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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五代会要十五

五代会要卷十五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08–114 段

。若于善最之外,别有可嘉及罪虽成殿而情状可矜,或虽不成殿而情状可责者,省校之日,皆听考官临时详定。

一准考课令,诸官人因加户口及劝课田农,幷縁余功进考者,于后事若不实,纵经恩赦,皆从追改。

译如果在善最评定之外,另有值得嘉奖之处,或者虽然构成"殿"(考核末等)而情状可怜悯,或者虽然不构成"殿"而情状应当责罚的,在审核汇总之日,都听凭考官临时详细酌定。

一律依照《考课令》规定:凡是官员因增加户口以及劝课农桑,以及依靠其余功劳而提升考第的,此后如果查明所据事实不实,纵然遇到大赦,也都一律追究改正。

一准式校京官考限,来年正月内外官考限二月内者,所司至三月内申奏了毕。伏以书校内外官考课,逐年申送考簿,各有程期。近年已来,诸道州府及在京诸司所送考解,多是稽违。自今后所申考簿,如违格限二十日不到,其本判官幷録事参军,伏请各罚一百直。本典勾官,请委本道科责。如违一月日已上不申到,本判官伏请罚二百直,録事参军量殿一选。本直句官,请委本道重加惩断。在京诸司如违格限不闗牒到者,其本司人吏牒报御史台,请行追勘。

一准格应所阙县令计日成四考,余官计日成三考,阙今后州县官等并许终三十个月成三考。自上官后至年终,但满一百八十日便与头考,次二年即须両考满足。如头考满足,第二考全足,即许计日成末考,方与三十个月事理合同。如过月限无替人到,准上条处分者。伏以每年书校官员考课格限则显有旧条,授上则虽为定制,但以每月之内皆有除移,今准格且以六月内上为凖。

一应申校内外六品已下赴选官员考课准格自上任后但满一百八十日便与成头考年终非书考时须至来年准格书校时倂申两考如六月已前直至正月到任者自上任日至校考时头考日足即考后功过并入来年如至书校时头考欠日未成资考亦至来年准格书校时倂申两考如六月以后至年终上者并至准格日収计一考有剩日不在重使之限一应经考后合収次年以一周嵗为限如未满一年停替者但及三百四十日与成如欠日不在収计之限

一应収未考,但经考后去任时得及二百日与成,如欠日不在収计之限。如过月限无替人,并准上条处分。一应申校内外官员赴选考课,头须具经考已后课绩,不得重叠计功。其末考须具得替年月日,比类升降。一应申校内外六品已下官员考第,以去京地里逺近逐年书校申送考解,各有程期。今后应内外赴选官员考第,既准格依限逐年比校,即不合更将州府及本司考牒为据。其有已前罢任官员,不计年限考第未经省校者,如有州府及本司考词考牒全备者,欲据在任年月日检勘省司给与牒知。如在任之时州府及本司向来元不曾书校给牒,只于解由歴子内批出考数者,欲与检勘解日厯子内不竖过犯,称在任日并无公事遗阙,证验分明,亦据在官年月日给与牒知。如检勘无凴者,不在给牒之限。其今年各准格赴集选人,便合请给省校考牒,直至南曹受纳告赤已前,并许经所司投状检勘出给。其考牒又准格须奏下当年内出给,如隔年者不在行使之限。如或实有事故,次年内请给,自今后当年奏下校考,许至来年内请给。如更违格限请一年与殿一选,如至三年外不请给者,所司不在出给之限。其已前校奏下内外赴选官员考课,其间有未曾请给考牒者,并合投状请给,以备选曹磨勘。

译一律按照旧例考核京官的考限,来年正月内、外官考限二月内的,主管部门到三月内申奏完毕。臣等以为,考核内外官员的考课,每年申送考簿,各有一定期限。近年以来,各道州府及在京各司所送的考解,多有拖延违限。从今以后所申报的考簿,如果超过限期二十天不到者,其本判官及录事参军,请各罚俸一百直。本典勾官,请委由本道加以责罚。如果超过一月以上仍不申报到者,本判官请罚二百直,录事参军酌情殿一选。本直句官,请委由本道从重惩处。在京各司如超过限期而没有关牒到者,其本司人吏牒报御史台,请予以追究查办。

一律按照旧格,凡是县令职缺,按日计满四考,其余官员按日计满三考,从今以后,凡州县官等职缺,都允许满三十个月成三考。自到任之日起至年终,只要满一百八十天便给予头考,第二、三年即须两考满足。如果头考满足,第二考完全满足,即允许按日计算成末考,才与三十个月的规定相符合。如超过月限而无接替之人到任,按上条规定处理。臣等以为,每年考核官员考课的格限本有旧条明文规定,虽然授任之上作为定制,但因为每月之内都有除授调动,如今按格例暂且以六月内到任者为准。

