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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稽古编十八

毛诗稽古编卷十八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230–243 段

训以御为治与大诰御事义合,胜毛“迓迎”之训;宗公与“御”,孔疏右郑言之备矣。至“寡妻”之义,并加申述,未置抑扬。源谓“寡”为“寡有”,两见《尚书》孔传:《康诰》“寡兄”,《康王之诰》“寡命”,皆以“寡”为美称。此笺云“寡有”之妻,言贤也,正与二书相符,较之“适妻”惟一之解,当出其上矣。若苏氏以为犹言“寡小君”,最为谬説。“寡小君”者,对异国之谦词耳。《诗》方颂美文王之圣,反代谦其妃后为“寡德”邪?

译以“御”训为“治”,与《大诰》中“御事”的意义相合,胜过毛亨将“迓”训为“迎”的解释;宗公与“御”的关系,孔颖达疏中支持郑玄的说法已经详尽完备了。至于“寡妻”的意义,郑玄一并加以申述,没有贬抑或褒扬。源认为“寡”是“寡有”的意思,这在《尚书》孔安国传中出现过两次:《康诰》中的“寡兄”,《康王之诰》中的“寡命”,都将“寡”作为美称。此笺注说“寡有”之妻,意在称其贤德,正好与这两篇文献相符,比起将“适妻”仅仅解释为“正妻”的说法,应当更为高明。如果苏氏认为“寡妻”等同于“寡小君”,那就最为荒谬了。“寡小君”是对他国表示谦卑的词语罢了。《诗经》正在歌颂赞美文王的圣德,反而用谦辞称其妃后为“寡德”吗?

郑取雝雝在宫三章并为二章,章各六句。以在宫为养老于辟雝,在庙为祭于宗庙。不显四句承在宫,不闻四句承在庙。各取二亦字一肆字,文义相对。古之人二句,总结上二章于经文极明整。但判在宫为辟雝,终属武断,故后儒不从其説。惟无斁训为无择,源窃有取焉。言古人口无择言,身无择行,以身化臣,下令此士皆有名誉成俊髦也。疏谓此经本有作择者,不为破字较优矣。又射斁二字俱训为厌,一篇中字异而义同,似属未安。若从郑,则无此嫌。

雝雝在宫,三章,毛郑异解。近儒皆宗毛,而小变其説。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毛云:以显临之,保安无厌也。今则以为,虽幽隠而若或临之,虽无厌射,常有所守。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毛以为,大疾害之人不絶之,而自絶功业广大,岂不长逺?今则以为,大难虽不殄絶,光明自无玷缺。此其不同也。源谓“戎疾”二句,两説俱可通;其“不显”二语,则毛义为优。孔申毛意,以此二语承上“雝肃”,言“雝雝肃肃”,此显德也。然此显德岂独在宫庙乎?亦以临于民上矣。既以显德临民,民无厌者,亦皆安之上句言君临下,下句言民化上意,自相成也。案《大雅》《周颂》多言“不显”,皆反训为显,惟《抑》诗无曰“不显”,连“莫予云觏”,成“文明”是正言“不显”与特言“不显”者自别,不可以例此诗也。至于“虽无厌斁,亦常有守”,则尤碍于文义。“不厌”正是能守耳,反云“虽不厌,亦有守哉”?

思齐之三四五章,文义相承,故两用「肆」字。肆,故今也。故者,因上生下之词也。亦临亦保,言君民感孚之妙,故继以「恶人殄絶」,生业逺大,皆以治功言。亦式亦入,言文王与性天合,故继以「成人小子」,修德敏行,皆以学术言。章断而意接,两「故」今不虚设矣。

古之人谓古昔圣君,非指文王也。毛、郑意同,王肃云文王性与古合,是言古人正借以美文王耳,于义尽通。李氏以为指文王,非是。诗言古多矣,自古有年,古训是式,自古在昔,振古如兹,未尝以近世为古也。东莱引《典谟》“稽古”为证,亦不能以《典谟》“稽古”目尧、舜、禹、臯陶,亦后儒之臆説,孔氏书不作是解矣。

古之人无斁,传云:「古之人无厌于有,名誉之俊士。」释文以为此王肃语,是斁字毛无传也。疏亦言斁字经本有作择者,然则作斁而训厌,乃王肃述毛,如此毛无传,安知不同郑为择乎?唐世诗学有毛、韩二家,而疏云作择,不言是韩诗,则当指毛本言矣。窃意古本毛诗原有择、斁两文,郑、王述毛各据一字立解,后儒传写误勦王语入传,遂以王説当毛义,而目郑为易传。幸择字尚存他本,故不疑郑改经耳。陆既知传文是肃语,又云「毛音亦训厌」,殆习而不察也。又孔疏不言作择者,是何诗?而董廼言韩诗作无择,此特因疏语而臆度,其然未必有他据,不足信也。

  皇矣

首二章传笺本指文王,后儒以为太王之事,殆非也。玩经语与太王事不合者有三:太王居位,当商祖甲之世,时商未有秕政也,何云其政不获乎?一也。太王避狄迁岐,势最微弱,后虽寖以彊盛,为王业之基,然终身为诸侯,未尝受天之命,何得云受命既固乎?二也。先言文王,而后追溯其前代,故三章云“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盖谓天兴周邦而生明君也。自太伯王季之时而已然矣,若由太王顺序之,则当云“至”,何云“自”乎?三也。后儒以为太王事者,徒以二章言刋除之事,惟迁岐之始当有之,又三四章述王季之德,首二章当言太王耳。殊不知生聚渐繁,则草莱亦渐辟,文王地广民众,倍加于太王时,又迁程、迁丰,连作两都,皆剪榛芜而为庐舎,转荒翳而成膏腴者也,岂能无事于刋除邪?至三章述王季,以“自”字发端,为追溯之词,愈证首二章之言文王也。况次章云“帝迁明德”,七章云“予怀明德”,两“明德”前后相应,自应属文王矣。又《汉书·郊祀志》载匡衡奏议云:“乃眷

译郑玄将《雍雍在宫》三章合并为两章,每章各六句。他认为“在宫”是指养老于辟雍,“在庙”是指祭祀于宗庙。“不显”四句承接“在宫”,“不闻”四句承接“在庙”。各取两个“亦”字和一个“肆”字,文义相对。用“古之人”两句,总结上述两章,在经文中极为明晰整齐。但判定“在宫”为辟雍,终究属于武断,所以后世儒者不采纳他的说法。只有将“无斁”解释为“无择”,我私下认为有可取之处。意思是说古人言语没有选择(即言语谨慎),行为没有选择(即行为端正),以自身感化臣下,使得这些士人都享有名誉,成为俊才。《疏》说经文原本有作“择”字的,认为不破除“斁”字而解释为“厌”,比较优越。又说“射”、“斁”二字都解释为“厌”,一篇之中字不同而意义相同,似乎不妥。如果遵从郑玄的解释,就没有这种嫌疑了。

《雍雍在宫》三章,毛亨和郑玄的解释不同。近代儒者都推崇毛亨,但对其说法稍作改变。“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毛亨说:以显赫之德临下,使百姓保安无厌。现在则认为:即使幽隐之处也如同君主临视,即使没有厌倦,也常有所坚守。“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毛亨认为:大害之人不能断绝,而自绝功业广大,难道不长远吗?现在则认为:大难虽然不能断绝,但光明自无玷缺。这就是不同之处。我认为“戎疾”两句,两种说法都可以讲通;但“不显”两句,则毛亨的解释更优。孔颖达申述毛亨的意思,认为这两句承接上文“雍肃”,说“雍雍肃肃”,这是显赫之德。然而这显赫之德难道只在宫庙吗?也临于百姓之上了。既然以显赫之德临民,百姓没有厌倦的,也都安于其上。上句说君主临下,下句说百姓感化于上,意思自相成就。查《大雅》《周颂》多言“不显”(即显),都是反训为显,只有《抑》诗没有说“不显”,连着“莫予云觏”,成为“文明”,是正言“不显”,与特意说“不显”的不同,不能以此类推这首诗。至于“虽无厌斁,亦常有守”这一句,则更阻碍文义。“不厌”正是能够坚守的意思,反而说“虽不厌,也有坚守吗”?

《思齐》诗的第三、四、五章,文义相承,所以两次使用“肆”字。“肆”是“故”、“今”的意思。“故”是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词。亦临亦保,说君主与百姓感应诚信的妙处,所以接着说“恶人断绝”,事业远大,都是从治理功业来说。亦式亦入,说文王与天性相合,所以接着说“成人小子”,修养德行敏捷行事,都是从学术来说。章节断开但意思连接,两个“故”、“今”不是虚设的。

“古之人”指古代圣君,不是指文王。毛亨、郑玄意思相同,王肃说文王性与古人相合,是说古人正是借以赞美文王,在义理上完全讲得通。李氏认为指文王,是不对的。诗中言“古”很多了,如“自古有年”、“古训是式”、“自古在昔”、“振古如兹”,不曾把近世称为古。吕祖谦引用《尚书·尧典》《大禹谟》中的“稽古”作为证据,也不能用《典》《谟》中的“稽古”来指代尧、舜、禹、皋陶,这也是后世儒者的臆测,孔安国《尚书传》不这样解释。

“古之人无斁”,《传》说:“古之人对拥有名誉的俊士没有厌倦。”《释文》认为这是王肃的话,可见“斁”字毛亨没有传注。《疏》也说“斁”字经文原本有作“择”的,那么作“斁”而解释为“厌”,乃是王肃阐述毛亨之意,既然毛亨没有传注,怎么知道不同于郑玄解释为“择”呢?唐代诗学有毛、韩两家,而《疏》说作“择”,不说这是韩诗,那么应当是指毛亨的本子而言了。我私下认为古本毛诗原本有“择”、“斁”两字,郑玄、王肃阐述毛亨之意各据一字立解,后世儒者传写错误,将王肃的话误入传注,于是把王肃的说法当作毛亨的意思,而指责郑玄改动了传注。幸好“择”字还存在于其他版本中,所以不怀疑郑玄改动经文。陆德明既知道传文是王肃的话,又说“毛音也解释为厌”,大概是习以为常而没有仔细考察。又孔颖达《疏》不说作“择”的是哪首诗,而董逌说韩诗作“无择”,这不过是因《疏》语而臆测,未必有其他依据,不足相信。

