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附合病并病篇
故谓之并。然伤寒论中。惟三阳有合并病。三阴证中无之。盖因太阳皆属汗证。阳明多下症。而少阳全不可汗下。其治法迥殊。不可淆乱。故立法森严。精详审辨。倘治法一差。变证立至。非若三阴证之阴寒相似。
理中四逆辈可通用也。故立合病并病之条。以见两经三经之病。偏多偏少。何重何轻。当以何者主治。何者当禁。如太阳证当汗。而与少阳合并。则禁汗。如阳明当下而太阳证未罢。则仍当汗而禁下。又如三阳合并。有少阳证在内。则汗下皆禁。若太少证俱罢。则仍可下之类也。然合病并病。
非三阳经诸证之外。更别有合并病也。其合并之义。即所以申明三阳传变之中。又有两经三经齐病。
非传非变者。更有一经病。并及他经亦病。遂至两经皆病者之分别也。总之中风伤寒。有一定之例。
一曰传经。乃以此传彼。彼病而此罢也。设有未罢。不可但治受传之经。如太阳未罢不可下。少阳未罢不可汗下之类也。二曰合病。乃两经三经一时并感。见证齐发也。三曰并病。乃一经受病。传入他经。而本经之证仍未罢。彼此皆病也。至若变证。非天然自感之病。皆误治失治所致。乃人事所召。
即坏病也。又不在定例中矣。夫伤寒论中之合并二义。自当各因其证治。分隶三阳条下。如当汗之并病。及用麻黄汤之合病。自当隶于太阳篇中。如用葛根汤。及葛根半夏汤之合病。当隶于太阳阳明篇中。用大承气。及白虎汤之合并病。当隶于阳明中篇。如用黄芩汤。及黄芩半夏生姜汤。至刺大椎。
刺肺俞肝俞。刺期门之合并病。当隶于少阳篇中为是。旧因王叔和编次之时。杂乱于三阳篇中。不使各归本属。而成氏注本。又不正其失。一任其颠倒错乱。以后注家。虽议论繁多。而绝不及此。致尚论另立一门。后之学人。遂疑为三阳诸证之外。又有合并二病。未免多歧之惑。今若仍散归诸篇。恐于丛杂之中。读者模糊阅过。未能专悉其义。故仍喻氏之旧而发明其意。庶令阅者专而易晓。与各归本篇无异矣。倘得其理爽然。又何求焉。
辨误 方氏条辨云。合之为言相配偶也。轻重齐。多少等。谓之合。以阳明切近太阳。所以合也。
其说如此。岂少阳与太阳仅多阳明之一间。遂无合病邪。若是。则下文太阳与少阳之合病何来。喻氏遂因之而广其说云。两经之证。
各见一半。如日月之合璧。王者之合圭璧。界限中分。不偏多偏少。愚谓日月遥相对照。光满而为望。日月同处东北甲地。两相并合。全晦而为合朔。究未必中分各为一半也。至于圭璧。则有桓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之不同。
谓之五瑞。九峰蔡氏云。古者天子锡诸侯以命圭。圭头斜锐。其冒下斜。刻大小长短广狭如之。诸侯来朝。
天子以刻处冒其圭头。察其同异。以辨其伪。故周礼天子执冒以朝诸侯。即周书顾命所谓上宗奉同冒者是也。
岂中分一半之谓乎。且二璧之形。圜而中虚。亦未必中分其半也。然合病之两经受邪。亦偏多偏少。故有麻黄承气黄芩白虎诸汤。偏于一经之治。并未中分其半。况更有三经合病者乎。窃未敢以为然也。至并病条下。方氏又云。并。犹合也。云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以少阳间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窃谓太阳行身之背。少阳行身之侧。阳明行身之前。何间之有。亦何远之有。岂有不能合。而但兼并之理耶。若果如是。则但当有太阳与少阳之并病。不当有太阳与少阳之合病矣。何合并皆有太少之条乎。喻氏又因兼并之说。而曰两经之症。连串为一。如索贯然。即兼并之义也。遂有秦并六国之喻。殊足惑乱人意。若曰如秦并六国。则六经病证。皆当并入一经矣。岂止两经兼并而已哉。嗟嗟。仲景之立法也何精。后人之注释也何晦。仲景之为后世虑也何深。后人之读其书也何浅。呜呼。道之不明也。有以夫。
