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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明清徽商资料选编二十

第七节 投资产业

史藏 · 别史 · 已译 · 第 127–129 段

1189 朱处士云沾,字天泽,海阳(休宁)新溪人也。少从兄贾浙,……又从兄贾闽,盖课铁冶山中,诸庸人率多处士长者,争力作以称处士,业大饶。会岁不登,处士贷诸庸人钱百万。既而兄有疾,辄舍业扶兄归,客谓今始有年,收责而归,不后。处士谢曰:“钱易得耳,终不以此后兄归。”而丧兄,既又丧母,哀毁甚,几不胜丧。计业已倍亲,亲丧未举,寻以资斧授兄子为它贾,日从诸堪舆家游。游数年不得兆,辄号泣。既而神乃见梦,得由桥上园寻奉父母丧葬之意,曲曲得矣。既葬,则树丘墓表堂坊,日往来省视以为常,不问家人产。客谓处士:“闽诸佣人德次公不忘,第次公往召之,宜多应者,何论收责,此可以致不赀。乃令徒以一抖土而系终身,无为也。”处士唯唯,卒不行。人皆谓处士痴,而处士自若。处士生弘治辛酉,卒隆庆戊辰,春秋六十八。

    《太函集》卷47《海阳新溪朱处士墓志铭》

1190 歙阮长公弼,字良臣,世家岩镇。少承家末造,躬力贾,起芜湖。……彼中驵侩分行,独赫蹄莫之适主。长公策曰:“此吾业也。”请职赫蹄,乃鸠其曹,敛母钱,躬载橐而规便利,就诸捆载者,悉居之留都,转运而分给其曹,利且数倍。时购者争得采,利归染人,长公复策曰:“非独染人能白可采也。”乃自芜湖立局,召染人曹治之,无庸灌输,费省而利滋倍。吾方购者益集,其所转毂,遍于吴、越、荆、梁、燕,豫、齐、鲁之间,则又分局而贾要津,长公为祭酒,升降赢缩莫不受成。即长公不操利权,亦犹之乎百谷之王左海。

    《太函集》卷35《明赐级阮长公传》

1191 (李迪,婺源人,生于正统十二年,卒于嘉靖五年)其贻谋甚远,出囊借贷,共集不赀。抵广信,广买山材,木尽还山,自谓子孙无穷之利,工佣无虑数十人,货成无限数。河道▯岩屹峡,艰通贸易,乃炼石凿河。功甫垂成,而公遘胀疾归,自是工佣星散,资货山材竟荡然矣。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 明故处士兰田质斋李公墓志铭》

1192 (吴)有容字子德,中怀义侠,乐施与,挟赀游闽、江右间。货楮山中。常年先以米银给诸造户,而征其息。岁适大侵,不责其逋,仍出粟赈贷之。

    《新安休宁名族志》卷3

1193 铁岭多产铁矿,媒利徽人恒鸠结无赖,动逾千人,鼓铸其间。得利则扰害邻乡,鸡犬不宁;失利则盘踞啸集,奔突四出。其为沙患岂浅鲜哉。

    《沙县志》卷一《方舆》(见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77页)

1194 苏州府为核定踹匠工价严禁恃强生事碑

江南苏州府正堂郭,为□□倡乱等事。奉总理粮储巡抚江宁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一级(中缺十二字),众肆横缘由。奉批:仰苏州府确查实情报。奉此。随该本府行县拘捉窦桂甫等一干人犯,(中缺十二字),所有踹布之人,俱从江宁属县,远来雇工者甚多。苟有一人跳梁煽惑,则众心摇动,诚不容不(中缺十二字)一分一厘。今岁六月间,□有窦桂甫倡言年荒米贵,传单约会众匠停踹,索添工银。布商程、高、张(中缺十二字)开,相率呈县。而地方陈全等,见此辈停工汹汹,诚恐乱萌,亦具呈该县,申报宪台。蒙批确查间,众匠随已贴息,似可不加深究。但窦桂甫□□□□□□□敢于鼓众添价,因王明浩不肯附会,辄罚令唱戏酬神,以致余人皆停工观望。凶横如此,实系罪(中缺十一字)也。至于徐胜之与店主程美小等相争,亦挟窦桂甫之势,勒美唱戏讲和,乘机恣肆,断不可长。窦桂甫(中缺七字)棍,从宽决杖,驱逐出境。陈文之、吴□□先已惧罪,逃归原籍,姑免提究,不计复来地方作耗。徐胜之(中缺十字)头,姑免拟罪。再审吴震所告诈赃,□□金胜、程美所告,即系唱戏祭神之费,均难究追。惟是踹布工匠,(中缺九字)工人,应听作头稽查,作头应听商家约束。倘有来历不明及恃强生事者,即严行摈斥。其踹布工价,照旧例每匹纹银一分一厘,(中缺十四字)勒石遵守,则宪禁永垂,商匠皆相安戴德矣。等因。具招申详本院。奉批:仰府严饬。奉此。除将本犯转行该县发落驱逐外,合行勒石永遵。为此饬谕徽商布店、踹布工匠人等知悉:嗣后一切踹工人等,应听作头稽查,作头应听商家约束。倘有来历不明之徒,及恃强生事者,即行摈斥。至于踹布工价,照旧例每匹纹银一分一厘,两不相亏。店家无容短少,工匠不许多勒。俱毋故违,一体永遵。须至碑者。