《皇矣》

前两章《传》《笺》原本指文王,后世儒者认为是太王的事,大概是不对的。玩味经文与太王事迹不合的地方有三:太王在位,正值商祖甲时代,当时商朝还没有暴政,为什么说他的政治不得人心呢?这是第一点。太王躲避狄人迁徙到岐山,势力最微弱,后来虽然逐渐强盛,成为王业的根基,但终身是诸侯,未曾承受天命,怎么能说承受天命已经稳固呢?这是第二点。先言文王,然后追溯其前代,所以第三章说“帝作邦作对”,从太伯、王季开始,是说上天兴起周邦而生明君。从太伯、王季之时就已经这样了,如果从太王顺序来说,应当说“至”,为什么说“自”呢?这是第三点。后世儒者认为是太王的事,只是因第二章言砍除之事,只有迁徙岐山之始应当有,又第三、四章叙述王季的德行,前两章应当说太王罢了。殊不知人口逐渐繁衍,草木也逐渐开辟,文王地广民众,比太王时加倍,又迁徙程邑、迁徙丰邑,连建两都,都是剪除榛芜作为庐舍,转变荒废成为肥沃之地,怎么能没有砍除之事呢?至于第三章叙述王季,以“自”字发端,是追溯之词,更证明前两章是说文王。况且第二章说“帝迁明德”,第七章说“予怀明德”,两个“明德”前后相应,自然应当属于文王了。又《汉书·郊祀志》记载匡衡奏议说:“乃眷

西顾,此维予宅”,言天以文王之都为居也。衡治《齐诗》者而为此言,则首二章之美文王,非毛郑一家之説矣。

译“西顾,此维予宅”,是说上天以文王的都城作为自己的居所。既然治《齐诗》的衡也这样说,那么前两章赞美文王,就不是毛亨、郑玄一家的说法了。

其政不获,指二国言,则爰究爰度,亦应指四国言,句法本同也。程子以究度为天意,四语文义不伦矣。且究度是天意,则下语上帝,不复出乎?

爰究爰度,传云:“究谋度居也。”此维与宅,传云:“宅居也。”盖古“宅”“度”二字通用,皆待洛反而训“居”,传义允矣。郑训“度”为“谋”,非古义。又《礼记》引《诗》“宅是镐京”,王充《论衡》引《诗》“此维与宅”,石经《尧典》“宅嵎夷”“宅皆”作“度”,《公刘》诗“度其隰原,度其夕阳”,二“度”字疏述,毛意亦引《皇矣》传训为“居”。又《小尔雅》云:“里度,居也。”义并相合。

上帝耆之,毛训“耆”为恶,郑训“耆”为老。郑谓天须假【音暇】此二国养之至老,取义亦优。但以下语合之,则毛説为允。憎恶义同,憎其以淫虐之人,用大位行大政,正恶之之实也。集传用或説,改“憎”为“増”,训“式廓”为规模,皆臆创之解,难据为信。惟训“耆”为致,本《武颂》毛传较为有理。但解“耆”之为所欲致者,文义全不与经合,而“耆”之之字无归着,不如毛説之当。

  此维与宅郑云见文王之德而与之居天意常在文王之所此与匡衡奏议【见本篇首条】意同皆以为天居之下章帝迁即此义迁而就文王与之居也汉世皆作是解定有本矣始则顾之既而宅之语意相应且天无首目而言顾天无形体而言宅其为假托之词又同古注妙得经意不可易也程子曰使其居西土以王天下郑渔仲曰可与居天子位集传曰以此岐周与太王为居宅三説小异而以与宅为人居之则均殊不知周自后稷以来世居西土不必至文王时天始与之且周之兴以脩德不以宅岐夸宅岐为天与尤非诗指至诗言与宅不言何所宅正连上西顾为文谓宅西也若言居天子位是经文乃不完之语必须郑氏代补尤属谬见皇矣次章首八句言刋除林木以作室治田作屏修平启辟攘剔皆刋除之事毛郑正统为一义并不言孰为不材而去之孰为美材而留之也盖作诗者欲形容生聚之蕃非讲论树艺之法意有所注耳埤雅论刋除次第谓始之所去惟木之枯▯者【菑翳】既而民益众复辟地以容之则并去其茂者【灌】又次及其材者【栵柽椐】终则及其材之美而宜蚕者【檿柘】此义优矣朱传祖程子之説以作屏为拔去启辟为芟除是去其不材也以修平为疏宻得宜攘剔为去其烦冗使得成长是留其美材也持説甚美然非诗之正指且未闻灌栵之材于柽椐也名物疏辨之甚当兹述其意而广之

菑、翳、灌、栵、柽、椐、檿、柘八者,除菑、翳、灌非木名,余五者皆嘉植也。芝、栭【即栵】蔆、椇,人君燕食之庶羞,见《礼记·内则》及郑注。栭材可为车辕,见陆疏。河栁【尔雅柽、河栁】入药,一年三秀,寇氏《衍义》谓之三春栁,天将雨先起气以应之。《草木疏》谓之雨师,又大寒不凋,有松柏之性。灵寿木【即椐】似竹有节,长八九尺,围三四寸,自然合杖,不须削理,见《汉书》师古注;而《草木疏》亦言其节中肿,似扶老,可为马鞭及杖。檿、柘宜蚕,取其丝以▯琴瑟,清响异常。又中弓榦。五者皆有用于人,而与槁【菑】蔽【翳】丛生【灌】之木同在刋除之列者,诗特指此,以见民之乐就有德,归怀日聚,向时园圃、林麓渐变为民居耳。周之兴也,转榛棘为室庐;其衰也,化宫庙为禾黍。兴衰气象,徴于草木而可知。诗人言在此,意在彼,不可徒泥其词也。若从伊川之解,则仅老圃之事耳,岂所以美文王哉?

其灌其栵,传云栵栭也,此《尔雅》文,説文亦同。郭注谓子如细栗,陆疏谓叶如榆,皆以为木名也。程子曰:“行生曰栵,而朱传从之。”不知何本程朱之为此解者?定以栵字木旁从列,有行列之义,且经文“灌栵”同句,欲取丛生、行生相配成文耳。不知字训须有本,非可意为之説也。栵字【释文:例列两音】元谐例声,何尝防行列意乎?又古人文体,不似后世之拘,岂必两相配以求精工乎?

栗种最多,其小者有二,实如橡子者,名榛栗,见《邶》《鄘》《曹》

译“其政不获”是指两个国家而言,那么“爰究爰度”也应当是指四个国家而言,句法本来相同。程子将“究度”解释为天意,这四句话的文义就不伦不类了。况且如果“究度”是天意,那么下文提到的“上帝”,就不再出现了吗?

“爰究爰度”,《传》解释说:“究是谋划,度是居住。”这里“维”与“宅”,《传》解释说:“宅是居住。”大概古代“宅”和“度”二字通用,都等到洛邑建成后才训释为“居”,《传》的解释是恰当的。郑玄将“度”训释为“谋”,不符合古义。又《礼记》引用《诗经》“宅是镐京”,王充《论衡》引用《诗经》“此维与宅”,石经《尧典篇》中“宅嵎夷”“宅皆”写作“度”,《公刘》篇中“度其隰原,度其夕阳”,这两个“度”字在疏述中,毛亨的意思也是引用《皇矣》篇《传》的训释,解释为“居”。又《小尔雅》说:“里度,就是居。”意义都相符合。

“上帝耆之”,毛亨将“耆”训释为厌恶,郑玄将“耆”训释为老。郑玄认为上天必须借这两个国家来养育文王直到年老,取义也很优长。但如果结合下文来看,则毛亨的说法更为恰当。憎恶意义相同,憎恶那些用淫虐之人,占据大位施行大政,这正是厌恶他们的实质。《集传》采用另一种说法,将“憎”改为“増”,将“式廓”训释为规模,都是主观臆造的解说,难以作为可信的依据。只有将“耆”训释为致,依据《武颂》篇毛亨的《传》,较为有道理。但是将“耆”解释为想要达到的目的,文义完全与经文不合,而且“耆”后面的“之”字没有着落,不如毛亨的说法恰当。

“此维与宅”,郑玄说:看见文王的德行而与他居住,天意常在文王所在之处。这与匡衡奏议(见本篇首条)的意思相同,都认为天居住在下面。章帝迁都就是依据这个意思,迁都去就文王,与他居住。汉代人都作这样的解释,必定有根据。起初是顾视他,后来是居住在他那里,语意相应。况且天没有首目而言顾视,天没有形体而言居住,它们都是假托之词,又相同。古注妙得经意,不可更改。程子说:让他居住在西土以统治天下。郑渔仲说:可以与他共同居住在天子之位。《集传》说:以此岐周之地给太王作为居宅。三种说法略有不同,而将“与宅”解释为人居住,则都是一样的。殊不知周自后稷以来世代居住在西土,不必等到文王时天才开始给他居住。况且周的兴起是因为修养德行,不是因为夸耀居住在岐山。将居住在岐山说成是天赐,尤其不符合《诗》的本意。至于《诗》说“与宅”,不说居住在哪里,正是承接上文“西顾”而言,是说居住在西方。如果说居住在天子之位,是经文不完整的语句,必须郑氏代为补充,尤其属于谬见。

《皇矣》次章开头八句,讲砍伐林木以建造房屋,治理田地,建造屏障,修平土地,开辟道路,清除杂草,都是砍伐清除的事情。毛亨、郑玄正统的解释为一义,并不说哪些是不材而被去除,哪些是美材而被保留。大概作诗的人想要形容人口繁衍兴旺,并非讲论种植树木的方法,只是意在寄托罢了。《埤雅》论述砍伐清除的次序,说开始所去除的只是枯萎的树木(菑翳),后来人口增多,再开辟土地以容纳他们,则连茂密的树木(灌)也去除,接着轮到有用的树木(栵柽椐),最后轮到材质美好且适宜养蚕的树木(檿柘)。这个意义优长。朱熹《集传》继承程子的说法,将“作屏”解释为拔除,将“启辟”解释为芟除,是去除不材之木;将“修平”解释为疏密得宜,将“攘剔”解释为去除繁杂冗杂,使得树木成长,是保留美材。所持的说法很美好,但不是《诗》的正意。况且未曾听说灌、栵的木材属于柽、椐之类。名物疏辨正得很恰当,这里陈述其意思并加以推广。

