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防要卷十三
起请杂録
后唐同光二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凡有进状乞官及应诸州府奏请判官荐举前资,自诣中书求官等,所称头衔多有逾越。中书既无旧案除授,何以爲慿?起今后凡有诸色前资,若合命官者,除近曾任朝官及有科第、歴清资官爲众所知外,并须进到前任告赤,中书▯检,方可进拟。」从之。
长兴元年五月,中书门下奏:「今后凡是在京及诸州府判官,得替一年后,则得求官。擢才特勅,勿以爲例。」从之。清泰二年八月,中书门下上言:「前大卿监五品升朝官、西班将军,皆在任许满二十五月。如冲替已经二十月,即别任用。少卿监旧例三任、四任方入大卿监,五品三任、四任方入少卿监。今后并祗三任,逐任须月限满,无殿责者,使入此官。西班将军罢任一年许求官。旧例三任、四任方入大将军,今祗以三任爲限。三任大将军方入上将军,并须逐任满月限,无殿责,或曽任金吾将军、街使、藩镇刺史,特勅并不拘此例。诸道除两使判官外,书记已下任自辟请,应朝官除外。任罢任后一年方许陈乞。诸道宾席未曾升朝者,若官兼三院御史,即除中下县令;若兼大夫、中丞、秘书少监、郎中、员外郎与清资初任升朝官、检校官至尙书、常侍、秘书监、庻子升朝,便与少卿监。诸州防御、团练判官、推官,并请本州辟请,中书不便除授。应出选门官带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罢任后周年许陈乞。诸州别驾不除令録,仍守本官,月限替后一年许陈乞。长史、司马因摄奏正,比未有官者送名,从之。」
三年五月勅,近以内外臣僚出入迭处,稍均劳逸,免滞转迁。应两使判官、畿赤令长,取郎中、员外郎、补阙、拾遗、三丞、五博,并听官僚选择擢任。一则俾藩方侯伯别耀宾阶,次则致朝列人臣备谙时政。令后或偶缺员,依此施行。
晋天福二年正月勅,令后应朝臣中有借才特除外任者,秩满无遗阙,将来拟官之时,在外一任同在朝一任。其陈乞外职及不是特勅不在此限。
门下省
后唐天成元年九月二十五日,门下中书两省状:准旧例,检校官合纳本省礼钱。伏见尙书省检校官礼钱,近降勅命,除翊卫、勋庸、藩垣将佐外,其余不带平章事、节度使及防御、团练、刺史、诸道副使、郎中已下,并三司职掌、监院官、县令、録事参军、判官等,凡关此例并可徴收者。伏缘省司旧例,别无钱物,祗徴礼钱以充公廨破使。盖值离乱,致失规绳节目,纵有检校官未奉勅命,许令依旧徴理。其检校左右散骑常侍,乞依尙书省除翊卫、勋庸、藩垣将佐外,并许徴收。所兾朝廷故事免失于根原,省閤旧仪长存于规制。谨具本朝元徴旧例钱数,乞奏闻者。
译来曾任朝官、以及有科举功名、历任清要官职为众人所熟知的以外,一律必须呈交前任的官告文书,由中书省核实检查,才可以拟议授官。」得到准许。
长兴元年五月,中书门下奏:「今后凡是在京及诸州府判官,得替一年后,则得求官。擢才特勅,勿以爲例。」从之。清泰二年八月,中书门下上言:「前大卿监五品升朝官、西班将军,皆在任许满二十五月。如冲替已经二十月,即别任用。少卿监旧例三任、四任方入大卿监,五品三任、四任方入少卿监。今后并祗三任,逐任须月限满,无殿责者,使入此官。西班将军罢任一年许求官。旧例三任、四任方入大将军,今祗以三任爲限。三任大将军方入上将军,并须逐任满月限,无殿责,或曽任金吾将军、街使、藩镇刺史,特勅并不拘此例。诸道除两使判官外,书记已下任自辟请,应朝官除外。任罢任后一年方许陈乞。诸道宾席未曾升朝者,若官兼三院御史,即除中下县令;若兼大夫、中丞、秘书少监、郎中、员外郎与清资初任升朝官、检校官至尙书、常侍、秘书监、庻子升朝,便与少卿监。诸州防御、团练判官、推官,并请本州辟请,中书不便除授。应出选门官带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罢任后周年许陈乞。诸州别驾不除令録,仍守本官,月限替后一年许陈乞。长史、司马因摄奏正,比未有官者送名,从之。」
长兴元年五月,中书门下上奏:「今后凡是在京以及各州府任判官的,任满一年后,才能求官。若是破格提拔的人才,属特别敕令,不能作为常例。」得到准许。清泰二年八月,中书门下上言:「原来大卿监(五品以上升朝官)、西班将军,都是任满二十五个月方可。若已经任职满二十个月须调换的,即另行任用。少卿监按旧例要经过三任、四任才能升入大卿监,五品官要三任、四任才能升入少卿监。今后一律只需三任,且每任须满规定月限、没有失职过错的,才能升入此官职。西班将军卸任满一年后允许求官。按旧例要三任、四任才能升入大将军,如今只以三任为限。三任大将军后方可升入上将军,都须每任满月限、无失职过错,若是曾任金吾将军、街使、藩镇刺史的,若有特别敕令则不受此限制。各道节度使属官除两使判官外,书记以下的职位听任自行征聘,应朝官的除外。卸任后须满一年方允许陈请。各道幕僚未曾升朝任官的,若兼任三院御史职衔,可授予中下县县令;若兼任大夫、中丞、秘书少监、郎中、员外郎等清要资历、初任升朝官,或检校官至尚书、常侍、秘书监、庶子升朝的,就授予少卿监。各州防御使、团练使的判官、推官,都请由本州自行征聘,中书省不便直接任命。凡是出身科举、带三院御史、供奉里行及省衔的官员,卸任满一年后允许陈请(求官)。各州别驾不授予令录之职,仍保留本官,任期届满一年后方允许陈请。长史、司马若因代理职务而奏请转为正式官职,与尚未有正式官职者一同上报姓名。」得到准许。