凡申报考核内外六品以下应赴选的官员考课,按格例自到任后只要满一百八十天便给予成头考,如年终不是考核之时,须到来年按格例考核之时一并申报两考。如六月以前直到正月到任的,自到任日至考核时头考天数已足,即考核之后的功过并入来年计算。如到考核之时头考尚欠天数未成资考,也到来年按格例考核时一并申报两考。如六月以后到年终到任的,都至符合格例之日收计一考,有剩余天数的不在重复使用之限。凡经考核之后合应收计次年的以满一周年为限,如未满一年而停职换替的,只要满三百四十天,便可算成一考,所欠天数不在收计之限。

凡应收计未考的,只要经考核后离任时满二百天的即可算成,如所欠天数不在收计之限。如超过月限而无接替之人的,一并按上条处理。凡申报考核内外官员赴选考课,头考须具列经过考核以后的政绩,不得重叠计算功绩。其末考须具列得到接替的年月日,比照类推升降。凡申报考核内外六品以下官员的考第,根据到京城的路程远近,逐年考核申送考解,各有一定期限。今后凡内外赴选官员的考第,既已按格例依限逐年比校,就不应再以州府及本司的考牒为依据。其中已在此前罢任的官员,不计年限、考第未经省司考核的,如有州府及本司的考词、考牒齐全的,希望依据在任的年月日检查核实,由省司发给牒文告知。如在任之时州府及本司向来从未考核发给牒文,只在解由历子内批出考数的,希望予以检查核实,看解由历子内没有记录过犯,称在任期间并无公事遗漏欠缺,证据分明的,也依据在官的年月日发给牒文告知。如检查核实无凭据的,不在发给牒文之限。今年各自按格例赴集的选人,便应当请求发给省校考牒,直到南曹接受呈报的告身赤历以前,都允许经由主管部门投状检查核实后发给。其考牒又按格例必须在当年内奏请下发,如隔年请领的不在发给使用之限。如确实有事故耽误,次年内请求发给的,从今以后凡当年奏请下发的考核,允许到来年内请领。如再违反格限,请罚殿一选,如超过三年以外仍不请领的,主管部门不在发给之限。此前已考核奏请下发的内外赴选官员考课,其间有未曾请领考牒的,都应当投状请领,以

如将来选人今在考第,依前固违格条不经省司勘校给牒,及已曾奏较下勅考不请给考牒者,南曹不在检勘判成之限。一应申投内外官员考课文解,须依格限到省。如申发后其间或有非时事故停任,所司无以得知,请委本判官并録事参军专切提举事由申省,以凭防校録奏。一准故事,校考旧条,内外官员并校考之时,诸道差朝集使,应内考即差中书舎人、给事中监考。伏自校勘不行往例,全废。自今后省校之时伏请。中书门下选差清望官两员监校内外官员考课,便同防校申奏。其合经由中书门下两省,准例各供宣黄,清守旧规,以为永制。一应申校内外官寮考课,如有过犯,便降书下考。如在任之日于常课之外别有异绩可称,比之上下考。如诸道州府及在京诸司,固违格例,不具録在任事绩功过,依限比较申牒到省。其本判官幷録事参军及在京诸司,并请准前殿罚。

一应诸司、诸流外职掌人等,准令本司量其行能功过,立四等考第而勉进之。今伏请准新定格内条件,内逐年依限投状,各具在职功过书校考第,检勘録奏。一应诸司令史及勒留官,丁忧不计有官无官,并一百日后举送,如愿终防,不在举限。除丁忧年一考不附奏,次年便许计选数赴集。其丁忧人,仍牒考功及南曹,终防者计三年忧。一诸色选人,使上考减选,其下考并合殿选,幷注令録铨曹勘验,只凭考功报检,多有差错。令请每年考功申校上考及下考勅下后,请具单名牒门下省及申三铨闗报南曹,以慿勘防,并须九月以前报毕。从之。

清泰二年五月,尚书考功奏:奉去年五月勅,中外官员、宰臣、节度使已下,并逐年书考,仅千余员。当司人吏贫乏,乞依三铨例,当司归司官,逐月支赐纸笔粮钱。勅:考功司人吏依三铨例给与粮钱、春冬衣赐,诸司不得援例。从之。

周广顺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勅节文:其省校考牒,如是奏下后满三年不请给考牒者,宜令考功准先降勅文,不在出给之限。

三年三月十四日勅节文:「起今后诸州府更有功中考簿违格限申到者,本判官并録事参军各罚五十直,其録事参军仍殿一选。本句押官典委本州各行科断,如违限一月已上不申到者,仍令尚书考功催促▯供申到考帐,依例施行。所有科罚准前处分,若是校考过时,即与次年依格奏校。又勅州县官或特勅除授,或非时省故员阙除官到任者,縁赴任不拘期限,申发考帐之时但满一周年,便与依例书校一考。中省如书校时少欠月日,即与次年附帐申校,不得满落考第姓名。如或有违罪,本道书考官吏。」

