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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稽古编十一

毛诗稽古编卷十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24–133 段

主人乐賔之意夫对客而自夸其馔何鄙也对客而自称君子是何礼也至南山有台篇玩其词意殊与燕饮不类凡诗为燕饮作者必言酒食乐舞之事及为劝侑之词如燕羣臣则云鼓瑟吹笙云我有防酒矣燕兄弟则云傧尔笾豆饮酒之饫矣燕朋友则云酾酒有藇云有肥牡有肥羜云陈馈八簋矣燕诸侯则云厌厌夜饮矣今有台篇所称南山北山之所有既非馔客之需而颂美君子又絶无劝侑之意若鹿鸣之式燕以敖常棣之和乐且孺与伐木湛露之饮此湑矣不醉无归者也安在其为燕飨之诗也

译主人乐于款待宾客的本意,面对客人却自我夸耀酒食,多么浅陋啊!面对客人却自称君子,这是什么礼节呢?至于《南山有台》这一篇,玩味其词句意旨,与宴饮一类截然不同。凡是为宴饮而作的诗,必定言及酒食、乐舞之事,以及劝酒助兴之辞。如宴请群臣,就说“鼓瑟吹笙”、“我有旨酒”;宴请兄弟,就说“傧尔笾豆”、“饮酒之饫”;宴请朋友,就说“酾酒有藇”、“有肥牡”、“有肥羜”、“陈馈八簋”;宴请诸侯,就说“厌厌夜饮”。如今《有台》篇所称道的南山、北山所产之物,既非宴请宾客所需,而颂美君子又绝无劝酒助兴之意,像《鹿鸣》那样以宴饮来游敖,《常棣》那样和乐且亲,与《伐木》《湛露》那样饮酒至醉、不醉无归的情形,哪里能算是宴飨之诗呢?

南有嘉鱼

序云:「太平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至诚,当断句。惟至诚,则能致贤之来,又能任贤之久。诗直言与贤,序更推其与贤之心,非必于诗词有专指也。康成释「烝然」为久,如以合序至诚之意,固矣。且君子至诚与贤,其心始终如一,岂仅于贤之未来迟之而已哉【迟,直冀反。笺云:「久如迟之也。」迟之者,谓至诚也】集传以「烝然」为发语声,尤属臆説。王肃述毛云:「烝,众也。」得之矣。吕记从王义。

南有嘉鱼,嘉非鱼名也。犹下章樛木之樛,甘瓠之甘云尔。东发日抄【黄震】曰:嘉鱼非指丙穴之鱼。丙穴鱼饮乳泉而美,未必原名嘉鱼。自《诗传》引此以释《诗》,世遂名其鱼为嘉鱼。黄言嘉鱼不指丙穴,是也。言嘉鱼因集传得名,非也。以丙穴鱼释《诗》,《埤雅》之説,而集传袭之耳。嘉鱼出于丙穴,见左太冲《蜀都赋》,其名之来已久,岂因集传而得之乎?盖丙穴之嘉鱼,直是后世好事者采用《诗》语为名耳。毛云:江汉之间鱼所产也。笺疏亦止云南方水中有善鱼,皆不以嘉为鱼名也。孔仲逹,唐时人,时丙穴已有嘉鱼之名,而不引以为证者,岂非以后世事不可以证古诗乎?足见先儒释经之慎矣。

累之绥之,两之字来思又思,两思字皆助词,故累与绥协,来与又协,皆不用句尾为韵式。燕又思,笺疏以为燕而又燕得之矣。朱传既从古注,复载或説,以思为思念,祗赘耳。

少皥氏以祝鸠名司徒,祝鸠乃孝顺谨慤之鸟,故掌教之官有取焉。翩翩者鵻,两见《小雅》。四牡以况使臣,南有嘉鱼以喻贤者。彼劳使臣,义取于慤谨;此美贤者,意主于专壹。皆与设教之指同上。以此立教,下以此成德,无异趣也。集传以《嘉鱼》末章之兴为全不取义,通义驳之,良是。

诗以「又」字协韵,凡四见:《小雅·南有嘉鱼》及《小宛》各有其一,《宾之初筵》有其二。《嘉鱼》「式燕又思」,《天命不又》集传皆音「亦」;「室人入又则怡」,由二音;「矧敢多又则亦异」,二音。近世陈第《古音考》以为俱无的据。且言「又」即「右」也,右手也。《诗》「右」字有以意,两音四「又」字皆当音「意」。燕「又」与「来」协,「来」音利;「不又」与「富」协,「富」音系;「入又」与「时」协,「时」音是;「多又」与「识」协,「识」职吏切。其説似矣。然古人韵缓,凡与「右」「又」同韵者,所协字多在支、纸、寘韵内,如「仇」协「逵」,「母」协「杞」,「否」协「止」,「裘」协「试」之类,不胜屈指。又古不分四声,支、纸、寘、质可通为一读,而职、勿、缉亦与质通用。多「识」古注原读如字,不必音「职吏切」。「燕又」之「来」「入又」之时,亦不必作去读也。「来」字古「陵」之反,「时」用今音,本自协耳。至「富」字古「方二」反,我行其野协「异」,瞻卬协「刺」,召旻协「时」,閟宫协「炽」,并《小宛》凡五见,所协皆同。

  南山有台

传以台为夫,须尔雅亦然。郭注云:「可以为御雨笠。」草木疏云:「莎草可为蓑笠【郭陆俱误,别有辨,见无羊】故都人士称台笠。台字或从草作薹,殆后人所益。都人士释文云:「台,尔雅作薹。」然今本尔雅仍作台,与诗同也。玉篇及广韵【即唐韵】又有薹字,毛氏増韵,黄氏韵防皆载之,云「笠也【皆承郭陆之误】而以当时之台笠字,于是台、薹、薹一字而分为三矣。又案尔雅薃【音浩】侯莎,其实媞【音隄】,《夏小正》缇缟传云:「缟也者,莎随也,缇者其实也,即此草】葢与夫须一草。尔雅翼以为其根即药中之香附子,又名雀头香。《江表传》:「魏文帝遣使者于吴求雀头香,即此。」《本草纲目》云:「莎叶如老韭,五六月抽茎,三棱中空,茎端复出数叶,开青花成穗如黍,中有细子,其根有须,须下结子一二枚,转相延生。」此近时要药也。而陶氏不识,诸注亦略,可见古今药物兴废不同如此。

莱传》云草也,陆

译南方有美好的鱼。

《序》说:“太平盛世的君子,以极致的诚心乐于与贤者共享。”“至诚”应当断句。只有具备极致的诚心,才能招致贤者的到来,又能长久地任用贤者。《诗》中直接说与贤者共享,《序》则进一步推究君子与贤者共享的内心,并非一定在诗词中有专门的指代。郑玄将“烝然”解释为长久,如果用来契合《序》中“至诚”的意思,固然可以。况且君子以极致的诚心对待贤者,其心意始终如一,难道仅仅是因为贤者未来而迟迟等待吗?【“迟”读作“直冀反”。《笺》说:“长久就像迟迟等待一样。”所谓迟迟等待,是指极致的诚心。】《集传》将“烝然”解释为发语声,尤其属于主观臆测。王肃阐述毛亨的观点说:“烝,众多。”这是正确的。吕祖谦的《吕记》采纳了王肃的解释。

