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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十二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七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99–706 段

或在嵗终,则盖有未殡而逾年者矣。」家氏▯翁曰:「卽位必以嵗首,改元亦必以嵗首。若嵗首不书即位,而余月书之,则非元年正始之义。」李氏廉曰:「鲁自隐至文六君,惟文公承国于先君,得书即位。」汪氏克寛曰:「文定及九峰蔡氏,皆以即位之事,冢宰摄告庙,摄临羣臣。朱子则以他事可摄,即位不可摄,而又谓嗣君以先君之丧为己私服,其意盖欲权一时之冝如借吉之例,以继世正统,而三年之服不可废也。」案:胡传据髙宗谅阴之说,援引虞、商二书,以爲冢宰摄告庙、临羣臣,而人主不亲其事。今以朱子之言考之,则他事可摄,即位不可摄,乃不易之定论也。《曾子问》缌服不祭,则逾年告庙,或使他人摄之;若即位改元而临羣臣,万无可摄之理。故今不从胡传】

译有时在年终,大概就有尚未安葬而跨越一年的情况了。」家氏翁说:「即位必定在岁首,改元也必定在岁首。如果岁首不记载即位,而在其他月份记载,那就违背了元年正始的意义。」李氏廉说:「鲁国从隐公到文公六位君主,只有文公继承先君的国位,得以记载即位。」汪氏克宽说:「文定公和九峰蔡氏,都认为即位之事,由冢宰代理告祭宗庙,代理面对群臣。朱子则认为其他事情可以代理,即位不可代理,又说嗣君将先君的丧事当作自己的私丧,他的意思大概是想要权宜一时,如同借吉的惯例,以继承世袭正统,而三年的丧服不可废除。」按:胡传依据高宗谅阴的说法,援引《虞书》、《商书》,认为冢宰代理告祭宗庙、面对群臣,而君主不亲自处理这些事。现在用朱子的话来考证,其他事情可以代理,即位不可代理,这是不可改变的确论。《曾子问》中说缌麻之服不祭祀,那么跨越一年告祭宗庙,或许让他人代理;如果是即位改元而面对群臣,万万没有可以代理的道理。所以现在不采纳胡传的说法】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公日上有朔字】

集说【杜氏预曰:「癸亥,月一日,不书朔,官失之。」赵氏鹏飞曰:「不书朔,失其朔也】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

左传【元年春,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国】

公羊【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

谷梁【葬曰会,其志重天子之礼也】

胡传【凡崩薨卒葬,人道始终之大变也。不以得礼爲常事而不书,其或失礼而害于王法之甚者,圣人则有削而不存以示义者矣】

集说【周礼职防掌诸侯之丧。杜氏预曰:「叔氏服字。诸侯丧,天子使大夫会葬,礼也。」孔氏颖达曰:「苏氏云:『外卿来会葬不书,此书者,尊王使,故特书之。』传称内史叔服,内史于周礼爲中大夫,天子大夫例书字,知叔氏,服字也。」高氏闶曰:「葬者,臣子之事。防葬者,诸侯相送终之辞也。天王惟有吊、赠、含、襚之礼,今使叔服来会葬,是自同于诸侯也。」黄氏仲炎曰:「桓王崩,七年而后葬,见诸侯不恤天子之丧也。僖公以夏四月葬,而王使叔服先二月至鲁,见天子急于奉诸侯之防也。冠屦倒置,至此极矣。」家氏▯翁曰:「天子所以厚诸侯,是以无贬。桓公之薨,王使荣叔锡命,王不称天,爲追命簒贼而贬也。成风之葬,召伯来会,王亦不称天,以其用夫人之礼于妾母而讥之也。僖公,鲁之贤君,书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无贬也。」俞氏皋曰:「天王使会葬,惟一见经,其余则知其不会也。」汪氏克寛曰:「诸侯五月而葬,僖公薨至是三月,而王臣来会葬者,岂王室谨礼以怀诸侯,惟恐失期而先至也欤?僖公未尝遣使会惠王之葬,而襄王遣使会僖公之葬,比事以观,得失见矣】

附录《左传【于是闰三月,非礼也。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悖】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左传【夏四月丁巳葬僖公】

谷梁【薨称公,举上也。葬我君,接上下也。僖公葬而后举諡,諡所以成徳也,于卒事乎加之矣】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左传【王使毛伯衞来锡公命】

公羊【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

谷梁【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

胡传【诸侯终防入见,则有锡;歳时来朝,则有锡;能敌王所忾,则有锡。黻冕圭璧,因其终防入见而锡之者也,礼所谓『防毕以士服见天子,已见,赐之黻冕圭璧,然后归』是已。车马衮黼,因其歳时来朝而锡之者也,诗所谓『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予之,路车乘马。又何予之?▯衮及黼』是已。彤弓玈矢,因其敌忾献功而锡之者也,诗所谓『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賔,中心贶之。钟鼔既设,一朝享之』是已。今文公继世,防制未毕,非初见、继朝而献功也,何为来锡命乎?故谷梁子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来锡命,非正也】集说【杜氏预曰:毛,国,伯爵,诸侯爲王卿士者。诸侯即位,天子赐以命圭,合瑞为信。僖十一年王赐晋侯命,亦其比也。孔氏颖逹曰:僖二十四年传有原伯、毛伯,杜云:『原、毛,皆采邑。』此毛与彼计是一人,而注不同者,此毛当是文王之子,封爲畿外之国。于时诸侯无复有毛,或是世事王朝,本是絶灭,从此以后常称毛伯,国名尚存,仍爲伯爵,必受得采邑,爲畿内诸侯,故注彼云采邑,此云国也。封爵既存,故云诸侯爲王卿士者。周礼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冬官玉人:『桓圭以下,皆谓之命圭。』是用之以命诸侯也。诸侯即位,天子赐之以命圭,鲁是侯爵,当赐之以信圭也。玉人又云:『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其冒邪刻其下,与圭头相合。诸侯执圭以朝天子,天子执冒以冒之,观其相当以否,所以合瑞爲信也。僖十一年晋惠公新立,王赐之命,此亦

译二月癸亥日,发生日食【公羊传认为“日”字上面应有“朔”字】

集说【杜预说:“癸亥是初一,不记载‘朔’字,是史官的失误。”赵鹏飞说:“不记载‘朔’字,是弄错了初一的日子。”】

周天子派叔服来鲁国参加葬礼

左传【鲁僖公二十八年春天,周天子派内史叔服来鲁国参加葬礼。公孙敖听说叔服善于相面,便让他给自己的两个儿子看相。叔服说:“谷会供养你,难会收殓你。谷的下半身丰满,必定会在鲁国留下后代。”】

公羊传【经文说“来会葬”是什么意思?参加葬礼,是合乎礼制的。】

谷梁传【下葬称为“会”,这是为了彰显重视天子的礼制。】

胡传【凡是君主去世、下葬,都是人伦道义中始末的重大变故。不能因为合乎礼制就视为平常而不记载,如果违背礼制且严重危害王法的,圣人就会删削不记以显示大义。】

集说【《周礼》职方氏掌管诸侯的丧事。杜预说:“叔是氏,服是字。诸侯去世,天子派大夫参加葬礼,是合乎礼制的。”孔颖达说:“苏氏说:‘外国卿大夫来参加葬礼通常不记载,这里记载了,是因为尊重天子的使者,所以特别记载。’《左传》称内史叔服,内史在《周礼》中是中大夫,天子的大夫通常记载字,因此知道叔是氏,服是字。”高闶说:“下葬是臣子的事。‘防葬’是诸侯互相送终的用语。周天子只有吊唁、赠送财物、含玉、赠衣的礼制,现在派叔服来参加葬礼,是自降身份等同于诸侯。”黄仲炎说:“周桓王去世,过了七年才下葬,可见诸侯不体恤天子的丧事。鲁僖公在夏四月下葬,而天子在二月就派叔服先到鲁国,可见天子急于奉行诸侯的送终之礼。尊卑颠倒,到了极点。”家铉翁说:“天子之所以厚待诸侯,所以没有贬斥。周桓王去世,天子派荣叔赐命,不称‘天王’,是因为追命篡位者而加以贬斥。成风下葬,召伯来参加,天子也不称‘天王’,是因为对妾母使用夫人的礼制而加以讥讽。鲁僖公是鲁国的贤君,记载‘天王派叔服来参加葬礼’,没有贬斥。”俞皋说:“天子派使者来参加葬礼,在经文中只出现这一次,其余的可以知道没有参加。”汪克宽说:“诸侯五个月下葬,鲁僖公去世到现在才三个月,而天子的臣子就来参加葬礼,难道是王室谨慎守礼以安抚诸侯,担心错过日期而提前到达吗?鲁僖公曾经没有派使者参加周惠王的葬礼,而周襄王却派使者参加鲁僖公的葬礼,对比这两件事来看,得失就显而易见了。”】

附录《左传【当时闰三月,是不合礼制的。先王确定历法,在年初确立开端,在年中校正历法,在年末归余闰月。在年初确立开端,次序就不会错乱;在年中校正历法,百姓就不会迷惑;在年末归余闰月,事务就不会违背常理。】

夏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左传【夏四月丁巳日,安葬僖公。】

谷梁传【去世称“公”,是举出上位者。下葬称“我君”,是连接上下。僖公下葬后才举出谥号,谥号是用来成就德行的,在去世这件事上加上它。】

周天子派毛伯来赐给鲁公命圭

左传【周天子派毛伯卫来赐给鲁公命圭。】

公羊传【“锡”是什么意思?是赐给。“命”是什么意思?是加给我礼服。】

谷梁传【礼制中有接受任命,没有来赐给命圭。来赐给命圭,是不合正道的。】

胡传【诸侯结束丧期入朝觐见,就有赏赐;按时节来朝见,就有赏赐;能抵御天子所痛恨的敌人,就有赏赐。黻冕圭璧,是因为结束丧期入朝觐见而赏赐的,就是《礼记》所说的“丧期结束以士的服装觐见天子,觐见后,赐给他黻冕圭璧,然后回去”。车马衮黼,是因为按时节来朝见而赏赐的,就是《诗经》所说的“君子来朝,赐给他什么?虽然没有赐给他,却赐给他大路车和四匹马。又赐给他什么?衮服和黼衣”。彤弓玈矢,是因为抵御敌人献功而赏赐的,就是《诗经》所说的“彤弓张满啊,接受后收藏起来。我有嘉宾,心中赏赐他。钟鼓已经摆设,一朝享宴他”。现在鲁文公继承君位,丧期还未结束,不是初次觐见、继位朝见或献功,为什么来赐给命圭呢?所以谷梁子说:“礼制中有接受任命,没有来赐给命圭。来赐给命圭,是不合正道的。”】集说【杜预说:毛是国名,伯爵,是作为天子卿士的诸侯。诸侯即位,天子赐给命圭,合瑞作为信物。僖公十一年周天子赐给晋侯命圭,也是这类情况。孔颖达说:僖公二十四年《左传》中有原伯、毛伯,杜预说:“原、毛,都是采邑。”这里的毛与那里的毛是一个人,而注释不同,是因为这里的毛应当是周文王的儿子,封为畿外之国。当时诸侯中没有再叫毛的,或者是世代侍奉王朝,原本已经灭绝,从此以后常称毛伯,国名尚存,仍然是伯爵,必定受得采邑,成为畿内诸侯,所以那里注释为采邑,这里注释为国。封爵既然存在,所以说诸侯作为天子卿士。《周礼》大宗伯:“用玉制作六种瑞玉,以区分邦国。天子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冬官玉人:“桓圭以下,都称为命圭。”是用来任命诸侯的。诸侯即位,天子赐给命圭,鲁国是侯爵,应当赐给信圭。玉人又说:“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见诸侯。”冒的邪刻在下部,与圭头相合。诸侯执圭朝见天子,天子执冒覆盖它,观察是否相当,所以合瑞作为信物。僖公十一年晋惠公新立,天子赐给他命圭,这也是……】

新立,是其比也。刘氏敞曰:锡命者何?命爲诸侯也。诸侯在防称子,逾年即位,终防受命,正也;未毕防命之,非正也;既毕防不受命,亦非正也。程氏喘学曰:文公在衰绖中,安然受之而不辞,毛伯不谏而从君之令,皆非也。李氏亷」曰:「杜氏以为诸侯初即位,天子锡以命圭,如侯执信圭之类;公羊以为赐以命服,以晋惠初立,王赐之命,而晋侯受玉惰证之,则杜氏得之;晋武公以请命于王,而诗人有『子之衣,安且吉』之辞证之,则公羊亦得之。故胡氏取《礼经》黻冕圭璧之说,然后其义始备。」汪氏克寛曰:「诸侯之嫡子,必誓于王,以爲世子。及其君薨,必告于王,王遣使省其终事,遂命世子嗣爲诸侯。三年防毕,乃以士服入京师,见天子于庙而受命焉。未受命,不敢服其服;已见天子,锡之黻冕之服与命圭合瑞,于是服之以归,设奠于祖庙,然后临其臣民焉。春秋诸侯立世子,既不誓于王;及其嗣位,又不请命于京师,王不能罪,因而命之,两失之矣。公羊以锡命爲加服,刘氏辨其非。或者谓命爲诸侯,非赐命服,幷文定之说爲疑。夫黻冕圭璧,乃所以命爲诸侯也。盖天王之锡命,有以始立而锡命者,有以有功而锡命者,有既没而追命之者。此年毛伯锡命,及虢公命曲沃武公爲晋侯,召武公赐晋惠公命,皆始立而赐命者也。召伯廖赐齐桓公命,尹氏、王子虎、内史叔兴父防命晋文公,皆以其有功而锡命者也。荣叔锡桓公命,及成简公追命衞襄公,皆既死而追命之者也。若召伯之赐成公命,则始立未赐命,歴八年而后命之耳。刘定公之赐齐灵公命,虽非有功,王将娶于齐,故以私防命之也。春秋之书锡命,莫非讥耳。苟谓诸侯不往拜命爲贬,而天王之锡命无责,则曷爲不待其来见而命之哉】

译新立,是其比也。刘敞说:“锡命是什么意思?是任命为诸侯。诸侯在守丧期间称为‘子’,过了一年才即位,守丧期满才接受任命,这是合乎正道的;守丧未结束就任命他,是不合乎正道的;守丧结束后不接受任命,也是不合乎正道的。”程学曾说:“文公在穿着丧服期间,安然接受任命而不推辞,毛伯不劝谏而顺从君主的命令,都是不对的。”李廉说:“杜预认为诸侯刚即位时,天子赐给他命圭,就像侯爵执持信圭之类;《公羊传》认为是赐给命服,用晋惠公刚即位,周王赐给他任命,而晋侯接受玉器的例子来证明,那么杜预的说法是对的;用晋武公向周王请求任命,而诗人有‘子之衣,安且吉’的诗句来证明,那么《公羊传》的说法也是对的。所以胡氏采纳《礼经》中关于黻冕圭璧的说法,然后这个意义才完备。”汪克宽说:“诸侯的嫡长子,必须向周王发誓,作为世子。等到他的父亲去世,必须向周王报告,周王派遣使者视察丧事,于是任命世子继承作为诸侯。三年守丧期满,才穿着士的服装进入京城,在宗庙拜见天子而接受任命。没有接受任命,不敢穿诸侯的礼服;已经拜见天子,赐给他黻冕之服和命圭以合符瑞,于是穿着它回去,在祖庙设奠,然后才治理他的臣民。春秋时期诸侯立世子,既不向周王发誓;等到他继承君位,又不向京城请求任命,周王不能治他的罪,因而任命他,双方都失礼了。《公羊传》把锡命解释为加赐礼服,刘敞辩驳说这不是。有人说是任命为诸侯,不是赐给命服,连文定公的说法也感到疑惑。其实黻冕圭璧,正是用来任命为诸侯的。大概天王的赐命,有因为刚即位而赐命的,有因为有功而赐命的,有死后追命的。这一年毛伯赐命,以及虢公任命曲沃武公为晋侯,召武公赐给晋惠公任命,都是刚即位而赐命的。召伯廖赐给齐桓公任命,尹氏、王子虎、内史叔兴父赐给晋文公任命,都是因为有功而赐命的。荣叔赐给桓公任命,以及成简公追命卫襄公,都是死后追命的。至于召伯赐给成公任命,则是刚即位没有赐命,过了八年才任命他。刘定公赐给齐灵公任命,虽然没有功劳,但周王将要娶齐国的女子,所以以私情任命他。春秋记载锡命,没有不是讥讽的。如果说诸侯不去拜受任命是贬斥,而天王的赐命没有责任,那么为什么不等待他们来朝见而任命他们呢?”

晋侯伐衞

左传【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衞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緜、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衞,及南阳。先且居曰:「效尤,祸也。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衞。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

【匡,杜注在颍川新汲县东北,今河南开封府扶沟县西有匡城。戚,杜注衞邑,在顿丘卫县西,今直隶大名府开州北七里有古戚城】

集说【王氏沿曰:「衞成怨晋文执归京师,故季年不朝,而且侵其邻国,示不从盟主也。襄公嗣位,欲修伯业,先以衞侯之罪告于诸侯,复聼且居之言,朝于王所,乃命大夫伐衞,取其戚田。诸侯于是畏威,复归于晋。昔年齐桓公卒,五公子争立,霸业遂废。今襄公克缵父功,继爲盟主,首能威服诸侯,故《春秋》书曰:『晋侯伐卫』,贵之也。」陈氏传良曰:「《春秋》苟其君意,虽卿帅不书。故伐卫书晋侯,不书先且居;成十三年伐秦,书晋侯,不书栾书;襄十年灭偪阳,书晋侯,不书荀偃、士匄;哀元年伐晋,书卫侯,不书孔圉;所谓深探其本也。」赵氏鹏飞曰:「襄公即位之初,遽能伐叛讨贰以求诸侯,圣人许而爵之。衞不能屈,尚有报怨之师,圣人于卫伐晋则书人,贬衞也。贬卫,所以予晋也。」郑氏玉曰:「晋侯为伐衞而行,故书晋侯伐卫;不为朝王,故不书朝王。」汪氏克寛曰:「文、宣以后,大夫専政,凡征伐、防盟,君虽在而大夫任其事,故经书晋侯,而传言大夫也】

  叔孙得臣如京师

  左传【叔孙得臣如周拜】

集说【杜氏预曰:「谢赐命,得臣,叔牙之孙。」杜氏谔曰:「受王之宠命,苟躬朝于京师,犹曰缓也,况不朝而使卿拜命乎?故直书以示讥。」赵氏鹏飞曰:「拜,锡命也。锡固非所宜锡,而拜锡者庸爲是乎?锡之在防拜之在防既拜则释衰服韨矣。释衰服韨,文公之心其安乎?安则爲之。」家氏▯翁曰:「拜,锡命也。在防不能躬往,使臣可也;除防朝王,然后于礼爲尽,而文公循习旧事,不能往也。」汪氏克寛曰:「文公之立,天子既使大夫会僖公之葬,又使寰内诸侯来锡命,不亲往拜而仅使得臣焉。襄王犹不之罪,且使荣叔归成风含赗,继使召伯会成风葬,而文公在位十有八年,歴襄、顷、匡王三世,终其身不朝于京师。观《春秋》所书,比事以考之,其罪不可掩矣】

  衞人伐晋

左传【衞人使告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衞孔逹帅师伐晋】

集说【刘氏敞曰:「左氏曰:『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非也。古者虽越国而谋,所谋者必义事也。今陈与衞何谋哉?谋叛命侵小者也。谋畔命侵小,是非古矣,何以谓之古?」吕氏本中曰:「尝闻以小事大者,未闻以小而谋大者也。以小而谋大,灭亡之道也。」张氏洽曰:「霸主声罪致讨,不自反其不仁无礼之罪,乃称兵报伐,故书人罪孔达也。」赵氏鹏飞曰:「春秋之时,所宗者霸主尔。圣人岂苟抑诸侯而私霸主哉?存霸主,所以使诸侯有所宗也。今卫成抗霸主而伐之,是亦犯上矣。故圣人于晋伐卫书侯,而卫伐晋书人。均诸侯也,贬衞而予晋者,存霸主也。」李氏廉曰:「春秋与国伐霸者三:卫人伐晋,齐侯伐卫遂伐晋,齐侯、卫侯伐晋,皆有关于卫。」汪氏克寛曰:「春秋不书晋之取戚,而人孔逹,予晋而罪卫也】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此大夫専防诸侯之始】

左传【秋,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

集说【孔氏颖逹曰:「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诸侯之卿为防鲁侯,故贬称人,则鲁卿会他诸侯亦合贬,而《春秋》鲁大夫皆不贬者,贬他国之卿以成体例,体例已举,于鲁不湏加贬,理足可明,故据用鲁史成文,不复改易也。」赵氏鹏飞曰:「三家之子孙虽自僖公,而僖之世莫见其横,盖僖所不容也。及文公之初,则已専盟会矣。孟氏自敖而专,叔孙氏自得臣、彭生而横,季孙氏自行父而侈。敖,庆父之子;得臣、

译晋侯讨伐卫国。

《左传》记载:晋文公晚年,诸侯朝见晋国,卫成公不去朝见,还派孔达侵犯郑国,攻打绵、訾和匡地。晋襄公刚结束丧期,便向诸侯宣告讨伐卫国,军队到达南阳。先且居说:“效仿别人的错误,是祸患。请国君去朝见周天子,臣下跟随军队。”晋侯在温地朝见周天子,先且居、胥臣讨伐卫国。五月辛酉初一,晋军包围戚地。六月戊戌,攻克戚地,俘获了孙昭子。

【匡,杜预注在颍川新汲县东北,今河南开封府扶沟县西有匡城。戚,杜预注是卫国城邑,在顿丘卫县西,今直隶大名府开州北七里有古戚城】

集说:王氏沿说:“卫成公怨恨晋文公将他抓回京师,所以在晋文公晚年不去朝见,并且侵犯邻国,表示不服从盟主。晋襄公继位,想要继承霸业,先向诸侯宣告卫侯的罪状,又听从先且居的建议,朝见周天子,然后命令大夫讨伐卫国,夺取戚地。诸侯因此畏惧晋国的威严,重新归附晋国。从前齐桓公去世,五个公子争位,霸业于是废弃。现在晋襄公能够继承父业,继续担任盟主,首先就能威服诸侯,所以《春秋》记载‘晋侯伐卫’,是褒奖他。”陈氏传良说:“《春秋》如果符合国君的本意,即使是大夫率领军队也不记载大夫的名字。所以伐卫记载晋侯,不记载先且居;成公十三年伐秦,记载晋侯,不记载栾书;襄公十年灭偪阳,记载晋侯,不记载荀偃、士匄;哀公元年伐晋,记载卫侯,不记载孔圉;这就是深入探究其根本。”赵氏鹏飞说:“晋襄公即位之初,就能讨伐叛乱、惩治贰心以招抚诸侯,圣人赞许他并尊称他为侯。卫国不能屈服,还有报复的军队,圣人在卫国伐晋时记载为‘人’,是贬低卫国。贬低卫国,是为了肯定晋国。”郑氏玉说:“晋侯因为讨伐卫国而出行,所以记载晋侯伐卫;不是为了朝见周天子,所以不记载朝见周天子。”汪氏克宽说:“文公、宣公以后,大夫专权,凡是征伐、盟会,国君虽然在位但由大夫负责事务,所以经文书写晋侯,而传文说大夫。”

叔孙得臣前往京师。

《左传》记载:叔孙得臣前往周王室拜谢。

集说:杜氏预说:“谢恩赐的命令,得臣是叔牙的孙子。”杜氏谔说:“接受天子的宠命,如果亲自朝见京师,尚且说迟缓,何况不朝见而派卿去拜谢命令呢?所以直接记载以示讥讽。”赵氏鹏飞说:“拜,是接受赏赐的命令。赏赐本来就不该赏赐,而拜谢赏赐的人难道是对的吗?赏赐的时候在哪里,拜谢的时候在哪里,既然拜谢就脱去丧服和蔽膝了。脱去丧服和蔽膝,文公的心能安吗?心安就做了。”家氏翁说:“拜,是接受赏赐的命令。在丧期不能亲自前往,派臣子是可以的;除去丧期朝见周天子,然后才合乎礼制,而文公沿袭旧事,不能前往。”汪氏克宽说:“文公即位,天子已经派大夫参加僖公的葬礼,又派寰内诸侯来赏赐命令,不亲自前往拜谢而只派臣子。襄王还不怪罪他,并且派荣叔回去送成风的含玉和赗赠,接着派召伯参加成风的葬礼,而文公在位十八年,历经襄、顷、匡王三世,终身不朝见京师。看《春秋》所记载的,比较事情来考察,他的罪过不可掩盖了。”

卫国人讨伐晋国。

《左传》记载:卫国人派使者告诉陈国。陈共公说:“再攻打一次,我推辞他们。”卫国孔达率领军队讨伐晋国。

集说:刘氏敞说:“《左传》说:‘君子认为这是古法。’古法,越过邻国而谋划,是不对的。古法虽然越过邻国而谋划,所谋划的必定是义事。现在陈国和卫国谋划什么呢?谋划背叛命令、侵犯小国。谋划背叛命令、侵犯小国,这难道符合古法吗?为什么称之为古法?”吕氏本中说:“曾听说以小事奉大国,没听说以小国谋划大国的。以小国谋划大国,是灭亡之道。”张氏洽说:“霸主声讨罪状进行征伐,不反省自己不仁无礼的罪过,反而兴兵报复讨伐,所以记载‘人’来归罪孔达。”赵氏鹏飞说:“春秋之时,所尊崇的是霸主。圣人难道会随意压制诸侯而偏私霸主吗?保留霸主,是为了让诸侯有所尊崇。现在卫成公抗拒霸主并讨伐他,这也是犯上。所以圣人在晋伐卫时记载为侯,而在卫伐晋时记载为人。都是诸侯,贬低卫国而肯定晋国,是为了保留霸主。”李氏廉说:“春秋时期与国讨伐霸主的有三起:卫人伐晋,齐侯伐卫遂伐晋,齐侯、卫侯伐晋,都与卫国有关。”汪氏克宽说:“春秋不记载晋国夺取戚地,而称孔达为‘人’,是肯定晋国而归罪卫国。”

秋天,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这是大夫专权诸侯的开始】

《左传》记载:秋天,晋侯划定戚地的田界,所以公孙敖去会见他。

集说:孔氏颖达说:“僖公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诸侯的卿为鲁侯会盟,所以贬称为‘人’,那么鲁国大夫会见其他诸侯也应当贬称,而《春秋》鲁国大夫都不贬称的原因,是贬低他国卿大夫以确立体例,体例已经确立,对鲁国就不需要再加贬称,道理足以明白,所以依据鲁国史书的成文,不再更改。”赵氏鹏飞说:“三家之子孙虽然从僖公开始,但僖公时代没见他们横行,大概是僖公不容忍他们。到了文公初年,就已经专权盟会了。孟氏从公孙敖开始专权,叔孙氏从得臣、彭生开始横行,季孙氏从行父开始奢侈。敖,是庆父的儿子;得臣、

彭生,皆子牙之孙;而行父,季友之孙也。」呉氏▯曰:「凡鲁卿会外君,直书不隐,以见其非。」程氏端学曰:「诸侯非王命自爲会,罪也,况鲁国有防,以大夫而会霸主乎?晋襄居防而下会大夫,亦非礼也。」李氏廉曰:「内大夫特会外诸侯五:敖防晋侯于戚,行父会齐侯阳谷,归父会齐侯于谷,归父会楚子于宋,叔弓防楚子于陈也。此为大夫特会诸侯之始,而胡氏特发传于归父之下,不知所谓】

译彭生,都是子牙的孙子;而行父,是季友的孙子。」吴氏说:「凡是鲁国卿大夫与外国君主相会,史书直书其事而不隐讳,以显示其不当。」程氏端学说:「诸侯没有王命而自行相会,是罪过,何况鲁国有防邑,以大夫身份去会见霸主呢?晋襄公在防邑之下会见大夫,也不符合礼制。」李氏廉说:「鲁国内部大夫单独会见外国诸侯共有五次:敖在防邑会见晋侯于戚地,行父在阳谷会见齐侯,归父在谷地会见齐侯,归父在宋国会见楚子,叔弓在陈地会见楚子。这是大夫单独会见诸侯的开始,而胡氏特意在归父之下作传,不知所谓。」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頵俱伦反,公、谷作髠】

左传【初,楚子将以商臣爲大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少者。且是人也,蠭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告其师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芈而勿敬也。」从之。江芈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丁未,王缢。諡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穆王立,以其为大子之室与潘崇,使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

集说【何氏休曰:「楚无大夫,言世子者,甚恶世子弑父之祸也。不言其父,言其君者,君之于世子,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言世子者,所以明有父之亲;言君者,所以明有君之尊,又责臣子当讨贼也。」啖氏助曰:「楚僭号已乆,世子必不誓于天子。今以商臣之逆,故特书世子以明其罪。」刘氏敞曰:「谷梁曰:『日髠之卒,所以谨商臣之弑也。』非也。即不日者,乃不谨商臣之弑乎?」王氏葆曰:「頵亦弑其兄熊囏而得位者,终不免商臣之祸,天道好还,岂不昭然?」陈氏傅良曰:「楚国未志,其志頵何?世子弑君,不可以楚不志也。」家氏▯翁曰:「子上之言忠矣,楚成能用之,岂有是乎?有国家者,可不知所戒▯?」王氏锡爵曰:「传谓諡灵弗瞑,改成乃瞑。君薨举諡,常在葬时,安得諡于未殡之日?此左氏之凿也】

【案唐郭瑜对世子▯谓:「《春秋》义存襃贬,以善恶为劝戒,故商臣千载而恶名不灭。」此正合于圣人之旨,所谓「《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也。▯天性仁爱,故卒不忍读耳,非瑜误陈经义,以《春秋》为可废也。胡▯深贬其说,谓身后恶名不足以系乱贼之邪志而惩于为恶,又曲引董子之论,寛簒弑,严首恶,累数楚成之罪,而以商臣爲不待贬,是乱《春秋》之名分,失轻重之权衡也,故不录】

  公孙敖如齐

左传【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凡君即位,卿出竝聘,践修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邻国,以衞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忠,徳之正也;信,徳之固也;卑让,徳之基也】

集说【何氏休曰:「书者,讥防娶,吉凶不相干。」髙氏闶曰:「防,晋归而复聘齐,鲁人于是两事齐、晋,且圗婚于齐,故也。」汪氏克寛曰:「左氏于凡诸侯朝聘,悉以为礼,既不察其不能谨天下之通防,又不考其尊周交邻之疏数。僖公三十年宰周公来聘,而公子遂报聘于京师,且初聘于晋;此年毛伯锡命,则得臣徃拜,而敖亦初聘于齐。比事以观,不贬而恶自见】

【案诸侯在防,惟不亲与于会盟耳,若使臣以徃,未为不可。邦交有常期,徃来有定礼,三年之乆,安能杜卦疆、絶賔礼耶?权衡驳左氏太过,惟汪氏以尊周交邻之疏数为言,似亦有理,故与左氏竝存】附录《左传【殽之役,晋人既归秦帅,秦大夫及左右皆言于秦伯曰:「是败也,孟明之罪也,必杀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诗曰:『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听言则对,诵言如醉,匪用其艮,覆俾我悖。』是贪故也,孤之谓矣。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复使爲政】

【丙襄王二申十七年】二年【晋襄三年、齐昭八年、衞成十年、蔡庄二十一年、郑穆三年、曹共二十八年、陈共七年、▯桓十二年、宋成十二年、秦穆三十五年、楚穆王商臣元年】

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彭衙,杜注:冯翊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在今陜西西安府白水县东北六十里,汉于此置衙县】

左传【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二月,晋侯御之。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王官无地御戎,狐鞫居爲右。甲子,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晋人谓

译冬季十月丁未日,楚国的世子商臣杀死了他的国君頵。

《左传》记载:起初,楚成王打算立商臣为太子,便向令尹子上征求意见。子上说:“君王的年纪还不算老,而且宠爱的人又多,废立太子就会引发祸乱。楚国向来有立少子为君的传统。况且这个人,眼睛像蜂眼一样细小,声音像豺狼一样凶狠,是个残忍的人,不可以立为太子。”楚成王没有听从。不久,楚成王又想立王子职为太子,而废黜太子商臣。商臣听说了这件事,但尚未查实,便告诉他的老师潘崇说:“怎样才能查实这件事呢?”潘崇说:“宴请江芈夫人,但对她不恭敬。”商臣照办了。江芈夫人愤怒地说:“哼!你这奴才!难怪君王想要杀你而立王子职!”商臣将此事告诉潘崇,说:“确实如此。”潘崇问:“你能侍奉王子职吗?”商臣说:“不能。”潘崇又问:“你能逃亡吗?”商臣说:“不能。”潘崇再问:“你能做大事吗?”商臣说:“能。”冬季十月,商臣率领宫中的甲士包围了楚成王。楚成王请求吃一顿熊掌再死,商臣不答应。丁未日,楚成王自缢而死。给他定谥号为“灵”,他的眼睛不闭;改谥号为“成”,他的眼睛才闭上。楚穆王即位,将太子商臣的府邸赐给潘崇,任命他为太师,并且掌管环列尹的职务。

《集说》记载:何休说:“楚国没有大夫,这里称‘世子’,是极度厌恶世子弑父的祸乱。不称其父,而称其君,是因为君王对于世子,既有父亲的亲情,又有君主的尊贵。称‘世子’,是为了表明有父亲的亲情;称‘君’,是为了表明有君主的尊贵,又是为了责备臣子应当讨伐贼人。”啖助说:“楚国僭越称王已久,世子必定没有向天子誓告。现在因为商臣的叛逆,所以特别书写‘世子’以明确他的罪责。”刘敞说:“《谷梁传》说:‘记载楚成王去世的日子,是为了谨慎地对待商臣的弑君行为。’这是不对的。如果不记载日期,难道就不是谨慎对待商臣的弑君行为了吗?”王葆说:“頵也是杀害他的兄长熊囏而得到君位的人,最终难免商臣的祸患,天道好还,难道不是很明显吗?”陈傅良说:“楚国没有记载其志,那么记载頵的志意是什么呢?世子弑君,不可以因为楚国没有记载其志意而不加记载。”家铉翁说:“子上的言论是忠诚的,如果楚成王能听从他的意见,哪里会有这样的祸患呢?拥有国家的人,怎能不知道警戒呢?”王锡爵说:“《左传》说谥号定为‘灵’时眼睛不闭,改为‘成’时眼睛才闭上。君主去世定谥号,通常在安葬的时候,怎么能在未入殓的日子就定谥号呢?这是《左传》的穿凿附会。”

【按语】唐代郭瑜对世子说:“《春秋》的意义在于褒扬和贬斥,以善恶作为劝诫,所以商臣千载之后恶名不灭。”这正符合圣人的旨意,所谓“《春秋》写成,乱臣贼子感到恐惧”。天性仁爱,所以最终不忍心阅读,并不是郭瑜错误陈述经义,认为《春秋》可以废弃。胡深贬斥他的说法,认为身后的恶名不足以牵制乱臣贼子的邪念而惩戒作恶,又曲解董仲舒的论述,宽待篡弑者,严惩首恶,累数楚成王的罪过,而认为商臣不需要贬斥,这是扰乱《春秋》的名分,失去轻重的权衡,所以不予收录。

公孙敖出使齐国。

《左传》记载:穆伯出使齐国,这是开始聘问,符合礼制。凡是君主即位,卿大夫出使并列聘问,实践并修好旧日的友好关系,缔结外援,与邻国友好相处,以保卫国家,这是忠信卑让的道理。忠,是德行的端正;信,是德行的坚固;卑让,是德行的基础。

《集说》记载:何休说:“记载这件事,是讥讽防娶,吉凶不相干。”高闶说:“防娶,晋国归来后再次聘问齐国,鲁国人于是同时侍奉齐、晋两国,并且图谋在齐国联姻,所以记载这件事。”汪克宽说:“《左传》对于诸侯的朝聘,都认为是合乎礼制的,既不考察其不能谨守天下的通防,又不考察其尊奉周室和结交邻国的疏密程度。僖公三十年宰周公来聘问,公子遂报聘于京师,并且初次聘问晋国;这一年毛伯赐命,得臣前往拜谢,而公孙敖也初次聘问齐国。比较这些事来看,不加贬斥而恶行自然显现。”

【按语】诸侯在防娶,只是不亲自参与会盟罢了,如果派遣使臣前往,并没有不可。邦交有常期,往来有定礼,三年之久,怎么能杜绝疆界、断绝宾礼呢?权衡驳斥《左传》太过,只有汪氏以尊奉周室和结交邻国的疏密程度为言,似乎也有道理,所以与《左传》并存。附录《左传》记载:殽之战,晋国人已经放回秦国主帅,秦国大夫及左右都向秦穆公进言说:“这次失败,是孟明的罪过,一定要杀了他。”秦穆公说:“这是我的罪过。周朝芮良夫的诗说:‘大风有隧道,贪人败坏同类,听人说话就应对,诵读诗歌如醉酒,不任用良臣,反而使我悖乱。’这是因为贪婪的缘故,说的是我啊。我确实贪婪而祸害了夫子,夫子有什么罪过?”于是又让他执政。

【丙襄王二申十七年】二年【晋襄公三年、齐昭公八年、卫成公十年、蔡庄公二十一年、郑穆公三年、曹共公二十八年、陈共公七年、〇桓公十二年、宋成公十二年、秦穆公三十五年、楚穆王商臣元年】

春季周王二月,甲子日,晋侯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

《左传》记载:二年春季,秦国孟明视率领军队讨伐晋国,以报复殽之战。二月,晋侯抵御秦军。先且居统帅中军,赵衰辅佐他。王官无地担任御戎,狐鞫居担任车右。甲子日,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晋国人说

秦「拜赐之师」。战于殽也,晋梁▯御戎,莱驹爲右。战之明日,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瞫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遂以爲右。箕之役,先轸黜之而立续简伯。狼瞫怒。其友曰:「盍死之?」瞫曰:「吾未获死所。」其友曰:「吾与女爲难。」瞫曰:「《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死而不义,非勇也。共用之谓勇。吾以勇求右,无勇而黜,亦其所也。谓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子姑待之。」及彭衙,既陈,以其属驰秦师,死焉。晋师从之,大败秦师。君子谓狼瞫于是乎君子。《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怒不作乱而以从师,可谓君子矣。秦伯犹用孟明。孟明増修国政,重施于民。赵成子言于诸大夫曰:「秦师又至,将必辟之。惧而增徳,不可当也。《诗》曰:『毋念尔祖,聿修厥徳。』孟明念之矣。念徳不怠,其可敌乎】

译秦国“拜谢恩赐的军队”。在殽山之战中,晋国的梁益御驾车,莱驹担任车右。战斗的第二天,晋襄公捆绑了秦国的俘虏,命令莱驹用戈斩杀他。俘虏呼喊,莱驹手中的戈掉落,狼瞫捡起戈斩杀了俘虏,并带着俘虏跟随晋襄公的车驾,于是被任命为车右。在箕之战中,先轸罢免了狼瞫,立续简伯为车右。狼瞫很愤怒。他的朋友说:“你何不为此而死?”狼瞫说:“我还没有找到死得其所的地方。”他的朋友说:“我和你一起去制造祸难。”狼瞫说:“《周志》上有记载:‘勇敢却伤害上级,不能登上明堂受祭。’死得不符合道义,不是勇敢。共同遵守法度才叫勇敢。我凭借勇敢求得车右之位,没有勇敢而被罢免,也是理所应当的。如果说上级不了解我,罢免我是合适的,现在上级了解我了。你暂且等待吧。”到了彭衙之战,两军已经列阵,狼瞫率领他的部下冲向秦军,战死在那里。晋军跟随他,大败秦军。君子认为狼瞫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像个君子。《诗经》说:“君子发怒,祸乱很快就会停止。”又说:“君王勃然大怒,于是整顿他的军队。”发怒而不制造祸乱,而是跟随军队作战,可以称得上是君子了。秦穆公仍然任用孟明视。孟明视加强修治国政,对百姓施行厚重的恩惠。赵成子对各位大夫说:“秦军又要来了,我们将一定要避开他们。他们因恐惧而增进德行,是不可抵挡的。《诗经》说:‘不要忘记你的祖先,要不断修善他们的德行。’孟明视已经记在心里了。念及德行而不懈怠,难道可以抵挡吗?”

集说【何氏休曰:「称秦师者,愍其众,恶其将。前以不用贤者之言,匹马只轮无反者,今复重师败绩。师敌君,不正者贱之,不嫌得敌君。」刘氏敞曰:「战而言『及』者,主之者也,犹曰晋侯为志乎爲此战也。」程子曰:「越国袭人,秦罪也;忘亲背恵,晋恶也。秦经人之国以袭人,虽忿无以为辞矣,故其来不称伐。晋不谕秦而与战,故书『晋及』;忿以取败,故书『败绩』。」黄氏仲炎曰:「秦穆公反自殽陵,悔过自誓,未几寻怨,再致彭衙之衂,是虽悔其非而未尝改也。悔而不改,何取于悔哉!晋襄得志于殽,可以已矣。当秦兵再至,则修文告以郤之,若展禽所以犒齐师者,秦必愧而反矣。不此之圗而逞志于再战,是则晋襄之罪也。盖秦穆愤于败而不能平,晋襄狃于胜而不能屈,血气用事而无理义以养其心,终于稔怨结雠、黩武残民而已。春秋书秦、晋之战,所以爲世之不能惩忿窒欲者之戒严矣哉!」赵氏鹏飞曰:「前日殽之役,兵端实起于秦。秦不入滑,则晋不败秦也。殽之败,穆公归而悔过自咎,可谓贤矣。然悔其败而治戎练卒以圗再举,则是祸方深矣,何悔之有?其后三十年,秦晋之战无虚歳,兵连祸结,荼毒生民,皆起于秦穆之悔。不悔于徳而悔于力,其所以悔者非其道也。」程氏端学曰:「秦穆邀利以取败,不自悔责而事报复,又取败绩,其罪着矣。晋襄公忘防而主乎此战,虽胜无足道矣。」汪氏克寛曰:「王氏云:『彭衙,秦地,而晋师在焉,亦知晋之欲战矣。』案胡传谓:『敌加于己,己有罪焉,则引咎责躬;己无罪而不义见加,则谕之以辞命,犹不得免焉,亦告之天子、方伯。若遽然兴师与战,是谓以桀攻桀。』斯言也,可谓濶于事情矣。当时周室衰防,虽告于天子,岂能止侵伐之暴?胡氏固尝有言:『天子能治诸侯,则春秋不复作矣。』若谓告于方伯,则晋固霸主也。自襄王」彤弓之赐,文固始霸,襄实继霸。邻国有相侵伐者,晋犹当起而问之,况敌加于己乎?敌加于己,必待告于天子、方伯而后应焉,则敌已造其国都而宗社墟矣。胡氏之说,今无取焉】

  丁丑作僖公主

左传【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

公羊【作僖公主者何?爲僖公作主也。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练主用栗。用栗者,蔵主也。作僖公主何以书?讥。何讥尔?不时也】

谷梁【作,爲也。爲僖公主也。立主,防主于虞,吉主于练。作僖公主,讥其后也。作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

胡传【作主者,造木主也。既葬而反虞,虞主用桑;期年而练祭,练主用栗。用栗者,蔵主也。何以书?僖公薨至是十有五月然后作主,慢而不敬甚矣。夫慢而不敬,积恶之原也。以为无伤而不去,至于恶积而不可揜,所以谨之也】

集说【何氏休曰:「礼,平明而葬,日中而反虞,以阳求隂。谓之虞者,亲防已下圹,皇皇无所亲,求而虞事之。虞,犹安神也。用桑者,取其名,所以副孝子之心。期年练祭,埋虞主于两阶之间,易用栗也。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礼,士虞记:『桑主不文,吉主皆刻而諡之,藏于庙室中,常所当奉事也。』礼,作练主当以十三月。」刘氏敞曰:「讥不时也。其不时奈何?古者盖葬而虞,期而练,防事即逺天下之达礼也。过之者,犹不及也。」又曰:「公羊曰:『刺欲久防而后不能。』非也。公自惰缓不作主尔,何以知其欲久防杜氏谔曰:「十二公作主祔庙,未尝书之。今书作僖公主,必有所讥也。」高氏闶曰:「周人卒哭而祔,祔而易主,是谓虞主;既期而练,练而易主,是谓练主。僖公薨十有五月,非虞、练之时,而方作主,犹未祔庙也。犹未祔庙者,欲跻之故也。」张氏洽曰:「事亡如事存,故作主以象神而祭之。礼,既葬作主于墓,不终日而虞祭,不忍一日忘亲也。僖公元年四月葬,今乃作主,慢而违礼甚矣。」家氏▯翁曰:「逆祀有萌,议论未定,缓于作主,以是故

译集说【何休说:“称‘秦师’,是哀怜其军队众多,厌恶其将领。先前因为不听贤者的话,导致匹马只轮无一人返回,如今又出动大军而战败。军队与国君地位相当,对不端正的人予以贬低,不嫌与国君为敌。”刘敞说:“作战而用‘及’字,表示晋国是主动的一方,意思是晋侯有意发起这场战争。”程颐说:“越过别国去袭击他人,是秦国的罪过;忘记亲情、背弃恩惠,是晋国的恶行。秦国经过别人的国土去袭击人,即使愤怒也没有理由,所以它来犯不称‘伐’。晋国不晓谕秦国就与之交战,所以记载为‘晋及’;因愤怒而招致失败,所以记载为‘败绩’。”黄仲炎说:“秦穆公从殽山败退回来,悔过并自我发誓,不久又寻衅结怨,再次在彭衙遭受挫败,这是虽然悔悟自己的错误却未曾改正。悔悟而不改正,悔悟有什么用处呢!晋襄公在殽山得逞,本可以就此罢休。当秦军再次到来时,应当修撰文告来斥退他们,就像展禽犒劳齐军那样,秦国必定会羞愧而返回。不谋划这样做却逞意在再次交战,这就是晋襄公的罪过。大概秦穆公因战败而愤恨不能平息,晋襄公因胜利而习以为常不能屈服,任由血气用事而没有理义来涵养内心,最终导致怨恨加深、结下仇怨、穷兵黩武、残害百姓罢了。《春秋》记载秦、晋之战,是为了给世上不能克制愤怒、遏制欲望的人提供严厉的警戒啊!”赵鹏飞说:“以前殽山的战役,战争的起因实在在于秦国。秦国如果不进入滑国,晋国就不会击败秦国。殽山战败后,穆公回国悔过自责,可以说是贤明了。然而他因战败而整治军队、训练士兵以图再次举兵,这样灾祸才更加深重,还有什么悔悟呢?此后三十年,秦晋之间没有一年不打仗,战争连绵、祸患不断,荼毒百姓,都起源于秦穆公的悔悟。他不悔悟于德行而悔悟于武力,他所悔悟的不是正道。”程端学说:“秦穆公贪图利益而战败,不自责悔过反而从事报复,又战败,其罪过明显了。晋襄公忘记防备而主动发起这场战争,即使胜利也不值得称道。”汪克宽说:“王弼说:‘彭衙是秦地,而晋军在那里,也说明晋国想要交战。’考察胡安国的传注说:‘敌人加害于自己,自己有过错,就引咎自责;自己无过错而不义地遭受加害,就用辞令晓谕对方,如果还不能避免,也告诉天子、方伯。如果贸然兴师交战,这就叫做以暴君攻打暴君。’这话可以说是不切实际了。当时周王室衰微,即使告诉天子,难道能制止侵伐的暴行吗?胡氏本来曾说:‘天子能治理诸侯,那么《春秋》就不会出现了。’如果说告诉方伯,那么晋国本来就是霸主。自从襄王赐予彤弓,文公开始称霸,襄公实际上继承霸业。邻国互相侵伐,晋国还应当起来责问,何况敌人加害于自己呢?敌人加害于自己,一定要等到告诉天子、方伯后才回应,那么敌人已经到达国都,宗庙社稷都成废墟了。胡氏的说法,现在不予采纳】

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

左传【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

公羊【为僖公制作神主是什么意思?是为僖公制作神主。神主用什么材料?虞祭用的神主用桑木,练祭用的神主用栗木。用栗木的,是收藏用的神主。为僖公制作神主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不合时宜】

谷梁【作,就是为的意思。为僖公制作神主。立神主,虞祭时安放神主,练祭时安放吉主。为僖公制作神主,讥讽其太晚。制作神主、毁坏宗庙都有规定的时间,在练祭时毁坏宗庙。毁坏宗庙的方法,更换屋檐是可以的,改变涂饰是可以的】

胡传【制作神主,就是制作木制神主。安葬后返回虞祭,虞祭用的神主用桑木;满一年举行练祭,练祭用的神主用栗木。用栗木的,是收藏用的神主。为什么要记载?僖公去世到现在十五个月才制作神主,怠慢而不恭敬得很了。怠慢而不恭敬,是积累恶行的根源。认为没有伤害而不去改正,等到恶行积累而无法掩盖,所以要谨慎对待】

集说【何休说:“礼制,天亮时安葬,中午时返回虞祭,以阳求阴。称为虞祭,是因为亲人刚刚下葬,惶惶然无所依归,寻求并安抚他。虞,就是安顿神灵的意思。用桑木,是取其名称,以符合孝子的心意。满一年举行练祭,将虞祭用的神主埋藏在两阶之间,改用栗木。夏后氏用松木,殷人用柏木,周人用栗木。礼制,《士虞记》说:‘桑木神主不加文饰,吉主都刻上谥号,收藏在庙室中,是平常应当供奉的。’礼制,制作练祭用的神主应当在第十三个月。”刘敞说:“讥讽不合时宜。不合时宜是怎样的?古人大概安葬后举行虞祭,满一年举行练祭,这是天下通行的礼制。超过期限的,就像不及期限一样。”又说:“《公羊传》说:‘讥刺想要长久守丧却做不到。’不对。这是公自身懒惰迟缓不制作神主罢了,怎么知道他想长久守丧?杜谔说:“十二位国君制作神主并附祭于宗庙,不曾记载。现在记载为僖公制作神主,必定有所讥讽。”高闶说:“周人卒哭后附祭,附祭后更换神主,这叫虞主;满一年后练祭,练祭后更换神主,这叫练主。僖公去世十五个月,不是虞祭、练祭的时候,却才制作神主,还没有附祭于宗庙。还没有附祭于宗庙,是因为想要提升其地位的缘故。”张洽说:“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所以制作神主以象征神灵而祭祀。礼制,安葬后在墓地为死者制作神主,不超过一天就举行虞祭,不忍心一天忘记亲人。僖公元年四月安葬,现在才制作神主,怠慢而违背礼制得很了。”家翁说:“逆祀的苗头已经出现,议论尚未确定,迟缓制作神主,是因为这个缘故”

也。」汪氏克寛曰:「左氏云:『卒哭而祔。』服氏云:『造木主,立几筵焉,特祀在寝。三年丧毕,遭烝尝,乃于庙。』郑氏又】

译汪氏克寛说:“《左传》说:‘卒哭之后举行祔祭。’服氏说:‘制作木主,设立几筵,在寝宫单独祭祀。三年丧期结束,遇到烝祭和尝祭,才在宗庙进行。’郑氏又……”

【云惟祔与练祭在庙,祭讫,主反于寝。其大祥与禫祭,其主自然在寝祭之。谷梁谓:「吉主于练。」于练焉坏庙,则待练而始祔。今考《檀弓》云:「殷旣练而祔,周卒哭而祔。」孔子善殷。窃谓祔庙则当吉祭,苟卒哭而迁庙,遽用吉祭,不近人情,故文定取谷梁言,练祭易栗主而后祔庙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因朝而盟始此】

左传【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适晋不书,讳之也】

公羊【此晋阳处父也,何以不氏?讳与大夫盟也】

谷梁【不言公,处父伉也,爲公讳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晋?所耻也。出不书,反不致也】

胡传【及处父盟者,公也。其不北于晋也,讳不书公者,抑大夫之伉,不使与公爲敌,正君臣之分也。适晋不书,反国不致,爲公讳耻,存臣子之礼也。凡此类笔削鲁史之旧文众矣】

集说【杜氏预曰:「处父爲晋正卿,不能匡君以礼,而亲与公盟,故贬其族。族去则非卿,故以微人常称爲耦,以直厌不直。不地者,盟晋都。」孔氏颖达曰:「春秋卿则书名氏,贱者则称人。外卿之贬,例皆称人;鲁卿之贬,乃去其族。去族与称人相类,即是不爲卿也。处父爲晋正卿,不能匡君以礼,君使盟鲁,即从君命,亲与公盟,故贬去其族。然则不贬处父称人者,贬之称人,则恶名不见;贬其族,留其名,所以恶处父也。释例曰:『随此称人,则所罪之名不章,故特书处父也。翟泉、澶渊亦会公侯,所以称人者,以其众卿非一,依例总贬。』」陆氏淳曰:「淳闻于师曰:『凡大夫与公盟,若非彼彊逼我而盟,例但书人,言非大夫之罪也。今晋逼公令与大夫盟,故特书其名,以见其罪。』」刘氏敞曰:「谷梁曰:『何以知其与公盟?以其日也。』非也。公盟不日者多矣,何以能必之?」杜氏谔曰:「髙傒之盟,主在于公,而此主在处父也。」髙氏闶曰:「凡盟必书地,惟他国大夫来鲁盟,及鲁大夫往他国盟不地,盖各于国中故也。」陈氏傅良曰:「朝而遂盟之,于是始。凡讳国恶,耻在公,则但书其事,不书公者,恒辞也。讳在其事,则但书公,不书其事。公防晋侯于黒壤,爲公不与盟,故不书盟;公如晋,爲止公送葬,故不书葬,甚讳之也。」张氏洽曰:「盟于晋之都,而君不出,耻甚矣,故讳之。」赵氏孟何曰:「齐晋伯业盛时,未尝使诸侯受盟于其国。鲁闵公、襄公,童子侯也。桓公出盟闵于落姑,悼】

【公出盟襄于长樗,不敢以非礼加于列国也。鲁君如伯国受盟,自文公始,而晋襄怒其不朝,使其大夫盟公以耻之,晋卑诸侯甚矣。家氏▯翁曰:「鲁防未除,晋责之以朝,鲁当以礼拒之,而冒防而朝,所以愈受欺于彊国。春秋去处父族,非特爲鲁讳,亦责晋也。」李氏亷曰:「处父之伉,与髙傒之伉一也。处父去氏,而髙傒存族者,彼于防而此于晋也。」何氏曰:「亲就其国,耻不得其君,故使若得其君也。」又曰:「处父系国而去氏,荀庚、良夫等系氏而去国者,此兼罪晋侯之失,彼止罪大夫之専也。」汪氏克寛曰:「抑大夫之伉与及髙傒、荀庚、孙良夫、郤犨、孙林父、向戌同,晋时以处父辱公,故又去氏】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縠,户木反,谷作谷。垂陇,《公》、《谷》作垂敛。垂陇,杜注:郑地荥阳县东有陇城。京相璠曰:「荥阳东二十里,今在河南开封府荥泽县东北】

左传【公未至六月,穆伯防诸侯及晋司空士谷盟于垂陇,晋讨卫故也。陈侯爲卫请成于晋,执孔逹以说】

谷梁【内大夫可以会外诸侯】

集说【杜氏谔曰:「春秋盟防,未有外大夫别防于诸侯者。垂陇之防,讥政在于大夫也。桓文之霸,或盟王人,或致天子,是天子受制于诸侯也。春秋不与之,故书王人以先诸侯。晋襄绍霸,致诸侯而大夫防之,是诸侯受制于大夫也。春秋亦不与之,故序诸侯以先士縠。」许氏翰曰:「

译云说祔祭和练祭在宗庙举行,祭祀完毕后,神主牌位返回寝宫。至于大祥祭和禫祭,神主牌位自然是在寝宫祭祀的。《谷梁传》说:“吉祭的神主牌位在练祭时确立。”在练祭时毁坏旧庙,那么要等到练祭之后才开始祔祭。现在考证《檀弓》说:“殷代在练祭之后祔祭,周代在卒哭祭之后祔祭。”孔子赞同殷代的制度。我私下认为祔祭宗庙应当使用吉祭,如果在卒哭祭时就迁庙,立刻使用吉祭,不符合人情,所以朱熹采纳了《谷梁传》的说法,即在练祭时更换栗木神主牌位之后才祔入宗庙。

三月乙巳日,鲁文公与晋国的阳处父结盟【因为朝见而结盟,这是第一次】

《左传》【晋国人因为鲁文公不来朝见而来讨伐,鲁文公前往晋国。夏四月己巳日,晋国人派阳处父与鲁文公结盟,以此羞辱他。《春秋》记载说:“与晋国的阳处父结盟”,是为了压抑他。前往晋国没有记载,是为了避讳这件事】

《公羊传》【这是晋国的阳处父,为什么不称他的氏?是为了避讳与大夫结盟】

《谷梁传》【不称“公”,是因为阳处父傲慢,为鲁文公避讳。为什么不称“公前往晋国”?因为这是耻辱。出国不记载,回国不致告,也是避讳】

《胡传》【与阳处父结盟的是鲁文公。不向北朝见晋国,避讳不称“公”,是为了抑制大夫的傲慢,不让他与国君对立,以端正君臣的名分。前往晋国不记载,回国不致告,是为鲁文公避讳耻辱,保存臣子的礼节。这类删改鲁国史书旧文的例子很多】

《集说》【杜预说:“阳处父是晋国的正卿,不能以礼匡正国君,却亲自与鲁文公结盟,所以贬去他的氏。去掉氏就不是卿,所以用微贱之人的常称来作为对应,以正直压抑不正直。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晋国都城结盟。”孔颖达说:“《春秋》中卿则称名和氏,卑贱者则称人。对外国卿的贬斥,惯例都称人;对鲁国卿的贬斥,则去掉他的氏。去掉氏与称人类似,意思就是不作为卿看待。阳处父是晋国的正卿,不能以礼匡正国君,国君让他与鲁国结盟,他就顺从国君的命令,亲自与鲁文公结盟,所以贬去他的氏。那么不贬斥阳处父称人,是因为贬斥称人,恶名就不明显;贬去他的氏,留下他的名,是为了憎恶阳处父。《释例》说:‘如果跟随这里称人,所谴责的名分就不彰明,所以特别记载阳处父。翟泉、澶渊也会见公侯,所以称人,是因为众多卿大夫不止一个,依照惯例总贬。’”陆淳说:“我听老师讲:‘凡是大夫与国君结盟,如果不是对方强迫我而结盟,惯例只称人,表示不是大夫的罪过。现在晋国逼迫鲁文公与大夫结盟,所以特别记载他的名字,以显示他的罪过。’”刘敞说:“《谷梁传》说:‘怎么知道他与国君结盟?根据日期知道的。’不对。国君结盟不记载日期的很多,怎么能一定知道?”杜谔说:“高傒的结盟,主导权在国君,而这里的主导权在阳处父。”高闶说:“凡是结盟必定记载地点,只有他国大夫来鲁国结盟,以及鲁国大夫去他国结盟不记载地点,大概是因为各自在国内的缘故。”陈傅良说:“朝见之后就结盟,这是开始。凡是避讳国家的恶行,耻辱在国君,就只记载事情,不称国君,这是常辞。避讳在事情上,就只称国君,不记载事情。鲁文公在黒壤防备晋侯,因为国君没有参与结盟,所以不记载结盟;鲁文公前往晋国,因为阻止国君送葬,所以不记载送葬,非常避讳。”张洽说:“在晋国的都城结盟,而国君不出面,耻辱很大,所以避讳。”赵孟何说:“齐国、晋国霸业兴盛时,不曾让诸侯在其国内受盟。鲁闵公、鲁襄公,是年幼的国君。齐桓公在落姑出盟闵公,晋悼公在长樗出盟襄公,不敢以非礼加于列国。鲁国国君前往霸国受盟,从鲁文公开始,而晋襄公愤怒他不来朝见,派他的大夫与鲁文公结盟以羞辱他,晋国轻视诸侯太甚了。家翁说:“鲁国的丧期未满,晋国以朝见责难他,鲁国应当以礼拒绝,却冒着丧期去朝见,所以更加受到强国的欺骗。《春秋》去掉阳处父的氏,不仅是为了鲁国避讳,也是谴责晋国。”李廉说:“阳处父的傲慢,与高傒的傲慢一样。阳处父去掉氏,而高傒保留氏,是因为前者在晋国,后者在鲁国。”何休说:“亲自前往其国,耻辱在于没有得到国君,所以让他好像得到了国君。”又说:“阳处父系于国而去掉氏,荀庚、良夫等系于氏而去掉国,这是兼罪晋侯的过失,那些只罪大夫的专断。”汪克宽说:“抑制大夫的傲慢与高傒、荀庚、孙良夫、郤犨、孙林父、向戌相同,晋国当时用阳处父羞辱鲁文公,所以又去掉他的氏”】

夏六月,公孙敖会见宋公、陈侯、郑伯、晋国的士縠,在垂陇结盟【縠,音户木,谷作谷。垂陇,《公羊传》、《谷梁传》作垂敛。垂陇,杜注:郑地荥阳县东有陇城。京相璠说:“荥阳东二十里,现在在河南开封府荥泽县东北”】

《左传》【鲁文公还未到六月,公孙敖会同诸侯及晋国司空士縠在垂陇结盟,是因为晋国讨伐卫国的缘故。陈侯为卫国向晋国请求讲和,拘禁孔达以取悦晋国】

《谷梁传》【本国大夫可以会见外国诸侯】

《集说》【杜谔说:“《春秋》盟会,没有外国大夫单独会同诸侯的。垂陇的会盟,讥讽政令在于大夫。桓公、文公的霸业,有时盟会王人,有时致送天子,这是天子受制于诸侯。《春秋》不认可他们,所以记载王人以排在诸侯之前。晋襄公继承霸业,致送诸侯而大夫会同他们,这是诸侯受制于大夫。《春秋》也不认可他们,所以排列诸侯以排在士縠之前。”许翰说:“

明年卫人会晋伐沈,则知卫服于垂陇之防矣。」陈氏傅良曰:「大夫而敌诸侯,于是始,晋遂以大夫主诸侯也。然士縠主盟,曷爲序诸侯之下?春秋不以大夫主盟也,故讫于宋,不以大夫主盟。翟泉贬,此何以不贬?贬不于甚,则于其事端,余实録而已矣,故书士縠。自书士縠,而后凡役书大夫。桓文之伯,会盟有大夫,则但称人。会柽称邾人,会温称秦人,必世子也,则得次小国之君。自垂陇主士縠、新城主赵盾,而后大夫与诸侯序。戚之盟书齐国佐,沙随之防书宋华元,甚者无伯,而安甫之防君与大夫竝列矣。」薛氏季宣曰:「垂陇之防,士縠始専晋国之事也。桓文没,大夫擅専诸侯之会盟,自公孙敖、士縠始也。其臣固有罪也,使之者亦非也。」黄氏仲炎曰:「晋士縠防盟诸侯,晋政在大夫也。」家氏▯翁曰:「天子命上公董诸侯之成,此东迁以后之变礼,非盛时所行。晋襄使其臣盟公侯,自是爲例,春秋书其僭。」吴氏▯曰:「晋以士縠主盟,鲁以公孙敖伉三国之君,皆非礼也,故书以讥之。卫敢于伐盟主者,孔达之罪也。今陈侯爲请而执孔逹,卫服其罪,故免于晋之伐也。」程氏端学曰:「士縠以襄公之命盟诸侯,则是大夫主盟也,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矣。」又曰:「案伯者之大夫盟,自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始,至此则士縠主诸侯矣。」李氏亷曰:「内大夫出盟诸侯,自柔始,继而公子结及齐、宋,又继而公孙敖会三国矣。」王氏锡爵曰:「既命之卿,例皆书名,奚堪与不堪之论哉?」陈氏】际泰曰:「翟泉以列国之大夫盟王臣大夫,张也,见诸侯之轻天子也;垂陇以伯主之大夫盟诸侯大夫,张也,见伯主之轻诸侯也】

译第二年,卫国人会同晋国讨伐沈国,由此可知卫国在垂陇的盟会上已经臣服了。」陈氏傅良说:「大夫与诸侯平起平坐,是从这时开始的,晋国于是就让大夫来主持诸侯的事务。然而士縠主持盟会,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下?《春秋》不认为大夫可以主持盟会,所以直到宋国,都不让大夫主持盟会。翟泉的盟会予以贬斥,这里为什么不贬斥?贬斥不在事情最严重的时候,而在事情的开端,其余的只是如实记录罢了,所以记载了士縠。自从记载了士縠,此后凡是军事行动都记载大夫的名字。齐桓公、晋文公称霸时,会盟中有大夫参与,就只称‘人’。在柽地会盟称‘邾人’,在温地会盟称‘秦人’,如果是世子,就可以排在小国国君之后。自从垂陇由士縠主持、新城由赵盾主持,此后大夫便与诸侯并列。戚地的盟会记载齐国的国佐,沙随地的盟会记载宋国的华元,更严重的情况是没有霸主,而在安甫的盟会上,国君与大夫并列了。」薛氏季宣说:「垂陇的盟会,是士縠开始专断晋国事务的时候。齐桓公、晋文公死后,大夫专断诸侯的会盟,是从公孙敖、士縠开始的。他们的臣子固然有罪,派遣他们的人也不对。」黄氏仲炎说:「晋国的士縠主持诸侯盟会,说明晋国的政令出自大夫。」家氏翁说:「天子命令上公来督察诸侯的盟约,这是东迁以后的变礼,不是盛世所行的制度。晋襄公派遣他的臣子与公侯盟誓,从此成为惯例,《春秋》记载这是僭越。」吴氏说:「晋国让士縠主持盟会,鲁国让公孙敖与三国国君抗衡,都不合礼制,所以记载下来以讥讽他们。卫国敢于讨伐盟主,是孔达的罪过。现在陈侯为他求情并逮捕了孔达,卫国服罪,所以免于晋国的讨伐。」程氏端学说:「士縠奉襄公之命与诸侯盟誓,这就是大夫主持盟会,礼乐征伐出自大夫了。」又说:「考察霸主的大夫主持盟会,是从僖公二十九年翟泉之盟开始的,到这里就是士縠主持诸侯了。」李氏廉说:「国内大夫出外与诸侯盟誓,是从公孙敖开始的,接着是公子结与齐、宋,再接着是公孙敖与三国会盟。」王氏锡爵说:「既然任命他为卿,按例都应当记载名字,哪里有什么堪与不堪的说法呢?」陈氏际泰说:「翟泉之盟,是用列国的大夫与天子的大夫盟誓,这是张扬,显示出诸侯轻视天子;垂陇之盟,是用霸主的大夫与诸侯的大夫盟誓,这也是张扬,显示出霸主轻视诸侯。」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谷梁【歴时而言不雨,文不忧雨也。不忧雨者,无志乎民也】

胡传【书『不雨,至于秋七月』,而不曰『至于秋七月不雨』者,盖后言不雨,则是冀雨之辞,非文公之意也。夫书『不雨,至于秋七月』而止,即八月尝雨矣,然而不书『八月雨』者,见文公之无意于雨,不以民事系忧乐也,其怠于政事可知,而鲁衰自此始矣】

集说【赵氏鹏飞曰:「不雨者数月,而文公不一念及,其志荒矣。僖公一月不雨必书,见其有爱民之心也;六月雨亦书,知其有喜雨之志也。今自十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文公盖以爲旱无与乎已也。不雨至于秋七月,则八月雨矣,雨亦不书,以见文无复喜雨,爲无益于我也。以此观之,僖、文父子之贤否,抑亦判矣。」家氏▯翁曰:「谷梁谓文不忧雨,深得《春秋》垂训之旨。」汪氏克寛曰:「《礼》称『至于八月不雨,则君不举』。今文公自十二月不雨至七月,则阴阳之气不和,而恒▯爲灾者八越月矣。文公漫不之省,虽禫制未终,而屡行朝聘、会盟、祭祀之事,其无恤民之心若是,岂可以居民上乎?公羊谓不书旱,不雨之日长而无灾;范注亦云未爲灾,误矣。盖旱爲灾而不乆则书旱;旱爲灾而久,则书某月不雨至某月。《纲目》于汉献之世书『四月不雨至七月』,而分注『人相食』,则爲灾可知矣】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

左传【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于是夏父弗忌爲宗伯,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君子以爲失礼。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废六关,妾织蒲,三不仁也;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

公羊【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五年而再殷祭。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

谷梁【大事者何?大是事也。着祫。尝祫祭者,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祭于大祖。跻,升也。先亲而后祖也,逆祀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

胡传【有事者,时祭。大事,祫也。合羣庙之主,食于大庙,升僖于闵之上也。闵、僖二公,亲则兄弟,分则君臣,以爲逆祀者,兄弟之不先君臣,礼也】

集说【何氏休曰:「以言大与有事异,又从僖八年禘数之,知爲大祫。大祖,周公之庙。陈者,陈列大祖前。大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余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靣。自外来曰升。殷,盛也。谓三年祫,五年禘。禘所以异于祫者,功臣皆祭也。祫犹合也。文公缘僖公于闵公爲庶兄,置僖公于闵公上,失先后之义,故讥之。」范氏甯曰:「僖公虽长,已爲臣矣;闵公虽小,已爲君矣。臣不可以先君,犹子不可以先父,故以昭穆父祖爲喻。」赵氏匡曰:「凡祭而失礼,则书祭名;祭非失礼,爲下事张本,则称事。」刘氏敞曰:「大事于大庙,《春秋》记尝、记烝、记禘、记郊,未有曰大事者。此其曰大事,何也?曰:『是乃诸侯之大事也,诸侯之事无大于此者矣。』祫之谓也。奚以言之?王者禘,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诸侯祫,毁庙之主陈乎大祖;大夫、士享,或四庙,或三庙,或二庙;庶人荐于寝。故曰:『徳厚者流光,徳薄者流卑。』时祭称有事,祫祭称大事,大之外无加者矣。」孙氏觉曰:「闵、僖之爲君臣,较然于人。一旦以臣而上君,乱法之甚。」

译从十二月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

谷梁传【从历时的角度说没有下雨,表明文公不担忧下雨。不担忧下雨,是因为他心里没有百姓。】

胡传【记载“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而不说“直到秋季七月没有下雨”,大概是因为后面再说没有下雨,那就是盼望下雨的说法,不符合文公的心意。记载“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就停止了,说明八月曾经下过雨,然而不记载“八月下雨”,是为了显示文公对下雨毫不在意,不把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忧乐,他怠慢政事可以想见,而鲁国的衰败从此开始了。】

集说【赵氏鹏飞说:“几个月没有下雨,而文公一次也没有想到,他的心志已经荒废了。僖公一个月没有下雨必定记载,显示他有爱护百姓的心;六月下雨也记载,知道他有喜悦下雨的心志。现在从十二月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文公大概认为旱灾与自己无关。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那么八月就下雨了,下雨也不记载,以显示文公不再喜悦下雨,认为下雨对自己没有益处。由此看来,僖公、文公父子贤与不贤,也就分明判定了。”家氏翁说:“谷梁传认为文公不担忧下雨,深得《春秋》垂示训诫的宗旨。”汪氏克宽说:“《礼记》称‘到了八月没有下雨,国君就不举行宴饮’。现在文公从十二月没有下雨直到七月,那么阴阳之气不和,而常为灾害的已经八个月多了。文公漫不经心不去省察,虽然丧期未满,却屡次进行朝聘、会盟、祭祀等活动,他如此没有体恤百姓的心,怎么可以居于百姓之上呢?公羊传说不记载旱灾,是因为没有下雨的日子长而没有灾害;范注也说未成灾害,这是错误的。大概旱灾为害但不长久就记载旱灾;旱灾为害且长久,就记载某月没有下雨直到某月。《纲目》在汉献帝时期记载‘四月没有下雨直到七月’,而分注‘人相食’,那么成为灾害就可以知道了。】

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的位次。

左传【秋季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的位次,这是违背礼制的祭祀。当时夏父弗忌担任宗伯,尊崇僖公,并且声称说:‘我看见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是顺理;提升圣贤,是明智。明智、顺理,就是礼。’君子认为这是失礼。礼没有不顺的。祭祀,是国家的大事,却违背礼制,可以称为礼吗?儿子即使齐圣,长久以来也不先于父亲受祭。所以禹不先于鲧,汤不先于契,文王、武王不先于不窋。宋国以帝乙为祖,郑国以厉王为祖,尚且是尊崇祖先。因此《鲁颂》说:‘春秋不懈怠,享祀无差错。伟大的皇天后帝,伟大的皇祖后稷。’君子说:‘礼,是说后稷亲近而先于天帝。’《诗经》说:‘问我诸姑,遂及伯姊。’君子说:‘礼,是说姐姐亲近而先于姑母。’孔子说:‘臧文仲有三不仁,三不知。压制展禽,废除六关,让妾织蒲,这是三不仁;制作虚器,放纵逆祀,祭祀爰居,这是三不知。’】

公羊【大事是什么?是大祫祭。大祫祭是什么?是合祭。那合祭是怎样的?毁庙的牌位陈列在大祖庙,未毁庙的牌位都升上去,合祭于大祖,五年举行两次殷祭。跻是什么?是升。为什么说升僖公?是讥讽。讥讽什么呢?是违背礼制的祭祀。】

谷梁【大事是什么?是大事。指祫祭。尝祫祭时,毁庙的牌位陈列在大祖庙,未毁庙的牌位都升上去,合祭于大祖。跻,是升。先亲而后祖,是违背礼制的祭祀。君子不因为亲近亲人而损害尊崇尊长,这是《春秋》的道义。】

胡传【有事,是时祭。大事,是祫祭。合群庙的牌位,在大庙受祭,将僖公提升到闵公之上。闵公、僖公两位国君,亲属关系上是兄弟,名分上是君臣,认为这是违背礼制的祭祀,是因为兄弟不能先于君臣,这是礼。】

集说【何氏休说:“因为说大与有事不同,又根据僖公八年禘祭的数目,知道是大祫祭。大祖,是周公的庙。陈,是陈列在大祖前。大祖向东,昭向南,穆向北,其余孙子跟随祖父。父称昭,子称穆,昭取面向光明之意,穆取北面之意。从外来说叫升。殷,是盛大。指三年祫祭,五年禘祭。禘祭不同于祫祭的地方,是功臣都祭祀。祫就是合。文公因为僖公对于闵公是庶兄,把僖公放在闵公上面,失去了先后的道义,所以讥讽他。”范氏甯说:“僖公虽然年长,已经是臣了;闵公虽然年幼,已经是君了。臣不可以先于君,就像子不可以先于父,所以用昭穆父祖来比喻。”赵氏匡说:“凡是祭祀而失礼,就记载祭名;祭祀不失礼,为下面的事张本,就称事。”刘氏敞说:“在大庙举行大事,《春秋》记载尝、记载烝、记载禘、记载郊,没有说大事的。这里说大事,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诸侯的大事,诸侯的事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指的就是祫祭。凭什么这么说?王者禘祭,禘祭其祖所自出,以其祖配享;诸侯祫祭,毁庙的牌位陈列在大祖;大夫、士享祭,或四庙,或三庙,或二庙;庶人荐祭于寝。所以说:‘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时祭称有事,祫祭称大事,大之外没有可加的了。”孙氏觉说:“闵公、僖公为君臣,在人看来很明显。一旦让臣在君之上,是极大的乱法。”】

孙氏抃曰:「世与昭穆云者,据父子之正而言也。若兄弟,则昭穆同,不得以世数之矣。」赵氏鹏飞曰:「兄弟,一家之私防;世綂,天下之大义。僖之继闵,世统之正也,安可以私防而乱世统哉!圣人谨而志之,以着其失,垂万世之法也。此柳下惠所以称夏父弗忌爲不祥,而仲尼又以罪臧文仲爲不知礼欤!」家氏▯翁曰:「三传明逆祀,皆已得之,但谓闵、僖昭穆各自爲世,不可不辨。左传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此言君臣犹父子,非谓闵为文祖也。公羊乃云先祢后祖,谷梁云无昭穆则无祖也。社预曰:『闵、僖不得爲父子,尝爲臣,位应下,今居闵上,逆也。』孔颖逹发明杜意颇详。若兄弟各爲世,紊昭穆之序,断不可行矣。」吴氏▯曰:「四时之……」】祭称祭名,而曰烝、曰尝者,五庙各祭也。曰有事于大庙者,四庙之主迁于大庙而合祭也,是爲祫。曰大事于大庙者,毁庙之主亦与祭,自伯禽以下、祢庙以上之主,皆合祭于大庙也,是爲大祫。程氏端学曰:「文公居防未大祥而吉祭于大庙,非礼一也;僖公之主未尝入宫,非礼二也;跻僖公于闵公之上,非礼三也。」李氏廉曰:「古者戎、祀皆国之大事。季氏将有事于颛臾,以兵事爲有事也;天子有事于文、武,以祭祀爲有事也。故《春秋》书大祫爲大事,书禴、祠、烝、尝爲有事。此年大事,祫也;宣八年有事,禴也;昭十五年有事,烝也。此皆于祭无讥,故不书祭名。其郊、禘、大雩皆书祭名者,祭之僭也;烝、尝有书祭名者,祭之失也。此年大事之爲祫,《公》、《谷》皆同,杜氏以爲禘者,非也。又案僖、闵逆祀,杜氏只以爲位次之逆,不以爲昭穆之异,胡氏辨世指父子之义,恐未至。」汪氏克寛曰:「《谷梁》谓逆祀是无昭穆,范甯曰:『以昭穆父祖为喻。』何休谓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孔颖达《正义》曰:『闵、僖不得爲父子,同爲穆尔。今升僖先闵,此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若兄弟相代即异昭穆,设令兄弟四人皆立,则祖父之庙即已从毁,礼必不然。』今考文定此传,用韦昭说,父爲昭,子爲穆,僖爲闵臣,臣子一例,而以闵、僖各爲一世;襄公三年,谓哀公以襄公爲皇考,亦以昭、定各爲一世,则是异昭穆矣。然于仲婴齐后归父,则引何休以爲乱昭穆之序。窃疑古者一君各爲一庙,则兄弟同昭穆,共爲一世,祫祭大庙,则鲁当以僖公特设位于闵公之下。后世同堂异室,不可以二先君共祭于一室,必至于异昭穆,而仍以兄弟共爲一世数之也。然《曾子问》云:『七庙、五庙无虚主。』诸侯祫祭,则祝逆四庙之主,是诸侯之昭穆无过四庙,天子之昭穆无过六庙。」考之春秋,哀公之世,桓宫犹在,则是祭十君而八世。定公立▯宫,则是祭二十一传之祖。后世天子之庙,有十余世,歴十四五君,而其庙皆不毁。说礼者反引《春秋》以爲证,而圣王经世之制,不可复见矣】

