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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通典三

通典卷第十三 选举一并序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23–185 段

三王之代,朴散俗浇,难以道驭,务勤其教,立庠塾于乡闾,建黉学于都邑,训公卿大夫之子弟,设俊、造之目而勖勉成之。自幼年入学,至四十方仕,然后行备业全,事理绩茂。秦汉以降,乃异于斯。其行教也不深,其取材也务速,欲人浸渍于五常之道,皆登仁寿之域,何可及已。夫上材盖寡,中材则多,有可移之性,敦其教方善。若不敦其教,欲求多贤,亦不可及已。非今人多不肖,古人多材能,在施政立本,使之然也。而况以言取士,既已失之,考言唯华,失之愈远。若变兹道,材何远乎?

  第一 历代制上  第二 历代制中  第三 历代制下 考绩  第四 杂议论上  第五 杂议论中  第六 杂议论下

  历代制上周 秦 汉 后汉

  周官大司徒职:「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二曰六行,三曰六艺。」并具学篇中。诗、书、礼、乐,谓之四术。四术既修,九年大成。凡士之有善,乡先论士之秀者,升诸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诸学,曰俊士;既升而不征者,曰造士;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论进士之贤者及乡老、群吏献贤能之书于王,王再拜受之,登于天府,藏于祖庙,内史书其贰而行焉。书其贰,谓写其副本。在其职也,则乡大夫、乡老举贤能而宾其礼,司徒教三物而兴诸学,司马辩官材以定其论,太宰诏废置而持其柄,内史赞与夺而贰于中,司士掌其版而知其数。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盖择材取士如此之详也。

  秦自孝公讷商鞅策,富国强兵为务,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以至始皇,遂平天下。

  汉高祖初,未遑立制。至十一年,乃下诏曰:「贤士大夫既与我定有天下,而不与我共安利之,可乎?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荣之。以布告天下。其有称明德者,御史、中执法、郡守必身劝勉,遣诣丞相府,置其行、义及年。有其人而不言者,免官。」又制诸侯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也。

  惠帝四年,诏举人孝悌力田者,复其身。

  高后元年,初置孝悌官二千石者一人。特置此官而尊其秩,欲以劝勉天下,各令敦行务本。

  文帝因晁错言,务农贵粟,诏许人纳粟得拜爵及赎罪。

  至景帝后元二年,诏曰:「有市籍赀多不得官,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赀算十以上乃得官,赀少则不得官,朕甚愍之。减至四算得官。」有市籍,谓贾人有财不得为吏。赀万钱,算百二十也。算十,十万也。时疾吏之贪,以为衣食足,知荣辱,故限赀十万乃得为吏。廉士无赀,减至四算,乃得官也。

  武帝建元初,始诏天下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其理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皆罢之。

译物来教化万民,并推荐举荐优秀者:一是六德,二是六行,三是六艺。」(都详见于学篇之中。)诗、书、礼、乐,称为四术。四术学成之后,需要九年才能大成。凡是士人中有善行的,乡里首先评议其中优秀的人,晋升给司徒,称为「选士」;司徒再评议选士中优秀的,晋升到学校中,称为「俊士」;已经晋升却尚未被征召任用的,称为「造士」;大乐正再评议造士中优秀的,晋升给司马,称为「进士」。司马再评议进士中贤能的,以及乡老、群吏所进献的贤能名册,一并呈给君王,君王行再拜之礼接受,登记于天府之中,收藏在祖庙里,内史抄录副本并加以施行。(「书其贰」,是说抄写它的副本。)在具体职责上,则是乡大夫、乡老举荐贤能之人并以礼相待,司徒教授三物并兴办各类学校,司马辨别官员的才能并确定其评议,太宰下令废置官职并掌握任免的权柄,内史协助决定取舍并留存副本,司士掌管官员名册并了解其数目。评议确定之后才授予官职,任官之后才授予爵位,职位确定之后才给予俸禄。选拔人才竟是如此详尽周密啊。

  秦国自孝公采纳商鞅的策略以来,把富国强兵作为要务,进身仕途的途径唯有开垦荒地和克敌制胜两条而已。一直到秦始皇,终于平定了天下。

  汉高祖初年,还来不及建立制度。到高帝十一年,才下诏说:「贤能的士大夫既然与我共同平定了天下,却不能与我共享安定和利益,这怎么可以呢?有愿意跟随我出游共事的人,我能够使他尊贵荣耀。将此意布告天下。凡是有称得上贤明有德的人,御史、中执法、郡守必须亲自劝勉,派遣他到丞相府去,并记录他的德行、义举以及年龄。如果有这样的人才而不上报的,就免去其官职。」又规定诸侯王可以自行任命内史以下的官员,唯独汉朝廷自己设置丞相。

  惠帝四年,下诏举荐孝顺父母、努力耕作的人,免除他们本人的赋役。

  高后元年,初次设置孝悌官,秩二千石,一人。(特意设置这个官职并且提高它的品秩,是想以此来劝勉天下人,让大家都致力于敦厚品行、致力于本业。)

  文帝采纳晁错的建议,致力于农业,看重粮食,下诏允许百姓交纳粟米以获得爵位或赎罪。

  到景帝后元二年,下诏说:「有市籍而资产多的人不能做官,唯独廉洁之士寡欲而容易满足。如今资产达到十算以上才能做官,资产少的就不能做官,朕对此深感怜悯。(现)减到四算就可以做官。」(「有市籍」,是说商人虽有财产但不能做官吏。资产一万钱,为一算的百二十分之一。(原文如此,实为:资一万钱为一算,十算即十万钱。)时人痛恨官吏的贪婪,认为衣食充足了,才知道荣辱,所以限制资产十万才能做官吏。廉洁之士没有资产,就减到四算,也能够做官。)

  武帝建元初年,开始下诏命天下举荐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的人才,凡是研习申不害、商鞅、韩非、苏秦、张仪学说的人,因扰乱国家政事,一律罢黜。(申不害、商鞅、韩非的刑名之学,苏秦、张仪的纵横学说,都不予任用。)

  元光元年,举荐贤良之士,董仲舒对策说:「如今的郡守、县令,是百姓的师表,是承接皇恩、宣扬教化的人。所以如果师表不贤良,那么君主的德政就无法宣扬,恩泽也就不能流布。如今官吏对下面的百姓既没有教化训导,有的还不奉行遵守君主的法令,暴虐百姓,与奸邪之人勾结做交易,(这是说小吏中有做奸邪欺诈之事的,郡守县令不举报揭发,反而与他们进行交易谋求私利。)致使贫穷孤弱的百姓,蒙受冤屈、失去应有的营生,非常不符合陛下的心意。那些长吏大多出身于郎中、中郎,官秩二千石的子弟被选为郎吏,又或者凭借家资富有而入选,未必真正贤能。而且古时所说的功劳,是以是否胜任官职、称职与否来评定高下的,不是说累积任职时日的长久。所以才能小的人即使任职时间长,也不能脱离小官之位;贤能之才即使任职时间不长,也不妨碍他担任辅佐重任。因此有关官员都竭尽全力和智慧,致力于办好本职之事以求取功绩。如今却不是这样,靠累积时日来求得尊贵,靠积累年资来谋得官职,因此廉耻的界限混乱颠倒,贤能与

申、商、韩刑名之学,苏、张纵横之说,并不用。

  元光元年,举贤良,董仲舒对曰:「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无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言小吏有为奸欺者,守令不举,乃反与之交易求利也。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智,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混淆也。请令诸侯、列卿、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授之以官,以使其材也。无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禄德而定位,录,谓存视也。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帝于是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孝,谓善事父母。廉,谓清洁廉隅。又制:「郡国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至五年,又诏征吏人有明当代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给食,令与计偕。计者,上计簿使也。郡国每岁遣诣京师上之。偕者,俱也。令所征之人与上计者俱来,而县次给之食也。

  元朔元年,又诏曰:「夫本仁祖义,▯德禄贤,劝善刑暴,本仁祖义,谓以仁义为本始。五帝三王所繇昌也。故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阖,闭也。总一郡之中,故言阖郡也。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究,竟也。言见壅遏,不得闻于天子也。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是时天下慎法,莫敢谬举,而贡士盖鲜,故有斯诏。有司奏请议曰:「古者,诸侯贡士,壹适谓之好德,适,得其人也。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九锡者,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悬,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百人,七曰鈇钺,八曰弓矢,九曰秬鬯。此皆天子制度,尊之,故事事锡与,但数少耳。

译不肖的人也混淆不清了。请命令诸侯王、列卿、郡守、二千石官员,各自挑选属吏和百姓中贤能的人,每年各推荐两人以供宿卫之用,并借此来观察大臣的能力;所推荐的贤才若果然贤能就给予奖赏,若不肖就给予惩罚。如果这样做,诸侯、二千石官员都会竭尽心力去寻求贤才,天下的士人就都可以被起用任官了。(授予他们官职,是为了发挥他们的才能。不要以任职时间长短作为功劳的标准,而应以实际考验其贤能与否为首要,衡量才能来授予官职,依据德行来确定地位(「录」,是说存录察看的意思)。)这样,廉洁与无耻就会分道,贤能与不肖也就分处不同的位置了。」武帝于是命令郡国每年各推举孝廉一人。(「孝」,是说善于侍奉父母。「廉」,是说清白廉洁、方正不苟。)又规定:「郡国人口二十万以上的,每年考察举荐一人,四十万以上举荐二人,六十万举荐三人,八十万举荐四人,一百万举荐五人,一百二十万举荐六人;不满二十万的,两年举荐一人;不满十万的,三年举荐一人。以四科为限:一是德行高尚美好、志节清白的;二是学问通达、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典可任博士的;三是明晓熟悉法令、足以判断疑难、能够依据条文核实追查、精通条文可任御史的;四是刚强坚毅、多有谋略、遇事不迷惑、明智果断、才能可胜任三辅县令的。」到元光五年,又下诏征召官吏中明白当代政务、熟习先圣学说的人,命所在县依次供给饮食,让他们与上计吏一同前往京师。(「计」,是指上呈计簿的使者。各郡国每年派人送到京师呈报。「偕」,是共同的意思。是命令所征召的人与上计的使者一同前来,而由沿途各县依次供给饮食。)

  元朔元年,又下诏说:「推本于仁,效法于义,(「本仁祖义」,是说以仁义作为根本的开端。)用德行和俸禄来对待贤才,用嘉奖来劝善、用刑罚来惩暴,这是五帝三王之所以能够昌盛的原因。所以朕下诏命令有关官员,兴办廉洁、举荐孝道之事,希望能够蔚然成风。所谓『十户人家的小城邑,也必定有忠诚守信之人;三人同行,其中就一定有可以做我老师的人』。如今竟有的整个郡都没有推荐一个人才,(「阖」,是关闭的意思。是说整个一郡之内,所以说「阖郡」。)这说明教化没有真正贯彻到底层,而那些积累德行的君子被壅塞而不能上达天听啊。(「究」,是穷尽的意思。是说被壅塞阻挡,不能被天子知晓。)况且推荐贤才的人应受上等赏赐,蒙蔽贤才的人应受明显的惩戒,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要让中二千石、礼官、博士一起商议不举荐人才者的罪责。」这个时候天下人都谨慎守法,没有人敢胡乱举荐,因而进贡的贤才也就很少,所以才有这道诏令。有关官员上奏建议说:「古时候,诸侯进贡士人,第一次进贡合适的人才称为『好德』(「适」,是说恰好得到合适的人才),第二次进贡合适的人才称为『贤贤』,第三次进贡合适的人才称为『有功』,就加赐九锡。(九锡是:一是车马,二是衣服,三是乐悬,四是朱户,五是纳陛,六是虎贲一百人,七是鈇钺,八是弓矢,九是秬鬯。这都是天子的制度,用来尊崇受赐者,所以事事都有赏赐,只是数量少罢了。然而「九锡」这个说法本来经书中没有明文记载,《周礼》中称之为「九命」,《春秋》学说中才有「九锡」的记载。凡是九锡礼备的赏赐,是霸主的隆重礼遇,即使齐桓公、晋文公也未能完全具备。如今三次进贤便受赐九锡,似乎不太合理。应当是受赐进贤的赏赐。《尚书大传》说:「三次进贡合适的人才称为『有功』,赐给车服、弓矢。」)不进贡士人的,第一次就削减爵位,第二次就削减封地,第三次就爵位、封地一并削减完毕。依附下位而蒙蔽上位的人处死,依附上位而蒙蔽下位的人受刑,参与国政却对百姓无益的人应予斥退,身居高位却不能举荐贤才的人应予罢黜。至于那些不举荐孝廉的人,不奉行诏令,应当以「不敬」论罪;(因为他们不追求人才来报效国家。)不能考察廉洁之人的,因为这是不

然九锡经本无文,周礼以为九命,春秋说有之。凡九锡备物,伯者盛礼,齐桓、晋文犹不能备。今三进贤便受之,似不然也。当受进贤之赐。尚书大传云:「三适谓之有功,赐以车服、弓矢。」不贡士,一则黜爵,再则黜地,三则黜爵削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人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其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为其不求士报国也。不察廉,为不胜任也,当免。」奏可。凡郡国之官,非傅相,其它既自署置。又调属僚及部人之贤者,举为秀才、廉吏,而贡于王庭,多拜为郎。居三署,无常员,或至千人,属光禄勋。故卿、校、牧、守,居闲待诏,或郡国贡送,公交车征起,悉在焉。光禄勋复于三署中铨第郎吏,岁举秀才、廉吏,出为他官,以补阙员。后汉制同。

  元封五年,又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踶,蹋也。奔,走也。奔踶者,乘之即奔,立则蹋人。踶,徒计反。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负俗,谓被世讥论也。累,力瑞反。夫泛驾之马,泛,覆也,音芳勇反。覆驾者,言马有逸气而不循轨辙也。跅弛之士,跅者,跅落无检局也。弛者,放废不遵礼度也。跅,音吐各反。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县察吏人有茂材异等,茂材异等者,超等轶群不与凡同也。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绝远之国。

  初,公孙弘以儒术为丞相,天下之学,靡然向风。时太常孔臧等曰:「请太常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人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时外事四夷,内阙用度,仍募人入羊、谷、奴婢,得授官增秩,复役除罪,大至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繇是吏道杂而多端,官职耗废矣。

  孝昭始元初,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前为此官,今不居官,皆谓之故。持节行郡国,举贤良。

  孝宣帝时,谏大夫王吉上言,曰:「今使吏得任子弟,子弟以父兄任为郎也。率多骄骜,不通古今,骜与傲同。至于积功理人,无益于人,此伐檀所为作也。伐檀,诗篇名,刺不用贤也。宜明选求贤,除任子弟之令。」黄龙初,制:「凡官秩六百石者,不得举为廉吏。」

  孝元帝永光元年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

译能胜任其职务,应当予以免职。」奏议获得批准。凡是郡国的官员,除了傅、相之外,其余都由郡国自行任命设置。又调用属僚以及部属百姓中贤能的人,举荐为秀才、廉吏,进贡到朝廷,大多被授予郎官之职。他们居住在三署,没有固定名额,有时多达上千人,隶属光禄勋。所以卿、校、牧、守(等官员),闲居等待诏命的,或是由郡国进贡送来的,或是由朝廷公车征召而来的,都在其中。光禄勋再从三署中的郎吏里进行考核评定等第,每年举荐秀才、廉吏,外放担任其他官职,用以补充官员的缺额。后汉的制度与此相同。

  元封五年,又下诏说:「凡是有非同寻常的功业,必定要等待非同寻常的人才。所以有的马虽然狂奔踢人(「踶」,是踢的意思。「奔」,是奔跑的意思。所谓奔踶之马,是说骑上它就会狂奔,站住就会踢人。「踶」,音同「徒计」反切。),却能够日行千里;士人中有的虽然有违背世俗常情的名声拖累(「负俗」,是说被世人讥讽议论。「累」,音同「力瑞」反切。),却能够建立功名。那些不循常轨、掀翻车驾的马(「泛」,是覆翻的意思,音同「芳勇」反切。所谓「泛驾」,是说马有超逸不羁的气性而不遵循车辙常规。),以及放荡不羁的士人(「跅」,是说放浪不受拘束的样子。「弛」,是说放纵懈怠而不遵守礼法制度。「跅」,音同「吐各」反切。),也只在于如何驾驭他们罢了。命令各州县考察官吏百姓中有卓越超群、才能出众的人(「茂材异等」,是说超越同侪、出类拔萃、与一般人不同的人。),可以担任将相以及出使遥远之国的使者。」(「绝国」,即极为遥远的国家。)

  当初,公孙弘凭借儒学出任丞相,天下的学风,因此纷纷向学。当时太常孔臧等人上言:「请求在太常博士官署设置弟子五十人,免除他们本人的赋役。命太常挑选年满十八岁以上、仪表端正的人,补充为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中如果有喜好文学、敬重长上、严肃奉行政教、顺从乡里、出入言行不违背所学的人,由二千石官员认真考察后加以确认,与上计的使者一同前来,到太常那里,可以像弟子一样接受教业。每年都进行一次考试,能够精通一门经艺以上的,补充担任文学掌故的空缺。其中成绩优异、可以担任郎中的,太常登记造册奏报朝廷。如果有才能特别出众的,随时以姓名上报朝廷。至于那些不肯用心向学、才能低下、或是连一门经艺都不能通晓的,就予以罢退;对推荐了这些不称职之人的官员,加以处罚。」当时对外用兵四方蛮夷,对内国家用度匮乏,于是招募百姓交纳羊、粮谷、奴婢,可以授予官职、增加秩级、免除劳役、赦免罪责,大的可以封侯、封为卿、大夫,小的可以授予郎吏。从此选官任吏的途径混杂而繁多,官职制度也就荒废败坏了。

  孝昭帝始元初年,派遣曾任廷尉的王平等五人(曾经担任过这个官职,如今已不在职,都称为「故」),持符节巡行郡国,举荐贤良之士。

  孝宣帝时,谏大夫王吉上言说:「如今让官吏得以任用自己的子弟(子弟凭借父兄的保任而担任郎官),这些人大多骄纵傲慢,不通晓古今之事(「骜」与「傲」同义),至于让他们积累功绩、治理百姓,却对百姓毫无益处,这正是《伐檀》一诗所讽刺的对象。(《伐檀》,是《诗经》中的篇名,讽刺不重用贤才。)应当明确选拔、访求贤才,废除任用子弟的法令。」黄龙年初,制定规定:「凡是官秩六百石的官员,不得被举荐为廉吏。」

  孝元帝永光元年二月,下诏命丞相、御史举荐质朴、敦厚、逊让、有德行的人才,光禄勋每年依据这四科来评定郎官、从官的等第。(开始命令丞相、御史举荐这四科的人才,来加以擢升任用,而对现任的郎官及从官,又命光禄勋每年依据这四科加以考核评定,确定其等第高下,以了解他们是否贤能。)又下诏命列侯举荐茂才之士。谏大夫张勃举荐太官献丞陈汤(「献丞」,是主管贡献物品的官职),陈汤犯罪,张勃因此获罪被削减食邑

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在郎及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知其人贤否也。又诏列侯举茂材。谏大夫张勃举太官献丞陈汤,献丞,主贡献物。汤有罪,勃坐削户二百。会薨,故赐谥曰缪侯。以其所举不得人,故加恶谥。缪者,妄也。其为劝励也如是,故官得其材,位必久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三代以降,斯之为盛。建昭中,因西羌反及日蚀,京房奏:「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遂诏房作考功课之法。具考绩篇。

  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常侍曹尚书一人,主公卿;又有二千石曹尚书一人,掌郡国二千石。盖选曹之所起也。

  汉诸帝凡日蚀、地震、山崩、川竭,天地大变,皆诏天下郡国举贤良方正极言直谏之士,率以为常。又其有要任使,皆标其目而令举之。王莽时,太常学子弟岁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为文学掌故。

  后汉光武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才各一人,廉吏各一人;左右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郎、茂才、四行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才各一人。」改前汉常侍曹尚书为吏曹尚书。其时,选举于郡国属功曹,于公府属东西曹,于天台属吏曹尚书,亦曰选部,而尚书令总之。其所进用,加以岁月先后之次。凡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不得察举孝廉、廉吏;以其未久,不周知也。所征举率皆特拜,不复简试。士或矫饰,谤议渐生。

  章帝建初元年,诏曰:「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汉曰秀才;后汉避光武讳,故曰茂才。魏曰秀才。既非能着,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代举人贡士,或起畎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理有异迹。文质斌斌,朕甚嘉之。」始复用前汉丞相故事,以四科辟士。武帝因董仲舒之言立制,故事在丞相府,今复用之。第一科补西曹、南合、祭酒,二科补议曹,三科补四辞八奏,四科补贼决。凡所举士,先试之以职,乃得充选。其德行尤异,不宜试职者,疏于他状;举非人兼不举者,罪。

  旧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

译二百户。恰逢他去世,所以赐给他「缪侯」的谥号。(因为他所举荐的人不称职,所以加给他不好的谥号。「缪」,是荒谬的意思。)由此可见朝廷对举荐贤才的劝勉激励是如此之重视,所以官职才能得到合适的人才,职位也就必定能够长久安稳。担任小吏的人子孙世代承袭,居于官位的人以此作为家族的姓氏称号。夏商周三代以后,这种制度到汉代达到极盛。建昭年间,因为西羌反叛以及发生日食,京房上奏说:「让百官各自考核其功绩,灾异就可以平息。」于是下诏让京房制定考核功绩的方法。(详见考绩篇。)

  成帝建始四年,初次设置常侍曹尚书一人,主管公卿之事;又设置二千石曹尚书一人,掌管郡国二千石官员之事。这大概就是选曹(选官部门)的起源。

  汉代历朝皇帝凡是遇到日食、地震、山崩、河流枯竭等天地间的重大变异,都会下诏命天下郡国举荐贤良方正、能够直言极谏的人才,大体上把这作为常规做法。此外若有重要的职务需要任用人才,都会标明所需人才的类别而命令加以举荐。王莽当政时,太常所属学官的弟子,每年考核甲科合格者四十人,任命为郎中;乙科合格者二十人,任命为太子舍人;丙科合格者四十人,任命为文学掌故。

  后汉光武帝建武十二年下诏:「三公每人各举荐茂才一人、廉吏一人;左右将军每年各考察举荐廉吏二人;光禄勋每年举荐郎官、茂才、四行各一人,考察举荐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官员每年各考察举荐廉吏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举荐二人;统兵的将军每年各考察举荐廉吏二人;监御史、司隶校尉、州牧每年各举荐茂才一人。」把前汉的常侍曹尚书改为吏曹尚书。当时,选官举贤的事务,在郡国属于功曹的职责,在三公府属于东曹、西曹的职责,在中央朝廷则属于吏曹尚书,也称为选部,而由尚书令总管此事。他们所进用的人才,依照任职年月的先后次序来安排。凡是郡国的太守、国相,到任视事还不满一年的,不得考察举荐孝廉、廉吏,因为时间尚短,还不能周全地了解情况。所征召举荐的人才大都直接特别授予官职,不再另加简选考核。士人中有的因此弄虚作假、粉饰名声,诽谤议论之风也就渐渐兴起了。

  章帝建初元年,下诏说:「所谓乡举里选,必须是依据累积的功劳来评定。如今刺史、太守、国相不能辨明真伪,茂才、孝廉每年多达数以百计(汉代称「秀才」;后汉因避光武帝刘秀的名讳,所以改称「茂才」。曹魏时称「秀才」。),这些人既然并没有显著的才能,却要授予他们处理政事的职责,实在没有道理。每每探究前代举荐人才、进贡士人的做法,有的出身于田野之间,并不依附于世家阀阅。他们奏对陈述的言辞,则文采可以采纳;明确考验他们的功绩,则治理确有独特的成效。文采与实质兼备、相得益彰,朕对此深感嘉许。」于是又重新采用前汉丞相府的旧例,用四科来征辟士人。(武帝依照董仲舒的建议建立此制度,此先例保存在丞相府中,如今又重新采用。)第一科补任西曹、南阁祭酒,第二科补任议曹,第三科补任四辞八奏,第四科补任负责断案决狱之职。凡是所举荐的士人,先在职务上加以试用,才能正式获得选任的资格。若有德行特别优异、不适宜先加以试职的,则另外详加说明其情况;至于所举荐的人不称职、以及应举荐而未举荐的,则一并治罪。

  按照旧有制度,大郡人口五六十万,可以举荐孝廉两人……

(后文缺失,翻译到此为止)

人,小郡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和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司徒丁鸿、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杂错,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又制:「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一人。」推校当时户口,一岁所贡不过二百余人。

译人口二十万且有蛮夷杂居的郡,也推举两人,和帝认为这样不公平,下令交公卿会议。司徒丁鸿、司空刘方上奏说:「凡是按人口比例推举的科目,应当有等级差别,蛮夷混杂在其中的,不能计入人口数。从今以后,郡国凡满二十万人口,每年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人口,举两人;六十万人口,举三人;八十万人口,举四人;一百万人口,举五人;一百二十万人口,举六人。不满二十万人口的,两年举一人;不满十万人口的,三年举一人。」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又规定:「边境各郡人口十万以上的,每年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的,两年举一人;不满五万的,三年举一人。」推算核实当时的户口数,一年所举荐的不过二百多人。

安帝永初二年,诏:「王国官属墨绶下至郎、谒者,经明任博士,居乡里有廉清孝顺之称,才任理人者,国相岁移名,与计偕上尚书,公府通调,令得外补。」

  顺帝又增甲乙科员十人,除郡国耆儒,皆补郎、舍人。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如有颜回、子奇之类,不拘年齿。尚书仆射胡广、尚书郭虔等驳之曰:「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着用,年乖强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汉承周、秦,兼览殷、夏,祖德师经,参杂霸轨,圣主贤臣,代以致理,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不可灭戾旧章。」竟从雄议。于是雄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人,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儒有一家之学,故曰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于是班下郡国。明年,有广陵孝廉徐淑,年未及举,台郎疑而诘之,对曰:「诏书:『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雄诘之:「昔颜回闻一知十,孝廉闻一知几?」淑无以对,乃遣还郡。于是济阴太守胡广等十余人皆坐谬举免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余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雄在尚书,迄于永,十余年闲,察选清平,多得其人。雄又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自是负书来学,云集京师。

  侍中张衡上疏曰:「自初举孝廉,到今二百年,必先孝行,行有余力,乃草文法耳。今诏书一以能诵章句、结奏案为限,虽有至孝,不当其科,所谓损本而求末者也。自改试以来,累有妖星震裂之灾,是天意不安于此法故也。」

  后黄琼为尚书令,以雄前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违,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范晔曰:「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敦厚之属。荣路既广,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自左雄任事,限年试才,虽颇有不密,固亦因识时宜。而黄琼、胡广、张衡、崔瑗之徒,泥滞旧方,互相诡驳,循名者屈其短,算实者挺其效。雄在尚书,天下不敢谬选,十余年闲,称为得人,斯亦效实之征乎?

译有此禁令,能够选取的,只剩下两个州罢了。而且这两个州的士人,有的还要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犹豫迟疑、拖延耽搁,因而错失办事时机。我认为三互这条禁令,是禁令中比较轻微的一种。只要申明朝廷威严,彰明法令,在任的官员难道会不心怀戒惧吗?为什么还要平白设立三互,自己给自己制造阻碍呢?从前韩安国从囚徒之中被起用,朱买臣出身幽微低贱,都是因才能适宜,被派回本乡任职。难道还会顾忌遵循三互这样的末节制度吗?我希望能废除近来的这一禁令,凡是各州刺史中才器可以任用的人,不要拘泥于任职年限和三互之法,酌情选用得当的人选。」灵帝没有理睬。当时各位博士考试甲乙科,互相争夺名次高低,彼此告发诉讼,颇有行贿之事,甚至擅改兰台所藏漆书经文,使之符合自己私下所传的文本。灵帝于是下诏令众儒者校订五经文字,并刻在石碑上以刊定其文本,令蔡邕等人用古文、篆书、隶书三种字体书写,竖立在太学门前,称为「石经」。从此争论的人才平息下来。凡是太学学士不得有金创、痼疾之类的疾病,由督邮记录在名册上,由举荐人担保。督邮所记的名册状文是这样写的:「侍奉父母生前尽爱敬之心,父母去世后依礼安葬。通晓《易经》《尚书》《孝经》《论语》,并且博览群书,能穷究精微、阐发奥义。曾拜某官为师,现在门下所授弟子有五十人以上。隐居乐守其道,不追求闻名显达。本身没有金创、痼疾一类的疾病。三十六属之内,没有与邪恶之人往来,也没有和王侯私相交通、接受赏赐。品行合乎四科的要求,学问可以担任博士。下面署名某官、某某保举。」因避顺帝名讳「保」,所以改称「守」。

沈既济评论说:「当初顺帝推诚布公、虚心礼贤,延请仰慕天下的贤士,用玄纁玉帛这样隆重的礼节去征召鲁阳的樊英。樊英到来之后,天子为此走下寝殿,设立坛席,像对待神明一样对待他。由尚书恭敬引导,向他请教政事得失。樊英所回答的却都是些平常的话,没有什么宏伟的谋略能够震动人们的视听。于是世俗议论纷纷喧嚣,认为这位隐士完全是徒有虚名,只不过是欺骗蒙蔽世俗罢了,舆论并不认同他。这时宦官掌握朝政,其姻亲党羽遍布天下,所以士人君子都以与他们为伍为耻。太学诸生有三万多人,郭泰、贾彪是其中的领袖,李膺、杜密、陈蕃、范滂等人是他们的同道,彼此互相推重褒扬,发表激切高远的议论,纵论朝政得失,朝廷的政令刑罚,他们必定要加以评判裁断。公卿大臣都对他们心怀畏惧,出门迎接时慌忙得把鞋子都穿倒了,屈己降节以示谦下。议论的人都认为这是文治儒学复兴的景象,唯独申屠蟠说:『不是这样。当年战国时期,处士们干预时政,列国的君主,甚至有拿着扫帚在前面开路迎接士人的,最终导致了焚书坑儒的祸患,如今这种情形正是它的先兆啊。』不久之后,士人们以善恶相互驱逐排斥,有的相互讥讽诬陷,你来我往,相互牵连结成朋党。而宦官等人便借机制造事端,诬告这些士人相互勾结、诽谤朝廷,图谋不轨。灵帝勃然大怒,下令将他们全部逮捕。于是就有了党锢之祸。发端于周福、房植,到李膺、张俭而酿成大祸,其间名士死于狱中的有一百多人。那些受牵连的党羽,有的因供词株连而被诛杀、流放、禁锢、罢黜的,有六七百人。自古以来,太学诸生的兴盛,没有比得上这个时候的;而善良之人的败亡,也没有比得上这个时候的。从前孔子曾说过:『对于不仁的人,如果憎恶得过了头,也会酿成祸乱。』因此君子处世之道,贵在韬光隐晦而德行日渐彰显。所以身穿锦衣还要在外面罩上麻纱罩衣,就是厌恶过于耀眼张扬。唉!申屠蟠大概是善于识见言论的人吧?」

《通典》卷第十四 选举二

历代制度(中):魏、晋、东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后周、隋

魏文帝担任魏王的时候,天下三方鼎立

」旧典,选举委任三府,三府有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受试任用,责以成功。名无可察,然后付之尚书之举刺,请下廷尉,覆案虚实,行其诛罚。

  桓帝建和初,诏:「诸学生年十六以上,比郡国明经,试,次第上名。高第十五人、上第十六人为中郎,中第十七人为太子舍人,下第十七人为王家郎。」

  永寿二年甲午,诏复课试诸生,补郎、舍人。其后复制:「学生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其不能通二经者,须后试复随辈试,试通二经者,亦得为文学掌故。其已为文学掌故者,满二岁,试能通三经者,擢其高第,为太子舍人;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者,亦得为太子舍人。已为太子舍人,满二岁,试能通四经者,擢其高第,为郎中;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者,亦得为郎中。已为郎中,满二岁,试能通五经者,擢其高第,补吏,随才而用;其不得第者,后试复随辈试,第复高,亦得补吏。」

  其后纲纪隳紊,凡所选用,莫非情故。时议以州郡相阿,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不得相临。遂复有「三互」法,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不得交互为官。是时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是也。禁网益密,选用弥艰。幽冀二州久阙,而公府限以三互,经时不补。议郎蔡邕上言曰:「伏见幽冀旧壤,铠马所出,比年兵饥,渐至空耗,阙职经时,吏人延属。而三府选举,逾月不定,以避三互。十二州有禁,当取二州而已。又二州之士,或复限以岁月,狐疑淹迟,以失事会。愚以为三互之禁,禁之薄者。但申以威灵,明其宪令,在任之人,岂不戒惧,而坐设三互,自生留阂邪?昔韩安国起自徒中,朱买臣出于幽贱,并以才宜,还守本邦。岂复顾循三互,继以末制者乎?臣愿蠲除近禁,其诸州刺史器用可授者,无拘日月、三互,以差厥中。」灵帝不省。是时诸博士试甲乙科,争第高下,更相告讼,颇行贿赂,改兰台漆书之经,以合其私文者。帝乃诏诸儒雠定五经,而鑴石以刊其文,使蔡邕等书为古文、篆、隶三体,立于太学门,谓之「石经」。由是争者乃息。凡学士不得有金痍、痼疾,督书其版,举主保之。其督邮版状曰:生事爱敬,丧没如礼。通易、尚书、孝经、论语,兼综载籍,穷微阐奥。师事某官,见授门徒五十人以上。隐居乐道,不求闻达。身无金痍、痼疾。三十六属,不与妖恶,交通王侯赏赐。行应四科,经任博士。下署某官、某甲保举。顺帝讳保,改称守。沈既济曰:「初顺帝推心虚己,延企天下之士,以玄纁玉帛征鲁阳樊英。既至,天子为降寝殿,设坛席,待如神明。

译,士人流离迁徙,士农工商四民混杂,无从详细核查士人的才德。延康元年,吏部尚书陈群认为朝廷选用官员不能充分发挥人才,于是设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都设置中正官,用来确定选举,选择州郡中贤能而有识见的人担任中正,区别评定人物,评定他们才德的高下等第。又规定:郡内人口十万以上的,每年考察举荐一人,如果有特别优秀杰出的人才,则不受户口数量限制。当初,曹操执政时,魏国官府刚刚建立,任用毛玠、崔琰担任东曹掾史,负责衡量评定人物,选用官员首先崇尚勤劳节俭。于是天下的士人都磨砺名节,力求节约俭省。和洽对曹操说:「治理天下这样的大事,在于用人得当,不能够仅凭一种节操标准来检验衡量人才。节俭朴素若过了头,如果只是自己用来立身处世那还可以,但若用这个标准去要求所有人,恐怕失误会很多。如今朝廷的风气是:官吏如果穿新衣服、乘坐好车子,就不被认为廉洁。以致于让士大夫故意弄脏自己的衣服,把车马服饰都藏起来,朝廷官府中的大官有的甚至自己提着饭壶走进官署。立定教化、观察风俗,最可贵的是能够做到中庸,这样才可以持久推行。如今推崇一种难以人人做到的行为,用它来衡量各种不同情况的人,勉强这样做,必定会使人疲惫困顿。古代重大的教化,务求通达人情罢了。凡是过激诡异、矫情立异的行为,就容易掺杂虚伪了。」至于武官的选拔,则由护军来主持。黄初三年,才废除汉朝旧有的限定年龄的制度,命令郡国贡举人才,不要拘限于年龄大小,儒生只要精通经术、官吏只要通晓文书法令,到朝廷后都一律加以试用。

自魏明帝太和年间以后,世俗风气崇尚浮华,人们互相标榜名目,像夏侯玄、诸葛诞、何晏、邓飏这班人,有「四聪」「八达」的名号,明帝对此深为忌恨。于是明帝憎恶那些有名声的士大夫,有的加以禁锢废黜来惩治他们。吏部尚书卢毓上奏说:「古代考察官员,用言语陈述来奏对,用实际功绩来明确检验。如今考核政绩的办法已经废弃很久,而以毁誉之言来决定官员进退升降,所以真假优劣混杂不清。」明帝于是下诏命令散骑常侍刘劭制定都官考课之法,用来考核百官,详情记载在《考绩》篇中。

齐王曹芳嘉平初年,曹爽已被诛杀,司马懿执掌朝政,仔细探求治理国家的根本之道。中护军夏侯玄说:「选官量才、任用人才,是国家的权柄所系。所以铨选衡量官员的职权专属于尚书台阁,这是上面的职分;孝行则由乡里来考察,才能优劣由乡人来评定,这是下面的职分。要想使教化清明、选举审慎,关键在于明确上下各自的职分次序,不让彼此互相混淆干涉罢了。如今应当让中正官只考察品行相当的同辈之人,同辈之中品行相当的,就可以授予官职了。品行有大小之分,比较之下自然有高下之别,那么所任用官职的次第也就自然分明有别了。何必一定要让中正官在下面干预铨选的机要之权,而掌握权柄的人又在上面对中正官有所依赖仗恃,以致上下互相侵越,从而产生纷乱错杂呢?而且各种职务的属官,各有其官长,只要让各官长把各自属官的才能优劣呈报上去;尚书台阁就依据各官长所评定的等第,再参照乡里对其德行的评定次序,来比拟排定等级,不要使评定有所偏颇;中正官则只考察品行事迹,区别高下,审定同辈的类别,不要随意让人升降变动,而把最终裁定权总归于尚书台阁。官长所评定的等第,中正官所拟定的品级,都依照次序比照使用。如果任用不称职,责任就落在外面。这样内外互相参验,得失都有归属,也许就可以使风俗安定,而使官员的选拔审慎恰当了。」同时还请求裁撤重复设置的官职,确定服饰制度的等级。司马懿推辞说自己不能更改旧制,请等待其他贤能之人来推行此事。

按:九品中正制度,最初是因为东汉建安年间天下兴兵作乱,士

尚书奉引,延问得失。英所对唯常言,无宏谟博略可以动观听。繇是流俗諠嚣,以为处士纯盗虚声,聋俗而已,物议不允。是时阉宦秉政,姻党遍天下,故士君子羞为侪偶。太学诸生三万余人,郭泰、贾彪为之冠,李、杜、陈、范为其徒,更相褒重,危言高论,横议得失,朝廷政刑必品裁之。公卿皆畏,迎门倒屣,折节自下。议者咸以为文儒复兴,唯申屠蟠曰:『不然。当战国闲,处士干时,列国之君,至有拥篲为前驱者,卒致焚书坑儒之祸,兹其兆矣。』既而群士以善恶相驱,或讥诬相加,一彼一此,连为钩党。而阉竖等构成衅故,乃诬告群士以交结讪谤,图为不轨。灵帝震怒,悉令逮捕之。于是遂有党锢之狱。始自周福、房植,成于李膺、张俭,名士死狱中者百余人。其支党因缘或词滥而诛徙禁废者六七百人。从古以来,诸生之盛莫如是,善人丧败亦莫如是。昔仲尼有言曰:『人而不仁,疾之以甚,乱也。』是以君子之道,贵闇然而日彰。故衣锦尚褧,恶其昭昭也。嗟乎!申屠子龙其知言欤?」

通典卷第十四 选举二

  历代制中魏 晋 东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魏文帝为魏王时,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人错杂,详核无所。延康元年,吏部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又制:郡口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其有秀异,不拘户口。初,曹公时,魏府初建,以毛玠、崔琰为东曹掾史,铨衡人物,选用先尚勤俭。于是天下士人皆砥砺名节,务从约损。和洽言于公曰:「天下大器,在位与人,不可以一节检也。俭素过中,自以处身则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今朝廷之仪,吏有着新衣、乘好车者,不谓之廉洁。至令士大夫故污辱其衣,藏其舆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壶飧,以入官寺。夫立教观俗,贵处中庸,为可继也。今崇一概难堪之行,以检殊涂,勉而为之,必有疲瘁。古之大教,务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诡之行,则容伪矣。」其武官之选,俾护军主之。黄初三年,始除旧汉限年之制,令郡国贡举,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

  自明帝太和之后,俗用浮靡,递相标目,而夏侯、诸葛、何、邓之俦,有四聪八达之称,帝深所嫉之。于是,恶士大夫之有名声者,或禁锢废黜以惩之。吏部尚书卢毓奏曰:「古者敷奏以言,明试以功。今考绩之法久废,而毁称相进退,故真伪混杂也。」帝遂诏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之法,以考核百官。具考绩篇。

  齐王嘉平初,曹爽既诛,司马宣王秉政,详求理本。

译族之家大多背离本土流亡他乡,若想追查考核他们的家世源流,恐怕难以详尽核实,到魏朝建立以后,州、郡、县都设置大、小中正官,各自选取本地籍贯而在诸府担任公卿、在台省担任郎官吏员中德行充实、才能出众的人来担任,区分评定所辖地区的人物,定为九个等级。如果其人言行修养显著优良,就把他升进等级,有的从五品升为四品,从六品升为五品;如果道义有所亏损缺失,就把他降级,有的从五品降到六品,从六品降到七品。因为吏部无法一一审定核查天下人才和士庶百姓的实际情况,所以委托中正官铨定等第品级,依据这个来授官任用,说是这样可以避免差错和制度上的弊端。但实际上中正只能了解士人的门第阀阅,却已不能真正辨别其贤愚,所以刘毅说:「下品之中没有出身高门的人,上品之中没有出身寒微的士人。」南朝一直到梁、陈,北朝一直到周、隋,选举的办法虽然互有增减损益,但九品中正制一直到隋文帝开皇年间才被废除。探究这一制度的根本源流,陈寿《魏志》记载得过于简略,所以在这里详细加以辨析说明。

蜀汉先主刘备去世以后,诸葛孔明执掌朝政,惩治恶人、举荐善人,衡量才能授予官职,不计较资历辈分次序。当时犍为郡太守李严任用杨洪担任功曹,李严还没有离开本郡,杨洪就已经被任命为蜀郡太守;杨洪门下的书佐何祗颇有才干谋略,杨洪还没有离开本郡,何祗就已经被任命为广汉郡太守。后来李严、廖立都得罪了诸葛亮,有的被废黜、有的被流放,等他们听说诸葛亮去世的消息后,都痛哭流涕,因悲伤而发病,以致死去。

晋朝沿袭魏朝的九品中正制度,京城的官员中吏部尚书、司徒、左长史,地方官员中州设有大中正,郡国设有小中正,都掌管选举之事。如果吏部要选用某人,必定要下达文书询问中正,征询该人的籍贯居所以及其父祖的官职名号。

武帝泰始初年,又议论考核课绩之法,详情记载在《课绩》篇中。散骑常侍傅玄、皇甫陶认为当时政治教化颓废败坏、风俗不淳厚,于是上疏说:「臣听说古代先王治理天下的时候,彰明重大的教化,助长义理节操,道德教化在上面得到崇尚,清正的舆论在下面得以推行,上下相互奉行,人人都怀有道义之心。灭亡的秦朝扫荡废灭了先王的制度,用法术权谋来驾驭臣民,于是道义之心就丧失了。近来魏武帝喜好法术权谋,因而天下人崇尚刑名之学;魏文帝仰慕通达放旷,因而天下人轻贱守节操守之人。此后纲纪法度不能收摄约束,而崇尚虚无放诞的言论充斥朝野,使得天下不再有清正的舆论,于是灭亡秦朝的那种弊病,如今又重新发作了。陛下圣明的德行,教化几乎接近唐尧、虞舜,只是还没有举用清正高远、崇尚礼法的大臣来敦厚风俗节操,也还没有斥退虚浮鄙陋之徒来惩戒那些不恭谨的人。」武帝于是让傅玄起草诏书加以推行。

傅玄又上奏说:「臣听说古代先王把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民来治理国家、料理政事,让各自专一从事本业,而各自承担不同的事务。从士人以上的子弟,就为他们设立太学来教育,挑选贤明的老师来训导,依据才能的优劣来授予官职任用。农民使粮食丰足,工匠使器物充足,商贾使货物流通。所以即使天下这么广大,百姓这么众多,其中却没有游手好闲的人。汉、魏两代没有确定各自的本分职业,百官子弟不修习经学技艺却致力于交游应酬,还不懂得处理政事就坐享朝廷俸禄,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的人多有荒废本业的,有的追逐不正当的利益而背离本职,徒然把姓名挂在太学名籍上,却听不到先王教化的风范。如今圣明的政治刚刚开始,而汉、魏两代的弊病还没有改正,散官众多而学校还没有真正设立,游手好闲的人多而亲身务农的人少,工匠制造的器物也未能尽善尽用。臣认为应当尽快确定相

中护军夏侯玄言曰:「夫官才用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于台阁,上之分也;孝行考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叙也。夫欲清教审选,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今令中正但考行伦辈,辈当行均,斯可官矣。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则所任之次亦涣然别矣。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于下,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于上,上下交侵,以生纷错哉?且众职之属,各有官长,但使官长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中正则唯考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类,勿使升降,而总之于台阁。官长所第,中正辈拟,比随次率而用之。如其不称,责负在外。则内外相参,得失有所,庶可静风俗而审官才矣。」兼请除重设之官,定服制之等。宣王辞不能改,请俟于他贤。按,九品之制,初因后汉建安中天下兵兴,衣冠士族多离本土,欲征源流,虑难委悉,魏氏革命,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其有言行修着,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傥或道义亏阙,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是以吏部不能审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谓免乖失及法弊也。唯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南朝至于梁、陈,北朝至于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讨其根本,陈寿魏志言之太略,故详辩之也。蜀先主既没,诸葛孔明秉政,惩恶举善,量材授任,不计资叙。时犍为郡守李严以杨洪为功曹,严未去郡,而洪已为蜀郡守;洪门下书佐何祗有才策,洪未去郡,而祗已为广汉郡守。后李严、廖立皆得罪于亮,或废或徙,闻亮卒,垂泣发疾,以至于死也。

  晋依魏氏九品之制,内官吏部尚书、司徒、左长史,外官州有大中正,郡国有小中正,皆掌选举。若吏部选用,必下中正,征其人居及父祖官名。

  武帝泰始初,又议考课,具课绩篇。散骑常侍傅玄、皇甫陶以为政教颓弊,风俗不淳,上疏曰:「臣闻先王之临天下也,明其大教,长其义节,道化崇于上,清议行于下,上下相奉,人怀义心。亡秦荡灭先王之制,以法术相御,而义心亡矣。近者魏武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后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论盈于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于今。陛下圣德,化邻唐、虞,唯未举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也。」帝乃使玄草诏进之。

  玄奏曰:「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

译关制度。先前皇甫陶上奏此事,想要让被授予散官职位的人都被督课要求亲自耕种,使天下人都能享受粮食充足的好处。大禹、后稷都曾亲自耕种,福祚延及后代,因此《明堂》《月令》中都记载着天子亲耕籍田的制度。伊尹是古代的名臣,曾在有莘之地耕种;晏婴是齐国的大夫,为躲避齐庄公时的祸难,也曾在海滨耕种。从前的圣帝明王、贤明的辅佐大臣和杰出的士人,都曾经从事过耕种农活。被赐予官位而闲散无事的人,如果不督促他们去学习,就应当让他们去耕种,没有理由放任他们白白坐吃百姓供养。如今文武官员已经很多,而被授官赏赐却不在职任事的人又很多,加上从军服役的士兵,也不能耕种,能够耕种的人已经不到应当务农人数的一半,而坐享俸禄的官员却比从前多了三倍。如果让那些闲散多余的官员去务农,而朝廷收取他们的租税,这样家家都能得到实际收益,天下的粮食也就可以不再匮乏了。家家粮食充足,做儿子的就会孝顺,做父亲的就会慈爱,做兄长的就会友爱,做弟弟的就会恭敬。天下粮食充足,那么仁义的教化就可以不用下令而自然推行了。士、农、工、商四民的本分职业,是不可以片刻废弃的。如果还不能精细地制定防范制约的制度,就应当核计天下文武官员中足以作为副贰候补人选的人让他们去学习,其余的都让他们归于务农。如果各种工匠商贾中有多余的人,也让他们归于务农。像这样致力于农业生产,还有什么会不富足呢!《虞书》说:『每三年考核一次政绩,经过三次考核,来罢黜昏庸的、升迁贤明的官员。』这就是说要经过九年之后才有升迁叙用的决定。所以在职时间长久,官员就会想要树立慎终如始的教化;在职时间不久,官员就会竞相采取权宜应付的政务。如今六年一考的期限,时日尚浅近,不足以周全地进行黜陟。皇甫陶所上奏的建议,道理上符合古代制度。希望陛下裁决采纳。」武帝对此十分赞赏,但最终却未能付诸实行。