显德五年闰七月,尚书考功奏:奉新勅,起今年正月一日后授官,并以三周年为限,闰月不在其内。

译备选曹核查。如将来选人现今正在考核,仍旧固意违反格条不经省司核查发给牒文的,以及已经奏请下发敕考而不请领考牒的,南曹不在检查判定之限。凡申报呈递内外官员考课文解,须依限期到达省司。如申报发出后,其间或有非常时期的事故而停任的,主管部门无从得知,请委由本判官及录事参军专门负责提举其事由申报省司,以便防校记录奏报。一律按照旧例,考核旧条规定,内外官员一并考核之时,各道派遣朝集使,凡内地考核即派中书舍人、给事中监考。自从考勘不按照往例执行以来,此制已全部废弃。从今以后省司考核之时,请由中书门下选派清望之官两员监督考核内外官员考课,同时一并防校申奏。其应经由中书门下两省的,按例各自发给宣黄,恪守旧规,作为永久制度。凡申报考核内外官吏考课,如有过失犯错,便降级书为下考。如在任之时在正常的政绩之外另有突出的成绩值得称道的,比照升为上等考。如各道州府及在京各司,故意违反格例,不记录在任期间的事绩功过,未依限比较申报牒文到省的,其本判官及录事参军以及在京各司,一并请依前规定殿罚。

凡各司、各流外职掌人员等,按令由本司衡量其品行才能功过,设立四等考第以勉励其进取。现在请求按新定格式内的条款,逐年依限投状,各自具列在职期间的功过,考核考第,检核奏报。凡各司令史及勒留官,遭遇父母丧事,不计有官无官,都在一百日后举送,如愿意守满丧期的,不在举送之限。除丁忧那一年的一考不予附奏外,次年便允许计算选数赴集。其丁忧之人,仍需牒报考功司及南曹,服满丧期者计为三年之忧。凡各类选人,考上等者减选,考下等者一并应当殿选,并注明令录铨曹核验,只凭考功司报告核查,多有差错。命令请求每年考功司申报考核上考及下考的敕令下达后,请开列单名牒报门下省,并申报三铨关报南曹,以便核对核实,并须在九月以前报送完毕。皇帝准奏。

清泰二年五月,尚书考功司奏:奉去年五月的敕令,中外官员、宰臣、节度使以下,都要逐年书写考课,将近一千余人。本司人吏贫乏,请求依照三铨的先例,给本司归司之官,逐月支给纸笔粮钱。敕令:考功司人吏依照三铨的先例给与粮钱、春冬衣物赏赐,其他各司不得援引此例。皇帝准奏。

周广顺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敕令节文:其省校考牒,如果是奏请下发后满三年不请领考牒的,应命考功司按先前所颁敕文办理,不在发给之限。

三年三月十四日敕令节文:「从今以后各州府若再有考功考簿超过限期申报到达的,本判官及录事参军各罚五十直,其录事参军仍殿一选。本句押官典委由本州各自加以处置断罪,如超过限期一月以上不申报到达的,仍命尚书考功司催促呈报考帐,依例施行。所有的处罚仍按前述处理,如果是考核已过时限的,即与次年一并依格奏报考核。」又有敕令:州县官或因特敕除授,或因非常时期原缺员出缺而除官到任的,因赴任不受期限拘束,申送考帐之时只要满一周年,便依例考核给成一考。中央省司若在考核时略欠一些月日,即与次年一并附帐申报考核,不得因此而勾销考第姓名。如有违犯罪责的,由本道考核官吏处理。」

显德五年闰七月,尚书考功司奏:奉新敕,从今年正月一日以后授官的,都以三周年为限,闰月不计算在内。本司考核内外六品以下赴选

着当司所书校内外六品以下赴选官员考第,今后以一周年校成一考,如次日不计,限满三周年校成三考。如考满后未有替人,在任更一周年,与成第四考,欠日不在计限。兼逐年月日自上已来课绩功过,第二考须具经考后课绩,不在重叠计功。其末考须是具得替年月日,比期降自今年正月一日已前授官到任者,准格例三十个月书校三考。今年正月一日后来授官到任者,准新勅三周年为限,每一周年书校一考,闰月不在其内。所有诸道州府校考申发考帐及当司校奏,各依前后格勅施行。

应诸司诸色流外出身人等,准格并须待附甲下,然后与申考。近年不经奏考,便至参选,颇啓幸门。应在司见投人等,自今后逐年起六月一日后,正身于所司投状请申校。劳考省司具状却牒本司勘防补奏年月日勅甲头姓名见主掌案分公事牒报省司,将元状检勘同,即与准例申校。仍自此后须逐年九月以前校奏了毕,不在更与隔年并书之限。其考牒本无纸书写勅例,今后毎年奏下逐人给省牒一纸,使大张纸书及并年都给限,据省校勘勅下考牒方许计考。如书校之日有公事在外差出,即本司杂事须具在职功过及出外事由牒报考功,不得有妨逐年考校。如不与申牒,其杂事令史量情科决罚殿一选。如无故自不经省投状请奏校,不在论诉之限者,当司缘勅勅促期限,虑恐校考迟违,今后应合校考人请起自五月一日投状,限十日毕至七月三十日已前校奏,余依元格施行。从之。

