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注疏卷十
而含已晚。○刘敞曰:「春秋恶归之云乎?岂曰恶兼之云乎?又谓其不周事之用,亦非也。宰咺岂周事之用者乎?」
译而含送已经晚了。○刘敞说:“《春秋》厌恶归父,难道是因为厌恶他兼领职务吗?又认为他不能周全地处理事务,这也不对。宰咺难道是能够周全处理事务的人吗?”
闰月不告,▯犹朝于庙。注:礼,天子以十二月朔政班告于诸侯,诸侯受于祢庙。疏:郑云祖庙,范言祢庙者,以无正文,各以意説,或祖或祢,通言之耳。○【臣召南】按《周礼》太史颁告朔于邦国,郑注诸侯藏之祖庙;《礼记·玉藻》「诸侯皮弁以听朔于太庙」;何休注《公羊》亦云祖庙。范氏所以不从何、郑之説而言祢庙者,以此传十六年四不视朔有明文曰「诸侯受乎祢庙也」。此传自言祢庙,范不得违,非范之自出意见也。但祢庙实不可通,故《礼记》孔疏曰:「《谷梁传》云『诸侯受乎祢庙』,与礼▯,非也。」
传天子不以告朔而丧事不数也。注皆不用也。下○各本皆有不数所右也五字,陆氏释文于此处有数,所古反,后人误以为注,接写于下,且衍不字,又讹古为右,讹反为也,今改正。
公伐邾。▯疏:「哀二年春王二月○监本脱『春』字,今增。」公子遂防雒戎于暴。疏:「故重言公子以详之。」○【臣召南】按谷梁无传,疏所言亦是推测之辞。其实两事皆受君命而出,故直叙为两事耳。左氏谓书公子为珍之,最为无据。遂平生有何善状,而圣经珍之乎?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传○【臣浩】按:左传,司马,公子卬也;司城,荡意诸也。经书其官,皆贵之。公羊仍执三世内娶之説,谷梁则以为无君之辞。三传不同如此。
春秋谷梁传注疏巻十考证
<经部,春秋类,春秋谷梁传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一【起文公九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眀音义》《杨士勋疏》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求车犹可,求金甚矣。注凯曰:求俱不可,在丧尤甚。不称使者,天子当丧未君也。疏【注释曰:求赙亦在丧,不言尤甚者,在丧有赙无金,故求赙比求金为轻。求车不在丧,又可于求赙,故▯云求车犹可。凯云:在防求金尤甚】
夫人姜氏如齐注归寜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
▯京大也》,师众也,言周必以众与大言之也。疏【释曰:不发于桓九年者,内之于京师始于此,故发之。季姜非鲁女,故彼处不发。虽略不发,▯亦同此,可知也】
辛丑葬襄王
▯天子志崩,不志葬。举天下而葬一人,其道不疑也。志葬,危不得葬也。注:不得备礼葬。疏【释曰:重发《▯者,桓王七年始葬襄王,则七月而葬,嫌异,故重发之也】日之,甚矣其不葬之辞也。注:王室微弱,诸侯无复往防葬。音义【复,扶又反】疏【注释曰:鲁不防葬,则无由得书,而云王室微弱,诸侯无复往防葬者,天子志崩不志葬,而又书日,是不葬之辞,故知诸侯无复往防者也。其实鲁卿往防始书,若不防则不当书也。故春秋之世,有十二王,志崩者有九,书葬者唯五耳,良由王室不赴,诸侯不防故也。志崩有九者,平王、桓王、恵王、襄王、匡王、定王、简王、灵王、景王是也。书葬有五者,桓王、襄王、匡王、简王、景王是也。其荘王、僖王、顷王三者不志崩,为不赴故也。然则天子不合书葬,鲁史书之者,欲见周室之衰,不得备礼而葬,因遣使往防则録之,若不遣使,则葬不明,故不録也。《▯称不志葬者,据治平之日正法言之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卑以尊,致病文公也。注:夫人行例不致,乃以君礼致,刺公宠之过。音义【刺,七赐反】疏【注释曰:范氏例云:夫人行有十二例,时此致而书月者,盖以非礼而致,故书月以刺之,余不书月者,当条皆有义耳。夫人行十二者,文姜七如齐,再如莒,是九也;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十也;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十一也;并数此夫人姜氏,是十二也。徐邈云:「卑以尊致者,文公娶齐大夫女为妻,故初逆姜氏不称夫人,今致以夫人礼,与逆自违,故疾公也。」范云:「夫人行例不致,乃以君礼致,刺公宠之过。」则与徐异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音义【箕,居其反】
▯称人以杀,诛有罪也。郑
译闰月不告朔,〇仍然在宗庙朝见。注:按照礼制,天子在十二月初一颁布政令并告知诸侯,诸侯在父庙接受。疏:郑玄说是祖庙,范甯说是父庙,是因为没有确切的经文依据,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说,无论是祖庙还是父庙,都是泛指而言。○【臣召南】按:《周礼》记载太史向各国颁布告朔之礼,郑玄注解说诸侯将其藏在祖庙;《礼记·玉藻》说“诸侯穿皮弁服在太庙听朔”;何休注释《公羊传》也说是在祖庙。范甯之所以不采纳何休、郑玄的说法而说是父庙,是因为此传在鲁文公十六年“四不视朔”处有明文说“诸侯在父庙接受”。此传自己说是父庙,范甯不能违背,并非范甯凭空提出意见。但是父庙的说法确实讲不通,所以《礼记》孔颖达疏说:“《谷梁传》说‘诸侯在父庙接受’,与礼制〇,是不对的。”
传文说天子不告朔,丧事也不计算次数。注:都不使用。下〇各本都有“不数所右也”五个字,陆德明《经典释文》在此处有“数,所古反”,后人误以为是注文,接写在下面,并且多出了“不”字,又将“古”讹误为“右”,将“反”讹误为“也”,现在予以改正。
鲁公讨伐邾国。〇疏:“哀公二年春王二月〇监本脱漏‘春’字,现在补上。”公子遂在暴地防备雒戎。疏:“所以重复说公子以详述此事。”○【臣召南】按:《谷梁传》没有传文,疏文所说的也是推测之辞。其实这两件事都是接受君命而出,所以直接叙述为两件事罢了。左氏认为书写公子是为了珍视他,最为没有根据。遂平生有什么善行,而圣经要珍视他呢?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来投奔鲁国。传〇【臣浩】按:《左传》记载,司马是公子卬;司城是荡意诸。经文书写他们的官职,都是表示尊重他们。《公羊传》仍然坚持三世以内不娶同姓的说法,《谷梁传》则认为这是无君之辞。三传如此不同。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考证
<经部,春秋类,春秋谷梁传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一【起文公九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眀音义》《杨士勋疏》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〇求车还可以,求金就太过分了。注:凯说:求都不可以,在丧期中尤其过分。不称使者,是因为天子在丧期尚未即位。疏【注释说:求赙赠也在丧期,不说尤其过分的,是因为在丧期有赙赠没有金子,所以求赙赠比求金子轻。求车不在丧期,又比求赙赠可以,所以〇说求车还可以。凯说:在丧期求金子尤其过分】
夫人姜氏到齐国注:回娘家省亲
二月叔孙得臣到京师
〇京是大,师是众,说周朝必定用众和大来称呼它。疏【解释说:不在桓公九年发例,是因为内史到京师开始于此,所以在此发例。季姜不是鲁国女子,所以那里不发例。虽然略去不发例,〇也与此相同,可以知道】
辛丑安葬襄王
〇天子只记崩逝,不记安葬。举天下之力安葬一人,其道义不容置疑。记安葬,是担心不能安葬。注:不能完备礼仪安葬。疏【解释说:重复发《〇者,桓王七年开始安葬襄王,那么七月而葬,嫌异,所以重复发例】记日子,是很不认为安葬的言辞。注:王室微弱,诸侯不再前往参加葬礼。音义【复,扶又反】疏【注释说:鲁国不参加葬礼,就没有理由记载,而说王室微弱,诸侯不再前往参加葬礼者,天子记崩不记葬,而又书日,是不葬之辞,所以知道诸侯不再前往参加者。其实鲁国卿大夫前往参加才开始记载,如果不参加就不应当记载。所以春秋时代,有十二位天子,记崩的有九位,书葬的只有五位,实在是因为王室不赴告,诸侯不参加的缘故。记崩有九位者,平王、桓王、恵王、襄王、匡王、定王、简王、灵王、景王是也。书葬有五位者,桓王、襄王、匡王、简王、景王是也。其荘王、僖王、顷王三位不记崩,是因为不赴告的缘故。那么天子不合书葬,鲁史书之者,是想显示周室的衰微,不能完备礼仪而葬,因派遣使者前往参加则记录之,如果不派遣使者,则葬不明,所以不记录。《〇称不志葬者,据治平之日正法言之也】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先都
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〇以卑贱之礼对待尊贵之人,导致病文公。注:夫人出行惯例不致,现在以君礼致,讽刺文公宠爱过度。音义【刺,七赐反】疏【注释说:范氏例说:夫人出行有十二例,此时致而书月的,大概是因为非礼而致,所以书月以讽刺之,其余不书月的,当条皆有义耳。夫人出行十二者,文姜七如齐,再如莒,是九也;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十也;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十一也;并数此夫人姜氏,是十二也。徐邈云:「卑以尊致者,文公娶齐大夫女为妻,故初逆姜氏不称夫人,今致以夫人礼,与逆自违,故疾公也。」范云:「夫人行例不致,乃以君礼致,刺公宠之过。」则与徐异也】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縠,以及箕郑父。音义【箕,居其反】
〇称人以杀,是诛杀有罪之人。郑
夏狄侵齐
秋八月曹伯襄卒
九月癸酉地震
▯震动也,地不震者也。震,故谨而日之也。注:谷梁説曰:「大臣盛,将动有所变。」疏【注释曰:「范例云:『地震五例日。』故此亦日也。何休、徐邈并云:『由公子遂阴为阳行,専政之所致。』今范引谷梁説曰:『大臣盛,将动有所变。』则与二説同理,亦无妨】
冬,楚子使萩来聘。音义【萩,子遥反,又子小反,或作菽,左氏作椒】
▯楚无大夫,注无命卿。其曰萩何也?以其来我,襃之也。疏【释曰:既襃之而书名,所以不称氏者,《公羊▯》云:「许夷狄者不一而足」,理或然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秦人弗夫人也。注言秦人弗以成风为夫人,故不言夫人,即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注见不以妾为妻之正。音义【见贤遍反】
葬曹共公音义【共音恭】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夏秦伐晋
楚杀其大夫宜申。注:僖四年▯曰:「楚无大夫,而今云杀其大夫者,楚本祝融之后,季连之胄也。而国近南蛮,遂渐其俗,故弃而夷之。今知内附中国,亦转强大,故进之。」音义【冑,直又反。国近,附近之近】疏【注「楚本」至「胄也」。释曰:《国语》与《楚世家》文也】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厯》时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不闵雨者,无志乎民也。
及苏子盟于女栗。注:女栗,某地。苏子,周卿士。音义【女音汝】冬,狄侵宋。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注:「厥貉,某地也。」音义【貉,亡白反】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麇。音义【麇,九伦反】
夏,叔彭生防晋郤缺于承匡。注:「承匡,宋地。」音义【缺,苦悦反】秋,曹伯来朝。音义【朝,直遥反】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音义【败必迈反,咸音咸】▯不言帅师而言败,何也?注据僖元年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获莒挐称帅师。音义【丽力知反,挐女居反】直败一人之辞也。一人而曰败,何也?以众焉言之也。注言其力足以敌众。疏【释曰:公子友与莒挐战,唯一人相敌,亦是直败一人。彼言帅师,此不言者,季子与莒挐并将军众而行之,虽决胜负,以其俱有徒众,故经书帅师。今叔孙与鲁之众止敌一人,故但言败,不言帅师也】▯曰:长狄也,弟兄三人佚宕中国。注佚犹更也。音义【佚大结反,更也。宕本又作害,更音庚】瓦石不能害。注肌肤坚强,瓦石打擿不能▯损。音义【强其丈反,擿直只反】叔孙得臣,防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横九亩。注广一步长百步为一亩,九亩五丈四尺。音义【射其食亦反,下注同。广古旷反,长直亮反】疏【注释曰:《春秋考异邮》云:兄弟三人各长百尺,别之国欲为君。何休云长百尺。范云五丈四尺者,防纬之书不可悉信,以此▯云身横九亩,故知是五丈四尺也。杜预注《左氏》云三丈,准约《国语》仲尼称僬侥长三尺,大者不过数之十,非经正文,故范所不信】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注兵车之轼髙三尺三寸。音义【断丁管反,见贤遍反,轼音式】疏【注知者:《考工记》云:兵车之广六尺有六寸,又以其广之半为之轼崇,是轼髙从上而下去车版三尺三寸,横施一木,名之曰轼也】然则何为不言获也?注据莒挐言获。曰:古者不重创,不禽二毛,故不言获,为内讳也。注不重创,恤病也;不禽二毛,敬老也。仁者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故为内讳也。既射其目,又断其首,为重创。▯髪白为二毛。音义【重直用反,注同。创初羊反,为内于伪反。造七报反,沛音贝】疏【释曰:或以《春秋》本自不应书经,何讳之有谷梁,以不重创为讳,其理非也。今知不然者,以长狄兄弟更害中国,祸害为深,得臣能立功于一时,而标名于万代,其庸大矣。若其不讳,何以不书?且晋获潞子,尚书于经;鲁获长狄,弃而不録。详内略外之义,岂其然哉?知内讳之言,为得其实也】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则
译夏,狄人侵犯齐国。
秋八月,曹伯襄去世。
九月癸酉日,发生地震。
〇震就是动,地是不应该动的。因为发生了震动,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日期。注:《谷梁传》解释说:“大臣势力强盛,将要发生变动。”疏【注释说:“《公羊传》的条例说:‘地震有五种情况要记载日期。’因此这里也记载了日期。何休、徐邈都说:‘这是由于公子遂暗中行使阳刚之权,专断政事所导致的。’现在范宁引用《谷梁传》说:‘大臣势力强盛,将要发生变动。’这与前两种说法道理相同,也没有妨碍。】
冬,楚子派萩来聘问。音义【萩,音子遥,又音子小,或作菽,《左传》作椒】
〇楚国没有大夫,注:指没有受命的大夫。这里称萩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来聘问我国,所以褒扬他。疏【解释说:既然褒扬他却只称名,不称氏的原因,《公羊传》说:‘对夷狄的宽容不能要求完备’,道理或许就是这样。】
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丧服。
〇秦国不承认成风为夫人。注:说秦国不把成风当作夫人,所以不称夫人,这就是排除她、不承认她为夫人而显示正统。注:显示不把妾当作妻的正统观念。音义【见,音贤遍】
葬曹共公。音义【共,音恭】
十年春,周王三月辛卯日,臧孙辰去世。
夏,秦国讨伐晋国。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宜申。注:僖公四年〇说:“楚国没有大夫,现在说杀它的大夫,是因为楚国本是祝融的后代,季连的子孙。但国家靠近南蛮,逐渐沾染了蛮夷的风俗,所以抛弃他们视同夷狄。现在知道他们内附中原,也变得强大,所以提升他们。”音义【胄,音直又。国近,附近的近】疏【注‘楚本’至‘胄也’。解释说:这是《国语》和《楚世家》的文字。】
从正月起不降雨,直到秋七月。
〇《历书》按时令说是不降雨,文辞中没有哀怜干旱的意思。不哀怜干旱,就是没有关心百姓的心。
与苏子在女栗结盟。注:女栗,某地。苏子,周朝的卿士。音义【女,音汝】冬,狄人侵犯宋国。
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注:“厥貉,某地。”音义【貉,音亡白】
十一年春,楚子讨伐麇国。音义【麇,音九伦】
夏,叔彭生在承匡拦截晋国的郤缺。注:“承匡,宋国地。”音义【缺,音苦悦】秋,曹伯来朝见。音义【朝,音直遥】
公子遂前往宋国。
狄人侵犯齐国。
冬十月甲午日,叔孙得臣在咸地击败狄人。音义【败,音必迈,咸,音咸】〇不说率领军队而说击败,是什么缘故呢?注:依据僖公元年公子友率领军队在丽获击败莒挐称率领军队。音义【丽,音力知,挐,音女居】这是直接击败一个人的说法。一个人而说击败,是什么缘故呢?是从对抗众多敌人来说的。注:说他的力量足以对抗众人。疏【解释说:公子友与莒挐作战,只是一个人相对抗,也是直接击败一个人。那里说率领军队,这里不说的原因,是季子与莒挐都率领军队进行,虽然决出胜负,因为双方都有徒众,所以经文记载率领军队。现在叔孙与鲁国的众人只对抗一个人,所以只说击败,不说率领军队。】〇说:这是长狄,弟兄三人流窜中原。注:佚,犹更也。音义【佚,音大结,更也。宕,本又作害,更,音庚】瓦石不能伤害他们。注:肌肤坚强,瓦石打掷不能〇损伤。音义【强,音其丈,擿,音直只】叔孙得臣,是善于射箭的人。射中他的眼睛,尸体横卧九亩之地。注:宽一步长百步为一亩,九亩五丈四尺。音义【射,音其食亦,下注同。广,音古旷,长,音直亮】疏【注释说:《春秋考异邮》说:兄弟三人各长百尺,分别到各国想做君主。何休说长百尺。范宁说五丈四尺,是防备纬书不可完全相信,因此〇说身横九亩,所以知道是五丈四尺。杜预注《左传》说三丈,参照《国语》孔子称僬侥长三尺,大的不过几倍,不是经文的正文,所以范宁不相信。】砍下他的头并载在车上,眉毛露在车轼上。注:兵车的轼高三尺三寸。音义【断,音丁管,见,音贤遍,轼,音式】疏【注知道的原因:《考工记》说:兵车的宽六尺六寸,又用宽的一半作为轼的高度,是轼高从上而下去车版三尺三寸,横放一根木头,名叫轼。】那么为什么不说是俘获呢?注:依据莒挐说俘获。说:古人不重伤,不俘虏头发花白的人,所以不说俘获,是为国内讳言。注:不重伤,是怜悯病人;不俘虏二毛,是尊敬老人。仁者仓促之间必定如此,颠沛流离之间必定如此,所以为国内讳言。已经射中他的眼睛,又砍下他的头,属于重伤。〇头发花白叫二毛。音义【重,音直用,注同。创,音初羊,为内,音于伪。造,音七报,沛,音贝】疏【解释说:有人认为《春秋》本来就不应该记载在经上,有什么可讳言的?《谷梁传》以不重伤为讳,这个理由不对。现在知道不是这样,因为长狄兄弟更害中原,祸害很深,得臣能在一时立功,而标名于万代,功劳很大。如果不讳言,为什么不记载?况且晋国俘获潞子,尚且记载在经上;鲁国俘获长狄,却舍弃不录。详内略外的道理,难道是这样吗?知道内讳的说法,是符合实际的。】那个逃到齐国的,王子成父杀了他,就
未知其之晋者也。疏【释曰:公羊▯云:「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何休云:「鲁成就周道之封,齐晋霸尊周室之后。长狄别之三国,皆欲为君,象周衰礼义废,大人无辅助,有夷狄行。」范虽不▯何説理亦无妨。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谓其之晋者,史▯不记,未知杀者姓名是谁也】
译不知道那个去晋国的人是谁。疏【解释说:《公羊传》说:“兄弟三人,一个去了齐国,一个去了鲁国,一个去了晋国。”何休说:“鲁国成全了周朝的道统分封,齐国和晋国是尊崇周王室之后的霸主。长狄分别侵入这三个国家,都想要成为君主,这象征着周朝衰微、礼义废弛,大人没有辅助,有夷狄的行为。”范宁虽然没有采纳何休的说法,但道理上也没有妨碍。去鲁国的那个,被叔孙得臣杀了;去齐国的那个,被王子成父杀了。至于说那个去晋国的,史书没有记载,不知道杀他之人的姓名是谁】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音义【郕』音成】
▯伯来朝。注:僖二十七年称子,今称伯,盖时王所进。音义【朝,直遥反】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其曰子叔姬,贵也,公之母姊妹也。注同母姊妹。疏【释曰:▯称其曰子叔姬,贵之也,公之母姊妹也,则似称子以眀贵,是以録其卒,未必由公之母姊妹。上下意乖者,上▯云公之母姊妹,解其称子所由,明贵则书卒,贱乃不録也;下▯云许嫁以卒之也,欲见其虽贵,非许嫁不书。上下二▯足成,非▯也。许嫁乃书卒者,以其即贵之渐,故也。徐邈云:「上传云子叔姬者,▯夫人见出,故不言▯下▯云许嫁者,言是列女,非杞叔姫也。」理亦足通,未知范意然否】其一▯曰:许嫁,以卒之也。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注礼二十而冠,冠而在丈夫之列。谯周曰:国不可久无储贰,故天子诸侯十五而冠,十五而娶,娶必先冠,以夫妇之道,王敎之本,不可以童子之道治之。礼十五为成童,以次成人,欲人君之早有继体,故因以为节。书称成王十五而冠,着在《金縢》。《周礼》媒氏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内则》云女子十五而笄,説曰许嫁也。是故男自二十以及三十,女自十五以及二十,皆得以嫁娶。先是则速,后是则晚。凡人嫁娶,或以贤淑,或以方类,岂但年数而已?若必差十年乃为夫妇,是废贤淑方类,苟比年数而已,礼何为然哉?则三十而娶,二十而嫁,説嫁娶之限,盖不得复过此尔。故舜年三十无室,书称曰鳏。《周礼》云女子年二十未有嫁者,仲春之月奔者不禁。奔者,不待礼聘因媒请嫁而已矣。甯谓礼为夫之姊妹服长殇年十九至十六,如此,男不必三十而娶,女不必二十而嫁,眀矣。此又士大夫之礼。音义【冠江涣反,娶七住反,谯在遥反,笄古兮反,先苏徧反,后户豆反,比毗至反或如字,复扶又反,鳏古顽反,礼为于伪反,长丁丈反】疏【注释曰:先儒多以《周礼》媒氏三十之男、二十之女限以年数,故范引谯周】以为证,下取礼文以为早嫁之验。或以贤淑者,若文王之娶太姒是也;或以方类者,左▯称郑世子忽云「齐大非吾偶」是也。此又士大夫之礼者。着丧服所言多陈士大夫之礼,犹不待二十,明诸侯以上早娶,理在不疑也。案《尚书·金縢》无成王十五而冠,故彼郑注云:「天子诸侯十二而冠。成王此年十五,于礼已冠,而爵弁者,承天变,故降服也。」今谯周云成王十五而冠着在《金縢》者,先儒郑▯之徒约《大戴礼》以为文王崩之眀年,成王始生。文王年十五生武王,文王九十七而终,则终时武王年八十三矣。崩之眀年,武王年八十四也。武王九十三而终,则武王崩时成王年十嵗可知耳。周公摄政必在除丧之后,是周公初摄政之时,成王年十二。《金縢》称始欲摄政,即羣叔流言,周公居东二年,罪人斯得,乗前之年,是成王年十四。秋,始感大风之变,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是启《金縢》时成王年十五。又书▯云四年建侯卫,则周公复居摄四年作《康诰》也。又书▯云天子年十八称孟侯,作《康诰》之时,成王称孟侯,则成王年十八矣。周公居摄四年,成王年十八,自然启《金縢》迎周公之时,成王十五,故谯周亦以启《金縢》时为成王年十五。尚书特云「王与大夫尽弁」,明王始冠之年,故云十五而冠谓在《金縢》也。郑云「天子诸侯十二而冠」者,约左▯鲁襄公之年耳,更无正文可据,故范亦不▯】
