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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毛诗稽古编十五

毛诗稽古编卷十五

儒藏 · 诗经 · 已译 · 第 192–203 段

传】之解差为自然。源谓首章传义不可易矣,余三章则郑近之,其「攘尝」二语取其近义可尔。首章郑《易传》义而孔疏是之,然郑惟说「十千合一成公田」之数似胜耳【毛云「十千」言多也,王肃、孙毓皆从之】其以「甫」为大夫,以「取陈」为賖贳【世、射二音】以「介」为舎,皆彊立异也。「甫」、「父」虽同义,然以大夫为田名则太迂,不如传谓「天下田」即「大田」之义也。齐《甫田》、《雅》「甫草」传皆训「大」,大实「甫」之恒训矣。补助固有常典,但盛世家给人足,民或无借于賖贳,不如传言尊者食新,卑者食陈,别其老壮,示孝养之道也。《七月》诗农夫亦指少壮言,老者不任耕作之劳,故专因壮者为农夫耳。至以「介」为庐舍,字训无本,尤属臆説,不如王肃述毛以「介」为大止为定言。治道所大,功所定止,盖太平年丰,治功所以美大而成定也。《生民》传亦云「介大止定」,王义本此。

译《毛传》对“解”字的解释,认为是自然之理。源氏认为首章《毛传》的义理是不可更改的,其余三章则郑玄的解释较为接近,其中“攘尝”两句话取其相近的义理是可以的。首章郑玄改易《毛传》的义理,而孔颖达的疏证赞同郑玄,然而郑玄只是解说“十千合一成公田”的数目似乎占优罢了【毛亨说“十千”是形容数量多,王肃、孙毓都跟随这种说法】。郑玄把“甫”解释为大夫,把“取陈”解释为赊借【世、射两个读音】,把“介”解释为庐舍,都是强行树立异说。“甫”、“父”虽然意义相同,但把大夫作为田地的名称则太过迂曲,不如《毛传》所说的“天下田”即“大田”的意义。齐诗《甫田》、《雅》诗“甫草”的传注都训释为“大”,“大”确实是“甫”的常规训释。补助固然有固定的典制,但在盛世家给人足,百姓或许不需要赊借,不如《毛传》所说的尊者吃新粮,卑者吃陈粮,区别老壮,以示孝养之道。《七月》诗中农夫也指少壮之人,因为老者不能承担耕作的劳苦,所以专门以壮者作为农夫。至于把“介”解释为庐舍,字义训释没有根据,尤其属于主观臆测,不如王肃阐述毛亨以“介”为大、止、定的说法。治理之道所重视的,功业所确定停止的,大概是太平年丰,治理的功业因此美好宏大而成就安定。《生民》的传注也说“介大止定”,王肃的义理本于此。

韩诗外传》曰:《汉书·食货志》论井田之法,皆以为八家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八家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为庐舍。何休之注《公羊》,范甯之解《谷梁》,赵岐之注《孟子》,宋均之説《乐纬》,皆以为然。而《甫田》孔疏据《孟子》之言以规其失,谓二十亩为庐舍,则八家别有私田二亩半,何得言八家皆私百亩?家取公田十亩,各自治之,安得为同养公田?又谓郊外用助法,是九之中税一;国中用贡法,是十一之中税一;内外通率为什一,故谓之彻。班固取《孟子》为説,而失其本指;诸儒皆袭其谬。郑氏《匠人》注并无此説,俗以郑意因于诸儒,又失郑指。源案孔氏此言,非笃论也。公田百亩,私田百亩,《孟子》举其大数耳。野外之庐,以便田事,《七月》亟其乗屋,信南山中田有庐,及此诗郑笺觧“攸介”为庐舎,皆稽此也。非公田二十亩,将焉给之?同养者就公田百亩统言之耳,分治共治,俱可言同,不必八家聚于一处也。况共治则推诿易生,分治斯勤惰可考。若论立法之无弊,则分治善矣。至于郊外国中通率为什一,于义尤疏。九而取一,十一而税一,多寡相悬,既非王者无偏之政。又国外百里为郊,郊以内所谓国中而用贡者也,其地仅方百里者四耳。王畿千里,为方百里者百,而什一而税一者才居百之四,其余皆九而税一,通率之,安得为什一乎?《礼记》正义亦孔氏所定也,其释《王制》“公田借而不税”,仍约《孟子》《乐纬》之书,以为公家共治八百八十亩已外二十亩为井灶庐舍,意与《汉志》同,盖亦不能守其一説也。

甫田四章,所言外典凡五社也?方也?农夫之庆,则蜡与腊也?御田祖,则始耕之祭也?社祭土神,必与稷俱;方祭五官之神,蜡祭百物,腊祭先祖,五祀始耕祭田祖,社方在仲秋,蜡腊在孟冬,皆报祭。始耕之祭以孟春吉腊行之,则独为祈祭。此章先言报,后言祈,合两年之事,相为首尾。其犹信南山之由雨雪而及霡霂,与《生民》以兴嗣岁之义乎?

琴瑟撃鼓以御田祖。毛云:田祖先啬也。案:田祖一神,而名不同。《周礼》大司徒谓之田主,《籥章》谓之田祖,《礼记》郊特牲谓之先啬,皆指神农也。《籥章》又有田畯【非此诗之田畯】即《郊特牲》之司啬,皆指后稷也。则田祖、田畯乃二神矣。至《七月》、《甫田》诸诗之田畯,毛云:田大夫;郑云:今之啬夫。《噫嘻》颂及《尔雅》谓之农夫,此田官也,非神也。王安石曰:「生而为田畯,死而为田祖」,谬矣。古今以来为田官者多矣,安得死便祭之乎?且田祖是神农,于田神为最尊,安得田大夫即其前身乎?

朱子疑《楚茨》四篇为《豳雅》,因《甫田》次章“击鼔以御田祖”语与《籥章》文合也。然此四诗言祭多矣,曰先祖,曰皇祖,曰社,曰方,何尝专乐田祖哉?所述乐器名有鼓、钟、琴、瑟之类,不言土鼔也。况与公卿奉祭之説,又自相戾矣。以谷我士女,毛以谷为善,郑以谷为养。郑义允矣,“谷士女”文承“稷黍”下,养义较相属焉。又下章“烝我髦士”,善义已具,不必复出也。集传兼二义而主于养,得之。

曽孙来止,郑云出观农事。其为耕耘耨获时,未可定也。集传以为来馌耘者,则确指耘时矣。岂据下文“禾易长亩”语邪?夫易而治理,长而竟亩,信为耘所致。然“易长”之下,复言“善有成,善而大有乃秀寔”,义不又似获时乎?

如茨如梁,毛云“梁车梁也”,孔氏申之,引《孟子》之“舆梁”,谓梁能容车渡,则必髙广,故以比禾积。刘瑾释《朱传》,以为即《小戎》之“梁辀”,岂别有据邪?然“梁”为车上句衡,其髙广能几何?舍其容车者,而取喻于车上之一物,非诗人夸美之指矣。

  大田

古人树谷,必先相地之宜,而择其种。每岁命田官讲求之,以命于民。故随土之髙下肥瘠,皆可以艺殖,而地无遗利。《大田》诗首言“既种”,正其事也。笺引《月令》季冬“民出五种”证之。疏又

译《韩诗外传》说:《汉书·食货志》论述井田制度,都认为八户人家各自分得私田一百亩,公田十亩,这样八户共有八百八十亩,剩下的二十亩作为房舍。何休注解《公羊传》,范甯解释《谷梁传》,赵岐注解《孟子》,宋均解说《乐纬》,都认为是这样。而《甫田》的孔颖达疏引据《孟子》的话来纠正它的错误,说如果二十亩作为房舍,那么八户人家另外各有私田二亩半,怎么能说八户人家都有私田一百亩呢?每户从公田中取十亩,各自治理,怎么能说是共同耕种公田呢?又说郊外使用助法,是九分中取一分;国都内使用贡法,是十一分中取一分;内外平均下来是什一之税,所以称为“彻”。班固采纳《孟子》的说法,却失去了原本的意思;各位儒者都沿袭了他的错误。郑玄在《匠人》的注中并没有这种说法,世俗认为郑玄的意思沿袭了各位儒者,又失去了郑玄的本意。源按:孔氏这番话,不是确切的论断。公田一百亩,私田一百亩,《孟子》只是举出大概的数字罢了。野外的房舍,是为了方便农事,《七月》篇说急忙修缮屋顶,《信南山》说中田有房舍,以及这首诗郑玄笺注将“攸介”解释为房舍,都是依据这个。如果不是公田中的二十亩,将从哪里供给呢?共同耕种是针对公田一百亩整体而言的,分开治理和共同治理,都可以说是“同”,不一定八户人家聚集在一处。况且共同治理容易产生推诿,分开治理则勤勉懒惰可以考察。如果讨论立法的没有弊端,那么分开治理是好的。至于郊外和国都内平均下来是什一之税,在义理上尤其疏远。九分中取一分,十一分中取一分,多少相差悬殊,既不是王者没有偏私的政治。又国外百里为郊,郊以内所说的国都内而使用贡法的,其土地仅有方圆百里的四个罢了。王畿千里,为方圆百里的百个,而什一取税的才占百分之一,其余都是九分取税,平均下来,怎么能说是什一呢?《礼记》正义也是孔氏所定的,他解释《王制》“公田借而不税”,仍然约略依据《孟子》《乐纬》的书,认为公家共同耕种八百八十亩以外,二十亩作为井灶房舍,意思与《汉志》相同,大概也是不能坚守一种说法吧。

《甫田》四章,所说的外典是五社吗?是方祭吗?农夫的庆典,就是蜡祭和腊祭吗?迎送田祖,就是开始耕种的祭祀吗?社祭土地神,一定与稷神一起;方祭五官之神,蜡祭百物,腊祭祖先,五祀开始耕种祭田祖,社祭和方祭在仲秋,蜡祭和腊祭在孟冬,都是报祭。开始耕种的祭祀在孟春吉腊举行,那么唯独是祈祭。这一章先说报祭,后说祈祭,合并了两年的事情,互相作为首尾。这难道不像《信南山》由雨雪而及霡霂,以及《生民》以兴起嗣岁的意义吗?

