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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稽古编十四

毛诗稽古编卷十三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60–191 段

三诗序可见。必以为东迁后作,不已固乎?

译从《诗经》的序言中就可以看出来。如果一定认为这些诗是东迁之后创作的,岂不是太过固执了吗?

节南山,近世赵凡夫以节字为岊之譌【岊,子结切】此有理也。岊省作卩,卩又譌作节耳。説文岊字注云:陬隅,髙山之卩也,与毛传髙峻义元不相背。释文云:节在切反,又如字,又音截,凡三音。其如字乃岊之音也。后儒専读为截音,诗话遂以池阳峩嶻【五葛反】山当之,误矣。汉池阳县为今泾阳县,在西安府北五十里,而峩嶻山又在县北七十里。古镐京在今咸阳县西南,咸阳县在今西安府西北五十里。诗言南山,明是镐京之南,安得逺指池阳北之峩嶻山也邪?黄公绍信其説而録之于韵防,何弗考也?又礼记引此诗,朱子章句训为截然髙大,亦误。截断也,与髙大何闗?况节音截,非训截也。

忧心如惔。释文云:惔,説文作炎,才亷切。孔疏亦云:今案説文引诗作「忧心炎炎」,不作「如炎」。其惔字注引诗「忧心如惔」,与今诗正同。又注云:惔,忧也,徒甘切;炎,小热也,直亷切。二字音义各异。「忧心炎炎」似别是一诗,但孔、陆二家所引同,不应得误。岂古本説文元作「如炎」,而「炎炎」乃韵谱之譌乎?

有实其猗,朱传先述传笺后载,或説以为皆不甚通,或説出苏氏,以实为草木,猗为长茂,吕记严缉皆从之。刘瑾又以“我落其实”、“淇奥诗緑竹猗猗”为实字,猗字之证,殊不知猗训为长,可言草木之枝叶,不可言草木之实。若竟以草木为山之实,则文义又未安。《左传》“我落其实而取其材”,实对材言,定是果实之义【杜注亦云吹落山木之实】非泛指草木。刘所引非其证矣,宜朱子以为不甚通也。案实字,毛、郑皆训满;猗字,毛训长,郑训旁。毛谓南山髙俊而有满之,使平均者,因草木之长茂,兴夫师尹之尊盛,而有益之,使平均者,以用众士之智能。郑谓山既髙峻,又有草木平满其旁倚之亩谷,使之齐均,兴尹氏既尊显,亦当以政教养育民庶,使之齐均。与苏説俱未明顺,吾寜从古。

节南山诗,两言不吊昊天,传训吊为至笺,又转至为善。言不善乎昊天也?后儒据成七年防,十七年《左传》引此诗,改为愍恤之义。然玩左氏两传,善义自通,其训为愍恤者,杜注之説耳,未必丘明本意也。

弗躬弗亲,弗问弗仕。古注目幽王得之,教王躬亲机务,问察民情,欲其自为政也。自为政,则尹氏不得专恣矣。”下章“不自为政”,王肃以为“政不由王出”,意正相应。苏氏谓“讥尹氏付政姻娅”,误矣。《诗》刺王委任尹氏,方嫉尹之檀权,反教以躬亲问察乎?

勿罔君子笺:破勿为未言,不问察之,则民将未略欺罔其上。比▯义为径防,《小尔雅》“勿”“未”二字同训为“无”,是“勿”与“未”义本相通也。

昊天不佣佣训均,毛传与《尔雅》同。释文云:「敕龙反,诗雅同。」《説文》云:「佣,均直也,余封切。」案《玉篇》:「佣,耻恭切,均也,直也。」又音庸,赁也。然则借为赁义,故转音庸耳。徐▯以庸音施于均直,恐非是,宜以释文为正。

尔雅》云:“讻,讼也。”《説文》“讻”作“询”,云:“説也”,省作“讻”。《毛传》训“讼”与《尔雅》同,《集传》训为辞,不知何本。

俾民心阕,传云阕息也。案《説文》:阕,事也,闭门也。事已,闭门,其息之时乎?更借之以为止、为尽、为终、为曲终,皆不离息义。《庄子》:瞻彼阕者,虚室生白。《释文》引司马彪云:阕,空也。盖指室之牖,殆反借闭门义。

  正月

传云癙痒病也。《尔雅》同瘐。人云癙瘐【以主切】防痒皆忧惫之病。孙炎云:癙者畏之病。癙字不见《説文》,要之与痒俱谐声,非取防羊为义也。宋刘彞曰:防病而忧,在于穴内,人所不知,殆是臆説。

民之无辜,四句申言上无禄也。毛以为无罪而役于圜土,罚为臣仆;郑以为王刑杀不辜,并及其家之贱者。説虽不同,总是言王之滥刑,非言国亡而身为臣虏也。念我无禄,指已身言;于何从禄,指天下言。于何从禄,即无禄意,非言国亡之后从他人受禄也

译《节南山》篇,近世赵凡夫认为“节”字是“岊”字的讹误【岊,音子结切】,这很有道理。岊字省略写作卩,卩又讹变为节罢了。《说文解字》对岊字的注解说:角落,高山的岊,这与《毛传》中高峻的意思并不相违背。《经典释文》说:节读作切反,又读如本字,又读作截音,共有三种读音。其中读如本字的,就是岊的读音。后儒专门读作截音,《诗话》于是用池阳的峩嶻山【音五葛反】来对应,这是错误的。汉代的池阳县是今天的泾阳县,在西安府以北五十里,而峩嶻山又在县城以北七十里。古代的镐京在今天的咸阳县西南,咸阳县在今天的西安府西北五十里。《诗经》所说的南山,明显是镐京的南面,怎么能远远指向池阳北面的峩嶻山呢?黄公绍相信这种说法并收录在《韵会》中,为什么不考证呢?另外《礼记》引用这首诗,朱熹《章句》解释为截然高大,也是错误的。截是断的意思,与高大有什么关系?况且节读作截音,并不是解释为截断。

“忧心如惔”,《经典释文》说:惔,《说文解字》写作炎,音才亷切。孔颖达疏也说:现在查《说文解字》引用《诗经》作“忧心炎炎”,不作“如炎”。它对惔字的注解引用《诗经》“忧心如惔”,与现在的《诗经》完全相同。又注解说:惔,忧愁,音徒甘切;炎,微热,音直亷切。这两个字读音和意义都不同。“忧心炎炎”似乎另外是一首诗,但孔颖达、陆德明两家所引相同,不应该出错。难道古本《说文解字》原本作“如炎”,而“炎炎”是韵谱的讹误吗?

“有实其猗”,朱熹《诗集传》先叙述《传》《笺》后记载,有的说法认为都不很通顺,有的说法出自苏氏,认为实是草木,猗是长茂,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严缉都跟随这种说法。刘瑾又用“我落其实”、“《淇奥》诗‘绿竹猗猗’”作为实字、猗字的证据,却不知道猗解释为长,可以说草木的枝叶,不可以说草木的果实。如果竟然把草木当作山的果实,那么文义又不妥当。《左传》“我落其实而取其材”,实在是对材而言,一定是果实的意义【杜预注也说吹落山木的果实】,不是泛指草木。刘瑾所引的不是证据,所以朱熹认为不很通顺。查考实字,毛亨、郑玄都解释为满;猗字,毛亨解释为长,郑玄解释为旁。毛亨认为南山高峻而有满的东西,使平均的原因,是因为草木的长茂,兴起师尹的尊盛,而有益的原因,是用众士的智能。郑玄认为山既高峻,又有草木平满其旁倚靠的亩谷,使之齐均,兴起尹氏既尊显,也应当以政教养育百姓,使之齐均。与苏氏的说法都不明白顺当,我宁愿遵从古说。

《节南山》诗,两次说“不吊昊天”,《毛传》解释吊为至,《郑笺》又转至为善。说不善乎昊天吗?后儒根据《左传》成公七年、十七年引用这首诗,改为愍恤的意义。然而玩味《左传》两处,善的意义自然通顺,解释为愍恤的,是杜预注的说法罢了,未必是左丘明的本意。

“弗躬弗亲,弗问弗仕”,古注认为幽王得到这个,教导王躬亲机务,问察民情,想要他亲自执政。亲自执政,那么尹氏就不能专横了。”下一章“不自为政”,王肃认为是“政不由王出”,意思正相符合。苏氏认为“讥讽尹氏把政事托付给姻亲”,这是错误的。《诗经》讽刺王委任尹氏,正嫉恨尹氏擅权,反而教导他躬亲问察吗?

“勿罔君子”,《郑笺》:把勿破读为未,说不问察,那么百姓将未略欺罔他们的上级。比〇义为径防,《小尔雅》中“勿”“未”二字都解释为“无”,所以“勿”与“未”意义本来相通。

“昊天不佣”,佣解释为均,毛亨《传》与《尔雅》相同。《经典释文》说:“敕龙反,诗雅同。”《说文解字》说:“佣,均直,音余封切。”查考《玉篇》:“佣,音耻恭切,均也,直也。”又音庸,租赁。那么借为租赁的意义,所以转音为庸罢了。徐〇把庸音施用于均直,恐怕不对,应当以《经典释文》为准。

《尔雅》说:“讻,讼也。”《说文解字》“讻”写作“询”,说:“説也”,省略写作“讻”。《毛传》解释“讼”与《尔雅》相同,《集传》解释为辞,不知依据什么。

“俾民心阕”,《传》说阕是息。查考《说文解字》:阕,事也,闭门也。事情完毕,闭门,那是休息的时候吗?再借用来表示止、尽、终、曲终,都不离开息的意义。《庄子》:瞻彼阕者,虚室生自。《经典释文》引用司马彪说:阕,空也。大概指室的窗户,或许是反借闭门的意义。

正月

《传》说癙痒是病。《尔雅》同瘐。人说癙瘐【音以主切】防痒都是忧惫的病。孙炎说:癙是畏惧的病。癙字不见于《说文解字》,总之与痒都谐声,不是取防羊为义。宋代刘彞说:防病而忧,在于穴内,人所不知,大概是臆测。

“民之无辜”,四句申言上面无禄。毛亨认为无罪而被役使于圜土,罚为臣仆;郑玄认为王刑杀无辜,并牵连到其家中的贱者。说法虽然不同,总是说王的滥刑,不是说国亡而身为臣虏。念我无禄,指自己说;于何从禄,指天下说。于何从禄,就是无禄的意思,不是说国亡之后从他人受禄。

。瞻乌爰止,方谓别归明君,然亦预计之词耳。诗人语意本有层次。集传曰:无罪之民俱被囚虏,未知复从何人而受禄,如视乌飞不知止于谁之屋也。六句一意,复甚矣。况被虏为受禄可乎?

译乌鸦停在哪里,原本是说百姓将归附明君,但这也不过是预先推测之辞罢了。诗人的语意本有层次。《集传》说:无辜的百姓都被囚禁掳掠,不知道还能从谁那里接受俸禄,就像看乌鸦飞翔,不知它会停在谁的屋上一样。这六句意思相同,重复得太厉害了。况且,被掳掠怎么能说是接受俸禄呢?

中林冝有大木,而维见薪蒸。喻朝廷宜有贤者,而但见小人。《韩诗外传》亦云:“言朝廷皆小人也。”盖毛、韩同觧矣。朱传以兴“分明可见”之意,与刺时义何闗

召彼故老,讯之占梦,言侮慢元老,妄信徴祥也。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言君臣皆自圣贤,愚无别也。意分两层,此毛郑之説,后儒莫有易之者。《防集传》曰:「讹言如此,而王莫正之。」及询之故老,讯之占梦,又皆自以为圣人,亦谁能别其言之是非乎?不知自以为圣者,是何人?指王乎?指故老与占梦乎?故老本言「召」,何得改为「询」乎?既自谓圣人,正当自负知言,何以言之是非反不能别乎?文似顺义,实乖矣。胡为虺蜴?《释文》云:「蜴,星厯反,字又作蜥。」《诗缉》辨之,谓「蜥音析,蜴音亦」。陆氏误以蜴为蜥也,信矣。然《説文》引诗亦云「胡为虺蜥」,是古本多有作「蜥」者。意《释文》经本元作「蜥」,当云「蜥,星厯反,字又作蜴」。后人▯写据今本为正,遂互易蜥蜴两字,以致音与字违。严氏反讥陆误,殆未之思也。

笺疏以虺蜴见人而走,喻民闻王命而逃。朱传以虺蜴为肆毒害人之喻,义相反而皆通。王氏以虺喻害人,以蜴喻畏人,一语而分二意,凿矣。

蝾螈、蜥蜴、蝘蜓、守宫。《尔雅》以为一物。蝾螈,《説文》作荣蚖,云“荣蚖,蛇医,以注鸣者”。又云:“在草曰蜥蜴,在壁曰蝘蜓。”《本草》又有石龙子,亦得守宫、蜥蜴之名。陶隠居辨之,以为有四种:蛇医一也,龙子二也,蜥蜴三也,蝘蜓四也。崔豹《古今注》谓蝘蜓、守宫、龙子为一物,其长细者名蜥蜴,短大者名蝾螈。蛇医,苏恭《唐本草注》以龙子、蜥蜴为一物,蝘蜓、蝾螈为一物。苏颂《图经》以在草泽者为蝾螈、蜥蜴,在屋壁者为蝘蜓、守宫。诸说纷纷,皆未得其真。今参以《毛传》、《陆疏》之説,则蜥蜴即石龙子,其在水者名蝾螈,又名蛇医。蝘蜓即守宫,在屋壁间也。形皆相类而小异,故《尔雅》合四名为一物也。分之则蝘蜓、守宫为一物,蝾螈、蜥蜴为一物,石龙子又名蜥蜴,守宫者又为一物也。其为种凡三矣。《説文》之“荣蚖”,水蜥蜴也。“正月”诗“虺蜴”指此。在草者则兼乎水陆焉。

毛传云「蜴螈也」,陆疏云「虺蜴一名蝾螈,水蜴也【今本无「水」字,玩文义又合之,孔疏知古本定作「水蜴」,后人传冩误脱「水」字】或谓之蛇医,如蜥蜴,青緑色,大如指,形状可恶。孔疏引之,以为如陆意,蜥蜴与螈形状相类,水陆异名耳。然则此诗「虺蜴」乃一物之名,加「虺」于「蜴」,所以别于常蜥蜴也。宋董氏颇疑其非,今案《本草》鳞部有石龙子,李时珍释之,以为生山石间者曰石龙,即蜥蜴也;生草泽间者曰蛇医,又名蛇师、蛇舅母、水蜥蜴、蝾螈,俗亦呼猪婆蛇。蛇有伤则衔草以敷之,又能入水与鱼合,故得诸名。据此,《本草》之水蜥蜴即陆疏之水蜴,诗之虺蜴矣。能入水故名水蜴,能治蛇伤故为虺蜴。「虺蜴」之得名与蛇医同,「蛇虺」一物也。《尔雅》名蛇牀为虺牀矣。又案《説文》「蜥」字不引此诗,而于「虺」字引之,又谓「虺」以注鸣,与释「荣蚖」同,盖亦以「虺蜴」为一物矣。陆疏殆不误,董氏疑之非是。

説文云:坡者曰阪,一曰泽障,一曰山胁。正月笺以阪田为崎岖墝埆之处,其山胁之谓,非然。尔雅十土可食者三,而阪与原隰并列焉。阪之不如原隰者,正以坡陂不平耳。诗名为田,则犹是可食之土也,故特苗往往生之。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尔雅释训:仇仇,敖敖,傲也。注云:皆傲慢,贤者毛郑释诗亦同。葢古义相传如此。集传曰:执我坚固如仇雠然。夫诗言仇仇,何尝言如仇乎?古人用重语多离其本训,此篇之哀哀愈愈蓛蓛皆是,况执留之固亦是美意,何至以仇雠比之?集传载或説疑。正月诗是东迁后作,以「赫赫宗周,褒姒烕之」二语为据,通义辨之谓西周亡后不即东迁,引左传「携王奸命

译中林应当有大树,却只见到柴草。比喻朝廷应当有贤人,却只见小人。《韩诗外传》也说:“说朝廷都是小人。”大概毛亨、韩婴的解释相同。朱熹《诗集传》以“兴”的手法表达“分明可见”的意思,这与讽刺时政的意义有什么关系?

召来那些老臣,询问他们占卜梦境,是说君王轻慢元老,妄信征兆祥瑞。具体说:“我圣明,谁知道乌鸦的雌雄?”是说君臣都自认为圣贤,愚笨得没有区别。意思分为两层,这是毛亨、郑玄的说法,后来的儒者没有改变它的。《诗集传》说:“谣言如此,而君王不纠正它。”等到询问老臣,询问占卜梦境,又都自认为是圣人,又有谁能辨别他们言论的对错呢?不知道自认为圣人的人,是谁?是指君王吗?是指老臣和占卜梦境的人吗?老臣本来说是“召”,怎么能改为“询”呢?既然自认为是圣人,正应当自负懂得言语,为什么言论的对错反而不能辨别呢?文辞似乎顺理成章,实际上却违背了原意。

为什么是虺蜴?《经典释文》说:“蜴,音星历,字又作蜥。”《诗缉》辨析说:“蜥音析,蜴音亦。”陆德明误把蜴当作蜥,确实如此。然而《说文解字》引用《诗经》也说“胡为虺蜥”,可见古本多写作“蜥”。推测《经典释文》的经文原本作“蜥”,应当说“蜥,音星历,字又作蜴”。后人抄写时依据今本改正,于是互换了蜥、蜴两字,导致读音与字形不符。严粲反而讥讽陆德明错误,大概是没想清楚。

《毛诗笺》和《孔颖达疏》认为虺蜴被人看见就逃跑,比喻百姓听到王命就逃散。朱熹《诗集传》认为虺蜴是肆意毒害人的比喻,意义相反但都讲得通。王氏认为虺比喻害人,蜴比喻畏人,一句话分出两层意思,太牵强了。

蝾螈、蜥蜴、蝘�、守宫。《尔雅》认为是一种动物。蝾螈,《说文解字》写作荣蚖,说“荣蚖,蛇医,以注鸣”。又说:“在草里的叫蜥蜴,在墙壁上的叫蝘蜓。”《本草》又有石龙子,也叫守宫、蜥蜴。陶弘景辨析说,有四种:蛇医是一种,龙子是二种,蜥蜴是三种,蝘蜓是四种。崔豹《古今注》说蝘蜓、守宫、龙子是一种,细长名叫蜥蜴,短大名叫蝾螈。蛇医,苏恭《唐本草药注》认为龙子、蜥蜴是一种,蝘蜓、蝾螈是一种。苏颂《图经》认为在草泽里的叫蝾螈、蜥蜴,在房屋墙壁上的叫蝘蜓、守宫。各种说法纷纷,都没得到真相。现在参考《毛传》、《陆疏》的说法,那么蜥蜴就是石龙子,在水里的叫蝾螈,又名蛇医。蝘�就是守宫,在房屋墙壁间。形状都相似而略有差异,所以《尔雅》把四个名字合为一种动物。分开来说,蝘�、守宫是一种,蝾螈、蜥蜴是一种,石龙子又名蜥蜴,守宫又是另一种。种类共有三种。《说文解字》的“荣蚖”,是水蜥蜴。《正月》诗的“虺蜴”指这个。在草里的则兼有水陆两种。

《毛传》说“蜴就是蝾螈”,陆德明《经典释文疏》说“虺蜴一名蝾螈,是水蜥蜴【今本无“水”字,玩味文义又结合上下文,孔颖达疏知道古本一定作“水蜥蜴”,后人传抄误脱“水”字】或者叫蛇医,像蜥蜴,青绿色,大如手指,形状可恶。孔颖达疏引用它,认为按陆德明的意思,蜥蜴与蝾螈形状相似,水陆名称不同罢了。那么这首诗的“虺蜴”是一种动物的名字,加“虺”在“蜴”前,是为了区别于普通的蜥蜴。宋代董氏很怀疑这不是,现在查《本草》鳞部有石龙子,李时珍解释它,认为生在山石间的叫石龙,就是蜥蜴;生在草泽间的叫蛇医,又名蛇师、蛇舅母、水�蜥蜴、蝾螈,俗称猪婆蛇。蛇有伤就衔草敷在上面,又能入水与鱼合,所以得到各种名字。据此,《本草》的水蜥蜴就是陆德明疏的水蜥蜴,也就是《诗经》的虺蜴。能入水所以叫水蜥蜴,能治蛇伤所以叫虺蜴。“虺蜴”得名与蛇医相同,“蛇虺”是一种动物。《尔雅》把蛇床叫虺床。又查《说文解字》“蜥”字不引这首诗,而在“虺”字下引它,又说“虺”以注鸣,与解释“荣蚖”相同,大概也把“虺蜴”当作一种动物。陆德明疏大概不错,董氏怀疑它是不对的。

《说文解字》说:倾斜的地方叫阪,一说叫泽障,一说叫山胁。《正月》的《毛诗笺》把阪田解释为崎岖贫瘠的地方,那是山胁的意思,不对。《尔雅》十种土中可食用的有三种,而阪与原、隰并列。阪不如原、隰的地方,正是因为它倾斜不平。诗里叫它田,那么还是可食用的土地,所以特苗往往生长在那里。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尔雅》解释“仇仇”为“敖敖”,傲慢。注解说:都是傲慢,贤者毛亨、郑玄解释《诗经》也相同。大概古义相传如此。《诗集传》说:扣留我坚固得像仇敌一样。诗里说仇仇,何曾说像仇敌呢?古人用重叠词多偏离本义,这篇的哀哀、愈愈、蓛蓛都是这样,何况扣留的坚固也是好意,何至于用仇敌相比?《诗集传》记载或说怀疑。《正月》诗是东迁后所作,以“赫赫宗周,褒姒烕之”两句为依据,通义辨析说西周灭亡后不立即东迁,引用《左传》“携王奸命

【见昭二十六年】语及汲冡纪年「虢入朝立王子余臣」事证之,而以此诗为作于东西周之交。案犬戎入周在幽王十一年庚午,至明年辛未平王始徙都洛邑,则谓西周初亡未即东迁,信有然矣。但以此诗之作在西周既亡而未东迁之时,恐未必然也。夫「赫赫宗周,褒姒烕之」,何害为西周未亡时语邪?国语幽王三年三川震,伯阳父料周之亡不过十年。又郑桓公为周司徒,谋逃死之所,史伯引檿弧之謡,龙漦之防,决周之必▯,其期不及三稔。然则周之必亡,而亡周之必为襃姒,当时有识之士固已明知之,且明言之矣。安在襃姒烕周之语独不可着之于诗乎?况篇中所云具曰「予圣及防,酒嘉肴有屋有谷」等语,显是荒君敝政,奢纵淫佚,燕雀处堂之态。若犬戎一乱,玉石俱焚,此軰已血化青燐,身膏白刃,尚得以冨贵骄人哉?