“南有嘉鱼”,“嘉”不是鱼的名称。就像下章“樛木”的“樛”、“甘瓠”的“甘”一样。黄震的《东发日抄》说:嘉鱼并非特指丙穴的鱼。丙穴鱼饮用乳泉因而美味,未必原本就名叫嘉鱼。自从《诗传》引用此句来解释《诗》,世人便称这种鱼为嘉鱼。黄震说嘉鱼不特指丙穴鱼,这是对的;说嘉鱼因《集传》而得名,这是错的。用丙穴鱼来解释《诗》,是《埤雅》的说法,而《集传》沿袭了它。嘉鱼出于丙穴,见于左思的《蜀都赋》,这个名称由来已久,难道是因为《集传》才得到的吗?大概丙穴的嘉鱼,只是后世好事者采用《诗》中的词语来命名的罢了。毛亨说:是江汉之间鱼类所产的地方。《笺》和《疏》也只说南方水中有善鱼,都不把“嘉”当作鱼的名称。孔颖达是唐代人,当时丙穴已有嘉鱼之名,却不引用作为证据,难道不是因为后世的事情不可以用来证明古诗吗?足以看出先儒解释经典时的谨慎了。

“累之绥之”,两个“之”字,“来思又思”,两个“思”字都是助词,所以“累”与“绥”押韵,“来”与“又”押韵,都不采用句尾作为韵式。“燕又思”,《笺》和《疏》认为“燕而又燕”,这是正确的。朱熹的《传》既遵从古注,又记载其他说法,将“思”解释为思念,只是多余罢了。

少皥氏用祝鸠来命名司徒,祝鸠是孝顺谨慎的鸟,所以掌管教化的官职取义于此。“翩翩者鵻”,在《小雅》中出现两次。用四匹公马来比喻使臣,用南方有美好的鱼来比喻贤者。那里慰劳使臣,意义取于谨慎;这里赞美贤者,意旨在于专一。都与设立教化的宗旨相同。以此树立教化,下面以此成就德行,没有不同的旨趣。《集传》认为《嘉鱼》末章的起兴完全不取义,朱熹的《通义》驳斥它,确实是对的。

《诗》中以“又”字押韵,共出现四次:《小雅·南有嘉鱼》和《小宛》各有一次,《宾之初筵》有两次。《嘉鱼》中的“式燕又思”,《天命不又》中的《集传》都注音为“亦”;“室人入又则怡”,读作“由”音;“矧敢多又则亦异”,读作“二”音。近代陈第的《古音考》认为这些都没有确切的依据。并且说“又”就是“右”,右手。《诗》中“右”字有读作“意”音的,这四个“又”字都应当读作“意”音。“燕又”与“来”押韵,“来”读作“利”音;“不又”与“富”押韵,“富”读作“系”音;“入又”与“时”押韵,“时”读作“是”音;“多又”与“识”押韵,“识”读作“职吏切”。他的说法似乎有理。然而古人韵脚舒缓,凡是与“右”、“又”同韵的,所押的字多在支、纸、寘韵内,如“仇”与“逵”押韵,“母”与“杞”押韵,“否”与“止”押韵,“裘”与“试”押韵之类,数不胜数。又古代不分四声,支、纸、寘、质可以通读,而职、勿、缉也与质通用。“多识”的古注原本读作本字,不必读作“职吏切”。“燕又”的“来”、“入又”的“时”,也不必读作去声。“来”字古音是“陵”的反切,“时”用今音,本来自然押韵。至于“富”字古音是“方二”的反切,《我行其野》中与“异”押韵,《瞻卬》中与“刺”押韵,《召旻》中与“时”押韵,《閟宫》中与“炽”押韵,加上《小宛》,共五次出现,所押的字都相同。

南山有台

《传》将“台”解释为夫须,《尔雅》也是这样。郭璞注说:“可以做挡雨的斗笠。”《草木疏》说:“莎草可以做蓑衣和斗笠【郭璞和陆玑都错了,另有辨析,见《无羊》】,所以《都人士》中称台笠。“台”字有时从草字头写成“薹”,大概是后人添加的。《都人士》的《释文》说:“台,《尔雅》作薹。”然而现在版本的《尔雅》仍然作“台”,与《诗》相同。《玉篇》和《广韵》【即《唐韵》】又有“薹”字,毛氏《増韵》、黄氏《韵防》都记载它,说“是斗笠【都承袭了郭璞和陆玑的错误】,而用当时的台笠字,于是“台”、“薹”、“薹”一个字就分成了三个了。又查《尔雅》“薃侯莎,其实媞”,《夏小正》“缇缟”传云:“缟也者,莎随也,缇者其果实也,即此草”,大概与夫须是同一种草。《尔雅翼》认为它的根就是药中的香附子,又名雀头香。《江表传说》:“魏文帝派遣使者到吴国求取雀头香,就是这种草。”《本草纲目》说:“莎叶像老韭菜,五六月抽茎,三棱中空,茎顶端又长出几片叶子,开青花成穗像黍,中有细小的种子,其根有须,须下结出一两枚种子,辗转相生。”这是近世重要的药物。而陶弘景不认识,各种注释也略去,可见古今药物的兴衰不同如此。

《莱传》说草也,陆

疏以为草名,其叶可食,而孔氏取之,当矣。案莱亦名藜,《本草纲目》云即灰藋【音掉】之红心者【灰藋叶心有白粉如灰,故名藜;心则红粉】。案灰藋今俗呼灰苋】茎叶稍大,河朔人名落藜,南人名胭脂菜,亦曰鹤顶草,嫩时可食,老则茎可为杖。原宪藜杖应门,即是物也。《韵府》以为落帚者,误。

译疏认为“藜”是一种草名,它的叶子可以食用,而孔氏采纳这一说法,是恰当的。查考“莱”也叫“藜”,《本草纲目》说它就是灰藋(音掉)中红心的那种(灰藋叶心含有像灰一样的白粉,所以叫藜;叶心则是红粉)。查考灰藋现在俗称灰苋,茎叶稍大,黄河以北的人叫它落藜,南方的人叫它胭脂菜,也叫鹤顶草,嫩的时候可以吃,老了茎就可以做拐杖。原宪拿着藜杖应门,就是这种东西。《韵府》认为它是落帚,是错误的。

乐只只字,古训是今训哉?樛木篇两义俱通,前已辨之矣。至《南山有台》之“乐只”,正小序所谓“乐得贤”也。如以为“乐哉君子”,则君子自指王者,“乐”即邦家之基,“万寿无期”云云耳,非“乐得贤”之乐也。以为“乐是君子”,则君子正谓贤者,“乐”乃王者“乐”之下文,盛称其效,正所谓太平之基也,与序意最合,则“只”字训“是”为长。

