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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谷梁传注疏十

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七考证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30–145 段

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兵车之防也。音义【先悉荐反,下同。朝直遥反。弁皮彦反】疏【释曰:朝服者,天子则皮弁,诸侯则▯冠,衣则皮弁、白布,▯冠、缁衣、素裳也。弁冕者,谓白鹿皮为弁,冕谓以木为干,衣之以布,上▯下纁,垂旒者也】

译王人的使者排在诸侯之前,这是为什么呢?是为了尊崇天子的命令。朝服虽然破旧,必定要穿在最外面;弁冕虽然陈旧,必定要戴在头上;周王室虽然衰微,王人必定排在诸侯之前。这是出于对兵车战乱的防备。音义【“先”读作悉荐反,下文相同。“朝”读作直遥反。“弁”读作皮彦反】疏【解释说:朝服,天子穿的是皮弁,诸侯穿的是〇冠,衣服则是皮弁配白布,〇冠配缁衣和素裳。弁冕,是指用白鹿皮做的弁,冕是指以木头为骨架,外面蒙上布,上面〇色下面纁色,并垂有旒饰的】

郑伯乞盟

传以向之逃归乞之也。注向谓五年逃首戴之盟,齐桓为兵车之防于此,乃震服,惧不得盟,故乞得与之。不録使者,使若郑伯自来,所以抑一人之恶,申众人之善。音义【向,香亮反,本又作郷,注同。与,音豫,下请与并下注而与同,本或作豫。使,所吏反】乞者,重辞也。注人道贵让,故以乞为重。疏【释曰:文与乞师同,故为重辞也】重是盟也。注悔前逃归,故以重言。乞者,处其所而请与也。注言乞,知不自来。疏【注释曰:经言晋侯使却锜来乞师,是亦不自来也。若然何以不录使者?所以抑郑伯,申诸侯也】葢汋之也。注汋血而与之。音义【汋,由若反,又音酌】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大庙。注:禘,三年大祭之名。大庙,周公庙。《礼记·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杂记下》曰:「益献子曰:『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案:宣九年仲孙蔑如京师,于是献子始见经,襄十九年卒。然则失礼非献子所始,明矣。杂记之云,▯所未详。音义【大,庙音防见,贤徧反,下文而见同】疏【注释曰:范言此者,以《礼记》释七月而禘,献子为之。此时未有献子,亦七月而禘,故知失礼非献子为始也】用致夫人。注:刘向曰:夫人,成风也。致之于大庙,立之以为夫人。音义【夫人,成风也。左氏以为哀姜】疏【释曰:左氏以夫人为哀姜,因禘祭而致之于庙;公羊以为僖公本取楚女为嫡,取齐女为媵,齐女先至,遂胁公使立之为夫人,故因禘祭而见于庙。此▯及注意,则以夫人为成风。致之者,谓致之于大庙,立之以为夫人。与二传违者,若左氏以夫人为哀姜,元年为齐所杀,何为今日乃致之?若公羊以为齐之媵女,则僖公是作颂贤君,纵为齐所胁,岂得以媵妾为夫人乎?明知二传非也。今传云: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检经传之文符同,故知是成风也】

传》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言夫人,必以其氏姓。言夫人而不以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辞也,非正也。《注》夫人者,正适之称,谓非崇妾之嘉号。以妾体君,则上下无别,虽尊其母,是卑其父,故曰非正也。礼有君之母非夫人者,又庶子为后为其母缌,是妾不为夫体明矣。《音义【适丁歴反,本亦作嫡;称尺证反;别彼列反;为其于伪反;缌音思】疏【注释曰:仲子者,惠公之母,隐五年考仲子之宫,而经传讥之是也。有君之母非夫人者,又庶子为后为其母缌者,丧服文也】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之乎?夫人卒▯之,我可以不卒▯之乎?《注》郑嗣曰:君以为夫人,君以夫人之礼卒▯之,主书者不得不以为夫人也。成风以文四年薨,五年▯。传终説其事,一则以宗庙临之而后贬焉。《注》臣无贬君之义,故于大庙去夫人氏姓,以明君之非正。《音义【去起吕反】一则以外之弗夫人而见正焉。《注》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不言夫人。《音义【禭音遂】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注: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説卒。音义【御,鱼吕反,本亦作御。説,音悦】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邱。注:「宰,官。周,采地。天子三公不字。宋子,襄公。葵邱,地名。」音义【采,音菜】

传:「天子之宰,通于四海。」注:「宰,天官冡宰,兼为三公者。三公论道之官,无事亍防盟;冡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故曰通于四海。」疏【注释曰:传言通于四海者,解其与盟防之事也。若直为三公论道之官,则无事于防盟。以兼为冡宰,通于四海,为诸侯所尊,故得出防也。一解通于四海者,解其称官之意,与注乖,非也。论道之官者,《尚书·周官》云:『论道经邦,夑理隂阳』是也。掌建邦之六典者,《大宰职》云:『一曰治典,二曰敎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是也。左氏以宰周公为宰

译郑伯请求结盟。传文说这是因为郑伯此前逃归,所以来请求。注解说:向,指五年时逃归首戴之盟的事,齐桓公在此处陈兵防备,郑伯因此震恐屈服,害怕不能结盟,所以请求得以参与。不记录使者,使得好像郑伯亲自前来,这是为了抑制一个人的恶行,彰显众人的善举。音义:向,音香亮,原本也写作“郷”,注解说相同。与,音豫,下文“请与”及并下注中的“与”都相同,原本有的写作“豫”。使,音所吏。

“乞”是郑重的言辞。注解说:人道贵在谦让,所以用“乞”表示郑重。疏解说:经文与“乞师”相同,所以是郑重的言辞。郑重的是结盟。注解说:后悔之前逃归,所以用郑重的言辞。“乞”是指待在原地请求参与。注解说:说“乞”,就知道不是亲自前来。疏解说:经文说晋侯派却锜来乞师,这也是没有亲自前来。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不记录使者呢?这是为了抑制郑伯,彰显诸侯。大概是歃血结盟。注解说:歃血后与他结盟。音义:汋,音由若,又音酌。

夏季,狄人攻打晋国。

秋季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注解说:禘,是三年大祭的名称。大庙,是周公庙。《礼记·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杂记下》说:“益献子说:‘七月冬至,可以祭祀祖先。’七月举行禘祭,是献子做的。”考察:宣公九年仲孙蔑前往京师,这时献子才初次见于经文,襄公十九年去世。那么失礼并非从献子开始,是很明显的。《杂记》所说的,〇所未详。音义:大,庙音防见,贤徧反,下文“而见”同。疏解说:范氏说这个,是因为《礼记》解释七月举行禘祭是献子做的。这时还没有献子,也七月举行禘祭,所以知道失礼并非从献子开始。用这个来安葬夫人。注解说:刘向说:夫人,是成风。把她安葬在大庙,确立她为夫人。音义:夫人,成风。左氏认为哀姜。疏解说:左氏认为夫人是哀姜,趁着禘祭把她安葬在庙里;公羊认为僖公本来娶楚女为嫡妻,娶齐女为媵妾,齐女先到,于是胁迫僖公立她为夫人,所以趁着禘祭让她见于庙。此〇及注解说,则认为夫人是成风。安葬她,是指安葬在大庙,确立她为夫人。与两传不同的,如果左氏认为夫人是哀姜,元年被齐国所杀,为什么今天才安葬她?如果公羊认为是齐国的媵妾,那么僖公是作颂的贤君,纵然被齐国胁迫,难道能把媵妾当作夫人吗?明显知道两传不对。现在传文说:一方面用宗庙来审视然后贬斥,一方面把她排除在外不称夫人而显示正统。检查经文传文的文字相符,所以知道是成风。

传文说:“用”,是不应该用的;“致”,是不应该致的。称夫人,一定要用她的氏姓。称夫人而不用氏姓,就不是夫人,是立妾的言辞,不是正统。注解说:夫人,是正妻的称号,不是说尊崇妾室的嘉号。以妾的身份作为君主的配偶,那么上下就没有区别,虽然尊崇她的母亲,却是贬低她的父亲,所以说不是正统。礼制中有君主的母亲不是夫人的,又有庶子继位为他母亲服缌麻,这是妾不作为丈夫配偶的明证。音义:适,音丁歴,原本也写作“嫡”;称,音尺证;别,音彼列;为其,音于伪;缌,音思。疏解说:仲子,是惠公的母亲,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而经文传文讥讽她,就是这样。有君主的母亲不是夫人的,又有庶子继位为他母亲服缌麻的,是丧服的文字。

“夫人之”,我可以不称她为夫人吗?“夫人卒〇之”,我可以不称她为夫人去世〇之吗?注解说:郑嗣说:君主认为她是夫人,君主用夫人的礼仪让她去世〇之,主书的人不得不认为她是夫人。成风在文公四年去世,五年〇。传文最后解释这件事,一方面用宗庙来审视然后贬斥。注解说:臣没有贬斥君主的道理,所以在太庙去掉夫人的氏姓,以表明君主的非正统。音义:去,音起吕。一方面把她排除在外不称夫人而显示正统。注解说: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禭衣,不称夫人。音义:禭,音遂。

冬季十二月丁未,天王去世。注解说:是惠王。

九年春季,周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説去世。音义:御,音鱼吕,原本也写作“御”。説,音悦。夏季,鲁公在葵邱会见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注解说:“宰,是官职。周,是采地。天子三公不称字。宋子,是襄公。葵邱,是地名。”音义:采,音菜。

传文说:“天子的宰,通达于四海。”注解说:“宰,是天官冡宰,兼任三公的人。三公是论道的官职,无事于会盟;冡宰掌管建立邦国的六典,以辅佐王治理邦国,所以说通达于四海。”疏解说:传文说通达于四海,是解释他参与会盟的事。如果只是三公论道的官职,就无事于会盟。因为兼任冡宰,通达于四海,被诸侯所尊重,所以能出来会盟。另一种解释通达于四海,是解释他称官的意思,与注解说相违背,不对。论道的官职,《尚书·周官》说:“论道经邦,夑理隂阳”就是这样。掌管建立邦国的六典,《大宰职》说:“一曰治典,二曰敎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就是这样。左氏认为宰周公是宰

孔,此▯葢亦然也】宋其称子何?也未▯之辞也。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今背殡而出防以宋子为无哀矣。注:「欑木如椁,涂之曰殡。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宋,殷后也。」音义【柩,其救反。《礼记》云:『在牀曰尸,在棺曰柩。』背,音佩。欑木,才官反,本又作菆,同】疏【释曰:称宋子,正也,而云无哀者,宋子非主伯所召而自防诸侯,称子,嫌称子合正无讥,故▯责其背殡也。晋襄背殡,贬之称人;此经不贬者,宋襄虽背殡出防而子道不亏,于理虽合小讥,而文不可贬。责其晋襄,上无王命所召,又非国事急重,而自为戎首,与敌交战,非直于理合责,于文亦当贬也。其称子、称侯之例,具于桓十三年疏。注释曰:《礼记·檀弓》云:『天子之殡也,菆涂龙輴以椁。』郑▯云:『菆木周龙輴如椁而涂之也。天子殡以輴车,画辕为龙也。』彼説天子之礼,故云龙輴,则诸侯亦设輴而不画龙,其用木欑之亦如椁,故范云欑木如椁也。《檀弓》又云:『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周人殡于西阶之上。』是据所注之文也。云宋殷后者,欲见宋之殡亦从两楹之间】