弹琴鼓瑟击鼓来迎送田祖。毛亨说:田祖是先啬。按:田祖是一个神,而名称不同。《周礼》大司徒称为田主,《籥章》称为田祖,《礼记》郊特牲称为先啬,都指神农。《籥章》又有田畯【不是这首诗的田畯】,即《郊特牲》的司啬,都指后稷。那么田祖、田畯就是两个神了。至于《七月》、《甫田》等诗的田畯,毛亨说:田大夫;郑玄说:现在的啬夫。《噫嘻》颂以及《尔雅》称为农夫,这是田官,不是神。王安石说:“生时为田畯,死后为田祖”,错了。自古以来担任田官的人很多,怎么能死后就祭祀他们呢?况且田祖是神农,在田神中最尊贵,怎么能说田大夫就是他的前身呢?

朱熹怀疑《楚茨》四篇为《豳雅》,因为《甫田》第二章“击鼓以迎送田祖”的话与《籥章》文字相合。然而这四首诗说祭祀很多,说先祖,说皇祖,说社,说方,何曾专门乐祭田祖呢?所说的乐器名有鼓、钟、琴、瑟之类,不说土鼓。况且与公卿奉祭的说法,又自相矛盾。以谷我士女,毛亨以谷为善,郑玄以谷为养。郑玄的意思正确,“谷士女”文承“稷黍”之下,养的意思较相属。又下章“烝我髦士”,善的意思已具备,不必再出现。《集传》兼有二义而主于养,得到了它。

曾孙来止,郑玄说出来观看农事。其为耕耘耨获时,不能确定。《集传》认为是来送饭给耘田的人,那么就确切地指耘田时了。难道依据下文“禾易长亩”的话吗?夫易而治理,长而竟亩,确实是耘田所致。然而“易长”之下,又说“善有成,善而大有乃秀实”,义理不又像收获时吗?

如茨如梁,毛亨说“梁是车梁”,孔氏申述它,引《孟子》的“舆梁”,说梁能容纳车渡,那么一定高广,所以用来比喻禾积。刘瑾解释《朱传》,认为是即《小戎》的“梁辀”,难道另有依据吗?然而“梁”是车上的句衡,它的高广能有多少?舍弃那能容车的,而取喻于车上的一个物体,不是诗人夸美的本意了。

大田

古人种植谷物,必须先考察土地的适宜,而选择种子。每年命令田官讲求它,以命令百姓。所以随着土地的高低肥瘠,都可以种植,而土地没有遗留的利益。《大田》诗首先说“既种”,正是这件事。笺引《月令》季冬“民出五谷”证明它。疏又

引《月令》孟春“善相其地所宜五谷所殖”,及《周礼》司稼“辨穜稑草人物地相宜”之文,可见古人农政之详宻矣。后世不讲农政,稼穑之事,任民自为之。彼老农虽精于其业,然见闻不越乡里,岂能徧歴天下,访求百谷之稼而树之乎?《周官》职方氏言荆▯二州宜稻,要止约略其大槩耳。其间地固有髙卑者,自应杂树他谷也。近日江南之民,止恃稻以为食,一值旱熯,髙乡輙告饥。此宜有变通之法也。源谓今北土所谓小米黍子,即古之黍稷梁秫也。当各取其种,试其与南土相宜者。凡山源逺水之地,则树之以为常,其下田仍以艺稻,则墝埆可化为菑畬,而水旱皆无患矣。是在士大夫及豪富有力者倡率之,以为民先耳。

译引用《月令》中孟春时节“善于考察土地适宜种植的五谷”以及《周礼》中司稼“辨别不同作物与土地是否适宜”的记载,可以看出古代农业政策的详尽周密了。后世不再重视农业政策,耕种之事,任由百姓自行处理。那些老农虽然精通农事,但见闻不超过家乡邻里,怎能走遍天下,访求各种谷物并种植呢?《周官》中职方氏说荆州、扬州适宜种稻,这不过是大概地概括而已。其间土地本来有高有低,自然应当混合种植其他谷物。近来江南百姓,只依赖水稻作为食物,一旦遇到干旱,高地便立刻发生饥荒。这应当有变通的方法。我认为现在北方所谓的小米、黍子,就是古代的黍、稷、梁、秫。应当分别选取它们的种子,试验哪些适合南方土地。凡是山间源头、远离水源的地方,就种植这些谷物作为常规作物,低洼田地仍然种植水稻,那么贫瘠的土地就能转化为肥沃的良田,水灾旱灾都没有祸患了。这在于士大夫以及豪富有力的人带头倡导,为百姓做出表率罢了。

曽孙是若传云:「成王于是止力役,以顺民事,不夺其时,于义允矣。」蘓氏改为「顺王所欲」,殊无意味,然诸家多从其说。

方皁坚好皆指谷实言,不若《生民》诗歴道苗稼生成之次第,故彼连用十字,而此仅以四,盖生长之条茂已具于前章《庭硕》中矣。又坚好即《生民》之坚好也。至《生民》之方毛,以为极亩,郑以为齐等。此诗之方毛无传,郑以为生房,谓孚甲始生而未合时也。彼生时统言其苗,此成时专言其实,所以异耳。然则此诗之方皁,正与彼诗实发实秀相当耳。发管而秀出,则有孚甲而实犹未坚,所谓皁也【毛云:实未坚日皁】故两诗皆以坚好继之。

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毛云:“炎火,盛阳也。”孔氏申之,以为四者盛阳,气赢则生消,乏则付于所生之本。盖明君为政,虫蝗不生,诗人归功于田祖之神,言“若为我驱除之”云尔。后人縁此立焚蝗之法,谓之善于断章则可,若用为正解,则“秉畀”者乃人也,非田祖也,与诗语戾矣。集传以为古之遗法如此,殆不其然。

诗中「祁祁」凡六见,采蘩训「舒迟」,《七月》「出车」「▯鸟」皆训「众多」,《韩奕》训「徐靓」,《大田》训「徐」「诸」「训惟众多」「稍逺」,余皆不离「舒徐」之义,严缉辨之详矣。案「霡霂」言其小,「祁祁」言其徐,小雨必徐徐,则入土深而能生谷,董江都所谓太平之世雨不破块者是也。然北方所艺多黍稷梁秫,雨宜小耳。若荆▯惟恃稻为食,夏月揷莳,非翻盆大雨则农夫束手,信乎土俗各殊,难以一槩论也。

此有不敛穧。疏云:定本集注「穧」作「积」。董氏曰:崔灵恩集注「不敛筥」亦音「穧」,则同一集注也。孔以为「穧」作「积」,董以为「穧」作「筥」。夫集注一书,唐尚存,宋已无之。董所见不如孔之真也。

来方禋祀,谓曽孙之来禋祀四方之神,此笺疏之义,后儒莫有易之者。独董氏自立説,谓随所来之方而禋祀之,误矣。案《曲礼》谓天子祭四方岁徧,即《月令》四时迎气之礼,此一时各祭一方也。《周礼》大司马秋狝致禽以祀祊,乃仲秋而报成万物,注引《诗》以社以方证之,此四方一时俱祭也。若随所至之方而祭之,则与二祭皆不合,恐无此理。

田家馈馌,乃其常事,非以夸示观者。集传云:“农夫相告曰:‘曽孙来矣’,于是与其妇子馌彼获者。”然则曽孙不来,农竟终日不食邪?且获者即农夫也,相告者何独不获而馌也?皆所未解。其以为馌获,岂以下文方祀乃仲秋事乎?较之甫田之馌耘,尤有据矣。

集传以《山有枢》为答,《蟋蟀》以《破斧》为答,《东山》以《大田》为答,《甫田》以《裳裳者华》为答,《瞻彼洛矣》以《鸳鸯》为答,《桑扈》以《采菽》为答,《鱼藻》以《既醉》为答,《行苇》以《假乐》为答,鳬鹥何?周室君臣上下唱酬之盛也。至《楚茨》等十篇,朱子以为如出一手,则《甫田》已下六诗乃一人所作,又分为一赠一答,是自相矛盾矣。

