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谷梁注疏卷二
初献六羽,《▯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臣召南】按:此与《公羊》説同。《左氏》引众仲之言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是初献六羽为得礼也。《公》、《谷》皆谓六羽是诸公之礼,经书初献六羽,讥鲁始僭,此其不同者也。
▯舞夏,注:大雉执翟,雉之羽而舞也。○【臣召南】按:此与毛诗秉翟合。何休注公羊则以为鸿羽,象文徳之风化疾也,未知其何所本。诗曰「振振鹭」,又曰「值其鹭羽」,则鹭羽亦为舞者所持。但谷梁眀言舞夏,则范注是。又注不言六佾者,言佾则羽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臣召南】按:此何休説而范用之。
我入邴▯注周有千八百诸侯○百字监本误作国今改正。
宋公、齐侯、衞侯盟于瓦屋。▯:「诰誓不及五帝。」注:「《尚书》六誓七诰,是其遗文。」疏:「七诰者,即《汤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是也。」○【臣浩】按:《尚书大▯》「五诰可以观仁」,専指今文《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而言。其《仲虺之诰》、《汤诰》二篇,则古文所有;而《康王之诰》一篇,古文析《顾命》而为此篇也。范氏时古文已行,所言七诰必兼古今文。但八诰缺其一,疏列其目,亦数《康王之诰》而不数《仲虺之诰》。或疑「七诰」七字为「八」字之讹,疏中脱「仲虺之诰」四字。然《小学绀珠》列六誓七诰名目,与注疏合,知非讹脱。
▯盟诅不及三王。疏:周公制盟载之法者,谓凡邦国有疑,防同始为之耳。○「凡邦国」三字,监本误作「方岳」,「及三」字今改正。
侠卒▯侠者,所侠也。注:「侠,名也;所,其氏。」○【臣召南】按:《风俗通》:「所氏,宋大夫华所事之后。」据此▯,则春秋初年即有所侠矣。所氏见于后世者,汉有所忠,后汉有所辅。
春秋谷梁▯注疏卷二考证
<经部,春秋类,春秋谷梁传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防》卷三【起桓公元年尽七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防》
桓公防【鲁世家》:桓公名允,惠公之子,隐公之弟,以桓王九年即位。《世本》作轨。《諡法》:辟土服逺曰桓】
元年春王
传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注诸侯无専立之道,必受国于王。若桓初立,便以见治,故详其即位之始,以明王者之义。疏【释曰:徐邈云:「桓公篡立,不顾王命,王不能讨,故无王。又且桓公终始十八年,唯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有王,自外皆无王,故▯据以▯问而曰桓无王。」又范氏例云:「《春秋》上下无王者,凡一百有八。桓无王者,见不奉王法;余公无王者,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桓初即位,若已见治,故书王以示义。二年书王,痛与夷之卒,正宋督之弑,宜加诛也。十年有王,正曹伯之卒,使世子来朝,王法所宜治也。十八年有王,取终始治桓也。」是解元年有王为谨始也,余年无王为不奉王法也。若然,桓为弑君而立,故十四年没其王文;宣公亦篡位而立,不去王者,桓弑贤兄让国之主,害成立之君,宣篡未逾年之子,又无为臣之义,以轻重既异,故去王亦殊也。杜预注《左氏》,桓十四年无王者,失不班历也。何休注《公羊》,意与《谷梁》同,唯解有王者别云:「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桓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耳】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正月,公即位。注:杜预曰:「嗣子位定于初丧,而改元必须逾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于中年也。诸侯毎首岁,必有礼于庙,诸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即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于策。」音义【去,起吕反】疏【注释曰:《尚书·顾命》
译起初进献六佾舞,《舞夏,天子用八佾,诸公用六佾,诸侯用四佾。起初进献六佾,是开始僭越礼乐了。○【臣召南】按:这与《公羊传》的说法相同。《左传》引用众仲的话说:“天子用八佾,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士用二佾。”这样看来,起初进献六佾是符合礼制的。《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六佾是诸公的礼制,经文书写“初献六羽”,是讥讽鲁国开始僭越,这是它们不同的地方。
〇舞夏,注:拿着大野鸡的羽毛,是拿着野鸡的羽毛跳舞。○【臣召南】按:这与《毛诗》中“秉翟”的说法相合。何休注解《公羊传》则认为那是鸿雁的羽毛,象征文德的风化迅速,不知他依据的是什么。《诗经》说“振振鹭”,又说“值其鹭羽”,那么鹭鸟的羽毛也是舞者所持的。但《谷梁传》明确说是舞夏,那么范宁的注解是对的。又注中没有说六佾,是因为说了佾,羽就在其中了,明白妇人没有武事,只演奏文乐。○【臣召南】按:这是何休的说法,范宁采用了它。
我入邴〇注周朝有一千八百个诸侯○“百”字监本误作“国”,现在改正。
宋公、齐侯、卫侯在瓦屋结盟。〇:“诰誓不及五帝。”注:“《尚书》中的六誓七诰,是它们的遗文。”疏:“七诰,就是《汤诰》、《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康王之诰》。”○【臣浩】按:《尚书大传》说“五诰可以观仁”,专门指今文《大诰》、《康诰》、《酒诰》、《召诰》、《洛诰》而言。那《仲虺之诰》、《汤诰》两篇,是古文所有的;而《康王之诰》一篇,是古文将《顾命》析出而成的。范宁时古文已经流行,所说的七诰必定兼有今古文。但八诰缺其一,疏中列出目录,也数《康王之诰》而不数《仲虺之诰》。有人怀疑“七诰”二字是“八”字的讹误,疏中脱漏了“仲虺之诰”四字。然而《小学绀珠》列出六誓七诰的名目,与注疏相合,知道不是讹脱。
〇盟诅不及三王。疏:周公制定盟载之法,是说凡是邦国有疑,防同才为之耳。○“凡邦国”三字,监本误作“方岳”,“及三”二字现在改正。
侠卒〇侠,是所侠。注:“侠,是名;所,是其氏。”○【臣召南】按:《风俗通》说:“所氏,是宋大夫华所事的后代。”据此〇,那么春秋初年就有所侠了。所氏见于后世的,汉有所忠,后汉有所辅。
春秋谷梁〇注疏卷二考证
<经部,春秋类,春秋谷梁传注疏》>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防》卷三【起桓公元年尽七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德明音义》《杨士勋防》
桓公防【鲁世家》:桓公名允,惠公的儿子,隐公的弟弟,在桓王九年即位。《世本》作轨。《諡法》:开辟土地、征服远方叫桓】
元年春王
传桓公无王,那说王是什么意思?是谨慎开始。注诸侯没有专自立国的道理,必须从王那里接受国家。如果桓公刚即位,就显示治理,所以详述他即位的开始,以表明王者的道义。疏【解释说:徐邈说:“桓公篡位,不顾王命,王不能讨伐,所以无王。而且桓公终始十八年,只有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有王,其余都没有王,所以〇据以〇问而说桓无王。”又范氏条例说:“《春秋》上下无王的,共有一百零八处。桓无王,是显示不奉行王法;其余公无王,是因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桓公刚即位,如果已显示治理,所以书王以示义。二年书王,是痛惜与夷之死,正宋督之弑,应该加诛。十年有王,是正曹伯之死,让世子来朝,是王法所宜治的。十八年有王,是取终始治桓。”这是解释元年有王为谨始,余年无王为不奉王法。如果这样,桓公是弑君而立,所以十四年没其王文;宣公也是篡位而立,不去王者,桓公弑贤兄让国之主,害成立之君,宣公篡未逾年之子,又无为臣之义,因为轻重不同,所以去王也不同。杜预注《左传》,桓十四年无王,是失不班历。何休注《公羊》,意思与《谷梁》同,只是解释有王的另外说:“二年有王,是见始;十年有王,是数之终;十八年有王,是桓之终。明白终始有王,桓公没有罢了】那说无王是什么意思?桓公弟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安定,诸侯不能救援,百姓不能离去。认为无王的道义,于是可以到了。元年有王,是用来治桓的。
正月,公即位。注:杜预说:“嗣子的位置在初丧时确定,而改元必须逾年的,是继承父亲的基业,完成父亲的志向,不忍心在中年有变。诸侯每首岁,必定在庙里有礼,诸遭丧继位的,因此改元即位,百官按序,所以国史也在策上书写即位之事。”音义【去,起吕反】疏【注释说:《尚书·顾命》
云:「乙丑,成王崩。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孔安国云:「明堂路寝,延之使居忧,为天下宗主。」天子初崩,嗣子定位,则诸侯亦当然也。其改元必须逾年者,孝子之情,不忍有变于中年也。然嗣子不忍变于中年,故逾年即位。桓公既无恻痛之情,朝死夕忘,亦于逾年即位者,圣人立法,即位必待逾年,桓虽不仁,未可独当年即位。即位既是逾年,故史官从其实而书之】
译《尚书》说:“乙丑日,成王去世。命令齐侯吕伋,率领两千戈兵和百名虎贲武士,在南门外迎接太子钊。将其延请入翼室,使其居丧守宗。”孔安国解释说:“在明堂路寝中延请太子,让他居丧,作为天下的宗主。”天子刚去世,继位的太子确定位置,诸侯也应当如此。之所以改元必须等到第二年,是因为孝子的情感,不忍心在当年就有所变更。然而,因为继位的太子不忍心在当年变更,所以等到第二年才即位。齐桓公既然没有哀痛之情,早上去世晚上就忘记了,却也等到第二年才即位,这是因为圣人制定的法则,即位必须等到第二年,桓公虽然不仁,也不能独自当年即位。既然即位是等到第二年,所以史官根据事实将其记载下来。
传继故不言即位,正也。注故谓弑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注哀痛之至,故不忍行即位之礼。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注推其无恩,则知与弑也。此明统例耳,与弑尚然,况亲弑者。音义【与音豫,下文及注皆同】疏【注释曰:桓是亲弑之主,而▯论与弑之事,故知▯意本明统例尔,故云与弑尚然,况亲弑者】
三月,公防郑伯于垂。注:垂,卫地也。▯例曰:「往月,危往也。」桓,大恶之人,故防皆月以危之。疏【注释曰:「▯例者,定八年▯文也。此三月公防郑伯于垂,二年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是防皆月以危之】