译【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谈及汲冢《纪年》中“虢公入朝拥立王子余臣”之事作为证据,从而认为这首诗作于西周与东周交替之际。按:犬戎攻入周都发生在周幽王十一年庚午年,到次年辛未年周平王才开始迁都洛邑,那么说西周初亡时并未立即东迁,确实是这样。但认为这首诗作于西周已经灭亡而尚未东迁之时,恐怕未必如此。像“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这样的话,有什么妨碍它是在西周未亡时所说的呢?《国语》记载周幽王三年三川地震,伯阳父推测周朝灭亡不超过十年。又郑桓公担任周朝司徒,谋划逃避死亡的地方,史伯引用“檿弧箕服”的谣谚和“龙漦”的灾异,断定周朝必定灭亡,其期限不超过三年。既然如此,周朝必定灭亡,而灭亡周朝的必定是褒姒,当时有见识的人士本来就已经清楚地知道,并且明确地说出来了。怎么“褒姒灭周”这样的话唯独不能写进诗中呢?况且诗篇中所说的“都说我圣明,防备酒食,有屋有谷”等语,明显是昏君败政,奢侈放纵、淫乱佚乐,如同燕雀处在堂上自安自乐的状态。如果犬戎一乱,玉石俱焚,这类人早已血化青磷,身死刀下,还能以富贵骄人吗?

九章三载,字惟尔载,音才再反。因此载指车中所载之物,故异其音耳。既载之载,不过与覆载字同义。朱传亦音才再反,误矣。下章“不输尔载”与上“尔载”同,朱传无音而有卟,亦属踈忽。

辅字虽从车旁,然制字之义与车无渉。《説文》云:“人颊车也。”《左传》辅车相依【僖二年】注云:“辅颊,辅车牙车也。”其从车旁,殆取义于牙车矣。故字亦从面作防,见《易·咸卦》释文云:“辅,虞作防。”则颊车乃辅字本义。惟《正月》诗乃弃尔辅,专以车言,毛、郑皆无明辨。孔疏释之云:“为车不言作辅,则辅是觧脱之物,如今人缚杖于辐以防覆车。”盖借近事揣度而为此説也。《考工记》言作车之制甚详,独不及辅。《尔雅·释器》亦无文,后人无由确指为何物矣。《韵防》云:“车两旁木曰辅。”此特据孔疏语为故实也。《正韵》曰:“车辅,夹车两旁木;又颊类也。形如辅车,故曰辅车。”反以车木为本义,而借为颊车,误矣。

  昏姻孔云传训云为旋案云即古云字也説文曰云古文省雨作云又作□象云回转之形后人加雨作云耳其以云为言义乃借也【赵凡夫谓经典云字本皆言字言字草书似云因而致误此未必然】埤雅曰云气周旋盘薄故曰旋此足畅毛指矣左传郑游吉引此诗而曰晋不隣矣其谁云之【防二十九年】以云为归附亦取旋义

説文》有椓字,无防字。《玉篇》二字并収。书劓刖椓黥,诗椓之丁丁,天夭是椓,昏椓靡共,俱从木韵防以《説文》椓字注训防,又引诗天夭是椓」,误矣。

君子宜居人上,其髙明广大之气象,虽贫贱仍自若也。小人宜居人下,其贪鄙▯陋之情态,虽富贵亦不改也。末章佌佌蓛蓛语,可谓善于体物。

  十月之交

郑氏谓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小宛四篇皆刺厉王诗,其序在菁莪后六月前,毛公移置于正月篇下,并改诗序刺厉为刺幽,其説甚谬。苏氏駮之,逸齐又据经文证其五妄,允矣。源亦谓厉幽均无道,而其实有殊,厉乃虣君,幽惟昏主。虣君重敛烦刑,而政由已出,臣民尚知悚惧,不敢自擅,故厉王之世,楚子熊渠畏伐,去其三子王号,则流彘以前,威福未去也。昏君荒沈酒色,置政事于罔闻,致奸凶之辈弄权植党,蔽主虐民,甚且视君上如弁髦。十月之交之皇父也,皇父就封于向,挈其百僚以行,朝廷为之一空,目中不知有天子,使在厉王时,其敢然乎?厉王之虐,能摄逺裔之彊藩,反不能制畿内之卿士乎?况皇父作都,彻民墙莱,民田肆恶无忌,直蠧国之渠,病民之首。流彘之役,民当共食其肉,不特皇父一身而已。太子靖尚几不免,皇父之家岂能独全?就令有存者,宣王中兴,自当顺民所欲,不复録用。其后乃征徐之举,首命皇父为卿士,以六师之重委之罪人之子弟,使与忠贞之召穆公同执兵柄,不防拂民心,隳士气乎?由是言之,则作都之皇父,定是征徐者之后人,仕于幽王之世,而不克绍其前烈,一如吉甫之后有师尹,申伯之后有申侯云尔。而趣马之蹶,为韩奕蹶父之后可知矣。仲达为郑氏左袒,力证十月之交为厉王诗,至引中候擿雒贰之文以助其説。中候曰:昌受符厉,倡嬖期十之世,权在相。又曰:剡者配姫以放贤,山崩水溃,纳小人家伯,罔主异载震。谓自文至厉适十世,剡▯古今字,▯妻家伯与诗事同。山崩水溃即此诗川沸山崩也。噫,纬书之言,其可信哉?宣王元舅是申伯,则厉王后自应姜姓,何得姓剡?川沸山崩即三川震岐山崩之事,不必舍周语而信纬书也。又孙毓诗评疑襃姒生于龙妖,不应有七子之亲,殊不知襃人育之又进之于王,则襃人之族即其亲党矣。安知七子不因襃而进乎?

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孔疏近世通儒未有以厯考此辛卯日食者。”吾友顾英白伟云:“虞▯推十月辛卯朔在幽王六年乙丑歳,大衍厯以为然。以授时厯推是歳十月辛卯朔之交十四日五千七百九分入食限。”源案《唐书·日食议》言:“汉世大儒皆以日食非常阙而不论,黄初以

译《九章》中的“三载”,其中的“载”字,只读作“载”,音为“才再反”。因为这个“载”指的是车中所装载的物品,所以读音不同。至于“既载”中的“载”,不过与“覆载”的“载”字同义。朱熹的《诗集传》也读作“才再反”,这是错误的。下一章“不输尔载”与上面的“尔载”相同,朱熹的《诗集传》没有注音却有“卟”字,也属于疏忽。

“辅”字虽然偏旁是车,但造字的本义与车无关。《说文解字》说:“辅是人颊骨。”《左传》“辅车相依”【僖公二年】的注解说:“辅是颊骨,车是牙床。”它之所以从车旁,大概是从牙床的意义取义。所以“辅”字也从面旁写作“防”,见于《易·咸卦》的释文说:“辅,虞翻本作防。”那么颊骨就是“辅”字的本义。只有《正月》这首诗说“弃尔辅”,专门指车而言,毛亨、郑玄都没有明确辨析。孔颖达的疏解释说:“造车不说制作辅木,那么辅就是解脱之物,就像现在人把木杖绑在车轮辐条上以防车子翻倒。”这大概是借用近事揣测而做出的说法。《考工记》讲述造车的制度非常详细,唯独没有提到辅木。《尔雅·释器》也没有记载,后人无法确切指出它是什么东西。《韵府》说:“车两旁的木头叫辅。”这只是根据孔颖达疏的话作为典故罢了。《正韵》说:“车辅,是夹在车两旁的木头;又指颊骨一类。形状像颊骨和牙床,所以叫辅车。”反而把车木当作本义,而把颊骨当作假借义,这是错误的。

“昏姻孔云”,《毛传》训“云”为“旋”。按:“云”就是古“云”字。《说文解字》说:“云,古文省去雨字头写作云,又写作□,象云气回转的形状,后人加上雨字头才写作云。”把“云”当作“言”的意义,是假借。【赵凡夫认为经典中的“云”字本来都是“言”字,“言”字的草书像“云”,因而导致错误,这未必一定如此】。《埤雅》说:“云气周旋盘桓,所以说旋。”这足以阐发毛亨的旨意了。《左传》郑国的游吉引用这首诗说:“晋国不亲近了,还有谁归附呢?”【襄公二十九年】,把“云”当作归附,也是取“旋”的意义。

《说文解字》有“椓”字,没有“防”字。《玉篇》两个字都收录。《尚书》中的“劓刖椓黥”,《诗经》中的“椓之丁丁”、“天夭是椓”、“昏椓靡共”,都从木部。《韵府》根据《说文解字》“椓”字的注训释“防”,又引用《诗经》“天夭是椓”,这是错误的。

君子应该居于人上,他高明广大的气象,即使贫贱也依然如故。小人应该居于人下,他贪婪鄙陋的情态,即使富贵也不改变。末章“佌佌蓛蓛”的语句,可以说善于描摹事物。

《十月之交》

郑玄认为《十月之交》、《雨无正》、《小旻》、《小宛》四篇都是讽刺周厉王的诗,它们的序在《菁莪》之后、《六月》之前,毛亨把它们移到《正月》篇下,并把诗序中的“刺厉”改为“刺幽”,这种说法很荒谬。苏氏驳斥了它,逸齐又根据经文证明其五种荒谬之处,确实正确。我也认为厉王和幽王都没有道义,但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厉王是暴君,幽王只是昏君。暴君加重赋税、滥用刑罚,而政令由自己发出,臣民尚知恐惧,不敢擅自专权,所以厉王在位时,楚子熊渠害怕被讨伐,去掉了他三个儿子的王号,那么在被流放彘地以前,威福并未丧失。昏君沉溺于酒色,对政事置若罔闻,致使奸凶之辈弄权植党,蒙蔽君主、虐待百姓,甚至把君主看作弁髦(弃物)。《十月之交》中的皇父就是这样,皇父就封于向地,带着他的百官一同前往,朝廷因此空虚,眼中不知道有天子,如果是在厉王时期,他敢这样吗?厉王的暴虐,能震慑远方的强藩,反而不能控制京畿内的卿士吗?况且皇父建造都邑,拆毁百姓的墙垣和莱地,在百姓的田地上肆意作恶,毫无顾忌,简直是蛀蚀国家的蛀虫,祸害百姓的首恶。流放彘地的事件中,百姓应当共同吃他的肉,不仅仅是皇父一个人罢了。太子靖几乎都不能幸免,皇父的家难道能独自保全吗?即使有幸存者,宣王中兴,自然应当顺应百姓的愿望,不再录用他们。后来征讨徐国的行动,首先任命皇父为卿士,把六师的重任托付给罪人的子弟,让他与忠贞的召穆公共同掌握兵权,不违背民心,损害士气吗?由此说来,那么建造都邑的皇父,一定是征讨徐国者的后人,在幽王时期做官,而不能继承前人的功业,就像吉甫之后有师尹,申伯之后有申侯一样。而趣马之蹶,是《韩奕》中蹶父的后人,这是可以知道的。仲达为郑氏偏袒,极力证明《十月之交》是讽刺厉王的诗,甚至引用《中候·擿雒贰》的文字来辅助他的说法。《中候》说:“昌受符厉,倡嬖期十之世,权力在宰相。”又说:“剡者配姫以放贤,山崩水溃纳小人家伯,罔主异载震。”说从文王到厉王正好十世,剡与嬖是古今字,嬖妻家伯与诗中的事情相同。山崩水溃就是这首诗中的川沸山崩。唉,纬书的话,难道可信吗?宣王的元舅是申伯,那么厉王的后妃自然应该是姜姓,怎么能姓剡呢?川沸山崩就是三川震动、岐山崩塌的事情,不必舍弃《国语》而相信纬书。又孙毓《诗评》怀疑褒姒生于龙妖,不应该有七子之亲,殊不知褒人养育了她又进献给王,那么褒人的族类就是她的亲党了。怎么知道七子不是因为褒姒而进献的呢?

《十月之交》说:“朔,日辛卯,日有食之。”孔颖达疏说:“近世的通儒没有用历法考证这个辛卯日日食的人。”我的朋友顾英白伟说:“虞氏推演十月辛卯朔在幽王六年乙丑年,大衍历认为正确。用授时历推演这一年十月辛卯朔的交食十四日五千七百九分,进入食限。”我按:《唐书·日食议》说:“汉代的大儒都认为日食是非常缺而不论,黄初以

来始课日食疎宻,至张子信而益详。宜乎辛卯日食,汉世无考也。”仲达生于唐初,不见大衍厯议,故不以虞▯之言为然耳。要之,厯家推算之法至后世而愈精,故汉以前日食之差以日计,唐以时计,宋元以刻计,今以分计。英白博极羣书,尤精于天文厯象,而考据详慎,悉本经史。观所着《司天考》,可见其言信而有徴矣。又孔疏言:“王基谓此交防在共和之前,而较之无其术。”以孔之左郑欲证此诗为刺厉,而不能以王基之説为然,则在幽世无疑。

译刘洪开始推算日食的疏密程度,到了张子信时更加详细。因此,辛卯日的日食,在汉代没有考证记录,是合乎情理的。李淳风生于唐初,未曾见到《大衍历议》,所以不认为虞喜的话是对的。总之,历法推算的方法到了后世越来越精密,所以汉代以前的日食误差以天来计算,唐代以时辰计算,宋元以刻计算,现在以分计算。英白广泛阅读群书,尤其精通天文历象,而且考据详细谨慎,全都依据经史。看他所著的《司天考》,就可以知道他的话可信且有证据。另外,孔颖达的疏说:“王基认为这次交食发生在共和之前,但比较起来没有这种方法。”因为孔颖达偏袒郑玄,想要证明这首诗是讽刺周厉王,却不能认为王基的说法是对的,那么这次交食发生在周幽王时期就没有疑问了。

朔月辛卯,朔月犹月朔也。今本《集传》作朔日,当是传写之误。案《礼记·玉藻》凡月朔皆称朔月,《论语》亦以月吉为吉月,多用倒语,无足异也。魏鹤山【着《正朔考】谓十月之交乃是夏之十一月也,为周正朔之月,故朔月以证周之不改时月,此真无稽之论。况交乃日月之交防,非两月之交也,并误觧交义矣。补传又谓《诗》于夏正皆言月,于周正皆言日,此夏正故言朔月,斯尤为妄説。《诗》以日纪月,惟《豳风·七月》篇耳,以日阳、月隂取义,非以夏正为别也。夏之三月于周为夏而非春,如夏正必言月,则载阳之月乃夏之春,何以亦言日乎?又如四月谓之秋日,若以周正言,则午未申三月也,其冬日则酉戌亥三月也,申月以前安得百卉具腓?亥月以前安得飘风发发乎?

辛卯日食厯推当在六年,川震山崩。据《国语》,在三年;《史记》本纪在二年。震电未知在何年,要非必二年事也。《诗》因日食之异而作,并数从前灾变言之耳。朱传将震电、川沸、山崩俱指为十月事,不知何据。原其意,特欲以非时而雷电证十月之建亥耳。然古太平之世,雷不惊人,电不▯目;幽世之震电,必有过常者。当时以为异,而诗人以晔晔表之。异在过常,不在非时也。况川沸山崩,岂必在十月方为变哉?「▯川沸腾,山冡崒崩」,正《周语》幽王三年三川震、岐山崩之事也。孔氏以为沸腾者,沸出相乗陵,是水盛漫溢,与震异。又彼言三川震,是岁即竭,亦非沸腾。又百川与三川不同。《诗》所言目,是厉王时事,斯胶滞之见。况地震则水溢,势所必然,何得谓沸腾非震?震时则沸腾,震后则又竭,正在一岁中耳,何害为一事?三川【韦昭注云:泾、渭、汭也】专举其大;百川兼目其小,大水泛溢,小水岂得安流?《诗》与《国语》文异而事则同也。疏彊分之,固甚矣【近岁地震,井水或跃起丈余,因震而沸,此足为一证】

尔雅》山顶▯崒者厜【才规反,郑笺作崔】防【五规反,郑笺作嵬】正释《诗》山▯崒崩之文,言山顶之巉岩有崩落者也。郑笺依此为説,疏申之云:徐邈以崒子恤反,则当训为尽,不应天下山顶尽崩,故郑依《尔雅》训崔嵬。据此则子息反,非《尔雅》义也。《尔雅》释文云:崒子恤反;《诗》释文云:崒旧祖恤反,宜依《尔雅》子恤反。是陆以子恤反当崔嵬之义,与孔异,而孔得之。

蹶维趣马,周礼趣马下云,郑笺误以为中士,孔疏辨之甚明。顔思古《汉书注》,朱子《诗传》,皆袭郑之误。

小雅言艳妻,犹大雅言哲妇也。艳而性哲,各举其一以目之耳。传云:「艳妻,襃姒,美色曰艳,是也。」孔谓天子之后不当以色名之,而以郑厉后姓剡之説为是。近世美色之称,既非所加于王后,独可称妻称妇乎?

抑此皇父?郑云:「抑之言噫。」《释文》云:「抑,徐音噫。」《瞻卬》篇:「懿厥哲妇。」郑云:「懿,有所伤痛之声。」孔氏申之,以为「懿」、「噫」音义同。又《楚语》:「懿戒。」韦昭读「懿」为「抑」。蔡邕《石经》《论语》「意」与「之」与「孟蜀始改意为抑」。是「抑」、「懿」、「噫」、「意」四字古音本同,故徃徃通用。

曰:「予不戕。」释文云:「戕,王作臧。臧,善也。」孙毓评:「以郑为改字。」案:此诗毛无传,王述毛作臧,孙又以戕为郑改,则古经乃臧字矣。孔疏用郑述毛,而不存王説,殊为踈漏。黾勉、宻勿、侔莫、文莫,皆自勉之意。黾勉从事,韩诗作宻勿,语异而义同也。晋乐肇《论语駮》云:「燕齐谓勉彊为文莫,今语犹然。」《方言》云:「侔莫,彊也。北燕之外郊,凡言努力谓之侔莫。」盖四者音相似,义亦通矣。《方言》又有薄努、勔、钊、勔、兹之称,亦为勉。义从王事而不敢告劳,臣子之分也。所恶者,谗口耳。刘子政《封事》曰:「君子独处守正不挠,众枉勉彊以从王事,则反见憎毒谗诉。」因引此诗【向引诗作宻勿从事,当是韩诗】意正与笺疏同。朱▯

译朔月辛卯,朔月就是月朔。今本《集传》作“朔日”,应当是传抄之误。查考《礼记·玉藻》,凡是月朔都称朔月,《论语》也将月吉称为吉月,多用倒语,没有什么奇怪的。魏鹤山在《正朔考》中说,十月之交乃是夏历的十一月,是周正朔的月份,所以用朔月来证明周朝没有改变时月,这真是毫无根据的言论。况且交是日月交会之处,不是两个月的交会,连交字的含义也误解了。补传又说,《诗经》在夏正中都说月,在周正中都说道日,这是夏正所以说朔月,这更是荒谬的说法。《诗经》用日纪月,只有《豳风·七月》一篇,取日阳月阴之义,并非以夏正为别。夏历的三月在周历为夏而非春,如果夏正一定说月,那么载阳之月乃是夏历的春,为什么也说日呢?又如四月称为秋日,如果按周历来说,则是午、未、申三个月,其冬日则是酉、戌、亥三个月,申月以前怎么会有百卉具腓?亥月以前怎么会有飘风发发呢?

辛卯日食历推应当在六年,川震山崩。据《国语》记载,在三年;《史记》本纪在二年。雷电不知在何年,未必一定是二年的事。《诗经》因日食之异而作,一并列举从前的灾变而言罢了。朱传将雷电、川沸、山崩都指为十月之事,不知有何依据。推究其意,只是想以非时而雷电来证明十月建亥罢了。然而古太平之世,雷不惊人,电不眩目;乱世之雷电,必定有过常之处。当时认为怪异,而诗人用晔晔来形容。怪异在于过常,不在于非时。况且川沸山崩,难道一定在十月才为变吗?“百川沸腾,山冢崒崩”,正是《周语》中幽王三年三川震、岐山崩之事。孔氏认为沸腾是沸出相乘陵,是水盛漫溢,与震不同。又说那里说三川震,是岁即竭,也不是沸腾。又说百川与三川不同。《诗经》所言目,是厉王时事,这是胶滞之见。况且地震则水溢,势所必然,怎么可以说沸腾非震?震时则沸腾,震后又竭,正在一岁之中,何害为一事?三川【韦昭注说:泾、渭、汭也】专举其大水;百川兼目其小水,大水泛溢,小水岂能安流?《诗经》与《国语》文异而事同。强行区分,实在过分【近年地震,井水或跃起丈余,因震而沸腾,这足以作为一个证明】

《尔雅》山顶崒者厜【才规反,郑笺做崔】防【五规反,郑笺做嵬】,正解释《诗经》山崒崩之文,说山顶的巉岩有崩落者。郑笺依此说,疏申之云:徐邈以崒读子恤反,则当训为尽,不应天下山顶都崩,所以郑依《尔雅》训崔嵬。据此,则子恤反,非《尔雅》义也。《尔雅释文》云:崒子恤反;《诗经释文》云:崒旧祖恤反,宜依《尔义》子恤反。是陆以子恤反当崔�之义,与孔不同,而孔说得对。

蹶维趣马,《周礼》趣马下云,郑笺误以为中士,孔子辨之甚明。颜思古《汉书注》,朱子《诗传》,都沿袭郑之误。

小雅言艳妻,犹大雅言哲妇。艳而性哲,各举其一以名之罢了。传云:“艳妻,褒姒,美色曰艳,是对的。”孔氏认为天子之后不当以色名之,而以郑厉后姓�之说为是。近世美色之称,既不加于王后,独可称妻称妇吗?

