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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钦定春秋传说汇纂四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三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33–134 段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三

译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三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四

  桓公

集说【杨氏士勋曰:「鲁世家:桓公名允,恵公之子,隐公之弟,以桓王九年即位。世本作轨。諡法:辟土服远曰桓】

【庚桓王午九年】元年【齐僖二十年、晋哀七年、衞宣八年、蔡桓四年、郑庄三十三年、曹桓四十六年、陈桓三十四年、▯武四十年、宋殇九年、秦宁五年、楚武三十年】

  春王正月公卽位

公羊【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谷梁【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继故不言即位,正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

胡传【桓公与闻乎故,而书即位,着其弑立之罪,深絶之也。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适。恵公元妃既卒,继室以声子,则是摄行内主之事矣,仲子安得为夫人?母非夫人,则桓乃隐之庶弟,安得谓当立乎?桓不当立,则国乃隐公之国,其欲授桓,乃实让之,非摄也。以其实让,而桓乃弑之,春秋所以恶桓,深絶之也。公】

【羊所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子以母贵者,徇惠公失礼而为之词,非《春秋》之法也。《春秋》明着桓罪,深加贬絶,备书终始,讨罪之义,以示王法,正人伦,存天理,训后世,不可以邪汨之也】

集说【何氏休曰:「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着其恶。▯而不显,讳而不盈。即者,就也。先谒宗庙,明继祖也;还之朝,正君臣之位也;事毕而反,凶服焉。」杜氏预曰:「嗣子位定于初丧,而改元必湏逾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于中年也。」孔氏颖逹曰:「诸侯每嵗首必有礼于庙,今遭丧继立者,每新年正月亦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因书即位于策以表之,此新君之常礼也。今桓虽实簒立,归罪写氏,诈言不与贼谋,而用常礼,自同于遭丧继位者。亦既实即其位,国史依实书之,仲尼因而不改,反明公实簒立而自同于常,亦足见桓之簒也。」程子曰:「桓公弑君而立,不天无王之极也,而书春王正月公即位,以天道王法正其罪也。桓实与闻乎弑,然圣人如其意而书即位,与僖、文等同辞,则其恶自见,乃所以深责之也。」朱子曰:「书即位者,是鲁君行即位之礼;继故不书即位者,是不行即位之礼。若桓公之书即位,则是桓公自正其即位之礼耳。」家氏▯翁曰:「此《春秋》诛讨乱贼,始见于鲁事者也。桓以臣弑君,以弟簒兄,罪大恶极,而鲁之先君也。夫子于鲁之先君,不容直正其罪,故特书王、书正、书即位,皆所以讨也。桓在位十八年,书王者四年,不书王者十有四年。书王,明王法也;不书王,着桓无王,与王不能以王法正天下也。诛鲁也,亦责王也。元年书王,谓王诛当即加也;二年书王,愤鲁诛之未及,而宋乱又作也;至三年,王朝不闻有诛殛之命,而宰渠伯纠父下聘焉,王法于是埽地,天下无王矣。自是不书王者七年。至十年正月书王,则以天道一周。至十八年,桓见杀于齐,乃复书王正月,言王诛虽不加,而天理未尝终冺,其死于齐,是亦讨也。圣人于桓之弑隐,书法特异于他,或以不书王为简编之脱误,《春秋》无深意,不亦卤乎?」又曰:「《春秋》……」】比事以见襃贬,隐不书即位,所以明隐之能让也;桓书即位,所以着桓之为簒也。桓弑君簒国,不当即位亦明矣,春秋所以书即位,絶之也。季氏本曰:「桓公弑立,奸党辅之,而诸臣亦无一人言大义者,则其位安矣。故逾年改元即位,以正其始,而鲁无臣子于此见焉。凡簒弑之贼,春秋皆成之为君。」欧阳永叔曰:「鲁桓公弑隐公而自立者,宣公弑子赤而自立者,郑厉公逐世子忽而自立者,衞公孙剽逐其君

译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春秋传说彚纂》卷四

桓公

集说【杨氏士勋说:“《鲁世家》记载:桓公名允,是恵公的儿子,隐公的弟弟,在周桓王九年即位。《世本》记载他的名字为轨。《諡法》说:开拓疆土、使远方归服称为桓。”】

【庚,周桓王午九年】元年【齐僖公二十年、晋哀公七年、衞宣公八年、蔡桓侯四年、郑庄公三十三年、曹桓公四十六年、陈桓公三十四年、〇武公四十年、宋殇公九年、秦宁公五年、楚武王三十年】