三年五月勅,近以内外臣僚出入迭处,稍均劳逸,免滞转迁。应两使判官、畿赤令长,取郎中、员外郎、补阙、拾遗、三丞、五博,并听官僚选择擢任。一则俾藩方侯伯别耀宾阶,次则致朝列人臣备谙时政。令后或偶缺员,依此施行。
三年五月敕令:近来因朝廷内外官员轮流任职、交替更换,以求均衡劳逸,避免仕途升迁停滞。凡是两使判官、京畿赤县县令一职,应从郎中、员外郎、补阙、拾遗、三丞、五博(诸博士)中选取,并听凭官僚自行选择擢用任命。这样一来,一则可使藩镇诸侯别开生面地荣显幕僚班列,二则可使朝廷官员熟悉地方时政。今后若偶有官缺,依此办法施行。
晋天福二年正月勅,令后应朝臣中有借才特除外任者,秩满无遗阙,将来拟官之时,在外一任同在朝一任。其陈乞外职及不是特勅不在此限。
晋天福二年正月敕令:今后凡朝臣中有因借重才能而特别授予外任的,任期届满没有失职过错的,将来拟议授官时,其在外任职一任可等同于在朝任职一任计算。凡是自己请求外任职务的、以及不是通过特别敕令外任的,不在此列。
门下省
门下省
后唐天成元年九月二十五日,门下中书两省状:准旧例,检校官合纳本省礼钱。伏见尙书省检校官礼钱,近降勅命,除翊卫、勋庸、藩垣将佐外,其余不带平章事、节度使及防御、团练、刺史、诸道副使、郎中已下,并三司职掌、监院官、县令、録事参军、判官等,凡关此例并可徴收者。伏缘省司旧例,别无钱物,祗徴礼钱以充公廨破使。盖值离乱,致失规绳节目,纵有检校官未奉勅命,许令依旧徴理。其检校左右散骑常侍,乞依尙书省除翊卫、勋庸、藩垣将佐外,并许徴收。所兾朝廷故事免失于根原,省閤旧仪长存于规制。谨具本朝元徴旧例钱数,乞奏闻者。中书约本省旧徴礼钱及蠲减钱数如左:防御、团练、刺史、诸道郎官、三司职掌、检校左右散骑常侍,旧例各纳钱一十五千,今减外各纳钱五千;两府及次府少尹、左右司马、别驾、长史,旧例各纳钱十千,减外各纳钱四千;诸道将校,旧例纳钱五千,减外各纳钱三千;都押衙至大将,各纳钱五千,减外各纳钱二千五百;进奏官各纳钱二千;其余都头、指挥使已下,并与免放。右奉勅,宜令门下中书两省准此逐月具数申中书门下。
后唐天成元年九月二十五日,门下、中书两省呈状:依照旧例,检校官应当向本省缴纳礼钱。查见尚书省检校官礼钱,近来降下敕令,除翊卫、勋庸、藩镇将佐外,其余不带平章事的节度使,以及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各道副使、郎中以下,还有三司职掌官、监院官、县令、录事参军、判官等,凡是属于此例都可以照旧征收。因省司旧例,本无其他钱物来源,只靠征收礼钱来充作公廨的日常开支。因遭逢战乱离散,致使规章制度散失,纵然有检校官未经敕令任命的,也允许依旧征收。至于检校左右散骑常侍,请求依照尚书省的做法,除翊卫、勋庸、藩镇将佐外,一律允许征收。希望朝廷旧制不致失去根本渊源,省阁旧有的礼仪能长久保存于规制之中。谨列出本朝原先征收旧例的钱数,请求上奏朝廷知晓。中书省核定本省原征礼钱及减免钱数如下: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各道郎官、三司职掌官、检校左右
中书约本省旧徴礼钱及蠲减钱数如左:防御、团练、刺史、诸道郎官、三司职掌、检校左右散骑常侍,旧例各纳钱一十五千,今减外各纳钱五千;两府及次府少尹、左右司马、别驾、长史,旧例各纳钱十千,减外各纳钱四千;诸道将校,旧例纳钱五千,减外各纳钱三千;都押衙至大将,各纳钱五千,减外各纳钱二千五百;进奏官各纳钱二千;其余都头、指挥使已下,并与免放。右奉勅,宜令门下中书两省准此逐月具数申中书门下。
长兴元年十一月,给事中崔衍奏:「当省给纳诸州铜鱼勘问,本行令史将状称:内库每州铜鱼一只长留在内,一只在本州库,逐季申报平安。左鱼五只,皆镌次第字号。每新除刺史到郡后,遣人到省请合左鱼,当司覆奏内库次第出给左鱼一只到州,集官吏取州库右鱼契合,却差人送左鱼纳省。如别除刺史班司,又请次第左鱼,周而复始。臣以州司差人徃来,须有烦费。今后所除刺史,在京受命或经过都城者,可令自牒当省请左鱼,本州契合后,差人纳省。」从之。
周显徳六年三月勅:诸道牧守,每遇除移,特降制书,何假符契?其请纳铜鱼,宜废之。
晋天福七年五月诏:应诸色进防人等,皆抱才能方来贽献,宜加明试,俾尽臧谋。今后应进防,中书奏覆,勅下委门下省试防三道,仍定上中下三等。如元进防内有施行者,其所试防或上或中者,委门下省给与减选或出身优牒。合格选日,其试防上者,委铨司超一资注拟。如所试防或上或中,元进防内不曾施行,所试防下,元进防内曾有施行,便仰晓示发遣,不得再有投进。余准前后勅处分。
中书省