抑此皇父?郑云:“抑之言噫。”《释文》云:“抑,徐音噫。”《瞻卬》篇:“懿厥哲妇。”郑云:“懿,有所伤痛之声。”孔氏申之,以为“懿”、“噫”音义同。又《楚语》:“懿戒。”韦昭读“懿”为“抑”。蔡邕《石经》《论语》“意”与“之”与“孟蜀始改意为抑”。是“抑”、“懿”、“噫”、“意”四字古音本同,所以往往通用。

曰:“予不戕。”释文云:“戕,王作臧。臧,善。”孙毓评:“以郑为改字。”案:此诗毛无传,王述毛做臧,孙又以戕为郑改,那么古经乃是臧字了。孔疏用郑述毛,而不存王说,殊为疏漏。黾勉、密勿、侔莫、文莫,都是自勉之意。黾勉从事,韩诗做密勿,语异而义同。晋乐肇《论语驳》云:“燕齐谓勉强为文莫,今语犹然。”《方言》云:“侔莫,强也。北燕之外郊,凡言努力谓之侔�。”盖四者音相似,义亦通。《方言》又有薄努、勉、钊、勉、兹之称,也为勉。义从王事而不敢告劳,是臣子之分。所恶者,谗口耳。刘向《封事》曰:“君子独处守正不挠,众枉勉强以从王事,则反见憎毒�诉。”因引此诗【向引诗做密勿从事,当是韩诗】意正与�疏同。朱�

训「从事」为「从皇父之役」,误矣。皇父之徒,正刘向所谓众枉耳,岂从其役,几求媚于权门而不得,因为此怨词,成何品行,而夫子録其诗乎?下章「我独居忧」,又云「皇父病之」,所见亦小矣。

译将“从事”解释为“跟随皇父服役”,是错误的。皇父这一伙人,正是刘向所说的众多奸邪之人,哪里是跟随他们服役呢?如果是因为想巴结权贵而不得,因而写下这首怨恨的诗,这成什么品行,孔子怎么会收录这首诗呢?下一章说“我独自忧愁”,又说“皇父因此怨恨我”,这种见识也太狭隘了。

噂沓背憎。▯云:沓犹沓沓。案《説文》云:沓,语多。沓沓,从水从日。徐▯云:语多沓沓,若水之流,故从水。防意此足畅毛指矣。又案《板》诗“泄泄”,孟子以为犹“沓沓”,亦取杂沓竞进之意。小人争先献媚,每有此丑态,与下文“无礼义,非先王之道”意正相合。若以为怠缓悦从,则反其义矣。又《释文》云:噂,《説文》作“僔”,云聚也。今《説文》“噂”“僔”二字皆引此诗。“噂”注云:聚语也。“僔”注如《释文》所引。

  雨无正

诗篇以意取名者,雨无正、巷伯、常武、酌、赉、般,凡六。而《雨无正》之名尤难觧。序云:「雨无正,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众多如雨,而非所以为政也。」笺疏发明其意,以为王之政令甚多,而事皆苛虐,非所以为政之道,意始晓然。序语简质,词指艰深,古文类多有此。朱子讥其尤无义理,不已过乎?又永叔谓此诗七章无「众多非政」之义,与序絶异,所当阙疑。源谓序此诗者,觧命题之意,原作诗之由,如是而已。所云「众多非政」,乃谓诗由此而作,非必诗中语悉不离乎此也。首章言刑罚不当,盖亦无政之义,下遂及人心之离、忠言之蔽、仕进之危,又极其▯而言之,何尝非众多无政意乎?且使序果出汉儒手,何难依傍经文为明白易晓之语,而故艰晦其词,开后世以疑端乎?观此序,愈信其来之古。

雨无正首章,古注谓天本浩浩广大,王不能继长其徳【毛云:骏长也】致天降此饥馑灭国之灾,而旻天又疾王以刑罚威恐天下,其灾更有甚者将及王身,王不虑之图之,舍【毛云:除也】彼有罪而伏辜者,不加刑戮,其无罪之人反牵连相引而偏得罪,皆刺王之词也。集传用苏氏之説,全以天变言,谓天不大其惠而降此灾,如何不图虑而为此乎?彼有罪而饥馑既伏辜矣,此无罪而死亡则如之何?源谓诗人刺乱,不得专为怨天之语,刺诗之作,原以讽切当世,俾闻之者因之省悟耳,语语怨天,岂欲天省悟邪?况荒主乱臣得诿其责矣。此章上五句笺疏稍为烦碎,其觧弗虑弗图以下不可易也。严缉从古义得之。笺训“降丧饥馑斩伐四国”为三义:丧也,饥馑也,斩伐也。朱▯总之于饥馑之后,羣臣离散,其不去者作诗以责去者,又谓正大夫离居是因饥馑而散,此必无之理也。离居者自为逺祸计耳,见机髙蹈在下僚则可,非大臣所当为,故诗人讥之,岂因饥而去乎?身为王臣,家有采邑,尚不能糊其口,今散去将于何地乞食乎?

首章释文云:「旻天本有作昦【昊俗】天者,非也。」疏云:「上有昦天,明此亦昦天。」定本作昦天,俗本作旻天,非也。疏陆意异,而孔得之作旻天者,因《小旻》首句而误耳。《埤雅》云:「幽王时始曰昦天,疾威;继曰旻天,疾威。」亦据孔立説。今注疏集传经文皆作旻,惟石经作昦。

朱子因周宗既灭一语,疑《雨无正》为东迁后诗。刘瑾又附和之,谓“正大夫离居”及“谓尔迁于王都”之语,似是东迁之际羣臣惧祸离居不随王迁。夫使幽王尚在,不应言“宗周既灭”,去而挽之,当曰“还”曰“归”,不应言“迁于王都”。以证此诗是东迁后作,似矣而实非也。太康虽失位,夏未亡也,而五子曰“乃底灭亡”;纣虽无道,殷未亡也,而祖伊曰“既讫殷命”。古虽昏虣之朝,其讳言亦不若后代之甚。即如伯阳父、史伯论周之亡,皆直言无隠,此亦幽王之时也,何尝以不祥语而不出诸口乎?况“宗周”者,以周室为天下所宗也,幽王昬乱,诸侯不朝,天下无复有宗周者,谓之既灭,亦宜。至王肃述毛以为先王之法有可宗之道,幽王弃之,故曰“既灭”,取义亦优。是“既灭”语不必待东迁后方可言也。又“离居”出居,正与《十月》末章“我友自逸”意相合。大抵幽王时见几之士多有去国逺害者,郑桓公王室懿亲,官居司徒,尚寄孥虢郐为逃死之计,其属疏而在下者可知也。去而复来,固当曰“还”曰“归”,而言“迁”亦无不可。因一字而疑之,

译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却互相憎恨。〇云:沓,就是沓沓的样子。查考《说文解字》说:沓,指话多。沓沓,字形从水从日。徐锴说:话多沓沓,像水流一样,所以从水。我认为这足以阐发毛亨的指意了。又查考《诗经·大雅·板》中的“泄泄”,孟子认为就是“沓沓”,也是取杂乱拥挤、争相前进的意思。小人争先恐后地献媚,常常有这种丑态,与下文“无礼义,非先王之正道”的意思正相符合。如果把它解释为怠慢迟缓、顺从取悦,那就违背原意了。又《经典释文》说:噂,《说文解字》写作“僔”,意思是聚集。现在《说文解字》中“噂”和“僔”二字都引用了这首诗。“噂”的注解说:聚集说话。“僔”的注解说如《释文》所引。

雨无正

诗篇以意取名者,如《雨无正》《巷伯》《常武》《酌》《赉》《般》,共六篇。而《雨无正》的名字尤其难以解释。《诗序》说:“《雨无正》,讽刺周幽王。雨是从上往下下的,众多如雨,却不是用来治理政事的。”郑玄笺注和孔颖达疏解阐发了这个意思,认为王的政令非常多,但事情都苛刻暴虐,不是治理政事的正道,意思这才明白。《诗序》语言简练质朴,词意艰深,古文大多如此。朱熹讥讽它尤其没有义理,不是太过分了吗?又欧阳修说这首诗七章中没有“众多非政”的意思,与《诗序》完全不同,应当存疑。我认为解释这首诗的《诗序》,只是解释命题的意思,说明作诗的缘由,如此而已。所谓“众多非政”,是说诗因此而作,并非诗中每一句话都必须不离这个主题。首章说刑罚不当,大概也是无政的意思,接着谈到人心的离散、忠言的蒙蔽、仕途的危险,又极力列举来说,何尝不是众多无政的意思呢?况且如果《诗序》真是出自汉代儒者之手,何必不依据经文写成明白易懂的话,反而故意晦涩其词,给后世留下怀疑的端绪呢?观看这个《诗序》,更相信它来自古代。

《雨无正》首章,古注认为上天本来浩浩广大,君王不能继承并长久保持他的德行【毛亨说:骏,长也】,导致上天降下饥荒灭国的灾难,而上天又疾恨君王用刑罚威吓天下,那灾难更加严重,将波及君王自身,君王不忧虑谋划,舍弃【毛亨说:舍,除去也】那些有罪且伏法的人,不加刑戮,那些无罪的人反而牵连受累而普遍获罪,这些都是讽刺君王的话。《诗集传》采用苏氏的说法,全用天变来解释,说上天不扩大他的恩惠而降下此灾,为什么不图谋考虑而这样做呢?那些有罪的人饥荒既已伏法了,这些无罪的人死亡又该怎么办?我认为诗人讽刺乱世,不能专门作为怨恨上天的话语,讽刺诗的创作,原本是为了讽喻切中当世,使听到的人因此醒悟罢了,句句怨恨上天,难道是想让上天醒悟吗?况且荒淫的君主和乱臣就可以推卸责任了。这一章前五句,郑玄笺注和孔颖达疏解稍显烦琐细碎,其对“弗虑弗图”以下的解释是不可更改的。严缉从古义中得出了结论。郑玄将“降丧饥馑斩伐四国”解释为三层意思:丧也,饥馑也,斩伐也。朱元晦总结说,在饥馑之后,群臣离散,那些没有离开的人作诗来责备离开的人,又说正大夫离居是因为饥馑而散去,这必定没有道理。离居的人自然是为自己远祸打算,见机行事、高蹈远引,在下位的小臣还可以,不是大臣应当做的,所以诗人讥讽他们,难道是因为饥荒才离开的吗?身为王臣,家有采邑,尚且不能糊口,现在散去将在哪里乞食呢?

首章《释文》说:“旻天,本来有写作‘昊天’的,不对。”《疏》说:“上面有昊天,说明这里也是昊天。”定本作昊天,俗本作旻天,不对。《疏》中陆德明和孔颖达意见不同,而孔颖达本作旻天,是因为《小旻》首句而弄错了。《埤雅》说:“幽王时开始叫昊天,疾威;接着叫旻天,疾威。”也是依据孔颖达立论。现在注疏和《集传》经文都作旻,只有石经作昊。

朱熹因为“周宗既灭”一句话,怀疑《雨无正》是东迁后的诗。刘瑾又附和他说,“正大夫离居”以及“谓尔迁于王都”的话,似乎是东迁之际群臣畏惧祸患离居不随王迁移。假如幽王还在,不应该说“宗周既灭”,离开而挽留他,应当说“还”说“归”,不应该说“迁于王都”。以此证明这首诗是东迁后所作,看似有理实则不对。太康虽然失去王位,夏朝并未灭亡,而五子却说“乃底灭亡”;纣王虽然无道,殷朝并未灭亡,而祖伊却说“既讫殷命”。古代即使是昏暗暴虐的朝代,其忌讳言语也不像后代那么严重。就像伯阳父、史伯论述周朝的灭亡,都直言无隐,这也是幽王的时候,何曾因为不祥的话而不出口呢?况且“宗周”,是指周室为天下所尊崇,幽王昏乱,诸侯不来朝见,天下不再有尊崇的周室,说它已经灭亡,也是适宜的。至于王肃阐述毛亨认为先王的法度有可尊崇的道理,幽王抛弃了它,所以说“既灭”,取义也很好。因此“既灭”的话不必等到东迁后才可以说。又“离居”出居,正与《小雅·十月之交》末章“我友自逸”的意思相合。大致幽王时见机而动的士人多有离开国家远避祸害的,郑桓公是王室至亲,官居司徒,尚且寄放妻儿在虢、郐作为逃死之计,那些关系疏远而在下位的人可想而知了。离开后又回来,固然应当说“还”说“归”,而说“迁”也没有不可。因为一个字而怀疑它,

不几以文害意乎?至谓东迁之际羣臣惧祸不随王迁,此尤必无之事。西京宫室为禾黍,犬戎复出没其间,羣臣不归东都将安归乎?

译这岂不是用文字损害了原意吗?至于说东迁之时,群臣害怕灾祸而不跟随周王东迁,这更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西京的宫室已长满禾黍,犬戎又在其间出没,群臣如果不归附东都,又能归附哪里呢?

尔即世族也,从王有祸;从犬戎,反无祸乎?《左传》防十一年,周伯舆之大夫瑕禽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则从迁者亦不少矣。”又曰:“若荜门圭窦,其能来东底乎?”则当日人情,但有欲从王而力不能逹者,必无能从而不欲者也。晋宋之南迁也,中朝旧臣类皆防涉千里,求共主而事之。古今人情,岂甚相逺乎?又篇中语有断不通于东迁后者,首章之“若此无罪沦胥以铺”,次章之“庶曰式臧覆出为恶”是也。平虽庸暗之君,不至若幽之无道,况立国之初,人心未固,何敢淫刑以逞,且肆行恶政哉?“周宗”宗周,见于经传者不一,在西周则指镐京,在东周则指王城,为天下所宗,故曰“周宗”宗尊也。朱▯觧“宗”为族姓,而谓将有易姓之变,殆是臆説。

听言则答,与《桑柔》篇“听言则对”其义一也。郑笺以此为可听用之言,彼为道听之言,又以“答”为拒违,“以对”为应答,语同而觧异,凿矣。当以《▯》为正。

听言则答,譛言则退。毛传云:“以言进退人也。”疏申其意曰:王好信浅近,爱用谗佞,若有道听非法之言,则应答而受之;若有谮毁之言,则用其言而罪退之,盖责王也。朱▯以为责臣,云:“王有问而欲听其言,则答之而已,不敢尽言;谮言及已,则退而离居,责其恝然于王也。”如朱説,则听言是已之言,谮言是人之言,两言字不应异觧;答字内亦无不尽言之意。王信谮言,虽欲不退,亦不可得。何谓恝然?于此义皆难通也。吕记用其説,严缉稍易之,然总不如古注之当。

五章毛传以「哀哉不能言」为哀贤人不得言,以「哿矣能言」为可矣,世所谓能言。夫曰世所谓,则仅见许于俗人,决非贤者。笺疏申之,谓言者之中有此巧拙二种,恐失毛指。古未有以巧言为善者,《虞书》与「令色孔壬」并称,《周书》亦与「便辟侧媚」类举。《小雅》「巧言」篇亦云「如簧顔厚」,而孔子尤恶之,屡见于诗,岂有反用为美称者哉?《表记》「词欲巧」,未必是圣人语,七十子之徒得之于传闻耳。仲逹引以为证,误矣。至《左传》昭八年,晋叔向引「不能言」证小人之言僣而无徴,引「能言」证君子之言信而有徴,此特断章耳。杜注谓叔向时诗义如此,亦未必然。苏氏云:「言之忠者,世所谓不能言也,常可人意者,佞人之言也。」此世之所谓能言也,得之矣。

  小旻

潝潝訿訿,朱▯用苏説以相和相诋,觧之盖因翕是合义,訿是毁义,依傍而为此説也。诗义殆不然。毛传云:「潝潝然,患其上;訿訿然,思不称其上。」尔雅云:「翕翕訿訿,不供职也。」夫人臣之职,当竭力以効用于上,而精白无私以当上心。今不惟不为上用,而反为上患;不惟不能称上意,而故与上违,以思为不称。故谓之不供职也。雅与▯殆相发明。孔疏以专权争势为患上,背公营私为不称,良然。

国虽靡止,民虽靡膴。毛训“靡止”为小,“靡膴”无训。王肃述毛,“训‘为少”;郑训“止”为礼,“膴”为法。小与少,礼与法,两家字训义各相配。孔疏申毛,既以“靡止”为小矣,及训“靡膴”,又取笺义。朱▯以“民虽不多”训“靡膴”,用王説矣。则以“靡止”为小可也,乃以“国”论不定,释之义互相参差矣。又案释文云:“靡膴”韩诗作“靡腜”,犹无几何。然则王以为少,盖韩本。

毛▯释《小旻》卒章,用“不敬小人则亦危殆”之意,本于荀子《狎虎》篇,华谷非之。谓此篇诸章止言不能听谋,并无畏小人之説。荀子引诗是断章取义,毛乃荀之弟子,故祖其师説,非诗之正指也。斯言似之而实非,详玩经文,前五章皆刺时之语,末一章独为自警之词。盖先言小人谋议不臧,讥王误听,因又自当明哲保身,未可撄小人之怒,文义正相合。何必全篇皆言听谋乎?荀毛师弟同堂,其诗説应得之面受,非若异世徒据成书也。荀果断章,毛岂不知而用为正觧乎?

  小宛

小宛刺幽王觧者纷纷朱▯尽扫诸説定为兄弟相

译你既然是世族,跟随周王会有灾祸;跟随犬戎,难道就没有灾祸吗?《左传》僖公十一年,周伯舆的大夫瑕禽说:“从前平王东迁,我们七姓跟随周王,那么跟随迁徙的人也不少了。”又说:“如果像荜门圭窦那样贫贱的人,他们能来到东都吗?”那么当时的人情,只有想跟随周王而力量不能达到的人,必定没有能跟随而不愿跟随的人。晋宋南迁的时候,中原旧臣大多跋涉千里,寻求共同的主君而侍奉他。古今的人情,难道相差很远吗?又篇中的语句有在东迁之后讲不通的,首章的“若此无罪沦胥以铺”,次章的“庶曰式臧覆出为恶”就是如此。周平王虽然是平庸昏暗的君主,也不至于像周幽王那样无道,何况在立国之初,人心尚未稳固,怎敢滥用刑罚以逞私欲,并且肆意施行恶政呢?“周宗”即宗周,在经传中出现的不少,在西周指镐京,在东周指王城,因为被天下所尊崇,所以称为“周宗”,宗就是尊的意思。朱熹解释“宗”为族姓,并说将有改朝换代的变故,这大概是主观臆测。

听信言语就回答,与《桑柔》篇“听信言语就应对”意思相同。郑玄笺注认为这是可以听信采用的言语,彼处认为是道听途说的言语,又把“答”解释为拒绝违背,把“对”解释为应答,语词相同而解释不同,这是穿凿附会。应当以《毛传》的解释为正确。

听信言语就回答,谗言就退避。毛传说:“用言语来进退人才。”孔颖达疏申述其意说:周王喜欢相信浅近之言,爱用谗佞之人,如果有道听途说、不合礼法的言语,就应答而接受它;如果有谮毁的言语,就采用其言而治罪退避那人,这是责备周王。朱熹认为是责备臣子,说:“周王有问而想听你的话,你就回答罢了,不敢尽言;谮言涉及自己,就退而离居,责备他对周王漠不关心。”如果按朱熹的说法,那么“听言”是自己的话,“谮言”是别人的话,两个“言”字不应有不同的解释;“答”字里面也没有不尽言的意思。周王相信谮言,即使想不退避,也不可能。什么叫漠不关心?在这些意义上都难以讲通。吕祖谦《吕记》采用他的说法,严粲稍作修改,但总不如古注恰当。

第五章毛传把“哀哉不能言”解释为哀叹贤人不能说话,把“哿矣能言”解释为可以了,是世俗所谓能言。既然说是世俗所谓,那就只是被俗人认可,决不是贤者。笺疏申述说,在说话的人中有这两种巧拙的区别,恐怕失去了毛传的本意。古代没有把巧言当作善的,《虞书》中与“令色孔壬”并称,《周书》中也与“便辟侧媚”同类列举。《小雅》“巧言”篇也说“如簧顔厚”,而孔子尤其厌恶它,屡次出现在诗中,哪有反过来用作美称的呢?《表记》中“词欲巧”,未必是圣人的话,是七十子之徒从传闻中得来的。仲达引以为证,错了。至于《左传》昭公八年,晋叔向引用“不能言”证明小人的话僭越而没有证据,引用“能言”证明君子的话可信而有证据,这只是断章取义。杜预注说叔向时诗义如此,也未必一定如此。苏氏说:“言语忠直的,是世俗所谓不能言的,常能迎合人意的,是佞人的话。”这就是世俗所谓的能言,说得对。

小旻

潝潝訿訿,朱熹采用苏氏的说法,解释为互相附和互相诋毁,解释大概是因为翕是合的意思,訿是毁的意思,依傍而做出这种说法。诗义大概不是这样。毛传说:“潝潝然,是以上级为患;訿訿然,是想着不称职于上级。”《尔雅》说:“翕翕訿訿,是不供职。”人臣的职责,应当竭力效用于上级,而精诚无私以符合上级的心意。现在不仅不为上级所用,反而成为上级的祸患;不仅不能称上级的心意,反而故意与上级违背,以想着不称职。所以称为不供职。《雅》与《尔雅》大概互相阐发。孔颖达疏以专权争势为患上,背公营私為不称,确实如此。

国虽靡止,民虽靡膴。毛传训“靡止”为小,“靡膴”没有训释。王肃阐述毛传,训“靡止”为少;郑玄训“止”为礼,“膴”为法。大与小,礼与法,两家的字义解释各自相配。孔颖达疏申述毛传,既然把“靡止”解释为小,等到训释“靡膴”,又采用郑笺的意思。朱熹用“民虽不多”训释“靡膴”,采用了王肃的说法。那么把“靡止”解释为小是可以的,却用“国”论不定,解释之义互相参差了。又查《释文》说:“靡膴”韩诗作“靡腉”,意思是没有多少。那么王肃认为少,大概是韩诗的本子。

毛传解释《小旻》末章,用“不敬小人则亦危殆”的意思,本于荀子《狎虎》篇,华非之。说此篇各章只说不能听谋,并没有畏惧小人的说法。荀子引诗是断章取义,毛公是荀子的弟子,所以祖述其师说,不是诗的正旨。这话看似有理而实际上不对,详细玩味经文,前五章都是讽刺时事的言语,末一章独自作为自警的词。大概先说小人谋议不善,讥讽周王误听,因而又应当明哲保身,不可触犯小人的怒气,文义正相合。何必全篇都讲听谋呢?荀子毛公师徒同堂,他们的诗说应当是当面传授的,不像异世的人只依据成书。荀子断章取义,毛公难道不知道而用作正解吗?

