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要义卷六
致信命之理。今言以璧假,似若进璧以致辞然,故璧犹可言,祊则不可言也。何则?祊、许俱地,以地借地,易理已章,非复得为隠讳故也。」
译推究信使所传达的旨意。现在说用玉璧作为抵押,似乎像是进献玉璧来传达辞令的样子,所以玉璧还可以提及,祊地却不可以提及。为什么呢?因为祊地和许地都是土地,用土地借给土地,其中的道理已经明白,不再是因为有所隐讳的缘故了。
【三】诗颂,居常与许葢,许田复归。
此时许田已入于郑,而诗颂僖公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葢僖公之时复得之也。齐人取讙及阐,及其归也,经复书之。自此以后,不书“郑人来归许田”者,此经书假言,若暂以借郑地,仍鲁物,不得书“郑人归之”。
【四】孔父嘉为孔子六世祖
案《世本》云:华父督,宋戴公之孙,好父说之子。孔父嘉生木金父,木金父生祁父。其子奔鲁,为防叔。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叔梁纥生仲尼。是孔父嘉为孔子六世祖。
【五】称督以弑罪,督孔父,称名责之。
案《公羊》《谷梁》及先儒皆以善孔父而书「字」,知不然者。案宋人杀其大夫司马,传称握节以死,故书其官;又宋人杀其大夫,传以为无罪,不书名。今孔父之死,传无善事,故杜氏之意,以「父」为名,言若齐侯禄父、宋公兹父之等,「父」既是名,孔则为氏。犹仇牧、荀息被杀,皆书名氏。葢孔父先世以孔为氏,故传云「督攻孔氏」也。妇人之出,礼必鄣蔽其面,孔父妻行,令人见其色羙,是不能治其闺门。又殇公之好攻战,孔父须伏死而争,乃从君之非,是取怨于百姓,事由孔父,遂祸及其君。似公子比劫立,加弑君之罪。杜君积累其恶,故以书名责之。刘君不达此防,妄为规过,非也。
【六】周公称大庙
礼记·明堂位》称鲁君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称大庙,故知大庙,周公庙也。」
【七】凡盟不书至皆不告庙
释例》曰:「凡盟有,一百五公行,一百七十六书至者,八十二;其不书至者,九十四,皆不告庙也。隐公之不告,谦也;余公之不告,慢于礼也。」是言不告不书之意也。
【八】传或托言君子,或特称仲尼。
诸传言君子者,或当时贤者,或指斥仲尼,或语出丘明之意,而托诸贤者,期于明理而已,不复曲为义例。唯河阳之狩,赵盾之弑,泄冶之罪,危疑之理,须取圣证,故特称仲尼以明之。其余皆托诸君子。君子者,言其可以居上位,子下民,有德之美称也。此言先书弑君,则是仲尼新意。不言仲尼而言君子者,欲见君子之人意皆然,非独仲尼也【又二年防稷,成宋乱,见后】
【九】释清庙茅屋之义
冬官考工记有葺屋瓦屋,则屋之覆葢,或草或瓦。传言清庙茅屋,其屋必用茅也。但用茅覆屋,更无他文。《明堂位》曰:「山节藻棁,▯庙重檐,刮楹达乡,反玷出尊。」崇玷康圭,疏屛天子之庙饰也。其饰备物尽文,不应以茅为覆。得有茅者,杜云:「以茅饰屋者,俭也。以茅饰之而已,非谓多用其茅总为覆葢。」犹童子垂髪及蔽膝之属,示其存古耳。《白虎通》曰:「王者所以立宗庙,何缘生以事死,敬亡若存,故以宗庙而事之。」此孝子之心也。宗者尊也,庙者貎也,象先祖之尊貎。然则象尊之貎,享祭之所,严其舍宇,简其出入,其处肃然清静,故称清庙。清庙者,宗庙之大称。《诗》颂《清庙》,祀文王之歌,故郑▯以文王解之。言天德清明,文王象焉,故称清庙。此则广指诸庙,非独文王,故以清静解之。
【十】大路赐车,总名越席,示俭。
路训大也。君之所在,以大为号。门曰路门,寝曰路寝,车曰路车。故人君之车,通以路为名也。《周礼》巾车掌王之五路。郑▯云:「王在焉曰路」。彼解天子之车,故云王在耳。其实诸侯之车,亦称为路。大路,路之最大者。巾车五路,玉路为大。故杜以玉路为大路。《巾车》云:「玉路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大常十有二斿,以祀」。故云祀天车也。越席,结蒲为席,置玉路之中,以茵借示其俭也。经传言大路者多矣,注者皆观文为说。《尚书·顾命》陈列器物,有大辂、缀辂、先辂、次辂。孔安国以为玉、金象以饰车,以其徧陈诸路,故以《周礼》次之。僖二十八年,王赐晋文公以大辂之服。定四年,祝鮀言先王分鲁、卫、晋以大路。注皆以为金路,以《周礼》金路同姓以封,玉路
译【三】《诗经·颂》篇中记载,许田常与郑国交换,后来许田又归还鲁国。
当时许田已经落入郑国手中,而《诗经·颂》中关于僖公的诗句说:“许田常与郑国交换,恢复了周公的疆域。”这是因为在僖公时期,鲁国重新得到了许田。齐国人夺取了讙地和阐地,等到这些土地归还时,经文中又记载了此事。从此以后,不再记载“郑国人归还许田”,这是因为经文中使用假言,仿佛只是暂时借给郑国土地,实际上仍是鲁国的财物,所以不能记载“郑国人归还它”。
【四】孔父嘉是孔子的六世祖
查考《世本》记载:华父督,是宋戴公的孙子,好父说的儿子。孔父嘉生了木金父,木金父生了祁父。祁父的儿子逃奔到鲁国,称为防叔。防叔生了伯夏,伯夏生了叔梁纥,叔梁纥生了仲尼(孔子)。因此,孔父嘉是孔子的六世祖。
【五】称“督”以定罪,称“孔父”以责备他。
查考《公羊传》《谷梁传》以及前代儒者都认为,因为孔父是善人,所以经文中书写他的“字”。我知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查考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传文中说他是握着符节而死,所以经文中书写他的官职;又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传文中认为他是无罪的,所以不书写他的名字。现在孔父的死,传文中没有记载他的善行,所以杜预的意思是,“父”是名字,就像齐侯禄父、宋公兹父一样,“父”既然是名字,那么“孔”就是氏。就像仇牧、荀息被杀,都书写了名字和氏。大概孔父的先世以孔为氏,所以传文中说“督攻打孔氏”。妇女出门,礼节上必须遮蔽面部,孔父的妻子出行,让人看见了她的容貌美丽,这是不能治理好家门。又加上宋殇公喜好攻战,孔父必须伏死力争,却顺从了君主的错误,这是招致百姓怨恨,祸患的根源在于孔父,于是灾祸波及了他的君主。这似乎像公子比劫持君主自立,加上了弑君的罪名。杜预累积了他的罪恶,所以用书写名字来责备他。刘炫不明白这个道理,胡乱指责杜预的错误,是不对的。
【六】周公的庙称为大庙
《礼记·明堂位》记载鲁君在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大庙祭祀周公。《文公十三年》《公羊传》说:“周公的庙称为大庙,所以知道大庙是周公的庙。”
【七】凡是盟会不记载“至”,都是不告庙
《释例》说:“凡是盟会,有一百零五次,其中一百七十六次记载了‘至’,有八十二次;其中不记载‘至’的,有九十四次,都是不告庙。隐公不告庙,是谦恭;其他国君不告庙,是对礼节的轻慢。”这是说明不告庙就不记载“至”的意思。
【八】传文中有时假托君子,有时特别称引仲尼。
传文中所说的君子,有时是当时的贤者,有时是指斥仲尼,有时是话语出自左丘明的意思,而假托给贤者,目的在于阐明道理罢了,不再曲折地设立义例。只有河阳的狩猎,赵盾的弑君,泄冶的罪过,这些危险可疑的道理,需要取信于圣人的证据,所以特别称引仲尼来阐明。其余的都假托给君子。君子,是说可以居上位,治理下民,是有美德的美称。这里说先记载弑君,这是仲尼的新意。不说仲尼而说君子,是想表明君子之人的心意都是如此,不仅仅是仲尼一人【又如二年防稷之盟,促成宋国的动乱,见后文】。
【九】解释清庙茅屋的含义
《周礼·冬官·考工记》中有葺屋和瓦屋,那么房屋的覆盖物,有的是草有的是瓦。传文中说清庙是茅屋,那屋顶必定是用茅草。但用茅草覆盖屋顶,没有其他记载。《明堂位》说:“山节藻棁,宗庙重檐,刮楹达乡,反玷出尊。”崇玷康圭,疏屛,是天子宫庙的装饰。这些装饰完备,极尽文采,不应该用茅草覆盖。有茅草的地方,杜预说:“用茅草装饰房屋,是节俭。只是用茅草装饰而已,不是说多用茅草全部作为覆盖。”就像童子垂发和蔽膝之类,只是表示保留古制罢了。《白虎通》说:“君王之所以建立宗庙,是因为活着时侍奉死者,尊敬亡者如同他们还在,所以用宗庙来侍奉他们。”这是孝子的心意。宗,是尊的意思;庙,是貌的意思,象征先祖尊贵的容貌。那么象征尊贵容貌,享用祭祀的地方,严肃其屋宇,简略其出入,那里肃然清静,所以称为清庙。清庙,是宗庙的统称。《诗经·颂》中的《清庙》,是祭祀文王的歌,所以郑玄用文王来解释。说天德清明,文王效法它,所以称为清庙。这里广泛指代各座宗庙,不仅仅是文王,所以用清静来解释。
【十】大路是赐给的车,总称越席,以示节俭。
“路”训释为“大”。君主所在的地方,以大为号。门叫路门,寝宫叫路寝,车叫路车。所以君主的车辆,通称为路。《周礼》巾车掌管天子的五路。郑玄说:“天子在车上叫路”。那是解释天子的车,所以说天子在耳。其实诸侯的车,也称为路。大路,是路车中最大的。巾车五路,玉路最大。所以杜预用玉路作为大路。《巾车》说:“玉路用锡装饰樊缨,有十二重,树立大常旗,有十二条旒,用来祭祀”。所以说这是祭祀天的车。越席,是用蒲草编织的席子,放在玉路之中,作为垫子以示节俭。经传中记载大路的很多,注释者都根据文意进行解说。《尚书·顾命》陈列器物,有大辂、缀辂、先辂、次辂。孔安国认为用玉、金、象来装饰车,因为遍陈各种路车,所以用《周礼》来排序。僖公二十八年,周王赐给晋文公大辂的服饰。定公四年,祝鮀说先王分给鲁、卫、晋大路。注释都认为这是金路,因为《周礼》中金路是同姓分封所用,玉路
