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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伤寒溯源集三

中风证治第一

医藏 · 已译 · 第 7–22 段

上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 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

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役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

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桂。阳木也。生长于东南。盖得东南震巽发生之全气者。故能补助命门。生发中州。益下焦气化之功。

宣通百脉。而为气血之要药。其枝则得阳气而畅茂条达者也。夫木性之阳春生发。为天地发散其三冬伏藏之郁结者也。况桂为纯阳之木。气味皆浓。且又生发新长之枝乎。故能达卫阳之分而散解其郁滞之风邪。

是以辛温发散之阳。以解阳分之阳邪也。阴阳应象论所谓辛甘发散为阳也。东垣谓桂枝汤为阴经营药。

而能闭卫气。使阴气不泄。方有执谓桂枝固卫而善走阴。均失之矣。臣之以芍药者。收阴气而敛津液。所以救营阴之弱而渗泄也。佐之以甘草者。甘以缓之。佐桂枝则甘温能除大热也。使之以姜枣者。姜以助其辛散而止呕。枣以和其中气而调停之也。将佐皆得其人。操纵各适其用。则卫不觉其强。而营不患其弱。邪解气平而自和谐矣。适寒温者。恐太热则不能骤进。

若徐饮则其势已分。太寒则热气衰而无以鼓动其阳气也。啜热稀粥以助药力者。桂枝不过解肌。原非发汗之猛剂。恐其力绵。故以热稀粥为后劲。所以助其温散之功也。内经云。汗出皆生于谷。故以谷充其气也。 。

身热汗欲出貌。气蒸肤润之情状也。微似有汗。言汗微而似有。似有而实微也。卫在皮毛。邪气浮浅。使肌肤暂开。仅令卫分之风邪消散。而不使过多。有伤营分之弱阴也。若强逼太过。使汗出如水流漓。是发尽营中之汗。卫邪仍不能解。适足以愈弱其阴。故曰病必不除也。小促役者。方土之语。杨雄郭璞所谓方言也。谓暂停半日许。如可令人催促之顷也。又小促役。宋板作小从容。禁臭恶等物者。使清谷入胃。则清浊之升降得宜。

营卫之流行无滞。庶渐得安和而无反复之虞也。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头痛虽见之于太阳总证。而未见于中风之首条。首条虽具脉证。以正中风之名。而尚未显言其治法。此条虽有证无脉。而前后互见。并详明其治法矣。其脉症治法。于三处互见。仲景立言。或详或略。忽现忽隐。正神龙见首不见尾。见尾不见首之妙。开后学辨证施治之法门。其为天下后世虑也深矣。

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脉浮弱。即前阳浮阴弱之义也。外证。即前发热汗出。头项强痛。恶寒等证也。言凡见外证未解而脉浮弱者。

无论为日多少。未经传变者。其病犹在太阳不可误以麻黄发汗。及犯下早之戒。仍当用解肌之法。以桂枝汤汗解之。此所以示叮咛之意也。

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营弱卫强。故使汗出。欲救邪风者。宜桂枝汤主之。

卫以受邪而觉强。营未受邪而觉弱。太阳经之有营卫。如衣之有表里也。表以垢腻而觉浓。里无垢腻。

故反觉薄耳。以发热汗出为卫强营弱。即所以申明阳浮热自发。阴弱汗自出也。邪风即风邪。颠倒反复。皆以明桂枝汤之用也。

病常自汗出者。此为营气和。营气和者外不谐。以卫气不共营气和谐故尔。以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复发其汗。营卫和则愈。宜桂枝汤。

此又言营气和。以明营弱卫强。为阴弱汗自出之故。而详言其治法也。言太阳中风之所以汗常自出者。

此为营气本未受邪而自和。然营气虽和。而营外之卫气。则为风邪所中。邪气附着于卫而郁热受困。不得与内之营气。两相和谐浃洽之所致尔。盖营为谷气之清者。其精专之气。出自中焦。化而为赤。行于脉中。故曰脉者。血之府也。然非谓营即血也。乃血中之气也。以血非气则无以流行。气非血则无所根据附。血本属阴。

故血中之气。亦为阴气也。卫为谷气之浊者。降于下焦。为命门真火之所蒸腾。其真阳 悍之气。不循经脉。

直达皮肤而行于脉外。营则浸灌滋润。卫则温暖固密。一营一卫。两相和协。故无病也。生气通天论云。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以此推之。即可以该卫强营弱而汗自出之义矣。然卫气之不与营气和谐。因风中之而强也。治之之法无他。勿以汗常自出之故而疑之。仍当以桂枝汤复发其汗。使卫分之邪解。则营卫和谐而愈矣。

病患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为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译以上五味药。用水七升。用小火煮,取药液三升。去掉药渣。调至不冷不热,服一升。服药后过一会儿。喝热稀粥一升多。用来帮助药力。温暖地覆盖身体,使其保持约一时。全身微微有汗,这样最好。不能让汗像水一样大量流淌。否则疾病一定不能痊愈。如果服一次药就出汗,疾病已经痊愈。就停止继续服用。不必把一剂药全部服完。如果不出汗,就再服。仍按前面的方法。如果仍然不出汗。以后再服时应缩短间隔,间隔约半日。使三次服药全部完成。如果病情严重。就在一日一夜之内服用。观察一周时辰。服完一剂药后。如果病情和证候仍然存在。就再配制一剂服用。如果仍不出汗。于是服用到二三剂。忌食生冷、黏腻、滑利之物,以及肉类和面食。还要忌食五辛、酒、酪及气味恶劣等食物。桂。它属于阳性的木类。生长在东南方。这是因为它得到了东南方震、巽二卦所主生发的完整之气。所以能够补助命门。促使中焦生发。有益于下焦气化的功能。能够宣通全身经脉。因而是调理气血的重要药物。它的枝条得到阳气后,就会舒展茂盛、畅达伸展。木的性质属阳,春天便开始生发。这是天地将冬季三个月潜藏的郁结发散出来。何况桂属于纯阳的木类。它的气和味都很浓厚。而且又是生发新长的枝条呢。所以能够到达卫阳所在的部位,疏散并解除郁滞在那里的风邪。这就是用辛温发散的阳性作用。来解除阳分中的阳邪。《阴阳应象论》所说的“辛甘发散为阳”,正是这个意思。李东垣认为,桂枝汤是作用于阴分营气的药。并且能够使卫气固闭。使阴气不至于外泄。方有执认为桂枝能够固护卫气,并且善于走入阴分。这些说法都失之偏颇。用芍药作为臣药。是为了收敛阴气,收摄津液。借此补救营阴虚弱和津液渗泄的问题。用甘草作为辅助药。甘味能够缓和药性。辅助桂枝时,甘温之性能够祛除大热。用生姜和大枣作为使药。生姜用来帮助辛味发散,并能止呕。大枣用来调和中焦之气,使各药作用协调。君、臣、佐、使各药都配伍得当。药物作用的发挥和调节也都恰合其用途。这样,卫气不会感到过强。营阴也不必担心过于虚弱。邪气解除,气机平和,营卫自然协调。所谓适当寒温。是因为药液如果太热,就不能很快服下。如果慢慢饮用,药液的热势已经有所分散。如果太凉,热气就会衰减,无法鼓动阳气。让患者啜饮热的稀粥来帮助药力。桂枝不过是解除肌表之邪。本来就不是强力发汗的药剂。恐怕它的药力较为绵弱。所以用热稀粥来作为后续助力。借此帮助药物温散邪气的作用。《内经》说。汗液的产生都源于水谷精微。所以用谷物来充养人体的正气。【原文仅有标点,缺少文字,无法确定语义。】这是身体发热、汗将要出来时的样子。表现为阳气蒸腾,皮肤湿润。只是微微好像有汗。意思是汗出得很少,似乎有汗。看似有汗,实际上汗量很少。卫气在皮毛之间。邪气所在的部位浮浅。只使肌肤暂时张开。仅仅让卫分的风邪消散。而不会使汗出得过多。否则会损伤营分虚弱的阴气。如果强行过度发汗。使汗水像流水一样大量流出。这就是把营中的汗液全部发出。卫分的邪气仍然不能解除。反而只会使阴气更加虚弱。所以说,病一定不能因此消除。“小促役”这个说法。是地方性的说法。也就是杨雄、郭璞所说的方言。意思是暂停约半天。就像能够让人催促一下的短时间。“又小促役”这句话。宋刻本作“小从容”。禁食气味腥臭、令人厌恶等食物。是为了让清纯的水谷进入胃中。这样清气和浊气的升降就能协调。营气和卫气的运行也不会受到阻滞。这样或许可以逐渐恢复安和,避免病情反复。太阳病。头痛,发热。出汗而怕风的。用桂枝汤主治。头痛虽然见于太阳病的总的证候。却没有出现在中风条文的开头。首条虽然具备脉象和证候。足以确定中风这一病名。但还没有明白说出治疗方法。本条虽然有证候而没有脉象。但前后条文相互补充。并且已经详细说明了治疗方法。关于它的脉象、证候和治法。在三处条文中相互参见。张仲景撰写条文。有时写得详细,有时写得简略。有时忽然显现,有时又隐约不见。正如神龙有时只见龙头而看不见龙尾。有时看见龙尾而看不见龙头,其中自有精妙之处。这为后世学习者打开了辨证施治的方法门径。可见他为天下后世考虑得十分深远。太阳病。体表证候尚未解除。脉象浮而无力的。应当用发汗法解除。适宜服用桂枝汤。脉浮而无力。就是前文所说阳脉浮、阴脉弱的意思。所谓外证。就是前文所说的发热、出汗。头项强直疼痛。以及怕冷等证候。意思是,凡是外证尚未解除而脉象浮弱的患者。不论患病已经多少天。只要还没有发生传变。病邪仍在太阳经,就不可误用麻黄发汗。也不可触犯过早攻下的禁忌。仍然应当采用解肌的方法。用桂枝汤发汗,使病邪从汗中解除。这正是特意反复叮咛告诫的用意。太阳病。出现发热、出汗的情况。这是营气虚弱、卫气强盛。所以会出汗。想要救治风邪所致的病证,应当用桂枝汤作为主方治疗。卫气因受到邪气侵袭,所以感觉强盛。营气尚未受到邪气侵袭,所以感觉虚弱。太阳经有营气和卫气,就像衣服有表层和里层一样。表层因沾染污垢而显得厚重,里层没有污垢,所以反而显得单薄。把发热、出汗说成卫气强盛、营气虚弱,就是为了进一步说明阳气浮于外而自行发热,阴气虚弱而自行出汗。所谓邪风,就是风邪。这些说法反复错综,都是为了说明桂枝汤的应用。病人平时经常自行出汗,这是营气调和。营气调和,是说体表的气机不协调,因为卫气没有同营气协调和谐。这是因为营气运行在脉中,卫气运行在脉外。再使他发汗,营卫协调了,病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这里又说营气是调和的,用来说明营气虚弱、卫气强盛,是因为阴气虚弱而自行出汗,并详细说明它的治疗方法。这里说明太阳中风之所以经常自行出汗,是因为营气本来没有受到邪气侵袭,自身是调和的。然而营气虽然调和,营气外面的卫气,却受到风邪侵袭。邪气附着在卫气上,使其郁滞发热、受到困束,因而不能同内里的营气,彼此协调、充分融合。营气是水谷之气中清纯的部分,其中精纯专一的气,出自中焦,化生为红色,运行在脉中。所以说,脉是,血液汇聚的府库。但这并不是说营气就是血,而是说它是血中的气。因为血没有气,就无法运行,气没有血,也就没有依附凭借。血本属阴,所以血中的气,也属于阴气。卫气是水谷之气中浊厚的部分,下降到下焦,受到命门真火的蒸腾,形成其中强悍的真阳之气。它不沿着经脉运行,而是直达皮肤,运行在脉外。营气负责浸润、灌注和滋养,卫气负责温暖身体、固护肌表。一方是营气,一方是卫气,二者彼此协调,所以身体没有疾病。《生气通天论》中说:凡是阴阳关系的关键,阳气固密,才能坚固,阴气平和,阳气固密,人的精神才能安定。阳气过于强盛而不能固密,阴气就会断绝。由此推论,就可以概括说明卫气强盛、营气虚弱而自行出汗的道理了。然而卫气不能同营气协调,是因为受到风邪侵袭而变得强盛。治疗这种情况的方法没有别的,不要因为经常自行出汗而对此产生疑虑。仍然应当用桂枝汤再次使其发汗,使卫分的邪气解除,这样营卫就会协调,病也就痊愈了。病人的脏腑没有其他疾病,只是有时发热、自行出汗却一直不痊愈,这是卫气不和。应在发热之前先使其发汗,病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作为主方治疗。

上文但言营气和而外不谐。犹未宣明外不谐者。即卫气不和也。此条复补出卫不和。以反复详尽中风用桂枝汤之义也。脏无他病。谓平日五内并无他病也。时发热者。谓其发热有时也。言病患脏无他病。

唯表中于风。以致有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为风邪载于卫气之中。邪正不相和也。若至已发热时。

则邪气已动而汗自出。是治之失其时矣。不若乘其未发热时。则邪伏于卫。用桂枝汤先其时发汗。则卫邪可去。营分无伤。邪随汗出而愈矣。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服桂枝汤法。有一服不解而至三服者。有病重一剂不解而至二三剂者。此条乃初服桂枝汤。其邪未得即解。亦常有之事耳。曰反烦。则不止于不解。是药后转加烦闷矣。烦则风邪郁于肌表。烦闷不得发越。阳邪炽盛。充塞于太阳之经。服汤不能骤解。故用刺法以分泄之也。夫太阳之经脉四行。

挟督脉而行于两旁者也。风府一穴。本督脉穴也。在项上入发际上。同身寸之一寸。在大筋宛宛中。

疾言则其肉立起。言休则立下。乃督脉阳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而禁灸。风池二穴。本足少阳穴也。

在耳后发陷中。为足少阳阳维之会。针入七分。留七呼。三穴虽非太阳本经脉穴。而气府论云。足太阳脉气所发者七十八穴。其浮气在皮者凡五行。而风池风府三穴。皆五行中之穴也。以其为风邪出入之门户。

故刺之以泄风邪之盛而杀其势也。正王启玄所谓浮气而通之。可以去热者也。刺之而邪气分泄。却仍以桂枝汤汗解之。则愈矣。此又以邪气太盛。用刺法为助以两解之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家表解。是服桂枝汤而表邪已解也。了了决也。不了了言了而未了也。谓中风家表邪已解。犹有余邪故未得遽安。汗之则不须更汗。攻之则里内无邪。虽欲治之。无可治也。方注及喻氏。皆以为当静养以需。不可喜功生事也。十二日愈者。言经尽两周。邪去而正自复也。此内经立法之常经。若至过经不解。则又为法外之变。又当别论矣。

凡服桂枝汤吐者。其后必吐脓血也。

其后必吐脓血句。乃未至而逆料之词也。言桂枝性本甘温。设太阳中风。投之以桂枝汤而吐者。知其人本阳邪独盛于上。因热壅上焦。以热拒热。故吐出而不能容受也。若邪久不衰。熏灼肺胃。必作痈脓。故曰其后必吐脓血也。此以不受桂枝而知之。非误用桂枝而致之也。乃各注家俱言胃家湿热素盛。更服桂枝。则两热相抟。

中满不行。势必上逆而吐。热愈淫溢。蒸为败浊。必吐脓血。此一大禁也。不知桂枝随已吐出。何曾留着于胸中。岂可云更服桂枝。两热相抟乎。前人遂以此条。列为桂枝四禁。岂不谬乎。

若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此条辞义明显。不须注解。其特设此义者。所以别上文服桂枝汤吐者之不同也。前以热邪上壅胸膈而吐。此以酒客之湿热。常在胸膈而呕。前以不受温而吐。此以不喜甘而呕。如此则吐脓血与不吐脓血。亦自明矣。凡酒客中风。

风性本温。酒性湿热。此真所谓两热相合也。至真要大论云。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以辛散之。但不必以甘缓之矣。其于桂枝汤。则当谨避之耳。

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此一条。真乃桂枝汤之禁例也。浮紧。伤寒之脉也。发热汗不出。伤寒之证也。具此脉证。其为寒伤营而为麻黄证也明矣。桂枝汤之本义。盖以桂枝辛温发散。为解肌和卫之药。芍药酸收敛液。所以救营弱而汗自出者也。唯其卫强。

故以桂枝汗解其卫分之风邪。唯其营弱。故以芍药收敛其营中之阴液。今寒既伤营。则寒邪闭于营分。郁而为热。

译上文只说营气是调和的,但体表不协调,还没有说明所谓体表不协调,就是卫气不和。这一条又补充说明卫气不和,以反复而详尽地说明中风证使用桂枝汤的道理。所谓脏腑没有其他疾病,是说平时五脏六腑都没有其他疾病。所谓有时发热,是说发热有固定的时段。意思是病人的脏腑没有其他疾病,只是体表受到风邪侵袭,所以有时发热、自行出汗,却始终不痊愈。这是风邪夹带在卫气之中,邪气与正气彼此不协调。如果等到已经发热的时候,这时邪气已经活动起来,汗也自行出来了,这样治疗就错过了时机。不如趁还没有发热的时候,此时邪气还潜伏在卫气中,用桂枝汤在发热之前先使其发汗,这样卫分的邪气就可以祛除,营分也不会受到损伤,邪气随着汗液排出,病就会痊愈。太阳病。开始服用桂枝汤,反而烦躁而病情不解,先针刺风池、风府,然后再服桂枝汤,就会痊愈。服用桂枝汤的方法是,有的服一剂后病不解,要服到三剂,有些病情较重的,服用一剂仍未缓解,需要用到二三剂。这一条说的是开始服用桂枝汤后,邪气没有立即解除,这也是常有的事情。说的是反而更加烦闷。这就不只是病情没有解除。而是服药后烦闷反而加重了。烦闷,是因为风邪郁滞在肌表。烦闷而不能向外发散。阳邪十分旺盛。充塞在太阳经中。服用汤药不能立即解除。所以采用针刺的方法,使邪气分散外泄。太阳经的经脉共有四行。它们夹着督脉,分布在督脉两旁。风府这一穴。本来属于督脉的穴位。在项部上方、发际内侧。按本人同身寸计算的一寸。位于大筋之间的凹陷处。用力说话时,这里的肌肉就会立即隆起。停止说话时,肌肉就会立即恢复下陷。这里是督脉与阳维脉交会之处。针刺可进入三分同身寸,但禁用艾灸。风池为左右两个穴位。本来属于足少阳经的穴位。在耳后发际的凹陷中。是足少阳经与阳维脉的交会穴。针刺进入七分。留针七呼。这三个穴位虽然不是太阳本经的经穴。但《气府论》说。足太阳经脉气所发出的穴位有七十八个。其中浮行在皮肤表面的经气,共有五行。而风池、风府这三个穴位。都属于这五行中的穴位。因为它们是风邪出入的门户。所以针刺这些穴位,可以泄去风邪的旺盛之势,削弱它的力量。正是王启玄所说的疏通浮行之气。这样就可以祛除热邪。针刺后邪气得到分散外泄。然后仍然用桂枝汤发汗,使邪气解除。这样病就会痊愈。这又是因为邪气过于旺盛。所以用针刺法作为辅助,使表里两方面同时解除。中风证表邪已经解除,但病情还没有完全好。十二天就会痊愈。所谓风家表邪已经解除。就是说服用桂枝汤后,表邪已经解除了。“了了”就是完全明了、彻底结束的意思。“不了了”是说虽然已有好转,却还没有完全好。是说中风患者的表邪已经解除。但仍有余邪,所以还不能马上安定痊愈。既然已经发过汗,就不需要再发汗。如果攻治,里部也没有邪气。即使想要再加以治疗。也已经没有可治的病证了。《方注》和喻氏。都认为应当安静调养,等待病情自行恢复。不能急于求成而另生事端。所谓十二天痊愈。是说经脉运行完两个周期。邪气消退,正气自然恢复。这是《内经》所确立的通常规律。如果超过经期仍然没有痊愈。那就是常法之外的变化。就应当另行讨论了。凡是服用桂枝汤后发生呕吐的。以后必定会吐出脓血。“以后必定会吐出脓血”这句话。是事情尚未发生之前作出的推断。这是因为桂枝的药性本来甘温。假如是太阳中风证。给他服用桂枝汤后却发生呕吐。就知道这个人本来是上部阳邪偏盛。由于热邪壅滞在上焦。形成以热邪抗拒温热药性的情况。所以把药吐了出来,不能容纳。如果邪气长期不衰退。熏灼肺和胃。就必然会形成痈脓。所以说以后必定会吐出脓血。这是从身体不能接受桂枝汤这一点推知的。并不是误用桂枝汤导致了吐脓血。但各家注释都说胃中本来就湿热旺盛。又服用桂枝。于是两种热邪相互搏结。中焦胀满,气机不畅。势必向上逆行而发生呕吐。热势更加泛滥。蒸熏而形成腐败的浊物。必定会吐出脓血。这就成了一条大禁忌。却不知道桂枝已经随着呕吐物吐出来了。哪里还曾留在胸中呢?怎么可以说是又服用了桂枝。使两种热邪相互搏结呢?前人于是把这一条。列为桂枝汤的四条禁忌之一。这难道不是荒谬吗?如果是嗜酒之人的病。就不能给他服用桂枝汤。一服药就会呕吐。这是因为嗜酒之人不喜欢甘味。这一条的文辞和含义都很明白。不需要再作解释。它特意提出这个意思。是为了说明它与上文服用桂枝汤后呕吐的情况不同。前一种情况是热邪向上壅塞胸膈而呕吐。这一种情况是嗜酒之人的湿热。经常停留在胸膈而发生呕吐。前一种情况是身体不能接受温热药性而呕吐。这一种情况是不喜欢甘味而呕吐。这样一来,吐脓血和不吐脓血的区别。也就自然清楚了。凡是嗜酒之人患中风。风邪的性质本来属温。酒的性质属湿热。这正是所谓两种热邪相合。《至真要大论》说。风邪在体内过盛。应当用辛凉药治疗。辅以苦味药。用辛味药来发散它。但不必再用甘缓之法了。至于桂枝汤,就应当谨慎避用才是。桂枝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如果患者脉象浮紧,发热而不出汗,就不可给他服用桂枝汤。一定要认清这一点,不要造成误治。这一条,确实是桂枝汤的禁用情形。浮紧,是伤寒的脉象。发热而不出汗,是伤寒的证候。具备这样的脉象和证候,显然就是寒邪伤及营分所形成的麻黄汤证。桂枝汤的根本意义,是因为桂枝辛温,能够发散,是解肌、调和卫气的药物。芍药味酸,能够收敛津液,用来挽救营气虚弱、汗液自行外泄的情况。正因为卫气偏强,所以用桂枝发汗,以解除卫分的风邪。正因为营气偏弱,所以用芍药收敛营分中的阴液。如今寒邪既已伤及营分,寒邪便闭阻在营分之中,郁积而化热,

汗不出而头痛项强。身腰骨节皆疼。恶风而喘矣。宁可仍用桂枝。舍营分之阴邪不发。反空发卫分之阳邪乎。更不知肃杀之寒邪在营。而反以酸寒收敛之芍药固之。岂非误治反治乎。故曰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非谓桂枝反能收汗固卫也。历代名家。如成无己。但随文顺释而不能辨。王好古谓麻黄治卫实。桂枝治卫虚。以致方氏之辨。有风中卫而卫不固。发热汗出而恶风。桂枝救护之。热粥释散之。曾不思风中于卫。若非桂枝发汗解肌。岂一粥之所能释散乎。遂至世俗不晓其中意义。更忘桂枝汤原文中。有复发其汗。当以汗解句。及服桂枝汤法中云。汗出病瘥。不汗更服等语。而谓麻黄发汗。桂枝闭汗。故一遇汗出。便用桂枝。不知麻黄汗解营分之寒邪。桂枝仅解卫分之风邪。所以桂枝与芍药同行。一以汗解其卫邪而卫气和。一以救其营弱而汗液收矣。若必以为桂枝止汗。岂不见麻黄汤中亦有桂枝乎。岂有用麻黄而欲发其汗。又以桂枝收之乎。唯此义未明。所以方氏于麻黄汤论中。有用麻黄而监之以桂枝。为节制之妙。此皆相沿相习之惑也。盖麻黄为肺经之专药。杏仁所以助麻黄而利肺气。开皮毛而定喘者也。皆为发泄魄汗之要药。其所以亦用桂枝者。既欲泄脉中营内之寒邪。有不先开脉外一层之卫气乎。此皆仲景制方之妙。深得内经客者除之。结者散之。开之发之之意也。尚论不知桂枝汤义。亦但云使寒邪漫无出路。贻患无穷。岂亦仍方氏之旧说欤。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此二条。所以辨既非伤寒。亦非中风也。然证同而治亦同。又以一汗一下为言者。盖示人以病不在表。