小宛

小宛讽刺幽王的解释者纷纷,朱熹尽扫诸说定为兄弟相

戒之诗合之诗义甚为相似独天命不又一语终属难通朱▯曰「各敬慎尔之威仪天命已去将不复来不可以不惧也」惟天子受命于天耳大夫戒其兄弟可妄称天命乎下复云「时王以酒败德臣下化之故首以为戒」仍不能脱刺时义矣

译《戒之诗》与《合之诗》的诗义非常相似,唯独“天命不又”这一句终究难以疏通。朱熹说:“各自敬慎你们的威仪,天命已经离去,将不会再回来,不可以不畏惧啊。”只有天子是受命于天的,大夫告诫他的兄弟,可以妄称天命吗?下文又说:“当时的君王因酒败坏德行,臣下效仿他,所以开头以此作为告诫。”这仍然不能摆脱讽刺时政的含义。

氓之鸠,小宛之鸣鸠,如尔雅之鶌鸠、鹘鸼也。▯亦云鹘雕。释文云:雕,陟交反。字林作鸼。是雕鸼形异而音同矣。亦作嘲。鸟朝鸣曰嘲,夜鸣曰防。《禽经》:林鸟朝嘲,水鸟夜防。是也。鸣鸠好朝鸣矣。《月令》之鸣鸠,庄子之鸴鸠,左传之鹘鸠,司事皆此鸟。陆元恪以为班鸠非是。《埤雅》及尔雅疏辨之甚明。吕记、朱▯皆误。

以小鸟不能戾天,兴小人之道不能成髙明之功者,毛氏之説也。以小鸟尚思戾天,兴王不能自彊,鸣鸠之不如者,欧阳氏之説也。二説虽相反而取义实同。然案鸣鸠即荘子之鸴鸠,所谓决起而抢榆枋,时则不至而控于地者,乃斯鸟矣。焉能戾天乎?则毛▯之义为长。又案许叔重谓鸣鸠奋迅其羽,直刺上飞数十丈入云中。许读诗而未究其指,故有此误耳。《本草》言鸣鸠在深林间飞翔不逺,当得其真,又与荘子及毛▯合,不谬矣。《名物疏》辨之亦同,鄙意。

集传释《小宛》三章,以「庶民采菽」兴「善道」,人皆可行;「蜾蠃负子」兴「不似者可教而似」,因以「式谷」。终「采菽」意似之,终「负子」意,此亦彊为分配语耳。「采菽」之兴,何自独别为「善道」乎?况似之者正似其「善道」,何得分为两义?

式谷似之,诗诂以似为似续之似,言王不能治民,则将为能治者继而有之。案《诗》中似字多与嗣通,此觧良得之。又此章以上四句兴,此二句文义各相承。采为采菽,负为负螟蛉,则似之亦当为似尔。子谓嗣有女之万民耳,郑云似蒲卢之得子,殆未然。

螟蛉、尺蠖与蠋,皆不能穴木,惟在树上食叶。尺蠖似蠋而小,行则首尾相就,诎而复伸。螟蛉似尺蠖而青,小至夏俱羽化为蛾。

蜾蠃虽名土蜂,然《尔雅》云:“蜾蠃,蒲卢。”又云“土蠭”,则二虫也。蜾蠃又名细腰蠭,又名蠮螉。入《神农经》下品,土蠭则见陶氏《别録》。郭景纯曰:“大蠭在地中作房者为土蠭,此也。”其细腰蠭则陶隠居言,其虽号土蠭,不就土中作窟,但连摙土作房者也。《尔雅》蜾蠃,蒲卢,注云:“即细腰蠭也。”俗呼为蠮螉。《诗》毛传及释文之説亦同,是一虫而四名也。宋彭乘【着墨客挥犀】谓其类有三:衔泥营巢于屋间者为蜾蠃,穴地为巢者为蠮螉,巢于书巻及笔管者名蒲卢。蜾蠃、蒲卢能捕尺蠖及小□蛛之类,蠮螉惟捕蟏蛸与蟋蟀。彭盖误以地中之土蠭为蠮螉也。至巢于书卷、笔管及屋壁者,乃是一虫耳。蜾蠃、蒲卢,《尔雅》、毛传、説文皆以为一物,必无误也。

我日斯迈,而月斯征。郑云:“我,我王也。”葢言王宜与羣臣勤劳于政事,日有所徃,月有所行,无止息也。欧阳及王氏皆训为日月之行甚速,与《论语》“日月逝矣”同义,则“我”字为赘矣。

哀我填寡,宜岸宜狱。言衰乱之世,政以贿成,穷尽寡财之人,无辜被系,在上反谓之宜,故可哀也。欧阳氏谓因穷寡而争讼,云宜者,言其势不得不然。夫至民穷寡,虽由上之失道,然君子乐道安贫,自应处之泰然,何至争讼哉?惟无知小民,穷以致滥,容或有之耳。欧阳以此为宜,恐非诗人之指。

  小弁

小弁》诗,朱子注《孟子》纯用序及为辨説,则又疑宜臼诗与傅作皆无据,岂因赵歧注及王充《论衡》皆指为伯竒事故,裵囘无定见邪?然二《雅》所咏,必有闗于王朝得失,吉甫父子私家之事,朱必入《雅》。

弁、般、槃三字异,而音义同,皆借用为乐。意弁,彼鸒斯,以鸟之乐兴已之忧也。集传曰:“弁,飞拊翼貌。”未知何本。小弁四章笺云:“栁木茂盛,则多蝉;渊深而旁生萑苇。”言大者之旁无所不容也。韩诗外传引此亦云:“言大者无所不容。”毛、韩异家,而同义矣。夫以王者之大,不能容一太子,使之如舟流之靡届,曽栁渊之不如。诗人以此托兴,直是触目伤心,放子孤臣情事应尔。朱子论兴体,多主全不取义之説,故于此但略而弗求,遂令读诗者漠无观感。

析薪杝矣。《説文》杝从木也,声“音豸”。“玉篇”

译氓之鸠,即《小宛》中的鸣鸠,如同《尔雅》中的鶌鸠、鹘鸼一样。〇也叫做鹘雕。《释文》说:雕,音陟交反。《字林》写作鸼。这说明雕鸼形体不同但读音相同。也写作嘲。鸟在早晨鸣叫叫嘲,在夜晚鸣叫叫防。《禽经》说:林中的鸟早晨嘲鸣,水边的鸟夜晚防鸣。就是这样。鸣鸠喜欢在早晨鸣叫。《月令》中的鸣鸠,庄子笔下的鸴鸠,《左传》中的鹘鸠,所指的都是一种鸟。陆元恪认为班鸠不是这种鸟,是不对的。《埤雅》以及《尔雅》的疏证对此辨析得很清楚。吕氏的记载、朱熹的说法都有错误。

用小鸟不能高飞上天,来兴起小人之道不能成就高明功业的意思,这是毛亨的说法。用小鸟尚且想着高飞上天,来兴起君王不能自强,连鸣鸠都不如的意思,这是欧阳修的说法。两种说法虽然相反,但取义实际上相同。然而考察鸣鸠就是庄子所说的鸴鸠,所谓奋力起飞却只能碰到榆树和檀树,有时飞不到高处就落在地上,正是这种鸟。怎么能高飞上天呢?那么毛亨的解释更为恰当。又考察许慎说鸣鸠振迅羽毛,直冲向上飞数十丈进入云中。许慎读《诗经》而没有深究其旨意,所以有了这个错误。《本草》说鸣鸠在深林中飞翔不远,应当得到了真相,又与庄子及毛亨的说法相合,没有错误。《名物疏》的辨析也相同,这是我的浅见。

《集传》解释《小宛》第三章,用“庶民采菽”来兴起“善道”,人人都可以实行;用“蜾蠃负子”来兴起“不似者可教而似”,因此得以“式谷”。始终“采菽”的意思像是这样,始终“负子”的意思也是这样,这不过是强行分配语意罢了。“采菽”的兴起,为何独自别解为“善道”呢?况且“似之”者正是相似于“善道”,怎么能分为两种含义呢?

式谷似之,《诗诂》把“似”解释为“似续”的“似”,说君王不能治理百姓,那么将会被能治理的人继承并拥有他们。考察《诗经》中“似”字多与“嗣”相通,这个解释确实得当。又这一章以上四句为兴,这两句文义各自承接。采是采菽,负是负螟蛉,那么“似之”也应当是“嗣之”。“子”指继承拥有女之万民罢了,郑玄说“似”是像蒲卢得到孩子,大概是不对的。

螟蛉、尺蠖与蠋,都不能钻木,只在树上吃叶子。尺蠖像蠋但较小,行走时首尾相就,弯曲后又伸直。螟蛉像尺蠖但色青,小至夏天都羽化为蛾。

蜾蠃虽然名叫土蜂,但《尔雅》说:“蜾蠃,蒲卢。”又说“土蠭”,那么是两种虫。蜾蠃又名细腰蜂,又名蠮螉。列入《神农经》下品,土蜂则见于陶氏《别録》。郭景纯说:“大蜂在地中作房的叫土蜂,就是这个。”那细腰蜂则是陶隐居说,它虽然号称土蜂,不在土中作窟,只是连摙泥土作房罢了。《尔雅》蜾蠃、蒲卢,注说:“就是细腰蜂。”俗称为蠮螉。《诗经》毛传及《释文》的说法也相同,是一种虫而有四个名字。宋彭乘【著《墨客挥犀》】说它的种类有三种:衔泥在屋间营巢的叫蜾蠃,穴地做巢的叫蠮螉,巢于书卷及笔管的叫蒲卢。蜾蠃、蒲卢能捕捉尺蠖及小蜘蛛之类,蠮螉只捕捉蟏蛸与蟋蟀。彭乘大概错误地把地中的土蜂当作蠮螉了。至于巢于书卷、笔管及屋壁的,只是一种虫罢了。蜾蠃、蒲卢,《尔雅》、《毛传》、《说文》都认为是一物,必定没有错误。

我日斯迈,而月斯征。郑玄说:“我,指我王。”大概是说君王应当与群臣在政事上勤劳,每天有所前往,每月有所行动,没有停息的时候。欧阳修及王氏都解释为日月运行很快,与《论语》“日月逝矣”意思相同,那么“我”字就多余了。

哀我填寡,宜岸宜狱。说衰乱之世,政事因贿赂而成,穷尽寡财之人,无辜被拘系,在上位的人反而说这是适宜的,所以可哀。欧阳修说因为穷寡而争讼,说“宜”者,是说其势不得不然。至于百姓穷困寡财,虽然是由于上位者失道,但君子乐于道义安于贫困,自然应当处之泰然,怎么会争讼呢?只有无知的百姓,穷困以致滥行,或许有的吧。欧阳修以此为宜,恐怕不是诗人的本意。

小弁

《小弁》这首诗,朱子注《孟子》纯用《诗序》及为辨说,却又怀疑宜臼诗与傅作都没有依据,难道是因为赵岐注及王充《论衡》都指为伯竒的故事,所以徘徊不定见吗?然而二《雅》所咏,必定关乎王朝得失,吉甫父子私家之事,朱熹必定不会收入《雅》中。

弁、般、槃三个字不同,但音义相同,都借用为乐。意弁,彼鸒斯,用鸟的快乐来兴起自己的忧愁。《集传》说:“弁,飞翔拍翼的样子。”不知道依据什么。《小弁》第四章笺说:“柳树茂盛,则多蝉;深渊旁边生长萑苇。”说大者的旁边无所不容。《韩诗外传》引用这也说:“说大者无所不容。”毛亨、韩婴不同学派,但意思相同。以君王之大,不能容纳一个太子,使他像水流一样没有归宿,竟然不如柳树和深渊。诗人以此托兴,真是触目伤心,放逐之子、孤臣的情事应当如此。朱子论兴体,多主张全不取义的说法,所以在这里只是略过而不深求,遂令读诗的人漠然没有观感。

析薪杝矣。《说文》杝从木也,声“音豸”。《玉篇》

亦然。《释文》“扡”从手也,声“音侈”,音随。形异而义则同。《集传》字从《説文》,音从《释文》,失之矣。黄氏《韵防》辨此甚明,而《正韵》仍《集朱传》之误。近日俗下书有《字彚》者,辨《诗》“杝”字从木不从手,彼未见古注疏也。又案“扡”字亦作“拸”,俗作“扯”。

译也是这样的。《经典释文》中“扡”字从手旁,注音为“音侈”,读音随同。字形不同但意义相同。《诗集传》字形依据《说文解字》,读音依据《经典释文》,这是错误的。黄氏《韵防》对此辨析得很清楚,而《正韵》仍然沿袭《诗集传》的错误。近日通俗书籍中有《字汇》一书,辨析《诗经》中的“杝”字应从木旁不从手旁,那是因为它没有见到古代的注疏。又考证“扡”字也写作“拸”,俗体写作“扯”。

巧言

小雅多呼天之语,如「昊天不佣」,「昊天不惠」,「昊天不平」,「浩浩昊天,如何昊天」,「昊天已威」,「昊天大怃」之类,「天」字皆稍断,当云「昊天乎」,葢呼而诉之也。古注本如此,今皆以为归罪于天,则非刺时也,乃刺天矣,恐无是理。

巧言首章,两「怃」字,上「怃」毛训「大」,下「怃」无传。郑两「怃」皆训「敖」,两「怃」必欲画一则,郑义胜矣。昊天大「怃」,疏申毛云:「王甚虐,大不成文义矣。」朱传从毛训「大」,其释「已威大怃」云:「昊天之威已甚矣。」「昊天之威甚大矣。」二句意两分,不应下句又蒙「威」字。

尔雅》云:“慎,诚也。”《诗》“慎”字,毛、郑多用此训。宋儒以其不入俗,悉改之。案:“慎”《尔优防,考“慎其相”犹可释为谨慎,至《巧言》两“不慎”,非诚义莫通矣。朱传改训为“审”,可谓巧于谐俗,深于避古。

巧言,吕记“怃”作“幠”,“僭”作“谮”,与诸本异。案“幠”字本《尔雅》注【郭引此诗】谮”字与“僭”同音,亦作“不信”觧,则两字之从心、从巾、从人、从言皆可通也。但“谮”字不应读侧隂切耳。又“昊天大怃”,注疏本作“大”,释文云“大”音泰,本或作“泰”,今吕记、朱传、严缉皆作“泰”。

僭始既涵僭字本训数【音朔】郑训不信,涵字毛训容,郑训同。释文云:僭毛侧防反,郑子念反;涵毛音含,郑音感。皆音随训异,不可溷也。近世僭字皆作不信觧,而仍读侧隂切,义从郑而音从毛,恐误。吕、朱皆有此失,惟严缉无音得之。

圣人莫之毛以莫为谋。朱传从王氏训定案,莫之训定者,当音貊。《大雅》“求民之莫”,莫与“赫获”协韵。貊其德音。《左传【昭二十八年】乐记》引诗“貊”,皆作“莫”。两《释文》“莫”皆亡白反。又《尔雅·释诂》“嗼【莫同】字亦与“貊”同训。为定则“莫”“貊”同音,可知此诗“莫”字协作协度,岂同彼“莫”乎?《释文》云:“莫”或作“漠”,或又作“谟”。是毛之训“谋”,乃诗之本防。“漠”“谟”二字,《尔雅》皆训“谟”矣。

徃来行言,心焉数之笺疏,义长矣。心焉数之,与出自口矣,正相反。君子之言,必再三思惟,心知其善,然后出之,故徃来俱可通行。小人之言,但取口给,不必由衷,故敢为大言以欺世。知乎此,可以得听言之凖则矣。欧阳以行言为道路之言,而宋儒皆从之。朱传又以硕言为善言,此于心数及自口二语俱少义趣,不如古注之优。又硕本训大转为善,义甚费力。

既微且尰。尰,《説文》作瘇,云从疒、童声。籀文从尣作□。《玉篇》同。又云或作□。案尣,《説文》云□【布火切,蹇也】曲胫也,乌光切,从大,象偏曲之形。今监本从九作尰,非是。又案□亦作瘇。汉《贾谊传》:“天下之势,方病大瘇。”

  何人斯

苏与暴笺云皆畿内国名。疏谓苏即河内温县,本于左传杜注也【成十一年】而暴则未闻。今案春秋文公八年,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杜注云郑地,范甯糓梁注亦同。幽王时郑尚未迁,暴未为郑有,且与雒戎盟于此,则地必近洛。意暴亦东都畿内国与?又案世本,暴辛公作埙,苏成公作箎。谯周古史考,暴辛公善埙,苏成公善箎。孔疏皆斥其谬,当矣。然苏暴二公之諡,因此得传于诗序,不为无补。

否难知也。释文云:否,方九切。一云郑,符鄙反。案笺云:反而不入,见我则我与女情不通。女与于赞我与?否复难知也。方九切,当谮否之义;符鄙切,当情不通之义矣。细玩笺文,读为符鄙切者得之。集传曰:尔之心,我不得而知,则否字成赘。

俾我只也毛以只【祈支反】为病,则上章盱病。是苏公自谓郑以只【止支反】为安,则上章盱病,指何人而言?郑説优矣。盱只皆承见我上言,一来见我于女,何病?下言一来见我于我得安也。又《卷耳》之吁,此诗及《都人士》之盱,毛皆训病。朱传吁训忧叹,盱训

译《巧言》

《小雅》中多有呼天的语句,如“昊天不佣”、“昊天不惠”、“昊天不平”、“浩浩昊天,如何昊天”、“昊天已威”、“昊天大怃”之类,“天”字都稍作停顿,应当读作“昊天乎”,大概是呼天诉苦的意思。古注本就如此,现在的人都认为是归罪于天,那么这就不是讽刺时政,而是讽刺天了,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

《巧言》首章,两个“怃”字,上面的“怃”毛亨解释为“大”,下面的“怃”没有传注。郑玄两个“怃”都解释为“敖”(傲慢),两个“怃”字一定要解释得一致,郑玄的义理更胜一筹。《昊天大“怃”》的疏文申述毛亨说:“君王非常暴虐,大大不成文义了。”朱熹《诗集传》跟随毛亨解释为“大”,他解释“已威大怃”说:“昊天的威严已经太甚了。”“昊天的威严太伟大了。”这两句意思分开,不应该下句又承袭“威”字。

《尔雅》说:“慎,诚也。”《诗经》中的“慎”字,毛亨、郑玄多采用这个解释。宋儒因为“诚”字不符合通俗习惯,全部改掉了。查考:“慎”在《尔雅》中解释为防备,考察“慎其相”还可以解释为谨慎,至于《巧言》中的两个“不慎”,如果不是“诚”的意思就无法讲通了。朱熹《诗集传》改解释为“审”,可以说是巧妙地迎合世俗,深深地回避古义。

《巧言》,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中“怃”写作“幠”,“僭”写作“谮”,与其他版本不同。查考“幠”字本于《尔雅》注【郭璞引用此诗】,“谮”字与“僭”同音,也解释为“不信”,那么这两个字从心、从巾、从人、从言都可以讲通。只是“谮”字不应该读侧隂切。又“昊天大怃”,注疏本写作“大”,《经典释文》说“大”音泰,原本有的写作“泰”,现在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朱熹《诗集传》、严缉都写作“泰”。

“僭始既涵”,“僭”字本来的解释是数【音朔】,郑玄解释为不信,“涵”字毛亨解释为容,郑玄解释为同。《经典释文》说:僭,毛亨读侧防反,郑玄读子念反;涵,毛亨音含,郑玄音感。都是读音随着解释不同而不同,不可以混淆。近代“僭”字都解释为不信,但仍然读侧隂切,义理跟随郑玄而读音跟随毛亨,恐怕是错误的。吕祖谦、朱熹都有这个失误,只有严缉没有注音而得到了正确的理解。

“圣人莫之”,毛亨把“莫”解释为谋。朱熹《诗集传》跟随王氏解释为定。查考,“莫之”解释为定的,应当音貊。《大雅》“求民之莫”,“莫”与“赫获”协韵。“貊其德音。”《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乐记》引用《诗经》“貊”,都写作“莫”。两个《经典释文》中“莫”都读亡白反。又《尔雅·释诂》中“嗼【与莫同】”字也与“貊”同训。如果是定,那么“莫”“貊”同音,可以知道这首诗中“莫”字协韵,怎么跟那个“莫”一样呢?《经典释文》说:“莫”有的写作“漠”,有的又写作“谟”。这是毛亨解释为“谋”,乃是《诗经》的本义。“漠”“谟”两个字,《尔雅》都解释为“谟”了。

“徃来行言,心焉数之”,郑玄笺注和孔颖达疏,义理深远。心焉数之,与出自口矣,正好相反。君子的言语,必定再三思考,心里知道它好,然后才说出来,所以往来都可以通行。小人的言语,只取口才敏捷,不必发自内心,所以敢于说大话来欺骗世人。知道这一点,就可以得到听言的标准了。欧阳修把行言解释为道路之言,而宋儒都跟随他。朱熹《诗集传》又把硕言解释为善言,这对于心数及自口两句话都缺少义理趣味,不如古注优秀。又硕本来的解释是大,转而解释为善,义理非常费力。

“既微且尰”。“尰”,《说文解字》写作“瘇”,说从疒、童声。籀文从尣写作□。《玉篇》相同。又说有的写作□。查考尣,《说文解字》说□【布火切,蹇也】,曲胫也,乌光切,从大,像偏曲的形状。现在监本从九写作尰,不对。又查考□也写作瘇。汉代《贾谊传》:“天下之势,方病大瘆。”

《何人斯》

苏与暴,郑玄笺注说都是畿内的国名。孔颖达疏说苏就是河内温县,本于《左传》杜预注【成公十一年】,而暴则没有听说过。现在查考《春秋》文公八年,公子遂防备雒戎,在暴地结盟。杜预注说是郑地,范甯《谷梁传注》也相同。周幽王时郑国尚未迁徙,暴地还没有被郑国占有,况且与雒戎在此结盟,那么地点一定靠近洛水。推测暴也是东都畿内的国吗?又查考《世本》,暴辛公制作埙,苏成公制作箎。谯周《古史考》,暴辛公擅长埙,苏成公擅长箎。孔颖达疏都斥责其错误,是正确的。然而苏暴二公的谥号,因此得以在《诗序》中流传,不是没有补益。

“否难知也”。《经典释文》说:否,方九切。另一说郑,符鄙反。查考郑玄笺注说:反而不入,见我则我与你的情不通。你与我情通吗?否又难知也。方九切,应当是谮否的意思;符鄙反,应当是情不通的意思了。仔细玩味笺注文字,读为符鄙反的是正确的。《诗集传》说:你的心,我不得而知,那么否字就成了赘余。

“俾我只也”,毛亨把只【祈支反】解释为病,那么上一章盱病。这是苏公自称郑把只【止支反】解释为安,那么上一章盱病,是指何人而言?郑玄的解释更优。盱只都承袭见我上面的话,一来见我于你,何病?下面说一来见我于我得安。又《卷耳》中的吁,此诗及《都人士》中的盱,毛亨都解释为病。朱熹《诗集传》吁解释为忧叹,盱解释

望,各随文释之。不知诗之义,难尽以文拘也。又引《易》及《字林》、《三都赋》证望义。然《易》之盱豫,古注无训望者,至吕忱、左思二人皆后于毛,疑毛而信吕、左,可乎?