不可以赐,故知皆金路也。襄十九年,王赐郑子蟜以大路。二十四年,王赐叔孙豹以大路。二注皆云:「大路,天子所赐车之总名。」以《周礼》孤乘夏篆,卿乘夏缦。释例以所赐穆叔子蟜当是革、木二路,故杜以大路为赐车之总名。服防云:「大路、木路。」杜不然者,以大路越席,犹如清庙茅屋。清庙之华,以茅饰屋,示俭;玉路之美,以越席示质。若大路是木,则与越席各为一物,岂清庙与茅屋又为别乎?故杜以大路为玉路。于玉路而施越席,是方可以示俭。故沈氏云:「玉路虽文,亦以越席示俭。」而刘君横生异义,以大路为木路,妄规杜氏,非也。
译不能认为大路是赏赐之物,因此知道大路都是金路。《春秋》襄公十九年,周天子将大路赏赐给郑国的子蟜。襄公二十四年,周天子将大路赏赐给叔孙豹。两处注释都说:“大路,是天子所赐车马的总称。”根据《周礼》,孤乘坐夏篆车,卿乘坐夏缦车。《释例》认为所赐给穆叔(叔孙豹)和子蟜的大路应当是革路和木路,所以杜预将大路视为赐车的总称。服虔说:“大路、木路。”杜预不赞同这种说法,是因为大路铺有越席,这就如同清庙使用茅草屋顶一样。清庙的华美,是用茅草装饰屋顶,以示节俭;玉路的精美,是用越席来显示质朴。如果大路是木路,那么它就和越席成为两种不同的东西了,难道清庙和茅屋又是两样东西吗?所以杜预认为大路就是玉路。在玉路上铺设越席,这才可以用来显示节俭。所以沈氏说:“玉路虽然华丽,也用越席来显示节俭。”而刘君凭空生出不同的见解,认为大路是木路,胡乱非议杜预,这是错误的。
【十一】大羮不致粢食不凿
释草》云粢稷,舍人曰:「粢一名稷,稷粟也。」郭璞云:「今江东人呼粟为粢。」《士虞记》云:「明齐郑云今文曰明粢,粢稷也。」然则粢是稷之别名,但稷是诸谷之长,粢亦诸谷总名。《周礼·小宗伯》辨六粢之名物,郑▯云:「六粢谓黍稷稻粱麦▯,是诸谷皆名粢也。」祭祀用谷,黍稷为多,故云「黍稷曰粢」。饭谓之食,传云「粢食不凿」,谓以黍稷为饭,不使细也。《九章算术》粟率五十,凿二十四,言粟五斗为米二斗四升,是则米之精凿。《仪礼·士虞》《特牲》皆设大羮湆,所以敬尸。
【十二】华虫以上,言作防宗彛;以下言絺绣。
注:衮画至持簿正义曰「画衣谓画龙于衣祭服」▯衣纁裳「诗称」▯衮「是」▯衣而画以衮龙「衮之言卷也谓龙首卷然」「玉藻曰」龙卷以祭「知谓龙首卷也」「尚书益稷云」帝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防宗彞藻火粉米黼黻絺绣」「言观古人之象谓观衣服所象日月以至黼黻十二物皆衣服之所有也」「华虫以上言作防宗彞以下言絺绣则二者虽在于服而施之不同」「冬官考工记」画与绣布采异次「知在衣则画之在裳则刺之」故郑▯礼注及诗笺皆云「衣缋而裳绣」以此知衮是画文故云衮画衣也「衮衣以下章数」郑▯注司服云「有虞氏十二章自日月而下至周而日月星辰画于旗又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冕服自九章而下」如郑此言九章者「龙一山二华虫三火四宗彞五在衣藻六粉米七黼八黻九在裳」「鷩冕者去龙去山自华虫而下七章华虫一火二宗彝三在衣余四章在裳」「毳冕者去华虫去火五章自宗彝而下宗彝一藻二粉米三在衣余二章在裳」「希冕者去宗彝去藻三章自粉米而下粉米一在衣余二章在裳」「▯冕者其衣无画裳上刺黻而已」「杜昭二十五年数九文不取宗彞则与郑异也」「冠者首服之大名冕者冠中之别号故云冕冠也」「世本云」黄帝作冕「宋仲子云」冕冠之有旒者「礼文残阙形制难详」「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皆▯冕朱里止言▯朱而已不言所用之物」「论语云」麻冕礼也「葢以木为干而用布衣之上▯下朱取天地之色其长短广狭则经传无文」「阮谌三礼图汉礼器制度云」冕制皆长尺六寸广八寸「天子以下皆同」「沈引董巴舆服志云」广七寸长尺二寸「应劭汉官仪云」广七寸长八寸「沈又云」广八寸长尺六寸者天子之冕广七寸长尺二寸者诸侯之冕广七寸长八寸者大夫之冕「但古礼残阙未知」孰是?故备载焉。司马彪《汉书·舆服志》云:孝明帝永平二年,初诏有司采《周官》《礼记》《尚书》之文,制冕。皆前圆后方,朱里▯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天子白玉珠十二旒,三公诸侯青玉珠七旒,卿大夫黑玉珠五旒。皆有前无后。此则汉法耳。古礼,郑▯注《弁师》云:天子衮冕,以五采缫,前后各十二斿。斿有五采玉十有二。鷩冕前后九斿,毳冕前后七斿,希冕前后五斿,▯冕前后三斿。斿皆五采玉十有二。上公衮冕三采缫,前后九斿。斿有三采玉九。侯伯鷩冕三采缫,前后七斿。斿有三采玉七。子男毳冕三采缫,前后五斿。斿有三采玉五。孤卿以下,皆二采缫,二采玉。其斿及玉,各依命数耳。谓之冕者,冕俛也。以其后高前下,有俛俯之形,故因名焉。葢以在上位者失于骄矜,欲令位弥髙而志弥下,故制此服,令贵者下贱也。黼韠制同而名异。郑▯《诗笺》云:芾,大古蔽膝之象也。冕服谓之芾,其他服谓之韠。以韦为之,故云黻韦韠也。《诗》云:赤芾在股。则芾是当股之衣,故云以蔽膝也。郑▯《易纬·干凿度》注云: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独存其蔽前者,重古道而不忘本也。是说黻韠之元由也。《易·下系辞》曰: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作为网罟,以佃以渔。则田渔而食,伏羲时也。《礼运》说上古之时云:昔者先王食鸟兽之肉,衣其羽皮,是田渔而食,因衣其皮也。又曰:后圣有作,治其麻丝以为
译【十一】大羮不致,粢食不凿
《释草》篇说:“粢就是稷。”舍人说:“粢是稷的别名,稷就是粟。”郭璞说:“现在江东人把粟称为粢。”《士虞记》说:“明齐。”郑玄说:“今文作‘明粢’,粢就是稷。”由此可见,粢是稷的别名,但稷是众谷之首,粢也是众谷的总称。《周礼·小宗伯》中辨别六种粢的名称和物类,郑玄说:“六粢指的是黍、稷、稻、粱、麦、苽,这是说众谷都称为粢。”祭祀用的谷物,黍和稷用得最多,所以说“黍稷称为粢”。饭叫做食,传文说“粢食不凿”,意思是用黍稷做饭,不要求磨得很细。《九章算术》中规定:粟的比率是五十,凿(精米)的比率是二十四,意思是五斗粟可以磨出二斗四升米,这就是米的精细程度。《仪礼·士虞》和《特牲》篇都设置大羮和湆,这是为了表示对尸(代表受祭者的活人)的尊敬。
【十二】华虫以上,言作防宗彛;以下言絺绣。
注:衮画至持簿正义曰:“画衣,是指在祭服上画龙。”〇衣纁裳,“《诗经》称”〇衮,“是”〇衣而画以衮龙,“衮”的意思是卷曲,指龙首卷曲的样子。“《玉藻》说”龙卷以祭,“可知是指龙首卷曲。”“《尚书·益稷》说”帝曰:“我想看看古人的形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用作防备和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用作刺绣。”“说‘观看古人的形象’,是指观看衣服上所象征的从日月到黼黻这十二种事物,它们都是衣服上所有的。”“华虫以上说‘作防宗彞’,以下说‘絺绣’,那么这两者虽然都在衣服上,但施用方式不同。”“《冬官·考工记》说”画与绣,布采异次,“可知在衣上是画上去的,在裳上是刺上去的。”所以郑玄在礼注及《诗》笺中都说:“衣上绘彩,裳上刺绣。”由此可知衮是画上去的纹样,所以说“衮画衣”。“衮衣以下的章数”,郑玄注《司服》说:“有虞氏有十二章,从日月以下,到周代,日月星辰画在旗帜上,又把龙画在山上,把火画在宗彝上。”“冕服从九章以下”,如郑玄所说九章者,“龙一、山二、华虫三、火四、宗彝五,在衣上;藻六、粉米七、黼八、黻九,在裳上。”“鷩冕去掉龙和山,从华虫以下七章,华虫一、火二、宗彝三,在衣上;其余四章在裳上。”“毳冕去掉华虫和火,五章,从宗彝以下,宗彝一、藻二、粉米三,在衣上;其余二章在裳上。”“希冕去掉宗彝和藻,三章,从粉米以下,粉米一,在衣上;其余二章在裳上。”“〇冕,它的衣上没有画纹,裳上只刺黻纹而已。”“杜预在《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数九种纹样,不取宗彝,这与郑玄不同。”“冠是首服的大名,冕是冠中的别号,所以说冕冠。”“《世本》说”黄帝制作冕。“宋仲子说”冕冠有旒。“礼文残缺,形制难以详知。”“《周礼·弁师》掌管天子的五冕,都是〇冕,朱红色里子,只说〇和朱,没说用什么材料。”“《论语》说”麻冕是礼制。“大概是用木头做骨架,上面用布覆盖,〇下朱色,取天地之色,其长短广狭,经传中没有记载。”“阮谌《三礼图》、《汉礼器制度》说”冕的形制都是长一尺六寸,宽八寸。“天子以下都相同。”“沈约引用董巴《舆服志》说”宽七寸,长一尺二寸。“应劭《汉官仪》说”宽七寸,长八寸。“沈约又说”宽八寸、长一尺六寸的是天子的冕,宽七寸、长一尺二寸的是诸侯的冕,宽七寸、长八寸的是大夫的冕。“但古礼残缺,不知哪个正确?所以都记载下来。司马彪《汉书·舆服志》说:孝明帝永平二年,初次诏令有司采集《周官》《礼记》《尚书》的记载,制作冕。都是前圆后方,朱红色里子,〇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天子用白玉珠十二旒,三公诸侯用青玉珠七旒,卿大夫用黑玉珠五旒。都有前无后。