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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谷梁传注疏二十五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九考证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15–328 段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九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二十【起哀公元年尽十四年】

晋范▯《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疏。

哀公疏【鲁世家》:哀公名蒋,定公之子。敬王三十六年卽位。十四年,西狩获麟,《春秋》终矣。二十七年薨,諡曰哀。《周书·諡法》:恭仁短折曰哀】

  元年春王正月公卽位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注随久不见者,衰微也。称侯者,本爵俱侯,土地见侵削,故微尔。定六年郑灭许,今复见者,自复也。音义【不见贤遍反,下复见同。复,扶又反】疏【注释曰:僖二十年冬「楚人伐随」以来更不见经,将是衰微不能自通于盟会,故也。本爵俱侯者,随本侯爵,自僖二十年见经至今俱侯,明更不爲贬黜,但土地见侵削,故微尔。昭八年楚师灭陈,十一年楚师防蔡,十三年诸侯会于平丘而复陈、蔡,故经书「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是有文见复也。其许男则定六年郑游速帅师成许,以许男斯归,其间更无归文。今许男复见经者,明是许男自复】

鼷防食郊牛角,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

▯此该之变而道之也。注:该,备也。春秋书郊,终于此,故于此备説郊之变。变谓郊非其时,或牲被灾害。疏【释曰: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三卜,礼之正。凡书郊皆讥。范例云:「书郊有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一也。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二也。成七年,鼷防食郊牛角,三也。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四也。襄十二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者,五也。定公、哀公竝有牲变,不言所食处,不敬莫大,二罪不异,幷爲一物,六也。定十五年五月郊,七也。成十七年九月用郊,八也。及此年四月辛巳郊,九也。」下传云:「子之所言,至道之何也?」然则据此而言,牛有伤损之异,卜有远近之别,亦在其明】于变之中,又有言焉。注:于灾变之中,又有可善而言者。鼷防食郊牛角,改卜牛,志不敬也。郊牛日展觓角而知伤,展道尽矣。注:展道虽尽,所以备灾之道不尽,讥哀公不敬,故致大变。音义【觓音纠,又音求】疏【注释曰:郊牛日日展视其觓角,而知其伤,是展尽道矣。即于灾变之中,有可善而言者。但备灾之道不尽,致此天灾,而鼷防食角,故书以讥之也】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夏四月郊,不时也。五月郊,不时也。夏之始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盖不可矣。注:凯曰:不时之中有差剧也。夏始承春,方秋之末,犹爲可也。音义【有差,初卖反】疏【注释曰:自正月、二月、三月,此三春之月,是郊天之正时也。若夏四月、五月以后,皆非郊月,如其有郊,竝书以示讥。然则郊是春事也,如郊在四月、五月之中,则是以夏始承春,其遇差少;若郊在九月之中,则是以秋末承春,其过极多。则自五月至八月,其间有郊,亦以承春逺近,爲过之深浅也】九月用郊。用者,不宜用者也。注:在成十七年。郊三卜,礼也。注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所谓三卜也。郑嗣曰:「谓下一辛而三也,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疏【注释曰:如嗣之意,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日爲郊之时,则于此一辛之上卜,不吉,以至二卜,不吉,以至三卜,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四卜非礼也。注僖三十一年、襄十一年皆四卜。五卜强也。注成十年五卜。疏【释曰:僖三十一年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所谓三卜,礼也。今以三月以前不古更以三月下辛卜四月上辛,则谓四卜郊,非礼也。成十年以四月以前曰卜不吉,又于四月下辛卜五月上辛,则五卜,强也,非礼可知。郑嗣之意,亦以一辛之中卜至于四、五月也。一辛之上三卜,礼也;四卜、五卜,非

译《春秋谷梁传注疏》卷十九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二十【起自哀公元年,至十四年止】

晋范宁《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疏》。

哀公疏【《鲁世家》记载:哀公名蒋,是定公的儿子。周敬王三十六年即位。十四年,在西郊狩猎时捕获麒麟,《春秋》的记载到此结束。二十七年去世,谥号为哀。《周书·谥法》说:恭敬仁爱但短命早逝的称为哀】

元年春天,周王正月,鲁哀公即位。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包围蔡国。注:随国长久不见于经书,是因为其衰微。称侯,是因为其原本爵位都是侯爵,土地被侵削,所以衰微罢了。定公六年郑国灭许,如今再次出现,是许国自行恢复。音义【“不见”的“见”读贤遍反,下文“复见”同。“复”读扶又反】疏【注释说:自僖公二十年冬天“楚人伐随”以来,经书中不再出现随国,这是因为其衰微,不能自行参与盟会,所以如此。原本爵位都是侯爵,是指随国原本就是侯爵,自僖公二十年见于经书至今都是侯爵,说明并没有被贬黜,只是土地被侵削,所以衰微罢了。昭公八年楚军灭陈,十一年楚军侵蔡,十三年诸侯在平丘会盟,恢复了陈、蔡两国,所以经书记载“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这是有明文记载恢复的。至于许男,定公六年郑国游速率军灭许,带着许男斯归来,其间没有归来的记载。如今许男再次见于经书,说明是许男自行恢复】

鼷鼠咬食郊祭牛的角,改卜另一头牛。夏四月辛巳日,举行郊祭。

〇这是完备地记载灾变并加以阐述。注:该,完备的意思。《春秋》记载郊祭,到此为止,所以在此完备地阐述郊祭的灾变。灾变指郊祭不合时宜,或者牺牲遭受灾害。疏【解释说:郊祭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祭的时节。三次占卜,是礼制的正统。凡是记载郊祭的都是讥讽。范例说:“记载郊祭有九种情况: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祭不吉,于是释放牺牲,仍然举行三望之祭,这是第一种。宣公三年,郊祭牛的嘴受伤,改卜牛,牛死,于是不再郊祭,仍然举行三望之祭,这是第二种。成公七年,鼷鼠咬食郊祭牛的角,这是第三种。襄公七年夏四月,三次占卜郊祭不吉,于是释放牺牲,这是第四种。襄公十二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祭不吉,于是不再郊祭,这是第五种。定公、哀公都有牺牲灾变,不说明被咬食的部位,不敬莫大,两种罪行没有区别,合并为一类,这是第六种。定公十五年五月郊祭,这是第七种。成公十七年九月举行郊祭,这是第八种。以及今年四月辛巳日郊祭,这是第九种。”下文传文说:“子之所言,至道之何也?”那么据此而言,牛有伤损的异象,占卜有远近的区别,也都包含在其中】在灾变之中,又有可善而言的内容。注:在灾变之中,又有可以称善而说的内容。鼷鼠咬食郊祭牛的角,改卜牛,记载这是不敬。郊祭牛每天检查其觓角而知道受伤,检查之道已经尽到了。注:检查之道虽然尽到,但防备灾害之道未尽,讥讽哀公不敬,所以导致大灾变。音义【“觓”音纠,又音求】疏【注释说:郊祭牛每天检查其觓角,而知道受伤,是检查之道尽到了。即在灾变之中,有可以称善而说的内容。但防备灾害之道未尽,导致此天灾,而鼷鼠咬角,所以记载以讥讽它】郊祭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祭的时节。夏四月郊祭,是不合时宜。五月郊祭,是不合时宜。夏初可以承接春天。以秋末承接春初,大概是不可以的。注:凯说:不合时宜之中有程度轻重之别。夏初承接春天,方秋之末,还算是可以的。音义【“有差”的“差”读初卖反】疏【注释说:从正月、二月、三月,这三春之月,是郊祭天的正时。如果夏四月、五月以后,都不是郊祭的月份,如果有郊祭,都记载以示讥讽。那么郊祭是春事,如果郊祭在四月、五月之中,则是以夏初承接春天,其过失较少;如果郊祭在九月之中,则是以秋末承接春天,其过失极多。那么从五月到八月,其间有郊祭,也以承接春天的远近,作为过失的深浅】九月举行郊祭。“用”,是不宜用的意思。注:在成公十七年。郊祭三次占卜,是礼制。注:以十二月下辛日占卜正月上辛日,如果不吉,则以正月下辛日占卜二月上辛日,如果不吉,则以二月下辛日占卜三月上辛日,这就是所谓的三次占卜。郑嗣说:“谓下一辛而三也,求吉之道三,故曰礼也。”疏【注释说:按照嗣的意思,以十二月下辛日占卜正月上辛日,日作为郊祭的时节,则在此一辛之上占卜,不吉,以至于二卜,不吉,以至于三卜,求吉之道三,所以说礼也】四次占卜不合礼制。注:僖公三十一年、襄公十一年都是四次占卜。五次占卜是强求。注:成公十年五次占卜。疏【解释说:僖公三十一年以十二月下辛日占卜正月上辛日,不吉,则以正月下辛日占卜二月上辛日,不吉,则以二月下辛日占卜三月上辛日,这就是所谓的三次占卜,是礼制。如今在三月以前不吉,又用三月下辛日占卜四月上辛日,则称为四次占卜郊祭,不合礼制。成公十年以四月以前占卜不吉,又在四月下辛日占卜五月上辛日,则五次占卜,是强求,不合礼制可知。郑嗣的意思,也是在一辛之中占卜至于四、五月。一辛之上三次占卜,是礼制;四次、五次占卜,不合】