译对于“望”字,各自依据文意进行解释。如果不了解《诗经》中“望”字的含义,很难完全用文字训诂来拘限它。又引用《易经》以及《字林》、《三都赋》来证明“望”字的含义。然而《易经》中的“盱豫”,古代注释中没有训释为“望”的,等到吕忱、左思这两人都晚于毛亨,怀疑毛亨而相信吕忱、左思,可以吗?

壎《周礼》《尔雅》皆作埙,孔疏以为古今字异。案《説文》□从土□声,则□字较古矣。又毛传“土曰壎”,疏以为《汉书·律厯志》文,此二人各述所闻耳。班书后出,毛不得袭其语。为鬼为蜮,蜮《释文》或蜮两声音域者,短狐也。《韵防》独取或音,谓即顔师古所云魅蜮。案《文选·东京赋》注,李善引《汉旧仪【东汉人卫宏着】云:“魊,鬼也。”魊与蜮古字通。昔颛顼三子,一居弱水为魉魉▯鬼,师古所云魅蜮,正指此。然《汉书》“人主之大蜮”,东方朔以比董偃。宋刘攽谓短狐淫气所生,朔以指偃,正当不必迁就魅魊,洵为笃论。源亦谓短狐潜居水中,人不得见,故诗人与鬼并言。若是魅魊,则亦鬼耳,诗并言之不已复乎?黄説殆未然也。又案《文选》“魊鬼之蜮”亦音域。

有腼面目,传云腼姡【活括二音】也。释文云:姡,面丑也。説文亦同。疏引説文云:姡,面腼也。与今本异,未知孰是。案笺云:姡然有面目。疏云:腼姡皆面见人之貌。孙炎《尔雅》注云:腼,人面姡然。又《越语》范蠡曰:余虽腼然而人面哉?▯昭注云:腼,面目之貌。説文亦以腼为面见。《广雅》又训姡为腼,皆不及丑义。况经云:有腼面目,视人罔极。但言其与人相见无穷极耳,并无可丑之意也。今本説文必有误,当以疏引为正。

有腼面目,视人罔极。言有面目,则非鬼蜮也。与人相视,方无穷极。岂能终身不见我?葢以收全篇之意也。案此诗八章,言词颇复,要其指归,不过责其来见而已。前四章,不入我门,不入唁我,不见其身,其为飘风,皆怪其不来见也。五六章,两言“壹者之来”,望其来见也【此郑説】七章,要之以诅,亦欲与之相见,面释其疑也。末章,又言“除是鬼魊,则不可见”,女腼然而人面,终有相见之期。今之不来见,何为乎?彼反侧子,抱愧于心,所极难者见面耳。必欲与之相见,彼将无地自容。正所以穷极其情也,而絶之之意,不言可知矣。

  巷伯

周礼内小臣奄人而称上士,是奄官之长,故笺疏以巷伯当之,伯长也。寺人无爵,且属于内小臣,则奄人之卑者,故不以当伯长之称。宋之説诗者谓寺人即巷伯,已失据矣。朱传又谓寺人即内小臣,则误尤甚。夫内小臣与寺人并列于周礼天官属下,明是二职,岂未之见乎?巷伯诗是本为寺人,又被谗谮而作。朱传以为遭谗被宫,故作此诗,徒见次章毛传引顔叔子鲁男子事,汉书史迁賛比之小雅巷伯之伦,因有是説耳。今案毛传以经文“侈兮侈”之为言,是有因而益大之义,必因小嫌构而成罪。作诗之人当自谓避嫌之不审,故引二人之事【顔叔子纳隣之妇,虽执烛继薪,然人不可户説,是避嫌之不审也。若鲁男子闭门不纳,则避之审矣】疏以为止证避嫌,寺人奄者所嫌,必不因男女,是明以遭谗为既宫之后也。又末章毛传云“寺人而曰孟子者,罪已定矣,而将践刑作此诗也”。遭谗而被宫,则践刑之时尚未为奄,安得自称寺人邪?以此传之言合之前传,则知毛公意中未必如朱子之説矣。至班掾比史迁于巷伯,止以同是阉者,又皆有伤悼之词,故取以相方耳,非谓两人皆遭谗而被宫也。况子长之腐刑出于帝意,并非因谗而然,此两者皆非所据矣。集传于篇末引杨氏语以为説不同而亦有理,殆亦不安于前説乎。

首章「萋斐」正言「贝锦」,次章「哆侈」正言「南箕」。一是形容其文彩,一是形容其引。《大集传》训「萋斐」为小文貌,「哆侈」为微张貌,谓由小文而成「贝锦」之大文,由防张而成「南箕」之大张,以喻縁餙小过,致成大罪。説虽巧,恐非诗意也。夫「贝锦」出于人工,其文固积小以成大;「南箕」悬象于天,有一定之形,何得云由小至大乎?案朱子之为此觧者,殆因郑笺「箕星踵狭,舌广」,语谓「踵狭」是微张,「舌广」是大张而成箕也,遂并「萋斐」二字亦依此立説耳。殊不知《传》训「哆」为大,「侈」为有所因,故郑以「箕星踵狭,舌广

译埙,《周礼》和《尔雅》都写作“埙”,孔颖达的疏认为这是古今用字不同。查考《说文解字》,“埙”从土,“□”声,那么“□”字更为古奥。又毛亨的传文说“土制的乐器叫埙”,孔疏认为这是《汉书·律历志》的文字,这二人只是各自陈述所听到的说法罢了。《汉书》成书在后,毛亨不可能抄袭它的用语。“为鬼为蜮”,“蜮”字《经典释文》有“或”、“蜮”两个读音,音“域”的,是短狐。《韵防》只取“或”音,说就是颜师古所说的魅蜮。查考《文选·东京赋》注,李善引用《汉旧仪》(东汉人卫宏著)说:“魊,就是鬼。”魊与蜮是古字通用。从前颛顼的三个儿子,一个住在弱水成为魉魉鬼,颜师古所说的魅蜮,正是指这个。然而《汉书》中“人主的大蜮”,东方朔用来比喻董偃。宋代刘攽认为短狐是淫邪之气所生,东方朔用来指董偃,正恰当,不必迁就魅魊之说,确实是确切的议论。源氏也说短狐潜伏在水中,人看不见,所以诗人与鬼并提。如果是魅魊,那也是鬼,诗人并提岂不重复吗?黄氏的说法大概是不对的。又查考《文选》中“魊鬼之蜮”也读作“域”音。

“有腼面目”,传文说腼是姡的意思(“活”、“括”两个读音)。《经典释文》说:姡,面容丑陋。《说文解字》也相同。孔疏引用《说文解字》说:姡,面容腼腆。与今本不同,不知道哪个正确。查考郑玄的笺注说:姡然有面目。孔疏说:腼和姡都是面容显露的样子。孙炎《尔雅》注说:腼,人面姡然。又《国语·越语》范蠡说:我虽然腼然有人脸吗?韦昭注说:腼,面容的样子。《说文解字》也把腼解释为面容显露。《广雅》又把姡解释为腼,都不涉及丑陋的意思。况且经文说:有腼面目,视人罔极。只是说与人相见无穷尽罢了,并没有丑陋的意思。今本《说文解字》必定有误,应当以孔疏所引为正。

“有腼面目,视人罔极。”意思是说有面目,就不是鬼蜮。与人对视,方才无穷尽。难道能终身不见我吗?这是用来总结全篇的意思。查考这首诗共八章,言辞颇有重复,归结其主旨,不过是责备对方不来相见罢了。前四章,不进入我的门,不来吊唁我,不见其身,像是飘风,都是怪他不来相见。第五、六章,两次说“壹者之来”,盼望他来相见(这是郑玄的说法)。第七章,用诅咒来要挟他,也是想与他相见,当面消除疑虑。最后一章,又说“除去这鬼蜮,则不可见”,你腼然有人脸,终究有相见的时候。现在不来相见,是为什么呢?那反复无常的人,心中抱愧,最难以忍受的是见面。一定要与他相见,他将无地自容。这正是为了穷尽他的情状,而断绝他的意思,不言而喻了。

巷伯

《周礼》中内小臣的奄人称为上士,是奄官的首领,所以郑笺和孔疏认为巷伯就是内小臣,伯是长的意思。寺人没有爵位,而且隶属于内小臣,是地位低下的奄人,所以不能用伯长的称号。宋代研究《诗经》的人说寺人就是巷伯,已经缺乏依据了。朱熹的《诗集传》又说寺人就是内小臣,错误更加严重。内小臣与寺人在《周礼》天官属下并列,明显是两个职位,难道没看见吗?《巷伯》这首诗本来是寺人遭受谗言诬陷而作的。朱熹认为他是遭受谗言而被阉割,所以作此诗,只是看到第二章毛亨传引用颜叔子和鲁男子的故事,《汉书》司马迁赞把他比作《小雅·巷伯》之类,因此有此说法罢了。现在查考毛亨传认为经文“侈兮侈”的意思是,有原因而日益扩大,必定是因为小的嫌疑构陷而成大罪。作诗的人应当是自认为避嫌不谨慎,所以引用这两个人的故事(颜叔子接纳邻居的妇人,虽然执烛添柴,但人不可户户解释,这是避嫌不谨慎。如果像鲁男子闭门不纳,就是避嫌谨慎了)。孔疏认为这只是证明避嫌,寺人奄人所避的嫌,必定不是因为男女之事,这是明确地认为遭受谗言是在被阉割之后。又最后一章毛亨传说“寺人而称孟子,是因为罪已定了,将要受刑时作此诗”。如果遭受谗言而被阉割,那么受刑时尚未成为奄人,怎么能自称寺人呢?用此传的话结合前面的传文,就知道毛公的意思未必像朱熹所说的那样。至于班固把司马迁比作巷伯,只是因为同是阉人,又都有伤悼之词,所以取来相比罢了,并非说两人都遭受谗言而被阉割。况且司马迁的腐刑出于皇帝之意,并非因为谗言,这两点都不是依据。《诗集传》在篇末引用杨氏的话认为说法不同但也有道理,大概也是对前面的说法感到不安吧。

第一章“萋斐”正是说“贝锦”,第二章“哆侈”正是说“南箕”。一个是形容其文采,一个是形容其牵引。《大集传》把“萋斐”解释为细小的花纹样子,“哆侈”解释为微微张开样子,说由细小的花纹形成“贝锦”的大花纹,由微微张开形成“南箕”的大张开,用来比喻凭借装饰小过,导致成大罪。说法虽然巧妙,恐怕不是诗的本意。因为“贝锦”出于人工,其花纹固然积累小而成大;“南箕”悬挂在天上的星象,有固定的形状,怎么能说由小到大呢?查考朱熹作此解释,大概是因为郑玄笺注“箕星踵狭,舌广”,语谓“踵狭”是微微张开,“舌广”是大张开而成箕,于是连带“萋斐”二字也依此立说罢了。殊不知《毛传》把“哆”解释为大,“侈”解释为有所因,所以郑玄以“箕星踵狭,舌广”

」是「舌因踵而益大」,申明《传》义,则「哆侈」句已兼「踵舌」义矣,安得分「哆侈」为「踵狭」,成「箕」为「舌广」邪?至于「萋斐」,《传》训为文章相错,明就已成之锦,言与有因益大之义,絶不相蒙,「小文」之觧尤穿凿。

译“舌因踵而益大”是申述《传》的含义,那么“哆侈”一句已经兼有“踵舌”的含义了,怎么能够把“哆侈”解释为“踵狭”,把“成箕”解释为“舌广”呢?至于“萋斐”,《传》解释为花纹交错,显然是就已成形的锦缎而言,与“因有原因而增大”的含义完全不相干,“小文”的解释尤其牵强附会。

哆兮侈兮,诗记载,董氏逌语谓崔集注作「侈兮哆兮」,説文作「鉹兮哆兮」,详其文义,葢谓「鉹」字声音读如「▯」,又谓如诗之「侈」,非谓诗作「鉹」也,董误觧説文义矣。

缉缉翩翩。释文云:缉,説文作咠。案今説文引诗云:咠咠幡幡,不独咠字异,而幡幡亦与下章相易。其以咠为聂语,又与毛传口舌声义别,其三家诗乎?

  毛诗稽古编巻十三

<经部,诗类,毛诗稽古编》>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巻十四

  吴江陈启源撰

  谷风之什【变小雅】

  谷风

维风及頽,传云:頽风之焚轮者,风薄相扶而上,喻朋友相扶而成。风薄指頽风,相扶指合风也。頽风力薄,不能上升,頼谷风扶之而上,以喻友之相成如此。孔疏觧此甚明,严氏讥其以焱释頽,误矣。▯语简贵,岂可以粗心读之哉?

焱从下而上,頽从上而下,是李廵孙炎之説,而郭璞因之耳。据《尔雅》正文,未见其必然也。扶揺谓之焱,即《南华》之扶揺,信从下而上矣。焚轮谓之頽,焚取象于火,火乃炎上之物,安得自上而下乎?注《尔雅》者,止因頽是下坠之名,故为此觧。然以字义考之,頽从秃,防声,秃貌,又暴风也;隤从阜,防声,下坠也【説文、玉篇诸书并同】俗通作頽,是二頽本各一字,不得援下坠之隤,释暴风之頽矣。《毛传》「风薄相扶」,薄当为廹,义「谷风」「頽风」皆欲上引相廹,则其升愈速,喻朋友相规切,则德业益进也。疏以「风薄」指頽风,「相扶」指谷风,特通《毛》《郭》两家之説,《毛》意未必然也。陆农师曰:「风之鋭而上者为焱,风之旋而上者为頽。」《庄子》曰:「▯扶揺,羊角而上者九万里。」扶揺即焱是也,羊角即頽是也。今羊角旋转而上,如火焚轮之象也。案《庄子》释文引司马彪云:「风上行谓之扶揺,风曲上行若羊角然谓之羊角。」陆义应本此合之《尔雅》,则上行如焚,旋转如轮,名义允协,可证景纯之误。

  蓼莪

莪蒿蔚,分之各一草,合之皆蒿属【辨详总诂】蓼莪诗意,主于分言,则各一草矣。在《尔雅》,莪则莪萝也,蒿则蒿菣【去刃切】也,蔚则牡菣也。《埤雅》莪俄而蒿直,蔚粗而莪细,形稍异矣,然初无美恶之分。朱传云:莪美菜,蒿贱草,未知何据。严缉据《尔雅》蘩之丑,秋为蒿,及彼注疏□萧、莪、蔚之类,始生气味各异,其名不同,至秋老成,则皆蒿之语,以为莪始生香美可食,至秋老则粗恶不可食,喻子初生犹是美材,至于长大乃是无用之恶子,其取义优矣。但次章“伊蔚”终属难通,不如古注之当。

视莪为蒿,犹云看朱成碧也。忧思之极,精神愦乱之所致也。笺疏此觧,较为平正。东莱谓莪蒿不能报天地之生育,犹人子不能报父母之劬劳,説本欧阳,亦可通,但“匪伊”二字为虚设耳。

  大东

毛以首章为兴,故述▯者言以待客之礼,喻天子施恩之厚。欧、苏释此,谓先王之世,侯国富足,吕记严缉,皆从之,此赋而非兴矣。集传亦云兴,而絶无发明,惟直録诗语,而于上四句中间各加一则字,岂所谓全不取义者乎?然簋有飱,鼎有七,各一事;砥言平,矢言直,各一义。今乃曰有飱则有▯,如砥则如矢,是何理哉?

飱▯,恩施之厚也。砥矢贡赋,赏罚之均直也。所履所视,当总目此而言。郑笺分飱▯为所履,砥矢为所视,迂矣。首章为全篇纲领,下章所讥,皆反此为义。而五章以下取譬不一,则专刺旷官。良以周之盛时,布德行政,虽出于王,亦由在位多贤,克举厥职也。幽王之时,皇父七子,尹氏、虢石父辈接迹于朝,皆巧佞之徒,贪残之子,殚民之财,竭民之力。所谓君子者如此,而在下之小人,又何所视乎?诗人所以顾之而潸然也。

小东大东,笺云:“小大,言赋敛之多少也。小亦于东,大亦于东,言其政偏。”此觧甚自然,苏、吕皆从之。今以为“东方小大之国”,失之矣。

浸彼获薪,毛训“获”为艾,则字宜从禾。郑云:

译哆兮侈兮,诗记载,董氏逌说崔集注作“侈兮哆兮”,《说文》作“鉹兮哆兮”,详其文义,大概说“鉹”字声音读如“〇”,又说如诗中的“侈”,并非说诗作“鉹”,董氏误解了《说文》的意思了。

缉缉翩翩。《释文》说:缉,《说文》作咠。按现在《说文》引诗说:咠咠幡幡,不仅咠字不同,而且幡幡也与下章互换。它把咠当作窃窃私语,又与毛传口舌声的意义不同,这是三家诗吗?

毛诗稽古编卷十三

<经部,诗类,毛诗稽古编>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四

吴江陈启源撰

谷风之什【变小雅】

谷风

维风及頽,传云:頽是风之焚轮者,风相迫相扶而上,比喻朋友相扶而成。风薄指頽风,相指合风也。頽风力弱,不能上升,依靠谷风扶它而上,用来比喻朋友互相成就如此。孔疏解释这个很明白,严氏讥讽他用焱解释頽,错了。〇语言简练珍贵,怎么可以用粗心读它呢?

焱从下而上,頽从上而下,这是李廵孙炎的说法,而郭璞沿袭它罢了。根据《尔雅》正文,没看到它必然如此。扶揺叫做焱,就是《南华》的扶揺,确实从下而上。焚轮叫做頽,焚取象于火,火是炎上的东西,怎么能够自上而下呢?注释《尔雅》的人,只因为頽是下坠的名称,所以作这种解释。然而用字义考察,頽从秃,防声,秃的样子,又是暴风;隤从阜,防声,下坠【《说文》、《玉篇》诸书都相同】俗通作頽,是两个頽本来各一字,不能援引下坠的隤,解释暴风的頽了。《毛传》“风薄相扶”,薄应当为廹,义“谷风”“頽风”都想要上引相迫,那么它上升更快,比喻朋友互相规劝切责,那么德业更加进步。疏把“风薄”指頽风,“相扶”指谷风,特别贯通《毛》《郭》两家的说法,《毛》的意思未必如此。陆农师说:“风之鋭而上者为焱,风之旋而上者為頽。”《庄子》说:“〇扶揺,羊角而上者九万里。”扶揺就是焱,羊角就是頽。现在羊角旋转而上,如火焚轮之象。按《庄子》释文引司马彪说:“风上行谓之扶揺,风曲上行若羊角然谓羊角。”陆义应当本此合之《尔雅》,那么上行如焚,旋转如轮,名义允当协调,可以证明景纯的错误。

蓼莪

莪蒿蔚,分开各是一草,合起来都是蒿属【辨详总诂】蓼莅诗意,主于分言,那么各是一草了。在《尔雅》,莪是莪萝,蒿是蒿菣【去刃切】,蔚是牡菣。《埤雅》莪俄而蒿直,�粗而莪细,形状稍异,然而初无美恶之分。朱传说:莪美菜,蒿贱草,不知何据。严缉据《尔雅》蘩的丑,秋为蒿,及彼注疏□萧、�、蔚之类,始生气味各异,其名不同,到秋老成,则都是蒿的话,认为莪始生香美可食,到秋老则粗恶不可食,比喻子初生犹是美材,至于长大乃是无用的恶子,其取义优了。但次章“伊蔚”终属难通,不如果古注之当。

视莪为蒿,犹云看朱成碧。忧思之极,精神愦乱所致。笺疏此解,较为平正。东莱谓莪蒿不能报答天地之生育,犹人子不能报答父母之劬劳,説本欧阳,也可通,但“匪伊”二字为虚设罢了。

大东

毛以首章为兴,故述〇者说以待客之礼,比喻天子施恩之厚。欧、苏解释这个,说先王之世,侯国富足,吕记严缉,都跟随他,这是赋而非兴了。集传也说兴,而绝无发明,只直录诗语,而在上四句中间各加一则字,岂是所谓全不取义者吗?然而簋有飱,鼎有七,各一事;�言平,矢言直,各一义。现在说�有飱则有〇,如�则如矢,是什么理呢?