易》姤卦以杞包一杞也,而释者各异:马曰大木,张曰枸杞,郑曰杞栁,凡三焉【见《易》释文】此三木皆载于诗,而《小雅》之《南山》有杞,在彼杞棘。严坦叔以为山木,王伯厚以为杞梓【见《困学纪闻】则大木也。《左传》楚声子以杞梓比卿才【防二十三年】孔丛子》载子思之言,以杞梓比干城之将,又称其连抱,是必木之髙大而材者。《草木疏》云:其树如樗,理白而滑,可为函。樗非材木也,而谓杞如之,殆仅取其形。似乎《南山》有枸,传云:枸枳,枸孔疏引宋玉赋“枳枸来巢”以证毛説。严缉讥之,以为《风赋》“枳枸来巢”字作句。李善注“橘逾淮为枳,句曲也,音沟”,非毛义也。案严説非是,陆元恪《草木疏》已引此语证枸矣。云:“古语云:枳枸来巢,言其味甘,故飞鸟慕而巢之。”孔惟谓枸木多枝而曲,所以来巢,稍不同耳。要之,枳枸之为木,其枝则曲,其实则甘,二者俱足致鸟。陆、孔两疏各取一义,均可通也。句“枸”古字本通用。李善注《文选》不知引毛传及陆疏为证,训“枳枸”为木名,而妄以“枳”为橘变之“枳句”为屈曲之“句”,是李之谬也。况孔、李俱唐人,而孔先于李,安得据李而非孔哉?枳枸虽南产,而咏于周诗。其在礼【枸,《礼记》作椇】则妇人以为挚【见《曲礼】人君燕食以为庶羞【见《内则】是北土亦珍其味也。岂以其甘美如饴【见陆疏】故逺致之邪?字又作□□。《本草》列其名曰蜜□,□曰蜜屈,律曰木蜜,曰木▯瑚,曰木饧,曰鸡距子,曰鸡爪子。其木名又曰白石木,曰金钩木,曰枅栱,曰交加木,或言其味,或似其形也。靁公《炮炙论》云:弊箄【卑俾闭三音】淡卤如酒。霑文注云:交加枝即蜜□□也。葢此木能薄酒矣。又《山海经》有甘华【海外北经》平邱,《东经》发邱,《大荒南经》葢犹,山西经有沃国,皆有此木】郭注云:赤枝干,黄华。杨慎补注以为即枳枸。

梓、椅、楸、槚,四木同类而小别。故《秦风》之“条”,得兼楸、槚之名;《小雅》之“楰”,得兼楸、梓之名。楰名防梓【尔雅》、《毛传》同】又名虎梓【见郭注】又名苦楸【见陆疏】是也。郭以为楸属,陆又以为山楸之异者。然则“条”为山楸,“楰”又“条”之异者与?又案此诗五章,而“台、莱、桑、杨、杞、李、栲、杻、枸、楰”,取兴于木者凡十焉,皆以为贤者之喻也。《埤雅》缕而析之,每物各竖一义,持説甚优。然郑笺云:“山有草木,以成其髙大,喻人君有贤臣以自尊显。”义亦平正。

  蓼萧

古人言四海,多专指荒裔之国。故《蓼萧》序“泽及四海”,郑笺以为国在九州之外,而引《尔雅》所言“四海”及《虞书》“外薄四海”释之。然郑笺之言,又与《礼记·明堂位》、《周礼·职方》及《尔雅·释地》之文互异。笺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案九夷、八蛮、六戎、五狄,此《礼记·明堂位》之文也。《尔雅》有二文,上文同郑笺,下文同《明堂位【今无下文】而无九夷。邢昺述先儒云:“上文是殷制,下文是周制”,理或然与?“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同《礼》述方氏之所掌也【逸《周书》同】注云:“周所服之国数也。”郑答赵商以为四夷总言四方夷狄,九貉即九夷在东方,八蛮在南方,闽其别也。戎狄之数或五或六,两文异。此郑据《尔雅》下文相较为説也。《尔雅》下文惟李巡本有之,郑与李同时人,当见此文矣。然郑于《蓼萧》笺则取上文,其注《职方氏》及《

译“乐只”这个“只”字,古训和今训究竟哪个正确呢?《樛木》篇中两种解释都讲得通,前面已经辨析过了。至于《南山有台》中的“乐只”,正是《小序》所说的“乐得贤才”的意思。如果理解为“乐哉君子”,那么君子就是指君王自己,“乐”就是国家的基础,后面接着说“万寿无期”等等,这就不是“乐得贤才”的“乐”了。如果理解为“乐是君子”,那么君子正是指贤人,“乐”是君王“乐”的后续内容,极力称赞其成效,这正是太平盛世的基础,与《小序》的意思最相符合,那么将“只”字训释为“是”更为妥当。

《易经》姤卦中有“以杞包瓜”,这里的“杞”只有一种,但解释者意见不同:马融说是大木,张揖说是枸杞,郑玄说是杞柳,共有三种说法【见《易》释文】。这三种树木都记载于《诗经》,而《小雅》中的《南山》篇有“杞”,即“在彼杞棘”。严坦叔认为它是山木,王伯厚认为它是杞梓【见《困学纪闻》】,也就是大木。《左传》中楚国的声子用杞梓比喻卿大夫的才能【僖公二十三年】;《孔丛子》记载子思的话,用杞梓比喻守城的将领,又说它们树干粗大,这一定是高大且成材的树木。《草木疏》说:它的树像樗树,纹理白而滑,可以做函匣。樗不是成材的树木,却说杞像它,大概只是取其形状相似。似乎《南山》篇中的“枸”,传文说:枸是枳,孔颖达疏引宋玉赋“枳枸来巢”来证明毛亨的说法。严缉讥讽他,认为《风赋》中“枳枸来巢”的字是“句”。李善注解说:“橘越过淮河变成枳,句曲也,读音为沟”,这不是毛亨的意思。考察严缉的说法不对,陆玑《草木疏》已经引用这句话来证明“枸”了。他说:“古语说:枳枸来巢,是说它的果实味甘,所以飞鸟羡慕而在上面筑巢。”孔颖达认为枸树枝条多而弯曲,所以引来鸟巢,稍微有些不同罢了。总之,枳枸这种树,枝条弯曲,果实甘甜,这两者都能招引鸟类。陆玑、孔颖达两家疏证各取一个意思,都可以讲通。“句”和“枸”在古代本是通用的字。李善注《文选》不知道引用毛传和陆疏作为证据,将“枳枸”训释为木名,却妄自将“枳”解释为橘变成的“枳”,将“句”解释为弯曲的“句”,这是李善的错误。况且孔颖达、李善都是唐代人,而孔颖达早于李善,怎么能依据李善来否定孔颖达呢?枳枸虽然是南方产的,但在周代的诗中也有咏叹。在礼仪中【“枸”,《礼记》写作“椇”】,妇女把它作为见面礼【见《曲礼》】;君王宴饮时把它作为庶羞【见《内则》】,可见北方也珍视它的味道。难道是因为它甘甜如饴【见陆疏】,所以从远方运来吗?这个字又写作□□。《本草》列出的名字有蜜□,□叫蜜屈,律叫木蜜,叫木〇瑚,叫木饧,叫鸡距子,叫鸡爪子。它的木名又叫白石木,叫金钩木,叫枅栱,叫交加木,有的说它的味道,有的像它的形状。雷公《炮炙论》说:弊箄【卑、俾、闭三个音】淡卤如酒。霑文注解云:交加枝就是蜜□□。大概这种树木能使酒变淡。又《山海经》中有甘华【《海外北经》平邱,《东经》发邱,《南经》葢犹,《西经》沃国,都有这种树木】,郭璞注解说:红色的枝干,黄色的花。杨慎补注认为就是枳枸。

