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六宋 吕中 撰
创制三司条例 置举常平司
熙宁三年创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初安石言当修泉府之法以收利权以吕惠卿苏辙为条例司检详文字辙论青苗曰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违限十一月置提举常平司。
国初有三司干利权之法而无大臣总财利之意安石制置三司条例虽有大臣总财计之法而夺有司之利权则非矣夫使条例三司总其纲于大臣而责成效于有司选三司副判官选诸路发运转使副均节有司之用度量邦计财之出入则何害乎制置条例哉而安石乃夺三司之利权以归司农则一司之权分而为二夺转运之利权以归常平使者则一道之权分而为二天下之财三司主经费而司农专于聚敛一道之权转运主上供而常使者专于掊克三司转运常有不足之忧而司农提举司独善有余之利安石葢以天下之事惟出于我者为是而天下之财惟出于新法者为已之私有朝廷既得此财又不寛以邦国之经费反谋藏之以为剰余之物而为异日开邉之用耳当时诸公所以辨之者不过执政不当治财大臣不当称司三司使副之治财今经百年未尝阙事夫冡宰治国用则何害于治财名曰制置何害于称司以为三司未尝阙事则庆厯以来用度不足已久岂足以塞安石之辨哉。
置检正五房并习学
熙宁四年四月置中书检正五房公事以邓绾为之乡人皆笑骂绾曰笑骂从他笑骂好官须我为之先是安石言中书乃政事之源欲治法度必先中书急先择人办编修条例于是令惠卿与李常看详中书编修条例自此始上批中书所书条例问已于册遇事如何省阅以中书条例曾布为检正布毎事视安石即行之或谓布曰当叅政布曰丞相已议定何用 为俟勅出令押字耳。
六年中书五房始置习学。
时议者皆言三司条例司不当置而中书条例一司罕有论其非者惟司马光与惠卿辨于经筵因言中书当以道佐人主焉用区区之条例更委官看详茍事事检例则胥吏可为宰相矣司马光所言特以动安石耳不知安石之意正欲尽破旧例以立法也然三司条例司兴财利者也中书条例司立法度者也凡青苗免役保甲方田免行市易农田水利始则属于三司条例司后则属于司农寺凡考课铨选学校贡举 补磨勘试刑法者州县编类始则属于中书条例所后则属于检正五房当时诸正方与争论财利故三司条例一司论者纷然不一而中书条例司乃法度之所自出议者不知言其非也始制编修中书条例而宰相具位后置检正五房而执政具位后又置检正习学而小臣分大臣权矣此苏公进 谓有司失职犹其小者而其大臣中书失其政也。
增京观官
熙宁四年增京观官诏毎限员。
此安石欲以处异议者。
行保马户马法
熙宁二年河南北分置监牧使诸监牧田寛衍为人所买占议者请收其余以资增广赋入自是请以牧田赋民者纷然而请监寻废。
此安石所以行保甲戸马之法也。
熙宁五年行保甲法八年行戸马法。
养马于民在成周未尝不行在祖宗未尝不用然成周四甸之地而出马四匹得无扰民听民畜牧市以本直祥符制也诏能畜马与免一丁嘉佑令也如是民何惮而不牧之夫何熙宁大臣急于兴利一槩取民始不堪矣迨至于民病已极国用复阙于是求之戎狄而设茶马之职马市于戎虽不及牧之于官不犹愈牧之于民乎。
行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行均输法命发运使薛向领之内库钱五百万缗米三百万石。
均输者即桑弘羊法也所谓输于官者有令输其土地所饶平其所在时价官吏于他处卖之输者既便而官有利故谓之均输桑弘羊之法与平凖并行安石均输之法与市易并行以发运为通货之商贾均输以通之市易以鬻之此新法之最先行者而论之者舍青苗而议均输舎均输而议青苗夫孰知发运司括东南之利为天下根本之忧哉。
译创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设置提举常平司 熙宁三年,创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商议实行新法。起初王安石说,应当修订泉府的法令,以收取财利之权;于是任用吕惠卿、苏辙为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议论青苗法说:“钱到了百姓手中,即使是良民也难免胡乱使用;到交纳钱时,即使是富民也难免超过期限。”十一月,设置提举常平司。宋国初年有三司掌握财利之权的制度,却没有让大臣总管财利的意思。王安石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虽然有让大臣总管财政的制度,却夺取了有司的财利之权,这就不对了。