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钦定四库全书
圣祖仁皇帝御制春秋传説彚纂序》
六经皆孔圣删述,而孟子特言孔子作《春秋》,左氏、公羊、谷梁三家各述所闻以为传,门弟子各衍其师説末流益纷,以一字为褒贬,以变例为赏罚,微言既絶大义弗彰,至于灾祥防纬之学兴,而更趋于怪僻,程子所谓「炳若日星」者,不因此而反晦乎?迨宋胡安国进《春秋解义》,明代立于学官,用以贡举取士,于是四传并行,宗其説者率多穿凿附防去经义逾逺朕于《春秋》独服膺朱子之论,朱子曰:「《春秋》明道正谊,据实书事,使人观之以为鉴戒,书名、书爵亦无意义。」此言真有得者,而惜乎朱子未有成书也。朕恐世之学者牵于支离之説而莫能悟,特命词臣纂辑是书,以四传为主,其有舛于经者删之;以《集説为辅,其有畔于传者勿录。书成,凡四十卷,名之曰《传説彚纂》。夫《春秋》之作,以游、夏之贤不能赞一词,司焉迁称七十子之徒口授其传,而人人异端,当时已无。
定论后之诸儒,欲于千百年后悬断圣人笔削之指,不亦难乎!是书之辑,亦唯择其言之当于理者,虽不敢谓深于《春秋》,而辨之详、取之慎,于属辞比事之教,或有资焉。是为序。
康熈六十年夏六月朔
奉
防开列
钦定春秋传説彚纂》总裁、校对、分脩校刋诸【臣】职名
总裁
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臣】王掞。
南书房校对
吏部右侍郎【臣】张廷玉,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蒋廷锡。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励廷仪。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魏廷珍。
翰林院侍读学士【臣】陈邦彦、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臣】王图炳。
原任翰林院侍读【臣】赵熊诏、左春坊左赞善兼翰林院检讨【臣】汪应铨
翰林院检讨【臣】张照,翰林院编脩【臣】薄海。
在馆分脩校对
廵抚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王企靖。
原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臣】李绂。
国 子 监 司 业【臣】卢 轩
提督江西学政、翰林院编脩【臣】徐昻▯。
提督云南学政、翰林院编脩【臣】汪份。
提督陜西学政翰林院编脩【臣】王謩。
提督广东学政、翰林院编脩【臣】惠士竒。
翰 林 院 检 讨【臣】王时宪
翰 林 院 编 脩【臣】王时鸿
原任翰林院检讨【臣】王遵扆。
翰 林 院 编 脩【臣】杨绳武
工 科 给 事 中【臣】缪 沅
戸 科 给 事 中【臣】王 澍
候 补 监 察 御 史【臣】李 璿
工 部 都 水 司 主 事【臣】髙 辉
候 补 主 事【臣】于本宏
中 书 科 中 书【臣】王祖慎
内 阁 中 书【臣】曹 仪
内 阁 中 书【臣】管式龙
湖广督理湖南粮储道按察使司佥事【臣】王奕鸿复职知府【臣】章文鐄。
四 川 叙 州 府 同 知【臣】李 中