山涛担任吏部尚书十多年,每逢官职出现空缺,总会向皇帝启奏拟定几个人选。他曾说:「侍中彭权已经升迁,应当选人接替他的职位。我查考得知,雍州刺史郭奕,为人高远简约而有雅量,在军旅之间任职时,稍微不能尽知下属的实情;如果处于朝廷之中,则足以整肃端正左右的风气。卫将军王济,才华出众、美德茂盛,是后起之秀中的翘楚。这两个人,确实是可以担任皇帝顾问的杰出人才。如果圣上顾惜王济不愿让他离开统兵之职,那么骁骑将军荀恺,才智器识明达敏捷,让他掌管宫廷宿卫,最终也不会逊色于王济。博士祭酒庾纯,刚强正直而有学问义理,也能够胜任这个职位。国学刚刚建立,王济、荀恺已不在原职,庾纯能够胜任这件事,应当让他暂时留任,大致建立起相关制度,不知道这样的安排是否恰当合乎圣意?另外尚书令一职空缺,应当选得适当的人选。征南大将军羊祜,秉持道义、立身端正,可以用来整肃端正朝廷风气。」山涛又说:「羊祜身体有疾苦,大将军虽然行事未必都端正周全,但在军旅之中需要体力强健,还是应当选用身体强健的人。征北大将军卫瓘,为人贞正沉静专一;中书监荀勖,通达熟习各种事务。这三个人都是人中俊杰,不知道其中是否有可以参照举荐的?」山涛推荐人才都是先探知皇帝心意所倾向,然后才明确上奏。而皇帝所任用的人,有时并非山涛所推荐的首选,众人不了解内情,就认为山涛用人轻重全凭个人心意任意而为,有人甚至向皇帝进谗言诋毁他,所以皇帝亲手写诏书告诫山涛说:「用人只应看重才能,不要遗漏疏远之人和孤单贫贱之人,这样天下就会顺应教化了。」而山涛依旧照自己的方式行事,泰然自若,一年之后,众人的心情才终于信服了。山涛所上奏甄别选拔的人物,各自都写有评语题目,当时人称之为「山

自士以上子弟,则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随才优劣以授用之。农以丰其食,工以足其器,商贾以通其货。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而无游人在其闲。汉魏不定其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利而离其事,徒系名于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今圣政资始,而汉魏之失未改,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臣以为宜亟定其制。前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稼,祚崇后代,是以明堂、月令着帝籍之制。伊尹,古之名臣,耕于有莘;晏婴,齐之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于海滨。昔者圣帝明王,贤佐俊士,皆尝从事于耕农矣。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武之官既众,而拜赐不在职者又多,加以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食禄者参倍于前。使冗散之官为农,而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谷可以无乏矣。夫家足食,为子则孝,为父则慈,为兄则友,为弟则悌。天下足食,则仁义之教可不令而行也。夫士农工商之分,不可斯须而废。若未能精其防制,计天下文武之官足为副贰者使学,其余皆归之于农。若百工商贾有长者,亦归之农。务农若此,何有不赡乎!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是为九年之后乃有迁叙也。故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不久,则竞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黜陟。陶之所上,义合古制。惟陛下裁之。」武帝甚善之而终不能用。山涛为吏部尚书十有余年,每官阙,辄启拟数人。曰:「侍中彭权迁,当选代。按,雍州刺史郭奕,高简有雅量,在兵闲,少不尽下情;处朝廷,足以肃正左右。卫将军王济,才高美茂,后来之冠。此二人,诚顾问之秀。圣意傥惜济主兵者,骁骑将军荀恺,智器明敏,其典宿卫,终不减济。博士祭酒庾纯,强正有学义,亦堪此选。国学初建,王、荀已亡,纯能其事,宜当小留,粗立其制,不审宜尔有当圣旨者不?又尚书令阙,宜得其人。征南大将军祜,体义立正,可以肃整朝廷。」又云:「有疾苦者,大将军虽不整正,须筋力戎马闲,犹宜得健者。征北大将军瓘,贞正静一;中书监勖,达练物事。三人皆人彦,不审有可参举者不?」皆随帝意所欲然后明奏。而帝之用者,或非举首,众情不察,以涛轻重任意,或谮之于帝,故帝手诏戒涛曰:「夫用人惟才,不遗疏远单贱,天下便化矣。」而涛行之自若,一年之后,众情乃服。涛所奏甄拔人物,各为题目,时称山公启事。又,王戎字浚冲,迁尚书左仆射,领吏部。

译公启事」。

另外,王戎字浚冲,升任尚书左仆射,兼领吏部。王戎开始制定「甲午制」,凡是选举官员,都要先让被选者治理百姓,然后才授予朝廷内官职任用。司隶校尉傅咸上奏弹劾王戎说:「《尚书》说『三年考核一次政绩,经过三次考核来黜陟昏庸和贤明的官员』。如今朝廷内外的众多官员,在职时间还不满一年,王戎就上奏将他们调回,既没有确定他们政绩的优劣,而且送旧官、迎新官的车马络绎不绝于道路,欺诈取巧的行为由此产生,既伤害农业生产,又损害朝廷政事。王戎不遵循效法尧、舜的典章谋略,反而煽动助长浮华的风气,败坏世俗风气,这样做不仅没有益处,反而有很大损害。应当罢免王戎的官职。」但王戎与贾氏、郭氏有姻亲关系,最终得以不被治罪。当时虽然风俗教化已经颓废失序、没有严明的典章制度,但当时还存在清正的舆论,尚且能够劝勉世俗。陈寿在为父母服丧期间,让女仆为自己制作丸药,因此多年沉沦废黜不得任用;郄诜为人极为孝顺,但因暂时安葬父母而违背常礼,也被降低一等品级。当时用来惩戒和劝勉的舆论力量,就是如此严格公正。

此后,中正官任职久了,评定人物全凭个人爱憎好恶,于是九品中正制度也就逐渐产生了弊端。于是就依据官员的资历来确定品级,天下人只以身居官位者为尊贵。尚书仆射刘毅认为九品中正制,最初是因为魏朝初年丧乱纷争,是军旅之中的权宜应急之制,并不是可以长久沿用的典章制度,于是主张采用「土断」的办法,恢复古代乡举里选的制度,上疏说:「九品中正制有八项弊害,而选拔官员的才能又有三项困难,这些都是国家兴衰更替的关键所在。人物的贤愚才德难以了解,这是第一项困难;个人的爱憎好恶难以防范,这是第二项困难;事情的真伪虚实难以辨明,这是第三项困难。如今的中正官评定九品,高低全凭自己的意愿,荣辱掌握在自己手中,操持着本应属于君主的赏罚大权,夺取了朝廷的权势,爱憎好恶随自己的心意,事情真假也由自己判断,以致上品之中没有寒门出身的人,下品之中没有权势之家的子弟。从公来说,中正官没有被考核追责的负担;从私来说,被评定的人也没有申诉告发的顾忌。这是损害政治的第一个方面。设置州郡的大中正,本来是为了取得州里清正舆论共同归服的人,用来镇服不同的意见、统一评议的口径。却没想到凭一人之身,就能了解一整州的人才,一旦这一个人评判不周详,于是被评定不当的人就要因此而被废弃不用。如果是这样,即使像孔子那样的圣人,也难免会有过错,如果有过错就可以废弃不用,那又何必单单苛责中等才能的人呢?这就使是非的争论在州里之间横生蔓延,嫌隙仇怨也在大臣之间结下。这是损害政治的第二个方面。本来设立品级制度,是说人物的等级应当有条不紊,就像穿在一起的鱼串成次序一样,才德的优劣,在同辈之中应当有先后首尾之分。如今的中正官,只顾徇私偏袒,把才能特出、可贵的人才压在平庸之辈之下;而把才德低劣的人捧戴起来,让他们越级排在有才德之人的前面。这是损害政治的第三个方面。委托给中正官全国之重的选举大权,却没有赏罚的防范约束,使他们可以为所欲为,毫无顾忌畏惮。那些受到冤枉不公待遇的人,长年累月心怀怨愤,唯独得不到像天地那样无私公正的恩德,长久被邪佞之人所把持的选举制度所壅塞蒙蔽。这是损害政治的第四个方面。古代先前的政治教化,崇尚乡党之间的道义,所以能使天下的人退居乡里而修养自己的根本德行。如今一国之内的士人,多的时候有上千人,有的流徙到异国他乡,有的在远方任职服务,中正官尚且不认识他们的面孔,又怎么能够充分了解他们的才能呢!而中正官无论认识与否,将要评定品状的时候,必定要从官府机构中

戎始为甲午制,凡选举皆先理百姓,然后授用。司隶傅咸奏戎曰:「书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今内外群官,居职未周,而戎奏还,既未定其优劣,且送故迎新,相继道路,欺巧由生,伤农害政。戎不仰依尧、舜典谟,而驱扇浮华,亏败风俗,非徒无益,乃有大损。宜免戎官。」戎与贾、郭通亲,竟得不坐。

  于时虽风教颓失而无典制,然时有清议,尚能劝俗。陈寿居丧,使女奴丸药,积年沈废;郄诜笃孝,以假葬违常,降品一等。其为惩劝也如是。

  其后,中正任久,爱憎由己,而九品之法渐弊。遂计官资以定品格,天下惟以居位者为贵。尚书仆射刘毅以九品者,始因魏初丧乱,是军中权时之制,非经久之典也,因用土断,复古乡举里选之法,上疏曰:「夫九品有八损,而官才有三难,皆兴替之所由也。人物难知,一也;爱憎难防,二也;情伪难明,三也。今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威福,夺天朝权势,爱恶随心,情伪由己,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诉之忌。损政之道一也。置州都者,本取州里清议咸所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不谓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审,遂为坐废。若然,虽宣尼之圣,莫不有过,则可废,何独责于中人哉?使是非之论横于州里,嫌隙之雠结于大臣。损政之道二也。本立格制,谓人伦有序,若贯鱼成次,才德优劣,伦辈有首尾也。今之中正,坐徇其私,推贵异之器,使在凡品之下;负戴不肖,越在成人之首。损政之道三也。委以一国之重,而无赏罚之防,使得纵横,无所顾惮。诸受枉者,抱怨积久,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德,长壅蔽于邪人之铨。损政之道四也。古先政教,崇乡党之义,故得天下之人退而修本。今一国之士,多者千数,或流徙异邦,或给事殊方,犹不识其面,况能尽其才乎!而中正知与不知,将定品状,必采声于台府,纳毁于流言。任己则有不识之弊,听受则有彼此之偏。所知者以爱憎夺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既无乡老纪行之议,又非朝廷考绩之课,遂使为官之人,弃近求远,背本趋末。损政之道五也。凡所以立品设状者,求人才而论功报也。今于限当报,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崇虚名也。损政之道六也。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今九品不状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则为本品之所限。若状得其实,犹品状相妨,况不实者乎?损政之道七也。前九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今之九品,所下不彰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褒贬之义,任爱憎之断,天下之人焉得不懈于德行而锐于人事乎?

译采集名声,从流言蜚语中采纳诋毁之辞。如果凭自己判断,就有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弊病;如果听信别人所说,就会有偏袒亲疏彼此的偏差。对于自己了解的人,就用个人的爱憎好恶剥夺了评判的公平;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人,就用人情世故扰乱了评判的尺度。既没有乡里父老记录品行的评议,又不是朝廷考核政绩的正规课程,于是使得做官的人,舍弃切近的考核而追求虚远的名声,背离根本而追逐枝末。这是损害政治的第五个方面。凡是设立品级、拟定评状的目的,是为了寻求人才、并根据功绩给予相应回报。如今在应当依据资历给予回报的时候,即使官职很高,也仍然被附加在低微的品级之下;而没有在官任上取得政绩的人,反而获得了高的品级叙用,这就是压抑真实的功劳而崇尚虚假的名声啊。这是损害政治的第六个方面。大凡官职的性质各不相同,人的才能也各不相同。如今九品中正制并不描述某人的才能适宜担任何种职务,只是笼统地用九个等级作为标准。依据品级来选用人才,选出的人有时并不是他才能所擅长的方面;依据评状来选用人才,又受制于原来所定的品级限制。如果评状还算得实,尚且会出现品级和评状互相妨碍矛盾的情况,何况评状本来就不真实的呢?这是损害政治的第七个方面。从前设立九品的诏书规定,善行和恶行都必须记录下来,用作褒扬或贬斥的依据。如今的九品制度,评定下等的不彰明其罪过,评定上等的也不列举其善行,废弃了褒善贬恶的道义原则,任凭个人爱憎来裁断,天下的人怎么能不在德行修养上懈怠,反而在钻营人情世故上变得急切起来呢?这是损害政治的第八个方面。名义上称之为中正,实际上却成了藏奸纳贿的官府;这项制度名义上叫做九品,却有以上八项损害。臣认为应当废除中正官,取消九品制度,抛弃魏朝这一弊端丛生的旧法,建立起本朝的完善制度。」司空卫瓘又上表请求废除九品制度,恢复古代乡里评议、乡举里选的制度。

当时始平王文学李重又上疏说:「九品中正制起源于丧乱时期军旅之中的权宜之政,实在不是可以经世治国、不可更改的良法。而且检核防范的措施变得愈发琐碎,征验的实际情况也已经失真,所以朝野的议论,都认为这种制度扰乱了社会风俗,弊端已经非常严重了。晋朝承接魏朝凋敝残破的局面,人物流离四散,做官的人没有固定的朝廷任职,百姓也没有固定的居所,郎官吏员积聚在军府之中,豪门大族聚集在都邑之内,事情的具体情形驳杂错乱,与古代大不相同。我认为九品制度既然已经废除,就应当首先放开对迁移流徙的限制,听任人们互相合并归并到一处居住。而且要明确贡举的法度,不使名额滥及境外之人,那么士族之流就会自然而然地不分彼此而均衡分布,这也就是「土断」制度的真正实行了。如果能使人们都想着返归本乡,在乡里修养自身,那么浮华竞逐之风自然会平息,而礼义道德就会一天天崇盛起来了。」

到刘颂担任吏部尚书的时候,又建立了「九班」制度,让百官在职任上很少调动迁转。当时贾氏、郭氏两家外戚专擅朝政,做官的人都致力于快速升迁,所以这些建议都没有能够实行。孙氏占据江东时,由选曹尚书主管选举事务。吴郡人暨艳性情严峻苛刻,喜好清正的议论,担任尚书之职,认为郎官署中人员混杂不清,很多都不是称职的人,暨艳想要激浊扬清,区分辨别好坏,于是核查甄选三署的官员,把很多人都从高位贬降到低位,降低了好几个等级。那些在位贪婪、志向节操卑污的人,都被贬为军中的吏员,安置在军营府署之中。于是,怨恨的声音喧嚣四起,人们纷纷说暨艳徇私循情、损害公法,暨艳因此获罪而自杀。

东晋元帝规定,扬州每年举荐二人,其余各州各举荐一人。当时因天下正处于丧乱之中,朝廷致力于安抚勉励人才,对远方举荐来的孝廉、秀才,不再进行

损政之道八也。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司空卫瓘又表请除九品,复古乡议里选。

  时始平王文学李重复上疏曰:「九品始于丧乱军中之政,诚非经国不刊之法也。且检防转碎,征形失实,故朝野之论,佥谓驱动风俗,为弊已甚。晋承魏氏凋弊之迹,人物播越,仕无常朝,人无定处,郎吏蓄于军府,豪右聚于都邑,事体驳错,与古不同。谓九品既除,宜先开移徙,听相并就。且明贡举之法,不滥于境外,则冠带之伦将不分而自均,即土断之实行矣。若使人思反本,修之于乡,华竞自息,而礼义日崇矣。」及刘颂为吏部尚书,复建九班之制,令百官在职少迁。时贾、郭专朝,仕者务速进,故皆不行。孙氏有江东,选曹尚书主选举。吴郡暨艳性峭刻,好清议,为尚书,以郎署混淆,多非其人,艳欲激浊扬清,别其善否,乃核选三署,皆贬高就下,降损数等。其居位贪婪、志节卑污者,皆以为军吏,置之营府。于是,怨声嚣然,竞言艳用私情,亏公法,艳坐自杀。

  东晋元帝制,扬州岁举二人,诸州各一人。时以天下丧乱,务存慰勉,远方孝、秀,不复策试,到即除署。既经略粗定,乃诏试经,有才不中举者,免其太守。其后孝、秀莫敢应命,有送至京师,皆以疾辞。太兴三年,尚书孔坦议请普延五岁,许其讲习。乃诏孝廉申至七年,而秀才如故。

  宋制,丹阳、吴、会稽、吴兴四郡岁举二人,余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孝廉,至皆策试,天子或亲临之。及公卿所举,皆属于吏部,叙才铨用。凡举得失,各有赏罚。失者,其人加禁锢,年月多少,随群议制。初,废帝荥阳王时,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录尚书徐羡之谓中书令傅亮曰:「黄门以下悉委蔡,吾徒不复厝怀,自此以上,故宜共参同异。」廓闻之曰:「我不能为徐羡之署纸尾也。」遂辞不拜。选案黄纸,录尚书与吏部尚书连名,故廓云「署纸尾」也。按,宋黄门,第五品也。

  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郡县以六周而代,刺史或十余年。

  及孝武即位,仕者不复拘老幼,守宰以三周为满。时中军录事参军周朗上疏曰:「今为政者,宜以二十五家选一长,百家置一师。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学经;十八至二十,皆令习武。训以书记图纬,忠孝仁义之礼,廉让恭勤之则;授以兵经战略,军部舟骑之容,挽强击刺之法。习经者五年有成,而言之司徒;习武者三年能艺,亦升之司马。若七年而经不明,五年而勇不达,即更求其言行,考其事业,必不足取者,虽公卿子弟,长归农亩,终身不得为吏。

译策问考试,一到朝廷就直接授予官职。等到国家经营治理大略安定之后,才下诏恢复对经学的考试,如果有才能却未能考中被举荐上来的,就要罢免举荐他的太守。此后被举荐为孝廉、秀才的人都不敢应命前来,有的被送到京城后,都以生病为借口推辞考试。太兴三年,尚书孔坦提议请求普遍延长五年的期限,允许他们先讲习经学。于是下诏把孝廉应试的期限延长到七年,而秀才科的期限则维持原状不变。

刘宋的制度规定,丹阳、吴郡、会稽、吴兴四郡每年举荐二人,其余各郡各举荐一人。凡是各州举荐的秀才、各郡举荐的孝廉,到了朝廷都要参加策问考试,天子有时还会亲自到场。至于公卿所举荐的人才,都归属于吏部,依据才能加以铨选任用。凡是举荐得当或失当,都各有相应的赏罚。举荐失当的,被举荐的人要被加以禁锢,禁锢时间的长短,依照众人的公议来确定。当初,在废帝荥阳王在位的时候,任用蔡廓担任吏部尚书。录尚书事徐羡之对中书令傅亮说:「黄门侍郎以下的官员选任事宜全部委托给蔡廓,我们这些人就不用再操心过问了;黄门以上的官员选任,则理应由我们共同参与商议决定同异。」蔡廓听到这话后说:「我不能只做徐羡之选官文书上纸尾署名的挂名人。」于是推辞不肯就任。选官的案卷用黄纸书写,录尚书事与吏部尚书要连名签署,所以蔡廓才说「在纸尾署名」。按:刘宋时黄门侍郎,是第五品官。

宋文帝元嘉年间,规定年满三十岁才能出仕为官,郡县长官任满六年就予以更替,刺史有的甚至任职十余年。到孝武帝即位后,出仕做官不再受年龄老幼的限制,郡守县宰以任满三年为期满。当时中军录事参军周朗上疏说:「如今治理政事的人,应当每二十五家推选一位里长,每一百家设置一位教师。男子从十三岁到十七岁,都要让他们学习经书;从十八岁到二十岁,都要让他们练习武艺。用文书典籍图谶纬书来训导他们,教以忠孝仁义的礼节、廉洁谦让恭敬勤勉的准则;教授他们兵书战策、军队部署和舟师骑兵的阵容仪态,以及挽弓射箭、格斗击刺的方法。学习经书的人五年学有所成,就向司徒汇报推荐;练习武艺的人三年学有所成,也向司马汇报升荐。如果学了七年经书还不通晓,学了五年武艺还不精通,就要进一步考察他的言行,考核他所做的事业,如果确实没有可取之处的,即使是公卿的子弟,也要让他长期归耕于田亩之中,终身不得担任官吏。」还兼论述了农桑生产种植的根本,以及礼乐教化、刑罚政令的端绪。孝武帝看过之后,很不高兴。

左卫将军谢庄认为当时搜求人才的途径过于狭窄,又上表说:「九服如此辽阔,九流人才如此纷繁难辨,而权衡评定的重任,却完全委托给选部。一个人的鉴识能力容易受到局限,而天下的人才却难以穷尽其源流。用容易受局限的鉴识能力,去衡照难以穷源的人才,想要使国家不遗漏该授官的人才,使民间没有被埋没的贤才,这怎么可能做得到呢?请普遍下令让各位大臣,各自举荐自己所了解的人才,交由尚书铨选任用。」孝武帝没有采纳这个建议。孝武帝又不愿意让重要的权力掌握在下面的官员手中,于是把吏部一分为二,设置两位尚书来分散其权力。

裴子野评论说:「选官用人的困难,先王早就已经谈论过了。在家中要看他是否孝顺友爱,在乡里要考察他是否诚实守信,在出入交往中要观察他的志向道义,在遇到忧患困难时要考验他的智慧谋略。用繁杂的事务去考验他,以求得他处理事务的道理;用利益引诱他,以考察他是否廉洁。周朝的礼制,选拔人才从学校开始,在州里进行评议,向六卿汇报,然后才把人才贡举到朝廷。这种做法在汉朝的时候,也还是这样的。被举荐的人在州郡逐渐积累功绩才能,然后才被五府征召辟用;五府再举荐

」兼述农桑生植之本及礼教刑政之端。帝省之,不悦。

  左卫将车谢庄以其时搜才路狭,又上表曰:「九服之旷,九流之难,提钧悬衡,委之选部。一人之鉴易限,而天下之才难源。以易限之鉴,照难源之才,使国罔遗授,野无滞器,其可得乎?请普令大臣,各举所知,以付尚书铨用。」不从。帝又不欲重权在下,乃分吏部,置两尚书以散其权。裴子野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视其孝友,乡党察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忧难取其智谋。烦之以事,以求其理;临之以利,以察其廉。周礼,始于学校,论之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于王庭。其在汉家,尚犹然也。州郡积其功能,然后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之于朝;三公参其得失,除署,尚书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阅者众;一贤之进,其课也详。故能官得其才,鲜有败事。魏晋易是,而所失弘多。夫厚貌深衷,险如溪壑;择言观行,犹惧弗周。况今万品千群,俄折乎一面;庶僚百位,专断于一司。于是嚣风遂行,不可止也。已击毂攘袂,填彼寺台,求者干进,以务必得,加之以谄黩。吏曹按阀阅而选举,不遑访采于乡邑。父诲其子曰:『不索何获。』兄励其弟曰:『努力窥窬。』无廉耻之风,谨愿之操。官邪国败,而不可纪纲。假使龙作纳言,舜居南面,而治致平章,不可必也,况后之官人者哉!孝武虽分曹为两,不能反之于周、汉,朝三暮四,其病愈甚也。」

  齐尚书都令史骆宰议策秀才格,五问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与第。谢超宗议以为:「片辞折狱,寸言挫众,鲁史褒贬,孔论兴替,皆无俟繁而后秉裁。夫表事之深,析理之会,岂必委牍方切理道。非患对不尽问,患以常文弗奇。必使一通峻正,宁劣五通而常;与其俱奇,一亦宜采。」诏从宰议。因习宋代限年之制。然而乡举里选,不核才德,其所进取,以官婚冑籍为先,遂令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三十试吏,故有增年矫貌,以图进者。其时士人皆厚结姻援,奔驰造请,浸以成俗。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铨次,冑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顷代陵夷,九流乖失,其有勇退忌进、怀质抱真者,选部或以未经朝谒,难于进用;或有晦善藏

译其中的掾属,把他们提升到朝廷;三公再参核评判他们的得失,然后任命授职,尚书再把任命之事上奏天子。一个人的选拔任用,要经过众多环节的考察;一位贤才的进用,其考核审查是非常详尽的。所以能够使官职得到称职的人才,很少有败坏政事的情况。魏晋改变了这种做法,因此所造成的失误就非常之多。那些外表厚道而内心深藏叵测的人,其险恶就像深谷沟壑一样难以测度;就算仔细选择考察其言行,尚且还担心考察得不够周全。更何况如今成千上万的人物流品,仅凭一面之交、片刻之间就仓促裁定;众多官员的百种职位,全都专断于吏部一个部门。于是喧嚣浮竞的风气就此盛行开来,无法加以遏止。求官的人已经争先恐后地驾车奔走、挥臂争先,挤满了官署台阁,请求授官的人都致力于钻营求进,一定要达到目的,甚至再加上阿谀谄媚、狎昵求告的手段。主管选举的官吏只是依照门第阀阅来选举人才,根本没有时间到乡里去访察采集实情。父亲教诲儿子说:『不去钻营求取,怎么会有所得呢。』兄长勉励弟弟说:『要努力寻找机会钻营谋取。』社会上已经没有了廉洁知耻的风气、谨慎恭谨老实的操守。官场邪僻、国家败坏,却无法用纲纪加以整顿。即使让龙担任纳言的官职,舜坐在天子之位上治理天下,想要达到政治清明、彰显教化,也未必能够做到,何况后世那些选官用人的人呢!孝武帝虽然把吏部一分为二,却不能使制度返归到周朝、汉朝的做法,这种朝令夕改、反复无常的做法,弊病反而更加严重了。」

齐朝尚书都令史骆宰议定策问秀才的等级标准,规定五道策问都能答对的评为上等,答对四道或三道的评为中等,答对二道的评为下等,只答对一道的不合格、不予录取名次。谢超宗提出异议,认为:「片言只语就能裁断诉讼案件,寥寥数语就能折服众人,鲁国史书的褒贬评判,孔子学说对国家兴替的论断,都不需要等到繁复详尽之后才能做出裁断。表述事情的深刻程度,分析义理的精妙关键,难道一定要靠堆砌大量文牍才能切中道理吗?不必担忧回答没有穷尽问题的全部内容,只需担忧回答的文辞平常而不出奇。一定要使一篇对策峻拔端正,这样的一篇也宁可胜过五篇平庸的对策;如果各篇都同样出奇制胜,那么只有一篇也应当予以采用。」皇帝下诏采纳了骆宰的建议。齐朝沿袭承用了刘宋时代限定年龄的制度。然而乡举里选的实际做法,却并不核查才德,那些被选拔进用的人,都以官职门第、姻亲和世家谱牒为优先条件,于是使得高门望族的子弟二十岁就能出仕做官,而寒门小户的子弟要到三十岁才能试用为吏,所以就有人虚增年龄、伪饰容貌,以图谋进身仕途。当时的士人都致力于广结姻亲关系作为靠山,四处奔走请托,渐渐形成了社会风气。

到齐和帝的时候,梁武帝担任丞相,上表说:「前代选官任职,都设立有选簿,被选之人都依次排列如同贯串的鱼一样,自有其铨选的次序,家世谱牒的升降、品行才能的好坏,有的早已在心中确定,有的则是从旁人的议论中得知,所以能够简约地接待宾客,不用等到宾客亲自登门造访、洒扫门庭来求见。近代以来风气衰落,九流人才选举的标准也乖谬失当,那些勇于隐退、忌讳求进、心怀朴实真诚的人,选官部门有的因为他们没有经过朝见谒拜,就认为难以进用;有的人隐晦自己的善行、深藏……

声、自埋衡荜者,又以名不表着,绝其阶绪。必须书刺投状,然后弹冠,则是驱迫廉撝,奖成浇竞。愚谓自今选曹,宜精隐核,依旧立簿,使冠屦无爽,名实不违,庶人识涯涘,造请自息。且闻中闲立格,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求之愚怀,抑有未达。何者?设官分职,惟才是务。若限岁登朝,必增年就官,故貌实幼童,籍已踰立。滓秽名教,于斯为甚。」乃施行。

译名声不显、隐居在简陋屋舍之人,又因名声不为人知,仕进的门路便被断绝。若一定要投递名帖、呈上文状,然后才能出仕为官,这就是逼迫那些廉洁谦让之人,反而助长了浮薄钻营的风气。我认为从今以后,吏部选官应当精心查核隐逸之士,依照旧例设立簿籍,使上下秩序不乱,名声与实际不相违背,这样人人都能明白自己的分限,四处请托钻营的风气自然会平息。而且听说近来定下一条规矩:高门大族二十岁便可入仕,寒门子弟须过三十岁才能试任小吏。依我愚见,这其中恐怕有不妥当之处。为什么呢?设置官职、分派职事,本应只以才能为准。如果限定年龄才能入朝为官,那就必定有人虚报年龄以求任官,以致外表明明还是幼童,户籍上却已过三十岁。败坏名教礼法,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于是(这一建议)便被施行了。

梁初无中正制,年二十有五方得入仕。天监中又制:「凡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者,不得为官。若有才同甘、颜,勿限年次。」至七年,州置州重,郡置郡宗,乡置乡豪,各一人,专典搜荐,无复膏粱寒素之隔。普通七年,诏凡州岁举二人,大郡一人。敬帝太平二年,复令诸卅各置中正,仍旧访选举,皆须中正押上,然后量授,不然则否。

  陈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尝为挽郎,得未壮而仕。诸郡唯正王为丹阳尹经迎得出身者亦然,庶姓尹则否。有高才、异行、殊勋,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凡选无定时,随阙则补。官有清浊,以为升降,从浊得清,则胜于迁。若有迁授,吏部先为白牒,列数十人名,尚书与参掌者共署奏。敕或可或否。其可者,则下于选曹,量贵贱,别内外,随才补用。以黄纸录名,八座通署,奏可,乃出以付于典名。典名书其名帖鹤头板,修容整仪,送所授之家。其别发诏除者,即宣付诏局,诏局草奏闻。敕可,黄纸写出门下。门下答诏,请付外施行。又画「可」,付选司行召。得官者,不必皆待召到。但闻诏出,明日,即入谢后,诣尚书,上省拜受。若拜王公,则临轩。凡拜官,皆在午后。

  初,武帝承侯景丧乱之后,纲维颓坏,制度未立,百官无复考校殿最之法,但更年互迁,骤班进秩,法无可称者。后徐陵、孔奂继为吏部尚书,差有其序。

  后魏州郡皆有中正掌选举,每以季月,与吏部铨择可否。其秀才对策,第居中上,表叙之。成帝和平三年,诏曰:「今选举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处后,晚进居先,岂所谓彝伦攸叙者也。诸曹选补,宜各书劳旧才能。」初,崔浩为冀州大中正,荐冀、定、相、幽、并五州士数十人,各起家为郡守。景穆帝谓浩曰:「先召之人,亦州郡选也,在职已久,勤劳未答。今可先补前召,外任郡县;以新召者代为郎吏。又守令宰人,宜使更事者。」浩固争而遣之。高允闻之,谓东宫博士管恬曰:「崔公其不免乎!苟逞其非,而校胜于上,何以能济。」又李孝伯,赵郡人。父曾,理郑氏礼、左氏春秋,郡三辟功曹不就,门人劝之,曾曰:「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任郡主簿,到官月余日,乃叹曰:「梁叔敬有云:『州郡之职,徒劳人耳。』道之不行,身之忧也。」遂还家。又郭祚为吏部尚书,持身洁清,重惜官位,至于铨授,假令得人,必徘徊久之,然后下笔,即云:「此人便以贵矣。」由是事颇为稽滞,当时每招怨讟。然所拔用者,量材称职,时又以此归之。

译梁朝初期没有中正制度,年满二十五岁才能出仕做官。天监年间又规定:凡是九流常选的官员,年龄不到三十岁、不通一经的,不得做官。如果有像甘罗、颜回那样的才能,则不受年龄限制。到天监七年,州设州重,郡设郡宗,乡设乡豪,各一人,专门负责搜访荐举人才,不再有豪门与寒门的区别。普通七年,下诏规定各州每年举荐二人,大郡举荐一人。敬帝太平二年,又下令各州各设中正,仍旧访求选举人才,都必须由中正签署上报,然后才酌量授官,否则不予录用。

陈朝沿袭梁朝的制度,凡年龄不满三十岁的,不得出仕。只有经学生考试及第的,各州迎请任主簿、西曹左奏的,以及曾担任挽郎的,可以未成年就出仕。各郡只有正牌王爷担任丹阳尹时经其引荐得以出身的,也是这样,庶姓担任尹的则不行。有高才、异行、殊勋的人,另有恩旨特别叙用的,不在常例之内。选官没有固定时间,出现空缺就随即补授。官职有清有浊,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从浊官升为清官,就胜过一般的升迁。如果有迁授之事,吏部先拟出白牒,列出数十人的姓名,尚书与参掌之人共同署名上奏。皇帝批复或可或否。批准的,就下发到选曹,衡量贵贱,区分内外,依据才能补授职位。用黄纸登录姓名,八座共同署名,奏请批准后,才发出交给典名官。典名官把姓名写在鹤头板上,整理仪容,送到受官者家中。如果是另外下诏任命的,就直接宣付诏局,诏局起草奏章上报。皇帝批准后,用黄纸写出交门下省。门下省答复诏书,请求交给外面施行。又批"可",交选司召人。得官的人,不必都等召命到达。只要听说诏书已下,第二天,就入朝谢恩,然后到尚书省,上省拜受官职。如果是拜授王公,就在殿前举行仪式。凡是拜官,都在午后进行。

当初,武帝在侯景之乱后接掌天下,纲纪败坏,制度尚未建立,百官不再有考核政绩优劣的办法,只是按年资相互迁转,很快就升迁官阶,没有可称道的法度。后来徐陵、孔奂相继担任吏部尚书,才稍微有些次序。

北魏各州郡都设有中正掌管选举,每到季末的月份,与吏部一起铨选评定可否。秀才对策,成绩列在中上等的,就上表陈述其才能。文成帝和平三年,下诏说:"如今选举官员,大多不按次序,使得须发花白的人排在后面,晚进的人却排在前面,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伦常有序吗?各曹选补官员,应当各自登记其功劳资历与才能。"当初,崔浩担任冀州大中正,推荐冀、定、相、幽、并五州士人数十名,都从家中直接起用为郡守。景穆帝对崔浩说:"先前征召来的那些人,也是州郡所选拔的,在职已经很久了,他们的辛劳还没有得到回报。现在应该先补授先前征召的人,让他们外任郡县;用新征召的人来代替担任郎吏。而且守令是治理百姓的官,应该任用有经验的人。"崔浩坚持己见把新人派了出去。高允听说此事,对东宫博士管恬说:"崔公恐怕难免祸患了!如果一味坚持自己的错误做法,还要在皇上面前争强好胜,怎么能成事呢。"又有李孝伯,是赵郡人。他父亲李曾,通晓郑玄的礼学与左氏春秋,郡里三次征辟他任功曹他都不就任,门人劝他,李曾说:"功曹这个职位,虽说是乡里选拔的高等人才,但仍然只是郡吏罢了,向北面侍奉长官,哪里是容易的事。"后来担任郡主簿,到任一个多月后,就叹息说:"梁叔敬曾说:'州郡的官职,只是白白劳累人罢了。'我的主张行不通,这是我自己的忧虑。"于是就辞官回家了。又有郭祚担任吏部尚书,持身清廉,看重珍惜官位,至于铨选授官,假如遇到合适的人选,也一定要反复斟酌很久,然后才下笔,还说:"这个人这样一来就显贵了。"因此事情常常被拖延,当时常常招致怨言。但是他所提拔任用的人,都能量才称职,当时的人又因此归功于他。此后,中正铨选,只看重门第,吏

其后,中正所铨,但在门第,吏部彝伦,仍不才举。至孝文帝,励精求理,内官通班以上,皆自考核,以为黜陟。具考绩篇。宣武帝诏:「庶族子弟,年未十五,不听入仕。」任城王澄从幸邺宫,除吏部尚书。及幸代,车驾自北巡,留澄铨简旧臣。初,魏自公侯以下,迄于选臣,动有万数,冗散无事。澄品为三等,量其优劣,尽其能否之用,咸无怨者。又,皇甫光兄子玚为吏部郎,性贪婪,鬻卖吏官,皆有定价。自太和以前,精选中正,德高乡国者充。其边卅小郡,人物单鲜者,则并附他州。其在僻陋者,则阙而不置。当时称为简当,颇谓得人。及宣武、孝明之时,州无大小,必置中正,既不可悉得其人,故或有蕃落庸鄙操铨核之权,而选叙颓紊。至正始元年冬,乃罢诸郡中正。时有以杂类冒登清流,遂令在位者皆五人相保,无人任据者,夺官还役。

  初,孝明嗣位幼冲,灵太后临朝。征西将军、冀州大中正张彝之子仲瑀上封事,事铨别选格,排抑武夫,不使在清品。于是武夫怨怒,声諠道路,乃悬牓于衢,会期屠害。彝父子不以为怀。神龟二年,羽林、虎贲相率千余人,至尚书省诟詈,求彝长子、尚书郎始均不获,以瓦砾投击台门,声如雷霆,京师慑震,莫敢讨遏。遂聚火就焚其第,拽彝于庭,捶辱恣心,而呼声动京邑。其子叩头流血,为父请命,羽林乃执始均,生投火中,灼为煨烬。仲瑀被创以窜免,彝信宿而死。既而诏斩其尤凶者八人,余大赦以安之。天下冤痛,闻者惊骇。灵太后于是乃命武官得依资入选。既而官员少而应调者多,选曹无以处之。

  及崔亮为吏部尚书,乃奏为格制,官不问愚贤,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复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不得取;庸才下品,年月久者则先擢用。时沉滞者皆称其能。时亮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书规亮曰:「殷、周以乡塾贡士,两汉由州郡举才,魏晋因循,又置中正。谛观在昔,莫不审举,虽未尽美,足应十收六七。朝廷贡才,止求其文,不取其理;察孝廉惟论章句,不及理道;立中正不考人才行业,空辨姓氏高下。至于取士之途不溥,沙汰之理未精。而舅属当铨衡,宜须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谁复修厉名行哉!」亮答书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昨为此格,有由而然。今已为汝所怪,千载之后,谁知我哉!可静念吾言。吾兼正六为吏部郎,三为尚书,铨衡所宜,颇知之矣。但古今不同,时宜须异。何者?昔有中正,品其才第,上之尚书,据状,量人授职,此乃与天下群贤共爵人也。吾谓当尔之时,无滥举矣,而汝犹云『十收六七』。况今日之选,专归尚书,以一人之鉴,照察天下,刘毅所云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鉴人物,何异以管窥天而求其溥哉!

译部选官的常规,仍然不选拔真正有才能的人。到孝文帝时,励精图治,谋求治理,内官通班以上的官员,都由皇帝亲自考核,以此决定升降。详见考绩篇。宣武帝下诏:"庶族子弟,年龄不满十五岁的,不许出仕。"任城王元澄随驾到邺宫,被任命为吏部尚书。等到皇帝驾临代地,车驾自己北巡,留元澄铨选简拔旧臣。当初,北魏从公侯以下,直到候选官员,动辄数以万计,冗散无事。元澄把他们分为三等,衡量他们的优劣,充分发挥其能力,都没有人怨恨。又有皇甫光的侄子皇甫玚担任吏部郎,生性贪婪,贩卖官职,都有固定价格。从太和年间以前,精心挑选中正官,用德行高尚、为乡国所称道的人担任。那些边远的小州郡,人才稀少的,就合并附属于其他州。那些处于偏僻简陋之地的,就空缺不设。当时人们称之为简明得当,很算是选到了合适的人。到了宣武帝、孝明帝时期,州不论大小,都一定要设中正,既然不可能都找到合适的人选,所以有的地方由边远部落中的庸碌鄙陋之人执掌铨选核实的权力,选官次序因而衰败混乱。到正始元年冬天,才罢除了各郡的中正官。当时有人以杂流身份冒充清流出仕,于是命令在职官员都要五人互相担保,没有人担保的,就夺去官职罚回去服役。

当初,孝明帝继位年幼,灵太后临朝听政。征西将军、冀州大中正张彝的儿子张仲瑀上密奏,建议修订铨选品级标准,排斥压制武人,不让他们进入清流官品。于是武人怨恨愤怒,喧哗之声传遍道路,还在街衢上悬挂榜文,约定日期要屠杀报复。张彝父子却不放在心上。神龟二年,羽林军、虎贲军相率一千多人,到尚书省辱骂喧闹,寻找张彝的长子、尚书郎张始均没有找到,就用瓦砾投掷冲击台省大门,声音如同雷霆,京城为之震惊,没有人敢出面制止讨伐。于是聚集起火来焚烧张彝的宅第,把张彝拖到庭院中,肆意鞭打侮辱,喊叫之声震动京城。张彝的儿子叩头流血,为父亲请命,羽林军就抓住张始均,活活扔进火中,烧成灰烬。张仲瑀身受重伤才逃脱幸免,张彝过了两夜也死了。事后朝廷下诏斩杀其中最凶恶的八人,其余的一律大赦以安抚人心。天下人都为此感到冤痛,听闻此事的人都感到惊骇。灵太后于是就下令武官可以依照资历入选。此后官员名额少而应选的人多,选曹没有办法安置。

等到崔亮担任吏部尚书,就奏请制定选官格式,规定不论官员愚笨还是贤能,都以停职待选的时间长短来决定,即便某个官职正好需要这个人,只要他停职的时间在后,最终也不能录用;才能平庸、品级低下的人,只要停职年月久了,就先予以提拔任用。当时那些长期滞留待选的人都称赞这个办法好。当时崔亮的外甥、司空咨议刘景安写信规劝崔亮说:"殷商、周朝通过乡里学塾贡举士人,两汉由州郡举荐人才,魏晋沿袭旧制,又设立了中正官。仔细看看往昔的做法,没有不审慎举荐的,虽然不能尽善尽美,也足以做到十有六七是合适的。如今朝廷贡举人才,只求文采,不考察义理;考察孝廉只论章句,不涉及治国道理;设立中正官不考核人的才能品行,只是空泛地辨别姓氏门第的高低。至于取士的途径不够宽广,淘汰选择的标准也不够精细。而舅舅您正掌管铨选大权,本应当改弦更张,为什么反而制定停年格来限制人才呢?天下的士人还有谁会再修养操行德名呢!"崔亮回信说:"你说的话确实很有深意。我当初制定这个规则,是有原因的。如今已经被你所责怪,千年以后,又有谁能了解我的用心呢!你可以静下心来想想我的话。我先后两次担任吏部郎,三次担任尚书,铨选衡量的道理,我已经很了解了。只是古今情况不同,时宜也应当有所不同。为什么呢?过去有中正官,评定人才的品第,上报给尚书,根据评定的情况,衡量人才授予官职,这是与天下的贤才共同授官。我认为在那个时候,是不会有滥举的情况的,可你还是说'十有六七'合适。何况如今的选官,专门归尚书负责,凭一个人的见识,去考察天

今勋人甚多,又羽林入选,武夫崛起,而不解书计,唯可弩前驱,指踪捕噬而已。忽令佩组乘轩,求其烹鲜之效,未尝操刀,而使剸割。又武人至多,官员至少,不可周溥。设令十人共一官,犹无官可授,况一人冀一官,何由可不怨哉?吾近面执,不宜使武人入选,请赐其爵,厚其禄。既不见从,是以权立此格,限以停年耳。昔子产铸刑书以救弊,叔向讥之以正法,何异汝以礼法难权宜哉!仲尼云:『德我者春秋,罪我者亦春秋。』吾之此指,其由是也。但令当来君子,知吾意焉。」后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徽相继为吏部尚书,利其便己,踵而行之。自是贤愚同贯,泾渭无别。魏之失才,从亮始也。

  及辛雄为尚书右丞,转吏部郎中,上疏曰:「自神龟以来,专以停年为选。士无善恶,岁久先叙;职无剧易,名到授官。执案之吏,以差次日月为功能;铨衡之人,以简得老旧为平直。且庸劣之人,莫不贪鄙。委斗筲以共理之重,托硕鼠以百里之命,皆货贿是求,肆心纵意。禁制虽烦,不胜其欲。致令徭役不均,发调违谬,聚敛盈门,囚执满道。盖助陛下理天下者,唯在守令,最须简置,以康国道。但郡县选举,由来所轻,贵游俊才,莫肯居此。宜改其弊,以定官方。请上等郡县为第一清,中等为第二清,下等为第三清。选补之法,妙尽才具,如不可并,后地先才,不得拘以停年,竟无铨革。三载黜陟,有称者补在京名官,如前代故事,不历郡县不得为内职。则人思自勉,上下同心,枉屈可申,强暴自息。」书奏,会帝崩。

  及孝庄帝初,诏求德行、文艺、政事强直者,县令、郡守、刺史皆叙其志业,具以表闻。得三人以上,县令、太守、刺史赏一阶;举非其人者,黜一阶。凡官,郡守、县令六年为满,满后六年乃叙。

  北齐选举,多沿后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于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后;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容刀。

  初,东魏元象中,文襄王高澄秉政,摄吏部尚书,乃革后魏崔亮年劳之制,务求才实。自迁邺以后,掌大选知名者,不过数四。文襄年少高朗,其弊也疏;袁聿修沈密谨厚,所伤者细;杨遵彦风流辩给,所取失于浮华;唯辛术贞明简实,新旧参举,管库必擢,门阀不遗,衡鉴之美,一人而已。

  至孝昭帝皇建二年,诏:「内外执事官从五品以上、三府主簿录事参军、诸王文学、侍御史,廷尉三官、尚书郎中、中书舍人,每在二年之内,各举一人。或夙在朝伦,沈屈未用;或先官后进,今见停散;或白屋之人,巾褐未释。

译下的人才,刘毅曾说仅凭一个吏部尚书、两个郎中就想要彻底鉴别人物,这与用竹管看天而想求得全面有什么不同呢!如今有功勋的人很多,又有羽林军人加入选官行列,武夫崛起,却不懂文书计算,只能弯弓充当前驱,跟踪捕捉猎物罢了。忽然让他们佩带印绶乘坐轩车,要求他们有治理百姓的功效,这就好比从未拿过刀却让他去宰割一样。而且武人极多,官员职位极少,不可能普遍满足。假设让十个人共任一个官职,仍然没有官可以授予,何况一个人希望得到一个官职,怎能不产生怨恨呢?我近来当面向朝廷进言,不应当让武人参与选官,请求赐予他们爵位,加厚他们的俸禄。既然没有被采纳,因此才权且设立这个规则,以停职年限来限制。从前子产铸造刑书来挽救时弊,叔向讥讽他破坏了正道的法制,这与你以礼法来责难权宜之计有什么不同呢!孔子说:'因为春秋而称许我的人,也会因为春秋而怪罪我。'我制定这个规则的用意,也是出于此。只希望后来的君子,能够了解我的本意。"后来甄琛、元修义、城阳王元徽相继担任吏部尚书,都贪图这种做法对自己方便,就沿袭施行。从此以后,贤能与愚劣的人被同等对待,泾水与渭水不再有分别。北魏丧失人才,就是从崔亮开始的。

等到辛雄担任尚书右丞,转任吏部郎中,上疏说:"自从神龟年间以来,选官专门以停职年限为标准。士人不分好坏,年资久的先叙用;职位不分繁简,轮到名字就授官。执掌文案的官吏,把按次序排列停职日月当作功劳能力;负责铨选的人,把简单地选取年资老的人当作公平正直。况且平庸低劣之人,没有不贪婪卑鄙的。把治理天下的重任交给才能低下之人,把百里之地的政务托付给硕鼠一般的贪官,他们都一心贪求财货,肆意妄为。禁令虽然繁多,也压制不住他们的贪欲。以致徭役分配不均,调发有误,聚敛财物者门庭若市,被囚禁关押的人挤满道路。协助陛下治理天下的,主要在于郡守县令,最应当谨慎设置,来使国家安定。但是郡县官员的选举,历来被人轻视,出身高贵、才能优异之人,都不肯屈居这些职位。应当改变这种弊端,来确定用人的原则。请把上等郡县定为第一清要,中等的定为第二清要,下等的定为第三清要。选补的办法,要极力选取才能出众之人,如果不能兼顾,就应先看才能后看地望,不能拘泥于停年之限,最终却没有对选官制度作出改革。三年一次考核升降,有政绩卓著的补授京城有名望的官职,按照前代的旧例,没有担任过郡县官职的人不能担任朝廷内职。这样人人都会想着自勉,上下同心,冤屈可以申诉,强暴之人自会收敛。"奏疏呈上后,恰逢皇帝驾崩。

到孝庄帝初年,下诏征求德行、文艺、政事刚正的人才,命令县令、郡守、刺史都要陈述这些人的志向操行,具体写成表章上报。凡是能推举三人以上的,县令、太守、刺史赏赐一级官阶;举荐不当的,降黜一级官阶。凡是官员,郡守、县令以六年为任满,任满后六年才能重新叙用。

北齐的选举制度,大多沿袭北魏的旧制,各州县都设有中正官。考课测试的办法是:中书省考试秀才,集书省考试贡士,考功郎中考试廉良。皇帝穿着常服,乘车出来,坐在朝堂正中,秀才、孝廉都按班次拿着草稿对答策问。字有脱漏错误的,叫他起立站到座席后面;文章内容浮滥低劣的,罚饮墨水一升;文理荒谬粗疏的,夺去座席,摘掉佩刀。

当初,东魏元象年间,文襄王高澄执掌朝政,兼摄吏部尚书,就革除了北魏崔亮按年资选官的制度,务必求取真才实学。自从迁都邺城以后,主管大规模选官而知名的,不过三四人。文襄王高澄年纪轻而性情爽朗,他选官的弊端在于疏漏;袁聿修沉稳缜密、谨慎忠厚,他的弊端在于过于细碎;杨遵彦风流善辩,他选拔人才的失误在于流于浮华;只有辛术正直明达、简约朴实,新旧人才都加以举荐,府库管理之人也一定加以提拔,门第低微之人也不遗漏,

其高才良器,允文允武,理识深长,干具通济,操履凝峻,学业宏赡,诸如此辈,随取一长,无待兼资,方充举限。表荐之文,指论事实,随能量用,必陈所堪,不得高谈,谬加褒饰。所举之人,止在一职。三周之内,有犯死罪以下、刑年以上,举主准举人之犯,各罚其金;自鞭以下,举主勿论。若未经三载而更余转,通计后官日月,合满三周。凡所举人,必主事立功,裨益时政,不限年之远近。举主之赏,亦当非次;被举之人,别当擢授。其违限不举,依式罚金。又拥旄作镇,任总百城,分符共理,职司千里,凡其部统,理宜委悉刺史,于所管之内,下郡太守、县令、丞、尉、府佐、录事参军以降,州官州都、主簿以下,但沾在吏职及前为官并白人等,并听表荐。太守则曹掾以下及管内之人,亦听表举。其大州、中州、下州,畿内,上郡、中郡,并三年之内各举一人。其不入品州并自余郡守,不在举限。」

  昔三代以前,天下列国有三卿、五大夫、二十七士。大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公、侯、伯之大夫再命,子、男之大夫一命,其士以下不命,皆国君专之。汉初,王侯国百官皆如汉朝,唯丞相命于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惩吴、楚之乱,杀其制度,罢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诏:「凡王侯吏职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补。其州郡佐吏,自别驾、长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辟。」历代因而不革。洎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核,由此起也。

  后周以吏部中大夫一人掌选举,吏部下大夫一人以贰之。初霸府时,苏绰为六条诏书,其四曰「擢贤良」。绰深思本始,惩魏、齐之失,罢门资之制。其所察举,颇加精慎。及武帝平齐,广收遗逸,乃诏山东诸州举明经干理者,上县六人,中县五人,下县四人。至宣帝大成元年,诏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上州、上郡岁一人。其刺史僚佐州吏则自署,府官则命于朝廷。

  隋文帝开皇七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开皇十八年,又诏:「京官五品以上及总管、刺史,并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牛弘为吏部尚书,高构为侍郎,最为称职。当时之制,尚书举其大者,侍郎铨其小者,则六品以下官吏,咸吏部所掌。自是,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州郡无复辟署矣。自后魏末、北齐以来,州郡僚佐已多为吏部所授,至隋一切归在省司。牛弘尝问刘炫曰:「按周礼,士多而府史少,今吏百倍于前,判官减即不济,其故何也?