译孙氏抃说:“所谓‘世’与‘昭穆’,是依据父子之间的正统关系而言的。如果是兄弟关系,那么昭穆相同,不能按世代来计算了。”赵氏鹏飞说:“兄弟之间,是一家内部的私防;世系统绪,是天下的重大义理。僖公继承闵公,是世系统绪的正统,怎么可以因为私防而扰乱世系统绪呢!圣人谨慎地记载这件事,以彰显其过失,为万世留下法则。这正是柳下惠称夏父弗忌为不祥,而孔子又归罪于臧文仲不知礼的原因啊!”家氏〇翁说:“《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阐明逆祀之理,都已经说对了,但说闵公、僖公昭穆各自为一世,这不能不辨明。《左传》说:‘儿子即使齐圣,也不能在父亲之前受祭。’这是说君臣关系如同父子,并不是说闵公是文公的祖父。《公羊传》却说先祭父亲后祭祖父,《谷梁传》说没有昭穆就没有祖父。社预说:‘闵公、僖公不能算作父子,他们曾经做过臣子,位次应该在下,现在僖公位居闵公之上,这是逆序。’孔颖达阐发杜预的意思颇为详细。如果兄弟各自为一世,就会扰乱昭穆的次序,这绝对不可行。”吴氏〇说:“四时的……”祭祀称祭名,而称为烝、称为尝的,是五座宗庙各自祭祀。称为‘有事于大庙’的,是四座宗庙的牌位迁到大庙进行合祭,这叫祫祭。称为‘大事于大庙’的,是已毁庙的牌位也参与祭祀,从伯禽以下、祢庙以上的牌位,都合祭于大庙,这叫大祫。程氏端学说:“文公住在防地,尚未举行大祥祭就在大庙举行吉祭,这是不合礼的第一点;僖公的牌位未曾进入宗庙,这是不合礼的第二点;将僖公排在闵公之上,这是不合礼的第三点。”李氏廉说:“古代戎事、祭祀都是国家的大事。季氏将对颛臾用兵,把军事行动称为‘有事’;天子对文王、武王进行祭祀,把祭祀称为‘有事’。所以《春秋》记载大祫祭称为‘大事’,记载禴、祠、烝、尝称为‘有事’。这一年记载‘大事’,是祫祭;宣公八年记载‘有事’,是禴祭;昭公十五年记载‘有事’,是烝祭。这些祭祀都没有讥讽之意,所以不写祭名。那些郊祭、禘祭、大雩祭都写了祭名的,是因为祭祀僭越;烝、尝有写祭名的,是因为祭祀失礼。这一年的‘大事’是祫祭,《公羊传》《谷梁传》都相同,杜预认为是禘祭,是不对的。又考察僖公、闵公逆祀一事,杜预只认为是位次颠倒,不认为是昭穆不同,胡氏辨析‘世’指父子之义,恐怕还没说到根本。”汪氏克宽说:“《谷梁传》说逆祀是没有昭穆,范甯说:‘用昭穆父祖来比喻。’何休说惠公与庄公应当同在南面西上,隐公、桓公与闵公、僖公也应当同在北面西上。孔颖达《正义》说:‘闵公、僖公不能算作父子,同为穆位。现在提升僖公在闵公之前,这是两位国君位次的逆序,不是昭穆混乱。如果兄弟相代就不同昭穆,假设兄弟四人都即位,那么祖父的宗庙就已经毁掉了,礼制必定不是这样。’现在考察文公确定这一传注,采用韦昭的说法,父亲为昭,儿子为穆,僖公是闵公的臣子,臣子一例,而将闵公、僖公各算为一世;襄公三年,说哀公以襄公为皇考,也将昭公、定公各算为一世,这就是不同昭穆了。然而在仲婴齐之后归父,则引用何休的说法认为是扰乱昭穆次序。我私下怀疑古代一位国君各为一座宗庙,那么兄弟同昭穆,共为一世,祫祭大庙,那么鲁国应当将僖公特设位次在闵公之下。后世同堂异室,不能两位先君共祭于一室,必然导致不同昭穆,但仍然以兄弟共为一世来计算。然而《曾子问》说:‘七庙、五庙没有空缺的牌位。’诸侯祫祭,祝官迎接四座宗庙的牌位,这说明诸侯的昭穆不超过四座宗庙,天子的昭穆不超过六座宗庙。”考察《春秋》,哀公时期,桓公的宗庙还在,那就是祭祀十位国君而八世。定公建立〇宫,那就是祭祀二十一代的祖先。后世天子的宗庙,有十余世,历经十四五位国君,而他们的宗庙都不毁。解说礼制的人反而引用《春秋》作为证据,而圣王治理天下的制度,就再也看不到了。

【案兄弟昭穆庙制与五年再殷祭之说,诸家之说纷然不一,皆不可以不辨。《祭綂》曰:「昭穆者,所以别父子、逺近、长防、亲疎之序而无乱也。」《周礼·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郑注曰:「自始祖之后,父爲昭,子爲穆。」贾疏曰:「周以后稷庙爲始祖,不窋父爲昭,鞠子爲穆。从此以后,皆父爲昭,子为穆。是故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同,弟必不可爲兄后,子必不可爲父孙也。」小宗伯所爲辨之者,恐其父子兄弟之序之有乱而辨之也。如三传及胡传皆以闵僖爲父子,则是以兄爲弟后,以子爲父孙,其乱昭穆之序也甚矣!郑氏谓商六庙,自契至汤,二昭二穆。考之《殷本纪》,阳甲、盘庚、小卒、小乙兄弟四王,如果兄弟异昭穆,各爲一代,则武丁之祭将不能上及祖乎?晋贺循谓:「礼,兄弟不相爲后,不得以承代爲世。」又谓:「兄弟相代,则共是一代,昭穆位同,不得兼毁二庙,礼之常例也。」殷之盘庚不继阳甲而上继先君,以弟不继兄故也。华恒谓:「兄弟防及,礼之变也,宜爲神主立室,不当以室限神主。」又谓:「庙当以容主爲限,无拘常数。」又谓:「以七爲正,不限之七室,虽有兄弟旁及,不越昭穆。」温峤谓:「兄弟同代,于防既顺,于义无否。」唐礼官谓:「兄弟不相爲后,不得爲昭穆。」晋武帝时,景文同庙,庙虽六代,其实七主。至元帝、明帝,庙皆十室。宋礼官亦谓兄弟继綂,同爲一代。鲁隐、桓继及,皆当穆位。殷阳甲至小乙兄弟四人相承,故不称嗣子而称及王,明不继兄之綂也。唐中、睿皆处昭位,敬、文、武昭穆同爲一世。伏请毎大祭,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竝称孝子。又谓兄弟一体,无父子之道,父爲昭,子爲穆,不刋之典也。防此歴代礼官之议,合之何氏、孔氏之言,可以知四传之爲谬矣。汪氏克寛斟酌情理,可谓尽善,故特録之。至所谓五年再殷祭者,汉儒毎援此爲禘祫相因之说,何氏、郑氏谓三年祫,五年禘。徐邈谓相去各三十月,三十月而祫,三十月而禘。唐自睿宗而后,五年一禘,三年一祫,各自计年,不相通数。开元二十七年,乃至禘、祫竝在一歳。宋熈宁八年,亦至既禘又祫,竟无一定之论。善哉乎杨氏复之说曰:「夫殷祭,乃大祫之祭也。五年而再殷祭,谓三年一祫、五年再祫也,于禘祭乎何与?」可以一扫诸家之纷纷多端矣】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左传【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胡传【案左氏,四国伐秦,报彭衙之役,则皆国卿也。其贬而称人者,晋人再胜秦师,在常情亦可以已矣,而复兴此役,结怨勤民,是全不务徳专欲力争,而报复之无已也,以致济河焚舟之师,故特贬而称人】集说【刘氏敞曰:「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左氏曰:『卿不书,爲穆公故,尊秦也。』非也。于经何以知其非微者称人乎?」程子曰:「秦以愤取败,晋可以已矣,而复伐秦,报复无已,残民结怨,故贬称人。」髙氏闶曰:「三国以伐秦,再举兵而过京师,尤其恶之大者。」陈氏傅良曰:「曷爲不序大夫?将犹称人也。自士縠専盟,书大夫;自阳处父専将,书大夫。是故《春秋》之始,大夫将恒称人;由救郑之后,大夫始贬称人矣。」李氏亷曰:「此条左氏尊秦之义,非经意,其说如襄八年邢丘贬诸侯以尊晋相类。胡氏说本程子,其贬晋固是。但自入《春秋》以来,至此,除鲁大夫帅师外,外兵非君将者皆称人,如隐五年邾、郑伐宋,桓十四年宋以四国伐郑,齐桓之霸伐宋、伐郳、伐郑、伐英氏,晋襄以三国伐许,与明年五国之伐沈,皆未有书大夫名氏者,则陈氏之考据不爲无见】

  公子遂如齐纳币

  左传【襄仲如齐纳币】

公羊【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防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防娶?三年之内不圗婚。吉禘于庄公,讥。然则曷爲不于祭焉讥?三年之防疾矣,非虚加之也,以

译关于兄弟昭穆庙制与五年再殷祭的说法,各家议论纷纭不一,都不可不加以辨析。《祭统》说:“昭穆制度,是用来区分父子、远近、长幼、亲疏的次序,使之不乱。”《周礼·小宗伯》中“辨别宗庙祧庙的昭穆”,郑玄注说:“从始祖之后,父亲为昭,儿子为穆。”贾公彦疏说:“周朝以后稷庙为始祖,不窋的父亲为昭,鞠的儿子为穆。从此以后,都是父亲为昭,儿子为穆。因此父子昭穆不同,兄弟昭穆相同,弟弟绝对不能继承哥哥的后嗣,儿子绝对不能继承父亲孙辈的后嗣。”小宗伯之所以要辨别,是担心父子兄弟的次序混乱而加以辨别。如果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以及胡安国的《春秋传》都将闵公和僖公视为父子,那就是让哥哥继承弟弟的后嗣,让儿子继承父亲孙辈的后嗣,这严重扰乱了昭穆的次序!郑氏说商朝有六座宗庙,从契到汤,两位昭位,两位穆位。考察《史记·殷本纪》,阳甲、盘庚、小辛、小乙四位兄弟为王,如果兄弟昭穆不同,各自算作一代,那么武丁祭祀时难道不能上溯到祖先吗?晋朝贺循说:“礼制规定,兄弟不互相继承后嗣,不能以承继世代来算作一世。”又说:“兄弟相继,则同属一代,昭穆位次相同,不能同时毁弃两座宗庙,这是礼制的常规。”殷朝的盘庚不继承阳甲而上承先君,是因为弟弟不继承哥哥的缘故。华恒说:“兄弟相继,是礼制的变通,应当为神主设立室,不应当用室的数量来限制神主。”又说:“宗庙应当以容纳神主为限度,不拘泥于固定的数目。”又说:“以七为正数,不局限于七室,即使有兄弟旁系相继,也不逾越昭穆。”温峤说:“兄弟同代,在服制上既顺理成章,在道义上也没有过错。”唐朝礼官说:“兄弟不互相继承后嗣,不能算作昭穆。”晋武帝时,景帝和文帝同庙,庙虽然只有六代,实际上有七位神主。到元帝、明帝时,庙都有十室。宋朝礼官也说兄弟继承统绪,同属一代。鲁隐公、鲁桓公相继即位,都应当处于穆位。殷朝阳甲到小乙四位兄弟相继,所以不称嗣子而称及王,明确表明不继承哥哥的统绪。唐朝中宗、睿宗都处在昭位,敬宗、文宗、武宗昭穆同属一世。伏请每次大祭时,太祖、太宗昭穆同位,祝文都称孝子。又说兄弟一体,没有父子之道,父亲为昭,儿子为穆,这是不可更改的典籍。综合历代礼官的议论,结合何休、孔颖达的话,可以知道四传的说法是错误的。汪克宽斟酌情理,可谓尽善尽美,所以特别记录下来。至于所谓五年再殷祭,汉代儒者每每引用此说来论证禘祫相因,何休、郑玄说三年祫祭,五年禘祭。徐邈说相隔各三十个月,三十个月祫祭,三十个月禘祭。唐朝自睿宗以后,五年一次禘祭,三年一次祫祭,各自计算年份,不相通算。开元二十七年,甚至禘祭、祫祭都在同一年。宋朝熙宁八年,也到了既禘又祫的地步,竟然没有确定的论断。杨复的说法真好啊,他说:“殷祭,就是大祫祭。五年再殷祭,是说三年一次祫祭,五年再次祫祭,这与禘祭有什么关系呢?”这样可以一扫各家的纷纷多端了。

冬天,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秦国。

《左传》:【冬天,晋国先且居、宋国公子成、陈国辕选、郑国公子归生攻打秦国,夺取汪地和彭衙后返回,以报复彭衙之战。】

胡安国《春秋传》:【考察《左传》,四国攻打秦国,报复彭衙之战,那么都是各国的卿。经文贬称他们为‘人’,是因为晋国人再次战胜秦国军队,按常情也可以停止了,却再次发动这次战役,结怨劳民,是完全不致力于德行而专想力争,报复没有止境,以至于导致渡河焚舟的军队,所以特别贬称他们为‘人’。】

集说:【刘敞说:‘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秦国。《左传》说:“卿不记载,是为了穆公的缘故,尊崇秦国。”不对。在经文中怎么知道不是微贱者称人呢?’程颐说:‘秦国因为愤怒而取败,晋国可以停止了,却再次攻打秦国,报复没有止境,残害百姓结怨,所以贬称人。’高闶说:‘三国因为攻打秦国,再次出兵而经过京师,这是尤其大的恶行。’陈傅良说:‘为什么不排列大夫?将要像称人一样。自从士縠专权结盟,记载大夫;自从阳处父专权统将,记载大夫。因此《春秋》开始,大夫统将常称人;从救郑之后,大夫才开始贬称人。’李廉说:‘这条《左传》尊崇秦国的义理,不符合经文意旨,其说法如同襄公八年邢丘贬低诸侯以尊崇晋国相类似。胡氏的说法本于程子,他贬低晋国固然正确。但自从进入《春秋》以来,到这里,除了鲁国大夫率领军队外,外国军队如果不是国君统将的都称人,如隐公五年邾、郑攻打宋国,桓公十四年宋国率领四国攻打郑国,齐桓公称霸时攻打宋国、攻打郳、攻打郑国、攻打英氏,晋襄公率领三国攻打许国,以及明年五国攻打沈国,都没有记载大夫名氏的,那么陈氏的考据不是没有见解。’】

公子遂到齐国纳币。

《左传》:【襄仲到齐国纳币。】

《公羊传》:【纳币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表示讥刺。讥刺什么呢?讥刺在丧期内娶妻。娶妻在三年之外,那么为什么讥刺在丧期内娶妻?三年之内不考虑婚姻。在庄公的吉禘祭时讥刺。那么为什么不直接在祭祀时讥刺?三年的丧期悲痛极了,不是凭空加上的,以

人心爲皆有之。以人心爲皆有之,则曷爲独于娶焉讥?娶者,大吉也,非常吉也。其爲吉者,主于己,以爲有人心焉者,则宜于此焉变矣】胡传【昏姻常事不书,其书纳币者,防未终而圗昏也。夫娶在三年之外矣,则何讥乎?春秋论事,莫重乎志。志敬而节具,与之知礼;志和而音雅,与之知乐;志哀而居约,与之知丧。非虚加之也,重志之谓也。此皆使人私欲不行,闲邪复礼之意】

译人心是人人皆有的。既然认为人心人人都有,那么为何唯独在娶妻这件事上加以讥讽呢?娶妻是大吉之事,是非常吉祥的。其所以为吉,关键在于自身,因为认为人是有心性的,那么就应当在此时有所改变。胡传说:婚姻本是常事,史书通常不记载,这里记载纳币,是为了防止婚事未竟而另图婚配。娶妻之事发生在三年丧期之外,那么有什么可讥讽的呢?《春秋》评论事物,没有比心志更重要的了。心志恭敬且礼节完备,就认为他懂得礼;心志和谐且音律雅致,就认为他懂得乐;心志哀戚且生活简朴,就认为他懂得丧礼。这些都不是凭空加上的,而是重视心志的体现。这都是为了使人私欲不行,防范邪念、回归礼制的用意。

集説【董氏仲舒曰:「春秋讥文公以丧娶。」难者曰:「丧不过三年,三年之丧二十五月,文公四十一月乃娶,何以爲丧娶?」曰:「事莫重乎志,纳币之月在丧内,故曰丧娶也。且文公以秋祫祭,以冬纳币,皆失于太早。三年之丧,肌肤之情也,反在思念娶事,春秋之所甚疾也。」何氏休曰:「僖以十二月薨,至此未满二十五月。又礼先纳采、问名、纳吉,乃纳币,四者皆在三年之内。」范氏寗曰:「丧制未毕而纳币,书非礼。」刘氏敞曰:「左氏曰礼也,则是以丧娶爲礼,不亦悖乎?杜预迁僖公薨月以就▯说,然文公此年大事于大庙,则已自除防矣。彼尚能逆祀,何故不能于此娶乎?明此传误,无爲归过于经而疑之也。」孙氏觉曰:「纳币之礼,婚姻之将成也。文公于纳币之时,而犹在丧制之月,春秋以其丧而谋婚,故书以罪之也。左氏之説,范甯非之,当矣。」高氏闶曰:「婚礼有六:曰纳采,曰问名,曰请吉,曰纳徴,曰请期,曰亲迎,自有次第。纳币者,即纳徴也。公始祥而纳币,则纳采、问名皆在三年之内矣。夫三年之内不圗婚,圣人于此讥之,所以阐幽也。」汪氏克寛曰:「据春秋十二公皆不书纳币,惟此年及庄公亲往则书之。」又曰:「防虽二十五月大祥,然中月而禫,必二十七月始爲终制。况春秋凡书四时皆指首月,此书冬,则纳币在十月,是僖公之薨甫及二十三月,杀哀而圗婚,失礼甚矣。宣公元年逆女,其蔑礼视此尤甚,然其簒立之罪已极,于丧娶乎何诛?」陈氏际泰曰:「庄公不胜其母,逾期纳币焉,君子以爲己缓矣。文公不丧其父,不及期纳币焉,君子以爲己亟矣】

【案左▯谓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修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孝,礼之始也。此不待辨而知谬者也。人君即位,自非始封,皆有三年之服,丧而圗婚,何礼之有?杜注、孔疏以长厯衍之,谓丧服已终;又以纳币之前尚有纳采、问名、纳吉,不能并行于一月之内,因谓公爲太子时已行昏礼,皆曲附左氏而迁就其说也】

【丁襄王二酉十八年】三年【晋襄四年、齐昭九年、卫成十一年、蔡庄二十二年、郑穆四年、曹共二十九年、陈共八年、▯桓十三年、宋成十三年、秦穆三十六年、楚穆二年】

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衞人、郑人伐沈,沈溃【霸国大夫会诸夫夫伐国,自此始。沈,杜注:国名也。汝南平舆县北有沈亭。今河南汝宁府汝阳县东南六十里有平舆故城,沈亭在其地】

左传【三年春,庄叔防诸侯之师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溃。凡民逃其上曰溃,在上曰逃】集说【孙氏觉曰:「沈者,楚所与之国也。诸侯不忍楚之暴,于是伐其所与之国,将以惧之。沈小国不胜而溃,沈何罪乎?春秋书之,以诸侯爲失所伐矣。」刘氏绚曰:「一被侵伐而民散,君之不能可知矣。蔡溃、沈溃、许溃是也。」王氏葆曰:「霸国大夫会诸大夫伐国,自伐沈始;会诸大夫救患,自救郑始。春秋皆贬人之,不与大夫之专政也。盖举兵伐人,使之畏服,所谓威也;率众救人,使免于难,所谓福也。威福,人主之利器。诸侯擅之,则有害于天下;大夫擅之,则有害于国。圣人见微知著,故于此二役皆贬之,所以戒威福之不可下移也。」髙氏闶曰:「鲁使卿徃,则诸国必非微者。独得臣书名氏者,详内且明诸国皆卿行,书人以贬之也。文公三年之间,遂敖、得臣累见于经,则知鲁政尽在诸臣矣。汉五行志:『文公时大夫始専政。』信夫!」胡氏铨曰:「春秋侵伐之柄,下移于诸侯,自是遂移于大夫矣。」赵氏鹏飞曰:「内书得臣,则外亦大夫矣;外书人,则亦人内矣。晋襄绍霸,未尝一出与诸侯为衣裳之防,而区区以大夫主之,吾于此知晋襄之不足与有爲矣。襄公之霸,易于桓、文。桓制楚于方张,文败楚于既炽,难乎爲力。而襄公之世,商臣有滔天之恶,楚人弃之,此襄公之霸资也,而襄不能就,乃竭力于无事之秦,而以大夫主会

译集说:董仲舒说:“《春秋》讥讽鲁文公在丧期娶妻。”有人质疑说:“丧期不超过三年,三年的丧期是二十五个月,鲁文公在第四十一个月才娶妻,为什么说是丧期娶妻?”回答说:“事情没有比心意更重要的,纳币的月份还在丧期内,所以说是在丧期娶妻。况且鲁文公在秋天举行祫祭,在冬天纳币,都失之于太早。三年的丧期,是出于骨肉亲情,反而在思念娶妻的事,这是《春秋》所非常痛恨的。”何休说:“鲁僖公在十二月去世,到此时未满二十五个月。又按照礼制,先纳采、问名、纳吉,然后才纳币,这四者都在三年之内。”范宁说:“丧制未结束就纳币,记载这是不合礼的。”刘敞说:“《左传》说这是合乎礼的,那就是把丧期娶妻当作礼,不也很悖谬吗?杜预为了迁就这种说法,更改了鲁僖公去世的月份,然而鲁文公这一年在大庙举行大事,说明他已经自己除去丧服了。他尚且能逆祀,为什么不能在此时娶妻呢?明显是《左传》的记载有误,不要因此归咎于经文而怀疑它。”孙觉说:“纳币的礼仪,是婚姻将要完成的时候。鲁文公在纳币的时候,还在丧期的月份内,《春秋》因为他趁着丧期谋划婚姻,所以记载下来以定罪他。《左传》的说法,范宁驳斥它,是恰当的。”高闶说:“婚礼有六项:叫纳采,叫问名,叫请吉,叫纳征,叫请期,叫亲迎,自有次序。纳币,就是纳征。鲁公刚开始祥祭就纳币,那么纳采、问名都在三年之内了。在三年之内不谋划婚姻,圣人在此讥讽他,是为了阐明幽微的道理。”汪克宽说:“根据《春秋》十二公都不记载纳币,只有这一年以及庄公亲自前往才记载。”又说:“虽然二十五个月大祥,但中间一个月禫祭,必须二十七个月才算终制。况且《春秋》凡是记载四时都指首月,这里记载冬天,那么纳币在十月,这是鲁僖公去世刚满二十三个月,削减哀痛而谋划婚姻,失礼太严重了。宣公元年逆女,其蔑视礼制比这更严重,然而他篡位的罪恶已经极重,对于丧期娶妻还有什么可责罚的呢?”陈际泰说:“庄公不能胜过他的母亲,逾期纳币,君子认为已经太迟缓了。文公不哀悼他的父亲,不及期就纳币,君子认为已经太急促了。”

【按《左传》说襄仲到齐国纳币,是合乎礼的。凡是君主即位,友好舅甥关系,修好婚姻,娶元妃来供奉祭祀,是孝道。孝,是礼的开始。这不需要辩驳就知道是谬误的。人君即位,除非是始封之君,都有三年的丧服,丧期谋划婚姻,有什么礼可言?杜预注、孔颖达疏用长历推算,说丧服已经结束;又说纳币之前还有纳采、问名、纳吉,不能并行于一个月之内,因此说鲁公做太子时已经行过婚礼,都是曲意附和《左传》而迁就其说法】

【周襄王十八年】三年【晋襄公四年、齐昭公九年、卫成公十一年、蔡庄公二十二年、郑穆公四年、曹共公二十九年、陈共公八年、宋桓公十三年、宋成公十三年、秦穆公三十六年、楚穆公二年】

春季周王正月,叔孙得臣会同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卫国人、郑国人讨伐沈国,沈国溃败【霸国大夫会同诸国大夫讨伐他国,从这里开始。沈,杜注:国名。汝南平舆县北有沈亭。现在河南汝宁府汝阳县东南六十里有平舆故城,沈亭在其地】

左传【三年春季,庄叔防备诸侯的军队讨伐沈国,因为沈国服从楚国。沈国溃败。凡是百姓逃离他们的君主叫溃,君主逃离百姓叫逃】集说【孙觉说:“沈国,是楚国给予它的国家。诸侯不忍心楚国的暴虐,于是讨伐它所给予的国家,用来震慑它。沈国是小国不能承受而溃败,沈国有什么罪呢?《春秋》记载它,是因为诸侯讨伐的对象失当。”刘绚说:“一次被侵伐而百姓离散,君主的无能可以知道了。蔡溃、沈溃、许溃就是这样的。”王葆说:“霸国大夫会同诸国大夫讨伐他国,从讨伐沈国开始;会同诸国大夫救援患难,从救援郑国开始。《春秋》都贬斥他们,不赞同大夫专政。大概举兵讨伐别人,使他们畏惧服从,所谓威势;率领众人救援别人,使他们免于灾难,所谓福泽。威福,是君主的利器。诸侯擅用,就有害于天下;大夫擅用,就有害于国家。圣人见微知著,所以在这两次军事行动上都贬斥他们,用来警戒威福不可下移。”高闶说:“鲁国派遣卿前往,那么诸国必定不是微弱的。只有得臣书写名氏,是为了详述内情且表明诸国都是卿前往,书写人来贬斥他们。文公三年之间,遂、得臣屡次出现在经文中,就知道鲁国政令全在诸臣手中了。《汉书·五行志》:‘文公时大夫开始专政。’确实如此!”胡铨说:“《春秋》侵伐的权柄,下移到诸侯,从此就下移到大夫了。”赵鹏飞说:“内史书写得臣,那么外史也是大夫了;外史书写人,那么内史也是人了。晋襄公继承霸业,未曾一次与诸侯举行衣裳之会,而仅仅用大夫主持,我由此知道晋襄公不足以有所作为了。襄公的霸业,比桓公、文公容易。桓公在楚国方张时制约它,文公在楚国既炽时击败它,难以用力。而襄公的时代,商臣有滔天之恶,楚国人抛弃他,这是襄公的霸业资本,而襄公不能成就,反而竭力于无事的秦国,而用大夫主持会盟】

。卒之大夫横于内,诸侯受其弊,区区溃蕞尔之沈,以爲能伐楚之与国也。呜呼,隘矣!宜圣人人之以示贬也。」家氏▯翁曰:「楚商臣负滔天之罪,于今二年。使晋襄仗义而前,天下诸侯孰不鼔勇而从者?晋之霸业有光于前矣。乃舍其大而务其细,以诸侯之兵伐沈而溃之,避豺虎而猎狐兎,虽溃百沈,何益乎?故春秋贬人之】

译最终大夫在内专权横行,诸侯遭受其祸害,那小小的沈国,竟自以为能够讨伐楚国的盟国。唉,见识多么狭隘啊!难怪圣人用“人”字来贬斥他。」家氏翁说:「楚国的商臣犯下滔天大罪,至今已经两年。如果晋襄公秉持大义率先出兵,天下的诸侯谁不振奋勇气跟随?晋国的霸业就会比以前更加显赫。然而他却舍弃大事而追求小事,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沈国并使其溃败,这是避开豺虎去猎取狐狸兔子,即使让一百个沈国溃败,又有什么益处呢?所以《春秋》用“人”字来贬斥他。」

【案伐沈之役,五国皆称人。先儒之说,以爲威福下移而政在大夫者,高氏闶、胡氏铨也;以爲诸侯失所伐,而晋襄舍大务细,不足有爲者,孙氏觉、家氏▯翁、赵氏鹏飞也。葢皆以书人爲贬也。胡传谓:「虽非义举,而与报复私怨者有间,故其辞无襃贬。」恐非经旨,今故不録】

附录《左传【衞侯如陈,拜晋成也】

  夏五月王子虎卒

左传【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来赴,吊如同盟】

胡传【王子虎不书爵,讥之也。天子内臣无外交】

集说【杜氏预曰:「不书爵者,天王赴也。翟泉之盟,虽輙假王命,周王因以同盟之例爲赴。」孔氏颖逹曰:「王子虎,即王叔文公也。諡之爲文,必当有爵。不书爵者,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其臣不敢赴鲁,必天子爲之赴。赴以王子爲亲,不复言其爵也。」啖氏助曰:「谷梁云:『叔服也。』叔服若是王子,则会塟之时,何不书王子乎?」赵氏匡曰:「臣无外交之礼,今死而赴,故书以讥。」又曰:「左氏云:『吊如同盟,礼也。』案天子大夫无与诸侯盟之礼,而曰礼也,岂春秋之意乎?」孙氏复曰:「外大夫来赴,非礼也。」刘氏敞曰:「王子虎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或曰:『爲其尝临诸侯之盟也。』」髙氏闶曰:「赴于诸侯而书其卒,盖着其交政于诸侯也。」陈氏傅良曰:「公谷以爲叔服,非是。」李氏亷曰:「左氏注:『王子虎,太宰文公,王卿士也。内史叔服,王之大夫也。』后十四年星孛之变,又载叔服之言,则分明两人矣。啖子、陈氏亦以公谷爲非,不知胡氏何据?且胡氏于星孛之下,又引叔服之言,则亦不以左氏爲非矣,不知何不照应如此?」汪氏克寛曰:「或者谓虎与卷,皆夹辅天子于艰难危困之中,故春秋贤而卒之。然单穆公旗与刘文公翼赞敬王以安周室,亦不书卒。窃疑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刘文公爲王官伯,尹氏世执朝权,皆王室之秉政者,故特赴于诸侯,而鲁史记其卒。春秋存而弗削,以示王臣不当赴防于列国耳】

  秦人伐晋

左传【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爲君也,举人之周也,与人之壹也;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诗》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

【王官,杜注:晋地,今山西平阳府临晋县东南七十里王官谷,有废垒,即王官城也。郊,杜注:晋地。《史记》「取王官及鄗」,《正义》曰:「鄗音郊」,当爲临晋、平阳间小邑。茅津,杜注:在河东大阳县西。今山西平阳府平陆县南有大阳渡,即春秋茅津也,有古茅城,南对陜州】

胡传【案:左氏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封殽尸而还。其称人,何也?圣人作《易》,以惩忿、室欲爲《损》卦之象,其辞曰:「损,徳之修也。」春秋诸侯之知徳者鲜矣。穆公初听▯子之请,违蹇叔之言,其名爲贪兵,是欲而不能窒也。及败于殽,归作《秦誓》,庶几能改,将窒其欲矣。复起彭衙之师,报殽函之役,其名爲忿兵,是忿而不能惩也。今又济河取郊,人之称斯师也,何义哉?晋人畏秦而不出,穆公逞其忿而后悔,自是见伐不报,始能践自誓之言矣。是故于此贬而称人,备责之也】

集说【程子曰:「搆怨连祸,残民以逞,晋人畏之而不敢出,秦人极其忿而后悔过,圣人取其终能悔耳。」陈氏傅良曰:「此秦伯也,曷爲贬称人?殽之誓,孔子有取焉,而秦穆之连兵无虚歳,故自韩原,秦不以爵】

【见于经】张氏洽曰:「穆公既归自殽而作秦誓矣,然彭衙及此役,犹以报复爲事,岂非悔过之心不能胜其耻败之心而至此乎?」赵氏鹏飞曰:「秦穆公伐晋,以报前日三败之辱也。而説者以穆公之霸在此。齐桓、晋文之霸,圣人必有襃大之辞,虽

译考察伐沈之战,五国都称“人”。先儒的解释,认为这是威福下移、政令在大夫手中的,是高氏闶、胡氏铨;认为这是诸侯失去了征伐的对象,而晋襄公舍大务细,不足以有所作为的,是孙氏觉、家氏翁、赵氏鹏飞。大概他们都认为书“人”是贬义。胡氏传认为:“虽然这不是正义之举,但与报复私怨有所不同,所以其措辞没有褒贬。”恐怕不符合经义,现在所以不收录。

附录《左传》【卫侯到陈国,拜谢晋国的成全】

夏五月,王子虎去世。

《左传》【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去世,前来报丧,吊唁如同同盟之礼】

胡氏传【王子虎不书爵位,是讥讽他。天子的内臣没有外交】

集说【杜氏预说:“不书爵位,是因为天王报丧。翟泉之盟,虽然擅自假借王命,周王却以同盟的惯例来报丧。”孔氏颖达说:“王子虎,就是王叔文公。谥号为文,必定有爵位。不书爵位,是因为畿内的国家,不得与诸侯外交,其臣不敢赴鲁,必定由天子为他报丧。报丧以王子为亲近,不再言及其爵位。”啖氏助说:“《谷梁传》说:‘是叔服。’叔服如果是王子,那么在会葬的时候,为什么不书王子呢?”赵氏匡说:“臣子没有外交的礼节,现在死了却来报丧,所以书以讥讽。”又说:“《左传》说:‘吊唁如同同盟,是合乎礼的。’考察天子大夫没有与诸侯结盟的礼节,却说合乎礼,这难道是《春秋》的意思吗?”孙氏复说:“外大夫来报丧,是不合礼的。”刘氏敞说:“王子虎是什么人?是天子的臣子。外大夫不书卒,这里为什么书卒?有人说:‘因为他曾经主持诸侯的盟会。’”高氏闶说:“向诸侯报丧而书其卒,大概是彰显他参与诸侯的政事。”陈氏傅良说:“《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叔服,是不对的。”李氏廉说:“《左传》注:‘王子虎,是太宰文公,王的卿士。内史叔服,是王的臣子。’后十四年星孛之变,又记载叔服的话,那么分明是两个人了。啖子、陈氏也认为《公羊》《谷梁》不对,不知道胡氏依据什么?而且胡氏在星孛之下,又引用叔服的话,那么也不认为《左传》不对了,不知道为什么不这样照应?”汪氏克宽说:“有人说虎与卷,都在艰难危困之中辅佐天子,所以《春秋》认为他们贤德而书卒。然而单穆公旗与刘文公翼赞敬王以安定周室,也不书卒。我怀疑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结盟,刘文公担任王官伯,尹氏世代掌握朝政,都是王室的主政者,所以特别向诸侯报丧,而鲁史记载其卒。《春秋》保留而不删削,是为了显示王臣不应当向列国报丧防务】

秦人攻打晋国。

《左传》【秦伯攻打晋国,渡河焚毁船只,夺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战,于是从茅津渡河,掩埋殽山的尸体而返回。于是称霸西戎,是因为任用孟明。君子由此知道秦穆公作为君主,举荐人周全,对人专一;孟明作为臣子,不懈怠,能恐惧思考;子桑忠诚,能知人,能举荐善人。《诗》说:‘在哪里采白蒿?在池沼在水洲。用来做什么?公侯的事。’秦穆公有这种德行。‘早晚不懈怠,以侍奉一人。’孟明有这种德行。‘留下谋略给子孙,以安顿庇护子孙。’子桑有这种德行】

【王官,杜注:晋地,今山西平阳府临晋县东南七十里王官谷,有废弃的营垒,就是王官城。郊,杜注:晋地。《史记》‘夺取王官及鄗’,《正义》说:‘鄗音郊’,应当是临晋、平阳间的小邑。茅津,杜注:在河东大阳县西。今山西平阳府平陆县南有大阳渡,就是春秋茅津,有古茅城,南面对陜州】

胡氏传【考察:《左传》秦伯攻打晋国,渡河焚毁船只,掩埋殽山的尸体而返回。称“人”,为什么呢?圣人作《易》,以惩忿、窒欲作为《损》卦的象,其辞说:“损,是德行的修养。”《春秋》诸侯中知道德的人很少了。穆公起初听从蹇叔的请求,违背蹇叔的话,其名为贪兵,是欲望而不能抑制。等到在殽山战败,回来作《秦誓》,差不多能改过,将要抑制其欲望了。又起彭衙之师,报复殽函之役,其名为忿兵,是愤怒而不能惩戒。现在又渡河夺取郊,称“人”这支军队,有什么意义呢?晋人畏惧秦而不出战,穆公逞其愤怒而后悔,从此见伐不报复,开始能实践自誓的话了。所以在这里贬而称“人”,是完备地责备他】

集说【程子说:“结怨连祸,残害百姓以逞私欲,晋人畏惧而不敢出战,秦人极其愤怒而后悔过错,圣人取他最终能悔过。”陈氏傅良说:“这是秦伯,为什么贬称‘人’?殽山的誓言,孔子有所取,而秦穆公连年用兵没有空闲,所以自从韩原之战,秦不以爵位”

【见于经】张氏洽说:“穆公从殽山回来而作《秦誓》了,然而彭衙及此役,还是以报复为事,难道不是悔过之心不能胜过耻败之心而至此吗?”赵氏鹏飞说:“秦穆公攻打晋国,是为了报复前日三次战败的耻辱。而解说者认为穆公的霸业在此。齐桓、晋文的霸业,圣人必定有褒大的辞,虽然

宋襄之无成,《春秋》于曹南之盟亦必书爵以揭于诸侯之上。今秦于殽之战、彭衙之役皆书师,而于此乃书人,岂谓其霸而反人之?即孟子之所谓五霸者,其实桓、文而已。宋襄之败固所不録,而秦穆、楚庄皆无予辞,鄙秦、楚也。今秦人伐晋,实忿兵矣。前日之败,兵端皆启于秦,彼君子欤,固亦惩忿窒欲尔。且三败岂晋败之?秦实伐人,实自败尔。论者徒见其殽之败有悔咎之誓,孔子列于《周书》,遂以爲圣人予秦穆。今自殽之败,兵连祸结以戕其民,安在其爲悔也?圣人特取誓之文而已,非谓进秦穆也。今焚舟之胜,虽霸西戎,《春秋》书曰人,其贬可知矣。」郑氏玉曰:「夫子于秦穆,録其悔过之辞于《书》以爲法,着其穷兵之祸于《春秋》以爲戒,犹化工之于物,生杀并行而不相悖也。」李氏亷曰:「左氏以此役爲秦伯西戎之始,且称其举人之周、与人之壹、孟明之不解、子桑之知人,而胡氏诸说皆以爲贬者,左氏得其事,胡氏论其义也。」汪氏克寛曰:「穆公自誓之言,追咎既徃之失,冀将来之善,不贵勇夫而贵良士,恶媦疾而思彦圣,期以保邦爲念,谆谆恳恻,诚可爲有天下国家者之法则。夫子取之以继四代之《书》,而门人引之以释《大学》平夫下章,亦可谓善言矣。胡乃不践其言,终用孟明,报复至再,必以胜晋而后已。故《书》取其言,而《春秋》责其事也。説《春秋》者,因《左传》有霸西戎之一语,而《史记》谬穪穆公益国十二、开地千里,天子使召公贺以金鼓。然考传之所记,则逾二年而穆公卒,其谓焚舟伐晋而遂霸者己。」非事实,况证以经之书法。自战,韩称爵,其后终穆公之身,并以人书。殽之役且以号举,反不若楚庄之见于经,并纪其爵,则许穆公以霸者妄矣】

译宋襄公之所以没有成就霸业,《春秋》在记载曹南之盟时,必定书写他的爵位,将他置于诸侯之上。如今秦国在殽之战、彭衙之役中都被记载为“师”,而在此处却记载为“人”,难道是说他称霸反而降低了身份吗?即使像孟子所说,五霸实际上只有齐桓公和晋文公。宋襄公的失败固然不被记录,而秦穆公、楚庄公都没有被赞许的言辞,这是鄙视秦国和楚国啊。如今秦国攻打晋国,实在是出于愤怒的战争。前次的失败,战争的起因都在于秦国,那些君子,本来也是克制愤怒、抑制欲望罢了。况且三次失败难道是晋国造成的吗?秦国实际上是攻打别人,实在是自己失败罢了。评论者只看到殽之战的失败有悔过自责的誓言,孔子将其列入《周书》,于是认为圣人赞许秦穆公。如今自从殽之战失败后,战争连绵、祸患不断,以致残害百姓,哪里看得出他的悔过呢?圣人只是选取了誓言的文字罢了,并不是说推崇秦穆公。如今焚舟取胜,虽然称霸西戎,《春秋》记载为“人”,其贬斥之意就显而易见了。郑玉说:“孔子对于秦穆公,记录他悔过的言辞于《尚书》作为法则,彰显他穷兵黩武的祸患于《春秋》作为警戒,就像造化主对于万物,生杀并行而不相违背。”李廉说:“左氏认为这次战役是秦伯称霸西戎的开始,并且称赞他用人周全、与人专一、孟明不解恨、子桑知人,而胡氏等人的说法都认为这是贬斥,左氏得其事,胡氏论其义。”汪克宽说:“穆公自我发誓的话,追究过去的过失,希望将来行善,不看重勇夫而看重良士,厌恶急躁而思念贤圣,以保全国家为念,恳切诚挚,确实可以作为拥有天下国家者的法则。孔子选取它来继承四代的《尚书》,而门人引用它来解释《大学》平天下章,也可以说是善于言辞了。胡氏却不践行他的话,最终任用孟明,报复达到两次,一定要战胜晋国才罢休。所以《尚书》选取他的话,而《春秋》责备他的行为。解说《春秋》的人,因为《左传》有称霸西戎的一句话,而《史记》错误地称穆公增加国土十二个、开辟土地千里,天子派召公带着金鼓来祝贺。然而考察传中所记载的,过了两年穆公就去世了,那说焚舟攻打晋国就称霸的说法已经不符合事实,何况用经书的书法来证明。自从韩之战,称其爵位,其后直到穆公去世,都记载为‘人’。殽之战甚至用称号来举,反而不如楚庄公在经书中被记载,并记录其爵位,那么允许穆公称霸的说法就是荒谬的了。”

秋楚人围江

左传【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

集说【高氏闶曰:「江近楚,自贯泽之盟,已服从于齐桓,而楚自城濮之后,亦不敢侵伐。今复围者,盖晋文既没,襄公不能讨楚人弑逆之恶,故楚复有窥诸侯之意,而先围江以试之也。」吴氏▯曰:「自齐桓之霸,江、黄以近楚之国而从齐,故楚憾之之深。前既灭黄矣,而未加兵于江者,盖江犹能守其国也,故至今年有围江之师。」李氏亷曰:「经书人以围国者十一,围非将卑师少所能办,皆贬辞也。」黄氏正宪曰:「晋襄嗣位,霸业始衰,楚人已有侮心矣。近又与秦爲敌,无暇圗楚,商臣遂发兵围江,以威江、淮间小国,非専报伐沈之役也】

  雨螽于宋

  左传【秋雨螽于宋】

公羊【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爲王者之后记异也】

谷梁【外灾不志,此何以志也?曰:灾甚也。其甚奈何?茅茨尽矣。着于上,见于下,谓之雨】

集说【杜氏预曰:「自上而堕,有似于雨,来告,故书。」孙氏觉曰:「雨,自上而下者也。螽不见其所从来,自上而下,众多如雨,而在宋之四境,故曰『雨螽于宋』也。」黄氏仲炎曰:「《春秋》书外国之灾,有因吊问而知之者,有闻而知之者。宋大水,公使吊焉,是因吊问而知之者也。六鹢退飞、陨石、雨螽之类,非吊问也,特闻而知之尔。」赵氏鹏飞曰:「螽生于下,今雨于上,异之大者也。此所谓天降之灾。外灾不书,此何以书?赴于我也。或以爲死而坠,安知其爲死?吾欲闻之。」程氏端学曰:「螽生则害五谷,况如雨之多,害物甚矣,灾异极矣。」王氏樵曰:「螽非上队之物,来多而队,故书『雨』,见灾甚耳。既爲灾,则非队而死也。左氏因『雨』字而生说耳。徐邈云:『禾稼既尽,又食屋之茅茨,验尝有之】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此书公如晋之始】左传【晋人惧其无礼于公也,请改盟。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庄叔以公降拜,曰:『小国受命于大国,敢不愼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登成拜。公赋《嘉乐】

集说【高氏闶曰:「公之如晋,盖朝也,非爲盟也。晋人于是请改盟,夫盟已定矣,又何改爲?公宜固辞,乃复与盟,皆非礼也。」张氏洽曰:「不书地,盟于晋都也。」赵氏鹏飞曰:「鲁能屈而事大国,不惮于亲朝以雪敖之抗;晋能有忍,不遽以干戈相向,一盟而释忿,犹爲知自反者也。故圣人直文无讳,非若二年及处父盟,没公以见耻,处父去族以示贬者矣。」李氏廉曰:「文公再如晋矣,二年以见辱不书,故此爲书公如晋之始。」汪氏克寛曰:「前此未有因朝聘而盟于国都者。诸侯有不协之故,则期会于某地,而牲防以示信,己非盛世之事,况因其朝聘而要之哉!前年朝晋,晋旣以处父盟公于其国,此年虽云改盟,而犹要公之朝以约誓于国都,甚矣文公之屈辱也!晋襄苟惧其无礼,曷不爲防于晋、鲁之间以相盟乎?厥后荀庚、孙良夫、郤犨、孙林父、向戌且因聘鲁而要盟矣。又其甚,则▯子以三恪之君,亦即鲁而歃盟焉。始也鲁君盟于霸国,终也诸侯盟于鲁,世变可知矣】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公谷无以字】

左传【冬,晋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公羊【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爲谖也。其爲谖奈何?伐楚爲救江也】

谷梁【此伐楚,其言救江,何也?江逺楚近,伐楚所以救江也】

胡传【以』者,不以者也。救江善矣,其书『以』何?楚尝伐郑矣,齐桓公逺结江、黄,合九国之师于召陵,然后伐郑之谋罢;又尝围宋矣,晋文公许复曹、卫,会四国之师于城濮,然后围宋之役解。今江国小而弱,非能与宋、郑比,楚人围之,必不待彻四境屯戍守御之众与宿衞尽行也。当是时,楚有覆载不容之罪,晋主夏盟,宜合诸侯声罪致讨,乃独遣一军逺攻强国,岂能

译秋天,楚国人包围了江国。

《左传》记载:“楚国军队包围江国,晋国的先仆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

《集说》记载:高氏闶说:“江国靠近楚国,自从贯泽之盟以来,已经服从齐桓公,而楚国自从城濮之战后,也不敢侵犯讨伐。现在再次包围江国,大概是因为晋文公已经去世,晋襄公不能讨伐楚国弑君篡位的罪恶,所以楚国又有窥视诸侯的意图,于是先包围江国来试探。”吴氏说:“自从齐桓公称霸,江、黄因为靠近楚国而跟随齐国,所以楚国对它们的怨恨很深。先前已经灭了黄国,而没有对江国用兵,大概是因为江国还能守卫自己的国家,所以到今年才有包围江国的军队。”李氏亷说:“《春秋》记载‘人’包围国家的有十一次,包围不是将领地位低、兵力少所能办到的,这都是贬义的措辞。”黄氏正宪说:“晋襄公继位,霸业开始衰落,楚国人已经有轻侮之心了。近来又与秦国为敌,无暇图谋楚国,商臣于是发兵包围江国,以威慑江淮间的小国,并非专门为了报复伐沈国的战役。”

宋国降下蝗虫。

《左传》记载:“秋天,宋国降下蝗虫。”

《公羊传》记载:“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怪异之事。外国的怪异之事不记载,这个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给周天子的后裔记录怪异之事。”

《谷梁传》记载:“外国的灾害不记载,这个为什么要记载?回答说:灾害太严重了。严重到什么程度?茅草屋顶都吃光了。附着在上面,显露在下面,称之为‘雨’(降落)。”

《集说》记载:杜氏预说:“从上面落下,像下雨一样,宋国来报告,所以记载。”孙氏觉说:“雨,是从上往下的。蝗虫看不见它从哪里来,从上往下,多得像雨一样,而且在宋国的四境,所以说‘宋国降下蝗虫’。”黄氏仲炎说:“《春秋》记载外国的灾害,有因为吊唁慰问而知晓的,有听说而知晓的。宋国发生大水,鲁公派使者去吊唁,这是因吊唁慰问而知晓的。六只鹢鸟倒退着飞、陨石坠落、降下蝗虫之类,不是吊唁慰问,只是听说而知晓罢了。”赵氏鹏飞说:“蝗虫生于地下,现在从上面降下,是最大的怪异。这就是所谓的天降灾害。外国的灾害不记载,这个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宋国来报告了。有人认为蝗虫是死了才坠落的,怎么知道它是死的?我想听听这种说法。”程氏端学说:“蝗虫活着就危害五谷,何况像雨一样多,危害万物太严重了,灾异到了极点。”王氏樵说:“蝗虫不是从上面掉下来的东西,来得多且掉落,所以记载‘雨’,显示灾害严重罢了。既然是灾害,那就不是掉下来就死了。《左传》因为‘雨’字而生出说法罢了。徐邈说:‘禾稼已经吃尽,又吃屋子的茅草,验证确实有过这种情况。’”

冬天,鲁文公前往晋国。十二月己巳日,鲁文公与晋侯结盟【这是记载鲁文公前往晋国的开始】。

《左传》记载:“晋国人担心鲁文公对他们无礼,请求改换结盟的方式。鲁文公前往晋国,与晋侯结盟。晋侯宴请鲁文公,吟诵《菁菁者莪》。庄叔代替鲁文公走下台阶拜谢,说:‘小国受命于大国,怎敢不谨慎礼仪?您用大礼赏赐我们,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况且小国的快乐,是大国的恩惠。’晋侯走下台阶辞谢,登上台阶完成拜礼。鲁文公吟诵《嘉乐》。”

《集说》记载:高氏闶说:“鲁文公前往晋国,大概是朝见,不是为了结盟。晋国人这时请求改换结盟,盟约已经定下了,又何必更改?鲁文公应该坚决推辞,却再次结盟,都不符合礼制。”张氏洽说:“不记载地点,是在晋国都城结盟。”赵氏鹏飞说:“鲁文公能够屈身侍奉大国,不害怕亲自朝见以洗雪鲁宣公在敖地抗命的耻辱;晋国能够忍耐,不立刻用武力相对,通过一次结盟就消除了怨恨,还算知道自我反省。所以圣人直书其事不加隐讳,不像二年与处父结盟,隐去鲁公以显示耻辱,处父被逐出宗族以示贬斥那样。”李氏廉说:“鲁文公两次前往晋国了,二年因受辱不记载,所以这次记载鲁文公前往晋国的开始。”汪氏克宽说:“以前没有因为朝聘而在国都结盟的。诸侯有不和的缘故,就约定在某地会面,用牺牲来显示诚信,这已经不是盛世的事了,何况因为朝聘而要挟他呢!前年朝见晋国,晋国已经在处父那里与鲁公在其国结盟,这一年虽然说改换结盟,但还是要在鲁公朝见时约誓于国都,鲁文公的屈辱太严重了!晋襄公如果担心鲁文公无礼,为什么不在晋、鲁之间设防来互相结盟呢?后来荀庚、孙良夫、郤犨、孙林父、向戌都因为聘问鲁国而要挟结盟了。更严重的,连〇子作为三恪之君,也在鲁国歃血结盟。开始时鲁君在霸国结盟,最终诸侯在鲁国结盟,世道的变化可以知道了。”

晋国的阳处父率领军队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公羊传》《谷梁传》没有“以”字】。

《左传》记载:“冬天,晋国因为江国的缘故向周王报告。王叔桓公、晋国的阳处父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在方城门外遭遇息公子朱而返回。”

《公羊传》记载:“这是攻打楚国,为什么说救援江国?是为了掩饰。怎么掩饰?攻打楚国是为了救援江国。”

《谷梁传》记载:“这是攻打楚国,为什么说救援江国?江国远楚国近,攻打楚国是为了救援江国。”

《胡传》记载:“‘以’字,是不应该用的意思。救援江国是好的,为什么记载‘以’?楚国曾经攻打郑国了,齐桓公远交江、黄,在召陵会合九国军队,然后攻打郑国的谋划才停止;又曾经包围宋国了,晋文公答应恢复曹、卫两国,在城濮会合四国军队,然后包围宋国的战役才解除。现在江国小而弱,不能与宋、郑相比,楚国人包围它,必定不会等到撤除四境屯戍守御的军队和宿卫全部出动。当时,楚国有天地不容的罪恶,晋国主持华夏盟约,应该会合诸侯声讨罪恶,却只派遣一支军队远攻强国,怎么能

济乎?故书『伐楚以救江』,言救江虽善,而所以救之者非其道矣。此《春秋》纪用兵之法也】

译难道这是拯救吗?所以《春秋》记载“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意思是救援江国虽然是善举,但用来救援的方法却不是正道。这就是《春秋》记载用兵的原则。

集説【孙氏复曰:「先言伐楚,而后言以救江者,恶不能救江也。楚人围江,阳处父帅师,不急赴之,乃先伐楚,欲其引兵自救而江围解,非救患之师也,故明年秋楚人灭江。」陈氏傅良曰:「晋大夫书帅师,于是始,大夫强也。」张氏洽曰:「楚商臣无父无君,乃致患于江,是禽兽逼人之甚。晋襄不能率诸侯,乗此时诛之,此《春秋》特书,以正其不能奉天讨之罪也。」吕氏大圭曰:「《春秋》之初,有以大夫帅师者矣,未有若阳处父之専伐也。内大夫帅师而不氏者,则无骇帅师入极、溺会齐师伐衞是也;内大夫帅师而氏者,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公孙兹帅师会侵陈是也。而外大夫则未有帅师而出主名者,若阳处父,则帅师而出主名矣,以见征伐之自大夫出也。」吴氏▯曰:「江受楚之伐,霸者所当救也。处父畏楚兵之强,不敢径趋江之城下,乃扬言伐楚以救江。门于方城,一见息公之来,即避之而返,既不能救江,又不能伐楚,其畏怯也明矣。」汪氏克寛曰:「《春秋》书侵伐,多不言所事,而此书『伐以救』,实爲特笔。考于传之所録非惟楚侵陈以救郑、伐郑以救齐不书,虽齐桓伐厉以救徐,亦止书伐厉而不书以救也。岂非责处父既不能伐楚,又不能救江,而特起『伐以救』之文以罪之欤?经书加兵于楚者三,惟齐桓声包茅不贡之罪,而得屈完之服;处父有伐楚之名,而无讨楚之实;晋定公会十八国于召陵,有伐楚之势,而仅爲侵楚之陋。《春秋》盖惜之也。」王氏樵曰:「襄公实无制楚、忧诸夏之诚心,故仅遣偏师以塞责。胡传乃议其宜合诸侯,以秦甲出武关,以齐兵略陈、蔡而南。是时秦方爲怨耦,岂所能合?然使襄公有真志而务其实,则亦无頼于秦也。案:楚灭▯灭黄,齐未尝遣一旅之师,至是围江,而晋人勤之,既遣先仆于前,又请王师于后,命上卿,动大众。」】声罪而致讨焉,非徒以孤军塞责也。且传称「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注谓「子朱爲楚伐江之师,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是处父亦未尝无功矣。三年秋书圉,四年秋书灭,盖江近于楚,晋师既还,楚师复出,遂致灭耳。故晋之罪,在于不能存江,而伐楚以救江,则未见其罪也。胡▯行世已乆,先儒多从之,今仍其说而附见此义云】

【戊襄王二戌十九年】四年【晋襄五年、齐昭十年、衞成十二年、蔡庄二十三年、郑穆五年、曹共三十年、陈共九年、杞桓十四年、宋成十四年、秦穆三十七年、楚穆三年】

  春公至自晋

集説【孙氏复曰:「自是公朝彊国皆至者,恶其轻去宗庙,逺朝彊国也。」孙氏觉曰:「文公之出,六致之者四,危之也;不致者二,安之也。」汪氏克寛曰:「自是公如皆致,如晋者凡二十,书至者十有三,皆所以着其去国逾时之乆,或执或辱,故危之也。始也文公如晋,则有处父要盟之耻而不书至;迄其终也,昭、定六如晋而不见纳,书至河乃复焉,又不若书至之爲愈矣。人君举动之得失,可不慎哉!据事直书,而义自见,谓此类也】

附录《左传【四年春,晋人归孔逹于卫,以爲衞之良也,故免之。夏,卫侯如晋拜。曹伯如晋会正】

  夏逆妇姜于齐

谷梁【其曰妇姜,爲其礼成乎齐也。其逆者谁也?亲逆而称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曰:公也。其不言公何也?非成礼于齐也。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何也?贬之也。何爲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胡传【逆皆称女,以未成妇,而女者在父母家之所称也。徃逆而称妇,入国不书至,何哉?此《春秋》诛意之效也。礼制未终,思念娶事,是不志哀而居约矣。方逆也而已成爲妇,未至也而如在国中,原其意而诛之也。不称夫人姜氏者,亦与有贬焉。妇人不専行,何以与有贬?父母与有罪也。文公不知敬其伉俪,违礼而行,使国乱子弑;齐人不能鉴微知著,冒礼而往,使其女不允于鲁:皆失于不正其始之过也。夫妇之际,人伦之首,礼不可不谨也。故交贬之,以爲后

译集说【孙氏复说:“先说讨伐楚国,而后说用来救援江国,是厌恶其不能救援江国。楚国人围攻江国,阳处父率领军队,不急于奔赴救援,却先讨伐楚国,想要让楚军引兵自救从而使江国的围困解除,这不是救援祸患的军队,所以第二年秋天楚国人灭掉了江国。”陈氏傅良说:“晋国大夫记载率领军队,是从这时开始的,是大夫势力强盛的表现。”张氏洽说:“楚国的商臣无父无君,竟然给江国带来祸患,这是禽兽逼迫人到了极点。晋襄公不能率领诸侯,趁着这时诛讨他,这是《春秋》特意记载,以纠正他不能奉行上天讨伐之道的罪过。”吕氏大圭说:“《春秋》初期,有大夫率领军队的情况,但没有像阳处父那样专断讨伐的。国内大夫率领军队而不称氏的,是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国、溺会合齐国军队讨伐卫国;国内大夫率领军队而称氏的,是公子庆父率领军队讨伐于余丘、公孙兹率领军队会合入侵陈国。而国外大夫则没有率领军队而出示主名的,像阳处父,则是率领军队而出示主名了,以此显示征伐出自大夫之手。”吴氏说:“江国遭受楚国的讨伐,是霸主应当救援的。阳处父畏惧楚军强大,不敢直接奔赴江国城下,却扬言讨伐楚国来救援江国。在方城门外,一见息公子朱前来,就避开返回,既不能救援江国,又不能讨伐楚国,他的畏怯是明显的。”汪氏克宽说:“《春秋》记载入侵讨伐,大多不说所做的事,而这里记载‘讨伐用来救援’,实在是特殊的笔法。考察《左传》所记录的,不仅楚国入侵陈国用来救援郑国、讨伐郑国用来救援齐国不记载,即使齐桓公讨伐厉国用来救援徐国,也只记载讨伐厉国而不记载用来救援。难道不是责备阳处父既不能讨伐楚国,又不能救援江国,而特意兴起‘讨伐用来救援’的文字来定罪他吗?经文记载对楚国用兵的有三次,只有齐桓公声讨包茅不进贡的罪过,而得到屈完的臣服;阳处父有讨伐楚国的名义,而没有讨伐楚国的实际;晋定公在召陵会合十八国,有讨伐楚国的声势,却只是做了入侵楚国的浅陋之事。《春秋》大概是惋惜这件事。”王氏樵说:“襄公实际上没有制服楚国、忧虑诸夏的诚心,所以只派遣偏师来搪塞责任。胡安国的传注议论他应当会合诸侯,让秦国军队出武关,让齐国军队经过陈、蔡向南。当时秦国正作为怨恨的配偶,哪里能够会合?然而假使襄公有真正的志向而务求实际,那么也不依赖秦国了。按:楚国灭掉〇灭掉黄国,齐国未曾派遣一旅之师,到这时围攻江国,而晋国人勤于此事,既派遣先仆在前,又请求周王军队在后,任命上卿,出动大军。”】声罪而致讨,不只是以孤军搪塞责任。况且传注称“在方城门外,遇到息公子朱而返回”,注解说“子朱是楚国讨伐江国的军队,听说晋军兴起而江国军队解除围困,所以晋军也返回”,这样阳处父也并非没有功劳了。三年秋天记载圉,四年秋天记载灭,大概是江国靠近楚国,晋军既已返回,楚军又复出,于是导致灭亡罢了。所以晋国的罪过,在于不能保全江国,而讨伐楚国用来救援江国,则未见其罪过。胡安国的传注流行已久,先儒多跟随他,现在仍采用他的说法而附带见此义理。】

【戊襄王二戌十九年】四年【晋襄公五年、齐昭公十年、卫成公十二年、蔡庄公二十三年、郑穆公五年、曹共公三十年、陈共公九年、杞桓公十四年、宋成公十四年、秦穆公三十七年、楚穆公三年】

  春天,公从晋国回来

集说【孙氏复说:“从此公朝见强国都记载回来,是厌恶他轻率离开宗庙,远道朝见强国。”孙氏觉说:“文公外出,六次记载回来的有四次,是表示危险;不记载回来的有两次,是表示安全。”汪氏克宽说:“从此公如都记载回来,如晋国的共二十次,记载至的有十三次,都是为了显明他离开国家时间之久,或被拘执或受辱,所以表示危险。起初文公如晋国,则有阳处父胁迫盟誓的耻辱而不记载至;到其终了,昭公、定公六次如晋国而不见接纳,记载至黄河才返回,又不如记载至为好。人君举动的得失,能不谨慎吗!根据事实直书,而义理自然显现,说的是这类情况。”】

附录《左传【四年春天,晋国人把孔达归还给卫国,因为他是卫国的好人,所以赦免了他。夏天,卫侯到晋国拜谢。曹伯到晋国会合正事。】

  夏天,从齐国迎娶妇姜

谷梁【说“妇姜”,是因为她在齐国完成了礼仪。那迎娶她的是谁呢?亲自迎娶而称妇,或许是公吗?为什么这么快就娶妇呢?回答说:是公。那为什么不称公呢?不是在齐国完成礼仪。回答说:妇,是有婆婆的说法。那为什么不称氏呢?是贬低她。为什么贬低她呢?夫人与她有贬低的关系。】胡传【迎娶都称女,因为尚未成为妇,而女是在父母家时的称呼。前往迎娶而称妇,进入国家不记载至,为什么呢?这是《春秋》诛责心意的效果。礼仪制度未终,思念娶妇之事,是不志哀而居约了。正在迎娶时就已经成为妇,尚未到达时却像在国中,推究其心意而诛责他。不称夫人姜氏,也是与她有贬低的关系。妇人不能专行,为什么与她有贬低的关系?父母与她有罪。文公不知道敬重他的配偶,违背礼仪而行,使国家混乱儿子弑君;齐国人不能鉴微知著,冒犯礼仪而前往,使他的女儿不被鲁国认可:都是失于不正其始的过错。夫妇之间,是人伦之首,礼仪不可不谨慎。所以交相贬低,以为后

鍳】

集说【范氏甯曰:「妇礼成于齐,故在齐便称妇。」杨氏士勋曰:「公羊传曰:『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娶于大夫者,略之也。』徐邈亦以爲不书至、不称夫人,下娶贱,略之。若以诸侯下娶大夫便爲略贱,则大夫亦不得上娶诸侯,且天子得下婚诸侯,何爲诸侯不得下娶大夫?是公羊之言不可以解此也。盖不称夫人、不言至者,以其妇礼成于齐,故异于余称。传曰:『夫人与有贬也。』者,解不称氏之意,非释不称夫人也。」赵氏匡曰:「公自逆,常事不书,以成礼于齐,所以变文云『逆妇』以讥之。」孙氏复曰:「此公逆妇姜于齐也。不言公者,讳之也。不言逆女者,以其成礼于齐也。以其成礼于齐,故不言公以讳之。」刘氏敞曰:「逆妇姜于齐,正始之道也。待之不以夫人之礼,故夫人不以其位终,国乱子弑,彊臣擅命,几于亡矣。夫文公非不欲存妻子、传世者也,闇弱惰慢,不能率礼而行,以爲苟若而可,何礼之守?故卒至于祸也。夫妇之际,人伦之首,可不愼哉!故鉴末以原本,因微以知著。又非独文公之罪也,虽夫人预有罪矣。当是之时,夫人冒大礼以徃,遂无所据依,以危其身而亡其子,由本不正故也。殆而呼天,不亦晚乎?吾以此观之,礼之于人大矣,是存则存,是亡则亡。文公之不能保其后嗣者,由无以刑其妻也;夫人之不能安其位者,由无以谨于礼也。此正始之道也。」又曰:「公羊曰:『娶乎大夫,略之也。』此虽孤经无他证据,然鲁初纳币,乃用上卿,审娶大夫者,礼岂如此崇乎?」程子曰:「纳币在防中,与防昏同也。称妇姜,已成妇也。不称夫人,不可爲小君奉宗庙也。」张氏洽曰:「圣人严吉凶之辨,盖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正以有父子之亲,而三年之丧,哀戚之至也。国君爲风敎之首,而纳币于丧中,《春秋》变逆女爲逆妇姜,不成其夫人之礼,以见人伦之本已失,何以正是国?」】人爲后嗣之基乎?家氏▯翁曰:「三传不同,谷梁之义为正。公羊娶乎大夫,恐未然。」汪氏克寛曰:「《春秋》一经书逆夫人,惟此年最略,既不书逆者名氏,文不书如齐,不称夫人,不言氏,不书至,岂非圣人责文公首紊通丧之礼而然欤?宣公之娶尤亟,而书法加详,事同而既贬,则从同同也。」陈氏际泰曰:「文姜不与桓偕入,抗也;哀姜不可见乎宗庙,仇也;出姜若己成爲归,怠也。女壮者,或弑其夫,或弑其子;女弱者,至不保其子与不允其身】

译【鉴】

集说:范氏宁说:“妇人的礼仪在齐国就已经完成,所以在齐国时就称她为‘妇’。”杨氏士勋说:“《公羊传》说:‘为什么称鲁公从齐国迎娶姜氏为妇呢?因为娶的是大夫的女儿,所以礼数简略。’徐邈也认为不记载‘至’、不称‘夫人’,是因为下娶地位低贱,所以礼数简略。如果认为诸侯下娶大夫的女儿就是简略对待低贱之人,那么大夫也不能上娶诸侯的女儿,况且天子可以下嫁诸侯的女儿,为什么诸侯就不能下娶大夫的女儿呢?因此《公羊传》的话不能用来解释这件事。大概不称‘夫人’、不说‘至’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妇礼在齐国就已经完成,所以与其他记载不同。《传》说:‘夫人与有贬也。’这是解释不称姓氏的意思,而不是解释不称‘夫人’的原因。”赵氏匡说:“鲁公亲自去迎娶,这是常事,通常不记载,因为礼仪在齐国就已经完成,所以改变文字称‘迎娶妇’来讥讽他。”孙氏复说:“这是鲁公从齐国迎娶妇姜。不说‘公’,是避讳;不说‘迎娶女’,是因为她的礼仪在齐国就已经完成。因为她的礼仪在齐国就已经完成,所以不说‘公’来避讳。”刘氏敞说:“从齐国迎娶妇姜,是端正开始的道理。对待她不按照夫人的礼仪,所以夫人不能以她的地位善终,国家动乱,儿子被弑杀,权臣专权,几乎灭亡。鲁文公并非不想保全妻子和儿子、传承宗庙,而是昏庸软弱、怠慢,不能遵循礼仪行事,认为只要这样就可以了,还遵守什么礼仪呢?所以最终招致祸患。夫妇之间的关系,是人伦的根本,能不慎重吗?所以通过观察末尾来追溯本源,通过细微之处来了解显著的道理。这不仅仅是文公的罪过,夫人也有罪过。当时,夫人冒犯大礼前往鲁国,于是没有依靠,危及自身而失去儿子,这是因为根本不正的缘故。危险时呼天抢地,不也太晚了吗?我由此观察,礼仪对于人太重要了,有它则存,无它则亡。文公不能保全他的后代,是因为没有用礼仪来约束他的妻子;夫人不能安于她的地位,是因为没有谨慎地遵守礼仪。这就是端正开始的道理。”又说:“《公羊传》说:‘娶大夫的女儿,是礼数简略。’这虽然是孤立的经文没有其他证据,但鲁国当初纳币,却用上卿,仔细考察娶大夫的女儿,礼仪难道如此隆重吗?”程子说:“纳币在守丧期间,与在防地结婚相同。称‘妇姜’,表示她已经成了妇人。不称‘夫人’,是因为不能成为小君来奉祀宗庙。”张氏洽说:“圣人严格区分吉凶,大概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正是因为有父子之亲,以及三年的丧礼,这是哀痛到了极点。国君是风俗教化的表率,却在守丧期间纳币,《春秋》将‘迎娶女’改为‘迎娶妇姜’,不完成她作为夫人的礼仪,以显示人伦的根本已经丧失,还怎么端正国家呢?”人作为后代的根基吗?家氏翁说:“三传的解释不同,《谷梁传》的道理最为正确。《公羊传》说娶大夫的女儿,恐怕未必正确。”汪氏克宽说:“《春秋》经文中记载迎娶夫人的,只有这一年最简略,既不记载迎娶者的名氏,文公不记载前往齐国,不称‘夫人’,不称姓氏,不记载‘至’,这难道不是圣人责备文公首先扰乱了通丧的礼仪而这样的吗?宣公娶妻更加急切,而书法更加详细,事情相同而已经贬斥,那么就遵循相同的写法。”陈氏际泰说:“文姜不与桓公一起进入鲁国,是傲慢;哀姜不能出现在宗庙,是仇恨;出姜好像已经成了归宁,是怠慢。女子强壮的,有的弑杀她的丈夫,有的弑杀她的儿子;女子弱小的,甚至不能保全她的儿子和自身。”

【案纳币卿行,则逆妇必非防者,盖文公自行也。圣人恶其成礼于齐,故没公不书,以示贬,谷梁得之,而左氏非也。公羊以爲娶于大夫,则失之逺矣。逆妇虽在免丧之后,而纳币则在丧中,先儒讥丧娶,亦可兼用。盖图昏于忧服,而成礼于妇家,所谓失礼之中又失礼也】

  狄侵齐

集说【王氏葆曰:「大国如齐,狄侵者四,则其他邢、衞、鲁、郑不足怪也。」赵氏鹏飞曰:「僖三十三年,狄犯晋,晋人败之,故其后狄不敢干晋之怒。狄侵齐而齐不讨,故至是复侵齐。」汪氏克寛曰:「狄自箕之败,至是始复侵齐,以晋襄无攘却之谋,而齐伯不绍故也】

  秋楚人灭江

左传【楚人灭江,秦伯爲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

集说【高氏闶曰:「江终爲楚所灭,则知楚之复彊,而处父之帅师无益于救。」张氏洽曰:「江之不祀,晋襄之无远谋也。」赵氏鹏飞曰:「江之灭,晋之耻,而处父之罪也。晋不能服楚,则何以庇江?无以庇江,则安保其无灭?方江受楚围,使处父帅师直赴于江,江鬬楚于前,处父掎之于后,楚兵未必不败而奔也。乃以区区之师伐楚,欲楚兵释江以自救,宜其不能撼楚而致江之灭也。江君不书奔,死社稷也。江之围,于是盖期歳矣。期歳必不下,则江君之贤否,抑亦可见欤?灭不见执,不书奔,则江虽灭,其君之义固存也。」呉氏▯曰:「三年之秋,楚人围江,晋人阳爲救之之名,而无救之之实。江之受围,周一期而其国竟灭。晋霸不竞,而荆楚得以肆其虐于小国,可哀也夫!」汪氏克寛曰:「公羊云:『入不言围,书其重者。』黄书伐而江书围,着齐晋之不能救也。灭者,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江黄之君不书奔、不书以归,则能固守待援而死于其位,又可知矣】

  晋侯伐秦

左传【秋,晋侯伐秦,围邧、新城,以报王官之役】

【邧,杜注秦邑,当在今澄城县境。新城,杜注秦邑,今陜西西安府澄城县东北二十里有古新城。地名攷曰:「即梁国之新里也】

集说【程子曰:「秦逞忿以伐晋,晋畏而避之,其见报乃常情也。秦至此能悔过矣,故不复报晋。圣人取其能迁善也。称晋侯,不复加讥,见秦宜得报而自悔,不复修怨,乃其善也。」朱子曰:「谓书晋侯而以常情待晋襄,书秦人而以王事责秦穆,恐未必如此。程子所谓微辞隐义,未易言也。」张氏洽曰:「晋襄以王官之役不报爲耻,未若商臣之得志于江爲耻之大也。报秦而不诛商臣,使乱臣贼子得以夷灭小弱,逞其凶毒,晋襄之爲盟主末矣。比事书之,深罪晋侯不以江亡爲耻,而敌秦怨也。」赵氏鹏飞曰:「三年秦人伐晋,虽报三败之辱,其实非义举也。三败,秦自败,何报之有?秦报之非,似晋报之爲是矣。虽然,圣人岂欲人之兴戎交怨而不释哉?实均罪人也。然曲直施报之文不辨,则无以寓夫襃贬,故于秦书人而晋书侯,其曲直是非之理判矣。」李氏廉曰:「秦穆、晋襄五年之间交兵者五,止此】

【案伐秦之役,经书「晋侯」,张氏洽以爲深罪襄公者是也。自战殽以来,晋屡胜秦,及秦伯济河焚舟,而晋避不出,两国胜负亦相当矣。今又伐秦,是日寻干戈以相雠也。况救江则遣大夫,伐秦则君亲之,故书「晋侯伐秦」于「灭江」之下,以见其急于修怨,而缓于恤患也。赵氏鹏飞以晋报爲是,盖以秦、晋交兵,衅起自秦,故晋无讥尔,其说亦通。胡氏安国谓《春秋》以常情待晋襄,以王事责秦穆,不责晋侯者,正所以深善秦伯,则朱子亦疑其说矣,今故不録】

  衞侯使甯俞来聘

左传【衞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爲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荅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爲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

译查考纳币时由卿出使,那么迎娶新娘必定不是防氏,因为文公亲自前往。圣人厌恶他在齐国完成婚礼,所以隐去公的名字不记载,以示贬斥,《谷梁传》的理解是正确的,而《左传》则错了。《公羊传》认为是娶了大夫之女,那就偏离得太远了。迎娶新娘虽然在除丧之后,但纳币却在居丧期间,前代儒者讥讽居丧娶妻,这里也可以兼用。在居丧期间谋划婚事,却在女方家完成婚礼,这可以说是失礼之中又失礼。

狄人侵犯齐国。

集说:王氏葆说:“像齐国这样的大国,狄人侵犯达四次之多,那么其他邢、卫、鲁、郑等国被侵犯也就不足为怪了。”赵氏鹏飞说:“僖公三十三年,狄人侵犯晋国,晋国人打败了他们,所以后来狄人不敢触犯晋国的怒气。狄人侵犯齐国而齐国不讨伐,所以到这时又侵犯齐国。”汪氏克宽说:“狄人自从箕之战失败后,到这时才再次侵犯齐国,这是因为晋襄公没有抵御排斥的谋略,而齐国的霸业没有继承的缘故。”

秋天,楚国人灭掉了江国。

《左传》:楚国人灭掉了江国,秦穆公为此降低服制、离开正殿、不举行宴饮,超过了应有的礼节。大夫劝谏,穆公说:“同盟的国家被灭,虽然不能救援,难道敢不怜悯吗?我自己感到恐惧。”君子说:“《诗经》说:‘只有那两国,政治不得人心;只有这四国,探究推度。’说的就是秦穆公吧。”

集说:高氏闶说:“江国最终被楚国所灭,就知道楚国重新强盛,而先处父率领军队对救援没有益处。”张氏洽说:“江国断绝祭祀,是晋襄公没有长远谋略的缘故。”赵氏鹏飞说:“江国的灭亡,是晋国的耻辱,也是先处父的罪过。晋国不能制服楚国,那么凭什么庇护江国?无法庇护江国,那么怎么保证它不被灭亡?当江国遭受楚国围困时,如果让先处父率领军队直接奔赴江国,江国在前面与楚军战斗,先处父在后面牵制,楚军未必不会失败而逃跑。却率领微薄的军队去讨伐楚国,想让楚军解除对江国的围困来自救,理应不能撼动楚国而导致江国灭亡。江国国君不记载逃亡,是为社稷而死。江国被围困,这时大概已经一年了。围困一年必定没有投降,那么江国国君的贤与不贤,也可以看出来了。记载‘灭’而没有记载被俘,不记载逃亡,那么江国虽然灭亡,其国君的道义依然存在。”吴氏说:“僖公三年秋天,楚国人围困江国,晋国人表面上有救援的名义,却没有救援的实际行动。江国受围困,满一年而其国竟然灭亡。晋国的霸业不兴盛,而荆楚得以在小国上肆意施虐,真是可悲啊!”汪氏克宽说:“《公羊传》说:‘进入不说围困,记载更严重的事。’黄国记载‘伐’而江国记载‘围’,彰显齐晋不能救援。‘灭’是亡国的善辞,表示上下同心协力。江国和黄国的国君不记载逃亡、不记载被俘获,那么他们能坚守等待救援而死于其位,也可以知道了。”

晋侯讨伐秦国。

《左传》:秋天,晋侯讨伐秦国,包围邧、新城,以报复王官之战。

【邧,杜预注为秦邑,应当在今天澄城县境内。新城,杜预注为秦邑,今天陕西西安府澄城县东北二十里有古新城。《地名考》说:“就是梁国的新里。”】

集说:程颐说:“秦国逞怒讨伐晋国,晋国畏惧而躲避,被报复是常情。秦国到这里能悔过了,所以不再报复晋国。圣人取他能向善。称晋侯,不再加以讥讽,表明秦国应当得到报复而自行悔过,不再结怨,这是他的善行。”朱熹说:“说记载晋侯而以常情对待晋襄公,记载秦人而以王事责备秦穆公,恐怕未必如此。程子所说的微言大义,不容易说清楚。”张氏洽说:“晋襄公以王官之战没有报复为耻,不如商臣在江国得志为耻那样重大。报复秦国而不诛杀商臣,让乱臣贼子得以夷灭弱小,逞其凶毒,晋襄公作为盟主太末流了。比较两件事的记载,深深罪责晋侯不以江国灭亡为耻,而只与秦国结怨。”赵氏鹏飞说:“僖公三年秦人讨伐晋国,虽然报复三战失败的耻辱,其实不是正义之举。三战失败,是秦国自己失败,有什么可报复的?秦国报复不对,似乎晋国报复是对的。虽然如此,圣人难道希望人们兴起战争互相结怨而不释怀吗?实际上都是罪人。然而曲直施报的记载不分辨,就无法寄托褒贬,所以在秦国记载‘人’而在晋国记载‘侯’,曲直是非的道理就判明了。”李氏廉说:“秦穆公、晋襄公五年之间交战五次,仅此而已。”

【查考讨伐秦国的战役,经书记载“晋侯”,张氏洽认为这是深深罪责襄公,这是对的。自从殽之战以来,晋国屡次战胜秦国,等到秦伯渡河焚舟,而晋国躲避不出,两国胜负也相当了。现在又讨伐秦国,这是天天寻找干戈互相仇杀。况且救援江国则派遣大夫,讨伐秦国则国君亲自前往,所以在“灭江”之下记载“晋侯伐秦”,以显示他急于修怨,而缓于体恤患难。赵氏鹏飞认为晋国报复是对的,大概因为秦、晋交战,衅端起自秦国,所以晋国没有讥讽,他的说法也通。胡氏安国说《春秋》以常情对待晋襄公,以王事责备秦穆公,不责备晋侯,正是为了深深赞许秦伯,那么朱熹也怀疑他的说法了,现在所以不收录。】

卫侯派宁俞来聘问。

《左传》:卫国的宁武子来聘问,公与他宴饮,为他赋《湛露》和《彤弓》,他不推辞,又不答赋。派行人私下询问。回答说:“我以为这是练习学业而涉及到的。从前诸侯朝见天子于王,王宴乐他们,于是赋《湛露》,那么天子当阳,诸侯听命。诸侯与王同仇

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集说【赵氏鹏飞曰:「礼,诸侯歳相问也,殷相聘也。殷,众也。殷见曰同,十有二年,五服尽朝,故曰殷见。殷见既毕,诸侯更遣大夫以交聘于邻邦,是之谓殷相聘。今殷见则亡,而殷聘则存,所亡者在周,而所存者在诸侯,则知诸侯彊而周室微矣。子太叔曰:『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令诸侯三歳一聘,五歳一朝。』则三歳之聘,本于文襄。今襄公未没,诸侯其敢违之?则甯俞之聘,霸主令也。霸主之令则然矣,周公之典安在哉?此圣人书之以伤周道也。」吴氏▯曰:「案左氏所载,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独不朝,又使孔逹侵郑,伐緜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衞,围戚,取之。卫不服罪,而孔逹敢伐伯主。其明年,晋会诸侯于垂陇,将伐卫,幸得陈侯爲之请成,执孔逹以説于晋,而衞遂得免于晋伐。自孔逹遭执之后,盖甯俞代之爲政。至次年春,衞从晋伐沈,自此衞服伯主而无事矣。至次年春,晋遂归孔逹。其夏,卫侯朝晋,至秋而来聘鲁焉。事大睦邻,以安社稷,或者皆出甯俞之谋也。夫子称其知可及者,盖如此】

译于是进献他的功劳,周王因此赐给他红弓一张、红箭一百支、黑弓黑箭一千支,用来表示慰劳和宴享。如今陪臣前来继承旧日的友好关系,您屈尊赏赐他,他怎敢违犯大礼而自取罪过?

