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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华阳国志三十

卷十上

史藏 · 载记 · 已译 · 第 536–549 段

于宋本。因全录之。叔廑刊本已亡,今所传者惟抄本。)

译在宋本中。于是全部抄录下来。叔廑刊刻的版本已经失传,现在流传的只有抄本。)

按,《华阳国志》第九卷(何本无此三字。)及《序志》皆云「

述《李特雄期寿势志》」……因续记此云。(此李▯所记,在第九卷末。势志为李▯所补无疑。明本以此记为张佳允语,误甚。又雨村有刊书跋,本书不载,因录于后。)李氏跋曰:「《华阳国志》十二卷,较俗本多卷十中、下,盖书估仅知挨次卷数刊刻,未审中下即在第十卷内复分中下二卷耳。是本,苏郡朱文游所藏,有惠氏钤印,为红豆斋旧物。干隆戊戌仲秋,修撰金榜得此本于丁小山,为从来未见之足本。新安程晋芳鱼门书以相闻……故卷首仍用李序,以各序附于卷末云。」(「录于《童山文集》第十三卷」。)

    文光按:《函海》一百五十卷,惟此一种为精校之本。其余不足依据。本欲补《知不足斋丛书》所未备,而卤莽从事,未能相抗。升庵所着与自着者居其半,大抵皆随手钞录,难称着书。……今藏书家亦不甚重。

    宋李犍(▯)所刊《华阳国志》第十卷分上中下,惜其刻本不传。《函海》所刻即李▯本而第十卷无上中下之名,不知何故。又,《蜀郡士女赞》第一,五十五人;《广汉郡士女赞》第三,五十七人;《犍为士女赞》第四,三十人;《汉中士女赞》第五,四十四人;《梓潼士女赞》第六,十八人。赞第二,显有阙文。总赞人数共二百四十八人。后贤二十人,合二百六十八人,而今止二百五人;阙数分明。序云足本,殆未必然。

  《拜经楼藏书题跋记》:「《华阳国志》刻本,向阙卷十中二子卷。干隆癸丑,先君借卢抱经学士本补钞,并校。又,卷八,永康八年『诏征廞为大长秋』一篇下,补『永宁元年春正月廞遣万余人断北道次绵竹』以下四叶。其余字句脱误、异同,补正处甚多。按程大昌《演繁露》云:『后汉传赞、注:梁州北距华山之阳,南距黑水,故常璩叙蜀事谓之《华阳国志》也。」

      二

  以上为耿文光对《函海》本《华阳国志》的丛记。以下为所藏第二种《华阳国志》,系卢弨弓整理成之张佳胤本。(顶格、空格、夹注、款式同前。)

华阳国志十二卷

 晋常璩撰

  明嘉靖本  张嘉允刊。前有宋元丰戊申吕大防微中序。次目录。十卷以下差谬过甚,卢召弓先生按《自序》重订。末附江原常氏《

士女志》一卷,张佳允补。

  卢氏校张本  干隆二十二年丁丑,二月卢文弨校。卷十缺上中二卷,但存下卷。今补足。先《总赞》,次《士女传》。蜀中士女为上卷。《巴郡士女》,宋本已阙。《广汉?犍为士女》为中卷。《汉中?梓潼士女》为下卷。

  吕氏序曰:「先王之制……庶有益于风教云。」(「据《吕序》,则张本亦出于宋本而不及李本远甚。」)干隆五十五年,冬十有二月,访卢弓父先生于杭州新桥之抱经堂,借其手校足本《华阳国志》以归。次年七月,寓震泽,以此本对校一过。海宁陈鳣记。

  卢氏记曰:「按《魏书?崔鸿传》云,『常璩所撰李氏据蜀时书,寻访不获。久思陈奏,乞敕缘边求采』云云。然则,元魏时已阙此卷。抑不知璩本有录无书,不补可也。又按其子子元云:『正光三年购访始得。』是有此卷。」(此条在第九卷。)

  佳允案:常璩《三州士女目录》,《巴郡士女》范目以下一十八人,当列蜀郡后为第二卷。今按本志赞传并阙,岂称全典哉。自宋吕大防、李▯二刻已无闻矣。先民往则,宜垂竹素。强识之士不重有感耶!(此条在第十卷《蜀郡士女赞》后。)

  佳允曰:江原常氏,代有明德。……今考出士女共十九人。又见道将承源家学,良史称材,常友遐心,蓍龟孔迩。(「《常氏士女志》。」)

  嘉庆十四年十二月既望,寓中吴上津桥石泉古舍,检阅是书,重校一过。鳣记。

  「华阳黑水为梁州。」「周文为伯,西有九国。」「武王克商,……故吴楚及巴皆曰子。」「按《巴国图经》,其地周万余里。」「

汉中郡本附庸国。

译查考,《华阳国志》第九卷(何焯校本没有这三个字)以及《序志》都说“叙述《李特、李雄、李期、李寿、李势志》”……因此接着记载了这些内容。(这是李焘所记,在第九卷末尾。李势的志传由李焘补入是无疑的。明代刻本把这段记载当作张佳允的话,错误极大。另外,卢文弨有刊书跋文,本书没有收录,因此录在后面。)李焘的跋文说:“《华阳国志》十二卷,比俗本多出卷十的中、下两卷,大概是书商只知道按顺序刊刻卷数,没有审察中、下两卷其实就在第十卷内再分为中、下两卷罢了。这个本子,是苏州朱文游所藏,有惠氏的印章,是红豆斋的旧物。乾隆戊戌年仲秋,修撰金榜从丁小山处得到这个本子,是历来未曾见过的足本。新安程晋芳写信告知我……所以卷首仍然使用李焘的序,把各篇序文附在卷末。”(“录于《童山文集》第十三卷”。)

文光按:《函海》一百五十卷中,只有这一种是精校的本子。其余的不值得依据。原本想补充《知不足斋丛书》所缺漏的,但行事草率,未能与之抗衡。杨慎所著与自著的作品占了一半,大抵都是随手抄录,难以称为著作……现在藏书家也不怎么看重。

宋代李焘所刊的《华阳国志》第十卷分为上、中、下,可惜其刻本没有流传下来。《函海》所刻的就是李焘本,但第十卷没有上、中、下的名称,不知是什么原因。另外,《蜀郡士女赞》第一,有五十五人;《广汉郡士女赞》第三,有五十七人;《犍为士女赞》第四,有三十人;《汉中士女赞》第五,有四十四人;《梓潼士女赞》第六,有十八人。赞第二,明显有缺漏的文字。总共赞的人数共二百四十八人。后贤二十人,合计二百六十八人,而现在只有二百五人;缺少的数目很明显。序文说是足本,大概未必如此。

《拜经楼藏书题跋记》说:“《华阳国志》刻本,向来缺少卷十中的‘中’、‘下’两卷。乾隆癸丑年,先父借卢抱经学士的本子补抄,并校勘。另外,卷八,永康八年‘诏征李廞为大长秋’一篇下面,补入‘永宁元年春正月,李廞派遣万余人切断北道,驻扎在绵竹’以下四页。其余字句脱误、异同之处,补正的地方很多。查考程大昌《演繁露》说:‘后汉书传赞、注:梁州北边靠着华山之阳,南边靠着黑水,所以常璩叙述蜀地的事称为《华阳国志》。’”

以上为耿文光对《函海》本《华阳县志》的丛记。以下是所藏第二种《华阳国志》,系卢文弨整理而成的张佳胤本。(顶格、空格、夹注格式同前。)

华阳国志十二卷

晋常璩撰

明嘉靖本 张嘉允刊。前有宋元丰戊申年吕大防的序。接着是目录。第十卷以下错误过多,卢文弨先生依据《自序》重新订正。末尾附江原常氏《士女志》一卷,张佳允补入。

卢氏校张本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年二月,卢文弨校勘。卷十缺少上、中两卷,只存下卷。现在补足。先列《总赞》,次列《士女传》。蜀中士女为上卷,《巴郡士女》,宋本已经缺失。《广汉、犍为士女》为中卷。《汉中、梓潼士女》为下卷。

吕氏序说:“先王的制度……希望对风教有所裨益。”(“依据《吕序》,那么张本也出于宋本,但远不及李本。”)乾隆五十五年冬十二月,在杭州新桥的抱经堂拜访卢文弨先生,借他的手校足本《华阳国志》带回。次年七月,寓居震泽,用这个本子对校了一遍。海宁陈鳣记。

卢氏记说:“查考《魏书·崔鸿传》说,‘常璩所撰李氏据蜀时的书,寻访没有获得。长久想陈述奏报,请求敕令沿边寻求采集’等等。那么,北魏时已经缺少这一卷。又不知道常璙原本是有目录没有书,不补入也可以。又查考他的儿子崔子元说:‘正光三年购访才得到。’是有这一卷。”(这条在第九卷。)