菑、翳、灌、栵、柽椐、檿、柘这八者,除了菑、翳、灌不是木名,其余五者都是嘉美的植物。芝、栭(即栵)、蔆、椇,是人君宴饮时的庶羞,见于《礼记·内则》及郑玄注。栭的木材可做车辕,见于陆玑疏。河柳(《尔雅》称柽,即河柳)入药,一年三次开花,寇氏《衍义》称之为三春柳,天将下雨时先起气以应和它。《草木疏》称之为雨师,又大寒不凋谢,有松柏的品性。灵寿木(即椐)似竹有节,长八九尺,围三四寸,天然合于做手杖,不需要削理,见于《汉书》颜师古注;而《草木疏》也说它的节中肿胀,似扶老木,可做马鞭及手杖。檿、柘适宜养蚕,取其丝来制作琴瑟,清响异常。又可做弓干。这五者都对人有用途,而与枯槁(菑)、遮蔽(翳)、丛生(灌)的树木同在砍伐清除之列,诗人特意指出这些,以显示民众乐于归附有德之人,归附之心日益聚集,当时的园圃、林麓逐渐变为民居。周的兴起,将榛棘转为室庐;其衰败,将宫庙化为禾黍。兴衰气象,从草木上就可以知道。诗人言在此,意在彼,不可只拘泥于字面。如果按照伊川程子的解释,那只是老园丁的事情罢了,哪里是用来赞美文王呢?

“其灌其栵”,《传》说栵就是栭,这是《尔雅》的文辞,《说文》也相同。郭璞注说果实像细栗,陆玑疏说叶子像榆树,都认为是木名。程子说:“行生曰栵”,而朱熹《集传》跟随他。不知程朱为何作此解释?必定是因为“栵”字木旁从列,有行列的意思,而且经文“灌栵”同句,想要取丛生、行生相配成文罢了。不知字训必须有根据,不能主观臆造。栵字(《释文》:例、列两音)原本谐例声,何曾含有行列的意思呢?又古人文体,不像后世那样拘谨,岂必两两相配以求精工呢?

栗种最多,其中小的有两种,果实像橡子的,名叫榛栗,见于《邶》《鄘》《曹》。

风及《大雅》之《旱麓》;如指头者,名茅栗,即《尔雅》之栭栗。注以为树似槲▯而卑小,子如细栗者也,亦名栵栗,见《大雅·皇矣》篇。释文云:“江淮之间呼小栗为栭栗。”《广韵》云:“栵细栗,今江东呼为栭栗,楚呼为茅栗。”是矣。又《草木疏》释榛栗云:“又有茅栗,其实更小,而木与栗不殊,但春生夏华,秋实冬枯为异耳。”此亦指栵也。然则茅栗之称旧矣。《笔谈》及《埤雅》谓当为芧栗,茅字乃芧字之误,未知果否?芧乃栎实,今之橡斗,榛栗似之。源尝泊江濒,登岸野歩,见山侧有小栗,其叶如榆,其树如槲▯而卑小,正如陆疏郭注所云。时已深秋矣,实如榛栗而差小,采食之味亦同,殆是栵也。

译风及《大雅》中的《旱麓》篇;像手指头大小的,名叫茅栗,就是《尔雅》中的栭栗。郭璞注认为这种树像柞树但矮小,果实像细小的栗子,也叫栵栗,见于《大雅·皇矣》篇。《经典释文》说:“江淮一带把小栗子称为栭栗。”《广韵》说:“栵是细栗,现在江东人叫它栭栗,楚地人叫它茅栗。”这是对的。又《草木疏》解释榛栗时说:“还有茅栗,它的果实更小,树木和栗子没有区别,只是春天发芽、夏天开花、秋天结果、冬天枯萎有所不同罢了。”这也是指栵栗。那么茅栗这个称呼由来已久了。《梦溪笔谈》和《埤雅》认为应当是芧栗,“茅”字是“芧”字的误写,不知道是否确实?芧是栎树的果实,也就是现在的橡斗,榛栗和它相似。我曾经停船在江边,上岸野外散步,看见山边有小栗子,它的叶子像榆树,树木像柞树但矮小,正像陆玑《疏》和郭璞注所说的那样。当时已是深秋了,果实像榛栗但稍小,采摘食用味道也相同,大概这就是栵栗吧。

帝迁明德,谓天意去殷而即周,徙就文王之德。与上章西顾与宅相应。串夷载路,谓周家习行此常道,至文王则益大。天意就徙之,以此毛训路为大,当作是解。王肃述毛,以载路为居大位,文义未安。至程子训载路为满路,后儒仍其説,谓民之归周者满路而不絶。夫以载为满,古无此字训也。且上言帝迁,不言民归,字义句义俱乖舛而难通矣。案此章民之归周,皆于刋除见之。若乃习行常道,克当帝心,又言民归之本,语意相承,各有所主也。集传从郑,以串夷为患夷,云即混夷,而满路之解则从程。

尔雅·释诂》:“妃,婫也。”天立厥配,毛传同。毛不破字,作传时经文“配”字当从女旁矣,故笺疏皆改为“贤妃”,而以太姒当之。《尔雅》某氏注亦引此诗云:“天立厥妃”,则益信矣。欧、程解为“配天”,而吕记、严缉从之,义虽可通,然非诗指。朱传则从郑,而目为太姜。

尔雅·释诂》:“省,善也。”帝省其山之“省”,正合斯义,故郑用其语。“柞棫斯拔,松栢斯兑”,正所以善其山也。郑又谓和其风雨,使树木茂盛,非徒养其民人是也。后儒以训“善”惊俗,仍为“省视”解,然下二语难通,遂多牵合矣。又《礼记·大传》:“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郑注:“省,亦训善。”景纯释《尔雅》,不引此二文为证,反云“未详其义”,疎矣。

兑本卦名,説其本义也【説文,兑从几,防声,防古兖字,儿音仁。徐曰:防非声,当从口从入,象气之分散】行道兑矣,毛传:兑,成蹊也。皇矣传云:易,直也。行道故言成蹊,松柏故言其材榦。滑易而调直,各随文释之耳。集传两兑皆训通行,道而言通,即成蹊意也。以松栢为通,迂矣。因解之曰:此言山林之间道路通,又曰木拔道通,竟忘此诗斯兑连松栢为句矣。

帝作邦作对,传云:「对,配也。」笺云:「作配,谓生明君也。」案《文王》篇「克配上帝」意正同,君以臣为配,故曰「匹」「曰仇」;天以君为配,故曰「对」「曰配」。配者,相须之义,天须君以代治民,君须臣以共治民,民失所,则无以为配矣。此古人字法之妙也,今以「对」为当,未见其胜。

左传》引《皇矣》之四章作“维此文王”,《诗疏》及《左传》疏皆谓“师”有异读,后人不敢追改。今王肃注及《韩诗》亦作“文王”,是异读之验。以源意之当,以作“文王”者为正。此经毛无传,王述毛者也,而注为“文王”,则毛本作“文王”可知。《左传》引诗作“文王”,复云“近文德矣”,申言九德为文王之德,则传文决无误。又合之《韩诗》而三焉。王季之当作“文王”,岂不信然哉!况王此大邦,非文王不足当之。郑以“追王”为説,殊费回防。

明类二字,程朱俱不用古注。程以明为知之,类为践之,盖转肖似为践履,与明分知行两义也。解类字稍纡回矣。朱以察是非、分善恶二义相配。夫察事之是非,分人之善恶,一明字足尽之,何必増立类名哉?若圣人明无不烛,则察是非、分善恶,特明中之条目,尚未能尽明义,安得分配类义乎?不如《左传》以“照临四方”言明,其为义广大也。至类训为善,《尔雅》文也。“勤施无私”乃人君之善道,义出《左传》,是《诗》説之最古者。故郑笺既云“类善”,又引《左传》实之也。案《诗》凡言类,多为善训,如“永锡尔类【毛云善也】而“秉义类【郑云善也】皆是笺义不妄矣。乂严缉谓“明类”是一意,“长君”是一意,“顺比”是一意,彼徒求文义整齐耳。然古人文体,正不必如此。

毛引《左传》择善而从曰比疏申其意,言服社注皆不得解,当为择善而从以比文王。案服云比方损益古今之宜而从之,杜云比方善事使相从,是服、杜释“比”义重于择,孔释“比”义偏于从,俱可通。但“克比”之“比”与下“比”字文同而义殊,上“比”择善而从,惟取能比,未定所比何善也;下言“比”文字专美其文德,不主于比意,各有指

译上帝转移明德,是说天意背离殷商而趋向周朝,迁就文王的德行。这与上一章“西顾”和“宅”相呼应。“串夷载路”,是说周家践行这一常道,到了文王时代更加宏大。天意迁就于此,因此毛亨解释“路”为“大”,应当这样理解。王肃阐述毛传,将“载路”解释为“居大位”,文义并不妥当。到了程子将“载路”解释为“满路”,后世儒者沿袭此说,认为归附周朝的人满路不绝。然而将“载”解释为“满”,古代并无这种字义训释。况且上文说“帝迁”,并未说“民归”,字义和句义都乖谬难通。考察这一章,民众归附周朝,都体现在“刊除”上。至于践行常道,能够符合帝心,又说的是民众归附的根本,语意相承,各有侧重。《集传》跟随郑玄,将“串夷”解释为“患夷”,说就是“混夷”,而“满路”的解释则跟随程子。

《尔雅·释诂》:“妃,配也。”“天立厥配”,毛传相同。毛传不破字,作传时经文“配”字应当从女旁,所以郑笺和孔疏都改为“贤妃”,并以太姒当之。《尔雅》某氏注也引用此诗说:“天立厥妃”,这就更加可信了。欧阳修、程颐解释为“配天”,而吕祖谦、严缉跟随他们,意义虽然可以讲通,但不是诗的本意。朱熹《诗集传》跟随郑玄,却认为是太姜。