【集说】赵氏鹏飞说:“按照礼制,诸侯每年互相问候,众诸侯联合朝见天子后互相聘问。殷,就是众的意思。众诸侯联合朝见称为‘同’,十二年时,五服之内的诸侯都来朝见,所以称为‘殷见’。殷见结束后,诸侯再派遣大夫到邻国进行聘问,这就叫做‘殷相聘’。如今殷见已经不存在,而殷聘却还存在,所缺失的在周王室,所保留的在诸侯,由此可知诸侯强大而周王室衰微了。子太叔说:‘文公、襄公称霸时,他们的政令不烦扰,规定诸侯三年一次聘问,五年一次朝见。’那么三年一次的聘问,本源于文公、襄公。如今襄公尚未去世,诸侯怎敢违背他的规定?那么宁俞的聘问,是霸主的命令。霸主的命令虽然如此,但周公的典制又在哪里呢?这是圣人记载此事以哀伤周道衰微。”

吴氏曰:“查考《左传》所载,晋文公晚年,诸侯都朝见晋国,只有卫成公不朝见,又派孔达侵犯郑国,攻打緜訾和匡地。晋襄公除丧后,告知诸侯并讨伐卫国,包围戚地,夺取了它。卫国不服罪,而孔达竟敢攻打霸主。第二年,晋国在垂陇会合诸侯,将要讨伐卫国,幸好得到陈侯替卫国请求讲和,逮捕孔达以取悦晋国,于是卫国得以免于晋国的讨伐。自从孔达被逮捕后,大概由宁俞代替他执政。到第二年春天,卫国跟随晋国讨伐沈国,从此卫国服从霸主而不再有战事。到第二年春天,晋国于是释放了孔达。那年夏天,卫侯朝见晋国,到秋天就来聘问鲁国。尊重大国、和睦邻邦,以安定国家,这些或许都是宁俞的谋略。孔子称赞他的智慧是可以企及的,大概就是这样。”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左传【冬成风薨】

胡传【风氏,僖公之母,庄公妾也,而称夫人,自是嫡妾乱矣。语曰:『邦君之妻,邦人称之曰君夫人,称诸异邦曰寡小君。』盖敌体之称也。若夫妾媵,则非敌矣。其生亦以夫人之名称号之,其卒亦以夫人之礼卒葬之,非所以正其分也。以妾媵爲夫人,徒欲尊宠其所爱,而不虞卑其身;以妾母爲夫人,徒欲崇贵其所生,而不虞贱其父。卑其身则失位,贱其父则无本。越礼至是,不亦悖乎!夫礼,庶子爲君,爲其母无服,不敢贰尊者也。《春秋》于成风,记其卒葬,各以实书,不爲异辞者,谨礼之所由变也】

集説【陆氏淳曰:「啖子曰:『自成风之后,妾母皆僭用夫人之礼。』」程子曰:「自成风以后,妾母称夫人,嫡妾乱矣。仲子始僭,尚未敢同嫡也。」苏氏辙曰:「僖公之妾母也。凡鲁君之妾母,其生也称夫人,其没皆以夫人之礼成之,而天子、诸侯亦以夫人之礼礼之。考之旧典,则非礼也。然《春秋》书之,不爲异词者,君臣之礼也。」朱子曰:「僖公成风,与晋简文帝郑太后一也,皆所以着妾母之义。」陈氏傅良曰:「夫人某氏,嫡称也。丧之以夫人之礼也。隐公之丧,桓母犹有疑焉,是故别庙也。祔姑称諡,伉然如夫人,则自文公之丧成风始。」薛氏季宣曰:「妾母爲夫人,僭也。僭则何以取乎?《春秋》不没其实也。」黄氏仲炎曰:「惠公仲子而不称夫人,是当时犹不以夫人称之也。今以夫人称成风,则已甚矣。或曰:『子爲君而不得尊其母,可乎?』曰:『爲人子,以所当得者加于其亲,而亲安之,则孝在是矣。苟以其所不当得者加于其亲,使其亲无以安之,可谓孝乎?』」齐氏履谦曰:「哀姜以罪诛死,虽还其丧而葬之,于谊不可以入宗庙。故僖公縁此谊尊成风爲夫人,以妾乱嫡,非所以正名分、尊君父也。至其后世,宣母敬嬴、襄母定姒、昭母齐归、哀母弋氏,皆援例以立,失礼自成风始也。《春秋》惟弋氏文独异,说者以爲哀未逾年,余并同夫人书之,不没其实而已。」陈氏际泰曰:「归仲子之赗,考仲子之宫,已有夫人之实,特未被以夫人之名尔。踵事增华,变本加厉,又何怪焉?礼之失也,自成风昉也。成风之爲夫人也,自仲子昉也】

【已襄王三亥十年】五年【晋襄六年、齐昭十一年、衞成十三年、蔡庄二十四年、郑穆六年、曹共三十一年、陈共十年、▯桓十五年、宋成十五年、秦穆三十八年、楚穆四年】

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含户暗反】

公羊【含者何?口实也。其言归含且赗何?兼之也】

谷梁【含一事也,赗一事也,其曰且志,兼也】

胡传【珠玉曰含,车焉曰赗。归含且赗者,厚礼妾母也。不称天王者,弗克若天也。春秋系王于天以定其名号者,所履则天位也,所治则天职也,所敇而惇之者,则天之所叙也,所自而庸之者,则天之所祑也,所赏所刑者,则天之所命而天之所讨也。夫妇人伦之本,王法所尤谨者。今成风以妾僭嫡,王不能正,又使大夫归含赗焉,而成之爲夫人,则王法废,人伦乱矣。是谓弗克若天,而悖其道,非小失尔,故特不称天以谨之也】

集説【杜氏预曰:「珠玉曰含,含口实;车马曰赗。成风,庄公之妾,天子以夫人礼赗之。」范氏甯曰:「荣叔,天子之上大夫也。荣,采地;叔,字。」孔氏颖达曰:「公羊传曰:『兼之,非礼也。』贾、服云:『含、赗当异人,今一人兼两使,故书且以讥之。』案礼杂记,诸侯相吊之礼,含、禭、赗、临,同日而毕,与介代有事焉,不言遣异使也。言且者,见有二礼而已。宰咺言来归,此不言来者,谷梁传曰:『其不言来者,不周事之用也。赗以早,而含以晚。』其意以爲含者所以实口,当及未殡而至,以其至晚,故不言来,以责王也。案杂记,含者执璧将命,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然则含、禭者,所以助丧尽恩,示其有礼而己。旣葬犹尚致之,不必以济其用。

译冬季十一年壬寅日,夫人风氏去世。

左传:【冬季,成风去世】

胡传:【风氏,是僖公的母亲,庄公的妾室,却被称为夫人,从此嫡庶名分混乱了。古语说:『诸侯的妻子,本国的人称她为君夫人,在其他国家称她为寡小君。』这是地位对等的称呼。至于妾室和媵妾,就不是对等的了。她们活着时就用夫人的名称来称呼,去世时也按夫人的礼仪来治丧安葬,这不是用来端正名分的方法。把妾媵当作夫人,只是想要尊崇宠爱自己所爱的人,却没有想到这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把妾母当作夫人,只是想要推崇显贵自己所生的人,却没有想到这会贬低自己的父亲。降低自己的身份就会失去地位,贬低自己的父亲就会失去根本。违越礼制到了这种地步,不也很悖谬吗!礼制规定,庶子成为国君,为他的母亲不穿丧服,是不敢使尊位有贰心的缘故。《春秋》对于成风,记载她的去世和安葬,都按实际情况书写,不使用特殊的措辞,是为了谨慎地记录礼制发生变化的缘由】

集説:【陆淳说:『啖助说:『自从成风之后,妾母都僭越使用夫人的礼仪。』』程颐说:『自从成风以后,妾母被称为夫人,嫡庶名分混乱了。仲子开始僭越,但还没有敢与嫡妻同等。』苏辙说:『她是僖公的妾母。凡是鲁国国君的妾母,活着时被称为夫人,去世时都按夫人的礼仪来治丧,而天子、诸侯也按夫人的礼仪来对待她们。考察旧有的典章制度,这是不合礼的。然而《春秋》记载这件事,不使用特殊的措辞,是出于君臣之间的礼制。』朱熹说:『僖公的成风,与晋简文帝的郑太后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彰显妾母的名分之义。』陈傅良说:『夫人某氏,是嫡妻的称号。用夫人的礼仪来治丧。隐公去世时,桓公的母亲还存有疑虑,所以另立庙宇。附祭于姑母时称谥号,俨然像夫人一样,这是从文公去世时成风开始的。』薛季宣说:『妾母成为夫人,是僭越。僭越了为什么还要采纳呢?《春秋》没有掩盖事实。』黄仲炎说:『惠公的仲子不被称为夫人,是当时还不以夫人来称呼她。现在以夫人称呼成风,就太过分了。有人说:『儿子成为国君而不能尊崇他的母亲,可以吗?』回答说:『作为人子,把应当得到的加给亲人,而亲人安心,那么孝道就在这里了。如果把不应当得到的加给亲人,使亲人无法安心,能说是孝吗?』』齐履谦说:『哀姜因罪被杀,虽然送还她的灵柩并安葬,按道义不可以进入宗庙。所以僖公借此道义尊崇成风为夫人,以妾室扰乱嫡妻,这不是用来端正名分、尊崇君父的做法。到了后世,宣公的母亲敬嬴、襄公的母亲定姒、昭公的母亲齐归、哀公的母亲弋氏,都援引这个例子来确立地位,失礼是从成风开始的。《春秋》只有弋氏的记载与众不同,解说者认为哀公尚未逾年,其余都按夫人来书写,只是没有掩盖事实罢了。』陈际泰说:『归还仲子的赗赠,考察仲子的宗庙,已经有夫人的实际地位,只是没有被赋予夫人的名号罢了。沿袭旧事并加以粉饰,变本加厉,又有什么奇怪的呢?礼制的丧失,是从成风开始的。成风成为夫人,是从仲子开始的】

【已经到襄王三年亥年十年】五年【晋襄公六年、齐昭公十一年、卫成公十三年、蔡庄公二十四年、郑穆公六年、曹共公三十一年、陈共公十年、〇桓公十五年、宋成公十五年、秦穆公三十八年、楚穆公四年】

春季周王正月,周王派荣叔送来含玉和赗赠【含,音户暗】

公羊传:【含是什么?是放在口中的实物。说归含且赗是什么意思?是兼而有之】

谷梁传:【含是一件事,赗是一件事,说且,是表示兼有】

胡传:【珠玉叫含,车马叫赗。归含且赗,是厚待妾母。不称天王,是因为不能顺从天意。《春秋》把王系于天来定其名号,是因为他所居的是天位,所治理的是天职,所告诫并敦促的,是天所叙列的,所自我任用并推崇的,是天所保佑的,所赏赐和刑罚的,是天所命令和天所讨伐的。夫妇是人伦的根本,是王法尤其谨慎对待的。现在成风以妾室僭越嫡妻,周王不能纠正,又派大夫送来含玉和赗赠,从而确立她为夫人的地位,那么王法就废弛了,人伦就混乱了。这叫不能顺从天意,而违背天道,不是小的过失,所以特别不称天王来谨慎对待】

集説:【杜预说:『珠玉叫含,含是口实;车马叫赗。成风,是庄公的妾室,天子用夫人的礼仪赗赠她。』范甯说:『荣叔,是天子的上大夫。荣,是采地;叔,是字。』孔颖达说:『《公羊传》说:『兼而有之,是不合礼的。』贾逵、服虔说:『含、赗应当由不同的人执行,现在一人兼任两件事,所以书写且来讥讽他。』考察《礼记·杂记》,诸侯互相吊唁的礼仪,含、禭、赗、临,在同一天完成,有副使代替执行事务,没有说派遣不同的人。说且,是表示有两项礼仪而已。宰咺说送来,这里不说送来,《谷梁传》说:『不说送来,是因为事情没有周全。赗赠早到,而含玉晚到。』他的意思是认为含玉是用来充实口部的,应当在未殡殓时到达,因为到达晚了,所以不说送来,以此责备周王。考察《杂记》,含玉的人拿着璧玉传达命令,坐在殡宫东南有苇席的地方,安葬后是蒲席。那么含、禭,是用来帮助丧事尽恩情的,表示有礼而已。安葬后还送达,不一定为了济急使用。

天子之与邻国,莫不道路长逺,赴者犹尚不至,责其未殡而来,此是礼之不通也。且来者,自外之文,非是襃贬之意。宰咺言来,岂周事之用者乎?」赵氏匡曰:「公、谷皆云兼之非礼也。据礼,含、赗、禭止一人兼行尔。若毎事湏一人,则罄王朝之臣,不足以充丧礼之使也。」刘氏敞曰:「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不知者乃以谓天子赗人之妾,小过尔,而讥之深;求车、杀母弟,大恶也,而讥之略。是不及知春秋正人伦之意也。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治之三纲也,道莫先焉。桓以臣弑君,而王命之;成风以妾僭嫡,而王成之;于三纲废矣。是失人之所以爲人也,王之无天,不亦明乎?」程子曰:「天子成妾母为夫人,乱伦之甚,失天理矣。不称天,义已明;称叔,存礼也。」陈氏傅良曰:「赗常事不书,惟赗仲子、成风特书之,则遂命爲夫人也。春秋之初,犹以爲非常事也。宣之敬嬴、襄之定姒、昭之齐归,虽命爲夫人,不复书矣。孟子卒,不赴于京师。孔子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昭公始也。』」汪氏克寛曰:「礼经,天子、诸侯于妾无服,而周官职丧掌诸侯之丧,及卿大夫士,凢」】有爵者之丧,亦不及邦国夫人之防也。今王臣含赗,则是鲁以成风之丧赴于京师矣。夫人之丧犹不当赴于王,况妾母乎?王之赐以含赗,其责已深,而鲁之往赴,其罪亦不可揜。春秋王礼之施于鲁者,惟桓、文二公爲数且盛,而紊凟三纲,有知此者,亦可悲夫】

译天子与邻国,没有不道路遥远的,奔赴的人尚且不能到达,却责备他未等安葬就前来,这是礼制不通达的表现。况且“来”字,是表示从外而来的文辞,并非褒贬的意思。宰咺说“来”,难道是周王室办事所用的辞令吗?」赵氏匡说:「《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兼行是不合礼的。根据礼制,含、赗、禭只由一人兼行罢了。如果每件事都需要一人,那么即使耗尽王朝的臣子,也不足以充当丧礼的使者。」刘氏敞说:「周王派遣荣叔归含且赗,不知情的人竟认为天子赗赠别人的妾,是小过错,却深深讥讽;求车、杀母弟,是大恶行,却略加讥讽。这是不了解《春秋》端正人伦的用意。君臣、父子、夫妇,是治国的三大纲常,道理没有比这更优先的。桓公以臣子身份弑杀君主,而周王任命他;成风以妾的身份僭越嫡妻,而周王成全她;三纲就此废弛了。这是失去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周王没有天道,不是很明显吗?」程子曰:「天子成全妾母为夫人,是极大扰乱伦常,违背天理了。不称“天”,道义已经明白;称“叔”,是保留礼制。」陈氏傅良说:「赗赠通常是常事不记载,唯独赗赠仲子、成风特别记载,于是就被任命为夫人了。《春秋》初期,还认为这是非常之事。宣公的敬嬴、襄公的定姒、昭公的齐归,虽然被任命为夫人,不再记载了。孟子去世,没有向京师报丧。孔子说:『夫人不被天子任命,是从昭公开始的。』」汪氏克宽说:「礼经规定,天子、诸侯对妾没有丧服,而周官职丧掌管诸侯的丧事,以及卿大夫士,凡有爵位者的丧事,也不涉及邦国夫人的丧服。如今周王臣子含赗,那么就是鲁国将成风的丧事报到了京师。夫人的丧事尚且不应该向周王报丧,何况妾母呢?周王赐予含赗,其责备已经很深,而鲁国前往报丧,其罪过也不可掩盖。《春秋》中周王礼制施加于鲁国的,只有桓公、文公两位国君为数多且盛大,却扰乱污秽三纲,有知道这一点的人,也可悲啊」

【案鲁弑君始桓,僭嫡始成风,王不能正,而又成之,故锡命、归含赗、会葬,王皆不称天,以谨其始。僭嫡不谨之于仲子者,仲子不称夫人,又别立宫,未全乎僭,故于其归赗也,名宰而已。或疑王不称天爲阙文,则荣叔归含赗,偶一阙焉可也,不应召伯会葬又阙】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公羊【成风者何?僖公之母也】

胡传【仲子虽聘,非惠公之嫡也。春秋之初,尚以爲疑,故别爲立宫,而羽数特异。此虽非礼之正,然不袝于姑,犹有辨焉。至是成风书葬,乃有二夫人祔庙,而乱伦易纪,无复辨矣。故礼之失,自成风始也】集说【何氏休曰:「风,氏也,任、宿、颛臾之姓。」孙氏复曰:「成,諡也。」程氏端学曰:「小君者,嫡夫人之称,而妾母称之,又私諡焉,乱礼甚矣。」汪氏克寛曰:「后世以妾母爲正嫡,至于襄事,乃黜正嫡而嬖妾合葬焉,如中宗之葬干陵,严善思谏而弗止,循袭而莫知其失矣。孰有如汉之孝文自谓侧室之子而不以爲嫌者乎】

王使召伯来会葬【召谷作毛】

  左传【召昭公来会葬】

  谷梁【会葬之礼于鄙上】

胡传【王臣下聘,桓公,冢宰书名,示贬,而大夫再聘,则无讥焉。或以爲从同,同也;或以爲同则书重也。成风薨,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既不称天矣;及使召伯来会葬,又与贬焉,何也?归含且赗,施于妾母,已稠叠矣;又使卿来会葬,恩数有加焉,是将祔之于庙也,而致礼于成风尽矣。聘一也,含赗而又葬,则其事益隆,乱人伦,废王法,甚矣。再不称天者,圣人于此尤谨其戒,而不敢略也】

集说【杜氏预曰:「召伯,天子卿也。召,采地;伯,爵。」范氏甯曰:「从竟至墓,主爲送葬来。」刘氏敞曰:「左氏曰:『礼也。』非也。礼,庶子爲君,爲其母无服,不敢贰尊者也。妾母称夫人,王不能正,而又使公卿会葬,何礼之有?」杜氏谔曰:「薨而赗含,尚曰不可,况又使卿会葬乎?故复去天以示义。」程子曰:「天子以妾母同嫡,乱天理也,故不称天。圣人于此尤谨其戒。」苏氏辙曰:「诸侯必有使来会葬者矣,以微故不録。王人虽微必书,石尚归脤是也,而况召伯乎?」陈氏傅良曰:「王不称天,于追锡桓公见之,至是再见,以夫人之礼防成风也。庄、僖之际,天下知有盟主而已;而襄王之季年,更有事于诸侯,于是叔服会葬,毛伯锡命,尤汲汲于鲁也。尤汲汲于鲁,而何爲乎成风?一人赗含之,一人葬之,以是怀诸侯,吾见周之益陵夷矣。宰咺尝以赗妾母贬,则召伯何以不贬?王、公一体也。宰书名,则王不待贬而自见;王不称天,则召伯不待贬而自见也。桓以少簒长,成风以庶乱嫡,王道熄矣。而庄、襄不能正,又从而襃赏之,是以天命施之,天讨也,故皆不称天。」家氏▯翁曰:「天子之于诸侯,有会葬之礼,非所以施之妾母也。元年书叔服,此年书召伯,五年之间,后先两会葬,或称天王,或王不称天,比事而观,着义岂不甚明乎?」汪氏克寛曰:「《春秋》君夫人葬,惟僖公及成风,王使大夫来会。」湛氏若水曰:「会葬之礼,诸侯所以尊天子,天子荅施于诸侯,犹之可也。而施于妾母,是成其夫人而敎人以妾僭嫡矣。紊名分,逆天理,莫此之甚者也。故《春秋》既书『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又书『王使召伯来会葬』,则王之不王,其过自不可揜矣】

  夏公孙敖如晋

集説【髙氏闶曰:「王含且赗,又来防葬矣。舍天王而谨事晋,不待贬而恶见也。」吴氏▯曰:「三年之冬,公朝晋,今又使卿徃聘焉,鲁之谨于事霸主也。鲁臣如晋聘者二十四,致襚会葬者又四焉,始于公子遂,而终于季孙斯、仲孙何忌,或疎或数,或无所爲或有所爲考其时与事而得失见矣】

  秦人入鄀【鄀音若】

左传【初,鄀叛楚即秦,又贰于楚。夏,秦人入鄀】

集说【髙氏闶曰:「鄀盖微国,秦以其叛而入之,后遂爲楚所幷,楚昭王复国之后,畏吴之彊,去郢而都鄀矣。」赵氏鹏

译【考察鲁国弑君之事始于桓公,僭越嫡妻之位始于成风,周王不能纠正,反而成全了她,因此在赐命、归送含玉与赗赠、会合葬礼时,周王都不称“天王”,以谨慎地对待这一开端。之所以在仲子那里不谨慎对待僭越嫡妻之位,是因为仲子不称夫人,又另外建立宫室,尚未完全僭越,所以在她归送赗赠时,只称宰咺。有人怀疑周王不称“天王”是文字缺失,那么荣叔归送含玉与赗赠,偶尔缺失一次还可以,不应召伯会合葬礼也缺失】

三月辛亥,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

《公羊传》说:“成风是谁?是僖公的母亲。”

胡安国《春秋传》说:“仲子虽然经过聘礼迎娶,但不是惠公的嫡妻。春秋初期,对此还存有疑虑,所以另外为她建立宫室,而羽旄的数量特别不同。这虽然不是礼制的正统,但不祔葬于姑母,还有辨别。到了成风记载安葬,就有了两位夫人祔葬于宗庙,扰乱伦理、改变纲纪,再也没有辨别了。所以礼制的败坏,是从成风开始的。”

集解说:何休说:“风,是姓氏,任、宿、颛臾的姓氏。”孙复说:“成,是谥号。”程端学说:“小君,是嫡夫人的称呼,而妾母也称此,又是私谥,大乱礼制了。”汪克宽说:“后世把妾母当作正嫡,到了安葬时,就废黜正嫡而让宠妾合葬,如中宗安葬于乾陵,严善思劝谏而不能阻止,沿袭下来而不知道其中的过失。哪有像汉文帝自称侧室之子而不以为嫌的呢?”

周王派召伯来会合葬礼。【召谷作毛】

《左传》说:“召昭公来会合葬礼。”

《谷梁传》说:“会合葬礼的礼仪在边境上。”

胡安国《春秋传》说:“周王臣下聘问,桓公作为冢宰书名,表示贬斥,而大夫再次聘问,就没有讥讽了。有人认为随从同,同也;有人认为同就书写重复。成风去世,周王派荣叔归送含玉与赗赠,已经不称‘天王’了;等到派召伯来会合葬礼,又给予贬斥,为什么呢?归送含玉与赗赠,施加于妾母,已经繁多了;又派卿来会合葬礼,恩惠有加,这是要祔葬于宗庙,而对成风的礼节尽到了。聘问一次,含玉与赗赠而又安葬,那么事情更加隆重,扰乱人伦,废弃王法,太严重了。再次不称‘天王’,圣人在这里尤其谨慎地警戒,而不敢省略。”

集解说:杜预说:“召伯,是天子的卿。召,是采地;伯,是爵位。”范宁说:“从边境到墓地,主要是为送葬而来。”刘敞说:“《左传》说:‘合乎礼。’不对。礼制,庶子成为国君,为其母亲没有丧服,不敢有二心于尊位。妾母称夫人,周王不能纠正,又派公卿会合葬礼,有什么礼?”杜谔说:“去世而赗赠含玉,尚且说不可,何况又派卿会合葬礼呢?所以再次去掉‘天’字以示大义。”程颐说:“天子把妾母等同于嫡妻,扰乱天理,所以不称‘天王’。圣人在这里尤其谨慎地警戒。”苏辙说:“诸侯一定有派人来会合葬礼的,因为地位卑微而不记录。周王的人虽然地位卑微必定书写,石尚归送脤肉就是例子,何况召伯呢?”陈傅良说:“周王不称‘天王’,在追赐桓公时见到,到这里再次见到,用夫人的礼节防备成风。庄公、僖公时期,天下只知道有盟主;而襄王的晚年,对诸侯还有事,于是叔服会合葬礼,毛伯赐命,尤其急切于鲁国。尤其急切于鲁国,为什么对成风呢?一个人赗赠含玉,一个人安葬,以此来笼络诸侯,我看到周朝更加衰落了。宰咺曾经因为赗赠妾母被贬斥,那么召伯为什么不贬斥?周王、公卿一体。宰咺书名,那么周王不待贬斥而自见;周王不称‘天王’,那么召伯不待贬斥而自见。桓公以少篡夺长位,成风以庶乱嫡,王道熄灭了。而庄公、襄公不能纠正,反而褒奖,所以天命施加,天讨,所以都不称‘天王’。”家铉翁说:“天子对于诸侯,有会合葬礼的礼节,不是用来施加于妾母的。元年记载叔服,这一年记载召伯,五年之间,先后两次会合葬礼,有的称‘天王’,有的周王不称‘天王’,比较事情而观看,彰显大义难道不是很明白吗?”汪克宽说:“《春秋》国君夫人安葬,只有僖公和成风,周王派大夫来会合。”湛若水说:“会合葬礼的礼节,诸侯用来尊崇天子,天子报答施加于诸侯,还可以。而施加于妾母,这是成全她为夫人而教人妾僭越嫡妻。扰乱名分,违背天理,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春秋》既记载‘周王派荣叔归送含玉与赗赠’,又记载‘周王派召伯来会合葬礼’,那么周王不像周王,他的过错自然不可掩盖了。”

夏天,公孙敖前往晋国。

集解说:高闶说:“周王含玉与赗赠,又来防备葬礼了。舍弃天王而谨慎侍奉晋国,不待贬斥而厌恶就显现了。”吴澄说:“三年冬天,鲁公朝见晋国,现在又派卿前往聘问,鲁国谨慎侍奉霸主啊。鲁臣前往晋国聘问的有二十四次,致送襚衣会合葬礼的又有四次,始于公子遂,而终于季孙斯、仲孙何忌,有的疏远有的频繁,有的无所作为有的有所作为,考察其时与事而得失就显现了。”

秦国人进入鄀国。【鄀音若】

《左传》说:“起初,鄀国背叛楚国依附秦国,又对楚国有二心。夏天,秦国人进入鄀国。”

集解说:高闶说:“鄀大概是微弱的小国,秦国因为它叛乱而进入它,后来被楚国吞并,楚昭王复国之后,畏惧吴国的强大,离开郢都而迁都于鄀。”赵鹏飞

飞曰:「穆公之霸西戎,以威胜而已,无徳以怀之,故不足以宗诸侯也。楚商臣不君,鄀叛楚而即秦,以穆之霸爲足恃也。及楚灭江,则鄀惧而贰于楚。秦不能以徳柔之,而称兵入鄀。彼区区小邦,一举可灭矣,而穆公亦念所以致鄀之贰于楚者谁也?秦誓曰:『责人斯无难,惟受责俾如流。』吾见徒能言之矣。」家氏▯翁曰:「齐桓灭遂、降鄣,晋文请隧,弗许则受田,至以兵取之。秦穆灭滑、入鄀。是三君者,天理人欲徃来于方寸之间,所以仅能爲霸,君子羞称焉。」季氏本曰:「秦自入滑以窥东诸侯而不得,至是入鄀以窥楚也。非晋廹其东,则其肆行岂在楚下哉】

译飞说:“秦穆公称霸西戎,只是凭借威势取胜罢了,没有德行来安抚他们,所以不足以让诸侯尊崇。楚国的商臣不像君主的样子,鄀国背叛楚国而依附秦国,是因为认为穆公的霸业值得依靠。等到楚国灭掉江国,鄀国就畏惧而再次背离楚国。秦国不能用德行来柔顺地安抚他们,反而发兵进入鄀国。那小小的鄀国,一举就可以灭掉,可是穆公难道不思考是什么人导致鄀国背离楚国吗?《秦誓》说:‘责备别人并不难,难的是接受责备时能像流水一样顺畅。’我只见到他空有言辞罢了。”家氏翁说:“齐桓公灭掉遂国、降服鄣国,晋文公请求使用天子规格的隧葬,如果不答应就接受田地,甚至用武力夺取。秦穆公灭掉滑国、进入鄀国。这三位君主,天理与人欲在心中交替往来,所以只能勉强成为霸主,君子都羞于提及他们。”季氏本说:“秦国自从进入滑国以窥探东方诸侯却未能得逞,至此进入鄀国以窥探楚国。如果不是晋国逼迫其向东,那么它肆意妄为难道会在楚国之下吗?”

秋,楚人灭六【六,杜注:「六国,庐江六县,今在江南庐州府六安州北】

左传【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冬,楚公子燮灭蓼。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徳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蓼,杜注:「蓼国,安丰蓼县。」今河南汝寕府固始县东北蓼城冈,其地即古蓼国、汉蓼县】

集说【髙氏闶曰:「楚人灭江、灭六,敢肆其恶逆如此者,以列国不正其弑逆之罪故也。」吕氏祖谦曰:「邾灭须句,楚灭六、蓼。夫须句司大皞之祀,六、蓼实皋陶之后,此皆先王所封诸侯,唐、虞、三代绵延不废。何故才入春秋之世,便见屠戮?盖向时间有圣贤之君相与维持,故得世守其国祀。至此先王徳泽既斩,故先王之诸侯亦不能自存,此最见得天下大势。」家氏▯翁曰:「武王访帝王圣贤之后,绍其封,盛徳事也。周纲陵迟,先代之后蚕食无余,若灭防、灭六、灭蓼之类是也。」吴氏▯曰:「晋襄公死期将及,故其志气不能如初年之盛。绍霸之业浸以衰微,故秦、楚敢于肆行吞噬弱小,而无所忌也】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

集说【林氏尧叟曰:「僖公卒,昭公锡我立】

附录《左传【晋阳处父聘于衞,反,过甯。甯嬴从之,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夫子壹之,其不没乎!天爲刚徳,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余惧不获其利而离其难,是以去之。」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

【甯,杜注:晋邑。汲郡修武县,今河南卫辉府获嘉县西北有修武故城,古甯邑,秦置县】

【庚襄王三子十一年】六年【晋襄七年、齐昭十二年、卫成十四年、蔡庄二十五年、郑穆七年、曹共三十二年、陈共十一年、▯桓十六年、宋成十六年、秦穆三十九年、楚穆五年】

  春葬许僖公

集说【俞氏皋曰:『不书月,史阙文也】

附录《左传【六年春,晋搜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搜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爲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洿,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爲常法】

【夷杜注:晋地。董杜注:河东汾阴县有董亭。汾阴,今绛州,属山西平阳府。有董泽,在闻喜县东北四十里,接绛州界】

  夏季孙行父如陈

左传【臧文仲以陈、衞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集説【杜氏预曰:「臣非君命不越竟,故因聘而自爲娶。」范氏甯曰:「行父,季友孙。」黄氏仲炎曰:「春秋书内大夫出聘者,其旨有四:有书以见简礼者,有书以见谄礼者,有书以见大夫専命者,有书以见大夫私行者。所谓简礼者,公子遂如京师、叔孙得臣如京师之类是也,诸侯不朝而使大夫聘也。谄礼者,季孙行父如晋,继于公孙敖如晋之明年之类是也,使币频烦而不知节也。大夫専命者,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之类是也,非君命而行也。大夫私行者,公子友如陈、公孙兹如牟、季孙行父如陈之类是也,盖公子友以原仲之旧,而兹、行父以娶妇之故,于是托君命以遂其私也。」吴氏▯曰:「此亦行父欲迎妇于陈而请于君,借聘礼以行。前此,鲁、陈未尝有邦交也。」汪氏克寛曰:「季友如陈者再,今行父之往,盖因其祖之旧好,假公室之聘而圗婚耳。春秋特书公子友葬原仲,而行父之娶于陈、公孙兹娶于牟、婴齐娶于莒,皆止书如,所以贬季友之私行,而不予行父、兹、婴齐因聘以济其私欲也。自逆犹可,敖如莒涖盟而代弟逆,婼聘宋而爲意如逆,则又甚矣】

附录《左传【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鍼虎爲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爲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爲盟主也,宜哉!

译秋季,楚国人灭掉了六国。【六国,杜预注:“六国,即庐江郡的六县,如今在江南庐州府六安州的北面。”】

《左传》记载:【六国人背叛楚国,他们是东夷人。秋季,楚国的大臣成大心、仲归率领军队灭掉了六国。冬季,楚国的公子燮灭掉了蓼国。臧文仲听说六国和蓼国被灭,说:“皋陶、庭坚的后代竟然断绝了祭祀!道德不能建立,百姓没有援助,真是悲哀啊!”】

【蓼国,杜预注:“蓼国,即安丰郡的蓼县。”如今在河南汝宁府固始县东北的蓼城冈,那里就是古代的蓼国、汉代的蓼县。】

集解:【高氏闶说:“楚国人灭掉江国、灭掉六国,敢于如此肆意作恶,是因为各国没有纠正他们弑君叛逆的罪过。”吕氏祖谦说:“邾国灭掉须句,楚国灭掉六国、蓼国。须句负责祭祀太皞,六国、蓼国实际上是皋陶的后代,这些都是先王所分封的诸侯,从唐、虞、三代以来绵延不绝。为什么刚进入春秋时代,就遭到屠戮?大概是因为先前有圣贤的君主和宰相共同维持,所以能够世代守护他们的国家祭祀。到了这时,先王的恩泽已经断绝,所以先王的诸侯也不能自我保全,这最能看出天下的大势。”家氏〇翁说:“周武王寻访帝王圣贤的后代,继承他们的封地,这是盛大的德行。周朝的法度衰败,先代后裔被蚕食殆尽,像灭掉防国、灭掉六国、灭掉蓼国之类就是如此。”吴氏〇说:“晋襄公死期将至,所以他的志气不能像初年那样旺盛。继承霸业的事业逐渐衰微,所以秦国、楚国敢于肆意吞并弱小国家,而无所顾忌。”】

冬季十月甲申日,许国国君业去世。

集解:【林氏尧叟说:“僖公去世,昭公锡我即位。”】

附录《左传》:【晋国的阳处父出使卫国,返回时经过甯地。甯嬴跟随他,到达温地后返回。他的妻子问他原因,甯嬴说:“因为他刚愎自用。《尚书·商书》说:‘深沉渐进的人以刚强取胜,高明显达的人以柔顺取胜。’这位先生却只取一端,他恐怕不能善终吧!上天尚且以刚强为德,尚且不违背时势,何况是人呢?而且华而不实,是怨恨聚集的地方。触犯别人而聚集怨恨,不能安身立命。我害怕得不到利益却招致祸难,因此离开他。”晋国的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都去世了。】

【甯,杜预注:晋国的城邑。汲郡修武县,如今在河南卫辉府获嘉县西北有修武故城,即古代的甯邑,秦代设置县。】

【庚襄王三子十一年】六年【晋襄公七年、齐昭公十二年、卫成公十四年、蔡庄公二十五年、郑穆公七年、曹共公三十二年、陈共公十一年、〇桓公十六年、宋成公十六年、秦穆公三十九年、楚穆公五年】

春季,安葬许僖公。

集解:【俞氏皋说:“不记载月份,是史官遗漏了文字。”】

附录《左传》:【六年春季,晋国在夷地阅兵,只出动两军。任命狐射姑统领中军,赵盾辅佐他。阳处父从温地回来,改在董地阅兵,更换中军将领。阳处父是成季的属臣,所以偏袒赵氏,并且认为赵盾有才能,说:“任用有才能的人,对国家有利。”因此让赵盾位居上卿。赵宣子从此开始主持国政,制定事务典章,纠正法律刑罚,审理诉讼案件,督促追捕逃犯,依据契约凭证,治理积弊,确立礼仪秩序,延续常规职事,提拔被埋没的人才。事情办完后,交给太傅阳处父和太师贾佗,让他们在晋国推行,作为常法。】

【夷,杜预注:晋国的地方。董,杜预注:河东郡汾阴县有董亭。汾阴,即如今的绛州,属于山西平阳府。有董泽,在闻喜县东北四十里,连接绛州边界。】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陈国。

《左传》记载:【臧文仲因为陈国和卫国关系和睦,想向陈国求好,夏季季文子出使陈国,并且在那里娶妻。】

集解:【杜氏预说:“臣子没有君主的命令不越过国境,所以借出使的机会为自己娶妻。”范氏甯说:“行父,是季友的孙子。”黄氏仲炎说:“《春秋》记载本国大夫出使,其旨意有四种:有记载以显示简慢礼节的,有记载以显示谄媚礼节的,有记载以显示大夫专权的,有记载以显示大夫私行的。所谓简慢礼节,像公子遂前往京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之类,诸侯不朝见而只派大夫出使。谄媚礼节,像季孙行父前往晋国,紧接着公孙敖前往晋国的第二年之类,使者频繁往来而不知节制。大夫专权,像公子遂、叔孙得臣前往齐国之类,没有君主命令而自行前往。大夫私行,像公子友前往陈国、公孙兹前往牟国、季孙行父前往陈国之类,大概公子友是因为原仲的旧交,而公孙兹、季孙行父是因为娶妻的缘故,于是借君主之命来达成私欲。”吴氏〇说:“这也是季孙行父想去陈国迎娶妻子而向君主请求,借出使的礼节来行事。在此之前,鲁国和陈国未曾有过邦交。”汪氏克宽说:“季友前往陈国两次,如今季孙行父前往,大概是因其祖父的旧好,借公室的出使来图谋婚姻。《春秋》特意记载公子友安葬原仲,而季孙行父在陈国娶妻、公孙兹在牟国娶妻、婴齐在莒国娶妻,都只记载‘如’(前往),所以贬低季友的私行,而不认可季孙行父、公孙兹、婴齐借出使来满足私欲。自己迎娶还可以,公孙敖前往莒国盟会而代替弟弟迎娶,婼出使宋国而为意如迎娶,那就更过分了。”】

附录《左传》:【秦穆公任好去世,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鍼虎作为殉葬,他们都是秦国的贤良之士。国人哀悼他们,为他们作了《黄鸟》这首诗。君子说:“秦穆公不能成为盟主,是理所当然的!”

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竝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爲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敎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以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収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译如果死了就抛弃百姓,先王虽然离世,尚且留下法度,何况要夺走贤良之人呢?《诗经》说:“贤人纷纷离去,国家就会衰败。”说的就是没有贤良之人的情况。怎么能夺走他们呢?古代的王者,知道寿命不会长久,因此同时建立圣哲之士,树立他们的风范声望,分配给他们不同的服饰器物,彰显他们的言论教诲,为他们制定律法尺度,陈列技艺的极致,引导他们作为表率,给予他们法律制度,告诫他们训诫典章,教导他们防范祸患、谋求利益,委任他们固定的职事,用礼仪来引导他们,从而让他们不失去适宜的土地,众百姓依赖他们然后才顺从命令。圣明的王者都是这样做的。现在秦国即使没有法度留给后代,却又收用贤良之人至死,很难再居于上位了。君子因此知道秦国不会再向东征伐了。

秋季孙行父 晋如

左传【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敎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集説【朱子曰:「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如使晋而求遭丧之礼以行,亦其一事也。」汪氏克寛曰:「《王制》:『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文公即位六年,君朝于晋者再,而贵卿比年往聘,过于事天子之礼,而京师之朝终其世不见于经,盖诸侯知有霸主而不知有王也。」黄氏正宪曰:「季文子専执国政,不能以礼佐其君,乃与敖相继出聘,阿结彊援,故既书如陈,又书如晋,所以着其私交树党,爲三家僭窃之渐也】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驩,唤官反,公作讙】

左传【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爲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徳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爲二嬖,淫也。爲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逺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已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爲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爲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

【郫,杜注:晋地。《博物记》:垣县有邵、郫之阨。今河南怀庆府济源县西一百里有郫亭,唐置邵元县于此,与山西垣曲县接界】

集说【李氏琪曰:「齐孝公不能率桓公之烈,晋襄能继晋文之统。孝公初,宋有抑齐之志;襄公初,秦怀驾晋之谋。宋启甗之争,秦寻殽之衅,此皆争霸之端也。孝公不能抗宋,而襄公首能挫秦,此晋之所以未失伯也。文公之没,三彊并兴,秦雄西陲,狄狃北师,楚复彊于南,苟纵一敌,则晋伯去矣。襄公夏战殽以却秦,秋败箕以翦狄,冬伐许以离楚,一年之间,三敌悉退,亦可谓有伯者之略,此其能继文者也。苟有伯者之略,则襄公之烈何爲仅止乎此?曰:外患既息,举动即异。伐卫则损威矣,防公孙敖则毁列矣,士谷主盟则权散矣,处父救江则谋怠矣。越一二载,事不逮初,况能持乆乎?是以君子不贵速成,而圗全于其终;不志小利,而虑患于其逺。襄之规模,又后于文公甚矣】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

  葬晋襄公

左传【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集说【杜氏预曰:「卿共葬事,文襄之制也。三月而葬,速。」孔氏颖达曰:「昭三十年传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昭三年传曰:『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是也。」汪氏克寛曰:「郑子大叔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丧。』稽之于经,前此未有使卿送葬者。虽桓文之霸,止遣微者会葬。盖晋文昉爲霸令,使大夫吊,卿共葬事,故叔孙婼葬平公,季孙意如葬昭公,驯致少姜以妾媵,而诸侯使卿会葬矣。」又曰:「赵盾患秦之送公子雍,欲御秦师,故急于襄事。」季氏本曰:「晋自襄以后,书葬者,悼、平、昭、顷,皆甫三月,不知其故。岂其意在速定嗣君,而遂以爲常制欤】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射,谷作夜】

左传【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騈送其帑。夷之搜,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

译秋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左传记载:秋季,季文子准备出使晋国,派人去查询遭遇丧事的礼仪,以便出行。那人说:“这有什么用呢?”季文子说:“事先防备意外,是古人良好的教诲。需要时却找不到,确实困难;多求取一些有什么害处呢?”

集解:朱熹说:“季文子三思而后行,比如出使晋国时查询遭遇丧事的礼仪以便出行,就是其中一件事。”汪克宽说:“《王制》规定:‘诸侯对天子,每年举行一次小聘,每三年举行一次大聘,每五年朝见一次。’文公即位六年,国君朝见晋国两次,而重要卿大夫每年前往聘问,超过了事奉天子的礼节,而整个文公在位期间,朝见周天子的情况最终没有记载在经文中,大概是因为诸侯只知道有霸主而不知道有周王。”黄正宪说:“季文子专掌国政,不能用礼辅助他的国君,反而与公孙敖相继出使聘问,阿谀结交强援,所以既记载出使陈国,又记载出使晋国,以此来彰显他们私交结党,是三家僭越窃权的开端。”

八月乙亥日,晋侯欢去世。欢,音唤,公羊传写作讙。

左传记载:八月乙亥日,晋襄公去世。灵公年幼,晋国人因为动乱的缘故,想要拥立年长的君主。赵孟说:“拥立公子雍。他喜好善行且年长,先君喜爱他,而且靠近秦国。秦国是旧日的友好国家。安置善人则稳固,事奉长者则顺从,拥立受爱戴者则孝顺,结交旧好则安宁。因为动乱的缘故,所以想要拥立年长的君主。具备这四种德行,动乱必定能消除。”贾季说:“不如拥立公子乐。辰嬴受两位君主宠幸,拥立她的儿子,百姓必定安定。”赵孟说:“辰嬴地位卑贱,班次排在第九,她的儿子有什么震动(地位)可言?而且作为两位君主的宠妾,是淫乱。作为先君的儿子,不能追求高位而出现在小国,是邪僻。母亲淫乱儿子邪僻,没有威严。陈国弱小且遥远没有援助,将如何安定呢?杜祁因为国君的缘故,让位给逼姞而排在上面;因为狄人的缘故,让位给季隗而排在下面,所以班次排在第四。先君因此喜爱她的儿子,而让他在秦国做官,担任亚卿。秦国强大且靠近,足以作为援助;母亲守义儿子受爱戴,足以威服百姓。拥立他不也可以吗?”派遣先蔑、士会到秦国迎接公子雍。贾季也派人召公子乐于陈国。赵孟派人杀死了公子乐于郫地。

郫,杜预注:晋地。《博物记》:垣县有邵、郫的险隘。现在河南怀庆府济源县西一百里有郫亭,唐代在此设置邵元县,与山西垣曲县接界。

集解:李琪说:“齐孝公不能继承桓公的功业,晋襄公能继承晋文公的统绪。孝公初年,宋国有压制齐国的志向;襄公初年,秦国有驾驭晋国的谋略。宋国开启甗地的争端,秦国寻找殽地的衅隙,这都是争霸的开端。孝公不能抵抗宋国,而襄公首先能挫败秦国,这是晋国之所以没有失去霸权的原因。文公去世后,三个强国同时兴起,秦国雄踞西陲,狄人习惯于北方军队,楚国在南方再次强大,如果放纵一个敌人,那么晋国的霸权就失去了。襄公夏天在殽地作战以击退秦国,秋天在箕地击败狄人以剪除狄人,冬天讨伐许国以孤立楚国,一年之间,三个敌人全部退却,也可以说是有霸主的谋略,这是他能继承文公的原因。如果有霸主的谋略,那么襄公的功业为什么仅仅止于此呢?回答说:外患已经平息,举动就不同了。讨伐卫国则损害威严,防范公孙敖则毁坏班列,士谷主持盟会则权力分散,处父救援江国则谋略懈怠。过了一两年,事情就不如当初,何况能持久呢?所以君子不看重速成,而图谋最终的周全;不志在小利,而考虑长远的祸患。襄公的规模,又远远落后于文公了。”

冬十月,公子遂出使晋国。

安葬晋襄公。

左传记载:冬十月,襄仲出使晋国安葬襄公。

集解:杜预说:“卿大夫共同办理丧事,是文公、襄公的制度。三个月就安葬,很快。”孔颖达说:“昭公三十年的传文说:‘先王的制度,诸侯的丧事,士人吊唁,大夫送葬。’昭公三年的传文说:‘从前文公、襄公称霸时,他们的政务不烦扰诸侯,国君去世,大夫吊唁,卿大夫共同办理丧事。’就是这样。”汪克宽说:“郑国的子大叔说:‘先王的制度,诸侯的丧事,士人吊唁,大夫送丧。’考察经文,在此之前没有派遣卿大夫送葬的。即使是桓公、文公称霸,也只派遣地位低微的人参加葬礼。大概晋文公开始制定霸主的法令,让大夫吊唁,卿大夫共同办理丧事,所以叔孙婼安葬平公,季孙意如安葬昭公,逐渐发展到少姜以妾媵的身份,而诸侯派遣卿大夫参加葬礼了。”又说:“赵盾担心秦国送公子雍回来,想要抵御秦军,所以急于办理襄公的丧事。”季本说:“晋国自襄公以后,记载安葬的,悼公、平公、昭公、顷公,都是刚满三个月,不知道什么原因。难道他们的意图在于迅速安定嗣君,而于是把它当作常规制度吗?”

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阳处父,晋国的狐射姑出逃到狄国。射,谷梁传写作夜。

左传记载:贾季怨恨阳子改变他的班次,而知道他在晋国没有援助。九月,贾季派续鞫居杀死了阳处父。十一月丙寅日,晋国杀死了续简伯。贾季出逃到狄国。宣子派臾骈送他的家眷。在夷地的搜地,贾季杀死了臾骈。臾骈的家臣想要杀尽贾氏来报仇。臾骈说:“不行。我听说以前的志书上有这样的话:‘报恩报怨,不在后代,这是忠道的原则。’夫子对贾季有礼,我凭借他的宠信来报私怨,恐怕不可以吧?凭借别人的宠信,不是勇敢;减少怨恨增加仇敌,不是智慧;因私害公,不是忠诚。舍弃这三点,拿什么来事奉夫子呢?”全部准备好他的家眷以及器具用度和财物,

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公羊【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爲出奔?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其漏言奈何?君将使射姑将,阳处父谏曰:「射姑民众不説不可使将。」于是废将。阳处父出,射姑入,君谓射姑曰:「阳处父言曰:『射姑民众不说,不可使将。』」射姑怒,出刺阳处父于朝而走】

译亲自率领军队抵御他们,把他们驱逐出境。

《公羊传》:晋国杀了大夫阳处父,那么狐射姑为什么出逃呢?是因为狐射姑杀了人。狐射姑杀了人,那么经文为什么称“晋杀其大夫”呢?这是因为国君泄露了机密。泄露机密是怎么回事呢?国君打算让狐射姑担任将领,阳处父劝谏说:“狐射姑的部众对他不满意,不能让他担任将领。”于是国君废除了让狐射姑为将的决定。阳处父退出后,狐射姑进来,国君对狐射姑说:“阳处父说:‘狐射姑的部众对你不满意,不能让你担任将领。’”狐射姑大怒,在朝堂上刺杀了阳处父,然后逃跑。

谷梁【称国以杀,罪累上也。襄公已葬,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君漏言也。上泄则下闇,下闇则上聋,且闇且聋,无以相通。夜姑杀者也。夜姑之杀奈何?曰:「晋将与狄战,使狐夜姑爲将军,赵盾佐之。」阳处父曰:「不可。古者君之使臣也,使仁者佐贤者,不使贤者佐仁者。今赵盾贤,夜姑仁,其不可乎?」襄公曰:「诺。」谓夜姑曰:「吾始使盾佐女,今女佐盾矣。」夜姑曰:「敬诺。」襄公死,处父主竟上事,夜姑使人杀之。君漏言也,故士造辟而言,诡辞而出,曰:「用我则可,不用我则无乱其徳】

胡传【公羊子》曰:『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曷爲出奔?射姑杀也。射姑杀,则其称国以杀何?君漏言也。』《易》曰:『不出戸庭,无咎。』何谓也?子曰:『乱之所生,则言语以爲阶。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凡书杀者,在上则称君,在下则称氏,在众则称人,在防则称盗。君与臣同杀,则称国。今杀处父者,射姑耳,君独以漏言故,亦预杀焉,所以爲后世戒也。或以处父爲侵官,非欤?曰:『人君用人失当,则其国必危。凡立于朝者,举当谏君,况身爲晋国之太傅邪?若以爲侵官,将相大臣非其人,百官有司失其职,在位者当拱黙自全,隐听人主之所爲至于颠危而不救,则将焉用彼相乎?率天下臣子爲持禄容身不忠之行,以误朝迷国者,必此侵官之说夫】

集説【范氏寗曰:「亲杀者,夜姑而归罪于君,明由君言而杀之,罪在君也。」刘氏敞曰:「左氏曰:『侵官也。』案左氏此事始末,罪处父,独有称赵宣子爲能耳。改搜易将,凡出晋侯,何以谓处父侵官邪?人君任贤不称,必将致败,苟食禄者举当諌君,况处父晋国太傅邪?以此爲侵官,是教大臣爲拱黙也。如使大臣见贤而举谓之侵官,见贤而不举乃其职矣,不亦谬乎?」孙氏觉曰:「春秋杀大夫之例,自下杀之者称人,自君杀之者称国。襄公既卒,新君方幼,杀之者决非其君。然书之以君杀之爲文,盖公谷之说以爲其君漏言,而狐射姑杀之。君漏言而处父见杀,焉则杀之者君耳。非身杀之,而以告言杀之,亦等尔,亦何论君亡乎?二传之说皆是。」王氏葆曰:「诗曰:『绍庭上下,陟降厥家。』谓人君陞黜大臣,当由直道也。襄公傥以大公至正之道上下其臣,虽予夺不尽当,人亦退听而无所归咎。今乃漏言于射姑,嫁怨于处父,则是处父之罪,襄公致之矣。」高氏闶曰:「先书晋杀处父,继书射姑出奔,则实杀处父之罪自着矣。」陈氏傅良曰:「两下相杀,其书国杀何?春秋之法,苟有贼而不知,则其君之罪也。是故晋胥童杀三却,栾书中行偃杀胥童,齐崔杼杀髙厚,郑子展子西杀公子嘉,皆称国而已矣。」张氏洽曰:「防左氏,则若晋国之事一听于阳处父者。及考谷梁所谓君漏言,则是易中军乃处父密言于襄公,公不能谨而轻漏之,以致射姑之杀处父,春秋所以分其杀于君与大夫也。」家氏▯翁曰:「射姑以私怨杀一大夫,其罪固当诛;而处父以私意党赵氏,使盾由是爲政于晋,擅废立,専刑赏,其末流遂有弑君之事。然则处父固当言,言而以私乃其罪也。」呉氏▯曰:「是时襄公已卒,而书国杀者,若曰处父今日之死,实襄公杀之也】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告音梏】

左传【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爲民】

谷梁【不告月者何也?不告朔也】

胡传【不告月者,不告朔也。不告朔,则曷爲不言朔也?因月之亏盈而置闰,是主乎月而有闰也,故不言朔而言月。占天时则以星,授民事则以节,候寒暑之至则以气,百官修其政于朝,庶民服其事于野,则主乎是焉耳矣。闰不可废乎?曰:迎日推防,则有其数;转玑观衡,则有其象;归竒于扐以象闰,数也;斗指两辰之间,象也。象、数者,天理也,非人所能爲也。故以定时成歳

译《谷梁传》说:史书称国君杀大夫,是因为罪责连及君主。襄公已经下葬,为何用连及君主的措辞来记载呢?是因为君主泄露了机密。上面泄露机密,下面就会昏暗不明;下面昏暗不明,上面就会耳聋听不见。上下既昏暗又耳聋,就无法沟通。这是夜姑杀人的事件。夜姑杀人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回答说:“晋国将要与狄人作战,派狐夜姑担任将军,赵盾辅佐他。”阳处父说:“不行。古代君主派遣臣子,是让仁爱的人辅佐贤能的人,不让贤能的人辅佐仁爱的人。现在赵盾贤能,夜姑仁爱,难道不可以吗?”襄公说:“好。”对夜姑说:“我起初派赵盾辅佐你,现在让你辅佐赵盾了。”夜姑说:“恭敬地遵命。”襄公死后,处父主持边境上的事务,夜姑派人杀了他。因为君主泄露了机密,所以士人进见君主时直言,出来时却用隐晦的言辞,说:“任用我就可以,不任用我也不要扰乱我的德行。”

《胡传》说:《公羊传》说:“晋国杀了大夫阳处父,那么狐射姑为什么出逃呢?是射姑杀了他。射姑杀了他,为什么称国君杀呢?是因为君主泄露了机密。”《易经》说:“不出户庭,没有灾祸。”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祸乱的发生,往往以言语为阶梯。君主不谨慎就会失去臣子,臣子不谨慎就会失去性命,机密的事情不谨慎就会危害成功。因此君子谨慎严密而不轻易出口。”凡是记载杀人的,如果是君主杀的,就称君主;如果是臣下杀的,就称姓氏;如果是众人杀的,就称人;如果是强盗杀的,就称盗。君主与臣子共同导致杀人,就称国君。现在杀处父的是射姑,君主仅仅因为泄露机密,也参与了杀人,这是为了给后世警戒。有人认为处父是侵夺官权,对吗?回答说:“君主用人不当,国家必然危险。凡是立于朝廷的人,都应当劝谏君主,何况身为晋国的太傅呢?如果认为这是侵夺官权,那么将相大臣不是合适的人选,百官有司失职,在位的人就应当拱手沉默以求自保,隐瞒并听任君主的行为导致国家危亡而不挽救,那还要那些宰相做什么呢?率领天下的臣子行持禄保身、不忠的行为,从而误导朝廷、迷惑国家的,一定是这种侵夺官权的说法。”

《集说》说:范宁说:“亲手杀人者是夜姑,却把罪责归于君主,明确是因为君主的言语导致杀人,罪责在君主。”刘敞说:“《左传》说:‘是侵夺官权。’考察《左传》此事的始末,只称赞赵宣子贤能。更换主帅,凡是出于晋侯的命令,为什么说处父侵夺官权呢?君主任用贤能不恰当,必然导致失败,如果食禄的人都应当劝谏君主,何况处父是晋国的太傅呢?以此认为是侵夺官权,这是教大臣拱手沉默。如果让大臣见到贤能的人举荐称为侵夺官权,见到贤能的人不举荐才是他们的职责,这不是很荒谬吗?”孙觉说:“春秋记载杀大夫的体例,从下位杀人的称人,从君主杀人的称国。襄公已经去世,新君年幼,杀人的决不是君主。然而史书用君主杀人的文辞记载,大概公羊、谷梁的说法认为是君主泄露机密,而狐射姑杀了他。君主泄露机密而处父被杀,那么杀人的就是君主。不是亲手杀他,而是因泄露言语导致他死,也是一样的,又何必论说君主是否死亡呢?两传的說法都是对的。”王葆说:“《诗经》说:‘绍庭上下,陟降厥家。’说的是君主升降大臣,应当遵循正道。襄公如果以大公至正的道理升降臣子,即使赏罚不尽恰当,人们也会退而听从,无处归咎。现在却向射姑泄露机密,把怨恨嫁祸给处父,那么处父的罪过,是襄公造成的。”高闶说:“先记载晋国杀处父,接着记载射姑出逃,那么实际杀处父的罪责就明显了。”陈傅良说:“两个臣下互相杀害,为什么记载为国君杀呢?春秋的法度,如果有贼人而君主不知道,那么就是君主的罪过。所以晋国胥童杀三郤,栾书、中行偃杀胥童,齐国崔杼杀高厚,郑国子展、子西杀公子嘉,都称国君杀罢了。”张洽说:“防备《左传》的说法,似乎晋国的事都听命于阳处父。考察谷梁所说的君主泄露机密,那么更换中军乃是处父秘密告诉襄公,襄公不能谨慎而轻易泄露,导致射姑杀处父,春秋因此将杀人的责任分给君主和大夫。”家铉翁说:“射姑因私怨杀一大夫,其罪固然应当诛杀;而处父因私意偏袒赵氏,使赵盾因此在晋国执政,擅自废立,专断刑赏,其末流终于有弑君之事。那么处父固然应当进言,进言却出于私心就是他的罪过。”吴澄说:“这时襄公已经去世,而记载为国君杀,好像是说处父今天的死,实际上是襄公杀的。”

闰月不告月,仍然在宗庙朝见。【告音梏】

《左传》说:闰月不告朔,是不合礼的。闰月用来校正时令,时令用来安排农事,农事用来使百姓生活富足,养育百姓的道理就在这里了。不告闰月的朔日,是抛弃了时政,怎么能治理百姓呢?

《谷梁传》说:不告月是什么意思呢?是不告朔日。

《胡传》说:不告月,就是不告朔日。不告朔日,为什么不直接说朔日呢?因为根据月亮的亏盈来设置闰月,这是以月为主而有闰月,所以不说朔日而说月。观测天时依靠星辰,颁布民事依靠节气,候测寒暑的到来依靠节气,百官在朝廷修行政事,庶民在田野从事劳作,都主要依靠这个。闰月可以废除吗?回答说:迎接太阳推算历法,就有它的数目;转动仪器观测星象,就有它的形象;把余数归于扐以象征闰月,这是数目;北斗指向两辰之间,这是形象。形象和数目,是天理,不是人力所能为的。所以用来确定时令,成就岁数。

者,唐典也;以诏王居门终月者,周制也;班告朔于邦国,不以是爲附月之余而弗之数也。犹朝于庙者,幸其不己之辞。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译用羊作为祭品,这是唐代的典制;让君王在门内居住终月,这是周代的制度;向诸侯国颁布朔日,并不因此把它当作附在月末的多余日子而不计入历数之中。还说到在宗庙朝见,这是希望他不这样做的委婉言辞。子贡想要去掉告朔时用的活羊。孔子说:“你爱惜那只羊,我却爱惜那种礼制。”

集说【何氏休曰:「礼,诸侯受十二月朔政于天子,藏于大祖庙。毎月朔朝庙,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比时,使有司先告朔,谨之至也。受于庙者,孝子归羙先君,不敢自専也。言朝者,縁生以事死,亲在朝朝、莫夕。已死,不敢渫鬼神。故事必于朔者,感月始生而朝。」杜氏预曰:「诸侯毎月必告朔、听政,因朝宗庙。文公以闰非常月,故阙不告朔,怠慢政事。」孔氏颖逹曰:「《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用特羊告于庙,谓之告朔。人君即以此日听视此朔之政,谓之视朔。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是也。视朔者,听治此月之政,亦谓之听朔。《玉藻》云:『天子聼朔于南门之外。』是也。其日又以礼祭于宗庙,谓之朝庙。《周礼》谓之朝享。其歳首爲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而爲之也。文公以闰非常月,故阙不告朔。」啖氏助曰:「公、谷言不告月爲是,非也。案经文言不告月,明当告也。」孙氏复曰:「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闰月多矣,独此书不告月,者是常告也。文既不告闰月,犹朝于庙,非礼可知。」刘氏敞曰:「诸侯歳受朔于天子,退而藏之祖庙。朔告月于祖庙,退而班之百官,正也。闰不告月,非正也。朝庙爲告月也,不告月而朝庙,亦非正也。」又曰:「公羊谓不告朔,礼也;犹朝于庙,非礼也。非也。闰虽无常,而政有常,安得不告?假令闰十二月者,必有立春,立春之政所当吿也。若就前月告之,则先时;若就后月告之,则不及时。《夏书》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由是观之,则自当告也。」杜氏谔曰:「春秋志文公废告朔而犹朝庙,是幸其礼不尽废,圣人爱礼之深意也。」苏氏辙曰:「春秋盖有同辞而异实者矣。犹三望、犹绎,可以己也;犹朝于庙,幸其不己也。」】王氏葆曰:「不曰朔而曰月,盖朔者,月之初吉,而月则积日而成也。以闰月而不告,则一月之政俱不举】

【圣人变文而书,爲怠政而设也。高氏闶曰:「苟知朝庙之不可己,则告月之礼曷爲而可已哉?」朱子曰:「闰者,所以定四时成歳。天子以爲月而颁之,爲诸侯而不奉以告,是轻正朔而慢时令也。公谷以爲附月之余日,又曰天子不以告朔,此説己非。而犹字之义,诸传皆以爲可己之辞,大率皆讥其舍大政而谨小礼。独胡传以爲幸其不己之辞,以我爱其礼证之,则此义精矣。」黄氏仲炎曰:「自文公怠弃时政,以闰月爲非常月而废告月之礼,渐致其后虽常月亦不告矣。此子贡所以欲去告朔之饩羊也。」汪氏克寛曰:「有朔而无中者爲闰月,月有晦朔,则自然有闰,无闰则失月行之数,故曰主乎月而有闰也。日月所会,是谓辰。以厯言之,则是积饬分而置闰;以日月星辰观之,则闰月日月亦会于辰,与他月无以异也。」又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一日一周,在天爲不及一度,积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而与天防,爲一歳。月一日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积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而与日会者十二,爲一年。大率三百六十日爲常数,一嵗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分爲二十四气,是爲气盈,而昼夜长短、节气寒暑于是定焉;一年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分爲十二月,是爲朔虚,而晦朔▯望于是定焉。积歳之有余,就年之不足,而后有闰。三年一闰,尚余三日有竒;五年再闰,则少五日有竒。积十九年闰在十二月,则气朔分齐。大率三十二月则有闰,闰前之月中气在晦,闰后之月中气在朔。若歴不置闰,则▯望晦朔皆非其正,昼夜平分不在春秋之中,而寒暑反易矣。故书云:『以闰月定四时成歳。』周礼注:『中数曰歳,朔数曰年。』中朔大小不齐,正之以闰,乃天地自然之理,歴家因】其自然而立积分之数以合

译集说【何休说:“按照礼制,诸侯在每年十二月接受天子颁布的历政,并将其藏于太祖庙。每月初一早晨朝拜宗庙,让大夫面向南捧着天子的命令,国君面向北接受。到了时节,让主管官员预先宣告初一的政令,这是极其谨慎的做法。在宗庙接受历政,是孝子将美名归于先君,不敢独自专断。说‘朝’,是依据生前侍奉死者的道理,亲人健在时早晚侍奉;亲人去世后,不敢轻慢鬼神。所以事情一定在初一进行,是因为感念月亮初生而朝拜。”杜预说:“诸侯每月必定宣告初一、听理政事,并借此朝拜宗庙。文公因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所以省略了宣告初一的仪式,怠慢政事。”孔颖达说:“《论语》说:‘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用的活羊。’这是用特羊在宗庙宣告初一,叫做告朔。国君就在这一天听取和审视这个初一的政令,叫做视朔。文公十六年,国君四次没有视朔。僖公五年的传文说:‘国君已经视朔。’就是这种情况。视朔,就是听取治理这个月的政令,也叫听朔。《玉藻》说:‘天子在南门外听朔。’就是这种情况。这一天又按照礼仪在宗庙祭祀,叫做朝庙。《周礼》称之为朝享。如果在岁首这样做,则叫做朝正。襄公二十九年正月,国君在楚国,传文说:‘释不朝正于庙。’就是这种情况。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两种礼仪各有三个名称,在同一天进行。文公因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所以省略了告朔。”啖助说:“《公羊传》和《谷梁传》说不告月是对的,这是错误的。查考经文说‘不告月’,明明应当告。”孙复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闰月很多,唯独这里记载不告月,这说明平时是常告的。文公既然不告闰月,却仍然朝拜宗庙,不合礼制是可以知道的。”刘敞说:“诸侯每年从天子那里接受历政,退下来后藏在祖庙。初一在祖庙宣告历政,退下来后颁布给百官,这是正确的。闰月不告,是不正确的。朝庙是为了告月,不告月却朝庙,也是不正确的。”又说:“《公羊传》认为不告朔符合礼制;仍然朝拜宗庙不符合礼制。这是错误的。闰月虽然不固定,但政事有常规,怎么能不告?假如闰十二月,必定有立春,立春的政令是应当宣告的。如果在前一个月宣告,就早于时节;如果在后一个月宣告,就赶不上时节。《夏书》说:‘早于时节的杀无赦,赶不上时节的杀无赦。’由此看来,自然应当宣告。”杜谔说:“《春秋》记载文公废除了告朔却仍然朝拜宗庙,是庆幸他的礼制没有完全废除,这是圣人深爱礼制的深意。”苏辙说:“《春秋》大概有文字相同但实质不同的情况。‘犹三望’、‘犹绎’,是可以停止的;‘犹朝于庙’,是庆幸他没有停止。”】王葆说:“不说‘朔’而说‘月’,大概‘朔’是月初的吉日,而‘月’则是积累日子而成的。因为闰月而不告,那么一个月的政令都不举行。圣人改变文字而记载,是为了批评怠慢政事而设立的。”高闶说:“如果知道朝拜宗庙不可停止,那么告月的礼仪为什么可以停止呢?”朱熹说:“闰月,是用来确定四季、成就一年的。天子制定历法颁布,诸侯却不奉行并宣告,这是轻视正朔、怠慢时令。《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闰月是附在月份之余的日子,又说天子不告朔,这种说法已经错误。而‘犹’字的含义,各传都认为它是可以停止的言辞,大体都是讥讽他舍弃大政而谨守小礼。只有胡安国的传认为它是庆幸没有停止的言辞,用我爱惜礼制来证明,那么这个意义就精妙了。”黄仲炎说:“自从文公怠慢废弃时政,把闰月当作非常月而废除告月的礼仪,逐渐导致后来即使是正常月份也不告了。这就是子贡想要去掉告朔活羊的原因。”汪克宽说:“有初一而没有中气的叫做闰月,月亮有晦有朔,那么自然有闰,没有闰就会失去月亮运行的度数,所以说主宰月亮而有闰。日月相会,叫做辰。从历法来说,是积累余分而设置闰月;从日月星辰来看,闰月日月也相会于辰,与其他月份没有区别。”又说:“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太阳每天运行一周,在天上比天慢一度,积累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天而与天相合,叫做一岁。月亮每天比天慢十三度又十九分之七度,积累三百五十四天又九百四十分之三百四十八天而与太阳相会十二次,叫做一年。大抵三百六十天是常数,一年多余五天又九百四十分之二百三十五天,分为二十四节气,这叫气盈,昼夜长短、节气寒暑由此确定;一年缺少五天又九百四十分之五百九十二天,分为十二个月,这叫朔虚,晦朔望由此确定。积累岁月的多余,弥补年份的不足,然后有闰。三年一闰,还剩余三天多一点;五年两闰,则缺少五天多一点。积累十九年闰月在十二月,那么气朔就分齐了。大抵三十二个月就有闰,闰月前的月中气在晦日,闰月后的月中气在朔日。如果历法不设置闰月,那么望、晦、朔都不正确,昼夜平分不在春秋之中,而寒暑就会颠倒。所以《尚书》说:‘用闰月确定四季成就一年。’《周礼》注说:‘中气之数叫岁,朔日之数叫年。’中气与朔日大小不齐,用闰月来校正,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历家依据”

之耳。公羊谓「闰月,天无是月」,谷梁谓「附月之余日」,皆非是。夫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晦朔交,则爲一月。月非有闰之名,特以日月行天疾徐之不同,而歳年盈缩之有异,遂谓之闰。天与日月之行自然有闰,岂可谓天无是月哉?月非有余也,又岂可谓附月之余哉?月之有闰,则由乎天;而月之名闰,乃由于人。故于文,王在门爲闰。礼称天子闰月,则聼朔于明堂,阖门左扉,立于其中。王之谨乎闰月者如此,而诸侯安可不告月哉?考之经传,凡言闰月多在歳终,盖是时厯法谬矣,毎置闰于歳终,故左传以闰三月爲非礼,则无中者不谓之闰,而名曰闰者非闰月矣。秦之后九月,实仿于此。是宜当时之卿大夫以天无是月,指爲厯家所置,而导其君废告朔之礼也。説经者且曰「天子不告朔」,尚何责昏庸之鲁文也哉?春秋书「犹朝庙」,即圣人爱礼存羊之意,谓朔虽不告,而朝庙不废,则告朔之礼犹有存者。公谷皆曰:「犹者,可以己也。」杜预亦云:「可止之辞。」大失春秋之意。盖圣人伤鲁文之怠慢政事,故特书「不告月,犹朝于庙」,若曰不如此,而尚幸其如此,将已而不遂己是知其不可已而自不能己也,与「犹三望」、「犹绎」之义不同。严氏啓隆曰:「此闰月,闰十二月也。经书闰月者二,皆在十二月】

译罢了。《公羊传》说“闰月,上天并没有这个月”,《谷梁传》说“闰月是依附在月份上的多余日子”,这两种说法都不对。月亮运行二十九又四百九十九分日之四百九十九日而晦朔交替,这就构成一个月。月亮本身并没有“闰”的名称,只是因为太阳和月亮在天上运行的快慢不同,导致岁年的长短有差异,于是才称之为闰。上天与日月运行自然产生闰月,怎么能说上天没有这个月呢?月亮并非有多余的日子,又怎么能说是依附在月份上的多余日子呢?月亮有闰,是源于天象;而将闰称为闰,则是由于人的命名。所以在文字上,“王”在“门”中就是“闰”。《礼记》称天子在闰月,就在明堂听取朔日祭告,关闭左边的门扇,站立在门内。天子对闰月如此谨慎,诸侯怎么可以不告朔呢?考察经传,凡是提到闰月大多在年终,大概是当时历法有误,常常把闰月安排在年终,所以《左传》认为闰三月是不合礼制的,那么没有中气的不称为闰,而名为闰的也就不是闰月了。秦朝将闰月放在九月之后,实际上是效仿这种做法。因此当时的大夫们以“上天没有这个月”为由,指责这是历法家所设置的,并引导他们的君主废除告朔之礼。解释经书的人甚至说“天子不告朔”,又怎么能责备昏庸的鲁文公呢?《春秋》记载“犹朝庙”,这正是圣人爱礼存羊的意思,意思是虽然不告朔,但朝庙的礼仪没有废除,那么告朔之礼还有留存的部分。《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犹,是可以停止的意思。”杜预也说:“是可以停止的措辞。”这大大违背了《春秋》的本意。大概是圣人哀伤鲁文公怠慢政事,所以特意记载“不告月,犹朝于庙”,好像在说如果不这样做,还庆幸他这样做了,想要停止却没有完全停止,这是知道不可停止而自己不能停止,与“犹三望”、“犹绎”的意义不同。严氏启隆说:“这个闰月,是闰十二月。经书中记载闰月的有两处,都在十二月。”

【辛襄王三丑十二年】七年【晋灵公夷皋天年,齐昭十三年,衞成十五年,蔡庄二十六年,郑穆八年,曹共三十三年,陈共十二年,杞桓十七年,宋成十七年,秦康公防元年,楚穆六年】

  春公伐邾

左传【七年春,公伐邾,间晋难也】

集说【杜氏预曰:「公因霸国有难而侵小】

三月甲戌,取须句【句公作朐】

左传【三月,甲戌,取须句,寘文公子焉,非礼也】

集说【杜氏预曰:絶太皞之祀,以与邻国叛臣。僖公反其君之后,邾复灭之。今邾文公子叛邾在鲁,故公使爲守须句大夫。孙氏复曰:恶再取也。案僖二十二年,公伐邾取须句,后其地复入于邾。刘氏敞曰:《公羊》曰:「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非也。僖公时亦尝伐邾取须朐矣,何不爲内辞哉?《谷梁》曰:「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再取,故谨而日之。」非也。设不日,则听其取乎?诸取邑不日者,皆聼之矣。黄氏仲炎曰:齐灵公与臧纥言伐晋,臧纥对曰:「抑君似鼠。夫鼠昼伏夜动,不穴于寝庙,畏人故也。今君闻晋之乱而后作焉,非鼠而何?」观鲁文公闻晋难而伐邾取邑,是亦臧纥之所谓鼠者尔。汪氏克寛曰:僖公虽曰私其母家,犹有崇明祀、保小寡之义。文公乗霸国之丧,贪土地而舍逋逃,其罪益甚矣】

遂城郚【郚音吾,郚杜注鲁邑,卞县南有郚城,今在山东兖州府泗水县东南】

  谷梁【遂继事也】

集説【杜氏预曰:「因伐邾师,以城郚,备邾难。」孙氏复曰:「遂城郚,重劳民也。」赵氏鹏飞曰:「僖公盖尝伐邾取须句矣,其后复归之。今文公效尤,复伐而取焉。僖公有善,文弗率也;僖公之失,必履其辙。吾于此,尤见文之不子矣。既伐邾取邑,师徒亦顿敝,又遂城郚。文公以爲既伐邾,以攘邾之邑,不可不城郚以备邾之兵,是一举而两得也。其亦念兵之劳而民之疲欤?况三月,今之正月,东作之时,而夺农时,则一歳之获荒矣。文公何以爲国乎?」汪氏克寛曰:「文公以邾叛臣守须句之地,又重劳民力城内邑以防邾师之至,心有慊焉,故畏邻国之伐,而不知愈重其过也】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谷作壬臣】

集说【髙氏闶曰:「以国乱故不葬。儿治则礼详,乱则礼略。」家氏铉翁曰:「不书葬,责嗣子轻举召乱葬】

【不如礼。汪氏克寛曰:「其弟御杀世子而自立,国人杀御而立其少子杵臼,是爲昭公。」季氏本曰:「昭公初立,羣族乱作,于是送终之礼废矣。故凡不书葬者,非皆由鲁不会,亦有其国葬不备礼而谢絶诸侯者,宋成公是矣】

  宋人杀其大夫

左传【夏四月,宋成公卒。于是公子成爲右师,公孙友爲左师,乐豫爲司马,鳞矔爲司徒,公子荡爲司城,华御事爲司寇。昭公将去羣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根无所庇廕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爲比,况国君乎?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必不可,君其圗之。亲之以徳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不聼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六卿和公室,乐豫舍司马以让公子卬。昭公即位而葬。书曰:「宋人杀其大夫。」不称名,众也,且言非其罪也】胡传【书「宋人」者,国乱无政,非君命而众人擅杀之也。大夫不名,义系于杀大夫,而其名不足纪也】集说【杜氏预曰:「不称杀者及死者名,杀者众,死者无罪。」又曰:「二子在公宫,爲乱兵所杀。」赵氏匡曰:「以三世内娶,便云三世无大夫,公羊之说,不近人理。若实杀有罪,何以不书死者之名乎?谷梁之説非也】字【陆氏淳曰:「非君意而杀之者众,不可书名,特加人以别之,又明死者无罪。」髙氏闶曰:「贬责无所寄,直志其众乱无政而已。」陈氏傅良曰:「终昭公之世,不名其大夫。春秋有天下之辞,有一国之辞,有一人之辞。于晋灵公,凡会盟皆不序诸侯,是天下之辞也;于鲁庄公,凡会齐襄皆书人,是一国之辞也;于

译【鲁文公十二年】七年【晋灵公夷皋去世,齐昭公十三年,卫成公十五年,蔡庄公二十六年,郑穆公八年,曹共公三十三年,陈共公十二年,杞桓公十七年,宋成公十七年,秦康公防元年,楚穆公六年】

  春天,鲁公攻打邾国。

左传【七年春天,鲁公攻打邾国,是趁晋国发生危难之际。】

集说【杜预说:“鲁公趁着霸国有难而侵犯小国。”】

三月甲戌日,攻取了须句【须句国君作朐】。

左传【三月甲戌日,攻取须句,安置文公的儿子在那里,是不合礼制的。】

集说【杜预说:“断绝太皞的祭祀,将土地给了邻国的叛臣。僖公曾归还其君的后代,邾国又灭掉了须句。如今邾文公的儿子叛离邾国在鲁国,所以鲁公让他做守卫须句的大夫。孙复说:这是厌恶再次攻取。查考僖公二十二年,鲁公攻打邾国攻取须句,后来那片土地又归入邾国。刘敞说:《公羊传》说:“攻取城邑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这是鲁国的辞令,使得看起来像是别人攻取的一样。”这是不对的。僖公时也曾经攻打邾国攻取须朐,为什么不说是鲁国的辞令呢?《谷梁传》说:“攻取城邑不记载日期,这里记载日期是什么意思?是不认为再次攻取正当,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这也是不对的。假如不记载日期,就是听任攻取吗?那些攻取城邑不记载日期的,都是听任攻取的了。黄仲炎说:齐灵公对臧纥说攻打晋国,臧纥回答说:“恐怕您像老鼠。老鼠白天潜伏夜晚活动,不在寝庙打洞,是害怕人的缘故。如今您听到晋国的动乱然后行动,不是老鼠又是什么?”看鲁文公听到晋国的危难而攻打邾国攻取城邑,这也是臧纥所说的老鼠一类的人。汪克宽说:僖公虽然说是偏私他的母家,还有尊崇大祀、保护小寡的道义。文公趁着霸国的丧乱,贪图土地而收留逃犯,他的罪过更加严重了。”】

于是修筑郚城的城墙【郚音吾,郚杜注是鲁国的城邑,卞县南面有郚城,现在在山东兖州府泗水县东南】。

  谷梁【遂是接着前面的事。】

集説【杜预说:“趁着攻打邾国的军队,来修筑郚城,防备邾国的危难。”孙复说:“接着修筑郚城,是加重劳役百姓。”赵鹏飞说:“僖公大概曾经攻打邾国攻取须句,后来又把须句归还了。如今文公效仿错误,再次攻打并攻取。僖公有善行,文公不遵循;僖公的过失,文公必定重蹈覆辙。我在这里,尤其看到文公不像儿子(不孝)。既已攻打邾国攻取城邑,军队也已疲惫,又接着修筑郚城。文公认为既然攻打邾国,夺取了邾国的城邑,不可不修筑郚城来防备邾国的军队,这是一举两得。他难道考虑过军队的劳苦和百姓的疲敝吗?况且三月,是现在的正月,是春耕的时候,而剥夺农时,那么一年的收获就荒废了。文公怎么治理国家呢?”汪克宽说:“文公让邾国的叛臣守卫须句之地,又加重劳役百姓修筑内城来防备邾国军队的到来,心里有所愧疚,所以害怕邻国的讨伐,却不知道这样更加加重了他的过错。”】

夏四月,宋公王臣去世【谷梁传作壬臣】。

集说【高闶说:“因为国家动乱所以没有安葬。治理得好则礼仪详尽,动乱则礼仪简略。”家铉翁说:“不记载安葬,是责备嗣子轻举妄动招致动乱,安葬不如礼制。”汪克宽说:“他的弟弟御杀了世子而自立,国人杀了御而立他的少子杵臼,这就是昭公。”季本说:“昭公刚即位,宗族动乱发作,于是送终的礼仪废弛了。所以凡是不记载安葬的,不都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也有其国内安葬不备礼而谢绝诸侯的,宋成公就是这样。”】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

左传【夏四月,宋成公去世。这时公子成做右师,公孙友做左师,乐豫做司马,鳞矔做司徒,公子荡做司城,华御事做司寇。昭公打算除掉众公子,乐豫说:“不可以。公族,是公室的枝叶,如果除掉他们,那么根本就没有庇护了。葛藟尚且能庇护它的根本,所以君子把它作为比喻,何况国君呢?这就是谚语所说的庇护它却放纵斧头砍伐它的人。绝对不可以,您还是考虑一下吧。用德行亲近他们,都是股肱之臣,谁敢背离?为什么要除掉他们?”昭公不听。穆公、襄公的族人率领国人攻打昭公,在公宫杀了公孙固、公孙郑。六卿调和公室,乐豫辞去司马的职位让给公子卬。昭公即位后安葬了成公。《春秋》记载说:“宋人杀其大夫。”不称名字,是因为杀人者众多,而且说死者无罪。】胡传【记载“宋人”,是因为国家动乱没有政令,不是君主的命令而众人擅自杀了他们。大夫不称名字,是因为道义系于杀大夫这件事,而他们的名字不值得记载。】集说【杜预说:“不称杀者及死者的名字,是因为杀人者众多,死者无罪。”又说:“二人在公宫,被乱兵所杀。”赵匡说:“因为三代内娶,就说三代没有大夫,公羊的说法,不合人情。如果确实杀了有罪的人,为什么不记载死者的名字呢?谷梁的说法不对。”字【陆淳说:“不是君主的意思而杀他们的人众多,不可称名字,特意加上人来区别,又表明死者无罪。”高闶说:“贬责无处寄托,只是记载其众人动乱没有政令罢了。”陈傅良说:“终昭公一世,不称他们大夫的名字。《春秋》有天下的辞令,有一国的辞令,有一人的辞令。对于晋灵公,凡会盟都不排列诸侯,这是天下的辞令;对于鲁庄公,凡会齐襄都书人,这是一国的辞令;对于

鲁桓公,凡大夫将皆不言大夫;于宋昭公,凡大夫不名,是一人之辞也。」呉氏▯曰:「穆、襄之族率国人,人众非一人也,故称宋人。死者不幸而遭乱兵,非有可杀之罪,故不书名。」汪氏克寛曰:「宋昭方居谅阴,明年复杀司马而逐司城。经书『宋公王臣卒』,『宋人杀其大夫』,明年又书『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以见嗣君之无政。先君在殡,而国人作乱以戮其大夫;逾年而掌兵之官见诛,守国之官见逐,皆书宋人,而昭公之为君可。」知矣。曾未十年,而有帅甸之弑,经以大恶系之宋人,所以备责昭公,不足为宋人之君也。余氏光曰:「成公在殡,昭公首为乱阶,至使公族搆难,大夫罹殃,其不君甚矣。然则固与郑也,何以不名?是必从君于昏者。他日昭公被弑,荡意诸不得与孔父、仇牧、苟息齿,即大夫不名之义也】

译鲁桓公时期,凡是提及大夫,都不称“大夫”;在宋昭公时期,凡是提及大夫,都不称其名,这是同一人的笔法。」吴氏说:「穆公、襄公的族人率领国人,人数众多,并非一人,所以称“宋人”。死者不幸遭遇战乱,并没有该杀的罪过,所以不写其名。」汪克宽说:「宋昭公正处在守丧期间,第二年又杀害司马并驱逐司城。《春秋》记载“宋公王臣去世”,“宋国人杀害了他们的大夫”,第二年又记载“宋国人杀害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的司城来投奔”,以此来显示继位君主的无道。先君尚在殡宫,国人就作乱杀害大夫;过了一年,掌管兵权的官员被杀,守护国家的官员被逐,都记载为“宋人”,那么昭公作为国君的能力就可知了。不到十年,就发生了帅甸弑君的大恶,经书将大恶归咎于宋人,以此来完备地责备昭公,他不足以作为宋人的君主。」余光说:「成公尚在殡宫,昭公首先成为动乱的根源,致使公族构难,大夫遭殃,他的不君道表现得很严重。然而他本来是与郑国勾结的,为什么不称其名?这一定是跟随国君行昏乱之事的人。后来昭公被弑,荡意诸不能与孔父、仇牧、苟息并列,这就是大夫不称其名的义理所在。】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令,力呈反。蔑,公作昧。奔上有以师字】

左传【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却之难。」乃多与之徒卫。穆嬴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嫡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惟子之怨。』今君虽终,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箕郑居守。赵盾将中军,先克佐之。荀林父佐上军。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歩招御戎,戎津为右。及堇隂,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则賔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逐冦如追逃,军之善政也。」训卒,利兵,秣马,辱食,潜师夜起。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辞若何?不然,将及。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为寮,吾尝同竂,敢不尽心乎?」弗聼。为赋《板》之三章,又弗听。及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于秦,曰:「为同寮故也。」士会在秦三年,不见士伯。其人曰:「能亡人于国,不能见于此,焉用之?」士季曰:「吾与之同罪,非义之也,将何见焉?」及归,遂不见】

【董,阴。杜注:晋地。刳首,杜注:令狐在河东,与刳首相接。案:令狐今平阳府猗氏县地。《水经注》:刳首在西三十里,当在今荥河、临晋间也】

公羊【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

谷梁【不言出,在外也。辍战而奔秦,以是爲逃军也】

胡传【案左氏:襄公卒,大子幼,晋人欲立长君,赵孟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以师纳之。襄夫人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舍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诸大夫畏逼,乃背先蔑,立灵公。赵盾将中军以御秦,潜师夜起,败秦师于令狐。先蔑奔秦。程氏以爲晋不谢秦,秦纳不正,皆罪也,故称人。晋惧秦之不肯,已而击之,是晋人爲志乎是战者也,故书及,其贬之如此者,使后世臣子慎于废立之际,不可忽也。治乱存亡,系国君之废立,事莫重于此矣,而可以有误乎?奕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况置君而可以不定乎】集说【孙氏复曰:秦、晋自殽之役结怨,用兵偿报不已,故自是不复名将帅,但曰某人、某人而已。言战不言败者,胜负敌也。先蔑书者,不可言晋人故也;不言出者,明自军中而去。王氏沿曰:既贬宣子,又贬秦伯,罪各当诛。陈氏傅良曰:宋襄公纳齐孝公,战于甗,贬称师;秦康公送晋公子雍,战于令狐,贬称人。秦、晋之交兵,于是再世。自令狐之后,不悉书矣。八年秦伐晋取武城不书,十年晋伐秦取少梁不书。张氏洽曰:如左氏说,则当书「晋人败秦师于令狐」,今书「晋及秦战」,又不言败者,交贬之也。然二国之兵,晋曲尤甚,故秦伯、赵盾皆称人,而特以晋及,且不书秦师之败,深罪晋人置君而不定也。黄氏仲炎曰:平其心以观天下之故,则是非利害未尝不甚明;一或锢于贪欲之私,则如逐鹿者不见泰山矣。观荀林父之戒先蔑者,平心之言也,故卒不逃其所料。惟先蔑之意在于觊觎立君之功,而不暇择焉,将以求福,乃更得祸,此可爲行险者之戒矣。汪氏克寛曰:晋襄以前年八月卒,十月葬矣,秦人岂不知其已立君,而至是始纳公子雍▯?盖赵盾始议求长君,而中变其说;秦人虽知其立灵公,而欲以重兵彊纳公子雍以争。】国也。夫康公始爲大子,送舅氏而念母之不见,故作《渭阳》之诗,是固良心也。今乃纳庶孽而夺嫡甥之位,自是兵争不息,岂非怨欲害乎良心而然欤?不然,《春秋》释秦而専罪赵盾矣】

【案《公羊》此偏战也,又云此晋先昧也。其称人何?贬。曷爲贬?外也。其外奈何?