徒汗无益。病不在里。徒下亦无益。又不可更疑其邪在表。而更行桂枝汤以致误也。汗出而喘者。肺主皮毛。邪热但在肺脏也。无大热者。言表里皆无邪也。邪在表。则发翕翕之热。邪在里。则发蒸蒸之热。

此不言不热。又不言微热。而曰无大热者。盖肺主皮毛。因邪热在肺。或时有微热。未可知也。然非若表里有邪之热也。既汗既下。仍然汗出而喘。足见邪不在表里。治非其治矣。不可更行桂枝汤者。恐助热而敛邪也。言肺为人身之天气。所以通呼吸。主皮毛而司开阖者也。热邪实于肺中。则肺气满而喘矣。肺病而清肃不行。失其治节。皮毛不密。开阖失司。是以汗出也。若疑似之间。误认为太阳中风之汗自出。则桂枝之辛温。能不助肺家之热。芍药之酸收。宁不敛肺分之邪乎。故曰不可更行桂枝汤。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也。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麻黄(四两去节) 杏仁(五十个去皮尖研) 甘草(二两) 石膏(半斤研)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辨误 成氏之说。固为背谬。方氏谓不当用桂枝固卫。故用麻黄以发之。喻氏亦谓误用桂枝固卫。

寒不得泄。故变青龙之制。允为的对。不思若邪果在太阳而汗出。可复用麻黄以发之耶。汗出而加之以喘。岂犹未知为肺病乎。此所谓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者。所以解肺家之邪热。非所以发太阳之汗也。若仍用麻黄以发之。则不必另立一名。

当命之曰麻黄去桂枝加石膏汤。不然则又当曰青龙去桂枝芍药汤矣。何必另立名义乎。其别立一名者。

所以别乎其非青龙麻黄之汗剂耳。李时珍云。麻黄乃肺经专药。虽为太阳发汗之重剂。实发散肺经火郁之药也。杏仁利气而能泄肺。石膏寒凉。能肃西方金气。乃泻肺肃肺之剂。非麻黄汤。及大青龙之汗剂也。世俗不晓。

惑于活人书。

及陶节庵之说。但见一味麻黄。即以为汗剂。畏而避之。唯恐不及。不知麻黄汤之制。欲用麻黄以泄营分之汗。必先以桂枝。开解卫分之邪。则汗出而邪去矣。何也。卫在营外。营居卫中。欲泄其内。必先开其外也。前人每谓桂枝能固卫止汗者。误甚。若果能固卫止汗。何仲景又以此解太阳中风之邪。使 似汗。

而又警人以如水流漓之戒。且又云一服汗出病瘥。止后服。若不汗更服。若汗不出者。服至二三剂。其第四条曰。

译于是无汗,并出现头痛、颈项强硬,全身、腰部和骨节都疼痛,怕风并且气喘。难道还可以继续使用桂枝汤,舍弃营分中的阴寒邪气而不予发散,反而只发散卫分的阳邪吗?更何况肃杀的寒邪正在营分之中,却反而用味酸性寒、具有收敛作用的芍药把它固留在里面,这难道不是误治,甚至反向治疗吗?所以说不可给他服用。一定要认清这一点,不要造成误治。这并不是说桂枝反而能够止汗、固护卫气。历代的名家,例如成无己,只是顺着原文逐字解释,却不能辨明其中的道理。王好古认为麻黄用来治疗卫气实,桂枝用来治疗卫气虚。以至于方氏在辨析时说,风邪侵入卫分而使卫气不能固护,出现发热、汗出而怕风,用桂枝加以救护,再用热粥帮助其疏解发散。却从未想到,风邪侵入卫分,如果不是靠桂枝发汗解肌,哪里是一碗粥所能疏解发散的呢?于是世俗之人便不明白其中的意义,甚至忘了桂枝汤原文中,有“再次发汗”,以及“应当通过发汗来解除”的说法,还有服用桂枝汤的方法中所说的:汗出后疾病就会痊愈,如果不出汗就再服一次等语。他们却认为麻黄是用来发汗的,桂枝是用来闭止汗液的。所以一遇到汗出,便使用桂枝汤。他们不知道麻黄是发汗以解除营分的寒邪,桂枝只是解除卫分的风邪。所以桂枝要和芍药一同使用。一个用来发汗,解除卫分的邪气,使卫气调和;一个用来挽救营气虚弱,使外泄的汗液收止。如果一定认为桂枝能够止汗,难道没有看到麻黄汤中也有桂枝吗?难道会有使用麻黄来发汗,又用桂枝把汗收住的道理吗?只是因为这个道理没有弄清楚,所以方氏在论述麻黄汤时,说使用麻黄时用桂枝加以辅助制约,认为这是调节药力的妙法。这些都是相互沿袭、习惯成自然所造成的错误认识。麻黄是专门作用于肺经的药物。杏仁用来辅助麻黄,使肺气通利,打开腠理皮毛并平定喘息。这些都是发泄肺魄之汗的重要药物。之所以还要使用桂枝,是因为既然要排泄脉中营分以内的寒邪,难道能不先打开脉外一层的卫气吗?这都是仲景制定方剂的精妙之处,深刻体现了《内经》所说的“邪客则应祛除”,“结聚则应疏散”,以及应当开通、发散的意思。《尚论》不了解桂枝汤的意义,也只是说这样会使寒邪无处排出,从而留下无穷的祸患。难道也是沿袭了方氏过去的说法吗?发汗以后,不可再使用桂枝汤。如果汗出而喘,没有明显的高热,可以服用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以此方为主治疗。泻下以后,不可再使用桂枝汤。如果汗出而喘,没有明显的高热,可以服用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这两条,是用来辨明这种病既不是伤寒,也不是中风。不过,证候相同,治疗方法也相同。又分别说到发汗和泻下,是为了向人说明,病邪不在表,单纯发汗没有益处;病邪也不在里,单纯泻下同样没有益处。又不可再误以为邪气在表,而再次使用桂枝汤,以致发生误治。出现汗出而喘,是因为肺主管皮毛,邪热只是停留在肺脏。所谓没有明显的高热,是说表里都没有邪气。邪气在表。就会发出翕翕然的热感。邪气在里。就会发出蒸蒸然的热势。这里不是说没有发热。也不是说只是微热。而是说没有明显的高热。这是因为肺主管皮毛。由于邪热在肺,有时也可能有轻微发热。这一点未必能够确定。但并不像邪气在表或在里时那样发热。既已经发汗,又已经攻下,仍然出汗并且喘促,足以说明邪气并不在表里。可见此前的治疗并不对症。不能再使用桂枝汤,恐怕会助长热势而收敛邪气。这里说肺是人体中的天气,因此能够通调呼吸,主管皮毛并掌管腠理的开合。热邪充实于肺中,肺气就会壅满而出现喘促。肺发生病变,清肃之气不能正常运行,也就失去了调节全身气机的作用。皮毛失于致密,开合也失去控制,所以会出汗。如果处在似是而非的情况下,误认为这是太阳中风、汗液自行外出的表现,那么桂枝的辛温之性,难道不会助长肺中的热吗?芍药的酸涩收敛之性,难道不会收敛肺部的邪气吗?所以说不能再使用桂枝汤。可以使用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麻黄(四两,去节);杏仁(五十个,去皮尖,研);甘草(二两);石膏(半斤,研)。以上四味药,用水七升,先煎麻黄,煎至减少二升,除去上面的浮沫。再放入其余各药,煎取二升,去掉药渣,温服一升。辨误:成无己的说法,确实是违背医理的。方有执说不应当用桂枝来固护卫气,所以用麻黄来发散。喻昌也说,误用桂枝固护卫气,寒邪便不能泄出,所以改变了大青龙汤的制法。这确实是恰当的解释。他们没有想到,如果邪气果真在太阳经而且已经出汗,难道还可以再次用麻黄来发汗吗?既然出汗又加上喘促,难道还不知道这是肺病吗?这里所说的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正是用来解除肺部邪热的。不是用来发散太阳经的汗。如果仍然使用麻黄来发汗,那就没有必要另立一个方名,应当称为麻黄去桂枝加石膏汤。否则,也应当称为青龙去桂枝芍药汤。又何必另立名称呢?之所以另立一个方名,是为了说明它并不是用大青龙汤中麻黄来发汗的方剂。李时珍说:麻黄是专门作用于肺经的药物。虽然它是太阳经发汗的峻剂,实际上是发散肺经火热郁结的药。杏仁能够顺利肺气,并能宣泄肺气。石膏性寒凉,能够使属西方的肺金之气清肃,是泻肺、肃肺的药剂。它不是麻黄汤,也不是大青龙汤那种发汗剂。世俗之人不了解这一点,受到《活人书》的说法迷惑,以及陶节庵学说的影响,只要看到其中有一味麻黄,就认为它是发汗剂,因而害怕并躲避使用,唯恐避之不及。他们不知道麻黄汤的配伍法则:要用麻黄来宣泄营分的汗,必须先用桂枝,使卫分的邪气得以疏解,这样汗液就会排出,邪气也会随之消退。为什么呢?卫气在营气之外,营气处在卫气之中。若要宣泄内部的营分,就必须先打开外部的卫分。前人常说桂枝能够固护卫气、止汗,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如果桂枝果真能够固护卫气、止汗,仲景又为什么用它来解除太阳中风的邪气,使(原文此处疑有缺字)……似乎出汗,同时又告诫人们不得汗出如水般淋漓,并且还说服一剂后出了汗,病就会痊愈,就停止服用后面的药。如果没有出汗,再继续服用。如果仍然不出汗,服用至二三剂。《伤寒论》后面的第四条说:

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非其明训乎。所以麻黄不与桂枝同用。止能泄肺邪而不至大汗泄也。况服麻黄汤法。原令微似汗而未许人大汗出也。观后贤之麻黄定喘汤。皆因之以立法也。若夫大青龙之制。则以寒温并感。故以麻黄全汤。合桂枝去芍药汤以两解之。又以热郁烦躁之温邪。更入之以白虎之半。以解其烦热耳。注家俱不知其义。又乌足以窥仲景哉。以上十四条。皆太阳中风之脉证。及应用桂枝汤之情形方法禁例也。正治之法。已尽于此。其误治失治之变。逐门条列于后。即坏病条中之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之误治而仍不解者之变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之法也。从来正治误治。杂乱不分。混淆于一篇之中。不知误汗吐下。即坏病也。误汗吐下之治。即坏病治法也。又另立坏病一门。而谓仲景坏病治法。

失而不传。遂为千古恨事。今读之者眩目惑心。用之者茫然无措。谓非从前编次之失。何可得欤。余为分其绪端各立条目。使正治误治之法。井井不紊。庶可为将来之助云。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太阳中风之三日。邪犹在表。当用桂枝汤取微似汗以解之。乃为正治。若曰已发汗。是以麻黄汤误汗之矣。与夫若吐若下若温针而误用之于邪气在表之时。皆足以致里虚邪陷之变。故仍不解也。何以言之。以本未坏之太阳病。而以误汗吐下温针坏之。乃为医所坏也。故曰坏病。非前注所谓过经不解。日久不痊。

亦非治法多端。无一定可拟。而谓之坏病也。既因汗吐下温针之误。必有变证蜂起。非复桂枝之旧证矣。故曰桂枝不中与也。但观其所变之脉证。即知其所犯因何而变逆。随其见证而治之可也。论中凡属误汗吐下之变。

皆坏病也。故治之之法。即下文误汗误吐误下误烧针诸条是也。

辨误 从来立言诸家。俱谓仲景既有坏病一则。惜其不立治法。但曰随证治之。以法治之而已。使后人临证束手。

诚为缺典。或曰仲景。有法必有方。大约因久远遗亡。遂成不全之书。良可叹也。不知仲景本意。原以太阳病三日之一条。以冠中风误治之前。又以本太阳病不解一条。列于少阳误治之始。其下文误汗误吐误下误温针诸条。即其治也。向因王叔和编次之失。致杂乱于正治误治之中。纷纭难辨。故使后人有此疑叹耳。初非不立治法也。岂意后贤殚心竭虑。终不可得。故又别立坏病一门。而其治法。究无所措。是以知读仲景书之不易也。然六经之中。仲景独以阳经之太少为言者。盖以在表之误治居多。在里之误治少也。且二经之表里虚实。疑似多端。难于察识。

其误治独多。变逆尤甚。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故特立此一法。以重其事也。学人其可忽诸。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 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脉之阴阳有关以前为阳。关以后为阴者。盖寸口为阳。主乎上焦天气。尺中为阴。主乎下焦地气。而关则阴阳之分界也。此所谓阴阳者。即辨脉首章所云。大浮动数滑为阳。沉涩弱弦微为阴也。谓之阳者。邪气在表之脉。谓浮候也。谓之阴者。邪气在里之脉。谓沉候也。停者。停止之谓。犹暂停略停少停之义也。振 者。

振动而战 也。以太阳病未解之时。阴阳脉俱忽然停止而不见。乃正气本虚。难于胜邪。致正邪相争。阴阳击搏。振 将作。所以阴阳脉皆临时潜伏。乃正气欲复。邪气将解之征。故必先振 。则阳气鼓动。正气得伸。然后汗出而解也。若邪止在表。但见浮大动数之表脉。而忽见微弱者。为阳脉已微。则知表邪已衰。必先汗出而解。

其所以先汗出而解者。以表邪既衰。腠理自通。故知必先汗出而解也。若邪止在里。但见沉实弦滑之里脉而忽见微弱者。为阴脉已微。则知里邪已弛。下之而邪气解矣。若欲下之。以阴脉既微。为邪气已衰。不必力攻大下。

故止宜以调胃承气汤主之。然里邪必下之而后解者。以有形之滓。必须假借药力。方能决去。非比无形之表邪。

可自行涣汗而解也。所以仲景但有下法而无汗法也。

辨误 此条自成注以来。诸家俱以停字作均停解。而曰阴阳两停。补无偏胜。若果如此。则是无病之脉矣。

邪气安在。何庸汗解乎。唯程氏之再辨有云。阴阳俱停止者。是阴极而阳欲复也。其义颇精。可称卓识。

译外在证候尚未解除,脉象浮而弱的,应当用发汗法治疗,适合使用桂枝汤。这不是明确的教诲吗?所以麻黄不与桂枝同用时,只能宣泄肺部邪气,而不至于使人大量出汗。何况服用麻黄汤的方法,原本就要求只是微微出汗,并不允许人大汗淋漓。看后世医家所用的麻黄定喘汤,也都是依据这个原则制定治法的。至于大青龙汤的制法,则是由于寒邪与温邪同时感受。所以使用麻黄全汤。再合用桂枝去芍药汤,从两方面一同解除病邪。又针对热邪郁结而烦躁的温邪。再加入白虎汤的一半。用来解除烦躁和发热罢了。历来的注家都不懂其中的意义。又怎么能够窥见张仲景的用意呢?以上十四条。都是太阳中风的脉象和证候。以及应用桂枝汤的情形、方法和禁忌。正确治疗的方法。到这里已经讲完了。至于误治、失治所发生的变化。将在后面分门逐条列出。也就是坏病条中所说的已经发汗。以及用了催吐、泻下或温针等错误治疗后仍未痊愈而发生的变化。观察患者的脉象和证候。就能知道犯了哪一种错误。然后按照所表现的证候进行治疗,这就是相应的方法。历来正确治疗和错误治疗。都杂乱地混在一起。混淆在同一篇文章之中。却不知道误用发汗、催吐、泻下。本身就是坏病。针对误用发汗、催吐、泻下所采取的治疗。就是治疗坏病的方法。却又另立“坏病”一门。于是说张仲景治疗坏病的方法。已经失传,未能流传下来。终于成为千古遗憾。如今阅读这些内容的人眼花心惑。实际运用它的人茫然不知所措。如果说这不是前人编排次序造成的过失。又怎么会有这种情况呢?我把其中的头绪分开,分别列出条目。使正确治疗和错误治疗的方法。条理清楚而不混乱。希望能够给后来的学习者提供帮助。第一卷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已经三天。已经发过汗。如果又用了催吐、泻下或温针,病仍未解除。这就叫作坏病。不适合再使用桂枝汤。观察他的脉象和证候。就能知道犯了哪一种错误。再根据具体证候进行治疗。太阳中风经过三天时。邪气仍然在体表。应当使用桂枝汤,使患者得到微微出汗,以解除病邪。这才是正确的治疗。如果说已经发过汗。那就是误用麻黄汤发汗了。以及在邪气还在体表时,误用了催吐、泻下或温针的方法。这些都足以导致里气虚弱、邪气内陷的变化。所以病仍然不能解除。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原本尚未发生变化的太阳病。却因误用发汗、催吐、泻下和温针而使它发生了变化。这就是被医生的治疗弄坏了。所以称为坏病。并不是前面注家所说的经过病程而仍未解除。也不是日子久了仍未痊愈。也不是因为治疗方法很多。没有一种固定的方法可以采用。才把它称为坏病。既然是由于发汗、催吐、泻下或温针的错误。必然会出现各种变异证候纷纷发生的情况。已经不再是原来适用桂枝汤的证候了。所以说不适合再使用桂枝汤。只要观察它发生变化后的脉象和证候。就能知道由于犯了哪一种错误而导致这种逆变。只需随着所出现的证候进行治疗即可。《伤寒论》中凡是属于误用发汗、催吐、泻下所产生的变化。都属于坏病。所以治疗这些病的方法。就是下文误汗、误吐、误下、误用烧针等各条所讲的方法。辨析错误:历来各家立论。都说张仲景既然设有“坏病”一条。可惜没有列出治疗方法。只说“随证治之”。也就是按照法则治疗罢了。这使后人面对具体证候时束手无策。实在是典籍中的缺失。有人说,张仲景。有治疗方法就必然有相应的方剂。大概是因为年代久远而散失了。所以成了一部不完整的书。实在令人叹息。却不知道张仲景原本的用意。他原本是把“太阳病三日”这一条。放在中风误治内容的前面作为总领。又把“本太阳病不解”这一条。列在少阳误治内容的开头。它下面关于误用发汗、催吐、泻下、温针等各条。就是相应的治疗方法。过去由于王叔和编排次序的过失。使正确治疗和错误治疗混杂在一起。纷繁混乱,难以辨别。所以才使后人产生了这种疑惑和叹息。起初并不是没有列出治疗方法。哪里想到后来的贤者们耗尽心力。最终还是无法发现它。所以又另立“坏病”一门。可是其中的治疗方法。最终仍然无从着手。由此可知,读懂张仲景的著作并不容易。然而在六经之中。张仲景唯独着重论述阳经中的太阳、少阳。大概是因为表证的误治比较多。里证的误治比较少。而且这两经的表里、虚实情况。疑似和变化很多。很难察觉辨认。其中发生误治的情况尤其多。所导致的逆变也尤其严重。其危害多得难以说尽。所以特意确立这一套方法。以便更加重视这件事。学习医术的人难道可以忽视这些吗?第一卷 太阳上编 中风证的治法第一 太阳病还没有痊愈。脉的阴阳两部都暂时停止不见。一定会先出现振[原文有缺字],然后出汗而病解。只是阳脉微弱的。会先出汗而痊愈。只是阴脉微弱的。用泻下法就会痊愈。如果想用泻下法。适宜用调胃承气汤主治。脉象以关部为界,关前属于阳。关后属于阴。因为寸口属于阳。主司上焦的天气。尺中属于阴。主司下焦的地气。而关部正是阴阳的分界。这里所说的阴阳。就是《辨脉》开篇所说的。大、浮、动、数、滑属于阳。沉、涩、弱、弦、微属于阴。称为阳的。是邪气在表时出现的脉象。也就是浮取所得的脉象。称为阴的。是邪气在里时出现的脉象。也就是沉取所得的脉象。“停”的意思。就是停止。也就是暂时停下、略停或稍停的意思。“振”的意思。是身体振动并战栗[原文“战”后有缺字]。在太阳病尚未痊愈的时候。阴阳两部的脉象忽然都暂时停止,无法摸到。这是因为正气本来就虚弱。难以战胜邪气。于是导致正气与邪气相争。阴阳之气相互搏击。振[原文有缺字]将要发作。所以阴阳两部的脉象都会暂时潜伏不显。这是正气将要恢复。邪气将要解除的征兆。所以一定会先出现振[原文有缺字]。这样阳气就会鼓动起来。正气得以舒展。然后出汗,病就解除了。如果邪气仍停留在表。只是出现浮、大、动、数的表脉。却忽然出现微弱脉。这说明阳脉已经微弱。由此便知道表邪已经衰退。一定会先出汗而痊愈。之所以会先出汗而痊愈。是因为表邪既已衰退。腠理自然通畅。所以知道一定会先出汗而病解。如果邪气仍停留在里。只是出现沉、实、弦、滑的里脉,却忽然变得微弱。这说明阴脉已经微弱。由此便知道里邪已经松弛、衰退。用泻下法,邪气就会解除。如果想用泻下法。因为阴脉已经微弱。说明邪气已经衰退。不必用峻猛的泻下法。所以只适宜用调胃承气汤主治。然而,里邪必须用泻下法后才能解除。这是因为里边有有形的糟滓。必须借助药力。才能把它排除。不像无形的表邪。可以自行通过发汗而解除。所以仲景只提出泻下法,而没有提出发汗法。辨误:这一条自从成无己作注以来。各家都把“停”字解释为均停。并说阴阳两部的脉象相等。没有一方偏胜[原文“补”字疑为讹字]。如果果真如此。那就是没有疾病的脉象了。邪气又在哪里呢?还怎么需要用发汗来解除呢?只有程氏在《再辨》中说。阴阳两部脉象都停止。这是阴气到了极点,而阳气将要恢复。这个解释相当精确。可以称得上见解卓越。

但惜其一篇之中。唯此一句耳。至于脉之阴阳。成氏又引辨脉法中之寸口关上尺中。三处大小浮沉迟数同等以证之。误矣。此乃关前为阳。关后为阴之说也。若以寸口为阳。则尺中为阴矣。设尺阴既微。汗且仲景以为不可。况下之乎。不知此所谓阴阳也。以一寸口而分阴阳。岂非大浮动数为阳而主表。沉涩弱弦为阴而主里乎。各注家俱畏难而置之不辨。使后学安所适从。且仲景之文。容光必照。岂容终晦乎。

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即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此因不早解肌。久而不解。致邪气入里而变逆也。六七日。经尽当解之候也。犹不解而烦者。盖因不用桂枝汤汗解。风邪不得外泄。表邪犹在。故仍发热而不解也。为日已多。不解之表邪。透漏入里。已在胸膈之间。

故作烦闷也。灵枢五乱篇云。清气在阴。浊气在阳。营气顺脉。卫气逆行。清浊相干。乱于胸中。是为大。故气乱于心。则烦心者是也。外热里烦。故曰有表里症。渴欲饮水者。邪入胸膈。热在上焦也。水入则吐者。

邪未入胃。里无热邪也。上热所以渴欲饮水。里寒所以虽入不受。而为寒格之证。故曰水逆。夫病在太阳而渴。

乃膀胱之气化不行。非胃热而渴也。李东垣以渴为膀胱经本病者。何也。盖太阳者。膀胱之经也。膀胱为津液之所藏。水湿之道路也。然必藉命门之真阳。化三焦之运用。蒸腾其水湿之气。上行而为涕唾。则不渴矣。

灵枢决气篇所谓上焦开发。蒸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者是也。下焦则蒸动其水湿之浊气。渗入膀胱而为小便。灵枢卫生会篇云。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

故兰灵秘典云。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此其义也。以太阳之经邪不解而内犯膀胱。则下焦不蒸而气液不得上腾。无津液之润。故渴欲饮水。又以胃无热邪。且下焦之火不蒸。所以水入则吐。寒格而为水逆也。故以五苓散主之。以助其下焦蒸腾之用。使气液升而渴自止。又恐其表症之发热未解。故又饮暖水。

使汗出邪解而愈矣。此条有证无脉。故难于拟议。以理测之。尺中微弱。量可知矣。

辨误 原文中。仲景以发热不解为表证。以烦为里证。故云有表里证。皆责人以不早汗解。而致入里之意也。至渴欲饮水。水入则吐。然后用五苓散主之。以桂助其下焦蒸腾之阳气。使津回气润。以治其渴而止其水逆。仍以表邪未解。多服暖水。令汗出而愈。并非以一五苓散。而能使表里之邪尽解也。成氏不知此义。

