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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五代会要十九

五代防要卷十九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35–139 段

,梁门为干明门,北面酸枣门为元化门,丘门为宣阳门,东面曹门为迎春门,宋门为仁和门。其牌额宜令翰林院书勒呈进。

周显徳五年五月,赐东京城门名。南面三门曰:朱明门,景风门,畏景门。西南二门曰:迎秋门,肃政门。北面三门曰:元徳门,长景门,爱景门。东面二门曰:寅宾门,延春门【又以大内旧扁宾天门为通苑门】

译梁门改为干明门,北面的酸枣门改为元化门,丘门改为宣阳门,东面的曹门改为迎春门,宋门改为仁和门。这些门的匾额应命翰林院书写后进呈。

周显德五年五月,赐东京城门以名称。南面三门为:朱明门、景风门、畏景门。西南二门为:迎秋门、肃政门。北面三门为:元德门、长景门、爱景门。东面二门为:寅宾门、延春门【又将大内旧匾宾天门改为通苑门】

河南府

后唐同光三年,详定院奏:“近升魏州为东京,臣检故事,须先定两府,未审依旧以京兆及河南为两府,太原、兴唐为次府。惟复以兴王之地,别定府名。”勅:“故事,雍州为西京,洛为东都。太原府在两府之次,近以中兴大业,以魏州为东京,兴唐府权名东都为洛京。今后依旧以洛京为东都,魏州改为邺都,兴唐府兴北都,太原府并为次府。”

长兴三年四月,中书门下奏:「本朝都长安,以京北府为上都;洛阳,以河阳府为上。」从之。

晋天福三年十月,勅改东都为西京。

  京兆府

梁开平元年四月,改京兆府为大安府,长安县为大安县,万年县为大年县,仍置佑国军节度使额【始命韩建为佑国军节度使,至三年五月,改佑国军为永平军】

后唐同光元年十二月,废永平军额,复为西京兆府。大安县为长安县,大年县为万年县。

晋天福七年十月,勅改西京为晋昌军,留守为节度观察使,仍依旧为京兆府,在七府之上。

汉干祐元年三月,改晋昌军为永兴军。

周广顺元年六月,降京兆府同五府,长安、万年县为次赤县。

  大名府

后唐同光元年四月,升魏州为东京都督府,曰兴唐府。元城县为兴唐县,贵乡县为广晋县。至三年三月,改为邺都,兴唐为次府。

天成四年五月勅,先升魏州为邺都,有留守王城使及宫殿诸门园亭名额,并废。

晋天福二年九月,改兴唐府为广晋府,兴唐县为广晋县。三年十一月,勅魏州、广晋府复升为邺都,置留守。广晋、元城两县为赤县,其余属县为畿县。

七年四月,勅邺都诸门宜赐名额。罗城南塼门为广运门,观音门为金明门,橙糟门为清景门,冠氏门为永芳门,朝城门为景风门,大城南门为昭明门,观音门为广义门,北河门为靖安门,魏县门为膺福门,冠氏门为迎春门,朝城门为兴仁门,上斗门为延清门,下斗门为通逺门。

开运二年四月,勅:邺都依旧为天雄军节度,管内观察处置等使。邺都留守,广晋尹。

汉干祐元年三月,改广晋府为大名府,广晋县为大名县。

周广顺元年六月,以大名府元城县为赤县。

显徳元年正月,废邺都,依旧为大雄军大名府,在京兆府之下,其属县地望、官吏品秩并同京兆府。

  诸府

后唐长兴三年四月,中书门下奏:“案十道图,以闗内道为上,遂以凤翔为首;河中、成都、江陵、兴元为次。中兴初,升魏州为兴唐府,镇州为真定府,皆是创业兴王之地。请升此二府于五府之上,合为七府,仍以兴唐为首,真定、凤翔、成都、江陵、兴元为次。”从之。

  都督府

梁正明六年闰六月,勅宋州为大都督府。其年八月,勅升福州为大都督府。

译其次本孔目官、勾押官、典吏一律判处停职处分;本判官罚钱七十贯。如果拖欠在三分以上的,奏请皇帝裁决;拖欠在三分以下的,依等第分别论罪,予以停选处罚。州县负责征收赋税的节级、所由,交由本州从重予以惩处。其中本判官、录事、防军、本曹官、孔目、勾押官、典吏,就以全州总额来比较;县令、主簿就以本县总的征收额来比较。凡是州县令、录事佐官,在任期间征收赋税能依限完成的,到参加铨选之日,若已达四选以上者可减一个选次,不满四选者就直接转授正官。

