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新语校注二十三

至德〔一〕第八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269–278 段

物之类,怀德〔一〕者众归之,恃刑〔二〕者民畏之,归之则充〔三〕其侧,畏之则去其域〔四〕。故设刑者不厌轻,为德者不厌重,行罚者不患薄,布赏者不患厚〔五〕,所以亲近而致远也〔六〕。

译事物中,那些心怀恩德的人,众人会归附他;那些倚仗刑罚的人,百姓会畏惧他。众人归附他,就会聚集在他身边;百姓畏惧他,就会离开他的疆域。所以,设立刑罚的人不嫌刑罚轻,施行恩德的人不嫌恩德重,执行惩罚的人不担心惩罚微薄,颁布奖赏的人不担心奖赏丰厚,这都是为了亲近身边的人而招致远方的人。

〔一〕 宋翔凤曰:「『怀德』本作『儴道』,子汇本、抄本作『穰道』,依治要改。」唐晏曰:「按尔雅释诂:『儴,因也。』按亦所谓『着秦之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是。」

〔二〕 「刑」,汇函、品节、拔萃误作「形」。

〔三〕 「充」,宋翔凤曰:「本作『附』,依治要改。」

〔四〕 宋翔凤曰:「『域』,治要作『城』。」金丹曰:「此即得道者多助之意。」

〔五〕 盐铁论周秦篇:「故高皇帝约秦苛法,慰怨毒之民,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德之薄也。」读此文,知汉高之省刑,盖亦受陆生之影响矣。

〔六〕 宋翔凤曰:「『远』上本有『疏』字,依治要删。」唐晏曰:「即悦近来远意。」

  夫形〔一〕重者则心烦〔二〕,事众者则身劳〔三〕;心烦者则刑罚纵横而无所立,身劳者则百端回邪〔四〕而无所就。是以君子之为治也〔五〕,块〔六〕然若无事,寂然若无声〔七〕,官〔八〕府若无吏〔九〕,亭落〔一0〕若无民,闾里不讼于巷〔一一〕,老幼不愁于庭〔一二〕,近者无所议,远者无所听〔一三〕,邮〔一四〕无夜行之卒〔一五〕,乡〔一六〕无夜召之征〔一七〕,犬不夜吠,鸡〔一八〕不夜鸣,耆老甘味〔一九〕于堂,丁男〔二0〕耕耘于野〔二一〕,在朝者〔二二〕忠于君,在家者孝于亲;于是赏善罚恶而润色〔二三〕之,兴辟雍庠序而教诲之〔二四〕,然后贤愚异议,廉鄙异科,长幼异节,上下有差〔二五〕,强弱相扶,大小相怀,尊卑相承,雁行〔二六〕相随,不言而信〔二七〕,不怒而威〔二八〕,岂待〔二九〕坚甲利兵〔三0〕、深牢刻令〔三一〕、朝夕切切〔三二〕而后行哉〔三三〕?

〔一〕 「形」,宋翔凤曰:「治要作『刑』。」案:子汇本、金丹亦作「刑」。

〔二〕 「心烦」,宋翔凤曰:「本作『身劳』,依治要改。」今案:楚辞屈原卜居:「心烦虑(一作「意」)乱,不知所从。」注:「迷所著也。一云,迷瞀眩也。」

〔三〕 「身劳」,宋翔凤曰:「本作『心烦』,依治要改。」真西山曰:「精言可诵。」

〔四〕 礼记乐记:「回邪曲直,各归其分。」正义:「回谓乖违,邪谓邪辟。」回邪、回邪同。

〔五〕 庄九微曰:「得天下者得其民,民不可以刑罚威,而可以道德聚,其知本之论乎!」

〔六〕 「块」,宋翔凤曰:「治要作『混』。」案:谷梁传僖公五年:「块然受诸侯之尊。」注:「块然,安然也。」

〔七〕 宋翔凤曰:「治要无两『若』字。文选注廿六引新语曰:『君子之治也,混然无事,寂然无声。』」案:文选注见潘安仁在怀县作诗。茅鹿门曰:「韵语铿铿。」

〔八〕 「官」,李本误「宫」。

〔九〕 宋翔凤曰:「治要『吏』作『人』。」唐晏曰:「意林作『事』。」黄东发曰:「盛治气象。」金丹曰:「言政尚易简,不事烦苛也。」

〔一0〕周广业曰:「汉书:『秦制,十里一亭。』广雅:『落,居也。』李贤曰:『今人谓院为落。』」器案:北方乡村率以某格庄、某各庄为名,各、格亦落之音转也。

〔一一〕器案:讼于巷,即所谓「庶人议」也。史记始皇本纪:「三十四年,李斯议烧诗、书、百家语云:『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盐铁论相刺篇:「鄙人不能巷言面违。」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如淳注曰:「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曰巷讼,曰巷议,曰巷言,曰巷语,其义一也。

〔一二〕宋翔凤曰:「意林引云:『犬不夜吠,鸡不夜鸣,家若无声,官府若无事,亭落若无人,闾里不讼,老者不愁,君子之治也。』按:『家』当作『寂』,古文作『●』。」今案:意林本作「耆老」,不作「老者」。

〔一三〕宋翔凤曰:「治要无『闾里』以下廿二字。」

〔一四〕宋翔凤曰:「『邮』下本有『驿』字,依治要删。」器案:天一阁

译宋翔凤说:“‘怀德’原本作‘儴道’,子汇本、抄本作‘穰道’,依据《治要》改正。”唐晏说:“查考《尔雅·释诂》:‘儴,因也。’这也就是所谓的‘明白秦朝失去天下的原因,以及我得到天下的原因’的意思。”

“刑”字,汇函、品节、拔萃三本误作“形”。

“充”字,宋翔凤说:“原本作‘附’,依据《治要》改正。”

宋翔凤说:“‘域’字,《治要》作‘城’。”金丹说:“这就是得到道义的人会得到多方帮助的意思。”

《盐铁论·周秦篇》说:“所以高祖皇帝简化秦朝的苛酷法律,抚慰积怨深重的百姓,培养和睦之心,只怕刑罚过重而恩德太薄。”读了这段文字,就知道汉高祖减轻刑罚,大概也是受到了陆贾的影响。

宋翔凤说:“‘远’字上面原本有‘疏’字,依据《治要》删去。”唐晏说:“这就是使近处的人喜悦、远处的人归附的意思。”