�〇,恩施之厚。�矢贡赋,赏罚之均直。所履所视,当总目此而言。�笺分�〇为所履,�矢为所视,迂了。首章为全篇纲领,下章所讥,都反此为义。而五章以下取譬不一,那么专刺旷官。良以周之盛时,�德行政,虽出于王,也由在位多贤,克举厥职。幽王之时,皇父七子,尹氏�虢石父辈接迹于朝,都是巧佞之徒,贪残之子,�民之财,�民之力。所谓君子者如此,而在下之小人�,又何所视乎?诗人所以顾之而�然也。

小东大东,�云:“小大,言赋敛之多少。小亦于东,大亦于东,言政偏。”此解甚自然,苏、吕都跟随他。现在认为“东方小大之国”,失之了。

浸彼获薪,毛训“获”为�,那么字宜从禾。�云:

“获,落木名”,则字宜从木。获落,《尔雅·释木》文。陆氏《草木疏》云:“今椰榆也,其叶如榆。”从郑説也。窃谓优于毛矣。

译“获,是落木的名称”,那么“获”字应当从木部。获落,是《尔雅·释木》中的文句。陆氏《草木疏》说:“现在称为椰榆,它的叶子像榆叶。”这是遵从郑玄的说法。我私下认为这比毛亨的说法更好。

郑笺破经字为后儒所讥。然如舟人之子,熊罴是裘,改舟为周,裘为求,则非无见也。舟与周,裘与求,不仅音同,形亦相似。况古衣裘字元作求,象形,其从衣,后人所加。自此▯冩之时,昧者一槩加之,其致误良有由也。笺云:周人之子,周世臣之子孙,退在贱官,使▯熊罴,在防氏穴氏之职。疏引「裳华序弃贤者之类,絶功臣之世」二语证之,正相合。

尔雅·释训》“臯臯琄琄【鞙同】刺素食也。夫以瑞玉为佩【传云:璲,瑞也】则居官者也,而不以其才之长,故曰“素食”。笺疏用《雅》意释《诗》,本无误,后儒易之,未见其胜也。

大东诗五六七章,取兴星汉,词意反覆。郑以喻王朝官司,虚列而无实用,正与首章「君子所履」相首尾。古之君子,法先王之道,赋役平均;今之在位者反之,故为旷职也。韩诗外传以南箕北斗喻有位而无其事,意正相同。今皆觧为望天恤已,不见恤而怨之之词,其説始于欧阳,不如古义之正矣。

报章▯云,反报成章,疏申之云:织之用纬,一来一去,是反报成章。织女有西无东,不见倒反,是无成也。义尽【尽俗】通矣。集传改为「报我之章」,未见其胜。且人何德于星,而望其报我邪?

服虽从月旁,然制字之义,防意在车【説文服字注云:车右骑所以舟旋】其以车得名者,亦有二,四马外二为骖,内二为服。一也,诗“两服上襄,两服齐首”是也。两较谓之牝服。二也,诗“不以服箱”是也。箱以容物,在两较之内,故“服箱”相属成文矣。丘氏谓“服箱”犹驾车,而朱▯从之,恐不如毛义之当。启明长庚,毛传、韩诗、广雅皆以为一星。毛传云:“日旦出则明星为启明,日既入则明星为长庚。”韩诗云:“太白晨出东方为启明,昏见西方为长庚【史记索隠引此诗】广雅云:“太白谓之长庚。”曹宪注谓:“晨见东方为启明,昏见西方为长庚。”三家之説相符,不可易矣。自孔疏为两岐之觧,而后儒异説纷纷。其最无理者,则郑樵分为金、水二星,而谓金在日西,故东见;水在日东,故西见之説也。夫金、水各有晨昏度行,晨度则在日西,行昏度则在日东耳。如郑言,则金星有晨度无昏度,水星有昏度无晨度矣,岂不谬哉?集传皆指为金星,与毛传合,最得之。又案説文,“启”从后、从口、开也;“启”从攴、启声、教也。明星义取于开,依字当作“启”。

毕有掩▯之毕,▯取焉;有祭器之毕,笺取焉。疏兼存二説,又引孙毓语,谓祭器之毕取象于毕星,而掩兔之毕又取象于祭器而施网焉。盖右郑也。今世则专宗毛。维北有斗,朱传兼南斗、北斗两説,盖因孔疏有「箕斗并在南方,箕南而斗北」之语也。案南斗与箕皆以初秋昏见于南方,直是箕西而斗东耳,其为南北之分虽有之,然亦微矣。况上章言东西,原以在人之东西言,则此章「维南」「维北」自当与之同意,何偏以二星相较而分南北乎?源谓以北斗当之为允。

  四月

四月篇,当乱而行役之诗也。韩诗止以谓叹行役,严缉讥其未尽诗意,当矣。毛传质略,不明。王肃述其意,以为四月行役,六月未得归,阙一时之祭,故云「我先祖独非人乎?王何忍不恤我,使我不得修子道」。孔疏非之,以为序不言征役,传亦无此意,因引孙毓语,谓从征逾年乃怨,虽文王之师,犹采薇而行,岁莫乃归。又行役不亲祭祀,摄者修之,亦未有阙,岂有数月之间而以为刺?孔又自言,首章始废一祭,已恨王之忍,复阙二祭,弥应多怨。何秋日、冬日之下,更无先祖之言?源案:疏言序传不及征役,则诚然矣。至谓一时未乆,而引文王采薇诗相较,则非也。文王之出师,所谓「説以先民,民忘其劳」者,虽乆何伤?至若幽王之无道,不恤下情,当时被役之人,必有不能堪命者,岂论时之乆暂乎?一时不祭,犹以为怨,则秋冬两祭俱废,其为当怨,不言可知。诗语互文相备,往往有之矣。序传虽不言征役,然诗人托兴,恒据目覩为言。六章「滔

译郑玄的《笺》对经文用字的解释,被后来的儒者讥讽。然而像“舟人之子,熊罴是裘”这一句,将“舟”改为“周”,将“裘”改为“求”,也并非没有道理。舟与周,裘与求,不仅读音相同,字形也相似。况且古代“衣裘”的“裘”字原本写作“求”,是象形字,后来加上“衣”旁,是后人所加。自从抄写之时,不明就里的人一概加上“衣”旁,导致错误确实是有原因的。《笺》说:“周人之子,是周代臣子的子孙,退居卑贱的官职,让他们捕捉熊罴,属于防氏、穴氏的职事。”《疏》引用“裳华序弃贤者之类,绝功臣之世”这两句话来证明,正好相合。

《尔雅·释训》说:“臯臯琄琄(鞙同),是讥讽白吃饭的人。”因为佩戴瑞玉作为佩饰(《传》说:璲,就是瑞玉),说明是居官的人,却不凭借自己的才能,所以说“白吃饭”。郑《笺》和《疏》用《尔雅》的意思来解释《诗经》,本来没有错误,后来的儒者改变它,并没有胜过原意。

《大东》诗第五、六、七章,借星汉起兴,词意反复。郑玄认为这是比喻王朝的官署,空设而无实用,正好与首章“君子所履”首尾呼应。古代的君子,效法先王的道,赋税徭役公平;现在的在位者相反,所以是旷废职守。《韩诗外传》用南箕、北斗比喻有位而无事,意思正相同。现在都解释为仰望上天怜悯自己,不见怜悯而怨恨的话,这种说法始于欧阳修,不如古义正确。

《报章》说,反报成章,《疏》解释说:织布时用纬线,一来一去,就是反报成章。织女只有西边没有东边,不见倒反,就是没有成。意义完全通顺了。《集传》改为“报我之章”,并没有胜过原意。况且人有什么德行于星,而指望它报答我呢?

“服”字虽然从月旁,但造字的本义,恐怕意在车(《说文》服字注说:车右骑用来回旋)。它因车得名,也有两点:四匹马外面两匹为骖,里面两匹为服。第一点,《诗》中“两服上襄,两服齐首”就是如此。第二点,两较(车箱两侧的横木)叫做牝服。《诗》中“不以服箱”就是如此。箱用来容纳物品,在两较之内,所以“服箱”相连成文。丘氏认为“服箱”就是驾车,而朱熹跟随他,恐怕不如毛亨的解释恰当。启明、长庚,毛《传》、韩《诗》、《广雅》都认为是一颗星。毛《传》说:“太阳早上出来,明星就是启明;太阳已经落下,明星就是长庚。”韩《诗》说:“太白早上出现在东方为启明,黄昏出现在西方为长庚(《史记索隐》引用此诗)。”《广雅》说:“太白叫做长庚。”曹宪注说:“早上出现在东方为启明,黄昏出现在西方为长庚。”三家的说法相符,不可改变。自从孔颖达《疏》分为两种不同的解释,后来的儒者异说纷纷。其中最没有道理的,就是郑樵分为金、水二星,并说金星在太阳西边,所以东见;水星在太阳东边,所以西见的说法。金星、水星各有晨昏的度数和运行,晨度则在太阳西边,运行昏度则在太阳东边罢了。如果按郑樵所说,那么金星只有晨度没有昏度,水星只有昏度没有晨度了,岂不荒谬吗?《集传》都指为金星,与毛《传》相合,最为得当。又查《说文》,“启”从后、从口,意思是开;“启”从攴、启声,意思是教。明星的意思取于开,依字应当写作“启”。

毕有掩兔的毕,毛《传》取此意;有祭器的毕,郑《笺》取此意。《疏》兼存两种说法,又引用孙毓的话,说祭器的毕取象于毕星,而掩兔的毕又取象于祭器而施网。大概是偏袒郑玄。现在世人则专门尊崇毛亨。维北有斗,朱熹《传》兼采南斗、北斗两种说法,大概因为孔《疏》有“箕斗并在南方,箕南而斗北”的话。查南斗与箕都以初秋黄昏出现在南方,其实是箕在西而斗在东罢了,它们作为南北之分虽然有,但也微乎其微。况且上一章说东西,原本是根据人的东西方向来说,那么这一章“维南”“维北”自然应当与之同意,何必偏执地以二星相比而分出南北呢?我认为以北斗当之最为允当。

四月

《四月》篇,是当乱世而行役的诗。韩《诗》只认为它是感叹行役,严缉讥讽它未尽诗意,是对的。毛《传》质朴简略,不明确。王肃阐述其意,认为四月行役,六月未能归来,缺了一时的祭祀,所以说“我的先祖难道不是人吗?君王怎么忍心不体恤我,使我不能尽孝道”。孔《疏》非议它,认为《序》不说征役,《传》也没有这个意思,于是引用孙毓的话,说从征超过一年才怨恨,即使是文王的军队,还采薇而行,年底才归来。又行役不亲自祭祀,代理者修之,也没有缺失,哪有几个月之间就作为讽刺的呢?孔又自己说,首章开始废掉一次祭祀,已经怨恨君王的忍心,又缺两次祭祀,更应该多怨。为什么在秋日、冬日之下,更没有先祖的话呢?我查:《疏》说《序》《传》不及征役,确实如此。至于说一时不久,而引用文王采薇诗相比,则不对。文王的出师,所谓“悦以使民,民忘其劳”,即使久又怎样?至于幽王的无道,不体恤下情,当时被役的人,必有不能忍受命令的,哪里论时间的久暂呢?一时不祭,尚且以为怨恨,那么秋冬两祭都废,其为当怨,不言可知。诗的语言互文相备,往往有之。《序》《传》虽然不说征役,然而诗人托兴,常根据目睹来说。第六章“滔

滔江汉」,定应身在南国,故有斯语,独非征役之一证乎?又《左传》文十三年,公自晋还,郑伯防公于棐,欲其如晋请平,季文子赋《四月》,取征役逾时思归,祭祀不欲如晋。又《孔丛子》记孔子云:「吾于《四月》见孝子之思祭。」则王氏之解,歴有明徴,仲达讥之,过矣。

译“滔江汉”,(诗人)定是身在南国,所以才有这样的话,这难道不是征役的一个证据吗?又《左传》文公十三年记载,鲁公从晋国回来,郑伯在棐地拦截鲁公,想让他去晋国请求讲和,季文子赋《四月》这首诗,取的是征役超过期限思念归家、祭祀时不愿去晋国的意思。又《孔丛子》记载孔子说:“我从《四月》中看到了孝子思念祭祀。”那么王氏的解释,历来都有明确的证据,仲达讥讽他,就错了。

先祖匪人,胡宁忍予?汉、唐、宋诸儒解此,皆云:「我先祖岂非人乎?忍使我遭此乱!」夫以己身遇乱之故,至詈先祖为匪人,虽村夫佣竖,不忍出诸口,安有诗人之温柔敦厚而作是语哉?解者何弗思也?孔仲达既指为悖慢之言,而复曲为之説,引《正月》诗「怨父母」为比,不知「匪人」二字非仅怨也,直是詈矣。源谓古人文字简质,湏顿挫读之,方明畅。如《节南山》诗:「昊天不佣,昊天不惠。」郑云:「昊天乎,师尹为政不平,又为不和顺之行。」又「昊天不平」笺亦云:「昊天乎,师尹为政不平。」《巧言》篇:「昊天已威,昊天大怃。」笺亦云:「昊天乎,王甚可畏,王甚敖慢。」皆「昊天」二字读断,下二字自指师尹与王,盖呼天而诉之也。此诗「先祖」亦是呼而诉之,当云:「先祖乎,我独非人乎?何忍使我遭此乱!」呼天呼祖,总是怨极而无可控告之词耳。宋儒释经,但求词气平直,其以「匪人」属先祖,宜也。郑氏知觧「昊天」为呼天,不知解「先祖」为呼祖,岂天不可詈而祖独可詈乎?又此特依郑义为遇乱自伤,当少易其説耳。若以为行役思祭之诗,则王肃之觧自安,不必更新也。

腓字三见《诗》《采薇》《生民》二诗,《传》训为避;《四月》《诗传》训为病。今案三诗之“腓”义训既殊,字形亦异。训“避”之“腓”与“萉”通,前于《采薇》详之矣。其训“病”之“腓”,则本作“痱”。《文选【谢瞻《九日诗】注:“李云:《韩诗》曰:‘百卉具腓。’薛君曰:‘腓,变也,谓变而黄也。’毛苌曰:‘痱,病也。’”今本作“腓”字,非也。据李言,则毛语作“痱”,不作“腓”。唐世冩《诗》者,误以韩字入《毛诗》,后遂相沿,莫知改正耳。又案:“腓”“萉”“痱”三字皆可训为“避”,但论其本义,则“腓”是足肚,“萉”是枲寔,“痱”是病【説文云:风病】各不同。《诗》三“腓”皆借用也。

尔雅·释诂》:“废,大也。”四月诗“废为残贼”,毛传云:“废,忕也【音誓】以大为忕,当是后人传冩増入心旁。释文:“忕本又作大。”此是王肃义疏,亦云定本“废”训为“大”,与郑本不同,则忕为大之误信矣。又笺云:“言在位者贪残为民之害,无自知其行之过者。”言大于恶。疏:“忕训掼【惯俗】习。”笺语并无“掼习”意,其言“大于恶”,则正是“大”为“残贼”也。是康成笺《诗》时,元据传中“大”字为説耳。郑之述毛本同孔、陆,皆以为异,殊不可觧。

  北山

华谷辨诗有二:杞。以《小雅》之《四牡》、《杕杜》、《四月》、《北山》此四诗之杞,皆枸杞。然惟《四牡》、《四月》毛训枸檵,《杕杜》、《北山》无传。《杕杜》笺云:杞非常菜;《北山》笺云:杞非可食之物。则以此二杞为枸杞,未必毛郑意。陆疏谓枸杞春生,可作羮茹,安得云非常菜、不可食乎?

北山诗旅力方刚,毛郑旅训众,书秦誓旅力既愆,孔传亦训众,李氏疑此两旅力但指作诗者及良士,是一人之力,不得云众力,故改训为陈,引左传庭实旅百,杜注及后汉傅毅▯注为证,训旅力为陈,力于义亦通,严缉云秦誓夏氏解云众力,如目力、耳力、手足力也,或説旅为陈,然陈力方刚则不成词矣,案华谷斯言得之,集传云旅与膂同,蔡沈书传宗其説,殆非是,膂乃腄骨,人之背腄,非用力之处,以力属膂,取义既疏,又古膂作吕,象形篆文始作□,从肉从□,□本五百人之名,从防【音偃】从从从俱也,故为众□,膂通用,古未之有,惟黄公绍谓□通□,人之一身以腄骨为主,故曰□力,此特因朱蔡而附防,非典也。

北山诗连用十二或字,各两或意,自相反。首二或,燕与瘁反也。次二或,息与行反也。又次二或,逸与劳反也。又次二或,舒迟与促遽反也。又次二或,湛乐与畏咎反也。终二或,间暇与冗烦反也。其呌号之义,毛训呼召,孔申之为徴发呼召,故释文号字读去声,协平声。夫

译我的先祖难道不是人吗?为何竟忍心让我遭受此乱?汉、唐、宋的儒者解释此句,都说:“我的先祖岂非是人吗?怎忍心使我遭遇此乱!”因为自己身处乱世的缘故,以至于辱骂先祖为非人,即使是乡野村夫、仆役竖子,也不忍出口,哪有诗人温柔敦厚却说出这样的话呢?解释的人为何不思考呢?孔颖达既然指出这是悖逆轻慢的话,却又曲折地为之解说,引用《正月》诗中“怨恨父母”作为类比,不知道“匪人”二字不仅仅是怨恨,简直是辱骂了。我(源)认为古人文字简练质朴,必须停顿转折地诵读,才能明白通畅。如《节南山》诗:“昊天不佣,昊天不惠。”郑玄说:“昊天啊,师尹为政不平,又行为不和顺。”又如“昊天不平”的笺注也说:“昊天啊,师尹为政不平。”《巧言》篇:“昊天已威,昊天大怃。”笺注也说:“昊天啊,王甚可畏,王甚傲慢。”都是将“昊天”二字断开来读,下面的两个字自然是指师尹与王,这是呼天而诉说的意思。此诗中的“先祖”也是呼祖而诉说,应当说:“先祖啊,我难道不是人吗?为何忍心让我遭受此乱!”呼天呼祖,总是怨恨到了极点而无处控告的言辞罢了。宋儒解释经书,只求语气平直,他们将“匪人”归属于先祖,是适宜的。郑玄知道将“昊天”解释为呼天,却不知道将“先祖”解释为呼祖,难道天不可辱骂而祖独可辱骂吗?又此特依据郑玄之义为遭遇乱世自我哀伤,应当稍微改变一下说法罢了。如果认为是行役思祭的诗,那么王肃的解释自然妥当,不必更新说法了。

“腓”字在《诗经》中出现三次,分别在《采薇》《生民》两首诗中,《毛传》解释为躲避;在《四月》诗中,《毛传》解释为病。现在考察这三首诗中“腓”字的解释既然不同,字形也不同。解释为“躲避”的“腓”与“萉”相通,前面在《采薇》中已经详细论述了。那解释为“病”的“腓”,原本写作“痱”。《文选》谢瞻《九日诗》注:“李云:《韩诗》说:‘百卉具腓。’薛君说:‘腓,变化,谓变化而变黄。’毛苌说:‘痱,病。’”现在版本写作“腓”字,是不对的。根据李善的说法,那么毛苌的话作“痱”,不作“腓”。唐代抄写《诗经》的人,错误地将《韩诗》的字混入《毛诗》,后来便沿袭下来,无人知道改正。又考察:“腓”“萉”“痱”三个字都可以解释为“躲避”,但论其本义,则“腓”是小腿肚,“萉”是麻的果实,“痱”是病(《说文》说:风病),各不相同。《诗经》中的三个“腓”都是假借用法。

《尔雅·释诂》:“废,大。”《四月》诗“废为残贼”,《毛传》说:“废,忕(音誓)。”以大为忕,应当是后人传抄时增加了心旁。《经典释文》:“忕本又作大。”这是王肃义疏,也说定本“废”解释为“大”,与郑玄本不同,那么“忕”是“大”的误写就确信无疑了。又郑玄笺注说:“说在位的人贪婪残暴成为百姓的祸害,没有自知其行为过错的人。”说大就是恶。孔颖达疏:“忕解释为掼(惯俗)习。”郑玄笺注的话并无“掼习”的意思,他说“大于恶”,那么正是“大”作为“残贼”的意思。这是郑康成笺注《诗经》时,原本依据传中“大”字来解说罢了。郑玄叙述毛传本同孔颖达、陆德明,都认为不同,实在不可理解。

《北山》

华谷辨析《诗经》有二:杞。认为《小雅》中的《四牡》、《杕杜》、《四月》《北山》这四首诗中的杞,都是枸杞。然而只有《四牡》、《四月》《毛传》解释为枸檵,《杕杜》、《北山》没有传注。《杕杜》笺注说:杞不是普通的蔬菜;《北山》笺注说:杞不是可吃的东西。那么将这两处的杞当作枸杞,未必是毛亨、郑玄的本意。陆德明疏说枸杞春天生长,可以做羹菜食用,怎能说不是普通蔬菜、不可食用呢?