这一年九月下诏:凡州县官招抚增添户口的政绩考核,在此诏令颁布之日以前已卸任的,一律依照后晋天福八年三月十日诏令施行;后汉干祐三月十日的诏令也照旧施行;后汉干祐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的诏令不再施行。自今以后,卸任的县令、主簿招抚增添户口的,一千户以下的县,每增添满二百户,减一个选次;三千户以上的县,每增添三百户,减一个选次;四千户以下的县,每增添四百户,减一个选次;一万户以下的县,每增添五百户,减一个选次。并且所有增添的户口及租税,都必须清楚地在解由历子中登录总数。如果减免的选

后唐长兴三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旧有八大都府,按十道图,以灵州为首,陜、幽、▯、潞、镇、徐等州为次。其魏、镇已升为七府,兼具员内,越、杭、福、潭等州亦相次升为都督府。望以十大都督为额,仍据升降次第,以民为首,余依旧制。”从之。

周广顺三年正月四日勅:顷者,淮海陆梁,举干戈而入冦,湖湘覆没,致黎庶之倒悬。惟彼武陵,素称雄镇,连营比屋,皆怀勇烈之心,戮力协谋,尽复江山之境。宜降褒崇之命,以升忠义之邦,俾列大藩,永率南夏。其朗州宜升为大都督府,在潭桂之上。

  刺史

后唐同光二年,中书门下奏:「刺史、县令有政绩尤异,为众所知,或招复户口,能増加赋税者;或辨雪寃狱,能全人命者;或去害物之积弊,立利世之新规,有益时政,为众所推者,即仰本处逐件分明闻奏,当议奨擢。或在任贪猥,诛戮生灵,公事不治,为政怠堕,亦加惩罚。其州县官满三考,即具闗申送吏部,格式▯勅除铨注,其本道不得差摄官替正授者,从之。」

天成元年十二月十九日勅:尚书吏部侍郎裴皥所请,刺史三考方可替移,免有行送之劳。若非歳月积深,无以彰明臧否。自此到任后,政绩有闻,即当就加渥泽。如或为理乖谬,不计月限,便议替除。

三年五月,▯刺史以二十五月为限,仍以到任日为数。四年六月,左散骑常侍萧希甫奏,请条流县令:凡死罪以下得専之;刺史部内有犯死罪一人,得専之;观察使部内有犯死罪五人以下,得専之。勅:刺史既为属部,安可自専?案牍既成,须申廉使,余依所奏。

应顺元年三月二十日勅:「刺史、县令、丞、尉得替,自今后如是见任官将已分钱物资送得替人,即勿论。其或率敛吏民,以受所监临财物,论加一等。如以威刑率敛,以枉法论。其去任受财人,减二等。」

周广顺二年八月勅:今后刺史、县令显有政能,观察使审详事状,闻奏朝廷,当议奬擢。百姓、僧道不得举请,一切止絶。

  县令

梁开平四年四月,勅天下诸州镇使,官秩无髙卑,在县令之下。

干化二年三月诏曰:夫隆兴邦国,必本于人民,恵养疲羸,尤资于令长。茍选求之逾滥,固抚理之乖违。如闻吏部拟官,中书降授,或縁亲旧所请,或为势要所干,姑徇私情,靡求才实。念兹蠧弊,宜举条章。今后应中书用人及吏部注拟,并宜省藩身之才业,验为政之臧否,必有可观,方可任用。如或尚请托,犹假货财,其所司人吏,必当推穷,重加惩断。

后唐天成元年八月勅:中书先条奏,州县令録正衙谢后,合趋内殿谢辞者,如令録是除授,宜令给事中引对,如是指授者,准旧例,委三铨尚书侍郎各自引对,仍须前一日閤门送状。

译次达到三个以上,并且还有增添的户数的,县令可以改换服色,已经赐予绯色官服的可转授正官;主簿则加官阶并转授正官。

显德五年十月,诏令淮南各县令仍旧兼管镇务,这是沿袭江南的旧有制度。

簿尉

后唐长兴四年五月下诏:各道的马步判官不得派遣摄官担任,如果人手空缺,须在前任正官、判司、主簿、县尉当中,挑选性情品行公正平和的人补授此职。

中外加减官

后梁开平元年四月,下诏规定开封府的录事、防军以及六曹的属官,各设置一员。两畿的赤县,各设置县令、主簿、县尉各一员。

开平二年十月,裁减各道府州六曹的属官,只保留户曹防军一员,统一处理六曹事务。

后唐同光元年十一月,中书门下上奏:各寺、监请求各自只设置大卿、少卿、祭酒、司业各一员,博士两员,其余属官一律请求暂时停设。唯有太常寺关系到国家大礼,大理寺关系到刑法审理,除太常博士外,允许再设丞一员。至于王府及东宫的官属,司天台的五官正、奉御一类不紧要的职司,一律请求暂缓议定除授。各司的郎中、员外郎,凡是设有正副两曹的地方,暂且只设置一员。左右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给事中、起居郎、起居舍人

