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道藏道德真经集义(明危大有)二十四

第七十三章

道藏 · 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 · 已译 · 第 66–68 段

第七十章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何氏曰:道者何,清静是也,简易为上耳。道本清也,人自浊之,道本静也,人自动之,道本简也,人自繁之,道本易也,人自难之。玄圣所言,以我观甚易知易行,以人观乃不能知不能行,术岂异哉,盖亦反其本矣。且言刚强则难,言柔弱岂不易。言华饰则难,言朴素岂不易。而惟其易知,反成不知,惟其易行,反成不行,为其太近也。列子善力举秋毫,善听闻雷霆,知道之言也。○李氏曰:前章云哀者胜,谓仁慈无敌,故次之以甚易知易行,世人莫能知莫能行者,信不及也。间有信者,又不能行,力不及也。○吴氏曰:老子之言教人柔弱谦下而已,其言甚易知,其事甚易行也,世降俗末,天下之人,莫能知其言之可贵,故莫有能行柔弱谦下之事者。言有宗,事有君。夫惟无知,是以不我知。知我者希,则我贵矣。何氏曰:老子两语文子,以言有宗,事有君,而日至言去言,至为去为,曰失其宗本,侠能虽多,不如寡言,此也。秉要执本,则得所以知所以行所以易也。无他,泛知则难寡者,众宗於此而知斯易矣,泛行则难静,为躁君於此而行斯易矣。然知道之说有三:甚易者近也,莫能知者味也,而惟无知者忘也,故道由易知,而至於无知。圣人事也,吾超然不识不知之境,又谁得而测识之。关尹子能忘道乃能有道,又曰:有人问於我,我尚不知我,将何为我所,此无言无事,内知而抱玄也。吾尚不自知,宜其人之不吾知,人之得以知其道,亦何贵哉。故得道畏人知,又先畏自知,人己两忘,云为俱泯。至贵者道,大音希声,岂在求知哉。而难易之知,又不足言矣。○林氏曰:众言之中,必有至言,故曰言有宗,举世之事,道为之主,故曰事有君。世无知至言至道之人,所以莫有知我者,故曰夫惟无知,始不我知。是以圣人被褐怀玉。何氏曰:列子居郑圃四十年,无识者,国君卿大夫视之,犹众庶也。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由是观之,圣人譬如被者褐,怀者玉,外不自贵而中有至贵者存。褐,毛布,贱者之服,故云褐宽博。○吕氏曰:圣人无名,至人无己,神人无光,虽衣弊履穿,蒙以养正,心如玉石,积蓄至宝,韬藏光耀,未尝显露,默养道胎,故曰是以圣人被褐怀玉。○林氏曰:圣人之道,足於内而不形於外,犹被褐而怀玉,故人不得见之也。

第七十一章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惟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林氏曰:於其至知而若不知,此道之上也。於不可知之中,而自以为知,此学道之病也。人能病其知之为病,则无此病矣。圣人之所以不病者,盖知此知为病而病之,所以不病,此一章文字最奇。○李氏曰:知不知上,接上章吾言甚易知,圣人无所不知,不自以为知,真知也。世人无所知,自以为知,妄知也,故曰病。若知妄知为病,而病其病,则妄知之病瘥矣。圣人所以不病者,以其病其多知,是以不病也。