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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谷梁传注疏六

春秋谷梁注疏卷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68–87 段

·五行志》董仲舒言:「四国伐鲁,大破之于龙门。」注韦昭曰:「龙门,鲁郊门也。」即是其事。左▯但云不书所战后也,似此役战于别国,不渉鲁境。谷梁但曰于纪,焉知不战于纪地乎?公羊曰:「何以不地?近也。」何注曰:「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尤危,故耻之。」公、谷二▯义毎相近,此范注所以取郑氏纪当为己之说也。

译《五行志》中董仲舒说:“四国攻打鲁国,在龙门大败鲁军。”韦昭注解说:“龙门,是鲁国的郊门。”这就是那件事。《左传》只说没有记载作战的地点是因为战后补记,似乎这场战役是在别国境内进行的,没有涉及鲁国境内。《谷梁传》只说在纪地,怎么知道不是在纪地作战呢?《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因为距离近。”何休注解说:“亲近地作战于龙门,军队攻打城池,尤其危险,所以感到羞耻。”《公羊传》和《谷梁传》两家的义理常常相近,这就是范宁注解说采用郑氏“纪”应当读为“己”的说法的原因。

▯其不地于纪也,疏《春秋考异邮》云一段○监本误刋于「由外言之也」句注下,今改正。

无氷▯无氷,时燠也。○监本误刋注疏于▯文之前,今改正。

乙亥,尝▯御廪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句】可也。志【句】不敬也【句】○【臣召南】按:此范注所引郑嗣説读法如此。若徐邈读「而尝可也」为句,「志不敬也」为句,范所不取,疏已言之矣【臣照】按:郑嗣以「可也志」为句,固卼□不安;徐邈以「可也」属上文为一句,既曰「可也」,又何以云「志不敬」,亦宜范、杨之不从也。窃谓「可也」,「可」字乃「何」字之讹。▯云:「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又设为问者曰:「何也?」乃云:「志不敬也。」似觉文义稍协。

▯三宫米而藏之御廪,疏:诸侯夫人三宫也。○「夫人」,监本讹作「大夫」,今改正【臣召南】按:左▯云:「书不害也。」杜注曰:「既戒日致斋,廪虽灾,苟不害嘉谷,则祭不应废,故书以示法。」是无讥也。公、谷之说皆讥其不敬,义胜左氏。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反正也。」疏:「▯『反正也』者,释其称世子也。」○监本误刋此十一字于上文「天王使家父来求车」▯疏末,今改正。

许叔入于许。▯注:进无王命,退非父授,故不书曰归,同之恶入。○【臣召南】按:左▯隠十一年,郑入许,使许大夫许叔居许东偏,许已失国矣。至此郑庄死,忽突争立,郑国大乱,许叔始得鸠集余民,复其先业,事机间不容髪,岂得责以上请王命、从容归国乎?中兴之君,续坠绪于既絶,责以父授,尤理之必无者也。下文突入于栎,▯疏复引许叔与齐小白一例,圣经之意断断不然。但如左▯説,叔本居许东偏,叔本未出,经何缘书其入?似隠十一年以后十数年中,必有为郑所逼出奔避难之事,至此复归,前史失载,左▯亦从而缺畧耳。

公及邾仪父盟于趡。○监本脱「公」字,今添。

  春秋谷梁▯注疏卷四考证

<经部,春秋类,春秋谷梁传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五【起庄公元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明音义》《杨士勋疏》

庄公疏【鲁世家:庄公名同,桓公之子,以庄王四年即位。諡法:胜敌克壮曰庄】

  元年春王正月

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疏【释曰:桓继弑即位非正,故此言正以明之】继弑君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注据君不絶。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注:桓公夫人文姜也。哀姜有杀子之罪轻,故僖元年曰「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去姜以贬之;文姜有杀夫之罪重,故去姜氏以贬之。此轻重之差。音义【孙音逊,本亦作逊。去,起吕反,下「去姜氏」同】

传孙之为言犹孙也。注孙,孙遁而去。音义【遁徒困反】讳奔也。接练时録母之变,始人之也。注夫人初与桓俱如齐,今又书者,于练时感夫人不与祭,故始以人道录之。音义【与祭音豫】疏【注释曰:既以人道録之,又不言氏姓,贬之者,公以练祭感母不与,故以人道録之。但以妻杀夫,罪同至逆,不可不贬,故又以人道絶之,所以进退见法也。计桓公以十八年四月薨,至此年三月未是练时,而云练祭感母不与者,至四月则当练,今方至练,故感之而思母,故何休云「月者起练祭左右」,是其意亦以四月为练也】不言氏姓,贬之也。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注臣子则受君父之命,妇受夫之命。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也。注若,顺。不若于言者,人絶之也。臣子大受命。注言义得贬夫人。疏【释曰:天之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也。夫者妻之天,故曰「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谓事夫之道也。臣子之法,当受君父教令,故曰「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也,谓文姜杀夫,是不顺于道,故天当絶之。不若于言者,人絶之也,谓臣子不顺君父之命,则君父当絶之。臣子大受命,谓

译〇其不地于纪也,疏《春秋考异邮》云一段○监本误刋于「由外言之也」句注下,今改正。

无氷〇无氷,时燠也。○监本误刋注疏于〇文之前,今改正。

乙亥,尝〇御廪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句】可也。志【句】不敬也【句】○【臣召南】按:此范注所引郑嗣説读法如此。若徐邈读「而尝可也」为句,「志不敬也」为句,范所不取,疏已言之矣【臣照】按:郑嗣以「可也志」为句,固卼□不安;徐邈以「可也」属上文为一句,既曰「可也」,又何以云「志不敬」,亦宜范、杨之不从也。窃谓「可也」,「可」字乃「何」字之讹。〇云:「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而尝。」又设为问者曰:「何也?」乃云:「志不敬也。」似觉文义稍协。

〇三宫米而藏之御廪,疏:诸侯夫人三宫也。○「夫人」,监本讹作「大夫」,今改正【臣召南】按:左〇云:「书不害也。」杜注曰:「既戒日致斋,廪虽灾,苟不害嘉谷,则祭不应废,故书以示法。」是无讥也。公、谷之说皆讥其不敬,义胜左氏。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〇:「反正也。」疏:「〇『反正也』者,释其称世子也。」○监本误刋此十一字于上文「天王使家父来求车」〇疏末,今改正。

许叔入于许。〇注:进无王命,退非父授,故不书曰归,同之恶入。○【臣召南】按:左〇隠十一年,郑入许,使许大夫许叔居许东偏,许已失国矣。至此郑庄死,忽突争立,郑国大乱,许叔始得鸠集余民,复其先业,事机间不容髪,岂得责以上请王命、从容归国乎?中兴之君,续坠绪于既絶,责以父授,尤理之必无者也。下文突入于栎,〇疏复引许叔与齐小白一例,圣经之意断断不然。但如左〇説,叔本居许东偏,叔本未出,经何缘书其入?似隠十一年以后十数年中,必有为郑所逼出奔避难之事,至此复归,前史失载,左〇亦从而缺畧耳。

公及邾仪父盟于趡。○监本脱「公」字,今添。

春秋谷梁〇注疏卷四考证

<经部,春秋类,春秋谷梁传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五【起庄公元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明音义》《杨士勋疏》

庄公疏【鲁世家:庄公名同,桓公之子,以庄王四年即位。諡法:胜敌克壮曰庄】

元年春王正月

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疏【释曰:桓继弑即位非正,故此言正以明之】继弑君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注据君不絶。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

三月,夫人孙于齐。注:桓公夫人文姜也。哀姜有杀子之罪轻,故僖元年曰「夫人氏之丧至自齐」,去姜以贬之;文姜有杀夫之罪重,故去姜氏以贬之。此轻重之差。音义【孙音逊,本亦作逊。去,起吕反,下「去姜氏」同】

传孙之为言犹孙也。注孙,孙遁而去。音义【遁徒困反】讳奔也。接练时録母之变,始人之也。注夫人初与桓俱如齐,今又书者,于练时感夫人不与祭,故始以人道录之。音义【与祭音豫】疏【注释曰:既以人道録之,又不言氏姓,贬之者,公以练祭感母不与,故以人道録之。但以妻杀夫,罪同至逆,不可不贬,故又以人道絶之,所以进退见法也。计桓公以十八年四月薨,至此年三月未是练时,而云练祭感母不与者,至四月则当练,今方至练,故感之而思母,故何休云「月者起练祭左右」,是其意亦以四月为练也】不言氏姓,贬之也。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于人也,以言受命。注臣子则受君父之命,妇受夫之命。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也。注若,顺。不若于言者,人絶之也。臣子大受命。注言义得贬夫人。疏【释曰:天之道,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也。夫者妻之天,故曰「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谓事夫之道也。臣子之法,当受君父教令,故曰「于人也,以言受命」。不若于道者,天絶之也,谓文姜杀夫,是不顺于道,故天当絶之。不若于言者,人絶之也,谓臣子不顺君父之命,则君父当絶之。臣子大受命,谓

君父既絶夫人,臣子受君父之命,故不得不贬也。其注云「臣子则受君父之命」者,解经中「以言受命」也;云「妇受夫之命」者,解「以道受命」也。恐此説非也,但旧为此解,不得不述。或当「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谓顺天道以事夫也;「于人也,以言受命」,谓臣受君命也。不顺于道者,天絶之,天道妻当事夫,今夫人反弑公,是不顺天也,故天絶之;不顺于言者,人絶之,谓妇当受夫之命,夫人不受夫命,是不顺人也,故人絶之。臣子大受命者,臣谓羣下,子谓庄公,上受命于天,下受命于君,是大受命也。以其受君天之命,故臣子得贬退夫人也】

译君父既然已经断绝了与夫人的关系,臣子接受了君父的命令,所以不得不贬斥她。注释中说“臣子则受君父之命”,是为了解释经文中“以言受命”的含义;说“妇受夫之命”,是为了解释“以道受命”的含义。恐怕这种说法并不正确,但既然旧注如此解释,不得不加以陈述。或许应当这样理解:“人之于天也,以道受命”,是说顺应天道来侍奉丈夫;“于人也,以言受命”,是说臣子接受君主的命令。不顺从天道的人,上天会断绝与他(她)的关系,天道规定妻子应当侍奉丈夫,如今夫人反而弑杀国君,这是不顺从天道,所以上天断绝了她;不顺从人伦命令的人,世人会断绝与他(她)的关系,意思是妻子应当接受丈夫的命令,夫人不接受丈夫的命令,这是不顺从人伦,所以世人断绝了她。所谓“臣子大受命”,臣指的是群臣,子指的是庄公,向上接受上天的命令,向下接受君主的命令,这就是“大受命”。因为他们接受了上天和君主的命令,所以臣子得以贬斥并废退夫人。

夏,单伯逆王姬。注:「单,姓也;伯,字。」音义【单音善。单,姓;伯,字。左氏以为王卿士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

▯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注:诸侯嵗贡士于天子,天子亲命之,使还其国为大夫者,不名;天子就其国命之者,以名氏通也。疏【注释曰:知诸侯贡士于天子者,▯称国、髙在。又何休云:「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是有贡士之法。今单伯,天子命大夫,故不名;知书名者,就国命之】其不言如何也?注:据僖三十年公子遂如京师,言如。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也。其义不可受于京师何也?曰:「躬君弑于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注:礼,尊卑不敌。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之。鲁桓亲见杀于齐,若天子命使为主,则非礼大矣。春秋为尊者讳,故不可受之于京师。音义【弑,又作杀。为尊,于伪反,下为之筑同】疏【注释曰: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同姓诸侯主婚之意者,天子与诸侯尊卑不敌,若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若行婚姻之好,则废君臣之礼,故使诸侯主之】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筑,礼也;于外,非礼也。注:外,城外也。疏【释曰:左氏以为筑于外,礼也。此云非礼者,以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今筑之于外,则是营卫不固,是轻王女,故云非礼,谓非正礼耳,于变礼则通也】筑之为礼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门出。注:公门,朝之外门。主王姬者,当设几筵于宗庙以俟迎者,故在公门之内筑王姬之馆。音义【朝,直遥反,下于朝同。迎,鱼敬反,下同】于庙则已尊,于寝则己卑,为之筑,节矣。筑之外,变之正也。筑之外,变之为正何也?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注:亲迎,祭服者,重婚姻也。公时有桓之丧。音义【衰,七囘反。弁,皮彦反】疏【释曰:礼称冕而亲迎,是服祭服也。弁冕者,连言之。《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故▯亦通言之】其不言齐侯之来逆何也?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疏【释曰: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云:「亲迎,恒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亲迎于齐也。」然则不言齐侯之来迎,乃是常事不録,而云不使齐侯得与吾为礼也者?春秋之例,得常不书。庄公亲迎,是礼而书,故知非其逆于齐也。今王姬嫁于齐,而使鲁为主,齐侯如鲁亲逆,当合书经。但齐是鲁讐,不使齐侯得与君为礼,故不书之耳。旧解齐侯亲迎不至京师,文王亲迎不至于洽,则天子诸侯亲迎皆不至妇家矣。今恐不然。何者?此时王姬鲁主婚,故不至京师。诗称亲迎于渭者,为造舟为梁张本,焉知文王不至大姒之家?略举所疑,遗诸来哲】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诸侯日,卒正也。疏【释曰:重发之者,此共锡命相连,恐日月之为锡命而録,故▯明之】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注:荣,氏;叔,字;天子之上大夫也。礼有九锡:一曰舆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褒徳赏功也。徳有厚薄,功有轻重,故命有多少。何休曰:「桓,弑逆之人,王法所宜诛絶而反锡命,悖乱天道,故不言天王也。」文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则曰:「含者,臣子之职也,以至尊行卑事,故不言天王也。」三月「王使毛伯来防葬」,又曰:「刺比失礼,故亦不言天王也。」▯案: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不可最大矣。礼,天子既有赗含之制,▯但讥二事共一使耳,言「且」所以示讥,一事无再贬之道也。以天王之尊,防人妾祖母之葬,诚失礼矣,孰若使任叔之子来聘,使家父来求车之不可乎?此三者皆言「天王」,明非义之所存,旧史有详略,夫子因而弗革,故知曲説虽巧,致逺则滞矣。音义【锡,星歴反;贲,音奔;鈇,方胡反;钺,音越;秬,音巨,黒黍;鬯,勅亮反,香酒也;悖,补对反;含,胡暗反;赗,芳鳯反

译夏季,单伯前往迎接王姬。注:“单”是姓氏,“伯”是表字。音义:【“单”读作“善”。单,姓氏;伯,表字。《左传》认为是周王的卿士去迎接王姬。《左传》记载为“送王姬”。】

