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要义卷二十九
有军众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子重为将,自然当建熊虎之旗。
【十二】传言子反醉,与《吕氏春秋》异。
译有军队的人绘制奇异的图案,没有军队的只用素帛。子重担任将领,自然应当树立熊虎之旗。
【十二】传言子反醉酒,与《吕氏春秋》记载不同。
注:谷阳子反内竖正义曰:郑▯云竖未冠者之名,故杜以为内竖也。案《吕氏春秋》云:荆共王与晋厉公战于鄢陵,荆师败,共王伤。临战,司马子反渴而求饮,竖阳糓操酒而进之。子反曰:「却酒也。」竖阳糓曰:「非酒也。」子反曰:「却酒也。」竖阳糓又曰:「非酒也。」子反受而饮之。子反之为人也,嗜酒甘而不能絶于口。醉战既罢,共王欲复战,而谋使召司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共王驾往视之,入幄中,闻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不谷亲伤,所恃者司马也,而司马又若此,不谷无与复战矣。」于是遂罢师去之,斩司马子反以为戮。与此不同者,传依简牍本纪,彼采传闻异辞,所説既殊,其文亦异。
【十三】簒弑之君既列于防,则不复讨。
诸侯废立,当由天子。但春秋之世,王政不行。若簒弑而立,则侯伯既列于防,便是已成为君臣,人不得杀之,邻国不得复讨。往年为戚之防,主为讨曹。但晋侯既列于防,盟毕乃始执之,故曹人以为无罪也。宣元年防于平州,以定公位。齐非侯伯而得公位,定者纵非侯伯,乃是强邻。既得与防,即为党援。晋若讨鲁,齐必救之。于是晋国竟不伐鲁,是由防齐而公位遂定也。
【十四】诸侯归国,名不名,皆从告。
诸侯不生名,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是诸侯称名者,是罪责之事。彼告者亦量其事之善否,恶之则以名告。故释例曰:蔡侯般弑父自立,楚子欲显行刑诛,以章伯业,诱而杀之。蔡人深怨,故称名以告。春秋从而书之。是告者谓其有罪,则称名以告;谓其无罪,则告不以名。此曹人诉君无罪,晋侯从而释之,言其无罪而归,故晋人不以名告。下云: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是,晋人告其归也。
【十五】国语称却至语与此异,故或疑《国语》非丘明作。
周语》称郤至见召桓公,与之语,召桓公以告单襄公,非郤至自与襄公语也,襄公论却至将死荅召桓公语耳,非语诸大夫也,其文与此小异,其意与此大同,《周语》详而此传略,先贤或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其或有与传不同故也,骤称其伐,谓数数自伐其功,《周语》説却至自伐之言多矣,其辞不可具载。
【十六】郤至称伐越,次欲求晋政。
周语》曰:「郤至自称己有大功,欲求晋国之政。召桓公谓之曰:『吾子则贤矣,晋国之举,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至谓召桓公曰:『何次之有?先大夫荀伯,下军之佐以为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为政。今栾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之无不及也。若佐新军而以之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掩上功。」
【十七】九月,用郊。从史文公谷谓:“用者,不宜用。”
十七年,注九月至。史文正义曰:传例啓蛰而郊,今九月郊祀,是非礼明矣。《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传》曰:「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葢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贾逵以二传为説,诸书「用者不宜用也」。《释例》曰:「辛丑用郊,文异而丘明不发传,因时史之辞,非圣贤意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
【十八】范文子、叔孙昭子皆祈死而死。