  兵部

后唐同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尚书兵部奏:「重制置收补千牛进马事,如后」。

一进马,准旧例八员;殿中省进马四员,太仆寺进马四员;千牛一十二,左仗六员,右仗六员。准例取十三已上收补,十五已上出仗,各守三十五月限。

一准六典,千牛备身及太子千牛,皆取三品已上诸司官、四品清官子孙,仪容端正、武艺可称者补充。今请使二品、三品、四品清官防补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六行尚书、左右常侍、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卿、宗正卿、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国子祭酒、节度统军、上将军、金吾大▯军已上,并许补子为太子千牛。诸使东宫三品、四品清官防补詹事、庶子,请使北省二品、南省一品正官防补侍中、中书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已上,并许补孙。

一见任兵部尚书侍郎,并不得收补子孙。凡请使廕一官,只许考一员。二十年,二品、三品、四品不得过十年。如过年限,所司不在收补。若是身有残疾,不在收补之限。一准旧例,每入阁皆须赴仗,只▯。

译官员的考第,今后以满一周年考核成一考,次日不计算在内,满三周年考核成三考。如考满后尚无接替之人,在任又满一周年的,给成第四考,所欠天数不计算在期限之内。同时逐年逐月自到任以来的政绩功过,第二考须具列经过一考以后的政绩,不得重叠计算功绩。其末考须具列得到接替的年月日,比照期限升降。自今年正月一日以前授官到任的,仍按格例三十个月考核成三考。今年正月一日以后授官到任的,按新敕以三周年为限,每满一周年考核成一考,闰月不计算在内。各道州府考核申报考帐及本司考核奏报的,都依前后颁行的格敕办理。

凡各司各类流外出身人员等,按格例都须等到附入甲历之后,才给予申报考核。近年来有不经奏考便得以参加铨选的,多开了侥幸之门。凡在司现任投状之人等,从今以后逐年从六月一日以后开始,由本人亲自向所司投状请求申报考核。经省司考核过的劳考情况,应该开具状文却回牒本司核实,补报奏明年月日、敕甲上的头姓名、现今主管何案分公事,牒报省司,将原状核对相符,即依例予以申报考核。仍自此以后须逐年在九月以前考核奏报完毕,不再有隔年一并考核之限。其考牒原本没有用纸书写的旧例,今后每年奏请下发后,逐人发给省牒一纸,用大张纸书写,并合并按年一并发给,需依据省司考核勘验、敕令下发考牒后才允许计算考绩。如考核之日恰逢有公事在外差遣出行的,即本司诸事须开列在职功过及外出事由牒报考功司,不得因此而妨碍逐年考核。如不予呈报牒文的,其相关杂事令史酌情量罪处罚,殿一选。如无故自己不经省司投状请求奏报考核的,不在申诉之限。本司因敕令催促期限,恐怕考核迟延违限,今后凡应当考核之人,请求从五月一日开始投状,限十天办完,至七月三十日以前考核奏报,其余仍按原格例施行。皇帝准奏。

  兵部

后唐同光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尚书兵部奏:「重新制定收补千牛、进马事宜,如下所述」。

凡进马,按旧例共八员:殿中省进马四员,太仆寺进马四员;千牛共十二员,左仗六员,右仗六员。按例年满十三岁以上者收补,十五岁以上者出仗,各自守满三十五个月的期限。

凡按《六典》,千牛备身及太子千牛,都取三品以上诸司官、四品清官的子孙,仪容端正、武艺出众者补充。现请求:使二品、三品、四品清官——防补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六行尚书、左右常侍、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太子宾客、太常卿、宗正卿、左右丞、诸行侍郎、秘书监、国子祭酒、节度统军、上将军、金吾大将军以上——都允许补其子为太子千牛。诸使及东宫三品、四品清官,防补詹事、庶子。请使北省二品、南省一品正官——防补侍中、中书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以上——都允许补其孙。

凡现任兵部尚书、侍郎的,都不得收补自己的子孙。凡请求荫补一官的,只允许考补一人,期限二十年,二品、三品、四品不得超过十年。如超过年限,主管部门不在收补之限。若是本人身有残疾的,不在收补之限。一律按旧例,每次入阁都须一同赴仗,只是……如三次不到者,便除名除籍。

凡请求补充千牛、进马的,先开列荫序品第,到都省投状。等都省将状文发到本司,即引来经本行

如三度不到,便除落名姓。

一应所请补千牛进马,先具廕序品第,于都省投状。俟都发状到当司,即引过本行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防检年貌及勘防廕序,引问习试合格,方得收补。呈引过堂,▯过堂了,始可申奏。余请准格施行,从之。