  曕彼洛矣

周礼》职方氏:“雍州其浸渭洛。”注云:“洛出懐德【详见吉日】此洛水即《禹贡》之漆沮,而“瞻彼洛矣”之洛也。诗人托兴,多取目前为言。幽王变雅,作于西京,当指雍州之浸以起兴矣。故毛云:“宗周浸溉水。”郑亦以水之灌溉为明王德泽之喻也。王氏以为东都之洛,非是。

韐本作□,左从屯【音弗,韨乃其或体】韨与韐皆祭服,而异制矣。大夫以上服韨,士无韨而有韐。制如榼,缺四角,其色韎【见説文】谓之韎韐。其非祭则通服韠。然则韠者,士及大夫以上所同,韎韐者,士所独也。以配爵弁,见于士冠礼,故韎韐有奭。郑训为诸侯世子未爵命之服。王氏据《周礼》兵事韦弁服及《左传》韠韦跗注。

之文,而改训为戎服,恐不然。案《周礼·司服》凡兵

事韦弁服,郑云以韎韦为弁,又以为衣裳,不言以韎韦为韠也。《左传》跗注或作不注,不读为幅注,训为属,谓幅有属者。杜氏训为戎服若袴而属于

译曾孙是若传中说:“成王在此时停止劳役,以顺应民事,不耽误农时,这在道义上是恰当的。”苏氏将其改为“顺王所欲”,毫无意味,然而各家多采纳他的说法。

方、皁、坚、好都是指谷实的状况,不如《生民》诗那样详细叙述苗稼生成的次第,所以那首诗连用十个字,而这首诗仅用四个字,因为生长繁茂的情况已在前章《庭硕》中具备了。又坚好即《生民》中的坚好。至于《生民》中的方毛,郑玄认为是极亩,郑玄认为是齐等。这首诗中的方毛没有传注,郑玄认为是生房,指孚甲初生而尚未闭合的时候。那首诗在生长时统说其苗,这首诗在成熟时专说其实,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原因。那么这首诗中的方皁,正与那首诗中的实发实秀相当。发管而秀出,则有孚甲而果实尚不坚硬,这就是所谓的皁【毛传说:果实未坚硬叫皁】,所以两首诗都以坚好紧随其后。

田祖有神,秉畀炎火。毛传说:“炎火,是盛阳。”孔氏加以申说,认为四者盛阳,气有余则产生消损,气不足则归于所生之本。大概明君施政,虫蝗不生,诗人将功劳归于田祖之神,意思是“若为我驱除它们”罢了。后人据此创立焚蝗之法,说它善于断章取义是可以的,若用作正解,则“秉畀”者是人为,不是田祖,与诗意违背了。《集传》认为这是古时的遗法如此,大概不是这样。

诗中“祁祁”共出现六次,采蘩训为“舒迟”,《七月》“出车”“〇鸟”都训为“众多”,《韩奕》训为“徐靓”,《大田》训为“徐”“诸”“训惟众多”“稍逺”,其余都不离开“舒徐”的意思,严缉辨析得很详细了。查“霡霂”说它小,“祁祁”说它徐,小雨必定徐徐,则入土深而能生谷,这是董江都所说的太平之世雨不破块的情况。然而北方所种植的多数是黍稷梁秫,雨宜小。如果荆〇只依赖稻米为食,夏月插秧,若非翻盆大雨则农夫束手无策,确实风俗各殊,难以一概而论。

此有不敛穧。疏说:定本集注“穧”作“积”。董氏说:崔灵恩集注“不敛筥”也音“穧”,则是同一集注。孔认为“穧”作“积”,董认为“穧”作“筥”。集注一书,唐代尚存,宋代已无。董所见不如孔之真实。

来方禋祀,指曾孙来禋祀四方之神,这是笺疏的意思,后儒没有改变它的。只有董氏自立说法,说随所来的方向而禋祀,错了。查《曲礼》说天子祭四方岁遍,即《月令》四时迎气的礼仪,这是一时各祭一方。《周礼》大司马秋狝致禽以祭祀祊,是仲秋而报成万物,注引《诗》社方证之,这是四方一时俱祭。如果随所到的方向而祭祀,则与这两种祭祀都不符合,恐怕没有这种道理。

田家馈馌,是常事,不是用来夸示观者的。《集传》说:“农夫相告说:‘曾孙来了’,于是与其妇子给那收割者送饭。”那么曾孙不来,农夫竟终日不吃饭吗?且收割者就是农夫,相告者为何独不收割而送饭呢?这都是未解的。它认为馌获,岂以下文方祀是仲秋事吗?比较甫田之馌耘,更有依据了。

《集传》以《山有枢》为答,《蟋蟀》为答,《破斧》为答,《东山》为答,《大田》为答,《甫田》为答,《裳裳者华》为答,《瞻彼洛矣》为答,《鸳鸯》为答,《桑扈》为答,《采菽》为答,《鱼藻》为答,《既醉》为答,《行苇》为答,《假乐》为答,鳬鹥何?这是周室君臣上下唱酬的盛况。至于《楚茨》等十篇,朱子认为如出一手,则《甫田》以下六诗乃一人所作,又分为一赠一答,这是自相矛盾了。

瞻彼洛矣

《周礼》职方氏:“雍州其浸渭、洛。”注说:“洛出懐德【详见吉日】这洛水即《禹贡》的漆沮,而“瞻彼洛矣”的洛。诗人托兴,多取目前为言。幽王变法,作于西京,当指雍州的浸以起兴了。所以毛说:“宗周浸溉水。”郑也以水之灌溉为明王德泽的比喻。王氏认为是东都的洛,不对。

韐本作□,左从屯【音弗,韦乃其或体】韦与韐都是祭服,而制度不同。大夫以上服韦,士无韦而有韐。制如榼,缺四角,色韦【见说文】谓之韦韐。其非祭则通服韦。那么韦者,是士及大夫以上所同,韦韐者,是士所独。以配爵弁,见于士冠礼,所以韦韐有奭。郑训为诸侯世子未受爵命的服。王氏据《周礼》兵事韦弁及《左传》韦韦跗注。

之文,而改训为戎服,恐怕不对。查《周礼·司服》凡兵

事韦弁,郑说以韦韦为弁,又以为衣裳,不说以韦韦为韦。《左传》跗注或作不注,读为幅注,训为属,谓幅有属于。杜氏训为戎服若袴而属于

跗,皆非韠也。安得以衣弁用韎韦,而牵合韎韐为一事哉?又爵弁、韦弁,陈氏《礼书》疑为一物,元无确据。况爵色微黒,而韎色浅赤,兵事之韦弁,必非韎韐所配之爵弁。《礼书》臆度之见,不足信也。然则韎韐之称,惟士得专之耳,岂槩为戎服之名哉?

译跗,都不是韠。怎么能因为衣和弁使用韎韦,就将韎和韐牵强附会成同一件事呢?另外,爵弁和韦弁,陈氏在《礼书》中怀疑它们是同一种东西,原本就没有确凿的证据。况且爵的颜色微黑,而韎的颜色浅红,用于军事的韦弁,必定不是与韎韐相配的爵弁。《礼书》中这种主观臆测的看法,是不值得相信的。既然如此,那么“韎韐”这个称呼,只有士才能专有,难道能一概作为军服的名称吗?

鞞琫有珌,毛云鞞容刀鞞也,琫上饰,珌下饰。公刘篇鞞琫容刀,毛云下曰鞞,上曰琫。疏申毛以为鞞是刀鞘之名,琫是鞘之上饰,下不言饰,指鞞之体,上则有饰可名【疏引公刘传,琫上饰,鞞下饰,与彼文异,当是偶误】名物疏讥毛説自相矛盾,孔不得已而为之词。又引释名下末之饰曰琕,琕即鞞字,鞞正是下饰。今案之殆不然也。小尔雅云刀之削谓之室,室谓之鞞鞛【琫同】珌鞞之饰也。説文曰鞞刀鞘也。广雅云鞞防【折制二音】刀削也,义皆同。疏并无以鞞为下饰者,况鞞为下饰,则珌又为何物邪?瞻彼洛矣传以琫珌对言,故言上饰下饰。公刘则以鞞琫对言,故传言上下而不言饰,非饰也。而琫在其上,则鞞为下矣。古文简质,词不达意,未尝相矛盾也。孔氏申之,善逹毛意,亦非彊为之词也。释名下末之説,殆误解公刘传意耳,反据以规毛可乎?又此诗释文云鞞字或作琕,冯欲合鞞琕为一字,盖据此也。然説文无鞞字,玉篇有之,以为即玭字,云蒲蠲、蒲实二切,书作蠙,是与玭同,不与琕同也。又案杜注左传以鞞为上饰,鞛为下饰,而玉篇同其説,先儒已讥之矣。小尔雅宋咸注以珌为上饰,琫为下饰,玊篇、广韵亦以珌为上饰,互有异同,俱不足信,当以此诗传疏为正。

  裳裳者华

观《巧言》、《何人斯》、《巷伯》、《角弓》诸诗,幽王之世,谗谄盈庭矣。勲贤之裔,因此失其禄位,有《裳裳者华》之刺焉。前三章皆援古以规今也。勲贤之家,子孙相继而崇显,上之固有誉有庆,下之亦驷马乗车,犹华之裳裳而光美焉。惟谗謟不行,故如此。今则不然,庆誉转为忧畏,乘驷降为徙歩矣。故末章盛称先人之德,左宜右有,子孙当世享其禄,不应见絶也。序所云谗謟者,其虢石父暴辛公之流与?