○ 吕氏曰:至哉妙道,冲默渊奥,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识识,不可得而测度,不可得而拟议,知之外矣,不知内矣,知之浅矣,不知深矣。圣人察气冲粹,天性高明,内怀真知,万事自悟,始能无知,不以自矜,是谓真知真识,乃知不知不识者也。且世之人不知至道之精,而知事物之粗,不知至道之极,而知事物之末,方且为绪使,方且为物骇,内多机智,徒事夸大,而实不知道,弊精神,役思虑,以文灭质,以博溺心,而强辩饰说,以为知之,是德之病也。至士达道明真,得之固穷,钳口结舌,保而秘藏,不敢宣泄,常若不知,而况不知其道,而乃肆高雄之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也。○何氏曰:《庄子》:闻以有知知者矣,未闻以无知知者也,故深知而不自以为知,於道为上,始於不可知之中,强自以为能知,於学为病,《庄子》:太清问乎无穷曰:子知道乎?曰:吾不知也。又问无为,曰:吾知道。问无始,曰:弗知深矣,知之浅矣,弗知内矣,知之外矣。太清知而叹曰:弗知乃知乎,知乃不知乎,孰知不知之知。

译第七十章 我的话非常容易懂,也非常容易实行;天下却没有人能懂,也没有人能实行。何氏说:道是什么?就是清静罢了,以简易为上。道本来清明,是人自己使它浑浊;道本来安静,是人自己使它躁动;道本来简约,是人自己使它繁杂;道本来容易,是人自己使它困难。玄圣所说的话,从我来看很容易懂、很容易实行;从众人来看却不能懂、不能实行,道理难道不同吗?只是因为他们背离了根本。况且说刚强就困难,说柔弱难道不容易吗?说华饰就困难,说朴素难道不容易吗?只是正因为它容易懂,反而变成不懂;正因为它容易实行,反而变成不实行,原因就在于它太接近了。列子善于举起秋毫,善于听见雷霆,这是懂得道之言的人。李氏说:前一章说哀悯者胜,说明仁慈无敌,所以接着说非常容易懂、非常容易实行;世人不能懂、不能行,确实是因为信心不足。偶尔有相信的人,又不能实行,是因为力量达不到。吴氏说:老子的言论只是教人柔弱谦下罢了,他的话非常容易懂,事情也非常容易实行。世道衰落、风俗败坏以后,天下人没有谁能知道这些话的可贵,所以也没有谁能实行柔弱谦下的事情。言语有根本,事情有主宰。正因为没有真正的知见,所以不能了解我。了解我的人很少,因此我才显得尊贵。何氏说:老子曾把这两句话告诉文子。言语有根本,事情有主宰;到了最高的言境就超越言语,到了最高的作为就超越作为。若失去根本,即使才智很多,也不如少说话,这就是这个道理。把握纲要、守持根本,就能懂得为什么能够知、能够行、能够容易。没有别的原因:泛泛地求知就困难,能归于少知,众多事物以此为宗,知就容易了;泛泛地有所作为就困难,能归于安静,以安静为主宰,行就容易了。然而懂得道有三层:说它容易,是因为它接近;说天下无人能知,是因为它有深味;只有无知的人能够忘却,所以道由容易知而达到无知。圣人所行的,就是超然进入不识不知的境界,又有谁能够测度、认识他呢?关尹子说,能够忘掉道,才真正能够有道;又说:有人问我,我尚且不知道我自己,又将把什么作为我的回答呢?这就是无言无事,内在有知而抱持玄妙。我尚且不能自知,别人不能了解我也就很自然;别人如果能够了解我的道,那又有什么可尊贵的呢?所以得道的人害怕别人知道,也首先害怕自己知道;人与己两忘,言语行为一并泯灭。最为尊贵的是道,“大音希声”,难道在于求得知名吗?至于难易之知,更不值得说了。