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一〕第四
不行。』」
〔一二〕张玄起曰:「看此,舜与周公微有优劣。」唐晏曰:「按越裳之重译来朝,首见此书,史记、韩诗、说苑在此后。」器案:后汉书南蛮传:「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氏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公曰:『德不加焉,则君子不飨其质;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曰:久矣,天之无烈风雷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曷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注云:「事见尚书大传。」案:文选应吉甫晋武帝华林园集诗:「越裳重译。」注:「尚书大传曰:『成王之时,越裳重译而来朝,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恐使之不通,故重三译而朝也。』郑玄曰:『欲其转相晓也。」寻韩诗外传五、白虎通封禅篇、说苑辨物篇俱载此事,盖皆本尚书大传为说也。
译不行。』」
〔一二〕张玄起说:“看这个,舜与周公稍微有优劣之分。”唐晏说:“查考越裳国经过多次翻译前来朝见,首先见于这本书,《史记》、《韩诗》、《说苑》在此之后。”器按:《后汉书·南蛮传》记载:“交趾以南有越裳国。周公摄政六年,制定礼乐,天下太平。越裳氏带着三只大象,经过多次翻译进献白雉,说:‘道路遥远,山川险阻深峻,音信使者不通,所以经过多次翻译前来朝见。’成王将此事归于周公,周公说:‘德行没有施加于他们,那么君子就不享用他们的礼物;政令没有施及于他们,那么君子就不以他们为臣属。我凭什么获得这样的赏赐呢?’使者请求说:‘我接受我国黄人的命令,说:很久以来,天上没有狂风暴雨,大概是中国有圣人吧?如果有,就前往朝见他。’周公于是将白雉归还给成王。”注解说:“这件事见于《尚书大传》。”按:《文选》应吉甫《晋武帝华林园集诗》:“越裳重译。”注解说:“《尚书大传》说:‘成王的时候,越裳经过多次翻译前来朝见,说:道路遥远,山川险阻深峻,恐怕使者不通,所以经过三次翻译前来朝见。’郑玄说:‘想要让他们辗转互相知晓。’”寻查《韩诗外传》卷五、《白虎通·封禅篇》、《说苑·辨物篇》都记载了这件事,大概都以《尚书大传》的说法为依据。
〔一三〕宋翔凤曰:「本作『故无为也乃无为也』,下有校语曰:『有误。』兹依治要改。」今案:别解作「故无为也,乃有为也」。唐晏曰:「按此以舜与周公并称无为,足以解论语『无为』之义。盖无为者治定功成,不扰民之谓也。」器案:史记太史公自序:「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正义曰:「各守其分,故易行也。」(又见汉书司马迁传)寻老子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又四十八章:「无为而无不为。」然则儒道两家俱主张无为而治也。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宋子十八篇。」本注:「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寻荀子正论篇称子宋子,则荀卿与黄老学者有所接触,而陆贾亦传荀子之学者,则其主张无为而治,其渊源固有自也。
秦始皇〔一〕设刑罚〔二〕,为车裂〔三〕之诛,以敛奸邪〔四〕,筑长城于戎境〔五〕,以备胡、越〔六〕,征大吞小,威震天下,将帅〔七〕横行,以服外国〔八〕,蒙恬讨乱于外〔九〕,李斯〔
一0〕治法于内,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天下逾炽〔一一〕,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一二〕。秦非不欲治也〔一三〕,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一四〕。
〔一〕 宋翔凤曰:「本有『帝』字,依治要删。」
〔二〕 宋翔凤曰:「『刑罚』二字,依治要增。」
〔三〕 器案:墨子亲士篇:「吴起之裂,其事也。」淮南子缪称篇:「吴起刻削而车裂。」韩非子和氏篇:「商君车裂于秦。」史记商君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君反者。』」则车裂之刑不始于始皇,且不限于秦也。
〔四〕 宋翔凤曰:「四字治要无。」
〔五〕 宋翔凤曰:「『于戎境』三字治要无。」
