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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左传要义十二

春秋左传要义卷十三上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20–128 段

若在晋国而筮,何得云筮仕于晋?又辛甲、辛有,并是周人,何故辛廖独为晋大夫?今知不然者,传以毕万是毕国子孙,今乃筮仕于晋,言于晋以对毕耳,非谓筮时在他国也。案昭十五年传云:「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注云:「辛有,周人,二子适晋为大史。」则辛氏虽出于周,枝流于晋。刘▯用服氏之説,以为毕万在周筮仕于晋,又以晋国不得有姓辛,而规杜过,其义非也。

译如果在晋国占卜,怎么能说是在晋国占卜仕途呢?况且辛甲、辛有都是周人,为什么唯独辛廖是晋国大夫?现在知道并非如此,是因为《左传》认为毕万是毕国的子孙,如今他在晋国占卜仕途,是说在晋国占卜以对应毕国,并不是说占卜时他在其他国家。查考《左传》昭公十五年记载:“等到辛有的两个儿子董氏迁往晋国,于是晋国有了董氏史官。”杜预注解说:“辛有是周人,他的两个儿子前往晋国担任大史。”那么辛氏虽然源于周朝,但分支流落到了晋国。刘炫采用服虔的说法,认为毕万在周朝占卜仕途于晋国,又因为晋国不能有辛姓,从而指责杜预的错误,他的观点是不对的。

【八】魏后为诸侯公侯复始之验。

必复其始。正义曰:万是毕公之后,公侯之子孙,必当复其初始。言此人子孙又将为公侯也。及春秋之后,三家分晋,而魏为诸侯,是其筮之验也。

【九】丧终吉。祭为禘。荘公丧未阕,别立庙祭。

注三年至示讥。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曰: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禘祀为吉祭,説丧事而言禘,知禘是丧终而吉祭也。襄十五年,晋悼公卒,十六年传称晋人答穆叔云:以寡君之未禘祀,知三年丧毕乃为禘也。丧毕而为禘祭,知致新死之主于庙也。新主入庙,则逺主当迁。知其迁入祧者,祭法云:天子七庙,有二祧,则祧是逺祖庙也。周礼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庙之逺主,其庙既迁,主无所处,固当迁入祧也。郑▯以二祧为文王武王之庙,迁主入庙,当各从其班,穆入文祧,昭入武祧。礼诸侯五庙,更无别祧,则当谓太祖之庙为祧也。逺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当与先君相接,故礼因是而为大祭,以审序昭穆,故谓之禘。禘者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荘公以其三十二年八月薨,至此年五月,唯二十二月,故丧制未阕也。公羊传曰:其言于荘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在三年之中矣。三年之中未得以礼迁庙,而特云荘公,知为荘公别立庙,庙成而吉祭也。僖八年禘于太庙,文二年大事于太庙,宣八年有事于太庙。彼言大事、有事,亦禘祭也。则禘礼必于太庙。今未可以吉祭而为吉祭,又不于太庙,故详书以示讥也。既云吉禘,又云于荘公,是其详也。

【十】髙傒来,平鲁乱;值新君立,遂结盟。

注:盖髙至美称,正义曰:荘二十二年,及齐髙傒盟于防。自尔以来,不见经传,故云盖髙傒也。往年仲孙湫劝齐侯,使寜鲁难。今而髙子适鲁,知齐侯使来平鲁乱也。当齐侯初命髙子之时,庆父未出,僖公未立。及其至鲁,值僖公新立,因遂与鲁结盟而立之。不云齐侯使者盟,非齐侯之命,故不称使也。齐侯不使之盟,而髙子辄为盟者,齐侯使之来平鲁乱,新君既立,遂盟而安之,亦足称齐侯之意。其盟非専擅也。鲁人不能自安,髙子盟以安之,鲁人贵之,故不书其名。子者,男子之美称,故呼之曰髙子。《谷梁传》曰:其曰来,喜之也;其曰髙子,贵之也。盟立僖公也。

【十一】宫中门有闱、闺、閤之等。

释宫》云: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彼就小门之内,更别以为二名。大率宫中之门皆小,故云宫中小门也。名之曰武,则其义未闻。

【十二】季子以私恩存孟氏,故畧庆父罪。

叔牙云:「庆父材者,始有党。庆父之心,本其恶未显见,故季子隠之,而书其卒,若自死然。」庆父弑二君,其罪巳章着,计当书其诛杀。季子推亲亲之恩,欲同之。叔牙存孟氏之族,故畧其罪,不书杀也。又不可全同叔牙,故又不书卒。庆父子孙终为孟氏,是季子推亲亲之恩,枉正法耳。

【十三】周社、亳社之间,执政所在。

注两社至所在正义曰:王者取五色之土封以为社,若封诸侯,随方割其土,包之以白茅,赐之使立国社。鲁是周之诸侯,故国社谓之周社。哀四年亳社灾,是鲁国有亳社。《谷梁传》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则亳社在宗庙之前也。《周礼》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右杜稷,左宗庙,则诸侯亦当然。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则两观在雉门外也。《礼运》云:「昔者仲尼与于蜡賔,事毕出游于观之上。」蜡祭在庙,故出庙而游于观也。由此言之,宗庙社稷在雉门之外,分左右厢也。郑▯考校礼文,以为鲁制三门库雉路,天子诸侯皆三朝圗。宗人之嘉事,则有路寝庭。朝日出视朝,则在路门之外。其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周礼》朝士所掌外朝之位者,乃在雉门之外耳。雉门之外,左有亳社,右有周社,间于两社,是在两社之间。朝庭询谋大事,则在此处,是执

