷二五六补。四二九 种暠字景伯,任梁州刺史时,很得百姓欢心。他将要升迁,官吏和百姓到宫阙请求把他留下。邓太后感叹说:“没有听说过刺史能像这样得到百姓的拥护!”于是又把他留任一年。(姚、汪)——《书钞》卷七二 四三 ○ 种暠任益州刺史〔一〕,调任汉阳太守时,官吏和百姓以及五种夷人,男女都号哭流泪。(姚、汪)——《书钞》卷三五 〔一〕“益”应当是“梁”字的错误。《陈球传》四三一 陈球升任繁阳县令,清廉高洁,操守不改。(汪)——《书钞》卷七八 《刘陶传》四三二 刘陶任浈阳县长,政教大为推行,路不拾遗。后来因病离职,儿童歌谣说:“忧闷而不快乐,思念我们的刘君。什么时候再回来,安抚这些百姓?”(姚、汪) ——《类聚》卷五 ○ ○ 《御览》卷二六七 〔一〕根据《袁纪》《范书》改“騊”为“陶”。《御览》卷二六七作“騊駼”,更加错误。又根据《御览》改“涢”为“浈”。不过,《范书》本传作“顺阳”,《谢承书》作“枞阳”,三种记载各不相同,不知道哪一种是正确的。《虞诩传》四三三 虞诩字升卿,是陈留郡圉县人。祖父虞经任狱吏,曾经仿效于公审理案件。虞诩出生时,虞经说:“我虽然比不上于公,但希望子孙能够做到丞相。”所以给虞诩取字“升卿”。后来官至尚书令。(汪)——《御览》卷六四三 〔一〕《范书》本传作“陈国武平人”。现在考察,陈国就是汉代旧淮阳郡,章和二年改为陈国。圉县原属淮阳郡,后来划入陈留郡。两县虽然曾属同一郡,但相距很远。李贤说:“郦道元《水经注》说,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汉尚书令虞诩的碑,碑题写道:‘君讳诩,字定安,虞仲之后。’定安大概是虞诩的另一个字。”据此恐怕应当以《范书》的记载为准。又“升”误作“叔”,径行改正,下文同。〔二〕根据《范书》本传及下文补入。〔三〕于公是西汉著名狱吏,史书称说:“他判决案件公平,凡是被于公依法审判的人都没有怨恨。郡中因此为他生前建立祠堂。”后来他的儿子于定国在宣帝时期接替黄霸任丞相。四三四 虞诩的堂弟带着孙子到长沙去,虞诩迎接他们并和他们一起渡江。孙子掉进船下,虞诩跳入水中救他,一会儿浮上来,一会儿沉下去,遇到沙洲后两人都没有死。(姚、汪)——《书钞》卷一五九 四三五 朝歌的盗贼宁季等数千人攻杀长吏,于是朝廷任命虞诩为朝歌县长。他的旧友都来慰问,说:“得到朝歌这个职位,多么衰败啊!”虞诩笑着说:“困难的事情不躲避,容易的事情不去做,这是臣子的职责。若不遇到盘根错节的树根,凭什么辨别刀刃锋利呢?”虞诩刚到任时,拜见河内太守马棱。马棱勉励他说:“儒生应当在朝廷谋划国事,怎么反而到了朝歌呢?”虞诩说:“我刚被授予这个职位时,大夫们都来吊唁。”到任后,他设置三种条件招募壮士,县丞、主簿以下的官吏各自推荐所认识的人:以曾经攻劫者为上等,以不从事家庭生产者为下等,收得一百多人。虞诩为他们设宴,全部赦免他们的罪过,让他们混入贼中,诱使盗贼出动劫掠,然后埋伏军队等待,终于杀死一百名盗贼。又暗中派贫民中会缝纫的人,替盗贼缝制衣服,在衣襟上用深红色丝线缝作记号。盗贼中有人出城买东西,官吏就立即捉拿。盗贼因此惊恐逃散,都称虞诩神明。(姚、汪)——《御览》卷四四九 ○ 《书钞》卷七八(2),《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六,《范书》本传注 〔一〕原文作“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这是《御览》编者根据《范书》本传擅自改动的结果。现在根据《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五 ○以及《御览》卷二六六径行改正。〔二〕《范书》本传在这句话上面还有“伤人偷盗者次,带丧服”十个字,怀疑这里的引文有脱漏。〔三〕“绛缕”原作“采綖”,“裾”原作“裙”,都是根据《范书》本传注径行改正的。又《范书》本传的“识”作“帜”。四三六 虞诩升任武都太守。回来时,羌人率领几千人到陈仓拦截虞诩。虞诩立即停止前进,上书请求援兵,等援兵到达后再出发。羌人听说后,就分兵劫掠附近各县。虞诩趁羌兵分散,日夜兼程,每天前进一百多里。他命令官吏和士卒各自设置两个炉灶,每天把炉灶数增加一倍,羌人便不敢逼近。有人问:“孙膑曾经减少炉灶,而您却增加炉灶。兵法说:‘军队每天行军不能超过三十里,以防意外。’可是您今天行军二百里,为什么呢?”虞诩说:“敌人多,我军少,行动缓慢就容易被他们追上,行动迅速则能使他们无法预料。敌人看见炉灶增加,一定以为郡兵前来接应;他们看到我军行进迅速,一定害怕追赶我军。孙膑是显示弱势,我现在显示强势,形势不同,所以做法也不同。”(姚、汪)——《御览》卷四四九 ○ 《类聚》卷八 ○ 〔一〕根据《类聚》卷八 ○补入。李贤说:“《前书·王吉传》载王吉上疏说:‘古代军队行军三十里,轻装快速行军则五十里。’” 〔二〕根据《类聚》卷八 ○补入。〔三〕同上。四三七 虞诩任武都太守。敌人来攻城,虞诩出兵迎战,命令说:“我说用强弩射击,就发射小弩;我说用小弩射击,就发射强弩。”于是先发射小弩,敌人以为弩的力量已经用尽,便放松戒备。虞诩让二十张强弩共同对准一个人发射,三次发射三次命中,敌军于是溃败。(汪)——《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八 〔一〕根据汪氏辑本补入。四三八 下辩县以东三十多里有一道峡谷,峡谷中间有泉水,泉中长着大石头,阻塞水流。每到春夏两季,水便涌出泛滥,淹没秋季庄稼,冲坏城郭营垒。虞诩于是让人把石头烧热,再用水浇灌,石头全都裂开,便趁势凿去石头,从此没有了水灾的祸患。(姚、汪)——《范书》本传注 ○ 《水经注》卷二《漾水注》○ 《类聚》卷六,《御览》卷五三

〔一〕 水经注卷二○作「峡中白水生大石」,御览卷五三亦然。按「白水」系「泉」之误。

〔二〕 据水经注卷二○、类聚卷六补。

〔三〕 水经注卷二○「水」作「酰」,御览卷五三作「醋」。正字通曰:「醋,酰别名也。」酰,音希。

〔四〕 水经注卷二○「坼」作「碎」,类聚卷六作「罅」,御览卷五三作「淬」,其意一也。

〔五〕 他三引「患」皆作「害」。

 四三九 诩始到〔郡〕〔一〕,谷石千〔二〕,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岁,米石八十,盐石四百,流人还归,郡户数万,人足家给,一郡无事。(姚。汪)──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一四六 御览卷八六五

〔一〕 据书钞卷一四六补。郡,武都郡。

〔二〕 御览卷八六五「千」下有「五百」二字。

  傅燮传

 四四○ 燮军斩贼三帅卜已、张伯、梁仲宁等,功高为封首。(姚。汪)──范书本传注

  盖勋传

 四四一 曾祖父进,汉阳太守;祖父彪,大司农。(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四二 中平元年,黄巾贼起,故武威太守酒泉黄隽被征,失期。梁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斤谢勋,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一〕,故为子言,吾岂卖评哉!」终辞不受。(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周礼秋官小司寇曰:「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孙诒让周礼正义曰:「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仍有刑也。」

四四三 宋泉〔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言凉州刺史左昌坐因军兴断盗数千万被征,以扶风宋枭代之。汪文台按:范作「枭」非,作「泉」亦非,疑本作「鸢」,因音误作「渊」,又以庙讳作「泉」。

 四四四 是时,汉阳叛人王国众十余万,攻陈仓,三辅震动。勋领郡兵五千人,自请满万人,因表用处士扶风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第五隽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领属勋。每有密事,灵帝手诏问之。(姚。汪)──范书本传注

张衡传

 四四五 张衡字平子,以才学通博称,文最高华,举孝廉,除尚书郎〔一〕。──职官分纪卷八

〔一〕 范书本传作「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后「

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交车特征拜郎中」,与此异 鸫职官分纪卷八所引,文多怪谲,恐非续书之旧,录以备考。