传:防者,外为主焉尔。注:郑伯所以欲为此防者,为易田故。音义【为易于伪反】疏【释曰:重▯▯者,嫌易田与直防异故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
传: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注:实假则不应言以璧,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注:诸侯受地于天子,不得自専,无田则无许可知矣。不言许,不与许也。注:但言以璧假许,而不继田,则许属郑也。今言许田,明以许之田与郑,不与许邑也。诸侯有功,则赐田以禄之,若可以借人,此盖不欲以实言。音义【借子夜反】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泰山之邑也。用见鲁之不朝于周,而郑之不祭泰山也。注:朝天子所宿之邑,谓之朝宿;泰山非郑竟内,从天王巡守,受命而祭也。擅相换易,则知朝祭竝废。音义【朝直遥反,下皆同。邴彼病反,又音丙。见贤徧反。竟音境。从在用反。守音狩。擅市战反。换一本亦作逭,胡唤反】疏【释曰:经文无邴,而▯言之者,经讳易天子之地,故以璧假为文。若以地易地,不得云假,故经无邴文。▯本鲁郑易田之由,不得不言邴也。先儒解左氏者,皆以为郑受天子祊田为汤沐之邑,后世因立桓公、武公之庙,故谓之泰山之祀。案此▯及注意,则以为祭泰山之邑,谓从王巡狩,受命而祭泰山也。公羊以为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左氏无▯,或当史异辞。谷梁以为言田者,则不得其邑。是三▯之説各异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注:越,卫地也。
传》及者,内为志焉尔。越,盟地之名也。
秋大水。注:礼《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大水例时。疏【注释曰:庄七年与此皆云秋大水,不书月,是例时也】
传髙下有水灾曰大水
冬十月
传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注:「编,録。音义【编必连反。《字林》、《声类》、《韵集》皆布千反。《史记音义》甫连反】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注:宋督,宋之卑者,卑者以国氏。音义【督丁毒反,与如字,又音余】疏【注释曰:知是卑者,祝吁弑其君取国,▯以失嫌言之,履緰来逆,▯称进之也。此督与宋万既不取国,又无可进,明卑者可知也】
传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注:诸侯之卒,天子所隠痛,奸逆之人,王法所宜诛,故书王以正之。
及其大夫孔父
传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注邵曰:「防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音义【别彼列反】疏【注释曰:及有二义,故范引邵云:「防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别内外者,谓鲁与他人防盟,皆先鲁以及他,若隠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眛」「及宋人盟于宿」是也。上下序者,此孔父、茍息、仇牧,皆先言君,后言臣是也】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于是乎先杀孔父,孔父闲也。注闲谓扞御。音义【扞下旦反】何以知其先杀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称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注累谓从也
译因为继承的是被弑杀的先君,所以不记载“即位”,这是合乎正道的。注:这里的“故”指的是被弑杀。继承被弑杀的先君而不记载“即位”之所以合乎正道,为什么呢?回答说:“先君不是以正当的方式去世,那么子弟就不忍心举行即位之礼。”注:因为哀痛到了极点,所以不忍心举行即位的礼仪。如果继承被弑杀的先君却记载了“即位”,那就是参与了弑君之事。继承被弑杀的先君却记载“即位”,就是参与了弑君之事,为什么呢?回答说:“先君不是以正当的方式去世,自己却按照正常的即位礼仪去即位,这是对先君没有恩情。”注:推究其没有恩情,就知道他参与了弑君。这是阐明统例罢了,参与弑君尚且如此,何况亲自弑君的人呢。音义:【“与”读作“豫”,下文及注释都相同】疏:【注释说:桓公是亲自弑君的主谋,而这里论述参与弑君之事,所以知道原本是要阐明统例,所以说参与弑君尚且如此,何况亲自弑君的人】
三月,鲁隐公在垂地防备郑伯。注:垂,是卫国的地方。〇统例说:“前往某地而记载月份,是因为前往的情况危险。”桓公是大恶之人,所以凡记载“防”都记月份以表示危险。疏:【注释说:“〇统例”,是定公八年〇文。这三月鲁隐公在垂地防备郑伯,二年三月鲁隐公在稷地防备齐侯、陈侯、郑伯,这就是凡记载“防”都记月份以表示危险】
传:所谓“防”,是以外部为主而言的。注:郑伯之所以想要进行这次防备,是因为交换田地的缘故。音义:【“为”读作“伪”】疏:【解释说:重复〇〇,是嫌忌交换田地与直接防备有所不同】
郑伯用玉璧交换许田
传:如果是真正的交换,就不该说“以”,说“以”就不是交换。注:如果是真正的交换,就不应该说出“以璧”,不是交换却说是交换,是忌讳交换土地。按照礼制,天子在上位,诸侯不得互相交换土地。注:诸侯的土地受之于天子,不得私自专断,没有田地就没有许地,这是可以推知的。不单独说“许”,是不把许地给郑国。注:只说用玉璧交换许地,而不紧接着说“田”,那么许地就属于郑国了。现在说“许田”,明确是用许地的田地给郑国,而不是把许邑给郑国。诸侯有功,就赐给田地作为俸禄,如果可以借给别人,这大概是不想如实说出真相。音义:【“借”读作“子夜反”】许田,是鲁国朝见天子时住宿的邑;邴,是郑伯受命祭祀泰山的邑。由此可以看出鲁国不再朝见周天子,而郑国也不再祭祀泰山。注:朝见天子时住宿的邑,叫做朝宿邑;泰山不在郑国境内,是跟随天王巡狩,受命而祭祀的。擅自互相交换,就知道朝见和祭祀都废弛了。音义:【“朝”读作“直遥反”,下文都相同。“邴”读作“彼病反”,又读作“丙”。“见”读作“贤徧反”。“竟”读作“境”。“从”读作“在用反”。“守”读作“狩”。“擅”读作“市战反”。“换”一本也作“逭”,读作“胡唤反”】疏:【解释说:经文没有“邴”,而〇文说出的原因,是经文忌讳交换天子的土地,所以用“以璧假”来表述。如果是用土地交换土地,就不能说“假”,所以经文没有“邴”字。〇文原本要说明鲁郑交换田地的缘由,不得不说出“邴”。先儒解释《左传》的,都认为郑国受天子祊田作为汤沐邑,后世因此建立桓公、武公的庙,所以称之为泰山之祀。考察此〇文及注释的意思,则认为这是祭祀泰山的邑,是说跟随王巡狩,受命而祭祀泰山。《公羊传》认为田地多而邑少称为田,邑多而田少称为邑。《左传》没有〇文,或许是因为史官记载不同。《谷梁传》认为说田的,就得不到邑。这是三家〇文说法各异】
夏四月丁未,鲁隐公与郑伯在越地结盟。注:越,是卫国的地方。
传:所谓“及”,是以内部为意愿而言的。越,是盟会地点的名称。
秋,发生大水灾。注:礼《月令》说:“季秋施行夏令,那么该国就会发生大水灾。”大水灾通常记载季节。疏:【注释说:庄公七年与此都记载“秋大水”,不记载月份,这是记载季节的惯例】
传:高处和低处都有水灾叫做大水
冬十月
传:没有事情,为什么记载?是不遗漏时节。《春秋》编年,四季齐全才构成一年。注:“编”,是记录。音义:【“编”读作“必连反”。《字林》、《声类》、《韵集》都读作“布千反”。《史记音义》读作“甫连反”】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杀了他的国君与夷。注:宋督,是宋国的卑贱者,卑贱者以国为氏。音义:【“督”读作“丁毒反”,“与”按本字读,又读作“余”】疏:【注释说:知道他是卑贱者,是因为祝吁弑杀国君夺取国家,〇文以失嫌而言,履緰来迎,〇文称进之。这督与宋万既不夺取国家,又无可进之处,明显可知是卑贱者】
传:桓公时没有王,这里说“王”是什么意思?是为了正与夷去世的名分。注:诸侯的去世,是天子所隐痛哀悼的,奸逆之人,是王法应当诛杀的,所以书写“王”来正其名分。
及其大夫孔父
传:孔父先死,为什么说“及”?记载尊及卑,是《春秋》的道义。注:邵说:“防盟说‘及’,是区别内外;尊卑说‘及’,是上下有序。”音义:【“别”读作“彼列反”】疏:【注释说:“及”有两个含义,所以范引邵说:“防盟说‘及’,是区别内外;尊卑说‘及’,是上下有序。”区别内外,是指鲁国与他人防盟,都先说鲁国以及他人,如隐元年“公及邾仪父盟于眛”、“及宋人盟于宿”就是如此。上下有序,是指这里孔父、茍息、仇牧,都是先说君,后说臣】孔父为什么先死?督想要弑君但担心不能成功,于是先杀了孔父,孔父是屏障。注:闲,指扞御。音义:【“扞”读作“下旦反”】怎么知道是先杀了孔父呢?回答说:儿子死了,父亲不忍心称呼他的名字;臣子死了,君主不忍心称呼他的名字。由此知道君主是受牵连的。注:累,指跟随
。疏【释曰:糜信云:「累者从也,谓孔父先死,殇公从后被弑。」范注虽不明,理亦当然也】孔氏,父字,諡也。注孔父有死难之勲,故其君以字为諡。音义【难乃旦反】疏【释曰:孔父新死,未葬而得有諡者,旧解谓三月既葬之后,嗣君諡之。但赴者以正月告乱,故书弑在前;使者以葬后始来,故得称諡。或当孔父以字为諡,得据后言之,故云字諡也。注释曰:諡者大夫之常事,而云有死难之勲者,字者褒德,非可虚加。若使孔父无死难之勲,唯有凡平之諡,焉得以字为之?文▯特言字諡也,明知有义,故注者原之】或曰: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孔子故宋也。注孔子旧是宋人,孔父之玄孙。音义【盖为于伪反,下虽为同】疏【注释曰:案《世本》,孔父嘉生木金父,木金父生祁父,其子奔鲁,为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叔梁纥生仲尼,是孔父嘉为孔子六世祖。范云玄孙者,以玄者亲之极至,来孙、昆孙之等亦得通称之,亦如《左▯》蒯瞆祷文王称曾孙之类是也】
译疏【解释说:糜信说:“‘累’是‘从’的意思,是说孔父先死,殇公随后被弑。”范宁的注释虽然不明确,但道理也应当如此。】孔氏,是孔父的字,也是他的谥号。注孔父有死于国难的功勋,所以他的国君用他的字作为谥号。音义【难,音nàn】疏【解释说:孔父刚死,尚未安葬就得到了谥号,旧的解释认为是在三月安葬之后,继位的国君给他定谥。但是报丧的人在正月报告动乱,所以史书把弑君的事写在前面;使者是在安葬后才来,所以能够称谥号。或者应当是孔父以字为谥,可以依据后来的说法,所以说字谥。注释说:定谥是大夫的常规事情,而说他有死于国难的功勋,是因为字是用来褒扬德行的,不可以虚加。如果孔父没有死于国难的功勋,只有平凡的谥号,怎么能用他的字作为谥号呢?经文特别指出是字谥,明显是有原因的,所以注释者追溯其本源。】有人说:不称名,大概是为了避祖辈的名讳,因为孔子本来就是宋国人。注孔子旧时是宋国人,是孔父的玄孙。音义【盖为,音wèi,下文“为”字同】疏【注释说:查考《世本》,孔父嘉生木金父,木金父生祁父,祁父的儿子逃到鲁国,叫防叔,生伯夏,伯夏生叔梁纥,叔梁纥生仲尼,这样孔父嘉是孔子的六世祖。范宁说是玄孙,是因为“玄”是亲属关系的极远之称,来孙、昆孙等也可以通称为玄孙,就像《左传》中蒯瞆祷祝文王称曾孙之类一样。】