刘▯以为士夑及昭子之卒适与死防,非自杀。今知非者,以传云:“使祝宗祈死”,又云:“祝我,使我速死,无及于难。”是其欲死之意。叔孙昭子心怀忧惧,亦与此同。身皆并卒,故知自裁。若其二人之卒适与死防,春秋之内惟有两人,愿死何得自死,皆与相当。故杜斟酌传文,以为自杀。刘以为偶然而死,以规杜失,非也。何休膏肓以为人生有三命:有寿命以保度,有随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闻死可祈也。故杜以为因祷自裁也。传记此事者,欲见厉公无道,贤臣忧惧。
【十九】声伯梦食琼瑰,为含象。
琼是玉之羙者,《广雅》云:“珉,瑰,珠也。”《吕靖韵集》云:“珉,瑰,火齐珠也。”含者,或用玉,或用
译注:谷阳子反内竖正义说:郑玄说竖是未成年男子的称呼,所以杜预认为是内竖。查考《吕氏春秋》记载:楚共王与晋厉公在鄢陵交战,楚军战败,共王受伤。临战时,司马子反口渴求水喝,竖阳糓端着酒进献给他。子反说:“退下酒。”竖阳糓说:“不是酒。”子反说:“退下酒。”竖阳糓又说:“不是酒。”子反接过酒喝掉了。子反这个人,嗜好喝酒,贪杯而不能戒绝。醉酒后战争结束,共王想再次作战,派人去召司马子反,子反以心疾推辞。共王驾车前往探视,进入帐中,闻到酒气便返回,说:“今天的战斗,我亲自受伤,所依靠的是司马,而司马又这样,我没有人和他再作战了。”于是便撤军离去,斩杀司马子反以正典刑。这与《左传》记载不同的原因,是《左传》依据简牍本纪,而《吕氏春秋》采录传闻异辞,所说既不同,文字也有差异。
【十三】篡弑的君主既然已经列于防地会盟,就不再讨伐。
诸侯废立君主,应当由天子决定。但春秋时期,王政不行。如果篡弑而立,那么诸侯霸主既然已经列于防地会盟,便是已成为君臣关系,他人不得杀他,邻国不得再讨伐。往年为戚之防,主要是为了讨伐曹国。但晋侯既然已经列于防地会盟,盟约结束后才逮捕他,所以曹人认为他无罪。宣公元年防于平州,以安定公位。齐国并非诸侯霸主却得以安定公位,安定者纵然不是诸侯霸主,却是强大的邻国。既然能参与防地会盟,就是党羽援手。晋国如果讨伐鲁国,齐国必定救援。于是晋国竟然不伐鲁国,这是由于防地会盟齐国而公位得以安定。
【十四】诸侯归国,称名或不称名,都听从告状者的说法。
诸侯不称名,诸侯失地,称名灭同姓名,这是诸侯称名者,是罪责之事。那告状者也衡量事情的好坏,厌恶的则以名告。所以《释例》说:蔡侯般弑父自立,楚子想显行刑诛,以彰显霸主功业,诱骗而杀之。蔡人深怨,所以称名以告。《春秋》从而书之。是告状者认为他有罪,则称名以告;认为他无罪,则告不以名。这曹人诉君无罪,晋侯从而释放他,说他无罪而归,所以晋人不以名告。下文说:晋侯说子臧返回,我归还他的君主是对的,晋人告其归也。
【十五】《国语》记载郤至的话与此不同,所以有人怀疑《国语》不是左丘明所作。
《周语》记载郤至见召桓公,与之语,召桓公以告单襄公,并非郤至自与襄公语,襄公论郤至将死荅召桓公语耳,并非语诸大夫,其文与此小异,其意与此大同,《周语》详而此传略,先贤或以为《国语》非丘明所作,为其或有与传不同故也,骤称其伐,谓数数自伐其功,《周语》说郤至自伐之言多矣,其辞不可具载。
【十六】郤至称伐越,次欲求晋政。
《周语》曰:“郤至自称己有大功,欲求晋国之政。召桓公谓之曰:‘吾子则贤矣,晋国之举,不失其次,吾惧政之未及子也。’至谓召桓公曰:‘何次之有?先大夫荀伯,下军之佐以为政;赵宣子未有军行而以为政。今栾伯自下军往,是三子也,吾又过之无不及也。若佐新军而以之为政,不亦可乎?’将必求之,是掩上功。”
【十七】九月,用郊。从史文公谷谓:“用者,不宜用。”
十七年,注九月至。史文正义曰:传例启蛰而郊,今九月郊祀,是非礼明矣。《公羊传》曰:“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传》曰:“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葢不可矣。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也。”贾逵以二传为説,诸书“用者不宜用也”。《释例》曰:“辛丑用郊,文异而丘明不发传,因时史之辞,非圣贤意也。若不言用,则事叙不明,所谓辞穷非圣人,故造此用以示义也。”
【十八】范文子、叔孙昭子皆祈死而死。
刘炫以为士夑及昭子之卒适与死防,非自杀。今知非者,以传云:“使祝宗祈死”,又云:“祝我,使我速死,无及于难。”是其欲死之意。叔孙昭子心怀忧惧,亦与此同。身皆并卒,故知自裁。若其二人之卒适与死防,春秋之内惟有两人,愿死何得自死,皆与相当。故杜斟酌传文,以为自杀。刘以为偶然而死,以规杜失,非也。何休膏肓以为人生有三命:有寿命以保度,有随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闻死可祈也。故杜以为因祷自裁也。传记此事者,欲见厉公无道,贤臣忧惧。
【十九】声伯梦食琼瑰,为含象。