礼也。然则四卜云非礼,五卜变文云强者,四卜虽失,犹去礼近,容有过失,故以非礼言之;若至五卜,则是知其不可而强爲之,去礼已远,故以强释之】卜免牲者,吉则免之,不吉则否。牛伤,不言伤之者,伤自牛作也,故其辞缓。注宣三年「郊牛之口伤」,以牛自伤,故加之言缓辞。音义【否,方九反】全曰牲,伤曰牛。未牲曰牛,其牛一也;其所以爲牛者异。注已卜日成牲而伤之曰牛,未卜日未成牲之牛,二者不同。有变而不郊,故免卜牛也。已牛矣,其尚卜免之,何也?注灾伤,不复以郊,恠复卜免之。音义【复,扶又反,下同】礼与其亡也,宁有。注于礼,有卜之与无卜,宁尝有卜。尝置之上帝矣,故卜而后免之,不敢专也。注尝置之涤宫,名之爲上帝牲矣,故不敢擅施也。音义【涤,徒歴反。擅,市战反。施,式氏反,又如字】卜之不吉,则如之何?不免,安置之,系而待六月上甲始庀牲,然后左右之。注庀,具也。待具后牲,然后左右前牛皆我用之,不复须卜,已有新牲故也。周礼曰:「司门掌授管键以啓闭国门,祭祀之牛牲系焉。」然则未左右时,监门者养之。音义【庀匹尔反,键其展反,又其偃反,监古衔反】子之所言者,牲之变也,而曰我一该郊之变而道之,何也?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也。注牲有变则改卜牛,以不妨郊事,故不言其变。疏【释曰:上言子者,弟子问谷梁子之辞,而曰我者,是弟子述谷梁子自我之意。我以六月者,是谷梁子答前弟子之辞。我以六月上甲始庀牲,庀具犹简择,未系之,待十月然后始系养。若六月简讫以后有变,则七月、八月、九月上甲皆可简择,故传云六月上甲始庀牲,明自六月爲始,七月、八月、九月皆可简牲。自十月系之,有变则改卜,卜取吉者,十一月、十二月亦然,是系之三月也。故传云十月上甲始系牲,十一月十二月牲虽有变不道也,是也。待正月然后言牲之变,周正是郊时,之正如其牛有变,然后言之。二月、三月亦然,重妨郊故也】待正月然后言牲之变,此乃所以该郊。注至郊时然后言其变,重其妨郊也。十二月不道,自前可知也。至正月然后道,则二月、三月亦可知也,此所以该郊。言其变,道尽。疏【释曰:自六月上甲始庀牲,十月始系牲,自十二月以前,牲虽有变不道。自正月然后云牲之变,乃不郊、卜免牲,吉与不吉,如此之类,皆是该备郊事,言牲变之道尽悉也】郊享道也,贵其时,大其礼,其养牲虽小不备,可也。注享者饮食之道,牲有变则改卜牛,郊日已逼,庀系之礼虽小不备,合时得礼,用之可也。音义【享许大反】子不志三月卜郊,何也?注三月谓十二月、正月、二月也。疏【注释曰:既言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怪经不书】此十二月、正月、二月之卜郊,故问之也】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注:「有变乃志,常事不书。」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注意:「欲郊而卜不吉,故曰不从。郊必用上辛者,取其新洁,莫先也。」

译这是合乎礼制的。然而,对于“四卜”说它不合礼,对于“五卜”说它强行改变文辞的情况,是因为“四卜”虽然有所失误,但距离礼制还比较近,容许有过失,所以用“不合礼”来表述;如果到了“五卜”,那就是明知不可为而强行去做,距离礼制已经很远,所以用“强”来解释。

占卜是否可以免除牺牲,吉利就免除,不吉利就不免除。牛受伤,不说“伤之”,是因为伤是牛自己造成的,所以措辞缓和。《注》引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因为牛是自己受伤,所以加上措辞缓和的话。《音义》:“否,方九反。”

完整的称为“牲”,受伤的称为“牛”。未成为牺牲的称为“牛”,那牛是一样的;它们被称为“牛”的原因不同。《注》说:已经占卜成为牺牲而受伤的称为“牛”,未占卜成为牺牲的牛,这两者不同。

有变故而不举行郊祭,所以占卜免除牛。已经称为“牛”了,为什么还要占卜免除它呢?《注》说:遭受灾伤,不再用来郊祭,奇怪的是又占卜免除它。《音义》:“复,扶又反,下同。”

礼制与其没有,宁可有。《注》说:对于礼制,有占卜与无占卜,宁可曾经有占卜。曾经把它放在上帝那里了,所以占卜之后才免除,不敢擅自决定。《注》说:曾经把它放在涤宫,命名为上帝的牺牲了,所以不敢擅自处置。《音义》:“涤,徒歴反。擅,市战反。施,式氏反,又如字。”

占卜不吉利,该怎么办?不免除,安置在哪里,拴系起来等待六月上甲开始准备牺牲,然后左右前牛我都使用,不再需要占卜,因为已经有新的牺牲了。《注》说:“庀,具也。等待具备后牺牲,然后左右前牛我都使用,不再需要占卜,因为已经有新牺牲的缘故。”《周礼》说:“司门掌管授予钥匙以开启关闭国门,祭祀的牛牲拴系在那里。”那么,在左右前牛之前,由监门的人饲养。《音义》:“庀匹尔反,键其展反,又其偃反,监古衔反。”

您所讲的是牺牲的变故,而说我一概讲述郊祭的变故并加以说明,为什么呢?我从六月上甲开始准备牺牲,十月上甲开始拴系牺牲。十一月、十二月牺牲虽然有变故,也不讲述。《注》说:牺牲有变故就改卜牛,因为不妨碍郊祭的事,所以不讲述其变故。《疏》解释说:上面说“子”,是弟子问谷梁子的话,而说“我”,是弟子叙述谷梁子自我的意思。“我以六月”,是谷梁子回答前面弟子的话。“我以六月上甲开始准备牺牲”,准备具备犹如简择,未拴系,等待十月然后开始拴系饲养。如果六月简择完毕以后有变故,那么七月、八月、九月上甲都可以简择,所以传文说六月上甲开始准备牺牲,明确从六月开始,七月、八月、九月都可以简择牺牲。从十月拴系,有变故就改卜,占卜取吉利的,十一月、十二月也是如此,这是拴系的三个月。所以传文说十月上甲开始拴系牺牲,十一月、十二月牺牲虽然有变故不讲述,这是对的。等待正月然后讲述牺牲的变故,周正正是郊祭的时候,如果牛有变故,然后讲述。二月、三月也是如此,因为严重妨碍郊祭的缘故。

等待正月然后讲述牺牲的变故,这就是所以一概讲述郊祭的原因。《注》说:到了郊祭的时候然后讲述其变故,重视其妨碍郊祭。十二月不讲述,从前可以知道。到了正月然后讲述,那么二月、三月也可以知道,这就是所以一概讲述郊祭。讲述其变故,道理讲尽了。《疏》解释说:从六月上甲开始准备牺牲,十月开始拴系牺牲,从十二月以前,牺牲虽然有变故不讲述。从正月然后说牺牲的变故,才不郊祭、占卜免除牺牲,吉利与不吉利,像这样之类,都是完备郊祭的事,讲述牺牲变故的道理尽悉。

郊祭是享道,重视其时,扩大其礼,饲养牺牲虽然小而不完备,也可以。《注》说:享是饮食之道,牺牲有变故就改卜牛,郊祭的日子已逼近,准备拴系的礼虽然小而不完备,合乎时得到礼,使用它可以。《音义》:“享许大反。”

您不记载三月卜郊,为什么呢?《注》说:三月指十二月、正月、二月。《疏》解释说:既然说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奇怪经书不记载。这是十二月、正月、二月卜郊,所以问它。

郊祭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祭的时候。《注》说:“有变故才记载,常事不书。”我从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果不从,那么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果不从,那么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果不从,那么就不郊祭了。《注》说:“想要郊祭而占卜不吉利,所以说‘不从’。郊祭必定用上辛,取其新洁,没有更早的。”

秋齐侯衞侯伐晋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取漷东田,漷东未尽也。及沂西田,沂西未尽也。注:漷、沂皆水名。邵曰:「以其言东西,则知其未尽也。」音义【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

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注:句绎,邾地。音义【句,古侯反;绎,音亦】

▯三人伐而二人盟,何也?各盟其得也。注:季孙不得田,故不与盟。音义【与音预】

  夏四月丙子衞侯元卒

  滕子来朝音义【朝直遥反】

晋赵鞅帅师纳衞世子蒯聩于戚。注:郑君曰:「蒯聩欲杀母,灵公废之,是也。若君薨,有反国之道,当称子某,如齐子纠也。今称世子,如君存,是《春秋》不与蒯聩得反立,明矣。」江熙曰:「郑世子忽反正有明文,子纠但于公子爲贵,非世子也。」疏【注释曰:案定公十四年《左传》云:「卫侯爲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大子蒯聩献盂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旣定尔娄猪,盍归吾艾豭?』大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大子,三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其手以登台,大子奔宋。」是也。云「当称子某」者,《公羊》云:「君在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君。」范取《公羊》爲説也。云「如齐子纠也」者,庄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是也。云「郑世子忽反正有明文」者,桓十五年「郑世子忽归于郑」,传曰:「反正也。」然则郑世子忽反正,《春秋》不非,称世子,则蒯聩称世子,亦是反正不非之之限,是其子纠称子某,但于公子之中爲贵,谓是右媵之子,非世子,与郑忽、蒯聩不同。如熙之意,则蒯聩合立,而辄拒父,非是也】

传纳者,内弗受也。帅师而后纳者,有伐也。何用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也。注▯不逹此义。江熙曰:「齐景公废世子,世子还国,书簒。若灵公废蒯聩立辄,则蒯聩不得复称曩日世子也。称蒯聩爲世子,则灵公不命辄审矣。此矛楯之喻也。然则从王父之言,传似失矣。」经云:「纳衞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称世子,明正也。明正则拒之者非邪?音义【信音申,簒初患反,复扶又反,曩乃党反,矛五侯反,本又作□,楯常允反,又音允,拒音巨,邪似嗟反】疏【释曰:輙先受王父之命而有国,今若以国与父,则是申父也。若申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父也。何者?使父有违命之愆,故其不受,使父无违命之失,则尊父也。注释曰:下六年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传曰:「阳生正,荼不正。不正则其曰君何也?荼虽不正,已受命矣。」此与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同文,则称名书入者,皆一辞也。然则蒯聩若已被废,则当与阳生同文,称衞蒯聩入戚,不得自称曩日世子。荘子云:「楚人有卖矛及楯者,见人来买矛,卽谓之曰:『此矛无何不彻。』见人来买楯,则又谓之曰:『此楯无何能彻者。』买人曰:『还将尔矛刺尔楯,苦何?』」然则矛楯各自言之,则皆善矣;若相对言之,则必有不善者矣。喻今传文,辄若申父而辞王父,是不受父,则蒯聩违父,爲不善;若以郑忽称世子以明反正,则辄之拒父,爲丑行。亦是非不可竝,故云矛楯之喻也】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注:铁,衞地。音义【铁他结反】郑师败绩。