译孔颖达说:“这大概也是这样。”经文称宋襄公为“子”,是为什么呢?这是表示遗憾的措辞。按照礼制,灵柩停放在堂上时,丧主不应处理外事。如今宋襄公背离殡礼而出征防地,是因为认为宋襄公没有哀痛之情。注解说:“用木头堆叠起来像椁一样,涂上泥灰叫做殡。殷人在两楹之间停放灵柩,周人在西阶之上停放灵柩。宋国是殷的后代。”音义部分说:“柩,音其救反。《礼记》说:‘在床上的叫尸,在棺中的叫柩。’背,音佩。欑木,音才官反,原本又写作‘菆’,意思相同。”疏解说:“解释经文说:称宋襄公为‘子’,是合乎正道的,而说他没有哀痛之情,是因为宋襄公并非受霸主召见,而是自行前往防地会合诸侯,称他为‘子’,容易让人误以为称‘子’就合乎正道而不该被讥讽,所以经文责备他背离殡礼。晋襄公背离殡礼,被贬称为‘人’;这里经文没有贬称,是因为宋襄公虽然背离殡礼出征防地,但作为儿子的道义并未亏损,在情理上虽然小有可讥之处,但在文字上不可贬低。责备晋襄公,是因为上面没有王命召见,又不是国家事务紧急重要,却自行充当战争的首领,与敌人交战,不仅在情理上应当责备,在文字上也应当贬低。关于称‘子’、称‘侯’的体例,详细记载在桓公十三年的疏解中。注释说:《礼记·檀弓》说:‘天子停放灵柩时,用堆叠的木头围绕龙輴车,像椁一样,然后涂上泥灰。’郑玄说:‘用堆叠的木头围绕龙輴车,像椁一样,然后涂上泥灰。天子停放灵柩使用輴车,在车辕上画龙。’那里说的是天子的礼制,所以说龙輴,那么诸侯也设置輴车但不画龙,他们堆叠木头的方式也像椁一样,所以范宁说欑木像椁。《檀弓》又说:‘夏后氏在东阶之上停放灵柩,殷人在两楹之间停放灵柩,周人在西阶之上停放灵柩。’这是根据所注释的文字而言的。说宋国是殷的后代,是为了表明宋国停放灵柩也遵循在两楹之间的制度。”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传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注:女子许嫁不为殇,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谓许嫁于诸侯,尊同则服大功九月。吉笄以象为之,刻镂其首以为饰,成人着之。音义【笄古兮反,殇式羊反,着直略反】疏【释曰:明内女有书卒之义,故发首云内女也,若其不然,不嫌非内女也。范氏别例云:内女卒▯例有六,▯有三,卒亦有三。卒者,此云一也,僖十六年鄫季姬二也,成八年杞叔姬三也。▯者,荘四年▯纪伯姬,三十年▯纪叔姬,襄三十年▯宋共姬是也。文十二年子叔姬不数之者,与此伯姬同是未适人,故总为一也。注释曰:丧服大功章云:女子子之长殇,▯曰何以大功?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嵗为下殇,七歳以下为无服之殇。于其服也,长殇中殇防成人一等,下殇降成人二等。又丧服传曰: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长殇中殇总言之者,据大功以上也。其▯殇之礼亦与成人有异,故檀弓云:周人以殷人之棺椁▯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无服之殇是也。女子许嫁而笄,犹男子之冠也,故以成人之丧治之。礼诸侯絶朞,故许嫁于诸侯则服之,若嫁与大夫则不服也。礼姊妹与已之女同服齐衰,若出嫁则为之降至大功九月。礼意为降者,取受我而厚之,夫为之朞,故我为之降。计此伯姫未至夫家,案曽子问云:娶女有吉日而女死,壻齐衰而吊,既▯除之。然则其夫不为之尽礼,则皆不得为之降,当亦服齐衰朞也。而范注云服大功者,总据出嫁者言之,故云大功,非谓此亦大功也。或当女子在室,公不为之服,则卒亦不书。今书之者,以其许嫁故也。夫虽不为终服,公亦从出嫁之例降至大功也。吉笄以象为之者,诗云象】服是宜。毛传云:「尊者所以为饰。」故知用象也。郑解象服与此异耳。丧服女子许嫁,服斩衰,用箭笄;齐衰则用榛笄。丧既无饰,故知吉笄有饰也。镂刻其首者,相传为然也】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邱

传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也。注何休以为即日为美,其不日皆为恶也。桓公之盟不日,皆为恶邪?庄十三年柯之盟不日,为信;至此日以为美,义相反也。郑君释之曰:「柯之盟不日,固始信之。自其后盟,以不日为平文。从阳谷以来,至此葵邱之盟,皆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桓徳极而将衰,故备日以美之。自此不复盟矣。」音义【为,见于伪反,下「贤徧反」复,扶又反】疏【注释曰:十五年盟于牡邱,而云「不复盟矣」者,以衣裳之防不复盟,彼是兵车,故也】葵邱之盟,陈牲而不杀。注所谓无防血之盟。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音义【防,本又作揷,所洽反,又所甲反。豭,音加】疏【释曰:陈牲不杀,则不得谓之盟;若不杀牲,又不得云「读书加于牲上」。而传云「不杀」者,桓公信义之极,见于此矣。虽盟而不防血,谓之不杀。不杀者,谓不如凡常之杀,杀而不用,直读书而加于牲上而已。注释曰:荘二十七年传云:「衣裳之防十有一,未尝有防血之盟也,信厚也。」则衣裳之防皆不防血,而此防独言之者,以此防桓徳极盛,故详其事,实余盟亦不防血耳。八年洮防云「汋血与郑伯」者,彼兵车之防,故也。徐邈云:「陈牲者,不杀埋之,陈示诸侯而已。加于牲上者,亦谓活牲,非死牲。」理亦通也。此葵邱防为桓徳盛,故书日以美之。又「毋雍泉」以下,是四敎之事,而《论语》「一匡天下」,郑不据之,而指阳谷者,郑据公羊之文,故指阳谷。其实此防亦有四敎,故上注云:「从阳谷已来,至此葵邱之盟,皆令诸侯以天子之禁」是也。注又引郑君曰「盟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者,《左传》云「诸侯盟,谁执牛耳」,又曰「郑伯使卒出豭」,是其证也】读书加于牲上,壹眀天子之禁。注壹,犹专也。曰:「毋雍泉!

译秋季七月乙酉日,伯姬去世。

传文说:她是国君的女儿,没有出嫁的人不记载“卒”,这里为什么记载“卒”呢?女子许配人家后行笄礼并取字,死了就按照成人的丧礼来办理。

注:女子许配人家就不算作未成年早逝,死了就按照成人的丧礼来办理,是指许配给诸侯,地位尊贵相同就服丧大功九月。吉礼用的笄用象牙制作,雕刻笄头作为装饰,成人佩戴它。

音义【笄,古兮反;殇,式羊反;着,直略反】

疏【解释曰:明确国君女儿有记载“卒”的道理,所以开头说“内女也”,如果不这样,就不怀疑不是国君的女儿。范氏《别例》说:国君女儿去世〇例有六,〇有三,卒也有三。卒的,这里说的是第一种,僖公十六年鄫季姬是第二种,成公八年杞叔姬是第三种。〇的,庄公四年〇纪伯姬,三十年〇纪叔姬,襄公三十年〇宋共姬就是这些。文公十二年子叔姬不计算在内,是因为和这里的伯姬一样都是没有出嫁,所以总共算作一种。注释说:《丧服·大功章》说:女子中长殇,〇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没成年。十九岁到十六岁为长殇,十五岁到十二岁为中殇,十一岁到八岁为下殇,七岁以下为无服之殇。在服丧上,长殇、中殇比成人降一等,下殇比成人降二等。又《丧服传》说:大功的殇服中从上,小功的殇服中从下。长殇、中殇总说,是根据大功以上而言。其〇殇的礼仪也和成人不同,所以《檀弓》说:周人用殷人的棺椁〇长殇,用夏后氏的堲周〇中殇、下殇,用有虞氏的瓦棺〇无服之殇就是这些。女子许配人家后行笄礼,就像男子行冠礼一样,所以按照成人的丧礼来办理。礼制规定诸侯断绝为期一年的丧服,所以许配给诸侯就服丧,如果嫁给大夫就不服丧。礼制规定姊妹和自己女儿同服齐衰,如果出嫁就为她降服至大功九月。礼制降服的意思是,接受我的恩惠而厚待她,丈夫为她服期年,所以我为她降服。推想这伯姬还没到夫家,按《曾子问》说:娶妻有吉日而女子死了,女婿穿齐衰去吊唁,已经〇除丧。那么她的丈夫不为她尽礼,就都不能为她降服,应当也服齐衰期年。而范注说服大功,是总根据出嫁者而言,所以说大功,不是说这也服大功。或者应当女子在娘家,公侯不为她服丧,那么去世也不记载。现在记载她,是因为她许配人家的缘故。丈夫虽然不为她服终丧,公侯也依照出嫁的例子降服至大功。吉笄用象牙制作,是因为《诗》说象】服是宜。毛传云:“尊者所以为饰。”故知用象也。郑解象服与此异耳。丧服女子许嫁,服斩衰,用箭笄;齐衰则用榛笄。丧既无饰,故知吉笄有饰也。镂刻其首者,相传为然也】

九月戊辰日,诸侯在葵邱结盟。

传文说: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是为了赞美他。因为要显示天子的禁令,所以详细记载。

注:何休认为记载日期就是赞美,不记载日期都是厌恶。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都是厌恶吗?庄公十三年柯地的盟会不记载日期,是因为守信;到这里记载日期认为是赞美,意义相反。郑君解释说:“柯地的盟会不记载日期,本来就开始信任他。从那以后的盟会,以不记载日期为平常文辞。从阳谷以来,到这次葵邱的盟会,都命令诸侯遵守天子的禁令。桓公的德行达到极点将要衰落,所以详细记载日期来赞美他。从此不再结盟了。”

音义【为,见于伪反,下“贤徧反”;复,扶又反】

疏【注释曰:十五年盟于牡邱,却说“不再结盟了”,是因为衣裳之会不再结盟,那是兵车之会,所以如此】葵邱的盟会,陈列牺牲而不宰杀。

注:所谓没有歃血的盟会。郑君说:“盟会的牺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

音义【防,本又作揷,所洽反,又所甲反。豭,音加】

疏【解释曰:陈列牺牲不杀,就不能称为盟;如果不杀牺牲,又不能说是“读书加于牲上”。而传文说“不杀”,桓公的信义达到极点,在这里显现了。虽然结盟但不歃血,称为不杀。不杀,是指不像平常那样宰杀,杀了不用,只是读书而加在牺牲上罢了。注释曰:庄公二十七年传文说:“衣裳之会十一次,没有歃血的盟会,这是诚信厚道。”那么衣裳之会都不歃血,而这次盟会单独说,是因为这次盟会桓公德行极盛,所以详细记载其事,实际上其余盟会也不歃血。八年洮地盟会说“汋血与郑伯”,那是兵车之会,所以如此。徐邈说:“陈列牺牲,是不杀埋它,陈列给诸侯看而已。加于牲上,也是指活牲,不是死牲。”道理也通。这次葵邱之会因为桓公德行极盛,所以记载日期来赞美他。又“毋雍泉”以下,是四教之事,而《论语》“一匡天下”,郑君不依据它,而指向阳谷,郑君依据《公羊》的文字,所以指向阳谷。其实这次盟会也有四教,所以上注说:“从阳谷以来,到这次葵邱的盟会,都命令诸侯遵守天子的禁令”就是如此。注又引郑君说“盟会的牺牲,诸侯用牛,大夫用豭”,《左传》说“诸侯结盟,谁执牛耳”,又说“郑伯使卒出豭”,就是证据】

读书加在牺牲上,专门申明天子的禁令。

注:壹,就是专的意思。说:“不要堵塞泉水!