卷之七 附合病并病篇
合病证治第十五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
太阳阳明合病者。谓太阳阳明两经皆有见证也。以两经见证之中。有喘而胸满之证。是太阳之表邪偏重于阳明也。岂方氏所谓轻重齐。多少等。及喻氏两经各见一半乎。夫喘者。肺邪盛满之所致也。寒邪入腠而肺主皮毛。皮毛为肺之合。肺脏受邪。故气满而喘也。所以伤寒首条。即曰头痛发热。身疼腰痛。恶风无汗而喘者。
译所以称为并病。然而,《伤寒论》中,只有三阳经有合病、并病,三阴证中没有这种情况。这是因为太阳病都属于应当发汗的证候,阳明病多属于应当攻下的证候,而少阳病则完全不可发汗或攻下。它们的治疗方法截然不同,不能混淆错用。所以立法规定十分严密,必须精细周详地审察辨别。如果治疗方法一旦错误,变证就会立即出现。并不像三阴证那样,因阴寒证候相似,理中汤、四逆汤之类可以通用。所以专门列出合病、并病的条文,用来说明两经或三经同病时,各经病情哪一方面偏多、哪一方面偏少,哪一经病情较重、哪一经较轻,应当以哪一经为主进行治疗,哪一种治法应当禁用。例如太阳证应当发汗,但又与少阳合病或并病,就应当禁用发汗法。又如阳明证应当攻下,但太阳证还没有消失,就仍然应当发汗,而禁用攻下法。再如三阳合病或并病,其中有少阳证存在。那么汗法和下法都应禁用。如果太少证已经全部消失,那么仍然可以使用下法之类。然而,合病和并病,并不是三阳经各种证候之外,另有两种合并的病。所谓合病、并病的含义,正是用来说明三阳经传变之中,还存在两经或三经同时发病,而不是传经、也不是病变的情况;还包括一经发病,同时累及另一经也发病,最终形成两经都发病的区别。总的来说,中风和伤寒,都有一定的规律。第一种叫传经,就是由这一经传到另一经,另一经发病,而这一经的病证消失。假如原来这一经的病证还没有消失,就不能只治疗接受传入的那一经。例如太阳证还没有消失,就不能使用下法;少阳证还没有消失,就不能使用汗法和下法,都是这个道理。第二种叫合病,就是两经或三经在同一时间同时感邪,各经的证候一起出现。第三种叫并病,就是一经先受到邪气侵袭,后来传入另一经,而原来这一经的证候仍未消失,所以两经彼此都在发病。至于变证,并不是人体自然感受邪气而发生的病,都是误治或失治造成的,是人为因素招致的,也就是坏病。因此也不属于固定的规律。《伤寒论》中所说的合病、并病这两个含义,自然应当根据各自的证候来论治,分别归入三阳经各篇的相关条文之下。例如应当使用汗法的并病,以及使用麻黄汤治疗的合病,自然应归入太阳篇中。例如使用葛根汤,以及使用葛根半夏汤治疗的合病,应归入太阳阳明篇中。使用大承气,以及使用白虎汤治疗的合病、并病,应归入阳明篇中。例如使用黄芩汤,以及使用黄芩半夏生姜汤,直到针刺大椎,针刺肺俞、肝俞,针刺期门治疗的合病、并病,都应归入少阳篇,这样才对。过去王叔和编排《伤寒论》时,把这些内容混杂在三阳篇中,没有让它们各自归入所属篇章,成氏的注本,又没有纠正这一错误,任凭篇章次序颠倒混乱。后来的注家,虽然议论很多,却完全没有涉及这一点,以致尚论另行设置了一门,后来的学者,于是怀疑三阳经各种证候之外,还另有合病、并病这两种病,难免产生歧义纷杂的疑惑。现在如果仍把它们分散归入各篇,恐怕在纷杂的篇章之中,读者只是含混地读过,不能专门、彻底地明白其中的含义。所以仍沿用喻氏的旧例,并阐明其中的意思,希望让读者能够专心阅读而容易理解,这就和分别归入各自篇章没有区别了。如果能够把其中的道理弄得明明白白,那又还有什么可求的呢?辨误:方氏《条辨》中说:“合”这个字的意思,是相互配合。