这是汉代的制度。古礼,郑玄注《弁师》说:天子衮冕,用五种颜色的缫线,前后各十二旒。每旒有五种颜色的玉十二颗。鷩冕前后九旒,毳冕前后七旒,希冕前后五旒,〇冕前后三旒。每旒都有五种颜色的玉十二颗。上公衮冕用三种颜色的缫线,前后九旒。每旒有三种颜色的玉九颗。侯伯鷩冕用三种颜色的缫线,前后七旒。每旒有三种颜色的玉七颗。子男毳冕用三种颜色的缫线,前后五旒。每旒有三种颜色的玉五颗。孤卿以下,都用两种颜色的缫线,两种颜色的玉。其旒和玉的数量,各自依照命数而定。称为冕的原因,是冕有俯下的意思。因为它后高前低,有俯下的形状,所以因此得名。大概是因为在上位的人容易失于骄矜,想要让地位越高的人志向越谦下,所以制定这种服饰,让尊贵者谦卑于卑贱者。黼韠制度相同而名称不同。郑玄《诗笺》说:芾,是上古蔽膝的形象。冕服称为芾,其他服饰称为韠。用皮革制成,所以说黻韦韠。《诗经》说:赤芾在大腿处。那么芾是遮在大腿上的衣物,所以说用来遮蔽膝盖。郑玄注《易纬·干凿度》说:古人打猎捕鱼而食,因而穿着兽皮。先知道遮蔽前后,知道遮蔽后面。后来的君王用布帛代替,却单独保留遮蔽前面的部分,是重视古道而不忘本。这是解释黻韠的由来。《易·下系辞》说:包牺氏统治天下时,制作网罟,用来打猎和捕鱼。那么打猎捕鱼而食,穿着兽皮,是伏羲氏的时候。《礼运》讲述上古时说:从前先王吃鸟兽的肉,穿它们的羽毛和皮,这就是打猎捕鱼而食,因而穿着兽皮。又说:后来的圣人兴起,治理麻丝
布帛。《易·系词》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然则《易》之布帛,自黄帝始也。垂衣裳,服布帛,初必始于黄帝。其存蔽膝之象,未知始自何代也。《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韨。言舜始作韨也。尊祭服而异其名耳,未必此时始存象也。知冕服谓之黻者,《易》云:朱绂方来,利用享祀。知他服谓之韠者,案《士冠礼》,士服皮弁、▯端,皆服韠。是他服谓之韠,以冕为主,非冕谓之。他此欲以两服相形,故谓黻为韦韠。黻之与韠,祭服他服之异名耳,其体制则同。《玉藻》说「▯端服之韠」云:「韠,君朱,大夫素,士爵韦。」发首言韠,句末言韦,明皆以韦为之。凢韠皆象裳色,言君朱,大夫素,则尊卑之韠直色辨而已,无他饰也。其黻则有文饰焉。《明堂位》曰:「有虞氏服黻,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郑▯云:「韨冕之韠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汤至周增以画文,后王弥饰也。山取其仁可仰也,火取其明也,龙取其变化也。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韦而已。」是说黻之饰也。《玉藻》曰:「韠下广二尺,上广一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郑▯云:「颈五寸,亦谓广也。颈中央,肩两角皆上接革带以繋之。肩与革带广同。」是说韠之制也。记传更无黻制,皆是韠义,明其制与韠同。经传作黻,或作韨,或作芾,音义同也。徐广《车服仪制》曰:「古者黻如今蔽膝,战国连兵,以韨非兵饰去之。汉明帝复制韨,天子赤皮蔽膝,蔽膝古韨也。然则汉世蔽膝犹用赤皮,魏晋以来用绛纱为之,是其古今异也。以其用丝,故字或有为绂者。」天子之笏以玉为之,故云珽,玉笏也。《管子》云:「天子执玉笏以朝日,是有玉笏之文也。」礼之有笏者,《玉藻》云:「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释名》曰:「笏,忽也,君有命则书其上,备忽忘也。或曰笏可簿疏物也。」徐广《车服仪制》曰:「古者贵贱皆执笏,即今手板也。」然则笏与簿、手板之异名耳。《蜀志》称「秦密见太守,以簿撃颊」,则汉魏以来皆执手板,故云「若今吏之持簿」。《玉藻》云:「笏毕用也,因饰焉。」言贵贱尽皆用笏,因饰以示尊卑。其上文云:「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郑▯云:「球,美玉也。文,犹饰也。大夫、士饰竹以为笏,不敢与君并用纯物,是其尊卑异也。大夫与士笏俱用竹,大夫以鱼须饰之,士以象骨为。」饰不敢纯用一物,所以下人君也。用物既殊,体制亦异。《玉藻》云:“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诸侯荼,前诎后直,让于天子也;大夫前诎后诎,无所不让也。”郑▯以为,谓之珽,珽之言珽然无所诎,前后皆方正也。荼谓舒懦,所畏在前也。圜杀其首,屈于天子也。大夫上有天子,下有已,君故首末皆圜,前后皆让,是其形制异也。其长则诸侯以下与天子又异。珽一名大圭,《周礼·典瑞》云:“王晋大圭以朝日”是也。《冬官·考工记》“大圭长三尺,天子服之”,是天子之珽长三尺也。《玉藻》云:“笏度二尺有六寸,短于天子。”葢诸侯以下度分皆然也。
译布帛。《易经·系辞》说:黄帝、尧、舜垂下衣裳,天下便治理好了。那么,《易经》中提到的布帛,是从黄帝开始使用的。垂下衣裳,穿着布帛,最初必定始于黄帝。至于保留蔽膝的形制,不知是从哪个朝代开始的。《礼记·明堂位》说:有虞氏穿着韨。这是说舜开始制作韨。只是尊崇祭祀礼服而给它不同的名称罢了,未必是此时才开始存在这种形制。知道冕服上的蔽膝称为黻,是因为《易经》说:“朱红色的绂带刚刚到来,利于享祀。”知道其他服饰上的蔽膝称为韠,是依据《士冠礼》,士穿着皮弁、素端,都佩戴韠。所以其他服饰上的蔽膝称为韠,以冕服为主,不称为韠。这里想要用两种服饰互相比照,所以把黻称为韦韠。黻和韠,不过是祭服和其他服饰的不同名称罢了,它们的体制是相同的。《玉藻》解释“素端服所配的韠”时说:“韠,国君用红色,大夫用白色,士用爵韦。”开头说韠,句末说韦,说明都是用韦皮制成的。凡是韠都象征裳的颜色,说国君用红色,大夫用白色,那么尊卑等级的韠只是颜色不同而已,没有其他装饰。而黻则有纹饰。《明堂位》说:“有虞氏的黻,夏后氏画山,殷代画火,周代画龙章。”郑玄说:“韨是冕服上的蔽膝,舜开始制作它,用来尊崇祭服。禹、汤直到周代增加绘画纹饰,后来的君王更加装饰。画山取其仁德可仰,画火取其光明,画龙取其变化。天子具备所有纹饰,诸侯只有火及以下纹饰,卿大夫画山,士只用韦皮罢了。”这是解释黻的装饰。《玉藻》说:“韠下宽二尺,上宽一尺,长三尺,颈部宽五寸,肩部革带宽二寸。”郑玄说:“颈部宽五寸,也是指宽度。颈部在中央,肩部两角都向上连接革带以系住它。肩部和革带的宽度相同。”这是解释韠的体制。经传中再没有关于黻体制的记载,都是韠的含义,说明它的体制与韠相同。经传中写作黻,有的写作韨,有的写作芾,音义相同。徐广《车服仪制》说:“古代的黻就像现在的蔽膝,战国时期连年战争,因为韨不是兵器装饰而去掉了它。汉明帝重新制作韨,天子用红色皮革做蔽膝,蔽膝就是古代的韨。那么汉代蔽膝仍然使用红色皮革,魏晋以来用绛色纱制作,这就是古今不同了。因为使用丝织品,所以字有的写作绂。”天子的笏用玉制作,所以称为珽,即玉笏。《管子》说:“天子手持玉笏以朝拜太阳,这里有玉笏的文字记载。”礼仪中有笏,《玉藻》说:“凡是在君主面前指画示意,使用笏。在君主面前接受命令,就写在笏上。”《释名》说:“笏,就是忽,君主有命令就写在上面,防备忽然忘记。或者说笏可以簿记疏略事物。”徐广《车服仪制》说:“古代无论贵贱都手持笏,就是现在的手板。”那么笏与簿、手板不过是不同的名称罢了。《蜀志》记载“秦密拜见太守,用手板打脸颊”,说明汉魏以来都手持手板,所以说“就像现在官吏手持簿板”。《玉藻》说:“笏是普遍使用的,根据身份加以装饰。”意思是无论贵贱都使用笏,通过装饰来显示尊卑。其上文说:“笏,天子用球玉,诸侯用象牙,大夫用鱼须装饰的竹,士用竹本象牙也可以。”郑玄说:“球,是美玉。文,就是装饰。大夫、士用装饰过的竹做笏,不敢与君主并用纯一之物,这是尊卑不同的原因。大夫和士的笏都用竹,大夫用鱼须装饰,士用象骨装饰。”装饰不敢纯用一种材料,所以低于君主。使用的材料既然不同,体制也不同。《玉藻》说:“天子插着珽,方正于天下;诸侯的笏前曲后直,对天子表示谦让;大夫的笏前曲后曲,无所不让。”郑玄认为,称为珽,珽的意思是正直没有弯曲,前后都方正。荼意为舒缓柔弱,所畏惧的在前面。圆削其首,对天子表示屈从。大夫上有天子,下有自己,所以首尾都圆,前后都谦让,这是形制不同的原因。其长度则诸侯以下与天子又不同。珽又名大圭,《周礼·典瑞》说:“王插着大圭以朝拜太阳”,就是这样。《冬官·考工记》说“大圭长三尺,天子穿着礼服使用”,这是天子的珽长三尺。《玉藻》说:“笏长二尺六寸,短于天子。”大概诸侯以下的长度都是这样。
【十三】带谓革带幅若行縢
注带革至▯履,正义曰:「下有鞶,是绅带,知此带为革带。」《玉藻》:「革带博二寸。」郑云:「凡佩繋于革带。」《白虎通》云:「男子有鞶革者,示有金革之事。」然则是有革,事故用革为带,带为佩也。昭十二年传云:「裳下之饰也。」经传通例,皆上衣下裳,故云「衣下曰裳」。幅与行縢,今古之异名,故云「若今行縢」。《诗》云:「邪幅在下。」毛传曰:「幅,偪也,所以自偪束。」郑笺云:「邪幅如今行縢也。」偪束其胫,自足至膝。縢训缄也,然则行而缄足,故名行縢。邪纒束之,故名邪幅。舄者,屦之小别。郑▯《周礼·屦人》注云:「▯下曰舄,禅下曰屦。」然则舄之与屦,下有禅▯为异。屦是总名,故云「舄▯履谓其▯下也」。郑▯又云:「天子诸侯吉事皆舄。」赤舄者,冕服之舄;白舄者,皮弁之舄;黒舄者,▯端之舄。其士皆着屦:纁屦者,爵弁之屦;白屦者,皮弁之屦;黑屦者,▯端之屦。其卿大夫服冕者,亦赤舄;余服则屦。其王后袆衣,▯舄;防狄,青舄;阙狄,赤舄;鞠衣,黄屦;展衣,白屦;褖衣,黑屦。其诸侯夫人及卿大夫之妻,合衣狄者,皆舄;其余皆屦。其舄之饰,用对方之色:赤舄,黒饰是也。屦之饰,用比方:白屦,黒饰是也。