以烦为表邪。已属误谬。又以原文有表里症句。遂谓与五苓散和表里。及本篇误汗首条发汗后大汗出。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亦以脉浮为表未解。而曰以五苓散和表里。岂既发其汗而大汗出。表邪犹未解耶。至于伤寒误汗条中。有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亦以脉浮数为表邪未尽。云与五苓散和表润燥。致后人皆以五苓散为两解表里之剂。而以桂枝易桂。究竟原方中。仍是桂去粗皮半两。则桂岂解表之药乎。一人之误。令后世千万人皆误。非成氏作俑之罪乎。

五苓散

猪苓(十八铢去皮) 茯苓(十八铢) 泽泻(一两六铢) 白术(十八铢) 桂(半两去粗皮)

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汉之三两。准今之一两。以后凡见铢两者皆准此。

上五味为散。以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饮暖水。汗出愈。

术性燥湿扶土制水。使脾气健而足以散精。胃气强而津液自运。李时珍云。术除膀胱之湿。则气得周流。又云。茯苓气味淡而渗。其性上行。生津液。开腠理。滋水之源而下降利小便。洁古谓其属阳。

浮而升。言其性也。东垣谓其为阳中之阴。降而下。言其功也。洁古又云。淡为天之阳。阳当上行。

何以反利水而泻下。气薄者。阳中之阴。所以茯苓利水泻下。不离阳之体。故入手太阳。猪苓淡渗。令气升而又能降。故能开腠理。利小便。与茯苓同功。但不入补药耳。泽泻气平而味甘淡。淡能渗泄。气味俱薄。所以利水而泄下。脾胃有湿热。渗去其湿。热亦随去。而土得令清气上行。使天气清爽。愚按阳中之阴者。天气也。人身之肺气也。唯其地有阳气上升。然后天有阴气下降。天气下降。然后有雨霈露零之妙。所以诸利小便之药。皆气味轻薄而上行于肺。至肺气下行而小便渗利。故肺为水之化源也。世人不知气交升降之义。但曰水出高原。仅以肺为化源。浅矣。邵子皇极经世之远取诸物篇云。羽族八窍。

以无肺之一脏。故无小便也。桂性辛热而下行。入肾而走命门。膀胱者。肾之腑也。经云。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以膀胱为津液之府。而三焦能决其水者。何也。

译只是可惜他一篇文章之中。只有这一句话。至于脉象所说的阴阳。成无己又引用《辨脉法》中寸口、关上、尺中。以三处脉象的大小、浮沉、迟数相等来作证明。这是错误的。这里说的是关前属于阳。关后属于阴。如果把寸口视为阳。那么尺中就是阴了。假如尺部的阴脉已经微弱。连发汗仲景都认为不可以。何况还能泻下吗?这是因为不了解这里所说的阴阳。而是把同一寸口分为阴阳。难道不是大、浮、动、数属于阳而主表。沉、涩、弱、弦属于阴而主里吗?各位注家都因为害怕困难而置之不辨。使后来的学习者不知道应该听从哪一种说法。况且仲景的文字。光明普照,处处都能说明问题。难道能一直晦暗不明吗?中风并发热。经过六七天仍未痊愈,而且心中烦闷。同时有表证和里证。口渴,想喝水。水一喝进去就吐出来。这种病叫作水逆。用五苓散主治。这是因为没有及早解肌。病拖久了仍未痊愈。以致邪气进入体内,转变成水逆。六七天。这是邪在经脉中的病程已尽,本应自行缓解的时候。但仍未缓解而感到烦闷,大概是因为没有用桂枝汤发汗,使邪气随汗而解。风邪不能向外泄出,表邪仍然留在体表,所以仍然发热而不能痊愈。由于患病的日子已经较多,未能解除的表邪,逐渐透入体内,已经到了胸膈之间,所以产生烦闷。《灵枢·五乱篇》说:清气在阴分,浊气在阳分,营气顺着经脉运行,卫气却逆行,清气和浊气相互干扰,在胸中运行紊乱,这就形成了大……(原文疑有脱漏)。所以气在心中运行紊乱,就会出现心中烦乱的情况。体外发热,体内烦闷,所以说兼有表证和里证。口渴想喝水,是邪气进入胸膈,热邪停留在上焦的缘故。水一进入就呕吐,是邪气尚未进入胃中,里部没有热邪。上焦有热,所以口渴想喝水;里部有寒,所以水虽然进入,却不能被接受。这就形成了寒邪阻隔的证候。所以称为水逆。患太阳病而出现口渴,是膀胱的气化功能不能正常运行,并不是胃中有热而引起的口渴。李东垣把口渴看作膀胱经本身的病证,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太阳经,就是膀胱经。膀胱是津液储藏的地方,也是水湿运行的通道。但这必须借助命门的真阳,推动三焦的运化作用,把水湿之气蒸腾起来,向上运行而化为鼻涕和唾液,这样就不会口渴了。《灵枢·决气篇》所说的上焦宣通,蒸化五谷的精微,使其熏蒸皮肤、充养全身、滋润毛发,就像雾露灌溉一样,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焦则蒸动水湿中的浊气,使它渗入膀胱而成为小便。《灵枢·卫气会篇》说:下焦,分别从回肠部位,流入膀胱并渗入其中。所以《兰灵秘典》说:三焦,是主管疏通水道的官。水液运行的通道由此产生。这就是其中的道理。由于太阳经的邪气未解,向内侵犯膀胱,下焦就不能蒸腾水液,气和津液也不能向上升发。身体失去了津液的滋润,所以口渴想喝水。又因为胃中没有热邪,并且下焦的火气不能蒸腾水液,所以水一进入就呕吐。这是寒邪阻隔而形成的水逆证。所以用五苓散作为主方。借以帮助下焦发挥蒸腾作用,使气和津液上升,口渴自然停止。又担心表证的发热还没有解除,所以还要饮用温暖的水,使汗出而邪气解除,病就痊愈了。这一条只有证候而没有脉象,所以难以据此推断。按照医理推测,尺部脉象应当微弱,大概可以由此推知。辨误:原文中,仲景把发热不退看作表证,把烦闷看作里证,所以说兼有表证和里证。这些都归咎于患者没有及时发汗解表,以致邪气进入体内。至于口渴想喝水,水一进入就呕吐,然后才用五苓散治疗。用桂枝帮助下焦蒸腾的阳气,使津液恢复、气机得到滋润,以治疗口渴,止住水逆。同时因为表邪还没有解除,还要多饮温水,使汗出而痊愈。并不是只用一剂五苓散,就能使表里两方面的邪气全部解除。成无己不懂这个道理,把烦闷当作表邪,已经属于错误。又因为原文有“表里症”这句话,于是便说五苓散能够调和表里。以及本篇“误汗”首条所说的发汗后大汗出,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给予五苓散,也把脉浮看作表邪尚未解除,因而说用五苓散调和表里。难道已经发过汗而且出了大汗,表邪还会仍未解除吗?至于《伤寒论》误汗条中,所说发汗以后,脉浮而数、烦躁口渴,以五苓散为主治,也把脉浮数看作表邪尚未尽除,说应当用五苓散调和表证、滋润燥证。于是后人都把五苓散看作能够同时解除表里邪气的方剂,并且把桂枝改成桂,但究竟原方中……(原文句意未完)。仍然是桂去粗皮半两。那么,桂怎么会是解表药呢?一个人的错误,却使后世千万人都跟着错了。这难道不是成无己开了这个错误先例的罪过吗?五苓散。猪苓(十八铢,去皮),茯苓(十八铢),泽泻(一两六铢),白术(十八铢),桂(半两,去粗皮)。古代以二十四铢为一两。汉代的三两,相当于今天的一两。以后凡是看到铢、两的剂量,都按这个标准折算。以上五味药研成散剂。用白饮调服方寸匕。每天服三次。多喝温热的水。出汗后病就会痊愈。白术药性燥湿,能够扶助脾土、制约水湿。使脾气健旺,足以输布精微。使胃气强健,津液自然能够运行。李时珍说:白术能够除去膀胱中的湿气。这样,气就能周遍流通。他又说:茯苓气味淡,能够渗利。它的药性向上运行。能够生成津液。能够疏通腠理。滋养水液的来源,使水液向下运行并通利小便。洁古认为它属阳。药性浮而上升。这是说它的药性。李东垣认为它是阳中的阴。药力向下降、向下运行。这是说它的功效。洁古又说:淡味属于天的阳气。阳气应当向上运行。为什么反而能利水、使水液下泄呢?气味薄的药,属于阳中的阴。所以茯苓能够利水下泄。但并没有脱离阳的本性。因此归入手太阳经。猪苓味淡,能够渗利。它能使气上升,同时又能使气下降。所以能够疏通腠理。并通利小便。它与茯苓有相同的功效。只是不能用于补益药中罢了。泽泻气性平和,味甘而淡。淡味能够渗利、泄出水湿。它的气味都较为轻薄。所以能够利水并使水液下泄。脾胃中有湿热时,它能通过渗利除去湿气。热邪也会随之除去。这样脾土得到调理,清气就能向上运行。从而使天之气清爽通畅。我认为,所谓阳中的阴,就是天之气。也就是人体的肺气。只是因为地气中有阳气向上升,然后天之气中的阴气才会向下降。天之气下降,然后才有降雨、沾露的妙用。所以,各种能够利小便的药,都因气味轻薄而先向上运行到肺。等到肺气向下运行,小便就会得到渗利。所以说,肺是水液生成和输布的源头。世人不知道气机交互升降的道理,只说水出于高处的源头,便只把肺看作水液生成的源头。这种认识太浅薄了。邵子《皇极经世·远取诸物篇》中说:鸟类有八个窍孔,因为少了肺这一脏,所以没有小便。桂辛热而向下运行。它进入肾,走向命门。膀胱,是肾的腑。医经典籍说:膀胱是主管州都的官,津液储藏在其中。气化作用正常,津液才能排出。三焦,是主管疏通水道的官,水液通行的道路由此产生。膀胱是储藏津液的腑,而三焦能够疏通、排泄其中的水液,这是为什么呢?

盖三焦为命门真阳之火气。总领脏腑经络营卫内外左右之气。而游行于上中下一身者也。故命门为三焦之原。

三焦为命门之使。所以命门为体而三焦为用也。所谓气化者。湿化为气而上腾。气化为水而下出。桂者。

所以助下焦之阳气上蒸。而使地气上升者也。升已而上焦之天气。还而下降。其氤氲之气。入胞中而渗入膀胱。是为便溺也。是皆由气化而入。更由气化而出者也。若非下焦阳气之蒸腾。恶得有气化而为升降出入之妙乎。是以五苓之有桂。犹釜底之有薪火也。其率淡渗以为功。犹兵之有将帅也。人皆不知此义。畏其热而不敢用。有改而为四苓者。有更桂而用桂枝者。故前人方论中。

皆曰以桂枝之辛甘发散和其肌表。互相传习。众论雷同。于杂证中犹知用桂。于伤寒家。无不皆然。

孰知仲景桂枝汤中。必曰桂枝三两。五苓散内。但曰桂去粗皮半两。试思果用桂枝。因何止一桂字。

况桂枝岂有粗皮可去。此一可辨也。倘五苓散中可称桂枝为桂。则桂枝汤中。亦可止用一桂字矣。又何必以两字称之耶。一字两字之称。定之于前人。而后人终不能改。何议论中。偏改桂为桂枝耶。且东垣李氏曰。桂性辛热。阳中之阳也。气之薄者。桂枝也。气之浓者。桂肉也。气薄则发泄。桂枝上行而发表。气浓则发热。桂肉下行而补肾。此天地亲上亲下之道也。岂有以五苓渗湿下泄之剂。而反用上行发表者乎。此皆未烛其理。所以畏热而不敢用。故亦更张其议论也。然仲景原云。桂枝者。取枝上皮也。今方书皆注曰去皮。此不知者之讹耳。深所以误后人者也。桂之气味在皮。岂反去之而用淡然无气味之木心。亦何益乎。不然则肉桂亦当去皮而货其木矣。有是理乎。盖肉桂之外皮。以霜皮为无味而去之也。曰去内外皮而为桂心者。亦失之矣。夫桂之甜辣而有气味者在内。宁可内外皆去耶。

所谓桂心者。外去其无味之皮。内除其无味之木。其皮内之着于木上者。气味俱浓。乃为桂心耳。此义从来误谬。而李濒湖先生本草纲目之正误下。亦有去内外皮之一语。岂非智者之一失乎。故并识之。

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病在太阳而小便利者。以热邪未犯太阳之腑。膀胱无恙。所以饮水虽多。其气化流行。故小便利也。

然虽欲饮水。当少与之可也。若饮水过多。小便虽利。里无热邪。水寒伤胃。停蓄不及即行。必令心下悸动。心下者。胃之部分也。悸者。

水满胃中。气至不得流通而动惕也。若饮水多而小便少者。是下焦无火。水湿不流。膀胱蓄水。不得气化而出。必苦里急。盖指五苓散证而言也。

辨误 前注皆以心下悸为水乘心火。心受制而悸者。俱失之矣。盖惊悸者。因惊骇而心为之悸动。故为心病。

如炙甘草汤之心动悸。及小建中汤之心中悸而烦。虽亦可谓之心病。然炙甘草汤之悸。乃气血皆虚。

小建中汤之悸。乃中气不足也。至于心下悸。则在心之下矣。以心在膈膜之上。胃在膈膜之下。故曰心下。此条之心下悸。即水停心下之义也。若夫脐下悸者。去心已远。与心何涉。而亦谓之心气虚乎。此皆不经之论也。

其所以亦谓之悸者。不过言其跳动之状。如心病之动悸而已。不可皆谓之心病也。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欲申火劫之误。先示警戒之词。盖此条以本虚而禁灸也。言虚人受邪。郁而不散。本虚邪实。则其脉微细而数。

微者。细小而无力也。数者。热郁之脉也。微则为虚。数则为热。微则正气已虚。数则阴不胜阳。凡见此者。慎不可灸。

灸之则阳邪因火而愈盛。令人烦闷而为火逆之证矣。盖因不察其为阳强阴弱之证。阴气本虚。乃乘虚追逐其卫分之实邪。驱使内入营分。营气本行于脉中者也。经云脉者。血之府也。邪受火迫。风乘火势。排闼直入。以阴血而遇火逼之阳邪。能不为之流散乎。然自外观之。则若火气甚微。而不知其内攻于皮肉筋骨之中。则甚有力也。慎勿视一灸为微而误犯之。必令人筋骨焦伤。将来脉中之阴血。必难克复也。可不慎欤。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以邪实而禁灸也。言邪实而热甚者。当以汗解。若不循法度而反以火灸之。不知此为卫强邪实之病也。

灸法中虽有补泻之分。然但宜用之于虚寒。而不宜施之于实热。此而灸之。是实症而以虚治之。此所谓实其实也。所以热邪因火势而上炎。故令咽中干燥。阳盛搏阴。故血菀于上而为唾血也。诸血证中。唯血之唾者属肾。

咽燥唾血。盖以火热太甚。伤肾家之真阴故也。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清(清当作圊)血。名为火邪。

译因为三焦是命门真阳之火所化的气,总领五脏六腑、经络、营卫以及内外左右各处的气,并运行于人体上、中、下三焦和全身。所以,命门是三焦的根源,三焦是命门的使者。因此,命门是本体,三焦是作用。所谓气化,就是湿气化为气而向上蒸腾,气又化为水而向下排出。桂,就是用来帮助下焦的阳气向上蒸腾,使地气得以上升的药。地气上升之后,上焦的天气,又返回而向下降。这团氤氲之气,进入胞中,渗入膀胱,这就形成了小便。这些过程都是由气化作用使其进入,又由气化作用使其排出的。如果没有下焦阳气的蒸腾作用,怎么会有气化所产生的升降出入之妙呢?因此,五苓散中配有桂,就像锅底下有柴火一样。其他淡味渗利药以它为主导发挥作用,就像军队有将帅一样。世人都不懂这个道理,害怕桂性温热而不敢使用。有人改成使用四苓散,有人又把桂改用桂枝。所以,前人的方剂论述中 都说桂枝味辛甘,能够发散,调和肌表。彼此相互传承沿袭,各种说法大同小异。对于杂病,还知道使用桂,但在伤寒医家中,却无不都是这样说。谁知道仲景的桂枝汤中,必定写作“桂枝三两”。而五苓散中,只写作“桂,去粗皮,半两”。试想,如果这里用的是桂枝,为什么只写一个“桂”字?何况桂枝哪里有粗皮可以去掉?这是第一点可以辨明之处。假如五苓散中可以把桂枝称作桂,那么桂枝汤中 也可以只写一个“桂”字了。又何必用两个字来称呼它呢?究竟写一个字还是两个字,是前人确定下来的,后来的人始终不能更改。为什么在论述中,偏偏要把桂改称为桂枝呢?况且东垣李氏说:桂的药性辛热,属于阳中之阳。药气较薄的,是桂枝;药气较浓的,是桂肉。药气薄就能发散疏泄,所以桂枝向上运行而发表;药气浓就能发热,所以桂肉向下运行而补肾。这就是天地之气亲近上方、亲近下方的规律。难道会有用五苓散这种渗湿、向下排泄的方剂,反而使用向上运行、发表的药物吗?这些人都是没有明白其中的道理,因为害怕它性热而不敢使用,所以也改变了自己的论述。然而仲景原文说:所谓桂枝,就是取桂树枝条上的树皮。现在的方书都注释说“去皮”,这是不了解情况的人造成的讹误。这更是误导后人的原因。桂的药气和药味都在树皮中,难道反而要把树皮去掉,使用淡而无药气药味的木心吗?这样又有什么益处呢?否则,肉桂也应当去掉树皮,只出售里面的木材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大概肉桂的外层树皮,是因为霜皮没有药味,所以才去掉它。至于说去掉内外两层皮而制成桂心,也是错误的。桂树甘甜辛辣而有药味的部分在里面,哪里可以把内外两层都去掉呢?所谓桂心,就是去掉外面没有药味的树皮。里面除去没有药味的木材。其中贴附在木材上的内层树皮,药气和药味都很浓,才叫作桂心。这个道理一直以来都被误解错传,即使李濒湖先生在《本草纲目》的“正误”部分,也有“去内外皮”这句话。难道不是连智者也会有疏忽吗?所以一并记述于此。太阳病,小便通利的,是因为饮水过多,必定会出现心下悸动。小便少的,必定会感到里急。病在太阳而小便通利的,是因为热邪还没有侵犯太阳之腑,膀胱没有发生病变。所以虽然饮水很多,膀胱的气化仍能正常运行,因此小便通利。不过,虽然想要饮水,也应当少量给予。如果饮水过多,即使小便通利,体内也没有热邪,但水寒会损伤胃,水液停留蓄积,来不及立即排出,必定会使心下悸动。所谓心下,就是胃所在的部位。所谓悸,就是水液充满胃中,气机到达后不能流通,于是发生惊惕般的悸动。如果饮水很多而小便少,这是下焦没有火力,水湿不能流行,膀胱中蓄积了水液,不能通过气化排出,必定会感到里急。这里说的就是五苓散证。辨误:前面的注释都认为,心下悸是水邪凌犯心火,使心受到制约而发生悸动,这些说法全都错了。所谓惊悸,是因为受到惊吓,心因此悸动,所以属于心病。例如炙甘草汤所说的心动悸,以及小建中汤所说的心中悸而烦,虽然也可以说是心病,但炙甘草汤证的悸动,是气血都虚,小建中汤证的悸动,是中气不足。至于心下悸,则是在心的下方发生悸动。因为心位于膈膜之上,胃位于膈膜之下,所以称为心下。这一条所说的心下悸 这就是说水停留在心下的意思。至于脐下悸动的情况,它距离心部已经很远了,与心有什么关系呢?怎么也说是心气虚呢?这些都是不合经典的说法。之所以也称为“悸”,不过是形容它跳动的样子,就像心病所出现的动悸一样罢了。不能把这些都说成是心病。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脉象微弱而数,一定要慎重,绝不可灸。如果因火灸使邪气形成,就会成为烦躁、气机逆乱的证候。这是驱逐虚弱、追逐实邪,使血液在脉中散乱。火气虽然微弱,但从内部攻入却很有力量,会使骨骼焦枯、筋脉受伤,脉中的血就难以恢复了。想要说明误用火法劫治的危害,所以先提出警戒的话。这一条是因为本身虚弱,所以禁止灸治。意思是说,虚弱的人受到邪气侵袭,邪气郁积而不能消散。正气本虚而邪气实,所以脉象微细而数。所谓“微”,就是脉细小而没有力量。所谓“数”,就是热邪郁积所表现的脉象。脉微表示虚,脉数表示有热。脉微说明正气已经虚弱,脉数说明阴气不能胜过阳气。凡是见到这种脉象,都必须谨慎,绝不可灸。灸治后,阳邪会借助火力而更加旺盛,使人烦闷,形成火邪上逆的证候。这是因为没有察觉到它属于阳气偏强、阴气偏弱的证候。阴气本来就虚弱,却乘着虚弱去追逐卫分中的实邪,把邪气驱赶到营分里面。营气本来就是运行在脉中的。经典说,脉是 血液聚集的府库。邪气受到火力逼迫,风邪又借着火势,像推开门一样直接侵入,阴血遇到被火势逼迫而来的阳邪,怎么能不因此流散呢?然而从外表看,似乎火气非常微弱,却不知道它攻入皮肉筋骨内部,力量其实很大。千万不要认为只灸一次影响很小而误用它。这必定会使筋骨焦枯受伤,以后脉中的阴血 一定难以恢复。难道能不慎重吗?脉象浮,发热很重,却反而用灸法治疗,这属于实证,却用治疗虚证的方法来治实证。邪气因火而躁动,必然会出现咽喉干燥、唾中带血。这是因为邪气实,所以禁止灸治。意思是说,邪气实而且热势很盛的人,应当用发汗的方法使邪气解除。如果不按法度治疗,反而用火灸,就是不知道这是卫气强、邪气实的病。灸法虽然有补法和泻法的区别,但只适合用于虚寒证,不适合施用于实热证。现在对这种病施灸,就是把实证当作虚证来治疗。这就叫作使实证更加充实。所以热邪借着火势向上炽盛,因此使咽喉干燥。阳热亢盛,与阴气相搏,所以血液郁积在上部,形成唾血。各种出血证中,只有唾血这一种属于肾。咽喉干燥、唾中带血,大概是由于火热过于旺盛,损伤了肾中真阴的缘故。太阳病,用火熏烤却不能出汗,病人一定会烦躁。到了传经的时日,病邪仍未解除,一定会便血(“清”应为“圊”,指大便)。这种病称为火邪。

太阳中风。不用汗解。以火熏逼而终不得汗。阳邪被火。热郁愈甚。其人必烦躁不宁。至七日以上。行其经尽之时。当解而不得解。则热邪必入里而内伤阴血。火热煎逼。故溢入肠胃。下行而圊血也。此非太阳本病。即上文所谓因火为邪。故曰名为火邪。

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 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

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二日反躁者。非成氏所谓热气行于里也。乃阳邪怫郁。不得汗泄而躁也。因欲发汗。而反以火熨其背。乃得大汗出。

即火劫之谓也。然因火熨之误。而大热之邪。即乘大汗之虚。遂陷入阳明胃腑。故胃中之津液皆枯竭也。

枯燥燔灼。故发躁烦。躁则汗后阳虚而阴动于下。烦则热邪归胃而阳盛于上。胃热神昏。必发谵语矣。若此者十余日。邪气渐衰。正气将复。故忽发战 。战 者。即战汗也。以大汗出而大热入胃。胃中之水已竭。

又能自下利者。津液还胃而大便出也。大凡寒战。已为邪气欲解。而胃热躁烦谵语之症。本应以承气下之。

今得自利。热邪下泄。故为欲愈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者。言前大汗出时。若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有汗。

则下半截之邪。不得外泄。因汗后阳虚。下焦之气化不行。故欲小便不得。气上逆而反呕也。欲失溲者。邪郁下焦。阳虚不固。肾不能司二阴之窍。启闭失常。故既如癃闭。又欲失溲也。足下恶风者。腰以下无汗。

风邪未去。下焦阳气不通。故足下恶风也。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者。邪归阳明也。阳明篇云。本自汗出。

医更重发汗。以亡津液。胃中干燥。故令大便硬。当问其小便日几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为小便数少。津液当还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此条亦以大汗出后。大热入胃。胃中水竭。故令大便硬。然热邪在里。小盒饭数而反不数。所以津液当还入胃而大盒饭出矣。及大便出而且多。则热邪尽从下泄矣。大便已而头卓然痛者。热邪骤从下泄。上焦乍虚。故虚阳上浮而觉卓卓然痛也。足心为涌泉穴。足少阴肾脉之所自出。下焦真阳之所自始也。灵枢谓水谷入胃。谷之浊气下走。为下焦之阳气所蒸。清阳腾越而为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常从足少阴而行于五脏六腑者也。前因邪热据胃。阻绝谷气而不得下行。

