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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述注十

周礼述注卷九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14–131 段

是以或谓二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云遂人亦监焉。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畺,五百里王畿界也。皆言任者,地之形实不方平如图,受田邑者逺近不得尽如制,其所生育赋贡取正于是尔。以廛里任国中,而《遂人》职授民田,夫一廛,田百亩,是廛里不谓民之邑居在都城者与?凡王畿内方千里,积百同,九百万夫之地也。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余六百万夫。又以田不易、一易、再易,上中下相通,定受田者三百万家也。逺郊之内地居四同,三十六万夫之地也。三分去一,其余二十四万夫。六乡之民七万五千家,通不易、一易、再易,一家受二夫,则十五万夫之地,其余九万夫,廛里也、场圃也、宅田也、士田也、贾田也、官田也、牛田也、赏田也、牧田也,九者亦通受一夫焉,则半农人也。定受田十二万家也。《食货志》云:「农民户一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此。」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今余夫在遂地之中,如此则士、工、商以事入在官,而余夫以力出耕公邑、甸、稍、县、都,合居九十六同、八百六十四万夫之地。城郭宫室差少,涂巷又狭,于三分所去六而存一焉。以十八分之十三率之,则其余六百二十四万夫之地,通上、中、下六家而受十三夫,定受田二百八十八万家也。其在甸七万五千家为六遂,余则公邑。贾音古。畺,疆本字。监,古衔反。率,音律。

译因此有人称二百里为州,四百里为县,说遂人也在其中进行监管。家邑,是大夫的采地;小都,是卿的采地;大都,是公的采地,即王子弟所食的封邑。畺,是五百里王畿的边界。都说是“任”,是因为土地的实际形状并不像地图那样方正平坦,接受田邑的人远近无法完全符合制度,其所出产的赋税贡品就是以此为准的。用廛里来管理国中,而《遂人》的职责是授予百姓田地,一廛对应百亩田地,这难道不是说廛里不是指百姓居住在都城中的邑居吗?凡是王畿内方圆千里,总共一百个同,是九百万夫的土地。其中有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道路街巷,去掉三分之一,剩余六百万夫。又因为田地有不易、一易、再易之分,上中下等地相互通融,确定接受田地的有三百万家。远郊之内的土地占据四个同,是三十六万夫的土地。去掉三分之一,剩余二十四万夫。六乡的百姓有七万五千户,通算不易、一易、再易,一户接受两夫的土地,则是十五万夫的土地,其余九万夫,是廛里、场圃、宅田、士田、贾田、官田、牛田、赏田、牧田,这九类也通算每户接受一夫的土地,那么就是半农人。确定接受田地的有十二万户。《食货志》说:“农民一户一人已接受田地,其家中其他成年男子作为余夫,也按人口接受田地如此。”士、工、商接受田地五人才相当于农夫一人,现在余夫在遂地之中,如此则士、工、商因从事事务在官府任职,而余夫出力耕种公邑、甸、稍、县、都,合计占据九十六个同、八百六十四万夫的土地。城郭宫室较少,道路街巷又狭窄,在三分中去掉六份而保留一份。以十八分之十三的比例计算,那么其余六百二十四万夫的土地,通算上、中、下六家而接受十三夫,确定接受田地的有二百八十八万户。其中在甸地的七万五千户为六遂,其余则是公邑。贾,读音同古。畺,是疆的本字。监,古音衔反。率,读音同律。

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逺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注曰:「征税也。言征者,以共国政也。」郑司农云:「任地,谓任土地以起赋税也。」▯谓:「国宅,凡官所有宫室,吏所治者也。国税轻近而重逺近者多役也。园廛亦轻之者,廛无谷,园少利也。古之宅必树,而畺场有▯。」疏曰:「上经言任地所在,此经言地税多少不同之事。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者,但此四处出税不同,据上文直言公邑任甸地,则甸地之中兼有六遂矣。其稍、县、都,上文推言三等采地为井田助灋,不见公邑,则三者之中皆有公邑。此云十二者,余三等采地而言,以其乡遂、公邑皆为夏之贡灋故也。漆林之税特重,以其自然所生,非人力所作故也。」

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

注曰:郑司农云:「宅不毛者,谓不树桑麻也。布,泉也。宅不毛者有里布,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欲令宅树桑麻,民就四业,则无税赋以劝之也。」▯谓宅不毛者,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以共吉凶二服及丧器也。民虽有闲无职事者,犹出夫税、家税也。夫税者,百亩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繇役。朱子曰:「宅不毛,为其为亭台也;田不耕,为其为池沼也。」闲音闲。

  以时徴其赋

坡谓赋,田赋也。大宰、大府所谓九赋,司防所谓以九赋之灋令田野之财用者也,盖惟正之供也。防,古外反。

问里布既仍郑注,则口泉之説是矣;若以口泉为非,则里布之注不仍矣。曰:「朱子仍之,坡何敢不仍?《或问》里布,朱子云:『亦不可考。』朱子莫考之,坡何能有考而有以易之?饶氏云:『家征是力役之征,夫征是粟米之征,里布是布缕之征。』是不以布为泉也,不以为泉而以为布缕,与不毛之罚似得其伦类。然本经凡言布者,指泉为多,独于此为布缕,饶氏之云亦未有他据也。况一字而二三其解,又解经之所深避乎?仍而阙之,不害为慎。虽然,三代远矣,里布或别有所指,为口泉决非也。」

○闾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徴其赋。

国中及四郊、六乡之中,自廛里至逺郊也。掌六畜数者,农事之本,且祭祀、养老之所必具,车乘之所必役也,政令、赋役皆是也。坡谓:「此所徴赋乃万民之贡也。大宰所谓九职,大府所谓九功,司防所谓以九功之灋令民职之财用者也。亦称赋者,疏云:『赋其总名』,是也。」

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

注曰:贡草木,谓葵、韮、果、蓏之属。疏曰:大宰以九职任万民,有职必有功,有功即有贡,故此论贡之灋也。分山泽为二者,以山泽出贡不同,故分为二以充八,通闲民为九耳。贡其物者,山泽出产多,故不名一物。

  凡无职者出夫布

载师》云:“任地,则无职者惰农也,有田不耕,故罚重。”此云任民,则无职者游手也,勉以择业,故罚轻。夫布者,以布代九谷与?吴幼清曰:“赋与贡异,赋有常数,贡无常数。此任民以八贡,则随其地产而贡之,其无者不强。”

○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

注曰:「掌罚其家事也。」盛,黍稷也。椁,周棺也。不帛,不得衣帛也。不衰,丧不得衣衰也。皆所以耻不勉。盛音成,强上声。

○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三年大比,则以攷羣吏,而以诏废置。

注曰:郊里,郊所居也。自邦国以及四郊之内,是所主数周天下也。莱,休不耕者。郊内谓之易,郊外谓之莱。善言近。吕伯恭曰:先王自封建诸侯外,有闲田散在诸侯之国,或谓诸

译大凡根据土地情况征收赋税,国都内的官宅不征税,园圃和住宅区按二十分之一征收,近郊按十一分之一征收,远郊按二十分之三征收,甸、稍、县、都的税率都不超过十二分之一,只有漆林按二十分之五征收。注解说:“征,就是征税。说‘征’,是因为要供给国家政务。”郑司农说:“任地,就是根据土地状况来征收赋税。”〇说:“国宅,凡是官府所有的宫室,官吏办公的地方。国家的税收近处轻而远处重,是因为近处劳役多。园圃和住宅区也轻征,是因为住宅区没有谷物,园圃获利少。古代的住宅必定要种树,而疆界和场院有〇。”疏解说:“上文讲任地的所在,这段经文讲地税多少不同的情况。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二分之一,但这四处出税不同,根据上文只说公邑任甸地,那么甸地之中兼有六遂了。那稍、县、都,上文推说三等采地是井田助法,不见公邑,那么这三者之中都有公邑。这里说十二分之一,是相对于其余三等采地而言,因为乡遂、公邑都实行夏代的贡法。漆林的税特别重,因为它是自然生长的,不是人力种植的。”

凡是住宅不种桑麻的,要缴纳里布;凡是田地不耕种的,要缴纳屋粟;凡是百姓没有职业劳作的,要缴纳夫家之征。

注解说:郑司农说:“宅不毛,就是不种桑麻。布,就是货币。宅不毛要缴纳里布,民无职事要缴纳夫家之征,是想让百姓在住宅种桑麻,从事四种职业,那么就没有税赋来劝勉他们了。”〇说:宅不毛的,罚以一里二十五家的货币;空田的,罚以三家的税粟,用来供给吉凶两种丧服及丧器。百姓即使有空闲而无职事的,也要缴纳夫税、家税。夫税,是百亩田地的税;家税,是出士徒车辇供给徭役。朱熹说:“宅不毛,是因为把它建成亭台;田不耕,是因为把它挖成池沼。”闲,音闲。

按时征收他们的赋税。

坡说:赋,就是田赋。大宰、大府所说的九赋,司会所说的用九赋的法令管理田野的财用,大概都是正当的供给。会,古外反。

问:里布既然沿用郑注,那么口泉的说法就是对的;如果认为口泉不对,那么里布的注就不沿用了。回答说:“朱熹沿用,坡怎敢不沿用?《或问》里布,朱熹说:‘也不可考证。’朱熹没有考证,坡怎能有考证而改变它?饶氏说:‘家征是力役的征,夫征是粟米的征,里布是布缕的征。’这是不把布当作货币,而当作布缕,与不毛的惩罚似乎合乎类别。然而本经凡说布的,指货币居多,唯独在这里是布缕,饶氏的说法也没有其他依据。何况一个字而有两三种解释,又是解经所极力避免的?沿用而存疑,不损害谨慎。虽然如此,三代已经久远,里布或许另有指代,说是口泉肯定不对。”

○闾师掌管国都及四郊的人民、六畜的数量,以任用他们的劳力,以等待政令,按时征收他们的赋税。

国都及四郊、六乡之中,从廛里到远郊。掌管六畜数量,因为这是农事根本,而且祭祀、养老所必须具备,车乘所必须役使,政令、赋役都是如此。坡说:“这里征收的赋是万民的贡赋。大宰所说的九职,大府所说的九功,司会所说的用九功的法令管理民职的财用。也称赋,疏说:‘赋是总名’,是对的。”

大凡任用百姓:任用农民从事耕种,进贡九种谷物;任用园圃工从事种植,进贡草木;任用工匠从事加工材料,进贡器物;任用商人从事市场交易,进贡货物;任用牧人从事畜牧,进贡鸟兽;任用妇女从事女红,进贡布帛;任用衡人从事山事,进贡山物;任用虞人从事泽事,进贡泽物。

注解说:进贡草木,是指葵、韭、果、瓜之类。疏解说:大宰以九职任用万民,有职必有功,有功即有贡,所以这里论述贡赋的法度。把山泽分为两种,因为山泽出产不同,所以分为二以凑足八种,连同闲民共为九种。进贡其物,因为山泽出产多,所以不专指一种物品。

大凡没有职业的人缴纳夫布。

《载师》说:“任地,那么无职的是懒惰的农民,有田不耕,所以惩罚重。”这里说任民,那么无职的是游手好闲的人,勉励他们选择职业,所以惩罚轻。夫布,是用布代替九谷吗?吴幼清说:“赋与贡不同,赋有定数,贡无定数。这里任民以八贡,就随其地产而进贡,没有的不勉强。”

○大凡庶民不蓄养牲畜的,祭祀没有牺牲;不耕种的,祭祀没有黍稷;不种树的,没有外棺;不养蚕的,不穿丝帛;不纺绩的,丧服不穿衰。

注解说:“掌管惩罚他们的家事。”盛,是黍稷。椁,是周代的外棺。不帛,是不许穿丝帛。不衰,是丧事不许穿衰。这都是为了羞耻那些不勤勉的人。盛,音成,强,上声。

○县师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的地域,而辨别其夫家、人民、田莱的数量,以及六畜、车辇的稽查。三年大比,就以此考核群吏,而以此告知废置。