 四四六 张衡〔字平子,以郎中迁太史令〕〔一〕。性精微,有巧艺,〔妙善玑衡之正纪,作浑天仪。复造候风〕地动仪〔二〕,以精铜铸〔成〕〔三〕。其器圆径八尺,形似(倾)〔酒〕樽〔四〕,其盖穹隆〔五〕,饰以篆文。〔樽中有都柱,旁行八道,施关发机〕。〔六〕外有八龙,首衔铜丸,下有蟾蜍承之。其牙发机,皆隐在樽中,周密无际,如一体焉。〔如有〕地动〔七〕,〔樽则震〕〔八〕,机发,龙即吐丸,蟾蜍张口受丸,声乃振扬,司者觉知。即省龙机,其余七首不发,〔寻其方面〕〔九〕,则知地震所从起来也。〔验之以事〕〔一○〕,合契若神,观之莫不服其奇丽,自古所来未尝有也。(姚。汪)──御览卷七五二 ○ 又卷二三五 初学记卷五 书钞卷五五事类赋注卷六

〔一〕 据御览卷二三五及书钞卷五五补。

〔二〕 同右。其中「作」字据范书本传补。

〔三〕 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四〕 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改。又御览卷二三五作「酒杯」。

〔五〕 御览卷二三五作「合盖隆起」,且在「八尺」句之下。

〔六〕 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补。

〔七〕 据书钞卷五五及御览卷二三五补。

〔八〕 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九〕 据御览卷二三五补。

〔一○〕据书抄卷五五、御览卷二三五补。

 四四七 「后人皮傅,无所容窜。」〔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引张衡斥图纬虚妄疏曰:「且河洛、六艺,篇录已定,后人皮傅,无所容篡。」张衡集亦作「窜」。李贤曰:「篡」、「窜」,义亦通也。又李贤引扬雄方言曰:「秦晋言非其事谓之皮傅。」即牵强傅会之意也。

译〔一〕《水经注》卷二 ○作“峡中白水生大石”,《御览》卷五三也这样写。按:“白水”是“泉”字的错误。〔二〕根据《水经注》卷二 ○、《类聚》卷六补入。〔三〕《水经注》卷二 ○作“酰”,《御览》卷五三作“醋”。《正字通》说:“醋,是酰的别名。”酰,读音为“希”。〔四〕《水经注》卷二 ○作“碎”,《类聚》卷六作“罅”,《御览》卷五三作“淬”,意思相同。〔五〕其他三处引文的“患”都作“害”。四三九 虞诩刚到武都郡时,谷价每石一千钱,盐价每石八千钱,登记在册的有一万三千户。任职三年后,米价每石八十钱,盐价每石四百钱,流亡的人重新回来,郡中有数万户,百姓物资充足、家家自给,全郡平安无事。(姚、汪)——《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一四六,《御览》卷八六五 〔一〕根据《书钞》卷一四六补入。“郡”指武都郡。〔二〕《御览》卷八六五在“千”字下面有“五百”二字。《傅燮传》四四 ○ 傅燮的军队斩杀了贼军三名首领卜已、张伯、梁仲宁等,功劳很大,应当列为首功封赏。(姚、汪)——《范书》本传注 《盖勋传》四四一 曾祖父盖进,任汉阳太守;祖父盖彪,任大司农。(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四二 中平元年,黄巾贼兴起,原武威太守、酒泉人黄隽被征召,却误了期限。梁鹄想上奏请求诛杀黄隽,盖勋替他说情,使他得以免罪。黄隽拿黄金二十斤向盖勋道谢,盖勋对他说:“我因为你的罪行属于八议范围,所以替你说话,难道我是靠评议罪行来卖钱的吗!”最终推辞不肯接受。(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周礼·秋官·小司寇》说:“用八种议罪原则来配合国家法令、附定刑罚:一是议亲之辟,二是议故之辟,三是议贤之辟,四是议能之辟,五是议功之辟,六是议贵之辟,七是议勤之辟,八是议宾之辟。”孙诒让《周礼正义》说:“凡属于八议范围的人,罪轻就宽赦,罪重就改按较轻的罪名论处,但仍然要受刑。” 四四三 宋泉。(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说,凉州刺史左昌因军务兴起时截留盗贼所得数千万钱而获罪被征召,朝廷让扶风人宋枭代替他。汪文台考按:《范书》作“枭”不对,作“泉”也不对,怀疑原本作“鸢”,因读音错误写成“渊”,后来又因避庙讳改作“泉”。四四四 当时,汉阳的叛军王国部众有十多万人,攻打陈仓,三辅地区震动。盖勋统领郡兵五千人,主动请求增至一万人,于是上表任用处士、扶风人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人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人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人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人第五隽为清寇都尉。五名都尉都一向有声望,全部隶属于盖勋统领。每逢有机密之事,灵帝就亲自下诏询问盖勋。(姚、汪)——《范书》本传注 《张衡传》四四五 张衡字平子,以才华学识通达广博著称,文章最为高雅华美,被举荐为孝廉,授任尚书郎。——《职官分纪》卷八 〔一〕《范书》本传作:“永元年间,被举为孝廉却没有赴任,接连受到公府征召也不肯就职。”后来又说:“安帝一向听说张衡擅长术数学问,特意派公车征召,授任郎中。”这与此处不同。《职官分纪》卷八所引文字多奇怪诡异,恐怕不是《续书》的原貌,现抄录下来以备考证。四四六 张衡字平子,先由郎中升任太史令。他性情精密细致,富有巧妙技艺,精通玑衡的运行法则,制造了浑天仪;又制造候风地动仪,用精铜铸成。仪器圆径八尺,形状像酒樽,樽盖隆起,装饰着篆文。樽中有都柱,向旁分出八条通道,设置机关来发动。外面有八条龙,龙头各衔一枚铜丸,下面有蟾蜍承接。机关和发动装置都隐藏在樽内,周密严整,浑然一体。若发生地震,樽体就会震动,机关发动,龙便吐出铜丸,蟾蜍张口接住铜丸,声音随即震响传播,掌管的人便能察觉。检查龙的机关时,其他七个龙头都没有发动;查明铜丸落下的方向,就知道地震从哪个方向发生。用实际事情加以验证,彼此完全符合,神妙得像有神灵相助。观看的人没有不佩服它的奇巧华美,自古以来从未有过这样的仪器。○〕,彼此完全符合,神妙得像有神灵相助,观看的人没有不佩服它的奇巧华美,自古以来从未有过这样的仪器。(姚、汪)——《御览》卷七五二 ○ 又见《御览》卷二三五、《初学记》卷五、《书钞》卷五五、《事类赋注》卷六 〔一〕根据《御览》卷二三五及《书钞》卷五五补入。〔二〕同上。其中“作”字根据《范书》本传补入。〔三〕根据《御览》卷二三五补入。〔四〕根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改正。又《御览》卷二三五作“酒杯”。〔五〕《御览》卷二三五作“合盖隆起”,并且置于“八尺”一句之下。〔六〕根据《初学记》卷五、《事类赋注》卷六补入。〔七〕根据《书钞》卷五五及《御览》卷二三五补入。〔八〕根据《御览》卷二三五补入。〔九〕根据《御览》卷二三五补入。〔一 ○〕根据《书钞》卷五五、《御览》卷二三五补入。四四七 “后人只是牵强附会,没有可以增窜的地方。”(汪)——《范书》本传注 〔一〕《范书》本传引张衡斥责图纬荒诞的奏疏说:“况且《河图》《洛书》和六经,篇章目录都已经确定,后人只是牵强附会,没有可以增窜的地方。”《张衡集》也作“窜”。李贤说:“‘篡’和‘窜’意义也相通。”另外,李贤引用《扬雄方言》说:“秦、晋一带把不是事实的说法称为‘皮傅’。”就是说牵强附会。

马融传

 四四八 马融安帝时为大将军邓骘所召,拜校书郎中。在东观十年,穷览典籍,上广成颂〔一〕。(汪)──职官分纪卷一六

〔一〕 汪辑未注所出,且无前两句。

 四四九 融为校书郎,又拜郎中〔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参见谢承书马融传注。

 四五○ 融对策于北宫端门。(汪)──范书本传注

  蔡邕传

 四五一 蔡伯喈,陈留圉人。通达有俊才,博学善属文,伎艺术数,无不精综。(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四五二 蔡邕避难在吴,告人曰:「吾昔经会稽高迁亭,见屋椽竹从东间数第十六可以为钥。」取用,果有异声。(汪)──御览卷一八八 ○ 又卷一九四

 四五三 董卓为司空,辟蔡邕,称疾不就。卓大怒,詈曰:「我力能族人!」邕不得已,及到,署祭酒。(汪)──御览卷四六六

 四五四 〔以侍中〕仕至左中郎将〔一〕。为王允所诛。(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御览卷二四一

〔一〕 据御览卷二四一补。

  左雄传

 四五五 虞诩以左雄有忠公节,上疏荐之曰:「伏见议郎左雄,数上封事,至引陛下身遭危难以为警戒,实有王臣蹇蹇之节,周公谟成王之风〔一〕,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书。(姚。汪)──御览卷六三○

