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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新语校注十二

明诫〔一〕第十一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16–123 段

可以失法〔二〕,动作不可以离度〔三〕,谬误出〔四〕口,则乱及万里之外,何〔五〕况刑〔六〕无罪于狱,而诛〔七〕无辜于市乎〔八〕?

译可以违背法令,但行为举止不可脱离法度。谬误出自口,祸乱就会波及万里之外,何况在监狱中刑罚无罪之人,而在街市上诛杀无辜百姓呢?

〔一〕 宋翔凤曰:「本缺『屈申』二字,依治要补。」案:汇函、品节作「周旋」二字,当出肊补。

〔二〕 「法」,宋翔凤曰:「本作『度』,依治要改。」

〔三〕 「度」,宋翔凤曰:「本作『道』,依治要改。」

〔四〕 宋翔凤曰:「『出』下本有『于』字,依治要删。」

〔五〕 宋翔凤曰:「本无『何』字,依治要增。」

〔六〕 宋翔凤曰:「『刑』下本有『及』字,治要无。」

〔七〕 「诛」,宋翔凤曰:「本作『杀』,又有『及』字,依治要改。」

〔八〕 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正义:「亦谓殷法,谓贵贱皆刑于市。周则有爵者刑于甸师氏也。」

  故世衰道失〔一〕,非天之所为也,乃君国〔二〕者有以〔三〕取之也。恶政生〔四〕恶气〔五〕,恶气生〔六〕灾异〔七〕。螟虫〔八〕之类,随气而生;虹蜺〔九〕之属,因政而见。治道失于下,则天文变〔一0〕于上;恶政流于民,则螟虫〔一一〕生于野〔一二〕。贤君智则〔一三〕知随变而改,缘类而试思之〔一四〕,于□□□变〔一五〕。圣人之理〔一六〕,恩及昆虫,泽及草木,乘天气而生,随寒暑而动者,莫不延颈而望治〔一七〕,倾耳〔一八〕而听化。圣人察物,无〔一九〕所遗失,上及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二0〕鹢之退飞,治〔二一〕五石之所陨,所以不失纤微〔二二〕。至于鸲鹆来,冬多麋,言鸟兽之类□□□也〔二三〕。十有二月陨霜不煞菽〔二四〕,言寒暑之气,失其节也〔二五〕。鸟兽草木尚欲各得其所,纲之以法,纪之以数,而况于人乎?

〔一〕 「失」,宋翔凤曰:「本作「亡」,依治要。」

〔二〕 「君国」,宋翔凤曰:「本作『国君』,依治要。」

〔三〕 「以」,宋翔凤曰:「本所『所』,依治要。」

〔四〕 宋翔凤曰:「『生』下本有『于』字,治要无。」

〔五〕 论衡谴告篇:「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

〔六〕 宋翔凤曰:「『生』下本有『于』字,治要无。」

〔七〕 论衡谴告篇:「论灾异者,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之也。」

〔八〕 「螟虫」,宋翔凤曰:「本作『蝮虫』,依治要改。」案:公羊传隐公五年:「螟何以书?记灾也。」

〔九〕 淮南子原道篇:「虹蜺不出,贼星不行,含德之所致也。」

〔一0〕「变」,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汇函、品节作「度」,唐本作「应」。

〔一一〕「螟虫」,宋翔凤曰:「本作『虫灾』,依治要。」

〔一二〕「野」,宋翔凤曰:「本作『地』,依治要。」唐晏曰:「

按:春秋书『多麋』,『有蜮』,『有蜚』,『螽』,『螟』,『有星孛于大辰』,『有星孛于东方』,皆政之所感也。」

〔一三〕「则」,子汇本、唐本、汇函、品节作「辟」。

〔一四〕唐晏曰:「有误。」

〔一五〕汇函、品节无「于□□□变」五字。

〔一六〕「理」,唐人避「治」字讳改。

〔一七〕宋翔凤曰:「本缺『颈而望治』四字,子汇不缺。」今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不缺。文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延颈举踵,喁喁然皆向风慕义,欲为臣妾。」注:「吕氏春秋曰:『圣人南面而立,天下皆延颈举踵矣。』论语素王受命谶:『莫不喁喁,延颈归德。』」