形体沉重的人就会内心烦乱,事务繁多的人就会身体劳累;内心烦乱的人就会刑罚杂乱无章而无所建树,身体劳累的人就会各种邪念丛生而无所成就。因此君子治理国家时,安然平静好像没有事情,寂静无声好像没有声响,官府好像没有官吏,村落好像没有百姓,邻里不在巷中诉讼,老幼不在庭院忧愁,近处的人没有议论,远处的人没有传闻,驿站没有夜间奔跑的传信卒,乡里没有夜间征召的徭役,狗不在夜里吠叫,鸡不在夜里啼鸣,老人在厅堂享受美食,壮年在田野辛勤耕作,在朝廷做官的人对君主忠诚,在家的人对父母孝顺;于是奖赏善行、惩罚恶行并加以润色宣扬,兴建辟雍、庠序等学校来教诲百姓,然后贤能与愚笨的人意见不同,廉洁与鄙陋的人类别不同,长辈与晚辈礼节不同,上下等级有别,强者帮助弱者,大的包容小的,尊贵者谦让卑贱者,像大雁飞行一样依次相随,不用言语就能取信于人,不发怒就能树立威严,哪里还需要依靠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兵器、严酷的牢狱、苛刻的法令、早晚急切督促然后才能推行呢?

“形”字,宋翔凤说:“《治要》作‘刑’。”查考:子汇本、金丹本也作“刑”。

“心烦”,宋翔凤说:“原本作‘身劳’,依据《治要》改正。”现在查考:《楚辞·屈原卜居》:“心烦虑乱,不知所从。”注解说:“迷失所依托。一说,迷惑昏乱。”

“身劳”,宋翔凤说:“原本作‘心烦’,依据《治要》改正。”真西山说:“精辟的言论值得诵读。”

《礼记·乐记》:“回邪曲直,各归其分。”正义说:“回指乖违,邪指邪辟。”回邪、回邪相同。

庄九微说:“得到天下的人得到了民心,百姓不能用刑罚威吓,而可以用道德聚集,这是懂得根本的论述啊!”

“块”字,宋翔凤说:“《治要》作 ‘混’。”查考:《谷梁传·僖公五年》:“块然受诸侯之尊。”注解说:“块然,安然的样子。”

宋翔凤说:“《治要》没有两个‘若’字。《文选》注卷二十六引用《新语》说:‘君子治理国家,混然无事,寂然无声。’”查考:《文选》注见于潘安仁《在怀县作诗》。茅鹿门说:“韵语铿锵。”

“官”字,李本误作“宫”。

宋翔凤说:“《治要》‘吏’作‘人’。”唐晏说:“《意林》作‘事’。”黄东发说:“盛世治理的气象。”金丹说:“说的是政治崇尚简易,不从事烦琐苛刻。”

周广业说:“《汉书》:‘秦朝制度,十里设一亭。’《广雅》:‘落,居也。’李贤说:‘现在人把院子称为落。’”器案:北方乡村通常以某格庄、某各庄命名,各、格也是“落”的音转。

器案:在巷中诉讼,就是所谓的“庶人议论”。《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李斯建议焚烧诗、书、百家语时说:‘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盐铁论·相刺篇》:“鄙人不能巷言面违。”《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这一流派,大概出自稗官,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所创作的。”如淳注说:“君王想要了解街巷风俗,所以设立稗官,让他们陈述。”说巷讼,说巷议,说巷言,说巷语,意思是一样的。

宋翔凤说:“《意林》引用说:‘狗不在夜里吠叫,鸡不在夜里啼鸣,家中寂静无声,官府好像没有事情,村落好像没有人,邻里不诉讼,老人不忧愁,这是君子的治理。’查考:‘家’应当是‘寂’,古文写作‘●’。”现在查考:《意林》本作“耆老”,不作“老者”。

宋翔凤说:“《治要》没有‘闾里’以下二十二字。”

宋翔凤说:“‘邮’字下面原本有‘驿’字,依据《治要》删去。”器案:天一阁

本、唐本「邮」下有「亭」字,亭已见上文,不应复重。后汉书郭太传注、续汉书舆服志上注引风俗通:「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间置之也。今吏邮书传府督邮职掌此。」

译原本、唐本在“邮”字下面有“亭”字,但“亭”字上文已经出现过,不应重复。《后汉书·郭太传》注、《续汉书·舆服志上》注引用《风俗通》说:“汉代将‘邮’改为‘置’,‘置’的意思,是衡量距离的远近来设置驿站。如今官吏中的邮书传府、督邮等职官掌管此事。”

〔一五〕「卒」,宋翔凤曰:「本作『吏』,依治要改。」

〔一六〕宋翔凤曰:「『乡』下本有『闾』字,依治要删。」

〔一七〕「召」,宋翔凤曰:「本作『名』,依治要改。」案:子汇本、品节、金丹作「召」。

〔一八〕「鸡」,宋翔凤曰:「本作『乌』,抄本作『鸟』,依治要、意林改。」唐本作「鸟」,云:「意林作『鸡』。」

〔一九〕甘味,即老子四十三章「甘其食」之意。史记苏秦传:「食不甘味。」

〔二0〕史记主父偃传:「发天下丁男以守河北。」汉书严安传:「丁男被甲。」案史记项羽本纪:「楚、汉久相持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寻上文云:「萧何亦发关中老弱未傅,悉诣荥阳。」集解:「孟康曰:『古者,二十而傅,三年耕有一年储,故二十三年而后役之。』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内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罢癃。汉仪注: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驰战阵。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然则丁壮盖谓年满二十三之人,亦即所谓正也。

〔二一〕宋翔凤曰:「本作『老者息于堂,丁壮者耕耘于田』,依治要改。」金丹曰:「此段言养民之政。」

〔二二〕宋翔凤曰:「治要无『者』字,下同。」

〔二三〕论语宪问:「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邢昺疏:「修饰润色,皆谓增修使华美也。」

〔二四〕金丹曰:「此段言教民之政。」

〔二五〕「有差」,金丹作「异差」。

〔二六〕诗郑风大叔于田:「两骖雁行。」正义:「如雁之行相次序也。」文选丘希范与陈伯之书:「雁行有序。」注:「应劭汉官仪:『典职杨乔纠羊柔曰:柔知丞郎,雁行有序。』」