」注专水利以障谷。音义【雍,于勇反,塞也。障,音章,又之亮反】毋讫籴!」注讫,止也。谓贮粟。音义【籴,音狄。贮,张吕反】毋易树子。注:树子,嫡子。母以妾为妻。母使妇人与国事。注:女正位于内。音义【与,音豫】

译注:专力于水利以堵塞山谷。音义:【雍,音于勇,意为堵塞。障,音章,又音之亮】不要停止买粮!注:讫,意为停止。指储存粮食。音义:【籴,音狄。贮,音张吕】不要更换嫡子。注:树子,即嫡子。母亲把妾当作妻子。母亲让妇人参与国家政事。注:女性应安守内宅之位。音义:【与,音豫】

甲子,晋侯诡诸卒。注:献公也,枉杀世子申生,失徳不▯。音义【诡,九委反。左氏作佹。枉,纡往反】疏【注释曰:宋桓亦不▯,至此言失徳者,今献公枉杀申生,即是失徳之例。宋桓无罪之状,故范不得言之也。公羊以为桓公不书▯者,为宋襄公背殡出防不书▯,若非背殡然也。谷梁既讥宋子,即不是为讳,葢鲁不防故也】

  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传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注:诸侯在丧称子,言国人不君之,故系于其君。疏【释曰:范云:「弑君日与不日,从其君正与不正。今奚齐书时者,为未成君,且又不正故也。」旧解:「诸侯在丧称子,今国人不以爲君,故不直谓之子,而系之于君也。」徐邈云:「不子者,谓不子爱之也,非范意。葢不子者,谓不以为君,则是不子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疏【释曰:何休云:「书月者,善公朝事齐,故月之。」朝既以时为正,书月何以为善?葢为下灭温书月也】

  狄灭温温子奔衞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传以尊及卑也。荀息,闲也。音义【卓,勅角反】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

传称国以杀罪累上也。里克弑二君与一大夫。注:「二君,奚齐、卓子;一大夫,荀息。」其以累上之辞言之,何也?注:「据有罪。」其杀之不以其罪也。其杀之不以其罪奈何?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注:「杀奚齐、卓子者,欲以重耳为君。重耳,夷吾兄,文公。」音义【所为于伪反,下文皆同。重,直龙反。杀奚齐,申志反,又如字】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乎?」故杀之不以其罪也。其为重耳弑奈何?晋献公伐虢,得丽姬。献公私之,有二子,长曰奚齐,推曰卓子。丽姬欲为乱,注:「乱谓杀申生而立其子。」音义【丽姬,力池反。伐虢所得,左氏伐丽戎所得。长,丁丈反。稚,直吏反】故谓君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注:「夫人,申生母。」音义【苦,如字,又枯路反,下同】胡不使大夫将衞士而衞冡乎?」公曰:「孰可使?」曰:「臣莫尊于世子,则世子可。」故君谓世子曰:「丽姬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畏。』女其将衞士而往衞冡乎?」世子曰:「敬诺。」筑宫,宫成。丽姬又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于君。君田而不在。丽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丽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于君。」君将食,丽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于地而地贲,注:「贲,沸起也。」音义【女音汝,下皆同。祠,自丝反。酖,直防反,以鸩鸟毛画酒。跪,求委反。覆,芳服反。贲,扶粉反,注同】以脯与犬,犬死。丽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女未有过切。」注:「吾与女未有过差。切,急。」音义【呼,火故反。喟,去愧反,又去怪反。差,初卖反,又如字】疏【释曰:公信丽姬,谓大子实将杀已故喟然叹曰:『吾与汝为父子以来,未尝有过差切急,是何与我之深也?』虽不对大子发叹,而为此言也】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明则丽姬必死;丽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以重耳为寄矣。」注虑丽姬又谮重耳,故以托里克使保全之。刎脰而死。音义【刎,亡粉反;脰,音豆,颈也】故里克所为弑者,为重耳也。夷吾曰:「是又将杀我也。」

  秋七月

  冬大雨雪音义【雨于付反】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防郑父。音义【防,浦悲反】

▯称国以杀,罪累上也。疏【释曰:重发▯

译甲子日,晋侯诡诸去世。注:这就是晋献公,他冤杀了世子申生,失德而不称“薨”。音义【诡,音九委。《左传》作佹。枉,音纡往】疏【注释说:宋桓公也不称“薨”,到这里说失德,是因为现在献公冤杀申生,正是失德的例子。宋桓公无罪的情况,所以范宁不能这样说。《公羊传》认为桓公不书“薨”,是因为宋襄公背着灵柩出战而不书“薨”,如果不是背着灵柩出战的话。《谷梁传》既然讥讽宋子,就不是为了避讳,大概是鲁国没有参加丧礼的缘故】

冬天,晋国里克杀了国君的儿子奚齐。

传文说“国君的儿子”,是因为国人不服他做君主。国人不服他做君主为什么呢?因为国人认为他杀了世子申生而自立是不正当的。注:诸侯在丧期称为“子”,说国人不服他做君主,所以依附于他的国君。疏【解释说:范宁说:“弑君书日与不书日,跟随国君正当与不正当。现在奚齐书时,是因为他没有成为君主,而且不正当的缘故。”旧解:“诸侯在丧期称为子,现在国人不把他当作君主,所以不直接称为子,而依附于国君。”徐邈说:“不子,是指不慈爱他,不是范宁的意思。大概不子,是指不把他当作君主,就是不子。”】

十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前往齐国。疏【解释说:何休说:“书月,是赞许鲁公朝见齐国,所以书月。”朝见既然以时为正当,书月为什么是赞许?大概是为了下文灭温书月。”】

狄人灭掉了温国,温子逃奔到卫国。

晋国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卓子,以及他的大夫荀息。

传文说以尊贵的人连带卑贱的人。荀息,是闲人。音义【卓,音勅角】

夏天,齐侯、许男讨伐北戎。

晋国杀了他的大夫里克。

传文说称国以杀,是因为罪责连累到上位者。里克弑杀了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注:“两位国君,是奚齐、卓子;一位大夫,是荀息。”为什么用连累上位者的言辞来说呢?注:“根据有罪。”他们杀里克并不是因为他的罪过。杀里克不因为他的罪过是怎么回事?里克所弑杀的,是为了重耳。注:“杀奚齐、卓子,是想让重耳做国君。重耳,是夷吾的哥哥,即晋文公。”音义【所为,音于伪,下文皆同。重,音直龙。杀奚齐,音申志,又如字】夷吾说:“这又要杀我吗?”所以杀里克不因为他的罪过。里克为了重耳弑杀是怎么回事?晋献公讨伐虢国,得到了丽姬。献公私幸她,生了两个儿子,大的叫奚齐,小的叫卓子。丽姬想作乱,注:“乱是指杀申生而立她的儿子。”音义【丽姬,音力池。伐虢所得,《左传》伐丽戎所得。长,音丁丈。稚,音直吏】所以对国君说:“我夜里梦见夫人快步走来,说:‘我很害怕。’”注:“夫人,是申生的母亲。”音义【苦,音如字,又枯路,下同】为什么不派大夫率领卫士去守护宗庙呢?”国君说:“谁可以派?”丽姬说:“臣子中没有比世子更尊贵的,那么世子可以。”所以国君对世子说:“丽姬梦见夫人快步走来,说:‘我很害怕。’你率领卫士去守护宗庙好吗?”世子说:“恭敬地答应。”修建宫室,宫室建成。丽姬又说:“我夜里梦见夫人快步走来,说:‘我很饿。’世子的宫室已经建成,为什么不让他祭祀呢?”所以献公对世子说:“你去祭祀。”世子祭祀完毕,把祭品献给国君。国君外出打猎不在。丽姬把毒酒换成酒,用毒药腌制肉干。献公打猎回来,丽姬说:“世子已经祭祀,所以把祭品献给国君。”国君将要吃,丽姬跪下说:“从外面拿来的食物,不能不试试。”把酒倒在地下,地下沸腾,注:“贲,是沸腾起来。”音义【女,音汝,下皆同。祠,音自丝。酖,音直防,用鸩鸟毛画酒。跪,音求委。覆,音芳服。贲,音扶粉,注同】把肉干给狗,狗死了。丽姬下堂哭泣呼喊说:“天啊!天啊!国家是你的国家,你为什么迟迟不做国君?”国君叹息说:“我和你从来没有过差错。”注:“我和你从来没有过差错。切,急。”音义【呼,音火故。喟,音去愧,又去怪。差,音初卖,又如字】疏【解释说:国君相信丽姬,认为太子真的要杀自己,所以叹息说:‘我和你作为父子以来,从来没有过差错急切,为什么对我这么深呢?’虽然不对太子发叹,但说了这话】为什么对我这么深呢!”派人告诉世子说:“你……”世子的师傅里克对世子说:“进去自明,进去自明就可以活;不进去自明,就不能活。”世子说:“我的国君已经老了,已经昏庸了。我如果这样进去自明,自明了丽姬必死;丽姬死了,我的国君就不安。所以使我的国君不安,我不如自杀。我宁愿自杀来安顿我的国君,把重耳托付给你。”注:担心丽姬又谗害重耳,所以托付里克让他保全。割颈而死。音义【刎,音亡粉;脰,音豆,颈也】所以里克所弑杀的,是为了重耳。夷吾说:“这又要杀我。”