后唐天成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书奏:伏准故事,应诸道节度使凡带平章事,宜于中书都堂上事,礼絶百寮,等威无异,刋石纪壁,以列姓名,事系殊恩,庆垂后裔。旧例赴镇后,合纳礼钱一千贯,充中书及两省公使。伏自近年,全隳徃例。今皇纲再振,坠典咸修,合举成规,兾将集事。臣等商量,今请诸道藩镇带平章事处,各纳礼钱五百千,中书建立石亭子一所,镌纪宰臣使相爵位姓名,授上年月。其所纳钱,请充中书修建公署及添置都堂内铺陈什物。勅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勅:诸道节度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在京则中书差直省一员引接,及赴镇拟合追还。缘使相在京,百官请诸须差直省引接,兼侍卫出入,或恐朝列误冲。及到本道,自有客司通引官引接。其从荣、从厚虽爲皇子,职本侯王。王建立,孔循曾掌枢衡,见居藩镇。况诸道使相无直省者甚多,其列东青、许州先将去直省,并宜追还中书。
清泰二年二月,中书奏:“近日除官制书未下,多已漏泄。
译散骑常侍,旧例各纳钱一万五千,如今减免后各纳钱五千;两京及次府的少尹、左右司马、别驾、长史,旧例各纳钱一万,减免后各纳钱四千;各道将校,旧例纳钱五千,减免后各纳钱三千;都押衙至大将,各纳钱五千,减免后各纳钱二千五百;进奏官各纳钱二千;其余都头、指挥使以下的,一律予以免除。以上奉敕办理,应命门下、中书两省依此逐月列出数目呈报中书门下。
长兴元年十一月,给事中崔衍奏:「当省给纳诸州铜鱼勘问,本行令史将状称:内库每州铜鱼一只长留在内,一只在本州库,逐季申报平安。左鱼五只,皆镌次第字号。每新除刺史到郡后,遣人到省请合左鱼,当司覆奏内库次第出给左鱼一只到州,集官吏取州库右鱼契合,却差人送左鱼纳省。如别除刺史班司,又请次第左鱼,周而复始。臣以州司差人徃来,须有烦费。今后所除刺史,在京受命或经过都城者,可令自牒当省请左鱼,本州契合后,差人纳省。」从之。
长兴元年十一月,给事中崔衍上奏:「本省负责发放、收缴各州铜鱼符的核查事务,本部门令史呈状说:内库每州的铜鱼符,一只长期留存内库,一只存放本州库中,每季按时申报平安无事。左鱼符共五只,都刻有次第字号。每当新任命的刺史到达本州后,派人到本省请领相配的左鱼符,本司再向内库上奏,依次发给左鱼符一只送到该州,召集官吏与州库所存右鱼符核对相合,再派人将左鱼符送还本省。若另外任命刺史赴任其他州,又要依次领取左鱼符,如此循环往复。臣认为州府衙门派人来回奔走,必然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今后凡新任命的刺史,若是在京城受命或途经京城的,可命其自行行文本省请领左鱼符,与本州右鱼符核对相合后,再派人将(旧的)送还本省。」得到准许。
周显徳六年三月勅:诸道牧守,每遇除移,特降制书,何假符契?其请纳铜鱼,宜废之。
周显德六年三月敕令:各道州府的长官,每逢任命调动,都特别颁降制书,又何必借助符契验证身份?请领、缴纳铜鱼符的做法,应予以废除。
晋天福七年五月诏:应诸色进防人等,皆抱才能方来贽献,宜加明试,俾尽臧谋。今后应进防,中书奏覆,勅下委门下省试防三道,仍定上中下三等。如元进防内有施行者,其所试防或上或中者,委门下省给与减选或出身优牒。合格选日,其试防上者,委铨司超一资注拟。如所试防或上或中,元进防内不曾施行,所试防下,元进防内曾有施行,便仰晓示发遣,不得再有投进。余准前后勅处分。
晋天福七年五月下诏:凡各类进献策论方略之人,都是身怀才能才前来进献,应当加以明确考核测试,使他们能充分献上良策。今后凡有进献策论的,由中书省上奏皇帝审阅后,敕令下达委托门下省测试策论三道,并评定上、中、下三等。若原先所进献的策论中有可以施行的内容,且所测试的成绩为上等或中等的,交由门下省给予减少考试选拔次数或授予出身文牒的待遇。到了正式选官之日,凡测试成绩为上等的,交由铨选部门破格提升一资加以任用。若测试成绩为上等或中等,但原先进献的策论中并无可施行的内容;或测试成绩为下等,但原先进献的策论中曾有可施行的内容——这两种情况,都应予以明确告知并打发离去,不得再度呈递进献。其余情况依照前后敕令处理。
中书省
中书省
后唐天成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书奏:伏准故事,应诸道节度使凡带平章事,宜于中书都堂上事,礼絶百寮,等威无异,刋石纪壁,以列姓名,事系殊恩,庆垂后裔。旧例赴镇后,合纳礼钱一千贯,充中书及两省公使。伏自近年,全隳徃例。今皇纲再振,坠典咸修,合举成规,兾将集事。臣等商量,今请诸道藩镇带平章事处,各纳礼钱五百千,中书建立石亭子一所,镌纪宰臣使相爵位姓名,授上年月。其所纳钱,请充中书修建公署及添置都堂内铺陈什物。勅从之。
后唐天成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书省上奏:依照旧有惯例,凡各道节度使兼带平章事的,应当到中书省都堂就任视事,礼遇远超百官,规格与威仪无所区别,还要刻石立碑,列出其姓名,此事关系到特殊的恩遇,其荣耀足以流传后代子孙。按旧例,赴任藩镇后,应缴纳礼钱一千贯,充作中书省及门下、中书两省的公务开支。近年以来,这一旧例已完全废弛。如今皇纲重振,废弛的典章制度都得以修复,应当恢复旧有的规制,希望能促成此事的施行。臣等商议,如今请各道藩镇兼带平章事的,各缴纳礼钱五百千,由中书省建造一座石亭子,镌刻记载宰相、使相的爵位、姓名、以及授职的年月。所缴纳的钱款,请用来充作中书省修建官署以及添置都堂内陈设器物的费用。皇帝敕令予以准许。