译【八】魏国后来成为诸侯,这是公侯复归初始地位的验证。

必定会恢复其初始地位。《正义》说:万是毕公的后代,公侯的子孙,必定应当恢复其初始的地位。意思是说此人的子孙又将担任公侯。等到春秋之后,三家分晋,魏国成为诸侯,这就是占卜的应验。

【九】丧事结束则吉利。祭祀称为禘。庄公的丧期未满,另外立庙祭祀。

注:从三年到示讥。《正义》说:《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传记载:凡是国君去世,哭丧完毕就附祭于祖庙,附祭后制作神主,在神主前单独祭祀,在宗庙进行蒸、尝、禘祭。禘祭属于吉祭,谈论丧事却提到禘祭,可知禘祭是丧事结束后的吉祭。襄公十五年,晋悼公去世,十六年传中称晋人回答穆叔说:因为我国君尚未进行禘祭,可知三年丧期结束后才举行禘祭。丧期结束举行禘祭,可知是将新去世的神主迎入宗庙。新神主入庙,那么远祖的神主就应当迁出。知道迁入祧庙的原因,是因为《祭法》说:天子有七座宗庙,有两座祧庙,那么祧就是远祖的庙。《周礼》中守祧掌管守护先王先公的庙和祧,他们的遗存衣物收藏在那里。宗庙中远祖的神主,其庙既已迁出,神主无处安放,自然应当迁入祧庙。郑玄认为两座祧庙是文王和武王的庙,迁出的神主入庙,应当各自跟随其班次,穆庙的神主入文王祧,昭庙的神主入武王祧。礼制规定诸侯有五座宗庙,没有另设的祧庙,那么就应当称太祖的庙为祧庙。远祖神主最初迁入祧庙,新去世的神主又应当与先君相接,因此礼制借此举行大祭,以审察排列昭穆次序,所以称为禘。禘就是谛,意思是使昭穆的次序审察明确而不混乱。庄公在鲁庄公三十二年八月去世,到这一年五月,只有二十二个月,所以丧制尚未结束。《公羊传》说:经文说“于庄公”是什么意思?因为还不可以称其为宫庙。为什么还不可以称其为宫庙?因为还在三年之中。三年之中还不能用礼制迁庙,而特别提到庄公,可知是为庄公另外立庙,庙建成后进行吉祭。僖公八年禘祭于太庙,文公二年大事于太庙,宣公八年有事于太庙。那些说大事、有事的,也是禘祭。那么禘礼必定在太庙举行。现在不可以举行吉祭却举行了吉祭,又不在太庙举行,所以详细记载以示讥讽。既然说吉禘,又说于庄公,这就是详细记载。

【十】高傒前来,平定鲁国的动乱;恰逢新君即位,于是结盟。

注:大概高傒到美称。《正义》说:庄公二十二年,与齐国高傒在防地结盟。从此以后,经传中没有再见到他,所以说大概高傒。去年仲孙湫劝谏齐侯,让齐侯平息鲁国的祸难。现在高子来到鲁国,可知是齐侯派他来平定鲁国的动乱。当齐侯刚命令高子的时候,庆父还未出逃,僖公还未即位。等到他到达鲁国,恰逢僖公新即君位,于是与鲁国结盟并拥立僖公。经文不说齐侯派使者结盟,因为这不是齐侯的直接命令,所以不称使。齐侯没有派他结盟,而高子擅自结盟,是因为齐侯派他来平定鲁国的动乱,新君已经即位,于是结盟以安定局势,这也足以符合齐侯的心意。他的结盟并非专断擅权。鲁国人不能自己安定,高子结盟使他们安定,鲁国人看重他,所以不书写他的名字。子是男子的美称,所以称他为高子。《谷梁传》说:经文说“来”,是欢喜他;说“高子”,是看重他。这是结盟拥立僖公。

【十一】宫中的门有闱、闺、閤等等级。

《释宫》说:宫中的门叫做闱,其中小的叫做闺,小闺叫做閤。那是在小门之内,再分别定为两个名称。大致宫中的门都小,所以说宫中小门。命名为武,那么它的含义未曾听闻。

【十二】季子因私恩保全孟氏,所以略去庆父的罪过。

叔牙说:“庆父有才能,起初有党羽。庆父的心,本来他的恶行尚未明显显现,所以季子隐忍,而记载他的去世,好像自然死亡一样。”庆父杀害两位国君,他的罪过已经明显,按理应当记载他被诛杀。季子推崇亲亲之恩,想要与他相同。叔牙保全孟氏的家族,所以略去他的罪过,不记载被杀。又不能完全同于叔牙,所以也不记载去世。庆父的子孙最终成为孟氏,这是季子推崇亲亲之恩,枉曲正法罢了。

【十三】周社、亳社之间,是执政所在。

注:两社到所在。《正义》说:王者取五色之土封立为社,如果分封诸侯,就按方位割取那里的土,用白茅包裹,赐给他让他建立国社。鲁国是周的诸侯,所以国社称为周社。哀公四年亳社发生火灾,这是鲁国有亳社。《谷梁传》说:“亳社者,亳的社。亳,是亡国。亡国之社作为庙屏警戒。”那么亳社在宗庙之前。《周礼》小宗伯掌管建立国家的神位,右边是社稷,左边是宗庙,那么诸侯也应当如此。定公二年雉门及两观发生火灾,那么两观在雉门外。《礼运》说:“从前仲尼参加蜡祭的宾客,事情完毕后出游于观上。”蜡祭在庙,所以出庙而游于观。由此说来,宗庙社稷在雉门之外,分左右两厢。郑玄考校礼文,认为鲁制三门库雉路,天子诸侯都有三朝图。宗人的嘉事,则在路寝庭。朝日出视朝,则在路门之外。那些询问国家危亡,询问国家迁徙,询问立君,《周礼》朝士所掌管的外朝之位,乃在雉门之外。雉门之外,左边有亳社,右边有周社,介于两社之间,是在两社之间。朝廷询谋大事,则在此处,是执