梓、椅、楸、槚,四种树木同类而略有区别。所以《秦风》中的“条”,可以兼指楸、槚的名字;《小雅》中的“楰”,可以兼指楸、梓的名字。楰名叫防梓【《尔雅》、《毛传》相同】,又叫虎梓【见郭璞注】,又叫苦楸【见陆玑疏】,就是这样。郭璞认为它是楸属,陆玑又认为它是山楸的异类。那么“条”是山楸,“楰”又是“条”的异类吗?又考察这首诗五章,而“台、莱、桑、杨、枸杞、李、栲、杻、枸、楰”这十种树木,都用来起兴,都是贤者的比喻。《埤雅》详细分析,每样东西各确立一个意义,所持的说法很优秀。然而郑玄笺注说:“山上有草木,以成就其高大,比喻君主有贤臣以自尊显。”意思也很平正。

蓼萧

古人说四海,多专指荒远的边远国家。所以《蓼萧》序言“泽及四海”,郑玄笺注认为国家在九州之外,并引用《尔雅》所说的“四海”以及《虞书》“外薄四海”来解释。然而郑玄笺注的话,又与《礼记·明堂位》、《

布宪》则取下文,葢亦未有定见。《周礼》贾疏谓《诗》序与《尔雅》及《礼》异,是传写之譌,岂未见上文与?

译《布宪》篇则选取下文,大概也是没有确定的见解。《周礼》贾公彦的疏说《诗序》与《尔雅》及《礼记》不同,是传抄过程中的错误,难道是没有看到上文吗?

戎狄之数或五或六,康成两存。礼雅之文不辨其孰是。孔疏载其答赵商语,以为无国数可明,故不敢定。然八蛮六戎五狄国名,李巡注《尔雅》已备列之。李注今见《礼记·王制》疏,疏云:「九夷:一▯莬,二乐浪,三髙骊,四蒲饰,五凫臾,六索家,七东室,八倭人,九天鄙。八蛮:一天竺,二咳首,三僬侥,四跂【距之切】踵,五穿胷,六儋耳,七狗轵,八旁舂。六戎:一侥夷,二戎夷,三老白,四耆羌,五鼻息,六天刚。五狄:一月支,二秽貊,三匈奴,四单于,五白屋。」惟九夷据《东夷传》文,余俱本李注。源案:渊博如郑,又与李同时,李所知,郑安有未悉,而云无国数不敢定者?岂以李所指诸国名不见经传正文,无足据信邪?阙疑之道,当如是也。又案《周书·王防解》记成周之防,四夷来献者凡六十国,既与《明堂职方》异,又载伊尹为四方令,东夷十,南蛮六,西戎九,北狄十二,亦与《尔雅》上文不同。书史残阙,传文异词,戎狄五六之数,信难以臆定也。又案卢辨《大戴礼》注谓:「职方所言,周所服四海种落之数;明堂位所言,朝明堂来者国数;《尔雅》所言,夏所服与殷之夷国,似矣。」然以戎论之,朝明堂者六,而▯职方者五,是朝者之数浮于服也。夫声教所被,皆可言服;朝则称臣奉贡,自比诸侯之列矣,岂犹未得谓之服乎?此説之难通者。卢又讥郑引《尔雅》,其数不同,终使学者疑其所闻,是未识康成阙疑之意矣。

周之王业虽成于文、武,然兴礼乐致太平,实在周公辅成王时。尝读《戴记·明堂位》、《周书·王防解》二篇,想见当时华夷一统之盛。蓼萧泽及四海,孔疏引越裳来朝事,以为此诗之作,当在周公摄政之六年,良有然也。合《明堂》、《王防》二文以读此诗,觉成周一防,俨然未散。

蓼萧首章「燕笑语兮」,三章「孔燕岂弟」,一诗两「燕」,义当画一。郑氏于首章云「与之燕而笑语」,孔氏申之为「燕饮」,三章则训「燕」为「安」,前后异解矣。源谓以「孔燕」为「甚燕饮」,则不驯;以「燕笑」为「安乐」,而「笑语」文义无碍也,则两「燕」俱训「安」为当。严缉解「孔燕」为「盛燕」,然「孔」本训「甚」,转「甚」为「盛」,恐费力。

雅之《蓼萧》《采芑》《韩奕》《颂》之《载见》皆言鞗革。《蓼萧》传云:「鞗,辔也。革,辔首也。冲冲,垂饰貌。」案:鞗,革辔也;以丝曰辔,以革曰鞗。鞗之有余而垂者曰革。《尔雅》:「辔首谓之革。」郭云:「辔靶勒是也【説文:靶,必驾切,辔革也】革末以金饰之,状如鸟蠋,名曰金厄。《韩奕》所言是也。此诗之「冲冲」,《载见》之「有鸧」,则金饰之貌状。

和鸾雝雝,集传云:“在镳曰鸾。”刘瑾疑其与驷铁传异,谓“镳”字误当作“衡”,此非也。驷铁笺云:“置鸾于镳,异于乗车。”此诗传云:“在镳曰鸾”,彼取笺文,此仍传语耳。况和鸾所在,先儒本无定解。驷铁疏云:“郑注《夏官·大驭》及《经解·玉藻》皆曰‘鸾在衡,和在轼’,葢依《韩诗内传》及《大戴礼·保傅篇》文也。”然《蓼萧》传“在轼曰和,在镳曰鸾”,笺不易之。《烈祖》笺又云:“鸾在镳。”葢和鸾所在,经无明文,且殷周或异,故郑为两解。据此则在衡、在镳俱通也。又《左传》“锡鸾和铃【桓二年】杜注:“鸾在镳,和在衡。”孔疏云:“《考工记》‘轮崇车广,衡长参如一’,则衡所容惟两服马。诗每言八鸾,当谓马有二鸾,鸾若在衡,衡惟两马,安得置八鸾?以此知鸾必在镳。”鸾在镳则和必在衡。据此则在镳之説长也。宋罗愿谓:“诗言‘四牡八鸾’,镳马衔也,马口两旁各置一鸾,四马应八鸾矣。”殆祖此疏。至杜谓“和在衡”与毛郑异,孔亦不辨,意以经无明文,未可臆决乎?然罗愿又谓:“‘四牡八鸾’见《采芑》《烝民》《韩奕》《烈祖》诸诗,乃王臣及侯国之车,若天子车名鸾路,岂反置鸾于马?定当在