 ○ 类聚卷五三 书钞卷三三

〔一〕 李贤曰:「谟,谋也。即尚书立政、无逸篇之类也。」

 四五六 左雄字伯豪,为尚书,迁仆射,奏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广陵孝廉徐淑未满,对曰:「汉诏云『有如颜子者不限年』〔一〕,是故本乡以淑充选。」雄诘之曰:「昔者颜子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淑默然无以对也。──书钞卷七九

〔一〕 范书本传作「颜回、子奇」。

 四五七 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章)〔一〕,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于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姚。汪)──范书臧洪传注 ○ 书钞卷五六

〔一〕 据书钞卷五六删。范书本传亦无「章」字。

  周举传

 四五八 周举字真先〔一〕,为并州刺史。太原一(部)〔郡〕,〔二〕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戒〔三〕,或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岁多死者〕〔四〕。举到,以吊书置子推庙,言盛冬灭火,残损人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五〕,使还温食。于是众人稍解,风俗颇革。(姚。汪)──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均作「宣光」,而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 鸫姚辑作「贞先」,汪辑删而不录。孔广陶以为「贞」本作「真」,宋钞避仁宗讳。今录而存疑,或系周举别字亦未可知。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龙忌」者,禁火之日也。范书本传李贤注:「龙,星,木之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俗传云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

〔四〕 据类聚卷五○改补。书钞卷七二仅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览卷二五六同类聚卷五○所引。

〔五〕 据类聚卷五○补。御览卷二五六亦然。

 四五九 周举字宣光,梁商表为从事中郎。商疾甚,帝问遗言,对曰:「臣从事中郎周举,清慎高亮,不可不任。」拜谏议大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三

四六○ 〔周举字宣光〕〔一〕,顺帝时,诏遣八使循行风俗,皆选素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侍中〕杜乔〔二〕、守光禄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四〕,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赃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五〕。于是八使同拜,天下号曰「八俊」。于是奏劾贪猥,表荐清公,朝廷称之。(汪)──书钞卷四○ ○ 御览卷七七八

〔一〕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二〕 据汪辑补。

〔三〕 御览卷七七八「翃」作「栩」。袁纪、范书亦然。作「翃」恐误。

〔四〕 「太尉」原误作「太守」,据御览卷七七八径改。

〔五〕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黄琼传孙琬

 四六一 黄琼字世英,迁尚书令。明习故事,号为富赡。──职官分纪卷八

 四六二 黄琬字子琰,江夏人。少失父母而辨惠。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蚀,京师不见,梁太后诏问所蚀多少,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蚀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后深奇爱之。时司空盛元疾〔一〕,琼遣琬候问。会江夏上蛮贼事到府,元发书,视毕,微戏琬曰:「江夏大郡,而蛮多士少。」琬举手对曰:「蛮夷猾夏,责在司空。」(汪)──御览卷三八四

译《马融传》四四八 安帝时,马融被大将军邓骘征召,授任校书郎中。他在东观十年,广泛阅览典籍,向皇帝进献《广成颂》。(汪)——《职官分纪》卷一六 〔一〕汪氏辑本没有注明出处,而且缺少前面两句。四四九 马融任校书郎,又授任郎中。(汪)——《范书》本传注 〔一〕参见《谢承书·马融传》注。四五 ○ 马融在北宫端门应对策问。(汪)——《范书》本传注 《蔡邕传》四五一 蔡伯喈是陈留郡圉县人。他通达事理,才华出众,学识广博,善于写文章,技艺、艺术和术数无不精通。(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四五二 蔡邕避难住在吴地时,告诉别人说:“我过去经过会稽郡高迁亭,看见屋椽中从东边数第十六根可以用来做琴钥。”取下来使用,果然发出奇异的声音。(汪)——《御览》卷一八八 ○ 又见《御览》卷一九四 四五三 董卓任司空时,征召蔡邕,蔡邕称病不赴任。董卓大怒,骂道:“我的力量足以灭你全族!”蔡邕不得已,到了以后,被任命为祭酒。(汪)——《御览》卷四六六 四五四 蔡邕以侍中身份任官,最后升至左中郎将,后来被王允杀死。(姚、汪)——《世说新语·品藻》注 ○ 《御览》卷二四一 〔一〕根据《御览》卷二四一补入。《左雄传》四五五 虞诩认为左雄有忠于公事的操守,上疏推荐他说:“我私下看到议郎左雄,多次上密封奏章,甚至援引陛下亲身遭遇危难的事情作为警戒,确实具有王臣忠贞不屈的操守,也有周公谋划辅佐成王的风范,应该提拔到掌管诏令和谏诤的官职上,一定能有匡正辅弼的益处。”因此朝廷授左雄为尚书。(姚、汪)——《御览》卷六三 ○ ○ 《类聚》卷五三,《书钞》卷三三 〔一〕李贤说:“谟,就是谋划。指《尚书·立政》《无逸》篇一类的内容。” 四五六 左雄字伯豪,任尚书时升为尚书仆射,上奏规定孝廉年龄不满四十岁,不得参加察举。广陵孝廉徐淑年龄未满四十岁,回答说:“汉朝诏书说:‘有像颜子那样的人,不受年龄限制。’所以本乡以徐淑充任候选人。”左雄责问他:“过去颜子能听到一点便推知十点,孝廉听到一点能推知几分?”徐淑默然无言,无法回答。——《书钞》卷七九 〔一〕《范书》本传作“颜回、子奇”。四五七 左雄上奏征召天下有名的儒生任博士,让公卿的子弟做诸生;有志向和操守的人,增加他们的俸禄。汝南的谢廉、河南的赵建,刚满十二岁,就都能通晓经书,左雄一并上奏,任命他们为童子郎。于是人们背着书籍前来求学,云集京师。(姚、汪)——《范书·臧洪传》注 ○ 《书钞》卷五六 〔一〕根据《书钞》卷五六删去。 《范书》本传也没有“章”字。《周举传》四五八 周举字真先,任并州刺史。太原一郡,旧有因介子推被焚烧而形成的习俗,把这天视为“龙忌”,禁止生火;有时长达一个月不许烧火做饭,老人和孩子无法忍受,每年都有很多人因此死亡。周举到任后,把一篇吊祭文放在介子推庙中,说严冬禁火、损害百姓生命,并非贤人的本意;又把这些话向愚昧百姓宣传,使他们恢复烧火做温食。于是众人逐渐得到开解,风俗也有了很大改变。(姚、汪)——《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五六 〔一〕《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都作“宣光”,《东观记》《袁纪》《范书》也都如此。姚氏辑本作“贞先”,汪氏辑本删去不录。孔广陶认为“贞”本来作“真”,宋代抄本因避宋仁宗讳而改字。现在保留各种说法并存疑,也可能是周举的别字。〔二〕根据《范书》本传改正。〔三〕“龙忌”指禁止生火的日子。《范书》本传李贤注说:“龙是星宿,位于东方;春天出现在东方。心宿属于大火,害怕火势太盛,所以在这一天禁火。民间传说介子推就是在这一天被焚烧,因此禁火。” 〔四〕根据《类聚》卷五 ○改正并补入。《书钞》卷七二只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览》卷二五六与《类聚》卷五 ○所引相同。〔五〕据《类聚》卷五。○补入。《御览》卷二百五十六所载也相同。四五九 周举,字宣光,梁商上表推荐他为从事中郎。梁商病重,皇帝问他有何遗言,他回答说:“我的从事中郎周举,清廉谨慎,品行高尚正直,不可不任用。”于是任命周举为谏议大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四六。○〔周举字宣光〕〔一〕,顺帝时,皇帝下诏派遣八名使者巡行天下,察访风俗;这些人都是选取的素来有威望名声的人。于是任命周举为侍中,并让侍中杜乔〔二〕、代理光禄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一同代理光禄大夫〔四〕,分头巡行天下。〔刺史和二千石官中,贪赃罪行明显的,立即乘驿马押送上报;墨绶官以下的,便当场拘捕举劾;其中有清廉忠诚、施惠有利、使百姓得到安定,应该表彰特异的,都把具体情况上报〕〔五〕。于是八名使者同时受命,天下称他们为“八俊”。他们于是上奏弹劾贪婪卑劣者,表彰推荐清廉公正者,朝廷称赞他们。(汪)——《书钞》卷四 ○ ○《御览》卷七七八。〔一〕据《御览》卷七七八补入。〔二〕据汪辑本补入。〔三〕《御览》卷七七八的“翃”作“栩”。袁宏《后汉纪》和范晔《后汉书》也作“栩”。作“翃”恐怕是错误。〔四〕“太尉”原来误作“太守”,据《御览》卷七七八直接改正。〔五〕据《御览》卷七七八补入。《黄琼传》:孙琬。四六一 黄琼,字世英,升任尚书令。他明了熟悉旧有典章制度,号称学识丰富。(姚、汪)——《职官分纪》卷八 四六二 黄琬,字子琰,江夏人。幼年失去父母,却聪明机敏。祖父黄琼起初任魏郡太守时,建和元年正月发生日食,京师看不见日食,梁太后下诏询问日食缺了多少。黄琬当时七岁,在旁边说:“为什么不说日食后剩下的部分,像月初的月牙一样呢?”黄琼大为惊异,立即用黄琬的话答复诏问,后来梁太后非常惊奇并喜爱他。当时司空盛元患病〔一〕,黄琼派黄琬去探问。正好江夏上报蛮族盗贼的事情送到官府,盛元拆开文书,看完后,稍带戏谑地对黄琬说:“江夏是大郡,可是蛮族多,士人少。”黄琬举手回答说:“蛮夷扰乱华夏,责任在司空。”(汪)——《御览》卷三八四