康熙九年十月   日

   布商:程益高 金胜记 吴元震 程义茂

汪元新 程泰顺 程源高 隆 记

程范升 朱紫阳 金和记 程恒升

吴义盛 程日升 余允谦 朱日茂

余益谦 姚聚源 程义昌 程隆泰

张升记等同立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53-54页。

译1189 朱处士云沾,字天泽,是海阳(休宁)新溪人。年轻时跟随哥哥到浙江经商,……后来又跟随哥哥到福建经商,大概是在山中经营铁冶;各位雇工大多把处士当作长者,争相努力劳作来报答处士,因此产业极为富足。正逢年成歉收,处士借给各位雇工一百万钱。后来哥哥患病,他便立即放下产业,扶哥哥回家;门客说如今才算遇到丰年,应该收取债务再回来,但他没有这样做。处士谢绝说:“钱财容易得到,终究不能因为钱财而让哥哥独自回去。”后来哥哥去世,接着母亲也去世了,他因哀痛过度而形容憔悴,几乎承受不了丧事。计算下来,他的产业已经是父母生前的两倍,但父母的丧事尚未办完,不久便把路费交给哥哥的儿子,让他到别处经商,自己每天与风水先生交游。游历了几年仍找不到合适的墓地,便常常号哭。后来神灵在梦中显现,他得到启示,从桥上经过园地寻找安葬父母的地方,曲折寻觅终于找到了。安葬之后,便在坟丘上种树、立墓表和堂坊,每天往来省视,作为常规,从不过问家人的产业。门客对处士说:“福建的各位雇工感念次公不忘旧情,只要次公前去召唤他们,应当会有很多人响应,何必还要收取债务?这样可以获得不可计量的财富。如今却只为了修一抔土而终身困守,实在没有必要。”处士只是唯唯答应,最终没有照做。众人都说处士痴傻,但处士仍然神色自若。处士生于弘治辛酉年,卒于隆庆戊辰年,享年六十八岁。《太函集》卷四十七《海阳新溪朱处士墓志铭》1190 歙县阮长公弼,字良臣,世代居住在岩镇。年轻时继承家业末造,亲自努力经商,从芜湖起家。……那里分行经营的牙侩中,唯独赫蹄没有合适的主持人。长公谋划说:“这就是我的事业。”于是请求主持赫蹄,便召集同业,收取本钱,亲自装载货物,筹划便利之法;对各处成捆装载的货物,全部存放在留都,再转运分给同业,利润增加了几倍。当时各地采购者争相取得染色布料,利益归于染工,长公又谋划说:“并不是只有染工才能把布染成合格的颜色。”于是从芜湖设立作坊,召集染工来治理,不必反复运输,费用减少而利润更加增加。这样一来,各地采购者更加集中,他所转运经营的范围遍及吴、越、荆、梁、燕、豫、齐、鲁之间;于是又分别在各个交通要地设局经商,长公担任首领,货价涨落、利润增减无不由他裁定。即使长公不亲自掌握获利之权,也仍然如同东海以左百谷中的王者。《太函集》卷三十五《明赐级阮长公传》1191 (李迪,婺源人,生于正统十二年,卒于嘉靖五年)他为后代留下的谋划十分深远,拿出钱囊借贷,合计聚集了不可计量的资金。到达广信后,大量购买山中的木材;木材采尽后,又让山林恢复,认为这是给子孙留下无穷的利益。雇工多达几十人,制成的货物数量无穷。河道有险滩、岩石、高峡,贸易运输艰难,于是炼石开凿河道。工程刚要完成,李公却患胀病回乡,从此雇工星散,资金和山中木材最终全都荡然无存。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明故处士兰田质斋李公墓志铭》1192 (吴)有容,字子德,内心怀有义侠之气,乐于施舍帮助,带着资金游历福建、江西一带。在山中经营楮货。每年总是先用米和银子供给各制货户,然后收取利息。遇到年成大歉收时,不追究他们拖欠的债务,仍然拿出粮食赈济并借贷给他们。《新安休宁名族志》卷三 1193 铁岭盛产铁矿,牟利的徽州人常常纠集无赖,动辄超过千人,在那里鼓炉铸铁。获利时便扰害邻近乡里,使鸡犬不得安宁;失利时便盘踞聚集,四处奔突。他们造成的沙患难道还不严重吗?《沙县志》卷一《方舆》(见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77页) 苏州府为核定踹匠工价、严禁恃强生事所立的碑 江南苏州府正堂郭,为查办□□倡乱等事。