原任江西吉安府安福县知县【臣】胡承赞。
直▯永平府昌黎县知县【臣】徐荣畴
进 士【臣】呉 翊
进 士【臣】袁 濬
举 人 拣 选 知 县【臣】王时济
举 人 拣 选 知 县【臣】徐修仁
举人【臣】陈垿、副榜贡生、议叙知县【臣】钱元昌。
歳贡生考授州判【臣】朱稻孙。
生 员【臣】井其演
校刋
署理光禄寺事务刑部山东司郎中【臣】赵之垣。
引用姓氏
周
左氏【丘明】
公羊氏【髙】
谷梁氏【赤 一名喜】
汉
董氏【仲舒】
刘氏【向 子政】
刘氏【歆 子骏】
贾氏【逵 景伯】
王氏【充 仲任】
服氏【防 子慎】
郑氏【▯ 康成】
徐氏【
译钦定四库全书
《圣祖仁皇帝御制春秋传说彙纂序》
六部经典都是孔子删定编纂的,而孟子特别指出孔子作了《春秋》。左氏、公羊、谷梁三家各自陈述所听到的内容作为传注,孔子的门徒又各自推衍其老师的学说,末流更加纷杂,凭借一个字来褒贬,依据变例来赏罚,微言既已断绝,大义也不彰显,以至于灾异祥瑞和谶纬之学兴起,而更加趋向于怪异偏僻。程子所说的“如日星般光明”,不因此反而晦暗了吗?等到宋代胡安国进献《春秋解义》,明代将其立于学官,用来科举取士,于是四家传注并行,尊崇其学说的人大多穿凿附会,离经义越来越远。朕对于《春秋》唯独信服朱子的议论,朱子说:“《春秋》阐明正道、端正义理,依据事实记载事件,使人们观看它作为鉴戒,书写名、书写爵位也没有深意。”这话真是有心得的,可惜朱子没有完成著作。朕担心世上的学者被支离破碎的学说牵制而不能醒悟,特别命令词臣编纂此书,以四家传注为主,其中与经文相违背的删去;以《集说》为辅,其中与传注相背离的不收录。书成,共四十卷,命名为《传说彙纂》。《春秋》的创作,凭借子游、子夏这样的贤人也不能增添一个字,司马迁称七十子的门徒口授其传,而人人见解不同,当时已没有定论。后来的诸儒,想在千百年后凭空断定圣人笔削的旨意,不也太难了吗!此书编纂,也只是选择那些言论合乎道理的,虽然不敢说深通《春秋》,但辨析详细、选取谨慎,对于属辞比事的教化,或许有些帮助。这就是序言。
康熙六十年夏六月朔
奉
旨开列
《钦定春秋传说彙纂》总裁、校对、分修校刊诸臣职名
总裁
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臣王掞。
南书房校对
吏部右侍郎臣张廷玉,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蒋廷锡。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励廷仪。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臣魏廷珍。
翰林院侍读学士臣陈邦彦、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臣王图炳。
原任翰林院侍读臣赵熊诏、左春坊左赞善兼翰林院检讨臣汪应铨
翰林院检讨臣张照,翰林院编修臣薄海。
在馆分修校对
巡抚江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王企靖。
原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臣李绂。