下焦之阳气不得旋转。故足下恶风。邪气既去。经脉流通。阳气从足少阴而出。所以足心必热也。谷气者。卫气也。

卫气乃胃中谷气下流之所化。实即胃气也。故曰有胃气者生。无胃气者死。此则胃气已行。故云谷气下流也。灵枢终始篇云。凡刺之属三。必刺至谷气。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已知谷气至也。详推经义。乃谷入于胃。化而为精微冲和之气也。

虽有宗气营气卫气之分。实谷之一气所化。故曰谷气。岂方氏所谓食气也哉。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而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此亦言不用汗解。而以火劫致误也。盖风为阳邪。不当以火劫之法取汗。以邪风而被火热煎迫。则热伤阴分。使血气沸腾。不循其常行之经脉隧道。而横流妄溢。故曰失其常度。邪风又得火热。故为两阳相熏灼。

阳邪不得外泄。故内走阳明。热伤血分。胃土郁蒸。热瘀肌肉。故其身发黄也。阳邪炽盛。血热妄行。故欲衄。

阳盛则阴虚而津液涸。故小便难。曰阴阳俱虚竭者。以小便难。已知其为阴气虚竭矣。上文曰阳盛。似不当言阴阳俱虚竭。然前所谓阳盛者。盖指阳邪而言也。此所谓阳虚者。以正气言也。以热邪过盛。阳气亦为之销铄矣。经所谓壮火食气。故阳气亦虚竭也。如此则阴液消亡。无以滋养灌溉而身体枯燥也。若阳盛而得衄。则阳邪得泄。当渐解矣。既不得汗。又不得衄。邪气壅塞。至于阴阳离异。邪热独盛于阳。故但头汗出。剂颈而还。

灵枢云。诸阴脉皆至颈。从胸中而还。诸阳脉皆上至头。以阳邪炽盛于阳分。与阴气阻绝。所以头汗剂颈而还。

自颈以下阴脉所至之处。皆不得汗泄也。经云。阴阳离决。精气乃绝。阴阳既不流通。邪并于胃。在外则不得汗泄。在内则不得下出。故腹满而喘。膻中为气之海。上通于肺而为呼吸者也。阳邪蓄积于中。其气不得流布于脏腑经络。故盛满而为喘。所谓满则必喘也。阴阳应象论云。

译太阳中风,不用发汗法解除,反而用火熏逼迫,最终仍不能出汗。阳邪受到火力影响,热邪郁积得更加严重,病人一定会烦躁不安。到了七日以上,经过一个经脉传变周期结束的时候,本应解除却没有解除,热邪就必然进入里部,损伤体内的阴血。火热不断煎熬逼迫,所以血液溢入肠胃,向下运行而出现便血。这不是太阳经本身的病,就是上文所说的因火而形成邪气。所以说称为火邪。太阳病,第二天反而烦躁,又用熨法熨他的背部,结果出了大汗,大量热邪进入胃中,胃中的津液耗竭,于是烦躁不安,必然会出现胡言乱语。十多天后,出现发抖〔原文“振”后疑脱字〕、自行腹泻的,这是病邪将要解除的表现。所以他的汗只能从腰部以下排不出来。想小便却不能排出。反而呕吐。想要遗尿。脚底怕风。大便坚硬。小便次数多。反而次数不多。等到排出很多大便之后。头部突然剧烈疼痛。这个人的脚心一定发热。这是因为谷气向下流行。过了两天反而烦躁。这不是成无己所说的热气在里运行。而是阳邪郁结不畅。不能通过出汗排泄,所以烦躁。于是想要发汗。反而用火在他的背部熨烫。于是出了大汗。这就叫火劫。然而由于错误地用火熨烫。大热之邪。便乘着大汗后正气虚弱之时。于是陷入阳明胃腑。所以胃中的津液全都枯竭了。津液枯燥,如同被火灼烧。所以出现烦躁不安。躁,是因为出汗后阳气虚弱,阴气在下部活动。烦,是因为热邪归入胃中,阳气在上部偏盛。胃中有热而神志昏乱。必然会说胡话。像这样经过十多天。邪气逐渐衰退。正气将要恢复。所以突然发生寒战。所谓寒战。就是战栗后出汗。因为出了大汗,而大热之邪进入胃中。胃中的水液已经耗竭。又能够自行腹泻。这是津液回到胃中,并通过大便排出的缘故。一般来说,出现寒战。已经说明邪气将要解除。而胃热、烦躁、说胡话这些症状。本来应当用承气类方药泻下。现在能够自行腹泻。热邪向下排泄。所以说这是病将要痊愈。所以说汗液从腰部以下不能排出的情况。是说之前出大汗的时候。如果汗液从腰部以下始终不能排出。那么下半身的邪气。就不能向外排泄。又因出汗后阳气虚弱。下焦的气化功能不能运行。所以想小便却不能排出。气向上逆,因此反而呕吐。所谓想遗尿。是邪气郁结在下焦。阳气虚弱,不能固摄。肾不能主管前后二阴的孔窍。开合失常。所以既像小便闭塞不通。又想要遗尿。所谓脚底怕风。是腰部以下没有出汗。风邪还没有祛除。下焦的阳气不能通达。所以脚底怕风。大便坚硬。小便次数多而反而不多。这是邪气归入阳明。《伤寒论·阳明篇》说。本来就会自行出汗。医生又反复发汗。因而耗失了津液。胃中干燥。所以使大便变硬。应当询问他每天小便几次。如果原来每天小便三四次。今天只小便两次。因此知道大便不久就会排出。现在小便次数减少。津液应当重新回到胃中。所以知道不久一定会排大便。这一条也是说大汗出之后。大热之邪进入胃中。胃中的水液耗竭。所以使大便变硬。然而热邪在里。小便次数多而反而不多。所以津液应当回到胃中,大便就会排出。等到大便排出而且很多。热邪就全都从下部排泄了。大便排出后头部突然疼痛。这是热邪突然从下部排泄。上焦骤然虚弱。所以虚浮的阳气向上浮越,便感觉头部突然疼痛。脚心是涌泉穴。是足少阴肾脉发出的部位。也是下焦真阳开始发生的地方。《灵枢》说,水谷进入胃中。谷物所化的浊气向下运行。受到下焦阳气的蒸化。清阳之气上升,化为卫气。白天运行在阳分。夜间运行在阴分。经常从足少阴经运行到五脏六腑。先前由于邪热占据胃中。阻断了谷气,使它不能向下运行。下焦的阳气也不能运转。所以脚底怕风。邪气既已离去。经脉恢复通畅。阳气从足少阴经出来。所以脚心一定发热。所谓谷气。就是卫气。卫气是胃中谷气向下运行后所化生的。其实就是胃气。所以说,有胃气就能生存。没有胃气的就会死亡。这里说的是胃气已经运行了。所以说谷气向下流行。《灵枢·终始篇》中说:凡属针刺治疗的疾病,针刺不过三个阶段。但必须针刺到谷气到来。所以第一次针刺,阳邪就会排出。第二次针刺,阴邪就会排出。第三次针刺,谷气就会到来。谷气到来后就应停止针刺。所谓谷气到来,是说:该补的已经补实了,该泻的已经泻虚了,因此就知道谷气已经到来了。详细推究经文的含义,就是食物进入胃中,经过化生,成为精微而冲和的气。虽然可分为宗气、营气和卫气,实际上都是谷物所化生的一种气。所以称为谷气。难道是方氏所说的食气吗?太阳病,属于中风,却用火法强行发汗,外来的风邪受到火热煎迫,使血气流动泛溢,失去了正常运行的规律。两个阳热相互熏灼,所以身体发黄。阳热旺盛,就想要鼻出血。阴液亏虚,就会小便困难。阴阳两方面都虚竭,身体就会枯燥。只是头部出汗,汗出到颈部便停止。腹部胀满而喘息,口干,咽喉溃烂,有时还会大便不通。时间久了就会说胡话,严重时甚至会呃逆。手脚躁动不安,不停地捻弄衣服、摸索床铺。如果小便通利,这个人还可以救治。这段也是说不能用正常发汗的方法解除病邪,却因误用火法强行发汗而导致病情恶化。因为风属于阳邪,不应当用火法强行使它发汗。风邪受到火热的煎熬逼迫,热邪就会损伤阴分,使血气沸腾,不能沿着原本正常运行的经脉通道运行,反而横行流散、妄自泛溢。所以说失去了正常运行的规律。风邪又得到火热相助,因此形成两个阳热相互熏灼。阳邪不能向外泄出,所以转入体内,侵入阳明。热邪损伤血分,胃土受到郁热蒸腾。热邪瘀积在肌肉中,所以身体发黄。阳邪炽盛,血中有热而妄行,所以想要鼻出血。阳热旺盛,就会导致阴液亏虚、津液枯涸。所以小便困难。说阴阳两方面都虚竭,是因为小便困难,由此已经可以知道这是阴气虚竭了。上文说阳热旺盛,似乎不应当说阴阳两方面都虚竭。然而前面所说的阳盛,大概是指阳邪而言。这里所说的阳虚,则是指正气而言。由于热邪过于旺盛,阳气也因此被消耗损伤。经文所说的“壮火食气”,所以阳气也会随之虚竭。这样一来,阴液就会消亡,身体失去滋养和濡润,因而变得枯燥。如果阳热旺盛而出现鼻出血,阳邪就有了向外泄出的途径,病情应当会逐渐缓解。既不能发汗,又不能鼻出血,邪气便壅滞堵塞,以至于阴阳相互分离。邪热独自炽盛于阳分,所以只有头部出汗,汗出到颈部便停止。《灵枢》中说:各条阴脉都到达颈部,从胸中返回;各条阳脉都向上到达头部。由于阳邪在阳分中炽盛,并且同阴气阻隔断绝,所以头部的汗只能出到颈部便停止。从颈部以下、阴脉所到达的部位,都不能通过出汗来排泄邪气。经文说:阴阳相互分离,精气就会断绝。阴阳既然不能流通,邪气就会并入胃中。在体表,邪气不能通过出汗排出;在体内,邪气也不能通过泻下排出。所以腹部胀满而喘息。膻中是气的海,向上与肺相通,是呼吸所由之处。阳邪蓄积在体内,气就不能在脏腑经络之间流通布散,所以气盛而胀满,形成喘息。这就是所谓胀满必然导致喘息。《阴阳应象论》中说:

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者是也。胃开窍于口。咽为胃之门户。

胃热郁蒸。故口干而咽烂也。或久不大便。则实热久留于胃。煎熬熏灼。致神昏而谵语也。甚者至于实邪上逆而为哕。哕者。呃逆也。宣明五气篇云。胃为气逆为哕。非王太仆所谓噫。亦非李东垣所谓干呕也。

夫四肢为诸阳之本。阳邪盛则四肢实。故手足躁扰而为捻衣摸床。此九死之证也。若其人小便犹利者。

则真阳犹未尽虚。尚能施其气化。阴气犹未尽竭。尚能渗其津液。犹或可以速逐阳邪。急救阴气也。故曰其人可治。

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

烧针者。烧热其针而取汗也。玉机真藏论云。风寒客于人。使人毫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当是之时。可汗而发也。或痹不仁肿痛。可汤熨及火灸刺而去之。观此则风寒本当以汗解。

而漫以烧针取汗。虽或不至于因火为邪。而针处穴孔不闭。已被寒邪所侵矣。八正神明论云。天温日明。

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易泻。气易行。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是以天寒无刺。天温无凝。

天忌不可不知也。离合真邪论云。吸则纳针。无令气忤。静以久留。无令邪布。吸则转针。以得气为故。

候呼引针。呼尽乃去。大气皆出。故命曰泻。必先扪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弹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门。以闭其神。呼尽纳针。静以久留。以气至为故。如待所贵。不知日暮。

其气以至。适而自护。候吸引针。气不得出。各在其处。推阖其门。令神气存。大气留止。故命曰补。

夫针之为道。合天地之至数。通不测之神机。其法至精至妙。苟不能造其精微。则必有误人之害。所以烧针取汗。邪气已泄。大气皆出。而不知气至之后。

适而自护。推阖其门之法。使热针骤去。寒邪侵入其未阖之针孔。故肿起如核。皮肤赤色。直达阴经。

阴邪迅发。所以必发奔豚气也。盖奔豚者。肾藏阴寒之气上攻也。豚本黑色。故属北方亥水。戌则一阳未剥。

子巳一阳初生。唯亥纯阴。故以豕喻之也。豕性迟钝。骇怒则奔突。肾肝之阴气上逆。有类奔豚。亦象形取义也。足少阴肾经之脉穴。自横骨大赫气穴四满皆在任脉关元气海之两旁。足厥阴肝经之脉穴。循阴股。入毛中。过阴器。抵小腹。是以奔豚之气。从少腹而上逆冲心。即如厥阴之为病。亦气上撞心也。治之唯有温经散寒而已。故即于核上各灸一壮。以驱其入处之寒邪。又即于解肌正治剂中。加桂以温散阴经之寒邪。

乃为的治。注皆谓桂伐肾邪。然桂非伐肾邪也。命门之火气衰微。则寒邪为患。补益下焦之真火。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也。桂亦非能伐肝也。下焦之阳气衰弱。则木郁不达。地中之阳气上腾。则草本畅茂。人身肾中之元阳。即地中来复之一阳也。其上腾之阳气。即人身三焦之气化也。三焦本于肾中之阳。犹天地生化万物之阳气。本于黄钟初动。一点来复之阳也。肝乃含生于土中。勾萌未达之木也。故犹属厥阴。厥阴者。阴极阳生之处也。胆即透地条达之木。故为少阳。少阳者。初生方长之阳也。盖天地非阳气。则阴寒之郁结不得发散。草木非阳气。则勾萌之生长不能条达。明乎此。则用桂之义。无不莹澈矣。

桂枝加桂汤

即于桂枝汤方内。更加桂二两。成五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辨误 方氏云。所加者。桂也。非枝也。方出增补。故有成五两之说。经止云加减。原无载方旧本。

因后人增补成方。类附卷末而多误谬。今根据增校勘。以便用者之寻讨云。以此推之。则不过于原方更加桂而已。二两二字。已属不经。岂有桂之辛热。骤加二两之理。即使汉之三两。为今之一两。则此二两。亦已六钱六分。宁无太热之虑乎。而喻氏云。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汤中。是加而又加矣。故于本条原文下。去二两二字。以合三倍之说。恐不能无误谬也。若六经条下。已有桂枝加桂一汤。至此又加。乃可云更加而谓之三倍。然后可也。不知此所谓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者。其意盖谓桂枝加桂汤。当于桂枝汤中。更加桂二两而已。非谓桂枝加桂汤又更加桂也。更有辨者。别条既无桂枝加桂之用。而独用于此。则何不一总加入。而必一加再加乎。此又不辨自明者也。前辈用心。偏于此等处模糊。其何以翼仲景而训后世哉。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脉浮为风邪在表。宜以汗解。乃为合法。医反以火灸取汗而终不得汗。邪气遂无从而出。阳邪因火而愈盛。其郁蒸之湿热下流。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也。痹者。筋骨拘挛而不能屈伸。即素问生气通天论所云。

译阳气胜盛,就会身体发热、腠理闭塞,呼吸粗重,身体因而前俯后仰。汗出不来而身体发热,牙齿干燥,并且烦闷不舒。腹部胀满而死亡,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胃在口部开窍。咽喉是胃的门户。胃中的热邪郁积熏蒸。所以口干,咽喉溃烂。有的人长期不大便。这样,实热之邪就会长期留在胃中。受到煎熬、熏蒸和灼烧。以致神志昏乱而说胡话。严重时,甚至会因实邪向上冲逆而发生哕。所谓哕,就是呃逆。《宣明五气篇》说:胃气上逆,就会发生哕。这不是王太仆所说的噫,也不是李东垣所说的干呕。四肢是全身诸阳的根本。阳邪旺盛,四肢就会出现实证。所以手脚躁动不安,出现捻衣摸床的动作。这是十有九死的证候。如果这个人的小便仍然通利,说明真阳还没有完全虚衰。还能够发挥气化作用。阴气也还没有完全枯竭。还能够渗布津液。这样或许还可以迅速驱除阳邪,及时救护阴气。所以说,这个人还可以治疗。用烧热的针使他出汗。针刺部位受到寒邪侵袭,局部结块隆起并发红,必然会发生奔豚。如果有气从少腹向上冲到心胸,就在这个结块上灸一壮。再服桂枝加桂汤。方中再增加桂枝二两。所谓烧针,就是把针烧热后用来使人出汗。《玉机真藏论》说:风寒侵入人体,会使人的汗毛全部竖直,皮肤闭塞而发热。在这种时候,可以用发汗法使邪气发散。有时出现麻痹、不仁、肿胀和疼痛,可以用汤液温熨、火灸和针刺来消除它。由此看来,风寒本来应当用发汗法解除。却随意用烧针来发汗。即使不至于因火而使邪气发生变化,针刺处的孔窍没有闭合,也已经被寒邪侵入了。《八正神明论》说:天气温暖、阳光明亮时,人的血液流动滑利,卫气浮行,所以容易泻针,气也容易运行。天气寒冷、日色阴暗时,人的血液凝滞不畅,卫气沉伏。因此天气寒冷时不要针刺。天气温暖时就不会凝滞。这些关于天时的禁忌,不可不知。《离合真邪论》说:病人吸气时进针,不要使气机逆乱。安静地留针较长时间,不要使邪气扩散。病人吸气时转动针,以获得针下得气为目的。等病人呼气时提引针,呼气结束时才将针拔出。这样体内的大气就都能排出,所以称为泻法。必须先用手抚摸并循按,再用手指切按,使气散开,推移并按压,弹拨,使经气振奋,抓按并向下引导,使经气通畅后再取针。从外面引开针孔,用来闭住神气。病人呼气结束时进针,安静地留针较长时间,以气至为目的。像等待尊贵之人一样,连天黑了也不知道。等经气到来,使它调和并自行护持。等病人吸气时提引针,使气不得外出,各自停留在原来的部位。推按并关闭针孔,使神气得以留存。使大气留在体内而不散失,所以称为补法。针刺的道理,包含天地运行的极精微规律,能够通达难以测知的神妙机理。它的方法极其精细微妙。如果不能深入掌握其中的精微,就必然会产生贻误病人的危害。用烧针来发汗,邪气已经泄出,体内的大气也都排出了。却不知道在气至之后,应当使气调和并自行护持,还要施行推按、关闭针孔的方法。却使烧热的针突然拔出,寒邪便侵入尚未闭合的针孔。所以局部肿起如核,皮肤呈红色,并直接侵入阴经。阴邪迅速发作,所以必然会发生奔豚气。所谓奔豚,就是肾中所藏的阴寒之气向上冲击。猪本来是黑色的,所以归属于北方亥水。戌时一阳尚未剥尽,‘子巳’一阳开始产生,只有亥时是纯阴。所以用猪来作比喻。猪的性情迟钝。受到惊吓而发怒时,就会横冲直撞。肾、肝的阴气向上逆行。与奔豚相类似。这也是取其形象来说明道理。这是足少阴肾经的经脉和穴位。横骨、大赫、气穴、四满,都在任脉关元、气海两旁。这是足厥阴肝经的经脉和穴位。沿着大腿内侧上行。进入阴毛之中。经过生殖器。抵达小腹。因此,奔豚之气。会从少腹向上逆冲到心胸。正如厥阴病的表现。也是气向上冲撞心胸。治疗它,只有温通经脉、驱散寒邪。所以就在这些结块上各灸一壮。用来驱除侵入部位的寒邪。又在解肌的常规治疗方剂中。加入桂,以温通、发散阴经中的寒邪。这才是对证的治疗。注家都说桂是攻伐肾邪的。然而,桂并不是用来攻伐肾邪的。命门的火气衰微。寒邪就会成为祸患。补益下焦的真火。就是增强火的本源,以消除阴寒的遮蔽。桂也不是用来攻伐肝气的。下焦的阳气衰弱。树木之气就会郁滞,不能通达。大地中的阳气向上升腾。草木的根芽就能舒展茂盛。人体肾中的元阳。就是大地中一阳来复的阳气。它向上升腾所形成的阳气。就是人体三焦的气化作用。三焦的根本在于肾中的阳气。如同天地生化万物所凭借的阳气。根本都在于黄钟初次发动。那一点来复的阳气。肝是含藏着生命、从土中萌生的。就像尚未伸展的树木嫩芽。所以仍归属于厥阴。所谓厥阴。就是阴气达到极盛、阳气开始产生的地方。胆则是已经穿透土地、向外舒展的树木。所以归属于少阳。所谓少阳。就是刚刚产生、正在生长的阳气。总之,天地如果没有阳气。阴寒的郁结就无法发散。草木如果没有阳气。嫩芽的生长就不能舒展通达。明白了这个道理。那么使用桂的意义。就没有不清楚透彻的了。桂枝加桂汤。就是在桂枝汤的方剂中。再加桂二两。合计为五两。其余都按照桂枝汤的煎服方法。辨误:方氏说。所加的药。是桂。不是桂枝。这个方剂出自后人的增补。所以才有合计五两的说法。《伤寒论》原文只说加减。原来没有记载方剂的旧本。后来因为有人增补成方。通常把它附在卷末,而且错误很多。现在依据增补本加以校勘。以便使用方剂的人查找研究。由此推论。也不过是在原方中再加桂而已。“二两”这两个字。已经属于不合常理的记载。哪有桂这种辛热之药。可以突然增加二两的道理?即使汉代的三两。相当于今天的一两。那么这里的二两。也已经是六钱六分。难道不会有药性太热的忧虑吗?而喻氏说。之所以使用三倍的桂。加入桂枝汤中。这是在加药之后又再加药。所以在本条原文下面。删去“二两”两个字。来符合加至三倍的说法。恐怕也不能说没有错误。如果在六经各条下面。已经有“桂枝加桂汤”一方。到这里又再加桂。这样才可以说是再次增加,并称为三倍。这样说才可以成立。却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桂枝加桂汤,更加桂二两”。它的意思大概是说,桂枝加桂汤。应当在桂枝汤中。再加桂二两而已。不是说在桂枝加桂汤的基础上又再加桂。还有一种辨析。其他条文既没有使用桂枝加桂。却唯独在这里使用。那么为什么不一次性全部加入。却一定要加一次、再加一次呢?这一点也是不必辨说就很明白的。前辈们下的功夫。偏偏在这些地方含糊不清。这样又怎么能够辅翼仲景、训导后世呢?脉象浮,应当用发汗法来解除。却使用火灸治疗。邪气就没有途径排出。反而因火而更加旺盛。疾病就会导致腰部以下沉重而麻痹。这叫作火逆。脉象浮,是风邪在表。应当用发汗法来解除。这才是合乎治法的做法。医生反而用火灸来取汗,最终却没有出汗。邪气于是没有途径排出。阳邪因火而变得更加旺盛。体内郁积蒸腾的湿热向下流注。所以腰部以下必然沉重而麻痹。所谓痹,就是筋骨拘挛,不能屈伸。这正是《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说的,

湿热不攘。大筋 短。小筋弛长之义也。此亦因火变逆。是以名之曰火逆。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二日吐之者。

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此为小逆。

病在太阳。自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而不恶寒。已属阳明。然阳明当身热汗出。不恶寒而反恶热。今不发热。及关上脉见细数。则又非阳明之脉证矣。其所以脉证不相符合者。以医误吐而致变也。夫太阳表证。当以汗解。自非邪在胸中。岂宜用吐。若妄用吐法。必伤胃气。然因吐得汗。有发散之义寓焉。

故不恶寒发热也。细则为虚。数则为热。误吐之后。胃气既伤。津液耗亡。虚邪误入阳明。胃脘之阳虚躁。故细数也。关上者。盖指右关而言也。即脉要精微论所谓附上。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也。右关本以候脾胃。而关上则兼指气口也。何以知其指气口乎。五脏别论曰。气口何以独为五脏主。曰胃者。

水谷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气口亦太阴也。是以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于胃。变见于气口也。此以误吐损胃。故知关上兼指气口而言也。一二日邪在太阳之经。因吐而散。