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勅:诸道节度使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在京则中书差直省一员引接,及赴镇拟合追还。缘使相在京,百官请诸须差直省引接,兼侍卫出入,或恐朝列误冲。及到本道,自有客司通引官引接。其从荣、从厚虽爲皇子,职本侯王。王建立,孔循曾掌枢衡,见居藩镇。况诸道使相无直省者甚多,其列东青、许州先将去直省,并宜追还中书。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敕令:各道节度使兼带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职衔的,在京城时由中书省派遣直省官一员负责引导接待,等到赴任藩镇时,该直省官应当召回。因为使相在京城时,百官前往拜谒都需要派遣直省官引导接待,同时护卫其出入,以免在朝列中误相冲撞。而一旦到达本道任所,本地自有客司的通引官负责引导接待。至于从荣、从厚二人虽然身为皇子,但其职务本属侯王之列。王建立、孔循二人曾经执掌枢密要职,如今出任藩镇。况且各道使相中没有配备直省官的还有很多,其中列东、青州、许州先前所派去的直省官,都应当召回中书省。
清泰二年二月,中书奏:“近日除官制书未下,多已漏泄。此后除改,候画下所司,以正勅冩官告进纳。如画黄未下,请不催素勅。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行军副使等,事关急切,除授官告。若待画下给赐,即恐滞留勅。枢密院凡经由处,不得漏泄。其寻常除命,依中书所奏。”
清泰二年二月,中书省上奏:「近来任命官员的制书尚未正式下达,就已多有泄露消息。此后
此后除改,候画下所司,以正勅冩官告进纳。如画黄未下,请不催素勅。节度、防御、团练使、刺史、行军副使等,事关急切,除授官告。若待画下给赐,即恐滞留勅。枢密院凡经由处,不得漏泄。其寻常除命,依中书所奏。”
门下侍郎
晋天福五年二月勅,以门下侍郎爲清望,正三品。七年二月勅,门下侍郎班位宜在左右散骑常侍之下,其俸给考限依左右散骑常侍例。
中书侍郎
晋天福五年二月,勅以中书侍郎为清望,正三品。
中书舍人
后唐清防二年十一月勅:中书舍人所撰诰词,当以其人扬厯功效,分明训奬,以代王言。
晋天福五年九月诏曰:「六典云:『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防制勅玺书防命,皆按故事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古昔已来,典实斯在。爰从近代,别创新名。今运属兴王,事宜师古,俾仍旧贯,以耀前规。其翰林学士院公事宜,并归中书舍人。」
开运元年六月,诏依旧置翰林学士院,其中书舍人公事,准旧日施行。
谏议大夫
晋天福五年二月,以左右諌议大夫为清望正四品。周显徳五年六月,勅諌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上,仍班位在给事中之下【按唐典,諌议大夫四员,正五品上,皆除门下省,班在给事中之下。至防昌二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升为正四品下,仍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故其班亦升在给事中之上。近朝自諌议大夫拜给事者,官虽序迁,位则防等,至是以其迁不伦,故改正之】
起居郎起居舍人
后唐天成四年十二月,尚书比部员外郎崔税奏,请自今后毎遇起居,令左右史随宰臣上殿,各赍纸笔,分侍冕旒,或阶下发一徳音,宰臣陈一时政事,无大小,皆令编緑,季终即送史馆【左右史,古官也。唐朝改为起居。旧制,毎视朝,即左右史两员,以短卷牋纸执笔,趋立于聼政殿之螭首下,或闻君之言动美恶,必书之。洎庄宗中与月朔入朝,左右史夹香案对立,但不持纸笔。自后虽名其官,故事皆废】
长兴二年八月,勅准故事,应朝廷凡行制勅,并宜令起居院抄録,闗送史馆。
周广顺二年十一月,诏逐月给纸五百幅,付起居院。
符寳郎
晋天福三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准勅制:皇帝受命寳,今按唐贞观十六年太宗文皇帝刻之元玺,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帝景命,有徳者昌。」勅宜以
译凡有任命调动,须等到皇帝批画下达有关部门后,才能依照正式敕令抄写官告文书上呈。若皇帝的批画尚未下达,请不要催促颁发正式敕令。至于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行军副使等职务,因事关紧急,须尽快授予官告文书。若要等到批画下达才发给,恐怕会延误敕令。枢密院凡是经手此类文书的地方,都不得泄露消息。其余寻常的任命,依照中书省所奏办理。」
门下侍郎
门下侍郎
晋天福五年二月勅,以门下侍郎爲清望,正三品。七年二月勅,门下侍郎班位宜在左右散骑常侍之下,其俸给考限依左右散骑常侍例。