夏楚人围巢
秋滕子来朝
秦伯使术来聘。注:术,秦大夫。音义【术音述】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注:河曲,晋地。▯不言及,秦、晋之战已亟,故略之也。注:亟,数也。夫战必有曲直,以一人主之,二国战鬭数曲直不可得详,故略之,不言晋人及秦人战。音义【亟,去冀反】疏【释曰:七年战于令狐,十年秦伐晋,此年又战河曲,是数也】
季
译鲁僖公十二年春天,周历正月,郕国国君逃奔到鲁国。音义【郕,音成】
〇郕伯来朝见。注:僖公二十七年称他为子,现在称他为伯,大概是当时周王所进封的。音义【朝,音直遥】
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
〇称她为子叔姬,是因为她地位尊贵,是鲁公母亲的姊妹。注:指同母的姊妹。疏【解释说:〇称她为子叔姬,是尊崇她,她是鲁公母亲的姊妹,这似乎是用称子来表明尊贵,因此记载她的去世,未必是因为她是鲁公母亲的姊妹。上下文意思相违背的,上文〇说她是鲁公母亲的姊妹,解释称子的缘由,表明尊贵就记载去世,卑贱就不记载;下文〇说因为许配了才记载去世,想要表明她虽然尊贵,但没有许配就不记载。上下两段〇文互相补充完整,并非〇文有误。许配后才记载去世,是因为许配是尊贵的表现,所以如此。徐邈说:“上文说子叔姬,〇夫人被休弃,所以不说〇下文说许配,是说她是列女,不是杞国的叔姬。”道理也讲得通,不知道范宁的意思是否如此】另一段〇文说:因为许配了,所以记载她的去世。男子二十岁行冠礼,行冠礼后列入成年男子行列;三十岁娶妻。女子十五岁许配,二十岁出嫁。注:礼制规定二十岁行冠礼,行冠礼后列入成年男子行列。谯周说:国家不能长久没有继承人,所以天子诸侯十五岁行冠礼,十五岁娶妻,娶妻必须先行冠礼,因为夫妇之道是王化教化的根本,不能用童子的道理来治理。礼制规定十五岁为成童,依次成为成人,希望君主早日有继承者,所以以此作为节度。《尚书》记载成王十五岁行冠礼,记载在《金縢》篇中。《周礼》媒氏说:命令男子三十岁娶妻,女子二十岁出嫁。《内则》说女子十五岁行笄礼,解释说这是许配。因此男子从二十岁到三十岁,女子从十五岁到二十岁,都可以嫁娶。在此之前就太快,在此之后就太晚。一般人嫁娶,有的因为贤良淑德,有的因为门当户对,难道只是看年龄吗?如果一定要相差十岁才成为夫妇,这是废弃贤良淑德和门当户对,只是比较年龄罢了,礼制为什么要这样呢?那么三十岁娶妻,二十岁出嫁,说明嫁娶的期限,大概不能超过这个限度。所以舜三十岁没有家室,《尚书》称他为鳏夫。《周礼》说女子二十岁还没有出嫁的,仲春之月私奔的不禁止。私奔,是不等待礼聘通过媒人请嫁就自行出嫁了。甯认为礼制为丈夫的姊妹服长殇之丧,年龄是十九岁到十六岁,这样,男子不必三十岁娶妻,女子不必二十岁出嫁,就明白了。这又是士大夫的礼制。音义【冠,音江涣;娶,音七住;谯,音在遥;笄,音古兮;先,音苏徧;后,音户豆;比,音毗至或如字;复,音扶又;鳏,音古顽;礼为,音于伪;长,音丁丈】疏【注释说:以前的儒者大多用《周礼》媒氏三十岁的男子、二十岁的女子来限制年龄,所以范宁引用谯周的话作为证据,下面引用礼文作为早嫁的验证。有的因为贤良淑德,比如文王娶太姒;有的因为门当户对,左传记载郑世子忽说“齐国太大不是我的配偶”。这又是士大夫的礼制。记载丧服所说的多陈述士大夫的礼制,尚且不必等到二十岁,明显诸侯以上早娶,道理不容置疑。查《尚书·金縢》没有成王十五岁行冠礼的记载,所以那里郑玄注说:“天子诸侯十二岁行冠礼。成王这一年十五岁,按礼已经行冠礼,而戴爵弁,是承受天变,所以降低服饰。”现在谯周说成王十五岁行冠礼记载在《金縢》中,以前的儒者郑玄等人约略根据《大戴礼》认为文王去世的次年,成王才出生。文王十五岁生武王,文王九十七岁去世,那么去世时武王八十三岁。去世的次年,武王八十四岁。武王九十三岁去世,那么武王去世时成王十岁可知。周公摄政一定在除去丧服之后,这是周公刚开始摄政的时候,成王十二岁。《金縢》记载刚开始想摄政,就群叔散布流言,周公居东二年,罪人抓获,乘前一年的年龄,是成王十四岁。秋天,开始感应大风之变,王和大夫都戴弁以开启《金縢》之书,是开启《金縢》时成王十五岁。又书说四年建立侯卫,那么周公复居摄四年作《康诰》。又书说天子十八岁称孟侯,作《康诰》的时候,成王称孟侯,那么成王十八岁了。周公居摄四年,成王十八岁,自然开启《金縢》迎接周公的时候,成王十五岁,所以谯周也以开启《金縢》时为成王十五岁。《尚书》特地说“王与大夫尽弁”,表明王刚开始行冠礼的年龄,所以说十五岁行冠礼在《金縢》中。郑玄说“天子诸侯十二岁行冠礼”,是约略根据左传鲁襄公的年龄,更没有正文可依据,所以范宁也不〇】
夏天,楚国人包围巢国。
秋天,滕国国君来朝见。
秦国国君派术来聘问。注:术,秦国大夫。音义【术,音述】
冬天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国人在河曲交战。注:河曲,晋国地。〇不说“及”,秦国、晋国的战争已经频繁,所以省略了。注:亟,频繁的意思。战争一定有曲直,由一个人主持,两国交战多次曲直不能详细知道,所以省略了,不说晋国人及秦国人参战。音义【亟,音去冀】疏【解释说:七年战于令狐,十年秦伐晋,这一年又战于河曲,这是频繁的意思】
季
▯称帅师言有难也音义【难乃旦反】疏【释曰:凡城之志皆讥。今▯云有难,则似无讥者。▯本有难,不是解讥与不讥,直释其帅师之意耳。特此城得时,又畏莒争郓,书虽是讥,情义通许,故▯以有难释之,不言讥之意也】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疏【释曰:《世本》是陈共公也】
邾子籧篨卒。音义【籧,其居反;篨,直居反】疏【释曰:左▯是文公也】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大室屋壊。注:「屋者,主于覆盖,明庙不都壊。」音义【大音泰,▯皆同】▯:「大室屋壊者,有壊道也,讥不脩也。大室,犹世室也。」注:「世世有是室,故言世室。」疏【释曰:髙者有崩道,下者有壊道。既言有壊道而书之者,讥不脩也。言鲁若缮脩之,岂有败壊之理?故书以讥不敬也。成五年梁山崩,▯云:『高者有崩道。』山有崩道,又不可缮脩之物,而亦书之者,刺人君无徳而致天灾,令山崩河壅,怪异之大,故亦书之。然山髙称崩,屋下言壊,而序称『礼壊乐崩』,释云通言之者,以礼乐无髙下之殊,故知通言之】周公曰大庙。注:「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伯禽曰大室。羣公曰宫。注:「尔雅曰:『宫谓之室,室谓之宫。』然则其实一也,盖尊伯禽而异其名。」疏【注释曰:此下注所引,竝尔雅释宫之言。有东西厢者,谓有夹室也。▯知周公曰大庙、伯禽曰大室、羣公曰宫者,礼记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哀三年『桓宫、僖宫灾』,是周公称大庙,羣公称宫。此经别言大室,明是伯禽庙。公羊▯为世室,言世世不毁,世与大意亦同耳】礼,宗庙之事,君亲割。注:「割牲。」疏【释曰:徐邈云:『礼记曰:君执鸾刀而割牲。』是也。然彼据初杀牲之时,非是割牲之事,徐言非也】夫人亲舂。注:「舂秶盛,敬之至也。」「为社稷之主,而先君之庙壊,极称之,志不敬也。」注:「极称,言屋壊,不复依违其文。」音义【复,扶又反】
冬公如晋
卫侯防公于沓。注:「沓,地也。」音义【沓,徒答反】
狄侵卫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还自晋。
▯还者,事未毕也。自晋,事毕也。疏【释曰:知「自晋」是事毕者,以其与致文同,故知是事毕。▯知「还者」事未毕者,以未至国都,而郑伯防公于棐,故知是未毕。春秋上下书「还」者有四:荘八年秋,师还。▯曰:「遯也。」今自晋为事未毕而言,嫌不得如彼例,故复发▯。宣十八年,归父还自晋,嫌君臣异,故复发事未毕之文。襄十九年,晋士匄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嫌外内异,故亦复发▯云「事未毕也」。还例有四,范别例云「三者」,盖直据内为三,不数外臣故也】
郑伯防公于棐。注:「棐,郑地。」音义【棐,芳匪反】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邾人伐我南鄙
叔彭生帅师伐邾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音义【潘,浦干反】疏【释曰:世家及世本是齐昭公也】六月,公防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注:新城,宋地。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疏【释曰:春秋书同盟非一,▯或有释,亦有不释。就不释之内,辞又不同。所以然者,荘公之世,二幽之盟,于时楚国未彊,齐桓初霸,直取同尊周室而已,故▯云「同尊周也」。及召陵、首止之后,楚不敢与争,褎大齐桓,故不复言同。当文公时,楚人彊盛,而中国畏之。今同盟详心外楚,不复直能尊周室而已,故▯释之云「同外楚也」。断道书同,▯云「外楚也」,则清邱亦是外楚,故▯省文也。举断道以包上下,则虫牢、马陵、蒲之与戚、柯陵、虚朾之类,亦是省文可知。同盟鸡泽,复发▯者,楚人转盛,中国外之弥甚,故更发之,则戏盟及亳城、重邱之等,亦其义也。平邱又重发外楚之文者,平邱以下,中国微弱,外楚之事尽于平邱,从此以后,不复能外,故发▯以终之也】
秋七月,
译〇称帅师,言有难也。音义【难,乃旦反】疏【释曰:凡是记载城坏,都含有讥讽之意。现在〇说“有难”,似乎没有讥讽的意思。〇本来就说有难,并不是解释讥讽与不讥讽,只是直接解释“帅师”的意思罢了。特此城坏得合乎时宜,又畏惧莒国争夺郓地,经文虽然含有讥讽,但情理上通融许可,所以〇用“有难”来解释,不说讥讽的意思了】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去世。疏【释曰:《世本》记载这是陈共公】
邾子籧篨去世。音义【籧,其居反;篨,直居反】疏【释曰:左〇记载这是文公】
从正月不雨直到秋七月
大室的屋顶坏了。注:“屋顶,主要在于覆盖,说明宗庙并没有全部倒塌。”音义【大,音泰,〇皆同】〇:“大室屋顶坏了,是有倒塌的道理的,讥讽不修缮。大室,就是世室。”注:“世世代代都有这个室,所以叫世室。”疏【释曰:高的地方有崩塌的道理,低的地方有倒塌的道理。既然说有倒塌的道理而记载它,是讥讽不修缮。说鲁国如果修缮它,难道有败坏的道理吗?所以记载以讥讽不敬。成公五年梁山崩塌,〇说:‘高的地方有崩塌的道理。’山有崩塌的道理,又不是可以修缮的东西,却也记载它,是刺责君主无德而导致天灾,让山崩河塞,怪异之大,所以也记载它。然而山高称崩塌,屋低说倒塌,而序称‘礼坏乐崩’,解释说通而言之,因为礼乐没有高下的区别,所以知道是通而言之】周公称大庙。注:“《尔雅》说:‘室有东西厢叫庙。’”伯禽称大室。群公称宫。注:“《尔雅》说:‘宫叫室,室叫宫。’那么其实是一样的,大概是因为尊重伯禽而另起名字。”疏【注释曰:这以下注所引,都是《尔雅》释宫的话。有东西厢的,是说有夹室。〇知道周公称大庙、伯禽称大室、群公称宫,是因为《礼记·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周公的大庙祭祀周公。’哀公三年‘桓宫、僖宫火灾’,这是周公称大庙,群公称宫。这经文特别说大室,明显是伯禽的庙。公羊〇说是世室,说世世代代不毁,世与大意思也相同罢了】礼,宗庙的事,君主亲自割肉。注:“割牲。”疏【释曰:徐邈说:‘《礼记》说:君主拿着鸾刀割牲。’是对的。然而那是根据刚杀牲的时候,不是割牲的事,徐邈的话不对】夫人亲自舂米。注:“舂米盛在容器中,是恭敬到了极点。”“作为社稷的主宰,而先君的宗庙坏了,极力称述,是记述不敬。”注:“极力称述,是说屋顶坏了,不再含糊其辞。”音义【复,扶又反】
冬公到晋国
卫侯在沓地拦截公。注:“沓,地名。”音义【沓,徒答反】
狄人侵犯卫国
十有二月己丑,公与晋侯结盟,从晋国回来。
〇还,是事没做完。自晋,是事做完了。疏【释曰:知道“自晋”是事做完,是因为它与致文的用法相同,所以知道是事做完。〇知道“还”是事没做完,是因为还没到国都,而郑伯在棐地拦截公,所以知道是没做完。春秋上下书“还”的有四处:庄公八年秋,师还。〇说:‘退却。’现在从晋国回来说是事没做完,嫌不能像那个例子,所以又发〇。宣公十八年,归父从晋国回来,嫌君臣不同,所以又发事没做完的话。襄公十九年,晋士匄率师侵齐,听说齐侯去世才回来,嫌内外不同,所以也又发〇说“事没做完”。还的例子有四个,范别例说“三个”,大概只是据内为三,不数外臣的缘故】
郑伯在棐地拦截公。注:“棐,郑地。”音义【棐,芳匪反】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从晋国回来
邾人攻打我国南边边境
叔彭生率师攻打邾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去世。音义【潘,浦干反】疏【释曰:世家及世本是齐昭公】六月,公会见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在新城结盟。注:新城,宋地。
〇同,是有共同之处,共同排斥楚国。疏【释曰:春秋记载同盟不止一次,〇有的解释,有的不解释。在不解释之中,辞又不同。所以这样,是因为庄公的时候,二幽之盟,当时楚国还没强大,齐桓公刚称霸,只是取共同尊崇周室而已,所以〇说“同尊周”。等到召陵、首止之后,楚国不敢与之争,推崇齐桓公,所以不再说同。当文公时,楚人强盛,而中国畏惧它。现在同盟真心排斥楚国,不再只是能尊崇周室而已,所以〇解释说“同外楚”。断道书同,〇说“外楚”,那么清邱也是外楚,所以〇省文。举断道以包上下,那么虫牢、马陵、蒲与戚、柯陵、虚朾之类,也是省文可知。同盟鸡泽,又发〇,是因为楚人转盛,中国排斥它更甚,所以更发之,那么戏盟及亳城、重邱之类,也是这个意思。平邱又重发外楚的话,是因为平邱以下,中国微弱,外楚的事尽于平邱,从此以后,不再能外,所以发〇以终之】
秋七月,
▯孛之为言,犹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注:据孛于大辰及东方皆不言入,此言入者,明斗有规郭,入其魁中也。刘向曰:「北斗贵星,人君之象也。茀星,乱臣之类,言邪乱之臣将竝弑其君。」音义【茀,李轨扶愦反,徐邈扶勿反,一音步勿反,又音弗。魁,苦回反。邪,似嗟反】
公至自会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音义【捷,在接反;菑,侧其反】
▯是郤克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也?长毂五百乗,緜地千里。注长毂,兵车。四马曰乗。一乗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五百乗合三万七千五百人。緜犹弥漫。音义【毂古木反乗绳证反下及注同卒子忽反】疏【释曰:不言贬之者,以非専恶之称,故▯言微之而已】过宋、郑、滕、薛,夐入千乗之国,欲变人之主。注夐犹逺也。变人之主,谓时邾已立貜且。邾小国而言千乗者,大郤克之事。音义【敻况盛反】至城下然后知,何知之晚也?注征不庙筭,正其得失,劳师逺涉,乃至城下,邾以义拒,然后方悟,贬之曰人,不亦宜乎?音义【悟五故反】弗克纳。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义也。注非力不足,义不可胜。捷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注姊妹之子曰出。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注正适。音义【适丁厯反】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奔大夫不言卒,而言卒何也?注据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后不言卒。为受其丧,不可不卒也。其地,于外也。注成十七年公孙婴齐卒于貍蜃,▯曰:「其地,未逾竟。」宣八年仲遂卒于垂,垂齐地。然则地或逾竟,或未逾竟,凡大夫卒在常所则不地,地者皆非其常所,随其所在而书其地耳,不系于逾竟与不逾竟。音义【为于伪反,貍力之反,蜃市轸反,竞音境】疏【释曰:此与公孙婴齐卒于貍蜃,传皆释之。宣十年仲遂卒于垂,而▯不释者,此公孙敖卒于齐之国内,故▯释之曰「其地于外也」,明在他国而卒。公孙婴齐卒在鲁竟内,故▯释之曰「其地未逾竟」,明非他国也。二者既已发▯,垂是齐地,非是他国都,又非鲁竟内,在两端之间,故不复释之】
齐公子商人杀其君舍。音义【杀,其音试,本又作弑】
▯舍未逾年,其曰君何也?成舍之为君,所以重商人之弑也。注:「舍不成君,则杀者非弑也。」商人其不以国氏何也?注:「据隠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不言公子。」不以嫌代嫌也。注:「春秋以正治不正,不以乱平乱。舍不宜立,有不正之嫌;商人専权,有当国之嫌。故不书国氏,眀不以嫌相代。」疏【释曰:左氏以舍是昭公之子、夫人叔姬所生,而范云「舍不宜立,有不正之嫌」,以▯云「不以嫌代嫌」,明知舍不正。又舍卒不日,亦是非正之验】舍之不日何也?未成为君也。疏【释曰:▯例凡弑君书日以明正,不系于成君。若舍是庶,成君亦不合书日,而云「未成君」者,春秋不正见者,虽庶亦得书日,即齐侯小白、郑伯突是也。今商人为不欲以嫌代嫌,故不去公子,则舍不正之嫌前已着见。不正已见,例当书日,为未成君,故不日耳】
宋子哀来奔
▯其曰子哀,失之也。注言失其氏族,不知何人。疏【释曰:经言「宋子哀」,▯云「失之也」者,旧解「失之」者,谓其未逹称子之意。案范注云:「言失其,不知何人。」则不得云「失其称子之意」。盖「失之」者,谓虽知子哀是宋之大夫,但不知是何族姓也】
冬,单伯如齐。注:单伯,鲁大夫。音义【单音善】齐人执单伯。▯私罪也。单伯淫于齐,齐人执之。
齐人执子叔姬
▯叔姬同罪也。疏【释曰:叔姬既与单伯同罪,而经文异执者,单伯是天子命大夫,鲁人遣送叔姬,未至而与之淫。王则闇于取人之术,鲁则失于遣使之宜,故经不书「叔姬归于齐」,再举齐执之文者,使若异罪然,所以为讳也。明年书「单伯至自齐」,亦是讳之之事耳。公羊亦以为不言「齐人执单伯及子叔姬」者,内辞也,使若异罪然。左氏则云单伯天子大夫,
译孛这种星象,说的就是茀星。经文说它进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绕的区域。注:根据孛星出现在大辰和东方时都不说“入”,这里说“入”,是为了表明北斗有规制轮廓,是进入了它的魁星之中。刘向说:“北斗是尊贵的星,是人君的象。茀星,是乱臣一类,意思是邪乱之臣将要共同弑杀他们的君主。”音义【茀,李轨读扶愦反,徐邈读扶勿反,另一音读步勿反,又音读弗。魁,读苦回反。邪,读似嗟反】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晋国人把捷菑送入邾国,没能送入。音义【捷,读在接反;菑,读侧其反】
这是郤克,为什么称他为“人”呢?是隐晦地贬低他。为什么要隐晦地贬低他呢?因为他率领五百辆长毂战车,绵延千里之地。注:长毂,是兵车。四匹马叫一乘。一乘有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五百乘合计三万七千五百人。緜,是弥漫的意思。音义【毂读古木反,乘读绳证反,下文及注中同,卒读子忽反】疏【解释说:不说贬低他,是因为这不是专指恶行的称呼,所以只说隐晦地贬低他而已】经过宋、郑、滕、薛,远远进入拥有千辆战车的国家,想要改变别人的国君。注:夐,是远的意。变人之主,是说当时邾国已经立了貜且。邾是小国却称为千乘,是为了夸大郤克的罪行。音义【敻读况盛反】到了城下才知道,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晚呢?注:出征前不在宗庙占卜,来判定得失,劳师远征,直到城下,邾国以义理拒绝,这才醒悟,贬称他为“人”,不也是应该的吗?音义【悟读五故反】没能送入。没有攻打却说不成,为什么呢?是义理上不能取胜。注:不是力量不足,而是义理上不可战胜。捷菑,是晋国所立;貜且,是齐国所立。注:姊妹的儿子叫出。貜且,是正统;捷菑,是不正统。注:正,是嫡。音义【适读丁厯反】
九月甲申,公孙敖在齐国去世。
〇出奔的大夫不说“卒”,这里说“卒”为什么呢?注:根据闵公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后来不说“卒”。因为要接受他的丧事,不能不说“卒”。地点,是在国外。注:成公十七年公孙婴齐在貍蜃去世,〇说:“地点,没有越过国境。”宣公八年仲遂在垂去世,垂是齐国的地方。那么地点有的越过国境,有的没有越过国境,凡是大夫在常居地去世就不写地点,写地点的都是不在常居地,随着所在的地方写其地点罢了,不取决于是否越过国境。音义【为读于伪反,貍读力之反,蜃读市轸反,竞音境】疏【解释说:这与公孙婴齐在貍蜃去世,传都解释了。宣公十年仲遂在垂去世,而〇没有解释,这是因为公孙敖在齐国国内去世,所以〇解释说“地点在国外”,表明是在他国去世。公孙婴齐在鲁国境内去世,所以〇解释说“地点没有越过国境”,表明不是在他国。这两者既然已经阐明了〇的意思,垂是齐地,不是他国都城,又不是鲁国境内,在两端之间,所以不再解释】
齐公子商人杀了他的国君舍。音义【杀,读其音试,本又作弑】
〇舍在位未满一年,为什么称他为“君”呢?是承认舍为君,用来加重商人弑君的罪行。注:“如果舍不算成君,那么杀他的人就不是弑君。”商人为什么不连国氏一起称呢?注:“根据隐公四年卫州吁弑其君完,不说公子。”是不以嫌疑代替嫌疑。注:“春秋以正道治理不正,不以混乱平定混乱。舍不宜立,有不正的嫌疑;商人专权,有当国的嫌疑。所以不写国氏,表明不以嫌疑相代。”疏【解释说:左氏认为舍是昭公的儿子、夫人叔姬所生,而范云“舍不宜立,有不正的嫌疑”,因为〇说“不以嫌疑代替嫌疑”,就知道舍是不正的。又舍去世不记日,也是非正的验证】舍不记日为什么呢?是没有成为国君。疏【解释说:〇的体例凡是弑君记日是为了表明正统,不取决于是否成君。如果舍是庶出,成君也不合记日,而说“未成君”,是因为春秋对于不正的显见者,虽然是庶出也得以记日,即齐侯小白、郑伯突就是例子。现在商人为了不想以嫌疑代替嫌疑,所以不除去公子之称,那么舍不正的嫌疑前面已经显见。不正已经显见,按例应当记日,因为未成君,所以不记日】