春,周王正月,桓公即位。

《公羊传》【继位者若前君被弑,通常不记载“即位”,这里为什么记载“即位”呢?是顺从桓公的本意。】

《谷梁传》【桓公时期没有周王,这里说“王”是什么意思呢?是为了慎重地开始纪年。为什么说没有周王呢?因为桓公作为弟弟弑杀了哥哥,作为臣子弑杀了君主,天子不能平定,诸侯不能救援,百姓不能离去,认为这是没有周王的道统,于是可以推演到这种地步。元年记载“王”,是用来匡正桓公的。继承前君故位不记载“即位”,是合乎正道的。继承前君故位不记载“即位”为什么是正道呢?回答说:先君不是以正道终结生命,那么子弟不忍心即位。继承前君故位却记载“即位”,那就是参与了弑君之事。继承前君故位却记载“即位”,为什么说是参与了弑君呢?回答说:先君不是以正道终结生命,自己却以正当的即位礼仪即位,这是对先君没有恩情。】

胡传【桓公参与了弑君之事,而史书却记载“即位”,是为了彰显他弑君篡立的罪过,深深地断绝与他。诸侯不再娶妻,按礼制没有两位正妻。恵公的原配夫人已经去世,继室声子,那么就是代理主持内政了,仲子怎么能成为夫人呢?母亲不是夫人,那么桓公就是隐公的庶出弟弟,怎么能说应当即位呢?桓公不应当即位,那么国家就是隐公的,隐公想要传位给桓公,实际上是让位,不是代理。因为隐公实际上是让位,而桓公却弑杀了他,所以《春秋》厌恶桓公,深深地断绝与他。公】

【《羊传》所谓桓公年幼而尊贵,隐公年长而卑贱,儿子因母亲尊贵而尊贵的说法,是顺着恵公失礼的行为而找的借口,不是《春秋》的法度。《春秋》明确地彰显桓公的罪过,深深地加以贬斥断绝,详细记载始末,讨伐罪过的意义,以显示王法,端正人伦,保存天理,训诫后世,不可以用邪说扰乱它。】

集说【何氏休说:“弑君想要即位,所以顺从他的本意,以彰显他的罪恶。〇而不明显,忌讳而不说尽。即,就是就任。先拜谒宗庙,表明继承祖业;回到朝廷,端正君臣的名分;事情完毕而返回,穿着凶服。”杜氏预说:“嗣子在初丧时地位就确定了,而改元必须等到第二年,是继承父亲的基业,完成父亲的志向,不忍心在中年有所改变。”孔氏颖逹说:“诸侯每年年初一定在宗庙举行礼仪,现在遭遇丧事继位者,每年新年正月也改元正位,百官按次序排列,所以国史因此在简策上记载即位来表彰它,这是新君的常礼。现在桓公虽然实际上是篡位,归罪于写氏,诈称不与贼人谋划,却使用常礼,自同于遭遇丧事继位者。既然实际上就任了君位,国史依据事实记载,孔子因而没有改动,反而表明桓公实际上篡位而自同于常礼,也足以看出桓公的篡位了。”程子说:“桓公弑君而立,是不合天道、没有周王的极致,而史书记载春王正月公即位,是用天道王法来匡正他的罪过。桓公实际上参与了弑君,然而圣人顺从他的本意而记载即位,与僖公、文公等用同样的辞语,那么他的罪恶自然显现,这才是深深地责备他。”朱子说:“记载即位,是鲁君举行即位之礼;继承前君故位不记载即位,是不举行即位之礼。如果桓公记载即位,那么就是桓公自己端正他的即位之礼罢了。”家氏〇翁说:“这是《春秋》诛讨乱贼,开始见于鲁国史事的地方。桓公以臣弑君,以弟篡兄,罪大恶极,而他是鲁国的先君。夫子对于鲁国的先君,不容许直接指正他的罪过,所以特别记载王、记载正、记载即位,都是为了讨伐。桓公在位十八年,记载王的有四年,不记载王的有十四年。记载王,是表明王法;不记载王,是彰显桓公没有周王,与周王不能以王法匡正天下。诛讨鲁国,也是责备周王。元年记载王,是说王诛应当立即施加;二年记载王,是愤恨鲁国诛讨未及,而宋国动乱又起;到了三年,周朝没有听说有诛殛的命令,而宰渠伯纠父下聘,王法于是扫地,天下没有周王了。从此不记载王的有七年。到了十年正月记载王,是因为天道一周。到了十八年,桓公被齐国所杀,于是又记载王正月,是说王诛虽然没有施加,而天理未曾最终泯灭,他死于齐国,这也是讨伐。圣人对于桓公弑隐,书法特别不同于其他,有人以为不记载王是简编的脱误,《春秋》没有深意,不也太粗疏了吗?”又说:“《春秋》……”】比事以见襃贬,隐公不记载即位,是为了表明隐公的能让;桓公记载即位,是为了彰显桓公的篡位。桓公弑君篡国,不应当即位也很明白了,《春秋》所以记载即位,是断绝他。季氏本说:“桓公弑君自立,奸党辅佐他,而众臣也没有一人言大义的,那么他的地位就安稳了。所以逾年改元即位,以端正他的开始,而鲁国没有臣子在这里显现。凡是篡弑的贼人,《春秋》都把他当作君主。”欧阳永叔说:“鲁桓公弑隐公而自立,宣公弑子赤而自立,郑厉公驱逐世子忽而自立,衞公孙剽驱逐他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