琼是玉之美者,《广雅》云:“珉,瑰,珠也。”《吕靖韵集》云:“珉,瑰,火齐珠也。”含者,或用玉,或用
珠,故梦食珠玉为含象也。《诗》毛传云:“琼瑰,石而次玉。”《礼纬》:“天子含用珠,诸侯用玉,大夫用碧。”此声伯得有琼瑰者,案《周礼》天子含用玉,则《礼纬》之文未可全依,或可珠玉兼有,故《释例》云:“珠玉曰含。”
译珠,所以梦见吃珠玉是含着珠玉的象征。《诗经》毛传说:“琼瑰,是次于玉的石头。”《礼纬》说:“天子含玉用珠,诸侯用玉,大夫用碧。”声伯得到琼瑰这件事,查考《周礼》天子含玉用玉,那么《礼纬》的文字不能完全依据,或许珠玉兼有,所以《释例》说:“珠玉称为含。”
【二十】悼公周晋襄公曽孙
晋世家》云:“悼公周者,其先祖父捷,晋襄公少子也,不得立,号为桓叔。桓叔生惠伯谈谈,生悼公周。是周为襄公曾孙也。”
【二十一】三郤谋于榭。榭为讲武堂。
楚语》云:「榭不过讲军实焉。」是榭为讲武堂。传言将谋于榭,似乃未至,榭犹在涂也。下云:「杀驹伯、苦成叔于其位,位所坐之处,则已至榭矣。」
【二十二】杀三郤,杀胥童,并为国诗。
厉公以私欲杀三郤,则三郤无罪。经应直云“晋杀其大夫”,不应称名也。又胥童为栾书、中行偃所杀,乃直是两下相杀。今经书二者,并为国讨之文,故传解之,言“民不与郤氏,郤氏有罪也”。刘▯云:“杜言三郤不以无罪书,正谓不书‘盗’,书‘盗’即无罪。”杜又云:“郤氏失民,胥童道乱【二十三】晋侯爵葬,车七乗。今厉公以一乗。
周礼》大行人:“上公贰车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谓生时副贰之车也。其送葬亦当如之。今惟一乘,是不以君礼葬也。以晋是侯爵,故指言侯礼七乘耳。诸侯各依命数,不是皆七乘也。襄二十五年传:“齐人葬庄公,下车七乘。”杜以特言七乘,明七非旧制。故彼注云:“齐旧依上公礼九乘,以齐尝为侯伯,因而用九。九非侯之正法,故此以正言之。”
【二十四】士华免大夫而为士,官掌刑。
以华免为大夫,则士者为士官也。士官掌刑,故使杀国佐也。于夫人之宫,有朝羣妾之处,故云内宫之朝。葢齐侯召入与语而杀之。
【二十五】内宫之朝,夫人宫有朝羣妾处【阙】
【二十六】为君当服斩,杜谓厉公弑絶,无丧制。
辛巳距乙酉五日,先定所修之政,待朔旦而后施之,故五日也。《晋语》云:“正月乙酉,公即位。”孔晁云:“二月即位,言正月者,记者误也。”厉公被杀而嗣絶,故悼公自外而入,即位之日,即命百官施布政教,与居丧即位,其礼不同。《释例》曰:“厉公见杀,悼公自外绍立,本非君臣,无丧制也。”若然,《礼》《丧服小记》云:“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郑▯云:“谓卿大夫以下也。与尊者为亲,不敢以轻服。”服之言诸侯者,明虽在异国,犹来为三年也。计厉是文公之曽孙,悼是文公之▯孙,有缌麻之亲,法当服斩,而云无丧制者,悼之父祖去晋适周,与本亲隔絶,无往来恩义。厉既见杀,悼即被迎,迎之以为晋君,即与厉公体敌,且葬厉公以车一乘,国内尚不以为君,不可责悼公服斩也。纵使当为之斩絶,而别立亦非嗣矣。
【二十七】晋用四卿,其父祖皆有劳。
晋语》云:“使吕宣子佐下军,曰:‘邲之役,吕锜佐知庄子于下军,获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以免其子。鄢陵之役,亲射楚王而败楚师,以定晋国,而无后其子,不可不崇也。’使彘共子将新军,曰:‘武子之季,文子之母弟也。武子宣法以定晋国,文子勤身以定诸侯,二子之德,其可忘乎?’故以彘、季屛其宗,使令狐文子佐之,曰:‘昔克潞之役,秦来图败晋功,魏颗以其身退秦于辅氏,亲止杜回,其勲铭于景钟,至于今不忘,其子不可不兴也。’彼言吕宣子,魏相也;彘共子,士鲂也;令狐文子,魏颉也。又曰:‘吕宣子卒,公以赵文子能恤大事,使佐下军。赵武,父祖功名显著,故不复序之。’是四人父祖,皆有劳于晋国。
【二十八】择惇惠、文敏、果敢、慎靖为公族大夫。
晋语》云:栾伯请公族大夫,公曰:「荀家惇惠,荀防文敏,黡也果敢无忌,慎靖膏梁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慎靖者修之。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也。」公族大夫职掌教诲,故使训卿之子弟,令之共俭孝弟也。《晋语》云:韩献子老,使公族穆子受事于朝,辞曰:「厉公之乱,无忌备公族,弗能死。」孔▯云:「备公族大夫,则韩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为之者,悼公始命百官,更改新授之。」
【二十九】用孤卿御右四人,皆公知其能。
晋语》曰:「君知士