冬十月,葬衞灵公。注:七月葬,蒯聩之乱故也。疏【注释曰:隐五年夏四月,葬衞桓公。传曰:「月葬,故也。月葬,忧危最甚,不得备礼葬也。」此月葬,故知有故也。彼注云:「有祝吁之难。」故此则蒯聩之乱,故也】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三年春,齐国夏、衞石曼姑帅师围戚。音义【曼音万】

译秋天,齐侯、卫侯攻打晋国。

冬天,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二年春天,周历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了漷水东边的田地以及沂水西边的田地。

〇夺取漷水东边的田地,是说漷水东边的田地没有全部夺取。及沂水西边的田地,是说沂水西边的田地没有全部夺取。注:漷、沂都是水名。邵氏说:“因为文中提到东西,所以知道没有全部夺取。”音义【漷,音火虢,又音郭。沂,音鱼依】

癸巳日,叔孙州仇、仲孙何忌与邾子在句绎结盟。注:句绎,是邾国的地名。音义【句,音古侯;绎,音亦】

〇三个人出兵攻打,却只有两个人结盟,为什么呢?各自与获得利益的人结盟。注:季孙没有获得田地,所以不参与结盟。音义【与,音预】

夏天四月丙子日,卫侯元去世。

滕子来朝见。音义【朝,音直遥】

晋国赵鞅率领军队护送卫世子蒯聩进入戚地。注:郑君说:“蒯聩想要杀母,灵公废黜他,这是对的。如果国君去世,有返回国家的道理,应当称子某,像齐子纠那样。现在称世子,如同国君还在世,这是《春秋》不认可蒯聩得以返回并继位,明白无误。”江熙说:“郑世子忽反正有明确的记载,子纠只是在公子中地位尊贵,并非世子。”疏【注释说:查定公十四年《左传》记载:“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在洮地会面。太子蒯聩向齐国献盂,经过宋国郊野,郊野的人歌唱说:‘既然定下了你的娄猪,为何不归还我的艾豭?’太子感到羞耻,对戏阳速说:‘跟我一起去朝见少君,我回头你就杀了她。’速说:‘好。’于是朝见夫人,夫人见到太子,三次回头看,速不前进。夫人看到他的神色,哭着跑开,说:‘蒯聩要杀我!’公拉着她的手登上台,太子逃奔宋国。”这是事实。说‘应当称子某’,是因为《公羊传》说:‘国君在世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安葬后称子,过了一年称君。’范氏采用《公羊传》的说法。说‘像齐子纠那样’,是指庄公九年‘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说‘郑世子忽反正有明确的记载’,是指桓公十五年‘郑世子忽归于郑’,传文说:‘反正也。’那么郑世子忽反正,《春秋》不加以非议,称世子,则蒯聩称世子,也是反正不被非议的范畴,而子纠称子某,只是在公子中地位尊贵,说是右媵之子,并非世子,与郑忽、蒯聩不同。按照江熙的意思,那么蒯聩应当继位,而辄拒绝父亲,是不对的】

传文说“纳”,是因为国内不接受。率领军队然后才“纳”,是因为有讨伐。为什么不接受呢?因为辄不接受。因为辄不接受父亲的命令,而是接受了祖父的命令。信任父亲而推辞祖父,那就是不尊重祖父。他不接受,是为了尊重祖父。注〇不能通达这个义理。江熙说:“齐景公废黜世子,世子回国,史书称篡位。如果灵公废黜蒯聩而立辄,那么蒯聩就不能再称为从前的世子了。称蒯聩为世子,那么灵公没有立辄就审定了。这是矛与盾的比喻。然而听从祖父的话,传文似乎失当了。”经文说:“纳卫世子。”“郑世子忽复归于郑。”称世子,表明是正当的。表明正当,那么拒绝他的人就是不正当的吗?音义【信,音申,篡,音初患,复,音扶又,曩,音乃党,矛,音五侯,本又作□,楯,音常允,又音允,拒,音巨,邪,音似嗟】疏【解释说:辄先接受祖父的命令而有国家,现在如果把国家给父亲,那就是申张父亲。如果申张父亲而推辞祖父,那就是不尊重父亲。为什么?让父亲有违命的过错,所以他不接受,让父亲没有违命的过失,那就是尊重父亲。注释说:下文六年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传文说:‘阳生正,荼不正。不正却称君为什么呢?荼虽然不正,已经受命了。’这与庄公九年齐小白入于齐同文,那么称名书入的,都是一辞。那么蒯聩如果已经被废,就应当与阳生同文,称卫蒯聩入戚,不得自称从前的世子。庄子说:‘楚人有卖矛及楯者,见人来买矛,即谓之曰:此矛无何不彻。见人来买楯,则又谓之曰:此楯无何能彻者。买人曰:还将尔矛刺尔楯,苦何?’那么矛与盾各自说,则都好了;如果相对说,则必有不善者。比喻今传文,辄如果申张父亲而推辞祖父,是不接受父亲,则蒯聩违父,为不善;如果以郑忽称世子以明反正,则辄之拒父,为丑行。亦是非不可并,故云矛楯之喻也】

秋天八月甲戌日,晋国赵鞅率领军队与郑国罕达率领军队在铁地交战。注:铁,是卫国的地名。音义【铁,音他结】郑国军队大败。

冬天十月,安葬卫灵公。注:七月安葬,是因为蒯聩作乱的缘故。疏【注释说:隐公五年夏四月,安葬卫桓公。传文说:‘月葬,故也。月葬,忧危最甚,不得备礼葬也。’此月葬,故知有故也。彼注云:‘有祝吁之难。’故此则蒯聩之乱,故也】

十有一月,蔡国迁都到州来。蔡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驷。

三年春天,齐国国夏、卫国石曼姑率领军队包围戚地。音义【曼,音万】

▯此衞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不围父也。不系戚于衞者,子不有父也。注江熙曰:「国夏首兵,则应言衞戚,今不言者,辟子有父也。子有父者,戚系衞,则爲大夫属于衞。子围父者,谓人伦之道絶,故以齐首之。」音义【辟音避】疏【注释曰:诸侯有国,大夫有邑。大夫之邑,国君之有。苦言围衞戚,是戚系衞,便是子而围父也,故以国夏爲首也】

译这是卫国的事,为什么以国夏为首呢?因为儿子不包围父亲。不把戚地系于卫国,是因为儿子不占有父亲。江熙注说:“国夏首先出兵,按理应当说卫国戚地,现在不说,是为了避开儿子占有父亲的说法。儿子占有父亲,意味着戚地系属于卫国,这样大夫就隶属于卫国。儿子包围父亲,是说人伦之道断绝,所以以齐国的国夏为首。”音义:【“辟”音“避”】疏:【注释说:诸侯拥有国家,大夫拥有封邑。大夫的封邑,属于国君所有。如果直言包围卫国戚地,那就是戚地系属于卫国,这就成了儿子包围父亲,所以以国夏为首。】

夏四月甲午地震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言及则祖有尊卑,注:解经不言及僖,由我言之,则一也。注:远祖恩无差降,如一,故不言及。疏【注释曰:几言及者,皆以尊及卑,等者不言及。若自祖言之,则有昭穆,昭尊可以及穆;若自我言之,则远祖亲尽,尊卑如一,故不言及。案《左氏》: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言庙应毁而不毁,故天灾也】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啓阳。注:称帅师,有难。音义【难,乃旦反】

宋乐髠帅师伐曹。音义【髠,苦门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呉。注:宣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传曰:「称国以放,放无罪也。然则称人以放,放有罪也。」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弑蔡侯申。

传称盗以弑君,不以上下道道也。注:以上下道道者,若衞祝吁弑其君完之类,是直称盗,不在人伦之序。疏【注释曰:祝吁弑其君完,隐四年经文。祝吁称国称名,及言弑其君者,是下道。言弑其君,谓此死者是其臣之君,而臣弑之,故以君臣上下道道之。今不称名氏,直称盗,盗是微贱。称贱不称弑其君,则此死者非是盗者之君,则盗疏外无君,是不在人伦上下之序】内其君而外弑者,不以弑道道也。注:襄七年,郑伯将会中国,其臣欲从楚,不胜其臣,弑而死。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故曰:「郑伯髠原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操。」是不以弑道道也。疏【释曰:犹尊内其君,而疏外弑者,故不与疏外者得弑君之道道之,故抑之爲盗。若郑伯髠原实被臣弑,其书自卒,抑臣爲夷狄之民,亦是也】春秋》有三盗:微杀大夫谓之盗。注:十三年冬,盗杀陈夏区夫是。音义【夏,户雅反;区,乌侯反】非所取而取之谓之盗。注:定八年,阳货取宝玉大弓是。辟中国之正道以袭利谓之盗。注:卽杀蔡侯申者,是非微者也。音义【辟,音避】疏【释曰:辟中国之正道,而行同夷狄,不以礼义爲主,而徼幸以求名利,苦齐豹之类,故抑而书盗者也。袭,掩也,谓求利之心不以礼义爲意也】

  蔡公孙辰出奔呉

  葬秦惠公

  宋人执小邾子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城西郛。注:郛,郭也。音义【郛音孚】

六月辛丑,亳社灾。注:殷都于亳,武王克纣,而班列其社于诸侯,以爲亡国之戒。刘向曰:「灾亳社,戒人君纵恣不能警戒之象。」疏【注释曰:《书序》云:「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孔注云:「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又《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是都亳之事】

▯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注:亳卽殷也,殷都于亳,故因谓之亳社。亡国之社,以爲庙屏,戒也。注:立亳之社于庙之外,以爲屏蔽,取其不得通天,人君瞻之而致戒心。疏【注释曰:周礼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彼谓天子诸侯之正社,通霜露者。周礼又云:决隂事于亳社,明不与正同处,明一在西,一在东。故左氏曰:间于而社,爲公室辅,是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注:必爲之作屋,不使上通天也。缘有屋,故言灾。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注:不书弑君之贼,而昭公书葬,旣谓之盗,若杀微贱小人,不足録之。疏【释曰:诸侯时葬,正也。今书月者,以明危,亦见不葬而书葬者。春秋贼不讨,则不书葬,若不书葬,则见贼不讨。今书葬者,使若弑者实是盗,微贱小人,虽讨讫,不足録】

  葬滕顷公音义【顷音倾】

  五年春城毗

  夏齐侯伐宋

  晋赵鞅帅师伐衞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音义【杵,昌吕反】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