《尔雅·释诂》:“省,善也。“帝省其山”的“省”,正符合这个意义,所以郑玄使用这个语意。“柞棫斯拔,松栢斯兑”(柞棫被拔除,松柏长得茂盛),正是为了使山变得美好。郑玄又说调和风雨,使树木茂盛,不仅仅是养育民众而已。后世儒者以训“善”为惊世骇俗,仍解释为“省视”,然而下面两句话难以讲通,于是多有牵强附会。又《礼记·大传》:“大夫、士有大事情,向君主省视。”郑注:“省,也训为善。”郭璞解释《尔雅》,不引用这两条作为证据,反而说“未详其义”,太疏漏了。

“兑”本是卦名,阐述其本义【《说文解字》:兑从几,防声,防是古兖字,儿音仁。徐锴说:防不是声符,应当从口从入,象征气的分散】。“行道兑矣”,毛传:兑,成蹊也(形成小路)。《皇矣》传云:易,直也。因为说道路,所以说成蹊;因为说松柏,所以说其材干。滑易而调直,各自随文解释罢了。《集传》两个“兑”都解释为通行,道路说通,就是成蹊的意思。将松柏解释为通,迂腐了。于是解释说:这里说山林之间道路通,又说树木拔除道路通,竟然忘了这首诗“斯兑”是连着“松栢”为句的。

“帝作邦作对”,传云:“对,配也。”笺云:“作配,谓生明君也。”考察《文王》篇“克配上帝”意思正相同,君以臣为配,所以说“匹”、说“仇”;天以君为配,所以说“对”、说“配”。配,是相互需要的意思,天需要君主来代替治理民众,君主需要臣下来共同治理民众,民众失去所依,就无法成为配了。这是古人用字的妙处,现在将“对”解释为“当”,未见其高明。

《左传》引用《皇矣》第四章作“维此文王”,《诗疏》及《左传说》疏都谓“师”有异读,后人不敢追改。如今王肃注及《韩诗》也作“文王”,这是异读的验证。以源流意义应当,以作“文王”者为正确。此经毛无传,王肃阐述毛传,而注为“文王”,那么毛本作“文王”可知。《左传》引用诗作“文王”,又说“近文德矣”,申言九德是文王之德,那么传文决无错误。又合之《韩诗》而有三证。王季之当作“文王”,难道不是确实如此吗!况且“王此大邦”,非文王不足以当之。郑玄以“追王”为说,实在费解迂回。

“明类”二字,程朱都不采用古注。程颐以明为知之,类为践之,大概是将肖似转为践履,与明分知行两义。解释“类”字稍显迂回。朱熹以察是非、分善恶两义相配。察事之是非,分人之善恶,一个“明”字足以尽之,何必增设“类”名呢?如果圣人明无不烛,那么察是非、分善恶,只是明中的条目,尚不能尽明义,怎能分配给“类”义呢?不如《左传》以“照临四方”解释“明”,其意义广大。至于“类”训为善,是《尔雅》的文义。“勤施无私”是人君的善道,意义出自《左传》,是《诗》说中最古老的。所以郑笺既说“类善”,又引《左传》证实它。考察《诗》凡言“类”,多训为善,如“永锡尔类【毛说善也】”和“秉义类【郑说善也】”皆是,郑笺之义不妄了。严缉谓“明类”是一意,“长君”是一

矣。孔欲强“克比”义与下“比”合,不巳固乎?又“比于文”毛皆依《左》为解,则此两字当分为二,“德”孔谓“克比”即“比文”,尤非毛指“比于文王”。笺云:“王季之德比于文王者,德以圣人为匹,有称子而美其似父者,安有称父而美其似子者邪?斯已颠矣。”朱传训“比于”为“至于”,吕记用季氏语谓后世亦继其德“比于文王”,于义皆安。但《左传》释此文为九德之一,不应指后人言。又“文”为一德,与八德同列,则此文字乃美德之称,不专指諡号,所谓“文王”非西伯昌之文王也。刘▯云:“可比于上代文德之王【见《左传》疏】较为优矣。毛用《左传》“经纬天地”语以释此文意,当与▯同,笺疏之申毛,恐未合其意。

译了。孔颖达想要强行将“克比”的含义与下文的“比”字合并,这不是太固执了吗?又因为“比于文”二字,毛传都依据《左传》来解释,那么这两个字应当分开理解。孔颖达认为“克比”就是“比文”,尤其不符合毛传所指出的“比于文王”之意。郑玄笺注说:“王季的德行与文王相比,德行以圣人为匹敌,有称赞儿子而赞美他像父亲的,哪有称赞父亲而赞美他像儿子的呢?这已经颠倒了。”朱熹《诗集传》将“比于”解释为“至于”,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引用季氏的话,认为后世也继承了他的德行“比于文王”,在义理上都说得通。但是《左传》将此文解释为九德之一,不应是指后人而言。又因为“文”是一种德行,与八德并列,那么这里的“文”字乃是美德的称谓,不专指谥号,所谓的“文王”并非指西伯昌的文王。刘宝楠说:“可以比得上上代具有文德的王【见《左传》疏】”,这种说法较为优越。毛传使用《左传》中“经纬天地”的话语来解释此文的意旨,应当与刘宝楠的观点相同,郑玄笺注和孔颖达疏证对毛传的解释,恐怕不符合毛传的本意。

其德靡悔,言盛德如此,无可悔之举动也。德字总上九德,言《左传》云九德不愆,作事无悔,乃此诗之正解。薄德之人,动辄有悔,悔在事不在德也。自亦悔之,不徒人恨之也。此诗毛不为传,意应同左,谓德比文王,人无以不应比而悔之者。孔据《公刘》传述,毛谓文王之德不为人恨,而王季比之。集传谓其德无遗恨,皆以悔指德言,与左有毫厘之差。

无然畔援,传云:“无是畔道,无是援。”取笺云:“畔援,犹跋扈。”释文引韩诗云:“畔援,武彊也。”郑义殆本于韩。《汉书》序传云:“项氏畔援,黜我巴汉。”师古曰:“畔援,强恣之貌,犹言跋扈也。”《皇矣》篇曰:“无然畔援。”顔又本郑义也。朱传祖毛,得之正序训为党比,恐属臆説。

诞先登于岸,岸字毛训高位,郑训狱讼,皆迂程、王两家取渉川济难之义,庶近之。集传云:「岸,道之极至处,此内无到彼岸之义也。」晦庵盖隂袭其意,然诗为用兵发端,非讲学也,未敢奉为定解。

毛以阮共旅为周地名,而徂为往;郑以阮徂共为三国名,而徂旅为徂国之旅。毛以阮共为宻人所侵,而文王遏之;郑以阮徂共为宻人之党,而文王侵之。两家之説,种种差殊。然毛之师传甚逺,郑説又本鲁诗,非出臆见;而皇甫谧考据甚精,亦用郑説,皆非无稽之谈也。先儒之説,有当并存之,不必断其孰是者,此类耳。案孟子引徂旅作徂莒,以旅为地名者,良是【莒非春秋莒子之莒,孟子疏误】旅莒音相近,容得相通,故异文与。朱传以为宻师,殆未必然。以阮为国名,宻人侵之,文王因以伐宻者,其説本于汲▯《纪年》:「纪年云帝辛三十二年,宻人侵阮,西伯帅师伐宻;三十三年,宻人降于周师,遂迁于程。」宋儒用此説《诗》,而讳其所自出。

尔雅》“按、遏”皆训“止”,以“按”徂“旅”,《释文》云:“按,安旦反;本又作遏,安葛反。”是此诗“按、遏”二字俱可用,义亦相通,但“按”字并无“遏”音也。《韵防》始收“按”字入七曷韵,注云:“捺也”,引《白起传》“按据上党”为证。然《史记》注并不音“按”为“遏”,非其证矣。朱传“按”亦音“遏”,岂宋世有此俗音乎?

以笃于周祜,注疏、吕记、严缉及石经皆同吕记。引《孟子》亦有“于”字,惟集传本无之。未知文公削之与?抑后人传写而误脱与?

解经不可过求深,如“我陵”、“我阿”、“我泉”、“我池”,笺云:每言“我”者,据后得而有之而言,意如此足矣。宋杨立中时曰:“圣人一视同仁,视人犹巳,不巳凿乎?”又“无矢无饮”,言敌人畏避,不敢我当耳。杨以为戒,辑军士之词。夫陈师饮泉,出兵之常事,何得禁之哉?