秋天七月。

冬天大雨雪。音义【雨,音于付】

十一年春天,晋国杀了他的大夫阳处父。音义【阳,音浦悲】

称国以杀,罪责连累到上位者。疏【解释说:重复发〇

者,此里克同党,恐异,故发之】

译这是里克的同党,担心他们会有异心,所以揭发了他们

夏公及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阳谷。

  秋八月大雩

传雩月正也。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注:礼,龙见而雩,常祀不书,书者皆以旱也,故得雨则喜,以月为正也;不得雨则书旱,明旱灾成。何休曰:「公羊书雩者,善人君应变求索;不雩则言旱;旱而不害物,言不雨也。」就如谷梁设本不雩,何以明之?如以不雨明之,设旱而不害物,何以别乎?郑君释之曰:「雩者,夏祈谷实之礼也,旱亦用焉。得雨书雩,明雩有益;不得雨书旱,明旱灾成,后得雨无及也。国君而遭旱,虽有不忧民事者,何乃废礼本不雩祷哉?顾不能致精诚也。旱而不害物,故以乆不雨别之。文二年、十三年自十有二日,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是也。谷梁传曰:『歴时而言不雨,文不闵雨也。』以文不忧雨,故不如僖时书不雨。文所以不闵雨者,素无志于民,性退弱而不明,又见时乆不雨而无灾耳。」音义【雩音于,龙见贤徧反,下同。应变应对之应,索所白反,别彼列反,下同。祷丁老反,又丁报反】疏【释曰:谷梁之例,若常祀之雩则皆不书,书者并是为旱也。若得雨则书雩,不得雨则书旱。就书之中,若八月、九月雩则书月以见正。何者?八月、九月其时穷,人力尽故也。定元年九月大雩,传曰:「雩月,雩之正也。」此秋八月雩,传曰:「雩月,正也。」是雩而雨者书月以见正。昭二十五年七月大雩亦书月者,以一月再雩故月也。余月雩者则书时以见非正尔。成七年冬大雩,传曰:「雩不月而时,非之也。冬无为雩也。」又定元年传曰:「秋大雩,非正也。冬大雩,非正也。」是余月雩皆书时以见非正。其旱则例皆时,何者?旱必岁穷,非一月之事故也。则僖二十一年夏大旱,传曰:「旱时,正也。」宣七年秋大旱,亦蒙例可知也。旧解:八月雩虽不得雨,亦不云旱也;若九月雩而不得雨则书旱。传言「得雨曰雩」,指为八月也;「不得雨曰旱」,指谓九月也。观经传上下,全无此意,其説非也。又僖二十一年夏大旱范引传例曰:「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岂是九月雩不得雨,何为亦书雩也?注释曰:何休难此传云:「雩而得雨曰雩。」故言设使元本不雩,则何以明之也?此▯又云:「不得雨曰旱。」故又难云:「就如谷梁书旱,则以不雨明之。设使或旱而不害物,则何以别之乎】

  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庚午,日有食之。

  夏楚人灭黄

传贯之盟,管仲曰:「江、黄逺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注宗诸侯,谓诸侯宗之。音义【贯古乱反,逺于万反,近附近之近,为于伪反】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注闵其贪慕伯者以致灭。疏【释曰:案《史记》,管仲之卒在桓公四十一年,计桓公四十一年当鲁僖十五年,而此云管仲死者,葢不取之《史记》之説。云闵之也者,闵其背楚致祸,归齐无福之意,是不解经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音义【杵,昌吕反】

  十有三年春狄侵衞

  夏四月▯陈宣公

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注:咸,衞地。音义【咸音咸】

传兵车之防也疏【释曰:何休于此有废疾,范不具载。郑释者,以数九防异于郑,故也】

  秋九月大雩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注:缘陵,▯邑。疏【注释曰:谓之城者,封杞也。不发非国之问者,从楚邱之例也。不言城▯及迁,亦从彼例也。公羊以为杞国为徐、莒胁灭,故诸侯为之城;左氏以为淮夷病杞,故齐桓为之城。二传説城之所由虽殊,皆是为杞也,故范注亦云:缘陵,杞邑】

传其曰:「诸侯」,散辞也。注直曰诸侯,无小大之序,是各自欲城,无总一之者,非伯者所制,故曰散辞。聚而曰散,何也?注据言诸侯城,则是聚。诸侯城,有散辞也。桓徳衰矣。注言诸侯城,则非伯者之为可知也,齐桓徳衰

译夏,鲁僖公与夫人姜氏在阳谷会见齐侯。

秋八月,举行大雩祭。

传文说:八月举行雩祭,时间正当。雩祭得到降雨称为“雩”,没有得到降雨称为“旱”。注:按照礼制,龙星出现时举行雩祭,常规的祭祀不记载,记载的都是因为干旱,所以得到降雨就欢喜,以月份来表明正当;没有得到降雨就记载“旱”,表明旱灾已成。何休说:“《公羊传》记载‘雩’,是赞美君主应对灾变、寻求补救;不举行雩祭就记载‘旱’;干旱但没有损害万物,就记载‘不雨’。”假如《谷梁传》认为原本就不举行雩祭,怎么证明呢?如果以“不雨”来证明,假如干旱但没有损害万物,怎么区分呢?郑玄解释说:“雩祭,是夏天祈求谷物成熟的礼仪,干旱时也使用。得到降雨记载‘雩’,表明雩祭有益;没有得到降雨记载‘旱’,表明旱灾已成,后来得到降雨也无济于事了。国君遭遇干旱,即使有不担忧民事的人,怎么会废除礼仪原本就不举行雩祭祈祷呢?只是不能达到精诚罢了。干旱而没有损害万物,所以用‘久不雨’来区分。文公二年、十三年‘自十二日’、‘自正月不雨直到秋七月’就是这种情况。《谷梁传》说:‘历时长久而说‘不雨’,表明文公不怜悯降雨。’因为文公不担忧降雨,所以不如僖公时期记载‘不雨’。文公之所以不怜悯降雨,是因为平素没有为民的志向,性格退弱而不明理,又看到长时间不雨却没有灾害罢了。”音义:【雩音于,龙见贤徧反,下同。应变应对之应,索所白反,别彼列反,下同。祷丁老反,又丁报反】疏:【解释说:《谷梁传》的体例,如果是常规祭祀的雩祭都不记载,记载的都是因为干旱。如果得到降雨就记载“雩”,没有得到降雨就记载“旱”。在记载之中,如果是八月、九月举行雩祭就记载月份以显示正当。为什么呢?八月、九月时节已尽,人力已竭。定公元年九月大雩,传文说:“雩祭在八月,是雩祭的正当时间。”这里秋八月雩祭,传文说:“雩祭在八月,正当。”这是雩祭得到降雨记载月份以显示正当。昭公二十五年七月大雩也记载月份,是因为一个月再次举行雩祭所以记载月份。其他月份举行雩祭的就记载季节以显示不正当。成公七年冬大雩,传文说:“雩祭不记载月份而记载季节,是批评。冬天没有举行雩祭的道理。”又定公元年传文说:“秋大雩,不正当。冬大雩,不正当。”这是其他月份举行雩祭都记载季节以显示不正当。如果是旱灾,体例都记载季节,为什么呢?旱灾必定发生在岁末,不是一月之事。那么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传文说:“旱灾记载季节,正当。”宣公七年秋大旱,也可以推知遵循此例。旧解:八月雩祭即使没有得到降雨,也不说“旱”;如果九月雩祭没有得到降雨就记载“旱”。传文说“得到降雨称为‘雩’”,是指八月;“没有得到降雨称为‘旱’”,是指九月。观察经文和传文上下文,完全没有这个意思,这种说法不对。又僖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范宁引用传文体例说:“得到降雨称为‘雩’,没有得到降雨称为‘旱’。”难道九月雩祭没有得到降雨,为什么也记载“雩”呢?注释说:何休质疑此传文说:“雩祭得到降雨称为‘雩’。”所以说假如原本就不举行雩祭,怎么证明呢?这里又说:“没有得到降雨称为‘旱’。”所以又质疑说:“假如《谷梁传》记载旱灾,就以不降雨来证明。假如干旱但没有损害万物,怎么区分呢?”】

冬,楚国人攻打黄国。

鲁僖公十二年春,周历正月,庚午日,发生日食。

夏,楚国人灭掉黄国。

传文说:贯地结盟时,管仲说:“江国、黄国远离齐国而靠近楚国,楚国是追求利益的国家,如果攻打黄国而不能救援,就无法让诸侯尊崇齐国了。”注:宗诸侯,是说诸侯尊崇齐国。音义:【贯古乱反,逺于万反,近附近之近,为于伪反】桓公不听,于是与黄国结盟。管仲死后,楚国攻打江国、灭掉黄国,桓公不能救援,所以君子怜悯他。注:怜悯他贪慕霸主地位而导致灭亡。疏:【解释说:查《史记》,管仲去世在桓公四十一年,计算桓公四十一年相当于鲁僖公十五年,而这里说管仲死,大概不采用《史记》的说法。说怜悯他,是怜悯他背离楚国招致祸患,归附齐国没有福气的意思,这是没有解释经文。】

秋七月。

冬十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去世。音义:【杵,昌吕反】

鲁僖公十三年春,狄人侵犯卫国。

夏四月。陈宣公。

鲁僖公在咸会见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注:咸,是卫国的地方。音义:【咸音咸】

传文说:这是兵车之会。疏:【解释说:何休在这里有废疾,范宁没有完整记载。郑玄解释,是因为多次九会不同于郑国,所以如此。】

秋九月,举行大雩祭。

冬,公子友前往齐国。

鲁僖公十四年春,诸侯修筑缘陵城。注:缘陵,是杞国的邑。疏:【注释说:说是修筑城池,是封赏杞国。不发起非国之问,是遵循楚邱的体例。不说修筑杞国及迁徙,也遵循那个体例。《公羊传》认为杞国被徐国、莒国胁迫灭掉,所以诸侯为它修筑城池;《左传》认为淮夷困扰杞国,所以齐桓公为它修筑城池。两传解释修筑城池的原因虽然不同,都是为杞国,所以范注也说:缘陵,是杞国的邑。】

传文说:称“诸侯”,是散乱的措辞。注:直接说诸侯,没有大小次序,是各自想要修筑城池,没有统一指挥的人,不是霸主所制约,所以叫散乱的措辞。聚集而说散乱,为什么呢?注:根据说诸侯修筑城池,这是聚集。诸侯修筑城池,有散乱的措辞。桓公的德行衰落了。注:说诸侯修筑城池,就知道不是霸主所为,齐桓公德行衰落。

,所以散也。何休曰:「案先是盟亦言诸侯,非散也。又谷梁美九年诸侯盟于葵邱,即散何以美之邪?」郑君释之曰:「九年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邱。九月戊辰,盟于葵邱。时诸侯初在防,未有归者,故可以不序。今此十三年夏,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而冬公子友如齐,此聘也。书聘,则防固前已归矣。今云诸侯城缘陵而不序其人,明其散,桓徳衰矣。葵邱之事,安得以难此?」音义【难乃旦反】

译(这样记载)是为了表明诸侯已经离散。何休说:“查考此前《春秋》记载盟会也称作‘诸侯’,并非表示离散。况且《谷梁传》赞美僖公九年诸侯在葵丘结盟,如果(僖公十三年)已经离散,又怎么能赞美呢?”郑玄解释说:“僖公九年,鲁公在防地会见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九月戊辰日,在葵丘结盟。当时诸侯起初都在防地,还没有人离开,所以可以不按爵位次序排列。如今这僖公十三年夏天,鲁公在咸地会见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而冬天公子友出使齐国,这是聘问。既然记载了聘问,那么防地会见时诸侯本来此前就已经回去了。现在说诸侯为杞国筑缘陵城却不按爵位次序排列其人,明显表明他们已经离散,桓公的德政衰落了。葵丘结盟的事,怎么能用来驳难这一点呢?”音义【难,读作乃旦反】

夏六月,季姬及缯子遇于防,使缯子来朝。注:遇例时,此非所宜遇,故谨而月之。音义【缯,在棱反。朝,直遥反,下文及注同】

▯遇者,同谋也。注鲁女无故逺防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左传》曰:「缯季姬来寜,公怒之,以缯子不朝,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音义【近如字,又附近之近】疏【释曰:传例曰:「遇者,志相得也。」今云同谋者,以淫通与盟防异,故发传。又云言使非正者,妇人使夫异于君使世子,故重发非正之例也】来朝者,来请已也。注使来朝请已为妻。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缯子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注:沙鹿,晋山。疏【释曰:公羊以沙鹿为河上之邑,崩者陷入地中。杜预注左氏以为山石。此传以鹿为山足。是三传説异也】