▯不正,其闰也。注:闰月,附月之余日,丧事不数。音义【数,所主反】疏【注释曰:案经书闰月葬者,年若数闰,则十三月,故书闰月葬,以见丧事

译夏季四月甲午日,发生地震。

五月辛卯日,桓公庙和僖公庙发生火灾。

〇经文提及“及”,是因为祖辈有尊卑之分。注:解释经文不提及僖公,是从我的角度而言,两者是一样的。注:远祖的恩惠没有差别降低,如同一样,所以不提及。疏【注释说:凡是提及“及”的,都是以尊及卑,同等级的不提及。如果从祖辈的角度来说,则有昭穆之分,昭尊可以及穆;如果从我的角度来说,则远祖亲尽,尊卑如一,所以不提及。查《左氏传》:孔子在陈国听到火灾,说:“大概是桓公和僖公的庙吧?”说庙应该毁掉而没有毁掉,所以天降灾祸】

季孙斯、叔孙州仇率领军队修筑啓阳城。注:称“率领军队”,是因为有危难。音义【难,读乃旦】

宋国的乐髠率领军队攻打曹国。音义【髠,读苦门】

秋季七月丙子日,季孙斯去世。

蔡国人将他们的公孙猎放逐到吴国。注:宣公元年,晋国将大夫胥甲父放逐到卫国。传文说:“称国名来放逐,是放逐无罪的人。那么称人来放逐,是放逐有罪的人。”

冬季十月癸卯日,秦伯去世。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率领军队包围邾国。

四年春季,周王二月庚戌日,盗贼杀害了蔡侯申。

传文称盗贼来杀害国君,是不以上下之道来叙述的。注:以上下之道来叙述的,就像卫国祝吁杀害国君完之类,这是直接称盗贼,不在人伦秩序之中。疏【注释说:祝吁杀害国君完,是隐公四年的经文。祝吁称国称名,以及说杀害国君,这是以下道。说杀害国君,是指死者是臣子的国君,而臣子杀害他,所以以君臣上下之道来叙述。现在不称名氏,直接称盗贼,盗贼是微贱之人。称贱不称杀害国君,则死者不是盗贼的国君,则盗贼疏远在外没有国君,是不在人伦上下秩序之中】亲近其国君而疏远杀害者,是不以杀害之道来叙述的。注:襄公七年,郑伯将要会盟中国,他的臣子想跟随楚国,不能战胜臣子,被杀害而死。不让夷狄之民加在中国之君身上,所以说:“郑伯髡原前往会盟,未见诸侯,丙戌日死在操地。”这是不以杀害之道来叙述的。疏【解释说:还是尊重其国君,而疏远杀害者,所以不给疏远者以杀害国君之道来叙述,所以抑制他称为盗贼。如果郑伯髡原确实被臣子杀害,其书自死,抑制臣子为夷狄之民,也是对的】《春秋》有三种盗贼:微贱之人杀害大夫称为盗贼。注:十三年冬季,盗贼杀害陈国夏区夫就是。音义【夏,读户雅;区,读乌侯】不是应该取得的而取得称为盗贼。注:定公八年,阳货取得宝玉大弓就是。避开中国的正道以谋取利益称为盗贼。注:就是杀害蔡侯申的人,这不是微贱之人。音义【辟,读避】疏【解释说:避开中国的正道,而行同夷狄,不以礼义为主,而侥幸以求名利,像齐豹之类,所以抑制而书为盗贼。袭,掩也,谓求利之心不以礼意为意】

蔡国公孙辰出逃到吴国。

安葬秦惠公。

宋国人拘捕了小邾子。

夏季,蔡国杀害了他们的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晋国人拘捕了戎蛮子赤,把他交给楚国。

修筑西郛城。注:郛,是外城。音义【郛读孚】

六月辛丑日,亳社发生火灾。注:殷朝建都于亳,武王攻克纣王,而排列其社于诸侯,作为亡国的警戒。刘向说:“亳社发生火灾,是警戒人君纵恣不能警戒的象征。”疏【注释说:《书序》说:“汤开始居住于亳,跟随先王居住。”孔注说:“契的父亲帝喾建都于亳,汤从商丘迁来,所以说跟随先王居住。”又《盘庚》五次迁徙,将治理亳殷,是建都于亳的事情】

〇亳社,是亳的社。亳,是亡国。注:亳就是殷,殷建都于亳,所以因此称为亳社。亡国之社,作为庙屏,是警戒。注:建立亳之社于庙之外,作为屏蔽,取其不得通天,人君瞻望它而致警戒心。疏【注释说:周礼建国之神位,左宗庙,右社稷,那是指天子诸侯的正社,通霜露的。周礼又说:决阴事于亳社,明不与正同处,明一在西,一在东。所以左氏说:间于而社,为公室辅,是对的】它的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注:必须为之作屋,不使上通天。因为有屋,所以说灾。

秋季八月甲寅日,滕子结去世。

冬季十二月,安葬蔡昭公。注:不书杀害国君的贼人,而昭公书葬,既然称为盗贼,就像杀微贱小人,不足记录。疏【解释说:诸侯按时安葬,是正当的。现在书月,以明危,也见不葬而书葬的。春秋贼不讨,则不书葬,如果不书葬,则见贼不讨。现在书葬,使若弑者实是盗,微贱小人,虽讨讫,不足录】

安葬滕顷公。音义【顷读倾】

五年春季,修筑毗城。

夏季,齐侯攻打宋国。

晋赵鞅率领军队攻打卫国。

秋季九月癸酉日,齐侯杵臼去世。音义【杵,读昌吕】

冬季,叔还前往齐国。

闰月,安葬齐景公。

〇不正,其闰也。注:闰月,附月之余日,丧事不数。音义【数,读所主】疏【注释说:案经书闰月葬者,年若数闰,则十三月,故书闰月葬,以见丧事

亦不数之例】

  六年春城邾瑕

  晋赵鞅帅师伐鲜虞

  呉伐陈

译也不属于常例】

鲁昭公六年春天,在邾瑕筑城。

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讨伐鲜虞。

吴国攻打陈国。

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

叔还会呉于柤。音义【柤,荘加反】

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音义【轸,之忍反】

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注:不日,荼不正也。音义【荼音舒,又音徒,一音丈加反】疏【注释曰:隐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传云:诸侯日卒,正也。荼不日,是不正也】

▯阳生入而弑其君,以陈乞主之,何也?不以阳生君荼也。其不以阳生君荼,何也?阳生正,荼不正。不正则其曰君,何也?荼虽不正,已受命矣。注已受命于景公而立,故可言君。入者,内弗受也。荼不正,何用弗受?以其受命,可以言弗受也。注先君已命立之,于义可以拒之。阳生其以国氏,何也?取国于荼也。注何休曰:「卽不使阳生以荼爲君,不当去公子,见当国也。又谷梁以爲国氏者,取国于荼,齐小白又不取国于子纠,无乃近自相反乎?」郑君释之曰:「阳生簒国,故不言公子,不使君荼,谓书陈乞弑君尔。荼与小白,其事相似。荼弑乃后立,小白立乃后弑。虽然,俱簒国而受国焉尔。」传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阳生其以国氏,何?取国于荼也。」义适互相足,又何自反乎?子纠宜立而小白簒之,非受国于子纠,则将谁乎?音义【去起吕反见贤遍反纠居黝反恶乌路反】疏【注释曰:案上六年经书「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传云:「阳生入而弑其君,以陈乞主之,何也?不以阳生君荼也。」是荼弑之后,阳生乃立。案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是小白立乃后杀也。义适互相足者,庄九年传云:「小白入于齐,恶之则阳生入于齐,亦恶之。此年传云:「阳生其以国氏,取国于荼也。」则小白以其国氏,亦取国于子纠也。以义推之,适互相足,故郑云:「子纠宜立而小白簒之,非受国于子纠,则将谁乎?」是也】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宋向巢帅师伐曹

七年春,宋皇瑗帅师侵郑。音义【瑗,于杳反】

晋魏曼多帅师侵衞。音义【曼音万】

夏,公会呉于缯。音义【缯,在陵反】

秋,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

▯以者不以者也。注:夫诸侯有罪,伯者虽执,犹以归于京师。鲁非霸主而擅相执録,故日入以表恶之。音义【擅,市战反;恶,乌路反,传及注同】疏【注释曰:僖二十八年,晋人执衞侯归之于京师。传云:『归之于京师,缓辞也,断在京师也。』是衞侯有罪,晋文伯者执之,犹以归于京师之事。案范例云:『僖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传曰:『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次恶则月。』据此日入与彼例同,故知日入以表恶之】益之名恶也。注:恶其不能死社稷。春秋有临天下之言焉。注:徐干曰:『临者,抚有之也。王者无外,以天下爲家,尽其有也。』疏【释曰:此下三者,皆以内外辞别之。王者则以海内之辞言之,卽僖二十八年天王狩于河阳,传曰:『全天王之行也。』是也。王者微弱,则以外辞言之,卽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传曰:『失天下也。』是也】有临一国之言焉。注:诸侯之临国,亦得有之,如王于天下。疏【释曰:此亦据内外言之。若宣九年辛酉,晋侯卒于扈,传曰:『其地,于外也;其日,未逾竟也。』旣以内外显地及日,是以一国言之】有临一家之言焉。注:大夫临家,犹诸侯临国。疏【释曰:家谓采地。若文元年毛伯来锡公命,定四年刘卷卒,其毛、刘皆采邑名,大夫氏采爲家,大夫称家,是以一家言之也】其言来者,有外鲁之辞焉。注:非己内有从外来者曰来。今鲁侯身自以归,而曰来,是外之也。疏【释曰:凡言来者,非己内有从外始来,卽邾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是也。今书鲁侯以邾子益来,而文与庶其正同,文切直者,有外鲁侯之辞焉尔】

  宋人围曹

  冬郑驷▯帅师救曹

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阳归。

  呉伐我

夏,齐人取讙及阐。注:宣元年传曰:

译夏季,齐国的夏和高张来投奔鲁国。

叔还到柤地会见吴国使者。

秋季七月庚寅日,楚共王熊轸去世。

齐阳生进入齐国,齐国大夫陈乞杀死了齐君荼。注:不记载具体日期,是因为荼即位名不正。疏:注释说:隐公三年八月庚辰日,宋公和去世,传文说:诸侯去世记载日期,是因为名正。荼去世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名不正。