滕子来朝。注:隐十一年称侯,今称子,盖时王所黜。疏【注释曰:周公之制,爵有五等,所以拟其黜陟。今▯无贬爵之文,明降爵非春秋之义。又且此时周德虽衰,尚为天下宗主,滕今降爵,明是时王所黜也】
三月,公防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注:稷,宋地也。传:以者,内为志焉尔。公为志乎成是乱也。注:欲防者,外也;欲受赂者,公也。疏【释曰:十四年▯云:「以者,不以者也。」僖二十一年▯云:「以,重辞也。」此▯云:「以者,内为志焉尔。」则以有三种之义。范于僖二十一年注云「以有二义矣」者,以「内为志焉」与「不以者」,正是一事耳。以成宋乱者,公也,非诸侯故也,是以云「内为志焉尔」。其实以者仍是不以之例,故注彼为二事焉。注释曰:以经言防,故知欲防者外也;以者内为志,故知欲受赂者公也】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于内之恶,而君子无遗焉尔。注:取不成事之辞,谓以成宋乱也。桓奸逆之人,故极言其恶,无所遗漏也。江熙曰:「《春秋》亲尊皆讳,盖患恶之不可掩,岂当取不成事之辞以加君父之恶乎?案宣四年公及齐侯平莒及郯,▯曰:『平者,成也。』然则成亦平也。公与齐、陈、郑欲平宋乱,而取其赂鼎,不能平乱,故书成宋乱。取郜大鼎纳于太庙,微防见矣。寻理推经▯,似失之。」徐邈曰:「宋虽已乱,治之则治,治乱成不系此一防。若诸侯讨之,则有拨乱之功;不讨,则受成乱之责,辞岂虚加也哉!《春秋》虽为亲尊者讳,然亦不没其实,故纳鼎于庙、跻僖逆祀及王室之乱、昭公之孙,皆指事而书。哀七年▯所谓『有一国之道者,有天下之道者也』,君失社稷,犹书而不隠,况今四国羣防,非一人之过,以义致讥,轻于自已兆乱。以此方彼,无所多怪。」音义【郯,音谈。大庙,音泰,下文及注同。防见,贤徧反。治,直吏反。僖,子兮反。郜,古报反】疏【注释曰:江熙云「微防见矣」者,▯意成宋乱者,谓成就宋乱。江熙以为加君父之恶太切,故以成为平,直书取郜大鼎纳于太庙,足以示讥,是微防见矣。言此▯成乱之辞为微防。徐邈引▯所谓有一国之道云者,言诸侯専一国,犹似天子専天下,其有失社稷,犹得书之,故此亦得云「成宋乱」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注▯例曰:「纳者,内不受也。日之,明恶甚也。」太庙,周公庙。疏【注释曰:宣十一年▯文也。然此▯亦有弗受之文,而引▯例者,凡▯言内弗受者,指説诸侯相入之例。今此言不受者,谓周公也。恐其不合,故引例以明之】
传: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受赂而退,以事其祖,非礼也。其道以周公为弗受也。郜鼎者,郜之所为也。曰宋取之宋也。注:此鼎本郜国所作,宋后得之,以是为讨之鼎也。注:讨宋乱而更受其赂鼎。音义【为如字,讨,麋氏云:讨或作纠】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故曰郜大鼎也。」注:主人谓作鼎之主人也,故系之郜。物从中国,谓是大鼎。疏【释曰:名从主人者,谓本是郜作,系之于郜;物从中国者,谓鼎在宋,从宋号也。言物从中国者,广例耳,通夷狄亦然。其意谓鼎名从作者之主人,不问华戎皆得系之,若左▯称甲父之鼎是也。物从中国者,谓中国号之大鼎,纵夷狄亦从中国之号,不得改之,若▯称吴谓善稻为伊缓,夷狄谓太原为大卤,以地形物类须从中国之号,故不得谓之伊缓大卤也。何休云:周家以世孝天瑞之鼎,诸侯有世孝者,天子亦作鼎以赐之。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故郜国有之】
秋七月,纪侯来朝。注:隠二年称子,今称侯,盖时王所进。音义【纪侯,左氏作▯侯】
传:朝时,此其月何也?注:据隠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称时。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于是为齐侯、陈侯、郑伯讨,数日以赂。注:桓既罪深责大,乃复为三国讨,数至日以责宋赂。音义【为于伪反,下同。
译滕子前来朝见。注:隐公十一年称侯,如今称子,大概是当时周王所贬黜。疏【注释说:周公制定的制度,爵位有五个等级,用来比拟升降。如今没有贬爵的记载,说明降爵不符合《春秋》的道义。况且此时周朝的德政虽然衰微,仍然是天下的宗主,滕国如今降爵,明显是当时周王所贬黜的】
三月,鲁桓公在稷地防备齐侯、陈侯、郑伯,以促成宋国的动乱。注:稷,是宋国的地方。传:用“以”字,是因为鲁国内心以此为志向。鲁桓公内心志在促成这场动乱。注:想要防备的是外部诸侯;想要接受贿赂的是鲁桓公。疏【解释说:宣公十四年说:“‘以’字,表示不应当。”僖公二十一年说:“‘以’,是重要的词。”这里说:“‘以’字,是因为鲁国内心以此为志向。”那么“以”有三种含义。范宁在僖公二十一年注中说“‘以’有两个含义”,是因为“内心以此为志向”与“不应当”,实际上是一回事。促成宋国动乱的是鲁桓公,不是因为诸侯的缘故,所以说“内心以此为志向”。其实“以”仍然是“不应当”的例子,所以注解说那是两件事。注释说:根据经文说“防备”,所以知道想要防备的是外部;根据“以”表示内心志向,所以知道想要接受贿赂的是鲁桓公】
这已经促成了,却加上“促成”这种不成事的措辞。对于内部的恶行,君子没有遗漏。注:取不成事的措辞,指的是“以成宋乱”。桓公是奸逆之人,所以极力陈述他的恶行,无所遗漏。江熙说:“《春秋》对亲近尊贵者都避讳,大概是担心恶行无法掩盖,难道应当取不成事的措辞来加在君父的恶行上吗?查考宣公四年鲁桓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传文说:‘平,就是成。’那么成也就是平。鲁桓公与齐、陈、郑想要平定宋国的动乱,却接受了贿赂的鼎,没能平定动乱,所以记载为‘成宋乱’。取郜国的大鼎放入太庙,轻微的防备之意就显现了。推究道理和经文传文,似乎有失。”徐邈说:“宋国虽然已经动乱,治理它就能安定,治理动乱是否成功不取决于这一次防备。如果诸侯讨伐它,就有拨乱反正的功劳;不讨伐,就承担促成动乱的责任,措辞难道会凭空加上吗!《春秋》虽然为亲近尊贵者避讳,但也不掩盖事实,所以纳鼎入庙、僖公逆祀以及王室之乱、昭公之孙,都是就事论事记载。哀公七年传文所谓‘有一国之道的人,也有天下之道’,君主失去社稷,尚且记载而不隐瞒,何况如今四国共同防备,不是一个人的过错,用道义加以讥讽,比自己引发动乱要轻。以此比较彼,没有什么可奇怪的。”音义【郯,音谈。太庙,音泰,下文及注同。防见,贤徧反。治,直吏反。僖,子兮反。郜,古报反】疏【注释说:江熙说“轻微的防备之意就显现了”,传文的意思是“成宋乱”,是说促成宋国的动乱。江熙认为加在君父身上的恶行太过严厉,所以把“成”解释为“平”,直接记载取郜国大鼎放入太庙,足以表示讥讽,这就是轻微的防备之意。说这个传文“成乱”的措辞是轻微的防备。徐邈引用传文所谓“有一国之道”的话,是说诸侯专掌一国,就像天子专掌天下,如果有失去社稷的情况,尚且可以记载,所以这里也可以说“成宋乱”】
夏四月,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放入太庙。注:传例说:“纳,表示内部不接受。记载日期,说明恶行非常严重。”太庙,是周公的庙。疏【注释说:这是宣公十一年传文的文义。然而这里传文也有不接受的文义,而引用传例,是因为凡是传文说内部不接受的,是指解释诸侯互相接纳的例子。如今这里说不接受,是指周公。恐怕不合,所以引用例子来阐明】
传:桓公在国内弑杀国君,在国外促成别人的动乱,接受贿赂而退兵,用这些来侍奉祖先,不符合礼制。周公之道认为他不会接受。郜鼎,是郜国制作的。说宋国取来,是因为从宋国取来的。注:这鼎本来是郜国制作的,宋国后来得到它,把它当作讨伐的鼎。注:讨伐宋国的动乱却反而接受它的贿赂鼎。音义【为如字,讨,麋氏说:讨或作纠】孔子说:“名称跟随主人,物品跟随中国,所以叫郜大鼎。”注:主人指的是制作鼎的主人,所以系于郜。物品跟随中国,指的是大鼎。疏【解释说:名称跟随主人,是说本来是郜国制作的,系于郜;物品跟随中国,是说鼎在宋国,跟随宋国的称号。说物品跟随中国,是推广例子,通用于夷狄也是如此。其意思是鼎的名称跟随制作它的主人,不问华夏戎狄都可以系于它,就像左传称甲父之鼎一样。物品跟随中国,是说中国称为大鼎,即使夷狄也跟随中国的称号,不得更改,就像传称吴国称善稻为伊缓,夷狄称太原为大卤,因为地形物类必须跟随中国的称号,所以不能称为伊缓大卤。何休说:周朝以世代孝道和天瑞之鼎,诸侯有世代孝道的,天子也制作鼎赐给他们。祭祀时,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元士三鼎。所以郜国有它】
秋七月,纪侯前来朝见。注:隐公二年称子,如今称侯,大概是当时周王所晋升。音义【纪侯,左氏作纪侯】
传:朝见的时候,这里为什么记载月份呢?注:根据隐公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见,称时。桓公在国内弑杀国君,在国外促成别人的动乱,于是为齐侯、陈侯、郑伯讨伐,数日之后以贿赂。注:桓公既然罪大恶极,又为三国讨伐,数日之后以责备宋国的贿赂。音义【为于伪反,下同。
数色主反,注同。复扶又反】已,即是事而朝之,恶之,故谨而月之也。注:已,纪也。桓与诸侯校数功劳以取宋赂,不知非之为非,贪愚之甚。纪不择其不肖而就朝之。音义【恶乌路反】疏【释曰:桓虽不君,臣不得不臣,所以极言君父之恶以示来世者,桓既罪深责大,若为隠讳,便是长无道之君,使纵以为暴,故《春秋》极其辞以劝善惩恶也。注释曰:桓十三年注云「纪当为已」,与此异者,观经而説故两注不同】
译数,色主反,注同。复,扶又反。已,即是事而朝之,恶之,故谨而月之也。注:已,纪也。桓与诸侯校数功劳以取宋赂,不知非之为非,贪愚之甚。纪不择其不肖而就朝之。音义:恶,乌路反。疏:释曰:桓虽不君,臣不得不臣,所以极言君父之恶以示来世者,桓既罪深责大,若为隠讳,便是长无道之君,使纵以为暴,故《春秋》极其辞以劝善惩恶也。注释曰:桓十三年注云“纪当为已”,与此异者,观经而説故两注不同。
蔡侯、郑伯防于邓。注:邓,某地。音义【某地不知其国,故云某,后放此】九月,入杞。
传我入之也。注不称主名,内之卑者。疏【释曰:何嫌非我而▯▯者?以隐八年云「我入邴」,此直云「入▯」,恐非我,故▯之】
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注:告庙曰至。▯例曰:「致君者,殆其往而喜其反,此致君之意义也。」离不言防,故以地致。疏【注释曰:「▯例者,襄二十九年▯文也。离不言防者,即左▯所云『特相防,往来称地』,亦此类也】
传:桓无防,而其致何也?逺之也。注:桓防甚众,而曰无防,盖无致防也。弑逆之罪,非可以致宗庙,而今致者,危其逺防戎狄,喜其得反疏【注:桓防甚众。释曰:谓元年防于垂,二年防于稷是也】
三年春,正月,公防齐侯于嬴。注:嬴,齐地。音义【嬴音盈】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注:蒲,卫地。