注解说:郊里,是郊所居住的地方。从邦国到四郊之内,是所主管的数目遍及天下。莱,是休耕不种的田地。郊内称为易,郊外称为莱。善言近。吕伯恭说:先王自从封建诸侯以外,有闲田散在诸侯之国,或称诸

侯有罪,则削其地以为闲田;若有功,则以闲田増封之。天子平时各命王官以掌之。县师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之地域,而兼天下之闲田以总其目。此皆古人封建相维之意。

译如果诸侯有罪,就削减他的封地作为闲田;如果有功劳,就用闲田增加他的封地。天子平时分别任命王官来掌管这些事务。县师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等地的地域,并兼管天下的闲田以总括其名录。这些都是古人封建制度相互维系的本意。

若将有军旅、防同、田役之戒,则受灋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防其车人之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

注曰:「受灋于司马者,知所当徴众寡。」邱氏曰:「作,起也。起其众庶、马牛、车辇,而后防其车人之卒伍。人有人之卒伍,车有车之卒伍。」坡谓下稍人注云:「县师受于司马邦国、都鄙、稍甸、郊里,唯司马所调帅而至者,帅而至,司马也。」

凡造都邑,量其地,辨其物,而制其域。

疏曰:都大、都小、都邑、家邑也。物谓地所有也。若地无所有,不可耕垦,若山泽者,不授之。故《王制》云:「名山大泽不以封。」

  以嵗时徴野之赋贡

坡谓野谓甸、稍、县、都也,所徴贡与闾师同,徴赋则贰载师也。

  ○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

  疏曰此与下为总目也

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囏阨;门闗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羇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

注曰:委积者,廪人、仓人计九谷之数,足国用,以其余共之,所谓余灋用也。职内邦之移用,亦如此也,皆以余财共之。少曰委,多曰积。乡里,乡所居也。囏阨,犹困乏也。门闗以养老孤,人所出入,易以取饩廪也。羇旅过行寄止者,待凶荒,谓邦国所当通给者也。疏曰:乡里据国中,郊里即六乡之民所居。郊者,宾客至郊,与主国使者交接,因即与之廪饩,故以待宾客也。野鄙者,六遂在郊外曰野,六遂有五百家鄙,故以鄙表六遂耳。羇旅处处皆有,独于此见惠者,甸地在二百里中,于内外有羇旅,皆得取之,故独见于此也。云县都不见家稍者,则县都中可以兼之。特于此三处见凶荒者,凶荒则畿内、畿外皆有,若畿外凶荒,则入向畿内取之;畿内凶荒,则向畿外取之,故于近畿三百里之外,言待凶荒之事也。

凡宾客防同师役,掌其道路之委积。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注曰:庐若今野候徙,有庌也;宿可止宿,若今亭有室矣;候馆楼,可以观望者也。一市之间有三庐一宿。疏曰:上经委积,随其所须之处而委积;此经所陈委积,据防同师役行道所须,故分布于道路。薛士龙曰:成周封建之制,自诸侯禄地及禄士之外,其闲田之归于公上者,虽领于王官,皆藏于天下。故自都达竟,有委有积,凡糗粮刍茭具焉,以待军旅。攷之于诗,彻申伯土疆,以峙其粮;而左氏亦云,卫取于相土之东都,以防王之东搜。夫粮峙于申,防搜之备达于卫境,天下之赋藏畧可覩矣。王氏曰:遗人防同司役之委积,邦之大用不领于大府者,大府主邦中经费之用,有品式,式用之余所余犹多,则随道里之便収贮之。卒然有急而用,可无之兼,无餽饷输挽之劳,是以虽行千里而若袵席上过师也。庌音雅,竟音境。

凡委积之事,巡而比之,以时颁之。

疏曰:言凡委积,上二文委积之事是也;以时颁之,则以待者是也。

○均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

均人:所均地政以下,总均畿内乡遂及公邑。政读为征。地征,九赋也。地守,虞衡之属;地职,农圃之属。二者,九贡也。力政,人民则治城郭、涂巷、沟渠,牛马、车辇则转委积之属。政音征,下同。

凡均力政,以嵗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

注曰:丰年,人食四鬴之嵗也。人食三鬴为中嵗,人食二鬴为无嵗,嵗无赢储也。公事也。旬,均也,读如防,防原隰之防。易坤为均,今书亦有作旬者。疏曰:此所均力政者,即上人民之力政,不通牛马车辇。鬴,房甫反。防,音旬。

  凶札则无力政无财赋

无力,政恤其劳也;无财赋,恤其乏困也。财赋即九赋地政也。疏曰:此即廪人云不能人二鬴之嵗。

  ○不収地守地职不均地政

无财赋,故不平。计地征也,非凶札之嵗,当敛赋乃均之耳。独言不均地

译如果国家有军事行动、会同盟誓或田猎劳役的征调,就要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以此动员民众,以及马匹、牛只、车辆,并整顿驾车人员的编制,使他们都准备好旗帜、鼓乐和兵器,由司马率领前往。

注说:“从司马那里接受法令,是为了知道应当征调人数的多少。”邱氏说:“‘作’是兴起的意思。兴起民众、马牛、车辆,然后整顿驾车人员的编制。人有人的编制,车有车的编制。”苏辙认为下文的稍人注说:“县师从司马那里接受关于邦国、都鄙、稍甸、郊里的指令,只有司马所调遣率领前来的,才由司马率领前往。”

凡是建造都城和邑落,要测量土地的大小,辨别土地上的物产,从而划定其区域。

疏说:“都邑有大都、小都、家邑等区别。‘物’指土地上所有的物产。如果土地没有物产,不能耕垦,比如山泽之地,就不授予。所以《王制》说:‘名山大泽不用于分封。’”

按年岁征收郊野的赋税和贡品。

苏辙认为郊野指甸、稍、县、都,所征收的贡品与闾师相同,征收赋税则辅助载师。

遗人掌管国家的储备物资,以用来施行恩惠。

疏说:这是与下文并列的总目。

乡里的储备,用来救济百姓的困乏;城门关隘的储备,用来供养老人和孤儿;郊外的储备,用来接待宾客;郊野边鄙的储备,用来招待过往旅客;县都的储备,用来应对灾荒。

注说:“委积,是廪人、仓人计算九谷的数量,满足国家用度后,用剩余的物资来供给,这就是所谓的‘余法用’。职内掌管国家的移用,也是这样,都是用剩余的财物来供给。少的叫‘委’,多的叫‘积’。乡里,是乡民居住的地方。‘囏阨’,就是困乏的意思。城门关隘用来供养老孤,因为这里是人们出入的地方,容易取得粮食。‘羇旅’,是路过寄居的人。‘待凶荒’,是说国家应当互通有无来供给。疏说:乡里指国都之中,郊里即六乡百姓居住的地方。郊外,宾客到达郊外,与主国使者交接,因此就供给他们粮食,所以用来接待宾客。野鄙,六遂在郊外称为野,六遂中有五百家为鄙,所以用‘鄙’来指代六遂。‘羇旅’到处都有,唯独在这里体现恩惠,是因为甸地在二百里范围内,内外都有过往旅客,都能取用,所以唯独在这里提及。县都中没有提到稍、家,是因为县都中可以兼管它们。特别在这三处提及应对凶荒,是因为凶荒时畿内、畿外都有,如果畿外凶荒,就进入畿内取用;畿内凶荒,就向畿外取用,所以在靠近畿内三百里之外的地方,提及应对凶荒的事宜。”

凡是接待宾客、会同盟誓、军队劳役,掌管道路上的储备物资。凡是国都郊野的道路,十里设庐舍,庐舍有饮食;三十里设宿处,宿处有路室,路室有储备;五十里设市场,市场有候馆,候馆有积储。

注说:“庐就像现在的野外哨所,有棚盖;‘宿’可以止宿,就像现在的亭子有房屋;‘候馆’是高楼,可以观望。一个市场之间有三座庐舍、一座宿处。”疏说:上文提到的委积,是随着所需之处而储备;这里提到的委积,是依据会同盟誓、军队劳役在道路上所需,所以分布在道路上。薛士龙说:成周封建的制度,自诸侯的禄地及禄士之外,那些归公有的闲田,虽然由王官统领,都藏于天下。所以从都城到边境,有委有积,凡是干粮、草料都具备,以等待军旅之需。考证《诗经》,彻申伯土疆,以峙其粮;而《左传》也说,卫取于相土之东都,以防王之东搜。粮食储备在申,防搜的预备达到卫国边境,天下的赋税储备大概可以看到了。王氏说:遗人掌管会同、司役的委积,国家的大宗用度不由大府统领,是因为大府主管国都中的经费用度,有固定的标准,标准用度之余所剩余的还很多,就随着道路里程的便利收取储存。突然有急用,可以不缺乏,没有馈饷运输的劳苦,所以即使行军千里,也像是在席子上行军一样轻松。庌音雅,竟音境。

凡是储备物资的事务,要巡视并清点,按时分发。

疏说:凡是委积,上文提到的委积事务就是;按时分发,就是用来应对前述各种情况。

均人掌管均衡土地征赋,均衡土地守卫,均衡土地职事,均衡人民、牛马、车辆的人力征调。

均人:所均衡的土地征赋以下,总共均衡畿内乡遂及公邑。“政”读为“征”。地征,是九赋。地守,是虞衡之类;地职,是农圃之类。这两者,是九贡。力政,人民则修治城郭、道路、沟渠,牛马、车辆则转运储备物资等。“政”音征,下文同。

凡是均衡人力征调,根据年成的好坏。丰年则公家每十天使用三天劳力,中年则公家每十天使用两天劳力,荒年则公家每十天使用一天劳力。

注说:“丰年,是人吃四鬴粮食的年成。人吃三鬴为中年,人吃二鬴为荒年,年成没有盈余储备。‘公事’,是公家的事务。‘旬’,是均的意思,读如‘均’,均原隰之均。《易经》坤卦为均,现在的书也有写作‘旬’的。”疏说:这里所均衡的人力征调,就是上文人民的人力征调,不包括牛马车辇。鬴,房甫反。均,音旬。

遭遇灾荒疫病,则不征调人力,不征收财赋。

不征调人力,是体恤他们的劳苦;不征收财赋,是体恤他们的匮乏困顿。财赋就是九赋中的地征。疏说:这就是廪人所说的不能让人吃二鬴粮食的年成。

不征收土地守卫、土地职事的赋税,不均衡土地征赋。

没有财赋,所以不均衡。计算土地征赋,如果不是灾荒疫病的年成,应当征收赋税才均衡。只说不均衡土地

政,举其重者。其实地守、地职既不収,亦不均矣。

译政令,要抓住其重要的部分。实际上,土地守卫、土地职事既然都不被征收,也就不能公平了。

三年大比则大均

注曰:「有年无年,大平计之。若久不脩,则数或阙。」

  ○师氏掌以媺诏王

注曰:告王以善道也。《文王世子》曰:「师也者,教之以事而谕诸徳者也。」吕伯恭曰:程伊川谓后世知求治而不知正君,知规过而不知养徳。葢后世谏诤之官,所以正君之恶者未尝不设;若从容和缓以养君之徳者,则阙焉。师氏以媺诏王,专以从容和缓养君之徳;不幸君有过,则有保氏之官在。故二官皆言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人君既有所养,又有所畏,所以二者不可偏废。媺音美。

以三徳教国子:一曰至徳,以为道本;二曰敏徳,以为行本;三曰孝徳,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