政之所在也。

【十四】季氏亡,则鲁不昌,后果与鲁俱灭。

译这是政令所施行的地方。

【十四】季氏衰亡,那么鲁国就不会昌盛,后来果然与鲁国一同灭亡。

季氏亡则鲁不昌。正义曰:服防云,谓季友出奔,鲁弑二君。案传,子般既死,乃云成季奔陈;闵公既死,乃云成季适邾。皆君死乃出奔,非由出奔乃致君死。杜虽无注,义必不然。当谓季友子孙与鲁升降,从此以后,季氏世为上卿,终于春秋。礼记称悼公之丧,季昭子问为君何食。以后虽则无文,当是与鲁俱灭也。

【十五】离变干,故云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此虽六五爻变,不取《周易》之文,筮者推演卦意,自为其辞也。离是干子,还变为干,故云“同复于父”,言其尊与父同也。国人敬之,其敬如君之处,所言其贵与君同也。《説卦》“干为君父”,言其身之尊,则云“同复于父”;言其为人所敬,则云“敬如君”。所属意异,故分为二也。

【十六】衞戴公立十数日,亦称一年。

戴公名申,世本、世家、文经传皆云:「十二月,狄入卫,卫人东徙,渡河,收集离散,乃立戴公。」此年之末,文公即位,计戴公为君不过十数日耳。言立一年卒者,灭而复兴,不是嗣位,故成丧为諡。文公继世而立,明年始为元年,故戴公虽复日少,亦称一年。年表亦以此年为戴公元年。今定本云:「以其年卒。」

【十七】鱼轩,鱼服,以鱼兽之皮为饰。

注:鱼轩至为饰,正义曰:「诗云『象弭鱼服』,此云『鱼轩』,则用鱼为饰。其皮可以饰器物者,唯鱼兽耳,故云以鱼皮为饰。」陆玑《毛诗义疏》云:「鱼兽似猪,东海有之,其皮背上有斑文,腹下有纯青,今人以为弓鞬步义者也。其皮虽干燥,为弓鞬矢服,经年海水将潮及天阴,毛皆起水,潮还及晴,则毛复如故。虽则数千里外,可以知海水之潮,自相感也。」

【十八】归,重锦三十两,两五寻。

注重锦至匹也。正义曰:服防云重牢也。杜以其遗夫人贵美不贵牢,故以为锦之熟细者。杂记曰: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八尺曰寻。则五寻四丈谓之两,者分为两段故也。谓之匹者,两两合卷,若匹偶然也。

  【十九】臯落氏赤狄别种

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潞则上党潞县,在晋之东。此云伐东山臯落氏,知此亦在晋东,是赤狄别种也。臯落,其氏族也。此族之人,狄之渠帅也。

【二十】杜以骊姬、二五、奚齐、曲沃证辛伯之言。

注《骊姬至本》成正义曰:辛伯之语,先有成文。其内▯之徒,不为晋发。故刘▯云:二五嬖贱,不得为二政。大子不以曲沃作乱,不得为大都。而杜云:骊姬为内▯,二五为外▯,奚齐为嬖子,曲沃为大都者。今删定以为:辛伯之言虽不为晋要,晋国之乱事理相当,故杜以事托之。二五为耦,垦伤晋室。曲沃彊大,大子奔之,又筑屈与蒲,终为祸难。但此据大子,故以曲沃为文。刘君不达此防,而为规过,违传意也。

【二十一】齐仲孙因出疆来省难,嘉而字之。

冬,齐仲孙来。仲孙,齐大夫,以事出疆,因来省难,非齐侯命,故不称使也。还,使齐侯务寜鲁难,故嘉而字之。来者,事实省难,其志也,故经但书仲孙之来,而传寻仲孙之志。正义,传称仲孙湫,则名湫而字仲孙也。杜言以事出彊,或使向他国,因来省鲁难。明年即有髙子来盟,是齐侯用其言,鲁人知其事,不书其名,嘉而字之。杜云称字嘉之,则仲孙是字,犹楚之孙伯,或亦以孙为字也。

【二十二】毕万筮仕,遇屯之比。

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震下坎上,屯】之比【▯【坤下坎上,比】屯初九变而为比。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屯险难,所以为坚固;比本亲宻,所以得入。震为土,震变为坤,车从马。震为车,坤为马。正义曰:《晋语》云:“司空季子占公子重耳之筮云:‘震,车也。’”《坤彖》云:“利牝马之贞。”是坤为马也。下注:“震为足,震为长男,坤为母,坤为众”,皆《説卦》文也。足居之,震为足;兄长之,震为长男;母覆之,坤为母;众归之,坤为众。六体不易,初一爻变,有此六义,不可易也。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

译季氏灭亡,鲁国就不会昌盛。《正义》说:服虔认为,这是指季友出奔,鲁国弑杀了两位国君。查考《左传》,子般死后,才说成季奔陈;闵公死后,才说成季适邾。都是国君死后才出奔,并非因为出奔才导致国君死亡。杜预虽然没有注解,但道理必定不是这样。应当是说季友的子孙与鲁国的兴衰相始终,从此以后,季氏世代担任上卿,直到春秋末期。《礼记》记载悼公丧事时,季昭子询问为君守丧吃什么。此后虽然文献没有记载,但应当是与鲁国一同灭亡的。