宋子哀来投奔。
〇称他为子哀,是失掉了他的氏族。注:说失掉了他的氏族,不知道是什么人。疏【解释说:经文说“宋子哀”,〇说“失之也”,旧解“失之”,是说他没有达到称子的意思。案范注说:“说失掉了他的,不知道是什么人。”就不能说“失掉称子的意思”。大概“失之”,是说虽然知道子哀是宋国的大夫,但不知道是什么族姓】
冬天,单伯到齐国。注:单伯,是鲁国大夫。音义【单读善】齐国人捉拿了单伯。〇是私罪。单伯在齐国淫乱,齐国人捉拿了他。
齐国人捉拿了子叔姬。
〇叔姬是同罪。疏【解释说:叔姬既然与单伯同罪,而经文分别写“执”的,是因为单伯是天子命的大夫,鲁国人派他送叔姬,未到齐国就与她淫乱。周王在用人方面不明,鲁国在遣使方面失当,所以经文不写“叔姬归于齐”,再次写齐国捉拿她的文字,使得好像罪行不同一样,这是为了避讳。明年写“单伯至自齐”,也是避讳的事情。公羊也认为不写“齐人执单伯及子叔姬”,是内辞,使得好像罪行不同一样。左氏则说单伯是天子大夫,】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注:泰曰:「擅权専国,不君其君,縁其不臣,因曰无君。上司马、司城皆不名,而此独名者,以华孙奉使出盟,为好于我,故书官以见専,録名以存善。」音义【华,户化反。使,所吏反。好,呼报反。见,贤遍反】疏【释曰:外大夫来盟,书名则是常事,而云録名以存善者,华孙擅权専国,理合变文,今得録名,即是同于常使,失常为恶,则得常是善,犹《左氏》称公子翚如齐逆女,脩先君之好,故曰公子,亦其类也。华孙奉使不称使者,以其専,故经书官以表之,▯云无君之辞也。既无君无臣,故不得使也】
▯司马,官也。以其官称,无君之辞也。来盟者何?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也。音义【称,尺证反,年末注同】疏【释曰:重发▯者,不称使,嫌异常,故也】
夏,曹伯来朝。音义【朝,直遥反】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疏【荘二十五年▯称鼓礼也,鼔既是礼,所以书之者,鼓当于朝,今用之于社,鼔虽得礼,用之失防,故书也。若然,彼亦鼔之于社而云礼者,彼对用牲为非礼,故云鼔礼也。其实用鼓亦非其防,若得其防,经不当书耳】
单伯至自齐
▯大夫执则致,致则名,此其不名何也?注:据昭十四年意如至自晋称名。天子之命大夫也。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疏【释曰:伐、入两举者,伐而不即入,故两举之也。荘二十八年伐、战两举者,初伐其竟内,战在国都,故亦两举之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
▯其曰鄙,逺之也。其逺之何也?不以难介我国也。注介,犹近也。音义【难乃旦反,介音界】疏【释曰:重发▯者,以荘十九年三国伐我,今齐人独来,嫌异,故重明之】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注:诸侯皆防,而公独不与,故耻而略之。疏【注释曰:旧解「公独不与」者,谓七年扈之盟,公不得与,故略言诸侯。此与十七年,公虽与防,讳前不与,故亦略之。其意解「公独不与」,谓七年时也。今以为「公独不与」,正谓此年公在不与,故言「公防诸侯」。今此防盟,公全不往,故直言「诸侯盟于扈」而已,皆所以为讳也】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其曰子叔姬,贵之也。其言来归,何也?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欲其免也。注凯曰:「书来归,是见出之辞。有罪之人,犹与贵称,书之曰子者,盖父母之恩,欲免罪也。」疏【释曰:来归者,是彰罪之称,而云父母之于子欲其免也者,称子是尊贵之辞,虽云来归,以贵辞言之,非是有罪之称,故云欲其免也】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注郛,郭。音义【郛,芳俘反】疏【释曰:《公羊▯云:「郛者何?郭也。」此不发▯者,《春秋》唯有此事而已,非例所及,故略之也】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弗及者,内辞也,行父失命矣,齐得内辞也。注:行父出防,失辞义无可纳,故齐侯以正道拒而弗受,不盟由齐,故得内薛。疏【注释曰:以行父失辞之故,为齐侯所非,外得其所拒,内失其志,春秋恶行父之失命,故得内辞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天子告朔于诸侯,诸侯受乎祢庙,礼也。注:每月天子以朔政班于诸侯,诸侯受而纳之祢庙,告庙以羊。今公自二月不视朔,至于五月,是后视朔之礼遂废,故子贡欲去其羊。音义【去,起吕反】疏【注释曰:《三朝记》云:「周衰,天子不班朔于天下。」此云班朔者,彼据周末全不能班之,此时尚或班或不班,故下▯云:「以公为厌政,以甚矣。」范云:「天子班朔而公不视,是也。」知是二月不视朔至五月者,以经书五月公四不视朔,若从五月以后数之,则公或视或不视,何得预言四不视朔?知从二月至五月为四也。又云是后视朔之礼遂废,而经直云公四不视朔者,左氏以为此独书公四不视朔者,以表公实有疾,非诈齐也。公
译鲁僖公十五年春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注:泰说:“华孙独揽大权,专断国政,不把国君当作国君,因为他有不臣之心,所以称‘无君’。上文中的司马、司城都不称名,而这里唯独称名,是因为华孙奉命出使来结盟,对我们表示友好,所以记载官职以显示他的专权,记录名字以保存他的善行。”音义【华,读作户化。使,读作所吏。好,读作呼报。见,读作贤遍】疏【解释说:外国大夫来结盟,称名本是常事,而说‘记录名字以保存善行’,是因为华孙独揽大权,按理应当改变文辞,现在得以记录名字,就是等同于平常的出使,失常为恶,那么符合常理就是善,就像《左传》称公子翚到齐国迎娶女子,修好先君的情谊,所以称‘公子’,也是这类情况。华孙奉命出使不称‘使者’,因为他专权,所以经文记载官职以表明这一点,〇说这是‘无君’的说法。既然无君无臣,所以不能称为出使】
〇司马,是官职。用官职来称呼,是‘无君’的说法。来结盟是什么意思?是事先约定好的。不说‘及’(和),是因为以国家的名义与他结盟。音义【称,读作尺证,年末注同】疏【解释说:再次发问〇,是因为不称‘使’,担心异常,所以这样问】
夏季,曹伯前来朝见。音义【朝,读作直遥】
齐国人送回公孙敖的灵柩。
六月辛丑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庙用牲祭祀。疏【庄公二十五年〇称击鼓是合乎礼的,击鼓既然是礼,所以记载它,是因为击鼓应当在朝廷,现在用在社庙,击鼓虽然合乎礼,但使用场合失当,所以记载。如果这样,那也击鼓于社庙而说合乎礼,是因为对比用牲是不合乎礼,所以说击鼓合乎礼。其实使用击鼓也不合时宜,如果合乎时宜,经文就不应当记载了】
单伯从齐国回来。
〇大夫被拘捕则致祭,致祭则称名,这里为什么不称名呢?注:根据昭公十四年意如从晋国回来称名的情况。他是天子任命的大夫。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攻打蔡国,戊申日进入蔡国都城。疏【解释说:‘伐’和‘入’都记载,是因为攻打而没有立即进入,所以都记载。庄公二十八年‘伐’和‘战’都记载,是因为最初攻打其境内,战斗在国都,所以也都记载】
秋季,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〇说‘鄙’(边境),是疏远它。为什么疏远它?不把困难加在我国边境。注:介,就是近的意思。音义【难,读作乃旦;介,音界】疏【解释说:再次发问〇,是因为庄公十九年三国攻打我国,现在只有齐国人来,担心不同,所以再次说明】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冬季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注:诸侯都聚会,而鲁公独自不参与,所以感到羞耻而略写。疏【注释说:旧解‘公独自不参与’,是指七年扈地的盟会,鲁公不能参与,所以略说诸侯。这与十七年,鲁公虽然参与聚会,但忌讳以前不参与,所以也略写。其意解释‘公独自不参与’,是指七年时。现在认为‘公独自不参与’,正是指这一年鲁公不参与,所以说‘公与诸侯聚会’。现在这次聚会结盟,鲁公完全不去,所以只说‘诸侯在扈地结盟’而已,都是为了忌讳】
十二月,齐国人送还子叔姬。
〇称‘子叔姬’,是尊重她。说‘来归’,是什么意思?父母对于子女,即使有罪,还是希望她免罪。注:凯说:“记载‘来归’,是显示被休弃的说法。有罪的人,还给予尊贵的称呼,记载为‘子’,大概是父母之恩,希望免罪。”疏【解释说:‘来归’,是彰显罪过的称呼,而说父母对于子女希望她免罪,是因为称‘子’是尊贵的说法,虽然说是‘来归’,但用尊贵的说法来说,不是有罪的称呼,所以说希望她免罪】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注:郛,就是郭。音义【郛,读作芳俘】疏【解释说:《公羊传》说:‘郛是什么?郭。’这里不发问〇,是因为《春秋》只有这件事而已,不是通例所及,所以略写】
鲁僖公十六年,春季,季孙行父在阳谷会见齐侯。齐侯没有与他结盟。〇:‘弗及’(没有来得及),是内辞,季孙行父失礼了,齐国得到了内辞。注:季孙行父出访,失礼,言辞无可接纳,所以齐侯以正道拒绝而不接受,不结盟是由齐国决定的,所以得到内辞。疏【注释说:因为季孙行父失礼的缘故,被齐侯非议,外有所拒,内失其志,《春秋》厌恶季孙行父失礼,所以得到内辞】
夏季五月,鲁公四次不视朔。
〇天子向诸侯颁布朔政,诸侯在祢庙接受,是礼。注:每月天子将朔政颁布给诸侯,诸侯接受并放入祢庙,用羊告庙。现在鲁公从二月开始不视朔,直到五月,此后视朔的礼仪就废除了,所以子贡想去掉那只羊。音义【去,读作起吕】疏【注释说:《三朝记》说:‘周朝衰微,天子不向天下颁布朔政。’这里说颁布朔政,是因为那里根据周末完全不能颁布,此时还或许颁布或许不颁布,所以下文〇说:‘认为鲁公厌恶政事,太严重了。’范说:‘天子颁布朔政而鲁公不视,是对的。’知道是从二月不视朔到五月,是因为经文记载五月鲁公四次不视朔,如果从五月以后数,那么鲁公或许视或许不视,怎么能预言四次不视朔?知道是从二月到五月为四次。又说此后视朔的礼仪就废除了,而经文只说鲁公四次不视朔,左氏认为这里单独记载鲁公四次不视朔,是为了表明鲁公确实有病,不是欺骗齐国。鲁公
羊谓此公有疾犹可言,无疾则不可言。谷梁文虽不明,盖从此一讥之,恶足见其余,不复讥也】公四不视朔,公不臣也。以公为厌政,以甚矣。注:天子班朔而公不视,是不臣。音义【厌,于艳反】
译羊说:如果这位国君有病,还可以解释;如果没有病,就无法解释了。《谷梁传》的文意虽然不明确,大概是从这一条讥讽中,足以看出其余的情况,就不再讥讽了。】国君四次不视朔,这是国君不行臣子之礼。认为国君厌恶政事,这太过分了。注:天子颁布朔日而国君不视,这是不行臣子之礼。音义【厌,音于艳】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师邱。注:师邱,齐地。音义【师邱,左氏作郪邱,公羊作犀邱】
▯复行父之盟也。注春,齐侯不与行父盟,故复使遂脩之。音义【复,扶又反,又音服;复使,及下注「而复」,皆同】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注:僖公夫人。
毁泉台
▯丧不贰事,贰事缓丧也。注:「丧事主哀,而复毁泉台,是以丧为缓,以文为多失道矣。」注:「缓作主、跻僖公、四不视朔、毁泉台之类。」疏【释曰:春秋为尊亲者讳,而举其多失道者,仲尼之脩春秋,所以示法,有罪皆讳,何以见其襃贬?故桓公弑逆之主,罪无遗漏,亦其比也。至于书经文多委曲,则亦是讳。何者?文实逆祀,而云跻僖;文从后多不视朔,直言四不视朔而已;文称毁泉台,则似嫌其奢泰,是亦臣子为尊亲讳之义也。然取二邑、大室屋壊、不与扈盟,亦是失道,注不言之者,云云之类足以包之也。公羊以为泉台者,是荘公所筑郎台也。左氏与此▯竝不显言,或如公羊之説也】自古为之,今毁之,不如勿处而已矣。注:「若以夫人居之而薨者,但当莫处。」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注:泰曰:「▯称人者,众辞。众之所同,则君过可知。」又曰:「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然则举国重于书人也。音义【杵,昌吕反;臼,其九反】疏【注释曰:称人众辞,荘十七年▯文;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成十八年▯文】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注:卫序陈上,盖主防者降之。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齐侯伐我西鄙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诸侯防于扈。注言诸侯者,义与上十五年同。音义【范云:「言诸侯者,义与上十五年同,亦诸侯皆防公独不与,耻而畧之】疏【注释曰:彼为公不防畧言诸侯,则此亦然也】秋,公至自谷。
冬公子遂如齐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台下非正也。疏【释曰:非正与僖同,重发之者,僖是小寝,此则台下,嫌异,故发之】
秦伯防卒音义【防乙耕反】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使举上客而不称介,不正其同伦而相介,故列而数之也。注:上客,聘主也。礼,大夫为卿介,遂与得臣俱为卿,是以同伦为副使,故两言之,明无差降。音义【使,所吏反,注同。介,音界,下同。副使也。数,所主反】疏【注释曰:聘礼,卿出,以大夫为上介,士为末介,是也】
冬十月,子卒。注:子赤也。诸侯在丧,既葬之称。音义【称,尺证反】疏【注释曰:公羊▯称:「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君。」今子赤,文公既葬,而云「子卒」,是既葬之称也】▯子卒不日,故也。注:故,杀也。不称杀,讳也。
夫人姜氏归于齐
▯恶宣公也。注姜氏,子赤之母,其子被杀,故大归也。宣公,亦文公之子,其母敬嬴,恶不奉姜氏。音义【恶,乌路反,注同。嬴,音盈。依公羊,应作顷熊】疏【释曰:注并言敬嬴者,注意欲明宣公是敬嬴所生,是非恶敬嬴也。旧解宣公不使其母奉养姜氏,故言之,理亦通也】有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注泰曰:直书姜氏之归,则宣公罪恶不贬而自见。有待贬絶而恶从之者。注齐小白以国氏之类是也。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注言其一人有子,则共养。音义【侄,大结反。娣,音弟。共养,竝如字,一读上九用反,下余亮反】一人有子,三人缓带。注共望其録。疏【释曰:上文直云侄娣者,所以分别尊卑,眀夫人须媵妾之意;下文总言缓带者,欲见有子则喜乐之情均,贵贱之意等。今宣公为人君,不尊养姜氏,非缓带之谓也。缓带者,优游之称也】一曰就贤也。注若竝有子,则就其贤,谓年同也。宣公不奉哀姜,非此之谓,故恶之。疏【注释曰:宣以庶子簒立,非关就贤。范云宣不能奉养哀姜,则是非贤之事故,云非此之谓也】
译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师邱结盟。注:师邱,是齐国的地名。音义【师邱,《左传》写作郪邱,《公羊传》写作犀邱】
〇这是重申与行父的盟约。注:春天,齐侯没有与行父结盟,所以再次派遣公子遂去修好盟约。音义【复,音扶又,又音服;复使,及下文注中的“而复”,读音相同】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注:她是僖公的夫人。
拆毁泉台
〇居丧期间不处理其他事务,处理其他事务就是怠慢丧礼。注:“丧事以哀痛为主,却又去拆毁泉台,这是把丧礼看得轻缓,认为文公多有失道之处。”注:“怠慢丧礼的行为包括制作丧主、提升僖公神位、四次不视朝、拆毁泉台等。”疏【解释说:《春秋》为尊亲避讳,却列举其多失道的行为,孔子修《春秋》是为了示法,有罪都避讳,如何体现褒贬呢?所以桓公作为弑逆之主,罪责无遗漏,也是这类情况。至于经文记载多委婉曲折,这也是避讳。为什么呢?文公实际是逆祀,却说成提升僖公;文公后来多次不视朝,只说四次不视朝而已;文公称拆毁泉台,似乎嫌其奢侈,这也是臣子为尊亲避讳的意思。然而夺取二邑、大室屋倒塌、不参与扈地盟会,也是失道,注中不说的原因,是因为“之类”足以概括了。《公羊传》认为泉台是庄公修建的郎台。《左传》与此〇都不明说,或许如《公羊传》的说法】自古就有的建筑,现在拆毁它,不如不居住在那里罢了。注:“如果因为夫人居住在那里而去世,应当只是不再居住。”
楚人、秦人、巴人灭亡了庸国
冬十一月,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注:泰曰:“〇称人,是众人的意思。众人所共同做的,可知国君有过错。”又说:“称国以弑其君,说明国君罪恶极深。”那么举国重于书人。音义【杵,音昌吕;臼,音其九】疏【注释说:称人是众辞,见庄公十七年〇文;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见成公十八年〇文】
十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攻打宋国。注:卫国排在陈国之上,大概是主防者降低了地位。
夏四月癸亥,安葬我国小君声姜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六月癸未,鲁公与齐侯在谷地结盟
诸侯在扈地设防。注:说诸侯,意义与上十五年相同。音义【范云:“说诸侯,意义与上十五年相同,也是诸侯都设防而鲁公独自不参与,感到耻辱而略去不提”】疏【注释说:那篇因为鲁公不设防而略言诸侯,这里也是这样】秋,鲁公从谷地回来。
冬,公子遂出使齐国
十八年春,周王二月丁丑,鲁公在台下去世。
〇台下不是正位。疏【解释说:非正与僖公相同,重复说明的原因是,僖公是在小寝,这里是在台下,嫌其不同,所以说明】
秦伯防去世音义【防,音乙耕】
夏五月戊戌,齐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六月癸酉,安葬我国国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〇出使举荐上客而不称介,是不认为同辈的人互相作副使正当,所以列名而数说他们。注:上客,是聘问的主使。礼制,大夫作卿的副使,遂与得臣都作卿,所以同辈作副使,因此两人都提及,表明没有等级差别。音义【使,音所吏,注同。介,音界,下同。副使也。数,音所主】疏【注释说:聘礼,卿出使,以大夫为上介,士为末介,是这样的】
冬十月,子去世。注:子是赤。诸侯在丧期,安葬后的称呼。音义【称,音尺证】疏【注释说:《公羊传》〇称:“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君。”现在子赤,文公已安葬,而说“子卒”,是安葬后的称呼】〇子卒不记日期,是故意为之。注:故,是杀。不称杀,是避讳。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〇厌恶宣公。注:姜氏,是子赤的母亲,她的儿子被杀,所以大归。宣公,也是文公的儿子,他的母亲是敬嬴,厌恶不奉养姜氏。音义【恶,音乌路,注同。嬴,音盈。依公羊,应作顷熊】疏【解释说:注并言敬嬴者,注意欲明宣公是敬嬴所生,是非恶敬嬴也。旧解宣公不使其母奉养姜氏,故言之,理亦通也】有不待贬絶而罪恶见者。注:泰曰:直书姜氏之归,则宣公罪恶不贬而自见。有待贬絶而恶从之者。注:齐小白以国氏之类是也。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注:言其一人有子,则共养。音义【侄,音大结。娣,音弟。共养,竝如字,一读上九用反,下余亮反】一人有子,三人缓带。注:共望其録。疏【解释说:上文直云侄娣者,所以分别尊卑,眀夫人须媵妾之意;下文总言缓带者,欲见有子则喜乐之情均,贵贱之意等。今宣公为人君,不尊养姜氏,非缓带之谓也。缓带者,优游之称也】一曰就贤也。注:若竝有子,则就其贤,谓年同也。宣公不奉哀姜,非此之谓,故恶之。疏【注释说:宣以庶子簒立,非关就贤。范云宣不能奉养哀姜,则是非贤之事故,云非此之谓也】
季孙行父如齐
莒弑其君庶其。注:「▯例曰: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疏【注释曰:注引▯例者,嫌小国无大夫,例不称臣名,明弑逆事重,不从凡常大夫之例也。旧解称国者,谓恶于国人,并虐及卿大夫;称人者,谓失心于民庶也。此乃涉于贾逵之説,据十六年范注,则似不然】
译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莒国杀了他们的国君庶其。
注:“〇条例说:称国名来记载弑杀国君,说明国君的罪恶极深。”
疏【注释说:注中引用〇条例,是因为担心小国没有大夫,按惯例不称臣子之名,以此表明弑君逆乱之事严重,不遵循一般大夫的常例。旧的解释认为称国名,是指国君被国人厌恶,并且暴虐波及卿大夫;称‘人’,是指国君失去了民心。这涉及贾逵的说法,但根据鲁僖公十六年范宁的注解,似乎并非如此】
春秋谷梁注疏巻十一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一考证
毛伯来求金。○【臣召南】按:三▯皆言来求非礼,夫来求非礼,所不必言。以天王之丧,鲁自公孙敖奔莒之后,更不复遣使至。毛伯来求金,始遣叔孙得臣如周防葬。为侯国者,当如是乎?经意见周与鲁并失,且见当时列国不共贡职。
叔孙得臣如京师。▯疏不发于桓九年者,内之于京师始于此,故发之。○【臣召南】按:内大夫之如京师,始见于僖三十年公子遂,再见于文元年叔孙得臣,不始于此年也。
楚杀其大夫宜申。注:楚无大夫,而今云杀其大夫者。○【臣浩】按:经书楚杀其大夫,自僖二十八年得臣始,不始于此年之杀宜申也。
叔彭生防晋郤缺于承匡。○叔彭生,《左氏经》作叔仲彭生;承匡,《左氏经》作承筐。
公子遂如宋。○监本脱「宋」字,今増
叔孙得臣败狄于咸。▯古者不重创,不禽二毛,故不言获,为内讳也。○【臣召南】按谷梁之迂,未有过于此▯者也。不重创,不禽二毛,宋襄所以致败也。鲁是时幸有得臣善射,克奏肤功,有何可讳?