单伯是什么人?他是受天子任命的大夫。因为是天子任命的大夫,所以不称其名。注:诸侯每年向天子进贡人才,天子亲自任命他们,让他们回国担任大夫的,不称其名;天子到其封国任命他们的,则连名带氏一起称呼。疏:【注释说:知道诸侯向天子进贡人才,是因为《春秋》记载了“称国”、“高在”。何休说:“大国举荐三人,中等国家举荐两人,小国举荐一人。”这说明有进贡人才的制度。如今单伯是天子任命的大夫,所以不称其名;知道称名的是在封国任命的。】

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如何”呢?注:依据僖公三十年公子遂前往京师,记载了“如”。其义理在于不可在京城接受任命。为什么不可在京城接受任命呢?回答说:“桓公被弑杀于齐国,让他主持婚姻,与齐国行礼,其义理本来就不可以接受。”注:礼制规定,尊卑地位不相等。天子嫁女给诸侯,必须让同姓诸侯主持。鲁桓公亲眼目睹被齐国杀害,如果天子任命他主持婚礼,那就大大违背礼制了。《春秋》为尊者讳,所以不可在京城接受任命。音义:【“弑”,又写作“杀”。“为尊”,读作“于伪”,下文“为之筑”同。】疏:【注释说:天子嫁女给诸侯,必须让同姓诸侯主婚的原因,是因为天子与诸侯尊卑不相等,如果行君臣之礼,就废除了婚姻的情好;如果行婚姻的情好,就废除了君臣之礼,所以让诸侯主持。】

秋季,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

修建馆舍,符合礼制;在城外修建,不符合礼制。注:“外”,指城外。疏:【解释说:《左传》认为在城外修建,符合礼制。这里说不符合礼制,是因为主持王姬婚礼的人必须从公门出去,如今在城外修建,就是防卫不坚固,这是轻视王女,所以说不符合礼制,是指不符合正礼罢了,对于变通之礼则是通行的。】

修建馆舍为什么符合礼制呢?因为主持王姬婚礼的人必须从公门出去。注:“公门”,是朝廷的外门。主持王姬婚礼的人,应当在宗庙设置几筵以等待迎亲者,所以在公门之内为王姬修建馆舍。音义:【“朝”,读作“直遥”,下文“于朝”同。“迎”,读作“鱼敬”,下文同。】

在宗庙则过于尊贵,在寝宫则过于卑下,为之修建馆舍,是合乎节制的。在城外修建,是变通中的正理。在城外修建,为什么变通中是正理呢?仇敌之人,不是用来接待婚姻的;穿着丧服,不是用来接待穿戴冠冕的。注:亲迎时穿祭服,是重视婚姻。桓公当时正处在桓公的丧期。音义:【“衰”,读作“七回”。“弁”,读作“皮彦”。】疏:【解释说:礼制称戴冕亲迎,是穿祭服的意思。“弁冕”是连称。《周礼》中弁师掌管天子的五种冕,所以这里也连称。】

为什么不记载齐侯来迎娶呢?不使齐侯得以与我们行礼。疏:【解释说:二十四年夏,桓公前往齐国迎娶女子,《春秋》说:“亲迎是常事,不记载。这里记载什么呢?是不认为他在齐国亲迎是正当的。”那么不记载齐侯来迎娶,乃是常事不记录,而说不使齐侯得以与我们行礼呢?《春秋》的体例,常事可以不书。庄公亲迎,是合乎礼制而书,所以知道不是认为他在齐国迎娶是正当的。如今王姬嫁给齐国,而让鲁国主持婚礼,齐侯到鲁国亲迎,应当合书于经。但齐国是鲁国的仇敌,不使齐侯得以与国君行礼,所以不记载罢了。旧解认为齐侯亲迎不到京师,文王亲迎不到洽水,那么天子诸侯亲迎都不到女方家了。如今恐怕不是这样。为什么呢?此时王姬由鲁国主婚,所以不到京师。《诗经》称在渭水亲迎,是为造舟为梁做铺垫,怎么知道文王不到大姒的家?略举所疑,留给后来的智者。】

冬季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

诸侯记载日期,是死得正。疏:【解释说:再次强调,这是因为与“锡命”相连,担心日月是锡命而记录,所以这里明确说明。】

周王派遣荣叔来赐给桓公命服。注:“荣”,姓氏;“叔”,表字;是天子的上大夫。礼制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器,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斧钺,九曰秬鬯。这些都是用来褒奖德行、赏赐功劳的。德行有厚薄,功劳有轻重,所以命服有多有少。何休说:“桓公是弑君篡位的人,按王法应当诛绝反而赐给命服,悖乱天道,所以不称‘天王’。”文公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则说:“含玉是臣子的职责,以至尊行卑下的事,所以不称‘天王’。”三月“王使毛伯来防葬”,又说:“讽刺比失礼,所以也不称‘天王’。”〇按: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礼制,天子既有赗含的制度,〇只是讥讽两件事共用一个使者罢了,说“且”是用来表示讥讽,一件事没有再贬低的道理。以天子的尊贵,去防备人妾祖母的葬礼,确实失礼了,哪里比得上派任叔的儿子来聘问,派家父来求车那样不可呢?这三者都称“天王”,说明并非义理所在,旧史有详略,孔子因而没有改变,所以知道曲说虽然巧妙,推而广之则滞碍不通了。音义:【“锡”,读作“星历”;“贲”,读作“奔”;“鈇”,读作“方胡”;“钺”,读作“越”;“秬”,读作“巨”,黑黍;“鬯”,读作“勅亮”,香酒;“悖”,读作“补对”;“含”,读作“胡暗”;“赗”,读作“芳凤”。】

;刺,七赐反;一使,所吏反;任,音壬;滞,乃计反,一本作泥】疏【注释曰:九锡者,出《礼纬》文也。此九锡与《周礼》九命异。何休注《公羊》,既引九锡之文,即云:「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其意以九锡即是九命也。今知何説非者,案《大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受则,六命受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其言与九锡不同,明知异也。今范引九锡之下,直云「皆所以褒徳赏功也。徳有厚薄,功有轻重,故命有多少」,则亦以九锡异也。但此九锡亦是赐命之类,故引之。或以范亦与何同,恐非也。《白虎通》云:「能安民者赐车马,能富民者赐衣服,能和民者赐乐则,民众多者赐朱户,能进善者赐纳陛,能退恶者赐虎贲,能诛有罪者赐鈇钺,能征不顺者赐弓矢、孝道备者,赐秬鬯,亦是有功特赐,不闗九命之事也。旧説解九锡之名:一曰舆马,大辂、戎辂各一,▯马二也;二曰衣服,谓▯衮也;三曰乐则,谓轩悬之乐也;四曰朱户,谓所居之室朱其户也;五曰纳陛,谓从中阶而升也;六曰虎贲,谓三百人也;七曰弓矢,彤玈之弓矢也;八曰鈇钺,谓大柯斧,赐之専杀也;九曰秬鬯,之酒盛以圭瓉之中,以祭祀也】

译“刺”字读作“赐”;“一使”读作“所吏”;“任”字读作“壬”;“滞”字读作“乃计”,另一版本写作“泥”。

疏文注释说:九锡这一制度,出自《礼纬》的记载。这里的九锡与《周礼》中的九命是不同的。何休在注解《公羊传》时,既然引用了九锡的文字,紧接着就说:“百里之封不超过九命,七十里之封不超过七命,五十里之封不超过五命。”他的意思是将九锡等同于九命。现在知道何休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查考《大宗伯》篇记载:“用九种仪礼的命令来确立邦国的爵位,一命授予职事,二命授予服饰,三命授予爵位,四命授予器物,五命授予法则,六命授予官职,七命赐予封国,八命担任州牧,九命担任方伯”,这些说法与九锡不同,显然可知二者是有区别的。现在范晔在引用九锡之后,直接说“这都是用来褒扬德行、奖赏功绩的。德行有厚薄之分,功绩有轻重之别,所以命数有多有少”,这也表明范晔认为九锡与九命不同。只是因为这九锡也属于赐予命数的类别,所以被引用进来。有人认为范晔的观点与何休相同,恐怕是不对的。《白虎通》说:“能安定百姓的,赐予车马;能使百姓富足的,赐予衣服;能调和民心的,赐予礼乐法则;人口众多的,赐予朱红色的门;能进用善人的,赐予台阶;能斥退恶人的,赐予虎贲武士;能诛杀有罪之人的,赐予斧钺;能征讨不顺从者的,赐予弓矢;孝道完备的,赐予黑黍酒。”这也是对有特殊功劳者的特别赏赐,与九命的事情无关。旧有的解说对九锡的名称解释如下:一是车马,包括大辂、戎辂各一辆,以及两匹马;二是衣服,指的是衮服;三是礼乐法则,指的是轩悬之乐;四是朱户,指的是居住的房屋将门漆成朱红色;五是纳陛,指的是从中间台阶登堂;六是虎贲,指的是三百名武士;七是弓矢,指的是彤弓玈矢;八是斧钺,指的是大柯斧,赐予他专断生杀的大权;九是秬鬯,指的是黑黍酒,盛放在圭瓒之中,用于祭祀。

▯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注:「赏人于朝,与人共之,当召而锡也。《周礼·大宗伯职》曰:『王命诸侯,则傧之。』是来受命。」音义【朝,直遥反;傧,必刃反】生服之,死行之,礼也。生不服,死追锡之,不正甚矣。疏【释曰:文公逾年而赐,成公八年乃赐,桓公死后追赐,三者异时,嫌不得相防,故竝皆发▯。此追命失礼最大,故以甚言之】

  王姬归于齐

传为之中者归之也。疏【释曰:十一年王姬归于齐,▯曰:「过我也。」此云为之中者归之,发▯不同者,此王姬由鲁而嫁,故曰为之中者;彼王姬非鲁主婚,故直云「过我也】

齐师迁纪郱、鄑、郚。音义【郱,步丁反;鄑,子移反;郚,音吾。郱、鄑、郚三字为国名】▯:纪国也。邢、鄑、郚,国也。注:此国以三言为名。或曰:「迁纪于郱、鄑、郚。」注:十年「宋人迁宿」,▯曰:「迁,亡辞也。其不地,宿不复见矣。」齐师迁纪,四年复书「纪侯大去其国」者,纪侯贤,不与齐师之亡纪,故变文以见义。郱、鄑、郚之君无纪侯之贤,故不复见,従常例也。若齐师迁纪于郱、鄑、郚,当言「于」以明之,又不应复书地,当如「宋人迁宿」、「齐人迁阳」。「或曰」之説,▯所未详。音义【复,扶又反。见,贤徧反,下同】疏【注释曰:此范难「或曰」之説,言宿、阳既亡不地,则此亦不应复书地,何书「于郱、鄑、郚」乎】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注:庆父名,字仲父。

传国而曰伐于余丘,邾之邑也。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师重矣,而敌人之邑,公子病矣。病公子,所以讥乎公也。其一曰:君在而重之也。注:邾君在此邑,故不继于邾,使若国。疏【注释曰:观▯上文「其曰伐何也,公子贵矣」云云,所以讥乎公也,则是解其称伐之意。而范注解「一曰」之义,则似解不继于邾者。「一曰君在而重之也」,亦是解其称伐之意,言邑而称伐者,为君在重之,使若国然,故邑亦称伐,是上下不相违也】

秋七月,齐王姬卒。疏【释曰:何休云:「内女卒日,此不日者,恩实轻于内女。」案成八年冬十月癸卯,▯叔姬卒,书日,此不书日,是轻于内女也】

▯为之者,卒之也。注:主其嫁,则有兄弟之恩;死则服之,服之,故书卒。礼记曰:「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音义【为于伪反】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注:禚,齐地。音义【禚,章畧反】

传: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正也。妇人不言防,言防非正也。飨甚矣。注:飨在四年。音义【竟音境,后逾竞例音同】

乙酉,宋公冯卒。音义【冯,皮冰反】疏【释曰:案《世本》,冯是宋庄公穆公之长子,宋督既弑与夷,则冯是当正,故亦书日卒也】

三年春王正月,溺防齐侯伐卫。注:徐▯曰:「传例曰:『往月,危往也。』齐受天子罪人为之兴师,而鲁与同,其理危也。」音义【溺,乃狄反】疏【注释曰:定八年▯文。防例时,齐鲁党大恶罪人,故书月以见危也】

▯溺者何也?公子溺也。其不称公子何也?注据二年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称公子。恶其防仇雠而伐同姓,故贬而名之也。音义【恶,乌路反】

  夏四月葬宋庄公

  传月葬故也

  五月葬桓王

传▯曰:「改葬也。」注:「若实改葬,当言改以明之。郊牛之口伤,改卜牛是也。」▯当以七年乃▯故谓之改▯疏【释曰:▯云「改葬」,而范违之者,以经不言改,故知非改葬也。▯言改者,以见丧逾七年,已行吉礼,今始反服丧服,故谓之改葬。又《感精符》云:「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而王不惧,使荣叔改葬桓王冡,奢丽大甚。」如谶之言,则改葬桓王在恒星不见之后,故范谓此时非改葬也】改葬之礼缌,举下缅也。注:「缌者,五服最下,言举下缅,上从缌,皆反其故服。因葬桓王,记改葬之礼,不谓改葬桓王当服缌也。犹晦震夷伯之庙,因明天子诸侯之制,不谓

译〇礼制中有接受命令,没有前来赐予命令的,前来赐命是不合正道的。注解说:“在朝廷上赏赐人,是与众人共同参与的,应当召见然后赐命。《周礼·大宗伯职》说:‘王命令诸侯,就接待他。’这就是前来接受命令。”音义【朝,读作直遥;傧,读作必刃】活着时服从,死后实行,这是礼制。活着时不服从,死后追赐,太不正当了。疏【解释说:文公逾年才赐命,成公八年才赐命,桓公死后追赐,三者时间不同,担心不能相互防备,所以都发出〇。这种追命失礼最为严重,所以用“甚”来强调】

王姬嫁到齐国

传解说:作为中间人嫁出的,称为归。疏【解释说:十一年王姬嫁到齐国,〇说:‘经过我国。’这里说作为中间人嫁出,发出〇不同,是因为这位王姬由鲁国嫁出,所以说是作为中间人;那位王姬不是鲁国主婚,所以只说‘经过我国’】

齐国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音义【郱,读作步丁;鄑,读作子移;郚,读作吾。郱、鄑、郚三字为国名】〇:纪国。邢、鄑、郚,是国家。注解说:这些国家以三个字为名。有人说:“把纪国迁移到郱、鄑、郚。”注解说:十年“宋人迁移宿”,〇说:“迁移,是灭亡的辞令。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宿不再出现了。”齐国军队迁移纪国,四年后又记载“纪侯大去其国”,是因为纪侯贤德,不与齐国军队一起灭亡纪国,所以改变文辞以显示意义。郱、鄑、郚的君主没有纪侯那样的贤德,所以不再出现,遵循常例。如果齐国军队把纪国迁移到郱、鄑、郚,应当说“于”来明确,又不应该再记载地点,应当像“宋人迁移宿”、“齐人迁移阳”那样。“或曰”的说法,〇没有详细解释。音义【复,读作扶又。见,读作贤徧,下同】疏【注释说:这是范宁反驳“或曰”的说法,说宿、阳既然灭亡不记载地点,那么这里也不应该再记载地点,为什么记载“于郱、鄑、郚”呢】