〔六〕 淮南子人间篇:「秦皇挟录图,见其传曰:『亡秦者胡也。』因发卒五十万,使蒙公、杨翁子将筑修城,西属流沙,北击辽水,东结朝鲜,中国内郡挽车而饷之。又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乃使尉屠雎发卒五十万为五军:一军塞镡城之岭,一军守九疑之塞,一军处番禺之都,一军守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监禄无以转饷,又以卒凿渠而通粮道,以与越人战,杀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皆入丛薄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相置桀骏以为将,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杀尉屠雎,伏尸流血数十万,乃发适戍以备之。」汉书晁错传:「错复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曰:『臣闻秦时,北攻胡貉,筑塞河上,南攻扬、越,置戍卒焉。其起兵而攻胡,粤者,非以卫边地而救民死也,贪戾而欲广大也,故功未立而天下乱。』」说秦备胡、越事,以淮南子为最详,然备越不言筑长城。窃疑秦统一天下后,即修楚之方城以备越,一如修筑燕、齐、魏、韩、赵、中山之长城以备胡也。方城一名长城。汉书地理志八上:「叶,楚叶公邑,有长城,号曰方城。」水经潕水注引荆州记:「叶东界有故城,始犨县,至瀙水,达比阳界,南北联联数百里,号为方城,一谓之长城。」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越王曰:『所求于晋者,不至顿刃接兵,而况于攻城围邑乎?愿魏以聚大梁之下,愿齐之试兵南阳、莒地,以聚常、郯之境,则方城之外不南,淮、泗之间不东,商、于、析、郦、宗胡之地、夏路以左,不足以备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正义:「括地志云:『故长城,在邓州内乡县东七十五里,南入穰县,北连翼望山,无土之处,累石为固。楚襄王控霸南土,争强中国,多筑列城于北方,以适华夏,号为方城。』」此俱楚之方城一名长城之证。水经汝水注所谓「楚盛周衰,控霸南土,欲争强中国,多筑列城于北方,以逼华夏,故号此城为万城」是也。盖方城者,要害之地,昔者强楚之所以备秦者,亦犹全秦之所以待越也。世之言长城者,多未及陆氏、淮南之文,时因此而申言之。
〔七〕 「帅」,唐本
译〔一三〕宋翔凤说:“原本作‘故无为也乃无为也’,下面有校勘语说:‘有错误。’这里依据《治要》修改。”现在考察:另一种解释作“故无为也,乃有为也”。唐晏说:“按此处将舜与周公并称为无为,足以解释《论语》中‘无为’的含义。大概所谓无为,是指治理安定、功业成就,不扰民的意思。”器案:《史记·太史公自序》说:“道家主张无为,又说无不为。其实容易实行,但言辞难以理解,其方法以虚无为根本,以因循为应用。”正义解释说:“各自安守本分,所以容易实行。”(又见于《汉书·司马迁传》)推寻《老子》第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又第四十八章:“无为而无不为。”那么儒道两家都主张无为而治。《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类:“宋子十八篇。”原注说:“荀子称道宋子,他的言论含有黄老的意思。”推寻《荀子·正论篇》称子宋子,那么荀卿与黄老学者有所接触,而陆贾也是传授荀子学问的学者,那么他主张无为而治,其渊源本来是有来历的。
秦始皇设立刑罚,实行车裂的诛杀,来收敛奸邪之人,在戎狄边境修筑长城,来防备胡人和越人,大国吞并小国,威势震动天下,将领横行,来使外国臣服,蒙恬在外讨伐叛乱,李斯在内治理法制,事情越繁杂天下越混乱,法令越多天下越炽烈,兵马越增派敌人越多。秦国不是不想治理好天下,然而失败的原因,是举措太多、刑罚太严的缘故。
〔一〕宋翔凤说:“原本有‘帝’字,依据《治要》删去。”
〔二〕宋翔凤说:“‘刑罚’二字,依据《治要》增加。”
〔三〕器案:《墨子·亲士篇》:“吴起被车裂,是事实。”《淮南子·缪称篇》:“吴起苛刻而遭车裂。”《韩非子·和氏篇》:“商君在秦国被车裂。”《史记·商君传》:“秦惠王将商君车裂示众说:‘不要像商君那样背叛的人。’”那么车裂之刑不始于秦始皇,且不限于秦国。
〔四〕宋翔凤说:“这四个字《治要》没有。”
〔五〕宋翔凤说:“‘于戎境’三个字《治要》没有。”