疏公羊▯云:「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何休云:「以下监本作『三国各欲为君,象周衰礼义废。鲁成就周道之国,齐晋霸者之后。此三国为后,欲见中国皆为夷狄之行。』」○此数句文义全不可通,今检公羊注原文补正。
子叔姬卒。▯疏○乘前之年,是成王年十四,监本误作十四年。又成王年十八,监本误作十八年。又明王始冠之年,明字监本误作则,今改正。
邾子籧篨卒。○左氏经作蘧蒢,字皆从艸。
公及晋侯盟,还自晋。○左氏经作「公还自晋」,此经无「公」字。
公防、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许男,监本误作许伯,今改正。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是郤克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臣召南】按:左▯云:「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乗纳捷菑于邾。」公羊则曰郤缺。按此时盾将中军,执国政,左氏之言必得其实。但郤缺亦为卿,并时公羊犹不大失。克则缺之子也,缺方为卿,其子乃并时将兵乎?此则谷梁之失也。
毁泉台。▯疏至于《书经》,文多委曲,则亦是讳。○多委曲,监本误作不委曲,今改正。
春秋谷梁▯注疏巻十一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二【起宣公元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眀音义》《杨士勋疏》
宣公疏【鲁世家》:宣公名倭,文公之子,子赤庶兄,以周匡王五年即位。諡法:善问周达曰宣】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继故而言即位,与闻乎故也。音义【与音豫,下注亦同】疏【释曰:重发▯者,桓公簒成君,宣公簒未逾年君,嫌异,故发之】
公子遂如齐逆女。注:不讥丧娶者,不待贬絶而罪恶自见。桓三年▯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音义【见,贤徧反】疏【注释曰:引彼▯例者,嫌讥丧娶不责亲迎,故引▯例以眀也】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传其不言氏,丧未毕,故略之也。注夫人不能以礼自固,故与有贬。疏【注释曰:「婚礼迟速由于夫家,阳唱阴和,固是其理,而责夫人者,一礼不备,贞女不行。夫人姜氏若其不行,公得无丧娶之讥,夫人无苟从之咎,故责之】其曰妇,縁姑言之之辞也。遂之挈,由上致之也。注上谓宣公。音义【挈,苦结反】疏【释曰:▯重言此者,嫌丧娶辞畧,并明不与陈人之妇同也。遂之挈者,谓去氏族而直书名。徐邈以挈为举,非也。左氏以为遂不称公子者,尊夫人也。公羊以为遂不言公子者,一事而再见,従省文。此▯云由上致之,是与二▯异也。此注云上谓宣公,昭公二十四年「婼至自晋」注云上谓宗庙也者,释有二家。其一云:礼,夫人三月始见宗庙,遂与侨如之致,由君而已,故知上为宣公、成公也;婼被执而反,理当告庙,故知上谓宗庙也。又一释:二者互文也,以相通。见庙之时,
译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一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一考证
毛伯前来索取铜器。○【臣召南】按:这三条经文都说“来求”是不合礼制的,既然“来求”本身已是不合礼制,本无需特别指出。但因为周天子的丧事,鲁国自从公孙敖逃奔莒国之后,就不再派遣使者前往。毛伯来索取铜器,鲁国才首次派遣叔孙得臣前往周王室防备葬礼。作为诸侯国,应当这样做吗?经文的意思是周王室与鲁国都失礼,并且显示出当时列国不共同承担贡赋职事。
叔孙得臣前往京师。○疏文不在桓公九年发出,是因为鲁国大夫前往京师,始于这一年,所以在此发出疏义。○【臣召南】按:鲁国大夫前往京师,始于僖公三十年的公子遂,再次见于文公元年的叔孙得臣,并非始于这一年。
楚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宜申。注:楚国没有大夫,现在却说杀死他们的大夫,是因为……○【臣浩】按:经文书写楚国杀死他们的大夫,从僖公二十八年的得臣开始,并非始于这一年杀死宜申。
叔彭生在承匡与晋国的郤缺相会。○叔彭生,《左传》经文作叔仲彭生;承匡,《左传》经文作承筐。
公子遂前往宋国。○监本脱漏“宋”字,现在补增。
叔孙得臣在咸地击败狄人。○古代不加重伤害,不俘虏头发花白的老人,所以不说“俘获”,是为鲁国避讳。○【臣召南】按:谷梁传的迂腐,没有超过这一条的了。不加重伤害,不俘虏老人,是宋襄公导致失败的原因。鲁国当时幸好有得臣善于射箭,能够建立功业,有什么可避讳的?
疏文说公羊传:“兄弟三人,一人去齐国,一人去鲁国,一人去晋国。”何休说:“以下监本作‘三国各自想拥立君主,象征周朝衰微礼义废弛。鲁国是成就周朝道统的国家,齐晋是霸主的后代。这三国作为后起之秀,想要显示中原各国都实行夷狄的行为。’”○这几句话文义完全不通,现在检查公羊注原文进行补正。
子叔姬去世。○疏文○承接前一年,是成王十四岁,监本误作十四年。又成王十八岁,监本误作十八年。又明王开始行冠礼的年份,“明”字监本误作“则”,现在改正。
邾子籧篨去世。○《左传》经文作蘧蒢,字都从草字头。
鲁公与晋侯结盟,从晋国返回。○《左传》经文作“公还自晋”,此经文无“公”字。
鲁公与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国赵盾,在癸酉日,在新城共同结盟。○许男,监本误作许伯,现在改正。
晋国人将捷菑送入邾国,未能成功送入。○这是郤克,为什么称“人”呢?是贬低他。○【臣召南】按:《左传》说:“晋国赵盾率领诸侯八百辆战车将捷菑送入邾国。”《公羊传》则说是郤缺。按此时赵盾统领中军,执掌国政,《左传》的话必定符合事实。但郤缺也是卿,当时《公羊传》尚不算大错。郤克是郤缺的儿子,郤缺正担任卿,他的儿子竟然同时统领军队吗?这是谷梁传的失误。
毁坏泉台。○疏文至于《尚书》,文字多曲折隐晦,那也是避讳。○多委曲,监本误作不委曲,现在改正。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一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二【从宣公元年到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疏》
宣公疏【《鲁世家》:宣公名倭,是文公的儿子,子赤的庶兄,在周匡王五年即位。谥法:善于询问周遍通达称为宣】
元年春王正月,鲁公即位。
○继承前事而言即位,是参与知晓前事。音义【与音豫,下注亦同】疏【解释曰:重复发出疏义者,桓公篡位成为君主,宣公篡位未逾年的君主,嫌疑不同,所以发出疏义】
公子遂前往齐国迎娶女子。注:不讥讽在丧期娶妻,是因为不需要贬斥断绝而罪恶自然显现。桓公三年〇说:“迎娶女子,是亲自前往。派遣大夫,是不合正礼。”音义【见,贤徧反】疏【注释曰:引用那个〇例子者,是嫌讥讽丧娶不责备亲自迎娶,所以引用〇例子以阐明】三月,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到达。
传文说不称氏,是因为丧期未结束,所以略去。注夫人不能以礼自守,所以受到贬斥。疏【注释曰:“婚礼的快慢取决于夫家,阳唱阴和,固然是其理,而责备夫人的原因是,一礼不备,贞洁的女子不会前行。夫人姜氏如果不行礼,鲁公就没有丧娶的讥讽,夫人也没有苟且顺从的罪过,所以责备她】称她为“妇”,是依据婆婆而言的措辞。遂的省略,是由上位者导致的。注上位者指宣公。音义【挈,苦结反】疏【解释曰:〇重复说这个者,是嫌丧娶辞略,并说明不与陈人的妇人相同。遂的省略,是指去掉氏族而直接写名。徐邈认为挈是举,不对。《左传》认为遂不称公子,是尊重夫人。《公羊传》认为遂不言公子,是一事而再见,遵循省文。此〇说由上位者导致,是与二〇不同。此注说上位者指宣公,昭公二十四年“婼至自晋”注说上位者指宗庙者,解释有两家。其一说:礼,夫人三月后开始见宗庙,遂与侨如的导致,由君主而已,所以知道上位者为宣公、成公;婼被俘而返回,理当告庙,所以知道上位者指宗庙。又一解释:二者互文也,以相通。见庙之时,
君称臣之名以告宗庙,则二者皆当书名,故此云宣公,彼云宗庙,亦是昭公告之,可知此宣公亦是告宗庙,眀矣。婼与意如俱为被执而致,▯释有异辞者,意如诉公于晋,婼则无罪,故▯不同也。此已发▯,侨如又发之者,此丧娶,彼非丧娶,嫌异,故重明之】
译君主称呼臣下的名字来告祭宗庙,那么这两者都应当写出名字,所以这里说宣公,那里说宗庙,也是昭公向宗庙告祭,由此可知这里的宣公也是向宗庙告祭,这是很明显的。叔孙婼和季意如都是被拘捕后送来的,〇解释中措辞不同的原因,是因为季意如在晋国向鲁公申诉,而叔孙婼则是无罪的,所以〇措辞不同。这一点已经阐明了〇,侨如再次阐明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是丧期娶妻,那里不是丧期娶妻,为了避免人们产生疑惑,所以再次明确说明。
夏季孙行父如齐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传放,犹屏也。注屏,除称国以放,放无罪也。疏【释曰:范别例云:「放大夫凡有三:晋放胥甲父,一;昭八年楚放公子招,二;哀二年蔡人放公孙猎,三也。」此云称国以放,放与罪也,则称蔡人者是放有罪也。若然招杀世子偃师,则招亦有罪,不称楚人者,以上有楚师灭陈之文,故不复出楚人;又招有罪自明,故不待更称楚人也】
公防齐侯于平州。注:平州,齐地。离防,故不致。疏【注释曰不引▯例者,此宣自应例恶,无所嫌疑故也】公子遂如齐。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内不言取,言取,授之也。以是为赂齐也。注:宣公弑立,赂齐以自辅,耻赂之,故书齐取。疏【注释曰:昭二十五年,齐侯取郓,《▯曰:「取,易辞也。」哀八年,齐人取讙及阐,《▯曰:「恶内也。」所以三发《▯不同者,内不合言取,今言取,是违例之问,宜在于始。鲁人不得已而赂之,取虽是易,而我难之,故直云授之。昭公失国之君,忠臣喜公得邑,故以易辞言之。哀公犯齐陵邾,而反丧邑,易辞之也。《▯以明恶内之理未显,故《▯特言恶内,其实皆是易辞也】
秋,邾子来朝。音义【朝,直遥反】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传遂继事也
晋赵盾帅师救陈。音义【盾徒本反】
传善救陈也。疏【释曰:何嫌非善,而言善者?陈近楚,属晋,嫌救之非善,故▯释之。又救之者为善,所以駮郑之过也】
宋公、陈侯、卫侯、曺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注:棐林,郑地。音义【棐,芳尾反,又音匪】
传列数诸侯而防晋赵盾,大赵盾之事也。注:大其卫中国、攘夷狄。音义【数,所主反。攘,而羊反】其曰师何也?注:据言防晋师,不言防晋赵盾。以其大之也。注:以诸侯大赵盾之事故言师,师者,众大之辞。疏【释曰:襄二年「晋师、宋师、卫甯殖侵郑」,注云:「不书晋宋之将,以慢其伐人之丧。」彼称师言恶晋宋,此称师云大之者,称师之义不在一方,言师虽同,善恶有别,所谓「春秋不嫌同文」,此之谓也。齐救邢,恶不及事;楚子灭蔡,灭非其罪;晋宋伐丧,失匍匐之义,故皆贬之称师。今赵盾伐郑以救陈、宋,故经列数诸侯而殊大之,明称师者以着善也】于棐林地而后伐郑,疑辞也。此其地何?则着其羙也。注:泰曰:「夫救灾恤患,其道宜速,而乃云防于棐林,然后伐郑,状似伐郑有疑,须防乃定。」曰:「非也。欲羙赵盾之功,故详録其防地。」疏【释曰:桓十五年「公防诸侯于袲伐郑」,传曰:「地而后伐,疑辞也。非其疑也。」此▯既曰「疑辞也」,又云「则着其羙也」者,此文虽与防袲同,其理则异。何者?以其列数诸侯而防赵盾,则详其防地,亦善可知也】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音义【穿,音川】
晋人宋人伐郑
传伐郑所以救宋也。注时楚郑侵宋。疏【释曰:伐郑所以救宋,经不言救宋者,以上有「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之文,今云「晋人宋人伐郑」,明救宋可知,故不言之也。知非救陈者,以救陈之文已见,故楚伐宋,宋得出而自救者,伐宋者不攻都城,故得出师助晋也】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注:大棘,宋地。音义【华,户化反】传:获者,不与之辞也。注:华元得众,甚贤,故不与郑获之。疏【释曰:华元得众,故不与郑获之。然则晋侯失民,亦言获者,晋侯虽失众,诸侯无相获之道,故亦不与秦获也。徐邈云:「获是不与之辞,与者当称得也。故定九年得寳玊大弓是也。」然则弓玊与人不类,徐言非也。何休云:「华元系宋者,明耻辱及国。」案齐国书、陈夏齧皆系国,则是史之常辞,非有异文也】言尽其众,以救其将也。注:先言败绩而后言获,知华元得众心,军败而后见获。晋与秦战于韩,未言败绩而君已获,知晋侯不得众心明矣。音义【尽,子忍反。将,子匠反,下注将
译夏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晋国将大夫胥甲父放逐到卫国。
传文说:“放逐”,就是屏弃的意思。
注解说:“屏弃”,就是除去。称国名来放逐,表示放逐无罪之人。
疏文解释说:“《范别例》说:‘放逐大夫共有三次:晋国放逐胥甲父,这是第一次;昭公八年楚国放逐公子招,这是第二次;哀公二年蔡人放逐公孙猎,这是第三次。’这里说称国名来放逐,是因为放逐无罪之人,那么称‘蔡人’放逐,就是放逐有罪之人。如果这样,公子招杀害世子偃师,那么公子招也有罪,不称‘楚人’的原因,是因为上文有‘楚军灭陈’的记载,所以不再出现‘楚人’;又因为公子招有罪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不必再称‘楚人’。”
鲁宣公在平州防备齐侯。
注解说:“平州”,是齐国的地方。
因为是在防备,所以没有记载回国。
疏文注释说:“不引用〇例的原因,是因为鲁宣公自身行为恶劣,没有什么嫌疑,所以如此。”
公子遂前往齐国。
六月,齐国人夺取了济水西边的田地。
〇例说:鲁国国内不记载“取”,记载“取”,表示是授予对方的。这是因为把田地作为贿赂送给齐国。
注解说:鲁宣公弑君自立,贿赂齐国以求自保,以贿赂为耻,所以史书记载为齐国夺取。
疏文注释说:昭公二十五年,齐侯夺取郓地,《〇例》说:“‘取’,是轻描淡写的措辞。”哀公八年,齐国人夺取讙地和阐地,《〇例》说:“厌恶鲁国内部。”之所以三次《〇例》不同,是因为鲁国内部本不该说“取”,现在说“取”,是违背惯例的疑问,应当从开始就解释。鲁国人不得已而贿赂他们,虽然“取”是轻描淡写,但我方感到为难,所以直接说是授予。昭公是失国的君主,忠臣喜公得到封邑,所以用轻描淡写的措辞。哀公侵犯齐国、欺凌邾国,反而丧失封邑,也是轻描淡写。《〇例》认为厌恶鲁国内部的道理不明显,所以《〇例》特意说“厌恶鲁国内部”,其实都是轻描淡写的措辞。
秋季,邾子来朝见。
音义:“朝”,音直遥。
楚子、郑国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
传文说:“遂”,是接着做某事。
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
音义:“盾”,音徒本。
传文说:这是赞美救援陈国。
疏文解释说:“为什么嫌不是赞美,却要说赞美呢?陈国靠近楚国,属于晋国,嫌救援它不是善举,所以〇例解释它。又因为救援它是善举,所以驳斥郑国的过错。”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防备晋军,讨伐郑国。
注解说:“棐林”,是郑国的地方。
音义:“棐”,音芳尾,又音匪。
传文说:列举诸侯来防备晋国赵盾,是推崇赵盾的事迹。
注解说:推崇他保卫中原、抵御夷狄。
音义:“数”,音所主。“攘”,音而羊。
为什么说“师”呢?