度其鲜原毛云小山别大山曰鲜此释山文也【注云不相连】郑云鲜善也此释诂文也《尔雅释文》二鲜皆息浅反则上声为正矣《诗释文》云鲜息浅反又音仙二音并存以在前者为正则亦宜读上声案鲜原见《周书程寤解【云王乃出图商至于鲜原】及《汲冡纪年【云帝辛五十二年周始伐殷次于鲜原】直言是地名孔晁以为近岐周之地孔疏亦以为去旧都不逺【通鉴外纪】云原在岐之阳不出百里】即程邑《周书》文王在程作《程寤》程典谓此也又案周之程邑在汉为安陵【前汉地理志】云安陵阚驷以为本周之程邑】即今西安府咸阳县

  不长夏以革汉毛郑及宋程张吕严诸儒各立一説源独取毛义毛云不大声以见于色革变也不以长大有所更【传以夏为大】孔氏取孙王二家之説述之谓不大其音声以见于顔色而加人不以年长大有所变更于防时言其天性自然少长若一此义优矣康成为是乃中人以上所能不足以美文王故别为立説不知疾言遽色贤者不免惟圣人德性中和学养纯粹方可信其无至于天性自然少长若一斯能葆其天真者也不失赤子之心者也郑何浅视之哉后儒立説纷纷莫能相尚何不反而求之传也

询尔仇方,毛云:“仇匹也。”疏申之云:“询谋于女,匹巳之臣,以问其伐人之方。”和同女

译其德行没有可悔恨之处,是说盛德如此,没有可悔恨的举动。“德”字总括上文九德,是说《左传》所说的“九德不愆,作事无悔”,正是此诗的正确解释。德行浅薄的人,动不动就有悔恨,悔恨在于事情而不在于德行。自己也会悔恨,不只是别人怨恨他。此诗毛亨不作传,意思应与《左传》相同,谓德行比作文王,人们没有不应当效法而悔恨的。孔颖达依据《公刘》的传述,认为毛亨是说文王的德行不为人所怨恨,而王季效法他。《集传》说他的德行没有遗留的怨恨,都是以“悔”指德行而言,与《左传》有毫厘之差。

“无然畔援”,《传》说:“不要这样违背正道,不要这样援引。”取《笺》说:“畔援,就是跋扈。”《释文》引韩诗说:“畔援,是武勇强悍。”郑玄的意思大概本于韩诗。《汉书·项籍传》说:“项氏跋扈,把我贬黜到巴汉。”颜师古说:“畔援,是强横恣意的样子,就是说跋扈。”《皇矣》篇说:“无然畔援。”颜师古又本于郑玄的意思。朱熹的《传》效法毛亨,得到正确的解释,而《序》训为结党营私,恐怕是主观臆说。

“诞先登于岸”,“岸”字毛亨训为高位,郑玄训为狱讼,都迂曲。程、王两家取渡河济难的意思,大概接近了。《集传》说:“岸,是道路的尽头,这里有到达彼岸的意思。”朱熹大概暗中袭用这个意思,但诗是用兵的开端,不是讲学,不敢奉为定论。

毛亨认为阮、共、旅是周地的地名,而“徂”是往;郑玄认为阮、徂、共是三个国名,而“徂旅”是徂国的军队。毛亨认为阮、共被密人侵犯,而文王阻止他们;郑玄认为阮、徂、共是密人的党羽,而文王侵犯他们。两家的说法,种种不同。然而毛亨的师传很远,郑玄的说法又本于鲁诗,不是出于主观臆见;而皇甫谧考据很精,也采用郑玄的说法,都不是没有根据的言论。先儒的说法,有应当并存的,不必断定谁对谁错,这类情况就是这样。查考孟子引“徂旅”作“徂莒”,以“旅”为地名,确实是对的【莒不是春秋莒子的莒,孟子疏有误】,“旅”“莒”音相近,容许相通,所以有异文。朱熹《传》认为是密师的军队,大概不一定对。以阮为国名,密人侵犯它,文王因此讨伐密人,这个说法本于汲冢《纪年》:“《纪年》说帝辛三十二年,密人侵犯阮,西伯率领军队讨伐密;三十三年,密人投降周军,于是迁徙到程。”宋儒用这个说法解释《诗》,却忌讳说出来源。

《尔雅》“按、遏”都训为“止”,以“按”通“遏”,《释文》说:“按,安旦反;本又作遏,安格反。”是此诗“按、遏”二字都可以用,意思也相通,但“按”字并没有“遏”的读音。《韵防》开始收录“按”字入七曷韵,注说:“捺也”,引《白起传》“按据上黨”为证。然而《史记》注并不音“按”为“遏”,不是它的证据。朱熹《传》“按”也音“遏”,难道宋世有这个俗音吗?

“以笃于周祜”,注疏、吕记、严缉及石经都与吕记相同。引《孟子》也有“于”字,只有《集传》本没有。不知道是文公删去的呢?还是后人传写而误脱的呢?

解经不可过分追求深奥,如“我陵”、“我阿”、“我泉”:“我池”,《笺》说:每说“我”者,是据后得而有之而言,意思这样就够了。宋杨立中时说:“圣人一视同仁,视人犹己,不是太穿凿了吗?”又“无矢无饮”,是说敌人畏惧躲避,不敢抵挡我们。杨立中认为是告诫,是集结军士的话。陈师饮泉,是出兵的常事,怎么能禁止呢?

“度其鲜原”,毛亨说小山别于大山叫鲜,这是解释山的文【注说不相连】。郑玄说鲜是善,这是解释诂的文。《尔雅释文》两个鲜都读息浅反,则上声为正了。《诗释文》说鲜读息浅反,又音仙,二音并存,以在前者为正,则也宜读上声。查考鲜原见于《周书·程寤解》【说王乃出图商至于鲜原】及《汲�纪年》【说帝辛五十二年周始伐殷次于鲜原】,直言是地名。孔晁认为近岐周之地,孔疏也认为去旧都不远【《通鉴外纪》说原在岐之阳,不出百里】,即程邑。《周书》文王在程作《程�》《程典》,谓此也。又查考周之程邑在汉为安陵【《前汉地理志》说安陵,阚驷以为本周之程邑】,即今西安府咸阳县。

“不长夏以革”,汉毛亨、郑玄及宋程、张、吕、严诸儒各立一说,源独取毛义。毛亨说:不大声以见于色,革是变,不以长大有所更【传以夏为大】。孔氏取孙、王二家之说述之,谓不大其音声以见于颜色而加人,不以年长大有所变更于幼时,言其天性自然,少长若一,此义优矣。康成为是乃中人以上所能,不足以美文王,故别为立说。不知疾言遽色,贤者不免,惟圣人德性中和,学养纯粹,方可信其无至于天性自然,少长若一,斯能葆其天真者也不失赤子之心也。郑玄何浅视之哉?后儒立说纷纷,莫能相尚,何不反而求之传也。

“询尔仇方”,毛亨说:“仇是匹。”疏申之说:“询谋于女,匹己之臣,以问其伐人之方。”和同你

之兄弟,君臣既合,亲戚和同,乃往伐崇。此解甚当。谓臣为仇匹者,犹▯▯之好仇,假乐之羣匹也。自郑用“怨耦”曰“仇”之词,而后儒遂以崇侯谮西伯事实之。则文王此举,乃为脩怨而动,是忿兵也,非义兵也。何以为圣人哉?又以此章文义论之,仇方、兄弟皆共事之人也。钩援、临冲,皆攻敌之具也。同其询谋,备其器械,然后以之伐人。诗语本有伦次。若以询仇为征伐,则方言伐人,忽及亲亲之义。既言亲亲,又説用兵之事,语杂乱而无章矣。又后汉伏湛治《齐诗》者也,言文王征伐,询之同姓,谋于羣臣,引此诗以证之,正与毛同,尤足徴传义之当。

译文王的兄弟与君臣关系融洽,亲戚和睦同心,这才前往讨伐崇国。这种解释非常恰当。所谓“仇匹”,就像《吉日》中的“好仇”、《假乐》中的“群匹”一样。自从郑玄采用“怨耦”称为“仇”的说法后,后世儒者便用崇侯进谗言诬陷西伯的事实来附会。那么文王这次行动,就是为了报怨而发动,这是愤怒之师,而不是正义之师。怎么能说是圣人呢?再从本章的文义来看,“仇方”和“兄弟”都是共同做事的人。“钩援”和“临冲”都是攻打敌人的器械。共同商议谋划,准备好器械,然后用来讨伐敌人。《诗经》的语言本来是有条理次序的。如果把“询仇”理解为征伐,那么刚说到讨伐敌人,忽然又提到亲近亲属的道义。既说了亲近亲属,又说用兵打仗的事,语言就杂乱无章了。又因为东汉伏湛是研究《齐诗》的,他说文王征伐时,向同姓宗亲咨询,向群臣谋划,引用这首诗来证明,正好与毛亨的解释相同,这尤其足以证明传注义理的正确。

以尔临冲。释文云:「临,韩诗作隆。」案石经「临隆」字同音,古音考引证甚详。然今北人土语犹呼「临」为「隆」,则不仅古音为然。

崇墉言言,崇墉仡仡。传以“言言”、“仡仡”为高大,笺以为将坏貌,意正相反。案《左传【僖十九年】宋子鱼言:“文王伐崇,三旬不降,复伐之,因垒而降。”则文王之于崇,乃降服之,非破灭之也,固无事坏其城矣。传义得之。又案《説文》,“仡”作“圪”,云墙髙貌,引此诗正与传合。

是类是祃,疏引《周礼·肆师》注云:“祃祭造军法者,其神盖蚩尤,或曰黄帝。盖者,疑词;或曰者,存异説也。”朱传曰:“谓祭黄帝及蚩尤,合两説为一,以为并祭二神。”又凿然言之,殊失先儒之指。《大全》引《汉书·高帝祭黄帝、蚩尤于沛庭”以为证。夫汉兴之初,诸事草创,岂必据古礼哉?使古礼如是,康成不当为疑词矣。

祃、貉、貊三字文异而义同,师祭也。《周礼》作貉,亦作貊;余书皆作祃。有三音:《诗》、《尔雅》、《王制》、《周礼》诸《释文》及《説文》皆读为骂。《肆师》《释文》又音貊;《王制》《释文》又音百。《肆师》注云:读如十百之百。甸祝疏引杜子春云:读为百,尔所思之百,取多获禽牲,应十得百之义,皆从百音也。应劭《汉书》注:「传序曰:祃者,马也。马者,兵之首,故祭其先神。」此误矣。马祭谓之伯,吉日之既伯是也【疏云:伯者,长也。马之祖始,故谓之伯】既伯,既祷,是马祭【祭天驷】是类,是祃,是师祭【祭黄帝、蚩尤】尔雅》有明文,可溷为一乎?《韵防》于祃字注引《吉日》诗,是溷伯、祃为一祭,殆因音而误也。《正韵》遂读伯为祷,増入去声祃韵中,误愈甚矣。又案:类,《説文》作禷,云从示,类声。《尔雅》同。《玉篇》云:或作□祷,或省作□。籀文作□。

是致是附,传云:“致其社稷羣神,附其先祖,为之立后。”致附与类祃连文,亦当言祭。传义尤失。且古人继絶存亡之道,即行于吊伐时,赖传语得见之,源深有取焉。尔案崇国,见《春秋》宣元年:“晋赵穿帅师侵崇,曰:‘秦急,崇必救之。’”是崇乃秦之与国,当在雍地,与故崇相去不逺。岂非文王克崇,复徙封于此,故东周之世,其国尚存乎?不独崇也。《春秋》时,黎侯失国奔卫,后狄相酆舒复夺其地,见《诗》邶风及《左传》。黎在殷畿内,乃文王七年五伐中之国名也。诛其君而存其祀,亦崇之类矣。