译铨选鉴别之美,只有他一人罢了。

到孝昭帝皇建二年,下诏说:"内外任职的从五品以上官员、三府主簿录事参军、诸王的文学、侍御史,廷尉三官、尚书郎中、中书舍人,每两年之内,各举荐一人。有的人早已在朝为官,却长期屈居下位未被重用;有的人先前做过官后来又有升进,如今却被闲置;有的人还是布衣百姓,尚未做官。凡是才能出众、器识良好,文武兼备,见识深远,才干通达,操守坚定,学识渊博的人,像这样的人,只要具备一项长处,不必要求兼备各方面才能,就符合举荐的标准。举荐的表文,要指明具体事实,根据其才能来衡量任用,一定要陈述其所擅长之处,不得空泛夸谈,妄加褒扬粉饰。所举荐的人,只限于一个职位。三年之内,如果所荐之人犯有死罪以下、刑罚一年以上的罪行,举荐人按照被举荐人所犯的罪来治罪,各自罚款;犯鞭刑以下罪行的,举荐人不予追究。如果不满三年就转任其他职位,就要合计其后任官职的日月,凑满三年为限。凡是所举荐的人,一定要能够建立功绩,有益于当时的政务,不限年资的远近。举荐人的奖赏,也应当破格;被举荐人,另外要加以擢升授官。如果违反期限而不举荐,就依照规定处以罚金。又,凡是持节镇守一方,统领众多城邑,分掌兵符共同治理,职责涉及方圆千里,凡是他所统辖的地区,理应完全委托给刺史,在他所管辖的范围内,下到郡太守、县令、丞、尉、府佐、录事参军以下,州官中的州都、主簿以下,只要沾有官吏身份以及先前曾做过官以及平民百姓等,都听凭上表推荐。太守则曹掾以下以及所管辖境内的人,也允许上表举荐。大州、中州、下州,京畿之内,上郡、中郡,都在三年之内各举荐一人。那些没有列入品级的州以及其他郡守,不在举荐的限制之内。"

从前三代以前,天下各诸侯国有三卿、五大夫、二十七士。大国有三卿,其中两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本国君主任命;小国也有三卿,其中一卿由天子任命,两卿由本国君主任命。公、侯、伯的大夫为再命之官,子、男的大夫为一命之官,士以下不受朝廷任命,都由本国君主自行决定。汉朝初年,诸侯王国的百官都和汉朝廷相同,只有丞相由天子任命,御史大夫以下的官员都由诸侯王自行设置。到景帝时因为吸取吴楚七国之乱的教训,削减了这项制度,废除了御史大夫以下的官职。到武帝时,又下诏说:"凡是诸侯王手下秩禄两千石的官吏职位,不得擅自补授。至于州郡的佐吏,从别驾、长史以下,都由刺史、太守自行征辟。"历代都沿袭这一制度而没有改变。到北齐武平年间,后主治理失当,多有谄媚得宠之人,就允许他们贩卖官职,瓜分占据州郡官位,甚至下及乡官,大多以皇帝的中旨来任命,所以出现了用敕令任命州主簿、郡功曹的情况。从此以后,州郡辟召士人的权力,逐渐转移到了朝廷手中。因此地方官员的选拔不能精心考核,就是从这时开始的。

北周由吏部中大夫一人掌管选举,吏部下大夫一人辅佐他。当初在霸府时期,苏绰制定了六条诏书,其中第四条是"擢贤良"。苏绰深入思考制度的本原,吸取北魏、北齐的失误教训,废除了以门第资历取士的制度。他所考察举荐的人才,都相当精细谨慎。到武帝平定北齐后,广泛搜求遗漏的人才,就下诏命令山东各州举荐通晓经学、才干出众的人,上县六人,中县五人,下县四人。到宣帝大成元年,下诏命令州举荐才学高深博学的人为秀才,郡举荐通晓经义、品行端正的人为孝廉,上州、上郡每年各举一人。至于刺史的僚佐,州吏由刺史自行任命,而府官则由朝廷任命。

隋文帝开皇七年制定规定,各州每年贡举三人,从事工商业的人不得出仕做官。开皇十八年,又下诏说:"京官五品以上以及总管、刺史,都要用志向品行端正谨慎、清廉公正干练二科来举荐人才。"牛弘担任吏部尚书,高构担任侍郎,最为称职。当时的制度是,尚书选拔重要的官员,侍郎铨选次要的官员,那么

」炫对曰:「古人委任责成,岁终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不繁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已。今之文簿,常虑覆理,锻炼若不密,万里追证百年旧案。故谚云:『老吏抱案死。』今古不同,若此之相悬也。事繁政弊,职此之由。」弘又问:「魏、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舍,其事何由?」炫对曰:「往者,州唯置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所以繁也。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事不省而欲从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之。

  自后周以降,选无清浊。初卢恺摄吏部尚书,与侍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物类,颇为清简,而谮愬纷纭,恺及道衡皆除名。礼部员外郎沈既济曰:「异乎!选法之难行久矣。夫天产万类,美寡而恶众;人分九流,君子孤而小人群。虽消长迭有,而善恶不常,此古今之通理然也。将退不肖而惩其滥,必悬法以示,而俾人知惧;举善以劝,而不仁自远。可以阴骘而潜移之,固难明斥其恶而强挤也。暨艳、张彝皆以不及是而败,悲夫!斯理甚明,盖非英明之君,不可以语焉。故崔、毛当魏武而政举,卢、薛值隋文而身坠。时难,不其然乎?」

  炀帝始建进士科。又制,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其功德行能有昭然者乃擢之。大业三年,始置吏部侍郎一人,分掌尚书职事。时武夫参选,多授文职。大业八年,诏曰:「顷自班朝治人,乃由勋叙,拔之行阵,起自勇夫,蠹政害人,寔由于此。自今以后,诸授勋官者,并不得因授文官职事。」

通典卷第十五 选举三

  历代制下 考绩

    历代制下大唐

  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书,有算。自京师郡县皆有学焉。并具学篇。每岁仲冬,郡县馆监课试其成者,长吏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行乡饮酒礼,歌鹿鸣之诗,征耆艾、叙少长而观焉。既饯,而与计偕。其不在馆学而举者,谓之乡贡。旧令诸郡虽一、二、三人之限,而实无常数。到尚书省,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课试,可者为第。武德旧制,以考功郎中监试贡举。贞观以后,则考功员外郎专掌之。律曰:「诸贡举非其人,谓德行乖僻,不如举状者。及应贡举而不贡举者,谓才堪利用,蔽而不言也。一人徒一年,二人加一等,罪止徒三年。」

  初,秀才科等最高,试方略策五条,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废绝。

译六品以下的官吏,都由吏部掌管。从此以后,天下凡有一命以上官职的人,州郡不再自行征辟任命了。自从北魏末年、北齐以来,州郡的僚佐已经大多由吏部任命,到隋朝就完全归属尚书省负责。牛弘曾经问刘炫说:"按照周礼的规定,官员多而府史少,如今官吏比从前多了一百倍,判官若减少事情就办不成,这是什么原因呢?"刘炫回答说:"古人委以重任让人尽责办成,年终考核他们的政绩优劣,案卷不需重复审核,文书不必过分繁琐,府史的职责,只是掌管要点纲目罢了。如今的公文簿册,常常担心要重新审理,如果稽查审核不够严密,就会出现万里之遥追查百年前旧案的情况。所以谚语说:'老吏抱着案卷而死。'古今情况不同,就是如此悬殊。事务繁多、政务败坏,原因就在于此。"牛弘又问:"北魏、北齐的时候,令史悠闲从容而已,如今却忙得没有片刻安宁,这是什么原因呢?"刘炫回答说:"从前,州只设立纲纪之官,郡设置太守、丞,县只有县令罢了,其所需的其他僚属,都由长官自行征辟,接受诏命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人。如今就不是这样了,大小官员,全都由吏部任命,细微的政绩,都归考功司考核,所以事务才繁多起来。省去官员不如省去事务,省去事务不如清心寡欲,官事不减省却想要从容不迫,这怎么可能做到呢!"牛弘很赞同他的话,却不能采纳施行。

自从北周以来,选官不再区分清浊。当初卢恺兼任吏部尚书,与侍郎薛道衡、陆彦师等人,甄别人才种类,颇为清明简要,但是诽谤诬告纷纷而起,卢恺和薛道衡都被除名。礼部员外郎沈既济说:"真是奇怪啊!选官法度难以推行已经很久了。天地生养万物,美好的少而丑恶的多;人分九流,君子孤立而小人成群。虽然消长交替,善恶无常,这是古今相通的道理。要斥退不肖之徒、惩治滥举之弊,一定要公开法度以示众人,使人知道畏惧;举荐善良来加以勉励,那么不仁之人自会疏远。可以暗中潜移默化,本来就难以公开斥责他们的恶行而强行排挤。暨艳、张彝都是因为没能做到这一点而失败的,可悲啊!这个道理十分明白,但如果不是英明的君主,是没法与之言说的。所以崔琰、毛玠遇到魏武帝而政事得以推行,卢恺、薛道衡遭逢隋文帝而身陷困境。时运的艰难,难道不是这样吗?"

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又规定,百官不得计算考核年资来增加品级,只有功德才能明显卓著的人才予以提拔。大业三年,开始设置吏部侍郎一人,分掌尚书的部分职事。当时武人参与选官,大多被授予文职。大业八年,下诏说:"近来朝廷选任治民之官,往往按功勋次序来定,从行伍中提拔出来,从勇夫之中起用,败坏政事、危害百姓,实在是由此而起。从今以后,凡是授予勋官的人,一律不得因此而被授予文官职事。"

通典卷第十五 选举三

历代制下 考绩

历代制下 大唐

唐朝贡举士人的办法,大多沿袭隋朝的制度。上郡每年贡举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的人不受人数限制。常年设立的贡举科目,有秀才科,有明经科,有进士科,有明法科,有书科,有算科。从京师到郡县都设有学校。都详见学篇。每年到仲冬时节,郡县馆学考核测试学业有成的人,长官召集属僚,设置宾主之位,陈列俎豆礼器,备齐管弦乐器,用少牢作为祭品,举行乡饮酒礼,唱鹿鸣之诗,征召年高德劭之人、区分长幼次序来观礼。设宴饯行后,就与计吏一同上路赴京。那些不在馆学而被举荐的人,称为乡贡。旧的法令规定各郡虽有一、二、三人的名额限制,但实际上并没有固定人数。到了尚书省,最初由户部集中查阅,然后交给考功司进行考核测试,合格的就录取。武德年间的旧制度,由考功郎中监督主持贡举考试。贞观以后,就由考功员外郎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律文规定:"凡是贡举不得其人的,是指德行有偏差、不像举状所说那样的情况。以及应

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复有此举。其时以进士渐难,而秀才本科无帖经及杂文之限,反易于进士。主司以其科废久,不欲收奖,应者多落之,三十年来无及第者。至天宝初,礼部侍郎韦陟始奏请,有堪此举者,令官长特荐,其常年举送者并停。自是士族所趣向,唯明经、进士二科而已。其初止试策,贞观八年,诏加进士试读经史一部。

  至调露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始奏二科并加帖经。其后,又加老子、孝经,使兼通之。永隆二年,诏明经帖十得六,进士试文两篇,识文律者,然后试策。

  武太后载初元年二月,策问贡人于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长寿三年制,始令举人献岁元会,列于方物前,以备充庭。因左拾遗刘承庆上疏奏:「四方珍贡,列为庭实,而举人不厕,甚非尊贤之意。」上从之。长寿二年,太后自制臣轨两篇,令贡举习业,停老子。

  长安二年,教人习武艺,其后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行乡饮酒礼,送于兵部。开元十九年,诏武贡人与明经、进士同行乡饮酒礼。其课试之制,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内规广六尺,橛广六尺;余四规,每规内两边各广三尺。悬高以三十尺为限。列坐引射,名曰「长垛」。弓用一石力,箭重六钱。又穿土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名曰「马射」。鹿子长五寸,高三寸。弓用七斗以上力。又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名曰「马枪」。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其木人上版,方三寸五分。皆以儇好不失者为上。兼有步射、穿札、翘关、负重、身材、言语之选,通得五上者为第。其余复有平射之科,不拘色役,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又制为土木马于里闾闲,教人习骑。天宝六载正月制:「文武之道,既惟并用,宗敬之仪,不可独阙。其乡贡武举人上省,先令谒太公庙。每拜大将及行师克捷,亦宜告庙。」

  神龙二年二月,制贡举人停臣轨,依旧习老子。

  开元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元璀上言:「三礼、三传及毛诗、尚书、周易等,并圣贤微旨。生人教业,必事资经远,则斯道不坠。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读。周礼经邦之轨则,仪礼庄敬之楷模,公羊、谷梁,历代崇习,今两监及州县,以独学无友,四经殆绝。事资训诱,不可因循。其学生请各量配作业,并贡人参试之,日习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并请帖十通五,许其入策。以此开劝,即望四海均习,九经该备。」从之。二十一年,玄宗新注老子成,诏天下每岁贡士,减尚书、论语策,而加老子焉。

译当贡举而不予贡举的,是指才能可用却被埋没不举荐的情况。因此获罪的人,一人被埋没处徒刑一年,多举一人加重一等罪罚,最高判处徒刑三年。"

当初,秀才科的等第最高,考试方略策五条,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贞观年间,有人被举荐而未能及第,就要连坐处罚举荐他的州长官,因此这一科目就废止了。开元二十四年以后,又恢复了这一科目。当时因为进士科渐渐变难,而秀才本科没有帖经和杂文的限制,反而比进士科容易考中。主考官因为这一科目废止已久,不愿意收录奖掖,应试的人大多被淘汰,三十年来没有人考中。到天宝初年,礼部侍郎韦陟才上奏请求,凡是能够胜任这一科目的人,让地方长官特别推荐,往常年份的普通举荐一律停止。从此士族所趋向的,只有明经、进士两科罢了。这一科目最初只考策问,贞观八年,下诏增加进士科要考读经史一部。

到调露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才奏请两科都增加帖经考试。此后,又增加老子、孝经,要求都能通晓。永隆二年,下诏规定明经帖经十条能通六条即为合格,进士考试文章两篇,通晓文章格律的人,然后才能参加策论考试。

武太后载初元年二月,在洛城殿亲自策问贡举之人,一连数日才结束。殿前亲自试问考生,就是从此时开始的。长寿三年制定,开始命令举人在元旦朝会时,排列在方物贡品之前,以充实朝廷场面。因为左拾遗刘承庆上疏奏说:"四方的珍贵贡品,都陈列在庭中,而举人却不在其中,这很不符合尊崇贤才的用意。"皇上采纳了他的意见。长寿二年,太后亲自撰写臣轨两篇,命令贡举考生学习研读,停止考老子。

长安二年,教习百姓练习武艺,此后每年都像明经、进士科一样,举行乡饮酒礼,送到兵部。开元十九年,下诏武举贡人与明经、进士一同举行乡饮酒礼。武举的考课测试办法是,用绢帛画出五重圈,设置在箭垛上,距离一百零五步,内圈直径六尺,箭靶把手宽六尺;其余四圈,每圈内两边各宽三尺。悬挂的高度以三十尺为限。依次列坐引弓射箭,名叫"长垛"。用一石力的弓,箭重六钱。又挖土筑成矮墙,长度与箭垛相同,把皮革缝制成两只鹿形,依次放置在上面,骑马奔驰射它,名叫"马射"。鹿形长五寸,高三寸。用七斗以上力的弓。又砍削木头做成人形,头顶戴着方板。共设四个木偶人,交错排列在矮墙上,骑马冲入矮墙之间,挥动长枪左右触碰,一定要使方板落地而人偶不倒,名叫"马枪"。枪长一丈八尺,直径一寸五分,重八斤。木人头上的方板,宽三寸五分。都以动作灵巧不出差错的为上等。此外还有步射、穿甲、翘关、负重、身材、言语等考试项目,能综合得五项上等成绩的为合格。此外还有平射科,不限出身杂色差役,成绩优异的授予官职,其次的按类升迁。又制作土马、木马放置在里巷之间,教百姓练习骑马。天宝六载正月下制说:"文治武功的道理,既然要并重使用,尊崇敬奉的礼仪,也不可单单缺少。乡贡的武举人到京城时,先命他们拜谒太公庙。每逢拜授大将或者行军获胜之时,也应当祭告太公庙。"

神龙二年二月,下制规定贡举人停止学习臣轨,仍旧学习老子。

开元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元璀上奏说:"三礼、三传以及毛诗、尚书、周易等经典,都是圣贤精微的旨意。培育人才、教化百姓的事业,必须凭借长远的经典才能延续,这样圣道才不会衰落。如今明经科所学习的内容,只求出仕做官,都因为礼记文字较少,人人都争相攻读。周礼是治理国家的法则,仪礼是庄重恭敬的楷模,公羊传、谷梁传,历代都推崇学习,如今两京国子监以及州县,因为独自学习没有朋友切磋,这四部经典几乎断绝了。这件事需要教诲引导,不能听之任之。请让学生各自酌情分配学业,以及应试的贡举人也一并参加考试,每天学习周礼、仪礼、公羊传、谷梁传。并请求帖经十条通过五条,允许他们

二十四年,制移贡举于礼部,以侍郎掌之。因考功员外郎李昂诋诃进士李权文章,大为权所陵讦,朝议以郎官地轻,故移于礼部,遂为永制。二十五年二月,制:「明经每经帖十,取通五以上,免旧试一帖;仍按问大义十条,取通六以上,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道,取粗有文理者与及第。其进士停小经,准明经帖大经十帖,取通四以上,然后准例试杂文及策,考通与及第。其明经中有明五经以上,试无不通者;进士中兼有精通一史,能试策十条得六以上者:奏听进止。其应试进士等,唱第讫,具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礼部侍郎姚奕奏。玄宗方弘道化,至二十九年,始于京师置崇玄馆,诸州置道学,生徒有差,京、都各百人,诸州无常员。习老、庄、文、列,谓之四子。荫第与国子监同。谓之「道举」。举送、课试与明经同。凡举司课试之法,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闲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随时增损,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为通。后举人积多,故其法益难,务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绝句,疑似参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余一二字,使寻之难知,谓之「倒拔」。既甚难矣,而举人则有驱联孤绝、索幽隐为诗赋而诵习之,不过十数篇,则难者悉详矣。其于平文大义,或多墙面焉。

  天宝元年,明经停老子,加习尔雅。十一载,礼部侍郎杨浚始开为三行,不得帖断绝、疑似之言也。明经所试一大经及孝经、论语、尔雅,帖各有差;帖既通而口问之,一经问十义,得六者为通;问通而后试策,凡三条。三试皆通者为第。进士所试一大经及尔雅,旧制,帖一小经并注。开元二十五年,改帖大经,其尔雅亦并帖注。帖既通而后试文试赋各一篇,文通而后试策,凡五条。三试皆通者为第。经策全通为甲第,通四以上为乙第。通三帖以下及策全通而帖经文不通四,或帖经通四以上而策不通四,皆为不第。明法试律令各十帖,试策共十条,律七条,令三条。全通为甲,通八以上为乙,自七以下为不第。书者试说文、字林凡十帖,说文六帖,字林四帖。口试无常限,皆通者为第。算者试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缀术、缉古,帖各有差,九章三帖,五经等七部各一帖,缀术六帖,缉古四帖。兼试问大义,皆通者为第。凡众科有能兼学,则加超奖,不在常限。

  按令文,科第秀才与明经同为四等,进士与明法同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废,而明经虽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自武德以来,明经唯有丁第,进士唯乙科而已。先试之期,命举人谒于先师,有司卜日,宿张于国学,宰辅以下皆会而观焉。

译参加对策考试。用这个办法来开导劝勉,就能希望天下都能普遍学习,九经俱备齐全。"皇上采纳了这一建议。开元二十一年,玄宗新注的老子注解完成,下诏规定天下每年贡举士人,减去尚书、论语的策问,而增加老子的内容。开元二十四年,下制把贡举事务转移到礼部,由侍郎主管。这是因为考功员外郎李昂诋毁进士李权的文章,被李权大加冒犯诋毁,朝廷商议认为郎官地位较轻,所以转移到礼部,此后就成为永久制度。开元二十五年二月,下制说:"明经科每部经书帖经十条,取通过五条以上的,免除原来的一帖考试;仍旧考问大义十条,取通过六条以上的,免除策问十条的考试;让他们回答时务策三道,取粗通文理的人予以及第。进士科停止考小经,按照明经科的办法帖大经十帖,取通过四条以上的,然后按照惯例考试杂文和策问,考试通过的予以及第。明经科中有精通五经以上、考试没有不通晓的;进士科中兼有精通一史、能够对策十条得六条以上的:都上奏听候皇上裁决。应试的进士等,唱名公布名次后,把所试的杂文和策文,送交中书、门下两省详细复核。"礼部侍郎姚奕上奏建议。玄宗正大力弘扬道教教化,到开元二十九年,才在京师设立崇玄馆,各州设立道学,学生名额各有不同,京城、东都各一百人,各州没有固定名额。学习老子、庄子、文子、列子,称为四子。荫补品第与国子监相同。称为"道举"。举送、考试的办法与明经科相同。凡是主管贡举考试的办法,帖经的做法是,把所学的经文遮住两端,中间打开只留一行,裁纸做成帖子,每帖三个字,随时增减,标准不一,有的能通四字、五字、六字的算通过。后来应举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这个办法也越来越苛刻,务必要淘汰一部分人,甚至有帖单独的章节、断绝的句子,用容易混淆、模棱两可的内容来迷惑考生。更严重的,有的从上面延伸到注释部分,下面只留一两个字,让人难以寻找答案,称为"倒拔"。这已经很难了,可是应举的人还有搜集孤立断绝的句子、寻求生僻隐晦之处编成诗赋来诵读练习,不过十几篇,那些难题就都清楚了。可是对于平常文章的大义,却大多茫然不知。

天宝元年,明经科停止考老子,增加学习尔雅。天宝十一载,礼部侍郎杨浚才开始把帖经分为三行,不再出那些截断绝句、模棱两可的内容。明经科考试一部大经以及孝经、论语、尔雅,帖经的数目各有不同;帖经通过后再口头询问,一部经问十道大义,答对六道为通过;问答通过后再考策问,共三条。三项考试都通过的算及第。进士科考试一部大经以及尔雅,按照旧的制度,帖一部小经并附带注释。开元二十五年,改为帖大经,尔雅也一并帖注释。帖经通过后再考试文章、赋各一篇,文章通过后再考策问,共五条。三项考试都通过的算及第。经义、策问全部通过的为甲第,通过四项以上的为乙第。通过三帖以下以及策问全通而帖经文章未通过四项的,或者帖经通过四项以上而策问未通过四项的,都算不及第。明法科考试律令各十帖,考策问共十条,律七条,令三条。全部通过的为甲等,通过八条以上的为乙等,七条以下的为不及第。书科考试说文、字林共十帖,说文六帖,字林四帖。口试没有固定的限制,都通过的算及第。算科考试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算、缀术、缉古,帖经数目各有不同,九章三帖,五经算等七部各一帖,缀术六帖,缉古四帖。还要考问大义,都通过的算及第。凡是各科考生如果有能够兼学其他科目的,就加以特别奖励,不受一般限制。

按照法令条文,科第等级秀才与明经科相同分为四等,进士科与明法科相同分为两等。可是秀才科长期废止不用,明经科虽然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科有甲乙二科,可是自武德年间以来,明经科只有丁第及第的,进士科只有乙科及第的罢了。考试之前,命应举的人拜谒先师孔子,有

博集群议讲论,而退之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诃出入,以防假滥焉。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倍之,得第者十一二。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扬之。试之日,或在殿廷,天子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开元以后,四海晏清,士无贤不肖,耻不以文章达,其应诏而举者,多则二千人,少犹不减千人,所收百纔有一。礼部员外郎沈既济曰:「初,国家自显庆以来,高宗圣躬多不康,而武太后任事,参决大政,与天子并。太后颇涉文史,好雕虫之艺,永隆中始以文章选士。及永淳之后,太后君临天下二十余年,当时公卿百辟无不以文章达,因循遐久,寖以成风。以至于开元、天宝之中,上承高祖、太宗之遗烈,下继四圣治平之化,贤人在朝,良将在边,家给户足,人无苦窳,四夷来同,海内晏然。虽有宏猷上略无所措,奇谋雄武无所奋。百余年闲,生育长养,不知金鼓之声,爟燧之光,以至于老。故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此行己立身之美者也。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仕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而周闻天下。故忠贤隽彦韫才毓行者,咸出于是,而桀奸无良者或有焉。故是非相陵,毁称相腾,或扇结钩党,私为盟歃,以取科第,而声名动天下;或钩摭隐匿,嘲为篇咏,以列于道路,迭相谈訾,无所不至焉。」

  宝应二年六月,礼部侍郎杨绾奏,诸州每岁贡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旨:「州县每岁察孝廉,取在乡闾有孝悌、廉耻之行荐焉。委有司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五经之内,精通一经,兼能对策,达于理体者,并量行业授官。其明经、进士、道举,并停。」旋复故矣。

  贞元二年六月,敕:「自今以后,其诸色举选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举人同一经例,选人不限选数,许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条,策通两道以上者放及第,以下不在放限

译关部门选择吉日,在国子监设宴张陈,宰相以下官员都要参加观礼。广泛聚集众人商议讲论,然后退回礼部。考试之日,都要严密设置兵卫,用荆棘围住考场,搜查衣物,盘查出入的人,以防作弊冒滥。进士科,大概一千人中能考中的只有一二人;明经科录取率是进士科的一倍,能考中的有十分之一二。皇帝下诏特别举荐人才,没有固定的科目,都是标明所需的类别去搜求推举。考试当天,有时在殿廷举行,天子亲自到场观看。考试完毕,把姓名糊住来评定考卷等第,文章策论水平高的特别授予好的官职,其次的授予出身资格。开元以后,天下太平清明,士人不论贤能与否,都以不能凭文章显达为耻,那些应诏应举的人,多则两千人,少的也不下一千人,被录取的只有百分之一。礼部员外郎沈既济说:"当初,国家自显庆年间以来,高宗身体多有不适,而武太后掌管政事,参与决定国家大政,与天子并驾齐驱。太后颇通文史,喜好雕虫小技一般的文章,永隆年间开始以文章选拔士人。到永淳年间以后,太后君临天下二十多年,当时公卿百官没有不凭文章显达的,沿袭已久,逐渐成为风气。以至于开元、天宝年间,上承高祖、太宗留下的功业,下继四代圣主治理太平的教化,贤人在朝为官,良将镇守边疆,家家富足,人人无所匮乏,四方夷族前来归附,四海之内安然太平。虽有宏大的谋略也无处施展,虽有奇计雄武也无从发挥。上百年间,人们生养长大,不知道战鼓之声、烽火之光是什么样,一直到老死。所以太平盛世的君子只能通过门第调选、考文射策,来求取禄位官职,这是立身处世的美好途径。父亲教导儿子,兄长教导弟弟,没有人改换这个行业,出色的登上台阁高位,差一点的在郡县任职,养家糊口,各自都能满足,就连五尺高的孩童,也以不通晓文墨为耻。因此进士科成为士林中最受推崇的选拔途径,四方之人瞩目仰望,仰慕这种风采,每年考中及第之人,不到十二天,就名闻天下。所以忠诚贤能、才华卓越、品行高洁的人,大多出自这一途径,但是奸邪无良之人也偶有掺杂其中。所以是非互相倾轧,诋毁与称誉相互激荡,有的人结党营私,暗中结盟发誓,以谋取科第,因而声名震动天下;有的人挖掘他人隐私,编成讥讽的诗篇歌咏,张贴散布在道路上,交相非议诋毁,无所不用其极。"

宝应二年六月,礼部侍郎杨绾上奏,请求各州每年贡举人才,依照乡举里选的办法,考察秀才、孝廉。皇上下敕旨说:"各州县每年考察孝廉,选取乡里中有孝顺友悌、廉洁知耻品行的人推荐上来。委托有关部门以礼相待,测试他们所通晓的学问。五经之中,精通一经,又能够对策,通达义理事体的,就酌情按照他们的德行才能授予官职。明经、进士、道举各科,一并停止。"不久又恢复了旧制。

贞元二年六月,敕令:"从今以后,各类应举选人当中,有能通晓开元礼的人,与明经科举人同等对待,选人不受选拔次数的限制,允许参加集选。考问大义一百条,考试策文三道,全部通过的破格授予官职,通晓义理七十条、策文通过两道以上的准予放榜及第,未达到此标准的不在放榜及第之列。"

。其有散、试官能通者,亦依正员例处分。」五年五月,敕:「自今以后,诸色人中有习三礼者,前资及出身人依科目选例,吏部考试;白身依贡举例,礼部考试。每经问大义三十条,试策三道。所试大义,仍委主司于朝官、学官中,拣择精通经术三五人闻奏,主司与同试问。义策全通为上等,特加超奖;大义每经通二十五条以上,策通两道以上为次等,依资与官。如先是员外、试官者,听依正员例。其诸学生愿习三礼及开元礼者,并听。仍永为例程。」九年五月,敕:「其习开元礼人,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为上等;大义通八十条以上,策两道以上为次等;余一切并准三礼例处分。仍永为例程。」

译其中有散官、试官能够通晓的,也依照正员的先例处分。」五年五月,敕令:「从今以后,各类人中有研习三礼的,曾任前资官及有出身的人依照科目选的先例,由吏部考试;白身之人依照贡举的先例,由礼部考试。每部经书问大义三十条,考策论三道。所考试的大义,仍委托主考官在朝官、学官中,挑选精通经术的三五人上奏朝廷,由主考官与他们一同出题考试。大义、策论全部通过的为上等,特别加以破格奖励;每部经书大义通过二十五条以上,策论通过两道以上的为次等,依照资历授予官职。如果原先是员外官、试官的,听任依照正员的先例。那些各学的学生愿意研习三礼以及开元礼的,也都听任其便。这些规定永远作为常例。」九年五月,敕令:「其中研习开元礼的人,问大义一百条,考策论三道,全部通过的为上等;大义通过八十条以上,策论通过两道以上的为次等;其余一切都参照三礼的先例处分。这些规定永远作为常例。」

其选授之法,亦同循前代。凡诸王及职事正三品以上,若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之在京师者,册授。诸王及职事二品以上,若文武散官一品,并临轩册授;其职事正三品,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并朝堂册。讫,皆拜庙。册用竹简,书用漆。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守五品以上及视五品以上,皆敕授。凡制、敕授及册拜,皆宰司进拟。自六品以下旨授。其视品及流外官,皆判补之。凡旨授官,悉由于尚书,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谓之铨选。唯员外郎、御史及供奉之官,则否。供奉官,若起居、补阙、拾遗之类,虽是六品以下官,而皆敕授,不属选司。开元四年,始有此制。

  凡吏部、兵部文武选事,各分为三铨,尚书典其一,侍郎分其二。文选,旧制尚书掌六品、七品选,侍郎掌八品、九品选。景云初,宋璟为吏部尚书,始通其品员而分典之,遂以为常。凡选,始于孟冬,终于季春。先时,五月颁格于郡县,示人科限而集之。初,皆投状于本郡或故任所,述罢免之由,而上尚书省,限十月至省。乃考核资绪、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官名、内外族姻、年齿形状、优劣课最、谴负刑犯,必具焉。以同流者五五为联,以京官五人为保,一人为识,皆列名结款,不得有刑家之子、工贾殊类及假名承伪、隐冒升降之徒。应选者有知人之诈冒而纠得三人以上者,优以授之。其试之日,除场援棘,讥察防检,如礼部举人之法。

  其择人有四事:一曰身,取其体貌丰伟。二曰言,取其词论辩正。三曰书,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优长。四事可取,则先乎德行;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其六品以降,计资量劳而拟其官;五品以上,不试,列名上中书、门下,听制敕处分。凡选,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已铨而注,询其便利,而拟其官。已注而唱示之,不厌者得反通其辞,他日,更其官而告之如初。又不厌者,亦如之。三唱而不服,听冬集。服者以类相从,攒之为甲,先简仆射,乃上门下省,给事中读之,黄门侍郎省之,侍中审之。不审者,皆得驳下。既审,然后上闻,主者受旨而奉行焉。各给以符,而印其上,谓之「告身」。其文曰「尚书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于公卿,皆给之。武官,则受于兵部。兵部武选亦然,课试之法如举人之制,取其躯干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艺及可为统帅者。若文吏求为武选,取身长六尺以上,籍年四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武夫求为文选,取书判精工,有理人之才而无殿犯者。凡官已受成,皆殿庭谢恩。其黔中、岭南、闽中郡县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补,御史一人监之,四岁一往,谓之「南选」。

译其选授授官之法,也沿袭前代。凡是诸王及职事官正三品以上,以及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和都督、都护、上州刺史在京师的,都用册授的方式。诸王及职事官二品以上,以及文武散官一品,都在临轩(皇帝亲临殿堂)册授;职事官正三品、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都在朝堂举行册授仪式。册授完毕,都要拜谒宗庙。册书用竹简,字用漆书写。五品以上的官员都由皇帝下制书授予。六品以下、以及守五品以上和视五品以上的官员,都由皇帝下敕书授予。凡是制授、敕授以及册拜,都由宰相机构提出拟议名单。六品以下由旨授。视品官和流外官,都由主管部门批阅补授。凡是旨授的官职,都归属尚书省,文官属吏部,武官属兵部,称为"铨选"。只有员外郎、御史以及供奉之官不在此列。供奉官,如起居郎、补阙、拾遗之类,虽然是六品以下的官,但都由敕书授予,不归选司管辖。这一制度是从开元四年才开始的。

凡是吏部、兵部办理文武选官事务,各分为三铨,尚书主管其中一铨,侍郎分管另外两铨。文选方面,旧制是尚书掌管六品、七品的选官,侍郎掌管八品、九品的选官。景云初年,宋璟担任吏部尚书,才开始打通品级界限,统一分掌,此后就成为常制。凡是选官,从孟冬开始,到季春结束。事先在五月把选官的规格颁布到郡县,告知人们应试的科目和期限,以便召集应选者。起初,应选者都要到本郡或原任职处投递状文,陈述罢免的缘由,然后上报尚书省,限定十月抵达尚书省。于是要考核其资历履历、郡县乡里的户籍名册、父祖的官职名讳、内外亲族姻亲关系、年龄相貌、政绩优劣考核等第、有无被谴责或获罪犯法等情况,都必须一一具备。让同一批次的应选者五人为一组联保,另找五名京官作保,一人作识认人,都要列出姓名签署文书,不得有刑家之子、工商等特殊身份,也不得有假冒姓名、蒙混升降资格之类的人混入。应选者如果能查知他人作假冒名而检举出三人以上的,可以从优授官。考试那天,设置考场、清场戒备、稽查防范,都和礼部举人考试的办法相同。

选拔人才有四项标准:一是"身",看体貌是否丰满魁伟;二是"言",看言辞是否辩论正当;三是"书",看楷书是否遒劲秀美;四是"判",看文理是否优长。这四项都可取的,就先看德行;德行相当的看才能;才能相当的看功劳。六品以下,根据资历计算功劳来拟定官职;五品以上,不经考试,把名单上报中书、门下省,听候皇帝下制敕处置。凡是选官,开始集中应选并进行考试,考察其书法和判词;考试完毕进行铨选,考察其身、言;铨选完毕拟注官职,询问其是否便利,从而拟定官职。拟注完毕后公开宣布,如果不满意,可以再次申诉理由,改天更换官职再告知,与最初相同。若仍不满意,也照此办理。经过三次唱注仍不服的,允许其等到冬季再重新参加集选。表示服从的按类别归并,编集成册,先呈送左右仆射,再上报门下省,由给事中宣读,黄门侍郎审核,侍中审察。审察不通过的,都可以驳回。审察通过后,再上奏皇帝知晓,主事官员接受旨意后奉行。各自颁给凭证,加盖印章,称为"告身"。文字写作"尚书吏部告身之印"。从初出仕的人,一直到公卿,都授予告身。武官则由兵部授予。兵部武选也是如此,课试的办法和文举人考试制度相同,选取身材魁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才艺以及可以担任统帅的人。如果文吏想要参加武选,要求身高六尺以上、年龄四十以下,强健勇武可以统率部众的人。武夫想要参加文选,要求书判精工,有治理百姓的才能而没有过失罪犯记录的人。凡是官职已经确定授予的,都要在朝堂殿庭上谢恩。黔中、岭南、闽中的郡县官员,不经过吏部,由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当使者前往补授,御史一人负责监督,四年一次前往,称为"南选"。凡是任官以年份计算考课,六品以下四考期满为一任。武德初年,沿袭隋朝旧制,从十一月开始选官,到春天就停止。到贞观二年,刘林甫担任吏部侍郎,认为选官期限太紧促,很多情况来不及查究详尽

凡居官以年为考,六品以下四考为满。武德初,因隋旧制,以十一月起选,至春则停。至贞观二年,刘林甫为吏部侍郎,以选限既促,多不究悉,遂奏四时听选,随到注拟,当时以为便。十九年十一月,马周为吏部尚书,以吏部四时提衡,略无休暇,遂请取所由文解,十月一日起省,三月三十日毕。

  自高宗麟德以后,承平既久,人康俗阜,求进者众,选人渐多。总章二年,裴行俭为司列少常伯,始设「长名姓历牓」,引铨注之法;又定州县官资高下升降,以为故事。其后莫能革焉。至玄宗开元中,行俭子光庭为侍中,以选人既无常限,或有出身二十余年而不获禄者,复作「循资格」,定为限域。凡官罢满以若干选而集,各有差等,卑官多选,高官少选,贤愚一贯,必合乎格者,乃得铨授。自下升上,限年蹑级,不得踰越。久淹不收者,皆荷之,谓之「圣书」。虽小有常规,而抡材之方失矣。此起于后魏崔亮停年之制也。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而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

  初,吏部选才,将亲其人,覆其吏事,始取州县案牍疑议,试其断割,而观其能否,此所以为判也。按:显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上疏曰:「今行署等劳满,唯曹司试判,不简善恶,雷同注官。」此则试判之所起也。后日月寖久,选人猥多,案牍浅近,不足为难,乃采经籍古义,假设甲乙,令其判断。既而来者益众,而通经正籍又不足以为问,乃征僻书、曲学、隐伏之义问之,惟惧人之能知也。佳者登于科第,谓之「入等」;其甚拙者谓之「蓝缕」,各有升降。选人有格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

  初州县混同,无等级之差,凡所拜授,或自大而迁小,或始近而后远,无有定制。其后选人既多,叙用不给,遂累增郡县等级之差,郡自辅至下凡八等,县自赤至下凡八等。其折冲府亦有差等。按格、令,内外官万八千八十五员。而合入官者,自诸馆学生以降,凡十二万余员。弘文、崇文馆学生五十员,国子、太学、四门、律、书、算凡二千二百一十员,州县学生六万七百一十员;两京崇玄馆学生二百员,诸州学不计;太史历生三十六员,天文生百五十员,太医童、针、祝诸生二百一十一员,太卜卜筮生三十员;千牛备身八十员,备身二百五十六员,进马十六员,斋郎八百六十二员;诸三卫监门直长三万九千四百六十二员;诸屯主、副千九百八十四员;诸折冲府录事、府、史千七百八十二员,校尉三千五百六十四员,执仗、执乘每府六十四员,亲事、帐内一万员;集贤院御书手一百员;翰林药童数百员;诸台、省、寺、监、军、卫、坊、府之胥吏,及上州市令、录事,省司补授者约六千余员。

译,于是奏请四季都可以受理选官,随到随拟注,当时人认为很方便。贞观十九年十一月,马周担任吏部尚书,认为吏部四季都在衡量选官,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于是请求收取所需的文书凭证,从十月一日在尚书省开始受理,到三月三十日结束。

自从高宗麟德年间以后,太平日子已久,百姓安康风俗富足,求取官职的人增多,参选的人也逐渐增多。总章二年,裴行俭担任司列少常伯,开始设立"长名姓历牓",引入铨选注官的方法;又制定了州县官员资历高下升降的规则,成为惯例。此后就没有人能改变这个做法。到玄宗开元年间,行俭之子裴光庭担任侍中,因为选人已经没有固定的期限,有的人出仕二十多年却得不到官禄,又制定"循资格",规定了资历的限度。凡是官职任满之后要等待若干次选官期才能参选集选,各有等级差别,低级官员多轮选拔,高级官员少轮选拔,贤能与愚劣一概相同,一定要符合规定的资格,才能得到铨选授官。从下往上升迁,按年限逐级攀登,不得越级。长期滞留没有得到选用的人,都受到怜恤照顾,称为"圣书"。虽然稍微有了固定的规矩,但选拔人才的方法却因此丧失了。这种做法源于后魏崔亮的"停年格"制度。虽然规定对有特异才能高尚品行的人可以破格提拔,但只是有这样的制度,却没有真正实行的事例。有关部门只是照章办事、遵守成例罢了。

当初,吏部选拔人才,是要亲自接触本人,考核其处理政务的能力,先取州县的案牍疑难议题,考察其判断决断的能力,以此观察其才能高下,这就是设立"判"这一科目的缘由。据考:显庆初年,黄门侍郎刘祥道上疏说:"如今行署等官吏任期已满,只由曹司考试判词,不区分好坏,一律照样注授官职。"这就是试判制度的由来。后来时日一长,选人越来越多,案牍中的问题较为浅显,不足以构成难题,于是就采用经籍中的古义,假设甲乙情境,让应选者进行判断。不久前来应选的人更加众多,通晓经典正籍也不足以用来出题,于是就征引偏僻的书籍、偏门的学问、隐晦深奥的义理来提问,唯恐别人能够答出来。答得好的列入科第,称为"入等";答得很拙劣的称为"蓝缕",各有升降。选人如果资格年限还未达到,但能写出文章三篇的,称为"宏词";能试判三条的,称为"拔萃",也叫"超绝"。文辞优美的,可以不受资格限制而授予官职。

起初州县官职不分等级差别,凡是授官,有的从大郡调到小郡,有的先在近处后调到远处,没有固定的制度。后来选人越来越多,任用调配供不应求,于是逐渐增加了郡县等级的差别,郡从"辅"到"下"共分八等,县从"赤"到"下"共分八等。折冲府也有等级差别。据格、令所记,内外官员共一万八千零八十五员。而应当获得任用资格的人,从各馆学生以下算起,共有十二万余员。弘文馆、崇文馆学生五十员,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共二千二百一十员,州县学生六万零七百一十员;两京崇玄馆学生二百员,各州学不计在内;太史局历生三十六员,天文生一百五十员,太医署童子、针生、祝由等生共二百一十一员,太卜署卜筮生三十员;千牛备身八十员,备身二百五十六员,进马十六员,斋郎八百六十二员;各三卫监门直长三万九千四百六十二员;各屯主、副千九百八十四员;各折冲府录事、府、史一千七百八十二员,校尉三千五百六十四员,执仗、执乘每府六十四员,亲事、帐内一万员;集贤院御书手一百员;翰林药童数百员;各台、省、寺、监、军、卫、坊、府的胥吏,以及上州市令、录事,由尚书省有关部门补授的约六千余员。此外还有文武贡士以及应制科、挽郎、辇脚、军功、使劳、征辟、奏荐、神童、陪位等,各种依靠父祖荫庇以及技艺、各官署杂役直事,或者恩赐出身受职而不列入正式编制的人,多得无法一一统计。大致是八九个人争夺一个官职。

当初,武德年间,天下刚刚结束战乱,百姓安居乐业,士人不热衷求取官禄,官职也没有配满,吏部于是发文到各州府,督促人们前来应选,一到就授官,没有落选被退回的。四五年间,求官的人渐渐增多,才开始有所淘汰筛选。

贞

其外文武贡士及应制、挽郎、辇脚、军功、使劳、征辟、奏荐、神童、陪位,诸以亲荫并艺术百司杂直,或恩赐出身受职不为常员者,不可悉数。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