裳裳者华,裳即常字,信矣。然董氏谓此华即常棣,则谬甚。诗云「芸其黄矣」,又云「或黄或白」,书传并无言常棣华黄者。集传既从毛训裳裳为堂堂,复引董氏语,何弗深考与?严缉训裳裳为如衣裳之秾厚,亦牵合而无理。且引説文训「何彼秾矣」为衣厚以自证,又甚不伦。衣厚自训秾,不训裳也。且衣裳各有厚薄,何得徧为厚哉?「裳裳者华」之首章,与《蓼萧》相似,语同而情异矣。彼为躬逢,此为追忆也。説诗者所以贵论世,不可以词害也。集传以《蓼萧》为天子燕诸侯,以「裳裳者华」为天子美诸侯,殆徒以其词也夫。

传云:「似嗣也。」言先人有是才徳,子孙宜嗣其禄位,以似为嗣,诗之恒训耳。集传曰:「有之于内,是以形之于外者,无不似其所有。」夫维其有之,正承上宜,与有耳。左之右之,可云在内乎?且所谓形之于外者,又何所指乎?

  桑扈

礼文法度,王者所以辨名定分,范围一世,不可一日无也。故君臣上下守此勿失,则尊卑得安其位,亲疏得遂其情,长防得明其序,家、邦、乡、国、内、外大,小皆得循其分而洽其欢,政令于是乎成,风俗于是乎美,中国以寜,四夷以服,天命祐之,万邦頼之。此非徒一人之乐,而天下之乐也,乐莫大焉。故曰:「乐胥胥皆也【毛云】不然莺然之桑扈,犹有文章可观,人反不如乎?三章之戢难,君上之有礼文者也。末章之思柔,匪敖,臣下之有礼文者也。幽王之朝,动无礼文,则放恣骄僻,无所不为,将何以示轨物,保福禄乎?孙毓述毛「乐胥」之言【见孔疏】足称闳议,聊为衍畅其説。郑以胥为有才智之名,迂矣。近以为语词,尤无义趣。

万福来求,犹云自求多福。古人固多倒语也。严缉得之,《集传》曰:「无事于求福,福反求之,纎甚矣。」

  鸳鸯

鸳鸯诗四章,以实义为兴,此又一兴体也。交万物有道,不仅在鸳鸯之毕罗;自奉养有节,不止于乗马之摧秣。举一以槩其余,故传以为兴,而笺复广其义。要之,祭鱼兽而后田,渔斋三举而恒日减,亦仅道其略耳。明王惠爱撙节之政,固未易更仆数矣。

鸳鸯在梁,戢其左翼。疏云:敛其左翼,以

译鞞、琫、珌,毛传说鞞是容纳刀的鞘,琫是刀鞘上部的装饰,珌是下部的装饰。《公刘》篇说“鞞琫容刀”,毛传说下部叫鞞,上部叫琫。孔颖达疏申述毛传,认为鞞是刀鞘的名称,琫是鞘上部的装饰,下部不说装饰,是指鞞这个本体,上部则有装饰可以命名。【疏引用《公刘》传,说琫是上饰,鞞是下饰,与那里的文字不同,应当是偶然的错误】名物疏讥讽毛说自相矛盾,孔颖达不得已才为之辩解。又引用《释名》说下末的装饰叫琕,琕就是鞞字,鞞正是下部的装饰。现在考察这大概是不对的。《小尔雅》说刀的削器叫做室,室叫做鞞鞛【琫同】,珌是鞞的装饰。《说文》说鞞是刀鞘。《广雅》说鞞防【折制二音】是刀削,意义都相同。疏并没有把鞞当作下饰的说法,况且如果鞞是下饰,那么珌又是什么东西呢?《瞻彼洛矣》传把琫和珌对举,所以说上饰下饰。《公刘》则把鞞和琫对举,所以传只说上下而不说饰,并不是指装饰。而琫在它上面,那么鞞就是下面了。古文简质,词语不能充分表达意思,未曾自相矛盾。孔氏申述它,很好地传达了毛传的意思,也不是勉强为之的言辞。《释名》下末的说法,大概是误解了《公刘》传的意思罢了,反而依据它来规劝毛传,可以吗?又这首诗的释文说鞞字有时写作琕,冯氏想把鞞和琕合为一个字,大概是根据这个。然而《说文》没有鞞字,《玉篇》有,认为就是玭字,说蒲蠲、蒲实二切,书上写作蠙,是与玭相同,不与琕相同。又考察杜预注《左传》把鞞当作上饰,鞛当作下饰,而《玉篇》赞同他的说法,先儒已经讥讽他了。《小尔雅》宋咸注把珌当作上饰,琫当作下饰,《玊篇》、《广韵》也把珌当作上饰,互相有异同,都不足以相信,应当以这首诗的传疏为准。

裳裳者华

观看《巧言》、《何人斯》、《巷柏》、《角弓》等诗,周幽王时代,谗言谄媚充满朝廷了。功臣贤者的后代,因此失去了他们的禄位,于是有了《裳裳者华》的讽刺。前三章都是援引古事来规劝今人。功臣贤者的家族,子孙相继而崇高显贵,上面本来有赞誉有喜庆,下面也有四马驾车,就像花朵的裳裳而光美。只有谗言谄媚不行,才如此。现在却不是这样,喜庆赞誉转为忧虑畏惧,乘坐四马车降为徒步行走了。所以末章极力称赞先人的德行,左边适宜右边也有,子孙应当当世享受他们的禄位,不应该被断绝。序所说的谗言谄媚者,大概是虢石父、暴辛公之类的人吧?

裳裳者华,裳就是常字,确实如此。然而董氏说这华就是常棣,那就大错了。诗说“芸其黄矣”,又说“或黄或白”,书传并没有说常棣花是黄色的。《集传》既然跟随毛传说裳裳为堂堂,又引用董氏的话,为什么不深入考察呢?严缉把裳裳解释为像衣裳那样浓厚,也是牵强附会而没有道理。并且引用《说文》解释“何彼秾矣”为衣服厚来证明自己,又非常不伦不类。衣服厚自然解释秾,不解释裳。况且衣裳各有厚薄,怎么能普遍都是厚呢?“裳裳者华”的首章,与《蓼萧》相似,语言相同而情感不同。那是亲身遭遇,这是追忆。解说诗的人之所以重视论世,不可以因为词语而损害意义。《集传》把《蓼萧》当作天子宴请诸侯,把“裳裳者华”当作天子赞美诸侯,大概只是根据它们的词语罢了。

传云:“似嗣也。”说先人有这样的才德,子孙应当继承他们的禄位,把似当作嗣,是诗的常训。《集传》说:“有之于内,是以形之于外者,无不似其所拥有的。”那因为他拥有,正承接上面的宜,与有罢了。左之右之,可以说在内吗?况且所谓形之于外的,又指什么?

桑扈

礼仪法度,是王者用来辨别名分确定职分,规范一世,不可一天没有的。所以君臣上下遵守这个不丢失,那么尊卑得以安守其位,亲疏得以实现其情,长幼得以明确其序,家、邦、乡、国、内、外的,大小都得以遵循其分而融洽其欢心,政令于是成就,风俗于是美好,中原因此安宁,四方蛮夷因此臣服,天命保佑它,万邦依赖它。这不是仅仅一个人的快乐,而是天下的快乐,快乐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说:“乐胥胥皆也【毛传说】”不对,莺然之桑扈,还有文章可观,人反而不如吗?三章的戢难,是君上有礼仪法度的。末章的思柔,匪敖,是臣下有礼仪法度的。周幽王的朝廷,动不动没有礼仪法度,那么放纵骄横乖僻,无所不为,将拿什么来显示规范,保持福禄呢?孙毓陈述毛传“乐胥”的话【见孔疏】足以称为宏大的议论,姑且为之阐发其说。郑玄把胥当作有才智的名词,迂腐了。近来把它当作语词,尤其没有意义趣味。

万福来求,就像说自求多福。古人本来多有倒语。严缉得到了它,《集传》说:“无事于求福,福反求之,太细微了。”

鸳鸯

鸳鸯诗四章,以实义作为兴,这是另一种兴体。交往万物有道,不仅仅在于鸳鸯的毕罗;自我奉养有节制,不仅仅在于乘马的摧秣。举一个来概括其余,所以传认为是兴,而笺又推广其义。总之,祭祀鱼兽而后田猎,渔斋三举而恒日减少,也只是大概说说罢了。明王惠爱节制的政治,本来不容易一一列举了。