林氏说:众多言语之中,必定有至理之言,所以说“言语有根本”;天下所有事情,都以道为主,所以说“事情有主宰”。世上没有懂得至言、至道的人,所以没有人能够了解我。因此说:正因为没有真正的知见,才不能了解我。所以圣人身穿粗布衣服,怀抱美玉。何氏说:列子居住在郑国圃地四十年,没有人认识他;国君、卿大夫看待他,也和看待普通百姓一样。君子德行盛大,容貌却像愚人。由此看来,圣人就像身穿粗布、怀抱美玉:外表不自以为尊贵,内心却存有至为尊贵的道。褐是毛布,是卑贱者所穿的衣服,所以说“褐宽博”。吕氏说:圣人无名,至人无己,神人无光;即使衣服破旧、鞋子磨穿,也以蒙昧来涵养正道,内心如玉石,积蓄至宝,收敛隐藏光耀,从不显露,默默涵养道胎,所以说“圣人身穿粗布,怀抱美玉”。林氏说:圣人的道在内心充足,却不显露于外,就像身穿粗布而怀抱美玉,所以别人无法看见它。第七十一章 知道自己有所不知道,这是上等的智慧;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是弊病。只有把这种自以为知道的弊病当作弊病,才不会有这种弊病。圣人之所以没有弊病,是因为他把自以为知道当作弊病,所以才没有弊病。林氏说:已经达到真知,却好像不知道,这是道的上乘境界。在本来不可知的事上,却自以为知道,这是学习道的弊病。人能够把自以为知道看成弊病,这种弊病就没有了。圣人之所以没有弊病,是因为知道这种自以为知是弊病,并把它当作弊病,所以才没有弊病。这一章的文字最为奇特。○李氏说:“知不知,上”这句话承接上章“我的话很容易懂”。圣人没有什么不知道,却不自以为知道,这才是真知。世人没有什么真知,却自以为知道,这是妄知,所以说是弊病。如果知道妄知是弊病,并把这种弊病当作弊病,那么妄知的弊病就痊愈了。圣人之所以没有弊病,是因为他把自己知道得太多也看作弊病,所以才没有弊病。○吕氏说:至高的妙道,冲虚幽默而深邃奥妙,不能凭智力去认识,不能凭知识去辨识,不能测度,也不能拟议;它超出“知”的范围,而“不知”反在其中。以为知道,其实只是浅;不知道,反而是深。圣人察知自身气息冲和纯粹,天性高明,内心怀有真知,对万事自然能够觉悟,达到无知而不自夸的境界;这叫作真知真识,也就是知道什么叫不知、不识。世人不懂至道的精微,却只知道事物的粗浅;不懂至道的极致,却只知道事物的末节,于是被事物的头绪驱使,又被外物惊扰,内心充满机巧智谋,只是徒然夸大,而实际上并不懂道;损耗精神,劳役思虑,以文饰灭杀本质,以博杂淹没本心,还强行辩说、粉饰言辞,自以为是有知,这就是德的弊病。至于通达之士,明白真道,即使身处困穷也能守道;他们闭口结舌,保守珍藏所得,不敢泄露,常常好像不知道,更何况那些不懂道的人,竟然放肆施展高谈雄辩。好辩的人并不善于知,知识广博的人并不一定真知,所谓博闻者反而未必有知。○何氏说:《庄子》说:“我听说过用有知去认识事物的,还没有听说过用无知去认识事物的。”所以,深深知道却不自以为知道,在道而言是上乘;从不可知之中,勉强自以为能够知道,在学习而言就是弊病。《庄子》又说:太清问无穷道:“你知道道吗?” 无穷道回答:“我不知道。”又问无为,无为回答:“我知道道。”又问无始,无始回答:“不知道。”这就说明,知道得深,反而是不知道;知道得浅,反而是以为知道;不知道反而在内,知道反而在外。太清知道后感叹说:“不知道才是真知道,以为知道反而不是真知道,谁能知道不知之知呢?”