译【二十】悼公周是晋襄公的曾孙。
《晋世家》记载:“悼公周,他的祖父是捷,捷是晋襄公的小儿子,未能继承君位,封号为桓叔。桓叔生了惠伯谈,惠伯谈生了悼公周。因此周是襄公的曾孙。”
【二十一】三郤在榭中谋划。榭是讲习武事的殿堂。
《楚语》说:“榭不过是讲习军事实务的地方。”可见榭是讲武堂。传文中说将在榭中谋划,似乎人还未到,榭还在路上。下文说:“在各自的位置上杀死了驹伯、苦成叔”,位置是坐的地方,说明已经到达榭中了。
【二十二】杀三郤,杀胥童,都写成了为国讨伐的文字。
厉公因私欲杀害三郤,那么三郤是无罪的。经文应当直接说“晋杀其大夫”,不应称其名。又胥童是被栾书、中行偃所杀,这纯粹是两方互相残杀。如今经文将二者都写成了为国讨伐的文字,所以传文解释,说“百姓不拥护郤氏,郤氏有罪”。刘炫说:“杜预说三郤并非因无罪而记载,正是不书‘盗’字,书‘盗’即表示无罪。”杜预又说:“郤氏失去民心,胥童扰乱法度……
【二十三】晋侯按侯爵之礼下葬,用七乘车。如今厉公只用一乘车。
《周礼·大行人》规定:“上公副车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这是指生前副贰之车。其送葬也应当如此。如今只有一乘,是不以君礼安葬。因为晋是侯爵,所以特指侯礼七乘。诸侯各自依据命数,并非都是七乘。襄公二十五年传:“齐人安葬庄公,下车七乘。”杜预认为特言七乘,说明七乘并非旧制。所以该注说:“齐国旧依上公礼用九乘,因为齐曾为侯伯,因而沿用九乘。九乘不是侯的正法,所以此处以正法而言。”
【二十四】士华免身为大夫却称士,官职掌管刑罚。
因为华免是大夫,所以士是士官。士官掌管刑罚,所以让他杀死国佐。在夫人的宫室,有朝见群妾的地方,所以称为内宫之朝。大概是齐侯召他入内与之谈话而杀了他。
【二十五】内宫之朝,夫人宫有朝见群妾之处【阙】
【二十六】为君应当服斩衰,杜预认为厉公被弑绝嗣,没有丧制。
辛巳距乙酉五日,先确定所修之政,等到初一早晨而后施行,所以用了五日。《晋语》说:“正月乙酉,公即位。”孔晁说:“二月即位,说正月是记录者错误。”厉公被杀而嗣绝,所以悼公从外入继,即位之日,即命百官施布政教,与居丧即位,其礼不同。《释例》说:“厉公被杀,悼公从外绍立,本非君臣,无丧制。”如果这样,《礼记·丧服小记》说:“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郑玄说:“指卿大夫以下。与尊者为亲,不敢以轻服。”服斩之言诸侯,说明虽在异国,犹来为三年。计算厉公是文公的曾孙,悼公是文公的玄孙,有缌麻之亲,法当服斩,而说无丧制,是因为悼公的父亲祖父离开晋国到周,与本亲隔绝,无往来恩义。厉公既被杀,悼公即被迎立,迎立他为晋君,即与厉公地位相当,且安葬厉公用车一乘,国内尚不以为君,不可责悼公服斩。纵使当为之斩衰,而别立亦非嗣矣。
【二十七】晋用四卿,其父祖皆有功劳。
《晋语》说:“让吕宣子佐下军,说:‘邲之战,吕锜佐知庄子于下军,俘获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以免其子。鄢陵之战,亲自射中楚王而败楚师,以定晋国,而不后其子,不可不崇也。’让彘共子将新军,说:‘武子之季,文子之母弟也。武子宣法以定晋国,文子勤身以定诸侯,二子之德,其可忘乎?’所以以彘、季屏其宗,让令狐文子佐之,说:‘昔克潞之役,秦来图败晋功,魏颗以其身退秦于辅氏,亲止杜回,其勋铭于景钟,至于今不忘,其子不可不兴也。’彼言吕宣子,魏相也;彘共子,士鲂也;令狐文子,魏颉也。又说:‘吕宣子卒,公以赵文子能恤大事,使佐下军。赵武,父祖功名显著,故不复序之。’是四人父祖,皆有劳于晋国。”
【二十八】择惇惠、文敏、果敢、慎靖为公族大夫。
《晋语》说:栾伯请设公族大夫,公说:“荀家惇惠,荀防文敏,黡也果敢无忌,慎靖膏梁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慎靖者修之。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也。”公族大夫职掌教诲,故使训卿之子弟,令之共俭孝弟也。《晋语》说:韩献子老,使公族穆子受事于朝,辞曰:“厉公之乱,无忌备公族,弗能死。”孔晁说:“备公族大夫,则韩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为之者,悼公始命百官,更改新授之。”
【二十九】用孤卿御右四人,皆公知其能。
《晋语》曰:“君知士
贞子之帅志、博闻而宣惠于教也,使为大传;知右行辛之能以数宣物、定功也,使为司空;知栾紏之能御以和于正也,使为戎御;知荀賔之有功力而不暴也,使为戎右。是四人者,皆公知其能而使之耳。」范武子为大傅孤也,士蒍为司空卿也,皆前世能者,其法可遵,故使二大夫居其官而修其法也。二人皆是大夫,非孤、卿也。