  初,武德中,天下兵革方息,万姓安业,士不求禄,官不充员,吏曹乃移牒州府,课人应集,至则授官,无所退遣。四五年闲,求者渐多,方稍有沙汰。

  贞观时,京师谷贵,始分人于洛州选集,参选者七千人,而得官者六千人。时太宗谓吏部尚书杜如晦曰:「今吏部取人,独举其言辞刀笔,而不详才行,或授职数年,然后罪彰,虽刑戮继及,而人已弊矣。如之何?」对曰:「昔两汉取人,必本于乡闾选之,然后入官,是以称汉为多士。今每岁选集,动踰数千人,厚貌饰辞,何可知也。选曹但校其阶品而已。若抡才辨行,未见其术。」上由是将依汉法,令本州岛辟召,会功臣议行封建,事乃寝。他日,上又曰:「夫古今致理,在于得贤。今公等不能知,朕不遍识,日月其逝,而人远矣。吾将使人自举,如之何?」魏征曰:「知人则智,自知者明。知人诚难矣,而自知岂易乎?且自媒自衒,士女之丑行,是长浇竞也。不可。」复寝。是时,吏部之法行始二十余年,虽已为弊矣,而未甚滂流,故公卿辅弼或有未之觉者。贞观十七年,吏部侍郎高季辅知选,凡所铨综,时称允惬,十八年独知选事,太宗赐金背镜一面,以表其清鉴焉。太宗初知其微而未及更,因循至于永徽中,官纪已紊,迨麟德之后,不胜其弊。

  及武太后临朝,务悦人心,不问贤愚,选集者多收之,职员不足,乃令吏部大置试官以处之,故当时有「车载」、「斗量」之谣。又以邓玄挺、有唐以来,掌选之失,无如玄挺者。时患消渴疾,选人因目为「邓渴」,作邓渴诗以谤之。许子儒为侍郎,无所藻鉴,委成令史,依资平配。其后,诸门入仕者猥众,不可禁止,有伪立符告者,有接承他名者,有远人无亲而买保者,有试判之日求人代作者,如此假滥,不可悉数。武太后又以吏部选人多不实,乃令试日自糊其名,暗考以定等第。糊名自此始也。有司不能详求故实,灭革其弊,神功元年敕:「自今以后,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署令。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以后,不得任京清要等官;若累限应至三品,不须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而乃繁设等级,递立选防,苟以抑之。

  及神龙以来,复置员外官二千余人,兼超授阉官为员外官者又千余人。

译观年间,京师粮价昂贵,才开始把一部分人分流到洛州参加选集,参选的有七千人,而得到官职的有六千人。当时太宗对吏部尚书杜如晦说:"如今吏部选拔人才,只是单凭其言辞文笔,而不详察其才干品行,有的人授官几年之后,罪状才暴露出来,虽然随后加以惩处,但百姓已经受到损害了。这该怎么办?"杜如晦回答说:"过去两汉选拔人才,一定先在乡里进行推举考察,然后才能入仕做官,因此汉代号称人才济济。如今每年选集,动辄超过数千人,容貌言辞都可以装扮修饰,怎能真正了解?选官部门只能核对其官阶品级罢了。至于选拔才能、辨别品行,还没有找到好的办法。"皇上因此打算依照汉代的办法,命令由本州征召举荐,恰逢功臣们商议实行分封制,此事就搁置了。后来有一天,皇上又说:"自古以来天下治理的关键,都在于得到贤才。如今诸位公卿不能识别人才,朕也不能遍识所有人,光阴流逝,贤才却离得越来越远了。我打算让人自我推荐,怎么样?"魏征说:"能了解别人才算智,能了解自己才算明。了解别人确实很难,而了解自己难道就容易吗?况且自我夸耀、自我兜售,是士人女子的丑陋行为,这只会助长浮薄争竞之风。不可这样做。"此事又搁置了。这个时候,吏部选官之法施行才二十多年,虽然已经出现了弊端,但还没有泛滥成灾,所以公卿辅弼大臣中还有没有察觉到的。贞观十七年,吏部侍郎高季辅主持选官,凡是他所铨选综理的,当时都称赞公允妥当,十八年他独自主持选官事务,太宗赐给他一面金背镜,以表彰他清明的鉴识能力。太宗当初已经察觉到弊端的苗头却没有来得及改革,就这样因循下去到了永徽年间,官员的纲纪已经紊乱,等到麟德以后,弊端已经无法承受。

到武后临朝执政,一心讨好人心,不问贤能与否,参加选集的人大多录取,官职名额不够,就命令吏部大量设置试用官职来安置他们,所以当时有"车载"、"斗量"这样的民谣。又有邓玄挺,自唐朝建立以来,主持选官失职的人,没有比得上邓玄挺的。当时他患有消渴病,选人因此称他为"邓渴",还作了《邓渴诗》来讥讽他。许子儒担任侍郎时,没有什么鉴别能力,把事情都委托给令史办理,只按资历平均分配官职。此后,从各种途径入仕的人越来越多,无法禁止,有伪造符信告身的,有冒用他人姓名的,有远方无亲属而买通保人的,有考试判词那天找人代作的,像这样弄虚作假、混乱冒滥的情况,多得无法一一列举。武后又因为吏部选人有很多不实的情况,就命令考试当天应选者自己糊上姓名,暗中评阅来确定等第。糊名制就是从此开始的。有关部门不能详细探求根本原因,从根本上革除弊端。神功元年下敕令:"从今以后,凭本行业出身的人,通晓天文的,升官不得超过太史令;懂音乐的,不得超过太乐署、鼓吹署令;懂医术的,不得超过尚药奉御;懂阴阳卜筮的,不得超过太卜令;懂烹饪的,不得超过司膳署令。凡是从勋官、品子、流外官、国官、参佐、视品等途径出身的人,从今以后,不得担任京官清要之职;如果累计的资格限度应当升至三品的,不须再进阶官,每升一阶用两转勋官来抵偿。"于是繁琐地设立各种等级,层层设置阻拦限制,只是想借此压抑这些人。

到神龙年间以来,又重新设置员外官二千余人,加上破格授予宦官员外官职位的又有一千多人。当时李峤主持选部,援引重用权贵,来博取声名,因此那些员外官都仗恃权势与正官纷争不断,甚至有互相殴打的情况。等到李峤再度入朝为相,才深切醒悟,上疏请求珍惜官职荣誉,逐渐削减授官名额。当时中宫(韦后)当权,恩泽横加赏赐,授官有的不经过宰相机构,靠特殊敕令斜封直接授予。于是内外官员人满为患,居住办公都没有官署,当时人称之为"三无坐处",说的是宰相、御史以及员外官。当时任用郑愔担任吏部侍郎,大肆收受贿赂,留用的人过多,没有空缺可

时李峤居选部,引用权势,以取声名,故尔其员外官悉凭恃与正官纷竞,至相殴击者。及峤复入相,乃深悟之,上疏请惜班荣,稍减除授。时中宫用事,恩泽横出,除官有不由宰司,特敕斜封便拜。于是内外盈溢,居无廨署,时人谓之「三无坐处」,言宰相、御史及员外官也。时以郑愔为吏部侍郎,大纳货贿,留人过多,无阙注拟,逆用三年阙员,于是纲纪大紊。

  及先天以后,宋璟为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方革前弊,量阙留人。虽资高考深而非才实者,并罢选。当时选者十不收一,由是吏曹之职复理矣。自有唐以来,居吏部者,唯马载、裴行俭、崔玄暐、韦嗣立最为称职。

  开元十三年,玄宗又以吏部选试不公,乃置十铨试人。礼部尚书苏颋,刑部尚书韦抗,工部尚书卢从愿,右常侍徐坚,御史中丞宇文融,朝集使、蒲州刺史崔琳,魏州刺史崔沔,荆州长史韦虚心,郑州刺史贾曾,怀州刺史王丘,各掌其一。时左庶子吴兢上表,谏曰:「易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各止其所,不侵官也。此实百王准的。伏见敕旨令韦抗等十人,分掌吏部铨选,及试判将毕,遽召入禁中决定。虽有吏部尚书及侍郎,皆不得参其事。议者皆以陛下曲受谗言,不信于有司也。然则居上临人之道,经邦纬俗之规,必在推诚,方能感物。抑又闻用天下之智力者,莫若使天下信之,故汉光武置赤心于人腹,良有旨哉。昔魏明帝尝卒至尚书省,尚书令陈矫跪问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按行省司文簿。』矫曰:『此是臣之职分,非陛下所宜临。若臣不称职,则就黜退,陛下宜即还宫。』帝惭而返。又,陈平、丙吉者,汉家之宰相也,尚不对钱谷之数,不问斗死之人。故知自古天子至于卿士,守其职分,而不可辄有侵越也。况我大唐万乘之君,卓绝千古之上,岂得下行选事,顿取怪于朝野乎?凡是选人书判,并请委之有司,仍停此十铨分选,依旧以三铨为定也。」明年,复故。二十三年七月,吏部尚书李暠奏曰:「伏见告身印与曹印文同,行用参杂,难以区分,请准司勋、兵部印文,加『告身』两字。」从之。

  至天宝八载六月,敕「旨授官宜立攒符,下诸郡府」。十一载,杨国忠为吏部尚书,以肺腑为相,惧招物议,取悦人心,乃以选人非超绝当留及蓝缕当放之外,其余常选,从年深者率留,故憃愚废滞者咸荷焉。其明年,三铨注官,皆自专之,于尚书都堂与左相相偶唱注,二旬而毕,不复经门下省审,侍郎不得参其议。

  其内常参官八品以上及外官五品以上正员并停使郎官御史丁忧废省者,旧制中书、门下便除授,贞元四年正月制「春秋举荐」。

译以拟注,甚至提前预支了三年后的空缺名额,于是纲纪大乱。

到先天以后,宋璟担任尚书,李乂、卢从愿担任侍郎,才开始革除以前的弊端,根据空缺数量来留用人员。即使资历高、考核年限深但确实没有真才实学的人,都被停止选用。当时应选者十人中收用不到一人,因此吏部的职能又重新得到理顺。自唐朝建立以来,主持吏部事务的人,只有马载、裴行俭、崔玄暐、韦嗣立最为称职。

开元十三年,玄宗又因为吏部选官考试不公正,就设置十铨来考试人才。礼部尚书苏颋,刑部尚书韦抗,工部尚书卢从愿,右常侍徐坚,御史中丞宇文融,朝集使、蒲州刺史崔琳,魏州刺史崔沔,荆州长史韦虚心,郑州刺史贾曾,怀州刺史王丘,各自主管其中一铨。当时左庶子吴兢上表劝谏说:"《易经》说'君子思不出其位',是说各人固守自己的职分,不侵犯别人的官职。这确实是历代帝王遵循的准则。臣看到敕令让韦抗等十人分别主管吏部铨选,等到考试判词快结束时,忽然把他们召入宫中决定去留。虽然设有吏部尚书和侍郎,都不能参与这件事。议论的人都认为陛下轻易听信谗言,不信任有关部门。然而身居高位统御百姓的道理,治理国家教化风俗的规范,一定要在于推诚相待,才能感召人心。臣又听说役使天下人的智慧和力量,没有比让天下人相信自己更好的办法,所以汉光武帝把赤诚之心置于人腹之中(推心置腹),确实是有深意的。从前魏明帝曾经突然到尚书省,尚书令陈矫跪下问道:'陛下要到哪里去?'明帝说:'想去查看尚书省的文书档案。'陈矫说:'这是臣的职责所在,不是陛下所应亲临的。如果臣不称职,就应当被罢黜,陛下应当立即回宫。'明帝惭愧而返回。再有,陈平、丙吉,是汉朝的宰相,尚且不回答钱粮的数目,不过问打斗致死的案件。因此可知,自古以来天子直到卿士,各自坚守本分,而不可随意侵越。何况我大唐是拥有万乘之尊的君主,卓绝于千古之上,怎能屈尊亲自处理选官事务,招致朝野的怪异议论呢?凡是选人的书判考核,都请全部交给有关部门负责,请停止这十铨分头选官的做法,仍旧按照三铨的方式确定。"第二年,就恢复了旧制。开元二十三年七月,吏部尚书李暠上奏说:"臣看到告身的印章和曹司的印章文字相同,使用起来相混杂,难以区分,请求依照司勋、兵部印文的先例,加上'告身'两个字。"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到天宝八载六月,敕令"旨授官应当设立攒符,颁发到各郡府"。天宝十一载,杨国忠担任吏部尚书,因为身为皇亲而担任宰相,害怕招来物议,为讨好人心,就把选人中除了才能特别出众应当留用的和特别拙劣应当罢黜的以外,其余的普通选人,都按照资历年深的一律留用,因此愚笨拖延滞留不进的人都得以受惠。第二年,三铨注官,都由他自己专断,在尚书都堂和左相相互配合唱名注官,二十天就完成了,不再经过门下省审核,侍郎也不得参与议事。

内常参官八品以上以及外官五品以上的正员官,以及原任使职的郎官、御史因丁忧去职或因裁撤官署而离职的,按旧制由中书、门下省负责授官,贞元四年正月下制令规定"春秋两季举荐"。到贞元五年六月,敕令:"在外任职的,交由各道观察使及州府长史负责举荐;在京城任职的,交由中书、门下省、尚书省、御史台负责。常参清要官员以及各使职三品以上官员,左右庶子,少詹事,少卿,监,司业,少尹,谕德,国子博士,长安、万年县令,著作郎,郎中,中允,中舍人,秘书省太常寺丞,赞善大夫,洗马等官,每年举荐一次上报。"到贞元八年正月,敕令:"近来所举荐的人数颇多,从今以后,中书、门下两省及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各司三品以上,凡是应当举荐人才的,各令每人举荐不得超过两人。其余官员,不得超过一人。"到贞元九年十一月,敕令:"每年冬季举荐官员,吏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核实之后应

至五年六月,敕:「在外者,委诸道观察使及州府长史;其在京城者,委中书、门下、尚书省、御史台。常参清官并诸使三品以上官,左右庶子,少詹事,少卿,监,司业,少尹,谕德,国子博士,长安、万年县令,著作郎,郎中,中允,中舍人,秘书太常丞,赞善,洗马等,每年一度荐闻。」至八年正月,敕:「比来所举,人数颇多,自今以后,中书、门下两省及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诸司三品以上,应合举人,各令每人荐不得过两人。余官,不得过一人。」至九年十一月,敕:「每年冬荐官,吏部准式检勘,成者宜令尚书左右丞、本司侍郎引于都堂,访以理术兼商量时务状,考其理识通者及考第事,疏定为三等,并举主名录奏。试日,仍令御史一人监试。」

    考绩周 汉 魏 晋 后魏 大唐

  周制,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其训曰:「三岁而小考其功也。小考者,正职而行事也。九岁而大考有功也。大考者,黜无职而赏有功也。」

  汉元帝建昭中,西羌反,日蚀,又久青无光。召京房问,对曰:「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着。末代以毁称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诏房作其事,房奏考功课吏法。晋灼曰:「令、丞、尉理一县,崇教化、亡犯法者,辄迁。有盗贼,满三日不觉者,尉事也。令觉之,自除,二尉负其罪。率相推如此法也。」帝令公卿与房会议,皆以房言烦碎,令上下相伺,不可许。上意向之。时部刺史奏事京师,帝召见,令房晓以课事,诸刺史复以为不可行。唯御史大夫郑弘、光禄大夫周堪言善。是时,中书令石显专权,显友人五鹿充宗为尚书令,与房同经,议论相非。时充宗嫉房,出为魏郡太守,唯许房至郡自行考课法。

  魏明帝时,以士人毁称是非,混杂难辨,遂令散骑常侍刘劭作都官考课之法七十二条,考核百官。其略欲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效,然后察举,或辟公府为亲人长吏,转以功次补郡守者,或就秩而加赐爵焉。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率考之。事下三府。

  是时大议考课之制,散骑黄门侍郎杜君务伯名恕。以为,用不尽其人,虽文具无益。上疏曰:「书称『明试以功,三考黜陟』,帝王之盛制。然历六代而考绩之法不着,关七圣而课试之要未立。臣诚以为其法可粗依,其详难备举故也。语曰:『世有乱人而无乱法。』若使法可专任,则唐虞可不须稷契之佐,殷周无贵伊吕之辅矣。今奏考功者,陈周、汉之云为,掇京房之本旨,可谓明考课之要;至于崇揖让之风,兴济济之理,臣以为未尽善也。古之三公,坐而论道,内职大臣,纳言补阙,无善不纪,无过不举。

译命令尚书左右丞、本司侍郎把他们引到都堂,用治国方略以及当前时务的策问来考察,考核他们理解认识通达的程度以及考核成绩,划分定为三等,连同举荐人的姓名一起记录上奏。考试当天,仍命令御史一人监考。"

考绩:周、汉、魏、晋、后魏、大唐

周代的制度,三年考核一次政绩,三次考核后决定升降。其解释说:"三年小考一次功绩。所谓小考,是指端正职守、履行职事。九年大考一次有无功绩。所谓大考,是罢黜没有政绩的人、赏赐有功绩的人。"

汉元帝建昭年间,西羌反叛,出现日食,又长时间日色青暗无光。皇帝召见京房询问,京房回答说:"古代帝王根据功绩选拔贤才,那么各种教化都能成功,祥瑞就会显现。末代凭借毁誉声名来选取人才,所以功业荒废而招致灾异。应当命令百官各自考核他们的政绩功效,灾异就可以平息。"皇帝下诏让京房制定这套考核办法,京房于是上奏了考功课吏法。晋灼解释说:"县令、县丞、县尉治理一县,能推崇教化、境内没有人犯法的,就立即升迁。如果发生盗贼案件,超过三天没有察觉的,是县尉的责任。县令察觉到了,自行申报免罪,两个县尉承担罪责。以这种方式互相督促,就是这套办法。"皇帝命令公卿和京房一起商议,大家都认为京房的建议繁琐细碎,会造成上下互相刺探监视,不可采纳。皇帝心里却倾向于采纳。当时各部刺史入京奏事,皇帝召见他们,让京房向他们说明考课的事,各位刺史又都认为不可施行。只有御史大夫郑弘、光禄大夫周堪表示赞成。这时,中书令石显专权,石显的朋友五鹿充宗担任尚书令,与京房研习的是同一部经书,两人议论相互批驳。当时五鹿充宗嫉恨京房,把他调出京城任魏郡太守,只准许京房到郡里自行推行考课之法。

魏明帝时,因为士人凭借毁誉声名来评判是非,混杂难辨,于是命令散骑常侍刘劭制定了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用来考核百官。其大致内容是要使州郡考核士人,必须依据四科,都要有实际成效,然后才加以荐举,有的征召到三公府担任亲近属官,转而按照功绩次第补授郡守,有的就地增加官秩、加封爵位。至于公卿以及朝廷内职大臣,也一律加以考核。这件事交付三公府商议。

这时正大规模讨论考课制度,散骑黄门侍郎杜恕,字务伯,认为如果用人不能各尽其才,即使制度文字齐备也没有用处。他上疏说:"《尚书》说'明确考试他的功效,三次考核决定升降',这是帝王的盛大制度。然而经历了六代,考绩之法却没能确立;历经七位圣王,课试的要领也没能建立起来。臣确实认为其大体制度可以粗略地依照,但详细之处却难以完全具备。俗话说:'世上有能治理好的人,却没有能永远适用的法度。'如果说法度可以专门倚仗,那唐尧虞舜就不必依靠稷、契的辅佐,殷商周朝也不必倚重伊尹、吕尚的辅助了。如今上奏考功之法的人,陈述周汉的做法,摘取京房的本意,可以说是明白了考课的要领;但至于推崇揖让的风气,兴起人才济济的治理局面,臣认为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古代的三公,坐而论道;朝廷内职大臣,进言补正缺失,没有善行不加以记载,没有过失不加以举发。而且天下极其广大,政务极其繁多,确实不是一人之明所能全部照察的。所以君主是元首,臣子是股肱,彰明一体互相依存才能成就治理。"后来考课之法终究没有推行。

晋武帝泰始初年,致力于崇尚治国的根本,下诏命河南尹杜预(字元凯)制定黜陟考核的办法,其大致内容说:"臣听说上古的政治,是顺应自然的。虚心待人、以诚相委,那么信任顺从的原则自然应验;以神明感应、以心相通,那么天下治理的道理就能获得。此后淳朴的风气逐渐消散,彰显美德显扬恶行,设立官职分派职务,用来颁授爵位俸禄,广泛宣扬六种典章,来详细考察官员。然而还要依靠明智的辅弼大臣,建立忠诚正直的官署,使名声不能超过功绩而独自显美,功绩也不能落后于名声而独自被埋没,都要广泛地咨询访求,广

且天下至大,万机至众,诚非一明所能遍照。故君为元首,臣为股肱,明一体相资而成也。」后考课竟不行。

  晋武帝泰始初,务崇理本,诏河南尹杜君元凯为黜陟之课,其略曰:「臣闻上古之政,因循自然。虚己委诚,而信顺之道应;神感心通,而天下之理得。其后淳朴渐散,彰美显恶,设官分职,以颂爵禄,弘宣六典,以详考察。然犹倚明哲之辅,建忠贞之司,使名不得越功而独美,功不得后名而独隐,皆畴咨博访,敷纳以言。及至末代,不能纪远而求于密微,疑诸心而信耳目,疑耳目而信简书。简书愈繁,官方愈伪,法令滋彰,巧饰弥多。昔汉之刺史,亦岁终奏事,不制算课,而清浊粗举。魏氏考课,即京房之遗意,其文可谓至密。然由于累细,故历代不能通也。岂若申唐尧之旧典,去密就简,则简而易从也。今科举优劣,莫若委任达官,各考所统。在官一年以后,每岁言优者一人为上第,劣者一人为下第,因计偕以名闻。如此六载,主者总集采案,其六岁处优举者超用之,六岁处劣举者奏免之,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劣多优少者左迁之。今考课之品,所对不均,诚有难易。若以难取优,以易而否,主者固当准量轻重,微加降杀,不足复曲以法尽也。」

  后魏孝文帝太和中,诏曰:「三载考绩,自古通经;三考黜陟,以彰能否。今若待三考然后黜陟,可黜者不足为迟,可进者大成赊缓。是以朕今三载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滞无妨于贤者,才能不壅于下位。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六品以下,尚书重问;五品以上,朕将亲与公卿论其善恶。上上者迁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时否臧必举,赏罚大行,其薄赏者犹赐车马器服,以申奖劝。后帝临朝堂,顾谓录尚书兼廷尉卿、广陵王羽曰:「凡考绩,上下二等,可为三品;中等,但为一品。所以然者,上下是黜陟之科,故旌丝发之美恶;中等守本,事可大通。」帝又谓尚书等曰:「卿等在任,年垂二周,未尝进一贤,退一不肖,此二事罪之大者。」谓羽曰:「汝居枢端之任,在职以来,功勤之绩不闻于朝,阿党之音频干朕听。今黜汝录尚书、廷尉,但居特进、太保。」自尚书令、仆射以下,凡黜退二十余人,皆略举遗阙。诸如此黜官者,令一年之后,任官如初。

  宣武帝时,太尉、侍中、高阳王雍上表曰:「窃惟三载考绩,百王通典。今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闲冗官本非虚置,或以贤能而进,或因累勤而举。如其无能,不应忝兹高选。以勤以能,进之朝伍,或征官外戍,远使绝域,催督逋悬,察检卅镇,皆是散官,以充剧使。

译开言路采纳意见。到了末代,不能记录长远的功绩而只在细枝末节上探求,怀疑内心却相信耳目见闻,怀疑耳目见闻却相信文书记录。文书记录越来越繁琐,官场风气越来越虚伪,法令越来越彰显严明,取巧掩饰的手段也越来越多。从前汉代的刺史,也是年终奏报政事,不制定考核算法,但清浊好坏大致都能明了。魏代的考课,就是承袭京房的遗意,其条文可以说极为周密。然而由于过于琐碎繁细,所以历代都不能通行。哪里比得上恢复唐尧的旧典,去除繁琐归于简约,简约就容易遵行了。如今评定优劣,不如委任通达事理的官员,各自考核自己所统辖的下属。任官一年以后,每年各自申报最优秀的一人为上第,最差的一人为下第,随同上计使一起把名单上报朝廷。像这样经过六年,主管部门总集汇总各项记录,那些六年之内都被评为优等的人就破格提拔任用,六年之内都被评为劣等的人就奏请罢免,优多劣少的人就予以升迁任用,劣多优少的人就予以降职。如今考课的等级,所对应的标准不均衡,确实存在难易不同的问题。如果因为标准难而取为优等,因为标准容易而定为差评,主事者本应当酌情权衡轻重,稍加增减,不必再曲折地用法条来穷尽一切情况。"

后魏孝文帝太和年间,下诏说:"三年考核一次政绩,这是自古相通的常法;三次考核决定升降,用来彰明能否胜任。如今如果等到三次考核之后才决定升降,那么应当罢黜的人不算迟,应当晋升的人却大大延缓了。因此朕如今三年一考,一考核就决定升降,是想要让愚钝迟滞的人不妨碍贤能的人,才能出众的人不被埋没在下位。命令各主管部门,把官员的优劣考核分为三等。六品以下的,由尚书省再加复核;五品以上的,朕将亲自和公卿一起讨论他们的善恶。评为上上等的予以升迁,评为下下等的予以罢黜,评为中中等的保留原任。"这时功过必定加以举发,赏罚大力施行,即使是获得较轻赏赐的人,也照样赐予车马器物服饰,用来申明奖励劝勉。后来孝文帝亲临朝堂,回头对录尚书事兼廷尉卿广陵王元羽说:"凡是考绩,上等和下等两个等级,可以算作三品;中等,只能算作一品。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上下等是决定升降的科目,所以要表彰或谴责极其细微的善恶;中等保持原职,事情可以从大处通融。"孝文帝又对尚书等人说:"你们在任,将近两年了,未曾举荐一位贤能,也未曾罢黜一位不肖之人,这是两项重大的罪过。"又对元羽说:"你身居枢要的职位,任职以来,功勤的政绩没有传闻于朝廷,阿谀迎合的言论却屡屡传入朕的耳中。如今罢黜你的录尚书事、廷尉之职,只保留特进、太保之衔。"从尚书令、仆射以下,共罢黜二十余人,都大致列举了他们的过失遗漏。凡是像这样被罢黜的官员,命令一年之后,可以像当初一样重新任官。

宣武帝时,太尉、侍中、高阳王元雍上表说:"臣私下认为,三年考核一次政绩,是历代帝王共通的制度。如今担任职事官考评为上中等的人,三年升一阶;担任散官考评为上第的人,四年升一级。闲散冗余的官职本来不是白白设置的,有的是因为贤能而进用,有的是因为长期辛劳而受到举荐。如果这个人没有才能,就不应该忝居这样的高位。凭借勤劳凭借才能,进入朝廷的行列,或者出任外地戍守,出使遥远的绝域,催督拖欠的赋税,巡察检视各州镇,这些都是由散官充任的艰苦差使。但是到了考核晋升的时候,却把他们和闲散职位同等对待。考察担任散官的人,才能未必都低劣;号称担任繁剧职务的人,也未必都是贤能。而对闲散职位的考核放宽,对繁剧职务的考核从严,向上违背了皇恩均等的原则,向下产生了苦乐不均的怨言。再查阅正始年间的规格,以前一律规定担任职事上中等的人,三年升一阶;以前一律规定担任散官的人,六年升一级。三年一考,这是自古相通的常法。如今以正始以前的规定六年升一阶来看,只要查明

乃于考陟,排同闲伍。检散官之人,才非皆劣,称事之辈,未必悉贤。而考闲以多,课烦以少,上乖天泽之均,下生不等之苦。复寻正始之格,泛后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泛前任事上中者,六年进一级。三年一考,自古通经。今以泛前六年升一阶,检无愆犯,倍年成级。以此推之,明以泛代考也。」

  徐州刺史萧宝夤又论曰:「方今守令,厥任非轻。及考课,悉以六载为程,既而限满代还,复经六年而叙。是则岁周十二,始得一阶。于东西两省、文武闲职、公府散佐、无事冗官,或数旬方应一直,或弦朔止于暂朝,及其考日,更得四年为限。是则一纪之内,便登三级。彼以实劳剧任,而迁贵之路至难;此以散位虚名,而升陟之方甚易。何内外之相悬,令厚薄之如是?」

  孝明帝延昌二年,又将大考百僚。散骑常侍、领三公郎中崔鸿以考令于体例不通,乃建议曰:「窃惟王者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扬清激浊。故绩效能官、才必称位者,朝升夕进,年岁数迁。岂拘一阶半级,阂以同僚等位者哉!二汉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须此人,人称其职,或超腾转陟,数岁而至公卿,或长兼试守,称允而迁进者,披卷则人人而是,举目则朝贵皆然。故能时收多士之称,国号丰贤之美。窃见景明以来考格,三年成一考,转一阶。贵贱内外,万有余人,自非犯罪,不问贤愚,莫不上中,才与不肖,比肩同转。虽有善政如龚、黄,儒学如王、郑,史才如班、马,文章如张、蔡,得一分一寸,必为常流所攀,选曹亦抑为一概,不曾甄别。琴瑟不调,改而更张,虽明旨已行,犹宜消息。」时不从。

  大唐考课之法,有德义清慎、公平恪勤各一善,自近侍至于镇防,并据职事目为之最,凡二十七焉。一最以上,有四善,为上上;一最以上,有三善,或无最而有四善,为上中;一最以上,有二善,或无最而有三善,为上下;一最以上,有一善,或无最而有二善,为中上;一最以上,或无最而有一善,为中中;职事麤理,善最弗闻,为中下;爱憎任情,处断乖理,为下上;背公向私,职务废阙,为下中;居官谄诈及贪浊有状,为下下。若于善最之外别有可嘉尚,及罪虽成殿而情状可矜,或虽不成殿而情状可责者,省校之日,皆听考官临事量定。诸州县官人,抚育有方,户口增益者,各准见户为十分论,每加一分,刺史、县令各进考一等。增户口,谓课丁,率一丁同一户法。增不课口者,每五口同一丁例。其有破除者,得相折。其州户口不满五千,县户不满五百者,各准五千五百户法为分。苦抚养乖方,户口减损者,各准增户法,亦每减一分降一等。

译没有过失,就可以两倍于年限而晋升品级。以此推论,可以明白是用散官的年资来代替考核了。"

徐州刺史萧宝夤又议论说:"如今地方守令,其职任并不轻。到了考核政绩,一律都以六年为期限,等到期满调任回朝,又要经过六年才能重新叙用。这样一来,十二年才能获得一阶晋升。而在东西两省,以及文武闲散职务、公府散职僚佐、无事可做的冗员,有的几十天才轮值一次,有的每月初一、十五才短暂上朝一次,等到他们考核的时候,却只需要四年为期限。这样一来,十二年之内,便可晋升三级。那些实际承担繁重辛劳职务的人,晋升尊贵的道路却极为艰难;这些占据闲散虚名职位的人,晋升提拔的途径却十分容易。为什么内外的待遇如此悬殊,使厚薄差别到如此地步呢?"

孝明帝延昌二年,又将要大规模考核百官。散骑常侍、领三公郎中崔鸿认为考核法令在体例上说不通,于是建议说:"臣私下认为,帝王设置官职是为了求取人才,用人要各按其才器,明辨升降黜陟,表彰清廉、抑制污浊。所以那些政绩卓著、才能确实与职位相称的人,早晨升迁晚上就能进用,一年之内就能多次升迁。哪里会拘泥于一阶半级,被同僚的品级地位所阻碍呢!两汉以来,一直到太和以前,只要确实是官职需要这个人、这个人也确实称职,有的破格提拔连续升迁,几年之间就升到公卿之位,有的长期兼任或试用,因政绩允当而得以升迁的,翻开史册,处处都是这样的人,放眼望去,满朝的显贵都是如此。所以能够在当时博得人才济济的美称,国家享有人才丰盛的美誉。臣私下看到景明年间以来的考核标准,三年成一考,晋升一阶。无论贵贱内外,一万多人,只要不是犯罪,不问贤能与否,都得到上中等评价,才能出众的和不成器的人,肩并肩一同晋升。即使有像龚遂、黄霸那样善于施政的人,像王吉、郑玄那样精通儒学的人,像班固、司马迁那样擅长史学的人,像张衡、蔡邕那样擅长文章的人,得到一分一寸的功绩,也必定被平庸之辈援引攀附,选官部门也一概加以压制,从不曾加以甄别区分。琴瑟音调不谐调,就应该改换重新调整,即使明确的旨意已经推行,仍然应当适当调整。"当时没有采纳这个建议。

大唐考课的办法,有德义、清慎、公平、恪勤四善各一项,从近侍官到镇防官,都根据其职事内容确定各自的"最"(政绩标准),一共二十七项。有一项以上的"最",又有四项善的,评为上上;有一项以上的"最",有三项善的,或者没有"最"但有四项善的,评为上中;有一项以上的"最",有两项善的,或者没有"最"但有三项善的,评为上下;有一项以上的"最",有一项善的,或者没有"最"但有两项善的,评为中上;有一项以上的"最",或者没有"最"但有一项善的,评为中中;职事处理粗疏,没有善或最可言的,评为中下;爱憎凭个人喜好、判断处置违背事理的,评为下上;背离公义、徇于私情,职务荒废缺失的,评为下中;为官谄媚欺诈以及贪污污浊有实据的,评为下下。如果在善、最之外还另有值得嘉奖表扬的地方,或者虽然过失已经构成但情节值得怜悯,或者虽然情节还不足以构成过失但情状值得责备的,在省校评定的那天,都听凭主管考核的官员根据情况酌情裁定。各州县的官员,如果抚育有方、户口增加的,各自按现有户数十分之几来计算,每增加一分,刺史、县令各晋升一等考课。增加户口,是指增加纳课的成年男丁,一名丁按一户计算。增加的不纳课人口,每五口按一丁计算。如果有的地方户口有增有减的,可以互相抵消。州的户口不满五千户、县的户口不满五百户的,各自按五千、五百户的标准来计算比例分数。如果因为抚养失当导致户口减损的,各按增户之法,也是每减少一分降一等考课。纳课与不纳课的,都按上文的标准计算。至于劝课农田能使田地丰收增产的,也按现有田地面积十分之几来计算,每增加二

课及不课,并准上文。其劝课农田能使丰殖者,亦准见地为十分论,每加二分,各进考一等。此谓永业、口分之外,别能垦起公私荒田者。其有不加劝课以致减损者,谓永业、口分之内有荒废者。每损一分,降考一等。若数处有功,并应进考者,并听累加。

  贞观六年,监察御史马周上疏曰:「今流内九品以上,有九等考第,自比年不过中上,未有得上下以上考者。臣谓所设九等,正考当今之官,必不施之于异代也。纵使朝廷实无好人,犹应于见在之内,比校其尤善者,以为上第,岂容皇朝士人遂无堪上下之考。朝廷独知贬一恶人可以惩恶,不知褒一善人足以劝善。臣谓宜每年选天下政术尤最者一二人为上上,其次为上中,其次为上下。则中人以上,可以自劝矣。」

  神龙中,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曰:「臣闻孔子曰:『为邦百年,可以胜残去杀。』又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故书云『三载考绩』,校其功也。子产,贤者也。其为政尚累年而化成,况其常材乎?窃见比来州县官佐,下车布政,有多者一二年,少者三五月,遽即迁除,不论课考。或历时未改,便倾耳而听,企踵而睹,争求冒进,不顾廉耻,亦何暇宣风布化、求瘼恤人哉!户口流散,百姓凋弊,职为此也。何则?人知吏之不久,则不从其吏;吏知迁之不遥,又不尽其能。偷安苟且,脂韦而已。又古之为吏者长子孙,仓氏、庾氏即其后也。臣请都督、刺史、上佐、两畿县令等,在任未经四考,不许迁除。察其课效尤异,或锡以车裘,或就加禄秩,或降使临问,并玺书慰勉。若公卿有阙,则擢以劝能。政绩无闻,抵犯贪暴者,放归田里,以明赏罚。致理救弊,莫过于此。」

  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论曰:「昔周公使伯禽理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曰:『何迟?』伯禽曰:『变其礼,易其俗,难,所以迟。』太公理于齐,三月而后报政。周公曰:『何疾?』曰:『因其俗,简其礼,易,所以速。』故孔子论之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由是而言,劳不甚者理不极,功不积者泽不深。故尧舜三年而考,三考而黜陟,所以能尽其智术也。近古人情敦厖,未淳乎尧舜

译分,各晋升一等考课。这是指在永业田、口分田之外,另外能够开垦荒地的公私田地而言。如果有不加劝课导致田地荒废减损的,是指永业田、口分田之内有荒芜废弃的。每损失一分,降一等考课。如果多处都有功绩,都应当晋升考课的,都听凭累加计算。

贞观六年,监察御史马周上疏说:"如今流内九品以上的官员,有九等考课的等第,但近年来考评从未超过中上等,从没有得到上下等以上考评的。臣认为设立九个等第,正是要用来考核当今在职的官员,一定不是用来施行于其他朝代的。即使朝廷确实没有优秀的人才,也应当在现有的官员之中,比较出其中最优秀的,评为上等,怎么能容许本朝的士人竟然没有一个够得上上下等考评的呢。朝廷只知道贬黜一个恶人可以惩戒罪恶,却不知道褒扬一个善人足以劝勉行善。臣认为应当每年选出天下政绩才能最为出众的一二人评为上上等,其次评为上中等,再次评为上下等。这样一来,中等以上的人,就都可以自我勉励了。"

神龙年间,御史中丞卢怀慎上疏说:"臣听孔子说:'治理国家一百年,就可以战胜残暴、废除刑杀。'又说:'如果有人任用我,一年就能见成效,三年就能大功告成。'所以《尚书》说'三年考核一次政绩',是用来考核功效的。子产是个贤能的人,他治理国家尚且经历数年才见成效,何况才能一般的人呢?臣私下看到近来州县官员佐吏,一到任推行政务,任期长的一两年,短的三五个月,就很快被调任提拔,不考虑课考的年限。有的官员任期还没有满就已经,官员一心侧耳倾听升迁的消息,踮起脚跟盼望调任,争相冒进求官,不顾廉耻,又哪里有闲暇去宣扬教化、体察民间疾苦、抚恤百姓呢!户口流散,百姓困苦凋敝,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为什么呢?百姓知道官吏任职不会长久,就不肯真心归附这个官吏;官吏知道自己很快就会调任,也就不肯尽其才能。得过且过、敷衍应付罢了。而且古代做官的人能够世代承袭,仓氏、庾氏就是他们的后代。臣请求都督、刺史、上佐、京畿两县的县令等官员,在任没有经过四次考核的,不许调任升迁。考察其政绩特别突出的,有的赏赐车马裘服,有的就地增加俸禄品秩,有的派遣使者前去慰问,并颁发玺书加以勉励。如果公卿职位出现空缺,就从中提拔任用,以此劝勉有才能的人。如果政绩没有听闻、又有贪污暴虐行为的,就罢官放归田里,以此彰明赏罚。整顿治理、挽救弊端,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左监门录事参军刘秩评论说:"从前周公派伯禽治理鲁国,三年之后才回报政事。周公说:'为什么这么晚?'伯禽说:'要改变当地的礼俗,改易当地的风俗,很困难,所以迟缓。'姜太公治理齐国,三个月之后就回报政事。周公说:'为什么这么快?'太公说:'顺应当地的习俗,简化礼节,很容易,所以快速。'所以孔子评论说:'齐国改变一次可以达到鲁国的水平,鲁国改变一次可以达到大道的境界。'由此说来,付出的辛劳不够多,治理就不能达到极致;累积的功业不够深厚,恩泽就不能深远。所以尧舜三年考核一次,三次考核后决定升降,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谋略。近古以来人情敦厚朴实的程度,还没有达到尧舜时代那样淳厚……

;礼正乐和,未愈于虞夏;官贤吏能,未称于殷周。或一年而考,或四考黜陟,或比年而巡狩,或岁时便迁,或旬月升擢令长。今日既上,明日部内有犯名义者即坐之,不其速欤?」

译礼制端正、乐教和谐,还没有超过虞、夏两代;官员贤能,也比不上殷、周两代。有的一年考核一次,有的四次考核后才决定升降,有的每年巡狩视察,有的按季节就调迁,有的十天半月就提拔为县令、县长。今天刚刚上任,明天辖区内一旦有人触犯名分礼义,马上就要治罪,这不是太仓促了吗?

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命诸道采访使考课官人善绩,三年一奏,永为例程。至二十七年二月,赦文:「三载考绩,黜陟幽明,允协大猷,以劝天下。比来诸道所通善状,但优仕进之辈,与为选调之资,责实循名,或乖古义。自今以后,诸道使更不须通善状。每至三年,朕自择使臣,观察风俗,有清白政理着闻者,当别擢用之。」

通典卷第十六 选举四

  杂议论上

  齐景公问晏子任人,对曰:「地不同宜,任之一种,责其俱生,不可得也。人不同能,而任之一事,不可责遍成。责焉无已,智者不能给;求焉无餍,天地不能赡也。」

  汉哀帝初立,欲匡成帝之政,多所变动。匡,正也。正其乖失。时丞相王嘉上疏曰:「臣闻圣王之功在于得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与!』才难,谓有贤才难得。故『继代立诸侯,象贤也』。象其先父祖之贤耳,非必其人皆有德也。虽不能尽贤,天子为择臣,立命卿以辅之。命卿,命于天子者。居是国也,累代尊重,然后士人之众附焉,是以教化行而理功立。今之郡守重于古诸侯,往者致选贤材,贤材难得,拔擢可用者,或起于囚徒。昔魏尚坐事系,文帝感冯唐之言,拜云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韩安国于徒中,拜为梁内史,骨肉以安;言梁孝王得免罪也。张敞为京兆尹,免,亡命数十日,宣帝征拜为冀州刺史,卒获其用:前代非私此三人,贪其材器有益于公家也。孝文帝时,吏居官者或长子孙,以官为氏,仓氏、庾氏则仓庾吏之后也。其二千石长吏亦安官乐职,然后上下无苟且之意。其后稍稍变易,公卿以下转相促急,又数以改更政事,司隶、部刺史察过悉劾,发扬阴私,悉,尽也。言无大小,尽皆举劾,过于所察之条。吏或居数月而退,送故迎新,交错道路。中材苟容求全,不敢操持群下。下材怀危内顾,常恐获罪,每为私计。一切营私者多。二千石益轻贱,吏人慢易之,或至上书章下,依其所上之章,而下令理之。众庶知其易危,言易可倾危。小失意则有离叛之心。前山阳亡徒苏令等纵横,吏士临难,莫肯伏节死义,以守相威权素夺也。素夺,谓先不假之威权也。孝成皇帝悔之,下诏书,二千石不为纵,二千石不以故纵为罪,所以优之。遣使者赐金,慰厚其意,诚以为国家有急,取办于二千石,二千石尊重难危,乃能使下。孝宣爱良人吏,良,善也。良人吏,善理百姓者。有章劾,事留中,会赦一解。不即下理其事,恐为扰动,故每留中;或经赦令,一切皆解散也。故事,尚书希下章,为烦扰百姓,证验系理,或死狱中,章文必有『敢告之』字乃下。所以丁宁告者之辞,绝其相诬。

译开元二十五年十二月,命令各道采访使考核官员的政绩,三年上奏一次,永远作为定例。到开元二十七年二月,赦文说:"三年考核政绩,罢黜昏庸、提拔贤明,确实符合治国大道,用以劝勉天下人。近来各道所呈报的善状,只是优待那些正在求官晋升的人,作为选调的凭据,本应责求实绩、核对名声,这样做或许背离了古人的本意。从今以后,各道使不必再呈报善状。每到三年,朕自己会选派使臣,观察风俗民情,凡有清廉政绩显著者,会另行提拔任用。"

《通典》卷第十六 选举四

杂议论上

齐景公向晏子询问用人之道,晏子回答说:"土地各有所宜,若只种一种作物,却要求它们都能生长,是做不到的。人的才能各不相同,若只用他做一件事,不能要求他样样都精通。若无休止地苛求,即使智者也难以满足;若贪求无厌,天地也难以供给。"

汉哀帝刚即位时,想纠正成帝时的弊政,做了不少变动。(匡,是纠正的意思,指纠正其中的偏差错失。)当时丞相王嘉上疏说:"臣听说圣王的功业在于得到人才。孔子说:'人才难得,不正是这样吗!'(才难,是说贤才难以得到。)所以'继承先代而封立诸侯,是取法先人的贤德'。(是效法他们先父先祖的贤德,并非说本人一定都有德行。)虽然不能人人都贤能,天子要为他们选择臣属,设立命卿来辅佐他们。(命卿,是由天子任命的官员。)住在这个封国中,累世受人尊重,然后士人才会依附归顺,因此教化得以推行,治理的功效才能建立。如今的郡守比古代的诸侯地位更重,从前朝廷选拔贤才,贤才难得,被提拔任用的人,有的甚至出身于囚徒之中。从前魏尚因罪被囚禁,汉文帝被冯唐的谏言所感动,任命他为云中太守,匈奴因此忌惮他;汉武帝从囚徒中提拔韩安国,任命他为梁国内史,使骨肉宗亲得以安定;(是说梁孝王因此得以免罪。)张敞担任京兆尹,被免职,逃亡数十日,汉宣帝征召任命他为冀州刺史,终究发挥了他的才用:前代并非偏私这三个人,而是看重他们的才能对国家有益处。汉文帝时,官员在职任上有的子孙相继,就以官职为姓氏,仓氏、庾氏就是掌管仓库、庾廪的官吏的后代。那些担任二千石的长官也能安于职守、乐于本职,然后上下没有敷衍苟且之心。此后逐渐发生变化,公卿以下官员相互催逼督促,又屡屡更改政事,司隶校尉、部刺史考察过失都要弹劾,揭发他人的隐私,(悉,就是全部的意思。是说无论大小过失,全都举报弹劾,超出了考察的常规条例。)官吏有的任职几个月就被撤换,送旧迎新,在道路上络绎不绝。才能中等的人只求苟且自保,不敢约束管理属下。才能低劣的人心怀畏惧、只顾自身,常常担心获罪,事事只为自己打算。(大多是一味谋求私利的人。)二千石的官员越来越被轻视,官吏百姓怠慢轻视他们,有的甚至上书弹劾的奏章被下发核实,(依照他所呈奏的内容,交下去查办处理。)百姓由此知道他们容易被扳倒,(是说容易使他们陷入危险。)稍有不如意就生出背叛之心。前不久山阳的逃亡罪犯苏令等人横行不法,官吏士卒面临危难时,没有人肯坚守节操、为道义而死,这是因为郡守、诸侯相的威权向来就被剥夺了的缘故。(素夺,是说事先就没有给予他们威权。)孝成皇帝对此感到后悔,下诏书说二千石官员不算是故意放纵,(是说二千石官员不因故意放纵罪犯而定罪,用以优待他们。)派遣使者赏赐黄金,加以慰问厚待,实在是因为国家一旦有急难,要靠二千石官员来办理,二千石官员地位尊贵、难以被轻易置于危境,才能够指挥属下。孝宣帝爱护贤良的官吏,(良,是善的意思。良人吏,就是善于治理百姓的官员。)有弹劾的奏章,就把事情搁置在宫中,遇到赦免就一并解除。(不立即下发处理这些事,是担心引起骚动,所以常把它搁在宫中;有时经过赦令,就一律解散不予追究。)按照旧例,尚书很少下发弹劾的奏章,(因为这样会烦扰百姓,若要核实查证并加以审理,有的人竟死于狱中,)奏章的文字中必须有'敢告之'这样的字样才会下发。(这是用来叮嘱告发者的措辞,以杜绝相互诬告。)希望陛下留意选拔贤才,记住他们的善行,忘掉他们的过失,宽容臣子,不要求全责备。(不要在一个人身上求全责备。)二千石、部刺史、三辅县令中有

惟陛下留神择贤,记善忘过,容忍臣子,勿责以备。不求备于一人。二千石、部刺史、三辅县令有材任职者,人情不能不有过差,宜可阔略,当宽恕其小罪。令尽力者有所劝。此方今急务,国家之利也。前苏令发,谓苏令初发起为盗贼。欲遣大夫使逐问状,时见大夫无可使者,谓见在大夫皆不堪为使。召盩厔令尹逢,拜为谏大夫遣之。今诸大夫有材能者甚少,宜先蓄养可成就者,则士赴难不爱其死。临事仓卒乃求,非所以明朝廷也。」嘉因荐儒者公孙光、满昌及能吏萧咸、薛修等,皆故二千石有名称。天子纳而用之。

  后汉光武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故守职益懈,而吏事寖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韦彪上议:「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绰优于赵、魏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然其要归,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帝深纳之。