▯林属于山为鹿。注:「鹿,山足。」音义【属之玉反】沙,山名也。无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变也。注:「刘向曰:『鹿在山下平地,臣象隂位也。崩者,散落背叛不事上之象。』」音义【背音佩】疏【释曰:决梁山崩不日也。梁山崩,亦壅河,不书壅河者,举山崩为重,故也】

  狄侵郑

冬,蔡侯肸卒。音义【肸,许乞反】

传,诸侯时卒,恶之也。音义【恶,乌路反】疏【释曰:麋信云:「蔡侯肸父哀侯为楚所执,肸不附中国而常事父雠,故恶之而不书日也。」案蔡侯自僖以来未与中国为防,则麋信之言是也。不书▯者,或是失徳,或是鲁不防也】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楚人伐徐

三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邱。注:牡邱,地名。

  ▯兵车之防也

遂次于匡。注:救徐也。时楚人伐徐。匡,衞地。

传:「遂,继事也。次,止也,有畏也。」注:「畏楚。」疏【释曰:「复发传者,前次于陉,欲绥楚以徳今而畏楚,故别发之】

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注:「诸侯既盟次匡,皆遣大夫将兵救徐,故不复具列诸国。」音义【复,扶又反】

传,善救徐也。疏【释曰:徐叛楚即齐,旋为楚所败,嫌救非善,故发明之】

夏五月,日有食之。注:「夜食。」疏【注释曰:庄公十八年传云:「不言日,不言朔,夜食也。」是以知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注:徐邈曰:「案齐桓末年,用师及防,皆危之而月也。于时霸业已衰,勤王之诚替于初,震矜之容见于外,祸衅既兆,动接危理,故月。众国之君,虽有失道,未足为一世兴衰。齐桓威摄羣后,政行天下,其得失皆治乱所系,故《春秋》重而详之,录所善而着所危云尔。」音义【见贤徧反,衅许靳反,衰本作丧息浪反,治自吏反】疏【注释曰:何休以为葵邱之防,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此厉亦是叛者,故伐之。左氏以为厉是楚属国,故伐厉以救徐。今范载徐言云震矜之容见于外,则与何休同也。录所善,九年盟于葵邱,着日以极美是也;着所危者,此年书月以见衰,是着所危】八月,螽。音义【螽音终】

传:螽,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疏【重发传者,嫌僖公忧民之重,灾不至于甚,故明之也】

九月,公至自防。注:庄二十七年传曰:「桓防不致,安之也。」而此致者,齐桓徳衰,故危而致之。

  季姬归于缯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注:夷,諡;伯,字。

传晦▯也,震雷也。夷伯,鲁大夫也。因此以见天子至于士皆有庙。注:明夷伯之庙过制,故因此以言礼。音义【▯亡定反,见贤徧反】疏【释曰:公羊以为晦者为昼日而晦▯,震者雷也,谓有雷击夷伯之庙。此传亦云「晦▯也,震雷也」,则不得从左氏为月晦,与公羊同矣。公羊又以为夷伯者,季氏之信臣,故震其庙以戒之。今此▯歴言天子以下庙数,以为过制,故震之,与公羊异。左氏以为夷伯有隐慝,故天命霹雳之,亦与谷梁不同也】天子七庙。注:祭法曰:「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有二祧,逺庙称祧。」音义【

译夏六月,季姬与缯子在防地相遇,派缯子前来朝见。注:相遇的体例通常只记季节,这里不宜相遇,所以谨慎地记了月份。音义【缯,音在棱。朝,音直遥,下文及注同】

〇相遇,是共同谋划。注:鲁国女子无故远赴防地会见诸侯,于是得以淫乱私通,这也不符合事实。《左传》说:“缯国的季姬来鲁国省亲,鲁公对她发怒,因为缯子不来朝见,所以在防地相遇并派他来朝见。”这比较符合人情。音义【近,音如字,又音附近之近】疏【解释说:传文体例说:“相遇,是心意相投。”现在说共同谋划,是因为淫乱私通与盟会不同,所以特别解释传文。又说派使者来朝见是不正当的,妇人派丈夫不同于君主派世子,所以特别强调不正当的体例】来朝见,是来请求认可自己。注:派他来朝见,请求认可自己为妻。朝见不记载“派”,记载“派”是不正当的,以此责备缯子。

秋八月辛卯,沙鹿山崩塌。注:沙鹿,是晋国的山。疏【解释说:公羊传认为沙鹿是黄河边的城邑,崩塌是陷入地中。杜预注左传认为是山石。此传认为鹿是山脚。这是三传说法不同】

〇树林依附于山称为鹿。注:“鹿,山脚。”音义【属,音之玉】沙,是山名。没有崩塌的道理却崩塌了,所以记载它。记载日期,是重视这种变异。注:“刘向说:‘鹿在山下平地,是臣子的象征,处于阴位。崩塌,是散落背叛、不侍奉君主的象征。’”音义【背,音佩】疏【解释说:决梁山崩塌没有记载日期。梁山崩塌,也堵塞了黄河,不记载堵塞黄河,是因为举出山崩塌作为重点,所以如此】

狄人侵犯郑国

冬,蔡侯肸去世。音义【肸,音许乞】

传,诸侯当时去世,是厌恶他。音义【恶,音乌路】疏【解释说:麋信说:“蔡侯肸的父亲哀侯被楚国俘虏,肸不依附中原各国而常侍奉父亲的仇敌,所以厌恶他而不记载日期。”考察蔡侯自僖公以来没有与中原各国结盟,那么麋信的话是对的。不记载〇,可能是失德,也可能是鲁国没有结盟】

十五年春王正月,公前往齐国

楚人攻打徐国

三月,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国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邱结盟。注:牡邱,地名。

〇是用兵车的盟会

于是驻扎在匡地。注:救援徐国。当时楚人攻打徐国。匡,是卫国的地。

传:“遂,是继前事。次,是停止,有畏惧。”注:“畏惧楚国。”疏【解释说:“再次解释传文,之前驻扎在陉,想用德行安抚楚国,现在畏惧楚国,所以特别解释】

公孙敖率领军队及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注:“诸侯既已盟会驻扎在匡,都派遣大夫带兵救援徐国,所以不再详细列出各国。”音义【复,音扶又】

传,是赞许救援徐国。疏【解释说:徐国背叛楚国投靠齐国,随即被楚国打败,怀疑救援不是好事,所以阐明它】

夏五月,发生日食。注:“夜间日食。”疏【注释说:庄公十八年传文说:“不记载日,不记载朔,是夜间日食。”由此得知】

秋七月,齐军、曹军攻打厉国。注:徐邈说:“考察齐桓公末年,用兵及盟会,都因危险而记月。当时霸业已衰,勤王的诚心不如初,震矜的容貌显露在外,祸患的征兆已经出现,行动接着危险,所以记月。众国君主,虽有失道,不足以成为一世兴衰。齐桓公威摄群后,政令行于天下,其得失都关系到治乱,所以《春秋》重视而详细记载,记录所善而彰显所危。”音义【见,音贤徧,衅,音许靳,衰,本作丧,音息浪,治,音自吏】疏【注释说:何休认为葵邱之盟,桓公震矜,叛者九国。这厉国也是叛者,所以攻打它。左传认为厉国是楚国属国,所以攻打厉国以救援徐国。现在范载徐说震矜的容貌显露在外,则与何休同。记录所善,九年盟于葵邱,记载日期以极美是也;彰显所危,此年书月以见衰,是彰显所危】八月,发生蝗灾。音义【螽,音终】

传:螽,是虫灾。严重则记月,不严重则记时。疏【再次解释传文,怀疑僖公忧民之重,灾不至于甚,所以阐明它】

九月,公从盟会回来。注:庄二十七年传曰:“桓公盟会不致,是安之。”而此致者,齐桓公德衰,所以危险而致之。

季姬嫁给缯子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注:夷,谥号;伯,字。

传晦〇也,震雷也。夷伯,鲁大夫也。因此以见天子至于士皆有庙。注:明夷伯之庙过制,故因此以言礼。音义【〇,音亡定,见,音贤徧】疏【解释说:公羊认为晦者是昼日而晦〇,震者雷也,谓有雷击夷伯之庙。此传亦云“晦〇也,震雷也”,则不得从左氏为月晦,与公羊同矣。公羊又以为夷伯者,季氏之信臣,故震其庙以戒之。今此〇歴言天子以下庙数,以为过制,故震之,与公羊异。左氏以为夷伯有隐慝,故天命霹雳之,亦与谷梁不同也】天子七庙。注:祭法曰:“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有二祧,逺庙称祧。”音义【

祧它尧反】诸侯五。注: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大夫三。注: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士二。注:曰考庙,王考庙。故徳厚者流光,徳薄者流卑。注:雍曰:「徳厚者位尊,道隆者爵重,故天子逺及七世,士祭祖而已。」是以贵始,徳之本也。始封必为祖。注:若契为殷祖,弃为周祖。音义【契息列反】疏【释曰:郑据《礼记》説云:「夏五庙,则殷六庙,周七庙。」故《王制》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大祖之庙而七。」郑注云:「此周制。七者,大祖庙及文武二祧,与亲庙四。大祖谓后稷也。殷则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也。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而已。」是其説也。《王制》又云:「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而五。」郑云:「太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后,则不为始封之君庙也。」又云:「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郑云:「太祖,别子始爵封者。虽非别子,始爵者亦然。」又云:「士一庙,庶人祭于寝。」郑云:「谓诸侯中士、下士,名曰官师者。上士则二庙。寝,适寝也。」是礼与▯文合也。惟《祭法》云:「大夫三庙,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与《王制》「一昭一穆,与大祖」,其意少异者,郑答赵商:「《祭法》大夫三庙,是周之制。而《王制》大夫三庙,言与太祖而三,或当夏殷法,不合于周礼》也是解二者不同之意。《祭法》又云:「适士二庙,官师一庙。」而《王制》云:「士一庙」者,亦谓是中士、下士者也。若是上士,亦当二庙。故郑注《王制》云:「士一庙者,诸侯之中士、下士,名曰官师者也。上士则二庙。」是也。中士、下士所以名为官师者,师,长也,言为一官之长也。《祭法》又云:「庶人无庙。」故《王制》亦云:「庶人祭寝。」是无庙也。庶士者,谓府史之属也;庶人者,谓平民也。以其贱,故无庙也。光犹逺也,卑犹近也。天子徳厚,故逺及七庙;士之徳薄,故近及二庙。因其贵贱有伦,故制为等级也。始谓受封之君,所以贵之者,由是徳之本也。言有大徳故受髙位,髙位由之而来,故始封之君必为祖矣。祖谓庙不毁也】