注解说:根据记载防备晋军,不说防备晋国赵盾。因为推崇他。
注解说:因为诸侯推崇赵盾的事迹,所以说“师”,“师”是众多、盛大的词语。
疏文解释说:襄公二年“晋军、宋军、卫甯殖侵犯郑国”,注解说:“不记载晋宋的将领,是因为轻视他们讨伐别人的丧事。”那里称“师”是厌恶晋宋,这里称“师”是推崇他,称“师”的意义不在一方,说“师”虽然相同,善恶有别,所谓“春秋不嫌同文”,说的就是这个。齐国救援邢国,厌恶不及事;楚子灭蔡,灭国不是其罪;晋宋讨伐丧事,失去匍匐之义,所以都贬低称“师”。现在赵盾讨伐郑国以救援陈、宋,所以经文列举诸侯而特别推崇他,明确称“师”是为了彰显善举。
在棐林地方之后才讨伐郑国,是表示怀疑的措辞。
这里记载地方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为了彰显他的美德。
注解说:泰说:“救灾恤患,道理应当迅速,却说在棐林防备,然后讨伐郑国,样子像讨伐郑国有疑虑,需要防备才决定。”回答说:“不是这样。想要赞美赵盾的功绩,所以详细记载他防备的地方。”
疏文解释说:桓公十五年“公在袲防备诸侯讨伐郑国”,传文说:“记载地方然后讨伐,是表示怀疑的措辞。不是真的怀疑。”这里〇例既说“是表示怀疑的措辞”,又说“是为了彰显他的美德”,这篇文章虽然与防备袲相同,其道理却不同。为什么呢?因为列举诸侯来防备赵盾,那么详细记载防备的地方,也可以知道是善举。
冬季,晋国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
音义:“穿”,音川。
晋国人、宋国人讨伐郑国。
传文说:讨伐郑国是为了救援宋国。
注解说:当时楚国、郑国侵犯宋国。
疏文解释说:讨伐郑国是为了救援宋国,经文不说救援宋国,是因为上文有“楚子、郑国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的记载,现在说“晋国人、宋国人讨伐郑国”,明显知道是救援宋国,所以不说。知道不是救援陈国,是因为救援陈国的记载已经出现,所以楚国讨伐宋国,宋国能够出兵自救,是因为讨伐宋国的人不攻打都城,所以能够出兵帮助晋国。
二年春季,周历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抓获了宋国华元。
注解说:“大棘”,是宋国的地方。
音义:“华”,音户化。
传文说:“获”,是不给予对方的措辞。
注解说:华元深得民心,非常贤能,所以不给予郑国抓获他。
疏文解释说:华元深得民心,所以不给予郑国抓获他。那么晋侯失去民心,也说“获”,晋侯虽然失去民心,但诸侯没有互相抓获的道理,所以也不给予秦国抓获。徐邈说:“‘获’是不给予对方的措辞,给予对方应当称‘得’。所以定公九年‘得宝玉大弓’就是这样。”那么弓玉与人不同,徐邈的说法不对。何休说:“华元系于宋国,说明耻辱波及国家。”查齐国国书、陈国夏齧都系于国家,这是史书的常例,没有特殊的文字。
说耗尽他的军队,是为了救援他的将领。
注解说:先说大败然后说抓获,知道华元深得民心,军队战败后才被抓获。晋国与秦国在韩地交战,没说大败而君主已被抓获,知道晋侯不得民心是明显的。
音义:“尽”,音子忍。“将”,音子匠,下注将
帅同】以三军敌华元,华元虽获,不病矣。注:何休曰:「书获皆生获也。如欲不病华元,当有变文。」郑君释之曰:「将帅见获,师败可知,不当复书师败绩。此两书之者,眀宋师惧华元见获,皆竭力以救之,无奈不胜敌耳。华元有贤行,得众如是,虽师败身获,适眀其羙,不伤贤行。今两书败绩,非变文如何?」音义【帅,所类反。复,扶又反。行,下孟反】
译率领三军来对抗华元,华元虽然被俘获,却并不损害他的贤名。何休注释说:“史书凡记载‘获’,都是活捉。如果不想让华元受损害,应当有特殊的措辞。”郑玄解释说:“将领被俘,军队战败是显而易见的,不应该再另外记载‘军队大败’。这里同时记载了这两件事,是为了表明宋军因为害怕华元被俘,都竭尽全力去救援他,只是无奈抵挡不住敌人罢了。华元有贤德的行为,能像这样得到众人的拥护,即使军队战败、自身被俘,恰恰彰显了他的美德,并不损害他的贤名。现在同时记载了战败和被俘,如果没有特殊的措辞,又该如何解释呢?”音义:帅,音所类。复,音扶又。行,音下孟。
秦师伐晋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臯。
传穿弑也。注穿,赵盾从父昆弟。盾不弑而曰盾弑,何也?以罪盾也。其以罪盾何也?曰:灵公朝诸大夫而暴弹之,注暴,残暴。音义【朝,直遥反。弹,徒丹反,又徒旦反】观其辟丸也。赵盾入谏,不聴出亡至于郊。注礼,三谏不聴则去,待放于竟三年,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往。必三年者,古疑狱三年而后断。易曰:「继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嵗不得,凶。」是也。自嫌有罪当诛,故三年不敢去。音义【辟音避。竟音境。玦,古穴反。杜元凯云:如环而不连。断,丁乱反。徽,许归反。纆,亡北反】疏【注释曰:三谏不聴则去,待放于竟三年,公羊▯文。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徃,荀卿书有其事。易曰:「继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嵗不得,凶」者,易坎卦上六爻辞。但易本继作系。陆徳眀云:寘,置也。王弼云:险陗之极,不可升也。严法峻整,难可犯也。宜其囚执寘于思过之地。三嵗,险道之夷也。险终乃反,故三嵗不得。自修三嵗,乃可以求复,故曰三嵗不得,凶也。马融云:徽纆,索也。陆徳眀云:三纠绳曰徽,二纠绳曰纆。刘表云:三股为徽,两股为纆】赵穿弑公而后反赵盾,注招使还。史狐书贼曰:「赵盾弑公。」注史,国史,掌书记事。狐,其名。盾曰:「天乎!天乎!予无罪。」注告天,言已无弑君之罪。孰为盾而忍弑其君者乎?注廻已易他。谁作盾而当忍弑君者乎?音义【孰为盾,絶句。孰,谁也】史狐曰:「子为正卿,入谏不聼出亡不逺,君弑,反不讨贼,则志同。」注志同,穿也。志同则书重,非子而谁?注盾是正卿,又贤,故言重。故书之曰:「晋赵盾弑其君夷臯」者,过在下也。注郑嗣曰:成十八年「晋弑其君州蒲」,▯曰:「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然则称臣以弑,罪在臣下也。赵盾弑其君,不言罪而曰过者,言非盾亲弑,有不讨贼之过。音义【恶,如字,又乌路反】曰:于盾也,见忠臣之至;于许世子止,见孝子之至。注邵曰:盾以亡不出竟反不讨贼,受弑君之罪,忠不至故也。止以病不知甞药,受弑父之罪,孝不至故也。音义【见贤徧反,或如字,下同】疏【释曰:赵盾与许止加弑是同,而许君书▯,晋灵公不书▯者,许止失甞药之罪轻,故书▯以赦止;赵盾不讨贼之罪重,故不书晋侯▯,明盾罪不可原也。春秋必加弑于此二人者,所以见忠孝之至故也。忠孝不至,则加恶名,欲使忠臣覩之不敢惜力,孝子见之,所以尽心,是将来之逺防也】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注匡王也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
传之口,缓辞也。伤自牛作也。注:牛自伤口,非备灾之道,不至也,故以缓辞言之。疏【释曰:此之为绥辞,则成七年不言之为急辞也。旧解范氏《别例》云凡三十五,范既总为例,则言之者并是缓辞也。▯于执卫侯云言之,缓辞也,则云其余不发,亦缓可知耳。公丧在外,逆之缓也。卫侯之弟鱄、秦伯之弟鍼等称之者,取其缓之得逃。吴败六国言之者,取其六国同役而不急于军事也。杀奚齐称之者,缓于成君也。考仲子宫言之者,隠孙而脩之,缓也。日食言之者,不知之缓也。则自余并缓耳。理虽迁延,旧说既然,不可致诘,故今亦从之】
攺卜牛牛死乃不郊
传事之变也。注牛无故自伤其口,易牛,改卜,复死,乃废郊礼,此事之变。异音义【复扶又反】疏【释曰:公羊▯称,改卜者,帝牲不吉,则引稷牲而卜之。其帝牲在于涤宫三月,于稷者唯具视其身体无灾而已,不特养于涤宫。又云:「郊必以其祖配者,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今改卜者取于稷牛,则未审▯意如何。以后稷配郊,必与公羊异也。不言免牛而云不郊者,牛死,不行免牛之礼,故直言不郊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注讥宣公不恭,致天变。疏【释曰:重发▯者,嫌牛死与卜郊不从异也】
犹三望
▯匡
译秦国军队讨伐晋国。
夏季,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侵犯郑国。
秋季九月乙丑日,晋国赵盾杀死了他的国君夷皋。
传文说赵穿杀死了国君。注解说赵穿是赵盾的堂兄弟。赵盾没有杀人却记载为赵盾杀人,这是为什么呢?是为了归罪于赵盾。为什么要归罪于赵盾呢?回答说:灵公在朝堂上接见各位大夫时,用弹弓残暴地射击他们,观察他们躲避弹丸的样子。赵盾进谏,灵公不听,赵盾出逃到了郊外。注解说按照礼制,三次进谏不被采纳就离开,在边境等待放逐三年,国君赐给他玉环就回来,赐给他玉玦就离去。之所以必须三年,是因为古代疑难案件要三年后才判决。《易经》说:“接连用绳索捆绑,放置在荆棘丛中,三年不能脱身,凶险。”就是这个意思。赵盾自己怀疑有罪应当被诛杀,所以三年不敢离开。赵穿杀死国君后,招赵盾回来。史官狐书记载凶手说:“赵盾杀死了国君。”注解说史官是国史,掌管记录事情,狐是他的名字。赵盾说:“天啊!天啊!我没有罪。”意思是向天申诉,说自己没有杀君的罪。谁做了赵盾而忍心杀死他的国君呢?意思是推卸责任给他人,谁充当赵盾而应当忍心杀君呢?史官狐说:“您是正卿,进谏不被采纳,出逃没有远离国境,国君被杀,您回来后不讨伐凶手,那么心意就是相同的。”注解说心意相同,是指赵穿。心意相同就记载得严重,不是您还有谁呢?注解说赵盾是正卿,又贤能,所以记载得严重。所以记载说:“晋国赵盾杀死了他的国君夷皋”,是因为过错在于臣下。注解说郑嗣说:成公十八年“晋国杀死了他们的国君州蒲”,传文说:“称国名来杀国君,说明国君的恶行极重。”那么称臣名来杀国君,过错就在臣下了。赵盾杀他的国君,不说罪而说过,是说不是赵盾亲手杀人,有不讨伐凶手的过错。回答说:对于赵盾,体现了忠臣的极致;对于许世子止,体现了孝子的极致。注解说邵说:赵盾因为出逃没有离开国境,回来后不讨伐凶手,承受杀君的罪名,是因为忠不到极致。许世子止因为生病不知道尝药,承受杀父的罪名,是因为孝不到极致。疏解说:赵盾和许世子止被加上杀君之名是相同的,而许国国君传文有解释,晋灵公传文没有解释,是因为许世子止失于尝药的罪较轻,所以传文解释以赦免许世子止;赵盾不讨伐凶手的罪较重,所以不解释晋侯传文,表明赵盾的罪不可原谅。《春秋》必定在这两人身上加上杀君之名,是为了体现忠孝的极致。忠孝不到极致,就加上恶名,想要让忠臣看到后不敢吝惜力气,孝子看到后能够尽心,这是对未来的长远防范。
冬季十月乙亥日,周天子去世。注解说这是周匡王。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郊祭用的牛口受伤。
传文说“口受伤”,是缓和的措辞。伤是牛自己造成的。注解说牛自己伤了口,不是防备灾祸的方法,灾祸没有到来,所以用缓和的措辞来说。疏解说:这作为缓和的措辞,那么成公七年不说“之”就是紧急的措辞了。旧解范氏《别例》说共有三十五条,范氏既然总括为例,那么说“之”的都是缓和的措辞。传文在“执卫侯”时说“之”,是缓和的措辞,那么其余没有说明的,也可以知道是缓和的。公丧在外,迎接他回来是缓和的。卫侯的弟弟鱄、秦伯的弟弟鍼等称“之”,是取缓和之意得以逃脱。吴国打败六国说“之”,是取六国同役而不急于军事之意。杀奚齐称“之”,是缓和于成就君位。考仲子宫说“之”,是隐孙而修缮,是缓和的。日食说“之”,是不知道日食原因的缓和。那么其余都是缓和的。道理虽然迂回,旧说既然如此,不可深究,所以现在也遵循它。
改卜郊祭的牛,牛死了,于是就不举行郊祭。
传文说这是事情的变故。注解说牛无故自己伤了口,换牛,改卜,又死了,于是废除郊祭,这是事情的变故。疏解说:《公羊传》解释说,改卜是因为帝牲不吉利,就引来稷牲来占卜。帝牲在涤宫饲养三个月,对于稷牲只看身体没有灾害即可,不专门在涤宫饲养。又说:“郊祭必定用祖先配享,从内出来的没有配偶不行,从外到来的没有主人不止。”现在改卜取用稷牛,就不清楚传文的意思如何。以后稷配享郊祭,必定与《公羊传》不同。不说免除牛而说不郊祭,是因为牛死了,不行免除牛的礼仪,所以直接说不郊祭。“乃”字,是推卸于人、表示无奈的措辞。注解说讥讽宣公不恭敬,招致天变。疏解说:重复解释传文,是嫌牛死与卜郊不吉利不同。
仍然举行三望之祭。
传文解释匡王。
夏楚人侵郑
秋赤狄侵齐
宋师围曺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葬郑穆公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音义【郯音谈,国名也】
传及者内为志焉尔。平者,成也。不肯者,可以肯也。注凯曰:「君子不念旧恶,况为大国所和乎?」疏【释曰:旧解以莒不肯平,公伐莒取向,莒人弥复怨郯。郯之与莒方为怨恶,乃是成就乱事,故训之为成。注无此意,恐非也】
公伐莒,取向。注:向,莒邑。音义【向,书亮反】
传伐犹可,取向甚矣。注以义兵讨不平,未若不用兵以义使平者也,故曰犹可也。疏【注释曰:▯称伐犹可,是非正与辞。注云义兵者,据其讨不直,故云义兵也。义兵之道不足,故▯云犹可也】莒人辞不受治也。注乗义取邑,所以不服。伐莒义兵也。注讨不释怨,取向非也,乗义而为利也。音义【为如字,又于伪反】
秦伯稻卒。疏【释曰:《世本》秦共公也】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赤狄侵齐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
冬楚子伐郑
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髙固来逆子叔姬
传: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注:婚礼,主人设几筵于庙以待迎者。诸侯、大夫尊卑不敌,故使大夫为之主。音义【迎,鱼敬反】来者,接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之称也。注:来者,谓髙固。髙固,齐之大夫,而今与君接婚姻之礼,故不言逆女。音义【称,尺证反】疏【释曰:莒庆已发▯今重发之者,莒庆小国之大夫,髙固齐之尊卿,而取公之同母姊妹,嫌待之礼殊,故发▯眀其不异也。徐邈云:「▯言吾子,是宣公女也,礼亦通尔】
叔孙得臣卒。疏【释曰:隠元年▯曰:「大夫不日卒,恶也。」今叔孙得臣不日卒,亦恶可知矣。何休云:「知公子遂弑君而匿情不言。」未审范意亦然以否】
冬齐髙固及子叔姬来
传:“及”者,及吾子叔姬也。为使来者,不使得归之意也。注:髙固受使来聘,而与妇俱归,故书“及”以眀非礼。庄二十七年冬,▯伯姬来;僖二十八年秋,▯伯姬来:皆不言所及,是使得归之意。音义【受使,所吏反】疏【释曰:经既言“髙固及子叔姬”,足自眀矣,▯何须更言“及吾子叔姬也”者?传方欲解“及”为非礼,故上张其文也。注释曰:桓十八年泺之防,去“及”为非礼;此书“及”为非礼者,公与夫人之行,须言“及”以别尊卑,故云“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言“及”。泺之防以夫人之伉,不言“及”,故知去“及”为非礼。今叔姬归宁,当以独来为文;髙固奉命,宜云来聘。经总之言来,故书“及”为非礼】
楚人伐郑
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传此帅师也,其不言帅师何也?注据元年赵盾帅师救陈言帅师也。不正其败前事,故不与帅师也。注元年救而今更侵之。疏【释曰:▯例将卑师众曰师,将尊师少直言将。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彼非是败前事,亦不言帅师。此云不正其败前事,故不与帅师者,凡常书经,自依将之尊卑、师之多少之例。赵盾元年称帅师救陈,今直书名而已,眀是恶败前事,故不与帅师也。郤克、良夫前无帅师之文,故知从将尊师少例耳】
夏四月
秋八月螽音义【螽音终】
冬十月
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传来盟,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国与之;不言其人,亦以国与之。不日前定之盟?不日,疏【释曰:此重发▯者,宋华孙不称使,此则称使,嫌异,故重发之。言不日者,据成三年及荀庚盟有日,故发问也】
夏,公防齐侯伐莱。音义【莱音来,国名】
秋公至自伐莱
大旱
冬,公防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曺伯于黑壤。注:黑壤,某地。音义【壤,人丈反】
八年春公至自防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注:葢有疾而还,黄,齐地。疏【释曰:以下有卒,故知有疾也】
传:「乃者,亡乎人之辞也。」注郑
译夏天,楚国人侵犯郑国。
秋天,赤狄侵犯齐国。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冬天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
安葬郑穆公。
四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之间的争端。莒国人不肯接受。【郯,音谈,国名】
传文说:“‘及’字表示鲁国主动有意为之。‘平’就是平定、和解的意思。‘不肯’表示莒国本可以同意。”注凯说:“君子不记念过去的仇怨,何况是大国出面调和呢?”疏文解释说:“旧解认为莒国不肯和解,鲁公就讨伐莒国夺取向邑,导致莒人更加怨恨郯国。郯国与莒国正结下怨仇,这实际上是助长了动乱,所以将‘平’解释为‘成’(成就乱事)。注疏没有这个意思,恐怕旧解不对。”
鲁公讨伐莒国,夺取向邑。注:向,是莒国的城邑。【向,音亮】
传文说:“讨伐莒国还算可以,夺取向邑就太过分了。”注:用正义之师讨伐不平之事,不如不用武力而用道义使其和解,所以说“还算可以”。疏文解释说:“注解说‘称伐犹可’,这是非正之辞。注说‘义兵’,是依据其讨伐不直之人,所以说义兵。义兵之道有所不足,所以说‘犹可’。”莒国推辞不接受统治。注:凭借义理夺取城邑,所以莒国不服。讨伐莒国是义兵。注:讨伐不能消除怨恨,夺取向邑是不对的,这是借着义理谋取私利。【为,音如字,又音于伪】
秦伯稻去世。疏文解释说:《世本》记载这是秦共公。
夏天六月乙酉日,郑国公子归生杀害了他的国君夷。
赤狄侵犯齐国。
秋天,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冬天,楚子讨伐郑国。
五年春天,鲁公前往齐国。
夏天,鲁公从齐国回来。
秋天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传文说:“诸侯嫁女儿给大夫,由大夫作为主婚人来交接。”注:婚礼中,主人在宗庙摆设几案筵席以等待迎亲者。诸侯与大夫尊卑不相当,所以让大夫作为主婚人。【迎,音鱼敬】“来”表示接入国内。不认为这种接入国内的行为正当,所以不给予夫妇的称呼。注:“来”指的是高固。高固是齐国的大夫,现在与国君交接婚姻礼仪,所以不说“迎女”。【称,音尺证】疏文解释说:“莒庆的事例已经阐发过,现在再次阐发,是因为莒庆是小国的大夫,高固是齐国的尊卿,而娶了鲁公的同母姊妹,担心对待的礼仪不同,所以再次阐发以明确其并无不同。徐邈说:‘传文说“吾子”,是宣公的女儿,礼制上也是相通的。’”
叔孙得臣去世。疏文解释说:“隐元年传文说:‘大夫不记日去世,是因为厌恶他。’现在叔孙得臣不记日去世,也可以知道是厌恶他。何休说:‘知道公子遂弑君而隐瞒实情不说。’不知道范宁的意思是否也是如此。”
冬天,齐国高固和子叔姬一起来。
传文说:“‘及’,就是和我们的子叔姬一起。这是为了表示使者前来,而不让她回去的意思。”注:高固受命前来聘问,却带着妻子一起回国,所以书“及”以表明不合礼制。庄公二十七年冬天,伯姬来;僖公二十八年秋天,伯姬来:都不说“及”谁,这是允许她回去的意思。【受使,音所吏】疏文解释说:“经文既然说了‘高固及子叔姬’,足以自明了,传文为何还要再说‘及吾子叔姬也’呢?传文正要解释‘及’是不合礼制的,所以上面先铺陈文辞。注解说:桓公十八年泺之防,去掉‘及’是不合礼制;这里书‘及’是不合礼制,是因为公与夫人的出行,须说‘及’以区别尊卑,所以说‘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说‘及’。泺之防因为夫人的地位相当,不说‘及’,所以知道去掉‘及’是不合礼制。现在叔姬归宁,应当以独自前来为文;高固奉命,应当说‘来聘’。经文总说‘来’,所以书‘及’是不合礼制。”
楚国人讨伐郑国。
六年春天,晋国赵盾、卫国孙免侵犯陈国。
传文说:“这是率领军队,为什么不说‘帅师’呢?”注:依据元年赵盾帅师救陈说‘帅师’。不认为他败坏前事是正当的,所以不给予‘帅师’的称呼。注:元年救陈,现在又侵犯陈国。疏文解释说:“传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尊师少直称将。成公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那不是败坏前事,也不说‘帅师’。这里说不正其败前事,所以不与‘帅师’,是因为凡常书经,自依将之尊卑、师之多少之例。赵盾元年称帅师救陈,现在只称名而已,明显是厌恶他败坏前事,所以不与‘帅师’。郤克、良夫前无帅师之文,所以知道是从将尊师少例。”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发生蝗灾。【螽,音终】