  张衡上疏曰:「古者取士,诸侯岁贡。孝武之代,郡举孝廉,又有贤良文学之选,于是名臣皆出,文武并兴。汉之得人,数路而已。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陛下即位之初,先访经术,听政余日,观省篇章,聊以游意,当代博弈,非以教化取士之本。而诸生竞利,作者鼎沸,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或窃成文,虚冒名氏。臣每受诏于盛化门差次录第,其未及者,亦复随辈皆见拜擢。既加之恩,难复收改,但守俸禄,于义已加,不可复使理人及仕州郡。昔孝宣会诸儒于石渠,章帝集学士于白虎,通经释义,其事优大,文武之道,所宜从之。若乃小能小善,虽有可观,孔子以为『致远则泥』,君子故当志其大者远者也。」

  魏文帝时诏曰:「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吏部尚书卢毓对曰:「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后有名。」其后士人多务进趋,廉逊道阙。时刘寔乃着崇让论以矫之,其辞曰:

    古之圣王之化天下,所以贵让者,欲以出贤才,息争竞也。夫人情莫不皆欲己之贤,故劝令让贤以自明贤,岂假让不贤哉!故让道兴,贤能之人不求而自出矣,至公之举自立矣,百官之副亦先具矣。一官阙,择众官所让最多者而用之,审之道也。在朝之士相让于上,草庐之人咸皆化之,推能让贤之风从此生矣。为一国所让,则一国士也;天下所共推,则天下士也。

译才能、能胜任职务的人,人之常情难免会有过失偏差,应当予以宽容,(应当宽恕他们的小过错。)使尽力办事的人能受到勉励。这是当今的紧急要务,是国家的利益所在。此前苏令作乱时,(是说苏令刚起事做盗贼的时候。)想派遣大夫前去追查询问情况,当时发现没有可派遣的大夫,(是说当时在朝的大夫都不能胜任出使。)就征召盩厔县令尹逢,任命他为谏大夫派他前去。如今各位大夫中有才能的人很少,应当预先培养可以造就的人才,这样士人才会在危难时挺身而出、不惜性命。到了事情紧急时才仓促寻求人才,这不是彰显朝廷英明的做法。"王嘉于是推荐了儒生公孙光、满昌以及能干的官吏萧咸、薛修等人,他们都是曾任二千石且有名望的人。天子采纳了他的建议并加以任用。

后汉光武帝时,上书议事的人大多说:"郡国举荐人才,大多不按功劳资历的次序,所以官吏在职任上更加懈怠,公务也逐渐荒疏。过错在于州郡官员。"于是下诏让公卿朝臣商议此事。韦彪上奏议论说:"国家把选拔贤才作为要务,贤才以孝行为首要。孔子说:'侍奉父母能孝顺,忠心才可以转移到侍奉君主上。'因此寻求忠臣一定要到孝子家中去找。人的才能品行很少能兼备的,所以孟公绰做赵氏、魏氏的家臣绰绰有余,却不能做滕国、薛国的大夫。忠孝之人,居心多厚道;苛刻严酷的官吏,居心多刻薄。这是夏商周三代之所以能够按正道行事的原因。士人应当以才能品行为先,不能只凭家世门第。但归根结底,关键在于选好二千石官员,二千石官员贤能,那么所举荐的人才就都能得当了。"皇帝深深采纳了他的意见。

张衡上疏说:"古时选拔士人,各诸侯国每年进贡人才。到汉武帝时代,郡里举荐孝廉,又设有贤良文学的选拔,于是名臣都由此而出,文治武功一并兴盛。汉朝能够得到人才,不过是通过这几条途径罢了。至于书法、绘画、辞赋,都是才能中细小的方面,匡正国家、治理政事,还没听说靠这些能有什么作为。陛下即位之初,先访求经学,处理政事之余的日子,观览诗文篇章,姑且用来消遣心意,与当时流行的博弈游戏相类似,并不是用来作为凭教化选拔士人的根本方法。而众多儒生却争相追逐利禄,写作的人蜂拥而起,其中水平高的还多少引用经义、寓有讽喻之意,水平低的则连缀些俚俗的语句,如同倡优一般,有的甚至窃取他人的文章,冒用别人的姓名。臣每次奉诏在盛化门评定名次,那些没能入选的人,也都跟着一同被授予官职提拔。既然已经施加了恩惠,就难以再收回改正,只能让他们保有俸禄,从道义上说已经算是加恩了,不能再让他们去治理百姓或在州郡任职。从前孝宣帝在石渠阁会集众儒生,章帝在白虎观召集学士,讲通经义、阐释义理,这些都是重大的事情,是文治武功之道所应当遵循的。至于那些微末的技艺、小小的长处,虽然有可取之处,但孔子认为'致力于远大事业,若沉溺于小技便会滞碍不通',君子本应立志于宏大长远的事情。"

魏文帝时下诏说:"选拔举荐人才不要只看名声。名声就像在地上画个饼,是不能吃的。"吏部尚书卢毓回答说:"名声虽不足以招致非凡的奇才,却可以用来选得普通合格的士人。普通士人敬畏教化、仰慕善行,然后才会有名声。"此后士人大多致力于钻营晋升,廉洁谦让之风衰微。当时刘寔便撰写《崇让论》来纠正这一风气,文中说:

古代圣王教化天下,之所以看重谦让,是想借此选出贤能之才,平息争夺竞逐之风。人之常情,没有人不希望自己被认为贤能,所以劝勉人们谦让贤者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贤德,这哪里是假借谦让来掩饰自己不贤呢!所以谦让之风兴起,贤能之人不需刻意求取自会显现出来,最公正的选拔标准自然建立,各种官职的备选人才也预先具备了。某个官职出现空缺,就选择被众人推让次数最多的人来任用,这是审慎的做法。在朝的士人在上位互相谦让,草野之中的人也都受到感化,推贤让能的风气由此产生。被一国之人所推让的,就是一国之士;被天下人共同推举的,就是天下之士。推让的风气盛行,那么贤能与不肖之人便判然有别了。这种风气一旦推行,在上位的人就无需费心,只需顺应已经形成的公论,依此行事就可以了。贤人在朝廷相互谦让,大才之人常居大官之位,小人不在乡野中争竞,天下自然

推让之风行,则贤与不肖殊矣。此道之行,在上者无所用其心,因成清议,随之而已。贤人相让于朝,大才之人恒在大官,小人不争于野,天下无事矣。以贤才化无事,至道兴矣。已仰其成,复何与焉!孔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则不难也。

    在朝之人不务相让久矣,天下化之。自魏代以来,登进辟命之士,及县在职之吏,临见授叙,虽自辞不能,终莫肯让有胜己者。夫推让之风息,争竞之心生。孔子曰,上兴让则下不争也。议者佥然言,代少高名之才,朝廷不有大才之人可以为大官者。山泽人小官吏亦复云,朝廷之士虽大官名德,皆不及往时人也。余以为此二言皆失之矣。非时独乏贤也,时不贵让。一人有先众之称,毁必随之,名不得成使之然也。虽令稷、契复存,亦不复能全其名矣。能否混杂,优劣不分,士无素定之价,官职有阙,主选之吏不知所用,但按官次而举之。同才之人先用者,非势家之子,则必为有势者之所念也。非能独贤,因其先用之资而复迁之无已,不胜其任之病发矣。

    所以见用不息者,由让道废,因资用人之有失久矣。故自汉、魏以来,时开大举,令众官各举所知,唯才所任,不限阶次,如此者甚数矣。其所举必有当者,不闻时有擢用,不知何谁最贤故也。所举必有不当者,而罪不加,不知何谁最不肖也。所以不可得知,由当时之人莫肯相推,贤愚之名不别,令其如此。举者知在上者察不能审,故敢漫举而进之。或举所贤,因及所念,一顿而至,人数猥多,言所举贤,加之高状,相似如一,难得而分矣。虽举者不能尽忠之罪,亦由上开听察之路滥,令其尔也。才高守道之士日退,驰走于有势之门日多矣。虽国有典刑,弗能禁矣。

    夫让不兴之弊,非徒贤人在下位,不得时进也,国之良臣荷重任者,亦将以渐受罪退矣。何以知其然也?孔子以为颜氏之子不贰过耳,明非圣人皆有过。宠贵之地,欲之者多矣,恶贤能塞其路,过而毁之者亦多矣。夫谤毁之生,非徒空设,必因人之微过而甚之者也。毁谤之言数闻,在上者虽欲弗纳,不能不杖所闻,因事之来而微察之,察之无已,其验至矣。得其验,安得不理其罪。若知而纵之,主威日衰,令之不行,自此始矣。知而皆理之,受罪退者稍多,大臣有不自固之心。夫贤才不进,贵臣日疏,此有国者之深忧也。

    窃以为改此俗甚易耳。何以知之?夫一时在官之人,虽杂有凡猥之才,其中贤明者亦多矣,岂可谓皆不知让贤为贵邪!直以其时皆不让,习以成俗,故遂不为耳。人臣初除,皆通表上闻,名之谢章,所由来尚矣。原谢章之本意,欲进贤能以谢国恩也。

译太平无事。用贤才来教化,使天下无事,最高的治道就得以兴盛了。既然已经坐享其成,又何必再费心呢!孔子说,能用礼让来治理国家吗?那是不难的。

在朝之人不致力于相互谦让已经很久了,天下也因此受到影响。自魏代以来,被征召举荐的士人,以及在职的县级官吏,在被授职任命时,虽然自己也会推辞说不能胜任,但终究没有人肯真心让位给胜过自己的人。推让的风气一旦止息,争竞之心便产生了。孔子说,在上位者提倡谦让,下面的人就不会争竞。议论的人都异口同声地说,当代缺少享有崇高名望的人才,朝廷中没有可以担任大官的大才之人。山林中的小官小吏也同样说,朝中之士虽然身居高位、名望显赫,都比不上从前的人。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并非当今独独缺乏贤才,而是当今不崇尚谦让。一个人有超越众人的名声,诋毁必定随之而来,名声不能成就正是由此造成的。即使让后稷、契重新出现在世上,恐怕也不能保全他们的名声了。有才能和没才能的人混杂在一起,优劣不分,士人没有一贯确定的评价标准,官职一旦空缺,主管选拔的官吏不知该任用谁,只能按照资历次序来举荐。同样有才能的人中先被任用的,如果不是有权势人家的子弟,那就必定是被有权势者所惦记的人。并非独有他贤能,只是凭借他先被任用的资历而不断地被提升,最终因不能胜任职务的弊病就发作出来了。

之所以任用不停、不断升迁,是因为谦让之道被废弃,凭资历用人的弊病由来已久。所以自汉、魏以来,时常大规模举行选拔,让各官员各自举荐自己所了解的人才,只凭才能任用,不限资历次序,这样的做法已经有很多次了。所举荐的人中一定有恰当的,却没听说当时有特别破格提拔重用的,是因为不知道谁最贤能的缘故。所举荐的人中一定也有不恰当的,但却不加以治罪,是因为不知道谁最不贤的缘故。之所以不能得知,是因为当时的人都不肯互相推让,贤愚的名声无从分辨,才造成这种情况。举荐的人知道在上位者考察不能审慎明辨,所以敢于随意举荐而进呈。有的举荐自己认为贤能的人,趁机连带举荐自己所惦记的人,一下子举荐一大批,人数十分庞杂,(说是所举荐的都是贤才,)还都加上很高的评语,彼此雷同,难以分辨清楚。虽说这也有举荐者不能尽忠职守的过错,但也是由于上面开放考察举荐的途径太过泛滥,才使他们变成这样。才能高、坚守正道的士人一天天被排挤退却,奔走于权贵之门的人一天天增多。即使国家有明文法度,也不能禁止这种风气了。

谦让之风不兴盛的弊害,不仅仅是使贤人处于下位、不能及时得到进用,国家肩负重任的良臣,也将逐渐因获罪而被贬退。凭什么知道会这样呢?孔子认为只有颜回不会犯同样的过错,这说明并非圣人都不会犯错。受宠得贵的地位,想要谋取的人很多,憎恶贤能之人堵塞了自己晋升之路,因而借过失来诋毁他的人也很多。诽谤诋毁的产生,并非凭空捏造,一定是借着他人的小过失而加以夸大渲染的。诽谤的话屡屡传入耳中,在上位者即使想不采信,也不能不受所闻的影响,借着事情发生的机会而暗中观察,观察不停,验证终会得出。得到验证之后,怎能不治他的罪呢。如果明知而放纵不问,君主的威严便日渐衰落,政令因此不能推行,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如果明知而都加以治罪,那么获罪被贬退的人便会逐渐增多,大臣就会产生不能自安的心理。贤才不能进用,权贵大臣一天天被疏远,这是拥有国家的人应当深深忧虑的事。

我私下认为,改变这种风俗其实很容易。凭什么这样说呢?当今在职的官员中,虽然混杂着一些平庸之才,但其中贤明的人也不少,难道能说他们都不懂得以谦让贤能为可贵吗!只是因为当时的人都不谦让,习以成俗,所以才最终不这样做罢了。臣子刚被任命时,都要呈上表章禀奏,名叫谢章,这种做法由来已久。推究谢章的本意,是想借举荐贤能来报答国家的恩德。从前舜任命禹为司空,禹叩头拜谢,推让给后稷、契和咎繇;让益担任掌管山泽的虞官,益推让给熊、罴;让伯夷主持三种礼仪,伯夷推让给夔和龙:唐尧虞舜之时,众官刚被任命时,没有不互相谦让的。谢章的用意,大概就是取法于此。史书记载这些事,是想借此永远作为后世的准则。到了末世所任用的官员,不能推让贤能,只是虚有其表地感

昔舜以禹为司空,禹拜稽首,让于稷、契及咎繇;使益为虞官,让于熊、罴;使伯夷典三礼,让于夔龙:唐虞之时,众官初除,莫不皆让也。谢章之义,盖取于此。书记之者,欲以永代作则。季代所用,不能让贤,虚谢见用之恩而已。相承不变,习俗之失也。

    夫叙用之官得通章表者,其让贤推能,乃通其章;其不能有所让,徒费简纸者,皆绝不通。人臣初除,各思推贤能而让之矣,让文付主者掌之。三司有阙,择三司所让最多者而用之。此为一公阙,三公已先选之矣。且主选之吏,不必任公而选三公,不如令三公自共选一公为详也。四征阙,择四征所让最多者而用之。此为一征阙,四征已先选之矣,必详于停阙而令主者选四征也。尚书阙,择尚书所让最多者而用之。此为令诸尚书共选一尚书,详于临阙令主者选八尚书也。郡守阙,择众郡所让最多者而用之,详于任主者,此为令百郡守共选一郡守也。

    夫以众官百郡之让,与主者共相比,不可同岁而论也。贤愚皆让,百姓耳目尽为国耳目。夫人情争则欲毁己所不知,让则竞推于胜己。故代争则毁誉交错,优劣不分,难得而让也。夫贵让则贤智明出,能否之美历历相次,不可得乱也。当此时也,能退身修己者,让之者多矣。虽贤智欲守贫贱,不可得也。驰骛进取而欲人见让,犹却行而求前也。夫如此,愚智咸知进身求通,非修之于己则无由进矣。游外求者,于此相随而归矣。浮声虚论,不禁而自止矣。人无所用其心,任众人议,而天下自化。让可以致此,岂可不务之哉!

  晋始平王文学李重又以为等级繁多,又外官轻而内官重,使风俗大弊,宜厘改,重外选,简阶级,使官久。议曰:「古之圣王,建官垂制,所以体国经野。自帝王以下,代有增损:舜命九官,周分六职,秦采古制,汉仍秦旧,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令仆射之职,始于掌封奏以宣外内,事任尚轻,而郡守牧人之官重,故汉宣称『所与为理唯良二千石』,其有殊政者,或赐爵进秩,谅得为理大体,所以远比三代也。及于东京,尚书虽渐优重,然令、仆出为郡守,锺离意、黄香、胡广是也;郡守入为三公,虞延、第五伦、桓虞、鲍昱是也。近自魏朝名守杜畿、满宠、田国让、国讳改称字。胡质等,居郡或十余年,或二十年,或加秩假节而不去郡,此亦古人『苟善其事,虽没代不徙官』之义也。汉魏以来,内官之贵,于今最崇,而百官等级遂多,迁补转徙如流,能否无以着,黜陟不得彰,此为理之大弊也。夫阶级繁多而冀官久,官不久而冀理功成,不可得也。虞书云:『三考黜陟幽明。』周官,三年大计群吏之理,而行其诛赏。

译谢被任用的恩典罢了。这种做法沿袭不变,是习俗的缺失所致。

被任命的官员如果能够呈递表章,就应当是他们推让贤能之人时,才准许呈递他们的表章;如果没有可以推让的,只是白白耗费简牍纸张的,就一律不予呈递。臣子刚被任命时,各自都会想着推举贤能而谦让给他,谦让的文书交给主管的官员掌管。三公若有空缺,就选择被三公们推让次数最多的人来任用。这样,一个三公职位出现空缺,其余三公事先已经替他选好了人。况且主管选拔的官员,不一定非要经过三公才能选出三公,不如让三公自己共同推选一位三公更为周详。四征将军若有空缺,就选择被四征将军推让次数最多的人来任用。这样,一个四征将军职位空缺,其余四征将军事先就已经替他选好了,这一定比空着职位等主管官员来选出四征将军更为周详。尚书若有空缺,就选择被众尚书推让次数最多的人来任用。这样,就等于让各位尚书共同推选一位尚书,这比空缺职位时让主管官员来选出八位尚书更为周详。郡守若有空缺,就选择被众郡守推让次数最多的人来任用,这比全都委托主管官员选任更为周详,这等于是让上百位郡守共同推选一位郡守。

用众官、上百位郡守共同推让的结果,与主管官员一人所选的相比,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贤愚之人都参与推让,百姓的耳目就都成了国家的耳目。人之常情,若相互争竞,就会想诋毁自己所不了解的人;若相互推让,就会争相推举胜过自己的人。所以世人相争,就会毁誉交错,优劣难分,难以做到谦让。而崇尚谦让,那么贤能才智之士的优劣就会分明地依次显现出来,不会混乱。到了这个时候,能够退让自身、修养品德的人,被推让的机会就多了。即便是贤能才智之士想要安守贫贱,也是做不到的。而那些奔走钻营求取晋升却又想让人们推让自己的人,就好比倒退着走路却想要向前一样。如此一来,无论愚笨还是聪明的人都知道要想求得晋升通达,若不修养自身便无从进取了。那些在外游荡钻营求取名利的人,也会因此相继归正。浮华的声誉、虚妄的议论,不必禁止也会自行止息。人们不用再费心钻营,只需听凭众人的公论,天下便会自然而然受到教化。谦让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怎能不致力于推行它呢!

晋朝始平王的文学(官名)李重又认为官吏等级繁多,而且外任官轻贱、京官贵重,导致风俗大坏,应当加以整顿改革,看重外任的选拔,简化官阶等级,使官员能够久任其职。他议论说:"古代的圣王,设立官职、制定制度,是用来治理国家、经营四方的。自帝王以下,各代都有增减:舜设立九官,周朝分设六职,秦朝采用古制,汉朝沿袭秦制,依靠丞相,任用九卿。虽然设置了五曹尚书令仆射的职位,但起初只是掌管封章奏事、沟通内外,职任还比较轻,而郡守作为治理百姓的官员却地位重要,所以汉宣帝说'能与我共同治理天下的,只有贤良的二千石官员',其中有卓异政绩的,有的还被赐爵加秩,实在是深得治国大体的做法,因此汉朝能远远比肩夏商周三代。到了东汉时期,尚书之职虽逐渐受到重视,但尚书令、仆射还是会外调担任郡守,锺离意、黄香、胡广就是如此;郡守也会入朝担任三公,虞延、第五伦、桓虞、鲍昱就是如此。近至魏朝,有名的郡守杜畿、满宠、田国让、(国讳改称字。)胡质等人,在郡任职有的长达十几年,有的二十年,有的加官晋秩却仍不离开本郡,这也是古人所说的'只要能把事情办好,即使终身不调换官职'的道理。汉魏以来,京官地位的尊贵,到现在最为突出,而百官的等级也因此变得繁多,升迁调转如同流水一般频繁,才能的高下无从彰显,罢黜升迁不能得到体现,这是治理国家的重大弊病。等级繁多却又希望官员能够久任,官员不能久任却又希望治理的功效得以成就,这是不可能做到的。《虞书》说:'经过三次考核来罢黜昏庸、提拔贤明。'《周官》记载,每三年要总计考核各级官吏的政绩,据此施行诛罚和奖赏。汉朝的法令,官员任命有时不完全依照正规品秩。魏朝初年,用较轻的资历来先行试任守职。臣认为如今应当大力合并官员的等级,使处于同一班次的官员不能再随意迁升;又应简化法律之外议罪的制度,明确试守和降职的条例,这样一来,用人治理的道理才能穷尽,士人也必然会衡量自己的才能而接受爵位了。任职的人时间长了,政绩就可以考核

汉法,官人或不真秩。魏初,用轻资以先试守。臣以为今宜大并群官等级,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又简法外议罪之制,明试守左迁之例,则官人之理尽,士必量能而受爵矣。居职者日久,则政绩可考,人心自定,务求诸己也。」帝虽善之,竟不能行。

  齐左仆射王俭请解领选,谓褚彦回曰:「选曹之始,近自汉末。今若反古,使州郡贡计,三府辟士,与众共之,犹贤一人之意。古者选众,今则不然,奇才绝智所以见遗于草泽也。」彦回曰:「诚如卿言。但行之已久,卒难为改也。」

  梁尚书左仆射沈约论曰:「汉末丧乱,魏武始创,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代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代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凭籍代资,用相凌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也。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夫人君南面,九重奥绝,陪奉朝夕,义隔卿士,阶闼之任,宜有司存。」

  武帝天监中,约又上疏曰:「顷自汉代,本无士庶之别,自非仕宦,不至京师,罢公卿牧守,并还乡里,小人瞻仰,以成风俗。且黉校棋布,传经授业,学优而仕,始自乡邑,本于小吏干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作台司。汉之得人,于斯为盛。今之士人,并聚京邑,其有守土不迁,非直愚贱。且当今士子繁多,略以万计,常患官少才多,无地以处。秀才自别是一种任官,非若汉代取人之例也。假使秀才对五问可称,孝廉答一策能过,此乃雕虫小道,非关理功得失。以此求才,徒虚语耳。」

  鸿胪卿裴子野又论曰:「书云『贵贵』,为其近于君也。天下无生而贵者,是故道义可尊,无择负贩;苟非其人,何取代族。周衰礼坏,政出臣下,卿士大夫自相继及,非夫嗣嫡,犹等家臣。且徒步匹夫,见礼侯伯,轼闾拥篲,无绝于时。其后四方豪势之家,门客千数,卑身折节,比食同袍,虽相倾倚,亦成风俗。迄于二汉,尊儒重道,朝廷州里,学行是先,虽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士,士庶虽分,而无华素之隔。有晋以来,其流稍改,草泽高士,犹厕清涂,降及季年,专称阀阅。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转相骄矜,互争铢两,所论必门户,所议莫贤能。苟且之俗成,傲慢之祸作,非所以敦弘退让,励德兴化之道也。」宋明帝聪博,好文史,才思朗捷,省读书奏,号七行俱下。

译,人心自然安定,都会致力于反求诸己了。"皇帝虽然认为他说得好,但最终没能施行。

齐朝左仆射王俭请求解除自己兼管选官之职,对褚彦回说:"选官制度的起源,近在汉末。如今如果要恢复古制,让州郡贡举人才、三公府征辟士人,与众人共同参与选拔,还是比一人独断更为贤明。古代是众人共同选拔,如今却不是这样,那些奇才异能之士因此被遗漏在草野民间。"褚彦回说:"确实如你所说。但这种做法施行已久,仓促之间难以更改了。"

梁朝尚书左仆射沈约论述说:"汉末丧乱,魏武帝开始创立九品制度,是在军旅仓促之间,权宜设立的九品。本来是用来评定人才的优劣,并非用来评定门第的高低。但由此沿袭下来,就成了固定的法度。从魏到晋,没有人能够改变它。州都、郡正凭借才能品评人物,而在举荐当代人才时,升降的情况却很少,只是凭借门第资历,用来相互压制罢了。担任都正的多是庸俗之士,他们斟酌当时的风气,评定品第的高低多少,随事应付,就像刘毅所说的'下品之中没有出身高门的,上品之中没有出身寒族的'。年深日久,这种风气逐渐加重,凡是士族衣冠人物,无不评定为二品,从此以后,其余的人便都沦为卑微的庶族了。周汉之道,是用智者役使愚者,台隶等级参差有别,从而形成等级制度。魏晋以来,则是用尊贵的人役使卑贱的人,士族与庶族的等级,区分得十分明显。人君面南而坐,深居九重宫禁,早晚陪侍奉侯的事务,从道义上说是有别于卿士的,宫中门阙的职务,应当另有专门的官署掌管。"

梁武帝天监年间,沈约又上疏说:"自近世汉代以来,本来没有士族庶族的区别,若不是出仕做官,就不必到京城居住,公卿郡守罢官后,都各自回归乡里,百姓瞻仰他们,从而形成良好的风俗。而且学校星罗棋布,传授经学,学业优异便可出仕,都是从乡里开始,先从小吏、佐官做起,才逐渐升到文学、功曹,积累多年,才能被举荐察举。人才特别优异的,才被公府征辟,进而升任郡守,入朝担任三公。汉朝之所以能得到人才,正是在这方面最为兴盛。如今的士人,都聚集在京城,那些坚守地方官职、不得升迁调动的人,未必都是愚笨低贱之辈。况且当今士子人数众多,大约以万计,常常担心官位少而人才多,没有地方安置。秀才本来是另外一种任官途径,并不像汉代取人的旧例那样。假使秀才对五个策问都能对答如流,孝廉回答一道策问也能通过,这不过是雕虫小技,与治理政事的成败得失并无关系。用这种方式来求取人才,只不过是空话罢了。"

鸿胪卿裴子野又论述说:"《尚书》说要'尊重尊贵的人',是因为他们地位接近君主。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所以道义可以被尊崇,不必挑剔出身负贩之人;如果不是合适的人才,即便出身世家大族又有什么用。周朝衰落、礼制崩坏之后,政令出自臣下之手,卿士大夫父子相继承袭,若不是嫡系继承人,地位便如同家臣一般。而且平民百姓,也能受到诸侯的礼遇,扶着车轼、执着扫帚以示恭敬的事,当时并不少见。此后四方豪强势力之家,门下食客成千上万,屈身降志,与他们同吃同穿,即便彼此有所倾轧依附,也逐渐形成了一种风气。到了两汉时期,尊崇儒学、重视道义,无论朝廷还是乡里,都以学问品行为先,即使是名门公卿子弟,也和平民士人一样对待,士族庶族虽然有区别,却没有华贵与朴素之间的隔阂。到了晋朝以来,这种风气才逐渐改变,草野之中的高洁之士,还能跻身清贵的仕途,到了晋末,则专门讲究门第阀阅。从此以后,三公的子弟,傲视九卿之家;黄门侍郎、散骑常侍的子孙,轻视县令等地方官之家,彼此相互骄傲攀比,争论毫厘之间的高下,所议论的必定是门第出身,而不是贤能与否。苟且敷衍的风气一旦形成,傲慢的祸患便随之产生,这不是用来敦厚风俗、提倡谦让、勉励德行、振兴教化的正道啊。"宋明帝聪明博学,喜好文学史籍,才思敏捷,批阅奏章,号称能一目七行。每逢国家出现祥瑞或外出巡游宴集,总要赋诗抒怀,并借此命朝臣同作。那些戎马武夫,则托人代作也来不及,被限定的日期所困扰,有的甚至花钱雇人来应付诏命。于是天下人都趋附这种风气,人人都刻意修饰文辞,雕琢文字的技艺,在这个时代大为盛行。(裴子野)又论述说:"古代所说的《诗经》四始六义,总称为诗。诗歌既能反映四方的风俗民情,又能

每国有祯祥及行幸燕集,辄陈诗展义,且以命朝臣。其戎士武夫,则托请不暇,困于课限,或买以应诏焉。于是天下向风,人自藻饰,雕虫之艺,盛于时矣。又论曰:「古者四始六义,总而为诗。既形四方之风,且彰君子之志,劝美惩恶,王化本焉。而后之作者,思存枝叶,繁华蕴藻,用以自通。若夫徘恻芳芬,楚骚为之祖;靡漫容与,相如扣其音。由是随声逐响之俦,弃指归而无执,赋歌诗颂,百揆五车。蔡邕等之俳优,杨雄悔为童子,圣人不作,雅郑谁分。其五言为诗家,则苏、李自出,曹、刘伟其风力,潘、陆固其枝柯,爰及江左,称彼颜、谢,箴绣鞶帨,无取庙堂。宋初迄于元嘉,多为经史;大明之代,实好斯文。高才逸韵,颇谢前哲,波流同尚,滋有笃焉。自是闾阎少年,贵游总角,罔不摈落六艺,吟咏情性。学者以博依为急务,谓章句为『专鲁』,淫文破典,斐尔为曹;无被于管弦,非止乎礼义,深心主卉木,远致极风云,其兴浮,其志弱,巧而不要,隐而不深,讨其宗途,亦有宋之遗风也。若季子聆音,则非兴国;鲤也趋室,必有不敦。荀卿有言:『乱代之征,文章匿彩。』而斯岂近之乎?」萧子显曰:「自宋以来,谢灵运、颜延年以文章彰于代,谢庄、袁淑又以才藻系之,朝廷之士及闾阎衣冠,莫不仰其风流,竞为诗赋之事。五经文句,无复通其义者。」

  后魏孝文帝时,高佑上疏云:「今之选举,不采识理之优劣,专简年劳之多少,斯非尽才之谓。宜停此薄艺,弃彼巧劳,唯才是取,官方斯穆。又勋旧之臣,虽年勤可录,而才非抚人,则可加之以爵赏,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谓王者可私人以财,不私人以官。」帝善之。

  韩麒麟子显宗上言:「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州郡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有门地,不复弹坐。如此则可别贡门地以叙士人,何假置秀、孝之名也!夫门地者,是其父祖之遗烈,亦何益于皇家。苟有奇才,虽屠钓奴虏之贱亦用之;苟非其人,虽三后之胤,自坠于皁隶矣。或云,代无奇才,不若取士于门。此亦失矣。岂可以代无周召,便废宰相而不置哉!但当校其寸长铢重者,即先叙之,则贤才无遗矣。」

  孝明帝时,清河王怿以官人失序,上表曰:「孝文帝制,出身之人,本以门品高下有恒,若准资荫,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着,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文无亏没。自此,或身非三事之子,解褐公府正佐;地非甲乙之类,而得上宰行僚。自兹以降,亦多乖舛。且参军事专非出身之职,今必释褐而居,秘着本为起家之官,今或迁转以至:斯皆仰失先准,有违明令,非所谓式遵遗范,奉顺成规。

译彰显君子的志向,用来劝善惩恶,是君王教化的根本所在。而后世的作者,却只顾追求枝节末叶,堆砌辞藻华丽,用来自我炫耀。至于那种缠绵悱恻、辞采芬芳的作品,是以楚辞为鼻祖;那种铺陈夸饰、悠然自得的文风,则是司马相如叩响了它的音律。由此追随声韵、竞相仿效的一批人,抛弃了诗歌的本旨而无所坚守,赋、歌、诗、颂各种体裁,多达百家,卷帙浩繁。蔡邕等人被视同倡优,扬雄后悔自己年少时作赋,圣人已不复出现,雅正与郑声之间谁能分辨清楚呢。至于五言诗这一诗体,则是由苏武、李陵开创,曹植、刘桢以雄健的风骨著称,潘岳、陆机则奠定了它的枝干脉络,到了江左时期,则推崇颜延之、谢灵运,这些作品犹如箴言绣饰、佩巾一类的点缀,不能登大雅之堂。宋朝初年到元嘉年间,大多创作经史类著作;到大明年间,则确实喜好这类文辞。虽然才情高逸,比前代贤哲略有逊色,但追随这种风气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执着。从此以后,里巷间的少年,贵族子弟,无不摒弃六艺经学,专事吟咏性情。求学的人把广博涉猎诗文当作首要之事,把研习经书章句称为'固陋守旧',淫靡的文辞破坏了经典法度,文采斐然却成了浮华的空谈;这些作品既不能配以管弦演唱,也不合乎礼义规范,专注刻画花草树木,极力描摹风云景物,其兴致浮浅,其志向柔弱,虽然工巧却不得要领,虽然含蓄却不够深刻,探究其根源,也是宋代遗留下来的风气啊。若按季札聆听音乐的标准来看,这些作品绝非兴国之音;孔鲤快步走过庭院接受父训的做法,如今看来也必定被认为不够敦厚了。荀子曾说:'乱世的征兆,是文章隐藏了应有的光彩。'难道这不正与此相近吗?"萧子显说:"自宋朝以来,谢灵运、颜延之凭借文章著称于当世,谢庄、袁淑又以才华辞藻承继其后,无论朝廷之士还是里巷间的士族子弟,无不仰慕这种风气,争相从事诗赋创作。至于五经的文句,却再没有人能通晓其中的义理了。"

北魏孝文帝时,高佑上疏说:"如今的选拔举荐,不考察人的识见才理的优劣,只是专门计较年资劳绩的多少,这不是充分发挥人才的做法。应当停止这种浅薄的取才方式,摒弃那种只讲资历辛劳的做法,唯才是举,这样官员的品行才能端正。至于那些有功勋、资历深的老臣,虽然年高功勋值得记载,但如果才能不足以安抚百姓,就可以给予他们爵位和赏赐,不应把地方治理的重任交给他们。这就是所说的君王可以用财物私自赏赐臣子,却不能用官职来私相授受。"皇帝认为他说得好。

韩麒麟的儿子韩显宗上言说:"前代选拔士人,一定先要求名实相符,所以才有贤良方正这样的称号。如今州郡的贡举,只是徒有秀才、孝廉的虚名,却没有秀才、孝廉的实质。而朝廷只审查他们是否出身名门,不再加以弹劾追究。如果这样,那么不如干脆按门第来贡举、来安排士人,又何必假借秀才、孝廉这样的名目呢!所谓门第,只是他们父祖遗留下来的功业,这对皇家又有什么实际益处呢。如果真有奇才,即便出身屠夫、渔夫、奴仆、俘虏这样卑贱的人,也应当加以任用;如果不是合适的人才,即便是尧、舜、禹三位圣王的后代,也终将自己沦落为奴隶一般的地位。有人说,当代没有杰出的人才,不如按门第来取士。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难道能因为当代没有周公、召公那样的人才,就废除宰相之职而不设置吗!只要能够权衡比较他们各自的细微长处和轻重,即予以优先录用,那么贤才就不会被遗漏了。"

孝明帝时,清河王元怿因为官员任用失去了应有的秩序,上表说:"孝文帝制定制度,出身入仕的人,本来门第品级的高低都有一定的规矩,如果按照资历门荫来衡量,从公卿令仆的儿子,到甲乙丙丁各等门第之人,上至散骑常侍、秘书省著作官,下至御史、长兼官,都有清楚的条例规定,文书上不会有遗漏疏失。可是自此以后,有的人本身并非三公九卿之子,却被起用为公府的正职佐官;出身并非甲乙等门第之类,却得以在上等辅弼之列任职。从此以后,这类情况也大多错乱失序。而且参军事本来不是入仕起家的职位,如今却有人一入仕就担任此职;秘书著作本来是起家之官,如今却有人升迁调转多年之后才得以担任:这些都是仰而失却了先前的准则,违背了英明的法令,并非所谓遵循先辈的典范、奉行既定的成规。这虽然是用人上的失误,沿袭已久,但推究它泛滥的根源,也是有缘由的。为什么呢?只凭一个人的明察,来

此虽官人之失,相循已久,然推其弥漫,抑亦有由。何者?信一人之明,当九流之广,必令该鉴氏族,辨照人伦,才识有限,固难审悉。所以州置中正之官,清定门冑,品藻高卑,四海画一,专尸衡石,任实不轻。故自置中正以来,暨于太和之日,莫不高拟其人,妙尽兹选,皆须名位重于乡国,才德允于具瞻,然后可以品裁州郡,综核人物。今之所置,多非其人。乞明为敕制,使官人选才,备依先旨,无令能否乖方,违才易务;并革选中正,一依前轨。庶清源有归,流序允穆。」灵太后诏依表施行,而终不能用。

  薛琡为吏部郎中。先是,崔亮奏立停年之格,不简人才,专问劳旧。琡乃上书曰:「若使选曹唯取年劳,不简贤否,便即义均行雁,次若贯鱼,勘簿呼名,一吏足矣。数人而用,何谓铨衡?今请郡县之职,吏部先尽择才,务取廉平淳直,素行有闻,并学通古今,晓达理体者,以应其选。不拘入职远近,年勋多少。其积劳之中,有才堪牧人者,先在用之限。其余不堪者,既壮藉其力,岂容老而弃之,将佐丞尉,去人积远,小小当否,未为多失,宜依次补序,以酬其劳。」书奏,不报。徐因引见,复陈言曰:「汉朝常令三公大臣,举贤良方正、有道直言之士,以为长吏,监抚黎元。自晋末以来,此风遂替。今四方初定,务在养人。臣请依汉氏,更立四科,令三公宰贵各荐时贤,以补郡县。明立条格,防其阿党之端。」诏下公卿议之,亦寝矣。

  后周乐逊上疏论选举曰:「选曹赏录勋贤,补拟官爵,必宜与众共之,有明扬之授。使人得尽心,如睹白日。其材有升降,其功有厚薄,禄秩所加,无容不审。即如州郡选置,犹集乡闾,况天下选曹,不取人物。若方州列郡,自可内除。此外付选曹铨叙者,既非机事,何足可密?人生处代,以荣禄为重,修身履行,以慕声名。然逢时既难,失时为易。其选置之日,宜令众心明白,然后呈奏。使功勤见知,品物称悦。」

  隋文帝开皇中,持书侍御史李谔以选才失中,上书曰:「自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骋浮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代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于是闾里童昏,贵游总角,未窥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说,不复关心,何尝入耳。以傲诞为清虚,以缘情为勋绩,指儒素为古拙,用辞赋为君子。故文笔日烦,其政日乱,良由弃大圣之轨范,构无用以为用也。

译应对九流士族的广泛情况,一定要求他能够全面鉴别氏族门第,明辨人伦品第,可是才识毕竟有限,本来就难以全部审察清楚。所以设置州中正之官,专门厘清门第族系,品评人物高下,使全国标准统一,专门负责这项重要的衡量工作,责任实在不轻。所以自设置中正以来,直到太和年间,没有不郑重考量选拔人选、精心挑选中正之职的,都必须名望地位在乡里国中受人尊重,才德为众人所共同信服,然后才能够评定州郡人物,综合考核人才。如今所任用的中正,大多不是合适的人选。恳请陛下明确颁布敕令,规定用人选才,一律依照先前的旨意,不要让能否用人违背原则、才不配位;并且改革中正的选任,一律依照从前的规矩。这样才能使清明的源头有所归依,官员的秩序才能顺畅端正。"灵太后下诏依照奏表施行,但最终未能真正落实。

薛琡任吏部郎中。在此之前,崔亮曾上奏建立"停年格"的选官制度,不考核人才,只问资历长短。薛琡于是上书说:"如果让选官部门只按年资劳绩来选人,不考核贤能与否,那就等同于像大雁飞行按次序排列,又像鱼贯而行一样,只需查对簿册、点名叫号,一个小吏就足以胜任了。何必用好几个人来负责,又谈得上什么衡量选拔呢?如今请求郡县的官职,吏部先要尽力挑选人才,务必选取廉洁公正、朴实正直,一向有好名声的人,并且要求学识贯通古今、通晓事理大体的人,来担任这些职位。不要拘泥于入仕先后、年资劳绩的多少。至于那些积累资历深厚的人中,如果有才能足以治理百姓的,应当优先在录用之列。其余不能胜任的人,既然年富力强时已借重过他们的力量,怎能等他们年老了就抛弃不用,将佐、丞、尉等职位,距离升迁到重要职位还很遥远,一些小小的得失,还算不上重大的过失,应当依照次序补授,来酬报他们的劳绩。"奏章呈上后,没有得到答复。后来又借着被召见的机会,再次陈述说:"汉朝常常命令三公大臣,举荐贤良方正、有德行、敢于直言的士人,让他们担任地方长官,监督安抚百姓。自晋朝末年以来,这种风气就衰废了。如今四方刚刚安定,当务之急在于养育百姓。臣请求依照汉代的做法,重新设立四科取士,让三公宰相各自举荐当代的贤才,用来补授郡县官职。明确制定条例规格,防止其中结党营私的弊端。"皇帝下诏让公卿商议此事,但此事也就此搁置了。

北周乐逊上疏论述选举之事说:"选官部门赏赐记录功勋贤能之人,拟定补授官职爵位,一定应当与众人共同商定,要有公开表彰的授职方式。使人们能够尽心竭力,如同看见白昼一样光明磊落。人的才能有高有低,功劳有厚有薄,俸禄品秩的授予,不能不审慎对待。就像州郡选任官吏,尚且要在乡里聚集商议,何况天下的选官部门,怎能不听取众人的意见呢。至于地方州郡的官员,自然可以由朝廷内部直接任命。除此之外交由选官部门铨选叙用的官职,既然不是机密要务,又何必秘而不宣呢?人生在世,把荣耀俸禄看得很重,修身立行,是为了仰慕名声。然而遇到好时机本来就难,失去时机却很容易。在选任官职的时候,应当让众人心中明白清楚,然后才呈奏施行。这样才能使功劳勤勉之人被人所知,使众人对选任结果心悦诚服。"

隋文帝开皇年间,持书侍御史李谔因为选拔人才失当,上书说:"自魏朝三祖(曹操、曹丕、曹叡)以来,更加崇尚文辞,忽视了治理人民的大道,喜好雕虫小技般的文艺。下面的人跟从上面的风气,如影随形、如响应声,竞相追逐浮华,于是形成了风俗。江左的齐、梁两朝,这种弊病更加严重,无论贵贱贤愚,都只致力于吟诗作赋。于是又进一步背离常理、追求怪异,探求虚浮细微之处,争相在一个韵脚上比新奇,在一个字上比精巧。文章连篇累牍,写来写去不过是描摹风花雪月的形状;案牍堆积盈箱,也只是些描写风云景物的辞藻。世俗以此互相标榜攀比,朝廷也依据这些来选拔士人。既然开辟了这样的求取利禄之路,人们爱好崇尚这类文辞的心思也就更加浓厚。于是里巷间懵懂无知的孩童,贵族子弟,还没读过《六甲》这样的启蒙读物,就先学会写五言诗了。至于像伏羲、舜、禹的典籍,伊尹、傅说、周公、孔子的学说,都不再放在心上,何曾用心听过。把狂妄放诞当作清高超脱,把随意抒情当作功业成就,把儒者朴素的学问斥为古板笨拙,把辞赋才华当作君子的标志。所以文辞一天比一天繁

捐本逐末,流遍华壤,递相师祖,浇漓愈扇。及大隋受命,圣道聿兴,屏黜轻浮,遏止华伪。自非怀经抱质,志道依仁,不得引领搢绅,参厕缨冕。是以开皇四年,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其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马幼之上表华艳,付所司理罪。由是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钻仰坟素,弃绝华绮,择先王之令典,行大道于兹代。如闻在外州县,仍踵弊风,选吏举人,未遵典则。至于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齿;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称誉,则选充吏职,举送天朝。盖由县令、刺史,未行风教,犹挟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宪司,职当纠察。若闻风即劾,恐挂网者多,请勒诸司,普加搜访,有如此者,具状送台。」

通典卷第十七 选举五

  杂议论中

  大唐贞观八年三月,诏进士读一部经史。二十二年九月,考功员外郎王师明知贡举,时冀州进士张昌龄、王公理并有俊才,声振京邑,而师明考其文策全下,举朝不知所以。及奏等第,太宗怪无昌龄等名,因召师明问之,对曰:「此辈诚有词华,然其体轻薄,文章浮艳,必不成令器。臣若擢之,恐后生相仿效,有变陛下风雅。」帝以为名言,后并如其言。其年,马周上书曰:「自古郡守、县令,皆妙选贤德,欲有擢升,必先试以临人,或从二千石入为丞相。今朝廷独重内官,县令、刺史,颇轻其选,刺史多是武夫、勋人,或京官不能职,方始外出;而折冲、果毅之内,身材强壮者,先入为中郎将,其次始补州任。边远之处,用人更轻,其才堪宰莅,以德行见擢者,十不能一。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

  高宗显庆初,黄门侍郎刘祥道以选举渐弊,陈奏。其一曰:

    吏部比来取人,伤多且滥:每年入流数过千四百人,是伤多;永徽五年,一千四百三十人;六年,一千十八人;显庆元年,一千四百五十人。不简杂色人即注官,是伤滥。杂色解文:三卫、内外行署、内外番官、亲事、帐内、品子任杂掌、伎术、直司、书手、兵部品子、兵部散官、勋官、记室及功曹、参军、检校官、屯副、驿长、校尉、牧长。经学时务等比杂色,三分不居其一。经明行修之士犹罕有正人,多取胥徒之流,岂可皆求

译琐,政事却一天比一天混乱,实在是因为抛弃了圣人的法度典范,制造无用的东西并当作有用之物。舍弃根本追逐末节,这种风气流传遍及全国各地,一代代相互效法承袭,浮薄的风气越发盛行。等到大隋承受天命,圣王之道重新兴起,摒弃斥退轻浮的风气,遏止华而不实的作风。凡是不是心怀经学、志存质朴,立志于道、依归仁义的人,都不得进入士大夫的行列,参与朝廷冠冕之列。因此在开皇四年,普遍诏令天下,公私文书,都应当务求朴实。这一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马幼之因为奏表华丽浮艳,被交付有关部门治罪。由此公卿大臣,都知道了为文的正道,无不专心钻研经典古籍,摒弃抛却华丽绮靡的文风,选择先王的美好典章,在当今推行大道。但据说在外地州县,仍然沿袭着不良的风气,选用官吏、举荐人才,还没有遵循正确的准则。至于那些在宗族乡党中以孝顺著称、在乡里被认为仁厚的人,他们的学问必定以典籍法度为本,交往也不随便附和,这样的人却被摒弃于私门之外,得不到录用;而那些学问不遵循古法、只是随波逐流赶时髦,写作轻薄浮浪的文章、结党互相吹捧的人,却被选用为官吏,举荐送往朝廷。这大概是因为县令、刺史,没有能够推行教化,反而心怀私情,不遵循公道。臣既然忝任御史之职,职责就在于纠察此类事情。如果听到这类风气就立即弹劾,恐怕触犯法网的人太多,请求命令各有关部门,普遍进行调查访察,如有这样的情况,将详情呈报御史台。"

《通典》卷第十七 选举五

杂议论中

大唐贞观八年三月,下诏令进士要研读一部经史。贞观二十二年九月,考功员外郎王师明主持科举考试,当时冀州进士张昌龄、王公理二人都颇有才华,声名震动京城,但王师明评定他们的文章策论都是下等,满朝上下都不明白其中的缘故。等到奏报及第名单时,太宗对没有张昌龄等人的名字感到奇怪,于是召见王师明询问,王师明回答说:"这些人确实有文采辞藻,但他们文风轻薄,文章浮华艳丽,必定成不了有用的人才。臣如果录取了他们,恐怕后生晚辈会竞相仿效,从而败坏陛下所倡导的雅正文风。"太宗认为这是至理名言,后来的情况也都如他所说的那样。这一年,马周上书说:"自古以来的郡守、县令,都是精心挑选贤能有德之人,想要提拔重用某人,一定先让他试任治理百姓的职务,有的甚至从二千石的郡守直接升任丞相。如今朝廷唯独看重京官,对于县令、刺史的选任,却相当轻视,刺史大多由武将、有功勋的人担任,有的是京官不能称职,才刚被外放出任;而折冲都尉、果毅都尉之中,身材强壮的人,反而优先被选入朝任中郎将,其次才补任州府的职务。边远地区,用人更是被轻视,那些才能足以担任地方长官、凭德行被选拔的人,十个当中挑不出一个。所以百姓还没能安居乐业,恐怕正是由于这个缘故。"

唐高宗显庆初年,黄门侍郎刘祥道因为选拔举荐制度逐渐产生弊端,上疏陈奏。其中第一条说:

吏部近来选取人才,弊病在于人数过多且选拔不精:每年入选授官的人数超过一千四百人,这是人数过多;(永徽五年,一千四百三十人;永徽六年,一千零一十八人;显庆元年,一千四百五十人。)不加甄别各种出身杂色人员就注授官职,这是选拔不精。(杂色的解释:三卫、内外行署、内外番官、亲事、帐内、品官子弟担任杂务掌管、技艺方术之人、直司、书手、兵部品官子弟、兵部散官、勋官、记室以及功曹、参军、检校官、屯副、驿长、校尉、牧长。)通经学、明时务等正途出身的人相比杂色出身的人,还不到三分之一。经学精通、品行端正的士人尚且很少见到真正合适的人才,大多任用的是胥吏差役这类人,怎么能都要求……