【十四】释衡紞纮綖皆冠冕饰。
注《衡维至上覆正义》曰:此四物者,皆冠之饰也。《周礼》追师掌王后之首服,追衡、笄。郑司农云:衡维持冠者。郑▯云:祭服有衡,垂于副之两旁,当耳,其下以紞县瑱。彼妇人首服有衡,则男子首服亦然,冠由此以得支立,故云维持冠者。追者,治玉之名,王后之衡以玉为之,故追师掌焉。弁师掌王之五冕,弁及冕皆用玉笄,则天子之衡亦用玉。其诸侯以下衡之所用,则未闻。紞者,县瑱之绳,垂于冠之两旁,故云冠之垂者。《鲁语》敬姜曰:「王后亲织▯紞」,则紞必织线为之,若今之绦绳。郑▯诗》笺云:「充耳谓所以县瑱者,或名为紞。」织之人,君五色,臣则三色,是是也。縧必杂色,而《鲁语》独言▯者,以▯是天色,故特言之,非谓纯▯色也。纮、缨皆以组为,之所以结冠于人首也。缨用两组,属之于两旁,结之于颔下,垂其余也。纮用一组,从下屈而上,属之于两旁,垂其余。纮、缨同类,以之相形,故云纮缨从下而上者。《弁师》掌王之五冕,皆玉笄。《朱纮祭义》称诸侯冕而青纮,《士冠礼》称缁布冠青组缨,皮弁笄,爵弁笄,缁组缨。郑▯云:有笄者屈组为纮,垂为饰;无笄者缨而结其绦。以其有笄者用纮力少,故从下而上属之;无笄者用缨力多,故从上而下结之。冕、弁皆有笄,故用纮;缁布冠无笄,故用缨也。《鲁语》称公侯夫人织纮綖,知纮亦织而为之。《士冠礼》言组缨、组纮,知天子诸侯之纮亦用组也。綖,冠上覆者。冕以木为干,以▯布衣其上,谓之綖。《论语》、《尚书》皆云「麻冕」,知其当用布也。《弁师》掌王之五冕,皆▯冕,知其色用▯也。孔安国《论语》注言「绩麻二十升布以为冕」,即是綖也。郑▯玉藻》注云:「綖,冕上覆也。」此云「冠上覆者」,冠冕通名,故此注衡及綖皆以冠言之,其实悉冕饰也。
【十五】此十二物皆有度
此上十二物者,皆是明其制度。哀伯思及,则言无次第也。郑▯《觐礼》注云:「上公衮无升龙,天子有升龙,有降龙,是衮有度也。冕则公自衮以下,侯伯自鷩以下,是冕有度也。黻则诸侯火以下,卿大夫山,是黻有度也。珽则玉象不同,长短亦异,是珽有度也。衮冕、鷩冕裳四章,毳冕、希冕裳二章,是裳有度也。」郑▯《屦人》注云:「王吉服舄有三等,赤舄为上,冕服之舄;下有白舄、黒舄。王后祭服舄有三等,▯舄为上,袆衣之舄;下有青舄、赤舄,是舄有度也。紞则人君五色,臣则三色,是紞有度也。天子朱纮,诸侯青纮,是纮有度也。其带幅、衡、綖则无以言之,传言昭其度也,明其
译【十三】“带”指的是革带,以及幅和行縢。
注:从“带”到“革带”为止。〇关于“履”,《正义》说:“下文提到‘鞶’,这是绅带,由此可知这里的‘带’是革带。”《玉藻》说:“革带的宽度为二寸。”郑玄说:“凡是佩玉都系在革带上。”《白虎通》说:“男子有鞶和革带,是为了显示有金戈革甲之事。”既然如此,是因为有金革之事,所以用皮革做带子,带子是用来佩挂物品的。《左传·昭公十二年》说:“裳是衣服下部的装饰。”经传通行的体例,都是上衣下裳,所以说“衣服下部叫作裳”。幅和行縢,是古今不同的名称,所以说“就像现在的行縢”。《诗经》说:“邪幅在下。”毛传解释说:“幅,就是偪,用来自我约束。”郑笺说:“邪幅就像现在的行縢。”约束小腿,从脚到膝盖。縢解释为缄闭,那么行走时缄闭足部,所以叫作行縢。斜着缠绕束缚,所以叫作邪幅。舄,是屦的一种细分。郑玄〇《周礼·屦人》注说:“〇下有厚底的叫作舄,单底的叫作屦。”那么舄和屦的区别,在于下面是否有厚底。屦是总称,所以说“舄〇履是指其〇下底”。郑玄〇又说:“天子诸侯在吉事中都穿舄。”赤舄,是冕服所配的舄;白舄,是皮弁所配的舄;黑舄,是〇端所配的舄。士都穿屦:纁屦,是爵弁所配的屦;白屦,是皮弁所配的屦;黑屦,是〇端所配的屦。卿大夫穿冕服的,也穿赤舄;其他服饰则穿屦。王后穿袆衣,〇舄;穿褘狄,青舄;穿阙狄,赤舄;穿鞠衣,黄屦;穿展衣,白屦;穿褖衣,黑屦。诸侯夫人及卿大夫的妻子,穿褘衣和狄服的,都穿舄;其他服饰都穿屦。舄的装饰,用对比的颜色:赤舄,用黑色装饰就是例子。屦的装饰,用相近的颜色:白屦,用黑色装饰就是例子。
【十四】解释衡、紞、纮、綖,都是冠冕的装饰。
注:《衡维至上覆正义》说:这四样东西,都是冠的装饰。《周礼》中追师掌管王后的头饰,追衡、笄。郑司农说:衡是维持冠的。郑玄〇说:祭服有衡,垂在副的两旁,对着耳朵,下面用紞悬挂瑱。既然妇女的头饰有衡,那么男子的头饰也是如此,冠依靠这个来支撑站立,所以说维持冠。追,是治玉的名称,王后的衡用玉制成,所以由追师掌管。弁师掌管天子的五冕,弁和冕都用玉笄,那么天子的衡也用玉。诸侯以下衡所用的材质,则没有听说过。紞,是悬挂瑱的绳子,垂在冠的两旁,所以说冠的垂饰。《鲁语》中敬姜说:“王后亲自织〇紞”,那么紞一定是用织线做的,像现在的绦绳。郑玄〇《诗》笺说:“充耳是用来悬挂瑱的,有的叫作紞。”织紞的人,君主用五色,臣子用三色,这就是〇。縧一定是杂色,而《鲁语》只说〇,是因为〇是天色,所以特别提及,并不是说纯〇色。纮、缨都用组带制成,是用来把冠结在人头上的。缨用两组带子,系在两旁,结在下巴下面,垂下多余的部分。纮用一组带子,从下弯曲向上,系在两旁,垂下多余的部分。纮、缨同类,互相参照,所以说纮缨是从下向上的。《弁师》掌管天子的五冕,都用玉笄。《朱纮祭义》称诸侯冕而青纮,《士冠礼》称缁布冠青组缨,皮弁笄,爵弁笄,缁组缨。郑玄〇说:有笄的用组带做纮,垂下作为装饰;无笄的用缨结住绦带。因为有笄的用纮受力少,所以从下向上系;无笄的用缨受力多,所以从上向下结。冕、弁都有笄,所以用纮;缁布冠没有笄,所以用缨。《鲁语》称公侯夫人织纮綖,知道纮也是织成的。《士冠礼》说组缨、组纮,知道天子诸侯的纮也用组带。綖,是冠上的覆盖物。冕用木头做骨架,用〇布覆盖在上面,叫作綖。《论语》、《尚书》都说“麻冕”,知道应当用布。《弁师》掌管天子的五冕,都是〇冕,知道颜色用〇。孔安国《论语》注说“绩麻二十升布来做冕”,这就是綖。郑玄〇《玉藻》注说:“綖,是冕上的覆盖物。”这里说“冠上的覆盖物”,冠冕是通称,所以此注衡和綖都以冠来说,其实都是冕的装饰。
【十五】这十二样东西都有法度。
这上面的十二样东西,都是说明它们的制度。哀伯思考到这些,就说没有次序。郑玄〇《觐礼》注说:“上公的衮服没有升龙,天子有升龙,有降龙,这是衮服有法度。冕服则公从衮以下,侯伯从鷩以下,这是冕服有法度。黻则诸侯用火以下,卿大夫用山,这是黻有法度。珽则玉和象牙不同,长短也不同,这是珽有法度。衮冕、鷩冕的裳有四章,毳冕、希冕的裳有二章,这是裳有法度。”郑玄〇《屦人》注说:“王吉服的舄有三等,赤舄为上,是冕服的舄;下面有白舄、黑舄。王后祭服的舄有三等,〇舄为上,是袆衣的舄;下面有青舄、赤舄,这是舄有法度。紞则君主五色,臣子三色,这是紞有法度。天子朱纮,诸侯青纮,这是纮有法度。至于带、幅、衡、綖则没有具体说明,经文说昭示其法度,是表明其
【十六】礼之言缫,皆有玉共文。
注:藻率至下饰。正义曰:郑▯《觐礼》注云:缫所以借玉,以韦衣木,广袤各如其玉之大小。《典瑞》注云:缫有五采文,所以荐玉,木为中榦,用韦衣而画之。此言以韦为之,指木上之韦,其实木为榦也。礼之言缫,皆有玉共文。《大行人》谓之缫借,曲礼单称借,故知所以借玉也。《大行人》云:公执桓圭九寸,缫借九寸,知大小各如其玉也。《大行人》注云:缫借以五采韦衣板,若奠玉则以借之,是由有奠之时须有缫以之借玉,故大小如玉耳。《典瑞职》曰:王执镇圭,缫借五采五就,以朝日;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缫皆三采三就;子执谷璧,男执蒲璧,缫皆二采再就,以朝觐宗遇防同于王。是王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也。凡言五采者,皆为▯黄朱白苍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緑就成也。五就为五帀,每一帀为一就。礼之言藻,其文虽多,《典瑞》《大行人》《聘礼》《觐礼》皆单言缫,或云缫借,未有言缫率者,故服防以藻为画率,为刷巾。杜以藻率为一物者,以拭物之巾,无名率者,服言礼有刷巾事,无所出,且哀伯谓之昭数,固应礼之大者,宁当举拭物之巾与藻借为类,故知藻率正是藻之▯名。藻得其称为藻借,何以不可名为藻率也?《玉藻》说带之制曰:士练带,率下辟。凡带有率无箴功。郑▯云:士以下皆禅不合而繂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然则禅而不合缕繂其邉,谓之为率。此以韦衣木,葢亦繂积其邉,故称率也。郑司农《典瑞》注读缫为藻率之藻,似亦繂率共为藻也。《诗》曰:鞞琫容刀。故知鞞鞛佩刀削之饰也。《少仪》云:刀授頴,削授拊削,是刀之类,故与刀连言之。鞞鞛二名,明饰有上下,先鞞后鞛,故知鞞为上饰,鞛为下饰。刘君以《毛诗》传下曰:鞞上曰琫,而规杜氏,但鞞鞛或上或下,俱是无正文,不可以规杜过也。
【十七】释鞶厉,贾服杜与郑异。