诗书皆言天命,文王不言天命,太王、王季也。《皇矣》集传:“言首二章,夫命太王,三、四章天命王季,误矣。”夫受天命者,纵非赤雀丹书之谓,要必三分有二,大畏小怀,骎骎乎有一统之势,方足当之。太王、王季有是乎?朱子以首二章为太王之事,遂以“受命既固”为天命太王,因并谓“天命王季”,不知“天命”二字非诸侯所敢当也。《礼》不云乎:“惟天子受命于天。”

  灵台

灵台篇》先言灵德及于民,次言灵德及于物,终言灵德见于乐章,凡三层。然合乐于辟廱,正以验民物之和也。笺云:文王立灵台,而知民之归附;作灵囿、灵沼,而知鸟兽之得其所以为音声之道与政通,故合乐以详之。此足尽一篇之大指矣。朱吕以为述民乐,説本孟子。然台池、鸟兽,乐与民同;钟鼔、管籥,闻而色喜,是孟子纳牖之诲,断章以立言耳。岂《诗》之正指哉?灵台以望氛祥,辟廱以造俊秀,乃国家大政教所系,非娱乐之地也。

不日成之,毛云:“不日有成也。”郑申:“毛云不设期日而成之也。”赵岐《孟子注》云:“不与之相期日限,自来成之也。”《国语》韦昭注云:“不程课以时日也。”诸家语异,而意同。集传以“不日”为“不终日”,恐不然。工作自有次第,非可杂然而施力也。虽多人,岂能不终日而成台乎?又“灵台”之“灵”,本指文王之德言。毛云:“神之精明者称灵。”郑云:“文王化行似神之精明。”《説苑》云:“

译用你的临车和冲车。《释文》说:“临,韩诗作隆。”按石经中“临”和“隆”字同音,古音考证中引证得很详细。然而现在北方人的土语仍然把“临”读作“隆”,那么不只是古音如此。

高大的城墙言言,高大的城墙仡仡。《传》把“言言”、“仡仡”解释为高大,《笺》认为这是城墙将要毁坏的样子,意思正好相反。按《左传》僖公十九年宋国子鱼说:“文王讨伐崇国,三十天没有投降,再次讨伐它,凭借营垒而投降。”那么文王对于崇国,是使其降服,而不是将其破灭,本来就没有必要毁坏它的城墙。《传》的解释是正确的。又按《说文》,“仡”写作“圪”,说是城墙高大的样子,引用这首诗正好与《传》相合。

这是类祭,这是祃祭,《疏》引用《周礼·肆师》的注说:“祃祭是祭祀制定军法的神,其神大概是蚩尤,或者说是黄帝。‘大概’是表示怀疑的词;‘或者说’是保留不同的说法。”朱熹《集传》说:“意思是祭祀黄帝和蚩尤,把两种说法合为一说,认为同时祭祀这两位神。”又斩钉截铁地这样说,完全失去了前代儒者的本意。《大全》引用《汉书》中“高帝在沛庭祭祀黄帝、蚩尤”作为证据。汉朝初兴,各种事情都是草创,难道一定要依据古礼吗?如果古礼真是这样,郑康成就不该用表示怀疑的词了。

祃、貉、貊三个字字形不同但意义相同,都是师祭的意思。《周礼》写作貉,也写作貊;其他书籍都写作祃。有三个读音:《诗》、《尔雅》、《王制、《周礼》的《释文》以及《说文》都读为骂。《肆师》的《释文》又音貊;《王制》的《释文》又音百。《肆师注》说:读如十百的百。甸祝《疏》引用杜子春说:读为百,是“尔所思”的百,取多获得禽兽牺牲,应验十得百的意义,都是从百的音。应劭《汉书》注:“《传》序说:祃者,马也。马是军队的首领,所以祭祀它的祖先神。”这是错误的。马祭叫做伯,《吉日》中的“既伯”就是如此【《疏》说:伯者,长也。马的祖先,所以叫做伯】既伯,既祷,是马祭【祭祀天驷】;是类,是祃,是师祭【祭祀黄帝、蚩尤】。《尔雅》有明文,能混为一谈吗?《韵防》在祃字注中引用《吉日》诗,是把伯、祃混为一种祭祀,大概是因为读音而错误。《正韵》于是把伯读为祷,增入去声祃韵中,错误更严重了。又按:类,《说文》写作禷,说从示,类声。《尔雅》相同。《玉篇》说:或者写作□祷,或者省略写作□。籀文写作□。

这是致祭,这是附祭,《传》说:“致祭社稷群神,附祭先祖,为他们立后嗣。”致附与类祃连用,也应当说祭祀。《传》的意思更加错误。而且古人继绝世、存亡国的道理,就是在吊伐时实行的,依靠《传》的话得以显现,根源深远值得采纳。按崇国,见于《春秋》宣公元年:“晋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说:‘秦国危急,崇国必定去救援它。’”这是崇国是秦国的盟国,应当在雍地,与原来的崇国相距不远。难道不是文王攻克崇国,又迁徙封地到这里,所以东周时期,它的国家还存在吗?不只是崇国。《春秋》时,黎侯失去国家逃到卫国,后来狄人相酆舒又夺取了他的土地,见于《诗·邶风》及《左传》。黎在殷商畿内,是文王七年五次讨伐中的国名。诛杀其君主而保存其祭祀,也是崇国这类情况。

《诗》《书》都讲天命,文王不讲天命,是太王、王季。《皇矣》《集传》:“说前二章,天命太王,三、四章天命王季,错了。”承受天命的人,纵然不是赤雀丹书的意思,也必须有三分天下有其二,大国畏惧小国怀附,渐渐有统一天下的气势,才配得上。太王、王季有这种气势吗?朱子把前二章当作太王的事,于是把“受命既固”当作天命太王,因此又说“天命王季”,不知道“天命”二字不是诸侯敢当的。《礼》不也说吗:“只有天子承受天命。”

灵台

《灵台篇》先说灵德及于百姓,次说灵德及于万物,最后说灵德见于乐章,共三层。然而在辟雍合乐,正是为了验证百姓和万物的和谐。《笺》说:文王建立灵台,知道百姓归附;建造灵囿、灵沼,知道鸟兽各得其所,因为音声之道与政教相通,所以合乐来详细考察。这足以概括全篇的大意了。朱熹、吕祖谦认为是叙述百姓的快乐,说法本于孟子。然而台池、鸟兽,与百姓同乐;钟鼓、管籥,听到而面露喜色,这是孟子诱导教诲,断章取义来立论罢了。难道是《诗》的正旨吗?灵台用来观测气象吉凶,辟雍用来培养俊秀人才,是国家大政教所系,不是娱乐的地方。

不日成之,毛说:“不日有成也。”郑申说:“毛说不设期日而成之也。”赵岐《孟子注》说:“不与他约定日期期限,自然成就。”《国语》韦昭注说:“不考核时日。”各家说法不同,但意思相同。《集传》把“不日”当作“不终日”,恐怕不对。工作自有次序,不能杂乱地施力。即使人多,难道能不终日就建成台吗?又“灵台”的“灵”,本指文王的德行。毛说:“神的精明者称灵。”郑说:“文王教化施行像神的精明。”《说苑》说:

积爱为仁,积仁为灵。”是也。苏氏“灵训善”亦通。朱子谓如神灵所为,是特从“不日”取义而已。严缉讥毛传“灵道行于囿沼”之语,以为鹿之驯、鸟之洁、鱼之跃,皆性之常,岂必灵道之行?严语非是。鹿与鱼鸟至防之物,亦各适其天性,正见万物得所,文王德化之无不徧也。诗人举小以该大,往往有之。毛以为“灵道”之行,能防诗意于言外矣。奈何反以为讥乎?案虞舜箫韶既奏,而致仪舞之祥;文王民物含和,而有鼔钟之乐。一以乐而播其和,一以和而被之乐,其为德化之所感,则一也。

译积累爱心就是仁,积累仁德就是灵。”这是正确的。苏氏将“灵”解释为“善”,也讲得通。朱熹认为这是像神灵所做的那样,只是特别从“不日”(没有具体日期)这一角度来取义罢了。严缉讥讽毛亨《毛诗故训传》中“灵道行于囿沼”的说法,认为鹿的驯服、鸟的洁净、鱼的跳跃,都是它们本性中的常态,难道一定是灵道施行的结果吗?严缉的话是不对的。鹿和鱼鸟这些容易防范的动物,也都各自顺应其天性,正显示出万物各得其所,文王的德化没有不遍及的地方。诗人举小以概括大,这种情况是经常有的。毛亨认为是“灵道”的施行,能够在言外防止对诗意的误解。为什么反而要讥讽他呢?查考虞舜演奏《箫韶》乐曲,从而招致仪舞的祥瑞;文王使人民和万物蕴含和气,因而有了鼓钟的音乐。一个是通过音乐来传播和气,一个是因为和气而体现为音乐,它们都是德化所感应的结果,这一点是相同的。

毛传云「濯濯,娱游也;翯翯,肥泽也。」释文引字林云「鸟白肥泽曰翯。」説文云「翯,翯,鸟白肥泽貌。」疏申毛云「娱乐游戯,亦由肥泽故也。」二者互相足。朱传移肥泽以训濯濯,而翯翯独取洁白义,其用疏意与然。汉书【相如传】注文頴曰「濯濯,肥也。」师古引「麀鹿濯濯」证之。朱传实本此于「论鼓钟于乐辟廱」。释文云「于,音乌;郑,如字。」案郑云「于得其伦理乎鼓与钟也,于喜乐乎?」诸臣之在辟廱者详此文义,二「于」字宜音乌。释文乃谓郑如字而不言乌音,是谁説疏述。毛云「于是思念【毛云论思也】鼓钟使人和谐,于是作乐,在此辟廱宫中,则如字乃毛义,而释文反以属郑,俱不解其故。又据笺疏则「乐」字毛如字,郑音洛,释文亦无音反。