张佳允按:常璩《三州士女目录》,《巴郡土女》范目以下十八人,应当列在蜀郡之后作为第二卷。现在查考本志赞传都缺失,怎能称为全典呢。自从宋吕大防、李焘两次刻印以来就没有听闻了。先民的往事,应当垂范于竹帛。博闻强识之士能不深受感动吗!(这条在第十卷《蜀郡士女赞》后。)

张佳允说:江原常氏,世代有明德。……现在考出士女共十九人。又见到道将承源家学,良史称才,常怀远大之心,蓍龟近在咫尺。(“《常氏士女志》。”)

嘉庆十四年十二月既望,寓居苏州上津桥石泉古舍,检阅这本书,重新校勘了一遍。陈鳣记。

“华阳黑水为梁州。”“周文王为伯,西边有九国。”“武王克商,……所以吴、楚及巴都称为子。”“查考《巴国图经》,其地周围万余里。”“汉中郡本是附庸国。”

周赧王二年,秦惠文王置郡。因水名也。」

译周赧王二年,秦惠文王设置郡。这是因水名而命名的。

「宁州,晋泰始六年初置。蜀之南中诸郡,皆夷越之地。」

  「《大同志》者,《蜀后志》书其大同及其丧乱。」

  「司马相如、严君平、杨子云、阳城子元、郑伯邑、尹彭城、谯常侍、住给事等各集传记以作《本纪》,略举其隅。而陈君承祚别为《耆旧》……终乎永和三年,凡十篇,号曰《华阳国志》。」

    文光案:《华阳国志》十二卷,陈仲鱼以卢氏校本录于张本之上端,楷朱书。后有识语。不知何以归于吾家。予欲以此本付梓,忽见赞中一条,至「名齐吴王」止。张本旁注下有阙文。卢校云:「

名齐吴玉耳。非阙文也。」乍读之,疑王字是玉字之讹。名齐吴王,实不成句。因取《函海》本对勘之,果是吴玉,校注云:「或作王。」(「偶见张刻《御览》引《后汉书?方术传》『吴玉善医』。后阅毛本《后汉书》乃是郭玉。校书如扫落叶,此条尤当细考。」)玉下空四字,实为阙文。而卢校反逊《函海》之刻,遂置之。精校如召弓先生,不免臆度之词。他可知矣。时又得王玉二字之误于沈括《补笔谈》,因录于左:

  自古言楚襄王梦与神女遇。以《楚词》考之,似未然。《高唐赋》序云,「昔者先王尝游高唐……」。则「其夜王寝,梦与神女遇」者,王字乃玉字耳。明日「以白玉」者,以白王也。王与玉字误书之耳。

    文光案:《补笔谈》第四卷,皆考证之文。此其中之一条。依沈说读之,文理甚顺,可发千古之疑。又《齐论语》有《门王》、《知道》二篇,以问王为「问玉」。此亦王玉二字之当辨者也。

    考证家宏征博引,不难于取而难于弃。故蔓延如《五礼通考》,采及天文。《学海堂经解》,多收算学。虽嗜奇者割爱诚难,而按之体例不免疵累。予有所得,即写于书目之额上行间。有与本书无涉者,弃之可惜,遂并存之。昔金陵盛仲交家多藏书,前后附叶上必有字,或记书所从来,或记他事,往往盈幅,皆有钤记。常熟赵定宇阅《旧唐书》,每卷末必有朱字数行……文光记。

    二十一 悔过斋重刻题襟馆本华阳国志陶浚宣题记

  扉页底精刻:「廖氏题襟馆原本光绪庚寅十月板归邻水李氏悔过斋陶浚宣题记」二十七字。

  第四册末,有陶题记手迹精镌,全文如下:

  《华阳国志》成于魏晋之间,古方志最为完善,而明以来无善本。吕汲公刻,世莫见者。邻水廖氏是书,据宋李叔廑本斠?(刊)。元和顾先生为之寀(审)订,旁引旧文,多所补正。自谓「不减宋元佳刻」。海内珍之。粤燹以还,久乏传本。不期此本尚在人间,展转至予。中有脱板及漫漶虫蚀者五十余篇。为补刻完竣。时予校经广州南园,今南海令李铁船同年征庸,为廖都转邑人,且有连,欲得是以存乡邦文献。因举板归之。垂六七十年,转徙一万余里,楚弓获反,完好如昨,亦艺林胜事也。《廖序》以干道、咸淳临安二志当时未刻为恨。今并刻于吾浙,而明越、吴兴宋元各志亦先后削青矣。顧先生刊定是書,足稱審密,唯卷弟三越嶲郡下有佚文一百五字,據《御覽》所引,足資校補,?(附)錄於後。光绪庚寅十一月,会(稽)陶(浚)宣记。

  张翕,字子阳,巴郡人,为平阴郡,布衣疏(蔬)食,俭以化民。自乘二马之官。久之,一马死,一马病,翕曰:「吾将步行矣。」夷汉甚安其惠爱。在官十九年卒。(原有小字双行注「《后汉书?邛都夷传》作在郡十七年卒」。)百姓号慕,送葬者千数。天子嗟叹,赐钱十万,为立祠堂。后太守数烦扰,夷人叛乱。翕子端(原注「当作湍」),方察孝廉,天子起家拜越嶲太守,迎者如云。《太平御览》卷六十引《华阳国志》。

    二十二 顾观光华阳国志校勘记

  清代校勘《华阳国志》的着作,这是别开生面的一派。其特点在于广泛征引,务求博洽,为未来研习《常志》者提出深入的路向。全文约三万字,已有《武林丛书》本,存古书局单

译宁州,在晋泰始六年初次设置。蜀地的南中各郡,都是夷越居住的地方。

《大同志》这部书,是《蜀后志》记载了蜀地的大同盛世以及后来的丧乱。

司马相如、严君平、杨子云、阳成子元、郑伯邑、尹彭城、谯大夫、住给事等人各自搜集传记来撰写《本纪》,大概列举了其中的部分。而陈君承祚另外编写了《耆旧》……直到永和三年,共十篇,称为《华阳国志》。

文光按语:《华阳国志》十二卷,陈仲鱼依据卢氏校本抄录在张本的上方,用楷书朱笔书写。后面有识语。不知道为何归到了我家。我想将此本付梓印刷,忽然看到赞中的一条,到“名齐吴王”为止。张本旁注下面有缺文。卢氏校勘说:“名齐吴玉罢了。并非缺文。”刚读到时,怀疑“王”字是“玉”字的讹误。“名齐吴王”,实在不成句子。于是取《函海》本对照勘验,果然是“吴玉”,校注说:“有的版本作‘王’。”(“偶然见到张刻《御览》引用《后汉书·方术传》‘吴玉善医’。后来查阅毛本《后汉书》却是郭玉。校书如同扫落叶,这一条尤其应当仔细考证。”)“玉”字下面空了四个字,实在是缺文。而卢氏的校勘反而不如《函海》刻本,于是搁置不管。精于校勘如召弓先生,尚不免有主观臆断之词。其他可想而知了。当时又在沈括《补笔谈》中得知“王”“玉”二字的讹误,因此记录在左边:

自古以来都说楚襄王梦见与神女相遇。用《楚辞》来考证,似乎并非如此。《高唐赋》序言说,“从前先王曾经游览高唐……”。那么“当夜君王就寝,梦见与神女相遇”中的“王”字,乃是“玉”字罢了。第二天“以白玉”者,是以白王也。“王”与“玉”二字书写讹误罢了。

文光按语:《补笔谈》第四卷,都是考证的文章。这是其中的一条。依照沈括的说法来读,文意非常通顺,可以解开千古以来的疑惑。又《齐论语》有《门王》、《知识》两篇,将“问王”作为“问玉”。这也是“王”“玉”二字应当辨析的地方。

考证家广泛征引,不难于选取而难于舍弃。所以像《五礼通考》那样蔓延,甚至采集天文内容。《学海堂经解》,多收录算学著作。虽然嗜好新奇的人割爱确实困难,但按照体例不免有瑕疵和累赘。我有所心得,就写在书目的额上行间。有与本书无关的,舍弃可惜,于是并存。从前金陵盛仲交家中藏书很多,前后附页上必定有字,或者记录书的来源,或者记录其他事情,往往写满整页,都有钤记。常熟赵定宇阅读《旧唐书》,每卷末尾必定有朱书几行……文光记。

二十一 悔过斋重刻题襟馆本《华阳国志》陶浚宣题记

扉页底部精刻:“廖氏题襟馆原本光绪庚寅十月板归邻水县李氏悔过斋陶浚宣题记”二十七字。

第四册末尾,有陶浚宣题记的手迹精镌,全文如下:

《华阳国志》成书于魏晋之间,是古代方志中最为完善的,而从明朝以来没有善本。吕汲公刻印的版本,世人没有见到的。邻水廖氏的这本书,依据宋李叔廑本校勘刊印。元和顾先生为之审订,旁引旧文,多有补正。自认为“不亚于宋元佳刻”。海内珍视它。广东战火之后,长久缺乏传本。没想到此本尚在人间,辗转到了我手中。其中有脱板及漫漶虫蚀的五十余篇。我补刻完毕。当时我在广州南园校经,今南海县令李铁船同年征庸,是廖都转的同乡,且有姻亲关系,想要得到这个版本以保存乡邦文献。于是将书板归还给他。历经六七十年,转徙一万多里,楚弓复得,完好如昨,也是艺林中的盛事。《廖序》以干道、咸淳临安两志当时未刻为憾。如今一并刻印于我们浙江,而明越、吴兴宋元各志也先后刊刻了。顾先生刊定此书,足以称为审慎严密,只是卷三越嶲郡下有佚文一百五字,依据《御览》所引,足以资以校补,附录于后。光绪庚寅十一月,会稽陶浚宣记。

张翕,字子阳,巴郡人,任平阴郡太守,穿布衣吃粗食,以节俭教化百姓。自己乘坐两匹马去上任。过了很久,一匹马死了,一匹马病了,张翕说:“我将步行上任了。”夷人和汉人非常安于他的恩惠仁爱。在官十九年去世。(原有小字双行注“《后汉书·邛都夷传》作在郡十七年去世”。)百姓哀悼仰慕,送葬的有上千人。天子嗟叹,赐钱十万,为他建立祠堂。后来太守多次烦扰,夷人叛乱。张翕的儿子张端(原注“当作湍”),刚察举孝廉,天子起用他拜为越嶲太守,迎接的人如云。《太平御览》卷六十引用《华阳国志》。

二十二 顾观光《华阳国志》校勘记

清代校勘《华阳国志》的著作,这是别开生面的一派。其特点在于广泛徵引,务求博洽,为未来研习《华阳国志》者提出深入的路向。全文约三万字,已经有《武林丛书》本,存古书局单独

行本,《龙溪精舍》与《志古堂》两种《华阳国志》附录本流传。此不全录。只录其《巴志》前十行,以见一般。

译行本,《龙溪精舍》与《志古堂这两种《华阳国志》附录本流传。此处不全部收录。只摘录其《巴志》前十行,以窥见大概。

卷一 《巴志》 (括弧内字为原校语,小字双行)。

  历夏殷周 (廖刻本云:「当作历虞、夏、殷。脱虞字,衍周字。」) 甄其宝利(惠校「货利」。) 迄于秦帝(迄,原误起,宋本不误。后凡依本补正者,并不着。) 元康六年广汉益州(廖云:巴汉七郡者,巴一,巴东二,涪陵三,巴西四,宕渠五,汉中六,梓潼七也。所广益者,武都八,阴平九,新城十,上庸十一,魏兴十二。) 前徒倒戈(原脱前徒二字。) 封其宗姬于巴(宋本「以其宗姬封于巴」。) 给客橙▯(宋本●。廖云橙当衍。●当作▯,即橙字。) 竹木之贵者(宋本贵作▯。) 彼牺惟泽(牺原误仪。) 令闻令望(宋本闻作问。) 蜀王弟苴私亲于巴(廖云苴下当有侯字。) 分其地为三十一县(宋本脱去三十二字,俗本改一为二,廖校遂欲删去此字,皆失考也。今依路史太昊纪注补正。) 白虎为害自秦蜀巴汉患之(此处有脱文,《御览》三百四十八有:「一白虎常从群游巴蜀伤害千余人。」又四百八十,《书钞》百二十五,并节引。) 邑万家(《御览》两引,邑上并有赏字。) 于是夷朐忍廖仲……

    二十三 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续集卷一校明刘大昌刻本华阳国志跋

  《华阳国志》一书,自廖氏题襟馆本刊行后,世之读者,意谓可无遗憾。以原书为顾千里所手校,要为订正可传也。然余曩见同年邓孝先太史所藏顾氏校本,为付刊后所重勘。所据为常熟冯氏空居阁本。其校语溢出刊本者至多。保山吴佩伯曾假临一本,今尚寄寒斋中。余每披阅及之。卷中多识其疑误,而改订之处乃绝少。缘所见冯本外仅有钱磬室写本、何义门校本而已,于明代嘉靖以前旧刻似未寓目也。顷北平馆中,新收得嘉靖甲子刘大昌刻本,极为罕觏。因从赵君斐云许假归,以廖刻对勘一过。自八月二十二日起,至十月二十三十止,凡两阅月,仅乃讫功。行止不常,丹铅屡辍,良用自恧。然全书订正之字多至四百有奇,咸前人所未发,又殊自?矣。兹举前数卷最胜之处言之。

  如卷一「树有荔支」,支不误芰(第二叶)。「仪贪巴道之富」,不作巴苴。(三。省原有第、叶二字下同。)「取商于之地」,不脱之字。「曰虎历四郡」,曰不误白。「从高祖定秦有功」,秦不误乱(均四)。「此武王伐纣之歌也」,此不误比(五)。「家中无可与」,与不误为(六)。「凉州羌反,入汉中」,不脱反字。「贫者无以自支」,支不误久(均七)。「严子农代为都督。农解后」,二农字不误丰(十一)。「朐忍徐虑」,虑不误惠(十三)。「大破之。阐、咨退」。不脱阐字(十三)。「人多戆勇」,不脱多字(十五)。「李雄,宕渠之厮伍」,厮不误斯。

  卷二佳字,如:「上昭于天」,昭不误照(一)。「文秀暐晔」,晔不作玮(二)。「姜济、陈巳」,巳不误巴。「不得过,过多云鬼病之」。不脱下过字。「学道永信者」,永不误未。「其供通限出五斗米」,通不误道。「张修攻固城」,城不作成(均四,下叶城同)「鲁益骄恣。璋怒」,不脱璋怒二字。「皆以祭酒为治民」,不脱民字(均四)。「大姓李、程、赵氏」,程不作郑(五)。「更始即祚」,祚不作位(六)。「诸军足办」,办不误辨(十一)。「梓潼郡」,潼不误橦(九,下同)。「秦州遂荒无晋民」。州不误川,晋不误留(十二)。

  卷三佳字,如:「故多斑彩文章」。斑不作班(一)。「鱼凫王田于湔山」,不脱鱼凫二字(二)。「天奉我矣」。奉不作承(三)。「王哀念之」,不脱念字(三)。「歌龙归之曲」。龙不作陇(三)。「司马错等因取苴与巴焉」。焉字不脱(四)。「玉帛戋戋乎梁益之乡」。戋戋二字不误践(八)。「英辩博通」,辩不误辨(九)。「则有元常、元化、程玦」,玦不误●(九)。「火井江有火井」。上火字不误文(十二)。「拔雒城,援襄阳」,不

译卷一《巴志》(括号内文字为原校勘语,以小字双行排列)。

经历夏、商、周三代(廖刻本说:“应当作‘经历虞、夏、商’。漏掉了‘虞’字,多出了‘周’字。”)

甄选其宝物与利益(惠栋校勘为“货利”。)

直到秦朝皇帝(“迄”字,原误作“起”,宋本不误。此后凡是依据底本补正的地方,都不再注明。)

元康六年,广汉、益州(廖氏说:巴汉七郡是指:巴郡第一,巴东郡第二,涪陵郡第三,巴西郡第四,宕渠郡第五,汉中郡第六,梓潼郡第七。所扩充增加的郡县是:武都第八,阴平第九,新城第十,上庸第十一,魏兴第十二。)

前方的士兵倒转兵器(原脱漏“前徒”二字。)

将他的同姓女子封在巴地(宋本作“以其宗姬封于巴”。)

供给宾客橙子〇(宋本●。廖氏说“橙”字应当衍余。●应当作〇,即“橙”字。)

竹子与树木中珍贵的品种(宋本“贵”字作〇。)

那些牺牲与沼泽(“牺”字原误作“仪”。)

美好的声誉与威望(宋本“闻”字作“问”。)

蜀王的弟弟苴私下亲近巴国(廖氏说“苴”字下面应当有“侯”字。)

将其土地划分为三十一县(宋本脱漏“三十二”三字,俗本将“一”改为“二”,廖氏校勘于是想删去这个字,都是没有考证清楚。现在依据《路史·太昊纪》注补正。)

白虎为害,自从秦、蜀、巴、汉以来都以此为患(此处有脱漏文字,《艺文类聚》卷三百四十八有:“一只白虎常常跟随群虎在巴蜀游荡,伤害了一千多人。”又卷四百八十,《北堂书钞》卷一百二十五,也都节录引用。)

万户的城邑(《艺文类聚》两次引用,“邑”字上面都有“赏”字。)