〔二七〕宋翔凤曰:「治要作『虽不言而信诚』。」

〔二八〕宋翔凤曰:「『威』下治要有『行』字。」唐晏曰:「按古韵,科、差、随固协,怀与威亦协,而从无二音并用者,此亦汉初音变也。」

〔二九〕「待」,宋翔凤曰:「本作『恃』,依治要改。」

〔三0〕孟子梁惠王上:「可使制挺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三一〕「深牢刻令」,宋翔凤曰:「本作『深刑刻法』,依治要改。」

〔三二〕论语子路:「朋友切切偲偲。」集解:「马曰:『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

〔三三〕王浚川曰:「一反绾上有力。」廖安止曰:「应前穰道(今改「怀德」)众归之。」

  昔者〔一〕,晋厉〔二〕、齐庄〔三〕、楚灵〔四〕、宋襄〔五〕,乘〔六〕大国之权,杖〔七〕众民之威,军师横出,陵轹〔八〕诸侯,外骄敌国,内刻〔九〕百姓,邻国之雠结于外,群臣〔一0〕之怨积于内,而欲建金石之统〔一一〕,继〔一二〕不绝之世,岂不难哉?故宋襄死于泓〔一三〕之战〔一四〕,三君弒于臣〔一五〕之手〔一六〕,皆轻师尚威〔一七〕,以致〔一八〕于斯,故春秋重而书之,嗟〔一九〕叹而伤之。三君强其威而失其国〔二0〕,急其刑而自贼,斯乃去事之戒,来事之师也〔二一〕。

〔一〕 宋翔凤曰:「本无『者』字,治要有。」

〔二〕 晋厉公,景公之子,名寿曼,一作州满,其作州蒲者,误也,见史记晋世家。

〔三〕 齐庄公名光,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四〕 楚灵王名围,见史记楚世家。

〔五〕 宋襄公名兹甫,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六〕 「乘」,宋翔凤曰:「本作『秉』,依治要改。」

〔七〕 「杖」,汇函作「仗」。

〔八〕 史记楚世家:「陵轹中国。」字亦作「辚轹」,史记司马相如传:「观徒车之所辚轹。」正义:「辚,践也。轹,辗也。」

〔九〕 「刻」,宋翔凤曰:「本作『克』,子汇本、抄本并作『克』,从治要改。」

〔一0〕「群臣」,宋翔凤曰:「本作『臣下』,依治要改。」

〔一一〕宋翔凤曰:「『统』本作『功』,依治要改。」器案:金石,谓所建统绪,可铭之金石。吕氏春秋求人篇

译〔一五〕“卒”,宋翔凤说:“原本作‘吏’,依据《治要》改为‘卒’。”

〔一六〕宋翔凤说:“‘乡’字下面原本有‘闾’字,依据《治要》删去。”

〔一七〕“召”,宋翔凤说:“原本作‘名’,依据《治要》改为‘召’。”按:子汇本、品节本、金丹本作“召”。

〔一八〕“鸡”,宋翔凤说:“原本作‘乌’,抄本作‘鸟’,依据《治要》、《意林》改为‘鸡’。”唐本作“鸟”,说:“《意林》作‘鸡’。”

〔一九〕甘味,即老子第四十三章“甘其食”的意思。《史记·苏秦传》:“食不甘味。”

〔二〇〕《史记·主父偃传》:“征发天下的成年男子去守卫黄河以北。”《汉书·严安传》:“成年男子披甲。”按《史记·项羽本纪》:“楚、汉长期相持未决,青壮年苦于军旅,老弱疲于转运漕粮。”推究上文说:“萧何也征发关中老弱未服徭役的人,全部前往荥阳。”集解:“孟康说:‘古时候,男子二十岁登记服役,耕种三年有一年的储备,所以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役。’如淳说:‘律令规定:年满二十三岁登记在官府,各自跟随父亲所属的行业学习。身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的为老弱病残。《汉仪注》:百姓年满二十三岁为正卒,一年为材官骑士,练习射箭驾车,驰骋战阵。又说:年满五十六岁衰老,才能免除为平民,回到家乡务农。’”那么丁壮大概是指年满二十三岁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正卒。

〔二一〕宋翔凤说:“原本作‘老者息于堂,丁壮者耕耘于田’,依据《治要》改为现文。”金丹说:“这段讲的是养育百姓的政治。”

〔二二〕宋翔凤说:“《治要》没有‘者’字,下面相同。”

〔二三〕《论语·宪问》:“行人子羽修饰它,东里子产润色它。”邢昺疏:“修饰润色,都是指增补修饰使其华美。”

〔二四〕金丹说:“这段讲的是教化百姓的政治。”

〔二五〕“有差”,金丹本作“异差”。

〔二六〕《诗经·郑风·大叔于田》:“两骖雁行。”正义:“像大雁飞行那样依次序。”《文选》丘希范《与陈伯之书》:“雁行有序。”注:“应劭《汉官仪》:‘典职杨乔纠羊柔说:柔知道丞郎,雁行有序。’”

〔二七〕宋翔凤说:“《治要》作‘虽不言而信诚’。”

〔二八〕宋翔凤说:“‘威’字下面《治要》有‘行’字。”唐晏说:“按古韵,科、差、随固然押韵,怀与威也押韵,但从无两音并用的情况,这也是汉初音变的现象。”

〔二九〕“待”,宋翔凤说:“原本作‘恃’,依据《治要》改为‘待’。”

〔三〇〕《孟子·梁惠王上》:“可以让他们拿着木棒去抵挡秦、楚的坚甲利兵了。”

〔三一〕“深牢刻令”,宋翔凤说:“原本作‘深刑刻法’,依据《治要》改为现文。”

〔三二〕《论语·子路》:“朋友切切偲偲。”集解:“马融说:‘切切偲偲,是互相切责的样子。’”

〔三三〕王浚川说:“‘一反’二字绾合上文很有力量。”廖安止说:“应和前面穰道(今改为‘怀德’)众人归附的意思。”

从前,晋厉公、齐庄公、楚灵王、宋襄公,凭借大国的权势,依仗众民的威力,军队纵横出击,欺凌践踏诸侯,对外骄横敌国,对内苛待百姓,邻国的仇恨结于外,群臣的怨恨积于内,却想建立如金石般坚固的统治,延续不绝的世系,难道不困难吗?所以宋襄公死于泓水之战,三位君主被臣子杀害,都是因为轻视军队崇尚威势,导致到了这种地步,所以《春秋》郑重地记载它,嗟叹而哀伤它。三位君主逞强威势而失去国家,严急刑罚而自取灭亡,这是过去事情的警戒,未来事情的借鉴。