译戊子日,晋国人与秦国人在令狐交战,晋国的先蔑逃奔到秦国。

《左传》记载:秦康公护送公子雍到晋国,说:“晋文公回国即位时没有护卫,所以发生了吕氏、郤氏的祸难。”于是多给他随从护卫。穆嬴每天抱着太子在朝廷上哭泣,说:“先君有什么罪?他的继承人又有什么罪?舍弃嫡子不立,却到国外去迎立国君,将要把这个太子安置在哪里呢?”走出朝廷,就抱着太子到赵氏家中,向赵宣子磕头,说:“先君捧着这个太子托付给您,说:‘这个太子如果有才能,我就受您的恩赐;如果没有才能,我就只怨恨您。’现在先君虽然已经去世,他的话还在耳边,抛弃他怎么办?”赵宣子和众大夫都忌惮穆嬴,并且畏惧太子的逼迫,于是违背先蔑的意愿而立灵公,以抵御秦军。箕郑留守都城。赵盾率领中军,先克辅佐他。荀林父辅佐上军。先蔑率领下军,先都辅佐他。步招驾车,戎津担任车右。军队到达堇阴,赵宣子说:“我们如果接受秦国,秦国就是宾客;不接受,秦国就是寇贼。既然已经不接受了,却又拖延军队行动,秦国将会产生异心。先敌行动以夺取敌人的士气,是军队中好的谋略;驱逐寇贼如同追赶逃犯,是军队中好的政令。”于是训练士兵,磨利兵器,喂饱战马,让士兵吃干粮,秘密行军连夜出发。戊子日,在令狐击败秦军,一直追到刳首。己丑日,先蔑逃奔秦国,士会跟随他。先蔑出使秦国时,荀林父劝阻他,说:“夫人和太子还在,却到国外去迎立国君,这必定行不通。您以生病为由推辞怎么样?不然,将会连累到您。由代理卿的人前往就可以了,何必是您呢?同官为僚,我曾与您同僚,怎敢不尽心呢?”先蔑不听。荀林父为他吟诵《诗经·板》的第三章,他仍然不听。等到先蔑逃亡,荀伯把先蔑的家属以及器具财物都送到秦国,说:“这是为了同僚的缘故。”士会在秦国三年,不见士伯。有人问:“能在国内使人逃亡,却不能在这里相见,要他有什么用?”士季说:“我与他同罪,并不是认为他的行为合乎道义,还见什么呢?”等到回国,于是就不再相见。

《公羊传》:为什么不说是军队大败?因为双方势均力敌。为什么不说是出国?因为先蔑一直留在国外。

《谷梁传》:不说是出国,是因为他在外。停止战斗而逃奔秦国,因此被视为逃军。

《胡传》:查《左传》:襄公去世,太子年幼,晋国人想要拥立年长的君主,赵孟派先蔑到秦国迎接公子雍。秦康公率领军队护送他。襄夫人每天抱着太子在朝廷上哭泣,说:“舍弃嫡子不立,却到国外去迎立国君,将要把这个太子安置在哪里呢?”众大夫畏惧逼迫,于是违背先蔑,立灵公。赵盾率领中军抵御秦军,秘密行军连夜出发,在令狐击败秦军。先蔑逃奔秦国。程氏认为晋国不向秦国道歉,秦国拥立不正,都有罪过,所以称人。晋国害怕秦国不肯,随后攻击他们,这是晋人有意求战,所以书写“及”,其贬斥如此,是让后世臣子在废立之际谨慎,不可疏忽。治乱存亡,系于国君的废立,事情没有比这更重的了,怎么可以有失误呢?下棋的人举棋不定,不能战胜对手,何况拥立国君怎么能不坚定呢?

集说:孙氏复说:秦、晋自殽之战结怨,用兵报复不已,所以从此不再称名将帅,只说某人、某人而已。言战不言败,是因为胜负相当。先蔑被书写,是因为不能说晋人;不言出,是明确他从军中离去。王氏沿说:既贬斥赵宣子,又贬斥秦伯,罪各当诛。陈氏傅良说:宋襄公拥立齐孝公,战于甗,贬称师;秦康公护送晋公子雍,战于令狐,贬称人。秦、晋交兵,至此再世。自令狐之后,不再详细书写了。八年秦伐晋取武城不书,十年晋伐秦取少梁不书。张氏洽说:如《左传》所说,则应当书写“晋人败秦师于令狐”,现在书写“晋及秦战”,又不言败,是交相贬斥。然而两国的军队,晋国理亏更甚,所以秦伯、赵盾都称人,而特意以晋及,且不书秦师之败,深罪晋人拥立国君而不坚定。黄氏仲炎说:平心观察天下之事,则是非利害未尝不明;一旦禁锢于贪欲之私,就像逐鹿者看不见泰山了。看荀林父告诫先蔑的话,是平心之言,所以最终没有逃脱他的预料。只有先蔑的意思在于觊觎拥立国君的功劳,而不暇选择,将以求福,反而得祸,这可以作为行险者的警戒。汪氏克宽说:晋襄公前年八月去世,十月安葬了,秦人难道不知道他已经立君,而到这时才开始拥立公子雍吗?大概赵盾起初商议拥立长君,而中途改变说法;秦人虽然知道他们立了灵公,却想用重兵强行拥立公子雍以争夺。

国家啊。秦康公起初为太子,送舅氏而思念母亲不见,所以作《渭阳》之诗,这是固有的良心。现在却拥立庶孽而夺取嫡甥之位,从此兵争不息,难道不是怨恨欲望害了良心而这样吗?不然,《春秋》会宽恕秦而专罪赵盾了。

查《公羊传》:这是偏战,又说这是晋先昧。称人是什么意思?贬斥。为什么贬斥?因为他在外。他在外怎么样?

以师外也。以是战爲偏战,而以晋人爲指先昧,是不知晋三军之在行,而将中军者之爲赵盾也。然先蔑既将下军,而又奔秦,即以爲逃军亦可,故删节《公羊》而存《谷梁】

译因为军队在外作战的缘故。因此将这场战争称为“偏战”,并认为晋国将领先蔑是轻率冒进,这是不了解晋国三军正在行军途中,且统帅中军的是赵盾。然而先蔑既然已经统领下军,却又逃往秦国,那么认为他临阵脱逃也是可以的,所以删减了《公羊传》的说法而保留《谷梁传》的观点。

狄侵我西鄙

左传【狄侵我西鄙,公使告于晋。赵宣子使因贾季问酆舒,且让之。酆舒问于贾季曰:「赵衰、赵盾孰贤?」对曰:「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

集说【许氏翰曰:「狄惩箕之败,四年间一侵齐,而未敢肆。至是复侵鲁、侵齐、侵宋、侵卫,晋襄既没,莫之忌矣。」高氏闶曰:「鲁间晋难而伐邾,则狄亦间晋难而侵鲁。圣人书此,罪鲁之不自正也。」张氏洽曰:「间秦、晋之争也。」湛氏若水曰:「晋襄既没,霸业陵替,秦晋交争,狄人窥伺其间,大肆内侵,故侵鲁、侵齐、侵宋、侵卫之事渐见矣】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扈,杜注:郑地荥阳卷县西北有扈亭。今在河南开封府原武县西北】

左传【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晋侯立故也。公后至,故不书所防。凡防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

  谷梁【其曰诸侯略之也】

胡传【诸侯会晋赵盾盟于扈,爲晋侯立也。诸侯不序,见公之不及于会也。文公怠惰,事多废缓,既约晋盟,而复后至,故隐其不及,罪公之不能自彊于政治。鲁自是日益衰矣】

集说【赵氏匡曰:「诸侯不序,公不得与之盟也,而曰『公防诸侯盟』者,言公附于载书也。载书不可从,附与盟主之大夫敌焉也,责公不早赴而自取其耻尔。」刘氏敞曰:「公羊曰:『诸侯不可使与公盟,昳晋大夫使与公盟。』非也。在会者皆诸侯也,既与公盟矣,又何云眣晋大夫乎?且诸侯不欲与鲁侯盟,乃敢眣晋大夫使之盟乎?皆事之不然者也。」孙氏觉曰:「《春秋》书『及某大夫盟』者,惟二例耳,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蔇』及此『晋大夫』是也。蔇之盟,齐襄被弑而无知见讨,小白在外而未入,齐方无君,齐之大夫不求盟以纾国之难,则安危未可知,于是权宜与公盟。齐无君,大夫盟公,非大夫之罪,是以不名而曰『齐大夫』也。晋襄已葬,灵公尚防,晋之大夫求盟诸侯以绍先君之业,而诸侯皆会,晋之嗣君幼不能盟,则大夫权宜而盟诸侯,以大夫伉诸侯则有罪矣。然不幸而值幼君,则不可不假一时之权,是以不名而曰『晋大夫』也。《春秋》之法,外臣而盟我君,皆书名以见其罪。不幸其国无君,若无知之乱,则齐之大夫得免焉。大夫而盟诸侯,亦书其名以见其罪。不幸其君薨而嗣子少,若灵公之在抱,则晋之大夫得免焉。舍是二者,未有不得罪于《春秋》者矣。《春秋》之法,前目后凡。扈之盟不序,而前无所见,以晋之大夫不名,不以诸侯之序而敌一大夫也。《春秋》通晋大夫之得盟诸侯,是以不列诸侯之爵也。」程子曰:「文公怠政事,多废缓,既约晋盟而复后至,故书『往防』而隠其不及。不序诸侯,以见其不在,故明年公子遂再往与晋盟也。」许氏翰曰:「诸侯何】

【不序大夫扈,何之?以会不名大夫,而主盟诸侯,自始也。吴氏▯曰:「此经年书以诸侯者,皆前目后凡。前竝无诸国之目,若无《左传》,则不知其为齐、宋、卫、陈、郑、许、曹七国之君。不列叙诸国而但言诸侯,以无盟主而大夫彊合诸国之君,故略之也。」李氏亷曰:「文公之编,三会于扈,皆止书诸侯。左氏以十五年盟扈书诸侯,无能爲也;十七年会扈书诸侯,无功也。是则总称诸侯者,皆罪诸侯也。此总称诸侯,爲公后至也。诸侯皆在,公独后至,故讳公罪而归责于诸侯,若言诸侯无功然,所以辟公之不敏也。」汪氏克寛曰:「经书大夫之盟不书名氏者三:庄公九年书及齐大夫盟,时襄公已弑,桓公未入,齐无君,当国大夫自为主而与庄公盟,故大夫不书名氏;此年赵盾初立灵公,亦若晋无君然,故赵盾亦不书名氏;湨梁之会,诸侯皆在,而十一国之大夫自盟,则诸国皆若无君矣,故亦但书大夫盟。扈之盟书晋大夫,霸主失政也;湨梁之盟书大夫,则诸侯皆失政矣】

【案诸侯不序,左氏以爲公后至,刘氏敞、孙氏觉皆驳之

译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左传》【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公派使者向晋国报告。赵宣子派贾季去询问酆舒,并且责备他。酆舒向贾季问道:“赵衰和赵盾谁更贤能?”贾季回答说:“赵衰像冬天的太阳;赵盾像夏天的太阳。”】

集说【许翰说:“狄人因箕地之战的失败受到惩戒,四年间只侵犯了一次齐国,而不敢肆意妄为。到了这时又侵犯鲁国、侵犯齐国、侵犯宋国、侵犯卫国,晋襄公已经去世,没有人能制约他们了。”高闶说:“鲁国趁晋国发生变故而攻打邾国,那么狄人也趁晋国发生变故而侵犯鲁国。圣人记载这件事,是谴责鲁国不能自我端正。”张洽说:“这是趁秦国和晋国争斗的空隙。”湛若水说:“晋襄公已经去世,霸业衰落,秦国和晋国互相争斗,狄人窥伺其间,大肆向内侵犯,所以侵犯鲁国、侵犯齐国、侵犯宋国、侵犯卫国的事件逐渐出现了。”】

秋季八月,鲁公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扈,杜预注:郑国地,荥阳卷县西北有扈亭。现在在河南开封府原武县西北】

《左传》【秋季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同晋国的赵盾,在扈地结盟,是为了确立晋侯的地位。鲁公最后到达,所以不记载所防备的对象。凡是防备诸侯而不记载所会合的对象,是因为迟到。迟到不记载其国名,是为了避开不敏捷的指责】

《谷梁传》【这里说“诸侯”,是省略了具体国名】

胡安国《春秋传》【诸侯会同晋国赵盾在扈地结盟,是为了确立晋侯的地位。诸侯不排列次序,显示出鲁公没有赶上会盟。文公怠惰,事情多废弛迟缓,既已约定与晋国结盟,却又最后到达,所以隐去其未赶上的事实,谴责文公不能在政治上自我振作。鲁国从此日益衰微了】

集说【赵匡说:“诸侯不排列次序,鲁公不能与他们结盟,却说‘鲁公防备诸侯结盟’,是说鲁公附在盟书上。盟书不可随从,附与盟主的大夫地位相等,是责备鲁公不早赴会而自取其辱罢了。”刘敞说:“《公羊传》说:‘诸侯不可让与鲁公结盟,却让晋国大夫与鲁公结盟。’这是不对的。在会盟中的都是诸侯,既然与鲁公结盟了,又为什么说让晋大夫与鲁公结盟呢?况且诸侯不想与鲁侯结盟,难道敢让晋大夫使之结盟吗?这都是不符合事实的说法。”孙觉说:“《春秋》记载‘与某大夫结盟’的,只有两个例子,庄公九年‘鲁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以及这里的‘晋国大夫’就是。蔇地的结盟,齐襄公被杀而无知被讨伐,小白在外而未回国,齐国正没有君主,齐国的大夫不求盟以解除国家的危难,那么安危就不可知了,于是权宜与鲁公结盟。齐国没有君主,大夫与鲁公结盟,不是大夫的罪过,所以不称名而说‘齐大夫’。晋襄公已葬,灵公尚在襁褓,晋国的大夫求盟诸侯以继承先君的基业,而诸侯都来会盟,晋国的嗣君年幼不能结盟,于是大夫权宜与诸侯结盟,以大夫对抗诸侯则有罪了。然而不幸遇到幼君,就不能不借用一时的权宜,所以不称名而说‘晋大夫’。《春秋》的法度,外国臣子与我君结盟,都称名以显示其罪。不幸其国没有君主,像无知之乱,那么齐国的大夫可以免罪。大夫与诸侯结盟,也书写其名以显示其罪。不幸其君去世而嗣子年幼,像灵公尚在襁褓,那么晋国的大夫可以免罪。除了这两种情况,没有不得罪于《春秋》的了。《春秋》的法度,前文列举后文总括。扈地的结盟不排列次序,而前文没有看到,因为晋国的大夫不称名,不以诸侯的次序来与一大夫对等。《春秋》通融晋国大夫得以与诸侯结盟,所以不排列诸侯的爵位。”程颐说:“文公怠于政事,多废弛迟缓,既约定与晋国结盟却又最后到达,所以记载‘前往防备’而隐去其未赶上的事实。不排列诸侯,以显示其不在场,所以第二年公子遂再次前往与晋国结盟。”许翰说:“诸侯为什么”

【不排列?大夫在扈地,为什么?因为会盟不称名大夫,而主持盟会的诸侯,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吴澄说:“这条经文用‘诸侯’来记载的,都是前文列举后文总括。前文并没有各国的列举,如果没有《左传》,就不知道他们是齐、宋、卫、陈、郑、许、曹七国的君主。不排列各国而只说诸侯,是因为没有盟主而大夫强行聚合各国的君主,所以省略了。”李廉说:“文公的编年,三次在扈地会盟,都只记载诸侯。《左传》认为十五年盟扈记载诸侯,是因为无能为力;十七年会扈记载诸侯,是因为没有功劳。这就是说总称诸侯的,都是谴责诸侯。这里总称诸侯,是因为鲁公最后到达。诸侯都在,唯独鲁公最后到达,所以隐讳鲁公的罪过而归责于诸侯,好像说诸侯没有功劳一样,以此来避开鲁公不敏捷的指责。”汪克宽说:“经书记载大夫结盟不称名氏的有三处:庄公九年记载与齐大夫结盟,当时襄公已被杀,桓公未入,齐国没有君主,当国的大夫自为主而与庄公结盟,所以大夫不称名氏;这一年赵盾刚立灵公,也像晋国没有君主一样,所以赵盾也不称名氏;湨梁的会盟,诸侯都在,而十一国的大夫自相结盟,那么各国都像没有君主一样,所以也只记载大夫结盟。扈地的结盟记载晋大夫,是霸主失政;湨梁的结盟记载大夫,则是诸侯都失政了。”

【按:诸侯不排列次序,《左传》认为是因为鲁公最后到达,刘敞、孙觉都驳斥了这种说法】

。刘氏又谓诸侯不序为欲治宋而后不能,与十五年盟扈、十七年会扈,左氏所谓诸侯无能爲、诸侯无功者,其意相合,似亦有理。然赵氏匡、胡氏安国皆主左氏,而程子又引遂会衡雍、讨扈后至爲证,故今仍从左氏焉。赵盾不名,胡▯谓盾内専废置其君,外彊诸侯爲此盟,故略而不名,非也。盾自新城以后皆以名书,惟此年盟扈以主幼而得无贬耳。孙氏觉之说,得之矣】

译刘氏又说,诸侯没有按次序排列,是因为想要治理宋国却未能做到,这与《左传》中“诸侯无能”、“诸侯无功”的说法意思相合,似乎也有道理。然而赵氏匡、胡氏安国都主张遵从《左传》,而程子又引用“遂会于衡雍”、“讨伐扈地后至者”作为证据,所以现在仍然遵从《左传》的说法。赵盾不称其名,胡氏认为赵盾对内专权废立君主,对外强迫诸侯参加这次盟会,所以省略不称其名,这是不对的。赵盾自从新城之会以后,史书都称其名,只有这一年盟会于扈地,因为君主年幼而得以不被贬斥。孙氏觉的说法,是正确的。

冬徐伐莒

集说【刘氏敞曰:「杜云『不书将帅,徐告辞略』,非也。▯云『徐伐莒,莒来请盟』,然则莒来告也。且徐不来告则已,苟其来告,若不称君,必当称将帅,岂亦自云『徐』而已乎?杜氏之意,固以谓从赴告,而向者『晋人战于令狐』,又何以云贬赵盾称人哉】

公孙敖如莒涖盟【公谷作莅】

左传【穆伯娶于莒,曰戴已,生文伯。其娣声已,生惠叔。戴已卒,又聘于莒。莒人以声已辞,则爲襄仲聘焉。冬,徐伐莒,莒人来请盟。穆伯如莒莅盟,且爲仲逆。及鄢陵,登城见之,羙自爲娶之。仲请攻之,公将许之。叔仲惠伯谏曰:「臣闻之,兵作于内爲乱,于外爲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启寇雠,若之何?」公止之。惠伯成之,使仲舍之,公孙敖反之,复爲兄弟如初。从之】

  谷梁【莅位也何也前定也】

集说【高氏闶曰:「莒爲徐所伐,故来求援,而请修洮之盟。敖娶于莒,故许其盟,而请往涖之。」赵氏鹏飞曰:「鲁有徐之患乆矣。自防禽受国,而有《费誓》之师。入春秋,服于齐桓之令,而不敢仇于诸侯。今霸王不作,徐将爲鲁患。彼其伐莒,盖所以撼鲁也。公孙敖于是往盟于莒,修僖公洮、向之好,协谋以备徐也。」呉氏▯曰:「鲁臣毎欲娶妇,必请于君,行聘会之礼,假公事以遂其私,君之无政,臣之无礼也。况敖代弟逆,名尤不正,卒以淫奔,禽兽之行也。」湛氏若水曰:「莒以弱小之国,见伐于徐,公孙敖如盟以救之,似礼矣。而敖之意不在于救莒,因盟莒以为迎娶之地,假公以圗私,济邪以害正。故《春秋》书之,使人考其迹,知其心,而非礼自见矣】

附录《左传【晋郤缺言于赵宣子曰:「日卫不睦,故取其地,今已睦矣,可以归之。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懐非威非懐何以示徳无徳何以主盟?子为正卿,以主诸侯,而不务徳将若之何?《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壊九功之徳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徳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义而行之,谓之徳礼。无礼不乐,所由叛也。若吾子之徳莫可歌也,其谁来之?盍使睦者歌吾子乎?」宣子说之】

【壬襄王三寅十三年】八年【晋灵二年、齐昭十四年、卫成十六年、蔡荘二十七年、郑穆九年、曹共三十四年、陈共十三年、▯桓十八年、宋昭公杵臼元年、秦康二年、楚穆七年】

  春王正月

附录《左传【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且复致公壻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竟。申,杜注:郑地,当在郑州汜水县界】

  夏四月

附录《左传【夏,秦人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左传【秋襄王崩】

集说【史记》:「襄王崩,子顷王壬臣立。顷王六年崩。」陆氏淳曰:「顷王不书崩】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盾徒本反,雍于用反】左传【晋人以扈之盟来讨,冬,襄仲会晋赵孟,盟于衡雍,报扈之盟也】

集说【高氏闶曰:「衡雍,晋文公会诸侯朝王之处也。夫天王崩,诸侯不奔丧,而盾遂皆国之正卿,乃自相会盟于王畿之内,恶莫大焉。」任氏公辅曰:「晋、鲁之用事者会盟,政在大夫矣。」张氏洽曰:「后汉河南卷县有垣▯城,古衡雍也,与扈相近。自晋文翟泉之盟,付之诸大夫,文公复以国事付之公子遂,而不知一国之礼乐征伐皆自公子遂出,此敬嬴所以得窥伺间隙,私事之以胚胎杀适立庶之祸也。」汪氏克寛曰:「大夫専盟始此。前此盟翟泉,犹有僖公在会也。自是而有袁娄之盟,鸡泽、湨梁,诸侯皆在而大夫自盟矣。于宋、于虢,则晋、楚大夫狎主齐盟,而诸侯不复在矣。其事自衡雍之盟始也。况当是时,仲遂已有无君之心,而晋讨文公之盟扈,必要仲遂防血而后信,亦犹成公之沙随不得见,而季孙行父防晋郤犨盟于扈;昭公吊少姜,不见纳,而季孙宿如

译冬天,徐国攻打莒国。

集说【刘敞说:“杜预说‘不记载将帅,是因为徐国报告的言辞简略’,这是不对的。杜预说‘徐国攻打莒国,莒国来请求结盟’,那么就是莒国来报告了。况且徐国如果不来报告也就罢了,如果它来报告,如果不称国君,就应当称将帅,难道也会只自称‘徐’吗?杜预的意思,本来就是认为依据赴告的辞令,但先前‘晋人在令狐作战’,又为什么说贬低赵盾而称‘人’呢?”】

公孙敖前往莒国主持盟会【《公羊传》《谷梁传》作“莅”】

左传【穆伯在莒国娶妻,名叫戴己,生了文伯。他的妹妹声己,生了惠叔。戴己死后,穆伯又在莒国聘娶。莒国人用声己推辞,于是为襄仲聘娶。冬天,徐国攻打莒国,莒国人来请求结盟。穆伯前往莒国主持盟会,并且为襄仲迎娶。到了鄢陵,登上城墙看见声己,因为自己娶她而认为她美丽。襄仲请求攻打她,鲁公将要答应。叔仲惠伯劝谏说:“我听说,兵祸起于国内称为乱,起于国外称为寇。寇尚且会波及他人,乱则是自己招致。如今臣下作乱而君上不禁止,从而招致寇仇,该怎么办?”鲁公制止了襄仲。惠伯成全了这件事,让襄仲放弃声己,公孙敖把她送回去,兄弟俩又像当初一样和好。鲁公听从了他们的意见。】

谷梁传【“莅”是就位的意思。为什么?因为事先已经约定了。】

集说【高闶说:“莒国被徐国攻打,所以来请求援助,并请求重修洮地的盟约。公孙敖在莒国娶妻,所以答应结盟,并请求前往主持。”赵鹏飞说:“鲁国遭受徐国的祸患已经很久了。自从防禽接受国家,就有《费誓》的军队。进入春秋时期,服从齐桓公的命令,而不敢与诸侯结仇。如今霸主不再兴起,徐国将成为鲁国的祸患。它攻打莒国,大概是为了动摇鲁国。公孙敖在这个时候前往莒国结盟,重修僖公在洮、向两地的好意,共同谋划以防备徐国。”吴澄说:“鲁国的大臣每次想娶妻,一定要向国君请示,举行聘问和会合的礼仪,借公事来成全私欲,这是国君没有政令,大臣没有礼法。何况公孙敖代替弟弟迎娶,名义尤其不正,最终导致淫奔,这是禽兽的行为。”湛若水说:“莒国作为弱小的国家,被徐国攻打,公孙敖前往结盟以救援它,似乎合乎礼义。但公孙敖的本意不在于救援莒国,而是借结盟莒国作为迎娶的地点,借公事图谋私利,助长邪恶而损害正道。所以《春秋》记载这件事,让人考察他的行迹,了解他的内心,不合礼义自然就显现出来了。”】

附录《左传【晋国的郤缺对赵宣子说:“往日卫国不和睦,所以夺取了它的土地,现在已经和睦了,可以归还给它。背叛而不讨伐,凭什么显示威严?顺服而不安抚,凭什么显示怀柔?没有威严没有怀柔,凭什么显示德行?没有德行,凭什么主持盟会?您作为正卿,主持诸侯,却不致力于德行,将怎么办?《夏书》说:‘用美善告诫他们,用威严督责他们,用九歌劝勉他们,不要败坏九功的德行。九功的德行都可以歌颂,称为九歌。六府、三事,称为九功。水、火、金、木、土、谷,称为六府。端正德行、利用万物、丰厚民生,称为三事。合乎义理地实行,称为德礼。没有礼就不快乐,这就是背叛的原因。如果像您这样的德行没有可以歌颂的,谁会来归附?何不让和睦的人歌颂您呢?”宣子很高兴。】

【壬年,周襄王三年,寅年,鲁僖公十三年】八年【晋灵公二年、齐昭公十四年、卫成公十六年、蔡庄公二十七年、郑穆公九年、曹共公三十四年、陈共公十三年、〇桓公十八年、宋昭公杵臼元年、秦康公二年、楚穆王七年】

春天,周王的正月。

附录《左传【八年春天,晋侯派解扬把匡、戚的田地归还给卫国,并且重新给予公婿池的封地,从申地直到虎牢的边境。申,杜预注:郑国的地方,应当在郑州汜水县境内。】

夏天,四月。

附录《左传【夏天,秦国人攻打晋国,夺取武城,以报复令狐之战。】

秋天,八月戊申日,周天子逝世。

左传【秋天,襄王逝世。】

集说【《史记》:“襄王逝世,儿子顷王壬臣即位。顷王六年逝世。”陆淳说:“顷王不记载逝世。”】

冬天,十月壬午日,公子遂会见晋国的赵盾,在衡雍结盟【盾音徒本反,雍音于用反】左传【晋国人因为扈地盟会的缘故来讨伐,冬天,襄仲会见晋国的赵孟,在衡雍结盟,这是报复扈地盟会的事。】

集说【高闶说:“衡雍,是晋文公会合诸侯朝见周王的地方。周天子逝世,诸侯不去奔丧,而赵盾、公子遂都是各国的正卿,竟然在王畿之内私自结盟,没有比这更大的罪恶了。”任公辅说:“晋国、鲁国的执政者结盟,政令在大夫手中了。”张洽说:“后汉河南卷县有垣雍城,就是古代的衡雍,与扈地相近。自从晋文公在翟泉结盟,把国事托付给各位大夫,文公又把国事托付给公子遂,却不知道一国的礼乐征伐都出自公子遂,这就是敬嬴得以窥伺间隙,私下侍奉他,从而酿成杀害嫡子立庶子的祸患的原因。”汪克宽说:“大夫专断盟会开始于此。在此之前盟会于翟泉,还有僖公在会。从此而有袁娄之盟,鸡泽、湨梁,诸侯都在而大夫私自结盟了。在宋国、在虢国,则是晋、楚大夫频繁主持齐盟,而诸侯不再参加了。这件事从衡雍之盟开始。况且当时,仲遂已经有无君之心,而晋国讨伐文公在扈地的盟会,一定要仲遂歃血才相信,也就像成公在沙随不得见面,而季孙行父代替晋国的郤犨在扈地结盟;昭公吊唁少姜,不被接纳,而季孙宿前往……】

晋,驯致干侯之次,晋不能修方伯之职,而意如会荀跞于适歴矣。三桓専鲁,六卿分晋,岂一朝一夕之故哉】

译晋国逐渐沦落到仅能位列诸侯末等的境地,晋国无法履行方伯的职责,而季意如却在适歴与荀跞相会。三桓专权于鲁国,六卿瓜分晋国,这难道是朝朝夕夕之间形成的结果吗?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雒音洛。雒戎,《公》作伊雒戎。暴,杜注:郑地。《路史》曰:暴辛公采地,一曰暴隧】

  左传【遂防伊雒之戎】

胡传【春秋》记约而志详,其书「公子遂盟赵盾及雒戎」,何辞之赘乎?曰:圣人所以别内外也】集说【刘氏敞曰:左氏曰:「珍之也。」言遂权与戎盟,得事之宜,故襃称公子,非也。若两称公子爲襃者,僖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则贬矣,彼不谓贬,何邪?孙氏觉曰:盟于衡雍,盟于暴,一公子遂耳,壬午、乙酉,四日耳。公子遂一人,相去四日之间而行二事,于经可以言遂也。然不曰遂者,衡雍之盟与暴之盟,皆受命于其君而后行事,非继事之谓,是以不曰遂也。苏氏辙曰:公子遂旣盟赵盾,四日而盟雒戎,皆公命也。何以知其皆公命也?以其书雒戎之盟与书赵盾之盟一也。张氏洽曰:盟盾未几,而遂会雒戎,不以遂事言之,所以辨内外也。李氏亷曰:内大夫特盟外大夫二:公子遂防晋赵盾盟衡雍,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是也。此皆权臣専行之事,而此为造端。《春秋》于翟泉歴贬诸国大夫,而此无讥焉,盖不胜讥矣】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公无而字】

左传【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币奔莒,从已氏焉】

胡传【案左氏:「公孙敖奔莒,从已氏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寡欲者养心之要,欲而不行,可以爲难矣。」敖如京师,其书不至而复者,言敖无入使于周之意,惟己氏之欲从也】

集说【陆氏淳曰:「还者,事毕;复者,未毕。师还,公还自晋,归父还自晋,士匄闻齐侯卒乃还,皆不当更徃,又竝合礼,故曰『还,事毕也』。公如晋,至河乃复;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仲遂至黄乃复,皆事未毕而复也。」孙氏复曰:「公孙敖如京师,吊丧也。不至而复,丙戌奔莒。文公不能诛敖,得以自恣,文公之恶亦可见矣】

【不言所至者,举京师爲重也。刘氏敞曰:「何以不言出?受命矣,自外出也。大夫受命而出,君言不宿于家。臣子大受命,则何以不言其至?近也。曷为或言而复,或言乃复?乃难乎而也。」朱子曰:「丈定云:『色出于性,淫出于气。』其説原于上蔡,此殊分得不是。大凡出于人身上道理,固皆是性。色固性也,然不能节之以礼,制之以义,便是恶。孟子云:『君子不谓性。』其语便无病。」又曰:「只不至而复,便是大不恭。鲁亦不再使人徃,皆罪也。文定只贬他从已氏之过,经文原不及此事。」张氏洽曰:「国君为天子斩衰,敖受命以赴天王之丧,废君命而徒返,已为不赦之罪,况懐桑中之行而淫奔乎?文公容其复而奔,鲁之无政刑也。」宋氏宜春曰:「公不奔防而卿行,是诸侯不有天子也;敖如京师不至复,是大夫不有诸侯也。」黄氏仲炎曰:「观遂之専,敖之恣,则文公之不能制其臣可知矣。」汪氏克寛曰:「敖岂惟无王,实以无君。文公既不加壅命之谴于敖,又不遣他卿如京师,况天王之防,赴告及鲁,已三越月。仲遂盟戎,近在王都之侧,若防闻知,徐徐遣敖,方共吊事,又且敖不至而亟还。以防考妣之戚,而恝然忘情,不啻秦越,亦不思僖公母子之防,王臣将命者至再而至三也。经书乙酉公子遂会雒戎,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非独着敖之罪,举鲁国君臣之罪,皆不逃圣笔之诛矣】

【案不至而复,经文甚眀。孙氏以为中道而返者,得之。诸家谓受命不行者,非也。若果不行,圣人何难防实以书之乎】

  螽【螽公作▯】

集说【何氏休曰:「先是公如晋,公子遂、公孙敖比出,不可使,势夺于大夫,烦扰之应。」杜氏预曰:「为灾故书】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左传【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夫人因戴氏之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钟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司马握节以死。司城荡意诸来奔,效节于府人而出。公以其官逆之,皆复之】胡传【初,宋昭公将去羣

译乙酉日,公子遂会见洛水一带的戎人,在暴地结盟。

左传说:公子遂防备伊水和洛水一带的戎人。

胡安国说:《春秋》记载简约而意旨详尽,它记载“公子遂与赵盾结盟以及会见洛戎”,为什么辞句如此繁赘呢?回答说:这是圣人用来区别内外关系的。

集解说:刘敞说:左氏说:“这是褒奖他。”意思是说公子遂有权与戎人结盟,符合事理适宜,所以褒称他为公子,这是不对的。如果两称公子就是褒奖,那么僖公三十年“公子遂前往京师,又前往晋国”,就是贬斥了,那为什么不认为是贬斥呢?孙觉说:在衡雍结盟,在暴地结盟,都是公子遂一个人,壬午日到乙酉日,只有四天而已。公子遂一个人,相隔四天之间做了两件事,在经文中可以说“遂”(接着做)。然而不说“遂”的原因,是衡雍之盟与暴地之盟,都是接受了国君的命令后才行事,不是紧接着前事的意思,所以不说“遂”。苏辙说:公子遂已经与赵盾结盟,四天后又与洛戎结盟,这都是国君的命令。怎么知道都是国君的命令呢?因为记载洛戎之盟与记载赵盾之盟的体例是一样的。张洽说:与赵盾结盟不久,公子遂又会见洛戎,不说是接着前事做的,是为了辨别内外关系。李廉说:内大夫单独与外大夫结盟的有两例:公子遂防备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季孙行父与晋国郤犨在扈地结盟就是。这都是权臣专断行事的事情,而这是开端。《春秋》对翟泉之盟历贬各国大夫,而这里没有讥讽,大概是因为讥讽不过来了。

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

左传说:穆伯前往周王室吊丧,没有到达,带着财物逃奔到莒国,跟随己氏去了。

胡安国说:查考左氏说:“公孙敖逃奔到莒国,是跟随己氏。男女之情是人类最大的欲望,减少欲望是修养心性的关键,有欲望而不行动,可以说是难能可贵了。”公孙敖前往京师,经文记载“没有到达就返回”,是说公孙敖没有出使周王室的意思,只是己氏想要跟随他罢了。

集解说:陆淳说:“‘还’,是事情完毕;‘复’,是事情没有完毕。军队返回,国君从晋国返回,归父从晋国返回,士匄听说齐侯去世才返回,都是不应当再去,并且符合礼制,所以说‘还,是事情完毕’。国君前往晋国,到了黄河就返回;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仲遂到了黄地就返回,都是事情没有完毕就返回。”孙复说:“公孙敖前往京师,是去吊丧。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文公不能诛杀公孙敖,让他得以放纵自己,文公的恶行也可以看到了。”

【不说到达哪里,是因为举出京师更为重要。刘敞说:“为什么不说是‘出’?因为接受了命令,从外面出发。大夫接受命令而出,国君不说他在家住宿。臣子大大接受命令,那么为什么不记载他到达?因为距离近。为什么有的说‘复’,有的说‘乃复’?‘乃’表示难以做到。”朱熹说:“程颐说:‘好色出于本性,淫乱出于气质。’这个说法源于谢良佐,这区分得不错。大凡出于人身上的道理,固然都是本性。好色固然也是本性,然而不能用礼来节制,用义来制约,就是恶。孟子说:‘君子不认为这是本性。’这话就没有毛病。”又说:“只是没有到达就返回,就是极大的不恭敬。鲁国也不再派人前往,都是罪过。程颐只贬斥他跟随己氏的过错,经文原本没有涉及这件事。”张洽说:“国君为天子服斩衰之丧,公孙敖接受命令去赴天王的丧事,废弃君命而空手返回,已经是不可赦免的罪过,何况怀着桑中之行的念头而淫奔呢?文公容许他返回并逃奔,鲁国没有政令刑罚了。”宋宜春说:“国君不亲自前往吊丧而由卿前往,是诸侯不尊重天子;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是大夫不尊重诸侯。”黄仲炎说:“看仲遂的专断,公孙敖的放纵,就知道文公不能控制他的臣子了。”汪克宽说:“公孙敖不仅无视天子,实际上也是无视国君。文公既不对公孙敖加以谴责,又不派遣其他卿前往京师,何况天王的丧事,通报到达鲁国,已经过了三个月。仲遂与戎人结盟,近在王都旁边,如果公孙敖得知,慢慢派遣公孙敖,共同办理吊丧之事,况且公孙敖没有到达就急忙返回。以考妣去世的悲痛,却冷漠忘情,不像秦越人那样疏远,也不想想僖公母子的丧事,王臣奉命而来了一次又一次。经文记载乙酉日公子遂会见洛戎,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到莒国,不仅揭露公孙敖的罪过,鲁国君臣的罪过,都不能逃脱圣人的笔诛。”

【查考没有到达就返回,经文非常明白。孙氏认为是中途返回,是对的。各家认为是接受命令而不执行,是不对的。如果真的不执行,圣人何必如实记载呢】

发生蝗灾。

集解说:何休说:“先前国君前往晋国,公子遂、公孙敖接连出使,不可使唤,权势被大夫夺取,烦扰的应验。”杜预说:“因为是灾祸所以记载。”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来投奔。

左传说:宋襄夫人,是周襄王的姐姐。宋昭公对她不礼貌。夫人依靠戴氏的族人杀死了襄公的孙子孔叔、公孙钟离以及大司马公子卬,都是昭公的党羽。司马握着符节而死。司城荡意诸来投奔,把符节交给府人后离开。国君用他的官职迎接他,都恢复了他们的官职。胡安国说:起初,宋昭公将要除去群

公子,乐豫以为不可,遂舎司马以让公子卬,则卬固昭公之党,欲専宋政,而昭公固欲以其弟卬自卫也。夫司马掌兵之官,不选众举贤,以素有威望为国人所畏服者使居其任,乃欲宠其私昵,鲜有不亡者矣。公子卭荡意诸皆以官举者,见主兵者不能其官,至于见杀;守土者不能其官,至于出奔;而其君不免失身见弑之祸,宜矣】

译公子乐豫认为这样做不可行,于是辞去司马之职以让给公子卬。而公子卬本来就是宋昭公的党羽,想要独揽宋国的政事,而宋昭公也确实想让自己的弟弟公子卬来保卫自己。司马是掌管军队的官职,不应当从众人中推举贤能,让向来有威望、被国人敬畏信服的人担任此职,却想要宠幸自己的亲信,很少有因此不导致国家灭亡的。公子卬、荡意诸等人都是因官职而被举荐的,看到掌管军事的人不能胜任其职,以至于被杀;守卫疆土的人不能胜任其职,以至于出逃奔亡;而他们的国君不免遭受失去自身、被弑杀的祸患,这是理所当然的。

集说【刘氏敞曰:「司马者何?司城者何?皆官举也。曷为皆官举?言不能其官也。不能其官者何?君弱、政乱、彊臣擅命。然则何以不名?非国讨也。非国讨,则孰讨之?华孙杀之,华孙逐之。曰:『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何?」曰:「是卿也,不能其官者,非他人之罪也。」又曰:「左氏云:『司马握节以死,司城效节以出,公以其官逆之』,故皆书官,非也。计司马握节,未如仇牧;司城奉身以退,不及荀息。而左氏推彼二人为贬,申此两人为贤,轻重贸易,莫甚于此。且身居乱兵之中,苟弃节偷生,则为大罪;握节而死,人臣之常耳。既无智力以御乱,又欲负节而私逃,亦大罪也。效节而出,自求免罪而已,未见可贵之羙也。鲁公庸人,不识大义,则妄以其官逆之,《春秋》亦何为珍之▯?」又曰:「公羊曰:『宋三世无大夫』,非也。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不举名氏,以谓宋无大夫也。今此举官,亦云无大夫。若实内娶无大夫者,都无所举是矣,或官举或不举,何哉?」又曰:「谷梁曰:『以其官称,无君之辞也』。郑康成解云:『谓无人君之徳』,皆非也。既有大夫矣,何谓无君?又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犨、郤至,并尸三卿,亦可谓无君徳者,则曷为不以官称之?」黎氏錞曰:「司马,典兵之官而杀之;司城,扞御之任而来奔,则主势孤矣,宜昭公卒死于弑。」胡氏宁曰:「列国大夫未有书官者,宋卿何以书?程氏云:『宋,王者之后,得自命官,故独书尔』。不备书,省词也。因公子卬、荡意诸不任二官之职,华孙以逆族而主兵权,所谓因事之变者而书之,亦犹鲁之郊禘云尔。」陈氏傅良曰:「未有书官者,于是官从其官,司马、司城是也;未有书字者,于是字从其字,子哀是也。」张氏洽曰:「司城,司空也。宋以武公名司空,讳之,故曰司城。」黄氏仲炎曰:「纪纲不立,政权纷乱,则君臣不能相保。且仕于乱邦,滥婴戮辱,非君子见几。」之道也,垂戒之义明矣。家氏▯翁曰:「司马、司城,皆国之柄臣。穆、襄之族连歳怙乱,固昭公有以致之。然爲司马、司城者,当思所以防患之计,乃置之弗戒,至于乗衅再作,司马死而司城奔,由昭公信任非人,以私昵宠臣而在列位,既不虑患于平日,复不制变于临时也。」吴氏▯曰:「宋人者,戴氏之族,非一人也,见昭公无政,而臣庶得以擅杀大夫也。」贺氏仲轼曰:「杀其大夫,所以志乱也,而此则専举二人;华督之事则书『及其大夫仇牧』,所以志节也,而此不称名氏,特变文以官书之者,盖以其官责之也,且见司马非人所得杀之官,而司城亦非意诸所得奔之官也】

【案大夫者,阶也;司马、司城者,官也。宋杀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犹云杀其大夫中之司马,而大夫中之司城来奔耳。大夫贯下,司马、司城言,攷之《周官》,卿非一人,有大宰、大司空、大宗伯等,大夫亦非一人,有小宰、小司徒、小宗伯等,可以知矣】

附录《左传【夷之搜,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而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先克曰:「狐、赵之勲,不可废也。」从之。先克夺蒯得田于堇阴。故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蒯得作乱】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七

<经部,春秋类,钦定春秋传说汇纂》>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八

【癸顷王夘元年】九年【晋灵三年、齐昭十五年、卫成十七年、蔡庄二十八年、郑穆十年、曹共三十五年、陈共十四年、杞桓十九年、宋昭二年、秦康三年、楚穆八年】

  春毛伯来求金【来求止此】

左传【九年春,毛伯衞来求金,非礼也。不书王命,未葬也】

公羊【毛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毛伯来求金,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无求而求,故讥之也】谷梁【求车犹可,求金甚矣】

集说【杜氏预曰:「求金以共葬事,虽逾年而未▯,故不称王使。」范氏甯曰:「凯曰:『求俱不可,在丧尤甚。』」

译集说【刘敞说:“司马是什么?司城是什么?都是官职名称。为什么都用官职名称?是说他们不能胜任官职。不能胜任官职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国君软弱、政治混乱、权臣专断命令。那么为什么不写他们的名字?因为不是国家讨伐他们。不是国家讨伐,那么是谁讨伐他们?华孙杀了他们,华孙驱逐了他们。说:‘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的司城来投奔’,这是什么意思?”回答说:“这是卿大夫,不能胜任官职的,不是别人的罪过。”又说:“《左传》说:‘司马握着符节而死,司城交出符节而出逃,国君用他们的官职迎接他们’,所以都书写官职,这是不对的。衡量司马握着符节而死,不如仇牧;司城保全自身而退避,比不上荀息。而《左传》推崇那两个人为贬斥,申说这两个人为贤德,轻重颠倒,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况且身处乱军之中,如果抛弃节操苟且偷生,就是大罪;握着符节而死,是人臣的本分罢了。既然没有智谋力量来抵御祸乱,又想背负节操私自逃跑,也是大罪。交出符节而出逃,只是自己求免罪过罢了,没看到什么可贵的美德。鲁公是个庸人,不识大体,就胡乱用他们的官职迎接他们,《春秋》又为什么要珍视他们呢?”又说:“《公羊传》说:‘宋国三代没有大夫’,这是不对的。僖公二十五年,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不举出名字姓氏,是因为认为宋国没有大夫。现在举出官职,也说没有大夫。如果实在因为内娶而没有大夫,那就什么都不举出才是对的,或者举出官职或者不举出,为什么呢?”又说:“《谷梁传》说:‘用他们的官职称呼,是没有国君的说法’。郑玄解释说:‘是说没有国君的德行’,这都是不对的。既然有大夫了,为什么说没有国君?又如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郤锜、郤犨、郤至,并杀害三位卿,也可以说是没有国君德行的,那么为什么不按官职称呼他们?”黎錞说:“司马,是掌管军事的官职而被杀;司城,是抵御外患的职责而来投奔,那么君主的势力就孤立了,适宜昭公最终死于弑杀。”胡宁说:“列国大夫没有书写官职的,宋国卿大夫为什么书写?程氏说:‘宋国,是王者的后代,得以自命官职,所以独自书写罢了’。不全部书写,是省略辞令。因为公子卬、荡意诸不能胜任两个官职的职责,华孙以逆族而掌握兵权,所谓因事情的变化而书写,也就像鲁国的郊禘一样。”陈傅良说:“没有书写官职的,于是官职跟随官职,司马、司城就是这样;没有书写字的,于是字跟随字,子哀就是这样。”张洽说:“司城,就是司空。宋国因为武公名叫司空,避讳,所以叫司城。”黄仲炎说:“纲纪不立,政权纷乱,那么君臣不能互相保全。况且在混乱的国家做官,滥受杀戮侮辱,不是君子见微知著的做法,垂示警戒的意义很明显了。”家翁说:“司马、司城,都是国家的重臣。穆公、襄公的族人连年依仗祸乱,本来是昭公招致的。然而做司马、司城的,应当思考防备祸患的计策,竟然置之不理不警戒,以至于趁隙再次作乱,司马死了而司城逃跑了,这是由于昭公信任非人,用私昵宠臣而在列位,既不在平日考虑祸患,又不在临时控制变故。”吴氏说:“宋人,是戴氏的族人,不是一个人,看见昭公没有政令,而臣下百姓得以擅杀大夫。”贺仲轼说:“杀了他们的大夫,是为了记录混乱,而这里专门举出两个人;华督的事情则书写‘和他们的大夫仇牧’,是为了记录节操,而这里不称名字姓氏,特意改变文辞用官职书写,大概是用他们的官职责备他们,并且看见司马不是别人所能杀的官职,而司城也不是荡意诸所能逃跑的官职】

【按大夫,是等级;司马、司城,是官职。宋国杀大夫、司马,宋国司城来投奔,就像说杀了他们的大夫中的司马,而大夫中的司城来投奔罢了。大夫贯穿下面,司马、司城言,考察《周官》,卿不止一人,有大宰、大司空、大宗伯等,大夫也不止一人,有小宰、小司徒、小宗伯等,可以知道了】

附录《左传【夷之搜,晋侯将要提升箕郑父、先都,而让士縠、梁益耳率领中军。先克说:“狐氏、赵氏的功勋,不可废弃。”听从了他。先克在堇阴夺取蒯得的田地。所以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蒯得作乱】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七

<经部,春秋类,钦定春秋传说汇纂》>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八

【癸顷王夘元年】九年【晋灵三年、齐昭十五年、卫成十七年、蔡庄二十八年、郑穆十年、曹共三十五年、陈共十四年、杞桓十九年、宋昭二年、秦康三年、楚穆八年】

春毛伯来求金【来求止此】

左传【九年春,毛伯衞来求金,不合礼制。不写王命,是因为还没有安葬】

公羊【毛伯是什么?是天子的卿大夫。毛伯来求金,为什么书写?是讥讽。讥讽什么?王者没有求取,没有求取而求取,所以讥讽他】谷梁【求车还可以,求金就过分了】

集说【杜预说:“求金来供给葬事,虽然过了年但还没有安葬,所以不称王使。”范甯说:“凯说:‘求取都不可以,在丧事中尤其严重。’”

陆氏淳曰:「公羊云:『何以不称使?』三年然后称王。案前后例,逾年即成君,言三年非也。」髙氏闶曰:「公孙】

译陆淳说:“《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派遣?’三年之后才称王。考察前后的体例,过了一年就正式成为国君,说三年是不对的。”高闶说:“公孙”

【敖既不至京师,鲁遂不共天子之丧,故毛伯于是来求金也。冢宰秉国之均,岂可以用度之阙而下求于诸侯乎?陈氏傅良曰:「自是鲁虽不脩贡,周无求矣。周室益衰,而顷王之崩▯不见于经。」赵氏鹏飞曰:「春秋书天王来求者三:求赙、求金,不称使,皆天王谅隂、冢宰摄政,故不书使;若家父求车,则书使矣。襃贬不在是,所书者,责诸侯不贡而致天子下求也。禹贡贡金惟扬州、荆州,及春秋时,扬在吴而荆在楚,宜三品之金不复登于王府也。王府不足而下求焉,其微甚矣。然则责鲁欤?曰:非独责鲁也,徧责天下之诸侯不能供王之职贡也。鲁以兖州之贡漆丝而已,金非所以责鲁也。然王有阙,则诸侯均所当供,岂必责金】

【于呉楚哉!春秋诸侯,其于周室,如秦越矣,其肥瘠不加喜戚也。至其求而后贡,犹为有馈乏之助,况求之得否,殆未可知乎?叔孙得臣如京师,盖以求金而往也。虽求而往,不若未求而贡,然愈于求而不往,如求赙、求车者矣。圣人书此,盖伤周道也】

【案公羊谓三年凉闇不称王,陆氏淳引逾年成君例驳之,是。已然公羊以不称使为当丧未君,胡传亦用之,岂凉闇之礼逾年得称王,犹不闗渉政事,亲遣其卿大夫耶?僖九年葵丘之防,襄王赐桓公胙,宰孔之致命也,一则曰「天子使孔」,再则曰「天子使孔」,何耶?胡氏谓《春秋》不称使者,不欲冢宰托王命以号令天下。今考《顾命》及《康王之诰》,其以冢宰命行事者,惟未受册命之时耳。旣受册命,则羣臣陈戒即称天子,而王亦即自称予一人。是即位以后,冢宰虽摄政,未有不奉王命而行者也。故删节公羊而胡氏不録】

  夫人姜氏如齐

集说【范氏甯曰:「归宁。」赵氏鹏飞曰:「父母存,夫人归宁,常事耳,何以书?盖于常之中有其故焉,不可不志也。文公竝妃匹嫡,齐女出姜生恶及视,又嬖于共嬴生倭。嬴宠而倭将贵,故出姜如齐,谋于父母也。其归宁盖有其故存焉,是以圣人书之,以着十八年归齐之张本。」呉氏澂曰:「出姜当是齐昭公女,盖有所不安而归宁以愬于父母云耳。赵氏以为无父母,盖谓归宁合礼者经不书,故疑其非昭公女也。」汪氏克寛曰:「齐昭公乃桓公之子,距文之立已十有八年,则出姜为昭公之女无疑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谷梁【京,大也;师,众也。言周,必以众与大言之也】

  辛丑葬襄王

左传【二月,庄叔如周,葬襄王】

公羊【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则书】

谷梁【天子志崩,不志葬。举天下而葬一人,其道不疑也。志葬,危不得葬也】

集说【何氏休曰:「恶文公不自往僖公、成风之丧,襄王比加礼,故録之以责内。」杨氏士勋曰:「鲁卿往防始书;若不防则不当书也。故春秋之世,有十二王,志崩者有九,书葬者唯五耳,良由王室不赴,诸侯不会故也。」刘氏敞曰:「杜云:『卿共葬事,礼也。』非也。使卿共葬,周末之淩替也,非典之正也。」又曰:「谷梁云:『日之,甚矣其不葬之辞也。』非也。上云『得臣如京师』者,即防葬之人矣,何谓不葬乎?」王氏葆曰:「此虽非礼,犹为可道。若夫以微者往防而不登于防不吊不葬,而见略于经,则又甚矣。」陈氏傅良曰:「前年公子遂如晋葬襄公,今年得臣如京师葬襄王,是夷周于晋也。」赵氏鹏飞曰:「天王书葬者五,而鲁以大夫会葬者二,此年得臣之行,与昭二十二年叔鞅如京师葬景王而已。其三则不书大夫如京师,不书如京师,微者也。然犹愈夫不防葬者矣。书崩而不书葬者四,鲁不防也。」家氏▯翁曰:「鲁尚奔齐、晋、楚之丧,且防其葬,岂有王丧不躬防之礼?是则重可责耳。」汪氏克寛曰:「春秋书葬天王者五,惟襄王、景王之葬使卿徃防然视襄王之于成风,含赗而又防葬,则得臣之遣不足以荅天子之宠光矣】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左传【九年春王正月己酉,使贼杀先克。乙丑,晋人杀先都、梁

译敖既不至京师,鲁遂不共天子之丧,故毛伯于是来求金也。冢宰秉国之均,岂可以用度之阙而下求于诸侯乎?陈氏傅良曰:“自是鲁虽不脩贡,周无求矣。周室益衰,而顷王之崩不见于经。”赵氏鹏飞曰:“春秋书天王来求者三:求赙、求金,不称使,皆天王谅隂、冢宰摄政,故不书使;若家父求车,则书使矣。襃贬不在是,所书者,责诸侯不贡而致天子下求也。禹贡贡金惟扬州、荆州,及春秋时,扬在吴而荆在楚,宜三品之金不复登于王府也。王府不足而下求焉,其微甚矣。然则责鲁欤?曰:非独责鲁也,徧责天下之诸侯不能供王之职贡也。鲁以兖州之贡漆丝而已,金非所以责鲁也。然王有阙,则诸侯均所当供,岂必责金于吴楚哉!春秋诸侯,其于周室,如秦越矣,其肥瘠不加喜戚也。至其求而后贡,犹为有馈乏之助,况求之得否,殆未可知乎?叔孙得臣如京师,盖以求金而往也。虽求而往,不若未求而贡,然愈于求而不往,如求赙、求车者矣。圣人书此,盖伤周道也。”

案公羊谓三年凉闇不称王,陆氏淳引逾年成君例驳之,是。已然公羊以不称使为当丧未君,胡传亦用之,岂凉闇之礼逾年得称王,犹不闗渉政事,亲遣其卿大夫耶?僖九年葵丘之防,襄王赐桓公胙,宰孔之致命也,一则曰“天子使孔”,再则曰“天子使孔”,何耶?胡氏谓《春秋》不称使者,不欲冢宰托王命以号令天下。今考《顾命》及《康王之诰》,其以冢宰命行事者,惟未受册命之时耳。旣受册命,则羣臣陈戒即称天子,而王亦即自称予一人。是即位以后,冢宰虽摄政,未有不奉王命而行者也。故删节公羊而胡氏不録。

夫人姜氏如齐

集说【范氏甯曰:“归宁。”赵氏鹏飞曰:“父母存,夫人归宁,常事耳,何以书?盖于常之中有其故焉,不可不志也。文公竝妃匹嫡,齐女出姜生恶及视,又嬖于共嬴生倭。嬴宠而倭将贵,故出姜如齐,谋于父母也。其归宁盖有其故存焉,是以圣人书之,以着十八年归齐之张本。”呉氏澂曰:“出姜当是齐昭公女,盖有所不安而归宁以愬于父母云耳。赵氏以为无父母,盖谓归宁合礼者经不书,故疑其非昭公女也。”汪氏克寛曰:“齐昭公乃桓公之子,距文之立已十有八年,则出姜为昭公之女无疑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谷梁【京,大也;师,众也。言周,必以众与大言之也。】

辛丑葬襄王

左传【二月,庄叔如周,葬襄王。】

公羊【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我有往者则书。】

谷梁【天子志崩,不志葬。举天下而葬一人,其道不疑也。志葬,危不得葬也。】

集说【何氏休曰:“恶文公不自往僖公、成风之丧,襄王比加礼,故録之以责内。”杨氏士勋曰:“鲁卿往防始书;若不防则不当书也。故春秋之世,有十二王,志崩者有九,书葬者唯五耳,良由王室不赴,诸侯不会故也。”刘氏敞曰:“杜云:‘卿共葬事,礼也。’非也。使卿共葬,周末之淩替也,非典之正也。”又曰:“谷梁云:‘日之,甚矣其不葬之辞也。’非也。上云‘得臣如京师’者,即防葬之人矣,何谓不葬乎?”王氏葆曰:“此虽非礼,犹为可道。若夫以微者往防而不登于防不吊不葬,而见略于经,则又甚矣。”陈氏傅良曰:“前年公子遂如晋葬襄公,今年得臣如京师葬襄王,是夷周于晋也。”赵氏鹏飞曰:“天王书葬者五,而鲁以大夫会葬者二,此年得臣之行,与昭二十二年叔鞅如京师葬景王而已。其三则不书大夫如京师,不书如京师,微者也。然犹愈夫不防葬者矣。书崩而不书葬者四,鲁不防也。”家氏〇翁曰:“鲁尚奔齐、晋、楚之丧,且防其葬,岂有王丧不躬防之礼?是则重可责耳。”汪氏克寛曰:“春秋书葬天王者五,惟襄王、景王之葬使卿徃防然视襄王之于成风,含赗而又防葬,则得臣之遣不足以荅天子之宠光矣。”】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左传【九年春王正月己酉,使贼杀先克。乙丑,晋人杀先都、梁

益耳】

集说【刘氏敞曰:「称人以杀大夫者,杀有罪也。先都之罪何?乱也。其乱奈何?先都、士縠者,皆晋之彊家也,求専晋而不得,怒而作乱,盖杀其大夫先克也】

译益耳】

集说【刘敞说:“称人名而杀大夫,是因为大夫有罪。先都的罪过是什么?是作乱。他如何作乱?先都和士縠,都是晋国的强大家族,他们企图专权晋国却未能得逞,因而愤怒作乱,大概还杀害了晋国大夫先克】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胡传【夫人与君敌体,同主宗庙之事,出必告行,反必告至,则书于防然适他国者,或曰享,或曰防或曰如,众矣,未有致之者,则其行非礼,以不致见其罪也。出姜如齐,以宁父母,于礼得行矣。其致者,非特以告庙书耳。夫人初归,岂其不吿为文公越礼,故削而不书,示诛意之法矣。今此书至者,又以见小君之重也。夫承祭祀以为宗庙主,一国之母仪,而可以摇动乎?出姜至是,盖不安于鲁,故至而特书,以示防防杜渐之意,其为世虑深矣】

集说【孔氏颖达曰:苏氏云:「夫人归宁,书至唯有此耳,余不书者,或礼仪不备,或淫纵不告庙也。」赵氏匡曰:谷梁云:「卑以尊至,病文公也。」案反而吿庙,是得礼也,何谓病公乎?刘氏敞曰:夫人曷为或致或不致?或可以致,或不可以致。曷为或可以致或不可以致?出入以礼则可以致,出入不以礼则不可以致。此其为有礼奈何?父母在而归宁也。苏氏辙曰:春秋夫人适他国,未有至之者,皆非礼不告庙故也。惟以此归宁告庙,故书。叶氏梦得曰:内夫人出十有四,皆不书至,非不致也,讳而没之也。父母在而归宁,惟出姜得其节,故书其正以见其不正焉。泉水、载驰之诗,妇人内不忘其宗国,而外能止于礼义,是以嫌疑之隙无自而萌,而廉耻之心油然常存而不亡。鲁之乱始于不能正家,家道不正,常自归宁始。春秋书变事,不书常事。夫人归宁,常事也,宜所不书,而不一书,则终无以着其正,故以出姜一见法焉。赵氏鹏飞曰:文姜、哀姜之出,托曰享、曰防,其实淫奔焉,则反也,何辞以告庙?宜其不至焉。今出姜之如齐,虽曰不安于鲁而归谋于父母,其实归宁而已。出而归宁,反而告庙,于义无愆,故告至而书于防。春秋因而书之,以见出之有善恶,而至有告不告也。家氏▯翁曰:姜氏始归于鲁,不氏,不书「夫人至」,贬也。今归宁于齐,书「夫人姜氏如齐」,书「夫人姜氏至自齐」,始正其夫人之体。旣贬之于前,复正之于后,皆所以垂法也。夫人与国君俪体,其出其至皆书,辨上下之分,示众妾不与夫人等,因归宁而见义,非为归寜而得书也。文公无正家之法,彊臣僭妾比而为奸,庶子夺嫡有萌而不悟,春秋特书以正之。吴氏澂曰:妇人无外事,礼合归宁,不得已而出,亦以其得至国为喜也。未至以前,讵敢以为安乎?彼非礼而行者,固奚恤其危哉!】故不书至也。汪氏克寛曰:「文姜享齐侯者一,防者五,如齐者三,如齐师者一,如莒者二,皆淫姣之行,不书至者,天伦泯灭,人欲肆行,不可以言至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左传【三月甲戌,晋人杀箕郑父、士縠、蒯得】

谷梁【称人以杀,诛有罪也。郑父,累也】

集说【杜氏预曰:「梁益耳蒯得不书,皆非卿。」刘氏敞曰:「其言及箕郑父,何以?罪及之也。箕郑父,士縠之厚也。凡及之志,皆讥也。」孙氏觉曰:「春秋杀大夫,例有杀两大夫、三大夫而不相及者,盖其罪无所累,而见杀之迹同,不可以及言也。杀两大夫而言及者,惟三例耳。公子瑕见立于元咺,咺死则公子瑕死;瑕见杀于元咺,故曰及公子瑕也。晋之士縠、箕郑父,陈之庆虎、庆寅,传载之不详,然考之经意,盖皆累而及之者也】

【案夷之搜在襄公末年,而阳处父、先克之杀在灵公初立之际。阳处父举赵而抑射姑,则射姑杀处父;先克举狐、赵而抑先都等,则先都等杀先克。主少国疑,彊臣専横,未有甚于此时者也。人臣持公论,进贤退不肖,而不肖者輙敢以刅加之,国家之乱孰大于此!故经于处父则称国以杀,而蒙以累上之辞;于先都、士縠、箕郑父则称人以杀,而列在讨罪之例,书法甚明。而胡▯谓称人以杀为国乱无政,而众人擅杀,则非也。经书他国杀大夫者皆称国,而惟此三人称人,其为讨罪之辞无疑矣。若以为国乱无政,则见杀者亦当不书名,如宋之大夫、司马矣。胡氏又以箕郑父书及为罪当末

译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归来。

胡传:夫人与国君地位对等,共同主持宗庙祭祀,出行必须告知,返回必须报告,因此记载于《春秋》。至于前往他国的情况,有的称为“享”,有的称为“防”,有的称为“如”,名目繁多,但都没有记载“至”的,这是因为她们的出行不合礼制,通过不记载“至”来显示她们的罪过。出姜前往齐国,是为了安抚父母,符合礼制,所以得以记载。记载“至”,不仅仅是为了向宗庙报告。夫人刚嫁到鲁国时,难道不报告吗?因为文公违背礼制,所以删去不记载,以示惩罚其用意的法则。现在记载“至”,又是为了显示国君夫人的重要。夫人承继祭祀,作为宗庙的主祭,是一国的母亲和表率,怎么能被轻慢动摇呢?出姜这次归来,大概是因为在鲁国不安,所以特别记载“至”,以显示防范和杜绝渐生祸患的意思,其对世道的忧虑很深啊。

集说:孔颖达说:苏氏说:“夫人回娘家省亲,记载‘至’的只有这一次,其余不记载的,或者是礼仪不完备,或者是淫乱放纵没有向宗庙报告。”赵匡说:《谷梁传》说:“地位卑下的人以尊贵的身份归来,这是指责文公。”按说返回后向宗庙报告,是符合礼制的,为什么说是指责文公呢?刘敞说:夫人为什么有时记载“至”有时不记载?有时可以记载,有时不可以记载。为什么有时可以有时不可以?出入符合礼制就可以记载,出入不符合礼制就不可以记载。这次为什么符合礼制?因为父母健在而回娘家省亲。苏辙说:《春秋》记载夫人前往他国,没有记载“至”的,都是因为不合礼制没有向宗庙报告。只有这次回娘家省亲并向宗庙报告,所以记载。叶梦得说:内夫人出奔的有十四次,都不记载“至”,不是没有报告,而是为了避讳而隐去。父母健在而回娘家省亲,只有出姜符合节度,所以记载她的正当行为,以显示其他的不正当。《泉水》、《载驰》这两首诗,妇人内心不忘自己的宗国,而对外能止于礼义,因此嫌疑的缝隙无从产生,而廉耻之心自然常存而不消亡。鲁国的动乱始于不能端正家庭,家庭之道不正,往往从回娘家省亲开始。《春秋》记载变常之事,不记载平常之事。夫人回娘家省亲,是平常之事,按理不应记载,但如果一次也不记载,最终就无法彰显其正当性,所以通过出姜这一例来确立法则。赵鹏飞说:文姜、哀姜的出奔,借口说是“享”、“防”,实际上是淫奔,那么返回时,用什么言辞向宗庙报告呢?适宜不记载“至”。现在出姜前往齐国,虽然说是因在鲁国不安而向父母谋求对策,实际上只是回娘家省亲。出奔后回娘家省亲,返回后向宗庙报告,在道义上没有过失,所以报告归来并记载于《春秋》。《春秋》因此记载,以显示出奔有善恶之分,而归来有报告与不报告之别。家铉翁说:姜氏最初嫁到鲁国,不称氏,不记载“夫人至”,是贬低。现在回齐国省亲,记载“夫人姜氏如齐”,记载“夫人姜氏至自齐”,开始确立她作为夫人的身份。先前贬低她,后来又纠正她,都是为了垂示法则。夫人与国君地位对等,她的出行和归来都记载,以辨别上下之分,显示众妾不与夫人同等,借由回娘家省亲来体现道义,并不是因为回娘家省亲才值得记载。文公没有端正家庭的法则,权臣与妾室勾结作恶,庶子争夺嫡位的苗头已经出现而他却不醒悟,《春秋》特别记载以纠正他。吴澄说:妇人没有外事,礼制允许回娘家省亲,不得已而出行,也因为她能到达国都而感到喜悦。在未到达以前,哪敢认为安心呢?那些不合礼制而行的人,本来就不担忧危险!所以不记载“至”。汪克宽说:“文姜去齐国享祭一次,去防五次,去齐国三次,去齐国军队一次,去莒国两次,都是淫乱的行为,不记载‘至’,是因为天伦灭绝,人欲横行,不能用‘至’来表述。”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縠和箕郑父。

左传:三月甲戌日,晋国人杀了箕郑父、士縠、蒯得。

谷梁传:称“人”来杀,是诛杀有罪之人。郑父,是连累。

集说:杜预说:“梁益耳、蒯得不记载,都不是卿。”刘敞说:“说‘及箕郑父’,为什么?因为罪连累到他。箕郑父,是士縠的厚党。凡是记载‘及’的,都是讥讽。”孙觉说:“《春秋》杀大夫,例如有杀两大夫、三大夫而不相‘及’的,大概是因为他们的罪没有连累,而被杀的踪迹相同,不能用‘及’来说。杀两大夫而说‘及’的,只有三个例子。公子瑕被元咺立为君,元咺死后公子瑕也死了;公子瑕被元咺所杀,所以说‘及公子瑕’。晋国的士縠、箕郑父,陈国的庆虎、庆寅,传文记载得不详细,但考察经文的意思,大概都是连累而及的。”

按:夷之搜之战在襄公末年,而阳处父、先克被杀在灵公初立之际。阳处父举荐赵氏而压制射姑,于是射姑杀了阳处父;先克举荐狐氏、赵氏而压制先都等人,于是先都等人杀了先克。君主年幼国家多疑,权臣专横,没有比这时更严重的了。臣子秉持公论,进贤退不肖,而不肖之人竟敢用刀斧加害,国家的动乱哪有比这更大的!所以经文对于阳处父则称国以杀,而蒙受连累上级的言辞;对于先都、士縠、箕郑父则称人以杀,而列在讨罪的例子中,书法非常明确。而胡安国认为称人以杀是国家动乱无政,众人擅杀,这是不对的。经文记载他国杀大夫的都称国,而只有这三个人称人,其为讨罪的言辞无疑了。如果认为是国家动乱无政,那么被杀的人也应当不书名,像宋国的大夫、司马那样。胡氏又以箕郑父书“及”为罪当末

减,此亦不然。盖及者原其事之本末,非论其罪之轻重也。今故不録胡传】

译减刑,这也不对。因为“及”是推究事情的本末,而不是论断罪行的轻重。现在因此不收录胡安国的传注】

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左传【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囚公子坚、公子尨及乐耳。郑及楚平。公子遂防晋赵盾、宋华耦、卫孔逹许大夫救郑,不及楚师。卿不书,缓也,以惩不恪。狼渊,杜注:颍川颍隂县有狼陂。《寰宇记》谓之狼沟。颍隂即今河南开封府许州】

胡传【案左氏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则是贪得无故,凭陵列国之兵也,故楚子亲将,贬而称人。晋、宋、卫则赵盾、华、孔皆国卿也,何以贬而称人?救而不及楚师,欲以惩不恪也。晋主夏盟,不在诸侯,以启戎心,谁之过乎?故书救而称人,以罪赵盾之不能折冲消患也】

集说【孙氏复曰:「楚复彊也。楚自城濮之败,不敢加兵于郑。今伐郑者,晋文既死,覇国不振故也。」杜氏谔曰:「独称公子遂之名者,俾后世知称人皆大夫矣。诸国称人,亦所以人公子遂也。」陈氏傅良曰:「大夫贬而称人,晋遂不竞,而楚庄伯也。」张氏洽曰:「楚自城濮以来,不得志于天下,其君臣之心,实未尝一日忘也。赵盾为政,欲攘楚而大芘列国,正当力攘其始,以振覇国之威,乃视为常役,而缓不及事。师及郑,而楚已囚郑公子而去,岂奉天讨、拯焚溺之举哉!」李氏廉曰:「列国之救郑凡四:齐桓救于庄之二十八年,晋景救于成之六年、七年,及此年之救,皆以楚故也。楚自城濮以来,十五年不敢窥诸国者,以文襄之烈尚存也。今狼渊之师,正其尝试之时,而赵盾不能防微杜渐,故使之得志于郑,得志于陈,明年而有厥貉之次矣。」陈氏云:「晋遂不竞,而楚庄伯也。春秋重贬之,志楚庄伯事之权舆欤】

  夏狄侵齐

集说【髙氏闶曰:「晋宗诸侯,而兵不御楚;齐仅自保,而力不支狄。夫狄不侵齐五年矣,今复肆其彊,则桓文之绪可谓衰矣。」张氏洽曰:「楚得气去,而狄交侵矣,故书以病晋也】

附録左传【夏,楚侵陈,克壶丘,以其服于晋也。秋,楚公子朱自东夷伐陈,陈人败之,获公子茷。陈惧,乃及楚平】

【壶丘,陈邑,当在今开封府陈州南境】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

公羊【地震者何?动地也。何以书?记异也】

  谷梁【震动也】

集说【何氏休曰:「天动地静者,常也。地动者,象隂为阳行。是时鲁文公制于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叛徳,星孛之萌自此而作,故下与北斗之变所感同也。」孔氏颖逹曰:「《谷梁▯》曰:『震,动也。』《公羊▯》曰:『震者何?动地也。』何休云:『▯先言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孔晁云:『阳气伏于隂下,见廹于隂,故不能升,以至于地动。』」孙氏觉曰:「后世之为史者,其记地震之异,必曰地震于某。然《春秋》曰『地震』焉,不曰『于某』也。盖圣人之意曰:地当静而反动,则天下之静者,必有反其常者矣。地一震动,则其异应于天下,不止于一方,安得曰『于某』也?《春秋》记地震者五,未尝曰『于某』,盖圣人之意欲表其异于天下也,明矣。」王氏葆曰:「《春秋》五书地震,惟于文、襄、昭、哀见之,皆阳防隂盛,君弱臣强之所致。文公怠惰,政在大夫;襄公外役于彊楚,内胁于彊臣,至反国而不敢入;若昭、哀则遂失国矣。」任氏公辅曰:「前此百余年,未有书地震者,而自此至哀公书地震者五。地道以静为体,安以承天者也。逆其常理而不得节焉,则震而不安其所承矣。于此见诸侯变而不承天子,大夫变而不承诸侯之象也。」黄氏仲炎曰:「震,动也。或谓震者战而非动,如汉天鳯三年诏云:『地有动有震。震者有害,动者不害。』是震与动异也。曰:非也。动甚为战,战生于动尔,岂可岐而二之哉?」李氏亷曰:「《周语》伯阳父曰:『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之乱也。阳伏而不能出,隂遁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张氏曰

译楚国人攻打郑国,公子遂会同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许国人去救援郑国。

《左传》记载:范山对楚子说:“晋国国君年轻,不在诸侯之中,北方可以图谋。”楚子在狼渊驻扎军队以攻打郑国,囚禁了公子坚、公子尨以及乐耳。郑国与楚国讲和。公子遂防备晋国的赵盾、宋国的华耦、卫国的孔逹以及许国的大夫救援郑国,但没有赶上楚国军队。卿大夫不记载名字,是因为迟缓,以此惩戒不恭敬。狼渊,杜预注:颍川颍阴县有狼陂。《寰宇记》称之为狼沟。颍阴即今河南开封府许州。

《胡传》记载:考察《左传》范山对楚子说:“晋国国君年轻,不在诸侯之中,北方可以图谋。”楚子在狼渊驻扎军队以攻打郑国,这是贪婪无端,凭借武力欺凌列国的军队,所以楚子亲自率领军队,被贬称为“人”。晋、宋、卫国的赵盾、华耦、孔逹都是各国的卿,为什么也被贬称为“人”?因为救援却没有赶上楚国军队,想要以此惩戒不恭敬。晋国主持夏盟,不在诸侯之中,从而开启了戎狄的野心,这是谁的过错呢?所以记载救援而称“人”,以此归罪于赵盾不能折冲消患。

《集说》记载:孙复说:“楚国再次强大。楚国自从城濮战败后,不敢对郑国用兵。现在攻打郑国,是因为晋文公已经去世,霸业不振的缘故。”杜谔说:“单独称公子遂的名字,是让后世知道称‘人’的都是大夫。各国称‘人’,也是为了将公子遂等同于大夫。”陈傅良说:“大夫被贬称为‘人’,晋国于是不再强劲,而楚国开始称霸。”张洽说:“楚国自从城濮以来,在天下不得志,其君臣的心,实际上没有一天忘记过。赵盾执政,想要排斥楚国而庇护列国,正当努力排斥其开端,以振兴霸国的威严,却视为常规差役,因而迟缓来不及应对。军队到达郑国时,楚国已经囚禁郑国公子而离开,这难道是奉行天讨、拯救百姓于水火的行为吗!”李廉说:“列国救援郑国共有四次:齐桓公在庄公二十八年救援,晋景公在成公六年、七年救援,以及这一年的救援,都是因为楚国的缘故。楚国自从城濮以来,十五年不敢窥视各国,是因为文公、襄公的威烈尚存。现在狼渊的军队,正是楚国尝试的时候,而赵盾不能防微杜渐,所以让楚国在郑国得志,在陈国得志,第二年就有了厥貉的会盟。”陈氏说:“晋国于是不再强劲,而楚国开始称霸。《春秋》重重贬斥,是记录楚国称霸事业的开端吗?”