假如让条例司在大臣领导下总理纲要,把成效责任交给有司;选任三司副判官,选任各路发运转运使、副使,均衡节制有司的用度,量度国家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那么设置制置条例司又有什么害处呢?但王安石却夺取三司的财利之权归司农寺,于是一个机构的权力分成两个;又夺取转运司的财利之权归常平使者,于是一路的权力也分成两个。天下的财物,三司掌管经费,司农寺专门聚敛;一路的财物,转运司掌管上供,常平使者专门搜刮。这样,三司、转运司常有经费不足的忧虑,而司农寺、提举司却独自享有财利有余的好处。王安石大概认为,天下的事情只有出自自己之手才是对的,天下的财物只有出自新法才算是自己的私有物。朝廷得到这些财物后,又不把它们放宽用于国家经费,反而打算收藏起来作为剩余财物,以备将来开拓边疆之用。当时诸公所以辨析这件事,不过是说执政大臣不应管理财利,大臣不应以司为名;三司使、副使管理财利,历经百年从未误事。宰相管理国家用度,又有什么妨害于管理财利?称作“制置”,又有什么妨害于设置一个司?如果说三司历来没有误事,那么庆历以来用度不足已经很久了,难道这就足以堵住王安石的辩说吗?设置检正五房,并设置习学 熙宁四年四月,设置中书检正五房公事,任命邓绾担任此职。同乡人都嘲笑、辱骂邓绾,邓绾说:“任凭他们嘲笑辱骂,好官也必须由我来做。”在此以前,王安石说中书是政事的源头,要治理法度,必须先治理中书;应当赶紧选择人员办理编修条例的工作。于是命令吕惠卿和李常审看中书编修的条例,从此开始。皇帝批示说:“中书所写的条例,已经记录在册了吗?遇到事情时怎样查阅?”因为中书条例,曾布被任命为检正。曾布每件事都看王安石的意见,随即实行。有人对曾布说:“应当同参政商议。”曾布说:“丞相已经议定了,还要做什么?只等诏令发出,让我押字罢了。” 熙宁六年,中书五房才开始设置习学。当时议论的人都说三司条例司不应设置,却很少有人议论中书条例司的不是。只有司马光在经筵上同吕惠卿辩论,说:“中书应当用道理辅佐君主,哪里用得着区区的条例,还要另外委派官员来审看?如果事事都检查旧例,那么胥吏也可以做宰相了。”司马光这样说,只是为了触动王安石,并不知道王安石的本意正是要彻底破坏旧例而建立法令。不过,三司条例司是兴办财利的机构,中书条例司是建立法度的机构。凡是青苗、免役、保甲、方田、免行、市易、农田水利,起初都属于三司条例司,后来属于司农寺;凡是考课、铨选、学校、贡举、补磨勘、试刑法,州县编类,起初都属于中书条例司,后来属于检正五房。当时各位大臣正在争论财利,所以议论三司条例司的人纷纷不一;而中书条例司是法度产生的地方,议论者却不知道应当指责它。起初制定编修中书条例,宰相便徒有其位;后来设置检正五房,执政便徒有其位;后来又设置检正习学,小臣便分割了大臣的权力。这就是苏轼上书所说的:有司失职还是小事,更大的问题是中书失去了政务。增加京观官 熙宁四年,增加京观官,诏令规定每一任都有名额限制。这是王安石想用来安置持不同意见之人的办法。实行保马、户马法 熙宁二年,河南、河北分别设置监牧使。各处监牧田地宽广肥沃,被人买去并占有。议论者请求收回其余田地,用来增加赋税收入。从此以后,请求把牧田赋给百姓的奏议纷纷而来,监牧不久就被废除了。这就是王安石实行保甲、户马法的原因。熙宁五年实行保甲法,熙宁八年实行户马法。把马养在百姓家中,在成周时没有不实行的,在宋代祖宗时期也没有不用的。然而,成周只有四甸之地,却要出马四匹,难道不会扰民吗?允许百姓自己畜牧,或按本钱价格购买马匹,是祥符年间的制度;诏令规定,能够养马的百姓可以免除一丁的差役,这是嘉祐年间的法令。这样一来,百姓有什么畏惧而不愿养马呢?唉,熙宁年间的大臣急于兴办财利,一概向百姓索取,百姓开始无法忍受。等到百姓困苦到了极点,国家用度又不足,于是只好向戎狄求马,设置茶马之职。向戎狄买马,虽然比不上由官府牧养,难道不仍然胜过让百姓牧养吗?实行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实行均输法,命发运使薛向主持此事,拨给内库钱五百万缗、米三百万石。均输法就是桑弘羊的法令。所谓输送给官府,就是命令把本地丰富的物产输纳给官府,再按照各地当时的市价由官吏在别处卖掉。输纳者既方便,官府又能获利,所以叫作均输。桑弘羊的法令同平准法同时实行,王安石的均输法同市易法同时实行:让发运司作为流通货物的商人,均输法用来使货物流通,市易法用来出售货物。这是新法中最先实行的,但议论它的人却舍弃均输而议论青苗,舍弃青苗而议论均输,又有谁知道发运司搜括东南财利,才是天下根本性的忧患呢?