〔一〕宋翔凤说:“原本没有‘者’字,《治要》有。”

〔二〕晋厉公,景公的儿子,名寿曼,一作州满,那些作州蒲的,是错误的,见《史记·晋世家》。

〔三〕齐庄公名光,见《史记·齐太公世家》。

〔四〕楚灵王名围,见《史记·楚世家》。

〔五〕宋襄公名兹甫,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六〕“乘”,宋翔凤说:“原本作‘秉’,依据《治要》改为‘乘’。”

〔七〕“杖”,汇函本作“仗”。

〔八〕《史记·楚世家》:“陵轹中国。”字也作“辚轹”,《史记·司马相如传》:“观徒车之所辚轹。”正义:“辚,践踏。轹,碾压。”

〔九〕“刻”,宋翔凤说:“原本作‘克’,子汇本、抄本都作‘克’,依据《治要》改为‘刻’。”

〔一〇〕“群臣”,宋翔凤说:“原本作‘臣下’,依据《治要》改为‘群臣’。”

〔一一〕宋翔凤说:“‘统’原本作‘功’,依据《治要》改为‘统’。”器案:金石,指所建立的统绪,可以铭刻在金石上。《吕氏春秋·求人篇》

:「功绩铭乎金石。」高诱注:「金,钟鼎也。石,丰碑也。」文选曹子建与杨德祖书:「

译“功绩铭刻在金石之上。”高诱注释说:“金,指钟鼎;石,指丰碑。”《文选》中曹植给杨德祖的信写道:

留金石之功。」注:「吴越春秋:『乐师谓越王曰:君王德可刻金石。』」

〔一二〕「继」,宋翔凤曰:「本作『终传』,依治要改。」案:礼记中庸:「继绝世。」语又见论语尧曰篇。

〔一三〕「泓」,宋翔凤曰:「本作『泓水』,依治要删。」

〔一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又二十三年:「夏五月,宋襄公卒,伤于泓故也。」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以为「公伤股,三日而死」,未可据。唐晏曰:「按谷梁僖二十三传:『兹父之不葬,何也?失民也。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战,则是弃其师也。为人君而弃其师,其民孰以为君哉?』」

〔一五〕「臣」下,宋翔凤曰:「本有『子』字,依治要删。」

〔一六〕唐晏曰:「谷梁传成二十八年:『晋弒其君州蒲。称国以弒君,恶甚也。』又襄二十五年:『齐弒其君光。』传:『庄公失言,淫于崔氏。』又昭公十有三年:『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弒其君虔于干溪。』传:『弒君者日,不日,比不弒也。』」

〔一七〕「皆轻师尚威」,宋翔凤曰:「本作『皆轻用师而尚威力』,今依治要改。」

〔一八〕「致」,宋翔凤曰:「本作『至』,依治要。」

〔一九〕「嗟」,两京本误「差」。

〔二0〕宋翔凤曰:「本作『是三君皆强其盛而失国』,依治要删改,子汇本『盛』亦作『威』。」案:拔萃「君」误「军」。

〔二一〕本书行事篇:「追治去事,以正来世。」去事,谓往事、前事也。战国策赵策上:「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文选过秦论引谚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王凤洲曰:「此篇言立功成名,在得民治身,不在威武。首反起,方转正说,文机流动,而叙事得体,大方手笔。」汪南溟曰:「正意结在言外。」李为霖曰:「此篇议论国政,深得为治体要,而铺叙严正,语多流丽,不落纤媚,古韵铿然。」

  鲁庄公一年之中,以三时兴筑作〔一〕之役,规虞〔二〕山林草泽之利,与民争田渔薪菜之饶〔三〕,刻桷丹楹〔四〕,眩曜靡丽,收民〔五〕十二之税〔六〕,不足以供邪曲〔七〕之欲,缮不用之好,以快妇人之目〔八〕,财尽于骄淫,力疲于不急〔九〕,上困于用,下饥于食,乃遣臧孙辰请滞积于齐〔一0〕,仓〔一一〕空匮,外人知之〔一二〕,于是为齐、卫、陈、宋〔一三〕所伐〔一四〕,贤臣出,邪臣乱〔一五〕,子般杀,鲁国危也〔一六〕。公子牙、庆父之属,败上下之序,乱男女之别,继位者无所定,逆乱者无所惧。于是〔一七〕齐桓公遣大夫高子立僖公而诛夫人,逐庆父而还〔一八〕季子,然后社稷复存,子孙反业〔一九〕,岂不谓微弱者哉?故为威不强还自亡,立法不明还自伤,鲁庄公之谓也。故春秋谷(缺)〔

二0〕

〔一〕 左传桓公六年:「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杜注:「三时,春夏秋。」正义:「春夏秋三时,农之要节,为政不害于民,得使尽力耕耘,自事生产,故百姓和而年岁丰也。」兴筑作,即大兴土木。

〔二〕 「虞」,宋翔凤曰:「本作『固』,依治要改。」案:治要是。尚书舜典:「帝曰:『俞,咨益,汝作朕虞。』」孔氏传:「虞,掌山泽之官。」此文即谓「掌山林草泽之利」也。

〔三〕 唐晏曰:「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夏,筑台于薛;秋,筑台于秦。』传:『不正,罢民三时,虞山林薮泽之利;且财尽则怨,力尽则怼,君子危之。』」器案: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冬,筑微。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范宁集解:「虞,典禽兽之官,言规固而筑之,又置官司以守之,是不与民共同利也。」汉书食货志上:「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田官

译留金石之功。」注:「《吴越春秋》:『乐师对越王说:君王的德行可以刻在金石上。』」

〔一二〕「继」,宋翔凤说:「原本作『终传』,依据《治要》改为『继』。」按:《礼记·中庸》:「继承断绝的世系。」这句话也见于《论语·尧曰》篇。

〔一三〕「泓」,宋翔凤说:「原本作『泓水』,依据《治要》删去『水』字。」

〔一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冬季十一月己巳日初一,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宋军已经排好阵势,楚军还没有全部渡河。司马说:『他们人多我们人少,趁他们还没有全部渡河,请求攻击他们。』宋公说:『不可以。』楚军已经渡河但还没有排好阵势,司马又报告。宋公说:『还不行。』楚军排好阵势后才攻击他们,宋军大败,宋公大腿受伤。守门的官员被杀尽。」又僖公二十三年:「夏季五月,宋襄公去世,是因为在泓水受伤的缘故。」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认为「宋公大腿受伤,三天后死去」,不可作为依据。唐晏说:「按《谷梁传》僖公二十三年传:『兹父(宋襄公名兹父)不举行葬礼,为什么呢?因为他失去了民心。失去民心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教导百姓作战,这就是抛弃他的军队。作为君主却抛弃他的军队,他的百姓谁还把他当作君主呢?』」