夏季,狄人侵犯齐国。

《集说》记载:高闶说:“晋国宗奉诸侯,却兵力不能抵御楚国;齐国仅仅自保,而力量不能支撑狄人。狄人不侵犯齐国已经五年了,现在又肆意逞强,那么桓公、文公的功业可以说衰落了。”张洽说:“楚国得志离去,而狄人交互侵犯,所以记载此事以显示晋国的困病。”

附录《左传》:夏季,楚国侵犯陈国,攻克壶丘,因为陈国服从晋国。秋季,楚国公子朱从东夷攻打陈国,陈国人打败了他,俘获了公子茷。陈国恐惧,于是与楚国讲和。

【壶丘,陈国的城邑,应当在今天开封府陈州南境】

秋季八月,曹伯襄去世。

九月癸酉日,发生地震。

《公羊传》:地震是什么?是大地震动。为什么要记载?记录异常现象。

《谷梁传》:震,就是动。

《集说》记载:何休说:“天动地静,是常态。地动,象征阴行阳事。这时鲁文公受制于公子遂,齐、晋失道,四方背离德行,星孛的萌芽从此产生,所以下面与北斗的变化所感应的相同。”孔颖达说:“《谷梁传》说:‘震,动也。’《公羊传》说:‘震者何?动地也。’何休说:‘先说动,是比喻像物体动地那样来晓喻人。’孔晁说:‘阳气伏在阴下,被阴逼迫,所以不能上升,以至于地动。’”孙觉说:“后世写史的人,他们记录地震的异常,一定说地震在某地。然而《春秋》说‘地震’,不说‘在某地’。大概圣人的意思是说:地应当静止却反而震动,那么天下静止的事物,必定有反常的了。地一旦震动,那么其异常应验在天下,不止于一方,怎么能说‘在某地’呢?《春秋》记载地震五次,未曾说‘在某地’,大概圣人的意思想要表明其异常在于天下,很明显了。”王葆说:“《春秋》五次记载地震,只在文公、襄公、昭公、哀公时期出现,都是阳被阴防、阴盛阳衰,君弱臣强所导致的。文公怠惰,政事在大夫手中;襄公在外役于强楚,在内胁迫于强臣,以至于回国而不敢进入;至于昭公、哀公则于是失国了。”任公辅说:“此前一百多年,没有记载地震的,而从这时到哀公记载地震五次。地道以静止为体,安稳以承奉上天。违背其常理而不能节制,就震动而不能安稳其所承奉的了。在这里可以看到诸侯变乱而不承奉天子,大夫变乱而不承奉诸侯的征兆。”黄仲炎说:“震,动也。有人说震是战而不是动,如汉天凤三年诏书说:‘地有动有震。震者有害,动者不害。’这是震与动不同。我说:不对。动得很厉害就是战,战生于动,怎么能把它们分为二呢?”李廉说:“《周语》伯阳父说:‘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如果超过其序,就是民乱。阳伏而不能出,阴遁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张氏说

:『隂盛阳防之异也。』胡氏独阙此条解,不知通何例】

译:“这是阴气过盛、阳气被阻的异常现象。”胡氏唯独遗漏了这条解释,不知是依据什么体例。

冬,楚子使椒来聘【椒,谷作萩。楚君臣始竝见经】

左传【冬,楚子越椒来聘,执币傲。叔仲恵伯曰:「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胡传【楚僭称王,春秋之始,独以号举。中间来聘,改而书人,渐进之矣。至是其君书爵,其臣书名,而称使,遂与诸侯比者,义安在乎?春秋立法谨严,而宅心忠恕。严于立法,故僣号称王,则深加贬黜;恕以宅心,故思善悔过,则进之而不拒。此慎用刑、重絶人之意也。噫!春秋之为春秋,非圣人莫能修之者乎】集说【陆氏淳曰:「公羊云:『椒者何?楚大夫也。楚无大夫,此何以书?始有大夫也。』案:例凡未命之卿来鲁,皆书名,无他义。」又曰:「谷梁云:『楚无大夫,其曰萩何也?以其来我,襃之也。』圣人设敎,岂以来我则襃之?」孙氏复曰:「楚子执宋公伐宋,复贬称人者二十年。至此称爵者,以其慕义使椒再来修聘,进之也。椒,楚大夫未命,故不氏。」苏氏辙曰:「楚自僖公以来,虽交通诸侯,而朝聘不常,盟防不继,故书其君臣皆曰人而已。至是齐晋日衰,楚人接迹于列国,于是书其君臣与诸侯比。然椒犹不氏,盖渐进之也。」张氏洽曰:「伐郑而聘鲁,亦逺交近攻之意也。」李氏廉曰:「晋文襄之盛,秦楚未尝得以爵通也。至是椒聘书子,术聘书伯,虽曰能聘,而列国之无伯亦可见矣。」汪氏克寛曰:「熊恽、商臣,负覆载不容之恶,而春秋予其慕义,盖録其一节之善,所谓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或谓春秋书荆楚来聘,始书人,次书君臣,继书大夫之名氏,非渐进之也,实以着其浸彊耳。今考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之先,败蔡虏蔡侯入蔡伐郑;来聘之后,终庄公之世,仅一伐郑。椒聘之先,灭江灭六;椒聘之后,虽次厥貉而伐麇围巢,终文公之世,其患未及于列国,则非因来聘而浸彊矣。然则经书人、书君大夫,亦与其能以礼义自通而进之耳。防罢之聘,则鲁既朝楚,楚遂报聘,全用诸侯。」】之礼,然书名、书氏,则自婴齐会蜀而已然矣】

【案楚君书爵,楚臣书名,先儒皆谓《春秋》予其慕义,而谷梁襃之之说,陆氏淳不以为然者,盖楚能以礼交诸侯,则进之,乃乐与人为善之意,非因其来鲁而襃之也,故当从陆氏】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襚音遂】

左传【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礼也。诸侯相吊贺也,虽不当事,苟有礼焉,书也,以无忘旧好】谷梁【秦人弗夫人也,即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

胡传【秦人归襚,而曰「僖公、成风」者,非兼襚也,亦犹平王来赗仲子,而谓之「恵公、仲子」尔。仲子,恵公之妾也。然则风氏亦庄公之妾,曷不书曰「来归庄公、成风之襚」乎?曰:宠爱仲子,以妾为妻者,恵公也,故书「恵公、仲子」,所以正后世为人夫者,当明夫道,不可乱嫡妾之分以卑其身;尊崇风氏,立为夫人者,僖公也,故书「僖公、成风」,所以正后世之为人子者,当明子道,不可行僭乱之礼以贱其父。圣人垂戒之义明矣】集说【杜氏预曰:「衣服曰襚。秦辟陋,故不称使。」孙氏复曰:「秦人来归禧公、成风之襚,正也。书者,以见周室陵迟,典礼错乱,秦人之不若也。案四年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王使召伯来防葬。此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不及事也。其言正者,妾母称夫人,非正也。妾母称夫人,自僖公始。天子不能正,而秦人能之,故曰『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刘氏敞曰:「其言『僖公、成风』何?母以子贵。母以子贵,则何以不称夫人?不与得称夫人也。曷为不与得称夫人?为父后者为妾母无服,以尊者为一体,不得遂也。」又曰:「杜云『追赠僖公,并及成风』,非也。『僖公、成风』,即妾母系子而言耳。诸侯无二嫡,故妾母繋子为重,所谓『母以子贵』者也。」又曰:「公羊曰:『兼之,非礼也。』非也。『僖公、成风』犹『惠公、仲子』耳,若以

译冬季,楚君派椒来鲁国聘问。椒,谷梁传作萩。楚国的国君和大臣开始同时出现在经文中。

左传记载:冬季,楚君越椒来聘问,拿着玉帛态度傲慢。叔仲惠伯说:“这必定会灭亡若敖氏的宗族。傲慢对待先君,神明不会赐福。”

胡传记载:楚国僭越称王,在春秋初期,只以称号来记载。中间来聘问时,改而记载为“人”,这是逐渐进步的表现。到了这时,其国君记载爵位,其大臣记载名字,并且称“使”,于是与诸侯并列,其中的道义何在呢?春秋立法的严谨,而用心忠恕。因为立法严谨,所以僭越称王,就深深加以贬斥;因为用心忠恕,所以思考善行悔过,就加以进步而不拒绝。这是慎用刑罚、重视不绝人后路的用意啊。唉!春秋之所以为春秋,不是圣人谁能修撰呢?

集说记载:陆淳说:“公羊传问:‘椒是谁?是楚国的大夫。楚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是因为开始有了大夫。’考察条例,凡是未受命的卿来鲁国,都记载名字,没有其他含义。”又说:“谷梁传说:‘楚国没有大夫,这里说萩是什么意思?因为他来我国,褒奖他。’圣人设立教化,难道因为他来我国就褒奖他吗?”孙复说:“楚君执宋公攻打宋国,又贬称‘人’达二十年。到这里称爵位,是因为他仰慕道义派椒再次修好聘问,所以进步他。椒是楚国未受命的大夫,所以不记载氏。”苏辙说:“楚国自从僖公以来,虽然与诸侯交往,但朝聘不经常,盟约防备不连续,所以记载其君臣都叫‘人’。到了这时齐晋日益衰落,楚人足迹遍布列国,于是记载其君臣与诸侯并列。然而椒仍然不记载氏,大概是逐渐进步他。”张洽说:“攻打郑国而聘问鲁国,也是远交近攻的意思。”李廉说:“晋文公、晋襄公兴盛时,秦楚未曾得以以爵位交往。到了这时椒聘问记载‘子’,术聘问记载‘伯’,虽然说是能够聘问,但列国中没有霸主也可以看出来了。”汪克宽说:“熊恽、商臣,背负着天地不容的罪恶,而春秋给予他们仰慕道义的评价,大概是记录他们一节的善行,所谓与其保持洁净,不保证他们过去的行为。有人说春秋记载荆楚来聘问,开始记载‘人’,其次记载君臣,接着记载大夫的名字和氏,不是逐渐进步,实在是显示他们逐渐强大。现在考察庄公二十三年荆人来聘问之前,打败蔡国俘虏蔡侯进入蔡国攻打郑国;来聘问之后,直到庄公去世,仅有一次攻打郑国。椒聘问之前,灭江国灭六国;椒聘问之后,虽然接着在厥貉会盟而攻打麇国包围巢国,直到文公去世,其祸患未波及列国,那么不是因为来聘问而逐渐强大。那么经书记载‘人’、记载君大夫,也是赞许他们能以礼义自我沟通而进步他们。防罢的聘问,则是鲁国已经朝见楚国,楚国于是回报聘问,完全使用诸侯。”

的礼仪,然而记载名字、记载氏,则从婴齐会盟蜀地开始就是这样了。

考察楚君记载爵位,楚臣记载名字,先儒都说是《春秋》给予他们仰慕道义,而谷梁传褒奖的说法,陆淳不以为然,大概是楚国能以礼与诸侯交往,就进步他,这是乐于与人为善的意思,不是因为他来鲁国就褒奖他,所以应当跟随陆淳。

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丧服。襚音遂。

左传记载: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丧服,这是合乎礼的。诸侯互相吊唁祝贺,虽然不当事,如果有礼,就记载,以便不忘旧日的情谊。

谷梁传记载:秦人不承认成风为夫人,即使排除在外不承认成风为夫人,也显示出正道。

胡传记载:秦人送丧服,而说“僖公、成风”,不是同时送丧服,也就像平王来送仲子的赗礼,而称为“惠公、仲子”一样。仲子,是惠公的妾。那么风氏也是庄公的妾,为什么不记载说“来送庄公、成风的丧服”呢?回答说:宠爱仲子,以妾为妻的是惠公,所以记载“惠公、仲子”,用来端正后世做丈夫的人,应当明白夫道,不可混淆嫡妾的分别以贬低自己;尊崇风氏,立为夫人的是僖公,所以记载“僖公、成风”,用来端正后世做儿子的人,应当明白子道,不可实行僭越混乱的礼仪以贬低父亲。圣人垂示警戒的意义明白了。

集说记载:杜预说:“衣服叫襚。秦国偏僻简陋,所以不称‘使’。”孙复说:“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丧服,是正道。记载它,是为了显示周王室衰微,典礼错乱,秦人不如它。考察四年十一月壬寅,夫人风氏去世;五年春王正月,周王派荣叔送含玉和赗礼;三月辛亥,安葬我们的小君成风,周王派召伯来防备丧葬。这一年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丧服,不及事。说它正,是因为妾母称夫人,不是正道。妾母称夫人,从僖公开始。天子不能纠正,而秦人能纠正,所以说‘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丧服’。”刘敞说:“说‘僖公、成风’是什么意思?母亲因儿子尊贵。母亲因儿子尊贵,那么为什么不称夫人?不赞许她得以称夫人。为什么不赞许她得以称夫人?继承父亲的人对妾母没有丧服,因为尊者为一体,不能遂行。”又说:“杜预说‘追赠僖公,并及成风’,不对。‘僖公、成风’,就是妾母依附儿子而言罢了。诸侯没有两个嫡妻,所以妾母依附儿子为重,所谓‘母亲因儿子尊贵’。”又说:“公羊传说:‘兼送,不合礼。’不对。‘僖公、成风’就像‘惠公、仲子’一样,如果以

谓两人者,岂可叙母于子下哉?礼曰:『妇人三从。』是谓妇人无専行耳,如遂令母在子下,不可谓知礼。」孙氏觉曰:「成风以妾母僭称夫人,书薨、书葬,皆用夫人之礼。于是秦人归襚,圣人正其法曰『僖公、成风』,犹曰成风之所以为夫人,以僖公之失礼也。」程子曰:「过时始至,故曰来归。虽子母,先君后夫人,体当然也。」苏氏辙曰:「鲁之丧,诸侯盖有来襚者矣,而独书秦,始通也。秦人,秦之防者也。襚,衣服。」】也。僖公成风之丧久矣,而不以缓为讥者,亦以其始通録之也。成风之不称夫人,何也?非薨非▯,名有所不必尽也。髙氏闶曰:「秦晋方不睦,而鲁数与晋通,故秦人归襚以观鲁之情也。」朱子曰:「恵公仲子,想是恵公之妾;僖公成风,却是僖公之母,不可一例论。」张氏洽曰:「是时秦楚交病列国,秦欲伐晋而归襚于鲁,犹楚欲图北方而来聘也。」郑氏玉曰:「成风薨葬,圣人以鲁之臣子不敢违其国制,皆以夫人书之。此因史之旧,及秦人归襚,始书曰『僖公成风』,所以正嫡妾之分,眀其夫人之非也。此修《春秋》之文也,圣人笔削可见矣。」李氏亷曰:「秦称人而不称使,书法与荆人来聘同。」季氏本曰:「秦与晋为雠,知鲁善于晋,恐为之合诸侯,故寻防温旧好以结鲁耳。眀年伐晋,非逺交近攻之计欤?十二年使术来聘,而寻有河曲之战,亦此意也】

译说这两个人,难道可以把母亲列在儿子之下吗?礼书上说:“妇人有三从。”这是说妇人没有独立的行动罢了,如果因此让母亲排在儿子之下,不能算是懂得礼制。”孙氏觉说:“成风以妾母的身份僭越称为夫人,记载她的死和安葬,都使用了夫人的礼仪。于是秦国人送来丧服,圣人纠正其法度,记载为‘僖公、成风’,意思是说成风之所以被称为夫人,是因为僖公失礼的缘故。”程子曰:“过了时节才到达,所以说‘来归’。虽然是母子关系,但先写国君后写夫人,这是体制上理所当然的。”苏氏辙说:“鲁国的丧事,诸侯大概有来送丧服的,但唯独记载秦国,是因为开始与秦国通好。秦人,指秦国的使者。襚,指丧服。”】。僖公和成风的丧事已经很久了,却不因为迟缓而加以讥讽,也是因为开始与秦国通好而予以记录。成风不称为夫人,为什么呢?既不是正式的死也不是正式的葬,名称上不必完全详尽。髙氏闶说:“秦国和晋国正不和睦,而鲁国屡次与晋国交往,所以秦国人送来丧服以观察鲁国的态度。”朱子曰:“惠公的仲子,大概是惠公的妾;僖公的成风,却是僖公的母亲,不能一概而论。”张氏洽说:“这时秦国和楚国共同困扰各国,秦国想讨伐晋国而向鲁国送丧服,就像楚国想图谋北方而来聘问一样。”郑氏玉说:“成风的死和安葬,圣人因为鲁国的臣子不敢违背本国的制度,都按照夫人来记载。这是沿袭史官的旧例,等到秦国人送丧服时,才开始记载为‘僖公成风’,以此来端正嫡妾的分别,表明她并非真正的夫人。这是修撰《春秋》的文辞,圣人的笔削之处可见了。”李氏亷说:“秦国称‘人’而不称‘使’,书法与‘荆人来聘’相同。”季氏本说:“秦国与晋国是仇敌,知道鲁国与晋国交好,担心鲁国为晋国联合诸侯,所以沿袭防温的旧好来结交鲁国罢了。第二年讨伐晋国,难道不是远交近攻的计策吗?十二年派术来聘问,接着就有河曲之战,也是这个意思。”】

葬曹共公

【甲顷王辰二年】十年【晋灵四年、齐昭十六年、卫成十八年、蔡庄二十九年、郑穆十一年、曹文公夀元年、陈共十五年、▯桓二十年、宋昭三年、秦康四年、楚穆九年】

  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集说【张氏洽曰:「文仲,鲁之名大夫也。知柳下恵之贤而不与立。自庄公末已与闻国政,而四十余年间,鲁政多疵,文公尤甚。」汪氏克寛曰:「哀伯之孙文仲也。其子许嗣为大夫,是为宣叔】

  夏秦伐晋

左传【春,晋人伐秦,取少梁。夏,秦伯伐晋,取北征】

【少梁,杜注:冯翊夏阳县,今陜西西安府韩城县南二十里有少梁城。北征,《路史》:北徴,古□国,汉置征县,今陜西西安府澄城县西南二十一里有北征古城】

胡传【説者谓秦伐晋,盖阙文者,据左氏少梁、北征之师,两国相攻,无他得失言之也。然晋取少梁,事不经见,固未可据。程氏以谓晋舍适嗣而外求君,罪也;旣而悔之,正矣。秦不顾义理是非,惟以报复为事,以此黜秦,义固然矣。或者犹有深许晋人悔过能改,终不遂非之意,故重贬秦伯以见乎】

集说【孙氏复曰:「晋自令狐之战,不出师者三年,其厌战之心亦可见也。而秦不顾人命,见利而动,又起此役,故曰『秦伐晋』以黜之。」孙氏觉曰:「以其易世相雠,交攻不已,故不称其人,但曰『秦』以黜之。」陈氏傅良曰:「自灭庸以后,秦为楚役。自晋主诸夏之盟,舍秦无加兵于晋者也。防于夷仪之岁,秦、晋成而不结。又明年,盟于宋,而南北之势成。楚子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是战国之萌也。于次国风退秦于魏、唐之后,于序书系秦于周末,于作《春秋》由韩原之后,秦师无君大夫,皆夫子所以深致意于秦也。」案:秦伐晋以号举,先儒多以为罪秦者,此不易之定论也。夫秦、晋互相侵伐,而经独罪秦,何耶?晋为盟主,尊周攘楚,天下頼焉。城濮之战,秦实辅之。既而背盟以结郑,又袭郑而灭滑,是衅起自秦也。殽之役,则方伯之职所不容已者,乃因是相雠,连兵不已,且结楚以为援,而向之辅晋以攘楚者,今且附楚以谋晋矣。秦、晋之衅深,而晋人力疲于西陲;秦、楚之交合,而楚人逞志于南服。以致陈、蔡、郑、许震慑相从,江、蓼、庸、萧灭亡相继。晋之所以不竞,而楚之所以终彊者,秦为之也。《春秋》所以独罪秦也。苏氏辙、家氏▯翁、王氏樵皆主阙文之说,而黄氏仲炎尤畅言之,谓此年「秦伐晋」、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皆脱人字,以「夏五」阙「月」为比,似亦有理】

  楚杀其大夫宜申

左传【初,范巫矞似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絶,王使适至,遂止之,使为商公。沿汉泝江,将入郢。王在渚宫下,见之,惧而辞曰:「臣免于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于司败也。」王使为工尹。又与子家谋弑穆王。穆王闻之,五月杀鬬宜申及仲归】

【商,杜注:楚邑。上雒商县,隋改商州,今属陜西西安府】

胡传【案左氏宜申与仲归谋弑穆王而诛,则是讨弑君之贼也,曷为称国以杀?又书其官,而不曰「楚人杀宜申」乎?曰:穆王者,即楚世子商臣也,而春秋之义微矣】

集说【刘氏敞曰:「称国以杀大夫者,罪累上也。宜申之罪奈何?宜申之为人臣也,出则亡其众,处则乱其命,足以杀其身而已矣。」家氏▯翁曰:「宜申谋弑穆王,而称国以杀,何哉?盖商臣之罪,楚人皆得讨之。宜申于楚成为弟,安知不为先君讨贼以死?故《春秋》不以无将罪之。」吴氏澂曰:「商臣弑君父,天地所不容。宜申为工尹,不能与同列共谋讨贼,乃北面事之。越十年,君臣之分已定,而乃谋弑,其义不足称也。然其谋不遂而身见戮,圣人不以其当受今将之诛,而以国杀大夫为文,其意深矣】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谷梁【歴时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

译葬曹共公。

【甲顷王辰二年】十年【晋灵公四年、齐昭公十六年、卫成公十八年、蔡庄公二十九年、郑穆公十一年、曹文公夀元年、陈共公十五年、〇桓公二十年、宋昭公三年、秦康公四年、楚穆公九年】

春季周王三月辛卯日,臧孙辰去世。

集说【张氏洽说:“臧文仲是鲁国著名的大夫。他明知柳下惠贤能却不举荐他任职。自从鲁庄公末年他就参与国政,而在四十多年间,鲁国政治多有弊病,文公时期尤其严重。”汪氏克宽说:“臧文仲是哀伯的孙子。他的儿子臧许继承他为大夫,这就是宣叔。”】

夏季秦国攻打晋国。

左传【春季,晋国人攻打秦国,夺取了少梁。夏季,秦伯攻打晋国,夺取了北征。】

【少梁,杜预注:冯翊夏阳县,即今陕西西安府韩城县南二十里有少梁城。北征,《路史》记载:北征,古□国,汉代设置征县,即今陕西西安府澄城县西南二十一里有北征古城。】

胡传【有人说秦国攻打晋国,大概是经文有缺漏,这是根据左传关于少梁、北征的战事,两国互相攻伐,没有其他得失来推断的。然而晋国夺取少梁一事,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本来就不能作为依据。程氏认为晋国舍弃嫡嗣而向外寻求国君,这是罪过;后来后悔了,这是正确的。秦国不顾义理是非,只以报复为事,因此贬斥秦国,道义上本来就是如此。或许还有深深赞许晋国人悔过能改,最终不坚持错误的意思,所以着重贬斥秦伯以显现这一点。】

集说【孙氏复说:“晋国自从令狐之战后,三年没有出兵,其厌战之心也可以看见了。而秦国不顾人命,见利而动,又发动这场战争,所以说‘秦伐晋’以贬斥它。”孙氏觉说:“因为两国世代相仇,互相攻伐不止,所以不称具体的人,只说‘秦’以贬斥它。”陈氏傅良说:“自从灭掉庸国以后,秦国就为楚国役使。自从晋国主持中原诸侯的盟会,除了秦国没有再加兵于晋国的。在夷仪防守的那一年,秦、晋和解但没有结盟。又过了一年,在宋国结盟,南北对峙的局势形成。楚子说:‘释放齐国、秦国,其他国家请相见吧。’这是战国局面的萌芽。在次国风中把秦国排在魏、唐之后,在序书中把秦国系于周末,在作《春秋》时从韩原之战后,秦国的军队没有国君和大夫,这都是孔子对秦国深致意旨的地方。”按:秦国攻打晋国以国号称举,先儒多认为是罪责秦国,这是不可改变的定论。秦、晋互相侵伐,而经文唯独罪责秦国,为什么呢?晋国作为盟主,尊崇周室、抵御楚国,天下依赖它。城濮之战,秦国实际上辅助了晋国。后来秦国背弃盟约而结交郑国,又袭击郑国并灭掉滑国,这是祸端起自秦国。殽之战,是方伯职责所不容已的,却因此互相仇视,连年用兵不止,并且结交楚国作为援助,而先前辅助晋国抵御楚国的秦国,现在却依附楚国来图谋晋国。秦、晋的嫌隙加深,而晋国人力疲惫于西陲;秦、楚的交好结合,而楚人在南方肆意逞志。以致陈、蔡、郑、许震慑相随,江、蓼、庸、萧灭亡相继。晋国之所以不兴盛,而楚国之所以最终强大,都是秦国造成的。《春秋》之所以唯独罪责秦国。苏氏辙、家氏〇翁、王氏樵都主张经文缺漏的说法,而黄氏仲炎尤其畅言此说,认为这一年‘秦伐晋’、成公三年‘郑伐许’、昭公十二年‘晋伐鲜虞’都脱漏了‘人’字,以‘夏五’缺‘月’为类比,似乎也有道理。】

楚国杀其大夫宜申。

左传【起初,范地的巫师矞似对成王和子玉、子西说:‘三位国君都将强死。’城濮之战时,成王想到这话,所以派人阻止子玉说:‘不要死。’没来得及阻止子西。子西上吊,绳子断了,成王派去的人正好赶到,于是救下他,让他担任商公。沿着汉水逆流而上进入长江,将进入郢都。成王在渚宫下,看见他,害怕而推辞说:‘我免于死,又有谗言,说我将要逃跑,我回去死在司败那里。’成王让他担任工尹。他又和子家谋划弑杀穆王。穆王听说后,五月杀了鬬宜申和仲归。】

【商,杜预注:楚国城邑。上雒商县,隋代改为商州,今属陕西西安府。】

胡传【按左传宜申和仲归谋划弑杀穆王而被诛杀,这是讨伐弑君的贼人,为什么称国名来杀?又书写他的官职,而不说‘楚人杀宜申’呢?回答说:穆王就是楚世子商臣,而《春秋》的微言大义就在这里了。】

集说【刘氏敞说:“称国名来杀大夫,是罪责牵连到上级。宜申的罪过是什么呢?宜申作为臣子,在外则丧失他的部众,在内则扰乱他的命令,足以杀他自身罢了。”家氏〇翁说:“宜申谋划弑杀穆王,而称国名来杀,为什么呢?大概商臣的罪过,楚国人都有权讨伐。宜申对于楚成王是弟弟,怎么知道他不是为先君讨伐贼人而死?所以《春秋》不以无君之罪罪责他。”吴氏澂说:“商臣弑杀君父,天地所不容。宜申作为工尹,不能与同僚共同谋划讨伐贼人,反而北面事奉他。过了十年,君臣的名分已经确定,才谋划弑杀,其道义不足以称道。然而他的谋划没有成功而自身被杀,圣人不以他应当受到今将之诛,而以国杀大夫为文,其意旨深远。”】

从正月至秋季七月没有下雨。

谷梁【历时长久而言不雨,文辞不表达对雨的怜悯。】

。不闵雨者,无志乎民也】

集说【汪氏克寛曰:「正月之上不系王者,盖毎岁之首必书王,所以着一岁十二月皆承天子之正朔,故此年及十三年总书不雨,但纪月数而已,非若岁首正月之比也。圣人书法各有微意,游夏不能赞一辞,谓此类也。或者犹以桓公之正月不书王为阙文,岂未深考耶】

译不担忧雨水的人,是对百姓没有志向的。

集说:汪克宽说:“正月之上不加上‘王’字,大概是因为每年的岁首必定书写‘王’字,以此表明一年十二个月都承奉天子的正朔,所以这一年以及十三年总共只记载‘不雨’,仅仅记录月份而已,不像岁首正月那样。圣人书写史法的用意各有微妙之处,子游、子夏也不能增添一字,说的就是这类情况。有的人仍然认为桓公时期的正月不书写‘王’字是遗漏的文字,难道是没有深入考证吗?”

及苏子盟于女栗【女栗杜注地名阙】

左传【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顷王立故也】

集说【杜氏预曰:苏子,周卿士。王新立,故与鲁盟,亲诸侯。僖十年,蘓子奔卫,今复见,盖王复之。赵氏匡曰:公及之也,不书公,讳独与天子大夫盟。陆氏淳曰:畿内诸侯皆曰子,殷制已然,箕子、微子是也。周因之,王臣称子,皆畿内诸侯也,苏子、刘子、单子、尹子是也。刘氏敞曰:孰及之?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盟也。曷为不与公盟?古者内诸侯不外交,外诸侯不内交,有至尊在,不贰之也。王氏葆曰:不书公,讳与王臣盟也。襄王丧▯,公未尝往;顷王既立,公又不朝,乃及王臣为不相信之盟,臣子之义安在哉!家氏▯翁曰:顷王即位,诸侯莫有朝京师者,王命苏子盟鲁文公。傥知事君之道,辞不敢盟,躬觐于京师而请职事焉,可也。今及苏子盟,不恭甚矣。春秋虽为鲁讳,而贬鲁之意深矣。或疑苏子外交,夫苏子乃流离困踬之人,何有于外?此实王使之盟耳。金氏贤曰:苏子,王卿士也。苏子之来,王使之也。春秋不书使而书及,为王讳也。春秋何讳乎王?盖顷王初立,不能修明王度以朝诸侯,而乃使大夫盟,辱也,故讳而书及。及者,我所欲也,若鲁及之耳。然不书公及者,为公讳也。公不能恪共臣职朝于京师,而乃盟其王臣,罪也,故讳之。而天王之不王,鲁侯之不臣,槩可见矣】

  冬狄侵宋

集说【髙氏闶曰:「狄侵诸大国,独宋未尔。自宋乱之后,狄既侵之,楚次厥貉,又将来伐,则国几亡矣】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厥,公作屈,音同。貉,音麦。厥貉,杜注地阙,当在陈州项城县】左传【陈侯、郑伯防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华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为之弱乎?何必使诱我?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听命。遂道以田孟诸。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命夙驾载燧。宋公违命,无畏抶其仆以徇。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子舟曰:「当官而行,何彊之有?《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毋纵诡随,以谨罔极。』是亦非辟彊也,敢爱死以乱官乎?」厥貉之防麇子逃归】

【孟诸杜注:宋大薮也,在梁国睢阳县东北。今河南归德府商丘县东北有孟诸泽,虞城县北有孟诸台。期思杜注:弋阳期思县。案:期思,古蒋国,楚灭之。汉置县,属汝南郡;隋属光州。兵乱后废,今在固始县西北七十里】

胡传【楚灭江、六,平陈与郑,于是乎为伐宋之举,次于厥貉。凡伐而次者,其次为善;次而伐者,其次为贬。齐师次陉,脩文告以威敌,善之也,故上书伐楚以着其美;楚次厥貉,藏祸心以凭夏,贬之也,故下书伐麇以着其罪。当是时,陈、郑、宋皆从楚矣,独书蔡侯,何哉?郑失三大夫,俟救而不及;陈获公子茷而惧;宋方有狄难,盖有不得已者,非所欲也。蔡无四境之虞,则是得已不已,志在从楚矣。故削三国,书蔡侯,见其弃诸夏之恶也】

集说【杜氏谔曰:「序楚子于蔡侯之上者,蔡与楚比周,欲同力伐宋,故序于楚下,以疾其受制于楚,所以示讥也。既讥之,又书其爵者,斥言蔡侯,以罪其人也。旣言蔡侯,则不可言楚人矣。」孙氏觉曰:「厥貉之次,遂称楚子,而眀年伐麇,又以爵书,自是楚益强矣。」苏氏辙曰:「将伐宋而不行,故书次。」髙氏闶曰:「楚子者,弑父与君之贼,将求诸侯,恐诸侯疑贰,欲前而未敢,而宋、陈、郑之君乃皆俛首而听命焉。圣人于此,不从诸侯防盟之例,特书曰『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次者,迟疑不前之意,着楚子包藏祸心,欲凭陵诸夏而未敢遽前也。唯蔡侯首附楚,故表而出之,以均其罪。厥后诸侯同盟于新城,非若蔡侯之坚服楚也,则此独书蔡侯,其旨深矣。」陈氏傅良曰:「外防未有言次者,此其言次何以?楚之图伯而未集也。晋虽不竞,君大夫数防而不序,春秋重絶

译等到鲁国与苏子在女栗结盟【女栗,杜预注:地名不详】

《左传》【秋季七月,鲁国与苏子在女栗结盟,这是因为周顷王刚刚即位】

《集说》【杜预说:苏子是周朝的卿士。周王新立,所以与鲁国结盟,以亲近诸侯。僖公十年,苏子逃奔到卫国,如今再次出现,大概是周王恢复了他的职位。赵匡说:这是鲁公与他结盟,史书不写“公”,是为了避讳鲁公独自与天子的大夫结盟。陆淳说:王畿内的诸侯都称为“子”,这是殷商旧制,箕子、微子就是如此。周朝沿袭此制,天子的臣属称“子”,都是王畿内的诸侯,苏子、刘子、单子、尹子就是如此。刘敞说:是谁与他结盟?是鲁公。鲁公为什么不写“公”?是不认可鲁公与他结盟。为什么不认可鲁公与他结盟?古时王畿内的诸侯不对外交往,外诸侯不进入王畿交往,因为有至尊的君主在,不能怀有二心。王葆说:不写“公”,是避讳与天子的臣属结盟。襄王去世,鲁公未曾前往吊唁;顷王即位,鲁公又不去朝见,反而与天子的臣属结盟以示互不信任,臣子的道义在哪里呢!家铉翁说:顷王即位,诸侯没有去京城朝见的,周王命令苏子与鲁文公结盟。如果懂得事奉君主的大道,应当推辞不敢结盟,亲自到京城朝见并请示职事,这才可以。如今与苏子结盟,太不恭敬了。《春秋》虽然为鲁国避讳,但贬斥鲁国的意图很深。有人怀疑苏子对外交往,其实苏子是流离困顿之人,哪里会有对外交往?这实际上是周王派他去结盟罢了。金贤说:苏子是周王的卿士。苏子前来,是周王派遣的。《春秋》不写“派遣”而写“及”,是为周王避讳。《春秋》为什么要为周王避讳?大概是因为顷王初立,不能修明王法以召见诸侯,反而派遣大夫去结盟,这是耻辱,所以避讳而写“及”。“及”表示我方想要,好像是鲁国主动与他结盟。然而不写“公及”,是为鲁公避讳。鲁公不能恭敬地尽臣子之职去京城朝见,反而与天子的臣属结盟,这是罪过,所以避讳。由此可以看出,周天子的不称王,鲁侯的不尽臣职,大略可见了】

冬季,狄人侵犯宋国

《集说》【高闶说:“狄人侵犯各个大国,唯独宋国没有遭受。自从宋国发生内乱之后,狄人已经侵犯过它,楚国军队驻扎在厥貉,又将前来讨伐,那么宋国几乎就要灭亡了】

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厥,公羊传作屈,读音相同。貉,音麦。厥貉,杜预注:地名不详,应当在陈州项城县】《左传》【陈侯、郑伯在息地防备楚子。冬季,于是与蔡侯驻扎在厥貉,准备讨伐宋国。宋国的华御事说:“楚国想要削弱我们,我们先表现得软弱吗?何必让他们引诱我们?我们确实不能抵抗,百姓有什么罪过?”于是迎接楚子,慰劳他并听从命令。于是引导楚子在孟诸泽打猎。宋公担任右盂,郑伯担任左盂,期思公复遂担任右司马,子朱和文之无畏担任左司马。命令早起驾车,装载取火工具。宋公违背命令,文之无畏鞭打他的仆从示众。有人对子舟说:“国君不可以受辱。”子舟说:“按照官职行事,有什么强权可惧?《诗经》说:‘刚强也不吐露,柔弱也不吞食。不要放纵诡诈随顺,以谨慎对待无极。’这也不是避开强权,怎敢爱惜生命而扰乱官职呢?”在厥貉防备时,麇子逃归】

【孟诸,杜预注:宋国的大沼泽,在梁国睢阳县东北。如今河南归德府商丘县东北有孟诸泽,虞城县北有孟诸台。期思,杜预注:弋阳期思县。按:期思,古蒋国,被楚国所灭。汉代设置县,属汝南郡;隋代属光州。战乱后废除,如今在固始县西北七十里】

《胡传》【楚国灭掉江国、六国,平定陈国与郑国,于是发动讨伐宋国的行动,驻扎在厥貉。凡是讨伐而驻扎的,驻扎是善行;驻扎而讨伐的,驻扎是贬义。齐国军队驻扎在陉地,修明文告以威慑敌人,是善行,所以上文写伐楚以彰显其美;楚国驻扎在厥貉,包藏祸心以欺凌华夏,是贬义,所以下文写伐麇以彰显其罪。当时,陈、郑、宋都顺从楚国了,唯独记载蔡侯,为什么呢?郑国失去三大夫,等待救援却来不及;陈国抓获公子茷而恐惧;宋国正遭受狄人的灾难,大概有不得已之处,并非本意。蔡国没有边境的忧患,则是能停止而不止,意在顺从楚国。所以削去三国,只写蔡侯,显示他抛弃诸夏的罪恶】

《集说》【杜谔说:“将楚子排在蔡侯之上,是因为蔡国与楚国勾结,想要合力讨伐宋国,所以排在楚子之下,以痛恨他受制于楚国,以此表示讥讽。既然讥讽他,又书写他的爵位,是斥责蔡侯,以罪责其人。既然说了蔡侯,就不能再说楚人了。”孙觉说:“厥貉的驻扎,于是称楚子,而明年讨伐麇国,又用爵位书写,从此楚国更加强大了。”苏辙说:“将要讨伐宋国而没有行动,所以写‘次’。”高闶说:“楚子是弑父杀君之贼,想要求取诸侯,恐怕诸侯怀疑有二心,想前进而不敢,而宋、陈、郑的国君却都低头听命。圣人在这里,不遵循诸侯防备结盟的体例,特意写‘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次’是迟疑不前的意思,显示楚子包藏祸心,想要欺凌诸夏而不敢贸然前进。只有蔡侯首先依附楚国,所以特别提出,以均分其罪。后来诸侯在新城同盟,不像蔡侯那样坚决顺从楚国,那么这里只写蔡侯,其旨意深远了。”陈傅良说:“对外防备没有写‘次’的,这里写‘次’为什么呢?因为楚国图谋霸业而未成。晋国虽然不强,国君和大夫多次防备而不排列,《春秋》重视断绝”

晋也。防于息,宋、陈、郑尝从楚矣,已而为新城之盟,则楚子犹未得志于宋、陈、郑也。于是息防不书,书及蔡次厥貉,用见楚之未得志于诸侯也。」家氏▯翁曰:「是役也,宋、郑、陈、蔡皆从。宋、郑、陈预防不预次也,预防,胁从也;预次,同恶也。」李氏亷曰:「春秋书伐而次者,伐楚次陉是也,以例推之,则晋悼之伐郑次郑,亦为善之矣。次而伐者,次厥貉伐麇是也,以例推之,则齐卫之次以伐晋,亦为贬之矣。宋、陈、郑不书之说,胡氏、陈氏皆得之。以下文沓棐之防、新城之盟观之,则诸侯之不忘晋可知矣,故免其从楚之罪也。楚自盂以来,未尝以爵书,今次而书爵,伐而书爵,盖时无伯者,以为无异于宋襄之时也。」黄氏正宪曰:「前年楚子使鬬椒来聘,専为通道中原,以便北侵之计,故亲自浮汉江东下,陈、郑、蔡则皆经歴之地也。厥貉虽无明据,意必在蔡之西北、宋之东南界,楚欲窥中原必至之地也。越此则歴宋都而……】楚亦不敢深入矣】

译这是晋国的事情。在息防,宋、陈、郑曾经跟随楚国,后来参加了新城之盟,那么楚子还没有在宋、陈、郑身上得逞。因此息防没有记载,记载了与蔡国在厥貉会师,以此显示楚国尚未在诸侯中得逞。」家氏〇翁说:「这次军事行动,宋、郑、陈、蔡都跟随了。宋、郑、陈参与了息防但不参与厥貉的会师,参与息防是被胁迫跟随;参与厥貉的会师是共同作恶。」李氏亷说:「《春秋》记载讨伐并驻扎的,是讨伐楚国并驻扎在陉,按照这个体例推断,那么晋悼公讨伐郑国并驻扎在郑国,也是被赞许的。先驻扎后讨伐的,是驻扎在厥貉讨伐麇国,按照这个体例推断,那么齐国、卫国驻扎后讨伐晋国,也是被贬斥的。宋、陈、郑不记载的说法,胡氏、陈氏都讲对了。从下文沓棐的防御、新城的盟约来看,那么诸侯没有忘记晋国是可以知道的,所以免除了他们跟随楚国的罪责。楚国自从盂地会盟以来,不曾以爵位记载,这次驻扎而记载爵位,讨伐而记载爵位,大概是因为当时没有霸主,认为与宋襄公的时候没有不同。」黄氏正宪说:「前年楚子派鬬椒来聘问,专门为了打通中原道路,以便实施向北侵略的计划,所以亲自沿汉江东下,陈、郑、蔡都是经过的地方。厥貉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推测一定在蔡国的西北、宋国的东南边界,是楚国想要窥视中原必然到达的地方。越过这里就会经过宋国都城而……】楚国也不敢深入了】

【乙顷王巳三年】十有一年【晋灵五年、齐昭十七年、卫成十九年、蔡庄三十年、郑穆十二年、曹文二年、陈共十六年、▯桓二十一年、宋昭四年、秦康五年、楚穆十年】

春,楚子伐麇【麇俱伦反,公作圈,楚始书君将】

左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于防渚。潘崇复伐麇,至于锡穴】

【防渚,杜注:「麇地。」阚骃曰:「防即防陵也。」今为房县,属湖广郧阳府。锡穴,杜注:「麇地。」汉锡县,属汉中郡。师古曰:「卽春秋锡穴也。」隋、唐、宋皆属均州。明成化中,始为郧阳府治,今因之】

集说【许氏翰曰:「楚侵伐书爵,始此。」髙氏闶曰:「自防蜀之后,虽其大夫帅师,亦出名氏,盖圣人悼列国无盟主也。」张氏洽曰:「楚侵伐书子,益彊盛也。」家氏▯翁曰:「麇,微国也,耻从孟诸之田,宋、郑分左右盂,而不耻楚之伐,麇之荣也。」李氏亷曰:「传言麇子逃归,而经不书,以其逃楚也,与陈、郑之逃齐、晋异矣。」季氏本曰:「楚不得志于天下,则伐其近国而已。近楚小国伐,未有书者,必不服而后书,见麇能自守也。」贺氏仲轼曰:「厥貉之役,宋、陈、郑以大国公侯受役于楚,司马麇子何有焉?然麇子逃归,是知耻之君也】

【逃必受伐,麇子知之矣。知其必伐而犹然逃之者,是麇之君不可以无礼加也。麇之国不大于蔡,然楚子伐之,一败于防渚,再廹于锡穴,而终不闻与楚成者,是不可以威劫也。小国之臣服于楚,未必皆本心,介于彊暴而莫之或恤,不为蔡、许,则为江、黄耳。彼江、黄皆以慕义而召亡者也。以此言之,为麇子者岂不难哉!圣人亟嘉守义而不屈者,故《书》曰:「楚子伐麇。」以彊楚之君亲暴兵焉,见麇为楚所注意之国而不敢轻也】

夏叔仲彭生会晋郤缺于承筐【公谷无仲字,郤去逆反,筐,公谷作匡。此大夫特相会之始。承筐,杜注宋地,在陈留襄邑县,今河南归徳府睢州西三十里有故承筐城】左传【夏,叔仲恵伯防晋郤缺于承筐,谋诸侯之从于楚者】

集说【杜氏预曰:「惠伯,叔牙孙。」杜氏谔曰:「自文公之后,大夫擅相为防者多矣,春秋详而志之。」王氏葆曰:「此防谋诸侯之从楚,未为非义,然大夫交为防礼以谋国事,诸侯之政,大夫擅之矣。」家氏▯翁曰:「郤缺为会,诸侯之大夫莫有至者,鲁独遣彭生如会,不以楚彊替于从晋,春秋亦襃鲁也。」李氏亷曰:「内大夫特防外大夫五:防郤缺承筐、髙固无娄、荀首于縠、士匄于柯、荀跞适歴是也。此为大夫特相防之始。胡氏于此无传,而特发传于无娄之下,不知其意若何?得非以此为伯令,而所谋亦出于公欤?」汪氏克寛曰:「晋欲谋贰国而使次卿为会,鲁亦不遣执政而使恵伯往,其谋之不远,而不足以却远人方张之势也审矣。然新城之盟,宋、陈、郑皆同,则人心之天理未冺,而承筐之防犹愈于归父于宋之会也】

  秋曹伯来朝

左传【秋,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

集说【赵氏鹏飞曰:「诸侯世相朝,礼也。曹文公即位而来朝,常事尔。春秋不书常事,此其书何?盖春秋诸侯以彊弱为判,不复顾礼矣。闻曹文公即位而来朝,未见鲁文公即位而朝曹也。此圣人书之,所以伤曹之弱而抑鲁之彊欤?」赵氏与权曰:「曹为文昭于鲁宗国,习见王命之废,而惴惴依大国以为重也。」季氏本曰:「曹本服宋,自晋文执曹共公以畀宋人,不得已而从晋。及襄、灵政衰,遂不与诸侯之事。共公既没,文公自此从鲁矣】

  公子遂如宋

左传【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荡意诸而复之,因贺楚师之不害也】

集说【李氏亷曰:「鲁聘宋者八,始于北年】

  狄侵齐

集说【髙氏闶曰:「十余年之间,狄四侵齐,其彊如此,所以大咸之功也】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咸杜注鲁地】

左传【鄋瞒侵齐,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侯叔夏御庄叔,緜房甥为右,富父终甥驷乘。冬十月甲午,败狄于咸,获长狄

译【乙顷王巳三年】十有一年【晋灵公五年、齐昭公十七年、卫成公十九年、蔡庄公三十年、郑穆公十二年、曹文公二年、陈共公十六年、〇桓公二十一年、宋昭公四年、秦康公五年、楚穆公十年】

春季,楚子讨伐麇国【麇,音俱伦,公羊传作圈,这是《春秋》开始记载楚君亲自率领军队出征】

《左传》【十一年春,楚子讨伐麇国。成大心在防渚击败麇国军队。潘崇再次讨伐麇国,到达锡穴】

【防渚,杜预注:「麇国的土地。」阚骃说:「防就是防陵。」现在为房县,属于湖广郧阳府。锡穴,杜预注:「麇国的土地。」汉代锡县,属于汉中郡。颜师古说:「就是春秋时期的锡穴。」隋、唐、宋都隶属于均州。明代成化年间,开始作为郧阳府的治所,现在沿袭此制】

集说【许翰说:「楚国侵伐他国而记载爵位,从这次开始。」高闶说:「自从防蜀之战后,即使是楚国的大夫率领军队,也记载姓名,大概是圣人哀叹列国没有盟主。」张洽说:「楚国侵伐他国而记载‘子’的爵位,显示其更加强盛。」家铉翁说:「麇是小国,以服从孟诸之田的盟会、宋郑分列左右为耻,却不以被楚国讨伐为耻,这是麇国的荣耀。」李廉说:「《左传》记载麇子逃归,而《春秋》不记载,因为他是逃避楚国,这与陈、郑逃避齐、晋不同。」季本说:「楚国在天下不得志,就只讨伐邻近的国家。邻近楚国的小国被讨伐,以前没有记载的,一定是因为不服从而记载,显示麇国能够自我坚守。」贺仲轼说:「厥貉之役,宋、陈、郑作为大国公侯受役于楚,司马麇子有什么过错呢?然而麇子逃归,是知耻的君主】

【逃归必然遭受讨伐,麇子知道这一点。知道必然被讨伐却仍然逃归,说明麇国的君主不能以无礼相加。麇国不比蔡国大,然而楚子讨伐它,先在防渚战败,再在锡穴被逼迫,最终没有听说与楚国结盟,这是不能用威势胁迫的。小国臣服于楚,未必都是本心,夹在强暴之间而无人救助,不做蔡、许那样的国家,就做江、黄那样的国家。那江、黄都是因为仰慕道义而招致灭亡的。由此说来,作为麇子难道不难吗!圣人极力嘉奖坚守道义而不屈服的人,所以《春秋》记载:「楚子伐麇。」以强楚的君主亲自出兵暴虐,显示麇是楚国所注意的国家而不敢轻视】

夏季,叔仲彭生与晋国的郤缺在承筐相会【公羊传、谷梁传没有「仲」字,郤,音去逆,筐,公羊传、谷梁传作匡。这是大夫单独相会的开始。承筐,杜预注:宋国的土地,在陈留襄邑县,现在河南归德府睢州西三十里有故承筐城】《左传》【夏季,叔仲惠伯在承筐与晋国的郤缺相会,谋划那些跟随楚国的诸侯】

集说【杜预说:「惠伯,是叔牙的孙子。」杜谔说:「自从文公之后,大夫擅自相会的情况很多,《春秋》详细记载它。」王葆说:「这次相会谋划跟随楚国的诸侯,并非不义,然而大夫互相以相会的礼仪来谋划国事,诸侯的政事,被大夫擅权了。」家铉翁说:「郤缺主持相会,诸侯的大夫没有到达的,鲁国独自派遣彭生前往,不因楚国强大而停止跟随晋国,《春秋》也褒奖鲁国。」李廉说:「内大夫单独相会外大夫有五次:与郤缺在承筐、与高固在无娄、与荀首在縠、与士匄在柯、与荀跞在历。这是大夫单独相会的开始。胡安国在这里没有传文,而在无娄之下特别发传,不知他的意思是什么?莫非认为这是霸主的命令,而所谋划的也出于公心吗?」汪克宽说:「晋国想要谋划背叛的国家而派遣次卿主持相会,鲁国也不派遣执政大臣而派遣惠伯前往,其谋划不深远,不足以遏制远方强盛势力的趋势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新城之盟,宋、陈、郑都参加,那么人心的天理没有泯灭,而承筐之会还是胜过归父在宋国的相会】

秋季,曹伯来朝见

《左传》【秋季,曹文公来朝见,是即位后来朝见】

集说【赵鹏飞说:「诸侯世代互相朝见,是礼制。曹文公即位而来朝见,是常事。《春秋》不记载常事,这里记载它为什么呢?大概《春秋》诸侯以强弱为判断,不再顾及礼制了。听说曹文公即位而来朝见,没有见到鲁文公即位而朝见曹国。圣人记载它,是为了哀伤曹国的弱小而抑制鲁国的强大吗?」赵与权说:「曹国是鲁国的文昭宗国,习惯看到王命的废弛,而小心翼翼地依附大国以自重。」季本说:「曹国本来服属于宋国,自从晋文公拘捕曹共公交给宋国人后,不得已而跟随晋国。等到襄公、灵公政令衰微,就不参与诸侯的事务。共公死后,文公从此跟随鲁国】

公子遂前往宋国

《左传》【襄仲聘问宋国,并且为司城荡意诸求情而让他复职,因此祝贺楚国军队没有造成危害】

集说【李廉说:「鲁国聘问宋国有八次,始于北年】

狄人侵犯齐国

集说【高闶说:「十余年之间,狄人四次侵犯齐国,其强大如此,所以大咸之战的功劳很大】

冬季十月甲午,叔孙得臣在咸地击败狄人【咸,杜预注:鲁国的土地】

《左传》【鄋瞒侵犯齐国,于是攻打我国。鲁公占卜让叔孙得臣追击,吉利。侯叔夏为庄叔驾车,緜房甥为车右,富父终甥为驷乘。冬季十月甲午,在咸地击败狄人,俘获长狄

侨如。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以命宣伯。初,宋武公之世,鄋瞒伐宋,司徒皇父帅师御之。耏班御皇父充石,公子谷甥为右,司寇牛父驷乘,以败狄于长丘,获长狄缘斯。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谓之耏门。晋之灭潞也,获侨如之弟焚如。齐襄公之二年,鄋瞒伐齐,齐王子成父获其弟荣如,埋其首于周首之北门。衞人获其季弟简如。鄋瞒由是遂亡】

译侨如。富父终甥用戈刺中他的喉咙,杀了他,把他的首级埋在子驹的城门下,以此命令宣伯。起初,在宋武公时期,鄋瞒攻打宋国,司徒皇父率领军队抵御。耏班为皇父充石驾车,公子谷甥担任车右,司寇牛父作为驷乘,在长丘击败狄人,俘获了长狄缘斯。皇父的两个儿子死在这场战斗中。宋公因此将城门赏赐给耏班,让他收取那里的赋税,称为耏门。晋国灭掉潞国时,俘获了侨如的弟弟焚如。齐襄公二年,鄋瞒攻打齐国,齐王子成父俘获了他们的弟弟荣如,将他的首级埋在周首的北门。卫国人俘获了他们的小弟简如。鄋瞒从此就灭亡了。

【长丘,杜注:宋地,今河南开封府封丘县东有长丘亭。周首,杜注:齐邑,济北谷城县东北有周首亭,《水经注》谓之卢子亭,今在东阿县东北,近长清县界】

公羊【狄者何?长狄也。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其言败何?大之也。其地何?大之也。何以书?记异也】

谷梁【传曰:「长狄也,弟兄三人,佚宕列国,瓦石不能害。叔孙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

集说【杜氏预曰:「鄋瞒,狄国名,防风之后,漆姓。」赵氏匡曰:「谷梁云:『以众焉言之也。』若如所说,当云『败长狄于咸』,今直云『狄』,则举狄军总败耳。」刘氏敞曰:「谷梁云:『不言帅师而曰败,何也?直败一人之辞也。』非也。不言帅师者,师少尔,有何可疑哉!又曰:『何为不言其获?古者不重创,不禽二毛,故不言获,为内讳也。』云鲁旣射其目,又断其首,是以讳之,亦非也。谷梁本意谓长狄一人力足敌众,故变获言败者,起长狄之彊也。旣变获言败,败即获矣,又安得不言获为鲁讳之说乎?」孙氏觉曰:「不曰战者,内胜之辞也;不言帅师,将尊而师少也。」赵氏鹏飞曰:「狄自僖之末侵陵列国,至晋人败之于箕,其后侵齐、侵鲁、侵宋,而不敢犯晋之牧圉,败之之力也。今八年之间,三侵齐,而侵鲁、宋者各一,其可不有以制之哉?叔孙得臣出其不虞,而败之于咸,自是盖有惧心,惟十三年一侵卫而已,不敢窥齐鲁之藩篱也。则咸之役,不惟有功于鲁,且有功于天下,不可不录也。」家氏▯翁曰:「得臣败狄,春秋嘉之。盖鲁之弱,由无自彊之志,求援齐、晋,折节于楚,积弱至此。中间一二能臣,亦足警彊邻而威外侮,如长勺之战、咸之师是也】

【案《左传》先言败狄于咸,后言获长狄侨如,盖以长狄为狄中一人,非以长狄为国号也。《胡传》用刘氏敞正名之说驳之,似未得传意。《公》、《谷》亦因左氏之意而推衍之耳。其言虽怪,必有所受。今竝存三传之说,而驳者无取焉】

【丙顷王午四年】十有二年【晋灵六年、齐昭十八年、卫成二十年、蔡庄三十一年、郑穆十三年、曹文三年、陈共十七年、▯桓二十二年、宋昭五年、秦康六年、楚穆十一年】

春王正月,郕伯来奔【郕公作盛】

左传【郕太子朱儒自安于夫钟,国人弗徇。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夫钟,杜注:郕邑。郕邽,杜注:郕邑】

集说【赵氏匡曰:「诸侯嗣位未逾年称子,岂有君父病而不视、死而不丧,身未卽位,以邑出奔,而称郕伯?且郑忽、曹羁、莒展皆已卽位,及其出奔,犹但称名,况未嗣位乎?左氏之说非也。失地之君例书名,若以兄弟之国不名,曹伯阳、卫侯衎何以书乎?公羊之说亦非也。」刘氏敞曰:「左氏曰:『郕太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公以诸侯逆之,故书曰郕伯来奔。不书地,尊诸侯也。』皆非也。卽实郕伯来奔,又何以辨哉?且鲁但以诸侯逆之,便谓之郕伯,《春秋》又遂没其専土叛君之罪,反谓之诸侯而尊之,则何以称不登叛人哉?意者先郕伯以去年卒,太子即位而不能自安,遂出奔,此乃眞郕伯矣。以其即位日浅,或谓之太子,而左氏则误以为太子出奔也。」叶氏梦得曰:「郕伯何以不名?内未有君也。何以知郕之内无君欤?卫侯郑附楚,晋文公兴惧讨,使元咺立其弟叔武而奔楚。叔武不当国而摄马,《春秋》不名郑,书卫侯出奔楚,不嫌也。践土之盟,叔武亦书子而不以爵见,不君之也。凡诸侯奔而不名,惟此两见,以类求之,吾是以知其然也。」汪氏克寛曰:「左传谓郕太子朱儒称郕伯,晋太子州蒲称晋侯。今考许叔入许不称许男,卫武盟践土止称卫子,安有窃地之臣子而子之以爵,君在而世子擅其位,亦予之以其君之尊称者哉?苟

译长丘,杜预注:宋国的地方,如今河南开封府封丘县东面有长丘亭。周首,杜预注:齐国的城邑,济北谷城县东北有周首亭,《水经注》称之为卢子亭,如今在东阿县东北,靠近长清县边界。

《公羊传》问:“狄是什么?是长狄。兄弟三人,一个去了齐国,一个去了鲁国,一个去了晋国。去齐国的那个,被王子成父杀了;去鲁国的那个,被叔孙得臣杀了;至于去晋国的那个,就不知道了。经文说‘败’是什么意思?是为了夸大其词。为什么记载地点?也是为了夸大其词。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记录怪异之事。”

《谷梁传》说:“长狄,兄弟三人,流窜于各国,瓦石不能伤害他们。叔孙得臣是最善于射箭的人,射中他的眼睛,尸体横卧九亩之地,斩下他的头颅载在车上,眉毛露在车前横木上。去齐国的那个,被王子成父杀了。至于去晋国的那个,就不知道了。”

集说:杜预说:“鄋瞒,是狄国的国名,防风氏的后代,漆姓。”赵匡说:“《谷梁传》说:‘这是说众多的人。’如果像所说的那样,应当说‘在咸地打败长狄’,现在只说‘狄’,那就是指狄军全军覆没。”刘敞说:“《谷梁传》说:‘不说率领军队而说打败,这是什么意思?只是打败一个人的说法。’这是不对的。不说率领军队,是因为军队少,有什么可疑的呢!又说:‘为什么不记载俘获?古人不重创敌人,不俘虏头发花白的人,所以不记载俘获,是为鲁国避讳。’说鲁国既射中他的眼睛,又斩下他的头颅,因此避讳,这也是不对的。《谷梁传》的本意是说长狄一人之力足以对抗众人,所以将‘俘获’改为‘打败’,是为了突出长狄的强大。既然将‘俘获’改为‘打败’,打败即意味着俘获,又怎么能说不记载俘获是为鲁国避讳的说法呢?”孙觉说:“不说‘战’,是内部胜利的措辞;不说‘率领军队’,是将领尊贵而军队少。”赵鹏飞说:“狄自从僖公末年侵扰各国,到晋人在箕地打败他们之后,后来侵犯齐国、侵犯鲁国、侵犯宋国,而不敢侵犯晋国的边境,这是打败他们的力量所致。如今八年之间,三次侵犯齐国,而侵犯鲁国、宋国的各一次,难道可以不有所制约吗?叔孙得臣出其不意,在咸地打败他们,从此有了畏惧之心,只有十三年侵犯卫国一次而已,不敢窥视齐鲁的屏障。那么咸地的战役,不仅对鲁国有功,而且对天下有功,不可不记载。”家铉翁说:“叔孙得臣打败狄人,《春秋》嘉奖他。大概鲁国的衰弱,是因为没有自强的志向,向齐、晋求援,向楚国屈节,积弱至此。中间一两个能臣,也足以警告强邻而威慑外侮,如长勺之战、咸地的军队就是如此。”

按:《左传》先说在咸地打败狄人,后说俘获长狄侨如,大概是将长狄视为狄人中的一人,而不是将长狄作为国号。《胡传》采用刘敞正名的说法驳斥他,似乎没有理解《左传》的本意。《公羊》、《谷梁》也是根据《左传》的意思而推衍罢了。它们的话虽然奇怪,必定有所依据。现在并存三传的说法,而驳斥者不予采纳。

【丙顷王午四年】鲁僖公十二年【晋灵公六年、齐昭公十八年、卫成公二十年、蔡庄公三十一年、郑穆公十三年、曹文公三年、陈共公十七年、〇桓公二十二年、宋昭公五年、秦康公六年、楚穆公十一年】

春天周王正月,郕伯来投奔【郕公作盛】

《左传》:郕太子朱儒在夫钟自安,国人不服从。十二年春,郕伯去世,郕人拥立了新君。太子带着夫钟和郕邽来投奔。夫钟,杜预注:郕国的城邑。郕邽,杜预注:郕国的城邑。

集说:赵匡说:“诸侯继承君位未满一年称子,哪有君父生病不去探望、死了不去治丧,自己尚未即位,带着城邑出奔,而称郕伯的?况且郑忽、曹羁、莒展都已经即位,等到他们出奔,尚且只称名字,何况未继承君位呢?《左传》的说法不对。失去国土的君主例应称名,如果因为兄弟之国不称名,曹伯阳、卫侯衎为什么称名呢?《公羊传》的说法也不对。”刘敞说:“《左传》说:‘郕太子带着夫钟和郕邽来投奔,鲁公以诸侯之礼迎接他,所以记载为郕伯来奔。不记载地点,是尊重诸侯。’都是不对的。如果确实是郕伯来奔,又怎么辨别呢?况且鲁国只是以诸侯之礼迎接他,就称他为郕伯,《春秋》又掩盖他专擅国土、背叛君主的罪行,反而称他为诸侯而尊重他,那么为什么称不登叛人呢?大概先前郕伯在去年去世,太子即位而不能自安,于是出奔,这才是真正的郕伯。因为他即位时间浅,或许称他为太子,而《左传》却误以为是太子出奔。”叶梦得说:“郕伯为什么不称名?因为内部没有君主。怎么知道郕国内部没有君主呢?卫侯郑依附楚国,晋文公兴起恐惧讨伐,派元咺立他的弟弟叔武而逃往楚国。叔武不当国而代理国事,《春秋》不称郑名,记载卫侯出奔楚国,不嫌恶。践土之盟,叔武也记载为子而不以爵位出现,是不把他当君主。凡是诸侯出奔而不称名的,只有这两处,以此类推,我因此知道是这样。”汪克宽说:“《左传》说郕太子朱儒称郕伯,晋太子州蒲称晋侯。现在考察许叔入许不称许男,卫武盟践土只称卫子,哪有窃据土地的臣子而称他为爵位,君主在位而世子擅权,也给予他君主的尊称的呢?如果

以太子而称爵,则子般、子野之卒皆当书公薨,而蔡世子有当书蔡侯矣。《春秋》辨名分之书,若曰因其悖礼从而志之,则呉楚可以书王而不革也】

译如果太子可以称爵位,那么子般、子野去世时都应当记载为“公薨”,而蔡国的世子有也应当记载为“蔡侯”了。《春秋》在辨别名分方面的记载,好像是说,如果因为违背礼制就随之记录,那么吴国和楚国就可以称王而不加改正了。

▯伯来朝

左传【▯桓公来朝始朝公也且请絶叔姬而无絶昏公许之】

集说【范氏甯曰:「僖二十七年称子,今称伯,盖时王所进】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左传【二月,叔姬卒。不言▯,絶也。书「叔姬」,言非女也】

公羊【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谷梁【许嫁以卒之也。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集说【李氏亷曰:「陈氏云:『已许嫁于▯,▯伯来朝,请絶叔姬,复求其次。』此说通。」汪氏克寛曰:「二▯以书子为同母妹,然十四年再书子叔姬,苟皆同母,不当同字矣】

【案庄二十五年,伯姬归于▯。二十七年,公防▯伯姬于洮。冬,▯伯姬来。僖五年春,▯伯姬来朝其子。九年秋,伯姬卒。盖别一伯姬。二十三年冬,▯子卒。二十七年春,杞子来朝,则嗣君也。二十八年秋,▯伯姬求。三十有一年冬,▯伯姬来求妇。文十二年春王正月,▯伯来朝。二月庚子,子叔姬卒。与僖九年所书伯姬同,亦似别一叔姬,而非伯姬所求之妇。自是又二十余年,至成五年春,▯叔姬来归。八年冬十月,杞叔姬卒。九年春,▯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此三书叔姬,疑即伯姬所求之妇也。左氏因▯伯来朝与子叔姬卒相连,遂以叔姬为伯姬所求之妇,以不系▯为出而见絶。又因成五年▯叔姬来归、八年▯叔姬卒、九年▯伯来逆叔姬之丧,遂谓▯伯请絶叔姬而无絶昏,而成八年书卒之叔姬,即▯桓所请续为昏者,未免牵合。然春秋事据左氏,且相沿已久,今仍存之。若啖氏助、刘氏敞谓此传大误,当在成公八年;季氏本谓▯伯姬之误,则皆凭虚臆揣,罔有确据,未可以疑经而废传也。称子之义,诸家不同。或以为先君之女,或以为时君之女,皆非也。伯姬以庄公二十五年归▯,至僖公时,则先君之女也,何以五年朝其子、三十一年来求妇,俱不称子耶?季姬及鄫子遇于防,先儒讥僖公爱女之过,则时君之女也,何以书归、书卒俱不称子耶?揆以全经,未为允恊,故删而不録】

夏,楚人围巢【巢,杜注:呉楚间小国,庐江六县有居巢城,今江南庐州府巢城西巢湖。寰宇记云:古居巢城陷处】

左传【楚令尹大孙伯卒,成嘉为令尹。羣舒叛楚。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

【羣舒,杜注:偃姓,舒庸、舒鸠之属。庐江南有舒城,西南有龙舒。案:今江南庐州府舒城、庐江二县之境,皆羣舒地也】

集说【髙氏闶曰:「书称『巢伯来朝』,则巢之建国乆矣。楚遂取之为属邑,后为吴所灭。」王氏葆曰:「王道之行,小国各安其职而贡献于天子;及其衰也,小国困于彊暴,不得保其社稷者多矣。书者,恶楚之不仁,而小国之无所庇頼也。」赵氏鹏飞曰:「巢之为国远矣。书曰『巢伯来朝』,盖古诸侯也。前日楚伐麇,列国不能救,于是又围巢。诸侯鼠拱折缩,无敢犯其锋者,于是恣毒于小国焉。列国无覇主,诸侯何恃哉?十四年,赵盾为新城之盟,诸侯不得已而从之,非畏晋也,畏楚也。」季氏本曰:「巢与舒接壤,围巢则巢服,而羣舒服矣】

  秋滕子来朝

左传【秋,滕昭公来朝,亦始朝公也】

集说【汪氏克寛曰:「曹文▯桓滕昭相继来朝,传皆谓公即位而始朝。以文公之昏庸怠惰,而儒书秉礼之旧,周公禽父之泽,犹为诸侯之所尊敬。文公乃不思述职之有阙,已越再朝之期,而不修往觐之礼于京师,何谬之甚哉!」季氏本曰:「滕自宣公见执于宋而从之,十六年矣。昭公嗣立,复朝鲁,宋乱不暇争也】

  秦伯使术来聘【术公作遂】

左传【秦伯使西乞术来聘,且言将伐晋。襄仲辞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临鲁国,鎭抚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辞玉。」对曰:「不腆敝器,不足辞也。」主人三辞。賔荅曰:「寡君愿徼福于周公、鲁公以事君,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要结好命,所以借寡君之命,结二国之

译〇国伯来朝

左传记载:〇国桓公来朝见,这是初次朝见鲁君,并且请求断绝与叔姬的婚姻关系,但不断绝两国的姻亲关系,鲁君答应了。

集说记载:范甯说:“僖公二十七年称〇国君为‘子’,现在称‘伯’,大概是周天子此时晋升了他的爵位。”

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

左传记载:二月,叔姬去世。经文中不写“〇国”,表示已被断绝关系。书写“叔姬”,表示她不是〇国君的正妻。

公羊传记载:她还没有出嫁,为什么记载“卒”?因为她已经许配了人家。妇人许配人家后,就要取字并加笄,死后就按成年人的丧礼办理。

谷梁传记载:因为许配了人家所以记载“卒”。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行冠礼后列入成年男子行列;三十岁娶妻。女子十五岁许配人家,二十岁出嫁。集说记载:李廉说:“陈氏说:‘已经许配给〇国,〇国伯来朝见,请求断绝叔姬,又请求娶她的妹妹。’这个说法通达。”汪克宽说:“两位〇国君都记载‘子叔姬’,如果是同母妹妹,那么十四年再次记载‘子叔姬’,如果都是同母妹妹,不应该用相同的字。”

【按:庄公二十五年,伯姬嫁到〇国。二十七年,鲁君在洮地会见〇国伯姬。冬天,〇国伯姬来鲁国。僖公五年春天,〇国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九年秋天,伯姬去世。这大概是另一位伯姬。二十三年冬天,〇国子去世。二十七年春天,杞子来朝见,那就是继位的国君。二十八年秋天,〇国伯姬请求。三十一年冬天,〇国伯姬来请求娶妇。文公十二年春王正月,〇国伯来朝见。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这与僖公九年所记载的伯姬相同,也似乎是另一位叔姬,而不是伯姬所请求娶的妇人。从此又过了二十多年,到成公五年春天,〇国叔姬来归宁。八年冬天十月,杞叔姬去世。九年春天,〇国伯来迎接叔姬的灵柩回国。这三处记载的叔姬,怀疑就是伯姬所请求娶的妇人。左氏因为〇国伯来朝见与子叔姬去世相连,于是认为叔姬是伯姬所请求娶的妇人,因为不系属〇国而表示被断绝关系。又因为成公五年〇国叔姬来归宁、八年〇国叔姬去世、九年〇国伯来迎接叔姬的灵柩,于是认为〇国伯请求断绝叔姬但不断绝姻亲关系,而成公八年记载去世的叔姬,就是〇国桓公所请求续娶为妻的人,未免牵强附会。然而春秋的事依据左氏,且沿袭已久,现在仍然保留。如果啖助、刘敞认为这个传文大错,应当在成公八年;季本认为是〇国伯姬的误写,这些都是凭空臆测,没有确凿依据,不可以怀疑经文而废弃传文。称‘子’的意义,各家不同。有的认为是先君的女儿,有的认为是当时国君的女儿,都不对。伯姬在庄公二十五年嫁到〇国,到僖公时,就是先君的女儿了,为什么五年朝见她的儿子、三十一年来请求娶妇,都不称‘子’呢?季姬和鄫子在防地相遇,先儒讥讽僖公宠爱女儿过度,那就是当时国君的女儿了,为什么记载归宁、去世都不称‘子’呢?衡量整部经书,并不恰当,所以删去不录。】

夏天,楚国人包围巢国。【巢,杜预注:吴国和楚国之间的小国,庐江六县有居巢城,现在江南庐州府巢城西边的巢湖。《寰宇记》说:古居巢城陷落的地方。】

左传记载:楚国令尹大孙伯去世,成嘉担任令尹。群舒背叛楚国。夏天,子孔抓获舒子平和宗子,于是包围巢国。

【群舒,杜预注:偃姓,舒庸、舒鸠之类。庐江以南有舒城,西南有龙舒。按:现在江南庐州府舒城、庐江两县的境地,都是群舒的地方。】

集说记载:高闶说:“经书记载‘巢伯来朝’,那么巢国建国已经很久了。楚国于是夺取它作为属邑,后来被吴国所灭。”王葆说:“王道施行时,小国各自安守职责并向天子进贡;等到王道衰微时,小国困于强暴,不能保全社稷的很多了。记载这件事,是厌恶楚国的不仁,以及小国无处依靠。”赵鹏飞说:“巢国作为国家很久了。经书说‘巢伯来朝’,大概是古代的诸侯。前几天楚国讨伐麇国,列国不能救援,于是又包围巢国。诸侯像老鼠一样拱缩,不敢触犯它的锋芒,于是对小国肆意施毒。列国没有霸主,诸侯依靠什么呢?十四年,赵盾举行新城之盟,诸侯不得已而跟随,不是畏惧晋国,而是畏惧楚国。”季本说:“巢国与舒国接壤,包围巢国那么巢国就服从,而群舒也就服从了。”

秋天,滕子来朝见。

左传记载:秋天,滕昭公来朝见,也是初次朝见鲁君。

集说记载:汪克宽说:“曹文公、〇国桓公、滕昭公相继来朝见,传文都说鲁君即位后初次朝见。以文公的昏庸怠惰,而儒书秉持礼制的旧俗,周公禽父的恩泽,仍然被诸侯所尊敬。文公却不考虑述职的缺失,已经超过了再次朝见的期限,而不修习前往京师觐见的礼节,多么荒谬啊!”季本说:“滕国自从宣公被宋国拘捕而跟随宋国,已经十六年了。昭公继位,再次朝见鲁国,宋国混乱无暇争夺。”

秦伯派术来聘问。【“术”字,公羊作“遂”。】

左传记载:秦伯派西乞术来聘问,并且说将要讨伐晋国。襄仲推辞玉璧,说:“国君不忘记先君的情谊,照耀临视鲁国,镇抚它的社稷,又加上贵重的器物,寡君怎敢推辞玉璧。”回答说:“不丰厚的简陋器物,不值得推辞。”主人三次推辞。宾客回答说:“寡君希望向周公、鲁公祈求福佑以侍奉国君,不丰厚的先君的简陋器物,派下臣献给执事,作为瑞节,要约结好命,用来借寡君的命令,结好两国之