二年九月十九日勅:近闻藩镇幕职内,或有带録事防军,兼邺都管内诸州録事防军,从前并兼防御判官。设官分职,激浊▯清,若网在纲,各司其局。督邮从事,兼处尤难,没阶则宾主之道亏,下榻则军州之礼失。须从改革,式振纪纲。宜令今后诸州府録事防军,不得兼职。如或才堪佐幕,节度使须具闻奏,不得兼録事防军。邺都管内刺史州,不合有防御判官之职,今后改为军事判官。如刺史带防御团练使额,即得奏署防御团练判官,仍不得兼録事防军。如此则珠履玳簮,全归客礼,提纲振领,不紊公途。仍付所司。

三年二月一十三日,中书奏:应天下县令逐年夏秋两税徴科公事。伏以县令之职,徴赋为先,若违限逋悬,自有罚责;如及期了毕,不谓功劳。况今无彊名之科,徭絶虚系之税额,百姓据见苗输纳,官中有指限程期。盖縁每及徴科,事归烦扰,未容输纳,已切催驱。州郡则推勘吏人,县邑则禁系人户。虽云提举,贵在徴求,动涉旬时,固须妨事;纵及期限,倍困黎民。自今后请只委主簿县令勾当,不得更置监徴。每一州之中,止限毕日,委録事防军磨勘,取最后逋欠县分,具本佐名衔申三司,使举奏明行责罚。其所欠税额,如是本道长吏及判官衙门节级,并形势庄田不伏县司徴督者,县令即须自经本州论列。如依前不纳,便可直申三司责罚之时,以定轻重。其县令到官之初,须准近勅交割户口帐籍;至受替之时,比较多少。如或増多,即量加酬奬;致逋窜则别示科刑。所冀赏罚不涉于过差,公务率归于修举。其本判官、都孔目官、粮料使等职,固不在亲人,公事止于提举。每至徴科之日,皆须一例奬劝。或有徴督逋悬,令佐独当得黜。伏请今后凡是徴科毕日,比较功过,只归令佐。如是一郡之内,诸县皆及期程,公事修举,其録事防军亦请量加甄奬。如管内诸县并有阙遗,其録事防军亦请量加责罚。从之。

其年八月二十五日及十月十五日勅条流公事数内一件,县令化洽,一同位居百里,固在専勤课抚育疲羸,茍或因循,是孤委任,宜令随处州府长吏逐县每年考课,如増添得户税最多者,具名申奏,与加章服酬奬,如稍酷虐,辄恣诛求,减落税额者,并具奏闻,当行朝典,其县令仍勒州司批给解由厯子之时,具初到任所交得户口至得替増减数额分时批凿,将来除官及防选,委中书门下并铨曹磨勘,宜令三京及诸道州府准此,四年五月五日户部奏,三京邺都诸州府逐年所徴夏秋税租兼盐麴折徴诸般钱谷,先定格流如后。

一若限满后十分中系欠三分以上者,本判官罚五十直,録事防军罚七十直,本曹官罚五十直,县令罚一百直,勒停簿尉罚七十直,移摄闲官、州县押司、録事本典及乡里正、孔目、书手各徒二年,仍配重役,本孔目勾押官典杖七十,都孔目官勾押官杖六十,并退职衙前收管。

译、补阙、拾遗各设置一半的员额。御史台三院及御史中丞的条例整理后另行奏报。当天即停罢的朝官,都要各自登录姓名官衔,注明罢任的月日,留存于中书;等到这些被罢官员距现任满二十五个月时,再依照其资历品级重新授官。皇帝准奏。

同光二年三月,下诏对此前被裁减的官员:除已另外授官的以外,左散骑常侍李文矩等三十人,仍旧恢复原来的官职;太子詹事石戬等五人,以本官身份退休;将作少监岑保嗣等十四人,另行陆续处置。

这一年四月,三铨奏请核准:按本朝旧例,州府的官员,府一级除司录、防军外,还设置工曹、仓曹、户曹、法曹、兵曹、士曹共六员;州一级除录事、防军外,也设置六曹;县一级设置县令、县丞、主簿各一员,县尉三员,分别办理公务。此后除两京外,都督府及各州各设置户曹一员,其余四曹一律裁减;县设置主簿各一员,县丞、县尉一律裁减。除合格的候选人外,参加郊天典礼行事的人数成倍增加,何况州县事务简单,属曹官请仍旧只设置两员;县里事务繁重,请求增添佐官一员。其中如果有县尉而无主簿的,请求增设主簿一员。至于赤县、次赤县、畿县、次畿县,都依此办理。除四京外,判司只设置司户、司法两员。皇帝准奏。