故恶寒发热之表证皆去。虽误伤其胃中之阳气。而胃未大损。所以腹中犹饥。然阳气已伤。胃中虚冷。

故口不能食。阳明篇首云。能食者为中风。不能食者为中寒。盖有阳气则能纳能消。无阳气则不能消纳也。

三四日则邪已深入。较前已不同矣。若误吐之。损胃尤甚。胃气虚冷。状如阳明若中寒不能食。故不喜糜粥也。及胃阳虚躁。故反欲食冷食。及至冷食入胃。胃中虚冷不化。朝则阳气隆而犹能受纳。暮则阴气盛而胀满。故上逆而吐也。此虽因误吐致变。然表邪既解。无内陷之患。不过当温中和胃而已。此为变逆之小者也。不若误汗误下火劫之变尤大也。此条当与下文误汗变逆第五条之病患脉数。数为热之一节互看。此以误吐伤胃。阳气衰微。阳虚脉数。不能消谷而吐。彼以误汗阳虚胃冷。客热不能消谷而吐也。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再言误吐之变。所以反复申明上条之义也。言太阳表证。本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且不欲近衣者。恰似阳明证所谓不恶寒反恶热也。其所以然者。以吐后外邪虽去。而胃气虚损。其虚阳在内原属阳明之虚邪作烦故也。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燥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此条当作两截解。发汗后大汗出二句。乃一条误汗之总领。自胃中干。至胃气和则愈。是误汗之虚邪犯胃。故不须立治。但饮水而使胃和则愈。自脉浮小便不利。至五苓散主之。是邪气未曾犯胃。

因太阳之经邪。误汗而犯太阳之腑。膀胱受病。故以五苓散主之也。言太阳中风。当用桂枝汤。取微似汗以解之。乃为正治。此曰发汗。则非解肌矣。又曰大汗出。非误用麻黄汤。即犯如水流漓之戒矣。大汗出而胃中津液干枯。致燥热而烦。不得眠者。经云。胃不和则卧不安也。胃中干燥而烦。故欲得饮水也。曰少少与之者。恐大汗出后。胃中阳气已虚。不能消水而为水逆故也。如得水之后。津回气复。

胃气和调则愈矣。若大汗出后。其脉浮而小便不利者。又非入胃之虚邪矣。夫脉浮本为风邪在表。此已发其汗而大汗出矣。岂表邪犹未解耶。所谓脉浮者。盖因误汗亡阳。真阳失守。虚火上浮。故脉见浮耳。亡阳则命门无火。下焦无气化之用。所以小便不利也。虚阳浮越于上。故微热而消渴也。消渴者。饮水无度也。阳虚则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无蒸腾之用。则下焦之气化不升。而上焦无津液之润。与厥阴首条之消渴相似。故用五苓散中之桂。以助其下焦肾藏蒸腾之气。四苓以沛其上焦肺家气化之功。则三焦施化。升降流行。津回便利而愈矣。此条当与中篇发汗已。脉浮数烦渴条互看。

辨误 成注以脉浮为表邪未解。固属不知者之谬解。而尚论亦取方氏脉转单浮。为邪见还表。五苓散导湿滋干等语。作一串讲。而谓脉见单浮。为邪还于表。脉浮本当用桂枝。何以变用五苓耶。以热邪得水。虽不全解。势必衰其大半。邪既还表。其热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证成消渴。则腑热全具。

译湿热不能排除,大筋拘短,小筋松弛伸长的意思。这也是由于火法使病情发生逆变。因此称为火逆。卷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的治疗第一 太阳病,本来应当怕冷并发热。现在却自行出汗,不怕冷,也不发热。关部脉象细而数,这是因为医生误用了催吐法。在一二日内对其使用吐法。腹中感到饥饿,但口中不能进食。患病三四天就催吐的,不喜欢吃稀粥,反而想吃冷食,早晨吃下去,晚上就吐出来。这是医生误用催吐法造成的。这属于较轻的逆变。病在太阳经,本来就应当怕冷发热。现在自行出汗而不怕冷,已经属于阳明病。然而阳明病应当身热出汗,不怕冷而反而怕热。现在却不发热,而且关部脉又呈现细数,这又不是阳明病的脉象和证候了。脉象与证候之所以不相符合,是因为医生误用催吐法而使病情发生了变化。太阳表证,本来应当用发汗法解除。除非邪气在胸中,哪里适合使用催吐法呢?如果胡乱使用催吐法,必然损伤胃气。不过由于催吐而出了汗,其中也包含了发散邪气的作用。所以不再怕冷发热。脉细表示虚,脉数表示热。误用催吐法以后,胃气已经受到损伤,津液也被耗损,虚弱的邪气误入阳明,胃脘部的阳气虚弱而躁动,所以脉象细而数。所谓关上,大概是指右关部而言。也就是《脉要精微论》所说的“附上”,右侧外部用来诊察胃,内部用来诊察脾。右关本来是用来诊察脾胃的,而说关上,则还兼指气口。怎么知道这里还指气口呢?《五脏别论》说:为什么气口唯独能够主察五脏?回答说:胃,是水谷汇聚之海,也是六腑营养来源的大本源。各种味道从口中进入,储藏在胃中,用来滋养五脏之气。气口也属于太阴,因此五脏六腑的气和滋味,都来源于胃,其变化便显现在气口的脉象上。这里是因为误用催吐法损伤了胃,所以知道“关上”兼指气口而言。发病一二日时,邪气在太阳经。因催吐而被发散,所以怕冷发热等表证都消失了。虽然误伤了胃中的阳气,但胃还没有受到严重损伤。因此腹中仍然感到饥饿。但是阳气已经受伤,胃中虚弱而寒冷,所以口中不能进食。《阳明篇》开头说:能够进食的,属于中风;不能进食的,属于中寒。大概有阳气就能够摄纳和消化,没有阳气就不能摄纳和消化。到了三四天,邪气已经深入,与前面的情况已经不同了。如果再误用催吐法,对胃的损伤就更加严重。胃气虚弱而寒冷,症状就像阳明病中寒,不能进食,所以不喜欢吃稀粥。同时胃阳虚弱而躁动,所以反而想吃冷食。等到冷食进入胃中,胃中虚寒,不能将其消化,早晨阳气旺盛,还能接受食物,到了晚上阴气旺盛,便胀满,所以向上冲逆而呕吐。这虽然是因误用催吐法而发生变化,但表邪已经解除,没有邪气内陷的忧患。不过应当温暖中焦、调和胃气罢了。这属于较轻的逆变。不像误用发汗、误用泻下以及火攻所造成的变化那么严重。这一条应当与下文“误汗变逆第五条”中的“病人脉数”相互参看。“数”表示热,这是其中的一层意思。这里是因为误用催吐法损伤了胃,阳气衰弱,阳气虚弱而脉象反见数。不能消化饮食,因而呕吐。这是由于误用发汗法,导致阳气虚弱、胃中寒冷。外来的热邪使胃不能消化饮食,所以发生呕吐。这是太阳病。却用了催吐法。但太阳病本来应当怕冷。现在反而不怕冷。也不愿意接近衣被。这是误用催吐法后,体内产生烦热。这里再次说明误用催吐法所导致的变化。这是为了反复阐明上条的含义。这里说的是太阳表证。按本来情况应当怕冷。现在反而不怕冷。而且不愿意接近衣被。恰好像阳明证所说的那样:不怕冷,反而怕热。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催吐以后,体表的邪气虽然已经去了,但胃气已经虚损。虚浮的阳气停留在内部,本来属于阳明的虚邪因此引起烦热。第一卷 太阳上编 中风证的治法第一 太阳病,发汗以后,出了大量汗,胃中的津液干涸,烦躁而不能入睡,想要喝水,就少量多次地给他饮水。使胃气恢复调和,就会痊愈。如果脉象浮,小便不畅,有轻微发热、口渴多饮的症状,用五苓散治疗。这一条应当分成两部分来解释。“发汗后,大汗出”这两句,是概括说明一条误用发汗法的情况。从“胃中干”开始,直到“胃气和则愈”,说的是误用发汗法后,虚邪侵扰胃部。所以不需要另行设立治疗方法。只要饮水使胃气调和,就会痊愈。从“脉浮,小便不利”开始,直到“用五苓散治疗”,说的不是邪气侵入胃部。而是太阳经的邪气,因误用发汗法而侵入太阳的腑,使膀胱受到病邪影响。所以用五苓散治疗。太阳中风证,应当使用桂枝汤。使身体微微出汗,以解除病邪。这才是正确的治法。这里却说“发汗”,可见并不是采用解肌法。又说“大汗出”,这不是误用了麻黄汤,就是犯了汗出如水流淌不止的禁戒。大量出汗使胃中的津液干枯,因而产生燥热和烦躁,不能入睡。医经说:胃气不调和,就会睡卧不安。胃中干燥而感到烦躁,所以想要饮水。说少量多次地给水,是因为担心大汗出以后,胃中的阳气已经虚弱,不能消化所饮之水,从而形成水逆。如果饮水以后,津液得到恢复,阳气也恢复,胃气调和,就会痊愈。如果大汗出以后,脉象浮而小便不畅,那又不是虚邪侵入胃部了。脉浮本来是风邪在表的表现。但这里已经发过汗,而且出了大量汗。难道表邪还没有解除吗?这里所谓脉浮,大概是因为误用发汗法损伤阳气,使真阳失去固守,虚火向上浮越,所以脉象呈现浮象。阳气亡失,命门就没有火,下焦也没有气化的作用。因此小便不畅。虚浮的阳气向上越出,所以有轻微发热和消渴。所谓消渴,就是无节制地饮水。阳气虚弱,下焦就没有火,气化功能不能运行,也没有蒸腾津液的作用。于是下焦的气化之气不能上升,上焦也得不到津液的滋润。这与厥阴篇第一条所说的消渴相似。所以使用五苓散中的桂枝,来帮助下焦肾脏蒸腾津液的阳气。用四苓来充实上焦肺脏的气化功能。这样三焦的气化功能就能发挥,升降运行也会恢复通畅,津液恢复,小便通利,病就会痊愈。这一条应当与中篇“发汗已”这一条,相互参看。辨误:成无己的注解把脉浮解释为表邪未解,确实属于不明医理者的错误解释。可是《尚论》也采用方有执关于脉象转为单纯浮脉的说法,认为这是邪气重新出现在表。又把五苓散可以引湿、滋润干燥等说法,串联起来解释。并且说脉象出现单纯浮脉,是邪气返回体表。脉浮本来应当使用桂枝汤,为什么却改用五苓散呢?因为热邪得到水液后,虽然不能完全解除,但其势必然会减弱大半。邪气既然返回体表,它所化的热也会减轻。再加上小便不畅,这些症状就构成了消渴。这样,腑热的各种表现就全都具备了。

故不从单解而从两解。凡饮水多而小便少者。谓之消渴。里热炽盛。何可复用桂枝之热。故导湿滋乾清热。唯五苓有全功耳。愚窃谓汗既大出。岂有表邪尚在之理。既云证成消渴。腑热全具。邪气入腑。焉有还表之时。且云消渴之里热炽盛。以桂枝尚惮其热而不可复用。然则五苓散中之肉桂。又能滋乾清热否耶。若以桂枝汤为单解。五苓散为两解。是误认五苓散之桂为桂枝矣。不知五苓散方中。

原云桂去粗皮半两。桂枝汤固为解表而设。然五苓散中之桂。岂亦能解表耶。假使五苓散中亦果用桂枝。则何故偏以桂枝汤中之桂枝为热而不可复用。以五苓散中之桂枝为滋乾清热耶。若此。毋怪其太阳中篇。伤寒发汗已。脉浮数烦渴条下。五苓散注中。有术用苍。桂用枝之谬语。良可叹也。义详五苓散方论中。此不多赘。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太阳中风。本卫不和而毛孔不闭。营阴弱而不能内守。所以阳浮热自发。阴弱汗自出也。而又误发其汗。遂至卫阳愈疏而不能外固。营阴愈弱而汗漏不止也。如此。非唯病不能除。而亡阳之变生矣。

恶风乃阳虚生外寒。非尚论所云为风所袭也。以卫阳不密。腠理空疏不能任受风寒。虽无风而亦畏恶也。

小便难。亦非津液外泄而不下渗也。盖卫外之阳。即下焦真阳之所升发者也。汗漏不止而阳气散亡于外。则真阳败泄于内。命门无火。三焦不能施化。气化不行。故膀胱之水道不利也。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素问阳明脉解云。四肢为诸阳之本。

灵枢终始篇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邪客篇云。卫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此因误汗亡阳。而阳气不能充于四肢故也。生气通天论云。阳气者。精则养神。

柔则养筋。无阳气则筋寒而拘挛。故微急而难以屈伸也。若此者。是犯误汗亡阳之逆也。当随证治之而桂枝汤不中与也。故以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桂枝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根据前法。

此方于桂枝汤全方内加附子者。故多一加字。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条下之桂枝附子汤。芍药已去。

非桂枝全汤。乃另是一方。故无加字。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尚论取方氏之说。谓此条为误服大青龙。因而致变者立法。误矣。大凡汗多亡阳。及三阴无阳之证。

皆以附子温经复阳。乃治之大经。理之自然。一定之法也。岂独一青龙之误为然哉。其所以疑之者。盖以太阳下编之误服大青龙。而致厥逆筋惕肉 之变者。亦以真武汤救之之故也。然服桂枝汤而强逼其汗。

遂可使如水流漓。亡阳致变矣。况于麻黄大青龙。以及火劫乎所以谓之发汗。而不曰解肌也。汗出不解仍发热者。非仍前表邪发热。乃汗后亡阳。虚阳浮散于外也。若仍因表邪发热。焉有全罔顾表而竟用真武汤之理乎。观长沙立治。义自明矣。此所谓心下悸者。

非心悸也。盖心之下。胃脘之上。鸠尾之间。气海之中。灵枢谓膻中为气之海也。误汗亡阳。则膻中之阳气不充。气不得伸而呼吸不利。所以筑筑然跳动也。盖因汗多则阳虚。阳虚则龙火上炎。无根失守。扇动君火。故心下若怔忡之状。头旋眩晕。身体为之 动也。振振欲擗地。前注家皆置之不解。而方氏引毛诗注云。擗。拊心也。言拊心而无可奈何也。若此。是拊心而非擗地矣。喻氏谓汗出过多。卫气解散。其人似乎全无外廓。故振振然四顾彷徨。无可置身。欲辟地而避处其内。汗多亡阳。欲入土中。避虚就实也。

愚谓此论又觉过于深求。不能无穿凿之病。以意解之。则振振欲擗地者。即下文所谓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之意。言头眩而身体 动。振振然身不能自持而欲仆地。因卫分之真阳丧亡于外。故命门之龙火飞越于上。与误服大青龙之变无异矣。焉得不以真武汤收其散失之阳。导使归源。令龙潜海底。方得波恬浪息也。

故以真武汤主之。(方见青龙汤下)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

此本中风而以麻黄汤误发其汗。遂使阳气虚损。阴液耗竭。不能充灌滋养。故身疼痛而脉沉迟。非伤寒脉浮紧而身疼痛之可比也。浮紧则知其表邪未解。沉迟则知其阳气已虚。阴阳应象论云。阳气者。精则养神。

译所以不能只从解表论治,而应当表里同治。凡是饮水很多而小便很少的,称为消渴。这是因为里热非常炽盛。怎么还能再使用性热的桂枝呢?所以应当引导湿邪下行、滋润燥邪并清除热邪。只有五苓散才能把这些作用全部发挥出来。我私下认为,既然汗已经大量发出,哪里还有表邪仍然存在的道理呢?既然说已经形成消渴证,腑热的各种表现也全都具备了。邪气已经进入腑中,哪里还会有重新解表的时候呢?况且说消渴证的里热非常炽盛,连桂枝都担心其性热而不能再用。那么,五苓散中的肉桂,难道又能滋润燥邪、清除热邪吗?如果把桂枝汤看作只解表,把五苓散看作表里同治,这就是把五苓散中的桂误认为桂枝了。却不知道五苓散的方中,原文说用去掉粗皮的桂半两。桂枝汤固然是为了解表而设,然而五苓散中的桂,难道也能解表吗?假如五苓散中果真也使用桂枝,那么为什么偏偏说桂枝汤中的桂枝性热而不能再用,却说五苓散中的桂枝能够滋润燥邪、清除热邪呢?如果真是这样,也就难怪《伤寒论》太阳中篇,在“伤寒发汗以后”,“脉浮数、烦渴”一条下面,五苓散的注释中,出现“术用苍”,“桂用枝”这样的错误说法。实在令人叹息。其中的道理详见五苓散方论,这里不再多作赘述。太阳病,用了发汗法以后,汗液仍不断渗漏,患者怕风,小便困难,四肢略有拘急,难以屈伸的,用桂枝加附子汤主治。太阳中风证,本来就是卫气不调和,导致毛孔不能闭合;营阴虚弱,不能固守于内。因此阳气浮于外而发热自行出现,阴气虚弱而汗液自行外出。后来又错误地使用了发汗法,于是卫阳更加疏泄,不能固护体表,营阴更加虚弱,汗液不断渗漏。像这样,不但疾病不能消除,还会发生阳气亡失的变化。怕风,是阳气虚弱而产生外寒,并不是《尚论》所说的被风邪侵袭。这是因为卫阳不够严密,腠理空虚疏松,不能承受风寒,所以即使没有风,也会感到畏惧和怕冷。小便困难,也不是因为津液向外流失而不能向下渗行。这是因为卫外的阳气,就是下焦真阳向上升发所形成的阳气。汗液不断外漏,阳气随之外散亡失,于是体内的真阳也衰败泄漏。命门失去火力,三焦便不能发挥运化作用,气的运行变化也不能正常进行,所以膀胱的水液通道不畅。四肢略有拘急,难以屈伸,《素问·阳明脉解》说:四肢是全身阳气的根本。《灵枢·终始》篇说:阳气从四肢接受并得到,阴气从五脏接受并得到。《灵枢·邪客》篇说:卫气,是从卫气强悍而运行迅速的特性中产生,运行于四肢末端、肌肉皮肤之间而不停息的气。这是因为误用发汗法而导致阳气亡失,使阳气不能充养四肢的缘故。《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阳气,精纯时能够养神,柔和时能够养筋。没有阳气,筋就会受寒而拘挛,所以四肢略有拘急,难以屈伸。像这样的情况,就是误用发汗法导致阳气亡失的逆证。应当根据证候来治疗,不能再用桂枝汤。所以用桂枝加附子汤主治。桂枝加附子汤方:在桂枝汤的药方中,加入附子一枚,炮制后去皮,破成八片。其余按照前面的煎服方法。这个方子是在桂枝汤的完整方剂中加入附子,所以方名中多了一个“加”字。“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一条下面的桂枝附子汤,已经去掉了芍药,不是完整的桂枝汤,而是另一个方剂,所以方名中没有“加”字。太阳病,用了发汗法以后,出了汗,病却没有解除,患者仍然发热,心下悸动,头晕,身体不自主地颤动,颤颤欲倒在地的,用真武汤主治。《尚论》采用方氏的说法,认为这一条是针对误服大青龙汤,因而导致病情变化而制定治法的。错了。一般来说,汗出过多会导致阳气亡失。以及三阴经没有阳气的证候。都用附子温通经脉、恢复阳气。这是治病的根本道理。也是符合自然规律的道理。是确定不变的治法。难道只有误用大青龙这一点才是这样吗?之所以对此产生疑问,大概是因为《太阳下篇》中误服大青龙汤,导致厥逆、筋惕肉(原文疑有缺字)的变化,也用真武汤来救治的缘故。然而,服用桂枝汤后强行逼迫其发汗,也会使汗液像水一样大量流出,从而因阳气亡失而发生变证。更何况是麻黄汤、大青龙汤,以及火攻呢?所以称为发汗,而不称为解肌。汗出后病仍未解除而继续发热,并不是原先表邪未解所导致的发热,而是发汗后阳气亡失,虚浮的阳气向外散越。如果仍然是表邪引起的发热,怎么会完全不顾表证,反而使用真武汤呢?看看长沙医家所确立的治法,其中的道理自然就明白了。这里所说的“心下悸”,并不是心悸。大致在心脏的下方,胃脘的上方,鸠尾穴之间,气海之中。《灵枢》说,膻中是气的海。误用发汗法导致阳气亡失,于是膻中的阳气不能充足,气机不能舒展,呼吸也不顺畅,所以会出现一阵阵跳动的感觉。这是因为汗出过多就会使阳气虚弱,阳气虚弱,龙火就会向上炎腾,失去根基和固守,煽动君火,所以心下好像有心悸不安的样子。头部旋转、眩晕,身体也因此摇动(原文缺字,具体动词不明)。身体不停地摇晃,像要跌倒在地。前面的注家都把这句话放过了,没有解释。而方氏引用《毛诗》的注解说:“擗”,就是拍击胸口。意思是拍着胸口而无可奈何。如果这样解释,那就是拍击胸口,而不是要跌倒在地了。喻氏说,汗出得过多,卫气就会解散,这个人好像完全没有外在的屏障,所以不停地东张西望、徘徊不安,没有地方可以安身,想要把地扒开,躲到里面去。汗出过多而阳气亡失,就想钻进土里。这是为了避开虚处而趋向实处。我认为,这种解释又显得探求得过于深了。不能没有牵强附会的弊病。如果按照文意来解释,那么“振振欲擗地”,就是下文所说的“发汗则动经”,身体不停摇动的意思。意思是头部眩晕,身体摇动。身体不停摇晃,不能自主支撑,好像要跌倒在地。这是因为卫分的真阳在体外丧失,所以命门的龙火向上飞越,与误服大青龙汤所产生的变证没有不同。怎么能不用真武汤收摄散失的阳气,引导它归回本源,使龙火潜藏在海底,这样才可以使风平浪静。所以用真武汤主治。(方剂见“大青龙汤”条下。) 发汗以后,身体疼痛,脉象沉而迟,用桂枝汤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以新加汤主治。这本来是中风,却误用麻黄汤发汗,于是使阳气虚损,阴液耗竭,不能充养和滋润身体。所以身体疼痛,脉象沉而迟。这不能与伤寒脉浮紧、身体疼痛相比。脉浮紧,便知道表邪还没有解除;脉沉迟,便知道阳气已经虚弱。《阴阳应象论》说:阳气,精纯时可以滋养神,

柔则养筋。生气通天论云。圣人陈阴阳而筋脉和同。此以误汗亡阳。无以嘘培筋骨。所以身疼痛。故仍以桂枝汤和解卫阳。因误汗之后。多加芍药之酸收。以敛营阴之汗液。生姜以宣通其衰微之阳气。人参以扶补其耗散之元真。故名之曰桂枝新加汤。然身疼痛而脉沉迟皆无阳之证。而不加附子以温经复阳者。以未如肉 筋惕汗漏不止之甚。故不必真武汤。及桂枝加附子汤救急之法也。若服而而未除者。恐亦必当加入也。

辨误 前注家俱认作伤寒发汗后。寒邪不能尽出所致。误矣。夫伤寒发汗。即或寒邪未尽。既汗之后。亦无身反疼痛之理。身疼虽属伤寒本证。设汗后未除。则脉当浮紧。何反沉迟。况桂枝本为解肌。于寒伤营之证。已在禁例。

且叮咛告戒曰不可与也。当取识此。勿令误也。若伤寒而用桂枝。岂仲景立法自犯乎。桂枝汤已在所禁。可更加芍药人参以收补之耶。此不辨自明者也。既曰桂枝新加。而原方不改。则知仍桂枝之旧。更加芍药生姜人参矣。治法不离乎桂枝。则尤知其为太阳中风矣。复何疑乎。尚论谓名之曰新加者。明非桂枝汤中之旧法也。恐误。

桂枝新加汤方

桂枝(三两)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人参(二两) 生姜(四两)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一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如桂枝法。(义在注中不另立论)

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言病患脉数。数则为热。若胃热当消谷善饥而引食矣。而反吐者。皆以发汗之故。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

灵枢经谓谷入于胃。其精专之清气。化而为营。行于脉中。谷之浊气。降于下焦。为真阳所蒸。其清阳之气。 悍滑疾。

行于脉外。直达皮肤而为卫气。其宗气积于胸膈之膻中。上通于肺而为呼吸。然虽有营气卫气宗气三者之分。实即谷之一气所化也。误汗而卫外之阳气败亡。则膈间之宗气。胃中之阳气。悉随汗出之精液而外泄矣。素问评热论云。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

其寿可立而倾也。以经义揆之。此条之义。盖以发热汗自出之中风。而又误发其汗。致令卫外之阳。

与胃中之阳气皆微。膈间之宗气大虚。故虚阳浮动而脉乃数也。素问阴阳别论云。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若胃脘之阳气盛。则能消谷引食矣。然此数非胃中之热气盛而数也。乃误汗之后。阳气衰微。膈气空虚。其外越之虚阳所致也。以其非胃脘之真阳。故为客热。其所以不能消谷者。以胃中虚冷。非唯不能消谷。抑且不能容纳。故吐也。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此论证有表里。法有汗下。若颠倒错误。则为治之逆也。逆之则变生矣。夫邪气在表。本当发汗而反下之。

必有变逆之患。此为治之逆也。若先发其汗。则治不为逆。邪气在里。本当先下之而后他治。若反汗之。则必有变逆之患。故亦为治之逆。若先下之。则治不为逆矣。此治法之先后次第也。