〇阳生回国并杀死了国君,是由陈乞主持的,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不承认阳生是荼的君主。为什么不承认阳生是荼的君主呢?因为阳生名正,荼名不正。既然荼名不正,为什么还称他为君呢?因为荼虽然名不正,但已经接受了(景公的)遗命。注:已经接受景公的遗命而立,所以可以称君。入,是指国内不接纳他。荼名不正,为什么国内不接纳他?因为他接受了遗命,所以在道义上可以拒绝他。注:先君已经命令立他,在道义上可以拒绝他。阳生为什么以国氏相称呢?是因为他从荼那里夺取了国家。注:何休说:“如果不让阳生以荼为君,就不应当去掉公子之称,以显示他应当拥有国家。另外,《谷梁传》认为以国氏相称,是因为从荼那里夺取了国家,齐小白又不从子纠那里夺取国家,这岂不是接近自我矛盾吗?”郑君解释说:“阳生篡夺国家,所以不称公子,不让他以荼为君,是说记载陈乞弑君罢了。荼与小白的事情相似。荼是被杀后才立,小白是先立后才杀。虽然如此,都是篡夺国家并接受了国家。”传文说:“齐小白进入齐国,是厌恶他。”“阳生为什么以国氏相称?是因为从荼那里夺取了国家。”道义上恰好互相补充,又有什么自我矛盾呢?子纠适宜立为君而小白篡夺了他,如果不是从子纠那里接受国家,那又是从谁那里接受呢?疏:注释说:查考上文六年经书“齐阳生进入齐国”,“齐陈乞杀其君荼”,传文说:“阳生回国并杀死了国君,由陈乞主持,这是为什么呢?不承认阳生是荼的君主。”这是荼被杀之后,阳生才立。查考庄公九年夏,“齐小白进入齐国”,“九月齐人抓来子纠杀了他”,这是小白先立后才杀。道义上恰好互相补充,庄公九年传文说:“小白进入齐国,是厌恶他。”那么阳生进入齐国,也是厌恶他。这一年传文说:“阳生以国氏相称,是从荼那里夺取了国家。”那么小白以国氏相称,也是从子纠那里夺取了国家。以道义推论,恰好互相补充,所以郑君说:“子纠适宜立而小白篡夺了他,如果不是从子纠那里接受国家,那又是从谁那里接受呢?”这是正确的。

冬季,仲孙何忌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宋国向巢率领军队攻打曹国。

七年春季,宋国皇瑗率领军队侵犯郑国。

晋国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

夏季,鲁君在缯地会见吴国使者。

秋季,鲁君攻打邾国。八月己酉日,攻入邾国,把邾子益带回来。

〇以,是指不应当这样做。注:诸侯如果有罪,霸主虽然逮捕他,还是应当把他押解到京师。鲁国不是霸主却擅自逮捕他,所以记载“入”并说“以”,来表示厌恶他。疏:注释说:僖公二十八年,晋国人逮捕卫国国君把他押解到京师。传文说:“押解到京师,是委婉的说法,意思是断决在京城。”这是卫侯有罪,晋文公作为霸主逮捕他,还是把他押解到京师的事情。查考范例说:“僖公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日,晋侯攻入曹国,逮捕曹伯交给宋国人。”传文说:“入,是指国内不接纳他。记载具体日期的‘入’,是厌恶攻入的人。次一级的厌恶就只记载月份。”据此,记载具体日期的‘入’与那个例子相同,所以知道记载具体日期的‘入’是为了表示厌恶他。益的名字是恶。注:厌恶他不能为社稷而死。《春秋》中有统治天下的说法。注:徐干说:“临,是抚有它的意思。王者没有内外之分,以天下为家,尽数拥有它。”疏:解释说:以下三者,都是以内外言辞来区分的。王者就用海内的言辞来说,即僖公二十八年天王在河阳巡狩,传文说:“保全天王的行动。”就是这样。王者微弱,就用外部的言辞来说,即僖公二十四年天王出居在郑国,传文说:“失去了天下。”就是这样。有统治一国的说法。注:诸侯统治国家,也可以拥有它,就像王统治天下一样。疏:解释说:这也是根据内外来说的。如果宣公九年辛酉日,晋侯死在扈地,传文说:“记载地点,是在国外;记载日期,是没有越过国境。”既然用内外来显示地点和日期,所以是用一国的言辞来说。有统治一家的说法。注:大夫统治家族,就像诸侯统治国家一样。疏:解释说:家是指采邑。如果文公元年毛伯来赐给鲁君命令,定公四年刘卷去世,那毛、刘都是采邑名,大夫以采邑为家,大夫称家,所以是用一家的言辞来说。说“来”,是有把鲁国当作外部的言辞。注:不是自己内部而从外面来的叫来。现在鲁君亲自带回来,却说来,这是把他当作外部。疏:解释说:凡是说来的,不是自己内部而从外面开始来的,即邾庶其带着漆、闾丘来投奔就是这样。现在记载鲁君带着邾子益来,而文辞与庶其完全相同,文辞切直,是有把鲁君当作外部的言辞罢了。

宋国人包围曹国。

冬季,郑国驷〇率领军队救援曹国。

八年春季,周历正月,宋公攻入曹国,把曹伯阳带回来。

吴国攻打我国。

夏季,齐国人夺取了讙地和阐地。注:宣公元年传文说:

「内不言取,言取,授之也。」以是爲赂齐,此言取,盖言赂也。鲁前年伐邾,以邾子益来,益齐之甥也,畏齐,故赂之。音义【阐,尺善反】

译“‘内’字不说是‘取’,如果说‘取’,那就是‘授’的意思。”因此将此事视为贿赂齐国,这里说“取”,大概是指贿赂而言。鲁国前年攻打邾国,把邾子益抓来,益是齐国君主的妻舅,畏惧齐国,所以贿赂齐国。音义【阐,音“尺善”】

▯恶内也音义【恶乌路反】

  归邾子益于邾注畏齐故也

▯益之名,失国也。注于王法当絶,故疏【释曰:经书「归邾子益于邾」,则益得国,而云失国者,邾益不能死难而从执辱,于王法而言,理当絶位。鲁归之,不得无罪,故书益之名,以明失国之故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伯过卒。音义【过音戈】

齐人归讙及阐。注:「凯曰:归邾子,故亦还其赂。」

  九年春王二月葬▯僖公

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注:「雍丘,地也。」音义【雍,于用反】▯取,易辞也。以师而易取,郑病矣。」注:「以师之重,而宋以易得之辞言之,则郑师将劣矣。」疏【释曰:凡书取皆易辞。今以郑师之重,而令宋以易得之辞言之,郑之将帅微弱矣。亡军之咎,本由君不任其才,故爲郑国病患】

  夏楚人伐陈

  秋宋公伐郑

  冬十月

  十年春王二月邾子益来奔

  公会呉伐齐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卒

  夏宋人伐郑

  晋赵鞅帅师侵齐

五月,公至自伐齐。注传例曰:「恶事不致。」公会夷狄伐齐之丧而致之,何也?庄六年,公至自伐卫,传曰:「不致,则无以见公恶事之成也。」将宜从此之例。音义【见贤遍反】疏【注释曰:襄十年,公会晋侯云云、齐世子光,会呉于祖。传曰:「会夷狄不致,恶事不致。」是也。云传曰:「不致,则无以见公恶事之成也」者,案庄公五年,公会齐人云云伐卫,注云:「纳惠公朔,逆天王之命也。」六年,公至自伐衞,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之恶事之成也。」是也。此年二月,公会呉伐齐之丧,是恶事,宜不致而致,亦以见公恶事之成也】

  葬齐悼公

衞公孟彄自齐归于衞。音义【彄,苦侯反】

  薛伯夷卒

  秋葬薛惠公

  冬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呉救陈

  十有一年春齐国书帅师伐我

夏,陈辕颇出奔郑。音义【颇,破何反】

五月,公会呉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呉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注:与华元同义。艾陵,齐地。音义【艾,五盖仄】疏【注释曰:宣二年,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传曰:「获者,不与之辞也。言尽其众以救其将也。以三军敌华元,华元虽获,不病也。」是与此同义】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卒

  冬十有一月葬滕隐公

  衞世叔齐出奔宋

十有二年春,用田赋。注:古者九夫爲井,十六井爲丘。丘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共出马一匹、牛三头。今别其田及家财,各出此赋。言用者,非所宜用。音义【别如字,又彼列反】疏【释曰:古者一丘之田方十六井,一百四十四夫。军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乃分别其田及家财,各令出此赋,则一丘之田出马二匹、牛六头,故曰「用田赋」,言非所宜用也。谓之田赋者,古者但赋其家财,今又计田贡,故曰田赋也。注释曰:案《周礼·小司徒职》,九夫爲井,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然则井方一里,九夫;邑方二里,四井,三十六夫;丘方四里,十六井,百四十四夫;甸方八里,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军赋之法,丘出马一匹、牛三头;甸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歩卒七十二人。此甸八里,据实出赋者言之,其畔各加一里,治沟洫者。司马法成方十里,出革车一乘者,通计治沟洫者言之,其实一也。今指解经云「用田赋」者,是丘之赋,故云「九夫爲井,十六井爲丘」也。然经卽云「用田赋」,而使丘民,以成元年作丘甲,民尽作甲,则知此「用田赋」亦令一丘之民用田赋也。宣十五年初税畆,则计畆以税,所税畆,十畆税其一。此则通公田什一而不畆计,故彼言税,而此言赋也。凡丘赋之法,因其民之所受公田什一,及私家之财,通融共出马一匹、牛三头。以一丘之民共出此赋,以家财爲主,故曰丘赋。今又分别其所受公田,各令出此马牛之赋,故

译〇厌恶鲁国。音义【恶,音乌路】

将邾子益送回邾国。注:畏惧齐国,所以这样做。

〇记载益的名字,是因为他失去了国家。注:按照王法应当断绝他的君位,所以疏【解释曰:经文记载“将邾子益送回邾国”,那么益就得到了国家,却说失去国家,是因为邾益不能为国难而死,反而被俘受辱,按照王法来说,理当断绝他的君位。鲁国送他回去,不能没有罪过,所以记载益的名字,以表明他失去国家的原因】