国子监司业臣卢轩
提督江西学政、翰林院编修臣徐昻。
提督云南学政、翰林院编修臣汪份。
提督陕西学政翰林院编修臣王謩。
提督广东学政、翰林院编修臣惠士奇。
翰林院检讨臣王时宪
翰林院编修臣王时鸿
原任翰林院检讨臣王遵扆。
翰林院编修臣杨绳武
工科给事中臣缪沅
户科给事中臣王澍
候补监察御史臣李璿
工部都水司主事臣髙辉
候补主事臣于本宏
中书科中书臣王祖慎
内阁中书臣曹仪
内阁中书臣管式龙
湖广督理湖南粮储道按察使司佥事臣王奕鸿
复职知府臣章文鐄。
四川叙州府同知臣李中
原任江西吉安府安福县知县臣胡承赞。
直隶永平府昌黎县知县臣徐荣畴
进士臣呉翊
进士臣袁濬
举人拣选知县臣王时济
举人拣选知县臣徐修仁
举人臣陈垿、副榜贡生、议叙知县臣钱元昌。
岁贡生考授州判臣朱稻孙。
生员臣井其演
校刊
署理光禄寺事务刑部山东司郎中臣赵之垣。
引用姓氏
周
左氏【丘明】
公羊氏【髙】
谷梁氏【赤 一名喜】
汉
董氏【仲舒】
刘氏【向 子政】
刘氏【歆 子骏】
贾氏【逵 景伯】
王氏【充 仲任】
服氏【防 子慎】
郑氏【玄 康成】
徐氏【
邈】
江氏【熙 太和】
何氏【休 邵公】
晋
杜氏【预 元凯】
隋
范氏【甯 武子】
刘氏【▯ 光伯】
译邈】
江氏【熙,字太和】
何氏【休,字邵公】
晋朝
杜氏【预,字元凯】
隋朝
范氏【甯,字武子】
刘氏【〇,字光伯】
唐
陆氏【徳明】
孔氏【颖逹 仲逹 一作冲逺】
顔氏【师古 籒】
杨氏【士勋】
徐氏【彦】
啖氏【▯ 叔佐】
赵氏【匡 伯循】
陆氏【淳 伯冲】
何氏【济川】
栁氏【宗元 子厚】
卢氏【仝 玉川】
李氏【瑾】
陈氏【岳】
宋
叶氏【清臣 道卿】
胡氏【瑗 翼之 安定】
孙氏【复 明复】
石氏【介 守道 徂徕】
王氏【沿 圣源】
李氏【尧俞】
欧阳氏【修 永叔 庐陵】
黎氏【錞】
刘氏【敞 原父】
司马氏【光 君实 涑水】
杜氏【谔】
师氏【协】
孙氏【觉 莘老】
程子【颐 正叔 伊川】
苏氏【轼 子瞻 东坡】
苏氏【辙 子由 颍濵】
崔氏【子方】
任氏【伯雨 德翁】
张氏【大亨】
陆氏【佃 农师】
刘氏【绚 质夫】
孙氏【抃 梦得】
杨氏【时 中立 ▯山】
叶氏【梦得 少蕴 石林】
吕氏【本中 居仁】
许氏【翰 崧老】
陈氏【祥道 用之 三山】
胡氏【铨 邦衡 澹庵】
王氏【葆 彦光】
胡氏【安国 康侯】
胡氏【宏 仁仲 五峯】
胡氏【宁 和仲 ▯堂】
髙氏【闶 抑崇 息斋】
程氏【迥 可乆 沙随】
刘氏【本】
陈氏【傅良 君举 止斋】
朱子【熹 元晦 紫阳】
吕氏【祖谦 伯防 东莱】
陆氏【九渊 子静 象山】
薛氏【季宣 士龙】
项氏【安世 平甫 平庵】
罗氏【愿 端良】
沈氏【棐 文伯】
张氏【洽 元德】
戴氏【溪 肖望 岷隠】
刘氏【克庄 潜夫 后村】
黄氏【仲炎 若晦】
李氏【琪 竹湖】
赵氏【鹏飞 企明 木讷】
赵氏【孟何】
黄氏【震 东发】
吕氏【大圭 圭叔 朴乡】
家氏【▯翁 则堂】
呉氏【仲迂 可堂】
任氏【公辅】
宋氏【宜春】
赵氏【与权】
元
金氏【履祥 吉甫 仁山】
俞氏【皋 心逺】
万氏【孝恭】
熊氏【朋来 与可】
呉氏【澂 幼清 临川 草庐】
陈氏【深 子微】
齐氏【履谦 伯恒】
程氏【端学 时叔】
黄氏【泽 楚望】
王氏【元杰】
郑氏【玉 子美 师山】