好,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国无陋矣。」厚贿之】

译好,因此我敢把这件事告诉您。”襄仲说:“如果没有君子,国家还能存在吗?国家没有浅陋之处了。”于是用丰厚的财物贿赂他。

集说【陆氏淳曰:「公羊曰:『遂者何?秦大夫也。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案:例外大夫来鲁,未命者皆书名,无他义也。已前秦未尝使大夫来,故不书尔。」髙氏闶曰:「前此来归僖公、成风之襚,盖将来聘而以此先之也。」王氏葆曰:「公羊以为贤缪公,而不知遣术乃康公也。」陈氏傅良曰:「自战韩而后,秦伯称人,此称秦伯者,以其能聘也。」张氏洽曰:「秦人以贿结鲁,而鲁亦以厚贿荅之,賔主相与以货利,而坐视伯主之受兵,比事以书而自见矣。」赵氏鹏飞曰:「九年秦将伐晋,则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今将为河曲之战,则有术之聘。」汪氏克寛曰:「术不称氏,文定谓与楚子使椒一例。今考归襚称秦人,而此年来聘称君大夫,是亦渐进之矣。」陈氏际泰曰:「楚之见也,文也,则败蔡始也;秦之见也,穆也,则战韩始也。皆骤见于经,又骤彊也。然秦穆贤矣,故《春秋》多恕辞。其来聘也,楚一聘再聘,君臣始竝见;秦则无俟乎其再也。此《春秋》轻重之权衡也】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河曲杜注在河东蒲坂县南,今山西平阳府蒲州城外东南隅有蒲坂故城】

左传【秦为令狐之役故,冬,秦伯伐晋,取羁马。晋人御之。赵盾将中军,荀林父佐之;郤缺将上军,臾骈佐之;栾盾将下军,胥甲佐之。范无恤御戎,以从秦师于河曲。臾骈曰:「秦不能乆,请深垒固军以待之。」从之。秦人欲战。秦伯谓士防曰:「若何而战?」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壻也,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好勇而狂,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若使轻者肆焉,其可。」秦伯以璧祈战于河。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反,怒曰:「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军吏曰:「将有待也。」穿曰:「我不知谋,将独出。」乃以其属出。宣子曰:「秦获穿也,获一卿矣。秦以胜归,我何以报?」乃皆出战,交绥。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君之士皆未憖也,明日请相见也。」臾骈曰:「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将遁矣。薄诸河,必败之。」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恵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乃止。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

【羁马,杜注:晋邑,今山西平阳府蒲州南三十六里有羁马城,一名渉丘】

公羊【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

胡传【秦伯亲将,晋上卿赵盾御之,其称人何?为令狐之役故也。秦纳不正,遂非积忿,晋不谢秦,潜师御之,是以暴兵连祸至此极也。凡战皆以主人及客者,处已之道,寡怨之方,王者之事。其不书晋及何也?前年秦师来伐,晋不言战者,晋已服矣。今又为此役,则秦曲甚矣,故不以晋为主。惟动大众从秦师,不奉词令以止之也,故贬而称人,此轻重之权衡也】

集说【杜氏预曰:「不书败绩,交绥而退,不大崩也。」孙氏复曰:「二国之雠,既易世矣,二国之战,固可以已也。而秦康、晋灵犹寻旧怨,残民以逞,是彰父之不徳也。故孔子自令狐之战,不复名其将帅。」刘氏敞曰:「公羊曰:『曷为以水地?河千里而一曲也。』非也。河曲者,亦地名耳,岂谓千里一曲乎?若千里一曲悉可名之河曲,是三河之间无他地名,直曰河曲而已,不亦妄乎?」程子曰:「凡战皆以主人及客,秦曲,故不云晋及。」苏氏辙曰:「秦伯伐晋,取羁马,晋赵盾御之,皆称人,以其亟战罪之也。」张氏洽曰:「秦、晋黩兵残民,其罪甚矣,故秦伯、赵盾皆以人书,贬也。」卓氏尔康曰:「自殽至此,凡六交兵,秦、晋亟战而楚伯矣。案殽之役,秦不哀晋丧而伐其同姓,晋未报秦施而伐其师,故彼此有辞。比者秦屡兴师,何义乎?使晋疲于西,而楚得乘间以剪小国,病天下实秦为之也。故《春秋》于其无名兴师伐晋不已,而一以号举焉。今河曲之战,秦、晋俱称人

译集说【陆淳说:“《公羊传》说:‘遂是什么意思?是秦国的大夫。秦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他?是为了褒扬秦穆公。为什么褒扬秦穆公?认为他能够改变(旧习)。’按:按照例外情况,大夫来到鲁国,如果没有受命,都只写名字,没有别的含义。以前秦国未曾派遣大夫来,所以不记载罢了。”高闶说:“此前秦国来送还僖公、成风的丧礼赠衣,大概是将要前来聘问,而先以此事作为开端。”王葆说:“《公羊传》认为是褒扬秦穆公,却不知道派遣术的其实是秦康公。”陈傅良说:“自从韩之战以后,秦伯被称为人,这里称秦伯,是因为他能够聘问。”张洽说:“秦国用贿赂结交鲁国,而鲁国也用厚礼回报,宾主之间互相以货利交往,却坐视霸主遭受兵祸,通过并列记载这些事迹,其用意自然显现。”赵鹏飞说:“九年秦国将要讨伐晋国,于是来送还僖公、成风的丧礼赠衣;如今将要进行河曲之战,于是有术的聘问。”汪克宽说:“术不称氏,朱熹认为与楚子派遣椒是一例。现在考察送还丧礼赠衣时称秦人,而这一年聘问时称君大夫,这也是逐渐进步的表现。”陈际泰说:“楚国见于经书,是在文公时期,那是败蔡的开始;秦国见于经书,是在穆公时期,那是韩之战的开始。都是突然出现在经书中,又突然强大起来。然而秦穆公贤明,所以《春秋》多用宽恕之辞。他前来聘问时,楚国是一聘再聘,君臣才同时出现;秦国则不必等到第二次。这是《春秋》权衡轻重的标准】

冬季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国人在河曲交战【河曲,杜预注:在河东蒲坂县南,今山西平阳府蒲州城外东南角有蒲坂故城】

左传【秦国为了令狐之战的缘故,冬季,秦伯讨伐晋国,夺取了羁马。晋国人抵御他们。赵盾率领中军,荀林父辅佐他;郤缺率领上军,臾骈辅佐他;栾盾率领下军,胥甲辅佐他。范无恤驾车,跟随秦军到河曲。臾骈说:“秦国不能持久,请深挖壕沟,加固军营来等待他们。”赵盾听从了。秦国人想要交战。秦伯问士防说:“怎样交战?”士防回答说:“赵氏新提拔他的部属叫臾骈,一定是他出了这个计谋,想要拖垮我们的军队。赵氏有个庶子叫穿,是晋君的女婿,受宠但懦弱,不参与军事,喜好勇武而狂妄,而且厌恶臾骈辅佐上军。如果让轻敌的人肆意行动,或许可以。”秦伯用璧玉在河边祈祷求战。十二月戊午日,秦军袭击晋国上军,赵穿追击他们,没追上,返回后,愤怒地说:“带着干粮,穿着铠甲,本来就是寻求敌人。敌人到了不攻击,还要等待什么?”军吏说:“将有等待的时机。”赵穿说:“我不知道计谋,将要单独出击。”于是率领他的部属出击。赵宣子说:“秦国抓获赵穿,就抓获了一位卿大夫。秦国以胜利回去,我们用什么回报?”于是都出战,双方军队互相击退。秦国使者夜间警告晋军说:“两国将士都未能尽兴,明天请相见。”臾骈说:“使者眼神游移而言语放肆,是害怕我们,将要逃跑了。逼近到河边,一定能打败他们。”胥甲、赵穿在军营门口呼喊说:“死伤的人没有收殓就抛弃他们,是不仁惠;不等待约定的时间而逼迫别人陷入险境,是无勇。”于是停止。秦军夜间逃跑。又侵犯晋国,攻入了瑕邑】

【羁马,杜预注:晋国城邑,今山西平阳府蒲州南三十六里有羁马城,一名涉丘】

公羊【这是偏战,为什么不写军队大败?因为双方势均力敌】

胡传【秦伯亲自率领军队,晋国上卿赵盾抵御他,为什么称人?是为了令狐之战的缘故。秦国纳妾不正当,遂并非积怨,晋国不向秦国谢罪,暗中出兵抵御,因此暴兵连祸到了这种地步。凡是交战都以主人及客人,是处理自己的道理,减少怨恨的方法,是王者的行事。为什么不写晋及呢?前年秦军来讨伐,晋国不写交战,是因为晋国已经屈服了。现在又发生这次战役,那么秦国的理亏就更严重了,所以不以晋国为主。只是动员大众跟随秦军,不奉命停止他们,所以贬低而称人,这是权衡轻重的标准】

集说【杜预说:“不写大败,双方击退而退,没有大崩。”孙复说:“两国的仇恨,已经换了一代人了,两国的战争,本来可以停止了。而秦康公、晋灵公还寻找旧怨,残害百姓以逞私欲,这是彰显父亲的不德。所以孔子自从令狐之战后,不再指名他们的将帅。”刘敞说:“《公羊传》说:‘为什么用水地?黄河千里而有一曲。’不对。河曲,也是地名罢了,难道说是千里一曲吗?如果千里一曲都可以命名为河曲,那么三河之间没有其他地名,直接叫河曲罢了,不也太荒谬了吗?”程颐说:“凡是交战都以主人及客人,秦国理亏,所以不说晋及。”苏辙说:“秦伯讨伐晋国,夺取羁马,晋国赵盾抵御他,都称人,是因为他们频繁作战而谴责他们。”张洽说:“秦国、晋国滥用武力残害百姓,他们的罪过很严重,所以秦伯、赵盾都以人记载,是贬低。”卓尔康说:“从殽之战到这里,总共交战六次,秦国、晋国频繁作战而楚国称霸了。考察殽之战,秦国不哀悼晋国丧事而讨伐其同姓,晋国未报答秦国恩惠而讨伐其军队,所以彼此都有理由。近来秦国屡次兴师,有什么道义呢?使晋国在西面疲于奔命,而楚国得以趁虚而入剪灭小国,祸害天下实际上是秦国造成的。所以《春秋》对于其无名兴师讨伐晋国不止,而一概以号举之。现在河曲之战,秦国、晋国都称人】

,而不书晋及,盖以连兵构怨,秦、晋皆在所贬,而秦曲为甚也。《谷梁》以不书及为略之,殊失经防】

译却不记载“晋及”,大概是因为双方连年交战、结下怨恨,秦国和晋国都在被贬斥之列,而秦国的理亏更为严重。《谷梁传》认为不记载“及”是省略了,这完全违背了《春秋》经文防止乱臣贼子的宗旨。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郓公作运,后同。郓,杜注: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即郓也。今山东青州府沂水县北郓城是。案此为东郓,成四年城郓为西郓,乃在东平州】

  左传【城诸及郓书时也】

  谷梁【称帅师言有难也】

集说【孙氏复曰:「帅师而城,畏莒故也。郓,莒、鲁所争者。」杜氏谔曰:「圣人重民力,凡城筑之事皆志之,况出师而城乎?劳民甚矣。」胡氏铨曰:「《春秋》城筑二十九,独三言帅师尔,此年及襄十五年季孙宿、叔孙豹城成郛、哀三年季孙斯、叔孙州仇城启阳是也。帅师者,欲因城而遂广其疆界。书此者,以见非惟劳民以城,又毒众以争也。」张氏洽曰:「郓,鲁之东郓。莒、鲁争郓,始于此前。此莒未尝与鲁有争,且未尝有事于郓。今行父帅师城二邑,以起争端,鲁自此与莒有雠,由郓始。」吕氏大圭曰:「鲁有二郓。成四年城郓,盖近晋之邑,故杜曰:『以备晋也。』此年城郓,盖近莒之邑,故杜曰:『莒、鲁之所争者。』」黄氏仲炎曰:「城其国邑,宜无待于帅师也。行父帅师以城诸、郓,何也?歉于义也。案庄二十九年城诸及防,则知诸,鲁地也。襄十二年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则知郓,莒邑也。莒邑而鲁城之,是城非其所有之地也。城非其所有,而虑莒必争,于是乎将兵以往焉,故曰歉于义也。」黄氏震曰:「二邑近费,而介于莒。他年宿伐莒取郓,叔弓疆其田,费于是始大。然则此行父自为封殖之计也。」家氏▯翁曰:「城一邑已为劳民,今一朝城二邑,其劳民为甚。书城诸及郓,贬也。《春秋》之法,城非其时贬,城非其制贬,兴兵以城,尤在所贬。」李氏亷曰:「成九年楚公子婴齐伐莒入郓,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至昭元年取郓,其秋叔弓疆郓田,莒人愬晋者即此。至昭二十五年齐侯取郓以居公,二十九年郓溃,此一郓之始终也。其成四年城郓,乃西郓也。」汪氏克寛曰:「此一大夫将兵而城二邑,成郛、启阳皆二卿将兵而城一邑,其烦民尤甚矣】

【丁顷王未五年】十有三年【晋灵七年、齐昭十九年、卫成二十一年、蔡庄三十二年、郑穆十四年、曹文四年、陈共十八年、▯桓二十三年、宋昭六年、秦康七年、楚穆十二年】

  春王正月

附録左传【十三年春,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

【桃林,杜注:在▯农华隂县东潼闗地理通释》云:自潼闗至函谷,歴陜华二州之地,俱谓之桃林塞。今陜西华阴县以东、河南灵寳县以西皆是也】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

集说【赵氏鹏飞曰:「不书葬,不防耳】

附録左传【晋人患秦之用士防也,夏,六卿相见于诸浮。赵宣子曰:「随会在秦,贾季在狄,难日至矣,若之何?」中行桓子曰:「请复贾季,能外事,且由旧勲郤成子曰:「贾季乱,且罪大,不如随防能贱而有耻,柔而不犯,其知足使也,且无罪。」乃使魏夀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执其帑于晋,使夜逸,请自归于秦。秦伯许之。履士会之足于朝。秦伯师于河西,魏人在东。夀余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使士会。士会辞曰:「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不可悔也。」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乃行。绕朝赠之以策,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既济,魏人噪而还。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

  【诸浮杜注晋地】

邾子蘧蒢卒【蘧其俱反,蒢丈居反,谷作蘧篨】

左传【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绎,杜注: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今在山东兖州府邹县东南。山阳有邾城】

集

译季孙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城和郓城。【郓,公羊传作“运”,后文同。郓,杜预注: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就是郓。现在山东青州府沂水县北的郓城就是。按:这是东郓,成公四年修筑的郓城是西郓,在东平州。】

左传:【修筑诸城和郓城,记载了时间。】

谷梁传:【称“率领军队”,说明有危难。】

集说:孙氏复说:“率领军队去修城,是畏惧莒国。郓,是莒、鲁争夺的地方。”杜氏谔说:“圣人重视民力,凡是修筑城池的事都记载,何况出兵修城呢?劳民太甚了。”胡氏铨说:“《春秋》记载修筑城池共二十九次,只有三次说‘率领军队’,这一年以及襄公十五年季孙宿、叔孙豹修筑成郛、哀公三年季孙斯、叔孙州仇修筑启阳就是。率领军队,是想借修城来扩张疆界。记载这个,是为了表明不仅劳民修城,又毒害众人去争夺。”张氏洽说:“郓,是鲁国的东郓。莒、鲁争夺郓,始于此前。这时莒国未曾与鲁国有争端,且未曾对郓城采取军事行动。现在行父率领军队修筑两座城邑,挑起争端,鲁国从此与莒国有仇,是从郓城开始的。”吕氏大圭说:“鲁国有两个郓城。成公四年修筑郓城,大概是靠近晋国的城邑,所以杜预说:‘为了防备晋国。’这一年修筑郓城,大概是靠近莒国的城邑,所以杜预说:‘莒、鲁争夺的地方。’”黄氏仲炎说:“修筑本国城邑,不应该需要率领军队。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郓,为什么呢?是因为理亏。查考庄公二十九年修筑诸城和防邑,就知道诸是鲁地。襄公十二年莒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包围台邑,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邑,于是进入郓城,就知道郓是莒国的城邑。莒国的城邑而鲁国去修筑,是修筑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修筑不属于自己的土地,而担心莒国必然争夺,于是带兵前往,所以说理亏。”黄氏震说:“两座城邑靠近费邑,而介于莒国之间。后来季孙宿攻打莒国夺取郓城,叔弓划定其田地,费邑于是开始壮大。那么这次行父是为自己封殖家产的计划。”家氏〇翁说:“修筑一座城邑已经算是劳民,现在一天之内修筑两座城邑,劳民更甚。记载‘修筑诸城及郓城’,是贬斥。《春秋》的法度,修城不合时宜就贬斥,修城不合制度就贬斥,兴兵修城,尤其应当贬斥。”李氏亷说:“成公九年楚国公子婴齐攻打莒国进入郓城,襄公十二年季孙宿救援台邑于是进入郓城,到昭公元年夺取郓城,那年秋天叔弓划定郓城的田地,莒人向晋国申诉的就是这件事。到昭公二十五年齐侯夺取郓城让鲁君居住,二十九年郓城溃败,这是一个郓城的始终。那成公四年修筑的郓城,是西郓。”汪氏克寛说:“这是一位大夫带兵修筑两座城邑,成郛、启阳都是两位卿带兵修筑一座城邑,这次劳民更甚了。”

【丁年,周顷王未五年】十有三年【晋灵公七年、齐昭公十九年、卫成公二十一年、蔡庄公三十二年、郑穆公十四年、曹文公四年、陈共公十八年、〇桓公二十三年、宋昭公六年、秦康公七年、楚穆公十二年】

春季,周王的正月。

附录左传:【十三年春,晋侯派詹嘉驻守瑕地,以守卫桃林的关塞。】

【桃林,杜预注:在〇农华阴县东潼关。《地理通释》说:从潼关到函谷关,经过陕、华二州之地,都称为桃林塞。现在陕西华阴县以东、河南灵宝县以西都是。】

夏季五月壬午日,陈侯陈朔去世。

集说:赵氏鹏飞说:“不记载葬礼,是因为没有防备。”

附录左传:【晋国人担忧秦国重用士会,夏季,六卿在诸浮相会。赵宣子说:“随会在秦国,贾季在狄国,祸难日益逼近,怎么办?”中行桓子说:“请召回贾季,他能处理外事,而且凭借旧日的功勋。”郤成子说:“贾季作乱,而且罪行重大,不如随会。随会地位低微但有羞耻心,柔顺但不冒犯,他知足且适合出使,而且没有罪过。”于是派魏寿余假装以魏地叛变,来引诱士会,在晋国扣押他的家眷,让他夜间逃跑,请求自己归顺秦国。秦伯答应了他。在朝堂上踩士会的脚。秦伯在河西陈兵,魏人在河东。魏寿余说:“请让河东人中能与那两三个官员说话的人,我和他先走。”派士会去。士会推辞说:“晋国人像虎狼一样。如果违背诺言,我死了,妻子儿女被杀,对君王没有益处,不可后悔。”秦伯说:“如果违背诺言,不归还你的家眷,有如河神。”于是出发。绕朝送给他马鞭,说:“你不要说秦国没有人,我的计谋只是没被采用罢了。”渡河后,魏人喧哗着返回。秦人归还了他的家眷。留在秦国的成为刘氏。】

【诸浮,杜预注:晋地。】

邾子蘧蒢去世。【蘧,音其俱;蒢,音丈居,谷梁传作蘧篨。】

左传:【邾文公占卜迁都到绎地。史官说:“对百姓有利而对国君不利。”邾子说:“如果对百姓有利,就是对我的利。天生百姓而树立君主,是为了使他们得利。百姓已经得利了,我必然在其中。”左右说:“寿命可以延长,国君为什么不这样做?”邾子说:“寿命在于养育百姓。死亡的长短,是时运。百姓如果得利了,迁都,没有比这更吉祥的了!”于是迁都到绎地。五月,邾文公去世。君子说:“知道天命。”】

【绎,杜预注:邾国的城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现在在山东兖州府邹县东南。山阳有邾城。】

集

说【孔氏颖达曰:「蘧蒢,邾子琐之子也。庄二十九年即位】

译孔颖达说:“蘧蒢,是邾子琐的儿子。他在鲁庄公二十九年即位。”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集说【陈氏岳曰:「凡旱为灾,多繋于夏。竟夏不雨,则为灾。如僖三年书『六月雨』,则旱不竟夏,不为灾。斯书『正月不雨至秋七月』,夏在中,为灾可知。苟亦曰『夏大旱』,则嫌连《春秋》不雨;苟备书三时不雨,更曰『大旱』,则文繁矣。」胡氏宁曰:「《春秋》书僖公三年『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全与文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文意不同。」程氏端学曰:「文公时两遭亢旱,其所以修民事、奉天时之道可知矣】

世室屋坏【世左《谷》作大,音泰】

左传【秋七月,大室之屋坏,书不共也】

公羊【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羣公称宫。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世室犹世室也,世世不毁也。周公何以称太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鲁祭周公,何以为牲?周公用白牲,鲁公用骍犅,羣公不毛。鲁祭周公,何以为盛?周公盛,鲁公焘,羣公廪。世室屋壊,何以书?讥。何讥尔?久不修也】

谷梁【大室屋壊者,有壊道也,讥不修也。大室犹世室也。周公曰大庙,伯禽曰太室,羣公曰宫。礼,宗庙之事,君亲割,夫人亲舂,敬之至也。为社稷之主,而先君之庙壊,极称之,志不敬也】

胡传【世室,鲁公之庙也。书「世室屋壊」,讥久不脩也。何以知久乎?自正月不雨,则无壊道也。不雨凡七月,而先君之庙壊,不恭甚矣。凡此,皆志文公怠慢不谨事宗庙,以致鲁国衰削之由,垂戒切矣】集说【杜氏预曰:「简慢宗庙,使至倾頽,故书以见臣子之不恭。」范氏甯曰:「《尔雅》:『宫谓之室,室谓之宫。』然则其实一也,盖尊伯禽而异其名。」程子曰:「观《春秋》,中文公事宗庙最为不谨,遂有世室屋壊之变,天人之际,可不畏哉!」髙氏闶曰:「世室者,人君所常有事焉者也。公毎月朝之,有司又当以时黝垩之,岂有将壊而不知者?且又无淫雨之灾,而其屋自壊,则其不知省也乆矣。」胡氏宁曰:「居处犹欲完葺,况宗庙乎?此与庄公三筑台、不雨筑郿、大无麦禾不同。太室既坏,必湏便修,而《春秋》不书,意可知矣。世室,始封之祖庙;新宫,成公之祢宫;御廪,粢盛之所藏,皆当务也。时不亟则讥缓,制不备则讥略,故更造而不书者,虽用民力,不可已也。」黄氏仲炎曰:「书『大室屋壊』者,明不当壊而壊也。文公怠礼荒政,不足以承宗庙之祀,或者隂谴所形乎?唐明皇将幸东都,而太庙屋壊,宰相宋璟、苏颋以为三年丧未终,不可廵幸,壊压之变,天戒也,请罢东廵,修徳以荅至谴,此即《春秋》书『大室屋壊』之义也。」赵氏鹏飞曰:「诸侯不毁之庙一,而鲁不毁之庙二。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昭穆迭毁,而太祖之庙不毁。成王封伯禽,以为周公主,则伯禽,鲁始封之祖也。然伯禽之封,实本于周公,故鲁不得不祀周公。《诗》曰:『周公皇祖』,则鲁葢祖周公矣。祖庙不毁,而始封之庙亦安可毁哉?鲁祖周公而宗伯禽,故不毁之庙有二,此其制不与诸侯同,其称谓亦异,曰庙、曰室、曰宫以别之。周公曰太庙,禘于太庙是也;伯禽曰太室,太室屋壊是也;诸公曰宫,桓宫、僖宫灾是也。礼曰:「祀周公于太庙。」又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此说与《春秋》同,则知鲁宗庙之制异于诸侯也。文公不告月,不视朔,何有宗庙?故太室之祀有所不知焉。圣人书之,所以责文公者重矣。吴氏▯曰:「世室,伯禽之庙也。周公封于鲁,留相王朝而不适鲁,使伯禽就封。周公虽不适鲁,然实为鲁之始祖,故鲁之太庙祀周公,百世不毁。伯禽虽代受封,然上有周公为之父,则不得为始祖,其庙为昭之第一室,亲尽则毁。诸侯之礼,惟太庙不毁,二昭二穆皆

译从正月起没有下雨,直到秋七月。

集说【陈氏岳说:“凡是旱灾,大多发生在夏季。整个夏天不下雨,就会成为灾害。比如僖公三年记载‘六月下雨’,那么旱灾没有贯穿整个夏天,就不算灾害。这里记载‘从正月起不下雨直到秋七月’,夏天包含在内,成为灾害是可以知道的。如果只说‘夏天大旱’,就与《春秋》记载不下雨的体例相混淆;如果详细记载三个季节不下雨,再说‘大旱’,文字就太繁琐了。”胡氏宁说:“《春秋》记载僖公三年‘正月起不下雨,夏四月不下雨,六月下雨’,与文公十三年‘从正月起不下雨直到秋七月’的文意完全不同。”程氏端学说:“文公时期两次遭遇严重旱灾,他用来整顿民事、顺应天时的道理,由此可以知道了。”】

世室的屋顶倒塌【“世”字,《左传》《谷梁传》作“大”,读音为泰】

左传【秋七月,大室的屋顶倒塌,记载这件事是因为不恭敬。】

公羊【世室是什么?是鲁公的宗庙。周公的宗庙称为太庙,鲁公的宗庙称为世室,其他各位公的宗庙称为宫。这是鲁公的宗庙,为什么称为世室?世室就是世室,意思是世代都不毁弃。周公为什么在鲁国称为太庙?因为封鲁公时让他作为周公的主持者。周公在前拜,鲁公在后拜。说:“生前奉养周公,死后作为周公的主持者。”那么周公去了鲁国吗?回答说:“没有去鲁国。封鲁公让他作为周公的主持者。”那么周公为什么没有去鲁国?是想让天下统一于周。鲁国祭祀周公,用什么牺牲?周公用白色的牺牲,鲁公用红色的牛,其他各位公不用牺牲。鲁国祭祀周公,用什么盛器?周公用盛器,鲁公用覆盖物,其他各位公用粮仓。世室的屋顶倒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讥讽长久不修缮。】

谷梁【大室的屋顶倒塌,是因为有倒塌的道理,讥讽不修缮。大室就是世室。周公的宗庙称为太庙,伯禽的宗庙称为太室,其他各位公的宗庙称为宫。礼制规定,宗庙祭祀的事情,国君亲自割肉,夫人亲自舂米,这是恭敬到了极点。作为社稷的主宰,却让先君的宗庙倒塌,极力称述这件事,是为了记录不恭敬。】

胡传【世室,是鲁公的宗庙。记载“世室的屋顶倒塌”,是讥讽长久不修缮。怎么知道是长久呢?从正月起不下雨,就没有导致倒塌的雨水灾害。不下雨长达七个月,先君的宗庙却倒塌了,不恭敬到了极点。所有这些,都是记录文公怠慢不谨慎对待宗庙事务,从而导致鲁国衰败削弱的缘由,留下的警戒非常深切。】集说【杜氏预说:“轻慢宗庙,致使它倾颓,所以记载这件事以显示臣子的不恭敬。”范氏甯说:“《尔雅》说:‘宫叫做室,室叫做宫。’那么其实是一样的,大概是尊崇伯禽而使用了不同的名称。”程子说:“看《春秋》,文公对待宗庙最为不谨慎,于是有了世室屋顶倒塌的变故,天与人之间的关系,能不敬畏吗!”髙氏闶说:“世室,是国君经常进行祭祀的地方。国君每月去朝拜,主管官员又应当按时粉刷墙壁,哪有快要倒塌却不知道的?况且又没有暴雨的灾害,屋顶却自己倒塌,那么他不省察已经很久了。”胡氏宁说:“居住的地方尚且想要完好修缮,何况宗庙呢?这与庄公三次筑台、不下雨却筑郿城、大旱没有麦禾不同。太室既然倒塌,必须立即修缮,而《春秋》没有记载,意图是可以知道的。世室,是始封祖先的宗庙;新宫,是成公的父庙;御廪,是储藏祭品的地方,都是应当急务。时机不紧迫就讥讽迟缓,制度不完备就讥讽简略,所以重新建造而不记载的,虽然动用民力,也是不可停止的。”黄氏仲炎说:“记载‘大室屋顶倒塌’,是表明它不应当倒塌却倒塌了。文公怠慢礼制、荒废政事,不足以承受宗庙的祭祀,或许是上天谴责的表现?唐明皇将要巡幸东都,太庙屋顶倒塌,宰相宋璟、苏颋认为三年丧期未满,不可巡幸,倒塌的变故,是上天的警戒,请求罢免东巡,修养德行以回答上天的谴责,这就是《春秋》记载‘大室屋顶倒塌’的意义。”赵氏鹏飞说:“诸侯不毁弃的宗庙只有一个,而鲁国不毁弃的宗庙有两个。诸侯有五个宗庙,两个昭庙、两个穆庙,加上太祖的宗庙共五个。昭穆交替毁弃,而太祖的宗庙不毁弃。成王封伯禽,让他作为周公的主持者,那么伯禽是鲁国始封的祖先。然而伯禽的封地,实际上源于周公,所以鲁国不得不祭祀周公。《诗经》说:‘周公是伟大的祖先’,那么鲁国大概是尊周公为祖先了。祖先的宗庙不毁弃,而始封的宗庙又怎么可以毁弃呢?鲁国尊周公为祖而尊伯禽为宗,所以不毁弃的宗庙有两个,这个制度与诸侯不同,称谓也不同,用庙、室、宫来区别。周公称为太庙,在太庙举行禘祭就是这样;伯禽称为太室,太室屋顶倒塌就是这样;其他各位公称为宫,桓宫、僖宫发生火灾就是这样。礼制说:‘在太庙祭祀周公。’又说:‘鲁公的宗庙,是文世室。’这个说法与《春秋》相同,就知道鲁国宗庙的制度与诸侯不同。文公不告月,不视朔,哪里还有宗庙?所以太室的祭祀有所不知。圣人记载这件事,用来责备文公的理由很重了。吴氏〇说:“世室,是伯禽的宗庙。周公封于鲁国,留在朝廷辅佐而不赴鲁国,让伯禽前往封地。周公虽然不赴鲁国,但实在是鲁国的始祖,所以鲁国的太庙祭祀周公,百世不毁弃。伯禽虽然代受封地,但上面有周公作为父亲,就不能作为始祖,他的宗庙是昭庙的第一室,亲尽就毁弃。诸侯的礼制,只有太庙不毁弃,两个昭庙、两个穆庙都”

四世而递迁。周,天子也。周之王业自文、武始,故后稷居太庙,文、武庙谓之世室,与太庙皆百世不毁,此天子之礼,非诸侯所得僭也。成王赐鲁重祭,俾太庙得以天子之礼祀周公。鲁人以伯禽为始受封之君,欲不毁其庙,故以其庙为世室,如周之文、武,以尊伯禽,僭也。文公怠慢,乆不脩庙,遂至屋壊。圣人书之,因见鲁世室之非礼也。世、太二字通用,故左、谷误世为太。谷梁谓太室犹世室,以为伯禽庙,字虽误而义与公羊同。杜氏以为太庙之室,诸儒多从之。夫庙制,中央一室谓之太室。《书》《洛诰》记成王祭文王、武王,而曰:『王入太室祼。』彼文、武庙亦有太室,非太庙之室也。且不早修庙,以致屋壊,谓一庙之屋尽壊也。若果太庙屋壊,当书太庙,今书太室,岂太庙之中前堂后寝、左右夹室、东西二厢皆不壊,而惟中间一室独壊也?于义有不通矣。」李氏廉曰:「此条胡氏从公、谷,皆以为鲁公称世室,《明堂位》亦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而习左氏者以为伯禽庙当举号諡,故以为太庙之室,而曰此周公之庙也。然《春秋》尝书大事于太庙,此则不书太庙而书太室,故未可以为周公庙也。」汪氏克寛曰:「《王制》诸侯太祖之庙,郑氏以太祖为始封之君,孔氏《正义》谓始封如齐太公之属。伯禽封于鲁,以奉周公之祀,则周公实鲁之始祖,而伯禽乃始封之君,故鲁人权宜变礼,而不祧鲁公之主,以为世室。春秋志世室屋壊,而不书新作世室,则亦未可以为非礼也。后世援例而立武宫,又桓僖亲尽不毁,而说者且妄谓武宫亦称世室,则非礼矣】

译四代之后便依次迁移。周朝,是天子的朝代。周朝的王业从文王、武王开始,所以后稷居于太庙,文王、武王的庙称为世室,与太庙一样都是百代不毁的,这是天子的礼制,不是诸侯所能僭越的。成王赐给鲁国重祭的礼遇,使得太庙能够以天子的礼仪祭祀周公。鲁国人把伯禽当作最初受封的君主,想要不毁掉他的庙,所以把他的庙称为世室,如同周朝的文王、武王,以此来尊崇伯禽,这是僭越礼制的行为。鲁文公怠慢政事,长久不修缮庙宇,于是导致房屋倒塌。圣人记载这件事,借此表明鲁国世室不合礼制。“世”和“太”两个字通用,所以《左传》和《谷梁传》误将“世”写为“太”。《谷梁传》认为太室就是世室,认为是伯禽的庙,字虽然错了但意思与《公羊传》相同。杜预认为这是太庙中的房间,许多儒者都跟随他的说法。至于庙制,中央的一间屋子称为太室。《尚书·洛诰》记载成王祭祀文王、武王,说:“王进入太室行灌礼。”那文王、武王的庙也有太室,并不是太庙的房间。况且如果不早点修缮庙宇,以致房屋倒塌,是说整座庙宇的房屋都倒塌了。如果真的是太庙房屋倒塌,应当记载为太庙,现在记载为太室,难道太庙之中前堂后寝、左右夹室、东西两厢都没有倒塌,只有中间一间屋子独自倒塌吗?这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李廉说:“这条胡安国跟随《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鲁公的庙称为世室,《明堂位》也说:‘鲁公的庙,是文王的世室。’而熟悉《左传》的人认为伯禽的庙应当举出谥号,所以认为这是太庙中的房间,并说这是周公的庙。然而《春秋》曾经记载在太庙举行大事,这里却不记载太庙而记载太室,所以不能认为是周公的庙。”汪克宽说:“《王制》中诸侯太祖的庙,郑玄认为太祖是始封之君,孔颖达《正义》说始封之君像齐太公之类。伯禽受封于鲁,用来奉祀周公,那么周公实际上是鲁国的始祖,而伯禽是始封之君,所以鲁国权宜变通礼制,不祧迁鲁公的神主,将其作为世室。《春秋》记载世室房屋倒塌,而不记载新建世室,那么也不能认为是不合礼制的。后世援引这个例子建立武宫,又桓公、僖公亲尽也不毁庙,而解说的人甚至妄称武宫也称世室,那就不合礼制了。”

【案吴氏澂谓「世」、「太」二字通用,盖如「世子」作「太子」、「世叔」作「太叔」之类】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会下公无公字,沓杜注地阙】

集说【吴氏澂曰:「公往朝晋,卫侯要之于路,而与公会于沓,欲因公以请平于晋也。」黄氏正宪曰:「承筐之会,公必以坚心事晋之意命彭生托冀缺矣。于是亲至晋国,谋合诸侯,而卫成南困于楚,北偪于狄,无所适从,故久不出预盟会。闻公适晋而至沓以会之,求通晋也。观卫,而列国之情可见矣】

  狄侵卫

集说【赵氏鹏飞曰:「狄自咸之败,锐锋频挫,今复侵卫者,卫偪于狄,成公出,防狄乘虚而侵之,狄之窥伺,其可忽乎】

十有二月已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还上公谷无公字。棐芳尾反,公作斐。棐,杜注郑地,即棐林。《路史》:「开封宛陵有棐林。」林乡宛陵故城,今属河南开封府新郑县,县东二十五里林乡城是其地也】

左传【冬,公如晋,朝,且寻盟。卫侯防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防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鴈》。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文子赋《四月》。子家赋《载驰》之四章。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郑伯拜,公荅拜】

公羊【还者何?善辞也。何善尔?往党卫侯,防公于沓,至,得与晋侯盟;反党郑伯,会公于棐,故善之也】集说【杜氏预曰:『棐,郑地。郑、卫贰于楚,畏晋,故因公请平。』髙氏闶曰:『凡言「公及诸侯防」者,皆公往与之防也。沓之防,公已出鲁,而卫侯因公之将如晋而来防;棐之防,郑伯因公还未至于鲁而就防之,故皆曰「防公」。初,卫、郑舍晋而从楚,岂得已哉?彊弱之势不敌,灭亡之征可待,姑为一时之计尔。而晋未之察,季文子相鲁侯,为之请成,以纾两国之患。春秋善和难,故详志之,且见公一出而二国附如此,惜乎其自怠也。』赵氏鹏飞曰:『晋襄既没,楚人伐郑、聘鲁,次于厥貉,其为谋深矣。于是伐麇、围巢,无复顾忌,寖寖然兵及卫、郑。故卫因公之如晋而防公于沓,郑因公之还自晋而防公于棐,盖谋晋之覇也。然卫、郑不敢直附晋,而问交于鲁者,盖以鲁深睦于晋,而知晋之彊弱,从违之计卜于鲁焉,故明年而遂为新城之盟,此卫、郑所以会公之意也。故三国皆无贬辞。』李氏亷曰:『沓、棐之会,乃卫、郑不忘晋伯,而介鲁以求通,观《鸿雁》、《载驰》之赋,其情可见矣。』汪氏克寛曰:『诸侯将朝于天子而预相会,礼也。今文公朝晋,而往返会卫、郑之君,非礼也。然自叔仲恵伯会郤缺于承筐,今公又会卫侯、郑伯于沓、棐,而明年新城之盟,服楚之国皆弃异即同,则辅伯之功,鲁亦不为无助于晋焉。公羊以为《春秋》善之,此圣人待衰世之意也】

【戊顷王申六年】十有四年【晋灵八年、齐昭二十年、卫成二十二年、蔡庄三十三年、郑穆十五年、曹文五年、陈灵公平国元年、▯桓二十四年、宋昭七年、秦康八年、楚庄王旅元年】

  春王正月

附録左传【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

集说【家氏▯翁曰:「是岁顷王崩,以不赴而不临,不赙,不奔,《春秋》不书,着天下诸侯之无王也】

  公至自晋

集说【髙氏闶曰:「公自去冬初如晋,则因与卫会,既盟晋而还,则又因与郑防,久于道路而不朝正,书至以见之。」赵氏鹏飞曰:「行饮至之礼。」汪氏克寛曰:「文公即位至是十有三年,而朝晋者三,过于事天子之礼,故圣人于此书之特详。是后成公之世朝晋者四,襄公之世朝晋者五,昭公朝晋而屡不见纳,事覇益恭而益自辱矣】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集说【赵氏鹏飞曰:「僖公之世,疾于邾也深矣。文公复修旧怨,七年公伐邾,取湏句,又城郚以备之。然十三年蘧蒢卒,则邾复来赴,邾之弱不敢为憾也。至是公如晋,逾年

译【按吴氏澂说,“世”、“太”二字通用,大概像“世子”写作“太子”、“世叔”写作“太叔”之类】

冬天,鲁文公前往晋国。卫成公在沓地会见鲁文公【“会”字下面“公”字前没有“公”字,沓地杜预注说地名缺失】

集说【吴氏澂说:“鲁文公去朝见晋国,卫成公在半路拦截他,在沓地与鲁文公会面,想借鲁文公向晋国请求讲和。”黄氏正宪说:“在承筐会盟时,鲁文公必定以坚定事奉晋国的意思命令彭生托付给冀缺。于是亲自到晋国,谋划联合诸侯,而卫成公南面受困于楚国,北面受迫于狄人,无所适从,所以长久不出席盟会。听说鲁文公到晋国,就到沓地与他相会,寻求与晋国沟通。观察卫国的情况,各诸侯国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了】

狄人侵犯卫国

集说【赵氏鹏飞说:“狄人自从咸地战败后,锐气屡次受挫,现在又侵犯卫国,是因为卫国受狄人逼迫,卫成公外出,防备狄人乘虚而入侵犯,狄人的窥伺,怎么能忽视呢】

十二月己丑日,鲁文公与晋侯结盟。鲁文公从晋国返回,郑穆公在棐地会见鲁文公【“还”字上面“公”字前《公羊传》《谷梁传》没有“公”字。棐音芳尾反,《公羊传》作斐。棐地,杜预注说是郑国地名,就是棐林。《路史》说:“开封宛陵有棐林。”林乡宛陵故城,现在属于河南开封府新郑县,县东二十五里林乡城就是那个地方】

左传【冬天,鲁文公到晋国,朝见,并且重温盟约。卫成公在沓地拦截鲁文公,向晋国请求讲和。鲁文公返回时,郑穆公在棐地拦截鲁文公,也向晋国请求讲和。鲁文公都帮他们达成了。郑穆公与鲁文公在棐地宴饮,子家吟诵《鸿鴈》。季文子说:“我们国君不免处于这种境地。”文子吟诵《四月》。子家吟诵《载驰》的第四章。文子吟诵《采薇》的第四章。郑穆公拜谢,鲁文公回拜】

公羊【“还”是什么意思?是美善的措辞。为什么美善呢?去的时候卫成公拦截鲁文公在沓地,到达晋国后,得以与晋侯结盟;回来时郑穆公拦截鲁文公在棐地,所以美善这件事】集说【杜氏预说:“棐,是郑国地名。郑国、卫国背离楚国,畏惧晋国,所以借鲁文公请求讲和。”髙氏闶说:“凡是说‘公及诸侯防’的,都是鲁公前往与他们相会。沓地的相会,鲁公已经离开鲁国,而卫成公因为鲁公将要去晋国而来相会;棐地的相会,郑穆公因为鲁公从晋国回来还没到鲁国就拦截他,所以都叫‘防公’。起初,卫国、郑国舍弃晋国而跟随楚国,难道是不得已吗?强弱之势不敌,灭亡的征兆可以预知,姑且作为一时的计策罢了。而晋国没有察觉,季文子辅佐鲁侯,为他们请求讲和,以缓解两国的祸患。《春秋》美善和解危难,所以详细记载这件事,并且显示鲁公一出动而两国归附如此,可惜他自我懈怠了。”赵氏鹏飞说:“晋襄公死后,楚国人攻打郑国、聘问鲁国,驻扎在厥貉,他们的谋划很深了。于是攻打麇国、包围巢国,毫无顾忌,渐渐兵临卫国、郑国。所以卫国因为鲁公去晋国而在沓地拦截鲁公,郑国因为鲁公从晋国返回而在棐地拦截鲁公,大概是为了谋划晋国的霸业。然而卫国、郑国不敢直接依附晋国,而向鲁国询问交好的计策,大概是因为鲁国与晋国关系深厚,而知道晋国的强弱,顺从违背的计策在鲁国占卜,所以第二年就举行了新城之盟,这就是卫国、郑国会见鲁公的意思。所以三国都没有贬斥的措辞。”李氏亷说:“沓、棐的会见,是卫国、郑国不忘晋国的霸业,而借鲁国来寻求沟通,看《鸿雁》、《载驰》的吟诵,他们的情意就可以看出来了。”汪氏克寛说:“诸侯将朝见天子而预先相会,是合乎礼的。现在文公朝见晋国,而往返会见卫国、郑国的国君,不合乎礼。然而自从叔仲恵伯在承筐会见郤缺,现在鲁公又在沓、棐会见卫侯、郑伯,而第二年新城之盟,服从楚国的国家都抛弃异己而趋向同一,那么辅佐霸业的功劳,鲁国对晋国也不是没有帮助。《公羊传》认为《春秋》美善这件事,这是圣人对待衰微世道的用意】

【戊顷王申六年】十四年【晋灵公八年、齐昭公二十年、卫成公二十二年、蔡庄公三十三年、郑穆公十五年、曹文公五年、陈灵公平国元年、〇桓公二十四年、宋昭公七年、秦康公八年、楚庄王旅元年】

  春王正月

附録左传【十四年春天,顷王去世。周公阅与王孙苏争夺政权,所以没有向诸侯报丧。凡是去世、逝世不报丧就不记载,祸患、福庆不告知也不记载,是为了惩戒不敬】

集说【家氏〇翁说:“这一年顷王去世,因为不报丧而不临丧,不赠送财物,不奔丧,《春秋》不记载,显示天下诸侯没有君王】

  鲁文公从晋国回来

集说【髙氏闶说:“鲁公从去年冬天初到晋国,于是因为与卫国相会,已经与晋国结盟而返回,又因为与郑国相会,长久在道路上而不朝见正朔,记载‘至’来显示这一点。”赵氏鹏飞说:“举行行饮至的礼仪。”汪氏克寛说:“文公即位到现在十三年,而朝见晋国的有三次,超过了事奉天子的礼仪,所以圣人在这里特别详细地记载。此后成公时代朝见晋国的有四次,襄公时代朝见晋国的有五次,昭公朝见晋国而屡次不被接纳,事奉霸主更加恭敬而更加自取其辱】

邾国人攻打我国南边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集说【赵氏鹏飞说:“僖公时代,对邾国的痛恨很深了。文公又重修旧怨,七年鲁公攻打邾国,夺取湏句,又修筑郚城来防备它。然而十三年蘧蒢去世,那么邾国又来报丧,邾国的弱小不敢结怨。到这时鲁公去晋国,过了一年

而反,邾盖伺鲁之隙而伐我南鄙,不知公之旣至也。兵未反,叔彭生帅师伐之,其报怨速哉!虽邾之小,不宜犯大国而自取祸也,然鲁不取须句,则邾亦未敢轻犯鲁也。」家氏▯翁曰:「鲁以七年伐邾取须句,邾人不能报,至是兴南鄙之师。左氏乃谓邾人讨鲁往吊之不敬,彼小国安敢责礼于大国?亦修怨耳。春秋聨书,所以交致其责。」季氏本曰:「此即叔仲彭生也,脱仲字耳】

译然而鲁军返回时,邾国趁机窥探鲁国的空档,进犯我国南部边境,不知道鲁公已经抵达。鲁军尚未撤回,叔彭生就率领军队讨伐邾国,这报复怨恨的速度真是快啊!虽然邾国是小国,不应该冒犯大国而自取灾祸,但是鲁国如果不攻取须句,那么邾国也不敢轻易侵犯鲁国。」家氏〇翁说:「鲁国在七年时攻打邾国夺取须句,邾国人无法报复,到这时才发动南部边境的军队。左氏却说邾国人是因为讨伐鲁国以往吊唁时不恭敬,那小国怎么敢向大国追究礼节呢?不过是借机报复罢了。《春秋》将两件事连在一起记载,是为了对双方都给予责备。」季氏本作:「这就是叔仲彭生,漏掉了‘仲’字罢了。」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左传【子叔姬妃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集说【孔氏颖达曰:「齐世家:孝公卒,弟潘杀孝公子而立,是为昭公。昭公以僖二十八年即位。」髙氏闶曰:「孝公名昭,而諡潘曰昭,非礼甚矣】

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新城杜注:宋地,在梁国谷熟县西,今河南归徳府商丘县西南】

左传【六月,同盟于新城,从于楚者服,且谋邾也】

谷梁【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胡传【同盟于新城,同外楚也。其曰同者,志诸侯同欲,非彊之也。而宋公、陈侯、郑伯在焉,则知楚次厥貉,三国虽从,诚有弗获已者。削而不书,盖恕之也。蔡不与盟,果有即楚之实矣。夷考晋楚行事,未有以大相远也,而《春秋》予夺如此者,荆楚僭王,若与同好,陵蔑诸侯,是将代宗周为共主,君臣之义灭矣,可不谨乎】

集说【程子曰:「诸侯始会,议合而后盟。盟者志同,故书同,同惧楚也。」髙氏闶曰:「去冬卫、郑皆因公而请平于晋,至是诸侯之从楚者复附晋也。夫天王崩葬,诸侯皆若不闻,而相与同盟,可乎?不待贬而自见也。」陈氏傅良曰:「向也扈之盟不序诸侯,此其复序何?诸夏之志也。晋救江无功,救郑无功,与秦亟战,而楚浸彊,交聘于列国,得蔡次厥貉矣,而晋遂不竞。于是公朝晋,卫侯来会;公还自晋,郑伯来会。诸侯之惧甚矣,汲汲于晋而为此盟,如之何勿序也?书曰『同盟』,同众辞也,自幽以来未之有也。」张氏洽曰:「许自文公围之不服,襄公又尝伐之,今始与盟会也。」项氏安世曰:「幽之同,同授诸侯于诸侯也;新城之同,同授诸侯于大夫也。」黄氏仲炎曰:「垂陇之盟,士縠主诸侯之盟;新城之盟,赵盾主诸侯之盟。而不以士縠、赵盾先诸侯者,存君臣之分也。」赵氏鹏飞曰:「王者不作,圣人不得已而予覇。今晋侯不君,而覇在大夫,尤不可训。新城之盟,赵盾实主之,而圣人排盾于诸侯之下,亦如垂陇之盟排士縠于下者耳。然列之于上,则其罪显;排之于下,则其辞顺。盾实抗,而待之以顺,何邪?盖非得已也。于时诸侯散无所主,而楚庄方立,哆然有求诸侯之志,防晋之覇,则诸侯一举归楚矣。故盾虽抗,而今日之盟实有补于诸国,圣人以顺书之,盖有为而然也。方盾有求诸侯之心,特患诸侯不从;卫、郑有尊覇主之志,特患覇主无其人。故更相求而相济焉,宜其会不期而合也。」家氏▯翁曰:「诸侯旣散而复合,《春秋》书『同盟』,与齐幽之同盟,其事虽异,所以为同则一也。是以《春秋》与之,特书曰『同】

附録左传【秋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而让元。元曰:『尔求之久矣,我能事尔,尔不可使多蓄憾,将免我乎?尔为之】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孛音佩】

左传【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公羊【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

谷梁【孛之为言犹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

胡传【孛者,恶气所生,闇乱不明之貌也。入于北斗者,斗有环域,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先代之后;齐、晋,天子方伯,列国纪纲。彗者,所以除旧布新也。祯祥妖孽,随其所感,先事而着。后三年,宋弑昭公;又二年,齐弑懿公;又二年,晋弑灵公。此三君者,皆违道失徳而死于乱,符叔服之言。天之示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

集说【何氏休曰:「孛者,邪乱之气,状如彗篲,者扫故置新之象。」杜氏预曰:「旣见而移入北斗,非常所有,故书之。」范氏甯曰:「据孛于大辰及东方皆不言入,此言入者,明斗有规郭,入其魁中也。」刘向曰:「北斗,贵星人君之象也;茀星,乱臣之类。言邪乱之臣,将竝弑其君。」孔氏颖达曰:「《释天》

译夏季五月乙亥日,齐昭公潘去世。

《左传》记载:子叔姬是齐昭公的夫人,生下了公子舍。子叔姬不受宠爱,公子舍也没有威势。公子商人屡次在国内施恩,并且广招士人,耗尽家财,又向官府借贷以维持。夏季五月,昭公去世,公子舍即位。

集说:孔颖达说:“《齐世家》记载:孝公去世,弟弟潘杀了孝公的儿子自立,这就是昭公。昭公在鲁僖公二十八年即位。”高闶说:“孝公名昭,而谥号潘为昭,这太不合礼制了。”

六月,鲁成公会合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以及晋国的赵盾。癸酉日,在新城结为同盟。【新城,杜预注:宋国地界,在梁国谷熟县西,即今河南归德府商丘县西南。】

《左传》记载:六月,在新城结为同盟,使那些追随楚国的人臣服,并且谋划对付邾国。

《谷梁传》说:所谓“同”,是有共同之处,共同排斥楚国。

《胡传》说:在新城结为同盟,是共同排斥楚国。之所以称“同”,是记录诸侯们意愿一致,并非强迫他们。而宋公、陈侯、郑伯都在其中,可知楚国在厥貉驻扎时,这三国虽然跟随,实在是迫不得已。《春秋》删削而不记载,大概是宽恕他们。蔡国没有参与结盟,果然有归附楚国的实情。考察晋国和楚国的行事,并没有大的差别,而《春秋》的褒贬却如此不同,这是因为荆楚僭越称王,如果与他们交好,就会凌辱蔑视诸侯,将要取代周天子成为共主,君臣的大义就灭绝了,能不谨慎吗?

集说:程颐说:“诸侯开始会合,商议合作之后才结盟。盟誓是为了表明志向一致,所以书写‘同’,是共同畏惧楚国。”高闶说:“去年冬天卫国、郑国都借公侯之便向晋国请求讲和,至此追随楚国的诸侯又依附晋国了。周天子去世安葬,诸侯都好像没听见,却互相结为同盟,可以吗?不需要贬斥,其过错自然显现。”陈傅良说:“以前扈地的盟会不排列诸侯次序,这里再次排列次序是为什么呢?这是诸夏的志向。晋国救江没有功劳,救郑没有功劳,与秦国屡次交战,而楚国逐渐强大,与各国交往聘问,得到了蔡国并在厥貉驻扎,而晋国于是不能竞争。于是成公朝见晋国,卫侯来会合;成公从晋国回来,郑伯来会合。诸侯非常恐惧,急切地依附晋国而结成此盟,怎么能不排列次序呢?书上说‘同盟’,是共同众人的辞令,自从周幽王以来没有这样的了。”张洽说:“许国自从文公包围它不服从,襄公又曾讨伐它,现在才开始参与盟会。”项安世说:“幽地的同盟,是将诸侯授予诸侯;新城的同盟,是将诸侯授予大夫。”黄仲炎说:“垂陇的盟会,士縠主持诸侯的盟誓;新城的盟会,赵盾主持诸侯的盟誓。而不把士縠、赵盾排在诸侯前面的原因,是为了保存君臣的名分。”赵鹏飞说:“王者不兴起,圣人不得已而授予霸权。现在晋侯不行君道,而霸权在大夫手中,尤其不可训导。新城的盟会,赵盾实际主持,而圣人把赵盾排在诸侯之下,就像垂陇的盟会把士縠排在下面一样。然而列在上面,则其罪过明显;排在下面,则其辞令顺理。赵盾实际抗命,而用顺理的方式对待他,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不得已。当时诸侯离散没有主心骨,而楚庄王刚即位,大肆有求取诸侯的志向,防备晋国的霸权,那么诸侯一举就会归附楚国。所以赵盾虽然抗命,但今天的盟会确实对各国有益,圣人用顺理的方式记载,是有原因的。当时赵盾有求取诸侯之心,只担心诸侯不从;卫国、郑国有尊崇霸主的志向,只担心霸主没有其人。所以互相寻求而互相补救,适宜其会合不期而合。”家翁说:“诸侯已经离散又复合,《春秋》记载‘同盟’,与齐幽公时的同盟,事情虽然不同,所以称为‘同’则是一样的。因此《春秋》肯定它,特意记载说‘同’。”

附录《左传》:秋季七月乙卯日夜,齐国的商人杀了公子舍,而推让给公子元。公子元说:“你谋求这个位置很久了,我能侍奉你,你不可以让怨恨积累太多,想免除我吗?你去做吧。”

秋季七月,有彗星进入北斗七星。【孛,音佩】

《左传》记载:有彗星进入北斗七星,周内史叔服说:“不出七年,宋、齐、晋的国君都将死于动乱。”

《公羊传》说:孛是什么?是彗星。为什么说进入北斗?北斗有中心。为什么要记载?记录异常现象。

《谷梁传》说:孛的意思就像茀,说进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绕的区域。

《胡传》说:孛,是恶气所生,昏暗混乱不明的样子。进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绕的区域,是天上的三辰,是纲纪之星。宋国,是先代后裔;齐、晋,是天子的方伯,是列国的纲纪。彗星,是用来除旧布新的。祥瑞和妖孽,随着所感应的情况,在事前显现。三年后,宋国杀了昭公;又过两年,齐国杀了懿公;又过两年,晋国杀了灵公。这三位国君,都因为违背道义失去德行而死于动乱,应验了叔服的话。上天显示给人看的迹象明显了,史官的占卜明白了。

集说:何休说:“孛,是邪乱之气,形状像扫帚,是扫除旧事物安置新事物的象征。”杜预说:“既出现又移入北斗,不是平常所有,所以记载它。”范宁说:“依据孛在大辰及东方都不说‘入’,这里说‘入’,说明北斗有规郭,进入了它的魁中。”刘向说:“北斗,是贵星,是君王的象征;茀星,是乱臣之类。意思是邪乱的臣子,将要一并弑杀他们的君王。”孔颖达说:“《释天》

云:『彗星为欃枪。』郭璞曰:『妖星也,亦谓之孛,言其形孛孛似扫彗也。彗星长有尾,入于北斗杓中。』」孙氏复曰:「孛、彗之属,偏指曰彗,光芒四出曰孛。」黄氏震曰:「唐李淳风始算孛行度,谓此星在角,由杓入斗,是月自北而入。晋居北,齐、宋居晋之东,故晋、齐、宋当之。斗数七,故云不及七年。」家氏▯翁曰:「有星者,非常之星,不当有而有,异之大者也。」汪氏克寛曰:「《春秋》书孛者有三:此年入北斗,而兆宋、齐、晋之弑;昭十七年孛于大辰,而兆王子朝之祸;哀十三年孛于东方,而吴将为越所灭。始而应在伯国,继而应在王室,终而应在呉、楚矣。天变愈甚,而世变愈极,《春秋》盖伤之也】

译云:“彗星就是欃枪。”郭璞说:“这是妖星,也叫作孛,是说它的形状蓬乱像扫帚一样。彗星长长的有尾巴,进入北斗星的斗杓之中。”孙氏又说:“孛、彗这一类星,偏向一侧的称为彗,光芒向四周发散的称为孛。”黄氏震说:“唐代李淳风开始计算孛星的运行度数,说这颗星在角宿,由斗杓进入斗魁,这个月从北方进入。晋国位于北方,齐国、宋国位于晋国的东面,所以晋、齐、宋三国会应验灾祸。北斗星有七颗星,所以说不到七年。”家氏〇翁说:“有星出现,是指不寻常的星,不该出现却出现了,这是很大的变异。”汪氏克宽说:“《春秋》记载孛星共有三次:这一年孛星进入北斗,预示宋、齐、晋三国发生弑君之祸;昭公十七年孛星出现在大辰,预示王子朝之乱;哀公十三年孛星出现在东方,预示吴国将被越国灭亡。起初应验在诸侯国,接着应验在王室,最后应验在吴、楚两国。天象变异越来越严重,而世道变故也越来越极端,《春秋》大概是在哀伤这种情况吧。”

公至自会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捷公作接菑侧其反】

左传【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

公羊【纳者何?入辞也。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何大乎其弗克纳?晋郤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菑于邾娄,力沛若有余而纳之。邾娄人言曰:「接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子以其指,则接菑也四,貜且也六。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貜且也长。」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此晋郤缺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之义,不得専废置君也】

谷梁【是郤克也,其曰人,何也?防之也。何为防之也?长毂五百乘,緜地千里,过宋、郑、滕、薛,夐入千乘之国,以变人之主,至城下然后知,何知之晚也!弗克纳。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义也。捷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

胡传【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善之,而书曰「弗克纳」也。在《易》《同人之九四》曰:「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其赵盾之谓矣!圣人以改过为大。过而不改,将文过以遂非,则有怙终之刑;过而能悔,不贰过以逺罪,则有迁善之美。其曰「弗克纳」者,见私欲不行,可以为难矣。然则何以称人?大夫而置诸侯,非也】

集说【何氏休曰:「大其不以己非夺人之是。」陆氏淳曰:「赵氏云:『弗克纳,言失之于初而得之于末也,愈乎遂也。』」陈氏岳曰:「文六年赵盾将中军,持国政。郤克宣十七年方代士会将中军,则纳捷菑乃宣子明矣。」刘氏敞曰:「郤缺闻过而改,见义而徙,奚为而不免于贬?曰:『《春秋》之所谓贤者,非贤于人之谓也,必致之仁圣之域,王者之道,然后止矣。』今郤缺之事,不耻过作非,仅得免怙终之刑耳,何足以言贤?夫贤者之事其君,言必谋于义,动必顺于道,是以无过举,奚有用贱凌贵、用少凌长、伤财害民以力为之者哉?」赵氏鹏飞曰:「公羊以为郤缺于时晋权在盾,使郤缺在行,则亦盾意耳。左氏事实为详。」李氏亷曰:「此条三传之义皆同,但公、谷以为郤缺、郤克者失之。正义曰:『捷菑不言邾者,下有「于邾」之文,犹纳子紏不言齐者,上有「伐齐」之文也。顿子、北燕伯,旧是国君,故称其国。纳卫世子蒯聩于戚者,以上下无卫文,故称国也。』」汪氏克寛曰:「宣子执伯国之政,奉不正而夺正,其罪甚矣】

【案经书弗克纳者,善之也;书人者,贬之也。大夫兴兵以废置诸侯,奉不正以夺正,虽见义而徙,不得无罪。故谷梁责其知之晚,而刘氏敞以为不免于贬也。公羊虽以为贬,而实与文不与之说,则不可训。圣人笔削垂敎,将使千载之下习其文以考其实,岂有实与文相悖者乎?胡传从赵氏匡以书人为讳,似非经旨】附録左传【周公将与王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而使尹氏与▯启讼周公于晋。赵宣子平王室而复之。楚庄王立,子孔、潘崇将袭羣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二子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庐戢棃及叔麇诱之,遂杀鬬克及公子爕。初,鬬克囚于秦,秦有殽之败而使归求成,成而不得志。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乱】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左传【穆伯之从已氏也,鲁人立文伯。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复。文伯以为请,襄仲使无朝听命,复而不出。三年而尽室以复适莒。文伯疾,而请曰:「谷之子弱,请立难也。」许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恵叔以为请,许之。将来,

译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晋国人帮助捷菑回国即位,但没有成功。

《左传》记载:邾文公的原配夫人齐姜生下了定公,次妃晋姬生下了捷菑。文公去世后,邾国人拥立定公,捷菑逃奔到晋国。晋国赵盾率领诸侯的军队八百辆战车,帮助捷菑回国即位。邾国人推辞说:“齐姜所生的貜且年纪较长。”赵盾说:“推辞的理由正当却不听从,是不吉利的。”于是撤军回国。

《公羊传》说:“‘纳’是什么意思?是‘入’的意思。为什么说‘没能成功纳入’?这是赞扬他没能成功纳入。为什么要赞扬他没能成功纳入?晋国郤缺率领军队,革车八百辆,帮助接菑回国即位,力量充沛似乎绰绰有余,足以让他即位。邾娄人说:‘接菑是晋国支持的;貜且是齐国支持的。你如果凭手指计数,接菑有四票,貜且有六票。你如果凭借大国的威势压迫他们,那么还不知道齐国和晋国谁能拥有邾国。地位尊贵则都尊贵。虽然如此,但貜且年纪较长。’郤缺说:‘不是我的力量不能让他即位,而是道义上确实不能让他即位。’于是率领军队离开,所以君子赞扬他没能成功纳入。这是晋国的郤缺,为什么称他为‘人’?这是贬低。为什么要贬低?大夫的道义,是不可以擅自废立国君的。”

《谷梁传》说:“这是郤克,为什么称他为‘人’?这是为他避讳。为什么要为他避讳?长毂五百辆,绵延千里,经过宋、郑、滕、薛,深入千乘之国,去改变别人的国君,直到兵临城下才知道,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晚!没能成功纳入。没有攻打就说没能成功,为什么呢?是没能成功于道义。捷菑是晋国支持的;貜且是齐国支持的。貜且是正统的;捷菑是不正统的。”

胡安国《春秋传》说:赵盾率领诸侯的军队八百辆战车,帮助捷菑回国即位。邾国人推辞说:“齐姜所生的貜且年纪较长。”赵盾说:“不是我的力量不能让他即位,而是道义上确实不能让他即位。”于是率领军队离开。所以君子认为他做得好,因此记载说‘没能成功纳入’。《易经》同人卦九四爻辞说:‘登上城墙,没能攻克,吉祥。’《象传》说:‘登上城墙,道义上不能攻克。吉祥,是因为受困而返回正道。’这说的就是赵盾!圣人认为改过是最大的美德。有过错而不改正,将会掩饰过错以坚持错误,那么就有怙恶不悛的刑罚;有过错而能悔改,不重复犯错以远离罪恶,那么就有迁善改过的美德。记载说‘没能成功纳入’,表明私欲没有得逞,这是难能可贵的。然而为什么称他为‘人’?大夫废立诸侯,这是不对的。”

集解:何休说:“赞扬他不以自己的错误去夺取别人的正确。”陆淳说:“赵氏说:‘没能成功纳入,是说开始失策而最终得宜,比坚持到底要好。’”陈岳说:“文公六年赵盾担任中军将,主持国政。郤克在宣公十七年才代替士会担任中军将,那么帮助捷菑回国即位的是赵盾无疑。”刘敞说:“郤缺闻过则改,见义则迁,为什么不能免于贬低?回答说:‘《春秋》所说的贤人,不是指比一般人贤明,而是必须达到仁圣的境界,符合王者的道义,然后才停止。’现在郤缺的事,不以为耻而做非义之事,仅仅免去了怙恶不悛的刑罚罢了,哪里足以称为贤人?贤人侍奉君主,说话必定谋虑道义,行动必定顺从正道,因此没有过分的举动,哪里有用卑贱凌驾尊贵、用少凌驾多、耗费资财危害百姓而凭强力行事的人呢?”赵鹏飞说:“《公羊传》认为郤缺当时晋国的权力在赵盾手中,如果郤缺在军中,那也是赵盾的意思罢了。《左传》的记载最为详细。”李廉说:“这一条三传的意思都相同,但《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是郤缺、郤克,这是错误的。《正义》说:‘捷菑不称邾,是因为下文有‘于邾’的文字,就像纳子纠不称齐,是因为上文有‘伐齐’的文字。顿子、北燕伯,以前是国君,所以称他们的国名。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因为上下没有卫文公,所以称国名。’”汪克宽说:“赵盾执掌伯国的政事,扶持不正统而夺取正统,罪过很大。”

【按:经文记载‘没能成功纳入’,是赞扬他;记载‘人’,是贬低他。大夫兴兵废立诸侯,扶持不正统而夺取正统,虽然见义而改,也不能没有罪过。所以《谷梁传》责备他知道得晚,而刘敞认为他不能免于贬低。《公羊传》虽然认为这是贬低,但实际上与经文不与之说相矛盾,这是不可训导的。圣人笔削垂教,将使千载之下的人学习其文辞以考察其实质,难道有实质与文辞相悖的吗?胡传跟随赵匡认为记载‘人’是避讳,似乎不符合经旨】附录《左传》:周公将与王孙苏在晋国诉讼,王孙苏背叛王孙苏,而派尹氏与〇启在晋国诉讼周公。赵宣子平息王室争端而恢复原状。楚庄王即位,子孔、潘崇将袭击群舒,派公子燮与子仪守城而攻打舒蓼。这两个人作乱,修筑郢城而派贼人杀害子孔,没能成功而返回。八月,这两个人带着楚王出逃,将要去商密。庐戢棃和叔麇引诱他们,于是杀死了鬬克和公子燮。起初,鬬克被囚禁在秦国,秦国在殽地战败而让他回国求和,求和成功而不得志。公子燮谋求令尹之位而不得,所以这两个人作乱。

九月甲申日,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左传》记载:穆伯跟随已氏时,鲁国人拥立文伯。穆伯在莒国生了两个儿子,而请求回国。文伯为他请求,襄仲让他不要上朝听命,回国后不出门。三年后,穆伯带着全家回到莒国。文伯生病,而请求说:“谷的儿子年幼,请立难。”答应了他。文伯去世后,拥立惠叔。穆伯请求重赂以求回国,惠叔为他请求,答应了他。将要回来,

九月卒于齐。告丧,请葬,弗许】

译九月在齐国去世。报告死讯,请求安葬,没有被允许。

谷梁【奔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为受其丧,不可不卒也。其地,于外也】

集说【杜氏预曰:「旣许复之,故从大夫例书卒。」范氏甯曰:「卒在常所则不地。婴齐卒貍蜃,仲遂卒于垂,或逾竟,或未逾竟,皆书地。」陆氏淳曰:「奔大夫不书卒,非我臣也。旣许其归,即我臣也,故书之,且明君臣之义,死生一也。」刘氏敞曰:「大夫出奔,曷为或卒或不卒?或可以卒,或不可以卒。曷为或可以卒或不可以卒?大夫出,其爵禄犹列于朝,出入犹诏于国,兄弟宗族犹存,是大夫而已矣,卒之可也;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兄弟宗族无存,是非大夫而已矣,卒之不可也。」髙氏闶曰:「敖废命奔莒,此诛废之罪也。已而奔齐,主齐而请复,公于是乎许之,则其卒也,是亦大夫而已矣。所以特书其卒,以见典刑之坏,且为齐人归丧起也。」张氏洽曰:「特书卒于齐,见其俯仰愧怍,无所容于天地之间,死而无所宁其身也】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

左传【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已氏】公羊【此未逾年之君也,其言弑其君舍何?已立之,已杀之,成死者而贱生者也】

谷梁【舍未逾年,其曰君,何也?成舍之为君,所以重商人之弑也。商人其不以国氏,何也?不以嫌代嫌。」

  也】

集说【陆氏淳曰:「淳闻于师曰:『《春秋》之作,本惩奸恶也。若未逾年之君被弑而不曰君,则逆乱之臣皆以未逾年而肆其凶恶也。故原其情以立此义。晋奚齐本不正,又里克不代其位,故异于此也。』」孙氏复曰:「舍未逾年称君者,孔子疾乱臣贼子之甚,嫌未逾年与成君异也,故诛一公子商人,为万世戒。」孙氏觉曰:「人子之心,则未逾年而称子;国人弑君,则未逾年而称君。此《春秋》所以辨君臣之分,而防簒弑之祸。」赵氏鹏飞曰:「《春秋》书弑未逾年者二,晋之奚齐与齐之舍是也。奚齐书杀其君之子,而舍书君,是乃春】

【秋之法也,奚齐庶孽,献公杀世子而立之,国人不君也,故以君之子书。舍齐之嫡长,昭公卒,国固其国也,虽未逾年,齐人君之矣,故以君书。《春秋》于此,诚轻重之权衡也。汪氏克寛曰:「子般、子赤不成之为君者,夫子鲁臣,为国讳恶,与笔削他国不同。盖成舍之为君,所以别其与奚齐异,而与他弑君同;苟不成其为君,则商人与他弑异矣】

【案弑逆之贼,或以国氏,或称公子、公孙,当以程子为正。胡传于州吁则曰累及于上,于商人则曰诛止于身,皆非笃论也,故删之。程子说见《隠四年】

  宋子哀来奔

左传【宋髙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宋子哀」,贵之也】

公羊【宋子哀者何?无闻焉耳】

  谷梁【其曰子哀失之也】

胡传【易》白:『几者,动之防,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宋子哀有焉。昔防子去纣,列于三仁之首。子哀不立于危乱之邦,而《春秋》书字,谓能贵爱其身以存道也。若偷生避祸而去国出奔,亦何取之有】

集说【杜氏预曰:「大夫奔,例书名氏,贵之,故书字。」陆氏淳曰:「淳闻于师曰:『时奔者皆以有罪,而子哀独以宋公不义,不贪其禄而去之。出奔之美者,春秋所未有,故书字以襃。』」刘氏敞曰:「子哀者何?宋大夫也。其称字何?贤也。何贤乎子哀?以谓知义也。其知义奈何?盖兆乎宋之将乱而去也。」髙氏闶曰:「春秋之法,自外至者非有罪则不名,自内出者非有罪则不书。若但书子哀之来,则不见奔义;若书名书奔,则与有罪者等,故特书字。而季子来归不书出奔,盖为此也。」张氏洽曰:「自宋昭公在位,终始无一善可称,大臣死祸出奔者比比皆是。独子哀洁身而去,不蹈陨身濡尾之悔。观荡意诸再归而卒不免,则子哀之见几而作,岂非既明且哲之流哉?故书字以与之。」赵氏鹏飞曰:「诸侯之大夫来奔者凡十,窃邑来奔者三,皆斥而名之

译谷梁传【逃亡的大夫不记载其死亡,这里记载了死亡,为什么呢?因为接受了其丧事,所以不能不记载死亡。记载了地点,是因为他在国外。】

集说【杜预说:“既然允许他回国,所以依照大夫的体例记载死亡。”范甯说:“死亡在平常的地方就不记载地点。婴齐死在貍蜃,仲遂死在垂,有的越过了国境,有的没有越过国境,都记载了地点。”陆淳说:“逃亡的大夫不记载死亡,因为他不是我国的臣子。既然允许他回来,他就是我国的臣子了,所以记载他,并且表明君臣的道义,生死是一致的。”刘敞说:“大夫出逃,为什么有的记载死亡有的不记载?有的可以记载死亡,有的不可以记载死亡。为什么有的可以记载死亡有的不可以?大夫出逃,他的爵禄仍然列在朝廷,出入仍然受国家诏令,兄弟宗族仍然存在,这还算是大夫,可以记载死亡;爵禄不在朝廷,出入不受国家诏令,兄弟宗族不存在,这就不算大夫了,不可以记载死亡。”高闶说:“敖废弃命令逃往莒国,这是诛伐废弃命令的罪过。后来逃往齐国,依靠齐国请求复职,齐桓公于是答应了他,那么他死亡时,也就还是大夫罢了。特别记载他的死亡,是为了显示典章刑法的败坏,并且为齐国人归还丧事做铺垫。”张洽说:“特别记载死在齐国,显示他进退都感到惭愧,在天地之间无处容身,死后也无法安宁其身体。”】

齐公子商人杀死了他的国君舍

左传【齐国人拥立懿公,派使者来报告危难,所以记载在九月。齐公子元不顺从懿公的政令,始终不称他为公,称他为“夫已氏”。】

公羊传【这是没有满一年的国君,说杀死他的国君舍,是什么意思呢?已经拥立了他,又杀死了他,成全死者而轻视生者。】

谷梁传【舍没有满一年,称他为君,为什么呢?成全舍作为国君的地位,用来加重商人弑君的罪责。商人不用国氏,为什么呢?不因为嫌疑代替嫌疑。】

集说【陆淳说:“淳听老师说过:‘《春秋》的写作,本来是为了惩戒奸恶。如果不满一年的国君被杀而不称君,那么叛逆作乱的臣子都会因为国君不满一年而肆意凶恶。所以推究其情由而确立这个义理。晋国的奚齐本来名不正,而且里克没有取代他的位置,所以与此不同。’”孙复说:“舍不满一年称君,是因为孔子痛恨乱臣贼子到了极点,嫌不满一年与正式国君有区别,所以诛责一个公子商人,作为万世的警戒。”孙觉说:“作为人子的心,不满一年称子;国人杀君,不满一年称君。这是《春秋》用来辨别君臣名分,防止篡弑祸患的方法。”赵鹏飞说:“《春秋》记载弑杀不满一年国君的有两处,晋国的奚齐和齐国的舍就是。奚齐记载杀他的国君之子,而舍记载君,这就是《春秋》的法度。奚齐是庶孽,献公杀了世子而立他,国人不把他当国君,所以以国君之子记载。舍是齐国的嫡长子,昭公去世,国家本来就是他的,虽然不满一年,齐国人已经把他当国君了,所以以君记载。《春秋》在这里,确实是衡量轻重的准则。”汪克宽说:“子般、子赤不能成为国君,是因为孔子是鲁国臣子,为国家讳恶,与删削他国史实不同。大概成全舍作为国君的地位,用来区别他与奚齐不同,而与其他弑君者相同;如果不成全他作为国君,那么商人与其他弑君者就不同了。”】

【按:弑逆的贼人,有的用国氏,有的称公子、公孙,应当以程子的说法为正确。胡安国传在州吁处说连累到上面,在商人处说诛责只限于自身,都不是确切的论断,所以删去。程子的说法见《隐四年》】

宋子哀来投奔

左传【宋国高哀担任萧地的封人,认为让他做卿是不义的,宋公让他离开,于是来投奔。记载说:“宋子哀”,是尊重他。】

公羊传【宋子哀是什么人?没有听说过。】

谷梁传【称他子哀,是失误。】

胡安国传【《易经》说:“几,是动静的征兆,吉祥的先兆。”君子见微知著而行动,不等到整天。宋子哀就是这样。从前微子离开纣王,列在三仁之首。子哀不立于危乱的国家,而《春秋》记载他的字,认为他能珍爱自己以保存道义。如果是苟且偷生躲避祸患而离开国家投奔他国,又有什么可取的呢?】

集说【杜预说:“大夫投奔,惯例记载名和氏,尊重他,所以记载字。”陆淳说:“淳听老师说过:‘当时投奔的人都是因为犯罪,而子哀唯独因为宋公不义,不贪图他的俸禄而离开。投奔中的美德,是《春秋》所未有的,所以记载字来褒扬。’”刘敞说:“子哀是什么人?宋国的大夫。称他的字,为什么呢?贤德。为什么贤德子哀?认为他懂得道义。他怎么懂得道义?大概预兆到宋国将要动乱而离开。”高闶说:“《春秋》的法度,从外面来的没有罪就不记载名,从里面出去的没有罪就不记载。如果只记载子哀来,就看不出投奔的道义;如果记载名记载投奔,就与有罪者等同,所以特别记载字。而季子来归不记载出奔,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张洽说:“自从宋昭公在位,始终没有一件善事可称,大臣死于祸患或出奔的比比皆是。唯独子哀洁身离开,不蹈陷入深渊、尾巴沾湿的悔恨。看荡意诸两次回归最终不免于祸,那么子哀见微知著而行动,难道不是既明智又哲思的人吗?所以记载字来赞许他。”赵鹏飞说:“诸侯的大夫来投奔的共十人,窃取封邑来投奔的三人,都斥责而记载名。”】

,或罪之大者去族以示贬。宋子哀见几而奔,春秋所予也,是以书字以别之。黎錞疑其不书氏,则以为宋公之子,如子同、子紏之类;孙复则以子为宋姓,哀其名也,皆穿凿尔。春秋固有不书氏而字者,如王人子突是也,何独于子哀而必其书氏哉?子同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故曰子,未誓,故不曰太子。子紏则在丧之称,与子般、子野同,不可援以为说。若孙复之说,则尤疎矣。诸侯同姓之臣,则称族,公子、公孙是也;异姓之臣,则称氏,髙氏、崔氏是也。从国之姓,惟妇人则然,姜氏、姒氏之类是也,岂可以子哀为姓耶?」家氏▯翁曰:「杜氏以子哀为字,彊求其可贵,愚窃惑焉。宋公不能君,乱且作矣,子哀若不在其位,洁身】