〔一〕 袁纪、范书「元」均作「允」。汪文台以为「应作允」,是。

 四六三 黄琬字子琰,方毅廉直,为侍中、尚书。(姚。汪)─ ─书钞卷六○ ○ 初学记卷一一

  荀淑传子爽 孙悦

 四六四 淑对策,讥刺梁氏,故出也〔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淑出补朗陵侯相。疑「故出也」三字系李贤之语。

 四六五 淑有高才,王畅、李膺皆以为师。为朗陵侯相,号称「神君」。(姚。汪) ──魏志荀彧传注

 四六六 荀爽字慈明,幼而好学。〔太尉杜乔见而称曰:「可为人师。」爽遂〕耽思经书〔一〕,庆吊不行,征命不应。颍川为之语曰:「荀氏八龙,慈明无双。」(汪)──御览卷四九五 ○ 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六七 荀爽字慈明,为光禄勋,视事三日〔一〕,策拜司空。(

汪)──书钞卷五三 ○ 御览卷二二九

〔一〕 御览卷二二九作「三月」,非。

 四六八 荀悦字仲豫,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从弟彧、孔融并侍讲禁中。(汪)──御览卷二二一

 四六九 荀悦十二,能读春秋,贫无书,每至市间阅篇牍,一见多能诵记。(汪) ──御览卷六一四

  陈寔传

 四七○ 陈寔字仲躬〔一〕,举灼然〔二〕,为司徒属〔三〕,迁太丘长。(姚。汪)──书钞卷六八

〔一〕 袁纪、范书均作「仲弓」,俞本亦然。此同陈寔碑。

〔二〕 姚之骃曰:「灼然应是当时选举名目。」沈钦韩曰:「谓行义灼然。晋书温峤传:『举秀才、灼然。』」

〔三〕 范书本传曰:「司空黄琼辟选理剧,补闻喜长,旬月,以期丧去官。复再迁除太丘长。」未闻曾为司徒属。此引「司徒」或系「

司空」之误。

 四七一 陈群父子,并着高名,世号「三君」〔一〕。每宰府辟召,常同时旌命,羔雁成群〔二〕,当世者靡不荣之。(姚。汪)──类聚卷九一

〔一〕 指陈寔,寔子纪,纪子群。

〔二〕 李贤曰:「古者诸侯朝天子,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成群言众多也。」

  李固传子燮

 四七二 李固字子坚,状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龟文。──职官分纪卷八

 四七三 李固少有俊才,雅志好学。为三公子〔一〕,常躬步行,驱驴负书从师。(汪)──御览卷三九四 ○ 又卷六一一

〔一〕 父李合曾任司徒,故称三公子。

 四七四 李固字子坚,拜议郎,为洛阳令〔一〕。大将军梁商请为从事中郎〔二〕。(汪)──御览卷二三八

〔一〕 范书本传作「出为广汉雒令」,御览引误。

〔二〕 「商」误作「冀」,径正。

 四七五 阳嘉二年,诏公卿举敦朴之士,卫尉贾建举固。(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七六 老子曰:「其进锐,其退速也。」〔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见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李贤曰:「案:孟子有此文。谢承书亦云孟子。」范书同续书。

 四七七 李固上书曰:「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北斗天之喉舌,尚书陛下之喉舌也。」(汪)──书钞卷五九 ○ 御览卷二一二 类聚卷四八 书钞卷三三

 四七八 方毅廉直,宜拜尚书。──书钞卷三三

 四七九 李固迁将作大匠,常推贤进士。(姚 汪)──书钞卷五四 ○ 通典职官九 御览卷二三六

 四八○ 李固为大司农。〔时〕上信阉宦〔一〕,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赂,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姚。汪)

──御览卷二三二 ○ 书钞卷五四

〔一〕 据书钞卷五四补。

 四八一 顺帝时,所除官多不次,李固奏免百余人。此等既怨,共作飞章,诬固曰:「大行在殡,路人掩涕,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偃仰,曾无惨怛之心。」(姚。汪)

──御览卷七一九 ○ 书钞卷一三五

 四八二 冲帝以太尉李固参录尚书事。帝崩,梁太后诏固议所征王侯,至乃发丧。对曰:「帝虽少,犹天下之父,今日崩,人臣感痛,岂有臣子反掩之乎?」太后从之。──书钞卷五九

译〔一〕袁宏《后汉纪》和范晔《后汉书》的“元”都作“允”。汪文台认为“应当作允”,是正确的。四六三 黄琬,字子琰,刚强果断、廉洁正直,任侍中、尚书。(姚、汪)——《书钞》卷六 ○ ○《初学记》卷一一。《荀淑传》:儿子荀爽,孙子荀悦。四六四 荀淑在对策中讥讽梁氏,所以被调出京城〔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荀淑出任朗陵侯相。怀疑“故出也”三字是李贤的话。四六五 荀淑具有杰出的才华,王畅、李膺都把他当作老师。他任朗陵侯相,号称“神君”。(姚、汪)——《魏志·荀彧传》注 四六六 荀爽,字慈明,幼年就喜爱学习。〔太尉杜乔见到他后称赞说:“可以做人们的老师。”荀爽于是〕专心研思经书〔一〕,不参加庆贺和吊丧,也不接受征召和任命。颍川人为此评论说:“荀氏八龙,慈明无双。”(汪)——《御览》卷四九五 ○又见《御览》卷六一一。〔一〕据《御览》卷六一一补入。四六七 荀爽,字慈明,任光禄勋,任职三日〔一〕,便以策书任命为司空。(汪)——《书钞》卷五三。○《御览》卷二二九。〔一〕《御览》卷二二九作“三月”,不对。四六八 荀悦,字仲豫,升任黄门侍郎。献帝很喜欢文学,荀悦与堂弟荀彧、孔融一起在宫禁中侍奉讲学。(汪)——《御览》卷二二一 四六九 荀悦十二岁时就能读《春秋》。他家贫穷,没有书,每到市场中就阅读书籍篇章,看过一遍大多都能背诵记住。(汪)——《御览》卷六一四 《陈寔传》。四七。○陈寔,字仲躬〔一〕,因品行才能显著而被举荐〔二〕,任司徒属官〔三〕,升任太丘长。(姚、汪)——《书钞》卷六八。〔一〕袁宏《后汉纪》和范晔《后汉书》都作“仲弓”,俞本也作“仲弓”。这里与陈寔碑相同。〔二〕姚之骃说:“‘灼然’应当是当时选举的名目。”沈钦韩说:“指品行道义显著。晋书《温峤传》说:‘举秀才、灼然。’” 〔三〕范晔《后汉书》本传说:“司空黄琼征召他,选任处理繁难政务,补任闻喜长;过了一个月,因期服丧而离职。后来再次升迁,任太丘长。”没有听说他曾任司徒属官。这里所引“司徒”或许是“司空”的错误。司空之误。四七一 陈寔父子祖孙都享有很高的声望,世人称为“三君”〔一〕。每当宰府征召他们,常常同时发出旌表和任命,羔羊、大雁成群而来〔二〕,当时的人没有不以此为荣耀的。(姚、汪)——《类聚》卷九一 〔一〕指陈寔、陈寔的儿子陈纪、陈纪的儿子陈群。〔二〕李贤说:“古代诸侯朝见天子时,卿拿着羔羊,大夫拿着大雁,士拿着野鸡。‘成群’是说人数众多。” 《李固传》:儿子李燮。四七二 李固,字子坚,相貌有奇异的仪表:头顶隆起如鼎,额角隐藏着犀骨,脚底有龟甲般的纹理。——《职官分纪》卷八 四七三 李固年少时就有出众的才华,平素立志好学。他是三公的儿子〔一〕,却常常亲自步行,赶着驴子驮着书,跟随老师求学。(汪)——《御览》卷三九四 ○又见《御览》卷六一一。〔一〕李固的父亲李合曾任司徒,所以称为三公之子。四七四 李固,字子坚,被任命为议郎,出任洛阳令〔一〕。大将军梁商请他担任从事中郎〔二〕。(汪)——《御览》卷二三八 〔一〕范晔《后汉书》本传作“出为广汉雒令”,《御览》引文有误。〔二〕“商”误作“冀”,径直改正。四七五 阳嘉二年,皇帝下诏让公卿推荐敦厚朴实的人,卫尉贾建推荐了李固。(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七六 老子说:“进取过于迅猛,退步就会很快。”〔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见李固阳嘉二年针对京师地震所作的对策。李贤说:“考察起来,《孟子》中有这句话。谢承《后汉书》也说是《孟子》。”范晔《后汉书》和《续汉书》相同。四七七 李固上书说:“陛下设置尚书,就像上天有北斗一样。北斗是上天的喉舌,尚书就是陛下的喉舌。”(汪)——《书钞》卷五九 ○《御览》卷二一二,《类聚》卷四八,《书钞》卷三三。四七八 他刚强果断、廉洁正直,应当任命为尚书。——《书钞》卷三三 四七九 李固升任将作大匠,常常推举贤能、推荐士人。(姚、汪)——《书钞》卷五四 ○《通典·职官》九,《御览》卷二三六。四八。○李固任大司农。〔当时〕皇帝信任宦官,天下的州牧郡守中有许多是宦官的宗族亲属和旧交,以及接受贿赂的人;他们奉诏便可破格任命,不经过选拔考试,混乱因此更加严重。李固于是上表,详细陈述盗贼兴起的原因,是任用的官员不合适。——《御览》卷二三二。○《书钞》卷五四。〔一〕据《书钞》卷五四补入。四八一 顺帝时,所授官职大多不按常规次序,李固上奏免去一百多人。这些人既已怨恨李固,便共同制作匿名诬告的奏章,诬陷李固说:“大行皇帝的遗体停放在殡宫,路人都掩面流泪,唯独李固用胡粉装饰面容,搔首弄姿,来回盘旋、仰卧俯伏,完全没有悲痛哀伤之心。”(姚、汪) ——《御览》卷七一九。○《书钞》卷一三五。四八二 冲帝让太尉李固参与总领尚书事务。冲帝去世,梁太后下诏让李固商议征召王侯的事,直到这时才公布丧事。李固回答说:“皇帝虽然年幼,仍然是天下人的父亲;今天去世,臣子都感到悲痛,哪里有臣下反而要掩盖丧事的道理呢?”梁太后听从了他的意见。——《书钞》卷五九