第七十二章民不畏威,大畏至矣。河上公曰:威,害也,人不可不畏小害,不畏小害,大害至矣。○吕氏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人能体常尽变,以全性命之理,则内真赫然充塞于外,思虑忧愁,无自而入,众之所畏,不可不畏,世愚不知天命,乐高好大,负威任势,矜尚贤能。《南华经》:大愚者终身不灵,大惑者终身不解,勿谓小恶无伤,遂阔略而不知悔,苟积累之久,人威将不能加,天威必至。○何氏曰:昔人有言,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见怀思威,民之中也,是则人心最不可无所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大人者君父之严,及大德之人,固可畏,不可狎。圣人所言,犯其告戒,必不免。其有身固可畏,不可侮。而三畏之中,又以畏天命为先,天命者,乃天所付与万物当然之理,畏之,一念一动一言,天地鬼神临之,罔敢玩易。道者万物共由,得之者生,失之者死。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能者取福,败者取祸,故君子畏义,小人畏刑,皆畏天也。不此威之畏,则威有大於此者。《易》曰: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荷校灭耳,凶,岂非不畏威而来大威哉。○林氏曰:不畏刑者常遭刑也。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是以不厌。河上公曰:谓心居神当宽柔,不当急狭,人所以生者,为有精神,若忽其道,好其色,是谓伐本厌神。夫惟独不厌精神之人,洗心涤垢,澹泊无欲,则精神居之不厌也。○何氏曰:人与道居,则能居天下之广居,故欲无狭所自居,不则室无空虚,妇姑勃溪矣。人以道生,则能生天地之所生,故欲无厌所自生,否则心无天游,六凿相攘矣。夫惟乐道而内不自厌,则上不见厌於天,下不见厌於人,是以皆不厌也。○林氏曰:居,广居也,生,长生久视之理也。人皆自狭其所居,自厌其所生,不能安於退而务於进,不能观於无而惑於有,是自狭也,自厌也。无者戒饬之辞,言不可如此也。夫惟不厌者,而能久安,故曰是以不厌。○董氏曰:狭,隘也,厌,弃也,无当作毋。居者性之地,居天下之广居,则与太虚同体矣,生者气之聚,含太乙之至精,则与造化同其用矣。惟曲士不可以语道,苟不溺於小术,而实诸所无,以自狭其居,则必弃有着无,而蔽於断灭,以厌其所生矣,是以告之以无狭无厌,使学者知夫性者气之帅,而其大无量,当扩而充之,以全其大。生者道之寓而其用不穷,当葆而养之以致其用,则养气全生,尽性至命,而不生厌弃之心,所以体无非强无,而无非顽也,长生非贪生,而生非下也。夫如是,则生与道居,而道亦未尝厌弃於人矣。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河上公曰:自知者,自见己之得失,不自见者,不自显露德美於外,藏之於内也。自爱者,自爱其身,以保精气,不自贵者,不自贵高荣名於世也,去彼者,去彼自见自贵也,取此者,取此自知自爱也,○何氏曰:圣人自知则是非美恶不敢昧,而自见则自足之心生矣,自爱则安危去就不敢轻,而自责则自骄之气动矣,此乃畏不畏之所以分。一彼一此,何去何取,可不知所择哉。道德真经集义卷之九竟道德真经集义经名:道德真经集义。明危大有集,十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道德真经集义卷之十盱江危大有集