注鞶绅至索帬,正义曰:易讼卦上九「或锡之鞶带」,知鞶即带也。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谓之绅。上带为革带,故云鞶绅带,所以别上带也。玉藻说带云:「大夫大带是一名大带也。」诗毛传云:「厉带之垂者。」故用毛说以为厉大带之垂者也。大带之垂者名之为绅,而复名为厉者,绅是带之名,厉是垂之貎。诗称「垂带」,而厉是厉为垂貎也。玉藻称「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不朱里,大夫▯革辟垂带,皆博四寸,士带博二寸,再缭四寸,缁辟下垂。」贾服等说鞶厉皆与杜同,唯郑▯独异。礼记内则注以鞶为小囊,读厉如裂繻之裂,言鞶囊必裂缯缘之以为饰。案礼记称「男鞶革,女鞶丝」,鞶是带之别称,遂以鞶为带名,言其带革带丝耳,鞶非囊之号也。礼记云:「妇事舅姑,施鞶袠。」袠是囊之别名,今人谓裹书之物为袠,言其施带施囊耳。其鞶亦非囊也。若以鞶为小囊,则袠是何器?若袠亦是囊,则不应带二囊矣。以此知鞶即是绅带,为得其实。游是旐之垂者,斾之别名。九旗虽各有名,而旌旗为之总号,故云旌旗之游也。案巾车「王建大常十有二游」,又大行人云:「上公九斿,侯伯七斿,子男五斿,其孤卿建▯,大夫士建物,其斿各如其命数。」其鸟旟则七斿,熊旗则六斿,▯旐则四斿。故考工记云:「鸟旟七斿以象鹑火,熊旗六斿以象伐,▯旐四斿以象营室。」是也。郑司农巾车注云:「礼家説曰,缨当胸以削革为之。」郑▯云:「缨今马鞅是。」缨在马膺前也。服防云:「缨如索帬。」今乗舆大驾有之。然则汉魏以来大驾之马膺有索帬,是缨之遗象,故云如索帬也。案巾车「玉路樊缨十有再就」,郑▯注云:「樊及缨皆以五采罽饰之。」金路樊缨九就,象路樊缨七就,革路绦缨五就。郑▯云:「其樊及缨以绦丝饰之。」木路翦樊鹄缨,郑▯云:「以浅黒饰韦为樊,鹄色饰韦为缨。」不言就数,饰与革路同。
【十八】锡铃无异说,惟鸾和多说。
注:锡在至鸣声,正义曰:
译【十六】礼书中提到“缫”字,都含有与玉相配的文饰。
注:藻率直到下部的装饰。正义说:郑玄在《觐礼》注中说:缫是用来衬托玉的,用皮革包裹木头,长宽都根据玉的大小而定。《典瑞》注中说:缫有五种颜色的纹饰,用来荐举玉,木头作为中间的骨干,用皮革包裹并画上纹饰。这里说用皮革制作,指的是木头上包裹的皮革,实际上木头是骨干。礼书中提到缫,都与玉相配的文饰有关。《大行人》称之为缫藉,《曲礼》单独称为藉,所以知道它是用来衬托玉的。《大行人》说:公手持九寸的桓圭,缫藉也是九寸,可知大小都与玉相符。《大行人》注说:缫藉用五种颜色的皮革包裹木板,如果安放玉就用藉来衬托,因此安放玉的时候必须有缫来衬托玉,所以大小与玉相同。《典瑞职》说:王手持镇圭,缫藉五种颜色五重,用来朝见太阳;公手持桓圭,侯手持信圭,伯手持躬圭,缫都是三种颜色三重;子手持谷璧,男手持蒲璧,缫都是两种颜色两重,用来朝见、觐见、宗庙相遇、防同于王。这是王五种颜色,公侯伯三种颜色,子男两种颜色。凡是说五种颜色的,都是青、黄、朱、白、苍三种颜色,朱、白、苍两种颜色,朱、绿重合而成。五重就是五圈,每一圈为一重。礼书中提到藻,虽然文饰很多,《典瑞》《大行人》《聘礼》《觐礼》都只说缫,有的说缫藉,没有说缫率的,所以服虔认为藻是画率,是刷巾。杜预认为藻率是一样东西,用来擦拭物品的巾,没有叫率的,服虔说礼中有刷巾的事,没有出处,而且哀伯称之为昭数,固然应该是礼中大的方面,难道会把擦拭物品的巾和藻藉归为一类吗,所以知道藻率正是藻的别名。藻被称为藻藉,为什么不能称为藻率呢?《玉藻》讲述带的制度说:士用练带,率在下边分开。凡是带有率没有箴功。郑玄说:士以下都是单层不缝合而边缘缉边,就像现在制作头巾一样。那么单层不缝合而边缘缉边,称之为率。这里用皮革包裹木头,大概也是边缘缉边,所以称为率。郑司农《典瑞》注把缫读作藻率的藻,似乎也是缉边和率共同构成藻。《诗经》说:鞞琫容刀。所以知道鞞鞛是佩刀和削的装饰。《少仪》说:刀授予鞘,削授予拊削,是刀这一类,所以与刀连在一起说。鞞鞛两个名称,明显装饰有上下,先鞞后鞛,所以知道鞞是上部的装饰,鞛是下部的装饰。刘君根据《毛诗》传下说:鞞上叫琫,而批评杜氏,但鞞鞛有时在上有时在下,都没有确切的正文,不可以批评杜氏的错误。
【十七】解释鞶厉,贾逵、服虔、杜预与郑玄不同。
注鞶绅直到索帬,正义说:《易经》讼卦上九“或赐给他鞶带”,知道鞶就是带。用带束腰,垂下多余的部分作为装饰,称为绅。上边的带是革带,所以说鞶绅带,用来区别上边的带。《玉藻》讲述带说:“大夫大带是一个名称大带。”《诗经》毛传说:“厉是带垂下的部分。”所以采用毛传的说法认为厉是大带垂下的部分。大带垂下的部分称为绅,又称为厉,绅是带的名称,厉是垂下的样子。《诗经》称“垂带”,而厉是厉为垂下的样子。《玉藻》称“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不朱里,大夫革辟垂带,都宽四寸,士带宽二寸,再缭四寸,缁辟下垂。”贾逵、服虔等解释鞶厉都与杜预相同,只有郑玄独自不同。《礼记·内则》注把鞶当作小囊,读厉如同裂繻的裂,说鞶囊必定裂缯缘之作为装饰。考察《礼记》称“男鞶革,女鞶丝”,鞶是带的别称,于是把鞶当作带名,说它的带革带丝,鞶不是囊的名称。《礼记》说:“妇事舅姑,施鞶袠。”袠是囊的别名,现在人把裹书的东西称为袠,说它施带施囊。它的鞶也不是囊。如果把鞶当作小囊,那么袠是什么器具?如果袠也是囊,那么不应该带两个囊。由此知道鞶就是绅带,才符合实际。游是旐垂下的部分,斾的别名。九旗虽然各有名称,而旌旗作为总称,所以说旌旗的游。考察《巾车》“王建大常十有二游”,又《大行人》说:“上公九斿,侯伯七斿,子男五斿,其孤卿建旐,大夫士建物,其斿各如其命数。”其鸟旟则七斿,熊旗则六斿,旐则四斿。所以《考工记》说:“鸟旟七斿以象鹑火,熊旗六斿以象伐,旐四斿以象营室。”就是这样。郑司农《巾车》注说:“礼家说曰,缨当胸以削革为之。”郑玄说:“缨现在马鞅是。”缨在马膺前。服虔说:“缨如索帬。”现在乘舆大驾有之。那么汉魏以来大驾的马膺有索帬,是缨的遗象,所以说如索帬。考察《巾车》“玉路樊缨十有再就”,郑玄注说:“樊及缨都以五种颜色的罽装饰。”金路樊缨九就,象路樊缨七就,革路绦缨五就。郑玄说:“其樊及缨以绦丝装饰。”木路翦樊鹄缨,郑玄说:“以浅黑装饰韦为樊,鹄色装饰韦为缨。”不说就数,装饰与革路相同。
【十八】锡铃没有不同的说法,只有鸾和有很多说法。
注:锡在直到鸣声,正义说:
郑▯《巾车》注云:“锡马面当卢,刻金为之,所谓镂锡也。”《诗》笺云:“眉上曰锡,刻金饰之,令当卢也。”然则锡在眉上,故云在马额也。《诗》称“輶车鸾镳”,知鸾在镳也。镳在马口两旁,衡在服马颈上。鸾和亦铃也,以处异,故异名耳。《尔雅·释天》说:“旌旗有铃曰旂。”李廵曰:“以铃置旐端,是铃在旂也。”锡在马额,铃在旂,先儒更无异说。其鸾和所在,则旧説不同。《毛诗》传曰:“在轼曰和,在镳曰鸾。”《韩诗》内传曰:“鸾在衡,和在轼前。”郑▯《经解》注取《韩诗》为説。《秦诗》笺云:“置鸾于镳,异于乘车也。”其意言乘车之鸾在衡,田车之鸾在镳。及《商颂·烈祖》之笺,又云“鸾在镳”,是疑不能定,故两从之也。案《考工记》:“轮崇车广,衡长参如一,则衡之所容唯两服马耳。”《诗》辞每言“八鸾”,当谓马有二鸾。鸾若在衡,唯两马,安得置八鸾乎?以此知鸾必在镳。鸾既在镳,则和当在衡。经传不言和数,未知和有几也。四者皆以金为之,故动则皆有鸣声也。
译郑玄在《周礼·巾车》的注中说:“锡是马额上的当卢,用刻金制成,这就是所谓的镂锡。”《诗经》的笺注说:“眉上称为锡,刻金装饰它,使其成为当卢。”既然锡在马眉之上,所以说它在马额上。《诗经》提到“輶车鸾镳”,由此可知鸾在镳上。镳在马口两旁,衡在驾辕马的颈上。鸾和也是铃,因为所处位置不同,所以名称不同罢了。《尔雅·释天》说:“旌旗上有铃的叫旂。”李巡说:“把铃放在旐的末端,这就是铃在旂上。”锡在马额,铃在旂,以前的经学家对此没有不同的说法。至于鸾和所在的位置,旧说则各不相同。《毛诗》传曰:“在车轼上叫和,在镳上叫鸾。”《韩诗》内传曰:“鸾在衡上,和在车轼前。”郑玄在《经解》注中采纳《韩诗》的说法。《秦风》的笺注说:“把鸾放在镳上,这与乘车不同。”其意思是说乘车的鸾在衡上,田车的鸾在镳上。等到《商颂·烈祖》的笺注,又说“鸾在镳”,这是怀疑不能确定,所以两种说法都采纳了。查考《考工记》:“车轮的高度、车身的宽度、衡的长度三者相等,那么衡所能容纳的只有两匹驾辕的马。”《诗经》中常说“八鸾”,应当是说每匹马有两个鸾。如果鸾在衡上,只有两匹马,怎么能放置八个鸾呢?由此可知鸾一定在镳上。鸾既然在镳上,那么和应当在衡上。经传中没有提到和的数量,不知道和有几个。这四者都是用金属制成的,所以动起来都有鸣响的声音。
【十九】旂旗不画星辰,统大常而言。
春官神士掌三辰之法。郑▯亦以为日月星也。谓之辰,辰时也。日以照昼,月以照夜,星则运行于天,昏明递帀而正,所以示民早晚,民得取为时节。故三者皆为辰也。三辰是天之光明照临天下,故画于旌旗,象天之明也。九旗之物,唯日月为常,不言画星者,葢大常之上又画星也。《穆天子传》称天子葬盛姬,建日月七星,葢画北斗七星也。案司常交龙为旂,熊虎为旗,不画三辰,而云三辰旂旗者,旂旗是九旗之总名,可以统大常,故举而为言也。
【二十】武王迁九鼎,有营洛意。
注九鼎至郏鄏,正义曰:据宣三年传,知九鼎是殷家所受夏九鼎也。战国·防称齐救周,求九鼎,顔率谓齐王曰:「昔周伐殷而取九鼎,一鼎九万人挽之,九鼎八十一万人挽之。」挽鼎人数或是虚言,要知其鼎有九,故称九鼎也。知武王迁九鼎于洛邑,欲以为都者,鼎者帝王所重,相传以为宝器,戎衣大定之日,自可迁置。西周乃徙九鼎处于洛邑,故知本意欲以为都。又以《尚书·洛诰》説周公营洛邑,则知武王但有迁意,周公乃卒营之。地理志云:「河南县,故郏鄏地也,武王迁九鼎焉。」周公致太平,营以为都,是为王城。至平王居之,言即今河南城者,晋时犹以为河南县。成王定鼎,宣三年传文。