译贞子志向专一、学识广博,且能广泛推行教化,所以让他担任大傅;知道右行辛善于运用历法来宣示物候、确定农功,所以让他担任司空;知道栾纠善于驾驭车马以合乎正道,所以让他担任戎御;知道荀宾有勇力而不暴戾,所以让他担任戎右。这四个人,都是晋文公了解他们的才能而任用他们罢了。范武子担任大傅时是孤卿,士蒍担任司空时是卿,他们都是前代有才能的人,他们的法规可以遵循,所以让这两位大夫担任这些官职并修明其法规。这两个人都是大夫,并非孤卿。
【三十】晋作三行,无多年,中行、右行皆为事。
僖二十八年,晋作三行。三十一年即罢之,以为五军。其置三行无多年嵗,彼云屠撃将右行,未知此人即屠撃之子孙也。为是其祖代屠撃也?正以荀林父将中行,遂以中行为氏,故谓此人之先将右行,因以为氏耳【三十一】周校人不属大御,此传诸侯法,或新法。
校正当《周礼·校人》校人掌王马之政。襄九年传曰:「命校正出马」,知是主马之官也。《周礼·校人》不属大御,此葢诸侯兼官,或是悼公新法。此传所言诸官,皆不得与《周礼》同也。
【三十二】校人主养马,此校正乃助训御。
此训诸御,谓诸是御车之人。设令国有十乘,乘有一御,皆令此官教之。戎士尚节义,故训之,使知义。如羊斟之徒,是不知义也。《周礼》校人主养马耳,不知御事。此言校正属焉,乃云训御,葢令校正助御戎训御。
【三十三】车右训勇士,共时使。
所训勇力之士,皆谓为车右者也。设令国有千乘,乘有一右,总使此官训之勇力之士,失于强暴,如魏犫之徒,不顺上命,故训之使共时之使,不犯法也。
【三十四】国语,晋军官名与此少异。
晋语》云:“公知祁奚之果而不淫也,使为元尉;知羊舌职之聪敏肃给也,使佐之;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知张老之知而不诈也,使为元候;知铎遏冦之恭敬而信彊也,使为舆尉;知借偃之惇帅旧职而恭俭也,使为舆司马;知程郑为端而不淫,且好谏而不隠也,使为赞仆。”《晋语》皆称其才而用之。善公之知人也。言“元尉”、“元司马”、“元候”者,此皆中军之官,“元”大也。中军尊,故称大也。“舆尉”、“舆司马”者,皆上军官也。“舆”众也,官与诸军同,故称众也。从车者为卒,在车者为乘。使此中军与上军军尉、司马各教其军之士卒,使相亲以听在上之命。
【三十五】乘马御训,羣驺使之礼。
周礼掌驾之官无名驺者。襄二十三年传称丰防为孟氏之御驺,则驺亦御之类。月令季秋,天子乃教田猎,命仆夫七驺咸驾,载旌旐,则驺是主驾之官也。郑▯云七驺谓趣马主为诸官驾说者也。周礼趣马下士掌驾説之颁,是驺为主驾之官,驾车以共御者。程郑为乘马御,御之贵者,故令掌驾之官亦属之。校人职云良马三乘为皁,皁一趣马,趣马下士三皁为繋,繋一驭夫,驭夫中士六繋为廐,廐一仆夫,仆夫上士。天子十有二闲,邦国六闲。郑▯云每廐为一闲,闲有二百一十六匹。如彼计之,每廐有趣马十八人,六闲之驺有一百八人,皆属程郑而使总领之也。戎车贵强力,乘车尚礼容,故训羣驺使知礼,令教马进退使合礼法也。
【三十六】卿总羣职,公族大夫以下各主一事。
晋立六卿,卿下各有统领羣官,非一。凡六官之在民上为长者,皆是有德有能之人,是民所褒誉者也。使魏相以下至程郑为乗马御以上,凡有八条之官:魏相等为卿,一也;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二也;士渥浊为大傅,三也;右行辛为司空,四也;弁紏为御戎,五也;荀賔为右,六也;祁奚为中军尉至借偃为司马,七也;程郑为乘马御,八也。自公族大夫以下七条,各云使为某事,而卿下不云使者,以卿总摄羣职,非偏主一事故也。公族、大傅、司空不云某官属马者,以其当官自主,更无余官来属。其祁奚为中军尉及羊舌职、张老、魏绛、铎遏冦、借偃,虽是数官,总为一条,使训卒乘,亲以听命。
【三十七】大国三卿,晋有四军八卿。
大国三卿,是正法当时晋置六卿,为三军之将佐,皆是帅也。于是晋又更置新军,凡有四军,八卿。但新军或置或废,故传不数之耳。
【三十八】郑▯何休各言五霸,霸无定限。
霸者把也。把持王政。郑▯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夏有昆吾,商有豕韦、大彭,周有齐桓、晋文,此最强者也。故书传通谓彼五人为五霸耳。但霸是强国为之,天子既衰,诸侯无主,若有强者,即营霸业,其数无定限也。而何休以霸不过
译【三十】晋国设置三行,没有几年,中行、右行都因事被罢免。
僖公二十八年,晋国设置三行。三十一年就废除了,改为五军。设置三行没有多少年,这里说屠击将右行,不知道这个人就是屠击的子孙。是因为他的祖先世代担任屠击吗?正由于荀林父将中行,于是以中行为氏,所以说这个人先前将右行,因此以右行为氏罢了。