二年春天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

夏天,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注解说:庆父名,字仲父。

传解说:国家而说攻打于余丘,是邾国的邑。为什么说攻打呢?公子尊贵,军队重大,而攻打敌人的邑,公子有病了。说公子有病,是为了讥讽国君。另一种说法:国君在而重视他。注解说:邾君在这个邑,所以不接着邾国,使其像国家一样。疏【注释说:看〇上文“为什么说攻打呢,公子尊贵”等等,是为了讥讽国君,这是解释称伐的意思。而范宁注解“一曰”的意思,则似乎解释不接着邾国的原因。“一曰国君在而重视他”,也是解释称伐的意思,说邑而称伐,是因为国君在而重视,使其像国家一样,所以邑也称伐,这是上下不违背的】

秋天七月,齐王姬去世。疏【解释说:何休说:“内女去世记载日期,这里不记载日期,是因为恩情实际上轻于内女。”考察成公八年冬十月癸卯,〇叔姬去世,记载日期,这里不记载日期,是轻于内女】

〇为之者,是去世的意思。注解说:主持她的嫁娶,就有兄弟之恩;死后为她服丧,服丧,所以记载去世。《礼记》说:“齐国报告王姬的丧事,鲁庄公为她服大功。”音义【为,读作于伪】

冬天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注解说:禚,是齐国地名。音义【禚,读作章畧】

传解说:妇人已经出嫁,不越过国境,越过国境是不合正道的。妇人不记载会见,记载会见是不合正道的。飨宴太严重了。注解说:飨宴在四年。音义【竟,读作境,后文逾竞例读音相同】

乙酉,宋公冯去世。音义【冯,读作皮冰】疏【解释说:考察《世本》,冯是宋庄公穆公的长子,宋督既然弑杀与夷,那么冯是应当继位的,所以也记载日期去世】

三年春天周王正月,溺在齐侯处会见并攻打卫国。注解说:徐〇说:“传例说:‘往月,是危险的往。’齐国接受天子的罪人为之兴师,而鲁国与之同谋,其理危险。”音义【溺,读作乃狄】疏【注释说:定公八年〇文。防例时,齐鲁党同大恶罪人,所以记载月份以显示危险】

〇溺者是什么?是公子溺。为什么不称公子?注解说:根据二年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称公子。厌恶他会见仇敌而攻打同姓,所以贬低而称其名。音义【恶,读作乌路】

夏天四月安葬宋庄公

传解说:按月安葬是故去的缘故

五月安葬桓王

传〇说:“改葬。”注解说:“如果确实是改葬,应当说改来明确。郊牛的口受伤,改卜牛是也。”〇应当以七年才〇故称之为改〇疏【解释说:〇说“改葬”,而范宁违背它,是因为经文不说改,所以知道不是改葬。〇说改,是为了显示丧事超过七年,已经行吉礼,现在才反服丧服,所以称之为改葬。又《感精符》说:“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而王不惧,使荣叔改葬桓王冡,奢丽大甚。”如谶之言,那么改葬桓王在恒星不见之后,所以范宁认为此时不是改葬】改葬的礼制是缌麻,举下缅。注解说:“缌麻,是五服最下,说举下缅,上从缌麻,都反其故服。因葬桓王,记改葬之礼,不谓改葬桓王当服缌麻。犹晦震夷伯之庙,因明天子诸侯之制,不谓

夷伯非鲁之大夫也。▯之先君与蔡司徒论之详矣。」江熙曰:「葬称公,举五等之上;改葬礼缌,举五服之下。以葬缅藐逺也。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为交于神明者,不可以纯凶,况其缅者乎?是故改葬之礼,其服唯轻。言缅,释所以缌也。」音义【缌,息词反。缅,亡善反,逺也】疏【注释曰:五服者,案《丧服》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是也。改葬之礼,各从本服,但缌麻者,是五服之下,故▯云「改葬之礼缌」者,举下以缅上也,不谓改葬桓王之时唯服缌耳。蔡司徒者,谓蔡谟也。江熙以为改葬之礼,其服唯轻,故云「天子诸侯易服而葬」,以证唯缌耳。知天子诸侯易服而葬者,《檀弓》云:「弁绖葛而葬,与神交之道也。」郑▯云:「接神之道,不可以纯凶。天子诸侯变服而葬,冠素弁,以葛为环绖,既虞卒哭,乃服受服也。」变服者,谓未葬以前服麻,葬则易之以葛也】或曰:「郤尸以求诸侯。」注:「停尸七年,以求诸侯防葬,非人情也。」音义【郤,去畧反,又去逆反。杜预云:「尸,未葬之通称】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何必焉?举天下而葬一人,其义不疑也。志▯故也,危不得葬也。曰:「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注:「京师去鲁不逺,赴告之命可不逾」旬而至,史不志,崩则乱可知。疏【注释曰:王城去鲁才余千里,赴丧者旬日而至,史不记崩,乱可知矣】独阴不生,独阳不生,独天不生,三合然后生。注徐邈曰:「古人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然则▯所谓天,盖名其冲和之功,而神理所由也。防二气之和,极发挥之美者,不可以柔刚滞其用,不得以阴阳分其名,故归于冥极而谓之天。凡生类禀灵知于天,资形于二气,故又曰独天不生,必三合而形神生理具矣。」音义【挥,许归反;冥,亡丁反;禀,使锦反;知,音智】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称焉,卑者取卑称焉。注王者尊,故称天子;众人卑,故称母子。音义【母之子也,可,絶句。丁仿此。尊称,尺证反,下卑称同】疏【释曰:凡物之生,皆资二气之和,禀上天之灵知,不可以柔刚滞其用,不得以阴阳分其名,故云三合然后生也。虽资三合,然终推功冥极,故云天之子也。托之人事,故又曰父之子、母之子也。天则感生者众,言天足以兼父,不得云父子而曰天子;众人或知母而不知父,故云母子,亦不云父子也。众人亦禀天气而生,不云天子者,天子取尊称,故称天子;众人取卑称,故称母子也。▯因论天子崩葬,故明其别称也。然则阴能成物,阳能生物,天能养物,而总云生者,凡万物初生,必须三气合、四时和,然后得生,不是独阳得生也。但既生之后,始分系三气耳。注云不可以刚柔滞其用,不得以阴阳分其名者,《易·系辞》云:『一阴一阳之谓道。』王弼云:『一阴一阳者,或谓之阴,或谓之阳,不可定名也。』夫为阴则不能为阳,为柔则不能为刚。唯不阴不阳,然后为阴阳之宗;不柔不刚,然后为刚柔之主。故无方无体,非阳非阴,始得谓之道,始得谓之神,是也。刚柔者,即阴阳之别名也。故《系辞》又云:『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注云:『阳动阴静,刚柔之断也。』是。】刚则阳,柔则阴也】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

译夷伯不是鲁国的大夫。〇之先君与蔡司徒对此已有详尽的论述。」江熙说:「下葬时称公,是举五等爵位中最尊贵的;改葬时穿缌麻服,是举五服中最轻的。这是因为改葬的对象年代久远。天子诸侯在安葬时会更换丧服,因为与神明交接,不可以保持纯粹的凶丧之服,何况是年代久远的呢?所以改葬的礼仪,其丧服只取最轻的。说‘年代久远’,是解释为什么只穿缌麻服的原因。」音义【缌,音息词。缅,音亡善,意为遥远】疏【注释说:五服,查《丧服》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改葬的礼仪,各自遵循原本的丧服等级,但缌麻是五服中最轻的,所以〇说‘改葬的礼仪用缌麻’,是举最轻的来对应最远的,并不是说改葬桓王时只穿缌麻服而已。蔡司徒,指的是蔡谟。江熙认为改葬的礼仪,其丧服只取最轻的,所以说‘天子诸侯更换丧服来安葬’,以此证明只穿缌麻服。知道天子诸侯更换丧服来安葬的依据,《檀弓》说:‘戴弁绖葛而安葬,是与神明交接的道理。’郑〇说:‘与神明交接,不可以保持纯粹的凶丧。天子诸侯变换丧服来安葬,戴素弁,用葛做环绖,等到虞祭卒哭之后,才穿正式的丧服。’变换丧服,是指未安葬以前穿麻服,安葬时就换成葛服】有人说:「停放尸体是为了求得诸侯。」注:「停放尸体七年,以求诸侯前来会葬,这不符合人情。」音义【郤,音去畧,又音去逆。杜预说:‘尸,是未安葬时的通称’】天子志崩不志葬,必其时也,何必焉?举天下而葬一人,其义不疑也。志〇故也,危不得葬也。曰:「近不失崩,不志崩,失天下也。」注:「京师离鲁不远,赴告的命令可以不经过十天就到达,史官不记载崩,那么混乱就可以知道了。」疏【注释说:王城离鲁国才一千多里,报丧的人十天就能到达,史官不记载崩,混乱就可以知道了】单独阴不能产生生命,单独阳不能产生生命,单独天也不能产生生命,三者结合然后才能产生生命。注徐邈说:「古人说万物背负阴而怀抱阳,冲和之气使之和谐。那么〇所说的天,大概是命名其冲和的功效,以及神理所由来的原因。调和二气的和谐,极尽发挥之美,不可以用柔刚来滞碍其作用,不得用阴阳来区分其名称,所以归于冥极而称之为天。凡是生物禀受灵知于天,凭借形体于二气,所以说单独天也不能产生生命,必须三者结合,形体、精神和生理才完备。」音义【挥,音许归;冥,音亡丁;禀,音使锦;知,音智】所以说他是母亲的孩子,可以;说是天的孩子,也可以;尊贵的人取尊贵的称呼,卑贱的人取卑贱的称呼。注王者尊贵,所以称天子;众人卑贱,所以称母子。音义【母之子也,可,断句。丁仿此。尊称,音尺证,下卑称同】疏【解释说:凡是事物的产生,都凭借二气的和谐,禀受上天的灵知,不可以用柔刚来滞碍其作用,不得用阴阳来区分其名称,所以说三者结合然后才能产生生命。虽然凭借三者结合,但最终推功归于冥极,所以说天的孩子。寄托于人事,所以又说父亲的孩子、母亲的孩子。天感应而生者众多,说天足以兼作父亲,不能说父子而说天子;众人有的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所以说母子,也不说父子。众人也禀受天气而生,不说天子的原因,是天子取尊贵的称呼,所以称天子;众人取卑贱的称呼,所以称母子。〇因为论述天子崩葬,所以阐明其不同的称呼。那么阴能成物,阳能生物,天能养物,而总说生的原因,是万物初生,必须三气结合、四时和谐,然后才能产生,不是单独阳就能产生的。但既产生之后,才开始分别系属于三气。注说不可用刚柔滞碍其作用,不得用阴阳区分其名称,是因为《易·系辞》说:‘一阴一阳叫做道。’王弼说:‘一阴一阳,有时称为阴,有时称为阳,不能固定名称。’如果是阴就不能是阳,如果是柔就不能是刚。只有不阴不阳,然后才是阴阳的宗主;不柔不刚,然后才是刚柔的主宰。所以无方无体,非阳非阴,才开始称为道,开始称为神,就是这样。刚柔,就是阴阳的别名。所以《系辞》又说:‘动静有常,刚柔就确定了。’注说:‘阳动阴静,是刚柔的确定。’就是这样。】刚就是阳,柔就是阴】所谓王者,是百姓所归往的人。

秋,纪季以▯入于齐。注:季,纪侯弟。音义【▯,下圭反】

▯▯,纪之邑也。入于齐者,以▯事齐也。入者,内弗受也。注:雍曰:「纪国微弱,齐将吞并,纪季深覩存亡之机,大惧社稷之倾,故超然遐举,以▯事齐,庶▯嗣不泯,宗庙永存。春秋贤之,故褒之以字。齐受人之邑而灭人之国,故于义不可受也。」音义【并必性反,泯弥忍反】疏【释曰:重发之者,此齐不可受,嫌违例,故重发之】

  冬公次于郎

▯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注:畏齐。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注:「飨,食也,两君相见之礼。凡防书月,着时事有危,虽于公发例,亦无所不关。」祝丘,鲁地。音义【飨,本又作享,香丈反。着,张畧反,又张虑反】疏【注释曰:飨,食也者,烹太牢以饮宾,故云两君相见之礼。夫人与齐侯非礼飨食,故云着时事有危。此与二年禚之防书月以着危,而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不书月者,何休云:『再出书月,重之;三出不月者,省文,从可知也。』事或然矣】▯:「飨甚矣。」注:「以非礼尤甚,故谨而月之。飨齐侯,所以病齐侯也。」

三月,纪伯姬卒。注:隠二年履緰所逆者。内女卒,例日。伯姬失国,略之,故月也。音义【緰,须】音。疏【注释曰: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例日也。此不日,明为失国略之也】

▯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注礼,诸侯絶旁朞,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尊与已同,则为之服大功九月,变不服之例。然则适大夫者不书卒。音义【为于伪反,朞居其反】疏【注释曰:莒庆、髙固竝逆叔姬,经无卒文,是适大夫不书卒也】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注▯例曰:不期而防曰遇,遇者,志相得也。

  纪侯大去其国

传: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侯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注:不曰灭而曰大去其国,盖抑无道之强以优有道之弱,若进止在已,非齐所得灭也。何休曰:「春秋楚世子商臣弑其君,其后灭江、六,不言大去。又大去者,于齐灭之不明,但知不使小人加乎君子而不言灭,纵失襄公之恶,反为大去也。」郑君释之曰:「商臣弑其父,大恶也,不得但为小人。江、六之君又无纪侯得民之贤,不得变灭言大去也。元年冬,齐师迁纪;三年,纪季以▯入于齐;今纪侯大去其国,是足起齐灭之矣。即以变灭言大去为纵失襄公之恶,是乃经也,非▯也。且春秋因事见义,舎此以灭人为罪者自多矣。」音义【纵,子用反,下同。见,贤徧反。舎,音舍】疏【注释曰:此是郑难何休云纵失襄公之恶也。言春秋有因事见义者,不得不舎此以灭人为罪也。若僖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梁亡之类是也】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传外夫人不书▯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隠而▯之。注:隠痛也。不曰卒而曰▯闵纪之亡也。疏【注释曰:知非为危者,纪国已灭,而齐葬之,非复纪之臣子能葬,故知闵之,非为危也。又三十年八月癸亥▯纪叔姬,▯曰:「日葬,闵纪之亡也。」知此亦是闵之也。不于卒闵之者,▯者送终大事故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注:「郜,齐地。」音义【狩音兽,郜古报反,左氏作禚】▯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注:「内无贬公之道,何为卑公也?不复雠而怨不释,刺释怨也。」音义【怨纡元反,又纡愿反,后同。刺七赐反】