〔六〕《淮南子·人间篇》:“秦始皇拿着录图,看到上面传说的话:‘灭亡秦国的是胡人。’于是征发五十万士兵,让蒙公、杨翁子率领修筑长城,西接流沙,北击辽水,东连朝鲜,中原内地郡县用车运送粮饷。又贪图越地的犀角象牙、翡翠珠玑,于是派尉屠雎征发五十万士兵分为五军:一军堵塞镡城之岭,一军守卫九疑之塞,一军驻扎番禺之都,一军守卫南野之界,一军结余干之水。三年不卸甲松弛弓弩,致使监禄无法转运粮饷,又派士兵开凿渠道来打通粮道,来与越人作战,杀死了西呕君译吁宋;而越人都躲进丛林中,与禽兽相处,不肯做秦国的俘虏,推举桀骏作为将领,在夜间攻击秦人,大败秦军,杀死了尉屠雎,伏尸流血数十万,于是征发谪戍之卒来防备他们。”《汉书·晁错传》:“晁错又陈述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紧急事务两件事说:‘我听说秦朝时,北攻胡貉,在黄河边上修筑要塞,南攻扬、越,设置戍卒。那些起兵攻打胡、粤的人,不是为了保卫边疆而拯救百姓死亡,而是贪婪暴戾想要扩大疆土,所以功业未立而天下大乱。’”关于秦国防备胡、越的事,以《淮南子》记载最详细,但防备越人不提修筑长城。我怀疑秦国统一天下后,就修缮楚国的方城来防备越人,就像修筑燕、齐、魏、韩、赵、中山的长城来防备胡人一样。方城又名长城。《汉书·地理志》卷八上:“叶,是楚叶公的封邑,有长城,号称方城。”《水经·潕水注》引《荆州记》:“叶东界有故城,从犨县开始,到瀙水,到达比阳界,南北连绵数百里,号称方城,也叫长城。”《史记·越王句践世家》:“越王说:‘我所求于晋国的,不至于动刀兵接战,何况攻城围邑呢?希望魏国聚集兵力在大梁之下,希望齐国在南阳、莒地试兵,聚集在常、郯之境,那么方城之外不南侵,淮、泗之间不东进,商、于、析、郦、宗胡等地、夏路以左,不足以防备秦国,江南、泗上,不足以等待越人了。’”正义说:“《括地志》云:‘故长城,在邓州内乡县东七十五里,向南进入穰县,向北连接翼望山,没有土的地方,堆石为固。楚襄王控制霸业南土,争强中国,多在北方修筑列城,以适华夏,号称方城。’”这些都是楚国方城又名长城的证据。《水经·汝水注》所谓“楚国兴盛周朝衰微,控制霸业南土,想要争强中国,多在北方修筑列城,以逼华夏,所以称此城为万城”是正确的。大概方城是要害之地,昔日强楚用来防备秦国的,也就像全秦用来对待越人一样。世人谈论长城的,大多没有提到陆贾、《淮南子》的文字,因此借此申说。
〔七〕“帅”,唐本
〔八〕 宋翔凤曰:「十六字治要无。」
〔九〕 蒙恬,史记有传。
〔一0〕李斯,史记有传。
〔一一〕宋翔凤曰:「治要作『事愈烦,下愈乱,法愈众,奸愈纵』。按说文无『愈』字,此本作『逾』为正。又『天』字当是『而』字之误。」陈金生曰:「李本作『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上句『天』为『而』字之误,但下句不误。」
〔一二〕宋翔凤曰:「九字治要无。」
〔一三〕宋翔凤曰:「本作『不欲为治』,依治要改。」
〔一四〕宋翔凤曰:「本作『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依治要改。」茅鹿门曰:「铺叙秦事,痛快。」唐晏曰:「按:此所谓『
着秦之所以亡』也。」
是以君子尚宽舒以▯其身,行身中和〔一〕以致疏远〔二〕;民畏其威而从其化,怀其德而归其境,美其治而不敢违其政。民不罚而畏〔三〕,不赏而劝〔四〕,渐渍〔五〕于道德,而被服〔六〕于中和之所致也〔七〕。
〔一〕 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二〕 宋翔凤曰:「本作『尚宽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统远』,依治要改。」吴鼎汉曰:「以下就君身上说,规讽当时,语温而意恳。」
〔三〕 宋翔凤曰:「(『畏』下)本有『罪』字,依治要改。」
〔四〕 宋翔凤曰:「(『劝』)本作『欢悦』二字。」案:天一阁本作「劝悦」,「劝」字不误。
〔五〕 史记礼书:「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荀子劝学篇杨注:「渐,渍也,染也。」
〔六〕 宋翔凤据治要删「服」字,今所不从。上注引礼书文,以「渐渍」、「被服」对文,用法与陆氏同。淮南子要略篇:「被服法则而与之终身。」史记五宗世家:「被服造次必于儒者。」集解:「汉名臣奏,杜业奏曰:『被服造次,必于仁义。』」索隐:「被服造次,按小颜云:『被服言常居处于其中也。造次谓所向所行皆法于儒者。』」案:索隐所引师古之说,见汉书河间献王传注,通鉴胡三省注云:「颜注非也。被服者,言以儒术衣被其身。」三国志魏书文纪注:「含气有生之类,靡不被服清风,沐浴玄德。」
〔七〕 宋翔凤曰:「本作『被服于中和之所致也』,无『而』字,并依治要改。」唐晏曰:「此即所谓『着汉之所以得』。」
夫法令所以诛暴也〔一〕,故曾、闵之孝,夷、齐之廉〔二〕,此宁畏法教而为之者哉〔三〕?故〔四〕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五〕,何者〔六〕?化使其然也〔七〕。故近河之地湿〔八〕,而近山之木长者〔九〕,以类相及也。高山出云〔一0〕,丘阜生气〔一一〕,四渎东流,百川无西行者,小象大而少从多也〔一二〕。
〔一〕 宋翔凤曰:「本作『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依治要改。」案:品节「夫」误「大」。苏紫溪曰:「法令不如教化,韩非未有。」案:盐铁论刑德篇:「令者所以教民也,法者所以督奸也。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