【三十一】周朝的校人不隶属于大御,这是传述诸侯的制度,或者是新法。
校正《周礼·校人》:校人掌管王马的政令。襄公九年传曰:“命令校正出马”,知道他是主管马匹的官员。《周礼·校人》不隶属于大御,这大概是诸侯兼官,或者是悼公的新法。此传所说的各种官职,都不能与《周礼》相同。
【三十二】校人主管养马,这里的校正却是辅助训练驾驭。
这里训练各种驾驭者,所谓“诸”是指驾驭车辆的人。假设国家有十辆车,每辆车有一个驾驭者,都命令这个官职来教导他们。戎士崇尚节义,所以训练他们,使他们懂得义。像羊斟之类的人,就是不懂义的。《周礼》校人只主管养马,不管驾驭的事。这里说校正隶属于他,却说训练驾驭,大概是命令校正辅助御戎来训练驾驭。
【三十三】车右训练勇士,共同执行时差。
所训练的勇力之士,都称为车右。假设国家有一千辆车,每辆车有一个车右,总共命令这个官职训练勇力之士,他们容易失于强暴,像魏犫之类的人,不顺从上级命令,所以训练他们使他们共同执行时差,不犯法。
【三十四】《国语》中,晋国军官的名称与此稍有不同。
《晋语》说:“晋悼公知道祁奚果断而不放纵,让他担任元尉;知道羊舌职聪敏严肃敏捷,让他辅佐他;知道魏绛勇敢而不混乱,让他担任元司马;知道张老有智慧而不欺诈,让他担任元候;知道铎遏寇恭敬而信实刚强,让他担任舆尉;知道借偃敦厚遵循旧职而恭俭,让他担任舆司马;知道程郑端正而不放纵,而且喜好进谏而不隐瞒,让他担任赞仆。”《晋语》都称颂他们的才能而任用他们。称赞晋悼公善于知人。说“元尉”、“元司马”、“元候”的,这些都是中军的官职,“元”是大。中军尊贵,所以称大。“舆尉”、“舆司马”的,都是上军的官职。“舆”是众。官职与诸军相同,所以称众。跟随车的是卒,在车上的为乘。让这中军与上军的军尉、司马各自教导他们的军卒,使他们相亲以听从上级的命令。
【三十五】乘马御训练,群驺使他们懂礼。
《周礼》掌管驾车的官职没有名叫驺的。襄公二十三年传称丰防为孟氏的御驺,那么驺也是驾驭的一类。《月令》季秋,天子于是教田猎,命令仆夫七驺都驾车,载上旌旗,那么驺是主管驾车的官职。郑玄说七驺是指趣马,为主管为各官驾车解套的人。《周礼》趣马下士掌管驾车解套的法规,是驺为主管驾车的官职,驾车以供给驾驭者。程郑为乘马御,是驾驭者中尊贵的,所以命令主管驾车的官职也隶属于他。校人职说良马三乘为皂,皂有一趣马,趣马下士三皂为系,系有一驭夫,驭夫中士六系为廐,廐有一仆夫,仆夫上士。天子有十二闲,邦国有六闲。郑玄说每廐为一闲,闲有二百一十六匹。按那样计算,每廐有十八个趣马,六闲的驺有一百八十人,都隶属于程郑而让他总领。戎车贵强力,乘车尚礼容,所以训练群驺使他们懂礼,令他们教导马匹进退合乎礼法。
【三十六】卿总领群职,公族大夫以下各主一事。
晋国设立六卿,卿下各有统领群官,不止一个。凡六官中在民上为长者的,都是有德有能的人,是民众所褒誉的。让魏相以下至程郑为乘马御以上,共有八条官职:魏相等为卿,一;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二;士渥浊为大傅,三;右行辛为司空,四;弁纠为御戎,五;荀宾为右,六;祁奚为中军尉至借偃为司马,七;程郑为乘马御,八。自公族大夫以下七条,都说让担任某事,而卿下不说让担任,因为卿总摄群职,不是偏主一事的缘故。公族、大傅、司空不说某官属马的,因为他们当官自主,更没有其余官职来隶属。那祁奚为中军尉及羊舌职、张老、魏绛、铎遏寇、借偃,虽然是几个官职,总为一条,让训练卒乘,相亲以听命。
【三十七】大国三卿,晋有四军八卿。
大国三卿,是正法当时晋国设置六卿,为三军的将佐,都是统帅。于是晋国又设置新军,共有四军,八卿。只是新军有时设置有时废除,所以传中不列举罢了。
【三十八】郑玄、何休各言五霸,霸无定限。
霸者把也。把持王政。郑玄说:天子衰微,诸侯兴起,所以叫霸。夏有昆吾,商有豕韦、大彭,周有齐桓、晋文,这是最强的。所以书传通称那五人为五霸。但霸是强国所为,天子既衰,诸侯无主,如果有强者,就经营霸业,其数量没有定限。而何休认为霸不过
五,不许悼公为霸,以乡曲之学,足以忿人。传称文、襄之霸,襄承文后,绍继其业,以后渐弱,至悼乃强,故云复霸。
译第五,不承认悼公为霸主,凭借乡野浅陋的学问,足以激怒他人。《传》中称文公、襄公为霸主,襄公继承文公之后,延续其霸业,后来逐渐衰弱,到悼公时才重新强盛,所以说他复兴了霸业。
【三十九】曰入,曰复归,曰归,曰复入,例。