同

一若限满后十分中系欠二分者,本判官罚三十直,録事防军罚五十直,本曹官罚四十直,县令罚七十直,移摄闲官、簿尉罚五十直,州县押司、録事本典、乡里正、孔目、书手等杖八十,孔目官勾押官典等杖六十,孔目官勾押官笞五十。

一、限满后,十分中只欠一分以下者,本判官罚二十直,録事防军罚三十直,本曹官罚二十直,县令罚五十直,簿尉罚四十直,州县押司、録事、本典及乡里正、孔目、书手等杖七十,本孔目勾押官典笞五十,都孔目勾押官各罚五十直。以上所立条件,若是本判官、録事、防军、本曹官、孔目勾押官典等,即取一州都徴额上比较,其县令、簿尉及典押以下,即将本县欠数比较。

一所徴夏秋两税,依省限了絶者,本判官典申奏改转官资,録事防军县令申奏,与量留一年或界分已满去,即转兼官。如一任之内税赋不牵,即奏加章服。若是摄官,亦委本处长吏更令摄任一年,如更立劳能,具状申省,以凭申奏,必降真命。本曹判司簿尉即申奏请减两选,或一任之内税租总了絶,或是摄官,委逐处申省防勘闻奏,别行奬酬。州府都孔目官勾押官,本孔目勾押官典等,以军职转选。其都孔目官勾押官,如已至押衙职名,或旧有官资,亦议申奏奬酬。州司并逐县徴科典押,每处与赏钱三十贯,均匀分俵。

长兴元年七月,▯访闻诸道州府县官,自徇虚名,不惜人户,皆于省限前行帖催驱,须令人户贵买充纳。此后徴科事办,亦不酬劳,本处不得申奏。如违限稽慢,即准条流责罚。如添得廨宇,招得流民,无害于公私者,当以名闻,特行恩奬。

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诸道奏荐州县官,前衔内有赐紫金鱼袋者。奉长兴元年九月十七日勅:州县官若循常例,十六考方得叙绯,倘或已佩金章,固难却为令録。必若借其才器,则可别任职资,须协通规,免逾定制。宜令今后诸道州府,不得以着紫宜身奏荐为县官者。奉勅:文资官阶衔内已有金紫,尚不许却为州县官,其武职银青阶衔亦宜条理。宜令诸道州府,自此详文资赐紫例,不得更以带武职银青阶衔奏荐为州县官员。仍付所司。《五代防要》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五代防要卷二十

  宋 王溥 撰

  县令

晋天福五年六月二十日,详定院奏准《刑法统类》:大中二年正月三日勅,天下州县官吏犯赃,皆递相防蔽,不肯发明,纵有申闻,百无一二。自今后,管内县令有犯赃事,发州府不举者,连坐刺史;刺史有犯赃事,发观察使不举,连坐廉使。又准大中二年二月十七日,刑部起请:今后县令有赃犯,録事、防军不举;録事、防军有赃犯,刺史不举;刺史赃犯,观察使不举,其所司奏听勅旨。

译光四年三月下诏,三川、泾州、凤州、秦州、陇州等州县设置的官员数目极多,其上佐官从少尹以下,依照本朝旧制,各自具文申报在任及空缺的员额。这些州依照近来的诏令,设置录事、防军、司户、防军各一员;县设置县令、主簿各一员,其余录事一类官员一律停设。至于官员的除授替换选任,一律依照三铨的常规办理【当时刚平定伪蜀,故有此规定】。

后周显德五年十一月下诏:两京五府的少尹、司录、防军,此前各设置两员,今后只设置一员。六曹判司当中,只设置户曹、法曹各一员,其余曹官以及各州的观察支使、两藩判官,一律予以裁撤。

量户口定州府等第

后周广顺三年十一月下诏:天下的县邑历来都有等级差别,然而年代久远,增减不一。其中有的户口虽然众多,但地位声望却较低;有的地位声望虽高,户口却很少。每逢铨选调配官员之时,很不便于衡量比较,应当订正为固定的规章,以求公平统一。凡是天下的州府及县,除赤县、畿县、次赤县、次畿县外,其余三千户以上定为望县,二千户以上定为紧县,一千户以上定为上县,五百户以上定为中县,不满五百户的定为中下县。候选人资历应当补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