奉总理粮储巡抚江宁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加一级(中间缺十二字)关于众人肆意横行的缘由的批示:命苏州府确实查明实情上报。奉此。随即本府下令各县拘捕窦桂甫等一干犯人,(中间缺十二字)。所有踹布的人,都是从江宁所属各县远道来雇工的,人数很多。若有一人跳梁煽惑,众人的心就会动摇,实在不能不(中间缺十二字)一分一厘。今年六月间,□有窦桂甫宣称年成荒歉、米价昂贵,散发传单约集众工匠停止踹布,索要增加工钱。布商程、高、张(中间缺十二字)开,相继到县里呈告。地方上的陈全等人见这些人停工后气势汹汹,确实担心祸乱萌发,也向该县具呈,报告给上级衙门。承蒙批示要求确查期间,众工匠已经贴息,似乎可以不再深究。但窦桂甫□□□□□□□竟敢煽动众人增加工价;因为王明浩不肯附和,便罚令他唱戏酬神,以致其他人都停工观望。凶横到这种程度,实在属于罪(中间缺十一字)的人。至于徐胜之与店主程美小等发生争执,也是倚仗窦桂甫的势力,强迫程美小唱戏讲和,趁机肆意妄为,绝不能纵容。窦桂甫(中间缺七字),是棍徒,从宽判处杖刑,驱逐出境。陈文之、吴□□已经畏罪逃回原籍,姑且免予提审追究,但不许再回来地方上作乱。徐胜之(中间缺十字)头,姑且免于定罪。再审查吴震所告诈骗财物一事,□□金胜、程美所告的款项,即是唱戏祭神的费用,都难以追究收回。只是踹布工匠(中间缺九字),工人应当听从作头稽查,作头应当听从商家的约束。如果有来历不明或倚强生事的人,立即严加排斥。踹布工价依照旧例,每匹纹银一分一厘,(中间缺十四字);刻石公布并遵守,则官府禁令可以长久流传,商人和工匠都能相安并承受恩德。以上情况,具结上报本院。奉批:命苏州府严加申饬。奉此。除将本犯转交该县发落、驱逐外,合行刻石,永远遵守。为此告谕徽商布店、踹布工匠等知悉:今后一切踹布工人,都应听从作头稽查,作头应听从商家约束。如果有来历不明的人或倚强生事的人,立即排斥。至于踹布工价,依照旧例每匹纹银一分一厘,双方都不得亏损。店家不得容许短少,工匠不许额外勒索。都不得故意违背,一律永远遵守。特此立碑。康熙九年十月  日 布商:程益高、金胜记、吴元震、程义茂 汪元新、程泰顺、程源高、隆记 程范升、朱紫阳、金和记、程恒升 吴义盛、程日升、余允谦、朱日茂 余益谦、姚聚源、程义昌、程隆泰 张升记等共同立碑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53—54页。

1195 吴县永禁踹坊垄断把持碑

署江南苏州府吴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蓝,为给示勒石永禁事。据布铺程三茂、元记、正记、陶乾泰、朱庆长、大记、信记、朱淮孚、查人和、朱乾元、汪益美、周万升、张义隆、谢长兴、坤记、昌记、杨泰顺、大顺、公记、姜同和、朱元孚、程仁茂、汪文元、张元升、程骏记、顾乾利、朱肇祥、成大顺等禀称:前控坊棍王协昌、陶善、缪万和、程阿三等,私议随牌霸折、借端勒借累业一案。荷蒙讯明定断,详奉府宪转详抚、臬二宪沐批,永禁坊户私议随牌名目,布匹应听布号自行择坊发踹。至遇灾借贷,本系通情。如有借欠未清,各铺号概不准再行借给等谕,晓示在案。王等尚敢复行翻渎上辕批宽免究。始据王等具有切结。但查伊等固非安分之徒,即此外坊户,亦良莠不齐。若再故智复萌,布业仍遭其害,环叩给示勒石永禁,俾阖郡踹坊咸知儆畏。等情。到县。据此。合准给示勒石永禁。为此示,仰六坊坊户人等知悉:嗣后尔等领踹布匹,毋许再立随牌名目,硬行霸折,应听铺号自行择坊发踹,不得垄断把持。至偶遇歉岁,如有前欠未清,不得再向各铺劝借钱米。如敢故违,一经该布铺指告,立即严提通详究办,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遵。