译有的罪行重大的,灭族以表示贬斥。宋国的子哀见微知著而逃亡,是《春秋》所赞许的,因此书写他的字以作区别。黎錞怀疑他不书写氏,就认为他是宋公的儿子,如同子同、子纠之类;孙复则认为“子”是宋国的姓氏,“哀”是他的名字,这都是牵强附会。《春秋》本来就有不书写氏而书写字的情况,比如王人子突就是这样,为什么唯独对于子哀就必定认为他书写了氏呢?子同是按照太子的礼仪来记载的,所以称“子”,没有举行誓礼,所以不称“太子”。子纠是在丧期中的称呼,与子般、子野相同,不能援引作为论据。至于孙复的说法,那就更加疏漏了。诸侯同姓的臣子,就称族,公子、公孙就是这样;异姓的臣子,就称氏,高氏、崔氏就是这样。跟随国家的姓氏,只有妇女才这样,姜氏、姒氏之类就是这样,怎么能把子哀当作姓氏呢?”家氏〇翁说:“杜氏把子哀当作字,强行寻求其可贵之处,我私下对此感到疑惑。宋公不能履行君主的职责,祸乱即将发生,子哀如果不在那个位置上,洁身自好”

【而去犹之可也,旣为卿矣,临难自免,为臣不忠,罪莫大焉,而以为《春秋》贵而不名,岂圣人垂法之旨哉?案《左氏》以子哀书字为贵之,诸家皆主其说,独家氏▯翁谓「临难自免,未有可贵」,其持议亦正,故竝存之】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

胡传【齐君舍,鲁之甥也。商人弑舍,固忌鲁矣。鲁使单伯如齐,齐人意欲辱鲁,故执单伯】集说【张氏洽曰:「单伯自庄元年至今已八十余年,未必一人,或其子若孙欤?」汪氏克寛曰:「晋栾书、变黡,父子同称栾伯;士渥浊、士弥牟,祖孙同称士伯。而家父、仍叔,《诗序》皆有之,或世称之也。春秋因其本称而称之,若髙子是也】

  齐人执子叔姬

胡传【子叔姬者,齐君舍之母也。弑其君、执其母,皆商人所为,而以为「齐人执之」,何也?商人弑君之罪已显,而齐人党贼之恶未彰。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是以财诱齐国之人而济其恶也。齐人怀商人之私恵,忘君父之大伦,弑其君而不能讨,执其母而莫之救,则是举国之人皆有不赦之罪也。假有人焉,正色而立于朝,谁敢致难其君与执其母而不之顾乎?故圣人书曰「齐人执子叔姬」,所以穷逆贼之党与而治之也。其讨罪之旨严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集说【杜氏预曰:「叔姬,鲁女,齐侯舍之母,不称夫人,自鲁录之,父母辞。」孔氏颖达曰:「传称子叔姬妃齐昭公,知舍之母也。自鲁録之,父母辞,亦不知是何公之女。鲁是其父母家,不言文公是其父。」孙氏复曰:「单伯,鲁大夫。子叔姬,昭公夫人,舍母也。舍既遇弑,鲁使军伯视子叔姬,故商人执子叔姬。单伯至此犹见者,盖其子孙世耳。」刘氏敞曰:「左氏曰:『王使单伯如齐。』非也。若单伯为周大夫,何以明年书单伯至自齐乎?公羊曰:『道淫也。』非也。案齐舍未逾年,鲁人岂以女予之?纵令世衰多居丧而娶者,《春秋》犹书『子叔姬归于齐』。縠梁曰:『私罪也。』非也。何不用陈袁涛涂、郑祭仲例以解齐人乎?」程子曰:「商人弑君之恶已显,而执叔姬之事,圣人不独罪商人也。齐人不讨贼,俱北面事之,又敢执其君母,齐之人均有罪焉,故曰齐人。」赵氏鹏飞曰:「舍既死矣,单伯如齐唁叔姬也。子弑,母何以安于齐?子卒则姜氏归于齐,舍弑则叔姬归】

【于鲁亦势使焉尔,然齐尚何辞以执单伯及叔姬哉!夫盗日穿窬,而人以盗目之,则莫不玃然而怒。舍之死,商人岂直曰「吾弑舍」哉?必有以文之。商人文之,而单伯正之,叔姬质之,此单伯、叔姬所以见执也。呜呼!舍之母,是亦商人之母也,弑其子而执其母,是商人自执其母也。圣人再书「齐人」,其贬为何如耶?公、谷以淫目之,不达经文,不探事实,妄疵人矣。程氏端学曰:「鲁不讨商人弑逆之罪,而区区为子叔姬之求,故两被执以自取辱。又见当时弑逆之贼不少知惧,而执其母与诸侯之使,则王法不行而天伦絶矣。」案左氏谓襄仲使告于王,请王宠以求昭姬,盖因周有单子,遂疑单伯为王臣也。公羊因单伯不称行人,疑为已罪,又因经文执单伯与执子叔姬相连,遂疑为道淫。谷梁不察,亦谓单伯私罪,子叔姬同罪。二传之诬罔,较左氏为尤甚矣。行人之职,属在司宼,有専官焉。若凡奉使即称行人,其被执而不称行人,遂目为己罪,求之于经,安有当乎?祭仲以诱挟执,本非已罪,而经不书「郑行人」;乐祁犁以饮酒执,本属已罪,而经书「宋行人」。岂非以其官为行人,乃书行人耶?误以不书行人为已罪,求其罪而不得,则诬为道淫,使叔姬防不白之寃,何可训也?今故主刘氏敞之说,而三传皆无取焉。两书「齐人」,赵氏鹏飞以为贬商人,胡氏安国以为罪齐国之人,程子兼用之,其义始备】

【已匡王酉元年】十有五年【晋灵九年、齐懿公商人元年、卫成二十三年、蔡庄三十四年、郑穆十六年、曹文六年、陈灵二年、▯桓二十五年、宋昭八年、秦康九年、楚庄二年

译如果离去还可以说得过去,既然已经身为卿大夫,面临危难却自行脱身,作为臣子不忠,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却认为《春秋》因为地位尊贵而不称其名,这难道是圣人垂示法则的本意吗?查考《左传》认为子哀被书写字是因为尊贵,各家都赞同这个说法,只有家氏翁说“面临危难自行脱身,没有值得尊贵的”,他的主张也是正确的,所以一并保留。

冬天,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

胡传【齐君舍,是鲁国的甥舅。商人杀害了舍,本来就已经忌惮鲁国了。鲁国派遣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想要侮辱鲁国,所以拘捕了单伯】集说【张氏洽说:“单伯从庄公元年至今已经八十多年了,未必是同一个人,可能是他的儿子或者孙子吧?”汪氏克宽说:“晋国的栾书、栾黡,父子都称为栾伯;士渥浊、士弥牟,祖孙都称为士伯。而家父、仍叔,《诗经序》中都有记载,或许是世代沿用的称呼。《春秋》依据他们原本的称呼来称呼他们,就像高子一样】

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

胡传【子叔姬,是齐君舍的母亲。杀害君主、拘捕母亲,都是商人所做的,却写为“齐国人拘捕了她”,为什么呢?商人杀害君主的罪行已经显露,而齐国人包庇贼人的恶行尚未彰显。商人突然在国中聚集士人,是用财物引诱齐国人来助长他的恶行。齐国人贪图商人的私恩,忘记了君父的大伦常,杀害了君主却不能讨伐,拘捕了母亲却没有人救援,那么全国的人都有不可赦免的罪过。假设有个人,正色站在朝廷上,谁敢对杀害君主和拘捕母亲的行为视而不见呢?所以圣人写为“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用来穷究逆贼的党羽并惩治他们。这讨伐罪过的旨意非常严厉!所以说:“《春秋》写成后,乱臣贼子感到恐惧”】

集说【杜氏预说:“叔姬,是鲁国的女子,齐侯舍的母亲,不称为夫人,是从鲁国记录的角度,使用父母称呼女儿的辞令。”孔氏颖达说:“传文中称子叔姬嫁给齐昭公,知道她是舍的母亲。从鲁国记录的角度,使用父母称呼女儿的辞令,也不知道她是哪位公的女儿。鲁国是她的父母家,不说文公是她的父亲。”孙氏复说:“单伯,是鲁国的大夫。子叔姬,是昭公的夫人,舍的母亲。舍已经遇害,鲁国派遣军伯去探望子叔姬,所以商人拘捕了子叔姬。单伯到这里还出现,大概是因为他的子孙世代沿袭这个称呼。”刘氏敞说:“《左传》说:‘周王派遣单伯出使齐国。’不对。如果单伯是周朝的大夫,为什么第二年写单伯从齐国回来呢?《公羊传》说:‘是因为淫乱。’不对。查考齐舍还没有满一年,鲁国人怎么会把女子嫁给他呢?纵然世道衰微有很多居丧期间娶妻的人,《春秋》仍然会写‘子叔姬归于齐’。《谷梁传》说:‘是私罪。’不对。为什么不用陈国袁涛涂、郑国祭仲的例子来解释齐国人呢?”程子说:“商人杀害君主的恶行已经显露,而拘捕叔姬这件事,圣人不只归罪于商人。齐国人不讨伐贼人,都北面侍奉他,又敢拘捕他们的君主母亲,齐国人都有罪,所以说是齐国人。”赵氏鹏飞说:“舍已经死了,单伯出使齐国是去吊唁叔姬。儿子被杀,母亲怎么能安心留在齐国?儿子去世则姜氏回到齐国,舍被杀则叔姬回到鲁国】

【回到鲁国也是形势所迫罢了,然而齐国还有什么借口来拘捕单伯和叔姬呢!盗贼每天挖洞翻墙,人们用盗贼的眼光看待他,就没有不勃然大怒的。舍的死,商人难道直说“我杀害了舍”吗?一定有掩饰的理由。商人掩饰,而单伯纠正,叔姬作证,这就是单伯、叔姬被拘捕的原因。唉!舍的母亲,也是商人的母亲,杀害儿子却拘捕母亲,这是商人自己拘捕自己的母亲。圣人两次写“齐国人”,他的贬斥程度如何呢?《公羊传》、《谷梁传》用淫乱的眼光看待,不通晓经文,不探究事实,胡乱指责别人了。程氏端学说:“鲁国不讨伐商人弑逆的罪行,却只为子叔姬的请求奔波,所以两次被拘捕自取其辱。又可见当时弑逆的贼人不知道畏惧,拘捕他们的母亲和诸侯的使者,那么王法不行而天伦断绝了。”查考《左传》说襄仲派人报告周王,请求周王的宠爱以求得昭姬,大概因为周朝有单子,就怀疑单伯是周朝的臣子。《公羊传》因为单伯不称为行人,怀疑是自己的罪过,又因为经文中拘捕单伯与拘捕子叔姬相连,就怀疑是因为淫乱。《谷梁传》不考察,也说单伯是私罪,子叔姬是同罪。两传的诬蔑,比《左传》更严重了。行人的职责,隶属司寇,有专门的官职。如果凡是奉命出使就称为行人,他被拘捕而不称为行人,就视为自己的罪过,在经文中寻求,哪有恰当的呢?祭仲因为被诱挟拘捕,本来不是自己的罪过,而经文不写“郑行人”;乐祁犁因为饮酒被拘捕,本来是自己的罪过,而经文写“宋行人”。难道不是因为他官职是行人,才写行人吗?错误地认为不写行人是自己的罪过,寻求他的罪过而得不到,就诬蔑为淫乱,使叔姬蒙受无法辩白的冤屈,怎么能作为训诫呢?现在因此主张刘氏敞的说法,而三传都不采纳。两次写“齐国人”,赵氏鹏飞认为是贬斥商人,胡氏安国认为是归罪于齐国的人,程子兼用两者,意义才完备】

【已经匡正周王酉元年】十五年【晋灵公九年、齐懿公商人元年、卫成公二十三年、蔡庄公三十四年、郑穆公十六年、曹文公六年、陈灵公二年、〇桓公二十五年、宋昭公八年、秦康公九年、楚庄王二年】

】

  春季孙行父如晋

译春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左传【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集说【苏氏辙曰:「为单伯与子叔姬故,将因晋以请齐也。」张氏洽曰:「鲁不能闲暇明政刑以义讨齐,而反因晋以求于齐,行父为大夫不能请讨弑君之贼,晋为盟主不能奉天讨于商人,皆罪也】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华,戸化反】

左传【三月,宋华耦来盟,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防,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于亚旅。」鲁人以为敏】

谷梁【司马,官也。其以官称,无君之辞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也】

集说【杜氏预曰:「华孙奉使隣国,能临事制宜,至鲁而后定盟,故不称使。」孔氏颖达曰:「成三年,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彼先以君命行聘礼,既而别与之盟,故书聘又书盟。此虽使来聘鲁,不令结盟,故书盟,未称使也。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即其比也。」刘氏敞曰:「左氏云:『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非也。周之礼经,诸侯相聘,其使介有常数矣,不闻其官皆从以为典也。」苏氏辙曰:「不言使,盟在华孙也。」孙氏觉曰:「春秋外臣来盟而不言君使者,皆善之。楚屈完来盟召陵,遂却诸侯之师;齐髙子来盟,遂宁鲁难。屈完、髙子皆受君命而来,春秋嘉其得専使之宜,故不言君使以起其善。司马华孙者,其君闇乱,国事废弛,而贤臣外奔。华孙惧邻国诸侯因其间隙而侵伐之,于是不由君命,权宜来盟,以纾其国之难。春秋以其实不受命于君,不可称君使;又其忧国而举职,异于髙子、屈完,特书曰『宋司马华孙来盟』,见其忧国之难,乃其职事之所当为者,不可以矫命罪之也。春秋大夫之见于经者多矣,其官举者三人焉,又皆在昭公之时也。岂非祸乱之际,则节义之士有以显名于后欤?左氏曰:『其官皆从』,又曰:『司马华孙,贵之也。』盟防而备其官,何足善乎?圣人之意殆不然也。」张氏洽曰:「华耦之来,出于自请,故不称使。结好合于事宜,能其官也。」赵氏鹏飞曰:「宋昭不君,诸侯弃之。惟前年同诸侯为新城之盟,未尝有一介之使交于鲁也。今司马华孙恵然来盟,何哉?盖前日子哀来奔,以不义昭公而出,宋盖疑子哀之在鲁,有以间宋鲁之好也,故司马华孙因是而求盟。使其平而修好,则聘问足矣,何以盟为?盟必有所不信而后质之于神也。春秋外大夫来盟者四,郑语、卫良夫皆书使,惟齐髙子与宋华孙不】书》使非君命也,已専盟也。専盟则宜有贬辞,而髙子书字、华孙书官,何耶?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利社稷,専之可也。髙子成齐侯之善而能定鲁难,华孙能掩昭公之恶而销国之虞,皆有功于其国,故圣人特异之。髙子以字书,予之也;华孙以官书,贵之也】

【案《春秋》来盟不称使者三,髙子、屈完、华孙也。胡传于屈完、髙子不言使,则以为权在屈完,权在髙子,嘉其能服义与定乱;于华孙不称使,则以为専行而无君,何耶?无君之说始于《谷梁》,然《谷梁》以称官为无君之辞,未尝以不称使为无君之辞。盖谓其君昏庸,不知遣使修好,而华孙能自尽其当官之职,故称官耳,岂谓华孙有无君之心,故専行无忌而不待使哉?胡传又谓称华孙者,自督弑殇公,诸侯受赂,失贼不讨,使秉宋政,及其后世,继掌兵权,《春秋》之所禁者,故传载其承命亚旅之辞,而经书曰:「宋司马华孙来盟。」其曰华孙,犹季孙、叔孙、仲孙、臧孙之类。《春秋》此义,盖欲后世以贤者之类、功臣之胄,然后委之以政,斯言亦非也。经于鲁臣,固未有直称季孙、叔孙、仲孙、臧孙而不书其名者。立贤以方,官人以世,亦未必合于圣人之义,故凡主胡氏者皆不取焉。《谷梁》以来盟为前定,杜注谓至鲁而后定盟,二说不同,当以《左氏》为正】

  夏曹伯来朝

集说【刘氏敞曰:「曹伯来朝,左氏曰:『礼也。诸侯

译左传【鲁文公十五年春季,文子前往晋国,是为了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

集说【苏辙说:‘为了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打算借晋国之力向齐国请求。’张洽说:‘鲁国不能从容明察政令刑罚,以道义讨伐齐国,反而借晋国向齐国求情;行父作为大夫不能请求讨伐弑君之贼,晋国作为盟主不能奉行天意讨伐商人之乱,这都是罪过。’】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华,音户化】

左传【三月,宋国华耦前来结盟,《春秋》记载为‘宋司马华孙’,是尊重他。鲁君设宴招待他,他推辞说:‘我的先臣华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被列在诸侯的禁令中,我继承他的祭祀,怎敢辱没国君?请让我向副使接受命令。’鲁国人认为他机敏。】

谷梁传【司马是官职。用官职称呼他,是无视君主的说法。不写‘及’字,是因为以国家名义与他结盟。】

集说【杜预说:‘华孙出使邻国,能根据情况变通,到了鲁国才确定结盟,所以不称出使。’孔颖达说:‘成公三年,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卫侯派孙良夫来聘问。丙午日,与荀庚结盟;丁未日,与孙良夫结盟。他们先前以君命行聘礼,后来分别与他们结盟,所以既书聘又书盟。这次虽然出使来聘问鲁国,并未命令结盟,所以只书盟,不称出使。僖公四年,楚国屈完来军中结盟,就是类似的例子。’刘敞说:‘左氏说:“宋华耦来盟,他的官员都跟随。”这是不对的。周代的礼制,诸侯相互聘问,使者副使有固定的数目,没听说官员都跟随作为常例的。’苏辙说:‘不写‘使’字,是因为结盟在于华孙。’孙觉说:‘《春秋》记载外国臣子来结盟而不说君主派遣的,都是称赞他。楚国屈完来召陵结盟,于是退却了诸侯的军队;齐国高子来结盟,于是平定了鲁国的祸难。屈完、高子都是接受君命而来,《春秋》嘉许他们能专断使节事宜,所以不写君主派遣以突出他们的善行。司马华孙,他的君主昏乱,国事废弛,贤臣流亡国外。华孙害怕邻国诸侯趁此间隙侵伐宋国,于是未经君命,权宜前来结盟,以解除国家的危难。《春秋》认为他实际上没有接受君命,不能称君主派遣;又因为他忧国尽职,不同于高子、屈完,特意记载为‘宋司马华孙来盟’,表明他忧国解难,是他职务所当为的,不能以矫命罪之。《春秋》大夫见于经文的很多,举官职的只有三人,而且都在昭公时期。难道不是祸乱之际,节义之士得以在后世显名吗?左氏说:‘他的官员都跟随’,又说:‘司马华孙,是尊重他。’结盟防备而备齐官员,有什么值得称赞的呢?圣人的用意大概不是这样。’张洽说:‘华耦前来,出于自己请求,所以不称出使。结好符合事宜,能胜任他的官职。’赵鹏飞说:‘宋昭公不像君主,诸侯抛弃他。只有前年同诸侯在新城结盟,未曾有一个使者与鲁国交往。如今司马华孙欣然前来结盟,为什么呢?大概前日子哀来投奔,以不义驱逐昭公,宋国怀疑子哀在鲁国,有离间宋鲁友好的意图,所以司马华孙借此求盟。如果平时修好,聘问就够了,何必结盟?结盟必定是因为有所不信而后向神明发誓。《春秋》外国大夫来结盟的有四人,郑语、卫良夫都书‘使’,只有齐高子和宋华孙不书‘使’,不是君命,已经专断结盟了。专断结盟则应有贬辞,而高子书字、华孙书官,为什么呢?大夫出使境外,有可以安定国家、利于社稷的,专断是可以的。高子成全齐侯的善行而能平定鲁国祸难,华孙能掩盖昭公的恶行而消除国家的忧患,都对国家有功,所以圣人特别对待他们。高子以字书,是赞许他;华孙以官书,是尊重他。’】

【按:《春秋》来结盟不称出使的有三例,高子、屈完、华孙是也。胡安国传对于屈完、高子不言使,认为是权在屈完,权在高子,嘉许他们能服义与定乱;对于华孙不称使,则认为专行而无君,为什么呢?无君的说法始于《谷梁传》,然而《谷梁传》以称官为无君之辞,未曾以不称使为无君之辞。大概是说他的君主昏庸,不知派遣使者修好,而华孙能自尽当官之职,所以称官罢了,难道是说华孙有无君之心,所以专行无忌而不待使吗?胡安国传又说称华孙,自从华督弑杀殇公,诸侯受贿,失贼不讨,让华督执掌宋国政事,及其后世,继掌兵权,是《春秋》所禁止的,所以传文记载他承命于副使的话,而经文记载为‘宋司马华孙来盟’。其曰华孙,犹如季孙、叔孙、仲孙、臧孙之类。《春秋》此义,大概是想要后世以贤者之类、功臣之胄,然后委以政事,这话也不对。经文对于鲁臣,固未有直称季孙、叔孙、仲孙、臧孙而不书其名的。立贤以方,官人以世,也未必符合圣人之义,所以凡主张胡氏的人都不采纳。《谷梁传》以来盟为前定,杜注谓至鲁而后定盟,二说不同,当以《左传》为正】

夏季,曹伯前来朝见

集说【刘敞说:‘曹伯来朝,左氏说:‘合乎礼。诸侯’】

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非也。案《尚书·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廵,则诸侯于天子五年一朝矣。于天子五年一朝,不得于诸侯亦五年一朝也。且以春秋时事考之,曹小国也,鲁既当朝,晋亦当朝,宋、卫亦当朝,楚、郑、秦、▯、陈、齐、蔡、滕又皆当朝,朝无已乎?其礼安在?其制安在?《周礼·大行人之职》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此为得中焉。」杜氏谔曰:「凡书来朝,皆讥。讥其不朝天子而相朝,失其正也。」赵氏鹏飞曰:「左氏以传闻之说附防以解经,此一事尤为不典。子太叔曰:『文襄之覇也,其务不烦,令诸侯三岁一聘,五岁一朝。』左氏于此见曹伯十一年来朝,至是又来朝,适当五岁之期,遂曰:『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考于礼,无五岁再相朝之礼。五岁再相朝,文襄之时,左氏见子太叔之言,遂以为古之制,则尤为附会而不通。」郑氏玉曰:「春秋书此,以起齐人伐曹之文,且为不能以礼自守,而妄悦于人以招祸乱之戒。」汪氏克寛曰:「曹伯十一年来朝,才越四年而又朝,不翅如事天子之礼。文公屡受小国之朝而不报,亦犹屡朝于齐、晋而不见荅也。」季氏本曰:「十一年来朝,才四年而又朝,畏齐而托于鲁也】

译“五年两次互相朝见,以修明王命,这是古制的规定。”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查考《尚书·周官》记载:“六年,五服诸侯朝见一次。”又过六年,天子才按时巡行,那么诸侯对于天子是五年朝见一次。对于天子五年朝见一次,并不能因此推断诸侯之间也是五年朝见一次。况且用春秋时期的时事来考察,曹国是小国,鲁国应当朝见它,晋国也应当朝见它,宋国、卫国也应当朝见它,楚国、郑国、秦国、〇国、陈国、齐国、蔡国、滕国也都应当朝见它,朝见就没有尽头了吗?它的礼制在哪里?它的制度在哪里?《周礼·大行人之职》说:“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一代互相朝见。”这才符合中道。”杜谔说:“凡是史书记载‘来朝’,都是讥讽。讥讽他们不朝见天子而互相朝见,失去了正道。”赵鹏飞说:“左氏用传闻的说法附会来解释经文,这件事尤其不符合典制。子太叔说:‘文公、襄公称霸的时候,他们的政令不烦扰,命令诸侯三年一次聘问,五年一次朝见。’左氏在这里看到曹伯十一年来朝,到现在又来朝见,正好符合五年的期限,于是说:‘诸侯五年两次互相朝见,以修明王命,这是古制的规定。’查考礼制,没有五年两次互相朝见的礼节。五年两次互相朝见,是文公、襄公时期的制度,左氏看到子太叔的话,就认为是古制,这就更是附会而不通情理了。”郑玉说:“《春秋》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引出齐人攻打曹国的文辞,并且作为不能以礼自守,而妄图取悦他人从而招致祸乱的警戒。”汪克宽说:“曹伯十一年来朝,才过了四年又来朝见,简直就像侍奉天子的礼节一样。文公屡次接受小国的朝见而不回报,也就像屡次朝见齐国、晋国而没有得到答复一样。”季本说:“十一年来朝,才过了四年又来朝见,是畏惧齐国而依托于鲁国。”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左传【齐人或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置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为请,立于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声已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母絶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于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于国。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句鼆,杜注:鲁邑。戾丘,杜注:鲁邑】

公羊【何以不言来?内辞也,胁我而归之】

胡传【公孙敖,庆父之后,行又丑矣,出奔他国,其卒与丧归皆书于防者,许轮以谓文伯、恵叔二子之哀诚无已也,故鲁人从其请,国史记其事,仲尼因而不革者,以敖着敎也。易曰:「有子考无咎。」周公命蔡仲曰:「尔尚盖前人之愆】

集说【杜氏预曰:「大夫丧还不书,善鲁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仁孝之敎,故特録敖丧归以示义。」孔氏颖达曰:「桓十八年公之丧至自齐,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注皆云告于庙,是公与夫人薨于】

【外竟皆启庙告至例书于防。宣八年仲遂卒于垂,成十七年公孙婴齐卒于貍脤,皆不书丧至。是大夫丧还例不书,此独书「齐人归公孙敖之丧」者,《释例》曰:「公孙敖纵情弃命,既己絶位,非大夫也,而备书于经者,恵叔毁请于朝,感子以赦父,故曰为孟氏,且国故是也。不言来者,鲁人取之,齐人送之,非有専使特来,故不言来。」刘氏敞曰:「公羊曰笋将而来也。案敖死殆十月,岂可置之编舆以行?此理之不然者。」苏氏辙曰:「敖以罪出,鲁人以孟氏故不絶其亲,而许其归,礼也。」髙氏闶曰:「鲁既许之复,而立其子为仲孙氏矣,岂有臣其子而不使之奔其父之丧者乎?崇公族之恩,笃君臣之义,则姑听其家以其丧归,可也。」汪氏克寛曰:「不言来归,盖齐人但达于竟上,而敖之子自取以葬,故不曰来。于哀姜书曰『夫人氏之丧至自齐』,而不曰『齐人归之』,此夫人与大夫之别也。或谓敖废君命,不当録其卒,又不当受其丧。今案敖实鲁国之罪人,丧无可归之义,而惠叔哀毁以请,恳切之至,遂许以归葬。圣人纪之于《春秋》,一以闵其子之孝,一以着三桓渐彊之由,虽有罪而获赦也】

六月辛丑朔,曰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左传【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鼔,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鼔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集说【髙氏闶曰:「庄公两以日食鼔用牲于社,其非礼妄作,义已着矣。今文公亦复如此,必以为先朝故事可举而行之也。后世人君有举行先朝故事,不顾义之可否,皆因陋承误,不知《春秋》之义者也。」案是年日食与庄二十五年《春秋》所书同,而左氏前后异辞,何耶?左氏以正阳之月救日则伐鼔,周之六月乃夏之四月,所谓正阳之月也。庄二十五年经书六月,而本非六月,故曰非常。是年实系六月,则伐鼔为宜。其所失者,不于朝而于社,不用币而用牲耳,故曰非礼】

  单伯至自齐

谷梁【大夫执则致,致则名,此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胡传【单伯,天子之命大夫也,故逆王姬、会伐宋、使于齐,皆书其字,致而不名,与意如、婼异者,无所书而不尊王命、谨臣礼也】

集说【王氏葆曰:「内大夫适他国,不以久近,其归未尝书至。惟被执而得反,则以至书。大夫,国体一国之休戚系焉,故也。」张氏洽曰:「若如左氏之说,以单伯为周大夫,则是齐执王使,《春秋》既不书其自周来鲁,又止书其至鲁,而不复言其

译齐国人送回了公孙敖的灵柩。

《左传》记载:齐国有人替孟氏出谋划策,说:“鲁国是你的亲戚。把棺材装饰好,放在堂阜,鲁国一定会来收殓。”孟氏听从了。卞地的人把这事告诉了鲁国。惠叔(公孙敖之子)仍然悲痛毁容,向鲁君请求,站在朝廷上等待命令。鲁君答应了,派人去取回灵柩并停灵,齐国人送灵柩前来。《春秋》记载说:“齐国人送回了公孙敖的灵柩。”这是为了孟氏的缘故,也是因为国家的惯例。葬礼比照共仲的规格。声伯(公孙敖另一子)不去哭丧,只在厅堂挂上帷帐哭泣。襄仲(孟孙氏)想不哭。惠伯说:“丧礼,是亲人生命的终结。虽然不能善始,但善终是可以的。史佚有话说:‘兄弟之间要互相成就美德。救济匮乏、祝贺善行、吊唁灾祸、祭祀恭敬、丧事悲哀,感情虽然不同,但不要断绝爱亲之道。’你不要失道,何必怨恨别人呢?”襄仲很高兴,率领兄弟去哭丧。后来,公孙敖的两个儿子来到鲁国。孟献子喜爱他们,这事传遍了国都。有人进谗言说:“他们将要杀你。”献子把这话告诉了季文子。两个儿子说:“父亲因为爱我们而闻名,我们却因将要杀父亲而闻名,这不也违背礼义吗?违背礼义不如去死。”一个在句鼆守门而死,一个在戾丘守门而死,都死了。

【句鼆,杜预注:鲁国的城邑。戾丘,杜预注:鲁国的城邑】

《公羊传》:为什么不写“来”?这是内辞(鲁国的说法),是被胁迫而送回的。

胡传:公孙敖是庆父的后代,行为又很丑恶,出逃到其他国家,他的死和灵柩归国都记载在《春秋》上,许轮认为这是因为文伯、惠叔两人的哀痛真诚不已,所以鲁国人听从了他们的请求,国史记载了这件事,孔子因而没有删改,是为了彰显教化。《易经》说:“有子考无咎。”周公命令蔡仲说:“你还要掩盖前人的过错。”

集说:杜预说:“大夫的灵柩回国一般不记载,这里记载是为了表彰鲁国因儿子的孝心而赦免父亲,敦厚公族的恩情,推崇仁孝的教化,所以特别记录公孙敖灵柩归国以显示道义。”孔颖达说:“桓公十八年鲁公的灵柩从齐国回来,僖公元年夫人氏的灵柩从齐国回来,注解都说要告于宗庙,这是国君和夫人死在国外,启殡告至的惯例,都记载在《春秋》上。宣公八年仲遂死在垂,成公十七年公孙婴齐死在貍脤,都不记载灵柩回来。这是大夫灵柩回国一般不记载的惯例,这里唯独记载‘齐人归公孙敖之丧’,《释例》说:‘公孙敖放纵情欲、抛弃君命,已经断绝了爵位,不是大夫了,却完备地记载在经文中,是因为惠叔悲痛毁容在朝廷请求,因儿子的孝心赦免父亲,所以说‘为孟氏,且国故’。不写‘来’,是因为鲁国人去取,齐国人送,没有专门的使者特意前来,所以不写‘来’。”刘敞说:“《公羊传》说笋将(指棺饰)而来。考察公孙敖死大概有十个月,怎么可以放在编舆(一种车)上运送?这在情理上是不通的。”苏辙说:“公孙敖因罪出逃,鲁国人因为孟氏的缘故不断绝亲属关系,允许他归葬,这是合乎礼的。”高闶说:“鲁国既然允许他恢复爵位,并立他的儿子为仲孙氏,哪有臣服他的儿子却不让他奔父丧的道理呢?推崇公族的恩情,笃实君臣的道义,那么暂且听任他的家人把灵柩送回来,是可以的。”汪克宽说:“不写‘来归’,大概是因为齐国人只是把灵柩送到边境,而公孙敖的儿子自己取回安葬,所以不说‘来’。在哀姜的记载中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而不说‘齐人归之’,这是夫人与大夫的区别。有人说公孙敖废弃君命,不应当记录他的死,也不应当接受他的灵柩。现在考察公孙敖确实是鲁国的罪人,灵柩没有归国的道理,但惠叔哀痛毁容请求,极其恳切,于是允许归葬。圣人记载在《春秋》上,一是怜悯他儿子的孝行,二是彰显三桓逐渐强大的原因,即使有罪也获得了赦免。”

六月辛丑初一,说发生了日食,击鼓,在社坛用牲祭祀。

《左传》:六月辛丑初一,发生了日食。击鼓,在社坛用牲祭祀,不合礼制。发生日食,天子不举乐,在社坛击鼓;诸侯在社坛用币祭祀,在朝廷击鼓,以昭示侍奉神灵、训导百姓、侍奉君主的道理,显示等级威严,这是古时的道法。

集说:高闶说:“庄公两次因日食击鼓并在社坛用牲祭祀,其不合礼制的妄作,意义已经显明了。现在文公也这样做,必定认为先朝的故事可以沿袭实行。后世君主有举行先朝故事,不顾道义是否可行,都是因为因循陋习、承袭错误,不懂得《春秋》大义的人。”考察这一年的日食与庄公二十五年《春秋》所记载的相同,而《左传》前后说法不同,为什么呢?《左传》认为正阳之月救日则击鼓,周朝的六月是夏历的四月,所谓正阳之月。庄公二十五年经文记载六月,而实际上不是六月,所以说非常。这一年确实是六月,那么击鼓是适宜的。所失之处在于不在朝廷而在社坛击鼓,不用币而用牲,所以说“非礼”。

单伯从齐国回来。

《谷梁传》:大夫被执获则记载归来,记载归来则称名,这里为什么不称名?因为他是天子任命的大夫。

胡传:单伯是天子的命大夫,所以迎娶王姬、会合伐宋、出使齐国,都记载他的字,归来而不称名,与意如、婼不同,是因为无论记载什么,都不轻视王命、谨慎臣礼。

集说:王葆说:“鲁国内部大夫出使他国,不论时间长短,其归来未曾记载‘至’。只有被执获而得以返回,才用‘至’来记载。大夫,是国家体制,一国的休戚系于他,所以如此。”张洽说:“如果像《左传》所说,把单伯当作周朝大夫,那么就是齐国执拿了周使,《春秋》既不记载他从周朝来到鲁国,又只记载他到鲁国,而不复言其……”

归京师,是同之于鲁之臣子,无复周、鲁大夫之别,且无以明齐人之执王使,岂《春秋》辨上下、尊王室之义哉!」赵氏鹏飞曰:「单伯,天子之卿,而鲁至之,从左氏而不悔者,吾欲闻其说。」吴氏澂曰:「鲁臣自他国至者三,此单伯至自齐、意知、婼至自晋是也,皆为齐、晋所执,幸得解脱,故书其至。」齐氏履谦曰:「大夫恒出不书至,惟见执于大国则书。故书单伯至自齐、意如、婼至自晋,皆所以见雠好之情、成事序之体。」李氏亷曰:「鲁大夫之遭执而书至者三:单伯,书者,尊之也;叔孙婼不去氏,贤之也;意如去族,左氏所谓尊晋罪已也。执而不书至者,季孙行父,盖与公同归,以至公为重也】

译回到京师,这就把单伯等同于鲁国的臣子,不再有周朝大夫和鲁国大夫的区别,而且无法彰显齐国人拘捕周王室使者的事实,这哪里符合《春秋》辨别上下等级、尊崇王室的意义呢!」赵氏鹏飞说:「单伯是天子的卿大夫,而鲁国记载他到来,遵循《左传》的说法而不后悔,我想听听其中的道理。」吴氏澂说:「鲁国臣子从其他国家回来被记载的有三例,这就是单伯从齐国回来、季孙意如回来、叔孙婼从晋国回来,他们都是被齐国、晋国所拘捕,侥幸得以解脱,所以记载他们回来。」齐氏履谦说:「大夫经常出使不记载回来,只有被大国拘捕才记载。所以记载单伯从齐国回来、季孙意如回来、叔孙婼从晋国回来,都是为了显示仇敌与友好的情势、完成事件叙述的体例。」李氏亷说:「鲁国大夫遭遇拘捕而记载回来的有三例:单伯,记载他,是尊崇他;叔孙婼不省去氏,是赞许他;季孙意如省去族氏,是《左传》所说的尊崇晋国、归罪于自己。被拘捕而不记载回来的,是季孙行父,大概是因为他与国君一同回来,以记载国君为重。」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左传【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集说【杨氏士勋曰:「伐、入两举者,伐而不即入,故两举之也。庄二十八年伐、战两举者,初伐其竟内,战在国都,故亦两举之也。」赵氏匡曰:「入而言伐,言伐之不服而后入也,所以兼恶蔡。言晋本不欲入,故与诸入不同也。」陆氏淳曰:「公羊云:『入不言伐,此言伐何?兵至即入也。』赵子曰:『若如此,则当书云「戊申,郤缺帅师伐蔡,入之」。此既先伐而后言入,则非即入可知也。』」髙氏闶曰:「蔡侯既与楚子次于厥貉,故不与新城之盟,晋郤缺伐之,斯有名矣。凡伐不言入,伐之不服,然后入焉,见蔡虽附楚,楚人不之救也,足以知楚之不足恃矣。此虽蔡人自取之,亦所以甚晋也。然晋曽不修所以服楚,而暴小国以争诸侯,欲使区区之蔡捍楚之强而不贰,则亦难矣。故言伐言入,甚之也。」陈氏傅良曰:「自伐书阳处父,入书郤缺,侵书赵穿,以后凡役书大夫。」张氏洽曰:「君弱不可以怠,修徳以来蔡,上也。缺乃以兵伐而入其国,徒示威武,暴及其都民,而蔡终不心服,谓之能佐覇主、服诸侯,可乎?言伐言入,甚之也。」家氏▯翁曰:「晋文践土、于温、翟泉之会,蔡皆与会,楚次厥貉,蔡为罪首以附之,郤缺伐之,斯有名矣。然齐桓溃蔡而后临楚,意不専在蔡也。今晋不能敌楚,虽入蔡而不有益,见其无能为耳】

【案蔡背晋即楚,而晋伐之,蔡受伐不服,而晋入之,故赵氏匡以为兼恶蔡也。然晋为盟主,不能攘楚以庇蔡,而加兵于蔡,既伐之,复入之,则未免于暴矣。髙氏闶、张氏洽以言伐言入为甚晋,不亦宜乎?李氏庶谓晋人用师有节,而《春秋》予之,则非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

谷梁【其曰鄙,远之也。其远之何也?不以难介我国也】

集说【髙氏闶曰:「齐商人簒弑,又执我命大夫,罪不胜诛,而反加兵于我,故贬而人之也。」赵氏鹏飞曰:「商人大逆无道,弑舍而执其母,又执单伯,亦可以已矣。今才释单伯,而又伐我西鄙,呜呼!《春秋》之公义汨丧,齐之罪,诸侯不讨,幸也,而反怙逆以伐人,可胜诛乎?防《春秋》乱臣贼子何惧哉!」吴氏澂曰:「鲁无得罪于齐,齐之兴师无名,故曰侵】

  季孙行父如晋

左传【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集说【苏氏辙曰:「复为齐故也。」髙氏闶曰:「一嵗再如晋,皆为齐故】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左传【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为故也】

集说【杜氏预曰:「将伐齐,晋侯受赂而止,故总曰诸侯,言不足序列。」赵氏匡曰:「左氏云:『凡诸侯会,公不与,则不书。』案诸侯会,公不与而列会者非一,则知左氏之说非也。」程子曰:「此盟为齐乱也。鲁以备齐,不在会,故不序。又称诸侯者,众辞,见众国无能为也。」陈氏傅良曰:「此国君也,曷为不序?散辞也。新城之盟,不可以不序,徒以诸夏之志焉耳。而晋侯不出,于是楚伯成,而顷王崩▯不见于《春秋》,诸侯无统纪甚矣。故终灵公之篇,凡合诸侯,皆散辞。▯曰:『无能为也。』」家氏▯翁曰:「八国讨齐之弑君者,今以赂释。晋灵防弱,赵盾导以贿也。不书晋会诸侯,削晋覇也。」呉氏澂曰:「晋侯,伯主也,而与诸侯同称诸侯,不以覇主畀晋灵也。」汪氏克寛曰:「此年盟扈,欲讨齐而不果;十七年会扈,欲讨宋而不能。皆以赂而弃讨贼之义,故皆略诸侯而不序。左氏一则曰无能为,一则曰无功,皆谓其废天讨而纵乱贼也】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胡传【不言齐子叔姬来归,而曰『齐人来归子叔姬』者,见

译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

《左传》【新城的盟会,蔡国没有参加。晋国郤缺率领上军、下军讨伐蔡国,说:“国君势力弱小,不可以懈怠。”戊申日,攻入蔡国,迫使蔡国订立城下之盟后返回。凡是战胜一个国家,称为灭;攻占大城,称为入。】

《集说》【杨氏士勋说:“伐、入两件事都记载,是因为讨伐后没有立即攻入,所以两件事都记载。庄公二十八年伐、战两件事都记载,是因为起初在边境讨伐,战斗发生在国都,所以也两件事都记载。”赵氏匡说:“攻入却先说讨伐,是说讨伐后蔡国不服从而后攻入,这是为了同时谴责蔡国。说晋国本不想攻入,所以与其他攻入的情况不同。”陆氏淳说:“《公羊传》说:‘攻入不记载讨伐,这里记载讨伐是为什么呢?因为军队一到就攻入了。’赵氏说:‘如果这样,就应当记载为“戊申,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攻入它”。这里先记载讨伐而后记载攻入,那么就不是立即攻入可以知道的。’髙氏闶说:“蔡侯既然与楚子在厥貉驻扎,所以没有参加新城的盟会,晋国郤缺讨伐他,这就有名义了。凡是讨伐不记载攻入,讨伐后不服从而后攻入,表明蔡国虽然依附楚国,但楚国人没有救援,足以知道楚国不值得依赖。这虽然是蔡国人自取,也是用来深责晋国。然而晋国不曾修治用来使楚国顺服的方法,而是欺凌小国来争夺诸侯,想让小小的蔡国抵挡楚国的强大而不二心,那就难了。所以记载讨伐记载攻入,是深责它。”陈氏傅良说:“自从讨伐记载阳处父,攻入记载郤缺,侵犯记载赵穿,以后凡是军事行动都记载大夫。”张氏洽说:“国君势力弱小不可以懈怠,修治德行来招致蔡国,是上策。郤缺却用武力讨伐并攻入其国,只是显示威武,暴行波及都城百姓,而蔡国最终不心悦诚服,称他能辅佐霸主、使诸侯顺服,可以吗?记载讨伐记载攻入,是深责它。”家氏〇翁说:“晋文公在践土、温、翟泉的会盟,蔡国都参加了,楚子在厥貉驻扎,蔡国作为罪魁祸首依附他,郤缺讨伐他,这就有名义了。然而齐桓公溃败蔡国而后面对楚国,意图不专在蔡国。现在晋国不能抵御楚国,虽然攻入蔡国却没有益处,表明它无能为力罢了。”】

【按蔡国背离晋国投靠楚国,而晋国讨伐它,蔡国受讨伐不服从而晋国攻入它,所以赵氏匡认为这是同时谴责蔡国。然而晋国作为盟主,不能抵御楚国来庇护蔡国,反而对蔡国用兵,既讨伐它,又攻入它,就难免于暴虐了。髙氏闶、张氏洽认为记载讨伐记载攻入是深责晋国,不也是恰当的吗?李氏庶说晋国人用兵有节制,而《春秋》赞许它,那就错了。】

秋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谷梁传》【说边境,是疏远它。为什么疏远它呢?不把灾难介接在我国境内。】

《集说》【髙氏闶说:“齐商人篡位弑君,又拘捕我国受命的大夫,罪过不可胜诛,反而对我国用兵,所以贬称人。”赵氏鹏飞说:“商人大逆无道,弑杀齐舍而拘捕其母,又拘捕单伯,也应当停止了。现在才释放单伯,又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唉!《春秋》的公义沦丧,齐国的罪过,诸侯不讨伐,是侥幸,反而依仗叛逆来侵犯别人,可胜诛乎?防备《春秋》乱臣贼子有什么可怕的呢!”吴氏澂说:“鲁国没有得罪齐国,齐国兴师无名,所以称为侵犯。”】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左传》【秋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告急。】

《集说》【苏氏辙说:“又是为了齐国的事。”髙氏闶说:“一年两次前往晋国,都是为了齐国的事。”】

冬天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左传》【冬天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结盟,重申新城的盟约,并且谋划讨伐齐国。齐国人贿赂晋侯,所以没有成功而返回。这时齐国有难,所以鲁公没有参加会盟。记载说:“诸侯在扈地结盟”,是因为无能为力。】

《集说》【杜氏预说:“将要讨伐齐国,晋侯接受贿赂而停止,所以总称诸侯,说不足以排列次序。”赵氏匡说:“《左传》说:‘凡是诸侯会盟,鲁公不参加,就不记载。’考察诸侯会盟,鲁公不参加而排列会盟者的不止一次,就知道《左传》的说法不对。”程子曰:“这次盟会是为了齐国的动乱。鲁国为了防备齐国,不在会盟中,所以不排列次序。又称诸侯,是众辞,表明众国无能为力。”陈氏傅良说:“这是国君,为什么不排列次序?是散辞。新城的盟会,不可以不排列次序,只是以诸夏的志向罢了。而晋侯不出席,于是楚伯形成,而顷王崩〇不见于《春秋》,诸侯没有统纪严重了。所以终灵公之篇,凡是会合诸侯,都是散辞。〇说:‘无能为力。’”家氏〇翁说:“八国讨伐齐国弑君者,现在因为贿赂而释放。晋灵公防弱,赵盾引导他受贿。不记载晋国会合诸侯,是削除晋国的霸权。”呉氏澂说:“晋侯,是霸主,而与诸侯同称诸侯,不把霸主之位给晋灵公。”汪氏克寛说:“这一年盟扈,想要讨伐齐国而没有结果;十七年会扈,想要讨伐宋国而不能。都是因为贿赂而放弃讨伐贼人的道义,所以都略去诸侯而不排列次序。《左传》一则说无能为力,一则说无功,都是说他们废弃天讨而纵容乱贼。”】

十二月齐国人送还子叔姬。

《胡传》【不说齐子叔姬来归,而说“齐人来归子叔姬”,是表明

子叔姬无罪,齐人自絶而归之尔。《春秋》深罪齐人,以商人为君而不知其恶,故其执、其归与弑其君商人,皆称齐人,深责之也】

译子叔姬没有罪过,是齐国人自己断绝关系将她送回的。《春秋》严厉谴责齐国人,因为他们拥立商人为国君却不知其恶行,所以无论是抓捕她、送还她,还是弑杀国君商人,都称做“齐人”,这是为了严厉责备他们。

集说【杜氏谔曰:「春秋书女来归者三,郯伯姬、杞伯姬直曰来归,此子叔姬曰齐人来归,盖讥在齐也。商人弑其子,又絶其母,罪不容诛矣。」石氏介曰:「子叔姬先书被执,次书来归,非郯、▯之比。夫商人弑君自立,又虐其国君之母,天子不能讨,诸侯不能伐,季孙行父再如晋,诸侯为是盟于扈,皆无能为而退,徒得单伯之至、子叔姬之归而已,而兴兵以侵鲁者未已也。于以见晋伯之不竞也,于以见诸侯有弑君者而莫之讨也,于以见齐之横而鲁之弱也。」刘氏敞曰:「其言来归何?出也。郯伯姬来归,则何以不称人?称人以归者,归无罪者也;不称人以归者,归有罪者也。」又曰:「公羊曰:『其言来何?闵之也。』非也。加来何以为闵?不加来何以不闵?此直来归耳,无强说也。」又曰:「谷梁曰:『父母于子,虽有罪,犹欲其免也。』非也。郯伯姬来归者,此有罪见出者也;齐人来归子叔姬者,此无罪齐人强出之者也。」程子曰:「执之书,故来归不得不书。」髙氏闶曰:「晋合诸侯盟于扈,受齐赂而不伐齐,故齐人自归子叔姬,以解诸侯之意。」家氏▯翁曰父】

【母志归其女,情之不容已者;国君志讨邻贼,亦义之不容已者也。况鲁甥以弑殒,鲁女以执辱,霸主不能讨,鲁国所当问。文公诚能赫然发愤,请命天王,大兴师徒,问齐人弑舍之罪,纵未能以商人为戮,亦足以伸大义于天下。乃卑躬下气以请叔姬,置讨贼之公义,笃归女之私情,书「齐人执子叔姬」、「齐人归子叔姬」,其执其释,在人闵姬而病鲁也】

【案左氏误以单伯为周大夫,故单伯之至则曰「来致命」,叔姬之归则曰「王故也」,今竝删之】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郛音孚】

左传【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已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已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防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集说【啖氏助曰:「公羊云:『入郛不书,此何以书?动我也。』案因其侵伐我,遂入曹,故得详其事,非为其动我也。」刘氏敞曰:「公羊曰入郛不书,非也。入郛殆矣,几乎入矣,势不轻于围,岂得不书乎?」许氏翰曰:「鲁尽礼于晋而见侵,弗恤;曹修礼于鲁而被伐,莫救。夫岂特齐之暴戾无道?皆晋灵、赵盾之失职也。」髙氏闶曰:「商人弑君自立,诸侯会于扈,谋伐之。晋取赂而还,是成商人为君也。故自此遂书齐侯。商人知诸国之无能为,益无顾忌,肆其威暴,且恚鲁仗晋以谋已,故一嵗而再侵鲁。恶鲁而及曹,非理甚矣。凡伐不言入,入其郛者,甚之也。」赵氏鹏飞曰:「单伯至自齐,齐人侵我西鄙。今齐人归子叔姬,齐人复侵我西鄙。归吾人而伐吾国,必有以责赂也。曰:『吾归尔人,而尔不吾赂。』是以称兵于鲁焉。且侵鲁犹可也,曹何负于齐哉?徒以曹伯尝两朝鲁,为鲁与国也。所谓小人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商人之滔天也极矣,宜其不旋踵而取祸也。」家氏▯翁曰:「扈之盟,逡廵引退,反益商人之暴。书侵伐,着晋之无能为也。」李氏亷曰:「齐鲁之争,齐桓未覇之先,有长勺、次郎之役;晋文未覇之先,有至酅、取谷之役。至此而齐三弱鲁矣。虽以子叔姬无宠之故,而实晋覇之不振也。陈氏云:『兵事书遂,必天下之大故。』此语亦有见。书侵、书伐、书入郛,皆特笔,则此书遂,固不可与齐桓之侵蔡遂伐楚例论,而又有甚于楚之侵陈遂侵宋、晋之侵郑遂侵卫者矣。外兵事书遂者五,而齐独两见焉。晋之失覇,非齐为之欤】

【庚匡王戌二年】十有六年【晋灵十年、齐懿二年、卫成二十四年、蔡文公申元年、郑穆十七年、曹文七年、陈灵三年、▯

译集说【杜氏谔说:“《春秋》记载女子来归的有三处,郯国的伯姬、杞国的伯姬直接说‘来归’,这里子叔姬却说‘齐人来归’,大概是因为讥讽她在齐国。商人杀害了国君的儿子,又断绝了国君母亲的归路,罪大恶极,不可赦免。”石氏介说:“子叔姬先记载被拘捕,接着记载来归,这与郯国、杞国的情形不同。商人弑君自立,又虐待国君的母亲,天子不能声讨,诸侯不能征伐,季孙行父两次出使晋国,诸侯因此会在扈地结盟,都是无能为力而退兵,只得到了单伯的到来、子叔姬的回归罢了,而兴兵侵犯鲁国的行为却没有停止。由此可以看出晋国霸权的衰落,由此可以看出诸侯中有弑君者却无人声讨,由此可以看出齐国的蛮横和鲁国的弱小。”刘氏敞说:“说‘来归’是什么意思?是被驱逐回国。郯国伯姬来归,为什么不称‘人’?称‘人’来归的,是归还无罪的人;不称‘人’来归的,是归还有过错的人。”又说:“《公羊传》说:‘说“来”是什么意思?是怜悯她。’不对。加上“来”字怎么就是怜悯?不加“来”字怎么就不怜悯?这只是来归罢了,没有强行解释的必要。”又说:“《谷梁传》说:‘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有罪,还是希望他们免罪。’不对。郯国伯姬来归,这是有过错被驱逐的;齐人来归子叔姬,这是无罪被齐国人强行驱逐的。”程子说:“拘捕之事已经记载,所以来归不得不记载。”髙氏闶说:“晋国联合诸侯在扈地结盟,接受了齐国的贿赂而不讨伐齐国,所以齐国人自己送还子叔姬,以消除诸侯的怨恨。”家氏〇翁说:父】

【母希望女儿回归,是情理上无法抑制的;国君希望讨伐邻国的贼人,也是道义上无法抑制的。何况鲁国的甥孙因弑君而死,鲁国的女子因被拘捕而受辱,霸主不能声讨,鲁国应当问责。文公如果真的能够赫然发愤,向天王请命,大规模兴师动众,质问齐人杀害舍的罪行,即使不能将商人处死,也足以在天下伸张大义。却卑躬屈膝地请求叔姬回国,置讨伐贼人的公义于不顾,笃行让女儿回归的私情,记载“齐人拘捕子叔姬”、“齐人送还子叔姬”,她的拘捕和释放,在于人们怜悯姬氏而担忧鲁国】

【按:《左传》错误地将单伯当作周朝大夫,所以单伯到来就说“来传达命令”,叔姬回归就说“因为周王的缘故”,现在一并删去】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郛音孚】

左传【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说诸侯不能有所作为。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是讨伐曹国来朝见鲁国。季文子说:“齐侯大概不能免于祸难吧!自己无礼,却去讨伐有礼的人,说:‘你为什么行礼?’礼是用来顺应天道的,天道是天的规律。自己违背天道,却又去讨伐别人,很难免于祸难了。《诗经》说:‘为什么不相畏惧?不畏惧上天。’君子不虐待地位低贱的人,是畏惧上天。《周颂》说:‘畏惧上天的威严,因此得以保全。’不畏惧上天,将能保全什么呢?以动乱夺取国家,奉行礼制来守卫,尚且担心不能善终,多行无礼之事,就不能存在了】

集说【啖氏助说:“《公羊传》说:‘进入外城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惊动了我。’按:因为齐侯侵犯我国,于是进入曹国,所以能详细记载其事,不是因为惊动了我。”刘氏敞说:“《公羊传》说进入外城不记载,不对。进入外城很危险,几乎进入内城了,形势不轻于包围,怎么能不记载呢?”许氏翰说:“鲁国对晋国尽礼却受到侵犯,晋国不体恤;曹国对鲁国修礼却被攻打,无人救援。这难道只是齐国的暴戾无道吗?都是晋灵公、赵盾失职的缘故。”髙氏闶说:“商人弑君自立,诸侯在扈地会盟,谋划讨伐他。晋国收取贿赂而返回,这是成全商人做国君。所以从此就记载齐侯。商人知道各国无能为力,更加无所顾忌,肆意施展威暴,并且怨恨鲁国倚仗晋国谋划自己,所以一年之内两次侵犯鲁国。厌恶鲁国而波及曹国,太不合理了。凡是攻打不说进入,进入外城的,是表示程度更深。”赵氏鹏飞说:“单伯从齐国回来,齐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现在齐人送还子叔姬,齐人又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送还我国的人却攻打我国,必定有理由索取贿赂。说:‘我送还你的人,而你却不贿赂我。’因此对鲁国动武。况且侵犯鲁国还可以理解,曹国有什么对不起齐国的呢?只是因为曹伯曾经两次朝见鲁国,是鲁国的盟国。所谓小人把他所不爱的,施加于他所爱的人身上。商人的罪恶滔天到了极点,适宜他很快招致祸患。”家氏〇翁说:“扈地的盟会,犹豫退缩,反而增加了商人的暴行。记载侵犯、攻打,是为了彰显晋国的无能为力。”李氏亷说:“齐鲁之争,在齐桓公称霸之前,有长勺、次郎之战;在晋文公称霸之前,有至酅、取谷之战。到这里齐国三次削弱鲁国了。虽然是因为子叔姬不受宠的缘故,但实际上是晋国霸权不振。陈氏说:‘军事行动记载“遂”,必定是天下的大变故。’这话也有见识。记载侵犯、记载攻打、记载进入外城,都是特别的笔法,那么这里记载“遂”,固然不能与齐桓公侵犯蔡国于是攻打楚国相提并论,而且比楚国侵犯陈国于是侵犯宋国、晋国侵犯郑国于是侵犯卫国更严重。国外军事行动记载“遂”的有五处,而齐国独占两处。晋国失去霸权,难道不是齐国造成的吗】

【庚匡王戌二年】十六年【晋灵公十年、齐懿公二年、卫成公二十四年、蔡文公申元年、郑穆公十七年、曹文公七年、陈灵公三年、〇

桓二十六年、宋昭九年、秦康十年、楚庄三年】

译鲁桓公二十六年、宋昭公九年、秦康公十年、楚庄王三年

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左传【十六年春,王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于阳谷。请盟,齐侯不肯,曰:「请俟君间】公羊【其言弗及盟何?不见与盟也】

谷梁【弗及者,内辞也。行父失命矣,齐得内辞也】

集说【程子曰:「鲁齐既先约盟,而公称疾不往,乃使季孙行父会,故齐侯不及盟。」王氏葆曰:「弗者,迁词,若曰我本欲及齐盟,而齐弗及我盟也。上既曰会齐侯,则是齐许之会,非絶鲁也。六月公子遂及齐侯盟,可知矣。」张氏洽曰:「文公即位之元年,以会覇主为惮,而付之公孙敖,以取晋怒,鲁之不得志于晋者数十年。今齐之乱,公能修明刑政,告天子方伯以讨其罪,则虽大国必畏之矣。既不能然,反使商人得以彊大而威我亲戚,命使执辱于齐鄙,被兵与国,防伐此有志者因心衡虑而图之之也。文公方且宴安于其国,复使其臣犯分求盟,以平累日之隙,抑何不思之甚哉!」李氏亷曰:「酅之弗及,鲁畏齐而弗敢及也;阳谷之弗及,齐弱鲁而弗见及也。」汪氏克寛曰:「齐懿之不与行父盟,非果能以大夫不可抗诸侯之礼责鲁而不盟也,特以势轧鲁而胁文公之亲至。及襄仲纳赂,则贪于利而不复责文公之不至矣,故直书曰齐侯弗及盟,不以商人之侮辱为耻也。然平丘之盟则书公不与盟,此不曰行父弗及盟而书齐侯,则季孙亦不能无责矣】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左传【夏五月,公四不视朔,疾也】

公羊【公曷为四不视朔?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视朔?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然则曷为不言公无疾不视朔?有疾犹可言也,无疾不可言也】

谷梁【天子告朔于诸侯,诸侯受乎祢庙,礼也。公四不视朔,公不臣也。以公为厌政,以甚矣】胡传【天子班朔于诸侯,诸侯每月奉以告庙,出视朝政。文公四不视朔,公羊子以为有疾也。不言疾,自是公无疾不视朔也。此见圣人所书之意,若后复视朔者,必于此书公有疾,与昭公如晋之事比矣。文公厌政,备见于经:闰不告朔,不视;无雨不闵,会同不与;庙壊不修,作主不时。事神治民之怠也,则其心放而不知求久矣】

集说【杜氏预曰:「诸侯每月必聴政,因朝于庙。今公以疾阙,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孔氏颖逹曰:「此后有不告朔者,亦不复书,其讥已明矣,不复讥也。」杜氏谔曰:「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夫子录之,是幸其礼不尽废也。今又书不视朔,是未尝朝庙聴政,礼废甚矣。」孙氏觉曰:「视朔之礼废,自文公始。不曰『始不视朔』者,或行而或废也。」髙氏闶曰:「朔者,天子之所颁也。诸侯上禀天子之命,下授万民之时,故其奉王朔告于庙,则谓之告朔;退而视朝以授民,则谓之视朔。前此未有书不视朔者,若其有疾,则亦常事尔。此特书者,见公之非有疾而然也,盖欲符季孙行父之言,使齐不疑耳。」张氏洽曰:「《春秋》『防显志晦』之法,无往不寓,以见讳国恶而不没实之意。文公以疾不视朔,《春秋》不用昭公有疾乃复之例,书『公有疾,四不视朔』,而特书『公四不视朔』,盖文公自是因循不讲告朔之礼,以致他公不复举行。所以定、哀之时,圣人有『我爱其礼』之言,羊存而礼废,其必始于此欤?」黄氏仲炎曰:「视朔者,朔日视朝也。朔者,一月之始也。朔不视朝,则一月废朝可知矣。书『夏五月,公四不视朔』,以见文公自正月至五月废朝也。」家氏▯翁曰:「齐商人既归子叔姬于鲁,遂以兵加之,且欲邀公为盟。公惧为齐辱,托疾使二臣会盟。前书阳谷之会,后书郪丘之盟,其问书『四不视朔』,着公不欲自出耳。」齐氏履谦曰:「谒上曰告,临下曰视。闰不告月,简宗庙也;四不视朔,厌朝政也。」李氏防曰:「文公不视朔,左氏以为有疾,而公、谷以为无疾,三传说皆通。盖此时本以疾而诈齐,自是遂因循废之尔。朱子曰:『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则此后不复告朔可知。前闰月之不吿

译春季,孙行父在阳谷与齐侯相会。齐侯不肯与他结盟。

夏季五月,鲁文公连续四个月没有举行视朔之礼。

,犹行朝庙之礼也;于是朝庙亦不举矣。」汪氏克寛曰:「告朔,乃诸侯所以奉天子之政令,当时……】诸侯既不禀命于天子而自立,又不朝于天子而述职,其所以承天子之命而授之民者,惟有此耳。水木本原之义冺灭而仅存者也。文公昉废此礼而不行,实有无王之心,非特怠于事神治民而已也。公羊、左氏以为公有疾,谷梁以为无疾。今考四不视朔,实在齐侯不及盟之后、公子遂盟郪丘之前。盖公性怠惰,又惧商人之辱巳,故因防疾而托之以不聴政,遂辞齐而不会。然二百四十二年,岂无因疾不视朔者,而皆不书?庄公七月有疾,八月薨,亦不书八月不视朔,是文公之疾,非果不能视事也。子贡欲去告朔之羊,盖沿袭之弊,以是为不急之务,或废或行。至春秋之末,虽贤者以为当废。《春秋》特笔以罪文公,讥其作俑耳】

译这如同举行朝见宗庙的礼仪一样;于是朝见宗庙的仪式也就不再举行了。」汪氏克寛说:「告朔,是诸侯用来奉行天子政令的仪式,当时……诸侯既不从天子那里接受命令而自行立国,又不朝见天子以陈述职守,他们用来承受天子命令并施予百姓的,只有这一项罢了。这是水有源头、木有根本的道理消亡后仅存的一点痕迹。文公开始废除这个礼仪而不实行,实际上怀有无视天子的野心,不仅仅是怠慢侍奉神灵和治理百姓罢了。《公羊传》、《左传》认为文公是因为生病,而《谷梁传》认为他并没有生病。如今考证四次没有视朔,确实发生在齐侯未能结盟之后、公子遂在郪丘结盟之前。大概是因为文公生性怠惰,又害怕商人的羞辱,所以借口生病而推托不处理政事,于是推辞齐侯而不去会盟。然而二百四十二年间,难道没有因为生病而不视朔的情况吗?但史书都没有记载?庄公七月生病,八月去世,史书也没有记载八月不视朔,这说明文公的病,并不是真的不能处理政务。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用的羊,大概是沿袭下来的弊端,认为这不是紧急的事务,有时废除有时实行。到了春秋末期,即使是贤者也认为应当废除。《春秋》特意用笔法来归罪于文公,是讥讽他开了坏头罢了」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郪音西,公作犀丘,谷作师丘,公羊疏作菑丘。郪丘,杜注齐地,当在山东东昌府东阿县境】

左传【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

  谷梁【复行父之盟也】

集说【王氏葆曰:「此盟鲁有畏而彊欲与之盟也,然行父请盟则弗及,仲遂纳赂则俯从,商人之为君可知矣,见弑于近习宜哉。」髙氏闶曰:「春秋书公四不视朔,非特讥公之怠,亦以见公子遂得盟之由,则知此盟非齐侯之欲,故明年齐侯复伐西鄙,仅少纾而已。」家氏▯翁曰:「齐鲁皆千乘之国,齐能伐鲁,鲁岂不能扞齐?况直而壮者在鲁,曲而老者在齐,彼以其力,我以其义,吾何慊于彼?而行父、襄仲乞盟不得,至纳赂求盟,鲁之君臣有愧甚矣。」李氏亷曰:「内大夫特及诸侯盟者三,郪丘、赤棘、防;特会盟者一,祲祥;二大夫及盟者一,句绎】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集说【杜氏预曰:「僖公夫人,文公母也】

  毁泉台

左传【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秋八月辛未,声姜薨,毁泉台】

公羊【泉台者何?郎台也。郎台则曷为谓之泉台?未成为郎台,既成为泉台。毁泉台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讥,毁之讥。先祖为之,已毁之,不如勿居而已矣】

谷梁【丧不贰事,贰事,缓丧也。以文为多失道矣。自古为之,今毁之,不如勿处而已矣】

胡传【先祖为之,非矣。然台之存毁,非安危治乱之所繋也,虽勿居可也,而必毁之,是暴扬其失,有轻先祖之心。此履霜之渐,弑父与君之萌,《春秋》之所谨也,故书】

集说【孙氏复曰:「毁泉台,恶劳民也。筑之劳,毁之劳,既筑之又毁之,可谓劳矣。」刘氏敞曰:「臧文仲祀爰居,而文公毁泉台,此皆迷民以怪者也。爰居之不书,展禽之力矣。君子慎所以导民乎!」孙氏觉曰:「毁者,全除之,与堕异也。先君为之是而毁之,是毁先君之美也;为之非而毁之,是暴先君之恶也。公羊之说得之。」齐氏履谦曰:「毁泉台,谷梁氏曰:『丧不贰事,贰事,缓丧也。』昭十一年大搜于比蒲,左氏亦曰:『君有大丧,国不废搜。』有三年之丧,而无一日之慼,二传正相发明。」郑氏玉曰:「鲁因蛇妖毁泉台,以惑众固有罪矣。苟不因蛇妖而毁之,亦徒劳百姓之力,彰先祖之过而已,何益于政治哉!」汪氏克寛曰:「或者谓先君筑之非,则今毁之是,文公毁之为庄公灭恶,孝之大者。夫孟献子以其兄所为之室,尚曰毁之重劳,且不敢间,况以国君而劳民以毁先君之所筑者乎】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左传【楚大饥,戎伐其西南,至于阜山,师于大林。又伐其东南,至于阳丘,以侵訾枝。庸人帅羣蛮以叛楚,麇人率百濮聚于选,将伐楚。于是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髙。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夫麇与百濮,谓我饥不能师,故伐我也。若我出师,必惧而归。百濮离居,将各走其邑,谁暇谋人?」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自庐以往,振廪同食。次于句澨。使庐戢棃侵庸。及庸方城,庸人逐之,囚子▯防,三宿而逸。曰:「庸师众,羣蛮聚焉,不如复大师,且起王卒,合而后进。」师叔曰:「不可。姑又与之遇以骄之。彼骄我怒,而后可克,先君蚡冐所以服陉隰也。」又与之遇,七遇皆北,唯禆、鯈、鱼人实遂之。庸人曰:「楚不足与战矣。」遂不设备。楚子乘驲,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子越自石溪,子贝自仞,以伐庸。秦人、巴人从楚师,羣蛮从楚子盟。遂灭庸】

【阜山,湖广郧阳府房县南五十里有阜山。大林,杜注:「楚邑。」湖广荆门州西北有长林城。阳丘,杜注:「楚邑。」訾枝,杜注:「楚邑。」庄子云:「尧伐丛枝」,即訾枝也。选,杜注:「楚地,当在湖广荆州府枝江县南境。」阪髙,杜注:「楚险地,当在湖广襄阳府西境。」句澨,杜注:「楚西界地,当在襄阳府均州西。」方城,杜注:「庸地,上庸县东有方

译六月戊辰日,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郪音西,《公羊传》作犀丘,《谷梁传》作师丘,《公羊疏》作菑丘。郪丘,杜预注为齐地,应当在山东东昌府东阿县境内】

《左传》【鲁君派襄仲向齐侯进献贿赂,因此在郪丘结盟】

《谷梁传》【这是重演之前行父结盟的做法】

集说【王氏葆说:“这次结盟,鲁国是怀着畏惧而强行想要与齐国结盟,然而行父请求结盟却没有得到回应,仲遂进献贿赂才顺从答应,商人作为国君的心意可以知道了,被亲近宠幸的人所杀是理所应当的。”髙氏闶说:“《春秋》记载鲁公四次不视朔,不仅仅是讥讽鲁公的懈怠,也借此显示公子遂得以结盟的原因,由此可知这次结盟并非齐侯的本意,所以第二年齐侯又攻打鲁国西部边境,只是稍微缓解罢了。”家氏〇翁说:“齐国和鲁国都是千乘之国,齐国能攻打鲁国,鲁国难道不能抵御齐国吗?况且正直而强壮的人在鲁国,理亏而年老的人在齐国,他们凭借武力,我们凭借道义,我们有什么不如他们的呢?而行父、襄仲请求结盟不得,直到进献贿赂才求得结盟,鲁国的君臣真是羞愧至极。”李氏亷说:“国内大夫单独与诸侯结盟的有三次,即郪丘、赤棘、防;单独会盟的有一次,即祲祥;两位大夫与诸侯结盟的有一次,即句绎】

秋八月辛未日,夫人姜氏去世。

集说【杜氏预说:“这是僖公的夫人,文公的母亲”】

拆毁泉台。

《左传》【有一条蛇从泉宫出来,进入国都,数量如同先君一样多。秋八月辛未日,声姜去世,拆毁泉台】

《公羊传》【泉台是什么?是郎台。郎台为什么叫泉台?没建成时叫郎台,建成后叫泉台。拆毁泉台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建造它要讥讽,拆毁它也要讥讽。先祖建造的,现在拆毁它,不如不住在那里就算了】

《谷梁传》【居丧期间不做其他事情,做其他事情,就是怠慢丧事。认为文公失道之处很多。自古建造,现在拆毁,不如不住在那里就算了】

胡传【先祖建造它,是不对的。然而台的存留或拆毁,并不关系到国家的安危治乱,虽然不住在那里也可以,但一定要拆毁它,这是暴露宣扬先祖的过失,有轻视先祖之心。这是履霜之渐,弑父与弑君的萌芽,《春秋》对此很谨慎,所以记载】

集说【孙氏复说:“拆毁泉台,是厌恶劳民。建造它劳民,拆毁它也劳民,既建造又拆毁,可以说是劳民了。”刘氏敞说:“臧文仲祭祀爰居,而文公拆毁泉台,这都是用怪异之事迷惑百姓。爰居之事没有记载,是展禽的力量。君子要谨慎引导百姓啊!”孙氏觉说:“毁,是全部清除,与堕不同。先君建造的是对的而拆毁它,是毁弃先君的美德;建造的是错的而拆毁它,是暴露先君的恶行。《公羊传》的说法是对的。”齐氏履谦说:“拆毁泉台,《谷梁传》说:‘居丧不做其他事,做其他事,就是怠慢丧事。’昭公十一年在比蒲大搜,左氏也说:‘国君有大丧,国家不废搜。’有三年之丧,却没有一日之哀,两传正好互相阐发。”郑氏玉说:“鲁国因为蛇妖拆毁泉台,以此迷惑百姓本来就有罪。如果不因为蛇妖而拆毁它,也只是徒劳百姓之力,彰显先祖的过错而已,对政治有什么益处呢!”汪氏克寛说:“有人会说先君建造的是错的,那么现在拆毁它是对的,文公拆毁它是为庄公消除恶迹,是最大的孝道。然而孟献子对于他兄长所建的房屋,尚且说拆毁它很劳民,而且不敢干预,何况以国君身份劳民去拆毁先君所建的呢】

楚人、秦人、巴人灭掉庸国。

《左传》【楚国发生大饥荒,戎人攻打楚国西南,到达阜山,驻扎在大林。又攻打楚国东南,到达阳丘,侵犯訾枝。庸人率领群蛮背叛楚国,麇人率领百濮聚集在选,准备攻打楚国。这时申、息的北门不开。楚国人谋划迁都到阪髙。蒍贾说:“不行。我们能去,敌人也能去。不如攻打庸国。那麇国和百濮,认为我们饥荒不能出兵,所以攻打我们。如果我们出兵,他们一定害怕而退回。百濮分散居住,将各自逃回他们的城邑,谁有空谋算别人?”于是出兵。过了十五天,百濮才散去。从庐地出发,打开粮仓共同进食。驻扎在句澨。派庐戢棃侵犯庸国。到达庸国的方城,庸人追赶他,俘虏了子〇防,三天后逃脱。说:“庸国军队众多,群蛮聚集在那里,不如召回大军,并且出动王卒,合兵后进攻。”师叔说:“不行。暂且再与他们交战以骄纵他们。他们骄纵我们愤怒,然后才能战胜,先君蚡冐所以能征服陉隰也是这样。”又与他们交战,七次都败退,只有禆、鯈、鱼人确实跟随。庸人说:“楚国不值得与之作战。”于是不再设防。楚子乘坐驿车,在临品会合军队,分为两路:子越从石溪,子贝从仞,去攻打庸国。秦人、巴人跟随楚军,群蛮跟随楚子结盟。于是灭掉庸国】

【阜山,湖广郧阳府房县南五十里有阜山。大林,杜注:“楚邑。”湖广荆门州西北有长林城。阳丘,杜注:“楚邑。”訾枝,杜注:“楚邑。”庄子说:“尧伐丛枝”,即訾枝。选,杜注:“楚地,当在湖广荆州府枝江县南境。”阪髙,杜注:“楚险地,当在湖广襄阳府西境。”句澨,杜注:“楚西界地,当在襄阳府均州西。”方城,杜注:“庸地,上庸县东有方

城亭。」今郑阳府竹山县东四十五里有方城是也。陉隰,杜注:「地名,荆州府东多溪山之险,故名。」禆、鯈、鱼,杜注:「庸三邑。」鱼,鱼复县,今巴东永安县。案:四川夔州府奉节县即古鱼复县,以县东鱼复浦得名,蜀汉曰永安。临品,杜注:「地名,当在襄阳府均州界。」石溪,杜注:「入庸道,当在均州界。」仞,杜注:「入庸道,当在均州界】

译城亭。」现在郑阳府竹山县东面四十五里处的方城就是此地。陉隰,杜预注解说:“地名,荆州府东面多溪山之险,所以叫这个名字。”禆、鯈、鱼,杜预注解说:“是庸国的三个城邑。”鱼,即鱼复县,也就是现在的巴东永安县。按:四川夔州府奉节县就是古鱼复县,因县东的鱼复浦而得名,蜀汉时期称为永安。临品,杜预注解说:“地名,应当在襄阳府均州境内。”石溪,杜预注解说:“是进入庸国的道路,应当在均州境内。”仞,杜预注解说:“是进入庸国的道路,应当在均州境内。”

集说【髙氏闶曰:「楚率秦巴以灭庸,则秦又聼服于楚矣。夫城濮之役,秦人在焉,遂与列国盟会。晋襄因殽之役,报复不已,自是失秦。使其协和以攘楚,且讨其弑君父之罪,盖有余力,而晋反弃秦以资楚,此晋国所以不振也。」张氏洽曰:「庸乘饥馑,帅蛮危楚,楚一畏徙,则无以保其国。然御变待敌,亦制服之而已,夷人宗社,岂王法之所容乎?楚子克庸而遂灭之,其罪大矣,是以人楚子而罪其灭也。」戴氏溪曰:「秦楚相逺,其所以得伐庸者,由巴蜀以通道。」赵氏鹏飞曰:「楚成王、穆王求诸侯,直与列国争锋。今荘王之兴,西连巴秦,绕出周晋之后,西南既合而北趋晋,则列国诸侯在其掌握矣。然则蒍贾之谋,乃转败为成,而饥馑兵革之来,适为庄王彊楚之资也】

【案胡▯谓庸有取灭之道,而蒍贾善谋国,故列书三国,楚不称师,盖减楚之罪辞,此说非也。啖氏助曰:「凡灭国,直书灭,罪来灭者,其于见灭者,言力屈而死故也。今直书灭庸,是罪楚不罪庸矣。」又曰:「凡书灭,又书其君奔者,则两罪之,责其不死社稷也。」攷庄十年齐灭谭,谭子奔莒,是两罪之也,而齐反称师;庄十三年齐灭遂,不书其君奔,是専罪齐也,而齐反称人,安见称人不称师为减楚罪乎?若谓左氏称秦人、巴人实从楚师,乃列称三国,略无差等,以此证经减楚罪,是又不善读▯而敢于疑经矣。楚子在行,乃与秦、巴卑将同列称人,是贬楚也。且庸介于楚、秦、巴三国之间,安知非三国共分其地,故列而称之也哉?圣人以兴灭继絶为心,乃因楚一时之谋,许其覆人宗祀而不之罪,遂使利归彊楚,谤分他国,必不然矣。今主张氏洽说,而胡传无取焉】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公作处臼】

左传【宋公子鲍礼于国人,宋饥,竭其粟而贷之,年自七十以上,无不馈诒也,时加羞珍异,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国之材人,无不事也,亲自桓以下,无不恤也。公子鲍美而艶,襄夫人欲通之而不可,乃助之施。昭公无道,国人奉公子鲍以因夫人。于是华元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华耦为司马,鳞矔为司徒,荡意诸为司城,公子朝为司宼。初,司城荡卒,公孙寿辞司城,请使意诸为之。既而告人曰:「君无道,吾官近,惧及焉。弃官则族无所庇。子,身之贰也,姑纾死焉。虽亡子,犹不亡族。」既,夫人将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尽以寳行。荡意诸曰:「盍适诸侯?」公曰:「不能其大夫,至于君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纳我?且既为人君,而又为人臣,不如死。」尽以其寳赐左右而使行。夫人使谓司城:「去公。」对曰:「臣之而逃其难,若后君何?」冬十一月甲寅,宋昭公将田孟诸,未至,夫人王姬使帅甸攻而杀之,荡意诸死之。文公即位,使母弟湏为司城。华耦卒,而使荡虺为司马】

胡传【此襄夫人使甸杀之也,而书「宋人」者,昭公无道,国人之所欲弑也。君无道而弑之,可乎?诸侯杀其大夫,虽当于罪,若不归司宼,犹有専杀之嫌,以为不臣矣,况于北面归戴,奉之以为君也!故曰:「人臣无将,将而必诛。」昭公无道,圣人以弑君之罪归宋人者,以明三纲人道之大伦,君臣之义不可废也。然则有土之君,可以肆于民上而无诛乎?诸侯无道,天子方伯在焉,臣子国人其何居?死于其职,而明于去就从违之义,斯可矣。荡意诸亦死职,春秋削之,不得班于孔父、仇牧、荀息,何也?三子闲其君而见杀,春秋之所取也。意诸知国人将弑其君而不能止,知昭公之将见杀而不能正,坐待其及而死之,所谓匹夫匹妇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奚得与死于其职者比乎?圣人所以独取髙哀之去而书字以襃之也】集说【陆氏淳曰:左氏说被杀之由,云夫人使公田孟诸而杀之,公知之,尽以寳行。赵子曰:传例自云君无道也,凡无道之人,例皆彊暴,为人所畏,祖母有何威权而能坐杀之乎?若潜谋搆祸,犹或可疑,今乃云公知之,载寳以行,尽赐左右,而