【十五】离卦变为乾卦,所以说“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这虽然是六五爻变,但不取用《周易》的原文,筮者推演卦意,自己创作了卦辞。离是乾的子,又变回乾,所以说“同复于父”,是说其尊贵与父亲相同。国人尊敬他,其尊敬如同对待君主一样,是说其尊贵与君主相同。《说卦传》说“乾为君父”,说其身之尊贵,就说“同复于父”;说其为人所敬,就说“敬如君”。所指意义不同,所以分为两句。

【十六】卫戴公即位十几天,也称一年。

戴公名申,《世本》、《世家》、《文经传》都记载:“十二月,狄人入侵卫国,卫人向东迁徙,渡过黄河,收集离散的人,于是拥立戴公。”这一年年底,文公即位,计算戴公做国君不过十几天罢了。说即位一年去世,是因为国家灭亡后复兴,不是正常继位,所以成丧定谥。文公继位,第二年才作为元年,所以戴公虽然天数少,也称一年。《年表》也将这一年作为戴公元年。现在的定本作:“以其年卒。”

【十七】鱼轩,鱼服,用鱼兽的皮做装饰。

注:鱼轩至为饰,《正义》说:“《诗经》说‘象弭鱼服’,这里说‘鱼轩’,就是用鱼做装饰。其皮可以用来装饰器物的,只有鱼兽,所以说用鱼皮做装饰。”陆玑《毛诗义疏》说:“鱼兽像猪,东海有这种动物,其皮背上有斑纹,腹下纯青,现在人用它做弓鞬和步义。其皮虽然干燥,做成弓鞬和箭服,经过多年海水涨潮及天阴时,毛都会吸水竖起,潮退及天晴,毛又恢复原状。虽然远在数千里外,可以知道海水的涨潮,是相互感应。”

【十八】归,重锦三十两,两五寻。

注:重锦至匹也。《正义》说:服虔说重是牢实的意思。杜预认为赠送夫人贵在精美不贵在牢实,所以认为是锦中熟细的。《杂记》说: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八尺叫寻。那么五寻四丈叫两,是因为分为两段。叫匹,是因为两两合卷,像匹偶然一样。

【十九】皋落氏是赤狄的别种

宣公十五年,晋军灭赤狄潞氏。潞就是上党潞县,在晋国东面。这里说伐东山皋落氏,知道这也位于晋国东面,是赤狄的别种。皋落,是其氏族名。这个族的人,是狄人的首领。

【二十】杜预用骊姬、二五、奚齐、曲沃来证明辛伯的话。

注《骊姬至本》成《正义》说:辛伯的话,先有定论。其内乱之类,不是为晋国而发。所以刘炫说:二五卑贱,不能成为二政。太子不以曲沃作乱,不能成为大都。而杜预说:骊姬是内乱,二五是外乱,奚齐是嬖子,曲沃是大都。现在删定认为:辛伯的话虽然不为晋国而发,但晋国的乱事理相当,所以杜预以事托之。二五为耦,伤害晋室。曲沃强大,太子奔往那里,又筑屈与蒲,终成祸难。但这依据太子,所以以曲沃为文。刘君不明白这个道理,而进行规过,违背了传意。

【二十一】齐仲孙因出疆来省难,嘉而字之。

冬,齐仲孙来。仲孙,齐大夫,因事出疆,趁机来省视鲁国灾难,不是齐侯命令,所以不称使。回来,使齐侯致力于平息鲁国灾难,所以嘉许而称其字。来者,事实省难,其志也,所以经文只书仲孙之来,而传文追寻仲孙之志。《正义》,传称仲孙湫,则名湫而字仲孙。杜预说因事出疆,或出使他国,趁机来省视鲁难。明年就有高子来盟,是齐侯用其言,鲁人知其事,不书其名,嘉而字之。杜预说称字嘉之,则仲孙是字,犹如楚之孙伯,或者也以孙为字。

【二十二】毕万筮仕,遇屯之比。

初,毕万在晋国筮仕,遇屯【震下坎上,屯】之比【坤下坎上,比】屯初九变而为比。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屯险难,所以为坚固;比本亲宻,所以得入。震为土,震变为坤,车从马。震为车,坤为马。《正义》说:《晋语》说:“司空季子占公子重耳之筮云:‘震,车也。’”《坤彖》说:“利牝马之贞。”是坤为马也。下注:“震为足,震为长男,坤为母,坤为众”,皆《说卦》文也。足居之,震为足;兄长之,震为长男;母覆之,坤为母;众归之,坤为众。六体不易,初一爻变,有此六义,不可易也。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

卦也。比合屯固,坤安震杀,故曰“公侯之卦”。正义曰:震之为杀,传无明文。《晋语》云:“震,车也。”车有威武。昭二十五年传云:“为刑罚、威狱,以类其震曜杀戮。”是震为威武杀戮之意,故震为杀也。

译这是卦象。比卦与屯卦相合而坚固,坤卦代表安泰,震卦代表杀戮,所以称其为“公侯之卦”。正义解释说:震卦之所以代表杀戮,在传文中没有明确的记载。《晋语》中说:“震,代表车。”车具有威武之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传中说:“制定刑罚、威严的狱法,以类比震卦所象征的威严、显耀与杀戮。”由此可见震卦具有威武杀戮的含义,所以震卦代表杀戮。