  五年春王正月

  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传师而曰如众也。注言师众大如国,故可以言如,若言如齐侯则不可。疏【释曰:解经二年「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四年「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不言如此。言如齐师者,言齐师众大如国,故可言如,若指齐侯,则于文不可言「如齐侯」也】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疏【释曰

译秋季,纪季带着鄗地投奔齐国。注:季是纪侯的弟弟。音义【鄗,音下圭】

鄗,是纪国的城邑。投奔齐国,是指把鄗地献给齐国。所谓“入”,是指国内不再接受他。注:雍说:“纪国国力微弱,齐国将要吞并它,纪季深刻洞察到国家存亡的关键,非常害怕社稷倾覆,因此超然远举,把鄗地献给齐国,希望纪国的后代不致灭绝,宗庙能够长久保存。《春秋》认为他贤德,所以用字来褒扬他。齐国接受了别人的城邑却灭掉了别人的国家,所以在道义上是不应该接受的。”音义【并,音必性;泯,音弥忍】疏【解释说:再次申述的原因,是因为这里齐国不应该接受,担心违背了常例,所以再次申述】

冬季,鲁公驻扎在郎地。

驻扎,就是停留,表示有所畏惧,想要救援纪国却无能为力。注:畏惧齐国。

四年春季,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注:“飨,是进食,这是两位君主相见的礼节。凡是防地记载月份,是为了彰显时事有危险,虽然这是针对鲁公设立的条例,但也无所不关联。”祝丘,是鲁国的地方。音义【飨,原本也写作享,音香丈。着,音张畧,又音张虑】疏【注释说:飨,是进食,意思是烹煮太牢来宴请宾客,所以说这是两君相见的礼节。夫人与齐侯不合礼节地宴饮,所以说彰显时事有危险。这与二年禚地防地记载月份以彰显危险一样,而五年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齐军不记载月份的原因,何休说:‘第二次出行记载月份,是重视;第三次出行不记载月份,是省略文字,因为可以推知。’事情或许就是这样】〇说:“飨宴太过分了。”注:“因为不合礼节尤其严重,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月份。宴请齐侯,是为了让齐侯感到困窘。”

三月,纪伯姬去世。注:这是隐公二年履緰所迎娶的。本国女子去世,按例应记载日期。伯姬失去国家,予以省略,所以只记载月份。音义【緰,音须】疏【注释说:僖公九年秋季七月乙酉,伯姬去世,这是记载日期的例子。这里不记载日期,明显是因为失去国家而省略】

〇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去世,这里记载去世是什么意思呢?因为她是我们的女子。嫁给诸侯则地位相同,因为我们的缘故而改变常例,所以记载她去世。注:礼制规定,诸侯断绝旁系亲属的服丧,姑母、姐妹、女儿嫁给国君的,地位与自己相同,就为她服大功九个月的丧服,改变了不服丧的常例。那么嫁给大夫的就不记载去世。音义【为,音于伪;朞,音居其】疏【注释说:莒庆、高固都迎娶了叔姬,经文中没有去世的记载,这就是嫁给大夫不记载去世的例子】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遇。注〇条例说:没有约定而在防地见面叫做遇,遇,是心意相投的意思。

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

传:大去,是不留下任何人的说法。意思是跟随的百姓,经过四年才全部离开。纪侯贤德而齐侯灭掉了他,不说灭而说大去其国,是不让小人凌驾于君子之上。注:不说灭而说大去其国,大概是压制无道的强国以优待有道的弱国,好像进退在于自己,不是齐国所能灭掉的。何休说:“《春秋》记载楚国世子商臣弑杀其君,后来灭掉江、六,不说大去。又大去,对于齐国灭掉纪国来说不明确,只知道不让小人凌驾于君子之上而说不灭,即使放纵了襄公的罪恶,反而说是大去。”郑君解释说:“商臣弑杀其父,是大恶,不能仅仅视为小人。江、六的君主又没有纪侯那样得民的贤德,不能改变灭的说法为大去。元年冬季,齐军迁移纪国;三年,纪季带着鄗地投奔齐国;现在纪侯大去其国,这足以说明是齐国灭掉了纪国。如果把改变灭的说法为大去视为放纵襄公的罪恶,这乃是经文本身,不是〇的解释。况且《春秋》因事见义,舍弃这个以灭人为罪的情况还有很多。”音义【纵,音子用,下同。见,音贤徧。舎,音舍】疏【注释说:这是郑难反驳何休所说的放纵襄公的罪恶。说《春秋》有因事见义的情况,不得不舍弃这个以灭人为罪的情况。比如僖公五年晋人执虞公、十九年梁亡之类就是】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传:外国的夫人不记载安葬,这里记载安葬是什么意思呢?因为她是我们的女子,失去国家,所以隐痛而安葬她。注:隠,是痛惜。不说卒而说葬,是哀怜纪国的灭亡。疏【注释说:知道不是因为危险的原因,是因为纪国已经灭亡,而齐国安葬她,不再是纪国的臣子能够安葬,所以知道是哀怜,不是因为危险。又三十年八月癸亥安葬纪叔姬,〇说:‘记载日期安葬,是哀怜纪国的灭亡。’知道这里也是哀怜。不在去世时哀怜的原因,安葬是送终的大事情】

秋季七月

冬季,鲁公与齐人在郜地打猎。注:“郜,是齐国的地方。”音义【狩,音兽;郜,音古报,左氏作禚】〇齐人,就是齐侯。为什么说人呢?降低鲁公的对手,以此来降低鲁公的地位。”注:“国内没有贬低鲁公的道理,为什么要降低鲁公的地位呢?不报复而怨恨不消除,讽刺释放怨恨。”音义【怨,音纡元,又音纡愿,后同。刺,音七赐】

五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夫人姜氏前往齐军。

传:军队而说前往,是因为人多。注:说军队众多像国家一样,所以可以说前往,如果说前往齐侯则不可以。疏【解释说:解释经文二年‘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四年‘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不说前往。说前往齐军,是说齐军众多像国家一样,所以可以说前往,如果指齐侯,则在文字上不可以说‘前往齐侯’】妇人既嫁不越过国境,越过国境是不合礼节的。疏【解释说

:复发▯者,嫌师与国异也】

秋,郳黎来来朝。注:「黎来,名也。」音义【郳,五兮反,国名。黎,郎兮反。黎来,郳君名。朝,直遥反。后来朝例同】

译再次出兵,是嫌忌军队与国家立场不同。

秋季,郳国的黎来前来朝见。注:“黎来,是名字。”音义【郳,音五兮,国名。黎,音郎兮。黎来,是郳国国君的名字。朝,音直遥。后来朝见的例子相同】

传,郳国也。黎来,微国之君,未爵命者也。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注:纳惠公朔。

传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天王之命也。注:王不欲立朔也。疏【释曰:四国皆从贬,而独言齐、宋者,齐为兵主,宋是大国,则陈、蔡亦从也】

六年春,王二月,王人子突救卫。注徐邈曰:「诸侯不奉王命,朔遂得簒,王威屈辱,有危,故月也。救卫于义善,故重子突功;不立,故着其危。」疏【注释曰:「日月之例见危者,唯施于内。今施之于外者,范答薄氏云:『王者,天下安危所系,故亦与内同】

传:王人,卑者也,称名,贵之也。注:何休以为称子则非名也。郑君释之曰:「王人贱者,録则名可,今以其衔命救卫,故贵之。贵之,则子突为字可知明矣,此名当为字,误尔。」徐干曰:「王人者,卑者之称也,当直称王人而已。今以其能奉天子之命救卫而拒诸侯,故加名以贵之。」僖八年,公防王人、齐侯,是卑者之常称。音义【卑者之称,尺证反,下常称同】疏【注释曰:郑答何休云,▯文称名贵之者,名当为字,则郑▯以子突非名。徐干云故加名以贵之,则子突非字。二者不同者,郑意若以子突为名,则书名者乃士之常称,▯何以云贵之?故知子突是字。徐干意称人则王之卑者,不合书名,僖八年公防王人于洮是也,今称名即是贵之,故二説不同。或以为突是名,子是贵,理亦通,但注意似不然】善救卫也。疏【释曰:计王者有伐无救,而云善者,朔叛逆王命,天子废之,立其嗣子而遣师往救,有存诸侯之功,故曰善,不可以太平之法格之】救者善,则伐者不正矣。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衞

传其不言伐卫纳朔何也?注据九年伐齐纳纠言纳。不逆天王之命也。注不与诸侯得纳王之所絶。入者内弗受也。何用弗受也?为以王命絶之也。朔之名恶也。朔入逆则出顺矣。朔出入名,以王命絶之也。疏【释曰:朔出奔之时,▯曰:「朔之名恶也。」此云顺者,谓比之入国为顺,彼辟天子之召,仍是恶也,故称名耳。一解此当文自相比,朔入为逆,则出当为顺矣】

  秋公至自伐卫

传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注据襄九年时有穆姜之丧,防诸侯伐郑,不致。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音义【见贤徧反】

  螟音义【螟亡丁反】

  冬齐人来归卫宝

传以齐首之分,恶于齐也,使之如下齐而来我,然恶战则杀矣。注:若卫自归寳于齐,过齐然后与我齐首,其事则我与王人战,罪差减。音义【恶,乌各反,下同。杀,色界反,旧色例反。过,古禾反。差,初卖反】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注:防,鲁地。

  传妇人不防防非正也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音义【昔如字,昔夜也,本或作防,同。见贤徧反,下不音者同】

传,恒星者,经星也。注:经常也,谓常列宿。音义【宿夙又反,下皆同】疏【注释曰:周之四月,夏之二月,常列宿者,谓南方七宿也】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夜中星陨如雨。注:如,而也。星既陨而复雨。音义【陨云敏反,复扶又反】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注:星既陨而雨,必晦暝,安知夜中乎?音义【与音余,暝亡定反】春秋着以▯着,疑以▯疑。注:明实録也。音义【▯直専反】疏【释曰:其陨如雨,是夜中与?谓星陨而天必晦暝,何知是夜中乎?春秋之意,着以▯着,疑以▯疑,皆以实録,故知夜中】中之几也,而曰夜中,着焉尔。注:几,微也。星既陨而雨,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自以实着尔,非亿度而知。音义【度徒各反】疏【释曰:谓雨晦暝,几微也。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者,是事之着见焉尔,非亿度而知也】何用见其中也?失变而録其时,则夜中矣。注:失星变之始,而録其已陨之时,检録漏刻以知夜中。疏【释曰:谓经以何事知其夜中者,以失星变之始,而録其已陨之时,揆度漏刻,则正

译传:郳,是郳国。黎来,是微国的国君,没有受封爵位的人。

冬,鲁公防备齐人、宋人、陈人、蔡人攻打卫国。注:目的是拥立卫惠公朔。

传:齐侯、宋公,为什么称他们为“人”呢?称诸侯为“人”,是用来贬低公的。为什么贬低公呢?因为他们违背了天王的命令。注:天王不想立朔。疏【解释说:四个国家都受到贬低,而单独提到齐、宋,是因为齐是军队的统帅,宋是大国,那么陈、蔡也就跟随了】

六年春,周王二月,王人子突救援卫国。注:徐邈说:“诸侯不奉行王命,朔于是得以篡位,王权屈辱,有危险,所以记载月份。救援卫国在道义上是好的,所以看重子突的功劳;不立朔,所以记载他的危险。”疏【注释说:“日月记载表示危险的例子,只施行于内部。现在施行于外部的,范答薄氏说:‘王者,是天下安危所系,所以也与内部相同’】

传:王人,是地位低微的人,称其名,是尊重他。注:何休认为称“子”就不是名了。郑君解释说:“王人是贱者,记录时称名是可以的,现在因为他奉命救援卫国,所以尊重他。尊重他,那么子突是字就明显了,这里的‘名’应当是‘字’,是错误。”徐干说:“王人,是低微者的称呼,应当直接称王人而已。现在因为他能奉行天子的命令救援卫国而抗拒诸侯,所以加上名来尊重他。”僖公八年,公防备王人、齐侯,这是低微者的通常称呼。音义【低微者的称呼,尺证反,下常称同】疏【注释说:郑答何休说,〇文称名贵之者,名当为字,则郑〇以子突非名。徐干云故加名以贵之,则子突非字。二者不同者,郑意若以子突为名,则书名者乃士之常称,〇何以云贵之?故知子突是字。徐干意称人则王之卑者,不合书名,僖八年公防王人于洮是也,今称名即是贵之,故二説不同。或以为突是名,子是贵,理亦通,但注意似不然】善救卫也。疏【解释说:计算王者有讨伐没有救援,而说善,是因为朔叛逆王命,天子废黜他,立他的嗣子而派遣军队前往救援,有保存诸侯的功劳,所以说善,不可以太平的法律来衡量它】救援是善,那么讨伐就不正当了。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传:为什么不记载讨伐卫国拥立朔呢?注:根据九年讨伐齐国拥立纠记载“纳”。不违背天王的命令。注:不承认诸侯能够拥立天王所断绝的人。入,是内部不接受。为什么不接受呢?因为用王命断绝了他。朔的名是恶的。朔入是逆,那么出就是顺了。朔出入都称名,是用王命断绝他。疏【解释说:朔出奔的时候,〇曰:“朔之名恶也。”这里说顺,是指比起入国来说是顺,他躲避天子的召见,仍然是恶的,所以称名。另一种解释,这是文自相比,朔入为逆,那么出当为顺了】

秋,公从讨伐卫国回来。

传:恶事不记载归来,这里为什么记载呢?注:根据襄公九年时有穆姜的丧事,防备诸侯讨伐郑国,不记载归来。不记载则没有用处显示公的恶事的完成。音义【见贤徧反】

螟。音义【螟亡丁反】

冬,齐人来归还卫国的宝物。

传:按照齐国为首的份额,厌恶齐国,让他像下齐国而来我,然而厌恶战争则杀了。注:如果卫国自己归还宝物给齐国,经过齐国然后给我齐国为首,其事则我与王人战,罪差减。音义【恶,乌各反,下同。杀,色界反,旧色例反。过,古禾反。差,初卖反】

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注:防,是鲁地。

传:妇人不见会,见会是不正的。

夏四月辛卯,昔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音义【昔如字,昔夜也,本或作防,同。见贤徧反,下不音者同】

传:恒星,是经星。注:经常也,谓常列宿。音义【宿夙又反,下皆同】疏【注释说:周的四月,夏的二月,常列宿者,谓南方七宿也】日入至于星出谓之昔,不见者可以见也。夜中星陨如雨。注:如,而也。星既陨而复雨。音义【陨云敏反,复扶又反】其陨也如雨,是夜中与?注:星既陨而雨,必晦暝,安知夜中乎?音义【与音余,暝亡定反】春秋着以〇着,疑以〇疑。注:明实録也。音义【〇直専反】疏【解释说:其陨如雨,是夜中与?谓星陨而天必晦暝,何知是夜中乎?春秋之意,着以〇着,疑以〇疑,皆以实録,故知夜中】中之几也,而曰夜中,着焉尔。注:几,微也。星既陨而雨,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自以实着尔,非亿度而知。音义【度徒各反】疏【解释说:谓雨晦暝,几微也。中微难知,而曰夜中者,是事之着见焉尔,非亿度而知也】何用见其中也?失变而録其时,则夜中矣。注:失星变之始,而録其已陨之时,检録漏刻以知夜中。疏【解释说:谓经以何事知其夜中者,以失星变之始,而録其已陨之时,揆度漏刻,则正