〔一八〕礼记孔子闲居:「倾耳而听之。」

〔一九〕汇函、品节「无」上有「而」字。

〔二0〕「昆虫□□□」,子汇本、唐本作「昆虫□□六」,汇函、品节此五字只作一「六」字。

〔二一〕汇函、品节无「治」字。

〔二二〕唐晏曰:「谷梁僖十六年:『六鹢退飞。』传:『子曰:石无知之物,故日之。鹢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

〔二三〕汇函、品节无「言鸟兽之类□□□也」九字。唐晏曰:「春秋昭十五年『有鸲鹆来巢』,十七年『冬,多麋』。」

〔二

译〔一〕宋翔凤说:“原本缺少‘屈申’二字,依据《治要》补入。”按:汇函本、品节本作“周旋”二字,应当是臆测补入的。

〔二〕“法”,宋翔凤说:“原本作‘度’,依据《治要》改为‘法’。”

〔三〕“度”,宋翔凤说:“原本作‘道’,依据《治要》改为‘度’。”

〔四〕宋翔凤说:“‘出’字下面原本有‘于’字,依据《治要》删去。”

〔五〕宋翔凤说:“原本没有‘何’字,依据《治要》增加。”

〔六〕宋翔凤说:“‘刑’字下面原本有‘及’字,《治要》没有。”

〔七〕“诛”,宋翔凤说:“原本作‘杀’,又有‘及’字,依据《治要》改为‘诛’。”

〔八〕《礼记·王制》:“在市集上对罪犯行刑,让众人共同唾弃他。”正义:“这也是指殷代的法律,说无论贵贱都在市集上受刑。周代则有爵位的人在甸师氏那里受刑。”

所以世道衰微、正道丧失〔一〕,不是上天造成的,而是治理国家的君主〔二〕有招致这种局面的原因〔三〕。恶劣的政治产生〔四〕恶劣的气象〔五〕,恶劣的气象产生〔六〕灾异〔七〕。螟虫〔八]之类,随着气象而生;虹蜺〔九〕之类,因为政治而显现。正道在下层丧失,那么天文在上层就会变异〔一0〕;恶劣的政治流布于百姓,那么螟虫〔一一〕就会在野外〔一二〕滋生。贤明的君主明智〔一三〕,就知道随着变化而改正,顺着事理去推究思考〔一四〕,从而应对各种变异〔一五〕。圣人的治理〔一六〕,恩惠遍及昆虫,润泽遍及草木,乘着天气而生长,随着寒暑而活动的事物,没有不伸长脖子盼望治世〔一七〕,侧着耳朵〔一八〕倾听教化的。圣人观察万物,没有〔一九〕什么遗漏,上至日月星辰,下至鸟兽草木昆虫,〔二0〕鹢鸟的退飞,五颗陨石的坠落,之所以不忽略细微之处〔二二〕。至于鸲鹆飞来,冬天麋鹿很多,是说鸟兽之类〔二三〕。十二月降霜却不冻死豆类,是说寒暑之气,失去了节律〔二五〕。鸟兽草木尚且想要各自得到适宜的位置,用法律来统辖,用度数来记载,何况是人呢?

〔一〕“失”,宋翔凤说:“原本作‘亡’,依据《治要》。”

〔二〕“君国”,宋翔凤说:“原本作‘国君’,依据《治要》。”

〔三〕“以”,宋翔凤说:“原本作‘所’,依据《治要》。”

〔四〕宋翔凤说:“‘生’字下面原本有‘于’字,《治要》没有。”

〔五〕《论衡·谴告篇》:“刑罚奖赏不符合实际,是恶行,上天产生恶气来应验它。”

〔六〕宋翔凤说:“‘生’字下面原本有 ‘于’字,《治要》没有。”