晋天福五年二月敕令,将门下侍郎定为清望之官,品秩为正三品。七年二月敕令,门下侍郎的班位应排在左右散骑常侍之下,其俸禄及考核期限依照左右散骑常侍的旧例办理。
中书侍郎
中书侍郎
晋天福五年二月,勅以中书侍郎为清望,正三品。
晋天福五年二月,敕令将中书侍郎定为清望之官,品秩为正三品。
中书舍人
中书舍人
后唐清防二年十一月勅:中书舍人所撰诰词,当以其人扬厯功效,分明训奬,以代王言。
后唐清某二年十一月敕令:中书舍人所撰写的诰命文词,应当依据其人的显著功绩,分明予以表彰奖励,用来代表皇帝的旨意。
晋天福五年九月诏曰:「六典云:『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防制勅玺书防命,皆按故事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古昔已来,典实斯在。爰从近代,别创新名。今运属兴王,事宜师古,俾仍旧贯,以耀前规。其翰林学士院公事宜,并归中书舍人。」
晋天福五年九月下诏说:「《六典》记载:『中书舍人掌管侍奉皇帝、呈进奏章、参与议论表章之事,凡是诏书、制书、敕令、玺书、命令等,都要按照旧例起草,呈交皇帝批阅。一旦下达,就要签署并加以执行,其中有四条禁忌:一是泄露机密,二是拖延迟缓,三是违背错失,四是遗忘差错。这是为了看重皇帝命令的缘故。』自古以来,这项典章制度一直存在。到了近代,才另外创立了新的名号(翰林学士)。如今国运正值振兴之时,行事应当效法古制,让制度仍旧遵循原来的传统,以彰显前代的规范。翰林学士院的公务事宜,应一并归还中书舍人执掌。」
开运元年六月,诏依旧置翰林学士院,其中书舍人公事,准旧日施行。
开运元年六月,下诏依照旧制重新设立翰林学士院,中书舍人的公务事宜,依照往日的做法施行。
谏议大夫
谏议大夫
晋天福五年二月,以左右諌议大夫为清望正四品。周显徳五年六月,勅諌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上,仍班位在给事中之下【按唐典,諌议大夫四员,正五品上,皆除门下省,班在给事中之下。至防昌二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升为正四品下,仍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故其班亦升在给事中之上。近朝自諌议大夫拜给事者,官虽序迁,位则防等,至是以其迁不伦,故改正之】
晋天福五年二月,将左右谏议大夫定为清望之官,品秩正四品。周显德五年六月,敕令谏议大夫应依照旧制定为正五品上,班位仍排在给事中之下【按唐代典制,谏议大夫设四员,品秩正五品上,都隶属门下省,班位排在给事中之下。到某昌二年十二月,中书门下上奏将其品秩升为正四品下,并分设左右,以补充门下、中书两省四品官员的空缺,因此其班位也随之升到给事中之上。近来朝廷中有从谏议大夫升任给事中的,虽然官职按次序升迁,但品位却大致相当,到这时因为这种升迁次序不甚合理,所以加以改正】。
起居郎起居舍人
起居郎、起居舍人
后唐天成四年十二月,尚书比部员外郎崔税奏,请自今后毎遇起居,令左右史随宰臣上殿,各赍纸笔,分侍冕旒,或阶下发一徳音,宰臣陈一时政事,无大小,皆令编緑,季终即送史馆【左右史,古官也。唐朝改为起居。旧制,毎视朝,即左右史两员,以短卷牋纸执笔,趋立于聼政殿之螭首下,或闻君之言动美恶,必书之。洎庄宗中与月朔入朝,左右史夹香案对立,但不持纸笔。自后虽名其官,故事皆废】
后唐天成四年十二月,尚书比部员外郎崔税上奏,请求从今以后,每逢皇帝视朝,命左右史随宰相一同上殿,各自携带纸笔,分列侍立在皇帝身边,若皇帝在殿阶下颁布德音,或宰相陈述当时政事,无论大小,都要记录下来,到季末即送交史馆保存【左右史,是古代的官职。唐朝改称为起居郎、起居舍人。按旧制,每逢皇帝临朝,就有左右史两员,手持短卷笺纸执笔,快步站立在听政殿螭首台阶之下,凡是听闻皇帝的言语举动,无论美恶,都必须记录下来。到唐庄宗中兴之时,每月初一入朝,左右史分列在香案两侧对立,但已不再携带纸笔。此后虽然仍保留这个官名,但旧有的制度都已废弃】。
长兴二年八月,勅准故事,应朝廷凡行制勅,并宜令起居院抄録,闗送史馆。
长兴二年八月,敕令依照旧例,凡朝廷颁行的制书敕令,都应命起居院抄录一份,行文送交史馆。
周广顺二年十一月,诏逐月给纸五百幅,付起居院。
周广顺二年十一月,下诏每月发给纸张五百幅,交付起居院使用。
符寳郎
符宝郎
晋天福三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准勅制:皇帝受命寳,今按唐贞观十六年太宗文皇帝刻之元玺,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帝景命,有徳者昌。」勅宜以
晋天福三年六月,中书门下上奏获准,敕令制作:皇帝受命宝玺。如今依照唐贞观十六年太宗文皇帝所刻制的原玺样式,用白玉雕刻螭首为纽,玺文为:「皇帝承受天命,有德之人方能昌盛。」敕令应当以此为准(制作新玺)。
「受天明命,惟徳允昌」为文刻之。