〔一五〕「臣」字下面,宋翔凤说:「原本有『子』字,依据《治要》删去。」

〔一六〕唐晏说:「《谷梁传》成公二十八年:『晋国弑杀他们的君主州蒲。称国名来记载弑君,是因为罪恶深重。』又襄公二十五年:『齐国弑杀他们的君主光。』传文说:『庄公失言,在崔氏那里淫乱。』又昭公十三年:『楚国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溪弑杀他们的君主虔。』传文说:『弑君者记载日期,不记载日期,说明比没有弑君。』」

〔一七〕「皆轻师尚威」,宋翔风说:「原本作『皆轻用师而尚威力』,现在依据《治要》改为『皆轻师尚威』。」

〔一八〕「致」,宋翔凤说:「原本作『至』,依据《治要》改为『致』。」

〔一九〕「嗟」,两京本作「差」,是误字。

〔二0〕宋翔凤说:「原本作『是三君皆强其盛而失国』,依据《治要》删改,子汇本『盛』也作『威』。」按:《拔萃》中「君」误作「军」。

〔二一〕本书《行事》篇:「追究过去的事情,用来匡正后来的世道。」去事,指往事、前事。《战国策·赵策上》:「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不忘记过去的经验教训,可以作为以后的借鉴)。」《文选》《过秦论》引用谚语说:「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也。」李梦阳(王凤洲)说:「这篇论述立功成名,在于得民心、修身,而不在于威武。开头反面起笔,接着正面论述,文气流动,叙事得体,是大手笔。」汪道昆(汪南溟)说:「正意蕴含在言语之外。」李为霖说:「这篇议论国政,深得治理国家的要领,而铺陈叙述严谨庄重,语言多流畅华丽,不落入纤巧媚俗,古韵铿锵。」

鲁庄公一年之中,在春、夏、秋三个农忙时节大兴土木,垄断山林草泽的利益,与百姓争夺田地、渔猎、薪柴、蔬菜的丰饶,雕刻屋椽、朱漆柱子,炫耀华丽,征收百姓十二分之一的赋税,还不足以供给他邪僻荒淫的欲望,修缮无用的爱好,以取悦妇人的眼睛,财力耗尽于骄奢淫逸,民力疲于不急之务,上层困于用度,下层饥于食物,于是派遣臧孙辰向齐国请求借粮,仓库空虚匮乏,外人知道了这种情况,于是被齐、卫、陈、宋所讨伐,贤臣出走,奸臣作乱,子般被杀,鲁国危在旦夕。公子牙、庆父之流,败坏上下尊卑的秩序,混乱男女的界限,继承君位的人没有定论,叛逆作乱的人无所畏惧。于是齐桓公派遣大夫高子拥立僖公并诛杀了夫人,驱逐庆父并迎回季子,然后国家社稷得以保存,子孙恢复基业,这难道不是指微弱者吗?所以逞威而不强大反而自我灭亡,立法不明确反而自我伤害,说的就是鲁庄公。所以《春秋》《谷梁传》(缺)〔

二0〕

〔一〕《左传》桓公六年:「说这三个农时不受害,百姓和睦年成丰收。」杜预注:「三时,指春、夏、秋。」孔颖达正义:「春、夏、秋三个农时,是农业的关键时节,为政不害民,能让百姓尽力耕耘,从事生产,所以百姓和睦而年岁丰收。」兴筑作,即大兴土木。

〔二〕「虞」,宋翔凤说:「原本作『固』,依据《治要》改为『虞』。」按:《治要》是对的。《尚书·舜典》:「帝说:『好,咨益,你担任我的虞官。』」孔氏传:「虞,是掌管山泽的官员。」此文即指「掌管山林草泽的利益」也。

〔三〕唐晏说:「《谷梁传》庄公三十一年:『春季,在郎地筑台;夏季,在薛地筑台;秋季,在秦地筑台。』传文说:『这是不正当的,劳民于三时,垄断山林薮泽的利益;况且财力耗尽则生怨恨,民力耗尽则生愤怒,君子认为这是危险的。』器按:《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冬季,筑微。山林薮泽的利益,是用来与百姓共享的,垄断它,是不正当的。」范宁集解:「虞,是掌管禽兽的官员,说规画加固并筑台,又设置官吏来守护,这是不与百姓共同利益。」《汉书·食货志上》:「许多儒生谈论盐铁官及北假田官……

、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上(元帝)从其议,皆罢之。」此文与民争田渔薪菜之饶,亦与民争利之一端也。

译常平仓可以废除,不要与百姓争夺利益。汉元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全部废除了常平仓。这段文字中提到的与百姓争夺田地、渔业、柴草和蔬菜的丰饶资源,也是与百姓争夺利益的一个方面。

〔四〕 杜预春秋序:「故发传之体有三,而为例之情有五。……四曰: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义,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孔颖达疏:「曲礼:『制宫庙之饰,楹不丹,桷不刻。』庄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宫桷。』……皆非礼而动,直书其事,不为之隐,具为其文,以见讥意,是其事实尽而不有污曲也。」

〔五〕 宋翔凤曰:「本无『民』字,依治要增。」

〔六〕 论语颜渊:「二,吾犹不足。」集解:「孔曰:『二谓什二而税。』」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十一,大桀小桀。」此十二之税,即谓其奢泰,多取于民,比之于桀也。

〔七〕 「邪曲」,宋翔凤曰:「本作『回邪』,依治要改。」

〔八〕 「快」,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原缺,子汇本、唐本作「悦」,宋翔凤本依治要改为「膳不足好,以快妇人之目」。孙诒让曰:「案此当作『缮不用之好』,谓修缮无用之玩好也。前无为篇云:『缮雕琢刻画之好。』文例与此正同。治要所引,亦有挩误。」按孙说是,今从之改正。唐晏曰:「谷梁庄二十四年:『刻桷,非正也。夫人,所以崇宗庙也,取非礼,与非正,而加之于宗庙,以饰夫人,非正也。』」