【二十三】荥在河南,其北亦称荥。

及狄人战于荥泽,卫师败绩,遂灭卫。此荥泽当在河北。正义曰:《禹贡》豫州荥波既潴,导沇水入于河,溢为荥。是荥在河南。此时卫都河北,为狄所败,乃东徙渡河,故知此荥泽当在河北。但况水入河乃泆,被河南多,故专得荥。其北虽少,亦称荥也。

【二十四】四马曰乗,衣襌复具曰称。

周礼·校人》云:「乗马一师四圉,圉养一马,故云四马曰乗。以乗车并师五人,必驾四马故也。」《丧大记》曰:「袍必有表,不禅衣必有裳,谓之一称。是衣襌复具曰称。」

  春秋左传要义巻十三上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要义巻十三下

  宋 魏了翁 撰

  僖公元年至四年

  【一】鲁僖闵公庶兄

鲁世家:僖公名申,荘公之子,闵公庶兄,其母成风所生也。恵王十八年即位,是嵗嵗在鹑首。

【二】齐师救邢,次聂北。三传异义。

齐帅诸侯之师救邢,次于聂北者,案兵观衅,以待事也。次例在荘三年。正义曰:「公谷以为齐、宋、曹皆是侯伯之身,公羊称不与诸侯専封,故变称师。此时邢不灭,何以言封?左氏将卑师众称师。」

  【三】邢许自迁宿阳强

传称「师逐狄人,具邢器用而迁之」,则是诸侯迁邢也。而文作「邢自迁者」,以邢迁如归。《公羊传》曰:「迁者何?其意也。迁之者何?非其意。」邢迁于夷仪,许迁于白羽,皆是其国之意。宋人迁宿,齐人迁阳,他人强迁。

  【四】书姜氏薨不言杀讳之

传在闵二年者,彼因孙于邾,遂终言之。实齐人杀之,讳故不言杀也。夫人薨,例不书地,地者,明其在外而薨。若言夫人自行至夷,遇疾而薨,齐人乃以其丧归耳。

【五】公谷以书氏去姜为贬,左氏无贬。

注《僖公至阙文》正义曰:齐人治哀姜之罪,取而杀之,则位絶于鲁,非复鲁之夫人。其死不合书之于策,以僖公请而葬之外,欲固齐以居厚,内存母子不絶之义,故具书于经。薨葬备礼,讳之若言无罪而自死然。既讳其杀,不宜有贬。《公羊传》曰:「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谷梁传》曰:「其不言姜,以其杀二子,贬之也。」或曰:为齐桓讳杀同姓也。贾逵云:杀子轻,故但贬姜。以薨葬备礼,知其无所贬责。

【六】君亲之恶讳,虽有例而无常准。

注掩恶至可也。正义曰:《坊记》曰:「善则称君,过则称巳,则民作忠;善则称亲,过则称巳,则民作孝。」是掩恶扬善之义,义存君与亲也。君亲之恶,务欲掩之,是故圣贤作法,通有讳例。讳虽有例,而事无定体,或讳大不讳小,或讳小不讳大,皆当时臣子率巳之意而为之隠,故无深浅常准。隠十年,《公羊传》曰:「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必如彼言,是有常准。歴检《春秋》,都无定例。纳鼎恶于易,田讳田而不讳鼎;公入小于公出,讳入而不讳孙。是其无常准也。既无常准,随讳深浅,旧史有所辟讳,圣贤因而从之,以通人事之理,故容有掩恶之法。

【七】齐威救邢,逐狄师,无私取。

邢人溃而奔,师弃其家之器物。师逐狄人,为之敛聚,皆撰具以还。邢人师人无所私取,善齐桓委任得人,用兵严整也。

  【八】侯伯救患分灾谓州长

注:侯伯至谷帛,正义曰:此因齐侯发例,齐侯之为侯伯,当是王之二伯,此言州长,必是九州之长,得州牧于其竟内,亦当救患讨罪,以州牧亦掌此事故,言州长以包之,有灾害者分之财物,知分者分谷帛也。

【九】书城楚丘与城邢异,邢已迁。

此决城邢也。彼既迁讫,乃为城之。不言城夷仪,而言城邢。邢已迁也。此则先城楚丘,将以封卫。言城楚丘,不言城卫。卫未迁也。

  【十】防江人黄人三传义异

公羊、谷梁皆云:“江人、黄人,逺国之辞,言其实是君也。以其逺国降而称人。”贾云:“江、黄称人,刺不度徳善邻,恃齐背楚,终为楚所灭。”其意虽异,皆以“江人、黄人”为国

译【二十三】荥水在黄河以南,其北岸也称荥。

在荥泽与狄人作战,卫国军队大败,于是卫国被灭。这个荥泽应当在黄河以北。《正义》说:《禹贡》记载豫州的荥波已经蓄水,疏导沇水流入黄河,溢出形成荥水。因此荥水在黄河以南。当时卫国都城在黄河以北,被狄人打败,于是向东迁徙渡过黄河,所以知道这个荥泽应当在黄河以北。只是沇水流入黄河后溢出,黄河以南较多,所以专门称为荥。其北岸虽然较少,也称荥。

【二十四】四匹马称为“乗”,单衣和复衣都具备称为“称”。

《周礼·校人》说:“每四匹马配备一名师和四名圉人,圉人饲养一匹马,所以说四匹马称为‘乗’。因为乘车连同师共五人,必定要驾驭四匹马的缘故。”《丧大记》说:“袍子必须有里衬,不穿单衣必定要有下裳,这称为‘一称’。这就是说单衣和复衣都具备称为‘称’。”