秋七月

冬十二月癸亥,〇伯过去世。音义【过,音戈】

齐国人归还讙地和阐地。注:“凯说:因为送回了邾子,所以也归还了他们的贿赂。”

九年春,周王二月,安葬〇僖公

宋国的皇瑗率领军队在雍丘俘获了郑国的军队。注:“雍丘,地名。”音义【雍,音于用】〇“取”是容易得到的措辞。用军队却轻易俘获,说明郑国衰弱了。”注:“凭借军队的强大,而宋国用轻易得到的措辞来叙述,那么郑国的军队将要衰败了。”疏【解释曰:凡是记载“取”都是容易得到的措辞。现在凭借郑国军队的强大,却让宋国用轻易得到的措辞来叙述,说明郑国的将帅微弱了。军队覆灭的罪过,根本原因在于君主不能任用有才能的人,所以成为郑国的祸患】

夏,楚国人攻打陈国

秋,宋公攻打郑国

冬十月

十年春,周王二月,邾子益来投奔鲁国

鲁公会同吴国攻打齐国

三月戊戌,齐侯阳生去世

夏,宋国人攻打郑国

晋国的赵鞅率领军队侵犯齐国

五月,鲁公从攻打齐国回来。注:传例说:“厌恶的事情不记载归来。”鲁公会同夷狄攻打齐国的丧事却记载归来,为什么呢?庄公六年,鲁公从攻打卫国回来,传文说:“不记载归来,就无法显示鲁公厌恶的事情已经成功。”按理应当遵循这个例子。音义【见,音贤遍】疏【注释曰:襄公十年,鲁公会同晋侯等等、齐世子光,在祖地会见吴国。传文说:“会见夷狄不记载归来,厌恶的事情不记载归来。”就是这样。说传文说:“不记载归来,就无法显示鲁公厌恶的事情已经成功”的,考察庄公五年,鲁公会同齐人等等攻打卫国,注解说:“接纳惠公朔,违背了天王的命令。”六年,鲁公从攻打卫国回来,传文说:“厌恶的事情不记载归来,这里为什么记载归来呢?不记载归来,就无法显示鲁公厌恶的事情已经成功。”就是这样。这一年二月,鲁公会同吴国攻打齐国的丧事,这是厌恶的事情,按理应当不记载归来却记载了,也是为了显示鲁公厌恶的事情已经成功】

安葬齐悼公

卫国公孟彄从齐国回到卫国。音义【彄,音苦侯】

薛伯夷去世

秋,安葬薛惠公

冬,楚国公子结率领军队攻打陈国,吴国救援陈国

十一年春,齐国国书率领军队攻打我国

夏,陈国辕颇出逃投奔郑国。音义【颇,音破何】

五月,鲁公会同吴国攻打齐国。甲戌,齐国国书率领军队与吴国在艾陵交战,齐军大败,俘获齐国国书。注:与华元的意义相同。艾陵,齐国地名。音义【艾,音五盖仄】疏【注释曰:宣公二年,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俘获宋国华元。传文说:“俘获,是不给予他辞令的措辞。意思是说尽全数兵力来救援他的将帅。用三军对抗华元,华元虽然被俘,并不损害大局。”这与这里意义相同】

秋七月辛酉,滕子虞母去世

冬十一月,安葬滕隐公

卫国世叔齐出逃投奔宋国

十二年春,实行田赋。注:古代九夫为一井,十六井为一丘。丘赋的制度,根据田地财富,共同出一匹马、三头牛。现在分别计算田地和家财,各自出此赋税。说“用”,是不应当使用的。音义【别,音如字,又音彼列】疏【解释曰:古代一丘的田地纵横十六井,一百四十四夫。军赋的制度,根据田地财富,共同出一匹马、三头牛。现在分别计算田地和家财,各自令出此赋税,那么一丘的田地出一匹马、三头牛,所以说“用田赋”,意思是不应当使用。称为田赋,是因为古代只征收家财,现在又计算田地贡赋,所以称为田赋。注释曰:考察《周礼·小司徒职》,九夫为一井,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那么井纵横一里,九夫;邑纵横二里,四井,三十六夫;丘纵横四里,十六井,一百四十四夫;甸纵横八里,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军赋的制度,丘出一匹马、三头牛;甸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兵七十二人。这甸纵横八里,是根据实际出赋税来说的,其边界各加一里,治理沟渠的。《司马法》说纵横十里,出一辆革车,是通计治理沟渠的人来说的,其实是一样的。现在解释经文说“用田赋”,是丘的赋税,所以说“九夫为一井,十六井为一丘”。那么经文就说“用田赋”,而让丘民,像成元年制作丘甲,民都制作甲胄,就知道这“用田赋”也是令一丘的民用田赋。宣公十五年初税亩,那么计算亩来征税,所征的亩,十亩征其一。这里通计公田十分之一而不计算亩,所以那里说税,这里说赋。凡是丘赋的制度,根据民众所受公田十分之一,以及私家财富,通融共同出一匹马、三头牛。以一丘的民众共同出此赋税,以家财为主,所以称为丘赋。现在又分别其所受公田,各自令出此马牛之赋,故

曰「用田赋」也。论语曰:哀公云:「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卽此田财竝赋之验也】

译说“用田赋”啊。《论语》记载:哀公说:“征收百分之二十的税,我还觉得不够,怎么还能实行彻法呢?”这就是田赋和财赋一并征收的明证。

▯古者公田什一,用田赋,非正也。注:古者五口之家受田百畆,爲官田十畆,是爲私得其什,而官税其一,故曰什一。周谓之彻,殷谓之助,夏谓之贡,其实一也,皆通法也。今乃弃中平之法,而田、财竝赋,言其赋民甚矣。音义【爲官于僞反,税舒鋭反,夏户雅反】疏【释曰:凡受农田,皆私田百畆,公田十畆,但由公田、私田皆公家所受,故总曰公田什一,则以田之什一及家财而出马牛之赋,是其正也。今鲁用田与财各出马牛之赋,非正也。注释曰:《周礼·小司徒》云:「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郑注曰:「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则授之以上地,所养者众也;男女五人以下,则授之以下地,所养者寡也。止以七、六、五爲率者,有夫有妇然后爲家,自二人以至于十人爲九等,则七、六、五爲其中也。老者一人,其余彊弱相半,此其大数也。」然则《周礼》七人、五人、六人三等,范唯言五口之家受田百畆,指下等言之,其实六人、七人亦受田百畆,与《周礼》不异也。爲官田十畆者,受田百畆之外,又受十畆以爲公田,是爲私得其十,而官税其一,故《汉书·食货志》:「井田一里,是爲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畆,公田十畆,是爲八百八十畆,余二十畆爲庐舎,则家得二畆半。」凡家授田一百十二畆半也。今传言「公田什一」者,举其全数,据出税言之。周谓之彻,殷谓之助,夏谓之贡,其实一也者,出《孟子》文。彼云:「滕文公问爲国于孟子。孟子对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畆而彻,其实皆什一是也。然三代受畆悉皆什一,则夫皆一百一十畆。夏后政寛,计其五十畆而贡五畆于公;殷人计其七十畆而助十畆于公;周人尽计一百一十畆而彻十畆于公。彻者,通也,什一而税,爲天下道法,故《诗》云:「彻田爲粮」,是也。皆通法者,《孟子》云:「重之于尧舜,大桀、小桀;轻之于尧舜,大貊、小」貊什一而税,颂声作,则什一而税,尧舜亦然,是爲通法也。贡起尧舜,则古者公田什一,是尧舜之时明此什一之法也。范説不与先儒同,其先儒皆云:「什一者,十中税一耳】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取同姓也。注:葬当书姓,讳故亦不书葬。音义【取如字,又七住反】疏【注释曰:庄二十二年「葬我小君文姜」,经书其氏,卒又称夫人,而书葬。今孟子卒,虽不称夫人,准弋氏应书葬,不言者,知讳同姓故。范例:夫人薨者十,而书葬者十。夫人之道,从母仪。卽桓公夫人文姜一,庄公夫人哀姜二,僖公之母成风三,文公之母声姜四,宣公之母顷熊五,成公之母穆姜六,成公之嫡夫人齐姜七,襄公之母定姒八,昭公之母归氏九,哀公之母弋氏十。十者竝书葬。其隐公夫人从夫之让,昭公夫人讳同姓,二者皆不书葬也】

公会吴于槖臯。注:「槖臯,某地。」音义【槖,章夜反,一音托】

秋,公会衞侯、宋皇瑗于郧。注:「郧,某地。」音义【郧音云】

  宋向巢帅师伐郑

冬十有二月,螽。音义【螽音终】

十有三年春,郑罕达帅师取宋师于嵒。音义【嵒,五咸反】▯取,易辞也。以师而易取,宋病矣。音义【易,以豉反】疏【释曰:上九年宋皇瑗取郑师,今郑罕达取宋师,其事正反,嫌宋爲人所报,非宋之病,故重发以同之】

  夏许男成卒

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及者,书尊及卑也。黄池,某地。疏【注释曰:隐二年传云:「会者,外爲主焉尔。」今言公会晋侯,则晋爲主于黄池,而公往会之。旣以晋侯爲主,会无二尊,故言及以卑呉也。则与桓二年范注云:「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序上下也。」亦同。何者?外呉而尊晋,别内外、序上下也】