〔九〕 宋翔凤曰:「本作『人力罢于不急』,依治要改。」案:荀子天论:「不急之察。」战国策秦策:「捐不急之官。」

〔一0〕「滞积」原缺,子汇本作「籴」。国语鲁语上:「文仲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曰:『……不腆先君之敝器,敢告滞积,以纾执事。』」今据补「滞积」二字。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臧孙辰告籴于齐。国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一年不升,告籴诸侯。告,请也,籴也,籴也,不正,故举臧孙辰以为私行也。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无六年之畜曰急,无三年之畜曰国非其国也。诸侯无粟,诸侯相归粟,正也。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民弗病也。一年不艾,而百姓饥,君子非之。不言如,为内讳也。」范宁集解曰:「臧孙辰,鲁大夫臧文仲。」

〔一一〕「仓」,天一阁本误「食」。

〔一二〕宋翔凤曰:「治要无『乃遣』以下十六字。」

〔一三〕「齐卫陈宋」,宋翔凤曰:「本作『宋卫陈』,无『齐』字,依治要增。」

〔一四〕唐晏曰:「按:谷梁庄二十八年传:『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古者,税什一,丰年补败,不外求而上下皆足也,虽累凶年,而民弗病也。』至宋、陈、卫伐鲁,事不见春秋,疑是谷梁旧说。」

〔一五〕宋翔凤曰:「『邪』本作『叛』,依治要改。」说苑臣术篇:「故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六邪者,一曰,安官贪禄,营于私家,不务公事,怀其智,藏其能,主饥于论,渴于策,犹不肯尽节,容容乎与世浮沈上下,左右观望,如此者具臣也。二曰,主所言皆曰善,主所为皆曰可,隐而求主之所好,即进之以快主耳目,偷合苟容,与主为乐,不顾其后害,如此者谀臣也。三曰,中实颇险,外貌小谨,巧言令色,又心嫉贤,所欲进则明其美而隐其恶,所欲退则明其过而匿其美,使主妄行过任,赏罚不当,号令不行,如此者奸臣也。四曰,智足以饰非,辩足以行说,反言易辞,而成文章,内离骨肉之亲,外妒乱朝廷,如此者谗臣也。五曰,专权擅势,持招国事,以为轻重,私门成党,以富其家,又复增加威势,擅矫主命,以自贵显,如此者贼臣也。六曰,谄言以邪,坠主不义,朋党比周,以蔽主明,入则辩言好辞,出则更复异其言语,使白黑无别,是非无闲,伺候可推,因而附然,使主恶布于境内,闻于四邻,如此者亡国之臣也。」

〔一六〕宋翔凤曰:「『杀』下本有『而』字,『鲁』下本缺二字,依治要改。」

〔一七〕「是」字原挩,各本俱有,今补。

〔

译〔四〕 杜预在《春秋序》中说:“因此,撰写传文的体例有三种,而确立法则的情由有五种。……第四种是:详尽而不歪曲。直接记载事实,通过完备的文字显现义理,像‘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这类情况就是这样。”孔颖达疏解道:“《曲礼》说:‘制定宫庙的装饰,柱子不漆红色,椽子不雕刻花纹。’《春秋》庄公二十三年记载:‘秋天,给桓公庙的柱子漆上红色。’二十四年记载:‘春天,雕刻桓公庙的椽子。’……这些都是不合礼仪的行为,直接记载事实,不为之隐瞒,完备地写出其文字,以显示讥讽之意,这就是事实详尽而没有歪曲。”

〔五〕 宋翔凤说:“原本没有‘民’字,是依据《治要》增加的。”

〔六〕 《论语·颜渊》说:“二,我还觉得不够。”集解引孔安国说:“二,指的是十分之二征税。”《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说:“十分之一,是天下适中公正的税率。多于十分之一,就是大桀小桀。”这里所说的十二分之税,就是指其奢侈过度,向百姓多取赋税,将其比作夏桀。

〔七〕 “邪曲”,宋翔凤说:“原本作‘回邪’,是依据《治要》改动的。”

〔八〕 “快”,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原本缺失,子汇本、唐本作“悦”,宋翔凤本依据《治要》改为“膳不足好,以快妇人之目”。孙诒让说:“按此应当作‘缮不用之好’,意思是修缮无用的玩好之物。前面《无为篇》说:‘修缮雕琢刻画之好。’文例与此完全相同。《治要》所引用的,也有抄写错误。”按孙诒让的说法是对的,现在据此改正。唐晏说:“《谷梁传》庄公二十四年说:‘雕刻椽子,是不正当的。夫人,是用来尊崇宗庙的,采取不合礼仪、不正当的东西,加在宗庙上,用来装饰夫人,是不正当的。’”

〔九〕 宋翔凤说:“原本作‘人力罢于不急’,是依据《治要》改动的。”按:《荀子·天论》说:“不急之察。”《战国策·秦策》说:“捐不急之官。”

〔一0〕“滞积”原本缺失,子汇本作“籴”。《国语·鲁语上》说:“文仲拿着鬯圭和玉磬到齐国请求借粮说:‘……不丰厚的先君旧器,敢来报告积存的粮食,以缓解您的事务。’”现在据此补上“滞积”二字。《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说:“臧孙辰到齐国请求借粮。国家没有三年的积蓄,叫做国家不像国家。一年收成不好,向诸侯请求借粮。告,是请求;籴,是买粮;籴,是不正当,所以举出臧孙辰,认为是私人行为。国家没有九年的积蓄叫做不足,没有六年的积蓄叫做紧急,没有三年的积蓄叫做国家不像国家。诸侯没有粮食,诸侯之间互相赠送粮食,是正当的。臧孙辰到齐国请求借粮,请求,然后才给予,说的是内部没有外交。古代税收十分之一,丰年弥补歉年,不向外求取而上下都充足。即使连续歉年,百姓也不受害。一年不收割,百姓就饥饿,君子非议它。不说‘如’,是为内部避讳。”范宁集解说:“臧孙辰,鲁国大夫臧文仲。”

〔一一〕“仓”,天一阁本误作“食”。

〔一二〕宋翔凤说:“《治要》没有‘乃遣’以下十六个字。”