于是夷人朐忍的廖仲……

二十三 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续集》卷一 校明刘大昌刻本《华阳国志》跋

《华阳国志》这本书,自从廖氏题襟馆本出版发行后,世间的读者,以为可以没有遗憾了。因为原书是由顾千里亲手校勘的,主要用来订正错误以便流传。然而我过去见到同年邓孝先太史所藏的顾氏校本,是付梓刊印之后重新校勘的。其所依据的是常熟冯氏空居阁本。其校勘语超出刊本的内容非常多。保山吴佩伯曾经借抄一本,现在还寄存在我的书斋中。我每次翻阅时都会看到它。书中多识别出可疑错误之处,而实际改订的地方却极少。因为所见冯本之外,仅有钱磬室的写本、何义门的校本而已,对于明代嘉靖以前的旧刻本似乎未曾阅览过。最近北平图书馆,新收藏到嘉靖甲子年刘大昌刻本,极为罕见。于是从赵君斐云那里借回,用廖刻本对照校勘一遍。从八月二十二日起,到十月三十日止,总共花了两个多月,才完成工作。行止不固定,校勘工作屡次中断,实在让我感到惭愧。然而全书订正的文字多达四百多个,都是前人所未发现的,又特别让自己感到欣慰。这里列举前几卷最出色的地方来说明。

比如卷一:“树有荔枝”,“支”字不误作“芰”(第二叶)。“仪贪巴道之富”,不作“巴苴”(第三叶。省略原有的“第”、“叶”二字,下文同)。“取商于之地”,不脱漏“之”字。“曰虎历四郡”,“曰”字不误作“白”。“从高祖定秦有功”,“秦”字不误作“乱”(均在第四叶)。“此武王伐纣之歌也”,“此”字不误作“比”(第五叶)。“家中无可与”,“与”字不误作“为”(第六叶)。“凉州羌反,入汉中”,不脱漏“反”字。“贫者无以自支”,“支”字不误作“久”(均在第七叶)。“严子农代为都督。农解后”,两个“农”字不误作“丰”(第十一叶)。“朐忍徐虑”,“虑”字不误作“惠”(第十三叶)。“大破之。阐、咨退”,不脱漏“阐”字(第十三叶)。“人多戆勇”,不脱漏“多”字(第十五叶)。“李雄,宕渠之厮伍”,“厮”字不误作“斯”。

卷二佳字,如:“上昭于天”,“昭”字不误作“照”(第一叶)。“文秀暐晔”,“晔”字不作“玮”(第二叶)。“姜济、陈巳”,“巳”字不误作“巴”。“不得过,过多云鬼病之”,不脱漏下“过”字。“学道永信者”,“永”字不误作“未”。“其供通限出五斗米”,“通”字不误作“道”。“张修攻固城”,“城”字不作“成”(均在第四叶,下叶“城”字同)。“鲁益骄恣。璋怒”,不脱漏“璋怒”二字。“皆以祭酒为治民”,不脱漏“民”字(均在第四叶)。“大姓李、程、赵氏”,“程”字不作“郑”(第五叶)。“更始即祚”,“祚”字不作“位”(第六叶)。“诸军足办”,“办”字不误作“辨”(第十一叶)。“梓潼郡”,“潼”字不误作“橦”(第九叶,下文同)。“秦州遂荒无晋民”,“州”字不误作“川”,“晋”字不误作“留”(第十二叶)。

卷三佳字,如:“故多斑彩文章”,“斑”字不作“班”(第一叶)。“鱼凫王田于湔山”,不脱漏“鱼凫”二字(第二叶)。“天奉我矣”,“奉”字不作“承”(第三叶)。“王哀念之”,不脱漏“念”字(第三叶)。“歌龙归之曲”,“龙”字不作“陇”(第三叶)。“司马错等因取苴与巴焉”,“焉”字不脱漏(第四叶)。“玉帛戋戋乎梁益之乡”,“戋戋”二字不误作“践”(第八叶)。“英辩博通”,“辩”字不误作“辨”(第九叶)。“则有元常、元化、程玦”,“玦”字不误作●(第九叶)。“火井江有火井”,上“火”字不误作“文”(第十二叶)。“拔雒城,援襄阳”,不

脱拔字,援不误拔(十四)。「汉时,任安定祖」,不脱安字(十四)。「省桥梁三津」,不脱梁字(十六)。「有王乔、彭祖祠」,乔不误桥(十七)。「孝子吴顺养母」,养不误俸(十七)。

译“脱”字被误作“拔”,而“援”字没有误作“拔”(见第十四条)。“汉时,任安定祖”一句中,“安”字没有被脱漏(见第十四条)。“省桥梁三津”一句中,“梁”字没有被脱漏(见第十六条)。“有王乔、彭祖祠”一句中,“乔”字没有误作“桥”(见第十七条)。“孝子吴顺养母”一句中,“养”字没有误作“俸”(见第十七条)。

卷四佳字,如:「发运兴役,费甚多」,不脱兴字(二)。「方为先主问代」,为不误亡(四)。「柔远能迩」,迩不误尔(六)。「破坏郡县,役吏民」。役不误殁(九)。「人但焦草炙鼠为命」。焦不误樵(九)。「逊使使督护云南姚岳」,不脱下使字(十)。「

少威仪」,仪不误棱(十一)。「学图纬,通三才」,才不误材(十一)。「升麻县」,升不误牧(下文即云「山出好升麻」,十四)。「俗妖巫,惑禁忌」。不脱惑字(十六)。「天所贵也」,所不误之(十六)。「度兰沧水」,沧不误仓(下同,十七)。「谓诸耆老曰」,不脱诸字(十六)。「大姓陈、赵、谢、杨氏」,不脱谢字(十六)。此皆廖校所遗其他诸卷尚多,不能悉举也。

  又廖氏所附校语,有引据史传以证本书之误。今以刘本勘之,多与之合。如卷五,「以功曹李雄为大司徒」(二),廖校云:「雄当作熊,见《后汉书》。」此本正作李熊。卷六,「先主还解」(四),廖校云:「沛下不当有解。即今廨字。」此本正作廨。「不可背之,立效」(四),廖校云:「之下当有要当二字。」今本正有此二字。「尽封其物」(五),廖校云:「尽上当有羽字。」今本正有羽字。卷八「地名观阪,上自观下」(三),廖校云:「当作自上。」今本正作自上。「广汉太守张微」(八),廖校云:「《后贤志》、《

目录》皆作征。」今本正作征字。卷十「同穴斋定」(二十三),廖校云:「误,未详。本或作窆字。」又,「▯榖二石」(二十三),廖校云:「误。未详。本或作蜀。」今本正作窆蜀字。凡此,皆廖氏所疑,而未敢遽为订正者;今得此本,若合符契。益可恍然矣。至如人名之舛失,如祝苞,祝不误程。贾●。●不误栩。杨厚,厚不误序。贞玦,玦不误●。皆见于卷十中《先贤士女》,所关至巨。赖有此刻足以正其差误。校竟为之忻快无已!

  夫《常志》自元丰间吕微仲始刻于成都。嘉泰间李叔廑再刻于临邛。然李氏授梓时已言其多所缺漏。迄明以来,并此临邛补葺之本亦绝迹于天壤,惟恃诸家传钞延此坠绪。据刘氏《后跋》言:「笥中所藏,出于旧录。祇取《范史》订正十一,献之郡斋。」则当时未睹宋椠可知。尤可异者,杨经守成都,以此书授梓在嘉靖甲子。而张佳胤有张四维《序》,亦署嘉靖甲子元日。以数百年来堙郁不传之籍,而一年之中有两刻本,且皆出于蜀人之手。书之显晦,信有时耶?张氏蒲州所刻,观其《自序》,乃「得抄本于澶渊晁太史家,嗣在江阳假得杨用修本。又在大梁假得朱灌甫本,交互取质,参证脱讹」。余库中亦藏?是本,取以对勘,凡刘本改正之字,张本一一皆具。可知二公校订之精审,视后世所传恶钞迥然大异。宋本既不可得见,得此嘉靖初元善刻,据以纠正流俗之失,虽与天水旧椠等量齐观可耳。

  然余窃有未解者,闻廖氏题襟馆开雕此书,本出孙渊如之手,而顾千里为之一一经理,以成其事。孙氏既富于收藏,顾氏夙精于校勘,宜其尽罗众本,择善而从,藉杀青之役以竟扫叶之功。今观其书,夺讹盈幅,转不若李氏《函海》之较为审慎精严也。盖雨村所据以付梓者为钱叔宝写本,而又得此刘大昌本,及天启李一公本,考订其异同;而廖氏刻本时,不特嘉靖张、刘二本及天启李氏本均不及见,即李氏《函海》本亦似未经寓目,殊不可解。右方所举前四卷异文,检视《函海》本,均注其异同于本字下。千里若见及之,必不至略而不采也。昔黄荛圃校书,多兼收众本,一书手勘至于再三,不惮其烦,所谓「遇本即较」也。余为之进一解曰:凡校书之法,切勿笃信前人。世人偶得名家校刊之书,辄笃守其本,谓已决无罅漏。岂知异钞秘椠,海内方迭出不穷,吾辈览玩所及,或为昔人耳目所未经;刻意寻求,往往后来居上,正不必詟于前贤而自画也。