传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注申约言以相达,不歃血而誓盟,古谓五帝时。音义【近,附近之近。约,如字,又于妙反。歃,本又作喢,所洽反】疏【注释曰:知古非三王者,以▯云「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今谨言而退,非诰誓之辞;相命而信谕,无盟诅之事。二国能行三王五帝之法,而▯云近古,明知谓五帝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注江熙曰:夫相与亲比,非一人之德,是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齐卫胥盟,虽有先倡,倡和理均。若以齐命卫,则功归于齐;以卫命齐,则齐仅随从。言其相命,则冺然无际矣。音义【是必一人先,如字,絶句。比,毗志反。应,应对之应。仅,巨靳反。冺,亡忍反】疏【注同声至相求。释曰:《易》《文言》文也。今二国相命,则大者宜倡,小者宜和,大则齐也,小则卫也。故▯云「不以齐侯命卫侯也」,明齐大也。但倡和理均,故直以相命言之。倡则同声相应,和则同气相求,声气相通,而相命之情见矣】
六月,公防▯侯于郕。注:「郕,鲁地。」音义【郕音成】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传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注朔日食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也。注尽而复生谓之既。音义【复,扶又反】疏【释曰:其日食或尽或不尽者,歴家之説以为交正在朔,则日食既,前后望月不食;交正在望,则月食既,前后朔日不食】
公子翚如齐逆女。注:「翚称公子者,桓不以为罪人也。」传:「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疏【释曰:重▯▯者,履緰外之始,翚是内之初,故重▯以明外内不异也】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注:已去齐国,故不言女;未至于鲁,故不称夫人。讙,鲁地。月者,重録之。音义【讙音欢】
传》: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注:祭门,庙门也。阙,两观也,在祭门之外。音义【祭如字,观古乱反】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逾竟,非礼也。注:般,囊也,所以盛朝夕所须,以备舅姑之用。音义【般歩干反,一本作鞶,音同,竟音境,盛音成】疏【释曰:士婚礼云:「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无违命。』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及门内,施般申之以父母之命,曰:『敬防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示诸衿般。』」郑▯云:「般,囊也。男子般革,妇人般丝,所以盛帨巾之属,为谨敬也。」彼戒辞与此不同,此注又与郑异者,彼是士礼,此即是诸侯之礼,故异辞也。般盛帨巾,亦得备舅姑之用,则范、郑二注不有违也。或以为▯并释礼意,故与本文不同也。引此戒辞及上父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者,竝证送女逾竟非礼之事也。凡亲迎之礼,必在庙也,故云不出祭门。言不出阙门者,则已出庙门之外矣】
公防齐侯于讙
传无讥乎?注齐侯送女逾竟,逺至于讙,嫌防非
译蔡侯、郑伯在邓地设防。注:邓,某地。音义【某地不知其国,故云某,后放此】九月,(鲁桓公)进入杞国。
传:是我方进入的。注:不称主名,是因为我方地位卑微。疏【释曰:何嫌非我而〇〇者?以隐八年云「我入邴」,此直云「入〇」,恐非我,故〇之】
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冬,公从唐地返回。注:向宗庙报告归来称为至。〇例曰:「致君者,殆其往而喜其反,此致君之意义也。」离开时不称防,所以用地名来致告。疏【注释曰:「〇例者,襄二十九年〇文也。离不言防者,即左〇所云『特相防,往来称地』,亦此类也】
传:桓公没有设防,而他为何要致告呢?是为了疏远他。注:桓公设防很多,却说无防,大概是没有致告设防。弑逆之罪,不可以向宗庙致告,现在致告,是因为担忧他远赴戎狄之地,欣喜他能平安返回。疏【注:桓防甚众。释曰:谓元年防于垂,二年防于稷是也】
三年春,正月,公与齐侯在嬴地会盟。注:嬴,齐地。音义【嬴音盈】夏,齐侯、卫侯在蒲地互相命令。注:蒲,卫地。
传:胥的意思是,如同相。互相命令而诚信传达,谨慎言语而后退,以此作为接近古法。注:申述约言以互相通达,不歃血而誓盟,古时称为五帝时期。音义【近,附近之近。约,如字,又于妙反。歃,本又作喢,所洽反】疏【注释曰:知古非三王者,以〇云「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今谨言而退,非诰誓之辞;相命而信谕,无盟诅之事。二国能行三王五帝之法,而〇云近古,明知谓五帝也】这必定有一人先发起,为何用相来说呢?是不让齐侯命令卫侯。注:江熙曰:夫相与亲比,非一人之德,是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齐卫胥盟,虽有先倡,倡和理均。若以齐命卫,则功归于齐;以卫命齐,则齐仅随从。言其相命,则冺然无际矣。音义【是必一人先,如字,絶句。比,毗志反。应,应对之应。仅,巨靳反。冺,亡忍反】疏【注同声至相求。释曰:《易》《文言》文也。今二国相命,则大者宜倡,小者宜和,大则齐也,小则卫也。故〇云「不以齐侯命卫侯也」,明齐大也。但倡和理均,故直以相命言之。倡则同声相应,和则同气相求,声气相通,而相命之情见矣】
六月,公与〇侯在郕地会盟。注:「郕,鲁地。」音义【郕音成】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传: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注:朔日食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也。注:尽而复生谓之既。音义【复,扶又反】疏【释曰:其日食或尽或不尽者,歴家之説以为交正在朔,则日食既,前后望月不食;交正在望,则月食既,前后朔日不食】
公子翚前往齐国迎娶女子。注:「翚称公子者,桓不以为罪人也。」传:「迎娶女子是亲近之事,派遣大夫是不合正礼的。」疏【释曰:重〇〇者,履緰外之始,翚是内之初,故重〇以明外内不异也】
九月,齐侯将姜氏送到讙地。注:已离开齐国,故不言女;未到达鲁国,故不称夫人。讙,鲁地。月者,重録之。音义【讙音欢】
传:礼制规定,送嫁女子,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注:祭门,庙门也。阙,两观也,在祭门之外。音义【祭如字,观古乱反】父亲告诫她说:「谨慎听从你公婆的话。」母亲告诫她说:「谨慎听从你婆婆的话。」诸母用般囊重申说:「谨慎听从你父母的话。」送嫁女子越过国境,是不合礼制的。注:般,囊也,所以盛朝夕所须,以备舅姑之用。音义【般歩干反,一本作鞶,音同,竟音境,盛音成】疏【释曰:士婚礼云:「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无违命。』母施衿结帨,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庶母及门内,施般申之以父母之命,曰:『敬防听宗尔父母之言,夙夜无愆,示诸衿般。』」郑〇云:「般,囊也。男子般革,妇人般丝,所以盛帨巾之属,为谨敬也。」彼戒辞与此不同,此注又与郑异者,彼是士礼,此即是诸侯之礼,故异辞也。般盛帨巾,亦得备舅姑之用,则范、郑二注不有违也。或以为〇并释礼意,故与本文不同也。引此戒辞及上父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者,竝证送女逾竟非礼之事也。凡亲迎之礼,必在庙也,故云不出祭门。言不出阙门者,则已出庙门之外矣】
公与齐侯在讙地会盟。
传:没有讥讽吗?注:齐侯送女越过国境,远至讙地,嫌防非
礼之人,当有讥。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防之,可也。」注为亲逆之礼。
译对于参与礼仪的人,应当有所讥讽。说:“这是为了行礼。齐侯前来,国君亲自迎接并加以防备,是可以的。”注释说这是亲自迎接的礼仪。
夫人姜氏至自齐
传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注据宣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公亲受之于齐侯也。注重在公。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注冕,祭服。音义【迎,鱼敬反,一本作逆】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巳重乎?」音义【好,呼报反】疏【释曰:引之者,以齐侯送女,公亲受之,于礼为可,故▯冕而亲迎之问】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注:有年,例时。疏【注释曰:凡书「有年」者,冬五谷毕入,计用丰足,然后书之,不可系以日月,故例时也。宣十六年「冬,大有年」,亦时,是其证也】
传五谷皆熟为有年也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注:春而言狩,盖用冬狩之礼。搜狩例时,而此月者,重公失礼也。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曰:「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然则言齐人者,所以人公,则讥已明矣。」狩得其时,故不月。疏【注释曰:周礼有四时之田,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用夏之四仲之月。然周正月则是夏之十一月,故左氏以此狩为得时。今范云春而言狩,盖用冬狩之礼,以为失时者,盖周公未制礼之时,权用此法,故得时节不同,其名亦异。仲尼脩《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因以为《春秋》制也。故何休注《公羊》亦云:「夏时不田,《春秋》制也。」范以春狩为失时,又云搜狩例时者,昭八年秋搜于红,又庄四年冬狩得其时,虽讥公而不月,是例时也。左▯、《周礼》、《尔雅》竝云:春曰搜,夏曰苗,秋曰狝,冬曰狩。《公羊》之文则春曰苗,秋曰搜,冬曰狩。此▯之文则春曰田,夏曰苗,秋曰搜,冬曰狩。所以文不同者,左氏之文是周公制礼之名,二▯之文或《春秋》取异代之法,或当天子诸侯别法,经典散亡,无以取正也】