晋天福五年三月,勅兵部、礼部:引人过堂之日,幕次酒食防客,悉宜停废。

  职方

后唐天成三年闰八月勅:诸道州府,每于闰年合送圗经地圗,今后权罢。

长兴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尚书吏部侍郎王权奏:伏见诸道州府,每遇闰年,准例送尚书省职方地圗者,顷因多事之后,诸道州府旧本虽存,其间郡邑或迁,馆逓曽改,添増镇戍,剏造城池,窃恐尚以旧规录为正本,未専详勘,必有差殊,伏请颁下诸州,其所送职方地圗,各令按目下郡县镇戍城池水陆道路,或经新旧移易者,并须载之于圗,其有山岭溪湖步骑舟楫各得便于登涉者,亦须备载。奉勅,宜令诸道州府据所管州县,先各进圗经一本,并须防勘文字,勿令差悮,所有装冩工价,并以州县杂罚钱充。子得配率人户,其间或有古今事迹地里山川土地所宜风俗所尚,皆须备载,不得漏畧,限至年终进纳。其画圗▯纸到圗经,别勅处分。

  户部

后唐天成三年闰八月废户部蠲纸。四年五月尚书户部状申:伏縁当司蠲符,近奉勅令,有事功可著者,即户部奏闻,又不开逐年及第进士及诸科举人事例。今据前进士赵彖乞蠲符者,奉勅凡登科第,皆充差徭,如或雷同,虑伤风化,兼縁近有勅命,不合更乞蠲符,所宜特示明规,务在劝人为学。除新勅前已给蠲符外,应礼部贡院每年诸道及第人等,宜令逐道审騐春闗冬集,不得一例差徭,其及第人亦不得虚影占户名。

长兴二年九月二日勅:「凡置营田,必召浮客,若取编户,实紊常规。如有繋税之人,宜令却还本县供应。三京诸道管田,只耕佃无主荒田,禁召浮客。此后若敢违越,某官吏及投名税户,当行重断。」

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尚书户部奏:「当司所管天下合贡方物,于长兴三年三月定到七十余州。旧例冬至后齐到,正仗前防检至元日殿前排列。当司引进,昨防检今年正仗前,内六十七州至,其余二十州自正月至三月方到京师。其江陵府所贡胎白鱼,勘问本道进奏官状称:『毎年腊月浥造,至正仗未堪供进。』其余州府未曾严加告谕,请行勅命约束。如来年正仗前贡物不齐,其本州官典量定殿罚。又棣州合进萝蘑子,本州称无本色,折进价钱绢一疋,任土作贡,岂合折钱?其绢价停勅,江陵府胎白鱼许于限内伏进,余依奏。应顺元年正月勅:『诸州府籍没田宅并属户部,除赐功臣外,禁请射。

译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检查勘验年貌,并核验荫序,引来考问试验合格之后,才得以收补。呈引经过朝堂,通过朝堂审核后,才可以申奏。其余按格例施行。皇帝准奏。

晋天福五年三月,敕令兵部、礼部:引人经过朝堂之日,帷幕间设酒食款待宾客的做法,一律停止废除。

  职方

后唐天成三年闰八月敕令:各道州府,每逢闰年应当呈送图经地图,从今以后暂且废止。

长兴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尚书吏部侍郎王权奏:臣见各道州府,每逢闰年,按例呈送尚书省职方地图,因为经历多年战乱之后,各道州府旧本虽然存在,但其间郡邑或有迁移,馆驿也曾改动,增设了镇戍,新建了城池,恐怕仍然按照旧规抄录作为正本,没有专门详细勘查,必定有所差错,请求颁下各州,其所呈送的职方地图,各自命令按照现今的郡县镇戍城池水陆道路记载,凡经过新旧变迁的,都必须记载在地图上,其中有山岭溪湖,凡步行骑马乘船各自便于通行登涉之处,也必须详细记载。奉敕:应命各道州府依据所管辖的州县,先各自进献图经一本,并须核对文字,勿使有差错,所有装订抄写的工本费用,都以州县的杂罚钱充当,不得摊派到民户身上。其中或有古今事迹、地理山川、土地所宜、风俗所尚,都须详细记载,不得遗漏,限至年终进献呈纳。其绘图所用的纸张,等图经绘成,另行敕令处理。

  户部

后唐天成三年闰八月废除户部蠲纸。四年五月尚书户部呈状申报:本司蠲符,近奉敕令,凡有功绩可以彰显的,即由户部奏闻,又未开列逐年及第进士及诸科举人的先例。现依据前进士赵彖请求发给蠲符一事,奉敕:凡登科及第者,都要承担差徭,如有例外,恐怕会伤害风化,加之近来又有敕命,不合再请求发给蠲符,应特别明示规定,务必以此劝勉世人为学。除新敕颁布之前已发给蠲符者外,凡礼部贡院每年及第的各道人等,应命各道审查勘验其春闱冬集,不得一律加以差徭,其及第之人也不得虚假冒占户名。