注曰:「徳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徳,施之为行。孝在三徳之下、三行之上,徳有广于孝,而行莫尊焉。」疏曰:「以此三教教国子,王太子已下至元士之适子也。」朱子曰:「至徳云者,诚意正心,端本清源之事;道则天人性命之理,事物当然之则,脩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术也。敏徳云者,彊志力行,蓄徳广业之事;行则理之所当为,日可见之迹也。孝徳云者,尊祖爱亲,不忘其所由生之事;知逆恶,则以得于已者笃实深固,有以真知彼之逆恶,而自不忍为者也。」吕伯恭曰:「贤良者,国中之先生长者也;师长者,朝夕与吾处者也。」黄文叔曰:「六徳、三徳,同此徳也。六徳,举其成徳之可名者也;三徳,原始要终,使知所由入也。六行、三行,同此行也,孝弟而已矣。」行,下孟反。知,音智。

  居虎门之左司王朝

注曰:「虎门,路寝门也。王日视朝于路寝门外,画虎焉,以明勇猛于守宜也。司犹察也,察王之视朝,若有善道可行者,则当前以诏王。」

  ○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

注》曰:「教之者,使识旧事也。中,中礼者也;失,失礼者也。故书中为得。」杜子春云:「当为得。记君得失,若《春秋》是也。」陈君举曰:「教以徳行,以立其根本,又须教以国政,使之通达治体。」

  ○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

注》曰:贵游子弟,王公之子弟游无官司者。《疏》曰:即上之国子弟也。李景齐曰:「国之贵游子弟,皆宿卫者也。以其在王宫,而于王为近且宻。师氏以媺诏王,则王闻正言、知正道,固可以格其非心。然退而寒之者众,则此心易摇。故必教国子以善,使之在王所者,长防卑尊无非端士,王谁与为不善乎?」朝,直遥反;中,丁仲反。

凡祭祀、宾客、防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

注》曰:「举,犹行也。」《疏》曰:「此数事王行之时,师氏则从,以王所在皆须诏王以美道,故也。」

  ○听治亦如之

注曰:谓王举于野外以听朝。疏曰:即上数事,王所在皆有朝以听治之,故从王亦如上虎门之左同,故云亦如之。郑景望曰:王之出入起居,无不与知,随事而将顺救正之,则达善于萌,止恶于微,过易寡而徳易成。

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且跸。属,即上士、府史、胥徒之等。兵服:东方、南方,其服布,其兵剑;西方、北方,其服旃,其兵弓矢,不同也。门外,中门之外,跸止行人,不得迫王宫也。

  ○朝在野外则守内列

注曰:内列蕃营之在内者也,其属亦率四夷之隶守之,如守王宫。疏曰:朝在野外,即上文听治是也。

  ○保氏掌谏王恶

注曰:「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世子》曰:「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

○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道即艺与仪也,艺者道之寓,使之得于手而应乎心;容者道之▯,使之根于心而生于色,莫非养其道心之方也。注曰:五礼,吉、凶、宾、军、嘉也;六乐,《云

译三年举行一次大考核,就进行大平均。

注说:“无论丰年还是荒年,都总体计算。如果长期不修治,那么数目或许会有缺失。”

○师氏负责用善道来告诫君王。

注说:“把善道告诉君王。《文王世子》说:‘师氏,是用事务来教导,并用德行来晓喻的人。’吕伯恭说:程伊川认为后世只知道寻求治理而不知道端正君主,只知道规劝过错而不知道培养德行。大概后世的谏诤之官,用来纠正君主恶行的未曾不设置;至于从容和缓以培养君主德行的,却缺如。师氏用善道告诫君王,专门用从容和缓来培养君主的德行;不幸君主有过错,则有保氏的官职在。所以这两个官职都说君王举动就跟随,听政也如此。使君主既有所培养,又有所敬畏,所以这两者不可偏废。媺音美。”

用三种德行教导国子:第一种叫至德,作为道的根本;第二种叫敏德,作为行为的根本;第三种叫孝德,用来知晓违背和邪恶。教导三种行为:第一种叫孝行,用来亲近父母;第二种叫友行,用来尊重贤良;第三种叫顺行,用来侍奉师长。

注说:“德行,是内外的称呼。在内心为德,施行出来为行。孝在三种德行之下、三种行为之上,德行有比孝更广泛的,而行为没有比孝更尊贵的。”疏说:“用这三种教育教导国子,从王太子以下到元士的嫡子。”朱熹说:“至德,是指诚意正心,端正根本、清理源头的事情;道则是天人性命的道理,事物当然的准则,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方法。敏德,是指意志坚强、努力实行,积蓄德行、扩大事业的事情;行则是理应当做的,每天可见的痕迹。孝德,是指尊崇祖先、爱护亲人,不忘自己由何而生;知晓违背和邪恶,是因为自己获得的笃实深固,从而真正知道那些违背和邪恶,而自己不忍心去做。”吕伯恭说:“贤良,是国中的先生长者;师长,是朝夕与我相处的人。”黄文叔说:“六德、三德,是同样的德。六德,列举其已成之德可以命名的;三德,推究开始和终结,使人知道从何处进入。六行、三行,是同样的行,不过是孝悌罢了。”行,读下孟反。知,音智。

居住在虎门的左边,负责观察君王上朝。

注说:“虎门,是路寝的门。君王每天在路寝门外上朝,画上老虎,以表明勇猛于守卫适宜。司即察,观察君王上朝,如果有善道可以实行,就应当向前告诫君王。”

○掌管国中得失的事情,用来教导国子弟。

注说:“教导他们,是让他们认识旧事。中,是符合礼的;失,是违背礼的。所以书中‘中’字应为‘得’。”杜子春说:“应当是‘得’。记录君王的得失,就像《春秋》一样。”陈君举说:“用德行教导,以确立其根本,又必须用国政教导,使之通达治体的道理。”

○凡是国中贵游子弟都在这里学习。

注说:“贵游子弟,是王公的子弟中没有官职的。”疏说:“就是上面说的国子弟。”李景齐说:“国中的贵游子弟,都是宿卫的人。因为他们在王宫,与君王亲近且密切。师氏用善道告诫君王,那么君王听到正言、知道正道,固然可以纠正其非心。然而退朝后劝退的人多,那么此心容易动摇。所以必须教导国子以善,使他们在君王身边的人,无论尊卑无非端正之士,君王谁与做不善之事呢?”朝,直遥反;中,丁仲反。

凡是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君王举动就跟随。

注说:“举,即实行。”疏说:“这几件事君王实行时,师氏就跟随,因为君王所在都需要用美道告诫君王,所以如此。”

○听政也如此。

注说:“指君王在野外举动以听朝。”疏说:“就是上面几件事,君王所在都有朝会听政,所以跟随君王也如上在虎门左边一样,所以说也如此。”郑景望说:“君王的出入起居,没有不知道的,随事而顺承救正,那么善在萌芽时通达,恶在细微时制止,过错容易减少而德行容易成就。”

让他的属吏率领四夷的隶人,各自穿着他们的兵服守卫君王门外,并且清道。属,即上士、府史、胥徒等。兵服:东方、南方,他们的衣服是布,兵器是剑;西方、北方,他们的衣服是毡,兵器是弓矢,不同。门外,是中门之外,清道阻止行人,不得逼近王宫。

○朝会在野外就守卫内列。

注说:“内列,是藩营在里面的,他的属吏也率领四夷的隶人守卫,如同守卫王宫。”疏说:“朝会在野外,就是上文听治。”

○保氏负责劝谏君王的恶行。

注说:“谏,是用礼义来纠正。”《文王世子》说:“保氏,是谨慎自身以辅佐,而归之于道的人。”

○并用道来培养国子,于是教导他们六艺:第一种叫五礼,第二种叫六乐,第三种叫五射,第四种叫五驭,第五种叫六书,第六种叫九数。于是教导他们六仪:第一种叫祭祀的仪容,第二种叫宾客的仪容,第三种叫朝廷的仪容,第四种叫丧纪的仪容,第五种叫军旅的仪容,第六种叫车马的仪容。

道就是艺与仪,艺是道的寄托,使之得手而应心;容是道的显现,使之根于心而生于色,无非是培养其道心的方法。注说:“五礼,吉、凶、宾、军、嘉;六乐,《云

门》、《大咸》、《大韶》、《大夏》、《大▯》、《大武》也。郑司农云: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也;五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防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也;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勾股也。▯谓:祭祀之容,齐齐皇皇;宾客之容,穆穆皇皇;朝廷之容,济济翔翔;丧纪之容,累累颠颠;军旅之容,暨暨詻詻;车马之容,匪匪翼翼。剡,羊甚反;襄,音让;差,初佳反;重,直龙反;桀,音的;济,子礼反;暨,其器反;谘,五格反。

译《门》、《大咸》、《大韶》、《大夏》、《大〇》、《大武》。郑司农说:五射,是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驭,是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是象形、防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九数,是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勾股。〇的意思是:祭祀时的仪容,整齐而庄严;宾客时的仪容,恭敬而庄严;朝廷上的仪容,庄重而从容;丧礼时的仪容,哀戚而颠顿;军旅时的仪容,威武而严肃;车马时的仪容,整齐而谨慎。剡,音羊甚;襄,音让;差,音初佳;重,音直龙;桀,音的;济,音子礼;暨,音其器;谘,音五格。

凡祭祀、宾客、防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闱。

注曰:「闱,宫中之巷门。」郑刚中曰:「谏恶之官,尤当自宫闱始。」

○司谏掌纠万民之徳而劝之朋友,正其行而强之道艺。

注曰:朋友相切磋以善道也,强犹劝也。朱子曰:「人之大伦,其别有五。必欲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交尽其道而无悖,非有朋友以责善辅仁,孰能使之然哉?此古之圣人脩道立教,所以必重乎此而不敢忽也。」行下孟反,强其丈反。

巡问而观察之,以时书其徳行道艺,辨其能而可任于国事者。

注曰:巡问,行问民间也,可任于国事,任吏职。郑刚中曰:巡而问之,观而察之,见其徳行道艺可书者,则以时书之;其或才能过人,颖脱于伦辈之中,他日可任国家之事者,又别白而条具之。吴氏曰:书而辨之,以待宾兴。

以攷乡里之治,以诏废置,以行赦宥。

注曰:「因巡问强劝万民,而攷乡里吏民辠过,以告王所当辠否。」

○司救掌万民之衺恶过失,而诛让之,以礼防禁而救之。

注曰:「衺恶,谓侮慢长老、语言无忌,而未丽于辠者。过失亦由衺恶,酗醟、好讼,若抽拔兵器,误以行伤害人,丽于辠者。诛,诛,责也。古者重刑,且责怒之,未即辠也。」疏曰:「此经与下二经皆总目也。诛让之者,即下二」

文三让是也,以礼防禁而救之者,此衺恶、过失,皆去冠饰,役之、囚之,皆使困苦,而令改恶从善,是救之也。衺音邪,酗许御切,虚去声,醟音咏。

凡民之有衺恶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士加明刑,耻诸嘉石,役诸司空。

注曰:「罚,谓挞击之也。加明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衺恶之状,着之背也。嘉石,朝士所掌,在外朝之门左,使坐焉以耻辱之。既而役诸司空,使事官作之也。坐役之数,存于司宼。」着,直畧反。