〔二〕 孟子万章下:「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横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战国策秦策下:「君何不以此时归相印,让贤者授之,必有伯夷之廉,长为应侯,世世称孤。」
〔三〕 宋翔凤曰:「本作『岂畏死而为之哉?教化之所致也』,依治要改。」唐晏曰:「按曾、闵之孝,夷、齐之廉,盖出于性,而以为教化之所致,正荀卿化性起伪之说。」
〔四〕 宋翔凤曰:「『故』下本有『曰』字。」
〔五〕 论衡率性篇:「传曰:『尧、舜之民,可比屋而封,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盖即本此。汉书王莽传上:「
译〔八〕宋翔凤说:“《治要》中没有这十六个字。”
〔九〕蒙恬,《史记》中有他的传记。
〔一0〕李斯,《史记》中有他的传记。
〔一一〕宋翔凤说:“《治要》作‘事愈烦,下愈乱,法愈众,奸纵’。查考《说文解字》没有‘愈’字,这里原本作‘逾’才是正确的。另外,‘天’字应当是‘而’字的误写。”陈金生说:“李本作‘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炽’,上句‘天’是‘而’字的误写,但下句没有错误。”
〔一二〕宋翔凤说:“《治要》中没有这九个字。”
〔一三〕宋翔凤说:“原本作‘不欲为治’,依据《治要》修改。”
〔一四〕宋翔凤说:“原本作‘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依据《治要》修改。”茅鹿门说:“铺陈叙述秦朝的事情,痛快淋漓。”唐晏说:“查考:这就是所说的‘阐明秦朝灭亡的原因’。”
因此,君子崇尚宽厚舒缓来修养自身,践行中正平和来招致疏远之人;百姓畏惧他的威严而顺从他的教化,感怀他的恩德而归附他的疆域,赞美他的治理而不敢违背他的政令。百姓不靠惩罚就畏惧,不靠奖赏就勤勉,这是逐渐浸润于道德,并习惯于中正平和所达到的效果。
〔一〕《礼记·中庸》:“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叫做‘中’,表现出来都符合节度叫做‘和’。‘中’是天下最根本的基础;‘和’是天下普遍通行的道理。达到中正平和,天地便各安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
〔二〕宋翔凤说:“原本作‘尚宽舒以苞身,行中和以统远’,依据《治要》修改。”吴鼎汉说:“以下从君主自身说起,规劝讽谏当时,语气温和而情意恳切。”
〔三〕宋翔凤说:“(‘畏’字下面)原本有‘罪’字,依据《治要》修改。”
〔四〕宋翔凤说:“(‘劝’字)原本作‘欢悦’两个字。”按:天一阁本作“劝悦”,“劝”字没有错误。
〔五〕《史记·礼书》:“逐渐浸润于失去教化的环境,习惯于形成的习俗。”《荀子·劝学篇》杨倞注:“渐,就是渍,就是染。”
〔六〕宋翔凤依据《治要》删去“服”字,现在不予采纳。上注引用《礼书》的文字,以“渐渍”、“被服”作为对文,用法与陆氏相同。《淮南子·要略篇》:“习惯于法则并终身遵循。”《史记·五宗世家》:“习惯于造次之间必定效法儒者。”集解:“《汉名臣奏》,杜业奏章说:‘习惯于造次之间,必定效法仁义。’”索隐:“习惯于造次,按照颜师古的说法:‘被服是说常常居处于其中。造次是说所向所行都效法儒者。’”按:索隐所引颜师古的说法,见于《汉书·河间献王传》注,《通鉴》胡三省注说:“颜注不对。被服是说用儒术来衣被自身。”《三国志·魏书·文帝纪》注:“含有气息有生气的种类,没有不被清风所衣被,不被玄德所沐浴的。”
〔七〕宋翔凤说:“原本作‘被服于中和之所致也’,没有‘而’字,一并依据《治要》修改。”唐晏说:“这就是所说的‘阐明汉朝得国的原因’。”
法令是用来诛杀暴徒的,所以曾参、闵子骞的孝行,伯夷、叔齐的廉洁,这难道是畏惧法令教化才去做的吗?所以尧、舜时代的百姓,可以挨家挨户地封赏,桀、纣时代的百姓,可以挨家挨户地诛杀,为什么呢?是教化使他们这样的。所以靠近河流的地方潮湿,而靠近山岭的树木高大,是因为同类事物相互影响。高山产生云雾,山丘产生生气,四条大河向东流,百川没有向西流的,这是小的效法大的,少的顺从多的缘故。
〔一〕宋翔凤说:“原本作‘夫法令者,所以诛恶,非所以劝善’,依据《治要》修改。”按:品节本“夫”误作“大”。苏紫溪说:“法令不如教化,韩非子没有说过。”按:《盐铁论·刑德篇》:“令是用来教导百姓的,法是用来督责奸邪的。令严厉百姓就谨慎,法设立奸邪就禁止。”