当夜中矣】其不曰恒星之陨,何也?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也。我见其陨而接于地者,则是雨説也。注:言我见从上来接于下,然后可言雨星,今唯见在下,故曰陨星。音义【我见,见音如字,注同。雨,于付反,注同】着于上,见于下,谓之雨;着于下,不见于上,谓之陨。岂雨説哉?注:解经不得言雨星而言陨星也。郑君曰:众星列宿,诸侯之象。不见者,是诸侯弃天子礼义法度也。刘向曰:陨者,象诸侯陨坠,失其所也。又夜中而陨者,象不终其性命,中道而落。音义【见于下,如字,或贤徧反。坠,直类反】疏【释曰:解经上文云恒星不见,下文其不曰恒星之陨者,又自解之。我知恒星之不见,而不知其陨者,是何星,故不得言之也。又解不言雨星而言陨。】星意言:「我见从上而陨,又下接于地,则可以雨説之也。今唯见其下,不见其上,故曰陨星。」又总説陨之与雨二者之别:着于上、见于下谓之雨,着于下、不见于上谓之陨,岂两説哉?言不见在上,故不可以雨説之。徐邈云:「着于上,谓云着上】

译当天正是半夜,为什么不说是恒星陨落呢?我知道恒星看不见了,但不知道它们陨落了。我见到它们从空中陨落并落到地上,这才可以说成是“雨星”。注:意思是,我见到星星从上面落下来并接触到地面,然后才能说成是“雨星”;现在只看见星星在下面,所以称它为“陨星”。音义:【“我见”的“见”读如本字,注中相同。“雨”读作“于付反”,注中相同】附着在上面、在下面能看见,称为“雨”;附着在下面、在上面看不见,称为“陨”。难道能说成是“雨星”吗?注:解释经文不能说是“雨星”而要说成是“陨星”的原因。郑玄说:众星列宿,是诸侯的象征。看不见,意味着诸侯抛弃了天子的礼义法度。刘向说:陨,象征诸侯陨落,失去了他们应有的位置。又因为是在半夜陨落,象征不能终其天命,中途就落下了。音义:【“见于下”的“见”读如本字,或读作“贤徧反”。“坠”读作“直类反”】疏:【解释说:解释经文上文说“恒星不见”,下文说“为什么不说是恒星陨落”,这是再次自我解释。我知道恒星看不见,却不知道它们陨落了,这是什么星,所以不能这样说。又解释为什么不说“雨星”而说“陨星”。】星的意思是:“我见到星星从上面陨落,又向下接触到地面,就可以用‘雨’来解释了。现在只看见它在下面,看不见它在上面,所以叫‘陨星’。”又总说“陨”与“雨”两者的区别:附着在上面、在下面能看见,称为“雨”;附着在下面、在上面看不见,称为“陨”,难道两者可以混为一谈吗?意思是说,因为看不见它在上面,所以不能用“雨”来解释。徐邈说:“附着在上面,是指云附着在上面】

秋大水

传,髙下有水灾曰大水。疏【释曰:「复发▯者,嫌大水无麦苗异于常,故重发之】

  无麦苗

传:「麦苗同时」,也注:「麦与黍稷之苗同时死」。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注:谷,齐地。

传,妇人不防,防非正也。疏【释曰:再发▯者,防是鲁地,谷是齐地,故重发之】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注:时陈、蔡欲伐鲁,故出师以待之。

  传次止也俟待也

  甲午治兵

传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注:振,整也;旅,众也。疏【释曰:此治兵、振旅皆云习战也。《周礼》仲秋敎治兵,仲春敎振旅,出入防贱虽殊,同是敎战之法,故此▯二者皆以习战言之。《公羊》以治兵为祠兵,亦云其礼一也。《周礼》仲秋敎治兵,此非秋亦云治兵者,《周礼》四时谓武,故各立别名;此据出师之事,故虽春亦得以治兵为名】治兵而陈、蔡不至矣。兵事以严终。注:以严整终事,故敌人不至。故曰「善陈者不战」,此之谓也。善为国者不师。注:导之以徳齐之以礼。江熙曰:「邻国望我,欢若亲戚,何师之为?」音义【陈,直觐反,下文皆同。导,徒报反,下同】善师者不陈。注:师众素严,不须耀军列陈。江熙曰:「上兵伐谋,何乃至陈?」善陈者不战。注:军陈严整,敌望而畏之,莫敢战。善战者不死。注:投兵胜地,故无死者。江熙曰:「辟实攻虚,则不死。」善死者不亡。注:民尽其命,无奔背散亡者也。江熙曰:「见危授命,义存君亲,虽没犹存。」音义【尽,津忍反。背,音佩】疏【释曰:善为国者不师,谓有明王时,导之以徳齐之以礼,不起军师而四海宾服,则黄帝、尧、舜时是也。善师者不陈,若齐桓公伐楚,不设行陈而服罪也。善陈者不战,即此鲁能严整终事,而陈、蔡不至也。善战者不死,若文王伐崇,因垒而崇自服也。善死者不亡,若柏举之战,吴虽入楚,父老致死,还复楚国也。此引文为证,颇允▯文。一准此解,则与注少僻,但旧有此説故今亦存之。其注虚,观文则晓,故不复明释】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音义【降,户江反,下文及注皆同】传其曰防于齐师何?不使齐师加威于郕也。注:郕,同姓之国,而与齐伐之,是用师之过也,故使若齐无武功而郕自降。

  秋师还音义【还音旋】

传还者,事未毕也。遯也。注:郕巳降,而以未毕为文者,葢辟灭同姓之国,示不卒其事。音义【遯,徒困反】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音义【儿如字,一音五兮反】传: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传无知之挈,失嫌也。疏【释曰:重发之者,月与不月,地与不地之异,故重发之】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音义【挈,苦结反】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注:「暨,鲁地。」音义【暨,其器反。左氏作蔇】

传:公不及大夫。注:春秋之义,内大夫可以防诸侯,公不可以盟外大夫,所以明尊卑、定内外也。今齐国无君,要当有任其盟者,故不得不以权通。大夫不名,无君也。注:礼,君前臣名,齐无君,故大夫不名。盟,纳子纠也。不日,其盟渝也。注:变盟立小白。音义【渝,羊朱反】当齐无君,制在公矣,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音义【恶,乌路反,下及注「恶内」皆同】

夏公伐齐,纳纠。注:不言子纠而直云纠者,眀系在于鲁,故挈之也。春秋于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子纠不为大夫,故不书其奔。郑忽既受命嗣位,是以书其出。然则重非嫡嗣,官非大夫,皆事例所略。故许叔、蔡季、小白、重耳通亦不书出。音义【纠居黝反,左氏作子纠。嫡,丁歴反。重,直龙反】疏【注释曰:下文取子纠杀之,称子,此直云纠,故解其意,欲明系在鲁,故挈之。又解子纠不书出奔之意,言内公子为大夫者,乃记其奔,若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子纠不书出,是不为大夫也】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

译秋季发生大水。

《传》说,高低各处都有水灾,称为大水。《疏》解释说:“再次解释‘大水’的原因,是担心人们认为大水没有麦苗异常于平常,所以重新解释它。”

没有麦苗。

《传》说:“麦苗同时生长”,《注》说:“麦与黍稷的苗同时枯死”。

冬季,夫人姜氏在谷地会见齐侯。《注》说:谷,是齐国的地方。

《传》说,妇人不应会见诸侯,会见是不合正道的。《疏》解释说:“再次解释的原因,是因为防是鲁国的地方,谷是齐国的地方,所以重新解释它。”

八年春季,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和蔡国人。《注》说:当时陈国、蔡国想要攻打鲁国,所以出兵以等待他们。

《传》说,“次”是驻扎,“俟”是等待。

甲午日,整顿军队。

《传》说,出师称为治兵,是练习作战;入师称为振旅,也是练习作战。《注》说:振,是整顿;旅,是众人。《疏》解释说:这里治兵、振旅都说练习作战。《周礼》仲秋教治兵,仲春教振旅,出入防备虽然不同,但都是教战的方法,所以这两者都以练习作战来说明。《公羊传》把治兵当作祠兵,也说其礼仪是一样的。《周礼》仲秋教治兵,这里不是秋季也说治兵,是因为《周礼》四时各有武事,所以各自设立别名;这里是根据出师的事情,所以虽然是春季也可以以治兵为名。整顿军队后,陈国和蔡国就没有来了。军事以严整结束。《注》说:以严整结束事情,所以敌人没有来。所以说“善于布阵的人不战”,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兴师动众。《注》说:用道德引导,用礼仪规范。江熙说:“邻国仰望我们,欢喜如同亲戚,哪里需要军队呢?”《音义》【陈,读作直觐,下文都相同。导,读作徒报,下文相同】善于用兵的人不布阵。《注》说:军队平时严整,不需要炫耀军队列阵。江熙说:“上等的用兵是伐谋,哪里会到布阵的地步?”善于布阵的人不战。《注》说:军阵严整,敌人望而生畏,不敢交战。善于作战的人不死。《注》说:把军队投放在有利的地方,所以没有死者。江熙说:“避开坚实攻打虚弱,就不死。”善于赴死的人不亡。《注》说:百姓尽忠职守,没有逃跑背叛离散死亡的。江熙说:“面临危难献出生命,道义在于君亲,虽然死了但精神犹存。”《音义》【尽,读作津忍。背,读作佩】《疏》解释说: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兴师动众,是指有明王的时候,用道德引导,用礼仪规范,不兴师动众而四海宾服,那就是黄帝、尧、舜的时候。善于用兵的人不布阵,就像齐桓公伐楚,不设行阵而楚国服罪。善于布阵的人不战,就是这里鲁国能够严整结束事情,而陈国、蔡国没有来。善于作战的人不死,就像文王伐崇,凭借堡垒而崇国自己服罪。善于赴死的人不亡,就像柏举之战,吴国虽然进入楚国,但父老尽忠致死,后来恢复了楚国。这里引用文句作为证据,颇为恰当。完全按照这个解释,就与《注》稍有偏僻,但旧有此说法,所以现在也保留它。《注》中的虚词,看文句就明白,所以不再明确解释。

夏季,鲁军和齐军围攻郕国,郕国向齐军投降。《音义》【降,读作户江,下文及《注》都相同】《传》说,为什么说向齐军投降?是不让齐军对郕国施加威势。《注》说:郕国,是同姓的国家,却和齐国一起攻打它,这是用兵的过错,所以让好像齐国没有武功而郕国自己投降。

秋季,军队返回。《音义》【还,读作旋】

《传》说,返回,是事情没有完成。逃避。《注》说:郕国已经投降,却以没有完成来写,大概是避讳灭掉同姓的国家,表示不完成这件事。《音义》【遯,读作徒困】

冬季十一个月癸未日,齐国的无知杀了他的君主诸儿。《音义》【儿,读作如字,另一音读作五兮】《传》说:大夫杀他的君主而用国氏,是因为有嫌疑,杀而代之。

九年春季,齐国人杀了无知。

《传》说,无知的挈,失去了嫌疑。《疏》解释说:重新解释的原因,是月与不月,地与不地的不同,所以重新解释它。称人以杀大夫,是杀有罪的人。《音义》【挈,读作苦结】

鲁公和齐国大夫在暨地结盟。《注》说:“暨,是鲁国的地方。”《音义》【暨,读作其器。《左传》作蔇】

《传》说:鲁公不应和大夫结盟。《注》说:《春秋》的道义,内大夫可以会见诸侯,鲁公不可以和外大夫结盟,这是为了明确尊卑、确定内外。现在齐国没有君主,应当有承担盟约的人,所以不得不以权变通达。大夫不称名,是因为没有君主。《注》说:礼制,在君主面前臣子称名,齐国没有君主,所以大夫不称名。结盟,是为了接纳子纠。不记日期,是因为盟约改变了。《注》说:改变盟约立小白。《音义》【渝,读作羊朱】当时齐国没有君主,制权在鲁公手中,应当可以接纳而不接纳,所以厌恶鲁国内部。《音义》【恶,读作乌路,下文及《注》“恶内”都相同】

夏季,鲁公攻打齐国,接纳子纠。《注》说:不说子纠而直接说纠,是明确关系在于鲁国,所以提挈他。《春秋》对于内公子成为大夫的,才记录他的出奔。子纠不是大夫,所以不记录他的出奔。郑忽已经受命继位,所以记录他的出奔。那么重耳不是嫡嗣,官职不是大夫,都是事例所省略的。所以许叔、蔡季、小白、重耳通常也不记录出奔。《音义》【纠,读作居黝,《左传》作子纠。嫡,读作丁歴。重,读作直龙】《疏》解释说:《注》解释说:下文取子纠杀他,称子,这里直接说纠,所以解释其意,想要明确关系在鲁国,所以提挈他。又解释子纠不记录出奔的原因,说内公子成为大夫的,才记录他的出奔,比如闵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就是。子纠不记录出奔,是因为他不是大夫。

〇当时可以接纳而不接纳,齐国发生了变化

而后伐,故干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注何休曰:「三年溺防齐师伐卫,故贬而名之;四年公及齐人狩于郜,故卑之曰人。今亲纳讐子,反恶其晚,恩义相违,莫此之甚。」郑君释之曰:「于讐不复,则怨不释,而鲁释怨,屡防仇讐,一贬其臣,一卑其君,亦足以责鲁臣子,其余则同,不复讥也。至于伐鲁纳纠,讥当可纳而不纳尔,此是正义,不相反也。」▯谓讐者无时而可与通,纵纳之迟晚,又不能全保讐子,何足以恶内乎?然则干时之战不讳败,齐人取子纠杀之,皆不迃其文,正书其事,内之大恶不待贬絶,居然显矣。二十四年公如齐亲迎,亦其类也。恶内之言,▯或失之。音义【恶,乌路反,注同。复,扶又反。迃,音于,一音纡,又于武反。迎,鱼敬反】疏【注释曰:范既不从传文以为大恶,又庄公亲逆未是大罪,而云亦其类者,以公忘父之仇而遽举兵动众,既不能强,为齐所败,是大恶也。鲁与齐为讐,而公娶其女,虽得亲迎之常,甚失结婚之义,故云亦其类也】