译戎狄的数量有时说是五,有时说是六,郑玄(康成)将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礼记》和《尔雅》的文献中,没有辨别哪一种是对的。孔颖达的疏文记载了郑玄回答赵商的话,认为没有明确的国数可以说明,所以不敢确定。然而,八蛮、六戎、五狄的国名,李巡在注释《尔雅》时已经全部列出了。李巡的注现在见于《礼记·王制》的疏文中,疏文说:“九夷:一莬,二乐浪,三高骊,四蒲饰,五凫臾,六素家,七东室,八倭人,九天倭。八蛮:一天竺,二咳首,三焦侥,四跂踵,五穿胸,六儋耳,七狗轵,八舂旁。六戎:一侥夷,二戎夷,三国白,四耆羌,五鼻息,六天山。五狄:一月支,二秽貊,三国奴,四单于,五白屋。”只有九夷是依据《东夷传》的文字,其余都本于李巡的注。我(源)认为:像郑玄这样渊博,又与李巡同时代,李巡所知道的,郑玄怎么会不了解,却说没有国数不敢确定呢?难道是因为李巡所指出的那些国名不见于经传正文,不足以作为依据吗?存疑的态度,应当是这样的。又查《周书·王防解》记载成周的边防,四方蛮夷来进献的共六十个国家,这既与《明堂职方》不同,又记载伊尹制定四方令,东夷十国,南蛮六国,西戎九国,北狄十二国,也与《尔雅》上文不同。书籍史籍残缺,流传的文字说法各异,戎狄五六的数量,确实难以凭空断定。又查卢辨注释《大戴礼》说:“《职方》所说的,是周朝所臣服的海内各族的数量;《明堂位》所说的,是朝见明堂而来的国家数量;《尔雅》所说的,是夏朝所臣服以及殷朝的夷国,似乎是这样。”但是以戎为例,朝见明堂的是六国,而《职方》记载的是五国,这是朝见的数量多于臣服的数量。凡是声教所覆盖的地方,都可以说臣服;朝见则是称臣进贡,自比于诸侯的行列了,难道还不能称为臣服吗?这种说法难以讲通。卢辨又讥讽郑玄引用《尔雅》,数量不同,最终让学者怀疑所听到的,这是没有理解郑玄存疑的用意。

周朝的王业虽然由文王、武王完成,然而兴办礼乐达到太平盛世,实在是在周公辅佐成王的时候。曾经阅读《礼记·明堂位》、《周书·王制解》两篇,可以想象当时华夏与蛮夷统一昌盛的景象。《蓼萧》的恩泽遍及四海,孔颖达的疏文引用越裳氏来朝见的事,认为这首诗的创作,应当在周公摄政的第六年,确实如此。结合《明堂位》、《王制解》两篇文章来读这首诗,觉得成周的边防,俨然未曾散乱。

《蓼萧》首章“燕笑语兮”,第三章“孔燕岂弟”,一首诗两个“燕”字,意义应当统一。郑玄在首章说“与之燕饮而笑语”,孔颖达引申为“燕饮”,第三章则解释“燕”为“安”,前后解释不同。我认为如果把“孔燕”解释为“甚燕饮”,则不通顺;如果把“燕笑”解释为“安乐”,而“笑语”文义没有阻碍,那么两个“燕”都解释为“安”是恰当的。严缉解释“孔燕”为“盛燕”,然而“孔”本意是“甚”,把“甚”转为“盛”,恐怕费力。

《雅》中的《蓼萧》《采芑》《韩奕》,《颂》中的《载见》都提到鞗革。《蓼萧》的传文说:“鞗,是缰绳。革,是缰绳的头。冲冲,是垂饰的样子。”查:鞗,是皮制的缰绳;用丝的叫辔,用皮制的叫鞗。鞗多余而垂下的部分叫革。《尔雅》说:“缰绳的头叫做革。”郭璞说:“缰绳的靶勒就是革【《说文》:靶,必驾切,皮制的缰绳】革的末端用金属装饰,形状像鸟蠋,名叫金厄。《韩奕》所说的就是它。这首诗的‘冲冲’,《载见》的‘有鸧’,就是金属装饰的样子。

和鸾发出雍雍的声音,《诗集传》说:“在马镳上叫鸾。”刘瑾怀疑这与《驷铁》的传文不同,认为“镳”字误当作“衡”,这是不对的。《驷铁》的笺注说:“把鸾放在马镳上,不同于乘车。”这首诗的传文说:“在马镳上叫鸾”,那里取的是笺注的文字,这里仍然是传文的话罢了。况且和鸾所在的位置,先儒本来就没有确定的解释。《驷铁》的疏文说:“郑玄注释《夏官·大驭》及《经解·玉�》都说‘鸾在衡,和在轼’,大概是依据《韩诗内传》及《大戴礼·保�篇》的文字。”然而《蓼萧》传文“在轼叫和,在马镳叫鸾”,笺注没有改变它。《烈祖》的笺注又说:“鸾在马镳。”大概和鸾所在的位置,经文没有明文规定,而且殷周或许不同,所以郑玄有两种解释。根据这个那么在衡、在马镳都讲得通。又《左传》“锡鸾和铃”【桓公二年】杜预注:“鸾在马镳,和在衡。”孔颖达疏说:“《考工记》‘轮高车宽,衡长参如一’,那么衡所能容纳的只有两匹服马。诗每说八鸾,应当是说马有两鸾,鸾如果在衡,衡只有两马,怎么能放置八鸾?由此知道鸾必定在马镳。”鸾在马镳那么和必定在衡。根据这个那么在马镳的说法更占优势。宋代罗愿说:“诗说‘四牡八鸾’,镳是马衔,马口两旁各放一个鸾,四匹马应当是八鸾了。”大概祖述这个疏文。至于杜预说“和在衡”与毛亨、郑玄不同,孔颖达也不辨别,意思是因为经文没有明文,不能凭空决定吗?然而罗愿又说:“‘四牡八鸾’见于《采芑》《烝民》《韩奕《烈祖》等诗,是王臣及侯国的车,如果天子的车名叫鸾路,难道反而把鸾放在马上?定当在

衡。”斯语亦有理。《蓼萧》之鞗革、和鸾,郑以为説天子车饰,是正指鸾路也。鸾当在衡矣,且言车饰不言马饰,则非在镳。疏谓“不易传”者,以驷铁已明,此从可知,郑意或然。