  此本半叶十行,行二十字,白口,四周双阑。前有嘉靖

译卷四“佳”字,例如:“发运兴役,费甚多”,没有脱落“兴”字(二)。“方为先主问代”,“为”字没有误作“亡”(四)。“柔远能迩”,“迩”字没有误作“尔”(六)。“破坏郡县,役吏民”,“役”字没有误作“殁”(九)。“人但焦草炙鼠为命”,“焦”字没有误作“樵”(九)。“逊使使督护云南姚岳”,没有脱落下边的“使”字(十)。“少威仪”,“仪”字没有误作“棱”(十一)。“学图纬,通三才”,“才”字没有误作“材”(十一)。“升麻县”,“升”字没有误作“牧”(下文即说“山出好升麻”,十四)。“俗妖巫,惑禁忌”,没有脱落“惑”字(十六)。“天所贵也”,“所”字没有误作“之”(十六)。“度兰沧水”,“沧”字没有误作“仓”(下文相同,十七)。“谓诸耆老曰”,没有脱落“诸”字(十六)。“大姓陈、赵、谢、杨氏”,没有脱落“谢”字(十六)。这些都是廖校所遗漏的,其他各卷尚多,不能全部列举。

又廖氏所附的校语,有引用史传来证明本书错误的。现在用刘本核对,大多与之相符。例如卷五,“以功曹李雄为大司徒”(二),廖校说:“雄应当作熊,见《后汉书》。”此本正好作李熊。卷六,“先主还解”(四),廖校说:“沛下不应当有解字。即现在的廨字。”此本正好作廨。“不可背之,立效”(四),廖校说:“之下应当有‘要当’二字。”今本正好有这二字。“尽封其物”(五),廖校说:“尽上应当有羽字。”今本正好有羽字。卷八“地名观阪,上自观下”(三),廖校说:“应当作自上。”今本正好作自上。“广汉太守张微”(八),廖校说:“《后贤志》、《目录》都作征。”今本正好作征字。卷十“同穴斋定”(二十三),廖校说:“错误,未详。原本或许作窆字。”又,“〇榖二石”(二十三),廖校说:“错误。未详。原本或许作蜀。”今本正好作窆蜀字。凡是这些,都是廖氏所怀疑,而不敢轻易订正的;现在得到这个版本,如同符契相合。更加让人豁然开朗了。至于人名的错乱缺失,如祝苞,祝没有误作程。贾栩。栩没有误作栩。杨厚,厚没有误作序。贞玦,玦没有误作玦。都见于卷十中的《先贤士女》,关系重大。依靠这个刻本足以纠正其差错。校勘完毕为此欣喜快乐不已!

那《常志》自从元丰年间吕微仲开始在成都刻印。嘉泰年间李叔廑再次在临邛刻印。然而李氏交付刻版时已经说它有很多缺漏。直到明朝以来,连这临邛补修的本子也在世间绝迹,只依靠各家传抄延续这垂绝的线索。根据刘氏《后跋》说:“书箱中所藏的,出自旧录。只取《范史》订正十分之一,献给郡斋。”那么当时没有看到宋版可知。尤其奇怪的是,杨经守成都,将此书交付刻版在嘉靖甲子年。而张佳胤有张四维的《序》,也署嘉靖甲子元旦。以数百年来埋没不传的书籍,而在一年之中有两个刻本,且都出于蜀人之手。书的显赫与晦涩,确实有时运吗?张氏蒲州所刻,看他的《自序》,是“在澶渊晁太史家得到抄本,随后在江阳借得杨用修本。又在大梁借得朱灌甫本,交互取质,参证脱落错误”。我库中也藏有这个本子,拿来对照勘验,凡是刘本改正的字,张本一一都有。可知两位公校订的精审,与后世所传的劣质抄本截然不同。宋本既然不可得见,得到这个嘉靖初年的善刻,据以纠正流俗的失误,虽然与天水旧版等量齐观也可以了。

然而我私下有不能理解的,听说廖氏题襟馆开雕此书,原本出于孙渊如之手,而顾千里一一经理,以完成此事。孙氏既然富于收藏,顾氏向来精于校勘,应当尽罗众本,择善而从,借着刊刻的工作以竟扫叶之功。现在看他的书,夺误满幅,反而不如李氏《函海》较为审慎精严。大概雨村所据以付梓的是钱叔宝写本,而又得到这个刘大昌本,以及天启李一公本,考订其异同;然而廖氏刻本时,不仅嘉靖张、刘二本及天启李氏本都没有见到,即使李氏《函海》本也似乎未经过目,实在不可理解。右边所举前四卷异文,检视《函海》版,都在本字下注明其异同。千里如果见到,必定不至于忽略而不采纳。从前黄荛圃校书,多兼收众本,一本书亲手勘验至于再三,不嫌其烦,所谓“遇本即较”也。我为此进一步解释说:凡是校书的方法,切勿笃信前人。世人偶然得到名家校刊的书,就笃守其本,认为已经决无漏洞。岂知异钞秘椠,海内正层出不穷,我们阅览玩味所及,或许为昔人耳目所未经;刻意寻求,往往后来者居上,正不必畏惧前贤而自我限制。

此本半叶十行,行二十字,白口(无黑口),四周双阑。前有嘉靖

甲子知成都府昆明杨经序。后有大昌自序。钤有「尊生父修绠图书」白文印。又「淮」字朱文印。遍检各书,自李雨村引校外,诸家均不着录,洵可云罕秘矣。至张氏蒲州刻本,则并雨村亦未之觏也。余昔年曾得抱经楼藏本,缺第十一卷,嗣与友人易得完帙,今宝藏于双鉴楼中,异时当更取以覆勘之(注)。

译甲子年,知成都府事的昆明人杨经作序。后面有大昌的自序。钤有“尊生父修绠图书”白文印,又有“淮”字朱文印。遍查各书,除了李雨村引校外,其他各家均未著录,确实可以说罕见而秘藏了。至于张氏蒲州刻本,连李雨村也未见过。我早年曾得到抱经楼藏本,缺少第十一卷,后来与友人交换得到完整版本,如今珍藏在双鉴楼中,将来应当再拿来覆校勘定。

华阳国志校补图注附录二

  莫与俦着作两篇

      一 牂牁考

  汉武帝元鼎六年,置牂牁郡。郡所以名,《华阳国志》谓:「楚威王(原注:「《汉书》注引作楚襄王。」此下凡引原注,皆加括弧与引号。)遣将庄蹻泝沅水,出且兰以伐夜郎。植牂柯系船,留王滇池。以系船,因名且兰为牂牁国。」《后汉?西南夷传》云:「楚顷襄王遣庄豪泝沅伐夜郎。军至且兰,椓船于岸而步战。以且兰有椓船牂牁处,乃改其名为牂牁。」而说在二家以前者,《汉志?牂牁郡》注引应劭曰:「牂柯江也。」考《史》、《汉》《西南夷传》,谓「

牂牁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又谓:「夜郎者,临牂牁江,广百余步,足以行船。」又谓:「夜郎精兵可得十万。浮船牂牁,出不意,此制越一奇。」《汉书?武帝纪》谓:「元鼎五年,遣驰义侯遗别将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牁江,咸会番禺。」是牂牁江实在夜郎,而椓船牂牁名国者乃且兰。其可疑者一。且马、班并言庄蹻循江。常、范乃云泝沅。可疑者二。而郦道元《水经注?温水》云:「豚水东径牂牁郡且兰县,谓之牂牁水。水广数里。县临江上,故且兰侯国也。一名头兰,牂牁郡治也。楚将庄蹻泝沅伐夜郎,椓牂牁系船,因名且兰为牂牁。」盖已不得其解,姑主常、范,而移班、马夜郎之牂牁江以就之,非有实据。既读管子书,乃知常、范并误。郦氏改班、马以就常、范,又误中生误。《小匡篇》云:「桓公曰:余乘车之会九,兵车之会三,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南至吴、越、巴、牂牁、●、不庾、雕题、黑齿、荆夷之国,莫违寡人之命。」注:「皆南夷国号。」然则桓公定霸时,南夷已有牂柯矣。庄蹻在后约四百年,安得其时始改名?常氏盖漫记传闻之辞,范氏固未深考,不知即与《史》、《汉》乖异也。意牂柯有国之始,必犹不自齐桓时,当与雕题、黑齿,周初即着号荒服。且以吴、越、巴、荆并称,其国必大。今其疆宇大略已不可得闻。而据《史》、《汉》「牂柯江广数里,出番禺城下」,及「夜郎临牂柯江,广百余步」推之,首尾二千余里皆得牂柯之名,则其国当自夜郎、且兰直接南海,能约束群小国,如秦西呕(同瓯)、汉南越之比,恐汉牂牁一郡不足以尽其地也。春秋以后,此国遂微,而西呕、夜郎、滇争相雄长。故《史》、《汉》言西南诸君以什数者,皆不及牂牁。盖已降于夜郎「旁小邑」中,惟江水于旧国之名无所改称耳。逮约置吏夜郎,又诛且兰,平南夷以立郡,而不取最大之夜郎为名,岂不以牂牁为最古且大之国欤?惟牂牁本系船之称,师古以释郡名。《说文》:「弋,橛也。」《尔雅》:「樴,谓之杙。」《三国志常林传》注引《魏略》云:「遣船兵于岘山东斫牂牁材。」《太平御览》引《浔阳记》,载陶桓公牂牁成杨树。又引《豫章记》载聂友用樟木作牂柯,遂成树。又引《异物志》云:「牂牁者,系船筏皆是也。」其取以名国者,《水经注》又云:「牂柯,亦江中两山名也。」引左思《吴都赋》云:「吐浪牂柯」者。……(「今左赋无此文,岂在初稿删削中邪?」)《通鉴》注引《后汉志》注亦云:「牂柯,江中名(石)山。」(「今《后汉志》注亦无」。)意:国境内江中必有其山,似系船之牂柯,故取之。特今未详所在耳。《