译第七十二章 百姓不畏惧威势,最大的祸患就要到了。河上公说:威,就是祸害。人不能不畏惧小的祸害;如果连小害都不畏惧,大害就到了。○吕氏说:君子有三种敬畏:敬畏天命,敬畏大人,敬畏圣人的言语。人能够体察常道而穷尽变化,以保全性命之理,那么内在的真性就光明充实,显现于外,思虑忧愁便无从进入。众人所应当畏惧的,不可以不畏惧。世间愚人不知天命,喜好崇高而贪慕广大,倚仗威势,凭借权力,自夸并推崇贤能。《南华经》说:大愚蠢的人终身不能觉悟,大迷惑的人终身不能解脱。不要以为小恶没有伤害,便放任忽略而不知道悔改;如果这样积累日久,人间的威势将不能加以制裁,天威必然到来。○何氏说:古人有言:“畏惧威势如同畏惧疾病,是百姓的上等状态;从受到恩惠便随波逐流,是百姓的下等状态;受到恩惠却想到威势,是百姓的中等状态。”由此可见,人心最不能没有所畏惧。孔子说:“君子有三种敬畏:敬畏天命,敬畏大人,敬畏圣人的言语。小人不知天命,所以不畏惧;轻慢大人,侮辱圣人的言语。”大人,是具有君父般威严的人,以及具有大德的人,本来就应当畏惧,不可轻慢。圣人所说的话,如果违犯其中的告诫,必然不能免祸。大人的身份本来就值得畏惧,不可侮慢。在三种敬畏之中,又以敬畏天命为先。天命,就是上天赋予万物、使万物应当遵循的道理。敬畏天命,就是一念、一动、一言,都仿佛天地鬼神正在临察,不敢轻忽。道是万物共同遵循的道路,得到它就能生存,失去它就会死亡。百姓承受天地中正之气而生,善于遵循它的人得到福,违背它的人招来祸,所以君子畏惧义理,小人畏惧刑罚,其实都是在畏惧天命。如果不畏惧这种威势,就会有比它更大的威势到来。《易》说:“罪恶不积累到一定程度,不足以致人灭身。”小人把小恶看作没有伤害而不肯除去,于是罪恶积累到无法掩盖,罪大到无法解脱,最终被戴上刑具,耳朵也被灭掉,凶祸临身,难道不是因为不畏威势而招来大威势吗?○林氏说:不畏惧刑罚的人,常常会遭受刑罚。不要使自己所居之处狭窄,不要厌弃自己所获得的生命;因此就不会厌弃。河上公说:这是说内心安置精神,应当宽缓柔和,不应当急迫狭隘。人所以能够生存,是因为有精神;如果忽视道而贪恋美色,就是损伤根本、厌弃精神。只有不厌弃精神的人,洗涤内心污垢,淡泊无欲,精神才会安居其中而不厌弃。○何氏说:人与道同居,就能居于天下最广大之处。所以不应使自己居处的境界狭窄,否则内室没有空虚宽裕之地,妇女和婆婆就会争吵不和。人凭借道而生,就能使天地所生的一切得到生长。所以不应厌弃自己赖以出生的生命,否则内心没有遨游于自然的空间,六种感官的孔窍就会互相争夺。只有以道为乐,内心不自我厌弃,上不会被天厌弃,下不会被人厌弃,因此一切都不会厌弃。○林氏说:居,是广大之居;生,是长生久视的道理。人人都使自己的居处狭窄,厌弃自己所获得的生命,不能安于退守而一味追求进取,不能观照虚无而被有形之物迷惑,这就是自我狭隘、自我厌弃。“无”是告诫之辞,意思是不可这样做。只有不厌弃的人才能长久安宁,所以说“因此就不会厌弃”。○董氏说:狭,就是狭隘;厌,就是弃绝;“无”应当作“毋”。居,是性所安处的地方。居于天下最广大的居处,就能与太虚同为一体。生,是气的聚合;含藏太乙最精纯的本质,就能与造化共同发挥作用。只有见识浅陋的人不可与他谈论道;如果不沉溺于小术,却又把“无”当作真实,以此使自己的居处狭隘,就必然弃有执无,陷入断灭之见,从而厌弃自己的生命。因此告诫他们不要使居处狭窄、不要厌弃生命,使学习者知道:性是气的统帅,其广大无量,应当扩充它,以成全其广大;生命是道寄寓之处,作用无穷,应当保养它,以发挥其作用。这样就能养气全生,尽性至命,不产生厌弃和弃绝之心;因此,体会“无”并不是勉强制造一个空无,而“无”也不是顽空。长生不是贪恋生命,生命也不是低下的东西。这样一来,生命与道同居,道也从未厌弃人。因此,圣人认识自己却不炫耀自己,爱护自己却不抬高自己,所以舍弃那一边而取这一边。河上公说:自知,是自己看清自己的得失;不自见,是不把自己的德行和美好显露在外,而是藏在内心。