〔七〕《论衡·谴告篇》:“论述灾异的人,认为古代的君主,施政偏离正道,上天用灾异来谴责告诫他们。”

〔八〕“螟虫”,宋翔凤说:“原本作‘蝮虫’,依据《治要》改为‘螟虫’。”按:《公羊传·隐公五年》:“为什么要记载螟虫?是为了记录灾害。”

〔九〕《淮南子·原道篇》:“虹蜺不出现,贼星不运行,这是蕴含德行的结果。”

〔一0〕“变”,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汇函、品节作“度”,唐本作“应”。

〔一一〕“螟虫”,宋翔凤说:“原本作 ‘虫灾’,依据《治要》。”

〔一二〕“野”,宋翔凤说:“原本作‘地’,依据《治要》。”唐晏说:“按:《春秋》记载‘多麋’、‘有蜮’、‘有蜚’、‘螽’、‘螟’、‘有星孛于大辰’、‘有星孛于东方’,都是政治所感应的结果。”

〔一三〕“则”,子汇本、唐本、汇函、品节本、汇函、品节作“辟”。

〔一四〕唐晏说:“有误。”

〔一五〕汇函、品节没有“于□□□变”五个字。

〔一六〕“理”,唐人避“治”字讳而改。

〔一七〕宋翔凤说:“原本缺少‘颈而望治’四个字,子汇本不缺。”今按: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本不缺。《文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伸长脖子抬起脚跟,都向往风教慕义,想要成为臣妾。”注:“《吕氏春秋》说:‘圣人面南而立,天下人都伸长脖子抬起脚跟了。’《论语·素王受命谶》:‘没有不喁喁然,伸长脖子归附德政的。’”

〔一八〕《礼记·孔子闲居》:“侧着耳朵倾听。”

〔一九〕汇函、品节“无”字上面有“而”字。

〔二0〕“昆虫□□□”,子汇本、唐本作“昆虫□□六”,汇函、品节本这五个字只作一个“六”字。

〔二一〕汇函、品节没有“治”字。

〔二二〕唐晏说:“《谷梁传·僖公十六年》:‘六只鹢鸟退着飞。’传文:‘孔子说:石头是没有知觉的东西,所以用日记载。鹢鸟是稍微有知觉的东西,所以用月记载。君子对于事物,没有不谨慎对待的。石头尚且穷尽言辞,何况是人呢?’”

〔二三〕汇函、品节没有“言鸟兽之类□□□也”九个字。唐晏说:“《春秋》昭公十五年‘有鸲鹆来巢’,十七年‘冬天,麋鹿很多’。”

四〕「陨」,程本、唐本、汇函、品节作「殒」。「菽」,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作「●」字,俗别字。

译四〕“陨”字,程本、唐本、汇函本、品节本作“殒”。“菽”字,子汇本、程本、天一阁本作“●”字,这是俗体别字。

〔二五〕唐晏曰:「春秋僖三十二年『十有二月,李梅实。』传:『实之为言犹实也。』又僖二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菽。』传:『未可杀而杀,举重也;可杀而不杀,举轻也。』」

  圣人承天之明,正日月之行,录星辰之度,因天地之利,等高下之宜,设山川之便,平四海,分九州岛,同好恶,一风俗〔一〕。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天出善道,圣人得之〔二〕。」言御占图历之变〔三〕,下衰风化之失,以匡盛衰,纪物定世,后〔四〕无不可行之政,无不可治之民,故曰:「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五〕观天之化,推演万事之类〔六〕,散之于□□之闲〔七〕,调之以寒暑之节,养之以四时之气,同之以风雨之化〔八〕,故绝国〔九〕异俗,莫不知□□□〔一0〕,乐则歌,哀则哭,盖圣人之教所齐一也。

〔一〕 荀子议兵篇:「政令以定,风俗以一。」应劭风俗通义序:「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圣人作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一风俗,即均齐之谓也。汉书食货志:「同巧拙而合习俗。」义同。习俗谓所习风俗也。