北堂书钞》引《异物志》云:「有一山在海内,小而高,似系船筏,俗人谓之越王牂柯。远望甚小而高,不似山,近望之高数丈,名为牂柯,在海中。」是其类矣。至牂柯二字,《汉书》凡数十见,牂并从丬、柯并从木。《唐书?志》、《元和郡县志》同。牁有从丬作牁者,《史记》、《后汉书》及《补汉志》、《三国志》也。《三国志》牂从牛,作?。《隋志》同。晉、宋、齊三書志二字並從牛也,作??。《華陽國志》?亦從牛。船杙之名,或用戕●(当作●●,原刻讹)。《玉篇》弋部云:「●,子郎切,系船大弋也。

译《华阳国志校补图注》附录二

莫与俦著作两篇

一、牂牁考

汉武帝元鼎六年,设置牂牁郡。郡之所以得名,《华阳国志》说:“楚威王(原注:‘《汉书》注引作楚襄王。’以下凡引原注,皆加括弧与引号)派遣将领庄蹻逆流沅水而上,经过且兰去讨伐夜郎。树立牂柯来系船,留在滇池称王。因为系船的缘故,所以把且兰命名为牂牁国。”《后汉书·西南夷传》说:“楚顷襄王派遣庄豪逆流沅水去讨伐夜郎。军队到达且兰,把船系在岸边而徒步作战。因为且兰有系船用的牂柯之处,于是改其名为牂牁。”而在两家说法之前的,《汉书·地理志·牂牁郡》注引应劭说:“牂柯是江名。”考证《史记》、《汉书》的《西南夷传》,说“牂牁江宽数里,从番禺城下流出”。又说:“夜郎,临近牂牁江,江宽百余步,足以行船。”又说:“夜郎的精兵可得十万。乘船沿牂牁江而下,出其不意,这是制服越人的奇计。”《汉书·武帝纪》说:“元鼎五年,派遣驰义侯遗另带巴蜀的罪人,征发夜郎的军队,沿牂牁江而下,全部在番禺会合。”由此可见,牂牁江实在夜郎境内,而因系船牂牁而得名的国家却是且兰。这是第一个可疑之处。况且司马迁、班固都说庄蹻沿江而行,常璩、范晔却说逆流沅水而上。这是第二个可疑之处。而郦道元《水经注·温水》说:“豚水向东流经牂牁郡且兰县,称为牂牁水。水宽数里。县临江上,所以是且兰侯国。一名头兰,是牂牁郡的治所。楚将庄蹻逆流沅水讨伐夜郎,树立牂柯系船,因此把且兰命名为牂牁。”大概已经无法理解其中的缘由,暂且采纳常璩、范晔的说法,而把班固、司马迁所说的夜郎的牂牁江移过来以迎合他们,并没有实际的依据。既然读了《管子》一书,才知道常璩、范晔都错了。郦氏修改班固、司马迁的说法以迎合常璩、范晔,又是错误中生出错误。《管子·小匡篇》说:“桓公说:我乘车会盟九次,兵车会盟三次,九次会合诸侯,一次匡正天下,向南到达吴、越、巴、牂牁、越、不庾、雕题、黑齿、荆夷等国,没有违背我的命令。”注解说:“都是南方夷人的国号。”那么齐桓公确立霸业时,南方夷人中已有牂柯了。庄蹻在其后约四百年,怎么到那时才开始改名?常璩大概是随意记载传闻之辞,范晔本来没有深入考证,不知道这与《史记》、《汉书》相违背。推测牂柯有国的开始,必定不始于齐桓公时,应当与雕题、黑齿一样,在周初就已著录于荒服。况且它与吴、越、巴、荆并称,其国家必定很大。如今其疆域大致已不可得知。而根据《史记》、《汉书》“牂柯江宽数里,从番禺城下流出”,以及“夜郎临近牂柯江,宽百余步”来推测,首尾两千多里都得到牂柯之名,那么其国家应当从夜郎、且兰直接延伸到南海,能够约束众多小国,如同秦时的西瓯、汉时的南越一样,恐怕汉朝的牂牁一郡不足以涵盖其全部土地。春秋以后,此国于是衰微,而西瓯、夜郎、滇争相称霸。所以《史记》、《汉书》说西南诸君以十数,都不提及牂牁。大概已降为夜郎“旁侧的小邑”中,只有江水对旧国之名没有改称罢了。等到大约设置官吏于夜郎,又诛灭且兰,平定南夷以设立郡,却不取最大的夜郎为名,难道不是因为牂牁是最古老且最大的国家吗?只是牂牁本是系船之称,颜师古以此解释郡名。《说文解字》:“弋,橛也。”《尔雅》:“樴,谓之杙。”《三国志·常林传》注引《魏略》说:“派遣船兵在岘山东砍伐牂牁木材。”《太平御览》引《浔阳记》,记载陶桓公的牂牁长成杨树。又引《豫章记》记载聂友用樟木作牂柯,于是长成树。又引《异物志》说:“牂牁,系船的筏子都是。”那些用来命名国家的,《水经注》又说:“牂柯,也是江中两座山的名字。”引用左思《吴都赋》说:“吐浪牂柯”的……(“现在左思赋中没有此文,难道在初稿删削之中吗?”)《资治通鉴》注引《后汉书·郡国志》注也说:“牂柯,江中名山。”(“现在《后汉书·郡国志》注也没有。”)推测:国境内江中必有其山,形状像系船的牂柯,所以取此名。只是现在不详其所在罢了。《北堂书钞》引《异物志》说:“有一座山在海内,小而高,像系船的筏子,俗人称之为越王牂柯。远望很小很高,不像山,近望之高数丈,名为牂柯,在海上。”就是这类了。至于牂柯二字,《汉书》中数十次出现,牂都从丬、柯都从木。《唐书·志》、《元和郡县志》相同。牁有从丬作牁的,《史记》、《后汉书》及《补汉书·地理志》、《三国志》如此。《三国志》牂从牛,作牂。《隋书·志》相同。晋、宋、齐三书志二字都从牛,作牂牁。《华阳国志》牁也从牛。船杙之名,或用戕弋(当作弋弋,原刻讹误)。《玉篇》弋部说:“弋,子郎切,系船的大弋也。”

」又「●?郡,亦作?。」「●,各何切。」●●即??也。《广韵》七歌云「牁,所以系舟。」又「牂?,郡名。●,陆云上同。」(「●,本作牂,误。」)十一唐云:「●,●牁。亦作牂。」(「●,本并作戕,误。」)「●,又或作?。」《广雅?释宫》云:「●●,杙也。」●,又或书作●。《佩觿》云:「●,各何翻,地名。」校者曰「《

译又说:“牂牁郡,也写作牂牂。”“牂,各何切。”牂牁就是牂牁。《广韵》七歌说:“牁,是用来系船的木桩。”又说:“牂牁,是郡名。牂,陆云说同上。”(“牂,原本写作牂,错误。”)十一唐说:“牂,牂牁。也写作牂。”(“牂,原本都写作戕,错误。”)“牂,又有时写作牂。”《广雅·释宫》说:“牂牁,是木桩。”牂,又有时书写为牂。《佩觿》说:“牂,各何翻,地名。”校勘者说:“《

玉篇》作●。又作●。●●,即??也。」今按:船杙、郡名,并当以《汉书》牂柯为正。牁因牂从丬而别。??愈不知所從。盖同丬而误牛。●●又因杙增制。●、●,笔小异。●又●之别。皆向壁虚造之书也。牂读如《诗》「其叶牂牂」,《尔雅》「太岁在午曰敦牂」之牂。柯,读如《记?礼器》「不改柯易叶」之柯。牂有壮大之义。柯犹大木枝之谓。牂柯者,言杙牂样壮大如枝柯也。刘球《隶韵》,娄机《汉隶字源》,唐、歌两韵并有牂柯字,云出《李翊碑》。考洪适《隶释》载《翊碑》,有云:「牂柯太守曾孙。」是二韵即以郡名两字分入。据汉人所书,亦作牂柯为正之一征。而《广韵》、《集韵》以系舟专属之牁,而以柯为「通作」。娄氏于柯下更列牁文,而以柯系其下,云「即牁」,皆已不知柯为正字也(注)。 (录自莫氏文集。标点分段)