行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行青苗法初安石出青苗法以辙言不便而置已而王广亷乞度僧牒数千为本钱与安石意合。
三年二月行青苗钱禁抑配又委提刑按察司敢阻遏当议者亦如之时韩琦上疏上袖琦疏以示执政曰不意害民如此且坊巷安得青苗而使者强与之安石曰抑配诚有之但绌责一二人则此弊自絶上曰须要尽人言安石还称病求分司。
知山阴县陈舜俞自劾不散青苗。
熙宁四年司马光奏灾伤地分所欠青苗钱许重迭倚阁知言不用乞判西台留台不报上章言臣之先见不如吕诲公直不如范纯仁程頥敢言不如苏轼孔文仲勇决不如范鎭又欧阳修出知蔡州修言云云见后。
均输以夺商贾之利犹可言也青苗则困天下之农矣此当时所以言均输者少争青苗者多也彼徒见夫陜西行之仅足军储而行鄞县又尝有效不知一州一县之于天下逺近广狭耳目所及固已大异安石可暂行之县县可暂行之陜西一路而遂以可行之天下乎况民之所急者糓也贷民以钱固民所易费之物于农民下戸尤有害今贷之以其所易费而督之以其所罕得虽官不抑配吏不取吃其伤农已多矣官之贷之既易常平见存之米民之纳之又鬻其田家所敛之粟贷纳以钱最青苗之大弊也善乎文公曰其及之也以金而不以糓其处之也以县而不以乡其主之也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其行之也以聚敛亟疾之意而不以恻隐忠厚之心眞知青苗弊根之所在也。
行交子法三行三罢
熙宁三年河东行交子法以搬运铁钱劳费也明年漕司言盐矾不售害入中粮草之计诏罢之四年复行于陜西罢市钞或言不便罢之。
条例司所建之法终不肯改惟交子之法三行而三罢其始也行之河东乃阅月而罢其后复以钞法有害边籴而复行之二岁以无实钱为本复罢之夫熙宁行交子之时犹必以钱为本然后行非但挟空劵以为弊而伪拆阅之患在当时犹未闻也中兴以来钱币亦少交子遂不可一日废徒挟空劵初无见钱遂为大害然则熙宁之屡废而不可行者在今一日不可废之法也。
行保甲上畨法
熙宁四年十二月立保甲法上问安石以省用安石对以减法惟鼓河北陜西三路百姓习兵可省赵子几逢安石意请先行保甲法于几县五年七月更定保甲上番法六年曾布修成义勇保甲及养兵修三卷诏颁之。
安石欲省养兵之费自熙宁二年并营减额断在必行士卒无敢哗者然安石欲议徙冗兵于淮南卒以众汹汹而止于是行保甲之法而阴以正兵是也然安石始知兵之不胜养不悟藉兵之不必多知民兵之当教不悟五日一教之扰古者民百家纔出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今二丁取一诸路保甲至四五十万是农民半为兵也古者三时务农一时讲武不妨稼穑今特置使者以阅之毎一丁阅一丁供送虽曰五日一教然保正日聚教场得赂则纵之否则留之是稼穑已尽废也然保甲固一时之扰使行之得其人则亦可。
壊常平法 鬻广惠仓
熙宁四年鬻广惠仓田。
为常平本故也常平所积尽散而为青苗不惟常平之法坏而广惠仓赈济之意亦坏矣。
更科举法 新经 字说
熙宁四年二月议更科举法罢诗赋明经诸科经义论 试进士韩维请议大义十道以文觧释不必全记注 此新经字说所以立也苏轼欲先士行而后文艺去弥封誊録之法。
苏轼曰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吏皂隶未尝无人况贡举学校乎虽因今之政而有余使君相无知人之明朝廷无责实之意则公卿侍从无人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法而不足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亷取人则敝车羸马恶衣菲食无所不至自文章言之则 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论策赋均为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以为设科取士不过如此也。
行李定三舎法
熙宁四年建大学立三舍初邓绾言治平百余年未尝建大学只假锡庆院数十间设改锡庆院为大学时养士未有论选升降之法至是中书亦言初入大学为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以李定常秋同判监选用学官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良安石妹婿涛其侄婿佃门人肇布弟也佃等夜在安石斋授口议旦至学讲之。
安石上书于嘉佑之末谓今教士非其道矣然安石所教者新经字说果合于道乎谓今之取士非其道矣然安石之所取士不过文章利禄果合于道乎仲淹更学校之法则取湖学之法行之安石更学校之法则以李定三舍之法行之学所以明人伦也定不服母丧得罪于名教犹可以立学校法乎。
行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行市易从草泽魏继宗之请也凡货之滞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欲市于官则度其抵而货之行抵当收息之法以吕嘉问提举寻以权货务为市易吕嘉问奏言众行愿出钱乞均税法。
年鎭定州民有所卖屋木以纳免行钱者上因役钱市易免行钱之扰安石难之。
市易均输之法相表里也安石兴利之法其罪亦有轻重青苗均输助役世以是为安石之大罪犹可恕也何者安石之始学在此而始谋出此也市易免行征利及于琐屑此皆小人附安石者为之而安石亦以为王政将孰欺乎?