春秋左传要义卷十三上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要义卷十三下

宋 魏了翁 撰

僖公元年至四年

【一】鲁僖公是闵公的庶兄

《鲁世家》:僖公名申,是庄公的儿子,闵公的庶兄,他的母亲是成风。惠王十八年即位,这一年岁星在鹑首。

【二】齐军救援邢国,驻扎在聂北。三传解释不同。

齐国率领诸侯的军队救援邢国,驻扎在聂北,这是按兵不动观察敌情,等待时机。驻扎的体例在庄公三年。《正义》说:“《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齐、宋、曹都是诸侯本人,因为《公羊传》说不赞成诸侯擅自封国,所以改称为‘师’。此时邢国没有灭亡,为什么说封国?《左传》认为将领地位低而军队众多称为‘师’。”

【三】邢国和许国自行迁往宿阳和强

传文说“军队驱逐狄人,准备好邢国的器物而迁移他们”,那么就是诸侯迁移邢国。而经文写作“邢自行迁移”,是因为邢国迁移如同回家。《公羊传》说:“‘迁’是什么意思?是顺从其意愿。‘迁之’是什么意思?是不顺从其意愿。”邢国迁往夷仪,许国迁往白羽,都是他们国家的意愿。宋人迁移宿国,齐人迁移阳国,是他人强行迁移。

【四】记载姜氏去世不说被杀,是避讳

传文在闵公二年,那里因为孙于邾,于是最终记载。实际上是齐国人杀了她,避讳所以不说杀。夫人去世,体例不记载地点,记载地点,是为了表明她在外面去世。如果说夫人自己走到夷地,生病去世,齐国人只是把她的灵柩送回来罢了。

【五】《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记载姓氏去掉姜是贬义,《左传》没有贬义。

《僖公至阙文》注《正义》说:齐国人追究哀姜的罪责,抓来杀了她,那么她在鲁国的地位就断绝了,不再是鲁国的夫人。她的死不应该记载在简策上,因为僖公请求而将她葬在外面,想要巩固齐国以居住丰厚之地,内心保存母子不断绝的情义,所以详细记载在经文中。去世和安葬都具备礼仪,避讳得好像说无罪而自死一样。既然避讳她的被杀,就不应该有贬义。《公羊传》说:“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是贬义。为什么贬义?参与弑君。”《谷梁传》说:“不称姜,是因为她杀了两个儿子,贬义。”有人说:是为齐桓公避讳杀同姓。贾逵说:杀儿子罪轻,所以只贬姜。因为去世和安葬都具备礼仪,知道没有什么可贬责的。

【六】君主和亲人的恶行要避讳,虽然有体例但没有固定的标准。

注“掩恶”至“可也”。《正义》说:《坊记》说:“好事归功于君主,过错归咎于自己,那么百姓就会效忠;好事归功于亲人,过错归咎于自己,那么百姓就会孝顺。”这是掩盖恶行宣扬善行的意义,意义在于君主和亲人。君主和亲人的恶行,务必想要掩盖,所以圣贤制定法则,通例都有避讳。避讳虽然有体例,但事情没有固定的形态,有的避讳大的不避讳小的,有的避讳小的不避讳大的,都是当时臣子根据自己的心意来为他们隐瞒,所以没有深浅的固定标准。隐公十年,《公羊传》说:“对于外面的大恶记载,小恶不记载;对于内部的大恶避讳,小恶记载。”如果一定像那样说,就有固定的标准。全面检查《春秋》,都没有固定的体例。纳鼎的恶行在易,田讳田而不讳鼎;公入小于公出,讳入而不讳孙。这就是没有固定标准。既然没有固定标准,随着避讳的深浅,旧史有所避讳,圣贤因而顺从,以通达人事的道理,所以容许有掩盖恶行的方法。

【七】齐威救援邢国,驱逐狄军,没有私自拿取。

邢国人溃散而逃跑,军队丢弃了他们的家当器物。军队驱逐狄人,为他们收集整理,都准备好归还。邢国人和军队没有私自拿取,称赞齐桓公委任得人,用兵严整。

【八】诸侯霸主救援祸患分担灾祸称为州长

注:侯伯至谷帛,《正义》说:这是因齐侯而发例,齐侯作为侯伯,应当是王的二伯,这里说州长,必定是九州之长,在其境内得到州牧,也应当救援祸患讨伐罪过,因为州牧也掌管这些事,所以说州长以包罗之,有灾害的分给他们财物,知道分的是分谷帛。

【九】记载筑楚丘城与筑邢城不同,邢国已经迁移。

这是决断筑邢城。那里已经迁移完毕,才为他们筑城。不说筑夷仪城,而说筑邢城。邢国已经迁移了。这里则是先筑楚丘城,将要用来封卫。说筑楚丘城,不说筑卫城。卫国还没有迁移。

【十】江人和黄人三传解释不同

《公羊传》、《谷梁传》都说:“江人、黄人,是远方国家的说法,说他们其实是国君。因为他们是国家遥远而降低称为‘人’。”贾逵说:“江、黄称为‘人’,讽刺他们不估量德行善待邻国,倚仗齐国背离楚国,最终被楚国所灭。”他们的意思虽然不同,都认为“江人、黄人”是国家

君亲来。杜以诸侯之贬,不至称人,则此称人者,皆是其国之大夫耳。齐桓威徳稍盛,逺国来服,谦以接逺,故与宋公防之。

译君主亲自前来。杜预认为,按照诸侯被贬的体例,不应称“人”,那么这里称“人”的,都是该国的卿大夫罢了。齐桓公的威望和德行逐渐兴盛,远方的国家前来归服,他谦逊地接待远方之人,所以与宋公相会。