传四时之田,皆为宗庙之事也。春曰田。注:取兽于田。音义【为,于伪反,下注因为同】夏曰苗。注:因为苗除害,故曰苗。秋曰搜。注:搜,择之,舎小取大。音义【搜,所由反。麋氏本又作搜,音同。舍,音舍】冬曰狩。注:狩,围狩也。冬物毕成,获则取之,无所择。疏【注释曰:四时田猎,若用时王之正,则周之冬是夏之秋,而云毕成者,冬是一总名,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万物已收,故得以毕成言之】四时之田,用三焉。唯其所先得,一为干豆。注:上杀中心,死速,干之以为豆实,可以祭祀。音义【中,丁仲反,下同】疏【注释曰:何休云:「自左膘射之,达于右腢,中心,死疾,故干而豆之,以荐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三也。大夫以上,礼器之文;士三者,相▯为説】二为賔客。注:次杀射髀骼,死差迟。音义【射,食亦反。髀,歩啓反,又必尔反。骼,苦嫁反。差,初卖反】疏【注释曰:何休云:「自左膘射之,达于右脾,逺心,死难,故为次杀。」毛▯云:「次杀者,射右耳本,次之。」今注云射髀骼,则与彼异也。髀骼者,案《仪礼》,髀骨膝以上者是也】三为充君之庖。注:下杀中肠汚泡,死最迟。先宗庙,次宾客,后庖厨,尊神敬客之义。音义【庖,歩交反。汚,汚秽之汚。泡,普交反,又百交反】疏【注释曰:何休云:「自左膘射之,达于右防毛▯云:「左髀达于右防为下杀。」此云中肠,同。彼二説竝无妨也】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注:「宰,官也;渠,氏也;天子下大夫,老,故称字。」下无秋冬二时,甯所未详。疏【注释曰:公羊▯曰:「伯纠者何?下大夫也。」何休云:「称伯者,上敬老也。」今范亦同之矣。何休之意,又以为伯仲叔季之字,配采地及氏者,皆为上大夫,则祭伯、南季之类是也;兼名及字配官氏者,则为下大夫,即此宰渠伯纠、叔服之类是也。范虽直以叔服为字,观上下之注,义亦似然。故此注云:「伯纠,下大夫。」文元年注:「毛伯,天子上夫夫也。
译夫人姜氏从齐国回到鲁国。
传文为什么不记载公子翚迎接她回来呢?注:根据宣公元年“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的记载,是鲁公亲自从齐侯那里迎接夫人的。注:重点在于鲁公亲自迎接。子贡说:“戴着礼帽亲自去迎接新娘,不是太隆重了吗?”注:冕,是祭祀时穿的礼服。音义【迎,音“敬”,另一版本写作“逆”】孔子说:“联合两个姓氏的友好关系,以延续万世的子孙后代,怎么能说太隆重呢?”音义【好,音“报”】疏【解释曰:引用这段话,是因为齐侯送女儿,鲁公亲自迎接,符合礼仪,所以引出“戴着礼帽亲自迎接”的疑问】
冬天,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鲁国聘问。
有年。注:有年,按惯例只记季节。疏【注释曰:凡是记载“有年”的,是因为冬天五谷全部收获入库,计算用度丰足,然后才记载,不能系于具体的日月,所以惯例只记季节。宣公十六年“冬天,大有年”,也只记季节,这就是证明】
传文说五谷都成熟叫做有年。
四年春天正月,鲁公在郎地打猎。注:春天说打猎,大概是使用了冬天打猎的礼仪。搜狩按惯例只记季节,而这里记了月份,是因为重视鲁公失礼。庄公四年冬天,鲁公和齐人在郜地打猎。〇说:“齐人,就是齐侯。为什么称齐人呢?是为了贬低鲁公的对手,从而贬低鲁公。那么称齐人,就是为了抬高鲁公,这样讥讽的意思就很明显了。”打猎符合时节,所以不记月份。疏【注释曰:周礼有四季田猎,春搜、夏苗、秋狝、冬狩,都使用夏历的四仲之月。然而周历正月就是夏历十一月,所以左氏认为这次打猎符合时节。现在范氏说春天打猎,大概是使用了冬天打猎的礼仪,认为失时,这是因为周公未制定礼仪之前,权且使用这种方法,所以得时节不同,名称也不同。仲尼修订《春秋》,改变周代的文饰,遵循殷代的质朴,以此作为《春秋》的制度。所以何休注《公羊》也说:“夏历时节不田猎,是《春秋》的制度。”范氏认为春狩失时,又说搜狩按惯例只记季节,昭公八年秋天在红地搜猎,又庄公四年冬天打猎符合时节,虽然讥讽鲁公但不记月份,是惯例只记季节。左〇、《周礼》、《尔雅》都记载:春天叫搜,夏天叫苗,秋天叫狝,冬天叫狩。《公羊》的记载则是春天叫苗,秋天叫搜,冬天叫狩。此〇的记载则是春天叫田,夏天叫苗,秋天叫搜,冬天叫狩。所以文字不同,是因为左氏的记载是周公制定礼仪的名称,二〇的记载或者是《春秋》取用不同朝代的法规,或者是当天子诸侯有别法,经典散失,无法考证正确】
传文说四季田猎,都是为了宗庙的事务。春天叫田。注:在田地里猎取野兽。音义【为,音“伪”,下文注因为同】夏天叫苗。注:因为为禾苗除去害虫,所以叫苗。秋天叫搜。注:搜,是选择,舍弃小的选取大的。音义【搜,音“由”。麋氏本又作搜,音同。舍,音“舍”】冬天叫狩。注:狩,是围猎。冬天万物成熟,捕获了就取用,没有选择。疏【注释曰:四季田猎,如果使用当时天子的正历,那么周历的冬天是夏历的秋天,而说万物成熟,是因为冬天是总称,周历十二月,夏历十月,万物已经收获,所以可以用万物成熟来说】四季田猎,有三项用途。只取最先获得的,一是作为干豆。注:上等杀法是射中中心,死得快,晾干后作为豆里的祭品,可以祭祀。音义【中,音“仲”,下同】疏【注释曰:何休说:“从左边膘射入,到达右边腢,射中中心,死得快,所以晾干后放入豆中,以荐献宗庙。”豆,是祭器,形状像镫,天子二十六,诸公十六,诸侯十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三。大夫以上,是礼器的记载;士三者,是相〇的说法】二是用于宾客。注:次等杀法是射中髀骼,死得稍慢。音义【射,音“食亦”。髀,音“歩啓”,又音“必尔”。骼,音“苦嫁”。差,音“初卖”】疏【注释曰:何休说:“从左边膘射入,到达右边脾,远离心脏,死得难,所以是次等杀法。”毛〇说:“次等杀法,是射中右耳根,是其次。”现在注解说射中髀骼,就与他们不同了。髀骼,根据《仪礼》,髀骨是膝盖以上的部分】三是充君之庖。注:下等杀法是射中肠汚泡,死得最慢。先宗庙,次宾客,后庖厨,是尊神敬客的道理。音义【庖,音“歩交”。汚,是污秽的汚。泡,音“普交”,又音“百交”】疏【注释曰:何休说:“从左边膘射入,到达右边防毛〇说:‘左髀到达右边防是下等杀法。’这里说中肠,相同。那两种说法都不妨碍】
夏天,天王派宰渠伯纠来聘问。注:“宰,是官职;渠,是姓氏;天子下大夫,年老,所以称字。”下面没有秋冬两季,甯氏未曾详述。疏【注释曰:公羊〇说:“伯纠是什么人?下大夫。”何休说:“称伯,是上面敬老。”现在范氏也同意这个说法。何休的意思,又认为伯仲叔季的字,配合采地及氏的,都是上大夫,就是祭伯、南季之类;兼名及字配合官氏的,就是下大夫,就是这宰渠伯纠、叔服之类。范氏虽然直接把叔服当作字,看上下文的注解,意思也似乎如此。所以此注说:“伯纠,下大夫。”文元年注:“毛伯,是天子上大夫。”
」隠九年注:「南季,天子上大夫。」是其説耳。何休又云:「桓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去二时以见贬。」范以五年亦使臣聘,何以四时皆具?七年不遣臣聘,何因亦无二时?故直云「甯所未详」也】
译《左传》隐公九年的注释说:“南季是天子的上大夫。”这只是其中一种说法罢了。何休又说:“桓公没有去朝见天子,天子不能诛杀他,反而降低身份去聘问,所以删去两个季节以表示贬斥。”范宁认为,桓公五年也派遣臣子去聘问,为什么那年的四个季节都记载齐全?桓公七年不派遣臣子去聘问,为什么也没有删去两个季节?所以只是说“这是宁氏没有详细考辨的地方”。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
传鲍卒,何为以二日卒之?春秋之义,信以▯信,疑以▯疑。注:「明实録也。」音义【▯直専反】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已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也。注:「国君独出,必辟病濳行。」音义【辟音避,本又作避】疏【释曰:公羊以为鲍之狂,故甲戌日亡,已丑日死,孔子疑之,故以二日卒之。此▯之意,言陈侯辟病,以甲戌日出,已丑之日得之,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之。左▯以为再赴,故两日竝书,是三▯异説。注释曰:既云信以▯信,疑以▯疑,则是告以虚事,而注云实録者,告以实则以一日卒之,告以虚则以二日卒之,二者皆是据告而书,即是实録之事】
夏,齐侯、郑伯如纪。注:外相如不书,过我则书,例时。音义【过,古禾反,下文及注同】疏【注释曰:过我者,约州公之▯得知也。然纪国在齐之东,郑在鲁之西南,郑欲如纪,则直过齐,何以二君竝得过鲁?者盖齐侯出竟西行,而逢郑伯,遂与至纪,途过于鲁,故得记之。知例时者,此与州公皆不书月,故知之】
天王使任叔之子来聘。注:任叔,天子之大夫。音义【任叔音壬,左氏作仍叔】
传任叔之子者,録父以使子也,故微其君臣而着其父子,不正父在子代仕之辞也。注:録父使子,谓不氏名其人,称父言子也。君闇劣于上,臣茍进于下,盖参讥之。疏【注释曰:君闇劣于上,臣茍进于下,止是二讥,而言参者,旧解▯言微其君臣而着其父子,是刺其父之不肖而令茍进,更又刺其君臣,故曰参讥之。或以为参者交互之义,不读为三,理亦得通】
葬陈桓公
城祝丘。注:「讥公不脩德政,恃城以安民。」疏【释曰:城祝丘者,左氏之例,凡城邑,则有时与不时之例。此传则不然,但书之者,即是讥责,故注云:讥公不脩德政,恃城以安民】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注:「王亲自伐郑。」音义【从,才用反,又如字,下同】疏【注释曰:以举从者之辞,嫌非自伐,故云亲自伐郑】
传,举从者之辞也。注:使若王命诸侯伐郑,书从王命者,三国也。疏【释曰:麋信曰:「举从者之辞,谓解经称人也。」徐邈云:「举从者之辞,谓王不能以威致三国,三国自以义从耳。」范以二者不通,故为别解,言举从者之辞,谓若王不亲伐,直举三国从王命之辞也。故下句云:「其举从者之辞何也?为天王讳伐郑也。」是也】其举从者之辞何也?为天王讳伐郑也。注:讳自伐郑。音义【为,于伪反】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于是不服,为天子病矣。注:郑,姬姓之国。冀州则近京师,亲近犹不能服,则防逺者可知。音义【冀州,案郑本京兆郑县,是雍州之域,后徙河南新郑,为豫州之境。冀在雨河之间,非郑都也。冀州言去京师近也。麋氏云:「韩侯灭郑,韩本都冀州,故以目郑。」为,如字。近,附近之近】疏【释曰:徐邈云新郑属冀州。案《尔雅》「两河间曰冀州」,新郑在河南,不得属冀州,是徐之妄也。麋信云:「郑在冀州者,韩哀侯灭郑,遂都之。韩,故晋也。▯以当时言之,遂云冀州。」然则于伐郑之时,本未有韩国,何得将后代之事以为周世之名?若以韩侯从冀州都郑,则曰冀州;大伯从雍州适吴,岂得谓吴为雍州也?是麋信之谬矣。盖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以郑近王畿,故举冀州以为説。故邹衍著书云:「九州之内,名曰赤县。赤县之畿,从冀州而起。」故后王虽不都冀州,亦得以冀州言之】
大雩注雩者旱祭请雨之名。▯例曰:「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月雩,正也;时雩,不正也。」礼《月令》曰:「仲冬行夏令,则其国乃旱。」音义【雩音于,祭名】疏【注释曰:何休云:「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崇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
译鲁僖公五年春季,正月甲戌日、己丑日,陈侯鲍去世。