于论鼓钟笺云:「论之言伦也,于得其伦理乎?鼔与钟也。」案古论字本与伦通,《王制》云:「凡制五刑,必即天论。」彼注云:「与天意合。」疏云:「谓就天之伦理。」《释文》云:「论者,伦理也。」皆以论为伦义,与此笺同矣。吕记引《乐记》证之曰:「论伦无患,乐之情也。」郑以论为伦义,本诸此,殆非是。《乐记》「论」字乃「论説」之「论」,「论伦」者,论其伦也,安得「论」即「伦」乎?「于论」之「论」,是《乐记》「伦」字,非《乐记》「论」字也。严缉引《书》「无相夺伦」及《乐记》「论伦无患」,以两「伦」字证,是「论」字得之。

蒙瞍奏公传》云:「有眸子而无见,曰蒙;无眸子,曰瞍。」《韩诗》辟君曰:「无眸子,曰蒙;眸子具而无见,曰瞍。」与毛正相反。《春官》瞽蒙,郑司农注、韦昭《国语》注、顾野王《玉篇》皆与毛同。《释文》引《字林》云:「瞍,目有眸无珠子也。」《説文》云:「蒙,童蒙也;一曰不明也。瞍,无目也。」孔疏云:「蒙,蒙然无所见,故知有眸子而无见;蒙有眸子,故知瞍无眸子。」然则二字亦不甚相异,説诗者以意为分别耳。

  下武

下武维周,传云:「武继也。」笺云:「下犹后也,后人能继先祖者,维周家最大。」此字训稍迂,而文义则无▯矣。后儒各立新説,吕训「下」为继,「武」为武功,「下」训为继,比后义更迂。又《下篇》继伐,方言武功,不应两篇同意。朱改「下武」为「文武」,则尤未安,不独破经字也,全诗义皆称美武王,而此章言其能配三后,故先以三后发端,末句方及武王。哲王即三后,谓太王、王季、文王也。《下武》正述三后之美,言周家相继而益盛,世有明哲之王。今三后虽没,而精气犹在,天武王能配行其道也。四语本有伦次,若首句即并举文武,通章文义俱杂乱矣。严缉以「下武」为「不上武」,尤无理。《周乐》名《武》,《颂》篇亦名《武》,受命则曰「武功」,伐纣则曰「我武」,何尝讳言「武」哉?

世德作《求笺》云:「求,终也。」义本《尔雅》。案此「求」字,元作「殏」,《玉篇》云:「殏,终也。」亦作「求」,则此诗「求」字乃通用耳。可通而义不可改也。后儒不知,遂别为之説。

孝思,维则毛云,则其先人也。夫则其先人,所谓继述之孝也。义优矣。集传用李氏之説,解为民之法则,不独义短,且与下土之式语意复出。

昭兹来许,毛云“许进也”,疏申之云:“礼法既许,而后得进,故以许为进。”此殆臆説,毛意未必然。案《后汉书》注:“东平王引诗云:‘昭哉来御,慎其祖父。’”“御”本有进义,“意来御者”,诗之原文与。

昭兹来许,与下篇遹追来孝。释文云:「来,王如字;郑音赉。」孔疏述毛从郑,音赉训勤。未知王述毛作何解也?后儒皆读如字,而説各殊。来许之来,陈氏解为有自来,而以许为助词,吕、严俱用之。朱子解「来」为后世,「而许」为所,两説朱较长。来孝之来,朱、吕云:「造先人之意而来致其孝」,此本《礼器》郑注也。严缉祖曹氏説云:「致其方来之孝,来者嗣续兼之意。」曹

译《毛传》说:“濯濯,是娱乐游玩的意思;翯翯,是肥壮润泽的意思。”《释文》引用《字林》说:“鸟白色且肥壮润泽叫做翯。”《说文解字》说:“翯,翯,是鸟白色且肥壮润泽的样子。”《疏》申述《毛传》说:“娱乐游玩,也是由于肥壮润泽的缘故。”这两方面的解释互相补充完备。《朱传》把“肥泽”用来解释“濯濯”,而“翯翯”只取洁白的意思,它使用《疏》的意思也是这样。《汉书·相如传》注文中,应劭说:“濯濯,是肥壮的意思。”颜师古引用“麀鹿濯濯”来证明这一点。《朱传》实际上是从“论鼓钟于乐辟廱”这一句的本义出发的。《释文》说:“于,读音为乌;郑,按本字读音。”按郑玄说:“于,是得到伦理的意思吗?鼓和钟,于,是喜乐的意思吗?”在辟廱中的各位臣子,详细考察这句话的文义,两个“于”字应当读作“乌”。《释文》却说郑玄按本字读音,而不说读“乌”音,是谁在《疏》中陈述的呢?《毛传》说:“于是思念(《毛传》说论思就是思考)鼓钟使人和谐,于是作乐,在这辟廱宫中,那么按本字读音就是《毛传》的意思,而《释文》反而把它归给郑玄,都不明白其中的缘故。又根据《笺》和《疏》来看,“乐”字《毛传》按本字读音,郑玄读作“洛”,《释文》也没有反切注音。

《于论鼓钟》的《笺》说:“论,就是伦的意思,于,是得到伦理的意思吗?鼓和钟。”按古代的“论”字本来与“伦”相通,《王制》说:“凡制定五刑,必须依据天的伦理。”那里的注说:“与天意相合。”《疏》说:“是说就着天的伦理。”《释文》说:“论,就是伦理。”都以“论”为“伦”的意思,与这里的《笺》相同。吕氏引用《乐记》来证明说:“论伦无患,是乐的情状。”郑玄以“论”为“伦”的意思,原本于此,大概是不对的。《乐记》中的“论”字是“论说”的“论”,“论伦”是说论述其伦理,怎么能“论”就是“伦”呢?“于论”的“论”,是《乐记》中的“伦”字,不是《乐记》中的“论”字。严缉引用《尚书》“无相夺伦”以及《乐记》“论伦无患”,用两个“伦”字来证明,这样“论”字的意思就得到了。

《蒙瞍奏公传》说:“有眼珠而没有视力,叫做蒙;没有眼珠,叫做瞍。”《韩诗》说:“没有眼珠,叫做蒙;眼珠具备而没有视力,叫做瞍。”与《毛传》正好相反。《周礼·春官》中的“瞽蒙”,郑司农的注、韦昭《国语》的注、顾野王《玉篇》都与《毛传》相同。《释文》引用《字林》说:“瞍,眼睛有眼珠但没有瞳仁。”《说文解字》说:“蒙,是童蒙;另一说是昏暗不明。瞍,是没有眼睛。”孔颖达《疏》说:“蒙,是蒙昧的样子看不见,所以知道是有眼珠而没有视力;蒙有眼珠,所以知道瞍没有眼珠。”那么这两个字也不很相异,解说《诗经》的人只是凭主观意见来区分罢了。

《下武》

“下武维周”,《传》说:“武,是继承的意思。”《笺》说:“下,就是后的意思,后人能够继承先祖的,只有周家最伟大。”这个字的训释稍微迂曲,但文义则没有错误。后儒各自建立新说,吕氏训“下”为继承,“武”为武功,“下”训为继承,比“后”的意思更加迂曲。又《下篇》说“继伐”,方言说“武功”,不应两篇意思相同。朱熹改“下武”为“文武”,则更加不妥,不仅破坏了经文原字,而且全诗的意思都是称颂武王,而这一章说他能配享三位先王,所以先以三位先王发端,最后一句才提到武王。哲王就是三位先王,指太王、王季、文王。《下武》正是叙述三位先王的美德,说周家相继而日益兴盛,世代都有明哲的君王。现在三位先王虽然去世,但精气还在,武王能配享并实行他们的道。这四句话本来有次序,如果首句就并举文武,全章的文义就都杂乱无章了。严缉以“下武”为“不上武”,尤其没有道理。《周乐》名为《武》,《颂》篇也名为《武》,受命则称为“武功”,伐纣则称为“我武”,何曾忌讳说“武”呢?

“世德作求”,《笺》说:“求,是终的意思。”义本于《尔雅》。按这个“求”字,原本作“殏”,《玉篇》说:“殏,是终的意思。”也写作“求”,那么这首诗的“求”字就是通用字。可以通假但意思不可改变。后儒不知道,于是另外为之解说。

“孝思,维则”,《毛传》说:“则,是效法他的先人。”效法他的先人,就是所谓的继承和发扬的孝道。意义很好。《集传》采用李氏的说法,解释为百姓的法则,不仅意义短浅,而且与下文“下土之式”语意重复。

“昭兹来许”,《毛传》说:“许,是进的意思”,《疏》申述说:“礼法既已允许,而后得以进用,所以以许为进。”这大概是臆测之说,《毛传》的意思未必如此。按《后汉书》注:“东平王引用《诗经》说:‘昭哉来御,慎其祖父。’”‘御’本来有进的意思,‘意来御者’,是《诗经》的原文。

“昭兹来许”,与下篇“遹追来孝”。《释文》说:“来,王肃按本字读音;郑玄读作‘赉’。”孔颖达《疏》述《毛传》从郑玄,读作“赉”训为勤。不知道王肃述《毛传》作何解释?后儒都读作本字,而解说各不相同。“来许”的“来”,陈氏解释为有由来,而把“许”当作助词,吕氏、严氏都采用这种说法。朱熹解释“来”为后世,“而许”为所,两种说法中朱熹的较长。“来孝”的“来”,朱熹、吕氏说:“造访先人的心意而来致其孝”,这原本出自《礼器》郑玄的注。严缉祖述曹氏之说,说:“致其方来的孝,来者有嗣续兼的意思。”曹

説近之,惜未得王肃义,较其长短也。要之,许若训进,则勤行进,善于义明顺。遹追来孝,依后儒之解,则遹追应读断,不若述追王季勤孝之行,经语浑成也。

译这种说法接近正确,可惜未能采纳王肃的解释,来比较两者的优劣。总之,许慎将“若”解释为“进”,那么“勤行进”就优于“义明顺”。至于“遹追来孝”,如果依据后世儒者的解释,那么“遹追”应当断句,不如解释为“述追王季勤孝之行”,这样经文语意才浑然完整。

文王有声

筑城伊淢,方十里之城也。郑笺以为大于诸侯,小于天子。疏申其説,谓郑言城制有解云:「公之城方九里,侯伯方七里,子男方五里,天子之城方十二里。」者,此《周官·典命》注据《典命》「国家以命数为节」之文而推之也。「天子之城方九里,大国方七里,次国方五里,小国方三里。」者,此《考工记·匠人》注以「匠人营国方九里」之文而推之也。以《匠人》《典命》俱是正文,故两存之。丰城十里,过于九而不及十二,故曰「大于诸侯,小于天子」,正用《典命》注为説矣。源案《周书·作雒解》言:「周公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城方千六百二十丈。」计方里为方三百歩,每歩六尺,方里为方百八十丈。雒城方千六百二十丈,正合天子方九里之制。又《左传》郑祭仲言:「大都城百雉,三国之一。」雉长三丈,百雉得三百丈,三之得九百丈,为方千五百歩。又与郑次国城方五里之制相符。以此二文证之,则《匠人》注説为长。

方十里为成,成间有沟,名淢。筑城伊淢,举淢以见城也。成方十里,丰城亦方十里,与成相偶,故曰匹。古注本明,朱传殊溷。

王公伊濯,毛训濯为大,即《释诂》文也。言文王之事益大耳。后儒由涤濯之义,转训为明着,不已迂乎?