【十一】城楚丘而封卫

封者,聚土之名也。天子之建诸侯,必分之土地,立其疆界,聚土为封,以记之。故建国谓之封国。旧是卫国,今云封者,以其君死国灭,更封建之。

  【十二】礼过他国必假道

聘礼云:「若过他邦,至于竟,使次介假道,束帛将命于朝,下大夫取以入告,出许。」是礼,过他国必假道也。聘尚假道,况乎伐国?故请以璧马假借也。《谷梁传》曰:「借道乎虞【十三】将假道,故言虞能病冀,晋不能报虢。

服防以为冀为不道伐鄍三门,谓冀伐晋也。冀之既病,亦唯君故,谓虞助晋也。将欲假道,称前恩以诱之。案传,荀息以宝假道,公尚虑虞不许,则晋之于虞旧非与国。若其尝经助晋,则是昔来通好,何忧乎不许?而请进国之美寳,尚畏宫之竒谏乎?故杜以为冀自伐虞,虞自报冀,以虞能报冀,晋不能报虢。言已弱,以示其耻;言虞彊,以説其心。此虽无文理,必然也。

【十四】恶虞贪贿,故以虞为兵主。

如传之言,直云防虞伐虢,伐虢未知谁为兵主。但下云「先书虞贿」,故也。若虞为兵主,自当在先,不须云「先书虞」也。明晋实为主,而仲尼先书虞。

【十五】言竖貂始漏师为齐乱张本。

注:寺人至,张本正义曰:周礼内宰之属,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内竖倍寺人之数。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内竖掌内外之通令,皆掌妇人之事。是内小臣以下皆用奄人为官也。郑▯云:竖,未冠者之官名。然则此人名貂,防童为内竖之官,以为齐侯所宠,后虽年长,遂呼为竖貂焉。此时为寺人之官,故称寺人貂也。言漏师者,漏泄师之宻谋也。漏师已是大罪,此云「始者」,言其终又甚焉,故言「始」以为齐乱。张本【十六】僖不雨,每时一书,又书得雨,与文公异。

三年注一时至为灾。正义曰:一时不雨则书首月者,解去冬今春也。书首月者皆竟时不雨,次月不雨不复书也。故夏四月不雨,五月不雨不复书,六月得雨乃书之。此由不雨日久方始追书其事,每时一书所以详其文也。不于去年冬十月及今年正月不雨注,必于夏四月不雨注者,以下有六月雨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二者皆摠书不雨,又不书得雨之月,与此年书不雨文异者。《谷梁传》曰:一时言不雨者,闵雨也。闵雨者,有志乎民者也。六月雨,雨云者,喜雨也。喜雨者,有志乎民者也。文二年传曰:厯时而不言不雨,文不忧雨也。不忧雨者,无志乎民也。言僖有忧民之志,故每时一书;文无忧民之志,是以厯时总书。贾逵取以为説,杜既不注,或亦史异辞也。

【十七】徐舒相去逺,而越境灭国。

诸侯相灭亡者多是土壤邻接,思启封疆。今检杜注,徐在下邳,舒在庐江,相去甚遥,而越境灭国,无传无注,不知所以。襄十三年传例曰:「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

【十八】蔡溃,遂伐楚。因行而侵蔡。

四年注:遂两事之辞。正义曰: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遂者何?生事也。」谓本无向纪之心,至鲁始生意。《谷梁传》曰:「遂继事之辞也。」此云两事之辞,谓既有上事,复为下事,不以本谋有心、无心为异也。此齐侯先有伐楚之心,因行而侵蔡耳。

  【十九】许男卒不地内桓师

许男新臣卒。正义曰:成十三年,曹伯庐卒于师。此不言“于师”者,《谷梁传》曰:“诸侯死于国,不地;死于外,地;死于师,何为不地?内桓师也。”注云:齐桓威徳洽着,诸侯安之,虽卒于外,与其在国同。贾逵云:不言“于师”,善防主,加礼。若卒于国,《左氏》无此义。

【二十】楚子本遣屈完观齐,完自求盟。

公羊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其意言屈完,楚之贵者,尊之以敌齐侯。若屈完足以自専,无假君命,不为楚子所使,故作自来之文,服防取以为説,岂当

译【十一】筑城于楚丘并封立卫国

“封”是聚土立标的名称。天子分封诸侯时,必定划分土地,确立疆界,聚土为标,以此作为标记。所以建立国家称为封国。这里原本就是卫国,现在说“封”,是因为卫君去世、国家灭亡,重新进行封建。

【十二】礼仪规定经过他国必须借道

《聘礼》说:“如果经过别的国家,到达边境时,派遣副使借道,带着束帛向朝廷传达使命,下大夫接受后入宫禀告,出来时得到允许。”这是礼仪规定,经过他国必须借道。聘问尚且需要借道,何况是攻打他国呢?所以请求用璧玉和马匹来借道。《谷梁传》说:“向虞国借道【十三】将要借道,所以说虞国能伤害冀国,晋国不能报复虢国。”

服虔认为冀国是不讲道义地攻打鄍三门,是指冀国攻打晋国。冀国已经受到损害,也是因为您的缘故,是指虞国帮助晋国。将要借道时,称颂以前的恩惠来诱导虞国。根据传文,荀息用宝物借道,晋侯还担心虞国不允许,那么晋国和虞国过去并不是盟国。如果虞国曾经帮助过晋国,那就是向来通好,何必担心不允许呢?而请求进献国家的美宝,还害怕宫之奇的谏言吗?所以杜预认为冀国自己攻打虞国,虞国自己报复冀国,因为虞国能报复冀国,晋国不能报复虢国。说自己弱小,以显示自己的耻辱;说虞国强大,以取悦虞国的心意。这虽然没有文理依据,但必然是这样。