李氏【亷】
明
赵氏【汸 子常 东山】
汪氏【克寛 德辅】
刘氏【永之 仲修】
张氏【以宁 志道 翠屏】
刘氏【实 嘉秀 敬斋】
黄氏【翰 汝申】
邵氏【寳 国贤 二泉】
金氏【贤】
湛氏【若水 元明 甘泉】
季氏【本 明德 彭山】
熊氏【过 叔仁】
赵氏【恒】
余氏【光】
王氏【宗沐 新甫】
王氏【樵 明逸 方麓】
姜氏【寳 廷善 凤阿】
王氏【锡爵 元驭 荆石】
王氏【鼎爵 和石】
朱氏【睦防 灌甫 西亭】
译唐
陆氏【德明】
孔氏【颖达、仲达,一作冲远】
颜氏【师古、籀】
杨氏【士勋】
徐氏【彦】
啖氏【〇、叔佐】
赵氏【匡、伯循】
陆氏【淳、伯冲】
何氏【济川】
柳氏【宗元、子厚】
卢氏【仝、玉川】
李氏【瑾】
陈氏【岳】
宋
叶氏【清臣、道卿】
胡氏【瑗、翼之、安定】
孙氏【复、明复】
石氏【介、守道、徂徕】
王氏【沿、圣源】
李氏【尧俞】
欧阳氏【修、永叔、庐陵】
黎氏【錞】
刘氏【敞、原父】
司马氏【光、君实、涑水】
杜氏【谔】
师氏【协】
孙氏【觉、莘老】
程子【颐、正叔、伊川】
苏氏【轼、子瞻、东坡】
苏氏【辙、子由、颍滨】
崔氏【子方】
任氏【伯雨、德翁】
张氏【大亨】
陆氏【佃、农师】
刘氏【绚、质夫】
孙氏【抃、梦得】
杨氏【时、中立、〇山】
叶氏【梦得、少蕴、石林】
吕氏【本中、居仁】
许氏【翰、崧老】
陈氏【祥道、用之、三山】
胡氏【铨、邦衡、澹庵】
王氏【葆、彦光】
胡氏【安国、康侯】
胡氏【宏、仁仲、五峰】
胡氏【宁、和仲、〇堂】
高氏【闶、抑崇、息斋】
程氏【迥、可久、沙随】
刘氏【本】
陈氏【傅良、君举、止斋】
朱子【熹、元晦、紫阳】
吕氏【祖谦、伯恭、东莱】
陆氏【九渊、子静、象山】
薛氏【季宣、士龙】
项氏【安世、平甫、平庵】
罗氏【愿、端良】
沈氏【棐、文伯】
张氏【洽、元德】
戴氏【溪、肖望、岷隐】
刘氏【克庄、潜夫、后村】
黄氏【仲炎、若晦】
李氏【琪、竹湖】
赵氏【鹏飞、企明、木讷】
赵氏【孟何】
黄氏【震、东发】
吕氏【大圭、圭叔、朴乡】
家氏【〇翁、则堂】
吴氏【仲迂、可堂】
任氏【公辅】
宋氏【宜春】
赵氏【与权】
元
金氏【履祥、吉甫、仁山】
俞氏【皋、心远】
万氏【孝恭】
熊氏【朋来、与可】
吴氏【澄、幼清、临川、草庐】
陈氏【深、子微】
齐氏【履谦、伯恒】
程氏【端学、时叔】
黄氏【泽、楚望】
王氏【元杰】
郑氏【玉、子美、师山】
李氏【廉】
明
赵氏【汸、子常、东山】
汪氏【克宽、德辅】
刘氏【永之、仲修】
张氏【以宁、志道、翠屏】
刘氏【实、嘉秀、敬斋】
黄氏【翰、汝申】
邵氏【宝、国贤、二泉】
金氏【贤】
湛氏【若水、元明、甘泉】
季氏【本、明德、彭山】
熊氏【过、叔仁】
赵氏【恒】
余氏【光】
王氏【宗沐、新甫】
王氏【樵、明逸、方麓】
姜氏【宝、廷善、凤阿】
王氏【锡爵、元驭、荆石】
王氏【鼎爵、和石】
朱氏【睦防、灌甫、西亭】
黄氏【正宪】
姚氏【舜牧 虞佐 承庵】
髙氏【攀龙 存之 景逸】
章氏【潢 本清】
郝氏【敬 仲舆】
钱氏【时俊 用章 仍峯】
贺氏【仲轼】
卓氏【尔康 去病】
译黄氏:正宪
姚氏:舜牧、虞佐、承庵
高氏:攀龙、存之、景逸
章氏:潢、本清
郝氏:敬、仲舆
钱氏:时俊、用章、仍峯
贺氏:仲轼
卓氏:尔康、去病
罗氏【喻义】
陈氏【宗之 玉立】