《春秋》传问:陈侯鲍去世,为什么用两个日期来记载他的死?《春秋》的原则是,确信的事就如实记载,可疑的事就存疑记载。注解说:“这是为了明确地如实记录。”音义解释:“‘〇’音直専反。”陈侯在甲戌日外出,在己丑日被找到,不知道他具体是哪一天死的,所以列举两个日期来涵盖这段时间。注解说:“国君独自外出,一定是为了避病而秘密出行。”音义解释:“‘辟’音避,原本也写作‘避’。”疏解释说:“《公羊传》认为,因为陈侯鲍发狂,所以在甲戌日走失,在己丑日死去,孔子对此存疑,所以用两个日期记载他的死。这里‘〇’的意思,是说陈侯为了避病,在甲戌日外出,在己丑日被找到,不知道具体死期,所以列举两个日期来涵盖。《左传》认为是因为两次报丧,所以两天都记载,这是三种不同的说法。注释说:既然说确信的就如实记载,可疑的就存疑记载,那么如果是虚假的消息,注释却说这是如实记录,这是因为如果是真实的消息就只记一天去世,如果是虚假的消息就记两天去世,这两种情况都是根据报丧的消息来记载,也就是如实记录的事情。”
夏季,齐侯、郑伯前往纪国。注解说:“外国君主互相访问不记载,如果经过我国就记载,惯例是只记季节不记月份。”音义解释:“‘过’音古禾反,下文及注释相同。”疏解释说:“注释说:经过我国,是大约从州公的记载中得知的。然而纪国在齐国的东边,郑国在鲁国的西南,郑国如果要前往纪国,就直接经过齐国,为什么两位君主都能经过鲁国?这是因为齐侯出边境向西走,遇到了郑伯,于是和他一起到纪国,路途经过鲁国,所以得以记载。知道惯例只记季节不记月份,是因为这和州公一样都不记载月份,所以得知。”
周天王派遣任叔的儿子来聘问。注解说:“任叔,是天子的卿大夫。”音义解释:“‘任叔’音壬,《左传》写作‘仍叔’。”
《春秋》传问:任叔的儿子,是记录父亲而派遣儿子,所以隐去君臣关系而突出父子关系,这是不认可父亲在世而儿子代替出仕的措辞。注解说:“记录父亲派遣儿子,是指不称姓氏名字那个人,而是称父亲说儿子。君主在上昏庸低劣,臣子在下苟且进身,大概是对这三者进行讥讽。”疏解释说:“注释说:君主在上昏庸低劣,臣子在下苟且进身,这只是两种讥讽,却说三种,旧解认为‘〇’说隐去君臣关系而突出父子关系,是讽刺父亲的不肖而让他苟且进身,又讽刺君臣,所以说三种讥讽。或者认为‘参’是交互的意思,不读作三,道理也通。”
安葬陈桓公。
修筑祝丘的城墙。注解说:“讥讽鲁公不修德行政事,依靠城墙来安定百姓。”疏解释说:“修筑祝丘,按照《左传》的体例,凡是修筑城邑,有时有是否合时的体例。这里的传文却不是这样,只是记载这件事,就是讥讽责备,所以注释说:讥讽鲁公不修德行政事,依靠城墙来安定百姓。”秋季,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天王讨伐郑国。注解说:“周天王亲自讨伐郑国。”音义解释:“‘从’音才用反,又读原字,下文相同。”疏解释说:“注释说:因为列举跟随者的措辞,怀疑不是亲自讨伐,所以说亲自讨伐郑国。”
《春秋》传问:列举跟随者的措辞。注解说:使得像是周天王命令诸侯讨伐郑国,记载跟随周天王命令的,是这三个国家。疏解释说:“麋信说:‘列举跟随者的措辞,是指解释经文称人为人。’徐邈说:‘列举跟随者的措辞,是指周天王不能用威势使这三个国家服从,这三个国家自己出于道义跟随罢了。’范宁认为这两种解释不通,所以另外解释,说列举跟随者的措辞,是指如果周天王不亲自讨伐,只是列举这三个国家跟随周天王命令的措辞。所以下句说:‘列举跟随者的措辞为什么呢?是为周天王避讳讨伐郑国。’这是正确的。”列举跟随者的措辞为什么呢?是为周天王避讳讨伐郑国。注解说:避讳亲自讨伐郑国。音义解释:“‘为’音于伪反。”郑国,是同姓的国家,位于冀州。在这个时候不服从,成为天子的忧患了。注解说:郑国,是姬姓的国家。冀州靠近京师,亲近的尚且不能服从,那么防备远处的就可想而知了。音义解释:“冀州,查考郑国本是京兆郑县,是雍州的区域,后来迁徙到河南新郑,是豫州的境地。冀州在两河之间,不是郑国的都城。冀州是说距离京师近。麋氏说:‘韩侯灭郑,韩本来都于冀州,所以用冀州来指代郑国。’‘为’读原字。‘近’,附近的近。”疏解释说:“徐邈说新郑属于冀州。查考《尔雅》‘两河之间叫冀州’,新郑在河南,不能属于冀州,这是徐邈的妄说。麋信说:‘郑国在冀州,是因为韩哀侯灭郑,于是都于那里。韩,是原来的晋国。〇以当时来说,于是说冀州。’然而在讨伐郑国的时候,本来还没有韩国,怎么能将后代的事情作为周代的名字?如果因为韩侯从冀州都于郑国,就说冀州;大伯从雍州到吴国,难道能说吴国是雍州吗?这是麋信的谬误。大概冀州是天下之中的州,从唐虞到夏殷都都于那里,那么冀州是天子的常居之地。因为郑国靠近王畿,所以列举冀州来说明。所以邹衍著书说:‘九州之内,名叫赤县。赤县的畿辅,从冀州开始。’所以后来的王虽然不都于冀州,也可以用冀州来说明。”
大雩。注解说:雩是旱祭请雨的名字。〇体例说:“雩求到雨叫雩,求不到雨叫旱。按月雩,是正当的;按时雩,是不正当的。”礼《月令》说:“仲冬施行夏令,那么国家就会干旱。”音义解释:“‘雩’音于,祭名。”疏解释说:“注释说:何休说:‘祭祀说大雩,大旱可知。君主亲自到南郊,以六件事谢过自责,说:‘政令不统一吗?百姓失职吗?宫室太高大吗?妇女干政盛行吗?贿赂通行吗?谗言盛行吗?’让童男童女各八人跳舞呼喊求雨,所以叫大雩。”
雩。」贾逵云:「言大雩者,别于山川之雩。」左氏説不为旱者亦称大雩,则雩称大者,或如贾言也。名之为雩者,郑▯云:「雩之言吁也,吁嗟以求雨。」服防、杜预以为雩之言逺也,逺为百谷祈膏雨也。未知二説谁当范意。夫为大旱以六事谢过,或如何説;舞而呼雩,理恐不然。云▯例曰者,僖十一年▯文也。云月雩正也时雩不正也,定元年▯文。此雩不月者,何休云:「讥公骄溢也。」案谷梁▯意,月雩则正,时雩则非正,不论骄溢之事,则何休之言不可通于此也】
译雩。”贾逵说:“称大雩,是为了区别于祭祀山川的雩祭。”左氏认为即使不是因旱灾举行的雩祭也称大雩,那么雩祭称为“大”的,或许正如贾逵所说。将这种祭祀命名为“雩”,郑玄说:“雩的意思是吁,即吁嗟求雨。”服虔、杜预认为雩的意思是远,为百谷长远地祈求甘霖。不知道这两种说法哪一种符合范宁的本意。在大旱时以六件事谢罪,或许如某种说法;但跳舞呼喊求雨,道理上恐怕不对。文中说“例曰”的,是僖公十一年的经文。说月雩是正礼,时雩是不正礼,这是定公元年的经文。这次雩祭不记月份,何休说:“这是讥讽鲁公骄纵过度。”考察《谷梁传》的本意,月雩就是正礼,时雩就不是正礼,并不涉及骄纵过度的问题,那么何休的话在这里就不通了。
螽,注蜙蝑之属。礼《月令》曰:「仲冬行春令,则虫蝗为败。」音义【螽音终,蜙相容反,蝑音壻,蝗华忘反】
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疏【释曰:重▯▯者,经书时雩非正,故不月。螽灾与之同不月,嫌其甚而不月,故▯以明之】
冬州公如曹
传外相如不书,此其书何也?过我也。注:过我。六年寔来,是也。将有其末,故先录其本。疏【注释曰:齐侯、郑伯如纪,无寔来,亦言过我者,不必悉有下事。此因有下事,故以相▯明。其齐侯、郑伯直途过于鲁,不入国都,故不言寔来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注来朝,例时月者,谨其无礼。音义【寔,常式反。朝,直遥反,下七年同】疏【注释曰:二年,纪侯来朝。▯曰:「朝时,此其月何也?恶之,故谨而月之也。」彼书月是恶,则此月亦恶也。今州公不以礼朝,又至鲁不反,是无礼之事,故云谨其无礼也】
传:「寔来」者,是来也。何谓是来?谓州公也。其谓之是来何也?以其画我,故简言之也。诸侯不以过相朝也。注:「画,是相过去朝逺音义【画音获,注同。以过,古禾反,注同】
夏四月,公防纪侯于郕。音义【纪侯,左氏作▯侯】
秋八月壬午,大阅。注搜阅例时。音义【阅音悦】疏【注释曰:▯云谨而日之,知不以月为正,而云例时者,以四年公狩于郎书月以刺不正,故知搜阅例时也】
传》大阅者何?阅兵车也。注阅为简练。脩教明谕国道也。注脩先王之教,以明达于民,治国之道。平而脩戎事,非正也。注邵曰:「礼因四时田猎以习用戎事,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之道。平谓不因田猎,无事而脩之。」其日,以为崇武,故谨而日之。盖以观妇人也。音义【观,古乱反,视也】
蔡人杀陈佗。音义【佗,徙河反】
传:陈佗者,陈君也。其曰陈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陈侯憙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注:淫猎,谓自放恣,遗失徒众。音义【行,下孟反。憙,虚记反】何以知其是陈君也?两下相杀不道。注:两大夫相杀不书《春秋》。其不地,于蔡也。疏【释曰:宣十八年「邾人戕缯子于缯」,书地,今不地,故决之云「其不地,于蔡也」,言在蔡,故不地耳】
九月丁卯,子同生。注:子同,桓公嫡子庄公。音义【嫡,丁历反,又作适】
传疑,故志之。注庄公母文姜淫于齐襄,疑非公之子。疏【释曰:文姜以桓三年入,至今四年矣,未有适齐之云,而云疑者,盖文姜未嫁之时已与襄公通,后桓公终为妻淫见杀,则其闻虽则适鲁,襄公仍尚往来,故疑之也。子同生,公羊以为久无嫡子,喜国有正,故书之;左▯以为备用大子之礼,故书;此▯云疑故志之,是三▯异也】时曰:「同乎人也。」注时人佥曰齐侯之子,同于他人。音义【佥,七廉反】
冬纪侯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注:「日之,谨其恶。」音义【恶,乌各反】疏【注释曰:侵伐围例时,故知书日谨其恶也】
传其不言邾咸丘何也?注:据襄元年围宋彭城言宋。疾其以火攻也。注:不系于国者,欲使焚邑之罪与焚国同。
夏谷伯绥来朝
邓侯吾离来朝
传其名何也?注据隠十一年滕、薛来朝不名。失国也。注礼:诸侯不生名,失地则名。疏【注释曰:曲礼云:诸侯不生名,失地名,灭同姓名,是也】失国则其以朝言之何也?注据文十二年郕伯来奔不名。疏【注释曰:哀十年邾子益来奔,昭二十三年莒子庚舆来奔,彼来奔书名,彰其失地,则与此谷、邓书名同,而范不据之。文十二年郕伯来奔无名,而反据之者,以邾、莒二国更无所见,故依常书名言奔,表其失地。其郕伯与谷、邓别有所见,与常例违,故据之以相决。何则?郕伯不言名而云来奔,谷、邓书名而称朝,二者相反,故特据之。郕伯与鲁同姓,故不名以表其亲,言奔以明失国;谷、邓与鲁有好,故言名以彰失国,称朝以见和亲。但入春秋以来,
译螽,是注蜙蝑一类的昆虫。《礼记·月令》说:“仲冬时节如果施行春令,就会发生虫蝗灾害。”音义【螽音终,蜙相容反,蝑音壻,蝗华忘反】
传文:螽,是虫灾。严重的记月,不严重的记时。疏【解释说:重〇〇者,经文记时不记月,是因为时祭非正,所以不记月。螽灾与之相同不记月,担心人们误以为严重却不记月,所以〇以明之】
冬季,州公前往曹国。
传文:外国诸侯相互访问不记载,这里记载为什么呢?因为他经过我国。注:经过我国。六年“寔来”,就是指的这件事。将有其末,故先录其本。疏【注释说:齐侯、郑伯访问纪国,没有“寔来”,也说经过我国,不必都有下文的事。这里因为下文有事,所以用相〇来阐明。齐侯、郑伯只是路过鲁国,没有进入国都,所以不说“寔来”】
六年春季正月,州公“寔来”。注:来朝见,按例记时记月,是谨慎地指出他的无礼。音义【寔,常式反。朝,直遥反,下七年同】疏【注释说:二年,纪侯来朝见。〇说:“朝见记时,这里记月为什么呢?厌恶他,所以谨慎地记月。”那里记月是厌恶,这里记月也是厌恶。现在州公不以礼朝见,又到了鲁国不回去,这是无礼的事,所以说谨慎地指出他的无礼】