太阳病。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

得里未和。然后下之。

治病虽有权变。汗下岂宜颠倒。此承上文言邪气在表。当先以汗解。今反下之而不愈。因复发其汗。下之则先虚其里。汗之则又虚其表。以此一下一汗而表里俱虚矣。其人邪气虽未内陷。而元气已虚。即欲得汗而邪气郁滞于表。一时未得发越。因而致冒。冒者。蒙瞀昏眩。若以物覆冒之状也。其所以冒者。以邪气欲出而未得故也。冒家得汗出。则邪气得泄而自愈矣。其所以然者。以汗出表和故也。表气既和之后。方审其里有未和。

然后下之可耳。观此。则知表邪在所必解。若夫下与不下。须察其里之和与不和。非汗后必当下也。况未汗之前。

可先下之乎。此长沙示人以平常显易之法。戒人勿颠倒错误也。

下之后。复发汗。必振寒脉微细。所以然者。以内外俱虚故也。

误下之后。复发其汗。阳气大虚。必振 恶寒而脉见微细。其所以然者。以下之则胃中之阳气已虚。

汗之则表间之卫阳又损。致脉证皆见虚寒。故曰内外俱虚也。

下之后。复发汗。昼日烦躁不得眠。夜而安静。不呕不渴。无表证。脉沉微。身无大热者。干姜附子汤主之。

译柔和时可以滋养筋。《生气通天论》说:圣人陈述阴阳的道理,使筋脉协调和顺。这里是由于误用发汗法导致阳气亡失,没有什么可以温养筋骨,所以身体疼痛。因此仍用桂枝汤调和、解除卫阳方面的问题。由于是在误发汗之后,所以增加了芍药的酸味收敛作用,用来收敛营阴的汗液。用生姜宣通衰微的阳气,用人参扶助、补益耗散的元真之气。所以称为桂枝新加汤。不过,身体疼痛而脉沉迟,都是阳气不足的证候,之所以不加附子来温通经脉、恢复阳气,是因为还没有严重到肉(原文疑有缺字)、筋惕、汗漏不止的程度。所以不必使用真武汤,也不必采用桂枝加附子汤的急救方法。如果服药后这些症状仍未消除,恐怕也必然应当加入附子。辨析错误:前面的注家都认为这是伤寒发汗以后,寒邪不能完全排出所导致的。错了。伤寒发汗,即使寒邪没有完全排出,既然已经发过汗了。也就没有身体反而疼痛的道理。身体疼痛虽然属于伤寒的本证。假如发汗后疼痛仍未消除。那么脉象应当浮紧。为什么反而沉迟呢?何况桂枝本来是用来解肌的。对于寒邪伤营的证候。早已属于禁用的范围。而且还曾反复叮嘱告诫说不可使用。应当特别注意这一点。不要使治疗发生错误。如果患伤寒却使用桂枝。难道会是仲景制定的治法自己违反禁忌吗?桂枝汤本来已经属于禁用之方。难道还可以再加芍药、人参来收敛补益吗?这是不必辨析就明白的道理。既然称作桂枝新加汤。而原来的方剂并没有改动。就可知道仍然沿用原来的桂枝汤。只是又加了芍药、生姜、人参。其治疗方法没有脱离桂枝汤。就更可以知道这是太阳中风证。还有什么可疑惑的呢?《尚论》说,把它命名为“新加”。是为了说明这不是桂枝汤原有的旧法。恐怕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桂枝新加汤方 桂枝(三两)、芍药(四两)、甘草(二两,炙)、人参(二两)、生姜(四两)、大枣(十二枚,剖开)。以上六味药。用水一斗一升。用小火煮,取药液三升。去掉药渣。分成温服,服法同桂枝汤。(其中的义理已在注中说明,不再另行论述。) 病人的脉象数。脉数说明有热。本应消化谷食、食欲旺盛,却反而呕吐。这是因为发汗使阳气微弱。膈间之气也虚弱。所以脉象才会数。这种数脉属于外来的虚热。不能消化谷食。是因为胃中虚冷。所以发生呕吐。这里说病人的脉象数。脉数就是有热。如果是胃热,就应当能够消化谷食、容易饥饿并想进食。却反而呕吐。这都是由于发汗的缘故。使阳气变得微弱。膈间之气也虚弱。所以脉象才会数。《灵枢经》说,水谷进入胃中。其中精纯的清气。化生为营气。运行在脉中。水谷中的浊气。下降到下焦。受到真阳之气的温蒸。其中清阳之气。强悍、滑利而运行迅速。运行在脉外。直达皮肤而成为卫气。宗气积聚在胸膈之间的膻中。向上通达肺,成为呼吸之气。然而,营气、卫气、宗气虽有三者之分。实际上都是由水谷所化生的同一元气。错误发汗,使卫外的阳气衰败耗亡。那么膈间的宗气。以及胃中的阳气。都会随着汗液中的精气一起向外泄失。《素问·评热论》说。人之所以出汗。都是由水谷所产生的。水谷又由精气所化生。现在邪气在骨肉之间交争而出现汗出。这是邪气退却而精气胜出的表现。精气胜出,就应当能够进食,并且不再发热。再次发热。说明是邪气所致。汗液。是精气。如今出汗后却总是再次发热。这是邪气占了上风。不能进食。是精气没有得到补益。疾病滞留不去。人的寿命就可能很快衰败终结。按照经典的义理来推求。这一条的含义。大概是说,患有发热且汗自行出的中风证。却又错误地再次发汗。以致体表防卫的阳气。和胃中的阳气都变得微弱。膈间的宗气严重虚弱。所以虚浮的阳气动荡于外,脉象也就数了。《素问·阴阳别论》说。凡是阳气有五类。五类各有五种,共有二十五种阳气。所谓阳气。指的是胃脘部的阳气。如果胃脘部的阳气旺盛。就能够消化水谷并且想要进食。然而,这里的数脉并不是胃中的热气旺盛所导致的。而是在错误发汗以后。阳气衰弱。膈间之气空虚。由向外浮越的虚阳所造成。因为它不是胃脘部的真阳。所以称为客热。之所以不能消化水谷。是因为胃中虚冷。不仅不能消化水谷。而且也不能容纳食物。所以会呕吐。第一卷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本来应当发汗,却又用下法攻下。这是违反治疗常规的错误做法。如果先用发汗法。治疗就不算违背治法。本来应当先用攻下法,却反而先发汗,这就是治疗失误。如果先用攻下法。治疗就不算违背治法。这是在论述病证有表里之分。治疗方法有发汗和攻下的区别。如果把先后次序颠倒,发生错误。就是治疗上的错误。治疗失误,就会发生病变。邪气在体表。本来应当发汗,却反而使用攻下法。必然会有因治疗失误而发生变证的祸患。这就是治疗上的错误。如果先发汗。治疗就不算错误。邪气在体内。本来应当先用攻下法,然后再进行其他治疗。如果反而先发汗。就必然会有因治疗失误而发生变证的祸患。所以也属于治疗上的错误。如果先用攻下法。治疗就不算错误了。这就是治疗方法先后次序的原则。太阳病。使用攻下法后病情没有好转。于是又使用发汗法。因此表里两方面都虚弱了。这个人于是出现了昏冒。出现昏冒的人,只要汗出,就会自行痊愈。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汗出后表邪得到调和。等到里证尚未调和。然后再使用攻下法。治疗疾病虽然可以根据情况灵活变通。但发汗和攻下怎么能把次序颠倒呢?这里承接上文所说的邪气在表。本应先用发汗法使其解除。现在反而先用攻下法,病情却没有好转。于是又发汗。使用攻下法,先使里气虚弱。使用发汗法,又使表气虚弱。这样一攻下、一发汗,表里就都虚弱了。这个人的邪气虽然还没有陷入体内。但元气已经虚弱。此时本来想通过出汗来解除邪气,但邪气郁滞在体表。一时还不能发散出去。因而导致昏冒。所谓昏冒。就是神志昏蒙、头晕目眩。好像有东西蒙盖在身上的状态。之所以出现昏冒。是因为邪气想要 ಹೊರ出却还没有能够出去。出现昏冒的人如果汗出。邪气得到排泄,就会自行痊愈。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汗出后表气得到调和。表气已经调和以后。才审察里气是否尚未调和。然后才可以使用攻下法。由此看来。就知道表邪是必须解除的。至于是否使用攻下法。必须察看里气是否调和。并不是发汗以后就一定要攻下。何况在尚未发汗以前。怎么可以先使用攻下法呢?这是张仲景用平常而明白易懂的治法来示范给人看。告诫人们不要把治疗次序颠倒而发生错误。攻下以后。又使用发汗法。必然会出现寒战,脉象微弱细小。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内外都虚弱了。误用攻下法以后。又发汗。阳气大为虚弱。必然会寒战、恶寒,脉象表现为微弱细小。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使用攻下法后,胃中的阳气已经虚弱。使用发汗法后,体表的卫阳又受到损伤。因而脉象和证候都表现为虚寒。所以说内外都虚弱了。攻下以后。又使用发汗法。白天烦躁,不能入睡。到了夜间却安静。不呕吐,也不口渴。没有表证。脉象沉而微弱。身体没有明显发热。主治用干姜附子汤。

上文言下后复发汗。必振寒而脉微细。知其为内外之阳气皆虚矣。而此条之下后复汗。致昼日烦躁不眠。夜而安静者。何也。盖昼者。阳也。夜者。阴也。烦虽属阳。而躁则阴盛迫阳之所致也。夫卫阳与营阴和协。则能安卧。

阳虚而烦。阴盛而躁。故不得眠也。下而复汗。阳气大虚。阳虚则阴盛。昼则阳气用事。且卫气行阳二十五度之时。阳气虽虚。尚能与阴争。故昼日烦躁不得眠。月令仲夏仲冬二至之候。阴阳偏胜则阴阳争。即易所谓阴凝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之义也。夜则阴气独治。阳微不能与争。故安静也。发热恶寒呕逆者。太阳之表证也。呕而寒热者。少阳之表邪也。太阳热邪犯腑。则渴欲饮水。阳明热邪入里。必渴欲饮水。至于邪在少阳。则或渴或不渴矣。不呕不渴。则知病不在阳经矣。况无表证。身无大热而脉见沉微。沉则阴寒在里。微为阳气大虚。故当以干姜附子为温经复阳之治也。

干姜附子汤方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去皮生用)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义具注中)

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大下之后复发汗。无他变证。但小便不利者。以汗下两亡其津液。且阳虚而气化不行也。且勿治之。恐利其小便。

又下竭其津液而致变也。姑待其下焦真气渐复。津回气化。得小便利。必自愈矣。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主之。

未言误下之逆。先申下早之禁。以致其叮咛戒警之意也。夫太阳中风。其头痛项强。发热恶寒自汗等表证未除。理宜汗解。慎不可下。下之于理为不顺。于法为逆。逆则变生而邪气乘虚内陷。结胸痞硬。下利喘汗。脉促胸满等证作矣。故必先解外邪。欲解外者。宜以桂枝汤主之。无他法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主之。

中风本应解肌。不当发汗。即用桂枝汤。亦有如水流漓而病不除者。况前条亦有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必待先刺风池风府。使风邪得泄。然后却与桂枝汤则愈者。可见表证未解。未可遽用他法也。医见汗后不解。疑其邪已入里。而复下之。仍见脉浮而不愈者。何也。因脉浮为风邪在外。不应反下之。下之而不愈者。以药不中病。故令不愈也。今以脉仍浮。故知邪尚在外。幸而犹未陷入也。当须仍解其外邪则愈矣。宜以桂枝汤主之。

太阳病。下之后。其气上冲者。可与桂枝汤。方用前法。若不上冲者。不可与之。

太阳中风。外证未解之时而误下之。则胃气虚损。邪气乘之。当内陷而为痞为结。下陷而成协热下利矣。以下后而其气上冲。则知外邪未陷。胸未痞结。当仍从外解。可与桂枝汤。不须加减。悉照前方服法可也。若其气不上冲者。恐下后邪或内入。胃气已伤。将有逆变。尚未可知。桂枝汤不可与也。姑待其变。然后随证治之可耳。

辨误 条辨及尚论。皆曰以桂枝汤加入前下药内。则表邪外出。里邪内出。即用桂枝大黄汤之互词也。

不知彼太阴条下。因本太阳病。误下而致腹满时痛。故属太阴。虽然属太阴。而未离太阳。故仍以桂枝汤解表。

又以脾阴受伤。故倍加芍药。直至大实痛者。已兼阳明。方用桂枝加大黄汤以兼攻其胃实耳。岂此条可比。

今以下之而但其气上冲。未生他变。已属幸免。宁可再用从前下药。使一误再误耶。恐有识者必不以为然也。

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桂枝证。风伤卫也。反下之。不汗解而反误下之也。利遂不止。因误下之故。热邪随之而内犯也。

脉促者。非脉来数。时一止复来之促也。即急促亦可谓之促也。促为阳盛。下利则脉不应促。以阳邪炽盛。故脉加急促。是以知其邪尚在表而未解也。然未若协热下利之表里俱不解。及阳虚下陷。阴邪上结而心下痞硬。故但言表而不言里也。喘而汗出者。经脉别论云。太阳脏独至。厥喘虚气逆。是阴不足。阳有余也。盖邪热上盛。故脉促而气喘也。汗出。汗自出也。

若阴脉弱而汗自出。犹是桂枝证也。今脉促汗出而表未解。则知为误下之变。邪气已误越阳明之境矣。喻氏所谓太阳热邪。未传阳明之经。已入阳明之腑矣。所谓桂枝汤不中与也。故以葛根解阳明之表。芩连清邪热之盛。而和之以甘草者。所以抚定中州也。

葛根黄连黄芩汤方

葛根(半斤) 黄连(三两) 黄芩(二两) 甘草(二两炙)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

译上文说攻下以后又发汗。必然寒战、恶寒,脉象微弱细小。由此可知,这是内外阳气都虚弱了。而本条所说的攻下以后又发汗。导致白天烦躁而不能入睡。到了夜间却安静。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白天。属于阳。夜间。属于阴。烦躁中的“烦”虽然属于阳证。但“躁”是阴盛逼迫阳气所导致的。卫阳与营阴相互协调。就能够安稳睡卧。阳气虚弱所以烦。阴气旺盛所以躁。所以不能入睡。使用攻下法后又发汗。阳气大为虚弱。阳气虚弱,阴气就会旺盛。白天是阳气发挥作用的时候。也是卫气运行于阳分二十五周的时段。阳气虽然虚弱。还能够与阴气相争。所以白天烦躁而不能入睡。《月令》所说的仲夏和仲冬,即夏至、冬至前后的时候。阴阳一方偏盛,就会发生阴阳相争。这就是《易经》所说的“阴气凝聚于阳气,必然发生争战”。这是因为它容易被误解为没有阳气的意思。到了夜间,阴气单独发挥作用。微弱的阳气不能与之抗争。所以病情表现为安静。发热、怕冷而呕吐气逆的,是太阳经的表证。呕吐而有寒热往来的,是少阳经的表邪。太阳经的热邪侵犯腑,就会口渴想喝水。阳明经的热邪进入里,一定会口渴想喝水。至于邪气在少阳,则可能口渴,也可能不渴。既不呕吐,也不口渴,就可知病不在阳经。何况又没有表证,身体没有明显发热,而脉象呈现沉而微弱。脉沉说明阴寒在里,脉微表示阳气大为虚弱。所以应当用干姜、附子温通经脉、恢复阳气来治疗。干姜附子汤方 干姜(一两),附子(一枚,去皮,生用)。以上两味药,加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掉药渣,一次服下。(义理详见注文。) 大剂量攻下以后,又发汗,出现小便不利的,是津液已经耗失。不要治疗它,等到小便通利,一定会自行痊愈。大剂量攻下以后又发汗,没有其他病变证候,只是小便不利的,是因为发汗、攻下两方面都耗伤了津液,并且阳气虚弱,气化功能不能正常运行。暂且不要治疗,恐怕用利尿法使小便通利,反而会进一步排泄而耗竭津液,导致病情变化。姑且等待下焦的真气逐渐恢复,津液恢复,气化功能正常,小便得以通利,就一定会自行痊愈。第一卷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患太阳病,如果体表证候还没有解除,就不能使用攻下法。使用攻下法就是治法相反。想要解除体表邪气,应当用桂枝汤作为主方。这里没有先说误用攻下法的危害,而是先申明过早攻下的禁忌,用来充分表达反复叮咛、告诫和警示的意思。太阳中风证,如果有头痛、项部强硬,发热、怕冷、自汗等表证尚未消除,按道理应当用发汗法解除,千万不能使用攻下法。使用攻下法在道理上是不合适的,在治疗法则上也是错误的。治法相反就会发生病变,邪气会乘虚内陷,出现结胸、胸部痞塞坚硬,以及下利、喘促、出汗,脉促、胸闷等证候。所以必须先解除体表邪气。想要解除体表邪气,应当以桂枝汤为主方。没有其他治法。患太阳病,先用发汗法而病不解除,随后又使用攻下法,脉仍浮的,病不会痊愈。浮脉表示病邪在外,却反而使用了攻下法,所以使病不能痊愈。现在脉象仍然浮,所以知道病邪还在体表,应当解除表邪,病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作为主方。中风证本来应当用解肌法,不应当单纯使用发汗法。即使使用桂枝汤,也有出汗如水流淌而病仍不解除的情况。何况前文还说过,开始服桂枝汤后反而烦躁、病不解除,必须先针刺风池、风府,使风邪得以宣泄,然后再给予桂枝汤才痊愈。由此可见,表证尚未解除,还不能立即采用其他治法。医生见发汗后病仍不解除,怀疑邪气已经进入里,于是又使用攻下法,但仍见脉浮而病不愈,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浮脉表示风邪在外,本不应该反而使用攻下法。攻下后病仍不愈,是因为所用药物不对证,所以病不能痊愈。现在根据脉象仍然浮,所以知道邪气还在体表,幸好还没有陷入里。应当仍然解除体表邪气,病就会痊愈。应当用桂枝汤作为主方。患太阳病,使用攻下法以后,如果出现气向上冲的感觉,可以给予桂枝汤。方剂采用前面所说的方法。如果没有气向上冲,就不能给予桂枝汤。太阳中风证,在表证尚未解除时误用攻下法,就会使胃气虚弱受损。邪气乘虚侵入。就会向内陷入而形成痞证或结证。下陷后便形成夹热下利。在泻下之后,若其气反而向上冲。便可知道外来的邪气还没有陷入。胸中也没有形成痞结。仍应从体表解除邪气。可以服用桂枝汤。不需要加减药味。完全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剂服法服用即可。如果其气不向上冲。恐怕泻下之后,邪气已经内入。胃气也已经受到损伤。将会发生病势逆转的变化。目前还不能确定。桂枝汤就不能服用。暂且等待病情变化。然后再根据证候治疗就可以了。辨误——《条辨》及《尚论》。都说应当把桂枝汤加入前面使用的泻下药中。这样就能使表邪从体表排出。里邪也从内部排出。这只是把桂枝大黄汤换一种说法罢了。他们不知道《太阴病》条文下面。这是因为原本患的是太阳病。误用泻下法,才导致腹部胀满、时常疼痛。所以归属于太阴病。虽然属于太阴病。但还没有脱离太阳病的范围。所以仍用桂枝汤来解除表邪。又因为脾的阴气受到损伤。所以芍药要加倍使用。直到出现腹部大实而疼痛的情况。这时已经兼有阳明病。才使用桂枝加大黄汤,同时攻治胃中的实邪。哪里能与这一条相提并论呢?如今泻下之后,只是其气向上冲。并没有产生其他变化。已经算是幸免于祸了。难道还可以再次使用先前的泻下药。让同一个错误接连犯两次吗?恐怕有见识的人一定不会认为这样做是对的。太阳病。具有桂枝汤证。医生却反而使用了泻下法。于是腹泻就一直不停。脉象促。说明表邪还没有解除。如果气喘并且出汗。主治用葛根黄连黄芩汤。桂枝汤证。是风邪损伤卫气所致。却反而使用了泻下法。本应通过发汗解除表邪,却反而错误地用了泻下法。于是腹泻就一直不停。这是由于误用泻下法的缘故。热邪也随之向内侵入。脉象促。并不是脉搏来得快。时而停一下、随后又恢复跳动的那种促脉。即使是脉搏急促,也可以称为促脉。促脉表示阳气偏盛。发生下利时,脉象本来不应当出现促脉。由于阳邪炽盛。所以脉搏更加急促。由此知道邪气仍在表而没有解除。但这还不像夹热下利那样表里都没有解除。也不像阳气虚弱、邪气下陷。阴邪向上郁结,导致心下痞满坚硬。所以这里只说表证,而没有说里证。气喘并且出汗。《经脉别论》说。太阳经的脉气单独亢盛。就会出现四肢厥冷、气喘、正气虚弱而气机上逆。这是阴气不足。而阳气有余。大概是邪热向上炽盛。所以脉促而气喘。出汗。是指汗液自行流出。如果阴脉虚弱而汗液自行流出。仍然属于桂枝汤证。如今脉促、出汗而表邪没有解除。就知道这是误用泻下法所造成的变化。邪气已经因误治而越过了阳明经的范围。正如喻氏所说的太阳热邪。虽然还没有传入阳明经。却已经进入阳明腑。这就是所谓桂枝汤不适合再服用。所以用葛根解除阳明的表邪。用黄芩、黄连清泄炽盛的邪热。再用甘草调和。这是为了安定中焦。葛根黄连黄芩汤方。葛根(半斤),黄连(三两),黄芩(二两),甘草(二两,炙)。以上四味药。用水八升。先煎葛根,煎至水量减少二升。再放入其他药物。煎取二升药液。去掉药渣。分成两次温服。太阳病。泻下后出现轻微气喘。是因为表邪还没有解除。主治用桂枝加厚朴杏仁汤。

此亦犯误下之禁而脉不言促。虽喘而微。此变逆之小而轻者也。其所以致之者。亦因表邪未解而妄下之之故也。

以风邪仍在太阳。故仍用桂枝。又以误下则胃受伤而中气逆满。故用浓朴之辛温以下气。微喘则邪壅上焦。故用杏仁之苦辛。以利上焦之肺气也。

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加浓朴二两。杏仁五十个。余根据桂枝汤法。

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

此示人以用药之活法。当据理合法加减。不可率意背理妄加也。言凡作桂枝解肌之剂。而遇有气逆喘急之兼症者。皆邪壅上焦也。盖胃为水谷之海。肺乃呼吸之门。其气不利。则不能流通宣布。故必加入浓朴杏仁乃佳。

杏子。即杏仁也。前人有以佳字为仁字之讹者。非也。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

成注云。下条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此条下后脉促而复胸满。则又不得为欲解矣。盖由下后阳虚。表邪渐入而客于胃中。故与桂枝汤以散客邪。通行阳气也。此说最为近理。尚论谓误下脉促。与上条同。

以无下利不止。汗出等证。但见胸满。则阳邪仍盛于阳位。此论恐未惬仲景之旨。稍不如成氏之说矣。何也。观下文云。

若微恶寒者。即于方中加附子。则知早已属下后阳虚之证矣。焉可谓之阳邪仍盛于阳位乎。盖同一误下脉促。上条多一下利不止。但因喘汗而知其为阳盛。尚用芩连清热。此条少一下利不止。但因胸满而即知其为阳虚。非唯不用寒凉。抑且于桂枝汤中。减去芍药者。以桂枝汤中之芍药。原因阴弱汗自出。故用之以益阴敛液。扶阴气之孱弱也。非邪入胸满。阳虚者之所宜。故去之耳。可见胸满一证。虽未成痞结。而近于痞结矣。所以下早热入。致结胸而硬痛者。

可与大陷胸。及大黄黄连泻心汤。其心下气痞者。皆下后胃阳虚损。阴邪上逆。搏结而成。即下章所云。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故诸泻心汤中。皆以干姜黄连并用。以开其坚凝之痞结。及内经热因寒用之法也。

故此条以桂枝去芍药。以解散阳邪。流通阳气。治下后阳虚之脉促胸满。若增微恶寒。则阳气大亏。致阳气不能卫外而阳虚生外寒矣。故加附子以温经复阳也。

桂枝去芍药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一味。余根据桂枝汤法。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加附子。

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心下血。

此条详言误下之脉证。以尽其变。见病在太阳。决无可下之理也。前条脉促。以喘汗而知其为阳邪上盛。故用芩连以彻其热。次条同一脉促。以胸满而知其为下后阳虚。表邪入客于胸中。将成结胸。故仍用桂枝去芍药以散阳邪。