四八三 李固被诛,梁冀乃露固尸于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左提章钺,右秉铁锧,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因往临哭,陈辞于其前,遂守丧不去。夏门亭长呵之,亮曰:「含阴阳气以生,戴干履坤,义之所重,岂知生命,何为以死相惧?」太后闻而不诛,乃听得襚敛归葬之。(汪)──御览卷四二

○

 四八四 基,偃师长〔一〕。(汪)──范书李固传注

〔一〕 基,李固长子。固被诛,基与弟兹皆死于汉中。范书载基死于偃城狱中,必涉基偃师长而误。

 四八五 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罢,知不免祸,乃遣三子归乡里。时燮年十三。有顷难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门生王成曰〔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灭,其在君矣。」成乃将燮入徐州界中,变名姓,为酒家佣,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二〕。梁冀既诛,而灾眚屡见。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于是求固后,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车重厚遣之〔三〕。后王成卒,燮以礼葬之〔四〕,感伤旧恩,每四节为设上宾之位而祠焉。(汪)──御览卷四二○

〔一〕 袁纪作「固之仆隶也」。而范书、华阳国志均与续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沈说是。

〔二〕 谢承书李燮传作「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大异。

〔三〕 范书本传下有「皆不受」三字。

〔四〕 袁纪作「会赦得免,而成病卒」,下始言归乡里,与此异。范书同续书。

 四八六 李燮拜京兆〔尹〕〔一〕,诏发西园钱,〔燮〕(君)上封事〔二〕,遂(上)〔止〕不发〔三〕。吏民爱敬,乃谣曰:「我府君,道教举,恩如春,威如虎,刚不吐,弱不茹,爱如母,训如父。」(姚。汪。俊──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 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三〕 同右。

  杜乔传

 四八七 〔杜乔字叔荣〕〔一〕。累祖吏二千石。乔少好学,治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称。虽二千石子,常步担求师。(姚。汪)─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八八 乔诸生耿伯尝与鲔同止。冀讽吏执鲔为乔门生〔一〕。(

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桓帝建和元年,刘鲔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事发被诛。梁冀欲害杜乔,故诬陷之。

 四八九 梁冀讽有司劾杜乔,遂执系之,死狱中。与李固俱暴尸于城北,故人莫敢视者。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哭,星行到洛,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都官从事执之以闻,太后义而不罪。使于是带铁锧上书诣阙〔一〕,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汪)──御览四二○

〔一〕 疑「使」系「匡」之讹。

  吴佑传

 四九○ 吴佑字季英〔一〕,陈留人。父恢,南海太守。佑年十二,随恢到官。欲以杀青简写尚书章句〔二〕,佑谏曰:「今君踰江湘,越五岭,僻在海滨,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戚所望。此章若成,载必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戒,愿留意焉。」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者。」〔四〕(汪)──御览卷四五二 ○ 范书本传注。

〔一〕 「佑」原作「佑」,与袁、范诸书同。然李贤曰:「续汉书作『佑』。」今据以正,下同。

〔二〕 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灸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三〕 参见张璠纪桓帝纪注。

〔四〕 同右。

 四九一 吴佑年二十〔一〕,丧父,居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二〕,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奈先君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也。〔

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三〕。(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 书钞卷七九 范书本传注 御览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七九作「年三十」,误。

〔二〕 参见袁山松书吴佑传注。

〔三〕 据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补。

 四九二 吴佑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褒贤劝善为务。──职官分纪卷三二

 四九三 赋钱五百,为父市单衣〔一〕。──范书本传注

〔一〕 时佑任胶东侯相,啬夫孙性私赋民钱五百,市衣以进父。范书不载所赋钱数,李贤引续书以注。

  延笃传

 四九四 李文德素善延笃,谓公卿曰:「延笃有王佐之才。」欲令引进之。笃闻,为书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栉梳,坐于客堂,朝则诵虞夏之书,历公旦之典礼,览仲尼〔之〕春秋〔一〕。当此之时,不知天之为盖,地之为舆〔二〕,慎勿迷其本,弃其生也。」(姚。汪)──类聚卷七○ ○ 御览卷七一四 白帖卷一四