〔一三〕“齐卫陈宋”,宋翔凤说:“原本作‘宋卫陈’,没有‘齐’字,是依据《治要》增加的。”

〔一四〕唐晏说:“按:《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传:‘臧孙辰到齐国请求借粮,请求,然后给予,说的是内部没有外交。古代,税收十分之一,丰年弥补歉年,不向外求而上下都充足,即使连续歉年,百姓也不受害。’至于宋、陈、卫攻打鲁国,这件事不见于《春秋》,怀疑是《谷梁传》的旧说。”

〔一五〕宋翔凤说:“‘邪’原本作‘叛’,是依据《治要》改动的。”《说苑·臣术篇》说:“所以臣子的行为,有六正六邪。……六邪是,第一,安于官位贪图俸禄,营谋私事,不致力于公事,怀藏智慧,隐藏才能,君主对于议论饥饿,对于策略口渴,他还不肯尽忠节,随波逐流,左右观望,这样的人是具臣。第二,君主说的都说好,君主做的都说对,暗中探求君主的喜好,就进献以取悦君主的耳目,苟且迎合,与君主取乐,不顾后患,这样的人是谀臣。第三,内心阴险,外表小心谨慎,巧言令色,又嫉妒贤能,想提拔的人就显扬其美而隐藏其恶,想罢黜的人就显扬其过而隐藏其美,使君主妄行过失,赏罚不当,号令不行,这样的人是奸臣。第四,智慧足以掩饰错误,辩才足以施行游说,颠倒言辞,写成文章,内部离间骨肉亲情,外部嫉妒扰乱朝廷,这样的人是谗臣。第五,专权擅势,把持国家大事,以此决定轻重,私门结成党羽,以此富其家,又增加威势,擅自假借君主命令,以此自贵显,这样的人是贼臣。第六,用谄媚之言使君主行邪,使君主不义,结党营私,以此遮蔽君主明察,入朝则巧言令色,出朝则改变言语,使黑白无别,是非无分,伺机可推,因而附和,使君主恶名布于境内,闻于四邻,这样的人是亡国之臣。”

〔一六〕宋翔凤说:“‘杀’下原本有‘而’字,‘鲁’下原本缺失二字,是依据《治要》改动的。”

〔一七〕“是”字原本缺失,各本都有,现在补上。

一八〕「还」,唐本作「返」。

译一八〕“还”,唐本作“返”。

〔一九〕史记鲁世家:「初,庄公筑台临党氏,见孟女,说而爱之,许立为夫人,割臂以盟。孟女生子斑,斑长,说梁氏女,往观;圉人荦自墙外与梁氏女戏,斑怒鞭荦。庄公闻之曰:『荦有力焉,遂杀之,是未可鞭而置也。』斑未得杀,会庄公有疾。庄公有三弟,长曰庆父,次曰叔牙,次曰季友。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哀姜无子,哀姜娣曰叔姜,生子开。庄公无适嗣,爱孟女欲立其子斑。庄公病,而问嗣于弟叔牙,叔牙曰:『一继一及,鲁之常也。庆父在,可为嗣,君何忧?』庄公患叔牙欲立庆父,退而问季友,季友曰:『请以死立斑也。』庄公曰:『曩者,叔牙欲立庆父,奈何?』季友以庄公命,命牙待于针巫氏,使针季劫饮叔牙以鸩曰:『饮此则有后奉祀,不然,死且无后。』牙遂饮鸩而死,鲁立其子为叔孙氏。八月癸亥,庄公卒,季友竟立子斑为君,如庄公命,待丧舍于党氏。先时,庆父与哀姜私通,欲立哀姜娣子开,及庄公卒,而季友立斑。十月己未,庆父使圉人荦杀鲁公子斑于党氏,季友奔陈,庆父竟立庄公子开,是为愍公。愍公二年,庆父与哀姜通益甚,哀姜与庆父谋,杀愍公而立庆父。庆父使卜齮袭杀愍公于武闱。季友闻之,自陈与愍公弟申如邾,请鲁求内之。鲁人欲诛庆父,庆父恐,奔莒,于是季友奉子申入,立之,是为厘公。厘公亦庄公少子,哀姜恐,奔邾。季友以赂如莒,求庆父,庆父归,使人杀庆父,庆父请奔,弗听,乃使大夫奚斯行哭而往,庆父闻奚斯音,乃自杀。齐桓公闻哀姜与庆父乱以危鲁,乃召之邾而杀之,以其尸归,戮之鲁,鲁厘公请而葬之。」愍公即春秋之闵公,厘公即僖公。文选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百姓安堵,四民反业。」

〔二0〕戴彦升曰:「至德篇末『故春秋谷』(下缺),似引传说鲁庄公事而缺其文。」唐晏曰:「阙文下,当是引谷梁说也。」

  怀虑〔一〕第九

  〔一〕黄震曰:「怀虑言立功当专一。」品节曰:「此言忠诚专一者成名,二三诡随者辱殆。」唐晏曰:「此篇义主窒欲。」

  怀异〔一〕虑者不可以立计〔二〕,持两端〔三〕者不可以定威。故治外者必调内,平远者必正近。纲维〔四〕天下,劳神八极者,则忧不存于家。养气治性〔五〕,思通精神,延寿命者,则志不流于外〔六〕。据土〔七〕子民〔八〕,治国治众者,不可以图利,治产业,则教化不行,而政令不从〔九〕。苏秦、张仪〔一0〕,身尊〔一一〕于位,名显于世,相六国,事六君,威振〔一二〕山东〔一三〕,横说诸侯,国异辞,人异意,欲合弱而制强,持衡〔一四〕而御纵,内无坚计,身无定名〔一五〕,功业不平〔一六〕,中道〔一七〕而废,身死于凡人之手,为天下所笑者〔一八〕,乃由辞语不一,而情欲放佚故也〔一九〕。

〔一〕 宋翔凤曰:「本缺二字,依子汇本增。」案: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金丹有此二字。

〔二〕 金丹曰:「怀异虑,谓心术不一也。」

〔三〕 淮南子修务篇:「所谓言者,齐于众而同于俗,今不称九天之顶,则言黄泉之底,是两末之端议,何可以公论乎?」史记晋世家:「晋闻楚之伐郑,发兵救郑,其来持两端,故迟。」太平御览四0六引阮子政论:「朝有两端之议,家有不协之论,至令父子不同好,兄弟异交友,破和穆之道,长诤讼之端。」此皆言持两端者之不可以成事也。