德行。即知天下共厘百姓之务者,善人少而恶人多。为国以来四十余载,尚未刑措,岂不由此!且官人非材者,本因用人之源滥;滥源之所起,复由入流人失于简择。今行署等劳满,唯曹司试判,不简善恶,雷同注官。但服膺先王之道者,奏第然始付选;趋走几案之闲者,不简便加禄秩。稽古之业虽信难成,斗筲之材伤于易进。其杂色应入流人,请令曹司试判讫,简为四等奏闻。量有材用,兼有景行者为第一等;身品强壮,及第八上,并兵部所送人不沾第一等,及准例合送兵部者,为第二等;余量简为第三、第四等。第一等付吏部,第二等付兵部,第三等付主爵,第四等付司勋,并准例处分。其行署等私犯下第公坐下下,虽经赦降,情状可责者,亦量配三司,不经赦降者,放还本贯。冀入流不滥,官皆得人,非材不取,不至冗杂;且令胥徒之辈知有铨择,虽复素非廉谨,必将渐自饬励。

译德行方面。就是说,天下共同治理百姓政务的人,善人少而恶人多。立国以来四十余年,刑罚尚未能搁置不用,难道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况且官员中有不称职的,根本在于用人的源头泛滥;而这泛滥的源头之所以出现,又是由于入流之人未经严格挑选。如今行署等官吏考满之后,只由曹司考试判词,不区分善恶,便千篇一律地注授官职。只有那些恪守先王之道的人,才应当先奏报等第然后再交付铨选;而那些只是在案牍之间奔走办事的人,不应轻易加授俸禄官阶。精研古学的功业固然确实难以速成,但器量狭小之辈过于容易得到晋升,则是有害的。那些杂色出身应当入流的人,请命曹司考试判词完毕后,区分为四等上奏朝廷。既有才干可用、又有美好德行的定为第一等;体貌强壮、且考在第八等以上的人,以及兵部所送而未能列入第一等的人,和依照旧例应当送交兵部的人,定为第二等;其余的酌量区分为第三、第四等。第一等交付吏部,第二等交付兵部,第三等交付主爵,第四等交付司勋,都按照旧例处理。那些行署等吏员因私罪定在下等、因公罪定在下下等的人,即使经过赦免降罪,但情节仍值得追究的,也酌情发配三司;未经赦免降罪的,遣返回原籍。希望借此使入流之人不再泛滥,官员都能得到合适的人才,不称职的不予录用,不至于冗杂混乱;并且使胥吏差役这类人知道朝廷有铨选甄别之制,即便平素并非廉洁谨慎之人,也必将逐渐自我约束勉励。

其二曰:

    古之选者,为官择人,不闻择人多而官员少。今之选者亦择人,但择之无准约。官员有数,入流无限,以有数供无限,人随岁积,岂得不剩。谨准约所须人,量支年别入流数:今内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略举大数,当一万四千人。人之赋命,自有修促。弱冠而从宦,悬车而致仕,五十年食禄者,罕见其人。壮室而仕,耳顺而退,取其中数,不过支三十年。此则一万四千人,三十年而略尽。若年别入流者五百人,经三十年便得一万五千人,定须者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足充所须之数。况三十年之外,在官者犹多,此便足有剩人,不虑其少。今每年入流者遂至一千四百余人,应须五百数外,常剩一倍以上。又比来放还者,见停亦千余人,更复年别新加,实非搜扬之法。

其三曰:

    杂色人请与明经、进士通充入流之数,以三分论,每二分取明经、进士,一分取杂色人。

其四曰:

    儒为教化之本,学者之宗,儒教不兴,风俗将替。今庠序遍于四海,儒生溢于三学,劝诱之方,理实为备,而奖进之道,事或未周。但永徽以来,于今八载,在官者以善政粗闻,论事者以一言可采,莫不光被纶旨,超升不次。而儒生未闻恩及,臣故以为奖进之道未周。

其五曰:

    国家富有四海,于今已四十年,百姓官寮未有秀才之举。未知今人之不如昔,将荐贤之道未至?岂使方称多士,遂阙斯人。请六品以下,爰及山谷,特降纶言,更审搜访,仍量为条例,稍加优奖。不然,赫赫之辰,斯举遂绝,一代盛事,实为朝廷惜之。

其六曰:

    唐虞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两汉用人,亦久居其职,所以因官命氏,有仓、庾之姓。魏晋以来,事无可纪。今之在任,四考即迁。官人知将秩满,岂无去就;百姓见官人迁代,必怀苟且。以去就之人,临苟且百姓,责其移风易俗,必无得理。请四考,依选法就任所加阶,至八考满,然后听选。岭南及瘴疠之所,四考不得替者,不在此限例。若计至五品,及有中上以上私犯,中下公坐,下上以下考者,四考满,依旧置替,得替人依式听选。还淳反朴,虽未敢期;送故迎新,实减其劳扰。

其七曰:

    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中书主事等,比来选补,皆取旧任流外有刀笔之人。欲参用经学时务之流,皆以俦类为耻。前后相承,遂成故事。但禁省崇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人物攸归,而多用胥徒之人,恐未尽铨衡之理。请降进止,稍清其选。

奉敕付所司,集群官详议。议者多难于改作,事竟不行。

  三年七月,上谓宰臣曰:「四海之广,唯在得贤。

译其二曰:

    古代选拔官员的人,是为官职选择人才,没听说过选择的人多而官员的名额少的。如今选拔的人也是选择人才,但选择却没有标准约束。官员的名额有定数,而进入仕途的人却没有限制,用有限的名额供应无限的人数,人随着年岁不断积累,怎能不剩余呢。谨此按照所需人数的标准,衡量支给每年入流(进入仕途)的人数:如今内外文武官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共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大略举其整数,应当为一万四千人。人的寿命,本来就有长有短。年满二十弱冠而出仕做官,到七十岁挂车致仕,做官满五十年领俸禄的人,很少见到。壮年(三十岁)出仕,六十岁退休,取其中间数,不过做官三十年。这样一万四千人,三十年就大略用尽。如果每年新入流的人有五百人,经过三十年便得一万五千人,而实际所需的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正好够所需的数目。况且三十年之外,在官任职的人还有很多,这样便已足够有剩余的人,不必担心人数不足。如今每年新入流的人竟达一千四百多人,除了所需的五百人之外,常常剩余一倍以上。加上近来罢官返乡等待重新任用的人,现留待的也有一千多人,还要每年再新增,这实在不是选拔人才的正确办法。

其三曰:

    请让杂色出身的人与明经、进士科出身的人,共同分享入流(进入仕途)的名额,以三份来算,每两份取明经、进士出身的人,一份取杂色出身的人。

其四曰:

    儒学是教化的根本,是学者的宗旨,儒教不兴盛,风俗就会衰败。如今各地学校遍布天下,儒生充满在三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之中,劝勉引导的方法,道理上确实已经完备,但奖励晋升的途径,事情上却或有不周全之处。只是永徽年间以来,到现在已有八年,在职官员因施行善政而略有名声的,议政者因一句可取的话,无不承蒙皇恩,破格晋升。而儒生却没听说沾受恩泽,臣因此认为奖励晋升的途径尚未周全。

其五曰:

    国家富有四海,到如今已有四十年,百姓官员之中却没有被举荐为秀才的。不知是如今的人不如古人,还是举荐贤才的途径尚未完备?岂能使正号称多士济济之时,却缺少这样的人才。请对六品以下官员,以及在深山乡野之人,特别颁下诏令,再次审慎搜求访察,并酌情制定条例,稍加优待奖励。不然的话,在这盛明之世,这一举荐之途竟然断绝,一代盛事,实在为朝廷感到惋惜。

其六曰:

    唐尧虞舜时三年考核一次政绩,三次考核后进行黜退或升迁,以明辨昏庸和贤明。两汉用人,也是让人长期任职,所以有依据官职而得姓氏的情况,如仓氏、庾氏之姓。魏晋以来,这方面的事就没有什么可记述的了。如今在任官员,四次考核就调动升迁。做官的人知道任期将满,怎能没有去留之念;百姓看到官员调动更替,必定心怀苟且应付之意。用怀有去留之念的人,去面对心怀苟且的百姓,要求他们移风易俗,必然没有道理可讲。请规定四次考核后,依照选任的法度,就地在原任所加阶,到八次考核期满,然后才听候重新选任。岭南以及瘴疠之地,四考不能替换的,不在此限。如果考核到五品,以及有中上以上的私罪、中下的公罪、下上以下考绩等级的,四考期满,仍旧依原例安排替换,得到替换的人依照法式听候重新选任。要恢复淳朴的风气,虽不敢期望能立即做到;但送旧迎新的做法,确实能减少其中的劳扰。

其七曰:

    尚书省二十四司以及门下省、中书省的主事等职位,近来选补的时候,都取用曾经担任过流外官、擅长刀笔文书的人。若想参用通晓经学、熟悉时务的人才,这些人都以与前者为同类为耻。这样前后相沿承袭,便成了惯例。但是禁中省署庄严崇高,皇帝的言辞机密,尚书省是政务的根本,人才的所归之地,却大多任用小吏出身的人,恐怕未能尽到选官衡才的道理。请求降下旨意,稍稍清理这类选任。

(此七条建议)奉敕交付有关部门,召集众官详细商议。议事的人大多难以更改成例,此事最终没有施行。

  贞观三年(应为永徽或显庆年间,此处依原文)七月,皇上对宰臣说:「天下如此广大,全在于得到贤才。你们用人,多是做表面文章,回避亲近熟识的人,不能尽心尽力,很不可取。从前祁奚举荐自己的儿子,古人把这当作美谈。即使你们的子侄有才能,也应当依照惯例举荐进用。」

  干封二年八月,皇上召见侍从大臣,责备他们不举荐贤良之人,宰相李安期进言说:「臣听说圣明的帝王,没有不为求得贤才而操

卿等用人,多作形迹,护避亲知,不得尽意,甚为不取。昔祁奚举子,古人以为美谈。即使卿等儿侄有才,亦须依例进奉。」

  干封二年八月,上引侍臣,责以不进贤良,宰相李安期进曰:「臣闻圣帝明王,莫不劳于求贤,逸于任使。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况天下至广,岂无英彦?但比来公卿有所荐引,即遭嚣谤,以为朋党,沉屈者未申,而在位者已损,所以人思苟免,竞为缄默。若陛下虚己招纳,务于搜访,不忌亲雠,唯能是用,谗毁不入,谁不竭诚?此皆事由陛下,非臣等所能致也。」上深然之。

  上元元年,刘峣上疏曰:「国家以礼部为考秀之门,考文章于甲乙,故天下响应,驱驰于才艺,不务于德行。夫德行者可以化人成俗,才艺者可以约法立名,故有朝登甲科而夕陷刑辟,制法守度使之然也。陛下焉得不改而张之!至如日诵万言,何关理体;文成七步,未足化人。昔子张学干禄,仲尼曰:『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又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今舍其本而循其末。况古之作文,必谐风雅,今之末学,不近典谟,劳心于卉木之闲,极笔于烟云之际,以此成俗,斯大谬也。昔之采诗,以观风俗,咏卷耳则忠臣喜,诵蓼莪而孝子悲,温良敦厚,诗教也。岂主于淫文哉!夫人之爱名,如水之务下,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陛下若以德行为先,才艺为末,必敦德励行,以伫甲科,丰舒俊才,没而不齿,陈寔长者,拔而用之,则多士雷奔,四方风动。风动于下,圣理于上,岂有不变者欤!」

  武太后临朝,垂拱中,纳言魏玄同以为吏部选举未尽得人之术,上疏曰:

    昔之列国,今之州县,士无常君,人有定主,自求臣佐,各选英贤,大臣乃命于王朝耳。秦并天下,罢侯置守。汉氏因之,有沿有革: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官则汉为置之;州郡掾史、督邮、从事,悉任之于牧守。爰自魏晋,始归吏部,递相因循,以迄于今。以刀笔求才,以簿书察行,法之弊久矣。

    盖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何以言之?夫尺丈之量,所及不永;锺庾之器,所积不多。非其所及,焉能度之;非其所受,何以容之。况天下之大,士人之众,而可委之数人之手乎?假使平如权衡,明如水鉴,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失斯广。况比居此任,时有非人而徇于势利者哉!使赃货交易,同乎市井,加以厚貌深衷,险如丘陵,使百行九流,折之于一面,具僚庶品,专断于一司,不亦难矣!

译劳、为任用人才而安逸的。况且十户人家的小地方,也必定有忠信之人,何况天下如此广大,岂能没有杰出人才?只是近来公卿有所举荐引进,就遭到喧哗诽谤,被说成结党营私,被埋没委屈的人还没有得到伸张,而在位的举荐者已经受到损害,所以人人都想着如何免祸自保,争相保持沉默。如果陛下虚心招纳人才,致力于搜求访察,不避讳是亲近还是仇怨,只要有才能就任用,谗言诋毁不能进入,那谁不竭尽忠诚呢?这都是由陛下决定的事,不是我们这些做臣子的所能促成的。」皇上深以为然。

  上元元年,刘峣上疏说:「国家把礼部作为考核选拔秀才的门径,用文章的优劣高下来考核,所以天下人纷纷响应,都奔竞于才艺,而不致力于德行。德行可以教化他人、成就良好风俗,才艺则可以约束法度、树立名声,所以有人早晨刚刚科举登第,晚上就触犯刑法,这是制定的法度和守持的规矩使然啊。陛下怎能不加以改革而重新申明呢!至于像每日能诵读万言,这与治国的道理有什么关系;文章七步而成,也不足以教化百姓。从前子张求学是为了谋求官禄,孔子说:『说话很少过失,做事很少后悔,官禄自然就在其中了。』又说:『实行有余力,就要学习文献典籍。』如今舍弃根本而追逐末节。况且古代作文章,必定谐和于风雅之道,如今的浅陋之学,不接近经典训诰,费尽心思于花草树木之间,用尽笔墨于烟云缥缈之际,用这样的方式来形成风气,实在是大错特错。从前采集诗歌,是为了观察风俗,吟诵《卷耳》则忠臣心生欣喜,诵读《蓼莪》则孝子为之悲伤,温柔敦厚,这才是诗教的本意。哪里是以淫靡的文辞为主呢!人对名声的追求,如同水往低处流一样,上面有所喜好,下面必定更加过分。陛下如果把德行放在首位,把才艺放在次位,必定能使人崇尚德行、勉力践行,来期待科举登第之人;使丰舒那样有才而无德者,虽有俊才却终身不被录用,使陈寔那样的忠厚长者,被选拔任用,那么众多士人就会如雷动般奔赴而来,四方之人也会闻风而动。下面的风气这样感动,上面的治理也就顺应天理了,怎么会有不改变的呢!」

  武太后临朝执政,垂拱年间,纳言魏玄同认为吏部选举官员还没有能够充分做到选拔人才的方法,上疏说:

    从前的诸侯列国,就相当于如今的州县,士人没有固定的君主,人各有其归属之主,各自寻求辅佐之臣,各自选拔英才贤能,而大臣才由天子朝廷来任命。秦朝统一天下,废除诸侯,设置郡守。汉代承袭秦制,有沿袭也有变革:诸侯可以自行任命俸禄四百石以下的官吏,其傅相等大官则由汉朝廷为其设置;州郡的掾史、督邮、从事等职位,全都任凭州牧郡守自行任用。自魏晋以来,才开始归属吏部统一选任,此后相沿相承,一直延续到如今。用刀笔文书的能力来求取人才,用簿册文书来考察品行,这种做法的弊端已经存在很久了。

    君子固然看重因循旧制而畏惧变革,但如果有不得已的情况,也应当运用独到的见识,制定出卓越的主张。像如今选官部门所推行的做法,并不是上古圣王的良法典范,而是近代的权宜之计,理应加以变革,这实在是当务之急。为什么这么说呢?丈尺一类的量器,所能测量的范围有限;钟庾一类的容器,所能盛装的东西也不多。不是它所能达到的范围,怎能用它来度量;不是它所能容纳的量,又怎能容纳得下。何况天下如此广大,士人如此众多,岂能委托给区区几个人来处理呢?即使权衡称重公平如秤,明察秋毫如镜,人的力量总有极限,明察也总有穷尽之时,所要甄选综理的事务既然繁多,混乱错失也就随之广泛。何况近来担任此职的人,有时还有并非合适之人却徇私谋取权势私利的情况呢!使得贿赂交易,如同市井买卖一般,加上有些人外表忠厚而内心险恶如同丘壑一般深不可测,使得各种各样的品行,都要在这一个方面上加以裁定,众多的官员和各类人才,都要由一个部门专断决定,这不也太难了吗!

    况且自古以来,动乱的时候多,太平的时候少。武德、贞观年间,与如今的情况也不同,唐朝开国之初,各项事务刚刚草创,不仅每天时间都不够用,而且人才也稀少。上天赐福给大唐的圣明天子,享有国祚长久,家家户户都可以受到封赏,杰出人才不断涌现,人人都以有德才而耻于卑贱,得逢盛世而不敢懈怠,各类进入仕途的人,每年以千计。众多的官职职位,却没有再增加,官员有固定的员额,

    且前古以来,乱多理少。武德、贞观,与今亦异,皇运之初,庶事草刱,岂唯日不暇给,亦乃人物稀少。天祚大圣,享国永年,比屋可封,异人闲出,咸以为有道耻贱,得时无怠,诸色入流,年以千计。群司列位,无复新加,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混淆,玉石不分,用舍去留,得失相半。既即事为弊,致后来滋甚。

    夫夏殷以前,制度多阙,周监二代,焕乎可睹。岂诸侯之臣,不皆命于天子;王朝庶官,亦不可专于一职。故穆王以伯煚为太仆正,命之曰:「慎简乃僚,无以巧言令色便僻侧媚,其唯吉士。」此则令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僚属委之,则三公九卿亦然矣。周礼,太宰、内史,并掌爵禄废置;司徒、司马,别掌兴贤诏事。当是分任于群司,而统之以数职,各自求其小者,而王命其大者也。昔区区宋朝,尚为裴子野所叹,而况于当今乎!

    又夫从政莅官,不可以无学。书曰:「学古入官,议事以制。」传曰:「我闻学以从政,不闻以政入学。」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或龆龀之年,已腰银艾;或童丱之岁,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徒,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荫自高。夫象贤继及,古之道也。所谓冑子,必裁诸学,修六礼以节其性,明七教以兴其德,少则受业,长而出仕,并由德进,必以才升,然后可以利用宾王,移家事国。少仕则废学,轻试则无才,于其一流,良足惜也。又勋官三卫流外之徒,不待州县之举,直取之于书判,恐非先德行而后言才之义也。

    臣窃见制书,每令三品荐士,下至九品,亦令举人,此圣朝仄席旁求之意也。但以褒贬不甚明,得失无大隔,故人上不忧黜责,下不尽搜扬,苟以应命,莫慎所举。且惟贤知贤,圣人笃论;伊、皋既举,不仁咸远。复患阶秩虽同,人才异等,身且滥进,鉴岂知人?今欲务得实才,兼宜择其举主。流清以源洁,影端由表正,不详举主之行能,而责举人之庸滥,不可得也。

武太后不纳。

  天授三年,右补阙薛谦光以其时虽有学校之设,禁防之制,而风俗流弊,皆背本而趋末,矫饰行能,以请托奔驰为务,上疏曰:

    自七国以来,虽杂以纵横,而汉兴求士,犹征百行。是以礼让之士,砥才毓德,既闾里推高,然后为府寺所辟。而魏氏取人,好其放达。晋、宋之后,只重门资,奖为人求官之风,乖授职惟贤之义。梁、陈之闲,特好词赋,故其俗以诗酒为重,未尝以修身为务。降及隋室,余风尚存,开皇中李谔奏于文帝曰:「昔魏之三祖,更好文词,忽君人大道,好雕虫小艺,连编累牍,盈箱积案,独有月露风云之状而已。

译而人数却没有限定。选拔汇集之初,人才如雾聚云屯般众多,到最终选拔录用时,十个人里录不到一个。清浊混杂不分,玉石不加区别,用与不用、去留取舍,得与失各占一半。既然在当下的施行中已成弊端,导致后来的情况更加严重。

    夏商以前,制度大多有所欠缺,周朝借鉴夏商两代,制度灿然可见。难道诸侯的臣属,全都要由天子任命吗;王朝的各级官员,也不能全都专属于一种职守。所以周穆王任命伯冏为太仆正,命令他说:「谨慎地选择你的下属僚佐,不要用花言巧语、装出和颜悦色、谄媚逢迎的人,只要选用善良正直之士。」这就是让他自行选择下属官吏的明文。太仆正,不过是中大夫的官阶罢了,尚且把僚属的任命委托给他,那么三公九卿也应当如此了。《周礼》中,太宰、内史,都掌管爵位俸禄的授予废黜;司徒、司马,另外掌管举荐贤才、诏令行事。这正是分别委任给各个部门,而用几个职位来统一管理,各自寻求他们下属的小官,而天子只任命那些大官。从前小小的宋朝,尚且被裴子野所感叹批评,何况如今的大唐呢!

    再说从政治理为官,不能没有学问。《尚书》说:「学习古代典训然后入朝为官,议论政事要依据法度制度。」《左传》说:「我只听说过学习之后才能从政,没听说过用从政的经历来求学的。」如今权贵外戚的子弟,通常很早就谋求官职,有的还在垂髫幼年,就已经腰佩银印艾绶(做了官);有的还在总角孩童之年,就已经身着紫朱官服。弘文馆、崇贤馆的学生,千牛卫的侍从、辇脚一类的差役,考试的内容既浅显,才能技艺也很浅薄,但门第出身自有其历史,凭借祖荫资历自然就高。像先辈贤能子孙相继承袭,这本是古代的常道。所谓的贵族子弟,一定要在学校中加以裁培教育,用六种礼仪来节制他的性情,用七种教化来兴发他的德行,年少时便接受学业教育,年长后才出仕为官,都是依靠德行来进用,一定要凭借才能来提升,这样以后才可以有利于辅佐君王、为国效力、齐家治国。年少就出仕做官就会荒废学业,轻率试用就会没有真才实学,对于这一类的人来说,实在是很可惜的。此外勋官三卫和流外出身之类的人,不经过州县的举荐,直接凭借书判考试来选取,恐怕不符合先重德行而后论才能的道理。

    臣私下看到诏书,常常命令三品以上官员举荐人才,下至九品官员,也命令举荐,这是圣朝虚心求贤、广泛访求的用意。但因为褒扬贬责不太明确,得失之间也没有太大差别,所以人们上不担心因黜退而受责,下不肯尽心搜求推举,只是敷衍应付诏命,不慎重对待所举荐的人。而且只有贤能的人才了解贤能的人,这是圣人所笃信的看法;伊尹、皋陶被举用之后,不仁的人就都被疏远了。还担心即使官阶品秩相同,人的才能也各有等第,若本身滥竽充数得以晋升,鉴察者又怎能了解真正的人才呢?如今想要务求得到真正的人才,也应当同时审慎选择那举荐之人。水流的清澈是因为水源的洁净,影子端正是因为形体端正,如果不详细审查举荐人的德行才能,却去责求被举荐之人的平庸滥竽,是做不到的。

武太后没有采纳。

  天授三年,右补阙薛谦光认为当时虽然设有学校的建制、禁令防范的制度,但风俗已流于弊端,人人都背离根本而追逐末节,矫饰品行才能,把请托奔走钻营当作要务,上疏说:

    自战国七雄以来,虽然夹杂着纵横捭阖之术,但汉朝兴起后求取人才,仍然征验各种品行。因此讲求礼让的士人,磨砺才干、涵养德行,先是被乡里推崇尊敬,然后才被官府征召任用。而曹魏取用人才,喜好放荡不羁之人。晋、宋以后,只看重门第资历,助长了为人谋求官职的风气,违背了只依据贤能授予官职的道义。梁、陈之间,特别喜好词赋,所以那时的风俗以诗酒为重,不曾把修身作为要务。到了隋朝,这种遗留的风气仍然存在,开皇年间李谔上奏隋文帝说:「从前曹魏三祖,都更喜好文辞,忽视了君临天下的治国大道,喜好雕琢辞藻这样的小技艺,连篇累牍,堆满箱笥案头,唯独描写风花雪月之类的作品罢了。当代的风俗因此互相攀比标榜,朝廷也据此选拔人才,所以文章辞藻日益繁琐,政事也日益混乱。」隋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于是下诏禁止文章成为浮华辞藻之作。这一年,泗州刺史司马幼之因为奏表文辞不质朴而获罪。于是风俗为之改变振作,政治教化因此大行。到了隋炀帝,又改变了前朝的法度,设置进士等科目,所以后辈之人又相互仿效,都以浮华虚饰为贵。

    大唐建立以来,逐渐革除了前代的弊病,陛下君临天下,树立根本、崇尚教化。但如今的举人,却

代俗以之相高,朝廷以兹擢人,故文笔日烦,其政日乱。」帝纳其言,乃下制禁文笔之为浮词者。其年,泗州刺史司马幼之以表词不质书罪。于是风俗改励,政化大行。及炀帝,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故后生复相仿效,皆以浮虚为贵。

    有唐纂历,渐革前弊,陛下君临,树本崇化。而今之举人,有乖事实,乡议决小人之笔,行修无长者之论,策第喧竞于州府,祈恩不胜于拜伏。或明制适下,试令搜扬,则驱驰府寺,请谒权贵,陈诗奏记,希咳唾之泽,摩顶至足,冀提携之恩。故俗号举人为「▯举」。夫▯者,自求之称,非人知我之谓也。察辞度材,则人品可见矣。故选曹授职,諠嚣于礼闱;州郡贡士,诤讼于陛闼。谤议纷纭,寖成风俗。今夫举人,询于乡闾,归于里正而已。虽迹亏名教,罪加刑典,或冒籍窃资,邀勋盗级,假其贿赂,即为无犯乡闾。

    设如才应经邦,唯令试策;武能制敌,只验弯弧。文擅清奇,则登甲科;藻思小减,则为不第。以此收人,恐乖事实。何者?乐广假笔于安仁,灵运词高于穆之,平津文劣于长卿,子建藻丽于荀彧。若以射策为官,则潘、谢、曹、马必居孙、乐之右;协赞机猷,则安仁、灵运亦无裨附之益。由此言之,固不可一概而取也。其武艺亦然。故谋将不长于弓马,良相宁资于射策。伏愿陛下降明制,颁峻科,文则试以理官,武则令其守御,使侥名滥吹之伍,无所藏其庸谬。

    臣谨按吴起临战,左右进剑,吴子曰:「夫临难决疑,乃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又按诸葛亮临戎,不亲戎服,顿蜀兵于渭南,司马宣王持剑,劲卒不敢当,此岂弓矢之用乎?又按杨得意诵长卿之文,武帝曰:「恨不得与此人同时。」及相如至,终于文园令,不以公卿之位处之者,盖非其任故也。

    又按汉法,所举之主,终身保任。杨雄之坐田仪,责其冒荐;成子之居魏相,酬于得贤。赏罚之令行,则请谒之心绝;退让之义着,则贪竞之路塞矣。仍请宽立年限,容其采访简汰,堪用者令试守,以观能否,参检行事,以核是非。称职者受荐贤之赏,滥举者抵欺罔之罪,自然举得才行,而君子之道长矣。

  圣历三年二月,武太后令宰相各举尚书郎一人,狄仁杰独荐男光嗣,由是拜地官尚书郎,莅事有声。太后谓仁杰曰:「祁奚内举,果得人也。」长安二年,武太后下求贤令,狄仁杰曰:「荆州长史张柬之,其人虽老,真宰相才也。」乃召为洛州司马。他日,又求贤,仁杰曰:「臣前言张柬之。」太后曰:「已迁之矣。」对曰:「臣荐之请为相也,今为洛州司马,非用之。」又迁秋官侍郎。

译与实际不相符合,乡里的议论受制于小人的笔墨,品行操守没有德高望重者的公正评论,考试及第与否在州府之中喧闹竞争,祈求恩惠时无不叩头拜伏。有时朝廷刚颁下明诏,命令搜求举荐人才,这些人便奔走于官府之间,向权贵求见请托,进献诗文书信,希望能沾得一点恩泽,磕头至脚以示恭敬,希望得到提携的恩惠。所以世俗把举人称为「〇举」(意为自我举荐、自我圆通钻营)。「〇」这个字,是自我求取的称谓,不是别人了解我的意思。观察其言辞、衡量其才具,那么人的品格就可以看出来了。所以吏部选官的时候,在礼部贡院喧闹不已;州郡贡举人才的时候,在宫门前争讼不休。诽谤议论纷纷扬扬,渐渐形成了风气。如今这些举人,向乡里询问品行,也不过是归结于里正一人罢了。有的人虽然行为亏损了名教礼法,罪行应当加以刑罚制裁,但有的人假冒户籍窃取财物,冒领勋级功劳,只要有贿赂,就可以被认为在乡里没有过犯。

    假设有的人才能足以经营治理国家,却只让他考试对策;有武艺足以制服敌人,却只检验他弯弓射箭。文采擅长清新奇特的,就登上甲科;文思稍有欠缺的,就落第不中。用这样的方式选拔人才,恐怕与事实不符。为什么呢?乐广曾借用潘岳(安仁)的文笔(代写文章),谢灵运的文辞高过檀道济(穆之),公孙弘(平津侯)的文才不如司马相如(长卿),曹植的文采比荀彧更华丽。如果以考试对策来选拔官员,那么潘岳、谢灵运、曹植、司马相如必定会位居孙权、乐广之上;但若论辅佐谋划国家大计,潘岳、谢灵运也未必有什么补益。由此说来,本来就不能一概而论地选取人才。武艺方面也是如此。所以善谋略的将领不一定擅长弓马,贤良的宰相也不必依靠考试对策。恳请陛下颁下英明的诏令,颁布严格的科目制度,文官就用治理政务来考试,武官就让他实际担任守御之职,使那些侥幸得名、滥竽充数之辈,无处可藏其平庸荒谬。

    臣谨按吴起临阵作战时,左右侍从进献宝剑,吴起说:「面临危难决断疑虑,这才是将领应做的事。用一把剑(去拼杀)的本事,不是将领应做的事。」又按诸葛亮亲临战阵,不亲自穿戴戎装,将蜀军驻扎在渭水之南,司马懿虽持剑对峙,精锐士卒也不敢轻举妄动,这难道是靠弓箭的作用吗?又按杨得意向汉武帝诵读司马相如的文章,武帝说:「遗憾不能与这个人同时代。」等到司马相如来到朝廷,最终只做到文园令,没有让他处在公卿的高位,是因为那不是他所能胜任的职务的缘故。

    又按汉朝的法度,举荐人才的主管者,终身要为所举荐之人担保。杨雄因为田仪的事获罪,是责备他冒昧举荐失当;成子居于魏国宰相之位,是因为得到贤才而受到酬报。奖赏与惩罚的法令得以施行,那么请托求情之心就会断绝;谦让的道义得以彰显,那么贪求争竞的门路就会堵塞。仍请宽限年限,让他们从容采访甄别筛选,可堪任用的人先让他试守其职,以此观察他是否称职,参照检验实际的政绩,来核实是非曲直。称职的人应受到举荐贤才的奖赏,滥举妄荐的人应处以欺罔之罪,这样自然就能举荐得到有才有德之人,而君子的正道也就得以伸张了。

  圣历三年二月,武太后命令宰相各自举荐一名尚书郎,狄仁杰单单举荐了自己的儿子狄光嗣,因此被任命为地官尚书郎,在职任事颇有声誉。太后对狄仁杰说:「祁奚举荐自己人(也能不失公正),果然是能选拔到人才啊。」长安二年,武太后颁下求贤诏令,狄仁杰说:「荆州长史张柬之,这个人虽然年纪已老,却真的是宰相之才啊。」于是召他来任洛州司马。后来又一次求访贤才,狄仁杰说:「臣先前已经举荐过张柬之了。」太后说:「已经提拔过他了。」狄仁杰回答说:「臣举荐他是请求让他担任宰相,如今只让他做洛州司马,并不是真正任用他啊。」于是又升任他为秋官侍郎。长安四年,夏官尚书、灵武道大总管姚元之即将赴任镇守边地,太后命令他举荐可以担任宰相的人。姚元之回答说:「秋官侍郎张柬之沉稳厚重、有谋略,能够决断大事,而且他年事已高,希望陛下尽快任用他。」于是张柬之就做了宰相。

  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书说:

    天下百姓的性命,无不悬系于县令,安身立命依托于刺史,这是最亲近百姓的官职了。因此亲近治理百姓的职任,应当选用贤能的人才;用人的方法,应当重视这类官职的选任。但如今刺史、县令的选任,除了京城附近州县的

四年,夏官尚书、灵武大总管姚元之将赴镇,太后令举堪为宰相者。元之对曰:「秋官侍郎张柬之沈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年老,惟陛下急用之。」遂为相。

  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书曰:

    夫元元之众,莫不悬命于县令,宅生于刺史,此其尤亲于人者也。是以亲人之任,宜得贤才;用人之道,宜重其选。而今刺史、县令,除京辅近处之州刺史犹择其人,县令或备员而已;其余江、淮、陇、蜀、三河诸处,除大府之外,稍稍非才。但于京官之中,出为州县者,或是缘身有累,在职无声,用于牧宰之闲,以为斥逐之地;因势附会,遂忝高班,比其势衰,亦为刺史;至于武夫、流外,积资而得官,成于经久,不计有才,诸若此流,尽为刺史。其余县令以下,固不可胜言。盖甿庶所系,国家之本。务本之职,反为好进者所轻,承弊之邑,每遭非才者所扰,而欲天下和洽,固不可得也。古者刺史入为三公,郎官出宰百里,莫不互有所重,劝其所行。臣窃怪近俗偏轻此任。今朝廷卿士入而不出,于其私情,甚自得计。何则?京华之地,衣冠所聚,子弟之闲,身名所出,从容附会,不劳而成。一出外藩,有异于是。人情进取,岂忘之于私,但法制之不敢违耳,原其本意,固私是欲。今大利于京职,而不在外郡,如此则智能之士,欲利之心,日夜营营,安肯复出为刺史、县令?而国家之利,方赖智能之人,此辈既自固而不行,在外者又技痒而求入,如此,则智能之辈常无亲人之者,今又未革之以法,无乃甚不可乎!故臣以为欲理之本,莫若重刺史、县令,此官诚重,智能者可行。正宜悬以科条,定其资历:凡不历都督、刺史,虽有高第者,不得入为侍郎、列卿;不历县令,虽有善政者,亦不得入为台郎、给、舍;虽远处都督、刺史,至于县令,递次差降,以为出入,亦不十年频任京职,又不得十年尽任外官。如此设科以救其失,则内外通理,万姓获安。如积习为常,遂其私计,天下不可为理也。

    又古之选用贤良,取其称职,或遥闻而辟召,或一见而任之,是以士修素行,不图侥幸。今天下未必理于上古,而事务日倍于前,诚为不正其本而设巧于末。所谓末者,吏部条章,动盈千万,刀笔之吏,辨析毫厘,节制抢攘,溺于文墨;胥徒之猾,又缘隙而起。臣以为始造簿书,以备用人之遗忘耳,今反求精于案牍,不急于人才,亦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记。去之弥远,可为伤心。凡称吏部之能者,则曰从县尉与主簿,从主簿与县丞,斯选曹执文而善知官次者也,唯据其合与不合,而多不论贤与不肖,大略如此,岂不谬哉!

译刺史还挑选合适的人选之外,县令有时只是凑数充员而已;其余像江、淮、陇、蜀、三河等地区,除去大府(重要州郡)之外,逐渐都不再重视人才。往往只是在京官之中,把那些出任州县官职的人,有的是因为自身有牵连过失,在职任上没有政绩声誉,就在担任地方官的空隙间,把这当作贬斥放逐的手段;有的凭借权势攀附,于是忝居高位,等到权势衰落,也被外放为刺史;至于武人出身、流外出身的官员,靠积累资历而得官,经过长久的资历熬成,不考虑是否真正有才,这一类的人,也都被任命为刺史。其余县令以下的官员,情况就更不必细说了。要知道百姓的安危所系,正是国家的根本。这种致力于根本的职务,反而被那些热衷于钻营晋升的人所轻视,遭受弊政积弊之地的县邑,又常常被没有才能的人所侵扰,这样却想要天下和睦太平,实在是不可能的。古时候刺史可以入朝担任三公,郎官也可以外放担任地方长官,无不互相重视,以此互相勉励督促。臣私下感到奇怪,近来的风俗竟偏偏轻视这类职任。如今朝廷的公卿大臣只求进入朝廷任职而不愿外出,就他们个人的私心而言,很是自鸣得意。为什么呢?京城是衣冠士族聚集的地方,子弟们之间,晋身扬名的机会都在此地产生,从容周旋、依附交结,不费力就能有所成就。一旦外放到藩镇地方任职,情形就与在京城不同了。人之常情总是趋利求进,难道能忘记自己的私利,只是碍于法度制度不敢违背罢了,追究其本意,原本就是出于私心私欲。如今在京城任职大有利可图,而在外郡任职却没有这样的好处,这样一来,有才智能力的人,追逐私利之心,日夜钻营不休,怎么肯再愿意外放担任刺史、县令呢?可国家的利益,正要依靠有才智的人来实现,这些人既然自己固守京城而不愿外出,而在外任职的人又急于谋求调回京城,这样一来,有才智之辈就常常没有亲身治理百姓的机会,如今又不用法度加以革除,岂不是很不应该吗!所以臣认为想要达到治理的根本,不如重视刺史、县令这类职任,这类官职确实受到重视了,有才智的人才会愿意去担任。正应当悬立明确的科条,确定资历要求:凡是没有担任过都督、刺史职务的,即使考核成绩优异,也不得升入朝廷担任侍郎、列卿一类的官职;没有担任过县令的,即使有良好的政绩,也不得升入朝廷担任台郎、给事中、中书舍人一类的官职;即使是偏远地区的都督、刺史,以至于县令,也要依次递降资历,作为出入朝廷内外任职的依据,也不要让人十年都频繁只在京城任职,也不要让人十年都一直只担任外官。这样设立科条来补救这一弊端,那么朝廷内外的治理就能相通,天下百姓就能得到安宁。如果照旧积习成常态,只顾遂行个人的私利打算,那么天下就不可能得到治理了。

    还有,古代选用贤良之人,看重的是他们是否称职,有的是远远听闻其名声而征召,有的是一见面就委以任用,因此士人平日修养自己的品行,而不图侥幸获得官职。如今天下未必比上古时代治理得更好,而事务却比从前繁多了一倍,实在是因为没有端正根本却在细枝末节上耍弄机巧。所谓的末节,就是吏部的条例章程,动不动就多达成千上万条,掌管文书刀笔的官吏,辨析毫厘之间的差异,节制约束纷繁复杂的事务,沉溺于繁琐的文书之中;而奸猾的胥吏差役,又趁着这些空隙从中作弊。臣认为当初设立簿册文书,本是为了防备用人时遗忘罢了,如今反而在案牍文书上讲求精细,却不急于选拔真正的人才,这与丢失了宝剑于江中,却在船上刻记号(以求日后按记号打捞)又有什么不同呢。离本来的目的越来越远,实在令人痛心。凡是称赞吏部办事有能力的,就说是从县尉升任到主簿,从主簿升任到县丞,这不过是选官部门执守条文、擅长熟悉官职迁转次序的做法罢了,只是依据是否符合条文规定,却大多不论其是贤能还是不肖,大体都是这样,难道不荒谬吗!陛下如果不认为吏部尚书、侍郎是贤能之人,就一定不会把选官的职事委托给他们;吏部尚书、侍郎既然是因为贤能而受到委任,难道还不能识别人才吗?人才难以识别,虽然自古以来就慎重对待,但只要能选拔十人中得五人,这个方法就是可行的。如今却拘泥于条文格式,以谨守规矩为可贵,侥幸遇到能自我省察的主事之人,每次选官所拔擢的也不过三五个人;如果又遇到固执拘泥的主事者,那就一个人也选拔不出来。仅仅依据资历配给职位,就自以为有能力

陛下若不以吏部尚书、侍郎为贤,必不授以职事;尚书、侍郎既以贤而受委,岂复不能知人?人之难知,虽自古所慎,而拔十得五,其道可行。今则执以格条,贵于谨守,幸其心能自觉者,每选所拔亦有三五人;若又专固者,则亦一人不拔。据资配职,自以为能,为官择人,初无此意,故使时人有「平配」之议,官曹无得贤之实。故臣以为选部之法,弊于不变。变法甚易,在陛下涣然行之。假如今之铨衡,欲自为意,亦限行之以久,动必见疑,遂用因循,益为浮薄。今若刺史、县令精核其人,即每年当管之内,应有合选之色,且先委曲考其才行,堪入品流,然后送台,台又推择,据所用之多少,为州县之殿最,一则州县慎于所举,必取入官之才;二则吏部因其有成,无多庸人干冒。纵有不任选者,谬起怨端,且犹分谤于外台,不至諠哗于南省。今则每岁选者动以万计,京师米物为之空虚,岂多士若斯,盖渝滥至此。而欲仍旧致理,难于改制,只益法之烦碎,贤愚混杂,就中以一诗一判定其是非,适使贤人君子从此遗逸,斯亦明代之阙政,有识之所叹息也。

    又天下虽广,朝廷虽众,而士之名贤,诚可知也。若使毁称相乱,听受不明,事将已矣,无复可说。如知其贤能,各有品第,每一官阙,而不以次用之,则是知而不为,焉用彼相。借如诸司清要之职,当用第一之人,及其要官阙,时或以下等叨进,以故时议无高无下,唯论得与不得,自然清议不立,名节不修,上善则守志而后时,中人则躁求而易操。其故何哉?朝廷若以令名进人,士子亦以修名获利,而利之所出,众则趋焉。已而名利不出于清修,所趋多归于人事,其小者苟求取得,一变而至阿私;其大者许以分义,再变而成朋党:斯并教化渐渍,使之必然。故于用人之际,不可不第其高下;若高下有次,不可谬干。夫士必刻意修饰,思齐日众,刑政自清。此皆兴衰之大端,安可不察也。

  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玚上言:「伏闻承前之例,每年应举常有千数,及第两监不过一二十人。臣恐三千学徒,虚费官廪;两监博士,滥縻天禄。臣窃见入仕诸色出身,每岁向二千余人,方于明经、进士,多十余倍,自然服勤道业之士不及胥吏,以其效官,岂识先王之礼义。陛下设学校务以劝进之,有司为限约务以黜退之,臣之微诚,实所未晓。今监司课试,十已退其八九,考功及第,十又不收一二,长以此为限,恐儒风渐坠,小道将兴。若以出身人多,应须诸色都减,岂在独抑明经、进士也。」上然之。

  左监门卫录事参军刘秩论曰:

    王者官人,必视国之要,杜诸户,一其门,安平则尊经术之士,有难则贵介胄之臣。

译,这本不是为官职选择合适人才的初衷,所以使当时的人有「平均分配」的议论,官府衙署也没有真正得到贤才的实效。所以臣认为选官部门的方法,弊端就在于不能变革。变革方法其实很容易,关键在于陛下毅然决然地推行。假使如今的选官衡才制度,想要自己有所改变,也会因为长期施行已久,动辄就会被人怀疑,于是只好因循守旧,更加流于浮华浅薄。如今若是让刺史、县令精心考核他们辖内的人才,那么每年在其管辖境内,凡是应当参加铨选的各类人才,先大致详细考核其才能品行,看是否堪于进入品官流内,然后再送到吏部,吏部再加以推举甄选,依据所送人才的多少,来评定州县官员的优劣等第,这样一来,一则州县在举荐时会更加慎重,必定选取真正堪任官职的人才;二则吏部凭借这已有的成果,就不会有太多平庸之人前来钻营。即使有不能被选中任用的人,错怪起怨恨,也还是可以把怨言分散到外面的州府衙署,不至于都喧闹聚集在尚书省(南省)。如今每年参加铨选的人动辄以万计,京城的米粮物资都因此耗空,难道真的是人才多到这种程度吗,其实是选拔制度混乱泛滥到了这种地步啊。而如今却还想仍旧沿用旧法来求得治理,比起改革制度更困难,只会使法令更加烦琐细碎,贤愚混杂不分,其中还只用一篇诗、一道判语来判定人才的高下,这恰恰使得贤德的君子从此被遗漏埋没,这也是清明盛世中的一大缺失的政事,有识之士为此感到叹息啊。

    还有,天下虽然广大,朝廷官员虽然众多,但士人中的名望贤才,其实是可以了解得到的。如果毁谤和称誉相互混淆,听取采纳时不能明辨是非,那事情就没有办法了,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如果明明知道谁贤能,各有品第等次,可每逢一个官职出缺,却不按次序任用这些贤才,那就是明知而不去做,那还要那些宰辅大臣有什么用呢。比如朝廷中各个清要的职位,本应当用第一等的人才,可是等到重要官职出缺时,有时却任用下等的人越级窃取,因此当时的舆论不分高低,只谈论能否得到官职,这样一来,自然清正的舆论就无法建立,名节操守也不能得到修养,上等贤才就固守志节而错失良机,中等之人就急躁钻营而轻易改变操守。这是什么缘故呢?朝廷如果用美好的名声来晋升人才,士人也就会凭借修养美名来获取利益,而利益产生的地方,众人就会趋之若鹜。既然如此,名声利益不是从清正修养中产生,而人们所趋附追求的大多归结于人情世故,其中程度轻的只求苟且获取,一变而流于阿谀私结;程度重的甚至相互结为朋党,再变就形成了朋党之争:这些都是教化逐渐浸染的结果,使得情势必然如此。所以在用人的时候,不能不区分他们的才能高下;如果高下已经有了明确的次第,就不能违背错乱地干求晋升。士人一定要刻意修身自饬,向往看齐的人一天天增多,那么刑罚政令自然就会清明。这些都是国家兴衰的重大关键,怎能不加以省察呢。

  开元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玚上言说:「臣听闻承袭以往的惯例,每年应举考试的士人经常有上千人,但两监(国子监、太学)及第的人数却不过一二十人。臣担心三千学子,白白耗费官府的粮饷;两监的博士,也白白浪费朝廷的俸禄。臣私下看到通过其他各种途径入仕的人,每年将近两千余人,与明经、进士科相比,多出十几倍,这样一来,勤勉修习学业之士自然比不上胥吏出身的人多,凭借这些人来任官治事,怎能懂得先王的礼义呢。陛下设立学校本是致力于劝勉进取,而有关部门却设置限制约束致力于黜退落第,臣的一片微薄诚意,实在有所不解。如今国子监考核测试,十个人里已经淘汰了八九个,而考功司(吏部)考试及第的,十个人中又录取不到一二个,长此以往以此为限制标准,恐怕儒学的风气会逐渐衰落,而歪门邪道将会兴起。如果是因为出身入仕的人太多,那么应当把各种入仕途径都相应削减,怎能唯独抑制明经、进士这两科呢。」皇上认为他说得对。

  左监门卫录事参军刘秩评论说:

    君王任用官吏,必须审视国家的要害所在,堵塞各种旁门左道,使晋身之途归于一统,天下安定太平时就尊崇通晓经学之士,遇到危难时就重视披坚执锐的武臣。

    夏、商、周三代选拔士人一定要通过学校,不合乎正道的人不能得以出仕,因此教诱人才没有二心,人们响应的途径也是统一的。到了周朝末年,各诸侯国的政治各不相同,选取人才的方式也多种多样,所以商鞅对此感到担忧,游说秦孝公说:「利益出自一个孔道的国家能称王,利益出自