其有过失者,三让而罚,三罚而归于圜土。

注曰:「圜土,狱城也。过失近辠,昼日任之以事而収之,夜蔵于狱,亦加明刑以耻之,不使坐嘉石,其辠已着,未忍刑之。」

凡嵗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注曰:「天患谓烖害也。节,旌节也。施惠,赒恤之。」

○调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

  注曰难相与为仇雠谐犹调也

  ○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

注曰:过无本意也。成,平也。郑司农云:「以民成之,以乡里之民共和解之。」

  ○鸟兽亦如之

注曰:过失杀伤人之畜产者。王氏曰:鸟兽谓畜产猛鸷杀伤人也。

凡和难,父之雠辟诸海外;兄弟之雠辟诸千里之外;从父兄弟之雠不同国;君之雠眡父;师长之雠眡兄弟;主友之雠眡从父兄弟。

注曰:和之使辟,于此不得就而仇之。九夷、八蛮、五戎、六狄谓之四海。主,大夫、君也。疏曰:此经畧言,其不言者,皆以服约之。伯叔父母、姑、姊妹、女子子在室及兄弟子、众子,一与兄弟同;其祖父母、曾祖父母、髙祖父母,其孙承后,皆斩衰,皆与父同;其不承后者,祖与伯叔同,曽祖、髙祖齐衰三月,皆与从父兄弟同,以其同绳屦故也。自外不见者,据服为断也。其兄弟及从父兄弟、师长、主友,皆谓无子复无亲于己者,故据己亲疎为逺近;若有子及亲于己,则自从亲为断。复雠之灋,可尽五世之内。五世之外,施之于己则无义,施之于彼则无辠。所复者唯谓杀者之身,乃在被杀者子孙可尽五世,得复之。坡谓:此经为过而杀伤人者立法。《虞书》曰:「宥过无大。」《康诰》曰:「大辠非终,乃不可杀。」正谓此也。故过而杀伤人者,律之以王灋则无死,本之以忠臣孝子之心则无生,惟辟而去焉,因其可生而生之,非惜一人之命而纵逆恶,非堕王章以弛忠孝之伦也。雠者已逺,则臣子之憾亦可少泐已,所以酌情理之中而为是权灋耳。君、师、主、友,乃因父兄之雠比类及之,不通上文「和难」为义,葢君无过而杀伤之事也。呜呼!无《闗雎》《麟趾》之意,而欲行斯灋也,吾恐故

译凡祭祀、接待宾客、诸侯会盟、丧礼、军事行动,君王举行这些活动时,司谏就跟随,听取政令和处理政务时也是如此。让他的属官守卫王宫的巷门。

注说:“闱,是宫中的巷门。”郑刚中说:“规劝恶行的官员,尤其应当从宫闱内部开始。”

○司谏掌管纠正万民的德行并劝勉他们结交朋友,端正他们的行为并勉励他们学习道艺。

注说:朋友互相切磋以追求善道,强,同“劝”。朱熹说:“人伦大义,分别有五种。要想让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都能尽到道义而没有违背,如果没有朋友来责善辅仁,谁能做到这样呢?这是古代圣人修道立教,之所以一定要重视这一点而不敢忽视的原因。”行,读作孟的反切;强,读作丈的反切。

巡视询问并观察他们,按时记录他们的德行、道义和技艺,辨别那些有能力可以担任国家事务的人。

注说:巡问,是行走询问民间情况;可任于国事,指担任官吏职务。郑刚中说:巡视并询问,观察并考察,看到那些德行、道义、技艺值得记录的人,就按时记录下来;如果其中有人才能超过常人,在同类中出类拔萃,将来可以担当国家大事的,又单独列出并详细记载。吴氏说:记录并辨别,以等待选拔推荐。

以此来考核乡里的治理情况,以此告知罢免或任用官员,以此施行赦免和宽恕。

注说:“因为巡视询问并劝勉万民,从而考核乡里官吏和百姓的罪过,以此告知君王应当惩罚与否。”

○司救掌管万民的邪恶、恶行和过失,谴责并责备他们,用礼法防范禁止并挽救他们。

注说:“衺恶,指侮辱轻慢长辈、言语没有顾忌,但尚未构成罪行的情况。过失也源于衺恶,如酗酒、好讼,或者拔出兵器,误伤他人,已构成罪行的情况。诛,是谴责、责备的意思。古代重视刑罚,先谴责发怒,并不立即定罪。”疏说:“这条经文与下面两条经文都是总纲。诛让之,即下面两条经文中的‘三让’;以礼防禁而救之,对于这种衺恶、过失,都去掉冠饰,让他们服劳役或囚禁,都使他们困苦,从而让他们改恶从善,这就是挽救。衺,音邪;酗,音许御切,虚去声;醟,音咏。”

凡是有衺恶行为的民众,三次责备后惩罚,三次惩罚后由士加上明刑,在嘉石上示众羞辱,然后派往司空服劳役。

注说:“罚,指鞭打。加明刑,指去掉冠饰,把他的衺恶行为写在背上。嘉石,由朝士掌管,在外朝门的左边,让他坐在那里以羞辱他。之后派往司空,让他从事官府的劳作。坐嘉石和服劳役的期限,记录在司寇那里。”着,读作略的反切。

那些有过失的人,三次责备后惩罚,三次惩罚后关进圜土。

注说:“圜土,是监狱。过失接近罪行,白天让他们做事并收管,晚上关在监狱里,也加上明刑以羞辱他们,不让他们坐嘉石,因为罪行已经明显,但不忍心施加肉刑。”

凡岁时有天灾、民病,就持符节巡视国中及郊野,并传达王命施予恩惠。

注说:“天患指灾害。节,是旌节。施惠,是赈济抚恤。”

○调人掌管调解万民的仇难,使之和谐。

注说:难,指互相结仇;谐,同“调”。

○凡因过失杀伤人的,由民众调解平息。

注说:过,指没有本意。成,指平息。郑司农说:“以民成之,由乡里民众共同调解和解。”

○鸟兽造成的伤害也如此处理。

注说:过失杀伤人的牲畜。王氏说:鸟兽指牲畜猛兽杀伤人。

凡调解仇难,杀父之仇,要避居海外;杀兄弟之仇,要避居千里之外;杀堂兄弟之仇,不能同处一国;杀君之仇,视同杀父;杀师长之仇,视同杀兄弟;杀主君或朋友之仇,视同杀堂兄弟。

注说:调解使他们避居,在此不得接近并复仇。九夷、八蛮、五戎、六狄称为四海。主,指大夫、君主。疏说:这条经文略述,未言明的部分,都按丧服等级来约定。伯叔父母、姑、姊妹、在室的女子以及兄弟之子、众子,一律与兄弟相同;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如果是孙子承继宗嗣,都服斩衰,都与父亲相同;如果不承继宗嗣,祖父与伯叔相同,曾祖、高祖服齐衰三月,都与堂兄弟相同,因为他们穿同样的鞋。其他未提及的,依据丧服等级来判定。兄弟及堂兄弟、师长、主友,都指没有儿子且与自己没有亲近关系的人,所以根据自己的亲疏关系来判定远近;如果有儿子或与自己亲近,则依据亲近者的关系来判定。复仇的法律,可以在五代以内实行。五代以外,对自己来说没有道义,对对方来说没有罪行。所复仇的仅限于杀人者本人,被杀者的子孙可以在五代以内,得以复仇。坡说:这条经文是为因过失杀伤人者制定的法律。《虞书》说:“宽恕过失,无论多大。”《康诰》说:“重大的罪行如果不是出于故意,就不可以处死。”正是指这种情况。所以因过失杀伤人者,用王法衡量则不至于死,用忠臣孝子之心衡量则不能活,只能避居远方,因为可以让他活命就让他活下来,这不是吝惜一个人的性命而纵容逆恶,也不是破坏王法以松弛忠孝伦理。仇人已远去,臣子的怨恨也可以稍微消解,所以根据情理的中道而制定这种权宜之法。君、师、主、友,是依据父兄之仇类比推及的,不与上文“和难”的意义相通,大概是因为君主不会有因过失杀伤人的情况吧。唉!如果没有《关雎》《麟趾》那样的教化,而想实行这种法律,我恐怕……

杀者布财于官吏,将托为过杀而出之矣,是啓之也,又在善用之者。

译杀人者向官吏行贿,打算借“过失杀人”的罪名脱身,这是官吏开启的贪欲之门,关键在于能否善用这种手段。

○弗辟则与之瑞节而以执之

注曰:「瑞节,玉节之剡圭也。和之而不肯辟者,是不从王命也。王以剡圭使调人执之,治其辠。」辟音避,下同。从才用反。

凡杀人,有反杀者,使邦国交雠之。

注曰:反复也。复杀之者,此欲除害、弱敌也。邦国交雠之,明不和。诸侯得者,即诛之。郑司农云:「有反杀者,谓重杀也。」

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

两下相杀曰杀,义、宜也。此乃为宼、攘、诱臣妾之小人,身其害而杀之者为得其宜,虽所杀者人之父兄,不得雠也,使之不同国而已。如今时王灋杀奸盗于室中,律置不问,其此类与?

凡有鬬怒者成之,不可成者则书之,先动者诛之。注曰:「鬬怒,辨讼者也。不可成,不可平也。书之,记其姓名辨本也。」郑司农云:「成之,谓和之也。和之,犹今二千石以令解仇怨,后复相报,移徙之,此其类也。」

  ○媒氏掌万民之判

注曰:「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丧服▯曰:「夫妻判合。」郑司农云:「主万民之判合。」

○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注曰:郑司农云:「成名谓子生三月,父名之。」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注曰:二三者,天地相承覆之数也。易曰:参天两地而竒数焉。疏曰:王肃曰:家语哀公问于孔子:「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闻礼男三十而有室,女二十而有夫,岂不晚哉?」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亦不是过。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适人之道。于此以往,则自婚矣。」然则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中春之月者,所谓言其极灋耳。竒音倚,中音仲。

  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郑刚中曰:「判之为言,谓夫妻反目分别而去也。入子者,已无嗣子,或入同宗之子以为嗣,如今世之立嗣。坡谓娶判妻书之,防奸私也;入子书之,恐收养异。」

  姓则他日之婚姻无别也

  中春之月令防男女

注曰:「中春,隂阳交,以成昏礼,顺天时也。」

  ○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坡谓六礼备为渐,易曰:「渐,女归吉,是也。」六礼不备为奔,奔者,迅疾之意,不以渐也。古者夫妇有别,而后父子有亲,一礼不备不可以行。今之奔者不禁,何容有三十之男、二十之女,可以判合而未合者?虽不备礼,犹许之,非慕説相奔就之説也。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故谓凶荒札丧也,令以时,以礼之令也。有丧荒者,娶不备礼,不用中春。大司徒荒政十曰多昏。《杂记》曰:「已虽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子、娶妻。」中音仲。慕説之,説音悦。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防之

坡谓:「司犹察也。无夫家,谓未有夫家也。男无家者,或单或贫而不能娶;女无夫者,或屈于孤贱,过期而不行。且时有天患、民病,男女仳离,如此之类,皆司而防之也。若夫鳏寡,圣人亦各从其志耳,岂有抑其贞操,强使判合乎?」呜呼!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曽谓周公而不见此与?防古外反。仳,普弭反。强,上声。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注曰:纯,实缁字也。古缁以才为声。纳币用缁,妇人隂也。凡于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用五行、十日相成也。士大夫乃以▯纁束帛,天子加以谷圭,诸侯加以大璋。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然则每端二丈。疏曰:凡嫁子娶妻,含尊卑,但曰缁帛,文主庶人耳。若余行礼,则用制币丈八尺,取俭易共。此昏礼取诚实之义,故以二丈整数为之也。纯音缁。

  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注曰: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接,死而合之,是亦乱人伦者也。

凡男女之隂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其附于刑者,归之于士。

注》曰:「隂讼争中冓之事,以触灋者,胜国亡国也。亡国之社,奄其上而栈其下,使无所

译如果不避讳,就给他玉制的符节,让他拿着。

注说:“瑞节,是玉制符节中的剡圭。调解了却不肯避讳的,是不服从王命。王用剡圭命令调人逮捕他,惩治他的罪过。”辟读作避,下文相同。从读作才用反。

凡是杀人,有反过来杀人的,让诸侯国互相仇视他。

注说:反,是反复。反过来杀人的,这是想要除去祸害、削弱敌人。诸侯国互相仇视他,表明不和解。诸侯抓获他的,就诛杀他。郑司农说:“有反过来杀人的,是指重复杀人。”

凡是杀人而合乎道义的,不让他们同处一国,命令不要报仇,报仇的就处死。

两方地位相等的人互相杀害叫杀,义,是适宜。这乃是对于为盗、抢劫、诱骗臣妾的小人,亲身遭受祸害而杀他的,是做得适宜,即使被杀的是别人的父兄,也不得报仇,只让他们不同处一国罢了。就像如今王法在室内杀死奸盗,律令规定不予追究,大概就是这类情况吧?