译祧,音尧反。诸侯设五座宗庙。注解说:称为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大夫设三座宗庙。注解说:称为考庙、王考庙、皇考庙。士设两座宗庙。注解说:称为考庙、王考庙。所以德行深厚的人,其祭祀的世代流传得久远;德行浅薄的人,其祭祀的世代流传得短暂。注解说:雍说:“德行深厚的人地位尊贵,道德崇高的人爵位隆重,所以天子远至七代,士只祭祀祖父而已。”因此,尊崇始祖,是德行的根本。始受封的君主必定被尊为祖。注解说:如同契是殷朝的祖,弃是周朝的祖。音义【契,音列】疏【解释说:郑玄依据《礼记》的说法说:“夏朝五座宗庙,那么殷朝六座宗庙,周朝七座宗庙。”所以《王制》说:“天子七座宗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的宗庙共七座。”郑玄注解说:“这是周朝的制度。七座,指太祖庙以及文武二祧,加上亲庙四座。太祖指后稷。殷朝则是六座宗庙,契和汤加上二昭二穆。夏朝则是五座宗庙,没有太祖,禹加上二昭二穆而已。”这就是他的说法。《王制》又说:“诸侯五座宗庙,二昭二穆,加上太祖共五座。”郑玄说:“太祖,是始受封的君主。王者的后代,就不为始受封的君主立庙。”又说:“大夫三座宗庙,一昭一穆,加上太祖的宗庙共三座。”郑玄说:“太祖,是别子始受爵封的人。虽然不是别子,始受爵的人也是这样。”又说:“士一座宗庙,庶人在寝宫祭祀。”郑玄说:“指的是诸侯中的中士、下士,名叫官师的人。上士则是两座宗庙。寝,指正寝。”这与经文相合。只有《祭法》说:“大夫三座宗庙,叫考庙,叫王考庙,叫皇考庙。”与《王制》“一昭一穆,加上太祖”,意思稍有不同,郑玄回答赵商:“《祭法》大夫三座宗庙,是周朝的制度。而《王制》大夫三座宗庙,说加上太祖共三座,或许是夏殷的法度,不符合周礼。”这是解释两者不同的原因。《祭法》又说:“适士两座宗庙,官师一座宗庙。”而《王制》说“士一座宗庙”,也是指中士、下士。如果是上士,也应当是两座宗庙。所以郑玄注《王制》说:“士一座宗庙,是诸侯中的中士、下士,名叫官师的人。上士则是两座宗庙。”就是这样。中士、下士之所以名叫官师,师,是长的意思,说他们是一官之长。《祭法》又说:“庶人没有宗庙。”所以《王制》也说:“庶人在寝宫祭祀。”就是没有宗庙的意思。庶士,指府史之类的人;庶人,指平民。因为他们地位卑贱,所以没有宗庙。光,就是远的意思;卑,就是近的意思。天子德行深厚,所以远至七座宗庙;士德行浅薄,所以近至两座宗庙。因为贵贱有等级,所以制定为不同的等级。始,指受封的君主,之所以尊崇他,因为这是德行的根本。说有大德行所以受高位,高位由此而来,所以始受封的君主必定被尊为祖。祖,指宗庙不被毁撤】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音义【败,必迈反,下相败同】注:娄林,徐地。

传:夷狄相败,志也疏【释曰:夷狄相败,书文不具,今起祸乱之原,谨兵车之始,故传言此以明之】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注:韩,晋地。获晋侯。注:获者,不与之辞,诸侯非可相获。疏【注释曰:传有明例,注言之者,嫌晋侯失众与秦得获,故注显之,欲明亦不与秦获也。范别例云:凡书获有七,谓莒挐一也,晋侯二也,华元三也,蔡公子湿四也,陈夏齧五也,齐国书六也,麟七也。于晋侯着失民之咎,于蔡公子湿彰公子之病,华元表得众之辞,莒挐显公子之始,自余虽不发,从省文可知也】

传:韩之战,晋侯失民矣,以其民未败而君获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注:刘向曰:「石,隂类也。五,阳数也。象隂而阳行,将致队落。」音义【陨,云敏反。行,下孟反。下隂行同。队,直类反】疏【注释曰:何休云:「石者,隂徳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宋襄欲行霸事,不纳公子日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鶂之数。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贾逵云:「石,山岳之物。齐,大岳之▯,而五石陨宋,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宋将得诸侯而治五公子之乱。鶂退,不成之象,后六年霸业退也。鶂,水鸟,阳中之隂,象君臣之讼阅也。」许慎《异义》载《谷梁》説云:「陨石于宋五,象宋公徳劣国小,隂类也,而欲行霸道,是隂而欲阳行也。其陨,将拘执之象也。是宋公欲以诸侯行天子道也。」「六鶂退」者,郑▯云:「六鶂俱飞,得诸侯之象也。其退,示其徳行不进以致败也。得诸侯,是阳行也。被执败,是隂行也。是二説与刘向合耳。其何休、贾逵之言,竝是《公羊》、《左氏》旧説,非《谷梁》意也】

传先陨而后石何也?注据庄七年星陨如雨,先言星,后言陨,陨而后石也。注既陨,后乃知是石。于宋四竟之内曰宋,后数,散辞也。耳治也。注陨石记闻也,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音义【竟音境,治直吏反,下目治同,磌之人反,又大年反,声响也】疏【释曰:散辞也者,对下聚辞也。为言此石散在宋四竟之内,故后言其数,以散辞言之。鶂则聚在宋都之上,故先言其数,以聚辞言之。又云耳治也者,谓陨石先以耳闻,故先言陨;鶂退先以目见,故先言数,是各以闻见先后为次。注释曰:范取公羊为説,彼▯云:『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也。磌字,《説文》、《玉篇》、《字林》等无其字,学士多读为砰。据公羊古本竝为磌字,张楫读为磌,是石声之类,不知出何书也】

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注:是月,陨石之月。刘向曰:「鶂,阳也;六,隂数也。象阳而隂行,必衰退。」音义【鶂,五歴反】

传「是月」者,决不日而月也。注:欲着石日、鶂月,故言「是月」。若不言「是月」,则嫌与戊申同。疏【释曰:传言此者,解经书「是月」之意,言鶂退不日而月,故云「是月」,明与石陨异日也。若然,案桓十二年「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若下事得蒙上日,何为彼经重举丙戌者?彼公盟必须书日,卫侯不正前见,亦当书日,经以卫侯不正而恐不得蒙上日,故书二日以明之。此石陨、鶂退,是记异之事,恐蒙上日,故言「是月」以别之。知下事得蒙上日者,貜且之卒得连日食之下,叔弓之卒得与祭同日,是经举一日得包两日之騐也】六鶂退飞过宋都。先数,聚辞也,目治也。注:六鶂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鶂,徐而察之则退飞。子曰:「石,无知之物;鶂,防有知之物。石无知,故日之。」注:石无知而陨,必天使之然,故详而日之。「鶂,防有知之物,故月之。」注:鶂或时自欲退飞耳,是以略而月之。君子之于物,无所苟而已。石、鶂且犹尽其辞,而况于人乎?故

译冬季,宋国人攻打曹国。

楚军在娄林击败徐国。音义【“败”,音必迈,下文“相败”同】注:娄林,是徐国的地方。

传:夷狄互相攻败,这是史官的记载意图。疏【解释说:夷狄互相攻败,经文记载不详尽,现在追溯祸乱的根源,谨慎地记录兵车战事的开始,所以传文这样说以阐明它】

十一年壬戌日,晋侯与秦伯在韩地交战。注:韩,是晋国的地方。晋侯被俘。注:被俘,是不给予他辞让的待遇,诸侯之间不可以互相俘获。疏【注释说:传文有明确的条例,注文中说明它,是担心晋侯失去民众与秦军得以俘获,所以注文明示它,想要表明也不给予秦军俘获的待遇。范宁另立条例说:凡是记载俘获有七种,即莒挐第一种,晋侯第二种,华元第三种,蔡公子湿第四种,陈夏齧第五种,齐国书第六种,麟第七种。在晋侯身上显示失去民众的罪过,在蔡公子湿身上彰显公子的过错,在华元身上表明获得民众的言辞,在莒挐身上显示公子的开始,其余虽然没有明说,从省略文辞可以知道】

传:韩地之战,晋侯失去了民心,因为他的民众没有战败而国君却被俘获。

十六年春王正月戊申初一,五块陨石落在宋国。注:刘向说:“石头,是阴类。五,是阳数。象征阴而阳行,将导致坠落。”音义【“陨”,音云敏。“行”,音下孟,下文“阴行”同。“队”,音直类】疏【注释说:何休说:“石头,是阴德专一的东西。鹢,是鸟中耿介的,都类似宋襄公的行为。宋襄想要实行霸业,不采纳公子目夷的谋略,事事耿介自用,最终在五年被俘,六年终于战败,如同五石六鹢的数量。上天给人的启示,昭昭显著,非常可畏。”贾逵说:“石头,是山岳的东西。齐,是大岳的〇,而五块石头落在宋国,象征齐桓公死后五公子作乱,宋国将得到诸侯而治理五公子的混乱。鹢退,是不成的象征,六年后霸业衰退。鹢,是水鸟,阳中的阴,象征君臣的诉讼争辩。”许慎《异义》记载《谷梁》说:“陨石于宋五,象征宋公德劣国小,是阴类,而想要实行霸道,是阴而想要阳行。它的坠落,是将被拘执的象征。这是宋公想要以诸侯行天子之道。”‘六鹢退’,郑〇说:‘六鹢一起飞,是得到诸侯的象征。它的退,显示德行不进以致失败。得到诸侯,是阳行。被执败,是阴行。这是两种说法与刘向相合。那何休、贾逵的话,都是《公羊》、《左氏》旧说,不是《谷梁》的意思】

传:先说陨而后说石,为什么呢?注:根据庄七年星陨如雨,先说星,后说陨,是陨而后石。注:已经陨落,后来才知道是石头。在宋国四境之内说是宋,后说数量,是散辞。耳治也。注:陨石记录听闻,听到磌然的声音,看它是石头,仔细察看是五块。音义【“竟”音境,“治”音直吏,下文“目治”同,“磌”音之人,又大年,声响的意思】疏【解释说:散辞,是相对于下文的聚辞。说这石头散在宋国四境之内,所以说后说数量,以散辞来说。鹢则聚在宋都之上,所以说先说数量,以聚辞来说。又说耳治,是说陨石先以耳闻,所以说先说陨;鹢退先以目见,所以说先说数量,是各以闻见先后为次序。注释说:范宁取公羊为说,那〇说:‘陨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是对的。磌字,《说文》、《玉篇》、《字林》等没有这个字,学士多读为砰。根据公羊古本都是磌字,张楫读为磌,是石声之类,不知道出自什么书】

这月,六只鹢鸟退飞过宋都。注:这月,是陨石的那个月。刘向说:“鹢,是阳;六,是阴数。象征阳而阴行,必然衰退。”音义【“鹢”,音五历】

传:“这月”,是不记日而记月。注:想要标明石头记日、鹢记月,所以说“这月”。如果不说“这月”,则担心与戊申日相同。疏【解释说:传文这样说,解释经文书“这月”的意思,说鹢退不记日而记月,所以说“这月”,表明与石头陨落不同日。如果这样,考察桓十二年‘丙戌,公防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如果下事可以承蒙上日,为什么那经文重举丙戌?那公盟必须书日,卫侯不正前见,也应当书日,经文因为卫侯不正而担心不得承蒙上日,所以书二日以表明。这石头陨落、鹢退,是记异之事,担心承蒙上日,所以说“这月”以区别。知道下事可以承蒙上日,貜且之卒可以连日食之下,叔弓之卒可以与祭同日,是经文举一日可以包两日的验证】六鹢退飞过宋都。先说数量,是聚辞,目治也。注:六鹢退飞,记录看见。看它是六只,仔细察看是鹢,慢慢察看是退飞。孔子说:“石头,是无知的东西;鹢,是防有知的东西。石头无知,所以记日。”注:石头无知而陨落,一定是天使之然,所以详细而记日。“鹢,防有知的东西,所以记月。”注:鹢有时自己想要退飞,所以略而记月。君子对于事物,无所苟且罢了。石头、鹢尚且尽其辞,何况人呢?所以