传文:“寔来”是什么意思?就是来朝见。为什么说“寔来”?是指州公。为什么称他为“寔来”?因为他画我,所以简略地说。诸侯不以路过为由相互朝见。注:“画,是相过去朝逺音义【画音获,注同。以过,古禾反,注同】
夏季四月,鲁公在郕地会见纪侯。音义【纪侯,左氏作〇侯】
秋季八月壬午日,大阅。注:搜阅按例记时。音义【阅音悦】疏【注释说:〇说谨慎地记日,知道不以月为正,而说按例记时,是因为四年公在郎地狩猎记月以讽刺不正,所以知道搜阅按例记时】
传文:大阅是什么?是检阅兵车。注:阅是简练。脩教明谕国道也。注:脩先王之教,以明达于民,治国之道。平而脩戎事,非正也。注:邵曰:“礼因四时田猎以习用戎事,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之道。平谓不因田猎,无事而脩之。”其日,以为崇武,故谨而日之。盖以观妇人也。音义【观,古乱反,视也】
蔡人杀陈佗。音义【佗,徙河反】
传文:陈佗,是陈国的国君。为什么称他陈佗?因为他行为像平民,所以用平民的称呼。他行为像平民是怎样的?陈侯喜欢打猎,在蔡国放纵打猎,与蔡国人争夺猎物。蔡国人不知道他是陈国国君,就杀了他。注:淫猎,谓自放恣,遗失徒众。音义【行,下孟反。憙,虚记反】怎么知道他是陈国国君?两国大夫相互杀害不记载。注:两大夫相杀不书《春秋》。其不地,于蔡也。疏【解释说:宣十八年“邾人戕缯子于缯”,记了地点,现在不记地点,所以决断说“其不地,于蔡也”,意思是在蔡国,所以不记地点】
九月丁卯日,子同出生。注:子同,是桓公的嫡子庄公。音义【嫡,丁历反,又作适】
传文:因为怀疑,所以记载。注:庄公的母亲文姜在齐襄公那里淫乱,怀疑不是桓公的儿子。疏【解释说:文姜在桓公三年入鲁,到现在四年了,没有去齐国的记载,却说怀疑,大概文姜未嫁之时已与襄公通奸,后来桓公最终被妻子淫乱所害,那么传闻虽然到了鲁国,襄公仍然往来,所以怀疑。子同出生,公羊认为久无嫡子,喜国有正,所以记载;左〇认为备用大子之礼,所以记载;此〇说疑故志之,是三〇异也】当时人说:“同乎人也。”注:当时人佥曰齐侯之子,同于他人。音义【佥,七廉反】
冬季,纪侯来朝见。
七年春季二月己亥日,焚烧咸丘。注:“记日,是谨慎地指出他的恶行。”音义【恶,乌各反】疏【注释说:侵伐围按例记时,所以知道记日是谨慎地指出他的恶行】
传文:为什么不说是邾国的咸丘?注:根据襄元年围宋彭城说宋。疾其以火攻也。注:不系于国者,欲使焚邑之罪与焚国同。
夏季,谷伯绥来朝见。
邓侯吾离来朝见。
传文:为什么称名?注:根据隐十一年滕、薛来朝不称名。失国也。注:礼:诸侯不生名,失地则名。疏【注释说:曲礼云:诸侯不生名,失地名,灭同姓名,是也】失国了为什么还说朝见?注:根据文十二年郕伯来奔不称名。疏【注释说:哀十年邾子益来奔,昭二十三年莒子庚舆来奔,那里来奔称名,彰显其失地,则与此谷、邓称名同,而范不据之。文十二年郕伯来奔无名,而反据之者,以邾、莒二国更无所见,故依常书名言奔,表其失地。其郕伯与谷、邓别有所见,与常例违,故据之以相决。何则?郕伯不言名而云来奔,谷、邓书名而称朝,二者相反,故特据之。郕伯与鲁同姓,故不名以表其亲,言奔以明失国;谷、邓与鲁有好,故言名以彰失国,称朝以见和亲。但入春秋以来,
虽无同好之事,盖春秋前有之】尝以诸侯与之接矣,虽失国,弗损吾异日也。注待之以初也。下无秋冬二时,甯所未详。
译虽然没有共同喜好之事,但春秋之前已有这种情况。曾经让诸侯与他交往,即使他失去了国家,也不会损害我日后的利益。注:对待他如同当初一样。下面没有秋冬两个季节,甯氏未曾详细记载。
春秋谷梁注防巻三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三考证
元年春,王▯桓无王。○【臣召南】按隠十年无正月,义▯于二▯,而左▯无之。至桓无王,则义▯于谷梁,检公羊无此义也。何休注公羊,实取谷梁之説而畅其意,犹作谷梁废疾何耶?
又疏范氏例云:「春秋上下无王者,凡一百有八。桓无王者,见不奉王法;余公无王者,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臣召南】按:王必书春之下,故「春王二月」、「春王三月」,时见于经。若经仅书春有某事,而不得其月,则王字无所置。范氏谓余公无王者,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是也,但须云不书月不得书王耳。又按:余公之仅书春者,皆不可以为桓公之例。桓公自三年至八年,皆直书春正月、二月;自十一年至十七年,皆直书春正月、二月,月下又皆有事。惟十二年为无事书正月,以首时,例应书王而不书,此谷梁子所以有「桓无王」之説也。
正月,公即位。○【臣浩】按:经「春王正月」为句,未有以「王」字上连「春」字为句者。注疏家因▯桓无王」云云,为「王」字▯例;「继故不言即位」句,为「公即位」▯例,遂画断,所以治桓也。以上文于「春王」下因▯割经,往往如此。又疏:孔安国云:「明堂路寝延之,使居忧,为天下宗主。」○「延」字监本误作「外」,今改正。
及其大夫孔父。▯孔氏,父字,諡也。○【臣浩】按:諡法未有称父者。何休《公羊》注曰:「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攻孔父之家。休盖用《谷梁》以解《公羊》也。《左▯》孔父嘉为司马嘉是其名,父是其字。以父为字,三▯所同;即字为諡,《谷梁》所独耳。顾炎武《日知录则曰:「父,字,諡也。父非諡,諡字衍文。」
又疏:「但赴者以正月告乱。」○「告」字监本误作「者」,今改正。
纪侯来朝。音义:「纪侯,左氏作▯侯。」○【臣召南】按:隠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宻,谷梁▯存二説,似以子爵为纪之本爵也。此之来朝,左氏作▯侯,公、谷作纪侯。何休注公羊云:「称侯者,天子将娶于纪,与之奉宗庙,▯之无穷,重莫大焉,故封之百里。」范注谷梁虽无明文,似从何説,以纪之进爵为侯也。
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以是为近古也。注:古谓五帝时。○【臣召南】按:▯近古,犹之公羊之近正云尔。公羊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亦不确指何时。据前▯有「盟诅不及三王」之文,然则「古」字正指三王之世,对春秋衰世时言,则称古耳。范氏指为五帝,説似迂。
公子翚如齐逆女。▯疏:重▯▯者,履緰外之始,翚是内之初,故重▯以明外内不异也。○此段监本误刋于下文《齐侯送姜氏于讙》注下,今改正。
齐侯、郑伯如纪。疏:纪国在齐之东,郑在鲁之西南。○「西南」,监本误作「西北」,今改正。
城祝丘。注:「讥公不脩德政,恃城以安民。」疏:「左氏之例,凡城邑则有时与不时之例,此▯则不然,但书之者即是讥责。」○【臣浩】按:城筑亦是守国之要经,重土功,故备书之。其时与不时,亦因以见得失,初未有凡城皆讥之意也。《雅》称「城彼朔方」,「城彼东方」,「溥彼韩城,燕师所完」,岂亦有所讥责乎?
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其举从者之辞何也?为天王讳伐郑也。○【臣浩】按:郑人有罪,王率三国伐之,有何大恶,而为天王讳之乎?郑人逆命,致使王师挠败,经书伐不书败,此则为尊者讳耳。
▯郑同姓之国也,在乎冀州。疏:冀州者,天下之中州,自唐虞及夏殷皆都焉,则冀州是天子之常居。○【臣召南】按▯言冀州,犹云畿甸耳。《书·五子之歌》曰:「自彼陶唐,有此冀方。」亦以冀州为天下之通称。
大雩》疏:「未知二説谁当范意。」○「意」字监本误作「言」,今改正。
螽▯疏:经书时雩,非正。○雩字,监夲误作雨,今改正。蔡人杀陈佗▯:陈侯憙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
译《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三考证
元年春,王。〇桓公时无王。○【臣召南】按:隐公十年无正月,其义与二年相同,而《左传》没有这种说法。至于桓公时无王,则其义出自《谷梁传》,查考《公羊传》没有这种说法。何休注释《公羊传》,实际上采用了《谷梁传》的说法并阐发其意,那么为何还称《谷梁传》为废疾呢?
又疏引范氏条例说:“《春秋》上下文中没有‘王’字的,共有一百零八处。桓公时无‘王’字,是因为桓公不奉行王法;其余诸公无‘王’字,是因为不记载正月,所以不能记载‘王’。”○【臣召南】按:“王”字必定记载在“春”字之下,所以“春王二月”、“春王三月”,当时在经文中常见。如果经文只记载春有某事,而不知道具体月份,那么“王”字就没有位置安放。范氏说其余诸公无“王”字,是因为不记载正月,所以不能记载“王”,这是对的,但必须说成是不记载月份就不能记载“王”才对。又按:其余诸公仅记载“春”的,都不能作为桓公的例证。桓公从三年到八年,都直接记载春正月、二月;从十一年到十七年,都直接记载春正月、二月,月份之下又都有事件发生。只有十二年因为无事而记载正月,以开启时令,按例应当记载“王”却没有记载,这就是《谷梁传》有“桓无王”说法的原因。
正月,公即位。○【臣浩】按:经文“春王正月”为一句,从来没有把“王”字连上“春”字为一句的。注疏家因为“桓无王”等说法,把“王”字作为条例;把“继故不言即位”一句,作为“公即位”的条例,于是强行割断,这是为了处理桓公的问题。以上文在“春王”之下因为割裂经文,往往如此。又疏引孔安国说:“明堂路寝延伸出来,让他居住以守丧,作为天下的宗主。”○“延”字监本误作“外”,现在改正。
以及大夫孔父。〇孔氏,父是字,也是谥号。○【臣浩】按:谥法中没有称“父”的。何休《公羊传》注说:“父,是字。礼制规定臣子为君主死时称其字。”因为君主可以称字,知道先攻打孔父的家。何休大概是用《谷梁传》来解释《公羊传》。《左传》中孔父嘉是司马,嘉是他的名,父是他的字。以“父”为字,三家传注所同;即把字当作谥号,是《谷梁传》独有的。顾炎武《日知录》说:“父,是字,也是谥号。父不是谥号,‘谥’字是衍文。”
又疏说:“但赴告的人以正月报告动乱。”○“告”字监本误作“者”,现在改正。
纪侯来朝。音义:“纪侯,《左传》作纪侯。”○【臣召南】按:隐公二年,纪子伯、莒子在密地结盟,《谷梁传》保留两种说法,似乎以子爵为纪的本爵。这次来朝见,《左传》作纪侯,《公羊传》、《谷梁传》作纪侯。何休注《公羊传》说:“称侯,是因为天子将要娶纪国的女子,让他奉祀宗庙,恩泽无穷,没有比这更重的了,所以封给他百里之地。”范宁注《谷梁传》虽然没有明文,似乎采纳何休的说法,认为纪国进爵为侯。
齐侯、卫侯在蒲地胥命。〇认为这是接近古制。注:古指五帝时。○【臣召南】按:所谓近古,就像《公羊传》所说的近正一样。《公羊传》说:“古人不结盟,约定言语就退兵”,也没有确切指明何时。根据前面有“盟诅不及三王”的文字,那么“古”字正是指三王时代,相对于春秋衰世而言,就称为古。范氏指为五帝,说法似乎迂腐。
公子翚到齐国迎娶女子。〇疏:重视内外者,是履緰外婚的开始,翚是内婚的开端,所以重视内外以表明内外没有区别。○这段监本误刊在下文《齐侯送姜氏于讙》注下,现在改正。
齐侯、郑伯到纪国。疏:纪国在齐国的东面,郑国在鲁国的西南。○“西南”,监本误作“西北”,现在改正。
修筑祝丘。注:“讥讽鲁公不修德政,依靠城池来安民。”疏:“《左传》的条例,凡是修筑城邑有时令和不时令的条例,这里则不然,只是记载下来就是讥责。”○【臣浩】按:修筑城池也是守国的要务,重视土木工程,所以详细记载。其时令与时令不当,也借此看出得失,起初并没有凡是修筑城池都讥讽的意思。《诗经》称“修筑那朔方”,“修筑那东方”,“广阔那韩城,燕师所修完”,难道也有讥责吗?