译“衡”这个说法也有道理。《蓼萧》篇中的鞗革、和鸾,郑玄认为是在解说天子的车饰,这正是指鸾路而言。鸾应当位于车衡上,况且文中说的是车饰而非马饰,那么它就不在镳上。孔颖达疏中说“不改变传文”的,是因为驷铁的情况已经明确,由此可以推知,郑玄的意思或许就是这样。

湛露

厌厌夜饮,传云:“厌厌,安也。”疏云:“安闲之夜。”《尔雅》作“懕懕”,云:“安也。”郭注云:“安详之容。”《説文》引此诗作“懕懕”,亦云:“安也。”然则诗字当以“懕懕”为正,其义则一,安足以蔽之。朱传云:“安也,足也,久也。”久训出苏氏,殆縁安而附益。至“厌足”之“厌”,当作“猒”。《説文》云:“猒,饱也。”从甘从肰。诗“厌”字本为“懕”之借,不得又兼“猒”义。案“厌”字于“辄”切,《説文》训“笮【廹也,阻厄切】俗作“压”。“厌”已从“厂【呼旱切】俗又加土,误也。小学不讲,譌舛遂至此。又案韩诗,诗之借“厌”而转以“猒”义释“懕”,是縁俗误而又加误也。韩诗,诗之借“厌”而转以“猒”义释“貌”,与“安”义殊而亦相近。

湛露篇》郑分下三章,以丰草喻同姓,杞棘喻庶姓,桐椅喻二王之后,似属穿凿。然谓同姓则夜饮,异姓则否,以见古人一燕饮,亦寓亲疏厚薄之等,其説不可废也。在《宗载考》传云:「夜饮必于宗室」,「宗室」二字笺疏俱无申述。案《采苹》传云:「宗室,大宗之庙也。」是即毛公之自注矣。又《礼记·昏义》教于宗室,注云:「宗子之家。」葢亦指庙言。然此皆大夫士之礼,故有宗子。若《湛露》之在宗,乃天子之燕礼,则「宗室」者,直谓宗庙之寝室耳。《尔雅》:「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是庙寝俱可名室。燕则是寝,非庙矣。《凫鹥》诗:「既燕于宗」,与此「在宗」义正同,但彼为宾尸,在庙门外之西室;此为燕同姓,在庙后之寝室。要之同在庙中,则可同谓之「宗」也。毛又释「夜饮」为「私燕」,「私燕」即《楚茨》之「燕私」也【孔疏云然】备言「燕私」,惟与诸父兄弟共之,异姓不得与,故笺疏以《在宗载考》为燕同姓诸侯夜饮之礼,同姓则成之,异姓则止矣。《楚茨》又云:「乐具入奏」,谓由庙而入寝也。庙在前,寝在后,故言入寝,即「在宗」也。朱传以「宗」为路寝之属,则是王之燕朝小寝,非庙中寝室矣,恐不得谓之为「宗」。

杞、棘皆坚彊之木,故以兴显允君子,显允明信也。桐、椅是柔韧之木,故以兴岂弟君子,岂弟乐易也。诗意较然,康成徒取同类异类为説【笺:以杞与棘异类,喻异姓诸侯;桐与椅同类而异名,喻一王之后,惟同姓则一类,故广举丰草】遂无暇及此义。

  彤弓

彤弓,诗经文明言飨,而集传反言燕。虽飨毕之后,容有燕,然毕竟飨为主。且释经者不应故与经违也。又此诗専主赐弓,飨亦因赐而设耳。故序云「锡有功」,不云飨也。合先言燕而后及赐,已失经意矣。况经不言燕乎?受言藏之,谓诸侯受天子之赐而藏之家也。《左传》防八年,晋范宣子来聘,公享之,季武子赋《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防王,以为子孙藏。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宣子言「受言藏」,若为此诗下注脚矣。毛传、郑笺及王肃述毛意,皆指诸侯言,无异説也。王安石以为王受工献而藏以待赐,凿矣,迂矣。东莱踵此以立论,谓藏之王府,不妄与人。后世视府藏为已私,至以武库兵赐弄臣,与此异矣。持论虽佳,恐非诗指。朱传从之,严缉仍用古注。

右之醻之,毛郑异解。毛以右为劝,有功醻为报功,虽承上章飨字而言,然不指酒也。郑以右为賔受献爵,奠于荐右,醻为献酢之后,主复醻賔,义亦可通,但不如毛之浑然。

  菁菁者莪

朱子释《子衿》《菁菁者莪》二诗,皆不从小序而自立新説。及作《白鹿洞赋》中有曰:“广青衿之疑问”,又曰:“乐菁莪之长育。”门人请其故,答曰:“旧説亦不可废。”可见朱子传诗之意,祗为从来遵序者株守太过,不能广开心眼,玩索经文,领其微防,故悉扫旧诂,别开生面,为学诗者示一变通之法,以救后学之滞,俾与古注相辅而行。原不谓《集传》一出,便可尽废诸家之义

译湛露

夜饮安闲,传文说:“厌厌,安的意思。”疏文说:“安闲的夜晚。”《尔雅》写作“懕懕”,说:“安的意思。”郭璞注说:“安详的样子。”《说文解字》引用这首诗作“懕懕”,也说:“安的意思。”那么诗中的字应当以“懕懕”为正体,其意义是一致的,用“安”字足以概括。朱熹传文说:“安的意思,足的意思,久的意思。”“久”的训释出自苏氏,大概是因循“安”义而附会增添的。至于“厌足”的“厌”,应当写作“猒”。《说文解字》说:“猒,饱的意思。”从甘从肰。诗中“厌”字本是“懕”的假借,不能又兼有“猒”的意义。查考“厌”字在“辄”切,《说文解字》训为“笮【逼迫的意思,阻厄切】”,俗体写作“压”。“厌”已经从“厂【呼旱切】”,俗体又加上土,是错误的。小学不讲究,讹误错乱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又查考韩诗,诗中假借“厌”字,转而用“猒”的意义来解释“懕”,这是因循俗误而又加重了错误。韩诗,诗中假借“厌”字而转而用“猒”的意义来解释“貌”,与“安”的意义不同但也相近。

《湛露》篇,郑玄将下三章分开,用丰草比喻同姓诸侯,用杞棘比喻庶姓诸侯,用桐椅比喻二王之后,似乎属于穿凿附会。然而说同姓则夜饮,异姓则不夜饮,以此显示古人一次宴饮,也寓含亲疏厚薄的等级,这种说法不可废弃。在《宗载考》传文中说:“夜饮必定在宗室”,“宗室”二字笺注和疏文都没有申述。查考《采苹》传文说:“宗室,是大宗的庙宇。”这就是毛公的自注了。又《礼记·昏义》说在宗室教化,注解说:“宗子之家。”大概也是指庙宇而言。然而这些都是大夫士的礼仪,所以有宗子。如果《湛露》中的在宗,是天子的燕礼,那么“宗室”,直接说是宗庙的寝室罢了。《尔雅》说:“室有东西厢的叫庙,无东西厢有室的叫寝。”所以庙和寝都可以称为室。燕礼则是在寝,不是在庙。《凫鹥》诗说:“既燕于宗”,与此“在宗”意义正同,只是那是宾尸,在庙门外西室;这是燕同姓,在庙后寝室。总之同在庙中,就可以同样称为“宗”了。毛传又解释“夜饮”为“私燕”,“私燕”就是《楚茨》中的“燕私”【孔颖达疏文如此说】。完备地说“燕私”,只与诸父兄弟共同进行,异姓不得参与,所以笺疏认为《在宗载考》是燕同姓诸侯夜饮的礼仪,同姓则成,异姓则止。《楚茨》又说:“乐具入奏”,是说由庙进入寝。庙在前,寝在后,所以说入寝,就是“在宗”的意思。朱熹传文把“宗”当作路寝之类,那就是王的燕朝小寝,不是庙中的寝室了,恐怕不能称为“宗”。