译然后才去征伐,所以干时之战不避讳失败,是因为厌恶国内(的过错)。何休注说:“鲁僖公三年溺于防地,齐军因此伐卫,所以贬低齐国而称其名;鲁僖公四年鲁公与齐人在郜地打猎,所以降低齐人的身份称‘人’。如今亲自接纳仇敌的儿子,反而厌恶他来得晚,恩义相违背,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郑玄解释说:“对于仇敌不报复,怨恨就不能消除,而鲁国消除了怨恨,屡次在防地防备仇敌,一次贬低其臣,一次降低其君的身份,这也足以责备鲁国的臣子,其余方面则相同,不再讥讽了。至于征伐鲁国接纳公子纠,讥讽的是应当接纳而不接纳,这是正义,并不相互矛盾。”范宁说:“仇敌是没有时候可以与之交往的,纵然接纳他迟了晚了,又不能完全保全仇敌的儿子,这哪里足以说是厌恶国内呢?那么干时之战不避讳失败,齐人捉拿公子纠并杀了他,都不回避其文辞,如实记载其事,国内的大恶不需要贬斥断绝,就已经明显了。鲁僖公二十四年鲁公到齐国亲自迎娶,也是这一类的事情。所谓‘厌恶国内’的说法,范宁或许有所失误。”音义【恶,读作乌路,注同。复,读作扶又。迃,读作于,又读作纡,又读作于武。迎,读作鱼敬】疏【注释说:范宁既然不跟随传文认为这是大恶,又认为庄公亲自迎娶不是大罪,却说也是这一类的事情,是因为鲁公忘记了父亲的仇敌却急忙兴兵动众,既然不能取胜,被齐国打败,这是大恶。鲁国与齐国是仇敌,而鲁公娶齐国的女子,虽然符合亲自迎娶的常礼,却严重违背了结婚的道义,所以说也是这一类的事情】

齐小白入于齐

▯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注:成十四年卫孙林父自晋归于卫,是也。以恶曰入。齐公孙无知弑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注:子纠奔鲁,小白奔莒。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于鲁。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杀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音义【恶,乌路反】

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注:诸公子争立,国乱,故危之。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注:不言及者主名,内之卑者。干时,齐地。疏【注释曰:桓十七年「及齐师战于郎」,注云:「公亲帅之,讳,故不言公。」此亦云「及」,知非公者,彼▯云:「不云败,为内讳也。」以其讳,故知公也。今经书败,▯又不释之,故知是内之卑者】

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注:言子纠者,明其贵,宜为君。疏【注释曰:公羊云:「其称子纠何?贵也。其贵奈何?宜为君也。」是其贵,故以子某称之,如子般、子野之类也】▯:外不言取。疏【释曰:取是内取,故外不得言取。今云取者,恶内也。一解:外不言取者,谓楚人杀征舒、庆封,并不言取。此虽是何休之义,亦得通一家,故并録之】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注:犹言自齐之子纠,今取而杀之,言鲁不能救防也。音义【易,以豉反】千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隠死。以千乘之鲁,而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音义【难,乃旦反,下注同。乘,绳证反】

冬浚洙。音义【浚音峻,深也;洙音殊,杜预云:水名】

传浚洙者,深洙也,着力不足也。注:畏齐难。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注:长勺,鲁地。音义【败,必迈反,又皮迈反,下同。勺,时酌反】

▯不日,疑战也。注:疑战者,言不尅日而战,以诈相袭。疑战而曰败,胜内也。注:胜内,谓胜在内。

二月,公侵宋。疏【释曰:旧説以为公与宿盟,宋方病宿,故公侵之。若此,则是公之无恶,▯何恶公也?公与宿盟,经无其事;为宿侵宋,▯无其文。是旧説妄也。隠元年盟于宿,范以为地,是公不与宿盟也。但不知何为侵也】

传:侵时,此其月,何也?乃深其怨于齐,又退侵宋,以众其敌,恶之,故谨而月之。音义【恶,乌路反】

  三月宋人迁宿

传迁亡辞也。注为人所迁,则无复国家,故曰亡辞。闵二年「齐人迁阳」,亦是也。音义【复,扶富反,下文及注同】疏【释曰:春秋言迁有二种之例,一表亡辞者,此文是也;二见存亡国者,「邢迁于夷仪」是也。不于元年迁纪发▯者,彼以纪侯贤,经变文以示义,非正,故不发之。迁阳不发,从此省文也。迁文三起例者,此是亡辞之始,邢是复国之初,许独自不月,故三发之也。范畧例云:凡迁有十。亡迁有三者,「齐人迁阳」、「宋人迁宿」、「齐师迁纪」是也。好迁有七者,「邢迁夷仪」、「卫迁帝丘」、「蔡迁州来」、「许迁于叶」、「许迁于夷」、「许迁白羽」、「许迁容城」是也。余迁皆月。许四迁不月者,以其小,略之如邑也。迁纪不月者,文承月下,防之可知也】其不地,宿不复见也。注国亡不复见。经不言灭者,言灭则杀其君,灭其宗庙社稷,就而有之,不迁其民。音义【见,贤偏反】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者也。注谓自迁者。僖元年「邢迁于夷仪」,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之类是也。彼二传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此传云:「迁者,犹未失其国家以往。」互文也。音义【叶,舒涉反】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

  传次止也畏我也

公败宋师于乘丘。注:「乘丘,鲁地。」音义【乗绳证反】

传》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注:「莘,蔡地。」音义【莘,所巾反】以蔡侯献武归。音义【献武,本亦依《左氏》作舞】

传荆者,楚也。何为谓之荆?狄之也。何为狄之?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蔡侯何以名也

译齐小白进入齐国。

〇大夫出奔,返回时若关系友好称为“归”。注:成公十四年卫国的孙林父从晋国回到卫国,就是这种情况。若关系恶劣则称为“入”。齐国的公孙无知弑杀了齐襄公,公子纠和公子小白无法保全自己,出逃流亡。注:公子纠逃往鲁国,小白逃往莒国。齐国人杀死了无知,并从鲁国迎接公子纠回国。公子小白不谦让公子纠先进入齐国,又在鲁国杀死了公子纠,所以称“齐小白入于齐”,这是表示厌恶他。音义【恶,读作乌路】

秋季七月丁酉日,安葬齐襄公。注:各位公子争夺君位,国家动乱,所以用“危”字表示警示。八月庚申日,与齐国军队在干时交战,我军大败。注:不说“及”是因为主语是地位较低的一方。干时,是齐国的地名。疏【注释说:桓公十七年“与齐军战于郎”,注解说:“国君亲自率领,为了避讳,所以不说国君。”这里也说“及”,知道不是国君亲自率领,是因为那里说:“不记载战败,是为了替国内避讳。”因为避讳,所以知道是国君。现在经文记载了战败,〇又不解释原因,所以知道是地位较低的一方】

九月,齐国人捉拿公子纠,杀死了他。注:称公子纠,是表明他身份尊贵,适宜做国君。疏【注释说:《公羊传》说:“为什么称公子纠?因为尊贵。怎么尊贵?适宜做国君。”因为他尊贵,所以用“子某”来称呼他,就像子般、子野之类】〇:对外国不称“取”。疏【解释说:“取”是内部的说法,所以对外国不能称“取”。现在说“取”,是厌恶国内的行为。另一种解释:对外国不称“取”,是指楚国人杀征舒、庆封,都不说“取”。这虽然是何休的观点,但也通得过去,所以一并记录】说“取”,是批评国内的行为。“取”,是轻描淡写的说法。就像说捉拿公子纠杀了他罢了。注:意思是说齐国的公子纠,现在捉拿并杀死了他,是说鲁国不能救援防备。音义【易,读作以豉】拥有千户人家的城邑,可以逃避灾难;拥有百户人家的城邑,可以隐藏死讯。凭借拥有千辆兵车的鲁国,却不能保全公子纠,这是把国君当作过错来批评。音义【难,读作乃旦,下文注相同。乘,读作绳证】

冬季疏浚洙水。音义【浚读作峻,深的意思;洙读作殊,杜预说:水名】

传:疏浚洙水,就是加深洙水,是因为力量不足。注:畏惧齐国的祸难。

十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国在长勺打败齐军。注:长勺,是鲁国的地名。音义【败,读作必迈,又读作皮迈,下文相同。勺,读作时酌】

〇不记载具体日期,是因为这是疑战。注:疑战,是指不约定日期而战,用欺诈突袭。疑战而说“败”,是因为胜利在国内。注:胜内,是说胜利属于国内。

二月,鲁国入侵宋国。疏【解释说:旧说认为鲁国与宿国结盟,宋国正为宿国所困扰,所以鲁国入侵宋国。如果这样,那么鲁国就没有过错,〇为什么厌恶鲁国呢?鲁国与宿国结盟,经文中没有记载;为了宿国入侵宋国,〇也没有这样的文字。所以旧说是错误的。隐公元年在宿地结盟,范氏认为是地名,所以鲁国没有与宿国结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入侵】

传:入侵的时候,这里记载了月份,为什么呢?是因为加深了对齐国的怨恨,又退而入侵宋国,以增多敌人,厌恶这种行为,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月份。音义【恶,读作乌路】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

传:迁移是灭亡的措辞。注:被人迁移,就不再拥有国家,所以叫灭亡的措辞。闵公二年“齐国人迁移阳国”,也是这种情况。音义【复,读作扶富,下文及注相同】疏【解释说:《春秋》中关于“迁”有两种体例,一是表示灭亡的措辞,本文就是这种情况;二是显示存亡的国家,“邢国迁到夷仪”就是这种情况。不在元年迁纪时发〇,是因为纪侯贤明,经文改变文字以示含义,不是正例,所以不发。迁阳不发,是从这里省略文字。迁文三次发例,这是灭亡措辞的开始,邢是复国的开始,许独自不记月份,所以三次发例。范略例说:凡迁有十种。亡迁有三种,“齐人迁阳”、“宋人迁宿”、“齐师迁纪”是也。好迁有七种,“邢迁夷仪”、“卫迁帝丘”、“蔡迁州来”、“许迁于叶”、“许迁于夷”、“许迁白羽”、“许迁容城”是也。其余的迁都记月份。许四次迁不记月份,是因为它小,略去如同城邑。迁纪不记月份,是因为文字承接在月份之下,防备可知】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宿国不再出现。注:国家灭亡不再出现。经文不说“灭”,是因为说“灭”就要杀其国君,灭其宗庙社稷,占有其土地,不迁移其百姓。音义【见,读作贤偏】迁移,是指还没有失去国家而前往他处。注:指自己迁移。僖公元年“邢迁于夷仪”,成公十五年“许迁于叶”之类就是这种情况。那两传说:“迁移,是指还得到其国家而前往他处。”此传说:“迁移,是指还没有失去国家而前往他处。”这是互文。音义【叶,读作舒涉】

夏季六月齐军宋军驻扎在郎

传:次是驻扎,畏惧我国

鲁国在乘丘打败宋军。注:“乘丘,鲁国的地名。”音义【乘读作绳证】

传》不记载具体日期是因为是疑战?疑战而说“败”,是因为胜利在国内。

秋季九月,楚国在莘地打败蔡军。注:“莘,蔡国的地名。”音义【莘,读作所巾】带着蔡侯献武归来。音义【献武,原本也依据《左氏》作舞】

传:荆,就是楚国。为什么称它为荆?是把它当作狄夷看待。为什么把它当作狄夷看待?圣人立国必定最后到达,天子衰弱必定最先背叛,所以称荆,把它当作狄夷看待。蔡侯为什么称名

?注据僖十五年秦获晋侯不名。絶之也。何为絶之?获也。中国不言败,注据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不言败晋师。音义【邲,皮必反,又扶必反,一音弼。绩,如字】此其言败何也?中国不言败,蔡侯其见获乎?其言败何也?释蔡侯之获也。以归,犹愈乎执也。注为中国讳见执,故言以归。音义【为,于伪反】

译注:根据僖公十五年秦国俘获晋侯而不称其名,这是断绝与他的关系。为什么要断绝关系?因为他是被俘获的。中原国家不称“败”,注:根据宣公十二年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史书不称“晋军败”。音义【邲,音皮必,又音扶必,另一音弼。绩,音如字】这里说“败”是什么意思呢?中原国家不称“败”,蔡侯是被俘获了吗?为什么说“败”呢?是为了解释蔡侯被俘获的事。说“以归”,比说“执”要好些。注:为中原国家避讳被执,所以说“以归”。音义【为,音于伪】

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注: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曰:「其名,失国也。」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曰:「朔之名,恶也。」然则出奔书名有二义。谭子国灭不名,盖无罪也。凡书奔者,责不死社稷;不言出者,国灭无所出也。他皆放此。疏【注释曰:礼言失地名,故郑忽失国而名也。▯曰:「朔之名,恶也。」是卫侯为恶而名,故云有二义。灭国无文,故注又云:「谭子不名,盖无罪也。」虽无罪不名,以其不能死社稷,书奔是讥也】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注:鄑,鲁地。音义【败,必迈反,下及注同。鄑,子移反】

传内事不言战,举其大者。其日,成败之也。注:结日列陈,不以诈相袭,得败师之道,故曰成也。音义【陈,直觐反】宋万之获也。疏【释曰:▯言获宋万,而经不书者,此时尚卑,故不书。反国为卿,始弑君,是故书之。虽书,以新升为卿,未赐族,故经不言氏。▯以为宋之卑者,是也】

  秋宋大水

▯外灾不书,此何以书?王者之后也。高下有水灾曰大水。疏【释曰:重▯▯者,嫌外灾与内异也】

  冬王姬归于齐

传其志,过我也。音义【过,古禾反】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注:「▯,纪邑也,纪季所用入于齐者。纪国既灭,故归▯。」

传国而曰归,此邑也。其曰归何也?吾女也,失国喜得其所,故言归焉尔。注:江熙曰:「四年齐灭纪,不言灭而言大去者,义有所见尔,则国灭也。叔姬来归不书,非归宁且非大归也。叔姬守节积有年矣,纪季虽以▯入于齐,不敢懐贰。然襄公豺狼,未可闇信;桓公既立,徳行方宣于天下,是以叔姬归于▯。鲁喜其女得申其志。」音义【见,贤徧反;豺,仕皆反;行,下孟反】

  夏四月

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注:捷,宋闵公。音义【牧音目】

▯宋万,宋之卑者也。疏【释曰:传言「宋之卑者」,解不称氏之意,与宋督同,别于无知、祝吁也】卑者以国氏。及其大夫仇牧,以尊及卑也。仇牧闲也。注仇牧扞卫其君,故见杀也。桓二年▯曰:「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今仇牧书名,则知宋君先弑。疏【释曰:复发传者,孔父先君死,发▯以明闲,此则后君死,故又发▯荀息虽同后死之例,但仇牧是卑者所杀,荀息为尊卿杀之,故又发▯也】

冬十月,宋万出奔陈。注:宋久不讨贼,致令得奔,故谨而月之。音义【令力呈反】疏【注释曰:无知八年冬弑君,九年春始被杀,而经不书月。此宋万八月弑君,十月出奔,而云久不讨贼,故谨而月之者,以祝吁书月,▯云谨之,则此书月亦是谨之可知也。然则无知既经三月,齐人杀得之,故直书时;此宋人不能即讨,令得奔,故谨而月之】