释例曰:凡去其国者,通谓君臣及公子母弟也。国逆而立之,本无位则称入,本有位则称复。归齐小白入于齐,无位也;卫侯郑复归于卫,复其位也。诸侯纳之,有位无位皆曰归,卫孙林父、蔡季是也。身为戎首,则曰复入,晋栾盈是也。此所以明外内之援,辨逆顺之辞。故经正鱼石、卫衎以表旧制,传称凡例总而明之也。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宜称入,善其得众。公子友忠于社稷,国人所思焉,故闵公为落姑之盟以复之。夫卫公子晋絶位而在邢,鲁之季子势弱而出奔,咸得民望,享国有家,是以圣人贵之,殊其文也。庄六年,五国诸侯犯逆王命,以纳卫朔,大其事故字王人,谓之子突。朔惧有违众之犯,而以国逆告,华元实国逆,欲挟晋以自助,故以外纳赴。春秋从而书之,以示二子之情也。韩、魏有耦国之强,陈、蔡有复国之端,故晋赵鞅、楚公子比皆称归,从诸侯纳之例,言非晋、楚之所能制也。侯獳爱君以请,故曹伯有国逆之辞;许始复国,故许叔有国逆之文。此皆时史因周典以起时事之情也。传例称诸侯纳之曰归,今检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须例而自明,故但言纳而不复言归也。卫侯郑、曹伯负刍皆见执在周,晋、鲁请而复之。郑书归于卫,负刍称归,自京师所发,事同而文异者,例意本在于归,不以他文为义也。贾氏又以为诸归国称所自之国,所自之国有力也。案楚公子比去晋而不返,是无援于外,而经书自晋;陈侯、呉蔡侯庐皆平王所封,可谓有力而不言自楚,此皆明证。
【四十】塞夷庚谓断呉晋要道。
夷平也。诗序云:「由庚,万物得由其道,是以庚为道也。」此云「以塞夷庚」,下云「而惧呉晋」,知谓塞呉晋往来之要道也。呉晋往来路由彭城,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欲以断絶呉晋往来。
【四十一】鲁君薨葬顺制者惟成公。
自此以前,庄、宣薨于路寝,桓、庄、僖、文、宣皆书葬矣。今于此公薨之下言道也,于葬之下言书顺也。独发传者,隐、桓、闵皆为人所杀,僖公薨于小寝,文公薨于台下,皆其薨不得道也。庄、宣虽薨于路寝,庄则子般见杀,宣则归父出奔,家国不安,非是得道顺礼。得道顺礼,惟成公耳。故传于此发之。释例曰:鲁君薨葬多不顺制,惟成公薨于路寝,五月而葬,国家安静,世适承嗣,故传见庄之缓,举成书顺以包之,是也。
春秋左传要义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要义卷三十
宋 魏了翁 撰
襄公元年至四年上
【一】王崩,而传释朝聘为礼,以崩赴未至。
注:辛酉九月十五日,正义曰:显言此日者,欲明下冬聘是十月之初,为王崩日近,赴人未至,故也。《礼记·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天子崩,太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是王崩当废礼也。今传释此朝聘,皆云礼也,知此冬者是十月之初,崩赴未至,由其俱未闻丧,故得以吉行礼,而传善之。
【二】彭城非宋地,书围宋彭城。
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其为宋诛柰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成十八年传曰:楚伐彭城,纳鱼石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西鉏吾曰: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不言取,为楚邑而云披地,长奸是。左氏之意,亦为楚以彭城封鱼石为国。夫子追繋于宋,乃有二意。于是为宋讨鱼石,宜繋于宋,且又不成。此为叛人,使得取君之邑。
【三】谓之宋志,郑志,取二国本志。
虽实非宋地,而繋之于宋,成宋人之志也。夫子修《春秋》,而传于此二条,特言谓之宋志,谓之郑志者,夫子所修《春秋》,或褒或贬,皆是夫子之志,非取国人之志。此宋志、郑志者,以其虽是夫子所修,还取二国本志故也。案下十年戌,郑虎牢传云:「非郑地也,言将归焉。」杜云:「繋之于郑,以见晋志。」即此
译【三十九】称“入”、称“复归”、称“归”、称“复入”,这是《春秋》的体例。