自爱,是爱护自己的身体,以保全精气;不自贵,是不把自己的尊贵、高位和荣名看得过高。舍弃“彼”,就是舍弃自我炫耀、自我尊贵;采取“此”,就是采取自知、自爱。○何氏说:圣人自知,所以不敢混淆是非美恶;如果自我炫耀,就会产生自满之心。圣人自爱,所以对安危、进退不敢轻率;如果自我责夸,就会生起骄矜之气。这正是有畏惧与无所畏惧的区别。一边是彼,一边是此,到底应当舍弃什么、采取什么,难道可以不知道选择哪一边吗?《道德真经集义》卷第九完。道德真经集义 经名:《道德真经集义》。明代危大有编集,共十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玉诀类。道德真经集义卷第十 盱江危大有编集

第七十三章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林氏曰:勇於敢为者,必至於自戕其身,临事而惧,是勇於不敢也。活者可以自全也,敢者之害,不敢者之利,二者甚晓然,天道恶盈.而好谦,则勇於敢者非特人恶之,天亦恶之也。而世人未有知其然者,故曰孰知其故。圣人犹难之者,言圣人於此道为难能也。○何氏曰:强梁者不得其死,好胜者必遇其敌,此勇於敢,则杀之戒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此勇於不敢,则活之道也。为此说者,言君子则吉,小人则凶也。然此二者或利或害,为善得吉故多,其幸而罹於凶者有矣。为恶未始不及於凶,其幸免者亦时有焉。由前之说,吉凶之於善恶,犹影响也,由后之说,祸福之来,似不在我。常人之虑,遂以天道好恶有不可知,其故有不可知,其事有不可信者。圣人畏天命,修身以俟,曾不敢以常人之见而轻用其心也。惟知天之不假易,而其难其慎,又岂无其故哉。○李氏曰:接上章民不畏威,言世人不畏公法,敢以好勇,杀身之本也,勇於不敢,终身无害。勇於敢,血气之勇也,勇於不敢者,义理之勇也。天之所恶,造化不容也,孰知其故,知则不敢,是以圣人犹难知者,不敢轻示也。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林氏曰:圣人之於道,虽以无为不争,而是非善否,一毫不可乱,此数句又以天喻道也。○何氏曰:天虽刚德,犹不于时,此不争也。而人众胜天,天定胜人,乃胜之善者。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感必有应,应复为感,乃应者不召而自来,如日月寒暑之往来,天高日鉴於陟降,谁其召之。繟然而善谋,古韵繟,缓也,宽也,於义为长,如作默然,则与不言之意重,如作坦然,则与不争之意复。天道虽似悠缓,而其巧於报应,尤甚於人之机谋,则似有神其算者。繟然宽缓,如《书》云须暇之意,故天网恢恢乎有容,虽不密,亦不漏也。○河上公曰:繟,宽也,天之网罗恢恢甚大,虽曰疏远,而察人之善恶,无有所失。○董氏曰:此章告人当勇於道,不当勇於力,继明天道之自然,而末又戒之天网之不漏,使人信之无疑也。

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林氏曰:此章言人之分别善恶,自为好恶,至於泰甚者,皆非知道也,故以世之用刑者喻之,言用刑者不过以死惧其民,而民何常畏死,使民果有畏死之心,则为奇邪者吾执而刑之,则自此人皆不敢为矣,故曰吾得执而杀之,孰敢。今奇邪者未尝不杀,而民犯者日众,则民何尝畏死哉。○吴氏曰:奇,不正也,使民常有畏死之心,而奇邪为恶之人,吾得以执而杀之,则人人知畏,孰敢为恶,然虽杀恶人,而人之敢为恶者不止,则是民愚不知畏死,虽为恶者必遭刑杀,彼亦无所惧。上之人奈何以死惧之,而轻易杀人乎。○河上公曰:老子伤时王不先道德化民,而先刑罚。常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希有不伤其手矣。