冬天十月。
七年春天,卫侯派孙良夫来结盟。
传文说:“来结盟,是事先约定的。不说‘及’,是以国家名义与他结盟;不说其人,也是以国家名义与他结盟。为什么不记日?因为事先约定的盟约。”疏文解释说:“这里再次阐发传文,是因为宋华孙不称‘使’,这里称‘使’,担心不同,所以再次阐发。说不记日,是依据成公三年与荀庚盟有记日,所以发问。”
夏天,鲁公与齐侯会合讨伐莱国。【莱,音来,国名】
秋天,鲁公从讨伐莱国回来。
发生大旱。
冬天,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黑壤会合。注:黑壤,某地。【壤,音人丈】
八年春天,鲁公从会合回来。
夏天六月,公子遂前往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注:大概是有病而返回,黄,是齐国的地方。疏文解释说:“因为下文有去世,所以知道是有病。”
传文说:“‘乃’,是出乎人意料的语气。”注:郑
嗣曰:「大夫受命而出,虽死以尸将事,今遂以疾而还,失礼违命,故曰亡乎人,言鲁使不得其人也。」疏【释曰:重发▯者,此乃复是事毕之文,其实未毕,嫌与他例异,故重明之。此云「乃者,亡乎人之辞也」,定十五年▯以为急辞也者,乃有二义故也。此鲁使不得其人,言乃以责之。公孙敖亦是失命,不言乃者,此以疾而反,有可责之理,故言乃复以讥之。敖弃命奔莒,元来未去,不足可责,非乃文所尽,故不言乃也】复者,事毕也,不専公命也。注遂以疾反而加事毕之文者,是不使遂専命还。
译嗣说:“大夫接受君命出使,即使死了也要带着尸体完成使命,如今公孙遂却因病返回,这是失礼且违背君命,所以说‘亡乎人’,意思是说鲁国没有派出合适的人选。”疏【解释说:再次出现‘〇’字,这是因为这实际上是事情结束的文辞,但事情其实并未结束,担心它与其它例子不同,所以再次明确说明。这里说‘乃’是‘亡乎人’的措辞,定公十五年用‘〇’作为紧急的措辞,是因为‘乃’有两个含义。这里鲁国使者人选不当,用‘乃’来指责他。公孙敖也是违背君命,但不说‘乃’,这是因为公孙遂因病返回,有值得指责的道理,所以用‘乃’来再次讥讽他。公孙敖抛弃君命投奔莒国,原本就没有离开,不值得指责,不是‘乃’字所能涵盖的,所以不说‘乃’】复,表示事情结束,不专擅公命。注:公孙遂因病返回却加上表示事情结束的文辞,这是不让公孙遂专擅君命返回。
辛巳,有事于大庙。音义【大音泰】仲遂卒于垂。注:祭于大庙之日,而知仲遂卒。垂,齐地。疏【注释曰:注言此者,解经仲遂之卒系祭庙之意也。仲遂有罪而亦书日者,宣公与遂同罪,犹定公不恶意如而书日也。或当辛巳自为祭庙,不为仲遂也。案公子翚当桓世无罪,则不去公子;仲遂非宣恶人而去公子者,翚非桓罪人,故生存不去公子之号;仲遂于宣虽则无罪,死者人之终,若不去公子,嫌其全无罪状,故去之。若然,何以不去日者?既替其尊号,则罪已眀,故不假去日也。▯称公弟叔仲,贤也。遂非贤而称仲者,杜预云:「时君所加。」何休云:「称仲者,起婴齐所氏。」范虽不注,理未必然。盖以遂见疏而去公子,经不可单称遂卒,遂于后以仲为氏,故称仲遂卒也。然仲遂以罪见疏,即见罪恶之臣,而讥宣公不废绎者,宣公与遂同心,绎祭之时,则内舞去籥而为之变,所以讥也】
传为若反命而后卒也。注先书复后言卒,使若遂已反命于君而后卒于垂。此公子也,其曰仲何也?疏之也。注僖十六年▯曰:「大夫不言公子公孙,疏之也。」何为疏之也?是不卒者也。注遂与宣公共弑子赤,不疏则无用见其不卒也。注若书公子,则与正卒者同,故去公子以见之。音义【见贤徧反,注同;去起吕反,下文及注同】则其卒之何也?注据公子翚不书卒。音义【翚许韦反】以讥乎宣也。其讥乎宣何也?闻大夫之丧,则去乐卒事。注去籥万,卒祭事,言今不然。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音义【绎音亦,尔雅云:又祭也。籥,余若反,管也】
传「犹」者,可以已之辞也;「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万入,去籥。注万,舞名;籥,管也。音义【享,许丈反】疏【释曰:旦日,犹眀日也。何休云:「绎者,继昨日事,但不灌地降神耳。天子诸侯曰绎,大夫曰宾尸,士曰宴尸。」即天子以卿为之,诸侯则以大夫为之,卿大夫以孙为之。夏立尸,殷坐尸,周旅酬六尸。唯士宴尸与先儒少异,则范意或与何同也。案《少牢馈食之礼》,卿大夫当日宾尸,天子诸侯眀日宾尸者,天子诸侯礼大,故异日为之;卿大夫以下礼小,故当日即行。其三代之名者,案《尔雅》云:「夏曰复胙,殷曰肜,周曰绎。」是也。谓之复胙者,复前日之礼也;谓之肜者,肜是不絶之意也;谓之绎者,绎陈昨日礼也。何休又云:「礼,大夫死,为废一时之祭。有事于庙而闻之者,去乐卒事;至卒事而闻之者,废绎。」今鲁不以为讥,范意当亦然也】以其为之变,讥之也。注内舞去籥,恶其声闻。此为卿变于常礼,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音义【为之,于伪反,注「为卿」同。恶,乌路反】
戊子,夫人熊氏薨。注:宣公妾母。音义【左氏》作嬴氏】
晋师白狄伐秦
楚人灭舒鄝。音义【鄝音了,本又作蓼,国名】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己丑,▯我小君顷熊。注文:夫人姜氏大归于齐,故宣公立已,妾母为夫人。君以夫人礼卒葬之,故主书者不得不以为夫人,义与成风同。音义【顷熊音倾,左氏作敬嬴】疏【注释曰:哀姜有罪,故僖成其母为夫人。今姜氏子杀,故身出,本自无罪,则顷熊成丧,不是同例。而云与成风同者,礼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以二者俱非正礼,故云同耳,非谓意尽同也。谷梁以成风再贬,故曰妾子虽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则襄公以其母定姒为夫人,亦非正眀也。然成风再贬,自外不讥者,从一讥故也。案文十八年注云宣母敬嬴,此云顷熊者,一人有两号故也】雨,不克▯。
传▯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丧不以制也。注:徐邈曰:「案经文是己丑之日▯丧既出而遇雨。若未及己丑而却期,无为逆书此日。葬礼丧事有进无退,又《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则人君之张设固兼备矣。礼先迁柩于庙,其明昧爽而引,既及▯日之晨,则祖行遣奠之礼设矣。故虽雨犹终事,不敢停柩久次。」音义【不为于伪反,潦音老,蓑素禾反
译辛巳日,在大庙举行祭祀。大,音泰。仲遂在垂地去世。注:在祭祀大庙的日子,才知道仲遂去世。垂,是齐国的地方。疏【注释说:注中这样说,是为了解释经文中仲遂去世与祭祀大庙相联系的意思。仲遂有罪却仍然记载日期,是因为宣公与仲遂同罪,就像定公不厌恶恶人却记载日期一样。或许辛巳日本身就是祭祀大庙的日子,并不是为了仲遂。考察公子翚在桓公时代无罪,所以不除去“公子”的称号;仲遂并非宣公的恶人却除去“公子”称号,是因为翚不是桓公的罪人,所以活着时不除去公子的称号;仲遂对宣公虽然无罪,但死亡是人生命的终结,如果不除去公子称号,恐怕会让人认为他完全没有罪状,所以除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除去日期呢?既然已经贬低了他的尊号,那么罪过已经明显,所以不必再除去日期。〇称公弟叔仲,是因为贤德。仲遂不贤却称仲,杜预说:“是当时国君所加。”何休说:“称仲,是起于婴齐所氏。”范宁虽然没有注释,但道理未必如此。大概因为仲遂被疏远而除去公子称号,经文中不能单称遂去世,仲遂后来以仲为氏,所以称仲遂去世。然而仲遂因罪被疏远,就是被视为有罪的臣子,而讥讽宣公不废除绎祭,是因为宣公与仲遂同心,在绎祭的时候,舞队进入却去掉籥,以此示变,所以讥讽】
传文说是如果返回复命之后才去世。注:先写复命后写去世,使得好像仲遂已经向国君复命之后才在垂地去世。这是公子,为什么称仲呢?是因为疏远他。注:僖公十六年〇说:“大夫不说公子公孙,是因为疏远他。”为什么疏远他呢?是因为他不按正礼去世。注:仲遂与宣公共同杀害子赤,如果不疏远他,就无法显示他不按正礼去世。注:如果书写公子,就与正常去世的人相同,所以除去公子以显示这一点。音义【见,音贤徧,注同;去,音起吕,下文及注同】那么为什么记载他去世呢?注:依据公子翚不记载去世。音义【翚,音许韦】是为了讥讽宣公。讥讽宣公什么呢?听说大夫去世,就应去掉音乐完成祭祀。注:去掉籥舞,完成祭祀,说现在不是这样。
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舞队进入,去掉籥。音义【绎,音亦,《尔雅》说:又祭也。籥,音余若,管乐器】
传文“犹”字,是可以停止的辞令;“绎”字,是祭祀第二天享宴宾客的仪式。舞队进入,去掉籥。注:万,是舞名;籥,是管乐器。音义【享,音许丈】疏【解释说:旦日,就是明日。何休说:“绎,是继承昨天的事,只是不灌地降神罢了。天子诸侯叫绎,大夫叫宾尸,士叫宴尸。”即天子由卿主持,诸侯由大夫主持,卿大夫由孙主持。夏朝立尸,殷朝坐尸,周朝旅酬六尸。只有士宴尸与先儒稍有不同,那么范宁的意思或许与何休相同。考察《少牢馈食之礼》,卿大夫当日宾尸,天子诸侯明日宾尸,是因为天子诸侯礼重大,所以异日进行;卿大夫以下礼小,所以当日就进行。三代名称,考察《尔雅》说:“夏叫复胙,殷叫肜,周叫绎。”是正确的。叫复胙,是重复前日的礼;叫肜,肜是不绝的意思;叫绎,绎是陈述昨日礼的意思。何休又说:“礼,大夫去世,应废除一时的祭祀。在庙中有事时听说去世的,去掉音乐完成祭祀;到完成祭祀时听说去世的,废除绎祭。”现在鲁国不认为这是可讥讽的,范宁的意思应当也是这样】因为为此改变了常规礼仪,所以讥讽。注:舞队进入去掉籥,厌恶听到声音。这是为卿改变了常礼,是知道不可为而为之。音义【为之,音于伪,注“为卿”同。恶,音乌路】
戊子日,夫人熊氏去世。注:宣公的妾母。音义【《左氏》作嬴氏】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攻打秦国。
楚国人灭掉舒鄝。音义【鄝,音了,本又作蓼,国名】
秋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冬十月己丑日,〇我小君顷熊。注:夫人姜氏大归于齐,所以宣公立自己的妾母为夫人。国君以夫人礼为她治丧下葬,所以主书者不得不把她当作夫人,义理与成风相同。音义【顷熊,音倾,《左氏》作敬嬴】疏【注释说:哀姜有罪,所以僖公成全其母为夫人。现在姜氏儿子被杀,所以自身出逃,本来无罪,那么顷熊成全丧礼,不是同样的例子。而说与成风相同,是因为礼制上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因为两者都不是正礼,所以说相同,并非意思完全相同。谷梁认为成风再贬,所以说妾子虽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那么襄公以其母定姒为夫人,也不是正明。然而成风再贬,从外不讥讽,是因为从一讥的缘故。考察文十八年注说宣母敬嬴,这里说顷熊,是因为一人有两个称号的缘故】下雨,不能〇。
传文〇既然有了日期,不因雨停止,是合乎礼的;雨不能〇,丧事不依制度。注:徐邈说:“考察经文是己丑日〇丧已经出殡却遇到雨。如果未到己丑日就改期,没有必要逆书此日。葬礼丧事有进无退,又《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那么人君的张设本来就完备了。礼制先迁移灵柩到庙,其明昧爽时引柩,既然到了〇日的早晨,那么祖行遣奠之礼就设立了。所以虽然下雨仍然完成事情,不敢停柩久留。”音义【不为,音于伪,潦,音老,蓑,音素禾】
,笠音立,张如字又陟亮反,柩其又反,尸在棺曰柩,昧音妹,引以刃反又如字,遣奠弃战反】疏【解曰:旧解案礼庶人悬封▯不为雨止,明天子诸侯不触雨而行可知也。▯言不为雨止者,谓不得止▯事而更卜逺日。丧不以制也者,谓不得临雨而制丧事。岂有诸侯执绋者五百人,安得触雨而行哉?是徐邈之説理之不通。今案▯文云雨不克▯丧不以制也,是▯为雨止,丧事不以礼制也。上文云▯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眀为雨止则非礼可知,安得云▯意▯为雨止乎?又且范引徐邈之注,不言其非,则是从徐説矣,何为述范义而违之?防注释曰:未及己丑而却期者,谓雨之与▯皆是己丑之日也,若未及己丑之日而遇雨,其▯期有却者,何为逆书己丑日▯也?《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者,毛诗▯云蓑所以备雨,笠所以御暑是也】
译“笠”字音立,“张”字按本字读,又音陟亮反,“柩”字音其又反,尸体在棺中称为柩,“昧”字音妹,“引”字音以刃反,又按本字读,“遣奠”的“遣”字音弃战反。疏解说曰:旧注依据礼制,庶人悬挂封条,不因下雨而停止,由此可知天子、诸侯不会冒着雨水出行。所谓“不因下雨而停止”,是指不得停止丧事而另选远日。所谓“丧事不因雨而改变礼制”,是指不得因临雨而改变丧事的礼制。哪有诸侯执绋者多达五百人,却能冒着雨水出行的道理呢?这说明徐邈的说法在情理上不通。如今考察经文说“因雨未能完成,丧事不因雨而改变礼制”,这是说因雨而停止,丧事却不因雨而改变礼制。上文说“既然已定下日期,不因下雨而停止,这是合乎礼的”,由此可知因雨停止则不合礼,怎么能说经意是因雨停止呢?况且范宁引用徐邈的注,并未指出其错误,那就是遵从徐邈的说法了,为何在阐述范宁义理时又违背它呢?防注释说:未到己丑日就改期的,是指下雨和改期都发生在己丑日。如果未到己丑日就遇到下雨,其改期有推后的,为何要逆书己丑日呢?《士丧礼》中有潦车装载蓑衣和斗笠的记载,《毛诗》说蓑衣是用来防备雨水,斗笠是用来抵御暑热,就是这样。
庚寅日中而克▯
▯而缓辞也,足乎日之辞也疏【释曰:言缓辞也者,此日中克▯,足乎日,故云缓也。定十五年日下昃乃克▯,故云乃急辞也。是二文相对为缓急,故公羊▯云:「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是二文相对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注:「有母之丧而行朝防,非礼。」音义【朝,直遥反】疏【注释曰:「非礼,经无异文者。▯例云:『如徃,月危徃也。』此朝书月,即是非礼之异文也】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疏【释曰:《公羊▯曰:「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谓母丧未期而取邑,故讳不系邾娄也。若言讳不系邾娄,居母之丧,纵非邾邑,岂容无讳?或当如左▯以根牟为国名也】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曺伯防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音义【臀,徒门反】
▯其地于外也,其日未逾竟也。注:外谓国都之外,诸侯卒于路寝则不地。▯例曰:「诸侯正卒则日,不正则不日。」旧说逾竟亦不日,然则诸侯不正而与未逾竟无以别之矣。案襄七年郑伯卒于操,此年晋侯卒于扈,文正与襄二十六年许男卒于楚同,恐后人谓操、扈是国,故于疑似之际每为发▯曰:「未逾竟也。」音义【竟音境,别彼列反,操七报反】疏【注释曰:诸侯之国皆以侵伐、防盟见经,操、扈经既无文,而疑是国者,周有千八百诸侯,今盟防侵伐见《春秋》者,不过数十而已。操、扈▯若不发,焉知非国也?曲棘不释者,双名也,去国逺矣,故不假释。郱、鄑、郚以三言为名,故▯释之为国也。晋侯黒臀不书▯者,旧解以为簒立故也。今案黑臀既书日卒,未必簒立,盖鲁不防,故不书也】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宋人围滕
楚人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音义【郤,去逆反;缺,倾雪反】
陈杀其大夫泄冶。音义【泄,息列反;冶,音也】
▯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徴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注:「二人,陈大夫。」音义【夏,户雅反】或衣其衣,或衷其襦。注:「衷者,襦在衷也。」音义【衣其衣,上于既反,下如字。襦,而朱反。衷,本又作里,音里】以相戏于朝。音义【朝,直遥反】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于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齐人归我济西田。
▯公娶齐,齐由以为兄弟反之。注:「齐由以婚族,故还鲁田。」《尔雅·释亲》曰:「妇之党为婚兄弟。」音义【娶,七住反】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疏【释曰:据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言来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注▯例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则此丙辰晦之日也。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推寻义例,当是闰月矣。文六年▯曰:「闰月者,附月之余日。」言闰承前月而受其余日,故书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葢史防常法,文有定例,闰有常体,无嫌不明,故不复每月发▯。哀五年公羊▯曰:「闰月不书,此何以书?」推此言之,则《春秋》固有在闰月而不冠以闰者矣。至于闰不告月,犹朝于庙;闰月葬齐景公,不正其闰,无以言其事,故书见变礼。音义【复扶又反,下注复以同。冠,工乱反。朝,直遥反。见,贤遍反】疏【注释曰:闰月所在无常,而言有常体者,闰是附月之余,文承前月,是无体之常,不谓所在有常】
己巳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卫
▯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注何休曰:「氏者,讥世卿也。」即称氏为举族而出,尹氏卒,宁可复以为举族死乎?郑君释之曰:「云举族死,是何妖问甚乎!举族而出之之辞者,固讥世卿也。」崔杼以世卿専权,齐人恶其族,令出奔,既不欲其身,反又不欲国立其宗后,故孔子顺而书之曰:「崔氏出奔卫
译庚寅日,日中时攻克〇。
〇“而”是舒缓的措辞,是充足于日中的措辞。疏【解释说:说“缓辞”的,是因为这一天日中时攻克〇,日中充足,所以说“缓”。定公十五年,日偏西才攻克〇,所以说“乃”是急促的措辞。这两处文字相对,形成缓急的区别,所以《公羊传》说:“为什么有的说‘而’,有的说‘乃’?‘乃’比‘而’更难。”这是两处文字相对的意思】
筑平阳城。
楚国军队讨伐陈国。
九年春季,鲁庄公正月,鲁庄公前往齐国。注:“有母亲丧事却去朝见,不合礼制。”音义【朝,音直遥】疏【注释说:“不合礼制,经文没有特殊的文字。〇条例说:‘如往,月是危往。’这次朝见记载了月份,这就是不合礼制的特殊文字】鲁庄公从齐国回来。
夏季,仲孙蔑前往京师。
齐侯讨伐莱国。
秋季,夺取根牟。疏【解释说:《公羊传》说:“根牟是什么?是邾娄的城邑。为什么不连属邾娄?是为了避讳频繁。指母亲丧事未满一年就夺取城邑,所以避讳不连属邾娄。如果说避讳不连属邾娄,处于母亲丧期,纵然不是邾国的城邑,难道能没有避讳吗?或许应当像《左传》那样,把根牟当作国名】八月,滕子去世。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
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音义【臀,音徒门】
〇记载地点在境外,日期没有越过国境。注:外指国都之外,诸侯死在路寝就不记载地点。〇条例说:“诸侯正常去世就记载日期,不正常就不记载日期。”旧说认为越过国境也不记载日期,那么诸侯不正常去世和没有越过国境就无法区别了。查考襄公七年郑伯死在操,这一年晋侯死在扈,文义与襄公二十六年许男死在楚相同,恐怕后人认为操、扈是国家,所以在疑似之处每每发〇说:“没有越过国境。”音义【竟音境,别音彼列,操音七报】疏【注释说:诸侯的国家都以侵伐、会盟出现在经文中,操、扈经文既没有记载,而怀疑是国家的人,周朝有一千八百个诸侯,现在盟会侵伐出现在《春秋》中的,不过几十个而已。操、扈〇如果不解释,怎么知道不是国家呢?曲棘不解释的,是双名,离国家远了,所以不假借解释。郱、鄑、郚以三个言为名,所以〇解释为国家。晋侯黑臀不书〇的,旧解认为是篡位所以。现在查考黑臀既然记载日期去世,未必是篡位,大概是鲁国没有参加会盟,所以不记载】
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
宋国人包围滕国。
楚国人讨伐郑国。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音义【郤,音去逆;缺,音倾雪】
陈国杀了它的大夫泄冶。音义【泄,音息列;冶,音也】
〇称国名来杀它的大夫,是杀无罪的人。泄冶的无罪是怎样的?陈灵公与夏徵舒家中通奸,公孙宁、仪行父也与那家通奸。注:“二人,陈国大夫。”音义【夏,音户雅】有的穿着他的衣服,有的穿着他的短袄。注:“衷者,短袄穿在里面。”音义【衣其衣,上音于既,下如字。襦,音而朱。衷,本又作里,音里】在朝廷上互相嬉戏。音义【朝,音直遥】泄冶听说后,入朝劝谏说:“让国人听说还可以,让仁人听说就不可以了。”国君对泄冶感到羞愧,不采纳他的话却杀了他。