解释体例说:凡是离开自己国家的人,通常指国君、臣子以及公子的母亲、弟弟。如果国家迎接他并立为国君,原本没有君位就称“入”,原本有君位就称“复”。齐桓公小白进入齐国,是因为原本没有君位;卫侯郑回到卫国,是恢复他的君位。如果是诸侯拥立他,无论原本有无君位都称“归”,卫国的孙林父、蔡国的季就是这种情况。如果本人是叛乱的首领,就称“复入”,晋国的栾盈就是这种情况。这就是用来表明外部和内部援助的区别,辨别逆顺的用词。所以《春秋》经文纠正鱼石、卫衎的记载以表明旧有的制度,《左传》称引体例来总体阐明这一点。卫国人在邢国迎接公子晋,按理应该称“入”,但为了褒扬他得到民众支持,所以改称“归”。公子友对国家忠诚,是国人所思慕的,所以闵公为了恢复他的地位而举行落姑之盟。卫国的公子晋断绝君位而在邢国,鲁国的季子势力微弱而逃亡,他们都得到民众的期望,享有国家或家族,因此圣人看重他们,在文字上加以区别。庄公六年,五个国家的诸侯违抗王命,拥立卫朔,为了夸大这件事,所以称王的人为“王人”,称卫朔为“子突”。卫朔害怕有违逆众人的罪过,而以国家迎接的名义报告,华元实际上是代表国家迎接,想挟持晋国来增强自己的势力,所以以外部拥立的名义报告。《春秋》跟随记载下来,以显示这两个人的实情。韩国、魏国拥有与大国匹敌的强大力量,陈国、蔡国拥有恢复国家的开端,所以晋国的赵鞅、楚国的公子比都称“归”,遵循诸侯拥立的体例,说明这不是晋国、楚国所能控制的。侯獳因为爱戴国君而请求,所以曹伯有国家迎接的用词;许国刚刚恢复国家,所以许叔有国家迎接的文字。这些都是当时的史官依据周代的典章制度来揭示当时事情的实情。《左传》体例说诸侯拥立称“归”,现在检查经文中所有称“纳”的,都有兴兵相见、拥立的事情,不需要体例而自然明白,所以只说“纳”而不再说“归”。卫侯郑、曹伯负刍都被拘禁在周王室,晋国、鲁国请求让他们回国。郑国记载为“归于卫”,负刍称“归”,都是从京师出发,事情相同而文字不同,这是因为体例的本意在于“归”,不因为其他文字而改变意义。贾氏又认为各国回国称所从出的国家,是因为所从出的国家有力量。考察楚国公子比离开晋国而不返回,这是外部没有援助,但经文记载“自晋”;陈侯、吴国的蔡侯庐都是平王所封,可以说有力量,但不说“自楚”,这些都是明显的证据。
【四十】“塞夷庚”意思是切断吴国和晋国之间的要道。
夷,平的意思。《诗经·序》说:“由庚,万物得以遵循它们的道路,所以庚是道路的意思。”这里说“以塞夷庚”,下文说“而惧吴晋”,知道这是指堵塞吴国和晋国往来的要道。吴国和晋国往来的路线经过彭城,楚国夺取彭城来封给鱼石,想要以此切断吴国和晋国的往来。
【四十一】鲁国国君去世和安葬符合礼制的只有成公。
在此以前,庄公、宣公死在路寝,桓公、庄公、僖公、文公、宣公都记载了安葬。现在在这位成公去世的记载下说“道”,在安葬的记载下说“书顺”。单独发出传文,是因为隐公、桓公、闵公都是被人杀害,僖公死在小寝,文公死在台下,都是他们去世不符合正道。庄公、宣公虽然死在路寝,但庄公时子般被杀,宣公时归父出逃,国家不安定,不是符合正道和顺礼。符合正道和顺礼的,只有成公。所以传文在这里发出。解释体例说:鲁国国君去世和安葬大多不符合礼制,只有成公死在路寝,五个月安葬,国家安静,世子继承君位,所以传文看到庄公的迟缓,举出成公记载顺礼来概括它,这是正确的。
春秋左传要义卷二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要义卷三十
宋 魏了翁 撰
襄公元年至四年上
【一】周王去世,而传文解释朝聘为合乎礼制,是因为报丧的消息还没有传到。
注:辛酉九月十五日,正义说:明确说出这一天,是想说明下文冬天朝聘是在十月初,因为距离周王去世的日子很近,报丧的人还没有到,所以如此。《礼记·曾子问》说:“诸侯相见,作揖谦让进入大门,不能完成礼仪,废弃的有几种?”孔子说:“六种:天子去世,太庙失火,日食之后,夫人的丧事,雨水沾湿衣服失去仪容,就废弃礼仪。”这是说周王去世应当废弃礼仪。现在传文解释这次朝聘,都说合乎礼制,知道这次冬天朝聘是在十月初,报丧的消息还没有到,因为他们都没有听到丧讯,所以得以用吉礼行礼,而传文褒扬他们。
【二】彭城不是宋国的土地,记载围困宋国的彭城。
《公羊传》说:宋国的华元为什么和诸侯围困宋国的彭城?是为了替宋国讨伐。替宋国讨伐是怎么回事?鱼石逃到楚国,楚国为他讨伐宋国,夺取彭城来封给鱼石。成公十八年传文说:楚国讨伐彭城,接纳鱼石在那里,用三百辆战车戍守然后返回。西鉏吾说:助长诸侯的奸邪,而侵占他们的土地,不说是“取”,说是楚国的城邑而说“披地”,这是助长奸邪。《左氏》的意思,也是认为楚国用彭城封给鱼石作为国家。孔子追述并联系到宋国,有两个用意。在这里替宋国讨伐鱼石,应该联系到宋国,而且又不成功。这是为了叛人,让他们得以夺取国君的城邑。
【三】称为宋国的意志,郑国的意志,是取两国原本的意志。
虽然实际上不是宋国的土地,而联系到宋国,是成全宋国人的意志。孔子修《春秋》,而传文在这两条,特意说称为宋国的意志,称为郑国的意志,是因为孔子所修的《春秋》,或者褒扬或者贬斥,都是孔子的意志,不是取国人的意志。这宋国的意志、郑国的意志,是因为虽然是孔子所修,还是取两国原本的意志的缘故。考察下文十年戍守,郑国的虎牢传文说:“不是郑国的土地,说将要归还。”杜预说:“联系到郑国,以显示晋国的意志。”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