译四八三 李固被杀后,梁冀竟把李固的尸体暴露在四通八达的街道上,并命令胆敢前来吊唁的人加罪。李固的弟子、汝南人郭亮,刚满成童之年,左手提着奏章和斧钺,右手拿着铁锧,来到宫阙上书,请求收殓李固尸体,没有获准。于是前去临尸痛哭,在尸体前陈说哀辞,便守着丧尸不肯离去。夏门亭长呵斥他,郭亮说:“我含受阴阳之气而生,头顶天、脚踏地;道义所看重的事情,哪里还顾及生命,又何必用死亡来恐吓我呢?”梁太后听说后没有杀他,才允许他得到襚衣、收殓尸体并运回安葬。(汪)——《御览》卷四二 ○ 四八四 李基,任偃师长〔一〕。(汪)——《范书·李固传》注 〔一〕李基是李固的长子。李固被杀后,李基和弟弟李兹都死在汉中。《范书》记载李基死于偃城狱中,必定是把“基任偃师长”的记载牵连混淆而造成的错误。四八五 李燮,字德公。起初李固在策问后被罢免,知道自己不能免于祸患,便派三个儿子回乡。当时李燮十三岁。不久灾难发生,下令郡中逮捕李固的三个儿子,两个哥哥遭到杀害。李燮的姐姐文姬于是告诉父亲的门生王成说〔一〕:“现在把六尺高的孤儿托付给您,李氏一族能否存续,就全在您了。”王成便带着李燮进入徐州境内,改名换姓,给酒店做雇工;王成则在市场上替人算卦,两人暗中往来〔二〕。梁冀被诛杀后,灾异屡次出现。第二年史官上奏说,应当颁布赦令,又应当保存登记那些因冤屈而死的大臣的子孙。于是朝廷寻找李固的后人,李燮才把自己的身世始末告诉酒店主人,酒店主人备车并给他丰厚的资助,送他离开〔三〕。后来王成去世,李燮按照礼制安葬他〔四〕;他感念往日的恩情,每逢四时节令都为王成设置上宾的座位并祭祀他。(汪)——《御览》卷四二 ○ 〔一〕袁宏《后汉纪》作“李固的仆隶”。但范晔《后汉书》和《华阳国志》都与《续汉书》相同。沈钦韩说:“考察传文可知,李燮曾跟随王成学习,因此王成不是仆隶。”沈钦韩的说法是对的。〔二〕谢承《后汉书·李燮传》作“李燮远逃藏身于北海剧县,托身于滕咨家中而得以免祸”,与各书大不相同。〔三〕范晔《后汉书》本传下有“都不接受”三字。〔四〕袁宏《后汉纪》作“适逢赦免而得以免罪,但王成病死”,下文才说李燮回到乡里,与此不同。范晔《后汉书》与《续汉书》相同。四八六 李燮被任命为京兆尹〔一〕。皇帝下诏要发放西园的钱,李燮上密封奏事〔二〕,于是停止发放〔三〕。官吏百姓都爱戴敬重他,于是编歌谣说:“我们的府君,使道德教化得到施行;恩惠像春天一样,威严像老虎一样;刚强者不能吐纳逞强,柔弱者也不能被欺凌;爱护人像母亲,教训人像父亲。”(姚、汪、俊)——《类聚》卷一九 ○《御览》卷四六五。〔一〕据《御览》卷四六五补入。〔二〕据《御览》卷四六五改正。〔三〕同上。《杜乔传》。四八七 〔杜乔,字叔荣〕〔一〕。祖上世代任二千石官。杜乔年轻时喜爱学习,研习《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顺著称。虽然是二千石官的儿子,却常常步行挑担去求师。(姚、汪)——《范书》本传注 ○《御览》卷六一一。〔一〕据《御览》卷六一一补入。四八八 杜乔门下的诸生耿伯曾经和刘鲔同住。梁冀暗示官吏把刘鲔拘捕起来,说他是杜乔的门生〔一〕。(姚、汪)——《范书》本传注。〔一〕当时正值桓帝建和元年,刘鲔散布谣言,说清河王将要统治天下,事情败露后被杀。梁冀想害杜乔,所以故意诬陷他。四八九 梁冀暗示有关官员弹劾杜乔,于是将他逮捕拘禁,杜乔死在狱中。他与李固的尸体一起暴露在城北,故交旧友没有人敢去看。杜乔过去的属官、陈留人杨匡听说后放声痛哭,连夜赶到洛阳,假托自己是夏门亭的官吏,守护尸体和丧事,驱赶保护苍蝇虫蚁。都官从事把他抓起来上报,梁太后认为他有义气,没有治罪。于是〔杨匡〕带着铁锧上书到宫阙〔一〕,请求归还杜乔、李固二位公卿的尸骨,梁太后答应了。他依礼办理殡殓,把杜乔的灵柩送回家乡,穿着丧服送葬,随后隐姓埋名。(汪)——《御览》卷四二 ○ 〔一〕怀疑“使”是“匡”字的讹误。《吴佑传》。四九。○吴佑,字季英〔一〕,陈留人。他的父亲吴恢任南海太守。吴佑十二岁时,跟随吴恢到任所。吴恢想用火烤过的竹简抄写《尚书》章句〔二〕,吴佑劝谏说:“如今您渡过长江和湘江,越过五岭,偏处海滨。这里的风俗虽然鄙陋,却有很多珍奇玩物;对上会被朝廷怀疑,对下会被权贵皇亲所觊觎。这些书简一旦制成,运输时一定要装满两辆车。从前马援因薏苡兴起诽谤,王阳因衣囊博取名声〔三〕;对于避嫌和防止疑忌的戒条,希望您留意。”吴恢抚摸着他的头说:“吴氏一族世代不缺少像季子这样的人。”〔四〕(汪)——《御览》卷四五二 ○《范书》本传注。〔一〕“佑”原作“佑”,与袁宏、范晔诸书相同。但李贤说:“《续汉书》作‘佑’。”现在据此订正,以下同。〔二〕李贤说:“所谓杀青,是用火烤竹简,使其中的水分蒸出;取其青色容易书写,而且又不生虫,这叫杀青,也叫汗简。其含义见于刘向《别录》。〔三〕参见张璠《后汉纪》桓帝纪注。〔四〕同上。四九一 吴佑二十岁时〔一〕,父亲去世,家中贫穷得没有一担一石的粮食,他也不接受别人资助馈赠。常常在长垣泽中放猪〔二〕,一边走一边吟诵经书。遇到父亲的故交,对方对他说:“你是二千石官的儿子,却亲自从事卑贱的事情;即使你自己不以为耻,又将如何面对先父呢?”吴佑只是辞谢道歉,仍像原来一样坚守自己的志向。〔 年过四十,才任郡吏,并被举荐为孝廉〕〔三〕。(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御览》卷七二。〔一〕《书钞》卷七九作“三十岁”,错误。〔二〕参见袁山松《后汉书·吴佑传》注。〔三〕据《书钞》卷七九和《范书》本传注补入。四九二 吴佑升任胶东侯相,施政崇尚清静,以自身行为率领下属,把褒奖贤能、劝勉善行作为职责。——《职官分纪》卷三二 四九三 征收钱五百,为父亲买了一件单衣〔一〕。——《范书》本传注 〔一〕当时吴佑任胶东侯相,啬夫孙性私自向百姓征收五百钱,买衣服进献给他的父亲。范晔《后汉书》没有记载所征钱数,李贤引用《续汉书》为之作注。《延笃传》。四九四 李文德一向与延笃友善,对公卿说:“延笃有辅佐帝王的才华。”想让他得到引荐。延笃听说后,写信劝止李文德说:“我常常在天将破晓时梳洗,坐在客堂里;早晨就诵读虞舜、夏禹的典籍,经历周公旦的典章礼制,阅读孔子的《春秋》〔一〕。在这种时候,连天是车盖、地是车舆都不知道〔二〕。千万不要迷失根本,抛弃自己的生命。”(姚、汪)——《类聚》卷七 ○ ○《御览》卷七一四,《白帖》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七一四补。李贤引班固东都赋曰:「今论者但知诵虞夏之书,咏殷周之诗,讲羲文之易,论孔氏之春秋。」

〔二〕 李贤引宋玉大言赋曰:「方地为舆,员天为盖。」

  史弼传

 四九五 敞为京兆尹〔一〕,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敞,史弼之父。

 四九六 史弼迁河东太守,断绝书属。中常侍侯览遣诸生赍书请之,并求假盐税。弼大怒,乃付安邑狱,拷杀之。览遂诈作飞章下司隶,诬弼诽谤,槛车征。前孝廉魏劭毁变形服,诈为家僮,赡护于弼。弼遂受诬事,当弃市。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览,得减死罪一等,论输左校。时人或讥曰:「平原行货免君〔一〕,无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闳、散怀金〔二〕。史弼遭患,义夫献宝,亦何疑焉!」议者乃息。(汪)──御览卷四二○

〔一〕 弼前曾出任平原相,诏书下令举党人,弼独无所上。平原人感怀其德,故卖郡邸以赎弼。

〔二〕 周文王曾被殷纣王囚于羑里,其臣闳夭、散宜生以黄金千镒求有莘氏美女、骊戎文马、有熊九驷献与纣王,使文王得以赦归。事见史记。

  卢植传

 四九七 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植刚毅有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不应州郡命召。建宁中,征博士,出补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书章句、礼记解诂。稍迁侍中、尚书。张角起,以植为北中郎将征角,失利抵罪。顷之,复以为尚书。张让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剑责数让等,让等皆放兵,垂泣谢罪,遂自杀。董卓议欲废帝,众莫敢对,植独正言,语在卓传。植以老病去位,隐居上谷军都山。初平三年,卒。(姚。汪)──魏志庐毓传注 ○ 水经注卷一四湿余水注 御览卷二四一

四九八 太祖北征柳城,过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一〕。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二〕。敬遣丞掾修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植有四子,毓最小。(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一〕 史记殷本纪曰:「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又昭公二十一年左传曰:「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二〕 昭公二十年公羊传曰:「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

 四九九 卢植能饮一石不醉。(姚。汪)──类聚卷七二

  赵岐传

 五○○ 赵岐字台卿。献帝以为太仆,持节安慰天下。(姚。汪) ──类聚卷四九 ○ 御览卷二三○ 书钞卷五四

  皇甫规传

 五○一 皇甫规以西羌之叛,为中郎将,讨纳叛羌。(姚。汪) ──书钞卷六三

 五○二 皇甫规字威明,安定人 疠度辽将军,上书荐中郎将张奂自代。及党事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朝廷知而不问也。(汪)──御览卷六三

○

 五○三 皇甫规,安定人。〔乡人〕有以货买雁门太守〔一〕,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曰:「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遽起,衣不及带〔二〕,屐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忻。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三〕。」言书生道义之为贵。(汪)──御览卷四七四 ○

 又卷四九五 书钞卷三四

〔一〕 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 书钞卷三四作「衣不及席」,非。

〔三〕 郑玄曰:「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袂单衣也。」范书王符传亦作「缝掖」,而礼记儒行「缝」作「逢」,古字通,亦可作「

丰」。

  张奂传

 五○四 张奂字然明,永寿元年迁安定属国都尉,郡界以宁。羌豪帅〔离湳〕感奂德〔一〕,上马二十四,先零(遣)酋长又遗金渠八枚〔二〕。奂〔受之,而〕召主簿〔张祁〕于〔诸〕羌前〔三〕以酒酬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悉以马、金还之。(姚。汪)──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九 又卷八九四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其「湳」下有夹注曰:「奴感切。」