丰在丰水西,镐在丰水东,相去止二十五里。武王虽徙镐,仍不离丰水旁耳。故丰水东注,丰水有芑,皆以在镐京目丰水而言。朱传载或説解“丰水有芑”章,谓丰水生物蕃茂,武王岂不欲有事于此?但欲贻谋子孙,故不得不迁。独不思丰水是二京所共乎?

郑谓以文王以下八篇为文王诗,下武二篇为武王诗,是言此十篇为二王而作,兹不云作于二王时也。朱子不详察谱文,而漫讥之,过矣。又谓正雅皆成王、周公以后之诗,亦非确论。棫朴、灵台、下武三诗称王不称諡,旱麓并不称王。疏以为武生时及未称王时作,其説亦通,何必槩指为没后作乎?又周家一代礼乐皆周公所定,正雅诸篇即乐章也。今云作于成王、同公以后,则是周公在时正雅尚未备也。所定之乐当歌何诗乎?且周公之后不闻更有制礼乐者,雅颂诸篇之为金奏、为工歌,又何人所定乎?

  毛诗稽古编卷十八

<经部,诗类,毛诗稽古编》>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九

  吴江陈启源撰

  坐民之什上【正大雅】

  生民

姜嫄为帝喾元妃,见《家语》《世本》《大戴礼》《史记》诸书,宜为可信。然揆之事理,实有难通,诚如张融所駮矣【説载孔疏】且非直此也,姜嫄是帝喾元妃,则弃乃嫡子,自应继喾而立,何得先立下妃子挚,又立次妃子尧,而终不及弃乎?宜《吕记》《朱传》皆舎毛而从郑也。

巨迹之説,近于诞妄。严缉是毛非郑,以为列子异端【云后稷生于巨迹】纬书妄説【详见孔疏】史迁好竒【见周本纪疏引之】皆不足据,似矣。然武迹敏拇之文,见于释训,尔雅正典,亦有是説也。况使后稷之生,果系人道交接,有父有母,则周家不应特立姜嫄之庙,别奏先妣之乐。而《生民》《閟宫》二诗,亦何为独美稷之母,不及其父乎?天地之大,竒诡变幻,难尽以理槩耳。

尔雅·释训》“履帝武敏武,迹也;敏,拇也。”《尔雅·释诗》多举全句,不应此独截去“歆”字,则“敏”字絶句,“歆”字属下句。读其来甚古,不自朱传始也。又毛训“歆”为飨,则上下两属皆通:属上句为致敬而神飨,属下句为神飨而介福也。郑先训“介”为左右,而继之云:“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之感。”则明以“歆”字属下句,与《尔雅》同。惟《仪礼·丧服》注引此诗于“歆”字絶句,《周礼》费疏引此亦然。意郑先注《礼》未达《诗》义,后笺《诗》方改其句读。与至贾疏所引,则袭郑之《礼》注耳。

生民诗,自次章至八章,凡言诞者八,诞皆训大,叹美之词也。次章「诞弥大」,其生之易也。三章「三诞置大」,其神异之验也。四章「诞实匍匐

译文王有声

筑城伊淢,这是方圆十里的城池。郑玄的笺注认为它比诸侯的城大,比天子的城小。孔颖达的疏进一步申述这个说法,说郑玄解释城制时提到:“公的城方圆九里,侯伯的城方圆七里,子男的城方圆五里,天子的城方圆十二里。”这是依据《周官·典命》注中“国家以命数为节”的文字推论出来的。“天子的城方圆九里,大国的城方圆七里,次国的城方圆五里,小国的城方圆三里。”这是《考工记·匠人》注依据“匠人营国方九里”的文字推论出来的。因为《匠人》和《典命》都是正文,所以两种说法都保留下来。丰邑的城方圆十里,超过九里而不到十二里,所以说“大于诸侯,小于天子”,这正是采用《典命》注的说法。陈启源按语说,《周书·作雒解》记载:“周公在中原建造大邑成周,城方圆一千六百二十丈。”计算一下,一方里等于三百步,每步六尺,一方里等于一百八十丈。雒邑的城方圆一千六百二十丈,正好符合天子城方圆九里的制度。又《左传》中郑国祭仲说:“大都的城墙高一百雉,是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一雉长三丈,一百雉就是三百丈,三倍就是九百丈,等于一千五百步。这又与郑玄所说的次国城方圆五里的制度相符。用这两处文献来证明,那么《匠人》注的说法更为合理。

方圆十里称为成,成之间有沟,名叫淢。筑城伊淢,是举淢来代指城。成方圆十里,丰邑的城也方圆十里,与成相匹敌,所以说匹。古注本来明白,朱熹的传注却特别混乱。

王公伊濯,毛亨训释“濯”为大,这就是《释诂》中的文义。是说文王的事迹更加伟大罢了。后儒从洗涤的含义,转而训释为明显显著,不是太迂腐了吗?

丰邑在丰水西岸,镐京在丰水东岸,相距只有二十五里。武王虽然迁都到镐京,仍然没有离开丰水旁边。所以丰水向东流,丰水有芑,都是以在镐京的角度来指称丰水而言。朱熹的传注记载了一种说法来解释“丰水有芑”这一章,说丰水一带生物繁茂,武王难道不想在这里有所作为吗?只是想要为子孙留下基业,所以不得不迁都。难道没有想过丰水是两京共有的吗?

郑玄认为以《文王》为首的八篇是文王的诗,《下武》两篇是武王的诗,是说这十篇是为两位君王而作,并不是说作于两位君王在世的时候。朱熹不详细考察谱文的含义,而随意讥讽他,这是错误的。又说正雅都是成王、周公以后的诗,也不是确切的论断。《棫朴》、《灵台》、《下武》三首诗称王不称谥号,《旱麓》甚至不称王。孔颖达的疏认为这些诗是武王在世时以及未称王时所作,这个说法也通顺,何必一概指为死后所作呢?又周朝一代的礼乐都是周公制定的,正雅各篇就是乐章。现在说作于成王、周公以后,那就是周公在世时正雅尚未完备。他所制定的乐应当歌唱什么诗呢?而且周公之后没有听说还有制定礼乐的人,雅颂各篇作为金奏、作为工歌,又是由谁制定的呢?

毛诗稽古编卷十八

<经部,诗类,毛诗稽古编>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九

吴江陈启源撰

坐民之什上【正大雅】

生民

姜嫄是帝喾的原配夫人,见于《家语》、《世本》、《大戴礼》、《史记》等书,应当是可信的。然而衡量事理,实在有难以讲通的地方,确实如张融所驳斥的那样【说法记载在孔颖达的疏中】。而且不止这一点,姜嫄既然是帝喾的原配夫人,那么后稷就是嫡子,自然应该继承帝喾而立,怎么能先立庶妃的儿子挚,又立次妃的儿子尧,而最终不立后稷呢?所以《吕氏春秋》和朱熹的传注都舍弃毛亨而从郑玄。

巨迹的说法,接近荒诞虚妄。严缉赞同毛亨而反对郑玄,认为《列子》是异端【说后稷生于巨迹】,纬书是妄说【详见孔颖达的疏】,司马迁喜欢猎奇【见《周本纪》疏引】,都不足以依据,似乎有理。然而武迹敏拇的文字,见于《释训》,《尔雅》是正典,也有这种说法。况且如果后稷的出生,确实是人道交接,有父有母,那么周朝不应该特别建立姜嫄的庙,另外演奏先妣的乐。而《生民》、《閟宫》两首诗,又为什么唯独赞美后稷的母亲,而不提及他的父亲呢?天地广大,奇异变幻,很难完全用常理来概括。

《尔雅·释训》:“履帝武敏歆,迹也;敏,拇也。”《尔雅》解释《诗经》多举全句,不应该这里独独截去“歆”字,那么“敏”字断句,“歆”字属下句。这种读法由来甚古,不是从朱熹的传注开始的。又毛亨训释“歆”为飨,那么上下两属都通顺:属上句是致敬而神飨,属下句是神飨而介福。郑玄先训释“介”为左右,接着说:“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住止,如有人道之感。”那么明确地把“歆”字属下句,与《尔雅》相同。只有《仪礼·丧服》注引用这首诗在“歆”字断句,《周礼》贾公彦的疏引用也是这样。意思是郑玄先注《礼》时未通达《诗》义,后来笺注《诗》时才改其句读。至于贾公彦疏所引,则是沿袭郑玄的《礼》注罢了。

《生民》诗,从第二章到第八章,凡说诞的地方有八个,诞都训释为大,是叹美的词。第二章“诞弥大”,是说其出生容易。第三章“诞实置之”,是说其神异的验证。第四章“诞实匍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