▯黄池之会,吴子进乎哉,遂子矣。注:进,遂称子。呉夷狄之国也,祝髪文身。注:祝,断也。文身,刻画其身以爲文也。必自残毁者,以辟蛟龙之害。音义【祝之六

译古时候,公田实行十分之一的税率,使用田赋,这不是正常的做法。注:古时候五口之家受田一百亩,作为官田十亩,这是私人得到十分之九,而官府征收十分之一,所以说十分之一。周朝称之为彻,殷朝称之为助,夏朝称之为贡,其实是一样的,都是通行的法则。现在却抛弃了中平的法度,田地和财产一并征税,说明他们对百姓的赋税非常沉重。音义【为,读作伪;税,读作锐;夏,读作雅】疏【解释说:凡是接受农田,都是私田一百亩,公田十亩,只是因为公田、私田都是公家所授受的,所以总称为公田十分之一,那么按照田地的十分之一以及家财来出马牛的赋税,这是正常的。现在鲁国使用田地和财产各自出马牛的赋税,这不是正常的。注释说:《周礼·小司徒》说:“上等土地每家七人,可以服役的每家三人。”郑玄注说:“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就授予上等土地,因为所供养的人多;男女五人以下,就授予下等土地,因为所供养的人少。只以七、六、五作为标准,是因为有丈夫有妻子才称为家,从二人到十人分为九等,那么七、六、五就是其中的标准。老人一人,其余强壮和老弱的各占一半,这是大概的数字。”那么《周礼》中的七人、五人、六人三等,范宁只说五口之家受田一百亩,是指下等土地而言的,其实六人、七人也受田一百亩,与《周礼》没有不同。作为官田十亩,是在受田一百亩之外,又受十亩作为公田,这是私人得到十分之九,而官府征收十分之一,所以《汉书·食货志》说:“井田一里,这是九夫,八家共同拥有,各自受私田一百亩,公田十亩,这是八百八十亩,剩下二十亩作为房屋,那么每家得到二亩半。”每家受田一百一十二亩半。现在传文说“公田十分之一”,是举出总数,根据出税来说的。周朝称之为彻,殷朝称之为助,夏朝称之为贡,其实是一样的,出自《孟子》。那里说:“滕文公向孟子询问治国之道。孟子回答说:‘夏后氏五十亩而贡,殷人七十亩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都是十分之一。然而三代受田都是十分之一,那么每夫都是一百一十亩。夏后政治宽缓,计算五十亩而向公家贡五亩;殷人计算七十亩而向公家助十亩;周人全部计算一百一十亩而向公家彻十亩。彻,就是通的意思,十分之一征税,作为天下的法则,所以《诗经》说:‘彻田为粮’,就是这样。都是通行的法则,《孟子》说:‘比尧舜重的,是大桀、小桀;比尧舜轻的,是大貊、小貊。十分之一征税,颂声兴起,那么十分之一征税,尧舜也是这样,这是通行的法则。贡起于尧舜,那么古时候公田十分之一,是尧舜之时明确了这十分之一的法则。范宁的说法与先儒不同,那些先儒都说:‘十分之一,就是十中税一罢了’】

夏五月甲辰,孟子去世。

〇孟子是谁?是昭公的夫人。为什么不称夫人?是为了避讳娶同姓。注:葬礼应当书写姓氏,避讳所以也不书写葬礼。音义【取,读作取,又读作七住】疏【注释说:庄公二十二年“葬我小君文姜”,经文书写她的姓氏,去世又称夫人,并书写葬礼。现在孟子去世,虽然不称夫人,比照弋氏应当书写葬礼,不说的原因,知道是避讳同姓的缘故。范例:夫人去世的有十个,而书写葬礼的有十个。夫人的道理,跟随母亲的仪制。即桓公夫人文姜一,庄公夫人哀姜二,僖公的母亲成风三,文公的母亲声姜四,宣公的母亲顷熊五,成公的母亲穆姜六,成公的嫡夫人齐姜七,襄公的母亲定姒八,昭公的母亲归氏九,哀公的母亲弋氏十。这十个都书写葬礼。其中隐公夫人跟随丈夫的谦让,昭公夫人避讳同姓,这两种情况都不书写葬礼】

鲁公在槖臯会见吴国。注:“槖臯,某地。”音义【槖,读作章夜,另一音读作托】

秋,鲁公在郧会见卫侯、宋国的皇瑗。注:“郧,某地。”音义【郧,读作云】

宋国的向巢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冬十二月,发生蝗灾。音义【螽,读作终】

十三年春,郑国的罕达率领军队在嵒地轻易俘获了宋国的军队。音义【嵒,读作五咸】〇取,是轻易的言辞。用军队而轻易俘获,宋国衰败了。音义【易,读作以豉】疏【解释说:上面九年宋国皇瑗俘获郑国军队,现在郑国罕达俘获宋国军队,事情正好相反,担心宋国被人报复,不是宋国的衰败,所以再次发出以相同之】

夏,许男成去世。

鲁公在黄池会见晋侯以及吴子。注:及,是书写尊及卑。黄池,某地。疏【注释说:隐公二年传文说:“会,是外面作为主人。”现在说鲁公会见晋侯,那么晋国在黄池作为主人,而鲁公前往会见。既然以晋侯作为主人,会见没有两个尊长,所以说及以卑视吴国。这与桓公二年范宁注说:“会盟言及,区别内外;尊卑言及,排列上下。”也是一样的。为什么?排斥吴国而尊崇晋国,区别内外、排列上下】

〇黄池之会,吴子进步了吗,于是称子了。吴是夷狄的国家,断发文身。注:祝,断的意思。文身,刻画身体作为花纹。必定自我残毁,是为了躲避蛟龙的伤害。音义【祝,读作

仄,断音短,辟音避,蛟音交】疏【注释曰:荆、▯之域,厥土涂泥,人多防泳,故刻画其身以爲蛟龙之文,与之同类,以辟其害】欲因鲁之礼,因晋之权,而请冠端而袭。注:袭,衣冠。端,▯端。疏【释曰:鲁是守文之国,礼义之乡;晋执中国之权,爲诸侯盟主。故呉子欲因之而冠。必欲因之者,以郑伯髠原欲从中国而被杀于鄵,呉子亦恐臣子不肯变从,故因鲁之礼,因晋之权,然后羣臣向化。以鲁礼天下共依,晋权诸侯所服,故也。是以《明堂位》説鲁云:「天下以爲有道之国,天下资礼乐焉。」是也。云「请冠端而袭」者,请着▯冠、▯端而相袭。注释曰:呉俗祝髪文身,衣皮卉服,不能衣冠相袭。今请加冠于首,身服▯端,则衣冠上下共相掩袭,故云「袭衣」也。《诗》云「其军三单」,彼《毛传》云:「三单,相袭。」彼谓三单前后爲相袭,则此衣冠上下亦爲相袭也。▯端者,谓▯端衣而端副制之,卽诸侯视朝之服也。诸侯视朝之服,缁布衣,素积裳,缁、▯一也】其借于成周。注:借,谓贡献。疏【注释曰:贡谓土地所有以献于成周,若《禹贡》齿革羽毛、纳锡大龟、惟金三品之类,着于借录以爲常职,故知借谓贡献也】以尊天王,呉进矣。呉东方之大国也,累累致小国以会诸侯,以合乎中国。注:累累,犹数数也。音义【累累如字,数所角反】疏【注释曰:东方之国,呉爲最大。呉举小国必从,会呉于柤、于道、于缯、于池之类,积其善事,故言数数,数致小国以合乎中国也】呉能爲之,则不臣乎?注:言其臣也。呉进矣。王,尊称也;子,卑称也。辞尊称而居卑称,以会乎诸侯,以尊天王。呉王夫差曰:「好冠来。」孔子曰:「大矣哉!夫差未能言冠而欲冠也。」疏:不知冠有差等,唯欲好冠。音义【称尺证反,下同。夫差音扶,下初佳反】疏【释曰:自黄池前,呉常僭号称王,是其尊称;今去僭号而称子,是其卑称也。注释曰:冕有旒数不同,则冠亦有差等之别。呉爲子爵,其冠之饰必不得与公侯同等,但未知若爲差等尔】

译仄,断音短,辟音避,蛟音交。注释说:荆、吴之地,那里的土壤是涂泥,人多擅长游泳,所以刻画自己的身体作为蛟龙的纹样,与蛟龙同类,以避开它的伤害。想要凭借鲁国的礼制,凭借晋国的权势,来请求加冠穿端冕并衣冠相袭。注:袭,指衣冠。端,指玄端。注释说:鲁国是恪守礼制的国家,礼义之乡;晋国执掌中原的权柄,作为诸侯的盟主。所以吴国国君想要凭借它们来加冠。一定要凭借它们的原因,是因为郑伯髡原想要归附中原而被杀于鄵,吴国国君也担心臣子不肯改变顺从,所以凭借鲁国的礼制,凭借晋国的权势,然后群臣才向往教化。因为鲁国的礼制天下共同依从,晋国的权势诸侯所臣服,所以如此。因此《明堂位》论述鲁国说:“天下认为是有道的国家,天下依靠它的礼乐。”就是这样。说“请求加冠穿玄端而衣冠相袭”,是请求戴上玄冠、身穿玄端而衣冠上下相掩。注释说:吴地风俗剃发文身,穿皮草和粗布衣服,不能衣冠上下相掩。现在请求在头上加冠,身上穿玄端,那么衣冠上下共同相掩,所以说“袭衣”。《诗经》说“其军三单”,那《毛传》说:“三单,就是相袭。”那里说三单前后为相袭,那么这里衣冠上下也为相袭。玄端,是指玄端衣而端副制之,就是诸侯上朝时的礼服。诸侯上朝时的礼服,是黑色布衣,白色褶裳,缁、玄是一样的。它向成周进贡。注:借,指贡献。注释说:贡是指土地所产献给成周,像《禹贡》中的齿革羽毛、纳锡大龟、惟金三品之类,记载在借录中作为常职,所以知道借指贡献。以尊崇天王,吴国进步了。吴国是东方的大国,屡次招致小国以会合诸侯,以合乎中原。注:累累,犹数数也。音义:累累如字,数所角反。注释说:东方国家,吴国最大。吴国召集小国必定顺从,会合吴国于柤、于道、于缯、于池之类,积累其善事,所以说数数,屡次招致小国以合乎中原。吴国能做到这样,难道不是臣子吗?注:说它称臣。吴国进步了。王,是尊称;子,是卑称。舍弃尊称而居卑称,以会合诸侯,以尊崇天王。吴王夫差说:“好冠来。”孔子说:“伟大啊!夫差未能言说冠的差等而想要加冠。”注释:不知冠有差等,只想要好冠。音义:称尺证反,下同。夫差音扶,下初佳反。注释说:自黄池之前,吴国常僭号称王,是其尊称;现在去掉僭号而称子,是其卑称。注释说:冕有旒数不同,那么冠也有差等之别。吴国是子爵,其冠的装饰必定不得与公侯同等,只是不知如何差等罢了。