〔二〕 唐晏曰:「按:今易作『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陆生所引,大异于今本。」器案:周易系辞上:「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孔颖达正义:「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者,若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是圣人象之也。」礼记郊特牲:「天垂象,圣人则之。」郑注:「则,谓则之以示人也。」今案:由前引系辞之文,则新语与易不合;由后引郊特牲之文,则「天垂象」云云,实为天下之公言,故系辞、礼记相率而从同也。然此实不足以说明陆氏引易之本柢;盖汉人引经说,习惯率称本经也。易纬通卦验:「故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易纬坤灵图:「正其本,万物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故君子必谨其始。」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引易纬干凿度:「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论注引易纬:「差以毫厘,失之千里。」则此为易纬之文。而大戴礼记礼察篇:「易曰:『君子慎始,差若毫厘,谬之千里。』」(小戴礼记经解篇同)贾子新书胎教篇:「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君子慎始。」(大戴礼记保傅篇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汉书司马迁传同)汉书东方朔传:「易曰:『正其本,万事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又杜钦传引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后汉书范升传亦引易此文。说苑建本篇:「易曰:『建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君子贵建本而立始。」风俗通义正失篇:「易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所引皆直称易曰,而易经实无其文。寻纬候起于哀、平,两戴所记为古记之文。贾谊、东方朔、司马迁时,纬候未出,何缘见之?小戴记经解孔疏以为易系辞文,今易系辞实无此文。太史公自序集解云:「今易无语,纬有之。」汉书司马迁传注,师古曰:「今之易经及彖、系辞并无此语,所称易纬者则有之焉,斯盖易家之别说者也。」此其一隅耳,以彼例此,则陆氏所引为汉师易说必矣。列女传贞顺召南申女传:「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所引亦易说之文,不称本经而称传,其故可知矣。

〔三〕 御,治也。尚书泰誓上:「越我御事庶士。」孔氏传:「御,治也。」国语周语上:「百官御事。」注:「御,治也。」占谓占验。图谓图纬。历谓录历也。「历」,子汇本、程本、汇函作「历」,古通。

〔四〕 汇函、品节无「后」字。

〔五〕 文廷式

译唐晏说:“《春秋》僖公三十二年记载:‘十二月,李树和梅树结果实。’《左传》解释说:‘实的意思是果实。’又僖公二十三年记载:‘十二月,降霜却没有冻死豆类。’《左传》解释说:‘不该死却死了,是举其重者;该死却没死,是举其轻者。’”

圣人秉承上天的明察,校正日月运行的规律,记录星辰运行的度数,利用天地的有利条件,衡量高低的适宜之处,设置山川的便利,平定四海,划分九州,统一人们的喜好与厌恶,使风俗一致。《易经》说:“上天垂示天象,显现吉凶,圣人效法它;上天展现善道,圣人获得它。”这是说治理占验、图纬、历法的变易,以及下世风化衰败的缺失,以此来匡正盛衰,记录万物以安定世道,后世没有不可推行的政令,没有不可治理的百姓,所以说:“效法上天的明察,利用大地的便利。”观察天道的化育,推演万事万物的类别,散布于天地之间,用寒暑的节律来调和,用四季的生气来养育,用风雨的化育来统一,所以即使远在绝域、风俗不同的地方,也没有不知道天道的,快乐时就歌唱,悲哀时就哭泣,这都是圣人教化所统一的结果。

曰:「此亦引孝经。」唐晏曰:「按陆生此引,未知何书,『则天』二句,孝经所有,以下则非孝经,未可遂谓为引孝经也。」器案:此孝经三才章文。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太叔对赵简子曰:『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行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杜注:「日月星辰,天之明也。高下刚柔,地之性也。」

译说:“这也是引用《孝经》。”唐晏说:“查考陆氏此处的引用,不知出自何书,‘则天’两句是《孝经》中所有的,以下的内容则不是《孝经》中的,不能因此就说是引用《孝经》。”器按:这是《孝经·三才章》的文字。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子太叔回答赵简子说:‘我从前听先大夫子产说:礼,是天地的常道,是地义的准则,是百姓的行为规范。天地的常道,百姓切实地实行它,效法天的光明,依据地的本性。’”杜预注:“日月星辰,是天的光明。高下刚柔,是地的本性。”