此条亦下后脉促。既不能盛于上而为喘汗。亦不至陷于内而为结胸。脉虽促而阳分之邪。已自不能为患。是邪势将衰。故为欲解。此误下之侥幸者也。若误下之后。脉仍浮者。可见表邪甚盛。不为下衰。将必乘误下之里虚。陷入上焦清阳之分而为结胸矣。若下后脉见紧者。则下后阳虚。里寒已甚。夫膀胱者。足太阳寒水之腑也。足少阴肾者。足太阳寒水之脏也。故太阳与少阴表里而为一合也。误下之后。阳虚阴盛。下焦之虚阳。为少阴之阴寒所逼。循经上冲。必作咽痛也。何也。灵枢经脉篇云。足少阴之脉。其直者从肾上贯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是动则病舌干咽肿。

嗌干及痛者是也。弦为东方木气。肝胆之病脉也。下后而见弦脉。则知邪犯少阳之经矣。经脉篇谓足少阳之脉。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出气街。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素问热论云。其脉循胁络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所以知其邪入少阳也。脉细数者。细则为虚。数则为热。下后虚阳上奔。故头痛未止。若脉见沉紧。则为下后阳虚。致下焦阴邪上逆而呕也。沉为在里。沉主下焦。滑为阳动。滑主里实。误下里虚。热邪陷入。虚热相协。中气失守。水谷下趋。随其误下之势。必为协热下利也。脉法云。浮为在表。滑主痰食。似与血分无涉。然误下里虚。若两尺浮滑者。则邪热下走。阴分受伤。故必下血也。

辨误 尚论谓脉浮句。当增一促字。其浮字贯下四句。言浮而促者。浮而紧者。浮而弦者。浮而细数者为是。因论中省一个促字。三个浮字。后之读者遂眩。未知从何考订。岂别见之于他本欤。抑不过出之臆见欤。吾恐仲景之文。反复详密。犹恐后人不悟。岂故吝此三四字而省之耶。且下文浮滑之浮字。又不省去。何哉。

太阳病。外证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里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

译这一条同样触犯了不应误用泻下法的禁忌,只是脉象没有说是促脉。虽然也有气喘,但症状轻微。这是病势逆变中较小而轻的一种。它之所以形成。也是因为表邪尚未解除,却妄用泻下法。由于风邪仍在太阳经。所以仍然使用桂枝。又因为误用泻下法使胃受到损伤,中焦之气逆乱而胀满。所以使用辛温的厚朴来下行气机。轻微气喘说明邪气壅滞在上焦。所以使用味苦而性辛的杏仁。以疏利上焦的肺气。桂枝加厚朴杏仁汤方。在桂枝汤的方剂中。加厚朴二两。杏仁五十枚。其余按照桂枝汤的煎服方法。患有喘病的人,用桂枝汤治疗。加厚朴、杏仁就好。这是在说明用药要灵活变通的方法。应当根据医理,按照法度加减。不可任意违背医理而妄自加药。这里说的是,凡是使用桂枝汤来解肌的方剂,遇到兼有气机上逆、喘促急迫症状的,都是邪气壅滞在上焦。这是因为胃是水谷汇聚之处,肺是呼吸出入的门户。肺胃之气运行不畅,就不能流通和宣发,所以一定要加入厚朴、杏仁才好。“杏子”,就是杏仁。前人有人认为“佳”字是“仁”字的讹误,不是这样。太阳病,误用下法以后,脉象促急、胸部满闷的,用桂枝去芍药汤主治。如果稍微怕冷,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主治。成无己注说:下文说,太阳病,用了下法以后,脉象促急而没有形成结胸,这是病将要解除。本条说下法以后脉象促急而又胸部满闷,因此就不能再认为是病将要解除。这是因为误下以后阳气虚弱,表邪逐渐入里,停留在胃中。所以用桂枝汤来驱散停留的邪气,使阳气得以通行。这种说法最为合乎道理。《尚论》认为,误用下法后出现脉促,与上条相同,只是没有下利不止、汗出等症状,只见胸部满闷,便说明阳邪仍然盛在阳位,这种说法恐怕不符合仲景的本意,稍逊于成无己的说法。为什么呢?看下文说:如果稍微怕冷,就在原方中加入附子,由此可知,这早已属于误下以后阳虚的证候。怎么可以说阳邪仍然盛在阳位呢?同样都是误下后脉促,上条多见下利不止,只是根据喘、汗出,便知道是阳气偏盛,还可以用黄芩、黄连清热。本条少见下利不止,只是因为胸部满闷,便知道是阳气虚弱,不仅不用寒凉药,而且在桂枝汤中,还要减去芍药。因为桂枝汤中的芍药,原本是针对阴气虚弱、汗液自行外出的情况,所以用它来补益阴液、收敛津液,扶助虚弱的阴气。它并不适合邪气侵入胸中而胸部满闷,以及阳气虚弱的情况,所以要去掉它。由此可见,胸部满闷这一症状,虽然还没有形成痞结,但已经接近痞结了。因此,误用下法使邪热入里,导致结胸、胸部坚硬疼痛的,可以用大陷胸,以及大黄黄连泻心汤。心下有气机痞塞的,都是误下以后胃中阳气受损,阴邪向上逆行,相互搏结而形成的。这就是下文所说的:这不是热邪结聚,只是因为胃中虚弱,外来的气机向上逆行,所以使局部坚硬。因此,各种泻心汤中,都把干姜和黄连同用,用来疏解坚凝的痞结,这也是《内经》所说的“以热治寒”的方法。所以本条用桂枝去芍药,来疏散阳邪,使阳气流通,治疗误下以后阳虚所致的脉促、胸部满闷。如果又出现轻微怕冷,就说明阳气大亏,以致阳气不能护卫体表,阳虚而产生外寒。所以加入附子,以温暖经脉、恢复阳气。桂枝去芍药汤方 在桂枝汤的方剂中,去掉芍药这一味药。其余按照桂枝汤的煎服方法。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 在桂枝汤的方剂中,去掉芍药,加入附子。太阳病用了下法以后,脉象促急而没有形成结胸,这是病将要解除。脉象浮的,一定会形成结胸。脉象紧的,一定会咽痛。脉象弦的,一定会两胁拘急。脉象细而数的,头痛不会停止。脉象沉而紧的,一定想呕吐。脉象沉而滑的,会发生挟热下利。脉象浮而滑的,心下会有瘀血。本条详细说明误用下法后的各种脉象和证候,以穷尽这些变化。可见病在太阳经时,绝没有可以使用下法的道理。前一条说脉促,根据喘、汗出,知道这是阳邪在上焦亢盛。所以用黄芩、黄连来彻底清除它的热邪。下一条所说的也是同样的促脉。从胸满可以知道,这是误用下法后阳气虚弱所致。表邪侵入并停留在胸中。将要形成结胸。所以仍用桂枝去芍药汤,以疏散阳分的邪气。这一条也是误下之后出现促脉。邪气既没有盛于上部而导致气喘、出汗。也没有陷入内部而形成结胸。脉虽然促,但阳分的邪气。已经不能自行造成祸患。这说明邪势将要衰退。所以说病情将要解除。这是误用下法后侥幸出现的情况。如果误用下法以后。脉仍然浮。就可以看出表邪非常旺盛。并没有因下法而衰减。它必定会乘着误下造成的里虚。陷入上焦清阳所在的部位而形成结胸。如果误下以后脉象见紧。就是误下之后阳气虚弱。里寒已经很重。膀胱。是足太阳寒水经的腑。足少阴肾。是足太阳寒水经的脏。所以太阳与少阴互为表里,构成一合。误用下法以后。阳气虚弱而阴气旺盛。下焦的虚阳。受到少阴阴寒之气的逼迫。沿着经脉向上冲逆。必然会发生咽痛。为什么呢?《灵枢经脉篇》说。足少阴经脉。其中直行的一支从肾脏向上贯穿膈肌。进入肺中。沿着喉咙。夹行于舌根两侧。这条经脉发生病变,就会出现舌干、咽部肿胀。咽干而且疼痛,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弦脉属于东方木气。是肝胆疾病所见的脉象。误下以后出现弦脉。就知道邪气侵犯了少阳经。《经脉篇》说足少阳经脉。贯穿膈肌,联络肝脏,属于胆腑。沿着胁肋内侧。从气街部位出来。经脉发生病变,就会出现口苦、经常叹气。心下及胁肋疼痛。不能转动身体。《素问·热论》说。它的脉循行于胁肋并联络耳部。所以会出现胸胁疼痛和耳聋。这就是判断邪气已经进入少阳的依据。脉象细而数。细脉表示虚。数脉表示热。误下以后,虚弱的阳气向上冲逆。所以头痛仍未停止。如果脉象见沉紧。就是误下之后阳气虚弱。导致下焦的阴邪向上逆行而发生呕吐。沉脉表示病在里。沉脉主要反映下焦。滑脉表示阳气活动。滑脉主要反映里实。误用下法使里气虚弱。热邪乘虚陷入里面。虚与热相互结合。中焦之气失去固守。水谷向下运行。顺着误下所造成的趋势。必然形成夹杂热邪的下利。脉法说。浮脉表示病在表。滑脉主要反映痰和食积。看起来似乎与血分没有关系。然而误用下法使里气虚弱。如果两侧尺脉浮滑。就是邪热向下行走。阴分受到损伤。所以必然会出现便血。《辨误》《尚论》认为“脉浮”这句话。应当增加一个“促”字。其中“浮”字贯通下面四句。意思是脉浮而促。脉浮而紧。脉浮而弦。脉浮而细数,才是正确的说法。因为论述中省略了一个“促”字。以及三个“浮”字。后来的读者于是感到迷惑。不知道应当依据什么来考证订正。难道是在其他版本中另有依据吗?还是不过出于个人的臆测呢?我担心仲景的著述。本来反复说明,十分周详严密。还担心后人不能领悟。难道会故意吝惜这三四个字而把它们省略吗?况且下文“浮滑”中的“浮”字。又没有省略。这是为什么呢?太阳病。表证尚未消除,却多次使用下法。于是形成夹杂热邪的下利。下利不止。心下痞满而坚硬。表里之证都没有解除。用桂枝人参汤主治。

外证未除。一误下之。已足致变。况数下之乎。频数下之。焉有内气不虚者乎。里虚而邪热内陷矣。正气既虚。则不能却邪外出。邪气既陷。亦不能自出还表。中气虚而无以内守。邪热陷则势必下攻。以虚协热。故下利不止也。协。合也。

同也。言但热不虚。但虚无邪。皆不足以致此也。热邪协虚。中气不守。津液下奔。循其误下之势。利遂不止。致胃中阳气虚竭。故阴气上逆。坚结于胃中而痞硬也。心下者。胃居心之下也。旧注皆以正虚邪实解之。正虚固不必言。邪实则热邪实于里矣。岂反有参术干姜之用耶。不知证虽协热而下利。胃又因下利而阳虚。下利则热邪下走。阳虚则阴邪上逆。

故心下痞硬也。甘草泻心汤条内。明言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故使硬也。所以下文有心下痞。

无阳则阴独之论。此误下成痞。一贯之理也。表不解者。以外证未除而言也。里不解者。以协热下利。心下痞硬而言也。若欲表里两解。则桂枝汤不中与也。当以桂枝人参汤主之。

桂枝人参汤方

桂枝(四两) 甘草(四两) 白术(三两) 人参(二两) 干姜(三两)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内桂更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以桂枝甘草为君者。桂枝所以解卫分之阳邪。以外证未除故也。甘草所以缓虚痞之坚结。救中土之崩陷。犹甘草泻心之义也。臣之以参术所以补正气之虚。救下利之不止也。然脾胃之虚寒。中焦之痞结。以及不止之下利。非以温热守中之干姜佐之。不能建奇功也。曰桂枝而去芍药者。盖桂枝汤中之芍药。以阴弱汗自出。故用之以敛营气而收阴液者也。误汗者宜之。误下而表邪未解者。不可与人参并用也。虽名曰桂枝人参汤。实桂枝人参理中汤也。

以其辛温而能解散外邪。温补而能守中消痞。故为两解表里之剂云。

太阳病。二三日。不能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

四日复下之。此作协热利也。

二三日。表邪未解。将入里而未入里之时也。不能卧。但欲起者。邪势搅扰。坐卧不宁之状也。若此。则知邪已在胸次之阳位矣。以尚未入胃。故知心下必结。必者。决词也。本文虽不言治法。以理推之。即栀子豉汤之类症也。若此症而脉见微弱者。其中气本属虚寒。尤为不可下之证。而反下之。若利随下止。则陷入之邪。不得乘势下走。必硬结于胸中矣。若三日下之而利未止者。第四日复下之。则已误再误。有不至中气不守。胃气下陷。以虚协热而下利者乎。此所以重以为戒也。前条误下而利下不止。故因虚寒而成痞硬。此条误下利止。亦因虚寒而成结胸。

均属太阳未解之证。一痞一结。似有虚实之殊。然脉微弱而本有寒分者。其可竟以实热待之耶。协热二字。

当与前条不甚相远也。可见发于阳者而亦痞亦结。是终无一定之例也。但当以寒热虚实为准则可耳。

卷之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

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太阳之经脉。起于目内 之睛明穴。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而终于足小趾之至阴穴。故太阳为膀胱之经。膀胱为太阳之腑。此以太阳中风之阳邪不解。热邪内走而结于膀胱。则热在下焦。即下文所谓太阳随经瘀热在里也。其人如狂者。调经论云。血并于阴。气并于阳。

故为惊狂。生气通天论云。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谓之如狂者。狂而未甚之词。其语言动静。

或者或非。犹未至于弃衣而走。登高而歌。逾垣上屋。妄言骂詈。不避亲疏之甚也。热在下焦。故迫血自下。

血下则热邪随血下泄。故愈也。若其血不得自下。而留蓄于少腹者。当攻之。然外证未解者。恐里虚邪陷。故尚未可攻。必当先解外邪。得外邪已解。但觉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以桃仁承气汤下尽蓄血。则愈矣。

桃核承气汤方

桃仁(五十个去皮) 桂枝(二两) 大黄(四两) 芒硝(二两) 甘草(二两)

桂枝二两。是后人所改。推仲景立方本意。当是肉桂五钱。汉之五钱。即今之一钱二分也。分三次服之。

是每服止五分而已。与硝黄同用。亦未为太过也。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

承气。即大小承气之义。神农本经。谓桃仁主瘀血血闭。洁古云。治血结血秘。通润大肠。破蓄血。东垣谓桃仁苦重于甘。气薄味浓。沉而降。阴中之阳。乃手足厥阴药也。苦以泄滞血。甘以生新血。故破瘀血者用之。

译表证尚未消除。只误用一次下法。就已经足以导致病情变化。何况还多次使用下法呢?频繁地使用下法。内在的正气哪有不虚弱的呢?里气虚弱,邪热就会乘虚陷入体内。正气已经虚弱。因此不能把邪气排出体外。邪气已经陷入体内。也不能自行从里返回体表。中焦之气虚弱,无法在体内固守。邪热陷入后,势必向下攻入。这是虚弱与邪热相合。所以腹泻不止。“协”,就是协合。就是相合。就是相同、相并。意思是只有热邪而没有虚弱。或者只有虚弱而没有邪气。这两种情况都不足以导致这种病变。热邪与虚弱相合。中焦之气不能固守。津液便向下奔流。顺着误用攻下法所造成的趋势。腹泻于是持续不止。以致胃中的阳气虚弱耗竭。所以阴邪向上逆行。在胃中凝结坚滞,因而出现痞满而坚硬。所谓“心下”。是因为胃位于心的下方。旧注都把它解释为正气虚而邪气实。正气虚这一点当然不必多说。如果说邪气实,就是邪热充实于里。那么怎么反而会使用参、术、干姜呢?却不知道,这种证候虽然是热邪相合而腹泻。但胃又因腹泻而阳气虚弱。腹泻时,热邪向下走。阳气虚弱时,阴邪向上逆行。所以心下痞满而坚硬。在《甘草泻心汤》条文中。明确说这不是热邪结聚。只是因为胃中虚弱。外来的邪气向上逆行。所以使其坚硬。所以下文有“心下痞”。以及“没有阳气,便只有阴气独存”的说法。这就是误用攻下法而形成痞证。前后贯通一致的道理。所谓表证未解。是说体表的证候还没有消除。所谓里证未解。是指热邪相合所致的腹泻。以及心下痞满坚硬。如果想要同时解除表里两方面的病邪。那么就不适合再使用桂枝汤。应当以桂枝人参汤为主方治疗。桂枝人参汤方。桂枝(四两)、甘草(四两)、白术(三两)、人参(二两)、干姜(三两)。以上五味药。加水九升。先煎煮其中四味药,取药液五升。再加入桂枝,继续煎取三升。去掉药渣。温服一升。白天服两次。夜间服一次。以桂枝、甘草作为主药。桂枝是用来解除卫分的阳邪。这是因为体表的证候还没有消除。甘草是用来缓解虚痞的坚硬凝结。挽救中焦之气下陷的危急局面。这与甘草泻心汤的作用意义相同。以人参、白术作为辅药,是为了补益正气的虚弱。挽救腹泻不止。然而,脾胃本来虚寒。中焦又有痞满凝结。再加上腹泻不止。如果没有能够以温热之性守护中焦的干姜作为辅佐。就不能取得显著的功效。方名虽称桂枝汤,却去掉芍药。这是因为桂枝汤中的芍药。适用于阴气虚弱、汗液自行外出的情况。所以用它来收敛营气,收摄阴液。误用发汗法的情况适合使用芍药。误用攻下法而表邪尚未解除的情况。则不能与人参同用芍药。虽然名为桂枝人参汤。实际上是桂枝人参理中汤。因为它辛温,能够解散外邪。又能温补中焦,守护中气并消除痞满。所以说它是同时解除表里病邪的方剂。太阳病。患病两三天。不能安卧。只想起身。心下必定有结聚。脉象微弱。这说明本来就有中焦虚寒。却反而使用攻下法。如果腹泻因此停止。必定会形成结胸证。如果腹泻没有停止。到了第四天又使用攻下法。这就会形成热邪相合的腹泻。患病两三天时。表邪尚未解除。正处于将要入里的阶段,但还没有真正入里。不能安卧。只想起身。这是邪气的势力在体内扰乱。表现为坐卧都不得安宁。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可知道邪气已经处在胸中的阳位。因为它还没有进入胃。所以知道心下必定有结聚。“必”字。是表示确定的语气。原文虽然没有说明治疗方法。但根据道理推断。这就是属于栀子豉汤一类的证候。如果这种证候出现脉象微弱。说明其中焦本来就属于虚寒。更是绝对不能使用攻下法的证候。却反而使用了攻下法。如果腹泻随着攻下而停止。那么陷入体内的邪气。不能顺着这一势头向下发展。必然会在胸中形成坚硬的结块。如果第三天用下法治疗后,腹泻仍未停止,第四天又再次使用下法,这就是错误之后又犯错误。哪有不中气不固守的道理(此句原文层次不完整,含义存疑)。胃气下陷,从而因虚而夹有热邪,形成腹泻吗?这正是要特别加以警戒的原因。前一条说误用下法后腹泻不止,所以因虚寒而形成痞硬。这一条说误用下法后腹泻停止,同样也是因虚寒而形成结胸。二者都属于太阳表证尚未解除的证候。一个是痞,一个是结,看起来似乎有虚证、实证的区别。然而,脉象微弱而且本来就有寒证倾向的人,难道可以竟然把它当作实热证来对待吗?“协热”这两个字,应当与前一条的意思相差不远。由此可见,发于阳证的病,也可以出现痞,也可以出现结,所以终究没有固定不变的规律。只应以寒、热、虚、实作为辨治准则罢了。卷一 太阳上编 中风证治第一 太阳病没有解除,热邪结聚在膀胱,病人神志像发狂一样,血自行排出,排出后病就会痊愈。如果表证还没有解除,还不能使用攻下法,应当先解除表邪。表邪已经解除,只是感到少腹拘急、结聚,这时才可以攻下。适宜使用桃核承气汤。太阳经的经脉,起于眼内(原文“目内”后疑脱一字)之睛明穴,向上经过额部,交会于头顶,从头顶进入并联络脑,回转出来,分支向下到达项部,夹着脊柱下行,抵达腰部中央,进入并沿着脊柱两旁的膂筋运行,联络肾,归属于膀胱,最后到达足小趾的至阴穴。所以太阳是膀胱的经,膀胱是太阳的腑。这里说的是太阳中风所受的阳邪没有解除,热邪向内侵入,结聚在膀胱,于是热邪停留在下焦。也就是下文所说的太阳邪气沿经脉传入,瘀热停留在里面。所谓病人神志像发狂一样,《调经论》说:血气并聚于阴分,气并聚于阳分,所以会出现惊恐、发狂。《生气通天论》说:阴气不能胜过阳气,脉中气血流动就会迫促而疾,阴阳之气相并,就会发狂。称作“如狂”,是说虽然发狂,但程度还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他的言语和举止,有时说得对,有时说得不对,还没有达到脱掉衣服奔跑,登高歌唱,翻越墙头、爬上屋顶,胡言乱语、辱骂他人,甚至不顾亲疏关系的程度。热邪停留在下焦,所以逼迫血液自行排出。血排出后,热邪也随着血液向下排泄,所以病就痊愈了。如果血不能自行排出,而是停留蓄积在少腹,就应当使用攻下法。但是表证还没有解除,恐怕会使里气虚弱,邪气下陷,所以还不能攻下。一定要先解除表邪。等到表邪已经解除,只是感到少腹拘急、结聚,这时才可以攻下。适宜用桃仁承气汤攻下,使蓄积的瘀血全部排尽,这样就会痊愈。桃核承气汤方 桃仁(五十个,去皮)、桂枝(二两)、大黄(四两)、芒硝(二两)、甘草(二两)。桂枝二两,这是后人改动的。推究张仲景创立此方的本意,应当是肉桂五钱。汉代的五钱,就是现在的一钱二分。分三次服用,这样每次只服五分罢了。与芒硝、大黄同用,也不算用量太过。以上五味药,加水七升,煎煮至剩二升半,去掉药渣,加入芒硝,再放回火上煮至微微沸腾,离火。饭前温服五合,每天服三次。应当出现轻微腹泻。“承气”,就是大小承气汤名称的含义。《神农本经》说,桃仁主治瘀血和血脉闭阻。洁古说,桃仁能治疗血液结聚、血脉闭塞,使大肠通畅润滑,破除蓄积的瘀血。李东垣说,桃仁的苦味重于甘味,药气轻而药味浓,药性沉降,属于阴中之阳,是手厥阴、足厥阴经的药物。苦味能够泄除停滞的血。甘味能够滋生新血。所以,破除瘀血要使用它。

其功治热入血室。泄腹中滞血。除皮肤血热凝聚。大黄下瘀血积聚。留饮宿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芒硝咸寒下泄。咸走血。咸软坚。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之义也。桂之为用。虽曰补五劳七伤。通九窍。利关节。益精补肾暖腰膝。治挛缩。续筋骨。生肌肉。引血化脓作汗等效。然通血脉。消瘀血。尤其所长也。甘草所以保脾胃。

和大黄芒硝之寒峻耳。此即至真要大论之所谓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辨误 此条之如狂。成氏谓热在膀胱。与血相搏。未至于狂。但不宁尔。条辨以为心主血而属火。膀胱居下焦而属水。膀胱热结。水不胜火。心火无制。热与血搏。不归经而反侮所不胜。故走下焦而为蓄血。心虽未病。

以火无制。故悖乱颠倒。与心狂无异。又曰少腹者。膀胱也。急结者。有形之血蓄积也。尚论因之。遂以为热邪搏血。

结于膀胱。膀胱为太阳寒水之经。水得热邪。必沸腾而上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若少腹急结。则膀胱之血。蓄而不行。余历观注伤寒家。

动辄以惊狂谵语。及心下悸者。皆作心病论。已属乖谬。而血蓄膀胱之说。恐尤为不经。愚谓仲景之意。

盖以太阳在经之表邪不解。故热邪随经内入于腑。而瘀热结于膀胱。则热在下焦。血受煎迫。故溢入回肠。

其所不能自下者。蓄积于少腹而急结也。况太阳多血少气。阳明多气多血。肠胃为受盛之器。传化糟粕之浊道。百物之所汇。血热妄行。岂有不归肠胃者乎。且膀胱为下焦清道。其蒸腾之气。由气化而入。