凡是有争斗发怒的人,调解他们;不能调解的,就记录在案,先动手的人诛杀他。注说:“争斗发怒,是争辩诉讼的人。不能调解,是不能平息。记录在案,是记下他们的姓名和争辩的缘由。”郑司农说:“调解他们,是说和解他们。和解他们,就像如今二千石官员用命令化解仇怨,后来如果又互相报复,就迁徙他们,就是这类情况。”

○媒氏掌管万民的婚配

注说:“判,是半。得到配偶叫合,主管合拢他们的另一半,成就夫妇。”《丧服》说:“夫妻判合。”郑司农说:“主管万民的婚配结合。”

○凡是男女从取名以上,都登记年月日和名字。

注说:郑司农说:“取名是指孩子出生三个月,父亲给他取名。”

○命令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

注说:二和三,是天地相互承接覆盖的数字。《易经》说:参天两地而得出奇数。疏说:王肃说:《家语》记载哀公问孔子:“男子十六岁精通,女子十四岁变化,这样就可以繁衍人民了。听说礼制规定男子三十岁有室,女子二十岁有夫,难道不晚吗?”孔子说:“礼所说的极限,也不过如此。男子二十岁行冠礼,有做父亲的端倪;女子十五岁许嫁,有出嫁的道理。从此以后,就自行婚配了。”那么三十岁的男子,二十岁的女子,在中春之月,就是所说的极限法度罢了。奇读作倚,中读作仲。

○凡是娶被休弃的妻子、收养嗣子的都登记

郑刚中说:“判的意思,是说夫妻反目分别离去。入子,是已经没有了嗣子,或者收养同宗的儿子作为嗣子,就像如今世间的立嗣。苏辙说:娶被休弃的妻子登记,是防止奸私;收养嗣子登记,是恐怕收养异姓。”

○姓氏,那么日后的婚姻就没有区别

○中春之月命令防范男女

注说:“中春,阴阳交合,用来成就婚礼,顺应天时。”

○在这个时候私奔的不禁止

苏辙说:六礼完备是循序渐进,《易经》说:“渐,女子出嫁吉祥,就是这个意思。”六礼不完备叫奔,奔,是迅疾的意思,不循序渐进。古人夫妇有别,然后父子有亲,一礼不完备不可以施行。如今私奔的不禁止,哪里容得下三十岁的男子、二十岁的女子,可以婚配而没有婚配的?虽然不完备礼制,还是允许他们,不是羡慕悦爱而私奔的说法。

○如果没有缘故而不听从命令的处罚他

缘故是指凶荒札丧,命令是按时令,按礼制的命令。有丧荒的,娶妻不完备礼制,不利用中春。大司徒荒政十条说多昏。《杂记》说:“即使只是小功,已经卒哭,可以冠子、娶妻。”中读作仲。慕悦的,悦读作悦。

○管理没有夫家的男女而防范他们

苏辙说:“司是察的意思。无夫家,是说没有夫家。男子无家的,或者单身或者贫穷而不能娶;女子无夫的,或者屈于孤贱,过期而不嫁。况且时有天患、民病,男女仳离,像这类情况,都管理并防范他们。至于鳏寡,圣人也各自顺从他们的志向,哪里会压抑他们的贞操,强迫他们婚配呢?”唉!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难道周公看不见这个吗?防读作外反。仳,读作普弭反。强,上声。

凡是嫁女儿娶妻子,送纳币用纯帛,不超过五两。

注说:纯,是实缁字。古缁以才为声。纳币用缁,妇人属阴。凡是在娶礼,一定用同类。五两,是十端。一定说两,是想得到配合的名字;十,是用五行、十日相成。士大夫才用纁束帛,天子加上谷圭,诸侯加上大璋。《杂记》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那么每端二丈。疏说:凡是嫁子娶妻,包含尊卑,只说缁帛,文辞主要针对庶人。如果其余行礼,就用制币丈八尺,取俭易共。这婚礼取诚实之义,所以用二丈整数。纯读作缁。

○禁止迁葬的人和嫁殇的人

注说:迁葬是说生前不是夫妇,死后葬了,迁移使相从。殇是十九岁以下未嫁而死的人,生前不以礼相接,死后合葬,这也是扰乱人伦的。

凡是男女的阴讼,在胜国之社审理;那些附加刑罚的,交给士。

注说:“阴讼是争内室之事,触犯法律的,胜国是亡国。亡国之社,掩盖上面而栈在下面,使无所”

通。就之以听隂讼之情,明不当宣露。其辠不在赦宥者,直归士而刑之,不复以听。士,司宼之属。《诗》云:『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冓,古候反。栈,才产反。

译通晓。进而审理涉及阴私诉讼的情状,明确不当公开宣扬。那些罪行不在赦免宽恕范围内的,直接交给士去施以刑罚,不再由上级听取审理。士,是司寇的属官。《诗经》说:“墙上有蒺藜,无法清扫。内室里的闲话,不可宣扬。即使可以宣扬,说出口来也很丑恶。”冓,音候。栈,音产。

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

注曰:量,豆、区、斗、斛之属;度,丈、尺也。刘原父曰:「治谓正万民交易之法,教谓使三市信义不欺,政谓平百物轻重之价,刑谓制盗贼奸伪之民,量平谷米,度定布帛,禁谓壊法乱俗之物不儥于市,令谓宣教立政之事必宪于民。」儥音育,后同。宪音悬。

  以次叙分地而经市

注曰:次谓吏所治舍,思次、介次也。若今市亭然。叙,肆行列也。经,界也。

  ○以陈肆辨物而平市

陈犹次也,辨物物异,肆也。美恶不混,其价自显而平,即《天官》内宰所云「正其肆,陈其货贿」之事也。

  ○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

注》曰:物靡者易售而无用,禁之则市均。郑司农云:「靡谓侈靡也。」《疏》曰:物靡,买之者多,贵而无用;令使用物,买之者少而贱,则市贾不均,故禁之。

  ○以商贾阜货而行布

注》曰:「通物曰商,居卖物曰贾。阜,犹盛也。」郑司农云:「布谓泉也。」王光逺曰:「布者,所以权百物而通之,货苟不阜,则布无所通,故必以商贾阜货而行之。」

  ○以量度成贾而徴儥

注曰:徴,召也;儥,买也。物有定价,则买者来也。

  ○以质剂结信而止讼

注曰:质剂,谓两书一札而别之也,若今下手书,言保物要还矣。

  ○以贾民禁伪而除诈

注曰:贾民,胥师、贾师之属。必以贾民为之者,知物之情伪与实诈。疏曰:伪据物而言,诈据人而説也。

  ○以刑罚禁虣而去盗

  注曰刑罚宪徇扑

  ○以泉府同货而敛賖

注曰:「同,共也。同者,谓民货不售,则为敛而买之;民无货,则賖贳而予之。」坡谓:「次叙陈肆,先定其规画也,而后兴利,故政令商贾次之。利聚而后卖者、买者资焉,故次之以量度、质剂,则市事尽矣。贾民、刑罚,去市之害;泉府,通市之穷,故又次于后。」商贾、贾民,注曰:「贾、贾师同音古。成贾注市贾同音嫁。行,户刚反,下同。贳,音世。」

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

注》曰:日昃,昳中也。市,杂聚之处。言主者,谓其多者也。百族必容来去商贾,家于市城。贩夫贩妇,朝资夕卖,因其便而分为三时之市,所以了物极众。郑司农云:「百族,百姓也。」《疏》曰:案《匠人》,市朝一夫,各方百步。就百步而分为三时之市,恐不可。若然,则一夫者,据市亭置次,司市及贾师、胥师听事之处,取其列行肆之处,则居地多矣。此三市皆于一院内为之,大市于中,朝市于东偏,夕市于西偏,《郊特牲》所云是也。

○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市之羣吏平肆、展成、奠贾,上旌于思次以令市。市师涖焉,而听大治大讼;胥师、贾师涖于介次,而听小治小讼。

凡市,入谓三时之市,市者入也。胥守门也,察诈伪也,必执鞭度以威正人众也。系鞘于上则为鞭,因刻丈尺则为度。羣吏,胥师以下也。平肆,平卖物之行列使之正也。展,整也。成,平也。所以成平市物者,卽今之牙侩也。奠读为定,整勅防者,使定物贾防诳豫也。上旌者,以为众望也,见旌则知当市也。思次,若今市亭也。市师,司市也。介次,市亭之属别小者也。涖,视也。思当为司字,声之误也。

○凡万民之期于市者、辟布者、量度者、刑戮者,各于其地之叙。

期谓欲买卖期决于市也。辟,灋也。灋布者,铸泉之处也;量度者,成贾之处也;刑戮者,决辠之处也。各赴于其叙,则事虽繁而人不杂矣。

○凡得货贿、六畜者,亦如之,三日而举之。

注曰:得遗物者,亦使置其地,货于货之肆,马于马之肆,则主求之易也。三日而无识认者,举之没入官。坡谓自大市至此,唯次叙分地,而经市乃可如此。昃,昃同。奠音定,奠贾之贾音嫁,辟音璧,昳音绖,鞘所交反,侩古外反,易以豉反。

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

译司市掌管市场的治理、教化、政令、刑罚、度量衡以及禁令。

注解说:量,指豆、区、斗、斛之类的容量单位;度,指丈、尺等长度单位。刘原父说:“治,指端正万民交易的法则;教,指使三个市场讲求信义而不欺诈;政,指平定各种物品价格的轻重;刑,指制裁盗贼和奸伪之民;量,指平定谷物米粮;度,指确定布帛的尺寸;禁,指禁止败坏法度、扰乱风俗的物品在市场上出售;令,指宣告教化、建立政令之事必须向民众公示。”儥,音育,后同。宪,音悬。

按照次序排列,划分地段而规划市场。

注解说:次,指官吏办公的房舍,如思次、介次。就像现在的市场亭子一样。叙,指店铺排列的行列。经,指界限。

陈列店铺,辨别物品,从而平定市场。

陈列,也就是排列。辨别物品,使不同的物品分开陈列。美恶不混杂,价格自然显现而平定,这就是《天官》内宰所说的“端正店铺,陈列货物”的事情。

用政令禁止奢侈浪费,从而使市场均衡。

注解说:物靡,指容易出售但没有用的物品,禁止它们,市场就能均衡。郑司农说:“靡,指奢侈浪费。”疏解说:物靡,购买的人多,价格昂贵却没有用处;如果让实用物品,购买的人少而价格便宜,那么市场价格就不均衡,所以要禁止奢侈浪费的物品。

通过商贾使货物丰富,从而流通货币。

注解说:“流通货物叫商,囤积货物出售叫贾。阜,就是丰盛的意思。”郑司农说:“布,指货币。”王光远说:“布,是用来权衡各种物品并使之流通的,如果货物不丰盛,那么货币就无法流通,所以一定要通过商贾使货物丰盛,从而流通货币。”