【二十一】楚▯号,蔡、郑惧而会谋。
地理志:「云南郡江陵县,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阳徙此。」《世本》云:「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宋仲子云:「丹阳在南郡枝江县。」今南郡江陵县北有郢城。《史记》称:「文王徙都于郢。」《地理志》依《史记》为説,此时当楚武王也。谱云:「楚芊姓,颛顼之后。其鬻熊事周文王,早卒。成王封其曾孙熊绎于楚,以子男之田居丹阳,今南郡枝江是也。」熊达始称武王。武王十九年,鲁隐公之元年也。武王居郢,今江陵是也。昭王徙都,惠王八年,获麟之岁也。惠王二十一年,春秋之传终矣。惠王五十七年卒,自惠王以下十一世二百九年而秦灭之。《楚世家》称:「武王使随人请王室尊吾号,王弗听,还报楚。楚王怒,乃自立为楚武王。」是楚武王始僣号称王也。刘▯云:「号为武,武非諡也。」
【二十二】公出必告庙,反必告至。
凡公行者,或朝,或防,或盟,或伐,皆是也。孝子之事亲也,出必告,反必面。事死如事生,故出必告庙,反必告至。不言告祢庙,而言告宗庙者,诸庙皆告,非独祢也。《礼记·曾子问》曰:诸侯适天子,必告于祖,奠于祢,命祝史告于宗庙。诸侯相见,必告于祢,命祝史告于五庙。反必亲告于祖祢,乃命祝史告至于前所告者。由此而言,诸侯朝天子,则亲告祖祢,祝史告余庙;朝邻国,则亲告祢,祝史告余庙。其路逺者,亦亲告祖。故于其反也,言告于祖祢,明出时亦告祖也。
【二十三】告庙必以币,朝防盟伐同。
曾子问曰:「凡告用制币,反亦如之?则出入皆以币告也。但出则告而遂行,反则告讫,又饮至。故行言告庙,反言饮至,以见至有饮而行无饮也。饮至者,嘉其行至,故因在庙中饮酒为乐也。」襄十三年传曰:「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礼也。书劳、防勲,其事一也。舍爵乃防勲防勲当在庙,知饮至亦在庙也。彼公至自晋朝还告庙也,此公至自唐盟还告庙也。」十六年,公至自伐郑,传曰:「以饮至之礼伐还告庙也。」三者传皆言礼,知朝、防、盟、伐告庙礼同,传所以反覆凡例也。朝还告至,而献子书劳,则防勲者非唯讨伐之勲,虽常事有以安国宁民,或亦书功于庙也。公行告至,必以嘉防昭告祖祢,有功则舍爵防勲,无功则告事而已,无不告也。反行必告,而春秋公行一百七十六,书至者唯八十二耳,其余不书者,释例曰:「凡公之行不书至者,九十有四,皆不告庙也。」
【二十四】荣辱死徙皆有告庙。
若事实可耻而不以为耻,反行告庙,则史亦书之。宣五年传曰:“公如齐,髙固使齐侯止公,请
译【十九】旂旗上不绘制星辰,这是统括大常而言的。
春官神士掌管三辰的法度。郑玄也认为三辰是指日、月、星。称之为辰,是因为辰代表时间。太阳用来照亮白昼,月亮用来照亮黑夜,星辰则在天上运行,黄昏与黎明交替循环从而确定正位,以此来向百姓显示早晚,百姓得以据此作为时节。所以这三者都称为辰。三辰是上天光明照耀天下,所以绘制在旌旗上,象征天明的光辉。九种旗帜中,只有日月是常设的,没有说绘制星辰,大概是因为大常之上又绘制了星辰。《穆天子传》记载天子安葬盛姬时,树立日月七星,大概是指绘制北斗七星。查考司常的记载,交龙图案的是旂,熊虎图案的是旗,不绘制三辰,却称三辰旂旗,是因为旂旗是九旗的总称,可以统括大常,所以举出它来说明。
【二十】武王迁移九鼎,有经营洛邑的意图。
注解说九鼎到达郏鄏,正义说:根据《左传》宣公三年的记载,知道九鼎是殷商从夏朝继承来的九鼎。战国时期,防称齐国救援周朝,索取九鼎,颜率对齐王说:“从前周朝讨伐殷商而取得九鼎,一鼎需要九万人牵引,九鼎需要八十一万人牵引。”牵引鼎的人数或许是虚言,但要知道鼎有九个,所以称为九鼎。知道武王将九鼎迁移到洛邑,想要把它作为都城,是因为鼎是帝王所重视的,世代相传作为宝器,在戎衣大定之日,自然可以迁移安置。西周于是将九鼎迁移安置在洛邑,所以知道本意是想要把它作为都城。又根据《尚书·洛诰》解说周公经营洛邑,就知道武王只有迁移的意图,周公才最终经营建成。《地理志》说:“河南县,是原来的郏鄏之地,武王将九鼎迁移到这里。”周公成就太平,经营作为都城,这就是王城。到了平王居住在这里,说就是现在的河南城,晋朝时仍然称为河南县。成王定鼎,是《左传》宣公三年传文的内容。
【二十一】楚僭越称王,蔡、郑恐惧而会合谋划。
《地理志》说:“云南郡江陵县,是原来的楚国郢都。楚文王从丹阳迁都到这里。”《世本》说:“楚鬻熊居住在丹阳,武王迁都到郢。”宋仲子说:“丹阳在南郡枝江县。”现在南郡江陵县北有郢城。《史记》说:“文王迁都到郢。”《地理志》依据《史记》的说法,此时应当是楚武王。谱系说:“楚国芈姓,是颛顼的后代。其中的鬻熊侍奉周文王,早逝。成王封他的曾孙熊绎在楚国,以子男的田地居住在丹阳,就是现在的南郡枝江。”熊达开始称武王。武王十九年,是鲁隐公元年。武王居住在郢,就是现在的江陵。昭王迁都,是惠王八年,获得麒麟的那一年。惠王二十一年,《春秋》的传文结束了。惠王五十七年去世,从惠王以下十一世二百九十年,秦国灭掉了楚国。《楚世家》说:“武王派遣随国人请求王室尊崇我的称号,周王不听,回报楚国。楚王愤怒,于是自立为楚武王。”这是楚武王开始僭越称王。刘炫说:“号为武,武不是谥号。”
【二十二】国君出行必定告祭宗庙,返回必定告祭到达。
凡是国君出行,或者是朝见,或者是防务,或者是结盟,或者是征伐,都是如此。孝子侍奉父母,出行必定告知,返回必定当面禀报。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所以出行必定告祭宗庙,返回必定告祭到达。不说告祭祢庙,而说告祭宗庙,是因为各庙都告祭,不仅仅是祢庙。《礼记·曾子问》说:诸侯前往天子处,必定告祭祖庙,在祢庙奠祭,命令祝史告祭宗庙。诸侯相见,必定告祭祢庙,命令祝史告祭五庙。返回必定亲自告祭祖祢,然后命令祝史告祭到达之前所告祭的庙。由此来说,诸侯朝见天子,则亲自告祭祖祢,祝史告祭其余的庙;朝见邻国,则亲自告祭祢庙,祝史告祭其余的庙。路途遥远的,也亲自告祭祖庙。所以在返回时,说告祭祖祢,表明出行时也告祭祖庙。
【二十三】告祭宗庙必定用币帛,朝见、防务、结盟、征伐相同。
曾子问说:“凡是告祭使用制币,返回也这样吗?那么出入都用币帛告祭。只是出行则告祭后随即出发,返回则告祭完毕,又举行饮至礼。所以出行说告祭宗庙,返回说饮至,以此显示到达有饮酒而出发没有饮酒。饮至礼,是嘉奖其到达,所以因此在庙中饮酒作乐。”《左传》襄公十三年传说:“公从晋国回来,孟献子在庙中记录劳绩,这是合乎礼的。记录劳绩、记述功勋,其事是一回事。放下酒杯才记述功勋,记述功勋应当在庙中,知道饮至也在庙中。那是公从晋国朝见回来告祭宗庙,这是公从唐地结盟回来告祭宗庙。”十六年,公从征伐郑国回来,传文说:“用饮至的礼仪,征伐回来告祭宗庙。”三者传文都说合乎礼,知道朝见、防务、结盟、征伐告祭宗庙的礼仪相同,传文之所以反复说明凡例。朝见回来告祭到达,而献子记录劳绩,那么记述功勋者不仅仅是讨伐的功勋,即使是平常事务中有安定国家、安宁百姓的,或许也在庙中记录功勋。国君出行告祭到达,必定用嘉奖记述昭告祖祢,有功则放下酒杯记述功勋,无功则告祭事务而已,没有不告祭的。返回必定告祭,而《春秋》中国君出行一百七十六次,记载到达的只有八十二次,其余不记载的,《释例》说:“凡是国君出行不记载到达的,有九十四次,都是不告祭宗庙。”
【二十四】荣辱、死亡、迁徙都有告祭宗庙。
如果事实可耻而不以为耻,返回告祭宗庙,那么史官也记载它。《左传》宣公五年传说:“公前往齐国,高固让齐侯留住公,请求”
叔姬焉。”夏,公至自齐,书过也。释例曰:“执止之辱,厌尊毁列,所以累其先君,忝其社稷。固当克躬罪已,不以嘉礼同终。”宣公如齐,既已见止,连昏于邻国之臣,而行饮至之礼,故传曰:“书过也。”是不应告而告,故书之以示过也。释例又曰:“桓公之丧,至自齐,此则死还告庙而书至者也。庄公违礼如齐,观社用饮至之礼,此则失礼之书至者也。宣公黑壤之防,以赂免,讳不书盟,而复书至,亦讳不以见止告庙也。襄公至自晋,此则荣还而书至者也。昭公至自齐,居于郓,此则宜告而书至者也。”
译叔姬焉。”夏季,鲁宣公从齐国回来,史书这样记载是记述他的过错。《释例》说:“被拘禁的耻辱,厌弃尊位、毁坏班列,因此连累了先君,使社稷蒙羞。本来应当克制自身、归罪于己,不应用庆贺的礼仪来结束行程。”宣公前往齐国,既然已经被拘禁,又与邻国的大臣连续通婚,却举行饮至的礼仪,所以《左传》说:“这是记述过错。”这是不应该告祭祖先却去告祭,所以史书这样记载以显示他的过错。《释例》又说:“桓公去世,从齐国回来,这是死后回朝告祭宗庙而记载‘至’的情况。庄公违背礼制前往齐国,观看社祭却使用饮至的礼仪,这是失礼而记载‘至’的情况。宣公在黑壤之防,因贿赂而免于灾祸,避讳不记载结盟,却又记载‘至’,也是避讳不把被拘禁的事告祭宗庙。襄公从晋国回来,这是荣耀归来而记载‘至’的情况。昭公从齐国回来,居住在郓地,这是应当告祭而记载‘至’的情况。”
【二十五】舍爵即书,勲劳于防。
注爵饮至功也。正义曰:韩诗説,一升曰爵,爵尽也,足也;二升曰觚,觚寡也,饮当寡少;三升曰觯,觯适也,饮当自适;四升曰角,角触也,饮不自适,触罪过也;五升曰散,散讪也,饮不自节,为人谤讪也。总名曰爵,其实曰觞,觞饷也。然则饮酒之器,其名有五,而总称为爵。案燕礼,爵用觚觯,此饮至之爵,不过用觚觯而已。为人君者,赏不逾月,欲民速覩为善之利,故舍爵即书劳于防,言速纪有功也。