〔六〕 淮南子说林:「类不可必推。」高诱注:「推犹知也。」

〔七〕 宋翔凤曰:「子汇本作『散见于弥漫之闲』,无缺字。」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同子汇本,无缺字。

〔八〕 唐晏以「故曰」云云,直贯至此句,未可从。

〔九〕 淮南子修务篇:「绝国殊俗、僻远幽闲之处。」高诱注:「绝,远。殊,异。」

〔一0〕「莫不知□□□「,汇函、品节作「莫不知慕」。

  夫善道存乎心〔一〕,无远而不至也〔二〕;恶行着乎己,无近而不去也〔三〕。周公躬行礼义,郊祀后稷〔四〕,越裳奉贡〔五〕而至〔六〕,麟凤白雉草泽〔七〕而应〔八〕。殷纣无道〔九〕,微子弃骨肉而亡〔一0〕。行善者〔一一〕则百姓〔一二〕悦,行恶者〔一三〕则子孙怨〔一四〕。是以明者可以致远,否〔一五〕者可以失〔一六〕近。故春秋书卫侯之弟鱄出奔晋,书〔一七〕鱄绝骨肉之亲,弃大夫之位,越先人之境,附他人之域,穷涉寒饥,织履〔一八〕而食,不明之效也〔一九〕。

〔一〕 「乎心」,宋翔凤曰:「本作『于身』,依治要改。」

〔二〕 「也」原无,宋翔凤本依治要补。

〔三〕 宋翔凤曰:「『恶行着乎己;无近而不去也』,本作『恶行着于□□□而不去』,并依治要改补。子汇作『恶行着于身,无远而不去』。」严可均曰:「子汇此类多以意补。」案:唐本、汇函与子汇同。傅校本作「恶行着于己,无远而不去」。

〔四〕 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唐明皇注:「后稷,周之始祖也。郊谓圜丘祀天也。周公摄政,因行郊天之祭,乃尊始祖以配之也。」

〔五〕 「奉贡,宋翔凤曰:「本下有『重译』二字,依治要删。」

〔六〕 「至」,宋翔凤曰:「本作『臻』,依治要改。」

〔七〕 「草泽」,宋翔凤曰:「本作『草木缘化』,依治要改补。」

〔八〕 唐晏曰:「按:周公时麟凤草木,所未闻也;若文王时,麟趾蒿宫,有其应矣。」器案:淮南子缪称篇:「昔二皇凤皇至于庭,三代至乎门,周室至乎泽。」诗大雅卷阿,诗序以为「召康公戒成王也」,曰:「凤皇于飞,翙翙其羽,亦集爰止。」曰:「凤皇于飞,翙翙其羽,亦傅于天。」曰:「凤皇鸣矣,于彼高冈。」淮南以为周室,诗序明曰成王,盖亦当周公摄政之时也,故陆氏直归之周公耳。不唯此也,太平御览七八五引尚书大传:「交址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曰:『德不加焉,则君子不飨其质(原注:质,亦贽也),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久矣,天之无烈夙淫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盍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称先王之神致,以荐于宗庙。」此则明以越裳献白雉为周公时事也,盖伏生与陆生俱本之古尚书说也。若太公金匮又谓:「武王伐殷,四夷闻,各以其职来贡。越裳氏献白雉,重译而至。」(洪颐烜经典集林卷二十二有撰集本)盖一事而歧传耳。

〔九〕 宋翔凤曰:「本缺『无道』二字,依治要。」案:子汇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缺三字,汇函作「逐微子」,不缺,当出肊补。

〔一0〕论语微子:「微子去之。」集解:「马曰:『微,国名;子,爵也。微子,纣之庶兄,见纣无道,早去之。』」又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一一〕宋翔凤曰:「本无『者』字,依治要。」