译实行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实行青苗法。起初王安石提出青苗法,苏辙说它不便,于是暂且搁置。不久,王广廉请求拨出数千张度牒作为本钱,这同王安石的意图相合。熙宁三年二月,实行青苗钱,禁止强行摊派;又委托提刑按察司,凡是敢于阻挠的人,也按同样的办法处理。当时韩琦上疏,皇帝把韩琦的奏疏藏在衣袖中,拿给执政看,说:“没想到它会这样害民,而且坊巷百姓哪里需要青苗钱,派遣的官吏却强行给他们。”王安石说:“强行摊派确实有这种事,但只要惩罚一两个人,这种弊病自然就会断绝。”皇帝说:“必须把所有人的意见都听取。”王安石回来后便称病,请求分司任职。知山阴县陈舜俞因没有发放青苗钱而自行弹劾自己。熙宁四年,司马光上奏说,遭受灾害的地区所欠青苗钱,允许重复缓期搁置;知言不被采纳,于是请求判任西台留台,也没有得到答复。他在奏章中说:“我的先见之明不如吕诲,公正直率不如范纯仁、程颐,敢于直言不如苏轼、孔文仲,果断勇决不如范镇。”另外,欧阳修出任蔡州知州,欧阳修说了如下的话,见后文。均输法夺取商人的利益,还可以说;青苗法却使天下农民陷于困苦。这就是当时议论均输法的人少、争论青苗法的人多的原因。那些人只看到陕西实行均输法勉强足以供应军储,鄞县实行青苗法也曾经有效,却不知道一个州、一个县同天下相比,远近、广狭以及耳目所能达到的范围本来就大不相同。王安石可以暂时在一个县实行,陕西一路也可以暂时实行,难道就因此认为天下都可以实行吗?何况百姓急需的是粮食。把钱贷给百姓,本来就是百姓容易花费的东西,对农民和下户尤其有害。现在贷给他们容易花费的东西,却督促他们交纳平时少有的东西,即使官府不强行摊派,吏员不从中取利,对农业的伤害也已经很大了。官府贷出的钱,容易得到的是常平仓现存的米;百姓交纳时,又卖掉田家所收的粮食。用钱贷款、用粮交纳,是青苗法最大的弊病。文公说得好:它给予百姓的是金钱而不是粮食,办理此事是以县为单位而不是以乡为单位,主持它的是官吏而不是乡里的士人君子,实行它是出于急切聚敛的意图而不是恻隐忠厚之心。这确实看清了青苗法弊病的根源所在。实行交子法,三次实行,三次废止 熙宁三年,河东实行交子法,因为搬运铁钱劳费太大。第二年,漕司说盐、矾卖不出去,损害了入中粮草的计划,诏令把它废止。熙宁四年,又在陕西实行;有人说市钞不便,于是又废止了。条例司所创设的法令最终都不肯修改,只有交子法实行了三次,又废止了三次。起初在河东实行,过了一个月就废止;后来又因为钞法妨害边地买粮而重新实行;过了两年,因为没有实际钱币作本,又废止了。熙宁实行交子时,尚且一定要以钱为本,然后才能实行,并不是只拿空券作为弊端;至于伪造和拆阅的祸患,当时还没有听说。中兴以来钱币也少了,交子于是不能有一天废止;但只是拿着空券,原本没有现钱,于是成为大害。这样看来,熙宁年间多次废止而不能实行的法,正是今天一天也不能废止的法。实行保甲上番法 熙宁四年十二月,制定保甲法。皇帝问王安石,能否因此节省费用。王安石回答说,可以减少养兵的办法;只有鼓、河北、陕西三路的百姓熟悉军事,可以节省。赵子几迎合王安石的意图,请求先在几县实行保甲法。熙宁五年七月,重新制定保甲上番法。熙宁六年,曾布修成《义勇保甲及养兵》三卷,诏令颁行。王安石想节省养兵的费用,从熙宁二年合并军营、削减军额起,就断定此事一定要实行,士卒没有敢喧哗的。然而王安石想商议把多余的士兵迁往淮南,最终因为众人喧闹而停止。于是实行保甲法,暗中把保甲当作正规军,这就是此法的实质。但王安石起初只知道军队难以供养,却没有认识到不必养那么多兵;知道民兵应当训练,却没有认识到五日训练一次会造成扰害。