轻重相等,多少相同,就叫作“合”。因为阳明经紧邻太阳经,所以两经能够相合。他的说法是这样。难道少阳经与太阳经之间只隔着阳明经一经,于是就没有合病了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下文所说太阳与少阳的合病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喻氏于是据此进一步扩大了他的说法,说:两经的证候,各自显现一半,就像日月合璧,又像君王所用的圭璧相合,界限从中间分开,不偏向多一些,也不偏向少一些。我认为,日月隔着很远彼此相对照,光辉充满时称为望,日月同处于东北方的甲位,彼此相合,全无光明时称为合朔,终究未必是从中间分开、各占一半。至于圭璧,则有桓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等不同种类。这些称为五瑞。九峰蔡氏说:古代天子把表示爵命的圭赐给诸侯。圭的顶端呈斜尖形,用来覆盖圭头的冒,其下部也是斜的。冒上所刻的大小、长短、宽窄,都与圭头相合。诸侯前来朝见时,天子就用有刻纹的冒套住圭头,考察两者是否相同,借此辨别真伪。所以《周礼》说,天子拿着冒来朝见诸侯。这就是《周书·顾命》所说的“上宗奉同冒”。难道这是说从中间分成两半吗?况且两块璧的形状,是圆形而中间有孔,也未必是从中间分成两半。然而,合病所涉及的两条经脉,受邪的程度也有不同。有的偏重,有的偏轻;有的多,有的少。所以才有麻黄汤、承气汤、黄芩汤、白虎汤等不同方剂。这些方剂分别偏重于治疗其中一经。并不是把两经的病邪截然分成各占一半。何况还有三经合病的情况呢?我实在不敢认为方氏的说法是正确的。至于“并病”条文下面,方氏又说:“并”,就像“合”一样,是说两者彼此兼有、相互合并,但轻重多少各不相同,所以称作“并”。少阳经夹在太阳与阳明之间,距离太阳经较远,所以只能说是兼并,而不能说是合病。我认为,太阳经循行于身体的背部,少阳经循行于身体的侧面,阳明经循行于身体的前面,三者有什么隔开之处呢?又有什么遥远之处呢?难道会有不能合并,而只能兼并的道理吗?如果果真如此,那么就只应有太阳与少阳的并病,不应有太阳与少阳的合病了。为什么关于合病和并病的条文中,都有太阳、少阳合病或并病的说法呢?喻氏又根据兼并的说法,说两经的症状,连续串联成一个整体,就像用绳索贯穿起来一样,这就是兼并的含义。于是又举出秦国兼并六国来作比喻,实在很容易使人误解、混乱。如果说它就像秦国兼并六国,那么六经的病证,都应当被并入其中一经了。难道还只是两经相互兼并而已吗?唉!仲景制定治法是多么精微,后人的注释却是多么晦涩,仲景为后世考虑得是多么深远,后人读他的书却是多么肤浅。唉!医道之所以不能明白显现,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吧。卷七 附:合病并病篇 合病的证候与治法 第十五 太阳与阳明合病,出现喘息、胸部胀满的,不可使用泻下法,以麻黄汤为主治方。所谓太阳、阳明合病,是指太阳经和阳明经都出现了相应的证候。在两经所表现的证候中,有喘息、胸部胀满的症状,这说明太阳经的表邪偏重于阳明经。哪里是方氏所说的两经病邪轻重相等,症状多少也相等呢?又哪里是喻氏所说的两经各表现一半证候呢?喘息,是肺邪壅盛、肺气满胀所导致的。寒邪侵入腠理,而肺主皮毛,皮毛是肺相合的部位。肺脏受到邪气侵袭,所以肺气壅满而出现喘息。因此,《伤寒论》开头的条文,就说头痛、发热,身体疼痛、腰痛,怕风、没有汗而喘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