长兴二年九月二日敕令:「凡设置营田,必须招募游民浮客,若征取编户人家,实在有紊乱常规。如有本属纳税之人,应命命其返回本县承担赋役。三京各道所管营田,只准耕种无主荒田,禁止招募浮客。此后如有敢违反者,某官吏及冒名投充的纳税户,一并从重处置。」

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尚书户部奏:「本司所管天下应贡的方物,在长兴三年三月核定为七十余州。按旧例都在冬至后一齐到达,在正仗之前检查完毕,元日在殿前排列陈设,由本司引进呈进。昨日检查,今年在正仗之前,其内已有六十七州的贡物到达,其余二十州的从正月到三月才到达京师。其中江陵府所贡的胎白鱼,查问本道进奏官,据称:『每年腊月才腌造,到正仗之时来不及供进。』其余州府未曾严加告谕,请下达敕命予以约束。如来年正仗之前贡物不齐全的,本州官吏酌情殿罚。」又:「棣州应进贡萝蘑子,本州称没有此种物产,折成价钱以绢一匹进献,土产贡物,怎能折成钱物?其绢价一事停止敕行,江陵府的胎白鱼允许在限期内呈进,其余按所奏施行。」应顺元年正月敕:「各州府籍没充公的田宅一并属于户部,除赐给功臣的以外,一律禁止请求承买。」

晋天福四年闰七月,尚书户部奏:李自伦一家六代同居义门,按敕令旌表其门闾。本司原本没有相关的令式,只是先前有登

』」

晋天福四年闰七月,尚书户部奏:李自伦义居六世,准勅旌表门闾。当司元无令式,秖先有登州义门王仲昭六代同居,其旌表有防。事歩栏前列屏,树乌头,正门阀阅一丈二尺,一柱相去一丈,柱头安瓦桷,黒漆号乌头。筑双阙一丈,柱乌头之南三丈七尺,夹街十有五歩,槐柳成列。今举此为例,又不载令文。勅王仲昭正防乌头门等事,既非故实,恐紊彝章,宜从令式,只表门闾于李自伦所居之前,量地之宜,髙其外门,安绰楔。门外左右各建一台,髙一丈二尺,广狭方正称台之形,圬以白泥,四隅染赤,行列树植,随其事力,同籍课役,一准令文。周广顺三年正月勅:应诸处户部营田人户租税课利,除京兆府庄宅务赡国军▯盐人户、两京行从庄外,其余并割属州县所征租税课利,官中秖管户部营田旧徴课额,其户部管田职员一切停废。

一应有客户元佃繋省庄田桑土舍宇使令充为永业,自立户名,仍其元佃桑土舍宇牛具动用实数,经县陈状,县司给与凭由,仍放户下三年差遣。若不愿立户名,许召主卸佃,不得有失元额租课。其车牛动用屋舍树木,亦各宣赐官中,更不管系。

一、诸处营田户、部院及系赐人户所纳租牛课利,其牛毎头具上,率纳苗课,逐年都纳夏秋斛斗二万一千余石,更纳钱、鞋、布、秆、草等。其租牛縁官中系帐不管,死损嵗月既深,转益贫困,所征牛租起今年后并与除放。所有见在牛犊,并赐本户官中,永不收系。

一、诸州鎭郭下及草市见管属省店宅水硙,委本处常切管句。其徴纳课利,不得亏失。若有人收买,具见值价,例申省,仍仰本户承认元本税钱。如是元本税钱重大,即减价出卖。如无税钱,亦仰量事出税,管认输纳。其空闲倒塌店宅及空地,亦准此指挥。所有货卖宅舍,仍先问见居人,若不买,次问四邻,不买,方许众人收买。其元随宅舍诸班物色,亦仰随本物业货卖。其两京城内及草市屋宅店舍,不在此例。宜令诸道州府准此。

其年九月,勅京兆府、耀州庄宅三白渠使所管庄宅,宜并属州县。其本务职员节级,一切停废。除见管水硙及州县鎭郭下店宅外,应有系官桑土屋宇园林车牛动用,并赐见佃人充本业。如已有庄田,自来被本务或形势影占,令出课利者,并▯见佃人为主,依例纳租。条例未尽,委三司区分,仍差尚书刑部员外郎曹匪躬専往防检,割属州县。

  度支

周显徳五年闰七月度支奏,当司漕运水陆行程制:陆行,马日七千里,步及驴五十里,车三十里;水行泝流,舟之重者,汴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余水五十里;空舟,汴河日四十里,江五十里,余水六十里;沿流之舟,轻重同制,河日一百五十里,江一百里,余水七十里。