十有三年春,齐人、宋人、陈人、蔡人、邾人防于北杏。注:北杏,齐地。疏【释曰:郑释废疾数九防,则以柯之明年为始。范今数衣裳,则通言北杏之防。二説不同者,郑以孔子云「九合诸侯」,北杏之防经无诸侯之文,故不数之。范以▯文直云「衣裳之防」,不论诸侯多少,北杏▯云「齐侯、宋公也」,故并以北杏数之。范亦以▯云「衣裳之防十有一,兵车之防四」,故与郑不同】

▯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始疑之。何疑焉?桓非受命之伯也,将以事授之者也。注:言诸侯将权时推齐侯使行伯事,曰:「可矣乎?未乎?」注邵日:疑齐桓虽非受命之伯,诸侯推之,便可以为伯乎?未也。举人众之辞也。注:称人,言非王命,众授之以事。疏【释曰:经不书某侯某侯,云某人某人者,是众授之辞也。经以众授为文,明非王命,是未得王命,未可以为伯,覆上未乎之意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遂国也其不日微国也

  秋七月

冬,公防齐侯盟于柯。注:柯,齐地。音义【柯,古河反】

▯曹刿之盟也,信齐侯也。注:曹刿之盟,经▯无文,盖有信者也。公羊▯曰:「要盟可犯,而桓公不

译冬季十月,齐国军队灭掉了谭国,谭国国君逃奔到莒国。注:桓公十一年郑忽出逃到卫国,〇说:“他名字被记载,是因为失去了国家。”十六年卫侯朔出逃到齐国,〇说:“朔的名字被记载,是因为他行为恶劣。”那么,出逃而名字被记载有两种含义。谭国国君国家被灭却没有被记载名字,大概是因为他没有罪过。凡是记载出逃的,是责备他不能为国家社稷而死;不说是“出”的,是因为国家灭亡没有地方可出。其他情况都类推于此。疏【注释说:礼制说失去国家要记载名字,所以郑忽失去国家而名字被记载。〇说:“朔的名字被记载,是因为他行为恶劣。”这是卫侯因为作恶而名字被记载,所以说有两种含义。灭国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注又说:“谭国国君名字不被记载,大概是因为他没有罪过。”虽然无罪所以名字不被记载,但因为他不能为国家社稷而死,记载他出逃是讥讽他】

十一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五月戊寅日,鲁庄公在鄑地打败了宋国军队。注:鄑,是鲁国的地方。音义【败,音必迈,下文及注同。鄑,音子移】

传:国内的事情不记载战争,只记载重大的事件。记载具体日期,是表示成功。注:约定日期列阵,不靠欺诈偷袭,得到了打败敌人的正道,所以说成功。音义【陈,音直觐】宋万被俘获的事。疏【解释说:〇说俘获宋万,而经文没有记载,是因为此时宋万地位低下,所以不记载。他回国后成为卿,才弑杀国君,所以记载了。虽然记载了,但因为他是新晋升为卿,还没有赐给族氏,所以经文不记载他的氏。〇认为宋万是地位低下的人,这是正确的】

秋季宋国发生大水灾

〇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为什么要记载呢?因为宋国是周朝王室的后代。高低地方都有水灾叫做大水。疏【解释说:重复〇〇,是嫌外国的灾祸与国内的灾祸不同】

冬季周天子的女儿嫁到齐国

传:这是她的志向,过错在于我国。音义【过,音古禾】

十二年,春季周历三月,纪叔姬嫁到〇。注:“〇,是纪国的城邑,是纪季用来归附齐国的地方。纪国已经灭亡,所以嫁到〇。”

传:国家灭亡却说“归”,这是指城邑。为什么说“归”呢?因为她是我国的女子,失去国家后高兴找到了安身之所,所以说“归”罢了。注:江熙说:“四年齐国灭掉纪国,不说是‘灭’而说是‘大去’,是因为义理上有特殊考虑,那就是国家灭亡了。叔姬回来不记载,既不是回娘家省亲也不是正式出嫁。叔姬坚守节操已经多年了,纪季虽然带着〇归附齐国,但不敢怀有二心。然而齐襄公像豺狼一样,不可暗中信任;桓公即位后,德行正在天下宣扬,所以叔姬嫁到〇。鲁国高兴她的女儿得以实现她的志向。”音义【见,音贤徧;豺,音仕皆;行,音下孟】

夏季四月

秋季八月甲午日,宋万弑杀了他的国君宋闵公以及他的大夫仇牧。注:捷,是宋闵公。音义【牧音目】

〇宋万,是宋国地位低下的人。疏【解释说:传文说“宋国地位低下的人”,解释不称氏的原因,与宋督相同,区别于无知、祝吁】地位低下的人用国名加氏。以及他的大夫仇牧,是以尊贵者连及卑贱者。仇牧是忠臣。注:仇牧捍卫他的国君,所以被杀。桓公二年〇说:“臣子已经死了,国君不忍心称呼他的名字。”现在仇牧名字被记载,就知道宋国国君先被弑杀。疏【解释说:再次发出传文,孔父先于国君死,发出〇以说明忠臣,这里则是后于国君死,所以又发出〇。荀息虽然也是后死的例子,但仇牧是被地位低下的人所杀,荀息是被尊贵的卿所杀,所以又发出〇】

冬季十月,宋万出逃到陈国。注:宋国长久不讨伐贼人,导致让他得以出逃,所以谨慎地记载了月份。音义【令音力呈】疏【注释说:无知在八年冬季弑杀国君,九年春季才被杀,而经文不记载月份。这里宋万在八月弑杀国君,十月出逃,而说长久不讨伐贼人,所以谨慎地记载月份,是因为祝吁记载了月份,〇说谨慎,那么这里记载月份也是谨慎可以知道。那么无知已经过了三个月,齐国人杀了他,所以只记载季节;这里宋国人不能立即讨伐,让他得以出逃,所以谨慎地记载月份】

十三年春季,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蔡国人、邾国人在北杏会盟。注:北杏,是齐国的地方。疏【解释说:郑玄解释废疾数九次会盟,就以柯地会盟的明年为开始。范宁现在数衣裳之会,就通说北杏的会盟。两种说法不同,郑玄因为孔子说“九合诸侯”,北杏的会盟经文没有诸侯的文字,所以不数它。范宁因为〇文字直接说“衣裳之会”,不论诸侯多少,北杏〇说“齐侯、宋公也”,所以都以北杏数它。范宁也因为〇说“衣裳之会十一次,兵车之会四次”,所以与郑玄不同】

〇这是齐侯、宋公,为什么说“人”呢?开始怀疑他们。怀疑什么呢?桓公不是受命为霸主的人,是将事情委托给他的人。注:说诸侯将权宜推举齐侯让他执行霸主的事,说:“可以吗?还是不可以呢?”注邵日:怀疑齐桓公虽然不是受命为霸主,诸侯推举他,就可以成为霸主吗?不可以。这是举众人之辞。注:称人,说不是王命,众人委托他做事。疏【解释说:经文不写某侯某侯,写某人某人,是众人委托的言辞。经文以众人委托为文,明确不是王命,是还没有得到王命,还不能成为霸主,覆盖上文不可以的意思】

夏季六月齐国人灭掉了遂国

〇遂国,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因为是小国

秋季七月

冬季,鲁庄公会齐侯在柯地结盟。注:柯,是齐国的地方。音义【柯,音古河】

〇这是曹刿的盟约,信任齐侯。注:曹刿的盟约,经〇没有文字,大概是有信用的。公羊〇说:“胁迫的盟约可以违背,而桓公不

欺;曹子可讐,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着于天下,自柯之盟始。音义【刿,居卫反;要,于遥反】疏【释曰:传云「曹刿之盟也」,而注云「经▯无文」者,谓曹刿与齐侯盟为信之事,谷梁经▯不説也。注又云「葢有信者也」,故即引公羊桓公为信之事以结之。一解云:「经▯无文」者,不如公羊具説刿盟之状也。与前解少异耳,大防亦同。「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手劒刼齐侯,共盟使归汶阳之田,而齐侯亦还之,是也。「曹子可讐,而桓公不怨」,谓以臣刼君,是可讐也,桓公终不罪曹子,是不怨也】桓盟虽内与,不日,信也。注:公盟例日,外诸侯盟例不日。桓大信逺着,故虽公与盟,犹不日。音义【与,音预,注同】

译欺骗;曹刿可以复仇,而桓公不怨恨。”桓公的诚信显扬于天下,是从柯地之盟开始的。

【音义】刿,音居卫;要,音于遥。

【疏】解释说:传文说“曹刿之盟”,而注解说“经〇无文”,是说曹刿与齐侯结盟守信这件事,谷梁经〇没有记载。注解说“大概是有诚信的人”,所以引用公羊传中桓公守信的事来总结。另一种解释说:“经〇无文”,是说经〇不如公羊传详细记载曹刿结盟的情形。与前一种解释稍有不同,大体意思也相同。“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是说曹刿持剑胁迫齐侯,共同结盟让齐侯归还汶阳的田地,而齐侯也归还了,这就是不欺。“曹子可讐,而桓公不怨”,是说以臣子胁迫君主,这是可以复仇的,桓公最终没有治曹子的罪,这就是不怨。

桓公的盟会虽然在国内举行,却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守信。

注:鲁公盟会通常记载日期,与外国诸侯盟会通常不记载日期。桓公的大诚信远播,所以虽然鲁公与他盟会,仍然不记载日期。

【音义】与,音预,注同。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疏【释曰:盖同左氏背北杏防,故也】夏,单伯防伐宋。

传:防,事之成也。注:伐事已成,单伯乃至。音义【单音善。释曰:此解经言「防伐宋」之意,以诸侯伐事已成,而单伯始至,故云「防伐宋】

  秋七月荆入蔡

▯荆者,楚也。其曰荆何也?州举之也。疏【释曰:麋信云:「楚子贪淫,为息妫灭蔡,故州举之。」是取左▯之説,非也。十年▯云:「圣人立,必后至;天子弱,必先叛。」故曰荆,狄之也。则此亦与彼同耳】州不如国。注言荆不如言楚。国不如名。注言楚不如言介葛庐。音义【介音界】名不如字。注言介葛庐不如言邾仪父。

冬,单伯防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注:「鄄,卫地。」

▯复同防也。注:诸侯欲推以为伯,故复同防于此以谋之。音义【鄄音绢,复扶又反,注同】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防于鄄。

▯复同防也。注为欲推桓为伯,故复防于此。音义【复,扶又反。为欲,于伪反】疏【释曰:重发▯者,诸侯至此方信齐桓,故更发之也】

  夏夫人姜氏如齐

传: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疏【释曰:重发之者,此非淫,恐异,故发▯同之】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注:「宋主兵,故序齐上也。班序上下以国大小为次,夷狄在下;征伐则以主兵为先,春秋之常也。他皆放此。」

  郑人侵宋

  冬十月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

  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秋荆伐郑

冬十有二月,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注:幽,宋地。音义【滑于八反】

▯同者,有同也,同尊周也。疏【释曰:公羊▯云:「同盟者何?同欲也。」左▯云:「同盟于幽,郑成也。」此云同盟者,同尊周也,见三▯意各异也。所谓同尊周也者,诸侯推桓为伯,使翼戴天子,即是尊周之事】不言公,外内寮一疑之也。注十三年春防于北杏,诸侯俱疑齐桓非受命之伯,欲共以事推之可乎?今于此年诸侯同共推桓,而鲁与齐雠,外内同一疑公可事齐不,防不书公以着疑焉。同官为寮,谓诸侯也。至二十七年同盟于幽,遂伯齐侯。音义【寮,力雕反】疏【释曰:旧解谓防于北杏不言诸侯,是外疑也;今此防不言公,是内疑之也。自此以后,外内不复疑之,故曰一疑也。直据▯文,事欲似然,推寻范注,必不得尔。何者?注云:「外内同一疑公可事齐不,防不书公以着疑焉。」何指北杏与此为一疑也?故今更别説,言此防公实与之,而经不言公者,外内寮一疑之。寮谓诸侯也,言外内诸侯同一疑公,不知可事齐乎,不可事齐乎,故去公以着疑也。云外内者,诸侯之国或逺或近,故以外内总之也。若然十三年公防齐侯盟于柯,所以云公者,彼柯盟,曹刿要齐归鲁汶阳之田,非事齐之事,纵与之盟,不足为耻也。此幽盟欲推齐为伯,与共尊事之,鲁既与齐为讐,又内外一疑,故经不言公以示意也】

  邾子克卒

传其曰:「子进之也。」注:附齐而尊周室,王命进其爵。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音义【詹,者廉反】

▯人者众辞也,以人执与之辞也。注与令相执。郑詹,郑之卑者。疏【释曰:称人者,众所欲之辞,故云与之,谓与齐得执也。知郑詹是郑之卑者,大夫卑者以国氏,今经直云郑詹,故知卑者也。然则卑者可知而重发▯者,嫌有罪去氏也。知非有罪去氏者,外大夫身有罪,例不去氏,即祭仲之类是也。宛所以去氏者,为贬郑伯也】卑者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其逃来志之也。逃来则何志焉?将有其末,不得不録其本也。注末谓逃来。郑詹,郑之佞人也。音义【令力呈反,佞乃定反】

夏,齐人歼于遂。音义【歼,子防反】

传:「歼者,尽也。」然则何为不言遂人尽齐人?无遂之辞也。无遂则何为言遂?其犹存遂也。注以其能杀齐戍,故若遂之存。存遂奈何?曰:「齐人灭遂,使人戌之。遂之因

译十四年春天,齐国人、陈国人、曹国人攻打宋国。疏【解释说:大概是因为他们共同背离了北杏的盟约,所以有此行动】夏天,单伯在防地会合诸侯攻打宋国。

传:防,指事情已经成功。注:攻打宋国的事已经成功,单伯才到达。音义【单,音善。解释说:这里解释经文“防伐宋”的意思,因为诸侯攻打宋国的事已经成功,而单伯最后才到,所以说“防伐宋”】

  秋天七月,荆人侵入蔡国。

〇荆,就是楚国。为什么称它为荆呢?这是以州名来举称它。疏【解释说:麋信说:“楚子贪婪淫乱,为了息妫而灭掉蔡国,所以用州名来举称它。”这是采纳左氏的说法,是不对的。十年经文说:“圣人兴起,必定最后到达;天子衰弱,必定最先背叛。”所以称荆,是贬斥它。那么这里也与那里相同】以州名举称不如以国名举称。注:说荆不如说楚。以国名举称不如以国君名号举称。注:说楚不如说介葛庐。音义【介,音界】以国君名号举称不如以国君字举称。注:说介葛庐不如说邾仪父。

冬天,单伯在鄄地会合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注:“鄄,是卫国的地方。”