鸳鸯在梁,戢其左翼。疏说:收敛其左翼,以

右翼掩之。举其雄者而言耳。案《尔雅》:“鸟翼,右掩左雄,左掩右雌。”疏説本此。集传引张子语曰:“禽鸟并栖,一正一倒,戢其左翼以相依于内,舒其右翼以防患于外。左不用而右便,故也。”果尔,则《尔雅》之言忘矣。张岂得于目验邪?然古今物性多有变迁,目验之事,正难以释古经也。

译右翼遮盖左翼。这里只是举出雄性鸟的情况来说罢了。查考《尔雅》记载:“鸟的翅膀,右翼遮盖左翼的是雄性,左翼遮盖右翼的是雌性。”疏文的解说原本就是依据这个。《集传》引用张子的话说:“禽鸟并排栖息时,一只正卧,一只倒卧,收拢左翼以在内部相互依靠,舒展右翼以在外部防备祸患。因为左翼不用而右翼方便,所以如此。”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尔雅》的说法就被遗忘了。张子难道是凭借亲眼所见得出的结论吗?然而古今生物的习性多有变迁,亲眼所见的情况,正难以用来解释古代的经典。

乗马在廐,乗字毛无传。王、徐防证反,云四马也。郑读如字,云王所乗之马。疏申其意,以为王所乗是天子之马,而不常与粟【无事则摧摧刍也,有事则秣秣粟也】正见其节用。二説较论之,郑义为长。

  頍弁

朱子辨説,讥頍弁序曰:「序见诗『死丧无日』,便谓孤危将亡,不知古人劝人燕乐,多为此言,如『逝者其耊,他人是保』之类。且汉魏乐府犹如此,如『少壮几何?人生几何』是也。斯言似矣,然执此语而欲断頍弁为燕乐,非刺时,非确证也。」车邻、山有枢,原非燕乐之诗,以蟋蟀为岁晚燕饮,而山有枢答之者,朱子之説也。以已説证已説,何自信之坚?与乐府之《短歌行》「来日大难」等篇,乃文人寓兴之笔,非真歌以侑酒,亦非席间相赠答也。若栢梁聨句之时,邺下公燕之作,应吉甫华林之咏,顔延年曲水之篇,则无此语矣。案诗中燕乐语,有即其实而道之者,「饮酒之饫,饮此湑矣,不醉无归」是也;有愿其然而言之者,「此诗之既见君子,庻几説怿,乐酒今夕,君子维宴」是也。美刺不嫌同词,必论其世,方知其意;必知其意,方可读其词。此所以不可无序也。

毛以皮弁在首,兴王者之在上,而郑不以为兴。盖天子燕同姓,则皮弁服,故举以发端。言王服是皮弁,夫何为乎宜以燕也?而今弗为,郑解优矣。夫皮弁燕服也,防酒嘉肴燕具也,兄弟当与燕之人也。兄弟与王休戚相闗,如茑萝之托于松柏,皆欲王之明,不欲王之暗。故未见则恐其危亡而忧,既见则冀其开悟而乐。其思与王燕饮而諌正之者,意在此尔。然则此意,上六句当各二句自为偶,岂伊异人,特起下句于上无所承也?集传之释此,乃云:「有頍者弁,实维伊何?」乎尔酒既防,尔肴既嘉,则岂伊异人乎?乃兄弟而非他也。玩其文势,以「实维伊何」承「頍弁」,「岂伊异人」承「酒肴」,各増一「乎」字,使其句法相应,令「呼起兄弟匪他」斯舛于义矣。服弁者王也,有酒有肴者,又王也,何得归之兄弟乎?又集传本以此三章为赋,而比辅广、刘瑾改为赋而兴,又比。因「伊何」与「岂伊」两相应,兴体也。此未必朱意,然集传二「乎」实诒之误。

茑与鸟俱都了反,説文「玊」篇皆同。正韵「泥了反」,不知何本。今呉下土语尚存古音,而学士反失之。茑,广韵作「防」。尔雅以女萝、▯丝为一物,頍弁又以▯丝、松萝为一物。▯丝之别名,又曰唐,又曰蒙,曰王女,盖一草而六名也。草木疏辨松萝非▯丝,后世埤雅、尔雅翼、名物疏诸书率宗之而为説,其言甚明快矣。然草木之异物而同名者多有,况古今异语,方俗殊称,可胜诘乎?女萝之名可施于▯丝,亦可施于他草,不必执此以槩彼也。陆以目验而疑之,过矣。李善注古诗十九首,于▯丝附女萝,既见陆疏之言,又谓古今方俗名草不同,斯语得之。寔维何期笺云:「何期」犹「伊何」也,「期」词也。故释文「期」音基,朱传从郑觧,而「期」无音反,殊为疏也。

  车舝

古者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朱传以车舝为燕乐,其新昏,殆未讲于斯礼乎?吕记遵序得之。

左传》叔孙昭子赋《车辖【昭二十五年】以舝为辖,意二。

字,其通用乎?案舝、辖并见《説文》。舝入舛部,云车。

轴端键也,两穿相背,从舛,□省声,□古文偰字。

辖入车部,云“车声也,从车,害声”。一曰,辖键也。然则舝止为键,辖既为车声,又兼舝义。字亦作鎋,见《节南山笺》。

今人以间闗千里为渉歴长涂之称,间闗字本此诗也。案毛传,间闗设舝也;朱传以为设舝声声之义,其取于辖乎?要之,车欲行必设舝,既行必有声矣。宋董氏曰:车键而行则有声,故古人以间闗为声,又为驱驰,本诸此,斯语良然。

车舝首章与三章词指畧相同,匪渴忘其饥渴也,式饮式食,忘其酒肴之不美也。惟好友可以燕喜,而今之燕喜不必好友也。惟有徳之人可以歌舞,而今之歌舞不必有徳,皆设为得季女而喜极

译马匹养在马厩里,“乘”字毛亨没有传注。王肃、徐邈读为“证反”,说是四匹马。郑玄读如本字,说是君王所骑乘的马。孔颖达疏申述其意,认为君王所乘是天子的马,并不常喂粟米【无事时就喂粗草,有事时才喂精粟】,正可见其节约用度。两种说法比较起来,郑玄的解释更为优胜。

《頍弁》

朱熹在《辨说》中讥讽《頍弁》的《序》说:“《序》看到诗中‘死丧无日’一句,便认为国家孤危将亡,不知道古人劝人宴饮享乐,多说这样的话,比如‘逝者其耊,他人是保’之类。而且汉魏乐府也是这样,比如‘少壮几何?人生几何’就是如此。这话似乎有道理,然而拿着这话想要断定《頍弁》是宴乐之诗,不是讽刺时政,这并不是确凿的证据。”《车邻》、《山有枢》原本就不是宴乐之诗,以《蟋蟀》为岁末宴饮,而《山有枢》是回答它的,这是朱熹的说法。用己说证明己说,为何如此自信?这与乐府中《短歌行》“来日大难”等篇,乃是文人寄托兴味的笔法,并非真正用来劝酒的歌,也不是席间互相赠答的诗。如果是柏梁台联句之时,邺下公宴之作,应吉甫华林园的咏唱,颜延年曲水篇的诗篇,就没有这样的话了。按诗中宴乐的话,有就实际情况而言的,“饮酒之饫,饮此湑矣,不醉无回”就是如此;有希望如此而说的,“此诗之既见君子,庶几说怿,乐酒今夕,君子维宴”就是如此。赞美与讽刺不嫌用同样的词语,必须考察其时代,才能知道其用意;必须知道其用意,才可以解读其文辞。这就是为什么不能没有《序》的原因。

毛亨认为皮弁戴在头上,兴起君王在上位之意,而郑玄不认为这是兴。大概天子宴饮同姓宗亲,就穿皮弁服,所以举此发端。说君王穿着这皮弁,为何适宜用来宴饮呢?如今却不这样做,郑玄的解释更好。皮弁是宴饮的服饰,美酒佳肴是宴饮的器具,兄弟是应当参与宴饮的人。兄弟与君王休戚相关,如同茑萝依附于松柏,都希望君王英明,不希望君王昏庸。所以没见到君王时,担心其危亡而忧虑;见到君王后,希望其开悟而快乐。他们想着与君王宴饮并劝谏匡正君王,用意就在这里。然而这个意思,上面六句应当每两句自成对偶,“岂伊异人”这一句,特别在下句,上面没有承接。《集传》解释这里,却说:“有頍者弁,实维伊何?”乎尔酒既防,尔肴既嘉,则岂异人乎?乃是兄弟而不是别人。玩味其文势,以“实维伊何”承接“頍弁”,“岂伊异人”承接“酒肴”,各增加一个“乎”字,使其句法相应,让“呼起兄弟非他”之意,这就违背文义了。穿皮弁的是君王,有酒有肴的,也是君王,怎么能归之于兄弟呢?又《集传》原本认为这三章是赋,而比辅广、刘瑾改为赋兼兴,又比。因为“伊何”与“岂伊”两相呼应,是兴的体例。这未必是朱熹的本意,然而《集传》两个“乎”字确实造成了错误。