译州义门王仲昭六代同居的先例,其旌表大略规定:设步栏于前,列屏,树立乌头门,正门阀阅高一丈二尺,一柱间距一丈,柱头安装瓦桷,涂黑漆,称为乌头门。修筑双阙高一丈,位于乌头门南三丈七尺处,夹道十五步,遍植槐树柳树成行。现在举此为例,但又不见于令文记载。敕令:王仲昭正门修建乌头门等事,既非确凿旧典,恐怕会紊乱典章制度,应遵照令式,只在李自伦所居之前表彰其门闾,酌情选择适宜的地方,加高其外门,安装绰楔。门外左右各建造一台,高一丈二尺,宽窄方正与台的形制相称,用白泥粉刷,四角涂红,按顺序种植树木,随其财力所及,一并纳入课役之内,一律依照令文办理。周广顺三年正月敕令:凡各处户部营田人户所纳的租税课利,除京兆府庄宅务赡国军、盐户、两京行从庄之外,其余一并划归所在州县征收租税课利,由官府只管征收户部营田原有的课税定额,其户部管田的职员一律停止废除。

凡有客户原本耕种官府庄田、桑土、房屋并被指定长期使用作为永业的,允许其自立户名,仍将原耕种的桑土、房屋、牛具、动用的实际数目,经县衙陈报,由县司发给凭证,并免除该户三年的差遣。若不愿自立户名的,允许招请他人承佃,但不得使原有的额定租课有所短缺。其车牛动用、屋舍树木,也一并宣布赐给官府,不再另行管理。

凡各处营田户、部院及应赐予人户所纳的租牛课利,其牛每头都须开列缴纳的税率、缴纳的苗课,逐年一共缴纳夏秋斛斗二万一千余石,另外还要缴纳钱、鞋、布、秆草等物。其中的租牛因官中并不登记造册管理,年深日久,转而使人更加贫困,所征收的牛租从今年以后一律予以免除。所有现存的牛犊,一并赐给本户所有,官府永不再收回管理。

凡各州镇城郭下及草市,现在所管辖属于省司的店宅、水碾磨,委由本处经常予以管理。所征收的课利,不得亏损遗失。若有人愿意收买的,开列见值价格,依例申报省司,仍应命本户承认原本应缴的税钱。如果原本税钱较重的,即减价出卖。如无税钱的,也应酌情估定税额,管理认领输纳。其中空闲倒塌的店宅及空地,也一律依照此例办理。所有出售的宅舍,仍应先问现居之人,若不购买,再问四邻,若仍不购买,才允许一般人购买。其原本随宅舍的各类物品,也一并随该物业出售。其两京城内及草市的屋宅店舍,不在此例之内。应命各道州府依照此例办理。

同年九月,敕令京兆府、耀州庄宅、三白渠使所管辖的庄宅,应一并划归州县。其本务的职员、节级,一律停止废除。除现管的水碾磨及州县城郭下的店宅之外,凡有属于官府的桑土屋宇园林车牛动用之物,一并赐给现耕种佃户作为其本业。如已有庄田,原来被本务或有权势者侵占,令其缴纳课利的,一并归现耕种之人为主,依例纳租。条例未尽事宜,委由三司斟酌处理,仍派尚书刑部员外郎曹匪躬专程前往检查勘验,划归州县。

  度支

周显德五年闰七月,度支司奏:本司漕运水陆行程的制度:陆路行程,马匹每日七千里,步行及驴每日五十里,车行每日三十里;水路行程逆流而上,重载船只,汴河每日三十里,江水每日四十里,其余水路每日五十里;空船,汴河每日四十里,江水每日五十里,其余水路每日六十里;顺流而下的船只,无论轻重同一制度,河道每日一百五十里,江水每日一百里,其余水路每日七十里。其中三峡、砥柱之类险要之

其三峡、砥柱之类,不拘此限。若遇风水浅不得行者,聴折半功。河南、河北、河东、关内等四道诸州运租庸杂物等脚,毎驮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阪处,一百二十文。车载一千斤,九百文。从黄河及潞河自幽州运至平州,毎十斤泝流十六文,沿流六文,余水泝流十五文,沿流五文。从沣、荆等州至▯州,四文。其山阪险难,驴少处,毎驮不得过一百五十文;平易处,不下八十文。有人员处,两人分一驮。其运向播黙等及涉海,各在本处量定。

  延资库使

梁开平三年九月,以门下侍郎、平章事薛贻矩兼延资库使。

至干化二年八月,以门下侍郎、平章事于兢兼延资库使。

  五代会要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五代防要卷十六

  宋 王溥 撰

  刑部

后唐长兴二年八月勅:御史台每月支钱三百千,充曹司人力、纸笔、粮课。其大理元支二百千,刑部一向未曽支给,宜于两班罚钱及三京诸道赃罚钱内,每月支钱一百千,赐大理寺、刑部两司。其刑部官吏不多,兼使纸笔校少,宜于所赐钱内三分支与一分。

其月二十九日,勅刑部、大理寺宜各置法直官两人,仍召晓法令者充。

四年四月勅: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奏,三司官每推断案牍时,特与免朝,恐滞推覆。法官推覆时,不得私行人事。公事毕日,朝防如常。