〔一二〕宋翔凤曰:「『百姓』本作『鸟兽』,依治要。」

〔一三〕宋翔凤曰:「本无『者』字,依治要。」

〔一四〕「子孙怨」,宋翔凤曰:「本作『臣子恐』,依治要。」唐晏曰:「按书:『我不顾行遯。』微子之所以辟纣。」

〔一五〕宋翔凤曰:「『否』,本作『鄙』,依治要改。」

〔一六〕宋翔凤曰:「本缺一『失』

译《淮南子·说林》:“同类的事物不一定能必然推知。”高诱注:“推,就是知晓。”

宋翔凤说:“子汇本作‘散见于弥漫之间’,没有缺字。”按:傅校本、唐本、汇函本、品节本与子汇本相同,都没有缺字。

唐晏认为“故曰”等语一直贯通到这一句,这种看法不可采纳。

《淮南子·修务》:“绝远的国度、不同的风俗、偏僻遥远幽静隐蔽的地方。”高诱注:“绝,指遥远。殊,指不同。”

“莫不知□□□”,汇函本、品节本作“莫不知慕”。

善道存于心中,没有远方不能到达;恶行显现在自身,没有近处不会离去。周公亲身践行礼义,在郊外祭祀后稷,越裳氏进献贡品而来,麒麟、凤凰、白雉在草泽之中感应而至。殷纣王无道,微子抛弃骨肉亲情而逃亡。行善的人,百姓就喜悦;作恶的人,子孙就怨恨。因此,明智的人可以通达远方,不明智的人则会失去近处。所以《春秋》记载卫国国君的弟弟鱄出逃到晋国,记载鱄断绝了骨肉亲情,抛弃了大夫的职位,跨越祖先的疆域,依附他人的国土,在严寒饥饿中奔波,靠编织草鞋来充饥,这是不明智的后果。

字,依治要补。」案:汇函、品节作「劝」,肊补。

译“字”这一字,是依据《贞观政要》补入的。考校发现:《汇函》、《品节》中作“劝”字,这是凭空臆测补入的。

〔一七〕「书」,子汇本、汇函、品节作「言」。

〔一八〕「履」,谷梁传作「絇」。礼记玉藻注:「絇,履头饰。」又檀弓上释文:「絇,履头饰。」荀子哀公篇:「章甫絇屦。」注:「王肃云:『絇谓屦头有拘节也。』郑康成云:『絇之言拘也,以为行戒,状如刀衣鼻,在屦头。』」按杨注引郑康成,仪礼士冠礼注文也。

〔一九〕唐晏曰:「谷梁襄二十七年:『卫侯之弟专出奔晋。织絇邯郸,终身不言卫。专之去,合乎春秋。』」案:左氏传、公羊传「专」俱作「鱄」,释文:「鱄,市转切,又音专。」

  思务〔一〕第十二

  〔一〕黄震曰:「思务言闻见当务执守。」戴彦升曰:「思务篇言圣人不必同道。」唐晏曰:「此篇义在知其所止。」

  夫长于变者,不可穷以诈。通于道者,不可惊以怪。审于辞者,不可惑以言。达〔一〕于义者,不可动以利〔二〕。是以君子博〔三〕思而广〔四〕听,进退顺〔五〕法,动作合度,闻见欲众,而采择欲谨〔六〕,学问欲博而行己〔七〕欲敦〔八〕,见邪而〔九〕知其直,见华而〔一0〕知其实,目不淫于〔一一〕炫耀之色,耳不乱于〔一二〕阿谀之词,虽利〔一三〕之以齐、鲁〔一四〕之富而志不移〔一五〕,谈之以王〔一六〕乔、赤〔一七〕松之寿,而行不易〔一八〕,然后能壹〔一九〕其道而定其操,致其事而立其〔二0〕功也〔二一〕。