〔二〕《孟子·万章下》:“孟子说:‘伯夷眼睛不看邪恶的颜色,耳朵不听邪恶的声音,不是他的君主不侍奉,不是他的百姓不役使,天下太平就出仕,天下混乱就退隐,暴政出现的地方,暴民聚集的地方,他都不忍心居住;想到和乡人相处,就像穿着朝服戴着朝冠,坐在泥炭之中一样。在商纣王的时候,居住在北海之滨,等待天下的清明。所以听到伯夷风范的人,顽固的人变得廉洁,懦弱的人有了立志。’”《战国策·秦策下》:“您为什么不趁此时归还相印,让给贤者,必定有伯夷的廉洁,长久做应侯,世世代代称孤。”
〔三〕宋翔凤说:“原本作‘岂畏死而为之哉?教化之所致也’,依据《治要》修改。”唐晏说:“查考曾参、闵子骞的孝行,伯夷的廉洁,大概出于本性,而认为是教化的结果,正是荀子化性起伪的说法。”
〔四〕宋翔凤说:“‘故’字下面原本有‘曰’字。”
〔五〕《论衡·率性篇》:“传说:‘尧、舜的百姓,可以挨家挨户地封赏;桀、纣的百姓,可以挨家挨户地诛杀。’”大概就源自这里。《汉书·王莽传上》:“
莽乃上奏曰:『明圣之世,国多贤人,故唐、虞之时,比屋可封。』」太平御览七七引袁子正论:「尧、舜之人,比屋可封,非尽善也,犹在防之水,非不流也。」寻文选王子渊四子讲德论:「比屋可封。」注:「尚书大传曰:「周民比屋可封。」则又以为周之民也。
译王莽于是上奏说:“英明圣主的时代,国家多贤人,所以唐尧、虞舜的时候,挨家挨户都可以封赏。”《太平御览》卷七十七引袁子《正论》:“尧、舜时代的人,挨家挨户都可以封赏,并非全都完美,就像防陵的水,并非不流动。”又查《文选》王子渊《四子讲德论》:“挨家挨户都可以封赏。”注:“《尚书大传》说:‘周朝的百姓,挨家挨户都可以封赏。’于是又认为这是指周朝的百姓。
〔六〕 宋翔凤曰:「本无『何』字,依治要校。」
〔七〕 宋翔凤曰:「本作『教化使然也』,并依治要校。」
〔八〕 「湿」,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意林、汇函、品节、拔萃作「湿」,古通,后不复出。
〔九〕 宋翔凤曰:「本作『近山之土燥』,无『而』字,依治要校。」案:意林作「近山之木长」。
〔一0〕宋翔凤曰:「本作『故山川出云雨』,依治要改。」唐晏曰:「意林无『川』、『雨』二字。」案:周易系辞上:「变化见矣。」韩康伯注:「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矣。」礼记孔子闲居:「山川出云。」正义曰:「此譬其事,由如天将降时雨,山川先为之出云。」
〔一一〕宋翔凤曰:「『气』上本缺一字,治要不缺。」唐晏曰:「意林『丘』上有『而』。」
〔一二〕宋翔凤曰:「本作『百川无不从,小者从大,少者从多』,依治要改。又按:意林引此云:『近河之地湿,近山之木长,山出云而丘阜生气,四渎东流,而百川无西。』文与治要大同,知治要可据也。」唐晏曰:「『无不从』,意林作『无西』。」
夫王者之都〔一〕,南面之君,乃百〔二〕姓之所取法则者也,〔三〕举措〔四〕动作,不可以失法度〔五〕。昔者,周襄王不能事后母,出居于郑〔六〕,而下多叛其亲。秦始皇〔七〕骄奢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八〕,则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设〔九〕房闼,备厩库,缮雕琢刻画之好,博玄黄琦玮之色,以乱制度〔一0〕。齐桓公好妇人之色,妻姑姊妹,而国中多淫于骨肉〔一一〕。楚平王奢侈纵恣〔一二〕,不能制下,检〔一三〕民以德,增驾百马而行,欲令天下人饶〔一四〕财富利,明不可及,于是楚国逾奢,君臣无别〔一五〕。故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也〔一六〕。王者尚武于朝,则农夫缮甲兵〔一七〕于田〔一八〕。故君子之御下也〔一九〕,民奢应之以俭〔二0〕,骄淫者统之以理〔二一〕;未有上仁而下贼〔二二〕,让行而争路者也〔二三〕。故孔子曰〔二四〕:「移风易俗〔二五〕。」岂家令人视之哉?〔二六〕亦取之于身而已矣〔二七〕。
〔一〕 宋翔凤曰:「治要无此四字。」
〔二〕 「乃」,各本无。「百」,李本、子汇本、两京本、天一阁本、唐本、汇函、品节、拔萃作「臣」。
〔三〕 宋翔凤曰:「本无『乃』字,无『则者也』三字,『法』下缺二字,依治要校。别本『法』下有『是以』二字,不缺。」
〔四〕 「举措」上,汇函、拔萃、别解有「虽一」二字。
〔五〕 宋翔凤曰:「本作『不可失法则也』,依治要改。」王凤洲曰:「此言舜与周公无为而天下治,秦人法烦而天人乱;总论为治当尚宽舒,以舜与周公为法,以秦为鉴耳。」李为霖曰:「宽舒是帝王御民根本,中和是圣人极诣,为帝王者必臻此方称明圣,云阳不啻三致意焉,得王道之精者也。至『渐渍于道德』一句,又授之以方耳。」
〔六〕 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何休注:「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徐彦疏:「正以襄王之母,于今仍在,亦非继母,与左氏异也。郑氏发墨守云:『圣人制法,必因其事,非虚之。孟子曰: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今襄王实不能孝道,称惠后之心,今其宠专于子,失教而乱作,出居于郑,自绝于周,故孔子因其自绝而书之。公羊以母得废之,则左氏已死矣是也。襄王正是惠后所生,非继母。』又云:『失教而乱作,自绝于周,从左氏。』郑氏杂用三家,不苟从一。」