张氏【溥 天如 西铭】
陈氏【际泰 大士】
严氏【啓隆】
郑氏【嗣】
郑氏【贤简】
王氏【贯道】
甘氏【雨,以上四人未详世次,附录于此】
钦定春秋传説彚纂》目录,经部五,春秋类。
卷首上
纲领
卷首下
王朝世表
列国年表
王朝列国世次
王朝列国兴废説
列国爵姓
列国地图
王朝地名
列国地名
卷第一
隐公【元年之二年】
卷第二
隐公【三年之六年】
卷第三
隐公【七年之十一年】
卷第四
桓公【元年之四年】
卷第五
桓公【五年之十年】
卷第六
桓公【十一年之十八年】
卷第七
庄公【元年之七年】
卷第八
庄公【八年之十四年】
卷第九
庄公【十五年之二十三年】
卷第十
庄公【二十四年之三十二年】
卷第十一
闵公【元年之二年】
卷第十二
僖公【元年之五年】
卷第十三
僖公【六年之十五年】
卷第十四
僖公【十六年之二十四年】
卷第十五
僖公【二十五年之二十八年】
卷第十六
僖公【二十九年之三十三年】
卷第十七
文公【元年之八年】
卷第十八
文公【九年之十八年】
卷第十九
宣公【元年之六年】
卷第二十
宣公【七年之十一年】
卷第二十一
宣公【十二年之十八年】
卷第二十二
成公【元年之五年】
卷第二十三
成公【六年之十年】
卷第二十四
成公【十一年之十八年】
卷第二十五
襄公【元年之九年】
卷第二十六
襄公【十年之十八年】
卷第二十七
襄公【十九年之二十六年】
卷第二十八
襄公【二十七年之三十一年】
卷第二十九
昭公【元年之六年】
卷第三十
昭公【七年之十三年】
卷第三十一
昭公【十四年之二十一年】
卷第三十二
昭公【二十二年之二十五年】
卷第三十三
昭公【二十六年之三十二年】
卷第三十四
定公【元年之七年】
卷第三十五
定公【八年之十五年】
卷第三十六
哀公【元年之七年】
卷第三十七
哀公【八年之十四年】
巻第三十八
哀公【附録经传】
【臣】等谨按:《春秋传説彚纂》三十八卷,奉……
勅撰初,胡安国作《春秋传》,张栻已颇有异议。朱子编《南轩集》,存而不删,葢亦以栻説为然。至元延祐中,复科举法,始以安国之传悬为功令,而有明一代因之。故元呉澄作俞臯《春秋集传序》称:「兼列胡氏,以从时尚。」明冯梦龙作《春秋大全凡例》称:「诸儒议论,尽有胜胡传者,然业以胡传为宗,自难并收以乱耳目。」岂非限于科律,明知其悮而从之欤?钦惟
圣祖仁皇帝道契天经
心符圣义于尼山笔削
洞鉴精微虽
俯念士子久诵胡传,难以骤更,仍缀于三传之末,而指授儒臣详为考证。凡其中有乖经义者,一一驳正,多所刋除。至于先儒旧説,世以不合胡传摈弃弗习者,亦一一采录表章,阐明古学。葢以
圣人之徳居
天子之位,故能荡湔门户,辨别是非,挽数百年积重之势,而反之于正也。自时厥后,能不为胡传所锢者,如徐庭垣之《春秋管窥》、焦袁熹之《春秋阙如编》,响然并作,不可殚数。衮钺之义,遂皦若三光,维风维草之效,诚有自来矣【臣】等缮校之余,为《春秋》幸,尤为天下万世读《春秋》者幸也。乾隆四十三年正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 【臣】 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説彚
译罗氏【喻义】
陈氏【宗之、玉立】
张氏【溥、天如、西铭】
陈氏【际泰、大士】
严氏【啓隆】
郑氏【嗣】