茑与鸟都读为“都了反”,《说文》“玊”篇都相同。《正韵》读为“泥了反”,不知依据什么。现在吴地土语尚存古音,而学士反而失传了。茑,《广韵》作“防”。《尔雅》把女萝、〇丝视为一物,《頍弁》又把〇丝、松萝视为一物。〇丝的别名,又叫唐,又叫蒙,叫王女,大概是一草有六个名字。《草木疏》辨析松萝不是〇丝,后世《埤雅》、《尔雅翼》、《名物疏》等书大多宗奉它而说法,其言非常明快了。然而草木中异物而同名的很多,何况古今语言不同,方俗称呼各异,哪里能一一诘问呢?女萝的名字可以施用于〇丝,也可以施用于其他草,不必执此以概彼。陆德明以目验而怀疑,太过分了。李善注《古诗十九首》,于〇丝附注女萝,既见陆德明疏之言,又说古今方俗名草不同,这话是对的。“寔维何期”《笺》云:“何期”犹“伊何”也,“期”是语助词。所以《释文》“期”音基,朱熹传从郑玄解释,而“期”无音反,非常疏漏。

《车舝》

古时娶妇的人家,三天不奏乐。朱熹传以《车舝》为宴乐之诗,其新婚,大概未曾讲求这个礼仪吧?吕祖谦《记》遵循《序》的说法是对的。

《左传》叔孙昭子赋《车辖》【昭公二十五年】以舝为辖,意思有二。

字,它们通用吗?按舝、辖都见于《说文》。舝入舛部,说车。

轴端键也,两穿相背,从舛,“偰”省声,“偰”古文偰字。

辖入车部,说“车声也,从车,害声”。另一说,辖键也。那么舝只是键,辖既是车声,又兼舝义。字也作鎋,见《节南山笺》。

今人以间关千里为涉历长途之称,间关字本于此诗。按毛传,间关设舝也;朱熹传以为设舝声声之义,其取于辖吗?总之,车欲行必设舝,既行必有声了。宋董氏曰:车键而行则有声,所以古人以间关为声,又为驱驰,本于此,这话确实如此。

《车舝》首章与三章词意略相同,匪渴忘其饥渴也,式饮式饮,忘其酒肴之不美也。只有好友可以宴喜,而今之宴喜不必是好友。只有有德之人可以歌舞,而今之歌舞不必是有德之人,都是假设有季女而喜极

之词。

示儿编论景行行止云:郑笺以景行为明行,晦庵以景行为大路。博考经传,景训、大训、明并无训慕者。自明皇《孝经》序有“景行先哲”之语,后人因之为景慕之説。不知当以景训明行训践,谓明践先圣之道也。孙此语当矣。案《孝经》序防亦训景为明,但谓法则,此明行哲王文义重复,又须补出法则之义,序语未为完善。防之释序,必欲与《诗》义合耳,不如孙氏随文觧之较明畅也。又案《説文》:景,光也。《玉篇》:景,光景也,皆无慕意。《广韵》云:景,大也,明也,像也,光也,炤也。像义与仿效相近,或可转为慕。今之《广韵》即唐韵也。《孝经》注成于天寳二载,孙愐《唐韵》成于天寳十载,二书之出同时,岂唐世“景”字有仿效之训耶?殆非也。源谓古人采用经文多歇后语,如“友于”、“诒厥”之类皆是。《孝经》序正暗用“行止”意耳。“行止”者,则而行之【笺云】谓则效古先哲王也。又案毛传云:景,大也。疏申为逺大之行,与笺小异而大同。

译《示儿编》论《诗经》中“景行行止”一句说:郑玄的笺注将“景行”解释为“明行”,朱熹(晦庵)将“景行”解释为“大路”。广泛考证经传,“景”解释为“大”、“明”,并没有解释为“慕”的。自从唐玄宗《孝经》序中有“景行先哲”这句话,后人便据此产生了“景慕”的说法。殊不知应当将“景”解释为“明”,将“行”解释为“践”,意思是说明白地践行先圣之道。孙氏这话是对的。按:《孝经》序的疏注也将“景”解释为“明”,但说是效法准则,这里“明行”与“哲王”文义重复,又必须补出“法则”的含义,序言的话并不完善。疏注解释序言,必定想要与《诗经》的义理相合,不如孙氏顺着文意解释得较为明白通畅。又按:《说文解字》说:“景,光也。”《玉篇》说:“景,光景也”,都没有“慕”的意思。《广韵》说:“景,大也,明也,像也,光也炤也。”“像”的意思与仿效相近,或许可以转变为“慕”。现在的《广韵》就是《唐韵》。《孝经》注成书于天宝二年,孙愐的《唐韵》成书于天宝十年,两书问世时间相近,难道唐代“景”字有仿效的解释吗?大概不是这样。源认为古人引用经文多用歇后语,如“友于”、“诒厥之类都是如此。《孝经》序正是暗用了“行止”的意思。“行止”者,就是效法并践行【郑笺说】:意思是效法古代的圣明君王。又按:毛传也说:“景,大也。”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述为“远大的德行”,与郑笺略有不同但大体相同。

以慰我心。韩诗作「以愠我心」,愠,恚也。孔疏言:孙毓载毛传作「慰怨也」,王肃述毛亦云。新昏指褒姒,大夫不遇贤女,而后见褒姒谗巧嫉妬,故其心怨恨。释文:毛传亦作「慰怨也」,而曰「本或作慰安者」,是马融义。马昭、张融论之详矣。案今传云「慰安也」,笺云「慰除我心之忧」,疏云「忧除则心安」,非异于▯。肃言非▯指,合孔、陆之言观之,可见马融以前述毛者,皆主「慰怨」,郑为马弟子,始以安义释毛。然孙、王及释文皆作「慰怨」,是唐以前犹安、怨两义并行也。孔奉敕为诗疏,原以毛、郑为主,不得不伸郑而诎王,由是安义独行,而「慰怨」之觧后儒莫闻,闻亦莫信矣。源谓「慰」字説文本有两训,一曰安也,一曰恚怒也。恚怒与怨近矣。《凯风》▯「慰」训「怨」,此传训「怨」字同而义异,毛自得之师传,岂拘一律乎?况「怨」义与韩诗「愠」义相合,安知毛传诗时经文不作「愠」乎?诗本因褒姒而思贤女,通萹极言贤女之可思,末仍以恶褒姒结之,篇法宜怨。孙、王之説优矣。

  青蝇

诗三章皆以蝇兴谗人,初无两体也。集传分首章为比,下二章为兴。刘瑾释之,谓首青蝇对君子,下章以对谗人,故比兴不同。案斯乃晦庵创立之例,诗人之比兴元不如此【辨详总诂】诗言君子无聴,则谗人之构乱可知;言谗人罔极,则君子之不宜听可知。意固互相备也。兴者,兴其意乎?抑徒兴其词乎?

  賔之初筵

此诗首三章,毛以为燕射,郑以为大射,后儒説诗者,或从毛,或从郑,或首章从郑,次章从毛【此崔集注之譌,古记从之】皆考据礼文以为言。独朱传则在不毛不郑之间,杂引大射燕射之礼,源不知其何所折衷也。其释首章有不可觧者六焉。次章依郑觧以为言,祭则此章是将祭而择士,宜为大射矣,而集传所引多燕射礼,此不可觧者一也。大射射皮侯,燕射射兽侯,集传引天子熊侯,诸侯麋侯,大夫士布侯,乃兽侯也,燕射之侯也。将射系左纲,又乡射礼而燕射如之者也。迁乐之事,亦燕射之同于乡射者也,则宜以此章为燕射矣。然首引大射宿县之文,此不可觧者二也。乐人宿县,大射之文也。厥明将射,迁乐于下,乡射之事也。既礼文各异,宜分别下语为乡射矣,乃仍蒙大射之文,不顾后人指摘乎,此不可觧者三也。刘瑾以为参约二礼之文,夫参约之者,必其文虽异,其义原不相妨则可耳。大射之不改县,孔疏论之甚明,乃彊益迁乐文于大射下可乎,此不可觧者四也。孔疏引燕射乡射礼,所以申毛意也;引大射礼,所以申郑意也。然诸侯大射无改县之事,故言天子宫县,阶间妨射位,须改县以避之,诸侯与臣行礼略不备轩县,不足妨射,不须改。盖序引此诗为刺幽王,则所言当为天子之大射矣。朱传既不遵序,而以为武公悔过诗,则此章乃诸侯之大射也。诸侯燕射不改县,礼文可考也。集传顕与乖异,又不自明其故,可乎,此不可觧者五也。诗既为悔过而非刺王,则所言行诸侯礼矣。集传之释大侯,既歴陈天子诸侯大夫士之异,复独举天子之侯,着其制度物色,而诸侯反不及焉,此不可觧者六也。凡此六者,上不能服先儒之心,下无以塞后学之议,不敢以説出于朱子,而黙不置辨也。其以韩诗而讥小序,通议辨之允当,兹不。复赘。