【二十六】师服假名以规諌,而何休难左。
太子与桓叔虽并因战为名,而所附意异。仇取于战,相仇怨;成师取能,成师众。缘名求义,则太子多怨仇;而成师有徒众。穆侯本立此名,未必先生此意。但宠爱少子,于时已着师服,知桓叔将盛,故推出此理,因解其名以为讽谏,欲使之强干弱枝耳。人臣规谏,若无端绪,冯何致言以申已志?非谓人之立名,必将有验。而何休谓左氏后有兴亡,由立名善恶,引后稷名弃为膏肓,以难左氏,非也。
【二十七】卿置侧室,选用宗之庶者。
注「侧室至一官」正义曰:「礼记·文王世子」云:「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守公宫,正室守大庙。」郑▯云:「正室,适子也。」正室是适子,故知侧室是众子,言其在适子之旁侧也。「文十二年传」曰:「赵有侧室曰穿,是卿得立此官也。」卿之家臣,其数多矣,独言立此一官者,其余诸官事连于国,临事选用,异姓皆得为之,其侧室一官必用同族,是卿廕所及,唯知宗事故,特言之。案「世族谱」,赵穿是夙之庶孙,于赵盾为从父昆弟,而为盾侧室,然选其宗之庶者而为之,未必立卿之亲弟。
【二十八】大夫身是适子,为小宗,故次为贰宗。
注:适子至辅贰,正义曰:礼有大宗、小宗。天子、诸侯之庶子,谓之别子,及异姓受族为后世之始祖者,世适承嗣,百世不迁,谓之大宗。为父后者,谓诸弟宗之,五世则迁,谓之小宗。五世迁者,谓髙祖以下,丧服未絶,其继髙祖之适,则缌服之内共宗之;其继曾祖之适,则小功之内共宗之;继祖、继祢所宗及亦然。故郑▯《丧服小记》注云:「小宗有四,或继髙祖,或继曾祖,或继祖,或继祢,皆至五世则迁。以缌服既穷,不相宗敬,故疏即递迁也。」《礼记·大传》曰:「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髙祖者,五世则迁者也。」是言大宗、小宗之别也。大夫身是适子,为小宗,故其次者为贰宗,以相辅助,为副贰,亦立之为此官也。杜知非大宗而云小宗者,以其大夫不必皆是大宗,据为小宗者多,故杜言之也。若大夫身为大宗,亦止得立贰宗官耳。《礼记》据公族为説,故言别子为祖,主説诸侯庶子耳。其实异姓受族亦为始祖,其继者亦是大宗,但记文不及之耳。沈云:适子为小宗,谓是大夫之身为小宗,次者为贰宗,谓大夫庶弟贰宗与侧室为例,皆是官名,与五宗别。
【二十九】晋去洛邑近八百里,故云甸侯。
注诸侯至服者,正义曰:周公斥大九州,广土万里,制为九服。邦畿方千里,其外每五百里,谓之一服。侯、甸、男、采、卫、要六服为中国,夷、镇、蕃三服为夷狄。大司马谓之九畿,言其有期限也。大行人谓之九服,言其服事王也。如其数,计甸服内畔尚去京师千里。晋距王城,不容此数,而得在甸服者,周礼设法耳。土地之形,不可方平如图,未必每服皆如其数也。《地理志》云:「初,雒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南北短,短长相覆为千里,是王畿不正方也。」志又云:「东都方六百里,半之为三百里,外有侯服五百里,为八百里。计晋都在大原,去洛邑近八百里也。」畿既不方,服必差改,故晋在甸服也。
【三十】书「宋灾」,故尤之;书「成宋乱」,非讥。
襄三十年诸侯之卿防于澶渊谋归宋财既而无归书曰宋灾故尤之也此书成宋乱知非讥受赂尤
译【二十五】放下酒杯就记录功劳,表彰在防地建立的勋劳。
注:爵是饮至时用来记功的酒器。正义说:《韩诗》解释说,一升容量的酒器叫爵,爵意为尽、足;二升容量的叫觚,觚意为寡,饮酒应当寡少;三升容量的叫觯,觯意为适,饮酒应当自适;四升容量的叫角,角意为触,饮酒不能自适,就会触犯罪过;五升容量的叫散,散意为讪,饮酒不能自我节制,就会被人谤讪。这些酒器总称为爵,实际上叫觞,觞意为饷。那么饮酒的器具,名称有五种,而总称为爵。查考《燕礼》,爵使用觚和觯,这饮至时用的爵,不过是使用觚和觯罢了。作为君主,赏赐不超过一个月,是想让百姓迅速看到行善的好处,所以放下酒杯就记录在防地的功劳,是说迅速记载有功之人。
【二十六】师服借名字来规劝进谏,而何休却诘难左氏的说法。
太子与桓叔虽然都因战争而得名,但所寄托的寓意不同。仇取自战,表示相仇怨;成师取自能,表示成就军队。顺着名字探求义理,那么太子多怨仇;而成师有徒众。穆侯当初取这些名字,未必先有这种想法。只是宠爱幼子,在当时已经很明显,师服知道桓叔将要兴盛,所以推演出这个道理,借解释名字来作为讽谏,想让他加强主干、削弱枝节罢了。臣子规劝进谏,如果没有头绪,凭借什么来陈述自己的志向呢?并不是说人取名字,一定会有应验。而何休认为左氏所说后来有兴亡,是由取名字的善恶决定的,引用后稷名弃作为膏肓之疾的例子来诘难左氏,这是不对的。
【二十七】卿设置侧室之官,选用宗族中的庶子。
注“侧室至一官”正义说:《礼记·文王世子》说:“公如果有出疆的政务,庶子守公宫,正室守大庙。”郑玄说:“正室,是嫡子。”正室是嫡子,所以知道侧室是众子,说他们在嫡子的旁侧。《文十二年传》说:“赵有侧室叫穿”,这是卿得以设立这个官职的依据。卿的家臣,数量很多,只说设立这一个官职,是因为其余各官职事务连着国家,遇事选用,异姓都可以担任,而侧室这一官职必须用同族,这是卿荫庇所及,只知宗族事务,所以特别提及。查考《世族谱》,赵穿是赵夙的庶孙,对于赵盾是从父昆弟,却担任赵盾的侧室,然而选用宗族中的庶子来担任,未必是立卿的亲弟弟。
【二十八】大夫本人是嫡子,作为小宗,所以其次者为贰宗。
注:适子至辅贰,正义说:礼有大宗、小宗。天子、诸侯的庶子,称为别子,以及异姓受族为后世始祖的人,世代嫡子继承,百世不迁,称为大宗。作为父亲后嗣的人,众兄弟尊奉他,五世则迁,称为小宗。五世迁的,是指高祖以下,丧服未绝,那些继承高祖嫡位的,则在缌服范围内共同尊奉;那些继承曾祖嫡位的,则在小功范围内共同尊奉;继承祖、继承祢所尊奉的也是如此。所以郑玄《丧服小记》注说:“小宗有四种,或继承高祖,或继承曾祖,或继承祖,或继承祢,都到五世则迁。因为缌服已经穷尽,不相尊奉,所以疏远就依次迁徙。”《礼记·大传》说:“有百世不迁的宗,有五世则迁的宗。百世不迁的,是别子的后代。尊奉那继承别子所从出的人,是百世不迁的。尊奉那继承高祖的人,是五世则迁的。”这是说大宗、小宗的区别。大夫本人是嫡子,作为小宗,所以其次者为贰宗,用来相辅助,作为副贰,也设立这个官职。杜预知道不是大宗而说小宗,是因为大夫不一定都是大宗,据说是小宗的多,所以杜预这样说。如果大夫本人是大宗,也只能设立贰宗官罢了。《礼记》根据公族来说,所以说别子为祖,主要说的是诸侯庶子。其实异姓受族也是始祖,他们的继承者也是大宗,只是经文没有提及罢了。沈氏说:嫡子为小宗,是指大夫之身为小宗,次者为贰宗,是指大夫庶弟贰宗与侧室为例,都是官名,与五宗有别。
【二十九】晋国距离洛邑近八百里,所以说在甸服。
注诸侯至服者,正义说:周公划定九州,广土万里,制定为九服。邦畿方圆千里,其外每五百里,称为一服。侯、甸、男、采、卫、要六服为中国,夷、镇、蕃三服为夷狄。大司马称为九畿,说它有期限。大行人称为九服,说它服事王。按照这个数目计算,甸服内畔尚且距离京师千里。晋国距离王城,不容许这个数目,而能在甸服,是周礼设定的法度罢了。土地的形状,不可能像图一样方正平坦,未必每服都符合这个数目。《地理志》说:“起初,洛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南北短,短长相覆为千里,是王畿不是正方形。”志又说:“东都方圆六百里,一半是三百里,外有侯服五百里,为八百里。计算晋都在大原,距离洛邑近八百里。”畿既然不是方形,服必然有所改变,所以晋在甸服。
【三十】史书“宋灾”,所以责怪他们;史书“成宋乱”,不是讥讽。
襄公三十年诸侯的卿在澶渊会盟谋划归还宋国的财物,后来却没有归还,史书说“宋灾”,所以责怪他们。这里史书说“成宋乱”,知道不是讥讽接受贿赂。
四国者澶渊之防贬卿称人是尤之文此则具序君爵辞无贬责非尤过之状知为讳故而本其会意从其平文也文十七年晋会诸侯于扈欲以平宋之乱既而不讨受赂而还其事与此正同而经书诸侯防于扈传曰书曰诸侯无功也此亦无功不言诸侯防于稷而厯序诸国者扈之防晋为伯防诸侯以讨乱乃受赂而还犹如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齐桓为伯城而不终故贬称诸侯此则齐陈郑自相平乱故不加贬文知不为公讳不贬诸侯者以狄泉之讳唯没公文其余皆贬此若必讳唯须没公而已何须不贬诸国
译四国在澶渊会盟,经文贬称卿大夫而不称国君,这是表示谴责的文辞;此处则详细列举各国爵位,没有贬责的言辞,并非没有过错的样子,可知是为了避讳的缘故,所以依据会盟的本意,采用平实的文辞。文公十七年,晋国在扈地会合诸侯,想要平定宋国的祸乱,后来却没有讨伐,接受贿赂而返回,这件事与这里的情况完全相同。而《春秋》记载“诸侯防于扈”,《左传》说:“记载‘诸侯’,是因为他们无功。”这里也是无功,却不记载“诸侯防于稷”,而是逐一列举各国名称,这是因为在扈地的会盟中,晋国作为霸主,率领诸侯去讨伐祸乱,却接受贿赂而返回,就像僖公十四年诸侯修筑缘陵城,齐桓公作为霸主,修筑城池却没有坚持到底,所以贬称为“诸侯”;这里则是齐、陈、郑三国自行平定祸乱,所以不加贬责的文辞,由此可知不是为了避讳鲁公,不贬称诸侯的原因,是因为狄泉之事的避讳,只是隐去鲁公的名字,其余都予以贬责;如果这里一定要避讳,只需隐去鲁公的名字即可,何必不贬称各国呢?