用度量衡确定价格,从而征召买家。

注解说:徴,指召来;儥,指购买。物品有了定价,买家就会前来。

用契约确立信用,从而止息诉讼。

注解说:质剂,指将契约写在同一张竹简上然后分开,就像现在的下手书,写明担保物品要归还。

用管理市场的官吏禁止伪劣,从而消除欺诈。

注解说:贾民,指胥师、贾师之类的人。一定要由管理市场的官吏来做这件事,是因为他们知道物品的真伪和实际的欺诈情况。疏解说:伪,是针对物品而言;诈,是针对人而言。

用刑罚禁止强暴,从而消除盗窃。

注解说:刑罚,指宪徇扑。

用泉府共同收购货物,从而收取赊欠。

注解说:“同,指共同。同,指民众的货物卖不出去,就代为收购;民众没有货物,就赊借给他们。”苏辙说:“次叙陈肆,是先确定规划,然后兴利,所以政令、商贾排在后面。利益聚集后,卖者和买者都依赖于此,所以接着是量度、质剂,这样市场的事情就完备了。贾民、刑罚,是去除市场的害处;泉府,是疏通市场的困境,所以又排在后面。”商贾、贾民,注解说:“贾、贾师同音古。成贾,注市贾同音嫁。行,音户刚,下同。贳,音世。”

大市,在太阳偏西时开市,以百姓为主;朝市,在早晨开市,以商贾为主;夕市,在傍晚开市,以小贩为主。

注解说:日昃,指太阳偏西。市,指杂乱聚集的地方。说为主,是指人数众多。百姓必然容纳来往的商贾,居住在市场的城郭中。小贩,早晨进货傍晚出售,根据他们的便利而分为三个时段的集市,这样物品就能极其丰富。郑司农说:“百族,指百姓。”疏解说:查考《匠人》,市场早晨占地一夫,各方一百步。就在这一百步内分为三个时段的集市,恐怕不行。如果是这样,那么一夫,是指市场亭子设置次舍,司市及贾师、胥师听事的地方,取其排列店铺的地方,那么占用的土地就多了。这三个集市都在一个院落内进行,大市在中间,朝市在东边,夕市在西边,这就是《郊特牲》所说的。

凡是进入市场,胥师就拿着鞭子和度量衡守卫门口。市场的所有官吏平整店铺、整顿陈列、确定价格,在思次升起旌旗以命令开市。市师亲临现场,审理重大的治理和诉讼;胥师、贾师亲临介次,审理轻微的治理和诉讼。

凡是进入市场,指三个时段的集市,市,指进入。胥师守卫门口,察验欺诈伪劣,一定要拿着鞭子和度量衡来威严地端正众人。系在鞘上的就是鞭子,刻有丈尺的就是度量衡。群吏,指胥师以下的人。平肆,指平整出售物品的行列使之端正。展,指整顿。成,指平定。用来平定市场物品的,就是现在的牙侩。奠,读为定,整顿告诫防范的人,使确定物品价格,防止欺诈。上旌,指作为众人的望点,看到旌旗就知道应当开市了。思次,就像现在的市场亭子。市师,指司市。介次,指市场亭子中较小的别舍。涖,指视察。思,应当是司字,声音的误写。

凡是万民约定在市场交易、颁布法律、使用度量衡、执行刑罚的,都在各自的地段进行。

期,指想要买卖,约定在市场决定。辟,指法律。颁布法律,指铸造货币的地方;使用度量衡,指确定价格的地方;执行刑罚,指判决罪行的地方。各自前往自己的地段,那么事情虽然繁杂,但人不会混杂。

凡是得到财物、六畜的,也这样做,三天后上报。

注解说:得到遗失物品的人,也让他们放在相应的地方,财物放在财物的店铺,马放在马的店铺,这样主人寻找就容易了。三天内没有人认领的,上报没收归官。苏辙说:从大市到这里,只有次叙分地,而规划市场才能如此。昃,昃同。奠,音定,奠贾的贾音嫁,辟音璧,昳音绖,鞘音所交,侩音古外,易音以豉。

凡是治理市场的财物、六畜、珍异,使没有的拥有,使有利的丰盛,使有害的消失,使奢侈的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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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曰:利,利于民,谓物实厚者;害,害于民,谓物行苦者。使有使阜,起其贾以徴之也;使亡使微,抑其贾以郤之也。侈靡细好,使富民好奢,微之而已。郑司农云:「亡者使有,亡此物则开利其道使之有。」坡谓:「此一节乃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也。」亡音无,下同。贾音嫁。好奢之好,呼报反。

译注解说:“利”,指对百姓有利,说的是物资充实丰厚的情况;“害”,指对百姓有害,说的是物资流通艰难困苦的情况。“使有使阜”,是通过提高物价来征收赋税;“使亡使微”,是通过压低物价来抑制需求。对于奢侈浪费和细巧珍玩,让富人喜好奢华,只需加以抑制罢了。郑司农说:“‘亡’的意思是让有的东西变得没有,如果缺乏这种物品,就开辟有利可图的途径来促使它出现。”苏辙说:“这一节内容是讲通过政令禁止物资浪费从而均衡市场。”“亡”读作“无”,下文相同。“贾”读作“嫁”。“好奢”的“好”,读作“呼报反”。

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

注曰:玺节印章,如今斗检封矣。使人执之以通商,以出货贿者,王之司市也;以内货贿者,邦国之司市也。

○国凶荒札丧,则市无征而作布。

注曰:有灾害,物贵,市不税,为民乏困也。金铜无凶年,因物贵大铸泉以饶民。陈及之曰:市既无征,则物聚多;物多则钱重;钱重则物反轻,非所以便商旅也。作布,则物虽多而钱不重,商贾▯其利,则来者多矣。坡谓:自凡通货贿至此,乃以商贾阜货而行布也。内音纳。

凡市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

注曰:郑司农云:「所以俱十有二者,工不得作,贾不得粥,商不得资,民不得畜。」▯谓《王制》曰:「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觕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鱼鼈不中杀,不粥于市。」亦其类也,于四十八则未闻数十二焉。坡谓此一节乃禁伪而除诈也。贾音古,粥音鬻,下同,中丁仲反。

市刑:小刑宪罚,中刑徇罚,大刑扑罚。其附于刑者,归于士。

注曰:「徇,举以示其地之众也。扑,挞也。」郑司农云:「宪罚,播其肆也。」疏曰:「徇既将身以示之,则宪是以文书表示于肆。」

○国君过市,则刑人赦。夫人过市,罚一幕;世子过市,罚一帟;命夫过市,罚一盖;命妇过市,罚一帷。

注曰:谓诸侯及夫人、世子过其国之市,大夫、内子过其都之市也。市者,人之所交利而行刑之处,君子无故不游观焉。若游观,则施惠以为説也。国君则赦其刑人,夫人、世子、命夫、命妇则使之出罚,异尊卑也。所罚谓宪、徇、扑也。必罚幕、帟、葢、帷,市者众也,此四物者,在众之用也。此王国之市,而説国君以下适市者,诸侯之于其国与王同,以其足以互明之。疏曰:宪、徇,刑之轻者,而赦之使出帷幕难备之物者,出物虽重而无耻,宪、徇虽轻而有愧,故以出物为轻也。王介甫曰:市人犯刑,以利而已。国君近利,则市人何诛焉?故赦之、罚之。坡谓:自市刑至此,乃以刑罚禁虣而去盗也。至量度、质剂,司在《质人》;陈肆辨物,职之《肆长》;同货敛賖,专自《泉府》。各于当官详之。帟音绎。説如字,解説也。

凡防同师役,市师帅贾师而从,治其市政,掌其卖儥之事。

注曰:市司,司市也。儥,买也。会同师役必有市者,大众所在,来物以备之。

○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

注曰:成,平也。防者,平物价而来,主成其平也。人民、奴婢也。珍异,四时食物。

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掌稽市之书契。注曰:「质剂者,为之劵,蔵之也。大市人民、牛马之属,用长劵;小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劵。稽,犹考也、治也。书契,取予市物之劵也。其劵之象,书两札,刻其侧。」坡谓:「此节所谓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也。质剂与书契有别:质剂者,民既贸易,各有执信,若今之买牛契之类也;书契者,取予之劵,若今之借字、限字也。书契或有虚名诡书,或取者有契而不还其贷,或予者已収责而靳其契,亦皆不信而可致讼者,故又掌稽之。」予音与。

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攷之,犯禁者举而罚之。注曰:杜子春云:「淳当为纯,纯谓幅广,制谓匹长也,皆当中度量。」▯谓:「淳读如淳尸盥之淳。」坡谓:「此节所谓以量度成贾而徴儥也。同之壹之,则无长短多少之差,而贾自定矣。」中,丁仲反。贾,音嫁。

凡治质剂者: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朞。期内听,期外不听。

注曰:谓赍劵契者来讼也,以期内来则治之,后期则不治,所以絶民之好讼,且息文书也。郊,逺郊也。野,甸、稍也。都,大都、小都。疏曰:此经总上质剂与书契来诉者。赍,音赍。

○廛人掌敛布、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

译凡是流通货物,都要凭玺节来管理出入。

注说:玺节就是印章,就像现在的斗检封一样。让人拿着它来通商,把货物卖出去的,是王都的司市;把货物买进来的,是各诸侯国的司市。

○国家遭遇饥荒、瘟疫、丧乱时,市场就不征税,而发行布币。

注说:有了灾害,物价昂贵,市场不征税,是因为百姓贫困。金铜没有荒年,所以趁着物价昂贵大量铸造钱币来使百姓富足。陈及之说:市场既然不征税,那么货物聚集就多;货物多则钱币显得贵重;钱币贵重则货物反而显得便宜,这不利于商旅。发行布币,那么即使货物多,钱币也不会显得贵重,商贾看重利润,那么来的人就多了。苏辙说:从“凡通货贿”到这里,是用商贾来充实货物并推行布币。内,读作纳。

凡是市场上禁止伪劣装饰的规定,针对平民的有十二条,针对行商的有十二条,针对坐贾的有十二条,针对工匠的有十二条。

注说:郑司农说:“之所以都是十二条,是因为工匠不得制作,坐贾不得售卖,行商不得贩运,平民不得蓄养。”〇认为《王制》说:“使用的器物不符合法度,不在市场上售卖;兵车不符合法度,不在市场上售卖;布帛的精粗不符合规定、幅面的宽窄不符合标准,不在市场上售卖;奸邪的颜色扰乱正色,不在市场上售卖;五谷不合时令、果实未成熟,不在市场上售卖;树木不合砍伐时节,不在市场上售卖;禽兽鱼鳖不合捕杀时节,不在市场上售卖。”也是这一类,但在四十八条中没听说有十二条。苏辙说这一节是禁止伪劣而消除欺诈。贾,读作古;粥,读作鬻,下文相同;中,读作丁仲反。

市场的刑罚:小罪用宪罚,中罪用徇罚,大罪用扑罚。那些附属于刑罚的,交给士官处理。

注说:“徇,是举着犯人在当地众人面前示众。扑,是鞭打。”郑司农说:“宪罚,是在市场张贴文书示众。”疏说:“徇既然要把犯人身体示众,那么宪就是用文书在市场示众。”