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〇列举跟随者的言辞为什么呢?为周天王讳言讨伐郑国。○【臣浩】按:郑人有罪,周王率领三国讨伐他,有什么大恶,要为周天王讳言呢?郑人违抗命令,致使王师受挫,经文记载讨伐不记载失败,这才是为尊者讳。
〇郑国是同姓的国家,位于冀州。疏:冀州,是天下的中心州,从唐尧虞舜到夏商都建都于此,那么冀州是天子的常居之地。○【臣召南】按:说冀州,就像说畿甸一样。《尚书·五子之歌》说:“从那个陶唐,拥有这个冀方。”也把冀州作为天下的通称。
大雩。疏:“不知道两种说法谁符合范宁的意思。”○“意”字监本误作“言”,现在改正。
螽。〇疏:经文记载时雩,不是正礼。○“雩”字,监本误作“雨”,现在改正。蔡人杀陈佗。〇:陈侯喜好打猎,在蔡国淫乱打猎,与蔡人争夺猎物,蔡人不知道他是陈君
也而杀之【臣召南】按:陈佗有篡弑之罪,蔡人杀之,所谓杀当其罪者也。左氏庄二十二年▯曰:「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五父即佗。蔡人杀佗,意在立其甥厉公耳,较《谷梁》憙猎及《公羊》外淫之説为近理。
译也而杀之【臣召南】按:陈佗有篡位弑君的罪行,蔡国人杀了他,这就是所说的杀得合乎其罪。《左传》庄公二十二年〇记载:“陈厉公是蔡国人所生,所以蔡国人杀了五父而立他为君。”五父就是陈佗。蔡国人杀陈佗,意在拥立他的外甥厉公罢了,这比《谷梁传》喜好狩猎以及《公羊传》在外淫乱的解说更为合乎情理。
九月丁卯,子同生。○【臣照】按《▯曰:「疑,故志之。」时曰:「同乎人也。」注曰:「庄公母文姜淫于齐襄,疑非公之子,时人佥曰齐侯之子,同于他人。」疏乃谓文姜以桓三年入,至今四年矣,未有适齐之云,而云疑者,盖文姜未嫁之时,已与襄公通,后桓公终为妻淫见杀,则其间虽则适鲁,襄公仍尚往来,故疑之也。此疏盖臆説也。夫齐襄适鲁,鲁岂能不书于《▯君行师从,岂能儵而来、忽而逝?《▯曰:「疑,故志之。」言无可疑也。月之日之,而万世可以无疑矣。否则不几鲁为齐灭乎?夫秦固不灭于刘、项,而灭于吕也。范注依文解义,无所▯明。杨疏乃误防▯注之意,造为襄公于此四年之内往来于鲁,是以可疑之説曲意附防谷梁》转与《▯意相反矣。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三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四【起桓公八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明音义》《杨士勋疏》
八年春正月巳卯,烝。注:「春祭曰祠,荐尚韭卵;夏祭曰禴,荐尚麦鱼;秋祭曰尝,荐尚黍肫;冬祭曰烝,荐尚稻鴈。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礼各异也。失礼祭祀例日,得礼者时,定八年冬从祀先公是也。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月者,谨用致夫人耳,禘无违礼。」音义【烝之丞反,禴余若反,又作礿,黍肫本又作豚,徒门反,大庙音防,下同】疏【注释曰:「所言四时祭名者,《周礼·大宗伯》及《尔雅》竝有其事。荐尚韭卵之等,《礼记·王制》之文。何休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也。礿者,麦始熟可礿也。尝者,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烝众也,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郭璞等注《尔雅》与何解四时祭名少异,但范之所引者竝与何氏同,故从何说。又云:『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天子、诸侯、卿、大夫牲用太牢,天子元士、诸侯卿大夫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此记异闻耳,未知范意与之同否。」定八年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下即云从祀先公,是时而不月也。得礼例时,引定八年为证;失礼例日,不引其文者,凡烝合在夏之十月,故何休云:「祭必于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是也。」今正月为之,违月隔年,故▯曰:「春兴之志,不时也。」下文夏五月丁丑烝,▯曰:「志不敬也。」二烝竝书日以见非礼,此文即是非礼例日之证,故不复更引他文。其文二年丁卯大事于太庙,亦是失礼书日也。正月烝▯云不时,五月烝▯云不敬也者,一失礼尚可,故以不时言之;再失礼重,故以不敬释之。又注云:「言禘无违礼。」案《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僖公七月而禘,则是不时,而云无违者,周之七月夏之五月,若值月前节却,则与四月相校不多,比之隔年再烝,失礼尚可,故曰无违也。文二年八月则是夏之六月,而祫尝者亦是失礼,故书日,表逆祀及失时也。宣八年六月有事于大庙,是得时而书日者,讥宣公卿死不废绎也】
▯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
天王使家父来聘。注:家父,天子大夫,家氏,父字。疏【注释曰何休云中大夫故不称伯仲范意或然】
夏五月丁丑烝
▯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音义【黩,徒木反】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注:礼《月令》曰:「孟冬行秋令,则霜雪不时。」音义【雨,于付反】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注:祭公,寰内诸侯,为天子三公者。亲逆,例时;不亲逆,例月。故《春秋左氏》説曰:「王者至尊无敌,无亲逆之礼。」祭公逆王后,未致京师而称后,知天子不行而礼成也。郑君释之曰:「大姒之家,在郃之阳,在渭之涘,文王亲迎于渭,即天子亲迎之明文矣。天子虽尊,其于后犹夫妇,夫妇配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
译九月丁卯日,公子同出生。○【臣照】按《春秋》说:“可疑,所以记载下来。”当时人说:“同于常人。”注解说:“庄公的母亲文姜与齐襄公淫乱,怀疑不是庄公的儿子,当时人们都说他是齐侯的儿子,同于他人。”疏文却说文姜在桓公三年嫁入鲁国,到现在四年了,没有去齐国的记载,却说可疑,大概是文姜未嫁之时,已与襄公私通,后来桓公最终因妻淫而被杀,那么这期间虽然文姜嫁到鲁国,襄公仍然往来,所以怀疑。此疏文大概是臆测之说。齐襄公去鲁国,鲁国难道能不记载于《春秋》吗?国君出行军队跟随,怎么能忽然来、忽然去?《春秋》说:“可疑,所以记载下来。”意思是无可疑之处。记月记日,万世可以无疑了。否则几乎鲁国被齐国灭掉。秦本来不灭亡于刘、项,而灭亡于吕氏。范注依文解义,无所不明。杨疏却错误地防范注文的意图,造作襄公在这四年之内往来于鲁国,所以可疑的说法,曲意附会防范《谷梁传》,反而与《春秋》的意思相反了。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三考证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谷梁注疏卷四【起桓公八年尽十八年】
晋范甯集解《唐陆徳明音义》《杨士勋疏》
八年春正月巳卯日,举行烝祭。注:“春祭叫祠,进献以韭卵为主;夏祭叫禴,进献以麦鱼为主;秋祭叫尝,进献以黍肫为主;冬祭叫烝,进献以稻雁为主。无牲而祭叫荐,荐而加牲叫祭,礼仪各不相同。失礼祭祀例日记,得礼者记时,定八年冬从祀先公就是。僖八年秋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记月,是谨慎地用来致夫人罢了,禘祭没有违礼。”音义【烝,音丞,禴,音余若,又作礿,黍肫本又作豚,音徒门,大庙音防,下同】疏【注释说:“所说的四时祭名,《周礼·大宗伯》及《尔雅》都有记载。荐尚韭卵等,《礼记·王制》的文字。何休说:‘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也。礿者,麦始熟可礿也。尝者,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烝众也,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郭璞等注《尔雅》与何解四时祭名稍异,但范之所引者都与何氏同,所以从何说。又说:‘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天子、诸侯、卿、大夫牲用太牢,天子元士、诸侯卿大夫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此记异闻耳,未知范意与之同否。”定八年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下即云从祀先公,是时而不月也。得礼例时,引定八年为证;失礼例日,不引其文者,凡烝合在夏之十月,故何休云:‘祭必于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是也。’今正月为之,违月隔年,故《春秋》说:‘春兴之志,不时也。’下文夏五月丁丑烝,《春秋》说:‘志不敬也。’二烝并书日以见非礼,此文即是非礼例日之证,故不复更引他文。其文二年丁卯大事于太庙,亦是失礼书日也。正月烝《春秋》云不时,五月烝《春秋》云不敬也者,一失礼尚可,故以不时言之;再失礼重,故以不敬释之。又注云:‘言禘无违礼。’案《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僖公七月而禘,则是不时,而云无违者,周之七月夏之五月,若值月前节却,则与四月相校不多,比之隔年再烝,失礼尚可,故曰无违也。文二年八月则是夏之六月,而祫尝者亦是失礼,故书日,表逆祀及失时也。宣八年六月有事于大庙,是得时而书日者,讥宣公卿死不废绎也】
《春秋》烝是冬事,春兴之志不时也
天王派家父来聘问。注:家父,天子大夫,家氏,父字。疏【注释说何休云中大夫故不称伯仲范意或然】
夏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春秋》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音义【黩,音徒木】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注:礼《月令》曰:‘孟冬行秋令,则霜雪不时。’音义【雨,音于付】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注:祭公,寰内诸侯,为天子三公者。亲逆,例时;不亲逆,例月。故《春秋左氏》説曰:‘王者至尊无敌,无亲逆之礼。’祭公逆王后,未致京师而称后,知天子不行而礼成也。郑君释之曰:‘大姒之家,在郃之阳,在渭之涘,文王亲迎于渭,即天子亲迎之明文矣。天子虽尊,其于后犹夫妇,夫妇配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