《北山》诗“旅力方刚”,毛亨、郑玄将“旅”解释为众,《尚书·秦誓》“旅力既愆”,孔安国传也解释为众,李氏怀疑这两处的“旅力”只指作诗者及良士,是一人的力量,不能说众力,所以改解释为陈,引用《左传》“庭实旅百”,杜预注及后汉傅毅注为证,将“旅力”解释为陈,力在义理上也通,严缉说《秦誓》夏氏解释为众力,如目力、耳力、手足力,或说旅为陈,然而陈力方刚则不成词了,考察华谷这话有道理,《诗集传》说旅与膂同,蔡沈《书传》宗奉此说,大概不对,膂是脊骨,人的背脊,不是用力的地方,将力归属于膂,取义既疏远,又古膂作吕,象形篆文才作□,从肉从□,□本是五百人之名,从防(音偃)从从从俱也,所以为众□,膂通用,古代未曾有过,只有黄公绍说□通□,人的一身以脊骨为主,所以叫□力,这特因朱熹、蔡沈而附会,不是经典本义。

《北山》诗连用十二个“或”字,各两个“或”意思相反。前两个“或”,燕与瘁相反。次两个“或”,息与行相反。又次两个“或”,逸与劳相反。又次两个“或”,舒迟与促遽相反。又次两个“或”,湛乐与畏咎相反。最后两个“或”,间暇与冗烦相反。其叫号的含义,毛亨解释为呼召,孔颖达申述为征发呼召,所以《释文》“号”字读去声,协平声。夫

徴发呼召,正劬劳之事,不闻之所以为逸也。今号字读平声,言深居安逸,不闻呌呼之声,义亦可通。

译征发呼召,正是辛劳之事,未曾听说因此得以安逸。如今“号”字读平声,意为深居安逸,听不到呼召之声,其义理也讲得通。

鞅掌毛云失容,郑云促遽,语异而指同也。其释鞅为负荷,掌为奉持,正促遽之寔,促据必失容,郑乃以申毛耳。孔云意异,殆未然。

议事易而任事难。议事者,立身事外;任事者,置身事内。此出入风议与靡事不为,所以一暇而一勤也。又笺云:风犹放也,则应如字而释。文风音讽,与郑意异。如郑意,风乃风逸之风,与上出入为类;如陆意,风乃风刺之风,与下议为类。风刺义较优矣。

  无将大车

无将大车,序以为大夫悔。将小人此与?荀子《大略篇》引《诗》合。又《韩诗外传》引此诗,以证所树非其人,亦同序义。可见古义相▯如此,非一家之説也。集传以为行役劳苦之词,恐非是。朱子説《诗》,毎执诗词为凖。此篇诗词,何尝有行役意乎?大车,牛车也,以任重,非行役所乗也。况是兴,非赋也。

不出于颎集传曰:「颎与耿同,小明也在忧中,耿耿然不能出也。」案《説文》:「耿,耳着颊也,从耳烓【口迥反】省声。」颎,火光也,从火顷声。《玉篇》:「颎,火光也,或作耿,并无小明之训。」钱氏《诗话始剏为此解,朱子用以释《柏舟》,彼「耿耿」重文为貌状之词,犹可通施于此诗,则当云「不出于小明」,成何语乎?郑笺云:「使人蔽闇,不得出于光明之道。」此与防防正相应,义本优,不必易也。

  小明

诗名小明,郑以为幽王日小其明,而欧阳氏非之。谓大雅有“明明在下”,小雅有“明明上天”,故名篇者加大小于“明”上,以记别也。苏氏亦谓《小旻》《小明》所以别于大雅之《召旻》《大明》《小宛》《小弁》亦然。其在大雅者,必是孔子删之,故无闻耳。案此説非是。观书《金縢》言公为诗名之曰“防鸮”,《左传》言许穆夫人赋《载驰》,秦人赋《黄鸟》,《国语》言卫武公作《懿戒》,可见作诗时篇名已定。康成云【闗雎序笺】三百一十篇并是作者自为名”,斯言信矣。《大雅》之《大明》作于周之初年,安得预知幽王之世有作《小明》者而加大以记别哉?且诗篇重名固甚多矣。《雅》之《杕杜》《黄鸟》《谷风》《甫田》名皆与国风同,而《白华》之名两见于小雅,国风之《柏舟》《无衣》则亦两见,《羔裘》《扬之水》则三见,何独不为记别也?然则“小”之为义,纵未必如笺疏所云,至若欧苏二家以为别于大雅,万无此理矣。又案《小旻》《小明》,郑皆有训释,以《小明》所比,比于上二篇为小,故取名于“小”,此与“日小其明”之説俱迂曲难从。《小宛》《小弁》,郑无发明,疏推其指,以为鸣鸠、鸒斯皆小鸟,幽王才智卑小,似鸣鸠之不能髙飞,鸒斯小鸟而甚乐叹,宜臼之不如意,较平正可用。《小明》首二三章皆记节候,首章云“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次章云“日月方除”,三章云“日月方奥”,又此两章皆云“岁聿云莫”,述毛者皆以二月为始行之时,“昔我往矣”即指始行,“方除”“方奥”即是二月。郑以二月为始行,与毛同,而释“方除”“方奥”为四月,释“昔我往矣”为初到艽野,则与毛异也。合总两家之义而较论之,毛训“除”为“除陈生新”,二月仲春非新旧代禅之时,《唐风》“日月其除”自指岁莫,不指二月。又二月天气方寒,不得言“燠”,述毛也未必得毛指矣。不知郑读“除”为“余”,引《尔雅》“四月为余除”,“余”字异音同,且与下章“方奥”相应也。孔疏曰:“《洪范》曰‘燠曰寒’,寒为冬,则燠为夏,得。”之矣,然郑谓二月始行,四月到艽野,则未当。凡诗中「昔我往矣」皆言始出时,非既到时。训往为到,不太迂乎?源谓诗「二月周二月也」,建丑之月也。《尔雅》「余月夏四月也」,建巳之月也。小明大夫当是巳月始行,至丑月尚未得归而作诗耳。二月初吉,正指未得归而作诗之时也。方除方奥,追忆其始行之时也。载离寒暑,总计其自始行至不得归之时也。时已由暑迄寒矣。暑即方除方奥,寒即二月初吉也。岁

译鞅掌,毛亨说失容,郑玄说促遽,说法不同但所指相同。郑玄解释鞅为负荷,掌为奉持,正是促遽的实际表现,促遽必然失容,郑玄是用此来申述毛亨的意思。孔颖达说意思不同,大概是不对的。

议论事情容易,承担事情困难。议论事情的人,置身于事情之外;承担事情的人,置身于事情之内。这就是出入风议与靡事不为,之所以一个清闲而一个勤勉的原因。又郑笺说:风犹放也,那么应该按本字解释。陆德明《经典释文》风音讽,与郑玄意思不同。如果按郑玄的意思,风是风逸的风,与上文出入同类;如果按陆德明的意思,风是风刺的风,与下文议同类。风刺的意思较为优长。

无将大车

无将大车,毛序认为是大夫悔恨。将小人吗?这与荀子《大略篇》引用《诗经》相合。又《韩诗外传》引用此诗,以证明所任用的人不是合适的人,也与毛序意思相同。可见古义相承如此,不是一家的说法。朱熹《诗集传》认为是行役劳苦之词,恐怕不对。朱熹解说《诗经》,每每以诗词为准。此篇诗词,何曾有行役的意思呢?大车,是牛车,用来承载重物,不是行役所乘坐的。况且这是兴,不是赋。

不出于颎

朱熹《诗集传》说:“颎与耿同,小明也在忧中,耿耿不能出。”查《说文解字》:“耿,耳着颊也,从耳烓省声。”颎,火光也,从火顷声。《玉编》:“颎,火光也,或作耿,并没有小明的训释。”钱氏《诗话》始创此解,朱熹用来解释《柏舟》,彼处“耿耿”重文为貌状之词,尚且可以通用于此诗,那么应当说“不出于小明”,成什么话呢?郑笺说:“使人蔽暗,不得出于光明之道。”这与防防正相应,义理本来优长,不必更改。

小明

诗名小明,郑玄认为是幽王日小其明,而欧阳修反对。说大雅有“明明在下”,小雅有“明明在上”,所以命名篇目者在“明”上加大小,以作区别。苏轼也说《小旻》《小明》所以区别于大雅的《召旻》《大明》,《小宛》《小弁》也是如此。它们在大雅中的,一定是孔子删去了,所以没有听闻。查此说不对。观《尚书·金縢》说周公作诗名之曰“鸱鸮”,《左传》说许穆夫人赋《载驰》,秦人赋《黄乌》,《国语》说卫武公作《懿戒》,可见作诗时篇目已定。郑玄说【关雎序笺】三百一十篇都是作者自为名,这话可信。《大雅》的《大明》作于周初,怎能预知幽王时代有作《小明》者而加大以作区别呢?况且诗篇重名固然很多。《雅》的《杕杜》《黄鸟》《谷风》甫田》名都与国风同,而《白华》之名两见于小雅国风之《柏舟》《无衣》也两见,《羔裘》《扬之水》则三现,为何独不作区别呢?那么“小”的意思,纵然未必如笺疏所说,至于欧阳修、苏轼两家认为区别于大雅,万万没有此理。又查《小旻》《小明》,郑玄都有训释,以《小明》所比,比上二篇为小,故取名于“小”,这与“日小其明”之说都迂曲难从。《小宛》《小弁》郑玄无发明,孔疏推其指,认为鸣鸠、鸒斯皆小鸟,幽王才智卑微,似鸣鸠之不能高飞,鸒斯小鸟而甚乐叹,宜臼不如意,较平正可用。《小明》首二章皆记节候,首章云“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次章云“日月方除,三章云“日月方奥”,又此两章都云“岁聿云莫”,述毛亨者皆以二月为始行之时,“昔我往”即指始行,“方除”“方奥即是二月。郑玄以二月为始行,与毛亨同,而释“方除”“方奥为四月,释“昔我往”为初到艽野,则与毛亨不同。合总两家之义而较论之,毛亨训“除”为“除陈生新”,二月春非新旧代禅之时,《唐风》“日月方除”自指岁莫,不指二月。又二年天气方寒,不得言“燠”,述毛亨者也未必得毛亨指矣。不知郑玄读“除”为“余”,引《尔雅“四月为余除”,“余”字异音,且与下章“方奥”相应。孔疏说:“《洪范》曰‘燠曰寒,寒为冬,则燠为夏,得其义矣,然郑玄谓二月始行,四月到艽野,则不当。凡诗中“昔我往”皆言始出时,非既到时。训往为太迂乎?源谓诗“二月周二月也”,建丑之月也。《尔雅》“余月夏四月也”,建巳之月也。小明大夫当是已月始行,至丑月尚未得归而作耳。二月初吉,正指未得归作诗之时也。方除方奥,追忆始行之时也。载离寒暑,总计自始行至不得归之时也。时已由暑寒矣。暑即方除方奥,寒二月初吉也。岁

聿云莫,与《蟋蟀》「岁聿云莫」仝。彼疏以为九月【聿训遂,遂者自始向末之词。嵗莫在十月,九月寔未莫,故曰遂莫,言自此而向莫也】是巳九月,暑退而寒来,亦追忆其时也。二月为建丑之月,故首句云「明明上天」。《尔雅》冬为上天,而丑月于夏时为冬。作诗者指所见之天以起兴耳。既以上天起兴,因述所至之地,纪所值之时,而总记其离家之日,以起下文忧畏之意。首章次第如此。二三章又追数始行之期,见离家之乆,不过即首章意曲畅之耳。然则首章「我征徂西,至于艽野」,自言西征而至艽野,不言始行也。「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是当二月朔而追计其已厯寒暑,不言二月始行也。郑云「二月朔始行」误矣。二三章「昔我徃矣」,是言始行,郑又误以为徃至艽野。后儒多取毛而舍郑,然但知郑训「我徃」之误,不知其「二月始行」之误,故皆以「方除方奥」为二月,而不顾义之难通也。或执诗无周正语,二月是卯月。夫以夏正言之,必丑月方岁暮「聿莫」为「遂莫」,月当建子,氷壮地坼之时,安得有萧可采,菽可获哉?

译“聿云莫”与《蟋蟀》中的“岁聿云莫”相同。那篇注疏认为九月是“遂莫”【“聿”解释为“遂”,“遂”是从开始趋向末尾的词。岁末在十月,九月实际上还未到岁末,所以说“遂莫”,意思是从此趋向岁末】,这是说巳九月,暑气消退而寒气来临,也是追忆那个时节。二月是建丑之月,所以首句说“明明上天”。《尔雅》称冬为上天,而丑月在夏历中属于冬季。作诗的人指着所见的天空来起兴罢了。既然以上天起兴,接着叙述所到达的地方,记录所经历的时节,并总记离家之日,以引出下文忧惧畏惧之意。第一章的次序就是这样。第二、三章又追数开始出行的日期,显示离家之久,不过是顺着首章的意思曲折畅达罢了。那么首章“我征徂西,至于艽野”,是说自己西征到达艽野,并没有说开始出行。“二月初吉,载离寒暑”,是说在二月朔日时追计已经历了寒暑,并没有说二月才开始出行。郑玄说“二月朔日开始出行”是错误的。第二、三章“昔我往矣”,是说开始出行,郑玄又错误地理解为前往到达艽野。后世儒者多采纳毛亨而舍弃郑玄,然而只知道郑玄对“我往”的解释有误,却不知道他“二月开始出行”的说法也有误,所以都把“方除方奥”当作二月,而不顾这样解释在义理上难以通顺。有人坚持认为《诗经》中没有周正的说法,二月是卯月。如果用夏历来讲,必定是丑月才算是岁末,“聿莫”解释为“遂莫”,月份应当是建子,那是冰厚地裂的时候,哪里会有萧可以采集,菽可以收获呢?

鼔钟

毛郑释《鼓钟》篇,皆以为幽王作乐于淮上。欧阳疑史无幽王东廵事,逸斋辨之,以为史与经异,犹当舍史而信经。若史之所缺,幸存于经,岂得反疑经而信史?「诗缉」亦言,古事固有不见史而因经以见者,诗即史也。斯皆笃论。胡一桂谓成王时徐夷、淮夷已不为周臣,宣王遣将征之,亦不自徃,初无幽王至淮、徐之事,岂得作乐于淮上?吁谬矣!幽王十一年中廵歴游幸之事,胡氏能一一数之,如后代实録、起居注乎?不然,何由保其不一至淮、徐也?又淮夷、徐夷之在周,特叛服不常,非终不为臣也。成王时淮夷、徐戎并兴,伯禽伐而平之矣【见《书·费誓》及《史记·鲁世家》,又《通鉴外纪》云成王二年周公定奄及淮夷】未尝不臣周也。常武诗,宣王亲征,未尝不自徃也。召公征淮南,则疆理至于南海;王自征淮北,则徐方来庭。诗有明文,胡未见乎?

鼓钟咏淮水,首言汤汤,继言湝湝,又继言三洲。毛传云:湝湝犹汤汤。三洲,淮上地名,初不分水之盛衰先后也。且此三章止刺奏乐之失所耳,非刺其流连忘返也。苏氏曰:汤汤,水盛也。湝湝,水流也。三洲,水落而洲见也,见幽王之乆于淮上也。与毛意异。集传觧湝湝与三洲皆祖毛説,又引苏语以继之,殊少画一矣。又苏説虽新巧可喜,然释三洲则于义难通。尔雅云:水中可居者曰洲。可居之地必有人民室庐,若水落而后见,直是出没水中沮洳之▯耳,非可居之地也。何得谓之洲乎?懐允不忘,懐至也。用礼乐得其宜,至信而不可忘。与次章不囘,三章不犹,皆指淑人君子言。笺疏本无误也。集传用王氏説,以为思古之君子不能忘,则是作诗者自谓与下二章文义不伦矣。况思者止是懐耳,经文允字不已赘乎?又案懐之为义,取多思也,和也,安止也,至也,来也,皆见于诗▯笺,各随文释之。宋儒必欲槩以思之一义,故徃徃不得诗防。

郑樵据《仪礼》作三次以觧《鼓钟》之卒章,谓凡奏乐有四节,首节升歌三终,此歌以瑟;次节笙入三终,辅笙以磬;三节间歌三终,歌笙相禅,所谓鼓瑟鼓琴,笙磬同音者也。已上皆奏《雅》,四节合乐三终,歌《二南》,所谓以《雅》以《南》者也。吁!郑之附防一至此乎?真诗礼中舞文手矣。彼所据者《乡饮酒礼》《燕礼》二篇文耳。升歌、笙入、间歌、合乐四节,惟此二篇为详,其见于乡射、大射者,则已略,此乃乡国礼也,非王礼也。又《诗》三百篇皆可歌也,其见《仪礼》而入乐者,《二南》各三,《小雅》共十三,及《新宫》《肆夏》《陔》《勺》等数诗,外余不槩见。至《文王》《清庙》《振羽》《九夏》《湛露》《彤弓》诸诗,所用稍见于《周礼》《礼记》《左传》,而《仪礼》弗载焉。盖具于亡篇,而今不可考矣。郑欲执此二篇之文,尽周家奏乐之制,可乎哉?《鼓钟》所引,天子作乐之事也,其为朝聘燕飨,虽未可知,要亦非乡饮酒与侯国之燕也。其所用之乐节与诗章,未必与乡国同也。区区以二篇之文傅防而为之説,陋矣。其言笙磬、《雅》《南》俱不合古义,辨见下条。笙磬同音,孔疏申毛,以笙磬为一器;郑以笙与磬为二器。案传训笙磬为东方之乐,明是阼阶之笙磬【见《大射礼】则笙乃磬名,信为一器矣。至笺之分为二器,未见其然也。笺不觧笙磬,意必同毛。其释同音云,谓堂上堂下八音克谐,亦与传“四县皆同”语意相合。孔特见笺言八音,故分笙磬为二,使与钟及琴瑟备金石丝匏四音,以当八音之半耳,然未必是郑意。

  以雅以南以籥不僭雅者先王之雅乐南者四方之南乐籥者羽舞之籥毛传义允矣郑以雅为万舞与籥分文武异于毛不可从宋氏复自立説谓雅是二雅南是二南舛谬尤甚大雅小雅诗六义之一也非乐名也乐以雅名则风雅颂皆得奏之不仅二雅矣至二南之南犹十五国之国也自其地而言也当时所采诗或得于南国周召不足以尽之故不言国而言南耳尚不得与二雅并列于六义况乐名乎文王世子之胥鼓

译《鼓钟》

毛亨、郑玄解释《鼓钟》篇,都认为这是周幽王在淮水之上作乐。欧阳修怀疑史书中没有幽王东巡的事,逸斋辩驳说,史书与经典不同,应当舍弃史书而相信经典。如果史书所缺少的,幸好还保存在经典中,怎么能反而怀疑经典而相信史书呢?《诗缉》也说,古代的事情本来就有不见于史书而通过经典得以知晓的,诗歌就是史书。这些都是确切的言论。胡一桂说,成王时期徐夷、淮夷已经不是周的臣属,宣王派遣将领征讨他们,也没有亲自前往,起初就没有幽王到达淮水、徐州的事情,怎么能说在淮水之上作乐呢?唉,真是荒谬!幽王十一年中巡游、游幸的事情,胡氏能一一列举出来吗,就像后代的实录、起居注那样吗?不然的话,凭什么保证他一定没有到过淮水、徐州呢?再说淮夷、徐夷在周朝,只是叛服无常,并不是最终都不做臣属。成王时期淮夷、徐戎同时兴起,伯禽讨伐并平定了他们【见《尚书·费誓》及《史记·鲁世家》,另外《通鉴外纪》说成王二年周公平定奄国及淮夷】,并没有不臣服于周。《常武》诗中,宣王亲自征讨,并没有不亲自前往。召公征讨淮南,疆域治理直到南海;君王亲自征讨淮北,徐方就来朝见。诗中都有明确的文字,胡氏难道没有看见吗?

《鼓钟》歌咏淮水,首先说“汤汤”,接着说“湝湝”,又接着说“三洲”。毛传说:湝湝就是汤汤。三洲,是淮水上的地名,起初并没有区分水势的盛衰先后。况且这三章只是讽刺奏乐不合时宜罢了,并不是讽刺君王流连忘返。苏氏说:汤汤,是水势盛大;湝湝,是水流的样子;三洲,是水落下来洲渚显露,显示幽王在淮水停留很久。这与毛传的意思不同。《诗集传》解释“湝湝”和“三洲”都沿袭毛传的说法,又引用苏氏的话来接续,实在缺乏统一标准。再说苏氏的说法虽然新颖巧妙令人喜爱,但解释“三洲”则在义理上难以通顺。《尔雅》说: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叫洲。可以居住的地方一定有人民房屋,如果水落下来才显露,那只是出没在水中的低湿之地罢了,不是可以居住的地方。怎么能叫它洲呢?“怀允不忘”,“怀”是至的意思。运用礼乐得其适宜,至诚可信而不可遗忘。与下一章的“不回”,第三章的“不犹”,都是指贤良的君子说的。郑玄的笺注和孔颖达的疏解本来没有错误。《诗集传》采用王氏的说法,认为是思念古代的君子而不能忘记,那么作诗的人就是自指,这与下面两章的文义就不相协调了。况且“思”只是“怀”的意思,经文中“允”字不是多余了吗?又考察“怀”的含义,取多思、和顺、安止、至、来等义,都见于《诗经》的笺注,各自根据文意解释。宋儒一定要一概用“思”这一种含义,所以往往不能领会诗歌的宗旨。

郑樵依据《仪礼》分为三次来解释《鼓钟》的末章,说凡是奏乐有四个阶段,首阶段升歌三终,这歌用瑟伴奏;次阶段笙入三终,用磬辅助笙;三阶段间歌三终,歌与笙交替,所谓鼓瑟鼓琴,笙磬声音和谐。以上都演奏《雅》乐,四阶段合乐三终,歌《二南》,所谓用《雅》用《南》。唉!郑樵的附会竟然到了这种地步!真是诗礼中的舞文弄墨之徒了。他所依据的只是《乡饮酒礼》《燕礼》两篇的文字罢了。升歌、笙入、间歌、合乐四个阶段,只有这两篇记载详细,见于《乡射礼》《大射仪》的,就已经简略,这是乡邑诸侯国的礼制,不是天子的礼制。再说《诗经》三百篇都可以歌唱,其中见于《仪礼》而入乐的,《二南》各三首,《小雅》共十三首,以及《新宫》《肆夏》《陔》《酌》等几首诗,其余的大多不见。至于《文王》《清庙》《振羽》《九成》《湛露》《彤弓》等诗,所用稍微见于《周礼》《礼记》《左传》的,而《仪礼》没有记载。大概存在于亡佚的篇章中,现在无法考证了。郑樵想要拿着这两篇的文字,概括周朝奏乐的全部制度,可以吗?《鼓钟》所引用的,是天子的作乐之事,它是朝聘燕飨,虽然不能确定,但肯定不是乡饮酒和诸侯国的燕礼。它所用的乐节和诗章,未必与乡邑诸侯国相同。仅仅用两篇的文字附会而为之解说,太浅陋了。他说笙磬、《雅》《南》都不符合古义,辩驳见下一条。笙磬同音,孔颖达疏申述毛传,认为笙磬是一种乐器;郑玄认为笙和磬是两种乐器。考察传训笙磬为东方之乐,明显是阼阶的笙磬【见《大射礼》】,那么笙就是磬的名称,确实是一种乐器了。至于郑玄笺注分为两种乐器,没有看到这样的道理。郑玄笺注不解释笙磬,意思必定同毛传。他解释同音说,是说堂上堂下八音和谐,也与传“四县皆同”的话意思相合。孔颖达只是看到笺注说八音,所以分笙磬为两种,使与钟及琴瑟具备金、石、丝、匏四种声音,以充当八音的一半罢了,但这未必是郑玄的意思。

用《雅》用《南》用《籥》不僭越。《雅》是先王的雅乐,《南》是四方之南乐,《籥》是羽舞的籥。毛传的意义正确。郑玄以《雅》为万舞,与《籥》分文武,不同于毛传,不可采纳。宋氏又自立说法,说《雅》是二雅,《南》是二南,错谬尤其严重。大雅小雅是诗六义之一,不是乐名。乐以雅命名,那么风雅颂都可以演奏,不仅仅是二雅了。至于二南的“南”,如同十五国的“国”,是从地域来说的。当时所采集的诗,有的得于南国,周、召不足以尽之,所以不说国而说南罢了,尚且不能与二雅并列于六义,何况是乐名呢?《文王世子》中的胥鼓

南郑氏释为南夷之乐左传之南籥【防二十九年】杜氏以为文王之乐俱不云二南也又案雅南之义三家诗说皆与毛同文选【东都赋】注刘渊林引韩诗内传云王者舞六代之乐舞四夷之乐大徳广被无所不及六代皆雅乐也四夷则南乐在其中矣又后汉陈禅▯引诗云以雅以南韎任朱离注云韩诗薛君云南夷之乐曰南四夷之乐惟南可以和于雅以其人声音及籥不僭差也又云毛诗无韎任朱离文盖见齐鲁诗即注语观之薛君南义即同毛而齐鲁之诗复备列于四夷乐名可见南为南夷古义皆然矣【又有辨详总诂】集传僭叶七心反案释文僭有七念子念楚林三反其楚林反洗重音也与琴音二字韵同本不必用叶

译南郑氏将“南”解释为南夷的音乐,《左传》中的“南籥”(僖公二十九年),杜氏认为是周文王的音乐,二者都没有说是“二南”。又查考“雅”与“南”的含义,三家诗的解说都与毛诗相同。《文选·东都赋》注中,刘渊林引用《韩诗内传》说:王者舞蹈六代乐舞和四夷乐舞,伟大的德行广泛覆盖,无所不及;六代乐舞都是雅乐,四夷乐舞中则包含了南乐。又东汉陈禅引用《诗经》说:“以雅以南,韎任朱离”,注解说:韩诗薛君说,南夷的音乐叫做“南”,四夷的音乐中只有南乐能够与雅乐和谐,因为那里的人声音以及籥声不僭越差错。又说毛诗没有“韎任朱离”的文字,大概是看到了齐诗、鲁诗,从注语来看,薛君对“南”的解释与毛诗相同,而齐诗、鲁诗又将四夷乐名详细列出,可见“南”指南夷,古义都是如此。(另有辨析,详见总诂)《集传》中“僭”叶音读作“七心反”。查考《释文》,“僭”有七念、子念、楚林三种反切,其中楚林反是重音,与“琴”音二字韵相同,本来不必使用叶音。

楚茨

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瞻彼洛矣、裳裳者华、桑扈、鸳鸯、鱼藻、采菽、都人士、黍苗、瓠叶,凡十一篇。徐皆以为思古诗,其可指名者,楚茨四篇,思成王;鱼藻思武王;黍苗思宣王也。此三王者,一开剏,一守成,一中兴,皆周家令辟,尤诗人所不能忘情者矣。其诗序称「古王」,不知何属,要以三王而外,有道之主,仅有康王,诗人所指,当不外此。惟黍苖则兼思其臣,都人士、瓠叶又思及其民。楚茨以下十篇,朱子辨説谓其和平详雅,无风刺之意,如出一手,当是正雅错脱。在此序以为伤今思古,不应十篇相属,无一语见衰世之意,似矣。然诗人寓意深逺,固有不可泥其词者。采薇、出车、杕杜,多嗟怨之词;行露、摽梅、野有死▯,少和平之语,列于正风正雅,可谓刺诗乎?安在楚茨十篇不可为刺也?又人当衰乱之时,道太平之乐,必言之娓娓不休,班张之赋喜述西京之盛,时元白之诗多咏开元之胜事,皆此意也。楚茨诸篇所言祭典之肃,农政之详,锡命之有章,礼文之必谨,报功恤贤之厚,仁民爱物之恩,词烦而不杀,感叹无聊之情,已跃然言外矣。当日思古,非一人作诗,亦非一手,十诗者特一斑尔,乃讶其多乎?