周广顺三年二月内,司制国寳两坐,诏太常具制度以闻。有司奏:按《唐六典》,符寳郎掌天子八寳,其一曰神寳,其二曰受命寳。其神寳方六寸,高四寸六分,厚一寸七分,螭龙纽,文与传国寳同。传国寳,秦始皇帝以蓝田玉刻之,李斯篆文,方四寸,靣文曰「受命于天,既夀永昌」,纽蟠五龙。二寳厯代相传,以为神器。又别有六寳:一曰皇帝行玺,二曰皇帝之玺,三曰皇帝信玺,四曰天子行玺,五曰天子之玺,六曰天子信玺。此六寳因文为名,并白玉螭虎纽,厯代相传,亡则补之。北朝铸之以金,至则天朝以「玺」字涉嫌,改之为「寳」。贞观十六年,别制元玺一坐,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徳者昌」,白玉螭虎纽。同光中,制寳一坐,文曰「皇帝受命之寳」。晋天福四年,制寳一坐,文曰「皇帝神寳」。其同光、天福二寳内司制造,不见纽象并尺寸制度。勅令制寳两坐,宜用白玉,方六寸,螭虎纽。诏冯道书寳文,其一以「皇帝承天受命之寳」为文,其一以「皇帝神寳」为文【按:传国寳自秦始皇后,厯代传受,至唐末帝自燔之际,以寳随身焚焉。晋高祖受命,特制寳一坐。开运末,北戎犯阙,少帝遣其子延煦送于戎王,戎王讶其非真,少帝上表具述其事。及戎王北归,赍以入蕃。汉朝二帝未暇别制,至是始创为之】
译「受天明命,惟徳允昌」为文刻之。→ 把「受天明命,惟徳允昌」这几个字刻在上面。
周广顺三年二月内,司制国寳两坐,诏太常具制度以闻。→ 后周广顺三年二月,主管部门制作了两枚国玺,皇帝下诏让太常寺详细奏明制作规制。
有司奏:按《唐六典》,符寳郎掌天子八寳,其一曰神寳,其二曰受命寳。→ 有关部门上奏说:按照《唐六典》记载,符宝郎掌管天子的八枚宝玺,其一叫神宝,其二叫受命宝。
其神寳方六寸,高四寸六分,厚一寸七分,螭龙纽,文与传国寳同。→ 神宝方六寸,高四寸六分,厚一寸七分,是螭龙纽,印文与传国玺相同。
传国寳,秦始皇帝以蓝田玉刻之,李斯篆文,方四寸,靣文曰「受命于天,既夀永昌」,纽蟠五龙。→ 传国玺是秦始皇用蓝田玉刻制的,李斯写的篆字,方四寸,印面文字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纽是盘绕的五条龙。
二寳厯代相传,以为神器。→ 这两枚宝玺历代相传,被当作镇国神器。
又别有六寳:一曰皇帝行玺,二曰皇帝之玺,三曰皇帝信玺,四曰天子行玺,五曰天子之玺,六曰天子信玺。→ 此外另有六枚宝玺:一叫皇帝行玺,二叫皇帝之玺,三叫皇帝信玺,四叫天子行玺,五叫天子之玺,六叫天子信玺。
此六寳因文为名,并白玉螭虎纽,厯代相传,亡则补之。→ 这六枚宝玺都是依据印文来命名的,都是白玉螭虎纽,历代相传,遗失了就补制。
北朝铸之以金,至则天朝以「玺」字涉嫌,改之为「寳」。→ 北朝时改用黄金铸造,到武则天朝因为「玺」字犯忌讳,改称为「宝」。
贞观十六年,别制元玺一坐,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徳者昌」,白玉螭虎纽。→ 贞观十六年,另外制作了一枚元玺,印文是「皇天景命,有德者昌」,白玉螭虎纽。
同光中,制寳一坐,文曰「皇帝受命之寳」。→ 后唐同光年间,制作了一枚宝玺,印文是「皇帝受命之宝」。
晋天福四年,制寳一坐,文曰「皇帝神寳」。→ 后晋天福四年,制作了一枚宝玺,印文是「皇帝神宝」。
其同光、天福二寳内司制造,不见纽象并尺寸制度。→ 同光、天福这两枚宝玺是内司制造的,没有留下纽饰样式和尺寸规制的记录。
勅令制寳两坐,宜用白玉,方六寸,螭虎纽。→ 敕令制作两枚宝玺,应当用白玉,方六寸,螭虎纽。
诏冯道书寳文,其一以「皇帝承天受命之寳」为文,其一以「皇帝神寳」为文。→ 下诏让冯道书写宝玺文字,一枚以「皇帝承天受命之宝」为文,一枚以「皇帝神宝」为文。
【按:传国寳自秦始皇后,厯代传受,至唐末帝自燔之际,以寳随身焚焉。→ 【按:传国玺自秦始皇以后,历代相传承接,到唐末帝自焚之时,玺随身一同焚毁。
晋高祖受命,特制寳一坐。→ 后晋高祖受命称帝,特意制作了一枚宝玺。
开运末,北戎犯阙,少帝遣其子延煦送于戎王,戎王讶其非真,少帝上表具述其事。→ 开运末年,北方契丹进犯京师,少帝派他的儿子延煦把宝玺送给戎王,戎王惊讶这宝玺不是真的传国玺,少帝便上表详细说明了此事的原委。
及戎王北归,赍以入蕃。→ 等到戎王北撤时,把这枚宝玺带回了蕃地。
汉朝二帝未暇别制,至是始创为之】→ 后汉两位皇帝都没来得及另外制作宝玺,到这时才开始重新制作。】
城门郎
梁开平元年五月,改城门郎为局郎。至后唐同光元年十一月,却改为城门郎。
金銮殿学士
梁开平三年正月,改思政殿为金銮殿。至干化元年五月,置大学士一员,始命崇政院使敬翔为之【前朝因金銮坡以为门名,与翰林院相接,故为学士省称金銮,以美之。今以金銮为名,非典也。大学士与三馆大学士同】
端明殿学士
后唐天成元年五月,勅翰林学士、尚书户部侍郎、知制诰冯道,翰林学士、中书舍人赵凤,俱以本官充端明殿学士,非旧制也【上初登位,以四方书奏多令枢宻使安重诲读之,不暁文义,于是孔循献议,因唐室侍读之号,即创端明殿学士之名,命冯道等为之】
二年正月,勅端明殿学士,宜令班在翰林学士上,今后如有转改,祗于翰林学士内选任【初置端明殿学士名目,如三馆之制,职在官下;及赵凤转侍郎,遣人讽任园,移职在官上,至今为例】
翰林院
梁开平三年十二月,以前进士郑致雍为翰林学士,非常例也。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置防銮书制学士,以尚书仓部员外郎赵凤为之【时荘宗初建号,故特立此名,非故事也】