道光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示。

发新安会馆竖立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80页

1196 苏州府为照章听布号择坊发踹给示遵守碑

江南苏州府正堂加三级军功随带加二级纪录十二次,为□□□□□守以安商坊而杜紊讼事。奉□□□批本府详,布商程三茂等上控坊户王协昌等,私议随牌霸折勒借一案。讯议缘由,奉批:查踹布一业,叠据商匠互控,各执一词。而酌理准情,总以听号择坊,乃为正办。该府所□□□□允如详,饬令将随牌领踹名目,永行禁革,由府出示,勒碑遵守。仍拟其牌式,先行送候察核饬遵,毋任把持滋事。此缴。等因。又奉按察司裕批:如详饬遵,并由府另颁示式,勒碑遵守。仍候抚宪批示。缴。等因。各到府。奉此。查苏城各号发踹布匹,向听布号择坊发踹。嘉庆二十五年,坊户私议随牌领踹,经前督粮厅讯断禁革。嗣于道光十二年复借米贵勒借,控经前吴县蓝令讯断,仍听布号择坊发踹,不准把持。前欠未清,不准再借,详府转详抚、臬宪批允出示遵守。十三年七月,前府访闻匪匠煽惑停工,即饬委员弹压,移厅查覆。坊户又以发布不公,禀厅议请随牌,详府核转,批准给示。坊长总呈,请饬取布商遵结。布号陈三茂不甘上控,批府查议,提集人卷核明查讯,商坊各县遵结。详奉批饬出示勒碑遵守。查坊户领踹布匹,先由同业互保,写立承揽交号,然后立折领踹。其所立经折,不过登记布数,稽查坊号。并非一经立折,即应认定随牌,不准另换也。且百工艺业,首禁把持。随牌名目,本属私议。虽名为杜布号营私勾串之弊,正所以启坊户把持勒借之端。一经准行,势必挟制布号,不能改发。该坊任意勒索,有借无还。借得银两,坊户分肥克呈,匠工转无实济。而布业累何底止,讼蔓迨无已日。且查坊户向号揽踹布匹,是犹佃户向业揽种田亩,佃户拖欠租籽,尚得退佃号召。坊匠踹不光明,岂竟不能更换,任其把持垄断,殊非平允。欲期商匠相安,故特给示遵守。为此示,仰布商、坊户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务各遵照现定章程,听号择坊发踹,择其踹踏光明,又无勒借情弊,即行照旧交踹,不得无端更换,致力作平民,失其生计。设有领布积压,不能克期交号及灰黯不能行销,准号另择发踹,不准借折把持。其十二年分所断各折,商坊讦讼有案,不准复还,以杜争竞。惟遇灾劝借一节,坊户果无前欠勒借情事,该号仍当照旧通融,以示体恤。仍于工价内扣还归款,不致悬宕。如有前借未清,不得再行借给。则坊户无从把持,布号不致累业,踹匠不致失生,实属三面皆平,彼此各安生业,毋许再行滋讼。倘敢故违,定提究办。其各凛遵。特示遵。

道光十四年十月三十日示。

新安会馆竖立。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80-82页

1197 公讳秉祥,字履吉(乾嘉时人)……讲求实业。尝于大鄣买山百有十亩,田地六十亩,矿山二十余亩,多召佣工相土树艺,家道因之日裕。别墅之旁,遍种梅花,俨有林逋遗风。

    绩溪《金紫胡氏家谱》卷首上《秉祥公传》

按:绩溪胡氏多大贾。故秉祥除以赀购置山林、田地外,又购买矿山,似于投资产业有联系,故录之。

索引:

824 1485

附  录

译1195 吴县永远禁止踹坊垄断把持的碑 署理江南苏州府吴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的蓝某,为颁发告示并刻石,永远禁止此事。据布铺程三茂、元记、正记、陶乾泰、朱庆长、大记、信记、朱淮孚、查人和、朱乾元、汪益美、周万升、张义隆、谢长兴、坤记、昌记、杨泰顺、大顺、公记、姜同和、朱元孚、程仁茂、汪文元、张元升、程骏记、顾乾利、朱肇祥、成大顺等呈称:此前控告坊棍王协昌、陶善、缪万和、程阿三等人私自议定随牌名目、强行压价、借故勒借,损害布业一案,承蒙审讯明白并作出裁断,详细呈报后又奉府宪转报抚、臬二宪,承蒙批示,永远禁止坊户私自议定随牌名目,布匹应当由布号自行选择坊户发给踹制。至于遇到灾荒时借贷,本来属于彼此通融;如果有借款未还清,各铺号一概不许再借给他们。上述告谕已经张贴示众。王等人还敢再次翻案、冒犯上级衙门,幸而上级批示宽免追究。起初王等人具结保证。但查他们本来就不是安分之徒,此外各坊坊户也良莠不齐。如果他们再次萌发旧念,布业仍会受到伤害,因此众人环绕叩请颁示刻石,永久禁止,使全郡踹坊都知道警戒畏惧。以上情形报到县里。据此,应当准许颁发告示并刻石,永远禁止。为此发布告示,命六坊坊户等知悉:今后你们领取踹布匹时,不许再设立随牌名目,强行压价;应当听从铺号自行选择坊户发踹,不得垄断把持。以后偶遇歉收年景,如果有以前的欠款尚未还清,不得再向各铺劝借钱粮。如果胆敢故意违犯,一经布铺指告,立即严加提拿,详细审讯办理,决不宽恕。各自都应敬畏遵守,不得违犯。特此发布,务必遵守。道光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发布告示。发交新安会馆竖立。《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80页 1196 苏州府为按照章程听任布号选择坊户发踹,颁发告示要求遵守的碑 江南苏州府正堂、加三级军功、随带加二级、记录十二次,为□□守法以安定商人和作坊、杜绝混乱诉讼。奉□□□批示本府呈文:布商程三茂等上告坊户王协昌等私自议定随牌、强行压价勒借一案。审讯议定缘由后,奉批:查踹布这一行业,屡次有商人与工匠相互控告,各执一词。但斟酌情理,总以听任布号选择坊户发踹,才是正确处理。该府所□□准许按照呈文办理,命令将随牌领踹名目永久禁止革除,由府发布告示,刻碑遵守。仍拟定牌式,先行送来等待查核饬令遵行,不得任由其把持滋事。此缴。又奉按察司裕某批示:按照呈文饬令遵守,并由府另行颁发告示格式,刻碑遵守,仍等待巡抚批示。缴。上述文书均已到府。奉此。查苏州城各布号发踹布匹,一向听任布号选择坊户发踹。嘉庆二十五年,坊户私自议定随牌领踹,经前督粮厅审讯裁断,禁止革除。后来道光十二年又借米价昂贵之机强行借贷,经前吴县蓝令审讯裁断,仍听任布号选择坊户发踹,不准把持;以前欠款未清,不准再次借贷,详细呈报府衙,再转报抚、臬二宪,得到批准发布告示遵守。道光十三年七月,前任府衙听说有匪徒、工匠煽动停工,便命委员弹压,并移交督粮厅查明回复。坊户又以发放布匹不公平为由,向督粮厅呈请议定随牌,详细报到府衙审核转报,获准颁发告示。坊长总呈请命令取来布商的遵结。布号陈三茂不服,上告府衙;府衙批示要求查议,提集有关人员和案卷,核实审讯,商号、坊户及各县都具结遵守。详细奉批,命令发布告示、刻碑遵守。查坊户领取踹布匹,先由同业互相担保,写立承揽文书交给布号,然后立折领取踹布。所立的折子,不过是登记布匹数量、稽查坊号,并不是一旦立折,就必须认定为随牌,不许另换。况且各种工艺行业,首先禁止垄断把持。随牌名目本来就是私自议定的,虽然名义上说是杜绝布号私下营求、勾结串通的弊端,实际上正好开启坊户把持、勒索借贷的端口。一旦准许实行,势必挟制布号,使布号不能改发。坊户任意勒索,有借无还;借得银两后,坊户分利,工匠最终得不到实际好处,而布业所受拖累哪里会有尽头,诉讼蔓延也没有停止之日。况且查坊户向布号承揽踹布匹,就如同佃户向田主承揽耕种田亩;佃户拖欠租粮和种子,尚且还可以退佃,另行召佃。如果坊中工匠踹出的布不光明洁白,难道竟然不能更换吗?任由他们把持垄断,实在不公平。希望商人与工匠相安无事,所以特意颁发告示,命令遵守。为此告示,命布商、坊户等知悉:告示发布以后,务必各自遵照现定章程,听任布号选择坊户发踹;选择踹制光明洁白、又没有勒借弊端的坊户,就按照旧例交付踹制,不得无故更换,以致使出力劳作的平民失去生计。如果有领取布匹积压,不能按期交给布号,或者布色灰暗不能销售,准许布号另选坊户发踹,不准借立折子之名把持。道光十二年所裁断的各项折子,商号与坊户争讼已有案卷,不准再行退还,以杜绝争夺。只有遇到灾荒劝借这一项,如果坊户确实没有以前勒借未还的事情,布号仍应按照旧例予以通融,以表示体恤;仍然从工价中扣除归还借款,不得拖延。如果有以前的借款尚未还清,不得再次借给。这样,坊户无法把持,布号不会被拖累,踹匠不会失去生计,确实三方面都公平,彼此各自安稳经营,不许再起诉讼。若胆敢故意违犯,必定提拿审办。各自都应敬畏遵守。特此发布,务必遵守。道光十四年十月三十日发布告示。新安会馆竖立。《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第80—82页 1197 公名秉祥,字履吉(乾隆、嘉庆年间人)。……讲求实业。曾经在大鄣买山一百一十亩、田地六十亩、矿山二十多亩,广泛招募雇工考察土质、种植树木,家道因此一天比一天富裕。别墅旁边遍种梅花,很有林逋遗留下来的风致。绩溪《金紫胡氏家谱》卷首上《秉祥公传》按语:绩溪胡氏中有许多大商人。因此秉祥除了用资财购买山林、田地外,又购买矿山,似乎与投资产业有关,所以记录下来。索引:824 1485 附录