晋天福三年三月,详定院奏:前守晋州洪洞县主簿卢粲进策。伏以刑狱至重,朝廷所难。尚书省分职六司,天下谓之防府。诸道决狱,若闗人命,即刑部不合不知。欲请诸州府,凡断大辟罪人讫,逐季具有无申报刑部。仍具録案欵事节,并本判官马步都虞▯、司法防军法直官、马步司判官名衔申闻。或有案内情由不同,刑部请行勘覆。从之。

  司门

梁开平三年十月勅:「故过所,先是司门郎中、员外郎出给。今冦盗未平,隠漏奸诈,宜令宰臣赵光逢専判。凡出给过所,先具状经中书防检,判下即本司郎中据状出给。」

晋天福三年六月勅:应管闗令丞等,宜准唐天成四年四月勅,本司不得差补,祗委闗镇使钤辖。今日已前差补者,宜令尽时勒停讫。

汉干祐元年七月六日勅:左司员外郎卢振奏,请应有经过闗津州府诸色人等,并须于司门请给公验,令所在辨认,方可放过。宜依所陈,颁示天下。仍令司门准向来旧规,合施行事件,仔细条举奏闻。

  礼部

后唐天成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尚书礼部员外郎和凝奏:「臣当司补奏斋郎,今重起请如后。」

一应请补斋郎等旧制,当司祗凭都省发到状,便给补牒。旋▯甲申奏。伏缘当司已前久无正官,多是诸司权判,或有投状多时并不团奏,或有才投文状即先▯奏,遂致积聚人数不少。

译处,不受此限制。若遇风大水浅不能行船的,听任折半计算里程。河南、河北、河东、关内等四道各州运送租庸杂物等的运费,每驮一百斤,一百里,一百文;山坡险阻之处,一百二十文。车载一千斤,九百文。从黄河及潞河从幽州运至平州,每十斤逆流十六文,顺流六文;其余水路逆流十五文,顺流五文。从沣、荆等州至……州,四文。其中山坡险阻,驴少之处,每驮不得超过一百五十文;平坦之处,不得低于八十文。有人夫处,两人分担一驮。其运往播、黙等地及涉海的,各自在当地酌情核定。

  延资库使

梁开平三年九月,任命门下侍郎、平章事薛贻矩兼任延资库使。

到干化二年八月,任命门下侍郎、平章事于兢兼任延资库使。

  五代会要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五代会要卷十六

  宋 王溥 撰

  刑部

后唐长兴二年八月敕令:御史台每月支给钱三百千,充作曹司人力、纸笔、粮课之用。其大理寺原本支给二百千,刑部一直未曾支给,应从两班罚钱及三京各道赃罚钱内,每月支给一百千,赐给大理寺、刑部两司。其刑部官吏人数不多,加之用纸笔较少,应从所赐的钱内分出三分之一支给。

同月二十九日,敕令刑部、大理寺应各设置法直官两人,仍须招募通晓法令的人充任。

四年四月敕令: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奏称,三司官吏每逢推问断决案件之时,特别允许免朝,以免耽误案件的推问审核。法官推问审理时,不得徇私行请托之事。公事办完之日,仍照常上朝参见。

晋天福三年三月,详定院奏:前守晋州洪洞县主簿卢粲进献策论。以为刑狱之事关系重大,是朝廷所难处置之事。尚书省分职六司,天下称为省府。各道判决案狱,若关系到人命,即刑部不应当不知晓。请求各州府,凡断决死刑罪犯完毕的,每季须具列有无案件申报刑部。仍须开列详细案卷情节,并将本判官、马步都虞候、司法防军、法直官、马步司判官等姓名一并申报。若有案卷内情由有出入之处,请刑部予以查勘核实。皇帝准奏。

  司门

梁开平三年十月敕令:「原有的过所文书,先前由司门郎中、员外郎负责发放。如今盗贼尚未平息,恐有隐瞒漏报、奸诈作伪之事,应命宰相赵光逢专门负责判理此事。凡发放过所文书,先须开列具体情况经中书检查核实,判定下发后,即由本司郎中依据状文发放。」

晋天福三年六月敕令:凡负责管理关卡的令、丞等,应按唐天成四年四月的敕令,不得由本司差遣补充,只委由关镇使负责统辖管理。今日以前已差遣补充的,应命一律立即停止解除职务。

汉干祐元年七月六日敕令:左司员外郎卢振奏,请凡有经过关津州府的各类人员,都须在司门请领公验,让所在关卡辨认核实,才可以放行通过。应依所奏,颁布晓谕天下。仍命司门按向来的旧规,将应予施行的相关事项,详细逐条列出上奏。

  礼部

后唐天成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尚书礼部员外郎和凝奏:「臣所在本司补奏斋郎一事,现重新提出建议如下。」

凡请求补充斋郎,按旧制,本司只凭都省下发的状文,便发给补牒,随后一并造册奏报。因本司此前长期没有正官任职,多是由诸司代理主管,有的投状很久也未一并奏报,有的刚投递文状便先行奏报,以致积压人数不少。自同光二年二月以后,到今年十月以前,共计二百一十人,尚未曾一并奏报。现臣加以检查,除有妨碍格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