五石、六鹢之辞不设,则王道不亢矣。注:不遗防细,故王道可举。音义【亢,苦浪反】民所聚曰都。

译五石、六鹢这类灾异之辞如果不被设立,那么王道就不会显得高高在上而难以企及了。注:不遗漏对细微之处的防范,所以王道得以推行。音义【亢,读作“苦浪”】百姓聚集的地方称为都。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传大夫日,卒正也。疏【释曰:传发之者,益师明其有罪,此则显其得正,故两明之也】称公弟叔仲,贤也。大夫不言公子、公孙,疏之也。注季友,桓公之子。疏【释曰:传因季友之贤发起其例也。叔肸贤而称弟,季友不称弟称字,贤可知也,以兄先死,故不得称弟耳。不言公子、公孙疏之者,谓仲遂、婴齐之等是也。又公孙兹发日卒之传者,以其名而不字,又非罪非贤,故重发之。仲遂非贤而称字者,彼既不言公子以疏之,唯宣公嘉之而称字,无嫌是贤故也】

  夏四月丙申缯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卒

  传大夫日卒正也

冬十有二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音义【淮,音懐】

  传兵车之防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音义【英,于京反】

  夏灭项

传孰灭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注据庄十年齐师灭谭称齐师。音义【项,户讲反,国名也,齐灭之,左氏以为鲁灭】为贤者讳也。项国也,不可灭而灭之乎?桓公知项之可灭也,注知政昏乱易可灭。音义【为,于伪反,下为之讳同。易,以防反】而不知已之不可以灭也,注霸者存恤邻国,抑彊辅弱,义不可灭人之国。既灭人之国矣,何贤乎?君子恶恶,疾其始,注絶其始则得不终于恶。邵曰:谓疾其初为恶之事,不终身疾之。音义【恶恶,竝如字,又上乌路反】善善,乐其终。注乐贤者终其行也。邵曰:谓始有善事则终身善之。音义【行,下孟反】疏【释曰:言此者,解为齐桓讳灭项之意。恶恶疾其始,谓君子憎恶恶人,则疾其初始。何者?欲使恶人不得终于恶,故就其初始即贬疾之也。善善乐其终,谓君子善其善人,乐使终其行也。以乐终其行,故虽有恶亦为讳之,或齐虽灭项,亦不言齐灭也。邵解二事,竝与范异。君子恶恶疾其始者,君子憎恶人有恶事,惟疾其初始为恶,不终身疾也。言有恶则疾之,无恶则止也。善善乐其终者,君子嘉善人,则欲终身善之,见人一度冇善,则终身不忘,故为齐桓讳灭项也】桓公尝有存亡继絶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注邵曰:存亡谓存邢衞,继絶谓立僖公,所以终其善。

秋,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注:卞,鲁地。音义【卞,皮彦反】

九月,公至自防。注:桓防不致,而今致防,桓公徳衰,威信不着,陈列兵车,又以灭项,往防既非,逾年乃反,故往还皆月以危之。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传此不正,其日之何也?注据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卒不书日。其不正前见矣。其不正之前见何也?以不正入虚国故称嫌焉尔。注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贬不称公子。虚国谓齐无人。传例曰:「以国氏者,嫌也。」音义【见贤徧反下同】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衞人、邾人伐齐。

传》非伐丧也。注:「伐丧无道,故谨而月之。」疏【注释曰:侵伐书月,惟施于内,今亦施之于外者,齐桓以安危所系,故书月以表之;宋襄欲继齐桓之业,故亦谨而月之】

  夏师救齐注鲁师

  传善救齐也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注:甗,齐地。音义【甗,鱼辇反,又音言】齐师败绩。

传》:战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恶宋也。注:何休曰:「战言及者,所以别客主直不直也。故文十二年『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两不直,故不云及。今宋言及,明直在宋,非所以恶宋也。即言及为恶,是河曲之战为两善乎?」又《谷梁》以河曲不言及,略之也,则自相反矣。郑君释之曰:「及者,别异客主耳,不施于直与不直也。直不直,自在事而已。义兵则客直,宣十二年『夏,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是也。兵不义则主人直,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是也。今齐桓卒未▯,宋襄欲兴霸事而伐丧,于礼尤反,故反其文以宋及齐,即实以宋及齐,明直在宋。邲之战,直在楚,不以楚及晋,何邪?秦、晋战于河曲,不言

译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去世。

《公羊传》说:“大夫称‘卒’,是合乎正道的。”《疏》解释说:“《传》之所以阐明这一点,是因为益师有罪,而季友则显明其合乎正道,所以两者都加以阐明。”称他为“公弟叔仲”,是因为他贤德。大夫不称“公子”、“公孙”,是表示疏远。《注》说:季友是桓公的儿子。《疏》解释说:“《传》因为季友贤德而发起这条体例。叔肸贤德所以称‘弟’,季友不称‘弟’而称字,其贤德可知,因为兄长先死,所以不能称‘弟’。不称‘公子’、‘公孙’表示疏远,是指仲遂、婴齐等人。另外,公孙兹发‘日卒’的《传》,是因为他称名而不称字,又非罪非贤,所以重新阐明。仲遂不贤而称字,是因为他既然不称‘公子’以表示疏远,只有宣公嘉许他而称字,没有嫌疑是贤德的原因。”

夏四月丙申,缯国的季姬去世。

秋七月甲子,公孙兹去世。

《公羊传》说:“大夫称‘卒’,是合乎正道的。”

冬十二月,鲁桓公在淮地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会盟。《音义》说:“淮,音怀。”

《公羊传》说:“这是动用兵车的会盟。”

十七年春,齐国人、徐国人攻打英氏。《音义》说:“英,音于京。”

夏,灭项国。

《公羊传》问:“谁灭的项国?”回答说:“是桓公。”又问:“为什么不说是桓公灭的?”《注》说:依据庄公十年齐师灭谭称“齐师”。《音义》说:“项,音户讲,国名,齐灭之,左氏认为鲁灭。”回答说:“是为贤者避讳。”项国是诸侯国,不可以灭却灭了吗?桓公知道项国可以灭,(因为)知道项国政治昏乱容易消灭。《音义》说:“为,音于伪,下‘为之讳’同。易,音以防。”但他不知道自己不可以灭人国,(因为)霸主应当存恤邻国,抑制强暴辅助弱小,道义上不可以灭人国。既然灭了人国,哪里还算是贤者呢?君子憎恶恶人,就在他作恶的初始就加以谴责,(这样)就能使他不至于终老于恶。邵氏说:是指憎恶他起初作恶的事,不终身憎恶他。《音义》说:“恶恶,都读如字,又上字读乌路。”君子喜爱善人,就乐于他善行的始终。《注》说:乐于贤者终其善行。邵氏说:是指起初有善事就终身喜爱他。《音义》说:“行,音下孟。”《疏》解释说:“说这些,是为了解释为齐桓公避讳灭项的意思。‘恶恶疾其始’,是说君子憎恶恶人,就在他初始作恶时就加以谴责。为什么呢?想要使恶人不能终老于恶,所以在他初始时就贬斥谴责他。‘善善乐其终’,是说君子喜爱善人,乐于使他终其善行。因为乐于他终其善行,所以即使有恶也为他避讳,或者齐虽然灭了项,也不说齐灭项。邵氏解释这两件事,都与范氏不同。‘君子恶恶疾其始’,是说君子憎恶人有恶事,只在他初始作恶时加以谴责,不终身谴责。意思是说有恶就谴责,无恶就停止。‘善善乐其终’,是说君子嘉奖善人,就想要终身喜爱他,看见人一度有善,就终身不忘,所以为齐桓公避讳灭项。”桓公曾经有保存亡国、延续断绝宗祀的功劳,所以君子为他避讳。《注》说:邵氏说:存亡是指保存邢、卫两国,继绝是指立僖公,所以终其善。

秋,夫人姜氏在卞地会齐侯。《注》说:卞,是鲁国的地方。《音义》说:“卞,音皮彦。”

九月,鲁桓公从会盟之地回来。《注》说:桓公以前的会盟不记载返回,现在记载返回,是因为桓公德行衰退,威信不显,陈列兵车,又灭了项国,前往会盟本来就不对,过了年才回来,所以去和回都记载月份以表示危险。

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去世。

《公羊传》问:“这不合乎正道,为什么记载日期?”《注》说:依据二十四年晋侯夷吾去世不记载日期。其不合正道前面已经见过了。其不合正道前面所见的是什么?因为不合正道地进入空虚的国家,所以称‘嫌’。《注》说:庄公九年齐小白入于齐,贬斥不称公子。虚国是指齐国无人。《传》的体例说:“以国为氏的,是表示嫌疑。”《音义》说:“见,音贤徧,下同。”

十八年春,周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

《公羊传》说:“这不是攻打丧国。”《注》说:“攻打丧国是无道,所以谨慎地记载月份。”《疏》解释说:“侵伐记载月份,只施行于内,现在也施行于外,是因为齐桓公关系到安危,所以记载月份以表明;宋襄公想要继承齐桓公的事业,所以也谨慎地记载月份。”

夏,鲁国军队救援齐国。《注》说:鲁国军队。

《公羊传》说:“这是赞美救援齐国。”

五月戊寅,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注》说:甗,是齐国的地方。《音义》说:“甗,音鱼辇,又音言。”齐国军队大败。

《公羊传》说:“交战不称‘伐’,客方不称‘及’。称‘及’,是憎恶宋国。”《注》说:何休说:“交战称‘及’,是用来区别客主谁直谁不直的。所以文公十二年‘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两方都不直,所以不说‘及’。现在宋国称‘及’,说明直在宋国,并不是用来憎恶宋国。如果说称‘及’就是憎恶,那么河曲之战就是两方都善了吗?”又《谷梁传》认为河曲不称‘及’,是省略了,这就自相矛盾了。郑君解释说:“‘及’是用来区别客主的,不用于直与不直。直与不直,自在事情本身。义兵则客方直,宣公十二年‘夏,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就是这样。兵不义则主方直,庄公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就是这样。现在齐桓公去世不久,宋襄公想要兴起霸业而攻打丧国,于礼尤其违背,所以反其文以宋及齐,即实际上以宋及齐,说明直在宋国。邲之战,直在楚,不以楚及晋,为什么呢?秦、晋战于河曲,不称

及,疾其亟战争举兵,故略其先后。」音义【恶,乌路反,下同。别,彼列反,下同。邲,蒲必反,一音弼。亟,欺冀反】疏【释曰:春秋之例,战、伐不竝举。此上有伐文,今又言战者,是违常例也。又伐人者为客,受伐者为主。此言及齐师,是亦违常例也。故▯释之,以为恶宋也。注释曰:何休废疾云:「此言及为恶宋,则文十二年河曲之战不言及,为两善也。」故知言及者,分别客主直与不直也。郑▯释之曰:「言及者,别异客主耳,不施直与不直也。」故引宣十二年夏、庄二十八年春以明之。宣十二年邲之战,楚直晋曲,经云『荀林父及楚子』;庄二十八年,卫直齐曲,而云『卫人及齐』,明直者在事而已,不由称及也。《谷梁》邲战竟不论楚直晋曲,而郑云『直在楚』者,《公羊》意以为邲战是楚直,故据之难何休】