〔七〕 「皇」,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作「王」。
〔八〕 宋翔凤本「宫」误「言」。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吾闻周文王都丰
译宋翔凤说:“原本没有‘何’字,依据《治要》校订。”
宋翔凤说:“原本作‘教化使然也’,并依据《治要》校订。”
“湿”字,李本、程本、两京本、天一阁《意林》、《汇函》、《品节》、《拔萃》均作“湿”,古字通用,后文不再出现。
宋翔凤说:“原本作‘近山之土燥’,没有‘而’字,依据《治要》校订。”按:《意林》作“近山之木长”。
宋翔凤说:“原本作‘故山川出云雨’,依据《治要》修改。”唐晏说:“《意林》没有‘川’、‘雨’二字。”按:《周易·系辞上》:“变化见矣。”韩康伯注:“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所以变化显现。”《礼记·孔子闲居》:“山川出云。”正义说:“这是比喻事情,如同天将降下时雨,山川先为之出云。”
宋翔凤说:“‘气’字上面原本缺一个字,《治要》不缺。”唐晏说:“《意林》‘丘’字上面有‘而’字。”
宋翔凤说:“原本作‘百川无不从,小者从大,少者从多’,依据《治要》修改。又按:《意林》引用此段说:‘近河之地湿,近山之木长,山出云丘阜生气,四渎东流,百川无西。’文字与《治要》大体相同,可知《治要》可以依据。”唐晏说:“‘无不从’,《意林》作‘无西’。”
大王的都城,南面称尊的君主,是百姓所取法效应的对象,一举一动,不可以违背法度。从前,周襄王不能侍奉后母,出居在郑国,于是臣下多有背叛其亲的。秦始皇骄奢靡丽,喜欢建造高台楼阁,扩大宫室,那么天下豪富建造屋宅的人,没有不仿效他的,设置房室门闼,完备马厩仓库,修缮雕琢刻画之好,博取玄黄琦玮之色,以扰乱制度。齐桓公喜好妇人的美色,娶姑母姐妹为妻,于是国中多有淫乱骨肉之亲的。楚平王奢侈纵恣,不能制约臣下,检束百姓以德行,增加驾百马而行,想要让天下人富裕财货利禄,显明不可及,于是楚国更加奢侈,君臣没有区别。所以上层教化下层,就像风吹倒草一样。王者在朝廷崇尚武力,那么农夫在田间也会修缮甲兵。所以君子驾驭臣下,百姓奢侈就用节俭来应对,骄横淫乱就用礼法来统制;没有上层仁爱而下层残贼,礼让施行而争夺道路的情况。所以孔子说:“移风易俗。”难道是家家派人去观看吗?也是从自身取法罢了。
宋翔凤说:“《治要》没有这四个字。”
“乃”字,各本没有。“百”字,李本、子汇本、两京本、唐本、《汇函》、《品节》、《拔粹》作“臣”。
宋翔凤说:“原本没有‘乃’字,没有‘则者也’三字,‘法’字下面缺两个字,依据《治要》校订。别本‘法’字下面有‘是以’二字,不缺。”
“举措”上面,《汇函》、《拔萃》、《别解》有“虽一”二字。
宋翔凤说:“原本作‘不可失法则也’,依据《治要》修改。”王凤洲说:“这是说舜与周公无为而天下治,秦人法令烦苛而天下大乱;总论为治应当崇尚宽舒,以舜与周公为法则,以秦为鉴戒。”李为霖说:“宽舒是帝王驾驭百姓的根本,中和是圣人的极致,为帝王者必须达到这个境界才称得上明圣,云阳不止三次强调这一点,得到了王道的精髓。至于‘渐渍于道德’一句,又是传授方法。”
《公羊传》僖公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王者无外,这里说‘出’,是什么意思?是不能侍奉母亲。”何休注:“不能侍奉母亲,罪莫大于不孝,所以断绝关系说‘出’。臣下没有废黜上级的道理,能够断绝关系的,说明母亲可以废黜他,臣下可以听从母亲的命令。”徐彦疏:“正因为襄王的母亲,至今仍在,也不是继母,与《左传》不同。郑氏《发墨守》说:‘圣人制定法度,必定根据事实,不是凭空捏造。孟子说:人必定先自侮而后人侮之,家必定先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定先自伐而后人伐之。现在襄王实在不能尽孝道,符合惠后的心意,现在宠爱专在于儿子,失教而乱作,出居在郑,自绝于周,所以孔子根据他的自绝而记载。《公羊》认为母亲可以废黜他,那么《左传》已经死了是对的。襄王正是惠后所生,不是继母。’又说:‘失教而乱作,自绝于周,遵从《左传》。’郑氏杂用三家,不随便遵从一家。”
“皇”字,李本、程本、两京本作“王”。
宋翔凤本“宫”误作“言”。《史记·秦始皇本纪》:“于是始皇认为‘咸阳人多,先王的宫廷小,我听说周文王都丰