古代百家才出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现在每两丁取一人为兵,各路保甲达到四五十万,这就是说农民有一半成了士兵。古代三季务农、一季讲武,不妨害耕种;如今特意设置使者来检阅,每一丁都要检阅一丁并负责供送。虽然说是五日训练一次,但保正每天聚集在教场,得到贿赂就放走,否则便把人留下,因此耕种已经完全被废弃了。不过,保甲固然是暂时的扰民之举,如果实行时能得到合适的人来主持,也还是可以的。破坏常平法,出售广惠仓 熙宁四年,出售广惠仓的田地。这是因为原本要用于常平法的资金。常平仓所积储的粮食和钱财全都被分散,改作青苗钱;这不仅使常平法败坏,连广惠仓赈济百姓的本意也败坏了。改革科举法;新经、字说。熙宁四年二月,讨论改革科举法,废除诗赋、明经等科,改试经义、论。进士韩维请求讨论经义大旨十道,用文章解释,不必全部背诵经注。这就是设立新经、字说的原因。苏轼想先考察士人的品行,再考察文章才艺,主张废除弥封、誊录的办法。苏轼说:“如果君主和宰相有识别人材的明见,朝廷有考察实际功绩的政事,那么胥吏、皂隶中也从来不缺少人才,何况贡举和学校呢?即使沿用今天的政令,也会有余力可用。若君主和宰相没有识人的明见,朝廷没有考察实际功绩的意图,那么公卿、侍从中也会没有人才,何况学校和贡举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也仍然不足。若以孝取人,勇敢的人就会割下大腿肉,胆怯的人就会为父母守墓;若以廉取人,那么破车瘦马、坏衣粗食,无所不用其极。从文章来说,论是有用的,诗赋是无益的;从政事来说,诗、论、策、赋全都没有用。然而自祖宗以来,没有废除它们,因为认为设置科目选取士人,也不过如此罢了。” 实行李定的三舍法。熙宁四年,建立太学,设置三舍。起初,邓绾说,治平一百多年,从未建立太学,只是借用锡庆院的几十间房屋;后来改锡庆院为太学。当时培养士人,还没有关于考核、选拔、升降的办法。到这时,中书省又说,初入太学的列为外舍,外舍升为内舍,内舍升为上舍。任用李定、常秋同判监选,用学官陆佃、黎宗孟、叶涛、曾肇、沈季良等人;安石的妹婿叶涛是他的侄婿,陆佃是他的门人,曾肇是曾布的弟弟。陆佃等人夜里在王安石的斋舍中接受口头议论,第二天到学校讲授。王安石在嘉祐末年上书说,现在教育士人的方法不合乎正道。然而,王安石所教的新经、字说,果真合乎正道吗?他说现在选取士人的方法不合乎正道。然而王安石所选取的士人,不过是凭文章求取利禄,果真合乎正道吗?范仲淹改革学校制度,是实行湖学的办法;王安石改革学校制度,是实行李定的三舍法。学校是用来彰明人伦的。李定不服母丧,在名教上已经获罪,难道还可以由他来确立学校制度吗?实行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实行市易法,这是采纳草泽人魏继宗的请求。凡是货物滞销、卖不出去的,就按平价收购;商人想从官府购买货物,官府便估量其抵押物后贷给他,并实行抵押收息的办法。任命吕嘉问提举市易务,不久又以权货务作为市易务。吕嘉问上奏说,各行商人愿意出钱,请求实行均税法。〔原文“年鎭定州”处有疑误〕定州百姓有人出售房屋、木材来缴纳免行钱;神宗于是因为役钱、市易和免行钱的扰害而有所触动,王安石对此加以反驳。市易法和均输法彼此相辅相成。王安石兴利的办法,其罪过也有轻重之别。青苗、均输、助役,世人把这些看作王安石最大的罪过,还可以宽恕。为什么呢?因为王安石最初学习的就是这些,最初的谋划也是从这里开始的。市易、免行以及征求利益,甚至涉及琐碎小事;这些都是小人依附王安石的人所作,王安石也把它们当作王政。这样还欺骗谁呢?