    夏、殷、周选士必于庠序,非其道者莫得仕进,是以诱人也无二,其应之者亦一。及周之末,诸侯异政,取人多方,故商鞅患之,说秦孝公曰:「利出一孔者王,利出二孔者强,利出三孔者弱。」于是下令:非战非农,不得爵位。秦卒以是能并吞六国。汉室干戈以定祸乱,贵尚淳质。高后举孝悌、力田,文景守而不变,故下有常业,而朝称多士。及孝武察孝廉,置五经博士弟子,虽门开二三,而未失道德也。逮至晚岁,务立功名,锐意四夷,故权谲之谋设,荆楚之士进,军旅相继,官用不足。是以聚敛计料之政生,设险兴利之臣起,番系、严熊罴等经淮造渠,以通漕运,东郭偃、孔仅建盐铁诸利策,富者冒爵射官,免刑除罪。公用弥多,而为官者徇私,上下并求,百姓不堪刓弊。故巧法惨急之臣进,而见知废格之法作,杜周、减宣之属以峻文决理贵,而王温舒之徒以鹰击敢杀彰。而法先王之术,习俎豆之容者,无所任用,由是精通秀颖之士不游于学,游于学者率章句之儒也。是以昭帝之时,霍光问人疾苦,不本之于太常诸生,征天下贤良文学以访之,是常道不足以取人也。至于东汉,光武好学,不能施之于政,乃躬自讲经。肃宗以后,时或祖效,尊重儒术,不达其意而酌其文;三公尚书虽用经术之士,而不行经术之道。是以元、成以降,迄于东汉,慷慨通方之士寡,廉隅立节之徒众。无何,汉氏失驭,曹魏僭窃,中正取士,权归着姓,虽可以镇伏甿庶,非尚贤之术,盖尊尊之道。于时圣人不出,贤哲无位,诗道大作,怨旷之端也。洎乎晋、宋、齐、梁,递相祖习,其风弥盛。舍学问,尚文章;小仁义,大放诞。谈庄周、老聃之说,诵楚词、文选之言。六经九流,时曾阅目;百家三史,罕闻于耳。撮群钞以为学,总众诗以为资。谓善赋者廊庙之人,雕虫者台鼎之器。下以此自负,上以此选材,上下相蒙,持此为业,虽名重于当时,而不达于从政。故曰:「取人之道,可以敦化。」周书曰:「以言取人,人竭其言;以行取人,人竭其行。」取人之道,不可不慎也。原夫诗赋之义,所以达下情,所以讽君上。上下情通而天下乱者,未之有也。近之作者,先文后理,词冶不雅,既不关于讽刺,又不足以见情,盖失其本,又何为乎!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人不土著,萃处京畿,士不饰行,人弱而愚。

    夫古者以勋赏功,以才莅职,以才莅职,是以职与人宜;近则以职赏功,是以官与人乖。古者计人而贡士,计吏而用人,故士无不官,官无乏吏;近则官倍于古,士十于官,求官者又十于士,故士无官,后魏羽林士,今之万骑、军功是也。

译两个孔道的国家实力尚强,利益出自三个孔道的国家就会衰弱。」于是下令:不是因作战或务农立功的人,不得授予爵位。秦国最终因此能够吞并六国。汉朝凭借武力平定祸乱,崇尚淳朴质实的风气。汉高后(吕后)举荐孝悌、力田之人,文帝、景帝也承袭而不改变,所以百姓有固定的产业,朝廷也号称人才济济。到了汉武帝时察举孝廉,设置五经博士弟子,虽然入仕的门径开了两三个,但也还没有失去道德的根本。到了武帝晚年,致力于建立功名,一心用兵四方夷狄,因此权谋诡诈的计策被采用,荆楚一带崇尚武力权谋的人得以进用,战事连年不断,国家的财用因此不足。于是聚敛财货、精于计算谋利的政策由此产生,设置险关、兴办财利的大臣也随之兴起,如番系、严熊罴等人开凿疏通淮河,以便利漕运,东郭偃、孔仅等人建立盐铁专营等谋利之策,富人可以靠钱财买卖爵位、谋取官职,也可以纳钱免除刑罚、赦免罪过。国家用度越来越多,而做官的人也徇私谋利,上下都在贪求,百姓不堪忍受这种弊病困顿。所以精于苛法、行事严酷的官吏得以进用,「见知」「废格」这类严苛的法令也应运而生,杜周、减宣这类人凭借苛刻的条文、严厉的判决而显贵,而王温舒这类人则以像鹰隼一样凶狠敢于杀戮而显赫一时。而那些遵循先王之道、习练礼仪规范的人,却没有得到任用的机会,因此真正精通学问、才华出众的人不去求学,去求学的人大多只是些拘泥章句的儒生罢了。因此汉昭帝的时候,霍光询问民间的疾苦,不是根据太常寺的儒生们的意见,而是征召天下贤良文学之士来咨询访问,这说明平常之道已不足以选拔真正的人才了。到了东汉,光武帝喜好学问,却不能把它施行于政事之中,只是亲自讲授经书。汉章帝以后,有时也效法先辈,尊崇儒学经术,却不能领会其中的真意而只是拘泥于表面文辞;三公和尚书虽然任用通晓经学的士人,却不能真正践行经学中的治国之道。因此从汉元帝、成帝以来,一直到东汉,慷慨激昂、通达治国大道的士人很少,而拘泥于小节操守的人却很多。不久,汉室失去了统驭的权柄,曹魏篡夺了政权,用中正官品评选拔士人,权力归于世家大族,这虽然可以镇压安抚百姓,但并不是崇尚贤能的方法,而是尊崇门第等级的做法。在那个时代,圣人没有出现,贤能之士没有地位,诗歌中怨愤悲叹的作品大量产生,这正是怀才不遇、怨愤旷废的表现。到了晋、宋、齐、梁,相继沿袭这种风气,这种风气越来越盛。舍弃学问,崇尚文章;轻视仁义,放纵浮夸。谈论庄周、老聃的学说,诵读《楚辞》、《文选》一类的作品。六经和诸子百家的学问,有时才略微浏览过;诸子百家和三史,却很少听闻。摘抄各家学说以充作学问,汇集各种诗作以充作凭借。认为擅长作赋的人就是朝廷重臣的材料,擅长雕琢辞藻的人就是位居三公的器量。下面的人以此自负,上面的人以此选拔人才,上下相互蒙蔽,都以此为业,这样的人虽然当时名声很大,却不能通达从政治国之道。所以说:「选取人才的方法,可以敦厚教化风俗。」《周书》说:「用言辞来选取人才,人们就会竭力于言辞;用德行来选取人才,人们就会竭力于德行。」选取人才的方法,不能不慎重啊。推究诗赋的本意,本是用来表达百姓的心声,用来讽谏君主的过失。上下情意相通而天下发生动乱的,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近代作诗文的人,先讲究辞藻而后讲究道理,词句华丽却不雅正,既不关涉讽谏时政,又不足以表达真情实感,这已经失去了诗赋的根本,又有什么用处呢!隋朝废除了中正官品评选官的制度,选官不再以乡里评议为根本,因此乡里之间没有了名门大族,村邑之中没有了世家衣冠,人们不再世代定居本乡,都聚集流散在京城附近,士人不再修饰自己的品行,人心浮薄而愚昧。

    古时候是根据功勋来奖赏,凭才能来担任职务,凭才能来担任职务,因此职位与人才相称;而近来却是根据职位来奖赏功劳,因此官职与人才相违背。古时候是计算人口来贡举士人,计算官吏的数目来任用人才,因此士人没有不能做官的,官职也没有缺乏官吏的;而近来官职数目比古代增加了一倍,士人的数目又是官职的十倍,求官的人又是士人数目的十倍,所以士人常常没有官可做,比如北魏的羽林军士,如今的万骑、以军功入仕的人都是这种情况。官职缺乏俸禄,官吏就会侵扰百姓。古时候王畿方圆千里,千里之外,分封建立诸侯国,诸侯国的官吏,从卿以下,都由诸侯自己举荐任命。到了汉代,除了太保、太

官乏禄,吏扰人。古者王畿千里,千里之外,封建诸侯,诸侯之吏,自卿以降,各自举任。当乎汉室,除保傅将相,余尽专之。州县佐史,则皆牧守选辟。夫公卿者,主相之所任也;甸外之官吏者,又诸侯牧守之事也。然则主司之所选者,独甸内之吏,公卿府之属耳,岂不寡哉!所选既寡,则焉得不精!近则有封建而无国邑,五服之内,政决王朝;一命拜免,必归吏部。按名授职,犹不能遣,何暇采访贤良,搜核行能耶?时皆共嗤其失,而不知失之所以,故备详之。

又曰:

    夫官有大小,材有短长,长者任之以大官,短者任之以小职,职与人相宜,而功与事并理。是以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近之任官,其选之也略,其使之也备,一人之身,职无不莅,若委游、夏以政事,责冉、季以文学也,何其谬欤!故人失其长,官失其理。

    是以三代之制,家有代业,国有代官。孔子曰:「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史墨曰:「古之为官,代守其业,朝夕思之。一朝失业,死则及焉。」是知业不代习,则其事不精。此周之所以得人也。昔羲氏、和氏掌天地,刘氏代扰龙,籍氏代司人,庾氏、库氏代司出纳,制氏代司铸钟,即其事也。至后代,以代卿执柄,益私门,卑公室,齐夺于田氏,鲁弱于三桓。革代卿之失,而不复代业之制,医、工、筮、数,其道浸微,盖为此也。

    故老子曰:「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不善用人者,譬若使骥捕鼠,令鹰守肉:骥之捕鼠,终不可获,而千里之功废矣;鹰之守肉,死有余罪,而攫撮之效没矣。夫裁径尺之帛,刊方寸之木,不任左右,必求良工者,裁帛、刊木非左右之所能故也。径尺之帛,方寸之木,薄物也,非良工不能裁之;况帝王之佐,经国之任,可不审择其人乎?故构大者先择木,然后拣材;理国家者先择佐,然后守人。大匠构屋,必以大材为栋梁,小材为榱橑,苟有所中,尺寸之木无弃,此善理木者也。

  洋州刺史赵匡举选议曰:

    昔三代建侯,与今事异。理道损益,请自汉言之。汉朝用人,自诏举之外,其府、寺、郡国属吏,皆令自署。故天下之士,修身于家,而辟书交至,以此士务名节,风俗用修。魏氏立九品之制,中正司之,于是族大者

译傅、将相之外,其余的都是诸侯自己专任的。州郡的属官佐吏,都是由州牧、郡守自行选拔任用的。公卿这类官员,是天子和宰相所任命的;京畿以外的地方官吏,则是诸侯、州牧、郡守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既然如此,那么朝廷主管选官部门所选拔的,本来只是京畿以内的官吏,以及公卿府署的属官罢了,这难道不是很少吗!所选拔的官员既然少,那怎能不精细呢!近来的情况是,虽有分封建立诸侯之名,却没有真正的封国采邑,天下五服之内,政令都由朝廷决断;一个官职的任命罢免,都必须归吏部办理。仅仅是按名册授予官职,尚且还常常有所遗漏,哪里还有时间去采访贤良、核实德行才能呢?当时的人都在讥笑这种做法的失误,却不知道失误的根源所在,所以在此详细说明。

又说:

    官职有大有小,人才有长有短,才能出众的人任用他担任大官,才能一般的人任用他担任小职,职位与人才相称,那么功业和政事都能一并治理得好。所以孟公绰做赵、魏这样大国的家臣时表现优异,却不能做滕、薛这样小国的大夫。近来任用官员的做法,选择人才时很粗略,使用人才时却要求全面,一个人的身上,要求什么职事都能胜任,如同让子游、子夏去处理政事,要求冉有、季路去从事文学一样,这是多么荒谬啊!所以人才失去了他们的所长,官职也失去了它应有的治理效果。

    因此夏商周三代的制度,家族有世代相传的家业,国家有世代相传的官职。孔子说:「医生若不是三代传承的世家,就不要服用他开的药。」史墨说:「古代做官的人,世代传承守护他们的本业,从早到晚都在思虑这件事。一旦荒废了本业,就会因此而丧命。」由此可知,行业如果不是世代相传学习,那么这个行业的技艺就不会精深。这正是周朝能够得到人才的原因。从前羲氏、和氏世代掌管天文历法,刘累的后代世代驯养蛟龙,籍氏世代掌管户籍人口,庾氏、库氏世代掌管财物的出纳,制氏世代掌管铸造钟磬,这些都是这方面的例子。到了后代,因世卿世代执掌大权,使私门势力日益增强,公室的权力日益卑微,齐国的政权被田氏夺取,鲁国的国势因三桓专权而衰弱。后来革除了世卿制度的弊端,却没有恢复世代传承家业的制度,医术、工艺、占卜、算数这些专业技艺,其技艺水平逐渐衰微,大概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所以老子说:「圣人常常善于挽救人,所以没有被遗弃的人;常常善于挽救物,所以没有被遗弃的物。」不善于用人的人,就好比让千里马去捕捉老鼠,让苍鹰去看守肉食:让千里马捕鼠,终究是捕不到的,反而废弃了它日行千里的功用;让苍鹰看守肉食,苍鹰即使因偷吃而死也罪有余辜,而它搏击猎物的本领也就此埋没了。裁剪一尺见方的丝帛,砍削一寸见方的木料,尚且不轻易委托给身边的人,一定要寻求技艺高超的工匠,是因为裁剪丝帛、砍削木料并非身边人所能胜任的缘故。一尺的丝帛,一寸的木料,都是很微薄的东西,尚且不是技艺高超的工匠就不能裁制好;何况帝王的辅弼之臣,肩负治理国家的重任,怎能不审慎地选择合适的人呢?所以要建造大的房屋,先要挑选木材,然后再拣选各种材料;治理国家的人,先要选择辅佐之臣,然后再任用其他官吏。技艺高超的工匠建造房屋,一定用大的木材做栋梁,用小的木材做椽子和檐木,只要能够各得其所,尺寸大小的木料都不会被废弃,这才是善于运用木材的人啊。

  洋州刺史赵匡在举选议中说:

    从前三代分封诸侯,与如今的情况不同。治理之道的得失利弊,请让我从汉朝说起。汉朝任用官吏,除了皇帝下诏征召举荐之外,那些府署、寺监、郡国的属吏,都让长官自行任命选署。所以天下的士人,都在家中修养自身,而征召的文书交相送达,因此士人致力于名节操守,社会风俗因此得以修美。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由中正官主管,于是宗族势力强大的……

第高,而寒门之秀屈矣。国朝举选,用隋氏之制,岁月既久,其法益讹。

    夫才智因习就,固然之理。进士者时共贵之,主司褒贬,实在诗赋,务求巧丽,以此为贤,不唯无益于用,实亦妨其正习;不唯挠其淳和,实又长其佻思。自非识度超然,时或孤秀,其余溺于所习,悉昧本源。欲以启导性灵,奖成后进,斯亦难矣!故士林鲜体国之论,其弊一也。又人之心智,盖有涯分,而九流七略,书籍无穷。主司征问,不立程限,故修习之时,但务钞略,比及就试,偶中是期。业无所成,固由于此。故当代寡人师之学,其弊二也。疏以释经,盖筌蹄耳。明经读书,勤苦已甚,其口问义,又诵疏文,徒竭其精华,习不急之业。而当代礼法,无不面墙,及临人决事,取办胥吏之口而已。所谓所习非所用,所用非所习者也。故当官少称职之吏,其弊三也。举人大率二十人中方收一人,故没齿而不登科者甚众,其事难,其路隘也如此。而杂色之流,广通其路也。此一彼十,此百彼千,揆其秩序,无所差降,故受官多底下之人,修业抱后时之叹,待不才者何厚,处有能者何薄!崇末抑本,启昏窒明,故士子舍学业而趋末伎,其弊四也。收人既少,则争第急切,交驰公卿,以求汲引,毁訾同类,用以争先。故业因儒雅,行成险薄,非受性如此,势使然也。浸以成俗,亏损国风,其弊五也。大抵举选人以秋末就路,春末方归,休息未定,聚粮未办,即又及秋。事业不得修习,益令艺能浅薄,其弊六也。羁旅往来,縻费实甚,非唯妨阙生业,盖亦隳其旧产,未及数举,索然以空,其弊七也。贫窭之士在远方,欲力赴京师,而所冀无际,以此揆度,遂至没身。使兹人有抱屈之恨,国家有遗才之阙,其弊八也。官司运江、淮之储,计五费其四,乃达京邑,刍薪之贵,又十倍四方。而举选之人,每年攒会,计其人畜,盖将数万,无成而归,十乃七八,徒令关中烦耗,其弊九也。为官择人,唯才是待。今选司并格之以年数,合格者,判虽下劣,一切皆收;如未合格而应科目者,纔有小瑕,莫不见弃。故无能之士,禄以例臻;才俊之流,坐成白首。此非古人求贤审官之义,亦已明矣。其弊十也。选人不约本州岛所试,悉令聚于京师,人既浩穰,文簿繁杂,因此渝滥,其事百端。故俗闲相传云:「入试非正身十有三四,赴官非正身十有二三。」此又弊之尤者。

译第高,而寒门之秀屈矣。国朝举选,用隋氏之制,岁月既久,其法益讹。

才能智慧因习染而成,本是必然之理。进士这一科当时被人共同看重,主考官品评褒贬,实际全在诗赋上,务求辞采工巧华丽,把这作为衡量贤能的标准,这样做不但对实际应用无益,实际上还妨碍了正当的学业;不但扰乱了淳厚平和的风气,实际上还助长了轻浮浅薄的心思。除非识见气度超然出众,偶尔出现个别杰出之才,其余的人都沉溺于所习的浮华文辞,全都昧于根本。想凭这个来启发引导人的性情才智、奖掖培养后进之人,这也难以做到了!所以士林中少有关心治国之道的议论,这是第一个弊病。

再者人的心智,总有一定的限度,而九流七略各家学问,书籍却是无穷无尽的。主考官出题考问,不设定学习的范围界限,所以士子平日修习之时,只求抄录节略、大概涉猎,等到应试之际,只求侥幸猜中而已。学业无所成就,实在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当代很少有堪为人师的学问,这是第二个弊病。

注疏是用来解释经义的,不过是达意的工具而已。明经科的读书人,读书已经很勤苦了,考试时口头对答经义,又要背诵注疏文字,白白耗尽了他们的精力,学习一些不紧要的功课。可是对于当代的礼法制度,却没有一个不是茫然无知,等到临事治理百姓、裁决政事之时,全靠胥吏口头说了算而已。这就是所谓所学的不是所用的,所用的不是所学的。所以当官的人很少有称职的官吏,这是第三个弊病。

参加科举的人大概二十人中才录取一人,所以到老死也考不中科第的人非常多,此事之难、此路之窄,就是这样。而流外杂色入仕的路子,却广泛畅通。这边取一个,那边就取十个;这边取一百个,那边就取一千个,衡量他们的秩序等第,却并没有什么差别降等,所以得官的人多是些底层庸碌之辈,而修习学业的人却常常空怀生不逢时之叹,对待无才之人为何如此优厚,对待有能力的人为何如此刻薄!推崇末流、压抑根本,开启昏昧、堵塞清明,所以士子们纷纷舍弃学业而追逐末流技艺,这是第四个弊病。

录取的人既然很少,那么争夺名次就变得急切,于是奔走于公卿之门,以求引荐提携,诋毁诽谤同辈之人,用来争先取胜。所以学业本应出自儒雅,行为却变得阴险刻薄,这并非人生来性情如此,是形势使他们如此的。渐渐积习成俗,损害了国家的风气,这是第五个弊病。

大致参加科举的人在秋末上路赴京,到春末才能归乡,回家后休息还未安定,粮食尚未筹办停当,随即又到了秋天赴考的时候。学业得不到修习,越发使得才艺浅薄,这是第六个弊病。

在外羁旅往返,耗费实在很大,不但荒废了原本的生业,也常常败坏了原有的家产,用不了几次应考,便已耗尽而一无所有,这是第七个弊病。

贫寒之士身处远方,想尽力赶赴京城应试,但盘缠所需却无边无际,这样一算计,便终身困顿以致。使得这些人怀有含冤受屈的怨恨,国家也因此有遗漏人才的缺失,这是第八个弊病。

官府转运江、淮的储粮,估算下来五份要耗去四份,才能运到京城,柴草的价钱,又比其他地方贵上十倍。而参加科举的人,每年都聚集会集于此,估算这些人和他们所带的牲畜,总共将近数万,考试没能考中而归乡的,十有七八,白白使得关中地区人烦物耗,这是第九个弊病。

为官选人,本应唯才是用。如今选官的官署一律以年资资历为准绳,凡是合乎年资的人,即便判词写得低劣,也一概录用;如果年资未到而应制科考试的人,才有一点小瑕疵,就没有不被弃用的。所以无能之辈,凭例照常得官;才能杰出之人,却坐待到白了头。这不是古人求贤审官的本意,也已经很明白了。这是第十个弊病。

参选之人不约束他们在本州应试,全都要他们聚集到京城,人既然众多繁杂,文书簿册也繁杂纷乱,因此产生的渗漏舞滥之事,花样百出。所以民间流传说:「参加考试的人不是本人亲身应试的有十分之三四,赴任做官的不是本人亲身到任的有十分之二三。」这更是弊病中最严重的一种。

今若未能顿除举选,以从古制,且稍变易,以息弊源,则官多佳吏,风俗可变。其条例如后:

      举人条例

    一、立身入仕,莫先于礼,尚书明王道,论语诠百行,孝经德之本,学者所宜先习。其明经通此,谓之两经举,论语、孝经为之翼助。诸试帖一切请停,唯令策试义及口问。其试策自改问时务以来,经业之人鲜能属缀,以此少能通者。所司知其若此,亦不于此取人,故时人云:「明经问策,礼试而已。」所谓变实为虚,无益于政。今请令其精习,试策问经义及时务各五节,并以通四以上为第。但令直书事义,解释分明,不用空写疏文及务华饰。其十节,总于一道之内问之。余科准此。其口问诸书,每卷问一节,取其心中了悟,解释分明,往来问答,无所滞碍,不用要令诵疏,亦以十通八以上为第。诸科亦准此。外更通周易、毛诗,名四经举。加左氏春秋,为五经举。不习左氏者,任以公羊、谷梁代之。其但习礼记及论语、孝经,名一经举。既立差等,随等授官,则能否区分,人知劝勉。

    一、明法举亦请不帖,但策问义并口问,准经业科。

    一、学春秋者能断大事,其有兼习三传,参其异同,商搉比拟,得其长者,谓之春秋举。策问经义并口问,并准前。

    一、进士习业,亦请令习礼记、尚书、论语、孝经并一史。其杂文请试两首,共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试笺、表、议、论、铭、颂、箴、檄等有资于用者,不试诗赋。其理通,其词雅,为上;理通词平,为次;余为否。其所试策,于所习经史内征问,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得失,并时务,共十节。贵观理识,不用征求隐僻、诘以名数,为无益之能。言词不至鄙陋,即为第。

    一、其有通礼记、尚书、论语、孝经之外,更通道德诸经、通玄经、孟子、荀卿子、吕氏春秋、管子、墨子、韩子,谓之茂才举。达观之士,既知经学,兼有诸子之学,取其所长,舍其偏滞,则于理道无不该矣。试策征问诸书义理,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言论,观其通塞。

    一、其有学兼经史,达于政体,策略深正,其词典雅者,谓之秀才举。经通四经,或三礼,或三家春秋,兼通三史以上,即当其目。其试策,经问圣人旨趣,史问成败得失,并时务,共二十节。仍与之谈论,以究其能。

    一、学倍秀才,而词策同之,谈论贯通,究识成败,谓之宏才举。以前三科,其策当词高理备,不可同于进士。其所征问,每十节通八以上为第。

    一、其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

译今若一时不能彻底废除科举取士的旧制,以恢复古制,姑且稍加变通,以消除弊端的根源,那么官吏中就会多出优秀者,风俗也可以改变。其条例如下:

    举人条例

  一、立身出仕,没有比礼更重要的了,《尚书》阐明王道,《论语》详论百行,《孝经》是德行的根本,学者应当首先学习。明经科能通晓这些,称为"两经举",《论语》《孝经》作为辅助。各种帖经考试一律请予废止,只令其考策问义理及口头问答。自从改为考策问时务以来,治经业的人很少能撰写文章,因此很少有能通过的。主管官员知道情况如此,也不从这方面取士,所以当时人说:"明经科问策,不过是走个考试的形式罢了。"这就是所谓化实为虚,对政事毫无益处。现在请让他们精习经业,考策问经义及时务各五项,凡通晓四项以上的列为合格。只要求他们直接陈述事理,解释清楚,不用空写疏文,也不必追求华丽的文辞。这十项内容,总归在一道题目中问出。其余各科依此为准。至于口头问答各种典籍,每卷问一节,取其心中真正领会、解释清楚,往来问答毫无滞碍者,不必要求他们背诵注疏,也以十项中通晓八项以上为合格。各科都依此为准。此外再通晓《周易》《毛诗》的,称为"四经举"。加上《左氏春秋》的,为"五经举"。不学《左氏》的,可以用《公羊》《谷梁》代替。只学《礼记》及《论语》《孝经》的,称为"一经举"。既然设立了等差,就依等级授官,那么能力高下便能分明,人们也知道要努力上进了。

  一、明法科也请不要用帖经,只考策问义理并口头问答,依照经业科的标准。

  一、学习《春秋》的人能够裁断大事,其中有兼学三传、参考异同、斟酌比较、能取其所长的,称为"春秋举"。策问经义并口头问答,都依照前面的标准。

  一、进士所习的学业,也请令其兼习《礼记》《尚书》《论语》《孝经》并一部史书。其中杂文请考两篇,共五百字以上、六百字以下,考笺、表、议、论、铭、颂、箴、檄等有实际用处的文体,不考诗赋。文理通达、文辞典雅的,为上等;文理通达、文辞平实的,为次等;其余为不合格。所考的策问,从所习的经、史之内出题询问,经义问圣人的旨趣,史学问成败得失,并及时务,共十项。重在考察见识义理,不必征求生僻的内容,用名物数据来诘难,做那些无益的能耐。文辞不至于鄙陋,就算合格。

  一、其中有在通晓《礼记》《尚书》《论语》《孝经》之外,还通晓《道德经》诸经、《通玄经》《孟子》《荀卿子》《吕氏春秋》《管子》《墨子》《韩子》的,称为"茂才举"。通达之士,既懂经学,又兼有诸子之学,取其所长,舍其偏执之处,那么对于道理便无所不通了。策问考诸子书的义理,并及时务,共二十项。还要与他谈论,观察他是否通达。

  一、其中有学问兼通经史、通达政事体统、策略深刻正当、文辞典雅的,称为"秀才举"。经学通晓四经,或三礼,或三家《春秋》,兼通三部以上史书的,即符合此科目的要求。所考策问,经义问圣人旨趣,史学问成败得失,并及时务,共二十项。还要与他谈论,以考察其才能。

  一、学问倍于秀才、而策问的要求相同、谈论融会贯通、能深究成败之理的,称为"宏才举"。以上三科,其策论应当文辞高妙、义理完备,不能与进士科相同。所征问的内容,每十项通晓八项以上为合格。

  一、说到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的志为一史,《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的《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学《南史》的,兼通宋、齐的志;学《北史》的,通后魏、隋书的志。宋以后的史书,繁琐冗长,请只问其中政治得失成败的原因,以及有关当代的人物功过,其余一概不问。国朝自高祖以下至睿宗的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作为一史。

  一、天文律历,自有专门机构负责研习,况且也不是一般学者仓促间能钻

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自宋以后,史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余一切不问。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

    一、天文律历,自有所司专习,且非学者卒能寻究,并请不问。唯五经所论,盖举其大体,不可不知。

    一、每年天下举人来秋入贡者,今年九月,州府依前科目,先起试其文策,通者注等第讫,试官、本司官、录事、参军及长吏连押其后。其口问者,题策后云口问通若干。即相连印缝,并依写解为先后,不得参差。封题讫,十月中旬送观察使,观察使差人都送省司,随远近比类,须合程限。省司重考定讫,其入第者,二月内符下诸道、诸州追之,限九月内尽到,到即重试之。其文策,皆勘会书迹词理,与州试同即收之,伪者送法司推问。其国子监举人亦准前例。

    一、诸色身名都不涉学,昧于廉耻,何以居官?其简试之时,虽云试经及判,其事苟且,与不试同。请皆令习孝经、论语。其孝经口问五道,论语口问十道,须问答精熟,知其义理,并须通八以上。如先习诸经书者,任随所习试之,不须更试孝经、论语。其判问以时事,取其理通。必在责其重保,以绝替代。其合外州申解者,依举选例处分。

    一、一经及第人,选日请授中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上县尉之类。两经出身,授上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授紧县尉之类。用荫止于此。其以上当以才进。四经出身,授紧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授望县尉之类。五经,授望县尉之类;判入第二等,授畿县尉之类。明法出身,与两经同资。进士及三礼举、春秋举,与四经同资。其茂才、秀才,请授畿尉之类。其宏才,请送词策上中书、门下,请授谏官、史官等。礼经举人,若更通诸家礼论及汉已来礼仪沿革者,请便授太常博士。茂才等三科,为学既优,并准五经举人,便授官。其杂色出身人,量书判,授中县尉之类。判入第三等及荫高者,加一等。凡荫除解褐官外,不在用限。

    一、其今举人所习既从简易,士子趋学必当数倍往时。每年诸色举人,主司简择,常以五百人为大限,此外任收杂色。

      选人条例

    一、其前资官及新出身,并请不限选数任集,庶有才不滞,官得其人。

    一、不习经史,无以立身;不习法理,无以效职。人出身以后,当宜习法。其判问,请皆问以时事、疑狱,令约律文断决。其有既依律文,又约经义,文理弘雅,超然出群,为第一等;其断以法理,参以经史,无所亏失,粲然可观,为第二等;判断依法,颇有文彩,为第三等;颇约法式,直书可否,言虽不文,其理无失,为第四等。

译研透彻的,一律请不要考问。只有五经中所论及的,是举其大概,不可不知。

  一、每年天下举人来年秋天入京应贡的,本年九月,由州府依照以前的科目,先行试其文策,通过的注明等第,试官、本司官、录事参军及长吏连署其后。口头问答的,在策问题目后注明口问通过若干。随即连接盖上骑缝印,并按考试次序编排先后,不得参差错乱。封题完毕后,十月中旬送观察使,观察使派人一并送往省司,按远近路程折算,须符合规定期限。省司再次核定后,其中入选的,二月内下发符文给各道、州追集,限九月内全部到齐,一到即再行复试。其文策,都要核对笔迹和词理,与州试相同的即予录取,作伪的送法司审问。国子监的举人也依照此例。

  一、各类出身之人如果完全不涉学问,昧于廉耻,怎能任官?简试的时候,虽说考试经义及判词,但如果做得敷衍了事,与不考没有区别。请一律令他们学习《孝经》《论语》。《孝经》口问五道题,《论语》口问十道题,须问答精熟,明白其中义理,都须通晓八项以上。如果先前已学过其他经书的,任凭其所学考试,不必再考《孝经》《论语》。判词以时事出题,取其义理通达。必须责令有力的保人担保,以杜绝顶替。应当向外州申报审核的,依照举选的惯例处理。

  一、一经及第的人,选任时请授中县尉一类的官职;判词入第三等及门荫高的,授上县尉一类的官职。两经出身的,授上县尉一类的官职;判词入第三等及门荫高的,授紧县尉一类的官职。门荫的用处到此为止。此外应当以才干晋升。四经出身的,授紧县尉一类的官职;判词入第三等的,授望县尉一类的官职。五经出身的,授望县尉一类的官职;判词入第二等的,授畿县尉一类的官职。明法出身的,与两经同等资格。进士及三礼举、春秋举,与四经同等资格。茂才、秀才,请授畿县尉一类的官职。宏才,请送策论呈送中书、门下省,请授谏官、史官等职。礼经举人,如果又通晓各家礼论及汉代以来礼仪的沿革的,请直接授太常博士。茂才等三科,学问既然优良,都依照五经举人的标准,直接授官。杂色出身的人,衡量其书法判词水平,授中县尉一类的官职。判词入第三等及门荫高的,加授一等。凡是门荫,除授解褐官之外,不再有别的用处限制。

  一、如今举人所学既已从简易入手,士子求学的人数必定要比往时多出数倍。每年各类举人,主管官员简选甄别,常以五百人为最大限额,此外任由收取其余杂色出身的人。

    选人条例

  一、前资官及新出身的人,都请不限选任的次数,任其应集,使有才能的人不至于滞留不用,官职也能得到合适的人才。

  一、不学经史,无以立身;不习法理,无以尽职。人出身之后,应当学习法律。判词的问题,都请以时事、疑难案件出题,令其依据律文加以断决。其中既能依据律文、又能参照经义,文理宏大典雅、超群出众的,列为第一等;断案能依据法理、参以经史,没有任何差错、条理清晰可观的,列为第二等;断案依法、颇有文采的,列为第三等;大致依据法律条文、直书是非、言辞虽不文雅但道理没有差错的,列为第四等。此外一概不予录取。凡处理曹务判词及文书如果能做到这样便可以,不必拘泥于文辞气势的格律,以致失其本真。所以合乎道理的即使只有几句话也予以录取,违背道理的即使文辞再多也予以舍弃。那种雇人暗中代作判词的,民间称之为"判罗",这种做法最为无耻,请张榜公示以惩戒。

  一、对于授予试官及员外官等的人,如果一律不许他们参加选任,恐怕怀才之人会蒙受冤屈;如果全部让他们参加应集,则侥幸取巧的人会很多。应当权衡事宜,取其折中。请令所在机构,认真审核核实,只要没有虚假滥竽充数的情况,都依照正式出身之人的先例,考试判词后送省。授官之日,其中九品、八品官请与黄衣选人的先例一同授官;七品、六品依照前资解褐官的先例;五品、四品依照前资第二正官的先例。官职的优劣,视其判词的工拙而定。

  一、旧法规定,四品、五品官不再考试判词,

此外不收。但如曹判及书题如此则可,不得拘以声势文律,翻失其真。故合于理者数句亦收,乖于理者词多亦舍。其倩人暗判,人闲谓之「判罗」,此最无耻,请牓示以惩之。

    一、其授试官及员外官等,若悉不许选,恐抱才者负屈;若并令集,则侥幸者颇多。当酌事宜,取其折中。请令所在,审加勘责,但无渝滥,并准出身人例,试判送省。授官日,其九品、八品官请同黄衣选人例授官;七品、六品依前资解褐官例;五品、四品依前资第二正官例。其官好恶,约判之工拙也。

    一、旧法,四品、五品官不复试判者,以其历任既久,经试固多,且官班已崇,人所知识,不可复为伪滥耳。自有兵难,仕进多门,侥幸超擢,不同往日,并请试判。待三五年,举选路清,然后任依旧法。其曾经登科及有清白状,并曾任台省官并诸司长官判史者,已经选择,并不试,依常例处分。

    一、每年天下来冬选人,今秋九月,依举人召集审勘,责绝其奸滥。试时,长吏亲自监临,皆令相远,绝其口授及替代。其第四等以上,封送省,皆依举人例处置。吏部计天下阙员讫,即重考天下所送判,审定等第讫,从上等据本色人数收人,具名下本道观察使追之,限十月内到,并重试之讫,取州试判,类其书踪及文体。有伪滥者,准法处分。其合留者,依科目资绪,随稳便注拟。

    一、其两都选人,不比外州,请令省司自试。来年先试,一同外州。东都选人,判亦将就上都,考定等第,兼类会人数。明年,依例追集重试之,还以去秋所试,验其书踪及词理。则来年计会替代,事亦难为。

    一、兵兴以来,士人多去乡土,既因避难,所在寄居,必欲网罗才能,来年先试。令归本贯,为弊更深。其诸色举选人,并请准所在寄庄寄住处投状,请试举人。既不虑伪滥,其选人但勘会符告,并责重保,知非伪滥,即准例处分。

    一、宏词拔萃,以甄逸才;进士、明经,以长学业:并请依常年例。其平选判入第二等,亦任超资授官。

    一、诸以荫绪优劳、准敕授官者,如判劣恶者,请授员外官。待稍习法理,试判合留,即依资授正员官。

    一、诸合授正员官人,年未满三十者,请授无职事京官及外州府参军,不得授职事官。

    后论:有司或诘于议者曰:「吏曹所铨者四,谓身、言、书、判。今外州送判,则身、言阙矣,如何?」对曰:「夫身、言者,岂非洪范貌、言乎?貌谓举措可观,言谓词说合理,此皆才干之士方能及此。今所试之判,不求浮华,但令直书是非,以观理识,于此既蔽,则无貌、言,断可知矣。

译因为他们历任已久,经历考验已多,而且官阶已经很高,为人所熟知,不至于再有虚假冒滥的情形。自从有了兵祸战乱以来,做官的门路很多,侥幸破格提升的人不同于往日,都请一律考试判词。等三五年后,举选的门路清明了,再依照旧法。凡是曾经考中科第以及有清白政绩的,并曾任台省官及各司长官、判史的,已经经过选拔审核,都不再考试,依照常例处理。

  一、每年天下来冬应选的人,本年秋九月,依照举人召集应集加以审核勘察,务必杜绝其中的奸伪滥竽。考试时,长吏亲自监临,都要令考生相隔较远,杜绝口授及顶替代考。第四等以上的,封送省司,都依照举人的先例处置。吏部计算天下的空缺员额之后,再重新审核天下所送的判词,审定等第之后,从上等按照本色人数收人,具名下发给本道观察使追集,限十月内到齐,全部重新考试之后,取其州试判词,比对其笔迹及文体。有虚假滥竽情形的,依法处置。应当留用的,依据科目资历,随其方便加以注拟安排。

  一、两京选人,与外州不同,请令省司自行考试。来年先行考试,与外州一样。东都的选人,判词也要送到上都,考定等第,同时统计核对人数。第二年,依例追集重新考试,还是用去年秋天所考的内容,验证其笔迹及词理。这样来年计算核对替代情况,事情也难以进行。

  一、兵乱以来,士人多离开乡土,既然是因为避难,寄居在各处,如果一定要网罗人才,来年就先行考试。命他们回归本籍,弊病会更深。各类举选之人,都请依照其所在寄庄寄居之处投递状文,请求参加举人考试。既不必忧虑虚假滥竽的问题,选人只需勘验核对符告,并责令有力保人担保,确认没有虚假滥竽的情形,即依例处理。

  一、宏词、拔萃科,用来甄拔特异人才;进士、明经科,用来培养学业:都请依照往年的旧例。平常选任判词入第二等的,也可以任其破格授官。

  一、各种依照门荫资历优劳、按敕令授官的人,如果判词考得低劣,请授予员外官。等他稍稍熟习法理,考试判词合格可以留用,即依照资历授予正员官。

  一、各类应当授予正员官的人,年龄未满三十岁的,请授予无职事的京官及外州府参军,不得授予职事官。

  后论:有官员或有议论者诘问说:"吏部所铨选的标准有四项,即身、言、书、判。如今外州送来判词,那么身、言两项就缺失了,怎么办?"回答说:"身、言,难道不就是《洪范》所说的貌、言吗?貌是指举止仪表可观,言是指言辞说理合乎道理,这些都是才干出众之士才能做到的。如今所考的判词,不追求浮华,只要求直接书写是非,以此考察其识见义理,在这方面如果已经蒙蔽不明,那么没有貌、言,也就可想而知了。至于书法,不是治理人事的工具,只要字体不至于乖张失范,就算懂得书法。判词,是断决各种事务的,正是官吏最切要的能力,所以观察其判词,才能便可以知道了。那身、言及书法,怎么可以与判词同等地位纳入铨选次序呢!"官员又诘问说:"帝王的盛世,没有超过尧舜的,《尚书》说要广纳言论,作为求才的通用法则。如今把言论放在后面,也有说法吗?"回答说:"广纳言论,是指引荐任用贤良之才,提升到显达之位,将要向他咨询各项政务,非听其言不能了解,那唐尧、虞舜时百官俱备,君臣咨询应答的次数并不多;至于下面的小吏,是由官长自行访求任用的,各自施行广纳言论之法,事情十分简单容易。如今吏部所铨选的,动辄数千人,三铨官员的鉴别,心力目力难以周全,应付纷争喧闹尚且来不及,又哪里谈得上广纳言论呢?至于茂才以上的科目,学业既已优良,可以谈论政教,与之接谈议论,就接近于广纳言论了。"官员又说:"士人中有言行没有差错、却欠缺文学才能的,也有颇有文学才能、而言行未加修养的。只用各科来取士,恐怕未必周全吧?"回答说:"吏部所铨选的,一定要求言行兼备

书者,非理人之具,但字体不至乖越,即为知书。判者,断决百事,真为吏所切,故观其判,则才可知矣。彼身、言及书,岂可同为铨序哉!」有司复诘曰:「王者之盛,莫逾尧舜,书称敷纳以言,为求才之通轨。今以言为后,亦有说乎?」对曰:「夫敷纳以言者,谓引用贤良,升于达位,方将询以庶政,非言无以知之,其唐、虞官百,咨俞无几;其下小吏,官长自求,各行敷纳,事至简易。今吏曹所习,辄数千人,三铨藻鉴,心目难溥,詶喧竞之不暇,又何敷纳之有乎?其茂才以上,学业既优,可以言政教,接以谈论,近于敷纳矣。」有司复曰:「士有言行不差而阙于文学,或颇有文学而言行未修。但以诸科取之,无乃未备?」对曰:「吏曹所铨,必求言行,得之既审,然后授官,则外州遥试,未为通矣。今铨衡之下,奸滥所萃,纷争剧于狱讼,伪滥深于市井,法固致此,无如之何。岂若外州先试,兼察其行,苟居宅所在,则邻伍知之,官司耳目,易为采听。古之乡举里选,方斯近矣。且今之新法,以学举者,一经毕收;以判选者,直书可否:可谓易矣。修言行者,心当敦固,不能为此,余何足观。若有志性过人,足存激劝,及躬为恶行,不当举用者,则典章已备,但举而行之耳,故无云焉。」有司复曰:「其有效官公清,且有能政,以其短于词判,不见褒升,无乃阙于事实乎?」对曰:「苟能如此,最为公器。使司善状,国有常规,病在不行耳。但令诸道观察使,每年终必有褒贬,不得僭滥,则善不蔽矣。」问曰:「试帖经者,求其精熟,今废之,有何理乎?」对曰:「夫人之为学,帖易于诵,诵易于讲。今口问之,令其讲释,若不精熟,如何应对?此举其难者,何用帖为!且务于帖,则于义不专,非演智之术,固已明矣。夫帖者,童稚之事,今方授之以职,而待以童稚,于理非宜。」有司复曰:「旧法,口问并取通六,今令通八,无乃非就易之义乎?」答曰:「所习者少,当务其精,止于通六,失在卤莽,是以然耳。」复曰:「举人试策,例皆五通,今并为一,有何理?」对曰:「夫事尚实则有功,徇虚则益寡。试策五通,多书问目,数立头尾,徇虚多矣,岂如一策之内并问之乎!」

通典卷第十八 选举六

  杂议论下

  礼部员外郎沈既济议曰:

    计近代以来,爵禄失之者久矣,其失非他,在四太而已。何者?入仕之门太多,代冑之家太优,禄利之资太厚,督责之令太薄。请征古制以明之。

    管子曰:「夫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屈;出三孔者,不可以加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

译,考察确实之后,才授予官职,那么外州遥远考试,就未必周全了。如今铨选之下,奸伪滥竽之事汇聚,纷争比诉讼案件还要激烈,虚伪泛滥比市井还要深重,是法度本身导致这样,也没有办法。哪比得上外州先行考试,同时考察其品行,只要其居住的地方,邻里就能了解他,官府耳目所及,也容易采访听闻。古代的乡举里选,与此相近了。而且如今的新法,用学问来举荐的,一经通过便予录取;用判词来选任的,直接书写是非可否:可以说是简易了。修养言行的人,内心应当敦厚坚固,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其余又何足观察。如果有志行超出常人、值得激励表彰的,以及亲自做出恶行、不应当举用的人,那么典章制度已经完备,只需依法举办施行罢了,所以不必再说了。"官员又说:"有的人为官清正廉洁,且有治理才能,因为在文辞判词方面较弱,得不到褒奖升迁,恐怕会与实际情况有所欠缺吧?"回答说:"如果真能这样,那是最能为公家所用的人才。让主管部门评定善状,国家自有常规,问题在于没有执行罢了。只要令各道观察使,每年年终必须对属官有所褒贬,不得虚假泛滥,那么善行就不会被埋没了。"有人问:"帖经考试,是要求精熟,如今废除它,有什么道理呢?"回答说:"人做学问,背诵比讲解容易,讲解比阐发义理容易。如今口头询问,令其讲解阐释,如果不精熟,怎能应对?这是取其较难的方式,何必用帖经呢!而且专务帖经,就会对义理不专一,这不是演习智慧的方法,这已经很明白了。帖经,是童蒙时的功课,如今将要授予他职务,却仍以童蒙之事对待他,于理不合。"官员又说:"旧法,口头问答都要求通过六项,如今要求通过八项,恐怕不符合就其容易之处而行的道理吧?"回答说:"所学的内容既然少了,就应当务求精熟,如果只要求通过六项,就失之于粗疏草率,所以才这样规定。"又说:"举人考策问,惯例都是要求五项都通过,如今合并为一项,有什么道理?"回答说:"凡事崇尚务实就有功效,追求虚浮就收益甚少。考策问要求五项都通过,往往多写问题条目,多次设立头尾,追求虚浮的成分就多了,哪比得上在一道策问之内一并询问呢!"