,武王都镐,丰、镐之闲,帝王之都也。』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颠以为阙。为复道,自阿房渡渭,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也。阿房宫未成,成,欲更择令名名之。作宫阿房,故天下谓之阿房宫。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椁,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
译武王建都镐京,丰京与镐京之间,是帝王建都的地方。于是他在渭水南岸的上林苑中营造朝宫,先建造前殿阿房宫,东西长五百步,南北宽五十丈,上面可以容纳一万人,下面可以树立五丈高的旗帜,四周修筑驰道作为阁道,从殿前一直延伸到南山,在南山山顶设立标志作为宫阙。又修建复道,从阿房宫横跨渭水,连接到咸阳,以象征天上天极、阁道跨越银河抵达营室的星象。阿房宫尚未建成,建成后,想要再选择一个美好的名字来命名它。因为宫殿建在阿房,所以天下人称之为阿房宫。被隐宫刑和徒刑的人有七十多万,于是分别派去建造阿房宫,有的去修筑丽山,征发北山的石料做椁,又调运蜀地和荆地的木材,全都运到。关中地区计算宫殿有三百座,关外有四百多座。
〔九〕 「设」,天一阁本、唐本作「諟」,未可从。
〔一0〕黄澍曰:「汉高帝使贾着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故篇中于始皇事痛切及之,以讽汉也。」唐晏曰:「周襄王出居于郑,下多叛其亲,此亦春秋旧说,而今不可考。若始皇之作高台榭,而天下仿之,此则陆生所目睹。」
〔一一〕唐晏曰:「马氏骕云:『齐桓公中主也,妻姑姊妹,乱伦之大者,何至为之?汉书云: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民闲长女不嫁,名为巫儿,为家主祠。然则是襄公事耳。』」器案:汉书地理志下:始桓公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绎史引其文不具,故详录之。然古书亦有以此事属之桓公者。管子小匡篇:「桓公谓管仲曰:『寡人有污行,不幸好色,姑姊妹有未嫁者。』」荀子仲尼篇:「齐桓,五伯之盛者也,……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论衡书虚篇:「传书言:『齐桓公妻姑姊妹七人。』」公羊传庄公二十年何休注:「齐侯亦淫诸姑姊妹,不嫁者七人。」徐彦疏云:「晏子春秋文。案彼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先君桓公淫,女公子不嫁者九人,而得为贤君何?』」既管子等书有此事,而齐桓又有好内之名(见史记齐太公世家),陆生乃传荀子之学者,其沿用此说,何足怪者。
〔一二〕绎史卷一三六引此作楚襄王事,此马氏肊改,不可从。
〔一三〕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骠骑执法以检下。」注:「检犹察也。」
〔一四〕宋翔凤曰:「『饶』,抄本、子汇本并作『馁』。」案:李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亦作「馁」。
〔一五〕唐晏曰:「按:楚平王驾百马,不见他书;或者即子南、观起事也。」器案:文选西京赋:「百马同辔,骋足并驰。」李善注引陆贾新语曰:「楚平王增驾,百马同行。」则张平子赋即据新语为言也。陈金生曰:「子南、观起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当楚康王之九年,非楚平王时事,唐说非是。」
〔一六〕史记淮阴侯传:「发使使燕,燕从风而靡。」楚辞东方朔七谏:「世从俗而变化兮,随风靡而成行。」后汉书冯异传:「百姓风靡。」案:风靡,犹言风偃也。文选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上之化下,风偃草从。」注:「论语曰:『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注引论语者,颜渊篇文也。
〔一七〕左传隐公元年:「缮甲兵。」缮谓缮治,诗郑风叔于田序:「缮甲治兵。」
〔一八〕宋翔凤曰:「『农』上本缺一字,治要作『则』,子汇本同。又『兵』字亦依治要增。」案:唐本有「则」字。
〔一九〕宋翔凤曰:「『子』字『也』字,依治要增。」
〔二0〕宋翔凤曰:「本作『民奢侈者则应之以俭』,依治要改。」
〔二一〕宋翔凤曰:「『者』下,本有『则』字,依治要删。」
〔二二〕礼记大学:「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
〔二三〕宋翔凤曰:「本作『未有上仁而下残,上义而下争者也』。」
〔二四〕宋翔凤曰:「本无『故』字。」
〔二五〕唐晏曰:「按:『移风易俗』句,出孝经而不明言之。」今案:孝经广要道章文也,礼记乐记亦有其文。
〔二六〕宋翔凤曰:「本作『岂家至之哉』。」
〔二七〕宋翔凤曰:「『亦取』二字,本作『先』字,并依治要改。」
辨惑〔一〕第五