【三十一】言靖侯之孙栾宾传之,示贵宠。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注:惠,鲁惠公也。晋文侯卒,子昭侯元年,危不自安,封成师为曲沃伯。靖侯之孙栾賔傅之。注:靖侯,桓叔之髙祖父。言得贵宠,公孙为▯相。正义曰:案《晋世家》,靖侯生僖侯,僖侯生献侯,献侯生穆侯,穆侯生桓叔。靖侯是桓叔之髙祖也。史传称祖皆云祖父,故谓髙祖为髙祖父,非髙祖之父也。特云靖侯之孙,则知传意言其得贵宠,公孙为傅相也。此人之后遂为栾氏,葢其父字栾。
春秋左传要义卷六
<经部,春秋类,春秋左传要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要义卷七
宋 魏了翁 撰
桓公三年至六年
【一】桓于春不书王,言十四失不班厯。
三年注经之至嬴县正义曰:桓公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凡四年,于春有王。九年春无王,无月。其余十三年,虽春有月,悉皆无王。《糓梁传》曰: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爲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二年有王,正与夷之卒也。十年有王,正终生之卒也。十八年书王。范寗注云:此年书王,以王法终治桓之事先儒多用《糓梁》之说。贾逵云:不书王,弑君易祊田,成宋乱,无王也。元年治桓,二年治督,十年正曹伯,十八年终始治桓。杜以正是王正,厯从王出,故以爲王者班厯,史乃书王,明此厯天王之所班也。其或废法违常,失不班厯,则诸侯之史不得书王。言此十三年无王,皆王不班厯故也。
【二】刘▯规杜周不班厯鲁不改厯自矛楯。
刘炫规过云:「天王失不班厯,经不书王,乃是国之大事,何得传无异文?」又昭二十二年以后,王室有子朝之乱,经皆书王,岂是王室犹能班厯?又襄二十七年再失闰,杜云:「鲁之司厯顿置两闰。」又哀十三年十二月螽,杜云:「季孙虽闻仲尼之言而不正厯。」如杜所注,厯既天王所班,鲁人何得擅改?又子朝奔楚,其年王室方定,王位犹且未定,诸侯不知所奉,复有何人尚能班厯?昭二十三年秋乃书「天王居于狄泉」,则其春未有王矣,时未有王,厯无所出,何故其年亦书王也?若《春秋》之厯必是天王所班,则周之错失不关于鲁,鲁人虽或知之,无由輙得改正。襄二十七年传称「司厯过再失闰者」,是周司厯也,鲁司厯也。而杜释例云:「鲁之司厯始觉其谬,顿置两闰以应天正。」若厯爲王班,当一论王命,宁敢专置闰月改易▯年?哀十二年十二月螽,仲尼曰:「火犹西流,司厯过也。」杜于释例又云:「季孙虽闻此言,犹不即改,明年复螽,于是始悟,十四年春乃置闰,欲以补正时厯。」既言厯爲王班,又称鲁人辄改,改之不惮于王,亦复何须王厯?杜之此言自相矛楯,以此立说,难得而通。又案《春秋》经之阙文甚多,其事非一,亦如夫人有氏无姜、有姜无氏,及大雨霖廧、咎如溃之类也。此无王者,正是阙文耳。今删定知此不书王,非是经之阙文,必以爲失不班厯者。杜之所据虽无明文,若必阙文止应一事两事而已,不应一公之内十四年并阙王字。杜以《周礼》有颁告朔于邦国都鄙,以有成文,故爲此说。但齐桓、晋文以前,翼戴天子,王室虽微,犹能班厯。至灵王、景王以后,王室卑防,厯或诸侯所爲,亦遥禀天子正朔,所以有子朝之乱,经仍称王,不责所不得也。犹如大夫之疾卒,公疾在外,虽不与小敛,亦同书「日」之限。然则司厯之过,鲁史所改,据此而言,有何可责?刘君不寻。此防横生异同,以规杜过,恐非其义也。
【三】闇虚当月月必灭光
食既者,谓日光尽也,故云既尽也。月体无光,得日照而生光,半照即爲▯,全照乃成望。望爲日光所照,反得夺月光者,厯家之说。当日之冲,有大如日者,谓之闇虚。闇虚当月,则月必灭光,故爲月食。张衡《灵宪》曰:「当日之冲,光常不合,是谓闇
译【三十一】说靖侯的孙子栾宾担任傅相,表示他受到尊贵宠信。
鲁惠公二十四年,晋国开始发生动乱,所以封桓叔于曲沃。注:惠,指鲁惠公。晋文侯去世,儿子昭侯元年即位,处境危险不能自安,封成师为曲沃伯。靖侯的孙子栾宾担任他的傅相。注:靖侯,是桓叔的高祖父。说栾宾得到尊贵宠信,作为公孙担任傅相。正义说:查考《晋世家》,靖侯生僖侯,僖侯生献侯,献侯生穆侯,穆侯生桓叔。靖侯是桓叔的高祖。史传中称呼祖辈都称祖父,所以称高祖为高祖父,并非高祖的父亲。特别指出是靖侯的孙子,就知道传文的意思是说栾宾得到尊贵宠信,作为公孙担任傅相。此人的后代于是成为栾氏,大概他的父亲字栾。
春秋左传要义卷六
<经部,春秋类,春秋左传要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要义卷七
宋 魏了翁 撰
桓公三年至六年
【一】桓公在春季不书“王”,是说十四年中天子没有颁赐历法。
三年注经之至嬴县正义说:桓公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共四年,春季有“王”字。九年春季无“王”字,也无月份。其余十三年,虽然春季有月份,全都无“王”字。《谷梁传》说:桓公时没有“王”字,那些有“王”字的是为什么呢?是为了慎重开始。桓公弟弟弑杀兄长,臣子弑杀君主,天子不能平定,诸侯不能救援,百姓不能离去,认为这是无王之道,于是可以推及到这种情况。元年有“王”字,是为了整治桓公。二年有“王”字,是为了正定与夷去世之事。十年有“王”字,是为了正定终生去世之事。十八年书“王”字。范宁注说:这一年书“王”字,是用王法最终整治桓公之事。前代儒者多采用《谷梁传》的说法。贾逵说:不书“王”字,是因为弑君、交换祊田,促成宋国的动乱,是无王的表现。元年整治桓公,二年整治督,十年正定曹伯,十八年终始整治桓公。杜预认为正是王正,历法由天子颁赐,所以认为王者颁赐历法,史官才书“王”字,明确这历法是天王所颁赐的。如果有废法违常,失于颁赐历法,那么诸侯的史官就不能书“王”字。说这十三年无“王”字,都是天子不颁赐历法的缘故。
【二】刘炫规劝杜预、周不颁历鲁不改历自相矛盾。
刘炫规过说:“天子失于不颁历法,经文不书‘王’字,这是国家大事,为什么传文没有不同的说法?”又昭公二十二年以后,王室有子朝的动乱,经文都书“王”字,难道是王室还能颁赐历法吗?又襄公二十七年再次失闰,杜预说:“鲁国的司历突然设置两个闰月。”又哀公十三年十二月有蝗虫,杜预说:“季孙虽然听到孔子的话却不正定历法。”按照杜预的注解,历法既然是天子所颁赐,鲁国人怎么能擅自更改?又子朝逃奔楚国,那年王室刚平定,王位尚且未定,诸侯不知道尊奉谁,还有什么人还能颁赐历法?昭公二十三年秋季才书“天王居于狄泉”,那么那年春季还没有天子,当时没有天子,历法无处颁出,为什么那年也书“王”字?如果《春秋》的历法一定是天子所颁赐,那么周朝的错失与鲁国无关,鲁国人即使知道,也没有理由擅自改正。襄公二十七年传文称“司历过错再次失闰”,这是周朝司历还是鲁国司历?而杜预在《释例》中说:“鲁国的司历刚发觉错误,突然设置两个闰月以应合天正。”如果历法由天子颁赐,应当一律遵从王命,怎敢擅自设置闰月更改年份?哀公十二年十二月有蝗虫,孔子说:“火星还在西流,是司历的过错。”杜预在《释例》中又说:“季孙虽然听到这话,还是不立即改正,明年又出现蝗虫,这才醒悟,十四年春季才设置闰月,想要补正时历。”既然说历法由天子颁赐,又说鲁国人擅自更改,更改时不忌惮天子,又何必需要天子的历法?杜预这些话自相矛盾,以此立论,难以通达。又查考《春秋》经文的缺漏文字很多,情况不一,就像夫人有氏无姜、有姜无氏,以及大雨霖墙、咎如溃之类。这不书“王”字,正是缺漏文字。现在删定认为这不书“王”字,不是经文的缺漏,必定认为是失于不颁历法。杜预所依据虽然没有明文,如果必定是缺漏文字,只应是一两件事而已,不应在一个公的在位期间十四年都缺“王”字。杜预依据《周礼》有颁告朔于邦国都鄙,因为有成文,所以有此说法。但齐桓公、晋文公以前,拥戴天子,王室虽然微弱,还能颁赐历法。到灵王、景王以后,王室卑微,历法或许由诸侯制定,也遥禀天子正朔,所以有子朝的动乱,经文仍称“王”,不责备不可能做到的事。就像大夫病重去世,国君在外,虽然不参与小敛,也同书“日”的限度。那么司历的过错,鲁史所改,据此来说,有什么可责备的?刘君不寻究。此说横生异同,以规劝杜预的过错,恐怕不符合义理。
【三】闇虚当月月必灭光
食既,是说日光完全消失,所以说既尽。月亮本体没有光,得到日光照射才产生光,半照就成为弦,全照就成为望。望时月光被日光照射,反而夺去月光,这是历家的说法。在太阳的对面,有像太阳一样大的东西,叫做闇虚。闇虚当在月亮位置,月亮必定失去光,所以发生月食。张衡《灵宪》说:“在太阳的对面,光常不重合,这叫做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