各奏尔能,以下郑所指祭末之礼有三:各奏尔能,子孙献尸之礼也;手仇入,又賔长兄弟及佐食加爵之礼也;酌彼康爵,弟子举觯之礼。朱传用其献尸加爵二意,而康爵二语亦总于加爵中。

  賔载手仇郑笺仇读为防案防从斗□声挹也□亦音拘从目从大目邪也防九遇切左右视也从两目今俗本防字左右俱作□□本召公名又加一画谬矣防又作防

酌彼康爵,以奏尔时。毛注“康”为“安”,郑训“康”为“康”,而毛义为“允”。朱传既从毛矣,又引或説读“康”为“抗”,引《礼记·明堂位》“崇坫康圭”证之,以为即坫上之爵。不知《礼》注谓为髙坫亢所受圭,

译来宽慰我的心。《韩诗》作“以愠我心”,愠,是怨恨的意思。孔颖达疏说:孙毓记载毛传作“慰怨也”,王肃阐述毛传也说如此。新昏指褒姒,大夫没有遇到贤德的女子,后来见到褒姒谗媚奸巧、嫉妒,所以心中怨恨。《经典释文》说:毛传也作“慰怨也”,又说“原本有的作慰安”,这是马融的解释。马昭、张融对此论述得很详细。按:现在的传文说“慰安也”,郑玄笺说“宽除我心中的忧愁”,孔疏说“忧愁除去则心安”,这与〇(此处指前文提到的某种观点或文本)没有不同。王肃说这不是〇的本意,结合孔颖达、陆德明的话来看,可见在马融以前阐述毛传的人,都主张“慰怨”的解释,郑玄是马融的弟子,才开始用“安”的意思来解释毛传。然而孙毓、王肃以及《释文》都作“慰怨”,说明在唐代以前“安”和“怨”两种解释是并行的。孔颖达奉诏作《诗疏》,原本以毛传、郑笺为主,不得不伸张郑玄而贬抑王肃,从此“安”的解释独大,而“慰怨”的解释后来的儒者没有听说,即使听说也不相信了。源氏认为“慰”字在《说文解字》中有两个训释,一是“安”,二是“恚怒”。恚怒与怨恨相近。《凯风》〇中“慰”解释为“怨”,这里传文解释“怨”字相同但意义不同,毛亨自然是从师承得来,难道会拘泥于一种规律吗?况且“怨”的意思与《韩诗》“愠”的意思相合,怎么知道毛亨传诗时经文不作“愠”呢?这首诗本是因褒姒而思念贤女,全篇极力说贤女值得思念,最后仍以厌恶褒姒作结,篇章法度适宜表达怨恨。孙毓、王肃的说法很好。

《青蝇》

这首诗三章都以苍蝇兴起谗人,本来没有两种体例。《诗集传》把首章分为比,下面两章分为兴。刘瑾解释它,说首章青蝇对应君子,下面章节对应谗人,所以比兴不同。按:这是晦庵(朱熹)创立的条例,诗人的比兴原本不是这样【辨明详见总诂】。诗说君子不要听信,那么谗人构陷作乱就可以知道;说谗人没有准则,那么君子不应该听信就可以知道。意思本来互相完备。兴,是兴起它的意旨呢?还是仅仅兴起它的词句呢?

《宾之初筵》

这首诗前三章,毛亨认为是燕射,郑玄认为是大射,后来解说《诗经》的儒者,有的遵从毛亨,有的遵从郑玄,有的首章遵从郑玄,次章遵从毛亨【这是崔集注的错误,古记遵从它】,都考证礼仪文献来说话。只有朱熹的传在毛、郑之间,杂引大射、燕射的礼仪,源氏不知道他依据什么来折衷。他解释首章有六处不可理解的地方。次章依照郑玄的解释来说,祭祀的话,这一章是将要祭祀而选择士人,应当是大射了,而《集传》所引多是燕射的礼仪,这是不可理解的第一点。大射射皮侯,燕射射兽侯,《集传》引天子熊侯,诸侯麋侯,大夫、士布侯,那是兽侯,是燕射的侯。将要射箭系左纲,又是乡射礼而燕射像它那样的。迁乐的事情,也是燕射与乡射相同的地方,那么应当把这一章作为燕射了。然而首先引用大射宿县的文献,这是不可理解的第二点。乐人宿县,是大射的文献。第二天将要射箭,把乐迁到下面,是乡射的事情。既然礼仪文献各不相同,应当分别用语说是乡射了,却仍然沿用大射的文献,不顾后人的指摘吗,这是不可理解的第三点。刘瑾认为是参酌约取两种礼仪的文献,参酌约取的,必定是文献虽然不同,其意义原本不相妨碍才可以。大射不改变悬挂,孔疏论述得很明白,却强行把迁乐的文献加在大射下面可以吗,这是不可理解的第四点。孔疏引燕射、乡射礼,是用来申述毛亨的意思;引大射礼,是用来申述郑玄的意思。然而诸侯大射没有改变悬挂的事情,所以说天子宫县,阶间妨碍射位,必须改变悬挂来避开它,诸侯与臣行礼略不完备轩县,不足以妨碍射箭,不需要改变。大概序言引这首诗是讽刺幽王,那么所说的应当是天子的的大射了。朱传既不遵从序言,而认为是武公悔过的诗,那么这一章就是诸侯的大射了。诸侯燕射不改变悬挂,礼仪文献可以考证。《集传》明显与之违背,又不自己说明原因,可以吗,这是不可理解的第五点。诗既然是悔过而不是讽刺君王,那么所说的就是施行诸侯的礼仪了。《集传》解释大侯,既历陈天子、诸侯、大夫、士的不同,又单独举出天子的侯,写明其制度物色,而诸侯反而不及,这是不可理解的第六点。这六点,上不能使先儒信服,下无以堵住后学的议论,不敢因为说法出于朱子,就沉默不加以辨析。他用《韩诗》讥讽小序,《通议》辨析得允当,这里不再赘述。

“各奏尔能”以下,郑玄所指的祭末之礼有三:各奏尔能,是子孙献尸的礼仪;手仇入,又是宾长、兄弟及佐食加爵的礼仪;酌彼康爵,是弟子举觯的礼仪。朱传采用他献尸、加爵两个意思,而“康爵”两语也总括在加爵中。

“宾载手仇”,郑笺说“仇”读为“防”。按:“防”从斗,“□”声,意思是挹取。“□”也音拘,从目从大,目邪也。“防”九遇切,左右视也,从两目。现在俗本“防”字左右都作“□”,“□”本是召公名,又加一画,错了。“防”又作“□”。

“酌彼康爵,以奏尔时。”毛注“康”为“安”,郑玄训“康”为“康”,而毛的意思为“允”。朱传既然遵从毛亨了,又引或说读“康”为“抗”,引《礼记·明堂的位》“崇坫康圭”来证明,认为就是坫上的爵。不知道《礼》注说那是高坫亢所受的圭,

奠之于上也,是“亢”者,犹言举耳【礼疏云:亢,举也】非圭之名也。彼上有“崇坫”语,故义可通。若移以释此诗,则当云“酌彼举爵”,成何语乎?又郑氏注《礼记》读“康”为“亢”,乃破字也。同一破字,见于笺《诗》者輙痛议之,见于他注者反迁就诗语以合之,诚不知何意。

译奠放在上面,这“亢”字,不过是“举”的意思【《礼记》疏云:亢,就是举】,并不是圭的名称。因为上文有“崇坫”的说法,所以意思可以讲通。如果把它移用来解释这首诗,那就应当说“酌彼举爵”,这成什么话呢?又郑玄注《礼记》将“康”读作“亢”,这是破字通假。同样的破字,在郑玄笺注《诗经》时便遭到严厉批评,而在其他注疏中却反而迁就《诗经》的文辞来附会它,实在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俾出童羖笺云:「羖羊之性,牝牡有角。羖羊,黒羊也。吴羊,白夏羊,黒。」《尔雅》:「夏羊,牡羭,牝羖。」是牝羊黒者名羖。《説文》:「夏羊,牡曰羖。」是黒羊牡者名羖。笺又以羖为牝牡之通名,三説各异。案郭璞《尔雅》注谓夏羊为黒羖防【音歴】又云今人以牂羖为白黒羊名。然则夏羊牝牡皆名羖也,观笺语可见,汉世已然,不始于晋。又案吴羊之牂,犹夏羊之羖也。《尔雅》云:「羊牡羒【音坟】牝牂。」《苕之华》传亦云:「牂,牡羊。」而《説文》、《玉篇》皆以牂为牡羊,则吴羊之牝牡溷称,信如郭所云矣。毛据汉初之称释牂,故与《尔雅》同;郑据汉末之称释羖,故与《尔雅》异。