立宗室应举法 立宗室补外官法
熙宁七年立宗室应举法又立宗室补外官法。
熙宁变法惟宗室一事合于人心上问安石曰宗室事何以不纷纷此圣明独见也而安石巧词以对曰比大臣同议而陛下不疑耳即宗室之事以观之则可知言者非流俗也安石变法宗室一事为当其次则并营之事亦军法之所当革者但为之不渐耳又其次学校贡举法亦当更改但不合作为新经字说以驱天下同已耳然此三事议论者少人情不甚相逺也。
役法之行皆惠卿为安石所定
熙宁四年十月行募役法令人出免役钱官戸女戸单丁未成丁而免役亦出助役钱皆惠卿所定也。
有田则有产有身则有役此君使民民事君之义也然差役之法上等户更互充役有时休息募役之法虽女戸单丁亦使之出钱此所以病民也而况于庸钱不除差役如故者乎
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六
钦定四库全书
宋大事记讲义卷十七
宋 吕中 撰
神宗皇帝
议新法者罢
熙宁三年二月司马光辞枢宻副使言先帝尝出内藏百万缗助常平仓作籴本前此常平钱谷共及一千余万贯石今无故散尽他日欲立常平法何时得及此数乞罢除条例司追还常平使者还九辞诏收还勅诰叅政赵抃言财利于事为轻而民心得失为重青苗使者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为大未几知杭州三月孙觉程颢罢颢上 曰天下之事本于易简则无不成险阻不足以言智吕公着罢中丞七月徙欧阳修知蔡州言田野之民安知泉府为何物但见官中一百文要二十文利必使天下知非为利则但纳本钱不纳利并不支俵次料谢景温劾轼贾贩司马光乞知许州曰忤安石如苏轼辈皆毁其素履中以危法臣不可以不去十月范鎭致仕言青苗不允罢一可去荐苏轼孔文仲不见用二可去负二可去重以衰病其可已乎又言李定避免持服而欲以为御史御史台为之罢陈荐舍人为之罢宋敏求李大临苏颂谏院为之罢胡愈王韶上书欺罔以兴边事败则置而不问反为之罪孔文仲则遣之边任以此二人况彼二人孰是孰非言青苗则曰岁得缗钱数十百万此钱非出于天非出于地非出于建议者之家一出于民民犹鱼也财犹水养民而尽其财何异养鱼而竭其水张商英为监察御史。子厚荐之于安石也。蔡确为监察。亦惠卿子厚所荐也。
五年八月贬知谏院唐垧初垧为北京监韩琦爱其才一日上书请斩琦等以行新法安石大喜至是请陛对上殿读疏乃论安石也凡六十六条慷慨不退慑故有是命张商英罢御史特奏枢宻院庇使人枢宻使文彦博不入院故也。
自青苗之前台谏虽为安石所厚者是犹安石之公论也自争青苗之后台谏虽有不尽附安石者大抵皆安石之私人也青苗之事举朝争之助役之事争者二人而已。杨绘刘挚。保甲市易免役之事复有言之者及至熙河用兵朝廷亦无以为不可葢自是台谏乃安石之私人也故尝谓庆厯元佑之盛台諌为之也治平熙宁之事亦台谏为之也然则台谏治世之药石而乱世之簧鼓也大臣公则其言公私则台谏所逐者君子得其人则朝廷之疾愈非其人则适以生疾矣自熙宁以前台谏之力争犹足以见立国之泽熙宁以后则台谏为大臣私人而立国之泽渐不足恃矣如必欲立万世之方而不为大臣行私之地则人主所当亲择以尽复祖宗之故事不然未见其益也。
严刑狱以报私雠
熙宁五年七月治秀州狱贬祖无泽安石以私怨讽监司诬其过自后多举诏狱矣四年富弼阻格青苗而亳州之狱起七年诏台狱窜郑侠八月诏台狱又窜郑侠惠卿曰上郑侠前后所言皆冯京使安国道之乞付狱穷治京罢政事安国勒归田里。
元丰元年诏台狱停陈安民等官初曾充在执政府数乗闲言政事非便安石罢充遂相欲便更 堂后官驳相州杀贼徒三人为失入死罪安民为相州判官求救于充之壻及甫而充之子受嘱蔡确穷治其事狱成确嫌充之子罪太轻上曰子弟为亲戚请托不得已而应之此亦相州事卿等但欲攻吴充此何意也。