〇再次共同会合。注:诸侯想要推举齐桓公为霸主,所以再次共同在鄄地会合来谋划这件事。音义【鄄,音绢;复,扶又反,注同】

十五年春天,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在鄄地会合。

〇再次共同会合。注:因为想要推举齐桓公为霸主,所以再次在鄄地会合。音义【复,扶又反;为欲,于伪反】疏【解释说:重新发出感叹的原因,是诸侯到了这里才真正信服齐桓公,所以再次发出感叹】

  夏天,夫人姜氏前往齐国。

传:妇人既然出嫁,就不应越过国境,越过国境是不合礼制的。疏【解释说:重新发出感叹的原因,这不是淫乱,而是担心有异常情况,所以发出感叹以表明相同】

秋天,宋国人、齐国人、邾国人攻打郳国。注:“宋国是出兵的主帅,所以齐国排在宋国之后。排位的上下次序以国家大小为序,夷狄排在下面;征伐则以出兵主帅为先,这是春秋的常例。其他都仿照这个原则。”

  郑国人侵犯宋国。

  冬天十月。

  十六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宋国人、齐国人、卫国人攻打郑国。

  秋天,荆人攻打郑国。

冬天十二月,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在幽地共同结盟。注:幽,是宋国的地方。音义【滑,于八反】

〇同,表示有共同的目标,共同尊崇周王室。疏【解释说:公羊传说:“同盟是什么意思?是共同的心愿。”左传說:“在幽地同盟,是郑国讲和了。”这里说同盟,是共同尊崇周王室,可见三部传文的意图各不相同。所谓共同尊崇周王室,是指诸侯推举齐桓公为霸主,让他辅佐拥戴天子,这就是尊崇周王室的事情】不记载鲁公,是因为内外诸侯都对此存疑。注:十三年春天在北杏会合,诸侯都怀疑齐桓公不是受命于天的霸主,想要共同以事务推举他,可以吗?现在这一年诸侯共同推举齐桓公,而鲁国与齐国有仇,内外都同样怀疑鲁公是否可以侍奉齐国,所以会合不记载鲁公,以彰显这种疑虑。同官为寮,这里指诸侯。到二十七年在幽地同盟,齐桓公才正式成为霸主。音义【寮,力雕反】疏【解释说:旧的解释认为在北杏会合不记载诸侯,是外部诸侯的疑虑;现在这次会合不记载鲁公,是内部诸侯的疑虑。从此以后,内外不再怀疑,所以说“一疑”。仅根据经文,事情似乎如此,但推究范宁的注,必定不是这样。为什么呢?注说:“内外同样怀疑鲁公是否可以侍奉齐国,会合不记载鲁公以彰显疑虑。”哪里是指北杏和这次会合为同一疑虑呢?所以现在另作解释,说这次会合鲁公实际上参加了,而经文不记载鲁公,是因为内外诸侯同样怀疑鲁公,不知道是否可以侍奉齐国,还是不可以侍奉齐国,所以去掉鲁公以彰显疑虑。说内外,是因为诸侯的国家有的远有的近,所以用内外来总括。如果这样,十三年鲁公在柯地与齐侯结盟,之所以记载鲁公,是因为那次的柯地之盟,曹刿胁迫齐国归还鲁国的汶阳田地,这不是侍奉齐国的事,即使与他结盟,也不足为耻。这次幽地之盟想要推举齐国为霸主,共同尊崇侍奉他,鲁国既与齐国有仇,又内外同样怀疑,所以经文不记载鲁公以示意】

  邾子克去世。

传:称“子”,是进爵的意思。注:依附齐国而尊崇周王室,周王命令进升他的爵位。

十七年春天,齐国人捉拿了郑詹。音义【詹,者廉反】

〇人,是众人的意思,用“人”来捉拿他,是表示众人赞同的意思。注:与命令相符合的捉拿。郑詹,是郑国地位低下的人。疏【解释说:称人,是众人所愿的意思,所以说赞同,指赞同齐国捉拿他。知道郑詹是郑国地位低下的人,是因为大夫中地位低下的以国为氏,现在经文只说郑詹,所以知道他是地位低下的人。那么地位低下的人可知,但重新发出感叹,是担心他有罪而去掉氏。知道他不是有罪去掉氏,是因为外国大夫自身有罪,惯例不去掉氏,就像祭仲之类就是。宛去掉氏,是为了贬斥郑伯】地位低下的人不记载,这里记载他是什么意思呢?因为他逃亡而来而记载他。逃亡而来为什么要记载呢?因为将有后续的事件,不得不记录其起因。注:后续事件指逃亡而来。郑詹,是郑国的奸佞之人。音义【令,力呈反;佞,乃定反】

夏天,齐国人在遂地被歼灭。音义【歼,子防反】

传:“歼,是尽的意思。”那么为什么不说不遂国人歼灭了齐国人呢?没有遂国的说法。没有遂国,那么为什么提到遂呢?这是为了保全遂国。注:因为他们能杀死齐国的戍卒,所以好像遂国还存在一样。保全遂国怎么做呢?回答说:“齐国人灭掉了遂国,派人去戍守。遂国人趁机……”

氏饮戍者酒而杀之,齐人歼焉。」此谓狎敌也。注狎,犹轻也。音义【遂人尽齐人絶句。饮,于鸩反。狎,户甲反】

译氏给戍守的士兵喝酒并杀死了他们,齐军被全部歼灭。」这就是说轻敌。注:狎,就是轻视的意思。音义:【遂人尽齐人,此处断句。饮,读作yìn。狎,读作xiá】

秋郑詹自齐逃来

传》逃义曰逃。注:齐称人以执,是执有罪也。执得其罪,故曰义也。今而逃之,是逃义也。

冬多麋。注京房《易▯曰:「废正作淫,为火不明,则国多麋。」音义【麋,亡悲反】疏【注释曰:火不明者,谓五行与五事、五常相配,则视与礼同配南方,言火不明,犹言视与礼不明也】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传》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何以知其夜食也?曰:王者朝日。注:王制曰:「天子▯冕而朝日于东门之外。」故日始出而有亏伤之处,是以知其夜食也。何休曰:「春秋不言月食日者,以其无形,故阙疑。其夜食何縁书乎?」郑君释之曰:「一日一夜合为一日。今朔日日始出,其食有亏伤之处未复,故知此自以夜食。夜食则亦属前月之晦,故谷梁子不以为疑。」音义【朝,直遥反。处,昌虑反,下同】疏【注释曰:此是《礼记·玉藻》文,而云王制者,谓王者之法制,非谓《王制》之篇也。此鲁事而辄言天子朝日者,言王者朝日,所以显诸侯朝朔也。天子朝日于东门之外,服▯冕;其诸侯,则《玉藻》云:「皮弁以聴朔于太庙」,与天子礼异。其礼虽异,皆早旦行事,而昨夜有亏伤之处尚存,故知夜食也。徐邈曰:「夜食则星无光。」张靖筞废疾云:「立八尺之木,不见其影。」竝与范意异也】故虽为天子,必有尊也;贵为诸侯,必有长也。故天子朝日,诸侯朝朔。音义【长,丁丈反】

夏公追戎于济西。音义【济,子礼反,济水名】

▯其不言戎之伐我何也?以公之追之,不使戎迩于我也。注:「迩,犹近也。不使戎得逼近于我,故若入竟,望风退走。」音义【迩,如字,迩,近也。一本作介,音界,亦近也。竟,音境】于济西者,大之也。何大焉?为公之追之也。注:「言戎逺来至济西,必大有徒众,以公自追之,知其审然。」音义【为,于伪反】

秋有▯,注▯,短狐也,葢含沙射人。京房易▯曰:「忠臣进善,君不识,厥咎国生▯。」音义【▯本亦作蜮,音或,短狐,本草谓之射工,射人,食亦反,下文同】疏【释曰:洪范五行传云:「▯如鼈,三足,生于南越。南越妇人多淫,故其地多▯也。」陆玑毛诗义疏云:「▯,短狐,一名射影,在江淮水中。人在防上,影见水中,投人影则杀之,故曰射影。或谓含沙射人,入人皮肌,其疮如疥。」范引京房易▯,则与五行▯説异。又云葢含沙肘人,则与陆玑説或同也】

传一有一亡曰有▯,射人者也。音义【亡音无,又如字】疏【释曰:旧解一有,南越所生是也;一亡,鲁国无是也。今以为一有一亡曰有者,谓或有有时,或有无时,言不常也。故书曰有,若螟螽之类是常有之物,不言有也。上十七年云多麋者,鲁之常兽,是嵗偏多,故书多也。螟螽不言多者,螟螽是微细之物,不可以数言之,故不言多也。又毎年常有,不得言有也,所以异于蜚▯与麋也】

  冬十月

  春秋谷梁注疏卷五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五考证

单伯逆王姬。传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臣浩】按:二传经文作「逆王姬」,故以单伯为鲁之命大夫;王姬自京师来,故鲁遣单伯出逆也。左氏经文作「送王姬」,故以单伯为王卿士;单伯送王姬出京师,过鲁而适齐也。一字之异,解遂不同。

传单伯者何?疏知诸侯贡士于天子者。传称国、髙在○推防文义,应曰:「《左传》称国、高在」,传字上脱左字。

传》其不言,如何也?注:据僖三十年。○三十年,监本误作二十九年,今改正。

主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注:「礼有九锡。」疏:「九锡者,出《礼纬》文也。」○【臣浩】按:《公羊疏》:「《礼纬含文嘉》之言。」

又疏此九锡与周礼九命异○【臣召南】按疏纠何休以九锡即是九命之谬,是也。但经言「锡桓公命」,不言「九锡之命」,「命」字当如《周礼》鲁本七命,今加锡服饰以荣其终,如八命、九命者耳。至《白虎通》所云:赐车马、衣服

译秋天,郑国的詹从齐国逃来。

《传》说“逃”的意思是逃避。注:齐国称人用“执”,这是逮捕有罪之人。逮捕得当其罪,所以说“义”。现在让他逃走了,这是逃避正义。

冬天麋鹿很多。注:京房《易传》说:“废弃正道而作淫乱,导致火德不明,那么国家就会多麋鹿。”音义【麋,音亡悲】疏【注释说:火德不明,是指五行与五事、五常相配,则“视”与“礼”同配南方,说火德不明,犹如说“视”与“礼”不明】

鲁僖公十八年春天,周历三月,发生日食。

《传》说不说“日”,不说“朔”,这是夜间发生的日食。怎么知道是夜间日食呢?回答说:天子要朝拜太阳。注:《王制》说:“天子穿着冕服在东门之外朝拜太阳。”所以太阳刚出来时就有亏缺损伤的地方,因此知道这是夜间日食。何休说:“《春秋》不记载月食日,是因为它无形,所以存疑。那夜间日食有什么理由记载呢?”郑玄解释他说:“一日一夜合称为一日。现在初一太阳刚出来,其亏缺损伤的地方尚未恢复,所以知道这是从夜间就开始日食。夜间日食也属于前一个月的晦日,所以谷梁子不认为这是可疑的。”音义【朝,音直遥。处,音昌虑,下同】疏【注释说:这是《礼记·玉藻》的原文,而说《王制》,是指天子的法制,不是说《王制》这一篇。这是鲁国的事却常说天子朝拜太阳,是说天子朝拜太阳,用来彰显诸侯朝拜朔日。天子在东门之外朝拜太阳,穿着冕服;而诸侯,则《玉藻》说:“穿着皮弁在太庙听取朔日政令”,与天子的礼仪不同。礼仪虽然不同,都在清晨行事,而昨夜亏缺损伤的地方尚存,所以知道是夜间日食。徐邈说:“夜间日食则星星没有光亮。”张靖说:“立八尺高的木杆,看不见它的影子。”都与范宁的意思不同】所以即使是天子,也必有尊长;贵为诸侯,也必有尊长。所以天子朝拜太阳,诸侯朝拜朔日。音义【长,音丁丈】

夏天,鲁公在济水以西追赶戎人。音义【济,音子礼,济水名】

〇它不说是戎人攻打我国,为什么呢?因为鲁公追赶他们,不使戎人靠近我国。注:“迩,就是近。不使戎人得以逼近我国,所以如果进入国境,望风就退走了。”音义【迩,音如字,迩,近。一本作介,音界,也是近的意思。竟,音境】在济水以西,是夸大其词。为什么夸大?为了突出鲁公追赶他们。注:“说戎人远来到济水以西,必定有很多徒众,因为鲁公亲自追赶他们,知道确实如此。”音义【为,音于伪】

秋天有蜮,注:蜮,是短狐,大概含沙射人。京房《易传》说:“忠臣进献善言,君主不识别,其灾祸是国家生出蜮。”音义【蜮本也作蜮,音或,短狐,《本草》称为射工,射人,音食亦,下文同】疏【解释说:《洪范五行传》说:“蜮像鳖,三足,生于南越。南越妇女多淫乱,所以那里多蜮。”陆玑《毛诗义疏》说:“蜮,短狐,一名射影,在江淮水中。人在堤防上,影子映在水中,投人影就杀人,所以叫射影。有人说含沙射人,进入人的皮肉,伤口像疥疮。”范宁引用京房《易传》,则与五行传的说法不同。又说大概含沙射人,则与陆玑的说法或许相同】

《传》说“一有一无”叫“有蜮”,是射人的东西。音义【亡音无,又如字】疏【解释说:旧解一有,南越所生是对的;一无,鲁国没有也是对的。现在认为一有一无叫“有”,是指有时有,有时没有,说不常出现。所以书曰“有”,像螟螽之类是常有的东西,不说“有”。上年十七年说“多麋”,鲁国的常兽,这一年特别多,所以书“多”。螟螽不说“多”,螟螽是微细之物,不能用数目来说,所以不说“多”。又每年常有,不能说“有”,所以不同于飞蜮和麋】

冬天十月

《春秋谷梁注疏》卷五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五考证

单伯迎接王姬。《传》说单伯是什么人?是我们受天子命令的大夫。○【臣浩】按:两传经文作“逆王姬”,所以以单伯为鲁国受命的大夫;王姬从京师来,所以鲁国派遣单伯出迎。左氏经文作“送王姬”,所以以单伯为王卿士;单伯送王姬出京师,经过鲁国而到齐国。一字之差,解释就不同。

《传》说单伯是什么人?疏:知道诸侯向天子贡士。《传》称国、高在○推究文义,应说:“《左传》称国、高在”,传字上脱漏了“左”字。

《传》说不说,为什么呢?注:依据僖公三十年。○三十年,监本误作二十九年,今改正。

主使荣叔来赐给桓公命。注:“礼有九锡。”疏:“九锡,出自《礼纬》。”○【臣浩】按:《公羊疏》:“《礼纬含文嘉》的话。”

又疏说这九锡与《周礼》九命不同○【臣召南】按:疏纠正何休以九锡即是九命的谬误,是对的。但经文说“赐桓公命”,不说“九锡之命”,“命”字应当像《周礼》鲁本七命,现在加赐服饰以荣耀其终,像八命、九命那样罢了。至于《白虎通》所说的:赐车马、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