林氏曰:杀者造物也,天地之间为善为恶,常有造物者司生杀之权,其可杀者造物自杀之,故曰常有司杀者。为国而切切於用刑,是代造物者司杀也。以我之拙工而代大匠斲削,则鲜有不伤其手者,此借喻之中又借喻也。此章亦因当时嗜杀,故有此言,其意亦岂尽废刑哉。天讨有罪,只容无心可也。○吴氏曰:不以杀人惧其民,则为恶之人可不杀乎。曰有司杀者在,司杀者天也,惟天能杀人,惟大匠能斲木,人而欲代天杀人,犹非匠而欲代匠斲木也。代匠者其手必多有伤,以譬代杀者,其身必有害也。盖不有人祸,必有天刑。○何氏曰:夫刑威虽一人之权,而非一己之所得私,常有司其刑杀者,人主政不欲以己代之,孰为司杀之司?上有司於冥冥之中者,天讨有罪,五刑五用是也。下有司於昭昭之中者,《书》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是也。人主中持其柄,折民惟刑,有不得已者,则奉天宪,付有司,以示平民之治,曰百姓自有罪尔,自有罪,予一人何心焉,杀人者天也,士也,非我也,人谁得而怨其上者。此而不行,乃拂天之理,倚官之刑,认作威为己事,是犹大匠宜斲,彼袖手旁观,而吾血指汗颜以代之,岂不伤哉。人主以天人之心为心,欲善而民善矣,焉用杀。有君如此,则天下迁善远罪,皆乐其生而重其死,导迎和气之大者,此圣人言外之意也。

译第七十三章 勇于逞强妄为,就会被杀;勇于不敢妄为,就能保全生命。这两种勇,有的带来利益,有的带来祸害。上天所厌恶的,谁知道其中的缘故?因此,圣人对此也觉得难以把握。林氏说:勇于逞强妄为的人,必然走到自我伤害身体的地步;遇事能够戒惧,就是勇于不敢妄为。所谓“活”,就是能够保全自己。逞强妄为的勇带来祸害,不敢妄为的勇带来利益,这两者非常明白。天道厌恶盈满而喜好谦逊,所以勇于逞强妄为的人不只是人所厌恶,天也厌恶他。但世人没有谁知道这个道理,所以说“谁知道其中的缘故”。圣人也觉得难,是说圣人认为依循这一道理很难做到。○何氏说:强横逞强的人不得善终,好胜的人必然遇到对手;这就是“勇于逞强妄为”会被杀的警戒。遇事戒惧,善于谋划而后成功,这就是“勇于不敢妄为”而保全生命的道路。有人这样解释,说君子就吉祥,小人就凶险。然而,这两种情况有的带来利益,有的带来祸害:行善而得到吉祥的很多,侥幸遭遇凶祸的也有;作恶从来没有不导致凶祸的,但侥幸逃脱的有时也有。按照前一种说法,吉凶与善恶如同影子和回声一样相应;按照后一种说法,祸福的到来似乎并不由自己决定。普通人的思虑于是认为天道的好恶不可知,其中的缘故不可知,世间的事情也有不可信之处。圣人敬畏天命,修养自身以等待结果,从不敢依据普通人的见解而轻率用心。只要知道天道不会轻易改变,而事情又如此艰难、如此需要谨慎,难道会没有其中的缘故吗?○李氏说:这句话承接上章“百姓不畏威”,是说世人不畏惧公法,逞强好勇,这是自取杀身之祸的根本;勇于不敢妄为,则终身没有祸害。勇于逞强妄为,是血气之勇;勇于不敢妄为,是义理之勇。上天所厌恶的,造化不会容许;其中的缘故谁知道?知道这一点,就不敢妄为。因此,圣人也难以知道其深意,因为不敢轻易把它显示出来。天道不争,却善于取胜;不说话,却善于回应;不召唤,事物却自然到来;宽缓从容,却善于谋划。天网广大无边,虽然稀疏,却不会遗漏。林氏说:圣人对于道,虽然采取无为、不争,但对于是非善恶,丝毫不能混乱。这几句话又借天来比喻道。○何氏说:天虽然具有刚健之德,却仍不在时令之外强行作为,这就是不争。人多势众可以胜过天,但天命确定之后又能胜过人,这才是善于取胜。天不说话,却通过运行和事情显现出来;有所感必然有所应,回应又会成为新的感应,这就是不召唤却自然到来,如日月、寒暑的往来。天高高在上,日光照察人的升降进退,谁召唤了它们呢?“繟然”在古韵中有宽缓之意,这个解释在义理上较长久适切。