祖宗不以言罪臣子不以责加勲旧不轻用一刑不妄兴一狱葢其家法如此自安石严刑峻法之意一行其祸遂至于绍圣崇宁之极也幸而神宗圣心寛裕毎不俯从安石而安石欲违祖宗之大意则虽屡言而不听甚至挟持揺撼以必其听而上意屹然不动也安石请重贬纯仁而上命予之大郡欲重贬富弼而上命落使相熙宁士大夫贬逐之祸岂安石之无意哉神宗之盛德至矣使安石得其行至于熙宁则章蔡而下又当何如幸而若此他日犹不胜其祸使熙宁尝杀一人则元佑元符之人无遗育矣此皆神宗之赐也。
谤法者罪之
熙宁五年正月置京城逻卒察谤议时政者罪之。
此商鞅议令之罚而安石亦为之只今未可轾商鞅商鞅能令必行观此时则知其心矣葢当是之时士大夫之议论少而民之怨讟多安石不有以平其怨反有以抑其怨天下之口可遏而天下之心其可遏欤。
译制定宗室应试科举法;制定宗室补授外官法。熙宁七年,制定宗室应试科举法,又制定宗室补授外官法。熙宁变法中,只有宗室一事符合人心。神宗问王安石:“宗室的事情为什么没有纷纷议论?”这是圣明的独见。王安石却用巧言回答说:“这是因为大臣们共同商议,而陛下没有疑虑罢了。”从宗室这件事来看,就可以知道那些进言者并不是世俗之见。王安石变法,宗室一事是正确的;其次,并营之事也是军法本来应当改革的,只是实行得不够渐进;再次,学校、贡举法也应当改革,只是不该把新经、字说制作出来,强迫天下人与自己意见相同。不过,这三件事议论的人少,和人情相距还不太远。役法的实行,都是吕惠卿替王安石制定的。熙宁四年十月,实行募役法,命令百姓缴纳免役钱;官户、女户、单丁以及未成丁者免除服役,也要缴纳助役钱。这些都是吕惠卿制定的。有田产就有财产,有自身就有差役,这是君主役使百姓、百姓侍奉君主的道理。然而差役法规定,上等户轮流充役,有时还可以休息;募役法却连女户、单丁也让他们出钱,这就是使百姓困苦的原因。更何况庸钱没有废除,差役却和原来一样呢?《宋大事记讲义》卷十六。钦定《四库全书》。《宋大事记讲义》卷十七。宋代吕中撰写。神宗皇帝。议论新法的人被罢免。熙宁三年二月,司马光辞去枢密副使,上言说:“先帝曾从内藏库拿出一百万缗,帮助常平仓作为购粮本钱。在此以前,常平钱粮总计达到一千余万贯、石,如今无缘无故地全部散尽。以后想要建立常平法,什么时候才能达到这个数目?请罢除条例司,追回常平使者。”他九次上奏,诏令收回他的敕诰。参知政事赵抃说:“财利对于政事是小事,而民心的得失是大事;青苗使者是小事,而皇帝身边掌管耳目的臣子的任用和罢免是大事。”不久,司马光出任杭州知州。三月,孙觉、程颢被罢免。程颢上奏说:“天下的事情以简易为本,就没有不能成功的;艰险阻碍不足以称为智慧。”吕公著被罢去中丞。七月,改任欧阳修为蔡州知州。欧阳修说:“田野百姓哪里知道泉府是什么,只看见官府收一百文钱要取二十文利息。一定要让天下知道这不是为了谋利,那么就只收本金,不收利息,也不再支给借贷。”次年,谢景温弹劾苏轼贩卖货物。司马光请求担任许州知州,说:“像苏轼这样违逆王安石的人,都被毁坏平日的品行,中伤他们,以危险的法律陷害;臣不能不离去。”十月,范镇退休,说:“青苗法没有得到认可,应当罢去,这是第一件可以离去的理由;推荐苏轼、孔文仲却不被任用,这是第二件可以离去的理由;背负这两件事,又加上年老多病,难道还可以继续留任吗?”他又说:“李定逃避为母服丧,却想任命他为御史;御史台因此罢免陈荐,舍人因此罢免宋敏求、李大临,谏院因此罢免苏颂、胡愈。王韶上书欺骗蒙蔽朝廷,以此兴办边事;边事失败后,却把他搁置不问,反而治孔文仲的罪,把他遣往边任。拿这两个人相比,究竟谁是、谁非?有人谈到青苗法,说每年得到几十万、上百万缗钱。这些钱不是从天上来,也不是从地下出,更不是从提出建议者家中出,全都是来自百姓。百姓就像鱼,财物就像水;养鱼却把水弄干,和养鱼而竭尽其水有什么不同?”张商英任监察御史。是吕惠卿、字子厚向王安石推荐他的。蔡确任监察御史,也是吕惠卿、字子厚推荐的。熙宁五年八月,知谏院唐垧被贬。