○国君经过市场,就赦免受刑的人。夫人经过市场,罚出一幅幕;世子经过市场,罚出一幅帟;命夫经过市场,罚出一顶盖;命妇经过市场,罚出一幅帷。

注说:这是指诸侯及其夫人、世子经过自己国家的市场,大夫、内子经过自己都城的市场。市场是人们交易获利和执行刑罚的地方,君子没有缘故不去游观。如果去游观,就施恩惠来取悦百姓。国君就赦免受刑的人,夫人、世子、命夫、命妇就让他们出罚金,以区别尊卑。所罚指的是宪、徇、扑。一定要罚幕、帟、盖、帷,因为市场人多,这四样东西是众人常用的。这是王都的市场,而解说国君以下的人去市场,是因为诸侯在自己的国家与王相同,以此互相阐明。疏说:宪、徇是较轻的刑罚,赦免他们让他们拿出帷幕难以备齐的东西,拿出东西虽然重但没有羞耻,宪、徇虽然轻但有羞愧,所以认为拿出东西较轻。王安石说:市人犯刑,只是为了利益罢了。国君接近利益,那么市人有什么可诛责的呢?所以赦免他们、处罚他们。苏辙说:从“市刑”到这里,是用刑罚来禁止暴乱而消除盗贼。至于量度、质剂,职责在《质人》;陈列市场辨别货物,职责在《肆长》;统一货物征收赊欠,专门由《泉府》负责。各自在相应的官职中详细记载。帟,读作绎。説,读作如字,解释的意思。

凡是会同、军事行动,市师率领贾师跟随,管理市场政务,掌管买卖事务。

注说:市司,就是司市。儥,买。会同、军事行动一定要有市场,因为大众所在之处,需要来的货物来供给。

○质人掌管市场上成交的货物、人口、牛马、兵器、珍异物品。

注说:成,平。防,平。平定物价然后来,主要完成它的平定。人民,指奴婢。珍异,指四季的食物。

凡是买卖的人,都要用质剂,大宗交易用质,小额交易用剂。掌管稽查市场的书契。注说:“质剂,是制作券契,收藏起来。大宗交易如人口、牛马之类,用长券;小额交易如兵器、珍异之物,用短券。稽,就是考、治。书契,是取予市场物品的券契。券契的样子,写在两片竹简上,在侧面刻上齿痕。”苏辙说:“这一节所谓用质剂来结信而止息诉讼。质剂与书契有别:质剂,是百姓已经贸易,各自持有信物,像现在的买牛契之类;书契,是取予的券契,像现在的借字、限字。书契有时有虚名诡书,或者取者有契却不还贷,或者予者已收责却吝惜其契,也都是不信而可以导致诉讼的,所以又掌管稽查它。”予,读作与。

统一度量衡,统一布匹的幅宽和匹长,巡视并考核,违反禁令的就举发并处罚。注说:杜子春说:“淳应当是纯,纯指幅宽,制指匹长,都应当符合度量。”〇说:“淳读如淳尸盥的淳。”苏辙说:“这一节所谓用量度来确定价格而征收买税。统一它,那么就没有长短多少的差异,而价格自然确定了。”中,读作丁仲反。贾,读作嫁。

凡是处理质剂纠纷的:国中一旬,郊二旬,野三旬,都三月,邦国一年。期限内受理,期限外不受理。

注说:这是指带着券契来诉讼的人,在期限内来就处理,超过期限就不处理,这是为了杜绝百姓好讼,并且减少文书。郊,指远郊。野,指甸、稍。都,指大都、小都。疏说:这段经文总括上面质剂与书契来诉讼的人。赍,读作赍。

○廛人掌管征收布、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

,而入于泉府。注曰:「布,泉也。」郑司农云:「絘布,列肆之税布。」杜子春云:「总当为儳,谓无肆立持者之税也。质布者,质人之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絘音次,总读儳,音才。

译(这些钱)进入泉府。注解说:“布,就是泉(货币)。”郑司农说:“絘布,是排列在店铺中征收的税布。”杜子春说:“‘总’应当读作‘儳’,指的是没有店铺、站立持物售卖者所缴纳的税。质布,是质人处罚违反质剂规定的人所收取的货币。罚布,是处罚违反市场法令的人所收取的货币。廛布,是对货物、财货等各种物品在邸舍中存放所征收的税。”“絘”音同“次”,“总”读作“儳”,音同“才”。

凡屠者,敛其皮、角、筋、骨,入于玉府。

注曰:以当税给作器物也。疏曰:屠者其人亦有地税,因其屠即取皮、角、筋、骨堪饰器物者,使入玉府以当邦赋。

凡珍异之有滞者,敛而入于膳府。

注曰:故书滞或作廛。▯谓滞读如沈滞之滞。珍异,四时食物也。不售而在廛久,则瘦癯腐败。为买之,入膳夫之府,所以纾民事而官不失实。癯,其俱反。

○胥师各掌其次之政令,而平其货贿,宪刑禁焉。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而诛罚之。

刑宪徇、扑也。禁伪饰之禁也。坡谓行不坚固也。唐韩琬传云:「器不行窳,饰行巧饰其行也。」儥,卖也;慝,恶也。

  听其小治小讼而断之

  宪刑之宪音悬行下孟反

○贾师各掌其次之货贿之治,辨其物而均平之,展其成而奠其贾,然后令市。

郑刚中曰:「在肆之物,美恶混淆,故使之辨。」贾师之贾音古,下同。奠音定。其贾之贾音嫁。

  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恒贾

注曰:恒,常也。谓若贮米谷、棺木,而睹久雨、疫病者,贵卖之,因天灾害阨民,使之重困。史直翁曰:「物价翔踊不可禁,禁之则深藏而不出,求者多,则贾不得不贵,虽有知巧,何以弭之?先王之市,已先知其货贿多寡有无之所在,故能使其必儥,而市价可使不贰,故曰使有常价。后世无灋以处,徒肆其刑威以禁之,欲求其贾之有常,不可得已。」

  ○四时之珍异亦如之

注曰:荐宗庙之物。疏曰:此珍异亦是富人贱时豫贮,而后贵时卖之。贾,音嫁,注同。贮,贮同。重,直龙反。

凡国之卖儥,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

注曰:「儥,买也。故书卖为买。」郑司农云:「谓官有所斥令卖,贾师帅其属而更相代直月,为官卖之,均劳逸。」

  ○凡师役防同亦如之

疏曰:此亦从行所在,当直为官买卖也。

○司虣掌宪市之禁令,禁其鬬嚣者与其虣乱者、出入相陵犯者、以属游饮食于市者。

注曰:嚣,讙也。徐氏曰:鬬者以力争,嚣者以口竞,虣者虐物,乱者悖理。出入陵犯,谓恃强以相陵;属游饮食,谓羣饮而败礼。

  ○若不可禁则搏而戮之

邱氏曰:「搏,伺而禽之。」史直翁曰:「先王有心于爱民,故设吏以禁虣;后世有心于取利,故设吏以为虣。民有一物,吏思得之,既不可以自取,必借奸民以为囊橐。民或不从,则鬬嚣虣乱,陵犯无所不至,民不得已而予之。吏既受矣,奸民于是愈肆,吏方拱手听命,而敢搏而戮之乎?是以欲行禁虣,当先择吏之良者以处于上,而下之奸民自化矣。」嚣,五羔反;搏,音博,同捕;予,音与。

○司稽掌巡市,而察其犯禁者与其不物者而搏之。注曰:「不物,衣服、视占不与众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

  掌执市之盗贼以徇且刑之

疏曰:「市之盗贼,亦无过小盗徇扑而已。」

○胥各掌其所治之政,执鞭度而巡其前,掌其坐作、出入之禁令,袭其不正者。

注曰:「作,起也。坐起禁令,当市而不得空守之属。」杜子春云:「袭,谓掩捕其不正者。」

  ○凡有罪者挞戮而罚之

  注曰罚之使出布

○肆长各掌其肆之政令,陈其货贿,名相近者相逺也,实相近者相尔也,而平正之。

注曰:「尔亦近也,俱是物也,使恶者逺善,善自相近。」郑司农云:「谓若珠玉之属,俱名为珠,俱名为玉,而贾或百万,或数万,恐农夫愚民见欺,故别异令相逺使贾人不得杂乱以欺人。」坡谓此官所谓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也。

  ○敛其总布掌其戒禁

注曰:「杜子春云:『总当为儳。』」逺,于万反,注同。而贾,音嫁;贾人,音古。

○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注曰:郑司农云:「物楬而书之,物物为椾书,书其贾,楬着其物也。不时买者,谓急求者也。主者,别治大夫也。」▯谓:「抵实柢字。柢,本也。本谓所属吏主

译凡是屠宰牲畜的人,要收集其皮、角、筋、骨,上交到玉府。

注说:用来抵充赋税,供给制作器物之用。疏说:屠宰者本人也缴纳地税,因其从事屠宰,便收取那些皮、角、筋、骨中适合装饰器物者,送入玉府以抵充国家赋税。

凡是珍稀奇异之物有积压滞销的,收集后送入膳府。

注说:旧本中“滞”字或作“廛”。〇说:滞应读如沉滞的滞。珍异,指四季的食物。因卖不出去而在市场久留,就会瘦弱腐败。官府将其买下,送入膳夫的府库,以此缓解百姓的困扰,而官府也不损失实物。癯,音其俱。

○胥师各自掌管其所辖区域的政令,平定其货物交易,公布刑法禁令。考察那些欺诈伪饰、行为不正、奸恶的商贩,予以诛罚。

刑宪指巡行示众、扑打。禁伪饰之禁指禁止伪饰的法令。坡说:行指器物不坚固。唐韩琬传记载:“器物不坚固,伪饰指巧饰其外观。”儥,卖;慝,恶。

听取小的纠纷和诉讼并加以裁决。

宪刑的宪音悬,行的下孟反。

○贾师各自掌管其所辖区域货物交易的治理,辨别物品并使其价格均平,展示其成色并确定其价格,然后允许入市交易。

郑刚中说:“在店铺中的物品,美恶混杂,所以让贾师去辨别。”贾师的贾音古,下文同。奠音定。其贾的贾音嫁。

凡是遇到天灾时,禁止那些抬高物价的商贩,使其保持固定价格。

注说:恒,常。指如囤积米谷、棺木,遇到久雨、疫病时,高价出售,利用天灾祸害百姓,使其更加困苦。史直翁说:“物价飞涨不可禁止,禁止则商人深藏货物不出,需求者多,价格不得不贵,虽有智巧,如何能消除?先王的市场,早已知道货物多寡有无的所在,所以能使其必须出售,而市场价格可使不致悬殊,所以说使其有常价。后世没有方法处理,只是滥用刑罚威势来禁止,想要求得价格有常,是做不到的。”

○四季的珍稀奇异之物也是如此。

注说:进献宗庙的物品。疏说:这些珍异也是富人在物价低时预先囤积,然后在物价高时卖出。贾,音嫁,注同。贮,同贮。重,直龙反。

凡是国家的买卖事务,各自率领其属吏,轮流掌管每月的业务。

注说:“儥,买。旧本卖作买。”郑司农说:“指官府有所斥卖,贾师率领其属吏更相代值每月,为官卖物,均衡劳逸。”

○凡是军队服役、防同事务也是如此。

疏说:这也是随从所在,应当轮流为官买卖。

○司虣掌管公布市场的禁令,禁止那些争斗喧哗的人、那些暴乱的人、出入互相欺凌侵犯的人、以及成群结队游荡饮食于市场的人。

注说:嚣,喧哗。徐氏说:鬬者以力争,嚣者以口竞,虣者虐物,乱者悖理。出入陵犯,指恃强相陵;属游饮食,指群饮败礼。

○如果不可禁止,就捕捉并杀了他们。

邱氏说:“搏,伺机捕捉。”史直翁说:“先王有心爱民,所以设吏以禁暴;后世有心取利,所以设吏以为暴。百姓有一物,官吏想得到,既然不能自取,必借奸民作为囊橐。百姓若不从,则争斗喧哗暴乱,欺凌侵犯无所不至,百姓不得已而给予。官吏既已收受,奸民于是更加放肆,官吏正拱手听命,还敢捕捉杀戮吗?所以想要实行禁暴,应当先选择良吏置于上位,而下面的奸民自然感化了。”嚣,五羔反;搏,音博,同捕;予,音与。