【十四】厌恶虞国贪图贿赂,所以把虞国作为军事行动的主帅。

如果按照传文所说,只是说防备虞国攻打虢国,那么攻打虢国不知道谁作为军事行动的主帅。但下文说“先记载虞国受贿”,所以如此。如果虞国是军事行动的主帅,自然应该排在前面,不需要说“先记载虞国”。这说明晋国实际上是主帅,而孔子先记载虞国。

【十五】说竖貂开始泄露军事机密,为齐国的动乱埋下祸根。

注:寺人到来,张本正义说:《周礼》内宰的属官中,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寺人掌管王宫内室五人,内竖的人数是寺人的两倍。寺人掌管王宫内室人员及女官的戒令,内竖掌管内外通行的命令,都掌管妇女的事务。因此内小臣以下都用奄人担任官职。郑玄说:竖,是未成年者的官名。那么这个人名字叫貂,小时候担任内竖的官职,被齐侯宠幸,后来虽然年长,仍然被称为竖貂。这时他担任寺人的官职,所以称寺人貂。说泄露军事机密,是指泄露军队的秘密谋划。泄露军事机密已经是重罪,这里说“开始”,是说最终更加严重,所以说“开始”为齐国的动乱埋下祸根。

【十六】僖公时期不下雨,每个季节都记载,又记载得到雨水,与文公时期不同。

三年注:一个季节到为灾。正义说:一个季节不下雨就记载第一个月,解释为从去冬到今春。记载第一个月的都是整个季节不下雨,第二个月不下雨就不再记载。所以夏四月不下雨,五月不下雨就不再记载,六月得到雨水才记载。这是因为不下雨时间长才开始追记这件事,每个季节都记载是为了详细记录。不在去年冬十月和今年正月不下雨时记载,而一定在夏四月不下雨时记载,是因为下文有六月下雨的记录。二年从十二月不下雨直到秋七月,十三年从正月不下雨直到秋七月,这两者都总括记载不下雨,又不记载得到雨水的月份,与这一年记载不下雨的文体不同。《谷梁传》说:一个季节说不下雨,是怜悯下雨。怜悯下雨,是有志于百姓的人。六月下雨,说下雨,是喜悦下雨。喜悦下雨,是有志于百姓的人。文二年传说:经历时间而不说不下雨,文公不忧虑下雨。不忧虑下雨,是没有志于百姓的人。说僖公有关心百姓的志向,所以每个季节都记载;文公没有关心百姓的志向,所以经历时间总括记载。贾逵采纳这种说法,杜预没有注释,或许也是史书文字不同。

【十七】徐国和舒国相距遥远,却跨越边境灭国。

诸侯互相灭亡大多是因为土地相邻,想要开拓疆域。现在检查杜预的注释,徐国在下邳,舒国在庐江,相距非常遥远,却跨越边境灭国,没有传文也没有注释,不知道原因。襄公十三年传例说:“凡是记载‘取’,是说容易。动用大军,称为‘灭’。”

【十八】蔡国溃败,于是攻打楚国。借机侵犯蔡国。

四年注:遂,两件事的连词。正义说:桓公八年,祭公来朝,于是从纪国迎回王后。《公羊传》说:“遂是什么意思?是生发的事。”指本来没有去纪国的心意,到了鲁国才产生念头。《谷梁传》说:“遂是继事的连词。”这里说是两件事的连词,指既有上件事,又做下件事,不以原本有心、无心为区别。这里齐侯先有攻打楚国的心意,借机侵犯蔡国罢了。

【十九】许男去世不记载地点,因为在国内桓公的军队中

许男新臣去世。正义说:成公十三年,曹伯庐死于军中。这里不说“于师”,《谷梁传》说:“诸侯死在国内,不记载地点;死在国外,记载地点;死在军中,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因为在国内桓公的军队中。”注释说:齐桓公的威德广布,诸侯安心,虽然死在国外,与在国内相同。贾逵说:不说“于师”,是赞美主持丧事的人,给予礼遇。如果死在国内,《左传》没有这种意义。

【二十】楚子本来派遣屈完观察齐国,屈完自己请求结盟。

《公羊传》说:屈完是谁?楚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是尊重屈完。为什么尊重屈完?因为他能抵挡桓公。意思是屈完是楚国的尊贵者,尊重他以敌对齐侯。如果屈完足以自作主张,不需要君命,不是楚子所派遣,所以写成自来的样子,服虔采纳这种说法,难道应当

然乎?故杜别为此解:楚子本使屈完如师,以观齐师之彊弱,彊则欲服,弱则欲拒。屈完覩齐之盛,因而求盟,盟非楚子之意,故不称使,以屈完自来盟为文。《谷梁传》曰:其不言使,权在屈完也。完之本意,欲即盟于军,齐桓喜其来服,退舍以礼。楚言来盟于师,书屈完之意也。盟于召陵,书实盟之所也。

译难道是这样吗?所以杜预另外对此做出解释:楚成王原本派遣屈完前往齐军,是为了观察齐军力量的强弱,如果齐军强大就打算臣服,如果齐军弱小就打算抗拒。屈完看到齐军声势盛大,于是请求结盟,结盟并非楚成王的本意,所以史书不记载“派遣”,而是以屈完自行前来结盟来行文。《谷梁传》说:这里不记载“派遣”,是因为决断之权在屈完手中。屈完的本意,是想在军营中立即结盟,齐桓公欢喜他前来臣服,便退兵三十里以示礼遇。楚方说屈完前来军中结盟,史书记载的是屈完的主观意图。在召陵结盟,记载的是实际结盟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