《通典》卷第十八 选举六

  杂议论下

  礼部员外郎沈既济议论说:

  考察近代以来,爵位俸禄的失控,已经很久了,其失误的原因不是别的,在于"四太"罢了。为什么这样说呢?入仕的门路太多,世代承袭官位的家族待遇太优厚,俸禄利益太丰厚,督查责罚的法令太宽松。请引用古制来加以说明。

  《管子》说:"利益出自一个途径的国家,天下无敌;出自两个途径的,其军队不会屈服;出自三个途径的,就不能再对它用兵了;出自四个途径的,那国家必定灭亡。先王知道是这样,所以要堵塞人们过多的欲求,收窄他们求利的途径。"这是要使人们不游手好闲而专心从事本业。而近代以来,俸禄利益所出的途径有数十上百种,所以人们大多产生歧异之心,四处渗漏散失而无法约束。入仕的人多了,那么务农做工的人就相应减少,务农做工的人少了,那么物资就不足,物资不足,国家就贫穷。因此说入仕的门路太多。

  《礼记》说:"天子的嫡长子,也是士人的身份。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那么即使是太子那样尊贵的身份,也与士人同等看待。所以汉代王良从大司徒的位子上被免职归还兰陵,后来光武帝巡幸时,才恢复他子孙在乡邑中的徭役豁免,丞相的儿子却不能免除户课赋税。而近代以来,九品以上官员之家都不服徭役,那些门荫高的子弟,又重承恩宠奖赏,都端居享受、不事生产地坐食百姓的供养,百姓怎么能承受得了!因此说世代承袭官位的家族待遇太优厚。

  先王设立士人,是用来治理万物的;设置俸禄,是用来代替耕作的。农工商有经营劳作的辛苦,而士人有勤劳为民、忧心治理的操劳。

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养,隘其利途。」使人无游事而一其业也。而近代以来,禄利所出数十百孔,故人多歧心,疏泻漏失而不可辖也。夫入仕者多,则农工益少,农工少则物不足,物不足则国贫。是以言入仕之门太多。

    礼曰:「天子之元子,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则虽储贰之尊,与士伍同。故汉王良以大司徒免归兰陵,后光武巡幸,始复其子孙邑中徭役,丞相之子不得蠲户课。而近代以来,九品之家皆不征,其高荫子弟,重承恩奖,皆端居役物,坐食百姓,其何以堪之!是以言代冑之家太优。

    先王制士,所以理物也;置禄,所以代耕也。农工商有经营作役之劳,而士有勤人致理之忧。虽风猷道义,士伍为贵;其苦乐利害,与农工商等不甚相远也。后代之士,乃撞钟鼓,树台榭,以极其欢;而农工鞭臀背,役筋力,以奉其养。得仕者如升仙,不仕者如沈泉。欢娱忧苦,若天地之相远也。夫上之奉养也厚,则下之征敛也重。养厚则上觊其欲,敛重则下无其聊。故非类之人,或没死以趣上,构奸以入官,非唯求利,亦以避害也。是以言禄利之资太厚。

    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昔李膺、周举为刺史,守令畏惮,睹风投印绶者四十余城。夫岂不怀禄而安荣哉?顾汉法之不可偷也。自隋变选法,则虽甚愚之人,蠕蠕然,第能乘一劳,结一课,获入选叙,则循资授职,族行之官,随列拜揖,藏俸积禄,四周而罢;因缘侵渔,抑复有焉。其罢之日,必妻孥华楚,仆马肥腯,而偃仰乎士林之闲。及限又选,终而复始,非为巨害,至死不黜。故里语谓「人之为官若死然,未有不了而倒还」者。为官如此易,享禄如此厚,上法如此宽,下敛如此重,则人孰不违其害以就其利者乎!是以言督责之令太薄。

    既济以为当轻其禄利,重其督责,使不才之人,虽虚座设位,置印绶于旁,揖让而进授之,不敢受。宽其征徭,安其田里,使农商百工各乐其业,虽以官诱之,而莫肯易。如此,则规求之志不禁而息,多士之门不扃而闭。若上不急其令,下不宽其徭,而欲以法术遮列,禁人奸冒,此犹坯土以壅横流也,势必不止。

    夫古今选用之法,九流常叙,有三科而已,曰:德也,才也,劳也。而今选曹,皆不及焉。何以言之?且吏部之本,存乎甲令,虽曰度德居官,量才授职,计劳升秩,其文具矣,然考校之法,皆在书判簿历、言词俯仰之闲,侍郎非通神,不可得而知之。则安行徐言,非德也;丽藻芳翰,非才也;累资积考,非劳也。苟执此不失,犹乖得人,况众流茫茫,耳目有不足者乎!盖非鉴之不明,非择之不精,法使然也。

译虽然从风范道义上说,士人的身份是尊贵的;但就其苦乐利害而言,与农工商相差不会太远。后代的士人,却是敲钟击鼓,营建楼台亭榭,极尽享乐之能事;而农工却要遭受鞭打,役使筋骨体力,来奉养士人。得以做官的人如同升入仙境,不能做官的人如同沉入深渊。欢愉与忧苦,就像天地相隔那样悬殊。上面的人奉养越丰厚,下面的赋税征敛就越沉重。奉养丰厚了,上面的人就会觊觎更多的欲望,征敛沉重了,下面的人就没有依靠。所以那些不该做官的人,有的不惜性命去趋附权贵,构陷奸计以求入仕,不只是为了求利,也是为了逃避祸害。因此说俸禄利益太丰厚。

  古语说:"能够施展才能就居其位,不能胜任就应当罢免。"从前李膺、周举担任刺史,郡守县令都畏惧他们,望风而弃官投印的有四十多个城邑。他们难道不留恋俸禄、贪图安逸荣华吗?只是顾忌汉代法令不可轻慢罢了。自从隋代改变选官之法以来,即使是极其愚笨的人,也能糊里糊涂地,只要能凭一次劳绩,积累一次考课,就能获准进入铨选的行列,接着便依资历循序授职,成群结队地去赴任,随班行礼,积攒俸禄,四年一任期满而止;趁机侵吞盘剥百姓的,还大有人在。等到罢任之日,一定是妻儿华服艳丽、仆从车马肥壮,悠然自得地徜徉在士林之中。等到期满又参加铨选,周而复始,即使不算是巨大的祸害,也至死不会被罢黜。所以民间有俗语说"人做官就像死去一样,没有不做完任期就倒转还回去的"。做官如此容易,享受俸禄如此丰厚,朝廷的法令如此宽松,而下面征收的赋税如此沉重,那么人们谁不违背为害之事而追逐利益呢!因此说督查责罚的法令太宽松。

  我沈既济认为应当减轻俸禄利益,加重督查责罚,使不成才的人,即使空设座位、摆着印绶在旁边,作揖谦让着授予他,他也不敢接受。放宽百姓的徭役,使他们安居乡里,让务农经商各行百工都乐于从事本业,即使用官位来引诱他们,他们也不肯轻易改行。这样,那么营求钻营的心思不用禁止就自然平息,众多士人趋之若鹜的门路不用关闭就自然堵塞。如果朝廷不加紧法令,下面又不放宽徭役,却想用法术手段来加以遮拦阻挡,禁止人们奸邪冒滥,这就好比用一坯泥土来堵塞横流的洪水一样,势必无法止住。

  古今选用人才的方法,九流之士常规的铨选顺序,不过有三个标准罢了,就是:德行、才能、功劳。而如今的选官部门,都没有做到这些。为什么这样说呢?况且吏部选官的根本,存乎律令之中,虽说是量度德行来任官、衡量才能来授职、计算功劳来晋升品秩,条文规定得很详备,但是考核的方法,都在书写判词、簿册履历、言辞举止之间,侍郎不是神明,不可能全都了解清楚。那么行止安稳、言辞舒缓的,未必就是有德行;文辞华丽、笔翰优美的,未必就是有才能;资历深、考课多的,未必就是有功劳。如果坚持这样的标准而不改变,仍然会有失得人之道,何况众多士人茫茫多、耳目又有所不及的呢!这并非鉴别之人不明察,选拔之法不精细,而是这个制度本身使得如此。先朝有几位人物已经详细论述过这个失误了,因此文皇帝为此弊病而将要加以改革。事物盈满了就会亏损,法度施行久了终究会产生弊端,即使是文武之道,也要随时势有所松紧变化,这就是五帝三王之所以不相因袭的原因。因此圣王观察形势变化来制定法度,体察时宜来确立政策。考察前代的选用人才之法,都是由州府考察举荐,等到年代久远,讹误缺失越来越深重。到了齐、隋,弊端已经不堪忍受,凡是所安排任命的官职,大多出于私相请托。所以当时议论的人认为,与其让私人举荐,不如让朝廷自行推举;与其在外任地方泛滥,不如收归中央。因此废除了州府的举荐权而归于吏部。这是矫正时弊的权宜之法,并非治理国家不可更改的常制。

  如今吏部的选官之法已经窘迫不堪了,应当再加以扫除更新,不能因循默守,坐视其

先朝数人以下言之详矣,是以文皇帝病其失而将革焉。夫物盈则亏,法久终弊,虽文武之道,亦与时弛张,五帝三王之所以不相沿也。是以王者观变以制法,察时而立政。按前代选用,皆州府察举,及年代久远,讹失滋深。至于齐、隋,不胜其弊,凡所置署,多由请托。故当时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此矫时惩弊之权法,非经国不刊之常典。

    今吏部之法蹙矣,复宜扫而更之,无容循默,坐守刓弊。伏以为当今选举,人未土著,不必本于乡闾;鉴不独明,不可专于吏部。谨按详度古制,折量今宜,谓五品以上及群司长官,俾宰臣进叙,吏部、兵部得参议焉;其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属,许州府辟用。则铨择之任,悉委于四方;结奏之成,咸归于二部。必先择牧守,然后授其权:高者先署而后闻,卑者听版而不命。其牧守、将帅或选用非公,则吏部、兵部得察而举之。圣主明目达聪,逖听悬视,罪其私冒不慎举者,小加谴黜,大正刑典,责成授任,谁敢不勉。夫如是,则接名伪命之徒,菲才薄行之人,贪叨贿货,懦弱奸宄,下诏之日,随声而废。通计大数,十除八九,则人少而员宽,事详而官审,贤者不奖而自进,不肖者不抑而自退。除隋权道,复古美制,则众才咸得,而天下幸甚。

    或曰:「当开元、天宝中,不易吏部之法,而天下砥平,何必外辟,方臻于理?」既济以为不然。夫选举者,经邦之一端,虽制之有美恶,而行之由法令。是以州郡察举,在两汉则理,在魏、齐则乱;吏部选集,在神龙则紊,在开元、天宝则理。当其时,久承升平,御以法术,庆赏不轶,威刑必齐,由是而理,匪关吏部而臻此也。向以此时用辟召之法,则其理不益久乎!夫议事以制不以权,当征其本末,计其遐迩,岂时得时失之可言耶!

    或曰:「帝王之都,必浩穰辐辏,士物繁合,然后称其大。若权散郡国,远人不至,则京邑索矣,如之何?」又甚不然。自古至隋,数百千年,选举之任,皆分郡国。当汉文、景、武帝之时,京师庶富,百廛九市,人不得顾,车不得旋,侈溢之盛,亦云极矣,岂待举选之士为其助哉!又夫人有定土,土无剩人,浮冗者多,则地著者少。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鸟聚云合,穷关中地力之产,奉四方游食之资,是以筋力尽于漕运,薪粒方于桂玉,是由斯人索我京邑,而谓谁索乎?且权分州郡,所在辟举,则四方之人无有遐心,端居尊业,而禄自及;禄苟未及,业常不废。若仕进外绝,要攒乎京,惜时怀禄,孰肯安堵。

译败坏而不作为。我认为如今的选举,人们已不固定居住一地,不必以本籍乡里为凭;鉴察也不能只靠一处,不可专门委诸吏部。谨按照古制详加度量,斟酌适应现今的情形,认为五品以上以及各衙署长官,应由宰相进呈铨叙,吏部、兵部可以参与商议;六品以下,或僚属之类的官员,允许由州府自行辟用。那么铨选任用的职责,全部委托给四方地方;而奏报审核的手续,都归于吏部、兵部两部。必须先选好州府长官,然后才授予他这个权力:品级高的,先行任命再上报朝廷;品级低的,只听凭发放委任凭据而不用朝廷任命。若地方长官、将帅选用不公,则吏部、兵部可以查察并加以举发。圣明的君主能够明察秋毫、广纳视听,追究那些私自冒滥、举用不谨慎的官员,情节轻的稍加谴责贬黜,情节重的依正刑法惩处,责成其职、授予其权,谁还敢不尽力!如果这样,那些冒用他人名义、假借命令的人,才能薄弱、品行低下的人,贪婪索贿、怯懦奸邪的人,一旦朝廷下诏,就会随声而被废黜。总的计算,十个当中能除去八九个,那么冗余的人少了,员额也就宽裕了,事情审察得详细,官员的选择也就审慎,贤能的人不必特别奖掖也会自然进用,不肖之人不必压制也会自然退出。革除隋代的权宜之法,恢复古代的优良制度,那么各种人才都能得到任用,天下也就大幸了。

  有人说:"当开元、天宝年间,并没有改变吏部的选官之法,而天下太平安定,何必一定要采用地方辟用之法,才能达到治理呢?"我认为不然。选举,是治理国家的一个环节,虽然制度有好坏之分,但施行起来还要靠具体的法令。因此州郡考察举荐之法,在两汉时期便能治理好,在魏、齐时期却陷入混乱;吏部铨选之法,在神龙年间便紊乱不堪,在开元、天宝年间却能治理得好。当时正值长久承平之世,用法术加以驾驭,庆赏不逾越常规,威刑必定齐一,因此而得到治理,并非与吏部制度本身有关而达到这种效果。假使当时用地方辟召之法,那治理效果不是会更长久吗!讨论事情应当依据制度本身而不是权宜之计,应当探究其本末源流,权衡其远近利弊,怎能只以某时得当、某时失当来一概而论呢!

  有人说:"帝王的都城,必定要人烟浩繁、四方辐辏,人物繁盛集中,然后才配称其宏大。如果把权力分散到郡国,远方之人不来京城,那么京城就会冷落萧条了,怎么办?"这也很不对。从古代到隋代,数百上千年间,选举的职责,都是分归郡国的。当汉文帝、景帝、武帝的时候,京城殷实富庶,各种店铺集市林立,人多得挤不过来,车多得转不过身,繁华富庶的盛况,也可说是极致了,难道是靠着举选之士来充当帮衬的吗!而且人各有固定的乡土,土地上不会有多余的人,游离浮荡的人多了,扎根本土的人就少了。自从隋代废除地方选官之法,把天下的人才招揽聚集到京城,春去秋来,如鸟聚云合,耗尽关中之地的物产,来供养四方游食之人的开销,因此民力尽耗于漕运,柴米贵得如同桂枝美玉一般,这正是这些人在盘剥我们的京城,又能说是谁在盘剥呢?况且如果把权力分给州郡,就地辟用人才,那么四方之人就不会有远走他乡之心,安居本业,而俸禄自然会随之而来;即使俸禄还未到手,本业也照常不废。如果做官的门路完全断绝在外地、必须集聚到京城才能求得,那么珍惜时光、怀恋俸禄的人,谁肯安居不动。他们必定会变卖田产、耗尽家财筹集路费,糜费在道路奔波往返之中,这是驱赶扎根本土之人变成游离浮荡之人啊!京城的冗余,怎比得上四方的殷实;一个都城的繁华,怎比得上万国的富庶。何况帝王应当使天下都繁荣昌盛,难道还要计较市井里巷之中人数的多寡吗!

  有人说:"入仕的门路已经开放很久了,进入的人已经很多。如果改变这个制度,那么原来常年调选的旧名额,就不足以让他们安身立命,使中等才能的人,进

必货鬻田产,竭家赢粮,糜费道路,交驰往复,是驱地着而为浮冗者也!夫京师之冗,孰与四方之实;一都之繁,孰与万国之殷。况王者当繁其天下,岂廛闬之中校其众寡哉!

    或曰:「仕门久开,入者已众。若革其法,则旧名常调,不足以致身,使中才之人,进无所容,退无所习,其将安归乎?」既济以为,人系贤愚,业隋崇替,管库之贤既可以入仕,则士之不肖宁愧乎出流?从古以然,非一代也。故传云:「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今士流既广,不可以强废,但键其旧门,不使新入;峻其宦途,不使滥登。十数年闲,新者不来,而旧者耗矣,待其人少,然后省官。夫人之才分,各有余裕,自为情欲所汨,而未尝尽焉,引之则长,萦之则短,在勉而已。故凡士族,皆禀父兄之训,根聪明之性,盖以依倚官绪,无湮沦垫溺之虞,故循常不修,名义罕立,此教使然也。若惟善是举,不才决弃,前见爵禄,后临涂泥,人怀愤激,孰不腾进。则中品之人,悉为长材,虽曰慎选,舍之何适。

      选举杂议凡七条

    一、或曰:「按国家甲令,凡贡举人,本求才德,不选文词,故律曰:『诸贡举人非其人者,徒。』注云:『谓德行乖僻者也。』居州郡则廉使升闻,在朝廷则以时黜陟,用兹惩劝,足为致理。有司因循,不修厥职,浸以讹谬,使其陵颓。今但修旧令,举旧政,则人服矣,焉用改作?」答曰:「州郡以德行贡士,礼闱以文词拣才,试官以帖问求学,铨曹以书判择吏,俱存甲令,何令宜修?且惟德无形,惟才不器,搏之弗得,聆之弗闻,非在所知,焉能辨用?今礼部、吏部一以文词贯之,则人斯远矣。使臣廉举,但得其善恶之尤者耳,每道累岁,罕获一人。至如循常谆谆,蚩騃愚鄙者;或身甚廉谨,政为人蔽者;或善为奸滥,秘不彰闻者:一州数十人,曷尝闻焉?若铨不委外,任不责成,不疏其源,以导其流,而以文字选士,循资授职,虽口诵律令,拳操斧钺,以临其人,无益也。非改之不可。」

    二、或曰:「昔后汉贡士,诸生试经学,文吏试笺奏。则举人试文,乃前王典故,而子独非于今,何也?」答曰:「汉代所贡,乃王官耳。凡汉郡国每岁贡士,皆拜为郎,分居三署,储才待诏,无有常职,故初至必试其艺业,而观其能否。至于郡国僚吏,皆府主所署,版檄召用,至而授职,何尝宾贡,亦不试练。其遐州陋邑,一掾一尉,或津官戍吏,皆登铨上省,受试而去者,自隋而然,非旧典也。」

    三、或曰:「若使外州辟召,必是牧守亲故,或权势嘱托,或旁邻交质,多非实才,奈其滥何?

译无处容身,退又无所依凭,他们将何去何从呢?"我认为,人是有贤愚之分的,事业也有兴衰之别,管理仓库的贤才尚且可以入仕,那么士人中不成才的人怎能以流落在外为耻呢?自古以来就是如此,不止是当代这样。所以经传说:"三代帝王的后代子孙,到现在也已沦为平民。"如今士人的门类已经很宽广,不能强行废除,只要关闭旧的门路,不让新人再进来;使仕途更加严峻,不让滥竽充数的人登进。十几年之间,新人不再进来,旧人也就逐渐消耗殆尽了,等到人数减少,再来精简官职。人的才能天分,各有其充裕之处,只是被情欲所淹没,未曾竭尽发挥,引导它就能延展,纠缠束缚它就会短缩,全在于勉励罢了。所以凡是士族之家,都秉承父兄的教诲,凭借聪明的天性,都是因为依仗官宦门第,没有沉沦困顿的忧虑,所以因循守旧而不加修养,名节道义很少树立,这是教育使然。如果只推举善良之人,对不成才的人坚决摒弃,眼前看到爵禄的诱惑、身后又面临困顿泥泞的境地,人人心怀激愤,谁不奋发向上呢。那么中等资质的人,都会成为出色的人才,即使说要谨慎选拔,舍弃他们又能到哪里去呢。

    选举杂议共七条

  一、有人说:"按照国家的律令,凡是贡举之人,本来是要求德才兼备,不是只选拔文辞,所以律文说:『凡是贡举人非其人才的,处以徒刑。』注释说:『指德行乖张邪僻的人。』人在州郡任职,则有观察使奏报朝廷;在朝廷任职,则依时加以黜陟,用这样的方式加以惩戒和劝勉,足以达到治理的效果。是主管官员因循守旧,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才逐渐变得讹误谬乱,使这个制度日渐衰败。如今只要修明旧有的法令,推行旧有的政策,那么人们就会心服了,何必要改革呢?"回答说:"州郡以德行举荐士人,礼部以文辞选拔人才,试官以帖经考求学问,铨曹以书判选择官吏,这些都存在于律令之中,哪一项法令需要修订?况且德行本无形迹,才能也不拘一格,摸也摸不着,听也听不到,如果不是平日所了解的人,怎能辨别任用?如今礼部、吏部一律以文辞来贯穿评判标准,那么人才就会因此而疏远了。使臣廉察举荐,只能得到那些善恶特别突出的人罢了,每道每年,很少能选出一个人。至于那些循规蹈矩、蠢笨愚昧鄙陋的人;或是自身十分廉洁谨慎、政绩却被人蒙蔽的人;或是善于做奸邪之事、隐秘而不为人知的人:一个州几十个人,何曾听说过呢?如果铨选之权不委托给地方、任用之责不落到实处,不疏浚它的源头来引导它的流向,而只用文字来选拔士人,按照资历循序授职,即使口中诵读律令、手中操持斧钺来治理百姓,也是没有用处的。这个制度非改不可。"

  二、有人说:"从前后汉贡举士人,诸生考试经学,文吏考试笺奏。那么举人考试文辞,是前代帝王的典章旧例,而你却独独在今天予以否定,为什么呢?"回答说:"汉代所贡举的,是王官之职罢了。汉代各郡国每年贡举士人,都被授予郎官,分居三署,储备人才等待诏命,没有固定的职务,所以刚到任时必须考试其才艺学业,来考察他能力如何。至于郡国的僚属官吏,都是府主自行任命的,用檄文召来任用,一到任就授予职务,何曾经过贡举,也不加以考试。至于那些边远州县、简陋的小邑,一个属官一个县尉,或是渡口的官员、戍守的官吏,都要到吏部、省司接受考试才能任命的,是从隋代才开始这样,并非古代的旧制。"

  三、有人说:"如果让外州辟召选用官吏,必定都是地方长官的亲信旧故,或是权势请托,或是邻里之间互相勾结,大多不是真正的人才,这样的滥竽充数怎么办?"回答说:"确实有这种情况。但这种滥竽充数与吏部相比,哪个更多?请让我比较一下优劣。而且州牧郡守,古时称为共同治理国家的人,政绩才能有优劣之分,法令也有考核优劣的科条,分担责任、责成成效,谁敢滥举人

」答曰:「诚有之也。然其滥孰与吏部多?请较其优劣。且州牧郡守,古称共理,政能有美恶之迹,法令有殿最之科,分忧责成,谁敢滥举。设如年多人怠,法久弊生,天网恢疏,容其奸谬,举亲举旧,有嘱有情,十分其人,五极其滥,犹有一半,尚全公道。如吏部者,十无一焉。请试言之:凡在铨衡,唯征书判,至于补授,只校官资,善书判者何必吏能?美资历者宁妨贪戾?假使官资尽惬,刀笔皆精,此为吏曹至公之选,则补授之际,官材匪详。或性善缉人,则职当主辨;或才堪理剧,则官授散员。或时有相当,亦幸中耳,非吏曹素得而知也。有文无赖者,计日可升;有用无文者,终身不进。况其书判,多是假手,或他人替入,或旁坐代为,或临事解衣,或宿期定估,才优者一兼四五,自制者十不二三。况造伪作奸、冒名接脚,又在其外。令史受赂,虽积谬而谁尤?选人无资,虽正名而犹剥。又闻昔时公卿子弟亲戚,随位高低,各有分数,或得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不在放限者,礼部明经等亦然,俗谓之『省例』,斯非滥欤?若等为滥,此百而多者也。」

    四、或曰:「吏部有滥,止由一门;州郡有滥,其门多矣。若等为滥,岂若杜众门而归一门乎?」答曰:「州郡有滥,虽多门,易改也;吏部有滥,虽一门,不可改也。何者?凡今选法,皆择才于吏部,述职于州郡。若才职不称,紊乱无任,责于刺史,则曰:『官命出于吏曹,不敢废也。』责于侍郎,则曰:『量书判资,考而授之,不保其往也。』责于令史,则曰:『按由历出入而行之,不知其它也。』黎庶从弊,谁任其咎?若牧守自用,则罪将焉逃。必州郡之滥,独换一刺史则革矣;如吏部之滥,虽更其侍郎,无益也。盖九流浩浩,不可得知,法使之然,非主司之过。故云门虽多而易改,门虽一而不可改者,以此。」

    五、或曰:「今人多情,故吾恐许其选吏,必纲纪紊失,不如今日之有伦也。」答曰:「不假古义,请征目前以明之。今诸道节度、都团练、观察、租庸等使,自判官、副将以下,皆使自铨择,纵其闲或有情故,大举其例,十犹七全。则辟吏之法见行于今,但未及于州县耳。利害之理,较然可观,何纪之失,何纲之紊?向令诸使僚佐,尽授于选曹,则安获镇方隅之重,理财赋之殷也。」

译才。假设年头一多、人心懈怠,法令实行久了产生弊端,天网虽疏而漏网,容许其中有奸邪谬误,或举荐亲信、或举荐故旧,有请托、有人情,十分之中,即使有五分泛滥,还有一半,仍然保全了公道。至于吏部,十个当中恐怕连一个公道的都没有。请让我具体说说:凡是掌管铨选的,只考察书判,至于补授官职,只比较官阶资历,善于书判的人未必有当官的才能?资历履历漂亮的人难道就没有贪婪暴虐的?假使官资完全相当,书法笔墨也都精妙,这才是吏部所谓最为公正的选拔,但到了补授官职之时,用人是否得当却未加详察。有的天性擅长处理人事,就应当主管辨析纠纷之职;有的才能足以治理繁剧之事,却被授予闲散之职。有时也会碰巧相当,也不过是侥幸罢了,并非吏部本来就了解清楚而做出的安排。有文才而无实德的人,计日可待地得以升迁;有实用之才而无文采的人,终身也得不到进用。何况所谓的书判,多数是雇人代笔,或是他人替考,或是旁座代作,或是当场脱衣换人,或是提前约定价格,才能出众的人一个人可以兼替四五个人,自己亲自完成的人十个当中不到二三个。更何况伪造作弊、冒名顶替之事,还不在此之外。令史收受贿赂,即使累积了谬误,又能责怪谁呢?选人没有靠山,即使名分端正,也要被剥削。又听说从前公卿子弟亲戚,按照地位高低,各有名额分配,有的可以得到一人、二人、三人、四人不受名额限制的,礼部明经科等也是如此,俗称之为『省例』,这难道不是滥竽充数吗?如果同样算作滥竽充数,这可是百分之几十之多的比例啊。"

  四、有人说:"吏部的滥竽充数,仅仅出自一个门路;州郡的滥竽充数,其门路就多了。如果同样是滥竽充数,难道不如堵住众多门路而归于一个门路吗?"回答说:"州郡的滥竽充数,虽然门路多,但容易改正;吏部的滥竽充数,虽然只有一个门路,却难以改正。为什么呢?如今的选官之法,都是在吏部选择人才,在州郡任职履行。如果才能与职务不相称,紊乱不能胜任,责问刺史,他会说:『官职任命出自吏部,我不敢废弃他。』责问侍郎,他会说:『我是衡量书判资历、考核后授予的,不能保证他日后的表现。』责问令史,他会说:『我只是按照案卷记录出入而办理的,其余的我不知道。』百姓因此蒙受弊害,责任由谁来承担呢?如果是州郡长官自行任用的,那么罪责就无处逃避了。至于州郡的滥竽充数,只要换掉一个刺史就能改革;至于吏部的滥竽充数,即使更换了侍郎,也没有用。因为九流人才浩如烟海,不可能全都了解清楚,是制度使得如此,不是主管官员的过错。所以说门路虽多而容易改正、门路虽单一而不可改正,原因就在这里。"

  五、有人说:"如今人心多存私念,所以我担心如果允许州郡自行选用官吏,必定会导致纲纪紊乱失序,不如今天这样有条理。"回答说:"不必借用古代的道理,就请以眼前的事实来说明。如今各道节度使、都团练使、观察使、租庸使等,从判官、副将以下,都是让他们自行铨选任用,即使其中偶尔有徇私舞弊的情形,但总的来看这个做法,十之七八还是全都得当的。那么辟召任用官吏的方法,如今已经在实行了,只是还没有推广到州县罢了。利弊之理,是清晰可见的,哪里有什么纲纪紊乱之说呢?如果让各使府的僚属佐吏,都授权给选官部门去挑选,那么怎能担负镇守一方、理财治赋这样繁重的职责呢。"

六、或曰:「顷年尝见州县有摄官,皆是牧守所自署置,政多苟且,不议久长,纔始到官,已营生计,迎新送故,劳弊极矣。今令州郡召辟,则其弊亦尔,奈何?」答曰:「国家职员,皆禀朝命,摄官承乏,苟济一时,不日不月,必乎停省,人虽流而责不及,绩虽着而官不成,便身而行,不苟何待?若职无移夺,命自州邦,所摄之官,便为已任,上酬知己,下利班荣,争谒智力,人谁不尽?今常调之人,远授一职,已数千里赴集,又数千里之官,挈携妻孥,复往劳苦,必一周而在路,料闲岁而停官,成名非知己之恩,后任可计考而得,此之不苟,而谁为苟!」

译有人问:"近年来常见州县设置代理官员,都是长官自己任命安排的,施政大多敷衍苟且,不打算长久经营,才刚到任,就已经在谋划自己的生计,迎来送往,劳累疲敝到了极点。如今如果让州郡自行征召辟用,这个弊端也是一样的,怎么办?"

回答说:"国家的正式官员,都秉承朝廷之命,代理官员承乏补缺,只是苟且应付一时,不出数日数月,必定要被停止裁撤。这种人虽然流转任职,但责任追究不到他身上;即使做出了政绩,也不能算作正式官职,只求自身方便行事,不苟且又能等什么呢?如果职位不被随意调换剥夺,任命出自本州本邦,所代理的官职,便如同自己的本职,对上可以报答知遇之恩,对下可以获取品位荣耀,人们争相拜谒、竭尽智力,谁能不尽力呢?如今按常规铨选调任的人,被远远授予一个官职,已经要奔赴数千里去应集,又要走数千里去赴任,携带妻儿老小,再往返奔波劳苦,必定要花一年时间还在路途之中,估算下来清闲的年月竟占了任职停歇的大半。成就功名并非出于知己的恩德,日后的任用也可以按考绩年限推算得到,这样的人尚且不苟且,还有谁算苟且呢!"

七、或曰:「今四方诸侯,或有未朝觐者。若天下士人既无常调,久不得禄,人皆怨嗟,必相率去我,入于他境,则如之何?」答曰:「善哉问乎!夫辟举法行,则搜罗毕尽,自中人以上,皆有位矣。此禄之不及者,皆下劣无任之人,复何足惜!当今天下凋弊之本,实为士人太多。何者?凡士人之家,皆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使下奉其上不足故也。大率一家有养百口者,有养十口者,多少通计,一家不减二十人,万家约有二十万口。今有才者既为我用,愚劣者尽归他人,有万家归之,内则二十万人随之,食其黍粟,衣其缣帛,享其禄廪,役其人庶。我收其贤,彼得其愚;我减浮食之口二十万,彼加浮食之人二十万:则我弊益减,而彼人益困。自古兴邦制敌之术,莫出于是。唯惧去我之不速也,夫何患焉!」

      请改革选举事条

    内外文武官五品以上。应非选司注拟者。 右请宰相总其进叙,吏部、兵部得参议可否。

    吏部尚书、侍郎。 右请掌议文官五品以上、除拜六品以下,攒奏兼察举选用之不公者。诸京司长官及观察使、刺史举用僚佐,有才职不称,背公任私者,得察举弹奏。非选用滥失,不得举。凡有所察,郎中刺举,员外郎判成,侍郎、尚书署之,而后行。诸官长若犯他过,使司自当弹奏,即非吏部所察。故云非选用滥失,不得举。余所掌准旧。若官长选用滥失有闻,而吏部不举,请委御史台弹之。御史台不举,即左右丞弹之。按六典,御史有纠不当者,即左右丞得弹奏。

    兵部尚书、侍郎。 右请掌议武官五品以上、除拜六品以下,攒奏兼察举选用之不公者。诸军卫长官及节度、都团练使举用将校,才职不称,背公任私者,得察举弹奏。非选用滥失,不得举。凡有所察举及台省纠弹,如吏部之法。余所掌准旧。

    礼部每年贡举人。 右并请停废。有别须经艺之士,请于国子监六学中铨择。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

    兵部举选。 右请停废。昔隋置折冲府,分镇天下,所以散兵。及武太后,升平置武举,恐人之忘战。则武官、武选,本末可征。今内外邦畿,皆有师旅;偏裨将校,所在至多。诚宜设法减除,岂复张门诱入。况若此辈,又非骁雄,徒称武官,不足守御,虽习弓矢,不堪战斗,而坐享禄俸,规逃王徭。今请悉停,以绝奸利。

    京官六品以下。应合选司注拟者。 右请各委本司长官自选用,初补称摄,然后申吏部、兵部,吏部、兵部奏成,乃下敕牒,并符告于本司,是为正官。考从奏成日计。凡摄官,俸禄各给半。

    州府佐官。

译政绩。想要求得国家的治理,关键在于让官员长久任职;想要让官员长久任职,关键在于减少官职等级;想要减少官职等级,关键在于精简选拔;想要精简选拔,关键在于减少入仕名目。使士人减少而务农、做工、经商的人增多,这样才能够精简吏员,才能够安定百姓。确实应当斟酌治乱兴衰之因,详细审视古今经验,推行至公无私的原则,矫正以往的失误,或者允许自行征召辟用,或者命令举荐延揽,评定举荐是否得当,论定其惩罚奖赏,用考核政绩来检验官员,用升迁贬黜来激励官员,挽救这种残破弊坏的局面,见效会非常迅速,这实在是治国的大政方针,能够不致力于此吗!

《通典》职官典

《通典》卷第十九 职官一

历代官制总序 职官数要略 官品 设官沿革 封爵 三公 宰相

三老五更 禄秩

**历代官制总序**

伏羲氏太昊用龙来纪事命名,所以用「龙师」来称呼官职(师,就是长官的意思。用龙来命名他的官长,所以称为龙师)。春官称为青龙,夏官称为赤龙,秋官称为白龙,冬官称为黑龙,中央之官称为黄龙。张晏说:「庖牺氏将要兴起时,神龙背负河图而来,因此用来命名官长与官职。」

共工氏用水来纪事命名,所以用「水师」来命名官职(共工氏,是以诸侯身份称霸而拥有九州的人。因承受水的祥瑞,所以用水来命名官职)。

神农氏用火来纪事命名,所以用「火师」来命名官职(神农氏具有火德,所以称为炎帝)。春官称为大火,夏官称为鹑火,秋官称为西火,冬官称为北火,中央之官称为中火(神农氏有火星降临的祥瑞,因此用来命名官长与官职)。

黄帝用云来命名「云师」(黄帝承受天命时有云的祥瑞,所以用云来纪事)。春官称为青云,夏官称为缙云,秋官称为白云,冬官称为黑云,中央之官称为黄云(黄帝有祥瑞彩云的感应,因此用来命名官长与官职)。

少昊挚即位时,凤鸟恰好飞来,所以用鸟来纪事,设立「鸟师」并用鸟命名官职。

凤鸟氏,担任历正(掌管历法)之官(凤鸟能知晓天时,所以让它担任掌管历法的官职)。

玄鸟氏,掌管春分秋分(玄鸟,就是燕子,春分飞来,秋分飞去)。

伯赵氏,掌管夏至冬至(伯赵,就是伯劳鸟,夏至鸣叫

别驾、少尹、五府司马、赤令,不在此例。 右自长史以下,至县丞、县尉,诸州长史、司马,或虽是五品以上官,亦同六品官法。请各委州府长官自选用,不限土、客。其申报正、摄之制,与京官六品以下同。其边远羁縻等州,请兼委本道观察使,共铨择补授。

    上州省事、市令,中州参军、博士,下州判司,录事参军不在此例。中下县丞以下及关、津、镇戍官等。 右请本任刺史补授讫,申吏部、兵部,吏部、兵部给牒,然后成官,并不用闻奏。其员数不得踰旧制。虽吏部未报,并全给禄俸。若承省牒,在任与正同,去任后不得称其官。若州司以劳效未着而不申者,请不限年月并听之。

    州县。 右请准旧令,州为三等,上、中、下。县为五等,赤、畿、上、中、下。其余紧、望、雄、辅之名请废。夫等级繁多,则仕进淹滞,使其周历,即务速迁,官非久安,政亦苟且。请减众级,以惩侥心,则官达可期,群才无壅。

    六品以下官资历。 右并请以五周为满,唐虞迁官,必以九载。魏晋以后,皆经六周。国家因隋为四,近又减削为三。考今三、四则太少,六、九则太多,请限五周,庶为折中。其迁转资历,请约修旧制。修旧制,谓迁转资次也。但以一官亦满,即任召用,并无选数。若才行理绩有尤异者,请听超迁。每长官代换,其旧僚属若有负犯及不称职者,请任便替;若无负犯,皆待考满,未满者不得替。

    诸道使管内之人及州县官属,有政理尤异,识略宏通,行业精修,艺能超绝及怀才未达,隐德丘园,或堪充内官,不称州县者;并申送吏部。将校偏裨有兵谋武艺,或堪充宿卫,或可为统帅者。右请不限少多,各令长官具述才行谋略,举送朝廷,皆申上。吏部、兵部各设官署以处之,审量才能,铨第高下,每官职有阙及别须任使,则随才擢用。如汉光禄勋领三署郎。称举者,举主加阶进爵;得贤俊者,迁其官。若自用僚属,虽得贤不赏。

      禁约杂条

    一、诸使及诸司州府长官举用僚属,请明书事迹、德行、才能、请授某官某职,皆先申吏部、兵部,若诸使奏官兼带职掌者,即以职掌分其文武,不计本官。带州县职,即申吏部;带军职,即申兵部。吏部、兵部誊其词而奏,云得某使、某曹司、某州府状称。以元状人入,按每使、每司、每州,各为一簿。

    一、所举官吏在任日,有行迹乖谬,不如举状及犯罪至徒以上者,请兼坐举主,其所犯人,自依常法本条处分。一人夺禄一年,诸使无禄者,准三品官以料钱折纳,依时估计。二人夺赐,无赐者贬其色,降紫从绯,降绯从绿,降绿从碧。

译,冬至停止)。

青鸟氏,掌管立春立秋之启(青鸟,就是鸧鷃鸟,立春鸣叫,立秋停止。鹖字音晏)。

丹鸟氏,掌管立秋立冬之闭(丹鸟,就是鷩雉,立秋飞来,立冬飞去,传说进入大水中化为蜃)。以上四种鸟官,都是历正的属官。

祝鸠氏,担任司徒(祝鸠,就是鹪鸠,鹪鸠有孝顺之性,所以让它担任司徒,主管教化百姓)。

●鸠氏,担任司马(●鸠,就是王●鸟,凶猛而又懂得分辨等级,所以让它担任司马,主管法度制度)。

鸤鸠氏,担任司空(鸤鸠,就是鴶鵴鸟,鸤鸠哺育幼鸟平均公平,所以让它担任司空,主管平治水土。鸤字音尸,鴶字音秸,鵴字音菊)。

爽鸠氏,担任司寇(爽鸠,就是鹰,凶猛,所以让它担任司寇,主管缉拿盗贼)。

鹘鸠氏,担任司事(鹘鸠,就是鹘鵰鸟,春天飞来冬天飞去,所以让它担任司事。鹘字音骨,鵰字反切音陟交,此鸟似山鹊而体形较小,到春天鸣声很多)。

以上五种鸠鸟之官,是用来聚集治理百姓的(鸠,就是聚集的意思,治理百姓崇尚聚合,所以用「鸠」命名)。

五雉之官担任五工正(五雉,即雉鸟有五种:西方称鷷雉,东方称鶅雉,南方称翟雉,北方称鵗雉,伊水洛水以南称翚雉),职责是便利器物用具、端正度量衡,使百姓平安安定(夷,就是平的意思)。

九扈之官担任九农正(扈,就是制止的意思,制止人们放纵荒淫。扈鸟有九种:春扈叫鳻鶞,夏扈叫窃玄,秋扈叫窃蓝,冬扈叫窃黄,棘扈叫窃丹,行扈叫唶唶,宵扈叫啧啧,桑扈叫窃脂,老扈叫鴳鴳),用九扈作为九种农官的名号,各依时节教导百姓从事农事(鶞字反切音敕伦,唶字反切音子夜,啧字反切音壮革)。

自从颛顼以来,不能用远方祥瑞来纪事,就用近处事物来纪事,设立管理百姓的官职并以民事命名(德行不能招致远方祥瑞,才开始用民事来命名官职。这是郯子回答鲁昭公的言辞)。孔子听说后说:「我听说过:天子丧失了掌管学问的官职,学问就流传到了四方夷狄之地。」于是就去拜见郯子向他学习。

又设有掌管五行的官职,称为五官。对社稷及五祀之神,都加以尊崇供奉。五官中能修治好自己职业的官长,死后就配享祭祀于五行之神,被为王者所尊奉。

春官掌木之正官,

三人夺阶及爵,有爵无阶、有阶无爵者,加夺赐及勋。四人解见任职事官,已上任者,并追解之。五人贬官,节度、观察使降为刺史,刺史降为上佐,皆以边州。六人除名。虽六人以上,罪止除名。有犯赃罪至流以上者,倍论之。倍,谓一人从二人之法,二人从四人之法,三人从六人之法。罪止三人。若举用后,续知过谬,具状申述及自按劾者,请勿论。此谓所知不审,举用失误者。

    一、所举官有因奸纳赂而举者,有亲故非才而举者,有容受嘱托而举者,有明知不善而故举者。有犯一科,请皆以罔上论,不在官赎限。嘱托举者,两俱为首,规求者为从。

  评曰:

    夫人生有欲,无君乃乱。君不独理,故建庶官。昔在唐、虞,皆访于众,则舜举八元、八凯,四岳之举夔龙、稷、契,此盖用人之大略也。降及三代,择于乡庠,然后授任,其制渐备。秦汉之道,虽不师古,闾塾所推,犹本乎行。而郡国佐吏,并自奖擢,备尝试效,乃登王朝;内官有僚属者,亦得征求俊彦。暨于东汉,初置选职,推择之制,尚习前规,左雄议以限年,其时不敢谬举,所以二汉号为多士。魏晋设九品,置中正,盖论阀阅,罕考行能,选曹之任,益为崇重。州郡之刺史、太守,内官之卿、尹、大夫,咸吏部所署,而辟召及乡里之举,旧式不替。永嘉之后,天下幅裂,三百余祀,方遂混同,中闲各承正号,凡有九姓,大抵不变魏晋之法,皆乱多理少,谅无足可称。夫文质相矫,有如循环,教化所由,兴衰是系。自魏三主俱好属文,晋、宋、齐、梁风流弥扇,体非典雅,词尚绮丽,浇讹之弊,极于有隋。且三代以来,宪章可举,唯称汉室;继汉之盛,莫若我唐。惜乎当创业之初,承文弊之极,可谓遇其时矣,群公不议救弊以质,而乃因习尚文,风教未淳,虑由于此。

    缅征往昔,论选举者,无代无之,或云「官繁人困,要省吏员」,或云「等级太多,患在速进」,或云「守宰之职,所择殊轻」,或云「以言取人,不如求行」:是皆能知其失,而莫究所失之由。何者?按秦法,唯农与战始得入官。汉有孝悌、力田、贤良、方正之科,乃时令征辟;而常岁郡国率二十万口贡止一人,约计当时推荐,天下纔过百数,则考精择审,必获器能。自兹厥后,转益烦广。我开元、天宝之中,一岁贡举,凡有数千;而门资、武功、艺术、胥吏,众名杂目,百户千途,入为仕者,又不可胜纪,比于汉代,且增数十百倍。安得不重设吏职,多置等级,递立选限以抑之乎?常情进趋,共慕荣达,升高自下,由迩陟遐,固宜骤历方至,何暇淹留着绩。秦氏列郡四十,两汉郡国百余,太守入作公卿,郎官出宰县邑,便宜从事,阙略其文,无所可否,责以成效,寄委斯重,酬奖亦崇。

译称为句芒(正,就是官长的意思,取木生长时弯曲而带芒角之意)。他所祭祀的神是重。

夏官掌火之正官,称为祝融(祝融,是光明的样子)。他所祭祀的神是黎。

秋官掌金之正官,称为蓐收(秋天万物凋落收敛而可收获)。他所祭祀的神是该。

冬官掌水之正官,称为玄冥(水,属阴而幽暗深邃)。他所祭祀的神是修与熙。

中央之官掌土之正官,称为后土(土是万物的主宰,所以称为「后」)。他所祭祀的神是句龙。在家中就祭祀中溜,在野外就祭祀社神。

唐尧的时代,命令羲氏、和氏恭敬顺应上天,推算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敬慎地把时令节气告知百姓(重、黎的后代羲氏、和氏,世代掌管天地四时的官职,所以尧命令他们恭敬顺应上天。昊天,是说元气广大;星,是四方的中星;辰,是日月交会之处。推算观测其节气分界,恭敬记录天时以告知百姓。这里只举大纲,下文再分别叙述)。

分别命令羲仲居住在嵎夷,叫做旸谷(宅,就是居住的意思。东方边远之地称为嵎夷。旸,就是光明的意思,太阳从山谷升起而天下光明,故称旸谷。旸谷与嵎夷其实是一地。羲仲居此,担任治理东方的官职)。恭敬地引导太阳升起,公平地安排春耕之事(寅,恭敬;宾,引导;秩,次序。一年从东方开始,就要开始耕种,称为「东作」。东方官员恭敬引导太阳升起,公平安排东作耕种之事,以致力农事)。

再命令羲叔居住在南交(申,是重复、再次的意思。南交,是说夏季与春季相交接,举一隅以见之。这是居住治理南方的官员)。公平地安排南方化育之事,恭敬完成其职事(讹,是化育的意思。掌管夏季事务的官员,公平安排南方化育之事,恭敬推行教化以取得成效。四季情形相同,这里也只举一隅)。

分别命令和仲居住在西方,叫做昧谷(昧,是幽暗的意思,太阳落入山谷而天下昏暗,故称昧谷。昧谷称西,则嵎夷是东也可推知。这是居住治理西方的官员,掌管秋天的政事)。恭敬地送别落日归入西方,公平安排秋收之事(饯,是送别的意思。太阳升起说「引导」,太阳落下说「送别」,是根据事情适宜而言。秋天西方万物成熟,公平安排其政事,帮助万物成熟)。

再命令和叔居住在北方,叫做幽都,公平考察岁末年初改易之事(北方称朔,也称方,说了一方其他三方也可类推。北方称幽

今之剖符三百五十,郡县差降,复为八九,邑之俊乂,不得有之;事之利病,不得专之。八使十连,举动咨禀,地卑礼薄,势下任轻,诚曰徒劳难阶,超擢容易而授,理固然也。

    始后魏崔亮为吏部尚书,无问贤愚,以停解日月为断,时沉滞者皆称其能,魏之失才,实从亮始。洎隋文帝,素非学术,盗有天下,不欲权分,罢州郡之辟,废乡里之举,内外一命,悉归吏曹;纔厕班列,皆由执政。则执政参吏部之职,吏部总州郡之权,罔征体国推诚、代天理物之本意,是故铨综失叙,受任多滥。岂有万里封域,九流丛凑,抡才授职,仰成吏曹,以俄顷之周旋,定才行之优劣,求无其失,不亦谬欤!尔后有司尊贤之道,先于文华;辨论之方,择于书判。靡然趋尚,其流猥杂。所以阅经号为「倒拔」,征词同乎射覆,置「循资」之格,立选数之制,压例示其定限,平配绝其踰涯,或糊名考核,或十铨分掌。苟济其末,不澄其源,则吏部专总,是作程之弊者;文词取士,是审才之末者;书判,又文词之末也。

    凡为国之本,资乎人甿;人之利害,系乎官政。欲求其理,在久其任;欲久其任,在少等级;欲少等级,在精选择;欲精选择,在减名目。俾士寡而农工商众,始可以省吏员,始可以安黎庶矣。诚宜斟酌理乱,详览古今,推仗至公,矫正前失,或许辟召,或令荐延,举有否臧,论其诛赏,课绩以考之,升黜以励之,拯斯刓弊,其效甚速,实为大政,可不务乎!

通典职官典

通典卷第十九 职官一

  历代官制总序 要略官数 官品 设官沿革 封爵 三公 宰相

 三老五更 禄秩

    历代官制总序

  伏羲氏太昊以龙纪,故为龙师名官。师,长也。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张晏曰:「庖羲氏将兴,神龙负图而至,因以名师与官也。」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水名。共工氏,以诸侯霸有九州岛者。以受水瑞,故水名官。神农氏以火纪,故为火师火名。火德也,故为炎帝。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也。神农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师与官也。黄帝云师云名。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也。黄帝有景云之应,因以名师与官也。

  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鸟纪,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为历正之官。玄鸟氏,司分也。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伯赵氏,司至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至冬至止。

译则南方称明,由此可推知。都,是万物聚集之处;易,是指一年更替改易在北方。公平考察其政事,以顺应天常。以上总述羲氏、和氏恭敬顺应上天,这里分别叙述羲仲、羲叔等各自所掌)。

确实能治理好各种官职事务,各项功绩都能广大兴盛(允,确实、诚信;厘,治理;工,官职;绩,功绩;咸,都;熙,广大。是说确定四时形成一年,用历法告知时令、授予职事,就能切实治理好百官,各项功业都能广大,史官赞叹这样做的美善)。

朝廷内设有百揆、四岳等官(四岳,是分别主管四方诸侯事务的官员。《周礼正义》说:「四岳,是掌管四时的官员,主管四岳的事务。」当初羲氏、和氏时代,主管四岳的人称为四伯。到他们去世后,分掌岳事,设置八伯,都是天子之官。这八伯只有驩兜、共工、放齐、鲧四人有记载,其余四人无文献可考。所以《尚书大传》说:「只有在元年巡狩时,才有四岳八伯的说法。」尧最初以羲氏、和氏担任六卿,掌管春、夏、秋、冬,一并掌管四方岳镇事务,这就是四岳;他们外出巡视时就称为伯。后来他们相继去世,就分设八伯,按九州而言,八伯是依据京畿之外的八州而设置,京畿之内不设伯,而由乡遂的官吏主管。四岳之外,还另有百揆这一官职,是因为尧最初的天官是稷,到了尧的晚年,试用舜担任天官之职,称为百揆,舜后来又任命禹担任百揆,这都是天官)。此外还设有州牧、侯伯(朝廷之外设置了十二位州牧以及五国之长)。

虞舜拥有天下之时,任命伯禹担任司空,让他居于百揆之位(禹代替鲧担任崇伯,入朝担任天子的司空,治理洪水取得成功,舜说他可以被重用)。弃担任后稷,播种百谷。契担任司徒,布施五教(布施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教化)。皋陶担任士官,正定五刑(士,是掌管刑狱的官员)。垂担任共工,便利器物用具的制造(垂,是臣子的名字;共,是供给百工各项职事的意思)。伯益担任虞官,负责培育草木鸟兽(虞,是掌管山林川泽的官员)。伯夷担任秩宗,主管三礼(秩,是次序;宗,是尊崇。三礼,是天、地、人之礼。伯夷,是臣子名字,姓姜)。夔主管音乐,教育贵族子弟(冑,是长的意思,指从太子以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