译等到(经文)记载,厌恶其频繁战争、兴兵动武,所以略去了先后顺序。」音义【恶,音乌路,下文同。别,音彼列,下文同。邲,音蒲必,另一音弼。亟,音欺冀】疏【解释说:《春秋》的体例,战和伐不并列记载。此处上文已有“伐”的文字,现在又说“战”,这是违背常规体例的。又,进攻别人的一方为客,被进攻的一方为主。此处说“及齐师”,这也是违背常规体例的。因此〇解释它,认为是厌恶宋国。注释说:何休废疾说:「此处说“及”是厌恶宋国,那么文公十二年河曲之战不说“及”,是因为双方都善。」所以知道说“及”的,是分别客主谁直谁不直。郑〇解释说:「说“及”的,只是区别客主而已,不施加谁直谁不直的判断。」所以引用宣公十二年夏、庄公二十八年春的战例来阐明。宣公十二年邲之战,楚国直而晋国曲,经文说「荀林父及楚子」;庄公二十八年,卫国直而齐国曲,却说「卫人及齐」,说明直曲在于事情本身,不取决于是否称“及”。《谷梁传》在邲之战中完全不讨论楚国直晋国曲,而郑玄说「直在楚国」,是因为《公羊传》认为邲之战是楚国直,所以据此来诘难何休】

狄救齐

传善救齐也。疏【释曰:此与上文「鲁师救齐」,竝为善者,此善狄能忧中国,上文以鲁昔与齐仇雠,恐救之非善,故竝发「善救」之例也】

秋八月丁亥,▯齐桓公。注:竪刁、易牙争权,五公子争立,故危之。音义【刁音雕】

  冬邢人狄人伐卫

传狄其称人何也?善累而后进之。注:累积伐卫,所以救齐也。注:何休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又传以为江逺楚近,故伐楚救江。今狄亦近卫而逺齐,其事一也,义异何也?」郑君释之曰:「文三年冬,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两举之者,以晋未有救江文,故明言之。今此春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狄救齐,冬邢人、狄人伐卫,为其救齐可知,故省文耳。事同,义又何异?」音义【近卫,如字,又附近之近;逺齐,如字,又于万反;为其,于伪反;省,所景反】功近而徳逺矣。注:伐卫,功近耳。夷狄而忧中国,其徳逺也。

  春秋谷梁注疏卷八

  春秋谷梁▯注疏卷八考证

郑杀其大夫申侯。▯称国以杀大夫,杀无罪也。○【臣召南】按《谷梁》之例然耳,推防经文,惟陈杀泄冶、晋杀赵同赵括、蔡杀公子燮、楚杀郤宛,灼然为杀无罪。他如晋里克、防郑父,楚得臣、卫元咺,晋郤锜、郤犨、郤至、胥童,楚公子追舒、卫▯喜、郑公孙黒之流,经皆称国以杀,不得云杀无罪也。据左▯申侯专称而不厌,亦岂全无罪乎?

公防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疏「朝服者,天子则皮弁云云」一段。○监本误刋于《郑伯乞盟传》注下,今改正。

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臣召南】按此▯指成风,左传以为哀姜,公羊以为僖公之夫人姜氏,本齐媵女之先至者,胁公立为夫人,其説尤为怪诞,大约谷梁之説是。

伯姬卒。传疏:「襄三十年▯宋共姬是也。」○监本误作「宋▯共姬」,今改正。

传葵邱之盟,陈牲而不杀。疏:「其实此防亦有四教。」○【臣召南】按:《公羊》僖三年:「防于阳谷,桓公曰:『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所谓四教也。《谷梁》于此防则曰:「母雍泉,母讫籴,母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大意同《公羊》,而多「毋使妇人与国事」一句,实是五教也。

晋杀其大夫里克。传:「吾若此而入,自明。」○监本脱「吾」字,今増。

秋八月大雩。传疏:是雩而雨者,书月以见正。○监本误作「雨者」,「雩者」,今改正。

楚人灭黄。传: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疏:案《史记》管仲之卒,计桓公四十一年,当鲁僖十五年,而此云管仲死者,葢不取之《史记》之説。○【臣召南】按:《谷梁》谓管仲既死,桓公霸业不终。但《史记》以管仲之卒在齐桓公四十一年,当僖十五年,考据必确。《左传》虽无管仲卒年月明文,然僖十七年齐侯小白卒,传曰:「公与管仲属孝公于宋襄公,以为太子。雍巫因寺人貂以荐羞于公,有宠,公许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争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卒。」云云。是由五公子争立,追叙管仲既卒,非谓仲卒于十七年也。总之,在十二年仲必未卒。《左传》「是冬,齐侯使管仲平戎于王,王以上卿之礼享仲,仲受下卿之礼而还」,是冬仲固无恙也。宋襄公嗣位在僖九年,即与葵邱之防,时未终丧,经书「宋子」。桓公与仲属立孝公,当不在此时。其后数年,齐宋并无防盟之事。惟十三年防于咸,十四年城缘陵,十五年盟牡邱,次于匡,齐宋并在,疑属立孝公当在此时也。后人见此数年中霸业不振,断谓仲必前卒,不知齐桓公末年小人杂进,任仲亦必不如初年。雍巫因寺人貂以干进,虽不知确在何年,而寺人貂漏师多鱼在僖二年,当霸业方盛之日,则嬖幸窃权乆矣。小人害霸,管仲临卒尚为桓公言之,又乌知仲卒不在十五年,如《史记》所云乎?

八月螽传疏重发传者云云一段○监本误刋于下文公至

译狄人救援齐国。

《公羊传》认为这是赞美狄人救援齐国。疏【解释说:这与上文“鲁国军队救援齐国”一样,都是被赞美的。这里赞美狄人能够忧虑中原诸侯,上文因为鲁国过去与齐国是仇敌,担心救援齐国并非善举,所以一并发出“赞美救援”的义例】

秋八月丁亥,〇齐桓公。注:竖刁、易牙争夺权力,五位公子争夺君位,所以使齐国陷入危局。音义【刁音雕】

冬,邢国人、狄人攻打卫国。

《公羊传》问:狄人为什么称“人”呢?是因为他们累积善行,然后才予以进升。注:累积攻打卫国,是为了救援齐国。注:何休说:“如果是攻打卫国以救援齐国,应当两件事都记载,就像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那样。又《公羊传》认为江国远而楚国近,所以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现在狄人也靠近卫国而远离齐国,事情是一样的,义理有什么不同呢?”郑君解释说:“文公三年冬,晋国阳处父率领军队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两件事都记载,是因为晋国没有救援江国的记载,所以明白地说出来。现在这年春天宋公、曹伯、卫人、邾人攻打齐国,夏天狄人救援齐国,冬天邢人、狄人攻打卫国,因为是为了救援齐国可以推知,所以省略文字罢了。事情相同,义理又有什么不同呢?”音义【近卫,如字,又附近之近;逺齐,如字,又于万反;为其,于伪反;省,所景反】功劳在近处,而德行影响深远。注:攻打卫国,只是近处的功劳罢了。夷狄却忧虑中原诸侯,其德行影响深远。

春秋谷梁注疏卷八

春秋谷梁〇注疏卷八考证

郑国杀了它的大夫申侯。〇称国名来杀大夫,是杀无罪之人。○【臣召南】按《谷梁传》的体例确实如此,推究经文,只有陈国杀泄冶、晋国杀赵同赵括、蔡国杀公子燮、楚国杀郤宛,明显是杀无罪之人。其他如晋国里克、郑国父,楚国得臣、卫国元咺,晋国郤锜、郤犨、郤至、胥童,楚国公子追舒、卫国〇喜、郑国公孙黒之类,经文都称国名来杀,不能说都是杀无罪之人。根据《左传》,申侯专权而不令人厌恶,难道完全没有罪吗?

公与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在洮地结盟。〇疏“朝服者,天子则皮弁云云”一段。○监本错误地刊印在《郑伯乞盟传》注下,现在改正。

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迎回夫人。○【臣召南】按此〇指成风,《左传》认为是哀姜,《公羊传》认为是僖公的夫人姜氏,本是齐国媵女中先到的人,胁迫僖公立为夫人,这种说法尤其怪诞,大概《谷梁传》的说法是对的。

伯姬去世。传疏:“襄公三十年〇宋共姬就是她。”○监本误作“宋〇共姬”,现在改正。

传葵邱之盟,陈列牺牲而不杀。疏:“其实这次会盟也有四教。”○【臣召南】按:《公羊传》僖公三年:“在阳谷会盟,桓公说:‘不要阻塞河流,不要囤积粮食,不要更换太子,不要以妾为妻。’”这就是所谓的四教。《谷梁传》在这次会盟则说:“不要壅塞泉水,不要断绝粮食交易,不要更换太子,不要以妾为妻,不要让妇女参与国事。”大意与《公羊传》相同,而多了一句“不要让妇女参与国事”,实际上是五教。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里克。传:“我如果这样进入,自然能表明清白。”○监本脱漏“吾”字,现在补上。

秋八月大旱求雨。传疏:是求雨而下雨的,记载月份以表明正当。○监本误作“雨者”,“雩者”,现在改正。

楚国人灭掉了黄国。传:管仲死了,楚国攻打江国灭掉黄国,桓公不能救援,所以君子怜悯他。疏:查《史记》管仲去世,计算桓公四十一年,相当于鲁僖公十五年,而这里说管仲死的,大概不采纳《史记》的说法。○【臣召南】按:《谷梁传》认为管仲死后,桓公霸业不能善终。但《史记》认为管仲去世在齐桓公四十一年,相当于僖公十五年,考据必定确切。《左传》虽然没有管仲去世年月的明文,但僖公十七年齐侯小白去世,传曰:“桓公与管仲嘱托孝公给宋襄公,让他做太子。雍巫通过寺人貂向桓公进献美味,得到宠爱,桓公答应立武孟。管仲去世,五位公子都争着求立。冬十月乙亥,齐桓公去世。”等等。这是由五位公子争立,追叙管仲已经去世,不是说管仲在十七年去世的。总之,在十二年管仲必定没有去世。《左传》“这年冬天,齐侯派管仲到周王那里平定戎人,周王用上卿的礼节宴请管仲,管仲接受下卿的礼节而返回”,这年冬天管仲固然安好。宋襄公继位在僖公九年,就参加了葵邱之会,当时没有守完丧,经文记载“宋子”。桓公与管仲嘱托立孝公,应当不在这个时候。其后几年,齐宋并没有会盟之事。只有十三年在咸地会盟,十四年修筑缘陵,十五年盟于牡邱,驻扎在匡,齐宋都在,怀疑嘱托立孝公应当在这个时候。后人看到这几年霸业不振,断定管仲必定在此之前去世,不知道齐桓公末年小人混杂进用,任用管仲也必定不如初年。雍巫通过寺人貂以求进身,虽然不知道确切在哪一年,但寺人貂泄露师多鱼在僖公二年,正当霸业兴盛之日,那么嬖幸窃取权力已经很久了。小人危害霸业,管仲临死前还为桓公说过,又怎么知道管仲不在十五年去世,如《史记》所说呢?

八月蝗虫。传疏重发传者云云一段○监本错误地刊印在下文公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