起初,唐垧任北京监,韩琦爱惜他的才干。一天,他上书请求斩杀韩琦等人,以推行新法,王安石非常高兴。到这时,唐垧请求入宫面对皇帝奏对;上殿后读出奏疏,原来却是在论说王安石,共有六十六条,情绪激昂而不退缩畏惧,因此有了这项任命。张商英被罢御史,是因为他特别上奏说枢密院包庇属下;枢密使文彦博因此不入枢密院。在青苗法以前,台谏官即使是深受王安石厚待的人,也还代表王安石的公正议论;自从争论青苗法以后,台谏官即使有不完全依附王安石的,大体也都是王安石的私人。青苗法一事,满朝都在争论;助役法一事,争论的只有杨绘、刘挚二人。保甲、市易、免役诸事,又有人进言;到了熙河用兵,朝廷也没有人认为不可。大概从这时起,台谏官就成了王安石的私人。所以曾经说,庆历、元祐的盛况,是台谏造成的;治平、熙宁的事情,也是台谏造成的。这样说来,台谏在太平时代是治国的药石,在乱世却是助长风波的簧鼓。大臣公正,台谏的言论就公正;大臣偏私,台谏所驱逐的就是君子。用对了人,朝廷的疾病就会痊愈;用错了人,反而会产生疾病。熙宁以前,台谏据理力争的力量还足以显示立国的恩泽;熙宁以后,台谏成为大臣的私人,立国的恩泽便渐渐不足以依靠了。如果一定要为万世确立良方,不让朝廷成为大臣徇私的地方,那么君主就应当亲自选择台谏,以完全恢复祖宗的旧例;否则,看不出有什么益处。严酷刑狱,以报复私怨。熙宁五年七月,审理秀州的案件,贬黜祖无泽。王安石因私人怨恨,暗示监司诬陷他的罪过;从此以后,屡次设置诏狱。熙宁四年,富弼阻挠青苗法,于是兴起亳州之狱。熙宁七年,诏狱台狱,将郑侠流放。八月,又因诏狱台狱流放郑侠。吕惠卿说:“郑侠前后所说的话,都是冯京让安国转达的。”请求交付狱官彻底审治。冯京被罢去政事,安国被勒令归还乡里。元丰元年,诏狱台狱,停免陈安民等人的官职。起初,曾充在执政府任职,多次乘闲谈论政事,认为有些不妥;王安石罢免曾充后,便想任用堂后官来驳回相州杀死三名贼徒一案,认为这是误将无罪者收押并判处死罪。陈安民任相州判官,向曾充的女婿及甫求救;曾充的儿子接受请托,蔡确便彻底审理此事。案件审成后,蔡确认为曾充儿子的罪太轻。神宗说:“子弟替亲戚请托,他不得已而答应,这也是相州的事情。你们只是想攻击吴充,这是什么意思?” 祖宗不因臣下进言而治罪,不以责罚加于有功旧臣,不轻易使用一种刑罚,不随意兴起一桩狱案,大概他们的家法就是如此。自从王安石严刑峻法的主张一旦实行,其祸患终于发展到绍圣、崇宁时期的极点。幸而神宗圣明宽厚,常常不完全听从王安石;王安石想违背祖宗的大原则时,虽然屡次进言,神宗也不听,甚至王安石用挟持、动摇等手段一定要神宗听从,而皇帝的意志仍然坚定不动。王安石请求重贬范纯仁,神宗却命令让他任大郡;王安石想重贬富弼,神宗却命令削去其使相。熙宁年间士大夫被贬逐的祸患,难道是王安石没有意图造成的吗?神宗的盛德太深厚了。假使王安石得以完全推行其主张,到了熙宁时期,章惇、蔡京以下又会怎样呢?幸而事情如此,后来仍然承受不尽其祸;假如熙宁年间曾杀过一个人,那么元祐、元符年间的人就不会有遗留下来的后代了。这些全都是神宗的恩赐。给诽谤新法的人定罪。熙宁五年正月,在京城设置巡逻士卒,侦察议论、诽谤时政的人,并给他们定罪。这是商鞅议论法令时所采用的惩罚,王安石也这样做了。如今不能轻视商鞅;商鞅能够使法令必然实行。观察这件事,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意了。当时,士大夫的议论少,而百姓的怨恨很多。王安石不设法平息他们的怨恨,反而设法压制他们的怨恨。天下人的嘴可以堵住,但天下人的心难道也能堵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