译集说【高氏闶说:“楚国率领秦国、巴国去消灭庸国,那么秦国也就听命服从于楚国了。在城濮之战时,秦国人参与其中,于是秦国与各国结盟会合。晋襄公因为殽之战的仇恨,报复不已,从此失去了秦国。如果晋国与秦国和睦协调以抵御楚国,并且讨伐楚国弑杀君父的罪行,大概还有余力,而晋国反而抛弃秦国来资助楚国,这就是晋国之所以衰败不振的原因。”张氏洽说:“庸国趁着饥荒,率领蛮族危害楚国,楚国一旦畏惧迁徙,就无法保全自己的国家。然而抵御变故、对待敌人,也只是制服他们罢了,夷人的宗庙社稷,难道是王法所容许的吗?楚庄王攻克庸国并随即灭掉了它,他的罪过太大了,因此经文称楚庄王为‘楚子’而谴责他灭国的行为。”戴氏溪说:“秦国与楚国相距遥远,它们之所以能够讨伐庸国,是因为通过巴蜀地区开辟了道路。”赵氏鹏飞说:“楚成王、楚穆王寻求诸侯归附,直接与各国争锋。如今楚庄王兴起,向西联合巴国和秦国,绕到周朝和晋国的背后,西南方向已经联合而向北趋向晋国,那么各国诸侯就在他的掌控之中了。然而蒍贾的谋划,乃是转败为胜,而饥荒和战争的来临,恰好成为楚庄王使楚国强大的资本。”】

【按:胡氏认为庸国有被灭的理由,而蒍贾善于谋划国家大事,所以经文并列记载三国,楚国不称‘师’,大概是减轻楚国罪过的措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啖氏助说:“凡是灭国,直接写‘灭’,是谴责前来灭国的人,对于被灭国的人,是说他们力量耗尽而死罢了。现在直接写‘灭庸’,这是谴责楚国而不谴责庸国。”又说:“凡是写‘灭’,又写其国君逃跑的,则是双方都有罪,责备他们不为社稷而死。”考察庄公十年齐国灭谭国,谭子逃到莒国,这是双方都有罪,而齐国反而称‘师’;庄公十三年齐国灭遂国,不写其国君逃跑,这是专门谴责齐国,而齐国反而称‘人’,怎么见得称‘人’不称‘师’就是减轻楚国的罪过呢?如果说左氏称秦人、巴人确实跟随楚国军队,于是并列称呼三国,毫无差别等级,以此证明经文减轻楚国罪过,这是不善读经文而敢于怀疑经义的表现。楚庄王在行军途中,竟然与秦国、巴国的低级将领并列称‘人’,这是贬低楚国。况且庸国介于楚国、秦国、巴国三国之间,怎么知道不是三国共同瓜分其土地,所以并列称呼呢?圣人以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为心愿,怎么会因为楚国一时的谋划,允许它覆灭他人的宗祀而不加以谴责,从而使利益归于强大的楚国,诽谤分散到其他国家呢?这必定不是这样。现在主张张氏洽的说法,而胡氏的传注不予采纳。】

冬十一月,宋国人弑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公羊传》作处臼】

左传【宋国的公子鲍对国人施礼,宋国发生饥荒,他拿出自己的粮食借贷给百姓,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没有不赠送食物给他们的,时常增加珍奇美味的菜肴,没有一天不在六卿门前多次出现,国家中有才能的人,没有不侍奉的,从桓公以下的人,没有不体恤的。公子鲍容貌美丽而妖艳,襄夫人想与他私通而不可得,于是襄夫人帮助他施恩于民。昭公无道,国人拥立公子鲍以迎合襄夫人。这时华元担任右师,公孙友担任左师,华耦担任司马,鳞矔担任司徒,荡意诸担任司城,公子朝担任司寇。起初,司城荡卒去世,公孙寿推辞担任司城,请求让荡意诸担任。不久公孙寿告诉别人说:‘国君无道,我的官职靠近国君,害怕祸及自身。放弃官职则家族无处庇护。你,是身体的替身,暂且延缓死亡。即使失去了你,也不会失去家族。’不久,襄夫人打算让国君到孟诸打猎而杀害他。国君知道了,带着所有的宝物出行。荡意诸说:‘何不逃往诸侯国?’国君说:‘不能驾驭大夫,以至于对祖母,以及国人、诸侯,谁会接纳我?况且既做了国君,又去做臣子,不如死。’他把所有的宝物赐给左右侍从而让他们离开。襄夫人派人对司城说:‘离开国君。’荡意诸回答说:‘我作为臣子而逃避灾难,如果后来的国君怎么办?’冬十一月甲寅日,宋昭公将到孟诸打猎,还没到达,襄夫人王姬派甸人攻打并杀死了他,荡意诸为他而死。文公即位,派同母弟湏担任司城。华耦去世,而派荡虺担任司马。】

胡传【这是襄夫人派甸人杀死的,而经文写‘宋人’,是因为昭公无道,是国人想要弑杀的。国君无道而弑杀他,可以吗?诸侯杀他的大夫,即使符合罪责,如果不交给司寇,还有专擅杀人的嫌疑,被认为是不臣,何况是北面归顺拥戴,奉他为国君呢!所以说:‘人臣没有谋逆之心,有谋逆之心则必诛。’昭公无道,圣人把弑君的罪过归给宋国人,是为了阐明三纲人道的大伦理,君臣之义不可废弃。然而有土地的国君,可以在民众之上肆意妄为而不被诛杀吗?诸侯无道,天子方伯在那里,臣子国人该怎么办?死于职守,而明白去留从违的道义,这才可以。荡意诸也是死于职守,春秋削去他的名字,不能与孔父、仇牧、荀息并列,为什么呢?三位是在国君身边被杀,是春秋所赞许的。荡意诸知道国人将弑杀国君而不能制止,知道昭公将被杀而不能匡正,坐等祸及而死,所谓匹夫匹妇自缢于沟渠而无人知晓,怎么能与死于职守的人相比呢?圣人之所以单独赞许高哀的离去而书其字以褒扬他。】集说【陆氏淳说:左氏说被杀的原因,说襄夫人让国君到孟诸打猎而杀他,国君知道了,带着所有的宝物出行。赵子曰:传例自云君无道也,凡无道之人,例皆强暴,为人所畏,祖母有何威权而能坐杀之乎?若潜谋搆祸,犹或可疑,今乃云公知之,载寳以行,尽赐左右,而

端然待死,推之人理,未之有也。刘氏敞曰:公羊例云「大夫弑君称名氏,贱者穷诸人;大夫相杀称人,贱者穷诸盗」,非也。大夫弑君,有称名氏者,有独称名者,有称人者,所谓贱者也。至于盗,则皆盗贼矣,非所谓贱乎贱者也。大夫相杀,正当明其罪,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也。称人者,其有罪者也。其文意分明,可不讲而得,又何纷纷乎?髙氏闶曰:不书▯,贼不讨也。吕氏大圭曰:称人以弑,则其国人咸有罪焉。宋人弑其君杵臼,国人利公子鲍之惠,奉而欲立之,因昭公田孟诸,郊甸之师攻而杀之,是宋国之人皆欲弑之也。齐人弑其君商人,亦齐人利商人之恵,纵其弑舍而君之,及邴歜、阎职弑懿公。】而国人又莫之讨,是齐国之人皆有罪也。莒人弑其君宻州,以莒子虐,国人攻而弑之,是莒国之人皆有弑君之心也。赵氏鹏飞曰:「称人以弑,失贼之辞也。」汪氏克寛曰:「昭公无道,久失众心,故襄夫人使人因众恶而戮之。书曰『宋人弑其君』,既足着昭公无道之实,又斥宋人大恶之罪,而襄夫人以君祖母纵国人之弑其君,其与弑之罪不书而自见矣】

译端正地等待死亡,推究人情事理,是没有这样的事的。刘敞说:《公羊传》的体例说“大夫弑君,称其名和氏,地位低贱的人则归咎于众人;大夫互相杀害,称‘人’,地位低贱的人则归咎于盗贼”,这是不对的。大夫弑君,有称其名和氏的,有只称名的,有称‘人’的,这就是所说的地位低贱的人。至于盗贼,那都是盗贼了,并不是所说的地位低贱的人。大夫互相杀害,应当明确他们的罪行,王札子杀害召伯、毛伯就是这样。称‘人’的,是有罪的人。这文意分明,不用讲解就能明白,又何必纷纷争论呢?高闶说:不记载具体人名,是因为贼人没有被讨伐。吕大圭说:称‘人’来弑君,那么该国的人都有罪。宋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杵臼,因为国人贪图公子鲍的恩惠,拥立他想让他即位,于是趁着昭公在孟泽打猎,郊外的军队攻打并杀死了他,这是宋国的人都想弑杀他。齐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商人,也是因为齐国人贪图商人的恩惠,放纵他弑杀齐舍而让他即位,等到邴歜、阎职弑杀懿公时,国人又没有去讨伐他们,这是齐国的人都有罪。莒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密州,因为莒子暴虐,国人攻打并弑杀了他,这是莒国的人都有弑君之心。赵鹏飞说:“称‘人’来弑君,是丢失了贼人的措辞。”汪克宽说:“昭公无道,长久失去民心,所以襄夫人派人趁着众人的厌恶而杀了他。史书说‘宋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既足以彰显昭公无道的事实,又斥责宋国人极大的罪恶,而襄夫人作为国君的祖母,放纵国人弑杀他们的国君,她与弑君同罪的罪责,不记载也自然显现了。”

【案陆氏淳引赵氏匡谓:「宋昭公知将见杀,必无端然待死之理。」揣情度势,诚为有见。然《春秋》事据左氏,仍録之以志被弑之由,而陆氏亦竝存焉。再考十二公之编,称国人以弑者三:宋人弑杵臼、齐人弑商人、莒人弑宻州是也;称国以弑者四:莒弑庶其、晋弑州蒲、吴弑僚、薛弑比是也。胡氏安国多主君无道之说,而杵臼、商人则罪在一国之人,州蒲则栾书有恕辞,吴僚、薛比则当国大臣之罪,宻州则止辨左氏之误,庶其则竝不发▯。事同义异,各有所取。况揆以全经,如晋、楚、陈三灵皆为无道,何以直书赵盾、夏徴舒、公子比之名?则亦未能尽合也。然则经意安在?即曰圣人因旧史以作《春秋》,旧史从赴告之文,有所损而不能益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其以实赴于友邦者防何?夫不以实赴,则其罪必有所诿矣,大都防者当之也。圣人参稽国史以及七十二邦之所闻,欲正其所诛,则赴告异辞;欲从其所诿,则真凶漏网。与其移辜以蔽狱,不若悬案以征凶。故书曰:「某国弑其君」、「某国人弑其君」,虽无所指名,而乱臣贼子之罪,亦有不得而逃者矣】

【辛匡王亥三年】十有七年【晋灵十一年、齐懿三年、卫成二十五年、蔡文二年、郑穆十八年、曹文八年、陈灵四年、▯桓二十七年、宋文公鲍元年、秦康十一年、楚庄四年】

  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左传【十七年春,晋荀林父、卫孔逹、陈公孙宁、郑石楚伐宋。讨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卿不书,失其所也】

胡传【列国之卿,其君所与共天位、治天职者。宋有弑君之乱,欲行天讨而伐宋,乃其职也。复不能讨而成其乱,是不足为国卿,失其职矣,故皆贬而称人。大夫帅师称名氏,贱者穷诸人,其称人,贱之也。陈恒弑简公,孔子请讨,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集説【杜氏预曰:「自闵、僖以下,终于春秋,陈侯常在卫侯上。今大夫会在卫下,传不言陈公孙宁后至,则宁位非上卿故也。」范氏甯曰:「卫序陈上,盖主会者降之。」陆氏淳曰:「左氏云:『卿不书,失其所也。』啖子曰:『案《春秋》不命之卿,例书人,非贬也。若命卿失所,即贬称人,不命者贬,又如何书之?』」程子曰:「行天讨而成其乱,失天职也,故不卿之。」髙氏闶曰:「《春秋》之诛乱贼,如鲁宣公者,与谋也;如楚公子比者,与事也。若宋文公,始无弑君之谋,终无弑君之逆,而以为弑君者,有其情也。今诸国之师,不探其情,而无所委罪焉,贬而人之,不亦宜乎?」陈氏傅良曰:「曷为贬称人?失讨贼之义也。宋贼无主名,宜若勿讨。其责诸侯以讨之,何?子弑父,凡在宫者杀无赦;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赦。众人弑君,贼奈何勿讨也?贼可以勿讨,则昭公书▯矣】

【案:伐宋之役,先儒多从左氏,以卿不书为失所。独啖氏助以为《春秋》不命之卿,例书人,非贬也。攷是时晋之当国者赵盾,而荀林父仅佐中军;卫之当国者甯俞,而孔达未尝执政;陈公孙宁抑置卫下,其尤卑可知;郑石楚亦无闻于时,似啖説未为失也。盖释贼之罪,当贬于释贼不讨之日,不当预贬于帅师讨贼之时。是故伐宋,则列序四国而无讥,不必逆亿其释贼之心;防扈,则略诸侯不序以示贬,然后众着其释贼之罪。否则襄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诸侯防于夷仪,谋伐齐而沮于赂,犹是役也,何以列序十二国之君?必俟重丘之盟,既释齐贼,然后略诸侯以示贬耶?故啖氏之说亦竝存之】

夏四月癸亥,▯我小君声姜【声公作圣】

公羊【圣姜者何?文公之母也】

集説【刘氏敞曰:「葬我小君声姜,传云有齐难,是以缓。今案声姜薨后乃无齐难,声姜既▯而有齐师耳。」髙氏闶曰:「九月乃▯,慢也。不称僖姜而别为之諡,非礼也。文公三不与诸侯盟防,四不视朔,又缓▯其母,其怠于政事可知也已】

齐侯伐我西鄙,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左传【齐侯伐我北鄙,襄仲请盟。

译【按:陆氏淳引用赵氏匡的话说:“宋昭公知道将要被杀,必定没有安然等待死亡的道理。”推测情势,确实有见识。然而《春秋》记事依据《左传》,仍然记录它来记述被弑的原因,而陆氏的观点也一并保留。再考察十二公的编年,称“国人”弑君的有三例:宋人弑杵臼、齐人弑商人、莒人弑密州;称“国”弑君的有四例:莒弑庶其、晋弑州蒲、吴弑僚、薛弑比。胡氏安国多主张君主无道的说法,而杵臼、商人的罪责在于一国之人,州蒲则栾书有宽恕之辞,吴僚、薛比则是当国大臣的罪责,密州则只是辨正《左传》的错误,庶其则一并不加评论。事情相同而义理不同,各自有所取法。况且衡量整部经典,如晋、楚、陈三国的君主都被认为是无道,为什么直书赵盾、夏徵舒、公子比的名字?这也未能完全契合。那么经文的意旨在哪里?就是说圣人依据旧史来作《春秋》,旧史遵循赴告的文字,有所删减而不能增益。臣子弑杀君主,儿子弑杀父亲,那些如实向友邦赴告的防备措施是什么?如果不以实情赴告,那么罪责必定有所推诿,大抵防备措施由当权者承担。圣人参酌各国史书以及七十二邦所听闻的情况,想要正名诛讨,则赴告的言辞不同;想要顺从推诿,则真凶漏网。与其转移罪责来结案,不如悬置案件来征讨真凶。所以记载说:“某国弑其君”、“某国人弑其君”,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乱臣贼子的罪责,也有无法逃脱的了】

【辛匡王亥三年】十七年【晋灵公十一年、齐懿公三年、卫成公二十五年、蔡文公二年、郑穆公十八年、曹文公八年、陈灵公四年、〇桓公二十七年、宋文公鲍元年、秦康公十一年、楚庄王四年】

  春天,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左传》【十七年春天,晋国荀林父、卫国孔达、陈国公孙宁、郑国石楚攻打宋国。讨伐的理由说:“为什么弑杀君主?”仍然拥立文公后撤军。卿大夫不记载名字,是因为失去了应有的位置】

《胡传》【列国的卿大夫,是他们的君主共同享有天位、治理天职的人。宋国有弑君的动乱,想要执行天讨而攻打宋国,这是他们的职责。却又不能讨伐而成就了动乱,这是不足以担任国家卿大夫,失去了他们的职责,所以都贬称“人”。大夫率领军队称名和氏,卑贱者穷尽于“人”,称“人”,是贬低他们。陈恒弑杀简公,孔子请求讨伐,说:“因为我跟随在大夫之后,不敢不报告】

《集説》【杜氏预说:“自从闵公、僖公以下,直到春秋结束,陈侯常在卫侯之上。现在大夫会盟在卫侯之下,传文不说陈公孙宁后到,那么宁的地位不是上卿的缘故。”范氏甯说:“卫侯排在陈侯之上,大概是主会者降低了他的地位。”陆氏淳说:“《左传》说:‘卿不书,失其所也。’啖氏说:‘按《春秋》不命的卿,惯例书“人”,不是贬低。如果命卿失所,就贬称“人”,不命的贬低,又怎么书写呢?’”程子说:“执行天讨而成就了动乱,失去了天职,所以不称卿。”髙氏闶说:“《春秋》诛讨乱贼,如鲁宣公,是参与谋划;如楚公子比,是参与其事。至于宋文公,起初没有弑君的谋划,最终没有弑君的逆乱,而认为是弑君者,是有其情由的。现在诸国的军队,不探求其情由,而没有归罪的对象,贬称“人”,不也是应该的吗?”陈氏傅良说:“为什么贬称“人”?失去了讨伐贼人的道义。宋国的贼人没有主名,似乎不应该讨伐。责备诸侯去讨伐,为什么呢?儿子弑杀父亲,凡在宫中的杀无赦;臣子弑杀君主,凡在官中的杀无赦。众人弑杀君主,贼人怎么能不讨伐呢?贼人可以不要讨伐,那么昭公就书“〇”了】

【按:攻打宋国的战役,先儒多从《左传》,认为卿不书是因为失所。唯独啖氏助认为《春秋》不命的卿,惯例书“人”,不是贬低。考察这时晋国的当权者是赵盾,而荀林父只是佐理中军;卫国的当权者是甯俞,而孔达未曾执政;陈国公孙宁被置于卫侯之下,其地位尤其卑下可知;郑国石楚在当时也无闻名,似乎啖氏的说法没有失误。大概释放贼人的罪责,应当在释放贼人不讨伐之日贬称,不应当在率领军队讨伐贼人之时预先贬称。所以攻打宋国,则列序四国而没有讥讽,不必逆料其释放贼人的心意;防扈,则略去诸侯不列序以示贬低,然后众人显明其释放贼人的罪责。否则襄公二十五年齐崔杼弑杀其君,诸侯在夷仪会盟,谋划攻打齐国而因贿赂而中止,也是这样的战役,为什么列序十二国之君?必定等到重丘之盟,已经释放齐贼,然后略去诸侯以示贬低吗?所以啖氏的说法也一并保留】

夏天四月癸亥日,〇我小君声姜【声公作圣】

《公羊传》【圣姜是谁?是文公的母亲】

《集説》【刘氏敞说:“〇我小君声姜,传文说有齐国的灾难,因此迟缓。现在考察声姜薨逝后并没有齐国的灾难,声姜既〇之后才有齐国的军队。”髙氏闶说:“九月才〇,是怠慢。不称僖姜而另外给她谥号,是不合礼的。文公三次不参与诸侯盟会,四次不视朔,又迟缓〇其母亲,其怠于政事可知了】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六月癸未日,公与齐侯在谷地结盟。

《左传》【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襄仲请求结盟。

六月,盟于谷】

集说【髙氏闶曰:「齐侯以公不亲盟,复来讨而胁公出盟,于此见郪丘之盟无益矣。」胡氏铨曰:「齐侯与遂盟于郪丘,是年伐我,又与公盟于谷。齐之叛盟,固不容诛,然公之昏庸,不能为国以礼,而汲汲以请盟,深可耻也。文公立十有八年,大夫盟会十八九,独此书公盟,亦以见大夫之张也。」家氏▯翁曰:「鲁当讨齐者也,坐受逆商之侮,盟其臣,复伐之而求盟其君,齐之无道极矣,鲁之不振甚矣。齐商傲而日益盈,鲁文卑而日益索,皆将死之徴,商恶贯盈,宜及于难。」汪氏克寛曰:「郪丘与谷之盟皆书及,则二盟皆鲁人汲汲欲盟,非齐之急于盟也。明年商人戒师期,使无申池之祸,则兵又至鲁矣,盟岂足恃哉!」季氏本曰:「郪丘之盟,齐得赂,与公子遂同好矣。今复伐西鄙,以鲁专事晋也。文公往盟,自此事齐矣】

译六月,在谷地结盟。

集说:高闶说:“齐侯因为鲁公没有亲自参加盟会,再次前来讨伐并胁迫鲁公出来结盟,由此可见郪丘之盟毫无益处。”胡铨说:“齐侯与公子遂在郪丘结盟,这一年又攻打我国,随后又与鲁公在谷地结盟。齐侯背叛盟约,本来罪不容诛,然而鲁公昏庸无能,不能以礼治国,却急切地请求结盟,实在令人羞耻。文公在位十八年,大夫参与的盟会占十之八九,唯独这里记载鲁公亲自结盟,这也显示出大夫势力的张扬。”家翁说:“鲁国本应讨伐齐国,却坐受逆臣商人的侮辱,先与他的臣下结盟,随后齐国又攻打鲁国并迫使鲁公与其君主结盟,齐国的无道到了极点,鲁国的衰败也极为严重。齐商傲慢且日益骄横,鲁文卑弱且日益困窘,这都是即将灭亡的征兆,商人的罪恶已积满,理应遭受灾祸。”汪克宽说:“郪丘之盟和谷地之盟都记载为‘及’,说明这两次结盟都是鲁人急切想要结盟,并非齐国急于结盟。第二年齐国人告诫军队期限,如果没有申池之祸,军队又会打到鲁国了,盟约哪里值得依赖呢!”季本说:“郪丘之盟,齐国得到了贿赂,与公子遂结好了关系。现在又攻打鲁国西部边境,是因为鲁国专事侍奉晋国。文公前往谷地结盟,从此便侍奉齐国了。”

诸侯会于扈

左传【晋侯搜于黄父,遂复合诸侯于扈,平宋也。公不与防,齐难故也。书曰「诸侯」,无功也。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蔵陈事。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宻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徳则其人也,不徳则其鹿也。铤而走险,急何能择?命之罔极,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于齐。四年二月壬戌,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彊令,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壻池为质焉】

胡传【宋昭公虽为无道,人臣将而必诛。春秋正宋人为弑君之罪,所以明人道之大伦也。故大夫无沐浴之请,则贬而称人;诸侯无讨贼之功,则略而不序。不然,是废君臣之义,人欲肆而天理灭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集説【杜氏预曰:「传不列诸国而言复合,则如上十五年盟扈之诸侯可知也。」又曰:「昭公虽以无道见弑,而文公犹宜以弑君受讨,故林父伐宋以失所称人,晋侯平宋以无功不序,明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所以督大敎。」刘氏敞曰:「诸侯何以不序?不足序也。其不足序奈何?欲治宋而后不能也。」家氏▯翁曰:「两扈之防,诸侯不序,春秋所以削晋覇,而着其党逆之罪也。自齐桓之覇,列国乆无簒弑之祸。及齐商人、宋鲍弑君,覇国无讨,又从而安定之,自是簒弑之祸接迹于天下,鲁赤、晋灵皆毙于彊臣之手,赵盾实为之也。人以为盾有无君之心,故党逆贼而不问,盾何以辞其责?或谓宋督弑君,四国为会于稷,春秋书曰以成宋乱。今晋人两扈视稷无以相逺,不书成齐乱、成宋乱,何哉?夫督之弑,覇事未兴,书成宋乱,竝责在会之诸侯也。今晋主夏盟,商与鲍皆释而无讨,更与诸侯共定簒弑之防,罪浮于稷,故春秋削晋覇而不列数诸侯,事虽同而书法异,罪有轻重故也。」汪氏克寛曰:「二扈之防,皆取赂而还,见利而忘义也。」陈氏际泰曰:「于扈而散言诸侯,伐宋而竝人大夫,诸侯之贵加于大夫,而于扈之贬甚于伐宋,何也?其位也弥尊,则其责也弥重】

  秋公至自谷

集説【髙氏闶曰:「公不与扈之防,而及齐盟谷,苟免齐难,书至自谷,则不防扈可知矣。」张氏洽曰:「齐商人不足与防,书至,危之。」赵氏鹏飞曰:「六月公及齐侯盟于谷,及秋而后至,则扈之会公何暇防之哉?公不防,则勿书可也,此何以书?谷之盟,不当盟而盟;扈之防,当防而不防。不当盟而盟之者,忍怨以自辱也;当防而不防者,弃义而从雠也。是以圣人恶之,书公及齐侯盟于谷,而诸侯防于扈,以着公之失所从也。」汪氏克寛曰:「明年齐复欲伐鲁,则危可知矣】

附録左传【秋,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邥垂,杜注:周地,河南新城县北有垂亭。服防曰:「邥亭在髙都南。」今为河南府洛阳县地】

  冬公子遂如齐

左传【襄仲如齐拜谷之盟。复曰:「臣闻齐人将食鲁之麦。以臣观之,将不能。齐君之语偷。臧文仲有言曰:『民主偷,必死】

集说【髙氏闶曰:「公巳与齐侯盟,而遂复往者,政在遂故也。」胡氏铨曰:「齐连年伐我,而数遣使以聘之,鲁之君臣岂

译诸侯在扈地会盟。

《左传》记载:晋侯在黄父田猎,于是又在扈地会合诸侯,以平定宋国的动乱。鲁公没有参加扈地的会盟,是因为忌惮齐国的缘故。《春秋》只记载“诸侯”,是因为晋侯没有功劳。当时晋侯不肯接见郑伯,认为郑国对楚国有二心。郑国大夫子家派遣使者带着书信去见赵宣子,说:“我国国君即位第三年,召见蔡侯,让他侍奉您。九月,蔡侯进入我国境内准备出发。我国因为侯宣多作乱的缘故,国君因此没能和蔡侯一同前往。十一月,平定了侯宣多的叛乱,便跟随蔡侯去朝见您。十二年六月,归生辅佐我国国君的嫡子夷,向楚国请求陈侯,让他来朝见各位诸侯。十四年七月,我国国君又去朝见,以解决陈国的事务。十五年五月,陈侯从我国前往朝见您。去年正月,烛之武前往朝见夷。八月,我国国君又去朝见。因为陈、蔡两国紧靠楚国而不敢有二心,这都是我国的功劳。虽然我国侍奉您,为什么还是不能免于被怀疑?在位期间,朝见襄公一次,朝见您两次。夷和我这两个臣子相继到达绛都,即使我国是小国,也没有比这更勤谨的了。现在大国说:‘你们还没有满足我的心愿。’我国即使灭亡,也没有比这更重的罪过了。古人有话说:‘畏首畏尾,身子还能剩下多少呢?’又说:‘鹿快死的时候,顾不上选择栖息的地方。’小国侍奉大国,大国讲德行,小国就像人一样顺从;大国不讲德行,小国就像鹿一样逃窜。走投无路而冒险,情势危急怎么能选择?命令没有止境,我们也知道要灭亡了。我们将倾尽我国兵力,在鯈地等待,只听从您的命令。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日,朝见齐国。四年二月壬戌日,为齐国侵犯蔡国,也在楚国达成了和解。身处大国之间而服从强者的命令,难道是罪过吗?大国如果不考虑这些,我们就无处逃避命令了。”晋国的巩朔到郑国讲和,赵穿、公婿池作为人质。

《胡传》说:宋昭公虽然无道,但作为人臣,将要弑君就必须诛杀。《春秋》判定宋国人弑君的罪行,是为了阐明人伦的大义。所以大夫没有请求沐浴斋戒(表示对君主的尊重),就贬低称他为“人”;诸侯没有讨伐贼人的功劳,就省略不记载次序。如果不这样,就是废弃君臣之义,人欲横行而天理灭绝了。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害怕了。”

《集说》记载:杜预说:“传文中不列举各国而只说‘复合’,那么就像十五年盟于扈的诸侯一样可以知道了。”又说:“昭公虽然因为无道被弑,但文公还是应该以弑君之罪去讨伐,所以林父伐宋而失去称号被称为‘人’,晋侯平定宋国因为没有功劳而不记载次序,表明君主即使不像君主,臣子也不能不像臣子,以此来督促大的教化。”刘敞说:“诸侯为什么不记载次序?因为不值得记载。为什么不值得记载?想要治理宋国却没能做到。”家铉翁说:“两次扈地的会盟,诸侯都不记载次序,《春秋》以此来削减晋国的霸权,并彰显其包庇逆贼的罪过。自从齐桓公称霸以来,列国很久没有篡弑的祸乱。等到齐商人、宋鲍弑君,霸主不去讨伐,反而去安定他们,从此篡弑的祸乱在天下接连发生,鲁国的赤、晋国的灵都死在强臣手中,赵盾是罪魁祸首。人们认为赵盾有篡位的野心,所以包庇逆贼而不问,赵盾怎么推卸责任?有人说宋督弑君,四国在稷地会盟,《春秋》记载为‘以成宋乱’。现在晋国两次在扈地会盟,与稷地会盟没有多大区别,不记载‘成齐乱’、‘成宋乱’,为什么呢?宋督弑君时,霸业尚未兴起,记载‘成宋乱’,是连同会盟的诸侯一起责备。现在晋国主持夏盟,商人和鲍都被释放而没有讨伐,反而和诸侯一起安定篡弑的祸乱,罪过比稷地会盟更重,所以《春秋》削减晋国的霸权而不列举诸侯,事情虽然相同但书法不同,是因为罪过有轻重之分。”汪克宽说:“两次扈地的会盟,都是索取贿赂后返回,见利忘义。”陈际泰说:“在扈地泛称诸侯,伐宋时却连称大夫,诸侯的地位高于大夫,而在扈地的贬斥比伐宋更严重,为什么呢?地位越尊贵,责任就越重。”

秋天,鲁公从谷地回国。

《集说》记载:高闶说:“鲁公不参加扈地的会盟,而在谷地与齐国结盟,苟且免除齐国的祸患,记载‘至自谷’,那么不参加扈地会盟就可想而知了。”张洽说:“齐商人不值得与他结盟,记载‘至’,是表示危险。”赵鹏飞说:“六月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到秋天才回来,那么扈地的会盟鲁公哪有空参加呢?鲁公不参加,本来可以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要记载?谷地的盟约,不该结盟却结盟了;扈地的会盟,该参加却没参加。不该结盟却结盟,是忍受怨恨来自辱;该参加却没参加,是抛弃道义而顺从仇敌。所以圣人厌恶它,记载鲁公和齐侯在谷地结盟,而诸侯在扈地会盟,以彰显鲁公跟错了人。”汪克宽说:“第二年齐国又想攻打鲁国,那么危险就可想而知了。”

附录《左传》:秋天,周国的甘歜在邥垂打败戎人,趁他们喝酒的时候。冬天十月,郑国太子夷、石楚作为人质到晋国。邥垂,杜注:周地,河南新城县北有垂亭。服虔说:“邥亭在高都南。”现在是河南府洛阳县地。

冬天,公子遂出使齐国。

《左传》记载:襄仲到齐国拜谢谷地的盟约。回来报告说:“我听说齐国人将要吃鲁国的麦子。以我看来,他们将不能如愿。齐君的话很苟且。臧文仲有话说:‘君主苟且,必死。’”

《集说》记载:高闶说:“鲁公已经和齐侯结盟,而公子遂又去,是因为政令在公子遂手中。”胡铨说:“齐国连年攻打我们,却多次派遣使者去聘问,鲁国的君臣难道……”

不谓重币甘言可以已敌国之难乎?呜呼!不知立国,区区以国与人,虽竭力以事之,彼岂以我为徳乎?」汪氏克寛曰:「自商人之簒,鲁连年被兵,上卿纳赂请盟,又亲与盟,继又使卿往聘,而怒犹未怠也。卑屈之不足以纾祸也如是,苟非假手于歜、职,则鲁其殆哉】

译难道认为厚重的财礼和甜言蜜语就可以消除敌国的祸患吗?唉!不懂得立国的根本,仅仅把国家拱手让人,即使竭尽全力去侍奉他,他难道会因此感激我的恩德吗?」汪氏克宽说:「自从商人篡位以来,鲁国连年遭受战祸,上卿纳贿请求结盟,又亲自参与盟会,接着又派遣卿大夫前往聘问,但对方的怒气仍然没有平息。卑躬屈膝不足以解除灾祸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如果不是借助于叔孙歜和季孙意如之手,鲁国大概就危险了。」

【壬匡王子四年】十有八年【晋灵十二年、齐懿四年、卫成二十六年、蔡文三年、郑穆十九年、曹文九年、陈灵五年、▯桓二十八年、宋文二年、秦康十二年、楚庄五年】

  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左传【十八年春,齐侯戒师期,而有疾。医曰:「不及秋,将死。」公闻之,卜,曰:「尚无及期。」惠伯令▯卜楚丘占之,曰:「齐侯不及期,非疾也。君亦不闻。令▯有咎。」二月丁丑,公薨】

  谷梁【台下非正也】

集说【赵氏鹏飞曰:鲁之权去公室,文公之罪也。三家子孙虽自僖公,而僖之世固未尝敢専也。至文之世,孟氏则公孙敖为戚之防,垂陇之盟;叔孙氏则得臣防晋伐沈,败狄于咸;季氏则行父如陈、如晋,帅师城邑;东门氏则襄仲见于经者凡九,非会则盟,非盟则如,非如则伐,其横尤甚于三家,故鲁之受其祸尤速。然极其源,若非文公怠懦不君,则大夫亦未遽専也。即位之初,霸主之防,邻国之好,未甞亲之,率以大夫往。闰月不告月,常月不视朔,怠惰昏庸,不出寝门,何以为国?宜诸大夫互结私援,外事大国,内懐国人,而自封殖,公室寖弱而权移于人也。一身未瞑,二子为戮,妃妾不能相保,东门氏、叔氏、季氏争结于齐,反戈内攻,戕其冢嗣。幸周公之灵未冺,鲁之宗社未遽勦絶,然乾纲之权自是下移,终春秋之世不能复收,而鲁遂以防,则文公之责不可逭也。李氏防曰:文公在位十有八年,乃怠政之君,鲁国之衰自此始。当其初年,承僖公之余政,国家无事,故即位之书,始得继体之正,而叔服防塟,毛伯锡命,王室之待鲁甚优。未何,得臣如京,公孙敖会晋侯,尊王事伯之礼皆失焉。不一二年,缓于作主,轻于逆祀,以至世室之壊,而宗庙之礼废矣。妇姜之逆,不能谨始;敬嬴之嬖,不能正分;而夫妇嫡妾之礼紊矣。故先儒曰:「三书不雨,无勤民之心;四不视朔,无自彊之志。」处父厌盟,则辱于晋;郪丘赂盟,则辱于齐,诚哉是言也。然自七年防扈以后,十三年新城以前,楚商臣方以伯事召诸侯,宋、郑、蔡皆靡然从之。鲁于是时,独能坚事晋室,故衡雍之盟,公子遂之救,承筐之谋,沓棐之防,亦不为无益于晋灵之伯。数年之间,楚椒、秦术之聘,曹伯之两朝,鲁亦若犹能为诸侯之望者。奈何晋室不振,齐商人之侵暴不已,行父两告而援师不出,于是阳谷之……】盟谷之盟,鲁遂困于齐矣。虽文公之媮有以致之,亦晋之咎也。若夫敬嬴、襄仲之事,则又袭成风之余智者。文公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身死之后,冢嗣戕贼,其亦庄公之俦哉!汪氏克寛曰:「或谓因陨而毙,不能顺受其正,故以非命而终。今虽莫考其详,然经书薨于台下,则其失正终之道亦可贬矣。」黄氏正宪曰:「前书毁泉台,此书公薨于台下,即其地耶?信如左氏之说,则蛇之妖乃不系于声姜而系于文公者矣】

  秦伯防卒

集说【孙氏复曰:「秦康公。」髙氏闶曰:「秦伯益之后,本附庸也。自秦仲始大,至平王时,秦襄始有功于周室,赐爵为伯。及穆公与于城濮之战,自后与列国交聘盟会。九年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始与鲁通好。至是遂书其卒,而吊其丧也】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左传【齐懿公之为公子也,与邴歜之父争田,弗胜。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夏五月,公游于申池。二人浴于池,歜以扑抶职,职怒。歜曰:「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职曰:「与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乃谋弑懿公,纳诸竹中。归,舍爵而行。齐人立公子元】

【申池,杜注:齐南城西门名申门,左右有池。郡国志谓之左右池,即系水源也。今在山东青州府临淄县西】

胡传【案左氏齐懿公即位刖邴歜之父而使歜仆,纳阎职之妻而使职骖乘。二人者实弑懿公,然则于法宜书曰「盗」,而特变其词以为「齐人」,何也?乱臣贼子之动于恶,必有利其所为而与之者。人人不利其所

译【鲁文公四年】十八年【晋灵公十二年、齐懿公四年、卫成公二十六年、蔡文公三年、郑穆公十九年、曹文公九年、陈灵公五年、〇桓公二十八年、宋文公二年、秦康公十二年、楚庄王五年】

  春季,周历二月丁丑日,文公在台下去世。

左传【十八年春,齐懿公规定了军队出征的日期,却生了病。医生说:“活不到秋天,就会死。”齐懿公听说后,占卜,说:“希望不要赶上出征的日期。”惠伯命令〇让卜楚丘占卜,卜楚丘说:“齐侯赶不上出征的日期,不是因为生病。国君也不会听到这个消息。命令〇会有灾祸。”二月丁丑日,文公去世】

谷梁【台下不是正寝,所以记载在台下,表示非正常死亡】

集说【赵氏鹏飞说:鲁国的权力脱离公室,是文公的罪过。三桓的子孙虽然从僖公时就开始掌权,但僖公时期他们尚不敢专断。到了文公时期,孟氏的公孙敖主持戚地的防务,参与垂陇之盟;叔孙氏的得臣抵御晋国讨伐沈国,在咸地击败狄人;季氏的行父出使陈国、晋国,率领军队修筑城邑;东门氏的襄仲在经书中出现的次数多达九次,不是会盟就是结盟,不是结盟就是出使,不是出使就是征伐,其专横尤其超过三桓,所以鲁国遭受他们的祸害尤其迅速。然而追溯其根源,如果不是文公怠慢懦弱不像君主,大夫们也不会这么快就专权。即位之初,霸主的会盟,邻国的友好往来,文公未曾亲自参与,都派大夫前往。闰月不告朔,常月不视朔,怠惰昏庸,不出寝门,怎么治理国家?适宜让大夫们互相结为私援,对外依附大国,对内笼络国人,从而自我封殖势力,公室逐渐衰弱而权力转移到他人手中。文公刚死,两个儿子就被杀害,妃妾不能互相保全,东门氏、叔孙氏、季氏争相与齐国结盟,反而调转兵戈向内攻击,残害他们的嫡长子。幸好周公的灵威尚未消亡,鲁国的宗庙社稷没有立刻被灭绝,然而乾纲大权从此下移,整个春秋时期都不能再收回,而鲁国于是陷入困境,那么文公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李氏说:文公在位十八年,是个怠慢政事的君主,鲁国的衰败从此开始。在他即位初期,继承僖公的余政,国家无事,所以即位时的记载,才得到继位的正统,而叔服主持葬礼,毛伯赐命,王室对待鲁国非常优厚。不久,得臣出使京城,公孙敖会合晋侯,尊崇王室、侍奉霸主的礼仪都丧失了。不到一两年,怠慢于主持国政,轻率于违背祭祀,以至于世室被毁,而宗庙的礼仪废弛了。对姜氏的逆乱,不能谨慎开端;对敬嬴的宠幸,不能端正名分;而夫妇嫡妾的礼仪混乱了。所以先儒说:“三次记载不雨,没有勤政爱民之心;四次不视朔,没有自强不息之志。”处父厌盟,则在晋国受辱;郪丘赂盟,则在齐国受辱,这话确实如此。然而自从七年扈地会盟以后,十三年新城会盟以前,楚国的商臣正以霸主之事召集诸侯,宋、郑、蔡都顺从地跟随。鲁国在这个时候,唯独能坚持侍奉晋室,所以衡雍之盟,公子遂的救援,承筐之谋,沓棐之会,对晋灵公的霸业也不是没有益处。几年之间,楚椒、秦术的聘问,曹伯的两次朝见,鲁国似乎还能成为诸侯的榜样。奈何晋室不振,齐商人的侵扰暴虐不止,行父两次告急而援军不出,于是阳谷之……】盟谷之盟,鲁国于是被齐国困住了。虽然文公的怠慢导致了这一结果,也是晋国的过错。至于敬嬴、襄仲的事情,则是沿袭成风的余智。文公前有谗言而不见,后有贼人而不知,身死之后,嫡嗣被残害,他也算是庄公一类的人吧!汪氏克宽说:“有人说因为坠楼而死,不能顺受正命,所以以非正常死亡告终。现在虽然无法考证详情,但经书记载薨于台下,那么他失去正终之道也可以被贬斥了。”黄氏正宪说:“前面记载毁坏泉台,这里记载公薨于台下,就是那个地方吗?如果相信左氏的说法,那么蛇的妖异就不应联系到声姜而应联系到文公了】

  秦康公去世

集说【孙氏复说:“秦康公。”高氏闶说:“秦伯是益的后代,本来是附庸国。从秦仲开始强大,到平王时,秦襄公开始对周室有功,赐爵为伯。等到穆公参与城濮之战,此后与列国交往聘问盟会。九年送来僖公成风的襚衣,开始与鲁国通好。至此于是记载他的去世,并吊唁他的丧事】

  夏季,五月戊戌日,齐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左传【齐懿公做公子时,与邴歜的父亲争夺田地,没有获胜。等到即位后,就挖出邴歜父亲的尸体并砍断他的脚,让邴歜做车夫。强占阎职的妻子,让阎职做陪乘。夏季五月,国君在申池游玩。两人在池中洗澡,邴歜用马鞭打阎职,阎职发怒。邴歜说:“别人夺走你的妻子你不怒,打你一下,有什么伤害?”阎职说:“和砍断他父亲而不能报仇的人相比怎么样?”于是谋划弑杀懿公,把他塞进竹笼里。回国后,放下酒杯就走了。齐国人立公子元为国君】

【申池,杜注:齐南城西门名叫申门,左右有池。郡国志称为左右池,就是系水源。现在在山东青州府临淄县西】

胡传【考察左氏所说齐懿公即位后砍断邴歜的父亲并让邴歜做车夫,强占阎职的妻子并让阎职做陪乘。这两个人实际上弑杀了懿公,那么按照法度应该记载为“盗”,却特意改变措辞记载为“齐人”,为什么呢?乱臣贼子发动恶行,必定有利诱他们的人。人人不利

为而莫之与,则孤危独立,无以济其恶,簒弑之谋熄矣。惟利其所为而与之者众,是以能济其恶,天下胥为禽兽而莫之遏。公子商人骤施于国而多聚士,尽其家而贷于公有司,是以财诱齐国之人也。齐人贪公子一时之私施,不顾君臣万世之大伦,弑其国君,则腼面以为之臣而不能讨;执其君母,则拱手以聼其所为而不能救。故于懿公见弑,特不书「盗」,反以弑君之罪归诸齐人,以诛乱贼之党,弥簒弑之渐,所谓防本塞源,惩祸乱之所由也。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译如果作恶却没有人附和,就会孤立无援、处境危险,无法得逞其恶行,篡位弑君的阴谋就会熄灭。只有当有利于其作恶并追随他的人众多,才能助长其恶行,致使天下人全都沦为禽兽而无人能遏制。公子商人在国内频繁施舍,大量招揽士人,耗尽家产向国家官府借贷,以此来财物诱惑齐国人。齐国人贪图公子商人一时的私人恩惠,不顾君臣之间万世的大伦常,弑杀了他们的国君,却厚颜无耻地继续做他的臣子而不加讨伐;拘禁了国君的母亲,却袖手旁观听任其作为而不能救援。所以在懿公被弑这件事上,特别不记载为“盗”,反而将弑君的罪责归于齐国人,以此诛杀乱贼的同党,遏制篡弑的苗头,这就是所谓从根本上防范、堵塞祸乱之源,惩戒祸乱产生的缘由。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感到恐惧。”

集说【孙氏觉曰:「齐人杀商人,自以其私,非讨贼也。春秋之义,弑君大恶之人,杀之必正其罪。苟不讨其罪,又以其私,则亦曰弑君也。所以原情定罪,而大为之防也。」髙氏闶曰:「书齐人弑,以诛乱贼之党,且见齐无臣子,而商人得遂为君也。」张氏洽曰:「商人固当讨之贼,然齐人不以为贼,北面称臣而君之者三年。以为贼,则不当事;以为君,则不可弑。今三年事之,一旦弑之,乱作于大分已定之后,故曰弑其君也。况商人骤施聚士,以成弑舍之谋,则齐人乃同恶之党,所以歜职杀商人,而特书齐人。」黄氏仲炎曰:「春秋簒弑之贼,如鲁桓、齐懿、蔡侯般、楚子防之类,虽幸免于王法之诛,而卒受杀身之祸,岂非以此始者必以此终欤?」汪氏克寛曰:「歜职以仆御之贼,既毙商人,舍爵而行,略不畏忌,如肆行于无人之境,则齐人固恶商人而欲其毙也。春秋以弑君系之齐人,宜矣。然商人前书弑舍,今不从州吁、无知之例以讨贼书,盖罪齐人既以为君而又杀之也】

  六月癸酉▯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左传【六月▯文公,秋,襄仲、庄叔如齐,恵公立故,且拜▯也。文公二妃敬嬴生宣公,敬嬴嬖而私事襄仲,宣公长而属诸襄仲,襄仲欲立之,叔仲不可,仲见于齐侯而请之,齐侯新立而欲亲鲁,许之】谷梁【使举上客而不称介,不正其同伦而相介,故列而数之也】

胡传【使举上客,将称元帅,此《春秋》立文之常体也。其有变文书介副者,欲以起问者见事情也。子赤,夫人之子,今卒于弑,不着其实,是为国讳恶,无以▯信于将来,而《春秋》之大义隐矣。故上书大夫竝使,下书夫人归于齐,中曰「子卒」,则见祸乱邪谋发于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立其君之罪着矣】

集説【范氏甯曰:「上客,聘主也。礼,大夫为卿介,遂与得臣俱为卿,是以同伦为副使,故两言之,明无差降。」刘氏敞曰:「春秋之文,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不相袭也。变之甚防读者难知也,则以为史耳。乃《春秋》则欲起问者,见善恶也。公子遂将弑君,谋之齐而后决。经书『子卒』,其实尚隐,故原其祸乱之始,邪谋之发,着之奉使之日,以见非常也。」家氏▯翁曰:「书『如齐』,继书『子卒』,二臣挟强援以弑君也。赤之死,接之立,乃贼臣嬖妾之本谋,文公惽而不悟耳。凡使不书介,得臣预逆谋,故竝书。」李氏亷曰:「经书竝使者二,此年与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是也。又竝使以出防一,襄十四年『季孙宿、叔老防向』是也。」汪氏克寛曰:「公子遂当僖公之世,入杞伐邾,已得兵权。文公即位,遂执鲁国之政,特盟覇国之卿,専防诸侯之师。重以文之庸闇,怠于政事,无君之心非一日矣。故假使齐之行,挟得臣同徃,结援强邻,以定弑立之计。《春秋》列书使介,分恶于得臣也】

  冬十月子卒

左传【冬十月,仲弑恶及视而立宣公。书曰「子卒」,讳之也。仲以君命召恵伯,其宰公冉务人止之,曰:「入必死。」叔仲曰:「死君命可也。」公冉务人曰:「若君命可死,非君命何聼?」弗聴,乃入,杀而埋之马矢之中。公冉务人奉其帑以奔蔡,既而复叔仲氏】

公羊【子卒者孰谓?谓子赤也】

胡传【诸侯在丧称子,继世不忍当也。既▯不名,终人子之事也。逾年称君,縁民臣之心也。既▯而不名,不名而遇弑者,子赤是也。逾年而称君,称君而遇弑者,闵公是也。何以知其贼乎?上书大夫竝使,下书子卒、夫人归,则知罪之在公子遂矣。孙于邾、出奔莒,则知罪之在夫人与庆父矣。继世之恩、终事之重、情文之节、隐恶之礼、记事之信、诛乱臣、讨贼子之义,备矣】

集说【杜氏预曰:「杀视不书,贱之。」范氏甯曰:「子赤也。诸侯在丧,既▯之称。」陈氏傅良曰:「恶位未定,则其称子卒何?成之为在丧之君也。凡君在丧,恒称子,未▯称子某。成之为在丧之君,以弑罪罪宣公也。」张氏

译集说【孙氏觉说:「齐国人杀死商人,是出于自己的私意,并非讨伐贼人。按照《春秋》的道义,弑杀国君的大恶之人,诛杀他必须明正其罪。如果不讨伐他的罪行,又出于私意,那么也就叫做弑君了。这是为了推究情由、判定罪责,从而对此严加防范。」髙氏闶说:「记载齐人弑君,是为了诛杀扰乱纲纪的贼党,并且表明齐国没有忠臣孝子,而商人得以顺利成为国君。」张氏洽说:「商人固然是应当讨伐的贼人,然而齐国人并不把他当作贼人,反而北面称臣、奉他为君长达三年。如果把他当作贼人,就不该侍奉他;如果把他当作国君,就不该弑杀他。现在侍奉他三年,突然弑杀他,祸乱发生在名分已经确定之后,所以说弑杀了他的国君。况且商人突然聚集士众,以成就弑杀舍的阴谋,那么齐国人就是同恶的党羽,所以歜职杀死商人,而特别记载为齐人。」黄氏仲炎说:「《春秋》中篡位弑君的贼人,如鲁桓公、齐懿公、蔡侯般、楚子防之类,虽然侥幸免于王法的诛杀,但最终都遭受了杀身之祸,难道不是开始于此必然终结于此吗?」汪氏克寛说:「歜职身为仆御之贼,既然杀死了商人,就放下酒杯离去,毫不畏惧忌惮,如同在无人之境肆意妄为,那么齐国人本来就厌恶商人而希望他死。《春秋》将弑君之罪归咎于齐人,是适宜的。然而商人之前记载为弑杀舍,现在不按照州吁、无知的例子以讨伐贼人来记载,大概是因为齐人既把他当作国君又杀死了他,所以定罪于齐人。】

六月癸酉〇我君文公

秋天,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左传【六月〇文公,秋天,襄仲、庄叔出使齐国,是因为恵公刚刚即位,并且去拜谢〇的缘故。文公有两位妃子,敬嬴生了宣公,敬嬴受宠并且私下结交襄仲,宣公长大后托付给襄仲,襄仲想立他为君,叔仲不同意,襄仲去见齐侯请求支持,齐侯新近即位而想亲近鲁国,答应了他。】谷梁【出使时列举上宾而不称副使,是不认为他们同辈分却互相作为副使正当,所以并列列举他们。】

胡传【出使时列举上宾,将要称元帅,这是《春秋》立文的常规体例。如果有变文称副使的,是为了引起提问,让人看清事情真相。子赤是夫人的儿子,如今死于弑杀,不写明实情,是为国家隐瞒恶行,无法让后世信服,而《春秋》的大义就隐没了。所以上面记载大夫一同出使,下面记载夫人归齐,中间说「子卒」,就让人看到祸乱邪谋发生在奉命出使之日,而公子遂弑君立君的罪责就彰明了。】

集説【范氏甯说:「上宾,是聘问的主使。按礼,大夫作为卿的副使,遂与得臣都是卿,所以同辈分作为副使,因此两人都被提及,表明没有等级差别。」刘氏敞说:「《春秋》的文辞,有常规有变例。变例用于变事,常规用于常事,不互相沿袭。变例太严重防止读者难以理解,就当作史实罢了。而《春秋》想要引起提问,让人看清善恶。公子遂将要弑君,谋划于齐国而后决断。经文记载「子卒」,其实情尚且隐晦,所以推究祸乱的开始,邪谋的发生,著录在奉命出使之日,以显示非常之事。」家氏〇翁说:「记载「如齐」,接着记载「子卒」,是两个臣子挟持强援以弑君。赤的死,接的立,是贼臣嬖妾的本谋,文公昏庸而不醒悟罢了。凡是出使不记载副使,得臣参与逆谋,所以一并记载。」李氏亷说:「经文记载一同出使的两人,这一年与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是一样的。又一同出使以出防的,襄公十四年「季孙宿、叔老防向」是一样的。」汪氏克寛说:「公子遂在僖公时代,入杞伐邾,已经掌握了兵权。文公即位,遂执掌鲁国政事,特别与霸国之卿结盟,专防诸侯之师。加上文公庸碌昏暗,怠于政事,无君之心不是一天了。所以借出使齐国的行动,挟持得臣一同前往,结交强邻,以定下弑君立君的计谋。《春秋》并列记载使介,是将罪责分给得臣。】

冬天十月,子卒。

左传【冬天十月,仲弑杀恶及视而立宣公。记载说「子卒」,是隐瞒实情。仲以君命召恵伯,他的家臣公冉务人阻止他,说:「进去必死。」叔仲说:「死在君命下是可以的。」公冉务人说:「如果是君命可以死,不是君命听谁的?」不听,于是进去,杀了他并埋在马粪中。公冉务人带着他的家眷逃奔蔡国,后来又回到叔仲氏。】

公羊【子卒是指谁?是指子赤。】

胡传【诸侯在丧期称子,是继位不忍当国君。既〇不称名,是完成人子之事。逾年称君,是顺应民臣之心。既〇而不称名,不称名而遇弑的,是子赤。逾年而称君,称君而遇弑的,是闵公。怎么知道他是贼呢?上面记载大夫一同出使,下面记载子卒、夫人归,就知道罪在公子遂了。孙于邾、出奔莒,就知道罪在夫人与庆父了。继位之恩、终事之重、情文之节、隐恶之礼、记事之信、诛乱臣、讨贼子之义,都具备了。】

集说【杜氏预说:「杀视不记载,是轻视他。」范氏甯说:「是子赤。诸侯在丧期,既〇之称。」陈氏傅良说:「恶位未定,那么称子卒是什么意思?是成就他在丧期的国君身份。凡是国君在丧期,常称子,未〇称子某。成就他在丧期的国君身份,是以弑罪罪宣公。」张氏

洽曰:「私事公子遂,敬嬴夺嫡之心也。然其敢启是心者,嬖故也。有夫人太子,而嬖宠妾,则文公所】

译洽说:“公子遂私下效忠,这是敬嬴想要夺取嫡位继承权的意图。然而她敢产生这种念头,是因为她受宠的缘故。有正夫人和太子在,却宠幸妾室,这是文公的过错。”

【以怠于政事者有自来矣,叔彭生身为大臣,既无以救文公之失政,又不能挠仲遂之邪谋,有公冉务人之忠言不能用,廿心就死,无一毫扶持之实,没而不书,有以也哉。汪氏克寛曰:「翚弑隐公而伐郑伐宋,不称公子;庆父弑闵公,子遂弑子恶,经不削其族,事同而既贬,从同同也。」又曰:「庄十二年传谓恵伯死非君命,故不得以死节书。窃疑仲遂杀惠伯而埋之,史官畏遂威权,不敢书曰『公子遂杀叔仲彭生』。夫子作《春秋》,当哀公之时,而宣公乃时君之祖考,故亦仍旧史,为国讳恶而不敢増也。苟曰必死君命而后为死节,则人臣捍君于患难之际,待召而往,亦已晚矣。或谓恵伯不发仲遂之谋,令君及祸,故不书卒。夫以季文子、孟献子之贤,党遂逆谋,反得书卒,而独责备于恵伯,圣笔之讨罪,抑不如是之偏也。何休以恵伯先见杀与苟息异,然孔父先见杀而得书,则亦非矣。」胡氏居仁曰:「内不书弑者,不忍言也。不忍言,则恶极当诛可见矣。此圣人言外意也】

【案子卒不日,谷梁以为故,非也。子般亦故也,何以曰乎?谷梁谓子般之卒有所见则日,亦迁就之词,不可从】

  夫人姜氏归于齐

左传【夫人姜氏归于齐,大归也。将行,哭而过市,曰:『天乎!伸为不道,杀适立庶。』市人皆哭。鲁人谓之哀姜】

谷梁【恶宣公也,有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有待贬絶而恶从之者。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一人有子,三人缓帯。一曰就贤也】

胡传【书夫人,则知其正;书姜氏,则知其非,见絶于先君;书归于齐,则知其无罪,异于孙于邾者。而鲁国臣子杀适立庶,敬嬴、宣公不能事主君、存适母,其罪不书而竝见矣】

集説【何氏休曰:「夫死、子杀、贼人立、无所归、留、故去也。」张氏洽曰:「文定于九年『夫人姜氏至自齐』传曰:『出姜至是盖不安于鲁。』适庶之乱、未有不始于妾上僣、夫人失位而致之者、是以知文公之首恶也。」赵氏鹏飞曰:「内夫人以罪出曰孙、夫人孙于邾是也。无罪出曰归、夫人姜氏归于齐是也。」家氏▯翁曰:「齐人弑舍而归叔姬于鲁、鲁人弑赤而归出姜于齐、弑若出母后先一辙。王纲隳頽、伯政废弛、莫有声其罪而讨之者。圣人书此、重为慨叹矣。」汪氏克寛曰:「以氏系姓、以姓系号、与妾媵不同。」又曰:「文公已葬而夫人出、则知嗣子之没于弑而不容于鲁也。文姜、哀姜预闻弑君、皆书曰孙。出姜书号、书姓、书氏、书归、而无贬辞、则知责鲁之臣子而姜氏为无罪矣。此圣人属辞之深切着明、欲人有考于是而知子恶之所以弑与公子接之所以立也】

  季孙行父如齐

集説【髙氏闶曰前乎子卒书如齐后乎子卒书如齐,齐实闻乎故,所以恶齐也。宣十八年,行父云:「使我杀适立庶者,仲也夫!」乃遂仲族,则行父实与谋弑恶而立宣公。故出姜归齐,而行父遽如齐焉。恶实齐之甥,恐齐人聼夫人之诉而来讨,于是议纳赂而平焉。行父之罪,固不待贬,而鲁国臣子皆不可胜诛也。程氏迥曰:「遂得臣行父三人皆与谋,以其前后如齐而知之也。」张氏洽曰:「告宣公之立也。」赵氏鹏】

【飞曰:恶视之,杀仲遂倡之,而鲁之诸大夫均与其谋。三家之中,叔孙氏则得臣同如齐,季孙氏则行父亦如齐,惟孟氏则公孙敖奔而死于外,二子文伯、恵叔未秉政也。前东门氏、叔孙氏竝辙如齐,以成子卒之谋;今季孙行父如齐,致夫人而絶之,惧有所诉也。家氏▯翁曰:「君薨,太子立,正也,非奸臣之利也。舍嫡立庶,奸臣之利,非国之福也。强家擅弑立以市恩于新君,而专权自兹始矣。」史墨云:「鲁自东门遂杀嫡立庶,鲁君于是乎失国,政在季氏,于昭公也四君矣。」或者以行父为社稷臣,误矣】

  莒弑其君庶其

左传【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寳玉来奔,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宼出诸竟,曰

译怠慢政事由来已久了。叔彭生身为大臣,既不能挽救文公的失政,又不能阻挠仲遂的邪谋,有公冉务人的忠言而不能采用,一心求死,没有一丝一毫扶持国家的实际行动,死后不记载卒日,是有原因的啊。汪氏克宽说:“翚弑杀隐公并攻打郑国、宋国,不称‘公子’;庆父弑杀闵公,子遂弑杀子恶,经文不削除他们的族属,事情相同而都已贬斥,是从同例。”又说:“《庄公十二年传》说惠伯的死不是君命,所以不能以死节来记载。我怀疑仲遂杀了惠伯并埋了他,史官畏惧仲遂的威权,不敢记载为‘公子遂杀叔仲彭生’。孔子作《春秋》,是在哀公之时,而宣公却是当时国君的祖辈,所以也沿用旧史,为国君隐瞒恶行而不敢增加。如果说一定要死在君命之下才算是死节,那么臣子在君主遭遇患难时捍卫君主,等待召唤才前往,也已经太晚了。有人说惠伯没有揭发仲遂的阴谋,致使君主遭遇祸患,所以不记载卒日。凭借季文子、孟献子的贤能,他们附和仲遂的逆谋,反而得以记载卒日,却唯独责备惠伯,圣人笔法的讨罪,难道是这样偏颇的吗?何休认为惠伯先被杀与苟息不同,然而孔父先被杀却得以记载,那么何休的说法也是错误的。”胡氏居仁说:“国内不记载弑君,是不忍心说。不忍心说,那么罪恶极深应当诛杀就显而易见了。这是圣人言外之意。”

按:惠伯卒日不记载具体日期,《谷梁传》认为是因为故,这是不对的。子般也是故,为什么记载日期呢?《谷梁传》说子般之死有所见所以记载日期,这也是牵强附会的说法,不可采纳。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左传》:“夫人姜氏回到齐国,这是大归(被休弃)。将要出发时,哭着经过集市,说:‘天啊!宣公行为不道,杀嫡立庶。’集市上的人都哭了。鲁国人称她为哀姜。”

《谷梁传》:“这是憎恶宣公。有的罪恶不需要贬斥断绝就能显现,有的需要贬斥断绝罪恶才随之显现。侄娣制度,是不让儿子孤单的意思。一个人有儿子,三个人放松腰带(表示轻松)。一说这是就贤。”

《胡传》:“记载‘夫人’,就知道她是正妻;记载‘姜氏’,就知道她不被认可,被先君断绝关系;记载‘归于齐’,就知道她无罪,不同于‘孙于邾’的情况。而鲁国臣子杀嫡立庶,敬嬴、宣公不能侍奉主君、保全嫡母,他们的罪恶虽然没有直接记载,但也一并显现了。”

《集说》:何氏休说:“丈夫死了,儿子被杀,贼人立了新君,无处可归,滞留,所以离去。”张氏洽说:“文定在九年‘夫人姜氏至自齐’的传中说:‘出姜至此大概已在鲁国不安。’嫡庶的混乱,没有不是始于妾室僭越、夫人失位而导致的,因此知道文公是最大的罪魁祸首。”赵氏鹏飞说:“国内夫人因罪被出称为‘孙’,‘夫人孙于邾’就是这样。无罪被出称为‘归’,‘夫人姜氏归于齐’就是这样。”家氏〇翁说:“齐人弑杀舍而将叔姬送回鲁国,鲁人弑杀赤而将出姜送回齐国,弑君和出母先后如出一辙。王纲败坏,霸政废弛,没有人声讨他们的罪行。圣人记载此事,深为慨叹。”汪氏克宽说:“用氏系姓,用姓系号,与妾媵不同。”又说:“文公已下葬而夫人被出,就知道嗣子死于弑杀而不被鲁国容许。文姜、哀姜参与弑君,都记载为‘孙’。出姜记载号、姓、氏、归,而没有贬斥之辞,就知道是责备鲁国的臣子而姜氏无罪。这是圣人措辞的深切明显,让人考察于此而知道子恶之所以被弑与公子接之所以被立的原因。”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集说》:高氏闶说:在惠伯卒之前记载前往齐国,在惠伯卒之后记载前往齐国,齐国实际上知道了缘故,所以憎恶齐国。宣公十八年,行父说:‘让我杀嫡立庶的,是仲遂啊!’于是诛灭仲遂的族属,那么行父实际上参与了弑杀子恶而立宣公的阴谋。所以出姜归齐,而行父急忙前往齐国。宣公实际上是齐国的外甥,恐怕齐人听从夫人的诉冤而来讨伐,于是商议纳赂而平事。行父的罪恶,固然不需要贬斥,而鲁国的臣子都不可胜诛。”程氏迥说:“仲遂、得臣、行父三人都参与了阴谋,从他们前后前往齐国可以知道。”张氏洽说:“告知宣公即位的事。”赵氏鹏

飞说:“宣公视之,杀仲遂是倡导者,而鲁国的诸大夫都参与了阴谋。三家之中,叔孙氏则得臣一同前往齐国,季孙氏则行父也前往齐国,只有孟氏则公孙敖出奔而死在外,二子文伯、惠叔尚未执政。以前东门氏、叔孙氏并驾前往齐国,以完成惠伯卒的阴谋;现在季孙行父前往齐国,送夫人而断绝关系,是害怕有所诉冤。家氏〇翁说:‘君主去世,太子即位,是正道,不是奸臣的利益。舍嫡立庶,是奸臣的利益,不是国家的福分。强大家族擅权弑立以向新君市恩,而专权从此开始了。’史墨说:‘鲁自从东门遂杀嫡立庶,鲁君从此失去国家,政权在季氏,到昭公时已经四代君主了。’有人将行父视为社稷之臣,是错误的。”

莒国弑杀其君庶其。

《左传》:“莒纪公生了太子仆,又生了季佗,喜爱季佗而废黜仆,并且在国中多有无礼的行为。仆凭借国人弑杀了纪公,带着宝玉来投奔鲁国,献给宣公。宣公命令给他封邑,说:‘今天一定要授予。’季文子让司寇将他驱逐出境,说:

:「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太史克对曰:「先大夫臧文仲敎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徳,徳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噐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防徳,有常无赦,在九刑不忘。』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孝敬忠信为吉徳,盗贼藏奸为凶徳。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寳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噐则奸兆也。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于善,而皆在于凶徳,是以去之。昔髙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逹,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髙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忠肃共懿,宣慈恵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敎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昔帝鸿氏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徳,丑类恶物,顽嚚不友,是与比周,天下之民谓之浑敦。少皥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餙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徳,天下之民谓之穷竒。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敎训,不知话言,告之则顽,舍之则嚚,傲很明徳,以乱天常,天下之民谓之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増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冐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天下之民以比三防,谓之饕餮。舜臣尧,賔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竒、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尧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为天子,以其举十六相,去四凶也。故《虞书》数舜之功,曰:「慎徽五典,五典克从」,无违敎也;曰:「纳于百揆,百揆时序」,无废事也;曰:「賔于四门,四门穆穆」,无防人也。舜有大功二十而为天子,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防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庶几免于戾乎】公羊【称国以弑何?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

译“今天一定要到达。”鲁襄公询问其中的缘故。季文子派太史克回答说:“先大夫臧文仲教导我事奉君主的礼仪,我奉行这些礼仪周旋应对,不敢有丝毫失误。臧文仲说:‘看到对君主有礼貌的人,事奉他就像孝子赡养父母一样;看到对君主无礼的人,诛杀他就像鹰鹯追逐鸟雀一样。’先君周公制定周礼,说:‘依据法度来观察德行,凭借德行来处理事务,通过事务来考核功绩,根据功绩来供养百姓。’又制定誓命,说:‘破坏法度就是贼,包庇贼人就是藏,窃取财物就是盗,盗取礼器就是奸。包庇贼人的名声,依赖奸邪的用处,是大的防范德行的行为,有常规不可赦免,在九种刑罚中不可遗忘。’我回来观察莒仆,没有什么可以效法的。孝敬忠信是吉德,盗贼藏奸是凶德。莒仆如果说是孝敬,却弑杀了君父;如果说是忠信,却窃取了宝玉。这个人就是盗贼,那些宝玉就是奸邪的征兆。保护他并从中获利,就是包庇贼人。用这样的行为来训示民众,民众就没有准则了。不衡量善行,而都在于凶德,因此要除掉他。从前高阳氏有八个才子,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逹,他们齐整圣明、广博深远、光明公允、笃实诚信,天下的百姓称他们为八恺。高辛氏有八个才子,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他们忠诚严肃、恭敬美好、宣扬慈爱、惠及和顺,天下的百姓称他们为八元。这十六个家族,世代继承他们的美德,不丧失他们的名声,一直到尧的时候,尧也不能全部举用。舜做尧的臣子,举用八恺,让他们主管土地,来考核百事,没有不按时序进行的,大地平坦,天道成就;举用八元,让他们在四方推行五种教化,父亲仁义、母亲慈爱、兄长友爱、弟弟恭顺、儿子孝顺,内部太平,外部成功。从前帝鸿氏有一个不成材的儿子,掩盖正义、隐藏贼人,喜好施行凶德,丑恶的同类、恶劣的事物,顽固愚昧不友善,与他结党营私,天下的百姓称他为浑敦。少皥氏有一个不成材的儿子,毁坏信义、废弃忠诚,崇尚修饰恶言,静默进谗、任用奸邪,服从谗言、搜求邪恶,用来诬蔑盛德,天下的百姓称他为穷奇。颛顼氏有一个不成材的儿子,不可教导,不懂话语,告诉他则顽固,放任他则愚昧,傲慢狠毒、违背明德,扰乱天常,天下的百姓称他为梼杌。这三个家族,世代继承他们的凶恶,增加他们的恶名,一直到尧的时候,尧也不能除掉。缙云氏有一个不成材的儿子,贪恋饮食,冒犯货贿,侵夺欲望、崇尚奢侈,不可满足,聚敛积蓄,不知道限度,不分给孤寡,不体恤穷困,天下的百姓将他与上述三种防范相比,称他为饕餮。舜做尧的臣子,在四门接待宾客,流放四个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把他们投放到四方边远之地,用来抵御鬼怪。因此尧去世而天下如同一人,同心拥戴舜作为天子,因为他举用了十六个贤相,去除了四个凶族。所以《虞书》列举舜的功绩,说:‘谨慎彰显五种常道,五种常道能够顺从’,没有违背教化的;说:‘纳入百官的考核,百官按时序进行’,没有废弃事务的;说:‘在四门接待宾客,四门肃穆’,没有防范人的。舜有二十项大功而成为天子,现在行父虽然没有得到一个吉人,但去除了一个凶人,对于舜的功绩,是二十分之一,或许可以免于罪责吧?”公羊传问:“称国名来记载弑君是什么意思?”回答说:“称国名来记载弑君,是众人弑杀君主的说法。”

集说【啖氏助曰:「称国以弑,自大臣也。」张氏洽曰:「凡称国以弑者,盖其君以无道,为国人所弑,而大臣坐视不能讨贼,皆当诛不赦之罪也。」吴氏澂曰:「如左氏之言,则是仆以太子弑父也,春秋何以书国弑乎?且仆既与国人同弑君,则当自立矣,又何以奔鲁乎?疑仆因国人下以字当作之字,谓仆因国人之弑君,惧并及祸而来奔也。」汪氏克寛曰:「文定于襄三十一年莒人弑君宻州,据赵氏以为传之误,大略与此相类,读者当叅考。」卓氏尔康曰:「纪公多行无礼,仆既因众以弑,便应得国,如何来奔?国人既恶庶其,何复立其所爱?若仆实弑,春秋何为没而不书?吴防清疑之,遂有赵匡氏改字之说,曰:『▯文仆因国人以弑纪公,如改以字作之字,则经文了然,仆非行弑而诸疑可解矣。』不知以、已二字古人通用,其文以也,其义已也,已字作解义既可通,字不必改矣。因有二义,盖因縁之因,非因附之因也。仆见国人弑君,恐已得祸,窃寳以奔,苟为利而已】

【案左氏谓莒仆因国人以弑君。」吴氏澂、卓氏尔康皆疑之,而卓氏尤胜今竝録焉】

附録左传【宋武氏之族道昭公子,将奉司城湏以作乱。十二月,宋公杀母弟湏及昭公子,使戴、庄、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遂出武、穆之族。使公孙师为司城。公子朝卒,使乐吕为司防,以靖国人】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八

<经部,春秋类,钦定春秋传说汇纂》>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十九

  宣公

集说【孔氏颖逹曰:「鲁世家云:『宣公名倭,或作接,文公之子,敬嬴所生,以匡王五年即位。』諡法:『善问周逹曰宣】

【癸匡王丑五年】元年【晋灵十三年、齐惠公元元年、衞成二十七年、蔡文四年、郑穆二十年、曹文十年、陈灵六年、▯桓二十九年、宋文三年、秦共公稻元年、楚荘六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公羊【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其意也】

谷梁【继故而言即位,与闻乎故也】

胡传【宣公为弑君者所立,受之而不讨贼,是亦闻乎弑也,故如其意焉而书即位,以着其自立之罪,而不嫌于同辞。美一也,有小大则襃辞异;恶一也,有小大则贬辞异。一美一恶,无嫌于同】集说【张氏洽曰:「宣公受弑贼之立而居其位,其罪同于桓公,而十八年之间皆书王,与桓公不同者,法已举于前矣。天理不可以常亡,王法不可以久废,故存王以举大法,亦所以正宣公之罪也。」家氏▯翁曰:「继弑而书即位,坐首恶也。受位于贼臣以为恩,而莫之讨,葬君不以礼,廹嫡母而归之齐,首恶之罪何所逃?故书即位以讨之,此桓弑隠之例也。」王氏元杰曰:「宣公立不以正,受之而不讨贼,是亦预闻乎】

【故也。上何所禀?内何所承?而即位耶?仲遂窃废立之柄以济其私,行继正之礼以揜其恶。春秋同于鲁桓之例,着其簒逆之罪,故书即位。邵氏宝曰:「即位之礼行则书之,不行则否。文成以下六君皆行之。隠以为摄而不必行,荘闵僖则继故而不忍行者也。桓之行,桓之志也;宣之行,宣之志也】

  公子遂如齐逆女

胡传【鲁秉周礼,丧未期年,遣卿逆女,何亟乎?太子赤,齐出也。仲遂杀子赤及其母弟而立宣公,惧于见讨,故结昏于齐,为自安计,越典礼以逆之,如此其亟而不顾者,必敬嬴、仲遂请齐立接之始谋也。其后滕文公定为三年丧,父兄百官皆不欲,曰:『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也。』丧纪寖废,夫岂一朝一夕之故?自文、宣莫之行矣,此所谓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也】

集说【杜氏预曰:「不讥丧娶者,不待贬责而自明也。」石氏介曰:「翚弑隠公,遂杀子赤。桓公之立,逆女使翚;宣公之立,逆女使遂。斯二人者,在国以为贼,而桓、宣以为忠也。故终桓、宣之世,翚、遂皆称公子,无异辞。」王氏葆曰:「赤,齐之甥也,忧齐之有所党,故欲急昏于齐也。」薛氏季宣曰:「公薨,夫人出,大夫逆女,乱伦而娶。齐人

译集说【啖氏助说:“称国名而记弑君,是因为弑君者是大臣。”张氏洽说:“凡是称国名而记弑君的,大概是因为国君无道,被国人所杀,而大臣坐视不讨伐贼人,都犯了该杀不赦的罪行。”吴氏澂说:“如果按照《左传》的说法,那就是莒仆以太子身份弑父,那么《春秋》为什么记载为国杀呢?况且莒仆既然与国人一起弑君,就应当自立为君了,又为什么逃奔到鲁国呢?怀疑‘仆因国人以弑’中的‘以’字应当是‘之’字,意思是莒仆因为国人弑君,害怕祸及自身而来奔。”汪氏克宽说:“文定在《春秋》襄公三十一年莒人弑君密州一事上,依据赵氏的观点认为《左传》有误,大致与此类似,读者应当参考。”卓氏尔康说:“纪公多行无礼,莒仆既然借众人之力弑君,就应当得到国家,为何要来奔?国人既然厌恶庶其,为何又立莒仆所爱的人?如果莒仆确实弑君,《春秋》为何隐去不书?吴防清对此有疑问,于是有赵匡氏改字的说法,说:‘莒仆借国人弑纪公,如果把“以”字改为“之”字,那么经文就清楚了,莒仆并非行弑,各种疑问都可以解开了。’不知道‘以’、‘已’二字古人通用,文中用‘以’字,其义为‘已’,用‘已’字解释意思已经通顺,字不必改。‘因’字有两个含义,这里是因缘的‘因’,不是因附的‘因’。莒仆见国人弑君,恐怕自己会遭祸,窃取宝物来奔,只是为了求利罢了。”

【按《左传》说莒仆借国人弑君。吴氏澂、卓氏尔康都对此有疑问,而卓氏的观点尤其高明,现在一并收录。】

附录《左传》【宋国武氏的族人,是昭公的公子,打算拥立司城须作乱。十二月,宋公杀了同母弟须和昭公的公子,派戴公、庄公、桓公的族人攻打司马子伯馆舍中的武氏,于是驱逐了武氏、穆氏的族人。派公孙师担任司城。公子朝去世,派乐吕担任司防,以安定国人。】

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卷十八

<经部,春秋类,钦定《春秋传说汇纂》>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卷十九

宣公

集说【孔氏颖达说:“《鲁世家》记载:‘宣公名倭,有的写作接,是文公的儿子,敬嬴所生,在匡王五年即位。’《谥法》说:‘善于询问,通达事理称为宣。’”

【癸,匡王丑五年】元年【晋灵公十三年、齐惠公元年、卫成公二十七年、蔡文公四年、郑穆公二十年、曹文公十年、陈灵公六年、〇桓公二十九年、宋文公三年、秦共公稻元年、楚庄王六年】

春,周王正月,公即位。

《公羊传》【继弑君之君,通常不记载即位,这里记载即位是什么意思?这是顺从他的意愿。】

《谷梁传》【继有变故之君而记载即位,是参与了变故。】

《胡传》【宣公是被弑君者拥立的,接受拥立却不讨伐贼人,这也是参与了弑君,所以顺从他的意愿而记载即位,以彰显他自立的罪行,而不嫌与前面的用词相同。善行一样,有大小之分则褒扬的用词不同;恶行一样,有大小之分则贬斥的用词不同。一善一恶,不嫌用词相同。】集说【张氏洽说:“宣公接受弑贼的拥立而居其位,其罪行与桓公相同,而在十八年之间都记载周王,与桓公不同,是因为法则已经在前面举出了。天理不可以长久消亡,王法不可以长久废弃,所以保留周王以举出大法,这也是为了纠正宣公的罪行。”家氏〇翁说:“继弑君而记载即位,是追究首恶。接受贼臣的拥立以为恩德,而不讨伐贼人,安葬国君不合礼制,逼迫嫡母让她回到齐国,首恶的罪行如何能逃脱?所以记载即位以讨伐他,这是桓公弑隐公的体例。”王氏元杰说:“宣公立位不正,接受拥立却不讨伐贼人,这也是参与了变故。

【他向上禀承什么?对内承接什么?而即位呢?仲遂窃取废立的大权以成就私欲,实行继位的正礼以掩盖其恶。《春秋》与鲁桓公的体例相同,彰显他篡逆的罪行,所以记载即位。邵氏宝说:“举行即位之礼就记载,不举行就不记载。文公、成公以下六位国君都举行了。隐公认为自己是摄政而不必举行,庄公、闵公、僖公则是继有变故而不忍心举行。桓公举行,是桓公的意愿;宣公举行,是宣公的意愿。”】

公子遂到齐国迎娶女子。

《胡传》【鲁国奉行周礼,丧期未满一年,派遣卿去迎娶女子,为什么这么急切?太子赤,是齐国女子所生。仲遂杀了子赤和他的同母弟而立宣公,害怕被讨伐,所以与齐国结亲,作为自安之计,超越典礼去迎娶,如此急切而不顾忌,必定是敬嬴、仲遂请求齐国拥立接的初始谋划。后来滕文公定为三年丧,父兄百官都不愿意,说:‘我们的宗国鲁国先君都没有实行。’丧礼逐渐废弛,这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从文公、宣公开始就没有实行了,这就是所谓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恶就显现出来了。】

集说【杜氏预说:“不讥讽丧期娶妻,是因为不需要贬责而罪责自明。”石氏介说:“翚弑隐公,遂杀子赤。桓公即位,迎娶女子派翚;宣公即位,迎娶女子派遂。这两个人,在国内是贼人,而桓公、宣公却把他们当作忠臣。所以终桓公、宣公之世,翚、遂都称公子,没有不同的用词。”王氏葆说:“赤,是齐国的外甥,担心齐国有所偏袒,所以想要急于与齐国结亲。”薛氏季宣说:“国君去世,夫人被逐,大夫迎娶女子,乱伦而娶。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