十年春季,鲁庄公前往齐国。鲁庄公从齐国回来。齐国人归还我国济水西边的田地。
〇鲁庄公娶齐国女子,齐国因此认为我们是兄弟而归还田地。注:“齐国因为婚姻亲族,所以归还鲁国田地。”《尔雅·释亲》说:“女方的亲戚为婚兄弟。”音义【娶,音七住】不说“来”,是鲁庄公前往齐国接受的。疏【解释说:根据定公十年齐国人来归还郓、讙、龟阴的田地,说“来”】
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注〇条例说:“说日不说朔,日食在晦日,那么这丙辰就是晦日的日子。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推寻义例,应当是闰月了。文公六年〇说:“闰月者,附月之余日。”说闰月承接前月而接受其余日,所以记载闰月的日子,系在前月之下,大概是史官常法,文有定例,闰有常体,没有嫌不明,所以不再每月发〇。哀公五年《公羊传》说:“闰月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推此而言,那么《春秋》本来就有在闰月而不冠以闰的。至于闰月不告月,犹如在庙朝见;闰月葬齐景公,不正其闰,无以言其事,所以记载显示变礼。音义【复音扶又,下注复以同。冠,音工乱。朝,音直遥。见,音贤遍】疏【注释说:闰月所在无常,而说有常体的,闰是附月之余,文承前月,是无体之常,不是说所在有常】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
齐国崔氏出奔卫国。
〇“氏”是举族而出的措辞。注何休说:“氏者,讥讽世卿。”既然称氏是举族而出,尹氏去世,难道能再认为是举族死吗?郑君解释说:“说举族死,这是什么妖问甚乎!举族而出的措辞者,本来讥讽世卿。”崔杼以世卿专权,齐国人厌恶他的家族,令出奔,既不要他本人,反而又不想要国立他的宗后,所以孔子顺而记载说:“崔氏出奔卫国”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
六月,宋师伐滕。注:月者,盖为下齐恵公▯速起。音义【为于伪反】疏【注释曰: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者,宋师伐滕,外事也;归父之聘,经也。诸侯时▯,正也;月▯,故也。今上有齐逐崔氏之文,又非五月而▯,明书月者为▯恵公也】
公孙归父如齐▯齐恵公
晋人宋人卫人曺人伐郑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注:子者,人之贵称。音义【称,尺证反】疏【释曰:▯知称子是尊之也者,此言王季子,即是大子之母弟。子者,人之贵称,故称子为尊之也。叔服以庶子为大夫,故直称字而不系王也。卒称王子虎者,卒当称名,故系王言之】聘问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音义【绎,音亦】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音义【饥』本或作『饥』,居疑反】
楚子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夷陵。注:夷陵,齐地。音义【左氏作辰陵】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秋,晋侯防狄于櫕函。注:櫕函,狄地。音义【函音咸】
▯不言及外狄。注所以异之于诸夏。音义【夏,户雅反】疏【释曰:哀十三年,公防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云:「及者,书尊及卑也。」是言及所以外吴,何得此▯云不言及外狄者?黄池之防,欲同吴子于诸侯,故直云及吴子,不云防吴。此不言及,是外狄,故云防狄,不云及狄,是不言及为外狄也。若不外,当云晋侯及狄防于櫕函。然隠三年,齐侯郑伯盟于石门,不言及,同吴于诸夏,而云及吴子者,不可全同中国,故言及以别尊卑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注:变楚子言人者,弑君之贼,若曰人人所得杀也。其月,谨之。疏【释曰:经直言楚人,知是楚子者,下云「楚子入陈」,明知此为讨贼,故夔楚子言人也。其月谨之者,不能自讨,借楚之力,祸害必深,故书月为谨之】▯:此入而杀也。其不言入,何也?注:据入国乃得杀。外徴舒于陈也。其外征舒于陈,何也?注:据徴舒陈大夫,不应外。明楚之讨有罪也。注:雍曰:「经若书『楚子入陈杀夏徴舒』者,则入者内不受,是无以表徴舒之悖逆、楚子之得正。」音义【悖,补对反】
丁亥楚子入陈
传,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何用弗受也?不使夷狄为中国也。注:楚子入陈,纳淫乱之人,执国威柄,制其君臣,傎倒上下,错乱邪正,是以夷狄为中国。音义【恶,乌路反。傎,丁田反,本又作颠。邪,似嗟反】疏【释曰:上文羙楚子入,今又恶之者,前为讨徴舒,讨得其罪,故变文以羙之;今为纳二子,失其所,故日入以恶之】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纳者,内弗受也。辅人之不能民而讨,犹可。注:雍曰:「辅相邻国有不能治民者而讨其罪人则可。」而曰「犹可」者,明邻国之君无辅相之道。音义【相,息亮反】疏【释曰:糜信云:「二子不系陈者,以其淫乱,明絶之也。或当上有入陈之文,下云于陈,故省文耳,无义例】入人之国,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不可。注:二人与昏淫当絶,而楚强纳之,是制人之上下。音义【强,其丈反,一音其良反】
十有二年春,▯陈灵公。注:▯例曰:「失徳不葬。君弑、贼不讨,不葬,以罪下也。日卒、时▯正也。」灵公淫夏姬,杀泄冶,臣子不能讨贼,逾三年然后▯而日卒、时▯何邪?泰曰:「楚已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无所讨也。故君子即而恕之,以申臣子之恩。称国以杀大夫,则灵公之恶不嫌不明。书▯以表讨贼,不言灵公无罪也。逾三年而后▯则国乱居可知矣。非日月小有前却,则书时不嫌。」音义【夏,户雅反】疏【注释曰:失徳不▯昭十三年▯文。君弑、贼不讨,不书▯以罪下也,隐十一年▯文。日卒、时▯正也,襄七年▯文。案徴舒之弑灵公,在十年五月,至此才二
译公前往齐国。五月,公从齐国返回。
癸巳日,陈国的夏徵舒弑杀了他的国君平国。
六月,宋国军队讨伐滕国。注:记载月份,大概是为了下文齐惠公迅速起兵。音义【为,读作于伪】疏【注释说:知道不是为了宋师伐滕、归父出使齐国,是因为宋师伐滕,是外事;归父的聘问,是常规。诸侯按时行事,是正;按月行事,是故。现在上面有齐国驱逐崔氏的记载,又不是五月就发生,明确记载月份是为了齐惠公】
公孙归父出使齐国,朝见齐惠公。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讨伐郑国。
秋天,周天子派遣王季子来聘问。
〇称他为王季,是王子;称他为子,是尊崇他。注:子,是人的尊称。音义【称,读作尺证】疏【解释说:〇知道称子是尊崇他的原因,这里说王季子,就是太子的母弟。子是人的尊称,所以称子是为了尊崇他。叔服以庶子身份担任大夫,所以只称字而不连系王。卒称王子虎,是因为卒应当称名,所以连系王来说】聘问。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讨伐邾国,夺取绎地。音义【绎,读作亦】
发生大水。
季孙行父出使齐国。
冬天,公孙归父出使齐国。
齐侯派遣国佐来聘问。
饥荒。音义【饥,有的版本作饥,读作居疑】
楚子讨伐郑国。
十一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楚子、陈侯、郑伯在夷陵结盟。注:夷陵,是齐地。音义【左氏作辰陵】公孙归父会同齐国军队讨伐莒国。
秋天,晋侯在櫕函会同狄人。注:櫕函,是狄地。音义【函,读作咸】
〇不说及外狄。注:所以区别于诸夏。音义【夏,读作户雅】疏【解释说:哀公十三年,公会同晋侯及吴子在黄池,注说:“及,是记载尊及卑。”这是说及是为了外吴,怎么能这里〇说不言及外狄呢?黄池的会同,想要把吴子等同于诸侯,所以只说及吴子,不说会同吴。这里不说及,是外狄,所以说会同狄,不说及狄,是不言及为了外狄。如果不外,应当说晋侯及狄会同于櫕函。然而隐公三年,齐侯郑伯在石门结盟,不说及,把吴等同于诸夏,而说及吴子,不能完全等同于中国,所以说及以区别尊卑】
冬天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注:由楚子变为楚人,是因为弑君的贼人,是说人人所得杀。记载月份,是谨慎。疏【解释说:经文直说楚人,知道是楚子,因为下文说“楚子入陈”,明知这是讨贼,所以改变楚子说人。记载月份是谨慎,是因为不能自己讨伐,借楚的力量,祸害必然深重,所以书月为了谨慎】〇:这是进入后杀。为什么不说是进入?注:根据进入国家才能杀。把徵舒外于陈。为什么把徵舒外于陈?注:根据徵舒是陈大夫,不应外。表明楚讨伐有罪。注:雍说:“经文如果书写‘楚子入陈杀夏徵舒’,那么入是内不受,就无法表明徵舒的悖逆、楚子的得正。”音义【悖,读作补对】
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
传,进入,是内部不接受。记载日期进入,是厌恶进入者。为什么不接受?不让夷狄成为中国。注:楚子进入陈国,接纳淫乱之人,掌握国家威柄,控制其君臣,颠倒上下,错乱邪正,所以是夷狄成为中国。音义【恶,读作乌路。傎,读作丁田,本又作颠。邪,读作似嗟】疏【解释说:上文赞美楚子进入,现在又厌恶他,前是因为讨徵舒,讨得其罪,所以改变文辞以赞美;现在是因为接纳二子,失其所,所以记载日期进入以厌恶】
把公孙宁、仪行父纳入陈国。
〇纳入,是内部不接受。辅助邻国不能治民而讨伐,还可以。注:雍说:“辅助相邻国有不能治民者而讨伐其罪人则可以。”而说“还可以”者,表明邻国之君没有辅相之道。音义【相,读作息亮】疏【解释说:糜信云:“二子不连系陈,是因为他们淫乱,明确断绝他们。或者上面有入陈的记载,下面说于陈,所以省略文字,没有义例】进入别人的国家,控制别人的上下,使得不能符合君臣之道,不可以。注:二人与昏淫应当断绝,而楚强行纳入,是控制别人的上下。音义【强,读作其丈,一音其良】
十二年春天,〇陈灵公。注:〇例说:“失德不葬。君被弑、贼不讨,不葬,以罪责臣下。日卒、时〇是正。”灵公淫乱夏姬,杀泄冶,臣子不能讨贼,超过三年然后〇而日卒、时〇为什么呢?泰说:“楚已经讨伐了,臣子虽然想讨伐,无处讨伐。所以君子随即宽恕他们,以申张臣子的恩情。称国以杀大夫,那么灵公的恶行不嫌不明。书〇以表明讨贼,不是说灵公无罪。超过三年而后〇,那么国家混乱居住可知。不是日月小有前后,那么书时不嫌。”音义【夏,读作户雅】疏【注释说:失德不〇昭公十三年〇文。君弑、贼不讨,不书〇以罪责臣下,隐公十一年〇文。日卒、时〇是正,襄公七年〇文。考察徵舒弑杀灵公,在十年五月,至此才二
十一月,而注云逾三年者,诸侯五月而▯今逾五月,至三年,故曰逾也。非日月小有前却者,未五月谓之前,过五月谓之却,言▯有前却,则书月以见危,今三年始▯非是小有前却,故书时不嫌也】
译十一月,而注解说“超过三年”的原因,是因为诸侯通常五个月就完成丧礼,如今超过了五个月,直到三年才完成,所以说“逾”。如果不是在日月上稍有提前或推迟的情况,不到五个月称为“前”,超过五个月称为“却”,如果说丧礼有提前或推迟,就记载月份以显示其危急,如今三年才完成,并非这种日月上稍有提前或推迟的情况,所以记载季节而不觉得有嫌疑。
楚子围郑
夏六月乙夘,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注:邲,郑地。音义【邲,皮必反】疏【释曰:公羊▯称「荀林父称名氏先楚子者,恶林父也。」若然,城濮之战后子玊,当是善子玊乎?徐邈云:「先林父者,内晋而外楚,是也】晋师败绩。
传绩功也,功事也。日,其事败也。疏【释曰:旧解此战事书日者,为败之故也,特于此发之者,二国兵众不同,小国之战,故特发之。徐邈云:「于此发▯者,深闵中国大败于彊楚也。」今以曰为语辞,理足通也,但旧解为日月之日,疑不敢质,故皆存耳】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疏【释曰:书日者,徐邈云:「萧君有贤徳故书日也。」何休云:「责楚灭人国,故书日。」若择善而从,则徐言与▯例合也】
晋人、宋人、卫人、曺人同盟于清丘。注:清丘,卫地。
宋师伐陈
卫人救陈疏【释曰:不言善者,卫、宋同盟外楚,今反救陈,不足可善,故▯不释】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谷。音义【谷,户木反,一本作縠】疏【释曰:此虽无▯于例为杀无罪也】
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夏五月壬申曺伯夀卒
晋侯伐郑
秋九月,楚子围宋。疏【释曰:徐邈云:「围例时,此围久,故书月以恶之也。」何休亦然,范意或当不异也】
▯曺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传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义也。注:各自知力不能相制,反共和之义。疏【释曰:重发▯者,嫌外内异也】人者,众辞也。平称众,上下欲之也。外平不道,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注:吾人谓大夫归父。
六月癸夘,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灭国有三术。注:术犹道也。音义【潞音路,婴一盈反】中国谨日,卑国月,夷狄不日。注:卑国谓附庸之属。襄六年▯曰:「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此谓三术。其曰潞子婴儿,贤也。疏【释曰:中国日者,谓卫灭邢之类是也。卑国月者,谓无骇入极、齐侯灭莱之类是也。夷狄不日者,楚灭江黄、吴灭州来之类是也。此不云夷狄时而云不日者,方释潞子婴儿书日之意,故不云夷狄时也。夷狄不日,宜从下为文势。婴儿为贤,书日复称名者,书日以表其贤,书名以见灭国,所谓善恶两举也】
秦人伐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传「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杀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注:解经不言「杀其大夫」。音义【札,侧八反。召,上照反】两下相杀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非忿怒相杀也,故曰以王命杀也。注:以王命杀,谓言「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知以王命而杀之。音义【矫,居表反】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
秋螽
仲孙蔑防齐髙固于无娄。注:「无娄,▯邑。」音义【娄,力侯反】初税亩。音义【税,始鋭反,赋也】
传初者始也。古者什一。注一夫一妇佃田百亩,以共五口父母妻子也。又受田一十亩以为公田,公田在内,私田在外,此一夫一妇为耕百一十亩。音义【什一音十,十税一也。佃音田,又徒徧反。共音恭】借而不税。注借此公田而收其入,言不税民。疏【释曰:徐邈曰:「借,借也,谓借民力治公田,不税民之私也。观范之注,以借为赋借,理亦通。从徐之言,义无妨也】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歩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注出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余二十亩,家各二亩半为庐舎。音义【庐力鱼反】私田稼不善,则非吏。注非,责也。吏,田畯也。言吏急民,使不得营私田。音义【畯音俊,田大夫
译楚成王包围郑国。
夏季六月乙夘日,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成王在邲地交战。注:邲,是郑国的地方。音义【邲,音皮必反】疏【解释说:《公羊传》称“荀林父称名氏而先于楚子,是厌恶荀林父。”既然如此,城濮之战后子玉自杀,难道是要褒奖子玉吗?徐邈说:“先写荀林父,是因为亲近晋国而疏远楚国,这是对的。”】晋军大败。
传:绩,功也,指战事。书日,是因为战事失败。疏【解释说:旧解认为此战书日,是为了说明失败的原因,特别在此处阐发,是因为两国兵力悬殊,是小国作战,所以特别阐发。徐邈说:“在此处阐发,是深切哀悯中原大国败于强楚。”现在将“曰”视为语助词,道理也通顺,但旧解认为是日月的“日”,我怀疑不敢断定,所以都保留】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成王灭掉萧国。疏【解释说:书日,徐邈说:“萧君有贤德,所以书日。”何休说:“谴责楚国灭人国家,所以书日。”如果择善而从,那么徐邈的说法与《春秋》体例相合】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曹国人在清丘结盟。注:清丘,是卫国的地方。
宋国军队攻打陈国
卫国人救援陈国。疏【解释说:不说“善”,是因为卫、宋两国同盟以排斥楚国,现在反而救援陈国,不值得褒善,所以《春秋》不解释】
十三年春季,齐国军队攻打莒国
夏季,楚成王攻打宋国
秋季,蝗灾
冬季,晋国杀其大夫先谷。音义【谷,音户木反,另一版本作縠】疏【解释说:这里虽然没有《春秋》体例,但作为杀无罪者来看待】
十四年春季,卫国杀其大夫孔达
夏季五月壬申日,曹伯寿去世
晋侯攻打郑国
秋季九月,楚成王包围宋国。疏【解释说:徐邈说:“包围的体例是书时,这次包围时间久,所以书月以谴责。”何休也这样认为,范宁的意思或许也不相同】
〇曹文公
冬季,公孙归父在谷地迎候齐侯
十五年春季,公孙归父在宋国迎候楚子
夏季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传:平,成也,褒奖他们量力而行而回归道义。注:各自知道力量不能制服对方,回归和平的道义。疏【解释说:重复阐发《春秋》体例,是嫌内外有别】人,是众人的意思。讲和称众人,是上下都愿意。对外讲和不符合道义,因为有我国的大夫在,所以用道义引导。注:我国的人指大夫归父。
六月癸夘日,晋国军队灭掉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来。
〇灭国有三种方法。注:术,道也。音义【潞音路,婴音一盈反】中国书日,卑国书月,夷狄不书日。注:卑国指附庸之类。襄公六年《春秋》说:“中国书日,卑国书月,夷狄书时。”这就是三种方法。这里说潞子婴儿,是因为他贤德。疏【解释说:中国书日,是指卫国灭邢之类。卑国书月,是指无骇入极、齐侯灭莱之类。夷狄不书日,是指楚国灭江黄、吴国灭州来之类。这里不说夷狄书时而说不书日,是因为正在解释潞子婴儿书日的意思,所以不说夷狄书时。夷狄不书日,适宜从下文为文势。婴儿贤德,书日又称名,书日以表明其贤德,称名以显示灭国,所谓善恶两举】
秦国人攻打晋国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传:“王札子”,是当上之辞。杀召伯、毛伯,不说“其”,为什么呢?注:解释经文不说“杀其大夫”。音义【札,音侧八反。召,音上照反】是两下相杀。两下相杀,不记载于《春秋》,这里记载为什么呢?假借王命来杀他们,不是愤怒相杀,所以说以王命杀。注:以王命杀,是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由此知道是以王命而杀。音义【矫,音居表反】以王命杀,那么记载什么呢?为天下主的是天;继承天的是君;君所存的是命。为人臣而侵犯其君之命而使用,是不臣;为人君而失去其命,是不君。君不君,臣不臣,这就是天下倾覆的原因。
秋季,蝗灾
仲孙蔑在无娄迎候齐国高固。注:“无娄,是〇邑。”音义【娄,音力侯反】开始按亩征税。音义【税,音始鋭反,赋也】
传:初,始也。古代是什一税。注:一夫一妇耕田百亩,以供养五口父母妻子。又受田十亩作为公田,公田在内,私田在外,这一夫一妇耕种百一十亩。音义【什一音十,十税一也。佃音田,又音徒徧反。共音恭】借而不税。注:借这公田而收其收入,说不税民。疏【解释说:徐邈说:“借,借也,谓借民力治公田,不税民之私。看范宁的注,以借为赋借,道理也通。从徐邈之言,义无妨也”】初税亩,不是正道。古代三百步为里,名叫井田。井田,九百亩,公田居一。注:除去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所以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余二十亩,家各二亩半为庐舍。音义【庐音力鱼反】私田庄稼不好,就责罚官吏。注:非,责也。吏,田畯也。说官吏逼迫民众,使不得经营私田。音义【畯音俊,田大夫