徽商在发财致富后,购置土地,家人均分财产是常见的现象,这在本书所录资料中亦屡见不鲜。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顺治十一年休商汪正科所立《汪氏阄书》一纸,记载其子孙立阄分产的事实,较为典型,所列田、地、山、塘、房屋数字较为具体。象这样的材料,尚不多见,它对研究徽商资本的出路颇有参考价值。故摘录于后。

——编者

1198 汪氏阄书序

余祖起祖公自唐居休宁之旌城,十一传至宋文敢公第四子员公,七传至安公,始迁于钗川。由此而后。三传至福厚公,大明高皇帝定鼎金陵,□为匠籍。又充二十四都一图里役,第里、匠二役□能□□。成化乙酉冬,四世祖仲悦公请凭亲人□士余将田□□有奇,节年收其籽粒,□□□□□□□□□□□宗之余荫。至五世祖因当里长充贝皮无措,所置之业,竟成乌有。云佳公生父讳社富公,生叔讳社荣公,生姑三:长曰催弟,适城东张隐;次曰爱弟,适溪头王秦;三曰银弟,适洪瑞塘程天表。吾父七龄失怙,祖母孀居,叔祖居亡,家徒壁立,竭力耕耘,粗足衣食。元配母洪瑞塘程氏,生兄正宗,娶下古塘金氏,生姐英弟,适查田潘积钿。继娶母下古塘金氏,生身,生妹满弟,适麦岐村戴应时。又值家道徵(微)薄,勉充里役,奔驰催征,苦难尽述。复思里役贻累子孙,时甲首孚潭许发德户头惟汉者,议以里甲朋当,主墨永为遵守。今吾姓里役之苦得苏者,吾父之力也。余年十五以六礼娶塘口许氏,善事公姑,克全妇道。至二十有七,以宗祧为忄吴(虞),娶侧室陈氏,生子三:长曰大义,娶南关吴五九之女,生孙光昭、光曜,生女孙广弟、生弟。继娶□馆程一□女。次曰大仁,娶本村金法之女,生女孙求弟。三曰大都,娶洪瑞□陈有邦之女,生孙光日韦,女孙辏弟、德弟。余自弱冠,拮据经营,十有余载。后于皇明万历三十九年,同本村金陈等营肆于芝城景德镇,贸易丝帛,克勤克俭,兢兢业业,迨三十年。幸赖祖宗之庇,蚨物稍裕。不意世道多艰,寇盗充斥,店业连遭焚劫,货物屡被挂欠,一生辛勤,徒劳无功,满腔郁结,双目昏盲。但逐年所置产业,并承租(祖)田地,若不清书于册,日久难以稽查,请凭亲族人等,除批与长孙(昭)外,其余因其肥瘠,三子均分。设立福禄寿阄书叁□□□□□□□□管。仍有各欠帐□余资本,立有帐簿一本,以为养老需。俟后三子均分,尔等当思创业之艰难,宜慎守成之不易,同心合志,营运撑扶。兄弟如手足,当和谐孝友,毋以睚眦伤和,勿以射利伤义。各宜愤志,光前耀后,以慰亲心,以期昌大,是为序。