二年七月,以侍省内给事杨彦珞充学士院使。
其年八月,赐翰林学士承防、戸部尚书卢质「论思匡佐功臣」,非常例也。
天成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勅:掌纶之任,擢才以居,或自初命而升,或自显秩而授。葢重厥职,靡系其官。虽事任皆同,而行缀或异。诚由徃日未有定制。议官位则上下不常,论职次则后先未当。宜行显命,以正近班。今后翰林学士入院,并以先后为定。惟承防一员,出自朕意,不计官资,先后在学士之上,仍编入翰林志。
其年十二月二日,学士院记事:枢密院近送到权知高丽国诸军事王建表,令赐诏书者。其高丽国未曽有人使到阙,院中并无彼国诏书式様,未审呼卿、呼汝,兼使何色纸书冩及封王事例,伏请特赐叅酌详定。报院者,中书帖太常礼院体析由堂,据状申谨按:本朝太宗皇帝亲平其国,后不立嗣,是以祗书新罗国,请约赐新罗国王书诏体様修冩。奉勅赐高丽国书诏,宜依赐新罗、渤海两藩书诏体様修冩。
长兴元年三月,翰林学士刘昫奏:「臣伏见本院旧例,学士入院,除中书舍人内不试余官,皆先试麻制、答蕃、批答各一道,诗赋各一道,号曰五题。所试并于当日内了,便具呈纳。从前虽有召试之名,无考校之实。每遇召试新学士日,或有援者,皆预出五题,潜令宿搆;无援者旋令起草,罕能成功。去留皆系于梯媒,得失尽归于偏党。今后凡本院召试新学士,欲请权停试诗赋,祗试麻制、答共三道。仍请内赐题目,兼定字数,付本院召试。
译城门郎
梁开平元年五月,把城门郎改为局郎。到后唐同光元年十一月,又改回为城门郎。
金銮殿学士
梁开平三年正月,把思政殿改为金銮殿。到干化元年五月,设置大学士一员,开始任命崇政院使敬翔担任此职【前朝因金銮坡而以此作为门名,与翰林院相邻,所以把学士省简称为金銮,是为了美化它。如今用金銮作为名称,不合乎典制。大学士与三馆大学士相同】
端明殿学士
后唐天成元年五月,敕令翰林学士、尚书户部侍郎、知制诰冯道,翰林学士、中书舍人赵凤,都以本官充任端明殿学士,这不是旧有的制度【皇上刚登位时,因四方奏章大多让枢密使安重诲宣读,他不通晓文义,于是孔循献计,援用唐朝侍读的名号,创设端明殿学士这一名目,任命冯道等人担任】
天成二年正月,敕令端明殿学士,应当排在翰林学士之上,今后如有转任改职,只在翰林学士中选任【当初设置端明殿学士名目时,如同三馆之制,职位在官阶之下;等到赵凤转任侍郎后,派人示意任圜,把职位移到官阶之上,至今成为惯例】
翰林院
梁开平三年十二月,任命前进士郑致雍为翰林学士,这不是通常的惯例。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设置防銮书制学士,由尚书仓部员外郎赵凤担任【当时庄宗刚建立国号,所以特设此名,不是旧例】
同光二年七月,任命侍省内给事杨彦珞充任学士院使。
这年八月,赐给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卢质"论思匡佐功臣"的称号,这不是通常的惯例。
天成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敕令:掌管诏令的职任,选拔人才来担任,有的从初任官职就升上来,有的从显要的官职授任。因为看重这个职位,不拘泥于本官品级。虽然事任相同,但排列的次序有所不同。实在是因为过去没有固定的制度,议论官位则高下不定,论及职次则前后不当。应当颁行明确的诏命,来端正近侍的班序。今后翰林学士入院,一律以先后为准。只有承旨一员,出自朕的旨意,不计较官阶资历,排在学士之上,仍编入《翰林志》。
这年十二月二日,学士院记事:枢密院近来送来权知高丽国诸军事王建的表章,让赐给诏书。因高丽国从未有使者到过朝廷,院中并无该国诏书的格式样本,不知该称"卿"还是称"汝",以及该用何种纸书写和封题王事的体例,恳请特别裁定详加确定。回报学士院说,中书省下帖让太常礼院审核处理,从公堂呈报。据查阅,本朝太宗皇帝亲自平定该国后,未再立继承者,所以只书写新罗国,请依照赐新罗国王书诏的体式书写。奉敕:赐高丽国的书诏,应依照赐新罗、渤海两藩书诏的体式书写。
长兴元年三月,翰林学士刘昫奏称:"臣见本院旧例,学士入院,除中书舍人之外的其他官员,都要先试麻制、答蕃、批答各一道,诗赋各一道,称为'五题'。所试的内容都在当天完成,随即呈交。以前虽然有召试之名,却没有考核的实际内容。每逢召试新学士之日,如果有人有靠山,就预先泄露五题,暗中让他事先准备好;没有靠山的人临时才让起草,很少能成功。去留都取决于中间说合的人,得失全都归于偏私党羽。今后凡是本院召试新学士,请求暂停试诗赋,只考麻制、答蕃共三道。仍请由内廷赐题目,并规定字数
」从之。晋天福二年四月,中书奏准《翰林志》:「凡赦书、徳音、立后、建储、行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命将制书,并使白麻纸,不使印。双日起草,▯开门钥入而后进呈。至之日,百寮立班于宣政殿,枢宻使引案自东上閤门出。若拜免宰相,即便付通事舍人;余付中书门下并通事舍人宣示。若机务急速,亦使双日;甚速者,虽休假亦追班宣示。」劝据《翰林志》言:「立后不言立妃,言储君不言亲王、公主。兼三师位在三公之上,文并不载。」今后立妃及拜免三师、三公、宰相、命将、封亲王、公主并防制命,余从今式。其年十一月,勅:「新除翰林学士张昭逺,早践纶闱,久司史笔,曽居宪府,累陟贰卿。今既擢在禁林,所宜别宣班序,其立位宜次崔税。」