      二 庄蹻考

    楚将庄蹻,将军(兵)循江上,略巴黔中以西,降夜郎,定滇池,以属楚。今贵州黎平、镇远、思州、铜仁诸府有武陵郡、镡成、无阳、辰阳诸县地,即有秦、楚黔中地。思南一府,有汉巴郡、涪陵县地,即有秦、楚巴地。然则,诸府倚西州县,以西余府,即皆其兵威所属。间摭其事,考而一之。

  《史记?西南夷传》:「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庄蹻者,楚庄王苗裔也。蹻至滇池,地(池)方三百里,旁平地肥饶数千里。以兵威定属楚。欲归报,会秦击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还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

汉书》同。《后汉书?西南夷传》:「初,楚顷襄王时,遣将庄豪,从沅水伐夜郎。军至且兰,椓船于岸而步战。既灭夜郎,因留王滇池。以且兰有椓船牂柯处,乃改其名为牂柯。」《通典?边防三》:「史、汉皆云楚威王时,使庄蹻略巴、黔以西。蹻至滇池,欲归,会夺楚巴、黔中,因以其众王滇。后十余岁秦灭。楚自威王后,怀王立三十年,至顷襄王之二十二年,秦昭襄王遣兵攻楚,取巫黔中。《后汉史》则云顷襄王时庄豪王滇。豪即蹻也。若蹻自威王时将兵略地,属秦陷巫、黔中,道塞不通,凡经五十二年。岂得如此淹久。或恐《史记》谬误,班生因习便通。范氏所记详考,为正。又,蹻王滇后十五年,顷襄王卒。考烈王二十五年,幽王十年,负刍五年而楚灭。后十五年秦亡。凡七十年,何故云蹻王滇后十余年而秦亡也。」《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皆袭其说。今按: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见《史记?本纪》。又《六国表》:楚,顷襄王二十二年,「秦拔我巫、黔中郡。」并当周赧王三十八年。杜氏以《史》、《汉》威王时为非,《后书》顷襄王时为正,说是。《汉书》注引《华阳国志》亦云:「顷襄王时。」今本仍作威王,则亦误本也。《荀子?议兵篇》:「齐之田单,楚之庄蹻,秦之商鞅,燕之缪虮,是皆世俗之所谓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强弱未有以相君者也。若其道,一也。」又云:「楚兵殆于垂沙,唐蔑死,庄蹻起,楚分为三四。是岂无坚甲利兵也(音耶)?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也。」杨倞注引《史记索隐》曰:「庄蹻,楚将,言其起为乱后,楚遂分为四。」又引《韩子》曰:「楚王欲伐越。杜子曰,臣患能见百步而不能自见其睫。王之兵败于秦晋,庄蹻为盗境内吏不能禁,而欲伐越,此智之如目也。蹻初为盗,后为楚将。」杨氏所引,在《韩非?喻老篇》,云欲伐越者,楚庄王。《商子?弱民篇》:「唐蔑死于垂涉(「沙、涉,形声相近」),庄蹻发于内,楚分为五。」(「垂涉之事,商鞅死已久。当是后人袭《荀子》搀入书中。」)《韩诗外传》曰:「楚兵殆于垂沙,唐子死,庄蹻起,楚分为三四。」(「元作方为二四,今改。」)《史记?补礼书》:「楚兵殆于垂沙,唐昧(「蔑、昧,音同。」)死,庄蹻起,楚分而为四。

译《玉篇》写作●。又写作●。●●,就是??。」现在考察:船杙、郡名,都应当以《汉书》中的“牂柯”为正字。“牁”是因为“牂”从“丬”旁而分化出来的。“??”更是不知道从何处而来。大概是把“丬”误写成了“牛”。●●又是因“杙”字增加偏旁而造出的。●、●,只是笔画上的微小差异。●又是●的别体。这些都是凭空杜撰的字书。“牂”读音如同《诗经》中“其叶牂牂”、《尔雅》中“太岁在午曰敦牂”的“牂”。“柯”,读音如同《礼记·礼器》中“不改柯易叶”的“柯”。“牂”有壮大之意。“柯”犹如大树枝条的意思。“牂柯”,是说船杙像牂一样壮大如树枝。刘球的《隶韵》、娄机的《汉隶字源》,在唐、歌两个韵部中都有“牂柯”二字,说出自《李翊碑》。考察洪适的《隶释》记载《翊碑》,有说:“牂柯太守曾孙。”这两个韵部就是把郡名的两个字分别归入。根据汉人所写的文字,这也是“牂柯”为正字的一个证据。而《广韵》、《集韵》把系船桩专门归属于“牁”,而把“柯”作为“通假字”。娄氏在“柯”字下又列出“牁”字,并把“柯”系在“牁”下,说“就是牁”,都已经不知道“柯”是正字了(注)。(录自莫氏文集。标点分段)

二 庄蹻考

楚将庄蹻,率领军队沿江而上,攻取巴、黔中以西地区,降服夜郎,平定滇池,使其归属楚国。现在贵州黎平、镇远、思州、铜仁各府,有武陵郡、镡成、无阳、辰阳县等地,即有秦、楚黔中地。思南府,有汉巴郡、涪陵县地,即秦、楚巴地。那么,各府倚靠西部的州县,以及西部其余的府,就都是他兵威所管辖的地方。偶尔搜集相关事迹,考证并统一它们。

《史记·西南夷传》:“起初楚威王时,派遣将军庄蹻率领军队,沿江而上攻取巴、蜀、黔中以西。庄蹻,是楚庄王的后裔。庄蹻到达滇池,地方方圆三百里,旁边平坦肥沃的土地有数千里。凭借兵威平定并归属楚国。想要回去报告,恰逢秦国攻打夺取楚国的巴、黔中郡,道路阻塞不通。于是返回率领他的部众称王于滇,改变服饰顺从当地习俗来统治他们。”《汉书》相同。《后汉书·西南夷传》:“起初,楚顷襄王时,派遣将领庄豪,从沅水讨伐夜郎。军队到达且兰,把船钉在岸边而步行作战。既然灭掉夜郎,于是留在那里称王于滇池。因为且兰有钉船桩的地方,就改它的名字为牂柯。”《通典·边防三》:“《史记》、《汉书》都说楚威王时,派遣庄蹻攻取巴、黔中以西。庄蹻到达滇池,想要回去,恰逢秦国夺取楚国的巴、黔中郡,于是率领他的部众称王于滇。后来十几年秦国灭亡。楚国自威王之后,怀王在位三十年,到顷襄王二十二年,秦昭襄王派遣军队攻打楚国,夺取巫、黔中郡。《后汉书》却说顷襄王时庄豪称王于滇。豪就是蹻。如果庄蹻从威王时率领军队攻取土地,等到秦国陷落巫、黔中郡,道路阻塞不通,总共经过五十二年。怎么能如此长久。或许《史记》有误,班固沿袭便通。范晔所记载的详细考证,是正确的。又,庄蹻称王于滇后十五年,顷襄王去世。考烈王二十五年,幽王十年,负列五年而楚国灭亡。后来十五年秦国灭亡。总共七十年,为什么却说庄蹻称王于滇后十几年秦国就灭亡了呢。”《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都沿袭这种说法。现在考察:秦昭襄王三十年,蜀守若攻打楚国,夺取巫郡及江南地区,设置为黔中郡,见于《史记·本纪》。又《六国表》记载:楚国,顷襄王二十二年,“秦国攻取我们的巫、黔中郡。”都对应周赧王三十八年。杜佑认为《史记》、《汉书》中的威王时是错误的,《后汉书》中的顷襄王时是正确的,这种说法是对的。《汉书》注引《华阳国志》也说:“顷襄王时。”现在的版本仍然写作威王,那也是错误的版本。《荀子·议兵篇》:“齐国的田单,楚国的庄蹻,秦国的商鞅,燕国的缪虮,这都是世俗所谓善于用兵的人。他们的巧拙、强弱并没有谁能压倒谁。如果论他们的道,是一样的。”又说:“楚军在垂沙战败,唐蔑战死,庄蹻起事,楚国分裂为三四部分。这难道是没有坚固的铠甲和锋利的兵器吗?是因为统领他们的人不符合正道。”杨倞注引《史记索隐》说:“庄蹻,楚国将领,说他起事后,楚国于是分裂为四。”又引《韩非子》说:“楚王想要讨伐越国。杜子说,我担心能看见百步之外而不能看见自己的睫毛。您的军队在秦、晋战败,庄蹻在国内做盗贼官吏不能禁止,却想要讨伐越国,这智慧就像眼睛一样(只看得到别人看不到自己)。”庄蹻起初做盗贼,后来成为楚国将领。杨氏所引,在《韩非子·喻老篇》,说想要讨伐越国的是楚庄王。《商君书·弱民篇》:“唐蔑死于垂涉(‘沙、涉,形声相近’),庄蹻在内起事,楚国分裂为五。”(“垂涉之事,商鞅死已久。应当是后人沿袭《荀子》掺入书中。”)《韩诗外传》说:“楚军在垂沙战败,唐子战死,庄蹻起事,楚国分裂为三四。”(“元本作方为二四,现在改正。”)《史记·补礼书》:“楚军在垂沙战败,唐昧(‘蔑、昧,音同。’)战死,庄蹻起事,楚国分裂而为四。”