福字号长男大义阄定田地、山塘、房屋等业开列于左:

计开

 田

……

(“计税”九亩六厘一毫  租九十七石且)

地

……

山

……

塘

……

房屋

……

禄字号次男大仁阄定田地、山塘、房屋等业开列于左:

计开

田

……

(“计税”八亩七分七厘一毫五丝八毛  租九十二石且)

 地

……

 山

……

 塘

……

 房屋

……

寿字号三男大都阄定田地、山塘、房屋等业开列于左:

计开

 田

……

(“计税”十二亩七分零四毫 租九十四石且)

……

 山

……

 塘

……

 房屋

……

以上各阄定田地山等业,倘日后扦出风水俱存众公用。

批与长孙光昭田业开计于左

……

计租拾伍石且

又将存众产业开列于左

……

以上产业逐一存众,苗利均收。

又将众存各帐开列于左:

……

(借出银两共计二百六十四两九钱八分)

一各亲朋仍有往来帐目另立有帐

一景德镇各铺所欠货价另立有帐

以上各帐照数取讨,兄弟三人均分。

一存实本银六百三十两,三男均分。

大清顺治十一年甲午岁三月  日

立阄书父 汪正科

嫡母 许氏

生母 陈氏

……

承业长男 大义

次男 大仁

三男 大都

……

代口代书亲眷 陈功

第六章 徽商的政治态度

第一节 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

1199 吾乡之郎而赀者一也。乃其以资而郎者则亦有不同焉:具有才徨,不得志于正途,思奋一长以表见者上也;家尚阜殷,可优悠以自逸,勉徼一命以荣亲者次也;赀已澌尽,将困乏之难支,用贾三倍以取偿者,斯为下矣。以上三者,皆有其人,无可悉稽。

    万历《歙志 赀级九》

1200 (王成一公)讳祖德,又名祖关,字彦武(休宁人)。……祖讳维宗,积善存仁,学书习礼,受业郑赵三先生之门。连举未第,退事于商,获利倍万,增创田粮三百余石,屋宇火毁,革故鼎新,数倍过旧。……永乐二十年以人才赴京,除唐山二尹,为政以德,民咸感之。上司旌异,保升经历。公叹曰:“汉有两疏,晋有元亮,可谓大丈夫。”遂辞归。……正统丙寅(卒)……生于洪武壬戌……享年六十有一。