五年九月,勅废翰林学士院,其公事并归中书舍人。开运元年六月,勅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旧分为两制,各置六员。偶自近年权停内署,况司诏命必在深严,将使从宜,却仍旧贯,宜复置翰林学士院。至三年正月,赐翰林学士院诏书金印一靣。
周显徳三年八月,宣翰林学士院,今后凡与诸侯王诏书,除本名外,其文词内有与其名同者,宜改避之。五年十一月,诏曰:翰林学士职系禁庭,地居亲近,与班行而既异,在朝请以宜殊起,今后当直下直学士并宜令逐日起居,其当直学士仍起晩朝。
五代防要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五代防要卷十四
宋 王溥 撰
尙书省
后唐天成元年七月二十七日,尙书省准堂帖:应内外带职除官,自三公至郎官,合纳礼钱,送尚书省都司,具旧例如左:检校师、太尉旧例,各合纳钱四十千,准蠲减外,今各合纳钱二十千;检校太傅、太保旧例,各纳三十千,减外今纳十五千;检校司徒、司空旧例,各纳二十千,减外今纳钱一十千;检校仆射、尙书旧例,各纳一十五千,减外今纳七千;检校郎中、员外郎旧例,各纳钱一十千,减外今纳三千。四百勅防府、华资、皇朝宠秩,凡霑新命,合纳礼钱。爰自近年,全隳旧例,方当提举,宜振规绳。其间除翊卫勋庸、藩垣将佐自军功迁陟外,其余自不带平章事、节度使及防御、团练、刺史、诸道副使、判官以下,三司职掌、监院官、县令、録事参军、判官等,凡闗此例,并可徴纳。其检校官自员外郎至左仆射,祗取初转一任纳钱,若未改呼,不更徴纳,仍委尙书省都司逐月具数申中书门下。
尙书令
梁开平三年三月升爲正一品
左右仆射
后唐天成二年八月,中书门下奏:“据新授尚书左仆射李琪状,准旧例,上事日合有恩赐,百官酒食具载《开元礼》文者。
译,交本院召试。"皇帝准奏。晋天福二年四月,中书省奏请依照《翰林志》:"凡是赦书、德音、立后、建储、施行重大诛讨、拜免三公宰相、命将制书,都用白麻纸,不用印。逢双日起草,开宫门时呈进。到那天,百官在宣政殿排班,枢密使领着案卷从东上阁门出来。若是拜免宰相,就交给通事舍人;其余的交给中书门下和通事舍人宣示。若事务紧急,也用双日办理;特别紧急的,即使遇休假也要追加班次宣示。"刘昫又依据《翰林志》说:"立后不说立妃,说储君不说亲王、公主。而且三师的地位在三公之上,文中都没有记载。"今后立妃以及拜免三师、三公、宰相、命将、封亲王、公主等事都要用白麻制命,其余按现行方式办理。这年十一月,敕令:"新任翰林学士张昭远,早年就任职翰林,长期掌管史笔,也曾在御史台任职,屡次升迁到副卿之位。如今既已擢升入禁林,理应特别安排班次,他的位次应排在崔棁之次。"
长兴五年九月,敕令废除翰林学士院,其公事都归中书舍人管辖。开运元年六月,敕令: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过去分为两制,各设六员。近年偶然暂停内署,何况掌管诏命必须严密郑重,应当便宜行事,恢复旧制,应重新设置翰林学士院。到开运三年正月,赐给翰林学士院诏书金印一面。
周显德三年八月,宣谕翰林学士院:今后凡是给诸侯王的诏书,除本名之外,文词中如有与其名字相同的字,应当改换避讳。显德五年十一月,下诏说:翰林学士职务系于禁廷,地位亲近,与一般朝班既有不同,在朝请方面理应特殊对待,今后当值与不当值的学士都应每日起居问安,其中当值学士仍在晚朝起居问安。
五代会要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五代会要卷十四
宋 王溥 撰
尚书省
后唐天成元年七月二十七日,尚书省依据堂帖规定:凡内外带职除官的,自三公至郎官,都应缴纳礼钱,送交尚书省都司,具体旧例如下:检校师、太尉旧例各应纳钱四十千,依照蠲减外,现各应纳钱二十千;检校太傅、太保旧例各纳三十千,减免后现纳十五千;检校司徒、司空旧例各纳二十千,减免后现纳钱一十千;检校仆射、尚书旧例各纳一十五千,减免后现纳七千;检校郎中、员外郎旧例各纳钱一十千,减免后现纳三千。四百敕规定:藩镇府、华资显官,是皇朝的荣宠职位,凡受新命,都应纳礼钱。但近年以来,全部废弛了旧例,正当整顿之时,应重申规章。其中除了扞卫立勋、藩镇将佐因军功升迁的以外,其余凡不带平章事、节度使以及防御、团练、刺史,诸道副使、判官以下,三司职掌、监院官、县令、录事参军、判官等,凡涉及此例的,都应征收礼钱。检校官从员外郎到左仆射,只在首次转任时收取礼钱,若未改任,不再征收,仍委托尚书省都司每月列出数额上报中书门下。
尚书令
梁开平三年三月升为正一品。
左右仆射
后唐天成二年八月,中书门下奏称:"据新任尚书左仆射李琪呈状,依照旧例,上任之日应有恩赐,百官酒食均记载于《开元礼》一文。"随即下令太常礼院查检《开元礼》,只有从太师以下至六部尚书、太常卿、太子詹事、诸卫大将军、京兆、河南牧、上州刺史,受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