  毛诗稽古编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六

  吴江陈启源撰

  鱼藻之什【变小雅】

  鱼藻

有颁其首,传云:颁,大首貌。《释文》云:颁,扶云切。《说文》同。案《説文》:颁,大头也。从页,分声。则此诗“颁”字乃其本音本义。惟“寡”字从颁,颁训分赋,要之训分,而读布还切。自有“攽”字专之他典,特借用“颁”尔。徐氏《韵补》径读“颁”为布还切,而不存旧音,疏矣。《玉篇》符云切,又音班。《广韵》亦有三反。

  采菽

首章之菽,牛俎之芼也;次章之芹,加豆之菹也。皆所以待诸侯之礼,以此为兴。乃兴体之不离正意者。

▯衮及黼。▯衮惟上公方可服。黼则自公以下至于毳冕之子男。絺冕之孤卿皆得服之。故诗言及。则五等诸侯皆在其中矣。东莱祖子由之説。以为专指上公。不如笺疏之义为允。

觱沸槛泉,尔雅、説文皆作滥泉。诗“槛”字乃借也。説文“滥”从水,监声,引此诗。徐云:卢瞰反。诗释文“槛”衔览下斩二反。从“槛”字本音,然则“槛泉”之“槛”,但借“滥”义,不借“滥”音也。尔雅“滥泉”释文无音反。邢疏云:“槛”“滥”音义同,两字音本不同,不知欲以何读。案玉篇“滥”作“漤”,卢瞰反,云涌泉也。张楫《广雅》“滥泉”之“滥”与诗释文“槛”字同音。殷敬顺《列子释文》“滥”字亦咸上声,是“滥”字二音俱通。邢殆欲从“槛”读也。又案《尔雅·释水》有四泉,其三见诗:一“滥泉”,正出,正出涌出也。汪引《公羊传【昭五年】直出”释之,此诗“槛泉”是也。一“沃泉”,县出,县出下出也,注云从上溜下,《曹风》“冽彼下泉”是也。一“沈泉”,穴出,穴出仄出也,注云从旁出也,《大东》有“冽氿泉”是也。惟一见一否为瀸【音纎】诗》所未及。

柞字五见二雅,释文皆子洛反。惟采菽、维柞之枝,有两音云:子洛反,又音昨。説文用昨音,然当以子洛为正矣。朱传「车舝」才洛反,「绵」篇子洛反,两存其音韵,防止存昨音未当。

平平左右,亦是率从郑。以左右为连属之国,集传以为诸侯之臣。夫诸侯能辨治小国,使之循顺,所以为有功也。若朝于天子,其臣从之,乃其常事,何足称美哉?又《左传》晋魏绛引此诗以规悼公【襄十一年】亦取逺人服从之义。优游之“优”,本从彳【丑亦反】此诗“优哉游哉”及“白驹”“慎尔优游”是也。今惟监本注疏作“优”,余本俱作“优”矣。二字义亦相通。《玉篇》云:□□游也,《广韵》同。又云通作优。案《佩觿集》辨此二字,以□为□游,优为倡优,诚是矣。《说文》无□字,其“优”字则训饶,又训为□。然倡已兼二义,□游与饶意近,并□于优亦可也。今世文典不别用“优”字矣。又案《说文》“优”从人,忧声,“忧行之和也”,从刄,防声。引诗“布政忧忧”,▯愁也,从心从页。徐▯曰:▯见于顔面,故从页。□游义亦近和。岂后世以忧代▯,用因加彳旁于忧以相别,继又因□优形溷,遂并□于□。与其“信南山”之“优渥”,《说文》引诗作“瀀”。

  角弓

骍骍角弓,释文云:「骍,说文作弲,火全切。」案说文:「弲,角弓。洛阳名弩

译使猎取黑羊的母羊。《毛传》说:“黑羊的习性,无论雌雄都有角。黑羊,就是黑色的羊。吴地的羊,白色的夏羊,黑色的。”《尔雅》说:“夏羊,公的叫羭,母的叫羖。”这是说黑色的母羊名叫羖。《说文解字》说:“夏羊,公的叫羖。”这是说黑色的公羊名叫羖。《毛传》又把羖当作雌雄羊的通称,这三种说法各不相同。查考郭璞《尔雅注》称夏羊为黑色的羖防,又说现在的人把牂和羖作为白羊和黑羊的名称。那么夏羊无论雌雄都叫羖,从《毛传》的话可以看出,汉代已经如此,并非始于晋代。又查考吴地羊的母羊,相当于夏羊的羖。《尔雅》说:“羊,公的叫羒,母的叫牂。”《苕之华》的传文也说:“牂,是公羊。”而《说文解字》、《玉篇》都把牂解释为公羊,那么吴地羊的雌雄混称,确实如郭璞所说。毛亨依据汉初的称呼来解释牂,所以与《尔雅》相同;郑玄依据汉末的称呼来解释羖,所以与《尔雅》不同。

《毛诗稽古编》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毛诗稽古编》卷十六

吴江陈启源撰

鱼藻之什【属于小雅】

鱼藻

鱼头大颁,传文说:颁,是大头的样子。《经典释文》说:颁,音扶云。《说文解字》相同。查考《说文解字》:颁,大头。从页部,分声。那么这首诗中的“颁”字就是它的本音本义。只有“寡”字从颁,颁解释为分赋,总之是解释为分,而读布还切。自从有了“攽”字专门用于其他典籍,只是借用了“颁”字罢了。徐锴《韵补》直接读“颁”为布还切,而不保留旧音,这是疏漏的。《玉篇》音符云,又音班。《广韵》也有三种读音。

采菽

首章的菽,是牛俎上的菜饰;次章的芹,是加在豆器中的腌菜。都是用来接待诸侯的礼仪,以此作为起兴。这是起兴手法不脱离正意的情形。

〇衮服和黼衣。〇衮服只有上公才能穿。黼衣则从公爵以下直到穿毳冕的子男爵,穿絺冕的孤卿都可以穿。所以诗中说“及”。那么五等诸侯都包括在内了。吕祖谦(东莱)采纳苏辙(子由)的说法,认为专指上公。不如《毛传》《郑笺》《孔疏》的意义恰当。

觱沸槛泉,《尔雅》、《说文解字》都作滥泉。诗中“槛”字是假借。《说文解字》“滥”从水部,监声,引用这首诗。徐锴说:音卢瞰。诗《释文》“槛”音衔览、下斩两读。从“槛”字本音来看,那么“槛泉”的“槛”,只是借用“滥”的意义,不借用“滥”的读音。《尔雅》“滥泉”《释文》没有注音。邢昺疏说:“槛”“滥”音义相同,两字本音不同,不知道想要用哪个读音。查考《玉篇》“滥”作“漤”,音卢瞰,说涌出的泉水。张楫《广雅》“滥泉”的“滥”与诗《释文》“槛”字同音。殷敬顺《列子音义》“滥”字也读咸上声,是“滥”字两种读音都通。邢昺大概想跟随“槛”的读音。又查考《尔雅·释水》有四种泉水,其中三种见于《诗经》:一是“滥泉”,正出,正出就是涌出。汪中引用《公羊传》【昭公五年】“直出”来解释,这首诗的“槛泉”就是。二是“沃泉”,县出,县出就是下出,注解说从上流下,《曹风》“冽彼下泉”就是。三是“沈泉”,穴出,穴出就是仄出,注解说从旁出,《大东》有“冽氿泉”就是。只有“瀸泉”一见一否,是《诗经》没有提到的。

柞字在《雅》诗中五次出现,《释文》都音子洛。只有《采菽》、《维柞之枝》有两音,说:音子洛,又音昨。《说文解字》用昨音,但应当以子洛为正音。朱熹《诗集传》《车舝》音才洛,《绵》篇音子洛,两存其音韵,防止保留昨音是不恰当的。

平平左右,也是顺从郑玄。把左右解释为连属的国家,《集传》认为是诸侯的臣子。诸侯能够治理小国,使他们顺从,所以是有功劳的。如果朝见天子,他的臣子跟随,那是常事,有什么值得称美的呢?又《左传》晋国魏绛引用这首诗来规劝悼公【襄公十一年】,也是取远方之人服从的意义。优游的“优”,本从彳部【音丑亦】,这首诗“优哉游哉”以及《白驹》“慎尔优游”就是。现在只有监本注疏作“优”,其余版本都作“优”了。两字意义也相通。《玉篇》说:□□游也,《广韵》相同。又说通作优。查考《佩觿集》辨析这两字,以□为□游,优为倡优,确实是对的。《说文解字》无□字,其“优”字解释为饶,又解释为□。然而倡已兼有两义,□游与饶意相近,并□于优也可以。现在世间的文典不分别使用“优”字了。又查考《说文解字》“优”从人部,忧声,“忧行之和也”,从刂部,防声。引用诗“布政忧忧”,〇愁也,从心底从页部。徐〇曰:〇见于颜面,故从页。□游义也近和。难道后世以忧代〇,用因加彳旁在忧上以相区别,继而又因为□优字形混淆,遂并□于□。与其《信南山》的“优渥”,《说文解字》引诗作“瀀”。

角弓

骍骍角弓,《释文》说:“骍,《说文》作弲,音火全。”查考《说文》:“弲,角弓。洛阳名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