〔一〕 「达」,原作「远」,治要注云:「『远』当作『达』。」今案:子汇本、品节作「达」,据以改正。

〔二〕 「利」,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治要补,子汇作『不可动以义』,亦以意补。」今案:子汇本是「利」字,傅校本、唐本、品节亦是「利」字。

〔三〕 「博」,宋翔凤曰:「本作『广』,依治要改。」

〔四〕 「广」,宋翔凤曰:「本作『博』,依治要改。」

〔五〕 「顺」,宋翔凤曰:「本作『循』,依治要改。」

〔六〕 「谨」,子汇本、品节作「详」。

〔七〕 「博而行己」,宋翔凤曰:「本缺四字,依治要补。」案:品节作「博行义」三字,当出肊补。

〔八〕 宋翔凤曰:「宋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引新语『远于义』『远』作『达』,『动以』下有『利』字,又作『进退循法度,动作合礼仪』,又作『学问欲博,而行己欲敦』,与治要多同。」案:论语公冶长:「其行己也恭。」邢疏:「言己之所行,常能恭顺,不违忤于物也。」

〔九〕 「而」,宋翔凤曰:「本作『乃』,依治要。」

〔一0〕「见华而」,宋翔凤曰:「本作『观花乃』,依治要改。」

〔一一〕宋翔凤曰:「本无『于』字,依治要补。」

〔一二〕宋翔凤曰:「本无『于』字,依治要补。」

〔一三〕「阿谀之词虽利」,宋翔凤曰:「本『阿』字下缺六字,依治要补五字。以上并依治要。子汇作『耳不乱阿□之声,是故语』,接下文。别本作『耳不乱阿誉之声,士人动』,接下文。并不可信。」案:傅校本作「耳不乱阿乱之声语」,品节「阿□」作「阿比」。

〔一四〕「齐鲁」,宋翔凤曰:「本作『晋楚』,依治要。」唐晏曰:「孟子:『晋、楚之富,不可及也。』是当时有此语。」

〔一五〕「移」,宋翔凤曰:「本作『回』,依治要。」

〔一六〕宋翔凤曰:「本无『王』字,依治要。」

〔一七〕宋翔凤曰:「本无『赤』字,依治要。」

〔一八〕唐晏曰:「按:乔、松,谓赤松、王乔,秦、汉闲多称之,神仙之俦也。汉书亦云:『体有乔、松之寿。』」器案:王乔、赤松子列仙传有传。简称为乔、松,战国策秦策上:「世世称孤,而有乔、松之寿。」文选王子渊圣主得贤臣颂:「呴嘘呼吸如乔、松。」后汉书冯衍传显志赋:「配乔、松之妙节。」又简称松、乔,汉书王吉传:「体有松、乔之寿。」后汉书冯衍传自论:「庶几乎松、乔之福。」文选班孟坚西都赋:「庶松、乔之群类。」又张平子西京赋:「美

译〔一七〕“书”,子汇本、汇函本、品节本作“言”。

〔一八〕“履”,《谷梁传》作“絇”。《礼记·玉藻》注:“絇,是鞋头的装饰。”又《檀弓上》释文:“絇,是鞋头的装饰。”《荀子·哀公篇》:“戴着章甫帽,穿着饰有絇的鞋。”注:“王肃说:‘絇是说鞋头有拘束的节度。’郑康成说:‘絇的意思是拘束,用来作为行走时的警戒,形状像刀衣的鼻扣,在鞋头上。’”按:杨注所引郑康成的话,是《仪礼·士冠礼》的注文。

〔一九〕唐晏说:“《谷梁传》襄公二十七年:‘卫国国君的弟弟专出逃到晋国。在邯郸织絇,终身不再谈论卫国。专的离去,符合《春秋》的大义。’”案:《左氏传》、《公羊传》中的“专”都写作“鱄”,释文:“鱄,市转切,又音专。”

思务第十二

〔一〕黄震说:“思务是说听闻和见闻应当致力坚守。”戴彦升说:“思务篇是说圣人不必同道。”唐晏说:“此篇的要义在于知道所应止步的地方。”