○司稽掌管巡视市场,考察那些犯禁的人以及那些行为不合规范的人并捕捉他们。注说:“不物,指衣服、视占不与众人相同,以及所携带物品不符合品式。”

掌管逮捕市场上的盗贼,巡行示众并施以刑罚。

疏说:“市场上的盗贼,也不过是小偷,巡行扑打罢了。”

○胥各自掌管其所辖区域的政令,手持鞭子和度量衡器具巡视其前方,掌管其坐起、出入的禁令,掩捕那些行为不正的人。

注说:“作,起。坐起禁令,指当值时不得空守之属。”杜子春说:“袭,指掩捕那些行为不正的人。”

○凡是有罪的人,鞭打杀戮并处罚他们。

注说:处罚指使其缴纳布帛。

○肆长各自掌管其店铺的政令,陈列其货物,名称相近的相互远离,实质相近的相互靠近,并使之平正。

注说:“尔也近,都是同类物品,使劣质的远离优质的,优质的相互靠近。”郑司农说:“指如珠玉之类,都名为珠,都名为玉,而价格或百万,或数万,恐怕农夫愚民被欺骗,所以区别开来使其远离,使商人不得杂乱以欺人。”坡说:此官所谓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也。

○征收其总布,掌管其戒禁。

注说:“杜子春云:‘总当为儳。’”逺,于万反,注同。而贾,音嫁;贾人,音古。

○泉府掌管用市场的征布,收集市场上卖不出去的、货物滞销于民用者,按其价格买下,给物品插上标签并书写,等待不时需要而购买的人。购买者各自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给予他们。注说:郑司农说:“物楬而书之,物物为椾书,书其贾,楬着其物也。不时买者,谓急求者也。主者,别治大夫也。”〇说:“抵实柢字。柢,本也。本谓所属吏主。”

、有司是也。」疏曰:征布者,即上廛人絘布已下之布,并入泉府而蔵之,故总云征布也。贾音嫁,予音与,椾音牋。

译“有司”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疏解说:所谓征布,就是上面提到的廛人所征收的絘布等布匹,一并纳入泉府收藏,所以统称为征布。贾,音同“嫁”;予,音同“与”;椾,音同“牋”。

凡賖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

注曰:「郑司农云:『賖,贳也。以祭祀、丧纪,故从官贳买物。』」

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注曰:「有司,其所属吏也。与之别其贷民之物,定其贾以予之。」疏曰:「此经不言都鄙主者,有司中兼之。」坡谓:「国服为息,儒者因青苗之害,改为説者不一,抑无庸也。其时孙觉奏曰:『成周賖贳,特以备民之缓急,不可徒与也,故与国服为之息。然国服之息,説者不明。郑氏释经,乃引王莽为据,不应周公取息重于莽时。况国用专取具于泉府,则冡宰九赋将安用?取圣世宜讲求先王之灋,不当取疑文虚説以图治安。』善哉言也!古今异宜,微文难知,后圣有作,或在损益,此语似可阙疑。」贾音嫁,予音与。

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嵗终则防其出入而纳其余。注曰:「防,计也。纳,入也。入余于职币。」坡谓:「邦之大用,内府待之;小用,外府待之。则此国事之财用者,专指王之膳服也。」防,古外反。

陈君举曰:「王荆公尝谓《周礼》一书理财居其半。自有《周礼》以来,刘歆辅王莽专为理财,至荆公熈寜亦专理财,所以先儒多疑于《周礼》。今细攷之,亦诚有可疑者。且以廛人一官论之,所谓絘布者,郑氏谓列肆之税,卽今之房廊钱;所谓廛布者,郑氏谓诸物邸舍之税,即今之白地钱。又有罚布者,卖买不平之罚;质布者,质人巡攷犯禁之罚,即今之搭地钱。又有总布者,子春谓无肆立持之税,若熈寜间不系行钱人。凡屠者敛皮角筋骨入于玉府,即今所谓纳筋骨者;敛珍异之滞者入于膳府,则以供一人之玩好者。徳宗宫市之弊,其初只教官与百姓交易,后乃用宦者为使,买之多不偿其本钱。熈寜不系行钱,郑侠奏议谓负水拾发担粥提茶皆有免行。然则廛人之弊,安得不至于此?其他自山虞以至泽虞,自卝人以至掌炭,又有上项征税如此。其未至市肆者,在川则有川禁,泽则有泽禁,金玉鈆锡则有禁,齿革羽毛则有禁,絺绤薪炭则有禁,所以取民者无一不备。与夫司门犯禁之财、司闗举货之罚、巾车之车折则入赍、马质之马死则物更,先王所以不与民争利者,全不见于此书。所以王莽用《周礼》,遂有五均六干,列肆里区无不征之;荆公用《周礼》,遂有坊▯河渡、白地房廊、搭罚六色、免行市例之类,无所不有。至使《周礼》之书,后人不得尝试。夫《周礼》之灋果如是耶?抑用之者失其实耶?」坡谓此论详赡明快,然刘、王果能使其君自冡宰头一段渐次行到司市,即无此患。卝音矿,鈆铅同。

  周礼述注卷九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述注》>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述注卷十

  安溪李光坡撰

  ○司门掌授管键以啓闭国门

管、籥、键、牡也。入者为牡,容者为牝。管以闭,而键以啓。键,其展反。

几出入不物者,正其货贿;凡财物犯禁者,举之。

注》曰:「不物衣服,视占不与众同,及所操物不如品式者。」正读为征,征税也。犯禁谓商所不资者,举之没入官。陈及之曰:「犯禁即《司市》伪饰之灋,在民、商、贾、工者十有二是也。」正音征,贾音古。

  以其财养死政之老与其孤

注曰:财谓门闗之委积也。死政之老,死国事者之父母也;孤,其子。

  祭祀之牛牲系焉监门养之

散祭祀之牲,则不在牢,系于门,使监门养之,不必三月也。监门,门徒。

  ○凡嵗时之门受其余

注》曰:郑司农云:「受祭门之余。」《疏》曰:「嵗之四时祭门非一,故云凡以总之。若《月令》秋祭门者,是祭庙门。此门亦谓国门。十二者,除四时祭外,仍有为水祈祷,故庄公二十五年秋大水,有用牲于门之事。」监,古衔反。

  凡四方之宾客造焉则以告

注曰:造犹至也。告,告于王而止,客以俟逆。疏曰:谓四方诸侯来朝觐,至闗,闗人告王;至郊,郊人告王;至国门,门人告王。王得告,皆遣人往迎。

  ○

译凡是赊借的人,用于祭祀的,不超过十天;用于丧事的,不超过三个月。

注说:“郑司农说:‘赊,就是赊欠。因为祭祀、丧事,所以从官府赊买物品。’”

凡是百姓借贷的,主管官吏要与他辨别清楚然后给予,按照国家的赋税标准收取利息。注说:“主管官吏,就是所属的官吏。与他辨别借贷的物品,确定价格然后给予他。”疏说:“经文没有说都鄙的主管者,主管官吏中已经包括了。”苏辙说:“以国家赋税作为利息,儒者因为青苗法的危害,改说的人说法不一,其实没有必要。当时孙觉上奏说:‘成周时期的赊借,只是用来防备百姓的急用,不能白白给予,所以按照国家赋税标准收取利息。然而国家赋税作为利息,说法不明确。郑氏解释经文,竟然引用王莽作为依据,不应该周公收取的利息比王莽时期还重。况且国家用度专门从泉府获取,那么冢宰的九赋将有什么用?治理圣世应当讲求先王的法度,不应当用可疑的文字和虚妄的说法来谋求治安。’这话好啊!古今适宜不同,细微的文义难以知晓,后世的圣人有所作为,或许会有增减,这话似乎可以存疑。”贾音嫁,予音与。

凡是国家事务的财用都从这里获取,年终则计算收支并交纳剩余部分。注说:“防,计算。纳,收入。将剩余的收入职币。”苏辙说:“国家的大用度,由内府供给;小用度,由外府供给。那么这里国事财用,专门指王的膳食和服饰。”防,古外反。

陈君举说:“王安石曾经说《周礼》一书理财占了一半。自从有《周礼》以来,刘歆辅佐王莽专门理财,到王安石熙宁年间也专门理财,所以先儒大多怀疑《周礼》。现在仔细考察,确实有可疑的地方。且以廛人这一官职来说,所谓絘布,郑氏说是列肆的税,就是现在的房廊钱;所谓廛布,郑氏说是各种物品邸舍的税,就是现在的白地钱。又有罚布,是买卖不公平的罚款;质布,是质人巡查考核犯禁的罚款,就是现在的搭地钱。又有总布,子春说是没有店铺站立手持物品的税,就像熙宁年间不系行钱的人。凡是屠夫收敛皮角筋骨进入玉府,就是现在所说的纳筋骨;收敛珍异滞销的物品进入膳府,则是供一人玩赏喜好。唐德宗宫市的弊端,起初只是让教官与百姓交易,后来用宦官作为使者,买的东西多不偿还本钱。熙宁年间不系行钱,郑侠奏议说负水、拾发、担粥、提茶都有免行。那么廛人的弊端,怎能不达到这个地步?其他从山虞到泽虞,从卝人到掌炭,又有上述征税如此。那些未到市肆的,在川则有川禁,泽则有泽禁,金玉铅锡则有禁,齿革羽毛则有禁,絺绤薪炭则有禁,所以取民没有不备的。与司门犯禁的财物、司关举货的罚款、巾车车折则入赍、马质马死则物更相比,先王不与民争利的做法,在这本书中完全看不到。所以王莽使用《周礼》,于是有五均六筦,列肆里区没有不征收的;王安石使用《周礼》,于是有坊河渡、白地房廊、搭罚六色、免行市例之类,无所不有。以至于《周礼》这本书,后人不敢尝试。那么《周礼》的法度果真如此吗?还是使用它的人失去了它的本意呢?”苏辙说这个论述详细丰富明快,然而刘歆、王安石果真能让他们的君主从冢宰第一段逐渐实行到司市,就没有这种祸患了。卝音矿,铅铅同。

周礼述注卷九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述注》>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述注卷十

安溪李光坡撰

○司门掌管授予管钥以开启关闭国门

管、籥、键、都是门闩。进入的是牡,容纳的是牝。管用关闭,键用开启。键,其展反。

凡是出入不符合规定的人,征收他的货贿;凡是财物犯禁的,没收它。

注说:“不物衣服,观看占卜不与众人相同,以及所拿物品不符合品式的。”正读为征,征税。犯禁是说商人所不携带的,没收它归入官府。陈及之说:“犯禁就是《司市》伪饰的法度,在民、商、贾、工者十二种情况。”正音征,贾音古。

用这些财物供养死政的老人和他的孤儿

注说:财谓门闗的委积。死政的老人,是为国事而死的人的父母;孤,是他的儿子。

祭祀的牛牲系在这里,监门饲养它们

散祭祀的牲,就不在牢,系在门,让监门饲养,不必三个月。监门,门徒。

○凡是岁时之门接受剩余部分

注说:郑司农说:“接受祭门的剩余。”疏说:“一年四时祭门不止一次,所以说凡以总括。如果《月令》秋祭门,是祭庙门。此门也说国门。十二种,除去四时祭外,仍有为水祈祷,所以庄公二十五年秋大水,有用牲于门的事。”监,古衔反。

凡是四方宾客到来就报告

注说:造犹至。告,报告给王而停止,客等待迎接。疏说:谓四方诸侯来朝觐,至关,关人报告王;至郊,郊人报告王;至国门,门人报告王。王得到报告,都派人前往迎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