如果解释为“默然”,就与“不言”的意思重复;如果解释为“坦然”,就又与“不争”的意思重复。天道看似悠缓,却尤其善于施行报应,远胜于人的机谋,好像有神明在计算一样。“繟然”的宽缓,就像《书》所说的等待宽暇。因此天网广大而有容,虽然不严密,却也不会遗漏。○河上公说:繟,就是宽缓。天的网罗广大无边,虽然说它疏远,却能察知人的善恶,没有什么会遗漏。○董氏说:这一章告诫人应当勇于守道,不应当勇于逞力;接着说明天道自然运行,最后又警戒说天网不会遗漏,使人对此深信不疑。第七十四章 百姓不怕死,怎么能用死亡来恐吓他们?假使百姓常常害怕死亡,而有作奸邪非正之事的人,我能够把他捉来杀掉,谁还敢作恶呢?林氏说:这一章说,人若自行分别善恶,自行形成好恶,而且走到极端,都是不懂道的表现。因此用世间执掌刑罚的人作比喻:执刑的人不过是用死亡恐吓百姓,但百姓哪里会永远害怕死亡?假使百姓果真有畏死之心,那么对作奸邪之事的人,我把他捉来处死,从此人人就都不敢作恶了,所以说“我能够把他捉来杀掉,谁还敢作恶”。如今作奸邪之事的人未尝不被杀,而犯法的百姓却日益增多,这说明百姓哪里曾经真正怕死呢?○吴氏说:奇,就是不正。假使百姓常有畏死之心,而作奸邪、行恶的人又能被我捉来杀掉,那么人人都会知道畏惧,谁还敢作恶?然而即使杀掉恶人,敢于作恶的人仍没有停止,这就是百姓愚昧,不知道畏死。即使作恶的人必然遭受刑杀,他们也没有什么畏惧。在上位的人为什么要用死亡来恐吓百姓,并且轻易杀人呢?○河上公说:老子悲伤当时的君王不先用道德教化百姓,却先使用刑罚。常有专门掌管杀伐的人;如果代替那个掌管杀伐的人去杀人,就叫作代替大木匠砍削木头,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林氏说:杀伐之权属于造物者。天地之间,无论行善还是作恶,常有造物者掌管生杀之权;应当被杀的人,造物者自然会杀他,所以说“常有司杀者”。治理国家却急切专事刑杀,就是代替造物者掌管杀伐。凭我这个拙劣的工匠去代替大木匠砍削木头,很少有不伤到自己手的;这里是在一个比喻中又套了一个比喻。这一章也是因为当时喜好杀戮,所以有这样的说法,难道它的意思就是完全废除刑罚吗?上天讨伐有罪之人,只要不夹杂私心就可以了。○吴氏说:如果不以杀人来恐吓百姓,那么作恶的人难道可以不杀吗?回答说:有专门掌管杀伐的人在。掌管杀伐的是天,只有天能够杀人;只有大木匠能够砍削木头。人却想代替上天杀人,就像不是木匠却想代替木匠砍木头一样。代替木匠的人,手必然多有损伤;用来比喻代替上天杀人的人,他自身必然受到伤害。大概即使没有人为的祸患,也必然有天刑。○何氏说:刑罚的威权虽然掌握在一人手中,却不是个人可以私自占有的。常有专门掌管刑杀的人,那么这个“司杀”的“司”究竟是谁呢?上面有在幽冥之中掌管刑杀的司职者,即上天讨伐有罪之人,五刑按照五种情形施用,就是这个意思。下面有在明白显著之处掌管刑罚的司职者,《书》说:“士官以适中的刑罚制裁百姓。”君主居中掌握刑罚权,只根据刑罚裁断百姓;在不得已时,就奉行上天的法则,把案件交给有关官吏,以显示对百姓公平的治理,并说:“百姓自有罪过罢了;既然是百姓自己的罪过,我这个君主又有什么私心呢?杀人的是天,是士官,不是我,百姓还有什么理由怨恨君上呢?”如果这一原则不能实行,就是违背天理,倚仗官府的刑罚,把显示威权当成自己的事情。这就像大木匠本来应当砍木头,他袖手旁观,却让我手指出血、满面惭愧地代替他去砍,难道不是很可悲吗?君主以天心和人心为自己的心,自己愿意行善,百姓就会行善,哪里还需要杀人?有这样的君主,天下人都会迁向善道、远离罪恶,人人乐于生存而重视死亡,这是导引、迎接和气的最大方法,也是圣人话语之外的深意。〔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