」参三书之文,略与《荀》同,皆言唐蔑死,庄蹻起而楚分。考《史记?楚世家》及《六国表》,「秦与齐、韩共攻楚,杀楚将唐昧,取重邱而去。」在楚怀王二十八年。二十九年,「秦取楚襄城。」三十年,「怀王入秦。秦取楚八城。」顷襄王元年,「秦取楚柝,及十五城。」楚分为三四即谓此。是庄蹻之伐夜郎取滇,当以《后书》顷襄王时为确之明证也。至韩非谓楚庄王欲伐越,而杜子举庄蹻为盗境内以止之庄,怀之讹也。庄王称霸事具《春秋传》及《史记》,安有丧地秦晋之事。唯怀王十七年与战丹阳,「秦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虏我大将军、裨将军七十余人,遂取汉中之郡。」怀王乃悉国兵复袭秦,战于蓝田。大败楚军。」韩魏闻楚之困,乃南袭楚,至于邓。」楚闻,乃引兵归。二十年,昭睢又有「王虽取地于越,不足以刷耻」之语,在《史记?楚世家》。可见欲伐越而言丧于秦晋,即指十七年事。其为怀王之误无疑也。盖庄蹻在怀王时为盗。至顷襄时起而为将。故杨倞曰:「蹻初为盗,后为将」也。蹻之略地南中,确年无可见。意只在顷襄王二十年前后。三代用兵,未有淹久至三四年之外者。特无征,未敢定耳。而《困学纪闻》引贾生吊屈原曰:「谓跖、蹻廉。」注:「楚之大盗曰庄蹻。」又引韩非语,谓「蹻盖在庄王时。庄王苗裔王滇,又一蹻,名氏与盗同。」此特就《史记》、《韩非》为说,未加钩稽,殊难取信。又考《吕氏春秋?介立篇》云:「庄蹻之暴郢也。」注:「庄蹻,楚成王之大盗。」又《异用篇》:「跖与企足得饴,以开闭取楗也。」注:「跖,盗跖。企足,庄蹻也。皆大盗人名也。以饴取楗牡,开人府藏,取人财物也。」高诱独以蹻为成王时,与诸家异。盖用《史记》「威王时」转写讹成耳。故《淮南子?主术训》,「分明以示之,则跖蹻之奸止。」注云:「蹻,庄蹻,楚威王之将军,能为大盗。」仍作威王,可证也。至《后书》之豪,《吕览》之企足,与诸书之蹻,虽颇歧出,实无三人。豪、蹻音近。企足近蹻之切音。且《后书》复有「滇王庄蹻之后」之语。吕氏《介立》,亦仍书作蹻。而郭青螺《庄蹻考》(注),必以王滇之蹻为非盗。谓「迁、固既讹顷襄为威王,又恶知不误豪为蹻。当从范氏庄豪为正,马氏豪即矫之说为非。」此特以正德间云南欲祠蹻,因「谓跖蹻廉兮」,李奇注「蹻,楚之大盗」故,不果。思曲为之护。不足辨也。《范书》谓「灭夜郎」,《华阳国志》谓「降夜郎。」降者是。灭,则安有「汉孰与大」者哉。班、马「泝江定滇」,范氏「泝沅克夜郎」,常亦同范。道可兼通,事堪并举,更无他证即当两存也。至杜氏谓《史》《汉》云:「蹻王滇后十余年秦灭。」且为之算年以质其误。考《史》、《汉》言蹻「王滇。」继言「秦时通五尺道」,于此国「置吏」,「十余岁秦灭。」十余岁,谓通道、置吏至秦亡之年,非谓王滇至秦亡之年。杜氏检核偶未审。乐氏、马氏亦因习便书,疏矣。

译参看《荀子》等三书的文字,大致与《荀子》相同,都说唐昧死后,庄蹻起兵,楚国因此分裂。考察《史记·楚世家》及《六国年表》,记载:“秦国与齐国、韩国共同攻打楚国,杀了楚国将领唐昧,夺取重邱后离去。”这是在楚怀王二十八年。二十九年,“秦国夺取楚国的襄城。”三十年,“楚怀王进入秦国。秦国夺取楚国八座城池。”顷襄王元年,“秦国夺取楚国的柝邑,以及十五座城池。”所谓楚国分裂为三四个部分,指的就是这些情况。因此,庄蹻征伐夜郎、夺取滇地,应当以《后汉书》所载的顷襄王时期为准确,这是确凿的证据。至于韩非子说楚庄王想要征伐越国,而杜子举出庄蹻在境内作乱来劝阻楚庄王,这是将楚怀王误作楚庄王了。楚庄王称霸的事迹详载于《春秋左氏传》及《史记》,怎么会有丧失土地给秦国、晋国的事呢。只有楚怀王十七年与秦国在丹阳交战,“秦军大败我军,斩杀甲士八万,俘虏我大将军、副将七十多人,于是夺取了汉中郡。”怀王于是倾尽全国兵力再次袭击秦国,在蓝田交战,楚军大败。”韩国、魏国听说楚国陷入困境,于是向南袭击楚国,到达邓地。”楚国听说后,于是撤军回国。二十年,昭睢又有“大王虽然在越国夺取了土地,不足以洗刷耻辱”的话,见于《史记·楚世家》。可见想要征伐越国而说在秦国、晋国遭受损失,指的就是十七年的事。这确实是把怀王误作庄王无疑。大概庄蹻在怀王时期是盗贼。到了顷襄王时期起兵成为将领。所以杨倞说:“庄蹻起初是盗贼,后来成为将领。”庄蹻开拓南中地区,确切年份没有可见记载。推测只在顷襄王二十年前后。三代以来用兵,没有拖延很久超过三四年之外的。只是没有确证,不敢断定罢了。而《困学纪闻》引用贾谊吊屈原的话说:“称跖、蹻廉洁。”注解说:“楚国的大盗叫庄蹻。”又引用韩非子的话,说“庄蹻大概在庄王时期。庄王的后代称王于滇,是另一个庄蹻,姓名与盗贼相同。”这不过是依据《史记》、《韩非子》来论述,没有加以考证,很难让人信服。又考察《吕氏春秋·介立篇》说:“庄蹻在郢都暴虐。”注解说:“庄蹻,是楚成王的大盗。”又《异用篇》说:“跖与企足得到饴糖,用来打开门闩。”注解说:“跖,是盗跖。企足,是庄蹻。都是大盗的人名。用饴糖粘住门闩,打开别人的府库,夺取别人的财物。”高诱唯独认为庄蹻是成王时期的人,与其他各家不同。大概是用《史记》“威王时”转写时讹误而成。所以《淮南子·主术训》说:“明确地展示给他们,那么跖、蹻的奸邪就会停止。”注解说:“蹻,是庄蹻,楚威王的将军,能做大盗。”仍然写作威王,可以证明这一点。至于《后汉书》的庄豪,《吕览》的企足,与其他各书的庄蹻,虽然略有分歧,实际上不是三个人。豪、蹻读音相近。企足是蹻的切音。而且《后汉书》又有“滇王是庄蹻的后代”的话。吕氏《介立》,也仍然写作庄蹻。而郭青螺《庄蹻考》,必定认为称王于滇的庄蹻不是盗贼。说“司马迁、班固既然把顷襄王误作威王,又怎么知道没有把庄豪误作庄蹻。应当采纳范晔的庄豪为正确,马融的豪即矫的说法为错误。”这不过是因为正德年间云南想要祭祀庄蹻,因为“称跖蹻廉洁兮”,李奇注“蹻,是楚国的大盗”,所以没有进行。想着要曲意为之辩护。不值得辩驳。《范书》说“灭掉夜郎”,《华阳国志》说“降服夜郎。”降服是对的。如果是灭掉,那么怎么会有“汉朝与谁相比更大”的说法呢。班固、司马迁说“溯江而定滇”,范晔说“溯沅水而攻克夜郎”,常璩也与范晔相同。道路可以兼通,事情可以并举,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就应当两说并存。至于杜氏说《史记》《汉书》记载:“庄蹻称王于滇后十余年秦国灭亡。”并且计算年份来质疑其错误。考察《史记》、《汉书》说庄蹻“称王于滇。”接着说“秦朝时开通五尺道”,在这个国家“设置官吏”,“十余年后秦国灭亡。”十余年,是指从开通道路、设置官吏到秦国灭亡的年份,不是指从称王于滇到秦国灭亡的年份。杜氏核查偶尔不够审慎。乐氏、马氏也因为习惯方便书写,粗疏了。

跋

译题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