〔二〕 「遣」系衍文,据他三引删。

〔三〕 「受之而」三字及「诸」字据御览卷八○九补。「张祁」二字据御览卷八九四补。范书本传未载主簿姓名。

 五○五 张奂字然明,与段纪明、皇甫威明,俱显京师,号「凉州三明」,并为匈奴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五○六 张奂字然明,拜太常卿,〔设职官粮限施行〕〔一〕。奂〔素〕有清节〔二〕,〔当〕可否之间〔三〕,强御不敢夺也。该览群籍,古今详备。(姚。汪)──御览卷二二八 ○ 书钞卷五三

译〔一〕据《御览》卷七一四补入。李贤引用班固《东都赋》说:“如今议论者只知道诵读虞舜、夏禹的典籍,歌咏殷、周的诗歌,讲习伏羲、文王的《易》,谈论孔氏的《春秋》。” 〔二〕李贤引用《宋玉大言赋》说:“方形的大地是车舆,圆形的天空是车盖。” 《史弼传》。四九五 敞任京兆尹〔一〕时,教化治理很有才干,尤其擅长制定条文和教令,受到三辅地区的称誉。(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敞是史弼的父亲。四九六 史弼调任河东太守后,断绝了书信往来和请托。中常侍侯览派遣诸生带着书信向他请托,并请求借取盐税。史弼大怒,便把这个人交给安邑县狱,拷打致死。侯览于是伪造紧急奏章下发给司隶,诬陷史弼诽谤朝廷,用囚车把他押来。原任孝廉的魏劭毁坏形貌,改穿衣服,假装成史弼的家僮,供养并保护史弼。史弼最终因诬陷之事被定罪,应当斩首示众。魏劭和同郡人卖掉郡邸,向侯览行贿,使史弼得以减死罪一等,改判输送左校服役。当时有人讥讽说:“平原人用财物赎免你,未免太过分了吧?”陶丘洪说:“周文王被囚在羑里时,闳夭、散宜生曾携带黄金;史弼遭遇祸患,义士献出财宝,又有什么可疑的呢!”议论的人这才停止了。(汪)——《御览》卷四二 ○ 〔一〕史弼此前曾任平原相,诏书下令举荐党人,唯独史弼没有上报任何人。平原人感念他的恩德,所以卖掉郡邸来赎救史弼。〔二〕周文王曾被殷纣王囚禁在羑里。他的臣子闳夭、散宜生用黄金千镒求得有莘氏美女、骊戎的文马和有熊氏的九辆马车,献给纣王,使文王得以获释回归。事情见于《史记》。《卢植传》。四九七 卢植字子干,年轻时师事马融,和郑玄同门并且相互友善。卢植刚强坚毅,具有高尚的气节,曾经感慨地抱有拯救社会的志向;他不随便迎合以求取悦,也不接受州郡的征召。建宁年间,被征召为博士,出任九江太守,因病离职。撰写了《尚书章句》和《礼记解诂》。逐渐升任侍中、尚书。张角起兵后,朝廷任命卢植为北中郎将,出征讨伐张角,因失利获罪。不久,又任命他为尚书。张让劫持少帝逃到小平津,卢植手持剑斥责并数说张让等人的罪状;张让等人都放下武器,流着眼泪谢罪,于是自杀。董卓商议想要废黜皇帝,众人没有谁敢应答,只有卢植直言抗议,相关言论记在《董卓传》中。卢植因年老多病离开官位,隐居在上谷郡军都山。初平三年去世。(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水经注》卷一四《湿余水注》;《御览》卷二四一 四九八 太祖北征柳城,经过涿郡,命令文书告知太守说:“已故北中郎将卢植,名声著于天下,学问足为儒者的宗师,是士人的楷模,也是国家的栋梁。过去周武王进入殷地,封表商容居住的里巷;郑国的子产去世,孔子听说后流下眼泪〔一〕。我来到这个州,很赞赏他遗留下来的风尚。按照《春秋》的义理,贤者的后代与常人不同〔二〕。特敬派丞掾修整他的坟墓,并献上薄酒祭奠,以彰明他的德行。”卢植有四个儿子,卢毓最年幼。(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一〕《史记·殷本纪》说:“商容是贤者,百姓爱戴他,纣王废黜了他。”又《左传·昭公二十一年》说:“等到子产去世,孔子听说后,流着眼泪说:‘这是古人遗留下来的爱民之心啊。’” 〔二〕《公羊传·昭公二十年》说:“君子称善人的善行,能够推及长远;憎恶坏人的恶行,只止于其本人。憎恶恶行只涉及本人,称善则推及子孙。贤人的子孙因此受到尊重,所以君子替他们避讳。” 四九九 卢植能饮一石酒而不醉。(姚。汪)——《类聚》卷七二 《赵岐传》。五。○ ○赵岐字台卿。汉献帝任命赵岐为太仆,持符节慰问安抚天下。(姚。汪)——《类聚》卷四九 ○《御览》卷二三 ○《书钞》卷五四 《皇甫规传》。五。○一 皇甫规因西羌叛乱,担任中郎将,出兵讨伐并招抚叛羌。(姚。汪)——《书钞》卷六三 五。○二 皇甫规字威明,是安定人,〔原文“疠”〕度辽将军,上书推荐中郎将张奂代替自己。党锢之事兴起后,天下许多著名贤士都受到牵连逮捕。皇甫规虽然是名将,但平素声誉并不高;他自认为是西州豪杰,以不能参与此事为耻,于是先自行上书说:“我从前推荐已故大司农张奂,这是依附党人的行为。”朝廷知道后却没有追究。(汪)——《御览》卷六三 ○ 五。○三 皇甫规,是安定人。〔同乡中〕有人用财物买通雁门太守〔一〕,回到家乡后,写名帖拜访皇甫规,皇甫规躺在床上不出来迎接。那人进来后,皇甫规问道:“你先前在郡中任职时,吃雁肉吃得香吗?”过了一会儿,有人报告王符到了门口。皇甫规平素听说过王符的名声,便急忙起身,衣带还没来得及系好〔二〕,就穿着木屐出门迎接,拉着王符的手回来,和他同坐,十分欢悦。当时人们因此说:“徒然只知道拜见二千石官员,不如拜见一个穿宽袖儒服的读书人〔三〕。”这是说读书人的道义比官位更可贵。(汪)——《御览》卷四七四 ○ 又见《御览》卷四九五、《书钞》卷三四。〔一〕据《御览》卷四九五补入。〔二〕《书钞》卷三四作“衣不及席”,不对。〔三〕郑玄说:“‘逢’与‘大’相同。大掖的衣服,就是大袖的单衣。”《范书·王符传》也作“缝掖”,而《礼记·儒行》的“缝”字作“逢”;古字相通,也可以写作“ 丰”。《张奂传》。五。○四 张奂字然明,永寿元年升任安定属国都尉,郡界因此安宁。羌族豪帅〔离湳〕感念张奂的恩德,献上马二十四匹;先零羌酋长又赠送黄金八枚〔二〕。张奂〔接受后〕,在〔各〕羌人面前召来主簿〔张祁〕〔三〕,以酒酬谢土地,说:“即使马多得像羊一样,也不把它们赶进马厩;即使黄金多得像粟米一样,也不把它放进怀里。”于是把马和黄金全部退还给他们。(姚。汪)——《书钞》卷三八 ○《御览》卷八。○九 又见《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九。〔一〕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入。“湳”字下有夹注说:“读作‘奴感切’。” 〔二〕“遣”字是衍文,据其他三处引文删去。〔三〕“受之而”三字和“诸”字,据《御览》卷八 ○九补入。“张祁”二字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入。《范书》本传没有记载主簿的姓名。五。○五 张奂字然明,和段纪明、皇甫威明都在京师显名,号称“凉州三明”,三人都担任过匈奴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五。○六 张奂字然明,被授予太常卿之职,〔设置职官粮食定额的制度并施行〕〔一〕。张奂〔一向〕具有清正的操守〔二〕,〔在处理〕可与不可之间〔三〕,即使强横有势力的人也不敢改变他的决定。他博览群籍,对古今之事了解详细完备。(姚。汪)——《御览》卷二二八 ○《书钞》卷五三。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五○七 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汪) ──御览卷八一八

 五○八 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后仕进,十腰银艾〔一〕,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陨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俭非王孙〔二〕,推情从意,庶免咎。」诸子从之。(汪)──御览卷五五三 ○ 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注

〔一〕 腰,要也 鸫续汉舆服志注引东观记曰:「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将、诸郡都尉、诸国行相、中尉、内史、中护军、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再按奂历任安定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大司农、护匈奴中郎将、少府、大司农、太常卿,则九要银印青绶。言十者,喻其多也。又李贤以为艾指绿绶,以艾草染而得,与东观记作「青绶」异 鸫续汉舆服志言绿绶系诸国贵人及相国所服,恐非二千石吏所得以服也。

〔二〕 桓,齐桓公;文,晋文公也。范书作「奢非晋文」,与注文不符,恐误。李贤曰:「陆翙邺中记曰:『永嘉末,发齐桓公墓,得水银池金蚕数十箔,珠襦、玉匣、缯彩不可胜数。』左传曰:『晋文公朝王,请襚。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晋文既臣,请用王礼,是其奢也。」又「王孙」,杨王孙也,汉武帝时人。临终戒其子掘穴深七尺,以身亲土而葬。事见汉书杨王孙传。