    《休宁率东程氏家谱》

译徽商发财致富以后购买土地、家人平均分配财产,是常见的现象;在本书收录的资料中也屡次可以见到。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收藏的顺治十一年休宁商人汪正科所立《汪氏阄书》一纸,记载了他的子孙通过拈阄分割产业的事实,比较典型,其中列出的田、地、山、塘、房屋等数字也比较具体。像这样的材料还不多见,对研究徽商资本的出路很有参考价值,所以摘录如下。——编者 1198 汪氏阄书序 我的祖先起祖公自唐代起居住在休宁旌城,传到第十一代宋文敢公的第四个儿子员公,又传七代到安公,才迁居钗川。从此以后,传三代到福厚公。大明高皇帝在金陵定都时,□被编入匠籍。又充任二十四都一图的里役;只是里役、匠役二种差役□能□□。成化乙酉年冬,四世祖仲悦公请亲人□士余将田□□有余,逐年收取其租谷,□□□□□□□□□□□宗族所享的余荫。到了五世祖,因为承担里长时没有钱财,所置产业竟然化为乌有。云佳公的父亲名社富公,叔父名社荣公,姑母有三人:长女叫催弟,嫁给城东的张隐;次女叫爱弟,嫁给溪头的王秦;三女叫银弟,嫁给洪瑞塘的程天表。我的父亲七岁时失去父亲,祖母守寡,叔祖又去世,家中贫困得只剩四壁;父亲竭力耕作,勉强足以供给衣食。嫡母是洪瑞塘程氏,生兄长正宗;正宗娶下古塘金氏,生姐姐英弟,英弟嫁给查田潘积钿。继母是下古塘金氏,生下我,又生妹妹满弟,满弟嫁给麦岐村戴应时。后来又遇到家道衰微贫薄,只得勉强充任里役,奔走催收赋税,其中艰苦难以尽述。又想到里役会给子孙留下拖累,当时甲首孚潭许发德的户头只有汉者,众人商议由里甲共同承担,主管者写成文书,永远遵守。如今我姓承担里役的苦难能够得到解脱,是我父亲的力量。我十五岁时按六礼娶塘口许氏为妻,她善于侍奉公婆,完全尽到了妇道。二十七岁时,因为担心宗祧无人承继,娶侧室陈氏,生三个儿子:长子大义,娶南关吴五九的女儿,生孙子光昭、光曜,生孙女广弟、生弟;后来又娶□馆程一□的女儿。次子大仁,娶本村金法的女儿,生孙女求弟。三子大都,娶洪瑞□陈有邦的女儿,生孙光日韦,孙女辏弟、德弟。我从成年起,艰苦经营十多年。后来在皇明万历三十九年,和本村金、陈等姓的人在芝城景德镇经营店铺,贸易丝帛,勤俭谨慎、兢兢业业,直到三十年。幸赖祖宗庇佑,钱财稍有富余。不料世道多艰,盗寇遍布,店业接连遭到焚烧劫掠,货物屡次被拖欠,一生辛勤最终徒劳无功,满腔郁结,双眼昏盲。但逐年置办的产业,以及承租的祖传田地,如果不详细登记在册,日久便难以查考,所以请亲族和众人作凭证;除拨给长孙(昭)外,其余产业根据肥瘠不同,由三个儿子平均分配。设立“福、禄、寿”三字号阄书三□,分别由□□掌管。仍有各项欠账和剩余资本,另立账簿一本,作为养老所需。等到日后三子分配时,你们应当想到创业的艰难,谨慎守成也并不容易;应当同心协力,经营扶持。兄弟如同手足,应当和睦孝友,不要因为一点小怨恨伤害和气,不要因为追逐利益损伤情义。各自都应奋发立志,光耀祖先、显扬后代,以安慰父母之心,期望家业昌盛扩大。这就是序。福字号长男大义通过拈阄确定的田地、山塘、房屋等产业,开列如下:现列如下。田地 …… (“计税”九亩六厘一毫,租九十七石又) 地 …… 山 …… 塘 …… 房屋 …… 禄字号次男大仁通过拈阄确定的田地、山塘、房屋等产业,开列如下:现列如下。田地 …… (按“计税”折算为八亩七分七厘一毫五丝八毛,租九十二石又) 田地 …… 山地 …… 池塘 …… 房屋 …… 寿字号的三男大都共同拈阄确定的田地、山塘、房屋等产业,开列如下:具体开列如下:田地 …… (按“计税”折算为十二亩七分零四毫,租九十四石又) …… 山地 …… 池塘 …… 房屋 …… 以上各项拈阄确定的田地、山地等产业,如果日后丈量查出风水地,均由众人共同使用。拨给长孙光昭的田产开列如下:…… 合计租十五石又。又把由众人共有的产业开列如下:…… 以上产业逐项由众人共有,田苗收益均共同收取。又把众人共有的各项账目开列如下:…… (借出的银两共计二百六十四两九钱八分) 一、各位亲朋之间仍有往来的账目,另立有账。一、景德镇各铺所欠的货款,另立有账。以上各项账目,按账数收取讨回,由三兄弟平均分配。〔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三人〕 一、现存实本银六百三十两,由三男平均分配。大清顺治十一年甲午岁三月  日 立拈阄书的父亲 汪正科 嫡母 许氏 生母 陈氏 …… 承继产业的长男 大义 次男 大仁 三男 大都 …… 代为口述、代为书写的亲眷 陈功 第六章 徽商的政治态度 第一节 徽商与封建政治势力 1199 我们乡里凭资财取得“郎”身份的人只有一种,但以资财取得“郎”身份的人也各不相同:有才干而在正途上不得志,想凭一技之长奋发而有所表现的,是上等;家境富裕,可以悠闲自得,为了使父母荣耀而勉强谋取一项官命的,是次等;资财已经耗尽,将难以支撑困乏生活,便想通过经商获取三倍利润来偿还的,这就是下等。这三种人都有,只是无法全部考核查明。万历《歙志·赀级九》1200 (王成一公)名祖德,又名祖关,字彦武,是休宁人。……祖父名维宗,积善存仁,学习书法,研习礼仪,曾在郑、赵三位先生门下受业。多次参加乡试而未能中第,退而从事经商,获利数万,增置田地赋粮三百余石;房屋被火烧毁后,革除旧制重新建造,规模数倍超过从前。……永乐二十年,以人才身份赴京,授任唐山二尹,施政以德,百姓都感念他。上司表彰他的才能,保举升任经历。王公感叹说:“汉代有疏广、疏受,晋代有陶渊明,可以称得上大丈夫。”于是辞官归乡。……正统丙寅年去世……生于洪武壬戌年……享年六十一岁。《休宁率东程氏家谱》