杞、棘都是坚硬的树木,所以用来兴起显允君子,显允是明信的意思。桐、椅是柔韧的树木,所以用来兴起岂弟君子,岂弟是乐易的意思。诗意很明显,郑玄只取同类异类来说【笺注:用杞与棘异类,比喻异姓诸侯;桐与椅同类而异名,比喻一王之后,只有同姓则一类,所以广泛列举丰草】,于是无暇顾及此义。

彤弓

《彤弓》,诗经文明言飨,而《集传》反而说燕。虽然飨礼之后,或许有燕,但毕竟飨是主要的。而且解释经文的人不应故意与经文违背。又此诗专主赐弓,飨礼也是因为赐弓而设的。所以序文说“锡有功”,不说飨。先说燕而后及赐,已经失去经意了。况且经文不说燕吗?受言藏之,是说诸侯接受天子的赏赐而藏在家中。《左传》襄公八年,晋范宣子来聘,鲁公享他,季武子赋《彤弓》。范宣子说:“城濮之战,我先君文公在衡雍献功,接受桓王的彤弓,作为子孙收藏。匄也,是先君守官的继承人,敢不承命。”范宣子说“受言藏”,如同为此诗作注脚了。毛传、郑笺及王肃阐述毛意,都指诸侯而言,没有异议。王安石认为王接受工献而收藏以待赐,凿矣,迂矣。吕祖谦沿袭此说以立论,说藏在王府,不妄与人。后世视府藏为私产,甚至把武库兵器赐给弄臣,与此不同了。持论虽佳,恐怕不是诗旨。朱熹传文从之,严缉仍用古注。

右之醻之,毛郑解释不同。毛以右为劝,有功醻为报功。虽然承接上章飨字而言,但不指酒。郑以右为宾客接受献爵,奠于荐右,醻为献酢之後,主人再醻宾客,意义也可通,但不如毛说浑然一体。

菁菁者莪

朱熹解释《子衿》《菁菁者莪》两首诗,都不从小序而自立新说。等到作《白鹿洞赋》中有说:“广青衿之疑问”,又说:“乐菁莪之长育。”门人请问缘故,回答说:“旧说也不可废弃。”可见朱熹传诗的意思,只是因为向来遵从小序的人株守太过,不能广开心眼,玩索经文,领会其微旨,所以悉扫旧诂,别开生面,给学诗的人示一变通之法,以救后学的滞碍,使与古注相辅而行。原本不是说《集传》一出,便可尽废诸家之义。

也。其中或矫枉过直,不无稍偏,朱子固自知之,应不罪后儒之指摘耳。今人奉《集传》为绳尺,束注疏而不观,此末学之陋也,非朱子之本懐也。

译其中或许矫枉过正,不免稍有偏颇,朱子本来自己也知道,应当不会怪罪后世儒者的指摘吧。现在的人把《诗集传》当作衡量是非的标准,拘泥于注疏而不加以观览,这是末流学者的浅陋,并不是朱子的本意。

菁菁首章,笺云:“既见君子,官爵之而得见也。”案此语未尽然,官爵之者在成材之后耳。此诗主君子长育人材,而天下喜乐之,至于成材而授官,乃其余意,观序语可见。源谓前三章皆以莪之长喻材之育,则此三“既见”因教诲之而得见也,所见之君子在乡,则乡老、乡大夫诸职;在国,则大司成、太师、乐正诸职;如遇视学、养老,则并得见天子矣。末章以舟之载物喻君之用人,则此一“既见”因官爵之而得见也,所见之君子直应谓王者,而司马有辨论之权,或当兼目之。

既见君子,乐且有仪。笺云:心既喜乐,又以仪礼见接。是乐主见者,言有仪主君子言也。欧阳氏本义,全指君子,严华谷非之。谓以乐且有仪指君子,则「既见」二字无所归。诗中「既见君子」,二十有二见于九诗【汝坟、风雨、唐、杨之水、车粼、出车、蓼萧、菁菁者莪、頍弁、隰桑】其接句皆述喜之之情,谓见君子者喜,非所见者喜也。斯言得之矣。源谓「乐」字即下章「喜」字、「休」字,欧阳以属君子,寔为无理。郑以「有仪」指君子,元是见者自幸之辞,无妨文义,但一句分属两人,终未浑成。且以「仪」为相接之仪,趣味亦短。严缉云:「见善教之作成,是有仪主贤才言,得之矣。」惜语未畅明。诗记载吕氏之言曰:「长育人材之道,固多术矣,而莫先于礼仪。礼者,内外兼养,非心过行无所以入,此人材所以成也。故曰『菁菁者莪』,废则无礼仪防哉。」斯言严説应本此案。古人言「仪」竝非仅容貌之谓,「仪」、「义」、「宜」三字本相通。如鸤鸠笺训「仪」为「义」,烝民释文「仪」作「义」,传训「宜」,文王诗「宜」鉴于殷,戴记引之作「仪鉴」,皆是。説文云:「仪,度也。」度谓法度,合于法度则谓之宜。诗言「礼仪」,犹言「礼义」云尔。故育材者必以之。此诗首章「有仪」与六月序之「礼仪」语意本相应,可见诗言育材以礼仪为要术。吕氏得其指矣。诗谱録吕説于序下,而首章正解后用欧阳语,不知何説为是。

泛泛杨舟,载沈载浮。笺云:「沉物亦载浮,物亦载,喻人君用人文,亦用武,亦用」。孔疏谓「载」字与「载飞」「载止」「载震」「载夙」同类,当训为「则」。郑以「载」解义,非经中之「载」。余谓疏语太拘,诗中「载」字取「任载」之义者多矣【谓之载矣,受言载之载,是常服之类】何必専训为「则」邪?至集传以为舟之「则沈则浮」,喻人之未见君子而心无所定于义,尤疏。未见而思见,系念最笃,何云无定?况经文初无「未见君子」语也?又舟之浮者常也,沈则不复浮矣。如以为无定,则是浮而又沈,沈而又浮也。舟之在水,岂有是乎?