〔一〕黄震曰:「辨惑言不苟合。」戴彦升曰:「辨惑篇道正言之忤耳,伤流言之害圣,而深恶纵横家之阿从意旨,规则乎孔门也。」唐晏曰:「此篇义主远佞人,去其害仁义者也。」
夫举事者或为善而不称善,或不善而称善者,何?视之者谬而论之者误也。故行或合于世,言或顺于耳〔一〕,斯乃阿〔二〕上之意,从上之旨,操直而乖方,怀曲而合邪,因〔三〕其刚柔之势,为作纵横之术〔四〕,故无忤逆之言,无不合之义者〔五〕。
〔一
译〔九〕“设”字,天一阁本、唐本作“諟”,不能从。
〔一0〕黄澍说:“汉高祖让贾谊著述秦朝所以失去天下、我所以得到天下的原因,所以篇中对秦始皇的事痛切地提及,用来讽谏汉朝。”唐晏说:“周襄王出居在郑国,臣下大多背叛他们的君主,这也是春秋时的旧说,但现在已不可考。至于秦始皇建造高台榭,而天下人仿效他,这却是陆贾亲眼所见的。”
〔一一〕唐晏说:“马骕说:‘齐桓公是中等君主,娶姑姑和姐妹,是乱伦的大罪,怎么会做这种事?《汉书》说:齐襄公淫乱,姑姑和姐妹不嫁,于是民间长女不嫁,名叫巫儿,替家主祭祀。那么这是齐襄公的事。’”器案:《汉书·地理志下》:“起初桓公的哥哥襄公淫乱,姑姑和姐妹不嫁,于是下令国内民家长女不得嫁,名叫巫儿,替家主祭祀,嫁了会对家不利。百姓至今以此为习俗。”《绎史》引用这段文字不完整,所以详细记录。然而古书中也有将此事归于桓公的。《管子·小匡篇》:“桓公对管仲说:‘我有污秽的行为,不幸好色,姑姑和姐妹有未嫁的。’”《荀子·仲尼篇》:“齐桓公,是五霸中最盛的,……内行方面,姑姑和姐妹未嫁的有七人。”《论衡·书虚篇》:“传书说:‘齐桓公娶姑姑和姐妹七人。’”《公羊传·庄公二十年》何休注:“齐侯也淫乱于姑姑和姐妹,未嫁的有七人。”徐彦疏说:“《晏子春秋》的记载。查那里齐景公问晏子说:‘我们先君桓公淫乱,女公子未嫁的有九人,却能成为贤君,为什么呢?’”既然《管子》等书有此事,而齐桓公又有好内之名(见《史记·齐太公世家》),陆贾是传习荀子学说的学者,他沿用此说,有什么奇怪的呢。
〔一二〕《绎史》卷一三六引此作楚襄王的事,这是马氏的臆改,不能从。
〔一三〕《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骠骑将军执法以检束下属。”注:“检,犹察也。”
〔一四〕宋翔凤说:“‘饶’字,抄本、《子汇》本都作‘馁’。”案:李本、两京本、天一阁本也作“馁”。
〔一五〕唐晏说:“按:楚平王驾百马,不见于其他书籍;或许就是子南、观起的事。”器案:《文选·西京赋》:“百马同辔,骋足并驰。”李善注引陆贾《新语》说:“楚平王增驾,百马同行。”那么张平子的赋就是根据《新语》而言的。陈金生说:“子南、观起的事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是楚康王九年,不是楚平王时事,唐晏的说法不对。”
〔一六〕《史记·淮阴侯传》:“派遣使者出使燕国,燕国随风而倒。”《楚辞·东方朔七谏》:“世从俗而变化兮,随风靡而成行。”《后汉书·冯异传》:“百姓风靡。”案:风靡,犹言风偃。《文选·任彦升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上之化下,风偃草从。”注:“《论语》说:‘孔子说:君子的德行为风,小人的德行为草,草上的风必然使草倒下。’”注引《论语》的,是《颜渊篇》的文字。
〔一七〕《左传·隐公元年》:“缮甲兵。”缮谓缮治,《诗·郑风·叔于田》序:“缮甲治兵。”
〔一八〕宋翔凤说:“‘农’字上面本缺一字,《治要》作‘则’,《子汇》本同。又‘兵’字也依《治要》增补。”案:唐本有“则”字。
〔一九〕宋翔凤说:“‘子’字‘也’字,依《治要》增补。”
〔二0〕宋翔凤说:“本作‘民奢侈者则应之以俭’,依《治要》改。”
〔二一〕宋翔凤说:“‘者’字下面,本有‘则’字,依《治要》删去。”
〔二二〕《礼记·大学》:“没有上面好仁而下面不好义的,没有好义而事情不能终了的。”
〔二三〕宋翔凤说:“本作‘未有上仁而下残,上义而下争者也’。”
〔二四〕宋翔凤说:“本无‘故’字。”
〔二五〕唐晏说:“按:‘移风易俗’句,出自《孝经》而不明言。”今案:是《孝经·广要道章》的文字,《礼记·乐记》也有其文。
〔二六〕宋翔凤说:“本作‘岂家至之哉’。”
〔二七〕宋翔凤说:“‘亦取’二字,本作‘先’字,并依《治要》改。”
辨惑〔一〕第五
〔一〕黄震说:“辨惑是说不要苟且迎合。”戴彦升说:“辨惑篇说的是正道之言的忤逆,痛惜流言之害圣,而深恶纵横家的阿从意旨,规则合乎孔门。”唐晏说:“此篇主旨是远离佞人,去除害仁义的人。”
做事的人有时做了善事而不被称为善,有时做了不善的事而被称为善,为什么呢?是因为观看的人谬误而议论的人错误。所以行为有时合乎世俗,言语有时顺耳〔一〕,这是迎合〔二〕上面的心意,顺从上级的旨意,手持正直却违背方正,心怀邪曲却迎合邪恶,凭借〔三〕刚柔的形势,制作纵横的权术〔四〕,所以没有忤逆的言语,没有不合乎道义的地方〔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