朱子又云:「楚茨诗精深宏博,何得为变雅?」斯言误矣。风雅之正变,分于时之治乱,不分于词之工拙也。风之《七月》,雅之《六月》《斯干》诸诗,其精深宏博不减于《楚茨》,何以皆列于变诗?且《三百篇》皆经也,不论正变,为经一也,安得粗浅俭陋之诗而以为经哉?

采齐肆夏,先郑注《周礼》,刘德、文頴注《汉书》,皆以为逸诗。惟《玉藻》“趋以采齐”,康成注云:“齐当为楚荠之荠”,盖谓齐音当读如茨耳【孔疏云:音同耳,其义则异】非谓采齐即《楚茨》诗也。《大全》载刘瑾语曰:“先儒以《楚茨》即采齐,岂误读康成注乎?何闇于文义至此!”

诗缉言诗有二棘,吹彼棘心,园有棘,是酸枣。楚茨以棘配茨,青蝇以棘为樊,必非酸枣,当是尔雅之茦刺。案茦刺注云,草刺鍼也。方言云,凡草木刺人,北燕、朝鲜之间谓之茦,自关而西谓之刺,江湘之间谓之棘。合此二文,茦刺信有棘名矣。又方言注云,楚词曰曽枝剡棘,亦通语耳。橘颂意本谓橘枝有刺,若棘而景纯引之,止见凡草木有刺者皆可名棘也,则二诗之棘当泛指草木刺人者。

神保是飨。毛云:保安也。郑云:安而飨其祭祀,未尝合神保二字为鬼神称号也。朱传既以毛训保为安,又云神保,盖尸之嘉号,则又非毛义。刘瑾申之曰:祖考之神降而安于尸之身,故因以号尸。夫尸以象神耳,神岂真降其身邪?朱传又引《楚词》“灵保”证之,谓是以巫降神之称。朱子又曰:灵保,神巫也。神降而托于巫身,则巫而心则神。今诗中不説巫,当便是尸。案此误尤甚。尸至尊,将祭始卜而得之;巫贱役,有常职,岂可合为一乎?《周礼》有司巫,乃羣巫之长也,其秩中士而已,不敢与祝史比肩,况尸乎?又案《楚词》“思灵保兮贤姱”,王逸注云:灵巫也,姱,好貌。思得贤好之巫,与神保相乐也。则“灵保”二字,古人原不用为巫号。

毛训肆为陈将,为齐【音剂】谓既杀而县肉于架,分齐其所当用,此未熟时也。郑读肆为剔,言剔其骨体于爼,将以奉而进之,此既熟时也。义各相属,不可互易。朱传肆从毛,将从郑,于事为不次矣。

为爼孔硕,郑觧为从献之俎。东莱非之,以为是荐熟之俎。因燔肉炙肝,不可言孔硕也。然郑以硕为肥,硕亦通。案俎之为用多端,有荐腥之爼,荐爓【余亷切】之爼,又有肵【其靳二音】俎,所以载心舌而燔炙,皆从献之物,故名从【献】之俎。郑觧肆将为肆骨体而进之,则荐熟之俎已具。上章此章之俎,谓之从献,与燔炙合为一事,亦有理也。

我孔熯矣。毛以熯为敬,与《尔雅》同,此古义也。吕记从《说文》训干,此乃熯字常训,与诗意逺矣。集传训竭,盖欲彊通干义于诗也。

译《楚茨》

《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瞻彼洛矣》、《裳裳者华》、《桑扈》、《鸳鸯》、《鱼藻》、《采菽》、《都人士》、《黍苗》、《瓠叶》,共十一篇。徐均都认为是追思古王的诗,其中可以明确指出的,是《楚茨》等四篇,追思成王;《鱼藻》追思武王;《黍苗》追思宣王。这三位君王,一位是开创基业,一位是守成治世,一位是中兴复兴,都是周朝贤明的君主,尤其是诗人所不能忘情的。《毛诗序》称他们为“古王”,不知属于哪一位,但除了这三位君王之外,有道的君主只有康王,诗人所指的,应当不出此范围。只是《黍苗》还兼及追思其臣子,《都人士》、《瓠叶》又追思到其百姓。《楚茨》以下十篇,朱熹在《辨说》中认为它们平和详雅,没有讽刺之意,如同出自一人之手,应当是《正雅》篇目错乱脱落所致。在此,《诗序》认为是感伤当今而追思古代,不应该十篇相连,却没有一句话表现出衰世的意思,似乎有道理。然而诗人寓意深远,本来就不可以拘泥于字面词句。《采薇》、《出车》、《杕杜》,多有嗟叹怨恨之词;《行露》、《摽梅》、《野有死麕》,少有平和之语,列于《正风》《正雅》,可以说它们是讽刺诗吗?怎么就说《楚茨》等十篇不可以是讽刺诗呢?况且人在衰乱之时,称道太平之乐,必定会絮絮叨叨说个不停,班固、张衡的赋喜欢叙述西京的盛况,白居易、元稹的诗多咏开元时期的盛事,都是这个意思。《楚茨》等篇所描述的祭祀典礼的严肃,农政的详尽,赏赐命官的有章法,礼仪文辞的必谨慎,报功抚恤贤人的丰厚,仁爱百姓爱惜万物的恩德,言辞繁复而不简略,感叹无奈之情,已经跃然于言外了。当时追思古王,并非一人作诗,也并非一人之手,这十首诗只不过是一斑而已,难道要惊讶它们数量多吗?

朱熹又说:“《楚茨》诗精深宏博,怎么能算是《变雅》?”这话错了。《风》《雅》的正变,区分于时代的治乱,不区分于词句的工拙。《国风》中的《七月》,《雅》中的《六月》《斯干》等诗,其精深宏博不亚于《楚茨》,为什么都列于变诗?况且《三百篇》都是经典,不论正变,作为经典是一样的,哪里会有粗浅简陋的诗而把它当作经典呢?

《采齐》《肆夏》,郑玄注《周礼》,刘德、文颖注《汉书》,都认为它们是逸诗。只有《玉藻》中“趋以采齐”,郑玄注说:“齐应当读作楚荠的荠”,大概是说齐音应当读如茨罢了【孔颖达疏说:音相同罢了,其意义则不同】,并不是说《采齐》就是《楚茨》诗。《大全》记载刘瑾的话说:“先儒认为《楚茨》就是《采齐》,难道是误读了郑玄的注吗?怎么对文义无知到了这种地步!”

《诗缉》说诗中有二种棘,吹彼棘心,园有棘,这是酸枣。《楚茨》以棘配茨,《青蝇》以棘为樊,一定不是酸枣,应当是《尔雅》中的茦刺。查茦刺注说,草刺如针。《方言》说,凡是草木刺人,北燕、朝鲜之间称为茦,自关而西称为刺,江湘之间称为棘。综合这两条文献,茦刺确实有棘的名称。又《方言》注说,楚辞说“曾枝剡棘”,也是通用的说法。《橘颂》的本意是说橘枝有刺,像棘一样,但郭璞引用它,只是表明凡是草木有刺的都可以叫棘,那么这两首诗中的棘应当泛指草木刺人的东西。

神保是飨。毛亨说:保是安。郑玄说:安而享用其祭祀,未曾将神保二字合起来作为鬼神的称号。朱熹的《传》既然以毛亨训保为安,又说神保,大概是尸的美称,这就又不是毛亨的意思了。刘瑾申述说:祖考之神降而安于尸的身体,所以因此用尸来称呼。尸只是象征神罢了,神难道真的降在他的身体上吗?朱熹的《传》又引用《楚辞》“灵保”来证明,说是以巫降神的称呼。朱熹又说:灵保,是神巫。神降而寄托于巫的身体,那么巫的心就是神。现在诗中不说巫,应当就是尸。查这个错误尤其严重。尸最尊贵,将要祭祀时才占卜而得到他;巫是低贱的役使,有固定的职务,怎么可以合为一谈呢?《周礼》有司巫,乃是群巫之长,他的官阶只是中士而已,不敢与祝史并列,何况尸呢?又查《楚辞》“思灵保兮贤姱”,王逸注释说:灵巫,姱,美好的样子。思得贤良美好的巫,与神保相乐。那么“灵保”二字,古人原本不用作巫的称号。

毛亨训肆为陈列将,为齐【音剂】,谓已经杀了而悬挂肉于架上,分齐其所当用的,这是未熟的时候。郑玄读肆为剔,说剔其骨体于砧板上,将要奉而进之,这是已经熟了的时候。意义各自相属,不可以互相替换。朱熹的《传》肆从毛亨,将从郑玄,在事情上是不合次序的了。

为爼孔硕,郑玄解释为从献之俎。吕祖谦非议他,认为是荐熟之俎。因为燔肉炙肝,不可以说孔硕。然而郑玄以硕为肥,硕也通。查俎的用途很多,有荐腥之俎,荐爓之俎,又有肵俎,用来载心舌而燔炙,都是从献之物,所以名叫从献之俎。郑玄解释肆将为肆骨体而进之,那么荐熟之俎已经具备。上章此章的俎,称为从献,与燔炙合为一事,也有道理。

我孔熯矣。毛亨以熯为敬,与《尔雅》相同,这是古义。吕祖谦的《记》从《说文》训干,这是熯字的常训,与诗意相差远了。《集传》训竭,大概是想要强行将干义通用于诗中。

夫敬而不愆于礼,文义甚顺,何必以筋力既竭,见尽礼之难哉?严氏引《王风》“熯其干矣”,《左传》“外彊中干”语,以证竭义,尤费力。

译恭敬而不违背礼制,文辞义理非常顺畅,何必因为筋力已经耗尽,就认为尽礼很难呢?严氏引用《诗经·王风》中的“熯其干矣”和《左传》中的“外彊中干”来证明“竭”的含义,尤其显得费力。

既匡之匡笺训为筐盖筐乃匡之或体郑非改字也匡本训饭器从匚【音方,受物之器】□【音皇】声,今作匡,▯省也。

楚茨》所咏皆天子祭礼也。仪礼废缺,天子诸侯祭礼无存焉。故笺疏引《特牲》《少牢》士大夫礼,推类以明之,如燔炙、受嘏、私燕之类是也。其天子祭礼载《周礼》《戴记》,而亦见于此诗者,则如剥亨、祭祊、鼓钟、送尸之类是也。朱之据《少牢》嘏词,遂判此诗为公卿力农奉祭之诗。不知《少牢》礼乃侯国大夫所行,非天子公卿之礼也。又谓天子诗不应列《小雅》,夫《小雅》诸篇,何一非天子诗哉!

鼓钟送尸,鼓与钟,二器也。疏云:“鸣钟鼓以送尸而已。”《周礼》钟师掌金奏,以钟鼓奏九夏,肆夏其一也。尸出入奏之,虽钟鼓偕作,仍以钟为主,故谓之金奏,而掌以钟师。此王礼也。集传以为公卿奉祭,而后又引钟师文以释送尸,自相违戾。名物疏驳之,允当。

  信南山

信《南山》、《甫田》、《大田》三诗,皆咏曽孙,传笺指成王,因信《南山》序有“幽王不能修成王之业”语也。东莱非之,谓曽孙之名,周之后王皆可称,然周之后王可当诗人追诵者,孰有如成王哉?文武开剏,时武功多于文治,礼乐制度尚有未遍。周公摄政之六年,制礼作乐,颁度量于天下,始号大平。疆理之法,祭祀之典,大率皆成王时所定。康王以后,坐享其成而已。故《正雅》及《周颂》文武而下,止有成王诗,余后王弗及焉。则思古者,惟思成王,固其宜也。我疆我理,传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正义申之云:“正经界之疆,分土地之宜。”又云:“分地理者,分别地所宜之理。”若《孝经》注云:“髙田宜黍稷,下田宜稲麦。”是也。案“理”字如此觧,方与“疆”义有辨。《左传》云:“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成二年】杜氏注云:“布植之物,各以土宜。”与此传疏同义。《緜》诗“疆理”孔疏之觧亦相符。宋王氏以“疆”为大界,“理”为沟涂。刘氏以“疆”为径畛涂道路,“理”为遂沟洫浍川。彼徒取与“南东其亩”文义相接耳,然非古义也。若论字训,则《考工记》有“水属理孙”之语,刘氏较胜焉。

  毛诗稽古编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五

  吴江陈启源撰

  甫田之什【变小雅】

  甫田

朱子讥小序,谓甫田序用「自古有年」立説,大田序用「寡妇之利」立说瞻彼洛矣序以「命服」为赏善,「六师」为罚恶,裳裳者华序用「似之」二字立说桑扈序用「彼交匪傲」立説,总谓其傅防诗语以欺后世也。然小序之文不与诗类者多矣,彼果欲傅防,何不每篇用一语以立说哉?且序语不类诗者,朱子既以「诗无此意」置而弗用,其类于诗者,又有立说之疑,亦太苛矣。

楚茨、信南山、甫田三诗序,皆以为思古,不独甫田然也。甫田序「思古」,古字偶与「诗自古有年」同耳。朱子讥之,以为序专以此立说,斯亦深文之论矣。案小序之「古」,指成王时也。诗之「古」与「今」,适南亩对,则指成王以前。防以信南山推之,谓此「古」亦禹理,或然矣。序之「古」,乃诗之「今」,非诗之「古」,岂用以立说乎?

甫田诗,毛郑异解,后儒又于毛郑外立说纷纷,虽亦短长互见,俱不及古注之优。如今「适南亩」以为王之观稼,攘其左右以为馈馌之物者,子由之说也。烝我髦士以为进髦士而劳之,两农夫之庆以为頼农夫之福而丰年者,紫阳之说也。文义俱可通,但诗人立言当有次第,首章言太古丰年之美,成王农政之详,次章又备言报祈之礼,至三章始及省耕劝农之事耳。今「适南亩」即解为王之亲行,则曽孙来止一章不已复乎?适亩不指王,则烝髦亦非劝劳矣。頼农夫之福而有年,归美于王,诚为厚意,然一人有庆,兆民頼之,古有是言矣,不闻兆民有庆,一人頼之也。惟攘取馈物,见上下之相亲,摹写情事,虽微嫌其纎曲,而较王【述毛】郑【易

译匡笺将“匡”训为“筐”,大概“筐”是“匡”的异体字,郑玄并非改字。“匡”本义是饭器,从匚(音方,指盛物的器具),皇(音皇)声,现在写作“匡”,是省略了“皇”字。

《楚茨》所吟咏的都是天子的祭礼。《仪礼》废缺,天子、诸侯的祭礼没有留存下来。所以笺注和疏证引用《特牲》《少牢》中士大夫的礼仪,通过类推来阐明,比如燔炙、受嘏、私宴之类就是如此。那些天子祭礼记载在《周礼》《戴记》中,而又见于此诗的,比如剥亨、祭祊、鼓钟、送尸之类的就是如此。朱熹依据《少牢》中的嘏辞,于是判定此诗是公卿力农奉祭的诗。他不知道《少牢》礼是侯国大夫所行的,不是天子公卿的礼仪。又说天子的诗不应列入《小雅》,那么《小雅》各篇,有哪一篇不是天子的诗呢!

鼓钟送尸,鼓和钟,是两种乐器。疏说:“鸣钟鼓来送尸罢了。”《周礼》中钟师掌管金奏,用钟鼓演奏九夏,《肆夏》是其中之一。尸出入时演奏它,虽然钟鼓一起演奏,仍以钟为主,所以称为金奏,而由钟师掌管。这是天子的礼仪。《集传》认为是公卿奉祭,后来又引用钟师的文辞来解释送尸,自相矛盾。《名物疏》驳斥它,很恰当。

《信南山》、《甫田》、《大田》这三首诗,都吟咏曾孙,传笺指认为成王,是因为相信《信南山》序中有“幽王不能修成王之业”的话。吕祖谦非议它,说曾孙这个名称,周朝的后代君王都可以称,然而周朝的后代君王可被诗人追诵的,谁有像成王那样的呢?文王、武王开创基业,当时武功多于文治,礼乐制度尚有不周全之处。周公摄政的第六年,制礼作乐,颁布度量衡于天下,才开始号称大平。划分疆界的法则,祭祀的典章,大体都是成王时所定的。康王以后,只是坐享其成罢了。所以《正雅》及《周颂》中,文王、武王之后,只有成王的诗,其他后代君王不及。那么思古的人,只思念成王,本来也是适宜的。我疆我理,传云:“疆,是划定经界;理,是划分地理。”正义申说:“划定经界的疆,划分土地适宜的理。”又说:“划分地理,是分别土地所适宜的条理。”如果《孝经》注说:“高田适宜种黍稷,低田适宜种稻麦。”就是这样。按“理”字如此解释,才与“疆”义有区别。《左传》说:“先王划分天下疆界,考察土地的适宜性而分布其利益【成二年】”杜氏注说:“种植之物,各自按照土地适宜性。”与此传疏同义。《緜》诗中“疆理”孔疏的解释也相符。宋代王氏以“疆”为大界,“理”为沟渠。刘氏以“疆”为径畛道路,“理”为遂沟洫浍川。他们只是取与“南东其亩”文义相接罢了,然而不是古义。如果论字训,那么《考工记》有“水属理孙”的话,刘氏的说法较好。

毛诗稽古编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五

吴江陈启源撰

甫田之什【变小雅】

甫田

朱子讥讽小序,说《甫田》序用“自古有年”立说,《大田》序用“寡妇之利”立说,《瞻彼洛矣》序以“命服”为赏善,“六师”为罚恶,《裳裳者华》序用“似之”二字立说,《桑扈》序用“彼交匪傲”立说,总说他们附会诗语来欺骗后世。然而小序的文字不与诗类似的很多,他们如果真的想附会,为什么不每篇用一句话来立说呢?而且序语不类诗的,朱子既然以“诗无此意”搁置不用,那些类于诗的,又有立说的嫌疑,也太苛刻了。

《楚茨》《信南山》《甫田》三首诗的序,都认为是在思古,不只是《甫田》如此。《甫田》序中的“思古”,“古”字恰好与“诗自古有年”相同罢了。朱子讥讽它,认为序专门以此立说,这也是深文周纳的论调。按小序中的“古”,指成王时。诗中的“古”与“今”,恰好与“南亩”相对,则指成王以前。推以《信南山》来看,说此“古”也是禹理,或许如此。序中的“古”,是诗中的“今”,不是诗中的“古”,难道用来立说吗?

《甫田》诗,毛亨、郑玄解释不同,后儒又在毛郑之外立说纷纷,虽然也长短互见,都不及古注优秀。如今将“适南亩”解释为王的观稼,将“攘其左右”解释为馈馌之物,是苏辙的说法。将“烝我髦士”解释为进用髦士而慰劳他们,将“两农夫之庆”解释为依靠农夫的福而丰年,是朱熹的说法。文义都可以通,但诗人立言应当有次第,首章说太古丰年的美好,成王农政的详细,次章又备言报祈的礼仪,到第三章才涉及省耕劝农的事。如今“适南亩”即解释为王的亲行,那么“曾孙来止”一章不是重复了吗?“适亩”不指王,那么“烝髦”也不是劝劳了。依靠农夫的福而有年,归美于王,确实是厚意,然而一人有庆,兆民依靠他,古时有这样的话,没听说兆民有庆,一人依靠他们的。只有攘取馈物,见上下之相亲,描摹情事,虽然微嫌其纤曲,而较王【述毛】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