〔四〕 宋翔凤曰:「本缺一字,依别本补。子汇本作『纪』。」案:金丹、唐本作「纪」。

〔五〕 说苑建本篇:「学者所以反情治性。」义与此同。天一阁本「养气」作「养亲」,非是。

〔六〕 宋翔凤曰:「『流』字本缺,依别本补,子汇本作『役』。」案:金丹、唐本亦作「役」。

〔七〕 「土」,宋翔凤本作「上」,不可据。据土子民,即有土有民之义。史记孔子世家:「楚令尹子西曰:『今孔丘得据土壤,贤弟子为佐,非楚之福也。』」

〔

译〔一九〕《史记·鲁世家》记载:“起初,鲁庄公修筑高台,俯瞰党氏之家,看见孟女,喜爱并钟爱她,许诺立她为夫人,割臂立誓。孟女生下儿子斑,斑长大后,喜爱梁氏之女,前去观看;养马人荦从墙外与梁氏之女嬉戏,斑愤怒地鞭打荦。庄公听说后说:‘荦很有力气,如果杀了他,这是不能鞭打后就放任不管的。’斑没能杀荦,恰逢庄公患病。庄公有三个弟弟,长子叫庆父,次子叫叔牙,三子叫季友。庄公娶齐国女子为夫人,名叫哀姜。哀姜没有儿子,哀姜的妹妹叫叔姜,生下了儿子开。庄公没有嫡长子,喜爱孟女,想立她的儿子斑为继承人。庄公病重,向弟弟叔牙询问继承人,叔牙说:‘一继一及,是鲁国的常法。庆父在,可以继承,君主何必担忧?’庄公担心叔牙想立庆父,退下后询问季友,季友说:‘请让我以死来确立斑的地位。’庄公说:‘刚才叔牙想立庆父,怎么办?’季友奉庄公之命,命令叔牙在针巫氏家等待,派针季强迫叔牙喝毒酒,说:‘喝下这个,就有后代奉祀;不然,死了也没有后代。’叔牙于是喝毒酒而死,鲁国立他的儿子为叔孙氏。八月癸亥日,庄公去世,季友最终立子斑为君,遵照庄公的命令,在守丧期间住在党氏家。此前,庆父与哀姜私通,想立哀姜妹妹的儿子开,等到庄公去世,季友立了斑。十月己未日,庆父派养马人荦在党氏家杀了鲁公子斑,季友逃到陈国,庆父最终立庄公的儿子开,这就是愍公。愍公二年,庆父与哀私通更加严重,哀姜与庆父谋划,杀愍公而立庆父。庆父派卜齮在武闱袭击杀了愍公。季友听说后,从陈国带着愍公的弟弟申到邾国,请求鲁国接纳他们。鲁国人想诛杀庆父,庆父害怕,逃到莒国,于是季友奉子申进入鲁国,立他为君,这就是厘公。厘公也是庄公的小儿子,哀姜害怕,逃到邾国。季友带着贿赂到莒国,请求引渡庆父,庆父回来,派人杀庆父,庆父请求逃亡,不被允许,于是派大夫奚斯哭着前往,庆父听到奚斯的声音,就自杀了。齐桓公听说哀姜与庆父作乱危害鲁国,于是召她到邾国杀了她,带着她的尸体回来,在鲁国示众,鲁厘公请求后安葬了她。”愍公就是《春秋》中的闵公,厘公就是僖公。《文选》陈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百姓安居,四民恢复职业。”

〔二0〕戴彦升说:“《至德》篇末‘故春秋谷’(下文缺失),似乎是引用传说鲁庄公的事而缺失了文字。”唐晏说:“缺失文字下面,应当是引用《谷梁传》的说法。”

怀虑〔一〕第九

〔一〕黄震说:“怀虑是说立功应当专一。”《品节》说:“这是说忠诚专一的人成名,三心二意、诡诈随顺的人受辱危险。”唐晏说:“本篇主旨在于遏制欲望。”

怀着异心的人不可以制定计策,持两端的人不可以确立威信。所以治理外部的人必须调和内部,平定远方的人必须端正近处。统辖天下,劳神于八方极远之地的人,那么忧虑就不存在于家中。修养气质、治理性情,思虑通达精神,延长寿命的人,那么志向就不流荡于外。拥有土地、统治百姓,治理国家、治理民众的人,不可以图谋私利,治理产业,那么教化就不能推行,政令就不被服从。苏秦、张仪,地位尊贵,名声显扬于世,做六国的宰相,侍奉六国的君主,威势震动崤山以东,纵横游说诸侯,各国言辞不同,人们心意各异,想要联合弱国来控制强国,持平衡之术来抵御合纵,内部没有坚定的计策,自身没有确定的名声,功业不平稳,中途废弃,自身死于凡人之手,被天下人嘲笑,就是因为言辞不一,而情欲放纵的缘故。

〔一〕宋翔凤说:“原本缺失两个字,依据《子汇》本增加。”按:傅校本、唐本、汇函、《品节》、《金丹》有此二字。

〔二〕《金丹》说:“怀异虑,是说心术不专一。”

〔三〕《淮南子·修务篇》:“所谓言论,与众人齐同而与世俗相同,现在不称颂九天之顶,就谈论黄泉之底,这是两端的议论,怎么可以用公论呢?”《史记·晋世家》:“晋国听说楚国攻打郑国,发兵救郑,他们来持两端,所以迟缓。”《太平御览》四0六引阮子《政论》:“朝廷有两端的议论,家庭有不协调的争论,以至于父子喜好不同,兄弟交友各异,破坏和睦之道,增长争讼的开端。”这些都是说持两端的人不可以成事。

〔四〕宋翔凤说:“原本缺失一个字,依据别本补。《子汇》本作‘纪’。”按:《金丹》、唐本作“纪”。

〔五〕《说苑·建本篇》:“学者是用来反情治性的。”意义与此相同。天一阁本“养气”作“养亲”,不对。

〔六〕宋翔凤说:“‘流’字原本缺失,依据别本补,《子汇》本作‘役’。”按:《金丹》、唐本也作“役”。

〔七〕“土”,宋翔凤本作“上”,不可依据。据土子民,即有土有民的意思。《史记·孔子世家》:“楚令尹子西说:‘现在孔丘拥有土地,贤能的弟子作为辅佐,不是楚国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