那些擅长权变的人,不能用欺诈来穷尽他。通达大道的人,不能用怪异来惊吓他。明辨言辞的人,不能用言语来迷惑他。通晓大义的人,不能用利益来动摇他。因此君子广泛思考而多方听取,进退遵循法度,行动符合规范,见闻想要广博,而采择想要谨慎,学问想要广博而自身修养想要敦厚,看到邪僻而知道正直,看到浮华而知道实质,眼睛不被炫耀的色彩所迷惑,耳朵不被阿谀的言辞所扰乱,即使用齐、鲁的财富来利诱他,志向也不改变,用王乔、赤松的长寿来谈论他,行为也不改变,然后才能专一他的道义而坚定他的节操,成就他的事业而建立他的功绩。

〔一〕“达”,原作“远”,《治要》注说:“‘远’应当作‘达’。”今案:子汇本、品节本作“达”,据此改正。

〔二〕“利”,宋翔凤说:“原本缺一个字,依据《治要》补入,子汇本作‘不可动以义’,也是凭意补入。”今案:子汇本是“利”字,傅校本、唐本、品节本也是“利”字。

〔三〕“博”,宋翔凤说:“原本作‘广’,依据《治要》改。”

〔四〕“广”,宋翔凤说:“原本作‘博’,依据《治要》改。”

〔五〕“顺”,宋翔凤说:“原本作‘循’,依据《治要》改。”

〔六〕“谨”,子汇本、品节本作“详”。

〔七〕“博而行己”,宋翔凤说:“原本缺四个字,依据《治要》补入。”案:品节本作“博行义”三个字,应当是凭空补入。

〔八〕宋翔凤说:“宋盛如梓《庶斋老学丛谈》引《新语》‘远于义’,‘远’作‘达’,‘动以’下有‘利’字,又作‘进退循法度,动作合礼仪’,又作‘学问欲博,而行己欲敦’,与《治要》大多相同。”案:《论语·公冶长》:“其行己也恭。”邢昺疏:“说自己所行的,常能恭顺,不违逆事物。”

〔九〕“而”,宋翔凤说:“原本作‘乃’,依据《治要》。”

〔一0〕“见华而”,宋翔凤说:“原本作‘观花乃’,依据《治要》改。”

〔一一〕宋翔凤说:“原本无‘于’字,依据《治要》补入。”

〔一二〕宋翔凤说:“原本无‘于’字,依《治要》补入。”

〔一三〕“阿谀之词虽利”,宋翔凤说:“原本‘阿’字下缺六个字,依据《治要》补入五个字。以上都依据《治要》。子汇本作‘耳不乱阿□之声,是故语’,接下文。别本作‘耳不乱阿誉之声,士人动’,接下文。都不可信。”案:傅校本作“耳不乱阿乱之声语”,品节“阿□”作“阿比”。

〔一四〕“齐鲁”,宋翔凤说:“原本作‘晋楚’,依据《治要》。”唐晏说:“《孟子》:‘晋、楚的财富,不可及也。’是当时有此语。”

〔一五〕“移”,宋翔凤说:“原本作‘回’,依据《治要》。”

〔一六〕宋翔凤说:“原本无‘王’字,依据《治要》。”

〔一七〕宋翔凤说:“原本无‘赤’字,依据《治要》。”

〔一八〕唐晏说:“按:乔、松,指赤松、王乔,秦、汉之间多称之,是神仙之类。《汉书》也说:‘体有乔、松之寿。’”器案:王乔、赤松子在《列仙传》有传。简称为乔、松,《战国策·秦策上》:“世世称孤,而有乔、松之寿。”《文选》王子渊《圣主得贤臣颂》:“呴嘘呼吸如乔、松。”《后汉书·冯衍传》《显志赋》:“配乔、松之妙节。”又简称松、乔,《汉书·王吉传》:“体有松、乔之寿。”《后汉书·冯衍传》自论:“庶几乎松、乔之福。”《文选》班孟坚《西都赋》:“庶松、乔之群类。”又张平子《西京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