郑氏【贤简】
王氏【贯道】
甘氏【雨,以上四人世次不详,附录于此】
《钦定春秋传説彚纂》目录,经部五,春秋类。
卷首上
纲领
卷首下
王朝世表
列国年表
王朝列国世次
王朝列国兴废説
列国爵姓
列国地图
王朝地名
列国地名
卷第一
隐公【元年之二年】
卷第二
隐公【三年之六年】
卷第三
隐公【七年之十一年】
卷第四
桓公【元年之四年】
卷第五
桓公【五年之十年】
卷第六
桓公【十一年之十八年】
卷第七
庄公【元年之七年】
卷第八
庄公【八年之十四年】
卷第九
庄公【十五年之二十三年】
卷第十
庄公【二十四年之三十二年】
卷第十一
闵公【元年之二年】
卷第十二
僖公【元年之五年】
卷第十三
僖公【六年之十五年】
卷第十四
僖公【十六年之二十四年】
卷第十五
僖公【二十五年之二十八年】
卷第十六
僖公【二十九年之三十三年】
卷第十七
文公【元年之八年】
卷第十八
文公【九年之十八年】
卷第十九
宣公【元年之六年】
卷第二十
宣公【七年之十一年】
卷第二十一
宣公【十二年之十八年】
卷第二十二
成公【元年之五年】
卷第二十三
成公【六年之十年】
卷第二十四
成公【十一年之十八年】
卷第二十五
襄公【元年之九年】
卷第二十六
襄公【十年之十八年】
卷第二十七
襄公【十九年之二十六年】
卷第二十八
襄公【二十七年之三十一年】
卷第二十九
昭公【元年之六年】
卷第三十
昭公【七年之十三年】
卷第三十一
昭公【十四年之二十一年】
卷第三十二
昭公【二十二年之二十五年】
卷第三十三
昭公【二十六年之三十二年】
卷第三十四
定公【元年之七年】
卷第三十五
定公【八年之十五年】
卷第三十六
哀公【元年之七年】
卷第三十七
哀公【八年之十四年】
卷第三十八
哀公【附录经传】
【臣】等谨按:《春秋传説彚纂》三十八卷,奉……
敕撰之初,胡安国作《春秋传》,张栻已颇有异议。朱熹编纂《南轩集》,保留而未删去,大概也是认为张栻的说法正确。到了元代延祐年间,恢复科举制度,才开始将胡安国的《春秋传》定为官方标准,明朝一代沿袭此制。所以元代吴澄为俞皋《春秋集传》作序时说:“兼列胡氏之说,以顺应当时的风尚。”明代冯梦龙在《春秋大全凡例》中说:“诸儒的议论,有很多胜过胡传的,但既然已以胡传为宗,自然难以一并收录以免扰乱视听。”这难道不是受限于科举律令,明知其错误却不得不顺从吗?仰惟
圣祖仁皇帝道契天经,
心符圣义,对尼山笔削
洞鉴精微,虽然
俯念士子长久诵读胡传,难以骤然更改,仍将其附于三传之末,而指示儒臣详细考证。凡是其中违背经义的,一一驳斥纠正,多有删削。至于先儒旧说,世人因不合胡传而摒弃不学的,也一一采录表彰,阐明古学。大概因为
圣人之德居于
天子之位,所以能荡涤门户之见,辨别是非,扭转数百年积重难返之势,而使之回归正道。从此以后,能不被胡传所禁锢的,如徐庭垣的《春秋管窥》、焦袁熹的《春秋阙如编》,纷纷兴起,不可尽数。褒贬之义,于是明亮如日月星辰,教化如风草之效,确实有由来矣。【臣】等缮写校勘之余,为《春秋》感到庆幸,更为天下万世读《春秋》者感到庆幸。乾隆四十三年正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説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