楚公子申帅师伐陈

  于越入呉

秋公至自会。注:「呉进称子,又会晋侯,故致也。」疏【注释曰:襄十年传曰:「会夷狄不致。」致会者,一以呉进称子,二又爲公会晋侯,以此二事之故致之尔】

  晋魏曼多帅师侵卫

  葬许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东方。注:不书所孛之星而曰东方者,旦方见孛,众星皆没故。音义【孛音佩】疏【注释曰:文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昭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彼皆言所孛之星,此不言所孛之星,直言东方者,彼北斗、大辰未没之时有,故得言所孛之星;此则旦明之时方乃见孛,其东方常见之星竝以没尽,故不言所孛之处星也】盗杀陈夏区夫。注:传例曰:「微杀大夫谓之盗。」音义【区,乌侯反】十有二月,螽。

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注:杜预曰:「孔子曰:『文王旣没,文不在兹乎?』此制作之本防。又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斯不王之明文矣。夫《关雎》之化,王者之风;《麟之趾》,《关雎》之应也。然则斯麟之来,归于王德者矣。」《春秋》之文,广大悉备,义始于隐公,道终于获麟。音义【狩手又反,不出如字,又赤遂反,矣夫音扶,不王于况反,下王德同,雎七余反,应于敬反】疏【注释曰:《论语》云:『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文,王旣没,其爲文之道,实不在我身乎?』孔子旣言文、武之道在我身,孔子有制作之意。《中庸》云:『有其德,无其位,不得制作;有其位,无其德,亦不得制作。』孔子虽懹圣德,而道不王,故有制作之志而不爲也。注释曰:凡圣人受命,而必凤鸟至,河出图,洛出书,故孔子曰:『凤鸟不至,河不出图,吾已矣夫!』言已无瑞应,道终不王,故云斯不王之明文矣。子夏《诗序》云:『《关睢》之化,王者之风,言后妃有《关雎》之德也;《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诗序》文言后妃有《关雎》之德,爲王者之风,故感麟来应之以见其趾。趾,足也。由后妃有《关睢》之化,爲王者之风,故致得麟来应之。然则孔子有王之德,故亦感得麟来应之,故斯应麟之来,归于王德者,谓孔子也。其诗《周南》则始于《关雎》篇,终于《麟趾》,故《春秋》之文,亦义始于隐公,而道终于获麟。乘之以十二,约之以周典。诗云:『谁将西归?怀之好音。』示有赞于周道,故着西狩获麟,言道备之騐也】

▯引取之也。注言引取之,解经言获也。传例曰:「诸获者,皆不与也。」故今言获麟,自爲孔子来,鲁引而取之,亦不与鲁之辞也。音义【爲于僞反】疏【注释曰:宣二年大棘之战,郑公子归生获宋华元,传曰:「获者,不与之辞也。」上十一年艾陵之战,呉获齐国书,范云:「与华元同义。」是诸获皆不与之辞也。今言获麟者,欲言此麟自爲孔子有王者之德而来应之,鲁引而取之,亦不与鲁之辞也。必使鲁引取之者,天意若曰以夫子因鲁史记而修《春秋》,故也。然则孔子修《春秋》,乃获麟之騐也】狩,地不地,不狩也。非狩而曰狩,大获麟,故大其适也。注适,犹如也之也。非狩而言狩,大得麟,故以大所如者名之也。且实狩当言冬,不当言春。音义【适如字】疏【释曰:桓四年春,公狩于郎;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是狩皆书地,今不书地,则非狩也。非狩而曰狩者,大得此騐,故以大其所如者名之。注释曰:案桓四年传云:「春曰田,夏曰苗,秋曰搜,冬曰狩。」是也】其不言来,不外麟于中国也。其不言有,不使麟不恒于中国也。注雍曰:「中国者,言礼义之乡,圣贤之宅,轨仪表于遐荒,道风扇于不朽。麒麟步郊,不爲暂有;鸾凤栖林,非爲权来。虽时道丧,犹若不丧;虽麟一降,犹若其常。鸜鹆非鲁之常禽,蜚蜮非祥瑞之嘉虫,故经书其有,以非常有,此所以取贵于中国,《春秋》之意义也。」音义【丧息浪反鸜音权又音劬鹆音欲蜮音或】疏【注释曰:昭二十五年经书有

译楚国的公子申率领军队讨伐陈国。

越国入侵吴国。

秋天,鲁君从会盟之地回国。注:“吴国进爵称子,又与晋侯会盟,所以记载回国。”疏【注释说:襄公十年的传文说:“与夷狄会盟不记载回国。”记载会盟后回国的原因,一是因为吴国进爵称子,二是因为鲁君与晋侯会盟,由于这两件事的缘故,所以记载回国】

晋国的魏曼多率领军队侵犯卫国。

安葬许国元公。

九月,发生蝗灾。

冬季十一个月,有彗星出现在东方。注:不记载是哪颗星出现彗尾而只说东方,是因为在黎明时分才看见彗星,众星都已隐没的缘故。音义【孛音佩】疏【注释说: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昭公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那两处都说了出现彗尾的星名,这里不说出现彗尾的星名,只说东方,是因为那北斗、大辰在尚未隐没的时候就有彗星出现,所以能说出出现彗尾的星名;这里则是天亮的时候才看见彗星,东方常见的星星都已经隐没尽了,所以不说出现彗尾的星名】盗贼杀死了陈国的夏区夫。注:传文的体例说:“地位低微的人杀死大夫称为盗。”音义【区,乌侯反】十二月,发生蝗灾。

鲁哀公十四年春天,在西郊狩猎捕获了麒麟。注:杜预说:“孔子说:‘周文王已经去世,礼乐文化不就在我这里吗?’这是孔子制作《春秋》的根本防备。又说:‘凤凰不飞来,黄河不出图,我这一生也就完了吧!’这是明确表明孔子不能称王的文字。《关雎》的教化,是王者的风范;《麟之趾》是《关雎》的应验。那么这麒麟的到来,是归附于王德的。”《春秋》的文辞,广大而完备,义理始于隐公,大道终于获麟。音义【狩手又反,不出如字,又赤遂反,矣夫音扶,不王于况反,下王德同,雎七余反,应于敬反】疏【注释说:《论语》说:‘文王、武王的道没有坠落于地。在人文方面,文王已经去世,那作为文王的道,实在不在我身上吗?’孔子既然说文王、武王的道在我身上,孔子就有制作《春秋》的意图。《中庸》说:‘有圣人的德行,没有君王的地位,不能制作;有君王的地位,没有圣人的德行,也不能制作。’孔子虽然怀有圣人的德行,但道不能称王,所以有制作的志向而不实行。注释说:凡是圣人受命,必定有凤凰飞来,黄河出图,洛水出书,所以孔子说:‘凤凰不飞来,黄河不出图,我这一生也就完了吧!’意思是说已经没有祥瑞应验,大道终究不能称王,所以说这是明确表明不能称王的文字。子夏的《诗序》说:‘《关雎》的教化,是王者的风范,是说后妃有《关雎》的德行;《麟之趾》,是《关雎》的应验。’《诗序》文字说后妃有《关雎》的德行,作为王者的风范,所以感动麒麟来应验它,显现它的脚趾。趾,就是脚。由于后妃有《关雎》的教化,作为王者的风范,所以招致麒麟来应验它。那么孔子有王者的德行,所以也感动麒麟来应验它,所以这应验麒麟的到来,归附于王德的,是指孔子。那首诗《周南》始于《关雎》篇,终于《麟趾》篇,所以《春秋》的文辞,也义理始于隐公,而大道终于获麟。乘以十二,约之以周代典制。《诗经》说:‘谁将西归?怀之好音。’表示对周道有赞美,所以记载西狩获麟,表示大道完备的验证】

〇引取之也。注:说引取它,解释经文说的获。传文的体例说:“凡是说获的,都是不给予的意思。”所以现在说获麟,是麒麟自己为孔子而来,鲁国引而取之,也是不给予鲁国的措辞。音义【爲于僞反】疏【注释说:宣公二年大棘之战,郑国公子归生获宋国华元,传文说:‘获,是不给予的措辞。’上面十一年艾陵之战,吴国获齐国国书,范宁说:‘与华元同义。’这是说凡是获都是不给予的措辞。现在说获麟,是想说这麒麟自己为孔子有王者之德而来应验,鲁国引而取之,也是不给予鲁国的措辞。必定让鲁国引取它,是天意好像说因为夫子凭借鲁国史记而修《春秋》,所以如此。那么孔子修《春秋》,就是获麟的验证】狩猎,不记载地点,就不是狩猎。不是狩猎却说狩猎,是因为重视获麟,所以用重视其所往之处的名称来命名。注:适,犹如也之也。不是狩猎却说狩猎,是因为重视得到麒麟,所以用重视其所往之处的名称来命名。而且实际上狩猎应当说冬,不应当说春。音义【适如字】疏【解释说:桓公四年春天,公在郎地狩猎;庄公四年冬天,公与齐人在郜地狩猎。这是狩猎都记载地点,现在不记载地点,就不是狩猎。不是狩猎却说狩猎,是因为重视得到这个验证,所以用重视其所往之处的名称来命名。注释说:查桓公四年传文说:‘春天叫田,夏天叫苗,秋天叫搜,冬天叫狩。’是对的】它不说来,不把麒麟外在于中国。它不说有,不让麒麟不常在中国。注:雍说:“中国,是说礼义之乡,圣贤之宅,轨仪表于遐荒,道风扇于不朽。麒麟步郊,不爲暂有;鸾凤栖林,非爲权来。虽时道丧,犹若不丧;虽麟一降,犹若其常。鸜鹆非鲁之常禽,蜚蜮非祥瑞之嘉虫,故经书其有,以非常有,此所以取贵于中国,《春秋》之意义也。”音义【丧息浪反鸜音权又音劬鹆音欲蜮音或】疏【注释说:昭公二十五年经书有

鸜鹆来巢,庄二十九年经书秋有蜚,荘十八年经书秋有蜮,传皆曰:「一有一亡曰有。」是也。麒麟一致,不爲暂有,虽时道丧,犹若不丧,如此爲文,是所以取贵于中国,而王道显盛,麟凤常有,此则《春秋》之意然也】

译鸜鹆来巢,《春秋》庄公二十九年经文记载“秋有蜚”,庄公十八年经文记载“秋有蜮”,《左传》都解释说:“出现一次又消失一次叫做‘有’。”这是正确的。麒麟只出现一次,不能算作暂时拥有,虽然当时王道衰微,却好像并未衰微,像这样行文,正是因此在中国被视为珍贵,王道显赫兴盛,麒麟凤凰时常出现,这就是《春秋》的本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