气化而出。未必能藏蓄血也。即另有溲血一证。亦由肾脏受伤。下焦气化乖离。故有气血错乱之病。

然自小便流出者。亦非瘀蓄留滞。成形作块之血也。若果膀胱之血。蓄而不行。则膀胱瘀塞。下文所谓少腹硬满。小便自利者。又何自出乎。历见蓄血必从大便而出。未见有伤寒蓄血而出于小便者。若果出于小便。因何反用桃仁承气。及抵当通其大便乎。恐有识者必不以为然也。方中之桂枝。王肯堂先生已于伤寒准绳中断云。以上证。详玩之。当是桂。非桂枝也。盖桂枝轻扬治上。桂浓重治下。成氏随文顺释未足据。观此论。可以正千古之讹。复仲景之旧矣。奈何以后注家。又云仍加桂枝分解外邪。

恐余邪少有未解。其血得以留恋不下耳。桃仁承气之桂枝解外。与大柴胡汤之柴胡解外相仿。益见太阳随经之热。非桂枝不解耳。余详味原文。仲景原云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小腹急结者。乃可攻之。观外解已三字。则表邪已去。下文但字之义。则更无余邪。是桃仁承气汤。未许用之于外证未解之前。但可用之于外证已解之后。外证既解。又何必仍加桂枝。以分解外邪乎。此方自成氏以来。即改桂为桂枝。其何故也。揣其臆见。是必因热结膀胱。迫血妄行。畏桂之辛热而不敢用。

故易之以桂枝耳。不知血既瘀蓄。而以大黄之苦寒。芒硝之咸寒下之。非以桂之辛热佐之。安能流通其凝结。融化其瘀滞乎。况硝黄得桂。则无苦寒之虑。桂得硝黄。亦无辛热之虞矣。呜呼。仲景医圣。岂其立法尚有偏弊。必待后人规正耶。此非仲景误人。乃后人误仲景耳。嗟夫。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太阳中风至六七日。乃邪当入里之候。不应表证仍在。若表证仍在者。法当脉浮。今脉反微而沉。

又非邪气在表之脉矣。邪气既不在表。则太阳之邪。当陷入而为结胸矣。今又反不结胸而其人发狂者。

何也。盖微为阳气虚。沉为邪在下。以邪不在阳分气分。故脉微。邪不在上焦胸膈而在下。故脉沉。

热在下焦者。即上文所谓热结膀胱也。热邪煎迫。血沸妄溢。留于少腹。故少腹当硬满。热在阴分血分。

无伤于阳分气分。则三焦之气化仍得营运。故小便自利也。若此者。当下其血乃愈。其所以然者。太阳以膀胱为腑。膀胱以太阳为经。本经自为表里。其太阳在经之表邪。随经内入于腑。其郁热之邪。

瘀蓄于里故也。里非三阴也。乃太阳之里膀胱也。热瘀膀胱。逼血妄行。溢入回肠。所以少腹当硬满也。

上条不言脉。此言脉微而沉。上条言如狂。此言发狂。上条云少腹急结。此云少腹硬满。上条之血。尚有自下而愈者。其不下者。方以桃仁承气下之。此条之血。必下之乃愈。证之轻重。迥然不同。故不用桃仁承气汤。

而以攻坚破瘀之抵当汤主之。

抵当汤方

水蛭(三十个油熬) 虻虫(三十个去翅足熬) 桃仁(二十个去皮研) 大黄(三两酒浸)

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再服。

水蛭苦咸。与虻虫皆为肝经血分之药。性皆嗜血。故善咂牛马人血。闻气即着。其喙锋利。所以为攻瘀破血之精锐。

译它的功效在于治疗热邪侵入血室。泄除腹中的停滞之血。消除皮肤中因血热而凝聚的病邪。大黄能够攻下瘀血和积聚。还能消除停留的痰饮和积存的食物。荡涤肠胃。排除旧物,使新物得以生成。芒硝味咸性寒,能够向下通泄。咸味能作用于血分。咸味能使坚硬之物软化。热邪在体内过盛。这就是用咸寒药治疗的道理。桂的功用。虽然说它能补益五劳七伤。疏通九窍。使关节通利。补益精气和肾脏,使腰膝温暖。治疗筋脉挛缩。接续筋骨。促进肌肉生长。引导血液运行、化解脓液,以及促使发汗等功效。然而,它疏通血脉。消散瘀血。尤其是它最擅长的功效。甘草是用来保护脾胃的。并调和大黄、芒硝的寒凉峻烈药性。这就是《至真要大论》所说的君药二味、臣药三味。这属于奇方的配制法。辨析错误:本条所说的“如狂”。成无己认为是热邪在膀胱。与血相互搏结。病情还没有发展到发狂的程度。只是心神不得安宁罢了。《条辨》认为,心主血而属火。膀胱位于下焦而属水。膀胱中的热邪凝结。水不能胜过火。心火失去了制约。热邪便与血相搏结。它不归于本经,反而侵犯了原本被它所克制的方面。所以病邪走入下焦,形成蓄血。心脏虽然尚未患病。但由于火失去制约。所以出现悖乱颠倒。与心火亢盛所致的发狂没有区别。又说,少腹就是。膀胱所在之处。所谓急结。就是有形的血液蓄积在里面。《尚论》沿袭了这种说法。于是认为热邪与血相搏。凝结在膀胱之中。膀胱属于太阳寒水经。水受到热邪侵袭。必然沸腾上逆而侵犯心火。所以病人表现得像发狂一样。如果少腹拘急而结硬。那么就是膀胱中的血。蓄积而不能运行。我历来考察注释《伤寒论》的医家。他们动辄把惊恐、发狂、胡言乱语。以及心下悸动。都当作心脏疾病来论治。这已经很荒谬了。至于血液蓄积在膀胱的说法。恐怕更是不合医理。我认为张仲景的意思。大概是太阳经表的邪气没有解除。所以热邪沿着经脉向内进入腑。瘀热便凝结在膀胱。这样,热邪就在下焦。血液受到热邪煎熬逼迫。所以溢入回肠。其中不能自行向下排出的部分。就蓄积在少腹,形成拘急结硬。何况太阳经多血少气。阳明经多气多血。肠胃是承受和容纳食物的器官。也是传送、转化糟粕的通道。各种物质都汇集于此。血中有热而妄行。哪里会有不归入肠胃的道理呢?况且膀胱是下焦排泄清液的通道。它的蒸腾之气。由气化作用进入。又由气化作用排出。未必能够蓄藏血液。即使另有尿血这一证候。也是由于肾脏受到损伤。下焦的气化功能失常。所以出现气血错乱的病变。但从小便中流出的血。也不是瘀血蓄积、停留不行。并且凝结成形、形成血块的血。如果果真是膀胱中的血。蓄积而不能运行。那么膀胱就会瘀滞堵塞。下文所说的少腹坚硬胀满。却又说小便能够自行通利。那血又怎么能够自行排出呢?历来所见的蓄血证,必定从大便排出。从未见过伤寒蓄血而从小便排出的。如果果真是从小便排出。那为什么反而要使用桃仁承气。以及抵当汤来疏通大便呢?恐怕有见识的人一定不会认为这种说法正确。方剂中的桂枝。王肯堂先生已经在《伤寒准绳》中明确断定说。根据以上证候。详细体会这些内容。应当是桂。而不是桂枝。因为桂枝质轻而向上,主治上部。桂质地厚重,主治下部。成无己只是随着原文逐句顺释,不足以作为依据。考察这段论述。就可以纠正流传千古的讹误。这就又恢复到仲景原来的说法了。可是后来的注家为什么 又说仍要加桂枝来分解表邪呢?恐怕是担心残余的邪气还有少许没有解除,使瘀血得以滞留而不能下行罢了。桃仁承气汤中的桂枝用来解除表邪,与大柴胡汤中的柴胡用来解除表邪的作用相类似。这更加说明太阳随经传入的热邪,不是用桂枝就不能解除。我反复仔细体会原文,仲景原文说,表邪尚未解除时,还不能攻下,应当先解除表邪。表邪已经解除,只有小腹拘急、结硬的,才可以攻下。看“外解已”这三个字,可知表邪已经除去。再看下文“但”字的含义,就是已经完全没有残余邪气了。因此,桃仁承气汤,不允许在表证未解除以前使用,只能在表证已经解除以后使用。表证既然已经解除,又何必仍然加用桂枝,来分解表邪呢?这个方子自成无己以来,就把桂改成了桂枝。这是什么缘故呢?推测他的主观臆见,一定是因为热邪结聚于膀胱,逼迫血液妄行,他畏惧桂的辛热性质,不敢使用,所以改用桂枝罢了。却不知道血既然已经瘀积,虽然用大黄的苦寒,芒硝的咸寒来攻下,如果没有桂的辛热来辅助,怎么能够使凝结之邪流通,使瘀滞之血融化呢?何况芒硝、大黄得到桂的配合,就不用担心它们苦寒伤阳,桂得到芒硝、大黄的配合,也没有辛热太过的忧虑了。唉!仲景是医圣,难道他制定的治法还会有偏差和弊病,还要等后人来纠正吗?这不是仲景误导了后人,而是后人误解了仲景罢了。唉!太阳病,经过六七天,表证仍然存在,脉象微弱而沉,反而没有形成结胸,病人却发狂,这是因为热邪在下焦,所以小腹应当坚硬胀满。如果小便通利,只要使瘀血从下排出就会痊愈。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太阳经的瘀热随经进入体内的缘故。应当用抵当汤主治。太阳中风经过六七天,正是邪气应当进入里的时候,本来不应当表证仍然存在。如果表证仍然存在,按常法脉象应当浮,现在脉象反而微弱而沉,也就不是邪气在表的脉象了。邪气既然不在表,那么太阳经的邪气,本应陷入里而形成结胸。现在却反而没有形成结胸,病人还发狂,这是为什么呢?大概脉微表示阳气虚弱,脉沉表示邪气在下部。因为邪气不在阳分、气分,所以脉微。邪气不在上焦胸膈,而在下部,所以脉沉。所谓热在下焦,就是上文所说的热邪结于膀胱。热邪煎熬逼迫,血液沸腾而妄行外溢,停留在小腹,所以小腹应当坚硬胀满。热邪在阴分、血分,并没有损伤阳分、气分,因此三焦的气化功能仍能正常运行,所以小便自然通利。像这种情况,应当攻下瘀血,才会痊愈。其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太阳经以膀胱为腑,膀胱又以太阳经为经,本经自身就构成表里关系。太阳经在经表的邪气,随经脉向内进入膀胱,这种郁结的热邪,因而瘀积蓄留在里。这里所说的“里”不是三阴,而是太阳经的里,即膀胱。热邪瘀结于膀胱,逼迫血液妄行,溢入回肠,所以小腹应当坚硬胀满。上一条没有谈到脉象,这一条说脉象微弱而沉,上一条说神情像发狂,这一条说真正发狂,上一条说小腹拘急、结硬,这一条说小腹坚硬胀满。上一条所说的瘀血,还有自行下行而痊愈的情况,如果不能自行下行,就用桃仁承气汤攻下它。这一条所说的瘀血,必须攻下才会痊愈。两条证候有轻重之分。两者截然不同。所以不用桃仁承气汤。而用能够攻破坚结、消散瘀血的抵当汤主治。抵当汤方。水蛭(三十个,用油熬制),虻虫(三十个,去翅和足后熬制),桃仁(二十个,去皮研碎),大黄(三两,用酒浸泡)。以上四味药研成末。用水五升。煎煮至剩三升。去掉药渣。温服一升。如果没有排下,再服一次。水蛭味苦而咸。它和虻虫都是作用于肝经血分的药物。它们的药性都嗜血。所以善于吸食牛、马和人的血。一闻到血气就会附着上去。它们的口器十分锋利。因此是攻除瘀血、破除血结的锐利药物。

合桃仁大黄而为抵当汤丸也。抵当者。言瘀血凝聚。固结胶粘。即用桃仁承气。及破血活血诸药。皆未足以破其坚结。非此尖锐钻研之性。不能抵当。故曰抵当。世俗畏水蛭入腹再活。皆不敢用。不知彼虽易生之物。若不得天地雨露之气。泥水湿热之助。岂得再生。况已经熬炒。绢滤去滓。已是无形。但存气味矣。又受人肠胃之火气。

营运消铄。已达病所。消化瘀血。随大便而并出矣。焉得更留于人腹耶。愚医每每惑之。然则仲景肯误人耶。殊属可笑。成氏谓苦走血。咸胜血。凡本草医书皆宗之。素问宣明五气篇云。咸走血。阴阳应象论云。咸胜苦。盖血为水类。

咸味入之。故血之味咸。苦为火味。咸为水味。水能制火。故咸胜苦。成氏之说。终不知其何所自出也。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

此又以小便之利与不利。以别血证之是与非是也。身黄。遍身俱黄也。沉为在里而主下焦。结则脉来动而中止。气血凝滞。不相接续之脉也。前云少腹当硬满。此则竟云少腹硬。脉证如此。若犹小便不利者。终是胃中瘀热郁蒸之发黄。非血证发黄也。故为无血。若小便自利而如狂。则知热邪与气分无涉。故气化无乖。其邪在阴血矣。又知血在下焦。所以脉沉结。少腹硬也。如此乃为蓄血发黄。此血证最详最审。更无差误之真谛也。故必以抵当汤主之。

卷之二 太阳中篇

伤寒证治第二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前总脉总证中。已先并举中风伤寒所同有之脉证矣。而尚未分其何以为中风。何以为伤寒也。此篇即于篇首脉浮头项强痛之总脉证中。又增入已发热未发热。恶寒头痛呕逆。及脉之阴阳俱紧。以别其为伤寒所现之脉证。有如此也。伤寒者。寒伤营也。营在卫内而属阴。寒本阴邪。其性锋锐。故深入而伤营也。寒邪入腠。玄府紧闭。阳气不得发泄。未有不郁而为热者。此言或已发热。或未发热者。言其发热之候。虽有或早或迟。而皆必恶寒体痛呕逆也。称恶寒而不言恶风者。以寒伤营而言也。下文虽有恶风无汗之条。盖以营卫表里相连。寒邪由卫入营。营伤则卫必先伤。是以亦恶风也。体痛者。寒伤营分也。营者血中精专之气也。血在脉中。随营气而流贯。滋养夫一身者也。生气通天论云。圣人陈阴阳而筋脉和同。气血皆从。此因寒邪入于血脉之分。营气涩而不快于流行。故身体骨节皆痛也。呕逆。气逆而呕也。胸膈为太阳之区界。邪在胸膈。故气逆而为呕也。

然各经之呕不一。唯恶寒发热脉紧无汗之呕。则为太阳之本证也。当以各经之兼证别之。则自分矣。如伤寒呕多。

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盖以太阳表证未去。亦属太阳之呕也。若发热无汗之伤寒。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之呕也。又如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又若呕而往来寒热者。属少阳之类是也。脉紧者如索之紧绞也。脉经谓紧与弦相类。辨脉篇云。弦者状如弓弦。按之不移也。紧者如转索无常也。脉阴阳俱紧者。言取之浮候固紧。而按之沉候亦紧也。前中风为阳邪。所以仅伤卫分之阳。故阳浮而阴弱。此以寒邪锋锐。

深入营分。寒邪由卫入营。营卫俱受伤。故脉之阴阳俱紧也。病机十九条云。诸寒收引。皆属于肾。肾与膀胱相为表里。故寒在太阳而脉紧也。紧则为寒气所伤。故名之曰伤寒也。然非独冬令为然也。六气之变。四时皆有之。

特以冬月为多耳。以下凡称伤寒而用麻黄汤者。皆同此脉证也。以寒伤营为第二层。故以之为太阳中篇也。

辨误 夫寒虽六气之一。实冬令严寒肃杀之藏气也。天地之阳气。自春令上升。出地而发生万物。至夏令而畅茂盛长矣。盛极当衰。故行秋令以收敛成实。是为西成。既成则有冬气以藏之。又为来春发生之根本。故冬藏之寒气。

乃天地万物成始成终之正气。所以不可伤。伤之则为病矣。然何以伤之即病乎。盖天地之阳气。至十月则阴气已极。卦属纯坤。十一月而一阳生于盛阴之中。在卦为复。其象为坎。一阳居于二阴之中。以寒水为之胞胎。涵藏深固。潜养初阳。所谓潜龙勿用也。待渐长出地。而为东震发生之主。故其卦为泰。乃立春之候也。至二月而阳气始壮。透地上腾而为风矣。由此天造草昧之时。而雷霆风雨。万物化生。草木条达矣。若伤其寒水之胞胎。则藏阳损泄。至春而不能畅达。则六气不时。旱涝不均。饥荒荐至矣。

人身以肾为冬脏。命门之真阳。藏于两肾之中。即坎卦之象。乃大极中涵藏之元气也。为生气之本。三焦之原。一阳藏于两肾寒水之中。潜养固密。则元阳充足。然后清阳之气。升越上腾。蒸谷气而外达。

译再配合桃仁、大黄,组成抵当汤和抵当丸。所谓“抵当”。是说瘀血凝聚在一起。凝固坚结,像胶一样黏着。即使使用桃仁承气汤。以及其他破血、活血的药物。也都不足以破除它的坚固凝结。如果没有这种尖锐而能够钻破研磨的药性。就不能抵御并攻破这种血结。所以称为“抵当”。世俗之人害怕水蛭进入腹中后还能复活。因此都不敢使用。却不知道水蛭虽然是容易再生的东西。但如果得不到天地间雨露的气息。也没有泥水湿热环境的助力。哪里还能再生呢?何况它已经经过熬煮和炒制。又用绢布滤去药渣。早已没有有形的实体。只剩下药物的气味罢了。再受到人体肠胃中火气的作用。随着营气运行而被消磨。到达病变部位时。便把瘀血消解。随大便一起排出体外。怎么还会留在人的腹中呢?愚昧的医生却常常被这种说法迷惑。难道仲景会误害别人吗?这种说法实在可笑。成无己说,苦味能够走入血分。咸味能够制胜血分。历来的本草和医书都遵循这种说法。《素问·宣明五气篇》说。咸味走入血分。《阴阳应象论》说。咸味能够制胜苦味。这是因为血属于水类。咸味能够进入血分。所以血的滋味是咸的。苦味属于火的味道。咸味属于水的味道。水能够制约火。所以咸味能够制胜苦味。成无己的这种说法。始终不知道究竟出自什么依据。太阳病。身体发黄。脉象沉而结。小腹坚硬。如果小便不利。就是没有蓄血。如果小便通利。而且这个人像发狂一样。那就确实是血证。用抵当汤主治。这里又通过小便通利或不通利。来辨别是否属于血证。身体发黄。是全身都发黄。沉脉说明病在里,并主下焦。结脉是脉搏跳动中间出现停顿。这是气血凝滞。气血运行不能连续相接的脉象。前面说小腹应当坚硬胀满。这里则直接说小腹坚硬。脉象和证候是这样。如果仍然小便不利。终究是胃中瘀热郁积蒸腾所导致的黄疸。不是血证所导致的发黄。所以说是没有蓄血。如果小便自然通利而人像发狂一样。就可知热邪与气分没有关系。所以气的运行和转化没有异常。邪气是在阴血之中。又可知瘀血在下焦。所以脉象沉而结。小腹也坚硬。这样才是蓄血导致的发黄。这是关于血证最详细、最审慎的辨证。也是没有丝毫差错的确切结论。所以必定要用抵当汤主治。第二卷 太阳中篇。伤寒证治第二。太阳病。有的已经发热。有的还没有发热。但必定怕冷、身体疼痛、恶心呕吐。脉的浮沉、寸尺都紧。这种病称为伤寒。前面总述脉象和证候时。已经把中风和伤寒共同具有的脉象、证候一并列举出来了。但还没有分别说明什么情况属于中风。什么情况属于伤寒。本篇就在篇首所说的脉浮、头项强痛这一总的脉证基础上。又增加了已经发热和还没有发热。怕冷、头痛、恶心呕吐。以及脉的浮沉、寸尺都紧这些表现。以此辨别这是伤寒所表现的脉象和证候。情况就是这样。所谓伤寒。就是寒邪伤害营气。营气在卫气之内,属于阴。寒邪本属阴邪。它的性质锐利而猛烈。所以能够深入体内而损伤营气。寒邪侵入腠理。汗孔紧闭。阳气便不能向外发散。这样就没有不因郁滞而化热的。这里说的是有的已经发热。有的还没有发热。这是说发热出现的先后情况。虽然发热有的早、有的晚。但都一定会恶寒、身体疼痛、呕吐或气逆欲吐。这里说恶寒而不说恶风。是因为所论的是寒邪损伤营气。下文虽然有恶风、无汗的条文。这是因为营气和卫气在表里之间相互联系。寒邪由卫分进入营分。营气受伤,卫气也必然先受到损伤。所以也会恶风。所谓身体疼痛。是寒邪损伤营分所致。营气,就是血中精纯专一的气。血液运行在脉中。随着营气流通周身。起着滋养全身的作用。《生气通天论》说。圣人陈述阴阳的道理,使筋脉调和协调。气血也就都能顺畅运行。这是因为寒邪侵入了血脉所属的营分。营气运行涩滞,不能畅快地流行。所以全身和各个骨节都疼痛。所谓呕逆。就是气机上逆而发生呕吐。胸膈是太阳经所主的区域。邪气停留在胸膈。所以气机上逆而出现呕吐。但是,各经所出现的呕吐并不相同。只有伴有恶寒、发热、脉紧、无汗的呕吐。才是太阳经的基本证候。应当根据各经兼有的其他证候来区别。这样就自然能够分辨清楚了。例如伤寒呕吐频繁。虽然同时有阳明证。也不可使用攻下法。这是因为太阳表证还没有消除。这种呕吐也仍属于太阳经的呕吐。如果是发热、无汗的伤寒。出现呕吐而不能进食。却反而出汗(原文“汗出 然”有缺字,字义存疑)。这就是病证转属于阳明经的呕吐。又如吃了食物就想呕吐。属于阳明经。又如呕吐而寒热往来。这类情况属于少阳经。紧脉就像绳索绞紧一样。《脉经》说,紧脉与弦脉相类似。《辨脉篇》说。弦脉的形态像弓弦。按它时脉形不移动。紧脉则像不断转动的绳索,形态没有定常。脉象浮取和沉取都紧。意思是浮取时脉象固然紧。按到沉取部位时脉象也紧。前面所说的中风证属于阳邪。所以只损伤卫分的阳气。因此浮取有力而沉取无力。这里是因为寒邪锐利猛烈。能够深入营分。寒邪由卫分进入营分。营气和卫气都受到损伤。所以脉象浮取、沉取都紧。《病机十九条》说。各种寒证所表现的收缩、牵引。都属于肾。肾与膀胱互为表里。所以寒邪在太阳经时脉象就会紧。脉紧,说明受到寒气损伤。所以把这种病称为伤寒。然而,并不只有冬季才会这样。六气的变化。四季都可能出现。只是冬季发生得更多罢了。以下凡是称为伤寒而使用麻黄汤的。都具有与这里相同的脉象和证候。因为寒邪损伤营气是太阳病的第二层病变。所以把它列为太阳篇的中篇。辨误:寒虽然是六气之一。但实际上是冬季严寒肃杀、闭藏的气。天地间的阳气。从春季开始向上升发。从地下升出,使万物发生生长。到了夏季,就舒展茂盛、蓬勃生长。事物发展到极盛就应当开始衰退。所以运行到秋季便收敛,使万物结实。这叫作西方主收而成就万物。万物既已成熟,就有冬气来使它们闭藏。这又成为来年春季万物发生的根本。所以冬季闭藏的寒气。是天地万物从开始到终结都必须具备的正常之气。因此不能损伤它。损伤它就会发生疾病。但是,为什么一受到损伤就会生病呢?这是因为天地间的阳气。到了十月,阴气已经达到极盛。在卦象上属于纯坤卦。到了十一月,盛阴之中开始产生一分阳气。在卦象上属于复卦。它的卦象属于坎。一分阳气处在两分阴气之间。以寒水作为孕育它的胞胎。深深涵藏而牢固。在潜藏中滋养初生的阳气。这就是所谓“潜龙勿用”。等到阳气逐渐壮大并升出地面。便成为东方震卦所主的万物发生之气。所以这时的卦叫作泰卦。这正是立春时节的气候。到了二月,阳气开始壮盛。穿透大地向上升腾,形成风。从此进入天地创造万物、万物开始萌发的时期。以及雷霆、风雨。万物由此化生。草木也舒展茂盛起来。如果损伤了冬令寒水所孕育和涵养的根本,就会使所藏的阳气受损并外泄。到了春天便不能舒畅地生发。这样,六气就不能按时运行。旱灾和水灾也会失去调和。饥荒便接连发生了。人体以肾为主管冬令的脏。命门中的真阳,收藏在两肾之间,这就是坎卦的象征。它是太极之中涵藏的元气。是生命之气的根本,也是三焦的本源。一分阳气潜藏在两肾的寒水之中,得到潜藏滋养而稳固严密,元阳就会充足。这样以后,清阳之气,向上升发并腾达,蒸化水谷之气而向外输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