段颎传

 五○九 段颎破羌。明年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书钞卷一一八

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周天游辑注

  陈蕃传

 五一○ 陈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年十五,常闲处一室,而庭宇芜秽。父友同郡薛勤来候之,谓蕃曰:「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蕃曰:「丈夫处世,当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汪)──御览卷三八四 ○

 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五一一 陈蕃出为豫章太守,性方峻,不接宾客。征为尚书令,送者不出郭门。(姚。汪)──类聚卷四八 ○ 文选卷六○ 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初学记卷一一

 五一二 陈蕃谏桓帝云:「宫女数千,脂粉之耗,不可胜数。」(

姚。汪)──书钞卷一三五

 五一三 陈蕃字仲举,谏桓帝曰:「鄙谚言『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贫家也〔一〕。今后宫之女,岂不贪国乎?」(汪)──御览卷四九五

〔一〕 据纪纂渊海卷四一补。

 五一四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拷掠,誓死不言,故逸其得免。(汪)──御览卷四二○

王允传

 五一五 元仕郡为主簿〔一〕,在朝正色,举善不避仇怨,退恶不避亲戚。(姚。汪)──书钞卷七三(二)

〔一〕 姚之骃按:「此似又一王元,非先任隗嚣,后为汉将者。范阙。」又汪文台按:「王元疑即王允之误,故姑附于此(指陈蕃传末)。」汪说是,今别作王允传,依孔本「王元」作「元」。

党锢传

 五一六 刘淑,桓帝时对策,为天下第一,拜议郎。──纬略卷三

 五一七 李膺性简亢,无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陈寔为师友。(

汪)──御览卷四○四 ○ 又卷四○七 初学记卷一八

 五一八 荀爽尝谒李膺,因为其御,既还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见慕如此。(汪)──御览卷四六七

 五一九 为河南尹。阳翟令张兴,黄门张让〔一〕,政治残虐。膺上十日,收兴等考杀之〔二〕。──书钞卷七六

〔一〕 疑「张让」下有脱文,或兴系让之宗亲子弟。

〔二〕 范书失载,陈俞本改作膺任司隶校尉时诛杀张让弟野王令张朔事,且改注范书,恐非。

 五二○ 李膺门生皆禁锢,侍御史景毅子寔为膺门徒〔一〕,未有录牒,故不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以漏脱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归,时人义之。(汪)──御览卷四二○

译〔一〕据《书钞》卷五三补入。〔二〕同上。〔三〕同上。五。○七 张奂年轻时就树立了志向和气节,董卓仰慕他,派自己的兄长赠送给他缣帛一百匹。张奂厌恶董卓的为人,断绝关系而不接受。(汪)——《御览》卷八一八 五。○八 张奂于光和四年去世。遗令说:“我前后做官升迁,腰间佩带过十枚银印青绶〔一〕,不能与世俗同流合污,因此被进谗邪曲之人嫉恨。只是地下昏暗幽冥,永远没有天亮的时候,如果又用丝绵缠裹,钉得牢固严密,那是我不喜欢的。如今幸好已有先前挖好的墓穴,早晨死去,晚上就下葬;尸体放在灵床上,只用幅巾裹头罢了。奢侈比不上齐桓公、晋文公,节俭也比不上王孙〔二〕;顺从自己的真情和意愿,希望可以免除过失。”几个儿子都遵从了他的遗命。(汪)——《御览》卷五五三 ○《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注。〔一〕“腰”就是佩带的意思。李贤《续汉舆服志》注引《东观记》说:“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的秩禄都是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的秩禄都是二千石;校尉、中郎将、各郡都尉、各国行相、中尉、内史、中护军、司直的秩禄也都是二千石,以上官员都佩银印青绶。”再考察张奂历任安定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大司农、护匈奴中郎将、少府、大司农、太常卿,共九次佩带银印青绶。这里说“十”,是用来形容次数很多。李贤又认为“艾”指绿色绶带,是用艾草染成的,这与《东观记》所说的“青绶”不同。李贤《续汉舆服志》说,绿绶是各国贵人和相国所佩带的,恐怕不是二千石官员所能佩用的。〔二〕桓,指齐桓公;文,指晋文公。《范书》作“奢非晋文”,与注文不一致,恐怕是错误。李贤说:“陆翙《邺中记》说:‘永嘉末年,发掘齐桓公的墓,得到水银池、金蚕数十箔、珠襦、玉匣以及数不尽的缯帛彩物。’《左传》说:‘晋文公朝见周王,请求使用襚礼。周王不答应,说:“这是天子的礼制;尚未有取代旧德而同时出现两个王的情况,也是叔父您所厌恶的。”’晋文公后来既已成为周王的臣子,还请求使用天子的礼制,这就是他的奢侈。又,“王孙”指杨王孙,是汉武帝时人。他临终时告诫儿子挖七尺深的墓穴,使自己的身体直接接触土地而下葬。事情见于《汉书·杨王孙传》。《段颎传》。五。○九 段颎击败了羌人。第二年,余羌又联合烧何部的大豪,侵扰张掖。段颎下马交战,一直战到中午,刀折断了,箭也用尽了,敌军也引兵退去。——《书钞》卷一一八 司马彪《续汉书》卷五。周天游辑注。《陈蕃传》。五一。○陈蕃字仲举,是汝南平舆人。陈蕃十五岁时,常常独自闲居在一间屋子里,庭院房舍十分荒芜肮脏。他父亲的朋友、同郡人薛勤来探望他,对陈蕃说:“年轻人为什么不洒扫庭院,以等待宾客呢?”陈蕃说:“大丈夫处世,应当扫除天下的尘垢,哪里有闲心整理一间屋子呢?”薛勤知道他有使天下清平的志向。(汪)——《御览》卷三八四 ○ 《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五一一 陈蕃出任豫章太守,性情端方严厉,不接待宾客。后来被征召为尚书令,送行的人甚至没有走出城郭的门。(姚。汪)——《类聚》卷四八 ○《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初学记》卷一一。五一二 陈蕃劝谏桓帝说:“宫女有数千人,脂粉方面的耗费,多得数不清。”( 姚。汪)——《书钞》卷一三五。五一三 陈蕃字仲举,劝谏桓帝说:“俗语说‘盗贼不过五女门’,是因为〔女子〕使贫寒人家贫困〔一〕。如今后宫的女子,难道不是在贪耗国家吗?”(汪)——《御览》卷四九五 〔一〕据《纪纂渊海》卷四一补入。五一四 陈蕃被害后,他的朋友、陈留人朱震当时任铚县县令,听说此事便弃官,为陈蕃哭泣,收殓安葬陈蕃的尸体,并把他的儿子陈逸藏在甘陵境内。事情被发觉后,朱震被拘捕下狱,全家都戴上刑具。朱震遭受拷打,发誓至死也不说出陈逸的下落,因此陈逸得以逃脱免罪。(汪)——《御览》卷四二 ○ 《王允传》。五一五 王元在郡中任主簿〔一〕时,在朝廷上神色严正;举荐善人不避开仇怨,罢黜恶人也不避开亲戚。(姚。汪)——《书钞》卷七三(二) 〔一〕姚之骃考按说:“这似乎又是另一个王元,不是先前任隗嚣部将、后来成为汉将的那个人。《范书》漏载了。”汪文台考按说:“王元恐怕就是王允的错误,因此姑且附在此处(指《陈蕃传》末尾)。”汪氏的说法是对的,现另立《王允传》,依照孔本把“王元”改作“元”。《党锢传》。五一六 刘淑在桓帝时参加对策,成绩列天下第一,被授予议郎。——《纬略》卷三 五一七 李膺性情简傲,不与人交往,唯独把同郡的荀淑、陈寔当作老师和朋友。( 汪)——《御览》卷四。○四。○又见《御览》卷四。○七《初学记》卷一八。五一八 荀爽曾经拜访李膺,因而替他驾车;回来后高兴地说:“今天我终于能够为李君驾车了。”李膺受到仰慕竟到了这样的程度。(汪)——《御览》卷四六七 五一九 李膺任河南尹时,阳翟县令张兴和黄门张让〔一〕,施政残暴虐害。李膺上任十天,就把张兴等人逮捕拷打至死〔二〕。——《书钞》卷七六 〔一〕“张让”下疑有脱文,或者张兴是张让的宗亲子弟。〔二〕《范书》没有记载此事,陈俞本改成李膺任司隶校尉时诛杀张让的弟弟、野王县令张朔一事,并且改注《范书》,恐怕不对。五二。○李膺的门生都被禁锢;侍御史景毅的儿子景寔是李膺的门徒〔一〕,但名册文书中没有记录他的姓名,所以没有受到谴责。景毅慨然说:“我本来认为李膺是贤人,才把儿子送去拜他为师,难道可以因为名册漏记,便只求苟且安稳吗?”于是自行上表请求免官归家,当时人们认为他很有义气。(汪)——《御览》卷四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