  毛诗稽古编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一

  吴江陈启源撰

  南有嘉鱼之什下【变小雅】

  六月

六月,北伐郑笺以为遣吉甫信矣。至毛传以为亲征,并无明文也。王肃、孔晁述毛指,始有亲征之説,徒据首二章传文为词耳。首章传云:「日月为常。」次章传云:「出征以佐其天子。」太常王所建而出行征伐,成已为天子之大功。此王、孔二家所据为亲征之证也。不知毛传原不言佐已,其云佐其为天子,指吉甫言,义亦明顺。至王建太常,虽周官有明文【见司常及大司马】然玩传语,未尝谓建此以行也。传云:「栖栖简阅,貌饬正也。」日月为常,服戎服也。夫简阅者,将出师先选练其士众车马,如周礼大司马四时搜田,教民坐作进退之法是也。平时简阅,王犹亲涖之,况命将出征乎?太常之建,只应在此时耳。二章传又云:「必先教战,然后用师。」可见首二章毛皆指简阅言。章末两「出征」,则明简阅之故,何尝以为亲出哉?故末章传云:「使文武之臣征伐,与孝友之臣处内。」传义显然矣。肃见斯语与已矛盾,复为之説曰:「王出镐京而还,使吉甫迫逐,乃至太原则尤可笑。躬率六师,业已就道,乃未见敌而先归。中兴贤主,何举

译《菁菁者莪》首章,郑玄笺注说:“‘既见君子’,是因为被授予官爵才得以见到。”我认为这话并不完全正确,授予官爵是在人才成就之后才有的事。这首诗主旨在于君子培育人才,天下人因此感到喜乐,至于人才成就后授予官爵,只是其中的附带之意,从《诗序》的话中就可以看出来。陈启源说前三章都是用莪草的生长来比喻人才的培育,那么这三个“既见”是因为受到教诲才得以见到。所见的君子如果在乡里,就是乡老、乡大夫等职官;如果在国都,就是大司成、太师、乐正等职官;如果遇到视察学校、养老敬老的场合,甚至还能见到天子。末章用船载物来比喻君主用人,那么这一个“既见”是因为被授予官爵才得以见到,所见的君子直接应当指称君王,而司马有辨别议论的权力,或许也应当一并提及。

“既见君子,乐且有仪。”郑玄笺注说:“心里既感到喜乐,又用礼仪来接待。”这是说“乐”主要指见到君子的人,而“有仪”主要是针对君子说的。欧阳修的《诗本义》,全指君子而言,严粲的《诗缉》对此加以非议。他说如果把“乐且有仪”都指给君子,那么“既见”二字就无处着落了。诗中“既见君子”,在九篇诗中出现了二十二次【《汝坟》、《风雨》、《唐风》、《杨之水》、《车粼》、《出车》、《蓼萧》、《菁菁者莪》、《頍弁》、《隰桑》】,其接续的句子都是叙述喜悦之情,说的是见到君子的人欢喜,而不是被见到的人欢喜。这话是对的。陈启源说“乐”字就是下章的“喜”字、“休”字,欧阳修把它归属于君子,实在没有道理。郑玄把“有仪”指给君子,原本是见到君子的人自我庆幸的话,不妨碍文义,但一句诗分属两个人,终究不够浑然一体。而且把“仪”解释为接待的礼仪,趣味也显得浅短。严粲说:“见到善教使得人才成就,这是‘有仪’针对贤才而言,说得对。”可惜话说得不够畅达明白。《诗记载》引用吕氏的话说:“培育人才的方法,固然很多,但没有比礼仪更优先的。礼,内外兼养,内心不过分、行为没有偏差,这样才能进入正道,这就是人才得以成就的原因。所以说‘菁菁者莪’,废弃了就没有礼仪来防范了吗?”这话严粲的说法应当本于此案。古人说的“仪”并非仅仅指容貌,“仪”、“义”、“宜”三个字本来相通。比如《鸤鸠》笺注训“仪”为“义”,《烝民》释文“仪”作“义”,传注训为“宜”,《文王》诗“宜鉴于殷”,《戴记》引作“仪鉴”,都是如此。《说文解字》说:“仪,度也。”度指法度,符合法度就叫做宜。诗中说的“礼仪”,犹如说“礼义”一样。所以培育人才的人必定要用它。这首诗首章的“有仪”与《六月》序中的“礼仪”语意本来相应,可见诗中说培育人才以礼仪为关键方法。吕氏得其旨意了。《诗谱録》把吕氏的说法列在序文之下,而在首章正解后却用了欧阳修的话,不知哪种说法才是对的。

“泛泛杨舟,载沈载浮。”郑玄笺注说:“沉物也载,浮物也载,比喻君主用人,文官也用,武官也用。”孔颖达疏说“载”字与“载飞”、“载止”、“载震”、“载夙”同类,应当训为“则”。郑玄用“载”来解释意义,不是经文中的“载”。我认为疏语太拘泥,诗中“载”字取“承载”之义的多了【如“谓之载矣”、“受言载之”、“载是常服”之类】,何必专门训为“则”呢?至于朱熹《集传》认为船的“或沉或浮”,比喻人未见君子而心无所定于义,尤其疏漏。未见而思见,系念最深厚,怎么能说心无定准?况且经文中根本没有“未见君子”的话。而且船浮在水面是常态,沉下去就不再浮起来了。如果认为心无定准,那就是浮了又沉,沉了又浮。船在水中,哪有这种情况呢?

毛诗稽古编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一

吴江陈启源撰

南有嘉鱼之什下【变小雅】

六月

《六月》一诗,郑玄笺注认为北伐是派遣吉甫,这是可信的。至于毛亨传注认为是亲自出征,并没有明确的文字依据。王肃、孔晁阐述毛亨的旨意,才开始有亲自出征的说法,只是依据首两章的传文作为辞据罢了。首章传文说:“日月为常。”次章传文说:“出征以佐其天子。”太常是君王所建,出行征伐,成就已经是天子的大功。这是王、孔两家所依据作为亲征的证据。他们不知道毛传原本不说“佐已”,其说“佐其为天子”,是指吉甫而言,义理也明显顺当。至于君王建立太常,虽然《周官》有明确的文字【见《司常》及《大司马》】,但玩味传文,未曾说建立这个是为了出行。传文说:“栖栖简阅,貌饬正也。”日月为常,是穿戎服。那简阅,是将出师前先选练其士兵车马,如《周礼》大司马四季搜田,教民坐作进退的方法就是如此。平时简阅,君王尚且亲自临视,何况任命将领出征呢?太常的建立,只应在这个时候。二章传文又说:“必先教战,然后用师。”可见首两章毛传都指简阅而言。章末两个“出征”,则明确简阅的缘故,何曾认为是亲自出征呢?所以末章传文说:“使文武之臣征伐,与孝友之臣处在内。”传义显然了。王肃见这话与自己矛盾,又为之解释说:“君王出镐京而回,让吉甫迫逐,乃至太原则尤其可笑。亲自率领六师,业已上路,却未见敌人而先归。中兴贤主,何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