也】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注民勤私也。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注悉谓尽其力。音义【去如字,又起吕反】疏【释曰:何休云:「宣公无恩信于民,民不肯尽力治公田,故公家履践案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故曰履亩。」徐邈以为除去公田之外,又税私田之十一也。▯称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则徐言是也】古者公田为居。注八家共居,井灶葱韭尽取焉。注损其庐舎,家作一园以种五菜,外种楸桑以备养生送死。音义【韭音九,楸音秋】疏【注释曰:损为减损也。五菜者,世所谓五辛之菜也。何休又云:「古者井田之法,一夫一妇受田百亩,身与父母妻子五口以为一户,公田十亩,又庐舎二亩半,凡为田一顷一十二亩半也。大家而有九顷,故曰井田。庐舎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若五口之外,名曰余夫,余夫率受田二十五亩半。」记异闻耳,于范氏注亦无所取】
译公田里的庄稼长不好,就不是百姓的过错。注释说:百姓把力气都用在私田上了。所谓初税亩,并不是说国君放弃了公田而改为按亩征收十分之一的税,而是因为国君认为自己对百姓已经仁至义尽了。注释说:尽,指竭尽他们的力气。音义:去,读如本字,又音起吕。疏:解释说:何休说:“宣公对百姓没有恩德信义,百姓不肯尽力耕种公田,所以国君亲自巡视田地,挑选那些庄稼长得最好的亩地征税,所以叫履亩。”徐邈认为,除了公田之外,又对私田征收十分之一的税。〇既然说国君认为自己对百姓已经仁至义尽,那么徐邈的说法是对的。古代公田是用来居住的。注释说:八家共同居住,井、灶、葱、韭等都可以随意取用。注释说:减少他们的房屋面积,每家开辟一块园子种植五种蔬菜,外面种植楸树和桑树,以备养生送死之用。音义:韭,音九;楸,音秋。疏:注释说:损,是减损的意思。五菜,是世人所说的五辛菜。何休又说:“古代的井田制度,一男一女受田百亩,本人加上父母妻子共五口人作为一家,公田十亩,又加上房屋二亩半,总共是一顷十二亩半。九家共有九顷,所以叫井田。房屋在中间,表示尊贵;公田在其次,表示重视公田;私田在外面,表示轻视私田。如果五口人之外还有剩余的人,称为余夫,余夫平均受田二十五亩半。”这只是记载异闻罢了,对于范氏的注释也没有采纳。
冬蝝生。音义【蝝,以全反。刘歆云:『此蚍蜉子。』董仲舒云:『蝗子。』字林:『尹绢反】
传》:「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注:「凡《春秋》记灾,未有言生者。蝝之言縁也,縁宣公税亩,故生此灾以责之。」非责也。
饥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注: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余邑也。灭夷狄时,贤婴儿,故灭其余邑犹月。音义【吁,许于反;种,章勇反;并,必政反,又如字】疏【释曰:▯例灭夷狄时,婴儿以贤书日,故知余邑书月亦为贤也。甲氏、留吁非国而云灭者,甲氏、留吁国之大邑,而晋尽有之,重其事,故云灭,若晋灭夏阳之类是也。留吁言及者,盖小于甲氏也】
夏,成周宣榭灾。注:成周,东周,今之洛阳。宣榭,宣王之榭。《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无室曰榭。」▯例曰:「国曰灾,邑曰火。」音义【榭音谢,本或作谢。灾,左氏作火】疏【释曰:不言京师者,尔时成周非京师,故也。公羊▯云:「宣榭者何?宣宫之榭也。」故范注亦以为宣王之庙也。「无室曰榭」,《尔雅》正文。或以为《尔雅》无此文,唯曰「上髙曰台,有木谓之榭」,台上有木,即是屋也。《楚语》曰:「榭不过讲军实。」临观讲武,必是敞前,故云「无室曰榭」,《尔雅》有之者,本或误也。又引▯例曰「云云」者,昭九年▯文也】
传:周灾,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乐器之所蔵目之也。注: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是故贵其器。疏【释曰:徐邈所据本云「周灾」,至注云「重王室也」。今遍检范夲,并有「不」字,则不得解与徐同也】
秋郯伯姬来归注为夫家所遣
冬大有年
▯五谷大熟为大有年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音义【锡,墨厯反】丁未,蔡侯申卒。
夏▯许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夘日有食之
己未,公防晋侯、卫侯、曺伯、邾子同盟于断道。注:己未,亦闰月之日。断道,晋地。音义【断徒短反,一音短】疏【注释曰:十年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范以为丙辰晦之日也,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当是闰月可知。此文与彼正同,眀亦闰月之日也】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疏【释曰:不于清丘发▯者,清丘鲁不防,故重举所以包之也】
秋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其曰公弟叔肸,贤之也。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注宣公杀子赤,叔肸非责之。音义【肸,许乙反】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注言无所至。与之财,则曰:「我足矣。」注宣公与之财物,则言自足,以距之。织屦而食,注织屦卖以易食。音义【屦,九具反】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乎《春秋》。注泰曰:宣公弑逆,故其禄不可受;兄弟无絶道,故虽非而不去。论情可以眀亲亲,言义足以厉不轨。书曰「公弟」,不亦宜乎?疏【释曰:卫侯之弟鱄去君,▯云「合于《春秋》」,此不去君,▯亦取贵于《春秋》者,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黙或语」,鱄以卫侯恶而难亲,恐罪及已,故弃之而去,使君无杀臣之恶,兄无害弟之愆,故得合于《春秋》。此叔肸以君有大逆,不可受其禄食,又是孔懐之亲,不忍奋飞,使君臣之节两通,兄弟之情俱畅,故亦取贵于《春秋》。叔肸书字,鱄直称名者,叔肸内可以眀亲亲,外足以厉不轨,比鱄也贤乎逺矣,故贵之称字。鱄虽合于《春秋》,无大善可应,故直书名而已】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音义【臧,子郎反】
公伐▯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缯子于缯。音义【戕,在良反,残也,贼也,犹杀也。缯,本或作鄫,在陵反】
▯,戕犹残也。捝,杀也。注:「捝谓捶打残贼而杀。地于缯,恶其臣子不能距难。」音义【捝,他活反,又徒栝反。捶,
译冬天,蝝虫滋生。音义【蝝,读作“以全反”。刘歆说:“这是蚍蜉的幼虫。”董仲舒说:“这是蝗虫的卵。”《字林》说:“读作‘尹绢反’。”】
《传》说:“蝝虫滋生,不算灾异。称它为蝝,是因为它不是因税亩政策而引发的灾异。”注:“凡是《春秋》记载灾异,没有说‘生’的。蝝的意思是‘缘’,即因循、关联,因关联到宣公实行税亩政策,所以生出这种灾异来谴责他。”但这并非谴责。
饥荒。
鲁宣公十六年,春季,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两地。注:甲氏、留吁,是赤狄的分支。晋国已经灭掉了潞氏,现在又兼并了它们剩下的城邑。灭掉夷狄时,如果认为其贤德,就记载日期;因此灭掉其余城邑只记载月份,也是认为其贤德。音义【吁,读作“许于反”;种,读作“章勇反”;并,读作“必政反”,也可读原字】疏【解释说:〇例说灭掉夷狄时,因认为其贤德而记载日期,所以知道记载其余城邑用月份,也是因为认为其贤德。甲氏、留吁不是国家却称“灭”,是因为甲氏、留吁是赤狄的大城邑,而晋国全部占有,重视这件事,所以称“灭”,就像晋国灭夏阳之类一样。留吁用“及”连接,大概是因为它比甲氏小】
夏季,成周的宣榭发生火灾。注:成周,即东周,现在的洛阳。宣榭,是周宣王的榭。《尔雅》说:“房间有东西厢房叫庙,没有东西厢房但有室叫寝,没有室叫榭。”〇例说:“国家称灾,城邑称火。”音义【榭读作“谢”,有的版本写作“谢”。灾,《左传》写作“火”】疏【解释说:不称京师,是因为当时成周不是京师,所以如此。公羊〇说:“宣榭是什么?是宣宫之榭。”所以范注也认为是宣王的庙。“无室曰榭”,是《尔雅》的正文。有人认为《尔雅》没有这句话,只说“高而平坦叫台,有树木叫榭”,台上有树木,就是房屋。《楚语》说:“榭不过用于讲习军实。”临观讲武,必定是敞开前方,所以说“无室曰榭”,《尔雅》有这句话的,原本可能有误。又引〇例说“云云”的,是昭公九年的〇文】
《传》说:周王室发生火灾,不记载。为什么提到宣榭呢?因为它是乐器存放的地方,所以特别指出。注:移风易俗,没有比音乐更好的了,因此重视它的器物。疏【解释说:徐邈所依据的版本说“周灾”,到注解说“重视王室”。现在遍查范氏版本,都有“不”字,那就不能解释得与徐邈相同了】
秋季,郯国的伯姬回来。注:被夫家休弃。
冬季,大有年。
〇五谷大丰收叫大有年。
鲁宣公十七年,春季,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锡我去世。音义【锡,读作“墨厯反”】丁未日,蔡国国君申去世。
夏季〇许昭公。
安葬蔡文公。
六月癸夘日,发生日食。
己未日,鲁宣公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注:己未,也是闰月的日期。断道,是晋国的地方。音义【断读作“徒短反”,另一音读“短”】疏【注释说:十年夏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己巳日,齐侯元去世。范氏认为丙辰是晦日,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应当是闰月可知。此文与彼文正同,明显也是闰月的日期】
〇同者,有共同的目的,共同排斥楚国。疏【解释说:不在清丘发〇,是因为清丘鲁国没有参加,所以重新举出原因以包含它】
秋季,鲁宣公从会盟之地回来。
冬季十有一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〇称他为公弟叔肸,是认为他贤德。为什么认为他贤德呢?因为他反对宣公的弑君行为。注:宣公杀死了子赤,叔肸反对并谴责他。音义【肸,读作“许乙反”】既然反对,为什么不离开呢?回答说:“他是我的兄弟,离开又能去哪里呢?”注:意思是无处可去。宣公给他财物,他就说:“我足够了。”注:宣公给他财物,他就说自足,以此拒绝。他编织草鞋来换取食物。注:编织草鞋卖以换取食物。音义【屦,读作“九具反”】终身不吃宣公给的食物。君子认为这是通达恩义,因此被《春秋》所推崇。注:泰说:宣公弑君逆乱,所以他的俸禄不可接受;兄弟之间没有断绝的道理,所以虽然反对但不离开。论情可以阐明亲爱亲人,言义足以警戒不法行为。书中称“公弟”,不也很恰当吗?疏【解释说:卫侯的弟弟鱄离开国君,〇说“符合《春秋》”,这里不离开国君,〇也推崇于《春秋》的,是因为《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鱄因为卫侯恶劣而难以亲近,担心罪及自己,所以抛弃他而离开,使国君没有杀臣的恶名,兄长没有害弟弟的过错,所以符合《春秋》。这里叔肸因为国君有大逆,不可接受他的俸禄食物,又是孔怀之亲,不忍心奋飞离去,使君臣之节两通,兄弟之情俱畅,所以也被《春秋》所推崇。叔肸书字,鱄直称名的,是因为叔肸对内可以阐明亲爱亲人,对外足以警戒不法行为,比鱄贤德得远了,所以尊贵而称字。鱄虽然符合《春秋》,没有大善可应,所以直呼其名而已】
鲁宣公十八年春,晋侯、卫国世子臧攻打齐国。音义【臧,读作“子郎反”】
鲁宣公攻打〇。
夏季四月。
秋季七月,邾人在缯地杀害了缯子。音义【戕,读作“在良反”,残害,贼害,犹杀。缯,有的版本写作“鄫”,读作“在陵反”】
〇,戕犹残害。捝,杀。注:“捝谓捶打残贼而杀。在缯地,厌恶其臣子不能抵御灾难。”音义【捝,读作“他活反”,又读“徒栝反”。捶,
打也。《字林》云:「木杖。」或作朴,普木反。捶,草蘂反。打,音顶。恶,乌路反。难,乃旦反】疏【注释曰:据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不于国都也】
译打,就是击打。《字林》说:“木杖。”“朴”字,音普木。“捶”字,音草蘂。“打”字,音顶。“恶”字,音乌路。“难”字,音乃旦。疏:注释说:根据楚子诱骗蔡侯般并在申地将其杀害,是因为不在国都的缘故。
甲戌,楚子吕卒。注:商臣子,荘王。音义【吕,左氏作旅】
▯夷狄不卒,卒少进也;卒而不日,日少进也;日而不言正不正,简之也。注:中国君日卒,正也;不日,不正也。今进夷狄,直举其日,而不论正之与不正。疏【释曰:夷狄不卒,据自此以前吴楚君卒而不书日,据襄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乗卒言之也。间之也者,中国卒则日,不正乃不日;夷狄进之则日,不论正与不正,故云简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传正寝也。疏【释曰:重发▯者,荘据始,故发之;宣公簒弑有嫌,成公承所嫌之下,故各发▯也】
归父还自晋,至柽,遂奔齐。音义【柽,丑贞反,左氏作笙】
▯还者,事未毕也。注庄八年「秋,师还」是也。疏【释曰:执则致,归父非执而书其还者,为出奔张本也。直名不氏者,凡致者由上致之,故例今不书归父之氏,眀有致命之义也】自晋,事毕也。与人之子守其父之殡,注人之子,谓归父子也。言成公与归父子共守宣公殡,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以奔父也。注捐,弃也。奔,犹逐也。言成公弃父之殡,逐父之使。使谓归父也。父命未反,而已逐之,是与亲奔父无异。音义【捐,以全反。使,所吏反,注同】至柽,遂奔齐。遂,继事也。注杜预曰:「柽,鲁竟外,故言出。」音义【竟音境】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二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二考证
齐人取济西田,《▯》疏:「哀公犯齐陵邾而反丧邑,易辞之也。」○【臣召南】按:「易辞之也」不成句,似当作「亦易辞也」。凡经书「取」,皆是易辞。此宣公以田赂齐,及哀公之犯齐陵邾丧邑,经皆书「齐人取」,是皆易辞也。
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获者,不与之辞也。○【臣浩】按:为敌所禽曰获,谷梁以为不与之辞,则迂矣。经所书获尚多,韩之战秦获晋侯,郦之战公子友获莒挐,鸡父之战吴获陈夏齧,艾陵之战吴获齐国书,岂皆不与之辞乎?
晋赵盾弑其君夷臯。▯出亡至于郊。注:易曰:「继用徽纆,寘于丛棘。」○易作「系用徽纆」,此作「继用」,杨疏已言之。监本讹「寘于」作「示于」,今依原文改正。
又疏严法峻整○监本脱严字,今依王弼注原文添。
齐髙固来逆子叔姬,▯疏徐邈云:「▯言吾子,是宣公女也,礼亦通尔。」○推寻文义,吾子,吾字衍文,礼当作理。
晋赵盾、卫孙免侵陈。▯其不言帅师何也?不正其败前事,故不与帅师也。○【臣召南】按经书侵伐,并不以言帅师、不言帅师为褒贬,▯例明曰:「将卑师众曰师,将尊师少直言将。」然则元年盾救陈书帅师,统师众也;此年不书帅师,统师少也。陈初附晋,故救之;陈后即楚,故侵之。何有于败前事乎?▯乃自破例,以言帅师为褒,则无侅入极、翚防伐郑皆书帅师,亦《圣经》所褒乎?
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复者,事毕也。○刘敞曰:「遂受命而行,辞病而反,此《春秋》所恶也。乃加事毕之文,为之文过,何以训事君?按经眀书至黄,则使事未毕显然。」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此公子也,其曰仲,何也?疏之也。○【臣召南】按:此与《公羊》同义,但仲遂生而赐氏,与季友同,冠氏于名之上,已是贵称矣。况连接「如齐,至黄乃复」之下,既称公子,此自不容复出也。遂为弑君逆贼,王法所当诛,自可援翚不书卒之例。若以此书仲遂为贬、为疏,则非经意也。
宋师伐滕》疏:「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者。○监本脱「者」字,今添。
夏六月乙夘,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日:「其事败也。」○【臣召南】按旧解此战书日者,为败之故也,特于此发▯者,二国兵众,不同小国之战,故特发之。春秋于战,不论大小内外,无不书日,不独此战书乙夘也。如以为两大国交争,不同小国,则庄二十八年卫及齐战,卫师败绩,一小一大,亦书甲寅;僖二
译甲戌日,楚君吕去世。注:他是商臣的儿子,即楚庄王。音义【吕,左氏作旅】
〇夷狄之君去世不书“卒”,书“卒”是稍微进用他们;书“卒”而不记日期,记日期是稍微进用他们;记日期而不说是否正统,是简略对待他们。注:中原诸侯君去世记日期,是正统;不记日期,是不正统。现在进用夷狄,只举出日期,而不讨论是否正统。疏【解释说:夷狄之君去世不书“卒”,是根据此前吴、楚国君去世而不书日期的情况而言的,依据襄公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乘去世的记载。所谓简略,是指中原诸侯去世则记日期,不正统则不记日期;夷狄被进用则记日期,不论是否正统,所以说这是简略对待】
公孙归父前往晋国。
冬十月壬戌日,成公在路寝去世。
传:路寝就是正寝。疏【解释说:重新发出〇者,是因为庄公是开始,所以发出;宣公篡位弑君有嫌疑,成公继承在嫌疑之下,所以各自发出〇】
归父从晋国返回,到达柽地,于是逃奔到齐国。音义【柽,丑贞反,左氏作笙】
〇“还”,是事情没有完成。注:庄公八年“秋,师还”就是这样。疏【解释说:被执送则致,归父没有被执送而书“还”,是为出奔张本。只名不氏,凡是致送都是由上级致送,所以例如今不书归父的氏,表明有致命的意思】从晋国,是事情完成。与别人的儿子一起守护他父亲的灵柩,注:别人的儿子,是指归父的儿子。说成公与归父的儿子一起守护宣公的灵柩,丢弃灵柩而逃奔他父亲的使者,所以说是逃奔父亲。注:捐,丢弃。奔,犹如追逐。说成公丢弃父亲的灵柩,追逐父亲的使者。使者是指归父。父亲的命令还没有返回,而自己追逐他,这与亲自逃奔父亲没有区别。音义【捐,以全反。使,所吏反,注同】到达柽地,于是逃奔到齐国。遂,是继事。注:杜预说:“柽,在鲁国境外,所以说出。”音义【竟音境】
春秋谷梁注疏卷十二
春秋谷梁〇注疏卷十二考证
齐人取济西田,《〇》疏:“哀公侵犯齐国、欺凌邾国而返回丧邑,是易辞。”○【臣召南】按:“易辞之也”不成句,似乎应当作“亦易辞也”。凡是经书“取”,都是易辞。这里宣公以田地贿赂齐国,以及哀公侵犯齐国、欺凌邾国丧邑,经书都写“齐人取”,都是易辞。
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〇获,是不与之辞。○【臣浩】按:被敌人擒获叫获,谷梁认为是不与之辞,则迂腐了。经书所写的获尚多,韩之战秦获晋侯,郦之战公子友获莒挐,鸡父之战吴获陈夏齧,艾陵之战吴获齐国书,难道都是不与之辞吗?
晋赵盾弑其君夷臯。〇出亡至于郊。注:易曰:“继用徽纆,寘于丛棘。”○易作“系用徽纆”,此作“继用”,杨疏已言之。监本讹“寘于”作“示于”,今依原文改正。
又疏严法峻整○监本脱严字,今依王弼注原文添。
齐髙固来逆子叔姬,〇疏徐邈云:“〇言吾子,是宣公女也,礼亦通尔。”○推寻文义,吾子,吾字衍文,礼当作理。
晋赵盾、卫孙免侵陈。〇其不言帅师何也?不正其败前事,故不与帅师也。○【臣召南】按经书侵伐,并不以言帅师、不言帅师为褒贬,〇例明曰:“将卑师众曰师,将尊师少直言将。”然则元年盾救陈书帅师,统师众也;此年不书帅师,统师少也。陈初附晋,故救之;陈后即楚,故侵之。何有于败前事乎?〇乃自破例,以言帅师为褒,则无侅入极、翚防伐郑皆书帅师,亦《圣经》所褒乎?
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〇复,是事毕。○刘敞曰:“遂受命而行,辞病而反,此《春秋》所恶也。乃加事毕之文,为之文过,何以训事君?按经眀书至黄,则使事未毕显然。”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〇此公子也,其曰仲,何也?疏之也。○【臣召南】按:此与《公羊》同义,但仲遂生而赐氏,与季友同,冠氏于名之上,已是贵称矣。况连接“如齐,至黄乃复”之下,既称公子,此自不容复出也。遂为弑君逆贼,王法所当诛,自可援翚不书卒之例。若以此书仲遂为贬、为疏,则非经意也。
宋师伐滕》疏:“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者。○监本脱“者”字,今添。
夏六月乙夘,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〇日:“其事败也。”○【臣召南】按旧解此战书日者,为败之故也,特于此发〇者,二国兵众,不同小国之战,故特发之。春秋于战,不论大小内外,无不书日,不独此战书乙夘也。如以为两大国交争,不同小国,则庄二十八年卫及齐战,卫师败绩,一小一大,亦书甲寅;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